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易中天和赵本山惺惺相惜

早在1990年,赵本山首次携小品《相亲》亮相央视春晚舞台,他风趣幽默的表演,就引起了易中天的注意。20年来,和全国许多观众一样。易中天一年不落地看过赵本山所有的春晚小品。作为国内知名的文化学者。易中天为什么如此喜欢看赵本山的节目呢?有一次。易中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赵本山的作品里一定会留下很经典流行的话。比如《不差钱》。”这时候,易中天不禁绘声绘色地学起了小沈阳:“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易中天还评价说:“这里边的哲理非常耐人寻味,能够引起观众强烈的共鸣,从来没有过这样一种明白、又最搞笑的大白话点了出来,一旦出来就爆发、裂变了。可以说,赵本山的每个春晚小品都是这样的,令人愉悦和享受。”谈到赵本山的“二人转”,易中天也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正常人都会喜欢吧?你看我不正常吗?有人说他俗,我要说的是,你可以不喜欢看二人转,你也可以嫌他俗,那是你的神圣权利,也是法律赋予你的神圣权利,但是你不能不允许别人喜欢二人转,喜欢二人转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2010年8月,易中天更是向记者表达了自己“至今还没正式看过刘老根大舞台的二人转,有机会一定去东北看看赵本山和他的‘二人转”’的想法。
赵本山对易中天也神往已久。特别是2005年开始,易中天在《百家讲坛》节目里主讲的“汉代人物风云”、“易中天品三国”。因其白话式的幽默分析,赵本山对易中天非常欣赏。原来看电视只看新闻的赵本山,后来也非常喜欢看《百家讲坛》这个栏目。在《百家讲坛》的鼎盛期,赵本山和于丹交往甚多,但遗憾的是与易中天则从未正式见过面。所以,当赵本山得知易中天想来看看的想法后,惺惺相惜的他便立即向易中天抛出“橄榄枝”,二人很快约定8月28日在沈阳本山传媒基地会见。
28日下午3点,易中天准时来到了本山传媒基地,早已等候在门口的赵本山大步迎上前去,神交已久的两个人一见如故,上去就来了个大大的“熊抱”。赵本山贴着易中天的耳朵欢迎说:“久仰已久,但是没啥机会见面,今天终于迎来了您,非常荣幸!”易中天笑着答道:“我非常喜欢您。20年来我看春晚主要是为了看您。”易中天和赵本山两大观众喜闻乐见的名人,如此相互倾慕,不禁让现场的人们深受感染。
随即,两人走进古色古香的会议室,围绕艺术、人生等话题,相谈甚欢,会场不时爆发出哈哈笑声。易中天在交流中大量引用赵本山小品中的经典桥段,感叹说:“这些在让人反复琢磨后,留下了整个社会都流传的话语,这意味着话语中蕴含着的哲理被人认可了,这就是好作品。”赵本山也十分欣赏地说:“易老师是一位能够亲近‘大俗’的大学者,是真正的文化学者。因为您能够把最深奥的道理。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述给读者。这才是最难的,很多学者一肚子书,可是都卡在嗓子眼儿了,那有什么用?像易老师,《三国演义》要想通读挺费劲的,可易老师就能够把这个东西都读进去,再用我们当代的语言讲述出来,还能让你爱听,这就是最有能力的人。”现场的人都感觉到,相互的探讨和交流。相互的承认和肯定,让易中天和赵本山的两颗心贴得更近了。
现场,酷爱书法的赵本山和易中天还分别为彼此写下了一幅字。赵本山书写了一幅“精气神”送给易中天,易中天则给赵本山题了一首词,表达了他对赵本山的更多期许:“君唱二人转,我讲三人行,走遍天涯皆芳草,满目艳阳春。漫道晨昏短,但问耕耘深,茄子黄瓜老玉米,泥土最清新。”从易中天的题词中,人们不难看出,易中天不愧为赵本山的知音,为了烘托赵本山的乡土气息,特意在词中加上了“茄子、黄瓜、老玉米”这样的“大俗菜”。
眼看一年一度的春晚又该准备了,每年都为剧本发愁的赵本山还不忘向易中天发出邀请,诚挚地希望易中天能给自己出个合适的选题。易中天笑着答应了帮忙:“这个东西还得好好思考一下,等我想出好点子,一定通知你。”想必经过易中天的“出招”,赵本山兔年春晚的小品一定会更精彩。
当晚,赵本山设宴盛情款待易中天并请他欣赏了一台“二人转”的传统唱段,易中天看了之后大呼过瘾,禁不住赞叹道:“他们唱得太好了,本山传媒的二人转演员个个都是综合能力强的人。唱也唱得,绝活也有,赵本山都是从哪找来这么多徒弟的?”其间,易中天更是几度为他们全情投入表演的《包公断后》潸然泪下。
临别,易中天紧紧握着赵本山的手说:“今天是我最为快乐最有收获的一天,我不仅在您这里收获了友谊,还找到了新的艺术灵感。让我最后说一声:衷心地谢谢您!”说罢,两人再次热烈地拥抱在一起。
第2个、那个夜晚我没有把自己给他
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
阿翔是科大的博士,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不过他略显倦怠的神情,总是种玩世不恭的味道。最早的时候我和他也就是点头之交。后来我遇到很糟的事,在暑假空荡荡的校园独自哀伤,碰巧阿翔路过,带我到他寝室;找了干净瓷盆给我盛了点饭,又倒了杯可乐。一支烟抽完,他指指后面的床:你要是累了就睡,反正我这没人。我第一次觉得阿翔挺懂得人的,不好奇,也不刻意,把你当个随随便便的朋友,恰到好处。
自那后,我们算熟了;聊多了就聊他的艳史,那一阵阿翔周围有不少女孩。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带了个女孩;自始至终女孩温柔地坐在阿翔边上,看得出对他一往情深。阿翔说之所以带这个女孩,是因为她是所有女孩子中最不让他累的;不要求他任何事,也从不追着问“你爱我吗”。只有一次在作爱的时候,女孩动了真情,一边流泪一边喃喃地说“和我结婚吧”。但完事后,她说:“开玩笑的,不用放在心上。”那时候阿翔已经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是别人介绍的一个部长的女儿。女孩认识阿翔的时候就知道结局了;那不是个一般的女孩。
不过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只是没有肉欲的东西掺杂其中。阿翔开玩笑说,我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唯一没和他上过床的。我说我这人很怪,第一次没和你走到那一步就肯定永远不会到那一步了。我不知道阿翔的私生活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随便;我不太相信他真的能麻木到可以肉欲横流。不过阿翔很多次跟我说他是个“已经丧失爱的能力”的人了。我从只言片语知道他大学的时候爱上一个教授的妻子,很绝望的一段爱。他说他永远忘不了和那个女人在一个破旧的房间里作爱,灰尘飞扬在窗帘破洞中透进来的光束中,那个女人的眼泪和汗水浸透他的臂弯……阿翔说从那以后,他告别了有灵魂的日子;只用肉体去作爱是很简单的事。
冬天到的时候我们常一起吃火锅;有他的同学走过,很好奇地看着我们。阿翔就笑说,你看,人家在琢磨怎么你不是昨晚上的那个。后来我忙着出国的事,很长时间没见到阿翔;过完春节阿翔耽搁到五月才回学校,约我第二天吃饭,为我饯行;那时他告诉我准备一毕业就结婚。我们在学校门口的饭店,都有些淡淡的感伤;我们都将离开这个呆了好些年的地方。我们看着夜色渐渐模糊了外面的景物。
阿翔看着剩下的一瓶酒,说到你那儿坐坐吧。于是,我拿了点零食,阿翔接着喝他的酒。喝到一半,阿翔说今晚我就不走了吧。我想了想,“说好只聊天?”他说好,我们就聊起很多认识不认识的人,一些或远或近的事。慢慢有点累了,我说睡吧。他就帮着我收拾了床铺。我找了床毯子给他,抱着枕头在他对面躺下。他拿脚踹踹我,“你真的就这么睡啦?”“不真睡还假睡啊!”他坐起来:“你不怕我骚扰你?”“要骚扰也不用等到今天才骚扰吧。明儿就成永别了,积点儿德吧你”。他笑起来,“也是”,躺下就安静了许多。
半夜里我觉着有谁在推我,是阿翔。我正困着,很气恼。他说睡不着。我说睡不着就出去跑步,在这发什么神经。他扳过我问:“你怎么就真的能睡得这么安稳呢?!”我懒得答话,鼻子里哼两声。他说:“不行,我得违背诺言了。我忍不住。”我一下子醒透了。半晌我们谁都没说话,只有呼吸的声音。说实话,我犹豫了片刻。可是总觉得如果妥协的话,肯定要后悔。
我直觉那种后悔的沉重会压过性爱所能带来的快乐。我一声不吭从爬起来,开了电脑,上网看文章。身后半天没动静;我回过头,阿翔死死盯着我。然后咬牙切齿骂了句“***的”。我没理,照旧看文章。我们就那样沉默地僵持着。快凌晨时我听见他均匀的鼾声,知道他终于睡着了。
早上的时候我撑着快睁不开的眼睛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不吭声吃完东西,碗一推说:“我就是不明白你干吗要那么死脑筋。” 我自己都不太明白,我并不是那种对性看得过于神圣的人,何况阿翔不是个讨人厌的男孩。但我总觉得如果我和阿翔走到那一步是很可惜的事。
如果再多一晚的话我也许就放弃这份执拗了;好在只这一晚。送阿翔出门的时候,我说:“别怪我。你知道做这种事其实很容易的。”他没说什么,把我的头揽过去挨挨他的肩,然后亲了一下我的头发,走了。也许是分别得匆忙,我和阿翔都没有留下相互的地址,从此就失了联系。不知道他结婚没有,也不知道他过得是否快乐。

第3个、军营巧遇邻家小妹

时光飞逝。那时一晃,我当兵三年了。
一天,有人从五公里以外的门诊部看病回来,告诉我那里新来的一个女护士说认识我,说她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我根本不敢相信,在这离家千里之外的军营,怎么会有认识我的人,而且还是个女生!
又过了几天,有人带来消息,说女护士姓L,是北京人!明天上午要来看我。这下我更加迷惑了,把小学中学的女同学都认真梳理了一遍,怎么也想不起会是谁。怪了!我们这里有那么多镇江老乡和同学,怎么偏偏会认识我?再说我家也没有北京亲戚啊,不会是搞错了吧?
第二天上午,我早早就在驻地门口的路边,找了一块坡地,在那里可以看得很远……
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遥远的山路上果然出现了一个身影,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紧张起来——那时在学校男女生之间是很少说话的,在课桌上还画了清晰的三八线!如今却要和一个女生单独相见,还不知长什么样,到底是谁。
女孩渐渐地走近了,一身合体的草绿色军装,斜背着挎包,穿一双崭新的解放鞋。我礼节性地迎上前去,只见她红扑扑的脸庞,热情地叫我的名字。她见我不敢认她,就告诉我她是我家邻居小J的姐姐。说到小J,我有印象,他家就住我家旁边,他比我们小,经常跟在我们大孩子后面玩。小J有姐姐?我真记不得了。眼前这位小J的姐姐我倒是有几分眼熟——或许在大院里说过话?或许来我家串过门?
我腼腆地接过她的挎包,只见上面绣了鲜红的毛主席题词:“为人民服务”,她还带给我两只苹果,让我受宠若惊。
这位邻家小妹也许因为见到熟人十分激动,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她告诉我,两年前上了301护校,护校毕业分到总后,现在我们由总后代管,没想到能在这山沟沟里碰到熟人……
我也不好意思看她,只听她给我讲了许多她的故事。其实我和女孩子没什么共同语言,她说什么我就听着,什么参加广交会啊,什么香港购物啊,什么只有火柴盒大小的日本半导体啊,等等,可见她这几年见过不少世面,听她说说我也算开了几分眼界。
记不得那天中午吃的什么,也可能就是在咱们战士食堂对付了一顿。
送她回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拘束,家乡音,邻里情,莽莽大山深处又多了一位知音,她叫我常去玩,可我后来只去过一次。
那时当兵的时兴在军装的领子上衬上一个钩针护领,记得她曾经给我亲手用钩针钩过两副,让我感动了好久。
一年多以后,她调回了北京,临别时我为她祝福,说到北京多好啊,以后有机会再去看她!而她却泣不成声……
调回北京以后,她给我来过两封信,知道她后来复员分到北京重型电机厂工作。我复员回镇江后,一次出差到北京看她,知道她已经结婚,老公是名医世家,再往后,听说她陪老公出国留学,后来她老公创办影视公司,几年时间资产由几万元翻到上亿元!
前几年在镇江再次见面时,这位当年的邻家小妹已经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贵宾,我敬佩她,由衷地为她高兴!
第4个、站在爱与死亡的边缘

一个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一个愿意在她最艰难时给她真挚的爱与帮助。当一场灾难性的疾病降临,改变的绝不只是三个人的命运。爱情、友情、亲情、生命以及疾病交织在一起,每个人都想用自己的办法解开这个结。
■讲述:瑶迦(化名)
■性别:女
■年龄:23岁
■职业:暂无
我最早接到的是瑶迦(化名)母亲的电话,她说她要来讲述,讲她女儿的病。生老病死是我们谁都要经历的,我期望在电话里能开解这位忧伤的母亲,可她说她女儿不听话,你们记者见多识广,劝了或许有用。母亲的心本就是慈爱的,又是在这样的时候,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拿着电话,等她去喊女儿的工夫,我走到窗前,看到花打着旋地轻轻飘落,像洁白的蝴蝶,只是留不住,落到窗玻璃上,转瞬就不见了。我正感叹花的消融,耳边就听到瑶迦温婉轻柔的声音。
我说:“生病了,治病就是第一位的,别的都不能和这比,”瑶迦轻轻地笑了,“谁得了病会不想治呢?”
勇敢的“王子”
我和瑶迦母女约好1月4日的下午在汉口一家咖啡店见面,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离她们家不远。在约定的时间,远远看到瑶迦母女走过来,母亲的手轻轻托着瑶迦的胳膊,可身体却紧绷着,似乎做好了随时给单薄的女儿支撑的准备。望着这对母女由远而近,我的心像被许多根极细的线牵着,隐隐地一丝一丝跳痛。我迎上前去和她们打招呼,只见瑶迦母亲的头发花白,眉眼虽然端庄,却苍老得厉害。瑶迦身上裹着厚厚的一件白色羽绒服,衬托得脸上更加没有血色。
“我就出生在离这不远的地方。”瑶迦望向窗外,两条马路交叉出的一块大三角地带上满布着老城区的民宅。瑶迦的眼神中有一种深深地眷念,眼光过处像是在抚摸。
森永(化名)的家就住在街的另一边,小时候我们常常在一起玩,后来上小学,读初中又成了同班同学。我小时候很好动,淘气,一点不像个女孩子,惹了祸都是森永帮我担着,这样一来我当然更加有恃无恐,森永替我也不知背了多少黑锅。他一直很照顾我,我想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喜欢上了这个哥哥一样的男孩。
上了高中,我们虽没能分在同一个班上,但还跟从前一样形影不离,上学放学总是在一起。这样的举动在我俩看来再正常不过,这么些年我们也都这样过的,可是,却免不了同学的议论。我记得有一次放学,我和森永结伴回家,出校门的时候,一个男同学跨在自行车上冲着我们大声喊:“夫妻双双把家还啊!”后面还跟着一长串的狂笑,很多人都看着我们。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快步往家里走,却听到后面砰的一声自行车摔在地上的声音,我回头看的时候,森永已经和那个男生打在了一起。最后,森永赢了,他手上蹭掉了好大一块皮,鼻子也出了血,可他像不知道似的,对那个男生说:“你说我不要紧,但不许你说瑶迦!”
“我一边给他擦血,一边想,森永,你真像童话里勇敢的王子!”瑶迦清秀的脸庞上浮出淡淡的红晕,没有血色的苍白里透出日映薄纱似的光彩。
富家子弟
高中的时间总是不够用,很快就要高考了。森永问我考哪里,我说想去上海,森永说那他也填上海,因为他要一直跟我在一起。他的话,他的眼神都让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觉得我自己就是在那一刻长大起来的。
“可是事情并不像我们小孩子想得那样,我虽然如愿考到了上海的一所大学,森永却意外落榜了。”瑶迦的母亲接过女儿的话,“过日子就是这样的,不可能每件事都和你想得那样,有些是不能强求的。”母亲的眼里有了泪光,一把握住了女儿搁在她膝上的手。
森永送我上火车,他把行李放在车厢里,下去了又跑上来。我想跟他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想不出。我们好像一下子变生分了,彼此望着不肯分开,心里涌动着又酸又甜的味道。汽笛声响起,森永忽然张开双臂把我连胳膊带脸抱住。他高我很多,我被闷在他宽大的胸膛里,又慌乱又温暖,眼泪流了一脸,森永拍着我的头说:“我等你寒假回来!”列车开出好久我还站在原地,回味着被森永拥抱的滋味,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拥抱。
大学校园里喧闹而寂寞。喧闹是因为一群年轻人走到哪里都是热气腾腾的,寂寞是因为那一群人中没有森永。我和森永从来没有分开这样久这样远过,我看到好笑的事刚想转头说,却想起森永并不在身边;吃着好吃的东西,夹起来了,才想起森永并未同桌。我盼望着寒假早早来到!
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家宾(化名),他是上海人,和我是不同系的校友。他爸爸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家里很有钱,他长得仪表堂堂,很得女同学的喜欢。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人会来追求我,我一直当他是个花花公子,对他印象很不好,对他各种想方设法的邀请一概拒绝。
直到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不小心摔伤了,去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家宾每天都去医院看我,我不好再拒绝他,开始有了交往。不过,只要我发现他把话说过了,我就和他讲我和森永以前的事情。
出院那天,家宾特意要家里的车送我回学校。车上,家宾显得特别沉默,我问他怎么了,他只笑了笑,没说话。就要到校门口了,家宾突然说:“如果可能的话,我真希望是我生在森永家,陪你长大!”
瑶迦的母亲在一旁插进话来:“那真是个好孩子,又懂礼貌,又会说话……”话未说完,瑶迦拉了拉她胳膊,母亲停了口,膝上的手却更攥紧了女儿。
爱与生命
再见森永,他长起了胡子,人显得更加高大。森永高考失利后,去读了武汉一所大学的专科。我们在一起说着彼此学校里有趣的事,还有彼此的想念,他枕在我的腿上,我靠在他怀里,我们像两只依偎在一起的小猫。
寒假结束,我回到学校,家宾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经历了医院的事情后,我们的相处慢慢自然了,家宾成了森永离开后第一个跟我如此亲近的男性朋友。和他相处久了,我发现他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的富家子弟,为人处世很有分寸。
大学的生活结束了,家宾想说服我留在上海,虽然我也确实有机会,但我还是选择了回武汉。因为在武汉,我就可以跟森永在一起。至于家宾,他很快注册了自己的公司,他告诉我,他会把分公司开到武汉来。
对家宾的话,我一笑处之,我心里很清楚,我只把家宾当成非常要好的朋友。
回到武汉,一切都算顺利,可去年下半年,我总觉得特别累,后来高烧不退,去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慢性肾衰竭。
瑶迦喝了一口水,脸上第一次露出悲伤的神情。悲伤只是一闪而过,转瞬被瑶迦用微笑代替了:“我没想到这样的事会落到我身上,很多事情就是想不到的。”
瑶迦的母亲匆忙把手伸到衣服口袋里掏手帕,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大滴的眼泪已经滑落。瑶迦看看母亲,又看看我,努力地对着我笑了一笑,眼睛里泪光闪动,映得整张脸庞像一朵盛开在朝露里的百合。
虽然我病成这样,但我不觉得自己命苦。森永跟我说,他会尽一切努力给我治病。他毕业后到电脑公司做工程师,现在为了我,又兼了一份职,午饭都舍不得吃5块钱一份的,就为了省下来给我做透析。知道消息的家宾每个月都要到武汉来看我,又帮我联系肾移植。我是个很幸运的人,他们两个都很好,可是我可能什么都不能回报他们了。
上个月,家宾过来向我母亲提亲,他说我们先把结婚证领了,这样他就可以向家里要钱。现在每周的透析,还有以后肾移植的手术费,抗排斥药的费用,不论对我们家还是森永家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可我拒绝了,我不想欠这个情,也不愿对不起森永。
瑶迦的妈妈再次插进话来:“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妈妈!”瑶迦再次打断母亲。母女两个都没有再说话,两只握在膝上的手却依然紧紧握在一起。瑶迦咬紧了唇,双眼变得十分明亮:“人总是有生有死,可是我只能爱一个人!”
编辑手记
昨天“讲述”说的是“两个女人一个男人”的故事,今天谈的是“两个男人一个女人”的故事,都是三角关系,其中滋味却大不一样。
原本是残酷的情场战争,却因为争夺的对象是一名弥患重病的女孩,而没有剑拔弩张的气势。这是一种难得的两男一女关系,有着一种用无畏和深情打造出来的特殊平衡。
女孩讲述的初衷,是想做出一个选择。她的妈妈似乎已经有了选择———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
想起楚天都市报曾刊过的连载《为爱结婚》。陆弥的哥哥得了严重的肾病。陆弥的老同学很有钱,他希望娶到陆弥,他能为陆弥的哥哥提供更多的治疗机会。但陆弥拒绝了他,最终为爱与别人结了婚。作者张欣给出的结局是:在这份为爱而生的婚姻里,夫妻双方感到非常大的压力,最终陆弥拿起锤子,砸向了丈夫的太阳……张欣在“后记”中说,这是爱情的绝境。
有些看了《为爱结婚》的人,认为陆弥应该嫁给有钱的追求者。看了今天的“讲述”故事后,不知又有多少人会认为,瑶迦应嫁给有钱的家宾,而不是真爱的森永。
现实的确如此残酷而矛盾,在生命面前,也许最先低头的便是爱情。
今天的女主角很年轻,还未体会过生活的艰辛。在这样的两个男人面前,她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我期待着马冀将来的“讲述回访”。
第5个、请记住你手机里的我
把你的号码从通讯录中删除,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不会再有交集了吧,反正,你已经好久没有主动打电话给我,甚至没有主动发过一条短信,我们,就这样了吧。就这样,不再爱你了。
不再在嘈杂的人声中捕捉你的嗓音了
不再在滚滚人流中追逐你的身影了
不再因为你出现而再三斟酌自己的言语,动作甚至表情了
不再,为你心动了
你 从来没有发现,喊出你的名字的时候,是我最温柔的时候,甚至声音有微微的颤抖;我从不敢直视你的眼睛,怕泄露了太多的情感;在无意识的发呆时,草稿纸上满 页满页都是你的名字,我能把你的名字写得比我的名字还溜;分开的时候,满脑子满脑子都是你的身影,回忆一刹那只剩与你有关的点点滴滴;吃饭的时候,睡觉的 时候,逛街的时候,发呆的时候,都在想你在干什么呢,会不会,会不会像我想你一样想我呢……
那样纯粹而淡然的生活,那样以你为中心的生活,因为回忆而丰满,因为现实而枯萎。距离拉长了思念,却阻隔了见面;时间沉淀了感情,让你离我好远好远。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有了轰轰烈烈,我想,是该放下你了,回忆,仅仅是用来回忆。
不要说我不甘寂寞,因为我已经寂寞了好久,不要说我轻言放弃,你甚至,连一个微小的回应都不曾给我。
不再留着你的短信不舍得删掉了
不再一遍一遍的回看我们的聊天记录了
不再眼巴巴的盯着手机期望你的电话了
不再上一整晚的QQ等你现身了
不再到处跟别人打听你的消息了
不再向好友倾诉自己的心酸了,因为倾诉过几次,已经代表,我决定放下你了
你 拨动了我的心弦,却不曾为我驻足,当我以为你还在的时候,你已没有踪影,当你回头找寻我的时候,我已开始寻找自己的天空,亲爱的,我把最美好最美好的年华 留给了你,我,于你无愧。亲爱的,我的青春有限,承担不起一生一世的等待。亲爱的,让我骄傲一次,这次,是我不要你了。
你爱我的时候是真的爱我,你不爱我的时候是真的不爱我了
请不要怀疑,曾经,我愿意不顾一切的等你,愿意随时随地陪你,愿意在你身后默默的看你,为你的快乐而快乐,为你的悲伤而悲伤,尽管,那些情绪,与我无关啊……
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希望的等待……
那段感情,只能成为曾经的了
有的时候爱是没有理由的,爱了就是爱了,即使撞上南墙也是爱了,只是爱的卑微爱的骄傲罢了,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第6个、不陪你逛街的人 没耐心陪你一生
父亲再婚之前,很乐意陪我去逛街。两个人常常买一大袋爆米花,边吃边聊边逛。逛的当然都是恋爱的消息,千方百计地将我和男友骗回家吃饭。饭后父亲便提议去逛街。男友看着兴致勃勃地为继母拎包提兜的父亲,忍不住笑出声来:做什么不好,偏偏来逛街,这样一家家地逛,这不累个半死?我听了没吱声,却想这个一向对我殷勤呵护的男人,怎么突然间如此没有耐性?
一路上父亲的兴致好得出奇,我在他的怂恿下,也忍不住,像往昔那样,不厌其烦地一件件试换。从穿衣镜里,可以看见两个面目表情迥然不同的男人:一个提着大包小包在我和继母身边做着参谋,时不时地会送上一两句让人如沐春风的夸赞;另一个则走一家坐一家,边抽烟边送过一脸的烦躁和郁闷。逛了不过五六家,他终于叫住又要去换衣服的我,撒了一个并不圆满的谎,便一个人回家去了。
父亲依然不急不躁地陪我们逛,而我,却是莫名其妙地,在男友走后烦乱不安起来。我想这样一个终于下决心向我求婚的男人,会不会就这样抛下我,任我怎么求也永远不再回来?那么,二十八岁的我,再去哪里寻一个人,陪我走以后寂寞的一程?心神不定,便也没有心思试衣服,甚至对着镜子,看见眼角细细的皱纹,突然地流出泪来。是父亲从背后递过纸巾来,说:孩子,没什么可难过的,连街都陪你逛不完的人,哪能有耐心,陪你走一生?心烦的时候,给爸爸打个电话,我陪你逛街。爸爸再老,也是有空儿陪你,有劲儿给你背包的……
泪眼模糊里,我看到对面衣镜里,两个幸福的女人,终于相视而笑。

第7个、不能相爱就做一辈子朋友

倾诉时间:3月19日 倾诉人物:含含(化名) 倾诉方式:情感热线
他对我呵护备至,但只想与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一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一家数码影像公司工作,在那里遇到了他--阿文(化名)。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像我这样一个疯丫头,居然会和一个很腼腆很内向的男孩合得来,还和他成了最好的朋友。不过在相处中,我渐渐发现他虽然很内向,但他却是个很热心的人。
知道我喜欢听歌,他会用MP3录下自己唱的歌,第二天拿到公司放给我听;知道我喜欢喝酸奶,他每天中午都会给我买一瓶;知道我喜欢发短信,他每天晚上都会陪我用短信聊天……渐渐地这些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时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
来公司两个多月后,一天早晨我刚进公司,就听同事们在议论阿文,从他们口中我得知他早有女朋友了,而且他女朋友比他小5岁。听到这个消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竟然有一种酸酸的感觉。虽然这样,我也没去问他,我还和平常一样,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既然他不想说,我干吗要问呢?
那天晚上,我给他发短信说:“人们都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你说我们会拥有真正的最纯洁的友谊吗?”他很坚定地说:“会,只要你不变,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做最好的朋友。你不会变的吧?”
听到这话时,我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难过,反正只记得有液体从眼睛里流了出来,那是我无法控制的。沉默许久,我说道:“我不会变,希望我们能成为这个例外,打破他们的说法,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身边出现了新的朋友,已渐渐喜欢上他的我心里好酸
一个月后,公司招了一批新人,于是,她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她叫芳芳(化名),刚来我们公司的时候什么都不会,阿文就一直带着她。芳芳每天都向他请教问题,频繁的接触使他们慢慢熟悉起来,并成了朋友。我们之间却越来越疏远,也许更准确地说是我开始刻意回避和他们碰面,但是同在一个公司一个部门,每天见面是少不了的,更何况他们的工作还都是我来安排的。
每次看见他们在一起眉开眼笑时,我的心就很乱,很酸。突然我开始恨她了,仿佛是她抢走了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但是芳芳并没有抢,况且阿文也不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处在什么位置去生气,那段时间我过得好累。
一天中午,经理找我出去,他说:“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最近阿文和芳芳走得很近。安排给芳芳的活几乎都是阿文替她做的,这是不是有点不正常了?”
我心里怦怦直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很不自然地说:“我没觉得他们有什么不正常的啊,芳芳是我们公司新招来的员工,阿文教教她不是很正常的吗?我想是经理您想多了吧!”
经理看了我一眼,说:“我希望是我想多了。阿文是个数码天才,是我们公司很有潜力的员工,时间长了也许会耽误他,所以我不希望看到他们走到一起。下次你分活就不要再分给芳芳了,她要是不满意就让她来找我,告诉她是我的意思。”
经过再三考虑,我还是把经理的话告诉了阿文,没想到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也认为我和她之间有什么不正常的关系吗?你相信我吗?”
我傻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说他在乎我的想法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真的在乎我吗?那这种在乎是对好朋友想法的在乎,还是……
沉默了半天,我最后只给了他很得体的回答:“其实我的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的想法,只要你觉得你自己做得对,那我就支持你。”
他说:“你要相信我能处理好和她的关系,我有分寸的。”
刹那间我好像又重新有了希望,好像我的东西失而复得了一般。
第8个、永远的粥
二十多年来,我所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竟然是粥。选颗粒整齐的白米,在黑色的小小瓦罐里用小火熬着,几个时辰下来,就成了温和绵软的粥。妈妈做得一手好泡菜,坛子里捞几根出来,热锅翻炒,端上来就是极好的小菜。还有常年备着的腐乳,味不算浓,却长久。白粥盛在碗里,一双筷子,几茎泡菜,一块腐乳,很够了。
也有换口味的时候。初夏,苋菜正嫩的时候,摘几根下来,煮在粥里,于是整个粥的颜色就变成了浅红的,吃起来有种自然的清香。冬日,妈妈有时会习惯将碎肉煮进去,快起锅的时候洒几粒绿绿的葱花,于是味道又不一般了。上高中时,习惯早起。睡眼惺忪地走到饭桌前,爸爸每天赶早为我煮的粥已放在桌上,捧起那热热的一碗,喝下一口,整个胃都会暖起来。还有食堂做的极好的包子,捏在手里,是松松软软的雪白的一团。
经历了许多浮躁的事,也过了一段叛逆而倔强的岁月,却只知道,每天早晨起来,那一碗粥永远是在那里,静静地等着。旁边,是一碟乳黄色腐乳。
后来长大,进了大学。那所学校也是有白粥卖的,但大多数是前一天的剩饭加些新鲜的米混煮开来,水多饭稀,很是不喜欢。与寝友曾经很热烈地讨论过要绝食抗议,但终究只是在口里过了把瘾,没付诸行动。
再后来,认识了冰哥。因着他的飘零经历,心底无端升起怜惜。听他说起以前在广东,著名的粥品繁多之处,母亲习惯每天早晨起来给他煮一锅粥,现在却很难吃到了。十月的下午,听他在电话那头静静地讲,心里突然泛起一股辛酸。我微笑着说,以后,每天早上给你煮粥吧,你相信我的手艺。他说,好。阴沉的下午,两个人静静地在电话的两头沉默着,心里知道彼此没有将来,却都不愿意说穿。有风轻轻刮进来,齐齐的发忽然乱了起来。
转眼二十多岁了。几年来学会了很多,对烹饪和刺绣的兴趣越来越大,买了绣花的绷子,在手巾上比比划划绣花纹和名字;也努力对着书本学做很多菜式,北方的,甚至韩国的。狐朋们笑我变家居了,渐渐有了女人的心情。想有一个家庭,一个宽容而温厚的丈夫,一个小小的窝,还有,小小的孩子。幻想着自己把那个柔软的纯洁的小东西抱在怀里,心里是无限的希望和温暖。忽然想起小时候走在路上,看见街边有女人抱着小孩,喂他喝加了葱花的白粥,虽然知道那家穷,也还惊讶着那女人在喂孩子的时候,那股满足和幸福的表情。那时候以为,自己将来的孩子,是一定要喝很浓的牛奶,吃很精致的食物的。但现在,却也只想在将来,可以早早地起床,给熟睡中的男人和小孩,熬一锅稠稠的,很软很软的粥。
想想自己,将来的某天,在晨光中揭开粥锅盖子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一两滴泪水落下来。

第9个、短暂的友谊
威廉是街对面一只脾气很坏的小猎狗,以人类的年龄为比例,应该有八十多岁了。街坊都知道,小孩要是太接近了,它便会龇牙咆哮。
威廉像退休的老将,不和别的狗来往,宁可独自散步,它每天一定在早上七时和晚上六时出去,煞有介事地环绕街区一周,从不变更路线。
它步伐从容,态度威严。它的短腿,特别是后腿,因为患关节炎而僵硬了,变成两个不对称的人字形骨架,与其说在走,不如说在跳,跑是谈不到了。它对来往的人和狗都保持距离,常咕噜低吠,表示对周围事物不满意。
我们的小儿子丹尼碰到威廉时,只有一岁多点。这正是他因为发现自己会单独跑路而感到快乐的时候。他断断续续地说跑就跑,常常跌跤,擦破了膝盖,但从不泄气。
威廉初见到丹尼,照例咕噜低吠,但丹尼是天生的乐观者,只当那是一种表示友善的声音。
威廉不愿意和一个显然比自己幼小的东西接触,便闪开去。但当丹尼追上去跌个脸扑地时,它却好像觉得很好玩,跳了几步,又回头来看那孩子是不是还在跟着。
丹尼冲上去想抓威廉的尾巴,跌倒了。老狗连跳了两步,尾巴没有给抓着。丹尼爬起来再追上去,连跑了几步又跌倒。老狗一面向前跳,一面把头转回九十度来看丹尼跑得多近。 字串5
几米后,双方都停下来,累了。
以后几星期内,街上的其他孩子看见威廉和丹尼一起玩,都觉得奇怪。有些一向可靠的人说他们亲眼看见那老狗居然跑起来,丹尼和它追逐竟达30米远,老狗左旋右转地躲开丹尼,并狺狺猛吠,不过吠声里并不含恶意。
他们玩完后,并坐在威廉屋前坡度很陡的车道下面,丹尼的手搁在威廉颈部的老伤疤上——那是大人和小孩都不敢碰的最敏感的地方。
从远处看,他们好像在谈心:老狗说它年轻的日子和光荣的往事——在篱笆下掘地道,长途跋涉,遭比它大得多的狗的伏袭时所表现的勇敢和坚忍不屈。丹尼则眉开眼笑,威廉是他自己交的第一个朋友。
后来我们离家度假三星期。回来时,丹尼已能一直奔跑到街角而不跌跤。他不等威廉,威廉也追不上他,只能跟在后面呼呼地喘气。也许是威廉生气,也许是丹尼已不需要停下来休息,他们彼此不再并坐谈心了。
老狗恢复踽踽独行的习惯,丹尼则参加较大孩子们的追逐奔跑,寻求新的和更有刺激的玩意。上升的生命曲线不再和下降的交叉了,莫名其妙的短暂友谊就此结束。

第10个、飞来飞去的汇款单
今年春节期间参加了一个大学的同学聚会,许多同学都是近十年未见,每个人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他们的脸上,也有了沧桑的印迹,酒酣耳热之际,大家谈起了当年的生活,都欷歔不已。
有个叫林晓蕾的女生一直微笑地听着,保持着温柔的沉默。等大家说得差不多了,便把目光都投向了她,纷纷说她上学时就不爱说话,现在还是不愿吱声。其实林晓蕾现在经营着几家服装连锁店,是有名的女强人。她笑着对我们说:“其实,上学时我是最自卑的!”我们都感到奇怪,问她为什么自卑,她说:“那时我家经济条件差,所以只好少和大家交往,免得尴尬!”
这时当年的宣传委员吴风钦说:“不对,不对J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时你每个月都能收到一张从上海寄来的汇款单,四百元,我问过你,你说是你在上海做生意的表姐在资助你。我们都羡慕你有个好表姐呢!那时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也才三四百元,你有什么可自卑的?”
林晓蕾微笑着说:“说起那汇款单,可是我的一个秘密呢!现在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也不用保密了!”接着,她就给我们讲起了当年的故事。
那时的株晓蕾暗地里找了家教做,以挣些生活费用,刚开始的两个月家里还给她寄些钱来,后来家里就实在借不到钱了。所以林晓营找一切可以挣钱的活去干,还要瞒着同学们,只为了青春的自尊,她也不想别人用怜悯的目光看她。可是她发现班里的同学几乎都是每月收到家里寄来的生活费,只有她没有。后来她写信把所有的烦恼都告诉了高中时最好的一个女同学,那女同学叫胡凡丽,在上海读大学,而且她们有着相同的处境,家境都不好,都有着相同的自卑,两人时常写信互相倾诉互相慰藉。
有一次胡凡丽在信里提出了一个办法,她说她现在攒了四百元钱,是用来应付突发情况的。她想把这四百元钱汇给林晓蕾,然后让林晓蕾再偷偷地汇回来。这样一来,两个人每月都能收到四百元的汇款了。林晓蕾欣然同意,于是,她有了一个在上海做生意的“表姐”,而胡凡丽也有了一个在沈阳打工的“表妹”。两个人共同守护着这个青春的秘密,直到大学毕业。
听完林晓营的故事,我们都既惊讶又感动。林晓蕾说:“我知道就算当初你们了解了我的情况,也不会嘲笑我,可是我真的不愿让你们知道!一个内向的女生,自尊心比别人更敏感更脆弱,所以,请大家原谅我。不过,这个青春的秘密,真的是让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呢!”
是啊,一张在沈阳与上海间飞来飞去的汇款单,联结着两个女孩晶莹易碎的自尊心,也温暖着她们艰难日子里无人可诉的伤感与彷徨。我可以想象,那一张张绿色的汇款单,一定给了她们安慰和力量,从而能有勇气涉过青春的泥泞,也让那些艰难的日子因此而有了阳光,成为青春岁月中最温暖最感动的回忆。
第11个、点燃友谊之火
从前有一个叫阿里的人,在老富商阿玛尔的店铺里打工。他很穷,但很勇敢。
一个冬天的晚上,阿玛尔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够在山顶上不盖毛毯不吃东西过一晚上。我知道你很需要钱,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就会得到一笔巨额的奖赏。如果你做不到,就得无偿为我工作三十天。怎么样?”
阿里回答说:“好,我明天就去。”
然而当他走出店铺后,他看到凛冽的寒风在头顶上空咆哮。见此情形,他心里顿时打了退堂鼓。于是他决定去问问他最好的朋友艾迪,他接受打赌是不是个疯狂的举动。
艾迪听后想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我来帮你吧。明天,你在山顶上的时候向前看。到时候,我会在你旁边的那个山顶上为你整晚点上篝火。你看着篝火,想想我们之间的友谊,就不觉得冷了。你保准能做到,过后你给我点回报就行了。”
结果,阿里果然赢了。他顺理成章地得到了一大笔钱,随后他来到朋友的家里:“你说过,你想要我报答你。”
艾迪回答说:“没错,不过不是钱。我要的是一个承诺: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冷风从我的生活中刮过,你就会为我点燃友谊之火。”

第12个、老友记

已经记不清和米佳是怎么认识的了。只知道从幼儿园开始,这个人就死缠烂打地跟着我——要么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用田字格歪歪扭扭地一篇儿又一篇儿重复写一个字;要么坐在从我这数起第某张桌子前,一边瞄老师,一边提心吊胆地打瞌睡;最远的一次也是坐在隔壁班里,放学了还要找我一起走的。出现这种情况,最开始我以为是纯属巧合,后来怀疑是有人故意安排。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想,是因为从小到大,虽然没有刻意追求,我却三年如一日地讲卫生懂礼貌成绩优异且不曾露出任何马脚,是标准的三好孩子的典型,所以保不准不会落进某些家长的眼睛里,被物色为择邻而居的绝佳对象。何况米佳妈每次见到我时甜甜的笑脸似乎又为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及至后来看到米佳称呼严厉的教导主任为舅妈,我更是听到了悬疑落地的声音。总之,不管怎么说,如果朋友的新旧程度与相处时间的长短成正比,那么米佳算得上是我货真价实的老友了。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冤家了。
一
不过我猜测米佳并不知道***的良苦用心。因为她总是对我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方面日益显露出来的过人天赋不以为然不屑一顾,并且对我在体育课上三脚猫式的跨栏动作大加嘲讽。说实话,各种体育器械对我来说等于变着法折磨人的刑具,米佳却每次都能眼不眨、气不喘地轻松过关,这一点着实让我羡慕、嫉妒、耿耿于怀了好久。许多年以后米佳曾问起我,当时是不是在装淑女,以骗取那位刚从体校毕业的帅老师的同情。我说不是,我只是觉得危险害怕伤着,你看稍微安全一点的项目比如立定跳远我的表现就很不俗嘛。她当时“扑通”一声一头扎进沙发里,笑得差点撒手人寰。
其实我外表平静,内心却像米佳一样渴望冒险。不然四年级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米佳提议去偷收发室门卫辛辛苦苦种下的一小片萝卜,我不会一口应承,欣然前往。事实上,我们并不想成为鸡鸣狗盗之徒,再说那种辣乎乎的植物又实在难合我们的胃口。我们只是想弄清楚,那个老人如此用心经营的到底是红萝卜、青萝卜、亦或白萝卜,只是想讨讨小厌,闯闯小祸,仅此而已(后来学了《醉翁亭记》明白了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或者叫“钓胜于鱼”)。不过尽管两个人努力做到轻手蹑脚鬼鬼祟祟,还是打扰了老人家的午觉,吓得我们落荒而逃。可能当时海拔还不够理想,老人家腿脚又太过利落吧,总之眼看着他箭步如飞,跟国家队出来的差不多,没几下就到了跟前,当场狠训了我们一顿之后还不忘第二天到老班那儿再参一本。米佳本就前科累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可惜的是,我清清白白的名誉一朝扫地了。直到现在我都不得而知我的档案里早期经历那几页上,是不是列着“偷萝卜未遂”的字样。
初一的时候,米佳和我开始拼命似地吃一种干脆面,商标好像是“小熊笨笨”、“笨笨熊”、“小狗熊”什么的,诸如此类,记不清了。总之目的是要合作集齐有关当时正在热播的日本动画片《花仙子》的一套卡片。在那个几乎每个女孩子的课本里都三步一岗、两步一站地夹着些糖果包装、香烟纸盒之类小玩意儿的年代里,那些印刷精美、巧笑倩兮(我是说花仙子)的卡片对我们极具诱惑;加上广告词里有“全部集齐可获大奖”一项,杀伤力也不低。于是米佳和我心甘情愿地掏光了所有的零用钱,直到我们的书桌里已经小有成就,直到我发现那些卡片重复的几率越来越高,最后几张竟打死也不肯出来了为止。没过几天米佳不得已向米佳妈招了供,因为她反反复复地吐酸水不小心被看到了。米佳妈很是心疼,导致后来一个月米佳的午饭盒都很是丰盛,自然我的饭盒也跟着很是丰盛起来。于是我们一边大骂狼心狗肺的商家跳到钱眼儿里去了、丝毫没有职业道德、置中国少年儿童的安危于不顾等等等等,一边在大吃大喝中逐渐恢复了健康。
进了高中,米佳和我双双迷上了琼瑶。不同的是她总是哭呀哭的,我却只动心不动容。于是她免不了说一些我要么心硬如铁要么泪腺有问题之类的鬼话。我是太沉默内敛的人,米佳是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我会受轻微但长久的内伤,米佳会有激烈而短暂的迷惑。这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似乎都得到了验证。
二
相对来说我这个人还是比较理智的。高三开始的时候,我停下一切幻想,大搞题海战术。米佳却依然拿着气死人的成绩单去见家长。眼看米佳妈的头发朝如金丝(染的效果不错)暮成雪的,我想我也该出手相助了。那个时候还不流行互联网,我费了好大心思才淘到琼瑶的一段话:我原以为生命年轻的时候,就像散步时一段很长的路,可以慢慢地走,很少去想该抓紧些什么,亦或去珍惜些什么。很多东西挥霍了,很多东西放弃了——原以为可以无怨无悔。可是……“可是”后面的话自然不必多说了。米佳查明了这话确实出自精神偶像之口,于是听话。
高考的前一晚,米佳和我太过紧张亢奋,一齐失眠了。互相质问了一通“还能不能干点儿事业了”,然后一起数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好大的牧场好多的羊啊……一千七百一十一、一千七百一十二、一千……”等我好不容易积攒了一些睡意,考试铃声恍惚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响起来。一遍,一遍,再一遍。是电话。
“喂!你数到多少了?”米佳在那头“咣当”来了一句。
“***!”我咬牙切齿,心想,忘了拔电话线真是本年度最大的失误。
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先是我带着最心爱的两支笔忽忽悠悠地进了考场,却满脸光芒地走了出来,一切顺利。接下来是米佳乐颠儿颠儿地跑来炫耀她的表现可谓可圈可点,看来上H大有希望。再接下来我们先后收到了H大的录取通知书。再接下来我们竟然住进了同一号楼的同一楼层。真是堪称世纪末的神迹。我说了一句“米佳你怎么回事,阴魂不散啊”,她回了一句“小样儿,又撞上你算我点儿背,你个八格牙鲁的”,权作庆贺。从此我们开始在同一个大院里穿梭来往。我继续做我的莘莘学子,她继续砸她的钢琴(忘了交代了,米佳在米佳妈的指引下像模像样地踏上了艺术之路)。
三
米佳从小就习惯于忙三火四踩着上课铃进教室,所以几乎每一年她的期末评语中都有“时间观念不强”、“时间观念差,望改进”、“时间观念极差,望加强改进”这样的话。进了大学,家长教师联盟宣告解散,米佳的日常作息越发混乱起来。当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高校的围墙外平地而起的时候,米佳一马当先杀了过去,成了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络MM。赶上周末,晚上9点精神饱满地跑出去,早晨6点红着眼睛踩着棉花飘回来,对她来说是常有的事。即使中午12点哼哼唧唧、磨磨蹭蹭地起了床,大脑也暂时处于休眠状态,要等上几分钟面部表情才会生动起来,还美其名曰“电脑开机还得容个工夫儿呢,我这么大个人,还不得运行个后台操作系统,杀杀毒什么的”,很是过分。而我那个时候正泰然自若、波澜不惊地在过我三点一线式的传统生活。去逛个街、淘个宝,就算一大关了。米佳借此叫我“小曼(慢)”,取“步子又小,倒腾得又慢,跟不上地球自转”之意。我只好报复性地称呼她为“大葱(匆)”,取“来去匆匆,无影无踪,嘴尖皮厚腹中空”之意。我整天“葱啊,葱啊”地叫个不停,后来觉得实在不雅,加之米佳至今不食葱蒜,听一下也会反胃,再说我虽然不擅“网”事,过个计算机二级倒还不成问题;她虽然偶尔到了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地步,期末考之前闭关修炼一阵子好歹也能蒙混过关。于是彼此达成协议:互不干涉、互不歧视、互不恶意评论对方的生活方式;如有看不惯的,可以采取回避态度。
不过有些时候,短兵相接是没有办法的。比如大二那年我们就遭遇在了一场系际辩论会上。米佳平时属于喜鹊一级的人物,超级扰民。所以有人传言此人巧舌如簧,非等闲之辈,听她讲话需要撑把伞的。我窃笑那是他们不了解米佳。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米佳都是出口千言,离题万里,漏洞百出,没什么坚实的内容。而不谦虚地说,我恰恰相反,不爱八卦,但是知道怎么把道理讲清楚。所以至少在米佳这个环节上,我是有胜出的把握的。到了自由论辩阶段,米佳果然越来越缺乏逻辑性。看得出她表面上虚张声势,实际上已经脆弱到了极点。打个比方,就如同一只负重到了极限的大象,再轻轻加一根稻草也会翻身跌倒一样。这个时候我突然犯了面对敌手时一个最大的忌讳,动了恻隐之心,没再追问下去,点到为止了。还好最终赢家是我们,不然不被队友当作叛徒骂死才怪。
四
日子像水一样“哗哗”地流过去了。米佳在网吧和琴房里磨细了十指,我老人家在教室和书馆里读厚了眼镜。及至到了毕业的边缘,我们突然发现就业市场并不十分容人乐观,“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并非毫无理论依据,一下子慌了神。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者,再其次也。”米佳和我同属于这第三类,只不过米佳因为感情波折,困顿较我又多了一重。我刚才是想说,我们决定加入考研大军,碰碰运气。于是在那间摆着又厚又重的墨绿桌子、所有人都保持埋头姿势的自习室里,在自习室旁边那间弥漫着煮咖啡与煮方便面混合味道的“休闲小站”里,米佳和我携手熬完了那个深不见底的冬天。然后她去了南方,我留在了原地。
后来米佳时常在很好看的信纸上写满思念寄给我。要不就大老远地邮来一堆七零八落的好东西:别致的墨水笔、奇怪的帽子、录了一些笑话和歌的盒式磁带、仿古的又旧又黄的皮面记事本,甚至我们都喜欢而且到处都卖的“德芙”巧克力。尽管有时候要付的邮资比包裹本身贵出许多,这个蠢人仍然痴迷于这种游戏,乐此不疲。我偶尔也会和她在QQ上见见面。一边不着边际地胡侃,一边看着她在电脑里一动一动的样子觉得很可笑,一边感叹科技进步真是好啊真是好。
五
就这样,米佳和我在这个四季分明的城市里,没心没肺、无忧无虑、无休无止地笑着,闹着,转眼长大成人,又转眼分开。我们有那么多相同的记忆。比如一起抱怨食堂的包子咬一口没有馅儿,再咬一口馅儿没了;一起根据作业量的大小评论一位老师的残酷,另一位老师的体贴;一起向往意大利的甜美乡村,向往那里橙红色的墙壁上爬满油绿色的长青藤;一起找了“替身”,逃了课,只为在第一场雪中玩儿个淋漓畅快;一起惊异于孙燕姿那么瘦小的身体却有那么坚定的歌声,于是喜欢了她……当然我们也吵架。比如我说住上铺视野开阔,她马上说但空气稀薄;我说你把个被子叠得像花卷儿似的,看教官怎么整治你,她马上说至少花卷儿比馒头艺术价值高;我说你不让我戴眼镜,鬼知道子弹落哪儿了,这射击考试我几时能过?她又说这50年代的破枪后坐力超级大,眼镜万一碎了扎了眼睛,你跟谁哭去?等等等等。
不觉中米佳已成了我的死党。没事儿的时候翻出来想一想,一路上有这样一个知己陪着你,觉得真是幸福而奇妙。
第13个、记住友谊是经不起折腾

女人与女人之间能否真正做到心灵相通,能否真正做到和谐统一,答案在肯定与否定的边缘徘徊,就像女人与女人之间的事业境况际遇,其间充满着太多的巅坡,充满着太多说不清与道不明的地方。
女人想要维护彼此友谊的深度与长度除了做到彼此尊重与大度以外,还要学会彼此惜缘与祝福。
女人的年龄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完全不成比例,女人之间无意中的嫉妒攀比,却成了一道难以融合的坎。
女人的友谊很难理清,最了解女人的朋友是女人,而不是男人。伤害女人最深的是女人,也不是男人。
就像有的男人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有真正的友谊,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会有友谊的存在,甚至有些心术不正的男人还在旁敲侧打中,查看着女人友谊的真伪,揭示着女人友谊的虚伪性与真实性。
女人与女人之间很容易成为朋友,很容易沟通也很不容易沟通。
通常女人与女人之间维护友谊的尺度很长,斩断友谊的尺度很大,他们很容易因为小事闹翻,很容易因为小事和好。
表面看女人与女人之间似乎感情(感情博客,感情说吧)深厚,形影不离,真正遇到事情与抉择的时候,离得最远的是女人,离得最开的是女人,走的最近的还是女人。
就如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表面要求很多,实质就一个细节的东西足够可以否定与肯定友谊的存在,足够为彼此的牵手与放手埋下伏笔。
很多女作家都说过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浅显而漂移,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经不起利益与爱情的考验,也经不起岁月与时光的轮回。
不是女人不看中友谊,不珍惜友谊,而是女人本性里的嫉妒虚荣在某个时候毁掉友谊,在某个时候背弃了友谊。。
再好的女性朋友在仕途名利里都有那么多说不清楚的东西,再好的女性朋友假如不在一个地平线发展的友谊,都充满着彷徨。
女人总是爱比较的,爱比较很多东西,包括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比较,掂量彼此的得失,假如彼此同在一个起跑线上,彼此百般友好,假如彼此起跑线已经有所差距,彼此的友谊也慢慢的转淡,尽而变得很陌生。
女人和女人交朋友仅仅从交心的角度是可以成为朋友,只是心以外的事物与交割完全没办法成为朋友,即使好强不是女人的专利,二个女人聚在一起工作,就算再好的朋友也会沦为陌生人。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要么大家在一个级别,大家都觉得心理舒服踏实,要么大家都混的一样,大家都觉得没话可说。
假如一方与另一方差距太多,彼此之间的故事也就多了起来,彼此之间的长度就大了起来,彼此之间的猜测与怀疑就增加了,彼此与彼此之间理不清的点面就出来了,彼此之间就开始慢慢的由浓转淡。
女人这一生是丰富而寂寞的,无论是所谓的美女或者是自认为很一般的女子,他们灵魂深处拥有着太多的寂寞与无奈,拥有着太多的忧郁与感伤,正因为有这些的存在,他们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经营着爱情,在意着友谊。
当爱情事业友谊不相等同的时候,他们通常放弃的是友谊,看淡的还是友谊,女子与女子之间说不清楚的太多,彼此不服气的太多,所以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有点距离,有点差异,总是好的美的。
要想让你和你的朋友不产生分歧与错觉,最好的方式:
第一:不要和你最要好的朋友从事相同的职业,合伙做事情,办公室女性的友谊有多深?你们会相信办公室友谊吗?
第二:不要处处像你的女性朋友炫耀你的家庭地位老公的荣誉,这只能让你的好朋友疏远你,你让她感到没有安全感,从而加深自卑度。
第三:你的女性朋友有了男朋友或者结婚以后,尽量的少与他的爱人或者男朋友接触,这世界上的人很难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吸引更难说,别忘了谁是你的闺蜜,谁是你的好朋友。
即使你的闺蜜跟你抱怨自己的情感,你尽量学会倾听,少发言,那是她自己的感情生活他自己的事情,等他发泄够了她知道怎么做,而不是你去指导她怎么做。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原本就看上去很美,要想拉近彼此的美感,共同走过一生的距离的确需要智慧与包容,如果你觉得自己做的够多,说得够清楚,却依然不被好朋友认同理解,那么请你放手吧。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不是脆弱,而是很脆弱,往往一点不经意的风吹草动就足够断送彼此所有的美好,更何况那种打着朋友旗号做事的人呢?
女人与女人之间不是谁分彼此与不分彼此的问题,原则问题不可以马虎,就像女人之间的友谊:细节决定成败。
第14个、我对善良的朋友恶毒的猜测
你是他什么人?朋友的父亲问。
我是他的朋友。我说,我这次只是来看看他,却想不到,他竟走了……还有,我借过他几千块钱,一直没有还。我回去就想办法把钱凑齐,然后寄过来,您买些好的瓦片,替他把那个房子上的旧瓦片换了。
朋友的父亲老泪纵横。他握着我的手说,能有你这样的朋友,他在地下也会心安。
回去的汽车上,我掏出那两张借条,想撕掉,终又小心翼翼地揣好。我要把这两张借条一直保存下去,为我善良的朋友,为我对朋友曾有的恶毒的猜测。

第15个、同桌的笑脸

同桌管非,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却也是最调皮、故事最多的一个男生。
大概是受了罗大佑歌曲的影响,他的语言总是“知知知知知,乎乎乎乎乎,者者者者者,也也也也也。”他时常在下课时,拿着一个苹果或是一袋饼干,逢人便问:“吃乎哉?吃乎哉?”没等你反应过来,他又笑嘻嘻地说:“不吃也!此乃小生充饥之物,非他人可食也。”
一次,我们组织参加社会考察。在汽车上,突闻管非大喊:“老师,我要到五谷轮回之所。”教数学的班主任乍一听,愣住了。
“你要去哪里?”
“五谷轮回之所啊。”
“什么‘五谷轮回之所’?”
“人吃五谷,终有轮回。所谓‘五谷轮回之所’,指的就是厕所啊!”
班主任和我们都笑得人仰马翻。
管非有一个爱好和特长,就是抓苍蝇,只要有飞过,他就不可能不精神抖擞,斗志昂扬……这天下午上政治课,天气热,大家都有些昏昏欲睡,可他却一点也不昏昏欲睡,因为有一只苍蝇正好飞在他靠着的墙上!
只见他伸出右手,慢慢地向苍蝇靠近。我们早已没了听课的心思,全都屏息凝视看他如何把苍蝇抓到手。我们看了不止一次了,但百看不厌,我们简直不知道苍蝇究竟长不长眼睛,如果长的话,那么他管非的手每回向它靠近的时候,它们为什么总像大傻瓜似的。
管非的手掌慢慢地向苍蝇靠近,先是小半个手掌,接着是大半个,最后是……苍蝇稀里糊涂地成其掌下之物。
“精彩!”一声大喊,吓我们一跳,定睛一看,知道是谁喊的吗?是我们的政治老师!!政治老师说:“管非同学,久闻你抓苍蝇神力莫测,今日大饱眼福。愉快哉!幸福哉!”
……
那些都是一年前的往事了。管非现在去了新西兰,听说仍是他们班的“风流人物”,也许他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每次写信回来,他都会在信末画一个像小新那样的头,跟他又有几分相似,在附一句话:“不要老看人家,脸会红红的啦!”
呵呵,倚在窗前,看着蓝天,总想着管非在大洋彼岸的样子,总之,挥之不去的总是他的笑话、他的抓苍蝇大法,还有——忘不了他那张笑脸!
第16个、大学时代臭味相投的哥儿们

