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的三个女朋友
认识这三个女人是在一个夏季。酉翎、谭芳、曾怡三个很好听的名字。
那时的我,一直为找工作烦恼的我,最终被一家新开的酒楼聘请了。当时我不敢去应聘,因为我从没自己成功的找到过工作。我是打电话去问的。电话那边问有没有做过服务员。我的回答很肯定,做过。电话那边就说要我带身份证、健康证去面试。
去应聘的人还真多。我在副经理那里面试了。同意聘请。我吐舌,其实我哪里有做过这行,只是凭着以前在商场里面做的时候,老板经常带我们员工去酒楼吃消夜时,对那些服务员的服务印象胡乱捏造的。实际要做起来只怕做不来,这是我一直都提心吊胆的事。
下午,我们就在酒店门口开会。站在新员工的队伍里,一种独特的场面出现。整个队伍里除了我,竟然还是我这个男同胞——一枝独秀。看来我是破例收录的。我耸了耸肩,环顾前后左右。哇塞,站在我右边数过去的第三位女子,真是惊人的迷人,倒不是她扮装得浓眉艳唇,花枝招展,而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清新养目感,穿着白色的工作服,在阳光下面是,清清的,淡淡的,白白的,嫩嫩的,特别是脸蛋上那种自然的笑意,迷人极了。若不是大庭广众,我就会大叫,哇塞。
她就像磁场,我的眼睛就像铁块,自然的被她吸过去了。老天,快被她发现,我赶紧把头转正,然后深深的呼吸来镇定自己狂跳不已的心。这感觉太惬意了。好一阵子之后,我又朝那边望去,她正在望着我笑。我慌忙转过头,若无其事的望着正说得口水四溅的总经理。对于一个初涉社会不久的我来说,的确是心慌意乱的偷窥。
太阳是炎热的,总经理的话语是火里浇油。我逐渐能闻到汗臭味了,女人的,自己的,混在一起,一种肉酸味。散会的时候,我站在那里呆好一会,我要在后面偷看那个女子。秀色可餐,不瞧白不瞧,那女子也是汗得湿透,能看到她背心衣服里面的胸围吊带跟结扣,还有肉的颜色,真是诱人遐思。我的偷窥经常被她发现,她就嫣然一笑。而我呢,就经常因避之不及而让自己火烧脸颊。
酒店分两部份,一楼为粥粉面跟快餐部,二楼才是正式的酒楼。本来早上说好分我到二楼的,那副经理糊涂得紧,下午竟然又把我分到了快餐部。那个女子被分到了二楼,看来上班是没机会偷窥美人罗。后来总经理望到了我,可能唯一的男生是很容易被注意到的。他问我怎么在一楼。我说是副经理让我到一楼的。总经理笑着说,你去二楼,去二楼。真是命好,我可以整天面对那清丽女子,那是何等美事。我心仆仆的恨不得马上飞上二楼。上到二楼,二楼是一个清雅宽阔的场所,没有一楼那样拥挤。副经理正在分配工作,见我上来,就问我,你不是在一楼的吗。我难为情的扰着后脑勺说,是总经理叫我上二楼的。副经理想了片刻说,哦,本来是分你到二楼的。我瞅了那女子一眼,她正朝我笑,我的脸更是发烧。副经理叫我站进队伍里。然后就分配任务。我这少年之心就飞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应该在外面见世面多了,能看得出一种格外的气质,略带成熟,又觉得不为俗尘所染,这种风韵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能不勾住我的魂吗?
副经理分配好任务之后,就要我们演示一下台布的铺法,转盘的摆法,杯子碗筷的摆法,烟灰缸的收法,诸多规范,我傻了眼,光那么大的桌布我都不知道怎么个铺法,毕竟我是冒牌货。副经理就说,谁先来试试,她指了指一个女孩子,然后又指到我。妈耶,首先就叫我上阵,我不是死得惨,不被人笑话才怪。我身子闪了闪,弄得慌了神,怪难为情的,拿起旁边的桌布,不知道怎么个铺法,因为桌子上放有一个大大的玻璃转盘,我怪难为情的望着众人,最后把目光落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似乎明白我不会摆,走上来笑容可鞠说,还是我先来吧,看你在我们女孩子面前怪难为情的。众人都发出轻笑。实在是一个难动作,要从玻璃转盘跟下面的转轮穿过一张很大的桌布,我还真是第一次。只见她熟练的动作,很快而轻巧的把桌布铺了上去。四周刚好长短。然后又把桌布用差不多的手法收回来。我记住了这其实懂得技巧就不难的动作。她的动作实在太优美了,感觉就像是在舞蹈,她铺完望着我笑,似乎在问,记住了没。我感激的望着她。她一甩清秀的头发就站回队伍前面。副经理又问,谁来。我鼓起勇气说,我来。然后装作很熟练的样子,竟然也轻易的把桌布铺上去了,然后又从容的把桌布收了回来。成功,我向她投递去胜利的目光。她似乎在微微的点着头,她又带着轻轻的笑意,又让人感到一种震撼的美。我就感觉自己如沐春风里。其他的程序都是在她的带领下让我学会的,她是在有意的教我做这一切。就连托盘的动作也是一种比较难的程序,可以分两种,低托与高托,低托平腰上,高托齐下肩,而且托盘必须用五指尖来托,如果用实心手掌托就容易摔盘。这都让我冷汗淋漓。她故意把手朝我这边,让我看了个透彻。她那优美的姿势都能深深的刻在我脑子里,加上我这人还算天资聪颖,一学就会,而且一做就到位。做完这一切我就觉得自己的背心湿透了,脑门上豆大的汗都被我偷偷的拭去,也不知道被副经理有没有发觉我这一点。做完这些就是发工作服了,想不到没有男孩子的工作服,发了件跟女员工穿的一样的白衬衣给我。很明显,女装因为女子胸大的关系,胸口部份做得大些,然后就是下面就窄了。穿上去怪怪的,被那些女孩子笑了半天。她也在笑,看见她笑了,我也笑了,笑得好不得意。
酒店正式开业了,我跟她站在二楼门口迎宾,我们相互对望。我感觉跟她对视相当不好意思。但是这种好好瞧她的机会怎能错过。她问我,你脸红红的什么。我纳纳的说,没,没什么。她用纤纤玉手捂着嘴笑弯了腰。第一桌客人来了,我们就要敬礼。我们都叫了声,欢迎光临,然后就鞠躬,我就来了个日本式的90度鞠躬。她扑哧一声,差点没大笑起来。看着她的美丽动人笑容,我又兴奋又尴尬。等客人走了进去之后,她就笑着说,你想把我笑死啊。我看她笑得那么好看,就来了连续几个90度鞠躬,她笑得蹲在地下伏在膝上笑。看着她笑得那么开心,我心里罐了蜜似的还要甜。时间久了,我真有点希望这里是结婚礼堂,来一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相拜,想到这里我就开心的笑了。她就叫到,你笑什么,站着做梦啊。我就嗯嗯的应答。她又会笑。能让她笑,那是我的荣幸。美女的笑容永远都那么迷人。能让美女笑那是有风度的男人才能做得出来的,我就独自偷着乐。
我们之间很快就熟了,她的名字也很动人,叫酉翎,零灵的。后来我们逐渐习惯了这里,因为里面比较忙,人员紧缺,迎宾这个程序逐渐就省略了,那是我的损失,因为不能每天跟她拜堂啊。但是我们之间来往穿梭,饶来饶去也别有情趣,她的动作永远都那么优美。我就喜欢跟她饶来饶去,就像在舞池里一样,她是一个不错的舞伴,尽管我从来没有跳过舞,也不知道怎么跳,这样的陶醉都是我觉得最为快乐的。
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站在一起聊天,我作为这里唯一的男性服务员,自然成了他们的茶话闲聊,而且是当这我的面来笑话我。酉翎也会无伤大雅的刁难我。她是一个懂得尺寸的人。但是,她一句惊人的话是对我说的。她直接的问我,海,你喜欢我,对不对。她那种神情,比平常说话还要自然。这让不知道如何回答她的话。众女子都笑哈哈望着我。我乃堂堂大男人岂有被他们笑倒之理,遂憨厚的笑了笑,避之不答,也不羞愧。当然这就是表示默认,就算我不默认,我的行径别人哪有不晓之理。
休假、请假的麻烦事情来了,本来不足人手,再加上碰上休假或者放假的,那就更忙得不得了。一楼自然没二楼那样注重服务,所以经理会从一楼派一个女孩子上来帮手。这个女孩子叫谭芳,株洲的。一看就知道是刚出来的女孩子,农村的皮肤色,是被太阳晒多了缘故。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年纪不大,有另一种水出芙蓉的气质,而且透出一种美人胚子的秀气,特别是那属酒店所有女员工中最长的头发,不但发质特好,更能烘托她的个性美。我倒不注意她,毕竟我是心有所属,别的女孩子再漂亮我也不感兴趣。但是谭芳偏偏就爱跟我说话,就爱跟我靠近。看来我这一只独秀,还真是有魅力。
我们领班是一个更是白净的女孩子叫曾怡,常德的,但是长相相对比起酉翎、谭芳来就差点,长得也可以。虽然如此,但是曾怡有她自己的魅力,那就是沉静稳重,典型的成熟型女性。三个女孩子都是我同省的,所以我们都觉得比较亲近。曾怡是有男朋友的,而且下班都会来接曾怡。他男朋友是另外一家酒店的配菜学徒,就是厨师炒菜时,他首先把菜分类配好,方便厨师炒菜。所以单单这个程序就有个职业叫配菜师,炒菜也要看配菜师的技巧,菜的分量,配料的份量要搭配得好,菜才能真正吵出滋味。后来曾怡跟我说要跟他分手。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他没有安全感,而且是她家里人说的媒,并没有什么感情。我问,他还不错,蛮帅的,又这么有心来接你,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她说,他来这里看见我后,认为我是他感情最大的威胁,他对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缺乏安全感。我不竟哑笑起来。感情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逐渐曾怡对我的话多了起来,有种另样不同的亲近感。
下午有段时间是空闲的,因为下午很少来客人或者基本上不会来客人。在一楼的谭芳喜欢上来跟我们一起聊天。有一次,我的烟抽完了,忘记带钱了。我就问她们,我忘记带钱了,谁能借钱给我去买烟,明天还。谭芳马上高高的举起手来说她有。然后就塞给我十块钱。我说了声谢谢,就去买烟了。事后,酉翎跟我说,海,我发现谭芳很喜欢。我说是吗。她说,是啊,女人看女人很准的,她的确很喜欢你,你喜欢我是没用的,我不是你喜欢的那种女人。我为她的话感到纳闷。不知道她是怎样一个女人。好象她知道我喜欢怎样类型的女人一样。她继续说到,谭芳只是刚出来,几年后绝对要漂亮过这里所有的女孩子。我笑着说,意思就是要漂亮过你了。她肯定的点着头说,相信我。我真被她弄得哭笑不得,世间竟然有这样的女子。真是耐读。
酒店也不知道因为经营方式不妥当,还是地理位置不够好,抑或是厨师炒菜不合顾客口味,业绩逐渐下降。这也难怪,周围的酒楼逐渐多起来,都变着法儿拉顾客。毛主席有篇文章这样说,李鼎铭先生说过,‘兵不在多,而在于精’,好的建议我们就要吸纳。总经理最后决定精简人员。谭芳是总经理介绍来的,本来做得挺不错的,为表示总经理没存私心,让她成了士先卒,硬生生把她精减出去了。谭芳将去总经理帮她找好的工作单位。谭芳临走时指名点姓要我送,酉翎就在旁边喊阵,一定要我去送。这种情况下,也算是朋友一场,我答应去送她。本来她早就可以走了,她却坚持等到我下了班。送她上车前,她说,我暂时还不知道具体地址,以后,我过来再给你地址,你要去我那里玩啊。我答应了。送走了她之后,我空荡荡的回到了宿舍。说不上失落。也说不上没有失落。
二楼最终只剩下四个人,酉翎、曾怡、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还是有忙的时候,忙的时候经理自己上来帮手。
曾怡的男朋友逐渐很少来这里了。曾怡觉得有些犹豫,有的时候站在那里,面对着茶水柜思考,见到我走过去,嘴巴一动一动,想说什么,却又不说什么。我却糊涂得像个小笨蛋。对酉翎,我也不知道是进是退,反正就这样,大家继续非常融洽,大家继续继续有说有笑。
服务员对我来说是没有前途的。不远处一家西餐厅很快就要开张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那里的总经理是我表姐夫的妹夫,遂有了想跳槽的想法。我想去学做西餐,或许前途无量,毕竟多少能得到一点照顾。招工的时候,我去报了名。
我在酒店里递了辞呈。总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深长的说,阿海,你就想走啊,你是我们这次留下来的精英,你的成绩我都看在眼里,我准备提你做领班,你要放弃这次机会么。领班。这词多么有诱惑力。他说,你再好好考虑一下,考虑好了再跟我说吧。我有些踟躇了。现在是两个机会,我将怎么做决策呢,两者都那么有诱惑力。
我继续工作了好几天,在思想想做了番挣扎。不行,我还是得走,我不走,总经理要提我做领班,那不是等于撤了曾怡的职务。曾怡跟我之间的情谊这么好,我现在有另外一条路走,我得给她难看。当我去找总经理的时候,总经理告假回乡了。我随便扯了一个严重一点的理由向副经理辞职。副经理说跟其他人商量一下再做决定。最后副经理同意了。我有些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酒楼。
曾怡的眼神里有些忧郁,酉翎却永远都是那样笑容可鞠,而我已然等不到谭芳的到来。我第二天就去了那家西餐厅。迎来另一种新的环境。但是酒店里的女孩子依然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去过酒店,没再见到酉翎跟曾怡,据我熟悉的人说,自我走后,她们也相继离开了。
我见到酉翎的时候,是在一条街上。晚上,我独自一个顺着街道悠行,她陪同着一个最少有三十好几的男人在逛街。是她看见了我。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更何况是过好了长一段日子。她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清清的,淡淡的女子了,相反她已经打扮得很是妖艳,眉毛画得很是修长,嘴唇红得像火,还是那样喜欢微笑,笑起来已经很是妩媚风骚。曾记得,她说过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原来是真的。
见到曾怡的时候是在一种更巧合更仓促的的情况,她坐在公车上,而我站在车站旁边,我们都见到了对方,如果不是见到她那个没有安全感的男朋友呆板的坐她身边,我会赶上去坐上这辆并不是我要去的目的地的公车。我们只能相互挥手,公车逐渐远去,一直等到消失不见了,我才无力的垂下了手。我跟曾怡就这样匆匆见面又匆匆的别过了。
也许是天意,我与这三个女孩注定都有缘无份。我在那间酒店里得到了谭芳的地址,是谭芳的老乡告诉我的,但是回去后,怎么也找不着写地址的纸条。因为工作比较忙,过了好几天,我才急匆匆的复去问谭芳的地址,而谭芳的老乡竟然在前一天已经离去。
三个不同的女子,都在我的生活里闪过。就像在列车上,看到了几个非常别具一格的,符合我性格的景致,有种特别想留住的感觉,但是列车继续的前进着,朝我的目的地飞驰,逐渐远离他们而去,如是我只能拥有怀念的情结。朝她们挥挥手告别吧。

第2篇、九点钟的电话

小于和香香,真可以说是最要好的手帕交。
在教会学校里住校,从初一直到高二,她们总是形影不离。两个人的家庭背景虽然不同,烦恼却一样——她们都有一个啰嗦的妈妈。
小于的妈妈是幼稚园老师,大概因为带惯了小孩,一直到今天,跟小于说话,还像是教幼稚园孩子似的慢吞吞、一个字、一个字地念。说完了,还要问“你听懂了吗?”
香香的家里开店,妈妈从一早就忙个不停。不但得忙着送弟弟上学、抽空出去买菜、做饭,还得随时招呼顾客。尽管如此,对远在学校的香香,仍要遥控。
每天晚上九点钟,宿舍电话响,没有人会去接,除了香香。
因为那一定是“香妈查勤”。每次香香都很不情愿、慢吞吞地过去接,再重重地把电话挂上:
“更年期的女人!”
这天课上到一半,香香突然被老师叫了出去,然后就没回来。
小于等到晚上,还不见香香,拨电话到香香家,才通,就听见一片哭声。香香哭喊着说:“我妈妈心脏病,死了!她居然没对我说一句话,就死了!”
香香再回学校时,整个人都像是缩小了一截。不爱说话,也不愿出门。
最可怕的,是每天晚上九点,香香都哭,说为什么没有妈妈的电话。
小于也陪着哭。
渐渐,香香的情绪平复了,两个人常在九点钟时坐在电话旁边,由小于拨电话回家。
只要听见妈妈或爸爸“喂”的一声,小于就把电话挂上,自言自语地说:“知道他们在家,真好!”
“知道你父母都在,真好!”香香也幽幽地说。
我们能由别人的悲苦中见到自己的幸福。也能以别人的幸福,来升华自己的悲苦。
后者比前者更无私、更伟大!
第3篇、替你当哥哥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个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
十多岁的时候,他们学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说,如果有人用刀砍你,我就替你挡着。小虎说,你净拿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誓,谁一辈子老遇到刀砍啊?他想一想,就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小虎于是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谁也没想到,玩笑话竟然成了真的。他从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一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他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从此,他在这世界上没有亲人,也没有人可以投奔,只有来找他。12岁的小江,带着他的游戏机,还有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大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24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他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骂过,转身离开,再也没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的16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解决。他没想到,家里添个上学的孩子,真不是添双碗筷那么简单。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一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5双球鞋。那年,他28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30岁。
小江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机会,去美国进修。他放弃了。这一年,他34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们家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36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那女孩子明知道他的身世,事后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纯洁清白的女孩子,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25岁。
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是一年后。在28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子和小江本不打算举行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他十年来积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
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40岁。

