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青春漂流瓶
高三的时候,学校有一红一白两幢教学楼,坐在白教学楼的窗口,隔着一排挺拔的白杨树,每天,我都能看见红楼的那个女生:她托着腮,一副痴痴的样子伏在窗口看刚刚长出叶子的杨树──那上面,有一只跳上跳下的的鸟。她一直那么看,然后鸟飞了,她笑了,低下头看书。
那个春天的午后,阳光暖暖地斜射在那女孩敞开的窗子上,红色的墙砖如天然古老的画框,青青的爬藤榕蜿蜒绣在画框上,衬得窗里的女孩像一幅天作的画油画。而我,在那个飞絮的下午,是一个看呆了画的少年。
后来,杨树的叶子渐渐繁茂起来,爬藤榕在红墙上铺成一张绿色的毯,窗里的女孩子在天天的日升日落间渐渐熟悉成心里一道美丽的风景,而我知道她读高三是文科,却不知她的名字。抽屉里有两个没有收走的作业本上写着一个名字──乔玉。
乔玉这个名字就这样牢牢记住了。临去上大学的时候,跑去看红榜,乔玉的名字竟在我名字上面不远的地方,考的是西安的学校。
在北京上大学,坐在四楼教室临窗向下望空空旷旷的操场,突然间心里像漫了雾一样填满那个叫乔玉的名字。
我一遍遍地在纸上写乔玉两个字,字写满了纸,心也渐渐明白,如果只是这样一味地写下去,也许永远不会有什么结果。而且,如果错过,就是一生。
一年之后,拿起笔给乔玉写信的时候,正是大二的秋天。楼下的杨树在寂寞 地落着奶黄的叶子,微寒的风悄悄涌进窗口,笔尖凉凉的,信纸也是凉凉的。两年前一个男孩于红楼白楼间的无声凝望浸了淡淡的秋气封在一个洁白的信封里。 我想,一个名字如果可以在心里藏上两年,那么写封信给她,多少算是了却了一庄心愿。查了邮编,写了记忆里红榜上的学校与系别,就这样寄出去了。
知道按道理这信是很难收到的,心却从此宁静下来,对自己说:“就算给那个美丽的小岛放出一只漂流瓶吧,终究天会给它安排一个彼岸的,那么就让我静 静地去等。”
天渐渐寒冷,冬天来了,乔玉的回信却没有来。圣诞节,开始下飘飘扬扬的雪。下午,正站在桌上指挥大家挂联欢会的彩花,下面有人用什么东西打了打我的手,接过来,是信,陌生漂亮的字体来自西安。
“如果不是新年我们给收发室大扫除,如果不是我莫名其妙地去翻那堆旧报纸,”乔玉说,“我就永远不会看到你的信了。”
我的信在收发室的旧报堆里沉睡了两个月后,竟被乔玉自己翻出来,这是不是天的安排?
开始与乔玉通信,奇怪的是对这个陌生的女孩子感觉就象前生旧友一样,铺开纸就可以娓娓道来,没有词不达义更不用苦思冥想。我们讲高中的丁香园石板路和校门口那棵满春芳香的槐树,讲越来越紧的功课和越来越想念的家。乔玉的信写得整整齐齐,像字帖一样的信一次比一次厚。她象一个拎着裙裾过河的小女孩,小心翼翼却又勇敢地一步一步走入我们营造的浪漫真纯的氛围里。那些日子 ,等信成了我们生活中的新内容。在一封信的末尾我告诉她明天我必须去砍一棵树了。
“为什么要去砍树?”她来信问。
“修收发室被我踏破的门槛。”我说。
寒假乔玉去了上海奶奶那儿过年没有回家,于是热盼后的寒假变得漫长而冷清。大年初三我自己在街上骑车逛,突然想起旧校里红白两幢楼,于是就拐到那 里去看看它们。
红楼与白楼之间落了厚厚的雪,校园静静的,只有我一个人。从我的窗口走 到乔玉的窗口,一步步量下来两楼之间不过20步,20步的距离,心与心却需 要走两年。乔玉的窗台上落着一层厚厚的雪,越过雪我一遍遍回忆当年窗里的那 个女孩的面容,却只有一片模糊,于是我站在一片洁白里,一点点明白:原来自 己不舍放弃的,不是人而是那种初次的心情。而那封发出的信是一只载满青春的 瓶子,随着海波漾漾地飘向另一颗心。
寒假归来,一到学校就看到一封寄自上海的信,鼓鼓的,拆开是一对蜡刻的粉色的心。
乔玉问:“可不可以寄一张你的photo(照片)?”
寄去一张系足球队的合影让她猜。
“第一排中间那个!”她回信准确地说,“原来你就是高中校队的那个锋利的左前锋。”
爱情在穿越青山绿水的邮车里暗暗生长,心仿佛一只顺风而飞的鸟,轻快得要跳出来。天天在等信,感觉写恋爱要比谈恋爱好,谈出的话一出口就随风而逝 ,写出来的却一字一句凝入爱的汗青,一片丹心永不褪色。
春春夏夏一天天走掉了,暑假在杨树的浓阴里越来越近。
六月的一个星期天,去清华看一位老乡。一进他们宿舍,“轰”的一片笑声溅起来,有人喊“又来一个”,定眼一看,男男女女满屋快乐的老乡。一眼就看见那个女孩,胖了,但认得。
愣着看半天,指着她:“乔……玉……”两个字轻轻出了口。
“她哪里叫乔玉,”一个老乡说,“她是天大(天津大学)的何芳。”
“何芳,”感觉像堕入云团,“乔玉是谁?”
“乔玉考去西安,”那个叫何芳的女孩子笑笑地说,“高三时她坐我前面。 ”
脑子突然乱乱的,然后有件事渐渐明白:那个乔玉,我没见过。
我爱上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孩!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浓雾里紧握一个人温暖的手,却辨不清她的面容。我青春的飘流瓶,果真飘向一个彼岸,它未知却又心心相印,不曾相见却又难舍难分。
七月的一个雨后的下午,在湿湿的空气里,我拿着一封信来到那个深深的胡同,站在信上说的绿色的木门前。
默立许久,我轻轻叩响了门……
后来,乔玉问我:“那天我开了门,你为什么一副吃惊的样子?”
任何人都会吃惊的,如果他知道这个过程,如果阴差阳错之后他面前站着一个笑盈盈的漂亮的白衣少女。
“我吃惊于上天的安排。”我笑着对我的妻子说。

第2个、宝贝,不哭

清风晚霞送,断月点天灯。均不见,万家星火别样红。
许是梦的错觉,许是生命的戏弄,或许是老天的嫉妒,看着幸福渐渐远去,独留窗前残影,手中的香烟,寥寥随风,醉了月容。
已经开始遗忘那古老的记忆,慢慢丢失昨日永恒的誓言,快乐的温度渐渐冰冷,只留下这老旧的窗台,冰封的残影。
有多久没有真正的笑过了,他坐在这永恒的窗台前,默默的看着那万家灯火,夜空中那万盏星灯,曾想过也许这才是永恒吧。
他很喜欢这样静静的坐在这一尘不变的窗台,看着夜空,看这时间流过。在默默的回忆中,幸福也许不是太远。
还记得很久以前,这窗台依然这样大,也是这样透出一丝丝冰凉,他总是这样抱着本厚厚的书伴着夜空,用他的话来讲这样比较有灵感,更能感受大自然,书也就自然而然的弄懂了。为此曾被她说做斯文败类装清高,有时也直接的定义为傻子。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你有电脑不用干嘛老抱着本破书,你有书桌不用干嘛老呆在那角落,你有床不睡干嘛老睡在窗台上。对此,他总是歉意的一笑,可得来的却是她气鼓鼓的揪起他的耳朵,因为她老说,姐不凶悍点你还装上隐了是不?
他很喜欢下雨,坐在老旧的窗台,看这街上行人匆匆走过,天空细雨纷飞,渐渐淋空了街道,安静了世界,在一阵微风中,弥漫了玻璃,透出阵阵冰凉催人入睡。而这时凶悍的她也总喜欢如小猫般懒散的蜷缩在他的怀中,摆弄着他的手指静静的陷入了永恒的思绪。当雨渐渐消停时,她总会狠狠的在他怀中躬了躬,因为她说,姐刚才是被你那装的样子给骗了。
他很喜欢抱着她在月下的窗台看着夜空发呆,而她总会说,你这样子好傻哦,不过这样听舒服的,睡会先。
他很喜欢在窗台前安静的看着书,静静的听着她那没完的话语。而结果是,她抢过他的书,强硬的下命令道,以后不许看书只能看我,书我帮你看,嘻嘻,我漂亮不。
丝雨伴老窗,老窗倚旧人。
早记不起有多少个春秋没有她的影子,早忘了多少个日夜她哪熟悉的味道,许她只是一场梦境,又或着他还在睡梦中,有他那么沉默的男人吗?有她那么凶悍的女人吗?
还记得她离开时场景,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抓着他的手,看着第一次流泪的他微笑着说,宝贝,不哭,呵呵,我会在天国看着你陪伴着你的。
还记得她第一次来他家时,凶悍的赖在坐在窗台的他的怀中睡觉,那时起他便喜欢上那个老旧的窗台,还记得他第一次吻她时,她咬破了他的舌头;还记得第一次被他揪耳朵时那怪怪的感觉,还记得…。。
他轻轻的将她拥入怀中,温柔的为她擦干倔强的泪水,柔和的说,
宝贝,不哭!下辈子,我还让你欺负。
——-学着仙逆写的,嘎嘎
第3个、夏日里桃花安然朵朵

(ONE)天使也会很孤单
我和夏日里分手了,在四月一号。
我在教室的走廊里对他说:“夏日里,我们分手吧。”我对他浅浅的笑,脸上露着两个很深的小酒窝。“好啊。”夏日里也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夏日里转身向教室走去,忽然又回过头对我说:“安朵朵,愚人节快乐!”说完带着标志的微笑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突然觉得很茫然,但是仍笑得很开心,无厘头的笑。
夏日里和安朵朵分手了,我一个人在教学楼顶上喝啤酒。
我没有哭,但是眼泪掉了下来。
四月的天还是有一点冷,我在楼顶上“开怀畅饮”。此时,夏日里站在天台后默默地吸着万宝路,他一直以为我没发现,其实我早就知道了。烟头一明一灭早已烙在了我的心里,我甚至知道他一共吸了多少根。夏日里不知道此时的我是多么的想冲出去抱住他。但是我不能,我不能那么自私,夏日里,对不起!
夏日里在吸完第九根万宝路的时候转身离去,我一直到他的声音消失的无隐无踪的时候,我才敢转过身看夏日里走过的痕迹。可是,我转身看到了我心中的夏日里,依旧是那么平静的微笑,露着属于他的标志的小虎牙。望着他笑,我的嘴角也不经意的往上翘,夏日里是个天使,在我的眼里。他总是喜欢传染我笑,而且让我身体里产生不了这种病毒的抗体。
那晚,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声说道:“夏日里,愚人节快乐。”
(TWO)天使不会再孤单
我和夏日里休学了,一个学期。
在夏日医院里,我和夏日里被不同的人推进了不同的手术室,我轻轻的对夏日里说:“夏日里,我爱你。”我不知道夏日里是否听到了,但是我听到了夏日里说:“安朵朵,我爱你。”那个四月里,我和夏日里就此分别。医院外的挑花落了一地。
夏日里在医院里进行调理,忙于各项检查。我还是平静的在透析室里坐着我的透析。对于透析,我已近麻木了,每次都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痛,可是我从来不会流眼泪,当血液随着撕心裂肺的痛进入机器,再从机器中过滤后进入我的身体后,我又一次做完了一种叫做“透析”的运动。护士把坐在轮上的我推回病房。
我得了白血病。而夏日里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们都在16岁这个花季共同患难。
夏日里已经决定把手术的日期定在5月20号那天,而我还是呆在医院里等待可以与我配型的骨髓和每月一次的透析。
我和夏日里在很长又很短的时间里失去了联系,虽然我们同在一个医院,在同一幢楼上,只隔着那么几个楼层而已。
我一个人很孤独,在病房里独自一人看电视。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这种冷清。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在我8岁生日那天,拿回了我这辈子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离婚证。我的妈妈吴可欣女士是一名珠宝公司的董事长,每天在公司各种文件里穿行,对于我这个女儿,她给的更多的是钱。然而我的爸爸安柯东先生是一名房地产大亨,他有了新的家庭,对于我这个女儿,他能给的也只不过是一沓沓红色的钞票。我生活在一个很自由的空间,一个很寂寞的空间,一个没有人关心的空间。那不叫家,在我的眼中那只是一个很纯粹的栖息地。我羡慕我的那些同学们,因为他们有父母爱他们,管着他们,给他们关心,呵护和爱。
我甚至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孤儿。
我没有告诉我的父母他们的女儿得了白血病,我只身一人面对病魔给我带来的痛苦与恐惧,我知道我的父母他们很累,所以我不想给他们增加压力,我希望他们可以快乐。我有一张卡,里面有很多钱,都是同两个人每个月向这张卡里打钱,我没有动过他们,因为我会幻想,这是他们对我的内疚,对我的爱。
我用这张卡做了我的医药费,绰绰有余。
今天是15号,我回了家,因为吴可欣女士说她今天从香港回来看我,我请了钟点工,打扫了那处大的让人觉得空虚的“栖息地”。同时,买了顶假发,我的头发落得很严重,我不能让她看出什么,所以有必要干这些无聊的事。当吴可欣女士见到我的时候,她的女儿很健康,没有生过病的样子。多亏了那些厚厚的粉底,浓浓的腮红。
今天我过得很开心,晚上的时候,一个电话,吴可欣女士又要从这个刚刚有点温暖的栖息地飞到大洋彼岸的某个地方,我对她说:“妈妈再见。”
我随后出了门,我不愿意呆在那个即将又冷下去的巢穴,那还不如一直都没热过,使人更舒心。我去了一处时间很长的别墅区,古韵花都59幢。这是我的家,曾经的家。这里有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过的8年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地方。
打开门,屋里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开始一个一个地方的游荡,回忆曾经属于我的温暖。然后,我哭了。在花园的秋千上,我抱着我的8岁生日礼物-----一只很大的泰迪熊,在一起悲伤的荡秋千。后来,我喝了好多酒,再后来,我就记不清了。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假发不见了,我看到吴可欣女士的身影在厨房里晃来晃去,我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了。吴可欣女士正向她的女儿端着一个餐盘走来,里面是我最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和巧克力芝士蛋糕。她望着我不说话,只是很认真的把粥吹一吹,喂我吃。我不争气的眼泪掉了下来,滴在吴可欣女士的手上,她的手颤抖了一下。吃完饭,吴可欣女士帮我戴上假发,我突然抱住她:“妈妈,对不起。”吴可欣女士瘦弱的身躯颤抖了一下,然后,她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妈妈不会让你有什么事的,朵朵,妈妈带你去医院。”那一刻,我看到了我吴可欣女士眼中的坚定和微闪的泪光,我鼻子一酸,泪落了下来。
(THREE)天使折断了羽翼
吴可欣女士大闹了夏日医院,但是仍然得不到他们坚定的的回答,吴可欣女士哭了,这是我看到她第二次哭,第一次是他们把离婚证带回家的那天晚上,第二次就是今天,为了我的病情,吴可欣女士出去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后,对我宣布,要带我去香港治疗。我同意了,因为我不希望失去了妈妈,我希望可以找回我遗失的母爱。
第二天早上,我们动身去香港,在医院办出院手续的时候,我看到了,我的爸爸。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躲了起来。我看到我的爸爸和一女人一起推着夏日里到医院外散步。我的大脑在看到夏日里的那一刻突然死机,我的脸色霎那间变得如此苍白。把吴可欣女士吓了一大跳,这使她加快了进军香港的速度。我留恋的看着这个在我心里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的城市,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突然忍不住泪水直涌,吴可欣女士心疼的把我搂在怀里,我靠在她怀里嚎啕大哭,我轻轻地说:“夏日里,再见了。”
天使折断了羽翼,飞不起来了。
(FOUR)天使不会哭,但泪落下来。
也许是吴可欣女士对我的爱感动了上天,我在到达香港一个月以后,找到了可以与我配对的骨髓。听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和吴可欣女士紧紧相拥,哭的天地地暗,最后笑了,互相为彼此擦眼泪,我的主治医师将手术日期定在了5月19号。手术的前几天,吴可欣女士为我买了好多东西,我真的很开心,虽然没有了父爱,但是我拥有了母爱。我很容易知足的。
手术的前一天,吴可欣女士在看日历的时候,很惊讶的告诉我,5月20号是我的17岁生日。我笑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只不过一直没说而已。晚上,吴可欣女士趴在我的床前睡着了,我睡不着,因为明天就要手术了,我侧躺着望着睡着了吴可欣女士,突然发现那个一直很美的女人头上竟然跑出了几根白发,我哭了。然后抱着吴可欣女士的头哭着睡着了。
手术前,吴可欣女士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了几个字。
我微笑着被医生推进手术室,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功!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5月20号的早晨,我看见吴可欣女士对我微笑,我看见了太阳发出的光芒,我成功了。
我没有回去,选择呆在了香港。不是因为它的繁华,而是因为吴可欣女士。我希望我可以每天都生活在每天都有母爱沐浴的阳光下。所以,我舍弃了夏日里。
每天晚上,我总是望着手机上的照片轻轻地说:“夏日里,我爱你,对不起。”
(FIVE)断翼的天使也会飞
五年后
“安朵朵!”我回过头,望着身后呼唤我名字的人,片刻迟疑后,与那个人紧紧的相拥。
夏日里,我又找到了你。
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念到:“夏日里,我爱你。”夏日里听到后只是用手臂把我抱得更紧。
我笑了,夏日里,我再也不会跑丢了。
机场外,仍是一片美好春光,桃花开的格外鲜艳。
(后记)
安朵朵:
当我看到爸爸推着夏日里出来的时候,我便已经明白了。夏日里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孩子,不是爸爸亲生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有缘,那天爸爸没有看到我,但是夏日里看到我了,我轻轻的对他说:“夏日里,再见。”我不知道他是否看懂了我的嘴型,那时妈妈来了,把我带走了。她没有看到爸爸,我没有回头,因为我怕我下一秒会决定不离开了。那天手术前,妈妈在我的耳边对我说:“朵朵,妈妈爱你。”我冰冷的心顿时被温暖填满。手术成功后,我过了我的17岁生日,我对自己说:“安朵朵,生日快乐。”我想,夏日里也一定度过了难关吧!我和夏日里五年没见,我思念夏日里五年,爱了他五年。夏日里,我爱你。
夏日里:
第一次在医院手术室前,我轻轻的对安朵朵说:“安朵朵,我爱你。”我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但是我听到她说的“夏日里,我爱你。”我们很长时间都没有见面,后来有一天,后爸推我出去散步的时候,我看到了脸色苍白的安朵朵和后爸的前妻,我那时才知道,安朵朵是后爸的亲生女儿。安朵朵被***妈拉走的时候对我说了一句话,她说:“夏日里,再见。”我的心瞬时碎了,后来,我打听到她是去香港治疗,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是,挡不住思念她的思绪。5月20号是安朵朵的生日,我原本定在那天手术,但后来又被我改了,提前了一天,我希望5月20那天,我的重生之日可以和安朵朵的生日在同一天。那样,我们就都是5月20号生的了。呵呵,手术成功后,我知道了安朵朵也重生之后,我真的很高兴,等待着她的归来,我每天都对这安朵朵的照片说一声:“安朵朵,我爱你。”五年之后的相遇,我听到安朵朵对我说:“夏日里,我爱你。”我没有说话,只是将她拥得更紧些。
第4个、我的第一个恋人
我的第一个恋人,确切地说是她先恋我。要说我对她的感情,最大的是怜悯。
第一次产生怜悯之情是初中毕业以后考高中。我们那一届考高中有严格的制度,先是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一起推荐,一个班五个名额,对象是干部、军烈属、教师子女和贫下中农代表的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以报名为准),然后才是成绩。他的成绩和成份都符合,年龄问题把她拒之门外,听到这个消息她哭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没有出声,暗暗的拿泪洗面。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为她深感惋惜。
我政审过关,体检通过,最后参加文考,单人单桌的那种(原先半期学期考试都是开卷),三个教师监考。
我被录取了。
虽然考上了,可还是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她没能和我一起考上高中的阴影和替他忧伤的感情压抑着我,毕竟我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与她有一定的紧密关系,没有她,我的成绩也不一定过得了关。
她是我的同桌。
我们班主任老师是数学老师,小学毕业后回家劳动一年,学校和大队推荐上了初中,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老师搞摸底考试,其中有一道数学题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我直接得了五分之二。我的妈呀,试卷改出来后评讲,我才知道闹出了天大的笑话,被班主任老师狠狠的敲了两下磕砖。这是我入学的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让我好久抬不起头。
我看见班主任老师把她找去长谈了好久,回到教室后要我和她同桌。我的天哪,农村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从小学起从来没有过男生和女生坐一桌的,男生挨着女生坐都要被笑话。当老师叫我上她那儿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可能比红纸还红,因为我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她怎么样,我没敢看。我们个子都不算高,坐靠墙壁一排的第一桌,我靠墙壁,她靠巷道,每次我来迟了,都是规规矩矩的让她先站到巷道我才上桌位。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侧到桌子边上一角,只给我一小点缝隙,无法进去,若真要进去,非贴着她的身子不可。我的天,哪敢啊,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那些男生时时拿我开心呢。我只好把书包往课桌下面一塞,翻过桌子到座位上。她好气。我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画出“三八线”,但暗地里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做作业的时候,她主动的找我讨论。其实我是不想和他谈论的,因为那些题目在我眼里都不在话下。不是吹,在小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初中的几次单元考试不到一小时就交卷,同样稳居第一,没人撼得动。但常常犯粗心的错误,这个粗心也来自于骄傲自信,满以为稳坐泰山。有一回数学单元测验下来,我得了99分,蛮自豪的,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高的分数,我睨视她的试卷,右上角大大的一个“100”!脸“刷”一下阴了,简直让我无地自容,闷闷的望着窗户。我看你错在哪里?她反而温情的越过无形的“三八线”,拿着我的卷子与她的对照,然后指着我错的地方说,你看,你把这最后一个符号弄错了。这一回,简直是对我极大的羞辱,以后每次做作业她都要监督我或者帮助我仔细检查才让我交,因为她是组长。时光最能磨脸皮了,以后我也没什么顾忌的和她交流讨论,她就像一个姐姐,我是她的弟弟。过端午的时候,她悄悄的递给我两个粽子,我拿到班主任老师寝室兼办公室边上吃起来,香香的,甜甜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表,令好多男生羡慕。我透过窗棂看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也有几个一样的粽子,难道也是她给的吗?她家有各种水果,成熟了的时候,她也常摘一些来给我,还叫我到她家去摘。我们之间那堵墙无形中被拆开了,每次和她一起交流讨论作业的时候无拘无束,轻松自然。我斜着身子靠近她,她那散发着皂角香味的发丝飘洒在我的脸上,酥酥痒痒的,薄薄的的确良衬衣透露出她洁白的肌肤,心中暗自涌动激流,呼吸极为不正常。
两年的时光转瞬就过去了。初中毕业后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上万字的长信,有点带爱情的那种,可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次怜悯是我高中毕业以后,看到她在大街上摆地摊卖小百货。两年不见,本已渐渐淡忘,突然的看见她,又勾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重拾那段情感。她身体消瘦了许多,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不是那么的得体,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乡村妇女。她爬在地下,一对雪白肥大的鼓鼓圆圆的奶子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看样子大概正嗷嗷待哺吧,樱桃奶嘴发得胀胀的,不知宝宝有多大了。我蹲下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情况,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可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脸扭到一边向顾客介绍商品,讨价还价。当时有女朋友一起,我不好久留。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又转身看了她一眼,心里酸酸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走了好远,还念念不舍。
又过两年,我到她现在居住地的学校去当民办教师,借家访的机会找到她家。他说早一点收到你那封信就好了。我说毕业后就给你写的,她说半年多了才收到,已经定亲了。为什么呢?我惊讶地问。她说她弟弟要招进区公所医院当医生,条件是要她答应嫁给区公所一个副书记的儿子。副书记的儿子患小儿麻痹症,行走不方便,更不要说下地劳动了……她埋怨我,在初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点……老师找我去谈,然后把我们编在一桌……你就是不主动。
我……哎!班主任就是我亲爹。

第5个、亲爱的,我来陪你了
这是一段感人的网络爱情故事,请每一位读者耐心的看下去。他和她相识在网络里.男孩是个小混混,但是男孩很少去打架,只有别人惹人他们男孩才会出现,男孩是冷漠的,很少笑,但朋友们都习惯了男孩的性格。有一天男孩去了一间网吧上网,网吧里的灯显得很忧伤,当男孩登入QQ时,男孩发现有个人加了他,男孩也感到了奇怪,便按同意加为好友,男孩不喜欢主动和人发信息聊天,所以便将QQ按“离开”和往常一样打开自己喜欢玩的游戏。
过了一会,男孩听到QQ在响有人找他,男孩看了看,是加他好友的哪个人,男孩不知道是男是女,只看见了“在吗”俩个字男孩顺着信息回“在啊,请问你是哪位”
女孩“可以交个朋友吗?”
男孩“随便”
女孩“你好哦,”
男孩“嗯,你叫什么额?”
女孩“柔,你捏”
男孩“辉”
女孩“辉、蛮好听的,
男孩“你的也不错啊”
女孩“嘻嘻,我要下了,拜拜”
男孩似乎对女孩有些好感
男孩“哦哦,”
这时女孩的头像已经变成了灰色了,男孩看见女孩下了只好继续玩他的游戏。
直到第二天男孩像往常一样去了网吧,男孩登上了QQ看见了女孩在线,确没主动找她聊天,或许男孩习惯了不主动找人聊天吧。当男孩正准备打开游戏时,女孩发来了信息,“辉、在吗?”
男孩“在呢,有事吗?”
女孩“没什么事,只是想找你聊天”
也许男孩不知道,女孩是第一次上网,女孩的Q里也就只有男孩一个人。
男孩“哦哦~我能看看你吗?”
从这一刻起,男孩和女孩都看花眼了,女孩长得很清秀,男孩长得也很不错,男孩和女孩就像是现实中的一见钟情一样,时间不留人,女孩还是下了,男孩只能依依不舍的关掉视频。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女孩发觉自己喜欢上了男孩,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和男孩说,女孩只有把这件事放在心里。
一个月后,男孩也爱上了女孩他们相爱了,深深的爱了,虽是网络,但只要付出也会换来真心,时间过得很快,他们在一起快半年了,也许是真爱让他学会主动与温柔。
他们的爱虽是虚拟的,但彼此之间也会擦出爱的火花。男孩为了爱放弃了曾经的一切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或许生活才慢慢开始。男孩刚下火车就见到了女孩,他们紧紧的拥抱着对方,这也许是他们第一次触摸到对方,男孩在外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努力的工作,因为他曾经对女孩说过永远都不会让她受苦,他努力赚钱,从一个小小的员工变成一个经理,他的努力让女孩更加的肯定了今生唯他不嫁。
后来时间长了,女孩想带男孩去见家里人。直到今天,当男孩走进女孩家里时,只见俩位中年男女的眼睛在男孩的身上打探着,没等俩位中年男女打探完,女孩便开口到“爸妈这就是我常跟你们提起的辉”。
“伯父、伯母好”男孩道,
女孩的爸爸问了问男孩,“你爸妈是做什么呢?”
男孩“一点小生意”
伯父“哦、那你呢?”
男孩“在一家公司当部门经理”
女孩的父亲沉默了一阵~对男孩说到“请你以后不要再来了,不要再打扰小柔了,你一个小小的部门经理能给小柔什么幸福?”没等女孩的父亲说完,男孩早已跪在地上说“伯父我是真的爱小柔,我不能没有她,我会好好努力给她幸福的”女孩也哭着跪下了,求父亲接受男孩。女孩像是一个受了伤的小猫一样哀求着父亲,父亲的坚持让女孩感到无以自容,女孩起身跑出家门口,噩梦降临了,一架卡车撞向了她娇小的身躯,当男孩追出来时只看见女孩躺在血地中,男孩不知所措着,嘴里不断重复念着“柔、不要离开我,柔不要离开我,你说过的,以后还要我带你去看大海,看日落、一起走下去,我们说好的,你为什么就这么走了,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孩“辉~对不起,我不能遵守我们的约定,只有等下辈子再相爱了,辉…没有我,你要好好的活下去。………
男孩“柔、柔、柔”
男孩大声哭喊着,当医护人员到场时,男孩也昏迷了,当男孩醒来时已经在一家医院里了,男孩轻轻的脚步来到了女孩的尸体面前,男孩再次的哭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着,一天、俩天、三天,男孩整整三天不吃不喝,只守候在女孩冰冷的尸体面前。
第四天后,男孩说出了最后一句话“亲爱的,我来陪你了。”当医护人员赶到时,男孩已经割腕流血过多死了,在场的人都哭了。
网络爱情跟现实当中的爱情也是一样的,有没有真爱,是在于你和她之间的爱意,而不是一个人的爱就能维持的。
本章为繁华Ⅱ小彬原创所写,欢迎各位读者观读。