亲密的朋友
大学数年,最大的幸事便是结识了一帮臭味相投的哥儿们,其中又以老黄、大印、石头三人与我的关系最铁。我们常常在晚上乘着夜幕凉风,结伴坐在校门外的小山坡上,一侃数小时而浑然不知,以致经常需要翻校门偷偷溜回宿舍。独处时,我的思绪常常回到那“白衣飘飘的年代”,当一件件尘封往事跳脱而出时,快乐也就在我心中飞扬起来。
“书虫”老黄
老黄瘦高瘦高,戴一副宽边大眼镜,通身透着一股书卷气,与我极为投缘。老黄爱写诗,颇有才气,却得不到先生的垂青,他也不在乎,乐在其中,不过他英语极差。上大学之初,曾立志学好英语,花数日时间制作卡片,每日抄写诵读不已,一副不赶上严复誓不罢休的架势。但学习这东西很邪门,不专心不行,太专心了也不行。一个月后,我发现老黄的卡片上全变成了密密麻麻的唐诗宋词。从此,老黄说他看到英语单词就恶心。
老黄很喜欢看书,每月的生活费总有一半用来买书,一到月末常常囊中羞涩,万般无奈只能豆腐就白饭,每每“凄凄惨惨戚戚”的看着旁人大鱼大肉,不免愤愤不平,于是痛下决心洗心革面,可没等两天手头稍松又一头扎进书店,每有新书总是慨然相借,但每次我们喜滋滋的接过书一看都不免晕菜,“后现代主义”、“魔幻现实主义”、“易经集注”,匆匆翻过几页便败下阵来,一脸苦涩的还给老黄。
老黄现在家乡市政府工作,依然看书,依然买书,只是已经很少动笔。他说:“工作了,总想宽松一点,得让自己活出另一片天空。”
“帅哥”大印
大印纤纤细细一副文弱书生模样,穿戴整齐,一双皮鞋总是擦得贼亮,尤其对他的一头秀发更是爱护有加。一日,他又在细细梳理,我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每天像你这么梳法,岂不烦死?”答曰:“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可乱。”一句话石破天惊,搞得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左思右想不断审视自己的人生观,终于顿悟,继我之后宿舍里一帮傻老爷们相继觉醒,毕业时拿出刚进校时拍的照片,只觉上面是一群土得掉渣的傻小子,哪像眼前兄弟们个个神采飞扬,众人慨叹:皆大印之功也。
大印外表纤弱,性情却十分豪爽。大印有个习惯,每天晚上就寝前必吃一包方便面,吃罢洗漱完毕后便在走廊里将饭盆敲得山响,大吼一声“怎一个爽字了得”。大印和我一样,喜欢古龙小说,极欣赏古龙的一个观点:“酒并不好喝,我喜欢的是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气氛。”
那时班里的女生多,学习上难免有些阴盛阳衰,大印的成绩却很好,在班里始终名列前茅,很给兄弟们长脸。大印还写得一笔好字,一手锦绣文章,颇有些才子气,还时不时沾沾自喜地弄出些长联来炫耀,却总是被一干兄弟们批驳得体无完肤,直至自我否定,愤愤然发誓再不舞文弄墨,可没几天又故态复萌。他这样却颇得教中文的老夫子赞许。
现在大印在家乡电信局工作,经常挂电话过来与我天南地北猛侃一通,我们都十分怀念那一段“青梅煮酒论古龙”的逍遥岁月。
“老板”石头
据说“石头”的绰号是班里众女生取的,为此老石着实得意了好一阵子,石头颇有经济头脑,他认为他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从大一就开始倒腾贺年卡,一直到大三从东海贩水晶,基本保持一年做一票大的,虽屡战屡败,但始终勇往直前,直到花光最后一毛钱,大学毕业时基本已是血本无归了,不过也难怪石头会亏,他做生意就像喝酒一样豪爽,就说那次他辛辛苦苦从连云港搞来一批水晶项链,本想狠赚它一笔,没想到刚到宿舍,就在整幢宿舍楼传得沸沸扬扬,说人文系一小子那儿的水晶项链又便宜又好,石头朋友又多,你来挑两条,他来挑两条,没两天好的就全没了,剩下没人要的就只能凄惨地挂在石头的床头凉快,有兄弟问石头赚了没有,石老板一挥手,“都是穷哥儿们,没好意思多收钱,多少钱拿的就多少钱给了他们。”
石头毕业后回了南通,由于行踪飘忽不定,一直无法联系,前段时间惊闻石头所在公司要在斯洛文尼亚开分公司,他有意要去开辟第二战场,不知是否成行。
无论老黄、大印还是石头,他们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每当我回忆起他们的点点滴滴,心头总会涌上一阵难以言表的暖意。每次相聚,无论时隔多久,彼此之间就如从未分开过般的熟悉、自然而无需做作。我想,这就是友情,虽无流星般的璀璨,却有恒星般的长久。
第17个、我和我的高个女友
女友陶儿,这两天正琢磨着给自己起一个英文名。今天她忽然笑吟吟地跟我说:阿伪,我想到了,May,五月。多好,又和“美”谐音。我想了想,很严肃地对她说:嗯,不错,你姓周,周的英文好像是chow,连起来念,正好是臭美。陶儿很不满:你就会胡咧咧。那你给我起一个呀。我说:都是姓周的,你看看人周润发的英文名起得多好。chowyunfat。如果再翻译回来,就是周润发福。一听就知道去了趟好莱坞,多了个福。所以,你的英文名也应该根据你的名字起。陶儿先是笑,可看我始终很严肃,就认真地问:那你说我叫什么好?我说:你就叫tower。帅吧,简直就是浑然天成无与伦比。她立刻反应过来,横了我一眼,骂了句:没文化。
Tower是塔。她当然不高兴。可是我说的也没错。因为她长得高,虽然比我高不了多少,也就高大半个头。
我第一次见到她,仰头说了句:喂,别找了,我在这儿呢。她就笑了。据她说,她正是因为这句话喜欢上了我。她觉得我很幽默,而且还能身残志坚。
刚开始恋爱那会儿,除了恋爱本身的快乐外,我多少还体会了一把虚荣心的满足。几个朋友见过陶儿之后,一致认为,这样两条长腿给我实在是太奢侈太浪费。我嘿嘿一笑,没理他们,我知道哥儿几个这是在嫉妒。
不过,一些问题还是逐渐暴露了出来。每次我和她拥抱,感觉上总像是我小鸟依人般一头扎进她怀里,而她会顺势拍拍我的后脑勺说乖。有时我想吻她,我得拼命踮脚努嘴,这让我好几次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长吻鳄。可这些还不是我最苦恼的,我最害怕和陶儿一起上街。
如果你认为和一个长腿美女走在街上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长得也很高,二是你没试过。
对我来说这两种可能都没有,所以,每回和陶儿一起出去身心都备受折磨。试想一下,如果我搂着她的肩,这让我看上去像一只吊在树上的考拉,或者是斜背在她身上的一只帆布包。当然,我可以去搂她的腰。只是她的腰很高,我的手常常会不自觉地落在她的屁股上。老实说,我不介意把手放在那里。但是陶儿介意,这时候她会扭扭身子,然后横我一眼,说:老实点!
自从我和陶儿恋爱以后,我觉得对陶儿来说,一步裙是最完美的,既能严密地遮掩腿部又能控制她的步幅。可惜我从没见她穿过。我曾替她买了一条,作为一种暗示。但没过几天,她就有了一条新裙子。
所以,我常常满头大汗地紧跟在穿着短裤的陶儿身边。看着她轻松愉快的神情,我绝望地想象自己有一天练成了星爷的无敌风火轮。
前些天,陶儿有点沾沾自喜地说:我现在的回头率好像上升得很快啊。我见她很陶醉,就没忍心告诉她,其实,在这高回头率里,有她长腿的一半,也有我短腿的一半。
假使有人从身后走过去,总会回眸一笑。如果是几个人,会交头接耳一番,接着一起回眸一笑。这帮孙子,笑得真整齐。要不是我正吊在陶儿肩上,两脚悬浮,我一定早踹过去了。
我想改变,而且我相信科学。我买钙片,没长高,长出两颗智齿,结果整整吃了俩星期泡面。我做引体向上,半年以后,两只手臂各长出五厘米,我从一只考拉变成了长臂猿。我买各种据说能增高的药,两个月以后,我长高五厘米,太神奇了。但事实上,这是因为这药吃得我头发根根愤怒直立,看上去高了,但不能洗头,一洗立马重新矮下去五厘米。
这些事情,我都是瞒着陶儿做的。那次到她家,我在门口换鞋,几乎是下意识地挑了一双高跟拖鞋,被他父母四道目光当场盯死以后,我就偷偷摸摸地进行这些活动。其实我估计陶儿是知道的。有一天她盯着我的一头怒发问我:你用的什么摩丝,怎么整成这样?!
可是失败接二连三,我绝望了。我开始明白我不是在相信科学而是蔑视科学。因为科学证明,除非有病,三十岁只可能往下长了。
陶儿的朋友结婚了,拍了一堆照片。新郎官横抱着新娘春风满面,陶儿说:这张多好,多幸福,我喜欢。我为难地说:这对我实在有点难度。陶儿说:乖,我们拍你背着我的就行。
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我觉得其实我还是很幸福的。
第18个、在潮湿的日子里
我总是忽略自己的存在。那云海峰峦、青竹翠林、那名山大川、大漠孤烟,永远都值得我敬畏、赞叹,却从未自己的存在奏响自己心爱的心曲。直到有一天结识了文清。
与文清的相知相遇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那个阴雨蒙蒙的天,其本身就塑造了一个潮湿的人,注定要有一颗潮湿的心。那样的季节,那样的天气,那样的人,那样的心,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巧合。我把所有的心情都寄托在这种巧合里——站在一方小小的草坪上,闭上眼睛,伸出双手搜寻雨珠落在手心里的“缘”字上的感觉。心里默默数著“一,二,三,……”我想:如果在我数到六十六之前(因六是吉祥数字)如果有一个人面带笑容地主动过来为我撑一把伞,那么这个人肯定是我诚挚的朋友和忠实的倾听者。
“六十,六十一……”如果说我是荒唐的话,那么上天也只好让“荒唐对荒唐”了。终于在我刚数完六十五之后,睁开双眼,简直就是奇迹:那甜甜的笑,那火红的伞,那可爱的女孩!
“哇噻!六十六!”我终于狂欢不已。
那个带给我永远的激动的女孩就是文清。
天降机缘,天注定。文清真的是我诚挚的朋友和忠实的倾听者。
我们都相信缘分。
于是,每每天下雨,我们就撑着那把火红的伞漫步在潮湿的空气里。我们在雨中谈理想、谈人生、谈命运……当谈到学习时,我说我是一个不喜欢ABC和不懂得离子方程式的学生,不喜欢在拥攘的人群中寻找自己的身影。我,一直都是一个桀骜自负的冷色女子。文清说,就像这雨滴,一开始就着自由落体运动?那不可能。别忘了“人之初,性本善。”文清笑了,我也笑了。
我们仍旧是在散步,在这潮湿的日子里。仍旧是谈理想、谈人生、谈学习。我才发现,文清不但喜欢ABC而且知道离子方程式,更懂得直线方程。我不禁景慕起她来。同时也为自己的少知而感到羞愧。一刹时,我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竟是那么的渺小,无足轻重。
仍旧是在散步,仍旧是在谈理想、谈人生、谈学习,在这潮湿的日子里。
文清告诉我,她是很怕下雨的。因为她曾在报纸上见过一些贫困山区的住房,多处是露天的。一下雨,就有倒塌的危险。于是,她总是在下雨的时候,撑一把伞——一把火红的伞,遮出一片晴空,给需要帮助的人。我这才明白:初识文清原来并非是天降机缘,天注定。
终于,我也敢独自撑一把火红的伞走在潮湿的日子里了。静听呼吸,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存在的真正意义——并不是永远只敬畏名山大川、赞叹大漠孤烟,更重要的是要为自己的存在奏自己心爱的曲。
我想,我将是一个不光喜欢ABC,还知道离子方程式,更懂得直线方程的。

第19个、我们都是好姐妹

去年冬天的时候,经济不景气,陈明梅被公司炒了。现在是冬天,陈明梅就决定去摆个卖暖手袋地摊。
这里连同陈明梅一共五个摊位,每个人卖的东西都不一样。穿得很漂亮的美女卖在饰品,人称小辣椒,排头的大姐买生活用品,听说她摆摊的时间最长,年龄也最长,所以都称她大姐。还有一个很斯文的限镜妹妹卖旧杂志,另一个胖妹妹买内衣和袜子。这样最好,没有竞争的冲突。
这天,大姐从批发部进来一批年货,比如对联,福字,财神。没想到进回来没多久,就被抢空。姐妹们都大吃一惊,这东西也太好卖了吧。这立刻给了大家一个信号。马上就要过年了,年货一定是抢手货。陈明梅说,大姐真是久在江湖,做生意的眼光非常独道。
第二天早上,小辣椒没有来摆摊,大家都以为她又到哪里玩去了。直到中午时分,大家都在吃饭去了,陈明梅一个人在守摊。一辆三轮车开了过来。小辣椒探出过头来:“小妹,快来帮我一下呀。”陈明梅看到三轮车里两大包货,纳闷了,这都是些什么呀?小辣椒说一早进了不少的年货,除了对联之类的东西,还进了中国结,灯笼,与过年有关的喜庆物。陈明梅愣了一下,大姐不是部在卖了吗?小辣椒这不是明摆着抢大姐生意嘛。
小辣椒一边摆弄新进的货。边唱着新年好。摊上的饰品被放到了一个角落。整个摊子都变得喜庆很多。
去吃饭的姐妹回来后,看到小辣椒的摊位,部愣了一下。小辣椒看到大姐,笑盈盈地说:“大姐,帮我看看这年货的摆放得可以不?”大姐笑笑:“非常的喜庆。”
这天,小辣椒的生意相当的火爆。大家都看在眼里,没过两天,所有的摊位,都摆起了年赁。看似喜庆的一条街,充满了火药味。
“四眼,你为啥一副对联只卖4块钱?”收摆的时候小辣椒走到眼镜妹摊位上大声说。眼镜妹显然吓了一跳,小声地说:“客人要讲价,我看还有得赚,所以就卖了。”小辣椒显然不高兴:“我对顾客说对联都是5块一对,这里的摊位都卖的这个价。你这不是存心让我和客人过不去,说我是奸商吗?”小辣椒大声说。
吵闹声惊动了大家,眼镜妹低头不语。小辣椒却还在那里咬牙切齿地说:“生意本来就差了。现在倒好,来个压价的,还是好姐妹呢,这不是相互残杀吗?”
陈明梅叹了一口气,照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亏的只会是自己人。大姐一直没说话,此时也走了过来,“大家听我说,我们都把价格给定定,给不了那个价的,大家都不卖,这样,人人都公平,全靠各人本事了。”大姐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定了价格的商品,要想卖得好,只能靠嘴巴的能力和摊位的位置了。大姐的位置在最前头,而且摊位搭得最漂亮,本来摆的时间长,客源就多,再有她在生意场上打拼了很多年,对付客人很有一套。她的生意相当不错:其它的四朵花,早已经被太阳晒得蔫歪着头。就连信心十足的小辣椒,此时也没有更多的语言。
“对联4块,大家过来看呀!”小辣椒突然对着生意很好的大姐摊位喊了一声。对联价格大家定在了5块,小辣椒这一喊,很明显违背了规定。客人放在手中的对联,向小辣椒这边走来。大姐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
“这绝对不公平。”收摊的时候。小辣椒反而冲到了大姐的摊位。大姐显然已经习惯了,只要小辣椒的生意不好,就是不公平。大姐很平静地问她有什么不公平了。小辣椒说:“你的摊位位置太好,栅又搭得好。”大姐笑了:“我在这里摆摊时间最早,所以位置在最前面,因为要摆很长时间,所以棚自然要搭得结实一点,没有错呀。”
小辣椒没有找到茬,很不开心。一脸沮丧地表示,照这样下去,回家铁定没钱不说,这一大堆年货要卖给谁去?你是我们队伍的大姐,你应该多照顾我们才对,难道说要我们这些小妹过年没钱回家吗?大姐沉默了一会儿,陈明梅就问小辣椒让大姐如何照顾?总不能把到摊的顾客都赶走吧。小辣椒说,当然不用那样。小辣椒想了想,说:“只需要把大姐你的定价比我们高2块钱,只高2块钱就行了。”
这太不公平了,陈明梅和其他两姐妹都觉得小辣椒太过份了。只让大姐一家抬价的话,结果很明显,大姐准没生意,她一定不会答应的。大姐的脸抽动了两下,居然点点头。
“大姐。”陈明梅心里很不是滋味。大姐回头对陈明梅笑笑:“过年了,年货是好卖,但是我这摊上的生活用品同样很好卖。你们这些小姑娘,过年没钱,一定很难过的。加油卖年货吧。”
大姐的年货在第二天早上就提高了2块钱,生意立马淡了不少。有一个老顾客问了问大姐的年货,说咋都比其它几家贵呢?大姐一脸的难堪,笑着说进货的渠道不一样,当然买出的价就不一样了。老顾客问大姐可不可以再少点钱?大姐犹豫了,这时,小辣椒就故意站在摊的前面,看大姐如何办?大姐对老顾客摇摇头,说不能少了,再少就没钱赚了。觉得价格高的话,去其他几家看看吧。小辣椒这才坐回摊位。这天,她的东西卖得好,时不时发出铜铃一样的笑声。
大姐干脆把年货收到了一个角落边,全心投入卖起了生活用品。
大年二十九,大家的年货都在清理了,回头看看大姐的摊位,生活用品倒是所剩无几,可年货还是满满的。要知道,年货有很多东西都是时效性的,比如,今年是牛年,关于牛的东西,如果不是卖光,过了年就是废物一堆了。
晚上收摊以后,小辣椒花枝招展地走了过来,口中说着新年的贺词。然后,在她的铜铃声中消失了。陈明梅回头看看大姐,她一脸的沉重。
明天就是春节了。一大早,陈明梅没有回家,她想去看看大姐。来摆地摊这些日子,大姐一直在照顾她。今天早上,是最后的销货机会,她想去帮帮大姐。
来了才发现,只有大姐一家的年货摊,今天生意好得出奇。大姐显然忙不过来。看到陈明梅来了,很惊讶,又很感动。后来胖妹和眼镜妹也来了,小小的摊位变得更加忙碌和热闹。
11点半,所有年货销售一空。四姐妹相视一笑,特别是大姐,一脸的轻松。
“大姐,生意不错嘛,要不是我,你今天能卖独家赚大钱吗?”小辣椒突然出现在摊前,今天的她,更加的夺目,可大家看到她,却相当的厌恶。“小辣椒,今天是什么日子,还说风凉话。”陈明梅忍不住说。小辣椒不理陈明梅,走到大姐的面前:“大姐,要不是我当初让你抬高价,你的年货肯定也在昨天销空吧,又怎么会有今天如此火爆的生意吗?能赚这么多吗?”
大姐点点头,的确得谢谢小辣椒。“可是,就半天时间,万一卖不完咋办,风险太大了。”陈明梅责备小辣椒。小辣椒这才回过头来看她说:“小姑娘,说你嫩你还不承认。像大姐这样久战生意场的人才了解,做生意是需要一定的风险和胆量的。要不,大姐她不会在最后时刻还稳如泰山。”
大姐听到这里,笑了。说小辣椒就是聪明,虽然说话有点尖刻。陈明梅算是明白了些东西。前几天,大姐如果也把大多精力放在年货上,可能生活用品就销不了那么多。大姐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她一定会把销量给做上去的。这是一种激将法。
但陈明梅还是不了解,万一昨天所有人都买了年货,今天都在家里团圆,那这么多年货能往哪里销呢?小辣椒拍拍陈明梅的肩膀道:“几天前我有了解过,很多白领都一直忙到昨晚才放假,很多过年的东西根本没有买。这群人才是最有钱的主,他们一定会在今天早上,把年货搬回家,并且,不会多讨价还价的。”
“可万一……”陈明梅还是担心。小辣椒拍拍她脑袋说:“小姑娘,看看吧,货已经卖光了,没有什么万一了。再说,如果真的没有卖光的话,我会买下所有的,我们家的亲戚到现在我还没有让他们办年货呢,其实就是怕大姐万一卖不完,好找销路。”说到这里,一向开朗泼辣的小辣椒竟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们都是好姐妹。”大姐两眼含泪,大声对大家说。
第20个、如歌的友情

在人生的路上行走,会经历许多的事,遇见许多的人,这其间就有我想要靠近的人和想要靠近我的人,而人与人的交往中就是事物的不断的更新与交替的过程。于是,就有了许多人所说的缘,相遇是缘,相逢是缘,相识也是缘。彼此之间坦诚相待,珍惜那份理解的美缘,把握那份珍贵的善缘,用心去感受缘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感受一份缘来缘去的过程的灿烂,感觉这种生命里程中的经历。
无论花开花谢,缘都会在我的心田留下痕迹,正如那首歌的传唱《相逢是首歌》。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眼睛是春天的海,青春是绿色的河,相逢是首歌,同行是你和我,心儿是年轻的太阳,真诚也活泼,……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分别是明天的路,思念也火火,心儿是永远的琴弦,坚定也执着……歌词的魅力在于真实的生活感染力,朋友与缘同行在我的人生路上。
其实,生命的过程就是一种缘来缘去的行走过程。在人生的路上,我成长,我经历,我潇洒,我成熟,一路伴随岁月的脚步去行走,渐渐理解了人生的意义,慢慢懂得了生命的价值,也逐渐的明白了生活的真正目的。在时间的长河中,成长的足迹遍布人生的风雨之路,岁月如海,友情如歌,生命旅途中,我感动每一次缘的靠近,一个简短的问候信息,一段亲切的电话交谈,一个生动活泼的表情的发送,一首轻快飞扬的歌曲,一张美丽清新的风景图片,都如此让我感动,感慨缘的美丽,感动友情的温暖温馨。
朋友的情谊就如这杯浓郁芬芳的咖啡,在于品,在于酿,我时常会于某个温暖的午后,一个人独自安静的坐在桌前,细细地品味着咖啡的浓郁,想起朋友的点滴,耳边聆听的音乐时常会让思想的火花游走在朋友的生活空间,友情正如这杯中的咖啡,慢慢地将温馨的香味回味,想象与某个朋友一起相逢在某个幽雅的咖啡屋,一起品饮咖啡聆听纯净音乐旋律的情景……
人生的路上,因为有你,因为有我,因为拥有每一个缘带给我的感心的快乐,生活就变得美好而阳光明媚。每当我听到《相逢是首哥》这首歌,都会想起朋友的情谊,有一种淡淡的温暖就涌遍全身。朋友的交往不在于距离的遥远,友情的感受不在于物质的给予。与我来说:“朋友的美好只在于彼此之间所感受到的那份温暖的感觉,那种心灵与心灵共鸣的感动。”只因我还拥有这样的感动,生活才会绚丽如花样美丽,只因拥有朋友的友情,生命的花开才会眩目的璀璨。
孤独的时候,仰望天空,我会想起朋友,寂寞的时刻,低头不语,我会想起朋友;伤心的时候,忧伤泪流,我会想起朋友;疼痛的时刻,忧郁无助,我会想起朋友;快乐的时候,开怀大笑,我会想起朋友;开心的时刻,微笑凝望,我会想起朋友。于是,生命中的感动牵系在朋友的情谊中,心灵间的思念牵挂在朋友的情谊中,淡淡的想念起是朋友的你,淡淡的牵挂起是朋友的你,淡淡的温暖将友情的灯光点亮,温馨地照耀这人生的旅途,拥有朋友的人生不再孤单,拥有友情的生命不在孤独,拥有情谊的生活不在寂寞。人生的路上,我在用心感觉拥有朋友的美好感受,也在用心品味拥有朋友情谊关怀的温暖感觉,相逢是首歌,歌手是你与我,人生路上彼此坚定执着,感动,感谢,感恩,感慨漫漫人生路上——岁月如海,友情如歌!
第21个、痛苦不痛苦

一辆东风大卡车,在沪杭高速上追尾撞上了一辆厢式大货车。东风大卡车的整个车头凹了进去,司机扭曲在驾驶室里,他身上的鲜血像发动机里的机油一样往下流。东风大卡车后面,停着另一辆卡车,他们是朋友,他眼睁睁地看着朋友在驾驶室里呻吟、求救。
消防队员赶来了,经过了三个小时,才把司机从驾驶室里抱出来,但司机已经死去多时了。司机的遗体被家人运走了。安葬后,司机的妻子带着五岁的儿子赶来问他一个问题。
她问:“我丈夫撞车前,有没有喝酒?”
他说:“没有。”
她又问:“有没有疲劳驾驶?”
他说:“我们刚刚启程一小时。”她的泪掉下来了,又问:“当时他痛不痛苦?”
他一怔,说:“不痛苦。”
她问:“真的不痛苦?那有没有说什么话。”
他说:“没有。”
她已经泪流满面,她对儿子说:“你爸爸死的时候没痛苦,他很坚强。”
孩子懂事地点点头。
其实,他的朋友卡在驾驶室里,痛苦至极。朋友在里面呼天抢地,但是,他无能为力。朋友那满脸的血,绝望的呼救,他回想起来,就会不寒而栗。
他不想让朋友的妻子知道这一切。否则,这惨状会让朋友的妻子一辈子也无法承受。但不幸的是,一个月后,当时消防队员救援的场面却在电视台播出了,镜头中的朋友已经丧失了理智,他在喊救命,不停地喊着。他吃了一惊,马上想到了朋友的妻子会不会看到,如果看到了,她将如何面对?
他赶往朋友的家,当他走进家门时,朋友的家人正在用餐,电视关着,他们对于他的到来有点意外,招呼着他一起吃。他和他们聊着家常,他们很平静。他想,他们肯定没有看到那一幕。
从朋友家出来后,他又赶往电视台,找到了制片人。他把这个故事告诉制片人,希望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画面了,死者的妻子、儿子都认为他死的时候没有痛苦,让他们心中永远保留着一份美好。制片人很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他从电视台出来时,那位制片人一直送他到大门口,握着他的手说:“但愿这个秘密能一直保持下去。”
第22个、友谊保障

从前,有个忠实的小伙子叫汉斯,他一个人住在一间小屋子里,他非常勤劳,拥有一座在村庄里最美丽的花园。小汉斯有很多的朋友,但其中有一个跟他最要好的朋友,叫大休,是个磨坊主。磨坊主是个很富有的人,他总是自称是小汉斯最忠厚的朋友,因此他每次走到小汉斯的花园时,都以最好的朋友的身份拎走一篮子各种美丽的鲜花,在水果成熟的季节还拿走许多水果。
磨坊主经常说:“真正的朋友就该分享一切。”但他可是从来没有给过小汉斯什么回赠。
冬天的时候,小汉斯的花园枯萎了。“忠实的”磨坊主朋友却从来没去看望过孤独、寒冷、饥饿的小汉斯。
磨坊主在家里发表他关于友谊的高论:“冬天去看小汉斯是不恰当的,人们经受困难的时候心情烦躁,这时候必须让他们拥有一份宁静,去打扰他们是不好的。而春天来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小汉斯的花园里的花都开放了,我去他那采回一大篮子鲜花,我会让他多么高兴啊。”
磨坊主天真无邪的儿子问他:“爸爸,为什么不让小汉斯到咱们家来呢?我会把我的好吃的、好玩的都分给他一半。”
谁想到磨坊主却被儿子的话气坏了,他怒斥这个白白上了学,仍然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他说:“如果小汉斯来到我们家,看到我们烧得暖烘烘的火炉,我们丰盛的晚饭,以及我们甜美的红葡萄酒,他就会心生妒意,而嫉妒则是友谊的大敌。”
这是一篇童话故事,是讲给孩子们的,然而现实生活中这种虚假友谊也不少见,心眼实的人许久都被蒙蔽着。但是他们终究会有识破真相的一天,这种“朋友”最终一定会被人唾弃的!
第23个、我是如此想念同桌的你
不知道你现在过的还好吗?是否还会记得我,还会记得曾经一直坐在你旁边的丑丫头,是否还会记得经常和你异口同声的回答老师的问题的我。
坐在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历历在目,一个人的时候常常在想我的同桌是否也会想念我,其实只要你偶尔会想起我,我就会很满足了!
最近觉得很难过,快要毕业了,我有点不知所措,那天给你打电话,好象是你的女朋友接的,就慌乱的挂了电话,你这人真的很讨厌,你知道吗?你让我觉得自己好丢脸,这么久了,你从来没有联系过我,就象从来都不认识我这个人一样,我不知道这样的哭诉有什么用,我们之间也许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完全没有权利说些什么的。
知道你有了女朋友,我想我应该双手合十为你祝福吧!
同桌,我想你了!

第24个、吐尔逊大叔的电话
大约两个月前,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一个听起来很虚弱的声音说:“你是小韩吗?我找不到你爸爸的电话,我这里有他的钱,有时间让他来拿。我是吐尔逊。”
30年前,吐尔逊大叔复员到公社上班时,在我父亲手下干活,中午就在我家里吃饭。他身材颀长,很健壮,面色白而红润。然而,他看人时眼神羞涩,非常内向腼腆,常常是父亲问他一句说一句,吃饭时文静得像个女孩。因为原来是当空降兵,吐尔逊大叔汉语不错,但是在家里交流时,我父母亲都和他说维语。他们说的什么,我听不太懂,时间久了,吐尔逊大叔就像家中一员,我本来喊他哥哥,父亲不同意,说:“吐尔逊是我的同事,你还是叫叔叔吧。” 忽然有一天,吐尔逊大叔吃饭时羞涩地说:“我要结婚了。”
父母很高兴,连连祝贺,还喝了点酒,而我欢欣雀跃。上次父亲带我参加维吾尔族人家的婚礼,那抓饭的香味没齿难忘啊,又可以吃席了,我开心而期待。
然而我等了好久,也没吃上抓饭,吐尔逊大叔也不来家里吃饭了。我问父亲是怎么回事,吐尔逊叔叔不是结婚了吗?父亲说,结了呀,不过没办婚礼,就住在旁边马号的空房子里。
马厩旁原先看马人的房子,现在是吐尔逊大叔和阿丽娅大婶的新房。听到消息的第二天早晨,我自作主张就去祝贺了。看到阿丽娅大婶的瞬间我有点石化,她太漂亮啦,跟传说中的仙女似的。原本脏乱不堪的房子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刷了浅蓝的石灰,盘了一铺大炕,家什虽然简单,却透着温馨,屋里还有一股浓烈的奶茶香。
我站在门口正张口结舌,阿丽娅大婶微笑着走过来摸摸我的脑袋,牵着我的手走进去,只见吐尔逊大叔盘腿坐在炕上,望着我得意地笑。我脱口而出,婶婶长得和仙女一样。吐尔逊大叔哈哈大笑,给妻子翻译了,阿丽娅大婶也笑,亲了我一口。 早饭很简单,有玉米面馕和奶茶,我吃得很香,阿丽娅大婶掰碎了馕饼放进碗里,让我泡着吃。他们两口子也不说话,笑吟吟地看着我吃饭,时而对视一眼,洋溢着蜜糖一般黏稠的幸福。 后来,阿丽娅大婶在房前建了一个馕坑,家属院的女主人们就经常聚在大婶家打馕,同时交流一些做饭食的经验。那阵子我父母忙,我时不时去阿丽娅大婶家混饭吃,回来就挑剔母亲做的拉条子如何不够味,如何不及阿丽娅大婶的手艺,惹得母亲笑骂:“你个小白眼狼,你去吐尔逊家当儿子算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淡地过去。以后的十几年里,我在外读书,每年寒暑假照例去吐尔逊大叔家玩,再以后工作了也一样。
吐尔逊大叔人到中年,沉稳而极具长者风度,仍然亲切而不苟言笑;阿丽娅大婶容光焕发,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微笑。他们的一儿一女是我们那块的明星人物,漂亮,学习好,体育也好,舞更是跳得让人炫目。母亲和阿丽娅大婶同在一个林业站劳作,收成很不错,他们日子越过越滋润。
我现在时常感叹命运的不公,感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的残酷,最早的因素来自阿丽娅大婶。因为她突然得了怪病,身体一天天地肿起来,到后来失去了劳动能力,每天只能待在家里,偶尔出来晒晒太阳。
吐尔逊大叔四处求医,但阿丽娅大婶还是走了。经历了丧妻之痛的大叔几乎是一夜白头,身形也佝偻起来,好在一双儿女争气,后来考上了不错的大学。当单位和单位同事的助学款交到大叔手里时,他忽然失声痛哭,眼泪恣肆滂沱,嘴里不断念叨着大婶的名字。众人惊讶,再难的日子,即便是阿丽娅大婶的葬礼上,他也没哭,如今看来,他撑得实在是太辛苦。这些都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母亲讲完擦把泪,问我:“你说这么好的一家子,怎么就这么多灾多难?”
父亲退休后,离开了工作多年的乡下,搬去昌吉和妹妹一家比邻而居。我们两家的联系慢慢就断了。我去探望父母时,他俩时常念叨,真怀念和吐尔逊一家在一起的日子啊。
国庆时我去看父母,说起了吐尔逊大叔的来电。父亲说:“你给他电话号码后,他也给我们来电话了。我们搬家前吐尔逊大叔自告奋勇地接收了咱家的欠条,说是反正快退休了,也没什么事,就帮我们去催欠款。”
我们也没当回事,能收回来就收回来,没收回来就当是丢了。结果吐尔逊大叔四处奔波,大到几百元,小到几十元,一家家地讨,两年里讨回了全部欠款,给父亲的电话就是他收回最后一笔欠款后打的。
实际上,正是两个月前,吐尔逊大叔刚被查出肝癌晚期。得知结果后,吐尔逊大叔很平静,也没有住院治疗。其实他是有公费医疗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就是回家了。吐尔逊大叔在电话里说:“希望你们回去一趟,把钱拿走。”父亲说:“钱你留着,我们下个月回去看你。”吐尔逊大叔不愿意了,说:“你们来看我,我很高兴,但钱要拿走。”父亲答应了。 我对父亲说,这钱你还真要吗?
怎么可能?父亲回答,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他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第25个、替你当哥哥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个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
十多岁的时候,他们学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说,如果有人用刀砍你,我就替你挡着。小虎说,你净拿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誓,谁一辈子老遇到刀砍啊?他想一想,就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小虎于是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谁也没想到,玩笑话竟然成了真的。他从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一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他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从此,他在这世界上没有亲人,也没有人可以投奔,只有来找他。12岁的小江,带着他的游戏机,还有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大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24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他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骂过,转身离开,再也没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的16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解决。他没想到,家里添个上学的孩子,真不是添双碗筷那么简单。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一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5双球鞋。那年,他28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30岁。
小江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机会,去美国进修。他放弃了。这一年,他34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们家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36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那女孩子明知道他的身世,事后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纯洁清白的女孩子,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25岁。
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是一年后。在28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子和小江本不打算举行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他十年来积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
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40岁。

第26个、有种爱不能称之为爱情

有一个知己,相交甚深,但无缘成为眷侣,只是在偶尔电话里纠缠,说些不相干的事,不相干的人,心知肚明的感情,月白风清。
有一个朋友,是亲密搭档,相互理解与信赖,而且惺惺相惜,业务与工作之余,心生赞叹,但无从表达。
有一个网友,只通过电话,但心有灵犀,语言传递相知相解,在午夜相逢的快乐里,却只能微笑摇头,用片言只语问候。
有很多老友,曾记取我年轻的梦,年轻的日子,轻狂相伴,岁月渐老,抹不掉的回忆,却只能思念,相聚在梦中。
有一种爱,我们不能称之为爱情。
虽然有同样的心动,同样的怀想,同样乍然相见的喜悦,依依不舍的眷恋,但世间总有一种约束,让心思沉静,让感情不再漂泊,发乎情,只能,止乎礼。但依然可以在阳光下享受难得的温情,依然可以在午夜梦回时心生柔情,依然可以相信自己的完美与可爱,在这些温柔的情愫里,依然,可以感受被爱。我们的世界,毕竟不仅仅有爱情,在岁月漫长的脚步里,我们更多对水色山光眷恋,红玫瑰只有一朵,燃烧此生唯一的心情,而更多时候,空气与水都是恩赐,让我们享受生活。
有一种真情,可以平静的相忘于江湖,君子之交,抑或萍水相逢,都可以默默的爱,默默的理解,默默在心里装满祝福,挥一挥手,让春草绵绵,落红成片。
有很多份爱,我们不能用世俗的方式承担,也不过聚散随缘,风雨由天,金风玉露,胜却人间无数。就是有这样的感情啊,飘荡成缠绵而温暖的空气,就是在这样无心的眷恋里,我们认识自己也认识世间,就是有这样无缘而有情的瞬间,让我们轻轻的叹息,深深的爱恋,生命中蓝蓝的,白云天。
虽然我们相爱,但我们,不称之为爱情。
第27个、生命中的那些来来往往的朋友
生命中总有许多来来往往的人,就像我们走路时马路上那些过客,有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有与我们走向同一个方向的。
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许我们转瞬即忘,岁月的风,会把他们吹到我们记忆的边缘,甚至是我们的记忆之外。也许,在生命中的某一天里,我们也还会偶尔地想起一些模糊的影子来,但也只是偶尔地想一下而已,他们在我们身后,已离我们越来越远。即使他们因为某些原因又重新折回来,可因为我们已相隔得太远了,也早已无法追得上。
那些与我们同行的,有的与我们擦肩而过,有的也许会陪我们走一段距离。但时间都不会太长,人生的道路上岔道太多,在每一个路口,我们的选择都会不同。你选择了这条路,他选择了那条路,于是,只有分手。新的道路上,当然还会有新的同行者,可也同样还会有新的岔路口。
正是因为有了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馨。我们的内心仿佛是一只因常常积满忧虑和无奈而倍感沉重的杯子,只有那些为了友情而伸给我们的双手,才愿意真诚的为我们倒空这只杯子,还她快慰和轻松。
正是因为有了友情,我们才能更加感受到做人的尊严和光荣。我们的内心仿佛是一本很厚很厚的书,只有那些和我们的心灵撞出了友情之火的心灵,才会愿意打开这本厚书仔细地阅读和真诚地评注。通过他的评注,我们明白了哪些是该删除的文字;通过他的评注,我们知道了该怎样才能用自己的生命之笔创造出不朽的杰作。
在这个世界上,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在关心着我们的灵魂,我们的心灵怎能不燃烧?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在关注着我们的精神世界,这怎能不使我们感到快乐和幸福?一想到除了亲人之外还有人为我们的失败和成就而叹息和祝福,这怎能不使我们感到骄傲和激动?亲情是来自于血缘,而友情却是来自于苍茫人海中的一种美妙的机缘,来自于对彼此荣与辱的分享和分担,来自于彼此对对方人格的尊重和对内心的理解。
友情的根是植于高尚的精神,而不是植根于低俗的利欲;友情是彼此为对方吹响的鼓舞前进的号角,而不是相互利用的工具;友情是彼此为对方美好的情操而唱的赞歌,而不是相互间的哄骗和吹嘘;友情是为了使朋友之间成为彼此的纯洁品行的一面镜子,而不是为了使彼此成为对方恶行的帮凶……
拥有了友情,就如青山拥有了奔腾的小溪;拥有了友情,就如帆船拥有了顺风;拥有了友情,干渴的旅行者拥有了清泉;拥有了友情,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灵魂就不再是形单影只;拥有了友情,就会有人在我们成功的时候穿过嫉妒的人丛为我们献上一束鲜花,在我们失败痛苦的时候为我们抚平伤痕。

第28个、巨匠的友谊

第29个、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上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暑假给一家礼品店打工。老板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名叫阿忘,健忘的忘。
虽然只有巴掌大小的一个店面,老板还是郑重地为我安排了一次面试。为了这次面试我精心修饰了自己:从发型到衣着。但当我如约到达的时候,只看见店里有个大个子“吭哧吭哧”地撅着屁股拖地板,上身穿着卡通人物“辛普森”的T恤衫,毛茸茸的大脚插在一双沙滩鞋里。这就是我的老板阿忘。我说明来意,阿忘一拍脑门儿,接下去我差点晕倒——他压根就忘了这次面试!
第二天,他风风火火地去进货,临走时向我交待:“这个存钱罐少了15块不能卖,这个钢琴音乐盒,要价得35,再低也不能低过30,否则,宁可不卖……”也就在那天上午,我做成了第一笔生意,把那只存钱罐以15块的价钱打发了。阿忘一回来,我便向他邀功,没想到他不屑地说:“要卖15块的东西,你要价才15块,多亏人家没砍价,要不你能卖上这个价钱?以后长点记性!”“哎!”我低头答应着。这时,一个女学生进店指着那只钢琴音乐盒问:“怎么卖呀?”“20块!”阿忘想也不想地说。
接下去的一个星期,我彻底地领教了阿忘糟糕的记忆力。他会忘了带钥匙,忘了锁车子,他会在进货时忘了带钱包,他会紧紧地抱着一捧满天星,然后责问我把那束满天星放在哪儿了,如果我不提醒他,他根本不知道该称呼我小王还是小李……
一天,有个小青年一大早就来到店里,见到阿忘就“大哥大哥”地叫个不停。惊得阿忘一口水没喝匀,打起嗝儿来。听小青年细说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小青年是街上的“太保”,曾经到阿忘的店里收过“保护费”,被阿忘断然拒绝。后来,他就叫了几个小“哥们儿”砸了阿忘的柜台。而昨天晚上,小青年喝醉了酒,一头栽到护城河里,又偏偏不会水,幸亏阿忘路过,跳下去把他救了上来。“大哥,我对不住你,要打要罚,由你吧!”小青年说。阿忘脸上的疑惑以极慢的速度解开,像是从梦里醒过来似的:“噢,是这样啊,过去的事,算了!”打发走了感激涕零的小青年,我用钦佩的口气对阿忘说:“你可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呀!”“唉!你别笑话我了,我根本想不起他砸铺子的事,况且,谁掉到河里,我也不能不管呀!”这个阿忘,不只是“不计前嫌”,他压根儿就“不记前嫌”。
给阿忘打了两个月的工,也断断续续地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一次车祸,阿忘的父亲死了,母亲少了一条胳膊,他还有个妹妹,和我同岁,在外地上大学。一家三口的开销,全靠阿忘的礼品店。有一次我问他:“会不会难过?”他说:“会,不过我记性差,一会儿就忘了。”印象中,阿忘只有三件事记得比较牢:一是天天中午回家给他母亲做饭;二是每个星期六给他留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妹妹拨个电话;三是蹬着自行车去老远老远的夜校补习功课。
暑假结束了,打工也划上了句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阿忘,他的生意还好吗?不管怎么样,我相信阿忘一定很快活。正是因为他有个坏记性,他的太阳才每天都是新的。
第30个、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
有一个女孩失恋了,她伤的很深很深,觉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甚至想到了死。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谈恋爱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一个男孩,于是男孩开始不断的安慰她,鼓励她,每天编好玩的短信逗她开心,就这样,女孩渐渐从痛苦中恢复过来,又变得和往日般活泼可爱。
忽然有一天,女孩没有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和不安。她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她想起了自己的誓言,开始努力强迫自己不去想他,但男孩的影子总是若隐若现的在脑海里飘来飘去。她觉得这种思念怪怪的,和原来恋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当她恋爱时,那种思念就象火一样炽烈,不断的燃烧着,吞噬着自己的一切,占据了自己全部的灵魂,除了思念在也不能做任何事了;而现在呢,她说不清,她从未感到还有这样一种思念是淡淡的,有点虚无但又无处不在,不需要付出什么却总能感到一种温情,就象在房间的角落里摆上了一束百合,淡淡的幽香弥散了整个房间,却又不会让你刻意的去想,让你感到不自在。
女孩决心要弄明白。一天,男孩给她打电话问她最近过的开心么。聊着聊着,她突然问这个男孩为什么没有女朋友,要不要帮他介绍一个。她问的时候心跳的很快,但又装出一副开玩笑的口气。男孩说好啊好啊。她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突然说那就考虑一下我吧。电话那端沉默了好久,女孩觉得自己太冲动了,预感到自己好象要毁掉什么似的。男孩终于开口了,说我们还是象这样做朋友的好。她不甘的又问为什么呢?你不喜欢我什么地方。又是好久的沉默,然后,男孩用一种缓慢的口气,好象要让每个字都沉进女孩的心里似的,说“我担心,如果以后你再失恋了,会没有人再来安慰你了。”
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了,女孩终于明白了,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
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这种思念是平和的,是温馨的,是不掺任何杂念的,没有任何专属味道,没有任何占有的意念。
女孩突然想起男孩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只有三种颜色,红色,蓝色和绿色:红色是冲动,是激情,是毁灭一切的力量;蓝色是忧郁,是深刻,是沉沦一切的力量;绿色是平和,是安逸,是抚慰一切的力量;经过红色的爱情,蓝色的失恋,那么绿色的思念就是你最好的心灵鸡汤。
爱情的时间是多久,几个星期,几个月,还是几年?但不管多久,爱情总是会过期的。而这种思念呢,永远也不会过期。
超越了爱情和友情的感情,就是这种思念。
找一处心灵的港湾,你可以放心的去停泊。
找一个心灵的守护天使,永远不会迷失自我。
当你找到了,你就是世界最幸福的人。

第31个、不要刻意靠近我的老公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女朋友,我们俩的密切关系已经保持十几年了,包括两个家庭的成员都相处得特别好。如果我们之间一天没通电话,就觉得好像缺少点什么,非要互相问候一下才安心。每隔几天大家都要聚一下,吃饭、聊天、唱歌,孩子们也继承了我们的友谊,像小亲姐妹一样。每年的寒暑假,我们都要相约去旅游,一起玩得非常开心。甚至我们两家的老人,彼此的亲戚都知道我们非同寻常的友谊。这种感觉我们都很珍惜。
然而,近两年来,我突然发现,女友对我老公异常关心,异常热情,这让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多心、太敏感,反正女友对我老公的热情已经伤害到了我们之间的友谊,甚至也影响到了我们夫妻之间的关系。
我们两家经济条件都很好,所以能玩到一起,大家在一起很开心。我老公很优秀,是公司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能力、水平、为人都值得称道。女友的老公虽然下岗了,但是因为社会交际面广泛,在做生意,收入也不少,尤其在他自己的家里很能干,洗衣做饭,对妻子对孩子都照顾得很周到。其实这样的男人多难得呀,可是女友总是有意无意地表现出羡慕我老公的样子,她常说,看你家老李多能干、多厉害。这时我就替她爱人说好话。时间长了,我觉得有点不太对味道,他对我老公是不是太过关注了.
比方说,我们俩在一起时,如果我老公打来电话,还没等我说完话,她就把电话抢过去,非要和我家那位聊一聊,然后在电话里和我老公有说有笑。有时候我生气了,把电话扔给她,她接过去就聊,丝毫不在意我的感受。而我认为,朋友是朋友,老公是老公,彼此之间不可以太随意。这么多年来,我从来不给她老公打电话,有事就直接找她,她却不是这样。近两年来,只要她想约大家聚会或出去游玩,就直接给我老公打电话,先问他有没有时间,然后再通知我,有时候让我感觉自己有点像局外人。当然,我倒不是一个小心眼的人,大家在一起只要高兴,开开玩笑无所谓。但是,只要我老公在座,她总要坐在我老公的身边,时不时地给我老公挟菜、倒酒,还偏要和我老公干杯,如果这时有别人来敬酒,她保证不再参与。
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回到家就和老公发脾气,把这些不满全部发泄到老公身上。老公感到很无辜,最后说,那以后你要是觉得没必要的话,我不再出席这样的聚会,免得你误解。从那以后,我也反省过,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说不定这只是女友为人热情的一个方式。可是在以后的交往过程中,女友依然如故,这样的热情让我心里很难受。和女友说开吧,怕伤害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不说吧,每一次聚会,对我和老公都是一场煎熬。有时,我老公借口有事不去了,她就一遍遍打电话催促,弄得我老公也无可奈何。
很想对女友说,如果你在乎我们之间的友谊,就请别对我老公太热情,因为这会让我很为难。
第32个、女大学生走进艾滋病人群
丁玲是兰大文学院大二的学生,今年暑假,她和兰大教育学院的同乡周望前往自己的老家湖北省随州市均川镇对艾滋病患者的生活进行为期20天的社会调查。回到学校后,她的男友再三催促她检查一下看是否染病,而和她要好的同学也拐弯抹角提议她去做检查。她希望用自己的切身体验、感受和图片唤起更多人对“艾滋病”患者的了解和宽容。昨日,记者在兰大学生宿舍见到了丁玲。
触动 从那一刻开始,说起探访艾滋病人群的由头,丁玲说很偶然。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校图书馆看书时,突然看到一本杂志上对一个“温馨家园”的介绍,细看内容后,她才知道,原来在她的家乡,湖北随州市均川镇有个全国唯一的乡镇级的专门为艾滋病患者服务的机构,称为“温馨家园”,这个家园为全镇登记的400多名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检查和救治等医疗服务。这段文字给了丁玲很大的触动。她没想到在自己的老家竟生活着这么多艾滋病患者,她便找到老乡周望,和丁玲一样,周望除了震惊更多的是叹息。刚好班长要让报暑期社会实践的项目,她便将这个选题报上去了,让她们高兴的是,校团委通过了她们的实践项目。她们便很快联系到了“温馨家园”的主治疗医生夏志华。7月20日,丁玲和周望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返校 同学男友家人要她去体检,丁玲说,去均川前,男友就交代:“要带上洗手液,勤洗手,不准留指甲。”太多的叮咛让她觉得有些烦了,好多同学也劝她,去那里很危险,要换成她们肯定不会去那地方,但丁玲还是没有放弃。父母得知她要去探访艾滋病人群的消息后也不支持,在她的坚持下,父母妥协了,但父母要她必须答应,不与艾滋病患者近距离接触,回家后要做相应的身体检查。“你应该做一下检查,看自己有没有染上病。”从均川艾滋病人群中回来后,男友这样对丁玲说,与他持同一观点的,还有其他比较要好的同学。同学们虽然没有明说,但也不断间接提醒她。
希望 更多人的关注,丁玲说,以前只要提到艾滋病,人们就会联想到“生活不检点”、“堕落”等字眼,但均川镇90%的患者都是因家庭贫困,因给孩子筹学费卖血而染上的。丁玲说,通过此次实践,她认为关于艾滋病人的宣传应该更多地展示他们的生活,消除普通人与他们的隔膜,让更多的人关注他们。她引用一名艾滋病患者的话说:“在感染上艾滋病之后,保护隐私权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他们更多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丁玲说,她现在最大的心愿是春节期间能再去趟均川镇,去看看8岁的艾滋病患者欢欢,希望能借到一部专业点的摄像机,把欢欢和更多病人过年时的喜庆气氛拍下来,也希望能给欢欢带去一些衣服和食品,医生说欢欢最多活不过两年,她们很担心再也见不到欢欢了。
平静 艾滋病人就在周围,夏医生告诉她们,均川镇全镇5万人口中,有500多人感染艾滋病,感染率是1%。7月21日,她们来到均川镇,选择在“温馨家园”门口的餐馆吃早点,吃完付钱的时候,老板小声地问丁玲是不是来采访艾滋病人的,并告诉她刚才坐在她旁边吃早点的中年男子就是艾滋病患者。这着实让丁玲吃了一惊,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艾滋病人会在她们的身边。 惊奇 艾滋病人正常地生活 丁玲说,均川镇的艾滋病患者不像她们想象的一样,被集中在一个地方统一救治管理,而是像平常人一样正常生活。“温馨家园”更确切地说像一个医疗诊所,为这里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知识并配发药品。丁玲说,让她们感动的是,镇上没有一个人因感染了艾滋而离异。在这个镇上,谁家有艾滋病患者都很清楚,但大家不会因此而歧视他们。
难忘 和患者共进午餐,7月26日,她们来到一位艾滋病患者家里共进午餐,这个家庭很特殊,女主人感染了艾滋病,但男主人却是健康人,男主人明知她患有艾滋病还与她结婚,并全心地呵护关心她。午饭很丰盛,男主人买了很多卤制品,还有牛肉和花生米,女主人还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丁玲很害怕她在做饭的时候切破手将血液流到菜里。整个吃饭过程的气氛和和谐,虽然只吃了一些牛肉和花生米,但这顿不寻常的午餐让丁玲和周望终生难忘。
惋惜 8岁儿童乐观面对,在均川镇曾查出两例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其中一位去年去世了。另一位叫王欢欢,今年8岁,他父亲因卖血感染了艾滋病(已经去世),他母亲被丈夫感染后通过母乳传染给了欢欢,医生说,欢欢只能活到10岁。但欢欢很乐观,他每天认真学习,还和丁玲她们一起玩耍。

第33个、带着爱情的友情是浪漫的

这样的晚上才真是享受:不开灯,点亮两支长长的蜡烛,蓝的、白的放在地板上,一室迷失于光与影之间。
躺在温软雪白的草皮上,听雨----滴沥滴沥----在窗外,后院憔翠,斜墙有天梯,雨潺潺而流,在那儿最是回荡,流经处,把心曲留下。后院的圆灯,还是个满月,灯色披着雨花。
烛光摇曳,好借温柔的舌,贪婪的舐着雨夜的神秘!昏暗中,尚见斗室里一把张开的雨伞,和一绳临时晾在室内的衣裳,我双目昏花了,蓝雨伞是个安全的帐蓬,一绳衣裳是下弦月做的舟,我荡着舟朝篷而去。
刚才踏雨,地原来是掩藏着一个世界,好像深深的湖,路灯在湖底倒竖,无数的涟漪呀,就泛着星星的目光。当平实的地面也充满了内容时,胸襟岂能不阔。雨夜,取笑着人浅狭的理性,告诉你世间有不能解释的国度。
容许人有时做了小布尔乔亚,听雨之外,播一张唱片,也不需要古典的、艺术的,一首五轮真弓的《苏醒》,我已经满足,于是窗处有雨,心内有雨,悉悉索索的编织着,我享受着流泪。
人生不能缺乏的,是雨夜──滴沥的、独自的雨夜。这样的雨夜里,天有泪,烛有泪;天泪有声,烛泪有形,唯有斯人面上簌簌流下的,是点点无声无形的热泪。
石膏像念过这样的故事没有?有人自从得到照着爱人雕塑出来的石膏像时,便将爱情全部移寄在这石膏像上。
没有什么可笑的,爱情的起端一般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人与石膏像之间的。
一个神秘的美丽的灵,永远如一个石膏像那般动人心魄。瞧,那石膏像女孩微侧着头,双眸闪亮如星,欣惬的垂望着,鼻子小巧端正,薄薄的唇中带着永远的笑靥,真是我见犹怜。
带着美的形象的一个未凿的灵,必有一份使人动情的魅力。爱情开始时很幸福地是一种欣赏和被欣赏的基础,可是爱下去又如何,人很容易地从欣赏转为要求了,尤其是发现所爱的再不是石膏像,而是另一个有独立思想活动的灵的时候,人往往要求对方变回一个石膏像那样投合自己,希望对方放到哪里便是哪里,并且确信一切都是为了对方的好处。爱情似乎一有发展便是悲剧,因为人都善忘,忘记最初纯是欣赏,后来变了要求。
可能最高理想的爱情是石膏像与石膏像之间的,他们永远保持距离,永远互无要求,永远互相欣赏。人若要有爱情,大抵只能是次一等的,大家在冲突中寻求容忍,永远不要求对方怎样怎样,别忘了最初被吸引的时候!
哀的渐进恸哭了出去,无所追寻,存在的只是不绝的哭声和眼泪,良久这一切渐渐平息后,才晓得自己已经一度释放回去。恸哭是最原始的自我放逐,没有文化,没有艺术,没有常理,然而,恸哭却又是求生者最彻底的表白----我们不过都是无奈的人。
泣人悲伤的泣,另一人苦恼的看,不知所措。惟有连了这自己化身的另一人也渐渐冷漠基至麻木。于是悲伤的那个自己才停止泣声。还要垂泪多久才说罢了呢?千行泪,终究只能独自品尝每滴中错综颠簸的酸味。
无形的泪该有泪水,干涸的眼,竟还有干瘪的心陪伴,二者都渴求眼泪的滋润,然而,无论如何你竟找不到眼泪时,心灵惟有泼辣辣的告诉自己,眼泪千行,也无法平衡心的沉重,我苦笑的捧住干瘪的心,回答说这心紧贴的不正是无形的泪。
同路客,小时候每每因为朋友间之睽隔而难过,倘若朋友变得冷淡无义,更令自己伤心,其实那时候尚不懂得友情的本质。徐先生说:“交友只是人生寂寞的旅途偶然的同路客,走完某一段路,他要转弯,这是他的自由。在那段同行的路上,你跌倒了他来扶你,遇到野兽一同抵抗,这是情理之中的。路一不同,彼此虽是关念,但也就无法互相援助。但是这时候彼此也许就遇到新的同路客了。”
随着环境的变动,任何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一群朋友往还,很多昔日的朋友,虽仍牵系心中,要保持亲密却是相当吃力,友谊我以为是很难永固的,能够超越时空依然屹立的友情,其实已包含爱情的成分。
仅是一时投契的朋友,散开后,即使重聚,各人在思想修养感觉上的改变,已经导致大家难以重建昔日的关系。然而所谓的知己朋友,起初交往时的情浓,令他们的在离别后的惦念中依旧互相吸引,即使分隔多年,相见还是如故的,这就是爱情的友情。
纯粹的友情是自由的,今天萍水相逢,彼此尊重的欢聚,明天可以平淡的分手,甚至忘记大家。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却也可以是痛苦,因为“爱”里便开始要求恒久,便开始不能容忍更多的对象,一旦其中一方面对旧知己失去热情,或者将爱平分甚至转给了新朋友,另一方面只得默默承受,由是如今我祈求的,只是在一段同行的路上,彼此温暖的朋友。
第34个、挚友与对手
在大一新生宿舍,雅玄和我见面半小时后,成了朋友。
见面半小时后,我们就一起去逛街。我们都争着付钱,至于找零的一毛小钱,我们随便谁顺手就收回谁的包里。
在我看来,朋友之间,不仅分享钱物,也分享自尊,钱物上能够付出,自尊上也要能够付出。能够把一毛小钱收回自己包里,不仅体贴朋友免于烦琐,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对亲密的信任。这样的朋友一定错不了,不仅能够做你的患难之交,更能够在你志得意满的时候,由衷为你高兴。能够同甘和能够共苦,其实需要一样的厚道。
大学毕业后,我和雅玄走了不同的路。雅玄一直在家乡城市,很好地经营着她的生活;我则通过继续学习离开了家乡,最后到了北京。在这个过程中,雅玄一直关注我,帮助我。我拿到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给雅玄打电话,她正在洗澡,满身泡泡。但她因为我这个喜讯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她高兴得跳起来,差点滑倒在浴室里。幸好雅玄一直是美丽的跳舞皇后和体操好手,身体反应灵敏,没有真正摔倒。
和雅玄这样的挚友相处,我很难相信,朋友之间有嫉妒存在。在生活中,我自然真实地和朋友们分享无论好还是坏,就像衣服无论贵贱,有人问我价钱,我都会如实相告一样。我总是认为,人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不容易,朋友之间,互相分享荣辱,互相扶助,不过如此简单。
但我的另外一位女友坚持认为,人和人之间最大的关系是互相比较的关系,女人之间的嫉妒之心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我似乎也逐渐察觉了这个事实。但我还是只愿意承认爱情中的吃醋。我想到差点跌倒在浴室的雅玄,相信我们之间没有嫉妒,只有为对方的好由衷高兴的情感。
我还在北京租房子的时候,雅玄200平米的新家给我好大的喜悦,仿佛那也是我的;我住进新房子,雅玄在成都买了第二套新房子,她老公还没有去住的时候,我回成都先去住了。很快,雅玄又在成都投资买了第三套房子。我收到了她的短信,说她在签完合同回第一个家所在城市的高速公路上。接着,她又发短信说,等到装修好了,让我回去住在最新的房子里写长篇小说。
我很高兴,回短信问她,何时到家,是否方便电话。我很想在电话里和她一起回味她买房的细节,仔细咀嚼雅玄最新的快乐。
第二天中午,我们才通上电话,雅玄连日看房太累了,好好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美梦,梦见在成都,我、成都女作家洁尘、她在一起喝茶聊天。我和洁尘在那里谈论诗歌之类的东西,她听了一会儿,觉得不是特别有共鸣,就站起来四处去看看。结果她看到了一条深深的绿荫大道,顺着那条路走过去,看到前面非常开阔的一片风景地,正被雨后彩虹和阳光照耀着,美极了。
雅玄说,这个梦感觉很好。我也从雅玄这个梦里,体会到她对自己人生状态的满意。她体会到了过一种不同于朋友生活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我很感动。
我想,这也正是我自己多年来一直容易感到幸福的原因。我和雅玄都相信,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在朋友中间,过着自己的生活,享受着自己的甜蜜,克服着自己的困难。我们有自己的目标,但不在身边寻找对手,尤其不把朋友当对手,对手可以成为朋友,但怎么也舍不得把挚友变成对手,莫名地在心里树立一堵阻断亲密的墙。

第35个、右手爱情,左手友情

开放在水中的莲,总是尽力让水中的倒影看起来更加的完美,只是孤独的感受让再怎样完美都还是有遗憾。神情的憔悴总会在隐约中透露,仿佛是种魔力。
孤独,虽然每个人都是独自的个体,彼此再怎样的依偎,却仍旧不会谁属于谁。然而,每个人都会在迷恋上之后,想拥有对方的一切。可是自由的天空里,却只有自由的存在,天空也无法拥有全部。
微微抬头,充满秋天味道的暖风,吹过树梢,响彻整个安静的空隙。
忽然想到右手牵手的爱情,左手紧握的友情。我微笑了,我看到幸福宛如这秋风一般,谧人心扉。幸福走过……
桃红的色彩充溢整个世界,透露出风的秘密,在顷刻之间融化出美丽的你。勾起手掌的末梢,这一次轻轻而清晰地勾住了整个感情的细节,在平静之中,倾吐出对你的迷恋。
三月的流水也不过手掌划过你长发的细润;眼神的炙热燃烧过黑色的七月;
深秋十月的温馨在你的面前都是谎言;握你的手融化出寒冬里的春天。
爱,已经只是一种语言的幌子。感觉爱已经褪去善变的外衣,穿上拥有和时间约定的永恒契约。因为我已经清晰了我,也清晰了你眼中的我。顾影自怜,因为你而改变对自我的判定,也对过往的判定,我是自由,也是孤独的,却因为爱你而让我的自由更加实在,让自己清楚孤独也是一种美丽的缺憾。没有任何的冲突,没有任何的遗憾,只是因为爱你。
你不会属于我,我也不会属于你。这才会有永久和谐的爱。此刻握你的手,走过每一分钟才会是永恒的开始。自由本来就是爱情的面目,只是我们的私心想拥有更多,才会让爱情失去自由的导向,而走向绝路。
分分合合宛如是爱情里的阶梯,到达真爱顶点。别因为外界的眼光而失去抓住爱情的勇气。爱情只是两人世界,添杂出第三者,爱情不在是爱情,模糊了界限,别因为贪婪和害怕而失去了内心的爱情。
蓝色是忧郁和矛盾的集合点,左手的友情充溢着蓝色的冲击。
独自的个体,在友情之中,显得更加矛盾。不会有谁属于谁的问题,却会因为接触而失去自我世界的平衡。
我从来不会是个刻意去结交很多朋友的人,朋友惟独只有知己,我可以看清你,你也可以看清我。只有如此的接触,交流才不会出现问题。朋友多了,朋友的界限会模糊,而失去对真正朋友的判定。不会和自我世界相冲突的朋友,才会是朋友,即使粘着,懒着,都是朋友的一种表现,因为这就是我的世界,只是因为是你,惟独是你,才会在你面前表现出如此的我。如果你能理解,就笑笑接受,你也应该表现出真实的你,因为我们是朋友,不要因为我的行为,而让你丧失自我世界的原则。真实的我们会有矛盾,却不会让矛盾升华为一种冲突,这就需要各自的谅解。只有如此才会有友情。可以互相生气,赌气,但是平静过后,我们仍旧可以笑笑,还是继续以往的生活。友情里不需要因为对方的存在而改变自我。改变了自我,也就改变了友情的界限。会渐渐成为一种迷恋,也就导致爱情的产生。
我喜欢这样我们,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在一次次的错误中,认识到朋友的界限,而成为真正的朋友。
右手的爱情,左手的友情。
我看到幸福走过我的世界,我正走过幸福。
第36个、那时青春熬人