第4篇、嘿,我们这些穷哥们
前几天,有个过去的朋友问我,你最近在哪住那?我向他简单说了,他很吃惊:“啊!你们男女混住呀!”
“我们家”是个大家庭,有三个女孩子,四个男孩子。我们不是一家人,但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我们住的那个新村,每家每户都是一幢二层小洋楼,独门独院。尖尖的红屋顶,墨绿色的街门,看上去就像是童话里小兔子住的房子一样。
我们的屋子,大大小小共有四间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大客厅。去年,这所房子里本来有个小小的网络公司,由几个刚毕业的小伙子雄心勃勃地创办的。结果哪,正如媒体上所说的,2000年对于互联网来说很冷很冷,也冻着了我的朋友们。公司解体了,几个仍然决定在北京创业的年轻人合租下了这所房子。于是,也就有了现在的同室而居。
平常的时候,大家各干各的事,上班或是出门办事,屋子里空荡荡的。一到晚上,家里就热闹起来。客厅永远都是聚集热闹的地方,一起看电视,评论电视剧,或是说说单位里好玩的故事。什么英特尔公司把搜狐的股票转让北大青鸟了;什么今天有甲A甲B的比赛,谁也不许和我抢电视;什么小云子,你小子的网吧什么时候开?我都等急了,上网钓几个美妹去!……
因为年轻,所以气冲,所以需要音乐和啤酒。来了朋友,或是节日、某人的生日,都会聚会。这时候,大家除了高谈阔论外,往往会请恩泽来几首歌,而他唱的第一首歌,一定是《加州酒店》。当然大家也会向我起哄:“高姐,来首诗听听。”我笑笑不做声。我比他们都大五六岁,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活泼、好动,兴高采烈的时刻来首诗未免有些酸溜溜的。我喜欢听恩泽唱歌,音乐可能是他的最爱,他有一把很不错的电吉他。不过他最擅长的还是计算机,以前在好几家公司做过网管。可我很怕他拆拆卸卸那台计算机。我和恩泽曾签了一个口头协议,我为他洗衣服,他教我计算机。可协议实行了两次,就不了了之了。被追问什么时候开网吧的小云子,最是个好脾气,好像永远没什么事可以惹起他的火来。本来,他是想开网吧,他的女朋友也特地从福建赶来帮他。可现在,整顿网吧,他父亲不同意他的做法,也只有找工作了。于是,我、小云子和他的女友就成为家里不上班一族。只不过,我每天地看呀,写呀,好像也很忙。
小盖是家中无形的老大,跟我一样都从河北来,是一家有名的软件公司的设计。代宝的老家在甘肃天水,几个男孩子中也只有他还干点家务活。
脾气最大的就数路伟,别人向东,他偏向西。他要看球赛,一般情况没人和他争。公司给做市场的他配了笔记本电脑,听说这几天正在做一笔大买卖。于是,他就嚷,等哥们发了财,一定要去念MBA,有人开他的玩笑说,你小子发了财,要先请大家吃谭鱼头。于是,我们盼着谭鱼头,就像盼着任何的其他希望一样。
我们都是穷哥们,可是我们都很快乐。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那时回忆起现在这段同室而居的经历时,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慨哪?

第5篇、我和她爱上同一个花心男人

傍晚,电话那头,一个女人告诉我:“我是你的忠实读者,今天是我34岁的生日,明天是儿子11岁的生日。”“祝你们生日快乐。”“我老公现在还没有回来,他说有应酬,他不想回这个家。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瘦瘦的依婷在讲述的过程中没有哭,她的故事令人心痛,但是她自己极力保持着平静。讲述结束后,我向她推荐了一个治疗肝硬化的老中医,告诉她肝硬化并非不治之症,一定不要因为感情上的挫折而放弃、耽误治疗。依婷却哭了:“你知道吗,现在每天早上我的儿子在微波炉里为我热中药。他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我的“生日礼物”是老公情人的电话
许磊一定没有忘记我的生日,因为他肯定记得儿子的生日,我在23岁生日的第二天就给他生了个儿子。但是今天一整天,他不仅没给我一句祝福的话,而且连家都不想回了。
许磊的单位效益相当好,他在里面负点责。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几套房产,三辆汽车,应该说日子过得很舒心了。可是就在昨晚,他在我的威逼之下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签了字。他说他要净身出门,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和儿子。我不想到这一步的,但是我没办法,如果不提就一点尊严都没有了。昨天,我提前收到了我34岁的“生日礼物”,一个女孩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她是许磊的情人……
自从许磊回家吃饭的次数减少后,我做饭就做得很没劲。我自己可以随便,但是儿子不行,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但是孩子的饭量能有多大呢,于是通常我做了一桌子的菜,从热放到冷,也等不到许磊回来尝一口。有时候,我就愤怒地把菜倒掉了。许磊有时回来想加餐,我说没有,他也不敢作声。如果家里有猪,也许我会去喂猪,喂猪都不愿再给他吃了。
我觉得他不配。那段时间他手机不离手,总是不断地收发短信。开始我还以为是业务繁忙,直到有天晚上他被一个朋友喊到楼下去散步,手机落在了家里,我看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以后我们一定要在我家附近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再木讷的女人,也会想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我就着许磊的手机回拨了那个号,“喂---”慵懒而娇媚的女声,仿佛要把人化掉。她一定以为电话这边的人是许磊。我像拿到烫手的山芋,赶紧把电话挂掉。我的心要跳出嗓子眼了,我没有想到电视里的一幕居然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要知道许磊可是众人眼里的模范老公啊。
我给他自由他却玩过了火
许磊在外面有了女人,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事实。虽然只一眼,但是那个号码我已经烂熟于心。第二天我用自己的手机去拨那个号,要么拒接,要么关机。好奇和疑心让我立即去查那个号的主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号的主人居然是许磊。再简单不过了,许磊给那个女人买了部手机。
这是一个令所有女人知道后都会觉得天旋地转的调查结果。我却很快就转过弯来:男人嘛,特别是像许磊这样的在生意场和官场上应酬的男人,难免有应酬,难免拿酒色买机会买放松,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鞋子打湿了,晒一晒也就干了。我以为仅此而已,只要不波及婚姻,偶尔逢场作戏的自由,我还是给的。
我没有想到会在自己34岁生日的头一天接到那个女人的电话。当她自报家门后,我问她知道我找过她吗?她说知道。我问她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她说许磊事先通知过她,告诉过她我的号码。他们的保密措施做得真好。
那天晚上许磊回到家,手机已不在原处,他也没说什么。我也压抑着什么也不说。查到事实后,我还是没说什么,我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的伤自己舔平,慢慢就会好起来。没想到,时间并没有淡化什么,反而提供了滋长的空间。
我问那个女人,是什么力量让她从不敢接我的电话,到主动打电话给我。她说,此一时彼一时,是时候做个了断了。我问什么样的了断呢?她沉默了。
晚上许磊回到家里,我说有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许磊一边换鞋一边说:“是的,我知道,当时我就在她身边。”“什么?”我简直是大惊失色。“我想做个了断,一切都应该结束了。”我以为他的意思是要回归家庭,也就没说什么。
患上重病时他曾是模范老公
我没有办法不相信他,也没有能力不相信他。一年前,我被查出肝硬化。医生说,保养得好,不生气可以活二三十年,最坏只剩下两三年的时间。我整个人蒙住了。许磊当着医生的面搂着我说:“老婆,我就是卖房卖车也要救你。”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医生羡慕地说:“真是个模范老公。”
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老公,在外人面前,他也的确做得很到位。我们结婚十二年了,他至今记得每个月给我父亲买烟。他的收入、家里的房产,全部由我在经营管理,他从不过问。即使为一个问题发生争执,他也会听我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要知道,我们在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许磊常给别人说起我们的以前。那时我们到四季美去吃汤包,他点了最贵的蟹黄汤包,一两就得五十块钱。因为钱不多,我们只点了一两,许磊和我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分吃了那两蟹黄汤包。许磊后来告诉他的朋友,没有我对他的支持就没有他的今天,说我是他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老婆。
我和她都爱上了花心男人
我的病现在全靠药物在维持,每个月几千块的医药费。有次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感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也不知道我这病是怎么得上的?”许磊就说:“一定是你大哥从前谈的那个对象得了肝病,你们都没注意,害了你自己,也害了我。”许磊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那次他不多的言语让我意识到,我在他心里已经成了灾星。
除了默默地承受,我还能如何?昨天晚上,许磊对我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放心,我不会让我们的儿子,既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的。我就是赖也要赖在这个家里。”想到他在人前对我种种的好,想到人后他对我种种的折磨,我心有不甘地问:“你爱她什么?”“她比你懂事,比你脾气好,从来不口罗嗦。”“妻子和情人的角色是不一样的,妻子就是和你一起面对琐碎生活的人,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情人只用和你花前月下就够了,如果我是她,百事不用操心,我也不会有口罗嗦和埋怨。”“我们在一起,是真的有感情的,难得的是她并不是看中我的钱。她家里有的是钱,她给我买名牌衣服,送我名牌皮带、领带……”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许磊说,以他的关系网,要想认识一个女人,不是件难事。
晚上,许磊睡了。我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想不清一个问题,既然他心里有了别的女人,为什么早上还能和我缠绵?现在,我明白了,他要的不过是我的身体,并非我这个人。因为我已经记不得他有多长时间没有吻过我,没有从背后拥抱我了。
我睡不着,我给那个女人打电话。我告诉她,我和许磊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骄傲那就是我们的儿子,我们生活的一切重心都是围绕儿子。那个女人说:“这些都不重要了,他现在爱的人是我。”“是的,他现在爱的是你,可是你知道他今天早上又对我做过什么吗?”我说话的时候很激动,我的确是有些不能自持。如果许磊是个一惯的坏蛋,我也就认了。但是他的从前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包括现在在外人面前依然保持着完美的形象。这让我处于一种哑巴吃黄连的状态。那个女人听了我的话,长久地沉默。她说:“我也一直在疑惑,这么些年来,他居然也能把你和孩子照顾得那么好。”然后,她收了线。我想,她的心里也不好受,谁让我们先后爱上了一个花心的好男人呢?
我的生命快没有了他却还要我等
今天早上醒来,许磊已经上班去了。我的肝隐隐作痛。我给他发短信:“为什么你就不能再等两年呢?那个时候,我不在人世了,你不也就自由了吗?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吗?”许磊的回复是:“我肯定会回来的,但是你要给我时间啊。”我觉得堵在胸口的那一口气总算顺了下去,我通过短信对许磊说:“好,为了孩子,我们重新开始。”
没有想到,就在我们重新开始的第一天,他居然又有家不归。下午我又很没出息地给他打了几次手机,催他回来,他都搪塞了过去。
说实话,那个女人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一直把许磊当作我生命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个人,我习惯了他对我的迁就和忍让,现在将要失去了,我才恨不得紧紧地抓住。
他说他要回来的,我就忘了昨天晚上我逼他写过离婚协议,我还像从前一样疯狂地给他打电话……我的尊严在他冷漠的应付里消失殆尽。昨天儿子听到我给他爸打电话,知道他爸在外面有了女人,当场就哭了。孩子求我“再观察观察爸爸,好不好?”他说有爸爸总比没爸爸好……
儿子的话令我心都要碎了。为了给儿子一个完整的爱,我只能继续呆在这个名存实亡的家里,和许磊一起作戏。
第6篇、一把玫瑰,一把刀

她也不说话。我知道马上就到情人节了。我没打算给她买花,我现在很烦她。她的性格就像电视里演的泼妇,和她的容貌大相径庭。她这一天闷闷不乐的,我知道她生气我对情人节一点反映也没有。她也知道,我没闲钱给她买花。可这毕竟是大多数女人最喜爱的节日。她也是女人。
还记得两年前,我们第一次的情人节。我的花送到了她的单位,哪是用牛皮纸包着的三朵玫瑰。那一天,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留言成了她们班上4小时热门话题。我在上面写的“我希望你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我发现她很暴躁时已经晚了。我们有一年了。
“你到底是怎么?有事情和我说,总是生闷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啊!”
“没事。我自己闹心,和你没关系。”
“怎么和我没关系,你不是我女朋友嘛。不你总是这样不是折磨我吗。你刚才和我发什么脾气。有事你就说呀!”
“没事!你跟我喊什么!用不着你管!”
她穿上衣服,拿起包,狠狠的开门。看了我一眼,走了。
真***烦,总是这样。我追出去。一路上,我像个记者不停的问。她像个政客不知道说的什么。到了她家,我已经问的没有一点心情了。我告诉她,我回去了。她低吼着对我说:“难道从我家待一会都不行吗?”好吧。我无奈的随她上了楼。
“你要是不想说,就睡一会吧。明天就好了。我回去了。”我实在不想在呆下去了。老半天,她说:“你姐夫也不上班,***还护着他,挺大一老爷们。天天在家呆着,拿什么养孩子养老婆。你看***那样,还说我一顿。我来气!”
“我操,就因为这个?你也。。。。。他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妈她怎么了?我妈这样的老婆婆你还上那找去。对你不错了吧”
“你别更我喊。我就知道你得说我。你说我干嘛!总说我,总说我,我在你眼里狗屁不是,是不是!”她大喊。
“你能不能懂点事啊。”我放小了声音。
“不能!!!我知道,你早就烦我了,后悔了吧。把我骗到手了,就什么都不管了”她疯了。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以前真不知道你是这样的,现在你越来越过份了,我不希望以后再费事的离婚”
“你什么意思,想分手是不是。我就知道。我告诉你,不行!你要是走,我就死!”她站了起来,像个杀红了眼的匪徒。
我没搭理她。转身开门。她像个豹子冲到门口。从墙上拿起哪把藏刀,亮出了白刃。我感觉她来真的了。一把薅住她的手。“我先杀了你,再自己死,我今天***的不活了!”
我一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掐住她的手腕。我们俩搏在一起。我没想到一弱女子能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她又咬又抓,我几乎快招架不住了。哪把刀在我们俩之间来回的窜动。我的衣服出现了几个口子。我使尽了力气,终于把刀夺过来。她还拼命的枪。被我推倒在沙发上。
“我要下岗了。。。。你不能不要我。。。。。”她的手流出了鲜血。
“哪你也用不着这样啊!”我喘着粗气。我看到了她手上的血。
“我心情不好。你为什么不哄我,为什么不给我买玫瑰花,为什么不买巧克力”她嘤嘤的苦了。
我把刀放在桌子上。来到他身边。用手擦了擦她的血迹。“我知道的,不还没道呢吗。你着什么急。。。。。下不下岗没关系。咱们年轻,再找呗。”我气消了一半。
“哪那么好找,我妈也下岗了,我听我爸说他也可能要下。以后怎么办。。。。。 你还爱我吗?”
我看着她。她实际上很温柔很开朗,有时可爱的像个天使。她现在又仿佛回到了我刚认识她的时候。“爱你。我一直爱你”我看着她。她崛起了小嘴。微微的笑了。眼泪还挂在鼻子上。“哪不用买玫瑰花了。太贵了。”她又靠在我的肩膀上。
“好的”我觉得我是个幸福的混蛋。
第二天,她收到了三朵玫瑰,没有署名。上面写着:梦似花开落,情存你我间。
第7篇、忘年之交吴冠中先生
我和吴冠中先生同住一个小区。去年我要迁新居,在准备拔掉电话机的一刹那,我想到要和吴冠中先生辞行。电话里我说会常来看他,希望他保重。他说他身体其他方面还好,就是睡眠不好,吃四片安眠药也只能睡三个小时,很痛苦。我问他还在创作吗?他说很困难……电话里,他说了很多,好像不是我要搬走,倒像他要远行。
回想起前年春节,我最后一次去给吴冠中先生拜年。和往常看望他一样,我除了带去一张会说拜年话的嘴,仍旧空着两手。但当我们双手握在一起时,我是那样真切地感受到送给我的温暖。
虽说是过年,他家的新年和旧年一样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他的生活多年来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实质的改变。小画室不到10平方米,面朝阳,画案旁的餐桌上已摆放好午餐:一只盘子般的大馒头、一盘“水煮蒜苗”、两碗多种豆类煮制的粥。吴先生和夫人正准备就餐。我注意到吴先生好像刚刚理了发,就问,还是街边师傅的手艺?吴先生显得挺高兴地说,街边理发师傅搬进理发室,不用站街了。
很多年来吴先生总在街心公园的林荫小道边,花两元钱找个“蹲摊”的理发师傅“剃头”。我每次遇见他都会开玩笑地说,这么有价值的脑袋咋就这么廉价地“处理”一下?吴先生扭过头说,剃头师傅是“行为艺术”,我是纸上谈兵,我们工作不同,价值一样。凡到这时,他的脑袋会被剃头师傅“无情”地归位。他只得低头喃喃:我这时候的价值就相当于一个等待削皮的冬瓜。剃头师傅遇到这样的情景,就会神气地哈哈大笑说,那你们先聊会儿吧。谈笑间,吴先生总会有意无意地谈到他的“创作观点”。此时,我都觉得他很孤独,期望别人的理解。
有一段时间,社会上对吴先生的一些观点有些非议。我知道吴先生有很多话要说,我也知道他有很多话不愿说。因此,在动员吴先生接受我采访时,我们有言在先:不谈友情只谈观点,我是记者,职责所在,有言必录;您是受访者,完全自愿,实话实说。
吴先生是个率性而坦诚的人。以往无论是他的学生、朋友还是记者来访,他从未要求对所写文章在发表之前过目,可他对我提出了“我看过再发”的要求。以往,也许由于记者的误解,或记录词不达意,或节取只言片语,或是其他的原因,发表后给吴先生本人及社会、学术界引来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误会。
所以吴先生严肃地对我说:“发表前我本人要看一看,我要对我的话负责。不能再上朋友的当!因为是朋友才信任,才会上当。朋友在变。我也在变,没有不变的人。漫漫人生路,每一阶段都会有朋友和知己。过了这村便没有这店,朋友和知己很难与自己结伴同行。分手了,真诚的朋友留下怀念,并非真诚的朋友留下遗憾。我当了数十年教师,对自己的学生一向不说假话、空话,在学术钻研上绝对用科学的解剖刀,六亲不认。对学生、对朋友的坦诚几乎成了习惯,对并非真诚的人也坦诚对待,对有目的的人毫无防范,于是被利用,被断章取义的教训不少。这样的人和事不仅影响我个人的情绪,对社会和学术界也起了很坏的作用。”
面对这位学贯中西,虽已白发苍苍,却又不谙世事的单纯如孩童的老艺术家,我没有说出“我文责自负”那句常说的话。因为,我实在找不出理由拒绝老人家的要求。那次采访很深人,他的情绪一直很激动,但也很清醒很有条理。后来我的专访《吴冠中有话要说》在《文艺报》整版发表后,吴先生将此文收入到他的文集,我们的友情也从相识而跨向更高的境界——忘年交。
记得2001年我去吴先生家那次,他家与往日稍有不同的是窗台上多了一个小罐头瓶插着的红色康乃馨,书桌的花瓶里是带有绿叶的金色郁金香。这使我忽然想到,今天大约是吴先生的生日。那两束淡雅、朴素、没有任何装饰的鲜花,一定是他的儿孙或熟悉他的朋友或热爱他崇拜他的弟子悄悄送来,以表心意。吴先生一辈子从未为自己张罗过生日,也坚决不主张任何人为他过生日。因此,我不知道哪天是他的生日,他只说,我是老羊,你是小羊,我们都属羊。他随口问了我这只羊的生日。
突然有一天,他散步时又到我家,高高兴兴地祝我生日快乐,并送给我一幅他写的字:“羊生日,见日出,殷红色”。我们相识多年,从未张口向他求过一幅字画,这一份突如其来的珍贵的生日礼物让我特别兴奋也特别惭愧。因为,我从未给我的这位忘年交祝贺过生日——无论是他在艺术创作默默无闻的时候,还是他在国内外声名显赫的时候,他却把我这小字辈的生日放在心上。那年他82岁。
我一直在想,吴先生这些年来引起许多人的误解,一定与他独特的思想有关。也许,随着中国美术的发展,我们将越来越认识到吴先生的观点的意义与价值,误解也会随之消除……
而今,吴先生和这个世界永别了,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人竟然没在搬家后的一年里去看望他。现在我只能把他老人家送给我的那套精装本《吴冠中文集》摆放在桌上,点燃一支蜡烛,在幽幽的烛光中怀念这位像画家一样杰出的文学家。他送我书时说的话言犹在耳:“文是画之余,是画之补,是画到穷时的美感变种。只可惜,我如今已是白发苍苍的风景画家,不能互换,是文是画,只求表达真性情吧。”
老人的话在我心里生根,老人的身影在我脑海里驻足,我把老人那颗不再跳动的心安放在我的生命中。

