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他用真情挽留仗义情敌
一对年轻夫妻结婚后不久,丈夫就因为一桩生意要出远门。谁知,丈夫走后却再也没有回来。独守空房的妻子历经万般寻找后,无奈再次嫁人。谁知14年后,失踪的丈夫却突然回来……这14年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他们三人将如何面对现在的生活?他们之间将会发生什么……

丈夫离奇失踪,新婚妻子无奈改嫁
1986年8月20日,家住哈尔滨市的李红与潘少峰结为夫妻。潘少峰是个生意人,经营服装生意。婚后,李红辞去了工作,帮助丈夫卖服装。由于潘少峰始终坚守自己薄利多销的信条,为此,他经营的服装卖得很快。
9月下旬的一天,潘少峰看看摊位上的服装卖得差不多了,便跟妻子商量要去外地进货。虽然这对新婚夫妻刚刚度完蜜月不久,但依然难舍难分。潘少峰要走那天,李红千叮咛万嘱咐,让潘少峰注意身体,不要舍不得花钱。面对娇妻的一片柔情,潘少峰开玩笑地说:“你要是再这样,我恐怕连门都出不去了。”
潘少峰走后,李红就在家里计算着丈夫回来的日期。按时间计算,丈夫连来带去,半个月就应该回来了,可眼看一个月就要过去了,丈夫却还没有回来。李红不禁暗暗着急。她不停地安慰自己,也许丈夫没有选到好的货,所以才在外面多滞留了几天,也许丈夫现在正在往回赶,说不定这几天就会到家,给自己一个惊喜。可眼看时间在一天天过去,丈夫仍是音讯皆无。李红在家里坐不住了,思来想去,她决定外出找丈夫。几天后,李红和小叔子踏上了寻夫路。李红知道丈夫是去浙江进货,便坐车来到浙江。当她和小叔子来到浙江后,望着茫茫无际的人海,她犯难了,在这个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要想找一个人比大海捞针还难。
李红和小叔子两个人便拿着潘少峰的照片打听了一个又一个旅店,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他们跑遍了所有大小旅店,却一点线索也没有。李红欲哭无泪,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两个人在浙江呆了一个月,眼看带来的钱花光了,只好沮丧地回到了家。
突然失去了丈夫的李红,每天以泪洗面,天天为丈夫祈祷,希望丈夫能早日平安归来。李红这一等,就等了4年。这4年时间里,李红曾5次去浙江找丈夫,可每一次都满怀希望而去,带着失望而归。虽然她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了案,可仍没有丈夫的线索。在这期间,李红生下了和潘少峰的女儿潘念念。潘少峰的父母眼见儿子回来的希望不大了,善良的老人劝李红改嫁。本来李红还要等,可一想到4年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如果丈夫能回来,早就应该回来了,在万般无奈之际,李红只好点头同意。
但李红在挑选男朋友时,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不找做生意的,二是能够真心对待女儿念念的。不久,朋友便为李红介绍了一个叫魏军的当工人的男朋友,魏军听了李红的要求后,真诚地对李红说:“我很喜欢孩子,一定会和你照顾好孩子。而且我可以不要孩子。”
李红听了魏军的话很感动。1990年12月18日,李红和魏军举行了简朴的婚礼。婚后,魏军对李红和念念果然很好。特别是对念念,魏军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而念念也对父亲特别满意,把他当成亲生父亲一样。看到魏军这样无私地的付出,李红觉得自己也不能太自私,她计划着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她也要为魏军生一个孩子。
面对大情大义,前任丈夫悲情离去
李红和魏军的生活里充满了阳光,虽然李红有时还在思念潘少峰,但随着时间的飞逝,这种思念只能深深地埋藏在心底。魏军似乎特别明白李红的心思,有时见到李红一言不发痴呆呆的样子,就知道她又想起了潘少峰,每逢此时,魏军都静静地坐在妻子李红的身边,温柔地化解妻子心中的那一丝忧郁。面对善解人意的丈夫,李红总是苦着说:“对不起,我真的忘不了他。”魏军说:“如果你要是真忘了他,那说明你不是个有情有义的女人,那样的话,我也不会爱上你,你也不配做我的妻子。”
那么潘少峰到底去了哪里?他为什么会一去不回呢?时间还要退回到4年前他到浙江进货的第三天,潘少峰横穿马路正准备去批发市场看货,突然,一辆急驶而来的汽车从另一个十字路口冲出直奔自己而来,他大惊失色之下 急忙向一旁闪去,好在他躲闪及时,汽车没有撞到他。但他却被汽车剐倒,头重重磕在了路边的水泥台阶上,昏死过去。此时,一对路过的好心夫妻把他送到了医院。在医院里,大夫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潘少峰身体上没受伤,只是头部撞在路边的水泥台上,脑部神经严重损伤的潘少峰可能会丧失记忆。从这时起,潘少峰的脑海中一片空白,他不记得自己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都不知道了。
潘少峰从医院出来后,开始流落街头。他带去上货的钱交了看病费用后已经所剩无己。为了生活,潘少峰不得已找了份工作,打工赚钱养活自己。慢慢的,潘少峰有了一些积蓄。天生就有经营头脑的潘少峰发现浙江的生意很好做,特别是来到义乌的小商品批发市场,看到这里繁盛的景象后,潘少峰潜在的经商思维又开始转动起来。很快,潘少峰在市场里租了一个摊位,经营起小商品来。虽然潘少峰记不起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但对于经商的概念,他却没有忘。经过二年多的努力后,潘少峰用赚到的钱买下了一个固定摊位。潘少峰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辛辛苦苦赚着每一分血汗钱。2000年的夏天,潘少峰用赚到的钱成立了自己的小商品批发公司。
就这样,忘记自己是谁的潘少峰独自在外打拼了14年,他不曾回过家乡,更不知道自己有父母、妻子和女儿在寻找着他、思念着他……
这年10月的一天晚上,潘少峰与一个客户谈完生意吃过饭后,坐着公司的车回公司,没想到司机在酒桌上喝了很多的酒,汽车竟撞到了大树上,坐在前排的潘少峰头部重重撞在了挡风玻璃上。当潘少峰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不解地问大夫:“我怎么会在医院里?”当大夫把撞车的事情告诉给潘少峰后,已经恢复了记忆的潘少峰突然想到了所有的一切。潘少峰出院后才知道,自己这一失忆竟整整14年。
2000年11月中旬,潘少峰回到了阔别14年的家。当他走进家门时,见到正忙着做饭的李红时,李红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她万没想到,前夫竟突然站在了自己的面前。“难道这一切都是梦?”李红喃喃的自言自语。潘少峰却突然把李红拥入怀中说:“这不是梦,红,我真的回来了。”
这时,魏军下班回到家,见到眼前的一幕,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两个男人默默对视着,眼中都充满了疑虑。李红对魏军说:“他就是失踪了14年的潘少峰。”随后,她又对潘少峰说:“自从你失踪后,我苦苦等了你4年,并5次去浙江找你,可都没有找到。后来,我生下了咱们的女儿,为了有人照应,我嫁给了魏军。”
3个人谁也没有再说话,久久的沉默不语,屋内静得跟窒息了一样。直到潘少峰先打破了僵局。他站起身,来到魏军身边,握住他的手说:“好兄弟,谢谢你这些年来尽心照顾李红母女俩。我这个做丈夫的没有尽到责任,现在看到她们母女俩平安幸福,我感到很满足了。以后希望你继续照顾好她们,一切拜托你了。”潘少峰说完后,头也不回的就要走。魏军拉住潘少峰说:“大哥,何必急于一时呢,有些事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谈。”潘少峰苦笑着说:“从李红的脸上,我读出了你们的幸福,你是个好男人。我要回去看看我的父母,晚上我回来再看看我的女儿。”潘少峰还嘱咐魏军夫妇把自己是亲生父亲的事告诉给孩子。
一个星期后,潘少峰怀着一腔悲情,再次离开了家。他知道,只有自己离开,魏军夫妇才能过得幸福。潘少峰走后,魏军夫妇虽然心里很过意不去,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倾情相助,演绎人间大仁大爱
所有的一切都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潘少峰回到自己的公司后,继续着自己的事业。
2003年8月,魏军突然发现自己经常牙龈出血,身体无力。李红不放心,劝丈夫去医院看看。魏军来到医院做了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当检查结果出来后,魏军才得知:自己竟患上了肾脏疾病!
当李红得知这个消息后,惊骇的说不出话来。随后,她马上把丈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魏军的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然而,却也让这个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为了给丈夫治病,李红不但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近2万元的债务。
2004年1月,魏军的身体越来越差,稍累一点就会满头大汗,饭量也降到了最低点。这时李红坚持让魏军住院治疗,然而魏军说什么也不肯。他知道家里为自己看病已经欠下了很多钱,他不想让债务继续增加。然而,李红却哭着求魏军住院,最后,魏军实在不忍心看着妻子哭得跟泪人似的,这才同意住进医院。
虽然住进了医院,但李红又开始为住院费和治疗费犯愁了。由于双方的家境都不是特别好,为此,李红东借西凑也没有借到多少钱。而大夫告诉李红:“魏军严重的肾脏疾病已导致了肾功能衰竭,惟有换肾手术才能从根本上挽救魏军的生命。”可李红知道,换肾手术需要的10万元手术费一点着落也没有。这时的李红想到住的房子,如果把房子卖了,可以卖5万元左右,可如果真把房子卖了,自己和女儿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在实在无奈之际,李红开始四处张罗卖房子,而且自己也找了个打短工挣钱的活。虽然一天只有15元钱的收入,但能挣一点算一点。
就在李红想法设法四处筹钱之际,魏军的病情越在一天天加重,大夫已经通知李红,如果再不尽快进行换肾手术,错过了最佳时机,病人的性命难保。李红听说后,虽然心急如焚,可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2004年大年初一这天,李红正在家里与一个房子的买主谈卖房的价格,这时,回家过春节的潘少峰来魏军家看李红。当他进屋后看到憔悴的李红,又见到她正与人商谈卖房子的事情时,急忙问发生了什么事。当李红噙着泪述说了事情的经过后,潘少峰焦急地说:“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房子别卖了,马上领我去医院看魏军。”
当李红领着潘少峰来到魏军的床前时,魏军看着潘少峰说:“潘大哥,我恐怕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如果你还爱着李红,你就回来照顾他们娘俩。”潘少峰捂住魏军的嘴说:“好兄弟,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怎么会看着你扔下李红一个人走。你放心,手术费用包在我身上。我马上就去找大夫联系手术的事情。”魏军感动得拉住潘少峰的手说:“大哥,小弟在此跪下谢你了。”魏军说着下床就要跪下。潘少峰扶住魏军说:“兄弟,别这样。我还没谢你替我照顾她们娘俩这么多年呢。现在你什么也别想,只等着做手术。”
潘少峰随后领着李红找到大夫,联系换肾手术的事。2004年5月16日这天,魏军被推进了手术室。李红焦灼的在手术室外等候,潘少峰则陪伴在李红身边。手术进行了5个多小时,魏军手术成功了。
2004年7月7日,魏军出院这天,潘少峰带着念念来接魏军。此时的魏军见到念念后,把念念搂在怀中,指着潘少峰说:“孩子,他才是你的亲生父亲。”
当念念从李红嘴里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泪水夺眶而出。她望着潘少峰说:“爸,你真是个胸襟宽广的好男人,我为有你这样的父亲感到骄傲!”
潘少峰紧紧搂着女儿,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当这个不寻常的家庭走出医院时,一缕阳光洒照在他们身上,把他们的大仁,大义,大情,大爱衬托得光芒四射。(文/梦秀)
第2个、就让美丽的误会,继续吧

就让美丽的误会,继续吧
文○王颖颖
Part One
李可嘉像一只迷路的蜗牛,在这个大雨滂沱的夜里,深深缩进自己的壳。就在昨天,相恋了七年的男友刘建,搂着另外一个女人从她面前走过。而愣在原地的她,却被刘建自动忽视,仿佛近在咫尺的她,根本就是莫须有的存在。
他打来电话,她猛地从床上坐起。他用淡淡的语气说:“可嘉,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她愣住了,紧紧咬着牙,故作平静地轻轻说了一个“好”字。夜黑得深沉,李可嘉抱着肩膀,缩在街角,冷得彻骨,脑袋越来越昏沉,直至眼前再也看不到一丝光亮。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李可嘉睁开眼睛,惊慌失措地从床上坐起――自己竟然一丝不挂。李可嘉只觉得天旋地转,脑子混沌得转不过弯来。昨天晚上一个人喝了很多酒,然后坐在雨中的街角,再然后呢?想不起来!
手机突然响起,李可嘉被吓了一跳,看了眼屏幕,是她的顶头上司刘主任。蓦地记起,今天早上十一点,新任总裁上任,全公司一起为他举行欢迎仪式。
看看时间,十点四十了!李可嘉按下了接听键,然后把手机拿得远远的,刘主任咆哮的声音依旧清晰地传来:李可嘉,都几点了你还不来公司?!十分钟之后我要是看不到你,你就可以回家吃自己了!
Part Two
陈漠坐在老板椅上,打量着这间新的办公室。老爷子让他接管这家贸易公司,虽然百般不情愿,但是老爷子装模作样地一捂胸口,他就不得不妥协了。
蹙着眉轻轻叹了一口气,陈漠想起家里那个女人。昨天晚上脑袋真是发晕了,竟然捡了一个烂醉如泥的女人回家,而那个可恶的女人,折腾了自己整整一个晚上。又是胡言乱语狂叫,又是不停呕吐,到了凌晨四点半,才总算老实了。
早上七点,那个女人依旧睡得好像死了过去,想到自己为了她竟然浪费了一晚上的大好光阴,陈漠就觉得一阵火大。然后,他忍不住恶作剧,三下五除二扒光了那女人满身的衣服,然后得意地给她盖好了被子。
想到这里,陈漠忍不住咧嘴一笑。那女人醒来,表情一定很精彩吧?
“总裁,一切准备妥当了!所有员工都聚集在一楼大厅,等待您下去!”秘书小文礼貌性地敲了下门。陈漠点了点头,起身跟着小文下楼。
大厅里果然熙熙攘攘,陈漠微微一笑,摆摆手:“大家不必紧张,我保证,我绝不是来抢劫的!”大家被陈漠的幽默逗笑了,大厅内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突然,公司大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弓着身子从玻璃门挤了进来。众人看到陈漠眼睛直直盯着门口,也忍不住齐齐看了过去。
Part Three
李可嘉现在想一头撞死在门上。她在那个陌生的房子里找了许久,都没能找到自己昨天穿的衣服。无奈之下,李可嘉只得随意在衣柜里找了件衬衣套在身上。还好,衬衣的主人似乎比较高大,衬衣穿在李可嘉身上,轻松盖过了屁股。想了想,又满脸通红地撕开一盒内裤穿在身上,然后看着内裤前方皱巴巴的一块,忍不住郁闷。
到公司的路上,李可嘉迅速联系了公司旗下的商场,让人送几件衣服到她的办公室。这样的话,她只要小心地走到自己的办公室,穿上买好的衣服,就一切搞定了。
可是,看着眼前众人齐刷刷投来的带着探究的目光,李可嘉只觉得欲哭无泪。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欢迎仪式的现场竟然从宴会厅转到了这里?!
就在李可嘉手足无措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突然响起:“迟到,按照公司规定,你上半个月的奖金可以贡献出来请大家吃顿晚餐了。”
李可嘉愣愣地看着站在高处的那个男人,英俊潇洒。可这不是重点,李可嘉看着男人剪裁得体的西装上右胸部位醒目的品牌Logo,竟然跟她身上的衬衣Logo是完全一样的。李可嘉一阵心慌意乱。
宽大的男士衬衣套在李可嘉身上,腰部被她用一条领带随意扎起,玲珑的曲线顿时若隐若现。领口解开的两颗扣子隐隐露出白皙的锁骨,两条笔直圆润的腿纤细而白嫩,脚上套着的银色高跟鞋泛着淡淡的光芒。
这个女人,竟然能把一件宽大的男士衬衣穿出如此性感的味道!
“你叫什么名字?”陈漠再度开口。
“李可嘉。”
“嗯,李可嘉。”陈漠面色严肃,“衣衫不整,可视为作风不良,你下半个月的奖金也可以贡献出来了。”
“可是,今天要开迎宾宴会的,没规定要穿什么。”李可嘉小声地抗议。陈漠自动忽略她苍白的反抗,声音里带着一丝冰凉:“你可以回你的办公室面壁思过了。”
Part Four
李可嘉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恶狠狠地把换下来的衬衣扔到垃圾桶里。
轻轻叹了口气,李可嘉端起水杯抿了一口。不知道为什么,经过昨天晚上,她心中的疼痛和对刘建的愤恨竟然少了许多。也许,她对他更多的是习惯和适应,而所谓的爱情,却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多吧。
七年前,他们还都只是刚上大学的学生,青涩而稚嫩。他锲而不舍地追逐在她的身后,浪漫的事情做了一件又一件,她终于被他感动,接受了他的爱情。
自嘲地撇撇嘴,李可嘉轻轻一笑。原本以为,要跟刘建牵手过一辈子,没想到他和她的一辈子竟然还没开始就夭折了。沉了沉心思,李可嘉看了眼垃圾桶中的衬衣,又开始愤恨起来。那个该死的男人!