毕业那年,与寝室的三个兄弟一块儿租房住。那时,就业形势已不乐观。离校时,我们都还没找到工作。
一间房,挤了两张床,中间只余半米过道。两张一米宽的小床,每一张都要挤两条汉子。睡觉需要卧如弓,里面那个梦中翻个身,另一个就得滚到地上去。刷牙洗脸在楼道里的公用水池,做饭用的煤炉便放在门口。吃饭基本上都是下面条。毕业之后的几个月,我们就这样以部落群居的形式凑合着。
找工作的过程是焦虑而毫无诗意的。前半个月还乐观,面对人才市场眼花缭乱的岗位,挑挑拣拣,信心百倍地投简历,用手蘸凉水梳理头发迎接面试。城市不大,很快,好点的企业就被过滤一遍,但始终没有一家公司与我们眉目传情。心冷了,本来就空的钱包更是即将山穷水尽。
这时,瘦瘦小小的老六找到了工作。他每日早早起床,晚上很晚才回来。谁也不知道小六千的是什么工作,他没告诉我们,但我们看得出他的疲惫。他肤色被晒得像黑炭,躺在床上就打呼噜,怎么推都不醒。半个月后,他领了600元薪水。我们很是羡慕,纷纷要求他帮我们引荐一下。他只是说:“这活儿你们不会干。”我们仨很气愤,但小六虽然在这点上自私,他挣的钱却是大家一起花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秋深风冷时。小六一个人干活,养活我们四个人。他的勤劳,让我这会儿想起来都有点汗颜。他工作回来,放下买来的面条、鸡蛋,把锅放到火上,抓起扔在地上的衣服便洗。
老五是最早颓废下来的人。父母时而接济他一点儿,他整天窝在房间里租了成摞的武侠书看。他最热衷的事,就是晚上吃了饭拉着大家打牌。他悄悄告诉过我,工作的事,家里人正在帮他跑,有了眉目他就回去。
老三则白天跟我一块儿跑人才市场,晚上就去附近的广场跳交谊舞。他的舞技很出众。一天晚上,老三整夜未归。次日清晨,他告诉我们他艳遇了。那女人离异,有房子,迷恋他的青春气息。于是,老三成了最先搬出去住的人,从此我睡的床空了一半。老三走时,哭得稀里哗啦:“兄弟们,我这算不算卖身求荣啊?”
以后的夜里,老五哗啦哗啦玩着扑克,很黯然地嘟哝:“真没意思,连打牌的人都凑不齐了。”老六在过道里下面条,我拿着电话本翻看白天投过的岗位记录,心里空落落的。
老六失业时,我和老五才知道,他干的活儿是送水工。为了多挣点钱,他往往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老六说:“不多挣点,兄弟们连饭都吃不上了。”他挣下的血汗钱大多变成了面条,有时还有点小酒,都装进了我们的肚子里。
那年的雪来得很早。刚进11月,风就刀片一样割耳朵,薄薄的被子无法御寒。我和老六最先送走了喜滋滋的老五。他父亲打来电话,说几乎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帮他进了县电力局。看着老五踌躇满志地坐在长途车上朝我们挥手,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落下来。我和老六都属于没有退路的人,退一步就是脸朝黄土。
后来,老六找了家销售公司做业务,被外派到别的城市开拓市场,我则有幸进了一家小公司的策划部。将他送上火车那天,雪仍在下。老六拉开车窗喊道:“哥,你要保重呀。”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悲凉。
回到曾经人声鼎沸的小屋,我呆呆地坐了很久,却在枕头下发现一沓零零碎碎的钱,是老六留给我的。
那个晚上,我冒雪走到街上,找到一个电话亭给家里打电话。我家是没有电话的,我打到邻居家,邻居再去叫我妈。妈妈过来接电话时,我的牙齿已经在激烈颤抖了。我强忍着心底的辛酸对妈妈说:“妈,我找到工作了,别操心。”泪水却止不住流下来。
如今,小六已经在江城买房定居,他的孩子都会叫我叔叔了;老五在单位成为骨干,而我,也在这座城市衣食无忧。
时间的尘埃掩埋了许多过往,可我还是会想起那时的情景,整个人都被一种叫“友谊”的光芒炙烤着。
第37个、睡在心里的狮子

我和痕痕一起搭档快要八年了。而今天,终于,她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我以一个出品人的身份,我们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关系。这种关系虽然在我和她坚不可摧的友谊之下显得薄弱,显得太过新鲜而没有时间积累,然而,却几乎颠覆了我心里对她的认知,或者说,我曾经对她的认知,只是她人生的一部分。
她把我们还原得都太真实了。其实仔细想想,她写的我们这些人,无论是我、落落,还是笛安、安东尼等等,都是在当下年轻读者心中呼风唤雨的偶像级作家,我们常年活在读者的宠溺里,披戴着彩虹光环。然而痕痕却走出来,小声却坚定地告诉大家:“他们脆弱着呢,他们无赖着呢,他们自卑着呢,他们平凡着呢。”
痕痕用她冷静而精准的文笔,一点儿一点儿把我们外壳上的亮片剥去,让我们换了睡衣,卸了浓妆,仿佛一颗煮熟剥壳后的鸡蛋般,又稚嫩又脆弱地摆到了桌上。我在看完写我的部分,一度愤愤不平地质疑她,“你干吗这样赤裸裸地揭发我?我可是公司的商业品牌啊。”
阅读《痕记》里关于我的篇章,仿佛就像乘坐倒流的时光机。那些我们一同经历的事情仿佛无数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快闪底片,虽然消失了色泽,但依然在每一个骤然撞向自己的瞬间,唤醒无数沉睡在心底深处的碎片,仿佛湖底一尾鲤鱼一摆,激起淤泥里无数早已沉淀了的闪光鳞片。
记忆不再是我主观润色后的样子,这些往事里的自己也不再是那个少年偶像,不再励志不再动人,在痕痕的记忆里,我和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少年一样平凡而又脆弱,敏感而又自我。
我和痕痕吵架么?
当然吵。
最近的一次我们大吵,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生了好大的气。归根结底很简单,就是她和阿亮约了别的朋友一起吃饭,而忘记了叫我。作为一个拥有极强霸占欲的人来说,我难以容忍阿亮和她心中有任何的朋友比我还重要。我生气从而一个人去吃饭,手机关了,吃完自己坐车回家,司机对我说:“痕痕一直打你电话,说找不到你。”我对司机说:“不用理她,送我回家就行了。”
结果车开到小区楼下,我看见她和阿亮抬着公司会议室那个读者送的巨大的玩具狗熊在小区门口等我。(后来我有嘲笑她们,“你们两个是有多幼稚啊?”)她们两个满脸笑容地拍拍我的车窗,拿着狗熊的手做各种动作,我隔着玻璃窗可以看到痕痕的嘴型是在说“别生气啦”,但我只是很冷漠地让司机继续往前开,没有任何的停留。我看见车窗上她失落又紧张的面容消失在视线后方。随后甚至任凭她在我家门口如何按门铃我也不开门。直到半个小时后我打开门,发现她靠着墙壁坐在走廊的地毯上。她也不砸门,也不发飙,也不死按门铃,只是看见我打开门的时候她局促地站起来,也没有说话,只是一颗眼泪轻轻地掉下来。
你看,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这样近乎没有原则地让着我的。我觉得我的很多坏毛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被三个女人宠出来的。我妈、阿亮,还有痕痕。
但我也只有在她(以及阿亮,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面前,会这么歇斯底里地暴露自己幼稚而蛮横的一面。因为我心里清楚,她心里也清楚,无论我们之间发生多么严重的争吵,我们总会合好如初的。我们彼此都深信这一点,所以我们敢在对方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弱点。也许我和她彼此对对方来说,都是世界上很少数几个,就算暴露再多的缺点在对方面前,也依然不会丝毫讨厌对方的人。
第38个、一根负重的稻草

一个异地好友兰可谓祸不单行。先是母亲患了严重的胃病,有癌变的危险;后是男友让三十多岁的她留在了婚姻的门外;再是慈爱的父亲辞世;接下来是律师资格考试第二次败下阵来,职业方向出了问题。
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疼痛和悲凉,能够理解她的无奈与艰难。路途遥遥,除了专程去看望一次,只能常在电话中传递着关切和鼓励。
可近一个月了,没有了她的消息。她换了手机,没有告诉我。
昨晚,手机未接来电中有她那个将她留在婚姻门外的男友,我便坐不住了。直觉告诉我,她肯定有事了。曾经,她那个男友给我打过电话,都是在他们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
从另一个好友梅那里找到了她的新号码,准确地讲,应该是梅的先生辉那里……
拨通她的电话,我们一如既往地谈了许多,只是不谈她的那个男友,也没告诉她那个未接电话的事。她顺便解释了为何没有告诉我新号码。她曾多次写好了给我的短信,但都没有发,她说她现在的状况太糟糕,已不是原来的她了,不想让我等真心关心她的朋友们失望。但,因为梅的先生辉虽然关心她可从来不问她,所以她将新号码告诉了他。
因为“关心而不问”,所以告诉了他!
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我对她的关心太多,问她的也太多,一定是让她觉得太累了。
每个人都有自尊,有些事情不愿让别人知道,哪怕是好朋友。况且,我知道了她的事情,除了深切痛心的同情与苍白无力的鼓励外,却不能给她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不能为她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相反,因为知道了她的秘密,让她觉得难堪,因而在她疲惫的肩上又增加了一根负重的稻草。
想起了一个故事。一群豪猪在外过夜,睡觉时,为了御寒,便挤在一起。可挨得太近了,就被对方身上长针状刺给刺伤了。
朋友之间,也需要合理的距离,心灵上的所谓“亲密有间”。既不能失了关爱的温暖,也不能走得太近了将对方扎痛。
决定将祝福放在心中,不去打扰朋友兰,让她安静地疗伤,让她安静地重新站起来。因为,她和我一样,希望我看到的是一个全新的她。
第39个、唱情歌的知更鸟

这些日子,林格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当他走过艾玛的花园时,再没有从前那样阳光的笑容和清脆的口哨声。“他怎么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吗?”艾玛不禁有些担心。
年近七旬的艾玛在这个镇上已经居住了五十多年,自从两个女儿远嫁他乡后,她就一直独居。也许是因为经历过三个男人的欺骗,也许是两个女儿对她的冷漠和无情,也许是长年的独居生活,艾玛的性格变得孤僻、暴躁,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和近乎苛刻的语言。因此,在这个小镇里,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直到她遇到年轻的林格。
16岁的林格是这个镇上的新移民,他没有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虽然家境贫寒,但林格却是个坚强执著、乐观向上的年轻人,他一直勤工俭学。
一个月前的一天早上,林格来给艾玛送报纸,发现艾玛连昨天早上的报纸都没有拿走。林格大叫了几声艾玛的名字,没有得到回应。“难道是出事了吗?” 林格知道,寡居的艾玛很少会出门很久。林格冒着犯法的危险撞开了门,在客厅的地板上发现了轻微中风的艾玛。
林格的相救让艾玛捡回了一条命,虽然艾玛对他依然没个好脸色,但明显地开始关心起这个善良的小伙子。当他早上满头大汗地送来报纸时,她会递上一瓶柠檬水。
这些日子,林格显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当他第三次心不在焉地送错报纸给艾玛时,她终于忍不住问:“喂,我说,你到底是惹上什么麻烦了?说给我听听!”在艾玛强势地逼问下,林格终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告诉她:他刚刚考上大学,母亲又病了,学费和母亲的医药费让他郁闷。
“原来是这样!”艾玛转身回房从卧室里拿出了一张支票,什么也没说就递给林格。“哦,艾玛,我可不想白要你的……”林格笑着拒绝了。“你说什么呀!”艾玛生硬地打断了林格的话,“谁说我是白给你的,我不过是正好想雇个人而已。”艾玛拖出了一个小铁箱,里面是满满的信件。
艾玛说:“这些都是我从前的情人写给我的,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信上的字了。我还有老年痴呆症,我怕时间久了,会把这一切都给忘了。所以一直想雇个人帮我念念这些信。”
“可这种小事,谈不上花钱,我有空就能过来帮你的。我可不希望你因为同情我才这么做。”林格爽朗地答道。
“小伙子,请你严肃点,我可不是在拿我的爱情开玩笑!你每个周末的晚上都要来。而且,我还有个很重要的要求,以前我和他恋爱时,他总会学知更鸟的叫声来逗我开心,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在唱情歌一样!所以,我希望你也能学学鸟叫。”艾玛很认真地说。
“这样啊!”林格有些为难,要知道,模仿知更鸟的叫声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你是不是嫌钱少了?我会再想办法的。”艾玛着急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听艾玛这样说,林格倒不好意思了,只好应允了下来。
从那以后,每个周末的晚上,林格都会来到艾玛的家里,为她朗诵那些从前的情书。不过让林格为难的是,他天生一副鸭嗓子,不管怎样捏着嗓也很难发出知更鸟那样动听的叫声,好在艾玛似乎并不在意,从没对此提出异议。于是这一老一少,常常在宁静的深夜,分享动人的老情书和滑稽的知更鸟的歌声。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林格大学毕业,并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孩。
得知林格每到周末的晚上都要到艾玛太太家做兼职,除了给她念念情书,学学鸟叫,还会帮她收拾一下家务。女友凯莉很不理解:“亲爱的,现在你已经不像当初上学时那样需要钱了,为什么还要去侍候一个老太太呢?”“你错了,我不是在侍候艾玛,我只是在享受一段温暖时光。”林格对女友解释道。
在凯莉的要求下,这个周末,林格也把她带到了艾玛家做客。告别艾玛后,凯莉很激动地告诉林格:“你知道吗?刚才艾玛奶奶托我转告你,她知道你很忙,以后可以不用再去陪她了。还说其实当初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帮你渡过难关。只是当初的你自尊心太强了,为了让你坦然接受,才一时情急说出了念情书和学知更鸟歌唱的要求。”
“哦,我当然知道,难道你没看到吗,艾玛的耳边戴着一个很小巧的助听器。而很多次的晚上,当我离开她的家门时,总是看到那副助听器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也就是说,当我给她念那些乏味的情书,或是捏着嗓子学鸟叫时,她的耳边只是一片寂静。还有,我早就从别人那里听说了,她遇到的三个男人都无情地伤害了她,所以她根本不会对这些情书念念不忘。又怎么会为此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呢?”林格微笑着说。
“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个游戏?”凯莉瞪大了眼睛。
“因为我们都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游戏。你知道吗?每次我到艾玛这里来,给她念信,学鸟叫,我的夸张表情都会让她开心地笑起来。虽然她什么都没听到,但我想,她只是希望有张笑脸出现在她眼前。还有,你知道吗?我现在模仿的知更鸟的情歌真的很动听……”
第40个、义猴小黑的情谊
千钧一发之际,小黑又尖叫着跑回来,在豹子身后挑衅示威。豹子冲小黑大吼几声,想把它吓跑,可小黑就是不跑。豹子怒不可遏,一阵风似地去追小黑。它大约也明白,不把小黑弄死,它也别想吃我。
小黑“噌”地窜到了一棵树后,让豹子扑了个空。它本来可以跃到树上迅速逃离的,可是它没有,竟在树干间钻来钻去。好几次豹子几乎咬到了它的屁股,我惊得冷汗直冒。渐渐地,它们越跑越远。我突然明白,小黑是故意的,目的是把豹子引开,好掩护我脱险!我激动得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这是真的吗?小黑只是一只猴子啊!为了我,它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可我怎么能忍心一个人逃命呢?那我还算个人吗?小黑给了我无穷的勇气和力量。我不信我们齐心协力战不胜恶豹!我拣起一根木棒,奋力追过去。
我发现小黑跳到一个小土包上,竟不再跑了。在地上乱抓乱捣起来。豹子见状大喜,猛扑上去。小黑一躲,它们又厮打在一起。
突然,只听“嗡”的一声,如同地上起了一阵旋风,一团黑压压的影子瞬间把豹子和小黑包围了!马上传来了豹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它想跑,可那无数的黑点已几乎把它覆盖。小黑也未能幸免,被那风暴吞噬了!
我明白了,那是当地特产的一种野蜂,有人叫它“杀人蜂”,比北方最大的马蜂还大得多,体长足有六七公分。它们性情极为凶猛,若群起攻之,能把上千公斤重的野牛活活蜇死。牛皮再厚也不顶用。它们堪称亚热带丛林中的真正霸主。与普通蜂不同,它们的巢穴是建立在地上,像个土包。当地人对其敬而远之,决不敢接近。谁胆敢捣毁它们的窝,它们一定让谁瞬间灭亡!
小黑大概在树上就发现了这个蜂窝,所以才把豹子引过去。它捣毁蜂窝,为的是激怒蜂群,和豹子同归于尽!!
蜂群仍在扩散,我急忙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我的全身抑制不住地战栗着,手死死抓进泥土里。泪水汹涌而出。小黑,我的好兄弟……
过了许久许久,一切终于平息下来,野蜂们都陆陆续续回了窝。我悄悄摸过去,定睛一看,我马上找到了小黑,它的身上满布大红包,身体因此膨胀起来。它似乎早预料到了这结果,神态是安详的,它并没有过于反抗,平静地迎接了死亡。
再看那只豹子,明显经过了垂死而激烈的挣扎,所以被蜇得更惨,一切都是徒劳的。它早已面目全非,无法用语言形容。我壮着胆走上前,把小黑抱起来。我已没有泪水,只是紧紧抱着它。
我抱着小黑回到学校,马上被送往医院。临行前我嘱咐学生一定把小黑好好埋葬。伤好后,我向村民们讲述了这一切。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小黑简直是天降的神猴,救了人,还弄死了恶豹,真是为民除害啊。
后来我离开了六诏山,但我一直深深怀念着义猴小黑,如同怀念一位远在天国的亲人。
第41个、比金钱更恒久的财富

有一个美国富翁,一生商海沉浮,苦苦打拼,积累了上千万的财富。有一天,重病缠身的他把十个儿子叫到床前,向他们公布了他的遗产分配方案。他说:“我一生财产有1000万,你们每人可得100万,但有一个人必须独自拿出10万为我举办丧礼,还要拿出40万元捐给福利院。作为补偿,我可以介绍十个朋友给他。”他最小的儿子选择了独自为他操办丧礼的方案。于是,富翁把他最好的十个朋友一一介绍给了他最小的儿子。
富翁死后,儿子们拿着各自的财产独立生活。由于平时他们大手大脚惯了,没过几年,父亲留给他们的那些钱,就所剩无几了。最小的儿子在自己的账户上更是只剩下最后的1000美元,无奈之时,他想起了父亲给他介绍的十个朋友,于是决定把他们请来聚餐。
朋友们一起开开心心地美餐了一顿之后,说:“在你们十个兄弟当中,你是唯一一个还记得我们的,为感谢你的浓厚情谊,我们帮你一把吧!”于是,他们每个人给了他一头怀有牛犊的母牛和1000美元,还在生意上给了他很多指点。
依靠父亲的老友们的资助,富翁的小儿子开始步入商界。许多年以后,他成了一个比他父亲还要富有的大富豪。并且他一直与他父亲介绍的这十个朋友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就是美国巨商费兰克·梅维尔。
成功后的梅维尔说:“我父亲告诉过我,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金钱都珍贵,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财富都恒久。这话一点也不错。”
在这个世界上,金钱能给人一时的快乐和满足,但无法让你一辈子都拥有。而友谊和朋友却能给你一生的支持和鼓励,让你终身拥有快乐、温馨和富足。
好朋友是人生一笔最大的财富,也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
(摘自《演讲与口才》)
第42个、我坚持,不因只是一女子
“独身生活适宜于僧侣,因为爱的施舍先须注满一地,否则就难于普浇大地。于是在一个人的世界里
天马行空,独来独往非常惬意也是一种自己知道的感觉。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于是
一个人
一条路
走了很久,很远;
我无法预知道它的未来
那是一个神秘花园
月光洒落,满树银光;
又是一个蔷薇岛屿
花草簇拥,芳香四溢;
我知道深入的途径
始终坚信
并一直走下去
一个人的路很漫长
时间长了
甚是疲惫
抬头仰望
希望依存
孤独寂寞痛苦也只是他日喜悦前的洗礼
我想
我的生命因理想而存
我坚持
不因只是一女子
一个内敛自持的女子
倘若心中无爱
必定一丝不留
一个假象亦只是一个空洞
最爱的是什么
心中非常清楚
我需要的男人
些许静默
些许可爱如童
明亮的眼眸可以看得到永远
(或许
这只是一个爱情理想
但:)
我感激
感激生命的延续
感谢阳光洒落在我的肩膀
温暖照耀我
(还有:)
感谢生命中匆匆而过的你
你的每一个肯定的眼神
每一次寒暄问暖
都让我那么感动
哭泣得象一个孩子
或许
你我只是同时路过一个地方
碰巧相遇
因为共同的理想而彼此接近
(这一点点的稀薄的关爱亦是我非常珍惜的事)
陪伴着走过一段路
然后
我们各自继续前行
“我是行路人
不愿在某处留恋太久
安适的山寨很容易埋葬憧憬
丰沛的泉眼很容易滞留人生
而任何的滞留都是自我阻隔
任何的安顿都是创造的陷阱
……”

第43个、女人之间的交际守则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有女人的地方,笑多;有婆姨的地方,是非多。”由此可见,女人作为一个社会角色,她们的和睦相处不仅关系到一个小范围或局部的祥和,而且也关系到整体和全局的安定。 和谐幸福的家庭往往是有一个好女人,协调有序的社会往往是有一群好女人。女人与女人间的交往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和影响着男人的交往,以及整个社会的交往。那么,怎样才能做个在交往中讨人喜欢、赢得同性首肯的好女人呢?
一、不要藐视对方,要适度赞美
女人通常视同性为天敌,这不奇怪。正像一则笑话所讲:两对男女迎面走,男人看女人,女人也看女人。女人一般不把男人看作对手,这固然与传统的“好男不跟女斗”的意识有关,更重要的是,女人先天带有某种自鄙的成分。所以,女人的敌人最终只是女人。女人吝啬对女人的赞美,女人轻蔑自己的同类。女人之间相处实非易事。? 阿媛是位小有成绩的女记者,文章一向以关注女界生活为内容。她有一个别人不及的优点:无论她的采访对象是何人,她都能迅速与之打成一片。尤其女人,她能很快使你进入角色,回答她要采访的问题。同事讨问有何秘诀,阿媛答:“好办,只要诚恳地夸她‘你今天的唇膏颜色真漂亮’,‘这身衣服配你,真是再合适不过’,足矣!”
确实,女人喜欢受注目。若想获得一个女人的好感,适度的赞美是必要的,让她知道你是她无需设防的人,你真心把她做朋友,你不会同她争风吃醋,“鹬蚌相争”。
二、不要盛气凌人,要平易随和
有架子的人是人见人烦的。与其做个孤芳自赏的高傲“公主”,不如平心静气地与人谈天说地,做个善解人意的“灰姑娘”。女人,格外不喜欢倚仗容貌骄矜自己的同类。相比之下,她们更愿意接受随意、温婉、同自己一样柔和、普通的女子。
菁是校花,一向高昂脖颈,金鸡独立。女孩子们艳羡她的同时又全都孤立她,不同她交谈,不与她为友。菁终日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男生虽说倾慕她,但觉得她太傲慢,不好接近,女生则背后尽说她的坏话。最终老师无奈,作出了对她不利的决定:没有推荐她上研究生。
三、不要浮躁轻飘,要笃定守持
好女人是所学校,认识一个稳重沉静、兼收并蓄的女人等于进入一所好学校。无法设想,一个见面嬉笑拍打、自来熟识的女人会在意和顾忌什么;同样无法设想,一个轻佻风流的女人会拿你的友情为重。端庄的女人是块标牌,她永远不能被小视,永远令人怀想。相反,飘摆的女人有如水性杨花,智慧远她而去,美丽不能长久,甚至连善良也变得忽忽悠悠,缺乏应有的力度。
藕是波的密友,藕“一根筋”,波“随风摆”。波父死,藕赶至,哀恸神伤,不在波下。众人感佩之余,皆以藕挚诚忠义,纷纷相谊。而波,不过泛泛之交耳。
四、不要出语刻薄,要宽容待人
“刀子嘴,豆腐心”真真写绝了女人!女人的心地或许是善良的,但那两片不服输的嘴巴却往往坏事,影响了女人的交际成果。“瞧她那副德性,脸抹得跟白脸狼似的!”不用说,此种女人定不会有好人缘。因为一个厉害、苛刻、得理不饶人的人是不会真正让人信服的。
护士小慧不漂亮,但性情谦逊、大度、热心助人。周围无论谁人有求,她都帮忙,且不小肚鸡肠,鼠目寸光。同伴工作有误,她笑说:“我刚来时也这样。
”病人心情烦躁,她宽言抚慰:“您别着急,很快就会好的。”这样,她的人缘要强于比她漂亮的人。
五、不要自说自话,要投其所好
唠叨是女人易犯的通病。婆婆妈妈,爱讲“车轱辘话”的女人无疑讨人厌。而且女人见面话又格外多,反反复复,述着自己的喜乐哀愁,也不管别人爱不爱听,径自讲个没完,自己倒是舒心,沉溺于一时的宣泄中去了,别人的情绪却给搅个乱七八糟。这种人,说白了,就是自私。所以,聪明的女人在与人谈话时,首先是个好听众,其次又能随时注意对方的反应,相机调整谈话内容,而不是一味自顾言语。
祥林嫂的唠叨就是前车之鉴。其实,国内外的名女人,在这方面做得好的比比皆是。巴基斯坦女总理贝?布托在听取下属工作汇报时专注耐心,不多言语,汇报结束则抓住要点,纵论分析,条理清楚,切中肯綮;我国优秀电视节目主持人倪萍在任何场合针对任何对象都能恰到好处地发问、应答,从而控制场上气氛,达到轻松主持的目的。
第44个、三个千万富翁当保安

保安老杜号称有三个当大老板的朋友。
老杜所说的三位朋友是小区的业主。本来大家也只是眼熟,说上话了,偶尔便叫老杜帮忙搬个东西什么的,事后要酬谢他,老杜红了脸,说这样太不把他当朋友了。有时业主应酬晚归,喝得醉醺醺还开车,被老杜扶上楼,业主丢给他两包好烟,老杜黑了脸,说这样太不把他当朋友了。大家虽然表面客气,却没人在乎这句话,老板跟保安,无论怎么都搭不上线。
认识两三年,老杜给他认为是朋友的业主帮了不少小忙,小恩小惠却坚持拒绝,大家都摸不清他到底图什么。后来,有个业主的儿子被狗咬伤,父母不在家,老杜疯了般抱他跑去医院。等父母赶到,事情已料理完。大家这才感受到老杜的情深义重,都要为他想个出路。有的想给他找个好一点的工作;有的想出一笔钱给老杜做小生意……老杜一概拒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大家啼笑皆非,如何回报老杜,便成了一种烦恼。
没想到不久后,机会真来了。老杜老家来信:老父病危。大家过来安慰他,想送点钱,老杜仍然拒绝了。翌日,老杜找到他们,说想请他们帮个忙。大家精神一振,老杜终于求他们了。老杜说,他父亲去世了,他得回去奔丧,但物业人手不够请不了假,他不想失去这份工作,所以想请朋友们帮他顶一下。
在老杜回家奔丧的六天里,三个千万身家的大老板每人轮流替他值了两个夜班。每有生意圈朋友打电话约酒局时,他们都说:“今晚绝对不行,替一个朋友值班呢。”
第45个、我和男下属同居情事

我在北京已经住了近两年了,虽说可以称得上是白领女性,但也要为几百块钱斤斤计较,毕竟每一分钱都是没日没夜工作换来的血汗钱。我觉得自己住一个设备齐全的二居室虽然不算奢侈,但也存在着浪费,脑子里便闪现过要找一个伴儿的念头。
只是没想到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将同事张力"请"了进来,一听名字你也知道,这当然不会和我一样也是女孩子了。那是一个周末,因为我要去买电脑和电脑桌,当然得请一个男人帮忙搬搬东西什么的,于是我就叫上了同事张力,他也挺热情的,二话没说就应承了下来。
张力呢,和我一样,也是外省进京来创业的年轻人,只不过,我来自南方,他来自北方罢了。他有着北方人的典型特征,高大威猛、面部轮廓分明,为人耿直,向来都不推卸责任。
电脑搬回家之后,他在我的房间里转了一圈,左瞅瞅、右瞧瞧,连声说道:"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真羡慕你!到底是经理一级的高级白领,财大气粗。我哪天才能住上独单元啊?"
张力是新员工,目前还不得不屈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里,他发出这样的感慨,也不奇怪,我也是住过宿舍的人,知道集体宿舍的种种不便。再说了,咱们都二十大几的人了,还住在集体宿舍里面,朋友交往啊或者别的什么的都显得挺别扭的。
我留下他吃晚饭,他和我坐在门厅边吃边聊。他说自己大学毕业后其实已经在当地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一个月只有300多块钱,钱倒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受不了那种沉闷的气氛,也看不到有什么发展。虽然家里人观念挺老化的,一直想把他"锁"在身边照应家里。但是他还是憋不住,最后还是到北京来发展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哪,我特能理解他的心情,于是两人在不知不觉之间谈得很深。
第二天,他忽然来到我的办公室里对我说:"沈娟,你一个人住两间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租一半给我住吧!"
虽然他的主意不错,但一想到男女合居我却犯难了。大概是看出了我在犹豫,他说:"我立了字据。"看来,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完全是有备而来。字据是这样写的:"不对外人乱讲;不擅自串门;不用电话;错开卫生间和厨房使用时间;水电煤暖费用分摊;月初支付房租费800元……"最后还有签名盖章。
我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这样每月可以减少800元的支出不说,至少能够带来一些方便,至于其他事情会不会发生,那就全看自己如何把握了。再说了,和同性住在一起麻烦,到时候万一两个女孩子一起较起真来,那还有好日子过吗?这样一想,我也放开了,觉得男女合租就男女合租,大家这么熟,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第46个、李阳的以牙还牙
有一次,球星姚明和“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共同出席一个公益活动。姚明两米多高的个头,看人总是居高临下。他初次遇见李阳,心里颇有点名人相轻的感觉。他直截了当地对其说:“你的疯狂英语还是有点儿作用的,只是我觉得,没有必要召集那么多人在广场上喊。”
话音落地,现场气氛一下子凝固起来。所有目光都聚焦到了李阳身上。只见李阳面无愠色,依旧保持着微笑,学着对方的语气道:“你的篮球打得还是可以的,只是没有必要在球场上打,在自家后院打打就可以了嘛!”漂亮!就像三分球划下的弧线那般漂亮!现场顿时一片哄笑。而姚明霎时涨红了脸,他友好地向李阳伸出了手。就这样,李阳用他的宽容和机智,融解了一场尴尬。
所谓不“打”不相识,从此,俩人成为了相当要好的铁哥们儿。
第47个、有你的感觉很美很美
高一那年,瑶瑶从昆明转学过来,之后就一直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的班主任是个教物理的倔老头,火爆的脾气一触即发,他亲手写的挂在教室后墙上的两个条幅我至今没齿难忘,一张是“背水一战”,一张是“破釜沉舟”。就在这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肃杀气氛里,瑶瑶一阵清风般飘然而至,并在我和她的两张课桌间打造了一片快乐的小天堂。那时的瑶瑶穿一条缀满碎花的连衣裙,像在我的视野里种了一棵圣诞树。每天她都要回头N遍,枯燥的物理课上回头的次数尤其多,倔老头淫威下不敢说话她便练就了丰富的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就是在那时,我们之间有了许多默契的非语言交流,沿用好多年,再高段的外人都参解不透。
瑶瑶是班中最调皮的女生。倔老头对她爱恨交加,我这后桌便常遭连累和迁怒。那时我们常常被双双拎到班主任办公室,接受他决堤泄洪般的训斥,二人均满心眼的虚心领教决心不改。一来二去办公室的老师们都认识了我俩,下次再挨骂时他们便会心地起身劝老头消气,然后齐齐拉老人家去操场上散步。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只剩我俩,瑶瑶立刻通了电般恢复神气,在老头抽屉里一通乱翻,然后抄起两套物理卷子冲我眨眼睛:我们一起把它作完。头昏脑涨地作完题时窗外早已暮色四合,老头散步回来对着我们写的满满当当的习题满脸忍不住的开心。回教室取了书包,我们便一路踩着快乐老家的歌声回家,开头两句两人合的最好:跟我走吧,现在就出发……
最难熬就是高三的夏天,天气燥热难耐,我和瑶瑶坐在校园西侧的小树林里,题海沉沦。我定力不够常常开小差,想洗澡想麦当劳也想球场上那个常凝眸看我的漂亮男生,要么干脆脑袋在膝盖上一弯就打起盹来,每每这时瑶瑶就不动声色地起身,去不远处的冷饮摊买两只美登高雪糕回来,跪在我身边一手举着雪糕一手轻拍我的脑袋,小姐姐一样细声细气地哄我,就快到了,就快熬过去了。
填报志愿,我们自然选择同一所大学。
上铺下铺
考上同一所大学还不是最让我兴奋的,最令人惊喜的是在那座漂亮的三层公寓里,我和瑶瑶居然住同一个房间的上下铺!
北方的8月秋高气爽,我们开始了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这座美丽的北方城市如此的亲切与神秘,我们没多久便相约游遍了太阳岛、索菲亚、月亮湾等所有美不胜收的去处,照片拍了几大摞,分头装进厚厚的信封寄回家去。D楼的阶梯教室昼夜不关,我们便从图书馆借来好多《译林》一本一本地读,其中不乏许多没名气却文字精彩的外国小说。读到后半夜,意犹未尽地摸回宿舍,同学们都已睡去,瑶瑶懒得爬上铺,在我的床上倒头就睡,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爬上去,从她猪窝一样的床上腾出一小块地方躺下,虽有些不舒服,照旧能美美地睡到天亮。
学校广播站贴出大红告示的当天,瑶瑶就去报了名,次日就被选中。第三天的黄昏,瑶瑶的身影刚刚消失,声音就已在广播里四散了。如此这般,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本事,也不得不像学校的师生们一样喜欢她小黄莺一样的声音:大家好,欢迎准时收听“幸运鸟俱乐部”,我是主持人关琳瑶……雀跃的声音从高高的扩音器里传播开来,像一只只美丽的音符在空气里游弋,牵着无数年轻的心灵翩然舞蹈。
没多久,瑶瑶接了家里一个长途,半个字没留下就连夜乘火车回了老家。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个星期,去火车站接瑶瑶返校,我吓了一跳,她整个人居然瘦了一大圈!瑶瑶表情凄苦,受伤的小鸟一样扑到我怀里,一开口便泪如雨下:小岳,姐姐得了白血病,姐姐走了……那时正是深秋,瑶瑶像一片泛黄的树叶般跌落在我脚边,那么孱弱、苍白。我的胃一阵痉挛,颤抖着伸出双臂,我像自己死了亲人一般抱紧瑶瑶失声痛哭。就在那一刻我忽然发现,我和这个女孩是如此的心意相通,萍水相逢的没有血缘的我们是如此的相亲相爱。
爱左爱右
瑶瑶是几时开始恋爱的,我不知道。大学读到第三年,瑶瑶在广播站里已是炙手可热,背包里已常有不知名的男生偷塞的信,但她似乎都不感冒。有那么一天,我突然发现平日素面朝天的她居然刷了绿色的眼影,她开始偷笑、发呆,夜深人静时上铺也会传来她低低的叹息。我问过几次,她都摇头不说,我就没放在心上,只一心忙自己的事。
那时每个周六晚上的6点钟,秦鹏都会在小花园的老槐树下等我。我们先是各自在校刊上发表自己的诗,之后便对诗,之后便走出文字见了面。秦鹏的人和他的诗一样忧郁干净,看我的眼神里有纯纯的信赖和喜爱。我们见了面也不做什么,只是牵着手走过一条条长街,星空很美很浪漫,我心醉如酒,就暂时忘了追究瑶瑶的心事。
直到有一天黄昏,瑶瑶生拉硬拽地让我陪她去见一个人。见一个人,她面色潮红双目闪闪地说。地点是在北京街,刚刚被瑶瑶拉着转过街角我就呆住了,等在那里的人,是秦鹏。秦鹏吃惊地张大嘴巴,我们3个人齐齐愣在了秋天的十字路口。瑶瑶没来得及向我介绍她的新男友,秦鹏直直走到我面前,低声说了句“对不起”便径直走掉了。瑶瑶瞬间明白了一切,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步步后退,然后像迫不及待地来这里一样,又迫不及待地跑掉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床上的瑶瑶眼睛已经哭成棉桃。她一把抱住我,一连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抱住了瑶瑶,那一刻,我们同时放弃了秦鹏。年少轻狂的岁月,总有怦然心动总有温柔的迷茫,它分别刺伤了我们,却不能让我们彼此伤害。这一点,再高段的外人也参解不透。
今世来生
毕业那年,我被这个城市的一家报社留下来,瑶瑶却要回家了。家里已经给她办了签证,为她作好留学新西兰的一切准备。
分别那夜,月朗星稀。我们早早去了站台,买了几大盒冰糕捧了一大勺一大勺地吃。冰糕很凉,吃得味蕾都有些麻木,真想神经也木掉。我把头歪在瑶瑶肩上,只觉得一颗心湿漉漉的,拔凉拔凉。瑶瑶的每句话都如梦呓:还记得那个对我们哭笑不得的老头吗,还记得大学报到第一天你给我买的5毛一缸的红樱桃吗,还记得姐姐离开时你带我去看《我的兄弟姐妹》吗,还记得3分钟前我说过我们今世来生都做朋友吗……我泪如雨下,只拼命点头点头……然后,瑶瑶便上了火车,她急急跑到我对着的车窗口,双手举过头顶牢牢贴在窗玻璃上,她漂亮的头发开始随着车厢的移动飞扬,我控制不住地哭起来,哭着送走最后一节车厢,转过头我像得了一场大病般步履蹒跚。出了车站,霓虹闪烁,我踱到报摊前要买一份晚报,一张嘴吓了自己一跳,嗓子已经哭哑。
半月前,接到瑶瑶的国际长途。瑶瑶黄莺一样的声音穿越时空穿透电话这端的漫漫长夜:小岳,新西兰挺美的。我问美过哈尔滨吗,她说当然不。哈尔滨是很美很美。我问为什么,她停顿了很久才说话:因为那里有你。
是的,这个城市很美很美,不仅因为它承载了我的梦想我的爱情我的未来,更因为它记录了我的青春我的回忆我和瑶瑶深深浅浅的脚印和贵若珍宝的友谊。这段友谊,即使美过了今世,也会美在来生。
第48个、暖暖的友情
曾经以为,远在他乡的我,有了可以依靠的他的臂膀,就不会孤单,以为,只要我们永远在一起,我的世界就会充满幸福,以后,我的心里全是他,他的笑容,他的悲伤,他的一举一动,我把全部的爱都给了他,却找不到了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换来一辈子的幸福,一生的相依。
十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的感情不再像刚开始时的那样充满激情,当我们几天见一次面而期间连最起码的联系都没有的时候,当我感觉不到他的关心的时候,当他时尔厌烦我善意提醒的时候,当他在我的面前夸公司里一位女同事很有能力的时候,我怕,我怕看见他以那么欣赏的眼神夸别的女人、、、、、、
我知道,我的幸福丢失了,感觉漫漫黑夜里,只有我。
不能再把自己的幸福依附在别人身上。我得找回我自己。
以后的很长时间,我的脸上已没有了笑容,经常失眠,工作时也不能集中精神,整天无精打彩,可是他却感觉不到。
我以为,我的世界从此是灰色的,不再有光亮。
直到有天晚上,一个朋友见我一个人在收拾东西,便不声不响地帮我拿这拿那,走的时候还让早点关门,说一个人太晚了怕不安全。突然间,我的心好像被重重地击了一下,原来,我不是一个人,只是,我没有在心里给友情留一点空隙,哪怕一点点。突然间醒悟,友情也是暖暖的。感谢朋友,真的谢谢你!

第49个、踮起脚尖,就更靠近阳光

一
认识小鱼的时候,小鱼还在一家杂志社打工,做美编。我常给那家杂志写稿,基本都是小鱼给我配插图。她配的插图,总有让我心动的地方。如果说我的文字是咖啡,她配的插图就是咖啡伴侣,妥帖,恰到好处。
起初只是零星地聊聊,在QQ上,在邮件里。她把画好的插图给我看,一棵草,一朵花,在她笔下,都有恣意狂放的美。“80后”的孩子,青春张扬,所向披靡。
小鱼说:“姐,我今天会做鸡蛋羹了。”
小鱼说:“姐,我今天买了条蓝花布裙,很少穿裙子的我,穿上可是一万种风情呢。”
小鱼说;“姐,我喝白酒了,喝完画漫画,一直画到大天亮。”
小鱼说:“姐,我的新房子漏水了,气死我了。”我急:“赶紧找物业呀。”她说:“我找了呀,可大半天过去了,他们还没派人来,可怜我刚装修好的墙啊,漏出一条一条的小水沟,心疼死我了。”
不知从何时起,小鱼开始唤我姐,她把她的小心事跟我分享,快乐的,不快乐的。我静静听,微微笑,有时答两句,有时不答。答与不答,她都不在意,她在意的是,倾诉与倾听。
听她唧唧喳喳地说话,我的心里,常常漾满温柔的怜惜。隔着几千里的距离,我仿佛看见一个瘦弱的女孩子,穿行于熙攘的人群里,热闹的,又是孤单的。
小鱼说,她曾是个不良少年,叛逆、桀骜不驯。因怕守学校多如牛毛的规矩,初中没毕业她就不念书了,一个人远走异乡。
“当然,吃过很多苦啦。”小鱼叮叮当当笑,对过往,只用这一句概括了,只字不提她到底吃过什么样的苦。“不过我现在,也还好啊,有了自己的房,90平方米呢,是我画漫画写稿挣来的哦。”小鱼拍了房子的一些照片给我看,客厅、厨房、她的书房和卧室,布置得很漂亮。“书房内的阳光很好,有大的落地窗,我常忍不住踮起脚尖,感觉自己与阳光离得更近。”小鱼说。我看见她书房的电脑桌上,有一盆太阳花,红红黄黄地开着。我问:“小鱼也喜欢太阳花啊?”她无比自恋地答:“是啊,我觉得我也是一朵太阳花。”旋即又笑着问我:“姐,你知道太阳花还有一个名字叫什么吗,叫死不了。”
小鱼说,她给自己取了个别名,也叫死不了。
二
25岁,小鱼觉得自己很大龄了,亦觉得孤独让人沧桑与苍老,开始渴望能与一个人相守,于是小鱼很认真地谈起了恋爱。
小鱼恋上的第一个,是个小男生,比她整整小4岁。他们是在一次采访中认识的,彼时,小男生大学刚毕业,到一家报社实习,与小鱼在某个公开场合萍水相逢了。小鱼自然大姐大似的,教给小男生很多采访技巧,让小男生佩服得看她的眼神都是高山仰止般的。
小男生对小鱼展开爱情攻势,天天跑到小鱼的单位,等小鱼下班。过马路,非要牵着小鱼的手不可,说是怕小鱼被车子碰到了,大太阳的天,给小鱼撑着伞,说是怕小鱼被太阳晒黑了。总之,小男生做了许许多多令小鱼感动不已的事,小鱼一头坠进他的爱情里。
我说:“小鱼,比你小的男孩怕是不靠谱吧?他们的热情,来得有多迅猛,消退得也就有多迅猛。”小鱼不听,小鱼说:“关键是,我觉得我现在很幸福。”
那些天,小鱼总是幸福得找不着北,她的QQ签名改成:天上咋掉下一个甜蜜的馅饼来了?它砸到我的头啦!
我的担忧,终成事实,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小男生便对她失了热情。她发信息,他不回。说好一起到她家吃晚饭的,她做了鸡蛋羹,还特地为他买了啤酒,等到夜半,也没见人来。电话给他,他许久之后才接,回她,忘了。小鱼把自己关在家里,喝得酩酊大醉。
小鱼的第二段爱情,来得比较沉稳。是传统的相亲模式,朋友介绍的,对方是IT精英,博士生,35岁的大男人。第一次见面,一起吃了西餐,吃完小鱼要打的回家,他拦住,说:“我送你,一个女孩子独自打车,我不放心。”只这一句,就把小鱼的魂给勾去了。
他慢慢驾着车,并不急于送小鱼回家,而是带着小鱼到处逛,一直逛到郊外。他明白地对小鱼表达了他的好感,他说他是理科生,写不好文章,所以特别崇拜会写文章的人。傻丫头一听,喜不自禁,夜半时分回到家,竟一夜辗转难眠。
小鱼很用心地爱了。大男人买了她喜欢的书送她。教她做剁椒鱼头、虾仁炒百合。据她说,她的手艺,练得跟特级厨师差不多了。“姐,等你来,我做给你吃,保管你喜欢。”小鱼快乐地说。
小鱼给我发过大男人的照片,山峰上,他倚岩而立,英气逼人。我又有了担忧,这个人,太优秀了,不适合小鱼。
还没等我说出我的担忧,小鱼那边的爱,已经搁浅了。小鱼只告诉我,他太理智了,就结束了这段让她谦卑到尘埃里的爱情。
小鱼后来又谈过两场恋爱,每次小鱼都卸下全部武装,全身心投入地去爱,但都无疾而终。小鱼很难过,小鱼问我:“姐,你说好男人都哪儿去了?为什么他们都看不见我的好?”
我只能用冰心安慰铁凝的话来安慰她:“你不要找,你要等。”
缘分是等来的吗?对此,我也很不确定。
三
深秋的一天,晚上八九点,我正在电脑前写作,小鱼突然来电话:“姐,我看你来了,在你们火车站,你接我一下。”
我大吃一惊。与小鱼相识这么久,我们愣是没见过面,我曾说过要去西藏,小鱼说,那好,我们就在西藏见。可现在,她竟突然跑了来。
世上有两种女子叫人感叹,一种是初见时惊艳,细细打量后,却平淡了,一种是初见时平淡,相处后,却越发觉得她的好,举手投足,无一处不充满魅力。小鱼是后一种。
“姐,你吓着了没有?”她调皮地冲我眨着眼,把她从新疆带回的一条大披肩送给我,披到我身上,欣喜地望着我说:“姐,你很三毛哎。”她在我面前转了一个圈,再看我,肯定地点头:“姐,你真的很三毛哎。”
那一夜,我们几乎未曾合眼,一直说着话。在我迷糊着要睡过去的时候,她把我推醒,充满迷醉地说:“姐,你说,多年后,我们会不会被人津津乐道地说起,说有那么一天,两位文坛巨星相遇了,披被夜谈。”黑夜里,她笑得哈哈哈。我也被逗乐了,好长时间,才止住笑。
第二天,我带她去沿海滩涂。秋天的滩涂,极美,有一望无际的红蒿草,仿佛浸泡在红里面,一直红到天涯去了。小鱼高兴得在红蒿草里打滚儿,对着一望无际的滩涂展臂欢呼:“海,我来了,我见到我亲爱的姐姐了!”
我站在她身后,隔着十年的距离,我们如此贴近。我有一刻的恍惚,也许前世,我走失掉一个小妹,今生,我注定要与她重逢。
小鱼不停地给我拍照,一边拍一边说:“姐,我要把你留在相机里,以后我不管走到哪里了,只要想到你,我都能看到你。”我也给她拍照,她在我的镜头前,摆足姿势,千娇百媚。
小鱼买的是当天晚上返回的火车票。车站入口处,她笑着跟我话别,跳着进去,突然又跑出来,搂紧我,伏到我的肩上。有温暖的液体,濡湿了我的肩。我拍拍她的背,我说:“现在交通方便得很,想看姐的时候,就来,一年来两回,春天和秋天。”她答应:“好。”
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小鱼秋天来看我,有两件事没有跟我说,一、她又失恋了;二、她辞了工作。
小鱼跑到她向往的西藏去了,在布达拉宫外的广场边,她给我写信,用的是那种古旧的纸。在信里她写道:“姐,原谅我的自私,我去看你,是去问你索要温暖的。你放心,我现在很幸福,可以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事,行走,和寻找爱情。我始终相信,只要踮起脚尖,就能更靠近阳光。”
是的,踮起脚尖,就更靠近阳光。亲爱的小鱼,在西藏,你应该轻易就能做到。
第50个、心清如水即是佛

一痴师太向三个徒弟宣布,要在她们当中挑选掌斋师。
掌斋师是看秧庵掌管膳食财务的神职,庵内几百号尼姑居士的饮食起居、一应开销全由她负责。一旦师太圆寂了,掌斋师就自然接替师太,就任看秧庵的当家师。
看秧庵的前任掌斋师是一痴师太的师姐,法号一傻,三年前就圆寂了,掌斋师由一痴师太自己兼任,因此掌斋师一职实际上空缺了三年。
现在,一痴师太要挑选新任掌斋师,也就意味着她要挑选当家师的接任人了。这让徒弟慧明心里暗暗地感到高兴。凭着师太平时对她的喜爱,掌斋师非她莫属,这在看秧庵里的尼姑居士们看来,简直就是铁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就连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一定会选中自己担任掌斋师。
在这座看秧庵里,慧明呆了15年,也就跟了一痴师太15年,天天打坐念经,潜心修行,简直就是一痴师太的影子。她对佛家经文不仅熟背如流,而且领悟得既快又准,师太对她的这份悟性是极为赞赏的。为此,慧明也在心底里感到一丝甜甜的自豪。
相比之下,20年前就进了看秧庵的大徒弟慧清,尽管练功打坐、念经修行比慧明刻苦,也能领会一痴师太的点拨,但比起慧明灵光般的快速反应来,还是要逊色一些。为此,一痴师太没有少责罚慧清。
再看小徒弟慧悟,简直就是一个木瓜,人家打坐练功是念经文,她却是打瞌睡,仿佛她出生以来就一直没有睡够似的。她身世凄惨,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在路旁,幸遇一痴师太路过收留下来,这才在看秧庵长大。她平时也不太说话,一副木讷的样子。
一次,师太问她们三个师姐妹:“本庵为何称看秧?”慧清想了半天才回答:“世上草木,皆自秧苗始,不加看护,岂能茁壮?”慧悟则在师太的一再追问下才回答:“在我佛眼里,我永远是秧。”只有慧明回答得最快:“世上万物,莫不经风霜历寒暑,否则难以成器。佛家子弟不经磨难,怎能修得真身?”师太听了慧明的话,就微微点了点头;听了慧清的话,没作任何反应;听了慧悟的话,居然把眼睛闭上念起经来。
一痴师太与众尼姑居士们约定,三天后在庵里当众挑选新任掌斋师。尼姑居士们都认为师太是在走过场。慧明自己也认为师父没有必要多此一举,直接指名不就得了?但师父既然要她们三个师姐妹站出来挑选,那就还是得作些准备,否则被师姐师妹抢去了掌斋师,自己岂不是很没面子?三天后,一痴师太把全庵的尼姑居士召到了庵堂里,观音大士的塑像坐在莲花蒲团上很慈祥地望着大家,师太用与观音同样的姿势坐在观音大士塑像前的蒲团上。她闭着眼睛,默念了一阵,又突然睁开眼睛说:“开始吧!”
慧清上前,捧着一碗清水献给一痴师太:“掌斋如掌水。”师太接了,放在座旁。
慧明上前,献上一碗饭:“斋饭斋饭,斋即饭,饭即斋。”师太也接了,放在座旁。
轮到慧悟,却见她空着手上前,朝师太打个躬就退下。
师太问:“慧悟,怎么不说话?”
慧悟缓缓地转身,轻声说:“斋在心,饭在心,水也在心。掌斋即掌心。”
一痴黯然无语,旋即起身:“慧悟,从今天起,由你担任掌斋师。”
整个斋堂一时都呆了。
慧明吃惊不已:“师父,我……”
一痴目光深邃地看着慧明,语意深长:“心清如水即是佛,了无牵挂佛无边。”
第51个、硬汉的温柔

正当大家喝得高兴时,武术指导洪金宝发现一旁的甄子丹情绪有些反常,心中不禁犯起嘀咕。他主动招呼甄子丹:“老弟,咱俩也划划拳吧!”
“好啊!”盛情难却,甄子丹微笑着伸出右手。细心的洪金宝发现,甄子丹的动作很别扭,便关切地问:“老弟,你的右臂怎么了?”
见洪金宝追问,甄子丹不再隐瞒,叹了口气说:“前几天,我的右臂骨折了,到现在还没痊愈,不能过分用力。”“哦,原来是这样……”洪金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此时,大家划着拳喝着酒,谈笑风生,酒桌上的气氛步入佳境。洪金宝突然站起身来,对大家拱了拱手说:“抱歉,我有点事要先走一步,朋友们吃好喝好啊!”大家都很不解,搞不懂他为什么会如此扫兴,看到他一副着急的样子,又不便强加挽留。
洪金宝走后,其他人继续喝酒。深夜返回时,大家发现,洪金宝住处的灯居然还亮着。
第二天,洪金宝早早来到拍摄现场,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甄子丹,把一张武术指导图交到他手中。接过图,甄子丹一下子惊呆了:本应是右手出力的动作,都换成了左手。要知道,武术的动作是连贯性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样一改,几百个招式都得打乱重来。望着面前两眼布满血丝的洪金宝,想到他昨晚匆匆退场、深夜窗口不灭的灯光,甄子丹恍然大悟。为了避免自己的右臂遭受二次伤害,洪金宝连夜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一张武术指导图啊!
生活中,谁都会遭遇不幸或挫折,朋友的出现总能给你力量。真正的朋友是放下自己所需,默默帮你解决好一切的人。洪金宝便是甄子丹真正的朋友。难怪,后来在新片发布会上,甄子丹无比动容地说,自己拍摄《叶问》最大的收获并非片酬,而是得到了比片酬更珍贵的东西——让他心生暖意的朋友的关爱之心。这颗心是洪金宝给他的,他将传递给更多朋友。
第52个、青春同行,风雨共渡
再回首,我与他已并肩走过三年的岁月,当我在这样一个月华星辉的夜晚静静回忆与他兼程的旅途,感动与温馨如潮水般齐漫上心头,温暖地弥散……
他决对属于那种制造并播洒阳光的朋友,与他在一起时,纵然我心头有千丝万缕的悲伤与怅惘,当看到他那张洋溢欢乐与欢乐的笑脸时,听着他那些春风化雨般的阳光语言。一切不顺于哀愁全都被一一化解,屏蔽。被他所散发出的阳光秉性所彻底感染,然后心中重新点燃希望,豁然开朗。
我与他再放学时恰好同路,久而久之,这一路成了我一天中最珍惜与欢乐的时刻,与他在一起时,即使你跌落进心情的最深渊,依然会被他向上,振奋的情绪所激昂,迸发出一种美好的情绪,与他谈笑风声。我真的很幸运,有这样一位传递阳光的朋友。
但一次我们在一起产生了分歧,问题的责任人在我,错误的是我,那时的我太懵懂,太意气用事,竟信誓旦旦地不理他了,并“义正词严”地写给他了一封信,说要决交,放学后也不在再等他,偷偷一个人跑开,其实那几天当我真的踽踽一人走在放学的路上时,同样的路,同样的景致,心中却溢起一股空洞洞的感觉,无精打采。任凭外界晴空万里,心中就像丢失了阳光一样,一片阴霾与孤独,谁知翌日的体育课上他竟主动来向我道歉,把所有的过失全揽到了他一人身上,那朴实真切的话语将我一下子完全融化了,我一下觉得自己如此渺小,如此武断跋扈。从那天起,那条路上再次留下了我们并肩走过的脚步,重新开始见证我门之间友情的坚实与真诚。
再一次作文课上,老师布置了一个关于朋友的题目,我想起了与他一起的走过岁岁月月,一起面对的风风雨雨,一起经历的起起浮浮。我们之间的真诚透明,互相扶持。霎那间许多感慨蔓延开来,觉得有好多话要说,我在作文本上写下了题目——“旅程”,然后将他溶进了一个虚构的角色,写出了那篇文章。后来,文章被发表再学校的文苑上,同学们纷纷抢着问我文中的那个他是谁,并纵说纷纭。我笑了笑,不语,因为只有我和他知道这份友情的可贵与无价。有这种默契,已经足够了。
三年了,是缘分将我们紧紧牵在了一起;又是对方的互相尊重使这份友谊弥足珍贵,任凭岁月的流失愈加熠熠生辉;是共同的志愿与彼此的真诚让我们携手向前;任凭风雨的一次次洗礼愈加心照不喧,荣辱并进;在一次次淬火肝胆照,同舟共渡。
前方的路还很长,也许有绚烂的彩虹,也许荆棘密布,我很幸福,有这样一位在我旅途中播洒阳光的挚友;对未来我充满希望,永不会寂寞,因为我有这样相依相伴的知音,我们的人生之路必将共同一片辉煌,我们的友谊必将地旧天长。

第53个、改题目
初中女生潇梦的同学里有几个“铁杆儿”,有女生,也有男生,其中包括“哼哈二将”——丁丁和洋洋。
潇梦在班里的座位是第三行,她和丁丁是一个组,丁丁的座位在潇梦后面。尽管班里每星期定期轮换座位,但却是纵排一排、一排地逆时针挪动的,所以,丁丁始终紧跟着潇梦,于是这俩前后桌儿成了“铁杆儿”。
而坐在班里最后一行的洋洋,成天价跟丁丁形影不离的,被班里的女生们趣称为“哼哈二将”,自然他也被划进了潇梦的“铁杆儿”之列。
“哼哈二将”贪玩,学习不太主动,尤其是上语文课,更是打不起精神来。
语文老师是他们的班主任,为了调动丁丁和洋洋的学习积极性,老师就设法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一次,班里决定搞一次作文演讲活动,定于下周一下午最后一节课举行,老师还特意指定丁丁和洋洋也参加演讲。
以往,这种事儿基本上都是潇梦他们那些作文功底好的同学上台,根本轮不到“哼哈二将”。这次,老师点了他俩的将,还真使他俩激动地有些心潮澎湃了。
其实,要说丁丁和洋洋一点儿都不笨,就是欠用功。像他俩这样既调皮、又聪明的孩子,只要在学习上稍微铆一点劲儿,绝不会比那些整天埋头读书的孩子差的。
丁丁和洋洋这回为了准备演讲下了实功夫,星期天都在家好好写了一篇作文。到了星期一,丁丁和洋洋刚进教室就急忙找潇梦,让她给看看作文,提提“宝贵意见”。在作文方面,他俩确实对潇梦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潇梦的作文不仅在班里数一数二,而且经常名列年级的前茅。
潇梦认真看了他俩的作文,确实写得都不错。她给他们纠正了几个别字、标点,顺了顺句子,还给洋洋的作文提了一个建议。洋洋的题目叫“红叶”,是描写西山红叶的美景的。潇梦建议他改为“枫叶红了”,更带劲儿,洋洋欣然采纳了潇梦的意见。
到了演讲时间,洋洋排在第一个,这是老师有意安排的,以示对他的重视。
别看洋洋平时在班里调起皮来脸不红、心不跳的,这冷不丁地一上讲台,他倒害臊了。他刚说了半句:“同学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叫……,”,台下女生们就齐喊:“大声点儿!”
原来,洋洋他一个高高大大的小伙子站在台上,说话声音竟然小得像蚊子“嗡嗡”,所以才招来女生们的呐喊。
这一下,洋洋更臊了,脸都红了,而且还紧张了起来。不过他的声音倒是大了许多:“同学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叫‘红叶枫了’……”
洋洋一紧张,把题目念错了!
因为题目是丁丁、洋洋、潇梦在一起定的,别的同学听不出错来,丁丁和潇梦可是很明白的。
丁丁急了,马上纠错:“不是红叶‘疯’了,是枫叶‘疯’了!”他一着急,也说错了。
本来,别的同学一开始并没有察觉洋洋念错了,可是丁丁这一纠错,反而引起了哄堂大笑。
潇梦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如此,还不如别改题目!”
第54个、兄弟饭

