第1、她始终是我的朋友情感故事

这天清晨,弗格斯家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他刚握起话筒,一个陌生而嘶哑的男中音便在电话那头响起:“弗格斯先生您好,我是杰克法官。刚刚有人指控您偷了一家商店的两本书,请您于下午一点钟到达法庭接受审理,希望您积极配合我们。”
弗格斯一头雾水,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去过商店了,再说以他的地位与经济实力,还用得着去偷书?很显然,这是有人设计陷害他。
弗格斯刚刚被上司任命为私人秘书,这项工作虽然累人又费时间,但却是事务总管,是一个人人羡慕的职位。虽然对于弗格斯的当选,很多人都赞同并给予了充分支持,但并不代表没有人嫉妒甚至希望他身败名裂。弗格斯实在是懊恼极了,原本愉快而轻松的早晨就这样变得愁云惨淡。
下午一点钟,弗格斯准时到达法庭。指控人是个英俊的年轻人,语句如锋利的刀剑,弗格斯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软饼。二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法官一时难以判断,只好休庭宣布第二天再审。
弗格斯很气愤,他的上司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对人对事一向要求严格,就在清晨还因为他的事假而不悦。而直觉告诉他,明天的审理也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真不知道要这样到什么时候。
第二天清晨,弗格斯还没想清楚该以什么样的借口再次向女上司请假,女上司就打电话过来,急于要知道他这天打算怎么办。言外之意是她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想不到单位的人这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弗格斯红了脸,仿佛他真的做了贼。他告诉女上司,他要去法院,然后直接回家,因为他没脸见其他人了,一个堂堂正正的事务总管却被别人指认为贼,想想都觉得丢人,真不知道同事们会怎样看他。
女上司告诉弗格斯:去过法院之后,一定要到单位来,事情再糟糕,一个大男人都要拿出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她还特别要求弗格斯在处理完法院的事情后去见她。
弗格斯很沮丧,干了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得来的职位可能就要这样没有了。
正如弗格斯预料的那样,法庭审理还是没有结果。
下午,弗格斯不得不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硬着头皮回到单位。推开单位的大门,同事们都不约而同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不过一秒钟,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弗格斯的脸上,弗格斯的脸一阵阵发烫,他一遍遍在心里说:我不是贼,不是,我是清白无辜的,是被人陷害的。可是没用,他的声音别人听不到。他成了“过街老鼠”,同事们不是斜眼瞄着他,就是绕他而行。弗格斯实在受不了这样的难堪,径自来到女上司的办公室,他想还是自己请辞吧。
女上司先开了口:“来,我们去散散步。”弗格斯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女上司已经出了门。
弗格斯跟随女上司来到走廊,女上司并没有和他说什么偷窃的事情,不过是让他聊聊他的孩子。提到孩子,弗格斯的紧张情绪立刻轻松下来,孩子的诸多趣事让他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容,一向严肃的女上司也不时地点头微笑。
女上司同他走遍了这座办公大楼的所有走廊,很多同事都看到了他们愉快交谈的情景。在走完了所有走廊后,女上司带弗格斯进了茶室,这里的门时刻敞开着,女上司选了临近门口的座位坐下,并示意弗格斯坐在她的对面,使得经过和进入茶室的人第一眼就看得见他们。在这里,视时间为金子般珍贵的女上司居然同弗格斯闲坐了一个多小时。
事情很奇怪,当弗格斯再次推开办公室大门的时候,同事们的态度竟然有了180度的大转弯,他们的眼睛里盛满了友善,脸上挂满了笑容……
当弗格斯终于被宣判完全无罪,和他的妻子离开法院准备回家的时候,他看见他的女上司正穿过人群大步向他走来,与他及他的妻子一一拥抱。
“我想我不必对你说什么了,是吧?”女上司故意板着脸。
是的,还用说什么呢?在这一令人伤心烦神的事件中,女上司始终是弗格斯的朋友。她毫不吝啬自己的信任并巧妙机智地维护住弗格斯的尊严,使弗格斯能够勇敢地面对鄙夷,最终走出困境。
这位女上司就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被称为政坛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她凭借真诚与智慧,赢得了民众的支持与信赖。
第2、星碎・心也碎情感故事

女孩和男孩一直彼此相爱着,信任着,幸福快乐着···直到有一天,男孩的好朋友告诉男孩,见到女孩和一个帅气的男孩在街上亲热的说说笑笑,还一起去了情侣精品店;男孩心里有些波动,他告诉自己没什么,却又无法让自己不去猜测,想像;于是,男孩马上就打了女孩的电话,问女孩:你在干什么啊?女孩笑着说:我没干什么啊!怎么了?想我了?
男孩听到女孩的电话旁边有个男人在小声的跟女孩说话,于是说:没什么,你和谁在一起啊?我想你了,你呢?
女孩笑的更开心了,说:我当然想你啊!不想你想谁啊?我旁边没人,你一定听错了!
男孩又说:如果没人,等会一起吃晚饭吧!你这几天都没陪我吃饭了,在忙什么啊?
女孩说:不好吧!我等下还有事呢!下次再陪你吃好吗?88!
男孩正准备再说什么时,女孩已经挂断了电话!男孩的心里这时很难过,也很生气,他想,女孩一定变了心,不然怎么会骗他!于是,男孩跑到女孩的家门口去等女孩,可是等了一夜都没有等到女孩,一直到男孩早上返回学校的路上,才遇到女孩了,女孩坐在一个帅气的男孩车上,没看到男孩,男孩这时觉得自己的心都碎了,他知道他深爱着女孩,所以女孩这样将他的心伤的很深很深!男孩失魂落魄地向学校走去,他心想:明天就是我们相爱3年了,也是我的生日了,这就是你送给我的惊喜礼物吗?我深爱着你,你却这样对我,伤害我,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于是,男孩就回到班上找了一直都很喜欢他的女孩,说要和她交往,女孩很开心男孩跑来说和她交往,于是笑着点点头,挽住男孩的胳膊走了出去;女孩来学校后看见这伤人的一幕,她走近男孩后,一脸受伤地问: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男孩轻笑着说:你以为呢?你看到了还问?你心里不是知道了吗?
女孩往后退一步,双眼通红地问:为什么?你,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不是说你会永远爱我的吗?
男孩看着女孩伤心的表情,心里有些迟疑,他不知道是女孩的演技太好,还是真的伤心,但一想到这几天,男孩就无法理智,他冷笑着说:爱?多么讽刺的字,我和你在一起时,才说爱你,我和她在一起,还不是说爱她,我从来就没真正爱过你,你别做梦了,我现在已经不想和你在一起了,所以请你不要再缠着我了好吗?滚开!
女孩低头半天不语,然后,女孩说:我想和你好好谈谈,晚上我在树林的老地方等你!然后女孩头也没抬的转身走了,但在女孩转身的时候,男孩还是清楚地看到了女孩的眼泪,男孩想:为什么变了心还要这么伤心呢?只因为不想让我说出分手吗?还是喜欢我也喜欢那个人?
晚上,天下起了小雨,后来又变成大雨了,男孩去的时候,女孩已经在树林的路边那里等他了,而且全身已经被雨淋湿了,只是女孩怀里抱着一样用黑色袋子装着的东西,男孩走到女孩的面前,女孩看到他来后很开心的笑了,然后扑到男孩的怀里,而男孩忍着抱女孩的冲动,将女孩推开了,女孩望了男孩一眼,开口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将手里的东西递给男孩,只听见“嘣”的一声响,男孩用手将东西打掉了,说:我不爱你了,所以不要你的东西,你走吧!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不希望我的女朋友有什么误会!然后男孩转身离去···
女孩终于哭出了声,她快步走向那个要送给男孩的礼物,打开后,才发现那个找了很久的爱情的水晶心已经碎了,
而许愿瓶也碎了,里面的纸折星星也都洒了一地,
女孩边哭边用手在地上拣,雨也越下越大,仿佛也在哭泣着;也许是
雨下的太大,看不到路,也许是女孩蹲着太瘦小,让人难以发现,所以女孩被一辆急速开来的大车撞倒了,马路上盛开了一朵美丽的血莲花,女孩死的时候手里还紧紧握着水晶心的一角和没拣完的星星!
第二天上课时,男孩正看着女孩的空位发呆,忽然老师说外面有人找他,男孩正纳闷是谁找自己,出去一看,竟是那个和女孩在一起的帅气男孩,男孩正准备开口时,帅气男孩先开口了:女孩昨晚被车撞死了!
男孩懵了``````半响过后,男孩才回过神,颤抖的说:你胡说,我昨晚才见过她!
帅气男孩生气的看着他,动手揪住男孩的领口,大声说:都是因为你,她才会出意外的,她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伤害她?和她分手,让她伤心难过?她是一个好女孩,你为什么忍心伤她的心?说啊!
男孩推开他的手,声音有些沙哑地大声说:她爱的是我吗???我爱她还差不多,如果她爱我,那为什么这几天为
了和你在一起都没来陪我?而且还和你在外面过夜呢?
帅气男孩一听,动手打了男孩一拳,大吼道:你胡说什么?我是她的堂哥,才回来几天,她和我在一起只是想让我
帮她挑一样送给你的礼物而已!!!你说你爱她,却不愿意信任她,还有,你不明白你为什么不问清楚就伤害她?
你这算什么爱???
男孩听了,脚一软,坐在了地上伤心的哭了起来,他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没有问女孩,没给她解释的机会,没有给女孩信任,也让自己失去了最爱的女孩,还狠狠地伤了她的心!帅气男孩将一个袋子递给坐在地上的男孩,说:这是女孩昨天准备送你的生日礼物!男孩用颤抖不已的手轻轻打开那个被自己用手打掉的袋子,看着那些沾有女孩血迹的破碎
水晶心,和一些纸折星星,男孩的眼泪更加控制不住了,失声痛哭的他打开那些纸折星星,只见上面写着许多话,有的
写着:我爱你,永远不会变的爱!有的写着:我的幸福就是毕业后嫁给你,和你度过下半辈子!有的写着:我希望将来
你不要死在我前面,我希望能死在你的前面,因为希望你的幸福比我多一点!又有的写着:我的爱像星星一样多,像空
气一样不能少,像呼吸一样不能停···
还有一张没有折叠的一张,上面写着:
我是真的很爱你,
我无法让自己不去想念你,
无法让自己离开你,
也无法和你分开,
如果失去你,我将无法再呼吸,
如果失去你,我的世界将只有哭泣,
如果失去你,笑脸将不再出现,
泪像流星雨不停地划过······
我真的很爱你······
第3、日落惆怅多寂寥情感故事

一
虽然在高二暑假补课的时候就已然明了自己进入了那黑色恐怖的高三。但现在,自新学期开学以后,教室从三楼搬到了一楼,寝室也从五楼搬到了一楼,完全省去了因爬楼所要消耗的时间。每张桌子上都是如百尺高的危楼般层层叠叠的书籍,只留一片手掌宽的空隙用于写字。空气像绷紧的弦,一触即会爆发的火山,紧张而又压抑。
走到走廊上,伸手用力板住镶满雪白瓷砖的护拦,看着从校门外陆续进来的手里提着物品嬉笑打闹的学弟学妹们,眼前一阵恍惚,眼前一阵恍惚,那些嬉笑打闹的日子,尤在昨日,却又一去不复回了。
被突然而来的拍肩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是小巧儿,当即怒骂:“干什么,要死了!”
她也不以为意,笑脸相迎道:“小媛媛,现在可不是你伤感的时候,明年六月之后,随你跳楼下河,无人阻拦。”
如有巨大的鱼刺哽在喉咙,纵有千丝万缕的情愫,也吐纳不出,只得灰了心,随她身后进了教室。
“听说今年换了英语老师,是个帅哥哦。”刚坐上座位,同桌李娜转首过来说到,伴着她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煞是可爱。
“哦,那你有机会了啊”,我调侃
“去,人家可是有碧玉在怀的,我才不要做那种无聊的第三者,最多多找些问题问他,顺便多看他几眼即可。”
我笑笑摇摇头,不再言语。
二
英语老师也是爽快,走上讲台报了自己的姓名便开始上课,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弄得李娜好生感叹。不过都是知道高三时间紧迫的,任谁也不想浪费。
相较之下,新来的历史老师就不那么惜时了,一堂课有一半的时间是他在那里介绍自己,语言幽默,动作风趣,惹得我们大笑连连,几乎快要忘记是坐在高三的教室里了。
可就是那样令人快乐的自我介绍,使我深深的被震撼了。人,原来可以像那样的活着。那半节课的一点一滴,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任时光无数变迁,也没有被岁月刻上任何的痕迹。
三
洁白的衬衣,深灰色的西装衣裤,黑纹白底的领带,纤尘不染的黑色皮鞋,偏分的飘逸的头发。新来的历史老师就这样隆重的走进了我们的教室。
“大家好,”历史老师走上讲台,立即给我们深深的鞠了个躬,着实把我们吓了一跳,教师里立刻变得鸦雀无声。待他直起身来,看到我们脸上的表情,也着实把他吓了一跳。“我应该长得没有那么恐怖吧”他伸手拨了拨额前的几根稍长的头发,后来才知道那是他的习惯性动作,一节课下来至少要拨五、六次。
“唉唉,同学,不要做那么恐怖的表情,我不吃人的;这位同学,嘴不要张那么大,我没有鸭蛋给你吃;那位黄衣服的同学,你眼神太迷茫了,有什么疑问吗?……”
待我们的表情都恢复正常,他才又说:“终于见到我们神圣的高三学子了,要知道我前两年尽教高一,看他们从青涩到成稳,就在想那些坐在高三教室里终日奋斗的同学又会给人多么强大的震撼力?看吧,为了今天,我还特地去买了西装皮鞋,要知道我以前可只穿休闲服的。”后来他又做了一个极度悲伤的姿势道:“可想不到我穿这身衣服这么吓人,以后再也不穿了”。
“嘻嘻哈哈……”,我们全班笑得东倒西歪,一个调皮的男生道:“老师,你穿这身非常帅,可要多穿啊!”
“那你们为什么都做出那副表情?”
“我们是被你给我们的鞠躬给吓到的”另一同学说。
“是吗?这有什么奇怪的,此后一年,每次我的课你们都会给我行礼问好,我只不过在第一堂课还给你们一下,用不着吓成那样吧。”
“可是没有老师会向学生行礼的啊!”
“从我开始不就有了?”
说完他从讲桌上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三个字‘羊锦程’“这是鄙人的名字,以后你们可以叫我羊老师,谢谢!”
看着我们满满溢着笑容的脸,他忽然又做出一幅很自信的样子:“你们一定没有见过我这个姓吧。想来也是,我从小学到大学,全校可只有我一个人有这个姓,多么宝贵!物以稀为贵嘛,以后你们说出去有一个姓‘羊’的老师,多有面子!还有我后面的名字,‘锦程’锦绣前程,前程似锦,都可以的,随便你们怎么想了。而我现在不是就有个锦绣的前程?”
要结尾时他说:“下面呢我还是来点庸俗的吧,这是我上师范时我们老师叫我们在第一堂课上必须要说的,虽然我觉得有点罗嗦。希望大家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好的理想的大学”。
虽然很多老师都给我们说过这句话,可我们都觉得这句话从他的嘴里出来是多么的不一样,却又多么的鼓舞着人心,有那种考不上大学就不配做他的学生的感觉。
最后,他拿出点名册说:“这是第一堂课,你们都知道我的名字了,下面让我再看看你们的尊姓大名吧!”
“李白……,天啦,怎么唐朝一代大诗人跑到你们班上来了?”李白站起来应了一声“到”。
“李白来了,有没有杜甫?”他开玩笑的说。
“老师,杜甫没有,可是有杜子美,”杜子美站起来回答,话语间酒窝一显一隐,真的漂亮。
“杜甫,字子美,好好……,唐朝的美男子到现代变成个美女了。”他示意杜子美坐下,手指从点名册上划过,赞道:“啧啧,你们班光看名字就知道藏龙卧虎的不少啊。”
后来随着他念的名字渐渐多了,我的心不由的慢慢紧张了起来,也不知怎么的,生怕给他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练晨媛”
“到”,我站起身来立即应了一声,坐下时长长舒了口气,暗想着还好没有失态。
“也是很少见的姓啊,白发魔女练霓裳和你家可有亲戚关系?”全班又一阵大笑。
“老师,白发魔女练霓裳是梁羽生大师武侠中的人物,不是现实生活中的,您学历史的不应该不知道吧”。我挑衅。
“哈哈,今天碰到钉子了。对不起啊练同学”。他摸着后脑勺既尴尬又似诚恳的说。
看着他滑稽的样子,我不禁又想笑了,绝美的容颜,敢爱敢恨的性子,练霓裳是我最欣赏的武侠人物之一。而他竟然也知道,真是不错。
四
课后我与苏小巧摆谈,她说:“行为幽默风趣很好,让我们的高压生活减一下压也是不错,倘若他的课也上得很好那就无可挑剔了,但如果他的课上得不怎么样,那将是我们班的一大损失”。
她总是能够一针见血的评论人事,让人无可逃避。
我拍拍她的肩膀道:“小巧儿,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有这样的老师了我们还要奢望什么?人不要太贪心,自己多努力一点就行了”。
“这么帮他说话,莫非喜欢上他了?”她睥睨我。
“当然,不过是师生之间的”。
“去,强调给谁听?”
五
终于星期天了,我飞似的跑出了教室,多么宝贵的半天假啊,亲爱的电视剧们啊,可想死我了。
因为家离学校比较远,所以这半天生活我总是在堂姐家过的。
快步爬上五楼,气喘微微,很久没有这样累过了。整日在教室里坐着,身体素质变得愈见差了,这么点楼层都让人变得如此的累。
敲门,听见急促的脚步声,开门,是堂姐夫,微微羞赧叫道:“姐夫”。
“你姐在做饭,先进来看电视”。他点点头,侧身让我进去。
吃饭时,与自幼熟识的堂姐聊天,才稍微让自己不那么紧张。
“这周学习怎么样?”堂姐问。
“还好,都是学过的东西了,多注意一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你不是教她们英语吗?多给她指点一下吧,我看她英语稍微差点”。姐偏过头去和姐夫说。
“放心好了,媛媛底子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姐夫微笑着,细心的为姐姐将鱼肉里的刺挑出来。
我发誓,我一定要找一个能为我挑鱼刺的男人做老公。我想起小时候姐对我说的话,最后,她真的找到了,如此细心体贴的人。
“姐,你可把姐夫看紧了,我们班爱慕他的女生可多了”,我坏笑。
“哦,是吗?”姐转过头去,像看危险动物似的看着姐夫,姐夫连忙澄清:“媛媛,这种事可不能乱说啊,否则我今晚可是要跪搓衣板的”。
“家里没有搓衣板,跪洗衣机”,姐玩笑。
“看吧看吧,你知道我的命运有多悲惨了吧”,姐夫一脸悲惨。
“哈哈……”,我和姐笑得不行。
“可是你还不是我们班最受欢迎的老师”,我接着说。
“是吗?那一定是羊锦程了”,姐夫道。
“恩,他好可爱,像个老顽童”。
“他就是有点不正经,学生时代便如此了,可别叫他老顽童,他才二十八岁”。
“你们是同学?”
“我们仨是高中同学,大学时他还和你姐在同一所大学,只是大学毕业之后他就去支援边区了,前两年才回来的”。
“他为什么要去那里?他的样子可不像那么伟大的人。”
“同学,看人不要只看外表”。
“知道了,他有女朋友没有?”我继续追问。
“你怎么那么多的问题啊,赶紧吃饭”。姐不知道怎么的,脸色有些不对。
此后,一桌无语。
六
高二是一段空虚而迷茫的日子,那时的我们,总是望见午后慵懒的阳光撒满了橘黄色的课桌,在满温馨而舒适的空气分子,让人在一呼一吸下思想有些懒惰,只想张着迷茫的大眼睛东张西望。
高三,无论什么都简尔化之了,空虚被紧张而又繁重的血液充满,迷茫被抛到了脑后。毫无闲暇来处理这些让自己变得消沉的东西,只是一个劲的让自己太繁忙,繁忙得无法去思考了。
但是,在这简尔化了的生活里,若出现一个可盼可想的人,那无疑像一张原本没有眸子的人物画突然被画上了点睛直笔,整个脸都鲜活了起来,另动而又流光。一周只有两节历史课,我出奇的盼望,那种渴望,竟比小时候夏天在乡下外婆家对每天推到院子里来卖的那种冰凉而又香甜的冰棍更加强烈。那时候的冰棍,糖精与冰水混合而成,廉价却又奢侈,外婆家并不富有,能每天让我们几兄妹一人有一支冰棍,实属不易,而我们几乎每天都在盼望中度过,一支冰棍就是一天生活的起点,亦是结束。
贪恋的看着他的身影,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见的瞬间,着迷于他的声音,那些滑稽却又真挚的话语。从来没有对谁那么迷恋过,比初中那一点时间对席娟,琼瑶的言情小说的迷恋还要痴狂。但他又岂是那些小说堪比的?小说虚幻而不真实,他活生生的,那种心动的感觉,无可比拟。
突然好想看小说,那种郎才女貌的言情小说,在贪恋的思想里编织着粉红色的梦,彩色的泡泡,飞满了梦的天空。下定决心,不再看小说的,至少在高三这一年不再看,可是,那种强烈的渴望,将我推到了学校旁的书店里,一本琼瑶让我迷失了自己。
当那本小说摆到英语老师的课桌上,看着他严肃的俊脸像搓衣板般拉长时,我心中才升起了莫名的羞愧,的确不应该在英语自习课上看小说,那样太不仁道了。陈星老师,我的堂姐夫,想骂我他又不敢,想劝我又不知从何说起,只有干瞪着眼,努力的在脑袋里想着措词。
我不怕进办公室,真的不怕。但是若我犯了错误进了办公室,我就会害怕,因为我害怕见到他,害怕在他心里留下不好的印象,我希望在他心里我永远是那个成绩很好人又乖巧的好学生。有谁不想自己在所喜欢的人的心里是乖巧而又美好的?因此,在随着陈老师踏进高三办公室时我就在开始祈祷,希望他不要进办公室,至少的我在办公室里的这段时间里。可是,世间的很多事情总是不以人的医院为转移的。所谓自作孽不可活,我只有认命的垂着头,听任陈老师的规劝。因为,他进了办公室。
“咦,晨媛同学,怎么有空到办公室来玩了?”平时多么想听到的声音啊,现在却像魔咒般让我头疼得紧。
“她上自习课看这些垃圾小说。你说都高三了,怎么还不知道时间的紧迫。”陈老师像终于找到了人诉苦般,满口的怨气。
“琼瑶啊,女孩子的梦幻小说。怎么晨媛同学也喜欢这种矫情的小说了?我以为你是喜欢武侠的呢!”一番牛头不对马嘴的言语,让我和陈老师都不禁皱了眉头。
我左顾右盼,不敢看他们,心里不禁拔凉拔凉的,不知会有怎样的狂风暴雨在等着我。
“不用找了,这里没有地洞躲不掉的。”羊老师调侃。
陈老师瞪了羊老师一眼,显然嫌他多话了。“你先回去吧,高三了,还是不要看这些了为好。”
待我要走时,他又补了一句:“我不会告诉你姐的。”
我脸色讪讪的走出了办公室,心里却暗自发笑,不会告诉我姐,这又是何必。若是我想看小说,又有谁拦得住?干嘛想以和我共守一个秘密的方式让我与你来亲近?
下午的历史课,我几乎不敢抬头望他,有羞愧的因素,也是害怕当他问起我为何会看小说,我不知该怎样回答。莫名的心悸,目光里也显示着心虚。
下课后,他却径直点了我的名,要跟他一起去办公室。
一天去两次办公室并不好受,更何况是跟在让自己心动的人身后,亲近却又恐怖,尤如五味杂瓶。
到他的课桌前,我正要向他解释为何会看小说,当然这个理由是跟在他身后时编排出来的。怎么可能让他知道真正的原因?不料他却递给我一本书,是那本琼瑶。
“我向陈老师要的,你拿去还了吧,租书也不便宜。”他望着我微笑着,可我并不觉得亲切,反而有一股邪恶之感。
“谢……谢……,”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们打个赌怎么样?”狐狸终于露出了尾巴。
“赌什么?”我问。
“这次期中考试,若你的历史考上了90分,我送你一本书,包你喜欢;若是考不上,高三就永远不要再看小说了,好吗?”
原来是小孩子的游戏,我不禁想笑了。若是那么容易就被打发了,我还是我吗?
“而且我会轻视你!”他脸上出现了少有的严肃。
“什么?!”我大惊。
“那样会让我知道原来我一直重视的练晨媛同学不过是不爱学习,没有上进心,喜欢看无聊小说的无聊庸俗的小女生。”嘴角一丝讥笑,让我顿生了怒气。
“我不是那样的人”。
“那你赌啊”,讥笑更深刻了些。
“好!我赌!”几乎快要咬牙切齿了。
“一定要说话算数哦,不然我又会加上不守信用这一条特点在我的印象里”,为什么他的笑容在这一刻会让人觉得那样的刺眼?尤如麦芒针尖。
突然一个灵激,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愚蠢。激将法啊,想不到自诩精明无敌的自己,还会被别人用激将法,并且上了当。我恨恨的看着他,心里早已把他大卸了八块。
他站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道:“这样的赌约于你百利而无一害,可不要辜负老师的一片苦心啊!”
一片苦心,总归是有心嘛,我心中暗喜,“老师,我在你眼中特别吗?”
如果忽视掉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犹豫,那他的回答就太完美了:“当然,我们才貌双全的练晨媛同学是一块不管放到哪里都会闪闪发光的金子,连老师都不得不为之侧目”。
好一句不得不为之侧目,至今想起这句话来心底都有一片麻麻的感觉。而为了这一句话,我也不得不多花些时间在历史课上了。
“鸦片战争的起因、经过及赔偿……啊……!”我扯着头发,抓狂得尖叫:“什么破历史嘛,这种国耻性的东西不好好掩藏着,还拿来折磨我们这群无辜的、根本没有经历过那些时期的可怜的学生。”
“练同学,国耻就是要被后人记住了,才能提高爱国热情,奋发强国”。羊老师在我身后毫无预示的冒出这么一句,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待他慢慢走远,我才能得冒出一句:“到时候人都折磨死了,哪里还有什么热情来爱国?”
树活一层皮,人争一口气,为了那口气,即使没有热情又何妨?历史,你等者瞧。
七
92分,我无力的看着手中的试卷,不知是喜是忧。这是我学习历史以来考得最好的一次,可称为历史性的,但是我除了喜欢历史老师外,对历史真的没有多大的兴趣,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就是‘能及格就好’,因此它拖了我不少的总分,可这一次,它提升了我不少的总分,全班第一名啊,这个集所有荣誉为一体的桂冠,终于掉到我头上一次。但它并不能给我带来多少的快乐,如果没有了他,我恐怕永远都不会得此殊荣,可我能拥有他吗?他是老师,我是学生,相差得太远并受着不同的条例约束着。如果,他在我身边时给我带来太多的利益,那么当他一旦离我而去,我是否有独立生活的勇气?
我独自黯然神伤着。
当一本《幽默大全》摆在我面前时,我不禁想笑了。老师,您与我想象的还是相差得远了些。
从看到分数时就开始想象,他会送我什么书,中国名著?外国名著?近现代名家抑或武侠?《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当然他是不可能送我言情的,他是如此的反对。可是再怎么也没有料到他会送我《幽默大全》,一股失望之情涌上心头。
“怎么?不喜欢?”他原本笑眯眯的,但看了我的表情后开始变得紧张起来。
“没有,还行,不是很厌恶”。反正堂姐喜欢看这种书,给她也不错。
“唉,原本以为你一定会喜欢的,可还是错了,原来人与人还是不同的”,他看似有些难过的说。
“羊老师喜欢这种书啊?既然老师喜欢看,我也不会排斥的,有时间我一定看完它”,看着他的样子,我的心里也愈加难受了,真是见不得,立即想安慰他。
“好吧,那为了弥补我的过错,请你吃肯德鸡怎么样?”忽然间他又变得笑眯眯了。
“好啊”,看来这吃东西比书来得实惠多了,我立马答应着。
“这周星期天吧,郁香街的那一家”,他看起来很高兴。
“一言为定哦,我也很喜欢那家的东西”。抱着那本书,我总算心满意足的走出了教师办公室。
八
“姐,我要和同学逛街,这周就不过来了”,满脸心虚的挂了电话,真害怕被姐发现有什么端倪。
今天可真是一个艳阳天啊,温暖的阳光将我们晒得懒洋洋的,十一月的寒天,多久没有出过太阳了。搽上防晒霜,冬天的紫外线还是很强的,将自己打扮一番,提上包包就准备出门。
“媛媛,打扮得那么漂亮,是要去约会吗?”李娜嘲笑我。
“是啊,这年头再不约会就成老姑娘了”,我也跟着胡扯。呵,约会,听起来是多么的舒心啊。
到了肯德基店门口,我就看见靠窗坐着的他,正在逗着邻桌的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女孩,小女孩在他的逗弄下无邪的笑着,他也无邪的笑着,像一个大一号的孩子,看上去那么的无忧无虑。
推门进去,我在他对面坐下,道:“羊老师很喜欢小孩子?”
“是啊,特别是漂亮的小孩子,看着都舒心”,他停止都弄,面向我端正坐好。
“想不到我们敬爱的羊老师还好这一手啊,今个儿算是开了眼界”,我邪邪的笑着。
“小小年纪,思想那么复杂,我可没有恋童僻,只是想着再过几个月就要做父亲了,见到小孩就觉得亲切”,他把单子递给我,让我点东西吃。
“什么?你结婚了?”我的下巴立刻掉到了桌子上,全然失去了对食物的兴趣。
第4、背父亲出山情感故事

听了不少的歌曲,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崔京浩的“父亲”!!
“那是我小时候,常坐在父亲肩头,父亲是儿登天的梯,父亲是儿拉车的牛”每当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我的父亲,想起小时候,坐在父亲的肩头,去看外面的世界!!
我的家乡是一个偏僻而又荒凉的小村子,三面都是山,只有一面是一条通往外面世界的小路!!我们这里的很多人几乎一生都没走出过家门,更不知道外面有什么,封闭的山村封闭了一代一代的父亲,在勉强可以维持生活的天空!
在我们那里上学是一件难事!! 记得小时候,每天都要爬几个山头,走十几里的山路,所以我们那里的孩子学习都是最好的,在他们的心里都有着一个走出去看看外面世界的梦!!很多的却都中间辍学了,每当高考那到通知书的时候,那是父母们做伤心的时候,总是泪流满面的看着渴望上大学的孩子!!是无奈,是忏悔,还是抱怨!!!
就这样,一个一个的孩子被阻隔了,被那大山阻隔了他们走出去的脚步!!今天我走出来了,我清楚的记得,我上学的学费是父亲卖了家里那只唯一拉车的牛凑上的!!走在大学校园里,虽然穿着和其他人格格不入,但我一点都不自卑,反而心里很平静,我自己知道,在家里还有当牛拉着车的父亲!!
记得小时候,我总喜欢坐在父亲的肩头上,到那条唯一通往外面小路的路口,使劲往外看,我指着小路的尽头对父亲说:“等我长大了,我就带着你出去!”我记得父亲当时就流泪了,我用稚嫩的小手摸着父亲的脸问“爹,你不想出去吗?”爹说:“想啊,做梦都想!”
渐渐的我长大了,真的走进了大学的校门,在大学里我在充实着我自己,我知道,在我们的村子里都在看着我这只唯一的金凤凰!!大学几年我几乎没回过家,为的是节省路费!!但我知道,父亲一定在盼着我回来!!
今年我回家了!!看到了我已经苍老而满脸皱纹的父亲!!
坐在火车上,我一直都在流泪,泪眼模糊中我仿佛看到了父亲正站在小路旁,那已经不在健壮的身躯和泪水晶莹的双眼!!我差点而叫出来,但抽噎声早已淹没了我!!今年家乡下了很大的雪,小路上没有任何的足迹,我踏着皑皑的白雪,一步一步接近着我的父亲!!家乡还是那个样子,只是在大雪的覆盖下显的那么洁白!!我感觉自己好象是一个罪人,抛弃了亲人自己去了外面,站在小路上我伫立,凝视着,父亲啊,我象您忏悔来了!!
推开门,父亲正在坐着,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了期盼和宽容!!我一下子扑进父亲的怀里,父亲想起来,但又突然坐了下来,我知道那是父亲的关节炎又犯了!!不知道我在父亲的怀里哭了多久!那天我吃了世界上最好的晚餐,父亲亲手制的咸萝卜!!
假期过的很快,没多久我便离开了家!离家的时候,我是和父亲一起走的!!
背着父亲,还是走在那条小路上,不再是开始离开家时的激动,而又是一种难言的平静!!大雪掩盖了我留下的足迹,回头看看自己生长的地方,心里有不可名状的苦涩!!
朝上拖拖父亲,头也没回的消失在茫茫大雪中!!
第5、我的初恋情感故事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灰溜溜的。小青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唱成她那样啊?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朦胧中,就听见伴娘在旁边絮叨地说:小青也是不得已啊,她怀孕了,男的比她大十几岁,逼着她结婚啊,她家里坚决不同意她嫁给他,这些日子,她实在是不好过啊……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第6、永远的教师情感故事

教育局的会议室里,局长对着我们8个师范毕业生娓娓而谈。主题是我们8个人是在二十多个毕业生中挑选出比较优秀的,这次被分配到山区学校工作,是市政府和教育局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应该感到骄傲,更应该加倍地努力工作。最后,局长说,他保证3年后一定把我们调回到市里的学校工作。
走出会议室,几个人开始发牢骚。几乎每个人都在祈祷,但愿局长的承诺能够兑现。
几天后,我带着简单的行囊上路了。一路上天蓝蓝,山绵绵,水青青,几处山坡上的几处农家小院,炊烟袅袅,颇有些陶诗的意境。
我报到的学校坐落在青山脚下的一片平地上,靠北一排墙皮斑驳的平房,分成五个教室,一间大的办公室,平房的前面立着一个高高的旗杆,下面一个木板钉成的领操台,令人奇怪的是,偌大的操场上一棵树也没有。在群山的怀抱里,校园愈发显得空旷而寂寞。
当天晚上,校长带着全校所有的6名教师为我举行了一个热烈而丰盛的欢迎宴。山村的教师一如山村的农民一样木讷中透着诚实,几杯酒后,他们的话多了起来,开始争着向我劝酒。那天晚上,我喝多了。
山村学校的作息制度是这样的,每月连续上课21天,其余的几天放假。前21天忙忙碌碌地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时间似乎过得很快。放假的那几天,所有的人都回家了,校园里只剩下我。白天,我漫步在操场上,看群山碧翠,望层林尽染,观苍山负雪。夜晚,我望月吹箫,踏雪静思,秉烛夜读。虽自得其乐,但寂寞孤独之感却难以排遣。
两个月后,我开始逃避这世外桃源式的生活。我还年轻,我需要浪漫,需要时代的信息。我开始频频地请假。但每次请假时望着校长那无奈的目光,我都在深深的内疚中逃也似地离开学校。
带着失意,秋去秋又来。暑假后,我迟迟归来。那天,刚刚走进校园,就听到一阵优美的歌声从教室里飞出,整个校园仿佛凭添了一分靓丽。好奇怪,学校从来没有音乐教师,除了每周一听到的国歌外,再没听到过别的歌声。我急急地走进办公室,只有校长一人在,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喜悦。见我进来,笑呵呵地对我说:“咱们学校又分来了一个毕业生,女老师,教英语和音乐,你听──”,歌声真的很美。
下课后,一张年轻美丽灿烂的笑脸出现在办公室里,简陋灰暗的办公室变得温馨而明亮。她叫陈晓,今年的毕业生,我们都叫她晓老师,她性格活泼,每天,办公室里都飘荡着银铃般的笑声,萦绕着百灵般的歌声。她说她很喜欢这个学校,很喜欢这山村的景色,很喜欢这山民的淳朴,更喜欢这里的学生们。学生们也特别喜欢她,每天围在她身边唧唧喳喳个不停。
可能是她的到来解除了我的寂寞,或是她的工作热情感染了我,我很少请假回家了。
带着欢笑,秋去夏又来。开始期末考试了。监考的时候,我听同事说,晓老师下学期就不来了,她父母找了主管教育的市长,把她调回了市里。我的心里顿生怅然与怨愤,怪不得她每天快快乐乐的,还装出一副对山村教育喜爱的样子,原来她早已心中有底。如果也只让我在此呆一年,我会比她做得更好。
考完试,批完了卷,陈晓就要走了。那天早晨,她早早地收拾好了行李。怎么说也同事了一回,我们都去送她了。校长苦笑着对我说,明年这时候就该送你了,大家都没有说话。我们默默地走在山路上。
突然,一阵清朗的歌声从山坡上传来。我们不由地站住了,都回头望去。只见几乎全校所有的学生,面朝我们这个方向齐刷刷地跪在山坡上,唱着陈晓老师教给他们的歌:沿着校园熟悉的小路,我们来到树下读书……
谁能受得了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场面,谁能承受得了这人世间最真的真情。陈晓老师泪流满面,她明白这是学生们对她真诚而无奈的挽留,她扔下背包,跑向了同学们。
陈晓老师留了下来。
秋天的山林如火,又一个学期开始了,陈晓老师当了班主任。她特意自己花钱从市里买回了一台电子琴,她说她跟教育局说好了,10月1日她要领着她的学生们去参加教育局举行的一年一度的国庆文艺汇演。学生们听后,乐得每天都像一只只快乐的小鸟,在校园里飞来飞去。他们都上初中了,可还没有一个人去过市里。他们练习得很刻苦,每天校园里书声琅琅,歌声阵阵。
在期盼中,国庆节终于快来了。校长派我陪着陈晓老师带领学生们参加文艺汇演,顺便也让我回家看看。一路上,秋色是那么的美好,学生的歌声是那么的优美,听醉了我,听醉了群山。
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车到站了。市里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让学生们兴奋得满脸通红。
“马林,车!”
正组织学生们站队的我突然听到了陈晓老师尖利的喊叫声,我急忙回头,只见马林不知怎么向马路中间跑去,东面正有一辆车疾驰过来,陈晓老师正跑向马林。我愣住了。
马林被推倒在一旁,车子撞到的是陈晓老师。
手术室外,学生们不吃不喝,从下午3点多一直站到晚上8点多,从下午3点多一直哭到晚上8点多。
陈老师盖着白色被单从手术室内推出,学生们的哭声在夜空中回荡。
第二天,学生们坚持参加了文艺汇演,没有了陈老师的指挥,没有了陈老师灿烂的笑脸,没有了陈老师的琴声,他们唱得还是那么齐,他们在哭声中唱完了陈老师领他们排的节目。
我独自领着学生们回到了学校。月末的日子,我依旧看群山碧翠,望层林尽染,观苍山负雪,因为山中有一座永远的丰碑;我依旧望月吹箫,我依旧踏雪静思,我依旧秉烛夜读,因为山中有一位永远的教师。
第7、窃读记情感故事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身上已经汗涔涔的,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趁着漫步给脑子一个思索的机会:“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女孩不知以后嫁给谁?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角第三排,不错……”走到三阳春的门口,便可以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地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是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了,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使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到底挤到里边来了。在一片花绿封面的排列队里,我的眼睛过于急切地寻找,反而看不到那本书的所在。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是在昨天那位置上。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仍四平八稳地躺在书架上,专候我的光临。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双巨掌,10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整本书:“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全部回过头来,面向着我。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愧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脚跟后面紧跟着的是老板的冷笑:“不是一回了!”不是一回了?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
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心灵确实受了创伤,我的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发作,而且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这是一本畅销的书,那么厚厚的一册,拿在手里,看在眼里,多够分量!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去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到前次的难堪。
每次从书店出来,我都像喝醉了酒似的,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所扰,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能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没看见那本书,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诅咒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那么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了下去。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我多么怕受人招待),我慌忙把眼光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了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黑色多皱的布裙被风吹开来,像一把支不开的破伞,可是我浑身都松快了。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第8、平淡的朋友最长久情感故事
有些朋友很平淡,你们的关系总是那么不温不火,聚少离多,不随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淡远,但也不曾浓烈如酒,越饮越醇。然而你就是少不了他,那种牵挂,不时地划空而来,淡淡的,却长长久久。程远就是这样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程远去了瑞士,这让我始料不及。
那天,我在清理垃圾邮件的时候,突然被一封标题为我别名的邮件惊呆了,在众多邮件来往中,还没有人如此亲近地直呼我的别名。匆忙打开看看,竟然是程远。
我和程远同学九年,又共事一年。他属于永不安分和特别喜欢折腾的那种,总有数不清的点子满脑子地乱跑,做任何事情总有自己的道理,反正是永远活力不尽的那种人,让小女生们总是羡慕不已,程远呢?他总有办法掏出小妹妹们的眼泪,程远是位专听别人秘密的人。而我呢?小女人的“坏”毛病全部占尽,多愁善感啊,胆子小,爱做梦,喜欢听好话,非常任性,超级浪漫……每每遇上不顺心的事儿,常常是躲在角落里掉眼泪,一滴,两滴,三滴,就等程远一句柔声的关切,马上就泣不成声。程远理所应当地成为我最好的倾诉对象和代言人。
所以我敢说程远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他知道我所有的弱点和软肋,并且知道怎么治我。如果有人问这个世界上最不愿娶我为妻的人是谁,那个人准是程远。曾经的我们被人无数次的戏说为初恋的多种版本,可我太清楚一个道理,打死也不能嫁给一个聪明到可以一眼看穿你的人。正因为不涉及“爱”字,我和程远的关系一直是那么地纯粹。
大学毕业,我们同进一家报社,由于他父亲的一些关系,他还可以不像我们一样不得已挤上破旧的夏利出租车去抢新闻,因为单位给他一个副主任的闲职,还配上了一辆红旗牌小车,这曾经让我非常羡慕。而程远呢,真是太顺利了。他一直生活在他父母的庇护下,生活和工作同样愉快和充实。然而就在我以为的幸福生活中,程远开始了抱怨。他抱怨日子的过于平淡,抱怨这个职业的辛苦和收入的不公平。这可能是程远选择出国的最好理由,对于喜欢折腾的程远来讲,也许出国是个最好的选择。我想。
可程远选择去瑞士,依然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因为在我看来,永不安分的程远一定会去美国,那里的消费水平和收入适合喜欢折腾的人去生存。而瑞士呢?这个德语的国家不论是生活质量还是移民工作的环境,亲和力不是太强。况且,程远哪里会说德语呢?
字里行间,程远的笑容似乎在眼前。那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就好像站在我面前,咧着嘴,欣喜地诉说着那个国家的美丽:经济的繁荣,生活的天堂,工作的紧凑,可观的收入,休假的闲适,这一切都如愿以偿,都是他一直追求与向往的。我在心里说,好了,程远,这次,你应该安分了吧。
我马上给程远回了封信,信的末尾还坏笑着说,程远,等你娶个瑞士牌的洋猫咪回来。
然而,半年过去,我再也没有得到程远的一字半句了。几次打越洋电话给他,都是无人接听。
心里在想,程远啊程远,你到底在做什么呢?
偶然间,听一位加拿大的朋友说,程远到了加拿大,是瑞士的一位同事介绍去的,似乎工作得挺不错。这次,我又一次惊奇不已。程远啊,你到底搞什么鬼?有没搞错,这么快就从你的人间天堂飞往地球的又一岸啦?你能适应如此频繁地更换国家和工作么?
好不容易盼得了程远的来信,他似乎对此次的时空交换并没有做出太多的解释,只是说了,啊,加拿大这个移民国家包容心真强啊。我想,也许,程远正处于行走的路上,依他的性格,肯定希望不断找寻最适合自己的城市和位置,不闯荡一番,怕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对于程远的近况呢,我一无所知。生活得怎么样?工作开心否?加拿大比起瑞士,是不是更适合生存呢?不过我相信聪明的程远一定有个利弊的权衡,去加拿大,也许是对的。远隔着水过千山,我能做什么呢?除了一句至诚的祝福,别无他法。

第9、我的教育故事案例情感故事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雨一直下,给人一种似乎无以名状的烦躁。

第三节课我被安排到三(3)班代课。
子杰,一个自控能力欠佳的小男生。
课进行到一半,进入下一个学习环节。他的课本仍然停留在前一页,手里在拨弄着一支自动铅笔。
唉,这个小家伙常常在上课期间摸东西或者做小动作,开小差倒成习惯了!不给点颜色他不行啊!我悄悄地、不动声色地接近他,伸手夺过他手中的自动笔。又悄悄地、不动声色地走回讲台,把笔扔在讲台上!再瞟了他一眼,脸色红红的,拿起书本认真地看着。
下课后,我示意他过来,几句责备、几句劝告的话后把自动笔还给了他。我整理好书本刚要离开,有学生大声报告:"周老师,殷子杰哭了!"我漫不经心地看了看,难道是我今天的话触动了他的心灵?不像,因为我从没见过他这般伤心的模样!
走过去看,他还是在拨弄着那支自动笔。
"怎么哪?"我漫不经心地问。
"自动笔的前头破了,铅打(推)不出来。"孩子哭丧着脸。
我拿过来一看,果然是笔头部分的塑料破了。细细一想,应该是刚才我扔到讲台上的那一刻摔坏的。真不该那样扔!这笔的质量也真是差,怨什么都没用了。
"我妈妈星期天买给我的,说不能弄坏了,要不然挨打!"孩子嘟着小嘴,两行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
"那你妈妈在哪儿买的?"我急切地问道。
"温泰市场。"
"哦,那中午再说吧。"我迅速整理思绪,决定买一支同样的笔,赔给他。身教重于言教!我应该给孩子们做出一个表率。
吃完午饭,我申请外出,到商店看文具柜自动铅笔的品种。真好,这个商店里也有那种自动笔。问好价钱,付款,取货。
回到学校还没到上课时间,我飞奔进三(3)班教室。
"上午的那支坏笔呢?拿给我。"我迫不及待地对子杰说。
孩子们疑惑地看着我,我骄傲地伸出手给他们瞧。
一个孩子惊奇地说:"殷子杰,你的新自动笔!"
另一个孩子反驳道:"不是的,这是一支和殷子杰的一样的新的自动笔!"
子杰翻出自己的那支被摔坏的笔。
我接过来说:"一支换一支,坏的自动笔留给我,好的是你的!如果下次课上你不听讲,把好的自动笔还换过来,这支坏笔还留给你,行不行?"
孩子使劲地点点头,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容,我也笑了,周围的孩子都笑了,空气似乎也被感染了。
师爱在这里流淌着!
正在成长中的小学生,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那双敏感的眼睛观察着教师的一言一行,自觉或不自觉地模仿着教师的一言一行,所以说,教师自身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教材,对学生具有强烈的示范作用。
我的教育故事案例(二):堵不如疏
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初中学生来说,让他们明白语文的重要性,语文对他们将来的有用性,是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初二、初三的学生,语文对他们来说,就是完成其他理科作业的一门自习课。这种现象,我想大多数的初中语文教师都曾经历过。下面叙述的就是我的一些经历,算是和大家分享一下,仅作为一些经验和教训吧。
那年我任教初二年级,班里有些学习比较吃力的孩子。他们学习数学这门课程就已经够吃力的了,这学期又新开的一门物理课。对这些理解力稍差的孩子来,学物理就更是雪上加霜了。再加上英语课的学习比较紧,语文这门看似比较"轻松"的课程理所当然就成了孩子们其他课程的"补习课".
一开始,我并没发现这种现象,只是在课堂上经常见几个孩子埋头认真地读书。我以为他们在默读课文,所以也就未加注意。可连续几堂课下来,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终于有一天,当我突然出现在北面一排的某个埋头"苦读"的学生身旁时,发现他手里读的是一本物理书。也许是当时气昏了头,我立即批评了他,并且对班上其他埋头"苦读"的几名学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我严厉地告诉他们,以后语文课上谁再看其他学科的书籍、做其他学科的作业,一律没收。可是没过多久,这种现象又出现了,而且学生跟老师玩起了"斗智斗勇".这让我当时真的头痛不已。
有一天,我跟其他学科的老师聊天,通过他们知道,班上的确有些学生理解力稍差,学数学、物理的理科课程比较吃力。我也向他们大发牢骚,说这些学生都在语文课上学你们的课了。他们也比较无奈,说还是需要语文的教育来帮助他们提高理解力。这句话深深地提醒了我,对啊,语文才是提高学生分析力、理解力的最好课程,何必来"堵"?想到这里,我已经有了一个计划。
第二天,我一进班里,就对学生说:"今天我来跟大家讲一节语文物理课!"当时学生的表情我记忆得特别清楚――吃惊、疑惑甚至有些不可思议。但我确实在接下来的课程中,从语文的角度跟他们解释了一些物理上的定理、公式,并且有些还用到了一些哲学上的知识,像量变引起质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等等,这些都可以对他们在物理上的学习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有时候我还举了一些历史小故事,来提高学生学习物理等一些理科课程的兴趣。最后,我对他们讲:"即使这些课程需要大量的时间来理解,来温习,但不要忘记,语文的学习不是浪费了你们的时间,恰恰相反,语文课正是提高这些课程学习方法效率的重要课程。"经过这堂课以后,学生再也不在语文课上看其他课的书了,而是专心地听我上语文课。
这件小事情,虽然不是那么的轰轰烈烈,能够让人铭记一生,但是对于每一个我所教的学生来说,他们不仅学习了语文知识,而是更学会了一种人生态度,就是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他们应该好好做的事情,不要为了其他事情而放弃本应该好好做的一件事。而对于我这名普通的初中语文老师来说,深深体会到对待学生问题,堵不如疏,更不能盲目解决。有时候换个角度,变通一下,反而把问题解决的更加完美。
我的教育故事案例(三)
唐堂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事业".正是这句至理名言,激发了我选择教师这个行业的热情。2009年7月,泰州师范毕业后,使我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教师,令我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但是三年的编制考试,没能让我成为真正的编制教师,经过三年的代课老师经历,在2012年由于个人原因,我离开了学校,漂泊在外一年,让我更加清楚的认识了自己的内心,我离不开孩子们,离不开他们朗朗的读书声,离不开他们天真的笑容。终于在2013年,我选择了返回学校,返回我自己内心深处最热爱的一份职业。在回来的这两年里,我始终手捧一颗爱心,怀着对教育事业的追求,不断地探索和实践,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的师德严格要求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代课教师。
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好孩子".我不想苍白空洞的说我为教育事业做了些什么,但我敢说这5年的代课教师生涯是一步一个脚印,以我的满腔热情无微不至地关爱我的学生。正是这份真诚的真挚的无私的深沉的爱,我所教的孩子能快乐成长,我的教师生涯也充满了阳光和快乐,再多的辛苦劳累在孩子们纯真的笑容之下都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
为了能让自己更深入的了解教师这份职业,这两年我主动向学校申请了一个职位,那就是"与学生接触最多的人-----班主任".有人说:"一个好的班主任会带出一个好的班级。"确实,看看学校里的优秀班级,发现这些班级都有着出色的班主任。班主任作为一个班级的灵魂主心骨,班主任的思想成熟、处事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班级的发展。下面我想将自己在教学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平凡小事与大家分享。
一、教师要以一种敬业、乐业、奉献的精神,默默耕耘,始终把培养下一代作为自己至高无上的事。"言传身教"是我作为班级的领导者,引路人而一贯奉行的工作作风。我时时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来衡量自己,做学生的表率。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还要时刻注意自己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特别要注意一些小事、细节,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得要做到、做好,因为学生的眼睛一直盯着你。人们常说:"学校无小事,事事皆教育,教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我想:作为老师,应"不以善小而不为"应从我们亲自弯腰拾起地上的一张废纸做起。这种师表形象作用是不可估量的。记得有一次在上课前,我走进教室,教室时乱糟糟的,纸屑到处都是,真像一个菜市场。当时,我没有大声训学生,只是深深地看了大家一眼,然后拿起扫把扫起来。我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顿时教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争先恐后地拿起扫把行动起来。此时真是无声胜有声。我想,这就是师德的力量。"身教重于言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必须先做到,不允许学生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言行,以良好的道德风范,对学生实施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时时处处起到表率作用。
二、有句话说得好:"您的孩子,我的学生,您亲我更爱!"真诚关心和爱护学生,不仅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给予关心,而且要具体体现在实际行动上,无论是优秀生还是后进生,我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栽培他们,用爱心去感化他们,作个有耐心的疏导者。由于三年级的学生相对调皮些,更容易出状况。当学生出现问题时,我们不能简单呵斥或禁止,得帮学生认识到问题根源,注重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尤其是后进生,我会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激励的办法做好他们的转化工作。我班有一个叫朱晶晶的学生,在一二年级出了名的纪律散慢,作业常常不完成,学习能力又差,还常与同学闹不和。虽然多次教育,但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怎么办呢?最后,我试着寻找她本人身上的优点,结果发现她还真有不少优点。比如,爱劳动,每次劳动,她总是特别积极,干得起劲,另外,她还十分有礼貌,每次见到老师就远远地笑着打招呼。于是我就特别注意她,一发现她做好事,就及时表扬,然后还会微笑着对她说:"今天作业完成了吗?我要检查的哦!"随时随地,我会用微笑去鼓励她,在她犯了错误时,我也从不大声训她,而是以一颗宽容而博大的心去感化她、激励她。曾经有人说过:"老师不经意的一句话,可能会创造一个奇迹;老师不经意的一个眼神,也许会扼杀一个人才。"老师习以为常的行为,对学生终身的发展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我们应该经常回顾自己以往的教育历程,反思一下:我造就了多少个遗憾,刺伤了多少颗童心,遗忘了多少个不该遗忘的角落!忽然让我想起当年看的那部张艺谋导演的《一个都不能少》,一个小小的代课老师魏敏芝,只因老师离去前交代过这些孩子一个也不能少这样一句话,就能如此坚定执着地寻回每一位辍学的孩子,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位老师学习的,我们不仅要保证学生的数量,更重要的是让阳光撒遍每个被遗忘的角落。做教师的没有能力点燃火种,但绝不能熄灭火种!面对眼前充满好奇和天真的孩子们,要珍惜,更要努力让每一个孩子的心中充满阳光,让每一个孩子在爱的抚慰下快乐成长。每一位为人师者,放弃了一个学生,可能会减少你的工作压力,可能会提高你的教育质量,可能会给你赢得荣誉,但你放弃的却是一个孩子的美好前途,放弃的是一个家庭的希望,留给自己的也将是一个永远的遗憾!所以我对自己说不要吝惜赞扬,有问题及时处理,有进步及时表扬。学生希望得到老师的认可,更渴望得到表扬,这会激发学生前进的动力,增强他们的自信心。经过努力,她的学习成绩虽然还不能达到要求,但是与一二年级相比已
经有很大的进步了,纪律也好多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们说的爱心教育吧!
三、教师要注重心灵沟通,敞开心扉。在工作中总会要与学生聊天谈心。聊天的时候要尊重学生,多倾听学生的心声,疏导他们的心理工作是聊天的重心。我与学生交流时,一定要首先尊重学生,坦诚地去与他们进行心灵沟通,得到学生的信任,聊天的效果才会很好。孩子们会觉得很放松,愿意敞开心扉,向我们说出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所以我们一定要多去尊重我们的学生。同时我们也应该多倾听些,纵观我们身边的一些问题学生,其实他们多数都是缺少心理安慰,缺少安全感或者过于孤独,没有人去理解他们和听他们说出心里话,所以他们才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来引起别人的重视或者发泄内心的不满的。所以,我们要给他们一些说出心里话的机会,让他们将烦恼排空,之后我们再去适时地对他们做工作,教育的效果就立竿见影了!
教师的工作一定要有毅力和恒心,锲而不舍,常抓不懈,耐心持续地做好每个学生工作,努力使他们的思想言行、学习态度、纪律观念等稳步提高,扎实前行。每一次聊天之后,看到学生们在我的帮助下,改正了缺点错误,提高了思想上的认识,增添了前行的自信心,作为班主任的我真的很欣慰的!教育的最终目的,不就是让孩子们一点点地进步,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合格人才,让他们能够适应生活,积极进取吗?
每个孩子都是可爱的花朵,有的如傲放的月季玫瑰,花香四溢,令我们喜爱;有的却如山谷里的野百合,虽然也开了,白的白,黄的黄,但是不起眼不亮丽;还有的需要等待,等待他开花的那一天。这对于我们教师来说,何尝不也是一种幸福呢?在老师爱的浇灌下他们犹如野百合般顽强地生长着,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一定能拥有最美、最炫的春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默默地奉献,用博大的胸怀拥抱所有的孩子,纵然岁月消逝了我的青春,但我依然无悔!因为我无愧于自己的学生,无愧于自己的人生!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有过欢笑,有过快乐,有过悲伤,有过迷惘,虽然我得到的物质回报不是很多,但孩子们给我的精神回报却是无限制的。为了那些非"亲生"但"抚养"过的孩子们,我愿意付出我的所有,愿意平凡的度过一生,愿意燃尽我的最后一滴"蜡油"!
人生因为事业才显示出生命价值。我没有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我将继续的在自己的普通岗位上,分分秒秒地珍惜宝贵的时间,真真切切地爱着所有的学生,踏踏实实地做着该做的工作,这,就是我的平凡人生,一个平凡的代课老师的平凡路。套用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一句名言作为我的结束语――一个好老师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碌碌无为而悔恨,也不因误人子弟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骄傲地说:我把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了孩子!
第10、十七年的紫藤花开情感故事

这些字实质上组成的是一篇不算规则的传记,我用它来纪念我即将过去的16岁与2006年。在此冗长的过程中,我左手冰凉,右手温暖;左手攥着自己,右手握着亲爱的人们。
在睡梦里看见奇异的景象。用青翠竹子支起的花架上,爬满藤萝。浅紫色的花朵次第开放。我仰望,感恩而且谦卑,像面对一尊佛像,神圣虔诚。佛祖说,这是信仰。枝蔓上结有稀少的荚果,表面附着绒毛。密密麻麻的椭圆叶子间,阳光掉落,映出零碎的身影。冬天了,太阳已远离。传说中的夸父应该依然在大跨步追着太阳神车吧,漂亮的梅花鹿拉着华丽的马车急速奔跑。二者始终差离。他们路过高耸的楼厦和荒芜的沙丘,路过潮湿的沼泽与静谧的村庄,穿过茂密的森林,透明的空气以及柔软的尘埃,在地平面处凝成亘古的油画。色彩饱满,像熟透了的果实。那里有咸涩,有甜蜜,因此分化出了朝阳与夕落,托出斜斜的时光的痕迹。我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往复循环,十七年已过。
那些生命中的故事豁然明朗起来,华丽的舞会散场,气氛微微清凉。你说,丫头,照顾好自己。不要晚睡,对身体不好。严禁在网吧通宵上网。不要吃过多的冰淇淋,会胃疼。不要用冷水洗头发。洗完后要记得用吹风机吹到半干然后任它自然风干。不准吃安定。要按时吃早饭。要听话。呵,这么多的要与不要。
15岁的时候收到霍凉送的生日礼物,是一只约莫一米高的毛茸茸的狗熊。纯天蓝色,唯有耳朵处是一片洁白。
我欣喜地叫出声来。当时有雪,雪花安静地落下。霍凉站在我面前微笑,宛若天神。他脸颊的纹路,嘴角扬起的弧度,至今依然能够细细数来。他喜欢抚摸我未蓄起的头发,会买许许多多好吃的给我。而我读不懂这种迁就式的宠溺,一次次任性地将其提前透支。
2005年秋,并不熟稔的亲戚到家里走动,母亲在陌生弟弟的哭闹之后无奈将狗熊送出。住校的我回家后得知,缩在墙角哭泣。那只狗熊是份怎样雍容奢侈的礼物,它在我与霍凉分离之后显得弥足珍贵。后来,看到母亲的愧疚与无措,终不忍心,便不再提起。而在与他相识六年中唯一值得怀念的东西已然不在。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总会有人出来帮助你消灭掉它的残痕。一场雪融化了,可以再下一场雪,而需要记得的,仅仅是大片的空白。
是在12月初回的家,昔日的同学送来一封信。信封已经残破不堪,四周均有油星溅上,地址也模糊了,只有我的名字隐约可见。看了看邮戳,是2004年9月份的,距今两年有余。自西安至郑州。我把信封展平,夹在厚厚的图书中间,没有拆开来看。信是霍凉写来的,短短的两年中,我在三所中学之间辗转念书。而这封信,迟到了两年。它经过太多人手掌的触摸,带有陌生的气息,若来自荒古的化石。至于他写了些什么,要表达的诉说的叙述的,全部被时间湮灭了,无须重温。
在偶然的时间里想念霍凉,为之流泪。冬季的风凛冽,划破脸颊。这是一道不属于任何经纬的线条,它存在所需要的唯一诠释是记忆,仅此而已。
莫邪在地下枯萎了,天已亮了,明媚即将到达那片纯净的冰雪世界。整理东西时,数了数莫莫写来的厚实的信,六封。用手指摩挲,牛皮纸信封光滑,有幸福的清凉感。这个在远方记挂我的男子,总喜欢说,我的洛洛。简单的四个字却给予了我莫大的归属感。他以静默的姿势进入,并横亘在这消逝了的时间中,是一根卡在咽喉里的鱼刺,每一次咽动都会疼痛彻骨。但也因此知道,我们彼此的温暖。桌上放有气味悠长的陈醋,希望用化学反应来处理掉这一障碍,然而,我拒绝。
莫莫在一封信的结尾写道:我的洛洛,我想要告诉你,无论生亡与否,苍老与否,在我心里,都将承纳着你痛或快乐的居所,你要记得我,我在,而且永远。
事实上我并不相信“永远”的存在,但在这柏拉图式的精神慰藉面前,还是选择接受。我一直在吞咽着他们的赐予,并一丁点一丁点地逐渐消化,让它像蜗牛般爬过,在生命中留下湿润的痕迹。
回忆仿佛是一场二十年代的电影,经过太多次回放显得光线黯淡,人影也模糊了。只有那些咸涩的泪水在皮肤上麻药般轻轻疼过,酸楚的雾气残花。我找遍世界,却唯独忘记转身,而在身后的一隅之地中,恰巧站立着,我最亲爱的人。坐在时间的摩天轮上回看,幼稚的情景,单调的黑白变得过分奢侈。而这一切的一切,是盛大光环下的花好月圆。
有一个游戏,步骤一:在纸上写下对你重要的十个人的名字;二:如果必须杀掉其中一个,请划掉次重要的人的名字;三:再划掉一个;四:依次划去,直到剩下最后一人。
莫莫说,这是个残酷的游戏,在做的时候,心里如同碾过千军万马。做过之后就会发现,原来某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原本想象的那么重要。而这个思量的过程,竟这般疼痛。
我写下十个人的名字,其中有自己,霍凉,昕。第一个死去的人是我。在客观上说,是违背了游戏规则的,我固执地写下这样的答案。游戏毕竟是游戏,无论开始与结束都是与事物的本质无关。它是可有可无的。
傍晚时看悲情小说,莫名地难过。打电话给水,他说,如果你将来去流浪了,没有钱的时候要记得打电话给我。在当时,是想了许多话要说的,突然觉得过分矫情,最终未讲出口,只是说,好。
未来不可预测,或许手机号码换掉,到了落难时才发现拨了一遍又一遍的号码也不过是个空号。或者时光太长,我们相互遗忘,再也来不及重新相识,也或许再见都不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的是封存在彼此记忆里的闭合了的花。但在那一霎,我着实感动着。
我孜孜不倦地回忆那些陈年往事,像经历一场浩劫,而我记得灾难。
十七年的累积,是从遥远的庞贝带回的一把厚重的火山灰,在其中细小带有空洞的颗粒中,可以看到身穿中世纪骑士服装的男子站在古老的城堡之上,衣袍猎猎。那穿越无数时光隧道出现的场景,间隔了这么些年,依然清晰。那闪闪发光的岁月。
2006年底,有大片大片纠缠的紫藤开放,在薄暮天光背后,隐身为精灵,永恒地微笑。
我在呢,我们都在。
第11、聪明的男孩情感故事

妈妈带着小女孩到杂货店去买东西,那家店的老板看见这个小女孩很可爱,便让自己的儿子抓一把糖果给这个女孩,但是老板家的男孩听了父亲的话后还是站着不动,于是老板就亲自动手,打开了糖果罐子,抓了一大把糖果放进了女孩的口袋里。
等母女俩走后,老板很好奇地问自己的儿子:“为什么你不去抓糖果,而要我去抓呢?”
男孩回答说:“因为我的手小而你的手大,你可以抓得比我多呀!”
这个男孩懂得凡事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学会适时地去依靠别人,这是一种谦卑,更是一种聪明……
第12、谁是被抛弃的人?情感故事

我与鸿从读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读同一所中学、高中也就罢了,后来我们居然还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再后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没有过多纷繁复杂的追求与被追求的情节,一切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发生。说起来,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水到渠成吧。 鸿说,他可能会去上海工作。他说上海并不远,坐火车一天就能来回。 并非所有距离都可以产生美感,有时候看似细微的距离其实远得如天与地遥遥相对。 在古代,有一个女子等待她的丈夫归来,日复一日,最后化作一块望夫石。我每个星期一的时候就开始等待周六,等待电话铃声响起,等待鸿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刚下火车。” 这样的等待持续了几个星期,然后鸿说他觉得很累,不想每个星期都回家来。 于是等待从一个星期变成两个星期,甚至更多。有时候我会打电话给鸿,他在电活里心不在焉地听我说话,我可以听到他背后嘈杂的人声,想像着电视里大公司繁忙的情景,经常会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什么错事,就像一个在考场上作弊的小学生,忐忑不安。 我说:“这个双休日你若不回来,我就去上海看你吧。” 他淡淡地说:“双休日的时候我只想好好睡一觉,你来了也不能陪你。” 后来就很少打电话给他,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写作。一时兴起的时候,会写一封很长很长的电子邮件给他,他的回信却总是很短很短。偶尔他的工作有了出色的成绩,他才会兴奋起来,给我描绘一个美好的未来:“等我月薪上了万,我们就可以买一套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买一辆最拉风的汽车。” 我向鸿提出了分手,他在电话里对我咆哮:“我为了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你还来给我添什么乱?” 我淡淡地说:“我只是告诉你一声,不想与你吵架,也谈不上添乱。” 忽然想起了《东邪西毒》里张国荣和张曼玉,他以为她会跟他走,可是他的自信却伤害了她,所以她没有走。感情是如此的脆弱,有时候害怕自己会输掉所有,宁愿选择两败俱伤,至少心里还会平衡一点。 我问鸿:“你真的爱我吗?你真的不希望与我分手?” 他说:“当然。” 我记得,其实我从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鸿。但是那个时候他忙着考大学,除了向我借课堂笔记之外,根本无暇留意我。上了大学,以为我们之间其实没有缘分的时候,却突然谈起恋爱来。爱情似乎并非同时降临在我们身上,似乎也不是同时离开我们的。也许我们之中有一个早已经不爱另一个,只不过隐藏得太好,连自己都没有发现。 那先不爱的那个究竟是我还是鸿?已经不重要。 既然爱情不对等,自然就没有持续下去的理由。 回到家里打开电话留言,鸿说:“如果你一定要分手,我不会反对,希望你以后不会后悔。” 对啊,鸿以后会出人头地,那个时候一定会有很多女人围在他身边,也许他会等着曾经抛弃他的那个女人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可是,鸿,难道你不明白?被抛弃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第13、请允许白色的风信子害羞情感故事