第6个、爱已欠费停机、写给深深伤害过我的男生
回眸,总是感慨万千,为何你会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却停留得如此的漫不经心。
在那个夏花盛开的季节,是我最纯真的季节。你在夕阳西下之时说我是学下后花园里的一朵,在别人看来也许一般,在茫茫花丛中也许很平凡,可你却觉得我是最特别的。谁都不知道,彼时的我,受宠若惊,心花怒放。
我在每个傍晚都会在那块草坪看着你投下一个有一个篮球,每一个球总是牵动人心,每一个球总是带着声声欢呼和阵阵掌声。我递给你一瓶水,用纸巾将你脸庞的汗水擦干,骄傲与自信盈满你的脸、你的眸。我笑了,你也笑了。我说你很棒,你说因为我在场。
是否还记得----一起看烟火?
那一个冷风带着丝丝冬雨的夜晚,你牵着我的手站在寂静的龙潭河边上,你随意的讲些在另一个学校的所见所闻,我安静地听着,你说你喜欢我这么安静。我的双手很冰凉,你心疼地将其紧握。我喜欢你温暖的手掌心。毛毛冬雨足够淋湿人,我撑着伞和你站着看对岸人放的烟火,我心里暖暖的,仿佛烟火是在我心房里燃烧闪烁的。你低头对我说,那不是烟火,那是我的笑脸----温暖明亮。冷风吹着,但是你的怀抱是温暖的。我们一起用手指数着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三百六十五天加上七十七天。你记得比我清楚,我觉得你是在乎我的。回想我们还在同一个学校时,一起上课,一起考试,一起吃饭,周末一起逛街,一起、、、、、、
可我们都因为自己的梦想而分隔在两座不同的城市,分开的第一年,电话里,我说我很想你,你说你更想我。你说我们在不同的城市里,不管怎么样,总是要学会一个人,下雨了,一个人撑伞,难过了,一个人擦泪。国庆节,你来看我了,我开心了很久,感动了很久。你送了我一个手表,我说你怎么可以给我送“终”呢,你说你只是想表达和我一起走过的时光,我说好。后来你开始出去实习了,我还在为我的高考拼命。你打电话告诉我上司怎么样严,只有晚上才可以接我电话,但是你保证你会坚持下去,累了,你心里能感觉到远方的我永远是你的安慰。说真的,我感动。晚上10点之前,你的电话是关机的。10点之后,你说你觉得工作好累,真想暑假快点到来,这样就可以和我一起去玩了,拼命地玩。于是你说你相信距离可以产生美。可我觉得距离虽然可以产生美可距离却不能给爱一个堡垒。当相近在身旁之时,你心里除了我容不下其他人,我是你的唯一。于是你说要守护我一辈子,我义无反顾的相信你。
我高考失误了,没能念上重点大学,我很伤心,你安慰我,我想复读,你说你也会等我。但是此时我收到了北方的一所二本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你说祝贺我,你还说四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那时我们还在一起。于是我安心地去上我的大学了。走的那天,你说你走不开,不能来送我了。我极度失落,还有一个小时就要检票了,拥挤的人群里,我找不到你,开始下起雨来,看着别人都撑着伞,我想哭出来。突然从后面有个人紧紧地抱着我,吓坏了。呵呵,你就是这样吓我,对我说谎不能来送我,这次真的哭出来了,随便你说我傻。进入安检时,你说你等我回来。
期待已久的寒假终于来了,我回来了。我以为你早早地就在火车站等我的,可是谁知道怎么变成了我在火车站等你,等了一个小时多。你说路上堵车,我生气了,你说我应该理解你才对。呵呵,那好吧。我们一起上网,你登上QQ,然后去洗手间,我随便打开你的QQ主版面,我错愕。。。。专属我的分组里,已经不是我的名字。我还因为我在大学里喜欢上了一个对我好的学长而觉得对不起你,可是我怎么知道是对不起我的。二话不说,我一个人回家,你打电话问我怎么走掉时,我只觉得你很虚伪。我说小婷是谁,你沉默了。也许你在电话的另一头也在错愕吧。你淡淡的说,本来想告诉我的,只是怕影响我高考,后来又怕我伤心地进入大学,而且一个女孩子家去那么远的,你又怕我无助,所以你继续隐瞒。你解释,你道歉,你犹豫,你彷徨。你还说不想和我同行陌路,希望分手后还是朋友。我只觉得你在欺骗我,你有太多的理由,我想原谅你,可是我怎么那么伤心。我接受不了一个人同时爱上两个人,所以我不喜欢张小娴的小说,里面总是灵与肉的背叛。一直以来,我早已认定你,把你的事当做我的事,你说你某个月的生活费透支了,我就省吃俭用把我一部分的生活费打给你,你说你很感动,说我才是真正关心你的人,我不否认。在忙碌的高中里,我挤出时间来学织打手套,我想在冬天到来之前织好送给你,我骗你那是买的。在大学里,我又学了织围巾,本来想在寒假里送你做生日礼物的,就算没有爱情了,也还可以有友情的。可是,实在送不出去了。你给的伤害和欺骗,那样的深,那样的疼。你说你会还我给你打的钱,我说为什么不一次给我,你说你还不想和我停止联系。我真的觉得你很过分,对我很过分。
一直以来,我以为只要我爱你,你一定会感受到,你就一定会爱我。后来我才知道,爱情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不是一个人的坚持,一个人的付出就算。你送的手表,停在了23点43分,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刻,你停止了对我的专心,和那个女孩的开始。我为你伤神伤身了四年,你早该廉价了。
眼下,我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阳光,充满温暖,充满花香,其实没有你,我的世界也可以很美好的。过去,我只是习惯了你在我心上,而现在,新的感情,就像是我身体里的细胞一样,是实实在在的活着的,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呢?我只想告诉你,我现在过得很幸福,而你早已是我过去的浮云,,你我的爱已欠费停机。

第7个、中国古代四大情圣
第一名 :登徒子

上榜理由:登徒子作为楚国一个大夫,地位应该相当高了,经济基础应该不错。楚国那么大,找的美女应该不是一件难事。那时一妻多妾应该没什么问题。他的妻子蓬头垢面,耳朵挛缩,嘴唇外翻而牙齿参差不齐,弯腰驼背,走路一瘸一拐,又患有疥疾和痔疮。 远非丑陋二字可以形容的。可是登徒子对她是不离不弃,他们还有5个孩子。登徒子这样做可不是像现在某官员为了捞取政治资本而矫揉造作。登徒子就因为对他老婆太好,结果被宋玉说成什么女人都能上的,好色之极。登徒子经宋玉这么一说成了好色之徒的代名词。
评语:登徒子可谓前无古人,后乏来者。现在官员能有登徒子十分之一,国家就有希望了
第二名 :石崇
上榜理由:石崇人品确实不好,甚至可以说很烂。不过人品不是情圣的必要条件吧。绿珠是他的一姬妾,他花了N斛珍珠换来的,N是三还是十搞不清楚了。石崇对绿珠十分宠爱,不过一般纨绔子弟都能做到这一点吧。正值八王之乱,赵王司马伦权热熏天,手下有个狠角色孙秀。孙秀听说了绿珠的美貌,便向石崇索要。如果是一般人肯定立马送去,说不定还多送几个,乱世保命要紧。绿珠也就是N斛珍珠换来的,家里的财富可比这多,自己的命更不用说了。可是石崇拒绝了,结果招来了杀生之祸。
评语:做情圣可以,但不能玩命。
第三名 :陈叔宝
上榜理由:陈叔宝文章写得不错,还弄出了《玉树后庭花》。治国那是一塌糊涂,最后亡国了。这也没什么亡国之君多的去了。但他在亡国时的举动确实是一大创新。他没有把自己绑着去投降,也没有干脆放一把火把宫殿烧了。他在这危急时刻,与张丽华、孔贵嫔三人并作一束,同投井中。这举动绝对是毫无皇帝尊严的。不过他在最危急的时刻,仍不忘他的爱妃,可谓用情至深。没有像崇祯一样,一顿胡砍,结果了为数不多的后妃。陈叔宝比范跑跑强多了,范跑跑说就是妻子都不去救。
评语 :适合做情圣,不适合做皇帝。
第四名 :杨广
上榜理由:在隋朝大举灭陈时,杨广任元帅,高颎为元帅长史。杨广私下叮嘱高颎:“你进入建康,一定要找到张丽华,一定不要杀她。”结果高颎找到了张丽华,认为她是妲己,是亡国祸水,还是把她杀了。杨广从此对高颎怀恨在心。这似乎是杨广的反面的案例。不过我觉得从这件事,看出杨广是性情中人。他倾慕张丽华的才貌,不认为她是红颜祸水,这有什么错?这一点在那个时代是很难得。不要以为这是杨广贪图女色的表现。那是杨广的羽翼还没丰满,他要讨得父母的欢心。而他母亲独孤皇后最恨妻妾成群的人,杨广要留张丽华一命,可以说是冒很大风险的。他可能因此被认为是好色之徒,这会导致他母亲对他的不满。他是一个聪明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但他还是叮嘱高颎不要杀张丽华。
评语: 可惜后来在人们心目中是禽兽,而不是情圣。
第8个、女人最隐秘的爱情渴望
1

楼梯拐角处,下楼的男人和上楼的我擦肩而过。忽然,男人驻足、回头、目光如炬,直直盯着我的背影。大约三秒钟之后,男人回转身,“嗒嗒”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我今年37岁,尚未婚嫁,百货商厦总经理,现休假在市一医院做形体美容。连续五天,我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遭遇到同一个男人。那男人瘦高,五官生动,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都洋溢着玉树临风的韵味。当那个男人款款向我走来,可怜的我憋得喘不过气来,迫切想把盘在头顶的发髻解散,让一头长发像黑瀑布飞泻下来,尽快遮掩颈部那些不甚光洁娇嫩、能暴露真实年龄的肌肤。平时我倒一向不喜欢披肩发,一头长发在风中乱舞于我这样的年龄多少有点像绝望中的垂死挣扎。我总是梳各式发样漂亮的发髻,高高屹在头顶的发髻至少能支撑起一点自信和骄傲。虽然,这种支撑明显有点虚张声势。
2
9月10日,我准确地记得,这天是教师节,我离开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已经11个春秋。11年漫漫风雨路,走过多少驿站,看过多少风景,最美的还是最初那所小校园。每年的9月,那个阳光灿烂的地方,那段晶莹剔透的岁月,都会化作一个精灵飞到我眼前摇摇晃晃。我的不少学生都能记住当年那个爱穿白裙子,一说话就脸红的女教师。至今我还不时收到学生的问候与祝福。
下午,我还在打盹。多年的商海沉浮已剥夺了我午睡的闲情,顶多只靠在床头或沙发上迷糊一会儿,让生命暂时呈现半梦半醒的状态。这样思维就会以一种轻盈的姿态自由飞翔。
电话铃响了,按着应答键,山涧泉水一样清冽甘甜的声音立即飞了出来:“老师吗?我是怡乐,你还好吗?”“我还好,你怎么样?”“我当妈妈了。”“真为你高兴。”
怡乐是我最为得意的学生。高考时以全市文科第二名的好成绩考入北大。所有人都以为她会顺着这条金光大道走进爬满常青藤、溢满花香的七彩宫殿,多少双倾慕欣喜的眼睛蝴蝶一样追逐在她身后。谁也没料到毕业时,她自断锦绣前程要求到贫穷偏僻的大别山去工作。我受怡乐父母之托,劝她打消这个傻念头,可我现在却成了怡乐私奔的帮凶。我永远也忘不了怡乐睁着星星一样发亮的眼睛说的那句话。是一句很简单的话:我爱他,为了爱情我化作灰烬也心甘情愿,何况仅仅是随他去山区生活。
爱情是什么?一首歌、一个梦、一阵冲动。即使歌会唱完,梦会醒,冲动会平静,我也乐意去唱歌、做梦,让心灵颤抖。我笑笑,又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让我想起了林。无论喜悦还是沮丧,林都会摇摇头。岁月有痕,林和我天上人间,已分开整整10年。他的气息仍然无处不在。林是一个令我柔肠寸断的名字。我现在不想伤感,我看了看墙上的钟,正指着6点10分。我决定上6楼餐厅吃饭。饱腹可去惆怅。此时,我还不知道多少年梦寐以求的能叩响尘封情感的生命激情已悄悄拉开了序幕。
我关上门,上楼,在4、5楼拐角处与一个下楼的男人擦肩而过。我感觉男人的眼光转了个弯直楞楞地盯着自己。会是认识的人吗?我转过头,看见男人已回转身,但眼角的余光仍斜视着自己。从侧面看,男人在牵动唇角微笑,那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玉贝似的,漂亮得过分,以致有点虚假的味道。
我没把楼梯间这点小小的插曲放在心上。在这家规模庞大的医院里,每天会发生无数次事件。大至人的生死,小至一卷卫生纸的去向。无数事件中绝大多数庸常无聊,偶尔也有精彩的。
一次,一个贵妇人模样的中年妇女敲开我的门,拿出一个火腿肠形状的东西,神神秘秘的伏在我耳畔,一边嘻嘻笑一边说:“你不知道它有多妙,百个男人也抵不上它一个,它可以随时地满足你的要求,永不疲倦。我隐约听懂了她的意思。心想即使我需要,也是灵与肉的结合,这种没有感情的东西算什么?我感觉一只冰凉的虫子在背上肮脏地蠕动,很是恶心。我用手指着门,请这个女人离开。女人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扬起脖子哼了一声,唇角浮出深深的鄙视。
在一个下午,我亲耳听见了对面病房准备整容的麻脸气功师以发功的名义分别和四个女护士调情的呻吟。和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比起来,楼道上遭遇一个男人又算什么?我虽有万千柔情无处寄托,但毕竟我理性、成熟、优雅,我不可能对楼道上的一点小小的艳遇在意或者心动。
3
我每年都要花大把的钱来医院做形体美容,一心想死死揪住青春的尾巴苟延残喘。所谓的形体美容就是抽掉身上多余的脂肪,磨去脸上的皱纹、色斑、割下松垂的眼袋。我着魔似的迷恋美容,准确说是迷恋美容手术。那些刀呀、枪呀、针呀在身上划过,仿佛有无数只鸟儿从我身体深处飞出,飞翔的声音是令人晕眩的飘飘仙乐。
这次住院,我发现医院门前辟出一大片草地,纯正的英格兰草,轻柔、鲜活、芳草碧连天。我对美容科主任医师盛赞草地的美丽,主任笑咪咪地说:“小李啊,这有你的功劳呀。这些年你可为我们医院作了不少贡献。”我玩味了好大一阵,也没品出主任医师是在感激还是嘲讽。
一切的一切都是深刻的寂寞所致,前些年拼命地挣钱,大脑的每一个细胞都塞满了与金钱有关的数字、符号、信息,反倒没有这样多愁善感。当拥有的金钱到达一定的数量之后,我赚钱的欲望已接近零点,如果不是考虑到员工的利益和几个助手的积极性,我真想把自己财源茂盛的公司关门大吉。就是现在,我也只是一个甩手老板,我的公司全权由两个副总负责。
虹姐是纺织厂的下岗女工,街道介绍到我的公司做清洁工。她要么哑巴一样不吭声,要么长嘘短叹日子艰难,细长的苦瓜脸从来都是阴云密布。有个副总很迷信,说这样一张苦难深重的脸成天在公司出现很不吉利,一心想辞了她,我不忍。一个寒冷的早晨,我很难得地早早来到办公室。看见虹姐脸上透着红扑扑的喜气,一边做清洁一边哼着歌。我很惊讶,说虹姐今天有什么喜事吗?虹姐像娇憨女孩那样低垂着头说:“今天是我和丈夫结婚20周年纪念日,他戒了三个月烟给我买了一个戒指。你看,镂花的。外地念大学的儿子也给我发回来恭贺电报。”
“真好,虹姐,祝福你。今天你就放假回家吧。”我很感动,从钱夹里拿出200元钱递给虹姐:“去给丈夫买条烟。”
目送着虹姐突然年轻的背影,我的心一下子跌入万丈深渊。我发现自己是那样的羡慕甚至嫉妒虹姐。有一个陪了她20年仍愿省下烟钱为她买礼物的丈夫!有一个在远方念大学仍记得住父母结婚纪念日的儿子!这是多么真实而深刻的幸福啊!我身边当然不乏男人,这些男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对我的公司,住房、金钱充满浓厚兴趣,孜孜以求;一类则对这一切充满恐惧,敬而远之。这就是我的悲哀。我不无幽怨地想。
我念小学时才第一次见到“家”字。我问老师“家”的意思。老师说家就是男人、女人、孩子在一起相亲相爱。“什么是爱?”“爱就是--”老师知道我是孤儿院长大的,一时哑然失语,只是用手轻柔地抚摸我的脸。我有了第一次被抚摸的感觉,多么美好的感觉啊!可能就是那一刻,对家和爱的渴望就像种子一样深深埋进了我的骨髓,并与岁月一起长成一棵大树,吐青披绿。
我一刻也没放弃过期盼。我把家布置得温馨十足。我爱呆在厨房,认真地做菜。做菜的过程能让我产生纯粹的女人的感觉。熬鱼头汤,那一锅洁白如雪、浓酽如乳的汤,让我想起纤尘不染的情怀以及对未来的一腔浓情;剥葱剥蒜会流泪,意味着自己一桩桩伤心的爱情,炒青菜,青菜的颜色由绿转黄,则让我想到生命的脆弱与卑微。有一次,我创意了一道“女人情怀”的菜,邀了一帮女友共享。一位年长的已婚女友拉着我的手,动情地说:“男人们都瞎了眼吗?这么好的姑娘居然待字闺中?”说着说着,我的眼角竟有些湿。那个叫娅娅的老小姐嘴一撇:“嫁什么?如今男人有几个好东西?结了婚还不是在外面寻花问柳。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呀。”“娅娅小姐,你是准备做妾还是准备做妓呀?”“只要姑奶奶愿意,做什么都可以!”眼看着两位唇枪舌战即将升级,另一位叫亚囡的独身女人乜斜着眼说:“男人就那么重要吗?纯洁的我,一个人不是活得很好?要男人干什么?”
要男人干什么?一个形而下学的问题,一种形而上学的意味。如此浅显又如此深刻,如此虚幻又如此现实。我笑了笑,有点苦涩,芳龄37岁,还标上本应属于花季少女的“纯洁”的标签,何等的无聊无奈,惹人讪笑,可它又那么真实。
女友们即便没有丈夫,至少也有一个叫情人或性伴侣的男人。我没有,我是纯粹的单身,也是真正的处女。37岁的处女。和林恋爱时,林强烈地要求过,我说早晚都是你的,还是等到洞房花烛夜吧。可他们没等来洞房花烛夜。林为了给弟妹挣学费,四处兼职,最终积劳成疾走了。林最后的日子,我想给他,他坚决拒绝。我泪流满面,一次次问为什么为什么?林摇着头叹息说:“紫,留着吧。留着给能带给你幸福的人。”
无数的女人靠与男人的交往或男人的帮助挣钱,我不,这一点我永远恪守原则,我的每一笔钱都来自我的勤奋和智慧。下海初期空手套白狼,最最艰难的时候,我深得一位港商的欣赏和怜爱。他叫我搬去宾馆与他同住一年,他给我20万,我没有丝毫考虑就断然拒绝。
4
第二天,我很忙,做完激光去死皮手术已是4点半,又阅读了公司发过来的一份传真。6点10分,我上餐厅吃饭,楼道拐角处,一个眼熟的身影从身边滑过。不是昨天那个男人吗?怎么这样巧?我听到男人的脚步声停下来,感觉他的目光正炽热地聚焦在自己的背上。
“小姐,你的发髻就像一首宋词。”男人叫住我,发髻?宋词?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许多人夸过我的发髻漂亮、雅致,唯有这个陌生的男人说我的发髻像一首宋词。我的心莫名的颤了一下。这时,直到这时,我感到了一点异样和不自然。久违了的男人气息像云一样轻轻地、轻轻地向我涌来。
第三天,我一出门,心就开始“咚咚”直跳,如我的直觉一样,男人还是在老地方出现,远远地,男人朝我点头。脸上挂着老朋友似的微笑。我注意到他穿一件咖啡色灯芯绒衬衫,下面是发白的牛仔裤,一双白袜子裹着踝骨。脚上是一双质地上乘的休闲皮鞋,这种朴素而不粗糙,精致而不张扬的服饰风格正是我所欣赏喜欢的。
第四天,一大早醒来,男人的影子就在我眼前打转,忽明忽暗,闪烁不定,整整一天我都心神不定,不停地看钟,好不容易熬到吃晚饭的时间,我迫不及待地上楼。我意识到了自己情绪的反常,觉得自己真是可笑和有失体统。才见几次面呀,就如此自作多情,我在心里嘲讽着自己。
走到楼梯拐角处,我的五脏六腑都在痉挛,头脑一阵阵晕眩,我觉得自己快窒息而亡了。男人静静地站在那儿,温和地望着我,目光里有如水的柔情在流淌。我也傻了一样站着,他从包里拿出一个造形考究的紫色小玻璃瓶,递给我,他的喉节轻微动了一下,磁石一样的声音从胸腔传出:“你的发质偏干,试试这种护发液。”“谢谢。”我礼貌地回答他。
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男人和林的影子交叉重复,乘虚而入。我心酸心痛,我抚摸自己的肌肤,感觉肌肤的水分,营养已被体内的焦灼渴望纠缠在一起折腾的发出的热力蒸腾得所剩无几。肌肤如此的饥渴,却得不到真正彻底的滋润,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一具干枯的木乃伊。我自艾自怜地想。金钱又如何?权力又如何?美丽又如何?漫漫长夜,还不是寂寞相伴?我阴郁地盯着墙上那盏孤独地发出凄清光线的灯,一阵带刀的寒冷直逼骨髓心脏,一种与生俱来的虚弱渴望触及到某种慰藉。我拉过棉被紧紧地、密不透风地把自己裹住。
第五天,我从医院逃了出来,我知道自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楼道中相遇的男人,可我对他一无所知,我觉得太快了,太快了,一切都太快了,快得让人害怕。作为商人的我,要求自己冷静且理性,我来到车站,照着地图随便找了一个近郊陌生的小镇,乘车前往。我想行走在陌生的街道,看到陌生的面孔,焦灼紧张的心该会有所舒缓吧。到了小镇,我才发现,其实所有的街道都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车水马龙,街声喧嚣。
我走进一家小茶楼,斜躺在竹椅里,喝茶打盹。偶尔心不在焉翻翻手中的书。书的纸质很好,手指翻过,一种丝绸般熨贴光滑的感觉从指尖传到内心,本不宁静的心更是波澜丛生,一片翻腾。我深深思念着那个陌生的男人,我猜测他的年龄、职业,想象着他的相爱,想象着他温暖的手如弹琴一样抚过我的全身,想象着他有力的拥抱,同时,我清醒地意识到,37岁的女人陷入这种情绪是多么的荒唐。我嘲笑自己神经过敏,异想天开,我告诫自己:要清醒冷静,自尊自重。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想入非非,一遍又一遍严肃自审,我用感情和理性的挣扎折腾自己。一个声音说,这是天赐奇缘,你已经心动,你要牢牢抓住。一个声音说,你不要屈服于寂寞,你不要不知羞耻。我像瞎子走进了迷宫,束手无策,茫然失措。我想林已经走了,就让我在寂然无声的光阴中一寸寸衰老直至消亡吧。可转念一想:我用10年时间凭吊早逝的爱情尘封自己的情感,可生命里还是有一只不死的鸟在不屈地歌唱。尽管那歌声微弱得近乎呻吟,我要听听它的声音。
下午,天刚开始发灰,我就再也坐不住了,叫了的士直奔医院。赶到医院,不早不晚,6点10分,我发现自己的腿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我艰难地挪着腿,一步一步上楼。刚上4楼,我的目光与男人的目光相遇,我觉得自己的身心都已被他的目光逮住。我虚弱得快站不住了。他迎面走来,我真想叫住他,可我的嘴像鱼一样张着,说不出一个字。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身边走过。我真切地看到他的眼睛里有星星点点的火在燃烧,脸上的笑容像钻石那样富有诱惑力。他为什么不叫住我呢?他看出了我的疲惫?或者是我的表情过分矜持或者傲慢,吓着他了。我又谅解了他。
我径直来到屋顶花园。一位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在观赏一盆含苞欲放的昙花。胖乎乎的孩子依偎在母亲的双臂之间。他胖胖的鲜藕一样的手脚不停地动。肉嘟嘟的脸靠在母亲脸上不停地摩擦,我偷偷猜想与孩子那圆润光滑的肌肤接触是什么奇妙的感觉,一定是难以言传的快感吧。想要一个孩子的欲望又在胸中熊熊燃烧。都是那个该死的男人,我咕哝了一句,心里早已是云蒸雾腾。
5
今天是第6天,我对“6”很有感觉。我生命中许多重大的事都与“6”有关。6岁启蒙,16岁考上大学,26岁下海,下海做的第6笔生意开始赚钱,赚的第一笔钱是66元,我现在拥有的资产已经有60万元了。我相信6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如果今天一切照常,就是命中注定。我再也不放过他。我电光石火般大彻大悟。此时我正对着一面巨大的镜子仔细审视自己神采奕奕的容颜,我做各种夸张的面部表情,大笑、大怒、抿嘴、皱眉。很好,额头,眼角都像雨中的瓷一样光洁,一丝细小的皱纹也没有。我轻轻地缓缓地抚摸自己的脸,依然白皙、光滑、富有弹性。谁说金钱买不来青春?如果我不是每年都花巨资美容,我能有如花似玉的容颜吗?我能心旌摇荡吗?能发出魔鬼的芬芳吗?我心潮澎湃。我想我为什么发疯地挽留青春?为什么独独选中这家医院?为什么独善其身到现在?都是冥冥的安排呀!我庆幸自己的先知先觉。
6点正。我从皮箱里拿出那条买了多年的湛蓝色长裙。湛蓝明朗亮丽,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机会穿它。此时,它却是那样恰如其分地诠释和演绎了自己的心情。
6点10分,我梳好头,依然是高贵典雅的发髻,穿上长裙,最后望了一眼镜中那位神采飞扬的女人,走出门去,直奔那家医院。我的心情像初秋的天空一样澄静。我知道这只是波涛汹涌之前的暂时宁静,我仿佛听到了激情一步步走近的声音。我的手指无意中触及脖子,糟糕,这儿的肌肤有些粗糙,我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
炬,直直盯着我的背影。今天怎么了,我的发髻散了,乱发如飞,眼睛那么黑,那么亮,眼睛深处有蓝紫色的火焰在喷涌。
我有些惊慌失措,两片薄薄的嘴唇游丝般动了动,仿佛拼尽全身力气对他说:“我们可以共进晚餐吗?”
6
那男人欣然答应了,和他共进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清秀俊朗的男人叫罗尔,39岁,发型设计师,一周以前他的妻子肾炎发作,在5楼泌尿科住院治疗。妻子嘴刁,不肯吃医院的伙食,他每天下班就给妻子送饭。他5岁的女儿在幼儿园念大班,幼儿园6点半关门,他必须赶在幼儿园关门前去接女儿,幸好幼儿园离医院不远,也就一刻钟左右路程。罗尔匆匆来匆匆去,但作为一个敬业的发型师,每每看到独特美丽的发型,他总要认真凝视揣摩,而我的发髻一天一款,精致而优雅,每次都令他眼睛发亮,他总忍不住回头凝望,忍不住想让我的头发尽善尽美,他说:“没有别的,仅此而已。”
(秋紫)
第9个、我们也是百万富翁

男人和女人是一对很凡俗的夫妻。结婚几年来,一直很恩爱,也很努力地生活,刚刚在一处花园小区按揭买了房子,从出租屋搬到了简单漂亮的新居。
但是好心情没有持续几天。搬进来后,男人和女人发现,前后左右十个人里面有九个都是富人。抬头看别人,低头看自己,女人开始经常看着自己光光的脖子和手指发愣,早上坐公交车的时候望着那些锃亮的私家车发愣,转头看男人的时候会非常郁闷地叹气。
他们开始为一些小事争吵。男人说她不可理喻,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女人却说,如果他是个百万富翁,她会马上从更年期返回青春期。
男人被噎得哑口无言。只不过,他不是百万富翁这个事实早已经存在,她曾经忽略了这个事实,只不过最近才意识到这个事实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多么大的困扰。当初两个人相爱的时候他也就是个穷小子,她还不是乐得屁颠屁颠的。住在出租屋的时候,男人总是愧疚,女人那时总宽慰他说不怕穷,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幸福。
其实,他们现在的生活已经好很多了,男人头上顶着个某某公司业务部经理的头衔,薪水也翻了番,但是,曾经如花儿一样怒放的幸福却开始凋谢了。
女人开始了喋喋不休的抱怨,抱怨每天挤公车上班挤得一身臭汗,隔壁的小女子却是自己开着本田去上班;抱怨最新款的珠宝首饰只能看不能买,谁谁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刷卡。抱怨和不满像雪花一样飘飘扬扬,男人的心情也渐渐烦躁,争吵和冷漠取代了往日的温馨。
男人无限怀念和女人住在出租屋的那些日子。没有抱怨,没有争吵,有的只是两个人互相鼓励,互相支持。一盒酸奶,她吸一口他吸一口,吸得两个人都眉开眼笑。刚上市的枇杷,贵得要命,男人还是买了几个给女人尝鲜。问女人甜不甜,女人说,甜,一直甜到心里去了。结婚纪念日做总结陈述,女人说:老公,我觉得很幸福,你呢?男人说:我也很幸福,因为我有一个可爱的好老婆。
其实,人还是那两个人,变了的只是心境,当一个人的眼睛只看到别人的财富时,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财富了。
当女人又一次抱怨自己的生活处处不如人家时,男人很严肃地说:其实我们自己也曾经是百万富翁!
女人吃惊地看着他。男人说,美国一个权威机构曾经做过一个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和谐美满的家庭带给人的幸福感觉相当于20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的话,该是多少钱呢?
我们幸福过吗?男人又问。
女人点点头。
那现在呢?最近你觉得幸福吗?男人问。
女人迅速地摇头。
我们为什么要让自己从百万富翁成为穷光蛋呢?男人温柔地把女人拥入怀中,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吗?我们没有别墅,但我们有温暖的家;我们没有多少银行存款,但我们有很多爱。老公虽然不是大款,但我的一颗心永远属于你呀。老婆,我把你当成我能拥有的最大财富,难道你不把我当成你的一笔财富吗?现在告诉我,你是愿意当百万富翁呢,还是当个穷光蛋?
女人啐了男人一口,谁不想当百万富翁啊!
其实人生的财富有很多种,金钱是财富,幸福也是一种财富。金钱这种财富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但幸福这种财富却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抓住的。男人说。
女人思忖良久,愧然笑了。她说,猛然发现自己原来也是个百万富翁,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了,其实我们都是富有的人,只不过,我们拥有的财富不同罢了。
相对于金钱这种财富,她更喜欢幸福这种财富,在感受幸福的同时,用平和的心态去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这样的人生不是更完美吗?
是的,不要总是去羡慕别人的富有,低头看看自己,我们也是百万富翁。
第10个、女人床