办公室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李可嘉一愣,拿起电话。“李可嘉小姐,我是总裁秘书小文,麻烦您到总裁办公室来一趟。”
李可嘉撇撇嘴,对那个刚来公司就扣了自己一个月奖金的总裁实在是不感冒。
不情不愿地站起身子,看了看时间,心想从总裁办公室出来她就可以下班回家了。
于是磨磨蹭蹭地收拾好东西,想了想,又把那件衬衣和领带以及男士平角内裤从垃圾桶捡出来塞进包里,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上了电梯。
Part Five
“衬衣既然换下来了,就还给我吧。”陈漠淡淡开口。
李可嘉惊得差点呛死!咳嗽几声,才胆战心惊地看着陈漠:“总裁,您……您说什么?”
陈漠皱了皱眉,看着李可嘉又惊又怕的眼神,心里微微不爽。知道自己是衬衣的主人,这个女人竟然会害怕,难道她希望是别人吗?
李可嘉只觉得天旋地转,昨天晚上那个该死的浑蛋竟然是公司总裁?有没有这么无耻的男人,昨天刚抢了她的贞操,不怜香惜玉不说,今天居然又扣了她的奖金!
陈漠刚准备开口提昨天的事情,就见眼前的女人突然疯了一般朝他扑了过来。陈漠惊讶地睁大眼睛,来不及反应,脸上便挨了重重一个耳光。
陈漠愣住了。李可嘉愤恨地瞪着陈漠俊朗的脸上鲜红的指印,顿时觉得心里舒服了不少。可是想到昨天今天,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哪能这么算了,于是哼了一声,吼道:“你这个没人性的畜生,夺了老娘守护了二十五年的贞操。最重要的是,你夺了竟然还丝毫不念旧情,竟然还敢扣老娘奖金!我打死你!”
陈漠终于认清自己被人扇了一个耳光的事实,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两下。却见李可嘉再度朝着自己挥起巴掌,陈漠终于恼了,一把抓住李可嘉的手腕,厉声喝道:“你想干什么?”
李可嘉一听这话,顿时觉得委屈。眼圈一红,把手腕从陈漠手中抽出,黯然地摇了摇头,抓起自己的包,转身走出办公室。刘建跟她说分手的时候,她伤心生气,却没有那么恨。可是今天早上一觉醒来看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陌生的床上,她只觉得心凉得彻底。
七年来,她不知道拒绝了刘建多少次,每次都以留给新婚为借口。她心里总是固执地想着,要把自己奉献给最爱的那个人。现在想来,其实她并不爱刘建,要不,怎么七年都没能被刘建攻下城池呢?可是,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竟然那么轻易就被别人夺走了。而这个人,对自己一丁点怜惜都没有。
李可嘉沮丧地踏进电梯,按下一楼的按键。这么一闹,工作也丢了,真是哑巴吃黄连。就在电梯门即将关闭的那一刹那,一只手伸进来,挡开了电梯。
陈漠面无表情地走进电梯,看了李可嘉一眼,走到她身边,脸上带着四个鲜红的指印。电梯缓缓下降,当数字终于转换成“1”的时候,李可嘉不自在地往门口走了走。电梯开了,李可嘉犹豫了一下,抬起右脚,可是电梯门又缓缓地关上了。李可嘉回头,错愕地看着陈漠。
陈漠收回按了键的食指,清冷的声音回荡在狭小的空间里:“你相信一见钟情吗?你相信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吗?”电梯缓缓上升,李可嘉轻轻摇了摇头。
Part Six
陈漠扬起唇角,轻轻一笑。就在这时,电梯突然微微晃动了一下。李可嘉抬头看了看,重新低下头。陈漠却皱了皱眉,把耳朵贴到电梯壁上,倾听起来。突然,细微的“咝咝”声传入耳中,陈漠顿时面色苍白,迅速冲到电梯键盘处,按下每一层的按键。
李可嘉看着陈漠突然苍白的面色和紧紧抿起的嘴唇,忍不住一阵心慌,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电梯仍在徐徐上升。
陈漠颓然地摇头:“电梯出故障了,很有可能要掉下去。”
李可嘉惊呼:“怎么可能?”
陈漠顿了一下:“我刚才听到声音,钢丝绳可能要断了。”
李可嘉面色也迅速苍白起来,就在这时,电梯门缓缓打开,与此同时,电梯突然剧烈地晃动了一下。陈漠迅速将李可嘉推出电梯,然后自己也着急地迈动步子。然而,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电梯突然猛地晃荡一下,然后迅速坠落下去。
Part Seven
李可嘉脸色苍白地看着电梯门,颤抖着按下了按键。门徐徐打开,可是里面却空荡荡的,像是一个巨大的黑色的嘴巴。李可嘉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身体如筛糠般颤抖,心中巨大的悲痛犹如旋涡把她席卷,她在一瞬间觉得没有办法呼吸。
原来,失去陈漠,自己竟然会是这么痛不欲生。想起刚才,电梯下坠的那一刹那,陈漠笑着看她:“现在,你相信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吗?”
颤抖着拿出手机,却根本没有办法准确按到想要按的数字,李可嘉号啕不止,眼泪却掉不下来,只干号着,不停按着手机。
“可嘉。”身后传来的声音让李可嘉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愣愣地看着电梯门,不敢转身。她怕转过去,只不过是自己的幻想。
那人轻轻一叹,走到李可嘉身边。李可嘉仰起头,看着陈漠的脸,贪婪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扑到他怀里。陈漠紧紧搂着怀中不停颤抖的纤细身躯,轻轻地安抚:“电梯降到三楼忽然停住了,你放心,我没事。”
李可嘉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陈漠不语,只微微拍着她的后背。
终于,李可嘉哭够了,从陈漠怀中抬起头,吸了吸鼻子,双手却更加紧紧地环住陈漠的腰,然后带着哭音轻声道:“我相信一见钟情,我也相信你对我一见钟情了。我还要告诉你,我也对你一见钟情了。”
陈漠愉悦一笑,眼底有着深深的宠溺和喜悦。然后他抬起李可嘉的脸,轻轻吻上她的唇。
至于那个美丽的误会,就让这个迷糊的女人继续误会下去好了。
第3个、这样的夜晚,美丽的女人
帅哥,我可以坐在这吗。看着这个装扮时尚,颇有姿色的女人,我有点不自然。这种搭讪,让我有点思想停转。我没说话,不代表拒绝,也不代表回答。或许当成一种默许。她就坐在旁边,飘来似有似无的香水味,很淡,很舒服。我承认我开始就把她想想歪了,我侧头多看了一眼,感觉她不是风花雪夜的人。这可能只是我不确定的猜想。
她微笑着说一个人
我说不全是,我在等人
噢
好久的沉默,奇怪的是面对突入其来的美女,我竟然不想如何和她聊下去,哪怕随便说点什么,我转动手里的玻璃杯,盯着里面的液体,就像守护着自己心爱的玩具。周围很掺杂,快节奏的音乐,炫目的灯光,一些快乐的笑,碰杯的激情,大声的喧哗……可我却出奇的平静,这种气氛下我突然感觉世界很静,只有我自己。所有的一切与我无关,包括身边的这个女人。
经常来这里
……
嗨,嗨
我没听见,我的思想没停留在这里。
不好意思,我没听见。
没事,我说你经常来这里。
第一次,
感觉怎么样
挺好
心里想,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对于这个城市,对于我,这里不适合。
你很内向,不爱说话
我微笑,也不是。
那怎么感觉你很闷
有这么点吧,我话挺多,只是现在有点拘谨,不知道该怎么说。
呵呵,她笑得很灿烂。
不会是因为我吧,别多想我只是想喝点东西,说说话。你也别多想,怎么了你。
那里,对于美女,我希望多聊几句呢。
那你不多说话,意思我不是美女,你只和美女多聊。
不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急于解释,你很漂亮也有气质。
她笑得厉害,谢谢,别紧张,开玩笑呢。
我很木然的笑。感觉我成了她的玩具,像猎食者捕捉食物后不急着食用,而是慢慢玩耍,感觉很不爽。
她哪里知道,我不说,是在想千里之外的她,这个时间她肯定睡得很香,很甜蜜。你确实漂亮但是覆盖不了她的美丽,可能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请我喝一杯?
好呀,
尽管我不知道会喝什么,价格多贵,可能是我太小气,可这是事实,我的收入不允许,也没必要为了聊上几句,浪费我的“大米”,如果换成她,我可能眼睛都不眨,可惜不是。但我还是同意她的要求。
你喝的什么
苏打水
你不喜欢喝酒
还行吧,偶尔喝点
我喜欢喝,可是喝不多
女孩子还是少喝点,喝多不好,
谢谢,习惯了.
她点了一杯装饰漂亮的酒,我不知道名字,更不知道价格,我想如果旁边是你该多好。
她点了支烟,红蓝色的火焰照亮她的脸,眼神里透露些东西,我想?这或许也是一个受伤,害怕了寂寞的女人。
介绍一下我叫苏莉,你呢?
我,大家习惯叫我柱子。
柱子,真名吗
嗯
有意思
代号而已,我更喜欢叫我黑黑
黑黑,为什么
你看的清我吗?
看得清,怎么了
噢,那说明我还不是特别黑
她停顿了几妙,然后笑着说黑黑,有意思,你也不是这么闷的人。
偶尔闷了些
可我知道我更喜欢她叫我大猪,柱柱,圆圆,大黑猫。你知道吗?我想你了,好想,好想,我抬起头拼命的往上仰,我怕有人看见我的悲伤。
你怎么了
没事,房顶的灯光很漂亮
我端起杯子,来我们干杯
干杯
身边的人开始沸腾,我回头,原来是一段热舞。
你不喜欢
说不上喜欢不喜欢
有心事
没有
你相信爱情吗,怎么才能拥有自己的爱?
爱情,我的爱,我很想你。
麻烦,给我支烟,
女士的噢
没事,谢谢。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现实的,童话的,戏剧的……我相信爱情,真的,如果没有爱情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婚纱店,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摄影店,婚庆公司,更不会有如此多的玫瑰花花,所以我相信有爱情,也相信我们的爱情。怎样才能拥有爱,爱你比你爱我多的多,我也想知道该如何拥有,因为我做得不好,真的不好……
现在好男人难找,没那么多一心一意的男人
我苦涩的笑我不知道该如何更好的回答她。
她一口干完剩下的酒,剧烈的猛咳,我想捶捶她的背,可我不知道合不合适。我要了杯水。
她说谢谢,眼泪哭花了她的眼影。
说你知道吧,我很爱他,我不需要他给我什么,只需要给我一个家,我承认我有时候的任性,有时候的不讲理,我只是想让他更在乎我,他很少陪我,只要我想要得他都给我,可是他很少打电话给我,只是告诉我,我现在忙,喜欢什么自己拿卡刷,喜欢吃什么自己买,我有时间陪你吃饭……我希望他忙完休息的时候能给我多打打电话,问问我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睡好,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嘱托我过马路要小心,出去玩注意安全……我知道这些都很简单,可我需要他说,让我知道他在乎我,我希望我们能早结婚,但我每次提起他都回答,等等再等等,我要给我更好的婚礼,虽然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婚礼风光,热闹。可是我等太久了,我不需要,我只想简单,快乐一些……
面对这样的陌生诉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并不是因为陌生,而是,我真不知道怎样安慰,让她解脱,作为男人我对我心爱的人也没好好的承诺,一直都是她的付出,我欠她太多。对于这个陌生的女人,我只能当听众,在旁边给她纸巾。
她重新要了杯酒,开始说他们的生活。她喝到第四杯我在做听众的时候,担心我的钱包。
2点40的时候我接到电话,我该回去了,我说不好意思,我该走了。
没事,谢谢陪我说了这么久,舒服多了
谢什么,认识你很快乐。
我准备付钱的时候,她说我来吧,算我请你,就当是谢谢。我没拒绝,我的承认我的小气,因为我不知道她喝的多贵。
我说谢了,然后离开,当我走到门口,我又返了回来,告诉她少喝点,时间不早了,该回去休息了,路上注意安全。回家喝点热水,好好睡一觉,一切都会好的。
她说谢谢你是个好男人。我摇摇头然后走掉,在路上我在想,好男人,我是
吗,我不是。回来睡不着,所以写下这些东西,我在想我的生活和刚才的美女,或许这仅是我生命的美丽意外,我问自己,你是吗,不是。或许我偏执,但这是我心里真切的东西,我在想6个小时前的谈话,我或许要暂时放下,因为我只有努力,才能拥有这辈子最好的东西,还有一个小时天就亮了,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为了你的幸福,快乐,暂时的放下,是为了以后更好的一起,我对自己说,柱子,好好努力,或许疼,才能让你更好的难以忘记。你要得是明天,不是现在的这里;好好努力,为了一切,都不能放弃,你必须牢记。所以,我强迫封闭,然后等待你回来再一次开启。
天亮说晚安
一切努力开始……

第4个、十八岁的爱情老师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可以看到一个长发飘飘、身材修长的女学生,作为从小被娇惯的女孩,作为一中的“校花”,她快乐得如一只刚会飞的小鸟,她骄傲得如一只五彩的凤凰。但谁会想到,这单纯的快乐和骄傲却在读高三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年,她爱上了自己的语文老师。
那年她十八岁。她就是我。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还可以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他连续两年获地区教坛新星冠军;他带的语文在连续几年考试中名列同类学校榜首;他还是一位颇有名气的自由撰稿人,小说、诗歌、散文频见报端。特让学生着迷的是,他那极富魅力的普通话。那声音仿佛一股磁力,渗入到你的心肺,挠着你的痒痒。我分外爱听爱看他朗读议论文或新闻稿,面色庄重、目光如炬,每字每句仿佛都立了起来,颇有中央电视台“冷面罗京”的风采。
那年他二十五岁,他就是林森。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很崇拜林老师,上了三年级,做了林老师的学生,我竟然把这种崇拜繁衍成对他狂热的爱。我喜欢上语文课,每天都急切盼望着他那飘逸身影的出现,如果哪天没有语文课,我就感觉缺少了什么,心里没着没落的。
我发觉自己无药可救地爱上林老师,是他去地区当普通话大赛评委的那几天。林老师走了,惆怅和失落一下子将我罩住,我的心仿佛也被他带走。我迷迷糊糊地跟同学们走进教室,却不知道老师讲的是什么。我脑子里全是林老师的影子,一会儿计算林老师到了什么地方,一会儿猜测他正做些什么,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出事,就这么痴痴迷迷地想,连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都浑然不知。
以后的几天几夜,我茶饭不思,仿佛大病一场。
林老师回来前的那个晚上,我悄悄踱到教学楼后面,痛苦地思索了一夜。我知道这场“师生恋”将要面临怎样的阻力,我甚至预感到结果可能是悲剧的,我推导了一个一个可怕的结果,一遍一遍告诫自己必须中断这份情感。但最终,所有决心和偶尔出现的理智都在疯狂的情感面前轰然倒塌。爱他,用生命去爱,用青春去爱!对,唱一出当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演一部中国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当东方的曙光将朝霞染得微红时,一个坚决而大胆的决定也在我心头酿成:向林老师表达我的爱,就在下次见到他的那一刻。
那天晚自习,我没到班里去,我向班长谎称我病了。我知道林老师一定会来寝室看我的。果然,上课半个多小时后,脸上有几分倦意的林老师出现在我面前。他用关切的目光望着我,我莫名其妙抽泣起来,这让林老师不知所措。几分钟后,我突然站起身,低着头塞给他一封信,然后快速跑出了寝室。
那是一封浸满一位浪漫少女自尊、勇敢、狂热和莫名泪水的情书。
当天晚上,我好像真的病了,折腾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我做了很多离奇古怪的梦,一会儿梦见林老师抖着我的情书讥讽着我,骂我小小年纪不知道害臊,一会儿又梦见林老师拉着我的手,望着我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就是语文课。我坐在座位上,怀里像揣了个小兔子。我羞涩地等待着林老师爱的回应,我想,哪怕是他一个多情的眼神,我就会义无反顾地将自己全部身心在浪漫之火中烧成灰烬。
然而,那天走进教室的林老师一反常态、形象逆天!讲台上的林老师是一个陌生的邋遢汉子,皱巴巴的西服与紫红色的球衣配在一起,像锯条拉在瓦片上那么别扭,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白球鞋。
班里出奇的安静,几十双眼睛惊奇地瞪着林老师。
“俺们今天来上十八课。”林老师用方言开了腔。
笑声哄然而起,像是要掀掉屋顶。土得掉渣的“俺们”,从林老师的口中出来显得那么不协调。在我心目中,陈老师王老师李老师随便哪位老师都可以这么说,但林老师不可以,林老师,他才华横溢,他风度翩翩,他是骑士,是君子,他头发一丝不乱,目光炯炯,他是学者,是作家呀!窝囊和鄙俗怎么能属于他?