第8篇、情路上三个人的天空

每个晚上,客厅里的电视都会播着热闹的连续剧。爸妈坐在沙发上一如既往,一个快睡着了,一个看得津津有味。我曾无数次的想过,这也许就是婚姻生活的真相。也许还应该学算得上是幸福的婚姻。
那个晚上,我躲在房间看小说,不期然与书中的主人公产生共鸣。一样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子,不另类,不出色,就连容貌也是平平淡淡的美,但也有着自己的梦想,因为平凡,婚姻就成了唯一值得向往值得费心费力的事了。一所很大的房子,雪白的蕾丝花边的落地窗帘被风吹了起来。身穿白色衣裙的漂亮主妇忙来忙去。然后,楼下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是成功的西装革履的丈夫,手里拿着礼物……忽然间,门铃响了起来。然后,是爸妈让客的声音,然后,是叫我出去。来的是桑娜的妈妈,我们家几十年的老邻居,廖阿姨。廖阿姨糖尿病三个加号,平时很难再出来串串门儿了。她看到我就开始抹起眼泪来了,说看到我,就像看到她们家桑娜,桑娜比我大五岁,五年前嫁到了大阪。丈夫虽然离过婚但是是日本有名大公司的职员。桑娜结婚的时候我还在处地读书。不过听我妈讲,也是很风光的,五星级酒店办的宴席,丈夫看起来也仪表堂堂。虽说,老人家对嫁给日本人,还是离过婚的总有一些微词。可是,对于桑娜来讲,她大概是想用这样的方法来实现对婚姻的愿望。那时候,廖阿姨身体还好,有事没事拿了桑娜在大阪家里的照片过来看。照片里的桑娜穿着裁剪合体的家居服,站在别墅门前碧绿的草地上,脸上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的灿烂。
我初初以为,廖阿姨的眼泪只是缘于对女儿的思念。没想到廖阿姨拉着我的手泣不成声的说:“想来找你帮忙的呀,不好意思开口。桑娜出事了,现在住在精神病院里。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我又是这样的身体。想请你帮我去把桑娜接回来,出国的手续,大阪方面会给办好的。”平时我到是个挺自信的人,从小到大让我一个人去做什么也极少犹豫过。但是,让我孤身一人到异国他乡去接一个病人,而且还是精神病人,我开始底气不足。可是,桑娜的事,总不能不管吧,小时候我爹妈忙都把我寄在她家里,我是跟在她屁股后面进出的小尾巴呀。
我灵机一动,想起了江宁,桑娜出国以前的男朋友。我有种直觉,无论当初桑娜是怎样伤害了他,桑娜的事他依然不会坐视不理。
于是找到了江宁的电话,他现在帮一个台湾人做软件开发,也算是半个老板了。我在电话里讲:“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是桑娜的邻居,以前,总给你们当电灯泡的那个?”江宁在电话里哈哈大笑。我一脑门儿的汗,暗自庆幸自己有眼光。我们就约在了他们公司楼下的上岛咖啡。我在电话里问:“太太会介意吗?”江宁说:“还是孤家寡人呢!”
印象中,江宁长得很像那个吴奇隆,但不知道这几年变成什么样,但一进咖啡厅看见了他,我便为桑娜开始不值起来,这么好的男生,她竟然就舍得丢了?
他也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们两个人很快就没了拘束感。我给他讲桑娜的事,他低着头搅着半杯蓝山,我看不出他心里的想法,我觉得这种时候他要抽一支烟会看起来更酷。
“桑娜,会愿意见到我吗?”“***妈说,她可能不认人了。”我说。我们一下子陷入了沉默。我开始有点后悔,我只想到自己要怎样少费点力气就能把桑娜弄回来,才叫上江宁。可是那样爱面子的桑娜怎么会愿意让他看见自己最不堪的一面呢?或者说,其实在潜意识里,我一直是站在江宁这一边的,对他是充满同情的?我对自己这一个想法吓了一大跳。江宁说,他的手续自己会办好,去的时候通知他一声。
去出入境管理处的时候,我在办理大厅远远的看到他,我想,自己到底做对了还是错了呢?不过,有江宁在,我安心多了。而且,很快我就知道,跟一个可支配生活的人在一起实在是一件挺快乐的事,一切的事都有江宁来打理,我轻松的像一次外出旅行。
桑娜的丈夫没来接机。我们拿着写着桑娜住院地址的条子坐着出租车直接到医院接桑娜。对于桑娜的事,我们基本上知道了一些。是个俗气而不幸的故事。
桑娜结婚的头两年的确过着国内女孩子人人羡慕的太太生活。奇怪的是,桑娜一直没有生育。这很让桑娜的夫家不满。一来二去,桑娜的丈夫开始晚归,不归。
对方是个日本女人,对于桑娜来说,她能怎么样呢?婚后一直做着家庭主妇。很少与外界接触。就算是买一些日用品,也是周末与丈夫一起去超市采购的。桑娜的日语水平除了在国内培训的两个月基本上没有进步。绝望之余,桑娜开始了自虐,自残。
我们在医院见到桑娜的时候,她的脖子,手腕上伤痕累累。我不知道以前连拍死一只蟑螂都需要很大勇气的桑娜是如何的绝望才能对自己下这样的狠手啊。据说,在家里纵了两次火之后,桑娜的丈夫把她送到了这里。
因为没有家属的签字,我们无法带走桑娜。只有等桑娜的丈夫。那个衣冠楚楚的日本人走进来时,我看见江宁握紧的拳头,我拉住了江宁的手。我能够理解他心中的痛苦。倒是桑娜安静得像个乖巧的小女孩,靠着我手臂一路走。
收拾了桑娜的一些用品,我们直奔机场。一路上,桑娜都很安静。换了登机牌以后,没想到她却死也不肯上飞机,用她不纯熟的日语大喊大叫,说机上有恐怖分子,他们想要害死她。
我们无论如何也劝不住她,终于还是召来了警察。结果在值班室里足足被问询了近十个小时。在桑娜乱叫的时候,江宁就紧紧地抱着她,对她说:“桑娜,桑娜,我是江宁呀,江宁呀!我们回家了,回家了。”他抱着桑娜,泪流满面。
我看着江宁,心里一样的千回百转。这样一个男人,不知道为了桑娜,还要伤多少次的心。
因为桑娜,我们似乎又回到了从前的日子。江宁带桑娜去看电影,必定会带上我这个小尾巴。现在,江宁每一次看桑娜都一定会叫上我。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有一次我问江宁,一直不找女朋友是不是为了桑娜。他说不是。我很奇怪。这个话题很可惜没再继续下去。
桑娜的状态比刚回来的时候好了很多。除了身上的那些伤,走在中山路上,你看不出她是个精神失常的女子,她仍然漂亮而时尚。
倒是***妈,更老了一些,每次我们去,都会说,有一天她死了,不知道桑娜怎么办?说桑娜这些天一直吵着要回日本去。“不能再回去了呀,那个日本人拿着报纸上的车祸给她看,是想让她那样的死法,还可以有保险金拿。”
每到这种时候,我和江宁坐立不安的听着。
桑娜听到江宁来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来。清醒的时候保持着一个已婚妇人的衿持,随时随地准备收拾包袱回日本去;糊涂的时候,抱着江宁泪流满面,说她这一生只爱过江宁一个人,让他千万别离开她。
我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是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却越来越有刺痛的感觉。
江宁说,他对她,现在是更多的是一种亲情了。我明白江宁想要表达什么,我沉默。从一个本来已经一无所有的人身上再拿走她唯一的东西,不是残忍会是什么呢?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这样做。
一个人到电影院去看《天下无双》。
电影里说,你在大千世界里看见了你所爱的人,你不知道,他和你之间隔着的会是什么,你便急急地奔去了。奔了几万年的路程,得到的是一个永不能戴上的指环,一个不能成真的梦想,永远说不出的一个字。
这是一个闹剧式的喜剧,有我最喜欢的梁朝伟,我看着看着却哭了。我不知道我和江宁之间还会隔着些什么,除了一个桑娜。可是,我不急急地奔去我就会幸福么?其实,在我们的一生里也可以有很多的选择,你可以选一袭白纱窗帘,一个每天下了班就回家的丈夫;也可以选真正让你动心但却不能彻底拥有的一份感情,可这样的选择是多么难,我们在很多时候不是很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然后,那一天,江宁坐在我家的沙发上和老爸老妈一起看着无聊的肥皂剧,顺手拿起了那本我曾经看过的小说,他不知道我曾经想过要一份特别平凡特别平凡的感情,结果最后自己把自己打败了。
第9篇、酒鬼卡森的追思会
酒鬼卡森死在了厨房。临终,他的手里还拎着半瓶威士忌。
说起来,卡森可不是什么好人。40岁,没结过婚,父母双亡,酗酒,语言粗鲁,常对人大喊大叫。
如果不是新来的牧师安略特沿家拜访镇子里的居民,卡森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发现。
卡森的追思会,办得却不那么容易。在牧师的动员下,来的人倒也不少,可追思会已经开始了十分钟,却没有一个人开口。
安略特清了清嗓子,正要打破令人难堪的沉默,却听下面有人低声说:“他参加过伊拉克战争,是个军医。”
“他,他给过我糖果。”角落里,一个叫萨利的瘸腿孩子突然怯怯地说。“万圣节,他送我很多糖果,还给我做了南瓜灯。他说,万圣节所有的孩子都该有糖果吃。”
几分钟的祈祷之后,仍旧是沉默。除了那一袋糖果,卡森是否还有值得人铭记的地方?大家搜肠刮肚,却想不出来。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对六十多岁的老夫妇走了进来。看上去,他们是远道而来,风尘仆仆。站在卡森缀满鲜花的棺木前,老人一脸悲伤:“想不到,卡森就这么走了。我们甚至还没来得及说一句‘我们爱你,孩子。’”
他们是谁?众人又好奇又惊讶。老先生说,他曾经有个女儿,叫安妮。安妮医学院毕业后,把卡森带回了家,说要嫁给他。可是,他们天使般的女儿,怎么可以嫁给这么粗鲁无礼的人?他们绝不同意。可令他们想不到的是,三个月后,女儿上了伊拉克战场,她再也没有回来。卡森说,是他没有照顾好安妮,他要当安妮父母的儿子。
老太太将一束雪白的玫瑰花放到卡森的棺木上,轻声说:“孩子,今年的圣诞树,你会从天堂给我们寄来么?我们会等的。”
教堂里,一阵抽泣声。连一脸严肃的安略特,眼圈儿都微微有点儿发红。大家静默无声,努力将那个粗鲁的卡森和深情的卡森对接起来。
追思会原本打算只举办一个小时,可最终,却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黑,众人才恋恋不舍地散去。
教堂的大门被紧紧地关闭,牧师安略特脱下身上的白袍子,扔到了一边。他轻轻地掀开棺材盖,将卡森嘴里的破布掏出来,将他的手脚解开。
卡森咆哮:“你不是说,只有一小时?”安略特笑了:“我也以为一小时足够了。谁知道,你这个傻瓜,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怀念。”
卡森面无表情。只有他知道,安略特是个冒牌牧师。他是卡森的战友,这次来小镇看望卡森,见卡森自暴自弃,整天把自己泡在酒缸里,就劝他振作起来。可卡森说,像自己这样没有正经职业,一无是处的男人,除了喝酒,还能做什么呢?于是,安略特和他打赌,如果公布他的死讯,能有三个人说他的好话,他就应该戒酒。
卡森笑了,他斩钉截铁地说,不会有一个人。就这样,两人打下重赌。如果安略特输了,他要给卡森五万美金。卡森以为,他死了,人们应该是高兴,至少不会悲伤。可事情的结局,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这让他感到有点儿惭愧。现在想来,还是让那个粗鲁无礼的卡森死掉吧,要是让他活过来承接大家的敬佩、友善、赞美,他还会不适应呢。今晚,他要砸碎所有的酒瓶子,把那些威士忌倒进水沟。然后,他将像初生的婴儿,带着美丽的姑娘离开……
第10篇、想念是一种美丽的感动

许多年前,我为了事业,不得不离乡背井,到一个远离家乡三百多华里的山区城市攻读学业。由于学业繁忙紧张,渐渐忽略了给东西南北的朋友写信。学期结束后,我放假回到家乡,一踏进家门,母亲便说:“你有好多信!是不是在学校里没给你那些朋友写信,害得他们都不知道你的消息,一个劲儿地往家里寄信。快去看看,信里都说了些什么?”
我急忙把行囊放下,顾不得擦上一把脸,就往我的书房里跑去。订阅的报刊一叠压着一叠,那些信也被母亲分开放在一边。我抓起信一看,嗬,都是我一些在外的朋友寄来的。随便拆开一封,展开信笺,那上面便龙飞凤舞地写着:
诚友:
很久没看到你的信,很想念你,不知你现在一切可好?
……
再拆看其他信件,得知朋友们都因我久未去信,很是想念、惦记着我,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字里行间不乏深切的关心、浓浓的思念。看着这些信,读着这些滚烫的字句,让我好一阵子久久无语,感动不已。
是的,平淡的生活蕴含着许多美好的情感,想念,作为一种美好的情感无时不在萦绕在人们的心头,它给平淡的生活以隽永的回味,给平凡的人生以璀璨的闪光,给平常的日子以充实的热爱。亲人之间的想念,表现的是人世间一种至美至善的情感;恋人之间的想念,表露的是美好人生中一种至真至纯的情感;夫妻之间的想念,表示的家庭生活中一种至德至爱的情感;朋友之间的想念,表达的是友谊天地里一种至洁至尚的情感。
真正的牵挂是无声,真正的想念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有时候,一个电话,一句话语,一束鲜花,一张卡片,里面所蕴藏的想念的能量是巨大的,它足于让我们的内心世界灿烂和丰富起来。那一次,众多朋友的想念让我感到真诚和真实。尽管我们彼此各在一方,彼此为各自的事业、生活而奔波劳碌,但我们从不企求对方,只有心灵的默默共鸣在岁月的涛声中显得分外美丽和恬静。
其实,在这个日益功利化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内心深处所渴望和仰慕的不正是这样的想念吗?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里,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中,尽管我们来去匆匆,没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去梳理、调节一下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一份情感。但是,有一些时候,我们会在某一个晨起时分,或在某一个日落时刻,抑或在一次用餐之后,在一种静默之间,忽然想起一个朋友,也许这个朋友或经年在外,或素未谋面,或不期而遇,然而,想念他(她),牵挂他(她),我们就会感到温暖和亲切,感到愉悦和甜美。一旦想念的情愫澎湃心中,那么,一种渴盼表达的情感,一种渴望交流的心思,就会抚慰着此时的思想,不是为着得到一种求助,而是因为那无忌的倾吐,那虔诚的倾听。
也许,在这个世界里,没有朋友,便没有想念;没有牵挂,也便没有想念。
平淡的生活,寻常的日子,我们会因了一种缘由,因了一段距离,因了一份牵挂,一种叫想念的情感就会在心灵深处消然诉说,与明媚的阳光和喧响的雨水汇成乐章,轰鸣在海洋般广阔的内心世界里。
哦,那些远方的朋友,那些在某个夜晚在灯下铺笺挥笔倾诉想念的友人,让我在一刹那间得到某种关爱、慰藉和温馨,至少,这种想念使我的心灵感动,仿我的人生光洁和亮丽了许多。
想念是一种美丽的感动——因为想念,我们知得真实而善良;因为被想念,我们知得幸福而充实!
第11篇、对手,就是自己的另一只手