她只想记得,他说,苏艺,我会一辈子对你好。她听见窗外有飞鸟飞过的声音。
—引子
苏艺画着浓艳的妆容,坐在酒吧的暗夜繁华里,想着凡说的话,我爱她,更爱她的身体。她一口喝下浓烈的酒,黑红色的液体从嘴角边流了下来,犹如血液。爱原来让人如此疼痛。
曾几何时,凡只会说,苏艺我爱你,我也爱你的身体,她的泪水粘在浓黑的睫毛上,在氤氲的灯光下泛起了暧昧的光。
十八岁的天空下,那个淡淡的吻圈住了她的灵魂。八年过后,那个吻依然清晰地记得。只有那时,那样干净过。她趴在吧台上,眼神迷离。为了一个男人,她付出了八年,是她人生中最美的时光。想要永远和凡在一起,于是用青春做了赌注,赌上的还有自己的身体。
一个调酒师走了过来,在苏艺的褐色瞳孔里有了成像。他问,美女,一个人喝闷酒吗?
苏艺笑。纤纤细指,轻撩着盖了半脸的头发。说,怎么,一个人非得喝闷酒吗?我是高兴。
是吗?高兴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伴随着这句话的还有一张纸巾,淡雅的味道。却是不合时宜。他把脸凑到苏艺的脸旁,要不要我陪你?眼里闪着的是暧昧和欲望的混合体。苏艺瞟了一下他,这就是男人。她想。
她知道自己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而有故事就需要付出代价。
好啊。不过你得听我讲一个故事。苏艺抬起头说。你只看到我眼里含的泪,没看到我心里滴着血。然后一笑带过,仿佛不是说自己,又仿佛没有说。
酒吧不是很多人,苏艺双手撑着脸颊,调酒师站在吧台里面,故事就开始了。
(为方便写作,以下用第一人称讲述。)
【18岁】爱情飘来
18岁,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我喜欢你。女孩眼里流出清凉的液体。
他送她回家,在夜晚黑色寂静的巷子,亲吻她。淡淡的吻。彼此都很紧张,可是又那么幸福。身边有樱花飘落,落在女孩的头发上,男孩说,你真美。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她害羞的点点头。
一起拼命的学习,梦想着考一样的大学,然后工作,结婚,生孩子,白头到老。
那时的他们只能称为孩子,爱的太单纯。他们互相依恋彼此的吻。在每一个他送她的夜晚,总是用一个吻画上那一天的句号。因为都是好学生的缘故,老师知道了他们的事也没有多说什么,只说,好好把握,不要在以后后悔。庆幸的是,他们真的没有影响成绩,高考录取书上写着一样的大学名字。于是那个梦想离他们越来越近了。
18岁,就伴随着疯狂的读书,淡淡的亲吻,关上了它的岁月之窗。
【19岁】激烈的吻
大一的时候,他们学着大人缠绵的亲吻,呼吸急促。男孩的手会不时地温柔抚摸女孩的背。有些痒,却很舒服。
他们都是优秀的人,出众的外表,骄人的成绩。别人羡慕他们。说是金童玉女。
那时他们觉得他们爱情的甜美就和天空的蓝,草色的青一样,是理所当然的。
在几乎每次晚自习以后,总是有一个长长的吻,有一天那个女孩发现,除了拥吻之外她似乎还渴望一些其他的什么。她知道,身体在爱情里是饥渴的。时间会让它越来越饥渴。
19岁,伴随着缠绵的吻和对于身体的渴望流逝了。
【20岁】床单上,留下了斑驳的血渍
终于在一次控制不住强烈的身体欲望时,他们有了一次夜不归宿。去了离学校很远很远的宾馆。
暗夜里,他们相互亲吻,他的唇落在女孩身体的每一个地方,他亲吻她的每一寸肌肤,对她说,我爱你,苏艺,你的身体真美好。他们听见彼此喉咙里发出的声音,那是一种对情欲的渴望。
他们互相亲吻,甜蜜而炙热,带着紧张和兴奋,他说,你就是暗夜的妖精,妖娆而美丽。他听见,她呢喃中夹杂着他的名字。
他们纠缠在了一起,她听见耳边有鸟飞过的声音,激烈的鸟,似乎还在残杀着同类。
身体在一瞬间似乎剥离自己,疼痛。只剩下疼痛。她闭上眼睛,流下泪来。以后就是女人了。不再是女孩。她对自己说。她睁开眼睛看见身体上的男人,夜色中,他的脸似乎有些扭曲,不过还是很帅的轮廓。她亲吻他的肩膀。终于在他的喉咙发出低沉的声音,一阵急促的喘气后一切结束了。他趴在她的身上,亲吸她的耳垂,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苏艺。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苏艺,我对正听得入迷的调酒师说。
他问我,你是苏艺吗?
我不是。
那你叫什么?
秘密。
我接着给他讲,我看的出来,他很想听这个故事。
那个叫苏艺的女孩其实是带着自己的床单去的,她听她的姥姥说,女孩子的第一次要流血,铺上雪白色的床单那个男人才会爱你一辈子。她看见男孩看床单上鲜红血迹的脸,微笑。她想,他一定会一辈子爱我。她也微笑。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以后的所有。
20岁,就在暗夜中盛放的身体里溜走了。
【21岁】她有过他的一个孩子
苏艺由女孩变成了女人,那个男人也由男孩成为了男人。那个男孩叫凡。那年的他们很不小心,一次意外,苏艺怀孕了。她害怕极了。他们不敢去大医院,要家长签字,于是去了一家离学校很远的私人门诊。她抱着他大哭,他说,对不起,苏艺,我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受苦。
冰凉的器具进入体内,下身就像被撕扯一样。钻心的疼痛。医生大声斥责,不要动,以后你还想不想要孩子了?怎么做的时候不知道疼呢?苏艺没有再喊,也忍住了哭泣。她想把呼吸也忍住,羞辱还有剧痛夹杂在一起,她脑子里是凡的微笑,她心里说,凡,你知道我忍受的痛苦吗?你真的应该一辈子对我好。
一切都停止了,她以为她会死,可是没有,她从手术台上下来,下体疼痛的厉害,还有血不断从身体流出,她那时就知道了,不是爱你的人离你最近,是血。那个医生把她搀扶到手术室外屋的一张床上,说,子宫正在收缩,会很疼,既然一切都能忍着,疼痛也要好好忍着,记住,一个月之内不能同房。现在的孩子都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那个坐在外面等你的男人永远不知道你的痛苦。苏艺看着那个医生,中年女人,谢谢你,阿姨。医生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就走开了。
苏艺知道,这个医生是为了她好。凡在外面,离自己只有十米远,却像隔了千山万水。
一个小生命夭折了。21岁,别人的幸福年华里永远看不到苏艺的疼痛,就连凡也看不到。
【22,23岁】工作的凌乱,感情的平淡
22岁,大学就在情欲纠缠中过去了。
苏艺时常想,凡是更爱她呢,还是更爱他的身体。
23岁的苏艺进了一家外企做会计。
开始穿着职业装上班。拼命的工作,总是加班。她希望和凡留在城里,继续18岁那年的梦想。
他们各自住在公司的员工宿舍。因为找工作的压力还有刚刚毕业后的困惑,这两年,彼此的情感很平淡。苏艺看出凡的彷徨,对他说,你考注册会计师吧,凡。以后我们就会更好的。
凡真的考了注册会计师,苏艺继续努力的工作。考上注会的凡进了一家大公司,因为业绩十分突出,一年以后便升了主管。
苏艺24岁,凡升了主管。
【24岁】想要浓烈而丰富的活着
他们租房,终于可以一起住。
苏艺对凡说,过去的两年我们太累了,现在我要好好的活一回,把与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过得有声有色。
在夜晚,疯狂的进入对方。凡说,苏艺,你个小妖精。我总有一天要死在你这张女人床上。
我就是要你死在我的床上,不会让别的女人有机会。苏艺在凡的上面,褐色的头发如海藻一样柔软,纠缠。她听见自己身体的渴望。凡说,我喜欢看见你在空中有节奏的飞舞的长发。
情欲泛滥。
说好,26岁,我们结婚。
【25岁】他身上有了别的女人的头发
25岁的女人已经有些衰老的痕迹,苏艺开始大把大把的往化妆品上砸钱,她不想在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老去。她想穿最漂亮的婚纱,拍最漂亮的照片,在凡身旁做最美丽的新娘。凡在公司如鱼得水,人际关系混的很好,因为这样,需要经常去吃饭应酬。苏艺从来没有埋怨,给他做的饭,总是热了又热,还是不见他回来。
一天,公司的一个女同事在厕所偷偷的哭,被苏艺听见,苏艺问她,你怎么了?
她抱着苏艺大哭,说,苏艺,我老公外面有女人了,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我们才刚刚有了孩子。
苏艺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不停的拍她的背。
她开始害怕没有凡的日子,总是给他打电话。她害怕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年的感情会在岁月的流逝中对凡也成了一文不值。
开始的时候凡还有耐心接听她的电话,后来就变成了无人接听,甚至关机。苏艺变的歇斯底里。
一天,她在给凡洗衣服的时候,发现了他的衬衣上有一根长长的头发,同样的褐色头发。
晚上凡回来她问他,他说,陪上司出去应酬。他们叫的小姐。一人身边一个,我也不能推啊。然后躺下就睡了。苏艺自己坐在床沿,冬天的床沿原来一直这么冰凉啊。她默默流泪。身边的凡早已熟睡。苏艺躺在他的身边,对自己说,也许女人对男人来说都是床吧,只是老婆是家里的床,可以睡很久,久到一辈子。他偶尔也会厌倦总在一张床上睡,去个宾馆换张床。所以我原谅你,凡。
那时的苏艺每天在不安与卑微中生活。她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个仆人,伺候他的起居饮食,在他心烦的时候听他发脾气,摔东西。在他想要的时候,像野兽一样压在她的身体上,占有她。
再也没有吻和说过的情话。那些是有过的吧。苏艺在他的身下,泪流满面。
25岁,一个女人的青春在这时已然画为句号。苏艺的25岁,在痛苦的恍惚和重复的原谅中死去。
【26岁】疼痛的绝望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
苏艺26岁,终于升了会计主管。公司的同事要求请客。在一家高档的酒店她看见凡和一个女子对坐吃饭,那个女子看起来是很小的年龄,有着不用涂抹厚厚的化妆品却骄人的肌肤。他送给她娇艳的玫瑰。她笑。苏艺看着,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一个同事看见,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忽然就很想流泪。
一桌人喝的烂醉,苏艺喝了很多酒还是清醒着,她说,酒一定是假的。凡看不见她,他背对着她,可是苏艺闭眼都能认出那是凡的背影,那个背影曾在无数个夜里消失在自己眼前,在无数个白天消失在自己眼前。
他们终于起身离开了,苏艺看见他给那个女人的戒指,泛着刺眼的光,而她的左手也在等待那枚可以圈自己一生的幸福戒指啊。他始终没有朝苏艺这里看过来,即使看见了又能怎样?
晚上回家,苏艺躺在床上想,不是每个男人都需要一张长期不变的女人床吧,凡需要一张新的了,她这张太旧也太久了。
凡回来了,身上是别的女人的香水味。苏艺坐了起来,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凡。他看都没看她一眼,好啊。然后喝水,躺在了床上。只是简单的两个字。狠狠地伤害了一个女人。
苏艺说,我看见你和一个女人在一起了。是吗?凡淡淡的回问。你爱她吗?苏艺问他,爱。是更爱她的身体吗?苏艺又问,是的,我更爱她的身体。
你混蛋!徐少凡。苏艺下了床。
她去洗脸,坐在化妆镜前化了个浓艳的妆。凡一直没有看她。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苏艺。她脑子里在那时只是想着这句话。她把第一次给了他时,他曾说过的话。
故事讲完了。我对那个调酒师说。怎么样?我问他。
似乎没有结尾啊。不过那个女的还真傻,男人嘛,哪有一辈子只睡一张床的?是吧?哈哈。他用手抚摸我的脸。我闻得到他口腔里的味道。是我不喜欢的。
我说,结局我明天说给你。
那我们的约定呢?他问我。当然不会失约的,走吧。我和他交换暧昧的眼神。
【故事的结局】
女人的包里有口红,避孕套,柔软的纸巾,有时还会有一把刀。这是真的。
苏艺在徐少凡每天习惯睡觉前喝水的杯子里加了一些粉末。山奈钾。
她是想看着他死的。这个她当尽自己的青春爱过的男人。想看看他在她面前怎样安静的死去。可是却有些不忍。于
是她去了酒吧。她想在第二天自首。
第二天早上,一个女子穿着素净的衣服,短短的头发。向公安局走去。
她说,我杀了两个男人,一个26岁,一个23岁。
她说,我是罪恶的。
【后记】
也许每个女人都是一张床,或温柔,或狂野,或素雅,或张扬。
可是,男人,你愿意在这张床上睡多久?
男人啊,你何时回头看看在你身边那个爱到卑微的女人,
她付出身体和青春只是想给你一张愿意陪你白头偕老的。
第11个、生命中的折子戏

这个故事要从2008年说起,当年我才十八岁,因为我成绩不好被学校开除了。那时家里很贫穷,我在家里待了大半年,整天游手好闲,后来实在等不下去了,我从家里拿了150块钱。当我来到了车站时,我也不知道该上哪辆车。后来我上了一辆开往苏州的客车,车费一百块钱。到当地时天已经黑了,天气很冷,我就站在车站,不知道自己的脚步该奔向哪方。我从兜里掏出一元硬币,我心里对自己说:正面是往东,反面是往西。我抛出硬币,硬币在空中翻转,它决定着我的命运,落在我手中,我看到是正面。我决定往东走。
走出几里路,终于看见有旅店了,走近柜台,我问服务员:“最便宜的一间房要多少钱?”服务员说:“最便宜的十三。”“嗯,我要一间。”我说。打开门一看,里面很节省空间,就一张床、一个床头柜。我睡在床上,想:我还有二十块钱能干嘛?找工作,要学历没学历,要技术没技术。
第二天,我一个在街上走着,跑了几家饭店和和商场,可没有一家能收下我的。天渐渐的黑了,我又回到了那家旅店。当我走进旅店的大门时看见我的包裹都在门口了,那时我想冲进去找店主论理,我再想想,还是拿着包裹走了,独自走在冰冷的街道
突然,我听见有人在喊:“救命!救命啊!”我找寻着声音的来源,我走过去看到:有几个人在骚扰一个女孩。我立刻大声的说:“放开她!”那人看了我一眼,说:“你是个什么东西??滚开!!”他们还是没有放过那个女孩的意思,我从地上拿起一个啤酒瓶,就往那个男的头上砸去。后来一群人猛攻我,我什么时候昏倒的都不知道。
当我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头上缠的全是纱布。“护士,我是怎么进的医院的?”看到护士进来我问道。我想坐起来,可我用尽了力气也没能坐起来,我掀起被子,用手按了一下大腿,一点直觉都没有。
“护士我的腿怎么了?”我吃惊的问。“你……”护士犹豫着。“快说啊!我到底怎么了?”我大声吼着护士小心翼翼的说:“你的头部被硬的物体砸了,血管砸破了,我们为你做开颅手术,你的腿失去知觉了……”我赶紧问:“那我的腿还可以恢复吗?”护士说:“不能了,除非发生奇迹。”我彻底的蒙了。晴天霹雳!我的腿……没知觉了!我不能走路了!护士站在一旁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先出去,让我一个人待会。”“好吧,我一会帮你打针。”说完走出病房,轻轻的关上了房门,我用被子盖住脸……
门被推开了,她走了进来,看到我醒来她笑着说:“你醒了。”我盯着她看了一会,认出了她,是我今天救的那个女孩,就是因为她我成了现在这样子。“你滚!我不想见到你,滚!”我拿起枕头向她砸去。护士听到我的吼声进来了,看到地上的枕头说:“你干嘛啊,人家在你病床前等了三天,没睡觉,你的心情我们理解,是,是她把你弄成这样,可人家也没让你去。”她赶紧阻止护士:“护士小姐,别说了,没事,你出去吧。”说完,拣起地上的枕头,然后把桌子上的保温瓶打开,一阵香气飘了出来,她慢慢的盛了一碗,说:“来,喝点鸡汤。”说着用勺子舀了一勺子喂我,我随手一推,汤撒在她身上,很烫,她没有讲话。我说:“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呆一会。”“嗯,好吧,你休息,我一会过来看你。”
我看着天花板,想了很多,很多……我真的下辈子靠轮椅了吗?我还没有玩够,我不想这样!我要走路!我要奔跑!啊………我的喊声,整个医院都听见,我大哭了一场……
一会她又进来了,她说:“我叫毛毛,你以后就叫我毛毛,你叫什么?”我看着她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接着说:“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我轻轻地说:“我不饿。”她见我说话了赶紧问:“那你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尽管说。”我看着她,她有什么错,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她,我说:“那我帮你把床摇高点,毛毛,你以后不用过来了。这件事和你没关系。”她一边摇床一边说:“这样怎么行,你在这边没亲人,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啊?”“你……”我还没说出口,她就打断的话:“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先回家换一下衣服,下午过来看你。”
一会护士过来换水了,我问护士:“她是什么人?”“她你都不认识啊,她是我们这里王老板的千金,她家里有钱,人又长的漂亮,唉……我又有那个命就好了。”护士眼里流露出羡慕的神情。“哦”护士又问我:“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啊?”我说:“没什么,远房亲戚。”护士笑了笑说:“你好好休息。”
护士走了,房间好安静,静的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睁开眼,她趴在我床前,她真的好漂亮,长长的睫毛,笑的特甜,我说:“你来啦”她说:“嗯。看你睡的特香,就没叫你。你家住那里啊,刚才院长找我说你要出院了。”我说:“我的家在大山里,我刚出来没多长时间,我从家里出来家人都不知道。”她看着我说:“没关系,我来帮你安排住处,别着急。现在该说你叫什么名字了。”“我叫闫斌。”“嗯,不错的名字,闫斌,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找房子。”然后她又让我喝鸡汤,看着我喝完她才离开。
时间过的好快,她去了一天了,都没有消息,是不是她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了,心里很烦。如果她真的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不管,那昂贵的医药费怎么办?看看窗外渐渐的变暗的天,难道她真的不回来了??到了晚上,护士跟我说:“明天你一定要出院,医院的床位不够,还有医药费。”我问:“护士。多少钱?”“一共6万多”我真的蒙了,别说6万了,我连60都拿不出。
那一夜真的很漫长,天快亮时,我睡着了。当我睁开眼睛时她站在我面前,她笑着说:“走吧,我们回家。”护士把轮椅推来,他扶我坐上轮椅,说:“医药费我已经付了,你放心吧,上车。”我一句话没讲,我也不知道讲什么,到达住处时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用手掐下自己,疼!那个房子太气派了!她看着我的表情说:“喜欢吗?”我点点头:“喜欢!喜欢!”进去一看,就像是个宫殿似的,我激动的说:“太漂亮了!你家太漂亮了!”“呵呵”连司机都笑。我问:“你们笑什么?”司机说:“这是我们大小姐给买的,大小姐昨天亲自布置的,她用了一天的时间。”那刻我的眼角湿了,她掏出纸巾蹲下帮我擦眼睛。她说:“走,看看你的房间。”走进去,墙上挂有她照片,感觉好温馨。这时只听她介绍着:“来熟悉一下环境,这里后花园,这是卫生间,这是厨房,厨房你不用进,每天都会有人给你送来吃的。”听完后有点失望:“那…你以后不会来了吗?”“不是啊,我会来陪你的。”“哦”我笑了。她接着说:“这里是书房,闲的无聊可以进来用电脑上网,我不知道,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我昨天帮你买了很多的书。”我就这样听她讲话,心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就想听到她的声音,听的讲话心里很舒服。“闫斌?”“嗯”“我讲话你有在听吗?”她看着我问,“有”我笑着说,好像做坏事的小孩。她说:“我该回去了,哦,差点忘了,这个给你,有事打电话,里面有我号码。再见。”她刚上车,电话就响,“喂,再见,我刚才忘了说了,呵呵。”“傻瓜,嗯,拜!”然后对司机说:“王博,今天的事不许和我爸讲。”司机点点头说:“嗯,知道了,大小姐。”
后来,毛毛几乎天天都去陪我,有一天我们在街上散步,从对面开来一辆车,好像是刹车坏了,我用尽了力气把毛毛推开,而自己却被车子撞出几米远。我昏迷了,送到医院抢救了几个小时,命保住了,醒不醒还是不知道。
毛毛趴在闫斌床前拿这闫斌的手说:“闫斌快点醒,好吗?快点醒来呀!”毛毛哭很伤心,一个人不曾认识的人,既然救了自己两次,闫斌,你不能丢下我啊!我真的离不开你,闫斌,醒来啊!她不停的呼唤着,感动了上苍,闫斌的眼睛,微微的睁开了,在他睁开眼睛的那刻,她一下子就扑进了他的怀里,闫斌摸了一下她的头说:“不哭,我还没死呢。”她用打了他一下。咯咯和笑了,说他真坏,吓死她了。他又闭上了眼睛,赶紧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去叫医生。”我一把吧她拉住,把她抱在怀里,说“不是你打我的吗?毛毛,我真的好喜欢你。”毛毛脸红了说:“嗯,喜欢吧,又没有人反对。”我吃惊的问:“真的吗?”她点点头说:“只要你快快的好起来。”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很快我们确定情侣关系,我们一起上街,一起买菜,真的好幸福哦。有一次,我们在吃饭她和电话响,她背着我接电话,回来后我问她。她什么都不说,后来我就没问。可过几天后打电话又响了,她还是背着我,这一次我真的忍不住了。她回来,我们就大吵了起来,她还是没说。她哭着,跑出去了,一直到半夜才回来。看见她回来,我就上床了,用被子盖住了头,两个人谁都没有讲话。半夜,她以为我睡着了,把我被子掀,开轻轻的吻了一下我的头,她的眼泪滴到了我脸上她都不知道。早上起来,她不见了。
“宝贝,我真的很爱你,可我们不能在一起了。宝贝,我要走了,不要想我,忘记我吧。这卡里有五十万,够你用一辈子了,这房子我送给你,这是爸爸妈妈送我的礼物,现在我给你,好好照顾自己,忘记我…”
这是她用电脑留下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没睡觉。真的想不出她为什么离开。第二天,当我翻开报纸时,我明白了一切,王家破产了,王家一家人,都在外面躲债,那一刻我的心彻底碎了…
后来,闫斌把房子买了,钱都捐给红十字会,了那五十万他捐给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了,而闫斌,整天在街上讨饭。唉…
第12个、男孩,你的等待有多久?

浩与静的相遇出于一次偶然。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观看电影,浩与静的朋友正处在初恋期,这次机会便成了他们第一次的约会。而浩与静便作为了各自的后援团。就这样的第一次偶然见面。浩喜欢上了静。
静的朋友每天约会回宿舍都会和静谈谈浩的事情,逐步了解之后,浩与静相识了。随之渐渐的相处之后,浩与静成为了一对恋人。
浩每天早上都会在宿舍的转弯处等着静一起去吃早饭。中午浩都会在等静一起去吃饭,但是静是个挑食的孩子,经常不要吃饭。就这样,只要静不要吃饭,浩都会去买零食给静吃,怕她饿坏了。同时静还是一只小馋猫,睡觉前喜欢吃零食,吃了才会睡觉。每天晚上浩都会在楼梯口等着静下课,然后送她回宿舍。她回到宿舍后,手上都会多一样东西,那就是零食。渐渐地,静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每周日,浩与静都会和其朋友们一起去唱K,每天都开心的过着。
转眼间一学期过去了,浩与静依旧开心的重复的生活着每一天。2月14日,晚上下课浩手里除了零食之外还出现了一个大的礼物,它被包装的很漂亮。浩像平常一样送静回宿舍。在转弯处,浩把礼物送给了静:“情人节快乐。”静回到宿舍,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礼物,里面是一对情侣杯。一杯子的含义就是一辈子,那情侣杯的含义是什么呢?是两辈子吗?
时间似流水般缓缓流逝着,浩高三了,他换到了另外了一幢教学楼。静不再吃零食了,浩的教学楼离食堂比较近,他每天都会盛好饭菜在食堂等着静下课来吃,渐渐地,静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食堂。但是,问题又出现了,到底谁洗碗呢?但是浩还是宠着静的,每当静要耍小脾气,把碗放在洗碗池就走了,浩都会回去把碗洗干净。后来,经过商量,他们开始轮单双号洗碗,所以之后每次吃饭想:“今天是几号?”便成为了他们的习惯之一。
恋人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小小的摩擦。但是浩真的很爱静,很宠静。只要静耍点小脾气,浩都会让着,从来不会对静发脾气。
有一次,浩看见他的朋友经常和女朋友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发生争吵,但是吵完之后,会比平时更加好。
浩跑去问静:“为什么我们从来不吵架。”
静听完。懵了。反问道:“为什么一定要吵架,我不喜欢。”
浩与静彼此都沉默了。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这样反复地过着每一天,静开始厌倦了这样单调的生活,静想寻找一点新鲜感。静提出了分手。
浩哭了,但是浩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转身离开了。静看着浩离开了的背影,眼眶满是泪水。
过了几天,浩的朋友来找静,说:“浩因为这几天没有吃什么东西,导致胃出血,进医院了。”静很担心浩,但是又不敢去看他,静只能通过她的朋友了解一些他的状况。
浩回到学校后,写了一封信给静。静看了之后哭了,里面都是浩写自己的错误,是怎么失去了这一切。
浩和静就这样每天通过信件进行交流。逐渐的,他们又成为了恋人。但是好景不长,可能静太自私了吧。这一次,静彻底地伤害了浩,其实静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提出分手。浩开始逃课,夜不归宿去外面玩游戏。浩天天呆在家里,没有来学校上课。高考那一天,浩回来参加了高考,浩离开了。
静也高三了,在静静地晚上,她习惯了每天开始写日记。静写了很多对浩的愧疚。偶尔浩还会在QQ上以朋友的方式找静聊天。通过聊天,静知道了浩考上了大学,但是没有去读书。他出去外地打拼了。
这一年,静参加了高考,她考上大学了,她选择了一所离家比较远的大学去就读。同时,浩在外打拼了一年回来了。浩看见静在线,偶尔也会找她聊聊。浩寄了一个小娃娃给静,里面附属着一张小卡片:“三年的等待。我依然爱你。”
经过一段时间的QQ聊天,静发现浩变的比之前成熟了。浩和静又一次在一起了。现在的浩还是一样的宠着静,但是静变的自私了,她认为浩对自己的好是理所当然了,很欣然的接受着这一切。但是,静忘记了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静忘记了要给浩幸福。逐渐地,浩渐渐地变得冷淡了,他等待着静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他。但是静不知道,她却认为浩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爱她了。浩与静渐渐地减少了联系,就这样淡了。静摘下了浩送给他的戒指。她想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浩三年的等待就以分手作为了最终的结局。
现在的静得知,原来浩还依然爱着她,可是现在的静已经无福去享受了,也没有资格再去接受浩的爱了。
浩的等待还能有多久?他的等待真的值得吗?任何人都不知道,只有浩自己的心才懂。
第13个、意大利男孩的上海爱情 想要继续不容易
作者:冬尔