“笑什么家伙?有什么家伙值得笑的。”土语方言又起,“其实真正的林森就是这样的。”此言一出,班里笑声更响亮了。
林老师等大家稍微安静一些,接着往下说:“你们看到的林老师是讲台上的林老师,他被一团圣洁的光环罩着,为了与圣洁相匹配,他必须精心地包装自己,那个林老师是美化了的林森,而现在的林老师才是真正的林森呀!生活中的我常趿拉着拖鞋,蓬着头垢着面到处闲逛。我的嘴巴吞吐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叼着烟卷,灌着烈酒,有时还粗话连天……”林老师的方言不知不觉又变回到抑扬顿挫的普通话,他加大音量问:“这样的人是骑士吗?是君子吗?生活就是生活,它不仅仅是朗诵啊!”林老师的目光似乎不经意地瞄了我一眼,我分明看出,那眼神里有善意的提醒,谆谆的期望,还有几丝歉意……
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林老师为什么在那堂课上自毁形象。在被惊讶和笑声充溢着的课堂里,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校花”垂下了头,泪水滑过她通红的脸颊。从那节课后,十八岁的我痛苦而坚决地冷却了爱情之火,而且,我保留了自尊,除了林老师,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的疯狂行为……
一年后,我顺利地考入师范院校。三年级的时候,我听到林老师结婚的消息。新娘是一个粮站的职工。
一年前的某个黄昏,我碰巧遇到了林老师。当时他正被妻子拉着,漫步于似锦繁花处。他并没有蓬头垢面地趿拉着拖鞋,他依旧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只是,林老师和妻子轻声说笑时,从他口里讲出来的确确实实不是朗诵式的普通话。
第5个、一个深爱的女孩

“独自走在相识的地点,往事再次划过了心弦,如今的我丢了纯真的笑脸,现在的你添了成熟的容颜……”
今天我又来到了这里寻找初恋时的感觉看见这里什么都没有变,同样的天气同样的树木……枫叶还是那么黄,泥土还是那么黑!一切都没有变,唯有一样东西改变了那就是:今天只是我一人独自来到了这里,再没有她的陪伴了……想不到这一个故事的结局是如此的凄惨与悲哀,来到了又让我想起了那一天,那一个故事,那一个开始……
不管结局会怎样,至少我们曾经拥有过……至少我的追忆里有一个她。如今你我都毕业了,虽然很舍不得离开你的身影,因为你的身影是那么的那么的美丽……
我还是那一句话:请你别忘了有一个人永远爱着你,你就是我的一个信念,我会带着这个信念慢慢的老去,慢慢的死去……
2012年1月10日
第一章:记忆中的她
·1.1新学校新班级·
“唉,苦读了九年的寒窗,我依是没有考上高中,怎么办呢?还是这样吧……”我来到了黄山旅游管理学校。走进了新的班级,认识了新的老师和同学。
我的班级和别的班级有所差别,他的班级在学校里是独一无二的班,是人才济济的班。因为学什么专业的都有。有学电脑的,有学烹饪的,有学汽修的……总而言之他的班级是个综合班。我们上公共课时在一起上,上专业课就到各个专业班去上。我是学电脑的。
说到我的专业,那不得不说他的同学叶涛。我和叶涛是同一所学校毕业的。他们相识在辅导班里。他为人很仗义、够朋友、喜欢帮助别人。现在我和他是同班同学,让我十分欣喜。我与他同班可是我的福气啊!由于我行走不便,只能拄着拐杖行走,所以每次上专业课时,叶涛总是扶我去。
我的专业班在四楼,对我而言走上去是非常吃力的,也是不容易的。偏偏上天喜欢戏弄我。这天,我和“叶涛”来到了四楼上专业课。虽然在四楼,我走上去很吃力,但是有学习的动力和求知的精神鼓舞着,所以我还是艰难得上了四楼。当我兴致勃勃地进入了教室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和精力,只听见“去对面四楼的机房(电脑室)上课。”我的心情如晴空霹雳般的沉重,破坏了我上课的心情和兴趣。“那有什么办法呢?无可奈何啊,还是去机房吧。”我一边喃喃的说道,一边走向楼下……
我他下了一层又一层的阶梯,仿佛没一层阶梯的长度都不同,很难往下走。迈着沉重的脚步艰难的往下走着……当走到二楼时,此时的我发现了一个女孩站在楼梯口的窗户边,只见她的眼睛凝视着窗外,她好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唉,我的未来又将如何呢……终于走到了一楼。正要去机房。突然,背后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王泽,你去哪上课啊!怎么没人扶啊。”(当时“叶涛”在前面带路)
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班主任丁老师,我立即回答道:“我们去机房上课。”
“哦,那你慢点呀!以后先弄清楚在哪里上课你再去,避免你来回跑了。”说完他又去上课了。想到这里我又沉醉于感动中……丁老师也是一位关心学生的老师。有一次放学的时候,天,下着小雨,同学们都赶着回家。我淋着雨从对面的机房去往教室。这时候丁老师刚下课,就看见了我淋着雨,他立即走过来给我打伞,送我去了教室……
我和老师话别后,便继续赶往机房。就在这,一个熟悉身影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从他身边离去……
“那不是刚才在二楼的女孩吗?她怎么还没去机房呢?”我心里暗暗的说着……就在这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脸庞,望着离他越来越远的背影,不禁想起了我曾经暗恋的女孩。
1.2·似曾相识·
当我第一次见到她时,让他想起暗恋三年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和我是同届的现在就读于黄山一中,而我却在黄山旅校。唉,我与她天各一方啊。
我和那个女孩相遇在辅导班里。初中时叶涛和她同班。当他第一次看见那个女孩,便对她有了好感。我想着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今天我看见这个女孩让他感到十分的惬意,有一种似曾相识行的感觉。脑海中出现了他自己暗恋三年的那个女孩。她和那个女孩相比长的差点,不过她的人品和那个女孩几乎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们的性格有所差别,她的性格是中性的外表坚强,内心软弱;而那个女孩外表软弱,内心坚强。
“王泽,你在发什么愣啊,已经到了四楼,去机房(电脑室)吧。”叶涛的话打断了他的沉思……总而言之,我看见了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产生一种新的感觉,而这种新的感觉便是——
第二章:·一见钟情·(一)
我进入了机房,坐在了离门外最近的位置。我惊奇的发现她坐在我的身旁。之后我打开了电脑后,看见她正在编辑图片。她在图片上写着“lloveyou”的字样。之后说道:“你们女生只知道写‘love’。你就跟着后面学(因为大部分女生都在写‘love’)一点创意都没有。”说完我也打开了一张图片,也在编辑着。
这是一张“海上日落”的图片。我灵机一动便在上面画了一轮圆月,准备在上面写一句诗:“海上升明月,夕阳共此时。”可是,我写地字不好看,想了想后我决定要她把我写。她爽快地答应了……她小心翼翼的写着,我看着她那认真的样子,看着她那美若天仙的外貌。我深深地迷上了她……当她把那句诗写完后,看着我画地那轮月亮圆月和她写地那句诗,开心地笑了,她的笑容是多么灿烂,多么迷人啊!
当我还沉醉于喜悦之中,她打开了一张“莲叶池”照片让我继续写诗。我摸了摸头想了想说道:“可以写‘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啊”她听了我说地那句诗后,便把诗句刻在了那张照片上……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好奇地问道。
她似乎对自己的名字很反感,并没有说,只是在本子上签出了她的名字。
“哦,你叫**啊!我叫王泽。”
“知道啦!”她回答道。听着那柔弱的声音使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怎么还不上课呀?”我疑惑的说着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老师的电脑出了问题吧.。”顿时,她的声音变得很轻。
“你的文学不错哦,出口成章啊。”她赞美道。
我的脸上出现了得意的笑容,并没有说话。
不知什么时候同学从后面跳了出来,把我俩吓了一跳。那位矮小微胖的女孩看见我们编辑的照片说了一声:“你们‘太有才’了吧……”
“叮铃铃”下课了,我走出了教室。就这样与她分别了,她也消失在他的眼前,我看着她的背影再次离远去……
随笔:
在回教室的路上,她的笑容,她的面庞和她的话语不停的在我的头脑中播放。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许……也许这是我对她有了好感!
(二)
其实,冥冥之中,我已经命中注定要有这么一段情。
第二天上会计课时,她又坐在我的身边。由于上课不能说话,因我和她采用把要说话写在本子上:
她:“你喜欢计算机课,还是会计课呀?”
我:“计算机课耶,你呢?”
她:“嗯,一样啊,我的数学不好,怎么会喜欢会计呢?”
我:“嘻嘻,彼此彼此啦……国庆出来玩好吗?”
她:“噢”!……
我:“难道你不愿意和我玩吗?”
她:“晕!不是啊,我愿意和你玩啊!喜欢跟你玩咯……”
我:“那么中午来食堂找我好吗?”
她:“干嘛啊?”
我:“出来玩呗!我有一篇作文想给你看”
她:“嗯…好吧”……
……
就这样我和她一直聊到下课。不知怎么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仿佛过得很快。因为讨厌的铃声又响了——
我无可奈何的又和她分别了……
随笔:
在这次聊天中,我更加对她有了好感。以前我始终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我遇上了她时……使我不得不相信“一见钟情”因为我已体验到了它……
第三章:淡淡的约定
(一)
我与她分别后,来到了食堂。也许是下雨天,同学们懒得回家,所以今天食堂里的人巨多仿佛进入了市场等了很长时间也没吃到饭。这时候,我似乎在人山人海中看到了她的身影,若隐若现。真的是她吗?
只见她带着甜美的笑容,脸上不时挂着一丝羞涩。从远处向这儿走来。我十分的惊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她真的来食堂找自己了,没想一句不经意的话,她真的来了。看见她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心顿时紧张了起来,不知所措了
“饭吃完了吗”一句甜美的声音打消了他那紧张的心情。
“还没有耶,人太多了。”我看见她脸上的羞涩,弄得我自己也害羞了。
人渐渐的离去了,过了一会儿我便吃上了饭。在吃饭的同时,我便问道:
“你有没有吃饭啊?”
“没有,不想吃”
“不吃怎么行呢?你不会看着我吃吧!要不你打点饭和我一起吃吧。”
“好吧!……”随后她就打饭去了。此时她的脸更红了,宛如一个红苹果。
之后,她打完饭后坐在我的面前和我一起吃饭……我的心情又紧张了起来……心怦怦地跳着,仿佛变成了一个淘气的娃娃,感到十分的羞涩。因为总是我第一次和女孩单独在一起吃饭!(亲朋除外)
“你家住哪啊?”
“新丰”
“哦”
此时这个害羞的男孩发现对面的女孩的脸通红通红得,仿佛是一轮傍晚的红日。此时她害羞了……
“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啊?”
“菜很辣啊!”她找了理由回答我的问题。
我听后没有说话只是心里偷偷地笑着……
终于饭吃完了……
“你先走哦,我有点事。”
“哦!”此时我不知道她要干嘛,只好一边走着,一边等着她……
过了好一会儿,她赶了上来。原来她去买酸奶去了……虽然这时的雨不大,她还是给我打伞。这时那个男孩的心跳又加速了,脸上露出了害羞的笑容……
起初,他们准备去的教室,可是教室里又很多人……于是,我来到教室拿着他的作文本和她来到了操场。此时下着小雨。她一边欣赏我的文章,一边把我带到了操场拐角处的枫树下。这是她以前军训休息的地方。她把我的文章看完后,脸上露出了笑容。
“我的作文写地好吗?”
“还好啊。”这时候,她又翻了一页……
他看了看被我涂改过的作文,于是她问道:
“你干嘛涂掉啊?”
“写地不好呗!”我笑着对她说道。
“你写地‘记忆中的她’那个‘她’是谁啊?”
“你猜呀?”
她看着已涂改的字迹,顿时脸出现了一丝羞涩。连忙说道:“不猜了,不猜了。”……
其实,她已知道“记忆中的她”那个“她”指得是她自己。男孩看着她那通红通红的脸,害怕她反感,我就没有再追问了。
为了不让彼此尴尬,我扯开了话题。
“你毕业后想干嘛?”
“不知道,也许去上海,我父母在那打工。你呢?”
“我呀……,就在这时我停顿并没有直接回到她的问题,而是这样对她说的“你知道吗?从小泽就有个梦想,如果有一天我能扔掉拐杖,能和你们一样奔跑起来……”
只见她默默的注视着我,没有说话。而我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心里很复杂不知道我这样说有没有错。
宁静的空气持续了5分钟左右之后她拿着一瓶酸奶对我说:
“喝不喝啊?”
“你请客当然喝咯!”
她便把吸管插进瓶中,递给了我。我喝着这瓶酸奶,感觉这瓶酸奶比我以前喝的酸奶还要甜……心中有了不少的喜悦!
“你有没有过谈恋爱啊?”我看着她那双迷人的眼睛问道。
“上初中时谈过,后来他去外地打工了。我与她就分手了”。
“那你现在还喜欢他吗?”
“我先提出分手的,怎么还会喜欢他呢?”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雨渐渐的下大了,一霎间,我感觉周围变得特别寂静。她也沉默着无语……又保持了刚才的宁静
过了许久,我便说道:
“走啊,去教室吧?”
“急什么啊?校门还没开呢?”
“可是,快要上课了……老师会找不到我们”
“你可真胆小啊?大不了迟到罢了”
“我不是胆小,而是为你着想。我怕让别人看见你竟会和我在一起,让你难堪啊!”
“我才不介意别人的看法呢?”
“说实话,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够停住?”
“为什么呢?”
“因为这样我就可以一直和你聊天呗!”……
……
随笔:
在那个中午,我对她说了从未对别人说过的话。我不知怎么竟会对她说起我的秘密,甚至我把暗恋三年的那个女孩也告诉她了……在那个中午使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她,她的言行一致的品行让我震动,同时也让我知道她是一个比较害羞沉默寡言的女孩。
(二)
“叮铃铃”预备铃响了!我们在操场分别后她并没有去教室,而是去了寝室……
在回教室的路途中,我回想刚才在操场上的那些话,脸上不时的露出了笑容。也是从这刻开始,我慢慢的喜欢上了她
叶涛看见我回来后问道:“我,你去哪呢?”
“这个…去了操场看他们打篮球。”我吞吞吐吐的说道。因为我不想把那件事告诉同学,想让这件事成为我和她之间的秘密。
“你神经啊!外面下着雨,你还看他们打球啊?”我的同学詹丰灿似乎不相信我说的话。
“去上课啦!”
“哦”
随后,我与叶涛去了专业班……就这样我避开了的问题。
来到专业班我发现她已经来到了教室。我看见她趴在桌子上,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感觉……那两节课我一直在偷偷地看着她那双眼睛……我的心不停跳着……
我与她在一起的时间仿佛过得很快——下课时间到了……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好想让这一刻停留,可是……唉!
这天晚上她的样子和身影总是浮出我的脑海中,心里总是惦记着她。只希望时间过得快一些,期待着明天的到来,盼望与她相见……
终于挨到了天明,可是,今天是9月30日……
到了下午,我来到了机房上课。我又和她公用一台电脑……此刻她的脸又开始渐渐的变红了!
我看着那羞红的脸问道:“你喜欢吃冰糖葫芦吗?”
“嗯,还好”
“我喜欢吃冰糖葫芦耶,酸酸甜甜的好好吃哦!”
“王泽,你喜欢吃冰糖葫芦呀?”这时我班的同学说道。
“对啊!”
“我怎么没听你说过啊?”
“我没事说它干嘛?”
“那你现在说干嘛啊?”
“我,想让***买给他吃呗!”又有一个同学帮我回答道。
我看见她趴在桌子上,手下压着一本本子。于是,我对她说道:
“把这本本子送给我好吗?”
她想了想,回答道:“可以啊,送给你写作文吧!”
“那行,我把这本本子写满作文后,‘十一’放假回来再送给你好吗?”
“嗯”她点了点头……
“叮铃铃……”下课的铃声又响了。我和她又得分别了,真的好舍不得哦……
放学了,我走出了校门,踏上了回家的路。期盼着放假归来与她再见……
在回家的路上,我依旧是不停地想她想她……
(四)
熬过了七天,终于来到了学校,跨入了学校大门,走进了教室……
“同学们,我想死你们了。”我一进教室门就大声喊道。
“怎么没反应啊(让我很跌相),我要画个圈圈诅咒你们!”心里暗暗的念叨。这时我才发现老班竟坐在教室里……可真让我跌相啊,让我难为情!庆幸,老班没有说什么,只是脸上点着点笑容看着我。
这天早晨我精力过旺,心情特别好很兴奋……同学们都说我吃了“兴奋剂。”这时我看见小詹无精打采的样子,问道:“这七天放假你在干嘛啊?”
“在家呗!还能干嘛啊!你的本子写完了吗?”
“嗯,……写完了……”我的话刚说完就把本子拿了出来。看到这个本子,心里无比的喜悦与自豪,因为我实现了我的诺言……
“麻烦你把这个本替我转交给***。谢谢哦!”我把本子交给了我班同学,因为这位同学和她是在同一寝室的,关系也不错……当她正要打开本子——
“不要看呗,”我用乞求的眼光看着她说道。
她立即关上了本子放进了抽屉里。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好像在说:“小子不学好,写情书啊。”
到了下午我来到了机房,看见她一个人坐在拐角处,我就来到了她的身边,坐在了她旁边的位子上。
“本子收到了吗?”
“嗯!”
“看了吗?”
“看了一点就睡着了。”
“……”
“这7天怎么没登QQ啊?回家了吗?”
“对,我回家了,去新丰了……”
……
之后我拿出手机准备登QQ时…….
“给我登一会儿可以吗?”
“好啊!……手机,给你……”
“你有没有手机啊?”
“手机被我弄丢了,不过SIM还在。”
“唉……”
“对了,你上次怎么没和我坐在一起啊?”
“叶涛,不是和你坐在一起吗?”
“哦,想起来了……以后要和我坐在一起噢”
“哦!”
……
随笔:
就这样,我和她一直聊了两节课。在这次交谈中,我感觉出了她对他也有点好感,使他欣喜万分。在那一刹间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又出现了!
(五)
“上课去啦,上课去啦!”