天晚欲雪,好友邀我去火锅城,说满腹心事要借火锅一涮。为着不肯做母亲,她与老公已成水火之势,欲借我这个过来人做灭火器,令我安置好女儿后速速赴约。
当初她也极力劝过我,做母亲投资太多风险太大,如果生个神童还好,当妈的里子面子全赚足了,万一生个木头木脑的呆瓜,连自己的快乐都得赔进去,实在是亏大了。那时我笑她像个人贩子,现在却觉得她句句都是金玉良言。
幼儿园门前熙熙攘攘,我牵着女儿的手,老师踌躇着,似有话要说。半晌,她微微叹道:“这孩子含羞草似的,音乐课嘴闭成一枚坚果,舞蹈课总比别人慢半拍,就连游戏时,也是独自在角落张望。”
我似乎感冒了,全身发冷,头痛欲裂。女儿将脸藏在我的大衣里,不安地蹭来蹭去,我愈发烦躁。一出世就得到病危通知的女儿,在这群活泼可爱的宝宝中间,不仅身量不足,性格也甚是木讷。
老师斟酌再三,又说了一件愈发让我尴尬的事,女儿这些天用餐控制不住食量,常常吃到胃痛还要求添饭。旁边有位家长擦肩而过,他好奇地回过头,望望女儿,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我在老师面前兀自强撑着微笑,心里却暴躁得想找谁大吵一架。
头晕目眩地到了家,一滩泥般软在床上。女儿推开门,期期艾艾地要我教她什么,我极力克制着恼怒,闭上眼睛不去睬她。可不一会儿,我刚昏昏欲睡,门又发出刺耳的吱呀声,她的脑袋在门边闪闪缩缩,心力交瘁的我终于爆发了,狂怒地指着她喊道:“滚出去,我不想再看到你,我怎么会生下你这个白痴!”
女儿惊骇地缩到墙角,过了好一会儿,才瑟瑟发抖地问:“妈妈,一个人杀了自己的手,她会死吗?”我气急败坏地将她藏在背后的手拉出来,头立时嗡嗡作响,那么多的血,那么深的伤口!连淘气都笨得险些杀了自己,老天啊,你到底给了我一个什么样的孩子!
我们跌跌撞撞地往医院走,雪大起来,女儿没有哭也没有要我抱,一声不响地在我身后紧追慢赶,看来她也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到了医院,医生说伤口太深,为防止感染,缝合后要输液,而且可能会留下永久性疤痕。好心的医生责备着我的疏忽,女儿默默地听着,将瘦小的脸深深埋在膝间,长久地不肯抬起来。
打上点滴后,女儿睡了,方想起好友之约,急急回电说明原因,她幽幽地说:“看来,不要孩子是对的,太难了。”
一句话触痛我所有的暗伤,泪猛然间决堤。这些年来,丈夫远在外地,我独自在病弱幼女和繁琐工作间奔走,巨大的压力几乎辗我为尘,皱纹天罗地网般自心底罩到面上,哪里还有香如故?当初我认为孩子是上天赠送的最好礼物,现在才知道,这礼物有那么多叫人承受不起的附加品。
握着电话,忍不住向好友倾诉自己的委屈与懊恼,说到下午那位家长好奇的表情时,我已是泣不成声,好友连连劝我,说千万不能让孩子听到这些话。
我回头看看女儿,她向里睡着,眼睫毛扑簌簌地抖,像蝴蝶湿了的翅膀。
到家已经很晚,一进门就听见电话铃响,女儿轻手轻脚去了卧室。接起电话,是女儿的老师。她说,她今晚一直在给我打电话,如果打不通她会内疚得连觉也睡不着的。
原来,那位听到我们谈话的家长去找了她。他说他的孩子和我女儿最要好,那孩子告诉爸爸,好朋友拼命吃那么多饭,不是傻,也不是贪吃,是因为***妈工作很辛苦,她要吃得饱饱的就不会老是生病,会快快长高长聪明,会给妈妈做饭,帮妈妈拖地,妈妈就不会再烦了。
说着说着,老师突然哽咽了,她低声道:“您的孩子还说,妈妈最爱吃苹果,她一定要学会削苹果。”
放下电话,我忽然间看到茶几上的水果盘里,有一个已经干巴的苹果,削得坑坑洼洼的,上面有淡淡的血渍,旁边赫然躺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我的心痉挛着,电光火石间忽然明白,她第一次进来,是想让我教她削苹果,我却没有睬她,她把自己伤得那么重,只是试图学着为我削一只苹果!
我来到她的房间,她居然换上了夏天才穿的公主裙,默默站在红地毯上,似乎一个小小雪人,仿佛太阳一出即会融化。一见我,她眼里闪过浓浓的歉疚,一下子,我的鼻子酸起来。
她喃喃地说妈妈别哭,她要给我跳舞,跳她刚刚学会的《风信子开了》。
我发现她右脚的袜子有些异样,她说,袜子破了一个洞,昨天脱掉鞋子进舞蹈教室时,有小朋友笑她露出的大脚趾,她便自己拿针线来缝,缝好后却成了一个小包。
我蹲下来,摸着那个疙瘩,硬硬的硌着手,也硌着我的心。她的脚被磨了一整天,我却不知道,她只有四岁半,怕妈妈会烦,自己苦苦琢磨着,竟然补上了这个破洞,做妈妈的却嫌她笨!
她轻轻唱着,缓缓摆动手臂,合拢的双手如一枚含羞紧闭的花苞。在灯光底下,花苞怯怯地打开,风来了,雨来了,她的单眼皮的黑眼睛一直看着我。她举在头顶的左手,还裹着厚厚的绷带,花瓣一点一点展开,女儿如同一个小小的勇敢的伤兵,在这个大雪纷飞的夜晚,终于将自己开成了一朵比雪还洁白的风信子。
风信子低声说:“妈妈,小朋友都笑我开得太慢了。还有人说我是白痴。”我一震,心被烫了似地猛一缩。
她顿了一下,静静地说:“舞蹈老师告诉大家,我不是白痴,我是白色的风信子,很安静很怕羞,比紫色、蓝色和红色的风信子要开得慢一些,可等到开好了会最美丽。”
全世界的雪都在瞬间融化,我的脸上溢过暖暖的柔波,我俯下身子,抱住她柔软的小身体,抱住漫漫红尘里离我最近的温暖。
她伏在我的胸前,我看见窗外路灯暖暖的光里,映着一个纤尘不染的琉璃世界。温柔的屋檐上,慈爱的树枝间,静默的巷子里,每一处,都盛放着白色的风信子。每一粒种子,都拼尽力气,自九天深处赶来,匆匆赶赴一场花的盛会,从天上到人间,只为让自己那一颗小小的心,开出一树一树的繁华。
我的心里是从来没有过的安然与甜蜜,我想告诉全世界的人:请允许白色的风信子害羞吧,因为,风雪再大,受伤再深,她都会拼尽全力为你开一朵最美的花。
明天,我将告诉我的好朋友,拥有任何一朵风信子都是一件幸运的事。
第14、陪着你慢慢走情感故事
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她的双脚也变了形,走一步,身体便会激烈地晃一晃,远远望去,好似一个不倒翁。
他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动。她每迈开一步,他仿佛都使上全身的力气。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常有人远远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原先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啊,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这样——不到30呢,可惜呀!也有人嘀咕:那男的肯定撑不久,总有一天会撒手,毕竟,他还年轻……
然而,从春到秋,自夏至冬,无论风霜雪雨,每天清晨,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他便会扬起脸,爽朗地笑着大声说:“好多了,好多了,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看不出任何征兆,台风夹着暴雨席卷而来。呼啦呼啦的风声,哗哗的雨声和咣的物口当体坠地声响成一片。“轰”的一声巨响,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
风雨中,他和她像两棵飘摇的小草,找不到着陆的方向。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大腿,腰和胸口。他们像两片叶子,在水中漂浮。
他不再徒劳地叫喊,而是拽着她的手,慢慢地在水中挪动。一个小时后,他们被武警发现。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一手死死拽着她,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人们无法将她的手从他的手心掰开。直到他苏醒过来,看到她傻笑的脸,他的手指一抖,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
采访抗洪现场的记者恰好看见这一幕,便问他:只要一松手你就可以脱险,可你没这么做,是怎么想的?他嗫嚅着:那时,哪还有心思去想呀?我只晓得,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陪着她慢慢地走。
说这些时,她嘿嘿地笑着,嘴角流出的涎水,如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他慌忙拿毛巾给她擦嘴角。她吃力地抬起右手,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又傻笑着,踮起变形的脚,把毛巾往他脸上蹭。他立即半蹲下来,温柔地把头伸到她的手边,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乱乱地擦着自己的脸。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人们看到他一脸平静,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
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不用海誓山盟,却能在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
第15、你是一棵长头发的树,我是一棵短头发的树情感故事

我问陈初:“你的心像切开的蛋糕,一块给学业,一块给足球,一块给社会工作,一块给那些随时准备叫你为他们两肋插刀的朋友,给我的,还剩多少呢?”
陈初简明地回答我:“我的心不是蛋糕。”
与陈初的恋情,始于大二的秋天,在电影院看《闻香识女人》。他们大队人马,我却形只影单,坐在最后一排。他频频回头,招呼我过去坐,我只是微微一笑。过半场,突然觉得有人碰我,我侧头一看,是陈初,他递过一罐饮料,怀里还抱着好几罐,我下意识地接过来,他对我笑一笑,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散场,经过我身边,他停一停:“一起走吧。”我不为所动:“我还有点事。”他仿佛想说什么,但人如潮涌,他站不住脚,很快就走过去了。人都走光了,我才起身。从灯火阑珊的大路转入漆黑的小径,我迟疑了一下,正准备硬着头皮走进去,听见旁边有个声音:“别怕,是我。”是陈初,他淡淡地说:“我刚刚走过,发现这儿路灯坏了,想你一个人走挺危险的。”
在夜色里,看着他挺拔的肩,我愣住了。我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跟他并不熟识,又骄傲地拒绝了他的好意,他却仍然记挂着我的安危。我不禁怦然心动。
一路走着,我们随意地聊着电影里的人物,忽然发现,我们的意见竟是惊人的一致,我脱口而出:“真看不出,我还一直以为……”蓦地一顿。
他若无其事地接口:“你还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哗众取宠、头脑简单、只知道踢足球的笨蛋。”我随即道:“彼此彼此,你还不是一直以为,我是一个自命清高、装腔作势、只会死读书的家伙。”
我们相视大笑。在夜里,他的黑黝黝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我的脸慢慢烧了起来。
此后,他会在上大课时给我占好座位;会在我胃口不好的时候,骑车飞快地买来我喜欢的牛肉面;我对他说的每一个小小的请求,他都记得。那年的圣诞夜,同学们起哄着问我们是不是在谈朋友,我面红耳赤,而他从容地环住我的肩,大声道:“是。”
几乎所有的人都说我好福气,而我是在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福也有气。
寒假过后,回到学校,就是情人节了。这所北方城市正大雪纷飞。每天走在雪里,都想为陈初选一件心爱的礼物,陈初却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有几个朋友想跟我们一起过情人节。
“什么?”我怀疑我听错了,“情人节哎,他们跟我们一起过?”
陈初笑得很尴尬:“他们有些刚跟女友分手,有些一直没有朋友,这种日子特别寂寞,我想把我们的快乐分给他们一点,你觉得怎么样?再说,我已经答应了。”
结果那天来了七个男孩,八个女孩,醉倒了两个,而且酒终人散时,问谁愿意送一个住得最远的女生,竟没人回答。最后陈初叹口气:“还是我送吧。叶青,你一个人走,行吧?”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在白雪覆盖的大操场,觉得寒彻肺腑。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人节,却是与一大群人共同度过的,而最后,我的情人却送别的女孩回家。陈初的热心肠和好脾气,曾是最让我动心的,然而此刻,我却突然发现同样的原因使我深深地悲伤。
我和陈初的疏远便是从那天开始的吧。一天又一天,当我与他的约会内容变成替失恋的小女孩出谋划策;当他因为要复习功课没有时间陪我去逛商场;当他倾尽生活费为同学捐款而无法为我买一朵玫瑰……我的疑问便像青藤一样暗暗滋长:在他生命中,我到底占什么样的位置?
陈初显然也察觉了。不久,是我二十岁生日,我们相约再去看一遍《闻香识女人》,并好好地谈一谈。还没有走出房门,就听见人声喧哗。
是一个感情上受到挫折的男孩,正在猛敲女友的房门,求她出来。那段日子,保定周围地震了好几次,虽然震级很小,却闹得人心惶惶。那男孩就一直叫着:“地震来了,大家一起死,可是你让我死也死个明白!”
陈初低声问我:“我过去看一下好吗?”他和另外几个人拉住了男孩,连劝带说地把他向楼梯拉去。在楼梯口,他向我投来抱歉的眼光。
而我,其实真的没有生气,我了解陈初就好像了解我自己。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许天生就是应该当大哥的,保护人、帮助人,在保护和帮助中得到快乐,可是我却希望我爱的那个人只爱我一个。
隔了很久,陈初才回来,笑笑说:“哎,现在我们走吧。”我听见自己喑哑的声音:“我不想去了,”我低下头,“我知道你不是不在乎我,我相信你真的喜欢我。可是,你的生命中,总有更重要的事、更亲爱的人,已经没有空间来容纳我,”我轻轻地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所有的表情都从陈初脸上滑落,他面如白纸,却一言不发。当我抽身离去,他没有阻挡。
只是,沿着长长的小路,我觉得他的目光一直在我背后追着,火一样烫,伤口一样疼。我,没有回头。
子夜,我才矇眬睡去,忽然一声呐喊惊醒了寂静的夜:“地震了———”
起初的瞬间是奇异的宁静,突然间,杂沓的脚步声、哭喊声、狂叫声混杂在一起,像海潮一般汹涌扑来。我呆坐在床上,半晌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忽然间赤着脚就往外冲。所有的人都冲出了房门,在漆黑的楼道里,大家推挤着,挣扎着,尖叫着,陈年的地板在我们脚下摇晃着,好像整幢楼都摇摇欲坠。
楼门口挤了不知道多少人,每个人都拼命地向外挤,但是铁门是关着的!挤在最前面的人用力摇撼着铁门:“开门哪!开门哪!”没有人来开门,而人群还在不断地涌上来。这一处弹丸之地,霎时间一片凄惨的景象。
这时门外已满是人,大声喊着:“窗子!”我起来冲进一间寝室,但是窗上有铁栅!我听见陈初在喊:“叶青!叶青”我大叫:“我在这里!”他跑过来,双手用力扳住铁条,使尽全身力气向两边拉,而铁条只微微弯了一点。他又捡起一块砖头,可是只砸了一下,砖头就断开了。忽然有人惊叫:“楼要塌下来了!”“呼啦”一下窗外的人群纷纷向后面退去,我拍着窗栅撕心裂肺地叫:“陈初,你快走!你走———”陈初瞪着窗子,两眼发红,眼里有种我从未见过的痛楚与绝望。突然,他扑上来,手臂从栅栏的间隙里伸过来,用力环住了我。我惊呆了。隔着栅栏,隔着生死我们紧紧相拥。这一夜我才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不仅愿意和那个深爱的人一起生,也愿意和他一起死。
那楼没有塌。
那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地震。
那夜,在大操场上,陈初一直用力地搂住我,他的手指箍痛了我的背,而我紧紧地伏在他怀里,听见他的心在胸中跳动。我轻轻地问他:“你的心,究竟是什么?”
很久很久,他才慢慢地回答我:“我想,是一棵树吧,春天有花,夏天有荫,秋天有果,四季都有不同的美丽,每一个瞬间都可以为他人奉献些什么,而你,你是一棵长头发的树,我是一棵短头发的树。各自枝丫都有各自的方向。可是,在地下,根须是紧紧交缠的,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第16、响亮而长久的豆角鼓声情感故事

有一个在幼儿园就熟识的朋友,男生。那时,我们同在一张小饭桌上吃饭。上劳动课的时候,阿姨发给每人一面跳新疆舞用的小铃鼓,里头装满了豆角。当我择不完豆角筋的时候,他会来帮我。我们就把新疆铃鼓称为“豆角鼓”。
以后几十年,我们只有很少的来往,但彼此都知道对方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里愉快地生活着。一天,他妻子来电话,说他得了喉癌,手术后在家静养,如果我有时间的话,他妻子略略停了一下说:“通话时,请您尽量多说,他会非常入神地听。但是,他不会回答你,因为他无法说话。”
第二天,我给他打了电话。当我说出他的名字后,回答是长久的沉默。我习惯地等待着回答,猛然意识到,我是不可能得到回音的。我便自顾自地说下去,确知他就在电线的那一端,静静地聆听着。自言自语久了,没有反响也没有回馈,甚至连喘息的声音也没有,感觉很是怪异。
那天晚上,他的妻子来电话说,他很高兴,很感谢,希望我以后常常给他打电话。我答应了,但拖延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是因为那天独自说话没有回声的感受太特别了。后来,我终于再次拨通了他家的电话。当我说完“你是X X吗?我是你幼儿园的同桌啊……”我停顿了一下,并不是等待他的回答,只是喘了一口气,预备兀自说下去。就在这个短暂的间歇里,我听到了细碎的哗啦啦声……这是什么响动?啊,是豆角鼓被人用力摇动的声音!
那一瞬,我热泪盈眶。人间的温情跨越无数岁月和命运的阴霾,将记忆烘烤得蓬松而馨香。
那一天,每当我说完一段话的时候,就有哗啦啦的声音响起,一如当年我们共同把择好的豆角倒进菜筐。当我说再见的时候,回答我的是响亮而长久的豆角鼓声。
第17、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情感故事

他爱上她的时候,她才19岁,正在远离现实世界的象牙塔里做着纯真的梦。
而他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差不多忘记了怎样浪漫,因此,他尽可能小心地呵护着她和她的精神世界。
有一天,他借来梅丽尔斯特里普演的《索菲的选择》和她一起看。
片子看完了,她并没有真正明白片子最深刻的意义,
可是有一个镜头从此嵌入了她的脑海,令她永生难忘:当人们弄开房门,冲进屋子时,发现那两个相爱的人已相拥着告别了这个世界。
她流泪了,她问他这是不是爱的最高境界。他笑了笑,没有回答。让她觉得,他一定知道还有一种更高的境界。
他等了她很多年,然后她成了他的妻子。渐渐地,不知有意无意,他们养成了相拥而眠的习惯。
无论睡梦中变化了怎样的姿势,无论他们为了什么事互不理睬,第二天清晨醒来,她总是在他怀里。
她觉得很幸福。再后来,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事,开始互相怀疑他们之间的感情。
他不再对她说“我爱你”,当然她也不再对他说“我也是。”
一天晚上,他们谈到了分手的事,背对背睡下了。
半夜,天上打雷了。第一声雷响时,他惊醒了,下意识地猛地用双手去捂她的耳朵,才发现不知何时他又拥着她。
第二声雷紧接着炸开了,她或许是被雷声或许是被他的手弄醒了,睁开眼,耳里还有闷闷的雷声,他的手正从她耳朵上拿开。
她的眼顿时湿润了。他们重新闭上眼,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可谁都没有睡着。
她想,也许他还爱我,生怕我受一点点惊吓。
他想,也许她还爱我,不然她不会流泪的。
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第18、要有多大的勇气,才可以重新变得安静情感故事

默默是我初中三年里最为要好的好友,我的朋友并不多,至少他是真心待我。这么些年来,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徘徊着,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这让我觉的很是荣幸,至少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停留过。我是一个很固执也很注重感觉地人,如果没有感觉,我会觉得这份友谊也是不会长久地。如果没有感觉,即使在一起也不会无话不说。
chapter2
默默并不高,只有一米七左右,他的外表很纯,清秀的五官配上干净清晰的面庞,笑起来就像蓝天白云般无忧无虑。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据说心地善良的孩子都很容易受伤。默默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听歌或是看一本书,再或者是逛一逛繁华喧嚣的夜市。我不喜欢一个人过生活,所以他的一切在最初都足以成为吸引我想要了解的原因。那时候的我觉得,人都是害怕孤单的,在我心中,他一直都是孤单的。
chapter3,
默默和我一样都是住宿生,严格来说,他的家离学校并不是很远,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时的我很羡慕那些每天晚上都可以回家的同学,因为可以看见夜的星空,如果说美丽的苍穹可以给我求生勇气的话,那么夜的星空就会引起我无限的遐想。在流星从头顶上划过绝望的黑暗、在天使从星光上渐次走过。没有人喜欢日复一日的生活在被复制的时间里,而住宿恰恰就是最好的诠释。在一次上课的时候我趴在桌子上翻来覆去终于忍不住好奇问了他,他沉默良久后说他在很多时候不喜欢一个人走在漫长地街道,不想听见深夜冰冷的风卷绕着树叶发出沙沙冽冽地声音,不想看见那些公路旁一条条幽深黑暗无限延伸不知尽头的巷道。即使路灯明亮,即使皓月当空。这会使他感到难过并且惊慌失措。
chapter4
默默仍然喜欢木小兮,除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很喜欢很喜欢她,即使他们已经分手了一个月。默默的床和我的并列在一起,我们都一样喜欢每天晚上听着歌儿安然入眠。那天夜里十一点左右的场景让我在很多年已后还是会轻易想起,他趴在床上,用手拍了拍正在听歌的我,认真地说,阿哲,我又想她了,我拿下耳机,抬起头,我看见他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底。整个宿舍静悄悄的,像久亡后安静的灵堂。夜的冷风正用力钻进窗户粘黏在身上,使人感到一阵接着一阵的悲伤。我裹了裹被子,不知是因为风儿还是因为他的话,突然间很难过。透过窗,我看见夜空里异常明亮的星光低吟诉说着入世的哀伤,就像此刻默默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我没有说话。我想去找她,默默接着说道。我知道默默已经很久没有和她讲话了,诺大的校园每天都乎有各式各样的人擦肩而过,陌生的、熟悉的、面善的…毫无例外,他们都善于伪装的戴着面具,有的甚至戴了厚厚几层。就像小兮,披着厚厚地一层铠甲,带着厚重的面具,还是天赋惊艳的表演者,让默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曾以为我和她分手后还是能做成朋友的,所以每次见到她我都会努力地向她露出最温暖的笑,可是她却总是对我视而不见,这会让我在夜深人静地夜里想起她的时候忽然间就泪流满面,我无法忍受这种陌生的距离感,我仍喜欢他,所以,我要去找她。默默顿了顿,坚定的说道。人总是喜欢对已失去美好东西而念念不忘,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缅怀往昔的词语,可笑的是在他们蕃然悔悟却发现为时已晚,已再也回不到曾前,我知道默默仍然深陷于当初和小兮在一起时的幸福记忆当中。哪怕是好久好久以后的现在。他现在的状态让我感到分外的担心,我不想让他伤的更深。就像学校里那个坐落在大门口张手拥抱着不能企及的远方的少女雕像。凝视着无边无际的天空。就像蜉蝣在云端的思念,就像落叶飘落、凋零。
默默第二天还是去找了她,我看到他们对坐在操场的绿草坪上,默默安静地在讲着些什么?而小兮,则是一副很无所谓的态度。学校的广播室里正播放着梁静茹的《问》,我抬头看了看天,天空中荡漾着彷徨伤感的过往。不着痕迹,是傍晚,黄昏吹着软软的风,飘动的头发恍惚着眼前的世界。红色的阳光有些衰落,安静的照在他们身上,让我产生一种美好安详的错觉。小兮还是我记忆中模样,长长地披肩发,带着耳机。一只塞在耳洞里,一只挂在肩上。我没有过去,只是来到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准备坐下,到的时候,我看见默默拿出一封折叠好的书信递给了小兮。小兮没有拒绝的收下了,然后有些诡异的冲我笑了笑,而默默则是一直背对着我向小兮讲着话,很明显,小兮并没有对他的话很是在意,我瞪了她一眼,她立刻认真地听了起来,当然,这微妙的变化默默并没有发现。我坐下后,就平伸面朝天空躺下了下来,静下心,我开始想象默默平淡而又伤感的声音、微微急促。我闭上眼,又睁开眼。然后回忆像水里的倒影晃晃悠悠、支离破碎。默默临走的时候看到了我在他的身后,有些愣神。他没有说话,而是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直到他离去。chapter4,我不知道小兮和他说了些什么,也许他已经全部知道了。我没有说话。再后来,小兮把我约到操场,把默默给她的那一封信拿给我看,我才知道他当时有多么的伤心,或者说是绝望。他在信上写到:小兮,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不是吗?分开了这么久,我们终究还是陌生了,不是吗?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你现在如此地讨厌我,世界那么大,我能遇见你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我无法适应没有你得日子。就像你以前那么、那么的依恋我一样。我现在很害怕安静,因为安静了我会控制不住自己胡思乱想。我记得你曾说过,一个人如果不能打破心的禁锢,即使拥有整个天空,也找不到自由的感觉。是啊!我们都自由了,再也不需要想念着一个人了。再也不会为了一些琐事矛盾了,再也不会为了明明已经知道的结局用心动情的演下去了。别人都说痛苦的记忆可以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慢慢变淡,可它在我心里却总是在深夜悄悄蔓延上心头。不知道是否有些走火入魔,不知道那些虚幻的景象是否还会从梦境深处一遍又一遍的呼唤我。是什么让我不敢再追寻一份爱情,是害怕自己不够研究还是贪婪地期待未来有更好地。又是什么让我大胆的执着和等待一份可能永远不会归来的爱情,是命中注定的至爱作祟,还是自私的舍不得自己青葱的岁月,呵呵,我还记得在你提出分手的那天孤冷与失落袭来时的感觉,仿若所有的一切都如风卷残云的消逝。也许时隔多年,当我再次想起你得时候,那些光景仍是我们记忆中那般美好。是啊!是对是错都已经走过。希望那时的你已不再是固执地你,而我,也不再是流浪的我。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为我哭泣了很多很多次,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补偿你,我会把你为我流的眼泪加倍还给你。最后,祝你幸福。默默。chapter5,天空有些阴霾,我松开手,那封信随风打着旋儿飘向了远方。此时,默默已经离开我一个多月了。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或许离开就已经不会再回来,或许回来了,还是注定了要离开,再回首,我看见流光在时空间隙里不断远走,一切如梦,看似无痕,却挥之不去。在我的身边,是小兮搂着我的胳膊阳光的笑声。而我,就像学校门口的那座少女雕像一样抬起头,张开了我的双手,拥抱着远方。。。
第19、妹妹的信情感故事
我和弟弟离家读书后,妹妹就是家里惟一的“文化人”了。母亲没读过书,父亲读的书不足以将一封信写完整。总之,我们与家里的通信联系全靠妹妹来执笔。
“文化人”是我们送给妹妹的称呼,其实她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她是自己主动弃学的。家里拿不出足够的学费,当时大概也就几块钱吧。老师说,再不交齐学费就不要读书啦!第二天,妹妹就把一张破桌子和一把断了腿的椅子搬回家了。结果挨了母亲一顿骂。母亲骂她时有这样的内容:“今后连给你哥写封信都不会!”母亲骂过之后也没别的办法,她确实拿不出那几块钱的学费来。
妹妹赌气不上学时,确实没认识到“写封信都不会”的严重性。但她马上就认识到了。一个小学三年级没读完的农村女娃,要担负起与两个在外求学哥哥的通信任务。当然,她还得干活。她干完活后晚上伏在煤油灯下写信,像个被老师罚抄作业的学生。——实际上,给两个哥哥写信,成了妹妹弃学后特殊的“家庭作业”。
这些情况是我收到妹妹第一封信后才知道的。这封信很短,有很多错别字,她陈述了不再上学的理由:我在家里帮忙做事你们会安心些。——她说得不对。我们并不安心,而是更加愧疚。
记得那封信的结尾是这样的:今天就写到这里吧,我还要给小哥写一封信呢。
后来我发现,妹妹每封信的结尾都要写上这句话。后来我还知道,她写给弟弟的信的结尾是这样的:“今天就写到这里,我还要给大哥写信呢!”回家后问她:“你是不是每次要同时写两封信?”
她想也没想便说:“不是啊,我写一封信要好久的。”
原来,她认为既然是一封信,就应该多写一点字,可又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便有这个“通用式”的结尾。她有两个哥哥,便想到用这个似乎是顺手拈来的句子凑字数。
母亲说,妹妹写信从不让人看。虽然家里谁也看不懂,她还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认认真真地写,旁边摆上她三年级下学期发的课本——一副真正做学问的样子,所以后来我称她为家里的“文化人”。
信写完,也不读给父母听,只是说:“都写上啦都写上啦!”母亲对她说:“你不念,你哥还是要看的啊!”她说:“看就看呗!”
我们放假回家,她便提前打招呼:“不要笑话我写的信哦,不然我就不写了。”
我们还是要说:“写得好写得好,错别字越来越少了。”
说真的,妹妹的信中,错别字的确是越来越少了。后来听说,她写信和发信也没原来那么害羞了。我们那儿发信,要走到十几里地的小镇上去发。她出去发信时,不再将信揣在口袋里,而是大大方方地拿在手上,遇到熟人问,她还要将它扬起来,自豪地宣称:“给我哥发信去!”——在她看来,这确实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在我们那小村子里,只有妹妹能够说这样的话,因为她有两个哥哥上了大学。
弟弟考上大学后,家里更困难了。妹妹来信的内容也有了变化。这样的句子开始频频出现在妹妹的信中:“哥,这次又让你失望了,家里还是没有钱寄给你,怕你着急,先写一封信给你……”在穷困中长大的孩子心是比较硬的,可每当看到妹妹的信,看到信中的这些句子,就忍不住要掉泪。
妹妹的来信虽然句子不太通顺,可我都能够读懂。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考虑到我的回信妹妹能否读懂。我上小学时写字是很规矩的,后来就越来越不规矩了。后来发现,我竟然一直在用那些龙飞凤舞的字,在对付一个小学三年级没上完的学生!直到妹妹来信说:“哥,你写的字又有好多我不认识……”
此后,我给一些同学写信,怎么笔走龙蛇都没问题。但面对信笺,一旦记起是在给妹妹回信时,我马上就变成了一个端端正正的小学生……

第20、伸出友谊之手情感故事
有一个人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来到一间二层楼的屋子。
进到第一层楼时,发现一张长长的桌子,桌旁都坐着人,而桌子上摆满可丰盛的佳肴,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吃得到。因为大家的手臂受到魔法师的诅咒,全都变成直的,手肘不能弯曲,而桌上的美食,夹不到口中,所以每个人都愁眉苦脸的。
但是他听到楼上却充满了欢笑,他好奇地上楼一看,同样的也有一群人,手肘也是不能弯曲,但是大家却吃得兴高采烈。原来每个人的手臂虽然不能伸直。但是因为对面的人彼此互相协助,互相帮忙夹菜喂食,结果大家吃得很尽兴。
默想
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依靠别人,而独立生活,这本是一个需要互相扶持的社会,先主动伸出友谊的手,你会发现原来四周有那么多的朋友。在生命的道路上我们更需要和其他的人互相扶持,一起共同成长。

第21、疯娘--最感动的文章情感故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 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着在村里转悠。
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 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 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
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 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靠近。
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 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 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 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 。
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家里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 时不时还惹是生非。
一天,奶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媳妇儿,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 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了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着奶 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到:“你这个疯婆娘,犟什么犟,犟下去 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了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 像余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着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 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在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奶奶。
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 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在我家你会饿死的。”娘似乎绝望了, 连那半碗饭也没吃,朗朗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着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天底下富裕人家多着呢! ”娘反而走拢来,一双手伸向婆婆怀里,原来,娘想抱抱我。
奶奶忧郁了一下,还是将襁褓中的我递给了娘。娘第一次将我搂在怀里,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奶奶却如临大敌,两手在我身 下接着,生怕娘的疯劲一上来,将我像扔垃圾一样丢掉。娘抱我的时间不足三分钟,奶奶便迫不及待地将我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进屋关上 了门。
当我懵懵懂懂地晓事时,我才发现,除了我,别的小伙伴都有娘。我找父亲要,找奶奶要,他们说,你娘死了。可小伙伴却告诉我: “你娘是疯子,被你奶奶赶走了。”我便找奶奶扯皮,要她还我娘,还骂她是“狼外婆”,甚至将她端给我的饭菜泼了一地。那时我还没 有“疯”的概念,只知道非常想念她,她长什么样?还活着吗?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5年的娘居然回来了。
那天,几个小伙伴飞也似地跑来报信:“小树,快去看,你娘回来了,你的疯娘回来了。”我喜得屁颠屁颠的,撒腿就往外跑,父亲 奶奶随着我也追了出来。这是我有记忆后第一次看到娘。她还是破衣烂衫,头发上还有些枯黄的碎草末,天知道是在那个草堆里过的夜。 娘不敢进家门,却面对着我家,坐在村前稻场的石磙上,手里还拿着个脏兮兮的气球。当我和一群小伙伴站在她面前时,她急切地从我们 中间搜寻她的儿子。娘终于盯住我,死死地盯住我,裂着嘴叫我:“小树……球……球”她站起来,不停地扬着手中的气球,讨好地往我 怀里塞。我却一个劲儿地往后退。我大失所望,没想到我日思夜想的娘居然是这样一副形象。一个小伙伴在一旁起哄说:“小树,你现在 知道疯子是什么样了吧?就是你娘这样的。”
我气愤地对小伙伴说:“她是你娘!你娘才是疯子,你娘才是这个样子。”我扭头就跑了。这个疯娘我不要了。奶奶和父亲却把娘领 进了门。当年,奶奶撵走娘后,她的良心受到了拷问,随着一天天衰老,她的心再也硬不起来,所以主动留下了娘,而我老大不乐意,因 为娘丢了我的面子。
我从没给娘好脸色看,从没跟她主动说过话,更没有喊她一声“娘”,我们之间的交流是以我“吼”为主,娘是绝不敢顶嘴的。
家里不能白养着娘,奶奶决定训练娘做些杂活。下地劳动时,奶奶就带着娘出去“观摩”,说不听话就要挨打。
过了些日子,奶奶以为娘已被自己训练得差不多了,就叫娘单独出去割猪草。没想到,娘只用了半小时就割了两筐“猪草”。奶奶一 看,又急又慌,娘割的是人家田里正生浆拔穗的稻谷。奶奶气急败坏地骂她:“疯婆娘谷草不分……”奶奶正想着如何善后时,稻田的主 人找来了,竟说是奶奶故意教唆的。奶奶火冒三丈,当着人家的面拿出根棒一下敲在娘的后腰上,说:“打死你这个疯婆娘,你给老娘滚 远些……”
娘虽疯,疼还是知道的,她一跳一跳地躲着棒槌,口里不停地发出“别、别……”的哀号。最后,人家看不过眼,主动说“算了,我 们不追究了。以后把她看严点就是……”这场风波平息后,娘歪在地上抽泣着。我鄙夷地对她说:“草和稻子都分不清,你真是个猪。” 话音刚落,我的后脑勺挨了一巴掌,是奶奶打的。奶奶瞪着眼骂我:“小兔崽子,你怎么说话的?再这么着,她也是你娘啊!”我不屑地 嘴一撇:“我没有这样的傻疯娘!”
“嗬,你真是越来越不象话了。看我不打你!”奶奶又举起巴掌,这时只见娘像弹簧一样从地上跳起,横在我和奶奶中间,娘指着自 己的头,“打我、打我”地叫着。
我懂了,娘是叫奶奶打她,别打我。奶奶举在半空中的手颓然垂下,嘴里喃喃地说道:“这个疯婆娘,心里也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啊 !”我上学不久,父亲被邻村一位养鱼专业户请去守鱼池,每月能赚50元。娘仍然在奶奶的带领下出门干活,主要是打猪草,她没再惹 什么大的乱子。
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饿一个冬日,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奶奶让娘给我送雨伞。娘可能一路摔了好几跤,浑身像个泥猴似的,她站在教 室的窗户旁望着我傻笑,口里还叫:“树……伞……”一些同学嘻嘻地笑,我如坐针毡,对娘恨得牙痒痒,恨她不识相,恨她给我丢人, 更恨带头起哄的范嘉喜。当他还在夸张地模仿时,我抓起面前的文具盒,猛地向他砸过去,却被范嘉喜躲过了,他冲上前来掐住我的脖子 ,我俩撕打起来。我个子小,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他轻易压在地上。这时,只听教室外传来“嗷”的一声长啸,娘像个大侠似地飞跑进 来,一把抓起范嘉喜,拖到了屋外。都说疯子力气大,真是不假。娘双手将欺负我的范嘉喜举向半空,他吓得哭爹喊娘,一双胖乎乎的小 腿在空中乱踢蹬。娘毫不理会,居然将他丢到了学校门口的水塘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娘为我闯了大祸,她却像没事似的。在我面前,娘又恢复了一副怯怯的神态,讨好地看着我。我明白这就是母爱,即使神志不清,母 爱也是清醒的,因为她的儿子遭到了别人的欺负。当时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声:“娘!”这是我会说话以来第一次喊她。娘浑身一震,久久 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那天,我们母子俩第一次共撑一把伞回家。我把这事跟奶奶说了,奶奶 吓得跌倒在椅子上,连忙请人去把爸爸叫了回来。爸爸刚进屋,一群拿着刀棒的壮年男人闯进我家,不分青红皂白,先将锅碗瓢盆砸了个 稀巴烂,家里像发生了九级地震。这都是范嘉喜家请来的人,范父恶狠狠地指着爸爸的鼻子说:“我儿子吓出了神经病,现在卫生院躺着 。你家要不拿出1000块钱的医药费,我***一把火烧了你家的房子。”
1000块?爸爸每月才50块钱啊!看着杀气腾腾的范家人,爸爸的眼睛慢慢烧红了,他用非常恐怖的目光盯着娘,一只手飞快地 解下腰间的皮带,劈头盖脸地向娘打去。一下又一下,娘像只惶惶偷生的老鼠,又像一只跑进死胡同的猎物,无助地跳着、躲着,她发出 的凄厉声以及皮带抽在她身上发出的那种清脆的声响,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最后还是派出所所长赶来制止了爸爸施暴的手。派出所的调解 结果是,双方互有损失,两不亏欠。谁在闹就抓谁!一帮人走后,爸看看满屋狼籍的锅碗碎片,又看看伤痕累累的娘,他突然将娘搂在怀 里痛哭起来,说:“疯婆娘,不是我硬要打你,我要不打你,这事下不了地,咱们没钱赔人家啊。这都是家穷惹的祸!”爸又看着我说: “树儿,你一定要好好读书考大学。要不,咱们就这样被人欺负一辈子啊!”我懂事地点点头。
2000年夏,我以优异成绩考上了高中。积劳成疾的奶奶不幸去世,家里的日子更难了。恩施洲的民政局将我家列为特困家庭,每月补 助40元钱,我所在的高中也适当减免了我的学杂费,我这才得以继续读下去。
由于是住读,学习又抓得紧,我很少回家。父亲依旧在为50元打工,为我送菜的担子就责无旁贷地落在娘身上。每次总是隔壁的婶 婶帮忙为我抄好咸菜,然后交给娘送来。20公里的羊肠山路亏娘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奇迹,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 儿也不疯。除了母爱,我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应该怎么破译。
2003年4月27日,又是一个星期天,娘来了,不但为我送来了菜,还带来了十几个野鲜桃。我拿起一个,咬了一口,笑着问她 :“挺甜的,哪来的?”娘说:“我……我摘的……”没想到娘还会摘野桃,我由衷地表扬她:“娘,您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娘嘿嘿地 笑了。
娘临走前,我照列叮嘱她注意安全,娘哦哦地应着。送走娘,我又扎进了高考前最后的复习中。第二天,我正在上课,婶婶匆匆地赶 来学校,让老师将我喊出教室。婶婶问我娘送菜来没有,我说送了,她昨天就回去了。婶婶说:“没有,她到现在还没回家。”我心一紧 ,娘该不会走错道吧?可这条路她走了三年,照理不会错啊。婶婶问:“你娘没说什么?”我说没有,她给我带了十几个野鲜桃哩。婶婶 两手一拍:“坏了坏了,可能就坏在这野鲜桃上。”婶婶问我请了假,我们沿着山路往回找,回家的路上确有几棵野桃树,桃树上稀稀拉 拉地挂着几个桃子,因为长在峭壁上才得以保存下来。我们同时发现一棵桃树有枝丫折断的痕迹,树下是百丈深渊。婶婶看了看我说,“ 我们到峭壁底下去看看吧!”我说,“婶婶你别吓我……”婶婶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山谷里走……
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我悲痛得五脏俱裂,紧紧 地抱住娘,说:“娘啊,我的苦命娘啊,儿悔不该说这桃子甜啊,是儿子要了你的命……娘啊,您活着没享一天福啊……”我将头贴在娘 冰凉的脸上,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陪着我落泪……
2003年8月7日,在娘下葬后的第100天,湖北大学烫金的录取通知书穿过娘所走过的路,穿过那几株野桃树,穿过村前的稻 场,径直“飞”进了我的家门。我把这份迟到的书信插在娘冷寂的坟头:“娘,儿出息了,您听到了吗?您可以含笑九泉了!”
第22、姐弟情感故事情感故事

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我有一个小我三岁的弟弟.有一次我为了买故事: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在邻村,每天我和我姐都得走上一个小时才到家.有一天,我的手套丢了一只,我姐就把她的给我一只,她自己就戴一只手套走了那么远的路.回家以后,我姐的那只手冻得都拿不起筷子了.从那时候,我就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对我姐好.
台下一片掌声,宾客们都把目光转向我.
我说,我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是我弟.在我最应该高兴的时刻,我却止不住泪流满面 。
第23、有一种爱叫放手情感故事
你是从二楼冲了下来,和我迎面撞上,把瘦弱的我撞到了走廊边的花岗岩上。闻风而至的几个老师都跑上来关心地看我的脑袋,只有你战在旁边仿佛与自己无关一样说:“娇气包,就会哭”。
班主任狠狠地训斥:“你为什么要撞她?看你把她头皮都撞破了。”这时从旁边经过的几个别班男生对着你大声哄说:“哈哈,平哥,好牛,吃人家的豆腐!”你居然站在班主任旁边还得意洋洋地说:“是啊,怎么样?服了吧!”脸色铁青的班主任居然没有让你写检查,而是大声说:你牛是吧?看我怎么惩罚你。”那天下午,我的目光不在教室里,而是留在窗外,因为窗外有个男孩正在走廊的花岗岩墙壁上从南蹭到北,从北到南。他那雪白的体恤己经变得沧桑无比,犹如讲台上的抹布一样。忽然他的目光投向我,我来不及躲避,正好和他迎面撞上,我原以为他会瞪我怎么惩罚你。”那天下午,我的目光不在教室里,而是留在窗外,因为窗外有个男孩正在走廊的花岗岩墙壁上从南蹭到北,从北到南。他那雪白的体恤己经变得沧桑无比,犹如讲台上的抹布一样。忽然他的目光投向我,我来不及躲避,正好和他迎面撞上,我原以为他会瞪我一眼,由于作者时间问题,没写完,待续…作者来了。
然后再朝地啐上一口。反正我是经常用这样的方法来对待那些在老师面前告密的人。不过他却对我笑了笑,做出一个当时流行的哆啦A
梦从口袋里向外掏东西的动作,并且他真的掏出了一根棒棒糖,从窗户扔了进来,正砸到我脑袋。我轻轻地“哎呀”一声,正在上课的班主任怒气冲冲站在他面前说“好啊,你小子还敢打击报复。我站在班主任身后,歉意地看了他一眼,他俏皮地对我吐了吐舌头。很奇怪,这个俏皮的动作让我对他充满了好感,但是班主任对他却没有一点欣赏,不仅让他继续蹭花岗岩墙壁,还下了个更惊人的规定:请继续把舌头伸出来。母校的很多老师都会记得一个夏日的下午,有一个男孩在走廊的墙壁上从南蹭到北,并且一直吐着舌头说:“好热”。那时的我是个很瘦弱的女孩子,经常、生病,也许是太多的药物让我变得内向而孤僻,就像有时太多的药物冶疗会让人发疯一样。所有老师都在脑袋里绷紧了一根名叫“成绩”的弦,而成绩优秀的我就是他们弦上的那根最锋利的箭。林平,我每次考试都会注意到他,因为每次公布成绩后,他总会走到我面前,敲敲我的桌子说:“这次我俩又是第一。”是的,贴在墙上的成绩表上面第一个名字是我,而他总是在最下面呼应着我的名字。那天晚上下了自习,当我走到自己的单车旁时,发现林轩正蹲在旁边满脸笑意地看着我。我警惕地问:“你在这里干什么?”他轻轻地摊开自己的手掌,一个气门芯静静北躺在他的手心。瞪着他冷冷地说:“你为什么要拔我的气门芯?难道这就是你的报复?无耻!”他指了指旁边一辆崭新的山地车说:“我没拔你的气门芯啊,是我的被人拔了,我能和你一起回家吗?”我没有丝毫的犹豫,点了点头,答应了他,但是我却没有说话…
第24、酒喝微醺花看半开情感故事

很久以前有个中国男人,半夜里想念朋友,当即搭船赶路,天亮时到了朋友家门前,却转身又回去了。问他为什么?他说:兴之所至,兴尽而归。拜访的故事,要说极致,应该是三顾茅庐,但论意味隽永,则非这位性情先生莫属。
绽放的花朵,美则美矣,但一览无余,终归少了些回味。
法国作家犹瑟纳尔曾经依据《源氏物语》的背景,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位源氏亲王,风流成性,年轻时就与他年轻的后母偷情,他过了五十大寿后,发现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他的第三夫人“西厢公主”与年轻的亲属偷欢,这件事情提醒他到了和自己的青春告别的时候了。
源氏亲王到山中隐居,念佛经,过着清苦、寂寞的生活。还要忍受眼疾一天天夺走他的视力。
在源氏亲王的宫殿里,有一位花散里夫人。她中等人家出身,容貌一般,侍候过亲王的其他几个妻子。虽然源氏亲王只在酒醉后的深夜拜访过她几次,她仍然深爱着他。并且,因为他的身份尊贵,风度潇洒,她对他的爱情怀有某种感恩之情。
源氏亲王进山之后,其他的妻子虽然也表示过忠贞之情,但天长日久,也就各自整顿心情,投入到新生活中去了。只有花散里夫人,她先是写一些深情的信,没有接到回音,便雇车马来到山中,但亲王表现得冷漠无情,把她赶走了。
花散里夫人不肯善罢甘休,源氏亲王失明以后,她假扮成佃农宋平的女儿,再次成为他的情人。当亲王发现她不是懵懂无知的村姑,而是知晓自己来龙去脉的女人时,觉得受到了侮辱,把她赶走了。
花散里夫人并不绝望。几个月以后,她又扮成了大和省七品贵族的妻子祝三君,卷土重来,她为亲王唱了一首歌,让他激动不已。花散里夫人又重新成为亲王的情妇。为了能与他长相厮守,她假装不知道他是谁。
他们在山中住了一段时间,亲王要死了。在弥留之际,他追忆自己的爱情生活,历数曾经在他生命的星空中熠熠生辉的女子们,第一位妻子蔡姬,在他的怀抱中死去的夕颜君,与他私通过的太美太美的后母,羞怯的空蝉夫人,温柔的明石姬,佃农宋平的女儿,小祝三君……
花散里夫人忍不住去提醒他,还有一个——但亲王已经死了,他忘记的惟一的一个名字,恰恰就是花散里夫人。
花散里夫人对爱情狂热执著的追求,最终还是一场空,源氏亲王死后,她也疯了。她是那种喝烈酒的女人,什么都要极致,连伤痛也是一样。倘若她也像亲王的其他妻子一样,退后半步,那么,虚荣也好,恬淡也罢,偶尔在深夜造访的男人永远是她的爱情美梦。或者,她在山中与亲王共浴爱河,静静地看夕阳西下,默默地体会爱人生命的缓慢流逝,也不失为一种美丽。他记得谁又不记得谁,有什么关系?
花看半开,酒喝微醺。
在进退之间,凝眸,或者转身,那种美丽,就像歌里唱的,“没有喝过的人不会懂。”
第25、南来的事,东去的人情感故事
南来北往会无期,记得李益的诗作《江南曲》有“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所以就庆幸自己不是你的妻。尽管你的母亲,我们的老师一直有意把我们凑成一对,我们却喜欢这个状态,谁也不是谁的累赘。

从辞职南下后,其实我和你就不常碰到,见了面也有些恹恹,不如电话里还能续点小事,想象多年以前,我们好象不是这个样子,我时常能陪着你去旅游,有时不能,也会挂个长途到你住的酒店,叫你当心,嘱咐你你的袜子和衬衣当天换下,用塑料袋装着,带回来我给你洗。那时年轻的是心,所以我才有魄力从师大物理毕业却北上去搞自己完全不熟悉的资源管理。频繁的公费出差带来的快乐实在超过实惠的奖金,常常是搞完了调研,就直奔景区,那些接待人员对我们是有些意见的,因为我们每人每次都一大箱子的摄影工具随飞机托运而来,或许更因为我们年轻,他们打电话到单位叫老总以后换两个人来,老总问他们理由,他们支吾之间说出他们的疑虑,老总回去告诉我们的时候,哈哈笑着说,“我对他们说,这两个人是这里最好的测评员了,你们真是不识货啊。”
其实如果当时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终究也就成为你的妻了,何尝不是呢?我们读书的封闭时代,我受得传统教育,一路从小学到大学,你却在高一就走叉了,想起那时你愤青的样子,就为一点点小事愤然辍学,自谋生路,这样我们后来都能碰在一起,也一起过过,有时想想真是,怎么就终究没能成为人生同路?
也许是你飘习惯了,停不住了,我却不想飘了,也不想我以后的男人总是南来北往的飘着。也许更根本的问题是同岁的我们虽然承受着年龄相同的增长,却有了不一样的改变,女人总是比男人要早老,当你还敢带着二十出头的小妹妹进迪厅时,我就觉得,自己虽然不老,但也算不了年轻。你动别人跟着你动,这样叫连动,你动我不动,但心却跟着你飘,这样的女人叫互动,我不能做你连动的爱人,在自己还能把握和探知的范围里,跟着你互动吧。
前些天,同学在锦沧文华的顶楼搞聚会,还神通广大地逮到当年带班的班主任,那天你还在广州开会,打我手机叫我替你请假,原来那个李老师现在已经老了,没有当年小青年的风采,不过我们她还是记着的,同学们那天多喝了几杯也都开始翻旧帐,说:“李老师,你总偏着他们两个,害得我们当时都好自卑。”李老师说她是喜欢我们两个孩子,一个有霸气,一个有灵性,象霸王和虞姬似的,搭配着看,既有力度又有美感。其实老师的意思我是知道的,她是知道我们的分分合合,想再来撮合我们,我那天被多灌了几杯,也有些醉酒,说:“当年的霸气和灵气是那一点点对生活的了解和不了解造就的,今日再见老师,我们已是变了,霸气和灵气都串了味,不过这样也好,同学说这样才更有人气了。”
辞职以后的生活,我从北方南下,依旧回到故土,现在我住的卧室的窗子对着近郊的机场,虽然我现在很少旅游,但仍然喜欢听火车的汽笛或是飞机起降的轰鸣,我有七八年的青春是消磨在旅途上的,那些游山玩水,彻夜不眠的日夜,想起来还真是精彩,相对于当年现在的生活很是琐碎,这一种琐碎你是受不了的,但这样才是生活,你还是那颗不安定的心,上次我在电视里看重播到那个被余纯顺称为红颜知己的女子,也是个想要安稳的女人,偏偏遇到个对土地抱有纯罗曼蒂克爱的男人,电视机前我觉得自己和她有点象,但知道又不同,我不是你的妻子,也不是你的红颜,你也不再那么抱定信仰,现在你飞来飞去,一会儿北美,一会儿南非,不过是为了生意,为钱罢了。
你时而来,时而又去了,非花非雾,真实留给我的是一堆饭桌上吃剩的泔脚。在外面应酬得累了,一年中不多的几次见面你总是很好意思的上门蹭饭,这与3,4年前不同,那时候我做菜,你放碗筷,我们一起吃,现在我放碗筷,我做菜,你敲门铃,再就只有你吃,我这几年的胃口不好,被当年有一顿没一顿的习惯拖累了,只有早饭是可以爽爽气气吃完的。其实你不来的日子,也有很多人来蹭饭,那些当初都是你的好朋友,被你带了来骗吃骗喝了几顿,也就成了我的朋友,以后没你带,他们也会熟门熟路的找上我,把一些你的事情跟我传风,我有时在想现在我烧菜的手艺是被你训练出来的,天南地北这么些年,到一个地方你就有当地的熟人,磨着人家学烧招牌菜,还有你妈妈的那一手厨意,二十不到她老人家都已经费心传了给我,她是心里已把我当成媳妇看了,其实她也懂,只是不愿接受你这样天涯海角的人生,想用一个现实的我来栓你,其实每次我看到她都想和她说,用我栓你是没用的,何况我自己也想解套。
上个秋天你来得时候,你刚从北美兜了个大圈子回来,谈成笔大生意的你依旧不愿去五星级酒店宁愿窝在我的小厨房里吃饭,那天你打我手机的时候还在北京首都机场转机,你说,会回来一次,这次做成了大生意,要庆祝一下,顺便和我叙叙别情。那天我炒了几个家常小菜,是南北风味的,天晓得你现在的口味变成什么样子了,都搭配一些吧,扬州狮子头,丝瓜毛豆,扣三丝,蟹粉豆腐,辣子鸡丁,汤没时间煲,是到张生记叫的老鸭煸尖汤,杭帮风味,还有蒸饺和八宝饭,每一个菜都有当年在外劈柴生灶头的青山绿影在内,餐桌上听你有一句没一句的讲那些美国佬单一的烹饪饮食,一边看你大块朵颐,突然觉得看胃口好的男人吃饭真令人妒忌,他吃得那么滋润,偏是自己一点胃口都没有。
那天烧得多了,你吃撑就不想走了,坐在我厅里看报纸,过一会又过来看着我洗碗放碟,我知道你的意思,对于你说,这种居家日子疏远久了,也就有令人缅怀的一面。那天我没有激情,忙了一下午困得要死,硬是板起脸把你赶回你的星级酒店去了,你也有你的好处,你宽宏大量的地方,对于这样不解风情的女人,你也不会去生她的气。
有时晚上瞌睡醒来,总觉得自己睡得太累,连梦境也是一站一站,牵连到那些碎瓷般的记忆,一会儿是北上火车站汹涌的人流,一会儿又是南下时一个人提着行李时的落寞惆怅,过一会又梦到叨念在夜行舟上,离黄昏已是遥远,等待中的鱼肚天白。这时便想你,又不知道在地球的哪一个城市的哪一条街道,白天还是黑夜,和我有几小时的时差,想到混淆的时空,就又打呵气了,迷迷糊糊又能继续睡,省得掉安眠药,那一瓶新的还未拆封就过期了,还在床头搁着。
如果半夜梦到了儿时往事,醒来就会失眠得厉害,那时伤秋怀春的灵气啊,从指缝一溜就是十多年,你少年时的愿望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前者被你那时的冲动葬送,后者你确实做到了,你是个天涯客,十多年前,没有照相机的年代你就走南闯北了,到七年我们携手江湖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是你到过两次,说起那里的名胜,你比导游还熟,那时风景区还都不错,村民也都还淳朴,直到近些年我歇脚之后,旅游业倒是烧红了神州大地,不过越红的地方去了就越失望,我总这么劝人家,人家不相信,结果是一路骂着回来的。同学很多人前些年结婚得多,今年却离了好几对,他们那几对我们都去喝过喜酒,那时祝贺起来不过是白头偕老的老话,岂知终究熬不过七年之痒。最近出国的人也多了,今天饯行,明日饯行,送行酒宴上大部分是带着妻儿同去,但也有单飞的,那样子可笑,象大话西游里的“辛苦娘子磨豆腐。”我们这个年龄能出去,一般都靠技术移民,如果连妻儿都技术不过去,真是挺惨,看着那些女同学,我想她们的老公忍心让她们当几年的豆腐西施?
那天通电话的时候,我问你以后年纪再大些打算怎么样,你说现在老婆嘛不是找不到,只是找感觉容易,有情分的难,我后来问你,什么叫感觉,什么叫情分,你电话里说,感觉就是有让你上床的冲动,情分不仅仅是冲动,是细水长流的那种。我说你身边都是些什么女子,细水长流的女人在中国最是普遍,贤妻良母是中国的国粹,竟管当今社会有严重的这方面人才流失,但毕竟是个很大的基数,怎么会找不到?说到最后就觉出些你少年时穷开心的滋味,真是一点不改,这也是我妒忌你的地方,你自己会给自己找乐子,不管是穷开心,还是白自在,都有些阿Q的影子,你是个彻头彻尾的中国人,即便你来来往往了那么多年,骨子里应该还是没变。
前些天看《阅微草堂笔记》,连带想起那个作者纪的逸事,说乾隆那时候从京杭运河下江南,在扬州问纪晓岚,什么叫东西,纪晓岚答到,东边来西边去也。解得妙也解得胡闹,想起这个就觉得你何尝不是东来西去,南来北往,只不过你不个是东西罢了。
夜又已深了,刚才在写的时候,床头的电话铃响了,没去接,但藐了一眼,是你手机的号码,还是没接,你知道这些枝节末点的回忆是很容易被破坏的,破坏了就拼不回去了,回不去了。
第26、那年,有些事我还不懂情感故事

当我兴冲冲的告诉你,我考上时,你却很平静的看着我,似乎有未卜先知的本领,也许你知道我这一年的努力不会白费,终究会有好结果吧!但脸上始终难掩一丝兴奋之色!你用纯真的目光看着我,就像初中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秀美的脸庞浮出挣扎之色,你的目光突兀飘向远处,临走时,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对金光灿灿的朝阳说:“你能抱我一下么?”我心里纠结了一下!并没有拒绝!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一直侧着身子,我走到你面前!给你了一个我认为最哥们的拥抱!你转身离开,向前走,不回头!
你的背影有一点凄凉,就像一去不复返的死士,了解了自己的愿望,然后无怨无悔的上路了!风潇潇兮易水寒,似乎再也见不到面,也许真的见不到了,你就要去广州了!
还记得初中时,你帮我补作业,同学们都羡慕的不的了,你俊俏的字体在我的本子上似乎有了灵性地跃动。第一次写作文被老师评比,也有你的功劳,你的文学功底很深,总是写一些我看不懂的忧伤语句,每次问你什么意思时,你总是笑而不语,然后很高深的说,以后你会懂地!勒无语!在我眼中你是一个思想早熟的姐姐,是一个值得我依恋的好朋友。当我初三长的比你高时,你突然对我说,将来找女朋友,一定要给她说,她给我相相面。我调侃的说:恩,找个和姐姐差不多的就行了!”你却摇了摇头,眼中充满了茫然,是堪破结局,还是失算了未来。
初三那一年,少了很多欢乐,多了几分充实,和你聊天的时间越来越少,但你并不在意,而且时常鼓励我好好学习!很多时候,放学路过我们教师门口是总是瞟一眼,第三排的那个座位,似乎那里总是有我的身影,初三那一年有迷茫过,但那时就会想起你鼓励的话语,“每个人都不能随便成功”终于到了分别的那一刻,在你知道成绩的那一天,我还为你悲伤,怕你伤心难过,但你只说了一句略带悲上失望的话语:“我多么想和你一起上学!”三年之情,只是如“桃花潭水”但却没有“海枯石烂”
离别之际,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默默的,默默的…藏在心中的美好,那是对青春的第一次亵渎吧!
第27、守候幸福之鬼魂无泪情感故事

和蓝的分手,似乎是上天故意安排的,蓝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女孩,无论是容貌还是性格,都让人无可挑剔。我知道很多人都在笑我这样做有多傻。可是我还是主动和她分手了,尽管我是那样的不舍。
和蓝分手后的第一天,蓝起的特别晚,管宿舍的阿姨进门三次,看到的都是她蒙着被子,一动不动地卷缩在床铺上的样子。阿姨没有说什么,叹着气轻轻地把门关上。蓝起来地时候已经是11点了,上午的课是上不成了,卫生间地镜子里出现地是一张憔悴的眼角带着泪痕地容颜。
蓝无事可做,宿舍里就她一个人,于是下楼到餐厅里帮几个姐妹买午餐,蓝点了三鲜豆腐、糖醋排骨、番茄炒蛋和西芹鱼柳,这些都是我平时最小化吃的。离他们下课还有一段时间,蓝神情呆呆地坐着,面无表情的望着菜肴出神,连我悄悄地坐到她邻桌,她也没有察觉。
餐厅里的人渐渐的多了起来,小睦她们说笑着来到蓝的身边,看到蓝那样便不笑了。小,睦一坐下来便说今天的菜好香,蓝没有说什么。大家互相使了个眼色,自顾自的吃了起来。期间不时插进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对面那桌一对情侣正旁若无人地大声调情,蓝还是无动于衷,至始至终都是嚼着一粒米饭,筷子从未夹过一口菜。
.和蓝分手的第二天,蓝花了很浓的妆,衣着妖艳的出现在西区地一个酒吧。
蓝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不知名地烈酒。吧台上一字排着十几只空酒瓶,蓝不让老板收去,舞池中充斥着放纵地尖叫。蓝随着音乐有节奏地摆动着,旁边一个男人不还好意的靠过来,对蓝说,“小姐你好漂亮”蓝说是吗?眼神暧昧地看着那个足可以做她父亲地男人。然后男人说小姐你喝醉了,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家。蓝说好啊,冷笑着抓起酒杯就往男人的脸上浇去。男人极为恼火,挥起手掌要扇蓝的耳光的时候,被几只有力的手抓住,几乎要被恩倒在地。原来小睦拉了班里几个男生找到了这里。
小睦说蓝你别这样,你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心痛地,蓝说你们不要管我,让我醉死好了。蓝说什么也不走,于是几个男生一起把她拖出酒吧,塞进来出租车。
酒吧里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因为我当时坐在酒吧昏暗地角落,自始至终都在k看着蓝。
蓝被拖回宿舍的时候,正好是宿舍关门的前一分钟,被扔到床上的时候好嚷着要喝酒,喊着喊着就不省人事了。
我和蓝分手的第四天,蓝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两天了,原来她从那晚酒醉后便一直昏迷不醒,昏迷中一直不的唤着我的名字,期间小睦她们轮流到医院照看她。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我向我应该回到她身边了,我站在病床前,洁白的床单映衬着她苍白的脸。我默默地陪着她一整夜,直到她快要醒来的时候菜悄悄地离去。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蓝出院了。
蓝出院后的的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卫生间,折腾了几个小时后出来,室友们进去后大呼干净!
一向嘻嘻哈哈的蓝从此变得沉默寡言,脸上总是给人一副冷酷的表情,或者应该说是冷艳。几个好友看在眼里都知道,蓝一直没有把我忘记,一直在怀念过去那段感情。
蓝开始特别用功,每天都在图书馆自习到关门,成绩也突飞猛进,自己担任地学生会地各项工作也都干的非常出色,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和蓝分手后的第二年,蓝被选举担任系里新一届地学生会主席,我知道这很不容易,因为她是个女孩。蓝知道自己责任重大,从此更加努力地学。大三刚开始蓝就在为考研做准备。理所当然,蓝成为了系里的知名人物,班主任教育大一地新生时,都把蓝和其他几个同学作为榜样宣传。还没到毕业,就有好几家知名公司要和蓝签约。
和蓝分手后的第三年,蓝顺利考上一所名牌大学,攻读研究生。
蓝身边始终不乏比我优秀的男生追求,可是蓝从不理会。除了一个叫凌的男孩。蓝也只是把他当大哥哥般,从没有和他发生过什么。而在别人眼中,她们的关系十分暧昧。
和蓝分手后的第九年,我收到了蓝要结婚的消息,新郎就是凌。
在离结婚还有半个月地时候,蓝坐在新客房厅崭新地沙发上,给亲朋好友们写喜帖。蓝的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越发楚楚动人。我知道很多人都会收到蓝的喜帖,除了我。
蓝打开一张张印着金色双喜地大红喜帖,在上面郑重地写上新郎新娘地名字。
在蓝写到第二十张喜帖的时候,我愣住了,新郎那一项赫然都写着我地名字!而蓝似乎还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我的眼里终于掉了下来,在我们分手后是第九年,我第一次流泪,而蓝她不会看到,谁也看不到。因为,鬼魂是没有泪的。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绝不会因为赶时间而乱穿马路,结果让灵魂离开了身体地那天正好是蓝的生日,我手里还提着一只克里斯汀的蛋糕。
第28、选B情感故事

我时刻都记着他那坚硬的红色粉笔与精确的选B理论,我相信他的粉笔更相信他的B。
“对于选择题,如果你实在不知道正确答案,你最好选B!B的命中率是最高的。”
这话是我高中的数学老师——潘老师在一节课上对着全班同学大声说的。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严肃,就跟在座的学生表情一样严肃。而我,却忍不住要笑,我觉得这老师太幽默了,他似乎看到了我忍俊不禁的表情,但并没有说什么,毕竟,他接下来还要为我们讲解试卷上的那八十多道选择题。
无论我觉得潘老师是多么地幽默,我最终还是把他的话牢牢的记在心里了,因为我是个差生,在我所遇到的选择题中,有一半以上的答案是瞎猜的,每当试卷发下来,我都会发现我的命中率很低。自从听了潘老师的那番话之后,在那些不知道正确答案的选择题面前(学科不限)我就再也没有犹豫过,我会果断地在括弧内认真地填上“B”,在我看来,那个“B”就是正确答案。至于真正的命中率如何,我一直没有计算过,因为我相信我的老师。
潘老师是个离过婚的人,很瘦,烟瘾很大,虽然是教数学的,但是他的粉笔字写得极好,我听说他经常参加县里的书法比赛,在圈内还是相当有名的。他从不批评任何学生,这与其他老师完全是两样,偶尔有些调皮的学生会在数学课上交头接耳,他一般不予理会,只有在那些学生影响他正常上课的时候,他才会停下来从粉笔盒里抽出一整支红色的粉笔朝那些学生的头上猛砸下去,无论距离多远,他从不失手。这让我们都很佩服,也很害怕,毕竟一整支坚硬的粉笔砸到头上,肯定是要疼痛的。我一直认为他用粉笔砸人的命中率能够如此之高与他的数学专业存在着很大关系,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对他的“选B”理论深信不疑,在我看来,那是一种复杂的概率计算。
有一次,潘老师在上课,教室最后一排一男生将耳机塞进耳朵听磁带,同时口中还不停地唱着,声音越来越大,跑调,很难听,严重影响了大家的学习情绪。于是他停止了讲课,开始在讲台上寻找着什么,我们都知道,他又要用粉笔砸人了。等了很久也没动静,教室里仍然回荡着后排男生的跑调歌。
潘老师突然开口说:“今天的彩色粉笔怎么没有了?请值日生下课后到我办公室领取。”他刚说完,教室里就哄堂大笑起来,与此同时,下课铃也响了,于是潘老师就拿着他的教材走出了教室,表情很严肃。
其实,那个唱歌的后排男生就是我,关于这事的经过是下课之后的一大群男生争先恐后给我讲述的。我突然开始害怕起来,我想,这个仇,潘老师一定会报的。从那以后,我每节数学课都是忐忑不安的,每当潘老师讲课节奏放慢的时候,我就会担心他会突然抽出一支红色粉笔朝我头上狠狠地砸来,以至于我时常用双手捂着脸听课,眼睛透过十指间的缝隙,偷偷地看着黑板,也看着潘老师的表情。时间长了,我发现潘老师并没有“报仇”的想法,他似乎忘记了那件事,而我却养成了以双手捂脸听课的习惯,这让其他学科的老师经常怀疑我在睡觉,只有潘老师除外,也许只有他才知道我上课捂脸的真正原因。记得那节课我听的是罗大佑的歌,名叫《光阴的故事》。
我的英语成绩最差,英语试卷的选择题也是最多的,有半个学期我因为跟社会上的女流氓谈恋爱,几乎没有上过什么课。期中考试了,那天下午考英语,面对干净的试卷,面对那些排列整齐的、B、、D,我无法下笔,我东张西望了一个小时,这让监考老师很不放心,他几次朝我瞪眼,我感到我受到了侮辱,我想到了潘老师,于是,我很果断地在每一道选择题的括弧内都认真地填上了“B”,看着那一百二十个“B”,我想到了那个女流氓,于是我提前交卷,疯狂地跑了出去。
时间不长,英语考试成绩下来了,除去作文题空白,我的选择题正确率超过了30%,所得考分比我平时正常答卷要高了很多,这让我更加相信了潘老师的“选B”理论。但我最终还是被教导主任叫去了办公室,他狠狠地训斥我,说你想不想考大学了,你上的可是重点中学啊,不要浪费了那么好的条件。
他还说:“你看看你的试卷,正反面全都是B,密密麻麻的像什么东西!谁教你这么干的。”
我说:“是潘老师教我的,他说遇到难题就选B。”
后来,那位跟潘老师关系本来就很不好的教导主任把我的话传给了校长,平时一直看不惯潘老师的那位校长也以此为借口通过各种手段、各种关系最终将潘老师挤出了那所重点中学。后来有人说潘老师被教育局调到了乡下某民办初中,理由是“用粗俗而荒谬的教育理论误导学生”。他临走的时候,到教室跟他的学生告别,所有同学都哭了。而我,也不知道跑哪儿疯去了,可能跟那女流氓一起在舞厅跳舞或打台球也说不定。但我敢保证,我时刻都记着他那坚硬的红色粉笔与精确的选B理论,我相信他的粉笔更相信他的B。
高考前几天,我听说潘老师死于肺癌,没儿没女无人送终,更没有教育界的所谓领导同事为他开什么追悼会,他被葬在哪儿也没人说起,或许他连个墓碑也没有。
在高考考场上,与平时一样,我遇到很多无法解答的选择题,在它们的括弧中,我全都郑重地填上了“B”,似乎只有这样,九泉之下的潘老师才能安然地睡去。
那一年我落榜了,但我仍然坚信,选B,是没错的。
第29、母亲一生当中的八个谎言情感故事
儿时,小男孩家很穷,吃饭时,饭常常不够吃,母亲就把自己碗里的饭分给孩子吃。 母亲说,孩子们,快吃吧,我不饿!——母亲撒的第一个谎。
男孩长身体的时候,勤劳的母亲常用周日休息时间去县郊农村河沟里捞些鱼来给孩子们补钙。鱼很好吃,鱼汤也很鲜。孩子们吃鱼的时候,母亲就在一旁啃鱼骨头,用舌头舔鱼骨头上的肉渍。男孩心疼,就把自己碗里的鱼夹到母亲碗里,请母亲吃鱼。母亲不吃,母亲又用筷子把鱼夹回男孩的碗里。母亲说,孩子,快吃吧,我不爱吃鱼!——母亲撒的第二个谎。
上初中了,为了缴够男孩和哥姐的学费,当缝纫工的母亲就去居委会领些火柴盒拿回家来,晚上糊了挣点分分钱补点家用。有个冬天,男孩半夜醒来,看到母亲还躬着身子在油灯下糊火柴盒。男孩说,母亲,睡了吧,明早您还要上班呢。母亲笑笑,说,孩子,快睡吧,我不困!——母亲撒的第三个谎。
高考那年,母亲请了假天天站在考点门口为参加高考的男孩助阵。时逢盛夏,烈日当头,固执的母亲在烈日下一站就是几个小时。考试结束的铃声响了,母亲迎上去递过一杯用罐头瓶泡好的浓茶叮嘱孩子喝了,茶亦浓,情更浓。望着母亲干裂的嘴唇和满头的汗珠,男孩将手中的罐头瓶反递过去请母亲喝。母亲说,孩子,快喝吧,我不渴!——母亲撒的第四个谎。
父亲病逝之后,母亲又当爹又当娘,靠着自己在缝纫社里那点微薄收入含辛茹苦拉扯着几个孩子,供他们念书,日子过得苦不堪言。胡同路口电线杆下修表的李叔叔知道后,大事小事就找岔过来打个帮手,搬搬煤,挑挑水,送些钱粮来帮补男孩的家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左邻右舍对此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都劝母亲再嫁,何必苦了自己。然而母亲多年来却守身如玉,始终不嫁,别人再劝,母亲也断然不听,母亲说,我不爱!——母亲撒的第四个谎。
男孩和她的哥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下了岗的母亲就在附近农贸市场摆了个小摊维持生活。身在外地工作的孩子们知道后就常常寄钱回来补贴母亲,母亲坚决不要,并将钱退了回去。母亲说,我有钱!——母亲撒的第五个谎。
男孩留校任教两年,后又考取了美国一所名牌大学的博士生,毕业后留在美国一家科研机构工作,待遇相当丰厚,条件好了,身在异国的男孩想把母亲接来享享清福却被老人回绝了。母亲说,我不习惯!——母亲撒的第七个谎。
晚年,母亲患了胃癌,住进了医院,远在大西洋彼岸的男孩乘飞机赶回来时,术后的母亲已是奄奄一息了。母亲老了,望着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母亲,男孩悲痛欲绝,潸然泪下。母亲却说,孩子,别哭,我不疼。——母亲撒的第八个谎。
说完,在“谎言”里度过了一生的母亲终于闭上了眼睛。
其实,在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中,真实的谎言往往可以把人们抛入痛苦的深渊,而有的时候,善意的谎言却能催生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
然而,依我看来:真也好,假也好;爱也好,恨也好;生也好,死也好,不管为父为母,有的谎还非撒不可。 ------------------妈妈,我爱你!