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口述者:艾文 男 22岁 留学生
两年前我决定来中国学语言。对我来说,学中文是为了经历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不过我没有想到,在经历文化冲击的同时,爱情,也会突然降临在我的身上。
其实在那之前我对中国并没什么概念,除了知道成龙以外。而中国的女孩子,在我印象中是头发黑黑的、眼睛细细长长、穿红色衣服的模样;到了上海以后才发现,上海女孩与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她们的头发有那么多种颜色,眼睛也不细长,穿得更是和米兰女孩子都差不多。
(这是第一次,本栏目迎来了一位“老外”口述者。当朋友的朋友将艾文带到冬尔面前的时候,我有些惊奇地看着这个来自西西里岛的大男孩。艾文长得出人意料的文静和修长———印象中,传统意大利男人通常身材并不高,却有着丰富的表情和夸张的手势。艾文似乎恰恰相反,他讲一口并不太流利却标准的普通话,只有讲到爱情的时候,才能隐约在他的眉间看到情绪涌动。)
游杭州,我明白她要说什么
在意大利的时候我也曾交过几个女朋友,她们热情而大胆,喜欢或者不喜欢会在一夜之间彻底转换,没有任何理由。
我曾经很喜欢父亲的一个学生,一个气质很好的捷克女孩,可是当我向她表白了以后,她却立刻回答说再也不想见到我了———这让我很是沮丧了一阵子,并且后来也成为我独自跑来中国的原因之一。
在上海的第一个学期过得很快,因为满眼都是新东西、新朋友,令我眼花缭乱。学期快结束的那个周末,我们一群留学生约了一起去杭州玩,我早就听说杭州风景如画,却没有想到,正是这次旅行令我遇见了一个“如画”的女孩———殷殷。
那天同行的有两个中国女孩,一个是我的室友德国男孩马丁的女朋友,还有一个就是殷殷。我一眼就被殷殷深深吸引了,她的头发是亮亮的黑色,记得当时我就偷偷跟马丁开玩笑,说我终于见到了黑头发的中国女孩;还有,殷殷那天穿了一件可爱的红色中装———殷殷的出现,恰恰符合了以往我对中国女孩的所有幻想。
那个周末很愉快,我们一起爬山、拜庙,还走过了西湖边一座又一座桥。殷殷是个很安静的女孩,总是甜甜地笑着,令人感觉无比心安。我俩用中文和英文还带比划着交流,因为那时我的中文还很糟糕,而殷殷的英文也不太流利———但是这并不防碍我们互相了解,相反地,我觉得每当殷殷要表达什么意思的时候,我立刻就能明白。
我的情书她看不懂
回来以后,我决定追求殷殷。可是殷殷所在的大学在上海的另一角,让我没法天天看到她。我只好守着MSN,只要看到殷殷上线,就立刻打开视频与她聊天。
我性急,聊了3天就很郑重地告诉殷殷:我喜欢她,希望她做我的女朋友。她没有作任何回应,只是立刻关了摄像头,5分钟后便索性断线了———当时我懊恼极了,以为殷殷会与那个捷克女孩一样,从此再也不理我了。不过还好,两天后我终于又在网上见到殷殷,她说,她不确定是否会做我的女朋友,但是,起码她会是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与“女朋友”有多大差别,我不清楚,反正这几个字写起来像极了。于是我开始展开“攻势”,每个周末都去殷殷的学校看她,每隔两天就给她寄漂亮的问候卡片,用我认为最漂亮最得意的古典手写体,写我的心里话和我喜欢的诗给她。
一个月后的某个傍晚,殷殷突然找来我们学校,像是有很要紧的话要对我说,却涨红了脸半天说不出来。当时我的心可是狂跳不已,这是殷殷第一次主动来见我,并且,她显然要做什么重要的决定。
憋了好半天,殷殷突然掏出一大叠我寄给她的卡,说:“艾文,你到底都写了些什么,我实在看不懂!”我一愣,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殷殷怎么对我费尽心思的情书毫无反应,我还一直纳闷呢,原来,都是书写体惹的祸,她根本没明白我写了些什么。
出乎意料的是,我的反应竟惹怒了殷殷,她突然很大声地冲我嚷嚷:“这很好笑吗?”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完全不明白她为何生气,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寝室,上网,等待殷殷出现。可是殷殷一连几天都没理我,最后还是马丁帮我解开了疑团———原来殷殷误会了我,以为我在笑话她,这大大伤害了她的自尊心。
我明白我应该做些什么来弥补我的过失,于是,我决定给殷殷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请马丁的女朋友帮忙,叫来殷殷一起聚会,却没告诉她我也在。晚饭时分,我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那天我扮成一个大厨的样子,戴一顶高高的白帽子,端一大盆———饺子。这是我花了两天时间学会包的饺子,虽然个个东倒西歪惨不忍睹。我很自豪地对殷殷说,这是我为她包的饺子,而且是我自创的巧克力饺子———我才不管它们是不是一煮就会化得乱七八糟。
我成功了,因为我看到殷殷的眼圈红了。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本以为与艾文交流所谓“爱情”会有些困难,因为这毕竟“超越”了他的学习范围。可艾文显然是早有“预习”,不但恋爱过程中的每个小细节都叙述得不厌其详,偶尔语塞,竟然还能挤出两句上海俚语。)
我们需要太多磨合
殷殷终于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很快发现,我们之间需要太多的磨合。最简单的例子,我和殷殷对“爱”的定义完全不同:
恋爱不久,有天我突然患了重感冒,昏昏沉沉地独自在寝室睡了一天一夜。就在这时殷殷来了,气急败坏地冲我大叫:“你怎么回事,MSN叫你半天不回,手机也关了。”一通连珠炮后,殷殷才发现我的脸色很难看。
然后,殷殷立刻成了最体贴周到的护士,喂我吃药、帮我做冰袋,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殷殷正端着刚熬好的粥向我走来———原来,生病是可以这么幸福地被爱的。
可是另一次,殷殷来我们学校度周末,我送她去车站,还抢在汽车开走的最后一秒突然吻了她。当时殷殷的反应就有些怪怪的,显得闷闷不乐。第二天我收到殷殷的E-mail,第一句话就是:“艾文,我想你没有想象中那么爱我。”
连忙找来“军师”马丁,马丁弄清原委后立刻批评我:你这个不懂浪漫的外国男生,怎么可以让上海女孩独自回家呢?你应该陪她回去,然后她再送你回来……
我又错了。
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与殷殷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我觉得,爱上一个中国女孩真是件美妙的事情———她总是像个解不开的谜那样,需要不停地去猜。而每次无论猜对猜错,她永远会给你意外。
我的3年留学生涯到明年夏天就要结束了,我爱殷殷,希望可以永远和她在一起。所以今年秋季开学,我特意从意大利带了戒指来上海,郑重地向她求婚。
就在这个最浪漫的时候,“谜”又来了!面对我的求婚,殷殷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脸红得差点要哭出来。她几乎是有些惊惶地对我说,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要结婚,更何况,没有见过父母是不可以结婚的!
那天我很伤心,第一次觉得殷殷也许不够爱我,否则又怎么会拿父母当挡箭牌呢?我至今不明白,为何不经过父母的“面试”,结婚在她眼里就成了天大的“违法行为”?第二天我真的当了回“毛脚女婿”,西装革履、大包小包地赶到了殷殷家里。我终于见到了殷殷的家人,两位非常和霭可亲的老人。他们对我也很友好,却始终不提“结婚”二字,只是反复地说,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希望她将来能够留在身边———言下之意我当然明白,如果我执意要回国的话,一切只能免谈。
这道“谜”算是彻底把我给难住了,令我完全不知该如何选择———虽然我很喜欢上海,但是在这里我很难发挥所长找到合适的工作,只有回去才会有前途。可是如果殷殷不愿意和我一起走,属于我俩的将来又在哪里呢?
第14个、情爱宝典:让女人爱死你的8个绝招
8个绝招牢牢抓住她的心(新浪伊人风采配图,图片来源:国际在线)
第15个、后视镜里的告白,越来越远的离开
她一直都是爱他的,喜欢上了继父带来的他,自己所谓的哥哥,她一直没有后悔过,只是有些事情,有些告白只能默默的守在心底,就像陈酿在地窖的红酒,时间越久味道越浓烈,当破土的那一刻,却丧失原来最独特的香味…
“揍她,给我狠狠的揍她,叫她不长脸”狭小的街头小巷子里传来一声狠毒的教训声,一些穿着如同女混混的女生狠狠的用拳脚踢打着已经躺在地上穿着白衣服的女孩子。“朴七浅你不是挺有能耐的么?怎么不吭声了,怎么不求饶了?”为首的女生表情凶狠狠的盯着躺在地上的女孩子,挥了挥手示意那些女生停手,然后自己走向躺在地上的的女孩子身边,伸出手抓住她的头发,看着她额头出血,弄的血迹斑斑的脸,哈哈的大笑了几声,然后用骄傲的声音说道“朴七浅,这只是给你个教训,下次在这样子,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一群女生就这么离开了,目送她们离开,缓缓的动了动已经快要折掉的手指,挣扎着扶着身边的墙,努力的想要站起身却又瞬间趴了下来,来来回回反复的折腾了很多次然后扶着墙,一步步艰难的走着,来到公园里的水池里,把手指放在水池里很很的冲洗着,然后迈着斑驳的步伐走回家,他还在家里等着我,只要回家就能看见他了,只要回家就能够看见他了。
很艰难很艰难的迈着步伐,眼前的一切切开始变的恍惚起来,模模糊糊的看不清东西,感觉心脏隐隐的一阵接着一阵抽痛着,终于无法忍耐住这份疼痛,而昏了过去。
在醒来的时候,看见了他,他坐在椅子眼睛通红的,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说“浅浅,你吓死我了知道么?,你倒在路边了,是一个好心人发现了你,然后拨打的抢救电话,然后在你的手机里发现了我的号码,找我来的,你真的吓死我了知道么?”看着他一脸紧张的模样,伸出手摸上他的脸,然后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泽,我喜欢你,我爱你,真的,真的,很爱”。
“我一直都知道啊!我也爱你浅浅,你是我最好的妹妹,永远的”。一句话如同在心里狠狠的扎了一刀,牵强的扯了扯嘴角的笑容,一脸的忧伤,转过头看向他,用很忧伤的声音说“你真的不知道么?”他避开,不看我的眼睛,我低下头看着自己被包扎上纱布的手,静静的用极其平静的声音说“我想吃冰淇淋了”你马上会意的说好,然后逃跑一样的跑出去。
看着自己寂寞的手指,它一直在等着你的手指紧紧的握着,一直在等着你亲吻它的美丽,可是你只会躲避,甚至躲避这份心,泽,我爱你,一直很爱你。
换上自己最喜欢的衣服,走出医院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回头不舍的望去,就看见你正在不远处走来,你看见我要走,快速的跑了过来问我为什么要走,不留下来养伤,我走上前,抱住你,然后在你毫无注意的情况下亲吻了你的唇,原谅我,这就算是我给我的爱情一个交代吧。
“哥!第一次这么安静的叫你哥哥呢?哥,我走了”然后在你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坐上了计程车,车子开的很快,尽管你在后面拼命的追着,我望向后视镜里的你,即使知道追不上也依旧奋力的跑着,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对不起了,泽。仅此这一次,以后没有我的日子,你也要好好的,我在也不能陪着你了。
三个月后
“浅浅,今天是你离开的第三个月了”泽坐在广场的座椅上,看着广场上的鸽子,落寞的独自吃着食物,内心一阵感伤,一个女孩子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递给了他一封信,信封上清秀的字体,让他知道这个就是浅浅写的信,刚想抬起头问问那个女生是不是知道浅浅在哪里,却发现那个女生早就离开了,打开信封,一张写的很工整的信出现在了眼前,似乎还残留着浅浅的味道。
泽:
最后一次,真的最后一次了,以后浅浅在也不能守护你了,浅浅一直知道浅浅的病情,浅浅真的很想一直守护着你,一直爱着你,一直默默的站在你身后看着你,泽你知道么?我从来不会管你叫哥哥,因为我真的没办法把你当成哥哥来看待,我爱你,你知道么?
泽!浅浅在这个世界上受了很多委屈,但是因为知道能看见你,都无所谓了,上一次被那些女生堵在小巷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次,我可能再也不能陪着你了,我一直努力的挣扎着,想要多陪着你,可是自己又是何等的渺小,终于了,我再也不能陪着你,守护你了,泽,以后没有我的日子,请你好好的,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是我想跟你说,我爱你,一直,爱你我不曾后悔,如果有来生,我还是会选择爱你。
朴七浅
信封里还装着十多张照片,都是自己的照片,睡觉的,吃饭的,大笑的,发呆的,每一张都拍的那么细心,每一张都拍的那么认真,每一张都有认真的仔细的修改。
浅浅,你究竟用了多少爱情,来爱我,被你爱上,我是不是应该感觉荣幸…
第二天的早上,很多人在广场的座椅上看见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生沉沉的睡着不起,手里紧握着一封信,放在座椅上的手机上写着:如果有来生,我也要好好的爱你浅浅,原谅我,这么晚才发现你对我的重要,这么晚才知道我对你的感情,谢谢你一直陪着我,以后由我来陪着你。