“哦,又上专业课咯,又可以见到她啦……”我心里想着。想着,想着……我的脚步渐渐地快了起来。
叶涛看我走的很快,说道:“你走慢点,走那么快干嘛?”
“我今天精神充沛……”
“呵呵~”
他来到了机房,发现她还没有来,我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一边打开电脑,一边念叨着:“她怎么还没来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还是没有见到她的身影。顿时心里变得焦虑不安,急为烦躁……又过了许久,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她来了……走进来了……她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这时,老师也来到了机房……
“今天还是练习打字啊。”
“又要打字啊”……
我最怕练习打字了,因为手指不灵巧打字速度很慢,所以每次练习都会使我丧失信心。练习了才一会儿我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希望她能过来和我坐在一起。也许她发现我看着她,她的脸瞬间又出现了久违的羞涩……
她看见我旁边没人,于是来到了我的身边和我坐在一起。当她走过来的那几分钟我又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我和她之间有一种默契……
“你一分钟能打几个字啊?”
“不知道啦!”
“我只能打5、6个(那盘打字软件只要能打12个就可以通过了)。你喜欢吃‘益达’吗”
“还好呀!”
“给你……这瓶‘益达’送给你。”我从口袋中取出“益达”给了她。
谁知道一瓶“益达”竟轰动了同学……
“***有人送给你‘益达’好好哦!”
她的脸顿时又红了……
“我,你这小子重色轻友啊,有‘益达’都不给我吃呀!”
“给你……”他打开了另一瓶“益达”给了他。
不知怎么电脑全部死机,教室里一片吵闹声。就在这时候,一句震撼人心地话传进了我的耳朵里:“你们在谈恋爱吗?”叶涛大声地说完后,全班同学都在起哄,使我和她都很尴尬。
“去404机房”老师的话语打断了吵闹的教室。这时的机房变得鸦雀无声,及其安静,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
他们去了404机房,她也走进了机房……没想到今天竟会这样与她分别……
那节课,我一直处于在气愤与郁闷中……
下课后,他一直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可恼怒冲破了我的头脑并没有原谅他,且下楼时也没让他扶了……不过他还是跟随我一起下楼的!
随笔:
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同学们也不会起哄了;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我和她就没有尴尬,也许现在还在我身边;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我和她不会用这样的方式来结束今天的离别;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也许我和她之间会成为永久的秘密!所以我很恼怒,直到现在还有一点埋怨叶涛。可是那有什么办法呢?毕竟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同学,更何况他常常帮助我啊!算了吧,或许这也是命中注定呢?
(六)
傍晚,我带着气愤,带着郁闷,回到了家里。闷闷不乐得看着手机,回想下午叶涛说地话那句话,很恼火。总是不停的问自己:“叶涛为何要这样说呢?为何要我如此尴尬呢?这是为什么呢?”唉……
到了晚上登手机QQ时,发现她也在线。于是我问道:
“今天下午没事吧!”
“没事,我和你说过我是不会介意的。”
“哦,可是让我郁闷了一个下午……”
“呵呵!”
“你是风儿我是沙,风儿飘到天山去,沙儿跟到天山去……做我的喜羊羊好吗?”
“啊?你不是开玩笑吧!”
“不是啊,我是当真的!愿意吗?”
“这个……这个……让我考虑考虑吧!你愿意等我吗?”
“我——愿——意!!——等你一辈子!”
“你真的喜欢我吗?”
“真的喜欢你!”
“让我考虑考虑……”
“……”
“明天和我坐在一起行吗?”
“行啊……我要下了,88!”
“嗯,晚安!”
于是我
第二天,来到了多媒体教室上会计课。我看见她一个人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喊道:
“Hi,坐过来啊……”
她并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左右便来到了我的身边……此时,那双双猫眼(同学们的眼睛)又在盯着我们……
“想好了吗?”
“没有。”
“那你慢慢想吧!你的手冷吗?”
“还好啊。”
“可是我的手很冷啊!”
说完把手放在了她的手上,握住了她的手。在那瞬间我紧张了起来……
随后她的手指也搭在了我的手上……就这样我们第一次牵手啦!这时,那双双“猫眼“紧紧地盯着我们,见我们的手都在下面,她阴险地笑了笑……
“郁闷,没有啊!”她说完把手抬了起来,给她们看。过了一会儿她又把放在了桌子下,我们又牵起了手……
唉,时间仿佛跟我们作对——可恶的铃声又响了……我们不得不放开了手,走出了教室……
随笔:
今天又遇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牵手的感觉像是触电一样有一种麻麻的感觉,让你心跳加快,让你陶醉其中,难以自拔!我想这也是这就是我初恋时的感觉了
今天我终于牵了她的手!
(七)
晚上,我躺在床上静静地想着和她牵手的感觉,心里充满了自信念念道:“她应该同意了吧!要不然我们怎么会牵手呢?”心中情不自禁的想起对未来的憧憬……
拿起了手机登上了QQ又和她聊了
“你喜欢我吗?”
“不知道啦”
“愿意和我在一起玩嘛?”
“你是知道的呀?”
“我想你应该愿意吧……”
“嗯,是的!”
“好想你哦……”
“哦,我要上课(晚自习)去了。拜拜!”
……
第二天,我兴冲冲的来到了机房。看见她呆呆地坐在离窗子旁的座位上。于是我走了过去坐在了她的旁边。看见她又趴在桌子上,我打开了打字软件。
“不要睡了,快做起来打字啊!”
“不,我想睡觉。”
“不行!随后我把她拉了起来要她打字……”
她只打了还没到10分钟就停下来了……
“goon!”
“不打啦,肩膀酸死啦!”
“我帮你揉揉你继续goon吧!”
之后,他揉着她的肩膀搂着她,她的脸顿时红了。轻轻地对我说:
“你揉轻点呀……”
“哦”
帮她按摩了许久……她又说道:
“该你打了……”
说完他就开始练习着。她好像对打字不感兴趣,只见她又趴了下去——
“怎么又趴下去了啊,看我打字啊!”
她默默的趴在桌子上无语……
她趴在桌子上的样子很美很美,我深深的被她的样子迷倒了。停下了打字搂着她……
“你怎么啦,不开心啊?”
“没事啦……”
这时,我把头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在她耳朵边说了一声:“我爱你!”
她默默地看着桌子,没有说话似乎在沉思着……
这节课依旧是过得很快,我离开了她……心里不停地想着:她到底怎么了,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难道她……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
随笔:
我与她之后的时光到底是什么样的?我想你们已经知道了,我并不想继续往下写了,不想在继续承受那无情的悲伤.
第6个、下辈子不要让我再认识任何女兵了--军旅十年
作者:待机地域

大家可以边看边听孙燕姿的《遇见》。
记得在《青年文摘》上看过一篇文章,题目记不清楚了,总之写的是一个女孩的初恋沉闷而冗长,说她上高中喜欢一个男孩后来女孩出国了,再后来因为一次爆炸耳朵聋了,他们没了结果,大概内容就是这个样子。我想我的初恋与这个故事的唯一相同点是沉闷而冗长。
回忆啊,那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们是因为96年那个惊动全世界的那次导弹演习遇上的。
时光回到1996年的1月份,那时我在###师###团“红四连”已经整整一年零一个月了,这可是一支英雄部队啊,在抗美援朝时把美国人打的到处逃的英雄部队。(抱歉我不能说部队番号,虽然地球人都能猜出来,但我还是不说,这是保密首则必须让每个军人做到的)我已经被任命为副班长了。呵呵,当时那个骄傲啊!记得很清楚,1996年1月份,师部通信连突然来作战部队挑人,去加强通信连的军事训练工作。当时我是被选中者之一,一个年轻的女排长看着从我们这些从团里挑来的几个战士,边翻档案,边问一些问题。当时还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兵啊,还是个挺漂亮的少尉,多看了几眼,突然这个一毛一女少尉手一指我说:你到那边去。我就这样希里糊涂的就去了。后来我知道了,她是有线排的排长,为自己排里挑两个训练骨干,后来也成了我永远忘记不了的一位优秀的女军官,我军旅生涯遇到的唯一一位直接管理过我的女军官。她真的很优秀,作为一个女人能把一帮男人管的服服帖帖的,见了她我们连大气都不敢出,人家说一我们全排没人敢说二,最要命的是她还漂亮。大家别想偏啊,我当时可不敢爱这个女军官,当时还是小战士、新兵蛋子一个呢,再说她当时都是我心中的神了,我怎么敢爱神呢。
后来可笑的是,演习规模被控制,也没有按计划升级成小规模的局部战争。(网上有这次台海危机的前因后果,大家有兴趣可以找一下)但让我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我们被通知不用回作战部队了。留在这个通信连,我们调过来的三个人乐的屁店屁店的。在我的记忆中师部的这个通信连就是我们全师的天堂了,这是个男女兵混编连队,男兵编制40多人,女兵近50多人。男兵有优势啊。不过现在好像全军男女兵混编的通信连不多了,现在应该全没了,这种编制只有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出现过,我就敢上了,当了一下历史见证人。
我在通信连呆到第三个月时,新兵下连队了,当然新女兵还是占了大多数的。我的那个她出场了,我不想写出她的真名来。她长得真得很美。你看到她时第一感觉,保证会说,咦,这不是孙燕姿吗?绝对是小号孙燕姿,真是长得太象了,那个小兔子牙,一笑起来的小酒窝,就是孙燕姿上中学的小时候。当然,在当时孙燕姿还没出名呢!还不知干什么呢?所以谁也不知道她还有张明星脸啊!我就暂且称她为燕姿吧!(希望大家原谅,我真不知怎么叫人家,如果用真名让她们部队的人看到很不好的,请孙燕姿美女见谅啊,借一下您的芳名)。
当时新兵下连后,我们就荣升为第二年的老兵了,本来刚当了老兵,就非常对新兵感兴趣,老想显一显,练一练新兵,呵呵,尤其还是女兵啊!我刚到通信连时,也就是新兵下连三月份前,还戴着新兵的军衔----列兵。有些女兵,尤其是班长,那些戴着中士、上士的女兵(那时还没有士官军衔),她们无聊时总是逗逗新兵,尤其是男兵,我想我当时长得比较合她们的味口,有点娃娃脸看着不大。记得有一次是总机一班的一个副班长,在连队营门口上哨,93年兵,非让我叫她阿姨,不然不让我进门。当时我真没办法,要闯也能进去,但我当时岁数太小,一看见女的就腿脚不灵活,就喊了一声:阿姨。结果她托了长长的音回答:哎-----。我丢人啊,后来这事成了我们连队的一个比较经典的笑话。以后这女兵见了我,就让我叫阿姨,郁闷啊。如果现在还有美女拦我的话,嘿嘿,我就,哈哈哈。
新兵刚下连时没担负任务前的专勤专训是很苦的,有些时候我真的心痛这些女兵,很想帮助这些女兵,就这样心痛和帮助出一段十年都忘不了的感情来。在这里我想说一句可能要得罪女性的话:天下真是最毒不过妇人心啊!那些女班长训练那些女新兵时真狠啊,比我在野战部队操练还黑。我们在作战部队只是身体累一点,训练完这后觉得和班长太好了,我当新兵时都觉的我班长一点不比我老爸差。但在这个女兵排训练中全变了,完全是心灵上的摧残啊!记得有一次也是女兵新兵刚下连不长时间,有一次我在窗户上偷看总机班的几个女兵班长组织队列训练,顺便看看谁漂亮。正巧看到一个女兵队列动作慢了点,没做整齐。突然听到那个组织训练的女班长大骂一声:“你欠操啊,能不能快点,看你那X样”。当时我惊呆了。”我以为这样的话只有男兵才说的出口啊。而她说的正是燕姿啊,当时我就看到燕姿眼泪就流下来了。她们班长又说:“哭什么哭,一边蹲着去。”我看到她流着眼泪蹲到了一边。这时哨兵找到我对我说:该你上哨了。我心里面想,怎么这些女班长平时看着对我也不错,看着平时都挺温柔的,怎么还有这一面。她们都没发现我在上面偷看。最让人吃惊的是,两小时后,我下哨了,到窗户边一看:我的天,燕姿还在那蹲着呢。当时我的心里面,也不知怎么回事,总之很难受,我想我一定要帮她。其实当过兵的人都知道,让人蹲下是部队惩罚不听话战士的一个土方法。保持种姿势,从医学角度上讲十几分钟一般人觉对忍受不了,我在“红四连”时练部队作风,经常用这种非人的方法训练战士的意志。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下去,其她训练的女兵早带回屋里休息了,我见没人,就走过去,状着胆说:“你们班长不在,快活动活动,我给你看着”(据后来燕姿告诉我说,我是红着脸说的,当时她感动的一塌糊涂)我看她的泪一下就流出来了,还倔强的说:我们班长不让动。我真想去抚她一下,但没敢。我脑袋一转,对燕姿说:我去找你们排长救你来。她对我说:你别去。但我还是一阵风跑回去了。半路上一想不能找她们排长,她们排长我不熟悉。找我排长去,我跟我们排长一说,我们排长瞪我一眼对我说,“女兵的事,你少关心。想违反纪律啊,想回基层野战部队你就说一声啊。”在男女兵混编连队,最忌会的就是男女兵恋爱了。这是最严重的违纪行为,条令所不充许的。我们排长当然不管我了,她是过来人了。后来又对我说了一句:都是在当兵,你的军事素质这么好,是在“红四连”吃出来的,还是睡出来的。女兵也得训练啊,赶快给我消失。”听了排长的话,我心想完了,合格军人就是这样出来的啊!女兵,比起男兵来还要难啊!没过一会我就看到我们排长下去了,把燕姿抚起来了,她抚着我们排长那个哭啊。我当时心里就定了,只要我有能力和机会我一定帮助她。
接下来,我没事干就开始算记营门哨的时间,每次总爱选下哨要吃饭的那班哨去上。因燕姿她们开始值班了,我们下哨后能一起吃值班饭。后来,她曾对我说那是她最开心和日子了,作为一个新兵,她跟本不敢主动与我说话,因为她们班长知道的话,肯定收拾她的。但我当时也傻,也不知为什么,只觉得燕姿够傲的,总不理我。没想到我是老兵,必竟比她自由点,在说以我的军事素质,有些比我老的兵跟我说话都很注意分寸的,他们也害怕我,事实上我的性格好的不行了。我总是在吃值班饭的时候给她讲一些作战部队以苦为乐的事,让她缓解一下压力,而且我作为老兵出部队的营门更方便一些,营门哨兵也不拦我,我就经常买点小零食,好吃的回来,在饭堂给她。就这样我们顺理成章的喜欢上了对方,但谁也不敢讲明白,因为这是严重违纪,如果让连队干部知道了,后果就是我们俩一人一个处分,然后我重新回到基层作战部队,把我们分开。后来她曾对我说,要不是我当时总能偶尔让她能高兴一下。她都出现了自杀的想法,因为总觉自己笨。我当时就说:开玩笑的说,这么说你的命是我给的了。她张口就来了一句:我愿意给你生命啊。我当时傻了半天,没明白什么意思。唉当时年轻啊。是不是女的成熟都比男的早啊,我们俩是同岁,虽然我早当一年兵。
当然她的班长一样经常性的折磨她,我依旧偷偷摸摸的保护她。有些时候我都怀疑,这个女班长是不是变态啊(我同样不能说出这个女班长姓名,因为她现在也是军官,真是可笑现在我们还能天天见面,而且据说她现在是那个通信连的中队长,我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带部队的)。最让人难以想向到的一件事是这样的:这件事也彻底让我们分不开了(不过是当时的感受,最后还是分开了)她的班长对她们几个新兵的工作不满意,作为惩罚,竟然快两个月不让她们洗澡、不让洗衣服,只有表现好的才让洗澡洗衣服。后来她说这两个月她只用毛巾偷偷擦过一次,当时我觉的她慢慢离我有点远了,我有点奇怪,就总想接近点看个明白,总算有一次机会,离得近了一点,当时真傻啊。我还哈哈笑,我说你几天没洗衣服了,常服就快能反光了,还接着说,姨?你们跑五公里了,怎么全身是味啊。(我记得当时是四月份,还好天气不太热)她一脸怒气的看着我,我心想:怎能么啦,我又说错什么了。她就把这情况跟我说了。当时我就想:我操,这是什么人啊。就想找她们班长去。燕姿还是叫住了我,对我说,马上要重新分班了。不想老惹事了,再说你要是去找了的话,你也从这呆不了了。我想也是就说我能帮什么忙吗。她红着脸说,也没什么,就怕你不去干。我当就说:只要我能做到我,我肯定去做。她说你帮我们班几个新兵去买点内衣,班长不让我们出去,衣服还不能洗,全穿完了。我是满口答应了,但怎么去办啊。当时我还啥经历都没有呢。我当时每月津贴费是55元,加上和家里给的一点一共300元钱,我全拿着准备去看看,能买点什么完意回来。真是硬着头皮啊进了人家超市,钱刚好够给她们班一人一套。我红着脸就往出跑,结果撞上我们排长和他男朋友也来了,我们排长一见我说:你跑到这干什么吗?我傻了,不知说什么了。我们排长接过代子一看,说:“你挺好个人怎能么有这爱好,给我说清楚。”接着说:“别从这丢人了,还穿着军装,赶快跟我回去”排长当时穿着一身便衣,长裙啊,很漂亮。当着超市很多人的面的男友是个公务员,好向是)。我们排长还气呼呼得对她男朋友说:逛什么啊,你自己回去吧。接着对我说:跟我回去。
在排长屋里,我当时心一横,不就是一个处分外加回我原来的基层连队“红四连”吗,我早想回去训练了,在这个不男不女的连队有什么好的,要不是有燕姿,说不定我早审请回去了。我们排长不亏为聪明的女人,在回来的路上她自己已经想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如果真想爱她的话,你只有一条路可走,你只能考军校,你知道燕姿什么关系吗。”他的叔叔是##师长,考军校对于这个女孩是很轻松的事,但对你来说,则是件很难的事。”你们年龄都不大,我可是过来人啊”这一番话,点重要害,我知道这最后肯定是没结果的。而且有可能毁了我自己在部队的汗水和负出。
这时,我们通信连的指导员和女兵排的排长进来了,一看这情况,就问,怎么回事啊。我们排长则说了一番让我感动的不行的话:没事,这家我叫这家伙进来打扫打扫卫生。指导员则说:你怎么让男兵打扫卫生啊。你买这么多内衣干吗?我们排长回答很经典:“穿”。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这些内衣还是由我们排长送到了这些女兵的手中,并且我们排长用自己的威信和影响力,通过种种走段把燕姿调出了她们那个班。虽然我们的排长管不到女兵排。
我到现在有很多工作方法,为人处事都是与我们这个女排长学来的。直到现在她都是我偶像。我只要有时间还去她家看她。现在她转业到北京了过得很幸福。
我们排长还安排一次让我难永远忘不了的事,她先将燕姿叫到她屋里,然后又将我叫到她屋里。(我们的女排长住单间的,因为她的兵都是男的,不可能与我们住一块的,呵呵)以朋友的身份给我们俩上了一课,使我们认识到,都当战士是不会有结果的,不是复员天各一方,就是分手。这次谈话使我们下定了考军校的决心,因为我们一个是南方的一个是北方的,如果复员就可能永远也见不到了。最让我们感动的事,我们排长最后说:“我能给你们三十分钟的时间单独呆一会,在我们这个男女混编连这几乎是永远不可能的。”
这三十分钟,我感觉过的太快了。大家不要乱想,我当时胆小啊,只做了三件事,一是抓起她的小手,看上面的裂纹都快比我的多了,心痛啊。二是我们抱在一起了,还是她主动的,我一生的第一次拥抱,当时只记得,我得天!三是我抓着她的手不知干什么了。只是傻傻的说了一些感慨的话啊。
排长,永远感谢你啊!