中学时,我曾有五个最好的伙伴。我们六个人形影不离,情似同胞兄弟。逃课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就连早恋也都是那么默契。
我们彼此都喜欢称自己为“老子”。“嘿,你小子去哪儿了?老子找了你一个下午。”“你再说那女生,老子跟你拼了!”“喂,把你那本小说给老子看一下。”
我们似乎都想不起来,是从何时染上了这样的恶习。虽然觉得这样的称谓不太好,但彼此都不介意。偶然不想再说了,不愿再犯这样的毛病,恭恭敬敬地自称“我”。可只要有人提起“老子”这两个字,就总觉得自己不回,便要失了便宜。于是,前功尽弃,又回到从前。
年少时的友谊永远是那么纯粹。我们可以不顾及对方的身份,家庭背景,住址,甚至,不顾及他的过去和名字。
三年高中时候,因为他们的缘故,过得不但飞快而且甜蜜异常。离别时,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仿佛只要松开,就会有其中一人被凉风带去。
村里有一种习俗,名叫吃“兄弟饭”。意思是说,你和哪个男生玩得比较好,觉得他可以做你的兄弟,那就挑一个黄道吉日,请他到家中来,吃一次你父母亲手做的饭。这样,你们的友谊就如同兄弟血脉一般,永世不改。
我们渴望将这样的友谊延续下去。于是,纷纷提议,在离别前到各自家中吃一次兄弟饭。
我请母亲挑了日子,特意从隔壁邻居家中借了桌椅,静待他们五人到来。这是第一次兄弟饭,母亲细细审视了他们几个人,说了许多感谢的话。最后还叮嘱他们,吃了这顿饭以后,你们便是兄弟了,以后要互相照顾,互相体谅,切不可鲁莽行事,多生事端。
我们端着碗,静静地听着,想着几个月后的终须一别,忽然泪流满面。母亲见我们伤怀,哄骗我们说,吃兄弟饭的时候可不能哭,一哭,这情义就淡了。我们只好强忍住泪水。
我的兄弟饭之后,依次该轮到他们五个人挑选日子。那些天,我们过得很开心,也很彷徨。六个兄弟,就我一人考上了大学。其他五人,正在谋划着如何南下打工。生活的艰辛迫使我们要迅速长大,要面对人生和一些不得已的责任。
每吃一顿兄弟饭,我们就禁不住流一次泪。按理说,我们应该吃足六顿饭。可事实上,到第四次的时候就无故中断了。
那位皮肤黝黑、清瘦的兄弟,直到今日都不曾请我们去他家里吃过一顿兄弟饭。每次问他为何时,他也是支支吾吾。我们无不以为,他对我们六人之间的感情不以为然。于是,渐渐便淡漠了他。我北上念书时,其他四人皆前来相送,唯独他躲在家中。
由此,我们更加坚定了抛他出局的信念。
事实上,几年以后,我们还不曾抛却,各自的友谊就已经清淡得只剩回忆。偶尔在村口的小路上碰到,也仅是深情地对望几眼,寒暄几句。
他们已被生活的苦难压得抬不起头,已无法心无旁鸯地与我坐到一起,再度谈天说地。
后来无意间走进田野,竟看到当年那个皮肤黝黑、清瘦的兄弟,在广袤的碧绿间播种芽苗。我一眼认出了他,怀着忐忑而又激动的心情走过去。
他和他的母亲一道辛勤劳作。我挽起裤腿,一面下田帮忙,一面微笑着问:“小子,怎么不叫伯父一起来帮忙呢?”
殊不料,她的母亲竟然告诉我:“哪有什么伯父?他爸都死好多年了。”我们一直沉默。直到最后别离,也不曾说过一句话。
我忽然明白当年他不请吃兄弟饭的缘故。父母同做一顿饭,这个极为简单的条件对于那时的他来说,无非等于幻想。
当年的友谊,当年的“老子”。当年的兄弟饭。我们以为,是给了彼此一生中最为甜美的青春回忆。却不知,有那么一个兄弟,正在被这些绚烂的过去执意伤害。并且,一伤便是许多年。
第55个、友情停留在某个时间
和岩成为朋友一直是件让我困惑的事。我交朋友,从来都是主动找上门去,可和岩的交往,却违背了我的原则,我莫明其妙地就成了她的死党。
岩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和校方闹退学。那还是大学一年级,刚进入军校,部队的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外国电影中那么漂亮的军服,没有长长的靴子,反而有数不清的条令和制度。而我反抗条令制度,故意不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的后果便是:晚上熄灯以后,我一个人在走道里练习叠被子,直到得到队长的认可,我再抱着它进宿舍,把它拆开睡下。
校方不允许我退学,父母也怕我回家以后第二年考不上大学。一次军训休息时,岩走到正在发呆的我旁边,让我教她唱一首新歌,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和我同样心思的岩,也陪我落下了泪。
岩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各方面都比我优越:家境比我好,人长得很漂亮,又特别会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同样不喜欢军校的我们,却有着两种结局:队领导视我为后进分子,她却成了我们班的班长。
我不知道岩为什么愿意与我做朋友,但我却心甘情愿地和她在一起。她很会照顾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她会跑前跑后地张罗,我只要老老实实地坐着,她会把一切都招呼上桌,而且她还很喜欢付账,很多人都愿意听她的招呼。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床边会有许多好吃的,常常会让我开心得想不起家……岩就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照顾着我们的友情。
因为岩的热情美丽,她认识的人很多,她可以在某个夜晚,让我从她的皮箱中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服换上,然后骑车带着我溜出校门,美美地到外面玩一通。在把谈恋爱视为禁忌的军校,我们可以躲在蚊帐里因某个很帅的男生而聊到深夜,白天就相约去看他打球,两个人四只眼睛紧紧盯着他,一边看他一边指手画脚地谈笑,直到把他看得发毛,对我们横眉立目为止。
岩和我很多地方相像,我们常常会做出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次和岩上街,我们都看中了一件美丽的婚纱式的礼服,就凑钱把它买下了。可想而知这件衣服在同学间引起的轰动,大家都说不值得花那么多钱,可这又有什么呢?只要我穿上它美丽就好,哪怕只在宿舍里穿一次。
毕业以后,我和岩都分在了北京。我所在单位很偏僻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工作环境的艰苦,我不得不学会一个人应对许多事情,也不得不学会慢慢长大。所以,在几年后和岩见面时,她还是以前的她,我却不是从前的我了。当我不再附和她的观点,坚持自己的主见时,当我不再对她衣柜里满满的衣服表露出欣羡的神色时,我看到她眼里的热情慢慢消融,而是一种黯然失色的落寞。
我和岩的友情就结束在我不需要她呵护的时候。在我刚离家孤单一人时,我很感激岩对我的爱护和关心。可我不能拒绝长大,不能总生活在她的光环下和照顾之下,想起那段被友情笼罩的好时光,心里渐渐塞满一种甜蜜,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

第56个、人变情亦变 朋友的概念变模糊

我们曾经亲如姊妹、义同死党,可以分享男人以外的任何秘密。后来我们各奔前程,理“家”忙“业”。无暇见面,也不再有交集。曾经的我和她无话不谈,可谓纯洁的知己,后来“花”“草”各有主,渐渐不再联系。友情之贵,是我们不懂得珍惜,还是生活“过滤”了许多留不住的东西。
一、童年:晴天晒太阳,落雨玩泥巴。
自有记忆起就有小伙伴,童年的我寄住在农村姥姥家,跟邻近的三个同岁小丫头常常结伴玩耍,冬天我们就在屋子里,火炕上用扑克牌“烙大饼”,抱着布娃娃分角色过家家;夏天就在大槐树下蹦格子,要么就背着大人去河边趟水,用罐头瓶钓鱼虾。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啊,晴天晒太阳,落雨玩泥巴。唯一的烦恼就是不喜天黑,每到那个时刻,小伙伴们要各回各家,我总恋恋不舍。
当时我最迷恋的就是姥姥家后面的一小片向日葵,金色的向日葵啊~ 总是向着太阳微笑~每次捉迷藏的时候,我都慌乱地在那片向日葵林里穿梭,想把自己掩藏起来,可是向日葵绿色的笔直的干那么纤细,一棵一棵,间隔分明,所以我转来转去觉得不行只好又跑掉去找更隐蔽的地方,有些时候还正在那里焦急地转圈,就恰好被小伙伴赶来逮个正着,大喝一声:嘿,看你往哪里跑!
第57个、咖啡一样的情思
很久没有品尝那样一种远远的注视,他的眼睛是深遂的蓝,一如广阔天空中的那一抹纯净的蓝。他的心里写满了善良,他的声音里传来的都是他对生活的认真,当然还有那一份豁达。他的幽默地笑声里所送出来的温暖传递到我身体里的每一片神经,快乐是可以互相感染的,我信的。绝对!可是世间有这样一种人不图回报,只是简单的为了你的开心,真的是应了那样一句感言的话:你快乐,而后我快乐。记得很清楚的那是王菲歌中的一句唱词……
总感觉这个年代的友情已经被物质上相互利用所替代了呢?!这个感觉我已经信了很久,真的,在我的心里,小时候的那种甜美的真纯的友情已渐远了,最终我已经找不到了它的痕迹,真的是了无踪影了吧。
真的是感慨于漫漫人生路呢?真的是圆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也许“朋友”一词最终会消失吧,朋友也许只能是一个时期,或者是一个阶段的陪你走路的人,但不要期待永远,也许世间本来就没有了永恒的友情。想必这才是不变中的真理。
真的是千里寻的他吗?我迷惑了。他驻足在我很远的地方,相识很久了,有一段时间,也是我情绪最低落地阶段,每一天的清晨,他都准时在新浪网站等我,我真的感动于他的“痴”情了。他说过的一句话,他会让我开心——永远。我特别喜欢演戏,他的大脑转得很快,很快的就能入戏了。我真的感慨于他的感觉的到位。每一天我都能感受到他特别的问候与关怀,他的话语总是透着一种理性的哲思,他有一颗宽入大海一样的胸怀,曾经听过的宰相肚里能撑船。他是这样一个能从始到终的人。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偏离情感的轨道。这么久了,他从来没有说过想见我,他默默地关心着我的写作,激励着我前进。
那一天,才发现有很久很久没有和他联系了,手机上也再也没有他的短信。我突然就开始十分地想念他了,想念的心情变得是那样的强烈。可是,我想不清他的五官的模样,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第二天,便急急地发去短信,他还是那样客气,说,怕耽误了我的写作,以为我又开始新的创作了。
喜欢在静谧的夜空下想他,一种很沉地,深入心底世界的想他这个人,一个很深的、不求回报的。一个真诚地可信的朋友,能不给你增加任何烦恼的,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立刻给你带去欢笑的,一个能站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用一种深沉地目光,一种喜悦的目光看你成长的朋友……
一个活在笑声中的朋友……

第58个、一代人的友谊
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回忆而感怀呢?
亚里士多德曾经将友谊分为三种:一种是出自利益或用处考虑的友谊;一种是出自快乐的友谊;一种是最完美的友谊,即有相似美德的好人之间的友谊。
同时,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友谊是一种美德,或伴随美德;友谊是生活中最必要的东西。
我们这一代人在那个时代所建立起的友谊,当然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会逐渐退化为亚里士多德说的前两种友谊。但我可以说,我们这一代大多数人,或者说我们这一代中优秀者在艰辛而动荡的历史中建立起来的友谊,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因为我相信虽然经历了波折、阵痛、跌宕,乃至贫穷与欺骗之后,这一代依然重视精神和道德的力量。这就是这一代友谊的持久和力量的根本原因所在。
可以说,没有比这一代人更重视友谊的。
我这样说也许有些绝对,因为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会拥有值得他们自己骄傲的友谊。但我毕竟是这一代人,我确实为我们这一代的友谊这样偏执而真切地感受着,并感动着。我的周围有许多这样在艰苦的插队的日子里建立起的友谊,一直绵延至今,温暖着我的生活和心灵,让我格外珍惜。就像艾青诗中所写的那样:“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多么可贵又多么艰辛,像火灾后留下的照片,像地震后拣起的瓷碗,像沉船露出海面的桅杆……”
因此,即使平常的日子再忙,逢年过节,我们这些朋友都要聚一聚。我们虽然并不常见常联系,甚至连如现代年轻人煲粥一样打个电话或寄一张时髦的贺卡都不经常,而只是靠逢年过节,这样仅仅少数几次的见面来维持友谊。但那友谊是极其牢靠的。这是我们这一代友谊特殊的地方。这在可以轻易地找到一个朋友也可以轻易地抛弃一个朋友的当今,就越发显得特殊而难能可贵。这种友谊讲究的不是实用,而是耐用。它有着时间作为铺垫,便厚重得犹如年轮积累的大树而枝叶参天,如果说那个悲凉的时代曾经让我们失去了一些什么,但也让我们得到了一些什么,那么,我们得到的最可宝贵的之一就是友谊。友谊和爱情从来都是在苦难土壤中开放的两朵美丽的花,只是爱情需要天天一起的耳鬓厮磨,友谊只需哪怕再遥远的心的呼唤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友谊之花就开得坚固而长久。
去年春节,我们聚会的时候,得知一个当年在一起插队的朋友患了癌症,大家立刻倾囊相助,许多朋友是下岗的呀。但他们都毫不犹豫地拿出、带着所有的钱,那钱上带有他们的体温、血汗、辛酸和心意。看着这隋景,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力量,是我们这一代人独特的友谊。
我想起有一年的春节,是二十七年前1973年的春节,由于我是赶在春节前夕回北大荒去的,家中只剩下孤苦伶仃的父母。我的三个留京的朋友在春节这一天买了面、白菜和肉馅,跑到我家陪伴两位老人包了一顿饺子过春节,帮助我弥补着闪失而尽一份情意。这大概是我的父母吃的唯一一次滋味最特殊的大年饺子了。就在吃完这顿饺子后不久,我的父亲一个跟头倒在天安门广场前的花园里,脑溢血去世了。如果他没有吃过这一顿饺子,无论是父亲还是我都该是多么的遗憾而永远无法补偿。那顿饺子的滋味,常让我想象着,除了内疚,我知道这里面还有的就是友谊的滋味,是我们这一代永远无法忘怀的友谊。我还想起有一个冬天的夜晚,开始只是我们少数几个人的聚会,商量给当中一位朋友的孩子尽一点儿心意。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北大荒落生的时候,条件太艰苦简陋,落下了小儿麻痹瘫痪至今。如今孩子快20岁了,我们想为孩子凑钱买一台电脑,让他学会一门本事将来好立足这个越发冷漠的世界,让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不是孤独无助的,他的身边永远有我们这些人给予他的友谊。谁想,一下子来了那么多曾经在一起插队的朋友,当中还有下岗的人。纷纷掏出准备好的钱,一位朋友还特意带来了他弟弟的一份钱和一份心意。后来,这个孩子用这台电脑设计出自己构思的贺卡,并打出来他写给我们这些叔叔阿姨的信时,我看到许多朋友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营养,滋润着我们的下一代,同时也滋润着我们自己的心灵。
现在,常有人说我们这一代太爱怀旧,有的说是优点,有的说是缺点。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念及而感怀呢?况且它又是那样温暖着、慰藉着我们在艰辛中曾经破碎的心一在忙碌而物欲横流中已经粗糙的心。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不带势利,而伴随美德。不随时世变迁,而常青常绿。
以感情而言,我以为爱情的本质是悲剧性的。真正的爱情在世界上极其稀少甚至是不存在的,所以千万年来人们在艺术中才永无止境地呕歌和幻想它,而友谊却是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是对爱情悲剧性的一种醒目而嘹亮的反弹。爱情和人的激情是连在一起的,而友谊则是“一种均匀和普遍的热力”。这是蒙田说的,他说得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讲,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第三种友谊不会如爱情鲜花般灿烂,只是在艰辛日子里靠均匀的热力走出来的脚下的泡,而不是与生俱来或描上去的美人痣。
我们已经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哪怕我们两手空空,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情,就已经足以慰藉我们的一生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因此才会从遥远的历史中走来,伴随我们的命运持久而到永远。

第59个、人生最难得的人,莫过于红颜自己
在这追时间的时代里,一位男人一生会遇到多少女人,相识、相知的又会有多少呢?惟有“可怜”一词答之。在这物质大于精神的时代里,我们还可以被多少爱情故事感动,山盟海誓难兑现,天荒地老也已不在远。当今的男人并未忘记那顶天的责任,烟酒有始以来都未标明是男人的专用,却因男人的难言而伴随着男人。在这美女如云的世界里,男人只是感叹地说了一句:“我的眼花了”。在这茫茫又匆忙的人海里,男人只是无奈地说了一 句:“时间走的太快了”。
母亲是人生遇到的第一位女人,我们不因她的平凡而失骄傲,不因她的年老而失美丽,不因她是女人而失伟大。和蔼、可亲之情,点滴、细微之爱便是那伟大的母爱,不受贫富影响更显母爱的可贵。与母爱相比,父爱不易表露,显得那样深、难懂、严肃,所以我们的心语更愿与母亲诉说,有时母亲还要做我们与父亲之间的桥梁。母亲是第一位爱我们的女人,那会不会是我们第一位爱的女人呢?在我们到中年时,才记得母亲的生日;在母亲开始体弱多病时,才知多陪陪与多照顾;在母亲灵堂中的哭声、泪水是不是遗憾与后悔多点呢?
母爱是伟大的,可当我们真正懂得还母亲的爱时,连我们自己都老了,却还要拿“岁月无情”来骗自己。生儿防老,当今说起来会很俗气,然而不孝顺父母的人最俗蠢。大了,你可以不去孝顺,却忘了你的子女的眼睛,有其父必有其子,不要到最终哭笑不得。最懂你的人是你的母亲,而你呢?不要在叶黄、叶落之时,才知一切。
也许真的是我们长大了,开始寻找着另一种爱,另一位女人。初恋的女友,应算是我们人生的第二位女人。爱着与被爱多是快乐、幸福的,那段恋情也是难忘、刻骨的。也许是自己的不是,也许是对方的不是,还也许是其他原因,使95%的男人思忆初恋是痛心的,男人的第一次心醉也许就是在这里,这也就是为什么会难忘初恋的女友。为什么情歌唱不完,为什么伤感的歌更动听,那是因为我们还在追寻,还在思念。不论你曾爱的多深,伤的多深,也不去论谁对谁错,只要记住你爱过,也被爱过。天不会为谁荒,地不会为谁老,不要对天地嚎叫,自问你又感动了多少人。
开花无果的初恋,回忆也许是一道伤痕,一阵痛心,却又难摆脱不去思忆。即使对方有千错,我们还是要找自己的万错,大度的男人所说。初恋时,我们真的没有做好,也真的不懂何为爱情。没有为初恋而心醉过的男人,一是还没爱过,二是还没用心的爱过,也许只有那5%的幸运男儿不必为此心醉。不是那幸运儿,人生路上有这一道心醉也未必不是一种美。忘不了一人,忘不了这痛,就学着更好地去爱另一人吧。
初恋女友难成我们的爱人,所以爱人就成了我们人生的第三位女人。这时我们懂得了责任,知道了压力,心也开始老了。为了家庭,为了生活,开始忙碌,也开始疲惫了。女人难逃八卦,男人却有太多的难言。女人的八卦可以对众人诉说,男人的难言又可以对谁说呢?爱人?因为爱着,要给她幸福。男人并不会太在乎爱人的外表,肚中有墨的女人更易得到幸福。男人很想爱人可以成为自己的知己,可天下有多少爱人能做到这步。男人也是血肉之躯,为什么非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呢?多少男人为了这句话有泪不敢流。爱酒的男人不多,爱醉的男人更不多,烟又是在什么时候抽的多了呢?男人的胸结实、宽可以让女人靠,可又有多少爱人知道男人脆弱的一面?自由恋爱下,离婚率上升了,我们笑着说,社会进步了。
幼女道天下的好男人都已婚了,俗妇又道天下没一位好男人。男人道:幼女还小,未食尘间烟火;俗妇是凡女,难懂尘世情。男人这本书易懂,却没有多少女人看懂。女人可以改变一位男人,男人亦可以为一位女人改变自己。好男人不是天生的,一位好男人的背后也意味着有一位好女人,好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幼女的道声,男人可以笑笑,俗妇的道声,男人只是摇摇头。社会的进步使物质大于精神,男人很累。离婚率的上升是摆脱了一道世俗,当事人又有谁会多找找自己的不是呢。
男人的难言在爱人面前是难言,在朋友面前亦是难言,所以天下众男人都有一求——红颜自己,对于很多男人来说,这也是他人生的第四位女人。红颜自己的情不是爱,是爱的升华,爱的极限,可天下众男人也知道,人生难得红颜自己,不敢求多,半个足以。是苍天的决情,还是世人的世俗,红颜自己难求更难长久,红颜多薄命的含意是否也可以加深点呢?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常圆。
色是性而不是爱,色下的甜言蜜语难信。外表下的爱不会长久,花开花落是很短暂的,谁也做不了天下最美的人。真正的男人不会求太多的女人,一位贤妻嫌知己便足以,然而茫茫人海中,男人却难寻这样的女人,男人的可悲也就在于此。英雄难过美人关,不!那不是真正的英雄,那也不是真正的美人。英雄的心世人难懂,也就静寞,惟有在红颜自己面前可以苦诉,脆弱、伤感、难言之言寻得是理解、安慰、鼓励。风起雨落,伤来泪流;风云再起,英雄何在?不去论英雄,男人亦是如此,红颜自己才是自己心中最美与最想求的女人。
人生最伟大的爱,莫过于母爱;
人生最感人的情,莫过于爱情;
人生最难得的人,莫过于红颜自己。

第60个、一个善良的朋友
我的朋友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家伙,说不上是魁梧还是敦实的身材,那双眼睛总是炯炯有神,望到某个地方的时候如同两条闪亮的光束,只是这光束并不刺眼,只是明亮,明亮而已。
记得有一次他说来了几个朋友,让我过去陪着一起喝酒。我准时到了,他邀请的其他朋友却一个也没来。他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煮着菜,间或到电脑边噼里啪啦打几个字,坐在书堆里和我聊几句天,天可怜见,那顿饭他起码准备了四个多小时,而且最终端上桌子的菜,只能用简陋和粗糙这两个词来形容。那晚我和他的朋友一起喝得七荤八素。他倒酒时的样子很可爱,仿佛倒的不是酒,而是什么仙汁玉液,倒的时候小心翼翼,好像很享受整个倒酒的过程,不会喝酒的人,单看他倒酒恐怕已经对酒垂涎欲滴了。
天啊,他是一个多么善良而且柔弱的人啊。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接近的一种男人,他的品性应该是最接近于绵羊的,他永远宽容地看着这个世界,偶尔逆来顺受的眼神看着让人有些心痛。我承认在他之后,我对那些飞扬跋扈的朋友再没有好感了。
这个善良的男人是一个优秀的诗人。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很出名了,在“粉丝”这个词还没发明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粉丝”,据说有女孩像崇拜宗教一样崇拜着他,一次在酒吧里某个女孩与他不期而遇,在知道他的名字之后,那个女孩居然放声大哭起来。我们很多人都把这当做一个笑话来讲,可是我每次在想到的时候,怎么一点觉得可笑的意思也没有呢?
有天晚上大雨滂沱,我喝醉了他送我,我一次次地嘲讽他,对他说我最烦那些出门不下雨却带伞的人了,没想到你也是这样。我站在午夜的街上,任凭大雨把我全身浇湿,他把伞收拢起来,在雨中那么无奈地看着我,等我折腾够了,才从他手里接过那把伞,拦了一辆出租车跑回了家。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去的。第二天早晨,看到扔在走道中的伞,才想起昨晚的事情。但我始终没打电话跟他说一声谢谢。那把伞也一直没有还给他。一直在我家的鞋柜里面。
后来,联系得就少了。他给我发过一些短信,邀请我去参加某个村子举行的诗歌朗诵,或者去参观一些画展。我一次都没去过。开始的时候还回复几次短信,说抱歉,我去不了。后来,干脆连短信也不回了。我想在突然觉得想念一个朋友的时候去看他,带上酒和想说的话,酒也许喝不完,话有时可能说不尽,但那时,我或许能和他善良且真诚的眼光对视。能和他对视,我就敢和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对视了。

第61个、狙击手

狙击手要射杀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换句话说,狙击手要杀掉的,是敌方的狙击手。
他有着和狙击手一样的冷静和直觉。他隐藏在我方军事基地附近,神出鬼没。他将我们的士兵和军官一个个猎杀,他速度不快,却简洁有效。炸弹将方圆三公里的土地翻了两遍,没有用,士兵和军官仍然不断死去。他们或站着岗,或喝着茶,或擦着枪,或聊着天,或思念着故乡和母亲、兄弟和姑娘、妻子和儿女,就死去了。死亡是那般突然,猝不及防。那个狙击手,百发百中。
于是狙击手来到这里。他要找出那个人,射杀那个人。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狙击手猎杀过很多人,军官、翻译、机枪手、炮手、弹药手,当然,也包括狙击手。那些人的脸在最后一刻定格,然后在他的脑子里反复播放。他试图忘记它们,结果却是愈来愈清晰。有圆圆滚滚的脸,有棱角分明的脸,有白皙洁净的脸,也有长满浓密胡须的脸。他们的表情平静或者恐惧,当子弹射穿额头、眉心、嘴巴或者胸膛,他们甚至来不及改变他们的表情。夜里那些脸说笑着,叫喊着,扭曲着,撕裂着,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几乎每一次都是噩梦,醒来,他需要第一时间摸到他的狙击步枪。缠着粗布的狙击枪并不冰冷,它柔软温暖,手感极好,就像女人亲切的裙衩。这感觉给了他安慰,让他能够再一次浅浅地睡去。梦中那些脸再一次出现,顽固地纠缠他,直到他再一次大汗淋漓地醒来。
本来他不必单独行动。他们是两个人。两个人拥有同样的军装,同样的枪法,同样的冷酷,甚至同样的相貌和表情。他们隐藏在窗子后,公路旁,山洞中,石缝里,大树上,死尸堆里。他们配合默契,百战百胜。可是那天,他们不小心暴露了位置,遭遇了空袭。子弹追赶着他们,直升机一刻不停地在头顶轰鸣。炸弹就像捕食的飞鸟,嗷嗷叫着,笔直地切向大地。他被弹片切中小腿,他看到粉红色的肌肉和白色的骨头。他背着他撤退,宛若丛林里两只绝望的狼崽。后来他丢下了他,无可奈何。他说我得逃出去,我得找人帮忙。他为他留下所有的干粮和水,所有的子弹和希望。他躺在草丛里,挺过整整三天。三天后他得救了,他却永远失踪了——或者被打死,或者被饿死——世界上从此少了一位优秀的狙击手,他从此少了一位亲密的搭档和朋友。
现在他伏在山谷中,伏在一堆花岗岩的后面。他从瞄准镜里寻找着目标,却一无所获。可是他知道就在不远处,或者山顶,或者山腰,或者山脚,或者一棵树的旁边,或者一块石头的后面,或者就在他的脑后,对方肯定潜伏在那里。对方一动不动,就像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把泥土,可是他的眼睛,一眨不眨。虽然看不见他找不到他,可是他可以异常准确地感觉出他的存在。他的食指抖动了一下,他感觉出了扳机的坚硬。
他保持着匍匐和瞄准的姿势,已经整整一个下午了。一条小蛇在他的身边跳起舞蹈,红色的信子几乎舔中他的胳膊;一只蚂蚱跳上他汗津津的额头,强有力的后腿蹬踢着他的眉心。他没有动,没有眨眼,他看到远处的草丛中似乎闪烁了一下。那里有一棵孤零零的枯树,树干上有一个巨大的“嗡嗡”响的马蜂窝。马蜂窝压着草丛,草丛低矮,密不透风。他的瞄准镜曾经多次移过去,移回来,再移过去,再移回来。他认为没有人可以在那个马蜂窝下面潜伏,也绝没有人会选择在一处没有掩体的草丛潜伏——身经百战的他,败给了自己的经验。
他感到了恐惧。恐惧铺天盖地,转瞬将他吞噬。他知道那是狙击枪的反光。虽然只是刹那,虽然那光线如此模糊和微弱,可他还是能够感觉那里藏着一支精良的狙击步枪。狙击步枪平躺在那里,枪口后面,紧贴着一只眼睛。眼睛杀进了瞄准镜,瞄准镜的十字中心与他的眉心完美地重合。他的手心开始冒汗,眉心的肌肉蹦跳不止。蚂蚱被訇然震落,发出炸弹爆炸般的巨响。
他将枪口缓缓地移过去,移过去,移过去。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俊朗的脸。那张脸无比熟悉,几个月前,他们还在并肩作战。他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也从瞄准镜里看着他。他的眼睛收缩一下,他的眼睛也收缩一下。他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他同样将他的眉心放进十字中心。两个人,一样的冷静和动作,一样的相貌和表情。然后两个人一起笑,看不见彼此的嘴和面孔,笑的只是目光。但那笑冰冷尖锐,就像一把长着牙齿的刀子。
扳机迟迟没有扣动。两个人的对视如此漫长。蚂蚱再一次爬上他的额头,小蛇再一次跳起舞蹈。夜幕四合,世间万物渐渐归于模糊和黑暗。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枪炮声,那声音真实并且虚幻,空洞并且恍惚。声音里夹杂着真真切切的惨叫声和哭泣声,仿佛有皮肉烧焦的气味阵阵袭来。
枪响。两声合成一声,声音微小短促。两颗子弹同时蹿出枪膛,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空中擦肩而过。然后,世间的战争仍在继续,他们的战争戛然而止。
第62个、女人间的友谊好脆弱

童瞳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大大的眼睛流露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天真,她掏出了一叠照片,上面都是她与若水的合影,若水是一个高大丰满的女子,皮肤很白,只是长相普通,甚至可以说稍有点丑,不过从两人相偎着看向镜头的默契,能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有一种类似家人的感觉。
童瞳说她原以为会和若水做一辈子朋友的,没想到……说到这里,她神色黯然。
儿时好友是个丑女孩
小学四年级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女孩。旁边的同学都笑着叫她,“丑八怪丑八怪”,我一瞧,真的呢!她长得的确不好看,厚厚的嘴唇、黄黄的脸,再加上遮得严实的黑框眼镜,有点像难民。
每天都有人取笑她。“丑八怪、四眼田鸡”,我也跟着嘻嘻地笑,直到有一天,她被骂得趴在桌上哭了,起哄的同学一哄而散,只有我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流眼泪。我心里忽然觉得非常愧疚,好像欺负她的人是我一样。第二天放学时,又有人从后面向她丢石子儿,我猛地回头,大喝一声,谁敢再欺负若水,就来找我单挑吧!
从此,我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小尾巴。我是她的保护者。有时候我也喜欢捉弄她,或者发发大小姐的脾气,若水就像条忠实的小狗,紧紧地跟在我的身边,形影不离。
童年的光阴瞬间流逝。初中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让长发慢慢地滑过了肩头,不再是假小子的脾气,也不找人单挑了;她呢,一个暑假过去就比我高出一头,居然变成又白又胖。
班上仍然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还是因为她的相貌。她仍然是粘着我,粘得那么紧,水都泼不进。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友谊吧,很快我也被孤立了,我只剩下她这个朋友了。
那就是我们的小世界。放学了,踢着树叶捡拾梧桐树的果子,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投在操场上,我们笨拙地用着当天所学的英语单词交流,或是用有限的单词给我们心仪的男生起着绰号,然后笑得倒在草地上。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玩累了,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流云,我问她,若水,你说,我们会永远是好朋友吗?她忽然爬起来,用力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再回答我,那当然。
我笑骂她,你偷袭,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边将她胖胖的脸拧成多边形。我们没心没肺地打闹,只是因为天真,其实当时谁也没有弄明白,永远这个词,究竟有着什么涵义。
长大成人后开始竞争,我输了
到了高三,学习气氛骤然紧张。我和若水之间也暗暗地开始了竞争,成绩就是最好的风向标,一时之间难分高下。然而到了真正的黑色七月时,我却正好因为生了病,状态欠佳,因此输给了她。
一夕忽老。成绩出来的那天就是我们踏入社会现实的转折点。我们之间不再是那些少女怀春的心事,不再是亲密无间的私语,而是谈论择校和专业,或者家里的谁谁正在动用关系走后门的阴暗面。她的父母是官员,关系网众多。最终她用了手段上了二流学校,而我却留在了三流学校里。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的暑假,我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前程奔波着,没有再聚。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和愤世嫉俗。她对新生活无比期待和憧憬,兴奋时已经无暇顾及我的失落。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自私和无情,我第一次觉得,或者朋友也不过是站台上相识的旅客,点头或交谈,熟悉或是陌生,但只要属于自己的列车到来,就注定要离开。
同一座城市,只是隔着一条江,我们再见时却好像已经隔了几年了。
她的同学聚会,也叫上了我。大一是尽情挥洒青春和自由的好时光。我很高兴她还不曾忘记我,那次聚会,我无法不留意一个叫达之的男生。一米八四,清秀,他戴着眼镜,就是斯文,其他人的眼镜就是视力矫正器了。我和若水耳语,两人却不约而同地说,他真好看。
达之也向着我们这边凝视,我的脸不由发烧,若水那么丑,他一定不会喜欢的。谁都会本能地接近漂亮的东西。
可是再见面时,达之和若水已经成了一对。他们相拥着旁若无人地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黄昏的剪影中,一米八四和一米七的身高是那么协调。
在我的家里,我只不过去客厅倒了两杯水回来,他们就在我的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接吻,我的脸上仍然是笑笑的,心里却是无比酸涩,自作多情,必为情恼。
可是我输在哪里了呢?
答案半年以后揭晓。达之和若水太过沉溺于恋爱,功课基本上挂了红灯。达之被父母带到广东任教的大学重修,若水却在家里流产。
我去看望若水的时候,她正坐在烟雾缭绕的人群里打着麻将。我说,达之要走了,你不去送送吗?她眼睛一翻,打出一张牌,吼道:七筒。
爱情到来时,我只能让友谊后退
若水和达之开始远距离爱情。每年寒暑假,她都会背上大大的背包去他的城市,他却从不曾回武汉。偶尔回来了,也是一大群同学聚会着,天天忙碌,没有什么时间陪她。
若水毕业的时候也留在了武汉,我曾劝过她直接去达之那边的城市找工作,两人可以相聚。没想到若水只是哼了一声道,爱情,他对我还有爱情吗?我要真去了,才是一无所有呢。她眼神古怪,看着我再不说话。
四年以后我有机会出差去达之所在的城市。临去之前,若水的母亲特地前来找我,她要我去看看达之究竟有没有交新的女友,因为他们之间联络渐少,音信渐无。
达之骑着摩托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觉得眩晕。他仍然高大英俊,恍如当年。我坐在他的车后,以八十迈的速度向城市飞奔,手紧紧地扶着他的腰,那一瞬间,我仿佛重温了一个梦。
请客吃饭,达之叫了一瓶红酒,他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说,当年我一直去找若水,因为你是她带来的朋友,我想知道你的详细地址,给你写信,认识你。可是后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已经不用他说了。若水不止一次兴奋地告诉我,她不过是往他怀里一扑,再主动吻了他,他的爱情就给了她。
可是若水从来没有说过,达之想要找的,是我。
红酒蒸腾上来,我有点恍惚,几年以来蹉跎过的缘分一一在眼前晃过,我忽然惊觉,拒绝那么多的男性,那是不是因为,在我的心底,有着达之的影子?
他将大手盖在了我的手上。手上的热量慢慢地传递过来,我想拒绝,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他热切的目光穿透了这许多年的光阴,我忘记了若水,忘记了矜持,听见自己一直暗恋着的人吐露他经年的相思,这种突然爆发的惊喜已经让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回去的时候他将我的手圈在他的腰上,我没有挣扎,我想我不是第三者,在这场爱情里,若水才是。是的,她怎样拿走的,我就要原样不动地拿回来。
回来见了若水,我只说他一切都好,没有告诉她,达之痛苦地说,他不爱她,从来都不曾爱过。他只是被她的肉体所吸引,然后就再也丢不掉道德的纠缠。我只是说,达之对她是忠诚的,在那边没有交女友。关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达之还不是那么一个品质恶劣的人。
果然不久他们终究还是分手了。建立在肉体之欢上的爱情,果然不是灵魂的栖息地。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收拾好行李就去了达之所在的城市,他在车站迎接我。奔向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对于真正的爱情,一米八四和一米六的身材也同样是那么协调。
友情牵扯到金钱时,瞬间崩溃
和达之分手不过半年,若水就结了婚。理所当然,我是伴娘,我特地从广东飞回来参加婚礼。所有人都觉得仓促,那个男人明显是在社会上打过滚的人。我跟她说,婚姻是自己选择的,如果错了,也许会花十倍的力气才能纠正过来。她却说,他能要我就不错了,你没看我相亲的结果吗,一次都没成功呢。
其实达之给她的伤害也不浅吧,五年的恋爱,从身体到心灵,可是疗伤的方法应该不是婚姻,用爱情治疗伤害,可以,可是用婚姻,那代价就太大了。
在她婚后我们仍然是密友,无话不谈。但不约而同的,我们都回避着我现在是达之的女友这一事实。她从不曾提及他,只是叮嘱我在广东工作注意身体。我们的话题渐渐少了,而且我发现她的人在慢慢地变化,她句句话不离金钱,总是说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脾气也暴躁起来,常常没头没脑地发一通火。害我到后来都不怎么想接她的电话了。
2002年的时候,她央我参股,投资他们夫妻的新公司。我二话没说就给她划了五万块钱过去,达之也是同意的。只是让我去看看她,顺便察看一下公司的运作。
见到若水我就后悔了。在公司里,因为她的顶撞,她的老公当着一公司人的面,将椅子猛地砸向她的身上,而且粗言秽语,对待员工态度极其粗暴,一言不合即恶语相向,显得人品极其恶劣。于是我告诉她,不再跟他们合作了,要撤回我投资的钱,没有想到,她那个老公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破口大骂起来,耍横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他白道黑道都有人云云。
我气得发狂,要跟他干上一架,却被若水扯到外面了。她低声说,她可以把钱还给我,不让那男人知道。我看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爱钱,脾气又这么暴躁。我能说什么呢,学生时代纯洁的笑声仍然飘荡在耳边,现在的两个人,却为了那几万块钱流泪叹息了。
然而我等了又等,若水却食言了,她不再出现,一切通讯设备都没法联络上她。去公司,夫妻俩总在外面跑业务,避而不见。
我对她彻底失望了,回了广东。现在还谈什么友谊呢,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她,那些钱能不能拿到手里都不重要了,还钱是最好,不还我也不要了。一想起这件事来,我就觉得非常窝火,不过,多多少少的,因为和达之在一起而对她产生的愧疚,就此而渐渐的淡了。21年的友谊,也是时候作个了断。
永远有多远?女人间的友谊又有多脆弱?你能回答我吗?
第63个、何为真友
北宋时期,巢谷和苏轼、苏辙的交往堪称典范。
他们小时候就是好朋友。长大后,巢谷虽然学得一身好武艺,但功名不就。那时苏轼、苏辙已经在朝中做官,如果去找他俩帮忙,谋个一官半职不成问题,但巢谷从来没有去找他们。
后来,苏轼被贬到荒无人烟的海南,苏辙被贬到广东循州。这时,巢谷却当众宣布:要步行万里到广东和海南,探望苏轼兄弟。很多人都说他疯了,也有不少人认为他不过说说而已。
第二年,巢谷硬是独自一人从四川峨眉山出发,历时一年多,经历千难万险,终于到了广东循州,见到了苏辙,并住了一个多月。两人每天都有说不完的知心话。随后,当时已是73岁高龄的巢谷,不顾苏辙的反对,不惧千里之距,坚决要去看望苏轼。
到了广东新会时,不料钱袋被偷,但巢谷没有放弃。他步行走到新州,感染风寒,没过几天就死了。苏轼兄弟得知消息,失声痛哭。
当苏轼、苏辙身份显赫时,落难的巢谷不愿去麻烦朋友,甚至很少往来,而当苏轼兄弟落难时,巢谷不顾自己70多岁高龄,竟然不远万里、义无反顾地去看望他们,最后客死他乡。如果不是捧出真心,没有付出真情,那实在是难以做到的。

第64个、女子的友谊有几多真?

有人说,女人之间的友谊其实是很脆弱的,经不起一点考验,因为她们喜欢斤斤计较。男人遇上优秀的同性,往往会惺惺相惜,而女人看到优秀的同性往往则会嗤之以鼻地说:不就那样吗?或许也正因为此,男人们往往可以肝胆相照,而女人们似乎只能共痛苦,不能共幸福,惹得不少人都在质疑:女子之间的友谊能有多真?
A:功利型友情
口述:叶薇,女,27岁
和梅子认识十年了,老公常说,瞧你们亲的像个姐妹似的,真有那么好吗?我不禁一愣,想想也是,十年来,我和梅子经常约会、逛街,但说实话,这种友情许多时候是建立在相互利用的基础上。我把它归结为功利友情。
或许我这样你说,你无法明了,那来看看我们联系最频繁的一天吧。
6:00 一大早,我被梅子的电话吵醒。她急切地求我,薇薇啊,今天帮我到你们单位旁边的商城化妆品专柜买一套化妆品啊,我要送人。我问什么牌子,和你用的一样吗?她说,随便啦,几百元的就行。说完就挂了。老公问我是谁,我说梅子,他说,对了,我过两天出差,他老公在铁路系统工作,让她帮忙订一张卧铺票吧。
11:00 上午正好没事,我溜出去买了一套“嘉娜宝”,回到办公室打电话给她,她高兴不已,当我把老公的事说了以后,她满口答应,并且承诺,保证在我下午6点前,叫他老公的手下把票送来。
15:00 没想到这么快,车票真的就送来了,我打电话给她,说,真想好好亲亲你。对了,化妆品什么时候给你。她笑着说,今天晚上吧,我请你吃饭,不过吃饭前,你还要帮我办一件事。我说什么啊。她说,帮我到幼儿园把我女儿送回我妈家,好不好?我老公晚上有应酬,我今天有点事,要晚些走,正好没时间接小孩呢。我说我六点才下班啊。她说,你别来这套,早上都有空溜出去,帮我买化妆品,下班早点走又算什么。唉,没办法,被他吃定了。
19:30 什么事都搞定了,终于见面了,她忙不迭地说谢。我说,先别谢了,我老公下周出差,我一个人在家害怕,你过来陪我住几天吧。她惊呆了,什么啊,那我老公怎么办?我一本正经地说,他不是有女儿陪吗?我没孩子,你不过来陪我,谁陪我啊。她的脸上一脸无奈,我的心里一阵偷笑。
点评:有句歌中唱道:“朋友多了路好走”,可见功利色彩是无法从友情中抹去的,而女性的心思比较缜密,或许对此也尤为在意。因此,功利在女子之间的友谊上显得比较明显,不过,贬义上说是功利,其实是互相帮助,本也无可厚非。
B:对比型友情
口述:李西楠,女,26岁
不少朋友都很难理解为什么我和咪咪那么要好,有的忍不住含蓄地问,你们整天呆在一起太不协调了啊。我清楚他们所说的“不协调”,那是因为我和咪咪的的容貌有差异。我长得漂亮,而咪咪则比较胖,长相稍差。
其实,有这样一个朋友,我很满足,从有记忆时,我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在家里亲友们哄着,到了学校,老师们都说我可爱。而到了青春期后,就经常有男生给我塞纸条了。孩提时候的友情在记忆里已经很模糊了,而到初中以后,我才开始有意识地开始想交一些知心同学、朋友。而此时我选择了班上一个同样很出色的同学,人很漂亮,而且学习又好,还是班委,我对她很好,但是物以类聚在女子之间的友谊似乎不太成立,她对我一直很冷淡,而且后来,她竟然在背后对同学们说起我,别看她平时那么高傲,还是一样拍我马屁。
我心里很委屈,同时对友情这个概念有了极端的误解,学生时代,我一直和同学保持一定距离,尤其是美女,几乎从不说话,以至于最后毕业和我有联系都是长相一般的同学,而且也没有交到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闺中密友。直到进入这家公司,遇到咪咪,我才意识到友情的存在。
咪咪给我最初的印象是爱笑,虽然她笑的并不好看,但至少新来的我感觉到了关心。后来,我们经常一起吃饭,她家离我家不远,我们还一起乘公车,在单位里,一有空闲就在一起聊天,她对我很信任,经常和我说一些心里话,让我很感动,因此也时常给她说一些感受。慢慢的,我们的友谊逐渐升级,经常如影随形。
其实,在我的内心,也有一定的虚荣心,和她在一起,我可以找到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因为两人在一起,光环几乎全给我占了,更何况她人的确心底好;而通过接触,我也知道咪咪地心思,和我在一起,她也会觉得很光采,毕竟她也能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可以说,我们这段友情的建立是在各取所需,相互对比的基础上的,我不清楚这样的友情能有多牢靠,但是我知道,咪咪是我23年来遇到了最好的朋友。
第65个、好朋友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

有一个美国富翁,一生商海沉浮,苦苦打拼,积累了上千万的财富。有一天,重病缠身的他把十个儿子叫到床前,向他们公布了他的遗产分配方案。他说:“我一生财产有1000万,你们每人可得100万,但有一个人必须独自拿出10万为我举办丧礼,还要拿出40万元捐给福利院。作为补偿,我可以介绍十个朋友给他。”他最小的儿子选择了独自为他操办丧礼的方案。于是,富翁把他最好的十个朋友一一介绍给了他最小的儿子。
富翁死后,儿子们拿着各自的财产独立生活。由于平时他们大手大脚惯了,没过几年,父亲留给他们的那些钱,就所剩无几了。最小的儿子在自己的账户上更是只剩下最后的1000美元,无奈之时,他想起了父亲给他介绍的十个朋友,于是决定把他们请来聚餐。
朋友们一起开开心心地美餐了一顿之后,说:“在你们十个兄弟当中,你是唯一一个还记得我们的,为感谢你的浓厚情谊,我们帮你一把吧!”于是,他们每个人给了他一头怀有牛犊的母牛和1000美元,还在生意上给了他很多指点。
依靠父亲的老友们的资助,富翁的小儿子开始步入商界。许多年以后,他成了一个比他父亲还要富有的大富豪。并且他一直与他父亲介绍的这十个朋友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就是美国巨商费兰克·梅维尔。
成功后的梅维尔说:“我父亲告诉过我,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金钱都珍贵,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财富都恒久。这话一点也不错。”
在这个世界上,金钱能给人一时的快乐和满足,但无法让你一辈子都拥有。而友谊和朋友却能给你一生的支持和鼓励,让你终身拥有快乐、温馨和富足。
好朋友是人生一笔最大的财富,也是一笔最恒久的财富。
(摘自《演讲与口才》)
第66个、女人 就应该有个谈性的闺密
“闺密”是女孩子的专属,它既有闺中密友的意思,又透着一股子温暖和芬芳。不少美国性咨询师都认为,闺密有助于女孩的成长,因为她们的交流常常以感情为主:年轻女孩的话题大多停留在暗恋某个男生、恋人吵架拌嘴上;而成年女性多半会选择一两个贴心朋友,倾诉性方面的苦恼或寻求意见。
妈妈也能做“闺密”
美国电视连续剧《欲望都市》播出时,曾引起了一股热潮:女性纷纷仿效连续剧中的女主角,将性话题摆上了桌面,和自己的闺密一起分享。在美国,基本每个成年女性都会有一两个亲密的朋友:她们可能是深交多年的同学,或是从未见面的网友,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
22岁的大学生苏珊说:“我认为,母亲是我最好的闺密。网络是个虚拟世界,人们习惯把话题夸大化,有时网友的意见会和实际生活有所差距,只能作为参考。但母亲的生活经历丰富,也最了解我的个性。她总能在最恰当的时刻,给我非常中肯且实用的建议。当然,和她交流我对性生活的态度,有时确实有些尴尬。
“男闺密”并不妥当
我国的性心理学专家也认为,中国女性也非常有必要有一位闺密。比如,很多人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性意外或感情意外时,都会不知所措,以致做出错误决定,甚至有轻生的念头。这时有一位可靠的闺密就非常重要了。
曾有一个20多岁的女孩,一直是乖乖女的她,怎么也接受不了自己未婚先孕的事实。绝望的她只能拨通一个最好的朋友的电话,两人聊了一个多小时后,她终于放弃了去私人医院做流产的念头。
专家建议说,闺密最好“有一定生活经验且比较稳重”,向冲动、义气行事者求助反而会“自乱阵脚”。其实,已婚女性比男性更热衷于交流有关性的想法和苦闷。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比较严肃的话题,最好只和一位好友单独交流,因为“两个人会当真,三个人容易开玩笑。”
针对现在一些女性热衷和“男闺密”分享性事的现象,专家则认为不妥,这样一来易让人误解,认为你是个轻浮的女人;二来男性的立场始终和女性有异,有时并不能获得最有力的帮助。

第67个、受学校处分被迫离校

自贡某中专学校日前发生一起学生因青春期冲动酿就的处分:该校某专业一年级新生张生(化名)因要求同学刘生(化名)帮自己手淫发生纠纷,结果不仅被迫赔偿刘生“精神损害”2000元,自己也因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而被迫中断学业。中学生青春期性教育滞后的现象再次引起社会担忧。 腾讯校园青春期专家讲座:手淫,你是否万恶不赦?
难抑冲动请同学帮忙手淫 据刘生的家长刘某某介绍,9月14日下午,刘生的同班同学张生(17岁)找到正在寝室休息的刘生(15岁),要求刘帮他手淫,刘生拒绝并将情况报告给老师,张生遭批评后对刘生进行威胁。刘的家长第二天赶到学校,要求严肃处理张生,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刘某某还以张生涉嫌流氓行为向大安派出所报案。
家长报案 同学老师认为不妥,据张的同学介绍,张生是从富顺县一个偏远乡镇初中进入该校的,平常在寝室里就喜欢说一些从农村听来的“男女事情”。他的父母都是没有文化的农民,谈不上和子女交流,更不要说青春期教育和引导。在记者再三询问下,一些年龄在十六、七岁的同学承认自己有手淫行为,但都是悄悄进行。对于张生的做法,大家都认为不对,但张生只要向对方赔礼道歉就行了,对方家长没必要告到学校甚至派出所。 学校保卫科负责人兼班主任何老师介绍,当天下午接到学生反映后,他立即对张生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决定上报学校给予处分。何老师认为,张生的行为属于违反道德和学校纪律,依照学校规章即可处理。刘的家长向派出所报案以及要求赔偿的做法不妥。 常见问题解答:有手淫行为,我还是处女吗? 手淫会使睾丸变小吗?
记者协调 建议家长“冷处理” 采访了解上述情况后,记者与刘生的家长进行了交流。记者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属于青少年青春期的一种冲动,既不属于道德问题,更没有触犯国家法律。只要向张生指出这种做法有损他人尊严,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赔礼道歉即可。但刘生的家长坚持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受害者”,要求学校给予张生处分并赔偿损失。
该校副校长李才均称,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出发,完全可以通过教育和引导妥善平静处理这起事件。李才均认为,该校学生大多来自于农村初中,性教育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尤其是男学生,在青春期性冲动面前完全束手无策。发生这种现象,说明为学生补上这一课已刻不容缓。 相关热点:中国性启蒙不该掩耳盗铃, 中美两国性教育大PK,受到处分 黯然离校回家,记者向李副校长表明,根据掌握的情况,张生的这种行为属于无法正确面对青春期性冲动的现象,应该值得学校重视和引导。希望学校从教育的立场出发,举一反三地为类似的学生补上青春期性教育课程。记者再三恳求学校不要以此事给予张生处分,以免造成其终生的心理障碍。
在派出所的教育和协调下,张生的家长代孩子向刘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答应了2000元的“赔偿”要求。随后,学校决定给予张生留校察看的处分。张生家长认为,孩子出了这种事,再也没脸在学校读书了。在刚刚进入这所省级中专学习不到1个月后,张生黯然跟随父亲回到家乡。随后,刘生的父母也为其办理了退学手续。
专家说法 错误宣泄并非道德败坏,记者就此事请教自贡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李珊。李珊说,无论男女,处在青春期时,都会自然而然产生性冲动,有的孩子则用手淫的方法进行宣泄、释放性能量,缓解性紧张,这是一种不可回避的现实。这时,如果没有科学正确的引导,就很容易使青少年在性冲动的驱使下做出一些错误行为,甚至走向犯罪。张生的行为就是在缺乏引导的情况下错误宣泄性冲动的一种表现。李珊认为,这种行为属于青少年不能很好控制性冲动的现象,与道德品质败坏完全不沾边。对于学校以此对张生作出处理,李珊表示很遗憾。 相关热点:年轻漂亮的前卫女大学生:我的"性家教"经历。
青春期性教育应引起重视,据李珊介绍,尽管目前初中阶段都开设了生理卫生课程,要求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尤其是如何正确对待青春期性冲动,但根据健康教育所掌握的情况,许多学校并未加以重视。
自贡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罗善海称,目前初中阶段青春期教育课程少、教学力量缺乏,确实使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显得薄弱。中学阶段的青春期教育应该加强,以避免类似现象出现。
富顺县东湖中学长期从事生物教学的孙济光老师称,当前初中阶段对于青春期性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虽然在城镇的中学已经普及了相关的性知识教育,但由于作为传递该知识主要载体的生物学科只是作为基础知识教育,没有纳入正式的升学考试,所以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性教育课还远远没能纳入正式的课程,即使是任课老师,有的对相关知识了解得也不是很透彻。
第68个、追忆旧时光之老同学:北风中想起多情楼

上大学时,学校后街有一间“多情楼”。不知情的人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无一例外地都会想入非非。其实所谓“多情楼”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饭馆而已,因为沾了附近几所学校的光,生意一度十分红火,甚至被我们称为“编外食堂”。
我刚进大学时,曾努力地把自己乔装成一个“拼命三郎”,每天晚上去教室上自习,有口无心地念书念到十一点,不到熄灯决不罢休。饿了,就和同学一块上“多情楼”宵夜。饭馆做的都是小本生意,洋洋洒洒来了一大帮人,每人点一盘炒饭,结账时至多才三十来块钱。“多情楼”的老板虽然总是对我们笑脸相迎,骨子里却一定在骂:“这帮该死的学生仔!”
班里的每个男生有了女朋友,都要请大家去“多情楼”聚餐。每聚必喝酒,一喝必有人醉成烂泥。一次为一个同学过生日,当时他正好与女朋友分手不久,几杯啤酒下肚,立马就醉了。当大伙跌跌撞撞地走出“多情楼”时,那同学突然蹲在地上,“哇”地一声号啕大哭起来。在那种寂静的夜空下,一大帮意乱情迷的人围在马路中央听一个人撕心裂肺地哭,气氛一下子变得不可收拾。最后的结局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惺惺相惜哭成一团。如今回想起来,那天晚上的“义举”简直莫名其妙到了极点,这件事也成了我们青涩年代中的一大耻辱。
后来,“多情楼”被人拆掉了,原因是附近又涌现出了好几家饭馆,彼此之间互相抢夺学生客源,竞争相当惨烈。留下过很多故事的“多情楼”抵挡不过,黯然地从后街消失了。
那个时候,我们也已升到高年级,大家都在忙着打工赚钱、到校外租房子住、写论文、找工作,少有聚在一起的时候,渐渐地,与那条后街也疏远了起来。
后来,北京市对以脏乱闻名的魏公村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危改”。一年后,当我再次来到后街,这里已经成了一大片整齐的居民小区,小区门口立着一个漂亮的牌楼,上面写着:“魏公村社区”。我的同学此时也都已经散落到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开始了事业的打拼。我独自留在了熟悉的校园里,继续我那平淡的生活。
前两天给学生做会话练习,有人说到下个月班里有同学过生日,我好奇地问他们准备在哪里庆祝,他们回答说,在“恭王府”。什么?恭王府?!这帮小孩真是厉害啊!
其实我是无意怀旧的,只是这两天萧瑟的北风一起,突然有点想念我的那些老同学。如果此时他们也能想起过去的大学时光,那我就不寂寞了。
第69个、友情如花

一同学致电过来,说是杰从珠海回来,晚上请同学一聚,不可缺席。
杰,我的高中同学,现在珠海谋事,听说混得不错。赶过去时,请的同学都已到齐,围坐在桌子边,叙旧、回忆、细数往事。
喧闹的气氛,柔和的暧光与心绪,像多年以前,我中学时代的课间,树下的闲聊,草地的苦读,校园繁闹中有安静。
杰笑着说:雪,还记得以前我追你的时候吗,你总是穿着白衣碎花裙子,扎着老高的头发,睬都不睬我。我笑成桃花样,心里有暖意。还有人记得,总算有点安慰,是好事
曾经,我们都风华正茂,正值高中年华,想爱不敢爱,不敢爱的一颗心却依然有所渴求,年轻的渴望如同被阳光隔断而盛开的花朵,它拒绝接受爱情的诱惑浸染。那些记忆深处的往事,年少温暖的记忆,倾泄而出地翻卷着,溅湿了同学的友谊与情感,又蹉跎了那曾经青涩朦胧的柔情与关切,这一切,只是因为太年轻。
开始倒红酒,酒在高脚杯中“噗噗”冒着泡,紫红色的液体,晶莹透亮,像极了同学间那种通透纯洁的情。杰举起杯,说:来,雪,我们干一杯。我说:好,干杯,然后一仰头,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饮干了酒,那份纯纯的同学情,那种年少轻狂的过往,开始一点点在眼前蔓延开来……,我们曾经年轻,曾经与书为伴,我们苦读,我们互助,我们快乐。
有头晕的感觉,但心情却好。与同学朋友聚聚,说说话,原来可以令心情重新体会平静与快乐,虽然只是一刻短暂的时光,毕竟久违。
有同学过来敬酒,不敢再喝,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同学相聚,说不完的话,回忆不完的往事,大家举杯换盏,快乐久久回荡在这相聚时的分秒间。平时不敢说的话,今晚终于可以对同学一诉,平素刻意保持的淑女模样,此刻也得以在同学面前一放,那些我们共同的日子,共同的成长经历,多年以后再叙,令大家唏嘘不已,然,永远难忘……
透过流动的灯光,迷离于同学间的真情,原来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愿意。在离席间不远的一角,品着茶,我享受于自己暂时的安祥之中,笑得灿烂而陶醉,像一个受了委屈刚被人哄好的傻孩子。所有的痛苦,此刻全都遗忘,还有爱。也许,我真的不是一个一般定义下的好女人,我的男人说,我有给他压力了。然后,我抑郁,不快,把整个婚姻里该有的,没有的信心,全都虚化了。
整理着自己的心绪,我再不想为房子的事烦忧,也不必去想,那许多的承诺,有没有兑现的快慰。想着爱的理由,一切便都释然了。而我们的爱恋,一直都不会老去,象越存越香的陈年老酒,经久不息,醇香、绵长……
在这暧意融融的夜里,暧色的灯光凝聚了彼此之间的友谊,紫红色的红酒造就了多年后相聚的那种温暖氛围。它是那样的美丽而弥久,静静的夜里,没有风,却下着雨,在雨夜的滴哒声中怀想过去的我们,似又回到年轻时代的青葱岁月,虽然多个同学都表示,工作太忙,压力太大,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回忆过去,然,却渴望着偶尔的相聚,在开心时,在痛苦时,在想找个人说说心里话时。
任何时候,友情,都是伴随我们一生的精神食粮,它如盈身的暧阳,在心里开了花,发了芽。我们曾经所有的历经,都会藏于我们心中最深处的地方,而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会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
今夜,友情如花,开在我们心田。
第70个、第五枚戒指

西莫19岁那年,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珠宝行售货员的工作。这份工作对她来说,太重要了。那时,正赶上经济太萧条,一个差事会有上百的失业者争夺。有了工作,家里也就有了指望。西莫的父亲五年前因病去世,母亲失业在家。能到珠宝行工作,还得感谢好朋友凯斯,凯斯是那家珠宝行的点货员,是他向老板推荐西莫,西莫才有机会进去。 西莫在珠宝行的一楼工作,干得很卖力。第一周,她受到领班的称赞。第二周,就被破例调往楼上工作。 珠宝行的二楼,是商场的心脏,专营珍宝和高级饰物。整层楼排着气派的展品橱窗,另外,还有两个专门供客人挑选珠宝的小房子。西莫的职业是管理商品,在经理室外帮忙和接听电话。西莫热情、敏捷,完全能适应这份工作。 圣诞节临近了,珠宝行的工作日益紧张。那天,西莫冒雨赶到店里,全店的人都在忙碌地工作着。不一会儿,小屋子里打来要货电话,西莫忙着到橱窗的最里边取珠宝。当她急急忙忙往外挪时,不小心让衣袖碰掉了一个碟子,里面装的五枚精美绝伦的钻石戒指一下子滚落到地上,稀里哗啦东—个西一个的。 经理匆匆忙忙地赶来,并没有发火,而是对西莫说:“快捡起来,放回碟子。”
西莫用近乎狂乱的速度捡回十了四枚戒指,怎么也找不到第五枚。西莫细细搜寻了橱窗的每一个角落,依然没能找到。西莫哭了,她心里很清楚,找不到戒指意味着什么。跌落戒指是很糟糕的事情,但终归会忘掉,若是丢掉一枚,那是难以想象的! 店里来来往往的顾客,让她对找到第五枚戒指彻底失去了信心。西莫呆呆坐在地上,痛哭流涕,她想到了母亲,一个家就让她这么毁了。
西莫当天便离开了珠宝行,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没想到,第二天凯斯到她家告诉她说,戒指已经找到了,夹在了橱窗的缝隙里,老板说可以回去上班了,西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
再次上班,西莫更小心谨慎,经常得到领导的表扬。凯斯在一楼工作,他的工作是接货送货。以前上班的时间里,两人来往不多,下班的时间里,才会在一起说说话。
自从西莫再次上班后,就很少能看到凯斯了。他告诉西莫说,他每天要提前下班,回去照顾母亲。西莫知道他是个善良的人,他的话应该是真的,也就没放在心上。
很快到了年底,在珠宝行进行年底大盘点的前一天,老板给员工发工资。那天,凯斯没有到珠宝行上班。
一年来,凯斯看上去越来越忙碌,越来越消瘦,作为朋友,西莫用自己的工资买了些礼物,在没有通知凯斯的情况下,到了凯斯家。凯斯不在家。见到西莫,凯斯的父母先是一惊,待西奠说自已是凯斯的朋友时,凯斯的母亲便哭着向西莫大倒苦水,说:“凯斯这一年来,就没有休息过一天,我心疼他,可也没办法啊。他说和他一起工作的一位女孩弄丢了一枚钻石戒指,如果不帮助她的话,她的一生和整个家庭就要毁了。他看不过去,就瞒着人家,和老板私下签了协议,钻石戒指由他来赔偿。你看我这家,就他那点工资,还要养活一个家,能赔得起吗?他只好用下班时间在一家小店子里打工。”说着说着,老人已经泣不成声,西莫早已泪流满面。
第二天,珠宝行要进行大盘点,各种展柜都要重新布置。一大早,西莫就来到了珠宝行,她要当面向凯斯和老板问个清楚。凯斯和老板没有准时到,西莫站在自己负责的展位旁,想到一年前的那一幕,眼睛就模糊了。西莫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自己负责的展柜,没几分钟,一声清脆的响声让西莫浑身一颤,这声音就是一年前钻石撞击地板的声音。西莫急忙趴到地板上四处找寻,猛然发现一枚亮晶晶的钻石戒指立在两块展柜的缝隙间。
西莫兴奋地用颤抖的双手捧起那枚戒指,大叫道:“找到了,找到了!”一边哭叫着一边往楼下跑,整个珠宝行的人都惊呆了。这时凯斯已经在楼下,两人相拥而泣,久久没能说话。
当晚,西莫便去祭拜去世的父亲,跪在父亲的墓碑前,西莫脑海中浮现了父亲临死前对她说的一番话:“在这个世界上,不管遭遇什么样的困境,你要相信,大多数的人是心地善良的,你要做个好人,好好活下去,并用真情回报别人……”
第71个、此情放弃更美丽