第16个、别对我说下辈子
在我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我其实并未曾见过她的模样,我们是在一个被人丢弃的聊天室里认识的,腾讯聊天室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直接将别人加入你的OICQ,那天我实在无聊,聊天室里只有她在自言自语,打出一段段的歌词,也不知道是想给谁看,有的是我听过的歌,有的就不知道出自何处了,我打着瞌睡坚持到她累了,我对她说,交个朋友?
夜里打长途电话绝对是完美的享受,无人在一旁吵闹,又有半价优惠,很适合用于谈恋爱。吴雨家里的电话常常在三更半夜响起,基本上都是出于我的手笔。每次我听到她的声音懒洋洋的在那头响起都直想乐。她的声音在这个时候最好听,带点无奈,想对我表示抗议却又没有力气。
“老大,我爸爸妈妈弟弟妹妹都睡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更经不起你这样折腾。”
我眨眨眼睛,她越是这样说我越觉得精神了。
“没关系啦,咱们情侣谈情说爱的,彼此用心声就表达了,吵不到他们的了,再说你家明明就住了四口人嘛。”
“喂,你到底是什么虫子,喜欢在夜里叫啊。”
我用手捂起话筒啾啾的叫了两声,她在那边嘻嘻的笑了起来。
“你受不了吗?受不了你就从了我吧,其实谈恋爱是很幸福的事呢,现在这个机会就摆在你的面前喽,快把握吧,别哪天搞的比孙悟空还惨。”
“去吧,这样的攻势本人见的多了,这就想要我就范啊,你想得太简单了点吧。”
我清了清嗓子,准备唱首情歌助兴,这个时候宿舍的门开了,小张揉着稀松的眼睛走出来看着我。
“大哥,你放了我吧,你新疆人的时间观念我受不了啦,明天早上要早操的。”
我吐了吐舌头,讨好的冲他一摆手。
“喂,雨儿,我不能再和你说了,今天还是没达到目的,明天晚上十二点继续,你可要准备好啊。”
“没问题,看你有多少钱可以买电话卡,我奉陪了,不过……你刚才叫我什么啊,好恶心啊。”
早上起床的时候我知道浪漫的代价是什么了,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了,我把乱叫的闹钟扔到小张的床上却又给他扔回来打在我的头上,这样的刺激是能让我清醒点,他沧桑的脸距离我的眼睛只有十公分。他看着我叫道:“快给我滚起来一起早操去,你这个学期的体育课是不是还想被挂啊。”我挣扎着爬起来,嘴里咕哝着:“小子和谁学的这么粗鲁。”
秋天的早晨别提有多冷了,风儿呼呼的吹,鸟儿凄惨的叫,我和小张跟着队伍的最后边越跑越是绝望,只感觉随时可能躺在地上辛酸的睡一觉。他问我。
“给的网友打电话就这么长时间,你是不是寂寞的过了火?”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说:“寂寞归寂寞,不过我还是很有要求的,这个MM很有性格,我喜欢。”
“是美女吗?”
“当然。”
“你见过?”
“还没呢,不过咱们有的是直觉。”
“直觉,等到哪天你发现你遇上了恐龙,你想自杀都没时间了。”
这个问题倒的确值得考虑,不过我并没考虑多久,因为我可以肯定,在我们见面之前,我绝对可以为最坏的局面找到自己全身而退的途径。
尽管我已经提醒过吴雨,不过她今天的表现并不比以往出色。
我很爽地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对她说:“今天你就不能再埋怨我什么了吧,我昨天已经告诉你了嘛,你起码得做做准备吧。”
“我的天,我真的很想要你的命,我并没想到你会如此的疯狂,只在于我还认为
你应该还有起码的人性,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唉。”
“你早应该知道了,虫子要人性干吗啊,现在这个年月连人都不要这东西了。”
“因为我看你还懂得悲哀,所以还对你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嘛,谁知道…………唉。”
我嘿嘿的笑起来,自己都感觉自己笑的很坏了。
“你哭吧,人生路上无奈的事情太多了,你的想法许多人都有过,可是现实就是现实,想改是改不了的啦。”
“唉,这么晚你还打电话来,能不能说些正儿八经点的东西?”
“可以啊,我发现我爱上你了。”
“我本来就晕,被你这么一说我就要倒了。”
“喂,人家在和你说正经事呢,快给我个答复,你爱上我没?”
“呵呵,你快滚,滚的越远越好,想要得到满意的答复,你还是等下辈子吧。”
下辈子?我心想,太远了,我看你能不能坚持那么久。想到这里我有点得意,就笑出声来了。
家里寄来的汇款一点点的换成电话卡,电话卡又一张张的报废,计划一个月用完的钱一个星期时间就不见踪影了。我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当得上败家子的称号了。
在无钱无烟的时间里我基本上喜欢躺在床上思考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会成了侠客,身边伴着美女,一会自己又成了痞子蔡,和轻舞飞扬去麦当劳约会,这个时代里想要浪漫基本不可能,我们只可以看看电影,看看小说,再象我这样做做梦,感觉自己比别人有激情,比别人有内涵,只是还没被发现。
有一个星期没给吴雨打过电话,心里还真有点惦记了,上网的时间也都被钱卡死在一个小时之内,基本上碰不到她,于是浪漫的梦在恍惚里出现的频繁了起来,梦里有一个女孩子模糊的影子,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是一定很美。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我正要和女主角接吻,这时醒来难免很恼火了。小张已经在床上大叫了一声表示抗议,我起身去接电话,心里想,如果电话不是找我的,小张他就死定了。
很不幸,电话是找我的,吴雨在那头笑的比我还坏。
“帅哥,我在想象你现在的样子了,一定可爱极了。”
我拿着电话走到走廊里对着漆黑的洗手间,脑袋里浮想联翩,基本上都是午夜凶灵里的画面。
“美女,现在这个时间打电话来会吵到很多鬼魂的,你不怕它们缠上你?”
“连你都不怕,我怕什么鬼魂啊,呵呵,说实话,被你骚扰了好几天,这两天晚上没电话打来我还睡不着了。”
“哦,了解,没有我在的日子你难免会寂寞,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啊?”
“嘿嘿,名字叫午夜十二点,千万别回头。”
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她笑了起来,“你想吓我啊?我不怕的,我开着灯呢。”
失败,别人不怕,居然吓到自己了,我觉得有点沮丧。
“对啦,凡是厉害的鬼怪大都喜欢向有光的地方赶,你越是防备它,它越是来劲。”
她喊了一声:“别再说了。”
我嘻嘻笑了起来,总算不辱使命,尽管自己也怕怕,但是起码有个伴了。
“虫虫,记得你说过你是会写歌的是吗?”
“是啊,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打动你了,想我为你写吗?”
“是啊,呵呵,我写了歌词呢,你帮我写好曲然后唱给我听好吗?”
“你会写歌词?别让我倒了胃口啊,嘻嘻。”
“哈,你居然敢小看才女,我开始说了,你拿笔记好啊。”
“好了好了,我的脑袋够用,不需要笔,你快念给我听吧。”
“恩,好吧。”她在电话那头清了清嗓子,搞得我直想笑。
“是谁和谁的心,刻在树上的痕迹
是谁和谁的名,留在墙上未曾洗去
虽然分手的季节在变
虽然离别的理由在变
但那些青梅竹马的爱情不曾忘记
是谁给谁的信,藏在深锁的抽屉
是谁和谁和身影,留在泛黄的相片里
虽然情侣的誓言在变
虽然说谎的方式在变
但那些魂萦梦系的秘密不曾忘记
当我们唱着一些无聊的歌曲
谈着爱与不爱的问题
幻想是林黛玉爱着贾宝玉
或是牛郎织女约在七夕
而那些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而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留在漫漫岁月不能再续。”
从第一句开始,一直到她念完,我没有打一个哈欠,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之间我有些莫名的思绪飘来荡去,让我不自禁的发出一两声叹息。半晌两边都没有发出声息。
“你觉得怎么样?”
“恩…………凑合啦,配合我的歌声可能就有点迷人了。”
“呵呵,你别叫虫虫了,叫孔雀算了。”
每次和吴雨通过电话,第二天就真的无雨了,早晨就得起来早操。这不能不说是我悲哀的一部分。这一个月里很少见雨水,我听见大家都在发牢骚了:没有雨操场总是这么适合出操,真诡异,上海什么时候变得和戈壁一个味道了。每次听到大家这么痛苦对我的倾诉,我就会相当的内疚,我想这个现象之所以会出现是我的原因,我对不起大家,不过换个角度想想,锻炼身体是好事,我的身体这段日子就有复苏的迹象,我可能还算是为祖国做了贡献了。
这两天花费了不少时间考虑那首歌词的作曲以及吉他伴奏,直到我感觉效果已经蛮棒的时候,得意洋洋的准备献给尚未谋面的美女欣赏。
今天的电话来的比较早,小张还在教室自修,这是我特意安排的,对着电话唱歌尽管浪漫,但是还是身边无人分享来得比较习惯。
我边拨弄着吉他边问她:“怎么样?能不能听得清楚。”
“能啊,你快点吧,我有些迫不及待了呢。”
“OK,OK,这就来了。”
吉他声和我的歌声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房间里响起的时候,真的很美,有些过去岁月里的感动和如今的平淡混合在里面,很模糊,我不知道在电波的另一端,她是否能够接收得到。
“那些做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我想象着那些欢笑,那些眼泪,那些相聚和那些离去,我想她写的词里有太多让我无法逃避的忧伤。我们都有往事,我们都不愿意提起,但是我想或许她和我一样,都仍然活在自己的过去。
歌唱完了,电话的两端都有三十秒左右的时间悄无声息,然后她鼓起了掌。
“真的好感人啊,你的歌写的真好。”
“还是你的词好啊,我只是在别人写的故事里理解我自己。”
“千万别说你能理解你自己,越这样想你就越不明白自己了。”
“嘻嘻,你说的对,我越来越爱你了呢,我现在很郑重的告诉你,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真的?你确定?”
“是的,我确定。”
“可是……你总是嬉皮笑脸的,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开玩笑啊?”
我清了清嗓子,正了正表情,说:“我是真的爱你,这种事情我从不会拿来开玩笑。”
声音连我自己听起来都很严肃了,“现在你说,你有没爱上我?”
“恩,我可以考虑你啦,不过呢……我说过的啊,要想让我说爱你,等下辈子啦。”
她在电话那端笑的很开心,我心想:不说也罢,不过我已经知道你的想法了。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有点不象好人了,于是没敢再向深处扩展了。
我从来都没问吴雨要过照片,就象她从来没向我要过一样,我从来不相信照片能真实反映一个人,哪怕只是他的相貌在照片上映出来也都变的有真有假了。
我们见面的时候是在电话粥泡了两个月以后了,盼啊盼的盼到了这个假期,到要去见她的时候心里又有些忐忑了,基本上我对自己的相貌已经没有十八岁前的那种信心了,加上虽然并没想去考虑她是不是恐龙的问题,但是被小张那家伙的嘴巴一阵阵的攻击,心里也真的有点怕了。
这晚的火车出了点小小的问题,车厢里的暖气开得过大,我一晚上没能在椅子上入睡,其实对我这样的穷小子而言,尽管无法保留健康的睡姿,但是也是常常可以睡得很彻底的,只是这晚火车内的温度实在太高。我只能闭着眼睛考虑见面打招呼,以及加深关系的方式。而这些实际上已经考虑了不下百遍,所以这一夜过得就有些慢了。
从出站口走出去,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里是中国最西边的城市了,冷但是清新的空气让我精神一振。于是我点上一根烟开始寻找我要找的人。出站口站着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在等待,我仔细的在他们中间筛选。在我右边大概有十五米的地方站着一个漂亮姑娘,大冬天的穿着裙子很吸引人,我盯着她浮想联翩起来,会不会是她呢?我不敢确定,于是就不眨眼睛的一直盯着她看,直到盯得她不自在起来,转过身来瞪了我一眼,换到离我比较远的地方站岗去了。我于是得到结论,不是她。
我移动到一个可以遮挡风的角落里,合紧自己的衣领,略微的感觉温暖一点,心里暗骂着吴雨。这个时候我听见人大声的喊着:“虫子,虫子。”
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得象是棉花球一样的女孩子纵情的高喊,我于是赶忙跑过去拍拍她的肩膀制止了她。
“嘘……声音小点,别人以为你是精神病患者呢。”
她的脸都埋在围巾里了,五官里唯一可见的就只有眼睛,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
“看美女看得眼珠都快掉出来了,真有你的。”
要吴雨在室外摘下她的帽子和围巾无疑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我虽然很想看她的模样以便确定恰当的对策,不过因为我起码还是懂得怜香惜玉的,所以还是一直坚持到了旅馆里才得以看她解除罩在脸上的一层层的防御措施。
她的瓜子脸虽然一直包裹的很严,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还是被冻得有点淡淡的红色。公平的说,她应该并不属于那种能让男人目瞪口呆的美女,不过我还是以为无论谁都不能否定她的美,因为她的纯,这个时候我自创了一个名词,叫做现代感的古典韵味,当然,是用来形容她的。
她被我看得有些不自然了,笑着问我:“怎么样?没有让你失望吧?”
我大惊小怪的喊了句:“什么啊,这还不叫失望啊,你总在电话里形容自己的美貌,我还以为是何等让人目眩的美女的,谁知道一见…………唉。”
我正在夸张的作表情的时候胸口正中她一击,她的小拳头打在我的身上,让我一时窒息。我看着她的手,它们很乖巧的轻轻垂在她身体的两侧。我揉揉胸口嘴里咕哝着:“还打人呢,一点也不淑女。”
吴雨去考试了,我一个人待在旅馆里百无聊赖,于是就闭上眼睛,开始猜测她见到我在心理上的反应,是高兴,还是失望,或者一般般,根本谈不上有感觉。想着想着就想到梦里去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吴雨正坐我对面的床上看着我笑。
“睡觉的时候门都不锁上,整个一层楼都听到你的呼噜了。”
“那是,我们歌星的嗓门都比较大嘛。”
“呵呵,哥伦比亚大猩猩,这可是你教我的啊。”
我恶狠狠地看着她恐吓道:“你信不信我会打女孩子的?”
吴雨有一点和其他女孩子不同的地方,就是她不喜欢在街上逛,我和其他男孩子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其实我象很多女孩子一样,喜欢逛街。站在公共车上,我的眼睛在车窗外扫来扫去,在一堆堆砖瓦中寻找着美女的踪迹。
吴雨坐在我礼让给她的座位上得意洋洋的问我:“站累了没?”
“累什么啊?我的精力太好,就喜欢站着,在车里不方便,不然我还要跑百米呢。”
她看着我笑笑,说:“一会我们去的那地方有一个小酒吧,里面挺好的,还可以唱歌,你喜欢喝酒又喜欢唱歌,你应该会喜欢的。”
“我长这么大只和女生一起唱过一次卡拉OK,那次的那个女生幸福的晕了过去。”
她笑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好象见到了卓别林,摇头表示不屑。我想我有必要细述一下我的荣光往事了。
“别笑了,要不是今天冷的够戗,把我的状态都冻没了,一会你大概也会晕过去的。”
“哦?那要不要我给你点温暖?”她摘下手套递给我。
我没有接手套,直接将手伸过去捉住了她的手:“要啊,当然要温暖了,现在好多了呢。”
她大概没有做好心理上的准备,愣了一愣,脸开始红了起来。她转过脸去看着窗外,并没有挣脱我的手,不过不再和我谈笑了。车到了站,我们一起下车在路上走,我仍然一直牵着她的手,感觉上很有点情侣的味道。我将嘴巴凑到她的耳边轻轻的说:“那首给你的歌是我第一次为女孩子写的歌,我把我的第一次给了你了。”
她转过头来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声音都有点发苦了:“我真受不了你了,你……唉,我算是上了贼船了。”
这间酒吧的气氛倒是很不错,灯光很昏暗。我告诉吴雨我喜欢喝酒是真话,不过我忘记告诉她其实我并不太习惯西化的场合。我眼睛扫了扫,看见几对男女躲在彩灯照射不到的地方做着很个人化的事情,我开始有些喜欢这种环境了,当然,我的动机不纯。
我们找了一个靠近门口的位子坐下,吴雨替我叫了啤酒,她喝果汁。她就坐在我对面和我保持对视,显然是在防范我有比牵手更近一步的举动。
酒吧中间的歌台上一个女孩子用很不高明的嗓音唱着“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距离她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在孤独的为她喝彩,我嘴里呷着啤酒哼着“我和虫子有个约会”,然后将椅子一点点一点点的向吴雨移动。她从服务生那里要来了歌单递给我笑着说:“哥伦比亚大猩猩,你可以表现表现啦,我看看你要怎样让我晕倒。”
我接过歌单翻了翻,找了首齐秦的〈直到世界末日〉。吴雨填好了歌名和号码交给了服务生。
在等待里总共有八个人在台子上唱了歌,有那么两个人唱的还不错,还有那么两个人虽然唱的不怎么样,但是还可以听,还有那么四个人就不能不说是糟蹋音乐了。等到该我上台的时候,吴雨轻轻的鼓起了掌,掌声清脆的好象她的人一样秀气。
我带着吴雨的期待昂首向场地中间走过去,突然感觉脚底下一空,幸亏我的身体协调性能比较出色,化险为夷,我听到吴雨的笑声在身后响起,感觉那么一点自尊掉在了地上。在这种光线色调都比较暗的地方设这么一个台阶绝对是建筑史上最值得反省的失误之一。
等我走到歌台的时候音乐已经响起了,原本想象歌星演唱前一样来两句漂亮话,到这个时候只能放弃了。我看着那边的吴雨唱起了歌。
“他们说季节,越来越无常,就连雨水也跟着受伤,整个世界,象风中尘埃,谁也不敢大声对人说,你爱我吗?
别问我永久到底够不够,假如地球脱离了宇宙,永恒的大地开始融化,就让我们紧紧拥抱着,变成沙………………
如果世界末日真的有审判,所有人类剩我们两个,不论付出任何的代价,我愿为你钉上无悔的十字架………………
……………………
直到世界末日,你爱我吗?
直到世界末日,等你回答。”
当我的歌声和音乐声一起落下的时候,我听见我的前边后边,左边右边,整个酒吧的各个角落都响起了掌声,我知道那里面有吴雨的。我用手轻轻的抚弄自己的头发,作深沉思考状。
回到座位上我拿起啤酒喝了一气,然后用很深情的目光看着吴雨,她看着我笑着说:“唱的真好,你真的不是普通的猩猩。”
我将脸凑过去对着她,出其不意的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接着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逃离到安全的地点。我笑的得意非凡,我对她说:“这次我把我的初吻都给了你啦,你可要对我付责任啊,哈。”
和吴雨下了公共车回旅馆的那段路上,她始终靠我靠的很紧,天气太冷当然是一个原因,另外我想我已经升级成为她的男朋友了,一天就走出了这么深远的一大步,我不能不佩服我自己了。到了旅馆门前,我们停下来。
她看着我说:“我要回去了,明天一早就来找你。”
我点点头,心里开始有些不舍,我站在原地看着她向前方走去。当她的背影尚在我的视线之内的时候,我一路奔跑赶了上去,她转过身来看着我,我对她笑着说:“我送你啊。”
吴雨家在距离旅馆不远的一个住宅小区里,我们在里面曲曲折折的不知道拐了多少道弯,到吴雨停下脚步的时候我有些怕自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但是再让她送我回去有些难以启齿。她转过来看着我笑着说:“累了吧,回去休息吧。”
“恩,好的。”我看着她的眼波,心里觉得很安静。
当她转过身去准备上楼的时候我伸手拉住了她,她转过来看着我,我没等她开口问,用手拨开遮在她脸上的围巾,在她的嘴唇上吻了一下。
回到旅馆里,我的腿已经酸的象是腌了很久的白菜,但是仍然有那么几根神经很兴奋,搅和得我无法入睡,于是起身打开电视机,一个在其他城市里看不到的电视频道正播放着周星驰的《大话西游》,我点上一根烟看了起来,这时正演到白晶晶留了一封信给至尊宝,自己离开了。周星驰亮给我们一个很有型的背影,旁白读着:“你我都要相信,这是上天安排的,也是传说中的缘分…别对我说下辈子……”其实我想到底为什么至尊宝回到五百年前找对象,最后找的是紫霞而不是他本来的娘子,这其中绝对不止是一个缘字那样简单。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忘了是什么时候起身关的电视,我只是记得梦里自己身穿武士服,怀中抱一把古旧的刀,站在城堡上,对面的紫霞在哀怨的看着我,我抬头看着天边的夕阳说:“其实……我不应该来……”
吴雨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普遍意义上的午饭时间,连我也已经洗漱完毕了,正躺在床上看中央电视台转播的帕瓦罗蒂演唱会,我看着他的大肚子,思考它出现的原因,到底是因为遗传基因突出,还是后天太锦衣玉食,或者有超出我理解范围以外的原因。
吴雨冲我一伸脚,作势欲踢:“这么大人了,整天赖在床上不思进取,头也不梳梳,都开了八个叉了,以后哪个女孩子敢和你一起出门啊?”
我斜眼看看她不屑的说:“我这是最让女孩子着迷的浪子型,说得高点就是艺术家气质,说通俗点就是不拘小结。”
“得了得了,你还没吃饭吧,现在出去吃?”
“不去不去,吃饭那种没意义的事情不应该占用我们太多的时间。”
她看着我,眼神很奇怪,象是看着一堆没有生机的碎骨头:“虫子啊,你要知道我是学医的,从职业道德上,我有必要拯救你,你已经随时可能一命呜呼。”
我最终不得不和帕瓦罗蒂的大肚子暂别了,我叹了口气:“现在就已经没了自由了,以后咱们结了婚生了孩子,那还有什么权力可言。”
天很晴,阳光洒在我们的脸上身上,看着嘴边呵出的白气在不远处消失不见,我感到很温暖,路边的唱片店里放着许巍新专集里的歌《九月》,“有一些希望和理想总在心里是最美的旋律,到如今它依然在这里,它飘荡着,在我心底……”我想许巍的歌变得比从前更加好听了,说不定哪天会象羽泉一样流行,不过已经找不到他从前的那种忧郁了,我不知道这还算不算是许巍了。
偶然发现路边的小摊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冷饮,于是停下脚步,我想在寒冬腊月吃冷饮不失为一种很有个性的举动。
我嘴里边咯蹦咯蹦的咬着手里的雪糕,边哼着歌儿,我侧过头去看着吴雨一次次的用牙齿撼动着她手里那支三色的雪糕,然后又一次次的无功而返,心里很是得意。
到了饭馆里的时候我手里的雪糕早已经变成一根小棍被我丢掉了,而吴雨仍然对着她那支愁眉不展,于是处于对别人劳动成果的尊重,我吃掉了她剩下的大半支雪糕。等到老板将大盘的炒面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在饭前吃大量的冷饮属于不好的生活习惯。我对着我热爱的炒面却有无从下口的感觉,吴雨在我对面一小口一小口细细的品味着,不时的抬眼看看我,然后嘻嘻的偷笑。
“小子,教你一条真理,饮食习惯要和医生保持一致。”
我看着她,牙痒痒的。
在吴雨那里待了几天,爆竹声逐渐鸣响的频繁了起来,每逢佳节倍思亲,我想老妈妈大概已经想我想到茶饭不思的地步了,得回去作两天乖宝宝了。想到在这里还有朋友不禁汗颜,到此一个星期一直和一个小姑娘粘在一起,却没去看看久违的兄弟,我自己也认为自己的确是重色轻友了。
我带着吴雨去刘宇租的房间造访,之前我们去麦丹尔蛋糕店吃了点东西,安慰了一下空洞的胃,不过没敢放开手脚,考虑到面对朋友的款待如果显得不够尽兴,就未免失了礼数。
我们坐了半小时的公共车,距离下车的地点尚有一定距离的时候我就看见刘宇站在萧瑟的寒风里向这边观望,很帅,有点象高仓健,我打心里喝了声彩。我们下车后一起在路上走,刘宇和我寒暄几句就开始打量着吴雨,我不得不腾出半边身子把他的视线隔断。他眨了眨眼睛问吴雨:“小姐哪里就读?姓甚名谁?”
吴雨表现的远比对我淑女得多,很礼貌地点了点头回答:“就读于学校,女性,名不详。”
我捂住嘴巴嘿嘿的笑起来,刘宇一脸的没趣,很不解的看着我,想从我这里得到点提示,我转过脸去装作没收到他的眼神。
我们从一楼爬上七楼,我对刘宇住在这么高深的地方很不满意,颇有微词,被他教训了几记拳头,我们气喘吁吁进了房间就发现刘宇贤惠的女朋友已经坐在一桌的菜旁边一副等待良久的样子了。
开吃起来我发觉上了当,这些菜的味道似曾相识,应该不是出自刘夫人之手,我盯着刘宇看,他有些不好意思低头吃菜不看我,我想一个男人要做菜伺候老婆被别人发现难免会不好意思。
席间刘宇很给面子,对我吹捧有加,将我的一些本来不算是什么荣耀的往事渲染的神话般光彩照人,我很庆幸自己认识这么够意思的朋友。吃的差不多饱了的时候我放下筷子腾出右手来握着吴雨的手,她将我的手抓得很紧,我侧头看着她,她正看着我微笑,用很轻的声音问我:“你是不是真的曾经把别人的自行车挂到树上啊,道德败坏,嘻。”
我倒,那么多感人的事迹没记住,就知道揭我不堪回首的童年往事。
每次酒局到了最后总是会有些气氛上的改变,一些伤感的东西会悄悄地冒出来,这次也并不例外。我突然觉得有些话应该单独和吴雨说,于是以买烟为借口叫她陪我下楼去了。
由于天上的月,夜显得不那么黑了,在微微的风里走着,我觉得心胸清爽了许多,我看着吴雨的脸,一边映着月光,象油画一般的典雅,刚才想到的那些话到了嘴边又缩了回去,我现在只想静静地看着她,就象多少的日子里总是翻来覆去的捕捉的那些不愿意失去的记忆。很短的一个来回,我们走了很久。
到了楼门口吴雨停下来了,她看着我笑着说:“虫子,我要你背我上去。”
我看着她微笑:“就你这体型,虫子要被你压扁了。”
很难想象背上一个人上七楼是何等的折磨,不过我那时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她,而且很长时间以来想起都没有感到后悔,也许那样做唯一的价值就是给自己留下了特别的回忆。但是人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并不会考虑得到或者失去。在那时我认为这段高度代表了我自己的一生,背着她爬到楼顶代表了我对她一生的付出,我一层层的计算着,到了第六层的时候我的双腿已经在打颤了,这是多年以来不珍惜自己的身体造成的恶果,这个时候吴雨从我的背上跳了下来,她看着我笑了,眼睛里一闪一闪的:"够了,我看你也受不了了,虫子,我好高兴。”
然而我还是觉得有点遗憾,我的付出终究还是没能到顶层。
我坐凌晨两点的火车离开吴雨所在的城市。
进家里的大门的时候老哥正在院子里拱着腰砸煤块,一副劳动人民的辛酸,我走到他身后时他并没有察觉,他的屁股高高厥起,正对着我,很诱人,我扬起巴掌“拍”很痛快的在那上面来了一记。他转过身来看着我,眼睛睁得快有嘴巴大了,用吴雨的话来形容就是:象是刚吞了一只苍蝇,不,是一堆苍蝇。
“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规矩了。”
“我一直都没规矩,只是从前没想过要和你交流。”
我冲到房间里将包丢在床上,然后宣布:“老爸老妈,你们的宝贝儿子现身了。”
春节对于中国人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节日对多数人来讲是一个象征象征在一段时间里的无杂念的快乐无非是一种集体的逃避.
我的除夕夜是和几个久未见面的朋友一起度过的应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大家一起喝酒发牢骚再谈谈过去的快乐过去的忧伤过去的成功过去的失败过去的爱情和过去的梦想间隔的说说现在的无奈有几个略微过量的人流泪和几年前大家一起喝酒的时候没什么大的分别唯有一点的不同是不再有人谈起他今天为什么会哭泣.我想这两年我们大家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尽管我们都并不愿改变.
这个城市的灯一盏盏的熄灭大家一个个的找借口离开一直到算上我只剩三个人我越来越觉得寒冷我突然想到吴雨不知道她的除夕以何种方式度过会不会有和我一样的寒冷.我借了朋友的手机拨了她的电话.
"虫子我今天一直想你呢."
我笑了在今夜第一次可以笑得这样的纯净酒精在我的身体内作用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胸口起伏个不停.
"喂我可是用别人的手机在给你打不能时间太长哟今天我还要问你问题."
"恩好的虫子啊今天我这附近放了烟花好美."
"恩我在想你的心情会不会和它一样的美."
她在那端笑得很轻象窗外三三两两朦胧的爆竹声.
我问她:"吴雨你爱我吗?"
她有一段并不长的时间没有言语我想她一定抿着嘴巴在思考如何回答那种神态很可爱.
她笑着说:"我不是说了嘛要等下辈子才告诉你答案."
我笑了心里有很淡地失落我说:"吴雨我告诉你吧如果我明天就死了你就遗憾了."
她有些不高兴了"别再对我说什么死啊死的又不是拍电影."
我从桌上拿起啤酒喝下去然后说:"谁知道呢吴雨记住一句话啊世事难预料哦呵呵."
以后有四五天并没有和吴雨通电话老父对他儿子的生活作风显然不是很信任每当我拿起电话拨号码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身前身后徘徊用狐疑的目光给我压力似乎我正在进行流氓活动有次我实在忍无可忍冲他喊了一声表示抗议:"爸难道你不想早点抱孙子吗?"代沟这东西的确是存在的很无奈我只能将给吴雨的电话一直搁置下来有时会私下嘀咕:"这丫头居然想不到给我打个电话没良心."
初四的夜里我喝了一大杯咖啡一直撑到凌晨三点半看王家卫的<东邪西毒>从看了<重庆森林>开始王家卫就一直是我最欣赏的电影导演他的电影总是能让我沉在寂寞中看到自己的泪光.
从头到尾都并没出现过姓名的盲剑客说:"当一个人已经不能再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
欧阳锋说:"其实醉生梦死只是她的一个玩笑因为她知道当一个人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其实他已经永远无法忘记."
到电影结尾的时候旁白:"喝下了醉生梦死黄药师发现他真的开始忘记一切他只是记得曾经很喜欢桃花."
这些大概是电影中最感伤的几段台词以后的日子里常常会在我的脑海里闪烁.东邪西毒的英文名字起的很绝:ashes of time.当看到欧阳锋的头发从脑后散落到肩头桃花在绣花软榻上衰老我伸出一只手在脸上抚摩寻找着早已不见的青春我想时光的确如灰散就散了无法再聚.
我关上电视躺在床上心情飞到窗外在风里飘着这是一日里最安静的时间我却无法睡去.我看着那一团的黑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会亮起来.这个时候听到电话铃突然想了起来我一惊从床上跳了起来奔向客厅.
吴雨的声音很静但是里面有种情绪我可以感受得到.
"虫子啊你好没良心这么几天都不给我打电话."
本来应该我说的话被她抢先说了不过我倒没有生气心里感觉一阵轻松.
"你呢?不是也没给我打电话吗?"
"我想打啊可是家里管得严嘛."
我笑了理由与我如出一辙.
"本来我想这么晚了不应该再打电话给你了不过这个时候自由点再说我想你喜欢王家卫的今天播<东邪西毒>你一定会看的果然被我猜中呵呵."
我不知道自己的行动规律在她那里什么时候这么容易捉摸了我只是感到快活因为其实我一直渴望被人理解.
"吴雨啊人一共可以分为三种一种就象欧阳锋虽然想要忘记但是从来不相信自己能够忘记第二种就象黄药师他没想过要自己忘记可是无意迷失在醉生梦死里他真的忘记了第三种就象那个盲剑客他根本就不想忘记.你说我是属于哪一种人?"
吴雨顿了一顿才开始说话我听到她很轻很轻的叹息声:"虫子你不觉得如果世界上只有这么三种人的话生活就太沉重了吗?我希望你相信未曾经历过的永远比曾经的经历美丽."
我笑了真的很开心:"恩我想有一天也许我真的会相信的就因为你."
返校那天小城下起了雪,计算起来已经有三年没见过雪了,因此很是欣喜。我站在离家不远的那条小路边看着地面一点点的染上白色,当雪片飘满了视线所能及的一切空间的时候,真的很美。每次我丢下这样的美丽时,都会伤感的不能抑制。我想雪和雨相比终究还是更适合我,因为我始终不习惯打伞。
这一天的傍晚好美,因为晚霞,尽管在这里常常都会有的,可是很遗憾,我总是要到离开的时候才会发现,想起吴雨其实我常常会很羡慕,每天上完课回家的路上,她可以看得见晚霞的红,在冬天她可以看到雪花的白,而这些色彩已经太久没和我交流了。
火车上遇到一个胖胖的姑娘,是到南京去的,一路上每当我的眼光扫过她的时候总是发现她在盯着我看,令我的一次次的心乱如麻,有的时候一个男孩子要是长得太可爱了也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所以那时我决定两个月不剃胡子,要象马贼一样骠悍,令人不敢正视,这是一个很妙的设想。
度过了在火车上的第一个晚上,那个胖姑娘似乎发现我不是一个高傲的帅哥,因此开始和我频繁地讨论许多象我这样的瘦人并不是常思考的问题,比如吃一个盒饭需要多少银子,吃一次麦当劳又是多少,上海的菜都放糖为什么我还不胖等等,如此煎熬了几个小时倒也是一种锻炼,有此经验以后坐火车的时候应先远远观望,见到有此类的身材再次出现立刻调换座位,此为上策。
车里的空气随着越来越密集的鼾声越来越热,地上横横竖竖的躺满了人,桌子上连放一个巴掌的空间也找不到了,我只能将眼睛睁得大大的,作清高状。胖女孩看着我笑,我瞥了她一眼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没想到晶晶姑娘也和我一样睡不着。”她笑起来有很豪迈的声音,偏偏喜欢用手遮住嘴巴,我一阵眩晕。
她从对面的桌子上很轻巧的避开那几只手臂拿了那副被闲置的扑克对我说:“我给你算命好不好?”
我基本上不相信算命,不过有人要给我算我从来不拒绝,也许恰恰是因为我不相信吧。胖女孩命令我抽了五张牌出来,然后倒了倒手将它们扣在自己的腿上,说:“你记好这些牌的位置,然后想五个女孩子的名字,每张牌代表一个女孩。”于是我照办了,我想了酒井法子,想了苏菲玛索,又想了想英格丽褒曼的孙女,又想了想饭岛爱 ,当然,也想了想吴雨。结果很有趣,我很欣赏,我最爱的人是饭岛爱,最爱我的人是酒井法子,最能给我帮助的贵人是英格丽褒曼的孙女,最美丽的女人是苏菲玛索,而最适合我的女孩呢,是吴雨,如果这个真的可信,我想我这一生可以算是完美。
火车到了南京,胖女孩下车了,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这个笑容倒还真的可以入目,我叫住她,回报以她一个甜甜的笑,我说:“你笑起来蛮漂亮的。”
“哈哈”她再一次发出豪迈的笑声,踏着尚要在火车上坚持的每个人的眼光离开了。我想这样的笑声实际上是很可贵的。
每次到上海的时候,我的心情都会很平静,对家的依恋也在心中沉得很深了,我想人的感情原本就只会在离开的片刻汹涌。我提着一大包的书和衣服,象一只蚂蚁拖着一粒米,负担在身上,但是不在心里。
我推开宿舍门的时候,小张正在电脑前忘情地看着蜡笔小新,嘴里不时的咕哝着:“动感超人……”并不时的一手叉腰,一手向一侧伸展。我将包丢在地上,一个鱼跃卧在床上,小张放过蜡笔小新,走过来拍了拍我:“小子,你死到现在才复活啊。”
我将头淹没在枕头里,用脚还击了他一下:“走开,疲倦着呢。”
两日来的旅途绝对让我疲惫不堪,于是没怎么挣扎就睡得人事不省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屋里关着灯,小张不知道游荡去了哪里。我起身很舒坦的伸了一个懒腰,用力不大,却听到肚子咕嘟得叫了一声。我觉得自己的嘴苦涩的象是烧胡的红薯,对生活没有要求是很要命的事情。
我起身打开灯,看到床边放着一盒包装很古怪的烟,上面写满了阿拉伯文字,旁边放着张字条,是小张留的:我有点事,晚上不回来了,我女朋友从约旦回来给我带了几包烟,感觉不错,给你一包。我竟然有些感动:有个作导游的女朋友真好。
我点上一支约旦名烟打开电脑,上了网,我的OICQ刚一打开就有N个头像在闪动,看得我目眩神迷的,赶紧隐身了事。吴雨的那个红头发美女也是彩色的,只是反应似乎过慢了,居然于我的到来并无兴奋的感觉,很静地看着我眨着眼睛,仔细看看,这个头像和她本人真的挺配。
我把烟搁到一旁,在键盘上敲起来:“小丫头,不懂事了吧,不和你亲爱的说话。“
不一会那个头像跳起来了表示不满:“你小孩子家才不懂事呢,我比你大哦,什么丫头丫头的。”
“年龄不足已说明什么,从心智上来说,你和我比仅仅是一个毛孩子,所以我认为我有教育你的权利和义务。”
“可是……很多人都这样和我说呢,是不是谁都可以教育我啊?”
“笨笨,他们那样说其实是一相情愿,不比我们这个你情我愿。”
“哦,你这样说是表示你对我很有把握喽?:)”
“我认为人的感情只有自己不止息的付出,我从来不去想结果,所以无所谓把握了,我只是知道我看得到你的心,你也看得到我的。”
“:)上海现在冷吗?”
“有你就不会冷了。”
“虫子,……有你在身边,到哪里都不会冷了。”
已经到了春天,却有比冬天更深的寒意,白天依然没有黑夜长。这一夜很漫长,或许是白天睡的太久,床变成了我的沼泽,我越是挣扎越是向内陷,我开始畏惧,我感到自己被一点点吞噬,我却真切的感到这不只是一个梦。也许是我在另外的一个空间的状态,下陷,不断的企图挣脱,却只能下沉。
我闭着眼睛感觉到天渐渐的变得亮了,我也一点点的在沼泽中向上升起。呼吸也逐渐恢复了恰当的频率,畅怀了不少。我起来的时候,小张还在熟睡,发出微微的鼾声,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因为我的嘴唇已经完全的干裂了。我用两手的食指按了一阵太阳穴,神经慢慢的松弛下来。
走在清晨六七点钟的校园里,会觉得很平静,一条条的小路都少有行人,路过第一教学楼的时候发现本应该在食堂准备早饭的师傅们穿着占满污秽的白色褂子聚集在那里指指点点。我站在他们身后探头看去,看到教学楼下的草坪上躺着一个很英俊的男孩,血在他头的周围凝固成很深的红色,无温度的红色。我静静地看着他脸上静止的微笑,他的眼睛睁得很大,盯着我一眨不眨,我回报了他一个微笑,继续走下去,我突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在短短的两年里的确变得很脆弱,和感情一样的脆弱。
这天我没有在学校的食堂吃饭,因为我不敢看那些食堂的工人满是污垢的白色褂子,那会让我想起那个男孩的血。我一直走到距离学校三百米远的餐厅去吃了早饭。然后回了宿舍,没有去上课,因为我既然无法在夜里入睡,也就只能在这时了。
我躺在床上合上眼很快就迷迷糊糊了,在还有一点点意识的时候,电话铃就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喂了两声,自己都觉得象跟人吵架似的。吴雨很委屈的样子,说了句:“谁招惹你啦,这样的语气。”
听到她的声音,我精神很快好了许多,我笑着问她:“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早上会在啊?”
“只是今天早上我没课,所以打个电话看看你是不是逃课了,果真被我抓住,你这个不求上进的孩子。”
“你这就错了吧,我只是将上课的时间挤了出来,进行更为有意义的活动,这和逃课的意义不同,更和不求上进恰好相反,你明白吗?”
她对我嗤之以鼻:“你啊,还喜欢给自己找些借口,也不知道你是真的堕落还是有什么古怪的,与众不同的想法。”
这个问题可能我自己都没有答案,因为我也不清楚在现在的时代,什么算是堕落,什么算是奋进。
吴雨要来上海了…………知道这消息后,我有几天的心情及精神好的惊人,象是一匹刚才脱下缰绳放风的马,知道这种状态保持不了多久,不过还是难得的轻松愉快。算着时间距离五一的假期不远了,我已经开始改变自己饮食起居的习惯,尽量和吴雨为我起草的作息时间安排保持一致,每天早上七点钟起床,中午十一点午饭,晚上五点半晚饭,夜十一点休息,我进行的时间,一般误差不超过十分钟,如此一个星期感觉上象是在疗养戒毒。
四月二十九号的天没有雨,我想大概是吴雨在这天搭上了到上海的火车的原因吧。我拿着小张的剃须刀对着镜子仔细的剃掉一个月没整理过的胡子,我可不想吴雨也对我来个敬而远之。小张在我的身后徘徊着,不时的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我转过身吼了他一声:“走开啦,人家打扮有什么好看的啊。”
“小家伙平时看上去很恶心,打扮打扮还真有点人样了。”
我很厌恶的看着他,有的人心里自卑,偏偏还喜欢对别人冷嘲热讽,越想找平衡越接近变态,其实我平时虽然有些不修边幅,但是还挺是有种浪子的潇洒的,至少绝对不可以说是恶心嘛。
晚饭后的洗澡间里挤满了人,汗臭飘满了本来就不宽阔的房间,“臭男人臭男人”,虽然我自己也不怎样香,可是还是忍不住的痛斥了他们。一个月没洗澡了,我对这种活动有天生的抗拒心理,我觉得自己一直都很干净,不需要洗,至少那些最重要的地方是的。
小张穿的很整齐的走了进来,我惊叫了一声:“你穿着衣服怎么洗澡啊?”
小张将一条毛巾丢过来喊了声:“你真是完蛋了,那么久没洗澡连洗澡要毛巾都忘了。”
也真是,洗澡虽然要光着身子,但是也不能任何身外物都弃于不顾的。
说起来洗澡其实还是件很爽的事情,我太久不洗了,已经快要忘却这种脱胎换骨的快感了,我闭上眼睛却感觉很舒适,却也越来越是疲惫,等到我想要睁开眼的时候却已经无法睁得开了,眼前只是一片令人无所适从的黑暗,我就这样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张比我的床还脏的床上,是白色的,越是纯洁的色彩越容易出现明显的污点,我知道,我现在是在医院里,我突然想起我倒下的那刻,身体内有一瞬间剧烈的疼痛,我转过去看着正趴在床沿上睡的小张,心里有些很强烈的忧虑,我拍了拍他,将他叫醒了。他支起身子,揉揉眼睛看着我。我问他:“我是怎么了?”
他微微笑了笑说:“没什么的,医生说你就是太虚弱了,需要好好的休息了。”
我砸了砸自己的脑袋,心里很是不舒服,什么时候不病,偏偏在这个时候。
我在医院仅仅待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回宿舍了,算算时间距离吴雨坐的那班火车的到站时间已经不远了。我于是很仔细的洗了脸,并且涂抹了些最能让我看起来有些精神的化学品。并且对着镜子练习微笑,一直到看起来不是那样疲惫。
吴雨出现在出站口的时候,我正拿着一个包装的很精美的礼盒远远地望着她,她走过来看着我笑着说:“情人节的时候都没见你送巧克力给我,今天居然会这么好?”
我拍了拍她的头说:“就因为情人节我忘记了送你礼物,所以今天我特地去买了,我想当面亲手交给你会比邮寄好得多了。”
“恩,算你的解释合理了,里面是什么啊?”
我笑着看着她,并没有回答。其实她不知道,情人节我并没有忘记,只是我不愿意送巧克力给她,因为我并不满意自己只给她那种简单意义上的甜蜜,我记得她曾经在电话里对我说过她喜欢的音乐盒,她说里面有一个小小的舞池,有一个小小的公主会在里面跳舞,很可爱,我一直都记得,我想那个小公主或许真的很可爱,就象她一样。在情人节前我一直在找这种音乐盒,可是跑遍了我所能想到的所有礼品店也没能够找到,我想那是属于过往的浪漫,在现在大概已经不能让人为之沉醉了,到我偶然在一家路过的小礼品屋里见到它的时候,早已过了情人节了。
吴雨打开它的时候响起的是贝多芬的钢琴小品《致爱丽丝》,小公主在舞池里做着简单但是美丽的舞蹈动作,我以前过早的将它包在了彩纸里,并不曾仔细的欣赏,而如今我静静地看着那闪烁着的舞池,竟然有些醉了。吴雨半天也没有说话,到我抬起头看她时,她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惊讶,而是另外的情绪在闪动个不停。她没有问我关于这个音乐盒的问题,只是说:“我们现在去哪里?”
“你累吗?”
她握住我的手说:“不累,我今天要陪你啊,再过一次情人节。”
我笑了:“好啊,对我们来说,每一天都是情人节。”
“那你要买多少音乐盒送给我啊,呵呵。”她脸上的笑容和我的,一样的灿烂。
坐在车上的时候吴雨就开始问我怎么回事,是不是不舒服,精神怎么不好,我告诉她我有点感冒了,着了凉,她就又开始尽她医生的本分,不停的给我这样那样的忠告。我只是笑着听,因为我的体力似乎连说话都有些难以支持,可是我的笑是很真实的,因为我的确很开心,我想起电视剧上常会出现的情节,老婆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和老公唠叨半天,而老公呢,只是看着她笑,并且不时的说声:“遵命,老婆大人。”尽管我无法给幸福一个确切的定义,可是我明白,这一定是幸福。
我们在街上转,逛了书店,去了游乐场,又去看了电影………,在一天里去的地方比这两年里我去的地方还要多,我的精神也渐渐的好了起来。我第一次发现,上海原来真的很可爱,当然,也许我可以说可爱的并不是这个城市的本身。
当我们坐在福州路的一家麦当劳里边吃边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的位子在二楼,靠着窗。我喝了一口可乐,让冰凉的感觉从咽喉一直延伸到胃,然后问她:“吴雨,我一直没问过你为什么网名要叫作后世今生?只是因为一部很感动你的小说电影,或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吗?”
她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微笑:“虫子啊,其实我一直都很迷信的,因为我想人的生命如果真的只有一次,走完了就无法重来,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空,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寒冷啊,而生活里的每一次的际遇,和每一个人的邂逅,都是那样的奇妙,就象村上春树的《百分百女孩》所描写的那样,当他在街上偶然遇到一个很平凡的女孩,他却发现那是自己的百分百女孩,我想,那一定是因为前世他留了很重要的东西给她。”
我看着她齐齐的散在颈间的短发说:“吴雨啊,你上辈子一定欠了我很多钱。”
她甜甜地笑着。
我转过头看向窗外,远处有一栋很高的楼,彩灯在夜空里一闪一闪的变幻着形状,很遥远,很美丽。我说:“看那霓虹,美吗?”
她和我一起看着窗外,几分钟以后,她拍拍我,我转过去看着她,她笑着看着我的眼睛,直到我吻她,她说:“虫子,我们现在去人民广场坐坐好吗?”
我们来到人民广场的喷水池那里坐下,透过喷泉看着霓虹灯发出的光,有些朦胧,有些遥不可及,象是天空中那些无法叫出名字的星,让人惆怅,让人思念,我说:“吴雨,你知道吗?这个城市只在夜晚才会美丽,白天我们只能看见它的肮脏。”
吴雨轻轻地叹了口气,说:“我并不能了解,我只是知道,今晚的灯,真的好美。”
“它总能让我想起烟花,那是种单纯宁静的心情,不管是顺利或者是坎坷,夜深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曾经看过的每一种烟花,我想烟花只在夜晚才能开放的最美,就象是我自己。”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原来自己已经好久没静静地看过烟花了。
吴雨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将身体移动到了我的怀里,我于是不再感觉到寒冷了。
我体会着这个夜里一切美好的东西,唱了起来,整个夜晚别无声息,只有我的歌声回响着,反反复复只有那么几句:“
而那些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而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留在漫漫岁月不能再续。”
吴雨的手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腿,声音淡淡的,她说:“虫子,你知道吗?有句话其实我曾经想过要对你说,可是一直没说,你送我的这首歌是我这一生里听过的最美的歌,以前不曾有更深的感动,以后也不会有了。”
我用手抚摩着她的发丝问她:“吴雨,回答我好吗?你爱我吗?”
将头从我的胸口抬起,笑了,看着我说:“虫子,我要去我叔叔那里了,我今天来他忙,所以没去接我,现在已经很晚了,我要是还不去的话,他一定会担心的要命了。”
我看着她,没再说什么,只是心里很失落。
将吴雨送到地铁站的入口处时,我停下来准备搭车回学校,她转过来叫了我一声,然后笑着说:“你已经很久没上网了对吧,今天晚上上去好吗?有我给你发的邮件看。”
我向她点点头,然后挥手要她进去了。
回到宿舍里,尽管浑身有些发酸,但是我还是没有躺在床上,而是打开了电脑,上了网,我打开邮箱,从一堆垃圾邮件里找出了吴雨发来的信打开,信并不是很长:
虫子,我知道你不常上网了,所以我发给你的这封信你可能不会很快就看到,说不定看的时候我已经在上海了,这个季节里的天气常常会让人烦躁,现在是午夜两点,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静下来给你写写信,我真的很想你了,你知道吗?
你总是在问我,我是不是爱你,其实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应该是有的,爱应该是用心去感受的,我不敢对你说爱你,因为我怕我说了以后会给你负担,虫子,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了原来我并不是你生命里的百分百女孩的话,你一定会有负罪感,那是我所不希望的。
虫子,你知道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要留到下辈子再告诉你,是希望你我在经过了这一生后仍然相信彼此最爱的人是对方,到那时我们能再相遇,在一起,该是多么美好啊。:)
虫子,在你的心中最美丽浪漫的东西总是笼罩了悲伤,我多么想看看你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啊,我希望有一天你会将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凡是看过的人都会微笑,让爱过的人回味,让未曾爱过的人向往,虫子啊,美丽的并不只是悲剧啊。
这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吴雨,她的话我很早就曾经思考过,可是只有这一夜思考的最久,最深。
醒来的时候小张已经替我买回了午饭,我仔细的洗了脸对着镜子用水擦了很久自己的黑眼圈,尽量使它变得隐约起来,吃了饭后电话铃声响了,吴雨说:“虫子,一个小时后在你学校门口见。”
我在校门口等待了大概三五分钟的时间,看见吴雨在路对面准备穿过来,正远远的望着我笑,她走过来时脸上仍然保持着这捧笑容,她说:“虫子,我今天来是听你弹吉他的,虽然以前在电话里听过,不过你可还没面对面的弹给我听呢,今天就让你好好的表现。”
我看着她,用眼神感受她的眼神,我说:“其实我一直都想在你的面前好好的表现,不只今天,以后我每天都要表现。”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来递给我,笑着说:“乖孩子,姐姐给你吃糖。”
我看着她的笑,也就快乐起来,会传染的原本不只有悲伤。
我们从校门走到宿舍,这一路上遇到几个同学,有一两个打了招呼,另外一些我则侧过头去装作没看到,因此也就没耽搁多少时间,不过到宿舍时,小张还是不知道隐藏到哪里去了。
进了房间,吴雨没等我招呼就坐在了那张最脏最乱的床上,我看着她问:“你为什么坐在这张床上?”
她笑了笑:“因为我知道这张床一定是你的。”
我不禁很是钦佩她过人的观察力,我赞叹到:“真是少见的聪明,值得奖赏。”
她有些得意的问我:“你准备怎么奖励我?”
我假装思考了片刻说:“奖励你一个吻好了。”
她哇的叫了一声,伸出拳头来对着我。我看着她小小的样子,实在忍不住笑。当然最后我还是亲到了。
吴雨拿来被我搁置在墙角的吉他递给我,然后乖乖的坐到我的身边开始等待。我清了清嗓子感觉它哑的需要五公升的水来滋润。吴雨笑了起来,说:“歌星只是感冒就弄的和天上飞的乌鸦一样了,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反差呢?‘
我瞪了她一眼说:“你懂什么?真正的歌不是用嗓音来表达,用的是自己的真情,还没遇到谁能和我一样的在歌声里投入,从这一点来说,我是真正的大师。”
她的嘴巴撇了一下,可是眼睛里满是笑意,她说:“恩,我的大师,我要听歌呢,要听你写的歌,每一首。”
我点了点头表示赞许:“恩,这样的称呼就对了,以后你就这两种称呼我的方式就够了,至于什么哥伦比亚大猩猩之类的暂且停用了。”
“恩,好的好的,那还有一种称呼你的方式是什么啊?小虫虫?”
“不不不,是老……”这个时候我故意把声音拖的很长,其实我明白她知道我的答案是什么,只是希望我说出来,我也知道她在装傻,只是我还是在逗她,因为我真的很喜欢看到她的笑容。
吴雨张大了嘴巴象是随时准备上来咬我一口,我也没打算躲闪。结果她倒没真的咬我,而是声东击西,轻轻的在我的腿上踢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好啦,好啦,开始唱歌。”
我唱的歌的顺序就是我完成它们的顺序,因为从歌里可以看到我这些日子在心理及生活方式上的变化,我边唱边整理着自己,于是脑海里出现了一条路,身后有花有草,还有一个个深浅不一的坑,而前方,则是一片模糊。
第一首歌还没唱完的时候,吴雨站了起来,似乎发现了什么似的,我看着她走到那边去摆弄着小张放在桌上的古旧的录音机。我停下来,看着她,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于是我问她:“想听别人唱吗?”
她转过身来忘着我笑着:“我想我应该把你的声音记录下来,你不在身边的日子,有它们我就能感受的到你。”
我点了点头。
我打开储物柜面对着满柜子的打口带,有些不知所措,我当然不可能将RADIOHEAD和SONIC YOUTH就这么抛弃了,幸好这个时候想起小张的任贤齐,我想任贤齐的专集里出现了我的声音,应该是他的光荣,而
第17个、三个人的谜