第30、爸爸,是你吗情感故事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红红坐在小板凳上手托双腮眨着眼睛,听着音乐盒里的歌曲,不时的站起身翘着脚丫盼望着能看见爸爸的身影,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红红撅起小嘴儿。已经七点半了,仍未听见爸爸的自行车铃声。红红知道,平常儿不到半夜醒来,爸爸是不会下班回来的,正如她演讲的故事那样,爸爸总是很忙,每天想爸爸的时候,都是在梦中和爸爸嬉戏玩耍。可今天不同,红红盼望爸爸能早点儿回家,因为她的故事获奖了,校长奖励她一张鲜红的奖状,红红希望爸爸听到这个好消息后,高兴地把她举过头顶,转着圈儿,用胡茬儿的脸扎红红的小脸蛋儿,痒痒的,红红咯咯地笑着。
爸爸,是你吗红红今年五岁,是幼儿园大班的学生,她演讲的故事“我的爸爸”在学校获得了第一名,所有的老师也都夸她讲的故事好听。
“爸爸是个矿工,每晚睡醒之前,我总等不见他下班回来,洗净手脚钻进被窝,天天只有妈妈亲吻我的脸颊,我是个听话的小女孩,可我总想在睡觉之前希望爸爸也能象妈妈那样亲我一下,可我总等不来爸爸下班,等不来爸爸厚厚的笑容。我想爸爸,每天清晨,我上学之前喜欢跑到爸爸的床前凝望,爸爸睡的很香,呼噜声老高了,眼角还带着一层浅浅的煤尘。我希望爸爸醒过来抱抱我,就偷偷亲过爸爸,还捏过他的鼻梁,可每一次爸爸转转身就接着睡去了。中午妈妈接我放学,回到家,也只是看见爸爸吃饭后摆在桌上的大碗。
”爸爸,是你吗“,屋外响起悦耳的自行车铃声,红红按耐不住兴奋,飞快的奔到门前迎接,那并不是爸爸的自行车,铃声瞬间走远了。笑容在红红脸上渐渐敛起,红红失望的又坐回小板凳等待。
时间有点晚了,妈妈拉起红红的小手,让红红早点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红红不情愿的带着失望,一步一回头无奈的走向自己的小床。闹钟滴哒滴哒的走着。红红没有睡意,躺在被窝里仍然眨着眼睛等着爸爸。”爸爸回来了“,听见自行车铃响,红红光着脚丫一跃而起跑到门前,并没有瞧见爸爸推门而入的身影,红红的小嘴很不高兴,但又无耐的钻进被窝。
九点半,红红有点支撑不住了,眼睛眨呀眨的就睡着了。奖状从手中滑落下来。”是爸爸回来了“,红红睁开双眼,突然露出一脸灿烂坐立床沿。窗帘被风轻轻掀起,音乐盒叮叮作响,”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爸爸仍然没有归来,红红脸上写满了委屈,音乐声中她再也忍不住泪水,细声抽泣起来。
夜静更深,红红蜷身睡了,鲜艳的奖状摆着枕边,音乐盒轻轻的响起,红红梦中呓语:
”爸爸,是你吗?“
第31、友情如花情感故事

一同学致电过来,说是杰从珠海回来,晚上请同学一聚,不可缺席。
杰,我的高中同学,现在珠海谋事,听说混得不错。赶过去时,请的同学都已到齐,围坐在桌子边,叙旧、回忆、细数往事。
喧闹的气氛,柔和的暧光与心绪,像多年以前,我中学时代的课间,树下的闲聊,草地的苦读,校园繁闹中有安静。
杰笑着说:雪,还记得以前我追你的时候吗,你总是穿着白衣碎花裙子,扎着老高的头发,睬都不睬我。我笑成桃花样,心里有暖意。还有人记得,总算有点安慰,是好事
曾经,我们都风华正茂,正值高中年华,想爱不敢爱,不敢爱的一颗心却依然有所渴求,年轻的渴望如同被阳光隔断而盛开的花朵,它拒绝接受爱情的诱惑浸染。那些记忆深处的往事,年少温暖的记忆,倾泄而出地翻卷着,溅湿了同学的友谊与情感,又蹉跎了那曾经青涩朦胧的柔情与关切,这一切,只是因为太年轻。
开始倒红酒,酒在高脚杯中“噗噗”冒着泡,紫红色的液体,晶莹透亮,像极了同学间那种通透纯洁的情。杰举起杯,说:来,雪,我们干一杯。我说:好,干杯,然后一仰头,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饮干了酒,那份纯纯的同学情,那种年少轻狂的过往,开始一点点在眼前蔓延开来……,我们曾经年轻,曾经与书为伴,我们苦读,我们互助,我们快乐。
有头晕的感觉,但心情却好。与同学朋友聚聚,说说话,原来可以令心情重新体会平静与快乐,虽然只是一刻短暂的时光,毕竟久违。
有同学过来敬酒,不敢再喝,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同学相聚,说不完的话,回忆不完的往事,大家举杯换盏,快乐久久回荡在这相聚时的分秒间。平时不敢说的话,今晚终于可以对同学一诉,平素刻意保持的淑女模样,此刻也得以在同学面前一放,那些我们共同的日子,共同的成长经历,多年以后再叙,令大家唏嘘不已,然,永远难忘……
透过流动的灯光,迷离于同学间的真情,原来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愿意。在离席间不远的一角,品着茶,我享受于自己暂时的安祥之中,笑得灿烂而陶醉,像一个受了委屈刚被人哄好的傻孩子。所有的痛苦,此刻全都遗忘,还有爱。也许,我真的不是一个一般定义下的好女人,我的男人说,我有给他压力了。然后,我抑郁,不快,把整个婚姻里该有的,没有的信心,全都虚化了。
整理着自己的心绪,我再不想为房子的事烦忧,也不必去想,那许多的承诺,有没有兑现的快慰。想着爱的理由,一切便都释然了。而我们的爱恋,一直都不会老去,象越存越香的陈年老酒,经久不息,醇香、绵长……
在这暧意融融的夜里,暧色的灯光凝聚了彼此之间的友谊,紫红色的红酒造就了多年后相聚的那种温暖氛围。它是那样的美丽而弥久,静静的夜里,没有风,却下着雨,在雨夜的滴哒声中怀想过去的我们,似又回到年轻时代的青葱岁月,虽然多个同学都表示,工作太忙,压力太大,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回忆过去,然,却渴望着偶尔的相聚,在开心时,在痛苦时,在想找个人说说心里话时。
任何时候,友情,都是伴随我们一生的精神食粮,它如盈身的暧阳,在心里开了花,发了芽。我们曾经所有的历经,都会藏于我们心中最深处的地方,而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会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
今夜,友情如花,开在我们心田。
第32、姐姐情感故事
我们四个兄弟姊妹,只有姐姐还在农村。
我们小时候,母亲说因为只有一个女儿,她要好好管教。她管教的题材实在是太广了,其结果就跟她自己说的一样,一天骂十二顿收工。比如,姐姐到了爱吃零食的年龄,找不到吃的,就抓一把稻子慢慢剥,骂;一家人看电影电视,不太清楚的剧情姐姐就要问,骂;到了喜欢打扮的时候,姐姐用自己挣的钱买了条牛仔裤,更是破口大骂。
骂并没有骂出一个大家闰秀来,但姐姐很勤快。初二她成绩不好不愿意读书了,就辍学回家种田。14岁的她肩膀挑不起担子,疼得直哭。后来父亲出钱送姐姐上了裁剪班。冯阿姨叫姐姐给她打下手,每天用自行车驮着沉重的布匹赶集去卖,因为是学徒,没给工钱。而且冯阿姨很精明节俭,再晚总要姐姐回家吃饭。这么跑了两三年,母亲终于开口说还是别去了吧。
接着,姐姐先是学打竹门帘,后来又学编筛子。农民用的大抬筛两块钱一个,买竹子只需要一块二左右。母亲买来竹子,剖成篾条,手把手地教会了姐姐。从早到晚,母女俩每天盘踞在院子中间,像两只蜘蛛。她们的手指伤痕累累,常常直不起腰来。我有时去帮着编,姐姐说:“快去看书吧,妈妈看见了要骂我。”
姐姐就这么跟母亲学着一个农村妇女的全套技能:做饭、喂猪、割草、种地、做针线、织毛衣、酿醪糟、做豆瓣酱……姐姐的鞋垫做得十分精美,她用各色的碎布拼成漂亮的图案,用彩线在上面绣出花和字来,跟画一般。我都舍不得用,可母亲说做得那么慢,跟姐姐人一样中看不中用。
十七八岁的姐姐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大姑娘,媒婆踏破了门槛,母亲一个个亲自把关。有个小伙子高中毕业,家境还算殷实,人很聪明肯干,全家都觉得不错,姐姐还让我去他家侦察过。到了谈婚论嫁,母亲说自家三个儿子都考出去了,想让女婿上门,小伙子不干。母亲生气了,说他家在山上,你嫁过去累死你。父亲不大同意母亲的观点,就问姐姐。姐姐哭了,说她舍不得离开爹妈,一辈子不嫁也要守着父母。
如果姐姐爱过,唯一的一定是这个人。
我大一时,一个远方来的小伙子被母亲选中在我家和姐姐成了婚。父亲出钱让小两口在镇上开了个卖玉米和饲料的铺子,后来还盖了小洋楼。
大二暑假我回到家,姐姐正大着肚子,每天走七八里路到镇上去守铺子。我说怎么不交给姐夫?父亲怒气冲冲地说:“同样的生意,你二伯一年赚了一万多,他刚刚保本,你说咋敢让他接手?”不久姐姐生孩子,铺子就关了门。那年我帮家里收了稻子才走的。我第一次作为主力干农活儿,累得浑身连手指尖都疼,倒在田里就不愿意起来。
我继续在学校虚度青春,可家境渐渐不行了,原因是养猪亏钱。一个假期里我回到家,吃午饭了姐姐还不回来,母亲说你去叫她吧,她在路上拾煤渣。我到两里外的一条在建公路上找到了姐姐,在她身边蹲下,一边捡一边说,回去吃饭吧。烈日下她已经捡了两个月。
后来我毕业、工作、成家,只是回老家时会看到姐姐。
有一年,姐姐鼻子上有个疮烂了一个月了也舍不得花钱治,我就把她接到城里。那时我还没房子,在岳母家吃饭。老人家特意给她拿了一个大碗盛饭,吃完一碗,她在过道里偷偷问我:“小弟,我还想添一碗,行不?”
父母年纪大了,经我们动员到城里来住在大哥家里,剩下姐姐一家在农村。春节回去,我们知道姐姐得了咽炎、食道炎、胃炎,还神经衰弱,就是不愿意去医院。
后来听母亲说她病得起不了床,我就给大哥打电话,接她到城里来治。她去医院查了,拿了一点药,就回去了,说因为儿子还没有成人,不是癌症她就放心了。

第33、远方飘来一朵云情感故事

曾有一位女同事是很要好的朋友。
我们在同一天来到公司面试,由于当时没带够足够的押金,我正打算再跑一趟回去取。她竟友善地对我说:“让我先帮你垫付吧,你取到钱再还我也不迟。”
我不太敢相信这是真的。她从广西到广州来找工作,和我这次才是初见面、认识。我一见到她就倍有好感,因为她皮肤白,五官十分精致漂亮。穿着件高领黑毛衣,笑容真诚。比我小几岁,叫人真心喜欢。
一段友谊就此开始。那时,我和她都还没有结婚,工作之余不是你去我住所玩,就是我去你那买菜做饭吃。我们住的地方相隔不远,就在解放北某两条街上。
。。。。。。后来,公司关门大吉;不久后她和同居男友分手也搬走了。再后来我结婚请了她做姐妹;这时她已渐胖、并认识了另一个男的,约一年后也结婚了。
然后我生了女儿,闲时也会通通电话、发发短信。再后来,她没有联系我了,我联系她也觉没什么意思。因为她有条短信让我看了很不是滋味:“你现在生了个女儿了,很幸福了。”通电话后得知,她宫外孕并做了个手术,生孩子对她来说机会是微乎其微了。
也许这段友情到此结束。她看不得别人的孩子、提不得生育的事。甚至拿彼此男人的事业来比较、炫耀物质上或许比我更富有的富有。衣服、首饰都说是在香港那边买的,这又怎样了呢?现在香港还香吗?
我到现在还保留着她最漂亮时拍的照片,还常记得我们曾经常往来的百灵路和那些日子。
时光写给我们俩的故事----图是网上集来的、文字则是画舫自己信手涂鸦之作。
第34、一分钟的震撼情感故事
这年,中国选派了一批学生出国参加活动。这天晚上,学生们正乘火车前往一个城市,他们将在那里的大剧院观看演出。领队老师忽然把沉睡中的学生全部叫醒,他神情严肃地说:“同学们,就在刚才,一批恐怖分子劫持了大剧院里的八百多名观众。如果我们不是在参观上一个景点时耽误了时间,按正常行程,我们已经被劫持了!”
听了领队老师的话,同学们议论纷纷,都为自己感到庆幸,这时,领队老师掏出一部手机,对大家说:“现在只有我手中的这部电话可以打国际长途,我叫醒你们,就是为了给你们每人一分钟时间,告诉国内的父母,你们不在那家大剧院……”
可能只有像领队老师一样的为人父母者,才能在第一时间体会到家长对孩子那无时不在的爱吧。

第35、表乱喊帅哥!成为下两个生命的结束者情感故事

明明和奇奇是高中同学,明明是一个聪明又帅气的男孩。。却很少说话,是女孩子心中沉睡的王子。
奇奇同样也被明明吸引,于是奇奇老是有意无意的请教问题。。日久生情,他们就这样的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日子久了,奇奇发现和明明在一起。老是找不到话题,如果不是她先开,明明一两个小时也不会跟她哪怕是说一句话。
这样的日子使她很厌烦,那一年班里来了位插班生叫朗朗,朗朗是一个帅气阳光而浪漫的人。当朗朗第一次看到奇奇的时候,就被奇奇的美丽迷住了。朗朗写了很多的浪漫诗歌,又是鲜花又是笑话,还有美丽的烟花。这感觉让奇奇觉得自己就是偶像剧的公主般,这所有的浪漫和快乐是和明明在一起没有的。就这样朗朗和奇奇频频约会,这些是明明不知道的,因为他依旧还沉迷在书海里。这天奇奇和明明,回到了家中(一起租的房子)明明依旧默默的看着电视。而奇奇在心里不断的比较着朗朗和明明,具体这个天秤偏向哪边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许久奇奇看着外面的明月痴痴的说:“明明!我们去散步吧!”“不去,怪冷的”不在意的回答。“你就不能浪漫一回麽,朗朗在的话一定会陪我去的!要是再这样有什么意思,我们分手算了!”说完摔门而出。
明明预追,等下楼依旧没看到,明明就这样回去了。因为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吵架,等气消了就会回来了。而奇奇气愤的拦车就打电话给朗朗,他们去了酒吧,喝了很晚,最后他们就醉熏熏相护搀扶的就在酒店住了一晚。
那一晚他们发生了关系,奇奇很委屈却不得不接受事实。所以决定今晚就和明明说清楚。明明听了昨天奇奇的话,决定浪漫一回给奇奇赔罪。所以准备了红酒和烛光晚餐等着奇奇回来,夜深了奇奇回到了那个漆黑的家。去开灯发现依旧黑黑一片。当走到客厅餐桌的时候,餐桌上突然亮起了三只蜡烛。
餐桌的另一边明明正含笑的看着她,而奇奇心中只有苦涩。“坐吧!”明明柔柔的说。晚餐过后,桌上依旧还残留着半瓶红酒,明明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朵娇艳的玫瑰花,而那花上玫瑰花型戒指的光芒在黑夜里是那样的璀灿。明明单膝跪地,那满是柔情的双眼直直的看着奇奇。“奇奇,我爱你!嫁给我吧!”这一刻奇奇的眼里满是泪水,不知道是伤心还是感动。“晚了,太晚了!”奇奇不断的摇着头。在明明说爱她的时候,她是幸福的,也是痛苦的。因为她已经不在是以前的她了,这一刻的幸福因为那晚飘散。
许久,奇奇的泪水流干了。明亮的大眼睛也变得黯然,整个人也仿佛失去了灵魂。“我们分手吧!”奇奇的话语不带一丝的感情。当听到这样的话的明明,像被雷击中一般,定格在那里。因为他知道奇奇不再是说气话了。“为什么”轻声的疑问仿佛是在问轻风一般。渐渐的,明明的心好象恢复了知觉传来震震的痛。这样的痛使得明明加大了声音发出厉哄:“为什么?”
这样的哄声使得奇奇一呆,随后又恢复了无情。“不为什么,只是奇奇不在是原来的奇奇了!”说完转身,流干的泪水逐渐浮现。“对不起!对不起…”这样的声音很轻,好象只是说给自己听。当看到奇奇要走,正发呆的明明也清醒过来,从后面抱住她。“不要走!”奇奇转身无情的推开了他,不知上帝是不是也打了磕睡。明明正巧踩在那被奇奇哭失的地面,向后倒去碰掉了那蜡烛和那半瓶红酒。“垮啦”“啊!”那妖红的火焰正灼烧这明明那帅气的脸。听到惨叫奇奇清醒了过来,当看到那一暮奇奇也吓傻了。随后马上清醒,跑去浴室打湿了面巾,盖上了火焰。解救出明明,拨了120。人民医院。手术室中医生走了,奇奇跑了过去:“医生怎么样了!”从语言中可以听出那焦急与关心。“百分之四十面部伤,已经毁容了,现在还需要留院观。”听到消息后,奇奇当场愣住了。一个月后明明出院,这一个月都是家人照顾他。奇奇每天躲在门外看着他,她没有进去,因为她再也无法在面对他。
出院后明明退学了,同样退学的还有奇奇。就这样明明回到了家里。回到家的明明性情大变,整个人变得暴燥。还沉迷于暴力游戏中,直到在网络里遇到一个网名为'奇奇'的女孩。'奇奇'可爱的话语让他仿佛回到了初恋!仿佛又看到了美丽的奇奇,这一刻,明明又变成了原来的明明眼里尽是柔情。就这样明明每天都和'奇奇'聊天,从此以后等待'奇奇'上线就成了他生活的全部。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之久,而这半年中真奇奇每天都会去明明家附近仰望那扇窗。仿佛是一个灵魂对她的呼唤。,而朗朗知道了奇奇与明明的事情。所以每天用各种笑话逗奇奇开心就成了朗朗的全部,然而那晚以后朗朗就在也没见过奇奇笑了。
这天明明早早就等待着'奇奇'的上线,过了一会儿奇奇果然上线了。明明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小孩子得到了最心爱的玩具。'奇奇'今天决定跟明明开个玩笑,所以略带调戏的口吻说“小帅哥!认识这么久跟姐姐视频一下好不好?”这句话如怒雷一般刺进他的耳朵,仿佛要刺穿他的双耳。接着明明想到了奇奇那个美丽的女孩,觉得自己活着对她是一种伤害与折磨。所以他喃喃的说:"是该走了!"接着第二天,在明明的家的楼下围着好多人。还有伤心欲绝的哭声,还有“嘀嘟嘀嘟。。。”救护车的声音。明明走了,无声无息的走了奇奇向往常一样来到明明的家附近,看到了这一幕。
奇奇没有流泪,只是呆呆的走。喃喃的说:"乖!要等我哦!"第二天早上同样的地方,同样的哭声,还有同样的嘀嘟声。不同的是地上躺着的是一位穿着婚纱,手里却拿这玫瑰枝的女孩,旁边还洒落着玫瑰花瓣,手里戴着的是玫瑰花型的戒指。。。
第36、老兄,别再让我吃蛋糕了情感故事

来哥伦比亚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刚走进自己的宿舍,就看到一个棕发碧眼的男孩冲我微笑:“嗨,我叫拉斯,把东西放在这里吧。”这就是我的室友拉斯,我们都是留学生,一起住了整整两年半。
拉斯很直率,很幽默,又爱搞恶作剧。我经常嘲笑他:“笨得要死,编程的速度比老牛拉车还要慢。”他也经常反击我:“永远找不到女朋友,见到女孩脸就比猴子屁股还红。”
哥伦比亚大学的学费加生活费大约一年1万美元,这在1979年,对于一般的美国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有一年,我和拉斯都没有钱买机票回国过圣诞节,就都留在学校里寻找打工的机会。有一天,他从学校食堂搬回来25公斤奶油芝士,打算自己做蛋糕。我们计划做20个蛋糕,天天当饭吃,以省出假期的饭钱。
25公斤的芝士根本没办法用普通的搅拌器来搅,我们只好倒进一个大桶里,每人拿一个棍子使劲搅。做好了,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奶酪蛋糕,吃到最后,已经到了看都不想看、提也不想提“蛋糕”这个词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后,拉斯突然对我说:“开复,天大的好消息!剩下的蛋糕发霉了!”那天,我们俩坐地铁到唐人街的一家中国菜馆,点了7盘不同的饭和面,通通吃光。结账的时候,看到光光的盘子,服务员不敢相信。她上上下下地打量桌面和桌腿,但是什么也找不到。“难道你们真的把这些都吃光啦?”服务员问。我们点点头。“天啊,你们要不要叫救护车?”服务员惊呼。
“做蛋糕”这个词,后来成了只有我们才能听懂的暗语,就是指做同一样东西做得太烦了,直到让我们恶心。
有意思的是,拉斯喜欢做蛋糕的习惯保留了下来。每年圣诞节,他都要给我寄一个他亲手做的蛋糕,每次都加上巧克力和朗姆。但是,圣诞节时他从德国寄出,等我收到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到春节了,我们全家谁都不敢吃这个蛋糕。
2000年,我从微软亚洲研究院调回微软在西雅图的总部工作。那一年,由于搬家的工作十分繁重,我忘记了告诉拉斯。结果,拉斯又寄了个蛋糕到我原来的地址,邮政系统查无此人,又把蛋糕退回到拉斯的家里。拉斯接到蛋糕十分惊讶,他发了封邮件给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在蛋糕里加朗姆和巧克力是一种古老的防腐方法,所以,当我今年5月份接到我去年圣诞节寄给你的蛋糕时,我在想,我终于有机会试试这种防腐的方法是不是管用啦。现在,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开复,我把那个蛋糕吃啦!而且,更大的好消息是,我还活着。”
我对着电脑哈哈大笑起来,我告诉拉斯:“我写了一篇关于我们做蛋糕的博客,不过是中文的。你可以用谷歌翻译工具翻译一下看看。”而拉斯马上给我回了一封邮件说:“我很喜欢你写的我们做蛋糕的冒险经历,不过比起谷歌翻译版,我还是宁愿读你的中文原版。”
第37、爱你的2191天情感故事

我:我追我的,你拒绝你的,两码事!但哪一天你觉得我烦了饿,告诉我一声,我决不再做纠缠!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她:好了,你现在就可以不纠缠了!
我:哦!
爱你2191天
好像真的是在好久以前了,她进入我们班,同时也进入了我的世界!我当时很疯,特调皮,不知是在书上学的还是在电视上学的,我会在几千人的餐厅大声的喊:“潇潇我爱你!”在女生宿舍的楼下喊“请接受我”那时才初一吧好像是!她可厉害了,因为她初中三年,三个班主任找我谈话,年级主任,甚至校长,都和我有过“亲切”的交谈!可我从不在乎,但也许只需她的一个眼神我就会老实下来,那个至今我没挑战过的眼神!
她讨厌我,一直都是,她说我虚伪,那时候通过同学的嘴里问出来的,我们很少讲话,也许根本就没讲过,我喜欢她的单纯,她的天真!那个看一眼便会让不知所措的笑容!我喜欢上课的时候就这么枕着胳膊,看着她,傻傻的笑,不论快乐还是难过,也许只需那么一眼便会让我静下来!
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托朋友问她想去哪个学校,XX学校,我努力的学终于步入了那所高中,我在新生的名单上查了三遍,可是没有她的名字!我笑自己傻,也许我真的是她的一个梦靥,她真的想逃离我!后来她也说过,她曾经想过躲着我一辈子!
我四处的寻找她,一所学校,一所学校的找,一栋楼,每个班的找!我在她们班门前叫她,她不理我,把头埋在书里,我站在门前,看了一眼,一句叹息,无奈的就回去了,我老梦见她,对我笑,和我闹,走在街上,肯把手让我牵着.........
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时真的会自责,也许曾经真的有些过了,后来再去找她,我只会悄悄的来,悄悄的走,不在叫她,不在让她知道,只是看一眼就回去了!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原本打算去见她的,可天不遂人愿,在心里斟酌了好久,后来只对自己说了一句就走进雨里了“对她,风雨无阻!”我没带伞,进了校门,走在路上,不知为什么,就像心里知道了什么,我应该停下脚步,就这么站在雨里,身后走过了两个人,一个走我左边,一个走我右边,那一刻,那么的近,近的似乎听见了谁的心跳声,我在那不动,她进了楼,回头收伞,我们就这样望着彼此,我笑了笑.........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从此我未在找过她,直到离高考仅剩百日,我写了封信给她,给了她我的手机号,QQ号。希望她不要恨我。当天她加了我的QQ,我兴奋的一夜没睡。
我:真的是你吗?
她:恩,是我。对不起啊!
我:是我的错,对不起!
我们发了好多信息,六年来,一共没有那夜的话多,近了才发现她是多么的幼稚哦,“我不要男朋友,你想想啊,和一个不认识的人,要在一起吃饭,还要牵手,想想都觉得恐怖”!她答应试着做我女朋友,试着接受我,那些天我天天都在发表心情........
我:记得想我哦,我也会想你的!
她:你有照片吗?你的样子我有点模糊了!
我:好的,你也要发一张给我哦!
等来了照片,好像也等来了结局,我们都变了,在不是以前,而锁住我们的也正是以前!我们各自考虑了一夜,她说,我们也许做朋友会更好,我答应了,因为高考在即..........我们不再联系!
刚走出了考场,我便发信息给她,问她过得好吗?她不回我,我很难过,和朋友一起唱歌,可心情却糟糕的透顶,学音乐的,可音调旋律老错,最后索性不唱了,躲在光暗的角落,抱着手机发呆,终于等来了她的信息!
每时每刻,我都会问她,你在哪呢?可她总是岔开话题,不告诉我,关系真的挺暧昧的,她会告诉我前一天的地点,那夜我坐着她前天坐的秋千,和她聊了好久!
我:接下视屏,看一下现在的我!
我:我变了吗?
她:恩,变了好多的!
我:还是没感觉吗?
她:恩
我:没事,慢慢来嘛!
她:可我对你真的没感觉!
我:哦!
我:我的信你怎么处置的啊?
她:收起来了!
我:哦,那首写给你的歌,算了........
六年来像场梦,聚聚散散,分分合合。我为你哭过,听你说不爱我,如今醉酒了,醉的一塌糊涂,然后给她留言:再见,你解放了,好好的,不要让我担心!晚安!
爱你2191天!
第38、隐情情感故事

上小学的时候,有一阵我对学拉二胡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天放学从教音乐的沈老师窗前经过时,从里面飘出来的那或悠扬或凄婉的琴声总是让我挪不动脚步。多次登门恳求后,沈老师终于答应收我为徒。
在沈老师的悉心辅导下,我的演奏技艺突飞猛进。进了中学宣传队后,我成了各种舞曲的“首席演奏员”,所拉的《赛马》《二泉映月》等独奏曲成了校宣传队对外演出的“压轴戏”。
有一次,省歌舞团来校招收小演奏员。当时我们几个小伙伴兴奋不已。大家羡慕地说:“沈老师那么喜欢你,队里就你能上台演奏,这次进省歌舞团肯定没问题。”
我满以为沈老师会把我推荐上去。过了一周,直到其他几个演技平平的同学欢天喜地地登上去省城长途客车的那一天,我躲在一个角落里悄悄地落下了泪水。事后,沈老师对我要么闪烁其辞,要么欲言又止。我百思不得其解。从此,我心里对这位“恩师”产生了一股幽幽的积怨。
直到我上了高中,那天,沈老师专门去我家表示“道歉”,解释了事情的原委。尽管我心里对他已全无好感,但还是耐着性子听他讲了起来:“孩子,我知道你很好学,也有音乐的天赋。要怪就怪你跟错了我这个‘师傅’。你看,从一开始我的指法和运弓的方法都是错的。搞音乐的人要看先天的条件,从小要经过系统、严格的训练。当时去省歌的几位同学虽然技不如你,但经过目测,他们左手五指长而圆润,右手运弓松弛自如。从长远看,他们就好像一张白纸,更有培养前途。而我拉琴的套路就等于在你的这张原本洁白的纸上染了一大块墨汁,积重难返。凑巧把你给招上去,那也是耽误了你的一生啊!”
听完沈老师所讲的“隐情”,我觉得心里在震颤,泪水从我脸上滑落了下来,我紧握着老师的手半天不愿松开。
从那件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干任何事不能只凭一腔热情。学本事要审时度势,量体裁衣。就像一列火车,背离了方向,速度越快,只会离它要到达的目的地越远。
郭 峰/荐
第39、朋友就该这么做情感故事
那天,杰克把文件扔到我桌上,皱着眉头,气愤地瞪着我。他是我的新上司。我是他的秘书。
“怎么了?”我奇怪地问道。
他指着计划书,狠狠地说:“下次想做什么改动前。先征求一下我的意见!”说完,转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生闷气。
他怎么能这样对我?我只是改了一个长句,更正了语法错误。但这都是我分内之事。
其实,在这之前,有人就提醒过我,上一任在我这个职位上工作的女士就曾大骂过他。我第一天上班时,就有同事把我拉到一旁小声说:“已有两个秘书因他而辞职了。”
几周后,我逐渐对杰克有些鄙视了,而这又有悖于我的信条:别人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转过去让他打——爱自己的敌人。但无论怎么做,我总会挨杰克的骂。说心里话,我很想灭灭他的嚣张气焰,而不是去忍受他。我还为此默默祈祷过。
因为一件事。我又被气哭了。我冲进他的办公室,准备在被炒鱿鱼前让他知道我的内心感受。我推开门,杰克抬头看了我一眼。
“有事吗?”他问道。
我猛地意识到自己该怎么做了。毕竟,他罪有应得。
我在他对面坐下:“杰克,你对待我的方式有很大的问题。没人对我说过那样的话。作为一个职业人士,你这么做很愚蠢。我无法容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杰克不安地笑了笑,向后靠了靠。我闭了一下眼,祈祷着,希望上帝能帮帮我。
“我保证,我可以成为你的朋友。你是我的上司,我自然会尊敬你、礼貌待你,这是我应该做的。而且,每个人都应得到如此礼遇。”我说完,便起身离开,把门关上了。
那个星期余下的几天,杰克一直躲着我。他总趁我吃午饭时,把计划书、技术说明和信件放在我桌上,并且,我修改过的文件不再被打回了。一天,我买了些饼干去办公室,顺便在杰克桌上留了一包。第二天,我又留了一张字条,写道:“祝你今天一切顺利。”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杰克不再躲避我了,但沉默了许多,办公室里也没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于是,同事们在休息室把我团团围起来。
“听说杰克被你镇住了,”他们说,“你肯定大骂了他一顿。”
我摇了摇头,一字一顿地说:“我们会成为朋友。”我根本不想提起杰克,每次在大厅看见他时。我总冲他微笑。毕竟,朋友就该这样。
一年后,我32岁,是三个漂亮孩子的母亲。但我被确诊为乳腺癌,这让我极端恐惧。癌细胞已经扩散到我的淋巴腺。从统计数据来看,我的时日不多了。手术后,我拜访了亲朋好友。他们尽量宽慰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有些人反而说错话了,另外一些人则为我难过,还得我去安慰他们。我始终没有放弃希望。
就在我出院的前一天,门外有个人影,是杰克,他尴尬地站在门口。我微笑着招呼他进来,他走到我床边。默默地把一包东西放在我旁边,那里边是几个球茎。
“这是郁金香。”他说。
我笑着,不明白他的用意。
他清了清嗓子:“回家后把它们种下,到明年春天就长出来了。”他挪了挪脚:“我希望你知道,你一定能看得到它们发芽开花。”
我泪眼模糊地伸出手。“谢谢你。”我低声说。
杰克抓住我的手,生硬地答道:“不必客气。到明年长出来后,你就能看到我为你挑的是什么颜色的郁金香了。”而后,他没说一句话便转身离开了。
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每年春天。我都会看着这些红白相间的郁金香破土而出。事实上,今年九月,医生将宣布我痊愈。我也看着孩子们高中毕业,进入了大学。在那绝望的时刻,我析求他人的安慰。而这个男人寥寥数语,却情真意切,温暖着我脆弱的心。
毕竟,朋友之间就该这么做。

第40、老友记情感故事

已经记不清和米佳是怎么认识的了。只知道从幼儿园开始,这个人就死缠烂打地跟着我——要么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用田字格歪歪扭扭地一篇儿又一篇儿重复写一个字;要么坐在从我这数起第某张桌子前,一边瞄老师,一边提心吊胆地打瞌睡;最远的一次也是坐在隔壁班里,放学了还要找我一起走的。出现这种情况,最开始我以为是纯属巧合,后来怀疑是有人故意安排。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想,是因为从小到大,虽然没有刻意追求,我却三年如一日地讲卫生懂礼貌成绩优异且不曾露出任何马脚,是标准的三好孩子的典型,所以保不准不会落进某些家长的眼睛里,被物色为择邻而居的绝佳对象。何况米佳妈每次见到我时甜甜的笑脸似乎又为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及至后来看到米佳称呼严厉的教导主任为舅妈,我更是听到了悬疑落地的声音。总之,不管怎么说,如果朋友的新旧程度与相处时间的长短成正比,那么米佳算得上是我货真价实的老友了。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冤家了。
一
不过我猜测米佳并不知道***的良苦用心。因为她总是对我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方面日益显露出来的过人天赋不以为然不屑一顾,并且对我在体育课上三脚猫式的跨栏动作大加嘲讽。说实话,各种体育器械对我来说等于变着法折磨人的刑具,米佳却每次都能眼不眨、气不喘地轻松过关,这一点着实让我羡慕、嫉妒、耿耿于怀了好久。许多年以后米佳曾问起我,当时是不是在装淑女,以骗取那位刚从体校毕业的帅老师的同情。我说不是,我只是觉得危险害怕伤着,你看稍微安全一点的项目比如立定跳远我的表现就很不俗嘛。她当时“扑通”一声一头扎进沙发里,笑得差点撒手人寰。
其实我外表平静,内心却像米佳一样渴望冒险。不然四年级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米佳提议去偷收发室门卫辛辛苦苦种下的一小片萝卜,我不会一口应承,欣然前往。事实上,我们并不想成为鸡鸣狗盗之徒,再说那种辣乎乎的植物又实在难合我们的胃口。我们只是想弄清楚,那个老人如此用心经营的到底是红萝卜、青萝卜、亦或白萝卜,只是想讨讨小厌,闯闯小祸,仅此而已(后来学了《醉翁亭记》明白了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或者叫“钓胜于鱼”)。不过尽管两个人努力做到轻手蹑脚鬼鬼祟祟,还是打扰了老人家的午觉,吓得我们落荒而逃。可能当时海拔还不够理想,老人家腿脚又太过利落吧,总之眼看着他箭步如飞,跟国家队出来的差不多,没几下就到了跟前,当场狠训了我们一顿之后还不忘第二天到老班那儿再参一本。米佳本就前科累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可惜的是,我清清白白的名誉一朝扫地了。直到现在我都不得而知我的档案里早期经历那几页上,是不是列着“偷萝卜未遂”的字样。
初一的时候,米佳和我开始拼命似地吃一种干脆面,商标好像是“小熊笨笨”、“笨笨熊”、“小狗熊”什么的,诸如此类,记不清了。总之目的是要合作集齐有关当时正在热播的日本动画片《花仙子》的一套卡片。在那个几乎每个女孩子的课本里都三步一岗、两步一站地夹着些糖果包装、香烟纸盒之类小玩意儿的年代里,那些印刷精美、巧笑倩兮(我是说花仙子)的卡片对我们极具诱惑;加上广告词里有“全部集齐可获大奖”一项,杀伤力也不低。于是米佳和我心甘情愿地掏光了所有的零用钱,直到我们的书桌里已经小有成就,直到我发现那些卡片重复的几率越来越高,最后几张竟打死也不肯出来了为止。没过几天米佳不得已向米佳妈招了供,因为她反反复复地吐酸水不小心被看到了。米佳妈很是心疼,导致后来一个月米佳的午饭盒都很是丰盛,自然我的饭盒也跟着很是丰盛起来。于是我们一边大骂狼心狗肺的商家跳到钱眼儿里去了、丝毫没有职业道德、置中国少年儿童的安危于不顾等等等等,一边在大吃大喝中逐渐恢复了健康。
进了高中,米佳和我双双迷上了琼瑶。不同的是她总是哭呀哭的,我却只动心不动容。于是她免不了说一些我要么心硬如铁要么泪腺有问题之类的鬼话。我是太沉默内敛的人,米佳是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我会受轻微但长久的内伤,米佳会有激烈而短暂的迷惑。这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似乎都得到了验证。
二
相对来说我这个人还是比较理智的。高三开始的时候,我停下一切幻想,大搞题海战术。米佳却依然拿着气死人的成绩单去见家长。眼看米佳妈的头发朝如金丝(染的效果不错)暮成雪的,我想我也该出手相助了。那个时候还不流行互联网,我费了好大心思才淘到琼瑶的一段话:我原以为生命年轻的时候,就像散步时一段很长的路,可以慢慢地走,很少去想该抓紧些什么,亦或去珍惜些什么。很多东西挥霍了,很多东西放弃了——原以为可以无怨无悔。可是……“可是”后面的话自然不必多说了。米佳查明了这话确实出自精神偶像之口,于是听话。
高考的前一晚,米佳和我太过紧张亢奋,一齐失眠了。互相质问了一通“还能不能干点儿事业了”,然后一起数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好大的牧场好多的羊啊……一千七百一十一、一千七百一十二、一千……”等我好不容易积攒了一些睡意,考试铃声恍惚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响起来。一遍,一遍,再一遍。是电话。
“喂!你数到多少了?”米佳在那头“咣当”来了一句。
“***!”我咬牙切齿,心想,忘了拔电话线真是本年度最大的失误。
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先是我带着最心爱的两支笔忽忽悠悠地进了考场,却满脸光芒地走了出来,一切顺利。接下来是米佳乐颠儿颠儿地跑来炫耀她的表现可谓可圈可点,看来上H大有希望。再接下来我们先后收到了H大的录取通知书。再接下来我们竟然住进了同一号楼的同一楼层。真是堪称世纪末的神迹。我说了一句“米佳你怎么回事,阴魂不散啊”,她回了一句“小样儿,又撞上你算我点儿背,你个八格牙鲁的”,权作庆贺。从此我们开始在同一个大院里穿梭来往。我继续做我的莘莘学子,她继续砸她的钢琴(忘了交代了,米佳在米佳妈的指引下像模像样地踏上了艺术之路)。
三
米佳从小就习惯于忙三火四踩着上课铃进教室,所以几乎每一年她的期末评语中都有“时间观念不强”、“时间观念差,望改进”、“时间观念极差,望加强改进”这样的话。进了大学,家长教师联盟宣告解散,米佳的日常作息越发混乱起来。当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高校的围墙外平地而起的时候,米佳一马当先杀了过去,成了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络MM。赶上周末,晚上9点精神饱满地跑出去,早晨6点红着眼睛踩着棉花飘回来,对她来说是常有的事。即使中午12点哼哼唧唧、磨磨蹭蹭地起了床,大脑也暂时处于休眠状态,要等上几分钟面部表情才会生动起来,还美其名曰“电脑开机还得容个工夫儿呢,我这么大个人,还不得运行个后台操作系统,杀杀毒什么的”,很是过分。而我那个时候正泰然自若、波澜不惊地在过我三点一线式的传统生活。去逛个街、淘个宝,就算一大关了。米佳借此叫我“小曼(慢)”,取“步子又小,倒腾得又慢,跟不上地球自转”之意。我只好报复性地称呼她为“大葱(匆)”,取“来去匆匆,无影无踪,嘴尖皮厚腹中空”之意。我整天“葱啊,葱啊”地叫个不停,后来觉得实在不雅,加之米佳至今不食葱蒜,听一下也会反胃,再说我虽然不擅“网”事,过个计算机二级倒还不成问题;她虽然偶尔到了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地步,期末考之前闭关修炼一阵子好歹也能蒙混过关。于是彼此达成协议:互不干涉、互不歧视、互不恶意评论对方的生活方式;如有看不惯的,可以采取回避态度。
不过有些时候,短兵相接是没有办法的。比如大二那年我们就遭遇在了一场系际辩论会上。米佳平时属于喜鹊一级的人物,超级扰民。所以有人传言此人巧舌如簧,非等闲之辈,听她讲话需要撑把伞的。我窃笑那是他们不了解米佳。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米佳都是出口千言,离题万里,漏洞百出,没什么坚实的内容。而不谦虚地说,我恰恰相反,不爱八卦,但是知道怎么把道理讲清楚。所以至少在米佳这个环节上,我是有胜出的把握的。到了自由论辩阶段,米佳果然越来越缺乏逻辑性。看得出她表面上虚张声势,实际上已经脆弱到了极点。打个比方,就如同一只负重到了极限的大象,再轻轻加一根稻草也会翻身跌倒一样。这个时候我突然犯了面对敌手时一个最大的忌讳,动了恻隐之心,没再追问下去,点到为止了。还好最终赢家是我们,不然不被队友当作叛徒骂死才怪。
四
日子像水一样“哗哗”地流过去了。米佳在网吧和琴房里磨细了十指,我老人家在教室和书馆里读厚了眼镜。及至到了毕业的边缘,我们突然发现就业市场并不十分容人乐观,“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并非毫无理论依据,一下子慌了神。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者,再其次也。”米佳和我同属于这第三类,只不过米佳因为感情波折,困顿较我又多了一重。我刚才是想说,我们决定加入考研大军,碰碰运气。于是在那间摆着又厚又重的墨绿桌子、所有人都保持埋头姿势的自习室里,在自习室旁边那间弥漫着煮咖啡与煮方便面混合味道的“休闲小站”里,米佳和我携手熬完了那个深不见底的冬天。然后她去了南方,我留在了原地。
后来米佳时常在很好看的信纸上写满思念寄给我。要不就大老远地邮来一堆七零八落的好东西:别致的墨水笔、奇怪的帽子、录了一些笑话和歌的盒式磁带、仿古的又旧又黄的皮面记事本,甚至我们都喜欢而且到处都卖的“德芙”巧克力。尽管有时候要付的邮资比包裹本身贵出许多,这个蠢人仍然痴迷于这种游戏,乐此不疲。我偶尔也会和她在QQ上见见面。一边不着边际地胡侃,一边看着她在电脑里一动一动的样子觉得很可笑,一边感叹科技进步真是好啊真是好。
五
就这样,米佳和我在这个四季分明的城市里,没心没肺、无忧无虑、无休无止地笑着,闹着,转眼长大成人,又转眼分开。我们有那么多相同的记忆。比如一起抱怨食堂的包子咬一口没有馅儿,再咬一口馅儿没了;一起根据作业量的大小评论一位老师的残酷,另一位老师的体贴;一起向往意大利的甜美乡村,向往那里橙红色的墙壁上爬满油绿色的长青藤;一起找了“替身”,逃了课,只为在第一场雪中玩儿个淋漓畅快;一起惊异于孙燕姿那么瘦小的身体却有那么坚定的歌声,于是喜欢了她……当然我们也吵架。比如我说住上铺视野开阔,她马上说但空气稀薄;我说你把个被子叠得像花卷儿似的,看教官怎么整治你,她马上说至少花卷儿比馒头艺术价值高;我说你不让我戴眼镜,鬼知道子弹落哪儿了,这射击考试我几时能过?她又说这50年代的破枪后坐力超级大,眼镜万一碎了扎了眼睛,你跟谁哭去?等等等等。
不觉中米佳已成了我的死党。没事儿的时候翻出来想一想,一路上有这样一个知己陪着你,觉得真是幸福而奇妙。
第41、父亲的手情感故事

父亲病倒了,突然之间脑溢血。进了急救室。我坐在他的病床前,他闭目合眼,昏迷不醒。但他的手仍在动,似乎只有手是清醒的。我握住他的手。叫了声“爸爸”,他的手明显回握了我一下。我再叫一声。他又回握了一下。我低头看着我手中的他的手,毕竟是父子,他的手和我的手差不多,不是典型的男人的手,手掌不宽、不厚,手指不粗,手背没有老人斑,青色的血管在又白又薄的皮肤下十分清晰。整只手暖暖的、软软的。我看着、攥着、抚摸着。我忽然察觉,我还是第一次接触父亲的手——自懂事以来的半个世纪时间里我居然从未接触过父亲的手!我感到惊愕。事情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呢?因为是父子,见面或分别固然不至于握手,但此外就没有接触的机会吗?没有,是没有。我疏远了父亲的手。想到这里,我心疼地把父亲的一只手捧在怀里,注视着,摩挲着,眼睛随之模糊起来……
尽管生活工作在乡下,但父亲这双手几乎没做过农活,更没做过家务,甚至侍弄房前屋后的小菜园都不太会。但我必须承认爸爸是个很聪明也很努力的人。父亲解放初期只念到初一就工作了,由乡供销社到县供销总社后来转到人民公社即现今的镇政府。同样是这双手,却打得一手好算盘。写得一手好钢笔字和好毛笔字,写得一手好文章,下得一手好象棋。别说十里八村,即便在整个县当时都是有些名气的。可惜他脾气不好。同样一句话,从他口中出来往往多了棱角,尤其让领导听起来不大舒坦。所谓手巧不如口巧,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一辈子都没升上去。
我继续搜寻记忆,搜寻父亲的手在父子感情之间留下的痕迹。记得大学三年级那年初夏我得了急性黄疸性肝炎,住在长春偏离市中心的传染病医院里。“文革”尚未结束,物资奇缺,连白糖都凭票供应,平时喝口糖水都不容易。而对肝炎患者来说,糖是最基本的营养品。一天中午,我在医院病床上怅怅地躺着。几个病友都睡了,我睡不着,想自己的病情,想耽误的课,想入党申请能否通过。正想着,门轻轻地开了。进来的竟是父亲。依旧那身半旧的蓝布衣裤,依旧那个塑料提包,依旧那副清瘦的面容。我爬起身,父亲在床沿坐下。父亲平时就沉默寡言,这时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简单问了问病情,然后一只手拉开提包,另一只手从中掏出一包用黄纸包的白糖,又一个一个地小心摸出20个煮鸡蛋,最后从怀里摸出20元钱放在我眼前的褥单上。父亲一个月工资47元5角,母亲没工作。八口之家,两地分居。作为长子,我当然知道这20元钱意味什么。我说钱我不要。父亲没作声,一只手把钱按在褥单上。而后打量了一下病房,又往窗外树上看了片刻,说:“我得走了,你好好养病。”说着,拎起完全空了的塑料提包。我望着他走出门的单薄的身影,鼻子有些发酸。我家在长春东边。他工作所在的公社在长春北边,相距100里——父亲是从百里外的家赶来,又赶去百里外的公社的——他在那里做公社党委宣传委员。
我更紧地握着自己从不曾握过的父亲的手。我知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双手再不会为我做什么了。是的,父亲是个不善于用话语表达自己正面感情、尤其是对子女的感情的人,这双手也就给了我更多的回忆。时间迅速向后推进。也就在一年半以前,父母在我所在的青岛生活了两年。两人的身体都还好,我就在市区较为热闹的地段租了房子给他们单住。每星期去看望一两次。客厅有个不是很长的长沙发,父亲总是坐在沙发一头看电视、看报。我去的时候也坐在长沙发上,有时坐在另一头,有时坐在稍离开他的中间位置。一次无意之间,我发现原本父亲靠着的靠垫正一点一点往我这头移动。细看,原来他用一只手悄悄推着靠垫。我佯装未见,任凭靠垫移到我的身旁。显然,父亲是想让我靠这靠垫。但他没有说,也没有直接递给我,而是用手慢慢推移,生怕我察觉……
如今,父亲的手永远地去了,去了三四个月了。化为青烟,化为灰烬,留在了1000多公里外故乡的一座荒山坡上。那里已经飘雪了,风越来越冷。
世界上还会有一双男性的手为我从塑料提包里一个一个摸出煮鸡蛋、一点一点往我身旁推靠垫吗?
第42、感人故事:相伴情感故事
作者: 风啊大

鲁西南一个小村里,一条十几人的送殡队伍稀稀拉拉的走在田间小道,队伍后面跟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这是二愣儿。二愣儿腿瘸,可他还是喘着粗气急急的往前赶。
死的人是瘫牛。年轻时村里人叫他牛子,十年前突发脑溢血,瘫了,一只破方凳便成了他的腿,村上的人便喊他"瘫牛".瘫牛妻子早年跑了,无儿无女,自己一个人靠救济艰难度日。二愣儿无亲无故,小时候有病烧坏了脑子,他就生活在瘫牛家门口的柴火垛下。二楞儿以赶酒席为生,帮人干干杂活,主人家给他些饭菜,他带回来总是跟瘫牛一块分享。时间长了,两人个人就搭伙过起了日子。
黄昏,瘫牛总是会靠在门口等待着二愣带着赶酒席讨的饭菜回来,两人大餐一顿,运气好了,还会有点酒。如果哪天附近村里没有酒席,瘫牛和二愣就只有馒头咸菜或是面条饱腹,尽管如此,两人生活无忧无虑。瘫牛喜欢抽烟,二愣儿却闻不得烟味。每次抽烟,瘫牛总会挪到门口,反正是不会在二愣儿面前抽。二愣儿总是给瘫牛揉腿,瘫牛给二愣儿挠痒。每天睡前,二愣儿都要格外上心地洗脚,最后还要扳起脚看看、闻闻。一晚,二愣儿洗好脚就上床了,瘫牛在门口抽烟。突然,"乓啷"一声,瘫牛直直的倒下。二愣儿吓得猛然坐起,鞋也不穿的跑过去,扶起瘫牛,拿起地上为灭的烟递到瘫牛嘴前。见瘫牛话也不说,就扯着嗓子大喊着:"哥,哥。"周围邻居听见,一块把瘫牛送到了村诊所。
瘫牛病了,躺在床上休息。二愣儿也不出去赶酒席了,直直的坐在床前看着瘫牛。瘫牛被看的不舒服,就抽烟,故意熏走二愣儿,二愣儿憋着气也不离开。快到中午饭点,没饭吃,二愣儿这才跑出去寻摸吃的。
没过几天,村里李大娘带了一个妇女到瘫牛家,是要给瘫牛说媒。瘫牛正笨手笨脚的给二愣儿缝着衣服,妇女帮瘫牛缝起来。瘫牛就二愣儿长二愣儿短的跟妇女聊了起来。二愣儿赶酒席回来,走到家门口,被村里李大娘拦住。知道瘫牛在相亲后,手舞足蹈地跑到街上。街上的邻居们就逗二愣儿,说瘫牛娶了媳妇就不要他了。二愣儿听了冲进家里,不顾李大娘的阻拦。跑到屋里,瘫牛正给那个女的一个花手绢,二愣儿抢过来,想撕撕不破,就把手绢吃了。
晚饭,二愣儿一直不说话,瘫牛抽着烟锤着麻木的腿。瘫牛刚点上烟,抽了一口,又赶紧撵灭。整个晚饭,两人无言。晚上睡觉,二愣儿洗了三遍脚,小心翼翼的睡在床边上。瘫牛拽拽他,他才往里挪了挪。
第二天,二愣儿跑了很远的地方去赶酒席,没要酒菜,要了点钱。去到集市,找了很多地方,买了块相似的手绢,高兴的跑回到家,发现家里挤满了人。
瘫牛死了。
瘫牛的棺材下进墓坑,如梦方醒的二愣儿才咧开大嘴,扯开嗓门"哥,哥,哥"地哭起来。盖过孝男孝女们稀稀拉拉的哭声。泪水和鼻涕打湿了二愣儿的前身。乡亲们见二愣儿哭的痛心,就劝他:"二愣儿,别哭了。"二愣儿听话的气也不敢喘,脏兮兮的脸憋屈得象下蛋的母鸡一样通红。可转眼功夫,二愣儿又象台时不时短路的收音机,不由自主地咧咧起来。坟工看二愣儿哭的痛心,便吓唬他:"二愣儿,你再哭就把你埋里头。"信以为真的二愣儿才发疯般跑开,身后拖着嘶哑的哭喊,荒野趟起一溜尘烟。
天气越来越热,炙烤着人们。按当地风俗,孝子三天圆坟,人们在瘫牛的新坟前发现了两个干馍、半碗剩菜和一块手绢。
第43、此生你还欠我一个天荒地老情感故事

有些人的缺点你明明都知道却心悦诚服的被他统治。
有些人的心思你明明都清楚却不惜一切的被他占有。
有些人的感受你明明都了解却无所适从的想要安慰。
——送给你我最亲爱的。
宝宝跟果冻在09年的网络认识。认识果冻之前宝宝因为网恋的男孩劈腿所以决然的选择分手。
宝宝:天蝎座的一个大懒人总是喜欢在网上搞一些有的没的喜欢浪漫整个就一宅腐女上班族。。。
果冻:天蝎座的脾气臭喜欢撒娇可爱的女孩子爱上网爱游戏就读徐州高中。。。
刚认识果冻是宝宝加的果冻因为分手的心疼所以宝宝那时候只上小号(QQ),一次上网无意中加到了果冻,刚开始谁都没在意就那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宝宝叫果冻哥哥。
后来宝宝用大号加上了果冻,果冻每天都会都会找宝宝跟宝宝聊天分享他身边的一些事情他跟她说他家里的事情他逃学不上课成天玩游戏,他给她看***妈给他的短信,她安慰他哄他开心,他成了她的习惯她也成了他的习惯。
“宝宝,我发现我们两个的生日一样的耶!”
他说那是种缘分,可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偶尔会抱怨跟女朋友之间的不愉快,宝宝尽力的劝着他虽然同样深爱着他。
“我想分手了,宝宝跟她在一起好累我们老是吵架”某天他对她说。
宝宝犹豫了,不知道是趁现在跟他表白还是等他们分手再说。感情战胜了理智,宝宝说:“大叔,宝宝喜欢你宝宝牺牲下下做你老婆吧。”他说他被她吓到了,她死皮赖脸的问他要不要他对她也有点意思然后顺理成章的答应了。宝宝成了他跟她分手的直接原因。
交往后的果冻对宝宝更加的好他说宝宝是他的唯一,宝宝跟他约定每天要说一句我爱你。键盘上敲出的爱情不知道谁真谁假,受伤的永远是动心最深的那一个。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忘记多少天之后我爱你中断了,他不再上线她每天都在发脾气她等不到他。
三天整整消失了三天,他出现了他说他前女友回来了说怀孕了,找他拿钱打胎要他把钱打给她,他叫她回来见父母她不回来,他没有说结果怎么样,她爱着他所以相信了他,其实谁都不清楚那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事实真的如他所说还是只是个谎言而已。。。她不敢猜测
又回到以前那种甜蜜的日子,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宠她哄她,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恋爱后的她神经兮兮的老是乱想。
2010年2月12号她被迫背叛了他,她哭着问遍了所有的朋友,朋友们都说叫她选择身边的这个男孩子,她犹豫不决,他叫她去徐州说他会忘记一切说他不介意她跟别人发生的事。她心里都明白忘记是不可能,只有隐忍隐忍的多了总有爆发的那一天。最终选择了放弃他跟另一个男孩楠在一起,她怪他为什么叫她去徐州自己不过来,这算什么叫一个女孩子只身去徐州。
在跟楠交往的几个月中她一直没有忘记果冻,果冻的QQ她一直记着,2010下半年,她开始申请小号加他,可是好像每次他都能猜到是她,那时候的他已经在南京上大学了。
她再一次加上他,跟他聊,找网名头像给他修改,他都接受。聊着聊着他会突然发过来一句宝宝,然后她在否认,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她还是告诉了他,他们做着那种看似朋友的朋友,同样的他还跟以前一样什么事都跟她说告诉她,甚至于男孩子最私密的事。
10月中旬她告诉他在他们生日的时候去见他,他很高兴但是又不相信,她曾经爽过好多次约,终于到了11月中旬,原定计划是11月18号之后去的,可是计划有变,她决定提前去。
11月15的早上,她美美的打扮了自己,约定好的5点多起床坐车,因为第一次见他她努力的打扮耽误了时间,他担心她再一次骗他,7点多吧给她信息问她到哪里了,她说在等车。
两个城市的距离,三个半小时的路程,对他们来说真的好漫长好漫长,好不容易到车站了,她给他聊天告诉他她到了,他早早就在车站等着,出站的时候天知道宝宝有多紧张一直玩着手机不敢抬头。
“你在这啊,走吧我们去学校。”见面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他帮她拿着包包一路上两个人说笑着走到了地铁站,他买票她像个小媳妇似得跟着他,被他带着的感觉很美妙。坐在地铁上她突然想起来找手机,找遍了都没找到,他打电话没人接他说把他的手机给她,她说没关系,再买一个就好了。
下了地铁又是一个小时多的公交车,没有座位他们站在一起,他说他手比她好看比她白他掐他,就好像一对好久没见面的情侣。到了他给她开了一间宾馆,带她去吃饭去上网。。。
晚上她早早的叫他送她回去睡觉,他又去网吧玩了一会她洗完澡之后就呆在床上看电视玩他的手机,10多他回来了,给她带的饭洗了个澡,两个人睡在一个被窝里面,他亲她。发生了该发生的。
她给他买了一对戒指,小号的戒指是按她自己的手指买的,她拿给他。
“你一个人要戴两个戒指啊,丑死了哇。”
“怎么不行啊,你不服气?”
“服气服气,还有一个戒指留给你老婆吧,要不这样你脖子上挂一个手上戴一个,等找到嫂子之后再给她呗。”
说这句话的时候宝宝心好疼,天蝎座的天生就擅长着掩饰自己的真实情绪他看不出来她的痛。
其实,发生关系之后宝宝都不知道他们之间现在算什么。恋人情人单纯的寂寞。。。
“这个你戴的下嘛小猪蹄。”
“戴的下你要送我吗”
“就给你戴吧我一个人也戴不了两个也没有老婆。”
宝宝很高兴,至少那一枚戒指他给了她。
“明天我要走了,17号我走,18号我要回家过生日的,妈妈在家等我。”
“不要走。”
“为什么不走?”
“我上学很无聊的,你再陪我几天吧。”
她沉默不语,她心疼,原来她真的什么都不是,也对啊毕竟自己伤害他在先的,至少能见到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16号晚,他上网,她买的蛋糕水果给他庆祝生日虽然提前了一天,晚上一夜的激情。
17号公交车上,她依旧记得他昨天说的话,上学很无聊再陪我几天吧。他的侧脸越看越心疼,地铁站她小心翼翼的跟着他走着,一脸的无辜可怜巴巴的眼神。
第一次他摸着她的头说:“你好可爱”。
临别他说到家给我信息。踏上回家的班车,宝宝想了好多,她想是该忘记他了,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六点了,她在纠结到底该不该给他短信,10点她给了他短信告诉他用的是妈妈的手机。聊了一会就睡觉了。
以后的每天他主动给她短信直到她上班,两个人就换QQ聊天,他给她QQ密码。她嘴上说不上其实偷偷的上过一次,看了他的聊天记录,如果这次不是她的出现,他会跟另一个她一起。
他们再续前缘,还是一样的开心,果冻还跟以前一样的担心失去宝宝。
“喂,你又不在,你能不能别老是上线一会就下线,整天忙忙忙不知道你在干嘛。”
他不满的发泄着。
“你还知道我是天蝎座,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的,我想自私的占有你懂不懂,我要你的全部都是我的。”
“你能不能每天都别这么忙,如果以后没时间就别找我了。”
。。。。。。
破镜重圆他每天都在抱怨着怪她不够爱他,怪她不能好好的陪他。
2011的元旦他来陪得她,她带他去朋友那边,在酒店的房间里面他近乎疯狂的亲她要她。
几天后他去上学了。他们从最初的两个月见一次到一个月见一次最后的半个月见一次。
每一次的见面他们都很疯狂,他疯狂的要她。
时间久了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他变了变得没那么多问题变得每次吵架就要说分手,吵架认错永远都是她,他挑她的毛病他说的不好她全都努力的去改。
11年5月,她答应他去他那边,出了一些事情所以她没能去,以后的每次吵架他都说五月不去可能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他威胁她。
还记得他第一次为她哭,他们吵架的时候,她叫他上网去别回来了,他去了,她在家做饭,她本来是打算做好饭叫他的,11点他自己回来了,洗澡上床背对着她,一句话不说。她上床从背后抱着他,他不说话。
“老婆,我哭了”他说。
“为什么要哭呢,老公。”
“不知道,在你抱住我的那个瞬间。眼泪自己下来的。”
“对不起老公。”
。。。。。。
那一次她永远记得,这个男人曾经为他哭。
每一次吵架她都翻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回忆着在一起的美好在一起的甜蜜。
一次又一次的忍让退步,他生气她死皮赖脸的哄他。
一直到现在他答应的改变从来没有做到。每一次心疼的哭都安慰自己他爱她。
他们还在继续,只是不知道剧情该是怎样发展
是继续永远还是中途间断。。
用第三者的角度诠释着我跟你的故事,我的最亲爱的。
我努力的等好希望你能为我改变。
亲爱的你没以前关心我疼我了是不爱了吗?还是真的是我想多了。
09年你消失的那三天在我们破镜重圆之前你曾告诉我我们的分手是你咎由自取
你说那三天你在陪别的女人你跟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
后来我还问过你可是你矢口否认了,再问下去你说你骗我的。
那三天到底有什么,我不介意我想你不要隐瞒我任何事。
我的事你都是知道的包括你是我的第几次。。。
——此生你还欠我一个天荒地老。
第44、红茶坊情感故事