她用她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我的尊重,以及对友情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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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六岁的年纪,自尊心特别强,敏感、自负,却也脆弱。虽然我一直都知道,父母下岗后到市场卖菜没什么丢人,但年少的虚荣里,我还是觉得有点难为情。刚开始,我连市场都不愿去,害怕遇见同学。但天天看着父母早出晚归,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时,我的心就备受煎熬。于是有空时,我也会硬着头皮去市场帮忙。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暑假里的那天傍晚,我在跟妈妈一起卖菜时,会遇见同学吴昕。吴昕家境优越,成绩与我不相上下,只是她说话时有点嗲声嗲气,而且还有洁癖,每天进教室,总会用面巾纸一遍又一遍地擦拭干净桌椅后才会坐下……所有这一切,让我这个表面上大大咧咧、内心里却细腻敏感的女生所不齿。所以每次见到她,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不屑的神色。而她,亦会回敬我一个鄙夷的眼神。因此,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我们俩就像两只骄傲的孔雀,谁也不服谁。
我们遵守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各自为政,本也相安无事,没想到,那天的邂逅,彻底粉碎了我那像泡沫一样膨胀的自尊。看见她时,我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她看着我,愣住了,眼睛睁得老大,嘴张得足可以塞进一个包子。许久,她才惊讶地挤出一句话:“你,在这卖菜?”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仿佛脸上被人掴了一个大耳光,气急败坏地说:“关你什么事!”惊得正在摊子前买菜的人,都莫名其妙地抬起头来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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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老班重新安排座位,我们竟然成了同桌。尽管我一百个不愿意,但又无力改变老班的决定,于是当她在我身边坐下时,我毫不客气地给了她一记白眼。
头几天我们相安无事,我一颗忐忑不安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本以为日子会这样在平淡中悄悄度过,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异常气愤和难堪。一天轮到我值日,自习课上,一个女生一直在跟同桌说话。我过去制止,没想到那女生却一脸不屑地指着我说:“你不就是一个卖菜的,你以为你是谁呀,还管起我来了!”其他同学闻声,都齐刷刷地转过头来看着我,嘲讽、惊奇,各种目光交织在一起,将我笼罩。我满脸通红,恨不得马上找个地洞钻进去。见此情景,吴昕慌忙跑过来阻拦那个与我吵嘴的女生,目光却是闪躲不定。不用说,她一定是做贼心虚!我卖菜的事一定是她公之于众的。我怒火中烧,目光如刀般狠狠地盯着吴昕。吴昕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却被怒气冲冲的我狠狠地推倒在地。
“真野蛮!居然动手打人。你本来就在市场卖菜,难道我说错了?”那个挑起是非的女生很不合时宜地火上加油。其他几个女生扶起坐在地上哭泣的吴昕时,也都不满地指责我。众怒难犯,我只能默默承受冲动带来的苦果。
从那以后,我成了孤家寡人,同学们都对我敬而远之了。于是我像变了个人似的,对生活充满了厌倦,对身边的人也充满敌意。我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而我却表现得无所谓,还变本加厉地逃课。老班来找我谈话,从她焦虑的眼神中,我看得出她恨铁不成钢的心痛。但我依然冷酷地板起脸,一声不吭。
父母也不明白我究竟是怎么了,一脸关切却什么也不敢问。妈妈对我说话时更是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又惹我生气了。我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像个刺猬,但我执拗地坚持着自己的冷漠和孤傲,觉得全世界的人都亏欠我。多少个夜晚,我躺在床上思如潮涌:那天发生的一幕幕,伴着一声声嘲笑和指责,一次次地在我耳边回响,泪水也不止一次地打湿了枕巾……想到吴昕带给我的伤害,我咬牙切齿地发誓决不原谅她。
一天中午放学时,吴昕讨好似的凑了过来,支吾着想对我说什么。而我,却不屑地把头扭向一边。其实,我看得出来,自从上次的事件后,吴昕也沉默了很多,每次看见我时,她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头垂得很低。
“殷子,对不起!”吴昕的声音很轻,“上次的事……”我的心一颤,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在学习上从不肯认输的人,居然会向我道歉?吴昕接着我:“看见你现在的样子,我很难过。我的原意并不是要取笑你,但我没想到事情会弄成那个样子……”
我僵硬冰冷的心渐渐温暖,在这段被孤立的日子里,我内心的惶恐与孤单谁人知晓?我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与不在乎,面对从没有过的不及格的试卷,我的心会痛;面对父母焦虑的眼神,我的心也会痛。但是碍于面子,我并没听完她的话,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教室。
下午上课时,我发现桌洞里有一只纸鹤,拆开来一看,里面有张字条:“殷子,对不起!上次在市场看见你的那一刻,我对你充满了钦佩。我佩服你能够体谅父母的辛劳,并且身体力行地为他们减轻负担。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做学习上的劲敌,铆足了劲跟你竞争。但后来才知道,我们之间的竞争并不公平,你课余时间常去帮父母卖菜,我占了便宜。于是我把这事告诉了几个要好的同学,希望他们的父母去买菜时,能够多照顾点你家的生意,好让你腾出更多的时间来学习。我还请求老师把我们调到一起,这样我就能与你在学习上互相竞争与互相帮助……”
我仰起头,紧紧地闭着双眼,生怕眼中的液体一不小心就会滑落。吴昕真诚的言语让我阴郁的心一阵释然。其实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我自己死要面子,父母卖菜,又有什么见不得人呢?
3
“殷子,一起出去走走吧!”又一天下课后,吴昕主动来邀请我。我很爽快地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出教室。其实自从上次看完她的字条后,我就想主动跟她和好,幸好吴昕善解人意,给了我一个台阶下,或许她从我对视她的目光中读懂了我对友谊的渴求。
解开心结后,我与吴昕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渐渐地,我才发现自己以前对她存有诸多偏见。虽然吴昕说话的语气有些娇滴滴,但她其实是个坚强勇敢的女生。路上看见小混混敲诈小学生,她竟敢跑过去阻止,说她爸爸是警察,唬得那人转身就跑;看见年迈的乞讨老人,她会毫不犹豫地把口袋里的钱全都掏出来。而且,吴昕还在每个周末抽出时间陪我去市场卖菜,并美其名日:体验生活。但我明白,她只是用她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我的尊重,以及对友情的珍惜。
有吴昕陪在身边,我在帮父母卖菜时,再也不会难为情了。吴昕热情洋溢的笑脸和甜甜的吆喝声,为菜摊招徕了不少顾客。一些前来买菜的大娘一边挑菜,一边问我们是不是姐妹。“是呀!我们是最好的姐妹!”在我还不知如何回答时,吴昕已经乐呵呵地抢先回答了。望着她如花的笑颜,我心里暖暖的。
在学习上,我和吴昕依旧是最强劲的对手。因为有她的存在,我斗志昂扬。我们坚信,对对手最大的尊重就是竭尽全力地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就这样,我和吴昕既是相互尊重的对手,又是最要好的朋友。就像吴昕说的:“对手,就是自己的另一只手。”
第12篇、最频繁地跳动的“老头儿”

“老头儿”仿佛早已洞察般淡淡地说声“哦”。看着憨态可掬的企鹅头像,一瞬间,我感到从未有过的从容和充实。
朋友不必有很多,在你跌倒时,会伸出温暖的手;在你绝望时,会用号角般的话语鼓励你;在你失意时,总会感到一双肩膀的重量;在你得意时,一声轻轻的“哦”足矣,云淡风轻。红尘过往中,有多少张面孔,路过了,远离了;人海茫茫中,有多少脚步,走近了,渐远了。人潮中熟悉的面孔,回忆里花开的声音,这一点一滴的瞬间,构成了真实的生活。而朋友,总是你或平庸或不凡的经历的核心。当品尝着友谊醇美而绵长的余韵时,我想,我愿是这样的一位朋友,给每一个他或她,一个瘦弱的肩膀和一颗坚定的心。
就像经常的“老头儿”在你最需要时,最频繁地跳动。
再次走进网吧,一如既往的“老头儿。”“你好。”“老头儿,我该怎么办?”“怎么了,丫头?”“有一个男孩……”
第13篇、我们是死党
我们之间。
从一开始不熟。
变成那么那么亲的朋友。
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们感动过。
吵过闹过。
癫狂过。
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我们越来越笃定地相信。
我们之间的感情。
天长地久也不久。
曾经的我们。
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
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
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自己。
两个人再互相对视。
继续笑。
笑累了就当没事发生。
继续前进。
我想男生一定不理解。
为什么两个好朋友连上厕所都要一起。
其实要我解释我也不知从何开始。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傻笑。
或许我们只是想走在一起说一些怕瞬间就会忘记的笑话。
又或者。
我们根本就是怕离开彼此仅是那么一小会儿的孤独。
我们一起牵着手。
不知不觉地成长起来。
朝夕相处也变作分隔两地。
都有了男朋友。
生活中朋友的地盘慢慢地减少。
只有吵架了。
或是哪天他去了别的地方。
心突然痛了。
空了。
才又想到你。
你说日子这么过下去。
我们都有了工作。
再有了家庭。
我们是不是就要忙忙碌碌地为了柴米油盐变成黄脸婆?
但是。
即使那样了。
我们也会牵着自己的孩子。
千里迢迢去看彼此。
让我们的baby叫:
姨~
相视而笑。
我想女孩儿多半都是有恋物癖的。
我们在相处的时光里。
理所应当莫名其妙地就摸透了彼此钟爱的颜色和某一样东西。
想想其实很好笑。
才十几岁的我们。
就开始大聊梦中的婚礼。
在海边还是在教堂。
待定。
穿白纱还是红旗袍。
待定。
在春天夏天秋天还是冬天。
待定。
唯一不待定的是。
伴娘。
你。
我们不止一次在一起讨论过以后自己的房子要什么样子。
每一次形容的都不一样。
一下冷色调一下暖色调。
心血来潮了还来个五颜六色五光十色五彩缤纷。
或许我们都不太care以后的房子到底长成什么样。
我们只是想把心底那些小希冀和彼此分享。
或许某一天。
那个房子真的物理上存在了。
那你一定会第一个被邀请。
我和妈妈说。
我们讨论过。
以后一定要做对方baby的干妈。
妈妈说。
你们现在的小孩子还真好意思。
很明显。
明明大人想太多。
因为我们从心里知道。
我们一定会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彼此的baby。
--喂。
--干嘛。
--出来。
--怎么啦。
--心情不好。
--好。你在哪。
--老地方等你。
挂断电话。
心安。
我们后来去了不同的地方读书。
常常和别人说到彼此。
人们总会问。
你们怎么会那么好呢?
突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为什么呢?
或许是一起消磨了大把大把课间和课外的时光。
或许是当时年幼就理所应当地完全信任彼此。
无论多久没见。
见面之前的澎湃心情立刻被见面以后的平静淹没。
好像我们明明昨天就一起出来逛了街吃了饭。
手牵手。
分别的时间还是会到。
我们回到各自的新生活。
却总觉得。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
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
我们都不曾离开。
如果你给我们足够的时间聊天。
我们一定能从日出聊到日出。
从花谢聊到花开。
暗恋。理想。幻想。
以后想要的生活。
想去的地方。
又或是别人的坏话。
blah blah blah
就是这样无边无际的闲扯。
我们才有了让人瞠目的默契和了解吧。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回忆过去。
多么庆幸那时有你。
幸福的。浪漫的。
与你分享。
心痛的。难过的。
你抱着我。
所以尽管经历了那么多。
我们也不曾沮丧害怕。
多么难过的事情都无所谓了。
因为会有你听我说。
哭也好。
语塞也好。
总之我知道。
有你在。
我不会再不知所措```

第14篇、缺少你,纽约变得平庸
一天天黑后,我开着车拉着艾未未从长岛出发,沿着495号公路一头扎向百十公里以外的曼哈顿。那段时间,我最愉快的事情就是在拍戏的间歇叫上艾未未,开着车到处乱窜。只要有艾未未在身边,去布鲁克林黑人区我都不怕。
我不懂英语,刚开始时也不认识路,所以老问坐在旁边的艾未未。他有时烦了,就不好好指路,该拐弯时也不说话。我就一直往前开,开到哪儿算哪儿。
一次,我赌气一直开到海边,对他说:“你要是还不说拐弯,我就开到海里去。”他闭着眼睛躺在车座上说:“把玻璃摇上,等车完全被水淹没了再逃生。”我脑袋一热,差点一踩油门轰到海里去。在岸边刹住车后,他认真地对我说:“我特别想体会一头扎进海里的感觉。”平常开车,他也老说:“撞一次吧,求求你,快点,再开快点。”久而久之,弄得我心里也跟着了火似的,老觉得自己开的是装甲车。
那段时间,艾未未的出现使我的心里充满了野性,对秩序的破坏欲与日俱增。要不是我天生怯懦,又对未来充满憧憬,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后来看到库布里克的电影《发条橙子》,我一下子就理解了那些混蛋的所作所为。
艾未未是北京人,大学读了不到两年,觉得没劲,毅然放弃学业来到纽约。我认识他时,他已经在纽约待了12年。他是一个前卫艺术家,住在曼哈顿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七街上,那一带集中了很多像他那样不着调的艺术家。他喜欢搞恶作剧,善于随心所欲地把两种不相干的事嫁接到一起,使它们产生一种新的含义。他会把篮球装进编织袋中,从楼顶抛下。一只编织袋在街道上弹跳,令行人纷纷驻足观望,百思不得其解。
艾未未为人仗义,朋友五行八作干什么的都有。一年圣诞节的前夜,我在他的地下室留宿,遇见一个韩国人来串门。那人刚坐下,就被他从后面用塑料袋套上脑袋,憋得满脸通红。艾未未对我说:“这小子是个贼,好好搜搜他,身上一定有好东西。”韩国贼拼命挣脱,从怀里掏出一个纸袋子,说了一串韩式英语,把纸袋包着的一瓶酒郑重地送给他,诚恳地说:“我今天没偷东西。这瓶酒是我自己花钱买的,送给你作为圣诞节礼物。”
事后,艾未未对我说:“我来纽约12年,有两件事让我体会到人间尚有真情在:一个是每年过生日,我自己有时都忘了,但大西洋赌城从来没有疏忽过,一准寄来生日贺卡,再有就是这个圣诞节,收到贼的礼物。一个贼,能自己花钱买礼物送人,可见这种感情是多么的真挚。”
说到艾未未和贼的感情,我想起一件事。一天,我们在他的地下室拍戏,负责外联的李争争突然跑进来,说他车上价值200美元的音响被人敲碎玻璃盗走了。艾未未听后,出去转了一圈,他只花十美元就从一个黑人手里买回一台音响送给李争争。李争争惊呼:“这就是我丢的那台!”
那时,我们两人经常开着车在长岛盲目地东游西逛。艾未未常常指着一座座花园洋房说:“这些都是垃圾,应该炸掉。”看到我露出不胜向往的贪婪目光时,他一脸坏笑地补充:“可以给你留下一幢。”他反对建筑和装修有任何抒情的倾向,喜欢冷酷、简单。他曾经对我说:“你回到北京以后买一块地,我给你设计一座房子,保证花钱不多,又非常牛。”他说,“你买四个加长的集装箱货柜,彼此衔接,组成一个‘口’字形的建筑,从外面看不到一扇窗户,甚至找不到门,就像一个金属方块,所有房间的采光都从里面的天井获得。”我听了。热血沸腾,到处打听买一个最长的集装箱得花多少钱。
12年后,艾未未终于在中国找到—个勇敢的实践者,此人就是北京房地产界另类潘石屹先生。潘石屹被艾未未蛊惑,在长城脚下投巨资造了十几幢巨冷酷的房子,看上去令人不寒而栗。前往参观者生怕自己不识货,异口同声地说:“牛。”这—座房子,—方面,极大地满足了潘总的虚荣心;另一方面,也把他的资金牢牢地冻结在八达岭的寒风里。
现在,冷酷和简约已经在北京蔚然成风。我老想告诉那些自认为很酷的人:“你们太落后了,要知道,12年前的艾未未就已经很冷酷、很简约,非常水泥了。”
只要提到纽约的事,就不能不说艾未未。有他在纽约,那里就是—个充满刺激和活力的城市。许多年以后,我再次回到纽约,发现缺少他的城市竟变得非常平庸。