不过我们注定是没有原份啊。下面的事我都写不下去了,因为我知怎么写,为什么老天就不照顾一下我呢!硬是让我们分开呢。(注意部队从99年开始转变观念,基本上没有了打骂体罚了,)
我记得好像是2000年8月份的一天,几乎很少看电视的我,看到一个歌星---孙燕姿。当时吓我一跳,我以为她已经转业唱歌呢,她的歌也唱的很好,很温柔的那种嗓音,比孙燕姿的声音要细点。其实那时我们已分手快一年了。本来我可能逐渐在谈忘(事实上当时挺难的),但这个新加坡新星----孙燕姿的出现,使我总是处于回忆之中,我也感到自己挺莫明其妙的。这时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性格完全变了,变的我自己也说不清了,当时已当兵六年了也是当排长的第二年,从表面看,我很有军人气质,很军人、很男人,但说实话,那是我行为最变态的二年,我们排的兵的军事素质在全团始终是靠前的,当排长两年培养出三个提干的士官,因为我几乎没有给过他们的休息时间,这样做的结果是,这些战士可能恨死我了,至少当时是恨我的,虽然我把在我手下的所有战士都培养成了真正合格和钢铁军人。可我这些表现全是从表面看的,而我发现自己的性格内心却越来越来女性化,遇事开始多愁善感,感情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来喜欢把感受写下来,很多时候我们团组织放映看一些国产的烂电影时我都能莫名其妙的掉泪,而与我一起的战友们早都睡的掉口水了。(当然我看电影流泪从来不敢擦,总是让眼泪自生自灭,怕别人在黑暗中发现)我想这可能是回忆的结果吧!我几乎只要一看到能联系点我们的事,我就能开始回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2001年,到我担负一个重大演习任务没有时间再想了,好像才好的。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应该有心理问题,忧郁证什么的吧!因为我现在好了
这几年,我几乎把孙燕姿所有的专辑都买来了,我们的政委知道后曾这样说过我:全团所有的指导员,只有你对港台女明星有兴趣,你的兵是怎么看你的啊。事实上孙燕姿的歌我并不太爱听,但还是买了。最爱听的是一首遇见。
我在97年到2000年这三年一幕幕挡也挡不住的回忆又来了。
有时候你不得不认命,我和她就是这样,我们都那样深爱的对方,结果还是分开了。简单的说吧,有时候命运就是捉弄人,97年我考上了军校,而她没有。几乎全连的人当时都认为我不可能考上,因为我的文化水平面实在是不太高,但我凭着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这个课目,我几乎将这两个课目拿了满分,又凭着当时在###团的单杠二练习175个的新兵个人纪录,立过一个三等功,考军校时又加了十分,420分的分数线我考了421分。而燕姿却鬼使神差的没有考上,当时我知道的这个消息时,心里宁愿把自己这个名额让给她,但,这不可能。这就意味着我们又要分开了,如果燕姿在当兵的第三年还考没上学的话,我们的结局很容易让人想到。我总感觉是老天给我们开玩笑,为什么会这样呢。1997年的8月30日我离开了通信连,到陆军学院报道。她当天没有送我,她在值班,但我知道她在总机值班台肯定哭了,哭着在转接电话。
走了时候,我的排长看着我,我一看她就哭了,这是怎样一个女军官啊,我觉的她更像我们全排的朋友,甚至更向母亲,她关心部署,她知道我们全排每一个人的弱点,知道每一个人该向什么方面努力,在我们排她的话比连长和指导员都管用,她不放弃一个战士。如果中国军队每一个军官都是这样,台湾只能算是个小问题。送我的时候排长也哭了,我只记得她当时反复说:到了来电话报平安啊。
从1997年开始我和燕姿分开了近1200公里。
有人说再美丽的爱情敌不过空间和时间,往下的日子我们的爱情和所有的军嫂都很相象,很长很长的电话,很多很多的信,很傻很傻的盼,但更多的则是无奈。她的叔叔怕她再次考不上军校,在98年将她调到了成都军区###师,她在那里很轻松顺利的考上了军校。我们都很现实的认识到:我们不可能了,太远了,远的可怕。很长很长的电话少了,很多很多的信没了,很傻很傻的幻想也现实了。也不知是我们谁想主动的,我们都长大了,认识到了不可能的事了。我们两个人从没有一个人提出分手,只是信少了,电话少了,我们认真到了不可能。我快军校毕业的时候的她来了一个电话对我说:“我想办法调你到我这。”从北京军区到成都军区,跨军区的调动,我当时清楚这要惊动不小的领导,我也知道作为一成熟的领导不会决不会这样做的,这不可能;换上我自己也不可能去啊,因为我自己觉的这就不可能。
感情是真的,距离也不假,放弃舍不得,相守不现实,轰轰列列的爱情大多是输给了时间和空间,这就是这前后十年啊,我记了她十年。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啊,我们是互相看着彼此长大的,她看着我一点点的学会成熟,一点点的变得懂事,一点点的成为一个真正的军人,一点点的学会关心她。
当时想到这一切,该结束了,该进入我的记忆并进行封存了。但---- 2004年7月份我们又见面了,命运就是在捉弄人,我们在北京见面了。整整六年没见面啊,你知道吗,这是什么感觉啊,陌生啊。一点也不像电视电影上的那样,我甚至不知说什么。
我想没必要把这个经历讲的太详细了,结局是我们还是分开了,我想我也该将她进行封存了。对自己、对我未来的那个她都是会很好的。是快乐,会过去;是痛苦,也会过去。所有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人这一生总难免会遇到不如意的事,感谢在我年轻时经历过了,它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不会过的糊涂,这份感受成为我人生中的一笔无形财富,因为它让我懂的珍惜所拥有的是那么地重要。有时也觉得不该这么忙乎,没人心疼自己,但至少自己该懂得心疼自己吧。可我现在还没学会这个,可想想,活着,就是要有思考地活着。
幸福,从冷静开始
第7个、其实爱情可以不美丽

玻璃是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盒,他用来装那些美丽的东西。在这些美丽的饰品中有一个非常精致,而且小巧的镜子。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吸引人。玻璃被她深深的吸引了,他的心被打动了。他深深的爱上了镜子,可镜子却不加理睬,总是摆出高傲的样子。就算这样玻璃还是执着地爱着她。
每天,镜子都会被主人取出来,来映照美的事物。虽然她喜爱美,但每天的工作总是让她疲惫不堪。所以,每每当她躺在玻璃怀中时,总能体会到玻璃的真心。就这样镜子也渐渐的开始转变了。她与玻璃慢慢的相恋了,他们过的很幸福。可是这样的日子不久就被打破了。玻璃的身边突然出现了光芒万丈的贵族———钻石。他那贵族般的气质和英俊的外表一下子把镜子的所以眼光都吸引了过去,钻石透国镜子看自己,他觉得无比的自豪。于是,他高傲,孤僻。不把任何东西放在眼里。镜子就算再怎么努力还是没有结果。看着镜子这样。玻璃伤心的哭了,但他那爱她的心却始终没有改变。
灾难的一天终于降临了,主人一不小心将镜子和钻石都碰掉了。这时主人紧张的将钻石接住了,并小心的看了看。钻石再次雍容华贵的出现在人们面前。可镜子呢?她却再也没有这样。因为她被摔碎了,不再那么美丽了。所以,她只是静静的躺在地上。到了晚上镜子依旧被冷冷的放在地上。她在那望着玻璃的方向哭了。她从没有如此伤心过。玻璃好象也感受到了,他也不自觉的流出了眼泪。第二天,玻璃看不到镜子。玻璃像丢了魂一样四处的寻找。最终他在桌边的纸篓中看到了他心爱的镜子,不过,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因为她碎了!
看着纸篓中的镜子,玻璃疯了!疯狂的用自己去撞一切,他想死,想去找镜子。最后他拼尽了全力将自己向桌边移去,他跳下去了,真的,跳下去了没有一丝的犹豫。因为他爱她!
最后,他们终于在纸篓中再次相遇了,虽然他们都不再美丽!
(真心祝福所有相爱的人能彼此相爱到永久!)
第8个、我是你的手啊
多年未见的大学同学,在班长组织下办了一个聚餐会,他和她一同赴宴。席间,有一道大闸蟹,是她最爱吃的东西。不一会儿,她就拣了几只放在盘里。
她看着他,没有自己动手,那意思很明显:你帮我剥壳剔肉。他看见了她的眼神示意,却附在她耳边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周围的同学看了,纷纷叫嚷:“打住打住!当着这么多人还窃窃私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啊!快老实交代。” 她起身尴尬地逃往洗手间。回来时,在门外分明听见他的声音,很大很响亮。他说:“十年前,我老婆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她要5只,我就给她剥10只!现在,我连帮她脱衣服都没兴趣了,还剥壳呢!” 而多年前,正是这个举动坚定了她嫁人的心。她的失落在哄笑里淹没了。
回想起当初他追求她时的殷勤关怀,她愈发感觉到他现在的疏忽冷淡。难道,十年的时间已经让他们的爱情褪色,她甚至猜测着更坏的结果。一天,她一不留神摔了一跤,右手骨折了。她心情不好乱发脾气,他始终笑脸相向,还耐心地讲笑话逗她开心。这天,他学着烹调书,煲出一锅“花生猪脚汤”,说是可以让她的手尽快复原。她喝着香浓滑润的汤,由衷地说了一声:“谢谢你。”
“傻瓜,谢什么。”他轻刮一下她的鼻子,说:“我给你讲一则古老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每个人都有两个头,四只手,四只脚,而且不分男女。人类非常聪明,幸福的生活在地球上,后来遭到天神嫉妒,天神就把人类劈成两半。从此以后,每个人穷其一生,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我找到你,我们就完整了。你的手可以做事的时候,你自己做;你的手不能做的时候,我就是你的手啊。难道你会因为手做了事,而向自己的手道谢吗?” 她不禁听得呆住了,耳边回荡着一句:我就是你的手啊。
既然他的手就是她的手,她又何必计较是自己剥蟹壳还是他来剥呢?那些浓浓的关爱,已经注入到需要时的一杯清茶一碗热汤之中。
第9个、纸巾上的爱
她落泪时,男孩递给她一张粗糙的纸巾。一瞬间,她想起了丈夫为她擦泪的纸巾——轻盈而柔软,淡淡的茉莉清香沁人心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纷纷而下,不只是新娘必有的喜泪。
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的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
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家财万贯,学富五车,第一次见面,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话,自己笑得“呵呵”的。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散文集。但是他自己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可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往下流。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
安逸的日子里,她想起了那个男孩。
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她倚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去,听着远远舞会里的舞曲人声。这时,听见他从她身边走过,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笳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递员,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
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只是……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他怎么办?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
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那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一看就知道是自由市场上论斤称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带着淡淡的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如他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建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差不多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不知不觉地,她的泪止住了,她将男孩的纸巾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如果,感情和生活的品质,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那么低劣的一张纸巾呢?

第10个、爱情的保鲜期

埃利斯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一直独自一个人生活在瑞典的一个山区的小镇上。她坚持说自己结过婚,可镇上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她的丈夫。年轻人常常坐在被阳光照得有些刺眼的栅栏上面,半是开玩笑地问:“埃利斯太太,您的丈夫呢?”
她总是不紧不慢地停下来,直起那还算硬朗的身体,和颜悦色地说:“他啊,工作去了,还没有回来呢。”年轻人听到这话全都大声地笑了,连身下的栅栏都跟着笑得打着颤,快要散架的样子。
只有镇上的老年人才知道埃利斯太太的故事。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和一个叫埃利斯的小伙子定了亲。
英俊的埃利斯是附近矿上的一名矿工,他说一定会让自己的未婚妻做镇上最美丽的新娘。为了这个愿望,埃利斯努力工作。就是第二天要结婚了,他还坚持在前一天夜里下到了井下。
不幸就在清晨发生。矿井发生事故,矿工全部被埋在地下。当噩耗传来时,埃利斯太太正在穿着新娘装,等待着爱人的消息。
矿难发生的地方太深了,人们没有能力找到埃利斯的尸体。伤心欲绝的埃利斯太太相信他没有死,只是外出工作了,还没有回来。她把自己的姓氏改为埃利斯,每天穿戴整齐地守在镇上,等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她想,也许在某个时刻,他会突然出现,抱着她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这一等就是七十多年,过去如花似玉的新娘已经变成了干瘪的老太婆,没有人知道其中她经历过的苦难。当年轻人谈起她时,只会不屑地笑一声,说:“疯婆婆。”是啊,谁还相信似乎痴人说梦般的爱情传说呢?
有一天,一个大公司买下了这个矿井,重新开发。他们意外的在井下找到了一具年轻人的尸体。他横卧在坑道深处一汪积水中,像睡着了一样。人们在他的衣服里找到了确定身份的证据,他就是七十年前失踪的青年矿工埃利斯。由于地下阴冷封闭缺氧的环境,加上浸泡在饱含矿物质的水中,他奇迹般的一直保持着七十年前的样子。
当人们把这个讯息告诉埃利斯太太时,她那张苍白早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竟然晕出一抹桃花一样的红来。埃利斯太太步履踉跄地走到埃利斯面前,她不敢相信他竟然还是那样的年轻,如她印象中的一样,不曾老去。她慢慢蹲下来,轻轻抚过埃利斯的尸体,看上去他仿佛熟睡着。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埃利斯太太说,“我一直在等着你来娶我。”埃利斯太太在那一刻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和埃利斯结婚,把那个推迟了七十年的婚礼完成了。所有人都呆在那儿,目瞪口呆地盯着她,以为她神经出了毛病。
埃利斯太太不为所动,坚持着说:“是的,我要嫁给他,在他的葬礼上。”
埃利斯太太结婚那天,小镇上的人全来到了结婚地点―――墓地,为她祝福。她的爱人,依然那么年轻,闭着眼睛安详地躺在棺材里面。婚礼与葬礼同时举行。八十多岁的新娘子埃利斯一身盛装,洁白如雪。
镇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说这是他们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美丽的新娘。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的瑞典。有许多欧洲的诗人为埃利斯写过诗。有人说天长地久不过是爱情中的奢望,爱情的保鲜期,经过科学研究,也只有七个月那么短暂。其实,爱情保鲜期的长短并不取决于科学,而在于,你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
第11个、三个人的床上错乱情
6月21日,端午节的前一天,我和叶涓坐在南坪“梦里水乡”茶坊里,清新的碧螺春恣意地舒展着。我面前的这个女孩青春可人但却正承受着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畸形感情:她和她18年的好朋友,与同一个男人同榻而眠。

这样的左拥右抱,她心力交瘁痛苦不堪。
一见钟情
22岁的女孩,34岁的男人,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她爱上他。这是她的初恋,她欢欣跳跃,满怀憧憬;他成熟潇洒,似乎一切尽在掌握。
和陈刚相识于去年6月里的一个雨天,当时我在解放碑一家饭店做前台接待,陈刚和一帮朋友来吃饭。在一大群人里,他的帅气引人注目。
吃完饭,陈刚跑到前台和我聊天,要了我的电话。我很欣喜,之后便是痴情地等待。然而,他却像消失了一般,杳无音信。
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他的电话姗姗来迟。我们开始在网上聊天。每晚的9点到12点,我雷打不动地坐在电脑前敲打键盘,满心满眼的甜蜜幸福。然后,我们开始约会。他从未对别人说我是他女朋友,但两个人,就这样暧昧着,在这个城市里开始拥抱。
二人世界
两个人相爱,彼此应该真诚坦白。她为他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他却对过去讳莫如深,只字不提。她以为,爱可以开启他尘封的心,谁知道,现实远比幻想现实。
9月底,我搬到陈刚家里,开始与他同居。他很有钱,家里的摆设及装修彰显着他的生活方式。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玩,一起吃饭,然后回家聊天做爱看电视。他总是拿钱给我用,但我常常拒绝。
他对我说,我们都不必为对方负责,我们只是因为寂寞和孤独走在一起。只有今天,没有未来。
我很伤心,却挣不脱感情的牢笼。对于这份随时可能跑掉的感情,我选择了继续。
没过多久,我便把陈刚介绍给好朋友微微。她是第一个知道我和陈刚关系的人。
三口之家
叶涓和微微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有18年的感情。小时侯一起分享糖果玩具,一起上学一起回家,长大后又一起工作。不是姐妹,胜似姐妹。叶涓会经常打电话问微微吃过饭没有,要不要带东西给她吃。她们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同性恋。
微微对陈刚印象很好,私底下叫我不要离开陈刚,不然她就见不到他了。我和她都这样,有什么从不隐瞒对方。哪怕是这种在别人看来很忌讳的事。
这时候,微微由于要到南坪上班,离家太远,于是问可不可以住我那里。我很开心,陈刚也答应了,于是,同一屋檐下就有了3个人的笑声。我们去买了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开始了真正的居家生活。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感情都会有激情退去的一天。渐渐地,我与陈刚有了隔阂。有时候同处一室,也各行其事,不发一语。我试着去改变,但陈刚始终保持沉默。
这时候,微微辞职了,天天在家为我们洗衣煮饭,而我开始热衷去健身房,每晚运动到很晚。一个周末,我做完运动回家,打开门的刹那,发现微微和陈刚坐在沙发上,微微神色慌张,头发蓬乱,脸颊通红,而神色自若的陈刚则盯着电视,电视上正放着他最不喜欢看的广告。
我有刹那的迟疑,然后便洗澡去了。我一直很信任他们,一个是我的好姐妹,一个是我的男朋友,难道会做出背叛我的事?