我是一个活着活着就活得锈迹斑斑的人,每天往返于学校和家所组成的两点一线上,从来没有什么改变。
无论春夏秋冬,我均在清晨5:30分起床,6点便可以离开家去学校。早点是在外边的早点铺里吃的。这家早点铺在这座荒凉城市的某个更加荒凉的角落,它与学校之间由一条并不漫长的沥青铺成的街道连接着。街道两旁种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梧桐树。秋天的时候,凉风吹过,叶子落满一地。清晨骑着脚踏车从遍地落叶上经过,人的心凉凉的。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5岁那年,父亲为了自己的幸福,扔下我和母亲,与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母亲是一个好强的女子,婚姻的失败让她变得更加坚强,坚强得不再相信天下任何的男人。她在商海里周旋,在金钱与利益中运筹帷幄。在她看来,金钱可以代替一切。这里的一切当然也包括一个母亲对她儿子的爱与责任。
5岁以后的我,惟一的依靠便是那一叠叠毫无温情的人民币。母亲给我买名牌衣服名牌鞋子名牌的脚踏车……一切都是名牌的,惟有母爱是劣质的,逐渐在这些名牌产品中变得苍白。
父亲有了他自己的家庭,还有了儿女,我已经成了一种包袱。所以,每月来看我一次已经纯粹是为了履行一种契约,程式化了。总之,5岁以后的我,成了一个有父母的孤儿。我富有而贫穷,富有得浑身都是名牌,贫穷得连叫爸爸和妈妈的权利都被人剥夺了。我知道,那是我的命运。
我的命运注定了我的处境,我的处境造就了我的性格。寡言而冷漠,这些也从某种意义上注定了我不太可能有什么朋友。17年来,我在孤独里穿行,单调而乏味。每次下了晚自修,我便习惯性地去学校附近的那家红茶坊,那里是通宵营业的。
我孤独地坐着,要一杯红茶,默默地喝,听着温暖的音乐,看着进进出出的人。这时,我莫名地就会想起很多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我们一家人住在一个小城镇里。父亲是个中学老师,很受学生爱戴。母亲是个个体户,摆地摊卖一些衣服。闲暇里,他们便带我去集市尽头的那些小食铺吃东西。我最喜欢吃烤羊肉串,父亲则喜欢吃油炸的香菜,母亲喜欢水煮豆泡加点辣椒。3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来开心地吃。当时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尽管家里不是很有钱。
不过,那些都是我5岁以前的事情了。
5岁以后,一切都变了。
我8岁起住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到现在已经有10年之久了。大约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这里就开始有那么一间红茶坊了,我也便是在那个时候就开始认识红茶这种东西了。我觉得红茶会给人温暖的错觉。
我15岁生日那天,没有任何人为我庆祝。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记得以外,不会再有任何人记得了,包括母亲。她天天——也许是这一辈子都有永远也忙不完的事情。
母亲可以把那些密密麻麻的账单记得清清楚楚,可她无法记住一个简单的生日——1月24日。她根本不记得在15年前的那一天,是她亲自把那个孤独的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
那天,我没有回家,一个人在那家红茶坊里呆了一个通宵。我叫了一杯又一杯的红茶,内心的孤独浸在红茶里,慢慢变得隐蔽。那夜,没有任何人来找我。
出了家门,我便径直往早点铺去了。
我有挑食的毛病,早点只喜欢吃蛋皮(一种由米浆和鸡蛋做成的食物)。在学校附近,这种东西只有一家早点铺里有卖。所以,我便成了那里的常客。也就是在那里,我认识了桐。
当时,我刚上高三。夏末秋初的季节,不热不冷,早上也一样。那天,她穿一件黑白相间的短袖衫,纯白色的短裙,浅蓝色的凉鞋,乳白色的短袜,头发并不长,但是很黑很柔亮,低垂着遮去了半张脸。她的脸色有些苍白,苍白得让人联想到死亡。
她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粉丝,缓缓地走到我面前,坐下了。坐下以后才发现我的存在。于是她抱歉地笑了笑,接着问我那个位置是否有人坐了。我默默地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之后我们便不再多说什么了。吃完了,我便先走了。
第二天,我又碰见她了。她还是那身打扮。我在不经意间看见她的另外半张脸,左脸——斜扯着一道醒目的血痕。
她依旧是朝我笑了笑,只是没有问我是不是有人坐那个位置了。也许她已经感觉到——我和她一样的孤独。吃完了,我依然先走了。只是她脸上那道长长的血痕,时隐时现地浮在我眼前。我的心莫名地有种疼痛的感觉。
第三天,还是我先到。不过我在那个位置上放了一些我的复习资料。我想,她一定会来的。一会儿她真的来了,走到那个位置的时候,她有些尴尬。我赶忙拿开那些学习资料,然后对她说,我知道你会来的,所以特意为你占了这个位置,说着我笑了笑。
她也笑了笑,然后低声说,谢谢。
我们一边吃着,偶尔说上一两句话。我们都是话不多的人。
“我叫桐。”她说。
“很好听的名字。”我笑。
“嗯,那是我妈妈的名字。”说着,她低下了头。眼神难以捉摸。
“我明白。”我说。我真的明白,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和她是命运相同的人。
“嗯……我想,你一定明白,”桐接着笑,“你呢?什么名字?”
“秦惑。”这是我十几年来第一次对陌生人说起自己的名字,轻描淡写地,连一丝激动的情绪也没有。我不是跟父亲姓,也不是跟母亲姓,我的名字是我5岁那年,母亲亲自为我改的。我不懂得它究竟有什么深意,只是每次提起的时候,我便情不自禁地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夜晚——父亲扔下我和母亲,独自享受他的幸福去了。然后,我对父亲的怨恨就越来越深了。
“我们的名字有些类似的含义。”桐说。
“对。不过,或许本质并不一样。”这也是直觉告诉我的,我慢慢地明白了母亲为我取这个名字的真实意图。而桐的名字是她自己取的,她不愿意忘记自己的母亲。而我的母亲只是不希望我忘记对父亲的仇恨罢了。
“算了,我们都无法改变。”桐漠然。
“因为我们还小。”
“对。”
然后便没有再说什么了。我们是一起进学校的。临别时她告诉我她刚读高一。不过,她已经不想再念下去了。她说她要离开,离开这座城市!她说那些话的时候有点特别的激动,只是丝毫没有流泪的迹象。微风吹来,拂开她低垂的发丝,我便很清楚地看到她左脸上的那道深深的伤痕已经开始愈合了。
从那以后,我们差不多每天都在一起吃早点。有时候,我们也去那家红茶坊喝红茶,时不时地会向对方讲起自己的往事,还有正经历的无奈与悲伤。不过,有些事情,即便不说,彼此也都已经明白了。因为我们都有相同的命运。
桐在7岁那年,母亲出车祸永远地离开了。父亲再婚,她便有了继母,还有了一个弟弟。我那时想是不是所有的继母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习惯用伤害别人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亲生儿女得到不一样的幸福。那是一种悲哀,也是一种无奈。桐告诉我说,她左脸上的那道伤痕就是上次继母用皮带抽打出来的。原因是,她忘记了给弟弟倒洗脚水。
我相信,她的伤痕绝对不只是脸上的。
愈合的和没有愈合的。但是,我知道,桐心灵上的伤痕是一辈子也无法愈合的。
只有命运相同的人,才能体会到我们的辛酸。然而,我们能给对方的也只有安慰罢了。
又一次模拟考试结束了。
浸泡在题海里的孩子们,骤然间抬起头来,企图偷偷地做一个深呼吸。可抬起头以后才发现,自己早在踏入校门的那一天便已经退化成了海里的鱼,离开了水便无法呼吸。考试考试,做题做题,我们就是这样盲目地活着。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午夜,蓦然间发现自己曾经还是人类。不过,那个自己在十几年前就已经锈迹斑斑了。
下晚自修的铃声响了。大家漠然地走出了教室,谁也不曾向谁告别。
我抬起头,环顾着整个教室,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于是,我也提起书包,走了出来。轻轻地踩着脚踏车,走在那条荒凉的长街上,总感觉是自己把自己遗弃了。秋风起了,天气一天比一天凉,长街两边的梧桐树已经开始落叶了。
当我走到一盏昏暗的路灯下的时候,却看见有个人蹲在那里哭泣。那声音很熟悉——是桐!我急忙停了下来。
“桐。”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说下面的话了,只是默默地望着她。然后我看见她那张伤痕已经愈合的脸上又多了5道鲜红的手指印,我顿时明白了一切。我将她拥在了怀里,轻声说,别哭了,桐,别哭了,一切都会好的。可不知道怎么,说着说着,我也哭了。这是十几年来,我第一次落泪了。我所有的泪水从5岁那年便开始冰冻了起来,在这样一个秋凉的深夜开始融化。
“那个三八婆!”桐咬了咬牙说。
“好了,慢慢会好起来的。”我说。
“你现在要回去了,对不?”她幽幽地问着。
“不,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走不动……”桐哽咽着。原来她右脚的脚踝扭伤了。
我扶着她上了脚踏车。我要带她去江边,企图让那里的宁静抚平她心底所有的伤口。
我们呆愣在赣江边,任凭秋风吹拂凌乱的头发。江水徐徐地流动着,发出懒懒的声音。一弯冷月,在水一方,孤独而冷清。
“那月是黑色的。”桐说。
“嗯。”我应着。我知道,月并不是黑色的,只是我们的脑海里有太多黑色的记忆,永远也无法抹去。那是我们的命运,被岁月搁在与世隔绝的角落。
“我要离开这座黑色的城市!”桐忽然声嘶力竭地喊着。声音从此岸传到彼岸,又从彼岸回到此岸。然后,我看见月光下的桐,她已经泪流满面了。看着这样的她,我默默地低下了头。
“可你还小,先把书念完,好么?”我沉默了一阵,低语着。
桐转身,望了我好一阵。眼神里有种难言的绝望,欲言又止。然后,我们继续沉默,望着冷月沉落在江水之中。
桐还是选择离开了,在第二年百花盛开的春天里。
那天午后,我正在家里看着电视里一个无聊的电影。这时,桐来电话了。
“我买好了去南方的火车票,下午就离开。”她说。
“你决定了?”我问。
“无所谓决定,必须离开。”她苦笑。
“我去送你,我下午不上课了。”
“那么,校门口红茶坊见。”
“好。”挂了电话,关掉电视,我便赶紧出去了。
桐已经先到了。打扮依旧是我们初识时那样。相对望了望,只是无语。我们默默地走了进去,里面放着陈慧娴的《红茶馆》。
我们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每人要了一杯红茶。
“红茶给人温暖的错觉。”桐幽幽地说。
“对,错觉。”我点了点头,“我们有相同的命运,所以都喜欢那种让人心寒的温暖。我曾经这样去描述红茶的味道——喝着喝着就有种想自杀的念头,你再舔舔自己的嘴唇,可以感觉到血的腥味。”
“遥远,充满幻觉。”桐猛喝了一口,接着说。
“有时候像暮色里的列车,一声长笛鸣起,从远方飘来,再往远方飘去。当它经过你身旁的时候,你发现里面坐着的那些人是那么的盲目,盲目得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每一个瞬间都有可能死去。”我低低地说,感觉像呓语。
“你很久以前就开始喝这东西了?”她笑着问。
“你不是也一样?”我说。
我们都笑了。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喝着。
红茶坊。外面的人冷漠地走了进来,里面的人冷漠地走了出去。我相信,尽管我时常出现在这里,但认识我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几乎没有。桐也一样。因为我们都是那种不太容易让人记住的人。甚至可以说是那种根本就没有人记住的人。
红茶,是种能给人温暖错觉的东西,所以很多人爱它,包括我和桐。不过,我们和很多人不一样,我们要的不是那种错觉。
“你准备去南方的哪座城市?”我看了桐一眼问。
“你想知道?”桐笑了。
“嗯,想知道。”我向服务生再要了一杯红茶,那已经是第十三杯了。
“你会想我?”她依然笑。
我不语。
“从第一天认识你开始,我知道,将来如果我离开,你一定会想我的。我也相信,你应该是惟一会想我、惦记我的人。所以,我曾经努力地让自己不要离开,可我失败了。”桐漠然地望着我说。
“我们是命运相同的人。”我说。
桐低下头,然后我发现她的眼眸里含着一丝泪水。我还想再说些什么,不过,到底还是沉默。我们再一次沉默,那一次我们都似乎闻到了血腥的气味,遥远而临近,陌生而熟悉,虚幻而空灵。我想,这也应该是彻底的沉默了。
我们起身,走出了红茶坊。桐走在前面,我紧跟着。我忽然有种特别的感觉,是担心与恐慌。街道上的车辆匆忙得让人窒息。这让我想起了某个心理学家所描述的自杀意念。
“秦惑,你说,这世界上什么花最美丽?”桐扭过头问。
“雪花吧,苍白而寂寞。”我应着。
“不,是血花,红得让人晕眩,也是最苍白最寂寞的花。”桐说。
“为什么?”
“因为一生只绽放一次!”
桐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人却已经像风一样飘向了街道的中间。一辆大型货车急驰而过,然后整个世界变得死寂。死寂。
我,还有很多的路人都呆愣着。微风轻轻吹过,一种绝望的味道扑鼻而来。
宽阔的街道上,桐横躺着。无数的花瓣随风飘落,飘落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午后。许久,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惋惜。惋惜。惋惜。
慢慢地,围观的人散开了。散开了。散开了。
红茶坊里飘出的依旧是陈慧娴的《红茶馆》,进进出出的人们盲目而孤独。我摇了摇头,依旧呆愣着。呆愣着。呆愣着。
几个月后,我也离开了那座城市。
第45、成功在别处情感故事

按传统的观点来看,二虎确实不能算一个好学生,每天上课,要么迟到,要么早退,或者干脆以生病为由不来上课,每次考试他总是牢牢占据倒数第一的名次。他根本没有学习的兴趣,也实在不是读书的料。老师也拿他没办法,但老师还得要管束他,尽一个师长的职责。 从初一到初三,黄老师跟班当他们的班主任。开学第一天,黄老师制定了严厉的班规,其中一条明文规定,凡是期中、期末考试得全班倒数第一的同学,必须负责擦拭黑板一学期。结果,班主任跟班三年,二虎也就义务擦了三年的黑板。
擦黑板,虽小事一桩,偶尔为之还可以,可久而久之,还是感觉累人,特别是感冒生病的时候。二虎深有感触,所以他一直在琢磨,能否有一种自动工具来代替人工擦拭黑板。
初三年级的一天下午,二虎的父亲到省城出差,二虎就跟着去玩。一路上阴雨绵绵,客车的雨刮不停地洗刷着前面的玻璃窗,这情景触动了二虎的心事,他认定擦黑板也可以采用这种办法的。回来后,他请教了汽车修理厂的技术人员,购买了汽车专用的雨刮电机,仿照汽车雨刮制成了带摇臂的黑板擦头。安装调试完毕,二虎兴奋地接通电源、启动开关,果然获得了成功。
那一年,二虎初中毕业,他带着自己的发明到一家教学仪器厂上班了。他改进、完善了自己的发明,申请了专利,电动黑板擦头投入了批量生产,二虎也终于在人群中抬起了头。
三年后,他已经是副厂长了,他忽然又对学习有了浓厚的兴趣,他参加了成人大专函授,也参加了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类似于二虎这样的成功,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实例较多。美国一家企业给下属的公司选派了一名优秀的管理干部,他刚刚到任就大刀阔斧地实行标准化管理,充分展示了他固有的管理才能。员工们也比较配合,不几天就达到了预想的目标。可是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但没有起色,相反比先前有所下降。后来,他离开了公司,另外一位平和的人接替了他的职位。这人没有高深的理论,也拿不出象样的施政方案,他只是要求职工必须完成自己的工作,至于如何干,他根本没有兴趣。出乎意料的是,几乎所有的员工都超额完成了任务,公司的经营业绩居然直线上升了。
为何会这样呢?美国MM公司总裁李维士·李尔道出了其中蕴含的管理哲学。他认为,假如员工是真正的人才,他们一定想用自己的方式去处理份内的工作。而我们公司所要的,正好就是有个性有特色的人,只要个人风格不背于公司的营运原则,那么就是值得鼓励的。当然,
谁都不能保证自己办事不出差错,所以,假定员工的个人风格在本质上是对的,那么,就长远的眼光来看,他们所犯的错误是无伤大雅的。但是,如果管理者独裁武断,规定员工必须听命行事,不得显露个人风格,则管理者一旦出错,便会酿成致命的后果。因此,最佳的管理,就是“能让员工发挥个性和创造力的无为而治。”这种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所取得的成功,与二虎无意之中获得的成功有异曲同工之妙。
生活的许多事情就是这样的新奇、微妙,人们趋之若鹜的东西,其实并不是你刻意的追求,也不是你的梦想,它也无法激活你生命的创造力。你的成功在别处,尽管这种成功好像是歪打正着,毕竟它与你的兴趣息息相关。因此,在失意的时候不必消沉,在偏见和世俗
第46、我们缺失了什么情感故事

儿子玩一款叫做“红色警戒”的游戏。也不是十分沉迷,常常玩一会儿,保存起来,过一段时间再打,一局打下来,常常是半个月。
但他打得很细心。一天他问我,爸爸为什么大兵进入坦克的时候,最先到的并不先进去呢?我过去看。果然有一种叫“战斗要塞”的大坦克,里边可以装大兵,并且正如儿子所说,走过来准备进入这种坦克的一列5个大兵,往往是最先到达的那一个并不先进去,而要等到最后一个过来,然后依着后到先进的原则,一个个鱼贯而入。
是啊,这个细节的设计确实有悖生活常理,公平的游戏规则应该是讲求后来后到的呀,可是……我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儿子。于是,我反过来问他,你说为什么呢?儿子笑了,答非所问地说,这是风度。
——我半天没有说上话来。
第47、明天,谁来为我画眉情感故事
一
凉西很美丽,她有着一双很迷人的丹凤眼。记忆中的她总是扎着一条长长的麻花辫子。我喜欢闻她身上那淡淡的茉莉花香味。她离开我已有两年之久,但我仍忘不了第一次看到她时的模样,她穿着素净淡雅的棉质长裙,那条又黑又长的麻花辫子安静地睡在阳光底下,额前的发丝被风儿吹得有些乱,却为她添了些许纤弱,看着让人心疼。
我一直认为,这样一个女子,我应该是在哪儿见过的,尽管那时只是我第一次看到凉西。
杉木说我和凉西上辈子一定是一家人!我也认同他的说法,其实好多时候,我觉得我和她就像一个人,只是被一种物体分成了两半,一半是温婉解语的凉西,一半是柔情似水的依若!后面的话是杉木加上去的,我就是依若。不记得是谁说过,我们每个人都是某人一生的至爱,也就是惟一,杉木是我们俩的惟一,而我们却不是他的惟一,在他心底,我们俩就像他的左手和右手。
深夜,杉木突然醒来,抱着我哭了,他说他做了一个噩梦,梦到我转身离去,想拉住我的手,却只抓回空气,他把头贴在我的怀里,像个无助的孩子。
二
凉西来报到的那天,我正站在阳台上晾刚洗的被子,她在楼下礼貌地问道:“你好,请问教务科往哪边走?”
我转过身往楼下望去,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一条漂亮的麻花辫子。这年代居然还有人喜欢扎这样的辫子,呆了几秒钟,我笑着告诉她往左边走二百米,第一栋房子的五楼便是。她谢过我,然后微笑着离开了。那天傍晚,我的隔壁多了一位邻居:新来的语文老师何凉西。
后来,凉西告诉我说:第一次见到我时很惊讶,她没想到那个穿着一身纯白睡衣、披着微卷长发的我,站在暖暖的太阳底下晾着刚洗过的被子会是那么温馨那么美好的画面。我说我也没想到学校里会突然跑出一个美人来!她听后就站在我的对面笑着道:“诗诗,如果我是男子,一定会娶你的!”我回过头,看着她笑,倚在门边微笑的她是那么美,我仿佛是在欣赏一幅漂亮的油画,而凉西就是油画中的美人。
三
我们一起去逛街,一起去看戏,一起上网和人聊天,经常是她聊几句,我聊几句,而对方却不知道自己是在和两个人聊天,现在想起那时捉弄人的事,原来也很有趣的。
其实记忆中,最难忘的是每天中午吃完饭,两人一起坐在阳台上晒太阳,我们躺在椅子上,一边夹着眉毛,一边说着话,这些话贯穿过去现在和未来,却无关风月。那段日子我们过得很惬意,每天在同一个地方,做着与昨天相同的事情,虽然重复,却不无聊。
后来,凉西走时送给我两件很特别的礼物,一把眉钳和一支眉笔,我知道这里面包含了我们太多美好的回忆。可她走后,我一直不再用它们,因为我拿不起它们!
四
凉西有一个相恋两年的男友正在美国留学!我知道她爱他,从她提起他脸上所放的光彩就可以看得出,她对他的感情有多么深。凉西也经常问我怎么总也听不到我说自己的男朋友时,对她的疑问,我只是笑而不语!
初夏的一天,凉西乐呵呵地告诉我她的男友回国了,我打趣道:“快让他来,我替你把把关!”凉西笑眯眯地说:“快了,快了,他在车上呢,下午就让你看到。”
下课后,当凉西挽着一位英俊的男孩来到我的身边时,我整个人都惊呆了,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眼前这个男孩吃惊地望着我,尴尬的神情挂在他的脸上,呆了好一会儿,然后不相信地摇着头看着我苦笑,最后抿着嘴好久不说话,我看到了他藏在眼里的泪花儿!我心酸得很,眼泪噙在眼中不让它们落下。凉西惊讶地问:“你们认识?杉木,她就是你说的依若?怎么可能,林诗诗居然就是林依若?”
杉木点了点头,我们3个人都站在客厅里,死一般沉寂!最后凉西打破了僵局,她说她下午还有一节课,然后退出了我的房间。我听到杉木心酸地说:“依若,我找了你7年啊!”
是的,我认识杉木,在10年前!
10年前,我叫林依若!
五
10年前,我和杉木就读于一所高中,高二那年,我们相爱了。
我喜欢看他如阳光般灿烂的微笑,喜欢看他朝我跑来时头发飘散的样子,喜欢看他坐在课桌前看我时的眼神。尽管学习压力巨大,但我们依然过得非常快乐,我们相约,一定要在大学里继续我们的初恋。
但高三下学期我出事了,杉木知道后跑去学校,疯了似的把那个男同学打成重伤,最后他被保卫科的人拉开,在拉开前他对着班上的所有同学大声呵斥道:混蛋,我要杀了你,***吧!快***吧!你们听着,依若是我的女人,你们谁再敢碰她一下,我就杀了你们!
此事轰动了我们那座小城,那位男同学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我知道,留在我心底的阴影是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的。我知道杉木非常在意这件事,他那天疯了似的朝那个男同学扑去,我知道自己再没有勇气面对他,一个月后,我离开了那座小城,远离了那里的一切。
六
杉木说找了我7年,我相信!杉木爱上凉西,我也相信!
凉西,这样一个俏女子,谁会不爱?像杉木说的,依若,她和你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走出来的!我没有想到我们7年后的第一次重逢,是站在房间里一直看着对方。不知道站了多久,窗外电闪雷鸣暴雨倾盆,我突然间醒了,飞速跑去关窗户,雨珠儿向我扑来,打湿了我的脸,我哭了,脸上分不清是泪还是雨!
杉木从我身后搂住了我,我怔了一下,然后转过身扑在他怀里像个孩子似的放声大哭!
杉木,我何曾不是等了你7年,可物是人非,为我,不值!或许上天就是为了弥补这个错误,让凉西来到了他身边!
凉西!呵,何凉西!她到现在还没回来,天黑了又在下大雨!她下午应该是没有课的,她只是在找一个借口离开。想到这里,心疼得厉害,抓上伞冲出了门。我猜的没错,凉西没有课,她没有走,一直在楼下的院子里,雨下得好大,可是她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我跑过去,把伞撑在她头顶,她回过头来看着我笑,然后抱着我哭,摇着头问道:“诗诗,你怎么会是依若?你真的是刻在杉木心上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依若吗?”
我无言以对,手中的伞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在了地上,雨好大,打在身上像冰雹,非常的疼。
七
那晚,凉西发烧了,浑身烫烫的,她一直在无声地哭着,眼泪潸潸而下。泪珠儿划过她那张苍白的脸,看着让人心疼。杉木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心疼地说着:“没事的,我在,我一直在,凉西,我在,杉木在的……”我听不下去了,带上门退出了凉西的屋子。门关上的那一刻,我的心全碎了。
我是谁?从前的林依若已经死了,我是林诗诗!我是与这个杉木一点关系也没有的林诗诗!
别人难受就喝酒,那是为了让自己醉,而我却让自己清醒,我坐在电脑前大口大口地喝着咖啡,浓浓的咖啡倒入胃中,我居然感觉不到它的苦!原来内心里有一种苦远胜过咖啡几万万倍!
我拼命地敲着键盘,努力理清自己的思绪去写点东西,最后却发现,打出来的却是一串名字,终于忍不住伏在键盘上痛哭了起来!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抬起头的时候,才发现杉木不知何时已经站在我的身后。他的眼睛红红的,看见我转身时向我伸出了右手,我们相距很近,而我却觉得他远在天涯,我拉不到他的手! 杉木见我许久没反应,心痛地说:“7年前,你不辞而别,把我交给了空气,我一直在找你,找那个叫林依若的女子,而你却像蒸发了似的。现在,我终于找到你了,来,依若,把手交给我!”我摇着头问他,凉西怎么办?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然后踉跄地离开了。
八
杉木不见了,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让一个男人在两个女人中间选择,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学校开始放暑假,有半个月时间,我和凉西都没见面,可我总能在晚上11时许听到敲门声,等我打开门的时候,不见人影,只留下用保温杯装着的糖水蛋。她怕见到我,或许我们都不知道如何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
我终于忍不住了,7月的一天晚上,从晚上9时许我就在等她敲门,那两个多小时,我像是守了两个世纪。这出戏总要落幕,不管结局如何,我都放不下凉西。其实她就是我的影子,看着她痛苦的模样,我的心更痛。
我感觉到她来了,打开门,凉西就站在门外,她一只手端着那碗冒着热气的糖水蛋,一只手正准备敲门。显然我把她吓着了,她低下头把那碗糖水蛋递到我手上。我轻声道:“我不会在深夜里写文字了!”凉西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泪水在她的眼眶里打着转,我走过去,轻轻地搂着她,心在偷偷地滴血,我还写什么呀,所有的梦都已经破灭了!
九
那晚凉西没离开,我们睡在一个被子里,像半个月前一样,说着笑着。
夜好深了,她还是很兴奋,最后说要给我夹眉!我说太晚了,等天亮了,我坐在阳台上,你帮我夹吧!她说不行,就现在吧!于是,在那样一个深夜,我斜躺在床上,闭上眼,让凉西帮我轻轻地夹着眉毛。她的动作很轻柔,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味,茉莉花的香味,如初见她时给我的感觉。凉西说,诗诗,以后的每一个清晨,肯定会有一个人来为你画眉的!
是我太傻了,不懂她话里的意思,直到天亮找不见她时,才知道她离开了,走得无声无息!
杉木赶回来了,他说昨晚接到了凉西的电话……
我抱着他哭得天昏地暗!天亮了,有一个人真的来为我画眉,却不是那个可爱的女孩!
十
杉木在这座城市里留了下来,留在了我的身边。
这个男人,是我从16岁就爱上的,相爱10年,走散7年。7年后,当他睡在我身边时,我却感觉不到幸福,甚至当他拥抱我时我都能感觉到他的手在抖。是的,在我们的心里都藏着一个女子,那就是凉西!杉木常常会做噩梦,每次醒来都是满头大汗,然后紧紧地抱着我,心痛地叫着依若依若!
我不知道他梦到了什么,但我知道他的梦里离不开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凉西!
十一
一年后,我也离开了这座城市,离开了杉木,开始了我的漂泊!
我本是属于漂泊的女子,让我这辈子牵挂的男人,却让我无法轻松面对。我爱他如命,却无缘牵手。
从一座城市流浪到另一座城市,我想这辈子,我永远都无法让自己停下来,除非我能寻觅到那个叫何凉西的女孩子。每到一地,我都会早起看着初升的太阳,我想象着有一天会有人给我轻柔地画着眉毛,给我做一碗糖水蛋,然后陪在我身边,和我说着上下五千年的故事。
可是,我漂泊四方,却找不到那个梳着麻花辫子的姑娘,明天,谁又能来为我画一下眉毛呢?

第48、大山之神情感故事

大山之神
作者/费立卿
宋双是一个货车司机。一个冬日,他从一个山区收了一车玉米,驱车往回赶,当汽车到了一个叫山神崖的地方时,天上已经飘起了小雪花,宋双就想趁雪还没下大,赶紧下了山神崖,去山下小镇找个地方歇一晚。可就在他的车走了一半路时,汽车的发动机忽然发出一声闷响,冒了一阵白烟,接着停住了。
这个山神崖地势险要,有九曲十八盘之说,在加上天上飘着的小雪,宋双可不敢放空挡往下滑行,因为那样太危险。
宋双拿出手机,发现一点信号也没有。正在无计可施之际,宋双忽然想起了一个传说:此地有一个善良的山神,每当有人在此遇到难处时,大喊三声:“山神救我!“那个山神就会出现救助他们。
碰碰运气吧,宋双大喊三声:“山神救我!”
他忽然看见,一旁的山坡上有一个小红点正往这边晃过来,还有一个声音在回应:“小伙子,我来了!”不大一会,小红点已经到了宋双面前,宋双才看清,面前站着的是一个七十岁左右的老汉,手中提着一个气死风灯,宋双忙说:“山神老爷救救我吧!”老人说:“我只是个看山的,不是山神。你的车坏了吧,这天寒地冻的,快到我家避避寒,明天再想办法吧!”
宋双跟着老人的后边朝山坡上走去。
老人的石头屋在半山腰上的。中间有个土造的大火炉,炉子上放着一口黑锅,里边煮着米粥,香喷喷的。
锅开了,老人掀开锅盖,给宋双舀了一碗,宋双狼吞虎咽地就喝了起来。饭后不久,宋双就觉得眼皮发沉,接着身子一歪就睡着了。
“玉米,我的玉米。”宋双看到自己满车的玉米被十几个黑衣人抬的抬,推的推,一会儿功夫就抢光了,最后连车子也掀进了深山老谷……他一下子醒了过来,这才发现,自己睡在一个土炕上,刚才是做了一个梦。
宋双向四周打量,发现老人不见了,他害怕起来,自己连车加货几十万哪,万一真的被人抢了,就真的倾家荡产了,他懊恼地拍了拍脑袋:你这个笨蛋,怎么老头的三言两语就把自己骗到山上,还吃什么粥,说不定里边下了蒙汗药呢!想到这,宋双从门后摸起一根棍就不顾一切往山下奔去。
还没到车前,宋双就听到一个警惕的声音响起:“谁?”宋双听出是老人的声音,赶忙回答:“大爷,是我!”接着他围着自己的车转了一圈,看看那些麻袋依旧原封不动的在那里,这才放下心来。
老人说:“你小子是不是不放心你的玉米呀!”宋双问:“大爷,你这么晚到这里干什么呀?”老人说:“和你一样,不放心你的玉米,来给你看着!”接着他说:“在这一段路上,经常有坏车的,我就将司机让到我家,不至于挨饿受冻。可有一次,有一个拉苹果的汽车在这里坏了,我拉着司机去了我家,谁知就在那天晚上,来了一帮子歹徒,将他的苹果全部抢了,第二天,那司机非说我跟抢苹果的人是一伙的……”
“那司机就报了案,公安局的人经过一番调查,终于找到了抢苹果的人,也证明了我的清白!那一刻,我就发誓,再也不管这些闲事了!”“可您不还是管我了吗!”宋双说。老人说:“我那是一时的气话,人都有个为难的时候,这个时候,你说我不帮一把,还叫个人吗?但是为了不再出这种事,每次我让司机睡后,就下山帮着他们看车!”
宋双感动地紧紧握住老人那冰凉的手,说:“人人都说这里有山神,其实,保佑人平安的山神就是您老人家呀!”
第49、缘深缘浅情感故事

亦然向公司告了假,决定再回学校一次。回去做什么,她也不知道。有些人有些事,她知道自己还没有办法彻底放下,即使她身边有一个很爱她的男朋友,又即使她已经答应了他的求婚。“就让我再回去一次吧,在那里埋葬所有,在心里永远的告别某个人”,亦然对自己说。
三年了,故地重游,眼前的街道变化并不大,物是人非而已。他们就是在这里相识的。那时候,她正在读大二,经常会跑到这条街上的水果摊买水果,因为那家店的水果质量好还不贵。
有一天,她在水果摊买完水果,已经走出好远,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喊:“姑娘,是你的身份证掉了吗?”她回过头,原来是一位阿姨在叫她。阿姨又问:“你是不是辽宁人啊?”亦然的心一紧:“该不会……”她开始翻包,身份证果然没有了。“一定是刚刚付钱的时候从钱夹里掉出来了”亦然想。“阿姨,您知道谁捡到了么?”她问道。那位阿姨朝着水果摊一指,:“刚刚一小男孩见到了,你快回水果摊看看吧!”亦然一听,赶紧往水果摊跑。
卖水果的小姑娘摇了摇头,说她没看见有人捡到身份证。亦然慌乱起来,她家离这很远,补身份证也很不容易,到底谁捡了啊?算了,豁出去了,她冲着人群大喊:“有谁捡到身份证了么?”一大叔突然说话:“刚刚有一小孩捡到了,一大人带着他,往那边走了,你快点追吧!”亦然往那个方向一看,全是人,就是没有大人带着小孩。她问:“大叔,左边还是右边?”大叔答:“道左边,你快追吧!”
亦然撒腿就开追,手里还拎着一大袋水果,脚上还踩着高跟鞋,幸亏是坡跟!不使劲追能行吗,那可是身份证啊!追了200米,一人牵一狗,又追了200米,又是一人牵一狗。亦然瞧了一眼手上的水果,要不撇了吧?想了想,算了,要是追不上呢,赔了夫人又折兵!又往前跑了一段,亦然大喜,眼前真的出现一个大人骑车载着一小学生。“应该就是了吧?”亦然心想。
亦然边跑边挥舞手臂,眼看就要过红绿灯了,那车终于停了下来。亦然走到他们面前,早已气喘吁吁:“请问,请问是你们捡到身份证了么?”亦然忍不住吸了一口大气:“我的身份证落在水果摊了”,那小孩儿开口了:“我把身份证交给水果摊的老板娘了。”亦然蒙了:“可是我刚刚去了,卖水果的小姑娘说没有啊!”“我肯定给他们了”,小孩斩钉截铁的说。亦然相信了,说道:“这样啊,那我回去问问吧,谢谢你了小朋友。”
亦然开始往回走,再回头,突然发现他们跟在后面。那个面容清秀、长得很白的男生好像是小男孩的哥哥,说道:“你别着急,我们陪你回去看看!”
亦然的身份证果然还在水果摊,亦然忙不迭地说谢谢,那男生看着她,忍不住笑了。亦然低头看自己,鞋带也开了,还满是泥土,估计头发也是破马张飞的,真是有够狼狈!
她就这样认识了陈子浩,那小男孩是他的弟弟,他就住在这附近,刚刚大学毕业,正准备找工作。
亦然客气的邀请他有空就来在学校找她玩儿,她会请他吃饭。没想到他还真去了,到她的学校进行会计上岗证培训。
亦然对他开始感兴趣是在他实在忍不住把误闯女厕所的事情告诉了她后。其实也不怪他,那个厕所没有标识,男左女右,他就进去了。他也是在进了厕所之后,没有找到小便池子,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想起他从女厕所出来,还那么镇定的神情,亦然就觉得搞笑极了,事实上,她喜欢有意思的人。他跟亦然说千万不要告诉别人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下一秒她的室友就都知道了。
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他无聊的时候,经常会去找她。他女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就会拉着她陪他去买衣服。没钱的时候会找她蹭饭,有钱的时候,就会豪爽的带她去吃大餐。
那时候,子浩被认为是典型的花心大萝卜,身边从来不缺女生,女朋友换了又换。亦然是个极富娱乐精神的人,喜欢听他讲他和身边各种女孩子的故事,他的初恋,他的旧爱,还有新欢……然后亦然就会第一时间向室友转播,到后来,连她的室友都会主动打听他有没有新的花边新闻。
大二暑假,因为家太远,亦然干脆选择留校打工。他们经常一起吃晚饭、聊天、逛街,那时候她艺高人胆大,总喜欢大晚上去上网,他总是陪着她,如果工作太累了,他就会把她撵回寝室,堵在门口不让她出去……
女生总是会感动于细节,亦然也不例外,她会记得他不介意吃她的剩饭;让她走在马路安全的一侧;下班飞快赶回来,因为怕她着急;会经常打电话给她,告诉我想她了,问她是否想他……慢慢相处之后亦然才发现,子浩工作是那样认真、努力,对朋友是那样讲义气,喜欢运动,热爱生活。
亦然的心开始起了变化,连她自己都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并不怀疑他的在乎,却在质疑那到底是不是爱,似是而非,有时候她真的要把头都想破了。可是她却没有自信成为终结他风流史的那个人,最后的决定是心甘情愿留在他身边,做他的哥们儿。带着苦涩耐心的听他讲他的爱情、他的人生,忍着酸楚批判他的花心,有时候甚至违心地说将来结婚他这种花心的男人,她绝对不予考虑。有时候,她也想过要转身离开,却总是舍不得,无奈又回来。
不知是从何时起,他再也不主动向她透露自己的感情了。终于有一天,他打电话来,宣告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她小心翼翼地问他和前女友还有希望复合么?生怕他发现自己的秘密。他斩钉截铁地说:“既然分开了,就不可能再回头了。”亦然的内心莫名其妙地激动与开心,至少暂时或者在一段时间内,她会是她身边最亲近的人。
之后的日子,子浩埋首工作,仿佛感情的事再与他无关。亦然很好奇他的变化,难道是基因突变了?她会假装不经意地问他的感情近况,他只说暂时不想考虑这些事,想在事业上拼搏一下,感情的事,以后再说。亦然的内心又是一阵欢喜和失落。
子浩说的暂时一晃就是一年半,他的身边好久都没有出现过女生了,他们就这样不远不近地在一起,有点微妙,连她自己都说不清。他反倒是关心起她来,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生,身边就没有一个喜欢的人?难道想一辈子给他当哥们儿?她苦笑:“感情可遇而不可求,还是随缘吧!”
这一年多当中,她曾无数次地猜测她在他心中的位置到底如何?他们这样到底可以走多远?亦然明白,这样的日子再不会过多久了。因为她马上就要毕业了,父母已经为她安排好了工作,希望她回去,如果他不爱她,她没有理由留下来。可是他会是爱她的吗?如果是,为什么他不说呢?
她要毕业了,他在电话中说有礼物要送给她,庆祝她正式成为一名社会人,即将为社会做出伟大的贡献。她笑着说好,心却开始难过,流的到底是泪还是血,她已经分不清了。她等得已经够久了,可还是没有听见她想听见的话。
她想知道答案,已经到了辗转反侧睡不着的地步,拿起电话又放下,最后她决定豁出去了。电话通了,她问:“你现在在哪儿,忙么?”他在那边答:“有点儿,这几天一直加班,今天恐怕也得到12点了,你有急事不?”亦然:“也不是很急……”子浩:“亦然,那就这样吧,我忙完了,给你回电话!今天如果太晚了,就明天好么?”亦然:“嗯,那好吧……”
挂了电话,亦然接着失眠,拿起p3,里面是王心凌的“还是好朋友”:我们是好朋友,还只是好朋友,如果没勇气会这样错过,一句话就够,其它都别说,我等着你说爱我……
天都亮了,“还是我来问吧!”亦然想,这么久了,她真的没有耐心去等了,就算结果是不是她想要的,她也认了。
过了三年,亦然还清楚地记得那条短信的内容:“你曾问过我有没有喜欢的人?其实我当时很想告诉你,有。他喜欢吃芒果和榴莲,正在我对面喝着百事可乐,我喜欢他很久了,很想和他在一起。你知道是谁了吧?我等着你的答复,如果是好消息,请尽快通知我;如果不是,请原谅,我希望我们不要再见面了,也不要再联系了!”
亦然是坐着火车一路哭着离开的。她等了一天,子浩没有任何消息,没有电话,短信也没有。那天有多漫长,有多煎熬,亦然到现在也没有办法一笑而过。
她开始了新的生活,在没有子浩的世界里。努力工作,认真生活,尽量开心的笑……转眼她已经到了恨嫁的年龄,一场又一场的参加好友的婚礼,连她自己都感觉到了压力。父母给她安排了相亲,认识了现在的男友,是非常适合结婚的男人,稳重、踏实,并且很爱她。母亲不断给她做思想工作,这样的男人不嫁,她还想嫁谁?
她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心结没有打开,她很想再见子浩一面,亲口告诉他这个消息,或许她就会释然了……
如果可以不期而遇,该有多好啊?可惜天公不作美,亦然在街头徘徊了很久,再没有当年的际遇……她拨了那个号码,居然通了。他们又见面了,一片沉默,他看着面前的百事可乐,一言不发。
亦然:“这三年你过得怎么样?”他淡然的说道:“还好,你呢?”她答道:“我也还好。”他突然抬起头,看着她:“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么?三年了,我联系不到你,你难道不记得我这个人了么?”亦然苦笑:“我一直在努力忘记,可是你看我又回来找你了,我没有成功。”
“你为什么要忘了我啊?我不明白”子浩问。“因为我实在没有办法再给你做哥们儿,可能我太喜欢你了。”她回答道。子浩突然愣住了,惊奇的看着亦然。亦然突然觉得好不自在,脸开始感觉到了温度。
“真是天意弄人啊!”子浩感叹道。“如果你愿意再晚一天离开,你就会收到我的礼物,是一枚戒指。”
“你说什么?”亦然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子浩接着说下去:“我喜欢你却不敢告诉你,因为在你眼里,我是个花心大萝卜,我怕你会拒绝。所以我一直在努力改变,希望你能忘记我以前的事,我真后悔跟你讲那些乱七八糟的。我本来打算早一点说出来,可是我总是没勇气,我怕失去你。没想到你却突然消失了。”
“我已经给你发了短信,告诉你我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回我啊?”亦然错愕。
“什么短信?我没有收到啊?我真的没有收到,那天我手机欠费了,第二天中午我才交的费。”亦然听着子浩急急的解释,眼泪开始向外涌。
幸福原本触手可及,却被一个误会无情打碎。一年之中有那么多天可以欠费停机,可偏偏就在那天的那几个小时停,一条短信,居然让他们分开了三年。是老天的捉弄,还是他们有缘无分。
他们还可以重来么?
子浩恳请亦然留下来,回到他身边,他已经等了她三年,他们再错过真的就是一辈子……
亦然流着泪告诉他不可以,因为她已经有了姜洋,而他一直对她很好,她不能这样对他,这不公平,他们不能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回到酒店,电话的灯在闪,有一条留言:亦然,是我,姜洋,你见到他了么?那个你一直深爱着的人?你很好奇我怎么知道的吧?声明一下,我并不是有意偷听,你走之前和闺蜜聊天的时候,忘记关门了,而我碰巧去找你。从你走后,我就一直在想,该怎么办?刚开始我很气愤,我对你这么好,你的心里却一直装着别人。但是现在我想通了,感情真的是不能勉强的,你不爱我的话,即使我对你好,也不能带给你幸福,所以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除非有一天你真的爱上我。请原谅,我恐怕要收回照顾你一生的承诺。但希望你能获得幸福,找到真爱。
亦然再一次拨通子浩的电话:
亦然:“我明天下午的火车。”
子浩:“你真的不能留下来么?”
亦然:“我不能留下来,但是你可以跟我一起走。”
子浩:“什么意思?”
亦然:“我想先带你去见我爸妈,咱们要在一起,总得他们答应啊!”
子浩:“……”
亦然:“你不愿意啊?”
子浩:“那我收拾行李了,你别反悔啊!”
亦然:“错过你我才会后悔……”
第50、高考前夕,我为足球狂情感故事

我18岁那年,1986年的世界杯足球赛在墨西哥进行。比赛时间在六月初到七月初。
可这一个月,就是高考前最后冲刺的关键时刻。
看,还是不看呢?
父亲在世界杯开幕那天,跟我郑重谈了一次。
他说:知道你很想看世界杯。我也相信看几场球不会影响你的高考,甚至觉得到这个时候,该下的工夫已经下足了,没必要整天想着高考,搞得心理压力过大,看看球,调解一下,说不定会有更好的状态。所以,你自己安排起居和学习时间。你已经18岁了。可以为自己负责了。万一你高考不理想,也不要后悔,更不要跟看世界杯联系上。大不了重考一次。
当时,我觉得我父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
我表示看球绝对不会影响高考复习,并和父亲一起选了一些小组赛,等进入淘汰赛阶段再选择自己想看的重要对阵。
一场1/4决赛中,马拉多纳,一个影响我终生的人,用一种震惊世界的方式出现。在他连过五人踢进那个球的时刻,爷爷和父亲完全忘记了邻居们都在凌晨的睡梦中,他们爆发出了我从没听到过的吓人的持续的呼喊,把母亲和妹妹都吵醒了,以为家里闯进窃贼发生了激烈搏斗。
每一次熬夜看球后,父亲都帮我撒谎欺骗班主任,说晚上用功,白天起得晚一点。
我每天到学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球友们绘声绘色地描述比赛。后来回想。这也许是我阴差错的“体育解说前传”吧。
7月初,世界杯决赛了,高考随后就到。
7月5日,高三全年级考前动员。300多学生和几十名老师集合在学校最大的阶梯教室,黑压压一片。大黑板上。红色楷书大号的粉笔字写着:“一颗红心,两手准备”,气氛之肃杀,令人想起“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校长的考前动员已经开始,我迟到了,却又无处躲藏、只能硬着头皮走进去。
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我迅速向最后一排走去,那有死党们提前留好的位置,他们都在那里等我带来的“早间体育新闻”之《世界杯快报》。弟兄们的目光如同接应突围的救援火力一样,一个个满眼的企盼和兴奋。
“快说快说,谁赢了?谁是冠军?”声音小得根本不是听见的,是看口唇动作看见的。
“阿根廷3比2胜,马拉多纳没有进球。”我用最简洁的语言把核心要点发布了。
一堆凑过来的脑袋迅速恢复了原来的正常状态和位置。
多年以后,我干起了体育解说,当年凑过来的那些脑袋知道以后都说,这一点也不奇怪。
那一年,我18岁,刻着高考和世界杯的18岁。
第51、雏菊与玫瑰情感故事

我们学校后面的湖边就长满了各色的雏菊,虽然还没到花季。每晚,总是有男生女生在湖上的木桥约会,这座桥叫望桥。
潮湿粘腻的梅雨时节,整个城市都是压抑的。我没有打伞,穿过树木茂盛的甬道觉得浑身通透的凉,去传达室取来傅安然寄来的信。牛皮纸信封上长长的地址,厚厚的感觉,很温暖。
傅安然在信里说,在武汉,学校旁边的花店里有各式各样的盆栽,很便宜。他买了一盆雏菊,本不在意的,却开出了明黄和粉红的小花。信封里还有一个小小的纸包,我打开,两朵小小的干花,风干了几乎是半透明的花瓣,还有淡淡的菊花香。
雏菊。“深藏心底的爱”,傅安然从来没说过爱我,但他的陪伴,他的温存,正如他的名字,安然,让我安心。
我想告诉傅安然,我们学校后面的湖边就长满了各色的雏菊,虽然还没到花季。每晚,总是有男生女生在湖上的木桥约会,这座桥叫望桥。
齐远第一次吻我就是在这座桥上。漫天繁星的夜,齐远说,“沈薇你看流星”。我一抬头,齐远的吻就落了下来。我说:“我有男朋友,他叫傅安然,在武汉。”他说:“可是我还是喜欢你。”他抱紧我,吻像雨点一样落下,直到我哭出声来。他不知所措的放开我,跟我道歉,我蹲下抱着自己越哭越凶,安然安然,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第二天,齐远把大捧的玫瑰送 到女生宿舍楼,我想丢掉,却被同屋的小美抢走了。卡片上写:八点,望桥见,今晚会有真正的流星。
那晚,我没去,用透明的薄纱缝了一个小小的袋子,把干燥的雏菊装进去,挂在床头,然后开始给傅安然写信。在信里,我夹了一版各种鬼脸的大头贴,我说,你一分钟都不许忘记我,我要你把我贴在手机、电脑、水杯还有钱包里,什么时候都可以看见我。
齐远那晚等了一夜,忙了一夜,他在望桥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蜡烛,铺上了玫瑰花瓣,半夜风起,吹散了花瓣,吹倒了蜡烛,点燃了望桥,一场小小的火灾。小美笑着说,还好你没有去,不然真的变成流星,撒手西去也不一定。我去了望桥,扶栏上有一块焦黑色的痕迹,湖面上还漂着未散去的玫瑰花瓣,我回到宿舍,瞥一眼被小美安放在阳台的玫瑰,对着床头那两朵小小的雏菊发呆。
我给齐远发短信,“对不起,我喜欢雏菊不喜欢玫瑰,就好像我喜欢傅安然而不喜欢你”,按下发送的一瞬间,我突然无比怀念和傅安然牵手时的触感,指尖干燥而微凉,他说会陪我一辈子。
齐远因为“望桥事件”破坏公物,违反校园消防安全条例被学校警告处分。他和一群男生嬉笑着看着宣传栏里的处分通知,看见我,只一眼,便掉头走了。看着他背影消失的方向,揉了揉被阳光刺痛的眼睛。有风吹过,把处分通知吹着“哗哗”直响。
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阳台上的玫瑰枯萎了,被小美扔进了垃圾桶。我买了很多荧光纸给傅安然叠幸运星,叠满五百二十一颗,在5月21日跟傅安然交换他的第一句“我爱你”,储在透明的玻璃瓶里,夜里关了灯,微弱的荧光像星星一样闪亮。宿舍里另一个女生却说那像是眼泪,因为她还来不及叠完五百二十一颗,就失恋了。
我叠到了第三百七十颗的时候,收到傅安然的信,里面夹着我寄给他的大头贴,背面有撕过的痕迹。他在信里说,沈薇我们不要彼此牵绊,你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第二天,我就请假去了武汉。到站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循着信封上的地址,我看到傅安然的研究生公寓亮着灯,却敲不开门。手机也是关机。我坐在花坛的旁边,朝那扇窗张望。窗帘上有两个模糊的剪影,我裹紧外套,把脸埋在领子里,像极了恐惧的鸵鸟,眼泪顺着流进衣服里,微微的凉,就这样一直到天亮。我给傅安然发短信,说:“天亮的时候请你打开窗,对我说再见,因为我要走了,真的要走了,再见再也不见。”
武汉的晨雾浓重潮湿,好像连睫毛都要胶着在一起。抬起重重的眼皮,我看到傅安然,我朝思暮想的傅安然,拦着另一个女孩子的腰,嘴角有暖暖的笑……我站起来,膝盖微微麻木,呆呆的看着,连泪都流不出。
傅安然的眼神,不安和惊讶转瞬即逝,他淡淡地瞥我一眼,搂着那个女孩子的腰,头也不回的离去。
不要彼此牵绊,会有更好的未来,多美好的借口,冠冕堂皇。现在,他就这样跟我擦身而过,好像,我们从来都是陌生人,毫不相干。
我在傅安然说的那家花店买了一盆小小的雏菊。火车开了,一路上我盯着那小小的花朵,想起傅安然信上说:“我的理想就是挣钱买一套向阳的大房子,客厅里有我爱的音响,冰箱里有你爱的巧克力,卧室里有软软的床,你可以买好多毛绒玩具把它变成动物园,阳台上摆满各种花朵,还有摇椅,等咱俩老了,子孙满堂,就晒着太阳,坐在上面摇啊摇……”可现在,我坐在摇摇晃晃的火车上,你却已经忘记了你的梦想。
望桥边的雏菊开了,密密的,风吹来,各种颜色层层叠叠,我坚持着叠完了五百二十一颗星星,那是未完成的思念。5月21日,我摘下床头挂着的雏菊,拿出傅安然寄来的信,连同那瓶星星,一个包裹,最后一次,写上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地址。
那盆小小的雏菊,很快就枯萎死亡,我把它挖出来,却发现那几棵花是没有根的。黑心的商家骗了我,傅安然骗了我。没有根的雏菊,一如傅安然给我的爱情,“深藏心底的爱”,到头来却只是我的痴心妄想,傅安然从来没说过的爱,原来是他根本无心给出承诺。
竟然瞬间释然了,我丢掉了枯萎的残菊。傅安然,再见,再也不见。
圣诞节,又收到齐远的玫瑰,听说把阿司匹林溶在水里可以延长花期,凭着记忆翻箱倒柜找出的一瓶阿司匹林,可却已经过了期。突然想起和傅安然一起看过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偌大的电影院,空荡荡的旁白: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会过期,凤梨、秋刀鱼,甚至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有很久没有想起傅安然了,也再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原来薄情的不仅仅是他,隔了大半年的时光,才发现那些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掉的事情,原来真的就这么忘了。
本来阴沉的冬日,因为午后的阳光突然明媚起来,下课的时候路过望桥,那烧焦斑驳的痕迹依旧突兀,我去买了一瓶新的阿司匹林,然后把齐远送的玫瑰修剪好,斜斜的插在水杯里。
傍晚,齐远打电话来,说下午看到我站在阳台上插玫瑰花。我说你在哪里?他说本来想请你吃圣诞晚餐,可是上午买花回来的路上骑车摔了一跤,脚摔伤了,为了不给你丢人,只能来给你送饭了。挂了电话,从窗子看见齐远坐在女生宿舍楼下的花坛上。虽没下雪,但风还是冷的,他戴着大大的帽子,里面是黑色的耳机。看见我下楼,站起来,挥挥手,一瘸一拐地走过来,看着他的样子,我突然笑出了声。他也咧着嘴笑,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大手提袋给我,说外面太冷了,挥挥手让我赶紧上楼。
回去解开袋子,最上面是热腾腾的蟹粉小笼、流沙包和一杯浓浓的荷叶南瓜粥,是我最喜欢的苏记,下面是一盒玫瑰糕,还有一个精巧的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静静躺着一个精巧的玫瑰吊坠。
粉糯的玫瑰糕在口中慢慢融化,馥郁的花香萦绕在舌尖,是一种舒适的甜美。我把玩着吊坠,真的很难想象他摔伤了脚,还要费尽心思的去找这些。
从那之后,齐远每天都会打电话来,给我送来玫瑰糕、玫瑰酱、玫瑰茶、玫瑰脯、玫瑰酥……我渐渐爱上了玫瑰入口甘美馨香的味道,小美笑我变成了玫瑰仙子,我笑笑,把齐远送来的玫瑰糖塞进她嘴里。
快放寒假的时候,齐远突然约我北上滑雪,我拉着小美和宿舍一群女孩浩浩荡荡的就去了。他蹲下仔细的帮我扣好滑雪靴,穿着笨笨的靴子摇摇晃晃地过来扶我。我摔倒了,他也过来躺在我旁边的雪地里,说是要陪我一起摔。我们躺在一片纯白里,一睁眼就是明晃晃炫目的阳光。他说:“沈薇,等雪化了,花开了,我们就恋爱好么?”我脚上穿着笨重的滑雪靴,我知道,我逃不掉。
齐远说,为了庆祝他表白成功,他要来一次生死速滑。他坐着缆车来到山顶,我尖叫着看着他从山坡上冲下来,脑袋重重的摔到地上,鼻子不停的流血,一滴一滴落在白色的雪地上,很刺眼。我连滚带爬地跑到他身边时,他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我哭着摇他的肩膀,他睁开眼,咧着嘴对我笑笑,救护车呼啸而来,又呼啸着离开。
那居然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齐远,严重脑震荡,昏迷不醒,他的家人已经给他办理了转院手续,带他去更好的医院治疗。大年夜,我默默地看着窗上火红的窗花、福字,脑海里是满脸是血的齐远,咧着嘴傻傻的笑。我轻抚着胸前的玫瑰吊坠,怀念着玫瑰糕馥郁的甜香。
再次接到齐远的电话,我竟然颤抖着按不下通话键。他说:“小薇,我现在大部分时候还是睡着,偶尔醒过来,不知道自己又睡了几天,我真是个冒失鬼,现在我要进手术室了,这个手术是救命的,也是要命的,因为我不知道这次麻醉之后还会不会醒来。我想,这辈子我做的最愚蠢的事就是在望桥上吻你,但是我并不后悔,就像我那天说过的,就算你有了男朋友可是我还是喜欢你……如果可以,手术之后,我休养一段时间就去找你,或许是春天,雪都化了……如果是夏天,我就带你到我家来看玫瑰花,我家在山东平阴,玫瑰之乡,你听说过吗?每年夏天,我家园子里的玫瑰都开了,很香,玫瑰糕,玫瑰酱,玫瑰脯都是我们这里的特产,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呵呵,别怕,等你快忘记我的时候,我就回去了……”他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生怕漏掉了任何一句。
我重新去拍了一版大头贴,做各种鬼脸,寄给齐远,在大头贴的背面,我写上:我喜欢玫瑰,就好像我喜欢你,你要把我贴在手机上、电脑上、杯子上、钱包上,一分钟都不许忘记我,就好像我一分钟都不会忘记你……
第52、我和我女儿的五十六年情感故事
我总担心我的女儿会出事。她一不在我身边,我就心里发慌,幻想着她出了车祸,躺在陌生人的怀抱里,淌血。于是我就写了很多小纸条,塞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其中一张小纸条上写着:菩萨保佑女儿平安回来。我是个无神论者,但我已顾不上这些了。女儿一不在身边,我就变成了自我的失踪者。我的祈祷产生了灵验,我无数次的祈祷被从幼儿园回家的女儿打断,她扑上来抱我、亲我、嘻嘻笑。她安好无损、安然无恙,我无比释然,扑上去抱她、亲她、嘻嘻笑。
6岁的时候,她上了小学。她学会了孤独,一个人玩;也学会了寻找同类,分糖给同学吃;她的嫉妒心开始变得强烈,她不要别人的花衣服跟她一样;她把手背在身后,学我;她把绘本带到课堂里,捣蛋;她学电视剧中的人物说话:我失恋了怎么办才好呢;她的牙齿已经不太好了;她跟我讲,爸爸我爱你一辈子。
16岁的时候她已经谨慎地收起了“爱”这个字眼。她奢于谈爱。她会脸红。她明白的事物比我料想她能明白的事物要多得多。她猛听流行歌曲,比唐诗宋词带劲得多。她的英文有流利的迹象。
26岁时她美好得就像16岁,可我正在失去她。这种感觉特别牢靠,以致于我感到欣慰。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怅然若失的欣慰。她比我有思想,行为放荡,服装不羁。
36岁时,她端庄了许多。她无比端庄。她善良,内心充满真善美。她似乎在补偿我一些东西,花越来越多的时间陪我。这真让我过意不去。这一年里她叫爸的次数多于所有年份。她有一个固定的男朋友。她为外界所赞美。她花在发型上的时间更多了。她着意别人对她的谈论,包括我的。但我总说:你该结婚并且有个孩子了。
46岁的女儿有了皱纹和儿子。她的精力不济。她屡次戒烟未果,最后抽得更凶。她有时候表现她的恶狠狠,然后又因她的恶狠狠道歉。没有一个人能经得起她的审视,包括我。
56岁上,女儿跟我有同龄人的心境。我们一起发呆、晒太阳。偶尔会有老小孩的举措,用自鸣得意的小聪明打发时光。世界走向尽头。一个年老色衰的女儿能激起你的激情吗?答案是肯定的。她始终那么得体,笔直的身子之上,口红比明星还耀眼。她是我的明星。她递给我一支烟的同时我感到恍惚。
我总幻想有一个女儿,并且我能跟她好56年。这对儿子实在不公平,但这实在是没办法的事