第15篇、浑身是“刺”的桑吉吉

我终究没有鼓足勇气。放下女孩子的敏感自尊和矜持无数次路上相遇的时候拦住地且微笑着说声“谢谢”和“对不起”。
桑吉吉一进宿舍的门,就让我们觉得不顺眼。明明是因为在另一个宿舍混不下去,成了孤家寡人,还不懂得收敛,在我们宿舍里依然是满身的锋芒,说话总带骨头,偶尔碰着了,会把你硌得生疼。
譬如有一次,她买了几本很流行的过期杂志,故意摆在桌子上,引得舍友们蠢蠢欲动。可平时防她防惯了,什么东西都不愿借她的,也只有对花花绿绿的杂志酸酸地说两句: “旧杂志有什么好的?还是买新的看着赏心悦目。”一旁的桑吉吉头也不抬地哼出一句:“就怕有的人连旧的也舍不得买!”像一根针,“哧”地一下扎进我们心里去,血便哗哗地流出来,彼此用眼角愤愤地瞥一眼对方,再不言语。
桑吉吉的高傲和刻薄,是写在脸上、挂在朝天昂起的蒜头鼻子上的,有时候连老师竟都会怯她三分。有听课的领导要来,老师们总会在讲台上反反复复地对我们谆谆教导:“听课的时候,别给老师提太尖锐的问题啊,还有我叫你们的名字再站起来;不叫,你们便安安心心地坐在位子上听讲:千万不要为了个人出风头而让老师在领导面前尴尬难堪啊。切记切记!”
桑吉吉才不管这些呢,她是谁的账都不买,“三思而后行”在她的词典里根本查不着。她是助燃剂,什么小星小火在她那儿,都会无休止地燃个不停。有时候明明没有人影射她,她愣是会听出弦外之音来。时间长了,周围的人都不敢与她说话,经过她的身旁时,也会快走几步,怕不小心碰着了她,身上会蹭掉一层皮,隐隐地痛上几天。 可在一个屋檐下,彼此总免不了要磕磕碰碰。桑吉吉知道大家都烦她,有集体活动不乐意让她挤进来,她却故意装作不明白,照样落落大方地和我们混在一起。只是总会拿出不一样的姿态,鹤立鸡群地硬把自己烘托显摆出来。
桑吉吉也确实是光芒锐不可当,样样都像她的学习成绩,无人匹敌。 高一开晚会,班主任要求每个宿舍必须出一个节目。桑吉吉回来便兴奋地宣布她的决定:要在短短的一星期内拿出一段舞蹈来。她以为自己有一呼百应的本领,没想到大家都一脸的漠然,反应极其平淡。其实是知道她从小练舞蹈,功底深厚得很,完全有可能编出一段精彩绝伦、让舍友们也跟着一鸣惊人的舞蹈来。可是想到要用我们七片绿叶来衬托领舞的桑吉吉这一朵鲜花,代价也实在是太大。于是便纷纷罢演,又很快以七票通过“小合唱”的节目。桑吉吉并没罢演,而是依然编自己的苗族舞,在宿舍里旁若无人地放舞曲,搞得我们做梦都是桑吉吉在一摇一摆地扭屁股。我们当然也不肯受气,排成队在宿舍里“嗷嗷”地练小合唱,气势远远压过了桑吉吉的舞曲。看着桑吉吉时不时地因走错了舞步而愤愤然的样子,我们常常忍不住当着她的面就哈哈大笑起来,直笑得把桑吉吉的眼泪都要气出来了,我们才善罢甘休,重新各练各的去。
晚会上,我们的小合唱在很多个合唱里既不显山也不露水,连掌声都是稀稀拉拉的,不给一星半点的面子。桑吉吉坐在我们面前,像是检阅部队的首长,一脸高不可攀的神气模样。我们气咻咻地下了台,想,先别得意得太早,到时扭了脚闪了腰,有你哭的时候。桑吉吉的舞是在大家都快对当晚的节目失望透顶的时候上台的。主持人说欢迎桑吉吉上台跳舞后,台上很长一段时间都空无一人。又过了几分钟,灯突然灭了,代之以一束橘黄色的光,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舞台上。而后听见葫芦丝演奏的《月光下的凤尾竹》,从静静的竹林里浮出来。一块儿飘出来的,还有穿着苗族服饰的桑吉吉,像是一片空灵优雅的云,整个人不是在走,而是踩在溪水上;或是长了双翅,轻灵地在温柔的月光里飞。那一刻的桑吉吉像是位美丽羞涩又张扬的苗家女子,眼神顾盼流连中,全然没有了平日的张狂和蛮横。
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桑吉吉赚尽了所有的风光和掌声,就连门外的走廊里,都挤满了高声叫好的别班的观众。桑吉吉的舞蹈表演完有好大一会儿了,全班的人才反应过来,我们竞也“不记前嫌”地给了这个几乎让每一个人都感到看一眼便如芒刺在背的女孩子最公正无私的掌声和敬佩。
很快地有外班的人拉她去赞助节目,桑吉吉却又恢复了先前的桀骜和执拗,谁的面子都不给。后来有人也不知怎么想的,纷纷地跑来求我,说我是舍长,肯定有办法劝说桑吉吉。不愿在以前的同学面前丢面子,我硬着头皮去找桑吉吉商量。她却是想也没想,谎说头疼,要回宿舍休息,扭头就走开了。盯着她还没换掉演出服的背影,我咬牙切齿地想:总有一天也会让你桑吉吉在人前下不来台的。
桑吉吉走后,节目愈发地平淡无奇。我们陆陆续续地回了宿舍,却发现桑吉吉并没有回来。
十点多我们都躺下了,桑吉吉才疲惫不堪地推门进来。依然穿着她的苗族服装,背上有隐隐的水迹,头发也是湿漉漉的。我想她或许是一生气跑到操场上,狂奔了几圈才回来的吧?
这样一想,心里的气倒是消减了大半。我以舍长的语气让靠门的小月关了灯,也不管桑吉吉是否要洗漱。桑吉吉这次倒没有反抗,而是沉沉地往床上一躺,被子还没来得及盖全,就听见有轻微的鼾声水一样漫过来了。
这件事之后,见了别班的同学,我总是绕道走,怕他们笑我这舍长当得没有丝毫的权威。其实是他们不明白,这个桑吉吉是多么难以驯化,又让人头疼啊。
高一快结束的时候,听说桑吉吉报了理科,我们七个人还专为此买了水果点心好好地庆祝了一番,想着以后总算不会和这个难对付的桑吉吉同班或同宿舍了,这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好事啊。
没想到后来竟和让我去求桑吉吉跳舞的几位旧友同了宿舍。为了争回面子,闲聊的时候免不了在她们面前说桑吉吉的坏话,说她多么地不可理喻,多么地牛气冲天,多么地冷酷无情。
没想到旧友们皆是一脸的惊讶和迷茫,说:“怎么可能?那天晚会她多给你面子啊,很卖命地在各个班巡回演出,直跳得汗流浃背的,腿都走不动了……不过也奇怪,她非得让我们保证,不在你们宿舍的人面前提这件事,要不,我们早过来感谢你的大力帮助了。”
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像听别人讲一个与桑吉吉毫无关联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可是也只在心里这样默默地内疚自责,默默地感激了桑吉吉一番,终究没有鼓足勇气,放下女孩子的敏感自尊和矜持,在无数次路上相遇的时候拦住她,且微笑着说一声“谢谢”和“对不起”——就像桑吉吉从不肯在我们面前提起过,她曾是多么真诚又多么努力地给足了我面子一样。
第16篇、同桌的笑脸

同桌管非,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却也是最调皮、故事最多的一个男生。
大概是受了罗大佑歌曲的影响,他的语言总是“知知知知知,乎乎乎乎乎,者者者者者,也也也也也。”他时常在下课时,拿着一个苹果或是一袋饼干,逢人便问:“吃乎哉?吃乎哉?”没等你反应过来,他又笑嘻嘻地说:“不吃也!此乃小生充饥之物,非他人可食也。”
一次,我们组织参加社会考察。在汽车上,突闻管非大喊:“老师,我要到五谷轮回之所。”教数学的班主任乍一听,愣住了。
“你要去哪里?”
“五谷轮回之所啊。”
“什么‘五谷轮回之所’?”
“人吃五谷,终有轮回。所谓‘五谷轮回之所’,指的就是厕所啊!”
班主任和我们都笑得人仰马翻。
管非有一个爱好和特长,就是抓苍蝇,只要有飞过,他就不可能不精神抖擞,斗志昂扬……这天下午上政治课,天气热,大家都有些昏昏欲睡,可他却一点也不昏昏欲睡,因为有一只苍蝇正好飞在他靠着的墙上!
只见他伸出右手,慢慢地向苍蝇靠近。我们早已没了听课的心思,全都屏息凝视看他如何把苍蝇抓到手。我们看了不止一次了,但百看不厌,我们简直不知道苍蝇究竟长不长眼睛,如果长的话,那么他管非的手每回向它靠近的时候,它们为什么总像大傻瓜似的。
管非的手掌慢慢地向苍蝇靠近,先是小半个手掌,接着是大半个,最后是……苍蝇稀里糊涂地成其掌下之物。
“精彩!”一声大喊,吓我们一跳,定睛一看,知道是谁喊的吗?是我们的政治老师!!政治老师说:“管非同学,久闻你抓苍蝇神力莫测,今日大饱眼福。愉快哉!幸福哉!”
……
那些都是一年前的往事了。管非现在去了新西兰,听说仍是他们班的“风流人物”,也许他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每次写信回来,他都会在信末画一个像小新那样的头,跟他又有几分相似,在附一句话:“不要老看人家,脸会红红的啦!”
呵呵,倚在窗前,看着蓝天,总想着管非在大洋彼岸的样子,总之,挥之不去的总是他的笑话、他的抓苍蝇大法,还有——忘不了他那张笑脸!
第17篇、一夜之间
我去大理旅游,在车上遇到一个藏族同胞,聊得很投机,我们很快成了朋友。到大理后,他提出要和我住一个房间,我以为他是为了省一晚房钱,就爽快地答应了。
进了房间,他把门插好,拿出个袋子,说道:“刚才在车上人多,不方便告诉你我来大理的目的,其实我是来这里卖虫草的。”说着,他便把虫草敞着放在小桌上,我开玩笑:“还是把袋子扎好,别弄丢了!值好几万呢。再说,你就不怕我晚上随便抓一把?”他的脸色立即变了,说:“你这是小看我呢!咱们是朋友,我咋能不信任你?”一股感动涌上心头,那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睡觉前,我把装有钱、卡、证件的外衣习惯性地压在枕头下,因我常出差担心丢失贵重物品。可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他却早走了,我不懂他为何不辞而别。
我来到服务台结账,服务小姐却告诉我房钱已付,还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看到你把衣服塞在枕头下时,才明白你心里还是防着我的……房钱已付,祝你旅途愉快!”
原来,他将虫草的袋子敞开,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一个藏族同胞的信任,而我一个不经意的防备动作,却成为刺痛友情的尖针。

第18篇、这就是我收获的友情

小 时候,不知道如何与人交往,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性格合不合这种事。
而那时交到的朋友,轻轻松松就一起走过了十几年。
长大后,伤感情的话我们不说,占便宜的事我们不做,小心翼翼地维系着友谊。
但还是搞不清楚,到底谁是真正的朋友?
和姐妹之间最常出现的对话如下
“新开了家甜品店,咱有空去吃。”
“好。”
“下午三点KFC见。”
“好。”
“一起减肥吧,每天早上跑步。”
“好。”
“这眼线液挺好用的,拿走了,你再去买一瓶。”
“好。”
“听说这款乳液不错,我去买就顺便帮你也带了一瓶。”
“好。”
“请我吃饭吧。”
“好。”
“我想去唱歌。”
“好。”
“咱找个地儿旅游吧。”
“好。”
我的就是你的,你要我就给你;
你的决定我都无条件支持;
你想去哪儿我陪你去哪儿;
你想干嘛我陪你干嘛。
因为我们是朋友。就这么简单。
任何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你都在;
任何我需要陪伴的时候,你都在;
我美丽或丑陋,善良或邪恶,你都在;
我快乐或伤心,闪耀或灰暗,你都在。
因为我们是朋友。就这么简单。
长大后,我们不得不学着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旅行,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泡图书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忙考研,忙找工作,忙约会,没有谁愿意为你牺牲自己的时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没有谁愿意为了陪你做你想做的事而打乱自己原本的计划。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我们知道不应该去打扰、去要求,害怕听到拒绝的声音,更害怕看到对方为难的表情。
其实并没有那么要好。虽然在一起也是开心的,但总觉得似乎少了一些什么。
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今天是朋友,明天不一定是;和你是朋友,和你的敌人也是。
抑或你以为你们要好,你觉得自己重要,可对方出去玩不一定会叫上你,涉及利益的时候她会避开你,申请入党不一定会告诉你,有更确切的考试范围不一定会愿意和你分享,你变瘦变漂亮交到帅男友她不见得会为你高兴。
这样还不如互相心知肚明,貌合神离来的公平些。
孤单吗。
受伤吗。
无助吗。
不解吗。
累吗。
那又能怎样呢?
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
这就是长大后的友谊。
发信息给她
“心情不好,想出去溜溜。”
“好。来我这吧,吃住全包。”
多好,这样简单的友情。
第19篇、年少的情谊真好

对门搬来一家新住户。从他出门挎书包、握书卷的样子,加之稚气未尽的面色,可以判定:他是一个学生。但他张扬的发型、时尚的服饰、悠然的神情,使人难以把他归于一个高中生。因为,被高考压迫的高中生绝不会有他一路高歌、拾阶而上的放松,还有不时三五欢聚、爆发出一阵阵朗朗笑声的闲暇。所以,他的学生身份只有一个可能,是这儿唯一一所本科学院的大学生。
看起来,他的家境殷实,没住校,而是租赁一套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由母亲陪伴,照顾生活。
一个早晨,偶遇同出。他迈着弹性的步子,一股风似的“噔噔噔”从楼梯上一旋而下,越我而过。造型别致的头发在晨风中闪着飘逸的亮光。满身除了时尚,还洋溢着光鲜和青春。肩上随意地斜挎着一款流行的书包,又添一分年少的秀色。看情形是去上学,等双脚刚跨出大门外,他一招手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其实,他距学校并不远。看着他洒脱的样子,我不由感慨现在的孩子:一个个是在父母酿的蜜罐子里泡大的,成长的每一刻,都能拧出甜甜的幸福!这样的奶油身板,能扛什么?
时光匆匆,一学期很快过去,寒假到来。我发现,多日不见那位母亲的身影,她大概回去作年前的准备了,而那个学生仍留在这里。想来,和自己年少时一样,他也眷恋城市的繁华似锦吧,这是年轻的通病。可是,一连几日,在一定的时刻,楼梯上就传来踢踢嗵嗵上下楼的脚步声,还伴着喧哗,又有出出进进频繁的关门声,吵得人不得安宁,我不由暗生埋怨。
一天,开窗透气,从隔壁的窗口传来一句:“当电路闭合时,在电源外部,电流的方向是……”我忙细听,像是讲课。经过留心,基本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但是,以男孩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样子,能吃得了那苦?看得上那样的辛苦钱?
为了破解自己的疑虑,我瞅准下课补习生拥门而出的时机,及时上门借一把钳子。我看见:两个陌生的男孩正把客厅散摆的桌椅向一面墙脚集中、靠拢,而我的邻居卖力地擦着一块临时大黑板。浓浓飘飞的粉尘践踏着他的发型。惊异之余,我的疑虑迫不及待地脱口而出。
原来,邻居新入学的班上,有两个家境困难的同学。一学期要结束了,他们开学应缴的学费仍无着落,急得两人上蹿下跳,无计可施。于是,热心的他想到,乘假期办一个面向初中生的补习班,为同学解困。由两个缺钱的同学分担物理、数学课程,他负责英语。当我问到收益时,两个同学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争抢道:“每人200元,现在近20个学生,我们其中一个的学费已差不多了……”“我们三科同开,只交一门课的费用,可以免费补习另外两门,还有新增的生源出现呢!”
他们的话,确实叫人欣慰。我望着忙着扫地的邻居,问:“你无偿提供地方,又那么辛苦,不吃亏吗?”
“这有什么?同学之情能用钱来衡量吗?再说,那些钱对他们多重要?如果按投入和分工计较得一清二楚,不就成了做生意,能叫帮助吗?”邻居一脸认真。好像我提了一个多余而不值一虑的问题。最后,他还表示,一定要办好补习班,争取更多的生源,与同学坚持到毕业。
真没想到,少年的时尚里竟然隐匿着让人刮目的高尚,我的敬意油然而生。
第20篇、男人间的诺言
抗美援朝的行军路上,他看到旁边的战友眼角挂满了泪水,于是低声问:你害怕打仗吗?战友摇摇头:男人怎么能怕冲锋陷阵和流血牺牲呢?他追问:那你哭什么?战友答:我怕再也见不到我的父母,尽不了孝了。他的眼泪也下来了,说:我也一样。于是两人击掌为盟:如果两人中有人不幸牺牲了,幸存的人一定要把对方的父母视为自己的亲生父母来孝敬。他们各自把家里的情况写在一张纸上,交换后放进了各自的贴身口袋里。
第21篇、义猴小黑