天还没亮的时候,俊雁花店就已经开门了。
于雁站在店门口,等着男朋友赵之俊将今天的花运来。他们俩一直共同经营这个花店,如今两个人就要结婚了,很快就会变成夫妻店。
于雁是个传统的女子,她渴望结婚生子,渴望过幸福的生活,但有时候又会隐隐地觉得不安。在害怕什么呢?她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害怕失去赵之俊吧。赵之俊是个非常普通的男人,于雁和他在一起,就像仙女一样。可是于雁没有亲人,没有可以依赖的朋友。如果连赵之俊都去。她就完全一无所有了。她不知道她爱赵之俊是否胜过赵之俊爱她,但是她需要赵之俊一定胜过赵之俊需要她。
小面包车在店门口停下来,于雁连忙迎上去。于雁的单眼皮轻轻薄薄的,狭长的眼睛笑起来温柔而妩媚。赵之俊只要看到她的微笑,所有的疲劳马上就一扫而空。他是爱她的,从第一眼见到她开始。可是他也清楚。他们之间还有一些奇怪的隔阂无法消除。可能是性格原因吧。他们俩都不是外向的人,在一起话少。有时候缺少沟通。
最近赵之俊认识了一个女孩,刚大学毕业,活泼热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很轻松。知道自己这个年纪应该安身立命了,可是那个叫游尤的女孩子。实在是非常诱人。像一枚漂亮的糖果,明知可能会蛀坏牙齿,还是抵挡不了那好吃的味道。
淡红色的太阳从东方慢慢地升起,清晨的空气干净得不沾人间烟火。赵之俊和于雁无声地干着活,很快就把花店整理好了。
“你回家去休息吧,这里我会照看的。”于雁送赵之俊出门。
“我下午再来。”每天都是这样的对话,赵之俊觉得有点乏味。想起上午和游尤有一个约会,他才开始兴奋起来。于雁目送他远去,心里莫名地有点不踏实。 才刚刚过了中午,于雁就开始期盼赵之俊的到来。不时地转头看时钟。他不会还在睡觉吧?有没有吃过午饭呢?无奈地笑了一下,她正准备打个电话给赵之俊,一个女孩子走了进来。
“姐姐,我要买一束红芯百合。”女孩子圆脸大眼睛,穿着白底紫花的连衣短裙,带着甜甜的笑容。像一株沾着露珠的娇美花朵。
“我现在就给你包起来。你等一下。”于雁拿出粉红色的包装纸。衬托白底红芯的百合花。很是粉嫩。
“姐姐喜欢百合花吗?”女孩伸出手指轻轻触摸着百合花的花瓣。
“喜欢,所有美丽的花朵我都喜欢。”
“我觉得姐姐很像百合花,看起来这么柔弱纯洁。如果我是男人,一定会喜欢姐姐这样的女孩子。我叫游尤。大家都叫我尤尤,可以和姐姐做朋友吗?”游尤可爱地吐了吐舌头。
“当然可以。我叫于雁。”于雁这样年纪的女子,已经开始母爱泛滥,对乖巧天真的小女孩完全没有抵抗力。
这时,赵之俊走进花店,看到游尤居然在和于雁聊天。着实吓了一大跳。游尤毫不矜持。一见到他就扑上来挽住胳膊,“阿俊你来了?”
于雁疑虑地望着他们俩,赵之俊尴尬地笑了一笑,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他甩开游尤的手,游尤却挑衅似的再一次挽住他,还将头靠在他肩膀上。
“姐姐是个好人呢,怪不得你舍不得她。”游尤歪着脑袋笑得很甜美。
于雁望着赵之俊,淡淡的忧郁慢慢地弥漫了眼眸。赵之俊一身的冷汗。声音颤抖得厉害,“尤尤,你先回去吧,我和雁儿有话说。”
“为什么不当着我的面说?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一起解决。”游尤不依不饶。
“尤尤你还小,很多事情你想得太简单了。你……你不应该来这里……”
“我可不是傻瓜。”游尤直视着赵之俊。“你爱我吗?”
“我……”赵之俊看看她,又看看于雁。
“那你爱于雁吗?”
“我……”赵之俊再一次去看于雁。
“你什么都不说。究竟是什么意思啊?两个都爱。还是两个都不爱?”游尤娇嗔地噘起嘴,“我要的是完完整整的爱,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我不想离开你们任何人……”赵之俊为难地抱住头。
在赵之俊内心深处最完美的打算是。娶于雁当妻子。然后找游尤作情人,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毕竟游尤还这么小,感情不确定,将来很容易移情别恋的。于雁很好,游尤也讨人喜欢,赵之俊真恨不得现在是古代,那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三妻四妾了。
“你明知道他有未婚妻了,为什么还要和他在一起?”于雁问游尤。声音有点苦涩,总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多余。
“既然是未婚妻,那就是还没结婚。爱情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我有权利和你公平竞争。”游尤理直气壮地说。
“你认识他多久了?你爱他什么?”
“爱就是爱了,没有理由。就算一辈子都无法在一起,也依然可以深深相爱。”
赵之俊被游尤的话说得很感动,脸上的表情自然多看,对于雁说:“我不是不爱你了,可是尤尤真的射我很好。我们的偶遇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很有缘分。你从来不会像她这样热情主动……”
“一个小女孩无缘无故对你这么主动热情,你小心遇到骗子。”于雁并不想指责任何人,只足轻轻地提醒。
“爱情本来就是一场冒险,像你这样没有冒险精神的人,肯定无法赢得爱情。”游尤蔑视地说。
“爱情不是战争,也不是什么猎物,不要说得这么冷酷。”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只有强者才配生存。如果你有本事,可以把阿俊抢回去的。”游尤伶牙俐齿,说话咄咄逼人。
“你们不要吵了……”赵之俊拿纸巾擦了擦头上的汗,“希望我们三个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
“天秤只有两头,三个人怎么可能有平衡点?”于雁皱起眉头。
“姐姐,你就把俊哥哥让给我吧。你这么漂亮,肯定会有很多男人喜欢的。”游尤忽然又换上了甜腻的语气。
“如果你们在一起可以幸福,我愿意成全。可是你确定能够幸福吗?阿俊现在背叛了我,你不担心他将来也会背叛你吗?”
“幸福这种东西很虚幻,只要自己觉得幸福,那就是幸福。”游尤不以为然。
那天以后,赵之俊和于雁就很少见面,见了面也没什么话说。也许是两个人本来就交谈不多,倒也没有特别不自在。赵之俊说要给大家时间考虑,于雁知道他就这种性格,有了什么问题只知道逃避。可是她也不想过早地去面对结局,离开了赵之俊,她要去哪里呢?
这天。她的大学同学白连打电话给她。白连自己开了一家外贸公司。一直希望于雁去公司帮他。读大学的时候,于雁是有名的高材生。可惜她不是有事业野心的人,一心只想平平淡淡地守在花店里。不过这一次。于雁却动了心,也许应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看着赵之俊的心左摇右摆。失望远大于忧伤。她开始怀疑,他们俩真的相爱吗?游尤真的很讨人喜欢,她永远不可能变成那样活泼的女孩子。这些年来,于雁寡言少语,离群索居。赵之俊和她在一起,也许还是会觉得寂寞。
“是我不够好,我是个无趣的人。”于雁自言自语地叹了口气。选择退出,是对三个人的成全。
三年后,在于雁和白连的婚礼上,她意外地见到了游尤。
“尤尤,你是和阿俊一起来的吗?”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赵之俊,但于雁还是寄了请柬给他。
第18个、谁爱你的第二颗纽扣

他是一个钻石王老五,也是一个情场浪子。他是我的好朋友,欣赏我的才华,却对我相守终身的爱情观点不屑一顾。他爱说的话是:人既然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就该多爱几个人。他的言下之意,当然是多甩几个人,不为谁停留。
谁也不曾知道,这样一个浪子,却会闪电般回头,娶了一个虽然温婉却并不花容月貌的女子。
在他的婚礼宴席上,他告诉我们这样一个故事。
他每年有大部分时间在全国各个城市漂,所以他也习惯在每座经历过的城市找些女子打发寂寞的时间。在一座小城,他认识了外表普通性格温柔的她,一番温存之后,他即将离开这座城市,于是像他对待任何一段感情一样,他欺骗她说,你是我最爱的人,但是我工作太忙,等我不忙的时候一定来娶你。他知道,女人都不是傻瓜,一般不会等他“工作不忙”的时候再来娶她,最多就是大吵大闹之后,拿些钱财物质来平息怨恨。
可是这个温柔的女子却默默地凝视着他,什么要求都没有提。她送他上火车的时候,仰着头,低声而固执地说,给我你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他惊讶她要求的卑微和奇怪,可是在离开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于是他剪下第二颗纽扣,和一条铂金项链一起交到她的手心。
她接过纽扣,却轻轻推开了那条项链。他上火车的一刹那,听到她说,以后要自己保重身体。他回头,看到她满脸泪水。他明白,她是知道的,他这一去便不会再回来。他于是更加不明白,为何她只需要他的一颗普通纽扣。
他又恢复了自己的生活轨迹,爱上各种各样的女子,又离开她们。在分手的时候每个女人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有的,是要一座房子;有的,是要银行存款;有的,是要他安排舒适的工作。可是,那些和他温存过的女子,那些像他一样爱说甜言蜜语为他哭为他笑过的情人们,在得到了那些她们所渴望的物质以后,都会把冷冷的背影留给他,一如他离开她们的时候那般绝情。
奇怪的是,再也不曾有女人想要他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
有一回,他读中学的侄女来他家玩,见到了衣柜里他那缺了第二颗纽扣的衬衣,像发现了秘密一般说,叔叔,谁是你的心上人?他诧异。侄女告诉他,这是一个来自日本的传说,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情侣的最好礼物,因为它占据胸口的位置……
当天晚上,他坐最快的火车来到了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回来的小城市,叩响她的门,见到穿着睡衣的她脖子上挂着一根红绳,坠子就是他的那颗普通纽扣。
没有谁知道,已经30多岁的他,外表那么潇洒而内心却是寂寞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聆听自己内心,原来也是渴望被人爱的。是的,他是拥有数不清的女人,却不过只是一些空洞的缺乏灵魂的身体。可是这个把他的普通纽扣系在脖子处贴在身体上的女子,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他漂泊的心仿佛也终于找到了停泊的港湾。
在爱情里,从来不是以你征服了多少数量的异性为胜利的,也不是以你通过爱情得到了某些物质利益来诠释幸福的。真正幸福的人们,是茫茫人海里,有一个人,纯粹地爱你,无怨无悔无要求地把你放在胸口的位置——遗憾的是,拥有这样幸福的人很少很少,所以,如果你遇到了,请记得一定要珍惜。
第19个、遗失的美好-我们的故事

不知是上天的眷顾,还是命运又一次不怀好意的捉弄。N年后的今天我们又相遇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巧。再次的重逢又会给彼此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今非昔比,一切都物是人非了。我们都有了各自的家庭,都有了亲爱的他/她。再次的面对面感觉好熟悉又好陌生,心里五味杂陈,往事涌上心头,泪水又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
【小学】
我和他说不上是青梅竹马,但确实是从小一起长大,留在我印象里最深的应该就是上小学的时候课桌中间的那道深深的分界线,我亲手画的,当时的我很调皮,不许他过线。那时的他个子小小的,瘦瘦的,而且还是那么的腼腆,腼腆的不爱说话,总是在属于他自己的界限里摆弄着他的文具,现在想起来也许是他故意让着我吧。“你总是很小心地问我错半块橡皮,你总是说毕业遥遥无期,可转眼就各奔东西”…
【初中】
我们升初中啦,我们再也不能坐在一间教室里上课了,更别说是同桌了,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没有丝毫的不妥,因为我们就是最普通最普通的同学,因为那时的我们都很单纯,因为那时候的任务就是学习,在不知不觉中就这样度过了两年。中间见面的机会很少,即使碰面也不打招呼,害羞?腼腆?到此时也说不清楚。
而终有一天,平静的生活还是被打破了,故事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记得那是1999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正在读初三,那时候是住校的,只有周六才回家休息,晚饭后闲得无聊就和姐姐一起去她的同学家里玩,而文中的他就是姐姐同学的弟弟,也就是因为那一次,把我和他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
也许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吧。那晚他不在家,可却让我无意中翻到了他的笔记,上面竟然清晰地发现了自己的名字,我竟然会是他一直喜欢着的那个梦中女孩儿。太意外了,第一次感觉到什么是心跳加快,懵懂的爱情也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吧。此时的他高高的、帅帅的,阳光活泼而富有朝气。
急匆匆地溜回家,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可是以后的日子再遇见他,心里总感觉怪怪的,总感觉他一直在注视着我。那一年他留级了,教室就在我们的楼下,每天经过楼道都会不经意的去看一眼,每天放学跑步都会在那条小路上遇见他,但还是从不打招呼。慢慢的就习惯了在人群中寻找他的影子,紧张的初三生活就这样不知不觉中过去了。
【高中】
2000年的夏天我上高一了,从此我们不再是一个学校,人群中再也没有了那张熟悉的面孔,心里感觉空落落的,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学,让我开始想念,想念每天都能见到他的日子。
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给他写了第一封信,信纸折成了两个大大的心形,永结同心,我想他会明白的,落款是“同桌的你”。他猜到了是我,很快回信了,从此我们就这样联系着,一封封来往的信件记录着我们生活的点滴,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太多的甜言蜜语,只是谈谈学习,聊聊生活锁事,那一年因为有你而不觉得孤单。
第二年,他去了外地的一所师范学校,我们离得更远了,虽然我们的家住的很近,可只有放假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还得偷偷的,可能是怕被父母责备吧,那个时候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只是一块散散步,聊聊天。
我们一直都是书信来往的(不像现在用手机这么方便),一封信寄出去,有时候一个星期才能收到回信,等待的日子总是漫长的、是焦急的,平淡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而就在此时,有一个叫做S的男孩走进了我的生活,我们前后桌,他每天帮我打饭,每天一进教室都会有他准备好的一杯白茶水,他陪我一起上自习课,他帮我做我自己最讨厌的专业课作业,那时候的我和他是快乐的。
就在这个时候远方的那个他身边也已经有了另一个女孩儿的陪伴,我们也联系的越来越少了,也许这就是时间与空间的隔阂吧,我们都开始着彼此新的生活。
【大学】
2003年夏天,我怀揣着梦想和希望迈进了石市的一所大学,S没有和我报同一所大学,也许是我想的太单纯了,我一直都把他当哥儿们,到最后我还是深深地伤了他的心。
大一那年,第一次上QQ,觉得很好奇,很好玩,加了很多的网友聊天。突然有一天,电脑下方的小企鹅一闪一闪的,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个灰色的小猫的头像。
你猜我是谁?
这哪里猜得着呀?
哈哈,同桌的你。
原来是他,真的会有这么巧吗?可的的确确是他,也许他是从同学那里要来我的号吧,就这样我们又联系上了。
那时候为了等他,每天跑到学校二楼的网吧去上网,有时还会跑到学校外面去上通宵,就只是为了聊天。
他说他和那个女孩儿分手了,我们重新开始吧。
让我再想想吧,暂时就这样当朋友不是挺好吗?以后的事儿等毕业再说吧。
那好吧!
我们就这样每天联系着。他给我讲他的故事,给我讲他打篮球,给我讲有好多女孩儿喜欢他;我给他讲我身边发生的故事,他还会写诗歌发给我看,写歌曲唱给我听,那时好兴奋,还有人为我写诗,为我唱歌儿,好浪漫。
也许是因为他,也许是因为另外的原因吧,三年的大学我没有再谈恋爱,现在回想起来,也许真的是一种遗憾。
那时的我总是认为:爱情会变淡,友情才最牢靠。
那两年我过得一点儿也不寂寞,因为有一大帮的哥儿们,姐儿们陪着我,一直到大二那年夏天。
我和他还是会上网联系,不是恋人,却比朋友更近一步。可是突然有一天,他的QQ头像没有亮,第二天还没亮,第三天….一连好几天,发短信也不回,电话关机。
我怎么找不到他了,心里很着急也很担心,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他倒底去哪里了,怎么可以不告而别,此时我才明白,原来我的心里还是在乎的,于是我就给他发了条短信:不管以前怎么样,以后我都不会再改变了,我会好好的爱你。
一个星期后他才回短信,他说他去外地考试去了,所以没开机。他真的好兴奋,高兴地像个孩子一样问我是不是真的?是不是在做梦?是不是天上掉了个大馅饼儿?
不是梦,是真的,我回答着。我当时也真的以为不会再改变了,我以为我已经到达了幸福的终点站,我以为我们会有未来的。
他放假了,他说在家里等我回去。
可那时的我们却还不知道等待我们的将是怎样的恶梦。
幸福总是短暂的,短的让我们都还没回过神儿,就转瞬即逝了。
当我们都兴奋地跑回家告诉自己家长的时候,想让他们和我们一起分享的时候,却遭到了极力的反对,说是上一辈的老人的矛盾,你们不能在一起。
我们回家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天哪,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这都什么年代了,恋爱自由啦,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这种情况,怎么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我们都做不通双方父母的工作,那个假期我们每天都过得很纠结。也许是我们真的都很懂事?也许是我们不舍得自己的父母伤心?又或许是我们的感情还不够牢靠?
也许是我不愿意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去赌,也许是我自己的自私,也许还有很多的原因让我选择了放弃,是我提出:我们分手吧,放了我,也放了你自己。
第20个、聪明的村姑
古时候有一个国王,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妻子。这完全是因为从童年时代起,人们就反反复复地对国王说,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因此他下决心找一个与自己相配的妻子,也就是要娶整个王国之中最聪明的姑娘。
一开头,正象当国王的应该做的那样,他在最显赫的贵族小姐当中选择自己的未婚妻。可是不久他就看出来,名门贵族的姑娘们,身上珠宝钻石发出的光辉,远远地超过了她们的智慧之光。她们舞姿优美,穿着绸缎和丝绒制成的漂亮衣裳;她们口齿伶俐,永无休止他说东道西,对一切人评头论足;可是一旦国王谈起要动脑筋的事情,她们就堵住耳朵,强调说这种话题,高贵的小姐们连听都是不体面的。
于是国王决定在地主小姐当中寻求妻室。
地主们的姑娘也不反对靠打扮出风头,不过她们会讲的话,无非是谈论猎犬和纯种的良马。显然,地主们的闺女,正象地主们自己一样,智慧是有限的。一旦涉及到要动脑筋的话题,她们要说的话在她们的舌头上,就象鸡脚在乱麻里一样,翻来复去地纠缠不清。
国王怎么办呢?只好在村姑当中物色一位未婚妻了。
“她们穿粗布衣裳和木头鞋子,那是没什么关系的。”国王心中想,“只要能找到一位聪明的姑娘,宫中的裁缝和鞋匠就会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而不亚于一个公主。”
不消说,国王有一座位于郊区的宫殿,他动身到那里去,既是为了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也是为了仔细看看那些乡村姑娘。
正好这一天出了一件事,一个贫穷农民的一匹马跑到皇家的御田里,踩坏了皇家的庄稼。御田总管把这匹马关进自己的马厩,要求农民出一大笔赎金。农民没有钱,同时没有马,不消说,庄稼人的日子一天也过不去。农民只好来找国王请求庇护。
国王听完了农民的话,心中思忖:
“是不是一个巧机缘促使这个庄稼人来见我呢?想必他有一个女儿,而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女。我倒要看看,这个做父亲的够不够聪明。”
于是国王说:“好吧,就依着你吧,我免了你的赎金。不过你必须回答我三个问题。回答得对,领回你的马;回答不出,马留在我这里,你还要好好地吃一顿鞭子。怎么样,同意吗?”
农民搔了搔后脑勺,问道:
“那么您的问题是怎样的呢?”
“第一个,你告诉我:世界上最快的是什么?第二个: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主贵的是什么?第三个:月亮有多大?我给你两天限期,你好好地想一想,然后回到我这儿来听候处理。”
农民忧郁不安地回到家里。女儿在门口迎接他,问道:
“怎么样,爹爹?你在国王那儿把咱们的马要回来了吗?”
“马儿没要回来,”农民回答说,“倒是讨到了一顿鞭子。看起来,国王自己不够聪明,他就打主意向别人借一点儿。他向我提出三个问题,给了我两天限期。如果我回答得出,就把马领回来;如果回答不出,就要尝尝皇家的鞭子。”
“那是些什么问题呢?”女儿问。
农民告诉了她。
“噢!这一点儿也不难!”女儿笑了起来,“我现在就回答你这三个问题。你只要听着,好好地记住,然后到国王那儿去,领回来咱们那匹马。”
农民听完女儿的话,马上进宫去见国王。
“哎哟!你可是有点儿过于性急了!”国王说,“我可不知道你来是为啥:来领马呢,还是来吃鞭子。”
“两样我都要。”农民回答说,“我打算骑着马回家去,那鞭子么,也许可以用来赶马。”
国王笑了起来,说道:“好吧,我们立刻就能看清楚的。我们从第一个问题开始吧:世界上最快的是什么?”
“人的思想最快。农民回答。
“这是谁告诉你的?我不相信你自己想得出来。”
“我的女儿告诉我的。”农民坦白他说。
“原来如此!那好吧。现在你说: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宝贵的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最宝贵的是梦。”农民回答说,“在梦里我们忘掉悲哀和烦恼。梦可以使疲倦的人恢复体力,可以安慰不幸的人。”
“这又是谁告诉你的?”国王问。
“我的女儿。”农民回答。
“看起来,你的女儿是一个聪明的姑娘。”国王说,“两个答案都对。
那么她有没有告诉你,月亮有多大?”
“当然告诉啦。月亮的大小是四个四分之一。”
“又说对啦。”国王说。
国王十分惊奇。那些最显贵的名门小姐和最富有的地主千金当中,还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这三个问题呀!她们光是笑,又说世界上没有能够回答这种问题的聪明人。可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竟然回答出来了!不过,也许这也不是她自己的才智所能做到的吧。还需要好好地考考她!
于是国王对农民说:
“你履行了规定的条件,带着你的马儿回家去吧。至于你的女儿,由于她的聪明智慧,我送一件礼物你转交给她。”
国王从御厨房里取来一个筛子,里边放了七只鸡蛋,然后交给农民。“告诉你的女儿,叫她在这个筛子里用这些鸡蛋孵出七只小鸡,明天就要派人送回来。”
农民走了。可是过了两个钟头他又回到王宫里。他背着一个大口袋,里面装着大麦。
“这大麦,”农民一面把口袋扔在国王脚下,一面说,“是我女儿叫我给您送来的。她请您立刻把麦子种下去,日出以前要收割回来,碾成大麦米,在小鸡刚刚从蛋壳里孵出来的时候送来喂它们,以免它们饿死。”
国王开心得纵声大笑。
“你的女儿,实实在在是一个聪明的姑娘。我准备娶她。不过需要先预备好结婚穿的衣裳。你把这架纺车拿去,告诉你的女儿,叫她天明以前要纺成细线,再织成最好的亚麻布。”
农民拿起纺车回家去了。可是没过一个钟头,他就气喘吁吁地跑来见国王。他又背来了一只大口袋。
“在这只口袋里有最好的亚麻种子,”他对国王说,“我女儿请您把这些种子种下去,长成后打成亚麻,可是要快一点儿。不然的话,她就来不及在天明以前纺成线和织成婚礼服用的亚麻布了。”
姑娘的答复使国王十分称心满意。
“我明白,我明白,你的女儿真是伶牙利齿,对答如流。你告诉她,明天我就来向她求婚。”
第二天,国王来敲穷庄稼人的房门。
农民的女儿恭恭敬敬地鞠着躬请他进来。
“您的父亲在哪里呀?”国王问。
“父亲到水在生气的地方去了,为的是把好的东西做成更好的东西。”
“你的母亲在哪里呀?”
“母亲和妹妹正在同风捉迷藏。”
“噢,那么你的弟弟在哪里?”
“也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他正在拿着还没生下来的东西玩儿哪。”
国王笑了起来,说道:
“唉,你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地叫我猜谜呀。”
“这有什么,”姑娘回答说,“陛下不是喜欢猜谜吗!您自己就叫父亲和我猜过谜的呀。”
“聪明的姑娘,我的谜语都被你猜中了。现在你自己出的谜语,你也回答得出吗?”
“也许回答得出的,如果您愿意,就考一考看吧。”
“好的。你告诉我,哪里的水在生气?你的父亲如何把好东西做成更好的东西?”
“磨坊的水在生气,因为那些轮子妨碍它流动,于是它就推它们转,推它们动。而我父亲就在那儿把粮谷磨成面粉和米粒。”
“是这样,是这样。那么,你的母亲和妹妹在哪儿同风捉迷藏呢?”
“当然是在田里喽。现在正是施肥的时候,因此她们就升起篝火把去年的落叶和枯草烧成肥料。这种时候不由自主地要同风捉迷藏,你不躲藏,它就一下子用烟呛坏你的眼睛。”
“噢,那么如果你弟弟既不在地上,也不在天上,他到底在哪儿呢?而且怎么能够和还没生下来的东西玩儿呢?”
“这可是再简单也没有的了。显而易见,他是在树上。他是我家的淘气鬼,有蛋的鸟窠他一个也不放过。”
国王又笑了起来,说道:
“你出谜语和解谜语可真是个能手!现在轮到我了”。听着,我来对你说:我已经来你家做过客了,你也要到我家来做客。可是你要注意,既不能穿着衣服来,也不能光着身子来;既不能步行来,也不能骑马、坐雪橇或坐车子来;既不能从路上来,也不能从路边上来。而你来到的时候,既不可以进屋,也不可以留在街上;你不要给我带礼物来,可也不要空着手不送东西来。”
“好的,”姑娘说,“明天您等着我来做客吧。”
第二天,姑娘用密密的鱼网从头到脚把自己包起来,手里攥着一只小麻雀,然后把鱼网的一端绑在一头公山羊的脖子上,赶着山羊紧沿着车辙驰向王宫。
在宫门前她解开了绑在山羊脖子上的鱼网,一只脚跨进门坎里面,另一只脚停在门坎外面。
“我来了,”她对国王说,“我按照您的意思都做到了。我到您这儿来,既不是光着身子,也没有穿衣服;既不是步行,也没有骑马;既不是走大路,也没有走路边;既没有进屋,也没有停在街上。这儿是给您的礼物。”
国王已经伸出手去接礼物,可是姑娘把手掌一张,小麻雀一抖翅膀就飞走了。
这样一来,国工并没有收到礼物,尽管姑娘并不是空手来见他的。
“我承认,”国王说,“这次斗智你又胜过了我。任何一位公主,任何一个地主的女儿,都不敢同你比赛智力。只有在美貌和服装方面,大概她们会胜过你。不过,服装是不成问题的。”
于是国王在女客人面前打开了通往隔壁房间的门,请她进去。在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姑娘们做梦也梦不到的那么漂亮的衣裳。年轻的村姑走进屋内,随手关上了门。
国王不得不等待相当久,因为即便是最聪明的姑娘也不大容易选中一套服装,这是由于在她面前衣服实在太多了,而且一件比一件漂亮。
可是等到这间邻室的房门终于又敞开的时候,姑娘在门口一出现,国王不由得惊叹起来。年轻的村姑身穿新衣比皇宫里最漂亮的女官还要美一百倍。
国王原打算立即带着姑娘去举行婚礼,可是他及时地想起来,他给自己寻找的,不是一个美丽的妻子,而是一个聪明的妻子,于是他决定再考她一次。
“你能不能告诉我,”他问道,“大地的中心在什么地方?”
姑娘抬起穿着新鞋的脚,朝着地板跺了一下,说道:
“就在此地!假如您不相信,请您自己去量量。”
国王笑了,说道:
“我看清楚了,我搞清楚了,你非常聪明,也非常美丽。”
“我可是根本不算怎么聪明,”姑娘回答说,“我倒是很想再聪明一百倍。”
“唉,你现在这样聪明已经足够了。”国王说,“现在你再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你愿意不愿意做我的妻子?”
姑娘垂下了眼帘,低声说:
“如果国王自己愿意的话,我为什么不愿意呢?”
国王不再拖延,立刻命令皇室总管准备好婚礼酒宴需要的一切物品。一个星期以后,举办了富丽豪华的婚礼。国王请来了新娘子的全体亲属,请来了自己的全体大臣和他们的妻女。
千金小姐们已经听人说起新娘子才智出众,因此婚礼宴席上她们一次也不曾开口,免得在新娘子面前出丑。
可是大臣们的夫人们都很难受,因为国王拒绝选娶她们的女儿,成为王后的荣誉落到了一个普通村姑的头上了。她们摇着头,彼此窃窃私语:“一家之中有了两个聪明的头脑,那是要坏事的。弄不好就要争争吵吵闹起纠纷来的。”
而且大臣们自己也在各个角落里交头接耳:
“今天我们同普通的庄稼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明天保不定我们不得不同他们一起坐在皇家会议室里。恐怕王后想叫自己的老子当上内阁大臣呢。
到那时候,连别的农民也不肯听话了。那么谁来给我们耕田种地呢?!”
当然,这些话都是悄悄说的。可是国王还是听见了。于是等到宾客们吃完喜酒纷纷散去之后,国王就对年轻的妻子说:
“你听我说,亲爱的妻子,我们现在就来个约法三章吧。第一,你不得再同你的亲人们会面,因为你现在是王后了;第二,你不得干预我的事务,因为我是国王;第三……这第三么,假如你违犯了我们的约定,我马上送你回到你父亲那里去。”
年轻的王后听完了丈夫的话,一句话也没回答他。丈夫则认为,既然妻子不讲话,这就意味着她同意了。
随后他们安宁幸福地过着日子。
这样过了一年,两年,到了第三年出了一件事:
王后的父亲带着自己的马到御田里去干活。他这匹马养了一头极好的小马驹。这一次,小马驹跟在母马后面在田里来来回回地走,觉得厌烦了,它就跑到邻近的草地上去玩。草地上皇家的一群母牛带着一群牛犊正在吃草。
楞头楞脑的马驹子一下子就同一个牛犊要好起来。它跟着牛犊在草地上到处游逛。牛犊走到哪儿,马驹也走到哪儿。
皇家的总管早就注意到了这头小马驹,他非常喜欢它。他一看到小马驹和皇家的牛群混在一起,马上命令牛倌快把全部牲畜赶进牛栏。
傍晚时分,农民发现马驹不在,就去寻找,可是连个影子也找不到。农民就去见总管。
如此这般,他请求他:“我们的马驹混在您的牛群里,请您下命令把它还给我。”
可是总管只是心中暗笑。
“如果你的马驹加入了牛群,这就表明它不是马驹,而是牛犊。可是牛犊你是没有的。因此你在脊背没尝到鞭子味道以前,还是赶快走开的好。”
有什么办法呢!农民又去见国王,请求庇护。
这一天正赶上国王心情不佳,不晓得是因为同邻邦的国王有了什么纠纷,还是由于皇家金库的司库官揩油超过了常规……丈人的请求他连听都不要听。
“总管怎么决定的,”他说,“就怎么办。”
结果是农民毫无所获。他转过身子往回走。走过皇家花园他几乎哭起来。
他实在舍不得这匹小马驹!年轻的王后恰巧在这个时候出来散步。她看见父亲就问他:
“父亲,你怎么这样伤心啊?”
“哎呀,女儿啊!”农民回答说,“我并不晓得你同国王相处得怎么样,我可是无论同国王,无论同他的总管,怎么也处不来。我对他们说这是黑的,他们偏说,不,是白的。”
“父亲,你讲清楚一些,到底你同国王之间发生了哪些事故?”女儿问。
“照我的心思,最好一辈子不同国王们打交道。”农民说,“是这么一回事,你知道,我们那匹母马养了一头极好的小马驹。它不晓得为啥要和皇家的牛群混在一起。总管就把它抓了去,不肯交出来。他说,‘如果马驹加入了牛群,这就表明它不是马驹,而是牛犊。’我去找国王请求庇护,国王也是这副腔调,他说,‘总管怎么讲的,就怎么办。’”
“好啦,你别难过。这件事还可以补救。”女儿说,“我来教你怎么办,使白的再变成白的,黑的再变成黑的。”
接着她就教会了他。
到了第二天,大清早农民就钻进皇家花园,拖来一面老大老大的鱼网,他把鱼网摊开在草地上,自己坐在一棵树下等着。
过了不久,国王从宫中走出来,要在皇家会议开会以前散散步。农民一看到国王,立刻跳起身来,使出全身力气拉拢鱼网,好象鱼网一直到顶都装满了鱼似的。
“你在这儿干什么哪?”国王感到奇怪。
“您自己看得见,我正在捕鱼哪。”农民回答。
“你可真傻!难道草地上会有鱼吗?”
“为什么不会有呢?!自从母牛生下马驹那个时候起,什么事都会有的。”
“啊哟,你倒是很聪明嘛!”国王说,然后命令把农民的马驹还给他。
农民收起自己的鱼网,带着马驹,高高兴兴地走回去了。
国王仔细一想:“哎呀,这不是丈人自己动脑筋想出来的!看来这件事一定有我妻子插手。”
他想到这里,就马上进入宫中。
“喂,你告诉我,”他问妻子,“昨天在花园里你遇见过你父亲吗?”
“遇见过的。”妻子回答。
“这就是说,是你教他戏弄我的喽!”
“戏弄你我可没有教过他,至于如何使他摆脱窘境,那我是出过主意的。”
“不管怎么样,”国王喊叫起来,“你已经干预了我的事务!你已经违反了我们的约定!因此我今天就送你回你父亲家里去,永远休了你。但是,由于你毕竟是我的一个好妻子,我允许你带走在整个王国里你认为是最宝贵、最可爱的东西。”
“就照着你的意思办吧,”王后回答说,“我立刻离开王宫。不过在分别的时刻,我想同你用一只杯子喝点儿酒。”
“好吧,”国王说,“拿酒来。”
王后拿来了一瓶陈年葡萄酒和一只水晶玻璃杯。她满满地斟了一杯酒,暗暗地放进去一些安眠药粉。然后她用嘴唇沾了沾,就把酒杯递给国王。
国王喝干了一杯酒,赞叹他说:
“多么香甜的美酒啊!我似乎从来没喝过比这更好的酒。”
他想再倒上一杯,忽然间他觉得困得厉害,当即坐在安乐椅中,鼾然入睡。
王后需要的正是这样。她立即叫来奴仆,命令他们把睡着了的国王抬到马车里去。她自己坐在旁边,马车行驶起来。
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已经来到农民家。王后把父亲喊出来,同他一起小心翼翼地把国王从马车里抬出来,然后把他放在床上。
第二天早晨国王醒过来,惊讶地观望着四周。他躺在简陋的农家的床铺上,并不是在自己的富丽堂皇的王宫卧室里,而是置身于一所贫寒的农舍之内。
“这是怎么回事?!”国王叫了起来,“也许我还没醒,这一切都是我在梦中看到的吧?”
“不,你已经醒了,这一切都是你在清醒的时候看到的。”王后走向床边对他说。
“那么我是在哪里?又是怎样来到这里的呢?”
“你是在我父亲家,是我亲自用车把你拉来的。”
“你怎么敢这样做!”国王大声喊叫。
“难道你没答应过我,可以把我认为最可爱、最宝贵的东西带回父亲家里?”王后问。
“我答应过的。可那又怎么样呢?”
“你自己想想,”王后说,“对于妻子来说,还有什么比丈夫更宝贵、更可爱的呢?”
“原来如此!”国王惊叹他说,“你又用巧计战胜了我。不,不管怎么说,你实在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
国王从床上跳起来,抱住了妻子,求她同他一起回宫去。
然而妻子推开了他,说道: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象你说的那样聪明。可是,很明显,即便是我所具有的智慧,在王宫里也是根本没有用处的。你自己总是愿意听最愚蠢的话,而一听到明智的话,你就要堵住自己的耳朵。我最好还是留在这里,在普通农民当中寻求一个夫婿吧。这样的丈夫不会由于我的亲属而感到羞耻,而且,如果我对他提出某种善意的忠告,他大概永远也不会说我在干预别人的事务。我同他将会共度患难和同享安乐。”
国王一再求她原谅自己,结果也是枉然,妻子连听都不想听。于是国王只好单独一个人回宫去了。
第21个、我的幸福,与你有关