三角迷情
古代有娥皇女英的传说,有大乔小乔的故事。但叶涓无法预料的是,这种事情也会发生在现代,而且就在身边,就在自己身上。一个男人同时得到了一对情同姐妹的女孩。
今年五一时,我和我的健身教练相约去北碚玩。
第二天我便收到了微微给我的短信:涓涓,我要搬家。我追问发生了什么事,她只哭,不说话。
我知道一定有事情发生,我立马赶了回去。一开门,微微就抱着我哭,说陈刚想非礼她,但她努力挣脱了。我去问陈刚,他满不在乎地说,是她自己跑到我床上来的。
我无言。自从微微搬来后,我们3人之间的相处一直很随便。微微经常会跑到我和陈刚的床上看电视,即便我不在,她也会如此。陈刚的理由让我有苦难言。
由于我的挽留,微微没有搬走。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微微是喜欢陈刚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留住她,难道在我眼中,友情真的比爱情重要?难道我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也要成全朋友的幸福?后来,我想过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为了微微,我可以让出一切,哪怕是这个我一直深爱的男人。
微微也哭着对我说,她爱陈刚,好爱好爱,这个男人是她的初恋。
三人同床
同床共枕,按照我们一贯的理解应该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睡一张床,枕一个枕,共度黑夜,做爱做的事。但是,如果床上是3个人呢?他们又将如何相处?你见过比这更惊世骇俗的事吗?
他们开始在我面前变得放肆,即便我在一旁,只要背对他们,他们也能拥抱、接吻,甚至,做爱。我的心痛得厉害。留微微下来,我似乎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默许了他们的关系,但我想不通的是,我这样做是出于对友情的重视,但微微呢,她为什么就真的能够毫无愧疚地接受?她真的不怕伤害我,不怕伤害我们18年的感情吗?
顺理成章,她直接把她睡觉的地点移到了我和陈刚的床上。我强自按捺心中的悲苦,说,我到隔壁睡。陈刚一把攥住了我,为什么走,就在这边睡。而微微则满怀歉意地说,涓涓不要走,你走了,我会很难过的。那实在是令人极度尴尬的状态。我不想让他们为难,惟有委屈自己。然后,我留了下来,陈刚睡中间,微微和我睡两边。半夜时候,我总会被他们发出的声响弄醒———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这样畸形的生活让我发疯。
第12个、一幅7种水仙的画

据说爱不是你发现的东西,它是你做出来的东西。钟爱的唐娜是我一生中做得最舒心的东西。我们结婚21年,可是我们仍然是新婚夫妇,如果你认为婚姻应该永远的话。
一年前,当电话响起,我接电话时,那个声音说:“我是弗里曼医生。你的妻子患了乳腺癌。”他直白的语调不带感情色彩,尽管我可以从他的声调里揣摩出他的心境并不是平淡无奇。他是个和蔼可亲的内科大夫,这不是一个不痛不痒的电话。他和唐娜谈了几分钟,当她挂断电话时,红晕从她的脸上消失了。我们相互搂着,哭了几分钟。
她叹了一声,说:“行了。”
我看着她,“好的,”我说,“我们得了癌症,我们要应对它。”
自那以后的12个月里,唐娜经受了化疗、乳房切除术、骨髓移植、射线疗法。她失去了头发,她失掉了一个乳房,她失去了隐私,她失掉了与明天永远会来的假定相联系的舒适。
但是她从未失去尊严和信仰。她从未放弃,从未屈服。
我们在她床边的墙上做了一个小型的记号,内容是:“有时主平息风暴,有时他让风暴肆虐疯狂,平静他的孩子。”这个小记号的语言成了我们的圣歌。
她做了乳房切除术后回家的那一天,她仔细地照了镜子,然后耸耸肩膀,说:“原来这就是我现在看上去的样子。”她穿上睡衣,上了床。她端详着自己,看见了希望,而我看到了勇气。
她在医院里度过了复活节、母亲节。在经历一系列无止境的医疗程序期间,她思绪万千。
但是她也收益颇丰。
她戴着假发和填塞的乳罩,坐在机动化的轮椅里,出席我们的一个儿子的婚礼,除了新娘,她无疑是那里最容光焕发的女人。
她清楚地知道家人和她的邻居爱她的程度,她清楚她在我们所有人的生命中的意义有多重要。我们收到短简、信件、电话以及留在我们门阶上、内有自制的面包和饼干的神秘包裹。唐娜说她没有意识到这么多人关心她。
一天夜里,在她的身体严峻的考验的最低点,我坐在椅子上,沐浴在她病房的寂静中。她已经结束四天连续24小时的高剂量化疗。她的免疫系统已经被摧毁,她的光头闪闪发光,她的眼睛呆滞,没有神采,她的体重减轻了30磅,身体被摧垮。她醒了,我将手伸过去,抓住她的手,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因为她的皮肤和静脉以及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如同栀子的花瓣一样脆。如果骨髓移植不成功,那将意味着生命即将到达终点。如果移植奏效,她就能康复了。
“喂,”我说,“我爱你。”
她笑了。“是的,你一定是这样。我敢打赌你会向你所有的女友这样说。”
“当然会的,因为你们都是我的女友。”
她微笑了,镇定剂又一次发生效应,她又回到睡眠中。
10天后,她的骨髓移植成功了,她的身体开始康复了。一位名叫南希的了不起的志愿者来到唐娜的病房看望她,教她如何将水彩画作为康复疗法的一部分。我在房间里,这位女士递给我一支画笔、纸和颜料,以一种纯粹的命令口气说:“画个东西。”
于是我将几种颜色轻轻地敷在纸上,我画了一束花,我自称可能是用毕加索的风格画的东西,毕加索可能称之为“立体派艺术家作品”的东西。当唐娜和南希认出它们是水仙,并且认为她们能识别7种水仙时,我受到鼓舞,这是我原来的心愿。
我想起40多年前听到的一首古老民谣中的几句抒情诗句,于是我把它们写在这幅画的下面。我是这样写的:
我没有高楼大厦,
我没有土地,
手上也没有纸币声沙拉拉。 但是我能向你展示一千座山的早晨,
给你一个亲吻和
七种水仙花。
她把我的画贴到她房间的墙上,仿佛看见了我童年的梦又一次滞留在冰箱门上。只是这个时候,周围才有生命和死亡,爱情和希望。
她现在回家了,我们的生活在继续。每天我们时而笑,时而哭,我知道我们依旧相爱甚深。
我爱她是基于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所有最好的原因。最后,我爱她是因为在创造我的世界和我的生活方面,她比单枪匹马的我创造得更多。
她爱我是基于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所有简单的原因,是因为万籁俱寂的夜晚和阳光明媚的白天,是因为共享的笑声和共同的眼泪,是因为21年的盘中菜、花纹织物和上下班,是因为当她凝视我的眼睛时看见了她自己的前途。
还因为一幅7种水仙的画。
第13个、七仙女与董永的网恋
话说在天庭的王母,自认位高权重不顾计划生育一口气生了七女,幸好七女个个如花似玉、才貌双全、妙不可言,旁人美女当前加上慑于凤威,日子倒也安稳的过去了。前六女分别在四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成形嫁与凡人,只剩老么独守空闺。在其大喊代沟问题严重和无聊声中,日子飞快地过去,而今也到了思凡的年龄――22岁(属晚熟型)。望着天庭中一群满脸青春美丽痘的纨绔公子哥,她几乎每天都要恶心地吐上好几次。当夜色降临时候小七大唱“好想谈恋爱”,机灵的贴身婢女讨好似地递上笔记本电脑并连上Internet专线。嘿嘿!转眼间空虚、寂寞统统成为过去式。聊天室、交友会上到处涂鸦着“七仙女”这个真实的网名,贴上自创的小诗、文章,招幕着自己的爱人。随即,她分设在163、263、yahoo、sina的信箱纷纷因爆满而告急。发来的帖子来自人间的各各角落,有刚失恋的泰山青蛙、鳏居黄山的牛魔老王、发达多金的嵩山破戒僧、刷裤玩蒜的峨眉白脸……
就这样,她每天游走在绿草堆中,却从没一滴露水能打湿小七脚上的绣花鞋。这一切都发生在那份帖子没出现之前……
一份帖子——
七仙女:
大前提:你的心是如此的寂寞,你的脸是如此的落莫、你的眼告诉我你在等我。
小前提:我来了,带给你温热的心,滚烫的颊,失火的眼。
结 论:不要放过我
——西安 董永
“该死的,你那是什么草脑写出这样的东西”小七大声咒骂着,却难抑体内那颗已经狂跳的心。知道他已经成功的打动了自己,就因为这封帖子。于是,老套的网络爱情在他俩的心里滋生并不要脸地蔓延,然后以最迅猛的速度吞食大脑中的理智。
风清月明的夜晚:他们在聊天室里爱情甜如蜜,高唱人生多美好;雨稠花落的夜晚:他们在聊天室里感叹人生如梦,珍惜彼此那份纯爱;云淡星稀的夜晚:同为骚客的他们夫唱妇随——
七妹道:日落地平线。
董郎对:月升林树梢。
妇又道:昨日情,今日信,敢上高楼问月清。
夫再对:断肠草,鹤顶红,饮鸠重生续前缘。
在网上恩爱缠绵,她文字雅致,他妙语如珠;在电话中耳鬓思磨,她语声甘如源泉,他嗓子低哑磁性;真个是香艳绝顶,痴情万分,大有TITANIC中:YOU JUMP, I JUMP之势。一时间羡煞多少聊天室中的醋男妒女们。
于是,小七无可救药、不可理喻地爱上董郎,心中渴望能看到他、触到他的冲动日益强烈。可每当小七提出见面时,董永总是闪烁其词,百般推托,内心慌乱可见一斑。终于疯狂的思念把小七整个人点燃,她像着了魔般迫切地想见他。天庭中,冷藏式多功能壁橱里的爆冰、薯片、棒棒糖、香口胶、话梅统统失宠。消息传到王母耳中,她慌忙起驾前来探望七仙女。一时间,婢女们乱成一团,天地为之变色。雍容华贵的王母微启朱唇道:“七儿,你过来!有何事与母后说说,有为娘给你做主” …………
小七一夜倾吐,王母的脸渐变成绛紫色,久久不发话,一刻钟后,开口:“Shit!真他*的不是个东西!” 全体晕倒~~~~~~~~~
“七儿,幸福要*自己去争取,不要放弃,如今流行做千禧新娘,必要时可以用生米煮成熟饭这一招!加油,吔!”王母做了个V字的胜利手势。 ——再次晕倒~~~~~~(什么母亲啊~~~~~)
得到懿旨的小七,果然地传了自己一张绝色的照片给董永,并发一张贴子——
一张贴子——
董郎:
假设1:你长得像钟楼怪人
结论1:……
假设2:你长得像反町隆史
结论2=结论1:你是我的灵魂、我的英雄、我的神,娶——我——。
不等董永的回信,小七便披星戴月的飞到西安,待董永接到电话时,他们已处于同一个城市“我们见面,不要让我选择挖地三尺来找你!”董永没有选择余地地应允。
好天气,好风景,好心情。就要见到董郎了,小七身上的每个细胞都紧张得颤抖着,每根汗毛都兴奋地跳着托马斯大回旋,他的样子会是......还不容她细想 ...... 他出现了―――
!!!!!!!?????一头花白的发,一张如同皱纸般的脸,他勉强的笑着,露出一口黑黄色的板牙,起褶的手中握着他们的信物——三朵玫瑰。
一阵晕眩突袭了小七,脊梁骨直透凉意,她硬着头皮上前搭话,心里想着:要看内在美,年龄不是问题。
七:“你是董永?你的文采真不错,我很喜欢!”
董:“对,我是,呵呵!嘿嘿!嗯……那些是我从书上抄来的。”
小七错愕,不详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七:但是,我出的对子,你都对上了呀!
董:我挂着两个聊天室,把你出的对子放到另一个室里让别人帮我答的。
七:您, 您, 您贵庚呀?
董:啊?我?60了,连孙子都有2个了呢!呵呵~~~~~刚退休,儿子怕我寂寞就给买了台电脑让我上网消谴,你挺逗的,哈哈......
七:什么?消谴!!混蛋!!你是说一切都是假的!你......
小七心里气极了:要不是啸天犬这两天口腔溃烂,一定要他咬死你!小七甩头便走。3朵代表“我爱你”的玫瑰在春风中摇曳,哈,多么讽刺。
奔到远处的电线杆处,伤感无法避免的袭来,泪水纵横四溢。有一好心的policeman询问由来,问其是否要报案,小七回答否,她已无奈到连恨的气力也没有了。
小七一路小跑回天庭,却没想到董永随后追来大声呼喊“我们还是朋友~~~~~”及时现身在小七人前的王母拨下发簪轻轻一划,9条深沟随即挡住了董永的去路(按3岁一条代沟来算,起码也有9条了) ......
三个月后。 所有的一切仿佛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那些没有笔记本式电脑的日子,小七忽然觉得自己已不再讨厌那些天庭中的纨绔公子了,那些青春痘和雀斑仿佛也跟着漂亮起来了,那都是成长的荣誉呀!懂了,懂了,单纯的天庭远胜于复杂的人间。可笑当初为什么会放弃现实中真实的接触而去奢求虚拟世界中少得可怜的真爱呢!
七仙女双手合十曰:呜呼~~~~~~~~~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阿门,阿里路亚,依玛拉撒,阿弥陀佛,无量寿佛,妈咪妈咪轰......

第14个、南方的天空不会下雪
南国也有梅花,很高很臃肿的那种梅花――当然,也是那种只在冬天里才绽放的梅花。

但南国的冬天不会下雪,哪怕是在数九寒天,在这个世界里也寻不到一丝半片的雪花,所以,南国的梅花虽然也会怒放,但充其量也只是在那稍嫌冰凉的空气中瑟瑟发抖而已,再也没有了“岁寒四友”的那种傲有风骨。
可是,尽管如此,南国的人们却依然会赞美它。虽然,南国的人们大多数并没有见过北方那种在“纷飞大雪”中笑展红妆的腊梅,也从未曾领略过真正寒梅的那种高傲不不羁,但他们却知道,梅花能傲雪,能在冬天里盛开,这一点已经足够――已经足够他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对梅花去赞美,去惊羡。
有时,世界真的是很小的――从古枫一踏上这辆公交车,他便深刻地感到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他从来没有想过世上真会有如此的巧合,更从未想过自己与小琪的重遇会是在公交车上。
所以,当他不经意地发现身旁站着的人正是那个令他刻骨难忘的小琪时,他变整个人都呆住了。
当然,小琪也呆在了那里。
今天的小琪比两年前明显瘦了许多,但却更加的成熟,更加的抚媚,那头柔柔的长发依然轻轻地披在肩上,那如水的双眼,依然带着当年分别时的忧伤――一种淡淡的忧伤。
“真……巧”。小琪说。
“恩,好久不见了。”古枫努力的笑了笑,他还没有从巧遇的惊愕中清醒过来
“现在……过得还好吧?”小琪静静地望着古枫,“你比当年毕业时瘦了许多。”
“呵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现在的我,能吃能睡,却反而比学生时更瘦了,你呢?你现在过得怎样?”