七八年前,我放弃了留在城里的机会,主动要求到位于桂南六诏山深处的一所偏远小学教书。物质条件虽然艰苦,但我的精神是愉快的。我喜欢这里质朴可爱的孩子、纯净的山山水水以及生机勃勃的动物和植物。
一天,我听说村里有人捉了一只稀罕的猴子,准备卖到饭店,给客人作猴脑吃。我立即赶到那个老乡的家里,反复给他做工作,说这是黑叶猴,国家保护动物,让他放了。可他认为山里人靠山吃山,捉猴子卖钱有啥不对?要把猴子带走,除非买下它。我一咬牙,花了50块钱买下了那只小黑叶猴。我想立即把它放生,但它太小,又受了伤,于是我精心给它调养。一个月后,它终于完全康复。我把它带到山里放了,可它怎么也不肯走。后来它终于走了,我怅然若失。一个月后,它竟然又跑回来看我,我高兴得流了泪。它已经长成了大猴,找到了猴群,但仍时常回来。没它的日子,我也万分牵挂。它非常聪明伶俐,有一种特有的灵性,比那些只会撒娇的宠物强得多。慢慢地,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它浑身毛色乌黑,我就亲昵地叫它“小黑”。
就这样过去了两年多,小黑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降临了。
那天,我专程赶往十几里外的邻村为一个生病的孩子补课。当时小黑正在陪我,于是我带上了它。一路上,小黑在我身前身后跑来跑去,甭提多有趣了。它四肢细长,全身披着黑毛,干净而有光泽,真像个小机灵鬼。
正在一条山谷里疾行,突然,跑在前面的小黑尖叫起来,并且对我手舞足蹈的。我大惊,忙四下里张望,一时啥也没看见。蓦地,我发现前方几十步的一块巨石后有两个绿莹莹的亮点,那分明是野兽的眼睛!有一只野兽潜伏在那里。它们虽然隐蔽得极好,但聚光的眼睛却瞒不了人。按理说,动物都怕人,听见人声早该躲得没影了,可它为什么潜伏在那里?
我正在发愣,突然听见一声咆哮,一个橘黄色的影子从那巨石上一跃而起,向我们猛扑过来!啊,是一只凶恶的金钱豹!我立刻联想起最近村民老是丢家禽和牲口,有人发现是一只豹子干的,没准就是它。大约是山上的野物太少了,似乎情有可原。但它胆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袭击起人来了!
我深知豹子的厉害,急忙转身就跑。但豹子跑得实在太快了,也就是几秒钟的功夫,只听脑后一阵阴风,我一下子就被扑倒在地!极度混乱中,只觉豹子的大嘴向我迎面咬来。求生的本能使我拼死反抗,挥拳猛击豹头。但我的双拳根本没法和豹子的利爪和尖牙比,身上手臂上登时出现了无数血口。我再也顶不住了!
只觉豹子的大嘴狠狠咬向我的脖子,完了!孰料刹那间,豹子惨叫一声,猛转头向后跃去,剧烈地扭摆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小黑正骑在恶豹的身上,双爪在豹面上猛抓。豹子的一只眼睛竟然被抓瞎了。怪不得豹子放开了我。多么勇敢的小黑!它本来是可以独自逃命的,却冒死回来救我!
豹子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吃了大亏,一时还无法脱身,恼羞成怒到了极点,不住奔跳翻腾。我急忙趁机往回跑了几步,躲到了一棵树后。我大喊救命,可这荒山野岭的哪有人啊?
小黑经不住豹子近乎疯狂的折腾,终于被甩了下来。正面交锋它可绝不是恶豹的对手。果然在豹子闪电般的攻击下,小黑无法抵挡,几次要倒在恶豹的爪下,一时险象环生!我不住地惊叫,小黑一不行,我俩全得丧身豹口!多亏小黑急中生智,“噌”地蹦到了一棵树上。我才松了一口气。
孰料,豹子也会爬树,大吼一声,也爬上树去。那棵大树上顿时就乱成了一锅粥,两个影子窜来窜去,叫声不断。小黑到底比豹子更善于攀缘爬树,没让豹子得着便宜,又跳到另一棵树上去了。
豹子在树上对着小黑怒吼几声,无法跳过去,只得先下了树。它对小黑望尘莫及,又气急败坏地冲我跑过来。我大骇,想跑,可如何逃脱得了?豹子面目极其狰狞,大约要把所有的怒气和杀机全倾泻到我身上!
千钧一发之际,小黑又尖叫着跑回来,在豹子身后挑衅示威。豹子冲小黑大吼几声,想把它吓跑,可小黑就是不跑。豹子怒不可遏,一阵风似地去追小黑。它大约也明白,不把小黑弄死,它也别想吃我。
小黑“噌”地窜到了一棵树后,让豹子扑了个空。它本来可以跃到树上迅速逃离的,可是它没有,竟在树干间钻来钻去。好几次豹子几乎咬到了它的屁股,我惊得冷汗直冒。渐渐地,它们越跑越远。我突然明白,小黑是故意的,目的是把豹子引开,好掩护我脱险!我激动得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这是真的吗?小黑只是一只猴子啊!为了我,它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可我怎么能忍心一个人逃命呢?那我还算个人吗?小黑给了我无穷的勇气和力量。我不信我们齐心协力战不胜恶豹!我拣起一根木棒,奋力追过去。
我发现小黑跳到一个小土包上,竟不再跑了。在地上乱抓乱捣起来。豹子见状大喜,猛扑上去。小黑一躲,它们又厮打在一起。
突然,只听“嗡”的一声,如同地上起了一阵旋风,一团黑压压的影子瞬间把豹子和小黑包围了!马上传来了豹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它想跑,可那无数的黑点已几乎把它覆盖。小黑也未能幸免,被那风暴吞噬了!
我明白了,那是当地特产的一种野蜂,有人叫它“杀人蜂”,比北方最大的马蜂还大得多,体长足有六七公分。它们性情极为凶猛,若群起攻之,能把上千公斤重的野牛活活蜇死。牛皮再厚也不顶用。它们堪称亚热带丛林中的真正霸主。与普通蜂不同,它们的巢穴是建立在地上,像个土包。当地人对其敬而远之,决不敢接近。谁胆敢捣毁它们的窝,它们一定让谁瞬间灭亡!
小黑大概在树上就发现了这个蜂窝,所以才把豹子引过去。它捣毁蜂窝,为的是激怒蜂群,和豹子同归于尽!!
蜂群仍在扩散,我急忙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我的全身抑制不住地战栗着,手死死抓进泥土里。泪水汹涌而出。小黑,我的好兄弟……
过了许久许久,一切终于平息下来,野蜂们都陆陆续续回了窝。我悄悄摸过去,定睛一看,我马上找到了小黑,它的身上满布大红包,身体因此膨胀起来。它似乎早预料到了这结果,神态是安详的,它并没有过于反抗,平静地迎接了死亡。
再看那只豹子,明显经过了垂死而激烈的挣扎,所以被蜇得更惨,一切都是徒劳的。它早已面目全非,无法用语言形容。我壮着胆走上前,把小黑抱起来。我已没有泪水,只是紧紧抱着它。
我抱着小黑回到学校,马上被送往医院。临行前我嘱咐学生一定把小黑好好埋葬。伤好后,我向村民们讲述了这一切。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小黑简直是天降的神猴,救了人,还弄死了恶豹,真是为民除害啊。
后来我离开了六诏山,但我一直深深怀念着义猴小黑,如同怀念一位远在天国的亲人。
第22篇、太太的红颜知己

我太太上大学时,在班里属于“大拨轰”的那一类人,不大爱说话,不爱与人交往,不像我,到哪儿都会有一大堆的朋友。
我们是同一年毕业的,认识她之后,我一度担心她在单位里离群索居。可我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她的那些同事,在我连一个都还没见过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的名字“如雷贯耳”了,当然,都是女的。
我们结婚没多久,太太的几个只见过我照片的女友就嚷着要来我们家“看看”我,我紧张了好几天。那几个女友终于来了,几个人亲亲热热的模样,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更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们嘻嘻哈哈地吃过晚餐后,竟有两个女友说不回家了,就住在我们家!我心想,就一居室的小房子,住哪儿呀?结果,她们三个人挤在卧室的床上,我在沙发里窝了一夜。临睡前,为了方便她们进出,我用洗衣机挡住了自己的头。夜已经很深了,我听见她们三个人还在小声嘀咕。
听我太太的一个女友讲,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什么都讲”。其实,在我看来,她们所谈的也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比如哪个商场的东西新潮又实惠,男友或者老公对自己如何好或者不好,最严重的不过是科里哪个哪个领导做事如何如何不妥之类的。但是,不论她们之间谈论什么,3个人在一起说的,不会传到第4个人耳朵里,而且据说她们之间从来不用叮嘱“这事千万别说给其他人……”
我掂量不出太太的几个女友在她心中的分量,我们去贵州旅游,每到一个景点,她都要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礼物带给她的女友。每天下班回来,几个女友的名字都会被她顺口念叨一遍,她兴奋的样子让我觉得她们之间好像从来没有不愉快的事。有时候,她还会把女友的难题交给我,让我帮着解决。
太太的那个让我“如雷贯耳”的女友名单一直没被“编辑”过。我很长时间不明白,像她这样不爱交往的人,竟会有好几个亲密的朋友?现在想想,会不会是因为太太的名利心太淡?她和几个女友之间的交往,没有任何的功利色彩,她不会见风使舵,不会奉承说好话,也从来不会踩着别人抬高自己,或者让自己从别人身上捞点实惠。对个人隐私的尊重,相似的兴趣爱好和彼此之间的坦诚,使她们聚成一团儿,心理和感情上的满足,是她们之间关系的全部。
我开始有点嫉妒太太和女友们的关系。说起来我的社会关系也算不少,通讯录已经记了两大本,名片摞起来有一尺高。可是,当你失意的时候,当你烦闷的时候,当你无助的时候,打开通讯录、摊开名片,就会发现很多人都在奔忙。在这城市的楼群中间,有几人能看你一把鼻涕一把泪?有几人能与你对饮放歌?又有几人你无需设防?
于是,真的很羡慕太太的红颜知己。
第23篇、从手帕交到十字绣的友情掺金

友谊的纯情时代就像爱情的处女时代,易碎的标签,令人战战兢兢 掺了“杂质”的友谊也能像合金,坚固。
3个手帕交的女人,一起经营公司,5年来她们的友情点石成金。
任君:“小时候我们就喜欢在一起织织绣绣。”
王端:“大学学了不同的专业,毕业后就干了不同的工作。”
刘林娜:“1997年我去新加坡读书。那个时候整个东南亚地区正在流行十字绣,我买了一些绣了带回国送给她们俩,她们都很喜欢,但当时国内没有。”
我们能不能做呢?我们能不能一起做呢?
3票通过。1998年3月,公司注册成立。3个本来聚少离多的好朋友开始整天“掺合”在一起。
既然起事了,责、权、利怎样分个清清爽爽?
一起长大的朋友,谁不了解谁呀?个性化分工绝对合理——王端,历来是3个人中的“大姐”,办事细致,最适合管理财政;任君,别看嘻嘻哈哈的却很有韧劲,还从来不服输,市场开拓就她了;刘林娜,负责供货、采购,谁让她把这招人的玩意儿带来呢?
好朋友共事被称为“危情关系”,更何况是女人,遇到不同意见怎么办?
王端:“我们先确定规章制度。”
刘林娜:“对事不对人。”
任君:“举手表决,谁有不同意见,我们就不断地聊,直到大家都认为这个主意最好才执行,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事业掺合成了,爱情、家庭要不要也掺合?
5年的时间,她们从一间小小的店铺发展到全国总代理,十字绣也在女人中流行起来。
5年的时间里,先是王端要嫁人,任君和刘林娜说:“面试吧!”面试通过,王端嫁了。后来,刘林娜也带来了“他”,又是个好男人,嫁吧!任君和王端把婚礼办得红红火火,刘林娜说:“简直是包办婚姻嘛!”再后来,刘林娜生了儿子,王端和任君掺合着做孩子的妈妈。
任君:“和王端出差啊,我什么都不用带,毛巾零食什么的她都会替我准备好。”
王端:“那是我让着你。”
刘林娜:“快!快!趁任君不在,咱俩合影。”
……
孩子小名“闹闹”,拍照时一点儿也不闹,甜甜地睡着,听到3个女人嘻嘻闹闹,梦里皱皱眉头。
第24篇、受学校处分被迫离校

自贡某中专学校日前发生一起学生因青春期冲动酿就的处分:该校某专业一年级新生张生(化名)因要求同学刘生(化名)帮自己手淫发生纠纷,结果不仅被迫赔偿刘生“精神损害”2000元,自己也因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而被迫中断学业。中学生青春期性教育滞后的现象再次引起社会担忧。 腾讯校园青春期专家讲座:手淫,你是否万恶不赦?
难抑冲动请同学帮忙手淫 据刘生的家长刘某某介绍,9月14日下午,刘生的同班同学张生(17岁)找到正在寝室休息的刘生(15岁),要求刘帮他手淫,刘生拒绝并将情况报告给老师,张生遭批评后对刘生进行威胁。刘的家长第二天赶到学校,要求严肃处理张生,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刘某某还以张生涉嫌流氓行为向大安派出所报案。
家长报案 同学老师认为不妥,据张的同学介绍,张生是从富顺县一个偏远乡镇初中进入该校的,平常在寝室里就喜欢说一些从农村听来的“男女事情”。他的父母都是没有文化的农民,谈不上和子女交流,更不要说青春期教育和引导。在记者再三询问下,一些年龄在十六、七岁的同学承认自己有手淫行为,但都是悄悄进行。对于张生的做法,大家都认为不对,但张生只要向对方赔礼道歉就行了,对方家长没必要告到学校甚至派出所。 学校保卫科负责人兼班主任何老师介绍,当天下午接到学生反映后,他立即对张生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决定上报学校给予处分。何老师认为,张生的行为属于违反道德和学校纪律,依照学校规章即可处理。刘的家长向派出所报案以及要求赔偿的做法不妥。 常见问题解答:有手淫行为,我还是处女吗? 手淫会使睾丸变小吗?
记者协调 建议家长“冷处理” 采访了解上述情况后,记者与刘生的家长进行了交流。记者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属于青少年青春期的一种冲动,既不属于道德问题,更没有触犯国家法律。只要向张生指出这种做法有损他人尊严,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赔礼道歉即可。但刘生的家长坚持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受害者”,要求学校给予张生处分并赔偿损失。
该校副校长李才均称,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出发,完全可以通过教育和引导妥善平静处理这起事件。李才均认为,该校学生大多来自于农村初中,性教育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尤其是男学生,在青春期性冲动面前完全束手无策。发生这种现象,说明为学生补上这一课已刻不容缓。 相关热点:中国性启蒙不该掩耳盗铃, 中美两国性教育大PK,受到处分 黯然离校回家,记者向李副校长表明,根据掌握的情况,张生的这种行为属于无法正确面对青春期性冲动的现象,应该值得学校重视和引导。希望学校从教育的立场出发,举一反三地为类似的学生补上青春期性教育课程。记者再三恳求学校不要以此事给予张生处分,以免造成其终生的心理障碍。
在派出所的教育和协调下,张生的家长代孩子向刘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答应了2000元的“赔偿”要求。随后,学校决定给予张生留校察看的处分。张生家长认为,孩子出了这种事,再也没脸在学校读书了。在刚刚进入这所省级中专学习不到1个月后,张生黯然跟随父亲回到家乡。随后,刘生的父母也为其办理了退学手续。
专家说法 错误宣泄并非道德败坏,记者就此事请教自贡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李珊。李珊说,无论男女,处在青春期时,都会自然而然产生性冲动,有的孩子则用手淫的方法进行宣泄、释放性能量,缓解性紧张,这是一种不可回避的现实。这时,如果没有科学正确的引导,就很容易使青少年在性冲动的驱使下做出一些错误行为,甚至走向犯罪。张生的行为就是在缺乏引导的情况下错误宣泄性冲动的一种表现。李珊认为,这种行为属于青少年不能很好控制性冲动的现象,与道德品质败坏完全不沾边。对于学校以此对张生作出处理,李珊表示很遗憾。 相关热点:年轻漂亮的前卫女大学生:我的"性家教"经历。
青春期性教育应引起重视,据李珊介绍,尽管目前初中阶段都开设了生理卫生课程,要求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尤其是如何正确对待青春期性冲动,但根据健康教育所掌握的情况,许多学校并未加以重视。
自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罗善海称,目前初中阶段青春期教育课程少、教学力量缺乏,确实使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显得薄弱。中学阶段的青春期教育应该加强,以避免类似现象出现。
富顺县东湖中学长期从事生物教学的孙济光老师称,当前初中阶段对于青春期性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虽然在城镇的中学已经普及了相关的性知识教育,但由于作为传递该知识主要载体的生物学科只是作为基础知识教育,没有纳入正式的升学考试,所以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性教育课还远远没能纳入正式的课程,即使是任课老师,有的对相关知识了解得也不是很透彻。
第25篇、不是心情好时才唱歌

老弟叫歌唱,歌唱得很不错。歌唱就是他网上K歌的名。
认识歌唱时,他在网上很红,跟一个小妹搞的“迷死你”歌友会,走遍全国各地去找人PK,在网上的平台。那时的我处于人生最苦闷的时期,便跟着他们南征北战。
搞那个歌友会的小妹,不仅歌唱得好,人也特别漂亮,是让帅哥流鼻血的那种女孩,她的圈子里都是各地一等一的唱歌美女,无疑帅哥也就有了一大帮。因此,就有很多歌友圈子来挑战,但都以失败告终。每次PK,场面的疯狂劲绝不亚于一场大型歌会。
我就是歌唱拉进那个圈子的,刚进去的时候,没人理我,大概是我很少K歌,也不爱说话的原因吧。
一天,一个叫“切瓜”的歌友会,在网上发帖,要跟“迷死你”歌友会大PK。一下子,网上闹翻天了,热帖不断。“切瓜”歌友会也是一个有实力的圈子,他们是一帮准专业的音乐人组成的,所有人出视频都是发烧级的麦,有半个脸大。有好戏看了!
“迷死你”歌友会也早想找“切瓜”歌友会大干一场。那天晚饭过后,歌唱给我电话,劈头盖脸来了句:老大,晚上你要参加啊!
我上线了,好家伙,几百人的圈子,个个头像闪亮,齐了。
在一个叫《情感天空》的房间,两军对垒。“迷死你”歌友会擅长通俗唱法,“切瓜”歌友会以民族唱法为主。网上还是听流行歌的人多,美女登场,下面帅哥欢呼,帅哥登场,美女献花,因此“迷死你”歌友会占尽了风头。
这时,“切瓜”歌友会的头出视频说话了,要跟“迷死你”歌友会一对一PK,言明—首民歌一首通俗。“迷死你”歌友会的短板出来了。“切瓜”歌友会虽然不擅长通俗,但还都能唱,但民歌就不是唱通俗的人都能唱的了。一时,“切瓜”歌友会占了上风。“迷死你”歌友会的头头火了,在群里将她的粗气呼向了每一条线路,群里的帅哥们都慌了。
歌唱这时出视频说话了,这家伙在这个关键时刻,把我给出卖了。所有的鲜花都送到了我的网名下。
“迷死你”歌友会的头头给我一条私聊:我认你做哥哥了!天啊,都知道她是不甩任何男人的女孩。那晚,我出场了十次以上,嗓子疼了几天。但从此,我也成了网上所有男人们羡慕的对象,因为我是小妹唯一给拥抱的男人。
那晚.PK后,歌唱给我留言了:老大,我后悔喊你了!
自此,小妹成了我的唯一,我不去唱歌,她也绝不唱歌,更不会出视频。“迷死你”歌友会的媚女们,也都拼着命地喊我哥哥,那个劲头让人受不了。有一天,美女们正对着我的网名狂喷,小妹发来私聊:哥哥,闪!她拖着我的马甲闪了。
歌唱自那晚后,基本上不参加“迷死你”歌友会的聚会了。很多次偶尔看到他,见我来了,一个招呼后,立马闪人。
我被小妹霸占了。“迷死你”歌友会也因为我英雄一次,渐渐人疏群散了。
三年后,我在歌唱的城市出差,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回信很快,文字既激动又热情,没想到不到半小时,他竟然出现在我眼前。见面时,一把将我抱在怀里,比情人间的拥抱还要热烈,一口一个老大,我想死你了!
就这样,我跟歌唱成了生活中的好友。歌友见面,当然是K歌娱乐,那天,歌唱喊来了同城十多位歌友,那个热闹劲、高兴劲,让人终生难忘。我是喜欢唱歌却又喜欢静的人,那晚,歌友们让我着实当了一次麦霸。后来,我实在唱不动了,就把机会给了他们。我停下来的时候,才突然发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在不停地跟歌唱套近乎,满脸的崇拜。我会心地笑了。
见我不想唱歌了,歌唱立马将屁股挪到我跟前,女孩也就跟过来了,歌唱说:我老大。女孩很聪明,跟着就喊:大哥!歌唱又说:喊大哥就对了,千万别喊哥哥。说完,他咯咯地大笑起来,非常灿烂,还诡异地看我。他搂着我肩膀,伏在耳边:老大,她怎么样?我说:不错,挺好!他又问:跟桃子比怎么样?桃子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小妹。我吃惊:你还在想她?
他打了我一拳,拉起女孩K歌去了。
其实,我没告诉他,我跟小妹一直有联系;我更不会告诉他,小妹因为一年前的一场车祸,让她面目全非。小妹从此不会再出视频了。那晚,她说:哥哥,就让你一个人知道。那晚,我流泪了。
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去歌唱所在的城市,而歌唱只要听说了,肯定会过来拉我K歌。每次,歌唱身边都会出现一个新的女孩,都会跟那女孩介绍:我老大。女孩也会立马就喊:大哥!然后,歌唱也还是一如既往地跟我耳语:老大,跟桃子比怎么样?
我开始逃离歌唱了。我明白我的存在将让他永远找不到女朋友。
第26篇、女人间的友谊好脆弱