他英俊,儒雅,有着不错的工作,是有口皆碑的好男人。没见过像他那样宠老婆的,外面的一切应酬统统推掉,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单位里组织旅游,他也婉拒。同事们笑他,难不成家里放着一个貌若天仙的七仙女?他不回答,只笑。那笑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正享受着蜜里调油的幸福生活。
去过他们家的人都知道,她并没有如花的美貌。相反,黑且瘦,个子也矮,粗糙,任性,邋遢,他收拾得清清爽爽的家,不到十分钟她就能把杂志、拖鞋、靠垫扔得到处都是。他也不恼,耐心地重新把它们归整齐。有客人来,她和客人争吃头一锅饺子,他歉意地对客人笑你看,她就是这个脾气……第一碗饺子,必然先端给她。有时候半夜醒了,她会要他陪着去房顶看星星,他也去。12月的北方,空气仿佛冻结了一般冷硬,看完星星回来,她像根冻僵的冰棍,他把她裹在怀里,一点点暖热。
他这样宠爱她,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惟有她一个人不懂。是真的不懂,她的精神出了点问题,除了不断地跟他要吃要喝之外,就是呆在家里玩积木,或者把火车开得满屋子跑,用玩具手枪把桌子上的花瓶打碎。有时她甚至会忘记他的名字,有时又会抱着别人叫他的名字。
她以前,也是个聪明灵秀的女子。爱笑,一笑起来就没边没样儿的,走路的脚步是跳跃的,像只展翅欲飞的小鸟。那时,她是精灵古怪的俏黄蓉,他是憨厚朴实的靖哥哥,幸福像一朵开得恣意舒展的花,满世界都是溢满着香。
婚后第三年,她生下儿子,儿子半岁的时候,意外夭折。她就是从那个时候病的,是精神分裂症,住了一年的院,病情时好时坏。医生说,这病去不了根,还是回家养着吧。
孩子没了,她又疯了,那一路欢快流淌的乐章,至此“喀嚓”一声,弦断了。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笨手笨脚地学做饭,煎个蛋,把蛋壳打碎在碗里,待一片一片捡出来,锅里的油已经着了火。正熬着粥,突然听到她在客厅里尖叫,赶紧跑过去,她已经把暖瓶茶杯打碎了一地。半夜里他被“哗哗”的水声惊醒,睁眼一看,她浑身湿淋淋地蹲在角落里,不知什么时候拧开的水龙头……他像照顾小孩子一样,要哄她吃饭,陪她做游戏。好一点的时候,她就坐在儿子的房间里抱着儿子的玩具哭,哭得声嘶力竭的,怎么都劝不住。
很累,许多人劝他,她都那样了,你照顾她几年,也算仁至义尽。趁着年轻,离了再找一个。不然,你这辈子可就搭上了。他不答,只是笑笑。阳光好的时候把她打扮得整整齐齐的,牵着她的手上街。她用手一指糖葫芦,他就像热恋中的小情人一样,颠颠地去给她买。她再一指烤红薯,他又颠颠地买来,帮她捧着,等她吃完糖葫芦再递给她。有时候她突然就犯了病,迎着开过来的汽车扑通就躺在马路中间,吓得他脸发白手发凉,也吓得司机一头的冷汗,连他一起骂神经病。可他还是隔二差五地牵着她的手出来逛街,他怕她呆在家里时间久了会闷。
他们就这样,一直过了15年。15年里她的病情反复无常,坏的时候根本不认得他,把家里的锅碗统统敲碎,抱着他又咬又啃,甚至半夜里偷偷起来拿剪刀扎他,好的时候会抱着他被扎伤的胳膊哭,说自己害苦了他……
这个男人是被读者报料出来的典型,我和做记者的朋友一起去采访他们。去之前,一路想了很多,关于苦难,关于牺牲和奉献。一个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患病的妻子,其中的艰辛与苦痛,不难想像。
到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想像中的样子:很干净的家,窗台上有一蓬怒放的梅花,娇小的妻子紧紧地挽着男人的胳膊,有着小鸟依人的温婉。光洁的额头闪亮的眼睛,让人无法把她和一个患病十多年的人联系在一起。
整个采访过程中,没听到男人说一句抱怨的话。最后,朋友还是没能免俗地问:这么多年,就没有想过放弃她吗?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个病人,不觉得辛苦吗?
男人用力揽揽女人的肩,仍然笑。老老实实地说,想过。有一次我真的生气了,想一走了之。但是只下了两个台阶,就再迈不动步子了。是的,我爱她,我没有办法丢下她不管。在她身边,我很累,但离开她,我会心痛,我的幸福,和她有关……
第22个、深邃的忧郁

雪白的婚纱,漂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鲜红的地毯仿佛一条长长的舌头,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幸福慢慢吞噬。
心是那种微疼里带点祝福的味道。很久很久以前曾说过会带着她走过那条幸福的地毯。幸福的错失无从追究。或许世事就是如此茫然吧。当你追寻到了对错,那又如何?
我想叶子是幸福的吧。站在她身边的男子英俊潇洒。而那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即将在这个郑重的场合宣布会对她不离不弃。那正是很多女子梦寐以求的。
叶子的眼睛还是像原来一样。那是一种深邃的忧郁。还记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让人莫名的爱怜。像极了一只被淋湿的小猫。
“我叫叶子,树叶的叶,孩子的子。”叶子这样自我介绍。有一点点高傲的味道。还清楚的记得叶子那样说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是故事开始的一天。
叶子喜欢没有星星的夜空。她说没有星星的夜空是寂寞的。她习惯了寂寞。我说她像浮萍的时候她转过头微笑的点点头说“谢谢。”
他说谢谢我懂得她。我无语。一个喜欢黑夜的人必定有着沧桑的经历。必定有着极深的伤口。只是当我想证实的时候,叶子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当流感袭击整个城市的时候叶子也病了。在医院的拐弯里找到她的时候以往明艳的双唇都已失去了血色。
叶子看见我的时候眼角有晶莹的东西滑落。叶子说风吹到了眼睛。
莫名的,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我说你该找个人照顾了。叶子别过头抽回被我紧握的手,两只手分离的瞬间感觉到了她的手在颤抖。
叶子说习惯了。一个人自在。说这话的时候叶子一直透过医院的窗户看着不着边际的远方。但眼里是迷茫的,那种不知所措的迷茫。
隔天,当自己将熬了一个早上的汤送到叶子手上的时候,叶子曾有一瞬间的木然。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悄然发现叶子的眼睛是红的。
叶子说好久没有到“真知书院”找书了。叶子说怀念那里古朴的装饰及清静的氛围。还说记不清了曾看过的某本书里的某个情节。
于是在烈日当空的那个中午,踩着自己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从城市的南边赶到了城市的北边。所有的困顿只是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那本书的时候烟消云散。
冒着烈日又从城市的北边回到城市南边叶子住的医院的时候被医生告知叶子已经出院。找到叶子家的时候叶子说谢谢。谢谢我的汤。还说你是个好男人。但很久以前我的心已经被戳得千疮百孔,在也经受不起爱情。哪怕只是爱情经过。
将那本顶着烈日在这个城市辗转三趟在书架最底层找到的那本曾被她遗忘了某个情节的书交到她手上。然后默默的转过身在路边拦了辆车飞快的走了。清楚的记得转身的刹那,再次看见了叶子眼里的泪花。或许风又吹进了她的眼睛。
很快便办好了离职的手续。决定了告别这个充满忧郁的城市。
列车驶离站台的时候云是白的,阳光是艳丽的。惟独心的寒的。那个时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了。
心情原来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时间会将某些事情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深得会让你在不经意里短暂的遗忘。
第一次看见海的时候心里有种已经被遗忘很久的激动。大海那种深邃的蓝让自己想起了某个城市里的某双眼睛。
半年的时间,大连,海南,西藏。。。。。去了好多好多的地方。也曾在这些地方的某个城市里有了安家的想法。只是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某个城市及那个城市里的那双忧郁的眼神总会不适宜的在眼前晃动。
叶子要结婚了!听到这话的时候是朋友来电的时候说的。那时候心里竟有种无以冥状的失望和对人性泯灭了真实的愤慨。
一定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欺骗自己。难道当初的一席话从头到尾只是一个谎言,而那双充斥着忧郁的眼神难道只是谎言的伪装?那一刻往事的一幕幕悄然涌现。清晰得那么疼。
当火车缓缓停靠在这个做为终点的站台,思绪晃如昨日。还记得自己不再回到这里的决心是那样的坚决。
再看见叶子,她穿一袭长裙,雪白得像公主。只是那双在秋风里闪烁的忧郁一如昨日。
明净的咖啡厅里。安静流淌的音乐。很久很久的谁都没有说话。或许真的不知从何说起吧。没有开始,没有誓言,那该从何处开始追究?
“恭喜你。”突然冒出这句话,自己都觉得有写唐突。
叶子的脸微微的抽蓄,只是一瞬间。她微微的笑,说谢谢。那表情,那语句,突然间想起了某一年的某一天,在她家的门口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微笑,也是这样的语句。在今天听起来却有种涩涩的味道。
那天没有鼓起原来准备好的勇气疯狂的质问。那天没有太多涉及感情的话题。只是淡淡的问问最近的情况。那种淡漠的氛围几乎可以让人转身即可忘却。或许这中间的故事本身就是淡漠的吧。从开始到结束,叶子的脸上是一层不变的淡漠。如果不是曾经在自己将一碗汤,一本书交到叶子手里的时候自眼角滑落的泪,就真的以为她的脸是不会有表情的了。
终究都没有勇气去质问她。只是当她走过鲜红的地毯的时候心里微微的疼。疼只是瞬间的。甚至在那瞬间之后开始怀疑上一秒的疼痛是否真实。
后来和朋友酒后倾诉的时候偶然提到了叶子。朋友说三年前,也就是05年5月底的某个晚上,是在凌晨的时候。叶子独自去了三枫巷。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歹徒。是她现在的老公救了她。为此那个男子受了重伤。失去了一个肾。后来不久就听说叶子要和那个男子结婚了。
朋友的话淡淡的,一字一句却像一把尖利的刀深深的戳进了心里。
三枫巷25号,那条街道的尽头正是自己曾经的住址。
05年5月底正是自己当初离开这座城市的时间。
那年的那天,或许上帝跟自己开了个大玩笑。开了个铭记一生的玩笑。只是这种痛却无从质问,无从指责。
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悄悄去看过叶子。隔着窗台看见围着围裙的叶子在厨房里忙碌着。偶尔会抬起头望着窗外。那一眼深邃的忧郁依旧。只是那份沧桑不经意间多了些许。
第23个、是谁搅动了那颗爱情墨点
■ 一
周六是姚盛林最忙的日子,一清早他就搬着自己那个要磨破了的大箱子,来到科技市场的边上。打开来,里面是满满的影碟,软件。
是的,是盗版碟,这屡次让姚盛林不好意思,但是站在那里,他会忘了自己的身份。很无奈,他的生活费要从这里出,父母实在无能为力为他负担一切了,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要自己负担。
姬丝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她高傲,用食指翻动着他箱子里的软件,问,有没有系统盘?
姚盛林抬眼,看她的装束,不像是学生,可年龄却小。心里郁闷,却也委屈,她不过与妹妹年龄相仿,却可以在周六,那么闲适地跑出来淘一张系统盘,而妹妹可能还要去地里劳作。
于是这不满强烈起来,一张盘卖五元,赚一元。但是他要她十元,多的那份,算是心理补偿吧,他心里暗暗这样解释着。
周一,中西美学比较的大课,姚盛林低着头努力记笔记,旁边有人拉他袖子,喂,我见过你。
姚盛林回头,就看到一张笑着的脸,那脸还在说,我见过你,你卖给我光盘,不过你的价钱好像比别人的贵好多。
姚盛林尴尬地笑,很无奈地说,那我退你五元吧。他不能让同学知道,自己居然在卖盗版光盘,于是有了把柄在她手里。
但是她拿了他的把柄胁迫他,不如这样,那五元钱你不用退我,你请我吃饭怎么样?
学校门前的小店里,吃盖浇饭的人拥挤如潮,坐下来,姚盛林点了一份土豆丝盖饭,一份牛肉盖饭。饭菜上来,他小心地将牛肉盖饭推过去,看到她眼里有小小的鄙夷。
这饭我结了吧,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她也很聪明,看出了他的窘迫。
先做我男友吧,一百天就行。
姚盛林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来,仔细打量,她亦是明艳动人的女子,不带有半点儿饥不择食的样子,刚刚认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想到她却很认真地看着姚盛林,行,还是不行?咱们只是做做样子,别害怕,你不会失身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 二
事情果然很好玩,第二天,她便带了道具过来,衣服,包,然后就带他做头发。
她像一个小老太太一样唠叨,姚盛林觉得很舒服。是啊,多久都没人管过他了,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人管束,多好。
但总归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她的动机。为什么偏偏要他做一百天男友,为什么偏偏是他?
问过她,她总是笑而不答,问得急了,回一句,我喜欢你行了吧。
姚盛林不敢相信,他们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怎么谈得上喜欢?
她恶声恶气地说,再问,再问就不跟你玩了!
姚盛林竟然很喜欢她这种语气。两个人逐渐熟悉,也逐渐陌生。这种感觉在姚盛林的日记本里记着,我可能爱上她了,可是她漂亮,她富有,这怎么可能?她父亲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宝马,自己是个穷小子,即使是毕业了,也未必能找到工作。
万圣节,学校里举办了一个派对,每个人都戴上面具,分不清你我。整个舞会姚盛林都被几个女生包围着,几乎没有机会逃出来。
但最后逃出来的姚盛林是沮丧的,他说,他不玩了,因为那些女生对他说了一句话,而话里有姬丝的名字。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姚盛林打电话给她,淡淡地说,别玩了好吗?她在电话里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什么呢你。你觉得很好笑是吗,可是作为赌注,我觉得太不开心了,真的。
你听我解释……
姚盛林重重地扣了电话,不需要什么解释。不过十几个无聊的女生开的玩笑罢了,说如果半个月之内,姬丝可以把一向高傲的姚盛林拐到手做男友,那些女生就会给她买一瓶高级香水。多老套的一个游戏,姚盛林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 三
姬丝来找他,盛林,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注意你很久了,注意到你……
他打断她,注意到我是个穷小子了对吧,注意到我可能承受得住你们这些女生的诱骗是吧。你们真是无聊,无聊到可恶。
可说归说,到底还是那么多日的相处,他放不下她。看她站在门前,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出来说话,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破涕为笑,你原谅我啦?
姚盛林的心里多了另一种东西。他已经放不下她了。他想,开始就开始吧,姬丝到底是很好的,这样想着,他心地多少有了一些骄傲。
只是他不再用她的钱,周末,他依旧出去摆自己的光盘小摊,姬丝陪他一起去,站在街边。他冻得发抖,她举着个烤白薯跑过来,吃吧!
就在那个冬日的阳光里,剥开金黄的烤白薯,姚盛林想,这就是一幅爱情的画面吧。
但画面毕竟是短暂的,关于那个小谎言,在他心里,如爱情里的一个小墨点,怎么看怎么不如意。
最后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是早春了。周六的聚会来的有些突然,姬丝一个同学过生日,姚盛林没有什么可以赞助,就把自己的大片全拿了出来,说是要在吃完蛋糕之后,来一个影视大餐。
对于姚盛林的影视大餐,大家都很期待,看着他从皮箱里拿出一张张盘来,摆在那里,大片云集,都是经典画面。
没想到会出问题,或者那部DVD的性能并不太好,或者是姚盛林的盗版碟确实有问题,反正整个影视大餐中,不时出现卡机的现象。
姬丝的一个同学不耐烦,站起来问,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垃圾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的心猛地被挤了一下,他看向姬丝,她却没看他,低着头。
收拾好自己的影碟,分别时,姚盛林说,对不起。她抬起头,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这边的。
可那一刻,姚盛林已经打定了主意,他们的未来显而易见,出身不同,地位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未来几乎是透明的,她不可能同他走完一生一世。
姚盛林不再找她。她来找他,隔着门,她敲门,但他不做声。她静静地站在门外,他甚至能听到她柔和的呼吸声。有几次他就要开门了,她却已经转身离开。
姚盛林觉得,心里的那个墨点开始扩大了,而且渐渐影响到了很多东西。他告诉自己,人生应该理智一些的,这样幸福才有预期。
■ 四
慢慢不来往了。再往后就是毕业,考研,姚盛林想,自己可能就忘记她了吧。可是他总是想起冬天的街边,两个卖碟的孩子,拿着一块金黄色的烤白薯。这画面刺得他眼睛疼,有时候,整夜睡不着觉。
于是拼命地学习,但是一有闲暇,她的影子就会自动跳出来。
周末,他去化工学院找同学。同学忙着做实验,他在一边帮忙。
同学递给他一杯清水,要他在底部加一滴墨。做这个,他是轻车熟路,拿一支长长的滴管,吸一滴红墨水,然后慢慢探到烧杯底部,轻轻挤出一滴。
红墨水在杯底悄悄扩散开来,很好看,与清水界限分明。姚盛林又有些发呆,那幅画面又在他眼前闪现,她清凉的温和的笑,她的白衬衣,她唇边黏着的白薯皮儿……
同学惊呼,你这是怎么了,看让你配的。水成什么样子了?!
姚盛林这才低下头来,看杯里的水,已经混成一片了,原来是自己拿了根小玻璃棒,不停地搅拌杯里的水,下意识的动作,让水变成了混沌一片。
姚盛林突然想到,自己就是那根搅拌棒。爱情从一开始是有墨点的,如果慢慢沉淀下去,还是清水一杯,可是自己就是忘不了那个墨点儿,有意无意地总是搅一下,碰一下,结果慢慢扩散,最后的爱情,也就像那杯水一样,只有倒掉了。
其实爱情是看不穿的,正如他现在想,他怎么就认定那个陪他站在冬天的街边叫卖光盘、吃烤白薯的女孩子,不会陪他一生一世呢?那一汪倒掉的面目不清的水,正是自己理智之下所谓的面目不清的爱情 。

第24个、轮椅上的梦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梦是他的女友。经过四年的如胶似漆的相恋后,他俩商定在相识四周年的纪念日里结为伉俪。
等待中的每一秒时光都被甜蜜包裹着,他俩幸福得有些窒息。仅剩下最后两天的时候,一场灾难突如其来;他在外出的时候,不幸卷到了车轮底下。
他在医院昏迷了两天两夜。闻讯而来的梦也两天滴水未进,一遍遍呼唤他的名字。他奇迹般地苏醒过来,却无一点劫后余生的庆幸――为了保住生命,他被高位截瘫,从此成了一个废人。
一夜之间,这世界变得如此陌生而狰狞。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两人各执己见但又毫无结果的互相说服。梦请求他让她照顾他一辈子,而他却不愿意拖累最心爱的人,坚决劝梦另嫁他人。终于在一场同样内容的争执中,他粗暴的扬起手重重地打了梦一记耳光,然后冷漠地把脸扭向窗外。
这是他第一次打她。梦哭着从床前跑开,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听说她嫁到了邻市,过着并不幸福的生活。
最初的日子里,他像被抽空了似的,神情恍惚,僵若木俑。好长一段时间,他才渐渐习惯轮椅上的生活。心情好时,他尝试着帮母亲缠缠线,或者替父亲修修指甲。更多的时候,则是他一个人把轮椅摇到阳台上,面对窗子一呆就是半天。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他的脸上重新露出了难得的笑容。那段梦魇般的日子似乎已经远去,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两年多以后,一场持续不退的高烧诱发急性脑膜炎,夺去了他原本脆弱的生命。其实,他是完全可以躲过这场劫难的,只是他怕给家人带来更多的麻烦,便瞒着家人,自己硬撑着,以致耽误了病情。
他走得很安详,躺在轮椅上像个梦中熟睡的孩子。
闻讯赶来的邻居们,准备把他从轮椅上抬下来时,他的双手却僵死在抠在轮椅两侧的扶板上。扶板下面,凹凸不平。人们好奇地把轮椅翻过来,赫然入目的,是两个被手指抠深、磨光的“梦”字――是女友的名字!
他是我邻家大哥,名叫苏放。那被手指磨出“梦”字的两块扶板,一块被闻讯赶来的梦哭着带走,另一块就挂在我书桌对面的墙上。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第25个、五十年的思念

我曾经两次听过廖静文做的报告,一次在初中,一次在高中。两次演讲的内容我记不得了,惟一有印象的是廖静文提到徐悲鸿时哽咽的语调。我那时太小,不理解这种感情。
十几年后的2002年,我又见到了廖静文女士,她的外表让我吃惊。她已年过八旬,但头发依然乌黑浓密,皮肤很好很白,五官仍如她年轻时一样清秀。廖静文穿了一件紫色上衣,我说好看,她有些羞涩:“悲鸿最喜欢紫色,我就常常穿紫色的衣服。”
廖静文的听力很不好,戴着助听器还需要我大声而缓慢地讲话,有时候一句话要重复好几遍。但她的记忆力很好,思路清晰。每一件事都从头讲起,娓娓道来。
1945年底,廖静文和徐悲鸿结婚前,徐悲鸿为了和蒋碧薇解除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答应给蒋碧薇100万元和100幅画,为此徐悲鸿拼命工作,终于积劳成疾。廖静文认为,没有那一段日子的操劳,徐悲鸿后来也不会英年早逝。所以提起蒋碧薇,廖静文那么温婉的一个人也显出了愤怒与不屑。
徐悲鸿去世的时候,廖静文只有30岁,一个年轻的女人独自走在漫长的人生路上,再有新的情感是很正常的事。但我决定不去触及那一部分,出于对廖静文的尊敬,也出于对徐悲鸿的尊敬。但是她主动谈起了一段徐悲鸿以外的感情经历。当时我只是问她,这一生有没有遗憾。我的意思是,她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徐悲鸿,自己的理想并没有实现,是不是感到遗憾。没想到她说,是有遗憾,而这份遗憾竟是一段徐悲鸿以外的情感经历。
在一次外出的火车上,廖静文和她的孩子们结识了一个年轻的解放军军官。孩子们很喜欢这个高大英俊的叔叔,而他也对廖静文产生了好感,于是,他和她们一家成了朋友。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他终于鼓足勇气向她表明爱意。廖静文被他的真诚感动,接受了他的感情,但是,她也一再强调,徐悲鸿永远活在她的心中。他表示理解,于是,他们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廖静文对徐悲鸿的思念与日俱增,她感觉对方并没有像承诺的那样,理解并尊重她对悲鸿的感情。在失望中,他们离婚了。
廖静文声音颤抖地说:“我今天很坦率地告诉你,这就是我一生最遗憾的一件事。”
我做过很多采访,无论面对谁、听着什么样的故事,我都能保持平静、客观,而此时,我的眼眶湿润了。
“如果真的有黄泉,百年之后我和悲鸿能再见面,我要哭着把头靠在他的胸前,向他诉说这五十年来我对他的思念。”
我被这样一份伟大的爱情深深地感动了。
第26个、空口承诺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正在上自习,由于刚过完双休日来到学校,我有些忙碌。等第二天一早,才听同学说起小玲子没有来上学。
我心里犯嘀咕:“她从来不迟到的,今天是怎么了,会不会是生病了,会不会家里有什么事?”突然,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不知为什么,心里痛,好像被人撕裂了一般。
接下来的几天,依旧没有小玲子的消息。我到她家里去找,家人也说不知道,只是消失那天打了个电话,说要去同学们住几天了,至于是哪个同学,为什么要去,小玲子没有说,他们也不知道!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小玲子突然和爸爸一起来到学校。小玲子在教室里宣布她决定,那就是“退学”。这两个字一说出来,立时震惊了所有人。以她的成绩,哪怕是现在直接进考场,考到一所一般的大学根本不成问题,谁也料不到她竟在这个节骨眼上,竟然选择了退学。同学们面面相觑,然后一齐转向我。
我听了之后更是尤如天塌地陷一般,满脸惊惧、疑惑之色。他实在是想不通,想不通为什么她突然要退学,退学之后怎么办?她为什么事先不和自己商量一下,如果她的确有自己的打算,自己也会坚定地支持他呀!她为什么要消失这到几天,她消失的这几天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行,我一定要亲自去问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不及多想,站起来大声喊道:“小檬!”
却发现全班同学都在望着她,眼光中尽是惊疑的目光!陈旭说道:“昭南,小玲子已经走了!”我又是一惊,发疯似的向外追了过去。刚跑到门口,看见老师正要进来,我顾不得许多,推开老师就跑,远远的听见老师在背后叫道:“我,还没下课呢,你上哪去!”
我跑到操场,看见小玲子和父亲正要上车。我大叫一声:“小玲子,等等我,我有话要对你说!”小玲子似乎很不情愿,在父亲的摧促下,才勉强同意和我谈谈。
虽然是初夏,树上知了已吱吱喳喳叫个不停。
“为什么?”我焦急地问。
“什么为什么?”小玲子说声,脸上满是轻蔑之色。
“你这两天去哪了,我都快急疯了,你又为什么突然不上学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告诉我呀?”我说到激动处,拉着他的胳膊地问道。
小玲子挣脱了我,淡然一笑,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凭什么要告诉你?”她的这句话尤如一个晴天霹雳,在我心中炸开。我脸色苍白,呆了一阵,说不出话来,最后鼓起勇气道:“我是你男朋友呀,我……”
“哈哈哈……”一阵刺耳的笑声传到我的耳朵里,那笑声让他觉得心里发寒、发凉……
小玲子笑了一阵,又说道:“你还有脸说我是你的男朋友,我男朋友才不是你这样子呢!你不看看你自己的样子,小矮子,丑八怪,我敢说你上辈子一定是那个被老婆稀里糊涂杀死的武大郎。以前找你做我男朋友,真是我年幼无知,瞎了眼睛。我跟你谈了那么久的恋爱,你几时关心过我,帮我减减压力。不止如此,好不容易可能跟你在一起单独处一段,你翻来覆去还是劝我要努力学习,要我考上个好大学!你对我说过几句承诺,你对我又说过几句好话,你又对我们的未来有过多少承诺!我真是烦透了!”
我万万想不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自己的一片真心竟然被她这样的鄙视,脑子一片空白,愣在了那里,不知道说什么,更不知道该怎么说,或许自己今天晚上根本不该来到这里。
小玲子看我不说话,续道:“我小玲子天资靓丽,追我的男孩无数,这大好青春难道为什么就要浪费在你这榆木疙瘩身上!”www.hchjhd.org小玲子说完以后终于平静下来,周围刹时陷入了寂静,静得让你窒息!
良久,我打破宁静,轻声说道:“你说得对,责怪得对,这些方面我的确做得不够好。可是,你听我说一句话,好吗?”
“不错,我是没有为你描绘过未来,我是没有对你说过多少甜言蜜语,我是没有带你去玩,带你去那种娱乐场所放松压力。可是,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呢,不就因为我对你的爱吗?今年最我们一辈子最重要的一年,也是最难熬的一年?我知道,你的压力很大,可是,我们只要咬咬牙,坚持住,等我们考上了大学,我们就能好好放松一下了!
我们的未来是什么,你不知道吗?我们未来当然是结婚,然后踏踏实实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这个还用我给你说吗?如果不结婚,不过一辈子,那我为什么要和你谈恋爱,我们保持朋友关系就好了吗?
没错,我是没有对你说过几句好听话,我这个人笨嘴笨舌,也说不出什么好听话?可是就算我不说,难道你就感受不到我对你的爱吗?你就感觉不么我心里都是你吗?
没错,就算是这样,我也应该对你做出承诺,让你放心。可是,我现在不是还在学习吗?没有任何物质基础吗?我能给你什么承诺,我惟一能对你承诺的就是我的真心,就是我一辈子爱你的真心,难道你没有感觉得到嘛!我是一个男人,我说过的话就一定要办到!
我现在只能对你发誓,不管将来发生什么,我都会一如既往地爱你,并且我会对你,对我,以这份爱负起我全部的责任。我想咱俩好好用功读书,以后找份好工作,然后再结婚,安安定定的渡过下半生,这有错吗?”
小玲子哈哈大笑道:“你真的个傻子,大呆瓜,大木头,天底下最大的傻子!”说完扬长而去。空旷的操场上只剩下我和那棵大树。天边的月光打在了他的脸上,我仰起头来看看月亮,感到内心无比的孤独与彷徨……
第27个、现代爱情故事: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
作者: 泛泛蕾