“还好了,毕业之后便一直留在广州,日子也倒充实。”小琪边说边用手撩了一下自己的长发,并顺势低下头,怔怔地望着地面。
小琪自己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做,反正,她是不敢再看古枫的脸了。因为,这张熟悉的脸给了她太多的牵挂,尽管自从毕业后就一直没有他的消息,但她知道自己依然每天都在想着他。甚至,有时在午夜里梦醒,都仿佛感受到四周的空气里充满了古枫的味道,偶尔遇到自己孤独落漠时,只要去想一想当年与古枫相处的日子,心里都会甜丝丝地快乐起来。
她知道,自己一定会有机会再见古枫的,所以在她自己的脑海中,早已经不知道构想了多少个与古枫重逢的场面。甚至,她还想好了自己在古枫与别人的婚礼上重见时该如何做,同时,她也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很好。
然而,小琪却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种毫无预兆可言的情况下与古枫相遇,这令小琪却无所适从,现在的她什么也做不出来。她只知道,在认出古枫的那一刹那,脑海里一片空白,而心里也只有一个声音:我,又见到他了……
的确,有许多事情,如果没有身处于现场,没有那时的心情与气氛,那么,无论你如何的构想,都是不切实际,不堪一击的。
小琪便是这样。
招呼之后,彼此谁也没有开口说话,那种尷尬的沉默令古枫很不舒服,在他的心里,似乎有很多话要对小琪说,可又无从说起。
古枫轻轻地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小琪,发现她仍然低着头想着些什么,脸上还隐隐地显现出些淡淡的红晕。
“唉,变了,毕竟变了。”古枫想。
车又在一个站上停了下来,这一路公交车要停的站很多很频密。
古枫从口袋里掏出烟来,拿了一支放在嘴里,正准备点火时,却猛然想起,公交车上是不准抽烟的,于是,他便又把烟放回了口袋。
“你还是老样子,虽然瘦了许多,可人却没有什么改变。”小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抬起头来,浅笑着望着古枫的这系列动作。
“我,我本来以为我改变了许多了。”古枫也看了看小琪,“可惜我却改变不了,而你,却真的变了许多,变得更沉默了。”
“人总是会变的,只不过在乎于你是在哪方面改变,变得如何罢了。”小琪说。
“也许吧……你还住原来那里吗?”在枫沉吟了一下,便转了个话题,当然,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转到这个话题上来。
“是,我……”小琪话还没说完,汽车突然出现急刹,全车的人都因为惯性而全身往前倾。
小琪的身体整个儿倒在古枫身上,古枫不假思索地用手揽住小琪的腰,扶住了她那依然往前倾的身体。
古枫知道,如果自己侧身让开,小琪一定会摔倒在地上――小琪穿的是高跟鞋。
公交车的司机对着那造成汽车急刹的违章路人粗粗的骂咧了几句,便继续往前开车了。
当古枫发现自己的手依然环在小琪腰上时,便立刻松开了手:“对不起,我……。”
小琪也是这时才发现自己还倾靠在古枫的怀里,刹时,满脸通红起来。她马上移开了身子,低下了头来,并用手理了理头发以遮掩自己的窘态:“没什么,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的,不是你的话,可以我已摔在地上了。”这句话的声音很小很小,但已足够让古枫听清。
之后彼此又是一段沉默,小琪脸上的红晕并没有褪去,她想到了刚才古枫搂着她时的情景。虽然那只是短短的刹那,却已经给了小琪时光倒流的感觉,两年来的空虚也在这刹那得到了充实,这也已经让她找回了当年被古枫楼着腰在校园小路上散步的那种感觉。
车停了下来,又到站了。
小琪抬起头来望了望古枫:“我……我到站了。”
“啊,就到了么?”古枫的话音里充满了失落。
小琪轻轻地点点头。
“再见……”“再见……”
小琪再一次深深地看了一眼古枫,便转身下车,――其实,小琪很不想下车的。
有谁愿意离开自己眷恋的人的身边呢?
望着小琪远去的背影,古枫心底的遗憾便一点一点地蔓廷开来,他想起了从前,想起了现在,想起了小琪刚才下车时那个眼神,想到了自己刚才搂着小琪时那种心跳的感觉,想到了这两年来冥想苦恋的日夜。
于是,在汽车开动的那一刹那,古枫冲下了车,向小琪追了上去。
当古枫再一次走到小琪身边时,小琪并没有感到意外,她笑了,笑得很美,因为,她赢了——她与自己打赌,结果她赢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追上来的,你从来不会让任何一个自己熟悉的女孩在你的目光下孤独的,对不对?”小琪幽幽地说。
小琪此刻虽然在笑,但她的心里并不舒服,以她对古枫的了解,她实在宁愿古枫没有追上来。
因为,如果古枫没有追来,就表示古枫的心里还是她,还在意她,她在古枫的心里,依然是很特别的一个。
知道自己深爱的人仍在深爱着自己,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最开心的事。
可惜,古枫却追了上来。
“我想送送你。”古枫说。
小琪没有开口,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小琪要到前面的站才能转车回到住地,走这段路路大约需要十分钟。
“我现在在北方的一个城市供职,因为业务的原因,我被派到这里来,不过,业务已经办完了,再过一星期左右我便要回去了。”古枫静静地告诉小琪。
“以后还会来吗?”小琪礼貌性地询问,虽然她的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完全出于礼貌,甚至可以说完全不是出于礼貌。
“这……很难讲。我打算利用这个星期的空闲去探望一下以前的朋友,看看他们的情况如何……对了,你,你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吗?”古枫说。这个问题他已经是问第二遍了。
“你知道我这个人很懒的啦,搬来搬去太麻烦了,况且,住惯了一个地方,突然要改变,我怕自己适应不了。”小琪调皮地说,她在说这句话时,心里感到有丝丝的开心,因为,她现在住的地方,就是当年古枫帮她租下来的,所以,她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当年两人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
两人并肩走着,虽然已不再像从前一样拖着手,但是,却让双方都有了往昔的感觉,那时,在校园里,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他们都会这样一起漫步在林荫小道上,轻轻地说着些只有情人之间才会说的悄悄话。
车站到了,但车还没有来,两人便站在候车亭里等着。
“最近,很烦。”古枫说:“很想找人聊聊,却又找不到可以交心的朋友。”
“这不奇怪,这个世界里的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活下去,所以,人人隐藏自己,这是可以理解的。”小琪回答。
“我,我可不可以去找你聊聊天?”古枫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句话来。
“当然可以呀,毕竟我们还是老同学嘛。”小琪回答得很快,似乎这句话早就充塞在了她的口里,随时都可以蹦出来一样。
“好,过几天我一定会去的。”古枫快乐地说。
车来了,小琪上了车,找了个位置坐下后,发现古枫还在站里望着她,便向古枫挥了挥手,说:“回去吧,夜深了,路上小心点。”
古枫点了点头。
周末。
天气阴。
小琪起了个大早,连平时要上班的日子都未曾起过这么早,天刚朦朦亮,小琪便一骨碌爬起来了,涮洗完毕之后,便开始细细地整理房间。
房间里的物品是很整齐的,什么都一尘不染。因为小琪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甚至,以前古枫和她在一起时,看着她忙来忙去的搞清洁,古枫就总忍不住的怀疑:“这小混蛋是不是有洁癖呀?”
小琪收拾起房间来手脚很利索,任何一件物品所在的位置她都记得很清楚,因为两年来,这房里的东西从未改变过摆放的位置。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去改变它们,她给自己的解释是“自己懒”,她对这个解释似乎很满意。
虽然她并不懒,但在这个问题上,她愿意承认自己懒。
虽然房里的东西很整齐,很干净,小琪还是仔仔细细地擦拭一遍。
尤其是那盆梅花,小琪更是整理了又整理。
这梅花快开花了,红红的花蕾钉在灰黑的枝干上,显得那么的顽强。花蕾的顶部已开始裂开,已露出了那粉红的花瓣,似乎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古枫是最爱梅花的,而她自己也喜爱梅花。
虽然她从前并不欣赏梅花,但在认识古枫后,便认认真真地爱上了梅花。
因为,梅花能傲雪――至少,它能耐寒。
按以往的习惯,小琪的周末都是睡懒觉的——辛苦了一个星期,偶尔睡上一个懒觉,这并不过份,任谁也不觉得过份。
但今天,小琪一反常态。
整理完房间之后,才八点多钟,小琪已经无事可做了。便坐在书桌前,拿起笔,无意识地涂画着。
“他几时会来?快到了吧。”小琪想。
小琪知道自己在等古枫,因为,按照她自己对古枫的了解,古枫一定会来,一定会在今天来。
一想到古枫,小琪的心里便酸酸的。
在大学里,他们俩便已是一对令人称羡的情人,无论是古枫的朋友还是小琪的朋友,大家都一致看好他们两人的未来。
至于当初两人如何走在一起,小琪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似乎从两人认识的第一天,他们便走在了一起,又好像远在两人相识之前,这两颗心便早已相爱了。
那时,在校园里,古枫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小琪也是一位很出色,很多男生虎视眈眈的女生。
他们两人的相恋,在校园里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大家都说这是绝配!
尽管如此,两人最后还是以分手告终――不是因为两人的感情不和,而是因为他们之间太过于令人羡慕了。
要知道,在这个你虞我诈的社会里,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是令人羡慕的,只要是你有而别人没有的,就很难避免遭到别人的破坏。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人:对别人做到的事,他们不但不感到佩服,不去考虑该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反而从心底里生出嫉妒与怨恨,在不能自己时,便从中大肆的去破坏,去中伤,去陷害,似乎,在他们那崎形的心态里,所有好的东西,也只有他们自己才有资格拥有,一旦别人有了,对他们便是莫大的侮辱,他们便一定要不择手段地想办法毁了它。
德便是这种人。
德恨他们,所以,他“创造”出许许多多的事情告诉小琪,并且,似乎全部都“有根有据”,全部都是古枫与别的女孩的事。
做这类事情的人仿佛都比较幼稚,然而,往往越看似幼稚的人做出来的事伤害力就越大。
所以,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就是直接导致了小琪陷在里面不可自拔。
先入为主的观念让小琪深信不疑,她在完全没有给古枫任何澄清机会的情况下离开了古枫。
而古枫,似乎也没有刻意去解释什么。他太相信“清者自清”这句自欺欺人的古话了。
况且,他也认为,如果相恋的双方不能从心里去相信对方,那么,彼此勉强在一起又有什么意义呢?
两人分手之后,便再没任何的联系,直到毕业典礼的那天,小琪才从朋友的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可惜,古枫那时已经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从此以后,小琪每一想起这件事,都会万分的痛恨自己,怪自己当初怎么会那样的天真,竟然会去相信德所编造的鬼话。
可惜,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发生了的事,无论你接不接受,它都回不去了。
切的一切,都再也回不去了。
这似乎多少有点“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味道。
“如果事情能从头来过的话,我一定会仔仔细细的听听古枫的解释,当时,只怪自己太冲动了。”小琪这么想。
同时,在小琪的心里也对古枫有着深深的歉意,她知道自己当初不顾一切离开古枫时,给古枫的打击的多么的大。
当然,在深深的歉意下面,还有着那千丝万缕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执着爱怨。
这爱恋,小琪心里知道的很清楚,只不过自己一直在努力压抑着它罢了。直到那天在公交车上重遇到古枫后,这思念便如缺堤之水般狂涌而下。
此刻的她恨不得自己时刻都有枫陪在身旁!
窗外的天空,已十分的阴沉,看来,大雨要下来了。
虽然南国的冬天不会飘雪,但会下雨――下冰雨。
小琪依然趴在桌子上,趴在那儿想她的古枫,等她的古枫。
她已经决定,等会见到古枫时,一定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古枫,一定要让古枫知道,自己还在深爱着他,当然,小琪相信自己的感觉;她知道古枫也还在爱着自己。
隐隐地,她仿佛已看到古枫在朝她走来,拉着她的手,轻轻地告诉她,他还在爱着她,然后,他又再像从前一样搂着自己的肩膀,低声地对自己说着些既令自己身热心跳却又甘甜如蜜的情话。
一阵阵的敲门声传入了小琪的耳里,小琪立即触电般跳了起来,三两步跨过去拉开房门,可见到来人时,她那刹时的兴奋立即又冷了下去。
“你来了。”小琪无精打采的说,然后用手揉了揉睡眼腥松的眼睛――刚才,自己睡着了。
看着来人手里拿着的还在不断滴水的雨伞,小琪知道外面的大雨已经下来了。
“下这么大雨,你怎么会来的?”小琪给来人倒了杯水,然后顺势坐在客人的对面。
“没有,刚从东莞回来。”对方说着,递给小琪一本书,“这是你要找的《小楼一夜听春雨》。”
小琪接过书来,发现书正用防水的油纸细细地包着,这令小琪的心里一阵感动,这本书,她已经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在前几天的一次闲聊中,小琪无意中对杰讲起这件事,没想到对方会如此牢牢的记住。
这位帮小琪买书的人叫杰,一个很老实稳重的人,是小琪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
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杰便拜倒在小琪的石榴裙下。他追求小琪的方式很含蓄,也不过火,他不会像别人那样整天送花,写情书或说些肉麻的话,但他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踏踏实实的。
可惜,小琪对于杰,却一点来电的感觉都没有——毕竟,一颗心,是容不下两个人的位置的。
“我刚巧路过这里,看到你房里灯亮着,便拿书给你,顺便看看你吃饭没有,一起出去吃晚饭。”杰温柔地解释,顺并带着邀请。
“晚饭?”小琪跳了起来,立即转头去看看墙上的挂钟,指针正指着六点整。
“天哪,我竟睡了一天。”小琪想。
“可一整天过去了,古枫怎么还没有来呢?”
小琪望了望窗外,大雨像断线的珠子般落下来,同时,她的心也随着雨滴跌到了深处。
“看样子,古枫是不会来了。”小琪想。
“那……你等会,我换件衣服就去。”小琪缓缓地说,声音里充满了失落。
第15个、大狼、公猪、母鸭和母鹅
从前,有一只公猪、一只母鸭和一只母鹅。那只公猪是窦皮奈太太的,那只母鸭是李芒东太太的,那只母鹅是贝雷妈妈的。
在狂欢节的前一天,窦皮奈太太、李芒东太大和贝雷妈妈在池塘里洗衣服,那只母鸭正在那里游来游去。
窦皮奈太太说:“明天是狂欢节了,我们要杀猪,我们要好好地吃一天。”
李芒东太太说:“我们家里,明天也有宴会,我们要杀掉母鸭,她已经长得很肥了。”
贝雷妈妈说:“我呢,我要杀掉我的母鹅,我们就这样过节。”
她们的话完全给母鸭听见了。她就拼命跑去告诉她的两位朋友。她先找到母鹅,对她说:
“鹅妈妈,明天过狂欢节,贝雷妈妈要把你吃掉了,窦皮奈太太要吃掉猪爸爸。我们快去告诉他吧。”
母鸭和母鹅来到了公猪那里。
“猪爸爸,明天过狂欢节,人们要吃掉你了,人们也要杀死我俩。我们怎么办呢?”
猪说:“隆!隆!……鹅妈妈,你来,鸭妈妈,你也来,我们赶快逃到白桦树林里去吧。”
这三个朋友就拼命地逃到白桦树林里去。到了树林里,母鸭说:
“我累了,我走不动了……”
“鸭妈妈,你应该在这里造一间房子,”两个继续往前走的朋友和她说。
母鸭便拾了一些稻草、细树枝和树叶子,造了一间小房子。
母鹅和公猪走了一段路,母鹅说:
“我累了,我走不动了。”
“鹅妈妈,你应该在这里造一间房子,”猪向她说罢,他独个儿继续往前走。
母鹅就找了一些树枝,把它们交叉着搭成了一间小房子。
公猪走了一段路,也停下来了。他找到了一些大石头,筑成坚固的墙壁;他在墙顶上钉了一些木板。房子造好后,他还在屋顶上钉了几只大钉子,尖端朝着天。
但在这座树林里有一只大狼,他想去吃掉这三个朋友。
大狼自言自语说:“哈!哈!哈!给我送来了好猎物。”
他跑到母鸭的小房子前面。
“嘭,嘭,嘭!母鸭,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的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母鸭说:“爬上来吧,我不伯你。”
于是大狼上了屋,他跳着,舞着,小房子倒下了。可是母鸭早已逃到鹅妈妈的家里了。
大狼奔到鹅妈妈的小房子前面。
“嘭,嘭,嘭!母鹅,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的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鹅妈妈说:“爬上来吧,我不怕你。”
于是大狼上了屋,他跳着,舞着,小房子倒下了,母鸭和母鹅早已逃到了公猪的家里。
大狼奔到公猪的房子前面。
“公猪,公猪,给我开门吧。要不然,我要爬到你屋子上来了。

我要跳跃,
我要跳舞,你的房子就要倒下!”
公猪说:“爬上来吧,我不怕你。”
大狼就上了屋,他跳着,钉头刺着他,刺着他……大狼叫喊:“啊唷!啊唷!啊唷!我的脚刺痛了!”