童瞳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大大的眼睛流露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天真,她掏出了一叠照片,上面都是她与若水的合影,若水是一个高大丰满的女子,皮肤很白,只是长相普通,甚至可以说稍有点丑,不过从两人相偎着看向镜头的默契,能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有一种类似家人的感觉。
童瞳说她原以为会和若水做一辈子朋友的,没想到……说到这里,她神色黯然。
儿时好友是个丑女孩
小学四年级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女孩。旁边的同学都笑着叫她,“丑八怪丑八怪”,我一瞧,真的呢!她长得的确不好看,厚厚的嘴唇、黄黄的脸,再加上遮得严实的黑框眼镜,有点像难民。
每天都有人取笑她。“丑八怪、四眼田鸡”,我也跟着嘻嘻地笑,直到有一天,她被骂得趴在桌上哭了,起哄的同学一哄而散,只有我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流眼泪。我心里忽然觉得非常愧疚,好像欺负她的人是我一样。第二天放学时,又有人从后面向她丢石子儿,我猛地回头,大喝一声,谁敢再欺负若水,就来找我单挑吧!
从此,我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小尾巴。我是她的保护者。有时候我也喜欢捉弄她,或者发发大小姐的脾气,若水就像条忠实的小狗,紧紧地跟在我的身边,形影不离。
童年的光阴瞬间流逝。初中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让长发慢慢地滑过了肩头,不再是假小子的脾气,也不找人单挑了;她呢,一个暑假过去就比我高出一头,居然变成又白又胖。
班上仍然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还是因为她的相貌。她仍然是粘着我,粘得那么紧,水都泼不进。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友谊吧,很快我也被孤立了,我只剩下她这个朋友了。
那就是我们的小世界。放学了,踢着树叶捡拾梧桐树的果子,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投在操场上,我们笨拙地用着当天所学的英语单词交流,或是用有限的单词给我们心仪的男生起着绰号,然后笑得倒在草地上。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玩累了,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流云,我问她,若水,你说,我们会永远是好朋友吗?她忽然爬起来,用力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再回答我,那当然。
我笑骂她,你偷袭,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边将她胖胖的脸拧成多边形。我们没心没肺地打闹,只是因为天真,其实当时谁也没有弄明白,永远这个词,究竟有着什么涵义。
长大成人后开始竞争,我输了
到了高三,学习气氛骤然紧张。我和若水之间也暗暗地开始了竞争,成绩就是最好的风向标,一时之间难分高下。然而到了真正的黑色七月时,我却正好因为生了病,状态欠佳,因此输给了她。
一夕忽老。成绩出来的那天就是我们踏入社会现实的转折点。我们之间不再是那些少女怀春的心事,不再是亲密无间的私语,而是谈论择校和专业,或者家里的谁谁正在动用关系走后门的阴暗面。她的父母是官员,关系网众多。最终她用了手段上了二流学校,而我却留在了三流学校里。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的暑假,我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前程奔波着,没有再聚。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和愤世嫉俗。她对新生活无比期待和憧憬,兴奋时已经无暇顾及我的失落。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自私和无情,我第一次觉得,或者朋友也不过是站台上相识的旅客,点头或交谈,熟悉或是陌生,但只要属于自己的列车到来,就注定要离开。
同一座城市,只是隔着一条江,我们再见时却好像已经隔了几年了。
她的同学聚会,也叫上了我。大一是尽情挥洒青春和自由的好时光。我很高兴她还不曾忘记我,那次聚会,我无法不留意一个叫达之的男生。一米八四,清秀,他戴着眼镜,就是斯文,其他人的眼镜就是视力矫正器了。我和若水耳语,两人却不约而同地说,他真好看。
达之也向着我们这边凝视,我的脸不由发烧,若水那么丑,他一定不会喜欢的。谁都会本能地接近漂亮的东西。
可是再见面时,达之和若水已经成了一对。他们相拥着旁若无人地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黄昏的剪影中,一米八四和一米七的身高是那么协调。
在我的家里,我只不过去客厅倒了两杯水回来,他们就在我的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接吻,我的脸上仍然是笑笑的,心里却是无比酸涩,自作多情,必为情恼。
可是我输在哪里了呢?
答案半年以后揭晓。达之和若水太过沉溺于恋爱,功课基本上挂了红灯。达之被父母带到广东任教的大学重修,若水却在家里流产。
我去看望若水的时候,她正坐在烟雾缭绕的人群里打着麻将。我说,达之要走了,你不去送送吗?她眼睛一翻,打出一张牌,吼道:七筒。
爱情到来时,我只能让友谊后退
若水和达之开始远距离爱情。每年寒暑假,她都会背上大大的背包去他的城市,他却从不曾回武汉。偶尔回来了,也是一大群同学聚会着,天天忙碌,没有什么时间陪她。
若水毕业的时候也留在了武汉,我曾劝过她直接去达之那边的城市找工作,两人可以相聚。没想到若水只是哼了一声道,爱情,他对我还有爱情吗?我要真去了,才是一无所有呢。她眼神古怪,看着我再不说话。
四年以后我有机会出差去达之所在的城市。临去之前,若水的母亲特地前来找我,她要我去看看达之究竟有没有交新的女友,因为他们之间联络渐少,音信渐无。
达之骑着摩托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觉得眩晕。他仍然高大英俊,恍如当年。我坐在他的车后,以八十迈的速度向城市飞奔,手紧紧地扶着他的腰,那一瞬间,我仿佛重温了一个梦。
请客吃饭,达之叫了一瓶红酒,他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说,当年我一直去找若水,因为你是她带来的朋友,我想知道你的详细地址,给你写信,认识你。可是后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已经不用他说了。若水不止一次兴奋地告诉我,她不过是往他怀里一扑,再主动吻了他,他的爱情就给了她。
可是若水从来没有说过,达之想要找的,是我。
红酒蒸腾上来,我有点恍惚,几年以来蹉跎过的缘分一一在眼前晃过,我忽然惊觉,拒绝那么多的男性,那是不是因为,在我的心底,有着达之的影子?
他将大手盖在了我的手上。手上的热量慢慢地传递过来,我想拒绝,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他热切的目光穿透了这许多年的光阴,我忘记了若水,忘记了矜持,听见自己一直暗恋着的人吐露他经年的相思,这种突然爆发的惊喜已经让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回去的时候他将我的手圈在他的腰上,我没有挣扎,我想我不是第三者,在这场爱情里,若水才是。是的,她怎样拿走的,我就要原样不动地拿回来。
回来见了若水,我只说他一切都好,没有告诉她,达之痛苦地说,他不爱她,从来都不曾爱过。他只是被她的肉体所吸引,然后就再也丢不掉道德的纠缠。我只是说,达之对她是忠诚的,在那边没有交女友。关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达之还不是那么一个品质恶劣的人。
果然不久他们终究还是分手了。建立在肉体之欢上的爱情,果然不是灵魂的栖息地。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收拾好行李就去了达之所在的城市,他在车站迎接我。奔向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对于真正的爱情,一米八四和一米六的身材也同样是那么协调。
友情牵扯到金钱时,瞬间崩溃
和达之分手不过半年,若水就结了婚。理所当然,我是伴娘,我特地从广东飞回来参加婚礼。所有人都觉得仓促,那个男人明显是在社会上打过滚的人。我跟她说,婚姻是自己选择的,如果错了,也许会花十倍的力气才能纠正过来。她却说,他能要我就不错了,你没看我相亲的结果吗,一次都没成功呢。
其实达之给她的伤害也不浅吧,五年的恋爱,从身体到心灵,可是疗伤的方法应该不是婚姻,用爱情治疗伤害,可以,可是用婚姻,那代价就太大了。
在她婚后我们仍然是密友,无话不谈。但不约而同的,我们都回避着我现在是达之的女友这一事实。她从不曾提及他,只是叮嘱我在广东工作注意身体。我们的话题渐渐少了,而且我发现她的人在慢慢地变化,她句句话不离金钱,总是说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脾气也暴躁起来,常常没头没脑地发一通火。害我到后来都不怎么想接她的电话了。
2002年的时候,她央我参股,投资他们夫妻的新公司。我二话没说就给她划了五万块钱过去,达之也是同意的。只是让我去看看她,顺便察看一下公司的运作。
见到若水我就后悔了。在公司里,因为她的顶撞,她的老公当着一公司人的面,将椅子猛地砸向她的身上,而且粗言秽语,对待员工态度极其粗暴,一言不合即恶语相向,显得人品极其恶劣。于是我告诉她,不再跟他们合作了,要撤回我投资的钱,没有想到,她那个老公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破口大骂起来,耍横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他白道黑道都有人云云。
我气得发狂,要跟他干上一架,却被若水扯到外面了。她低声说,她可以把钱还给我,不让那男人知道。我看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爱钱,脾气又这么暴躁。我能说什么呢,学生时代纯洁的笑声仍然飘荡在耳边,现在的两个人,却为了那几万块钱流泪叹息了。
然而我等了又等,若水却食言了,她不再出现,一切通讯设备都没法联络上她。去公司,夫妻俩总在外面跑业务,避而不见。
我对她彻底失望了,回了广东。现在还谈什么友谊呢,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她,那些钱能不能拿到手里都不重要了,还钱是最好,不还我也不要了。一想起这件事来,我就觉得非常窝火,不过,多多少少的,因为和达之在一起而对她产生的愧疚,就此而渐渐的淡了。21年的友谊,也是时候作个了断。
永远有多远?女人间的友谊又有多脆弱?你能回答我吗?
第27篇、我是别人的红颜知己

亮是我的男性朋友。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把他与我的男朋友区别开来。准确地说,亮是我的同学,小学、初中、高中同学。但朋友似乎已无法准确概括我们之间的关系,因为我是他的“红颜知己”,这个称呼是在我们保持了多年的通信关系之后,他在一封信里这样写的。当时我真是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说来也怪,男友从来不吃亮的醋,从来不怀疑或紧张亮与我的关系,哪怕是每次我看到亮的信就两眼放光,看完立马就回信,一点不比给他写情书落后,也不管亮如果有机会到北京出差,即使是住在海淀,只有两天开会时间,也会找机会来看看偏居于京城西南隅的我。
有时候亮给我打电话,我们旁若无人地用家乡话叽里呱啦时,旁人会问是谁,我都说是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好友。我确实觉得这两个词最能概括我和亮的交往。亮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是同事,小学二年级亮插班到我们学校,至今我仍记得,穿一身水手服的亮带着满脸笑容走进教室,坐在我后面的位置……
由于家住得近,个性相投,我们常在一起学习、玩耍。中学时光总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考试、学习,转眼就到了高三,我是别无选择地念了文科,没想到数理化皆优的亮也会选择文科,我们又成了同学。突然有一天,满面严肃的亮塞给我一封厚厚的信,是什么?连我自己都有点误会,其实那只是他制定的复习计划和他的志向,不好意思当面与我切磋,就采取这种方式,他那份制定周密、详细的复习计划对我这个读书只凭一时兴致的人来说,几乎奉若神明。但看完那封信后,与之叫板的兴头又起,起因就是他的“宏伟”志向是要考取国防科大,然后率领中国人民收复所有被侵略者占领的失地。我觉得他的想法太不现实了,读文科的怎么考国防科大,还是老老实实地看看哪所大学的中文系比较好吧。
或许是我“一语惊醒梦中人”,亮从此对我佩服不已,亮考取了一所著名大学的中文系,毕业时又以优异成绩留校,边工作边读研,我们一直保持良好的联系。有时候,为了请教我如何讨女孩子欢心,我们可以打上四五十分钟的长途电话,当然我也会和他吵架,摔他的电话,不过,我会向他道歉,以求重修旧好。因为在感情方面屡屡受挫的亮很有经济头脑,几只股票玩弄于股掌之中,甚至有人请他去打理投资公司,我可不想随便得罪这样的人。
算算我与亮的友情也有十几年了,我一直认为,人的感情生活除去与生俱来的亲情外,爱情和友情就像鸟儿的双翅,使人的情感能够得以飞翔。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纵然是步履匆匆,我仍满心祈愿我能飞翔,与亮的这份单纯、洁净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
第28篇、穷朋友的义气
《聊斋志异》书中“田七郎”的故事,乍一看是个穷富结交的悲剧,读罢细想,颇觉意味深长。
田七郎二十多岁,以打猎为生,住着露椽的破屋,穿着有补丁的衣服,过着穷苦的日子。当地有个富人叫武承休,他像“及时雨”宋江一样仗义疏财,喜欢结交三教九流。当他得知田七郎是条讲义气的好汉,甘愿屈尊造访田家。七郎铺开兽皮,两入席地而坐,随意交谈,很是投缘。
有钱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当然是送钱。见面后,武承休拿出一包金银,送给七郎补贴家用。没想到,七郎再三推辞,武承休仍要强送。不得已,七郎进屋问母亲:“这钱能不能收?”田母回答:“无缘无故得到厚重的礼物,不是什么好事。”最终,七郎拒绝了武承休的好意。
不久,武承休以“买虎皮”为由,付给七郎一大笔“定金”。七郎身为猎户,不得不接受。第二天,七郎带着干粮进山,冒着生命危险猎杀了一只猛虎,然后把整只虎送给武承休,抵还了欠他的人情。
半年后,意外发生了,七郎在争猎时与人斗殴,失手伤人致死。被捉进官府。武承休闻讯,不惜重金贿赂县太爷,还给死者家属送了一大笔补偿费,七郎得以无罪释放。七郎出狱后,要去武家致谢。出发前,田母对他说:“大恩不言谢,你见到武公子,不要说感谢之类的俗套话。”
于是,七郎去了武家。武承休摆酒宴款待七郎,留他住宿,又赠送他许多礼物和金钱。这一次,七郎竟然毫不推辞,照单全收。
之后是故事的高潮:武承休的一个仇人勾结地方官,利用武家的一个刁仆,在公堂上陷害武家,不但诬蔑武承休与儿媳通奸,还打死了武承休的叔叔。武承休遭此陷害,气得想自杀。关键时刻,田七郎拔刀而出,舍命为武承休报了大仇……
读罢此文,田七郎的大义、田母的睿智,宛然在眼前。
结交之初,富入武承休“屈尊”关照田家,换作一般的市井之徒,或许早就摇尾乞怜了,而七郎母子坚守穷人的自尊与自爱,不收富人一钱一物,不愿欠富人的人情债。
结交后期,七郎受了武承休的救命之恩。这样的大恩,对一个穷猎户来说,只能以生命来回报。当田七郎拼力杀死武承休的仇人时,心中一定怀有为友报仇的豪迈。
富以仁为贵,穷以义为贵。田七郎母子“一钱决不轻易受,大恩则以生命报”的非凡气节,令人叹服。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贪婪者容易沦为金钱的奴隶,变成媚富豪、傍权贵的俗人。难怪聊斋先生感叹:“世道茫茫,像田七郎这样的人,实在太少啦!”