1
“如何才算深爱一个人?”
“是为她每天洗衣做饭,嘘寒问暖,呵护有加,让她永远不孤独不寂寞?还是为她买一所大房子,给她一个温暖安定的未来?可是,这些我都做到了啊。”
“如何才能忘记一个人?”
“是每个夜晚驱逐关于她的梦,每个白天逃避填满她的生活?还是结束没有她就随时会枯萎的我自己的生命?”
“对于死亡,我唯一的遗憾是,没有为爱死去,而是为失去爱而死去。”
这些充满伤感和绝望的文字,如一把把重槌,一下下敲打着冷洁的心。冷洁在8月炎热的天里,开始发抖,继而如此伤感。
这是一封以遗书形式开头的信,总共10页纸,已经开始泛黄,是一个男人写给一个女人的。他说了他们的相识,20岁的年纪,青春张扬的岁月,那些仿佛发着光的美好片段。他们的相恋,抵抗着父母强势的反对,朋友不看好的眼光,还有彼此的误会,却依旧闪闪发亮的爱情。他们一起走过的5年,他们的夜晚,火热的,温情的,独特的。女孩如花,从最初的紧闭羞涩到逐渐开放,给与他最致命的温暖和柔软。最后是变心后的女孩,不爱他,却伤害他。他喝汤的时候拿勺是错,用筷子是错,直接喝也是错。他睡觉的时候靠近她是错,挨着她是错,远离她也是错。她让他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个错。
变了的心,是无法挽回的。男人放了女人,给她自由,却囚禁了自己,看不见活着的希望。所以,他写了遗书,准备自杀。
一个陌生男人写的遗书,竟然看哭了冷洁。
她读一遍,哭一遍,仿佛那个男人所承受的所有悲伤她都能感受到。那么厚重而浓烈。爱情美丽又残忍,总是伤害那个最认真的人。
2
男人真的自杀了吗?
冷洁急切地想知道。虽然,信的落款是2010年的3月2日,距离现在已是两年多了,但是,冷洁却觉得这个故事仿佛就在她的眼前。一个被爱伤透,无法自愈的男人,绝望到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用以忘记爱情的痛。
这封遗书是冷洁3天前发现的。它放在房子角落的床头柜最下层,平常基本不会去看的位置。
冷洁住进这个房子才半个月,她来到这座城市也不到半年,如何去寻找两年前的一个陌生男人呢?更何况还不能确定他的生死。
虽然如此,冷洁还是想寻找。假如他们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这样的话,冷洁觉得自己也会再一次相信爱情。
城市不大,只有3家比较大型的医院,冷洁一一去查询,2010年3月2日,有没有一个男人因为自杀而被送来医院?
就这样,一周后,冷洁可以确定,那一天,并没有因为自杀而送去医院的男人。
那么,他是不是并没有死亡?
3
冷洁是两周后找到那个男人的。
其实,并不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男人还活着,是租给冷洁房子的房东。
冷洁最初是在网上看见租房信息的,那个时候,她原来的房子刚好到期,她也想换个环境,就联系了这个租房的人。
所以,冷洁寻找了两周,一直没有任何线索,她突然想起了可以问房东,这个房子以前住的人是什么样的,去了哪里。
房东沉默了很久,告诉冷洁,这个房子以前是他自己住的,两年前开始一直空着。
冷洁才明白,原来房东就是那个自杀未遂的男人。
男人叫林浩生,高高瘦瘦,带着金丝边眼镜,很儒雅的样子,他约了冷洁,问她为何要问以前谁住在这里。
冷洁愣了很久,她还是说了,说了那封遗书。
林浩生看向远方,一直没有说话。冷洁觉得很难过,也自责,为何要撕开别人或许早已愈合的伤口呢?也许,无论如何深刻的感情,都最终会被时间的洪流冲淡,消失在记忆的彼岸。
最后,林浩生只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叹出了悠长而遥远的悲伤。
但是,他也和冷洁说了那封遗书。他想到自杀,却想起了年迈的父母,想起了曾经给与他爱和温暖的朋友,最后决定好好活下去。
至于窟里的女人,早已经散落天涯了。
林浩生是用看似很释然的语气说的,冷洁却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他眉间深深的纹路,让冷洁无缘由地心疼,想用手抚平它,想抱抱这个男人,给他一些温暖。
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2)
4
自从那次后,冷洁和林浩生突然就熬了起来。
她也和他说了她的故事。或许天下男女的故事总是如此雷同――最初总是美好的,你侬我侬,仿佛世界上真的不存在其他的异性了。也总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变心,山盟海誓,毫不觉得虚假。慢慢,看见了彼此的缺点,争吵,原谅,眼泪,如此循环,让心疲惫,却不忍放手。即使如此,冷洁也从没有想过要分开。直至看见对方早已投入男一个怀抱,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他们仿佛是一对同病相怜的病人,互相鼓励,互相安慰,给与彼此温暖。
所以,产生爱情,也很顺理成章。
新的爱情,如一剂良药,像春雨一样,无声地治疗着受伤者的心。
冷洁自己也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还是可以如此爱另外一个人。她爱林浩生,爱他偶尔的沉默和皱眉,爱他做出的一手好菜,爱他修长的手指,爱他手心的温暖,爱他说出的每句话,也爱他夜晚带给她的绚烂。
林浩生带给冷洁的夜晚,是她从未感受过的。在那些被暮色掩盖的深夜里,冷洁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精美的乐器,而林浩生就是那个天赋异禀的乐士,他的每个动作,都能激发出她身体最美妙的乐章。她在他的弹奏下,轻声吟唱,或者急促呼吸。她感受到了生命最快乐的极致,也看见了最灿烂的烟花。
林浩生也喜欢拍照,他给冷洁拍过很多漂亮的照片。照片里的冷洁,美得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他们也拍过很多合照,亲密的,幸福的,或者搞怪的。
冷洁记起了从前在某个书里看到的一句话:当新的爱情来临时,以前的统统不算数。 她现在也如此想了。
5
甚至,他们都开始计划结婚了。
冷洁每天都是兴奋的,她拉着林浩生告诉他房子要如何装修。要买青花瓷一样的花瓶,里面插上娇艳的玫瑰和清新的百合。要把卧室的墙纸换成一大片向日葵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快乐。也要买糖果色的布艺沙发,暖色调的吊灯,在冬天也会觉得温暖。
林浩生对冷洁很纵容,仿佛一个长辈对小女孩的宠溺。他都答应,说一切听她的。
他们的爱情,差那么一点就能开往天长地久了。
在冷洁装修屋子的第十天,她在林浩生衣柜的最下层衣服堆里发现了一个大金子。那一刻,冷洁就突然觉得全身无力,她把盒子拿出来,自己坐了很久,直到天色暗了,才有勇气打开它。
全是照片。
一张张的照片散了出来,照片上都是林浩生和不同女孩的亲密合照。每一张照片里,都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唯一不变的都是林浩生,他熟悉的眉眼,看似幸福的表情。每个照片后面,都有标号,从1到13.原来,她只是他的14.照片的最底下,是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我,你会不会有哪怕一点后悔,后悔曾经残忍地一去不回?
冷洁浑身颤抖,原来,自己所以为的幸福,都是一场错觉。
冷洁撕碎了所有的照片,她也剪碎了自己所有的衣服,毁了刚装修一半的房子。即使如此,冷洁还是在颤抖,她的体内仿佛有怎么也无法熄灭的怒火和委屈。
她无法毁灭自己,所以就毁了这间房子,还有自己在房子里的所有东西。
6
林浩生被眼前的场景所惊呆,直到他看见被撕碎的照片碎片。
是的,这是他的秘密。
冷洁是第十四个。
他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在他深爱她的时候,义无反顾地背叛了他,让他痛不欲生,让他跌入悲伤的谷底,再也看不见阳光。他甚至想过自杀,写了那封遗书。最后,却没有了勇气,把遗书随意塞进了那个床头柜。
他怀着破碎的心情,打算把这个房子租出去,以免自己睹物思人。
直到第一个租他房子的女孩找上门,说爱上了他,就因为看见了那封遗书。
原来,对于一段感情的祭奠,可以获取新的感情。
那时,他还身处最痛苦的深渊,有时甚至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所以,他就在心底给自己打赌,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自己,那么他就把所有和这些女孩的照片都寄给那个抛弃自己的女人,告诉她,失去他,是她的损失。因此,他在网上贴出租房信息,把遗书放在不同位置,他的房子只租给年轻的女孩。
女孩都是感性而有母性的。她们看见那封饱含深情的遗书,都会被打动,继而同情林浩生,然后这份同情变成了爱情了。
逐渐地,林浩生自己都觉得有些病态而疯狂,收集不同女孩的爱情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最初的爱情对于他的伤害已经很小了,他似乎逐渐陷入了被不同女孩爱上的刺激里。
可是,冷洁是不一样的。
林浩生是真的爱上她了。他已撕毁那封遗书,并且打算和冷洁结婚。
所以,林浩生重新装修了房子,一切都是按照冷洁的想法。他想,她只是生气了。半年的爱情肯定会抵得过她的生气,她肯定会回来的,和他结婚,在她喜欢的房子里和他过一辈子的,他们将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任何痛苦和伤害。
只是,他并不知道,冷洁在离开那个房子的第二个月,就迅速地嫁给了另外一个离异男人。
他永远也等不到她了。
第28个、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阿天习惯性的下班之后去泡网吧,或是游戏或是查看好友空间动态,去别人的空间跑跑堂也是家常便饭。
一条新的留言提示“小子,跑我堂,看我踩扁你”刚刚跑了别人的堂,主人找上门了。通过网络,机缘巧合的,阿天与这个女孩相识了。
阿天“你好。”
小恒“你好啊,去人家那也不留言,小气鬼”
阿天“哦,不好意思,一会补回来,可以交个朋友吗”
小恒“好啊,我叫小恒,你呢”
阿天“阿天,你是哪里人啊”
小恒“吉林长春的,你呢”
阿天“青海的。”
小恒“哦,好远啊”
......
就这样两个人成为了朋友,由普通到熟悉再到知己。
三个月后,依旧是网络联系:
阿天“猪头,干什么呢”
小恒“猪尾巴,我刚放学,累死了”
阿天“呵呵,猪头也知道累啊”
小恒“***,可恶的猪尾巴,你干什么呢”
阿天“刚下班就上网来找猪头了”
......
小恒“我要洗漱休息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阿天“猪头洗臭猪蹄去啦”
小恒“就你的猪蹄子香”
阿天“就是比你的好,早点休息,晚安猪头”
小恒“晚安。猪尾巴”
......
日子就这样过去,他们每晚都会吵着闹着到深夜,再彼此的关心中进入梦乡,不知不觉阿天爱上了小恒,“纠正自己的错误吗?网络太虚幻了,哪会有爱呢”阿天这样安慰自己,可是每当某天小恒不再线的时候,阿天都会心急如焚的给她打电话问原因。
阿天“猪头,我喜欢上你了”
小恒“猪尾巴,别闹了”
阿天“真的”
小恒“我们可能吗?离得这么远,再说你又没有见过我,只是感觉吧”
阿天“我相信自己的感觉,作我女朋友好吗”
小恒“......”
经过了几个月的追求,小恒终于答应了阿天,阿天也第一次远赴长春见他最爱的小恒。两个人再一起度过了快乐的几天,阿天就离开了,离开的那天小恒哭了。
异地恋最苦的就是相思,虽然每天依旧是亲切关怀的联系着,可是更多的还是幻想,幻想着两个人的未来。
阿天“猪妹妹在吗”
小恒“恩,猪哥哥今天工作累吗”
阿天“不累,就是...”
小恒“就是什么”
阿天“就是不小心受了点伤”
小恒“啊!没事吧,怎么那么不小心啊”
阿天“没事的,不疼了,叫声老公就好了”
小恒“死去,不叫”
阿天“欺负人,受伤了也不心疼一下,那亲我一下吧”
小恒“不亲”
阿天“你...!”
阿天“么,我亲你可以吧”
小恒“嘿嘿,嗯”
小恒“猪哥哥,你什么时候还可以来看我”
阿天“等你过生日的好吗?给你惊喜”
小恒“嗯,好想你”
阿天“我也好想你,我爱你”
小恒“么”
阿天“我会高兴睡不着觉的”
小恒“猪哥哥。我期待我的生日”
阿天“我也是”
......
两个月后,小恒的生日,2010年3月17号,阿天再次来到长春,第二次见他心爱的小恒,生日那天阿天召集朋友每人给小恒都发了祝福短信,为了让最爱的人生日过的有意义,晚上,阿天手捧玫瑰花单膝跪在小恒面前,男人为女人跪下了,他真的爱了,“小恒,生日快乐”
“嗯”小恒接过花
“知道为什么我这么晚才送你祝福吗”
小恒傻傻的摇着头。
“因为我不要作你生命中的第一人,我要做最后一个,我爱你”
小恒“傻猪哥哥,快起来,地上好凉的”
阿天“那你亲我,我就起来”
小恒害羞的哄着脸亲吻了阿天,阿天起身的那瞬间将小恒紧紧抱在怀里,热情的亲吻着她“小恒,我爱你,我要你做我老婆”
小恒“这样就算求婚呀,你会爱我到什么时候呢”
阿天“我不会爱你到永远”小恒嘟起了嘴巴
阿天用手抚摸着小恒的长发说“傻瓜,我爱你是有日期的,我会爱你到13月32日25点61分,这个时间你等吗”说着诡异的笑了
小恒调皮的说“好,我等你不爱我的那天”
两个人一起吃了生日蛋糕,阿天为小恒画了最美的蛋糕装。
美好的时光总是不会停留,三天后阿天再次离开了他最爱的小恒,离别的那天阿天流泪了,小恒吻去了他的泪。
阿天“小恒,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小恒“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去看你好吗”
阿天“嗯,我走了,照顾好自己”
小恒“......”
紧握的双手还是缓缓的放开了,火车开走了。小恒再站台前呆呆的望着,直到看不到火车的一点影子,泪水划过腮边。阿天最爱看小恒笑,所以阿天走之前她没有哭,现在却还是不争气的痛哭了.
一个人的孤单,两个人的思念。
两个人都在幻想着多年后不再异地相思,可以朝夕相伴,那时候幸福才真的开始,人的计划终究快不过老天的变化,再相爱的人也经不起老天的玩弄,安排。
“嘟,嘟,嘟”好长的一段忙音,
小恒“喂,猪哥哥,下午怎么不接我电话”
阿天“哦,有点事出去了,这不给你打回来了嘛,干什么呢猪妹妹”
小恒“我上网等你呢,今天特想看你,你什么时候上啊”
阿天“猪妹妹,我今天上不了了,改天好吗?我也想你”
小恒“哦”
电话中传出一阵阵咳嗽声
小恒“猪哥哥,你怎么了?病了吗”
阿天“没事,有点,有点伤风了”
小恒“真的吗?吃药了吗”
阿天“嗯,吃了”
小恒“哦,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
阿天“你也是”
......
阿天“老婆”
小恒“谁是你老婆”
阿天“小鬼,不承认是吧,叫我一声老公好吗”
小恒“不叫,打死也不叫”
阿天“你从来没有叫过,我今天特想听,就叫一声好吗”
小恒“嗯——好吧,老公”
阿天“嘿嘿”又是一阵咳嗽
小恒“还说你没事,又咳了,早点休息吧”
阿天“真的没有事啊,就是今天工作有点累,老婆给点奖励就好了”
小恒“那你要什么奖励”
阿天“给老公唱两首歌吧”
小恒“死去,我再寝室呢,好多人呢,不唱”
阿天“我死了,你不心疼啊”
小恒“你在说!乌鸦嘴,好吧,给你唱,听什么”
阿天“嗯——猪之歌吧,好像我们”又是一阵咳
小恒“你真没事吗”
阿天“嗯,快唱吧”
小恒“猪你的鼻子有八个孔”
阿天“怎么会是八个呢”
小恒“笨猪,你就是八个”
阿天“好,好,好,唱吧”
小恒“猪,你的鼻子有八个孔,感冒时的你还挂着鼻涕扭扭......”
边唱两个人边忍不住笑着。
阿天“我还想听”
小恒“只要你想听我就唱”
阿天“《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小恒“从爱上你的一瞬间,我终于明白了孤单,是否爱只是片段,仿佛梦境的片段,一秒钟的幸福永心碎来换......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为你付出生命也愿意,没有人能比我更爱你,就算没有人会永远在一起”
小恒唱完了,电话中传来哭泣声
小恒“阿天。怎么了”
阿天“没什么。有点想家了,更想你”
小恒“一个大男子汉哭什么,没事的,有我陪你呢,早点休息,都凌晨了”
阿天“你困了吗”
小恒“嗯,有点,你要不睡,我就陪你”
阿天“没事,休息吧,以后别这么晚睡了,乖”
小恒“嗯,明天我给你打电话,晚安猪哥哥”
阿天“晚安老婆,我爱你”
小恒“我也爱你——老公”
“嘟——”又是忙音,通话时间2小时30分。
第二天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小恒反复的打着阿天的电话,回答的只有这一句,不就她在网上看到消息,青海玉树于昨日发生了强烈地震,小恒哭了,她好怕,好怕阿天会出什么意外,几天中她不停的给阿天打着电话回答的依旧是那就“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三天后,小恒的电话终于显示阿天来电,小恒又气又喜,气的是三天他都没有开机,让自己好担心,喜的是阿天没有事,接通电话,小恒故装生气的样子说“臭猪尾巴,你去哪里了,不知道我多担心你吗”然而电话的那头却传来一个陌生异性的声音“小姐,不好意思,我们是救援队的,今早才把他挖出来,他已经......你方便来一下吗”
“啪”手机落在地上,小恒瞬间晕死过去.
两天后,小恒来到阿天工作的地方,地震让这里变成了一片废区,好荒凉的样子,小恒认领了阿天的遗物,阿天走了,走得好急,除了一部手机什么也没有留下。小恒颤抖的打开手机,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自己的,短信存档中满满的有好多储存短信。写着“小恒,愿你可以看得到”
原来那是一封信,小恒看着阿天对自己的遗言:
“亲爱的小恒(猪妹妹),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你,去往天国的路上,对不起。以后的路要你自己走了,我无法再陪伴你,其实今天不是我不接你电话,那时候发生了地震,我被砸晕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四周好黑,身体的每个关节都好痛。一大块石板砸断了我的双腿,钢筋刺穿了我的胸膛,我知道自己是无法在活着见到你了,可是我真的舍不得你。比我身体还要疼痛的是心痛,心痛没有我的日子你会很孤单”
“猪妹妹,我也想过像小说中那样欺骗你,说我移情别恋让你恨我忘了我,可是那样你会很伤心,你会哭,我说过不会爱让你为我流泪,要是在我死之前听到你的哭,我会死不瞑目的”
泪水像全一样涌出,小恒哭的泣不成声,却依旧往下看着这份爱的遗言。
“小恒,我死之前是见不到你了,但好想在听听你的声音,所以我拨通了你的电话,我不敢告诉你所发生的一切,因为我爱你。怕你经受不住,再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你叫我了一声老公,真的没有遗憾了”
“老婆,我喜欢你笑的样子,所以我让你为我唱歌,我知道唱《猪之歌》你一定会忍不住笑的,我的阴谋得逞了,你笑了,好开心的笑,我会带着你的笑去往天国”
“第二首歌是老公想对你说的话,老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我可以为你放弃生命,我爱你,我爱你到13月32日25点61分,即使我去了天国,爱你的日期也不会更改,只可是,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的生日也没有实现让你为我庆祝”
“我感受到血液从我体内流走,,我快不行了。小恒,我走了,别了,阿天去另一个世界接着爱你,再没有我的世界你一定要幸福,我会化作天堂的风和你在一起,每当逢从你身边吹过,记得那是老公在拥抱你,再亲吻你,老婆,想我的时候就张开你的怀抱去拥抱一下迎面吹来的风,最后一次和你说晚安,宝贝。”
“闭上眼的那一刻,我带着我们的回忆而去,这辈子是没有福气与你白头到老了,再奈何桥上,我不会喝孟婆汤,如果有下辈子,下辈子我一定要你做我老婆,一定,一定。下下辈子也要,老婆,对不起,我爱你......”
短信到此为止,小恒无力的瘫坐在地上,泪水模糊了双眼“阿天,别丢下我,老公,我爱你!回来好吗?回来好吗!!小恒不要下辈子,不要生生世世,小恒只求这辈子你陪我,老公,你听到了吗?回来好吗?小恒好孤单,好怕!!!”天地间回荡着她凄惨的哭声。
故事到此终结,世上又有多少情侣肯为爱痴狂呢?请记住,若要爱,请深爱。
第29个、完美追求
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的一位好友娶了一位聪慧能干的妻子,他很爱她。可是这位妻子却有个心结,她总嫌弃丈夫过于内向,不会讨好她。另外,让她伤感的是在一场大病之后,她的脸上生了许多黄褐斑。
这位丈夫经多方打听得到一个偏方:在桃花盛开的日子,接一勺满月子时朝正南方向盛开的桃花上的露水,涂在脸上可改变女人的容颜,让她秀丽美艳。
终于盼到桃花盛开的季节,这位丈夫早早地骑车从城里奔向郊外的桃园。待子时一到,他一手拿着指南针,一手拿着勺子开始行动。子时一过,他失望到了极点,因为从指南针指定的位置上,仅找到了一朵桃花,可是并没有接到露水。天快蒙蒙亮时,他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中。
多年过去了,这位丈夫虽每年都这样忙碌,而那勺桃花露却始终没有采集到。但他还在努力,等待着属于他的春天。
妻子看他连一勺桃花露都接不到,便埋怨他无能。但看他年年如此,这位妻子感动了,一改过去的冷淡态度,变得对他体贴和疼爱有加。
在今年桃花盛开的满月之夜她拉住丈夫说:不要再去了!丈夫却说:当初我是为满足你的美丽要求而去,到现在已是为了一份美丽的心情、一种美丽的习惯而去的。
妻子感动了,忙起身说:咱们一起去!
这是令人错愕继而感动的故事。美丽是人人都想要的,当我们心怀一份美好的心愿去追寻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已经收获了一份生命大礼,这也许正是我们所得到的完美追求。

第30个、真实的塑料花

我向来不喜欢塑料花,无论它做得多真,我还是觉得假,而且因为以假乱真,愈发惹我讨厌;但是自从六年前,听陈清德说“那个故事”,我对塑料花的印象就改变了,每次看见塑料花,即使那种做得极粗拙的,也会由心底泛起一股暖流,想起逝去多年的陈清德。
虽然跟他不是深交,他又远在马来西亚,但是第一次在吉隆坡机场见到他,坐上他的车,就觉得跟他有默契。他跟我一样容易“闪神”,是那种一边开车一边说话,一说话又忘了开车,到双岔路口,突然大叫不好,该走左还是走右,然后几乎撞上分隔岛的人。
他说话有种特殊的语调,好像发抖又不是发抖,可能是气不足,又急着讲造成的;但细细听,又因为他总是提着气说话,用一种急切高亢的情绪来说,所以显得有些激动。偏偏他说的不一定是激动的事,速度又不极快,甚至内容是娓娓道来,那急与徐、高亢与平淡之间就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味道。
也可以这么说,陈清德是个非常感性的人,不管多小的事,在他看来都可以很有感触。举个例子,他会去橡胶园里捡橡胶子,然后拿来送我,说:“你看,这多漂亮,咖啡色的种子,上面还有银色花纹,好像是铜镶银的。”这还不够,他会连那外面大大的果囊也捡来,一点一点剥开,露出里面的种子,告诉我橡胶子的结构。
他也收集相思豆,有回装了一小袋给我,说是特大的。相思豆我见过不少,但他拿来的果然特别大,而且特别红。我说:“好极了,我可以用它来做封面设计,可惜不够多,我要很大一堆才成。”
隔不久,他就托人带了一大包相思豆给我。我吓一跳,也感动得要命,立刻用来拍成《对错都是为了爱》的封面,又不知拿什么回谢,想来想去,决定画张画给他。没料到,在电话里告诉他这个消息,他居然隔了半天,不吭气,好像很犹豫的样子。
“你不要?”我问。
“不是不要,是得要两张,”他说,“因为我有一对双胞胎的女儿,将来结婚,如果只有一张,到底给谁?”我怔了一下,二话不说,画了两张寄去。
陈清德谈到女儿,那语音就愈颤抖了,好像多年不见的女儿远远要扑进他怀里似的。从他的言谈中,我听得出,他这么多年的辛苦、节俭,都是为了这两个宝贝女儿。马来西亚不是个很富裕的国家,黑黑瘦瘦的陈清德,半生致力推广华文教育,他身体不够好,收入也不丰厚,却拼全力,送两个女儿出国念书。记得他去美国参加女儿毕业典礼回来,在电话里对我说:“你们美国好美啊!尤其是蒲公英,满地黄色的小花,在大大绿绿的草地上,太美了。怎么我们马来西亚没有蒲公英?”“真的吗?”我不信,“只怕是你没注意吧。”
又隔一阵,他果然来信说发现大马也有了蒲公英。我说:“不是有了,是早就有。只是以前你太忙、眼镜度数又深,所以没看见。到美国看女儿毕业,高兴了,也有了轻松的心情,所以发现蒲公英。”
从蒲公英、橡胶果和相思豆可以知道,陈清德很爱植物花草,只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回在餐厅,他居然盯着桌上插的塑胶玫瑰花,而且目不转睛,一副十分陶醉的样子。
“这花做得太粗了。”我说。
“是啊,一看就是假花,”他还紧盯着塑料花,“可是这假里有真哪。”
看我不懂,他笑笑:“你知道吗?现在这里的年轻人也过西洋情人节了。”我点点头。
“去年情人节,有人一早就送了一大把玫瑰花来。女儿已经出门了,我看看上面的卡片,原来是小女儿男朋友送的。于是把那束花放进她房间里,还拿个花瓶,装了水,插着,”他作成捧花的样子,“可是我一面把花放在小女儿床边,一面看见大女儿的床,旁边空空的,没有男朋友送花,觉得好可怜,想她看到妹妹有人送花,一定会很伤心。”他看着我,扮了个鬼脸:“我当时灵机一动,想到柜子里好像存了三枝塑胶的玫瑰花,是以前买生日蛋糕附赠的,就把花找出来,上面积了灰,我还洗洗干净,又从小女儿男朋友送的那把花里切下一块玻璃纸,把花包起来。正包呢,又想到,糟了!我还有个外甥女跟我同住,她也是大小姐了,也该有人送花,如果看见我两个女儿都有花,就她没有,更会伤心。就也拿一枝塑料花,包好,绑上丝带。于是,三个女生,每个人都在床边摆了花,我正得意,看见桌子上还有一朵没用的塑料花,也还剩一小块玻璃纸,那花虽然看起来最难看,好像掉了好几个花瓣,但是何必浪费呢?我们家还有一个女人哪。”说到这儿,他又扮个鬼脸,一副老顽童的样子:“于是我为我太太也做了这么一枝花,偷偷放在她的梳妆台上。”“她喜欢吗?”我试着问,心里好奇极了。
“她没说,”陈清德耸耸肩摊摊手,隔了两秒钟又一笑,“可是情人节过了,小女儿的鲜花凋了,扔进了垃圾桶;大女儿和外甥女的塑料花也不见了,大概也扔了。可是,可是我太太的那枝,虽然不怎么样,她却还留着,而且拿个小瓶插着,放在梳妆台上,一直到今天,都在那儿。”他盯着餐桌上的塑料花,用那颤颤的语调慢慢地说:“每次我看见太太坐在梳妆台前,旁边插着那塑料花,都有一种好奇怪的感觉,心想,‘你为什么不扔了呢?你为什么不扔了呢?’”他突然不再说话,等了半天,深深吸口气:“现在,我每次看见梳妆台上的花,都想哭,我发现跟她恋爱结婚几十年,她都老了,我却从来没送过一朵花给她,那枝塑料花居然是我给她的第一朵花,她插在那儿,是给她自己一些安慰吧!或许……或许那虽然是朵假花,在她感觉,却是一朵真花啊。”
讲这故事不久,陈清德发现得了肝癌,又没过多长时间,就永远离开了。可是他说的这个故事,总浮上我的脑海,甚至每当我看见塑胶的玫瑰花时,就会想起他。我常想,爱才是花的灵魂,一朵怎么看都假的塑料花,透过爱,就成为真花,而且永远不凋。我也常想,或许陈夫人的梳妆台前,现在还插着那枝逝去丈夫送的——无比真实的塑胶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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