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其实只有两个人知道。
那天,不知自己为什么要留下,为什么会留下。原本是走的,因为来来去去的车太多,随时去都能买上票,用不着事先预订,所以便少了一道约束。
一一去告别,坐在电话机边刹那间想到了他。心像一条攥在手心的小泥鳅动了动,觉得也该向他说一句再见。
虽然我们见面只有一次,是和几个朋友吃吃喝喝聊些闲天,他坐在我的边上,很自然地碰了碰杯,并没有说太多的话。他的朋友说了他的现状———一个人的家。
分手的时候,收了他的一张名片,却没想给他留下自己的名片。当时觉得只是一面的缘,没有必要记住或留下些什么。
但谁知竟在临走之际,一个念头陡然蹿上脑海,他!要不要也和他说声再见?依稀记得穿土黄色衣服的他站在一个很空旷的地方,影子很高大,但也很朦胧。
就是那个男人
这种信息很重要,很带诱惑力。这个世界能让女人感觉出是一个男人的人,这个男人便在她的心里存在了。
他的朋友说他每年都要去一趟青藏高原,并且是在人人欢聚家家团圆的过年时刻,他一个人孤独远行,去那最古老最蛮荒的地方。
他带着他的摄影镜头,带着一个男人的事业心和对宗教的神秘感跋涉在那座大山。一个离了婚的愿意独行的喜欢探险的男人,他的生命中是不是有一些神秘的角落不断有东西沉淀下来?他的艺术创作和那些精美作品,是不是可以印证这人还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并不太喜好结交朋友,就喜欢像蛇一样,单独留在自己的洞穴里,偶尔出去感受一下世界,再静静地回来。或者像植物,体味大自然的美好,阳光、空气和水,四季缤纷的色彩,这就是他的所需!
我对电话里的他说,能有东西让我采写吗如果有,我就再留下半天。他没有正面回答我却自顾自地说,你过来仿佛他一定有什么可以让我带回去。
我去了他的摄影室,那里的场景和氛围,使我从坐上那个黑皮长沙发的时候起就一直暗自思忖:这个男人究竟活在怎样的世界里?
他的摄影室很精当也很高雅,像他的摄影镜头,光洁清晰、一尘不染。地上的瓷砖在灯光下发出青青月色般的冷光。墙根有一个大风轮,他说是宋朝年间的车轮,花大价钱从民间收购来的。很难想像,一段凝结着滚滚风尘的历史旧物,如何穿越漫漫的时间隧道,而今变成一个现代摄影师静室里的古拙道具。还有一些书,许多光盘,音响……
一切是那么的静心而又优美。
音乐在这个小小的空间流动。一盘音碟走完,换盘时,他问我喜欢听什么样的。我说恩雅,他笑了,说这么老的碟,还是多少年前听的。他说那时他收集了恩雅的全部音碟。他说他爱听歌剧,不只一次到北京去听张艺谋导演的那个图兰朵。他放了一盘,那声音对我却是非常不幸,太亮堂了。我说我喜欢听流水一样舒缓柔美的声音。随后,我们的空间又响起了电影《辛特勒名单》主题曲———“今晚无人的夜”。过去一听这个曲子就会流泪……他说。
他说这话时我重重看了他一眼。我相信,因为那小提琴的音色的确像寒夜中的风,掀起夜行中一个孤独男人长长的风衣,苍凉滚滚而来。
在虚无飘渺的音乐中,他讲述着他的童年。一个十三四岁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爱情锁定在一个小小的空间会让它窒息。有时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一个人独处好,还是两个人同居好。
一个人的世界很苍凉他又用另一种声音回答说:我每天忙都忙不过来。拍广告、应酬各方的朋友,还有一摊杂志社的事。每天忙完走出摄影室时,天已经黑得认不出人了。只有这时,走在空荡荡的街心,感受到夜的气息。他解释这夜的气息是各家各户窗口飘出的锅碗瓢勺和女人孩子的说笑声。这时就只想麻醉自己。于是找一家酒馆,坐下喝酒。喝到八成的样子就开路。不能喝醉,醉了就回不去了。微微醉回到家什么也不想倒头酣睡。一觉醒来又是一天开始。
还有一种方式可以处理孤独,就是洗头,几乎每天都到发廊去洗头,为了不让她们用劣质的洗发水,他带着自己的飘柔去。按摩头部也是一种给自己催眠的好方式。
他说他有三大嗜好,第一是听音乐;第二喝酒;第三是洗头。进了工作室就打开音响,他在室内的每一张照片都是在音乐中完成了;出门便喝酒;睡觉前洗头。
于是我点点头,一个单身男人的日子是这样度过的,如任何一种动物,伤了知道怎样寻药救治自己。我说那音乐那酒那洗头都是“女人”。那音乐是最高雅的“女人”,那般动人那般柔情丝丝浸入骨髓,牵动的是人灵魂深处最柔软的那一部分;那酒则是一个毫无理智一味献媚的“俗女人”,缠绵到骨头毫无防范能力;洗头则是一个“贤妻良母”,让你干净让你清醒让你舒适和健康。每天和这么三个“女人”会面后,阴阳的气理又趋于平衡。
为什么要和你的太太分手是谁不对我不对他坦然。因为我事务很多朋友很多,每天在外面,很难顾上家里。我们就这么分手了。这种解释并不充分,但我没有深问。毕竟,这是一个不太愉快的题目。他又补充说,我是一个不适合结婚的人。
我还知道了他其它的一些习惯,比如说爱穿名牌。他的衣服裤子包括鞋都是名牌。他说名牌就是质量,穿在身上的感觉跟重金属一样,他也自然会有所自重……
晚餐在一家大酒楼,和他的几个朋友。他说交朋友很累但没有朋友又不行。后来他又把我领到了由另一个朋友开的一家咖啡屋,大约有五百平米大,好大的空间,竟没有一个人,空着一张张的桌子和晶亮的玻璃器皿。四个男侍应生红衣服黑领带站得笔直,看我们来了,有人面带笑容有人走动起来。
他又要了一瓶啤酒,为我要了一杯柠檬汁。
他可以把我直接带到宾馆,可是他没有。这便是他的魅力,一个男人要让一个女人完全的放松,每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桔色的灯光,还有些风情画、木屋,大屏幕上偶尔出现几个色情的镜头。
他终于把我送到了一家大宾馆。关上门,一间屋子里又剩下了两人。我不知道现在是夜里几点了,但我相信肯定不会有人再来敲门。他带来了两听啤酒,一包爆米花。
他说你可以去洗澡可以把鞋换了。这样你会舒服些。我说等你离开后再做。他说喝了酒就走,可他喝了一听还有一听。
我握着一个长长的玻璃杯,用它抵在我的发际间,他突然说,这个姿势很好,以后给你拍照我脑子里就有了这么一个画面。
然后他沉默不语,斜着身子,眼睛盯着我,像是要看进我骨头里去。
最后他说,别人把你说得非常神秘,接触后觉得你很有品位,所以想跟你交个朋友。我相信我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比情人少一些,比朋友多一些,我觉得这种友情是美丽的,但要走到情人这一步那就是结束。
我在想他所说的这种感情,应是彼此的喜欢与愉悦,而非完全深入的爱。
最后一听酒也喝完了,他要告辞了,他说如果我愿意留下来再玩两天,他会放下手中的事再陪我两天。我说我一定要回去了。
那你还会来吗
我不知道,我想要来也必须给自己找一个很充分的理由。
他站起来,站在我的面前,很近。几乎是一个慢动作,他用手轻轻拥着我的身体,他的脸贴着我的脸。我没有拒绝,这是个温和得体的动作。但我依然有些紧张。我的手在我自己身上,我没有去拥抱他。
他说我们真的都不年轻了。
我俯在他的耳根悄悄地说,所以我很冷静。
要保持革命的晚节他笑了。
我也笑了。
他说离开我他就去洗个头,然后回家睡觉。
他走了,在这无人的夜,在这只要我愿意他本可以留下来的夜,我甚至连一个吻也没给他。他没有怪我,走出门还回过头说一句,以后我给你拍照。
这种感觉也许很好,但真像走钢丝……
第72个、我和张跃

我在新加坡打工3年,干的最后一个工作是在超市当理货员。
我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与老板的关系处得非常融洽。当然,我是以嘴勤、手勤、售货量大博得老板赏识的。按照店里的规定,每天下班,我可以带自己想吃的食物回家,当然,我也是专挑便宜、卖得慢的商品拿,只要能让自己吃饱就行了。老板看不过去,有时在我临走时,挑一些火腿和牛羊肉什么的放在我手里。我对老板的赏赐铭记在心,更加拼命地工作。
作为一名外籍打工者,与老板关系再好,我也从不提额外的要求。但是有一天,为了解决朋友的糊口问题,我不得不向老板提出一个请求,没想到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我。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晚上下班,我正匆匆忙忙地往家走,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走过来对我说:“大哥,可以把你手里的食物分给我一点儿吗?”我打量着他没说话。他接着说:“我是刚到这里的大学生,带来的钱用完了,可是我还没找到工作,如果你不帮我,可能我今天就得挨饿了。”
看他的样子很可怜,我有心帮帮他。但是,我每天带回来的食物,也只够我一人吃一天的,不能随便送人,尤其是陌生人。我问他是哪儿的人,他说是黑龙江省某市人,名字叫张跃。噢,原来还是个东北老乡。身在异国他乡,我对“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句话有很深的感触,心头一热,就把张跃带回自己那个仅有6平方米的家。
与张跃一同吃夜宵时,我知道他比我小4岁,老家的父母都下岗了,是借钱办的出国手续。他说,他一定要挣到大钱,为父母养老送终。我被他的一片孝心所感动,告诉他,我可以暂时帮他解决吃饭问题。
第二天上班,我就对老板请求说:“我想把店里每天卖剩下的蔬菜和过期食品带回去,因为我有个朋友没找到工作,生活很困难。”老板说:“这没问题。蔬菜由你自己打理好,我再告诉食品部的人下班时给你打好包装。”我见老板这样有人情味,一连说了好几遍感谢的话。
就这样我让张跃填饱了肚子,能打起精神去四处求职。一个星期后,他找到了一份打字员的工作,吃饭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但是他的房租又到期了,手头仍然很紧,每天还得靠我给他带回来的食物度日。
我在超市里的热情服务赢得了许多家庭主妇的信任,尤其是那些非洲妇女,她们见我非常尊重她们,都纷纷成了店里的“回头客”。老板为奖励我的销售业绩,经常给我发红包,后来得知我爱喝点酒,就每月让我从店里拿一瓶当地产的白酒回家。
身在异乡,孤独和寂寞时常撕扯着我的心,有时我拿了老板赏给我的佳酿,就与张跃一同举杯邀明月,叙说家乡的风土人情,以解思乡之情。
那天,我喝得酩酊大醉,不知道张跃是什么时候离开的。直到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后,打算先到银行把攒下的钱存上,掀开被子一看,才发现装钱的信封不见了。那里面装着1千多新元,相当于5000元人民币,是我半个月的心血啊!从没有人来过我的家,肯定是张跃偷了我的钱。看来,人是不应该可怜冻僵的蛇的!我恼恨极了,恨自己让张跃这个贼给算计了。尤其那些钱,一分一厘都是我汗珠子摔八瓣辛辛苦苦赚来的,我的心里这个心疼呀!更让我窝火的是,我不知道张跃住在哪里,也没有他的联系电话。可想而知,他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
几个月以后,我的签证到期了。我辞去工作,带着攒下的20万元人民币的血汗钱回国了。我想用这笔钱搞一项投资,但大的项目是不敢企及的,经过一番考察,我在家乡的松花湖畔兑下了一个养鹿场。
两年以后的秋天,我开车运饲料回来,见张跃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一刻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真想立刻冲上去给他几拳,让他这个骗人者尝尝被当场揭穿的滋味。但是还未等我出手,张跃却“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诚恳地说:“大哥,是我对不起你,今天我特地向你赎罪来了。当初我偷你的钱,实在是迫不得已,你平日待我亲如兄弟,我实在不好意思再开口向你求助。那天,一家大型计算机公司通知我去面试,这是我改变命运的机会,我决不能错过……但是,我当时的状况你也知道,连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没有办法,我只好出此下策。后来我被公司录用了,但是我从上班的第一天起,就始终不忘你的情义。”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把张跃扶了起来。他从包里拿出两叠钱说:“大哥,没有你,当年我就会流落街头,更不能有今天。这两万块钱,就当我回报你的恩情吧!”我拒绝他说:“这可不行,当年你也是有苦衷,我怎么能拿银蛋换金山呢?你快收起来走吧。”可张跃还是硬把钱塞给了我。
晚上,我和张跃坐在窗下饮酒,他告诉我说,他在大公司里打工半年后,与一个出国的大学同学合伙开了一家计算机公司,这几年已攒下了一大笔钱,从前的债务早还上了,这次回国主要是来看看我,顺便给父母买房子。
那夜,我和张跃赏着家乡的明月,聊着新加坡的故事,不知不觉中,月已西沉……
第73个、朋友是什么?
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在你穷困潦倒的时候能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朋友就是在你心情郁闷的时候能宽慰你心灵的人,朋友就是在你举旗不定的时候帮你拿主意的人,朋友就是你在诉苦的时候能安静的聆听你心声的人……
朋友在我们的人生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也是我们的人生中是觉不能缺少的,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我们身边的朋友,朋友是我们人生中很多元化的角色,好的朋友是一个知己,是一个良师,是一个益友,有首歌中这样写到:千金难买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以诚相待心诚则灵,让我们永远是朋友。这些歌词虽然简短,但它真正的把朋友两个字诠释的很到位,对待身边的朋友真的是应该以诚相待的,而且就算是你再有钱,如果你没有朋友,你的心灵也会感到空虚,感到寂寞。就算你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但如果你拥有朋友,你也就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也就同样拥有了快乐。所以,朋友们,无论你是穷人还是富人,请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位朋友吧。这样你的生活中就会永远充满阳光,永远充满快乐。坏的朋友也会把你带入一个绝径,要不怎么有句话叫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呢!所以有些时候真正的朋友会对你说一些非常中恳,非常严厉的话,也许会伤到你的心,但请你不要介意,因为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忠言逆耳利于行嘛!那些狗肉朋友是勿要去交的,所谓狗肉朋友就是在你有钱有能力的时候巴结你的人,陪你吃吃喝喝的人。但一旦你穷困潦倒时候,他不但忘记了原来的种种,还要雪上加霜的人。而真正的朋友,是可以同甘苦,共患难,雪中送碳的人。也许每个时代朋友的定义和概念都有所不同,但每个时代的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真正的朋友是可以为你两肋插刀,为你上刀山,下火海的。我们的生活中,也许除了家人,最亲近的人不过份的一点说,也就是朋友了,而且有些话也许只可以去对朋友倾诉。
所以,朋友是我们生活中不缺少的调味品,只要你的生活中拥有了朋友,你就拥有了比金钱更宝贵的财富,所以,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都请珍惜你身边的朋友吧,也珍惜朋友所带给你的那种异想不到的快乐。

第74个、25岁的Yoyoo寻友记
刚刚过去的25岁生日对我非常特别,因为真的找回一个曾经以为丢失了的朋友,一起庆祝这个不平凡的生日。
寻找老朋友,不是蓄谋已久的事。几个月前,我回了趟老家,机缘巧合,正赶上小学同学聚会。原来他们每年春天都会如此相聚。一辈子遇到那么多人,有人走进你的生命,有人跟你擦肩而过。朋友二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有个男同学说,朋友意味着你的历史。25岁了,人生过去四分之一,我的历史谁在书写?是自己,还是那些朋友?
没人会主动坦白,自己其实根本不重视感情。我们也许会重视一次升职机会,一桩成功婚姻,但真会重视友谊吗?不能放弃的东西太多,轻易就被放弃的往往是友谊。但每当遭受出其不意的打击,支持大多却来自被遗忘角落里的朋友。
这样的领悟,令我觉得,用实际行动来寻找一位似乎已经蒸发掉的朋友,无论怎样都值得。
经过考虑,我把目标锁定在大学的好朋友君子身上。
已经快两年没联络过了,最后掌握的资料是她当时的公司电话、内部e-mail、手机、QQ号码。
公司电话通了,没有这个人。
手机语音答复,没有这个号码。
QQ留言,一个礼拜没回复。
e-mail同样如此。
我问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她太久了,甚至怀疑她是不是还在内地,也许终于熬成正果远走台湾了。
我是那种不喜欢同学聚会的人,从来没参加过大学同学的任何社交性聚会。更何况君子跟我不是一个班也不是一个系,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共同的朋友。
我要在25岁生日的时候看到她。
不喜联络的我,开始频繁与大学同学通电话,聚会,终于知道君子的一个同班同学直升了母校的研究生。那个同学和君子也全无联系,不过他很热情地提供了很多其他同学的联系方式。那段时间,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在寻找君子。这个行动一开始就那么轰动,出乎我的预料。
张扬就张扬吧,感情这东西,张扬并不肤浅。 有天,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是君子的同乡。我得到了她武汉老家的电话。打去她家,君子妈妈告诉我她目前的电话号码。距离我的生日不到一个礼拜了。我居然很紧张,不敢马上打过去,整整一晚翻看以前的日记,在那上面,君子的名字出现得多么频繁,然而我们居然没有一张合影。第二天,我终于有勇气拨通电话,接电话的正是君子本人。她完全没想到会是我,起先彼此都很不自然,但很快就融洽了。事实印证,我们都在彼此挂念,这样的感觉真好。
那天通了整整4个小时电话,并商量好了庆祝生日的细节,仿佛回到大学时代,我们还是两个大三女生。生日那天下班后,我乘坐最后一班飞机飞到深圳,在机场我一眼就看到君子,还是那么安静微笑着。那天晚上,我们玩遍深圳所有热门酒吧,感觉很像毕业时在顶楼的晚上 —— 无所不谈,温暖而激动。
第二天一大早,我乘最早的航班返回北京,在飞机上沉沉睡去,踏实而满足。我知道,今后再也不会丢失朋友。
想找回失去的友谊,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只要打个电话。我们其实并没有忙到这点时间都抽不出,也没有酷到懒得说声“HI”。

第75个、我找回了快乐生活

在充满光芒却无比艰辛的演艺事业上,我现在知足、淡定、快乐。然而,过去我并不如此。
刚出道时,为了谋生,我到处跑龙套、出演电视试播节目,虽然我有足够多的戏可演,却感觉精神没有寄托。大学毕业后我搬到洛杉矶,我知道会经历一个奋斗过程,但我没有想到会如此困难。洛杉矶的生活完全不同于家乡,那里有我的家人、朋友等所有我可以依靠的人。然而在洛杉矶生活了4年后,我仍然不知道能相信谁,我感到无比孤单、失落。
我最亲近的朋友是我的宠物猫凯文。除了照顾凯文,我的生活全部都是关于我自己——我够瘦吗?我的发型看起来漂亮吗?为下次试镜我做好充分准备了吗?我想,我真的需要把注意力从自己转移到其他人身上。
我决定去做志愿者。每周一,我都会穿上绿色灯芯绒工作服,到达食物救济站。在威尔逊大街的拐角,我总是看见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无家可归者,他50岁上下,穿着红色上衣和短裤,安静地坐在轮椅上看书。他从不打扰行人,只是当有人把钱扔到他的杯子里时他才抬头说声谢谢。
终于有一次,我还是忍不住停下脚步对他说:“我在阿尔圣教堂的食物救济站工作,能邀请您和我一起吃午餐吗?”他抬起头用一双明亮的蓝色大眼睛看着我说:“好啊!”
“我叫艾米莉。”
“叫我吉姆!”
我握住他的轮椅将他推向食物救济站。吃过午餐,我又把他送回到街拐角。“我们下周再见。”我说。
从街拐角推吉姆去食物救济站成了我每周周一的惯例。我们很少说话,只是在默默中享受着彼此相伴的愉悦感觉。三个月后的一天,吉姆表情严肃地把40美元按在我的手心,说:“艾米莉,我认为你很漂亮,但是你需要买一件新衣服,我攒了些钱……”我意识到,他每次看到我时我都穿着这身绿色的工作服!“吉姆,我没有找到机会告诉你,我是一名演员,我有其他的衣服。”
这件事增进了我们的友谊。当我不演戏时,我们常一起去餐厅吃东西。我们谈论童年、家人和各自的经历,他还与我分享他的生活智慧,因为他感觉我在这方面很欠缺。
一次我问他:“你参加过越战吗?”我以为他是一个老兵,所以当他回答“没有”时我有些吃惊,“那你怎么坐上轮椅了呢?”“坐上这椅子可救了我一条命啊!”他说,“我过去是个酒鬼。在一次狂饮后,我与人打架被打得昏迷,当我醒来时,我意识到,即使我再也不能站起来,上帝仍然站在我身旁。”
吉姆想抓住上帝赐给他的第二次机会。他想戒酒,读能得到的每一本书。但他支付不起常规治疗的费用,他偶然发现一个晚间广播节目的主播是治疗专家,吉姆连续两年每晚坚持给这个节目打电话咨询,直到他最终战胜恶习。
到今年,我们已经做了15年的朋友,他总是耐心倾听我的诉说,告诉我需要的建议,而不是说些我爱听的话,他是一位真正的挚友。吉姆告诉我:“如果你不喜欢自己生活的模样,那就用你的实际行动把它变成你想看到的样子。”
从此,在感觉孤单失落时我开始力所能及地为他人做些事情,结果我不仅找到了从我生活中丢失的知足感,还收获了真挚的友谊,懂得了如何才能更好地生活!
第76个、患难朋友
结束监狱可怕的时光,我回到家。在大门口,我碰到女友玛吉卡。
“回来了?”她笑着说。那是一种善解人意的微笑,不像其他邻居常给我的鄙夷的笑。
“不要再做蠢事了,”她说,“别人只会幸灾乐祸。跟我来。这样的天气,你需要扎一个头巾,我正好多一个送给你。”
她挽着我的胳膊,说了许多动人的话。我真想吻她,可邻居正在窗口注视着我们呢。
即使是在几年前,她父母见到我也不高兴,现在就更不用说了。作为珠宝商的女儿,每当我来到他们家时,他们就显得十分不安。但这次,在玛吉卡家,我感受到了温暖,分享他们的美餐,睡玛吉卡的床。
玛吉卡有我做伴,非常快乐。她19岁,和我一样,生活得也不轻松。她在镇上的一个行政区分发报纸,得到几份剩余的报纸,在街道上出售。
在玛吉卡身边,我像个小孩子,总不能应付生活中的一切。
一天夜里,狂风呼啸,我们站在街角,想卖掉剩余的报纸。一个年轻人从身边走过,与我们对视着。他有一双世界上最美丽的眼睛。
“他为何用那种眼神看我们?”玛吉卡不解地问。
“不知道。”我说,“或许他喜欢我们,或许他是一个侦探。”
“他不喜欢咱们的穿着打扮。”玛吉卡说,“他坦率地打量我们时,也不像一个侦探。”
第二天晚上,他又从我们身边经过。我们花大量时间想着这个神秘的陌生人,甚至找出头巾,着意打扮自己。
妈妈起了疑心,开始为我们担忧。“别这样,姑娘们,别这样。”她说,“你们处在这个年龄,又是没有父亲管教的孩子,一旦坠入情网,我们就无法生活。”
“别担心,”玛吉卡说,“我们会安排好一切的,您要相信我们。我会照顾好我们的小姑娘的(说得好像我要比她小得多似的)。”
玛吉卡卷了头发,我也卷了,都用头巾裹着。一开始,我们为彼此不约而同地谈论那个陌生人而感到惊奇,后来,我们才明白,我们站在街角处,就是为了等他到来。
早晨,我们开始唱歌。我们自信,在一段时间内,我们一定会拥有很多男朋友。我们就是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还认为我们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呢?我们已过青春期。
我们翘首等待黄昏的到来,缠缠绵绵地期待那个年轻人出现。他真是照亮我们生活的一盏明灯啊。可是,几个星期过去了,他都没有出现,我们白等一场。
邻居佩碧卡太太试图让母亲相信,我们是那种暗送秋波的女孩,压根儿就没心思卖报。母亲变得越来越沉默。可自从他在我们面前走过后,我们就好像生活在天堂中。那些日子里,有无数美好的故事在我们心中孕育。
一个和煦的冬日之后,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雪袭击着我们的城镇。“还剩下八张报纸,”玛吉卡对我说,“等他从身旁走过去,我们就赶回家。”
他终于出现了。玛吉卡向我点点头,示意我为别人服务,而她,今天要专门为他服务。
我转身走向另一个男人,看见我们的陌生朋友正与玛吉卡说话,而她也跟他说了话。蓦地,他说了一些什么后,她突然转身跑回家去了。
我疑惑不解地看着他。他说:“让我解释一下。”说着,快步跟在她后面。
在家里,玛吉卡坐在一角,不理睬我与她母亲。我对她母亲摆摆手,示意她出去。“玛吉卡,”我恳求地说,“快告诉我,他说了些什么,让我共同分享一切。”
“什么呀!”玛吉卡哭着说,“他请求我让他认识我的……女儿。他以为你是我的女儿呢,因为你是那么苗条。天哪,我还不能镇静下来。”
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涌遍全身。我两颊绯红,转过身,掩饰一下兴奋的心情,可又不忍心看她哭。我说:“这是因为他没有完完全全看到你。他只是在晚上看到你,你裹了一个大头巾。假如他看到你的秀发,我相信他会爱上你的。”
“也许,”她说,“因为我穿了父亲的外套,臃肿不堪。你可不要笑话这次意外。我不哭了。”
玛吉卡虽强颜欢笑,可我感到,她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
第二天晚上,当玛吉卡朝我们常去的一个角落走去时,我拉着她的手说:“到另一个地方去,重新选择一个地方,也许我们能较快地卖掉报纸。”
她不同意,但还是跟我来了。
“你再也看不到他了。”她说着,嘴唇颤抖。
“我不在乎,”我说,眼泪挂在脸上,“只要我们永远在一起。”

第77个、又是紫薇花开时
那段时间,雨水缠绵滴答,天空是阴霾的,心情也是。从冬到春,我以蛰伏的姿态存在,一直延续至盛夏。
有一天,我决定冒雨出逃,当22路公交车穿过那段匍匐前行的路段以难得的速度前行时,久违的阳光竟然穿透了阴霾,朗朗地落在了我的脸上,透过被雨水冲刷过的车窗,我看见路旁已是满树满树粉妆的大叶紫薇在雨后阳光中散发她的紫色气息,一条粉紫的缎带在我眼前舞动起来……我知道,那一刻我一定是微笑了。
于是决定,换个发型。于是有了莫名的勇气,把满头青丝--染了。
六七月份,又是紫薇花开时。校园里的大叶紫薇也已次第绽放,一开始是粉点树冠,然后是半披紫衣,等到开得淋漓尽致盛装待人时,毕业之歌也随之奏响了……
舍不得校道上那一树树的大叶紫薇,白玉兰,洋紫荆,舍不得窗旁伸手可及的大叶榕,舍不得桃李园旁那株木棉,舍不得图书馆前那一丛丛的天门冬,还有,广场上的映山红,教师楼前的蒲葵,湖边的落羽松……还有,杜英,莲雾,相思树……
离校前的某个晚上,和阿小出去散步,说起了一些事情。她说,还记得刚开学那阵子我们每晚都散步去四课读书吗?当然记得,从西区到东区的路程不短,但我们仍乐此不疲,醉翁之意不在读书而在于漫步校园的那份心情。我说,还记得一边走你一边教我辨认校园的那些花花草草吗?当然记得,我还记得我们一起在校园采草的日子,还有我们亲手包的送给自己的或送给别人的漂亮的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上那些花花草草,或许每个女子天生对于花都有莫名的感情吧。不过,倒是想起了安妮的一句话:“不知道喜欢花朵的女子,是因为内心荒芜,还是生命力激盛……”把这句话发给阿小和椒子,她们一个说:又心有戚戚了?一个说:想得太多了不好的。
在紫薇花盛开时节,有人告别了校园但也有人留了下来。玲在学校附近找到工作,现在还住在校园里,素考上了研究生也留在校园里。我是很羡慕的。那天,却在同学录上看到素的留言:一个人走在熟悉的校道上感觉却是那样的陌生……。在QQ里遇到玲,问她紫薇花是否依然灿烂,她说,是的,但是却是没有见着一个熟悉的面孔了,好想大家呀……
也许,割舍不下的不仅仅是一个地方,它还包含好多好多物事。最重要的是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恩师,朋友,同学。纵然仍能对着满树灿烂紫薇,但心里感伤未免。是所有所有的人和物事,才凝结成了那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
《红楼梦》里说:开到荼蘼春事了。或许,这个盛夏过去那一树树的紫薇也将开到荼蘼了吧。但安妮却说,花是不会老的,它像一个人固执留守时间的心结。我想,但留那份情怀在也就足够了。可是安妮还说:但其实再如何肆意尽力,到最后总是要坠入轮回。这样就未免太丧气了,我知道,明年那一树树的紫薇还是会开得灿烂依然的,只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罢了,罢了。

第78个、一碗辣椒的距离
他是一位心理咨询师,开着一家有名的心理咨询室,来咨询的,常常是情感遇到问题的年轻人。他接手的案例从来没有一次失手。口耳相传,他的名气越来越响,在杂志和电视台都有专栏,人们都把他当成爱情专家。很多时候,他自己也这样认为。
但是,他心里知道,有一个案例,他一直没弄明白,虽然花了比任何案例都多的时间和精力。
这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朝夕相处的她。
他对她的喜欢,就像园丁喜欢一朵花,不由自主地呵护,再多也不觉得多。她对他的喜欢,全放在眼睛里,怎么盛都盛不住,满满地溢出来。但是,他确定,她不爱他。不爱的人,宁肯上床,也不肯亲吻。
睁着眼睛亲吻的,绝不是爱情。
她越来越冷漠的态度、永远睁开的眼睛,令他备受伤害,终于弃城而逃。她固然倾城,却不是他的倾城。他爱她,用尽力气。离开她,更是用尽力气。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他以一个心理专家的冷静说:“分手吧,你不爱我,有一天你会知道,当你找到一个可以令你闭上眼睛接吻的男人时。”
他走的时候,她低着头坐在那里哭。3天后他回来取东西的时候,她仍坐在那里哭,姿势都没改变一点儿。他觉得伤心突然减轻了。一个人不伤心,往往因为另一个人最伤心。离开他之后,她喜欢上工作和酒。
3个月后,他接到她的电话。她说,救救我。他像子弹一样冲上车。开车的时候,他想,她还是爱他,离开他根本活不下去。他看到她的时候,她奄奄一息,面前是一碗面条和一碗鲜红的辣椒。那碗面条的颜色,和那碗辣椒没什么分别。他把她送到医院,是胃出血。医生惊叹:她到底吃了多少辣椒,活活把胃穿出一个洞!他细心而体贴地照顾她,她好了以后,对他说:“谢谢。”他缓过神来,说:“不客气。”
转眼10年。他终于又爱上一个女人,而且她和他接吻的时候,闭着眼睛。他马上结婚,不敢错过机会。
一次工作的机会,他偶然碰到当年的她。她仍然美得令人心跳。她静静地看着他笑,说:“你好。”他有点儿慌,下意识地摸摸婚戒说:“你好。”他请她在一家安静别致的小饭馆里午餐。“吃什么?”他问。“不辣就好。”他想起她的胃。他们聊天,他知道她结婚了,心里怪怪的。想:那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她喜欢和他接吻吗?和他接吻的时候,也睁着眼睛?
恍惚间,他突然把手伸出去,握住她细腻的手指。她垂下眼睛看着他的手,用拇指点点他的手背,说:“我第一次看见他就知道,我可以放心地告诉他一个秘密:12岁的时候,我吃错药,从此再也没有味觉。我知道接吻是美妙的,但是,到底有多美呢?是不是就像我永远不知道辣椒有多辣?”
他猛然惊醒!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对食物完全没有意见,吃东西都随着他,随便什么味道。吃麻辣火锅时,他咝咝地吸着冷气,她却泰然白若。她常常在他面前大勺大勺往食物里浇辣椒。甚至他买的怪味豆,都不能令她表情皱一下。她希望他能注意,假如他能问一句,她就有勇气说出来。他却忽略一切,只以一个心理学家的敏感,看到她睁大的眼睛。
当所有人都可以用唇齿的缠绵表达爱的时候,她只能用眼睛,看着爱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他和她,只差了一碗辣椒的距离。

第79个、友情无需鉴定

他是个收藏爱好者,小时候就喜欢收藏,虽然不专业,可是很用心。他到中年时,大大小小的物件已经收藏了上百件,其中他最喜欢的是一个瓷碗,貌似年代久远的青花瓷,小巧精致,是他十几年前出差时在一个老城的古玩市场淘来的。
因为收藏,他也认识了爱好相同的朋友。因情趣相投,他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人成为莫逆之交。朋友也收藏了一个瓷瓶,也是无意中淘来的。那瓷瓶,形若美貌女子般窈窕,瓷质细腻,清澈通透,深得朋友喜爱。
一次,两人无意中聊起心爱的物件,说得兴起,都忍不住想要去观赏对方的爱物。于是他带了心爱的瓷碗去了朋友家。在朋友家里,他看到了朋友的漂亮瓷瓶。许是收藏人共同的眼光,对彼此心爱的物件,他俩也都爱不释手。
后来,朋友忽然半开玩笑地提议,干脆咱俩把这瓷瓶交换一下吧?咱们遇见,它们遇见,都是缘分呢。
他先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因为刚刚他也忽然生出了和朋友同样的想法。虽然物件款式和瓷质不同,但看上去都那么精致美好,就像他们这十几年的友情。于是就交换了,各自重新珍藏了对方的心爱之物。
没想到半年后,央视“鉴宝”栏目走进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很多收藏爱好者蜂拥至电视台进行藏品的海选。他也得到了这个消息,家人和朋友都劝他去参加鉴宝,至少应该去鉴定一下和那个朋友交换的瓷瓶。甚至那几天,热心鼓动他的人几乎挤破家门。
他一直沉默着,不管别人怎么劝都没有点头。直到海选快结束时,他才说了两个字:不去。
他果然没去,只守在电视机前,等候看当时鉴宝的转播。妻子在旁边嘟哝他,干吗不去找专家鉴定一下呢?没准儿,他会去呢。到底是交换来的,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知道妻子口中的“他”是指和他交换藏品的那个朋友。那几天,他和朋友没有见面,打过两个电话,但是谁都没有提鉴宝的事,他不知道朋友是否会去,也没有问。
很快,中央二台转播了那期鉴宝实况,因为鉴宝的人众多,节目连续两个晚上才播完。其中也有几个鉴宝人是他认识的藏友,但直到节目结束,他都没有看到朋友出现。
他的心在那一刻有一种轻松的、温暖的释然。他知道,朋友的想法一定和他一样。事实上,他真的很想去参加这次难得的鉴宝活动。虽然喜欢收藏,可是他知道自己只是业余水平,所有收藏的东西是真品还是赝品,当然是专家的话更有权威。作为收藏爱好者,他心里很盼望自己收藏的物品能得到专家的肯定,更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跟专家学习和交流一下,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不去,因为他最想鉴定的,其实是和朋友交换的那个瓷瓶——那是他最看重也最喜欢的。
可他想,如果那个瓷瓶真是宝贝,必定价值连城。但两人交换了,再珍贵,朋友也不会索回,可在朋友心里,必定会有不舍和惋惜;如果那个瓷瓶是个普通工艺品,他和朋友都难免会非常失望,甚至会觉得当初自己不该交换,因为自己那件有可能是真品。如此,不管怎样,都会影响他和朋友的感情。藏品的真伪固然重要,可他觉得,友情同样重要,他不想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友情摆到专家面前去鉴定……
以前他不知道朋友是怎么想又会怎么做,现在他知道了,朋友的想法和他一样。他们的友情不需要鉴定,或者,他们的友情已经通过了鉴定,而这友情,才是他所有藏品中最珍贵、最难得的真品。
第80个、这个玩笑开惨了

张进大专毕业后,和中专毕业的李献同时应聘到光华电子厂,同住一个单身职工宿舍。不到一年他们就成为铁哥们,出出进进总是成双捉对,形影不离。由于关系亲密,又都比较随和,就常爱互开玩笑,且都没遮没拦没轻没重的。开玩笑似乎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种特别的乐趣。
这天上午,张进被厂长找去谈话,原来是要提拔他为中层干部,叫他做好挑起工作重担的准备。这让他好不激动和兴奋,嘿!他到底超越了李献,挣了个大大的面子!自一起进厂以来,李献多次被评为技术能手,每当和李献走在一起他就感到脸上无光,心里嫉妒。幸好李献毕竟文凭低,又不会看领导脸色行事,因而总是提不起来。而他除了有大专文凭,工作又比较努力,还煞费苦心地用了,最其他功夫,终于让一直想混个一官半职的他如愿以偿……午饭后,张进将这个大好消息悄悄告诉了女友,回到宿舍,他又忍不住地要把它“泄密”给李献。但见李献正着急地翻箱倒柜寻找着什么,话出口时便变成了惊讶的询问:“你这是干吗呀李献?”
李献说他爹刚才打来电话,说他娘突发重病住院了,叫他快给家里寄些钱回去。可他那张有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不知放哪儿去了,怎么也找不着,真是急死人呐!
张进一听也不由为之着急了,忙叫李献别急,慢慢找,它不会跑哪儿去的……他一边安慰李献,一边也上前帮李献寻找。
忽地,张进一眼看到李献床底下有件蒙了一层灰尘的东西,好像是存折。他伸手拿过来一看,嘿,还果然是!然而,正当他要高兴地告诉李献时,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此时心情特好的他倏地改变了主意,他想跟李献开个玩笑,让李献再好好地着急一家伙!一是要捉弄一下李献这个一直比他强的技术能手,二是以此警告他李献,以后还粗心大意、稀里马哈不?!
李献正在他的书箱那儿翻着一本本书,看看是不是把存折夹到哪本书里去了。张进忍住笑,装出非常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过去帮李献翻看那一本本书,寻找着那已悄然放进了他衣袋里的存折。
不一会,所有的书都翻完了,就是不见那存折。李献又沮丧又绝望,直急得如热锅里的蚂蚁。
张进见状,心里更是感到好笑,甚至有些幸灾乐祸。但他还是装出很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安慰李献说:“别急,再找找吧,它不会跑到哪儿去的,一定就在宿舍里!”“唉,就怪我粗心大意,随便乱放。”李献自怨自艾地说,“我爹他们一定等得快急死了……”张进说了声“是啊”,忽地眉头一皱,便有了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他说:“要不这样吧,我先借点钱给你寄回去,解决你娘住院要钱用的燃眉之急,等你找到存折了,取了钱再还我,怎么样?”李献想了想说:“好哇,那就谢谢你了!”“谢啥?都是哥们!哎,你要多少?”“2000块。”“没问题!”张进立即就从自己箱子里拿出钱来,递给李献。李献感激不尽,说声“太谢谢你了”,就急忙往邮局飞跑而去。
张进望着李献远去的身影,幸灾乐祸地笑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钱借给李献可,李献家里的困难也就解决了,并没有因为他这个玩笑而耽误李献……蓦地,张进心里一个激灵,又有了个主意。他想:我不妨把这个玩笑再开大点,叫李献来个急上加急,让这小子牢牢地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要粗心大意乱放东西了……于是,他揣上李献那个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迅速跑到工商银行取了出来。嘿!李献这个糊涂虫马大哈,存钱还把密码抄在存折上,存折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去挂失。就让他好好急个几天后,再把这钱给他……离开工商银行,张进洋洋得意地往回走。也许开这个玩笑让他太开心了,他不想马上就回宿舍,而想在外面溜达溜达,兜兜风儿。
哪知,当张进刚溜达到一个小巷时,倏地从后面蹿出两个蒙面人,一下子将他按倒,抢走那5000块钱就溜之乎也!张进哪里知道,这两个家伙早在银行那儿就盯上他了,一直跟踪到这儿才下手。
张进从地上爬起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心里叫苦不迭:完了完了!这下可怎么办?怎么向李献交代呀?尽管李献还蒙在鼓里,可他不能不讲良心,不能暗中伤害自己的朋友哇!唉,瞧这玩笑开的!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自己镇定一下,旋即又笑了:算了,事情已到了这一步,还是捂下来昧个良心吧!反正这钱又不是我的,而且谁也不知道这事。对不起呀李献。我今天是瞎胡闹又撞到鬼了,你小子呢也是活该倒霉呀……于是他泰然自若了,拍拍身上的灰土往回走。当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宿舍时,李献也正好寄完钱回来了。
“哎,张进,跟我一起去银行挂失好吗?”李献一见张进就说,“刚才寄钱时,我跟邮局的人讲了我存折不见了的事,他们一听就叫我赶快去银行挂失!”张进心里一“咯噔”:呀!这可不能去,要是那银行的人认出了我,那不就糟啦!他忙摇摇头,撒个谎说:“你自己去挂失吧,我有点事儿……”李献也不勉强他.就一个人去了。
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做贼心虚吧,张进在宿舍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感觉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一种什么不妙的预兆。这时他不禁后悔不已:唉!这个玩笑开过头了,竟闹成这个样儿。但愿李献挂失后,结果是不了了之。
大约过了个把小时的样儿,李献回来了。他身后跟着两个警察,一进门,两警察迅速扑过来,抓住张进铐起就走。
原来,李献到工商银行挂失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那5000块钱已被人取走了,肯定是那人偷了或者拾到了他的存折来冒领的,随即就一起看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这一看不要紧,把个李献给吓了一大跳!天哪!这偷他存折来冒领那5000块钱的,居然是他的同室好友张进!
银行立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两位警察很快就来到银行。李献震惊不已,更是愤怒异常。他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好的朋友,竟然干出这种缺德卑劣的勾当,便立即带着警察回到宿舍,将张进逮了个正着……
张进被警察带到公安局后,还没审问他就立即竹筒倒豆子,把他怎么开玩笑,那5000块钱又怎么被歹徒打劫了,他只好弄假成真瞒下去,希望这事能不了了之,全一五一十地讲了。又说他哪料到这事会弄成这个样儿,他现在是后悔莫及,真不该跟李献开这么大的玩笑啊!同时他又赶快表示,他对不起李献,除去李献借去的那2000块钱,他将马上赔偿李献3000元。
两位警察听罢,把脸一沉,说他还真会瞎编,骗3岁小孩去吧!然后,他们严肃地告诉他,不仅要他赔偿3000块钱给李献,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已触犯了刑律,若拒不认罪,则将从严论处!
张进“啊”地惊叫一声,登时脸色煞白。天哪!这个玩笑开惨了,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命运也将要一下给改变!完了,他那提拔中层干部、幸福的爱情、光明的前途,将全完了!真是浑啊,他怎么忘乎所以,开了这种玩笑?自己都要升官了,干吗还要以嫉妒之心去捉弄李献?即使要警告李献以后别粗心大意,那也不能开这样的玩笑啊……他悔恨交集,痛心疾首。唉!这也是活该自己倒霉,自作自受哇!
吃晚饭了,身陷囹圄的张进哪里吃得下?他瞧着给他送来的饭菜,委屈和悔恨的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这时,李献看望张进来了,一开口就自责不该开那个玩笑,不然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唉,他真是后悔莫及呀!不过,也正是那个玩笑,恰好叫他张进原形毕露,坏事变成了好事,让他真正认识了张进这个所谓的好朋友……
张进听罢吃了一惊!本来他要向李献赔礼道歉赔不是,自责不该瞎开那玩笑,同时诉说自己的莫大委屈;可一听李献这么说,就感到莫名其妙了。他愣了愣,问李献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李献跟他开了个什么玩笑?
李献难过地闭了闭眼,说他上午找存折那会,一眼瞥见张进从他床底下找到了存折,却又见张进悄然将那存折装进自己的口袋。他心想张进可能是要拿这来跟他开玩笑,要让他着着急,捉弄一下他这个粗心大意的马大哈。好,那他也不妨跟张进开个玩笑,就装作浑然不知,看张进要把这玩笑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当他到邮局寄走张进借给他的那2000块钱,回来便对张进谎称邮局的人叫他去挂失,并要张进跟他一块去。那是试探张进,玩笑开到此时此种程度了,是不是该结束了?可张进却还装作若无其事,这下他就急了,便赶紧到工商银行挂失……天哪!他真没有想到,张进竟然不是开玩笑,而是见利忘义趁人之危,将他那5000块钱给偷偷取走,据为己有了!
“不不!”张进急得大叫,“我真的是跟你开玩笑,哪想到取了钱,在路上遭歹徒抢劫,而我又一时糊涂,想蒙混过去保全自己,却不想反而给自己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请你原谅我吧李献,求你救救我,帮我跟警察说说,我真的是开玩笑啊……”
李献哪会相信,他不无鄙夷地瞥了张进一眼:哼!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还一直把张进当作真诚的朋友呢,原来是个居心叵测的小人!他遗憾地摇摇头,转身扬长而去。
张进像突然挨了重重的一棒,顿时晕了,旋即颓然地一屁股跌坐在地,叫声:“我冤枉啊!”委屈和悔恨的眼泪又禁不住地夺眶而出……
第81个、许我将来救我于水火

我看着徐戎诚恳认真的样子,突然间百感交集。并不是所有登对的情侣,都有机会相濡以沫荣辱与共。所以我暗暗庆幸,在我有生之年,终于遇见相亲相爱并且厮守终身的伴侣。
阿骏死了以后,我慢慢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唱卡拉OK、不跳DISCO、不和陌生人聊天。省下来的时间,我读双学位、考资格证、坐图书馆、看原声电影。在师长眼里,我天资聪慧,克勤克己,假以时日,必定有所建树。
但我只是为别人而活。要让养育我的父母为我的任性放纵而担忧,又于心何忍。所以只得更用功,更上进,比从前做得更好。
自然,当我在翘楚云集的双选会上,当仁不让地获得走进城市之心二十二层临河那间办公室的机会,心里也没有一丝丝雀跃。
我曾经满心期望在风住雨歇的一刹那,有一个人在我面前站定,双手握紧我的肩膀,许我将来,救我于水火。但是老天并不厚爱我。他轻易打发我别人追逐的一切,却不肯成全我心底最卑微的愿望。
我不再发问。即便我无时无刻都想知道,究竟什么叫懂得,什么叫心领神会;什么叫信赖,什么叫值得托付;什么叫长情,什么叫一生一世。
之后整整六年,我在一段无望的暧昧中颠仆沉浮。就在那间十四平米的办公室,我困住自己,如同一棵垂死的水草,攀结纠缠,错综复杂,却不愿意浮出水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孙总是当年在最后一轮面试结束后一锤定音的那个人。他也用他毕生所学,用心栽培我。我很早就知道,孙总的爱子,只晚我数年毕业于我曾经就读的大学。但是不可抑制地,我对他的知遇之恩,景仰,还有钦佩,滋长成不可言说的尴尬。
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动的那一次会议,我列席旁听。当新任大股东宣布任命名单时,我如五雷轰顶。会议结束后很久,我都没有站起身来。一根一根掰开握笔握得发酸的手指,掌纹里噙满细密的汗珠。初冬的凉风穿堂而过,从手心一直寒到心里。
我送给孙总一件叫做“喜相随”的琉璃。底座上小楷字工整地刻着,“即便现在要分开,我仍然庆幸,当初遇见你。喜相随,相随喜。”
我还有什么好说。孙总明知我有非分之想,也不动声色地顾全我的脸面及名声。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他如履薄冰。单单是这份机心,也算仁至义尽。
雁渡寒潭。雁渡寒潭不留影。
从深圳出差回来,飞机降落地面时,已经入夜。我乘出租车回到公司。小陈在电梯口接过我的行李箱,神色不大自然。她送我到办公室门口,我刚伸手拿钥匙,她便说,“杨助,办公室里有人。”我狐疑地看她一眼,她立刻低头走开了。我心头一紧,一把推开大门。一室清亮的灯光热辣辣拍到脸上,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我惊恐地呆在原地。
完全陌生的办公室。墙上的牧童吹笛图,落地窗边的雕花古董钟,盆景架上的琴叶榕,茶几上的红木杯盏,壁柜里丝绒面的原版书,甚至是写字台上那瓶英雄牌蓝黑墨水,统统都不见了。地上七凌八落地堆着大小不一的纸箱。我不敢往里走半步。
屋里有个人在叫我的名字。那声音空洞而遥远,听不真切。我掉头就走。电梯门打开那一刻,我腿一软,斜斜地栽到地上。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脱掉了高跟鞋,躺在办公室的长沙发上。空调大力地吹着暖风,房间里充满了刺鼻的香烟的味道。一名男子背对我在整理东西。我躺着没动。
小陈敲门进来,手里端着一个玻璃杯。她看我醒了,立刻激动地说,“杨助,你好些了吗?刚才幸好徐总追着你下楼才……”“行了,你忙你的去吧。”那个男人打断小陈,接过她手里的杯子,蹲下来对我说,“把这杯水喝了,我叫小陈加了些绵白糖。”“你是谁?”我哑着嗓子问。“我叫徐戎,已经接手孙总的工作。”我明白了。这个名字,我在大半个月前分明已经听到过。我也清楚,即便不是这个人,也会是另外一个人。“谢谢。我躺躺就行了。”我看一眼他递到我面前的玻璃杯,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我名义上是徐戎的助理,但实际上我们分管不同的工程项目,公司又实行的是第一责任制,所以交叉的时间非常少。他常常在办公室会客,其中不乏打扮妖异的年轻女子,眉飞色舞,趾高气扬。我嫌恶之余,自觉避到影印间。接上手提电脑,便可以专心工作。共事了半年,我们交谈的时间从未超过十分钟。
直到我临时抽调去协助徐戎主持一个新项目的可研论证会。主题会议顺利结束后,临时加开常务会议。土地价格成了争执的焦点。面对咄咄逼人的地市级领导,徐戎针锋相对。一位书记明确表态应满足有关人士的个人需求,否则不予考虑政策许可的优惠价格。徐戎怒不可遏,毫不留情地痛斥官僚腐败。人头攒动的会场顿时鸦雀无声。没有人开得了口为这样的斩钉截铁打圆场。徐戎拂袖而去。我只得宣布暂时休会。
在停车场我截住徐戎。不待他开口,我便直接坐上副驾。“徐总,您这样针尖对着麦芒,今后我们很难开展工作。”我看着他说,“这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以您的身份,在这样的场合说这些话,也不太合适。”他拧着眉毛点点头,带上我直接去了高新区管委会。
很快公司拿到土地批文,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七万五一亩的土地价格,我大吃一惊。这样便宜,几乎等于半送。我拿了文件去找徐戎,他轻描淡写地说,“咦,这么快就批下来了?”
公司当然认为这是我们搭档的成果,于是这个项目就成了我们合作的开始。
我睡眠不是很好,但在飞机上,我总能睡得很熟。从前同别的同事出差,他们总是不忍心叫醒我,任由我睡到飞机落地。
那天我第一次同徐戎上了飞机。落座后我连头带脸裹上毛毯,就侧身睡去。机舱里清浅地漂浮着张信哲高亢的声音,“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我渐渐失去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隐约听见徐戎叫我,我没有动。又听见他替我向空乘要了鸡肉饭和橙汁。他一再叫我,我还是没有动。突然他提高嗓门,“杨颀,我知道你醒了,快起来吃饭!”他恶狠狠地说,“这么小,身体就这么差,还不吃饭!我要是你爸现在就揍你!”我呼地拉开毛毯瞪着他。看着他盛怒的脸,我突然想起很多事。
二十岁那年因为飞机失事我失去了阿骏。后来每一次坐飞机我都下意识地希望就这样睡过去永远不要醒来,或许就能够找到通往阿骏的那个出口。
但在这一刻在这一个男人面前,我彻底崩溃。我想起了父母。我想起到航空公司替阿骏办手续那天妈妈求我好好活下去的样子,让我连哭都不敢背过脸去哭。我想起爸爸拿着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时老泪纵横的样子,让我清楚我的存在和努力都有什么意义。
徐戎拉过毛毯,蒙到我的头上,我直哭得声嘶力竭。
我吃完了鸡肉饭,喝光了橙汁。徐戎又替我要了一大杯番茄汁,我也喝光了。只是我万万没想到徐戎会生那么大的气,一直到下了飞机,他都不肯同我讲话,更对我哭肿的眼睛熟视无睹。
审批手续一样一样办下来,筹建的合资厂渐渐显出完整的轮廓。
同日方签署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的当天,双方高层举行盛大的庆祝晚宴。那晚徐戎率先发起攻势,以最残酷的点球决胜的方式,豪迈地把五名日方代表全部撂倒。看着他自信而满足地频频举杯,我很替他高兴。没有亲身经历当中的迂回曲折,一定体会不到徐戎的辛酸。一次又一次,他顶住内外压力,力排众议,艰难而强硬地一寸寸推进。同时,还要给我们沉着的笑脸。我明白他有多难。
晚宴结束后,徐戎让司机驾车送日方代表回酒店;而我自告奋勇送徐戎回家。
九点三刻的少城路,我的捷达车沿着河在红灯与红灯之间停停走走;岷江音乐台正在播的是一张很老的专辑,陈慧娴柔媚疏放的嗓音湿润地浸透空气里每一个细缝;徐戎坐在后座,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到了瑜园的路口,我停下车,回过头对他说,“徐总,到了。”他如梦初醒,扭头看看窗外,客气地说,“谢谢你,杨助。”我在后视镜里看着他利落地下了车。
我知道他单身,所以每次送他,都到路口为止。
我埋下头,把脸压在方向盘上。过了很久,我直起身来,发动车子。这时我发现驾驶室外一动不动地站着一个人。我按下玻璃窗,他立刻俯下身,严严实实地遮住街上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在安静的三寸见方的角落里低声说,“杨颀,这么冷的天,不要穿裙子了。脖子和小腿要注意保暖。”我呆呆地看着这张如此贴近的脸,从脚趾到手指到心尖,一点一点暖和起来。
我不是不愿意松一松紧绷的神经。偶尔约个过得去的男人吃个饭,跳支舞,也未尝不可。只是对于爱情,我的确不再存有什么幻想。
但是我坚持把徐戎当成同事的决心在我见到唐姿的那一刻开始动摇。
我急匆匆推开办公室的大门,斜靠在沙发上的一个女人抬起头来,眼神微微震荡,仿佛受了小小的惊吓。我看到一张沉静温婉的古典美女的面孔。她随即平复过来,友好地冲我点点头,浓浓的睫毛一扫,伸手把细长的香烟摁熄,缓缓站起身来。她看也不看徐戎一眼,但在这个拖沓的怪异的时刻,我分明感觉到她根本就是在等徐戎,等他哪怕开口说一个字。但是徐戎看着电脑,完全无动于衷。她略一停顿,终于毫不犹豫地推门出去。橄榄灰的长裙在门口摇曳流转,仿佛拖出一道湿漉漉的水印。
我傻楞在原地,竟然想不起来我从国资办赶回公司是要取什么文件。
徐戎烦躁地来回踱步,大口大口地抽烟。
在烟雾沉沉的办公室里,我有些恍惚。如果我仅仅把徐戎当成同事,那么对于他的私生活,我理应照单全收。那为什么我会觉得心慌。
新工厂开工典礼那天,公司邀请了省市两地的政商要人和业内专家同行。总经理工作部的同事筹备了整整三十天,会场布置得隆重热烈,火树银花。从高速路出口到工地现场一路挂满了醒目的LOGO。我坐在贵宾席上,看着不远处土坑里刻着红字的奠基石,感慨万千。我对这一百亩地的布局早已烂熟于心,终于这一切即将变成现实。
突然电话响起来。妈妈在电话那端迟疑地说,“颀颀,你爸爸这几天情况不太好,你有空回来看看他。”我心一惊,立刻说,“妈妈,我这就回来。”妈妈紧接着说,“别让爸爸知道我给你打过电话。”“好。”我挂断电话,跌跌撞撞往出口赶,眼泪流了一脸也不觉得。我刚发动车子,徐戎就拦下我,“熄火!”他气喘吁吁地冲我喊。我的手颤抖着不听使唤。“出了什么事?”他大声问。我张开嘴,用力说,“脑溢血。”“谁?”“爸爸。”他拉开驾驶室的门,对我说,“坐过去!你这个样子不能开车。我送你!”我爬到副驾,全身抖得厉害。徐戎探过身子替我系上安全带。一百四十公里的高速路,他只开了五十分钟,进了城,他也不管红绿灯,一路直奔到医院。
我隔着玻璃门看见爸爸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我握紧妈妈的手说,“没事的,爸爸会好的。”
爸爸终于度过了危险期。我在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徐戎,兴奋地说不出话。徐戎反倒了解地说,“爸爸脱离危险了吧?一起吃晚饭吧?不介意的话我带个朋友好吧?”我连连说好。
徐戎的车渐渐驰近,玻璃窗缓缓落下。坐在副驾的女子对我微笑着点点头。雪白的面孔,眉心一颗青色的痣。唐姿。我的心一下子缩紧了,牢牢地冻成了石头。
从40台单晶炉开始安装,我和徐戎就与基建工程部的同事一道搬进了工地现场刚刚建成的倒班宿舍。每天夜里,我都醒着,一直等到十二点一刻,门缝下浅浅的一泓暖黄忽地一暗一明,然后隔壁轻微的钥匙声响起,我才合上眼睛,安心地入睡。
我们的工地一天开十六个小时,我每天下午四点和徐戎换班。那天联动试验始终不成功,我便留了下来。工程师们反复调试,不知不觉已经是深夜。徐戎看看表,对大家说,“收工了。早点休息,明天继续。”徐戎又回过头来对我说,“杨助,我有点事找你,出去说。”
我急急忙忙赶出去。徐戎深深地吸一口烟,从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
一张大红烫金的请帖。
我吃惊地看着徐戎,不自觉往后退了半步。他不发一言,再一次把请帖递到我的面前。我虚弱地摇摇头。
他叹口气,把请帖翻开来,拿到我的面前说,“舒可和程琅琅下个月十六号结婚,请我们参加。你看,这里写着我们的名字。”我一把抓过请帖,仔细地看了又看。
我望着徐戎,眼泪簌簌地往下掉。“我以为……”我哽咽地再也说不出话。他扔掉烟头,一把把我揽进怀里。那一刻翻江倒海,电闪雷鸣。我闭上眼,感觉到塌实的依靠。
工厂成功投产那天,我和徐戎请了半天假,回城拍了一张两寸的双人照,领了结婚证,在红杏楼订了三十桌酒席。
九月十六号,我和徐戎双双出席舒可和程琅琅的婚礼。徐戎笑容可掬地站在新郎旁边,给每一位前来道喜的同事派出我们的喜帖。我看着徐戎诚恳认真的样子,突然间百感交集。并不是所有登对的情侣,都有机会相濡以沫荣辱与共。所以我暗暗庆幸,在我有生之年,终于遇见相亲相爱并且厮守终身的伴侣。
记得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送我一束马蹄莲吧,我愿意做你的新娘。
第82个、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