第29篇、有种友谊让我们彼此依赖

荀子说:“友者,所以相有也。"大意是说:什么是朋友呢?朋友就是志同道合,可以让你有所借鉴,对你有所帮助,能在关键时刻扶你一把的人。
又到春节,“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尖峰时刻,你是否又在为如何向不同的朋友传情达意而左思右想?现在,我们特地为你编排了三套“新春友情大戏”。看过之后,即使你不是万中选一的梨园奇才,也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唱好新春送礼折子戏;相信你2005年春节的友情指数,也必将随之上涨得如火如荼。
新春友情大戏第一出——觥筹交错铁哥们 六○至六一
分别为“刘关张” 型的猛男朋友和“江南四才子”型的儒雅朋友量身定制礼单。
新春友情大戏第二出——独自偷欢娘子军 六二至六四
别看都是女朋友,红粉知己也分“豪放派”和“婉约派”,送礼可不能张冠李戴,还是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春友情大戏第三出——拯救隐士,圈圈有礼 六五至七五
“圈子”是我们这个社会最生动的细胞。而古代的隐士,则以逃离“圈子”为生活方式。今天,我们用乾坤大挪移的手法,将6位知名的隐士按照各自性格、爱好特点,分别拯救到“驴友圈”、“同学圈”、“同事圈”、“球友圈”和“车友圈”、“答谢圈”中。为了说服隐士加盟,各个圈子都开出了最有诱惑力的礼单。这6份礼单堪称今春“圈子”送礼顶级参照——连隐士都能打动,更何况我们市井中人?
友者,伴也。不论是君子之交、莫逆之交、酒肉之交、忘年之交,其实都可以陪伴我们走过人生一段旅程。我们把传统意义上的朋友分为“铁哥们”和“娘子军”两种,每一种又为“文”、“武”两类,然后“看人下菜碟”,为你提供向各种朋友送礼的秘笈。 看过之后,即使你不是万中选一的武林奇才,练不成如来神掌,新春送礼功力也将扶摇直上,而2005年春节的友情大戏,也必然演得轰轰烈烈。
圈子,帮也。自有人群就有圈子,赵传有歌叫“找个帮来混”,帮就是圈子,人们出于自我需要而形成一个个的圈子。圈子在现代越来越活跃起来,任何一种特征,比如职业、品位、特长、个性、收入甚至年龄、性别,都可以组成为不同的圈子,以保持自身的一种生活方式。“车友会”、“驴友会”、“球友会”、“同学会”等等,人们不断地组成圈子,也不断地选择着圈子,营造适合自己的圈子,在圈子里寻找寄托,可谓是“物以类聚,人以圈分”了。新春又至,除了看父母走亲戚,带上礼物,会会自己小圈子中的朋友,谈天说地,把酒当歌,也是一大乐事。2005年,亲情满溢,爱情甜蜜,有了友情,更是喜上加喜。
第30篇、与狐狸做邻居的日子

一
古城济宁南郊的老运河边,有一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我刚走出校园时,曾在这里工作、生活过3年多的时间。在那段无忧无虑、风风火火的青春韶光里,令人惦念不已的,除了刻骨铭心的友爱,就是与狐为邻的另类隐情了。
那个水利综合加工厂是一个闲置多年的老企业,我进厂时正准备重新启动一个包装项目。我初次自市区沿着老运河东岸来到荒郊野外的那个厂区报到的时候,是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一棵非常茂盛、非常高大的老柳树(先前别人告诉我寻找加工厂的标志),知道柳树下就是单位的院子了。待我走进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一下傻眼了:这是什么工厂啊,比鲁迅笔下的百草园还要那个——荒草长得比人高,碗口粗的葡萄藤弯弯曲曲地不知延到了什么地方,多年无人修剪的各种树木斜枝横陈成片片浓阴,如雨似瀑的蝉鸣鸟叫让人不得不大声说话……就是在这种地方、在这种氛围里,我第一次邂逅了机灵、聪明、漂亮而又给人以神秘感的野狐。
二
我一进厂就分在了供销科,不仅办公室在办公区的最头上,连我的宿舍也远离人群,单门独户地处在厂院深处的那棵大柳树下——那里是供销科的库房,我住在库房附近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喜欢看书、喜欢幽静;二是我胆大不信邪(有人说在那棵柳树下的藤蔓里,曾经看到听到过哭得笑得俏得像小媳妇一样的狐狸精)、能起到保护库房的作用。我住的两小间与库房仅一壁之隔。由于我当时还是单身汉,内间里放的麻包、纸箱等多年的陈货也没清理,而且内间的窗户碎了一块玻璃、内外间之间的小木门的下端也掉了一块板。负责后勤的厂长答应找人给修好。第二天上午当他真的派人来装玻璃修门时,被我婉言谢绝了——我准备在窗洞门洞里下套子,捉个尤物给他们看看——我在进厂的第一夜就真的发现了“狐狸精”,不过绝不像他们说的那么邪乎、那么吓人。
住进厂里的第一夜,由于新换地方,子夜时分我还没有入睡。因为烦躁和闷热,我先是打开窗子,后来又打开了房门。就在我准备起身下床小解时,我忽然听到内间里有一种的声音,接着传来两声奇异的怪叫。我不禁浑身一颤,头也大了起来,本能地去抓电灯开关的拉绳。当我真的抓住拉绳时,心里又镇静了许多,便慢慢地欠起身来想看个究竟——透过隔墙上的窗玻璃,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到两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麻包堆上嬉戏着,亲密而美妙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热恋中的情侣……狐狸!我差点儿叫出声来。就在我不无激动而又小心翼翼地翻身跪在床上,想仔细观察观察从未见过、只在许多传奇故事和民间传说中听说过的野狐时,那只小点的狐狸(估计是雌的)尖叫着摆脱了另一只的纠缠,从内间的那个破窗洞里窜身而出,另一只也随之跳到了窗外。我转身凑近外间的窗口,看它们跑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随着一串细碎的“脚步”声,那只小些的狐狸竟然一步三回头地踏进我的房门,继而通过中间小门的破洞回到内间里。紧接着,另一只狐狸也尾随而过。
此情此景,让我忽然意识到,就连热恋中的狐狸们,竟也变得如此失常、如此冒险——难道它们不知道外间里搬进一个住户么?
就在我一边继续寻望一边想入非非时,厂里值夜班的两名员工有说有笑地从后院走来,还不时地用强光手电照照这里、耀耀那里。之后,就再看不见、也听不到狐狸的动静了。
我重新躺在床上,开始寻思怎么处置这两个得意忘形、甚至有流氓嫌疑的家伙,直至朦朦胧胧地遁入梦乡。
三
第二天中午,我到其他职工的宿舍找细铁丝和钳子,准备制作捉狐狸的套子时,同事们正全体动员逮老鼠。他们的宿舍区大闹鼠患,不仅有不少被单、衣服被咬烂,有的同事还被老鼠咬破了耳朵或手指。因工厂停产多年,厂区很少有人来,只有两个看门的老人常常是足不出户地住在传达室里,这里的老鼠根本就没见过人,也就不存在害怕人的可能。也许它们见忽然住进这么多异类,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便在人们搬来的第一天夜里就丧心病狂地作害起来。
后经交谈得知,同时入厂的所有职员,免遭鼠害(包括咬坏东西、咬破身体以及被老鼠们折腾得整夜未睡)的唯有我一人。庆幸之余,我联想到新结识的两位邻居——那对野狐。我的居室里之所以没有老鼠,究其原因要归功于它俩。昨天夜里苦思冥想拟定的扑捉它俩的方案,至此便显得不合情理。我对野狐的印象和态度一下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忽然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的亲切感——因为我知道,此时此刻,里面的房间内还居住着两个聪明伶俐的小生灵。它们尽管体小卑微、野性难调,有时还干些偷鸡摸兔的见不得人的勾当,长期过着昼伏夜出、与世隔绝的“地下”生活。可是,这能全怪它们么?自然界暴虐残酷的血淋淋的生存竞争,再加上人类一手遮天的横行霸道,像狐狸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野生动物,能坚持到今天不绝种,就算不简单和万幸的了。
我开始寻思,怎么才能和狐狸友好相处,并有所交往。
四
这两只不知何时窝居于该旧仓房里的狐狸,或许一时还没发现外间已住进一个人。抑或是,它俩早已偷偷地窥视过我,认为我不会对它们构成威胁,也就是说,我留给它俩的第一印象还不错……
天不黑,我就胡乱地想着尽是和狐狸有关的问题。待到夜色降临,我有所期待地轻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了一会儿书,就早早地熄灯了。我心事重重地钻到蚊帐里,可我没有就势躺下,我仰脸看着徐徐升起的月亮,盼着隔壁的“邻居”早点儿闹出点儿动静。
已不算太圆的月亮攀上院墙外边的树梢时,“二位”终于要活动了。随着一阵的响动和几声“娇滴滴”的叫声,“二位”已轻捷地跃上那扇已有破洞的窗台。它俩相互亲吻了一阵后,那个小点的(我认定是雌性的)在大点的脖子部位轻柔地舔了一会儿,“二位”叽叽咕咕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大点的又用右边的前腿搂了搂小点的脖颈,然后纵身跳下窗台,从草丛里绕到车间的后面出去了。我看不到大的了,便又把目光转回到那只仍趴在窗台上的小的身上来,我见它仰脸伸脖子地还朝大的那只出去的方向张望,心里既有些感动又有些说不上来的妒意。
知疼知热、恩恩爱爱的动物家庭啊!
我静静地看了它足有半个小时,那尖尖的嘴巴、尖尖的耳朵,那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脑袋,那长长的腰身、长长的尾巴,以及那黑鼻头、白下颔,还有那深色的背、浅色的腹,都是那样的优美和谐,无需衣饰粉黛,已是生动异常、美妙绝伦。
就在我“狐仙”、“狐狸精”地想入非非之际,随着一声尖叫,那只守望的狐狸猛然跳下窗台,回到室内,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原来,窗台上爬上来一条又粗又长的大蛇。月光下竟能看到它那不断伸缩的叉状的长信。令人惊奇和不解的是,这条蛇显然是在挑衅那只狐狸。而聪明绝顶、锋爪利齿的狐狸竟然害怕爬行缓慢的一条蛇。接下来继续进行的蛇狐戏,才让我看个明白:那条狐狸既不能逃走(因为它想捍卫自己的老窝),又不能钻进自己的窝(以防引蛇入室),一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聪明的狐狸可能是想把这条不速之客引开,它退退退一直从中间小门的破洞里退到了我的房间里来。接着,那条得意忘形的蛇也进攻到我的房间里。至此,我不能再坐视不管了,伸手拉亮了电灯。灯亮的瞬间,身手敏捷的狐狸从我因天热而敞开的房门里纵身窜出,跑到了院中的草丛里;而动作缓慢身躯特别笨拙的蛇先是一下愣在那里,后来又想逃走,可它刚开始爬行,我已从床上跳下来,操起一杆旧拖把……蛇见此情景,一下蜷缩成一团,刚才进逼狐狸时的威风一扫而光。可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思,蛇也是地球村的一员,而且还是益虫,我只想把它赶走。可是这条有些无赖作风的蛇,显然是误会了我,它越缩越紧,浑身还在颤抖,看来是吓得不轻。
我犹豫了稍顷,便轻轻地用拖把的一端顶住了蛇头,这样一来,蛇便本能地缠住了拖把。我借机挑着它走出房门,走向一处低洼的荒草丛,然后把蛇和旧拖把一起轻轻地放在了草丛里。
可当我转身返回时,竟看到那只狐狸正站在我的门旁,非常关心地朝这边观望着。我慢慢地往回走,直到离那只狐狸很近时,它才不紧不慢地在刺眼的灯光下通过我的房间回到它的“屋”里。透过它的目光和动作,我似乎意识到,这次它把我当同盟军了。
五
之后的几天,我和两个狐狸的关系便日渐融洽起来。因为它俩的缘故,我的房间里从未见过老鼠。我把一些吃剩的食物就随便放在写字台上,一整天、一整夜地不回来,从未见动过。我就想,这两个小生灵挺懂事、挺可爱的。有一次,我要出趟远差,临行时我把吃剩下的馒头和几块油炸带鱼放到一个瓷盘里,从中间的门洞塞到里间屋里。心想坏了也是坏了,让两个知情达理的狐狸吃了吧。谁知,一个星期后当我回来时,那些馒头和带鱼还照样在那里放着。我当时的感觉就怪怪的——是怕药它们吧?
直到后来,我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把那些食物放在了盘子里,它俩不敢或没好意思吃时,才又把一只烧鸡的零碎放到一张报纸上,投进里间的门洞。果然不出所料,这次它俩吃了,吃得光剩下啃不动的硬骨。不过,从此惹下麻烦,第二天清晨我的房间里就放着一只已被咬死的大公鸡。面对公鸡,我非常着急和无奈——这算什么事儿?我如果收下这只鸡,不是人狐为奸了吗?于是,我把那只不知谁家的鸡又投回到里间屋。当时我觉着有两层意思:一是我拒收它们回报的“礼品”,二是我警告、劝阻它们不应偷拿人家的鸡。
谁知,第二天早上,我的房间里又放着4个鸡蛋。当我正准备将鸡蛋也放回到里间时,我忽然发现两只狐狸都正从麻包和麻包之间的缝隙里伸出头来,目光炯炯地望着我,那神情分明流露着真诚和迷惑。我一边往里放鸡蛋,一边摇头摆手地示意它俩不要再干这事了。让我吃惊和高兴的是,当我摇头时,它俩也跟着摇头;当我摆手时,它俩也跟着摆动小腿……一种心有灵犀的美妙感觉,让我体会到人与其他生灵间的共鸣和可交流性,更感觉到世界、自然界的神奇和玄奥。
看来,它俩真的领会、理解了我的意思,接着的两天再不见它俩偷东西给我。可到了第3天,我刚起床就发现我的脸盆架下边有一只血淋淋的野兔。这下,我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家禽不能要,野物也不能收么?
我把野兔交给厨师,让他给加工、烹调了。厨师问我从哪里弄的,我说是在市场上买的。烹调前我把兔子的内脏全部放到里间屋里,大白天就被两个狐狸吃光了。当我在吃中午饭的时候,把烹调好的喷香的兔肉端到我的房间时,还没等我下口,两个狐狸就在中间的门洞里伸头缩脑的,一副馋馋的样子。我马上心领神会,把部分兔肉拨到报纸上,笑哈哈的送给它俩。“二位”一点儿也不客气,没等我站起身就形如饕餮地吃起来。我感到挺好玩的——原来,狐狸也是喜欢吃熟食的啊。
从此,我和两个狐狸就成了礼尚往来的好邻居。在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两个狐狸曾多次叼来野兔、野鸭什么的,有一次还弄来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野生动物,经看门的两位老人辨认才知道是一只小水獭。我则专门买来电锅和油盐酱醋什么的,在房间里现剥现做,与两个狐狸分着吃。那段与狐为伍的日子,是我最惬意最解馋的时光。
后来,我有了女朋友,怕惹出惊吓和误会,便把与狐交往的事情说给她听。她听后先是惊讶,后又高兴起来,连小老鼠都怕的她,竟然也喜欢起狐狸来。于是,它们二狐、我们两人便成了交往甚密的好朋友、好邻居。
六
再后来,我细心的女朋友发现那只小些的狐狸怀上了宝宝——它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出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打食的重担全落在那只雄狐的身上。有一次,大约是晚上11点左右,我和女朋友正在门外纳凉,那只大腹便便的雌狐也趴在门口等待着什么。忽然,不远的草丛里响起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循声望去,飞奔而归的雄狐后边竟然追来一条大黄狗。说时迟,那时快,急于奔命的雄狐转眼间已钻进里屋。大黄狗也紧跟着追了进去。我还没回过神来,那只受惊不小的雌狐已钻到我女朋友的凳子下面。这时,那条大黄狗又寻寻摸摸地转到门外,似乎想寻求我们的支持。见此情景,我女朋友一下把惊慌失措的雌狐抱到怀里,并迅速站起身。我这时完全明白了正在发生的一切,随手操起一根木棍大骂着将黄狗逐出院门。
之后,我女朋友把雌狐小心翼翼放回里屋,又给它俩放了些我们吃晚饭时剩下的食物。
可是,事情并没到此结束,后半夜当我起来小解时,又看到那条大黄狗不知从哪个墙洞里钻了进来,正蹲在不远处窥视着。更让人气愤和不可理解的是,第二天、第三天,一连几天夜里,那条大黄狗总是出没在附近的草丛里,有时还带来一条大黑狗。也许,动物界也有什么难解难分的恩怨吧?
不过,这样一来,雄狐再也不敢轻易出去打食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女朋友天天在买饭时给它俩多买出饭食来。以至于食堂的人们好奇地问她,你们二人的饭量又大了?
后来,我就和那几只专门来闹事的狗较上了劲儿,见狗就打,直到把两只狗的腿打瘸,它们才不敢前来窥视狐狸了。
这些还不要紧,要紧的是,几天后当雌狐刚刚生产出三只小狐时(雌狐曾用嘴叼出来让我们俩人看,为此,我女友还专门买回几斤鸡蛋),厂里的同事们竟意外发现了我房间里的秘密。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女友在房间里看书时,一个和她很要好的女同事走了进来。就在这时,传达室的老张喊我去接电话,我女友也跟着来到传达室。我的房间里就剩下女同事一个人了。也许是聪明的狐狸一时糊涂,或许是没注意房间里的人是谁,那只雄狐竟然大摇大摆地从里间遛了出来。这下可惹了大麻烦,那位女同事惊叫着窜出房间,大声喊着:“有狐狸!狐狸精……”
当我们二人闻讯赶回房间时,我的房间、房间的里间、房间的窗外,早已堆(围)满了人,有的还握着铁锨或棍棒,吵吵嚷嚷着在捉狐狸。见此情景,我一时慌了神,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还是我女友反应快,她大声喊叫着:“干嘛呢!?干嘛呢!?那是我专门从家拿来让他喂养的,要是给吓坏了,我和你们没完!”这样一说,人们信以为真,便纷纷退去。
待人们都走后,她却一下坐在小凳上,不停地擦着惊出的虚汗,眼里还溢满莫名的泪水。
不大一会儿,那两只已做“父母”的狐狸,又伸头缩脑地钻出来,围着我俩吱吱低叫着,像自我安慰,又像安慰别人。
再后来,小狐狸渐渐长大了,一听我吹口琴,不管白天或深夜,便一一跑出来,围坐在我身边,像几个心有灵犀的知音。
七
第二年春天,那两间房屋要改建,我搬到了供销科后边的平房里,狐狸们也转移到工厂附近的一个被废弃的排灌站里。
在月高风清的夜里,我(有时是和女友一起)经常偷偷地来到那个排灌站前,坐到一个闸门的平台上,轻轻一吹口琴,那两只老狐狸或者它们的小狐狸们便会很快来到我(俩)跟前。非常亲昵地围着转、围着叫,有时还轻轻地舔舔我(俩)的手和脚。女友常把它们抱起来放到腿上,一边轻轻地抚摸它们,一边亲手把带去的食物喂给它们,就像玩弄、侍候小宠物。当然,它们也经常偷偷地钻进我的房间,有时还捎来一些好吃的野味。
后来,我调离该厂,回到市里;再后来,我又举家济南,终结了与狐为邻的日子。前些天,我回济宁陪护病中的母亲时,还特意买了个口琴,在夜深人静时又专门去了那个古老运河的河岸。可是,那个排灌站不知什么时候已被拆除。我不无失意地倚到一棵大树上,吹奏着往日的那些乐曲。可是,过了良久不见狐狸们的影子。就在我转身欲走的当儿,身后的草丛里终于响起那种我非常耳熟的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
我终于再次拥别亲爱的狐狸,眼底一阵阵热辣辣的。
我不禁想到,在这个日渐拥挤、日渐荒芜的星球上,它们的后代以及我们的后代还能宽容地、善意地友好相处下去么?我真有些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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