他连忙跳下来,公猪、母鸭和母鹅都笑了,使劲地向他狂笑。
大狼从小小的窗洞里望进去,看见公猪、母鸭和母鹅在一个很旺的火堆前烤火。
大狼说:“公猪,公猪,我冷得很,让我走进你的房间,烤一烤火吧。”
“不行,你会吃掉我们的。”
“那么,光给我的尾巴尖烤一下吧。”
猪就把房门推开了一条缝,大狼把他的尾巴伸了进去。猪把狼的尾巴紧紧地夹在墙壁和门的中间,大狼不敢叫痛。
大狼说:“现在,我的尾巴已经烤暖了,让我的两只后腿伸进来吧。”
公猪让狼的后身伸进来,猪把狼的腰部紧紧地夹在门缝里。母鸭和母鹅用嘴啄着狼的屁股,狼不敢叫痛。
大狼说:“现在,我的后身都烤暖了,让我的前脚伸进来吧。”
公猪让大狼的前身进来,把狼的头颈紧紧地夹在门缝里,弄得狼呼吸和说话都很困难。
大狼说:“现在,我的前身都已烤暖了,让我整个身体都进来吧。”
公猪就把房门大大地打开,狼进了屋子,说:
“现在,我要把你们三个都吃掉。”
公猪说:“唉!狼啊,我看见主人法莱巴先生的猎狗走到这里来了,你快完蛋啦!”
大狼连忙说:“快把我藏起来吧。”
“好,你躲到面包箱里去吧。”
大狼就跳进面包箱,公猪把箱子很快地关好,然后拿了一个锥子,在箱盖上凿洞。
大狼问:“我听到的是什么呀?”
公猪说:“别做声,别做声。这是法莱已先生的猎狗正用脚刮着箱子找寻你呢。”
公猪端起了一大锅在火堆上烧沸的开水,向那些洞孔里倒进去。
大狼喊道:“啊唷!啊唷!啊唷!烫死我了,烫死我了!”
公猪说:“别做声,别做声。这是法莱巴先生的猎狗在面包箱上撒尿。”
公猪继续把开水倒下去,大狼烫死了。后来,三个朋友就把他从面包箱里弄了出来,拖到门外去。
从此,他们就平平安安地住在公猪的房子里。
第16个、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
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顷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孩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
然而,男人偏就是喜欢茉莉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 是早晨清澈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地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几乎没有耽搁一点时间, 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 传了纸条过去: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几乎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子。
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 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子追到了手。只是, 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让他失尽了面子。
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男人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 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男人恍然大悟般想起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法的时候,眼角的余光里却看到对面女孩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子,从高中时代便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
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夜晚,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
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规矩;CD、LANCOME、CHANEL,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
渐渐地,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地晃与小口地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即使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很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夏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
直到有一天,男人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团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地发现茉莉已不在自己身边。男人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洁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急速穿行,过了很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所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止住了步子:那是茉莉么?他怀疑地问自己:为什么刚才没有看到她?
到这一刻,男人突然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这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而造成这一切的,居然就是他自己!
是他,亲手毁掉了山谷里那朵洁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
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了一个人之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是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最吸引你的地方!
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分手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她再不是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
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男人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回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
———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了必胜客?

第17个、一个人演出的相聚和离别
16岁的时候,你心痛过吗?
慕尹荷痛过。
她喜欢班里一脸清凉、才思横溢的顾轩。
顾轩,一米八的个儿,套一件纯白T恤。他走过慕尹荷的身边,轻轻的,带过细凉的风,慕尹荷会脸红;上体育课,顾轩站在操场上,偶尔朝慕尹荷的方向望去,慕尹荷的心跳会加速——青葱岁月中,那么多难
言的快乐、悲喜,还有温温的心痛,慕尹荷知道,那都是因为顾轩。
高中的慕尹荷,脑后一把马尾辫,细碎的花裙裹着她发育不良的身体,她就像棵青涩豆苗。她的好友,白天鹅一样美丽的萧芳芳,会弹钢琴、跳伦巴。慕尹荷喜欢萧芳芳,如同喜爱自己。
萧芳芳是慕尹荷理想中的自己。
而且,萧芳芳也喜欢顾轩。
慕尹荷想,顾轩大概不会喜欢她吧?她那么小,甩在人堆里小得就成一粒尘埃,没人注意她。可,慕尹荷的心暗涌如潮。她在自己的日记里,一遍又一遍写上他的名字:顾轩,顾轩,顾轩……
这两个清凉的字让她看得心痛。
校园文化节。慕尹荷坐在学校的剧院里,舞台上的萧芳芳美若宝石,她白色的长裙,乌浓的秀发,弹奏一曲荡气回肠的《勇敢的心》。
顾轩,站在萧芳芳的旁边,吹一支爱尔兰风笛。清凉的笛声,和着钢琴明澈的旋律,慕尹荷的心醉了。
慕尹荷想,她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到顾轩的身边吧?而且可以那样近——她永远只是顾轩眼中人群中的人。但萧芳芳能替她实现这一切,不是吗?掌声响起,它们洪水般淹过慕尹荷的头顶,慕尹荷在拥挤的人堆里,突然泪流满面。
顾轩拉着萧芳芳的手,在舞台上谢幕。灯火下一对璧人,绮丽而甜蜜。慕尹荷的内心起起伏伏,既欢喜又悲凉。
两年后,慕尹荷去了杭州上大学。
所有的秘密,她知道,只与顾轩有关。
顾轩的志愿中,填的全是杭州的学校,好像杭州是他贪恋的女人,而慕尹荷贪恋顾轩,她抱着一只旧皮箱,于那个初秋,坐火车南下。
杭州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听说,一个叫白素贞的妖精,仅以一把纸伞,就与许仙在西湖系住半世尘缘。慕尹荷不美,没法术,她只在这里偷偷发短信给顾轩。
——你认识我吗?我认识你!老久了!
——你今天在路上走,像极一株木棉树。
——你真的不想问,我是谁么?
……
从来都没有过回复。
慕尹荷就像在一出自编自演的独角戏中,唱做念打,爱恨嗔痴,与心底的那个影子纠缠欢恋。她给顾轩的手机打电话,是黄昏。顾轩在那端一声高过一声追问:谁?是谁?说话啊!慕尹荷慌忙挂了电话,站在那里心神不定。
她像是一个在做错事的小孩。
木棉花开的时候,慕尹荷在操场上见到顾轩。
他的旁边,是位穿宝姿红裙的女孩,拥着顾轩在人群中灿烂而过。
慕尹荷在碎阳中,淡漠的表情。这次,顾轩跟慕尹荷打了招呼,声音温沉:“你好!慕尹荷!”慕尹荷没想到顾轩会叫她,她茫然无措,抬眼只凝视着两人——那女孩搽了兰蔻口红的唇,钻石般刺痛着慕尹荷的眼,这是一个与慕尹荷、萧芳芳都不同的女子,风情如水,是这座城市滋生的大朵牡丹花啊。
慕尹荷点头,仓促逃走。
慕尹荷知道,她只要在顾轩身边再多呆一会,她就会哭出声。宿舍楼下,金红色的花一树树开得浓烈。慕尹荷拿着饭盆,突然蹲下身,掩面啜泣起来。
在知味观的那晚,湛蓝的天宇挂了轮红月亮。
萧芳芳从上海赶来——慕尹荷说:“我的生日,萧芳芳,你一定要来!”
慕尹荷是下定决心。天知道,紧张从她微凉的指尖泻到了她的脚趾。顾轩进来的时候,慕尹荷正细细给萧芳芳观手相。慕尹荷说:“萧芳芳,你的爱情要来了,恭喜!”
慕尹荷波澜不惊,添茶布菜。
后来,三人都喝着酒。顾轩说:“三年同学,我们以前竟都不说话?”萧芳芳说:“顾轩,说这话得罚酒!”顾轩笑得一脸温柔。
慕尹荷的心,不知怎的,微微一痛。
她看着顾轩从萧芳芳手中抢过酒,是慕尹荷的生日酒,他一饮而尽,可他,却对着萧芳芳笑:“够意思吧。”慕尹荷吃着一碟酸菜鱼,眼泪“吧嗒”掉落碟中,她拿起纸巾,笑说:“红辣椒太多。”
外面突然下起雨。细细密密,纠缠不清。
三人的生日宴成了两人的追忆。顾轩与萧芳芳说到校园文化节,萧芳芳说:“我特喜欢法国的苏菲·玛索,完美如玉。当时看电影《勇敢的心》,才明白男女之爱,原可悲壮到倾城。”顾轩说:“里面的风笛幽凉、纯粹,我特喜欢人生中这种感觉……”
慕尹荷正含着半块酸菜鱼。
她望了望窗外的街市,微皱着眉,起身,笑说:“我去一趟洗手间,你们等我。”霎时,她触到顾轩那绵长的眼神,温润如玉,如风中的清凉木棉。慕尹荷的心“轰”的一下。可是,顾轩,他那么温润又如何?即使在今晚——她的生日,也都不属于她。
慕尹荷匆匆离席。转背,热泪滚滚。
慕尹荷没再回去。
冒着雨,她踉跄走回宿舍。接下来,慕尹荷生了一星期的病。那些黯淡日月,她总能忆起那晚写在洗手间门后的“顾轩”二字,那是她用剪刀刻上的。慕尹荷想,那晚,自己把顾轩吃进了肚里,从此,有关顾轩的秘密,就只能烂在里面了吧?
公元2006年。秋。
慕尼黑的阳光爬过丝帘,落在床间萧芳芳的脸上。海藻一样的大波浪盖住萧芳芳的眼、眉、唇,看不清她的悲喜。
可,萧芳芳昨晚哭过了。
细碎的泪迹栖在唇角,尚依稀。她被楼下的鸽子声吵醒。她依然半躬着身,没起床。不用跑出去,她就知,油亮的餐桌上放了一罐酸奶、一碟三文鱼和面包。
顾轩向来如此,关心她的饮食、起居和健康。
在沙发角落,摊有雪片般的电报。慕尹荷在里面说:“亲爱的,这周六,我将飞越欧亚大陆看你们!”
萧芳芳的心,无故折了一下。
昨晚,顾轩开车出去,替萧芳芳去了市场,买了慕尹荷爱吃的田鸡沙拉、香蕉船,还有慕尼黑啤酒。慕尼黑产酒,在这儿生活,喝醉倒平常,人为什么要活得那么明白呢?
萧芳芳也明白。
顾轩接回慕尹荷。
慕尹荷没想到萧芳芳会在床上迎她。到底三年不见,两个女人拥抱,透着生疏。慕尹荷觉得,萧芳芳还是那样美,生着病,依如圣洁的白天鹅,如此女子,生来便是让男人疼的吧?
慕尹荷问:“萧芳芳,过得还好吧?”
萧芳芳答:“凑合吧。”她紧盯慕尹荷的眼,幽然地说:“这星期我做了流产,孩子不是顾轩的。”
慕尹荷蓦地收回目光,散到窗外。慢慢的,她的心凉如薄雾。她知道,她不该说那句话,可她还是对萧芳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
下半句,被她和泪咽回肚中。慕尹荷真正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辜负我。
不是吗?
顾轩和萧芳芳,他们的今天,完全是当年慕尹荷的成全。慕尹荷想,自己不能拥有顾轩,但她愿意让萧芳芳与顾轩相恋——慕尹荷觉得,这也是她的理想。而那一年,她的生日宴,没人知道,是她为顾轩和萧芳芳精心安排的。
慕尹荷悲壮赴宴。
7年的含辛茹苦,如此一朝覆灭?
德国的秋,幽冷而深邃。
顾轩举着啤酒,在酒吧对慕尹荷说:“为你我干一杯!为他妈的生活干一杯!”
慕尹荷没想到醉酒的顾轩那么疯狂,爬上台,一件一件脱衣服。
不断有人在下面起哄。慕尹荷也爬到了上面,抱住顾轩,她的心被灯火刺得很痛。她哄着顾轩:“乖,我们回家!我都知道了!”顾轩突然捏住慕尹荷的手,一个劲追问:“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不等慕尹荷回答,顾轩跌倒在慕尹荷怀中,像个孩子般啜泣:“慕尹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爱你,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凉!”
那一瞬,慕尹荷觉得她的心都碎了。
10年的付出啊,在这晚,终于有了答案。可,这迟到的爱,慕尹荷只觉得凄索,因为,无论如何,谁都追回不到那些个风清月白的时月,不是吗?
慕尹荷不辞而别。
那时,餐厅的桌上正摆着她为顾轩、萧芳芳做的早餐。提着淡黄皮箱,她走在铺满枯叶的街头,只听见稀落的靴子声。
会是新的一天。
回首,慕尹荷的内心清凉静谧。
再见了,慕尼黑。
再见了,顾轩。
第18个、烟柳寒梦,捧一撮红豆寄情愁
浮华若梦,当我再次走在那昔日你我踏过的足迹,那一腔的情愁思绪,如烟柳寒梦,在脑海里此起彼伏,荡起阵阵涟漪。那街道,那气息,那冬日里如霏的雨露,依旧滋润这片开放成长的热土。可如今的我,怎么也无法开心,再也无法再像从前那样洋溢一脸的幸福,只有徒添了几丝忧愁。在这个物是人非的寒夜,手捧那一撮红豆,心灵深处的悸动,在这个古老的佳话传奇中阵阵漾起,化作几行泪珠,汇入相思的海洋,在记忆中结成那血色的红豆。
站在岁月的岔口,你我迷失了方向,各自走在不同的道路,从此音信遥遥无期。如今的你我,是陌生的熟悉人?还是熟悉的陌生人?
记得徐志摩曾今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或许吧!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在这茫茫人海中,彼此能够相遇,那得需要多少缘分。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韶华芳菲,庆幸在这段最美的年华与你相遇,感恩上天的眷顾。
第一次的牵手,第一次的拥抱,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尽情的闻着你身上的馨香……..这些那么多的第一次,在我的心里永远的刻下那深深的烙印。
那年的寒冬,你我不远千里来到这座美丽的绿城,只为我们心中那微小的目的。记忆中,你比我先到达却不肯去找一点吃的,也不肯去找个暖和的地方休息一下。你就不畏那冬日的细雨纷飞,不畏那严寒的侵袭,独自站在那出站口静静等待。当我赶到那会,你那两只小手和脸蛋也早已冻得通红,却还是那么调皮,猛地一下在背后拍了一下,差点没把我吓一跳。拖着行李,我们漫过这纷飞的细雨,也不费任何时间就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这一次绿城行程,由于都不太熟悉这座城市,只能简略的各处走走,短暂的过了一夜就奔向那拥有“天下第一滩”这一美称的十里银滩,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这一夜,或许很短暂,但对于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漫长。看着时针和分针在那不停的走动,每一步都恍如千年。我知道有朋友一定会这么问,两人独处,真的就没有发生点什么吗?真的有那么纯洁的吗?等等诸多问题。对于这些诸多的问题,我想我用不着过多的解释,也用不着顾虑别人的任何闲语。但是如果说心里没有那么一丁点心思,这也说不过去。只是每一个人的原则,每个人的做事风格,就能够足以说明这些诸多问题的最好答案。看着你那熟睡的姿态,和那一脸的从容,此时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就这样静静的倾听你那熟睡的呼吸,在宁静的夜色中静静遐思。
如果说绿城是我们旅途的起点,那么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就是我们人生的开端。在记忆的深处,我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看到大海,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拥抱海洋。刚到海边那会,虽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虽然是雨后初晴,天空上也还漂泊着那么几团乌黑的云朵,但沙滩上的游人却依旧那么多,那么热闹。我们彼此携手漫步在沙滩上,尽情吹着海风,望着那依旧波涛澎湃的海面,是那么的湛蓝,令人充满无限的遐思。就在这时,有个船夫来向你询问是否要搭船出海一览大海,真真切切的和大海来个深情的拥抱。最清楚的记得,当我说出那么一句“不需要”时,你撅着嘴生气的说道:“人家都搭船出海玩,我们都不去不好玩。”我细想了一下,你或许是初次与海接触,总不能让你带着失望而归吧!就独自与船夫谈好了价钱,叫着你登上那艘船艇。而你当时那激动的场景,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你那欢快的表情,以及你那蹦蹦跳跳的样子,让我都不知道如何用言语表达当时的心境,深埋在灵魂的记忆深处。
自那以后,我将你送回那远方的湘府。而我也在那里简单的走了一下,就踏上了下深的列车。离别那一刻,我多么深切的希望与你再次的深情拥抱,而你却只向我招收,将我推进了进站的门槛。从此那万缕的情愁,捋不完的相思,深埋于心底。
早有周幽王只为博得美人一笑那“烽火戏诸侯”的传奇故事,更有李商隐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一传唱千古绝句。而我,也都不过是岁月尘埃中那一粒渺小的沙砾。已经习惯了在深夜里细读几行细腻的文字,已经习惯了在深夜里缱绻着对你那诉不完的缕缕情怀,习惯了在深夜里用文字来书写那对你缠绵无际的相思。多少次我与你相聚于梦乡,最后惊醒那会却独我他方;多少次与你梦里依偎于那片蔚蓝的海岸边,尽情享受那海风的抚慰,醒来时却是空梦一场。多少次梦,千万缕的相思和牵挂,随着天边那云彩远去你的身边。
这一年的寒冬,当我再次踏上这篇充满记忆的城市,灵魂深处的那一缕悸动,再一次在我的胸间颤动。听说那颗颗血色的红豆,最明白一个人的相思之苦,是最有灵性的圣物。在这寒夜的冬日,手捧那一小撮的红豆,寄托我心里那绵绵的爱恋和缕缕情怀。这千万缕的相思和牵挂,不断的在心头荡漾,泛起粼粼波光。
窗外的雨滴不断的敲打在铁皮瓦上,凑上那一曲扣人心弦的恋曲,这冬日的天气寒气逼人,你一切是否还好?是否还记得我这个痴狂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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