第53、清清的茉莉花香情感故事

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我们本来不是哥两个。我还有个二哥,在乡下。 母亲一共有三个儿子,大哥、二哥和我,二哥在5岁那年被送了人。送的也不是别人,是父亲的大哥。大伯与大娘不生育,吃了好多药,可还是没生下一男半女。最后,绝望的大伯找到了父亲,因为父亲刚好有三个儿子。大伯说:“过继给我一个吧。” 母亲就哭了。十指连心,咬咬哪个都心疼,但父亲决心已下,不能让大伯无后,不能死了没人打幡吧。 最后决定让二哥去,因为大哥已经8岁,懂好多事了,哭着喊着说要送他就哭死。而我还在吃奶,最后的结果只能是送二哥。民间有一句话说,爹不疼娘不爱,这样的人准是老一。
二哥走的那天母亲给他做了几件新衣服,大哥还一直争。母亲抱着二哥哭,一直哭到汽车站,车开了还追呢。想想啊,这一去就是人家的儿子了,而且大伯大娘在乡下,在几千里之外的乡下,多远啊。
山高路远,母亲想念二哥,病了好多日子。后来因为我乖巧可爱,大哥学习成绩又好,何况父亲在铁路上很忙,母亲渐渐把二哥忘记了。
过年过节的时候,二哥还会回来,可是,竟然像亲戚了。
我是5岁时才对二哥有记忆的,大哥说:“老二回来了,快出去吧。”
那时二哥已10岁,瘦,穿着稍微短的裤子,站在天井里。母亲跑过去抱着就哭,二哥居然往后退了一步,这让母亲很伤心。
而我是不肯喊他二哥的,他无疑是乡下的小子,推着小平头,后面还梳着小辫子。这是大娘的主意。乡下人说,把男孩儿当女孩子养,容易活,所以,他看起来女里女气的,非常让人难以接受。
那时家里条件是不错的。父亲是教授,母亲是文工团的独舞演员,我和大哥吃的穿的都不错,家里还有一架钢琴,母亲给我请了最好的钢琴老师。当二哥想摸一下钢琴时,我说:“别动,搞坏了你赔不起的。”
他的手缩了回来。母亲听了,打了我一个耳光:“怎么和你二哥说话的呢?”
因了二哥挨打,我更生气了,于是索性叫他土包子。他真是土,带他去吃西餐都不会用叉子和刀子。我和大哥故意吃得很快,他却说不喜欢吃牛排。后来,大娘带他去吃的陕西拉面。
我们不喜欢他。和我们比起来,他那样内向而土气。所以,玩什么我们都不带着他,他只住了三天就走了。大伯大娘却把他当成宝贝,给他取的名字叫福生,俗死了。
连母亲都觉得这不是自己的儿子了,他生分,不肯喊母亲娘,不肯喊父亲爹。母亲背着人哭,埋怨不应该把自己儿子送了人,父亲说,那是他的命啊。
二哥后来几年不来,母亲一直往那里寄东西,不停地寄,好像愧疚于他什么。后来大哥去美国读书,我上了大学,而二哥却留在了乡下种花。
二哥18岁来了一次,大伯让父亲把他的户口折腾到北京,父亲说不好办啊。二哥的学习成绩不好,到北京来考才有希望上大学。但这道门拦住了他,他没有考上大学,于是在家里自谋生路,种花。
一个大男人居然种花。唉,我很是看不起他。
他越来越像个农民了,比我们个子都矮,而且还黑,手指上还有泥,在一桌子上吃饭时,都以为是乡下来的民工,连母亲也觉得,这好像不是自己的儿子。
那次之后,他好久没有来,反正来了也不太受欢迎,而且特别拘束的样子。每次母亲都给他钱,他每次都不要,说够用。
其实哪里够用?大伯大娘都在乡下教书,退了休不过几百块钱,而且都多病多灾的。大娘说,如果不是二哥,她怕是早死了。
大伯在60岁那年出了车祸,被撞成了植物人,大娘身体还不好,于是所有担子全落在了二哥身上。想起来是多么悲惨,父母只有一次次寄钱去,除了钱,他们还能给什么?
不得已,二哥结婚了。他结婚那年只有21岁,因为要娶个姑娘回来照顾大伯啊。
婚姻当然不是如大哥一样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是乡下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如果条件太优越的女孩子是不会嫁给这样人家的。二哥结婚时我和父母去了,父母给了很厚的礼,但却看不上那个女孩子。
二哥却很激动也很兴奋,好像孩子得了一块糖一样。
婚后不久,就传来二哥两口子打架的消息,当然受气的是二哥,媳妇不好好伺候老人,结果打了起来,一次次地打。最后,二哥不用她了,亲自伺候大伯大娘,把自己的花园包了出去,损失当然是有,可他尽心尽力了。
虽然比大哥小三岁,二哥是第一个有孩子的,是个男孩儿。父母知道后很欣慰,因为有孙子了。大哥听了却撤嘴说:“你以为人家管你叫爷爷奶奶吗?早把你们忘记了。”
在老家,长孙是有说法的,大哥知道这一点,所以会说风凉话吧。
不久,大伯大娘都去世了,二哥给他们送了终。大伯大娘去世前说:“福生啊,我们对不起你啊,你本来也和你哥你弟一样可以享福,本来也可以出国,是我们把你要了过来毁了你的一生啊,你不要恨我们。”说着,两个老人的眼泪就下来了,而我的二哥说:“爸爸妈妈,我怎么会啊,我感激还来不及呢,你们对我的恩情,我下辈子也还不清啊。”
两位老人是怀着爱和感恩离开的,他们感谢老天爷给了这么一个好儿子。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就是上苍的厚爱啊。
二哥后来又种他的花,种得最多的是茉莉花。好多大花店都从他那里进花,他的花远近闻名——但到底是农民,这一点,颇让全家都是知识分子的我们所不齿,父母亦是很少提起他。他来,每次都会带几盆茉莉花,芬芳的茉莉花,一屋子都是这种清香。每当闻到这种清香时,我们就知道,二哥来了。
大哥终于决定不回来了,他娶了一个美国媳妇。父母很是无奈,无奈又如何?反正大哥不回来了,而我正在办着出国留学的手续,要去英国读着名的剑桥大学。母亲说:“老了,都飞走了。”我才惊觉,母亲已经有白发,而父亲的身体是越来越不好了。
我走后的第二年,二哥来了电话,他说:“父亲中风了。”
我们哥仨全齐了,聚集在父亲床前。父亲基本是瘫了,不会说话了,但眼神还是明亮的。大哥怀疑二哥现在跑来是为了财产,谁都知道父亲搞了一辈子翻译有很多钱,光版税就多少钱啊,不然,我们怎么有钱出国读书?大哥还说二哥的花店是父亲投的钱,但这个说法站不住,因为二嫂总说他们是白手起家,累死累活才有了今天的一切。也许是二哥的善良和宽容感动了二嫂,二嫂的坏脾气和小心眼少了很多,而且一进门就收拾屋子。说到底,她还是个勤快的人。而大哥说:“看这两口子,一看就是有目的而来,咱哥俩都在国外,搞不好财产全得让他们吞了去!”
母亲无意问听到了这些话,她进来说:“我白养了你们,竟然不如不养的。我一直想告诉你们,你们的父亲早把自己的稿费收入和所有版权给了国家,全捐出去了。就是说,现在,我和你父亲跟着谁就是谁的累赘!”
大哥和我都呆了,这是多少钱啊。我们还怀疑二哥是为财产而来!他是早就知道的,并且支持父亲捐赠。他说:“这世上什么最重要,爱和情最重要。钱,毕竟是身外之物。”
母亲要我和大哥商量怎么办。大哥说:“美国那么远,你们去了怕不适应那里的生活啊。”母亲听出了意思,而我还没有结婚,正在上学,也不可能把父母接到英国去啊。
二哥说了话:“妈,跟我走吧。到乡下去,那里风景秀美不说,空气也好啊,我还有一个花园给你们散步,安度晚年吧。”
父亲虽然说不出话了,但用力地点着头,母亲眼里含满了眼泪:“二子,妈没养你,怎么好跟着你啊,妈对你亏欠最多了!”二哥说:“妈说哪里话,妈生了我就是给我的一辈子的恩情。”
我和大哥站在那里,愣了好久,半天才过去,握住二哥的手。大哥说:“二弟,对不起。”我抱住二哥说:“二哥,我的好二哥。”
父母住到空气好的乡下去了。一年之后,父亲居然能走路了,而且会说话了,还能帮着二哥种茉莉花了。当二哥给我们打电话告诉我们这一喜讯,我终于知道,不仅仅是乡下的空气好,还因为,父母享受到了儿子给予他们的爱,还有我那看起来厉害但很勤劳的二嫂,还有我那可爱的小侄子!
当然,还有那清清的茉莉花吞。
第54、灵巧的贼情感故事
从前有两个贼,一个白天偷,一个夜里偷。白天行窃的贼在桑给巴尔岛上偷,所以叫乌古查(斯瓦希里语,对桑给巴尔岛的称呼),那个夜里行窃的贼在沿海一带偷,因此叫姆里马(斯瓦希里语,对东非沿岸的称呼),这两个贼都十分灵巧。
有一天,姆里马想:我今天到桑给巴尔去,现在那里有许多富商。于是,他坐了船,到桑给巴尔去了。在那里,他偷了一整夜,天亮时,把赃物藏在山洞里。他一连好几年都把赃物放在这个山洞里。巧得很,乌古查也把偷来的东西放在这个山洞里,但这两个贼都不知道对方把东西放在这个洞里。因为他们从来没碰过头。
有一天,乌古查想:我很累了,所以今天哪里也不去偷,休息休息吧!
所以到了半夜他回山洞了。这时姆里马安心睡在山洞附近。乌古查看到睡着的人吃了一惊,但他马上动出了坏脑筋:哈哈!这个人是要当场捉住我,我要打死他!于是,他拔出刀,想刺下去,但犹豫了一下,就叫醒那个人,问:
“你是什么人?”姆里马吓得发抖,吞吞吐吐说:
“大人,我后悔了,以后我再也不偷了。”
“哈哈!你也是贼?”
“是的,大人!”姆里马答道。
“你已偷了多久了?”
“好多年了,将近七年。”
“你把偷来的东西放在哪里?”
“就在里面。”姆里马指了指山洞说。
乌古查走进山洞,看见里面有很多东西确实不是他偷的,就相信,前面的人也是贼。于是他说出自己也是贼。姆里马听了心中大喜,就讲了自己的情况,他们谈到后来,争了起来,争谁更机灵,本领大。双方都说自己行,最后他们决定互相证实自己的本领。
乌古查想了一会儿,然后拿来了泥,做成几个小球,球干后,染上珍珠的颜色,然后串在线上。第二天早晨他把假的珍珠戴在手上,到城里去了。
就这样,去了好几天。
这一天,他穿得很漂亮,跳上马,在奴隶的簇拥下,来到了一个富商的家,敲了敲门。
“进来吧。”商人回答。
他走进去,问:“你有珍珠吗?”
“有,你看看吧!”商人说完,从盒子里取出珍珠。
贼一边看珍珠,一边偷偷地换上了他的假珍珠。
商人感到厌烦了,说:“你要买,就买,你要不买,我就收进去了。我还有许多事!”
这时贼问:
“你叫我买哪一种珍珠?这个还是哪个?”
商人出示了两串项链,指指一串真珠子说:“是那个。”
“你发疯了!”贼跳起来,故作震惊地叫:“你叫我买自己的珍珠?”
“不,这是我的珍珠。”商人说。
他们争到后来,去打官司了。法官审问了乌古查,认为他与偷窃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找来许多人都证明,乌古查是珍珠商人,他们看见他每天带着几串珍珠到城里来,而回去时,没有了。所以法官宣判乌古查无罪释放。

乌古查就对姆里马说:“怎么,你看见我的杰作了吗?”
姆里马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回答说:
“你对偷窃懂多少?应该怎么偷,现在我来做给你看。”
姆里马拿了十二枚钉子,一把锤子,一把刀,换上穷人的衣服,就到苏丹的王宫去了。在门口,他遇到了卫兵。
“你有什么事?”卫兵问。
姆里马答:“我要求国王给我活干。”
“今天国王不接见你,因为天已黑了,他明天会见你。现在你留在这里过夜吧。”
“好。”姆里马说着,就躺下睡了。他打听到国王有只奇妙的大钟,它敲的时候,全城都能听到。它的声音使人们连谈话也无法进行。所以,当快要敲钟时,贼起了床,拿了刀,仔细倾听。他又拿了钉子和锤子,趁钟敲第一下时,他往墙上钉了第一枚钉子,然后他站在这枚钉子上。当钟敲第二下时,他往墙上钉入第二枚钉子。他就这样越爬越高了。当钟敲十二下时,他敲进了最后一枚钉子,爬到了国王寝宫的窗口,然后他又爬进房间,走到国王和王后睡的床边,从国王手上脱下金戒指,从王后颈上取下金刚石项链,这些东西都价值连城。然后,他从大钱箱里偷了钱,就下去,回到了家里。
早晨,姆里马遇到贼朋友,对他说:
“你看到了应该怎么偷吗?同我相比,你只不过是乞丐罢了。你看见我偷了国王的什么?我还可以用别的方法偷!”
那天早晨,国王醒来后,发现他手指上戒指和妻子颈上的项链,钱箱里的钱都没有了!国王明白,一个机灵的贼光临过了。国王非常恼怒,下令将贼捉拿归案,后来又发布命令,任何人夜里不得外出,违者以贼论罪。姆里马一听到这个命令,就拿了一只碗和十五个卢比,到一个阿拉伯富人开的店里去。他敲了敲门,老板醒了,问:
“你是谁?为什么半夜里出来?你不知道夜里不得外出吗?”
“我拿了十五卢比来买油。”
阿拉伯人一听到钱,就连忙起床,打开窗子,伸出手去取钱。姆里马没有给钱,而是抓住阿拉伯人的手,用刀斩了下来,逃回家去。
第二天,他去对乌古查说:
“你看见了吗?我还能做更厉害的事。”
姆里马用酒精和麻醉剂和面团,做了三只饼,然后他打扮成女人,拿了饼,走了。在街上,哨兵马上叫住他,问:
“你是什么人?”
姆里马细声细气地说:“我是某某家的妻子。
“你上哪里去?”
“我去送面饼,因为我发过誓了,如果我的丈夫回来,我就烤面饼,发给穷人。所以现在我来实现自己的誓言,如果我不把饼发给穷人,我的誓言就实现不了。”
哨兵听到那女人带着饼,就抢过来吃了。他们还没说上句话,就醉倒了,睡得如死人一般。这时,姆里马就取走了哨兵们的武器,逃回家去了。
国王知道哨兵的武器被窃,非常气愤地叫道:
“这不是一般的贼,肯定是贼的头目,谁捉住他,就给以重赏。”
哨兵们更加谨慎小心了。有一天半夜,守卫队长巡视全城时,碰到姆里马,就捉住他,说。
“你半夜出来,就说明你是贼,因为你使全城不安。”
于是姆里马坐了牢,守卫队长亲自看守他。到了第四天夜里,姆里马挣脱锁链,从袋里拿出阿拉伯人的手,将这手同守卫长的手一起锁在链条上,逃走了。
早晨,守卫队长醒来,看见贼逃走了,链条上留下一只手,他想,我要找一个被斩了一只手的人。不多一会儿,守卫队长就找到了那个阿拉伯人,带他去见国王,一路上打他,阿拉伯人抗议说:
“等一等,住手!不是我。”
但人们都笑他,回答说:
“你的话能说明什么?难道这不是你的手?”
“对,这是我的手,但它是别人把我割掉的。”
国王审问了阿拉伯人后,认为他说的是实话,于是阿拉伯人被获释了。
国王一直在思考捉住这个狡猾机灵的贼,最后想出了一个办法。
国王宣布说:“今天夜里我一个人守卫城市!”
到了夜里,国王骑了马,到城里去巡逻了。姆里马打听到国王一个人守卫城市,就到山洞里去,乔装成乞丐,然后到一个印度富人家里去。他走到印度人门口,敲了敲门。
“谁?”印度人问。
“我是乞丐,已经有三天一点东西也没吃过,给我点吃的吧。”姆里马哀求说。
“你没听说夜里不能外出吗?”印度人在门里面回答说。
“那么我家里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怎么办呢?要是我现在遇到国王,就向他要了。你不肯施舍,那么就让我干点活,让我赚点吃的。”
“好,进来吧。”印度人说着,放贼进去了,又说,“你在天亮前,把这点粮食磨成粉,你可得到八分之一的面粉。”
于是姆里马磨粉了,把朝街上的门开着。这时国王过来了,他看到门开着,有人在磨粉,于是很感兴趣地问:
“你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让门开着?”
“我为你担心哪,你夜里在城里走,你没听说人不能夜出吗?”
“这个我已听说了,但你回答我,为什么你在城里有贼横行时,把门开着?”
“贼刚刚走过去,他往那边去了。”姆里马说着胡乱地指了指方向。
国王马上拨转马头,往他指的方向去追贼了。当然,国王什么也没追到,又回到了那里。
“怎么?贼捉住了吗?”姆里马问。
“没有捉到,连看也没看见。”
“这么说,贼听到了马蹄声,往另外方向逃了。”
国王又赶着马去追,又是谁也没追到,他又回到姆里马那里。
“我想,贼一定认得你了,所以逃走了。你最好听我的话:你把这匹马留在我这里,你穿上我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这样贼认不出来,他一来,你就把他抓住了。”
国玉答应了,他换上了姆里马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而姆里马收起了国王的衣服,在房子周围走了一圈,过了一会儿,趁国王不注意,逃回家去了。
国王一边磨粉,一边等贼来,天已亮了,可贼还是没来。后来房子的主人印度人来了,他对国王还发着怨言,因为他不知道面前那个人竟是国王!
“你磨好的面粉在哪里?这么说,你白坐了一整夜?”印度人一边叫,一边用脚踢国王。
国王叫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印度人一看,苗头不对,慌忙说:“不,不知道。”
“那么我告诉你,我是国王。”
“你怎么半夜到我家里来磨粉?”印度人问。
“不是我来找你磨粉的。”国王回答说,然后把夜里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印度人。然后国王回宫去了。他已想不出办法来捉住贼了。
有一天,卫兵捉住了两个贼,他们正睡在山洞里,卫兵押他们去见国王。
“你们以为你能偷一辈子而不受惩罚吗?你们算错了!”国王说着,立即判了他们死刑。
两个贼被处决了。现在全城百姓和国王可以安稳地睡觉了。
第55、新年的康乃馨情感故事

实在说,这样的天气她坐在这儿很委屈。可委屈有什么用啊,生活就是这样艰辛,只有这样坐着,每天看着一个个人从车站走出来,站在她面前拨打电话,然后付费,她才能有收入。
她只有17岁,这个年龄应该上高中,可不行,她得坐守住这个讨厌的电话亭,自从爸爸出了车祸,她守在这儿已经三年多了,她想,她还得继续守下去,守到什么时候,鬼知道。
现在是除夕夜,远处早已有爆竹在响了,透过铁皮房的窗口往外望去,能看到天空中不时升起的礼花。铁皮房冷极了,她冻得瑟瑟发抖,不停地两手搓着,哈着气温暖有点僵硬的双手,但这几乎没什么作用。她只好跺着脚,活动活动。
她的世界就是这两个平米,一天到晚看着人来人往,每张面孔她都陌生,偶尔会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停留一下,拿起放在窗口的电话拨打,然后问多少钱。她就看看计话器上显示的时间,说出准确的价格。对面的人匆匆付账,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母亲下岗了,弟弟要上学。母亲就把她爸爸经营的电话亭交给了她,自己到菜市场上去卖菜。在这儿,没有人肯向她说一句多余的话。她还兼营着一些畅销杂志,没事的时候总爱低着头翻看,她从来都是轻轻地仔细翻动着,生怕把杂志翻旧了卖不出去。杂志看起来很新,可哪一个角落都有她的目光。她异常孤单,听着远处不时响起的爆竹声,她多想锁了铁皮房回家啊。可她不能,每隔半小时就有一趟或东或西的火车经过,说不定会有一些下车的人要来打电话,她得这样呆着,呆到最后一趟车驶过。
一对恋人从她面前走过,那女的一袭长发,紧紧地依偎在男的胸前,留下长长的影子慢慢地晃动着。她起先看的是那对恋人,等他们从她的窗口走过,她便盯着那影子看,直到影子完全从她的视线里消失。她又转回目光,搓着手,看远处不时升腾的礼花。
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电话里传来电视的声音:“朋友们,再过五分钟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让我们期待这一美好的时刻吧!”那是春节联欢晚会。电话里,妈妈说的什么她一点也没听眼,满耳朵是倪萍的主持词。妈妈放下电话,主持词也骤然断了,四周又安静了,她无奈地搓了搓手,哈了一口热气。
“你好,打一个电话好吗?”突然,一张微笑的脸出现在窗口。她一愣神,立刻笑着点了点头。面前是一位穿着大衣的年轻人,举止优雅,拿起了电话。她想,今天是除夕夜,好多人从外地匆匆向家里赶。她故意把脸侧向一边,不去听他的声音。
电话快打完了,年轻人放了电话,依然微笑着看她:“冷吗?”
“不冷。”她也笑笑,望着那张笑脸。
“我不信,肯定冷。”他调皮地说着,然后掏出钱包,拿出一张百元纸币递给了她。
“对,对不起,找不开。”
她的确没有那么多的零钱找他,她有点抱歉。
年轻人头一抬,指着她身后的杂志说:“那我买你一本杂志吧,这样总能找开了。”“那也找不开,一本杂志才三块钱。”年轻人有点为难了,踌躇了一会,毫无办法。她说:“你走吧,没关系的,不收钱了。”年轻人不好意思,说:“那怎么行啊?”“咋不行,你快回家吧,家里人等着你呢。”
年轻人沉默了一会,只好向她点了点头,离开了。
她重新把计价器归了零,正要抬头眺望远处的礼花时,忽然看见刚才年轻人递过来的那张百元钞票躺在电话旁边。她一愣,立刻拿起钱,门一关追了出去。幸好,年轻人还没有走远,她一喊,他停了下来。
“钱忘记了!”她走上前递给了他。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年轻人接过钱,反复在手中交替着。
“不为什么,这是你的钱呀。”她淡淡地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年轻人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消失在车站广场……
早晨,阳光洒满了车站广场,她在爆竹声中醒来,这才意识到是新年了。她打开那扇冰冷的铁皮房门,向外张望,忽然愣在了那儿:门前站着一位邮差,正要举手敲她的铁皮门。那邮差手里捧着一束正在怒放的康乃馨,递给她,然后拿出一张签单让她签字。她莫名地签了字,邮差转身就走。她喊住了邮差:“谁送的?”邮差指着花儿说:“他没留名字。”她便去看那束花儿,发现花丛中有一张小小卡片:“但愿新年花盛开。”落款是“昨夜归人”。她的头“嗡”的一声,眼泪突然顺脸而下。三年多了,这是她第一次收到礼物。
这是她真正的新年,有人知道了她的存在。
这时,一位老者走过来,拿起电话。打完了,问道:“姑娘,多少钱?”
“今天是新年,免费。”她高兴地回答,说完,看了一眼面前的老人,咯咯咯地笑了起
第56、胡萝卜与爱情情感故事
在我的印象里,胡萝卜是那种时刻都弥漫着亲切气息的蔬菜,仿佛是乡村里那个水灵而清爽的妙龄女孩,始终保持着乡野的纯真风情,永远朴素无华。
18岁那年,我到一位同学家做客。同学的父亲是方圆几十里内有名的厨师,不仅厨艺精湛,待人也非常热情。那天,他非留我在他们家吃午饭。盛情难却,我只好留了下来。没想到,午饭的菜肴竟然是一盆胡萝卜凉拌粉条,和着红红的辣椒油和酸酸的醋,吃起来又酸又辣又爽口。同学的父亲一再问我好不好吃,我边吃边连声答好吃好吃。那可是我平生第一次品尝到那么美味的胡萝卜啊。
现在想来,依然觉得满口生津,唇齿间仿佛还留有胡萝卜的余香。那真的是美味,是平凡而难得的美味。经过一双巧手的烹调,普通的胡萝卜居然可以成为入口难忘的佳肴,实在让人叹为观止。后来我才懂得,红辣椒和胡萝卜是最为般配的一对,就如才子佳人,彼此惺惺相惜,可以达到水乳交融的境界。胡萝卜若是秀外慧中的女子,辣椒便是富有激情、满腹才华的年轻书生,有着多情的心怀,能让胡萝卜更显其美丽风情和动人韵味。
尽管胡萝卜香脆可口,可20岁的年龄,谈恋爱总不喜欢找像胡萝卜一样朴素的女子。那时的我一直认为,既然是恋爱,就要寻觅一种浪漫的情调,而朴素的女子似乎缺少浪漫。我想,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定不少。许多人总想让自己的爱情脱离现实,因此不喜欢那些洋溢着生活味道的朴素女子,而是迷恋爱情小说里那年轻美丽又婉约如仙子的女子,并为之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在情窦初开的岁月里,我们拼命拒绝或躲避胡萝卜一般的朴素,拒绝那种真实而富有生活气息的情愫,我们总是热烈地拥抱那些虚幻的浪漫。奔波了许久,折腾了许久,能够触摸到的真实被我们轻易抛弃了,虚幻的浪漫却依然遥远不可及。经过了一番沧桑之后,心绪平静下来,我们才忽然发现,生活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如胡萝卜一样的朴素和真实,我们的心灵和胡萝卜的朴素是那么贴近。原来,世间所有的浮华和浪漫都只不过是现实之外的渺渺云烟,那仅仅只是遥不可及的童话或传说,我们能够握住的幸福,其实就是像胡萝卜一样的朴素事物。比如爱情,比如婚姻,比如我们的整个生活。

第57、喜或者悲,我们都在一起情感故事

夏日的午后,一阵阵带着香甜气息的暖风吹进了教室,让正在上自习课的我们感觉浑身上下有说不出的惬意。就在我面带微笑准备去会周公他老人家的时候,一个小纸团像精准的导弹一样,在半空中滑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之后,不偏不倚地敲在我额头正中央。我猛地坐直身子,睁开雷达一样的眼睛搜索着纸团的来源。
就在这时,我发现死党丁广博正满脸坏笑地看着我,手里还比划着扔纸团的动作。看到丁广博这副神情,我立刻就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真想冲上去揍他一顿!既然你小子不让我睡个好觉,那我也饶不了你!想到这儿,我捡起地上的纸团狠狠地向丁广博砸了过去。
“哎呀!”一个女生的尖叫声撕破了教室里的宁静。而丁广博在纸团砸来的一刹那俯下了身子,我那充满了力量的纸团狠狠地砸在了他后排元颖的脖子上。几乎是在一瞬间,全班同学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了元颖。我一下子愣住了,丁广博也傻了眼。
无巧不成书,谁也没料到半堂课都没出现的老班恰好这时走进了教室。我心里暗叫不好,恨不得立刻烧香拜佛好让自己渡过这个难关。就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老班微微皱着眉头说道:“元颖,出什么事情了?”乖乖女元颖站起来,略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大声地告诉老班:“老师,对不起,刚才我不小心磕到桌子上了。”“没碰坏吧?”老班关心地问着自己最得意的学生。元颖摇了摇头,便坐下继续学习。
当老班一走出教室,我才发现自己紧张得后背都湿透了。今天要不是元颖手下留情,我肯定得被老班叫到办公室吃“小灶”。我看了看平时不太爱说话的元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放学之后,我和丁广博特意找到元颖,当面向她道谢。没想到元颖还是像平时一样沉默寡言,淡淡地冲我们笑了笑,推着自行车走开了。从那之后,我和丁广博总觉得欠元颖一份人情。可是,人家学习好,又是班级干部,更是老师眼里的宠儿,我们这两个除了捣蛋就没什么特长的家伙想帮她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就在我和丁广博打算放弃这个念头的时候,机会却出现了。在体育课上,我们终于发现了元颖的弱点——她的运动神经缓慢。在体育达标测试中,全班就她一人不合格。尤其是在跳远项目上,她以非常优美的姿势起跳,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像一只青蛙一样,逗得大家差点笑出声来。
元颖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孩,这次体育测试让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我和丁广博的体育成绩在班级里还是不错的,我们俩向元颖提出带她一起锻炼,好让她在下次的测试中顺利通过。元颖疑惑地看着满脸真诚的我们,勉强点了点头。
从那之后,每日下午自由活动时间,我们三个人就跑到操场对面的树林旁,我和丁广博轮流教元颖各种各样体育锻炼的技巧,陪着她一起练习。元颖的表现,让我们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丁广博教她跑步,她跑着跑着能把鞋甩出去;我教她跳远,她就能偏出方向把站在旁边的我砸得满眼冒金星。
在丁广博被元颖的运动鞋打了两次和我被元颖在跳远中砸了三回之后,元颖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虽然她还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通过体育测试已经不成问题了。几个星期之后,在第二次的体育测试中,元颖终于顺利过关。当元颖在上一次出了丑的跳远项目中咸鱼翻身之后,她转过身冲着我俩高高地做了个v字型手势!
在那些一起陪伴元颖锻炼的日子里,我们三个人的友情也迅速升温。元颖顺利通过体育测试之后,我们三个人已经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同学们送给我们一个绰号——“三剑客”。
那时候,学校时不时会组织大家去看电影。每次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总能悄悄地通过和别的同学换座位凑到一起。丁广博最贪吃,每次他都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零食来,从瓜子到水果,从巧克力到芙蓉饼,我和元颖简直都怀疑这小子家里是不是开食杂店的,要不哪能弄到这么多这么全的东西?我爱讲笑话,每次去看电影的时候,我都给他们讲各种各样笑话,逗得他们两个笑得前仰后合。元颖感情特别丰富,有一次,看到电影最伤感的地方,元颖趴在我肩膀上失声痛哭,把周围的人都惊动了。我连忙低下头哀求道:“我的小姑奶奶,我求你了,咱们回去再哭,成吗?你再这么哭,大家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元颖冲我撅了撅嘴终于破涕为笑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转眼之间就要毕业了。在同学们忙着写同学录的时候,我送了一份特别的礼物给元颖,没想到这份礼物却引起了一场误会。这天放学等同学们都走了之后,元颖叫住了我和丁广博,她低着头告诉我: “我们年纪还小,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的,你的礼物我不能要。”元颖的声音越来越低,像蚊子一样。我和丁广博有些纳闷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元颖似乎也看出了我一脸的不解,于是便拿出了我送给她的影集,指了指在影集扉页上写的字念道:“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着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这些话,好像超出了朋友的限度……”
我听完之后,拍着桌子大笑了起来,丁广博也笑弯了腰。元颖瞪大眼睛看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元颖啊!元颖!你可是咱们班出了名的才女,谁不知道你喜欢古诗。这是我特意给你抄录的一首藏族古诗,还是丁广博帮我找到的。”听了我的话,元颖先是一愣,然后跳起来用粉拳使劲地捶着我的后背:“谁让你们不早说!”
离别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开完最后一次班会之后,所有的人都迟迟不愿离去。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们有过摩擦,有过苦恼,但更多的是欢声笑语。我们三个人坐在操场边上,默默地看着低年级的同学在打闹着。
操场上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上课的铃声响了又停,停了又响。我们都是这里的过客,但是在这青涩的时光里,我们曾经一起哭过,笑过,伤心过,快乐过,这就足够了。无论时光怎样流逝,这段属于我们的时光,这些属于我们的故事,永远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第58、谁埋葬了我们爱的表达情感故事
不说爱,并不代表不爱,然说爱会让你爱的人兴奋,为何又羞于表达?和国内很多女性聊聊这方面的话题,几乎很少有人对自己的妈妈说:我爱你.也有很多女性很少对自己的丈夫说:我爱你.这是国内的"哑巴"表达,是谁成就了我们现在的情况,我们又该归咎于何人,难道这个"无声的表达"更好?
我来美国已经2年了,在这两年里,深深地感受到这儿人爱得表达,无论是朋友,亲戚还是爱人,永远不会忘记说:我爱你.在这儿世界上有三种爱:Eros,Phillia,Agape.这三种爱分别代表了爱情,友情和亲情.这三种爱,无不表达了一种深厚的感情,无论哪种爱,都深深地是你内心深处感受,然而我们怎么让我们爱得人知道我们的感受?你可以去告诉所有你爱的人你是多么的爱他们.其实,不要断章取义,也不可以一叶知秋的一概而论:我爱你,只是情人间的表达.
在美国,和麦克的亲戚打电话,每次挂电话,他们都会对我说:我爱你,无论是姨妈,姑姑还是姐姐,还是堂兄弟姐妹,他们还要让我代他们亲亲布兰妮.我也是忍不住总要亲亲我的布兰妮,看着她熟睡的样子,那么安静,那小嘴紧闭着,我总想去亲亲她的脸蛋,或小嘴,但又不忍心吵醒她.我觉得亲亲是爱得一种表达,但是很多人埋葬了这种爱得表达.经常有人说:亲嘴多脏啊,嘴里有多少细菌,还有的医生很是批评你,如果看到你亲亲你的小宝宝.我不敢断定那医生是否对否,但是我知道亲亲是万物的自然规律,是动物和人的本性,历代都有存在,世界也到处可见,为何唯独中国的医生说亲亲有病菌,还要批评你几句.难道有洁癖?
亲亲不光是亲嘴,你可以亲亲脸蛋,或者额头.来到这儿第一次和我们房东的太太见面,受益匪浅.他们来看我,临走时,房东的太太萝利抱着我,亲亲我的脸蛋,我甚是惊奇,我的吃惊大过一切.且说说萝利,她60多岁,相当于妈妈级,她的那个拥抱代表了她对我的接受和关怀,还有妈妈对小辈的爱.我内心是欣喜地,因为那个拥抱,那个亲亲让我感动.还有一次萝利的侄女弗拉若过来拿梯子,她的丈夫刚去世不久,让在伤感中,见到她,我大胆的给她个拥抱,我知道她的伤感,我知道我那个拥抱是必须给的,我也知道那个拥抱给了她安慰,欣慰,同情和理解.
然而,如果对国内人讲爱,有点对牛弹琴,鸭同鸡讲,国内的很多人"不解风情",所以我们学会了不表达,学会了害羞,学会了沉默的"哑巴"亲情,友情和爱情.每次和家人打电话,麦克总是在那儿提醒我,对你家人讲:我爱你.一次和姐姐打电话,在挂电话的时候,我鼓了十分勇气说:姐姐,我爱你!继而电话的那边沉默了,我自己不免觉得尴尬,继而从来再没对她讲过:我爱你!也从来没对妈妈说过此类话,我自己甚是恼怒老传统,恼怒国内的文化风俗.
然,我更喜欢美国的文化,在这儿总会看到和听到爱得表达.我老公会在睡觉前,亲亲我和布兰妮然后说晚安和我爱你们.我更喜欢这样的生活,你爱的人无时无刻不在表达自己的爱,让你一直感受着这种爱,让你感觉到温暖,让你知道他是多么的在乎你.而我自己的内心是暖暖的,踏实的,欣慰地,既然爱得表达是那么的美,为何我们要弃之,要舍之?
一次邻居妈妈在和我聊天,马克过来,告诉妈妈他要搬出去住.邻居妈妈感动得哭了,眼泪在眼圈里转着.其实在美国孩子搬出去,是一种独立,代表着长大了,做妈妈的当然高兴.不是父母希望儿女搬走,更是父母希望儿女成长,独立.邻居妈妈坐在那儿,继而马克走到妈妈前面抱住妈妈,亲亲妈妈说:别哭了,妈妈,我爱你!这是在我们家的前面的长椅上,任何人可见,为何他们没有害羞,为何他们能那样自然的流露自己的感情,并且在我这个外人前面.我很感动,我很羡慕,我更为邻居妈妈高兴.我感动因为他们平凡而伟大的真情,我羡慕因为我从来没对自己的妈妈这样表达,我高兴因为邻居妈妈高兴.
我一直翘首期待着布兰妮对我说:我爱你!我望眼欲穿,我在等待.我希望她对我说,即使我知道她的内心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但是我还是希望她亲口告诉我.我要我女儿长大,会说一口流利的中文,然后由她作为的使臣,去告诉我爸妈,告诉我的姐姐,让她去说:我爱你们.她是我的希望,是我们的未来.我很是害羞,难以启齿,我想让下一代去改变,去实现.
爱的表达很是重要,为何要埋葬,为何要磨灭,其他就要告诉他!你会让他一天都在高兴中,一天都在回忆中,一个拥抱,一个吻,一句话会改变你的一天,会改变你的生活,何乐而不为?

第59、怀念我的爷爷情感故事

爷爷离开我们已经快有三十年了,我一直想写一篇纪念爷爷的文章,但每次一有这个念头都是泪如雨下无法提笔,今天写下“怀念我的爷爷”几个字就又湿润了眼睛。
我想爷爷了。
今年农历十月一日晚上带着女儿按照家乡“寒衣节”的习俗在西安都市的路口给爷爷奶奶烧寒衣时,我又给女儿讲了她老爷的故事,好多事情孩子不能很好的理解,只当故事来听,可是,夜里孩子看不到我眼里流下的泪水,我想爷爷了。
爷爷有好几个身份,一个是富平县小惠公社小惠村的农民,一个是富平县运输公司的退休职工。他是富平县运输社公私合营时的社副主任,又是文革期间被扭送回家“地富反坏右”四类分子,是我们村的“大地主和资本家”。我至今都清晰的记得,他脖子上挂着“四类分子”的牌子被民兵压着批判的情景,我小时候就活在“地主”帽子的阴影里,被人叫做“小地主”备受欺负,没有朋友。
我记得多次公社的民兵气势汹汹冲进家里不分青红皂白查封家里的情形,把空空的面瓮和粮囷翻一遍再贴上封条,不管你们的死活。那时候“地主”的帽子让一家人沉重,没有尊严、没有地位、更没有出头之日。
可我没见过那么勤劳的地主,那么善良的资本家、剥削者。
我的记忆中,爷爷是勤劳能干的,我知道爷爷是干农活的行家里手,我们家仅有的几分自留地里,庄稼总是最好的。爷爷又会干木工、泥瓦工,村里最脏最累最不挣工分的活永远是他的,上工要第一个去,下工必须最后一个回,有人盯着呢。年底分粮,我们家总是最后一个。
爷爷是坚强的,我记得爷爷文革末期得臌胀病,肚大如鼓,天天躺在床上。我在地里抓一种蟋蟀,放在瓦片上在炉子里焙干碾成粉末做药引子,命悬一线时使用偏方实际上就是没有了治疗的办法,我都不知道爷爷是怎么挺过来的。哪知道随着文革的结束,爷爷竟然迅速奇迹般恢复了健康,他乐观的讲:现在多活的每一天都是赚到的,要珍惜。
他是善良的,他原谅了所有捏造事实、编造资料,谎报地亩数量给我们家扣上“地主”帽子人,原谅了迫害他的人,他让当年给他整黑材料的人替他再写申诉材料把事情再写回来。八十年代他被落实政策恢复名誉和公职,按照退休人员领到补发的工资时,他给村里正在上学的孩子每人买了一沓本子和一捆铅笔,让孩子们好好学习。
爷爷是勤劳的,他靠他的辛苦劳作和聪明智慧把一个穷家奋斗到一个名扬周边的“地主”,我现在还记得他粗糙劳作的双手。爷爷脑子活,改革开放后,爷爷说遇到好时候了,又着急着要养牛养牲口劳动致富,被家人制止了,“咋,你还想叫人家再给你扣个帽子吗?!”你就看不到他有闲着的时候。
爷爷小时候家里穷,没上过学,他是通过报纸等自学识字的。但爷爷写的字写的很好,毛笔和钢笔字,老家现在还珍藏着爷爷用过的日历本,上边有他每月的记事,端端正正的行楷,很漂亮。我小时候爷爷就要求我每天要坚持练习毛笔字,他给我准备了一支写大字的毛笔、一块方砖,每天放学回来要用清水在方砖上练习书写二十个大字。我辜负了爷爷的期望,后来毛笔字没有坚持练,也没有把毛笔字写的有模有样,我却继承了爷爷的善良和正直。我也继承了爷爷的坚强,虽然老有人欺负,但上学时我很努力,学习始终是名列前茅,考过全公社年级第一上台领奖,我是爷爷的骄傲。
爷爷很疼爱我,我觉得爷爷永远都会记得我的生日,如果哪天早上起床,爷爷能递给我一个刚刚煮熟的鸡蛋,那就是今天我“狗上墙”(这是陕西渭北平原的一句方言,意思是生日),我的生日了。落实政策后,爷爷乐观开朗,他喜欢秦腔,爱听、爱唱。他自己掏钱,用工资购买乐器,组织秦腔自乐班。那段时间我最大的乐趣就是晚上给参加秦腔自乐班回家的爷爷开门,就为吃爷爷带回来的点心(八十年代,农村家里红白喜事会叫秦腔自乐班来唱戏,没有报酬,散场时主家会把唱戏时桌子上果盘里的点心给每位自乐班成员分了,一人能有两三块)。直到有一天,爷爷在外参加附近村里一家婚礼突然发病,脑中风,被我和弟弟用架子车拉回家里,爷爷就再也没有唱过秦腔了。爷爷是爱我的,我在西安上学快到放假的那几天,爷爷拖着病体会慢慢挪到街道上天天等我,直到我回来。他知道我那时候不太爱理发,我快放假时,他会算着时间也不理发,等我回家让我陪着他一起理发。爷爷疼爱我更多一些,为此弟弟没有少提意见。
病重的时候,爷爷给家里人交待:“我不欠任何人的,别人也不欠我的”。可是我们知道,爷爷这辈子帮助过的人,借出去的钱太多了。他借别人的他都还上了,别人借他没还的他都不计较了,“别人不欠我的了”。每每想到这里,我就泪流满面。
爷爷没有给我们留下什么,可爷爷说“咱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好人,要做老实人,要堂堂正正做人”。爷爷去世送葬时,我没有哭出来,悲伤只在我的心里,爷爷不在的这么多年,我多次梦里哭醒。现在,我每每想起,依然是泪流满面。
我的爷爷叫张文胜,他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一生善良、勤劳、正直、勇敢、坚强、豁达,我怀念我的爷爷,我想他。
谨以此文缅怀,铭记。
第60、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情感故事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当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
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第61、生命中的折子戏情感故事

这个故事要从2008年说起,当年我才十八岁,因为我成绩不好被学校开除了。那时家里很贫穷,我在家里待了大半年,整天游手好闲,后来实在等不下去了,我从家里拿了150块钱。当我来到了车站时,我也不知道该上哪辆车。后来我上了一辆开往苏州的客车,车费一百块钱。到当地时天已经黑了,天气很冷,我就站在车站,不知道自己的脚步该奔向哪方。我从兜里掏出一元硬币,我心里对自己说:正面是往东,反面是往西。我抛出硬币,硬币在空中翻转,它决定着我的命运,落在我手中,我看到是正面。我决定往东走。
走出几里路,终于看见有旅店了,走近柜台,我问服务员:“最便宜的一间房要多少钱?”服务员说:“最便宜的十三。”“嗯,我要一间。”我说。打开门一看,里面很节省空间,就一张床、一个床头柜。我睡在床上,想:我还有二十块钱能干嘛?找工作,要学历没学历,要技术没技术。
第二天,我一个在街上走着,跑了几家饭店和和商场,可没有一家能收下我的。天渐渐的黑了,我又回到了那家旅店。当我走进旅店的大门时看见我的包裹都在门口了,那时我想冲进去找店主论理,我再想想,还是拿着包裹走了,独自走在冰冷的街道
突然,我听见有人在喊:“救命!救命啊!”我找寻着声音的来源,我走过去看到:有几个人在骚扰一个女孩。我立刻大声的说:“放开她!”那人看了我一眼,说:“你是个什么东西??滚开!!”他们还是没有放过那个女孩的意思,我从地上拿起一个啤酒瓶,就往那个男的头上砸去。后来一群人猛攻我,我什么时候昏倒的都不知道。
当我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头上缠的全是纱布。“护士,我是怎么进的医院的?”看到护士进来我问道。我想坐起来,可我用尽了力气也没能坐起来,我掀起被子,用手按了一下大腿,一点直觉都没有。
“护士我的腿怎么了?”我吃惊的问。“你……”护士犹豫着。“快说啊!我到底怎么了?”我大声吼着护士小心翼翼的说:“你的头部被硬的物体砸了,血管砸破了,我们为你做开颅手术,你的腿失去知觉了……”我赶紧问:“那我的腿还可以恢复吗?”护士说:“不能了,除非发生奇迹。”我彻底的蒙了。晴天霹雳!我的腿……没知觉了!我不能走路了!护士站在一旁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先出去,让我一个人待会。”“好吧,我一会帮你打针。”说完走出病房,轻轻的关上了房门,我用被子盖住脸……
门被推开了,她走了进来,看到我醒来她笑着说:“你醒了。”我盯着她看了一会,认出了她,是我今天救的那个女孩,就是因为她我成了现在这样子。“你滚!我不想见到你,滚!”我拿起枕头向她砸去。护士听到我的吼声进来了,看到地上的枕头说:“你干嘛啊,人家在你病床前等了三天,没睡觉,你的心情我们理解,是,是她把你弄成这样,可人家也没让你去。”她赶紧阻止护士:“护士小姐,别说了,没事,你出去吧。”说完,拣起地上的枕头,然后把桌子上的保温瓶打开,一阵香气飘了出来,她慢慢的盛了一碗,说:“来,喝点鸡汤。”说着用勺子舀了一勺子喂我,我随手一推,汤撒在她身上,很烫,她没有讲话。我说:“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呆一会。”“嗯,好吧,你休息,我一会过来看你。”
我看着天花板,想了很多,很多……我真的下辈子靠轮椅了吗?我还没有玩够,我不想这样!我要走路!我要奔跑!啊………我的喊声,整个医院都听见,我大哭了一场……
一会她又进来了,她说:“我叫毛毛,你以后就叫我毛毛,你叫什么?”我看着她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接着说:“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我轻轻地说:“我不饿。”她见我说话了赶紧问:“那你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尽管说。”我看着她,她有什么错,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她,我说:“那我帮你把床摇高点,毛毛,你以后不用过来了。这件事和你没关系。”她一边摇床一边说:“这样怎么行,你在这边没亲人,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啊?”“你……”我还没说出口,她就打断的话:“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先回家换一下衣服,下午过来看你。”
一会护士过来换水了,我问护士:“她是什么人?”“她你都不认识啊,她是我们这里王老板的千金,她家里有钱,人又长的漂亮,唉……我又有那个命就好了。”护士眼里流露出羡慕的神情。“哦”护士又问我:“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啊?”我说:“没什么,远房亲戚。”护士笑了笑说:“你好好休息。”
护士走了,房间好安静,静的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睁开眼,她趴在我床前,她真的好漂亮,长长的睫毛,笑的特甜,我说:“你来啦”她说:“嗯。看你睡的特香,就没叫你。你家住那里啊,刚才院长找我说你要出院了。”我说:“我的家在大山里,我刚出来没多长时间,我从家里出来家人都不知道。”她看着我说:“没关系,我来帮你安排住处,别着急。现在该说你叫什么名字了。”“我叫闫斌。”“嗯,不错的名字,闫斌,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找房子。”然后她又让我喝鸡汤,看着我喝完她才离开。
时间过的好快,她去了一天了,都没有消息,是不是她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了,心里很烦。如果她真的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不管,那昂贵的医药费怎么办?看看窗外渐渐的变暗的天,难道她真的不回来了??到了晚上,护士跟我说:“明天你一定要出院,医院的床位不够,还有医药费。”我问:“护士。多少钱?”“一共6万多”我真的蒙了,别说6万了,我连60都拿不出。
那一夜真的很漫长,天快亮时,我睡着了。当我睁开眼睛时她站在我面前,她笑着说:“走吧,我们回家。”护士把轮椅推来,他扶我坐上轮椅,说:“医药费我已经付了,你放心吧,上车。”我一句话没讲,我也不知道讲什么,到达住处时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用手掐下自己,疼!那个房子太气派了!她看着我的表情说:“喜欢吗?”我点点头:“喜欢!喜欢!”进去一看,就像是个宫殿似的,我激动的说:“太漂亮了!你家太漂亮了!”“呵呵”连司机都笑。我问:“你们笑什么?”司机说:“这是我们大小姐给买的,大小姐昨天亲自布置的,她用了一天的时间。”那刻我的眼角湿了,她掏出纸巾蹲下帮我擦眼睛。她说:“走,看看你的房间。”走进去,墙上挂有她照片,感觉好温馨。这时只听她介绍着:“来熟悉一下环境,这里后花园,这是卫生间,这是厨房,厨房你不用进,每天都会有人给你送来吃的。”听完后有点失望:“那…你以后不会来了吗?”“不是啊,我会来陪你的。”“哦”我笑了。她接着说:“这里是书房,闲的无聊可以进来用电脑上网,我不知道,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我昨天帮你买了很多的书。”我就这样听她讲话,心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就想听到她的声音,听的讲话心里很舒服。“闫斌?”“嗯”“我讲话你有在听吗?”她看着我问,“有”我笑着说,好像做坏事的小孩。她说:“我该回去了,哦,差点忘了,这个给你,有事打电话,里面有我号码。再见。”她刚上车,电话就响,“喂,再见,我刚才忘了说了,呵呵。”“傻瓜,嗯,拜!”然后对司机说:“王博,今天的事不许和我爸讲。”司机点点头说:“嗯,知道了,大小姐。”
后来,毛毛几乎天天都去陪我,有一天我们在街上散步,从对面开来一辆车,好像是刹车坏了,我用尽了力气把毛毛推开,而自己却被车子撞出几米远。我昏迷了,送到医院抢救了几个小时,命保住了,醒不醒还是不知道。
毛毛趴在闫斌床前拿这闫斌的手说:“闫斌快点醒,好吗?快点醒来呀!”毛毛哭很伤心,一个人不曾认识的人,既然救了自己两次,闫斌,你不能丢下我啊!我真的离不开你,闫斌,醒来啊!她不停的呼唤着,感动了上苍,闫斌的眼睛,微微的睁开了,在他睁开眼睛的那刻,她一下子就扑进了他的怀里,闫斌摸了一下她的头说:“不哭,我还没死呢。”她用打了他一下。咯咯和笑了,说他真坏,吓死她了。他又闭上了眼睛,赶紧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去叫医生。”我一把吧她拉住,把她抱在怀里,说“不是你打我的吗?毛毛,我真的好喜欢你。”毛毛脸红了说:“嗯,喜欢吧,又没有人反对。”我吃惊的问:“真的吗?”她点点头说:“只要你快快的好起来。”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很快我们确定情侣关系,我们一起上街,一起买菜,真的好幸福哦。有一次,我们在吃饭她和电话响,她背着我接电话,回来后我问她。她什么都不说,后来我就没问。可过几天后打电话又响了,她还是背着我,这一次我真的忍不住了。她回来,我们就大吵了起来,她还是没说。她哭着,跑出去了,一直到半夜才回来。看见她回来,我就上床了,用被子盖住了头,两个人谁都没有讲话。半夜,她以为我睡着了,把我被子掀,开轻轻的吻了一下我的头,她的眼泪滴到了我脸上她都不知道。早上起来,她不见了。
“宝贝,我真的很爱你,可我们不能在一起了。宝贝,我要走了,不要想我,忘记我吧。这卡里有五十万,够你用一辈子了,这房子我送给你,这是爸爸妈妈送我的礼物,现在我给你,好好照顾自己,忘记我…”
这是她用电脑留下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没睡觉。真的想不出她为什么离开。第二天,当我翻开报纸时,我明白了一切,王家破产了,王家一家人,都在外面躲债,那一刻我的心彻底碎了…
后来,闫斌把房子买了,钱都捐给红十字会,了那五十万他捐给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了,而闫斌,整天在街上讨饭。唉…
第62、爱情抵押协议书情感故事

创业初期,我有了工作室
大三暑假的一天晚上,我正在为一部网络游戏的技术问题发愁,电邮来件突然出现了“SOS”主题提示——晓莱说她的住处发大水了,叫我火速救援。我和晓莱在大一时学院辩论赛上合作过,这丫头思路有点攻击性,伶牙俐齿,还有些胡搅蛮缠,当时觉得她属于难惹的女生。这个求救的邮件让我愣了片刻,抄起工具就跑了出去。
晓莱以她的个性采用了特立独行的方式,在校外租了一套房子,过着逍遥的生活。这天的雨好大,我连滚带爬奔到她租的公寓,再攀上六楼已经上气不接下气。晓莱正在厨房折腾着,看上去是在对付冒水的水管,可实际是站在“瀑布”下抗洪抢险。我立即投入到奋战之中,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故障排除了。屋里的水已经积到了脚面,楼下的邻居开始砸门。这里泡了水,人家肯定成了水帘洞。晓莱一边给邻居作揖,一边指挥我掏水。又干了一个多小时,累得我险些趴到地上。
出租屋安静下来了,我和晓莱像是刚从河里捞上来,特别狼狈。晓莱不好意思地笑笑,拿来她两件相对宽大些的衣服,示意我换上。我赶紧往外推:“该回去了。”晓莱的表情有一点无奈:“这样让你回校,恐怕不太合适……”说着,她让我看楼下,倾盆的大雨已经使马路成为汪洋。晓莱迟疑着低声说:“这么出去,万一掉沟里怎么办?”
其实,这么晚了回去,能不能进校门还不好说。住在一个女同学的出租屋中,在这样一个特定条件下的夜晚,似乎已别无选择。晓莱让我睡在卧室,她睡厅里,而我执意把冰箱包装纸板铺到阳台上,穿着湿衣服躺下了。前半夜,我冰凉的身体一直在连续、剧烈的喷嚏中震颤着,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凌晨5点,我蹑手蹑脚溜出阳台,想趁早逃回学校。没想到,晓莱已经站在门厅守候:“不辞而别?是不是担心我吃了你?”说着,她扳着我的肩膀,把我按在餐椅上,看到了一杯早餐奶,还有一只煎蛋。我了解晓莱的性格,如果拒绝,她可能会把煎蛋扣在我头上。吃完后,晓莱又朝我嘴里塞了两片感冒片,说是预防为主。
这是我和晓莱交往的第一个回合,绝对没有设想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因为我不相信自己紧张、单调的生活,会滋养出爱情的成分。
大学时期是梦想泛滥的四年,我在大二的时候就开始涉足网络游戏策划,从C++程序语言和Diret3D基础学起。10个人的宿舍间拥挤不堪,我住上铺,在1×1.9米的木板床上,靠墙的是电脑。没事的时候,同学们要么去球场,要么去花前月下,只有我一个人和电脑拼命。坐在床上工作,头几乎顶到天花板,有一点空中楼阁的味道——我要做一个网游策划师,在大学时期就给自己创建一个事业平台。所以,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用在网游上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消费,当然也没有什么情感生活的想法——你跟女生出去,请人家一杯可乐就得3元钱,可我早已把这几元钱列入买10张空白光盘的计划了。
2004年8月初,在晓莱的出租屋中做了一回水管抢修工,本以为我和她不会再有交往,没想到半个月后的一个傍晚,她又发来邮件:诚邀网游策划考察工作室,地点:你曾经奋战过的地方。晓莱就是这样一个人,喜欢搞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捉弄人。既是莫名其妙,何必认真呢?见我没理她,晓莱第二天就来兴师问罪,敲门的声音就像要拆门,进来张嘴就是:“凭什么你不回复?”我不想跟她吵,只好说:“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晓莱一脸怒气:“到地方你就知道了。”然后不由分说拽着我到了她的住处。
被晓莱牵着从客厅走到里面。这套出租屋已经大变样,被分成两个功能区:晓莱的卧室是“生活区”,外面的厅像“工作区”,摆上了一张L型连体工作台,旁边是一组书柜和网格架……我呆呆地看着,终于明白了晓莱为我设置了工作室。此时的晓莱轻声说:“谁让你是个狂热的创业者呢,让这个地方成就你的梦想,好吗?”
这就是晓莱,可以咄咄逼人,还可以用心良苦。我想了三天,答应与她合租这套出租屋,进驻工作室。
创业激情,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坦率地说,这个工作室给了我莫大的诱惑,相对于男生宿舍的“空中楼阁”,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这也是我来到这里的惟一理由。“搬家”那天,我在靠近走道的地方,挂上了一幅大的拉帘“男女分区”,这样我可以在里面工作睡觉。房子的月租金是1100元,不靠施舍,我坚持各拿一半。晓莱说可以免费供我吃饭,被我谢绝了。吃她的饭,有点“吃软饭”的意味,“合资”共餐,我肯定拿不出那么多钱跟她一起天天美食,她是一个董事长的女儿,我跟她怎么拼得起?
合租了一段时间,我明显感受到晓莱的攻势。比如:正当我为网游的一个BUG难题烦恼时,她会把一杯温热的咖啡摆到我的案头;子夜时分我还没休息,她会睡眼惺忪地出来看我,然后到厨房,笨手笨脚地弄出一盘鸡蛋沙拉,不吃都不行。可是,你吃的时候,她并不回去睡觉,而是端坐在我面前,两只手托着腮,含情凝视着我狼吞虎咽……类似于这样的细节,晓莱几乎每天都在制造,也让我的心在忙碌中时常涌起一点温暖。
不过,面对她的热情,我从来没有回应过。在此之前,我和其他两个男生组织了网游创作班子,曾经那么好的局面,因为他们先后恋爱,无暇顾及我们的创业主题,这个团体只延续了半年时间就土崩瓦解,只剩下我一个人单打独斗。所以,我一直坚守一条铁律:事业成功前绝不恋爱!
从2004年8月底开始,我和晓莱“隔离”着“合租”。每月25日交房租,为了尽量避免与她接触,我把钱卷好,用皮筋绑在她居室的门把手上,而且不再接受她的咖啡和沙拉。合租初期,晓莱更多地是扮演一个“主妇”,而当我“觉醒”后,她好像突然失去了角色。我不是所谓绝情的人,因为自己从来就没有把情感引进生活中——我只想创业,用实现的价值交纳房租,可以为自己积累自信,别无所求。创业加情感,是患得患失,我一直这样认为。
然而,几乎所有同龄人的创业梦想都饱含了激情,而现实却相距甚远。到了2004年12月,我策划的5部、总共107级的网游没有换来一分钱!我给网站发了无数电邮、传真,还跑去面谈。人家告诉我,你的作品还没到被采用的水平,也许应该考虑提高设备的性能了。
我知道,网络游戏策划、制作需要高端的设备。自己那台老掉牙的电脑,不可能设计出美妙的Dimension(多维空间)意境。我好比就是一个铁匠式的作坊,想用一把榔头打造出一部F1赛车,无异于痴人说梦。可是,屡战屡败的我不可能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了。没有钱再交房租,又因为已经退掉了男生宿舍,我已经无路可走。后来,总算争取到了一个做简单卡通短片的机会。第一笔酬金,交了房租之后只剩下30元钱。我可以吃价格低廉的饭菜,可毕竟也需要一点钱啊。那些日子,我每天只买3个馒头,分成一日三餐。越是夜半时分,饥饿感越强烈。那天夜里,我饿得心慌,在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君子的“尊严”慢慢被压了下去,自己劝自己,要不就现实一点?然后溜进厨房,担心煎鸡蛋弄出动静,端详了半天,只好抓了一捆干挂面,就着一只西红柿往下吞。断裂的挂面在我的口腔中变成了密集的“牙签”,好难受!
厨房食物“被盗”,看上去晓莱没什么反应。第二天夜里,我又进了厨房,在案板上居然发现了两只鸡腿。接下来的一天夜里,我再次推开厨房门,忽然发现门口的瓷砖上,贴着画有指示箭头的纸条,箭头把我指向了微波炉,里面放着一碗羹和鱼排汉堡。我立即明白了,晓莱已经知道我偷吃,放上丰盛的夜宵“钓鱼”呢。夜深人静,没有人注视,但我真想狠狠地抽自己的嘴巴,我有多么的汗颜!转身准备出来,突然发现晓莱已经无声地站在厨房门口,一脸关切地望着我。怎么形容当时的窘境?我难堪极了,不顾晓莱的劝阻,疯了一样跑下楼去。
爱情助力,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这是我长到22岁第一次“离家出走”。出了楼栋口,才意识到没有能去的地方。冬天的夜空清澈而宁静,我在狭长的小街上茫无目的地奔跑着,想我曾经创业的誓言,而窘迫的现实生活,犹如一块巨石让我难以攀越。跑累了,我瘫坐在路边,在急促的呼吸中抽泣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进了一家排档,用仅有的一点钱买了一碗拉面。看着面条,我恍惚感觉这些条状的东西或许能编成一根绳子,用它来结束自己的梦想。
就在这时候,餐桌上多了几样菜。我的心一紧,直觉告诉我,无需抬头看,一定是晓莱到了。我先看到了穿着拖鞋的脚,执拗的晓莱还穿着睡衣就追我到了这里!我的心,被什么强大的外力撞击了,泪如雨下。我抓着她冰凉的手,酝酿了半天用哀求的语气说:“你会被冻坏的,我们回去吧!”潸然泪下的晓莱给两个杯子倒上酒,轻轻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凌晨时分,我和晓莱相互搀扶着回到出租屋。呆呆地坐在“工作室”,大脑中一团乱麻或是一片空白。当我准备上课时,晓莱在里面轻唤我的名字,这才知道她已经发烧。
晓莱病倒了,让我分外内疚。我要送她去医院,她喃喃地说:“还是吃药吧……”我用保鲜膜鼓捣了一个冰袋,轻轻敷在她的额头降温。没想到,晓莱伸出手揽住我的肩。我的心绪,在这一刻很复杂,但没有挣脱。两个人的额头贴得很近,中间是冰袋。晓莱说:“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不能溶化的。你说,是吗?我喜欢你,可是面对你的拒绝,这种喜欢就变成了掠夺。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不过,我还是要送给你两样东西的。”
晓莱很快康复,在周末打开了留给我的悬念。一样东西是20多本有关世界历史、地理和奇幻的小说,让我通过看书来拓宽网游策划的设计思路;另一样东西是一张“一卡通”,里面有7万元存款,用来添置设备。
特立独行的晓莱,又抛出了这么一组“重磅炸弹”,让我不知如何是好。实话实说,这笔钱对于一个在夭折边缘挣扎的创业者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你可以拉着它攀爬上来,见到升腾于地平线上的阳光。可是,如果我继续失败了,拿什么来偿还这笔钱?晓莱的这个想法,与她创立工作室异曲同工,是对一个懵懂时期的创业者的拯救,这个人,是她喜欢的一个男生。可我真的不想现在进入恋爱程序。
苦思苦想了两天,我草拟了一式两份的《爱情抵押协议书》。大致内容是:我向晓莱借款7万元,将自己的情感归属抵押给晓莱,绝不移情别恋。在正式的网游作品被网站采用之后,进入恋爱程序。对我的“创意”,晓莱只好无奈地答应了。
2005年1月,我购置了两台中控高配置电脑、应用软件程序、高分辨率数码解析终端系统,准备大干一场。经过3个多月的奋战,我策划设计了一个36级的网游作品,自我感觉内容还是不错的。试运行那天,我和晓莱激动地开启了初始程序。可是,又是一盆冷水泼过来,游戏的级与级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合理转换程序,经常造成运行终止。
面对又是一个夭折的废品,我茫然地看着晓莱,这是我与她合租以来,第一次流露出无助的心态,这种心态很快就蔓延成了一种崩溃心理——或许做一名网游策划,真的此路不通。似乎一下子失去了支撑,再加上长时间的劳作,我病倒了。晓莱安慰我:“你先休息,也许我能帮你。”她执意带着游戏到了一家小网站,有偿租用了一个站点,不为别的,只求得到一些运行点击率。
晓莱的这个办法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一些BUS高手们在网上留言,指出了这部游戏存在着哪些实际操作问题。晓莱把这些意见整理汇集,终于出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既然“连续剧”式的游戏存在技术问题,为什么不把它改造成“系列剧”式?既可以绕开难题,又能“开创”一种游戏形式。
一不留神,晓莱成为了指点迷津的老师。按照这个创意,我对这部游戏进行了一系列技术调整,顺利通过了网站审定。
2005年6月,我得到了第一笔网游策划酬金。想到从晓莱那儿借的7万元“窟窿”等着去填,我赶紧开始还钱。晓莱嗔怪说:“装傻呀?是不是该履行你的协议了?”我恍然大悟,真的该和晓莱恋爱了。后来在她的诱导下,我把这笔收入设立了“婚恋基金”,晓莱嚷嚷着今后结婚时,要好多好多的玫瑰。
金钱与爱情是否矛盾?我的经历证明,两者本可以相互支撑的。
第63、静候一次回眸情感故事
第一部分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是岁月永远无法抹杀的记忆,
不能忘那似水的流年
那些盛开在年华里的遥远夜晚。
难到无论如何坚持
都回不到的过往?
我就像是被你遗弃千年的狐
只有等待和孤独伴我左右
就为等你的一次回眸
李筱静在博客中更新了新的动态,百无聊赖的在网上闲逛打发无聊的时光,如玉般柔滑的手指不停的点击着雨辰给她买的可爱的粉色鼠标。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布置温馨的房间,照耀着她一头秀丽的短发。就在一个月天前,小静还是一头披肩的长发。
“我们分手吧”,在无人的公园座椅上,雨辰突然跟一旁安静的静说。“你说什么”,静似乎没有听清雨辰说了什么,也许是不敢相信他说的话,所以大声的问雨辰。“我想.....我们不合适,要不…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雨辰结结巴巴的说到。静这次是听清楚了,他不敢相信自己最爱最相信的恋人会跟自己说分开,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面对雨辰突然说出的分手,静无法接受,想起了两人一起时的点点滴滴。思绪一下回到三年前认识雨辰的温馨校园。
午后的阳光如火一般无情的烘烤着大地的每一寸肌肤,整个县城活脱脱一个大蒸笼,闷热的透不过气来。道路两旁早上还绿意葱茏的道旁树树叶已晒得发软,犹如汤过的菜叶。柏油马路也晒得软软的,像糖稀,偶尔还能看到车轮压过的痕迹,更像是精心雕琢过的黑玫瑰糖块。推车卖冰棍的背心小子早已经卖得一干二净。一家饭馆前,好几个敞着怀、流着汗的工人,抱着啤酒罐罐,仰脖咕咚咚往下灌,活像在饮马,汗不停往外冒,似乎那一颗颗汗珠都是这啤酒挥发出来的。这如火的焦阳却抵挡不了学校篮球爱好者的热情,球场上几个皮肤黑黑的男生正在努力的拼抢着似呼已经很疲惫的斯伯丁篮球,无赖的穿梭在几个汗流浃背的男人中间。“阿坤,传球。”穿着11号白色篮球服的男生喊道。只见接球后11号白色球服的男生开始运球突破,吸引了对方两名球员的包,看似已无路可走,这时11号男生后退一步放慢了速度,在对i方两名球员稍已放松的瞬间胯下运球,顺利从左路突破三步上篮,暴扣入框。
劲爆的扣篮引来球场边众花痴的一片欢呼“哇!杨雨辰好帅。"雨辰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180的身高加上阳光帅气的脸庞更是赢得了学校校草的荣誉,更是引来无数少女的膜拜。雨辰从不关注这些,他只知道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好好学习,快乐打球,别人说的从不在意。
筱静撑着刚买的阳伞漫不经心的走过操场,众花痴的样子吸引她的目光转向挥汗如雨的辰。静是雨辰的同班同学,靓丽的外表,匀称修长的身材,一头飘逸的秀发衬托出静的知性美,是众男同学的梦中情人,却无人追求,也许是静的气质压倒了他们,也许是静是他们心中的天使,不可亵渎,又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静一直爱慕着帅气且篮球功课都优秀的雨辰而忘而却步?看着青春活力无限的杨雨辰在球场汗流浃背的样子,很想上前为她拭去脸上的汗水,为他递去一杯冰水。筱静的爱是安静的,不是其他女生那种张扬的叫喊着却只是嘴上说说,她只是把这份美好的感觉藏在心底,她不知道在她想着雨辰的时候脸上不经意间流出的幸福的表情。可是这一切却逃不过班上爱八卦的几个女生,她们以病毒入侵般的速度传播着雨辰筱静的八卦。为了避嫌,筱静和雨辰一直保持着距离,就这样转眼进入人生的第一道门卡,高考。离高考还有一个月,大家都忙着最后的冲刺前的备战,埋首与习题试卷中。雨辰也在打完毕业联赛后就专心于模拟开始的准备中,整天面对堆积如上的试卷习题压得大家都喘不过气来,有的同学甚至于得了失眠症、考前恐惧症。
六月的天,女人的脸。说翻脸就翻脸,前一刻还艳阳高照,这一秒却突然阴云密布,黑压压的像是要崩塌下来。大雨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断地往下落,从房檐上流下来的雨水在街道上汇集成一条条小溪。筱静原本常带身上的的阳伞中午放在家里书桌旁,只得等雨停再回去。已经放学的校园里还有很多等雨停的学生,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冒雨前行。天色渐渐变暗,雨势也渐渐缓和,雨辰不知道从哪弄来一把格子纹雨伞,在筱静用书包顶在头顶刚冲进雨中的一瞬间叫住了她“李筱静,等等!我送你"。在众人诧异、羡慕、嫉妒的目光中,两人留下远去的背影。
学校操场干净得可以照出人影,映照出一对撑着伞穿过的男女,没有人说一句话,安静得只听见雨落的声音。有时候爱情来得就像一阵风,当你还没注意,就已经刮到你的身前。一股凉风吹过,筱静不禁打了个冷颤。”冷吗?“筱静没有回答只是伸手挽住了雨辰的的手臂,顿时感觉一股暖流通过手臂流至心里,流露一脸的幸福,迷人的大眼睛望着正在发愣的杨雨辰。从未被女生挽过手臂的他在筱静挽住手臂的一瞬,突然楞住了,自从学校疯传两人绯闻后他便开始注意这个文静美丽的女生,并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她。只是不知道李筱静是否也会喜欢她,所以一直把这种感觉隐藏在心里,没想到一场六月的雨拉拢了两人的的心。”喂!在想什么呢?“筱静的话把杨雨辰从冥想中一把拽回。雨辰望着一脸幸福的筱静,脸上同样洋溢着幸福。
转眼高考已经结束,等待分数结果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煎熬。筱静、雨辰每天给对方发信息,倾述着对对方是思念。等待心爱的人的信息是一种幸福,在信号的那一边有一个思念着你的心爱的人,在信号的这一边有一个等待着、期盼着幸福的人,一条无形的线牵动找两人的心,一条无形的线拉近两人的距离,这条线是月老的红线。
他们相约若高考失利一起去追寻梦想。
有时候命运真的很会作弄人。
“我没考上,你还会和我一起去追寻我们的梦想吗?”雨辰在看到分数的那一刻,给筱静发了信息;筱静不知道怎么回复他,她的分数是506分,这样的分数足以上一所不错的大学。
“我也是,你到哪我就到哪!”下定决心的筱静给他发去信息。在父母询问高考结果的时候筱静只是谈谈的说了句“没考上,想去外面的世界闯闯。”
一辆由小镇开往广州的客车行驶在高速路,驶玩繁华的都市,看着窗外渐渐模糊的小镇,坐在车上的筱静和雨辰心里很不是滋味,盯着窗外沉默不语。
几个小时过去,车缓缓进入繁华的市区。等待他们的将是生活的考验。待续....