这样的晚上才真是享受:不开灯,点亮两支长长的蜡烛,蓝的、白的放在地板上,一室迷失于光与影之间。
躺在温软雪白的草皮上,听雨----滴沥滴沥----在窗外,后院憔翠,斜墙有天梯,雨潺潺而流,在那儿最是回荡,流经处,把心曲留下。后院的圆灯,还是个满月,灯色披着雨花。
烛光摇曳,好借温柔的舌,贪婪的舐着雨夜的神秘!昏暗中,尚见斗室里一把张开的雨伞,和一绳临时晾在室内的衣裳,我双目昏花了,蓝雨伞是个安全的帐蓬,一绳衣裳是下弦月做的舟,我荡着舟朝篷而去。
刚才踏雨,地原来是掩藏着一个世界,好像深深的湖,路灯在湖底倒竖,无数的涟漪呀,就泛着星星的目光。当平实的地面也充满了内容时,胸襟岂能不阔。雨夜,取笑着人浅狭的理性,告诉你世间有不能解释的国度。
容许人有时做了小布尔乔亚,听雨之外,播一张唱片,也不需要古典的、艺术的,一首五轮真弓的《苏醒》,我已经满足,于是窗处有雨,心内有雨,悉悉索索的编织着,我享受着流泪。
人生不能缺乏的,是雨夜──滴沥的、独自的雨夜。这样的雨夜里,天有泪,烛有泪;天泪有声,烛泪有形,唯有斯人面上簌簌流下的,是点点无声无形的热泪。
石膏像念过这样的故事没有?有人自从得到照着爱人雕塑出来的石膏像时,便将爱情全部移寄在这石膏像上。
没有什么可笑的,爱情的起端一般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人与石膏像之间的。
一个神秘的美丽的灵,永远如一个石膏像那般动人心魄。瞧,那石膏像女孩微侧着头,双眸闪亮如星,欣惬的垂望着,鼻子小巧端正,薄薄的唇中带着永远的笑靥,真是我见犹怜。
带着美的形象的一个未凿的灵,必有一份使人动情的魅力。爱情开始时很幸福地是一种欣赏和被欣赏的基础,可是爱下去又如何,人很容易地从欣赏转为要求了,尤其是发现所爱的再不是石膏像,而是另一个有独立思想活动的灵的时候,人往往要求对方变回一个石膏像那样投合自己,希望对方放到哪里便是哪里,并且确信一切都是为了对方的好处。爱情似乎一有发展便是悲剧,因为人都善忘,忘记最初纯是欣赏,后来变了要求。
可能最高理想的爱情是石膏像与石膏像之间的,他们永远保持距离,永远互无要求,永远互相欣赏。人若要有爱情,大抵只能是次一等的,大家在冲突中寻求容忍,永远不要求对方怎样怎样,别忘了最初被吸引的时候!
哀的渐进恸哭了出去,无所追寻,存在的只是不绝的哭声和眼泪,良久这一切渐渐平息后,才晓得自己已经一度释放回去。恸哭是最原始的自我放逐,没有文化,没有艺术,没有常理,然而,恸哭却又是求生者最彻底的表白----我们不过都是无奈的人。
泣人悲伤的泣,另一人苦恼的看,不知所措。惟有连了这自己化身的另一人也渐渐冷漠基至麻木。于是悲伤的那个自己才停止泣声。还要垂泪多久才说罢了呢?千行泪,终究只能独自品尝每滴中错综颠簸的酸味。
无形的泪该有泪水,干涸的眼,竟还有干瘪的心陪伴,二者都渴求眼泪的滋润,然而,无论如何你竟找不到眼泪时,心灵惟有泼辣辣的告诉自己,眼泪千行,也无法平衡心的沉重,我苦笑的捧住干瘪的心,回答说这心紧贴的不正是无形的泪。
同路客,小时候每每因为朋友间之睽隔而难过,倘若朋友变得冷淡无义,更令自己伤心,其实那时候尚不懂得友情的本质。徐先生说:“交友只是人生寂寞的旅途偶然的同路客,走完某一段路,他要转弯,这是他的自由。在那段同行的路上,你跌倒了他来扶你,遇到野兽一同抵抗,这是情理之中的。路一不同,彼此虽是关念,但也就无法互相援助。但是这时候彼此也许就遇到新的同路客了。”
随着环境的变动,任何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一群朋友往还,很多昔日的朋友,虽仍牵系心中,要保持亲密却是相当吃力,友谊我以为是很难永固的,能够超越时空依然屹立的友情,其实已包含爱情的成分。
仅是一时投契的朋友,散开后,即使重聚,各人在思想修养感觉上的改变,已经导致大家难以重建昔日的关系。然而所谓的知己朋友,起初交往时的情浓,令他们的在离别后的惦念中依旧互相吸引,即使分隔多年,相见还是如故的,这就是爱情的友情。
纯粹的友情是自由的,今天萍水相逢,彼此尊重的欢聚,明天可以平淡的分手,甚至忘记大家。带着爱的友情是浪漫的,却也可以是痛苦,因为“爱”里便开始要求恒久,便开始不能容忍更多的对象,一旦其中一方面对旧知己失去热情,或者将爱平分甚至转给了新朋友,另一方面只得默默承受,由是如今我祈求的,只是在一段同行的路上,彼此温暖的朋友。
第83个、祝福你,“赶路”的老二
老二是被我发在《男友》上一篇风花雪月的故事感动后,在一个天蓝得缺乏道理的春日清晨,边走边唱一路逍遥到我门前的。老二说:“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交给邮车然后试试探探让你接站,那不是老二。”边说边用筷子插着一块心形大蛋糕转着圈儿吃,间或往嘴里扔一粒亮晶晶的冰糖,脆香无比地喝着啤酒,一下子把我的惊讶和矜持懵懵懂懂赶跑了,我几乎是茫然不知所措地接受了他独特的交友方式。
后来才知道,老二做过消防队员、巡逻队干警、机械厂电工、私人保镖、武术馆散打教练,还出任过饭店经理、歌舞厅老板,有段日子潇洒成无业游民,整天闲云野鹤般优哉游哉。“你怎么干啥都没有长性,简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说。老二耸耸肩,振振有词:“干什么事情也是一样,重要的是体验,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什么滋味都尝过,才叫没白活一回,我崇尚一生都在赶路的活法儿。”老二多才多艺,恰恰舞跳得很洋化,蹦迪很野性,超级模仿大舌头红歌星张宇的《月亮惹的祸》几乎原汁原味原音再现,每次演唱都掌声此起彼伏,有次心血来潮为“金兰之友”的我勾勒了一张素描—— “向世界立正”,美校毕业的老师边看边把眼睛瞪得老大,赞不绝口。
老二义气且正直。朋友之间有求必应,哥们儿有事没事喜欢向他靠拢,他的call机一天到晚热闹非凡。有一次几个男人猥亵一个漂亮女孩,老二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结果手上、胳膊上留下了永远的英雄“痕迹”。事后老二数落那些躲着走的男子汉们:“他们没有胆,哪里来的勇气?”
老二“毛病”不少,特爱吹牛。说是会发功,能使烧断的灯丝儿一会变亮;说是他只要对着树深呼吸几次,所有的树叶便萧萧落地,让你觉得他比大仙还能显灵。老二吃喝赌三毒俱全,赌上瘾一连几夜在“方城”内死去活来,但睡上一觉儿打个哈欠没准儿迸出两首“梦回纯情”“阳光之约”的美丽长诗,令你啧啧赞叹。
老二说他最大的缺点是不听话,专门和那些以势压人的“官儿”及居高临下的“头儿”作对,用以维护自己的男子汉尊严。我安慰他说不听话就不听话吧,其实要做一个不听话的好孩子也挺难得呢,老二就冲我知音地一笑,然后竖起羊绒风衣的领子推推墨镜很酷地看着远方若有所思。
一年多前,自诩有着“流浪者血统”的老二只身到深圳闯世界,先给大款当保镖,后到一家建材公司做业务主管,有了一些家底后开始炒股,终于幸运地赚到一笔钱,办起了浪漫诗意的“彩虹桥酒家”,生意一天比一天火。
新年那天接到老二电话,老二操着半生不熟的“鸟语”先对我祝福一通,然后大发感慨:“人生有许多机会因为没有实践的啦,所以你不知道会不会成功,还是要多一些体验的啦,你会发现并创造你自己。”想想老二说得挺有道理。
祝福你,远在异地他乡“赶路”的老二——不听话的好孩子。

第84个、能量源

车祸后,我的双腿就没了,穿不了高跟鞋,也当不了“妖精”。琴盒里躺着云杉木小提琴的碎片,是爸爸买给我的。我砸了琴,云杉木的碎片飘落了一地,琴弦还连着两头。
妈妈默默地把碎片拾进琴盒说,不如在家教学生吧。不久,我意外地收到了快递,竟是一把小提琴。红木的琴身稍一撩拨,就迫不及待流出音符;红木围成的共鸣箱,像音乐魔盒闪着熠熠的光,让我兴奋。我开始在家教琴。
“请问,这是望老师家吗?”这是在叫我,一个眉目清秀的男生,局促地站在门口,“我叫李非鱼,想跟您学琴,听说您教琴教得很好。”
我问:“你以前学过吗?”
“学过,基本的乐理我懂。”
“那好吧,你家住得远吗?”我担心他哪天离开时,找的借口会是离家太远。
“不远,我就住在那儿。”他兴奋地指指对面的楼房。
李非鱼有天赋,小提琴在他手上弹来近乎完美,我教得很轻松,他领悟得很快,让我有成就感。他是我教过的最有天赋的也是惟一有天赋的学生。时间变得畅快起来,我们谈着、笑着,他说他周围的人和事,我嘴上表示不屑,心里却喜欢听他说这说那。和他在一起我没有负担,不用顾虑他打量的目光,在他眼中,我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变过,所以从容。我开始期待每个周日。
可是,他很久都没有来了。是病了吗?我决定去对面楼房看看。
“你找谁?”他家对门的阿姨问我。“我找李非鱼。”“听***说病情加重了,很久都没有回来了。”
“我是他的小提琴老师。”
“这么年轻的老师?他自己就是小提琴老师啊,他得过好多奖呢。”
“啊!是吗?”我太意外了。
“真不知怎么感谢小鱼,送了琴,还去当学生。”从李非鱼的家里竟传出妈妈的声音!
“别这么说,这是小鱼的心愿。他从小就喜欢你们家梓儿,他在医院恰好看到梓儿发生了车祸,梓儿摔了琴,不然,就是逼着他,他也不会去的。小鱼现在脑癌没有办法治了,到了晚期!”大概是李妈妈的声音。
我懵了,是脑癌!李非鱼虚弱地躺着,癌细胞在他头上肆虐疯长。他怎么不告诉我?我强忍着自己不要哭,腿被锯掉那天我也没有哭啊。李非鱼你就是个大傻瓜!
我拼命地跑到医院,问李非鱼:“你还愿意当我的学生吗?”“怕是当不成了吧。”他眼里分明留着遗憾。“你不当我的学生,我就砸了你送的琴!”“别砸!那我就当,一辈子。”他笑了,笑得很灿烂。
我躲到屋外,眼泪簌地往下掉。李非鱼终究没能躲过这个冬天。每个周日下午,我都会用他送我的琴拉首曲子送给他,也送给自己。这把琴成了我生命里的“能量源”,每当生活变幻时,它支撑着我坚强,为我续航。
第85个、无言的悔恨

如果逝去的都能重来,如果忏悔能减轻对无辜者的伤害,也许就不会有这份——
大学毕业那年,因为没有靠山,我进了一家电脑配件公司的成品车间。而同学陈娟却在当官亲戚的出面下坐进了办公室。那一天,我为命运的不公咬牙切齿,也对当官的人无端生出一份鄙视与憎恨。
由于成品车间员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我这个年轻的大学生便被委以了重任——担任搬运班组组长。
刚从技校毕业分进公司的吴凡在员工中比较突出。就在我有些看好他的时候,有人告诉我:“你看他从不在人前摆谱,他的爸爸可是堂堂的卫生局局长呢。”什么?他居然是局长的儿子?听到这样的消息无异于给了我当头一棒。
心中那个尚未痊愈的伤口再一次被拉开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莫名地,心里对他徒增了许多的怨与恨。
“哼!局长的儿子又怎么了?”我在心里愤愤地想,“我还是个名牌大学的本科生呢。”
由于我的“出类拔萃”,不到3年的时间,我从班组长一路提升至人力资源部经理,真正拥有了一种“呼风唤雨”的感觉,但是,埋在心底的“积怨”始终让我无法释怀。后来,有一件事终于让我“淋漓尽致”地“教育”了一下吴凡,也抚慰了我那颗曾经受伤的心。
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工地上,工人们正冒雨将一批货物搬运上车。就在这时,危险发生了。由于路滑,前面的一个工人摔倒了,沉重的货物一下子压在了后面来不及躲闪的工人身上……
当得知险情赶到现场时,我看到了一个后来无数次在我梦中重现的画面:个头不高的吴凡抱着浑身是血的工人向面包车奔去,脸上的表情痛苦而恐慌,汗水和着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滚滚而下……
我在那一刻忽然就拿定了主意——这次决不轻饶他!后来,公司领导在研究处理意见时,我提议为了严肃公司纪律,开除作为班组长的吴凡。
就这样,在我的别有用心下,吴凡走了。那天,在公司的楼道上,我遇到了他,他投来了让我至今不能忘记的仇视的目光。
3年后有人告诉我:吴凡15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他一直是与母亲相依为命。吴凡被公司解聘后,他们母子离开了这个城市,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日子越发艰难。他去建筑工地打过工,在街头卖过水果。至今连媳妇也没娶上……
听了这人的话,无边的悔恨漫过我的头顶。我难以原谅自己,是我的自私毁掉了吴凡。而今,我不求他的谅解,只希望他能知道,从此后有一颗忏悔的心永远在他身后默默地为他祝福,祝愿他从此幸福快乐!
第86个、淡淡花香

记得席慕容说过这样一句话:友情就像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比较好,这样才能够持久。 我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恬淡的境界,美妙的哲思。
经常有朋友向我抱怨:我对某某那么好,那么细致入微,为什么他不能体谅我多一点?我说,不是他不够体谅,而是你要求的太多了。你付出了一,便要求同样的回报。这对他是不公平的,于人于己都是一种压力。不要和别人攀比,更不要把“所得”“所失”拿来比较。它们是上帝赐予人类最真实的天平的两端,稍动一点歪脑筋就会失衡。感情不是简单的堆砌,投入的砝码多了未必就是轻松。
其实对万物都不要寄予太高的期望,谁也无法保证它不是空中楼阁。惟有在过程中寻找快乐。人生就如同一条绵延的小路,永远不要希望一眼望穿,那不是真实,也不现实,一路哼歌,看看四周变换的风景,也不失为一种朴素的快乐。
简单的人用简单的眼光看待复杂的事物,复杂的人用复杂的眼光看待简单的事物。也许事情原本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棘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然后静静等待,船也许会自己驶向柳暗花明;如果依旧原地不动,也不要灰心丧气,大不了跳出这个圈圈,或干脆忘记这份纠缠,从头再来。给自己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事。
在人生道路的每个阶段,都有人陪我们一起走过,都有我们曾经彼此慰藉着的回忆,这,已足够。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不要苛求朋友永远陪在身边。早已过了上一个驿站,就不要把心情留在过去。珍惜现在,珍爱过去,感激所有陪伴我们一路走来的人。
没有理想是懦弱,顶礼膜拜是一勇之夫。善待自己、善待别人、接纳自己、宽容别人,即使我们一无所有,但我们的心是满足的,快乐的。
捧一束美丽的花束,插在瓶中,放在窗前,让它恣意地享受日光的温暖。
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第87个、总是朋友在欺负你

苏沫和姜藤是大学四年的室友,这两个女孩和另外一个男孩之间有一段纠葛的过去。简而言之,就是姜藤把苏沫的男朋友抢了,又把他给踹了。
苏沫知道后,静静地回到宿舍的床上躺着,眼泪沾湿了枕巾。她不是对忧郁王子有多依恋,毕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没什么好留恋的。她回忆更多的是姜藤对她的不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似乎从来都是苏沫吃亏。
大一的时候,学校组织放大片,她和姜藤正在宿舍洗头,本来有两壶开水,但是姜藤冲了一遍又一遍,轮到苏沫的时候,只剩半壶了。眼看电影就要开演,姜藤不停地催促苏沫,她只能头发上挂着蛋黄状的洗发膏去看电影,被外系同学嘲笑。苏沫回来后很生气,可是姜藤轻而易举就化解了苏沫的怨念:她给苏沫打了满满两壶开水,娇滴滴地放到苏沫床边,让苏沫不得不停止了抱怨。
大二的时候,两个人都参加老师的课题项目,苏沫是好学生,兢兢业业,姜藤则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只为混个“三好学生”的奖状。可是最后要拿这个项目去申请成果的时候,姜藤悄悄地把申请书上“负责人”一栏上苏沫的名字改成了自己。成果申请下来了,苏沫独自生气,姜藤硬拉着她去了一家高档西餐厅,用奖金请苏沫吃了一顿大餐。姜藤一边喝着柠檬苏打水,一边哭诉,我的父母在我小时候就离异了,是要强的妈妈一个人把我带大的,我要是没有一点成绩,她心里该多难过啊!我真的是没办法了,对不起苏沫!苏沫又心软了。苏沫出生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同学也都是大院里一起玩大的孩子。在这样一个友善、不带一丝杂质的环境里长大,苏沫自然不会想到去欺负别人,可也对别人的欺负特别的敏感且没有免疫力。她想,自己的父母慈爱、心地善良,她应该去体谅别人的酸楚。
大三,也就是姜藤抢走忧郁王子的时候,苏沫沉不住气了。她来找我诉苦,似乎姜藤和忧郁王子的背叛在苏沫心里造成的巨大阴影已经快要把她压垮。转眼到了大四下学期,我忙得焦头烂额,无暇再顾及苏沫。慢慢地我发现苏沫就对姜藤开始不那么冷淡了。后来有一次,姜藤又找机会告诉苏沫,她跟忧郁王子已经分手了。姜藤说,苏沫,我知道自己对你造成了伤害,可是只有你对我好,你能再原谅我一次吗?你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后面的事情不用猜你也知道了,两人又一起踏上了求职的漫漫长路,并且合租了一间公寓,苏沫还不计前嫌地把朝南的那间房子让给了姜藤,姜藤对此的理由是她从小就住朝南的房间,住习惯了。两人似乎又恢复了从前的亲密无间。
好景不长,一天夜里,我在熟睡中听到手机响了,苏沫泣不成声,她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一再忍让,还是老被欺负?”
我叹了口气,给她讲了个故事:花园里有两朵花,玫瑰开在土壤贫瘠的地方,它拼命地吸收阳光,汲取养分。牡丹长在肥沃的土壤上,它轻松地哼着歌儿。玫瑰在地底下拼命地抢牡丹的养分。牡丹害怕孤独,就把养分让给它。玫瑰太自私,可是牡丹不知道保护自己。
第88个、她始终是我的朋友

这天清晨,弗格斯家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他刚握起话筒,一个陌生而嘶哑的男中音便在电话那头响起:“弗格斯先生您好,我是杰克法官。刚刚有人指控您偷了一家商店的两本书,请您于下午一点钟到达法庭接受审理,希望您积极配合我们。”
弗格斯一头雾水,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去过商店了,再说以他的地位与经济实力,还用得着去偷书?很显然,这是有人设计陷害他。
弗格斯刚刚被上司任命为私人秘书,这项工作虽然累人又费时间,但却是事务总管,是一个人人羡慕的职位。虽然对于弗格斯的当选,很多人都赞同并给予了充分支持,但并不代表没有人嫉妒甚至希望他身败名裂。弗格斯实在是懊恼极了,原本愉快而轻松的早晨就这样变得愁云惨淡。
下午一点钟,弗格斯准时到达法庭。指控人是个英俊的年轻人,语句如锋利的刀剑,弗格斯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软饼。二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法官一时难以判断,只好休庭宣布第二天再审。
弗格斯很气愤,他的上司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对人对事一向要求严格,就在清晨还因为他的事假而不悦。而直觉告诉他,明天的审理也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真不知道要这样到什么时候。
第二天清晨,弗格斯还没想清楚该以什么样的借口再次向女上司请假,女上司就打电话过来,急于要知道他这天打算怎么办。言外之意是她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想不到单位的人这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弗格斯红了脸,仿佛他真的做了贼。他告诉女上司,他要去法院,然后直接回家,因为他没脸见其他人了,一个堂堂正正的事务总管却被别人指认为贼,想想都觉得丢人,真不知道同事们会怎样看他。
女上司告诉弗格斯:去过法院之后,一定要到单位来,事情再糟糕,一个大男人都要拿出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她还特别要求弗格斯在处理完法院的事情后去见她。
弗格斯很沮丧,干了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得来的职位可能就要这样没有了。
正如弗格斯预料的那样,法庭审理还是没有结果。
下午,弗格斯不得不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硬着头皮回到单位。推开单位的大门,同事们都不约而同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不过一秒钟,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弗格斯的脸上,弗格斯的脸一阵阵发烫,他一遍遍在心里说:我不是贼,不是,我是清白无辜的,是被人陷害的。可是没用,他的声音别人听不到。他成了“过街老鼠”,同事们不是斜眼瞄着他,就是绕他而行。弗格斯实在受不了这样的难堪,径自来到女上司的办公室,他想还是自己请辞吧。
女上司先开了口:“来,我们去散散步。”弗格斯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女上司已经出了门。
弗格斯跟随女上司来到走廊,女上司并没有和他说什么偷窃的事情,不过是让他聊聊他的孩子。提到孩子,弗格斯的紧张情绪立刻轻松下来,孩子的诸多趣事让他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容,一向严肃的女上司也不时地点头微笑。
女上司同他走遍了这座办公大楼的所有走廊,很多同事都看到了他们愉快交谈的情景。在走完了所有走廊后,女上司带弗格斯进了茶室,这里的门时刻敞开着,女上司选了临近门口的座位坐下,并示意弗格斯坐在她的对面,使得经过和进入茶室的人第一眼就看得见他们。在这里,视时间为金子般珍贵的女上司居然同弗格斯闲坐了一个多小时。
事情很奇怪,当弗格斯再次推开办公室大门的时候,同事们的态度竟然有了180度的大转弯,他们的眼睛里盛满了友善,脸上挂满了笑容……
当弗格斯终于被宣判完全无罪,和他的妻子离开法院准备回家的时候,他看见他的女上司正穿过人群大步向他走来,与他及他的妻子一一拥抱。
“我想我不必对你说什么了,是吧?”女上司故意板着脸。
是的,还用说什么呢?在这一令人伤心烦神的事件中,女上司始终是弗格斯的朋友。她毫不吝啬自己的信任并巧妙机智地维护住弗格斯的尊严,使弗格斯能够勇敢地面对鄙夷,最终走出困境。
这位女上司就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被称为政坛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她凭借真诚与智慧,赢得了民众的支持与信赖。
第89个、伙伴

小时候,在一个北方偏远林场的小学读书,学校的房子都是用泥抹的,有时刮风还从棚顶往下掉土坷垃和迷眼的碎末儿,下雨就更惨了,总有几处往下漏水,“嘀嘀嗒嗒”敲在水盆里“叮叮”作响,我们就伴着“音乐”咿咿哓哓,发出各种零乱的声音。最难熬的当然是北方那冻得使人发颤的冬季,整栋房子“呼呼”地灌着风,虽然生着火炉,但上课时总会有人攥着通红的手,浑身哆嗦,嘴里的牙齿还时不时地打着冷战,像魔鬼磨牙的声音,我的前桌就是。
前桌叫刘汉生,我认为这个名字不错,但同学们都叫他“山东棒子”,原因是他来自山东,是个小山东,但我却从不这样叫他。我见过他爸爸,脸极黑,我敢说那绝对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如此脸黑的人,头发很短,身材魁梧,很像小人书里讲的武松,扛着木锯,是个放木工,一张口粗声粗气的,讲着一口山东话,典型的山东大汉。她的母亲则不然,比起刘汉生的父亲来,就显得娇小多了,身材不胖不瘦,一头齐耳短发,说起话尖声细气。但我并不敢把这话说给刘汉生听,一来是我那时胆子很小,二来是怕看到刘汉生发怒时那双冒光的眼睛,配上他那张黑瘦的脸,着实会吓到我。那年的春天有很大的风,刘汉生刚来学校不几天,就惹出了事,和同班的几个男生打了一架。那几个男生都是爱欺负人的,有好几次,他们用手扯着我的辫子,使我跟着转圈,趁我不注意偷拿走我的作业本满世界跑,让我费尽力气地追,嘴里还喊着:“傻妞,丑妞……”于是我平时只好躲得远远的,那天,他们不知从哪里捡来了几根老玉米棒子,敲着刘汉生的桌子大声嚷:“掰苞米,煮苞米,山东棒子回关里……”刘汉生开始低着头,什么都不说。就在他猛然抬起头来怒视那几个男孩子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握紧的拳头和那双发出愤怒红光的眼睛,一下子就震住了他们,刘汉生抓住其中的一个带头的就使劲打,其他的人见人多势众就一起冲了上来,顿时乱作一团,直到老师赶来,一阵厮打过后,有两个男孩子的鼻子被打出了血,有一个甚至哭了出来,使劲地抽,大口地喘,我实在恼透了那个男孩子,刘汉生的嘴角出了血,脸上不知被谁挠了一大道,衣服也被扯丢了扣子,但他却始终是昂着头面对老师的训斥的。
从那以后,班上的男生便再也不敢对刘汉生轻举妄动了,有的甚至还和他玩到了一起。那段时间,不知为什么,他们也不再取笑我了,可能因为我和刘汉生是前后桌,有很多接触的机会。刘汉生从来不写作业,那一年他的作业差不多都是我执笔的。他有时会带很多花花绿绿的小玩意,橡皮、小刀、破螺丝、吸铁石,还有一大堆五颜六色的玻璃球,最好的是他经常带一些连环画和童话书,都是他从山东带来的。那时候,小孩子手里有一两本小人书画册都叫人羡慕,更何况是连环画和童话故事书。于是,我作为刘汉生的作业执笔兼后桌、跟班,便总能在众多孩子们崇拜的目光中手捧两册洋洋得意地从早晨看到黄昏,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用白纸把上面的公主王子老虎精灵临摹下来,惹得很多孩子的嫉妒。书里的故事刘汉生差不多都能记住,所以,每次说故事总是他最出风头,而且他的画也是很棒的,我总能找到理由让他给我画几张画。比如今天上课我回答对了一个问题,或者我家的“大黑”又有崽子了等等,我尽可以找一些和画画毫无关系的事教他给我画画,他的态度一直很好,总画一些王子公主之类的给我,有时也画哪吒和美猴王,都是漂亮的。
夏天我们就到山上玩,采野果、掏鸟窝,我用衣襟兜着野果,边采边吃,刘汉生就去上树掏鸟窝,他很会上树,不用一分钟就能顺利爬上去。一般是鸟蛋和小鸟儿,我们就坐在树下边吃边玩,把前面的衣襟弄得红一片紫一片的,他还会捉蝈蝈,我们也叫“叫驴”的,黑的绿的很多只,还有天牛和磕头虫,都是有趣的虫子。我们曾经一起养过小鸟儿,刘汉生负责捉虫,我负责给它们垫上厚厚的草,尽管我们照顾得很仔细,一有时间就去看小鸟儿,但还是有几只死去了,剩下的也都病怏怏的,刘汉生就说是因为我们不是鸟妈妈,不会养。我们把死去的小鸟儿埋在学校后面的树林里,用细细的沙土,竖了一个小碑,上写“小鸟之墓”。刘汉生说大人都这么干,终于,侥幸活下来的小鸟儿被我们决定放飞。刘汉生撕了一个小纸条,在上面画了一对手拉手的小人儿,他说就是我和他,因为是我们俩一起养大的,系在小鸟儿的腿上,看着鸟儿们越飞越远,刘汉生说:“它们飞起来很好看!”
转眼间,冬天来了。教室里一天比一天冷,可能是因为地域的不同,刘汉生显得很不适应这样的严寒,一上课就哆哩哆嗦的,嘴里发出稀奇古怪的声音。有一次我问他在说什么,他说他在唱歌,我又问什么歌,他又说是他们那儿的歌。因为冷的缘故,教室里总要烧火炉取暖,还分别安排几个同学每天打开水。那天,刚好轮到我了,我正提着重重的暖瓶走在路上,迎面走来了老师的侄女倩倩,她要我帮她把昨天留的两篇生字写完,因为她昨天跳皮筋忘了写,还说要帮我提暖壶。我没考虑就立刻答应了。但正当我在教室里挥笔赶写的时候,却猛抬头看见老师一脸怒气地走了进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斥责我:“你躲在这里做什么?打破了暖瓶还叫倩倩帮你撒谎,年纪一丁点儿,就学起坏来了!”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面对老师的斥责,百口莫辩,只顾着哭,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只看到躲在老师身后的倩倩有些发红的眼。突然,一个声音从我背后响起:“暖瓶不是她打碎的,是倩倩,我亲眼看见的!”我惊异地回过头,是刘汉生!老师冷笑一声:“呵!这儿还有帮凶的,好!你们俩一起到我办公室来!”在办公室,刘汉生依然昂着头坚持自己的说法,老师气坏了,冷不防地就打了刘汉生一巴掌,印了五个手指印在脸上面,我都傻了,只好哭,这件事直到我们把家长找来才算完。
从那以后,刘汉生再也没来过学校,是他自己不来的。大约过了半个月,我在放学路上突然遇见了他。还是那张黑瘦的脸:“我要走了,家也搬走,本来我家就不打算长住的,给!”他从包里拿出一本崭新的连环画和一盒五彩笔放到我的手上,末了,又说了句:“以后不要再哭了!”就真的这样走了,而我,则长久地立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事隔十余年,一日,一位儿时同学从山东打来电话:“还记得吗?咱们上小学的时候,那个黑小子。他父母离婚了,他跟***一起住,在山东,今年还考上大学了呢!”我没有做声,但眼前仿佛又浮现了一个山东的黑小子的身影,是刘汉生!我终于知道,心中伫留的那个身影,那是永远的伙伴!
第90个、重新找到当年的友情

我们又手挽手地在安纳波利的街道上闲逛。在一家餐馆里,我们用最大号的酒杯喝葡萄酒。我看见休和查利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俩一样又肩并肩坐在了一块儿,对作家们的作品大发评论;而我也和从前一样,像个学生似的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着兄长们的高谈阔论。我们接着喝酒,继续逛街,试橱窗里的帽子,看绘画展览,四处溜达;我们饮啤酒,吃成打儿的牡蛎,在当地的大学和海军学院里,我们被年轻人包围着,一瞬间我们又找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那天晚上,我和休躺在旅馆的床上,回顾着我们三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友谊。我们尤其想弄明白许多年前我们是如何互相影响的。最后我俩都感觉到,从查利那里学到了谈吐隽永,那种讽刺式的幽默感把幽默与趣味带进了我们的思想与语言之中。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查利的小公寓里和他共进早餐。我告诉了查利前一晚我与休的谈话,查利笑了。休看着查利,静静地说:“查利,如果说我俩从你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你又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
查利凝视着我们。“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说:“友情。”
第91个、请扣我奖金
三民化工厂考勤制度很严格,职工每迟到一次,都要扣发100元满勤奖。为此,大家都是卯足了精神,准时出勤,以领取满勤奖。
今天,正是工厂发满勤奖的日子,大家都早早地来到工厂财务部,要来领取奖金。可让负责发奖金的小毛奇怪的是,本来每次都是第一个排队等候领取奖金的老张,却迟迟不见人影。直到大家部领了奖金,走光了人,老张才冒了出来。
老张悄悄地走到小毛的面前,神神秘秘地说道:“嘿嘿,小毛啊,我求你一件事,今天,你把我的奖金扣了吧!”小毛一愣,然后他咧开大嘴笑了:“我说师傅啊,这奖金可是整整100块啊。你不要,为什么啊?”
老张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不是迟到了吗?迟到,就是要扣奖金的嘛。”小毛乐了:“嗨,我说师傅你这人真的奇怪,每个月你都是出满勤的,可今天你竟然不想领奖金,真是奇怪啊!不过,厂长说了,领满勤奖的日子,可以迟到。这钱,你就拿走吧!”说完,小毛就要老张签字领钱。
听了小毛的话,老张可急了,他涨红了脸,低声喝道:“小毛,以前你还是我的徒弟呢,你不听我的话是不是?”
小毛吓了一跳,他嘀咕道:“师傅,有你这样不要奖金的吗?况且,你没有领到满勤奖,可是要上厂里的批评公告栏的!”
“上就上!我还怕不上呢!”老张摸了摸小毛的头,得意地说道。
看着小毛取消了老张的满勤奖。还把他的名字郑重其事地写在了厂里的批评栏上,老张这才满意地离开了。看着老张乐呵呵的样子,小毛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啊。
转眼,第二个月又要发满勤奖了,这下,小毛开始注意起老张来了。他知道,老张爱厂如家,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厂。到厂后,他也总是闲不住,这里帮忙扫地,那里帮忙修理机器,直到大家都到齐了,他才停下来。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偏偏要在自己的头上扣一个迟到的帽子。可真奇怪啊。看着老张早早地来。迟迟地走,小毛却看不出所以然。
再过两天就发满勤奖了,小毛负责的签到单上老张依然是满勤。这天,小毛紧跟在老张师傅后面,打趣道:“我说师傅啊,这次,你可不会再迟到了吧?”
老张一听,愣了愣,然后不好意思地说:“小毛啊,上次我是霸王硬上弓,害你被领导批了一顿,实在对不起了。这次,我再也不会影响你了!”
听了老张的话,小毛的心才放了下来:嗯,看来,师傅是不想再上那个批评栏了。
可让小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第二天,老张姗姗来迟,负责签到的小毛只好气呼呼地把老张的名字记了下来,这下,老张又上了批评栏。
下了班,小毛生气地拉住老张,气嘟嘟地说:“师傅,这100块钱也是钱啊,您再大款,总不能用故意迟到来拒绝吧?您心里究竟想着什么?快说说!”
老张依然乐呵呵的样子,他微笑着对小毛说道:“小毛,你放心,师傅做事是有底线的,我是不会去害人的。”说完,他大声叫着前面的王锁柱,赶到前面去了。
到了门卫处,小毛坐了下来。要了一杯水喝。负责门卫工作的,是小毛的哥们。他见小毛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就关心地询问起原因来。小毛气呼呼地说道:“我说兄弟啊,你有见过这样的人吗?他本来可以得到满勤奖的。谁知,他两次都故意迟到,不要这些钱,气死我了!”
“你说的是谁啊?”那门卫好奇地问道。
“还有谁?我的师傅老张啊!”小毛狠狠地放卞杯子,没好气地回答。
“老张,不会吧?他可是天天第一个进厂的啊!这可是我亲眼所见啊!”那门卫也觉得不可思议。
“啊!那他进厂后去了哪里?”小毛越发纳闷了。
小毛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出了厂子。他骑着自行车路过一家小饭店,突然看到老张正和王锁柱在店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呢。他想进去问问,又觉得不妥。这老张师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不但求我扣奖金,而且奖金被扣了后,还请人家高兴地吃肉喝酒,这事可真邪门啊!
从此,小毛就格外地注意起老张来了。
老张一如既往地第一个来上班,第一个来签到。
这天一大早,是小毛负责管理签到簿的。小毛早早地来到厂子里,他看到老张也来到了厂子,只是这次,他没有来签到。小毛就多了个心眼,他叫财务部的同事负责管理签到簿,自己偷偷地跟在老张后面,想看看他究竟干了什么事。
老张仍旧帮忙打扫卫生,修理机器,随着8点签到截止时间的临近,小毛有点急了:现在再不去签到,那老张这个月的满勤奖,又要没了!
小毛一急,就冒了出来,他大声喊道:“师傅,快去签到啊,不然你这个月的奖金又要没了!”听完小毛的话,老张大吃一惊,他赶紧用食指压住了嘴唇,示意小毛轻声点。小毛不知道老张葫芦里卖的是啥药,就上前去拉老张。
老张突然脸一板,大叫一声:“不好!我肚子疼,我要去厕所一趟!”说完,他就“通通通”地跑到厕所里去了。
这下,小毛终于明白过来了,敢情师傅是故意不签到,为的就是不要这100元的奖金啊!
等师傅小来,已经过了签到的时间了。老张这个月的满勤奖金,又没了!
下班的时候,小毛追上了老张,要老张说出他不要奖金的真相!老张被逼急了,他正想回答,这时,王锁柱已经跑了上来,他一把拉住老张的手,傻呵呵地笑起来:“我说老张啊,你这个月又迟到一次了吧!怎么样,又要请我喝酒吃肉了吧?走,赶紧去,我好久没吃肉了,这次,我可要狠狠地宰你一顿!”
两个老家伙打着哈哈,把小毛丢在后面,大步向前走去。
“小毛,走,我们也凑份子去!”这时,老厂长突然从后面走了过来,他拍了拍小毛的肩膀,笑眯眯地说道,“这个老张啊,怎么想出了这么个孬点子。不过。对王锁柱这样的一根筋,也只能这样了啊!”
老厂长的话,小毛听得是一头雾水,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我跟老张、锁柱可是老同学了,他们的性格,我可是一清二楚啊!”老厂长拍着小毛的肩膀,轻声说道,“上次。他们两个人为了厂子的事情,打了个赌,说是看三个月内哪个没有满勤的就要请客。可最近锁柱的孩子上了大学,锁柱的老婆又有病,他就把所有的钱都省下来,亏了自己的身体。可这锁柱是个倔性子,而且极爱面子,根本不要别人帮忙,如果有人要送钱送物给他,他更是跟人吹胡子瞪眼的。老张想帮忙。却帮不来,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对我说以后他可能不会出满勤了,为的就是能有机会请锁柱吃些好饭菜,补补他的身体啊!”
“啊,这样啊,走,厂长,我也去。以后。每个月我都要找个理由,请他们吃顿好饭菜!”小毛跟在厂长后面,大步向饭店走去。
第92个、把伤害留给自己

二战期间,一支部队在森林中与敌军相遇发生激战,最后两名战士与部队失去了联系。他们之所以在激战中还能互相照顾、彼此不分,是因为他们是来自同一个小镇的战友。两人在森林中艰难跋涉,互相鼓励、安慰。十多天过去了,他们仍未与部队联系上,幸运的是,他们打死了一只鹿,依靠鹿肉又可以艰难度过几日了。可也许因战争的缘故,动物四散奔逃或被杀光,这以后他们再也没看到任何动物。仅剩下的一些鹿肉,背在年轻战士的身上。这一天他们在森林中遇到了敌人,经过再一次激战,两人巧妙地避开了敌人。就在他们自以为已安全时,只听到一声枪响,走在前面的年轻战士中了一枪,幸亏在肩膀上。后面的战友惶恐地跑了过来,他害怕得语无伦次,抱起战友的身体泪流不止,赶忙把自己的衬衣撕下包扎战友的伤口。
晚上,未受伤的战士一直叨念着母亲,两眼直勾勾的。他们都以为他们的生命即将结束,身边的鹿肉谁也没动。天知道,他们怎么过的那一夜。第二天,部队救出了他们。
事隔30年,那位受伤的战士安德森说:“我知道谁开的那一枪,他就是我的战友。他去年去世了。在他抱住我时,我碰到了他发热的枪管,但当晚我就宽恕了他。我知道他想独吞我身上带的鹿肉活下来,但我也知道他活下来是为了他的母亲。此后30年,我装着根本不知道此事,也从不提及。战争太残酷了,他母亲还是没有等到他回来,我和他一起祭奠了老人家。他跪下来,请求我原谅他,我没让他说下去。我们又做了二十几年的朋友,我没有理由不宽恕他。”
一个人,能容忍别人的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傲慢无礼、狂妄无知,却很难容忍对自己的恶意诽谤和致命的伤害。但惟有以德报怨,把伤害留给自己,让世界少一些不幸,回归温馨、仁慈、友善与祥和,才是宽容的至高境界。
第93个、写给夏哈利

这些天来,多么想你。想你长长的红舌头,宝石般的眼睛,美丽的白毛,跑起来像一只雪球。在校外闲逛,见到你的同类,忍不住叫一声,哈利,当然没反应,这世上听到我叫哈利停下来的,只有你一个。
上个暑假有点冷,雨下个没完没了。你不能出去玩,就趴在屋里睡大觉,我也睡大觉。我醒来时你还在睡,逗你你生气了,翻我一眼接着睡。我无聊极了,睡吧,哈利都睡了。你醒了,就用长长的舌头舔我的脸,弄得我一脸口水。你笑着望着我,我也给你笑,揪你的耳朵,我喜欢你耳朵竖起来的样子。
我饿了,吃饼干。你站在我面前,瞪着我,舔着嘴唇。我把饼干放进你的碗里,你舔了一下才吃,颇有我的作风。一袋饼干我们俩吃,谁也没吃饱。我去煮方便面,分开来盛,两半碗,你嫌烫,趴在碗前,守着自己饭碗,等饭慢慢变凉。我吃完了,你还没吃,我逗你,作势要吃你的饭,你汪汪大叫,吝啬的家伙。
本来睡在我床头好好的,干嘛又睡妈妈那屋,她叫你出来怎么这么不听话。她打你一下,又不重,你怎么叫得那么凶,她生气了,又打你,你怎么想咬她,她拿东西打你,你怎么不跑出来,非得我去叫你才出来。那一天你挨打,我心疼死了,哈利,小时候妈妈也是这么打我的,我一跑,就没事了。
早晨你醒得挺早的,我还在睡,一睁眼,你正趴在我枕边,盯着我看,见我醒来,兴奋极了,一个劲冲我笑。我摸一下你的头,你就眯一下眼睛,很陶醉的样子。我跟你说话,我说哈利好兄弟,早上好。你好像听懂了似的,高兴极了。
你早晨胃口不好,和我一样,懒洋洋的。我看电视,你就开始睡觉,或者趴在地上深思,一副很忧伤的样子,像个诗人。是不是想你的兄弟姐妹了,我也是。你很小的时候,抱你来的那个家伙,他是我弟弟,他当兵去了,你还记得吗?他老是骑车给你买肝子吃。
好不容易阳光出来了,你高兴坏了,在家里再也呆不住了。我陪你出去玩,你在前面跑着,嗅一下墙根,嗅一下泥土,还跑到一个小男孩旁边,让他摸你的脊背,人多了,车也多了,我叫你,你不理我,我生气了,站在那里不动,一会儿你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看我一眼在我旁边打圈转,一点也不知道认错,算了,我原谅你了。
叫我特生气的是你一吃东西就忘了我,叫你不理不睬的,一个劲的吃。后来想想爱吃是你的天性,可以算是饕餮之徒。好不容易这一段你胖了,肚子圆圆的,你已到中年,胖一点也好。
我快走的时候收拾皮箱,你在旁边看,很好奇的样子,还跳到皮箱里,我多想合上,把你带走,可是学校明文规定不准养宠物,在我眼里你不是宠物,而是一个人,你和我朝夕相处,同榻而眠,互相陪伴,不离不弃。
我走的那天早晨,你早早醒来,看我拎东西一副要出门的样子,你兴奋得又蹦又跳,以为我又带你出去玩了,你站在门口,等我把门打开,然后冲出去。我蹲下来,摸你的头,你用温热的舌头舔我的手。我说哈利,我要走了,你要听话,别淘气。我把面包放进你碗里,你跑到碗边去吃,我拉开门,出去,重重关上门,我听到你叫了两声,你又受骗了。
坐在火车上,想想最后悔的一件事是那一天没好好保护你。那一天我们出去玩,兴高采烈地回来,谁知半路上杀出一只黑狗,它窜上去一口咬住不提防的你,它把你按翻在地,你压根就反击不了,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只能大叫,不敢近前。到最后黑狗的主人赶到,才把你解救下来。你脊背上的毛被咬下来一大撮,那一天我内疚极了。夜里,你睡着了,我趴在你旁边看你,哈利,对不起,你痛不痛?
有时候早晨醒来,就想哈利也该醒了,该伸懒腰了,该在屋子里到处走动了。甚至早晨醒来,泪流满面,想我们还要两个月才能见上面,就想回去一定给你找个伴,哈利先生这么帅,总不能孤独一生。
有一晚妈妈打电话过来,说她要去福建,在那儿呆好长一段,哈利被送到姥姥家。我知道你到别人家会好几天不吃饭,哈利,别这样,我在这边,很难受。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别有什么意外,等到我回来,等我的弟弟探亲的那一天,哈利。
思念如梦了无痕。记得,我把你当兄弟。
第94个、为了吃和点菜回北方

我曾经到南方工作过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会爱上南方这些美丽的城市,因为我是为了逃避北方的风沙到南方的。
很有一段时间我替自己高兴着,那时我一个人吃饭,没什么朋友。所以,只顾着看南方美景与美人了,南方的美人太瘦,让我恨起自己来,我的体重怎么能超过50公斤呢?
终于熟了,大家一起去吃饭,男男女女,从广式酒楼到街边大排档,我总是咋咋呼呼地结账,北方人嘛,一向这样,开始的时候颇有些女豪杰的样子,到月底囊中见空时才发现,凭什么总是我结账啊?那些男人呢。点菜时都会点着呢,从天上飞的到地下跑的,他们哪样没点过?
我很郁闷。
于是再去吃饭,不点菜,只吃。吃完了就在那呆坐着——尽管脸有些红,真不好意思在那坐着,但想想自己那点银子,还是镇定下来冷眼看着,反正我又没点菜。他们点的那些蛇啊蝎子啊我又不爱吃,哪一次,我不是冷着一颗心回去?今天我偏不结账!
四五个人冷坐着,终于服务生说,哪位把账结一下?
没人答应。我的屁股像长了钉子,扭来扭去。终于有人说话了,是一个男人,他说,我们AA制,像国外那些白领一样,多好。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我亦松了一口气,却觉得有什么涌上心头,心里酸酸的,牙也痒痒,恨得。
为了点菜和吃饭,重新回了北方,虽然风沙大了些,但心里是温暖的。
与北方男人一起吃饭,他扔过菜单子来:妹妹,想吃什么点,哥带的钱多。其实,也许他口袋里没多少银子,但我喜欢这样的男人,打肿脸要充胖子。
五个人吃饭,要点八个人吃的菜,北方男人就是这样。我在南方点菜时,那些男人会说,够吃就可以了,一般五个人吃饭,顶多剩点猫食,没有办法,谁让他们这样精明?要让孩子们学习“粒粒皆辛苦”这首诗,最好送到南方去和他们吃饭。
在北方,大碗的漂着红辣椒的水煮鱼总让人眼晕,点菜时受的宠爱还没有完,结账的时候刚要摸钱就被镇压了,怎么着?看不起哥哥我,这不是寒碜着我玩吗?当下心里就舒服多了,像三伏天喝了冰雪水,这样的宽容和温厚让人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小女子而已。
并不是要占那点小便宜,只是想要那份被宠爱的感觉。奖金发了,也约上三五知己去吃,提前说好了,这次我请,你再不让我请,下次也不去吃你,这才把那好请客的哥哥灭掉一次。
让他点菜,居然有些缩手缩脚,怕花多了你的银子。不像南方男人那样优雅地看半天菜谱,然后吐出几个字,那几个字,往往值几十块。
说来别人不信,我是为了吃和点菜才回的北方,虽然风沙是大了些,但心里是柔软的。
第95个、花香
我常常郁闷。在油菜花盛开的时节,我就去学校后墙外的一片油菜田——在那儿坐上半天。面对着被风卷起的滚滚花涛,我被忆海温暖的泡沫淹没了。馥郁的气息扑来,冲入口鼻,浸入心肺,渗入心灵尘封的角落,我便看见一朵嫩黄的小花倾吐芬芳。
我的小镇。
我的田野。
女孩天性喜欢手拉手,以手心的灵犀传递依赖与信任。我和毛毛拉着彼此的小手在乡村小路上来来往往走了6年,在那条小路上走过了我们的小学之旅。清晨麻雀以啁啾之鸣赞我们的勤勉,晌午阿波罗以雷霆之钧锻炼我们的心灵之钢,黄昏柔和的风为我们洗去一天学习后的倦怠。我们在夕阳的庇护下放开嗓子说笑、歌唱,田野上回荡风铃串串脆亮的和音。小镇的天空永远高远明净。夕阳给苍穹镀上玫瑰红,晚霞在暮夜中燃烧,高山、大海、花、鱼、鸟、兽在九天之外被赋予神奇的意境。我们的想像力和好奇心像面团一样发酵,在散发着泥土清新的田野上分享大自然馈赠的神奇礼物。毛毛是快乐的,我是幸福的,我们才是无忧无虑的天使。
镇上的孩子对露天电影怀着一种近乎狂热的激情。我们期待电影胜过杨树瞭望春风的焦躁,麦苗渴望甘霖的热切。放露天电影的那一天是镇上人的节日——那个时候买得起电视的农家真是凤毛鳞角。因为对于节日人们历来总是怀着一颗激动的心。不论是酷暑还是寒冬,这些在日头底下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耕耘土地的人早早吃过晚饭,家家户户携老带幼,三五结伙自觉集中到放映地点,争取占据有利地盘,力求最佳视觉和听觉效果。我往往饭吃到一半就从家里溜出去与毛毛碰头。两个小姑娘紧紧拉住对方的手在密匝匝的人堆里冲突就为占据前排位置,我们天使般的笑靥足以消除被我们惹火的人的怒气。等待是漫长的。挨到放映开始,我的脉搏才正常跳动。成年人评价电影,谈主题,讲高度,评估社会价值。可在那心灵喷射清泉的季节,我们只管热闹,痛快。战斗片激烈的枪声揪心扯肺,血液在血管中奔涌沸腾。头上扎白毛巾的游击队员被鬼子穷追狠堵,我全身汗毛直立,寒气从脚心直窜头顶。幸而上帝一仁慈,他们就化险为夷了。冲锋号响彻云霄,小日本被打得丢枪弃炮,抱头鼠窜,什么叫落花流水!我们被淹没在一片叫好声中。我们不懂什么是民族荣辱,什么是国家利益,不明白什么叫汉奸卖国贼,可我们却清楚我们的感情站在哪一边。当然偶尔也放爱情片,那些关于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誓言,那些凄凄惨惨的情节和画面使多愁善感的女人涕泪横流。成人的童话。一放这类片子,一群小孩便在人堆里捉迷藏,因为这些片子总是慢吞吞不知所云,没劲透顶。在点缀着宝石的神秘夜幕中,我们纵情欢笑,挥霍着人生之初的童真与美妙。
我步入初中以后懂得用功,知道竞争,野劲有所收敛,但毛毛家的小花园总是诱惑我,尽管那种庸俗的花香使我头晕。我们在花架下窃窃私语,交换彼此的小秘密,害怕星星看见,担心风儿嘲笑。在开始懂得秘密这个词时,两个小姑娘就用行为来诠释它了。
在高中,我以头悬梁锥刺股的毅力咀嚼堆积如山的课本和复习资料,为的是稳稳当当走过那座挤着千军万马的独木桥。我每分每秒闻着恶心的油墨的气味,身心疲惫。毛毛在我快高考时送来一只香包:红缎子底、鲜绿的草,两个小女孩手拉手漫步其上。针脚细密匀致,走线利落到位,一幅传神的作品。一嗅,一缕清香飘进鼻孔,像我书里的干花一样所独有的带点苦的香。毛毛说这是她做的第六个,还算满意。我眼前晃动着绣针、丝线,眼睛热辣辣的像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我该说什么呢,我能说什么呢。任何语言也表达不出我复杂的情绪。此时毛毛已是待业青年,她多次给我送补品,我们聊过去的小镇的日子。翻开昨日的记忆,我们的友爱如一丝油菜花的清香留给泥土,亘古萦绕,风吹不散,雨淋不湿。毛毛把她的爱和祝福缝进了香包。
我怀着天意弄人的遗憾离开了我的小镇去上离我梦想十万八千里的大学。那时油菜花开得正火。毛毛在同一天去了上海。我没来得及给她送去祝福,毛毛已经只身一人去那个只有钢筋混凝土的都市自谋生路了。抬头凝望苍茫的泼墨的天空,我默默地说:我的朋友,快乐时,忘记我,彷徨无助时请记起我。
我生活在所谓天之骄子云集的校园里,心灵像废弃的城堡。我的周遭是冰冷的石灰墙,冷漠的眼神,骄傲的面孔,虚情假意的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脚步。我只有玩伴,没有朋友;跟人只谈交情,不提友情。我对“友谊”这个字眼满怀着敬畏与感激,在我生命滑翔过的轨迹上,我把它留给我缝存在香包里的回忆。

第96个、因为伤痛,我们再抚摸一次青春往事

背着“强奸犯”的罪名,他屈辱地度过了狱中10年。25年后,重逢那个曾被他“强奸”的女子时,他却不忍报复……
1998年4月15日的深夜,刘桂珍家的电话铃响了。她以为是丈夫常生呢,就说:“常生,深更半夜的打电话,想我啦?”那边还是没有做声,她说:“常生,别开玩笑啦,你开会这几天还好吧?”那边终于开了口:“我不是夏县长。”桂珍的脸一下就红了:“不好意思,你是哪位?”那边说:“桂珍,你真的听不出我的声音了?”桂珍愣了半天还是想不出对方是谁。那边轻轻地说:“我是范大川。”电话挂断了。
范大川?这是她永远的伤疤,无时无刻不在折磨她。她以为今生再也不会有人揭起,可是当“范大川”3个字说出来时,她的眼前出现了1973年的情景……
她为什么要说:是他强奸我!
1973年的夏天,刘桂珍随支书到庙湾公社带回了两个武汉知青,一个叫夏常生,一个叫范大川。连县城都没去过的她,自然对从大城市来的两个年轻人刮目相看。那年她18岁,刚从中学毕业。做大队支书的大伯让她在大队当文书。
夏常生和范大川就住在大队部里。早上随农民一起出工,晚上随农民一起歇工,一起吃大碗饭。繁重的劳作和艰苦的生活,让他们打破了初来时对农村田园诗一般的美妙憧憬,但他们还是很热情地劳动着。
范大川会画画,劳作之余,他会背着画夹在小山岗上画静静的松树,有时刘桂珍悄悄走近他的时候,他也不打招呼。他画得很专注。直到有一天他回过头来说:“桂珍,你真的很漂亮,我不理你,是害怕你跑掉了。”桂珍让他说得心里一热,还从来没有一个男孩说她漂亮的,不过她嘴上却说:“你哄我高兴是吧,你以为乡下丫头好哄呀!”范大川说:“真的是很漂亮,改天我给你画一张像,你一看,你都不相信你会那么漂亮。”
给她画画的那天是个雨天,夏常生到农家聊天去了。大队部里只有他俩。刘桂珍相信,爱就是范大川一眼一眼的注视下产生的。而她水灵的双眼和清丽的脸庞也让范大川魂不守舍。
初吻就在这个雨天发生了。范大川连好朋友夏常生也没有告诉。但范大川明显觉得夏常生和他疏远了。
那年8月的一天夜里,范大川画了一幅她的裸体画,没有画头部,只是苗条而丰满的躯体,大川说他要做一名艺术家。
但那年除夕的夜里他们在一起时,被大伯带着民兵堵在屋里,当大伯劈手甩给她一巴掌时,她突然说了一句:“是他强奸我的!”因为这一句,范大川被五花大绑送到县公安局以强奸罪被判10年徒刑。她清醒过来后,她说是自愿的,让大伯打得她嘴角流血。
这一切都过去25年了,但她无法忘记范大川和那段青春岁月对范大川的祸害。
那个“策划捉奸”的知青成了她的丈夫
这一天夏常生从省城开完会回来,桂珍没有像往常一样拥抱他,常生觉察出了异样,就问:“你哪儿不舒服,桂珍?”桂珍笑了一下说:“没有,不是挺好的吗?”常生说:“你一定是有什么心事,你从来没有这样干硬地笑过。”桂珍的眼泪就流下来。她说了范大川的那个电话。
夏常生一时也愣在那里:“你说范大川给咱家来过电话?这么多年都没有他的音信,他在哪里?”桂珍说:“我不知道。常生,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怕这一天,似乎也在等这一天,是我把他害惨了的,现在我只想向他赔罪……”常生轻轻地擦去妻子脸上的泪痕:“是啊,他出狱以后就没有消息,我知道你为这事背了这么多年的包袱,我心里也不好受,这次他有消息了,我们应该向他赔礼道歉,为他洗刷冤屈。”桂珍看着日渐苍老的丈夫,紧紧地抱着他。
1974年正月初六,常生从家中赶回来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去看桂珍,几天的精神压力将活泼的桂珍折磨得死气沉沉。桂珍哭得有气无力:“常生,是我害了大川的,我们是自愿的……”常生找不到一句安慰的话,最后他说:“桂珍,你要振作起来,要不我们找时间去看看大川?”桂珍点了点头说:“我要给他说,我会等他的!”那一刻,夏常生更加愧疚了。
其实他只是想开个玩笑啊,那一次他从山上下来,看见桂珍和大川躺在一起,也不知为什么,心里老是不舒服。后来他俩虽然在他面前隐瞒得很好,但那热切的眼神让他心里不是滋味。本来大川和他说好春节一起回去的,可大川最后变卦,常生一个人走在山路上,看见村里的一个叫牛刚的小孩子,突然叫住他:“牛刚,你要是看见范大川和刘桂珍睡在一起,你敢喊民兵来吗,过完年我带一把‘手枪’给你玩!”
他甚至想到他俩在一起让牛刚一喊吓得慌慌张张的样子,他很开心地笑了。谁知10岁的牛刚却真的喊来了民兵……当然,这些至今他对谁都没有说过。
常生和桂珍去监狱探望范大川时,范大川说了一句:“桂珍,滚吧!我再也不愿看到你这个***。”他转身离去时又说了一句,“常生,替我照看一下她,别让她死!”
后来桂珍又去看了大川一次,大川说了一句:“像你这样的女人活在世上有什么意思!”桂珍真的就去跳水塘,却被细心的常生救了起来,常生说:“那段最难捱的日子你都挺过来了,你为什么要死?活着,你得好好的活着!”这年6月,刘桂珍去了30多公里外的一所小学教书,离开了那个让她伤心羞辱的小村庄。
夏常生有空就去桂珍的学校看望她,有时送几本书去。夏常生渐渐安抚了桂珍受伤的心,他想,是他害得桂珍和大川成了这样,他有责任照顾她爱她,但夏常生向桂珍求婚时却遭到了拒绝。但常生就是这么默默地爱着她。一晃3年过去,终于在1977年4月,两人把两床被子合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家……
报复行动全部落空时,他们握手
夏常生没有想到范大川会来他的办公室。两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说,就那么站着相互瞅着。
“原谅我,大川。我们一直等着看见你的这一天。我和桂珍要向你赔罪……”
“夏县长向我赔罪倒是新鲜,我问你,你们要向我赔罪,但是我10年的青春以及由此而来的种种遭遇,谁能赔得起?你可知道在监狱里一个强奸犯连猪狗都不如,遭到犯人唾弃,你可知道我出狱后因为是‘强奸犯’回不了城找不到工作那种难处,你可知道因为我是‘强奸犯’,到如今我世上唯一的亲人的父亲不让我进家门,不认我这个儿子?夏常生,你太卑鄙了,你爱刘桂珍,我们可以竞争,可你却用你回家你不在场来设圈套陷害我,然后你乘机抢走她!”夏常生听着范大川连珠炮似的发问和斥责,他低下了头,任何辩解在范大川的10年铁窗生涯面前都是苍白的。
范大川平静了一会儿说:“我恨你,我恨不得把你搞得身败名裂。”
常生说:“大川,我们都很自私,都没有勇气向组织说明情况,给你伸冤,因此,这么多年来我们都没有安宁过,我们的良心始终在受谴责,你相信不相信?”
范大川点了一下头说:“你为什么不问我做了些什么事要让你身败名裂?”常生说:“我不想问,你能在心里永远放下这笔债,我愿意。”他说得很诚恳。
原来范大川出狱后回了一趟庙湾,10年铁窗磨灭了他曾经强烈的仇恨,但他还是要弄清楚那场“捉奸”的来龙去脉。本来他准备申诉的,可是他不想让桂珍再一次受伤,于是他走了,去了东北。盲流一样漂来漂去,直到1987年他才有了一份安定的工作,并结婚生子。可他心里从来放不下1973年除夕的那场屈辱。他不止一次地对自己说,我可以原谅桂珍,一个山村女子爱惜名声。
最终让他决心报复的是1996年,他母亲去世了,他千里奔丧,可他倔强的父亲不让他进家门:“你是头牲口,你还有脸回来?”他了解到夏常生当了主管城建的副县长。那时他已有一家自己的公司,积累了几百万元的资产,回东北后,他找了一个心腹兄弟阿雄来鄂南找机会,一是在经济问题上搞倒他,二是在男女问题上搞倒他。让夏常生知道被人在背后陷害是什么滋味。
阿雄的确是个人才,在鄂南不到一年时间就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同时跟夏常生成了朋友。当时县政府斥资300万元扩建政府宾馆,十几家建筑公司都挖空心思想承建,最后夏常生与阿雄签了合同。阿雄多次给他送礼都被他拒之门外。宾馆竣工之后,阿雄送5万元的红包给他,他三番五次让阿雄拿回去,阿雄说一点小意思,不肯收回。最后他交到县纪检委。阿雄给范大川打电话说,这人不爱钱。范大川指示他在女人身上做文章。
阿雄多次用美色引诱夏常生,但还是失败了。阿雄对范大川说:“夏常生是块铁板,再这样折腾他我有些不忍心,他是可以做朋友的那种人。”
范大川说得很缓慢,却让夏常生听得不寒而栗。
夏常生终于向桂珍说了那件事的前因。他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瞒着你,我怕你受不了,我一直珍惜你爱护你,开始有些补偿的意思,但后来却不是这样,我们相互很深地爱着,你说是不是?”
桂珍无声地哭了,现在她还能说什么?
夏常生和桂珍决定为大川洗刷罪名。他们写了材料,叙说了那个年月的那桩荒唐事,请求法院重新审理这桩“强奸案”,他们说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这样无疑让别人知道县长和县长夫人曾经有过这样的过去,但夏常生已经管不了这些了,要给大川洗掉冤屈,他只能这样。这几十年的包袱,他要彻底放下。
1998年10月,法院经过调查取征,判决范大川无罪,刘桂珍被免于起诉。
当夏常生把这个消息告诉范大川时,范大川说:“常生,我想不到你放下了县长的脸面,桂珍也敢去面对那件事……”话未说完,他不由哽噎了。
夏常生说:“你过年回武汉吧,带上妻儿,我和桂珍要向你老父亲请罪,把他的儿子清清白白地还给他。”
第97个、真心的呵护在左边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牵着我的手过马路,我蹦蹦跳跳地一个劲向前冲,他不停地抓住我往他身后拉,一辆黑色的桑塔那从我们身边划过,他左肩上的书包挂在前车镜上,然后拖着他……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魂魄仍紧紧地抓着他的手,随他而去,嘎然停止,倒下。而我的身体仍傻傻地站在原地,瞪着大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直到那殷红的血从皮肤里渗出来,染红了我的眼睛。
从医院出来,我的眼泪才唏哩哗啦地流个不停,看着他手臂上被包扎好的伤口还有斑斑点点的红,我搂着他大哭起来:“以后我再也不任性了。”捧起我的脸,他为我擦去眼泪:“咳,我总不能让你受到伤害吧,我说过,我要保护你一辈子的。”
是的,我记的,他是这么说过的。从相识到现在,3年的时间,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过马路的时候,骑车的时候,他会在我的左边,离车最近的地方,他说那样我就会很安全;人多的地方,他会走在前面,用身体保护着我,公车上,他也是在我的左边,搂得紧紧的,害怕挤到我。
恋爱中的女人来说,真正的呵护就在女人的左边。
第98个、梦想只是刚刚开始
于是在一个深夜他拨通了他的北方家里的我的电话,接起电话我就先听到了他一声低低的叹息。这几年来,许峰并不是常常跟家人电话诉衷肠的,追梦的专一执著使他不习惯于花太多的时间矫情的倾诉思乡之苦和漂泊的艰辛。可他碰到了难题,他想离开上海,我问为什么,他说,上海太安逸。我说那你想要什么,他沉吟着说,乘风破浪,然后享受成功波澜壮阔到来时的快感。我问那现在有这样的舰船让你起航吗,他说有,福建一家电视台抛来绣球,我不知道该不该要。我在电话这边笑笑,你当然会要。你打来电话只是想多一个支持的声音给你力量。
于是许峰放弃了上海的安逸割舍了它诱人的待遇,又一路追梦来到福建。进了福建这家电视台,许峰乐了,这里才有他想要的。快节奏,高效率,你追我赶,精益求精。许峰又一次把自己放逐到真空状态,放逐到起点。为一句话要NG好几次,为一个眼神要琢磨大半天,为一个字的读法要问遍台里所有的前辈,经过这些打磨再重新坐到摄像机前时,感觉就不一样了,许峰认为,这一刻的自己呈现给观众的东西是最真实的,最有价值的。
我问许峰,现在还听罗大佑的《追梦人》吗?许峰说当然听,最爱开头那句了,让青春吹动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我说恭喜你啊,终于追到梦想的终点了,许峰在电话那边停顿了一下,礼貌地纠正我,乐乐,可不可以这样说,我的梦想只是刚刚开始。