第64、我们应该交往的七种朋友情感故事

1.鞭策者
我们都需要那种催我们奋进的人。如果你有资格获得提升,
但却又不确定,她会说:"那项工作非常适合你。现在我们应该挂断电话了,你现在有事情要做。等你做完了再给我打电话吧!"
2.好顾问
当你遇到大问题的时候可以找她帮忙--如果生活的快乐,成功的秘笈是什么--而她也总能给你一个恰当的答案。
3.年轻一点的朋友
她是办公室里的实习者或是从另一个城市搬到你隔壁的移民。确保她是值得你支持的,然后支持她。
4.不是妈妈的妈妈
她可以是你那很好的、年长的邻居,你生病的时候她给你送汤;她也可能是你朋友的母亲,她常在节假日邀请你去吃晚饭。每个人都有需要别人宠爱的时候。
5.翻译家
男性朋友更了解男性的想法,他会给你明智的建议,有这样的朋友对你没有害处。他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当你的男朋友说"我需要自己的空间"时,他的意思是什么(找一个新男友吧!)
6.有趣的人
当你需要解压的时候,她会拉你去唱卡拉OK或给你讲她的生活小笑话,使你笑得直打滚。
7.最好的朋友
她像一个时刻关注你、照顾你的姐姐。当你认为某人对你不利时,她是真诚的,在凌晨三点钟出现紧急事件的时候,她是你第一个给其打电话的人。
第65、白求恩的异国生死恋情情感故事
1939年11月底,毛泽东接到八路军总部转来的一封信,说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不幸逝世。毛泽东接到这封沉甸甸的信,马上给周恩来发了电报,要求设法弄清信中提到的弗朗西丝的近况,通知弗朗西丝有关白求恩去世的消息……由此,人们不免会探寻:那位疯狂工作、献身于人民而曾家喻户晓、影响几代人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曾有哪位红颜在其生命中留痕?在国际主义战士的光环下,他又曾有过多少儿女情长? 硝烟滚滚的一战结束后,年轻的白求恩医生沉浸在伦敦放荡的气氛里。他一面在医院工作、学习,一面通宵狂饮,目的是要体验一切。“啊,命运之神,命运之神,”关于这个时期,他后来写道,“她们是以两个女子的形式出现的。”其中一个就是弗朗西丝·坎贝尔·彭尼。

白求恩与漂亮的英国姑娘弗朗西丝的初恋发生在1923年。那时白求恩33岁,弗朗西丝22岁。年龄的差异和两人不同的生活经历没有成为他们之间的障碍。相反,他们都被对方所深深吸引。1890年3月3日,白求恩生于加拿大安大略州雷文赫斯特镇。祖父是医生,父亲先行医后做牧师。他24岁从多伦多大学医科毕业,26岁获医学博士,32岁获英国爱丁堡皇家医学会奖金。弗朗西丝则是爱丁堡一个有名望的会计师的独生女儿。
有缘千里来相会。1923年秋,白求恩到爱丁堡参加外科医学会会员考试,结识了弗朗西丝。白求恩一遇到她就被她脱颖出众的相貌,尤其是动听的声音深深吸引,他说自己是“一听钟情”,感到“一种不平凡的天真,不平凡的脱俗,不平凡的聪明”,于是他很快向自己的意中人发起了火热的爱情攻势。
1924年春,他们在英国伦敦举行了婚礼,结为幸福绝配的一对伉俪。婚后,他们到欧洲去,一面度蜜月,一面求学。他们先后到了巴黎、柏林、维也纳等城市游览,度过了一段一生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时光。
婚后的生活,虽然彼此相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开始产生隔膜。不久,他们的关系成为一串吵架与和好、气恼与温存、责骂与悔恨的不幸的循环。更何况白求恩一向性格急躁,有一次他在狂风暴雨中跳进了英吉利海峡,险些被淹死。他向她解释,他一直就想要在暴风雨来临时在这个海峡里游泳。而在她看来,他似乎是打定了主意要毁灭自己。
1924年暮冬,白求恩夫妇来到美国底特律市,在卡斯街和塞尔登街拐角处租了一套小公寓房挂牌行医。白求恩医术精湛且医德高尚。他一天到晚忙于工作,夜里也常常被唤醒出诊。白求恩没有一点点时间来陪伴妻子。弗朗西丝显然不适应这样的生活节奏。她自己整天呆在家里,感到十分孤独苦闷。
更为不幸的是,白求恩热情地为穷人治病,自己却因日夜劳作传染上了肺结核。那时,肺结核是可怕的不治之症,等于是下了死刑判决书。但弗朗西丝一如既往地对病中的丈夫倾注无限爱意,对他更加体贴关照。
然而,看着整天围着自己病体忙碌不停的妻子,白求恩心里想的却是:人们追求事业与生活的目的是幸福。促进人们幸福的事,我一件不少干;但妨碍人们幸福的事,我一件也不会做。对爱妻更应如此。
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有一天,白求恩请弗朗西丝扶他坐起来,郑重地说:“亲爱的,我必须向你说明:死神就要来到我的身边;而你还有整个人生。我不能把肺病再传染给你。我要和你离婚……”
弗朗西丝听后赶忙堵住他的嘴,连连摇头地惊叫起来:“上帝!这是绝对不行的!亲爱的。”
尽管白求恩反复“动员”,苦口婆心,可弗朗西丝就是毫不动摇,一再拒绝。白求恩躺在当地一家医院治疗了几个星期,能起床后想按医生建议转回故乡疗养。他想正好借此和弗朗西丝分手。但弗朗西丝执意要陪伴丈夫前往。当送到火车站分别在即时,她抓住丈夫胳膊再一次恳求。白求恩仍不同意:“亲爱的,你不能去。我快要死了,我必须在死亡前与你办好离婚手续。”
弗朗西丝紧紧抱住丈夫哀求:“亲爱的,你为什么非要逼我离婚?我要再次明确地告诉你: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惟一的愿望就是陪伴在你身边……以后的事顺其自然。”
白求恩感动得热泪盈眶,情不自禁地抱着弗朗西丝轻吻着她的前额,之后向妻子苦苦哀求:“亲爱的,你这个言语不能形容的爱尔兰姑娘!正因为我非常爱你,我才不能浪费你的生命。亲爱的,再会吧。把咱们的东西都卖掉,回到爱丁堡去,你在那里会快乐一些。”
但不管白求恩怎么说服,弗朗西丝就是寸步不离。他只好硬起心肠使出绝招:“除非你同我离婚,否则我就不到疗养院去!”
弗朗西丝哭得死去活来,肝肠寸断,只好望着丈夫孤身离去。
白求恩向法院送交了离婚申请书。回故乡一个月后,他又转赴条件较好的美国特鲁多疗养院去疗养。
1927年春暖花开的一天,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下达了。这时他俩正好结婚三周年。弗朗西丝大哭一场,只好孤寂地回到爱丁堡父母的身边。
离婚是白求恩主动提出并坚决要求的,可真的离了,他又怅然若失,陷入深深的痛苦中。不久,他收到了弗朗西丝的来信,信中倾诉了对他的无限牵挂和一腔哀怨。而他对弗朗西丝,依然存在着刻骨铭心的爱恋。一想到再也见不到弗朗西丝,只是一个人孤寂地等待死亡,他几乎崩溃,痛不欲生。
然而,白求恩也表现出了超人的毅力,与病魔展开了顽强战斗。他以高明的医术,发明了“人工气胸疗法”,冒着危险在自己身上首做试验,竟大获成功。一年后他奇迹般地痊愈出院了。不久,他被加拿大蒙特利尔的乐麦吉尔大学聘去任教。
在火车站,白求恩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给弗朗西丝拍了个电报:“病愈,今日离特鲁多。对你感情如旧。你是否愿意与我结婚?”白求恩回到加拿大蒙特利尔后,又一次迫不及待地给弗朗西丝写信倾吐自己无法抑制的思念,检讨自己过去对她的“无情和荒唐”,诚恳地忏悔自己的“罪过”,恳求她不要忘记自己。
望眼欲穿。白求恩终于盼来了弗朗西丝的传情鸿书。她在信中爱意深深地嗔怪道:“你呀,你真是变得不可捉摸!你是个多么怪的怪人!”
白求恩马上回信自我表扬:“亲爱的弗朗西丝,我是变了,但是变得温顺了,安静了……我常常想:有一天早晨你在街角乘车,我忽然跳出来吓你一跳……我爱你,我等你!”白求恩浪漫多情的个性一览无余。
弗朗西丝自离婚后,再也没有和别人谈过恋爱。她来信情不自禁地说:“真是奇怪,我也想忘了你,可你在我的心头总是挥之不去。”
“亲爱的,既然我们都还在相爱着对方,为什么要分开呢?”
白求恩的真诚和热情再次打动了弗朗西丝的心。她立即来到了蒙特利尔。下了火车后,她看到前来恭迎的白求恩容光焕发,可笑意中又带着一丝诡谲。
白求恩径直把弗朗西丝领到了教堂。她听到牧师郑重地问:“你愿意做白求恩的妻子吗?”
“我愿意。”
这一年白求恩39岁,弗朗西丝28岁。这时的白求恩已经成为有名的外科医生,他似乎肯定地认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将沿着两条路线笔直地向前延伸:一条是工作事业,一条是弗朗西丝。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
白求恩的医学才华灿烂地展示出来。他被聘为蒙特利尔皇家维多利亚医院外科医师。1934年,他出任圣心医院胸外科主任,后又被美国胸外科学会选为理事,成了享有盛誉的胸外科专家。
弗朗西丝生性温婉多情。她把一腔柔情给予丈夫,也要求丈夫能够回报她柔情一腔。可她得不到这些。她感到自己只参与了家庭生活的一小部分。她相信白求恩注定要作一番伟大事业,而她是他的障碍,对他并不相宜。
终于有一天,弗朗西丝积压在心中的火气一下子爆发出来。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冷落,最终鼓起勇气坦率地向白求恩说出自己的想法,提出离婚。
白求恩惊讶得大发雷霆。他难过极了,试图说服弗朗西丝,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于是,在向弗朗西丝表示了深深的歉疚之后,白求恩同意了她的离婚要求。他平静地说:“既然和我在一起你缺少欢乐,我同意你的意愿。我没有权利阻止我所爱的人获取自己的幸福。”弗朗西丝沉默无言。
白求恩又几次说:“我祝福你缔结新的美满婚姻。”但弗朗西丝看出他是言不由衷。他常常孤寂呆坐,强压内心的痛苦。弗朗西丝期待着他的“悔改”,可他就是不能从事业中多分出点时间和精力给妻子更多的抚爱。他们终于友好地办理了离婚手续。
白求恩和弗朗西丝不是一家人了,可他又常去看望她。从内心深处他一直把她当作是这世界上最亲的人,一有什么事第一个就先想到她。有一天,白求恩跑到弗朗西丝家激动地说:“我们要到人民中间去!这种坐等病人上门的做法要改变!”弗朗西丝惊讶地问:“你说的‘我们’是谁?”“是愿意和我一起去的人。”多少年以后,弗朗西丝才知道,白求恩说的“我们”就是1936年与白求恩一起奔赴西班牙、后又到中国的医疗队员们。白求恩已于1935年加入了加拿大共产党。
勿庸置疑,白求恩一生中真心而长久所爱之人是弗朗西丝。就在白求恩准备赴华时,他给弗朗西丝写了一封诀别信。看来他在精神上准备着执行最后的、可能是一去不复返的使命。
白求恩坦诚地写道:“我面前的路陌生而又危险,你不能跟我走。在我的生活——和我的余生当中,我不想再尝试任何认真的恋情。这类事对我来说已经完结。现在你尽可以亲切甜蜜地想念我。就这样想吧。我爱过你。我对你的情义仍然深重绵长。记着我,就像我会记着你——带着平和与珍视。”
1937年底,白求恩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的派遣,自带5000美元的医疗器材,率领由加拿大和美国医生自愿组成的医疗队,不远万里,千里迢迢奔赴中国,来支援中华民族伟大的抗日战争。
途经香港时,白求恩心里仍惦记着弗朗西丝,于是又给她写去一封信:“在一个充满阴谋和腐败的社会里,我不会袖手旁观。我不会宽恕那些贪婪的人对别人发动战争。……我行前在蒙特利尔看你时,尽力解释我为什么要来中国。……因为我觉得这里最需要我,我也最有用。祝你幸福!”
白求恩一到抗日前线就立即全身心地投入了战斗。但意外发生了。1939年10月中旬,白求恩在河北省涞源县摩天岭战斗中抢救伤员时左手中指被手术刀割破,但他不顾伤痛,发着高烧,坚持留在前线指导战地救护工作。因伤势恶化,转为败血症,经抢救无效于11月12日逝世。
令人感动的是,白求恩在生命垂危时,除了在给聂荣臻的信中把遗产一一分给战友们之外,还特别想起了弗朗西丝。他在信中交待说:“请求国际援华委员会给我的离婚妻子拨一笔生活的款子,或是分期给也可以……我(对她)应负的责任很重,决不可以因为没有钱把她遗弃了。向她说明,我十分抱歉;同时也告诉她,我曾经是很愉快的。”
这足见白求恩对弗朗西丝始终怀着不尽的牵挂,对她的感情忠贞不渝。至此,中国人这才知道,这位只知道疯狂工作的伟大战士也曾有过深情的婚恋。(摘自中国共产党网)
1939年11月底,毛泽东接到八路军总部转来的一封信,说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不幸逝世。毛泽东接到这封沉甸甸的信,马上给周恩来发了电报,要求设法弄清信中提到的弗朗西丝的近况,通知弗朗西丝有关白求恩去世的消息……由此,人们不免会探寻:那位疯狂工作、献身于人民而曾家喻户晓、影响几代人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曾有哪位红颜在其生命中留痕?在国际主义战士的光环下,他又曾有过多少儿女情长?
第66、海门之恋情感故事
很快就习惯了没有地铁的日子,习惯了这座甚至没有火车站台的城市。它热情的阳光,就像这座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市容,干净恣意地撒在行人的身上。最让我舒心的是这个城市的陌生,没有人来烦我,公司的员工都知道,我只是总公司派来搞市场调研的。我似乎远离了尘嚣。几个月之后,南通也将只是我的回忆。手机又在提醒我有邮件,不用看,准是吴贞的。记不清我删掉了多少封她的E-mail,掐断过她打来的多少次电话。记得清的是,地铁站里的那一幕,仿佛刚刚过去。
我冲下地铁,对面的列车“咣当”一声关上门,那对两情缱绻的狗男女在黑暗中扬长而去。两列相向的地铁裹挟而来的风,阴柔地在站台里旋转着,教人以为是电影中恋人的诀别。而那份伤心,却是实实在在地刺痛着我的神经。我不相信,两个小时前还偎在我怀里的吴贞,真的就这样背叛了我。那一天,北京的阳光正如今天的南通,出奇的跋扈,刺得我张不开眼。做错事的仿佛是我,而不是吴贞。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她,或者说,我不愿欣赏她的挣扎。仓促之中,我申请了这份没人愿意出的差。这儿的青山绿水,这儿的灿烂阳光,是我疗伤的天堂。
公司的市场这块,青荇一个人负责。她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身材小巧,起初我还以为她是来实习的。然而,她的言语里辐射出的却满是踏实可靠,偶有南方女人的温软口音,提醒着她的性别。我们的工作主要在南通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海门进行。白天两个人一起在市场上转悠,晚上则是我一个人整理白天的数据,或者坐下来静静地对它们进行统计分析,给总公司发E-mail汇报,常常工作到午夜。信箱里每有吴贞发来的信,都会引得我睡不安生,尽管我从没看过。
金天宾馆的早餐一直供应到9:30,晚上加班久了,可以放松地睡下去。有时候寂寞地拉开窗帘,看天上的星星,或者是半轮明月。海门的夜空,就像我小时候的家乡,高高的,像水洗过。我总觉得,北京的天空好像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静谧纯粹,灰蒙蒙的,月亮也昏昏沉沉,没有灵性。没有朋友,没有同事,夜夜笙歌的日子,就这么渐渐远了。第一个休息日,她尽地主之谊带我去狼山风景区。南通这地方,一望无际,小山包狼山就显得很突出。又不是旅游季节,山上游客稀稀落落。山顶上,她接了个电话,海门话,却没有了吴侬语音的柔和。我没听懂一个字,但能感觉到其中的火药味。是她男朋友?我来这儿一周了,她却从不向我提起她那位准丈夫。晚上忽然想到要用一份资料上的数据。赶到南通的办公室时已是10点多钟,屋子里黑漆漆的,却有音乐隐约传来:“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哭得累了矛盾心理总是强求。劝自己要放手,闭上眼让你走,烧掉日记重新来过。”门虚掩着。打开灯,青荇呆呆地坐在那儿,电脑里反复播放着同一首曲目,凄婉的女声,撕人心肺。“睡不着觉,听听音乐。”她脸上挤着勉强的笑。我记住了这音乐,还有她的落寞神态。改天经过一家音像店时,忽然记起她在黑暗中播放的那首曲子。我让她停下车,那几句歌词,熟稔得脱口而出。老板很专业地说:“是陈慧琳的《记事本》。”我把它放进试音的CD机里,戴上耳麦。是的,正是那谙熟的旋律:“哭得累了日记本里页页执著,记载着你的好,像上瘾的毒药,它反复骗着我。”当青荇也走进店里时,我把耳麦给她戴上。她看着我,会心地笑了。
大多数夜晚我都是孤寂地趴在窗户前看海门的夜空,在陈慧琳的乐声中,我常常陷入无边的遐想之中,想像吴贞此刻的生活,她的E-mail里到底写了些什么,尽管我不在乎。还有青荇,这样的夜晚,她还会在黑暗里怅然吗?早晨起来,打开电脑,放我烂熟于心的《记事本》,然后收拾一下,青荇就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的办公室。有一天青荇敲开门,看我在哀怨的乐声中刷牙洗脸,才知道我的早餐票一直都没用过。以后青荇早上来的时候都会给我带来烧麦年糕之类的特色早点。
我们的工作展开得很顺利,对吴贞的态度,也在心里渐渐缓悔。金天宾馆离青荇南通的家并不远,她却从不邀我去做客。又是皎洁的月光。置身于其中,我忽然有种幸福至极的冲撞。离开北京这么久,第一次有心情给吴贞发短信:“你有多少年没有仔细地欣赏过高蓝的天空?你是否还记得儿时记忆中神秘清澈的星空?我希望,能和我共享每一个这样日子的,是你!”电话铃响时,我以为是吴贞。正思忖着该怎样应对这尴尬的时刻时,发现号码却是青荇的。她让我下去再登记一个房间,她要搬来住——平平淡淡的语调。我猜测,可能是和男朋友发生了争吵。然而,不巧的是,海门市的一个会议把所有的房间都包了下来。打她的手机,关机。只有回到房间等她来后再说。人未进屋她就两眼氤氲,跟电话里的沉着冷静判若两人。平日的干练沉静全消逝在汪汪的泪水中。我在她嘤嘤的哭诉中了解到,她凭女人的直觉一直怀疑男友和另外一个女人有密切的往来。果然,晚上帮他收拾旅行箱时发现了一双女人的长筒袜……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一个婚期将近却发现恋人不忠的女人。就像我,无法自拔,不逃避又能如何?宾馆每天赠送的一枝玫瑰,猥琐地耸立在桌子上,像是企图去滋润两个没有爱情的主人,那么不合适宜。倒是青荇,很快就恢复过来:“来点音乐!”这下提醒了我。关掉房间里的灯,拉开窗帘,月光暖暖地泻进来。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在这样的月光下捉迷藏,听大孩子讲鬼怪的故事,看看静得瘆人的四周才急着想回家。青荇也把这儿当作安全的家了吗?我不知道。《记事本》的音乐洋溢着整个房间,那个曾幽幽地坐在办公室发愣的女生,现在就这样真真切切地坐在我的对面。一样的音乐,不一样的环境,多了我!夜色还是那么清亮,这样的美景总是让人想家,父母,潜意识里竟然还有北京的吴贞。面前的青荇呢?她的呼吸渐趋均匀,此刻,或许有我同样的孤寂。
早晨醒来,她依然买回了早点。可能是宾馆内部的自助餐,两个托盘装得满满的,两杯牛奶。我看着她的背影,恍若梦里回家,不知道盛在心里的是感动还是爱意。我好像,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青荇母性的温软。爱得倦了,还是倦得爱了,理不清的心绪。只不过旧伤口,还有些阵痛。到了晚上,她换了套牛仔衣,不知从哪儿又弄了辆摩托车,骑士般跨在摩托车上,要带着我看看海门的夜景。海门的大街小巷都是彩灯,形色各异,霓虹灯在拼命地拼凑着不同的造型。一些偏僻的街道上,彩灯的规模甚至有些夸张,仿佛置身于大上海。在北京,也只有节日里的长安街才有这样气势恢宏的大手笔运作。小小的县级市海门,尽管是模仿,它的步伐,一样让人惊喜。天气有些凉了,行人渐稀,霓虹灯却起劲地闪着,没有人驻足,没有人喝彩,今夜的海门,也许只有我们俩人是为它,为它们永不疲倦的舞蹈而来。滨河广场,很小,造型却是别具特色。草地上极不规则地铺着窄窄的人行道。青荇背着现时流行的包,带子长长的,在前面娉婷地一蹦一跳,背包打在她被牛仔裤绷紧的臀部弹起又落下,一点也不见她先前的沉稳。以至于回到北京很久以后,只要接到她的电话,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一幕,无论如何,也难以把电话里的沉静和她那天的小女生形象联系起来。
回宾馆的路上,四周静悄悄的,惟有重重叠叠的彩灯还在热闹地变幻着图案。我伸出手揽住她的腰,身子贴在她的后背上感受着她的颤动。真希望这样的穿行,能永远下去,忘了她的男友,忘了吴贞。和着她无声的泪水,我们青春的身体纠缠了一夜。她肌肤的香味里有一种久违了的安全,醉得让人失去其它的感觉。她细细的倾诉,轻轻地飘浮在空气中。我看到了本该发给吴贞的那条短信,我对吴贞惴惴的希望,却错发到她的手机里。我在满心的期望中静候着她的承诺,哪怕是一句暗示,直到她们的婚期一天天地逼近,她都始终小心冀冀地回避着,好像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也许是作为一种补偿,青荇出乎我意料地把车停到了她南通的家门口:“不是想来看看吗?”我的眼睛收不下那里的一切,她的床她的沙发,甚至她的卫生间,所有最贴近她的地方,都散发着新人的气息。房子里最具特色的是大理石,冰冷而光滑的石料,用得有点滥,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主人的职业。餐厅里摆设的石凳石桌,精致得让人以为是工艺品。我伸手去移它时,才感觉到它的大理石质地,没有温暖,像青荇的生活,却坚不可摧。我在她的床上最后一次放纵自己,想弄乱她的床弄乱她的家弄乱她的生活……可是不行,除了我们在床上翻滚时流下的汗水,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我们的冲撞,也许只是人类最低级的需求,也许。几天以后,这里将作为一对佳人的新房。我也同时决定提前离开海门离开南通,回到我先前的物质世界中去。
她后来告诉我,那天她裸着身子奔向后窗,绝望地看着我从小区消失。她曾经说过,面对一个成熟男人的泪水,她会一塌糊涂的,我不想她这样。其时我没有泪水,甚至没有回头。当海门熟悉的广场,还有悠闲的灯柱从出租车的窗户匆匆退去时,那种惆怅,那份忧伤,才难以遏制地涌上心头。总感觉恍如一梦,倒是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车门上赫然印着的“江苏海门”字样,不断地纠正着我的幻觉。
海门真大,世界真小。

第67、25岁的Yoyoo寻友记情感故事
刚刚过去的25岁生日对我非常特别,因为真的找回一个曾经以为丢失了的朋友,一起庆祝这个不平凡的生日。
寻找老朋友,不是蓄谋已久的事。几个月前,我回了趟老家,机缘巧合,正赶上小学同学聚会。原来他们每年春天都会如此相聚。一辈子遇到那么多人,有人走进你的生命,有人跟你擦肩而过。朋友二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有个男同学说,朋友意味着你的历史。25岁了,人生过去四分之一,我的历史谁在书写?是自己,还是那些朋友?
没人会主动坦白,自己其实根本不重视感情。我们也许会重视一次升职机会,一桩成功婚姻,但真会重视友谊吗?不能放弃的东西太多,轻易就被放弃的往往是友谊。但每当遭受出其不意的打击,支持大多却来自被遗忘角落里的朋友。
这样的领悟,令我觉得,用实际行动来寻找一位似乎已经蒸发掉的朋友,无论怎样都值得。
经过考虑,我把目标锁定在大学的好朋友君子身上。
已经快两年没联络过了,最后掌握的资料是她当时的公司电话、内部e-mail、手机、QQ号码。
公司电话通了,没有这个人。
手机语音答复,没有这个号码。
QQ留言,一个礼拜没回复。
e-mail同样如此。
我问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她太久了,甚至怀疑她是不是还在内地,也许终于熬成正果远走台湾了。
我是那种不喜欢同学聚会的人,从来没参加过大学同学的任何社交性聚会。更何况君子跟我不是一个班也不是一个系,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共同的朋友。
我要在25岁生日的时候看到她。
不喜联络的我,开始频繁与大学同学通电话,聚会,终于知道君子的一个同班同学直升了母校的研究生。那个同学和君子也全无联系,不过他很热情地提供了很多其他同学的联系方式。那段时间,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在寻找君子。这个行动一开始就那么轰动,出乎我的预料。
张扬就张扬吧,感情这东西,张扬并不肤浅。 有天,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是君子的同乡。我得到了她武汉老家的电话。打去她家,君子妈妈告诉我她目前的电话号码。距离我的生日不到一个礼拜了。我居然很紧张,不敢马上打过去,整整一晚翻看以前的日记,在那上面,君子的名字出现得多么频繁,然而我们居然没有一张合影。第二天,我终于有勇气拨通电话,接电话的正是君子本人。她完全没想到会是我,起先彼此都很不自然,但很快就融洽了。事实印证,我们都在彼此挂念,这样的感觉真好。
那天通了整整4个小时电话,并商量好了庆祝生日的细节,仿佛回到大学时代,我们还是两个大三女生。生日那天下班后,我乘坐最后一班飞机飞到深圳,在机场我一眼就看到君子,还是那么安静微笑着。那天晚上,我们玩遍深圳所有热门酒吧,感觉很像毕业时在顶楼的晚上 —— 无所不谈,温暖而激动。
第二天一大早,我乘最早的航班返回北京,在飞机上沉沉睡去,踏实而满足。我知道,今后再也不会丢失朋友。
想找回失去的友谊,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只要打个电话。我们其实并没有忙到这点时间都抽不出,也没有酷到懒得说声“HI”。

第68、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情感故事
那次出行,女孩子们轮番拍导师的马屁,直拍得导师假意嗔怒,早知道你们心里的花花肠子了,放心吧,我会大方地把没花完的经费拿出来,赞助你们来回路费的。一群女子皆哗哗地鼓掌,说,我们替小姝谢谢老师哦。接着她们一脸羡慕地转向她,说,小妹,到了小镇,你可要好好做一桌家乡菜,感谢我们为你大力拍马屁哦。一车厢的人皆笑。而她却在这样突如其来的幸福里,扭头落下了眼泪。
离别两年后,她上网,看到一个同门师妹的博客,讲起她们声名远播的“金陵十二钗”,这才知道,她们为她,守了一个怎样的秘密。那次抽签,所有的纸条上,都写着12。甚至,在最忙的毕业前夕,她们集体去求导师,让他帮忙,给她最后一个免费出行的理由。她们究竟为她,在三年里,编下多少个理由,埋下多少次单,她都记不清了,但她却知道,那朵永远不会绽放的秘密之花,会为她记得,这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

第69、暗恋的滋味情感故事
他按上司的意愿调控电脑滑鼠,把照片中女孩子的脸色调白,或是把她们的胸部增大……,在屏幕前随心所欲,渐渐地,他已经忘记理想中的女孩是什么模样。他庆幸自己的办公桌靠近茶水间,为数不少的女同事从他眼前经过,去冲茶或是调咖啡,让他有机会看到女人真实的脸庞上还有点黑眼圈毛孔,曲线并不一定浮凸,有时候甚至有点臃肿
其中就有她,他看上她之前先看上她的杯子,那是一只白色的咖啡杯,英国制造的瓷杯,杯身并无纹饰,只是杯口有一道细细的金边。他眼前一亮,抬起头来,就看见她面无表情拿着自己的杯子走进茶水间。以后他每逢看见白色的咖啡杯,就抬起头来行注目礼。她却从未正眼看过他。
他清楚她的口味和习惯蓝山、脱脂奶,通常把杯子放下就离去,让茶水间的阿姨冲调好了 ,再送到她的办公桌上。没有人注意到,每逢她把杯子放下,他就走到茶水间去跟阿姨聊天。她当然也没有发现她的咖啡添了一丝若隐若现的香甜滋味。她只觉得,近来喝的蓝山,比从前更能舒缓她紧张的情绪了。
他悄悄地在她的咖啡里加糖看着她的脸颊渐渐地丰腴起来,他觉得心满意足,仿佛已经掌握了她一样。

第70、河的对岸是娘亲情感故事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游走于天地之间,辗转于迢迢征途,最爱的还是河对岸那个母亲健在的快乐老家。
当弟兄们纷纷远走天涯,我却皈依故土。倚着我的母亲河汉水,枕着她的柔波,我觉得安全妥贴。单位就在河对岸,一河之隔,对岸是我的娘亲,我的生身母亲,我的生命之源。
我总是以工作太忙,家务缠身,生存不易作为托辞,温柔冠冕地开脱自己的良心。我总是以为,母亲还健在,幸无痼疾,亲就的日子还长着哩。一年半载,除非大的节气,我才能渡过汉水,看上母亲一眼。对于母亲来说,这是恩赐,是奢侈。对于我来说,这是赎罪,是补偿。想母亲了,就买些点心,匆匆地驰车河岸,止于码头,托过河的乡亲捎给母亲儿子的牵挂和关爱。聊以自慰,自慰的同时,又有些遗憾,遗憾这天堑不能变成通途,让我们母子天天享团圆。
母亲老了,老成了一头银丝,满脸皱纹,老成了佝偻蹒跚,牙齿松落。我好想母亲用她的鞋帮子再抽我一顿啊。母亲年轻时性情刚烈,那时日子难过,事事不顺,儿多母苦。我们又不懂事,母亲恼火不过,就拿鞋帮子教训我们,母亲教训我们的时候一头青丝,腿脚灵便,言行利索,男人的活她也做得有板有眼。
国庆大假,我带着女儿走出小城,穿过秋野,为了一个未了之愿。去年回家探望母亲的时候,母亲从那个老衣柜里拿出一张放大的黑白照片,说是走乡串户的摄相师照的,便宜,就10元钱,很多老人都照了。我听了满腹辛酸,更深深地自责。我明白她老人家的忧虑。七旬老人了,来日无多,虽然儿孙满堂,但忙东忙西,难得团聚,她怕百年之后连个影子都不能留下。更何况还有前鉴,父亲因走得仓促,平生又不爱照相,辞世的时候连个像样的照片都没有,还是将身份证上的照片翻拍放大做的遗像,又没有过塑,第二年就走了色。母亲是怕步其后尘……看我这儿子当的,处处流浪,处处风光,该照了多少相,为什么就不能亲自为母亲照几张[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生活照呢?乡下师傅技术差,角度把握不好,把个好端端的母亲照得别扭。不知是相照得别扭还是心里别扭?反正就是不对劲。
我曾对母亲说,等我有工夫了,一定为她照几张忒美忒美的相片,后来还悄悄地为父亲重做了一张彩色的遗像——怕母亲心里惦记,更怕自己良心上受到谴责。今天回老家,就是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为了母亲为我们读书当掉的金耳环,为了母亲精心煨制的瓦罐鸡汤,更为了永生难报的三春朝晖。
渡过我的母亲河,我回到老家,我的快乐老家。母亲在,老家就是我今生今世祥和安宁的福地。
母亲站在门口迎候的身影有些憔悴,像秋天花叶零落的老凤凰树。她一身灰土,鬓发紊乱,慈祥的脸上汗渍未干。她刚从地里回来。为了绕膝的孙儿,她居然拖着老迈之躯,到人家收获过的地里翻拣遗落的花生。我爱不得怜不得。她总是闲不住,只要能动,就要寻事来做。跟父亲生前一样,一息尚存,劳作不止。现在棉花丰收了,他就帮人家剥棉花,赚点零花钱。儿子们打工经商,地早已不种了,可那片吞噬过她的青春和汗水的厚土让她迷恋。房前屋后,没有闲地,一年四季,各种菜蔬,此歇彼长,竞肥争绿,一派兴旺。这些都是母亲的功劳。她把几个留守的孙子和老家张罗得井然有序,生机盎然,让归来的游子倍感温馨。这个家,若没有母亲,我不敢想像它会是个什么样子。
我让母亲歇息,告诉她今天回来是专为她照相的。母亲听了,高兴得手足无措,转身就回了她的卧房。我跟几个侄儿闲聊,又到前面的叔父家串门。勾留有时,小侄子前来招呼,说婆婆已经准备好了,叫我照相呢。看我这人多粗心,竟把要紧的事给丢在一边了。再见到母亲,她好像换了个人似的,蓝绦纶西装穿在身上,灰白的鬓发丝缕不乱,脸上光洁,洋溢着慈爱。我仿佛看到了母亲年轻时的影子。她的水亮的青丝,光滑白皙的脸庞,挺直的腰板,脆亮的嗓子……
我让母亲或站或坐,照了几张单身相,又让侄儿们围着他们的婆婆照了张小团圆。最后我让女儿给我和婆婆照了一张母子合影。效果还不错,已经洗好的相片张张漂亮,连冲洗的老板都啧啧称许。我知道不是我的技术好,而是我和母亲的心情好。你看,老太太一脸慈爱平和的笑,像个看尽人间悲喜的活菩萨。
天色向晚,兼满天雨云,加之还要过河。我没有口禄享用母亲烹制的晚餐。辞别时,母亲正蹲身在后院,挑拣她从地里扒拉回来的花生。可能时间太久,饱满正常的不多,她老人家生怕我们空手而返,执意要让孙女尝尝新鲜。女儿毕竟年少,又贪嘴,我不忍看母亲佝偻的身子,和她认真挑拣的模样,竟莫名其妙地婉拒了她的好意。母亲也迟疑起来,自语道:“也没有几颗像样的……”听来好像花生不好是她的错误。
直到执笔的现在,我都纳闷和后悔,我到底是在挑剔花生,还是在怜惜风烛残年的母亲呢?
第71、老婆竟在菜里下壮阳药情感故事
她算计了我的爱情

27岁那一年,我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我每天几乎满脑子都装着广告策划方案,尽管公司不给一分钱的加班费,我依然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我的刻苦敬业让我的上司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肖,谈个女朋友吧,否则别人会觉得咱们公司太不近人情了。”老总都把话说到这分上了,我再不谈个女朋友显然是让老总为难。于是,短时间内找个可以出入厅堂的女友成为了我那时的当务之急。就在这时,可心大学毕业了。
可心是我一个同学可意的妹妹,很小的时候便和我们一群大孩子在一起玩。那时候我们常常逗她:“可心,长大了想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公啊?”可心就毫不害羞地指着我说:“我就喜欢肖震哥哥的小虎牙,长大了我就嫁给肖震哥哥。”事实上,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取笑我那一嘴灾害时期玉米棒子样的牙齿,包括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反思是不是妈妈怀我的时候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只有可心,经常缠着我问:“肖震哥哥,你能告诉我怎么才可以把牙齿变成像你那样的吗?”为此,可意常常敲着可心的脑袋,问:“妹妹,看来你的审美真是挺成问题的。”可心17岁那年考大学,我正好大学毕业,她打电话问我:“肖震哥哥,你想让我上哪所大学?”我说:“小丫头,这应该征求你父母的意见,你怎么打电话来问我?”她认真地说:“肖震哥哥,你不记得了?你说过如果我考上大学了,你就娶我。”我愕然,我真的有些不记得了,我可能曾经在小姑娘缠着我的时候说过这句话,可那时她很小,我不过是为了哄她才这样说的。后来,可心考上了广州的一所大学,大学4年里,她给我写了许多情意绵绵的信,我都是付之一笑,我知道像她这样的漂亮的小女孩感情变得很快。
但我没有想到可心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一副水到渠成的样子对我说:“肖震哥哥,咱们结婚吧。”我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她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会幸福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
第二天,可心跑到我的单位来,给每个人发喜糖,包括我的上司。他们几乎前赴后继地跑来告诉我:“肖震,你小子太有福气了。”
这时远在美国的可意给我打来电话,一副长者口气地对我说:“肖震,你小子要是亏待了我妹妹,我可饶不了你。”
一天晚上,我约可心出来,我想告诉她我身上诸多的缺点,借以婉转地表明我们在一起的不合适。可是不知怎么,我竟被这个小丫头灌醉了。等到我第二天早晨醒来时,看到了睡在我怀里的,一丝不挂的可心。我慌忙起床,这时她醒了,穿好衣服后,她对我说:“肖震哥哥,我觉得你并不喜欢我,所以我也不能勉强你。你放心,昨天晚上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可心说完这些话时,停留了一会儿,可我居然想不出该对她说什么。10天后,可心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妇产 医院。我飞一样地赶过去,见到可心坐在流产手术室的门外,我将可心拽出了医院,我说:“可心,咱们结婚吧。”
在筹备婚礼的那些日子,我一直努力说服自己:毕竟,可心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认为我的牙齿好看的人。
她在痛苦中发出快乐的笑声
新婚之夜,我意外地发现了床单上的点点落红以及怀中脸上挂着胜利笑容的可心。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让我不想再多看她一眼。她居然还说:“那天我只是在妇产医院做例行的妇科检查,我又没说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你主动向我求婚的。”
蜜月旅行,我把她匆匆地丢给了我远在北京的父母,便一个人跑回单位加班去了,只有工作才能让我觉得扬眉吐气,心情舒畅。
每天我会例行公事地打电话去我的父母家,从二老的言语中,我听得出来他们对可心的喜欢,而可心则在电话里大谈我父母的慈爱。后来,可心从北京回来的那天,他们3个人在火车站上演了一幕生离死别的场面,连我那一向看不出任何表情的父亲居然也“晚节不保”
。直到第二天早晨,我在火车站见到可心时,她甚至还能哭出眼泪来。我有些莫名其妙地问她:“可心,你上大学离开你父母的时候好像也没这么哭过吧?你真的对我的爸妈怀有那么深的感情吗?”可心瞪着哭红的眼睛,伤心地说:“肖震,你还有没有人性?”自从结婚后,我就不许可心叫我肖震哥哥,我觉得世界上只有翁美玲扮演的黄蓉那样可爱的女孩才可以在结婚后还叫老公“靖哥哥”,可心这样叫,让我反感。而且,她如果还坚持这样叫我,我会想起她小时候的样子,我会不忍心伤害她,我不想在心理上先输给她。可心经常在工作时间私自跑出来,要么到我单位来找我,要么一个人去逛街,买些并非急需的家居用品。她单位里的领导和同事都对她颇有微词,可她还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我警告她这样很可能会失去工作,她并不以为然,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对工作没兴趣,我就想和你在一起。我就不信,哪天我没有工作了,你还能不要我不成。”我无言,我越来越懒得和她进行语言的交流,我觉得那简直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可心一直想有个孩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她想借以缓和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我偏偏不满足她这个心愿,我常常在她睡熟后回家,或者实在有需要的时候戴上安全套。可心为此丢掉了家里所有的安全套,我索性不再碰她,实在难受的时候,我宁愿自慰也不低三下四地求她。一天,我在晚饭过后觉得欲火焚身,居然像个禽兽一样地强暴了可心。云雨过后,我绝望地躺在床上,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可心却得意地告诉我,她在晚饭里下了壮阳药。我怒不可遏地跳起来,握着拳头告诉她我要离婚。可心哭了,哭得地动山摇,我却告诉她:你别想用眼泪动摇我的决心,再和你生活在一起,我非疯掉不可。这时电话响了,我固执地不去接,电话便比我更倔强地响着。最后,还是可心去接的电话。是可意从美国打来的,他听出了可心声音的异常,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心马上说她感冒了,然后眼里含着泪水、语气却十分快乐地告诉可意我对她的种种体贴。我坐在可心的旁边,看着她陶醉地沉浸在她自己所描绘的幸福之中,看着她在痛苦中发出的快乐的笑声,看着她本来可爱的脸庞慢慢地扭曲,那一刻,我恨透了眼前这个号称是我妻子的女人。更可恨的是,无论我对她多么地绝情,她都从不提离婚这两个字。那一次,忍无可忍的我甚至向她动起了拳头,接着她的手臂泛起了一片青紫。她居然像没事人一样,边化妆边告诉我:你的衬衫已经熨好了,在壁柜里。我们一起出门时,恰好碰见同样出门上班去的邻居,邻居的女主人尖叫着指着可心的胳膊。可心却从容地一边挽起我的手臂,一边不在乎地解释:“没事,我不小心撞的。我老公已经帮我用红花油揉过了。”10天后,可心在确定自己怀孕后,答应了我的 离婚请求。良知尚存的我对她说:“还是等你生下孩子再说吧。”漫长的10个月终于过去了,我们的女儿出生了。望着那个小小丑丑的小人,我没有做父亲的喜悦,我只觉得我的“有妻徒刑”终于结束了。初为人母的可心很疲惫,但这却难以掩盖她脸上洋溢着的母性光辉。她抱着女儿,自言自语:“女儿,妈妈以后就叫你格格,听起来挺像叫‘哥哥’。你知道吗?妈妈小时候就是这么叫你爸爸的……”格格的出生减少了可心对我的注意力,她几乎把全部的爱都给了格格,而格格也是非常需要她旺盛的爱。我们因此相安无事。一天,我回到家里时,可心正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地锻炼身体。见到我回来,她问我:“肖震,我胖了吗?”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注意她了。我不想让自己的语言表达任何的心意,于是头也不抬地说:“也许是吧,可能生过孩子的女人都会胖的。”没想到,接下来的日子可心自虐般地减肥,
直到体重恢复到生育前的水平,她才罢休。那天晚上,可心穿着 性感到暴露地步的睡衣,坐在 客厅朦胧的灯光下。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了,我蠢蠢欲动。可是我知道我必须克制自己,因为我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我怕我不小心又一次掉进她的圈套。于是,我点燃一支香烟,缓和着自己有些激动的情绪。她却走过来,跪在我的脚下,开始触摸我,我无动于衷,但我却并不想推开她。我被动地接受着她的抚摸。但很快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让我的情欲开始慢慢地升温。虽然,我的心里还有些抗拒,但我的身体已经开始游离。我抱起她,直奔主题。就在我准备疯狂发泄的时候,我看到了可心睁着一双失神的眼睛,出奇冷静地看着我。眼神里只有冰冷,没有欲望。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则抽身走开,款款地走向了卫生间,然后反锁了门,任凭我如何踢打门,她都没有开。那天晚上,我不惜以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来侮辱她。我知道她这是报复,而且她得逞了。第二天,可心答应做我的前妻。格格由她来抚养,她负责向可意解释,并告诉我暂时不要对我的父母说这件事。我终于解放了。两年的时间里,我升职、加薪,工作之余,还和几个女人有过一夜情。生活中因为没有了与可心的爱与恨的较量,平静得有些枯燥,有些让人厌倦。最快乐的时候还是每个星期接格格出来玩。只有两岁的女儿还不知道离婚为何物,她喜欢我这个爸爸,每次送她回家,我转身离开时,她都会非常痛苦地号啕大哭,她对我的在乎让我每次都有想哭出来的感动。每每此时,可心就会用尽女性的柔情来安慰女儿:“爸爸下个星期再来看格格,爸爸很忙,爸爸要赚钱养活格格呀。格格是世界上最懂事的孩子,对不对?”格格很快在妈妈的甜言蜜语中忘记了哭泣,于是可心赶紧示意我离开。那个星期天我正在加班,忘记了去接格格出来玩。结果中午时格格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单位,我连忙向女儿道歉,并说让妈妈接下电话。可心接过电话时,有些慌乱地解释说:“小家伙一大早就在盼着你来,到中午时居然哭了,说爸爸不要她了。我没办法,只好打电话到你的公司找你。打扰你工作了,真是不好意思。”不知为什么,我的心突然间被一种东西揪痛了一下,我说:“没事,是我一忙起来,居然把这件事给忘了。现在我手头还有一些事,能不能麻烦你把格格送过来?”可心很快便把格格带了过来,格格一见到我便从可心的怀里挣脱开,扑到我的怀里。可心张开的瘦瘦的手臂,就那样空虚地停在半空中,仿佛还在温习着女儿给她的快乐,又仿佛整个人骤然被掏空一样。她的举止言行,已全然没有了当年的活泼生动,看起来像一个上了年纪的淑女。一种莫名的自责涌上心头:她在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了我,我咬牙切齿地挥霍了她最曼妙的年华后,转身离开。看到我在发呆,她说:“快带女儿去玩吧,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路上,女儿叽叽喳喳地告诉我,她的楼下有一个比她大两岁的小哥哥,叫毛毛。毛毛每天晚饭后都会在楼下喊:“格格,格格……”直到格格下楼他才停下来。毛毛把所有的玩具都让给格格玩,别的小朋友如果欺负格格,毛毛就会表现出小男子汉的无所畏惧,与人决斗。毛毛说:“格格,你爸爸经常不在家,但是我会保护你的。”女儿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清晰地说:“爸爸,我觉得毛毛哥哥在所有的小朋友里,长得最帅。等我长大了,就嫁给毛毛,你同意吗?”那神情,让我觉得恍如隔世。望着可爱的女儿,我在车水马龙的街上突然间泪如雨下。我觉得自己老了,记忆的碎片一页页拼凑起来,我知道其实一切的欺骗、引诱、设局、逢场作戏、不择手段,诸如此类,无非——无非只是和爱有关吧。我终于忍不住在大街上,给可心打了个电话。听出我的声音后,她甚至都来不及掩饰吃惊和兴奋,
仿佛我出了趟远门,提前回家一天一样。我庆幸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女人,对我,永远情同初恋。
第72、爱情的保鲜期情感故事

埃利斯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一直独自一个人生活在瑞典的一个山区的小镇上。她坚持说自己结过婚,可镇上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她的丈夫。年轻人常常坐在被阳光照得有些刺眼的栅栏上面,半是开玩笑地问:“埃利斯太太,您的丈夫呢?”
她总是不紧不慢地停下来,直起那还算硬朗的身体,和颜悦色地说:“他啊,工作去了,还没有回来呢。”年轻人听到这话全都大声地笑了,连身下的栅栏都跟着笑得打着颤,快要散架的样子。
只有镇上的老年人才知道埃利斯太太的故事。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和一个叫埃利斯的小伙子定了亲。
英俊的埃利斯是附近矿上的一名矿工,他说一定会让自己的未婚妻做镇上最美丽的新娘。为了这个愿望,埃利斯努力工作。就是第二天要结婚了,他还坚持在前一天夜里下到了井下。
不幸就在清晨发生。矿井发生事故,矿工全部被埋在地下。当噩耗传来时,埃利斯太太正在穿着新娘装,等待着爱人的消息。
矿难发生的地方太深了,人们没有能力找到埃利斯的尸体。伤心欲绝的埃利斯太太相信他没有死,只是外出工作了,还没有回来。她把自己的姓氏改为埃利斯,每天穿戴整齐地守在镇上,等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她想,也许在某个时刻,他会突然出现,抱着她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这一等就是七十多年,过去如花似玉的新娘已经变成了干瘪的老太婆,没有人知道其中她经历过的苦难。当年轻人谈起她时,只会不屑地笑一声,说:“疯婆婆。”是啊,谁还相信似乎痴人说梦般的爱情传说呢?
有一天,一个大公司买下了这个矿井,重新开发。他们意外的在井下找到了一具年轻人的尸体。他横卧在坑道深处一汪积水中,像睡着了一样。人们在他的衣服里找到了确定身份的证据,他就是七十年前失踪的青年矿工埃利斯。由于地下阴冷封闭缺氧的环境,加上浸泡在饱含矿物质的水中,他奇迹般的一直保持着七十年前的样子。
当人们把这个讯息告诉埃利斯太太时,她那张苍白早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竟然晕出一抹桃花一样的红来。埃利斯太太步履踉跄地走到埃利斯面前,她不敢相信他竟然还是那样的年轻,如她印象中的一样,不曾老去。她慢慢蹲下来,轻轻抚过埃利斯的尸体,看上去他仿佛熟睡着。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埃利斯太太说,“我一直在等着你来娶我。”埃利斯太太在那一刻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和埃利斯结婚,把那个推迟了七十年的婚礼完成了。所有人都呆在那儿,目瞪口呆地盯着她,以为她神经出了毛病。
埃利斯太太不为所动,坚持着说:“是的,我要嫁给他,在他的葬礼上。”
埃利斯太太结婚那天,小镇上的人全来到了结婚地点―――墓地,为她祝福。她的爱人,依然那么年轻,闭着眼睛安详地躺在棺材里面。婚礼与葬礼同时举行。八十多岁的新娘子埃利斯一身盛装,洁白如雪。
镇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说这是他们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美丽的新娘。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的瑞典。有许多欧洲的诗人为埃利斯写过诗。有人说天长地久不过是爱情中的奢望,爱情的保鲜期,经过科学研究,也只有七个月那么短暂。其实,爱情保鲜期的长短并不取决于科学,而在于,你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
第73、不该去爱上你,也就不会这么痛情感故事

“麻烦问下人事部在哪?”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出现在雅芳的面前,正在为下班做善后工作的雅芳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男孩子,发现他满头大汗好像很着急的样子,“人事部在二楼,你从那绕过去就可以了。”雅芳说着抬手指了下离自己几米处的一个门口,可是男孩子还是不知道怎么走,站在原地不动,“可不可以麻烦你带我去下啊?我是来调换工作服的,可以带我去吗?”“好吧,我就当回好人带你去吧,跟我来吧!”雅芳领着男孩子上了二楼去了人事部,并且帮他敲了门然后就走了,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是她恋爱的开始也是痛苦的原因。
几日后当那男孩子再次出现在雅芳面前时,雅芳正在忙于工作,对身边的人发着脾气,那男孩子说话了:“你原来这么凶啊?好可怕!记得前几日你可不是这样的啊!”满肚子火气的雅芳就随口来了一句:“要你管啊,你算老几啊?到我的地盘上就的按我的规矩办事,不想挨骂就老老实实的等着。哪里来那么多话啊!”男孩子无语了,终于等到男孩子了,雅芳头都没抬一下走着每天工作该走的程序:“出示你的工卡,把货品放对地方。”“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还要工卡,工卡在我同事他们那里,他们早就开车走了,你就通融我一下吧!”男孩子用央求的语气对雅芳说着。“不可以,如果个个都和你一样我还能工作吗?我挨骂谁负责啊!没有工卡就不能给你提供服务,请你带走你的货品,下一家,快点!”雅芳一丝不苟的说着。男孩子并没有拿走物品,就说;“你就不能再帮我一次,上次你都帮过一次了,这次就再帮我一回吧,我一会请你吃饭,好不?”雅芳不耐烦了,“不行,请你不要妨碍其他人好吧,请你离开,这时边上的一个人说话了。“雅芳,你就给通融一下吧,看他也是个新来的,就给一次机会吧,最多叫他下次记得不要再出问题就好了,别为难他了。”雅芳想想也是,“拿来吧,这次就当是给你机会吧,下次一定记得你的工卡。”“谢谢,我一定记得。”就在雅芳低头工作的时候,工作服里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手机看了下是男朋友的电话,但是忙于工作,也没接就挂断了,然后随手把手机放在了工作台上,等一会儿空下来再回电话给男朋友。但是没想到被那男孩子钻了个空子,他趁雅芳不注意,拿起手机给自己打了个电话就又给放回去了。雅芳并未发现。
到了下班后,雅芳回到宿舍休息,手机震动着在想,她拿起手机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就挂断了,可是对方不停的打来,雅芳想起自己忘记回男朋友点话,是不是男朋友用其他人的手机打给自己的,就接了起来,可是接起来才发现方不是自己的男友,而是个陌生的声音。
雅芳:你是?
陌生人:上次帮我换工服的那个人,你还有印象吗?
雅芳:不记得,你到底是谁啊?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码?你从哪里得到的啊?
陌生人:那你记得上午没拿工卡的那个男孩子吗?
雅芳:我当然记得,你不会就是那个男孩子吧?
陌生人:是啊,我就是,至于你的手机号我是怎么知道的以后再告诉你,我只想对你说声谢谢,谢谢你上次的帮忙。
雅芳:好了,不用谢,我早忘记了。没事了吧,我要休息了。
说完雅芳挂掉了电话,去给男朋友回电话,继续自己的小甜蜜。
时间又过了几日,雅芳觉得自己的眼睛很不舒服,继续上了几天班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就和领导请假去医院看医生,可是雅芳一个人,心里害怕,怕有问题,打电话给男朋友,电话却一直无人接,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鼓起勇气去做着一项一项的检查,很快结果出来了,由于长期工作时间休息不稳定年高,眼睛患上了毛病需要调养休息,休息不好眼睛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平日里一直很坚强的雅芳觉得自己突然间好脆弱,很怕自己治不好成为瞎子,不想面对黑暗的世界,就在这时,那个她还不知道名字的男孩子又打电话来了,“你怎么不上班啊?我还想当面谢谢你呢!”雅芳有气无力的说着:“我生病了,暂时无法上班,你的谢谢,我已经听到了,那只是件小事你不要太在乎了,没事我挂了,”“你怎么了啊?病的很严重吗?怎么听你说话一点力气都没有啊?”“没事,就是有些不舒服,我不和你说了,我还得回家呢,88。”
因为生病的原因雅芳整日自己呆在屋子里闷闷不乐,可是那陌生男孩子还是一直的给自己打电话,她那可恶的男朋友乘雅芳生病期间又交了个女朋友,生病加失恋叫雅芳痛苦不已。自己觉得不该为那背叛自己的男孩子伤心,很不值得,于是雅芳决定走出失恋的阴影,开始和陌生男孩子聊天,谈心,慢慢的知道男孩子叫阎炎,是个湖北男孩,也是很小就步入社会了,和自己一样。两个人人聊得时间长了,自然就产生了感情,男孩子从第一次见到雅芳起就喜欢上了她,终于有一天男孩子开口了:“我喜欢你,你可不可以做我的女朋友,你如今也是单身,可以试着和我交往吗?我知道你失恋了,心里不好受,可是我想告诉你我等这个机会等很久了我想用我的爱给你带去快乐。你考虑下吧!”雅芳满头雾水,直到过了几日,雅芳知道自己该走出失恋的悲痛了,于是答应了阎炎的请求,做了他的女哟,在阎炎的帮助下雅芳进入了阎炎公司工作,可是一切没有雅芳想象的那么美好,当自己开始和阎炎交往了才发现阎炎已不再是以前苦苦追求自己的那个人了,他变了,变得对雅芳忽冷忽热,甚至电话都不接自己的即使接了也是忙而结束通话,阎炎整日里就知道工作,下了班就是到头睡觉,根本不在乎雅芳的感受,雅芳受不了阎炎的态度,决定离开,阎炎觉得自己有些忽略了雅芳,求她不要离开,雅芳答应了,可是好景真的不长,阎炎不紧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利,瞒着雅芳去玩网游,和网游里的一些女孩子有暧昧关系,一次不经意间雅芳听见了阎炎接听一个女孩的电话还叫的很暧昧,雅芳不想说什么,而是自己乘车回了家,一个人呆在床上流眼泪,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答应他,现在却忍受这种背叛,雅芳一宿没睡,坐到第二天清晨,雅芳坐车回到公司,把阎炎叫出宿舍告诉他“我们分手吧,我不想当傻瓜,你已经不再爱我,我也不想占着你女朋友的位置,还是留给合适你的人吧。我们就不该相识,我就不该去爱上你,都是我傻,傻傻的以为我的恋爱不会在那么糟糕,以为你会给我想要的幸福!可是我真的是大错特错,我不想继续错下去了!结束吧!”阎炎见形势不对就赶紧对雅芳说:“你还不知道,我就是喜欢玩游戏,但是我不喜欢游戏里的女孩子,我爱的只有你,你别这样,好吗?我为了和你在一起容易吗?”“你不要说了,我们结束吧!我不想再等你对我说分手,我等不起。”就这样雅芳递交了辞呈,离开了,可是雅芳刚离开不到一周阎炎出车祸了,不过并不严重,只是腿受伤了,是之前的同事告诉她的,她又不放心,觉得阎炎一个人孤苦无依的怪可怜的,睡觉自己曾今那么爱他呢,于是她为了阎炎再次回到那里,当阎炎看见雅芳再次回来时他哭了,他发现雅芳对自己是真的很好很好,自己应该去好好爱他,可是阎炎始终不是专情的人在他身体恢复的时候,他并没有在乎雅芳为什么而回来,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别的女孩子,雅芳伤心了,心都快死了,她自己独自去酒吧喝酒,喝的烂醉,她想忘记那绝情的阎炎,发誓再也不想看见他,就这样,雅芳选择离开,她用发短信的方式结束了这段不该开始的爱情!她又是一宿未睡,觉得心好痛好痛,她再也不想踏入感情圈,她变的固步自封,她变了,是那无情的男人毁掉了她向往的幸福!
第74、无法释然的爱恋和友谊情感故事
【小迅是个特别的女孩,外表时尚,性格爽朗。讲述前她坏笑着说:“你不会想到我这样不爱学习的女孩,初恋男友是学生会主席吧?”她的手指细长,交错地涂着两种颜色的指甲油,一种翠绿,一种粉红,这样配在她身上,竟然不觉得突兀。】
对我好的人我要对她更好
从小到大,我一直是个另类,叛逆、冷傲、倔强,我行我素地生活。
在学校里,我没有朋友,也许我的叛逆让人讨厌。物理考试的前一天,我一切关于物理的资料全部不见了,我知道是哪些同学干的。是的,我常常迟到,不上晚自习,书包里有烟,上课时候偷偷听朋克……他们可以不理我,但是不该欺负我!我什么都没说,一下子把桌子掀了,文具书本掉了一地,我背起书包回寝室。
班主任找我谈话,“小迅,为什么你总是不团结同学?你的同桌对你很有意见,他说你上课睡觉很影响他,我想给你换个位置,你坐到后面去吧!”睡觉也能影响他?不团结同学?我在心里冷笑,他们给我机会让我团结么?我淡淡地说:“随便。”回到寝室,我的眼泪才簌簌地掉下来。
上高中以来,日记写了两大本,因为没有人会和我讲话,就讲给自己听。长期住校,我和父母的感情逐渐变淡,而住在这个八人寝室里,别人一起嬉闹,但我坚守孤独,一个人吃饭、散步、做作业。
灯突然亮了,桃子坐到我身边来,搂住我的肩膀。她是学习委员,和我们班的帅哥班长鹏程是同桌。他们都是老师宠爱的宝贝,是如向日葵一样灿烂的学生,我只是暗地里努力生长的小野菊。
那一瞬间,我抑制不住脆弱,我抱住桃子,泣不成声。桃子温柔地安慰我:“别哭别哭,我们是朋友啊,有什么你就告诉我。”我咬住嘴唇不哭了,“我们是朋友”,就这一句话,长那么大都没有人对我说过。从此,我们手牵手去食堂吃饭、做早操、写作业。我到水房打水,总是带上她的热水瓶,桃子笑我:“你怎么这么客气啊?”我很认真地对她说:“因为你对我好,我要对你更好。”
元旦晚会,班级大合唱,他们不愿意和我站在一起,我从队伍里走出来,宣布从此不参加新年联欢!我低着头,手插口袋,围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每个教室里都传来歌声和笑声,天气没有我的心冷。在操场的尽头,桃子向我招手,脸蛋冻得通红。我的泪水迅速涌了出来,两个人的新年,我在学校最快乐的新年。
我们在操场边笑闹。桃子的鞋带散了,她顽皮地把脚向我一伸,命令我:“小迅,你帮我系鞋带!”我想都没想就蹲下来,仔细地为她系好,系个最漂亮的蝴蝶结,然后站起来。桃子愣住了:“我是故意逗你的……”“不,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
拥有友情和爱情是我最大的幸福
我顺利地考进大学,和桃子在同一所学校。大学里自由的氛围更适合我,我终于不那么孤僻。公开课上,我惊讶地发现帅哥班长鹏程也在听课!我悄悄问桃子,她告诉我:“你才知道啊,他跟我们一个学校呢,刚刚当上了学生会主席。”下课后,我们三个校友一起热闹地吃了顿饭,鹏程真是个优秀的男孩,那么高那么好看,身上有种耀眼的光芒。我在吃饭的时候偷偷瞄他,总是正好被他的目光抓住,他翘翘的睫毛和带着笑意的眼睛闪烁着,有两次我紧张地咬到自己的舌头。
每次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那是我的固定座位,我都会一直盯着看前面埋头做笔记的桃子和鹏程,他们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他们的优秀。书包里有两颗糖,我远程投射扔给他们,有一颗正砸中鹏程脑袋,我窃笑的时候收到传来的糖纸,鹏程的笔迹,是一串奇怪的密码,上排是字母下排是数字,都没什么规律。我皱眉研究着,叫旁边的男生帮忙看,他看了一眼就笑了:“这是二战时候的密码,翻译过来就是我喜欢你!”
在教室外面,我仰头看着鹏程,傻傻地说:“我也是。”他坏笑着问:“是什么啊?”我的脸都涨红了,他的嘴角调皮地上扬。
第一次约会,我们坐在64路双层公汽上最后一排,依偎着绕着武汉兜圈,他的胸膛宽厚温暖。车经过二桥,江风拂过来,带着甜味。鹏程神秘地冲我眨眼睛:“我要送个礼物给你!”然后从衣服里掏出个漂亮的礼盒递给我:“回家才准看哦!”礼物上还有他的温度,趁我低头看的时候,他的吻就偷袭过来……回家后我拆开礼盒,是本精致的带锁日记本,扉页上鹏程写着:“如果没有意外,我想爱你到永远。知道你最爱写日记,给你一把钥匙,我也有一把,从此有我分享你的心情,你不会再说话给自己听。”
大二的圣诞节,校园里都是浪漫的味道,寝室里的姐妹都去约会了,鹏程在楼下等我。只有桃子还在书桌边背单词,谈恋爱后我有多久没有陪她了?我立刻打电话给鹏程:“我要桃子和咱们一块玩!”然后不管桃子红着脸拒绝,便拉着她就下楼。鹏程尴尬地抱着束玫瑰,我一把拿过来,把玫瑰分成两把,一把给桃子,另一把满心欢喜地抱在怀里。
过马路时,鹏程走在车流来的方向,我走在他们中间,一手挽一个,蹦蹦跳跳。我们去吃火锅,鹏程先放一片涮好的羊肉到我碗里,再放一片到桃子碗里,看我们两个丫头吃得热火朝天。身边坐的是我最爱的男孩和最好的朋友,我的平安夜,已经超过了浪漫的界限,幸福蔓延。
不想拖累他我忍痛割爱
鹏程真是太惹眼了,大三的时候,就有学妹围着他团团转。约会的时候,我的手插进他的外套口袋,竟然摸到小女生送他的纸条,我装做不知道。
我还是玩我的,异性朋友多过同性朋友。周末的班会我又没参加,我站在门外等鹏程,他出来的时候一脸阴霾。没等我开口,他就劈头盖脸地质问我:“你昨天晚上又疯到哪里去了?有人看见你半夜才回寝室。”我不回答。我太了解他了,他在找借口对我发脾气。
后来桃子告诉我,鹏程入党的资格被别人挤掉了,因为他有个不务正业的女朋友,别人说物以类聚。
我找到鹏程,跟他摊牌:“如果你觉得我拖累了你,你可以离开我。”他软了下来:“小迅,你难道不能改变一点吗?好好学习,去考研,我认识学校的一个导师,他能帮你……”我冷冷打断他:“你并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我不会为别人改变。”
此后,鹏程不会在天黑以前拉我的手了,多可笑,他怕别人说闲话。当我开心地想亲他时,他迟疑地看着学校的人,躲了一下。这个细微的动作,已经足够让我那点好不容易储存的幸福坍塌。
有绯闻传来,有人看见鹏程宿舍里留宿过一个女生,我开始在心里作出决定。
那天,鹏程约我去看通宵电影,我知道他想哄我开心。电影是什么内容我一点也没看进去,我靠在他肩上,回忆的是我和他的电影……清晨在电影院门口,我说:“好了,电影散了,我们也散了吧。”鹏程急了:“我知道你在生气,那个女生是我好朋友,太晚了就没走。我们可没怎么样,当时宿舍里的人可都在啊!”我打断他的话,说:“不是这个,我们已经不一样了。”
鹏程在我寝室楼下不甘心地等我回心转意,全楼的女生都在嫉妒地议论着,说我不知好歹。我冲下楼,当着他的面,把他送我的日记本打开,一张张的撕,撕得碎碎的。他冷冷地看我撕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我没舍得撕碎扉页,因为鹏程在上面说:如果没有意外,我想爱你到永远。我没有变,是他淞恕?
失恋最痛的那段日子,幸好还有桃子在我身边。以我的性格,是不可能和鹏程再见亦是朋友,可是桃子还是和他是朋友,我不让桃子告诉我关于他的消息,我怕听到后会心痛。
但我还是能在学校偶尔看见他,他永远那么忙,忙着找导师、考研、管理学生会,英气逼人。终于有一天,我远远地看到他牵着一个女生的手在食堂里吃饭,她有大大的眼睛和浅浅的笑容,乖巧顺从,小鸟依人。
最好的朋友我能为她放弃一切
但他新女友的口德可没她的长相那么讨人喜欢,她在背后咒骂那些缠着鹏程的小女生,说得最厉害的竟然是桃子!她刻薄地说:“没想到桃子看起来很秀气,原来这么贱,没事总找我们鹏程,鹏程跟她同学那么多年都不爱理她,她却没自知之明,不要脸!”这话一传到我这里,我的火就上来了,恨不得立刻就去收拾她!
我还是决定先去看桃子,推开寝室门,桃子一个人坐在床边失声痛哭。内敛的桃子第一次这么失态,她的委屈让我难受。我说:“桃子别生气,我知道你对鹏程只是普通朋友的感情,她这么说太过分了!”桃子只是流泪,不吭声。我只能默默拍她的背。我突然明白,她的沉默,她接近崩溃的哭泣……和鹏程同桌三年,大学又是同窗的桃子,她是一直在暗恋鹏程的。
好多安慰的话全堵在我的喉咙里。那么过去那三年呢?我和鹏程在享受甜蜜爱情之时,给桃子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大学四年像翻书一样过去了,鹏程如愿地留校了,桃子去北方工作,我还是留在武汉,回到一个人孤独的生活。我去站台送桃子,她红着眼睛拥抱我,我的喉咙涩极了:“桃子,如果你有事一定要告诉我,我愿意第一个出来帮你!”桃子抹了抹眼睛,故作轻松地笑:“你呀,照顾好你自己,别那么任性就算帮我了!”火车走得没影了,我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男孩,都已经离开了,可我心里还装着一分愧疚,沉甸甸地放不下来。
后来在网上碰到桃子,因为隔得远,我终于敢开口问她:“还喜欢鹏程吗?”她发过来一个笑脸:“从高中开始,我喜欢了他七年。当他那天在课堂上让我帮他传纸条给你,我就把一切埋起来。现在我终于能离开武汉,看不见,也就结束了。”我也看不见,可是我不能安心。我愿意低头为她系鞋带,也愿意为她受任何委屈。桃子在我最艰难的时候给我的帮助让我永生难忘,如果我知道这一切,即使再心爱的男孩,我都会毫不犹豫地放弃,即使鹏程并没有选择她。
曾经的爱恋和友谊,只有它们都有归宿的时候,我才能够释然。

第75、爸的老丫头情感故事
在他心里,我永远是他最心疼的小女儿。
一、
“吹牛王”这个名字是我给他取的,因为他太喜欢吹牛,无边无际的,常常让我啼笑皆非。
比如,小学六年里,我唯一得过一次奖状,是在作文比赛中得了三等奖,可他却把那奖状裱起来,中规中矩地挂在墙上,无论家里来了什么客人,他都一脸兴奋地吹嘘:“看,这是我们家老丫头得的奖状,作文大赛,几百个学生中选出来的前三名,厉害着呢!”即使是邻居家6岁的孩子来玩,他也要抱起那孩子来到奖状旁,说:“看我们家姐姐多出息,你长大了得学着点儿……”
读中学后,我的成绩一直属于中等水平,即便这样,他每次去开家长会的时候,还是认真地穿上自己唯一像样的衣服,把头发梳得一丝不乱,举着我的成绩单,看看前座,再看看后座,回家后对垂头丧气的我说:“老丫头,我看了,你后边那学生,比起你的成绩差多了,你前边那学生也就比你好一点儿。不错了,这次考第20名,下次不就考到第10名了,下下一次……”我没有心情告诉他,我们班级的座位是按照成绩划分的,坐在我后边的当然比我要差一点儿。而他还在掐着手指头算——“嗯,用不了几次,就能拿全班第一!”
初中毕业后,我考入了普通高中,我和他一起站在分数榜下,当他看到我的名字时,在人群里大呼小叫:“老丫头,快看,你考进了四中!”我皱着眉头拉他的衣袖。在回家的路上,他看到相熟的、不相熟的人都要热情地打招呼,告诉人家:“我们家老丫头考上高中了,成绩可真不错,回头去我们家喝酒啊!”
回到家,我气得对他喊:“你能不能不吹牛了,考上四中是什么光彩事吗?那只是一所名气不好的普通高中,有什么可炫耀的?”他却笑得嘴都合不上了:“谁说的,我都听说了,四中每年也有考上好大学的,我们家老丫头哪都不比别人差,一准儿也能去读重点大学。”我不再理他,他就自己叨咕:“老李家的儿子学习不好,只读了职高;老张家的孩子,听说去学修汽车了。还是我们家老丫头有出息,考上了高中,真争气!”说完,独自倒上二两酒,心满意足地哼着小曲,好像我真的给他争了多大的面子。
二、
和很多普通高中的情形一样,同学们在高二时就不太好好学了,上课睡觉,看课外书,或者干脆逃课。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开始逐渐放弃,感觉自己的未来一片渺茫,连老师讲课都显得那么枯燥无趣。
有几次,我想对他说,我不想念了,去学习一门技术算了,这样还能早些挣钱,省得他摆摊修车那么辛苦。可每当看到他天天晚上站在路口等我的身影,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他总是絮絮叨叨地问:“今天都学什么课了,今天老师表扬你没?”我说:“我都多大了,别总问我十几年不变的问题。”他提着书包,快步跟着我,“你多大了也是我的老丫头,老丫头就永远是孩子。快说说,今天老师表扬你没?”
我不耐烦:“表扬了表扬了,老师天天不干别的,就一个劲儿地表扬我,行了吧?”他嘿嘿笑了,明明知道我是在敷衍他,还是好脾气地说:“我就知道,我们老丫头那么优秀,老师一准儿天天表扬。”
学校开了夜课,每晚9点放学。晚上6点时,门前挤满了家长送饭的队伍。他风雨无阻地送饭给我,骑着那辆破自行车,把饭盒层层包好后放在怀里,见到我便说:“拿回教室去快吃,别等凉了,对胃不好。吃鱼时注意点刺儿。”我已经转身走了,他还要在后边高声来一句:“老丫头,好好听课,晚上我来接你!”
这几乎是一成不变的模式,就像每天我的晚饭里都有鱼,而且是把刺摘掉的鱼,他还要嘱咐我注意点刺儿。那时候,我觉得他的每一句话都有点多余。当然,我知道,这是他爱我的方式。
因为他听说吃鱼补脑,所以每天早晨,他都去赶早晨的菜市,买一条最新鲜的鱼回来。虽然我知道他不会舍得吃鱼,但我却没想到他每天的晚饭是泡菜拌在米饭里,每晚都一样。他说:“泡菜咋了,多少人家连泡菜都吃不上,我又不用补脑,吃些好的没用!我爱吃这口。”
我吼他:“是,你爱吃这口,就把自己瘦成麻秆一样了。”他举起自己的胳膊,摆出十分强壮的姿势:“谁说我是麻秆?我是大树,为我们老丫头遮风挡雨的大树。”
可是,有一米七五的个子,却刚刚120斤,是大树吗?他笑的时候,我偷偷哭了。
三、
因为他,我发誓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于是,便有了后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他从我手里接到通知书那刻,像得到了价值连城的宝贝,用手抚摸着,又举在眼前看着,问我:“老丫头,本科是最高学历了吧?”我笑,对他解释他也不一定能懂,便点头说是。他更高兴了,逢人便说:“我们老丫头考上本科了,大学!知道吧?那可不是谁都能考上的啊,那是最高学历!”
他还在修车摊外竖了个牌子——免费修车3天!说这是叫“普天同庆”。无论谁来修车,他都要海阔天空地表述一番:“我们家老丫头从小学习就好。这不,我屋里还有她小时候得的奖状呢!你说这孩子聪明吧,就随我了,其实我就聪明……”
送我报到那天,他背着行李,一路挺胸抬头。在校园里一块英语牌子下,他清了清嗓子,得意地说:“老丫头,来,给爸念念,这上边写着啥?”他的话引来了很多目光,我小声说:“快走吧,一会儿我再告诉你,别丢人现眼了。”他依旧大嗓门,“这咋丢人现眼了?这洋玩意,你以为谁都能念出来啊!也就我们老丫头,英语学得好。”
在寝室里,他不让我动手,亲自为我铺床,一边整理行李,一边对旁边的家长说:“你们家孩子考了多少分?540?我们家老丫头考了550。她呀,从小就有学习的天分,那时候我就知道,长大一准儿错不了……”我哭笑不得地拉他的胳膊,让他别乱说话了。他叨咕:“我说错话了?”想了想,又自言自语,“没说错,就是考了550,从小就有学习的天分!”
他再次来看我时,我和李梅在图书馆,寝室同学给李梅打了传呼。我俩回到寝室后,李梅向他问了好,说:“叔叔,幸好我带呼机了,不然您就得在这等上两个小时了。”他愣一下,然后问:“你们就是用呼机联系的?怪不得这么快就知道我来了,呼机这玩意真是好。”
一个星期后,我收到了他的400元汇款,他在电话里说:“老丫头,你也去买个呼机,我打听了,现在的大学生都用这个,咱买不起好的,先买个一般的,别人有的东西,我们家老丫头也不能落下!”
我说:“我们不能和人家比,我上学的学费还是借的呢,这么浪费买呼机做什么?”他不高兴了,第一次对我吼:“这些你不用管。钱不是还能挣吗,挣钱不就是为了花吗?快去买!”
拿着呼机的时候,我心是疼的,尽管他说挣钱就是为了花,可是我怎么能不知道,他的每一分钱,挣得多么辛苦,摆摊修车风吹日晒,冬天的时候,手指都冻裂了,他连药膏都舍不得买。
四、
大学毕业后,我在报社做编辑,他更是有了吹牛的资本,每天拿着有我名字的报纸四处宣扬:“我们家老丫头出的报纸,看到没,这是她的名字,咱挣的是文化人的钱。真是3岁看到老,我们家老丫头小学的时候,作文就得过奖状,不信你去我家看看,现在还挂在我屋里呢……”
我给他买了副老花镜,是那种带链子可以挂在脖子上的,他美滋滋地戴着,逢人就说:“这是我们家老丫头给我买的,你也有老花镜?那可不一样,你看我这个,是带链子的,高级货,在大商场买的,跟地摊货可不是一个档次!”
这么多年了,他依旧改不了吹牛的秉性。我第一次带男朋友回家,他说:“你小子真是有福气,能找到我们家老丫头这么好的孩子。她从小就漂亮,在我们这一带,属一属二,谁不说她长大能当明星啊!也就是我们家老丫头不愿意当明星又唱又跳的,就想当个文化人,就跟鲁迅似的,专门写文章……”
我和男朋友都被他逗笑了,其实我有他说的那么漂亮吗?根本没有,更没人说我长大能当明星。论长相,我最多只能算是一般,绝对与漂亮不沾边。这个世上,想必也只有他认为,我是可以当明星的,也只有他认为,我和鲁迅可以划在一个等级里。
五、
那天,5岁的女儿哭着跑回来说:“妈妈,他们说我外公是个傻子。”我一愣:“住嘴!你外公不是傻子,不许听别人乱说。”女儿指着他:“妈妈你看外公还流口水呢,外公真的是傻子!”我举起手给了女儿一巴掌。这是我第一次打她,她哭着跑回了房间。
我走过去,为他擦去了流出的口水,他对着我笑,含混不清地叫我“老丫头”。我的眼泪哗地一下落了下来,我摸着他的头发,叫了声“爸”!他抬起手为我擦眼泪,目光似乎不再呆滞,而是看到我流泪后的心疼,他一遍遍重复,“老丫头,老丫头……”
是的,他是我的父亲,30岁那年有了我,母亲却在生下我的第二年就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在东北,只有最小的女儿才被唤成老丫头,他只有我这一个女儿,却也叫我老丫头,因为在他心里,我永远是他最心疼的小女儿。是他用乐观的精神将我带大,将我感染,他没有多少文化,这一生中,他却让我懂得什么叫知足常乐!
就是这样一个快乐的吹牛王,在他60岁以后,得了老年痴呆症,一点点变得严重。而今,他唯一认识的人,就是他的老丫头。
我敲开女儿的门。我想,我应该把那些往事讲给她听,那些她的外公因为爱我而令人啼笑皆非的吹牛事……
第76、为自己站起来情感故事
我是一个独生女。在家里,不仅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宠着我,还有一群爱护我关心我的好朋友陪伴左右,永远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我鼓励和支持。初到英国,我失宠了。围在我身边的不再是一双双关怀的黑眼睛,换来的是一双双陌生而高傲的蓝眼睛。
我努力地想要融入英国同学的朋友圈子。然而,无论我如何地努力,她们总是以冷漠的眼神把我的热情拒之门外,也常常忽略我的存在。
但是,为了不惹是生非,为了要融入英国同学的圈子,我还是对每一个人抱着最平易近人的态度。学校有个规定:二、四、六下午四点至六点和晚上九点至十点是Visting Nights,也就是男女生互访的时间。有一天晚上互访时,我们一帮男女生在宿舍里玩Twister的游戏。这是他们从小玩到大的游戏。规则是在地上铺上一张画有红黄绿蓝四种颜色圈圈的塑料布,由一个人转转盘,转盘分成四格,上面写着:左手、右手、左脚、右脚,并在每一格里画上四种颜色的圈圈。其余的游戏者要按照转盘的指示把手或脚放到相应颜色的圈圈里。比如说:转到左手绿色,游戏者就必须把左手放到绿色的圈圈里。这个游戏十分适合一群人玩,而且玩起来也十分搞笑。虽然我从来没玩过,但看一会儿也看得明白,就跃跃欲试地加入到排队的行列。轮到我的时候,那个转转盘的男孩子竟然看也不看我,就说:“汉娜,轮到你了,珍妮弗不会明白这游戏的。”
我实在忍无可忍,心底里积压的不满瞬间爆发了出来:“你凭什么这样?我当然会玩这个愚蠢的游戏。你们为什么总是忽略我?我不是透明的!”
顿时,嘈杂的房间安静了下来。大家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每一双眼睛里都流露出无比惊讶的神情。我自己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反应吓了一跳,实在不敢相信自己刚才说的话。
两秒钟的寂静之后,突然有人带头鼓起掌来:“哇,珍妮弗,刚才真的酷呆了!”
由于她的带动,掌声由稀稀落落变成阵阵雷响,大家纷纷为我刚才反驳的举动欢呼。那个转转盘的男孩灰溜溜地坐在一旁不作声。
带头鼓掌的女孩子走到我身边,在我耳边说:“你做得棒极了。你必须为自己挺身而出,为自己站起来。我现在才真正认识你。”
她就是乔安娜,是全校最漂亮最有个性且最爱出风头的女孩,也是我在以后两年的日子里最要好的英国朋友。在这之后,英国同学接纳了我,我也自然融进了英国同学当中,不再是一只失宠的绵羊。
在英国孤独的日子里,我学会了坚强;在被同学排斥的时候,我清楚地了解到:只有学会为自己“站起来”,才对得起自己,也才会得到大家的认可和尊敬。

第77、爱是甜蜜的负累情感故事

老友相见,觥筹交错,我一面笑对酒局,一面偷偷看表——每过两个钟头,我就要打个电话回家报平安,电话那头不是我的爱人,而是我的母亲,在家里随着时钟的滴答声而越来越惦记我是否平安的母亲。
电话接通,母亲欣喜而急切的声音传来:“在哪儿?和谁在一起?几点回来?和谁一起回来?喝酒没有?打车吗?打车要坐后面,东西要拿好,手机没放桌上吧?”
我需要认真而明确地回答以上问题。因为一旦含糊其辞,电话那头就会传来母亲略带埋怨的声音:“烦了吧?”这时,需要我马上予以否认,同时说些温柔软语加以安慰。我不愿意母亲不高兴,不愿意她在无数个可怕的设想中煎熬地等我。尽管,那些可怕的设想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只有万千分之一。
但有时,我还是感到自己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有一次,我试图和母亲探讨这个问题。我说:“妈,我现在已经成家了,不是需要保护的少女,而是一个要担起责任的女人。”
母亲说:“我不管,我就觉得你是个孩子。唉,什么时候我闭眼了,也就不会烦你了。”说完,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我赶紧住了嘴,人老了,心也变得脆弱了。张爱玲曾在文章里感叹:“人年纪大了,就会有点儿怕自己的儿女。”我想,这应该不是怕而是爱得更深、更投入、更全心全意、更孤注一掷。
爱是分等级的,太深的爱,副作用就是累。在有自己的孩子之前,我不明白这一点。我享受来自父母的、爱人的以及哥哥姐姐的爱,同时也轻松地回报给他们我的爱。但在儿子出生的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对这个不谙世事的小毛头,我不由自主地给出的这份爱竟然那么重,重到我自己也无法承受。
短短几天,我由一个一沾枕头便睡着,一睡便是十几个小时的懒女人,变成了迟迟不能入睡,孩子的一个响屁都会被惊醒的机警妈妈。因为睡眠不足,我头昏脑涨,但还是会因为不放心而拒绝丈夫帮忙冲奶粉。累得不行,还是不愿意让老人帮忙带孩子,怕万一有什么闪失。
我被汹涌而出的母爱折磨得苦不堪言。丈夫说:“你应该学学人家‘老外’,让孩子变成生活中的一部分。”于是,我努力学着放开。晚上,狠心一个人去睡,结果一躺在床上,无数个担心便涌上心头:担心孩子蹬被子着凉,担心丈夫翻身压着孩子,担心孩子掉到床下……最后蹑手蹑脚地从熟睡的丈夫身边把儿子抱走了,才算踏实。
我不得不爱,因此我不得不累。累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份负累将伴我终生。一位同事曾这样描述她初当母亲时的感受:心被一根铁链套住了,而且永远不会解锁。那根铁链就是爱,不可自控的爱。
去年,单位里有一个女同事自杀了。起因是保姆不小心摔伤了她两岁儿子的后脑,孩子当晚做了开颅手术,使孩子的大脑发育受到了严重影响。半年后,这位母亲终于承受不了心里的愧疚,留下少不更事的孩子撒手人寰。她做出弃世决定时,必然没想到自己的母亲,没想到母亲对她的爱丝毫不比她对自己儿子的爱少。这位丧女的可怜母亲,在女儿的追悼会上哭得肝肠寸断,她拼命抓着女儿冰冷的手不肯松开……
那个场面深深刺激了我,从此,我更加小心地看护儿子。夜里常常做噩梦,醒来摸着身旁儿子的小手,心情才能慢慢平复。一次,儿子得了急性支周炎,我彻底崩溃了,在医院走廊里哭个不停,一连3个晚上不能入睡。丈夫看我急速消瘦,要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拗不过他,就去了。
心理医生直接甩给我一个问题:“假如世界末日到来,只有你有一个机会逃生,你会撇下亲人逃生吗?”
“不会!”我回答得斩钉截铁。
“好。”他又甩出了一个词,“‘末日心态’懂吗?以后,每天都抱着‘末日心态’过日子就可以了。”接着,他补充了一句:“末日到来前最重要的就是珍惜当下。”
这剂药方很有效。后来的日子,我一旦想到“末日”二字,再看看身边的亲人,幸福感就会油然而生,心态也慢慢平和起来。
母亲看出了我的变化,悄悄问原因。我和她说出了心理医生给出的“药方”。她沉默一会儿,说:“你姥姥在世时,总想和我拉着手聊聊天,可那时上班累啊,下了班我就想歇会儿,老是对她不耐烦。我总想,等我清闲了,就好好陪她聊,这样想着想着,你姥姥就走了……”说着说着,母亲的眼圈红了:“所以,闺女,我觉得自己挺幸福的,遇上了你这样懂事的女儿。”
下行的爱,总是这样,让你甜蜜着,负累着。
第78、将来的那个人情感故事
想知道自己是否爱一个人,只要想象一下,当他年老、卧病在床的时候,你愿意照顾他吗?想到他老是病的样子,你已经有些沮丧,那么,他绝不是你能够厮守的人。
很久以前读过一篇访问。被访者是一位事业成功的男士。他说,年轻时他有过一个女朋友,一次,那个女孩子患了肺病住进医院,他去过一次之后,就没有再去了,因为受不了病人身上的那种味道。女孩当然也明白,出院后没有再见他。
我不知道,到底是他不够爱她,还是他不能够忍受自己所爱的人软弱和生病。我也不知道,当他年老病倒的时候,会不会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包涵,不介意他的味道。
爱一个健康的人毫无困难。
爱一个穷人,是一种选择。
爱一个老是病的人,是命运。当健康离弃了你所爱的那个人,你还能够爱他吗?
也许是几十年后的事了,但是,你现在就会知道他值不值得。

第79、风筝与线---爱你,所以放开你情感故事
“你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吗?”
“恩,就这样紧紧的相牵到永远”
风筝和线悄悄的谈着甜蜜,静谧的夜空是那么的美丽,那时的天总是很蓝,风总是很清,淡蓝的天空总是白云朵朵;
青青的草地上,风筝依偎在线的怀抱,倾听着宁夏里的心跳,微笑总是离不开的脸,明亮的眼总是带着那么多的满足;
然,一切的美丽总是那么短,故事总是那么多的意外;是那么的始料不及;
一天风筝和线像往常一样,在他们常去的草地聊着天,忽然风筝看到天空中飞舞着一个跟自己一样的身影,看着似乎是那么快乐,且是那么羡慕;她指着问
“你说那是我吗?我也能那样吗?感觉好美?”
“额,你也可以,你飞起来一定比她美”线说道
“哦,好诶,我也要飞起来”风筝带着点撒娇的说道
“额..好”线没有拒绝
于是,在线的努力下将风筝送上了高高的蓝天,线痴迷的看着风筝开心的样子,风筝笑的多么自然,是从未看过的美丽,
“再高点,再高点”风筝喊着
线依然的放纵着风筝的需要,一次又一次的包容着她,默默的看着她越来越远。
“不能太远了,我只能做到这些”线无力的道
“你不会放开我啊,那样我不就可以飞的更高”风筝开始不屑
“……”线依然沉默,依旧让着她,最终线放开了,应允了风筝的要求;
风筝开始飞的越来越远,越来越高,没有线的牵绊的她是那么的自由,那么的高兴,她开始忘记,过去的一切随风飘远,忘记了线给予她的一切;
风筝,就这样孤单的一个人漂浮了很久很久,她也不记得自己走了多远,突然感觉到了疲惫,回头望着来时的路,是那么的遥远,望不到边际的远方,她开始感到丝丝的凄凉,她哭了,开始追悔;当风筝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风停了,风筝没有了线的牵引开始摇摇欲坠,慢慢的落在了记忆的尘堆里;随着岁月的消逝被遗忘在风里;
线,放开了风筝,不但给予了她自由与快乐,且代表着他的命运也到了最后的终结,风筝和线是一个不可分开的一个体,一旦告别了彼此的牵绊,终究要付出生命去换取,而线做到了,因为她爱着风筝,宁愿给予她一切,包容她,爱护她,甚至生命换取也无怨;
然,风筝只知道自己的快乐,从未在意过线的付出,一惯在线的纵容下成长,她根本不知道线为她付出了多少…
我们约定过的
说好要永远在一起
可却时间总是那么意外
放开不是我的懦弱
看着你的笑那么灿烂
我没有理由再去挽留;
呵护与包容
爱告诉我的真谛
我不能改变的心
习惯了你的撒娇
习惯了你的顽皮
没有脾气的手
总是喜欢抚你的发
微笑的你的脸
烦恼心痛时
总是我最好的药
放开不是因为不爱
看着你的笑那么灿烂
我无法拒绝你的要求
呵护与包容
爱告诉我的真谛
当一切拥有的时候,请学会珍惜,不要一错再错等到失去才知道到后悔;

第80、逝去的旧时光情感故事
阿岚是我的同桌,初中3年,我们的“左邻右舍”不知被拆分了多少回,只有我和阿岚,3年来由始至终都是共用一个桌面的。
阿岚个性张扬,很轻易就把那些自以为是的男生骂得狗血淋头,而我则是一个嘴巴很笨的女生,常常面对别人的挑衅也无言以对,我特别崇拜阿岚,尤其是她把厚厚的字典砸向捣蛋的男生时,我真恨不得自己有她一半的潇洒。
年轻的岁月总是有很多偶像,阿岚抄写了各种各样的港台歌词,我也跟着抄。可以说我是跟在阿岚的屁股后面成长起来的,我相当晚熟,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自己的思想主张,阿岚的偶像是林志颖,我也跟着喜欢林志颖,阿岚说力士香皂很香,我就喜欢上力士香皂……可令我沮丧的是,我怎么样也学不来阿岚的雷厉风行。
阿岚喜欢在自习课上抄歌,抄完了就唱,我是从来不敢在非课余时间使乱的,可那次听到阿岚的歌,我竟跟着和起来,她唱上半句,我接下半句,事先谁也没打过招呼,竟然配合得天衣无缝,唱完我们都快乐地大笑起来,班长走过来发出警告,可是没有用,我们太高兴了,憋了半天也没把笑声憋住,班长忍无可忍,大笔一挥就把我们的名字登在纪律本上。我突然就笑不出来了,这下可够丢面子的,一个组长,一个语文课代表,这不是给“平民百姓”们树立坏榜样么?阿岚却无所畏惧地说,班长大人,你这是杀鸡给猴看吗?
我怎么也想不通班主任为什么让我当语文课代表,难道只因为我在入学第一天就主动跟他问好?或者是他把我的入学成绩看反了?要知道那时候我的数学考了95分,而语文只有79分啊,连8字头都够不上,怎么胜任课代表工作?但为了不辜负老师,我对语文算是铆足了劲,其实我是多么讨厌语文啊,尤其是作文,小学时学生手册上总是写着“语句表达能力差,要加强课外阅读以提高写作能力”之类的评语。
如果说我和阿岚之间的友谊有什么不完美,那一定就是我的语文课代表身份。阿岚的语文基础不错,加上作文写得好,所以每次都拿高分,而懵懂的我对很多东西不在乎,却在乎极了面子,我觉得我是语文课代表,语文成绩就该出类拔萃。那段日子我身心俱疲,作文是我的弱项,40分的作文往往只拿到二十七八分,因此我只能在基础知识上下功夫,表面上我祝贺阿岚语文又考了好成绩,其实心里嫉妒得要命,这颗嫉妒的苗根植在心里,怎么也拔不出去。
可是有很多事情,只要不说出来,藏在心里也无伤大雅。我跟阿岚就是这样,小小的嫉妒情绪总是很快就被高兴的事覆盖过去,尽管我们性格迥然,爱好却相差无几。那时候我们经常去看电影,在不用补课的星期天四处赶场,从一个电影院骑车串到另一个电影院,为了看到自己喜欢的电影,我们经常一起饿肚子,把省下来的早餐钱换成不同时刻的电影票。我们还在自习课上情不自禁地讲话吃零食,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借”来纪律本把自己的大名涂掉。
初三那年我们各自有了喜欢的男生。阿岚常常含沙射影、拐弯抹角地问我关于某个男生的印象,我一下子就猜到了她的心思。很奇怪,我对别的事情往往不开窍,在这类事情上却看得很清楚,只是一直没有点破她,因为稚嫩的我无法给她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所以只能任由这个秘密伴随她到毕业。
16岁,我直升本校高中部,阿岚去念中专。这所城市不大,提起老同学,总会牵出一些久远到小学的蛛丝马迹,比如阿岚穿开裆裤时的玩伴就在我隔壁班,而我的小学同学又跟她同一个系,等等。这些,都成了我们写信时提到的有趣话题。
比如我说到初中那个跟黑脸包公有得比的班长,如今成为女生新宠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可转眼才一年啊,怎么那张被我和阿岚咒骂过无数次的严肃刻板的脸,如今居然成为“酷”的代名词了?我曾经被众女生逼着拿来以前的集体照,文艺委员对着照片当场就叫出了声——初中时的他太可爱了!我站在一旁,毛孔立即竖了起来。阿岚提到我的小学同学,说他已经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了,这点我并不意外,六年级时就有人称他为“小吴奇隆”,看来长着一副明星脸到哪里都吃香,阿岚还说,现在的他可牛了,在楼梯口当众接吻,居然没有一个人向系里举报,否则至少给他扣顶“留校察看”的帽子,这点我是真没想到啊,如果不是因为我喜欢小虎队里的苏有朋,听到这个消息也会伤心死的。
花季雨季总难免说些秘密心事,阿岚终于忍不住对我开诚布公,说她有Boy friend了,我认识的,让我猜猜。还用猜吗?我会心一笑,是他,那个初中时坐在阿岚后面,被阿岚称为干老爹的人,如今正跟阿岚同一个班。从父辈级的干老爹变为同辈级的Boyfriend,算是升级还是降级?我说,恭喜啊,近水楼台先得月。那时候电话还没普及,上网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一句祝福的话也要经过邮局邮差传达室……千回百转才到达对方手中,显得尤为珍贵。
高三的时候我喜欢上低年级的一个数学老师,没听过他的课,没跟他说过任何一句话,只是看到他斯斯文文的气质就心神摇曳了,初中时喜欢的那个,早就成了过眼云烟,一直都不愿承认自己是一个容易变卦的人,可不争的事实又常常令我懊恼万分。
那段日子很郁闷,但我对自己的秘密却绝口不提,阿岚还真的以为我心思单纯到不知情为何物,经常感叹地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开窍啊?我当时特迷言情小说,就回信告诉她将来我一定是个爱得死心塌地的女子,可以等一个男的十年数十年,为他生一堆孩子,然后做一个温柔又贤良的家庭主妇。
阿岚不可思议地说,你有病啊,***生你那年就已经实行计划生育了,你想当母猪除非嫁到海外去。
我说是啊,你没看到小说里那些男主角都是香港台湾的吗?
阿岚说我真服了你了,你这样迟早要把男人宠坏的,我以后一定是个事业型的白领,我还要开自己的公司,把生意扩展到国外,在多个地方飞来飞去,谁也别想把我关在家里。
这点我信,阿岚的性格一直有女强人风范,现任的Boy friend初中时也是被她呼来唤去的,而我这种温温吞吞、没有主见的人也最适合伺候好一个家,真的,当时这是我最大的梦想。
可往后的事谁又说得准呢?高中毕业后我仍然继续念书,阿岚毕业后去了一家合资企业,4年后她已经升级,从最初的文员坐到主管的位置,多么不容易啊,可是她却突然说她要专心做个家庭主妇,再也不去奔波了。那一刻我才突然想起,我们有多久没联系了?我们的距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远了呢?当我厌倦透了这座城市,一心想要往外飞的时候,当我开始向往一个人的自由,害怕婚姻束缚的时候,阿岚居然把一切理想都沉淀下来了,多年以后的我是不是也这样?我不敢想,至少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这种生活是可怕的。
后来同学聚会,我又看到了“小吴奇隆”,进了公安局,吃得啤酒肚都出来了,昔日的帅气荡然无存。还有那个包公脸的班长,毕业后就没再见过他,还会想起一些人,一些事,但都浅淡得只剩下模糊的痕迹了。那些旧时光,那些逝去的记忆,重拾起来捧在手里,显得那么的遥远和虚无,因为在今天,我们顺着原形找回去,却发觉当初那个自己早已被生活“造化”得无从寻觅。
第81、不如跳舞吧情感故事

一
十五岁的倪菊曼不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子,皮肤黑黑的她是班里最矮的女生,所以,永远在第一排第一桌。那时他们班最漂亮最讨老师喜欢的女生是吴楚楚,不但人长得像花儿一样,而且学习也总是最好的,所以,倪菊曼不是吴楚楚的朋友,吴楚楚的朋友是那些同样长得好看学习也好的女孩子们。
那个十五岁的夏天因为何庄澜的到来而不再寂寞。何庄澜是从杭州转来的学生,当何庄澜出现时,倪菊曼感觉眼前一亮,因为班里没有那么好看的男生,况且他有着南方男人的忧郁气质。但倪菊曼是自卑的,自卑到只看了何庄澜一眼便把目光转向了窗外。窗外是初夏的阳光,阳光把刚刚抽出花枝的合欢树照得分外妖娆。喜欢,就那么悄悄地开始了。
那时倪菊曼只是一个学习中等的学生。何庄澜来了以后,吴楚楚也只能排在第二位,况且他总是用那种极婉转的南方普通话回答着老师的问题,那个时候,倪菊曼总是屏住了呼吸,然后静静地听着,因为那么好听的声音,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
和倪菊曼相反的是,因为个子高,何庄澜坐最后一排。那时男女生是不说话的,但倪菊曼看出了吴楚楚的心思,她总是故意去倒数第二排找她的好友丽妮,倪菊曼知道,吴楚楚是想接近何庄澜。
他们的学校只是一般的中学,能考上市里一中的人只是凤毛麟角,如果在班里不进前五名,简直是没有希望的。那时倪菊曼是想初中毕业去当兵的,但何庄澜来了就不一样了,有一天何庄澜说,我是无论如何也要考上一中的,因为我妈妈就是一中毕业的。
那句话倪菊曼是偶尔听到的,所以,她发了疯学习,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谁也不理,然后把头深深地埋在书中。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倪菊曼,常常是被别人忽略的,但在一次模拟考试中她居然考了第三名,当吴楚楚站在她面前蔑视地对她说,谁都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时候,你是不是抄的啊?她抬起头来,那个美貌如花身高一米六五的女孩子正嚼着口香糖,是的,她在吴楚楚的眼中如同一朵野外的小花,从来未曾被注意,所以,她怎么能一夜之间就考了第三名?
她没有理吴楚楚,转身就走了,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学习带来的快乐和暗恋的快乐是一样的。
一个月之后,她以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一中。
当然,同去的还有何庄澜和吴楚楚。
二
更巧的是,他们居然又分到了一个班。报到的时候,倪菊曼注意到一个细节,何庄澜把吴楚楚的行李搬了进来,而倪菊曼是自己搬进来的,虽然他们来自一个中学一个班。然后,倪菊曼看到吴楚楚递给何庄澜一条粉色的手帕,她忽然感觉到心痛,因为早就有同学风言风语说这两个才子才女如何如何,看来竟然是真的了。
倪菊曼依然排在第一排,肤色依然是黑,而何庄澜和吴楚楚居然是前后桌,有时他们会相跟着进来相跟着出去,她呆呆地看着他们的背影,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可怜的美人鱼,不,比她还不如,美人鱼还那么美丽,她只是一只丑小鸭,一只没有人看得上的丑小鸭。
唯一令她骄傲的是她的学习成绩,她永远是全班第一,她想,这是她唯一吸引何庄澜注意的地方吧,因为何庄澜和吴楚楚早就远远地被她甩到了后面。
高二暑假的时候,她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写小说,写自己暗恋的故事,小说里写道:如果年轻时你爱上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告诉他。她想,自己为什么不告诉何庄澜呢,也许他也喜欢自己呢。知道这纯粹是幻想,但爱到深处,哪管前面是刀山剑海,是铁马冰河,反正,倪菊曼是想闯一闯了。
她把自己的小说寄给了何庄澜。在等待何庄澜回信的那几天,她简直快发了疯,把一盒齐秦的带子快听烂了,甚至她一步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屋子。
五天以后,她接到何庄澜的电话,约她去体育场见面。
那天她几乎把所有的衣服全折腾了出来,但仿佛哪件衣服也配不上今天的约会,倪菊曼是把这次见面看成约会了,十七岁女孩子的第一次约会,注定会终生难忘吧。
最后,倪菊曼偷偷地穿上了姐姐的红裙子,然后戴上了姐姐的纹胸,她已经长到一米五八了,再穿上姐姐的高跟鞋,怎么说也有一米六三吧。这样想着,脸就红了,镜子中是洗了又洗的脸,粉底搽了又洗洗了又搽,口红涂了一点点,到底是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擦掉了。
那一路,她把车子骑得飞快,生怕让何庄澜等着,她想,既然何庄澜约了她,肯定是有好消息的。
当她一进体育场,她呆住了。体育场的看台上坐着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除了何庄澜,还有吴楚楚。
她的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这对她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因为吴楚楚那得意的微笑像针在刺她,一瞬间她转身就疯狂地跑起来,到最后,她把两只不合脚的高跟鞋全脱了下来,赤足跑着,眼泪在两边的风中飞着,她想,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三
高三开学的时候倪菊曼没有看到何庄澜和吴楚楚,同桌小雨小声地说,知道吗?他们被学校开除了,据说吴楚楚怀孕了。她呆住了,窗外的那棵紫玉兰刚刚发芽,但何庄澜和吴楚楚却再也看不到了。
倪菊曼始终留着何庄澜寄回给她的那本小说,他只写了一句话:你说,在一朵牡丹和一株小草之间,我会选择谁?这句话倪菊曼一辈子也忘不了,他没有直接说出她长得不好看她矮,但是,有这句话,就足够了。
后来听说何庄澜回了杭州,而吴楚楚转到另一个城市去上高三。9月的时候,倪菊曼考到了杭州的一个大学。这个城市,是她十五岁就开始暗恋的地方,但她一次也没有看到何庄澜。
西湖她是常去的,有时在断桥边上一坐就是半天,桥断了,心也断了。
让人想不到的是倪菊曼的变化,上了大学的倪菊曼仿佛脱胎换骨一般,肤色白了,深深的眼窝变得流行,就连厚厚的唇也被说成是舒淇一样的性感。更不可思议的是,等到大学毕业时,她的个子居然长到了一米六九,对于发育较晚的她来说,没有人理解这迟到的美丽对她有多大痛苦?
大四那年她被评为校花,老同学再见了她问她是吃了什么仙丹,怎么变得如此美丽,是不是穿了增高鞋垫啊,倪菊曼就笑着,是啊是啊,我是一个妖精,修炼了千年才修成这样一朵莲花。说完自己就愣了一下,假如,假如何庄澜看到自己现在这样,还会选择那朵牡丹吗?
但是她没有开始恋爱,虽然没有过初恋,但那天的痛可以让她记一辈子了。她也曾试图打听何庄澜的消息,到底是黄鹤一去不复返了,也许和她一样,也大学毕业了吧?
四
毕业后倪菊曼来到上海一家电子公司,三年后由于工作出色,现在的她已经是个海外投资公司驻上海的老总了。倪菊曼身边不乏追求者,耿林是最出色的一个,从美国读书回来,一直在香港工作,他们是一个偶然机会认识的,倪菊曼之所以后来接受了他的鲜花,和他的长相是有一定关系的。因为耿林很多地方像何庄澜,这是倪菊曼的秘密。
当在办公室见到何庄澜的刹那,倪菊曼差点把手里的咖啡洒出来。公司要招一部分员工,来面试的人很多,她是三审,过了她这一关就可以来公司上班了。
何庄澜吃惊地看着她,然后低语着,不可能,不可能吧?
倪菊曼一本正经地问着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因为旁边有很多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倪菊曼把何庄澜叫了进来。
他们相互呆呆地看了对方好久,何庄澜说,很小的时候看到过毛毛虫变成蝴蝶的故事,今天终于知道是真的了。倪菊曼的心乱乱地跳着,近乎十年过去了,为什么,再见到年少时的春闺梦里人依然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
她请他在金茂吃了饭,很显然,他不能适应这里的金碧辉煌。因为他后来只上了一个大专,到处找工作,一直碰壁,前些天工作的厂子又倒闭了,于是只好到上海来碰运气。他嘻嘻地笑着,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一下就遇到了旧知己。
这句话让她有些恶心,好像他拿捏好了她会留下他,因为他伸出手来忽然握住她的手,倪菊曼,你真让我心动,想当年……我真是糊涂。
她一下就看轻了他!如果他什么也不说不解释,如果他只是沉默,说不定她会留下他,因为毕竟他是她心中一个永远无法忘怀的梦。但现在他说出来,她忽然感觉到那么无聊那么凄凉,真是相见不如怀念。他依然英俊,只是手指多了被烟熏黄的痕迹,但变得如此油腔滑调。她没有问吴楚楚,但他主动说,那真是个粗俗的女人,没考上大学,几年后做了人家小老婆,真真是一朵野草了。
她笑了,想当年,他夸她是牡丹的,于是倪菊曼更加看轻他。毕竟爱过,毕竟是自己的初恋,这样的男人,如何让她迷恋十年呢?她真看不起自己了。
她伸出手,我们去跳一支舞吧。
他欣喜若狂,以为是倪菊曼念着旧情想如何如何,于是他紧紧地搂着怀里曾被他伤害的女子。
倪菊曼笑着,记得三毛最后一篇文章吗?何庄澜点头,是那篇《不如跳舞吧》。倪菊曼也点头,里面有一句话,想送给你:如果一切已经过去了,那么不如跳舞吧。
何庄澜的心凉下去凉下去,因为他知道一切已经结束了。一支曲之后他们将天各一方,倪菊曼是再也不想见他的。
从金茂出来后,倪菊曼开车去了外滩,外滩的风很大,远远地,不知哪里传来的歌声:破碎就破碎你要什么完美,放过了自己,你才能高飞。
此时,她的眼泪,一滴,两滴……落了下来,像是这个夏天的水晶珠琏,晶莹美丽。
第82、若爱只能擦肩而过情感故事

春带着勃勃生机,悄然而至。小城里最先觉醒的是丁香树,它们生长在马路的两旁,树身开满了洁白的小花。在绿叶的簇拥下显得美丽、淡雅。风一吹,那幽香被送得很远很远……
就在这个丁香花泛滥的季节,王允初识了美美,她就像丁香花一样美丽清纯,带着那沁人心肺的幽香,闯进了他的心田。
那是一个周末的清晨,王允和同胞哥哥王润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美梦。突然他们被一阵叩门声惊醒,王润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声戛然而止,接着门外传来一个温柔纤细的声音问道:“王润在吗?”
王允抻了一个懒腰,将头探出蚊帐笑嘻嘻说:“哥!找你的。”
王润也不答话,飞快地套上他的臭袜子,箭步趋前。要开门的时候突然停住,回头对王允低吼道:“赶紧起来……”说完开门走了出去。
趁哥哥和来人在外面说话的时候,王允穿好了衣服,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屋子,然后趴在门缝偷看他们聊天,哥哥发现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王允尴尬地打开门冲着他们嚷嚷着:“哥!请人家进来坐嘛!”
哥哥听罢,笑着对身边的女孩说:“要不……进屋坐一坐?”女孩到很大方,也没推让,微笑地随哥哥进了屋。王允殷勤地帮女孩般来的凳子,趁机偷偷地打量着女孩,发现她很漂亮,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的皮肤粉白粉白的,就好似室外盛开的丁香花,她笑起来更是清纯动人。
似乎是王允的目光过于火辣,女孩觉察地向他看过来。王允的脸立刻红了,他笑嘻嘻地说:“你们坐,我出去一下。”说完冲着哥哥眨了眨眼,人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哥哥似笑非笑地,偷踢了他一脚之后说:“愣着干嘛?不是要出去吗?”王允面色更红了,急忙答应了一声跑了出去。
再回来的时候女孩已经走了,哥哥悠闲地躺在床上听着歌。王允一屁股坐在哥哥床上问道:“哥!你女朋友吧?”
哥哥急忙说道:“别胡说,她叫美美,是我们车间新来的。车间主任让我收她做徒弟。没别的关系,你别瞎想。”王允听哥哥这么一说,心里似乎松了一口气。初见她那短短的一瞬间,她的影子就留在了他的心中,怎么挥也挥不走了。甚至王允觉得她坐过的地方,都有着那么一股幽幽的丁香花味儿。他使劲闻了闻,心想哥既然和她没什么,那么是不是代表着他有机会哪?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心里却是甜丝丝。
打那以后美美成了他们家的常客,她每次来王允都会甜甜的叫她一声美美姐,她似乎也非常喜欢和王允聊天玩笑,但是在哥哥面前就显得有点拘谨。也许是哥哥总板着一张脸的缘故吧!
美美有一次偷偷问王允:“你们长的很像,怎么性格差的那么多?你哥严肃做事认真,而你整天嘻嘻哈哈,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
王允嘻嘻笑着说:“我哥样样都比我强,我呀!懒散惯了。”
其实王允想对她说我不是什么事都不在乎,我在乎你,喜欢你,是你感觉不到罢了。不过这话打死他也不敢说出口,因为他感觉到哥似乎也喜欢美美。
转眼半年过去了,他们三人越来越熟悉。
一次王允开玩笑问:“哥!你咋不追美美姐呀?”哥哥当时就撂下脸摔门走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哥哥那么不高兴,他分明看见了哥哥眼里的悲伤。
这悲伤让王允心疼,哥哥是他唯一的亲人,哥哥想要的东西他绝不会去占有。于是他开始帮哥哥和美美牵线搭桥,每次在美美来他们家玩的时候,他借故留她玩到很晚,这样再叫哥哥送她回家。
有一晚美美要走的时候拽住他的衣角说:“王允,你送我回家吧!”王允假装打了一个哈欠说:“别,我又累又困,哥……”
临走时美美瞪了他一眼,脸上明显带着失望眼神,那眼神让王允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谁料到王润回来的时候突然把他从床上揪了起来,骂他是个笨蛋,王允被骂得莫名其妙的。非常无辜地说:“哥!这是咋了?”
哥哥的脸涨得通红,狠狠地把他推到在床上,转身点燃了一支烟。沉默了半晌说:“美美喜欢你。”
“什么?美美喜欢我?怎么会?”王允心里是又惊又喜。但是当他抬头看见哥哥一脸的悲伤时,他脸上的喜悦瞬间消失了,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哥!别开玩笑了,她喜欢的是你,要不怎么会老和我打听你的事。”
哥被他一说仿佛重新看见了希望,他扔掉烟蒂说:“难道是我误解她的意思了?也可能是她害羞,对我的表白一时间无法接受。”
王允心里一沉重重地躺在床上说:“哥!别想了,明天问清楚了就行了。”
哥哥突然问道:“小允,你不会喜欢美美吧?”
王允苦笑着说:“怎么会?我一直当她是我大嫂的。”
躺在床上的王允听见哥哥笑了。
那一夜,王允辗转反侧,难以人眠,心一阵阵疼痛。
不久,美美再来他们家的时候,王允注意到她和哥哥牵着手走进来,俩人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美美再不像以前那样主动和王允说话,而是仰脸望着哥哥一脸的幸福。而王允呢?面对他们既不能表现出难过,更不能避而不见。只能忍着心里的痛,看着他们幸福的笑。
很快美美成为了他的嫂子,他们结婚后还住在这间小屋里。王允开始有些尴尬,渐渐的他们又像以前一样说话聊天,她常拿王允开玩笑:“小允,什么样的女孩才能得到你的心?”
唉!王允心想我当然不能告诉她,我爱的就是你,恐怕,这一句话会永远烂在他的肚子里,每次说到这里王允都会非常沉默地走到一边。
偶尔,美美会请她的女同事来他们家玩,王允知道嫂子的用意是想帮他相亲,每次王允都会表现出吊儿郎当的样子,说话随便,不拘小节,鞋什么的乱放乱扔。
等客人走了之后,美美总是阴阳怪气地说:“喂?我说你怎么回事!”
王允瞪着她说:“我的事我自己解决,别老替我乱配鸳鸯!”他刚说完,突然看见美美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她低声说:“小允,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开心,可和你哥在一起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了解我……”说完用一种幽怨地眼神看着他。
这一刻王允终于明白了美美的心,可是一切都晚了,他们若有爱,也只能让这爱擦肩而过……
王允尽量掩饰自己的慌乱,说:“哥,样样都好,你没发现他多在乎你吗?多爱你嘛?”
美美的眼神黯淡了,她转头说:“我知道你哥爱我!算了,吃饭吧!”
王允大大咧咧地笑了笑,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不久公司要调人去外地的分公司,王允积极地报了名。他想只有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他才能活得自在,不必用笑来掩饰着内心的痛苦。
王允身处异地,每当他一个人寂寞的时候,总会哼起那首“丁香花”,忆起那个清晨,那个笑脸……
第83、父亲的遗产情感故事
从前有个人,他有三个儿子。他的全部财产是积攒了三百个列阿尔,他藏在盥洗间的地板底下。

有一次他病了,他想:我有三个儿子和老婆,他们都是我的继承人,但这点钱太少了,我要分别对他们每一个人说,这钱是留给他一个人的,但是不能让他们知道事情的底细。”
他对妻子说:
“我很快就要死了,我只有三百个列阿尔,而继承人有你和三个儿子。
但他们现在不能拿这笔钱,他们要先到苏丹穆里希那里去,得到他赏赐的财产,回来以后才能继承我的遗产。”
他把大儿子叫来,对他说:
“我的儿子,我感觉到我离死不远了,我想叫你知道,我有三百个列阿尔,藏在盥洗室里,这是给你的遗产,不要告诉你的兄弟。不过,你要先到苏丹穆里希那里去,获得了他赏赐给你的财产,才能回来拿这笔钱。”
随后他把二儿子叫来,对他说的话同对大儿子说的一样。最后把小儿子叫来,把上面的话又重复一遍。这样,使每个儿子都产生一个错觉,父亲爱他胜过爱他的其他儿子,他的遗产只给他一个人。
父亲死了,儿子们把他埋葬了。丧事办完以后,大儿子晚上来到盥洗室,把他父亲说的钱挖出来拿走了。二儿子也来挖这些钱,但什么也没有找到。
“父亲欺骗了我,”他这么想就回家了。小儿子来挖钱,同样什么也没有找到,“难道父亲骗我?”他想,“不,钱肯定在这里,但谁把它拿走了。”
他也回去睡觉了。
早晨,他对他的两个哥哥说:
“父亲说了,在盥洗室藏了三百列阿尔,我去看了,可什么也没找着。”
“我也一样。”二哥这样说。
“我也一样。”大哥也这样说。
“但是父亲说了,”三弟继续说,“这些钱我们必须在得到苏丹穆里希的赏赐之后才能拿的,拿了钱的人做得可不好,他违背了父亲的遗嘱。”
兄弟们约好到苏丹穆里希那里去。他们带着玉米烤面包和水,便上路了。
大哥走在前面,然后是二哥,三弟走在最后。
路上大哥看见一路脚印,便说:
“这是一个牲口的脚印,而且这个牲口是骆驼。”
“这只骆驼驮的是铁棍。”二哥指出说。
三弟说:
“它是一个小时以前在这儿走过去的。”
他们继续往前走,遇见了一个人。
“你们没有看见一头牲口吗?”
“这头牲口是骆驼吗?”哥哥问。
“是的。”
“它驮着铁棍吗?”二哥问。
“是的。”
“它是一个小时以前在这里过去的吗?”弟弟问。
“是的”
他们又继续往前走。在路边一棵树下他们又看见了脚印。“有人在这里坐过。”大哥说。“这个人是个女的。”二哥说。“她背上还背着一个孩子。”
弟弟说。他们走了不远,就碰到一个过路人。“你们没有在这里看见一个人吗?”他问。“这个人是女的吗?”大哥问。“是的,先生。”“她是不是带着一个金手镯?”二哥问。“啊,对,先生。”“她背上还背一个孩子,是吗?”弟弟问。
“对,先生。”
“我们刚刚离开她坐过的地方。”弟兄们说完又继续赶路。在路上他们看见一个被杀死了的无头人。
“这个人被杀死了,他是个男人。”大哥说。
“他有长长的胡子。”二哥说。
“这个人是个老头,七十岁至八十岁之间。”弟弟说。
他们继续往前走,碰到死者的儿子。“你们没有看见一个人吗?”
“他是个男的吗?”大哥问。
“是的。”
“他的胡子很长,是吗?”二哥说。
“是的。”
“他很老了。有七十到八十岁,对吗?”弟弟回。
“对。”
“我们就在那里看见他的。”
儿子走了不远就看见了被杀死的父亲。“这是他们杀死的。”他想。
这时弟兄们来到苏丹穆里希家里。苏丹高兴地接待他们,给他们房子住下来,嘱咐好好款待自己的客人。他叫种植园的工头做好大米饭和下饭的羊肉。但是当食物端上来以后,大哥却说:
“大米饭有问题。”
“下饭菜也有问题。”二哥说。
弟弟补充说:
“就连苏丹本人也有问题。”
奴仆们听见了弟兄们的谈话,便跑去告诉苏丹。
“把他们叫来。”他说。
兄弟们来了,苏丹对他们说:
“我邀请你们来,可你们还骂我。”
“我们怎么会骂你呢?”弟兄们说。
苏丹还没来得及回答,他们在路上遇见的那个骆驼的主人来了,他来向苏丹控告这些年轻人偷了他的骆驼。
苏丹问他们兄弟:
“你们为什么要偷骆驼?”
“难道是我们偷的吗?苏丹?”兄弟们感到惊奇,“难道他看见我们和骆驼在一起?”
骆驼主人回答说:
“他们给我讲了骆驼的一切特征,如果他们没有看见骆驼,能够讲得那么正确吗?”
“你们没有看见骆驼,怎么能够知道骆驼的特征呢?”苏丹问。
大哥说:
“我是根据它的脚印知道它是骆驼的。”
二哥说:
“我知道它驮的是铁棍,是因为它的蹄子留下了很深的痕迹,它一定驮着很重的货物,还有什么比铁棍更重的呢?”
弟弟说:
“我知道它是一小时前过去的,是因为它的脚印被走在它后面的人踩过,我们遇见了这些人,可没有看见骆驼。”
苏丹对骆驼的主人说:
“他们没有偷你的骆驼,你自己去找吧。”
那人还没有走,又来一个人控告年轻人拐走了他的妻子。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苏丹问这三个兄弟。
“不,我们没有拐走他的妻子。”兄弟们一齐叫道。
“如果不是你们拐走的,那么,她的情况你们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
大哥说:
“我问他,你是找一个女人吗?难道这就是拐吗,老爷?”
二哥说:
“我知道这人是女的,是因为在她坐过的树底下我见到了一只金手镯,但是我没有动它。”
弟弟说:
“我知道她背上背着小孩,是因为女人是不会自己丢下镯子走的。她一定是把镯子给小孩玩,镯子从小孩手上滑下来了,可母亲并不知道。”
“他们的话是正确的。”苏丹说,“他们没有看见你的妻子,走吧!”
接着,父亲被杀的人来了,他说:
“他们杀死了我的父亲。”
“你们为什么这样做?”苏丹问青年们。
“不,老爷,我们没有杀死他。”
“那你们从哪儿知道他的外貌呢?”那人问。
大哥说:
“这个人在我们旁边过。问我们碰到什么人没有,我问他,是男的吗?他说是的。难道这就是谋杀吗,老爷?”
二哥回答:
“我知道他有胡子,是因为我看见胸脯上有一些长毛,所以就知道他的胡子够多的。”
弟弟说:
“我知道他是七十到八十岁,是根据他的血液,他的血颜色很淡,里面有很多水。这样的血液,我知道通常是老人的。”
“他们的话是正确的,”苏丹说,“他们没有杀死你的父亲,回家去吧!”
苏丹对兄弟们的聪明的回答感到惊奇,现在他想要知道“有问题”这是什么意思。
“告诉我,为什么你们说:米饭有问题,山羊肉有问题,我也有问题呢?”
大哥回答:
“饭有问题是因为米粒又长又粗。我知道这种稻米是长在坟地上的,因为那里土壤非常肥沃。坟地上的稻米不是有问题的吗?”
二哥说:
“山羊肉有问题是因为它太肥了,我知道这只山羊不是母山羊喂大的。”
弟弟说:
“我知道苏丹有问题是根据你的外表。”
苏丹非常生气,他把种植园工头叫来,问他大米的事。
“是的,老爷,稻子的确是长在坟地上的。”他回答。
“山羊呢?”
“是的,老爷,它很小的时候,母山羊死了,它是母驴的奶喂大的。”
“他们的话是正确的。”苏丹想。随后他叫母亲,要她讲出有关他身世的全部真情,母亲对他说:
“是的,我的儿子,你不是已故苏丹的儿子,你是我的第一个丈夫贝陀因人的儿子。”
“这些年轻人的智慧是无人比得上的。”苏丹想,他慷慨地赠给他们很多钱财,并且送给三匹好马,让他们回家去。但是苏丹害怕他们把他不是已故苏丹儿子的事告诉人们,便决定把他们杀死,但必须叫谁也不知道。在兄弟们准备动身的时候,他拿三件红衣给他们穿上,叫自己的三个儿子们穿上白衣。
“去送送客人。”苏丹对儿子们说。他们走了以后,他叫来士兵,命令他们跟在后面,把三个穿红衣的青年杀死。
但是,三兄弟已经猜到了苏丹的意图,他们对三个王子说:
“红衣是苏丹权力的象征,我们没有资格穿;而白衣是悲哀的标志,我们穿才合适,因为不久前我们的父亲死了。让我们交换吧。”
他们交换了衣服。王子们穿上红衣,而弟兄们穿上白衣。可国王给士兵的命令是杀死那三个穿红衣的青年,他们也就这样做了,杀死了苏丹的三个王子,而三兄弟骑着马回家去了。
三兄弟回到家里,母亲高兴地迎接他们。大哥把他私自拿的那三百个列阿尔拿出来交给母亲,并且请求母亲和弟弟们原谅他。这样,兄弟们完成了自己父亲的遗嘱,他们先从苏丹穆里希那里获得赏赐,然后回到家里,继承了自己父亲的遗产。
第84、幸福的谎言情感故事

这学期,中文系出了名的“阔少”钱大伟和“系花”林玲恋爱上了。随着爱情的渐渐升温,两人上影院、下馆子的次数多了起来。当然,每次都是钱大伟买单。也难怪,大家都知道,他有一个有钱的老妈。
这天,林玲兴冲冲地来约钱大伟一起去看《情归阿拉巴马》的首映式。没想到钱大伟却一脸为难地告诉他,说刚接到自己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她生病了,得回去看看——其实,这压根是胡扯。钱大伟的母亲根本没打电话,真正原因是他兜里快没钱了,得赶快回去补充一下“弹药”。不然,在林玲这只美丽的“爱情鸟”面前原形毕露那就太煞风景了。
林玲多少觉得有点扫兴,不过也只有点头同意了。
下午放学,钱大伟悠哉游哉地回到家,母亲早已做好饭菜等他了。他风卷残云地将一大盘红烧猪脚彻底消灭干净,这才意犹未尽地站起身来。看见母亲正在卫生间里用力地搓洗着他带回来的那一大包脏衣服,他踌躇了一会儿,才走过去,开口道:“妈,我想买一套考研的资料。”
母亲搓衣服的手停了下来,抬头问:“多少钱?”
钱大伟瞥了一眼母亲眼角深深的鱼尾纹,不禁有些心虚,讷讷地说:“大概要300块吧。”
母亲沉默了一会,说:“好吧,我待会儿就给你。”
看到母亲已经有些斑白的头发,钱大伟心里有些不忍。自己10岁就死了父亲,全靠母亲一个人支撑。母亲其实只是公司里的一名普通员工,那一点微薄的工资既要供自己上学,又要开支母子俩的生活,确实够艰难的。可是……为了爱情,儿子只好对不起你了!母亲,等有一天儿子给你带回那个千娇百媚的俏媳妇来,你会为今天的付出感到欣慰和骄傲的!一想起美丽迷人的林玲,钱大伟就禁不住一阵激动,刚刚升起的歉疚似乎一下子烟消云散,他和母亲打了个招呼,美滋滋地钻进房间上网去了。
在网上看了看新闻,钱大伟出来去了趟卫生间。他意外地发现母亲正就着一碟咸菜下饭,钱大伟有些奇怪,就问:“妈,您不是说已经吃过了吗?怎么……”
母亲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慌乱,不自然地笑笑说:“嗯……我只是又觉得有些饿了。咦,你怎么还没睡?”
从卫生间出来,钱大伟狐疑地看了一眼母亲,闷闷不乐地问道:“妈,您说实话,你们单位是不是效益不好了?”
母亲嗔怪地在钱大伟结实的肩膀上拍了一下,说道:“瞧你,尽胡思乱想的,妈不是给你说过吗?单位效益还不错,听说最近还要长工资呢!对了,这300块钱你先拿着。快去睡觉吧,明天你还得赶早回学校呢。”
看着母亲脸上熟悉的笑颜,钱大伟捏紧了手里的钞票,这才放心地走进了卧室……
一晃又过了好些日子。这天是个好天气,林玲约上钱大伟到西山公园去郊游。爱情滋润着的时光总是那么甜蜜,观过了山下的菊展,看够了山上的红叶,这对小情侣在树阴下铺开塑料布,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食品和饮料,相依相偎着共进午餐。
就在两人愉快地边吃边聊时,一个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小姐,你这些空罐都给我,行吗?”
钱大伟觉着这声音有些耳熟,他回头一看,整个人立刻僵住了:因为,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自己的母亲!她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大肚筐,筐里装满了一大堆废纸壳、破塑料之类的东西……
钱大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母亲此时应该还在单位上班的呀!怎么跑到公园里拾荒来了?难道她下岗了?钱大伟觉得心里一阵绞痛,呆鸟似的愣在了那里,不知所措。
倒是母亲在一阵慌乱后迅速恢复了平静,她抢先开口道:“小伙子,这是你女朋友吧?好漂亮的姑娘啊,你可不能辜负了人家哟!”随后,她接过林玲递给她的几个空易拉罐扔进背篓里,默默地转身走了。
钱大伟像一具泥塑木雕似的愣在了那里。林玲盯着钱大伟的脸,疑惑地问:“大伟,这大妈是谁呀?怪可怜的。怎么?你认识她?”
钱大伟似乎没有听见她的问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母亲蹒跚的身影渐渐变小。猛然间,他发疯似的跳起来冲了过去,一把拉过母亲的背篓背在身上,心痛地喊道:“妈妈,我可怜的妈妈,你为什么要瞒着我?你下岗了是吗?儿子真混,儿子对不起你呀!”
母亲一把推开钱大伟,惊慌地看了一眼身后说:“你疯了吗?别把那姑娘吓跑了!唉,你大学都考得上,怎么连这点小花招都耍不来?”
钱大伟泪流满面,哽咽着说:“不,我宁愿失去女朋友,也不能不要母亲呀,不然,我还算是人吗?”
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傻小子,谁让你不要母亲了?快去,给那姑娘解释解释……”
等母子俩回头再看时,却哪里还有林玲的踪影!钱大伟叹息着说:“算了,由她去吧。”
直到这天,钱大伟才知道母亲下岗已经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来,母亲就靠着一点下岗补贴和拾荒的钱苦苦支撑。他真后悔,后悔自己像吸血鬼似的以种种理由向母亲要钱,后悔自己在同学面前打肿脸充胖子,后悔自己为了爱情慷慨大方……怪不得每次回家后,母亲总推说已经吃过了,原来都是为了把好吃的东西让给自己,而母亲自己,竟吃了整整一年的咸菜啊!
从这天起,钱大伟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他不再住校了,每天放学后就径直回家——他租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跑出租,以此来回报母亲的深恩和忏悔过去的无知与荒唐。
这期间,林玲也没再来找过他,有时在校园里偶尔碰了面,钱大伟也总是慌忙地避开,他觉得是自己首先欺骗了林玲,落得今天这个无言的结局也是罪有应得。本来嘛,自己压根就不配拥有林玲的爱情!
光阴似箭,转眼就是大四了。
直到毕业晚会结束,眼看昔日同窗成双成对地依依话别,钱大伟满腹怅惘。他正准备转身离去。林玲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柔声说:“钱大伟,能和我一起去喝杯咖啡吗?”钱大伟一怔,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两人一起来到他们早先经常光顾的咖啡屋。面对风采依旧的往日恋人,钱大伟不禁一阵伤感,他黯然说道:“林玲,半年多了,我一直都没有勇气对你说一声‘对不起’,如今一别,也许以后我也不会再有机会了。今天,我要对你郑重地说一声‘对不起,请原谅’!”
林玲淡淡一笑,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钱大伟,说:“有件事情我也一直都想告诉你,可总是没有勇气……其实,那天在西山公园你和你母亲的不期而遇,都是我一手安排的。”
“什么?”钱大伟一下子惊得跳了起来,“这、这不可能,你根本就不认识我母亲啊!”
“你忘了吗?我曾经在你的相册里看到过你母亲的照片。而且,我还打听到你母亲根本就不是你所说的那样是某某公司的要员,她只不过是公司里的一名普通职工,并且下岗了;我还知道,为了不影响儿子的学业,她一直瞒着儿子靠拣破烂供儿子读书。当我得知以后,我深深地震撼了,同时也为你的荒唐感到羞愧!我打听到你母亲常到西山公园拾荒,所以那天才约你去那里。后来,我借你上厕所的工夫找到你母亲,让她来拿我们的空罐子……其实,我只是想警醒你,别再糊里糊涂地过日子了,看看你可怜的母亲吧!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当着我的面认你母亲,我当时真的好感动。我告诉你,我当时是哭着走的……一直以来,我都在为你当时的表现和后来的作为感到骄傲。”
钱大伟目瞪口呆,他确实没想到林玲的这一番良苦用心。只可惜这样优秀的女孩却不能为自己所拥有,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说:“谢谢你,林玲!你的深情厚意我会铭记一辈子的,遗憾的是我再没有机会报答你了。”
“傻瓜,机会还在你手里呀,如果你同意,我现在就想去见你的母亲,在我心里,她是一位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林玲深情地说。
“真的?”钱大伟兴奋得几乎要跳了起来。
“真的!一个敢于当着女友的面直面自己错误的男孩,难道不值得我去爱吗?”林玲微笑着向钱大伟伸出了手。
今夜,星光灿烂!
第85、OH卡牌的背后情感故事

这一天,我到班主任办公室安排学生心理普测的事情,几个老师正在聊天,看到我进去,一位老师开玩笑地说:“心理专家来了,快点儿给王老师辅导辅导吧,她刚刚被学生气得够呛。”原来,班上有一个女生晓云在教室里乱摔黑板擦,班长告诉了王老师。王老师找晓云询问此事,没想到晓云满不在乎地说:“就是我干的,怎么着?”这种有些挑衅的口气让王老师很生气,但她还是耐心地告诫晓云:“摔坏了黑板擦会影响大家上课,每一个同学都应该爱惜班里的公物才是。”“对不起,老师,我错了。我不该摔班里的东西。”还没等王老师说话,晓云又将手中拿的钢笔狠狠地扔在地上:“这是我自己的东西。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不会影响别人。这样行了吧?”王老师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啊,竟然有这种事?”我忙劝慰王老师不要生气,有时间的话,我会找晓云聊一聊。
但接下来的几天里由于心理普测事务繁多,我一直没有抽出时间来找晓云交流。测试结果出来后,我急忙找到了晓云的问卷,发现她的得分很高,特别是“敌对”分数,几乎达到了满分,在一道检测自杀倾向的题目上她也得分较高。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敌意,经常有伤害他人的想法和冲动,而且会频频想到自杀呢?联想到几天前她顶撞老师的行为。我马上警觉起来。于是在当天中午,我把晓云约到了心理指导中心。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精神的女孩,一头短发,显得十分干练。由于我以前给她们上过心理课,晓云见到我后并没有犹豫,很快说出了自己的困扰。
从去年开始,晓云发现好友晓薇也喜欢上了自己喜欢的一个男生阿祥。晓云因此对晓薇开始不满,加上其他一些矛盾,两人关系变得十分恶劣。曾经最好的朋友现在却变成了自己的敌人,这让晓云感觉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有时,她会不受控制地大发脾气,有伤害他人或乱摔东西的冲动。她经常为两个人的关系烦恼。甚至想到了自杀。前几天轮到自己值日,正当她走到讲台前面要擦黑板时,却发现阿祥跑到了晓薇座位前,不知说了句什么话,逗得晓薇花枝乱颤。晓云当时感到特别气愤,于是就把手中的黑板擦使劲摔到了地上。没想到第二节课后,她就被老班叫到了办公室,由于自己正在气头上,所以她对老师也有些无礼。
听完晓云的陈述,我的心放下了一半。原来事情并不像我预期的那么严重。面对正处于激动情绪下的晓云,我拿出了0h卡牌(一种心理测试工具),邀她一起来玩。在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和放松之后,我请她抽取了三张字牌和三张画牌,分别组合在一起,组成三幅牌。然后让她描述,在画牌上看到了什么,并且把画牌和字牌组合在一起说一句话。
在第一幅牌中,晓云说看到了沙漏和星球,看到了自己与父母和朋友在一起吃饭和生活。和字牌“攫取”联系起来,她说道:“亲情和友情不能被攫取。”在第二幅牌中,晓云看到了朋友拿着羽毛球拍,自己站在对面,两个人在打球。和字牌“违背”联系起来,她说道:“朋友认为我违背(背叛)了她,我感到很难过,很伤心。”在第三幅牌中,晓云看到两个人在开车兜风,开车的人是自己。但另一个人不知道是谁。和字牌“尴尬”联系起来,她说:“开车时,如果我遇到他们两个在约会,我会感到很尴尬。”从晓云对牌的解读上可以看出,她对晓薇抢走自己男朋友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难以放下。
围绕着她看到的内容。我和晓云就她最有感觉的第二幅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画面上的这个人是什么样的形象?她有什么样的性格?她的情绪怎么样?她怎么样才能变得更好一些?一切都是在说画牌,在探讨图画。但我们两个的心里都清楚,我们所探讨的正是她自己的内心。经过一番交流,最后,她说:“现在,我的心情平静多了。原来想到这些事情,我可能就会跑到教室后面去砸橱柜上的锁,而现在。我觉得我已经能比较淡定了,谢谢老师。”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终于完全放了下来。为了进一步巩固效果,我问她:“你想在哪些方面让自己有所转变?为了实现这些变化,你会怎么做?”她想了一下,说:“现在我最想改变三点。一是给王老师道歉,请她原谅自己的任性和冲动;二是改变自己的形象,留起长头发。让自己更像个女孩子;三是把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不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看着她开心地离去,我的心中也升起了一丝喜悦。
第86、“失去”的记忆情感故事