第99个、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

认识萍萍,源于我的一句刊于某杂志底栏的很哲理性的话。
这句话格言化,加上我的名字与“真诚”谐音的原故,一下子把萍萍吸引了,迷住了,打动了。于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萍萍于某个夜晚独坐窗下,咬了很久的笔尖,而且对那句话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才下笔,给我写来了一封既简洁又富有文采的交友信。
收到她的第一封信是在前年的秋冬时节。刚离开家乡,在外求学,思乡之情如酒酽酽,乡愁也如这南国秋冬之风的猛烈与震憾,于是渴盼来信,渴望亲情、乡情与友情的滋润和慰藉。这时,远在苏杭的萍萍来信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读着来信,便欣喜,便兴奋,便有一种不可遏制的激情荡漾心间。
选择在周末,有更多的时间来梳理思绪,来构思情节,来回忆往事,来抒发感情,一落笔,便如大江之水,一泻千里,未几,洋洋洒洒几大张的回信写好了,郑重地写好信封,郑重地投了出去。
有了书信往来,我和萍萍就成了笔友。
她初三毕业,考上本市一所成人中专,读财会专业,与我同时入学,与我学制相同,而且,爱好也大同小异。这样,我们共同的语言便多了,信来信往,电话传情,转瞬间,便已一年零六个月了。
时间是酿造友情这坛美酒的最好酒麯。一年来,我俩频频通信,并互寄相片,算是在“静”中认识了对方。她,白晰,稍胖,齐耳发,甜甜的微笑,一副青春学生的俏丽模样,真是“苏杭美女,与众不同”。如今一饱眼福,当心友情窜入爱情。我这样想,便在信中告诉了她。她回信道:“别臭美我!友情在眼前,爱情在遥远;珍惜拥有,放弃幻想!”我愈发对她着迷了。
不用问,我比她大,并且大好多。我便与她以兄妹相称,她答应了。在以后的来信中,萍萍就“大哥长,大哥短”的叫个不停,听起来感觉到亲切之中还稍带几分亲昵。我呢?开始称呼她为“阿萍”,但北方人不喜欢广东人这样常带“阿”字的称呼,对我道:“人人都叫我萍萍,大哥您也这样叫吧。”“萍萍”,听起来多顺耳的名啊,我便乐得叫开了。后来通了电话,连叫几声“萍萍”,她听到了,就在遥远的那端,“格格”笑个不停,应个不休。
说真的,我竟然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与爱不同又相同。反正,每次给她写信,与她通话,总有一种心跳的感觉,既激动又兴奋。信也写得非常有灵气,话也讲得非常有条理。有一次,萍萍在电话那端对我说:“听大哥您说话,真舒服,真幸福!”
哎哟,我的妈!莫非萍萍也真的喜欢上了这个遥远而“陌生”的大哥?
春三月,收到她寄来的厚厚的信。信里说:“大哥,您比我大,又出了社会,既成熟又有经验,可要多帮帮小妹哟!”我抱病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回答了她在信中提出的诸多问题。在家乡给她打电话时,问她收信否?感觉怎样?她在电话那端传过一声娇柔的话:“太好了,谢谢大哥!”
4月13日,是她18岁的生日。前一日,便打电话过去,接话的正是萍萍。“萍萍吗?萍萍,祝你生日快乐!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也祝你长大一岁,成熟一份,可爱一分!”她在那端边笑边应:“谢谢大哥的祝福。您的祝福比什么都珍贵,长这么大了,您是第一个从千里之外的他乡打来电话祝贺我的生日的人,我会永远把你记在心里的。不过,大哥,我的生日是在农历四月十三日,而不是公历4月13日。”“这没关系,到了农历四月十三日,我再祝你生日快乐,一年祝你两个生日快乐,好不好?”萍萍又在那边笑了,笑得很开心,很甜蜜,很陶醉。毕竟,关山迢迢,隔不断友情浓浓;时空渺渺,阻不住友情悠悠。
人的一生中,注定拥有亲情、乡情、友情和爱情等等。但不管是哪种情,只要是纯洁、健康和美好的,人生便会陶醉在这种情的相伴中,给我们的生活以诗的憧憬,花的心情,酒的醇香。
对于男人,一生会认识许许多多的女人。但“高山流水,知音能有几人?”芸芸众生中,只要有那么一个女人,不是因为她的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她的可爱才美丽,那么,男人认识这样的女人,便是一种缘,管她是近在眼前,还是远在天边,也管她日后是否成为你的妻子,只要现在成了朋友,成了兄妹姐弟,成了知音,就可以相交相知,无话不说,无事不谈。这也是人生的一种幸福,生活的一种情趣。
亦如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
第100个、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
又是一个星期六,奎诺负责看守军火库,他在黄昏的灯光下昏昏欲睡,忽然,一声巨响,接着他被砸晕了。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病榻上。战友告诉他,哪天是托尼的巡查哨,纳粹残余分子企图炸毁联军的军火库,托尼知道库中的人是奎诺,他用身体抱住了炸药,减小了爆炸力,使军火毫发无伤,托尼自己却被炸的四分五裂。然而,他是可以逃开的。
五十年过去了,奎诺生活在幸福的晚年之中,对于托尼的死,他觉得那是对愧疚的一种弥补。直到有一天,他平静的生活破碎了,因为他的曾孙,在一个盖子上写有波恩的铁盒中,发现了一枚写着“纳粹”的铁十字。
年近九旬的奎诺像孩子一样的哭了起来,那眼泪,是因为悲哀而痛苦,不是为自己年轻时的愚鲁,而是为托尼年轻的生命:是因富有而喜悦,不是因为那锈迹斑斑的铁十字,而是为了那段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

第101个、镜花水月的距离

21岁的时候我上大二,认识了外系的一位师姐。那时她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纳新的时候把我招了进去。平时她不苟言笑,甚至有些冷冰冰的样子,但相处久了就知道她并非如此,很健谈也很热情。
师姐有一副动人的嗓子,薄暮的黄昏,校园里常常飘荡着她的声音。兼之她弹得一手不错的吉他,每每当天的稿子都广播完了,她就抱起吉他,纤指轻拂,吐珠泻玉般就是一首动人的曲子。我当时负责专职给她编辑稿子,因而能有幸时常听到她的歌声。那应该是一种艺术的美感,那感觉常常让我误以为眼前的就是深居春闺的才女。但是每次她都只弹一两支,唱完了也到了下班的时间,把门一锁,我去食堂,她回宿舍,各走各的。
我是那年秋天新生入学的时候加入广播站的,及至冬天已经很是相熟了。齐齐哈尔的冬天来得特别的早,11月份已经是到处都冻得结结实实。一天,师姐兴致很好,将要下班的时候她说:“龙沙的冰灯已经开幕了,晚上带上你女朋友我请你们一块儿看冰灯怎么样?”她知道当时我还是孤家寡人的,只是故意这么逗着说。我当然没有异议,一口应了下来。
那还是我第一次跟她一块儿走路。她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走起路来很有韵致。我则像公司的小职员陪同经理开会一样随在她的身边。或许是因为她比我高两届的原因,这样走在一块儿并不感到有什么不妥。现在想来,那时还是“小弟”,也不知道修饰自己,应该寒碜的吧。我还记得那是在一家清真便宜坊吃的晚饭。边吃边聊,我知道了她是朝鲜族,家在乌苏里江边,对岸就是苏联;她学的是法律但是非常喜欢中文,喜欢张爱玲的洒脱——“切相逢似梦,送他如客”;她还说了校园里的小女生学明星又学不像的打扮;说以前给她编辑稿子却老闹别扭的男生……所有这些都是我以前所不知道的,瞪大了眼睛认真地听着。她又让我讲讲我以前的故事,无奈我只能是个好的听众,虽然也有那么多别具一格的往事,拣来拣去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从餐馆出来天已经大黑,马路上流光异彩。她说她喜欢齐齐哈尔这般晴朗的夜色,喜欢夜色下冰清玉洁的寒风。我说风吹枯了齐齐哈尔的草原,她说那是吹出了地老天荒。
龙沙的灯会异常的大,我们又没舍得花钱请私人导游,只好尾随众人稀里糊涂地往前走。到处是仙山瑶池玉树琼花,稍有灯光就将四周影射得金碧辉煌,一片胭红。分不清人,看不清路,好似梦中在仙界迷了路偏又急急地寻找凡世的入口一样。后来看到许多关于那年冰灯的照片才知道,原来绝大部分的胜景我们都到过了。有一座亮得晃眼的水晶宫,我们还在宫门前合影留念,师姐还特地采景把它拍下来卖给了报社,居然得了35块的稿费。用这笔钱我们又吃了一次烧烤。冰天雪地的漠北,能围在红泥小炉旁一边把盏,一边讲述韩湘子与白牡丹、梁思成与林徽因,该是怎样的情调呢?这情调未免太过小资,是谓有志青年所谓的胸无大志。试想,浮生如梦中能有几次这样的邂逅?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就在此时于茫茫岁月中萍水相逢了,一唱一和而与风月无关。我想这样的宁静祥和也是她所怀念并有感触的吧。几年后的一天晚上,我打电话问她近况如何,她说很好,刚刚看过一篇介绍冰灯的片子,翻出些老照片来,忆昔当年好时光。
那次冰灯之后没有多久就临近期终考试,广播停了下来,我们都很少再去广播室。
接下来是漫长的寒假。据说寒假还没有过完她就出去找工作,开学后也没有回来。广播室新来了一位女孩,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长的很清纯,播出去的声音却是异常的娇媚。站长很喜欢这样的效果,说肯定能拉不少回头客,我们的校园杂志就可以有个不错的销路。我不知道站长是怎么当上站长的,没有一点俊秀的表达。开会时他常把听众比喻成“回头客”,很不上台面很半吊子的一种比喻。我不喜欢女孩那样的温柔,我说只要把普通话咬得再清楚一点再标准一点就行,没必要用这么软塌塌的声音来转播世界各地的战争。
女孩自然也对我没有半点好感,时常挑我的毛病,然后到站长那里请示问题的解决方案。我自知顶不了女孩温柔的声音,平时对领导也不是一塌糊涂的听从,自然时常讨不了好去。这就不得不使我想起跟师姐一块共事的愉快来。
等到我再次见到师姐的时候已经是5月了。她给我打了个电话,看得出她对工作很满意,银铃般的声音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我说你如此高兴就可得好好请客。她很爽快地答应下来。我很兴奋,马上可以见到她了,忽然觉得仿佛已经是久违多年了。
那时嫩江已经开冻半个多月,冰雪残融,溪流淙淙,虽然春寒料峭,却已露出草长莺飞的架势。我们租了游船上的一间小茶坊,对江啜饮,很有浪迹江湖的味道。阳光很明媚,映得江岸绿意扑扑,像极了东瀛的清水道场。后来她问我在广播站呆得怎么样,我就如实说出那里的不如意来。她沉默了一下说学校的社团没必要呆得太久,能有那么个经历就可以了。也许就是因为她的这句话,没有多久我就辞了职。
在广播站的时候,每天能有5块钱补助,辞了后我自己也办了个小文学社,拉拢了平时混得熟的几个文学社员。大学我学的是纺织,所以社刊的名字就叫“经国纬仪”。师姐把她写的库存的稿子都给了我,以备不时之需,这让我感动了老大一阵子。不过自从她把稿子交给我之后,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见过她。其实也没有多少时间了。她们的毕业应该跟两年后我们的毕业在方式上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忙毕业论文,还要忙着跟认识的人道别,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每天晚上都会有喝得东倒西歪的同学从楼上往下摔脸盆、砸暖瓶,扫帚上蘸了油当火把围着校区游行,撕心裂肺般边哭边唱离别的歌。后来有了零零散散离校的同学,我有些着急了,怕她不告而别,然而凭直觉我知道她不会那样做。我很想见见她,以前她说她很喜欢喝茶,我特地跑到江南春茶社买了个精致的小竹筒,里面装满了颗大粒饱的太湖骊珠萝,然而一直找不到最佳的时机送给她。感到不论何时不论怎么说都有些唐突。或许是心虚的缘故吧。
最后还是她打电话过来了,说她有支杯子,也不方便带走,不如留给我吧。
我们是第二天晚上见的面。我在中区的花坛边等她。已经是深夜了,小路上没有几个人,空落落的。正值月季花开,大朵大朵开得富丽堂皇,胜过了牡丹。我折一支递给她说:“祝你快乐!”她高兴地接过去,凑在嘴边闻了闻说道:“没有别的么?”我一愣,说:“什么别的?”她笑道:“不祝我前程似锦,多多发财么?”我也笑了起来,说要的要的,你想要什么我就祝福什么。
我们边聊边顺小路溜达,那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到处湿漉漉的,路边还汪了一片片的小水坑。她在里面趟着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小时候很调皮,跟男孩子一样,喜欢下了雨出去趟水。”我不知道她说这个的时候正在想的是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想。听人说,如果一个人常跟你一块儿回忆小时候的天真无邪,那这个人就不自觉地把你当作他最亲近的朋友抑或知己了。师姐当然没有常跟我说她小时候的事情,因为我们并没有多少在一起的机会。而那时想来,每次在一块儿吃饭,哪怕仅仅是在门口的小面馆吃炒面,说着说着也会回到从前。也许是我太多心了吧,不过我还是愿意听她说那些故事,甚至私下里都试着去相信别人的那种说法。那天我没有接她的话,空气里忽然暖洋洋的,我似乎听到了她的呼吸,闻到了她裙子上的味道。
可能我早就喜欢上她了吧。
记不得来来回回走了多少圈,一阵风吹过,垂柳的叶子“沙沙”直响,天凉了下来——早已过了后半夜。最后实在走不动了,几乎又是同时地说道:“咱们回去吧。”然后交换了彼此的礼物,相互对望一眼,她向南我向北各自走了。其实这一别之后就再也没有相见过。
她走的那年暑假我没有回家,迷迷茫茫地觉得树阴下还有她的影子。我们的学校离嫩江非常近,有次巧遇还一块儿在江边看落日。残阳如血,染透整个江面,远处斜斜地飞过几只孤鸿的影子。这应该是记忆中最浪漫的画面,所以那年暑假我买了根鱼竿,整天整天地坐在江边垂钓。从早晨坐到中午,再从中午盼到黄昏。烟波浩淼,我常会想起柳永的那句词:“遣情伤,问故人何在?烟水茫茫。”觉得这句话贴切极了。鱼浮应该沉下去过吧,因为每次收竿时,鱼钩都被啃得光亮如银。
那个暑假我一直都过得浑浑噩噩,直到快开学了,才仿佛有点如梦方醒的样子。我端详着她给我的杯子,那杯子应该是她特意买的,多少年来我都这么认为,因为外面包着精致的盒子,并且非常的新,更有说服力的是上面的出厂日期就是她毕业前没有多少天的日子。那杯子一直也没舍得拆开,买了几张彩纸把它包起来放到了箱底。
自此就像一深一浅的两条鱼一样,呼吸在不同的城市,饮着不同的水。她刚毕业时还经常通电话,待到两年后她结了婚,电话也不方便多打了。
前面曾说我大学学的是纺织专业,以前纺织就是就业的保险箱,待到我毕业,那就成了垃圾筒,很难找到对口的工作。形式所迫,我赴汤蹈火去考了研究生,居然一箭中的,我就来到了上海。研究生毕业后,纺织也走出了低谷,可以说是异军突起,我也一路高歌猛进考上了博士。也幸亏考上博士,否则这杯子不知道何年才能重见天日。
那天我把宿舍从硕士那边搬到博士生公寓,清理旧物的时候发现平日用的杯子底掉了,本准备买只新的,包裹着的那只却恰巧放在桌上。我一层层地将彩纸剥开,仿佛揭开一层层尘封的记忆。
那是只雅士杯,依旧光亮如昨。拿在手里,似乎比平时用的杯子要重一些,拧开盖子一看,呀!满满的一杯菊花茶!倒出来后在杯底还有一张纸条,红笺小字:清茶一盏奉善客。往事像条河,一下又淌回到了那个江边草长莺飞的年代。我本以为把她都忘记了,原来没有,平日少有想起,她却是在一切思想的背后。撩开层层的幕遮,往事竟能清晰如昨。还是那次在嫩江的小船上,服务员端茶时一手托着杯底,一只手捂着杯盖。待她退出去之后,师姐说:“这茶坊也是冒牌,刚才服务员端茶的姿势都错了,应该是双手托着,哪有捂着的道理。”对这些细节我向来是熟视无睹,不过她既然说了,我也笑道:“你端茶的举止肯定比她优雅的多,不如今天就给我上一盏如何?”她白了一眼道:“你等着吧,哪天实在想喝了,先叫我三声好姐姐,要是碰巧本姑娘高兴呢,说不定能给你接一壶凉水。”想来,大概是因为这事吧。不过我很少有品茶的雅兴,喝茶也仅仅是为了解渴而已,是为“牛饮”,当然也称不上什么善客了。
那只杯子到底也没舍得用。我重新把那些花茶连同纸条放了进去,并且用蜡封了起来,放到了书架上。不为什么,只作为一种装饰,作为对年少时代的怀念。
当天晚上我特意泡了杯茶,闭上灯在窗前想了很久很久,一幕幕的往事扑面而来,她也随着那往事款款走到了眼前。她还好么?这些年过得快乐么?早做妈妈了吧。待到孩子丈夫都睡下后,她会泡上一杯茶吗?会想起过去想起我么?其实想起又怎么样,会心笑一笑,一夜无梦罢了。
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他和她是中学同学,前后桌。他很喜欢她美丽的麻花辫,时间久了,能看到她的背影成了他的一种寄托。后来毕了业,他们去了不同的大学,鲜有往来。及至成为人父人母之后,有次打电话聊起了中学时光,他说:“那时你的脖子挺白的。”她愣了一下,笑了起来,说:“现在也很白的,你是不是喜欢过我呀?”他直言不讳地说:“是呀,那时你扎着麻花辫。”她说:“你怎么不早说呢?早说我没准就嫁给你了,现在嫂子对你抓的那么紧,逮不着机会了吧。”两人都笑了起来。他们彼此都过的很好,谁都无意打破彼此的宁静。这种谈话只是一种调侃的意味,有些惋惜,但绝对没有伤感。
这也算一种距离,我想我跟很多人一样都有这样的一个距离吧。比同学稍近一点,比情人稍远一点,可以倾诉但与暧昧无关。无须回避不曾放纵,顺其自然,算是纯真年代的延续,镜花水月的距离。
第102个、超出常理的友谊

当晚我就地宿营。借着营火和朦胧的月色,我看见狼的影子在黑暗中晃动,时隐时现,眼睛还闪着绿莹莹的光。我已经不怕了。我知道它们只是出于好奇。我也是。
第二天天一透亮我就起来。母狼看着我打点行装,又目送我走出草甸。直到走出很远,母狼和它的孩子们还在原地望着我。不知怎地,我居然向它们挥了挥手。母狼引颈长啸,声音在凛冽的风中回荡,久久不绝。
4年后,我在二战中服完兵役,于1945年秋天又回到了科霍湾,无意间我发现了我挂在树枝上的那只兽夹。夹子已是锈迹斑斑。我不禁再次登上那座山,来到当年最后一次见到母狼的地方。站在高耸的岩石上,我发出狼一样的长嗥。
余音在山谷间回响。我又叫了一声。回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却有一声狼嗥紧随其后。远远地,我看见一道黑影朝这边缓缓走来。那是一匹阿拉斯加大黑狼。一阵激动传遍我的全身。时隔4年,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熟悉的身影。“你好,狼妈妈。”我柔声说道。母狼挨近了一些,双耳竖立,全身肌肉紧绷。它在离我几码(1码约合0.9米)远的地方停下,蓬松的大尾巴轻轻地摆了一摆。
须臾,母狼已经不见了。我再没见过它。但它留给我的印象却始终那么清晰,怪异而又挥之不去,让我相信自然界中总有一些超出常理的东西存在。
第103个、友情垃圾桶 十二星座哪个最合格?

只要活着,就难免会有一些些烦恼,一点点委屈,想找个人来说说。我们通常把这个人美其名曰为“垃圾桶”。12星座当友情“垃圾桶”时候的表现都是什么样的呢?看看吧!参考太阳、上升星座。
白羊座
“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嘛!我去找他算帐,痛扁他!”
一向喜欢打抱不平的羊羊,往往只听到“半桶水”的时候,就已经义愤填膺了,而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就很难预料。所以,找羊羊做“垃圾桶”的你,一定要先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后果哦。
但是,也有一点好处就是,羊羊从此会把你的委屈当成自己的委屈,和你站在统一战线上,共同去仇视那位欺负你的仁兄。
金牛座
喜欢在自己倾诉的时候,有人在一旁陪你叹气吗?希望在哭泣的时候,有人默默地递过来一张柔软的纸巾吗?如果你是想拥有这样一个倾诉对象的话,牛牛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但是,节制的牛牛能做的,也只是到此为止,你可不能指望老实的它们会出主意帮你报仇。
双子座
双子座的“垃圾桶”是个倒得越多吐得也越多的“垃圾桶”。能得到此美誉,原因有二:一是机灵活跃的他们主意多,你向他们倾诉得越多,他们能给你提出的建议也就越多,而且他们擅长从纷繁复杂的关系中跳出来思考问题,这一点对于希望解决问题的你,是非常有利的。
二是他们的思维也多变,刚刚开始的时候你和他们谈的是爱情,但是到了最后也许就是他们和你谈哲学了,所以千万记住不要被双子的思维牵了鼻子走哦。
巨蟹座
蟹蟹让你感觉到最温暖的,是他们母性般温柔的肢体语言——或者轻轻地为你抹去脸上的泪水,“乖,别哭了。”;或者紧紧地握住你的手,让他们手心的温暖渗透进你的心;又或者让出自己的臂弯,让你有个小小的避风港。
所以,当你在蟹蟹面前倾诉完后,就会觉得自己像洗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一样,浑身舒畅。
狮子座
狮子座的“垃圾桶”是分成两类的,看你碰上那一类了:
一类是愤怒的狮子,他们也会向羊羊一样,把那个欺负你的人骂得一名不值,甚至还会以大哥/大姐的身份帮你出头。
一类是骄傲的狮子,他们以狮王的尊严告诉你,不需要和小人计较,就当是被苍蝇蚊子叮了一下好了。
处女座
选择处女座的垃圾桶做倾诉对象,最容易出现的后果是“反客为主”。因为处女本身也是擅长理性分析和喜欢倾诉的人。他们在倾听你的委屈的时候,往往也会在同时插进来帮你分析其中的因由和细节,甚至他们还会联想到许多相关的事情,一古脑儿地列出来帮你做对比分析。
这样的垃圾桶好不好,完全在于你的个人喜好了。
摩羯座
羯羯是个耐心的听众,但是却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听众,也许是因为他们太习惯于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了。所以你的倾诉到了最后,往往变成了羯羯提问,你来回答的形式。
倘若你不希望赤裸裸地把自己的内心暴露给外人,魔羯座的“垃圾桶”也许会让你觉得有被窥探的压力。
水瓶座
如果一些事情困扰了你很久,难以解脱的话,也许你应该试着去找找瓶瓶。思维开阔的瓶瓶,能够帮助你看到事情所涉及到的各方的利益得失。借助他们的智慧,你也许会觉得自己并没有输得那么惨,你可以选择的余地也还有很多。甚至你会看到,经历过这些不开心,其实你也长大了,成熟了。
双鱼座
当鱼鱼知道你要找他倾诉的时候,往往会为你找个比较有气氛的地方坐下:或是在流动着忧郁情调的咖啡厅。或者是到浪涛拍岸的海边,又或者是在繁星点点的寂静夜空下……
然后,鱼鱼什么也不说,只是用一种温柔的眼神看着你,这个时候,委屈的你还能说什么呢?也许最想做的,就是顺应这美好的背景,好好地在鱼儿怀里哭一场吧!
第104个、这个夏天不太冷
参加完高考,我就打着铺盖卷儿回到了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我的老家在偏僻的大山深处。这里虽然山清水秀,但交通闭塞,资源匮乏,山民们靠着两亩薄地过日子,是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我从县城坐了三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到达家乡的小镇,又走了一个半小时的山路,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见到儿子回来,母亲都很高兴,接过我肩上的背包,就忙着给我煮吃的。我实在是太累了,等母亲把一碗荷包蛋端出来的时候,我已经靠在床头上睡着了。
我家是这个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典型的贫困家庭,一溜三间土屋斜摆在半山坡上,屋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唯有一台老式的黑白电视机还沾上了一点现代化的气息。这么些年来,父亲和母亲苦扒硬撑找出来的钱,都供了我上学,一个子儿也没剩。但是,父母供我上学的决心却从来都没有动摇过。父亲曾经对我说:“孩子,书你尽管读,老爸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在我想起父亲这句话的时候,心理就涌过一阵又一阵的感动,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是酸楚和无奈。虽然家境贫寒,但我对学习却格外用功,年年都捧回三好学生的奖状。在家里,最让父亲欣慰和自豪的就是堂屋里那一墙我挣回来的奖状。
晚上,我和父亲一起坐在院坝里纳凉。父亲问起高考的事。我用眼角瞟了瞟父亲,沉默了一阵,咬着嘴唇说,我,这次可能不行,考得不好。父亲转过头来看着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的儿子我知道,你小子,准行的。咱树皮沟这么多年都没出一个大学生,你小子这回可要给咱露露脸了。我说,爸,我真的是考砸了。父亲的脸抽搐了一下,说,没事,今年不行,明年就再考吧。我小心翼翼地说:“爸,我不想读书了。我想,我想出去打工。”父亲愣了一下,站起来就朝我吼:“我晓得你娃在想啥。还是那句老话,书你尽管读,老子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不读书了,你娃究竟想干啥?”然后父亲就生着闷气,背着双手回屋睡觉去了。看着父亲进屋的背影,我的脑子里一片紊乱,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第二天清早起来,父亲已经下地去了。我匆匆吃了点早饭,就到山背后去找二赖子。二赖子是我最要好的童年小伙伴,小学毕业后就没再读书了。来到二赖子家,二赖子的娘告诉我,二赖子到市里打工去了。我就向她要了二赖子打工的地址和电话。我也想和二赖子一起出去打工,挣点钱贴补家用。
回到家里,我把我用过的课本整整齐齐地收拾好,一古脑地塞进了床底下的纸箱子里,在床边傻坐了一阵,就找出一张白纸来。我知道,我只能偷偷地出门去打工,否则父亲是不会放我走的,父亲把一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读书身上。但是,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了,还外欠了一万多元的债务,母亲患有心脏病,一年四季没离开过药,哪里还有余钱来供我上学呢?四年大学读下来,十万八万还不一定花得下来,那岂不是雪上加霜吗?我的眼里含着泪花,艰难地写到:“爸,妈,我这次考砸了,可能考不上大学,你们别怨我。爸妈对我好,我永远都记着。我真的是不想再读书了,家里负担太重,我外出打工去了,我会努力混个人模狗样回来看你们的。我已经十九岁了,你们也不必再为我操心了。这次,你们让我自己拿一回注意吧。我走之后,你们要保重身体。爱你们的儿子,一民。”我把这封信放在床头上,简单地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又把一张父母的合影装进贴身的衣袋,便悄悄地走出了家门。
来到镇上,我给二赖子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想到他那去打工。二赖子在电话那头打着哈哈说:“喂,我说兄弟,你不去好好念书,打什么工啊?你不知道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何况你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我说:“二赖子,我实话对你说,我没考上;就是考上了,我也读不起啊。我现在只想出去打工,你要不让我过来,我就到别处去,天下这么大,还怕找不到混饭吃的地方?”二赖子好象愣了一下,说:“兄弟你别急,要不你先过来,过来再说嘛。”我说:“牛皮,这才象哥们嘛。”放下电话,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感觉踏实多了。
我找到二赖子的时候,他正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吧达吧达地砍火砖。看见我来了,他拍拍手上的土,向管理员请了一会假,就把我带到他们在城郊结合部租住的房间里。他说:“你小子牛啊,书不好好读,打什么工啊。你看我,一天灰头土脑的,没个人样,哪点好啊?”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们家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再说了,今年咱不是考不上吗?”他把我的行李放在他的床上,说:“不说那么多了。这段时间,你就暂时住这吧。工作的事,等你休息一阵再说。”把我安顿好,这小子又回到工地上干活去了。
闲着没事,我就想到街头上去转转,顺便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工作。然而,奔波了一个下午,我一无所获,倒把自己累出了一身臭汗。我属于那种性格比较内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生活,时而是三间破旧的瓦房,时而是盖着红戳戳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坐了一阵,我的心绪渐渐地平静了下来,现实是这样的苍白而又无奈。我不想去看什么高考成绩了,也不想去看自己是不是被大学录取了,就好好地回去打工吧。这样想着,我就站起身来往学校外面走,却偏偏在校门口遇见了班主任刘老师,想躲都来不及了。刘老师老远就喊我,“秦一民。”我只好停住急匆匆的脚步,低着头怯怯地喊了一声刘老师好。刘老师把我带到办公室,告诉我我已经被北京某重点大学录取了。“小伙子真不赖啊,你是我们县的文科状元呢。”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开心的笑,看得出来,那是在为我而骄傲。我的心中没有一丝的喜悦,木然地从他的手中接过录取通知书,看了正文,又瞟了一眼入学须知,一年一万元的学费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刘老师中午要我到他家去吃饭,我借口有事,把录取通知书装进贴身的口袋,便飞一般地逃离了学校。
能考到北京去读重点大学,这或许是每一个莘莘学子的追求与梦想。但于我,这却是一场更深重的灾难。当初参加高考,我仅仅是为了检验自己高中三年的所学,想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我怕大学真把我录取了,所以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唯一填了北京某大学,甚至不同意调剂。我自认为,填一所自己都望尘莫及的大学,在录取的时候把自己刷下来,或许是对父母、对老师的一种最好的交代。然而命运偏偏捉弄人,把一个不该读大学的一介寒士真实地录取进了中国顶级的学府。我不知道这是该喜还是该忧,我的脑袋晕乎乎的,全然没有被大学录取的那种欣慰感。我是怎么回到市里的,又是怎么回到那间小屋的,我全然不知道。我只记得到市里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夏天的天气突然就变,夏天的雨说来就来,我痛快淋漓地在雨中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泪水混合着雨水哗啦哗啦地流。大学,大学,我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是要与你擦肩而过,还是倾尽家人的血汗、榨尽家人的油水来与你相约?回到那间小屋,我的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全身虚脱,四肢无力。二赖子给我找来干衣服,又忙着给我弄吃的。我没有丝毫味口,尽管一天的时间只吃了两个烧饼,喝了一瓶矿泉水。我换了衣服,又胡乱地把湿漉漉的头发擦了擦,便慵懒地钻进了被窝。我感觉到冷,浑身不住地打着颤,额头上冒着虚汗,大脑里一片混沌。二赖子赶紧去给我买药,逼着我吃下去,一会儿我就沉沉入睡了。
我感冒了,沉沉地睡了两天。二赖子要陪我进医院,我坚决不去,我知道他是为我好,但医院我能进得起吗?大城市的医院是我们民工随便进的地方吗?我说我没什么大不了的,仅仅是个感冒,不吃药七天好,吃药也得七天才好,挺一挺就过去了。二赖子只好在附近的小诊所给我开了几天的药,又找人给我打了一针,就让我在出租房里好好地休息。工地是去不成了,我也正好趁着这机会来理一理自己的思绪。我在迷迷糊糊中老是看见父亲挨家挨户地到亲戚和邻居家去借钱,看见父亲掳着袖子到小镇的医院去卖血,看见父亲用原本瘦弱的身材到邻村去帮砖厂挑砖……我心如刀绞。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那句铿锵的誓言,为了孩子读书啊。我想,这错就错在一个穷苦人家生就了一个能读书的娃吧。我不怨天,也不怨地,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过了几天,我完全恢复了健康。我想再看一眼我的录取通知书,然后就把它处理掉,却怎么也找不着了。那天从学校里出来,我一直都是晕乎乎的,通知书是掉在汽车上了,还是掉在雨中的大街上了,或者被我稀里糊涂地扔掉了?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没了通知书的日子,我的心情反而踏实起来。我又和二赖子一起上了工地,依旧做着调灰浆的活儿。我跟二赖子调侃着说,二哥,大学没考上,我也不想复读了,现在我可要好好地和你干一场了。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把二赖子叫二哥,他比我大半岁。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叫他二赖子。二赖子开心地笑了笑,说,好兄弟,好好干,咱俩兄弟谁跟谁啊。这段时间里,我的活儿干得特起劲,浑身好象都有使不完的劲。
八月上旬的一个上午,算起来,这天正好是立秋的日子。二赖子说,兄弟,今天不用去干活了,哥想跟你说个事。我说,晚上说不可以吗?二赖子说,不可以,就今天上午。我就顺从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二赖子说,兄弟,你还是回去念书吧。你看,再有十来天就开学了。我腾地一下子就从床沿上站了起来,干筋火旺地朝他吼,二赖子你说什么啊?你还让我回去复读啊?我还有脸回去复读吗?再说了,我的家庭情况你不是不知道吧,我还有能力回去复读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你还让我去考大学?再说了,人这一辈子,非得要读个大学才有出息吗?我竭斯底里地吼了一阵,便软软地瘫坐在床上。我喘着气说,二赖子,什么也不要说了,我是真不想再连累家里了。这个时候,我真想哭,但我得忍着。
门外响了起敲门声。二赖子站起来去开了门,父亲和刘老师走了进来。我一下子愣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好。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慈祥的微笑。而父亲,却明显地显得苍老了许多,脸比以前更削瘦了,一道道饱经风霜的皱纹深深地刻在额头上,头上的白发也增添了不少,一脸的忧郁。父亲在我对面的床沿上坐下来,只是定定地看着我,半晌无话。刘老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一民,回去上学吧。”
“刘老师,我不想上学。我,我……”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子失声痛哭,忙扯过被子捂住自己的脑袋。
刘老师轻轻地掀开我的被子,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啊。一民,我知道你的顾虑,你只是不想让你的家庭为难。孩子,考起大学不容易啊,考到北京的大学更不容易啊,你舍得就这么放弃了吗?你知道不知道一家人把希望都寄托在了你身上?困难着是暂时的,问题总会得到解决的。你是县文科状元,学校给了你3000元的奖学金;县教育局给了你2000元的资助,并能提供3000元的助学贷款。你们村里知道你考上了大学,乡亲们也都凑了份子来祝贺你。你父亲为了让你上学,前天才把耕牛牵去卖了。你说,当你知道这些情况的时候,你还能坐得住吗?你还能不去上学吗?所以,你现在,必须跟你父亲回去。”
“刘老师,这学真是上不成了。录取通知书,已经被我--被我搞丢了。”我有气无力地说。
“录取通知书在我这呢。”二赖子憨厚地笑着。我诧异地看着二赖子从床底下的纸箱子里翻出了几张纸片来,那正是我的录取通知书啊。二赖子把录取通知书交给我,说:“那天你从学校回来,通知书已经淋湿了。那晚上你发高烧,做梦都在喊着,我想读书,我想读书啊。我怕你一时想不过,把通知书撕了,或者扔了,那多可惜啊,所以我先替你保管着。兄弟,你不怪哥哥吧?”拿着这失而复得的录取通知书,这被雨水浸湿了又攒干了的录取通知书,我竟不知道是该恨二赖子,还是该感谢二赖子了,我只觉得鼻子酸酸的。二赖子又从裤包里掏出一卷钞票和一个信封来,说:“你是我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大家都盼望你好好地去念书呢。这是工友们凑的1000块钱,大家都想表示一点心意。信封里是哥给你准备的1000块学费。加起来也不多,但是能帮兄弟一点是一点。”我赶忙推辞,“二哥,我不要,我哪能要你们的钱啊--”二赖子把钱硬塞到我的手中,一本正经地说,“咱们要还是兄弟,你就给我拿着。你不拿,就是瞧不起俺这当哥的。”
我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我站起来深深地向父亲鞠了一躬,向刘老师鞠了一躬,又向二赖子鞠了一躬。我坐到父亲的身边,轻声说:“爸,我和你回去。”父亲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喃喃地说:“好,好,就回去。回去好好念书。”我咬着嘴唇使劲地点了点头。
我收拾了衣服,与二赖子一起到工地上去,和老板结算了一个多月的工资。二赖子先前已经给老板和主管说明了我的情况,结算的过程也很顺利,我又拿到了1000多块钱的工钱。很幸运,我没有享受到老板拖欠民工工资的待遇,我不知道这当中有没有老板照顾我的成份。然后,我就和工友们依依不舍地告了别,和二赖子告了别,顺从地和父亲回了老家。
半个月后,我带着那张父母的合影照,拎着简单的行李,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我想,或许我是不幸的,但我更是幸运的。透过车窗向外望,我看见了一望无垠的蓝天,和天空中一只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我觉得我有点象那只小鸟,如果那只小鸟的翅膀有点受伤的话。这个夏天不太冷,我晃晃忽忽地有这么一种感觉。

第105个、中了一张彩票之后
1
我驾驶着一辆两厢富康,灵巧的打着方向,穿行在车流如织的三环路上。
这是下班的高峰期。
一天开了四个会,写了两份会议纪要,一份工作计划。
工作的第三个年头,所有的积蓄换来了这辆小车。虚荣么?我用的是自己的积蓄。
车子驶入了中关村边上的小区,房子是80年代建造了,绿色的爬墙虎覆盖了水泥外墙,有一些破败。但是,租金不菲。
租金是由两个人分担的,我和自己的男朋友。这种异性合租的模式,在现在的年轻人中,是不鲜见的。当然,经济上并没有一五一十的划分,如果出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谁说男女是平等的?
推门进去,宏伟已经先到家了,一张口就指责我令他久等。他的脾气越来越大,想必心中的不满也越积越多吧。
我们住在一起,抱怨比较多的是宏伟。
我记起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在身后的声音。
“喂,你又穿这件粉红的裙子了,花枝招展的,难怪女上司不喜欢你”,待我出门之时,他又在身后叫,“你看看你的鞋根,都坏了”。即将发生争执,一看时候不早,我摔门而去。
难道要我检讨,是是是。
他们同居三年,磨尽了我的意气。这也许就是同居的坏处吧,未来充满变数,可是心态上已经开始疲惫。
略微收拾停当,一起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餐,地点在必胜客。主要是宏伟的一帮大学同学,以及各自的女朋友。我自告奋勇的去装沙拉,我装的又快,又多,又好看。席间大伙都在,笑话真是精彩。
小虎的女朋友金丽是从上海投奔他来的网友。我刚刚去香港出了趟公差,金丽曾经托我买了五张sk-Ⅱ的面膜。她当即掏钱出来,一定要货钱两清。
数了数钞票,差两块零头。我摆摆手,“算了算了”。
“不行,”她从钱包中摸出一张彩票,“拿去,面值两元。”
我骇笑,这就是上海人的作风吧。没办法,只能收下了。我自己是从来不买彩票的,因为从来不认为自己运气好。
从小,我就不是个爱出风头的女孩子,虽然我长的清秀可人。如果有两个女孩一同出现,我也一定会以“第二女主角”的姿态定位自己。
2
周末的早上,可以睡一个懒觉。睁开眼来,宏伟已经在厨房里煮好了一锅白粥,加上超市买来的榄菜。心中有一些感动,我幸福的叹了口气。
小小的客厅里摆放了一个兼做餐桌的茶几,慵懒的把腿搭上去,用遥控器随意的打开了电视。我很少看电视,除了早上上班前的新闻节目。
画面跳转到了图文频道,分贝突然变高。“本期的中奖号码是——”,电光火石之间,她回忆起来了金丽给的那张纸片,末位的数字是一样的。急忙找出来确认,是的,号码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我已经是500万元人民币的得主了。
还没有回过神来,宏伟从卧室中拖出了一个旅行包,”发什么呆,我先走了,晚上记着关掉煤气阀。”我想起来了,他一早说过周末两天的kick off。
我抬头望了他一眼,他看上去盛气凌人,脸上是习惯的不耐烦的表情。他看上去那么不顺眼,我发现自己的眼光挑剔了,是钱在作怪么?
一瞬间,我决定了,暂时不告诉他。
心中的激动无法平抑,我梳洗了一下,套上一条样式简单的牛仔裤。漫无目的的冲出了家门,去哪里呢?不自觉的步入了一间百货公司,这里客人很少,汇集了本城的顶级名牌,一间间的专卖店装修的如广寒宫一般。
“辞职,一定要辞职”,我握了一下拳头,又松开了,中了大奖,谁敢派我不是。
自己的上司是个女的,我交上去的报告,她如姨太太做旗袍,是非改不可的。然后所有的功劳都归于自己,一有闪失,统统推向我。
人家说自己升职无望的时候,头上有一个玻璃天花板。我则认为自己顶着一堵钢筋混凝土天花板。
徘徊了半天,才来了一个店员懒懒的招呼我。
不能怪人家势利,我从头到脚都是从雅秀洮来的假CK。不是我不爱奢华,条件达不到,我宁愿朴素到底,而不愿半调子讲究。客人的经济状况,店员小姐锐利的鼻子一下子就能闻出来了。
买了一条皮带,500元,还有同色的皮鞋,2000元。
这两个小物件,已经超过了月薪的半数。
3
心中突然闪过一丝阴影,如果去兑奖,一定会曝光,金丽会来争夺彩票的归属吧?
我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公司的法律顾问许凯打一个电话。他们在同一层办公,在茶水间说过几句闲话,算是有一点交情。
不过,这算不上什么,许凯好像和每个过得去的女孩子都有交情,最喜欢打听别人的出身背景。他是那种自认为有女人缘的男人,总是一副“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态度。如果得到未来岳家的帮趁,可以少去奋斗10多年吧。
顾不上唐突,急急拨出了许凯的号码。
许凯听了事情的原委,当即打车过来,两人在商场下面的星巴克碰面。
许凯一见面就风趣的问候我,开口讲了一个笑话。然后才切入正题,询问我金丽交与我彩票的细节。
“不怕不怕”,他的逻辑是,即使有人证明金丽给过我彩票,也无人注意号码。所以,不能证明金丽给我的是中奖的那一张。
我本能的觉得不妥,这是让我去抵赖。
许凯搭在我座椅靠背的手,移到了我的肩上。“不要想太多了,周一就去兑奖,这两天我陪你散散心吧。”
我微笑,太小看自己了,他一定把自己当成没有见过市面的小家女,一点手段就会乖乖上当。
公司里那些有来头的女孩子不会给许凯的,我一样不会给。
想到这里,我吓一跳,自己本不是工于心计的人,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奸诈?
4
周一早起来到公司,准备辞职。
一到工位上,就接到了上司陈小姐的电话,“我在你的报告中的附件中发现了一个错别字,你是干什么吃的?”。
“咦,难道公司你开的?我是你养活的?”,这是我第一次顶撞她。
我撇了一下嘴,并没有生气,且慢请辞,本小姐倒是要奉陪一下。
照例,上午是部门例会。到了会议室,才发现,今天有一个主管的副总裁参加,主题是我负责的一个项目论证。难怪一早那个责难的电话,是要陈小姐压一压我的的气焰,防止我过度表现吧。
汇报进度的时候,陈小姐的声线放的极之妩媚,和副总裁对视的时候,目光又谦逊,又有无穷含义。
陈小姐的月薪,不过刚刚过万,这样的辛苦,实属不易啊,我感叹。
终于轮到我说话了,我把项目的不足,决策的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一五一十的合盘托出。有500万兜低,怕什么。
全场鸦雀无声了好几分钟,我象皇帝新装中的说出实情的孩子。
副总裁开口了,这个项目从此由我全权负责,直接象他本人汇报。为了管理方便,我即刻调入业务发展部。
陈小姐的嘴巴张开,又合拢。
啊,这倒是我从来不敢奢望的,回到工位上,想了一下,从电脑中删除了那封没有完稿的辞职信。
5
今天提前下班,为了避开许凯的纠缠,我决定回家取彩票,自己单独去兑奖。
回到家里,发现房间清理过了,对了,宏伟今天上午结束郊区的kick off,返回了家里。
明明记得彩票放在梳妆台的闹钟下面,怎么不见了?
近乎疯狂的寻找了一番,还是不见踪影。
强迫自己静下来,联络宏伟,问他有没有发现。
“我收拾房间,你还不领情?那些没用的成年破纸片,我上午回家统统给你扔掉了”。他的口气,仍然那么盛气凌人。
他不是我的理想伴侣。你这么厌烦我,那么,我离开你。
啊,原来是黄粱一梦,那500万,终究不属于我。
我跌坐在地板上,觉得浑身都没有了力气。一共72小时,幸亏还不算太久。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放到富康的后备箱里,临出门时,把房门钥匙放在了门厅的地毯下面。
我想好了回答宏伟的话,“同居不是适合女孩子的生活方式,原谅我”。
不自觉的想起梅格瑞恩在电影《隔世情缘》中说过的一句话,“I left my best time on you.”,泪水悄无声息的滑下了两腮。
车子开到了表姐的楼下,我按响了门铃。
看到我的样子,表姐一下子就知道了,脸上挂出了一副我早就说过的表情。她帮我把箱子抬进门,“我早告诉过你,他不适合你”。
“我明白了”,我点点头。
“那么,是谁启发了你?”,表姐追问道。
我想一想,“是一张彩票”。

第106个、红颜小传
——流光容易把人抛
“人怕出名猪怕壮”真是谬论。现今的人都哭着闹着要出名,而且还“出名要趁早”,大器晚成都不在考虑之列。
说什么“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哪个不是渴望着能长久站在风头浪尖上,还不忘喜笑颜开地高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也觉得出名挺好。
自从林筱蓓走红,我能够以低折扣购买那些赞助品牌的服装、化妆品,还以半价买到美容院的年卡,省了不少白花花的银子。
林筱蓓还问我愿不愿意在电台一档夜间栏目开一专栏?每周四晚上9点到10点,专门播出我的文章。我还能到直播间与听众进行交流。
林筱蓓一惯将我的文章称为“情感类文字”。听她这样一说,我想象自己的文字在夜间被沙哑声线的电台DJ以气声读出。于是情不自禁地一阵阵发冷。
当我说出自己的感受时,林筱蓓提醒我这可是个好机会。
我说是是是,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盼着哪天能在售书现场签名到手软。不过这样的机会,就免了吧。你看,我声音又不好听。不够飘忽,不带磁性。
林筱蓓讽刺我,如果是《知音》向你约稿,你大约会欢呼雀跃吧。我嘿嘿笑,说人家看不上我,他们要的是那种亲情、爱情和暴力、夸张情节的大杂烩。
而我笔下的故事永远简单。一条线索,两三个人物,平铺直叙。
偶尔我也抱怨。要知道我最爱读的是阿加莎,那个英国老太太满篇絮絮叨叨地编织若干诡秘情节,在最后时刻才揭晓离奇但逻辑性极强的答案。
一直自诩为聪明的女人。可是轮到自己写起东西来,只会一条道走到底,既无悬念也无惊喜,更无深度。
也好,适应当今快餐文化风格。阅读轻松,无需开动脑筋,绝对是居家旅行消遣之必备。
一日,林筱蓓不无神秘地来告诉我,她就要变成名典吧的股东了。
正在苦思冥想一篇小说的我被她惊得差点把女主角写得毁容。
林筱蓓看出我的疑惑,说名典的老板与她相熟,叫她投资10万,占10%的股份。每年年底分红。
名典吧是本城小有名气的休闲场所,颇具规模。就连我这么没有经济头脑的人也看得出,其固定资产就起码在200万以上。
于是我向林筱蓓小姐抛了个杀人于无形的媚眼,说那我也出10万,也拿10%的股份行不行?
林筱蓓戳穿我的假笑面具,说你少来。
我还是笑,难道你的10万和我的10万有什么不一样?
林筱蓓说,我答应他每周到名典去两次。
然后我发出“哼哼”的冷笑,继续替我的女主角描眉画眼,懒得看她。
林筱蓓顾自说:雯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他们看中的不过是我现在的名气,让我当块活招牌招徕生意。我看中的便是每年那笔可观的分红。10万本金,也只是个幌子。这样显得名正言顺些,大家也说得过去。
如今我去名典做股东,说白了,不过是挣钱的法子而已。可是这法子也就只能使上这两年。我迟早会过了这阵风头的,到时候也没有人会颁发给我终身成就奖。我早想明白了,既然是要挣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初到台里时,我一无关系,二无背景。过了这么些年,还是一样的一无关系,二无背景。现在所有的也只是些名气而已。现在的新人这么多,个个八面玲珑。我当年怎样红起来,她们便也能一样地红起来。身边那些人,当初是怎样聚到我的身边,以后便可以怎样聚到她们身边。到时候,我又能留住些什么?
林筱蓓说到后来,竟已是哭腔。听得我心下恻然。想当年她尚未成气候之时,伤感也不过如此。
未成名时,盼成名;成名了,又怕抬脚就走上下坡路。没有多大年纪,却已把这前前后后的细枝末节考虑得如此清晰。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我拍拍她的头,沉默不语。
——结尾
如今林筱蓓每周有两晚去名典吧“办公”,我偶尔也去坐坐。我总是独自前去,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
我每天在夜间10点半看《谈天说地》的重播。这档节目现在添了张新面孔,与林筱蓓交替主持。小姑娘伶牙俐齿,能将相关的气象术语说得头头是道。只是在我看来,缺了份林筱蓓的亲和力。
偶然间听到市电台播我的文章。一个好听的男声,配轻柔的音乐。只是,我的故事都太缺少波澜,听起来有些昏昏欲睡。
第107个、换颗心又如何

一个是电脑公司的总裁米先生,一个是该公司大厦的看门人老波比,他们两个提出要交换心脏,并且因为医生拒绝手术而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颁令强制医生执行。
其实故事发生于五年前,那时波比还是一个流浪汉。在一个下雪天,米先生见到他,没有给他钱,却带他去喝了一顿热汤。那是他们第一次交谈,说起足球,说起往事,原来他们在高中时曾参加过同一场球赛。
从那一天起他们真正成了朋友。米先生介绍波比进了自己的公司做门卫,并没有刻意照顾,不过是让他做力所能及的工作,薪水微薄聊以糊口。唯一与其他员工不同的是,每个星期三,他们仍会相聚,共进一顿午餐。整整五年,周周如此。直到一个月前米先生因为心脏病而失约,波比才知道他的老朋友的心脏岌岌可危,随时都会停跳,即使给予最好的医药治疗,也最多可维持两三年。于是,他提出来要与朋友交换心脏。
他向法庭陈述了自己的理由“他有家庭,有妻子,两个孩子,还有整个公司上千人在等他开工吃饭;而我,一个流浪汉,一无所有,无家无业,无儿无女。他的价值远大于我,如果我能有什么可以给他,与他交换,我很乐意。我会因为终于有机会做一件重要的事,而觉得不枉此生,这会是我在人世间创造的最大价值。”
律师问“如果你是总裁而他是门卫,你还会愿意跟他交换心脏吗?”“不,如果我是总裁,未必会带他在寒天喝热汤。”老波比说,“五年中,他曾经给予我很多,而我唯一能给予他的就是,友谊与我健康的心脏。”
然而没有人愿意相信这友谊是真实的,这恰恰是因为他们的身份太不对等了,人生的价值也太悬殊。律师因此认为有理由质疑米先生在这场交往中的获益——除了那心脏——倘若不是为了换心,那么他最初与一个流浪汉的循序渐进的友谊到底意义何在?
米先生回答:“在我的周围,人人视我为老板,但是没有人肯与我推心置腹,当我是朋友。只有他,波比,他从不奉承我,固执己见,稍不如意就对我暴跳如雷,但他却真正当我是朋友,平等、自由的朋友。当他向我提出换心的要求的时候,我答应了。这并不是因为我是总裁而他是门卫,我的考虑仅仅是因为我有儿女,不想让他们失去父亲。这里面没有金钱交易。如果你们质疑这友谊,认为我在安排波比进公司时就在计划换心,那么不是侮辱了我,而是侮辱了我的朋友波比。”
法官最终还是宣布他们败诉——基于众生平等的无上原则,没有一条法律可以强制要求以一个生命的结束来换取另一个生命的延续。
老波比十分沮丧,米先生却淡然地说:“我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知道法庭根本不可能颁布这样的强制令,我也根本不会接受你换心的要求。可是我知道,如果不让你出庭,你无论如何都不会甘心的。”
波比惊愕道:“你答应出庭只是为了让我说出那些慷慨激昂的话,让我当一回英雄?”
米先生答:“不,是你令我成为英雄。这样,我以后就可以无比骄傲地告诉儿女,不要以我的成功和职衔炫耀,而应该引以为豪的是:你们的父亲,曾经拥有一个像老波比这样的朋友。人人都说为友谊应该两肋插刀,然而只有他真正做到,他竟然愿意,把自己的心脏给我。”
第108个、润唇膏会泄露秘密
摩卡的电话打进来时,我正准备洗澡,他问我要不要保湿面膜。
想起昨天逛街时他见到我说的第—句话,我就恨得牙痒痒。他一脸惊恐地对我说:“你怎么能把自己弄成这样!这还叫脸吗?简直就是受灾的西南旱地!”
至于吗?我的皮肤虽然称不上吹弹可破、水润凝脂,尽管有些缺水,但好歹也白皙干净,只是比起摩卡,似乎是差了一点,不,是差了很多点。
摩卡推荐的这款保湿面膜价格不菲。当然,我从不指望这个男人会掏一次钱包给我惊喜,他只会在毫不留情地戳我的痛处后,没事人一样指着那些价格不菲的东西继续吆喝我挥霍,但我得承认,他推荐给我的东西确实不错。
我顺着柜台看了一圈,然后准备付款。刚掏出钱包,他站在一边又开始鬼叫:“看你的嘴唇,竟然比西南旱地还惨!大龄失意女青年,这就是没有k的悲惨下场。”
柜台小姐止不住扑哧了一声。我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这家伙显然没有要噤声的意思,“买支润唇膏吧,买我用的那款,将就着当男人用。”柜台小姐再也忍不住笑出了声,我尴尬得恨不得将眼前这个“男人”生吞活剥。
结账买单,我气呼呼地出了商场。摩卡跟在后面嚷嚷:“拜托你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好吗?这么粗鲁!”
第一次见到摩卡是在五年前,当时他穿着经典格纹式样的卷边小脚牛仔裤,搭一双棕色的浅口尖头帆布鞋。我坐在公交车上没有抬头,暗自赞赏这个女生打扮不错。谁知刚想看她的长相,就听到这位小姐竟用男人的低沉嗓音开了口:“这么慢,司机没吃早餐吧!”我惊得目瞪口呆,更让我惊讶的是,去上班,竟然发现这位“小姐”就坐在我的隔间!
是谁总结出“同志”往往拥有超出常人的审美和创造力?我和摩卡的配合简直天衣无缝。他出点子,我落实方案,各司其职,事半功倍。和他认识的这五年,我们从最初见面互不理睬,到后来发展成默契十足的工作搭档,再成为密友。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人与人之间产生深厚的“革命情谊”。
惟一令我不爽的是,这个男人实在太毒舌,毒舌到应该被拉去五马分尸。
比如,最初的接近,他说是因为他没办法接受在办公室一抬头就看到一个邋遢不修边幅的女人。比如,一起逛街,他总会说:“你资质平平就算了,眼光还这么差!”再比如,第一次相亲,我想带上他帮我参考,毕竟在某种程度上他还是个男人,男人看男人,能看到女人看不到的一些细节。当我提出这个请求时,他带着k的香草味像个贵妇一样飘逸地经过我的身边,飞了一个肆无忌惮的白眼,说:“你需要男人吗?你自己就是个男人。在变成女人之前,你是找不到男人的。”
我被气得七窍生烟,却毫无反驳之力。大龄女青年,事业小有所成,房子车子都有,生活不错,只差个男人。男人不是必需品,但父母催婚就像催命,逼着我四处相亲。摩卡推荐的润唇膏确实不错,我一直随身放在包里,但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管润唇膏竟然出现在周一的例会上。有人泄露了内部机要给对手导致公司丢了大客户。上司在办公室里捡到这管落在电脑旁边的润唇膏,捏着它阴沉沉地问:“谁主动招了?”我愣住了,那管唇膏是我的,可我根本不知道报价方面的机要!摩卡坐在一边事不关己地整理自己的衣领,在领子竖起的角度上反复折腾着。他爱美的较真劲用在工作上就是一丝不苟。没有人站出来承认。
不出半天,公司里就八卦开了,摩卡成了嫌疑人。除了他,还有谁会用那个牌子的润唇膏?领带比牙齿还要多的摩卡是公司的潮流指标,自然有粉丝认得这管润唇膏。
下班时,摩卡把我堵在了茶水间,我知道他想问我什么。我有点紧张,尽管我什么也没做,但那管唇膏的确是我的,万一被查出,我就百口莫辩。
摩卡看了我两分钟,没有说话,我忽然有些恼火:“共事这么久,你认为我是那样的人吗?”
“如果是你做的,保佑你见到帅哥就放响屁!”毒舌到某种程度,连诅咒都别开生面,让人听了又好笑又好气。
第二天,老大把摩卡单独喊进办公室。摩卡出来时,一如既往地先望向有镜面的地方,理了理自己还很有型的头发,心情好像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怎么回事?”我反倒很紧张。
摩卡慢条斯理地走到他的位置上坐下,只告诉我事情已经过去了。不用脑袋想也知道,他顶了包。我又感激又内疚,是,摩卡作为公司的创意中坚力量,公司不可能随意把他开掉。事情不是我做的,但如果不是为我洗脱嫌疑,他也不至于背这个黑锅。
尽管平时摩卡对我的打击只能用“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来形容,但我知道他其实很关心我。我在n上对他说多谢信任,他回复得很快:“我是相信以你的智商,做不出这么阴谋的事,以你的情商也不能应对这种情况。”
我瞬间石化。
第109个、一把玫瑰,一把刀

她也不说话。我知道马上就到情人节了。我没打算给她买花,我现在很烦她。她的性格就像电视里演的泼妇,和她的容貌大相径庭。她这一天闷闷不乐的,我知道她生气我对情人节一点反映也没有。她也知道,我没闲钱给她买花。可这毕竟是大多数女人最喜爱的节日。她也是女人。
还记得两年前,我们第一次的情人节。我的花送到了她的单位,哪是用牛皮纸包着的三朵玫瑰。那一天,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留言成了她们班上4小时热门话题。我在上面写的“我希望你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我发现她很暴躁时已经晚了。我们有一年了。
“你到底是怎么?有事情和我说,总是生闷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啊!”
“没事。我自己闹心,和你没关系。”
“怎么和我没关系,你不是我女朋友嘛。不你总是这样不是折磨我吗。你刚才和我发什么脾气。有事你就说呀!”
“没事!你跟我喊什么!用不着你管!”
她穿上衣服,拿起包,狠狠的开门。看了我一眼,走了。
真***烦,总是这样。我追出去。一路上,我像个记者不停的问。她像个政客不知道说的什么。到了她家,我已经问的没有一点心情了。我告诉她,我回去了。她低吼着对我说:“难道从我家待一会都不行吗?”好吧。我无奈的随她上了楼。
“你要是不想说,就睡一会吧。明天就好了。我回去了。”我实在不想在呆下去了。老半天,她说:“你姐夫也不上班,***还护着他,挺大一老爷们。天天在家呆着,拿什么养孩子养老婆。你看***那样,还说我一顿。我来气!”
“我操,就因为这个?你也。。。。。他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妈她怎么了?我妈这样的老婆婆你还上那找去。对你不错了吧”
“你别更我喊。我就知道你得说我。你说我干嘛!总说我,总说我,我在你眼里狗屁不是,是不是!”她大喊。
“你能不能懂点事啊。”我放小了声音。
“不能!!!我知道,你早就烦我了,后悔了吧。把我骗到手了,就什么都不管了”她疯了。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以前真不知道你是这样的,现在你越来越过份了,我不希望以后再费事的离婚”
“你什么意思,想分手是不是。我就知道。我告诉你,不行!你要是走,我就死!”她站了起来,像个杀红了眼的匪徒。
我没搭理她。转身开门。她像个豹子冲到门口。从墙上拿起哪把藏刀,亮出了白刃。我感觉她来真的了。一把薅住她的手。“我先杀了你,再自己死,我今天***的不活了!”
我一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掐住她的手腕。我们俩搏在一起。我没想到一弱女子能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她又咬又抓,我几乎快招架不住了。哪把刀在我们俩之间来回的窜动。我的衣服出现了几个口子。我使尽了力气,终于把刀夺过来。她还拼命的枪。被我推倒在沙发上。
“我要下岗了。。。。你不能不要我。。。。。”她的手流出了鲜血。
“哪你也用不着这样啊!”我喘着粗气。我看到了她手上的血。
“我心情不好。你为什么不哄我,为什么不给我买玫瑰花,为什么不买巧克力”她嘤嘤的苦了。
我把刀放在桌子上。来到他身边。用手擦了擦她的血迹。“我知道的,不还没道呢吗。你着什么急。。。。。下不下岗没关系。咱们年轻,再找呗。”我气消了一半。
“哪那么好找,我妈也下岗了,我听我爸说他也可能要下。以后怎么办。。。。。 你还爱我吗?”
我看着她。她实际上很温柔很开朗,有时可爱的像个天使。她现在又仿佛回到了我刚认识她的时候。“爱你。我一直爱你”我看着她。她崛起了小嘴。微微的笑了。眼泪还挂在鼻子上。“哪不用买玫瑰花了。太贵了。”她又靠在我的肩膀上。
“好的”我觉得我是个幸福的混蛋。
第二天,她收到了三朵玫瑰,没有署名。上面写着:梦似花开落,情存你我间。
第110个、友谊和爱情我都想留