很高兴飞机出事的那天,姐姐也出了车祸。我不知道这样说是不是很残忍,但是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是上帝在冥冥中给姐姐的一种恩惠,因为她失忆了。我和妈妈都很伤心,但是又淡淡地为姐姐高兴,失忆了也好,什么都不知道了。
经历了父亲的突然去世,我和妈妈都清楚地知道那种最亲的人忽然离开的那种无助与悲哀,更何况姐姐失去的是正在飞回来要和她举行婚礼的准姐夫。
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看着姐姐一天比一天好转,我很高兴,很庆幸除了失忆,车祸没有给姐姐带来其他任何不妥。一个星期前,姐姐已经重新开始工作。
放弃外企市场部经理的职位很可惜,但是没有办法。在那里很多人都知道姐姐和他的故事,只要略微不小心,很有可能就会触动埋在姐姐记忆深处的某根神经,带来的将是一场不可弥补的伤害。
我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的家也搬了,老房子在胡同里,一个院子中好多户人家,长长短短,大家都知道。虽然一直想搬,但是对于我们三个女人,房价真的是不菲。这个月为了姐姐,我和妈妈咬咬牙——搬,一定要给她一个崭新的环境,怎么也不能让她再受到伤害。
姐姐恢复得很快,工作也很出色。本来就是,堂堂一个著名外企的市场部经理去一个不怎么知名的小公司怎么会不得心应手呢?看得出,姐姐的老板很喜欢她,借故晚上加班太晚已经好几次送姐姐回家。话虽然没有挑明,但是他眼里看着姐姐全是甜意。
我问姐姐:“感觉怎样?是不是考虑一下?”
姐姐满是笑容:“小丫头,你知道什么?”
“我当然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你呀再不嫁,当心成为老女人,哈哈。”
说得姐姐翻了个白眼:“什么和什么呀,我会成为老女人,我看你倒是有可能。我这叫宁缺毋滥,挑爱人是一辈子的事,你以为可以随便了得。”
……
我和妈妈相视笑了,姐姐真的完全失忆了,她已经完全不记得我那已经葬身海底的准姐夫。我的心中五味俱全,失忆是可怜的,但是对于姐姐的未来,也许这是上帝对她的最好补偿。
一日,我在姐姐的床头找东西,无意间看到她的日记本没有上锁,好奇中我看了姐姐的日记,那是她前天写的:“失忆是我惟一不再让我的家人为我担心的办法。天佑,你走了,我的心也走了,我的一切都已经和你一起埋葬在海底。但是为了爱我的妈妈和小妹,我会快乐地活下去。原谅我,天佑,我不能遵守你我同生共死的诺言。”
我惊呆了!原来姐姐什么都知道,失忆仅仅只是姐姐表达她爱情与亲情的独特方式。
第87、当水晶娃娃遇上野孩子情感故事

(一)
我叫璃璃,24岁,生活在南方一个美丽的城市,无业,喜欢写些文字来娱乐自己或别人。朋友们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璃璃,你真是个幸福的女人,什么也不缺。
我知道他们这样说是因为浩东。浩东是我的男朋友,32岁,温柔深沉,对我宠爱有加。最主要的是,浩东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有房有车,还有一笔不小的存款。我想这也许就是可以让我足够幸福的理由吧。
浩东总是很忙,常常蜜蜂一样地往返于全国各个城市,因为会议或者业务。浩东每到一个地方总会先打电话向我倾诉衷肠,然后老妈子一样叮嘱我冰箱里有新买的光明牛奶晚上睡觉前记得关好门窗之类的,最后会问我想要什么礼物。那时的我通常是一脸困惑抓耳挠腮,半天才说,随便啦,只要是你的礼物我都喜欢。
其实,我实在是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自己想要的。香奈儿的服装,路易威登的手提袋,迪奥的鞋子,古琦的丝巾,SKII的护肤系列,KENZO的香水,劳力士的腕表,还有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之类的,我也数不清自己有多少颗了。这些东西充满了我的房间,时刻提醒我作为浩东的女人是多么的幸福,它们真的是满足了我作为一个女人的所有的虚荣心。
当初浩东苦命追求我的时候说,璃璃,我就喜欢你这样有才华的小女人。我慌忙地摇头摆手说,不对,我首先是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然后才是有点才华的小女人。说完,一脸无耻地坏笑。
现在,我什么都有了,什么物质什么爱情都不在话下,连在别人眼里极其宝贵的时间在我这里也开始大把大把地充裕起来。我所有的事情也就是在这充裕极了的时间里写字再写字。
我什么都有了,还想要什么呢?
(二)
浩东不在的时候,我常常去一家名叫“格子”的西餐厅吃饭,我喜欢那里的氛围。整扇的玻璃窗里有满室的阳光,明亮而耀眼,空气里飘动着淡淡的茉莉花香,然后有一个好看的男人在中央默默地弹着钢琴,一切都显得安静而从容,可以让心休息。我喜欢。
我是一个很张扬的女人,经常在午后两点阳光最明媚的时候拎着手提电脑去“格子”写东西,有吃有喝的,一直坐到晚上。浩东跟老板是熟人,为我办了一张可以打到最大折扣的贵宾卡,每一个侍应都对我笑脸相迎,我大模大样地对他们点头,就显得更加张扬了。
写累了的时候,我就懒洋洋地倚在桌子上,听钢琴曲,看那好看的钢琴师。我发现他极少演奏那些所谓的世界名曲,除非偶尔遇见哪个自以为是的有品人士点一首《致爱丽丝》之类的。他弹的曲子大多是时下正流行的歌曲,听起来觉得聒噪厌烦,可他弹出来以后,却让人听出一种久违的感动,淡淡地熨帖着每个人的灵魂,让你欲罢不能。
我注意过他的双手,就如你所能想象的,修长而纤细,充满了灵性,看上去极完美。我从未见他笑过,他的脸始终很平静,你会觉得这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男人,可是你却看不懂他。偶尔,我能看到他眼睛里掠过的淡淡寂寞。
我最常听他弹到的曲子是杨千嬅的《野孩子》,我不知道那是因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喜好,或者,是因为一段记忆。
有一次,我点了梁咏琪的《花火》,然后在卡片上写,为什么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你的笑。璃璃。侍应把卡片递过去时,我看见他缓缓地抬起头,对我缓缓地笑,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他的笑,又漂亮又落拓。然后我看见他迅速收起笑容,低下头开始写着什么。很快,侍应传过来另外一张卡片,上面写,你的外表看上去很热闹,可为什么我总能看见你眼睛里不小心流露出来的寂寞呢。连凯。
琴声开始从房间的各个角落溢出来,水一样流动,美好得让人心碎。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了下来。
(三)
我和连凯之间的距离好像突然间接近了。我是说,心灵上。
我没有料到,他能一眼看出我的寂寞,也许他也注意我很久了,或者,我们根本就是同类。在人群中,你一眼认出的那个人除去熟识便肯定是同类了。
我们都寂寞。
连凯开始有一些淡淡的笑容,只是在他碎长的头发下不易察觉。可他终于笑了,那么漂亮又落拓的笑。
我常想象连凯的生活。比如他的家在哪里,为什么在餐厅里弹琴;比如他的女朋友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少;比如他为什么总喜欢弹那首《野孩子》。我能感觉出来连凯的生活过得不是很好,可是他朴素却异常干净的白衬衣牛仔裤真的是如此适合他,适合极了。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位网络作家的话,只有两件事情能够让我忧郁,贫穷和寂寞,如果我手里有了钱,那就只剩下寂寞。
日子像连凯的琴声一样寂静流淌,然后重复。我们依然只是彼此微笑,然后我写字,他弹琴。
终于在一个淡淡的黄昏,连凯静静地坐在了我对面的位置上。整个餐厅被血色的夕阳紧密包围,我们置身其中,像一幅老电影的画面被定格,梦幻而唯美。我开始感觉莫名地眩晕。
然后我听见连凯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没有丝毫犹豫,以快得惊人的速度答道,好。
话音未落,我的手机响了。
是浩东。他说,璃璃,我刚下的飞机,很快到家,猜我这次买了什么礼物给你。电话那头的他异常兴奋。
我像一个梦醒了的小女孩一样,迅速回到了自己的现实里,我那什么也不缺的现实里。
(四)
我坐在浩东的车子里,闷闷的,不说话。
浩东温柔地看我,我狠狠地瞪他。然后,浩东开始笑起来。他腾出来一只手摸我的头,像摸一只郁闷的猫。他说,好了,璃璃,不要耍小孩子脾气了,是我不好,不能经常陪伴在你身边。快看看,我带了什么礼物给你。
我一把打开浩东的手,恨恨地说,有什么好看的,你还能带什么礼物,不是衣服香水就是香水衣服,你只知道买这些,你永远都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
车子戛然而止,停在了路边。
浩东一脸愕然地扳过我的肩膀,柔声问道,璃璃,我做错什么了吗。我马上就不知道该怎样好了。这个无辜的好男人,真让我不知所措。
等我又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坐在“格子”里写字时,突然发现连凯竟有些消瘦了,我感觉有些莫名的心疼。我听见他在弹那首忧郁的《安静》,我似乎听见周杰伦这个沉默的好男人在唱,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
然后,我内心的某根神经突然被深深地触动了,我不顾一切地跑到连凯面前,拉起他就往外走,留下餐厅里其他人一脸的困惑。
我们走得很快,没有言语,夕阳在我们身后一路滚落。一直走到市中心的广场时我们才停下,两个人开始傻笑。这时我发现我原本拉着连凯的手不知何时已被他拉着了,我慌张地想把手抽出来,却被连凯握得更紧了。我看见他碎发下的明亮眼睛里有一抹淡蓝的忧郁,又固执又坚决。
我们坐在广场的台阶上,有成群的鸽子在天空飞舞,它们要回家了。然后我突然问,连凯,你家在哪里。
连凯低下头微微地笑,他说,你猜呢?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连凯的声音,有些嘶哑和低沉,不太符合这个年纪,可是他的口音谁都可以听出来是北京人。
我说,你家在北京是吗,可是你为什么不在那里呆着,而来到千里之外的这个南方城市呢。连凯说,因为我一直没有一种心理上的归宿感,我总觉得根不在我的脚下,于是我只有不停地行走和寻找,内心才会安宁。
我能感觉出连凯身上充满了年轻人少有的孤独和倔强。
然后我开始慢慢知道,连凯26岁,四年前大学毕业时没有过多地犹豫就选择了现在这条路,行走和流浪。然后那个爱了很多年的女孩突然就离开了,再也没有回到他身边。连凯到过很多地方,而在这个城市待的时间最长。连凯笑着说,我几乎要爱上这个城市了,因为它的美丽和宁静,因为它让我感觉前所未有地踏实,还因为,我在这里遇见一个名叫璃璃的可爱女人。
我终于开始彻底眩晕。连凯眼神里的光芒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模糊中,我看见他缓缓靠近的唇,我想对他说不,可是我发现自己的双手却紧紧地抱住了连凯。 (五)
女人都是贪心的动物。她缺少物质时想要物质,拥有物质时渴望爱情,怀抱爱情时又开始检验这爱情的成分,然后期盼更加纯粹更加优越的爱情到来。
我说过,我是一个张扬的女人,有时候,甚至是张狂的。我毫不避讳地在“格子”里和连凯眉来眼去暗送秋波,我从不害怕“格子”的老板告我的状,我倒想看看浩东这个温吞水一样的男人发起火来是什么样子。于是,我一边和连凯相爱,一边静静地等待暴风雨来临。
只是, 浩东这杯温吞水比以前更加过分地温吞起来,他对我更加关怀和体贴了。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浩东出差回来竟然开始买一些书或VCD给我,他选的那些东西没怎么打动我,人倒是狠狠地感动了我一把。我还能怎样呢。
可当我看见连凯明亮的眼睛和寂寞的笑容时,我马上变得加倍温柔起来。
连凯像是我的一面镜子,通过他,我能时常审视自己,隐隐地追寻那些个恍若隔世的理想,恍惚地看到在自己身上被遗忘的记忆;有时候,我们更像是一个人。而浩东则像是一座温暖的花房,也许我本是一朵开在户外的野百合,可被人在温室里养久了,就果真娇贵起来,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打了。浩东已经开始让我无形依赖起来了。
以前我常想,我是很爱浩东的,可为什么连凯出现以后,我的心又开始明显地偏向了这边呢。我拥有了两个好男人的爱,心却开始渐渐沉重起来。
(六)
我觉得我应该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感情了。
面对连凯时,我可以完全地陶醉在爱里忘记现实,可当我和浩东在一起时,又感到是那么的恰如其分和安全。
然后我突然想,我不会是同时爱上两个男人了吧,可我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然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女人了,我接受了他们的爱,却不知道该怎样合理地偿还。
我问连凯明知道我有男朋友了,为什么还要再来爱我。连凯说,我怕我如果错过了你,后悔都来不及。我问,那我们该怎么办。连凯说,跟着我,远走高飞。
说完后,连凯突然变得沉默。半天,才低声说,璃璃,我这样要求你是不是太过分了。
那一瞬间,我有些不知所措。当问题开始很实在地摆在面前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还有很多事情是自己不曾考虑到的。爱情固然美好,可是,失去了物质基础,还会美丽吗。然后我问自己能不能忍受日夜漂泊居无定所的日子,能不能忍受粗茶淡饭经常吃方便面的日子,能不能忍受只穿大众品牌和没有精致香水的日子。
当我开始为这些问题而迷惑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果真是这样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我为自己的理智和现实感到难过。
可能是我眼神里的犹豫和不确定伤害了连凯,那天我们沉默地分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反复思考,等到我终于觉得也许爱情更胜于物质时,我一路狂奔到了“格子”。可是,我听见侍应说,连凯已经有好几天没有来这里了。
我软软地瘫在了椅子上,心开始一点一点地缩紧,直到抽搐起来。
我疯了似的找连凯,可是他家门紧闭手机关机。我真怕连凯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消失。然后浩东从外地打电话过来时,我就对着话筒开始大声地痛哭起来,浩东沉默地等着我哭完,然后柔声说,乖,早点休息。
我想,浩东明白我的眼泪是因为什么。
然后在一个晚上,我终于接到连凯的电话。他大醉着说,璃璃,我真的很爱你,可是我什么都不能给你。
我疯狂地开车到连凯的家。我就想什么物质什么名牌都见鬼去吧,只有连凯落拓的笑容能打动我,只有连凯浓酒一样的眼睛能迷醉我。
那一天,我第一次在连凯那里过夜。我没有料到,那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
(七)
连凯真的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我找遍了这个城市的所有角落,再也没有看见连凯的影子。突然就想起有人曾说,如果一个人存心要从你的生活里消失,那么,你就永远也别想再见到他。
我疲惫地蹲在地上,开始静静地哭泣。
大约半年以后,我终于收到连凯从西北寄来的信。他说,璃璃,你是一个真实得都不懂得伪装自己的女人,透明得像颗水晶,你的光芒彻底地灼痛了我的眼睛。你不知道那天当浩东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和荒寂。我能给你什么呢。我只能给你爱,可浩东能给你的不仅是爱,还有你所需要的整个世界。
璃璃,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那首《野孩子》吗,因为我觉得我就是那个野孩子,没有家没有根,我注定要去流浪,而你注定是个水晶做的娃娃。野孩子和水晶娃娃怎么可能是一个世界的人呢。
璃璃,我只想告诉你,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可我什么也给不了你。我想离开是唯一的办法。璃璃,浩东是一个好男人,我祝福你们。
读完连凯的信,我的心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释然和放松。我想也许连凯的选择是对的。
尽管当初浩东曾背着我去找过连凯,尽管连凯在我终于下定决心时逃离了,可我想这一切也许是早已注定的。
就比如我收到这封信的第三天,刚好是我和浩东的婚期,连凯的祝福像是上天派来的。
什么都不会改变了,我曾失去的和现在手中拥有的,都是刻在掌纹里的宿命。
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会想,水晶娃娃和野孩子为什么不可能在一起,盛大的爱情果真需要相爱之外的理由来支撑吗。
第88、你在伞里吗?情感故事
雨渐渐大起来。后座上的女儿,小脸紧贴着我的后背,右手穿过我的胳肢窝,擎着她那把橘红的小伞。雨砸在伞顶上,嘭嘭直响。有风,车子骑得有些发紧,那小伞也忽嗒忽嗒不甚听话,但女儿努力地擎着它,我能感觉到她的小手在我的腋窝下一次又一次用力。
“你在伞里吗?”“在!”
女儿的回答响亮而干脆,那语气里的阳光,穿过这晦暗的雨幕感染着我的心。女儿今天是太高兴了期中会考,她语文、数学得了两个一百分,按照考前的承诺,我要请她吃一顿肯德基。
女儿左手攥着的纸袋里,此刻就装着她小小的愿望,热乎乎的,与她热乎乎的小脸一起紧贴着我的后背。每当车子一颠一颠,女儿的小脸和那纸袋就与我的背脊若即若离,那温暖也就一阵一阵可就是这一阵一阵的温暖,让我寒雨里的心一阵阵颤栗!
肯德基的店铺在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但我的女儿对肯德基却一直保持着向往与好奇。去年她九岁生日那天,我第一次带她去麦当劳,她用薯条蘸着番茄酱,放进嘴里小心翼翼地嚼,那满足的眼神让我几乎不敢面对……为了自己的梦想,我辞职来到这座城市快两年了,我不得不节俭血汗换来的每一分钱,以应付房租、伙食以及女儿不菲的借读费。小小的女儿,便也常常受我所累,一些小小的愿望有时都难以实现……
雨没停,风也没停,而我们离租住的小屋还很远。我把胳肢窝里的女儿的小手夹得紧一些,想让她省些力气。
“你在伞里吗?”“在!”
到家了,我用腿撑着车,腾出左手抓住伞柄,好让女儿抽出手来。当我转脸的刹那,我呆住了女儿几乎全身湿透,但她微笑着,把那个纸袋紧紧地抱在胸前:“它没湿,还热着呢!”
泪水和着雨水,一瞬间打湿了我的脸……
第89、因为,山在那里情感故事
丈夫又去登山了。这一次是在遥远的阿拉斯加,北美大陆的最高峰——麦金利。留下我独自在家,寂寞如同一间空屋。
丈夫有两大爱好:一是登山,二是下围棋。
棋慰藉了他许多无眠的夜晚。然而人终究是要出门的,需要与人的交往。憋闷久了,他便生出些许焦虑与烦躁来。这时候,他就说:“我该去登山了。”然后就是长久地站立在窗前,目光穿越都市高耸的建筑,停留在某个莫名的远方。
丈夫爱山。他大学毕业后当了体育记者,工作给了他登山的机会。这一次,他便是与三名中国人的登山勇士一起去攀登6194米的北美洲最高峰。随队采访。
登山是艰苦的,睡无定宿,食无定顿,终日与危险做伴。登山家都是些钻死神空子的人。去年初,丈夫去滇藏交界处的梅里雪山,搜索在此遇难的十七名中日队员。
回来时的他只剩下九十多斤了,皮直接包在骨头上,粗大的关节一动,就像是要撑破皮肤。那些天,梅里雪山每天平均有四十八次雪崩,雪崩形成雪的瀑布。现在想来,还有些后怕。“登山是一种甜美的苦役,”他这么说,“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山就是为了等待我,而在那里历经沧桑了几千几万年。”记得一位外国登山家是这样回答“为什么要登山”这个问题的——“因为,山在那里。”是啊,仅仅因为山在那里。它存在着,沉默着,沉默地呼唤着。这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召唤,我们没有其它的选择。
丈夫平素是宽容的。为了山,他却有时苛求于我,他从来不许我对山说“征服”这个词。他说把山峰踩在脚下是人类自诩的勇气,山其实就是山。即使你登顶了,只是山接纳了你。人不能改变山,一千年一万年,山都亘古不变。人和山之间没有征服只有对话,惟有对话才体现一种平等和谐的精神。
山,给丈夫以“家园感”。阳光下人的世界常常显得陌生、敌对,令人烦躁;而月光下山的世界,却是友善的,柔情的。山色苍苍,山风猎猎,给予我们一种久违了的信念与气度。人需要亲近自然。
为妻子的我,是嫉妒山的。然与其嫉妒山,不如和丈夫一起爱山。不过,我又常恐惧他因过分的执著而易流于自我流放的倾向,不免为他的安全忧心。
帮他收拾好行装,抹去眼泪挥一挥手,对心爱的人不说再见。五月艳阳下的麦金利,气温只有摄氏零下十五度。山势凶险,而他们这一次选择的路线是十七条登顶路线中难度最大的。我没有如朋友们叮嘱的那样,给他挂上一枚“护身符”;只在每一个有月或无月的夜晚,都读几页有关山的书。世界著名登山家植村的自传就搁在枕边。植村君是在麦金利山遇难的,为了打破该山冬季无人登顶的季节禁区,他死在五千多米的一处冰壁上。在我看来,植村已成了麦金利峰上的一个神。读他的书,便是我做的一次“晚祷”——我仿佛听见厚重的钟声在心的深处和谐地振荡……山会保佑我丈夫的。我相信。

第90、《珍贵的礼物》情感故事

《珍贵的礼物》
你敢得罪谁?你敢向谁毫无顾忌地发火?答案是父母吗?将生命作为礼物的父亲,学不会写“我”字的母亲……这些故事能否改变你对他们的态度呢?时光荏苒,行孝趁早,别让岁月蹉跎了那份爱,晓时空留悔恨!
珍贵的礼物
美国芝加哥有一个名叫阿尔・卡彭的人,他从走私到谋杀,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然而,他总是能逍遥法外,因为他有一个人称“铁齿埃迪”的大律师埃迪。卡彭为了感谢他,不仅给他很高的报酬,而且还分给他可观的红利。埃迪因此过上了灯红酒绿的奢侈生活。
但是,铁石心肠的埃迪心中也有一块柔软的地方,那就是他的儿子。他深爱他的儿子,为了儿子他愿意付出一切。尽管他庇护坏人不遗余力,但他还是希望儿子将来能走正道,然而,他发现,要让儿子走正道,他有两样东西始终无法给予――好名声和好榜样。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终于有一天,埃迪决心改邪归正,他向警方揭露了卡彭的滔天罪行。埃迪洗清了自己的罪恶之身,让儿子看到了一个正义、诚实的父亲。可是他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一年后,他在芝加哥的大街上,遭到卡彭同伙的枪杀。他用生命给了儿子最珍贵的礼物。儿子长大后成了美国海军第一位王牌飞行员,阵亡后人们给他建了纪念碑,现在的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也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遗传
他小时候,一只眼睛被一粒飞石击中,父亲带着他寻遍所有医院也没治愈。一天,他问父亲:“为什么我的一只眼睛是白颜色的?”父亲无言以对。父亲知道,孩子将为这只眼睛付出一生的代价,他做任何事情都要比其他人困难。
父亲在一家花岗石厂工作,那一年,他在车间里出了事故。送到医院后,他的一只眼睛比孩子当年伤得轻些,但他竟然拒绝治疗!他向厂方提出要求,他不看那只伤眼,能不能把医药费支付给他。厂方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说想用这笔钱给儿子装一只假眼。许多人都认为他疯了,他却不作任何解释。
二十年后,这位父亲开了一家绣花厂,人们都称他独眼厂长。他的儿子很英俊,丝毫看不出是残疾人。在儿子的婚宴上,年老的父亲喝醉了。他指指自己的一只瞎眼,对亲朋好友说:“你们知道我的眼睛当年为什么不去治?”老人说:“以前儿子常常问我,自己的眼睛为什么是白色的。我就把儿子拉到身边,指指自己的瞎眼,说,儿子,爸爸也是这样的,这叫遗传。”众人听了,全都愣在了那儿。
爱之赢
自从两个月前父亲不幸身亡后,10岁的玛莎只有和母亲相依为命。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母亲掏出仅有的5美元递给玛莎,让她上街给自己买点礼物。玛莎拿着钱找到了医生,请求道:“您能再帮我母亲做一次腰椎按摩吗?”医生轻轻摇了摇头,无奈地道:“最少也得50美元……”玛莎失望地走出了诊所。大街的一角围了一些人,玛莎挤进去一看,是一个街头的轮盘赌,轮盘上依次刻着26个阿拉伯数字,每个数字对应一个英文字母。只要轮盘转两圈后,指针能停在你的选择上,那么你将获得十倍的回报。
玛莎犹豫了一会儿,把手中的5美元放在了第12格上。轮盘转两圈后,停在了第12格,玛莎的5美元变成了50美元。随后,玛莎先后把所得的钱放在了第15格、第22格,都赢了。拉莫斯的声音颤抖了:“孩子,继续吗?”玛莎镇定地将5000美元押在了第5格。不到一分钟,有人忍不住惊呼:“上帝啊,她又赢了!”玛莎开心地道:“我要去请医生为我妈妈按摩了――我爱我的妈妈!”
拉莫斯呆了似的凝视着自己的轮盘,突然,他痛哭道:“我知道我输在哪里了,这孩子是用‘爱’在跟我赌博啊!”人们这才注意到,玛莎投注的四个数字,对应的英文字母正是“L、O、V、E”!许多时候,“爱”总是永恒不败的。
母亲的作业
他从省城匆匆赶回老家,主治大夫告诉他母亲得的是胃癌,且是晚期。母亲独自拉扯他们兄妹四个长大,受尽了千辛万苦,他决定在母亲最后的日子里陪伴身边。有一天,陪母亲闲聊时,母亲忽然笑道:“你兄妹四个都读了大学,你妹妹还到美国读了博士,可妈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想想真是好笑……”他脑海里立刻跳出一个念头,就对母亲说:“妈,我现在教你认字写字吧!”他专门买了一个生字本,一支铅笔,手把手地教母亲写字。母亲写的字歪歪斜斜,可是看起来很祥和,很温馨。当然,母亲每天最多只能学会几个最简单的字。可是母亲饶有兴趣地让教她写他们兄妹四人的名字。写那几个字时,都是满脸灿烂的笑容,不像一个身染绝症的人了。
一个月后的一个深夜,母亲突然走了。那个深夜,他太累了,趴在母亲的床边打了个吨儿,醒来时,母亲已悄然走了。母亲是面带微笑走的,她靠在床边,左手拿着生字本,右手握着铅笔。泪眼蒙陇的他看到,母亲的生字本上歪歪斜斜地写着这样一些汉字:杨帆杨剑杨静杨玲爱你们。“爱”字前边,母亲涂了好几个黑疙瘩。母亲最终没有学会写“我”字。
第91、永远的老师情感故事

柳林大学毕业后回到县师范学校当老师,上课第一天他就发现,学生中有一位是他读小学时的班主任。这位老班主任叫刘大华,已经五十多岁了。他和别的学生一样,平时在乡下的小学当老师,星期天就来师范学校接受培训。
柳林很不习惯这种师生倒置的角色,发练习本发到老班主任时,不由自主地念:“刘老师。”下面轰的—声地笑了。柳林说:“他就是我老师嘛,从小学一年级到三年级,刘老师一直教我。”刘大华说:“现在我是你的学生,你叫我的名字好了。”
在柳林的记忆中,刘老师是无所不知的,现在他才知道刘老师的知识少得可怜,许多很普通的练习都不会做。柳林很同情刘老师,带常给他开小灶。可刘老师的基础实在太差了,有时柳林讲了两三遍,他还听不懂。刘老师急出满头大汗说;“我真是太笨了。”柳林说:“别急,慢慢来。”日子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试。
柳林最担心刘老师,发了试卷后,就站在刘老师的身边看他答题。刘老师说;“你能不能走开?你站在这里,我就更不会做了。”小会做题的学生还真不少,有些人偷偷摸摸翻书看。柳林看着他们花白的头发,就不忍心阻止他们。他从刘老师的身边走开,心想,让刘老师也翻翻书吧。
考试快结束时,柳林才又来到刘老师的身边。刘老师的试卷大都空着。这怎么能及格呢?不及格就要补考,那多不好呀!柳林干脆写了一些答案,悄悄递给刘老师。
柳林以为这回刘老师该及格了,可是,批改试卷时,他看见刘老师的试卷依然大部分空着,得 40分就不错了。柳林懒得看了,随手给老师打上61分。
别人补考的时候,刘老师也来了。柳林说:“刘老师,你得了 61分,不用补考。”刘老帅说:“谢谢你的关心,我知道那不是我考得的分数。”柳林说:“老师,我是怕你补考也不及格。”刘老帅说:“要真是那样,那我就留级,从头再学。”
刘老师坚持参加补考,柳林替他捏一把汗。刘老师一交试卷,柳林就当场给他看。出人意料的是,这回刘老师居然大部分做对了,仔细—算,竟考得了75分。柳林惊喜地问;“老师,你怎么进步这么快?”刘老师说:“我下了功夫。”柳林看见刘老师的眼窝深深的,眼白上布满血丝,那花白的头发似乎又白了许多。
柳林握住刘老师的手,动情地说:“您永远是我的老师。”刘老师说;“我现在的知识不及你的十分之一,怎么敢再做你的老师?”柳林说:“今天您就给我上了课,让我懂得:考试也是做人。”
第92、友谊飘飘的日子--写给我最好的哥们情感故事

飘着小雨的夜里,我写下这个题目。任思绪在无边的空气中回旋,让年轻的往事再一次将我包围。孤单的心流浪在冷清的街道上,想象着心中的另一个天空。现在的长沙还在下着雨吗?
曾有的故事一幕幕在眼前翻过,四年岁月里留下的点点滴滴是那样的繁琐,睡在我上铺的你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回忆。日出日落间,萦绕在心头的惦念是那样的熟悉;在陌生的城市街头,步履间仿佛还有着你的脚步声;吟唱的老歌里,仿佛还回荡着昔日的和声;挥洒的球场上,寻找着当年的豪气;就连着飘飘洒洒的雨也仿佛在重复着当时的美丽。
如火的九月,当九八年的大洪水刚刚退去,我告别了家乡,带着满怀的憧憬和淡淡的乡愁,淋着霏霏的细雨来到了岳麓山下,一个美丽的地方……在那里我度过了最难忘的青春年华。
第一次走进寝室的时候,你正和你爸妈一起在那里聊天,有些不修边幅的样子。头发有些卷,脸黑黑的,用非常快的的东北话问候了我一句。我顿了片刻才明白过来,问候了你爸妈,然后我一个人静静的收拾东西。心想你们挺好,有爸妈陪着一起来,还能聊聊。我一个人收拾完东西就躺在了床上,有些伤感,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期待着即将到来的四个春秋……大学的生活就这样伴着我的懵懂和兴奋开始了。
足球的快乐
这是我不能不提的。它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快乐回忆,也教会了我合作、冷静、忍耐、拚搏、速度。
军训完以后,记得我、老吴还有你起的很早,当时就我们三个人踢球,大早上6点多,就到研究生楼下的空地上踢球。你说你踢得不好,我知道你是想欲扬先抑,可没想到的是我们想的都一样,结果是你的技术最不好了,现在想起来都想笑。
踢球成了我们最快乐的事,就象我们说的:学校只要能踢球的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奔跑的汗水。四年后,你的技术可是进步不小,大局观还不错,所以我们让你做我们的队长!
大四的时候我们几个人在球场真是罕逢对手,所以每次开场我都不屑提前锋了,总呆在后场压阵,遇到局势不好才上去。那时你就说:“你们还不知道我们还有一个最厉害的杀手没上呢!”记得那时我只要上去肯定能进球,那时的感觉就是易如反掌,游刃有余,什么样的后卫我都不怕。我对你说:“我现在球场上特别自信,主要是心态上就没把对手放在眼里,所以面对你们我非常的主动。”
我们爽朗的笑声,我们的快乐足球,我们的沙滩足球,我们的疯狂,我们的呐喊……赤裸裸的留在了那美丽的校园。
“堕落街”的谈话
大一的日子,有些无聊、空虚、不知所措、茫然……!记得有一天我们心情都不怎么好,不想早早回寝室,就顺着“堕落街”一直遛到师大,那应该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关于现在、关于未来的谈话。似乎也没能改变什么!你一定还记得路上漂亮的师大女生,还有那飘着香味的路边摊。
生日
你的生日是9月5日,一般都是刚开学的时候,所以总是没有人记起。好像我也没有给你庆祝过生日,也没有送过你象样的礼物,现在心里有些内疚。那时候穷啊!
我的生日是阴历腊月初八,一般都是快要放假的时候,不过还总能想起来。我和你一样不计较这些,所以也没有特别的庆祝过。只记得有一次你送过我一盘正版屠洪刚的磁带,还有一次和我吃了一顿超辣的火锅,然后一起在练歌房里疯了一个小时。
女生
“小白”是我们对你初恋女友的昵称,一个很喜欢运动的漂亮女生。她在你心里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你也经常和我提起她,她和你在雨中撑着伞漫步大桥的故事成了寝室津津乐道的一件事。
你是个不太懂浪漫的人,总是给我讲一些感情的‘大’道理。大学四年你没有谈恋爱,我知道你也想。虽然她没有忘记远在锦州的那个女生……。最终你和我一样,都错过了爱情的选修课。
你喜欢运动型的女生,瘦一点的,很健康的那种。那时候我们经常在阳台上指点美女,激扬文字。这么说是有点夸张,不过看见美女我们总会多看几眼,无论当时是在踢球、学习、逛街、吃饭,只要当时我们的眼睛能闲下来。
你总是说不愿意和我一起走路,因为迎面的女生总是盯着我看。我就笑:“怎么可能,我怎么没看见有女生看我?”这时候你就会声色并茂的虚构着擦肩而过的女生。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是有意思。
唱歌
你的嗓子很好,记得大一化工院的开学晚会上,你的一曲《心手相牵》还让我记忆犹新。不过印象最深还是那次在湘江沙滩的烧烤晚会上一起合唱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不过可惜的是以后的三年中我们再没有找到合适的歌,所以那首歌也成了唯一。我们总说应该组成一个组合,找个人专门为我们俩写歌才行。
我比较喜欢流行歌曲,平时听的唱的也都是这些歌;你经常唱一些民族的歌曲,我也很喜欢这类歌曲,但是却唱不了。你好几次提出一起到岳麓山上练嗓子,但是都没有成功。
那时我们总是在澡堂里大声唱歌,澡堂里唱歌的感觉很好,现在都有些怀念那无所顾忌的酣畅淋漓……。现在连大声唱歌的机会都很少了。
星际
“ 农民、锉锉、龙奇、小狗、航母、隐形、地堡、兵营、升级……”玩过游戏的人对这些字眼一定不陌生,在大学的最后半年里,我们一起迷上《星际联盟》,游戏的吸引力无需多说,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们一出口谈论的都是这个话题。我是一个很少玩游戏的人,长这么大,星际是我玩的时间最长的一种游戏。
令我难忘的当然不仅仅是一个游戏,而是你对待游戏的认真态度。记得你给我说星际的技巧:造到第几个农民才能造什么之类的。当时郑重的神色让我觉得有些好笑,但也想了很多。我对待什么事情都不是特别认真,何况是一种游戏,你的认真让我改变了很多。
读书、看碟
你喜欢看武侠小说,而且从不挑食,总是拿一些不知名作家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不屑于我的嘲弄。还喜欢看一些神、鬼之类的,寝室里经常有你关于妖魔鬼怪的高论。
我喜欢金庸的武侠,梁羽生、古龙的也还行。别的就是一些文学类书籍、历史、诗词、奇闻杂事之类的,当然还有我喜欢的书法类书籍。
到‘天龙录像厅’看碟是我们偶尔的消遣。周星驰的影片是我们共同的喜好。恐怖片也行,不过你喜欢看一些“僵尸”类的中国鬼片,我喜欢“异形”类的惊险大片。
记得考四级前,你连续一个星期看录像,创下纪录,直到毕业没有人打破!
性格
你做事很有原则,而且认真,偶尔的严肃让我有些受不了;有时候又象个小孩,什么都不懂,我们都认为你在装。每每这样的时候,你都一本正经的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们笑什么,你知道啊!你说!”
你生活很快乐,常常的滑稽言谈让我们大笑不已。不过你的烦闷也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毕业论文的日子
四年的友谊让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非常的默契。毕业论文我们选择了生物化学专业的课题,虽然我们各做各的实验,但同是一个导师,一个实验室。繁琐冗长的实验在我们的调侃中变得非常有意思,单调的实验室在我们的歌声中充满了快乐。
那固执、严肃、思想有些混乱、有时候像小孩的导师;那个很喜欢说“你觉得嘞?”的小师姐;那些精密又好玩的仪器;还有那台一瞬间丢失的电脑主机;被我们摔碎又偷偷扔掉的器皿;师兄答辩时我们的一顿大吃……,烦闷并快乐着,我们走完了大学最后的日子。
最后的话
“我看得出来,你现在比以前更加自信了,不过我还是提醒你一下,你的大局观不够,以后要注意了。”
这是走之前聚会上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 ……
毕业典礼那天,同学们一起到岳麓书院玩,没记错的话那是全班同学最后一次一起出去。可当我翻开那天的照片,总也找不到你的身影……
我对着相片思索你当时的心情,是伤感、不屑、无聊、还是……。这些都罢,知道吗?
更多的时候我有些遗憾,为你也为我。
离校的几次聚会上,我们碰杯的时候很少。烦乱忙碌中我们只留下了几句祝福的文字。
彼此间的熟悉让我和你之间没有了语言,再多的话也承载不了友情的万分之一,我们都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别的同学。
送别
走的那天,长沙下起了小雨,整个校园笼在了蒙蒙的雨中,岳麓山静静的端坐,悠悠的湘江缓缓的流淌,抬眼环顾这天空的苍茫,静静的聆听着雨声,无奈也罢,不舍也罢,最后一次看看空空的寝室,再见了……
你和往常一样,早早的就收拾好了行李。
“我走了,有老乡一起,你不用送了。”看着我匆匆的走进寝室,他对我说。那时我刚送走了一个同学,一手的泥。
“好吧!……一路顺风!”静静地看着你的背影消失在了楼道的尽头。
我茫然的伫立,郁郁的望着阳台外的雨……片刻间莫名的感卷席卷了我。
“不行,我一定要送你。”我拿起雨伞跑出了寝室,绕过宿舍楼从小道赶了出去。
当你从街边樟树下一步步走过来的时候,我微微的一笑,眼泪涌进了我的眼眶,我赶忙擦了擦,不想让你看见我的难过。
“你怎么又出来了?”
“我还是送送你吧……”
帮你拿上行李,走过泥泞的堕落街,看着你坐上汽车……
那样的匆匆,挥动的手能表达我的心思吗?你湿润的眼睛在说些什么呢?
咽喉似乎被什么东西堵塞了,只觉得鼻子酸酸的。当我坚强的转身走开,泪水夺眶而出,脆弱的心灵抵抗不住最真实的情感,我哭出了声音……。
“走吧!亲爱的朋友!我真心的祝福你一切顺利!”看着模糊的地面,我慢慢的走了回去……。几个小时后,我也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当那美丽的生活被毕业留言册上的文字cut的时候,当中国足球轰轰烈烈的迈进世界杯的时候,我们告别了星城, 这次是些许的激情和满怀的离愁……不变的是那漫天淅淅沥沥的雨!
分别的第267天:
美丽的长沙还在下着雨,我的心走进昏黄的路灯里,穿过陌生人群挥洒着思绪,你不在我身边,欢笑在哪里?
无你的午夜里翻开了日记,一页一页字迹化作相思雨,孤单单的梦乡里盛开着美丽,化作淡淡泪水,潮湿轻轻的叹息。
阵风又在吹起,睁开我双眼,今天的长沙又下起了雨。
第93、我的第一个恋人情感故事
我的第一个恋人,确切地说是她先恋我。要说我对她的感情,最大的是怜悯。
第一次产生怜悯之情是初中毕业以后考高中。我们那一届考高中有严格的制度,先是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一起推荐,一个班五个名额,对象是干部、军烈属、教师子女和贫下中农代表的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以报名为准),然后才是成绩。他的成绩和成份都符合,年龄问题把她拒之门外,听到这个消息她哭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没有出声,暗暗的拿泪洗面。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为她深感惋惜。
我政审过关,体检通过,最后参加文考,单人单桌的那种(原先半期学期考试都是开卷),三个教师监考。
我被录取了。
虽然考上了,可还是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她没能和我一起考上高中的阴影和替他忧伤的感情压抑着我,毕竟我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与她有一定的紧密关系,没有她,我的成绩也不一定过得了关。
她是我的同桌。
我们班主任老师是数学老师,小学毕业后回家劳动一年,学校和大队推荐上了初中,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老师搞摸底考试,其中有一道数学题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我直接得了五分之二。我的妈呀,试卷改出来后评讲,我才知道闹出了天大的笑话,被班主任老师狠狠的敲了两下磕砖。这是我入学的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让我好久抬不起头。
我看见班主任老师把她找去长谈了好久,回到教室后要我和她同桌。我的天哪,农村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从小学起从来没有过男生和女生坐一桌的,男生挨着女生坐都要被笑话。当老师叫我上她那儿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可能比红纸还红,因为我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她怎么样,我没敢看。我们个子都不算高,坐靠墙壁一排的第一桌,我靠墙壁,她靠巷道,每次我来迟了,都是规规矩矩的让她先站到巷道我才上桌位。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侧到桌子边上一角,只给我一小点缝隙,无法进去,若真要进去,非贴着她的身子不可。我的天,哪敢啊,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那些男生时时拿我开心呢。我只好把书包往课桌下面一塞,翻过桌子到座位上。她好气。我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画出“三八线”,但暗地里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做作业的时候,她主动的找我讨论。其实我是不想和他谈论的,因为那些题目在我眼里都不在话下。不是吹,在小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初中的几次单元考试不到一小时就交卷,同样稳居第一,没人撼得动。但常常犯粗心的错误,这个粗心也来自于骄傲自信,满以为稳坐泰山。有一回数学单元测验下来,我得了99分,蛮自豪的,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高的分数,我睨视她的试卷,右上角大大的一个“100”!脸“刷”一下阴了,简直让我无地自容,闷闷的望着窗户。我看你错在哪里?她反而温情的越过无形的“三八线”,拿着我的卷子与她的对照,然后指着我错的地方说,你看,你把这最后一个符号弄错了。这一回,简直是对我极大的羞辱,以后每次做作业她都要监督我或者帮助我仔细检查才让我交,因为她是组长。时光最能磨脸皮了,以后我也没什么顾忌的和她交流讨论,她就像一个姐姐,我是她的弟弟。过端午的时候,她悄悄的递给我两个粽子,我拿到班主任老师寝室兼办公室边上吃起来,香香的,甜甜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表,令好多男生羡慕。我透过窗棂看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也有几个一样的粽子,难道也是她给的吗?她家有各种水果,成熟了的时候,她也常摘一些来给我,还叫我到她家去摘。我们之间那堵墙无形中被拆开了,每次和她一起交流讨论作业的时候无拘无束,轻松自然。我斜着身子靠近她,她那散发着皂角香味的发丝飘洒在我的脸上,酥酥痒痒的,薄薄的的确良衬衣透露出她洁白的肌肤,心中暗自涌动激流,呼吸极为不正常。
两年的时光转瞬就过去了。初中毕业后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上万字的长信,有点带爱情的那种,可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次怜悯是我高中毕业以后,看到她在大街上摆地摊卖小百货。两年不见,本已渐渐淡忘,突然的看见她,又勾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重拾那段情感。她身体消瘦了许多,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不是那么的得体,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乡村妇女。她爬在地下,一对雪白肥大的鼓鼓圆圆的奶子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看样子大概正嗷嗷待哺吧,樱桃奶嘴发得胀胀的,不知宝宝有多大了。我蹲下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情况,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可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脸扭到一边向顾客介绍商品,讨价还价。当时有女朋友一起,我不好久留。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又转身看了她一眼,心里酸酸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走了好远,还念念不舍。
又过两年,我到她现在居住地的学校去当民办教师,借家访的机会找到她家。他说早一点收到你那封信就好了。我说毕业后就给你写的,她说半年多了才收到,已经定亲了。为什么呢?我惊讶地问。她说她弟弟要招进区公所医院当医生,条件是要她答应嫁给区公所一个副书记的儿子。副书记的儿子患小儿麻痹症,行走不方便,更不要说下地劳动了……她埋怨我,在初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点……老师找我去谈,然后把我们编在一桌……你就是不主动。
我……哎!班主任就是我亲爹。

第94、爱的尸骸情感故事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辣辣的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梁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从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怨意。
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良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30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鼾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喜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他记得父亲长年对老家的支援,也不得不承认,祖父近乎不闻不问。
真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抑或早就决定舍弃?祖父离开旧的生活,像搬了一次家。所有小零小碎的往事都不再回顾,也忘了留下新的地址。
叔叔们倒安之若素:“俺爹当他的官,俺们沾不着,也不想沾。”
父亲瞪他一眼,声色俱厉:“老家的事儿你别管,你小辈,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他知道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人们显出惊愕的神情。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黑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17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个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
第95、寻找音乐学院的学生情感故事

一位父亲放下日进斗金的生意,带着独生女儿来到这座美丽的风景城市。
他们俩哪也不去玩,径直找到音乐学院,声称要寻找在此就读的一个学生。
这位父亲当着许多师生的面声泪俱下,说自己平时光顾了赚钱忘了关心正处于花季的女儿,以致女儿离家出走。好在她运气不错,正当她徘徊在水边犹豫不决的时候,遇上了一位好心的音乐学院的学生,他的歌声及时地拯救了已经在旅店留下遗书的女儿,拯救了他们整个家庭。
这位父亲说自己深深地忏悔,现在终于知道生命中什么是最重要的了。他现在想做的,就是找到这个学生,他要当面感谢这个年轻人。他还想听听他唱歌,并出资为其做一张唱片。
音乐学院的领导和老师都为自己的学生高兴,他们让女孩描述学生的外貌特征,发动学生会、共青团、各专业、各班级寻找,并趁机在学院开展了一场大张旗鼓的“弘扬精神文明,以音乐拯救心灵”的活动。
一时间,学院上下都谈论着此事,都在猜测是你,还是他?被大家一致认为外貌特征相似的几位,却都矢口否认:不是,真的不是。因为事情是发生在黄昏,女孩对于恩人的形象也只是记得个大概的轮廓。
当地的媒体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题材,追踪报道了好些时日,那对父女在电视上流泪的镜头很是煽情,甚至有资深音乐人出来表示愿意接这单生意,总之沸沸扬扬很是热闹。但那个年轻人,千呼万唤不出来。主角不出场,这出戏也就很难演下去了。
此时年轻人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他怕别人认出来,自己会下不了台。
他在这座城市已经待了好多年,租的房子就在音乐学院的周边。他在此过着十分简单的生活,省下钱来拜师学艺,唯一的梦想,是能走进这所他心目中的艺术殿堂。
可是他的运气不够好,每次总是差一点点没考上。当初跟他一起雄心万丈赶考的人,要么如愿,要么回家,只有他年复一年不改初衷。
那天傍晚他在湖边发现了这个女孩的动机,他说:我没法迫使你改变选择,但是,你能不能听我唱一首歌呢?
他没想到自己能唱得那么出色,比任何一次考试都要发挥得好,以至于后来女孩问他时,他顺理成章地脱口而出:我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产生这样轰轰烈烈的后果,是他没想到的。
选择离开,原因不仅仅是担心自己被认出,更因为他忽然觉得没有必要考音乐学院了,他准备找一份踏踏实实地工作来做。不是吗?自己的歌声已经能抵达灵魂,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第96、同桌是个吸血鬼情感故事
新学期,班里来了几个新生。
班长告诉我,他派了一个数学好的男生跟我同桌,以助我数学一臂之力。我一扭头,咧嘴惊叫:“啊?!”一张苍白的脸正对着我:吸血鬼呀!吸血鬼一言未发,趴在桌子上睡觉了。
一天,数学老师宣布要进行一次数学摸底考试。我想问吸血鬼数学怎么样,可他又在睡觉……摸底分数出来了。汪小洋的分数仅次于班长。他天天睡觉,怎么可能啊!
周五我跟汪小洋值日。他坐在桌子边发愣。我哗啦哗啦往前扫,扫到我的桌子下,撞到桌子腿,桌子上的笔滚下来。我正想去捡,汪小洋也来捡,我俩的头撞在一起。“你的头怎么这么硬?”汪小洋拿着我的笔,喉咙里发出吸血鬼的声音。啊!我扔下扫把,拔腿就跑。
一天放学,关心说他明天生日,要请大家吃一顿。我问汪小洋明天去不去,他点头答应了。哈哈,我可以趁机观察一下吸血鬼进食情况了……
汪小洋给关心买的礼物是一团绿绿的、黏黏的东西,用手一挤,竟然出现一个凸着白眼球的骷髅!关心看了倒退三步,作呕吐状。
关心的爸妈做好一桌子饭菜,就出门了,把空间留给我们。吃完饭,朱莉建议来个化妆舞会。刚说完,就有人配合,曹天笑咬着剥好的香蕉当舌头……马得牛负责灯光,他蹦哒着守在可控灯那,随着音乐的节奏拧着灯。
只有一个人没有化妆,就是汪小洋。可他比谁都像化了妆。夜晚,他的脸色越发苍白,右手在捏那绿东西,夜光白眼骷髅在诡异地闪光。
忽然,曹天笑一声大叫,原来他的手不小心被水果刀划到了,流血了。这时,汪小洋的脸上起了剧烈变化。他的眼睛越瞪越大,啊,吸血鬼见到血,他吸血的欲望就不能遏制了!我的手紧紧抓住了一个凳子腿。一旦汪小洋扑过去,我就拿凳子砸他。谁知,他转过身去,却倒在地上。事不宜迟,我抽过绑捆蛋糕盒的带子,把汪小洋的手拴在一起。
就在这时,关心的爸妈回来了。他们问清原委,关心的爸爸说了句“胡闹”,就剪断了绑汪小洋的带子。关心的妈妈喂了他几口红糖水。汪小洋醒了过来,缓缓地说:“我晕血。”
第二天,汪小洋跟我摊牌,说他不是吸血鬼。上课睡觉是他觉得太无聊。能考高分,因为他是复习生。
我大致听明白了。汪小洋怎么不是吸血鬼呢?真没意思!
第97、那一年,爱情中了梧桐树下的埋伏情感故事

那年暑假她17岁,住在乡下的奶奶家,半为避暑半为写生。
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虽然极其偏僻,但民风淳朴。碰到他是在一个傍晚,她躲在村里那棵最古老的梧桐树下偷偷地吹口琴,是著名的《茉莉花》,吹着吹着就跑了调。这时旁边一声轻笑,她转头看到他,站在不远处,瘦瘦的,一副忍笑的表情,滑稽极了。
她顿时又羞又恼,白了他一眼,转身跑了,兀自气了一晚上。原想趁假期把口琴练好,让那些总是笑她的同学大吃一惊,不料却轻易地被人发现了,还是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
次日清晨一开门,她听到“哎”的一声,一个纸团便掷到她的身上。抬头看时,昨天那个瘦瘦的身影已飞奔而去。她拾起纸团,上面用圆珠笔写着昨天她吹曲子的错误之处以及纠正的方法。
她的脸烫起来,像考试作了弊又被人当面揭发,赌气把纸团扔了,一个山里的孩子凭什么来教她?想想又捡了起来照着上面的话细细练习。他写得确实有道理,且指出粗心惯了的她体会不到的细微之处。
从此,她和他之间便形成了一个默契:每天傍晚她到老梧桐下吹口琴,他则在不远处静静地听,有时也会取出口琴吹上一段新曲,次日清晨便有一个纸团放在她家门口的石凳上。
在他的指导下,她的琴技日渐提高。她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有那么高的音乐造诣,她也从未问过他,仿佛一开口便会破坏两人之间的那种纯美的境界。整整一个假期,她和他没有面对面地说过一句话。
在她最后一次在老梧桐下吹完曲子后,没有立即离开,她隐隐地感到应该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她说:“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和奶奶一起走,明年要参加高考,以后可能不会再来这里了。”她低着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心里却在盼着什么。
停了一下,他说:“明年我也会参加高考,你走后我给你写信吧。”她依然低着头,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他又说:“把你的地址给我吧。”她微微地回头,大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静静地看着她,眼光平和淡定,在他的眼中,她没有找到任何她想看到的东西。她有些失望地垂下头,一种别样的自尊令她什么也没说便走了。
第二天清晨,她把一张画了一个假期的水彩画藏在老梧桐的树洞中。如果他对这个夏天,对这棵老梧桐下的琴声有和她一样的眷恋,那么他就一定会发现这张水彩画,发现写在水彩画背面的她的地址。
但她和他的故事就这么草草地结束了,没有任何下文。她从没有收到过他承诺写给她的信。她想也许一切其实很简单,他教她吹口琴,只是出于热心,或者只是因为她吹得太烂,他实在听不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故。而后来她隐隐感觉到得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
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放弃保送上美术学院的机会,在志愿书的所有栏目里都写下了音乐学院。不得不承认,有一段记忆她无法释怀,即使她选择的是一场只有她这一个角色的苦情戏,她也仍然希望拥有与他相近的人生。
后来,她大学毕业,留校做了音乐教师。只是她的个人问题迟迟未解决。她也谈过几次恋爱,但每次都无疾而终。其实那些人的条件也不错,可她总觉得少了一点东西。
再次碰到他是在一间茶社,一切就那么静静地突如其来,让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以至于她当时完全呆住了,身边的人说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怔怔地看着他:高了,却还是那么瘦,多了几分成熟,却也在见到她的瞬间少了几分从容。
他也没有想到重逢会如大厦倒塌般迅速和出乎意料吧,眼中是不加掩饰的狂喜和无措。
他的同伴谈起他:出身于音乐世家,“文革”中父亲被下放到一个小山村,他是村里惟一考上大学走出大山的孩子,音乐天分极高却违背父愿,上了一所美术学院,聪明过人却无心风月,不知被多少女子引为人生大憾。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半真半假的玩笑逗得笑了起来,他只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不见了。而在那一刻,她终于在他眼中找到了当年她想看到的东西。她心中若有所动,可是想起留在梧桐树洞里的水彩画和那些她苦苦等他来信的日子,她迷惑了,是错过了才会怀念,还是一切都仅仅只是巧合?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苦笑一下,毫无顾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似有炸弹在她的脑中轰然炸开:怎么是这样?
当年,她居然忘了留下名字!她竟然会粗心到这种地步!她哭笑不得,怎么也没想到这些年来关于他的种种猜测、失望和伤心竟缘于她的一次小小的粗心。
此时相见惟有百感交集,更多的是为那些错过的岁月深深痛惜。一次小小的粗心竟让他们都傻傻地改变了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十年,所有本该快乐的日子却只有独守寂寞。
第98、城里姐姐乡下妹情感故事
闺密十八
认识李春香那年,她18岁,我25岁。虽然有人说,25岁正是女人最灿烂的年华,可我在18岁的李春香面前,总感觉自己很老。我租住的楼区是旧式筒子楼,里面租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底层打工族。
我在那里见到了李春香,她眼睛很小,打扮土气,但是青春逼人,这是我对李春香的第一印象。我们同租一个小套房,共用一间很小的客厅。春香是河北乡下来的,未上完高中就出来打工了。她一见我就热情地笑:“我来帮你拿东西。”
和那些浮躁的90后不同,春香很好相处,主动帮我提水、拖地,甚至帮我洗衣。老到得不像18岁,倒像是老江湖。受宠若惊之余,我却有私人空间被人占有的不快。邻居秦嫂偷偷地告诉我:“小心点这丫头,手脚不干净,家里穷惯了,哪受得了这花花世界?”秦嫂是八卦婆,我对她的话当耳旁风,一笑置之。
秦嫂的话第一回让我对春香有了芥蒂是7月的一天下午。我忘了锁小门,等回到宿舍,发现春香趴在我的案头,笔记本电脑打开着。春香见我突然回来,惊跳起来说:“看你有电脑,所以打开玩玩。”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厌恶极了,怎么能随便闯进我的房间,还打开我的私人电脑呢?想起秦嫂的话,我不再马虎不锁门,笔记本电脑也锁进皮箱里,并设了密码。
但表面上我对春香还是不错的,零食总会分她一些,偶然回报式地帮她提水。春香吃西瓜不吐籽,吃瓜子时嘴唇上拖着一大堆瓜子皮,吃饭叭叽声很大,扫地不扫角落。除了年纪,这也是我和她成不了亲密朋友的原因。自认为优越的我,和她不搭调。
春香身体壮实,干活麻利,但她有个毛病,就是生理期要死要活,躺在床上直哎哟。我们同租一套房,我不管她谁管她?我伺候着她,送水送饭,嘘寒问暖。为了哄她开心,我把笔记本电脑拿来放音乐给她听。
第一回和春香争吵是发现她偷用了我的化妆品,还粗心地忘了盖盖子。我质问春香,春香说她要参加厂庆活动,看我不在就用了点,她不屑地说:“廖姐,你小气什么?不就是一点擦脸油吗?我还给你好了。”用20块一瓶面霜的春香哪知道,我这牌子100多块呢。这个不拘小节的女孩,我怎么跟她说得清,说多了,反显得我斤斤计较。
从此,我把东西放得更仔细了,可千防万防,我还是丢了东西。这回丢的是—条黑色蕾丝内裤。那内裤风骚得很,说白了,就是穿给男人看的。除了春香还会有谁呢?我上厕所、提水洗衣的小空当,常忘了锁门,她要拿很容易。
但捉贼要拿赃,这事我只能隐忍不发。
没了爱情,但还得要自尊
我恋爱了,男友王尚平开了一家酒吧,挺精明的样子。我说我想结婚,王尚平依了;他说要跟我那样,我也依了。
我在王尚平面前剥了壳,同时也把心对他剥开了。我把他领到我的宿舍,春香那天穿着无袖小衫,屁股包得圆圆的,略显壮实的她显得很丰满。王尚平和春香一对眼,就呆了好几秒,那丢魂的样子让我吃醋不已。一个乡下妹。和活色生香、花枝招展的我哪能比?她不过就是年轻,才18岁。
从我宿舍出来后,王尚平180度大转弯,对我不理不睬,索性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了。我被甩了!懊恼之余,我发现第三者居然是春香。那天我坐在的士上,看到街边王尚平和春香对站着,表情很熟络。
我冲到王尚平的酒吧,王尚平冷冷地说:“我们不合适,你找更好的男人去吧。”我在众人的同情和不屑的目光中被甩了出来,临走前,我看到王尚平沙发上的一件女式新毛衣,他有其他女人了。
这件新毛衣一天后就穿在了春香身上。春香偷了我的男人,还恬不知耻没事似的跟我讲话,我用恶毒的眼神和冷漠的话语把她击了回去。她不再搭理我,背地里说我“更年期提前”。
不久,压抑的我终于找到骂春香的由头了。
我丢了500块钱,只有春香可能拿,我们有共同的大门钥匙,那天我忘了锁小门。我声色俱厉地质问春香,招来了左邻右合,春香吵起架来也厉害。她说我是母老虎不讲理,我就当着众人的面强行搜她的床,在她枕头套里发现塞着10张50元。我前面也说过了,我丢的是10张50元。
春香哭了:“这是我新发的奖金。”有人叫唤着要去报警,房东害怕了,息事宁人地让我放过春香。
第三天,她搬走了。她会不会搬到王尚平那里呢?想起春香昔日的点点滴滴,如果她没有抢我的男人,她不拘小节的小毛病我都可以认为是可爱纯朴。
我辗转打听到春香的下落,她没搬到王尚平那里,而是租住了一间条件很差的房子,4个人一间房,楼下就是红灯区,鱼龙混杂。
偶然间遇到了王尚平,我努力平静地上前打招呼。他装模作样地请我喝了咖啡,我问他有没有新女朋友。他没说话。我说:“不会是春香吧。”“春香是我的表亲,没出三代的,你想到哪去了?”他说。我的心咯噔一下,他们真的是表亲?
徘徊在春香居住的楼下,有男人把我当酒女往楼上拉,我吓得赶紧逃,和春香迎个正面。我直截了当地要求和她谈谈,春香不记仇,爽快地答应了,还认真地对我说:“那天钱真不是我偷的,否则天打五雷轰。”她这话,让我内疚极了。
妹妹春香
王尚平是春香表舅家的孩子,在河北早有家室。遇到知他底细的春香,一切都瞒不住了,所以他才会疏远我。那件毛衣是王尚平为了讨好春香封她的嘴送的。王尚平虽然不要我了,也不希望他在我心中是个寻花问柳的浪荡子。
这就是真相。春香不是我的仇人,而是我的恩人。她警告王尚平:“你要是再胡搞,我告诉家里人。”这是王尚平最害怕的。
我强忍着泪水说:“春香,搬回去吧。那房还没租出去。你现在这个地方真吓人。”春香迟疑地说:“可我真的没偷你的东西。”我豪爽地将钥匙交给她一把,说:“以后我的东西你随便用。”其实春香不知道,那500块是我故意栽赃她的。再顺便说一下,我的蕾丝内裤晒被子时从褥子里掉出来落在过道上,秦嫂因此笑话了我好久。
春香19岁生日,是在我们原来的宿舍过的,她端着那红色的酒精液体说:“廖姐,我恋爱啦,我男朋友说明天请我大吃大喝,一醉方休。”我抢过酒杯,严肃地说:“别学喝酒,你不能被男人灌醉,你才19岁。”
我就是在19岁生日那天因酒醉失贞的。我要保护春香,保护她的纯洁天真,因为我把她当妹妹。
第99、重新找到当年的友情情感故事

我们又手挽手地在安纳波利的街道上闲逛。在一家餐馆里,我们用最大号的酒杯喝葡萄酒。我看见休和查利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俩一样又肩并肩坐在了一块儿,对作家们的作品大发评论;而我也和从前一样,像个学生似的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着兄长们的高谈阔论。我们接着喝酒,继续逛街,试橱窗里的帽子,看绘画展览,四处溜达;我们饮啤酒,吃成打儿的牡蛎,在当地的大学和海军学院里,我们被年轻人包围着,一瞬间我们又找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那天晚上,我和休躺在旅馆的床上,回顾着我们三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友谊。我们尤其想弄明白许多年前我们是如何互相影响的。最后我俩都感觉到,从查利那里学到了谈吐隽永,那种讽刺式的幽默感把幽默与趣味带进了我们的思想与语言之中。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查利的小公寓里和他共进早餐。我告诉了查利前一晚我与休的谈话,查利笑了。休看着查利,静静地说:“查利,如果说我俩从你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你又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
查利凝视着我们。“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说:“友情。”
第100、父亲的眼睛情感故事

有一个男孩,他与父亲相依为命,父子感情特别深。
男孩喜欢橄榄球,虽然在球场上常常是板凳队员,但他的父亲仍然场场不落地前来观看,每次比赛都在看台上为儿子鼓劲。
整个中学时期,男孩没有误过一场训练或者比赛,但他仍然是一个板凳队员,而他的父亲也一直在鼓励着他。
当男孩进了大学,他参加了学校橄榄球队的选拔赛。能进入球队,哪怕是跑龙套他也愿意。人们都以为他不行,可这次他成功了——教练挑选了他是因为他永远都那么用心地训练,同时还不断给别的同伴打气。
但男孩在大学的球队里,还是一直没有上场的机会。转眼就快毕业了,这是男孩在学校球队的最后一个赛季了,一场大赛即将来临。
那天男孩小跑着来到训练场,教练递给他一封电报,男孩看完电报,突然变得死一般沉默。他拼命忍住哭泣,对教练说:“我父亲今天早上去世了,我今天可以不参加训练吗?”教练温和地搂住男孩的肩膀,说:“这一周你都可以不来,孩子,星期六的比赛也可以不来。”
星期六到了,那场球赛打得十分艰难。当比赛进行到3/4的时候,男孩所在的队已经输了10分。就在这时,一个沉默的年轻人悄悄地跑进空无一人的更衣间,换上了他的球衣。当他跑上球场边线,教练和场外的队员们都惊异地看着这个满脸自信的队友。
“教练,请允许我上场,就今天。”男孩央求道。教练假装没有听见。今天的比赛太重要了,差不多可以决定本赛季的胜负,他当然没有理由让最差的队员上场。但是男孩不停地央求,教练终于让步了,觉得再不让他上场实在有点对不住这孩子。“好吧,”教练说,“你上去吧。”
很快,这个身材瘦小、籍籍无名、从未上过场的球员,在场上奔跑,过人,拦住对方带球的队员,简直就像球星一样。他所在的球队开始转败为胜,很快比分打成了平局。就在比赛结束前的几秒钟,男孩一路狂奔冲向底线,得分!赢了!男孩的队友们高高地把他抛起来,看台上球迷的欢呼声如山洪暴发!
当看台上的人们渐渐走空,队员们沐浴过后一一离开了更衣间,教练注意到,男孩安静地独自一人坐在球场的一角。教练走近他,说:“孩子,我简直不能相信,你简直是个奇迹!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男孩看着教练,泪水盈满了他的眼睛。他说:“你知道我父亲去世了,但是你知道吗?我父亲根本就看不见,他是瞎的!”
“父亲在天上,他第一次能真正地看见我比赛了!所以我想让他知道,我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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