A我爱上好友的前女友紫娟
我和紫娟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沙发很宽,我们却偏偏要挤得不留缝隙。既然爱了,就要表达出来,这没什么不对的。我喜欢这种亲密的感觉,特别是在每天下班回来后,知道家里还有个人等着,而这个人,是爱着且需要着自己的,内心里就充满了踏实。
紫娟的发稍拂在我的耳朵上,弄得我好痒。我的心思已经不在电视上,里面演绎的任何故事都和我的生活没有关系了,我把鼻子凑过去,贪婪地嗅着属于紫娟的气息。外表上她和大街上走过的任何一个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同,她乌黑直顺的长发,是每周六下午在街对面的发型设计中心花两个小时护理来维持,她的五官谈不上漂亮,但也不能说丑,特别是在化了妆以后,她的艺术照会让你觉得是某个港台明星---我已经决定娶她做老婆了。
美好总是被突如其来地打断---我的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阿甘的。我给阿甘选择的标识是一只可爱的小猪,顿时,我像一只被刺破的气球,膨胀着欲望的柔情蜜意瞬间就瘪了。紫娟是阿甘的前女友,昨天阿甘和我一起到酒吧喝酒时,还说心里一直记挂着她。阿甘是个老实人,从中学到现在,他一直把我视为他最好的朋友。
阿甘的感情郁闷,他的事业也正在低谷,他很后悔没有珍惜和紫娟的一段情。一杯杯的白酒下肚,阿甘拿出手机,他说他好想好想听到紫娟的声音,哪怕骂他也好,或许会有千分之一的机会能让他们重新开始。他们分手半年了,他并不知道紫娟已经成了我的女友。阿甘说要给紫娟打电话,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我不知道紫娟会不会接电话,接了电话又会如何?但是我却丝毫没有理由去阻止他---这样的场景,对于任何一个男人,都是煎熬。我的眼睛追随着阿甘的手,他拨通了紫娟的电话,紫娟也接了电话,阿甘出去了五分钟,那段时间尤为漫长,我的脑海里翻腾着各种想法和判断---是的,这个场面完全可以拍电影了。带着满脸的失望,阿甘回来了。“紫娟说她现在有人了,我说祝她幸福。可是,如果我哪天在路上见到了,我可能会杀了那小子!”阿甘左手痛苦地撑住头。看着他痛苦,我比他更痛苦。但是我不能说。
阿甘的电话让我和紫娟像触了电一样立即从各自的位置上弹跳着分开,紫娟躲到另一间屋子里,关了门,似乎是怕阿甘闻到了她的气息。很多次了,我和紫娟的甜蜜就这样被冲散。即使在阿甘没有电话的时刻,我们自己也会被自己的担心给吓倒。“要是阿甘知道了,会怎么样?”“没关系啊,我和你在一起是在和他分手之后。我都不怕,你怕什么?”紫娟总是一副无所谓的表示,那么轻描淡写,让我都怀疑,她和阿甘是否真的爱过?
B忽略让我失去琴的爱情
我和紫娟相熟,是在她和阿甘分手之后。那天我在车站看到一个眼睛挂着泪珠的女孩。她的眼神迷离,长长的睫毛上沾着晶莹的泪液,薄薄的嘴唇轻轻翘起,有着怎样的委屈和伤感呢?那不是紫娟吗?两片薄唇我见过的,她曾不避嫌地对着呆呆的阿甘吐着甜言蜜语,惹得我好生羡慕---那时我的琴已经离开了我,因为我的忽略。我一度以为她作我的太太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就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她无法忍受我的忽略带给她的寂寞。琴走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多的难过,但是,那天看到紫娟对着阿甘轻言细语,我内心里敏感细腻的神经被触动了。那样的时光,我也有过的。
往事不能再提,从那天起,我就陷入到深深的痛苦中,琴,对我是有着特殊意义的。她和我一样,从小成长在一个并不和睦的家庭里,比我更可怜的是,她的父母离婚了。我们十几岁就离了家,我到武汉读书,她出来做生意。我们的相爱是因为相怜。
记忆中我的童年充满了父母的争吵,那是一个儿女成群的家,却显得乌云密布。母亲很早就到汉正街来做生意,做生意的钱是她自己借的。八十年代初的几万块,很值钱的。她受够了家里的沉闷,她和父亲见面就会很火药地提到离婚。那年那月,离婚还是个很生的词,一听到,我就会捂住耳朵。对于父母的不和,我能做的,也只有掩耳盗铃了。我好羡慕别人家里亲切友好其乐融融的气氛。我极为自卑又极为骄傲,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内心的悲哀。所以我在陌生的城市里努力地扮演一个快乐的角色,朋友的认可就是我生活的兴奋剂。阿甘是我的铁杆追随者。他不知道我的过去,只看到我开朗的一面,觉得我什么都行。我需要这样的朋友,也许我对他并不感冒,但是他的尊重和信任对我很重要。为了这样的朋友,我打肿脸充胖子都无所谓。
琴是经历风雨的人,她由此变得比一般的女人成熟冷静得多。她没有特别的高兴和特别的不高兴,没有特别温柔,也没有特别的愤怒。这样的女孩子往往在众人眼里是坚强独立的,也最容易被人忽略。琴的冷若冰霜是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她的心脆弱敏感。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她执意要分手。分手数月之后,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我才觉出她对我的重要。
我以为我再也遇不到比琴更适合我的人了。偏偏,我遇到了紫娟。
C曾经我对紫娟的爱很势利
和紫娟走得近了,我抵御不了她散发出来的气息。我对爱情的理解让紫娟认定,如果我做她的老公,她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23岁,她说她已经累了、倦了、想嫁了,她的心再也折腾不起。
紫娟的身体对我有着诱惑力,在思想上,其实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对于爱情的事,我已经不抱什么幻想,我认定我找不到比琴更适合我的了,那么谁都一样。我不再盲目莽撞地去爱一个人,当紫娟向我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我的脑子迅速转了起来,紫娟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工作算是稳定,她出生在一个大家庭里,兄弟姐妹有四个,她的家庭温暖和睦,没有什么经济负担,正是我理想中的那种。
这样的爱是不是太势利?一个奔三男人,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想想她是不是适合做自己老婆,也不为过吧?我和紫娟就这样在一起了。但是,我不敢把这层关系公布于众。我害怕阿甘知道。将心比心地想,虽然我和紫娟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阿甘的事,但是倘若我有个朋友,和我的前女友在一起了,我会心存芥蒂。谁知道他们在一起是在我们分手前还是分手后?感情的事,谁能说得清?更何况我还知道,阿甘对紫娟是有感情的。
我们就这样偷偷摸摸地相爱着,爱得势不可挡,如胶似漆。只是偶尔会被自己内心的恐惧所冲击。
我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我和紫娟的温柔缠绵,看着阿甘依然把我当朋友,最好最好的无话不谈的朋友。我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事情总有暴露的一天,我想看看,那一天会是什么样子……
两年了,再也没有琴的消息。分手,是最后的联系。听说琴后来去了北京---她姨父在当地一所大学教书。她去那里恶补了一番外语,然后出国了。 琴没有给我一点挽回的余地,可见我伤透了她的心。爱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是在爱,离开的时候也是淡淡的,是紫娟让我懂得女人,和女人的需要。想想现在我给紫娟的温情,都是以前琴最渴望的。而那时我却什么都不懂。一想到这,我心里就痛。
D是失去友谊还是爱情?
我喜欢把我的生活想象成一段未知的、正在继续的悬念剧。阿甘对于我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他对我的感情已经信任到崇拜,如果他知道我和紫娟在一起,那么他心中的偶像就倒塌了。我是喜欢被人奉为偶像和大哥的。一旦阿甘把我看穿了,我又将怎么看待我自己呢?还有紫娟,她对婚姻期望值很高,我担心我会像辜负琴一样又负了她……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能够控制住对紫娟的感情,我能够把握住爱与不爱,爱深爱浅,没想到我还是一头栽了进去。情不自禁地把对琴的爱与歉,全部转移到紫娟的身上,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舍掉阿甘或者紫娟我都不乐意,但却是我未来必须面对的事实。
因为戴了太长时间的面具,我已经很久都不曾有过痛的感受了,潜意识里,这样的折磨就是我自找的惩罚。算是对琴的一种赎罪。
第111个、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我和路子在一个湖边的堤坝上聊天。
路子突然叹了口气,好像有感而发,他说不知道为什么,曾经那么熟悉的人有一天却会突然变成陌路。
路子是一个多情善感的男人,我喜欢他的这种感觉,还没有被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眉来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
我想对路子说,只想爱你一点点,请爱我一点点。
真正的爱,应该像空气,无处不充盈,却自由得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第112个、最完美的搭档

国防部要求乔治设计出最坚固的坦克防护甲。但乔治提出一个要求:“我希望和马茨一起合作。”
乔治和马茨是一对有名的“敌人”。乔治是最优秀的坦克防护专家,而马茨则是最著名的破坏力专家。马茨曾傲慢地说:“乔治所研制的防护甲,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彻底摧毁。”
经过再三的考虑,国防部谨慎地同意了乔治的要求。
刚开始,乔治研究出的防护甲总被马茨轻而易举炸得粉碎,随着乔治一次次地改进技术、更换材料和修改设计方案等,马茨的摧毁显得越来越吃力了。
终于有一天,马茨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击穿乔治新型的防护甲。于是世界上最坚固的z型坦克防护装甲问世了。
在乔治和马茨获得勋章的颁奖礼上,记者问乔治:“为什么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研制出如此坚固的坦克防护装甲呢?”乔治说:“因为我给自己找到了一位最出色最优秀的对手做搭档,他是我成功的加速器。”
其实对于许多失败者来说,并非他们不聪明,而是输在了他们没有一个出色的对手,对手是成功的加速器,出色的对手通常也是最完美的搭档。
第113个、纯情岁月
我在中专学校上学时,一个寝室10个人。这么多年来,除了老五,其他的人,都还狗扯羊皮时断时续地联系着。老五是我铁子,毕业后,一个猛子扎到深圳去,就没了影儿。有时候想起她,我恨得牙痒痒。这狗东西也太冷酷了,白瞎我那么疼她了。
前几天和同学通电话,无意中居然听到老五的消息。辗转了几个人,终于弄到一串她的电话号码。迫不急待地拨过去,心里很激动地咚咚直跳。看着自己的手在电话键盘上哆嗦,彼时那些青葱岁月翻江倒海地就纷至沓来了。
开始入学的时候我和老五最不对付。她长得挺好看,两个大眼睛像玻璃球儿似的,贼圆。我受不了的是她一天到晚叽叽喳喳的像个三仙姑。那时我正忙着玩儿深沉呢,一天到晚不苟言笑,从来不正眼瞧人。除了几个男生,女的我一概不理,嫌她们肤浅,烦着呢。于是老五和寝室里的其他人当然也看不上我。老五曾对别人损我:长得不也就一般人儿吗?臭美什么?骚在骨子里。上班以后,再没人这么夸过我。所以老五这句话,我记一辈子,不为别的,经典。
那时我最不能忍受的是老五她们每天晚自习回来的神侃。每每折腾到半夜也不睡觉。高兴了,摸着黑儿还集体唱一段儿。我先是用被子蒙住头,忍无可忍的时候,就猛地掀起被子,大喊一声:你们还有没有完了?于是果然就鸦雀无声了。过了3分钟,有人拿起布娃娃向门上砸去,一声沉闷的带着抗议的碰撞声在夜里散落。我知道,那是老五。
后来的冰释前嫌是因为学校要举行绘画比赛,老五大大咧咧地让我给她当模特儿。我当时开了一句玩笑:用全裸吗?没想到她的脸就红了。红着脸的老五居然那么好看。
画好后,老五问我,上面题点什么吧。我大言不惭:腹有诗书气自华呀。她愣了3秒钟,哈哈大笑。我仔细看看,那是一张画得不错的素描。三等奖。在学校的宣传栏里挂了很久,直到落满灰尘。常常有男生站在那张画的面前指手画脚,这不是某某班的某某吗,瞧人这眼睛画的,波斯猫似的。于是以后老五就叫我猫猫。
走得近了才发现,我其实和老五是一类人。我是骨子里世俗,表面上清高。她则相反。后来我主动追求一男生惨遭拒绝,而她则被一男生追得无处可躲。我们俩的情况没有可比性,却都把自己打扮得挺悲伤,每天很凄惨的样子。我愤怒于有的人有眼不识金镶玉,她则痛恨天下的好男生都死绝了。似乎青春的生命惟有如此才会有了些许韵味儿。好像两个人还合着信手涂鸦了很多诗,为填新词强说愁吧。
匆匆走过10年,蓦然之间回过头去,才发现还是同学的情谊最真最纯。在单位感到处理人际关系吃力的时候,我的心里会伴着一点淡淡的痛楚想起她们。有一次喝了酒后跑到同学录上留言:302寝室的靓姐靓妹们,什么时候我们再夜半歌声鬼哭狼嚎一回吧!几天后,看到两条留言。一,还唱恋曲一九九O吗?老三起个头儿。二,我可以负责唱歌,谁来负责摔布娃娃?
……
给老五的电话接通了,我只说了一句:死鬼,这么多年你跑哪儿去了?然后眼泪就止不住流下来。那边叫了句十妹,也哭了……
放下电话老五给我发过来一个短信:10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第114个、一生中的250位左右朋友
2009年初,童话大王郑渊洁做客李咏主持的《咏乐会》。现场的一位观众问:“您认为什么样的人生才能获得成功?”
郑渊洁回答得既简洁又干脆:“交好人!与好人相处,交学识水平高、有安身立命之术的人为友。”他还引用了敢于直言相谏的历史名臣唐代宰相魏征的一句话:“立身成败,在于所染!”
全球畅销书《富爸爸穷爸爸》的作者罗伯特·T·清崎在上海市做理财讲演的时候,有的学员问:“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什么人密切相关?”
罗伯特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要求每位学员写下10位和自己最亲近朋友的详细情况,包括他们的职业,公司大小,财务状况,是否有房子、车子等。
当在场的300多位学员写完之后,罗伯特说:“现在,请各位把自己的经济状况与最亲近朋友的经济状况做比较,然后看看能否发现彼此之间的经济状况是差不多的。”
大家惊讶地发现:出租汽车司机的朋友,大多是出租汽车司机;医生的朋友,大多是医生;教师的朋友,大多是教师;读MBA者的朋友,大多也在读MBA;老板的朋友,大多是老板;富翁的朋友,大多是富翁……此时,罗伯特正面回答说:“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与交什么样的朋友密切相关。”
乔·吉拉德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销售员之一,他在广州市做推销讲演时,有学员问:“您多次谦虚地说,您的成功得益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那么谁是我们的贵人呢?”
乔·吉拉德说:“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250位左右的朋友。他们一般会出现在两种重要的场合,一个场合是在你的婚礼,另一个场合是在你的葬礼。在这些朋友中,有80%的朋友,对你是没有太大帮助的,当你渴望有所作为的时候,他们甚至会泼冷水,告诉你种种的不利条件和失败的可能;有15%的朋友,会给你一些积极的正面影响;只有5%的朋友,能真正地给你重大的帮助,且能改变你的一生。如果你找到了5%能改变你一生的朋友,也就等于找到了自己的贵人。每个人都值得花时间找到自己的贵人,然后紧紧地跟着他前进!”

第115个、爱情和房子到底谁滋润了谁
天堂里也有分岔路
刚刚登记结婚的肖涛和王玉最近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公寓。肖涛是个摄影师,审美要求比较高,所以对房子的装修设计,王玉根本就插不上手,王玉一直想要一间自己的房子,可是肖涛却把王玉的那间房子设计为自己的工作室,于是,战争爆发了。
什么是幸福?他们一致认为自由就是幸福。
分析结果:相爱容易相处难,尤其是在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在房屋设计中,没有在空间上安排给对方足够的自由空间。
幸福帮助:在整个分析过程中,他们的掌控能力比较差。他们在置业之初没有理性的分析户型与面积的关系,这样一对需要自由空间的夫妻,非常适合面积适中、可灵活调整的房子,比如近年来非常流行的小户型跃层,充分利用空间的隔断,让两人在家里也能充分享受到自由。
动什么也别动生活磨得少之又少。为什么小李一定要100平方米的房子呢?因为100平方米的房子能给她带来足够的安全感。显然一个小户型不能满足小李的心理需求。所以幸福感与安全感是紧密相连的,如果小金还想挽回这段感情,可以与小李商量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

第116个、一夜之间
我去大理旅游,在车上遇到一个藏族同胞,聊得很投机,我们很快成了朋友。到大理后,他提出要和我住一个房间,我以为他是为了省一晚房钱,就爽快地答应了。
进了房间,他把门插好,拿出个袋子,说道:“刚才在车上人多,不方便告诉你我来大理的目的,其实我是来这里卖虫草的。”说着,他便把虫草敞着放在小桌上,我开玩笑:“还是把袋子扎好,别弄丢了!值好几万呢。再说,你就不怕我晚上随便抓一把?”他的脸色立即变了,说:“你这是小看我呢!咱们是朋友,我咋能不信任你?”一股感动涌上心头,那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睡觉前,我把装有钱、卡、证件的外衣习惯性地压在枕头下,因我常出差担心丢失贵重物品。可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他却早走了,我不懂他为何不辞而别。
我来到服务台结账,服务小姐却告诉我房钱已付,还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看到你把衣服塞在枕头下时,才明白你心里还是防着我的……房钱已付,祝你旅途愉快!”
原来,他将虫草的袋子敞开,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一个藏族同胞的信任,而我一个不经意的防备动作,却成为刺痛友情的尖针。

第117个、把兄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所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14岁的时候,他俩学着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想了想,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于是小虎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没想到这句戏言成了真的。他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一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他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时,发生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小江在这世上没有亲人,只好来找他。12岁的小江带着游戏机和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悲恸地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24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小江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过,转身离开,便没有再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16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的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自己解决。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一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5双球鞋。那年,他28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30岁。
小江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去美国进修的机会,但他放弃了。这一年,他34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36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哪女孩知他的经历,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女孩,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25岁。
小江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是一年后。在28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和小江本不打算举办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自己十年来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40岁。
第118个、臧天朔的教训:成也朋友败也朋友

合伙兄弟,反目成仇
20世纪90年代,一曲《朋友》,让臧天朔红遍大江南北,他的朋友更是遍布圈内外。在娱乐圈中,臧天朔被朋友们称为“臧爷”,这是老北京的一种尊称,却带有浓重的江湖味。 作为摇滚歌手,臧天朔主要的演出场地是酒吧。为了更好地把摇滚与酒吧结合在一起,臧天朔成名之后,就确立了唱歌与开酒吧两手都要硬的思路。
1999年,臧天朔的第一家“朋友迪吧”正式在北京开业。让臧天朔预料不到的是,经常有些不明身份的人来酒吧闹事。臧天朔觉得,像酒吧这样的公共场合什么人都有,需要找一些人手“看场子”。经朋友介绍,臧天朔认识了东北人吕长春。吕长春找来兄弟“看场子”后,酒吧才安宁下来。
2002年10月,臧天朔又与东北人孙建军在河北廊坊步行街开起了第二家“朋友迪吧”。孙建军出钱,占70%股份;臧天朔出房子,占30%的股份,双方共同经营。2003年1月,廊坊“朋友迪吧”正式营业。孙建军在经营方面确实有独到之处,他按照“廊坊第一”的标准打造“朋友迪吧”。开业不久,臧天朔的号召力加上“廊坊第一迪吧”的名头,引来了附近大学城的众多学子。
为了更好地吸引学生来这里消费,臧天朔多次邀请圈内的朋友来这里演出。孙建军也把酒吧打理得井井有条,让臧天朔欣慰不已。
但好景不长,在酒吧经营过程中,臧天朔与孙建军在经营理念和经济方面产生了纠纷。孙建军认为臧天朔想单独经营,两人的矛盾由此加深。
而据臧天朔手下一位经理说,在初建迪吧时,孙建军拥有70%的股份,但他始终一分钱不出,都是以臧天朔的名义在别处赊账,欠了很多钱。臧天朔知道此事后,当着记者的面让孙建军承认是他自己灾的钱。
在无法合作的情况下,孙建军一气之下离开了“朋友迪吧”,并将股份转让给介绍他与臧天朔认识的王先生。随后,他在廊坊火车站附近开起了“热浪”迪吧。
合伙人分手对“朋友迪吧”打击很大,但臧天朔没有想到第二波打击很快到来。他发现客人越来越少了,他不明原因,直到一位常客说: “火车站广场西边新开了一个“热浪迪吧”,场地比你们这边大,酒水也便宜,大家都跑到那边去了。”一语惊醒梦中人,臧天朔派人跑到火车站查看,果然发现一家规模更大的迪吧,老板正是孙建军。
哥们义气,为潜逃兄弟提供藏匿地
为了竞争生意,两家迪吧经常互派一些人员到对方的场子闹事,客人见状赶紧离开,两家酒吧都陷入经营困局。终于双方都撑不住了,小规模的冲突开始了。两家迪吧门前发生的咒骂、惨叫和瓶子的碎裂声,已经让周围的邻居们习以为常。
2003年6月20日,孙建军听说王先生要从“朋友迪吧”撤资,但他一直没有拿到那本该得到的20万元。于是,孙建军带着公司的十多个保镖到迪吧找王先生。恰巧王先生不在。朋友迪吧,保安不让孙建军进门。僵持之下,“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闻讯而来,让孙建军只带一个人进去找人。孙建军带着一个保镖进了“朋友迪吧”,转了一圈没找到王先生。
窝了一肚子火的孙建军带着保镖出了门,走出五六米后,他突然大声地对“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喊道:“告诉吕长春,准备召集人,看谁人多,我在广场等着。”
孙建军走后,“朋友迪吧”的副总经理连忙给吕长春打电话,告知此事。接着孙建军又给吕长春打了电话。吕长春对臧天朔说:“孙建军打电话约我过去,限我两个小时回廊坊见面,他已经把人准备好了。这小子说你欠他的钱,还带脏字。这场架必须打,不打以后咱们的买卖没法做。”
2003年6月21日凌晨,十辆没有挂牌的面包车同时停在廊坊火车站广场,几十个光着膀子、拎着砍刀和钢管的青年男子从车上跳下来,将“热浪迪吧”团团围住。突然,从“热浪迪吧”里也冲出几十个手持棍棒、酒瓶的青年人,一场比电影还壮观的砍杀场景瞬间爆发了。
随着一阵酒瓶撞击的“砰砰”声、砍刀和钢管撞击的“叮当”声和杂乱的喊叫声,十分钟之后,广场上就有十几个人躺在了地上,散落的钢管到处都是。等警察赶到时,广场上只留下一具还有余温的年轻男子的尸体。
这次火并中,孙建军一方死一人,轻伤两人,另有一个无辜人员被打成轻伤。这起在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的聚众斗殴致死案,成为当地的大案。
臧天朔知道此事后,对吕长春说:“你不能再在廊坊呆下去了,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吕长春听从了臧天朔的建议,连忙离开廊坊躲避到长春。随后,廊坊警方对这次聚众斗殴的主使者吕长春发出通缉令。
2004年春天,吕长春考虑到自己在长春熟人太多,便又潜逃到北京找臧天朔。吕长春惹祸,毕竟是为了自己的迪吧,臧天朔明知收留吕长春的危险,但他的哥们义气最终占了上风。臧天朔把吕长春安排到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的一套房子里住下,叮嘱他不要再出去惹事。
法庭交锋,朋友啊你坑苦了我
2008年6月,长春警方抓获了一名河南籍的张姓犯罪嫌疑人,在核实身份后,发现此人就是被廊坊和北京警方苦苦寻找的吕长春。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吕长春在北京的藏匿地点是歌手臧天朔提供的。调查证实,吕长春就是5年前被河北警方通缉的涉及命案的要犯,别名张伟义,而当时吕长春正受雇于臧天朔担任“朋友迪吧”总经理。在调取确凿证据后,警方以涉嫌聚众斗殴将臧天朔刑事拘留。
2009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吕长春、臧天朔等人聚众斗殴案。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臧天朔的表情始终很平静,但在关键证据方面,臧天朔和吕长春在法庭上的说法完全不同。
臧天朔坚决否认授意吕长春去打架,他说:“我授意的是让他好好跟对方谈,不行就报警。如果那天我去的话,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法官就此再次询问吕长春:“臧天朔是否明确示意要你找人去和孙建军打架?”吕长春回答:“他大概是这么说的。说你找孙建军去,能谈好就谈好,谈不好就打。”
臧天朔百口莫辩,正是吕长春的证词,锁定了他犯罪。此时的他,真想问一句:朋友啊朋友,你为何坑苦我?!
200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臧天朔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六年,判处吕长春有期徒刑九年。
臧天朔被捕时,他的儿子只有两个月大。如今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孩子应该会叫爸爸了,但高墙阻隔,臧天朔只能心怀愧疚地想念儿子,儿子也只能从母亲的思念中感受父亲的存在……
第119个、友情的记忆

此刻以前的记忆里,总有某个人的存在。在爱情之外,友情之内。关于许多许多的回忆,很开心。或许这就是友情与爱情的区别吧。跟朋友在一起,留存下来的记忆似乎都属于开心的那种类型,而与恋人一起,偶尔会有争吵,这些争吵会影响心情,这也是我一直对朋友比较看重的原因吧。曾经;想方设法地想躲掉属于爱情的感情。最终,事与愿违!怨不得任何人,这算是缘份吧。今天的以后谁也不能预知,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这是我一直坚信的。
某人的玩笑话说:“2014年如果我们都还是单身的话,我就吃点亏娶了你算了。然后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我说:“好。记着哦,别忘了。”就这样,一直记着,时不时地拿出来开玩笑。留言中偶尔会出现:“小样,2014。”旁人不会看得懂这几个字的意思,只有留言的人与被留言的人才会面带微笑去留与看。
生活中总有人在说:“如今的社会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从第一次看见这类话题到现在,一直否定着。别人我不敢肯定,至少在我的生活圈子当中是事实而存在的。
一部分人在猜想:“是不是因为某些原因,让他觉得对你有愧疚,所以才会对你这般好。”在某段心烦意乱的时间不否定心中确实存在着这些疑问,可是,很快便被否决了。细数着相识相知多年来的点点滴滴,肯定了那并不是可以装出来的。两者之间真的有真正的友情存在。
正月初的某天,心情不错,突然接到某位朋友打来的电话。以为是打电话过来给我拜年的,不幸的是我想错了。当告诉我说他出事了,现还在住院,几次出现过生命危险。。。。。。听到这里,心都凉了半截。悔自己为什么不在过年或初一那天打他电话,这样就不会在几天以后才知道他出事了;这样初一那晚上我还可以去医院看看他。不至于搞到最后每天只能从别人口中得知他是否安康。许多次都有想去看看他的冲动,想到: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不方便出现。只能每天提心吊胆的过着。担心他会不会怪我,这么久都不给他打个电话,也不去看看他。直到那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心中的说不出的高兴,可以说有点不敢相信。之后总会有他的来电,电话里我们一直都是很开心的聊着。还记得他说过:“异性相吸这句话用在我们身上似乎有点不太合适,因为我们的感情不是爱情之内的,我们之间不来电,所以只能做最好最好的异性哥们。”其实这样也很好!
坚信:这段友情不会因为任何事情的发生而被破坏,一定会这样一直一直延续下去。
第120个、奥巴马的贴身保镖
篮球橄榄球他都在行
今年27岁的洛夫,出生在美国北卡罗洛纳州的夏洛特。洛夫曾经就读于美国名校杜克大学,专攻政治学。在学校,他以球技精湛出名,曾是篮球队队员。在2000年到2001年度全国冠军赛季上,他频频露面,风头十足。除了篮球,他打橄榄球也很出色。 2004年,洛夫从杜克大学毕业。但此后,他的球星路走得磕磕绊绊。他在美国职业橄榄球联赛中受挫,加盟“绿湾包装工”队也不顺利,甚至得不到比赛机会,“我为此挣扎了很久,最终决定不再坚持做职业球员”。
2006年,洛夫申请到时任联邦参议员的奥巴马那里当实习生。洛夫笑着说:“那时,奥巴马给我的年薪还不足3万美元。”但洛夫凭着文武双全的才华、谦虚的品质和恪尽职守的态度,很陕得到奥巴马的赏识。2007年1月,奥巴马提拔洛夫担任自己的个人助理。
飞身接往扔来的玉米
奥巴马宣布竞选总统以后,洛夫顺理成章地担任他的贴身保镖。在美国,正式负责总统和总统候选人保安的是特勤局特工,但贴身保镖的作用更关键。这个角色很低调,却是美国政治传统的一部分。
陪伴奥巴马冲刺总统大选,是洛夫记忆犹新的一段经历:“那就像是在踢一个足球的赛季,只是时间拖得更久一点,内容也更为激烈和精彩。”洛夫陪伴奥巴马走遍全国拉选票,“每一天都不能放松自己的神经,要在自己的视野里确保奥巴马的安全,还要满足奥巴马的不时之需。”
有一次,奥巴马去“玉米之乡”爱荷华州参加博览会。为了能跟更多的选民握手,奥巴马将支持者塞给他的成包玉米抛向身后。几米开外的洛夫眼疾手快,飞身上前接个正着。整个过程中,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默契至极。洛夫打趣说:“当然,我得重点看住总统的后背和腰部,以防被冲上来的女孩们抱住。”
一天要忙18个小时
2009年1月,洛夫跟随奥巴马走进了白宫的椭圆形办公室。这次,他又有了一个新头衔:总统个人助理。他的年薪超过75万美元,但每天休息的时间不到6个小时,成了“18小时行走在奥巴马的阴影里”的人。毫不夸张地说,奥巴马还没睁开眼睛,洛夫就得先醒来——他得把总统叫醒。
每天,洛夫拿着奥巴马的黑莓手机,替总统拨号;总统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洛夫要通知白宫大厨,奥巴马要去开会,洛夫要准备好外衣,还得细心地把总统领带上细微的污点擦干净,因为奥巴马是个特别注重仪表的人,甚至还有点洁癖。洛夫还有一项重要的公关工作:对每个拜访总统的客人,洛夫都会亲手递上一副精致的袖扣,上面有美国总统的徽章。
洛夫有一个黑色的粗呢背包,就像是一个神奇的“百宝囊”,总统可能用到的一切急需品几乎都在里面:感冒药、薄荷糖、药棉、牙刷、望远镜、咳嗽药……应有尽有。洛夫说:“我的工作就是准备好一切,让总统的生活更方便。”
不过,面面俱到的洛夫也有失手的时候。有一次,在陪同总统去机场的路上,奥巴马突然问:“我的公文包呢?”洛夫立即呆住不动,一言不发,汗水从他光光的脑袋上流下来——他忘记拿了。那一刻的洛夫,没有了往日的威猛,像个犯了错的大男孩。
奥巴马说“洛夫比我不酷”
作为和总统形影不离的人,与总统性情相投是非常重要的。洛夫自称是“最快乐的人”。他以前的教练巴巴拉·弗兰克回忆说:“洛夫在学校一直是个好学生。他在学生中一呼百应,很有号召力,这不是因为他的块头大,而是因为他脸上永远带着灿烂的笑容,永远有一颗孩子般天真的心。”
即使做了总统保镖,洛夫也学不来那些职业保镖们目光冷峻、不苟言笑的样子。他和奥巴马在私人场合说话称兄道弟,也分享自己的爱好和兴趣。这种阳光的性格和广泛的兴趣,是奥巴马最喜欢的。奥巴马甚至说,“洛夫比我还酷”。
洛夫和奥巴马虽然都喜欢听音乐,但口味不同。奥巴马为洛夫介绍艾瑞莎·富兰克林和约翰·克特兰的歌,而洛夫给奥巴马推荐了更时髦的说唱歌手杰尔瑞、里尔·韦恩和一些流行音乐艺人。奥巴马笑称:“多亏洛夫给我讲这些,我才没有成为不懂时尚的老古董。”
不过,两人最大的共同爱好还是篮球。凭借当年叱咤球场的篮球技艺,洛夫成了奥巴马当仁不让的陪练和不可或缺的球友。晚上窝在房里一起看篮球比赛集锦,也是这两个球迷的保留节目。奥巴马曾称赞洛夫为“最好的运动员”,但偶尔也会不客气地拿洛夫开涮:“他的判断力也不是那么准的嘛,看,他以为自己能投个3分,但我就知道肯定有人要把它盖下来!”

第121个、周小鱼的阴谋

周小鱼没说什么,望着白易翕动如蝶翅一般的眼睫毛。那一刻,她的心里如一泓湖水,干净得纤尘不染。
1
周小鱼留碎发,嚼口香糖,典型的假小子。当然,高兴了,她也会吹口哨。有一次,她和几个男孩打架,鼻子出血了,仍不后退,以至于那几个男孩怯了阵,落荒而逃,气得班主任说:“你个周小鱼,你,你——”说不出话来。
白易站起来,对老班说:“老师,那几个男孩欺负我,周小鱼才出手的。”
老班愣了一下,压一下手势,让白易坐下,忙转移了话题。在老班眼中,周小鱼是问题学生,白易是他的得意门生。周小鱼甚至怀疑,自己打架是不是白易告的密,所以一硬脖子道:“谁是为了你?我就爱打架。”
老班刚缓和的脸色,又白了,说:“你个周小鱼啊,你怎么不知好歹?”
周小鱼噘着嘴,白了老班一眼,故意气他。
2
一直,周小鱼都被看成问题学生。因为是问题学生,就没几个人愿意和她坐,白易除外。而且,白易还是自告奋勇。
周小鱼从心里反感白易,认为这是爱表现。得意什么?不就是成绩好吗?做一副救世主的臭嘴脸,虚伪!为了揭露白易的虚伪嘴脸,周小鱼觉得,自己有必要暗暗监视白易。她不信,白易是钢板一块,没有毛病。
几天观察,她发现,白易爱到后面的湖边树林去。那儿是恋爱中男生女生聚会的地方,所以私下里大家称之为爱情湖。看样子,白易也有了心中的白马王子。
周小鱼暗暗兴奋,鼻尖都冒了汗。
她想,只要把事实一揭露,既让白易失了面子,也打击了老班的嚣张气焰,一举两得,好不痛快!
于是,在一个下午,放学后,白易前脚刚走,周小鱼后面就悄悄跟了去,沿着林荫小道,特务一般,悄悄寻找着。
树林边,夕阳照着湖水,很好看。可是,周小鱼没有这份浪漫心情。
就在这时,不远的林木后,传来白易的呢喃声,声音细碎而柔婉,如诉说衷情,如叙说爱意。周小鱼拿着手机,打开照相功能,她想,明天让大家一看,一定会全校轰动。
拂开枝叶,她猫腰过去,白易靠着一棵大树,只有一个背影,发丝飘扬。
那男孩一定被她挡住了。周小鱼想,干脆走过去,一摁得了。
她站直,飞快走过去。听到响动,白易回过头,望着她和她手中的手机,问:“小鱼,干什么啊,鬼鬼祟祟的?”
白易手中,拿着一本英语书。
周小鱼脸红了,说:“看你读书的姿势很美,给你照张相呢!”说完,一摁相机,忙夹着尾巴落荒而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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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周小鱼才知道,白易怕教室吵,所以放学后经常来这儿背英语单词。周小鱼半开玩笑半带惊吓道:“那儿太偏僻了,小心花痴啊。”
白易笑了,拍她一掌道:“小小年龄,咋把同学想那样坏。”
周小鱼想,奸诈,“大奸若忠”大概就是这样。但心里想却没有说出口。她想,总有一天,她会揭穿白易的画皮的。
那天,周小鱼在前面走,过了一个拐角,飞快地躲了起来,向那边窥视着。白易正走过来,突然弯下腰。周小鱼笑了,她感到,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她看见白易在后面,故意丢了一张50元钱,钱的编号她记着。她想,下午她到教室一嚷嚷,白易算完了。
爱占小便宜,是最让同学们鄙视的。
按照计划,下午,她来到学校,故意在衣服里上下寻找,然后问白易:“我丢了50元钱,不知你看到没有,当时好像只有你在我后面。”
白易睁大眼睛望着她,接着忙拉着她往保安室跑。原来,白易上午拾到钱,并没注意到是周小鱼的,问了几个人,都说没丢,她就交给了保安室。
周小鱼拿到了钱,但是却感觉到自己的心很沉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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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易是班长,所以经常代收集资料费。
那次,也是收复习资料费,总共50块。同学们一哄而上,忙着交钱。周小鱼也一脑门汗,挤进去把钱交了上去。她有些忐忑,所以时不时地望着忙碌的白易。
白易把钱收好,拿走了。
周小鱼的心中如湖水一样,难以安静。第一次,她觉得自己做得出格了。
到了下午,白易才对她说,自己今天收到一张假钞票,给老班时才发现。她忙对老班说,是自己刚才买东西时得到的一张假钞票,不小心夹进去了。
也就是说,白易多掏了50元。
“你——咋不查呢?”周小鱼一脸愤怒道。
“大家都在认真备考,这样会影响大家的。”白易一边说,一边拿出课本。
周小鱼没说什么,望着白易翕动如蝶翅一般的眼睫毛。那一刻,她的心里如一泓湖水,干净得纤尘不染。她觉得,自己也应该加强复习了。
5
考试结束,所有的同学都一脸兴奋,又满心忧伤。三年在一个班学习,在一个食堂吃饭,谁也舍不得离开谁。
大家有过矛盾,但留下的,更多是友情。
这几天,大家填志愿,一边在笔记本上互赠着留恋和祝福的美好句子。
周小鱼这次考试超常发挥,感觉很满意。她也像同学们一样,恋恋不舍。从白易的嘴里,她才知道,和她同桌,是老班提前安排好的。老班说,周小鱼心高气傲,说白了,反而让她难以接受。
周小鱼的脸上凉凉的。
“呵,假小子,这是怎么啦?”白易拉着她的手。
志愿填好,大家纷纷离校,教室里顿时空空的。白易也要走了,去南方她爸妈工作的城市。周小鱼去送。车动了,白易红着眼圈,给了周小鱼一封信。周小鱼准备拆开,白易挡住道:“我走了再看,好吗?”
周小鱼疑惑地点着头。
车动了,周小鱼的泪一下子不听劝阻地流了下来。她突然想起,有一件事应该告诉白易。那天,那50元假钞是她给的,她想让老班怀疑白易。
可是,车已经动了。白易在车里探出头,向她招手。风搅着白易的头发,渐行渐远,最终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天地的尽头。
孤独地向回走,周小鱼拆开信,里面是一张50元的假钞和白易的一张字条:小鱼!这张假钞还给你。当时没给你,是为了你的自尊;现在给你,是为了你做人的真诚。
周小鱼抬起头,眼前,山模糊了,水模糊了。没模糊的,是白易的微笑,很甜,很甜。
第122个、从手帕交到十字绣的友情掺金

友谊的纯情时代就像爱情的处女时代,易碎的标签,令人战战兢兢 掺了“杂质”的友谊也能像合金,坚固。
3个手帕交的女人,一起经营公司,5年来她们的友情点石成金。
任君:“小时候我们就喜欢在一起织织绣绣。”
王端:“大学学了不同的专业,毕业后就干了不同的工作。”
刘林娜:“1997年我去新加坡读书。那个时候整个东南亚地区正在流行十字绣,我买了一些绣了带回国送给她们俩,她们都很喜欢,但当时国内没有。”
我们能不能做呢?我们能不能一起做呢?
3票通过。1998年3月,公司注册成立。3个本来聚少离多的好朋友开始整天“掺合”在一起。
既然起事了,责、权、利怎样分个清清爽爽?
一起长大的朋友,谁不了解谁呀?个性化分工绝对合理——王端,历来是3个人中的“大姐”,办事细致,最适合管理财政;任君,别看嘻嘻哈哈的却很有韧劲,还从来不服输,市场开拓就她了;刘林娜,负责供货、采购,谁让她把这招人的玩意儿带来呢?
好朋友共事被称为“危情关系”,更何况是女人,遇到不同意见怎么办?
王端:“我们先确定规章制度。”
刘林娜:“对事不对人。”
任君:“举手表决,谁有不同意见,我们就不断地聊,直到大家都认为这个主意最好才执行,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事业掺合成了,爱情、家庭要不要也掺合?
5年的时间,她们从一间小小的店铺发展到全国总代理,十字绣也在女人中流行起来。
5年的时间里,先是王端要嫁人,任君和刘林娜说:“面试吧!”面试通过,王端嫁了。后来,刘林娜也带来了“他”,又是个好男人,嫁吧!任君和王端把婚礼办得红红火火,刘林娜说:“简直是包办婚姻嘛!”再后来,刘林娜生了儿子,王端和任君掺合着做孩子的妈妈。
任君:“和王端出差啊,我什么都不用带,毛巾零食什么的她都会替我准备好。”
王端:“那是我让着你。”
刘林娜:“快!快!趁任君不在,咱俩合影。”
……
孩子小名“闹闹”,拍照时一点儿也不闹,甜甜地睡着,听到3个女人嘻嘻闹闹,梦里皱皱眉头。
第123个、朋友是最好的医生
朋友就是拿来麻烦的,使“朋友”一词有了更多的意义。我经常“麻烦”朋友,也喜欢朋友来“麻烦”我,在被朋友“麻烦”中感受友情的坦诚与信任的快乐。
朋友,世间最熟悉的词语,熟悉得叫人百思不解其真谛。一次偶然的事故,使我对“朋友”一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春节期间,从家返回单位的途中,突发事故导致右脚轻微骨折。光靠左脚是不能行走的,我无助地呆在火车站的站台上掏出手机就打朋友的电话。火车半夜到站,这时,朋友们都关机睡觉了。无奈之下,我只好打120求助了。
躺在医院打点滴的时候,感觉一切都是冰凉的,就连空气和时间都是冰凉冰凉的。在这陌生的城市,我没有亲人,无助的我想起了朋友们,求助的心情促使我接连给非常要好的几个朋友发了同样的信息:“我的脚骨折了……”
手机很安静,时间随着吊瓶的药液一滴一滴溶进了我的身体。天亮的时候,我的手机铃声四起,朋友们一一打来了电话,出奇的是,朋友们说的话几乎都是一个语调:“严重吗?在哪家医院?”我就一一告诉朋友们:“没事的,有护士照顾,不麻烦了。……别来了,马上转院,同事很快就来接我。”
接完电话,我来精神了!看来,生病光靠医生是不行的,还得靠朋友的“精神剂”来治疗啊!
工作中很少交流感情的同事比亲人更加亲了。同事接、送我去医院打针;同事帮我一日三餐买饭;同事帮我端茶递水……
同事集亲人和朋友的感情时刻相伴我们,而我们却如水不知鱼的眼泪一样漠然。人生的旅途中,最纯美的感情都被工作淹没了啊!
在休养期间,朋友们也一一来看望我。
奇怪了,平时,朋友们同处一城,一年难得见一、两次面,就是拿香醇的美酒也诱惑不来的朋友,这次却说来就来了。
人在心理脆弱的时候,一下子就变成了祥林嫂啊。不能行走,躺着或坐着,好生寂寞,就和朋友们聊天。一朋友问,工作不影响吧,脚残又不是脑残;一朋友羡慕地说,你现在牛了哈,终于过上饭来张口的日子哦;一朋友娇嗲地说,怎么这样不小心呀?!哎!马失前蹄啊!
我的脚在同事的照料、朋友的关怀下,一天天好起来了。朋友们又期待地问:“咋样了?马蹄子好了吧!你又是一匹奔跑的黑骏马哦……”
“马蹄子好了吧!闷了这么久,好了就记得先去草地上撒撒欢儿呀!呵——呵——”
“脚好些了吧!……先别急着四处走动,这病得养好,否则,会落下后遗症。”
“马蹄子好了吧!周末一起去踏青啦……”
如果没有朋友,这“伤筋动骨一百天”的时光怎么熬过来啊?!有了电话和互联网,夜晚的我是孤单而不寂寞。
与朋友分享快乐,快乐便插上翅膀向蓝天上飞翔;与朋友分担忧愁,忧愁伴花随水流……
我们的身、心受到伤害的时候,记得找朋友疗伤。

第124个、平淡的朋友最长久
有些朋友很平淡,你们的关系总是那么不温不火,聚少离多,不随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淡远,但也不曾浓烈如酒,越饮越醇。然而你就是少不了他,那种牵挂,不时地划空而来,淡淡的,却长长久久。程远就是这样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程远去了瑞士,这让我始料不及。
那天,我在清理垃圾邮件的时候,突然被一封标题为我别名的邮件惊呆了,在众多邮件来往中,还没有人如此亲近地直呼我的别名。匆忙打开看看,竟然是程远。
我和程远同学九年,又共事一年。他属于永不安分和特别喜欢折腾的那种,总有数不清的点子满脑子地乱跑,做任何事情总有自己的道理,反正是永远活力不尽的那种人,让小女生们总是羡慕不已,程远呢?他总有办法掏出小妹妹们的眼泪,程远是位专听别人秘密的人。而我呢?小女人的“坏”毛病全部占尽,多愁善感啊,胆子小,爱做梦,喜欢听好话,非常任性,超级浪漫……每每遇上不顺心的事儿,常常是躲在角落里掉眼泪,一滴,两滴,三滴,就等程远一句柔声的关切,马上就泣不成声。程远理所应当地成为我最好的倾诉对象和代言人。
所以我敢说程远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他知道我所有的弱点和软肋,并且知道怎么治我。如果有人问这个世界上最不愿娶我为妻的人是谁,那个人准是程远。曾经的我们被人无数次的戏说为初恋的多种版本,可我太清楚一个道理,打死也不能嫁给一个聪明到可以一眼看穿你的人。正因为不涉及“爱”字,我和程远的关系一直是那么地纯粹。
大学毕业,我们同进一家报社,由于他父亲的一些关系,他还可以不像我们一样不得已挤上破旧的夏利出租车去抢新闻,因为单位给他一个副主任的闲职,还配上了一辆红旗牌小车,这曾经让我非常羡慕。而程远呢,真是太顺利了。他一直生活在他父母的庇护下,生活和工作同样愉快和充实。然而就在我以为的幸福生活中,程远开始了抱怨。他抱怨日子的过于平淡,抱怨这个职业的辛苦和收入的不公平。这可能是程远选择出国的最好理由,对于喜欢折腾的程远来讲,也许出国是个最好的选择。我想。
可程远选择去瑞士,依然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因为在我看来,永不安分的程远一定会去美国,那里的消费水平和收入适合喜欢折腾的人去生存。而瑞士呢?这个德语的国家不论是生活质量还是移民工作的环境,亲和力不是太强。况且,程远哪里会说德语呢?
字里行间,程远的笑容似乎在眼前。那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就好像站在我面前,咧着嘴,欣喜地诉说着那个国家的美丽:经济的繁荣,生活的天堂,工作的紧凑,可观的收入,休假的闲适,这一切都如愿以偿,都是他一直追求与向往的。我在心里说,好了,程远,这次,你应该安分了吧。
我马上给程远回了封信,信的末尾还坏笑着说,程远,等你娶个瑞士牌的洋猫咪回来。
然而,半年过去,我再也没有得到程远的一字半句了。几次打越洋电话给他,都是无人接听。
心里在想,程远啊程远,你到底在做什么呢?
偶然间,听一位加拿大的朋友说,程远到了加拿大,是瑞士的一位同事介绍去的,似乎工作得挺不错。这次,我又一次惊奇不已。程远啊,你到底搞什么鬼?有没搞错,这么快就从你的人间天堂飞往地球的又一岸啦?你能适应如此频繁地更换国家和工作么?
好不容易盼得了程远的来信,他似乎对此次的时空交换并没有做出太多的解释,只是说了,啊,加拿大这个移民国家包容心真强啊。我想,也许,程远正处于行走的路上,依他的性格,肯定希望不断找寻最适合自己的城市和位置,不闯荡一番,怕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对于程远的近况呢,我一无所知。生活得怎么样?工作开心否?加拿大比起瑞士,是不是更适合生存呢?不过我相信聪明的程远一定有个利弊的权衡,去加拿大,也许是对的。远隔着水过千山,我能做什么呢?除了一句至诚的祝福,别无他法。

第125个、跳伞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是油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油箱加满了油。
汤姆一将这消息传达,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顶降落伞后,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时候再跳吧。”说着,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声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扳紧操纵杆,一手抓过来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
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可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声息地朝前飘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齐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翻查那个包。旧衣服被倒了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
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126个、友情超越生死

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不再和她来往
11岁的女孩帕西得了一种怪病,怕见阳光,不停地掉头发,牙齿也开始松动。医生说这是一种病因不详的血液病,暂时无从对症下药。危险的是,这种血液病还可能会传染别人。
帕西只好离开学校,呆在家里。她的父母悲伤地看到,帕西过去的伙伴不再和她来往。
一天,帕西的父母听到房后的墙角有人在低声说话,便走到后阳台上往下看,只见一个小女孩正趴在草地上,把手伸进半地下室的窗口,握着从用黑色窗帘挡住的窗口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对着地下室交谈。窗口里伸出来的手,是帕西的手,她的手指甲开始脱落,手上缠满了绷带。
帕西的父母认出趴在草地上和帕西交谈的,是叫林洁的中国女孩。三年前他们听帕西的老师说过,林洁刚来到帕西的班上,不太会讲英语,上课从不提问,老师让她回答问题,她急得直摇头,追问得多了就掉眼泪,班上的同学都觉得她很怪,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只有帕西经常和她在一起,教她说英语,纠正她的发音。那时,帕西的父母不赞成帕西和一个不自信的人交朋友,但是帕西一直背着父母和林洁交往。
帕西的父母在后阳台上看着两个孩子手拉着手隔着窗户谈了很久,非常感动,没有去打搅他们。但是事后,考虑到帕西的病症有可能会传染给林洁,就觉得有必要去拜访一次林洁的父母,一是去表示感谢,二是告诫林洁的父母应注意林洁不要被感染。结果,林洁的父母不允许林洁再去找帕西。
保守这一秘密
从此,帕西的父母注意到,林洁几乎每一个下午都悄悄地来看望帕西。除了交换作业本,林洁还经常带来她从自家的后院里采摘的鲜草莓、西红柿和紫罗果与帕西共享。她告诉帕西,只要闻一闻这些水果,就能感觉到太阳的味道。
帕西的父母被这两个孩子间超越生死的纯洁友情感动了,决定不去打断她们的这种交往,并为她俩保守这一秘密。
一天,帕西听林洁给她讲完中国关于牛郎织女的民间传说,萌发了在夜晚出来看看夜空中银河的念头。林洁告诉帕西,她可以帮助帕西实现这一愿望。“反正现在放暑假了,我可以白天在家睡觉,等到夜晚我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就悄悄地从我家的后窗爬出来,然后来接你。你只要不惊动你的父母就行。”林洁鼓励帕西说。
那天晚上,林洁帮助帕西爬出那间半地下室的窗户,奔向原野。两人先去了学校果园旁边的葡萄架下,去听牛郎和织女是否正在隔着银河说话,然后又去林中那条通往大海的小河。河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借着月色,她俩采撷了许多鲜花,然后把花瓣撒进小河支流的一条小溪,再把脚伸进溪水,任脚下的小鱼戏逐她们的双脚,两人快乐地咯咯大笑。林洁告诉帕西,撒过花瓣的溪水,一定非常有灵气,可以治好所有人的病痛,到那时,帕西一定能和其他人一样愉快地生活。
两个人回家时路过镇子里的一家便利店,在店里买东西的人都奇怪地看着帕西。脸上荡漾着幸福的林洁和帕西突然察觉到这一点,赶紧手拉手离开了商店。
从此,帕西经常向林洁说起那个夜晚的美妙,却再也不提再次外出的事。林洁知道,一定是那天晚上商店里人们的目光刺伤了帕西。
警察暗中护送
一天下午,林洁又像一只土刺猬一样从草地上爬向地下室的窗口,刚一握住帕西的手,她就急切地告诉帕西,她今天去剪头发了。隔着窗帘,帕西看到林洁的头发剪得像男孩子一样短。林洁笑着说:“我只想让我的头发和你的头发一样长,在别人看来,咱俩没有什么两样。”
那天晚上,帕西和林洁又相约来到林中的小溪旁,两人嬉戏着溪水,笑着唱着说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后来巡逻的警车发现了她们,警察下车告诉她们,过了午夜,任何人在公共场所逗留,都是违法的,因此,她俩要被带到警察所去接受调查,然后再通知她们的监护人来把她们领回家。
帕西哭了。林洁只好把她俩的秘密告诉警察,并说如果她的爸爸妈妈知道她和帕西交往,她就再也见不到帕西了。警察听了,犹豫了一下,温和地说:“我可以不把你们带往警察所,但是我仍然要把你们送回家,你们都是未成年人,必须受到成年人的保护。”
帕西依然哭着不肯动身,警察说:“小朋友,我当然知道我该怎么做。我的意思是,你们两个人先走,我会看着你们走的。”
于是林洁和帕西手牵手,穿过林子朝镇子的方向走去。警察开着车,没有开大灯,远远地跟着她俩。
永恒的微笑
林洁和帕西的秘密被小镇上越来越多的居民保守着。每天夜里她俩悄悄地溜出来时,在她俩身后的某个地方,总有一辆不开大灯的汽车悄悄地跟随着。镇议会里报名义务为她俩做夜晚监护人的居民越来越多。
在一个花好月圆的夜里,林洁和帕西来到学校的葡萄架下,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默默无语。为了让帕西快活起来,林洁告诉帕西今天是中国的中秋节,是吃月饼的节日,为此她还带来了中国月饼让帕西尝一尝。接着,她为帕西讲了中国关于嫦娥奔月的民间传说。
帕西紧抱着林洁送给她的月饼,不停地闻着,却无法吃,她的牙齿已经全部脱落。她憧憬地仰头看着美丽的月亮,幸福地听着林洁娓娓道来的美好传说,渐渐地把身子依靠在林洁的怀里,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帕西的葬礼是在夜间进行的。为此,镇议会通过特别法令:在夜间葬礼进行期间,全镇实行交通管制。那个夜晚,林洁由帕西的父母陪同,抱着帕西的骨灰走向墓地。在他们身后的不远处,默默地跟随着无数辆的汽车,所有的汽车都没有开大灯。
第127个、我和她爱上同一个花心男人

傍晚,电话那头,一个女人告诉我:“我是你的忠实读者,今天是我34岁的生日,明天是儿子11岁的生日。”“祝你们生日快乐。”“我老公现在还没有回来,他说有应酬,他不想回这个家。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瘦瘦的依婷在讲述的过程中没有哭,她的故事令人心痛,但是她自己极力保持着平静。讲述结束后,我向她推荐了一个治疗肝硬化的老中医,告诉她肝硬化并非不治之症,一定不要因为感情上的挫折而放弃、耽误治疗。依婷却哭了:“你知道吗,现在每天早上我的儿子在微波炉里为我热中药。他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我的“生日礼物”是老公情人的电话
许磊一定没有忘记我的生日,因为他肯定记得儿子的生日,我在23岁生日的第二天就给他生了个儿子。但是今天一整天,他不仅没给我一句祝福的话,而且连家都不想回了。
许磊的单位效益相当好,他在里面负点责。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几套房产,三辆汽车,应该说日子过得很舒心了。可是就在昨晚,他在我的威逼之下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签了字。他说他要净身出门,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和儿子。我不想到这一步的,但是我没办法,如果不提就一点尊严都没有了。昨天,我提前收到了我34岁的“生日礼物”,一个女孩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她是许磊的情人……
自从许磊回家吃饭的次数减少后,我做饭就做得很没劲。我自己可以随便,但是儿子不行,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但是孩子的饭量能有多大呢,于是通常我做了一桌子的菜,从热放到冷,也等不到许磊回来尝一口。有时候,我就愤怒地把菜倒掉了。许磊有时回来想加餐,我说没有,他也不敢作声。如果家里有猪,也许我会去喂猪,喂猪都不愿再给他吃了。
我觉得他不配。那段时间他手机不离手,总是不断地收发短信。开始我还以为是业务繁忙,直到有天晚上他被一个朋友喊到楼下去散步,手机落在了家里,我看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以后我们一定要在我家附近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再木讷的女人,也会想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我就着许磊的手机回拨了那个号,“喂---”慵懒而娇媚的女声,仿佛要把人化掉。她一定以为电话这边的人是许磊。我像拿到烫手的山芋,赶紧把电话挂掉。我的心要跳出嗓子眼了,我没有想到电视里的一幕居然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要知道许磊可是众人眼里的模范老公啊。
我给他自由他却玩过了火
许磊在外面有了女人,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事实。虽然只一眼,但是那个号码我已经烂熟于心。第二天我用自己的手机去拨那个号,要么拒接,要么关机。好奇和疑心让我立即去查那个号的主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号的主人居然是许磊。再简单不过了,许磊给那个女人买了部手机。
这是一个令所有女人知道后都会觉得天旋地转的调查结果。我却很快就转过弯来:男人嘛,特别是像许磊这样的在生意场和官场上应酬的男人,难免有应酬,难免拿酒色买机会买放松,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鞋子打湿了,晒一晒也就干了。我以为仅此而已,只要不波及婚姻,偶尔逢场作戏的自由,我还是给的。
我没有想到会在自己34岁生日的头一天接到那个女人的电话。当她自报家门后,我问她知道我找过她吗?她说知道。我问她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她说许磊事先通知过她,告诉过她我的号码。他们的保密措施做得真好。
那天晚上许磊回到家,手机已不在原处,他也没说什么。我也压抑着什么也不说。查到事实后,我还是没说什么,我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的伤自己舔平,慢慢就会好起来。没想到,时间并没有淡化什么,反而提供了滋长的空间。
我问那个女人,是什么力量让她从不敢接我的电话,到主动打电话给我。她说,此一时彼一时,是时候做个了断了。我问什么样的了断呢?她沉默了。
晚上许磊回到家里,我说有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许磊一边换鞋一边说:“是的,我知道,当时我就在她身边。”“什么?”我简直是大惊失色。“我想做个了断,一切都应该结束了。”我以为他的意思是要回归家庭,也就没说什么。
患上重病时他曾是模范老公
我没有办法不相信他,也没有能力不相信他。一年前,我被查出肝硬化。医生说,保养得好,不生气可以活二三十年,最坏只剩下两三年的时间。我整个人蒙住了。许磊当着医生的面搂着我说:“老婆,我就是卖房卖车也要救你。”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医生羡慕地说:“真是个模范老公。”
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老公,在外人面前,他也的确做得很到位。我们结婚十二年了,他至今记得每个月给我父亲买烟。他的收入、家里的房产,全部由我在经营管理,他从不过问。即使为一个问题发生争执,他也会听我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要知道,我们在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许磊常给别人说起我们的以前。那时我们到四季美去吃汤包,他点了最贵的蟹黄汤包,一两就得五十块钱。因为钱不多,我们只点了一两,许磊和我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分吃了那两蟹黄汤包。许磊后来告诉他的朋友,没有我对他的支持就没有他的今天,说我是他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老婆。
我和她都爱上了花心男人
我的病现在全靠药物在维持,每个月几千块的医药费。有次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感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也不知道我这病是怎么得上的?”许磊就说:“一定是你大哥从前谈的那个对象得了肝病,你们都没注意,害了你自己,也害了我。”许磊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那次他不多的言语让我意识到,我在他心里已经成了灾星。
除了默默地承受,我还能如何?昨天晚上,许磊对我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放心,我不会让我们的儿子,既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的。我就是赖也要赖在这个家里。”想到他在人前对我种种的好,想到人后他对我种种的折磨,我心有不甘地问:“你爱她什么?”“她比你懂事,比你脾气好,从来不口罗嗦。”“妻子和情人的角色是不一样的,妻子就是和你一起面对琐碎生活的人,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情人只用和你花前月下就够了,如果我是她,百事不用操心,我也不会有口罗嗦和埋怨。”“我们在一起,是真的有感情的,难得的是她并不是看中我的钱。她家里有的是钱,她给我买名牌衣服,送我名牌皮带、领带……”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许磊说,以他的关系网,要想认识一个女人,不是件难事。
晚上,许磊睡了。我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想不清一个问题,既然他心里有了别的女人,为什么早上还能和我缠绵?现在,我明白了,他要的不过是我的身体,并非我这个人。因为我已经记不得他有多长时间没有吻过我,没有从背后拥抱我了。
我睡不着,我给那个女人打电话。我告诉她,我和许磊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骄傲那就是我们的儿子,我们生活的一切重心都是围绕儿子。那个女人说:“这些都不重要了,他现在爱的人是我。”“是的,他现在爱的是你,可是你知道他今天早上又对我做过什么吗?”我说话的时候很激动,我的确是有些不能自持。如果许磊是个一惯的坏蛋,我也就认了。但是他的从前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包括现在在外人面前依然保持着完美的形象。这让我处于一种哑巴吃黄连的状态。那个女人听了我的话,长久地沉默。她说:“我也一直在疑惑,这么些年来,他居然也能把你和孩子照顾得那么好。”然后,她收了线。我想,她的心里也不好受,谁让我们先后爱上了一个花心的好男人呢?
我的生命快没有了他却还要我等
今天早上醒来,许磊已经上班去了。我的肝隐隐作痛。我给他发短信:“为什么你就不能再等两年呢?那个时候,我不在人世了,你不也就自由了吗?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吗?”许磊的回复是:“我肯定会回来的,但是你要给我时间啊。”我觉得堵在胸口的那一口气总算顺了下去,我通过短信对许磊说:“好,为了孩子,我们重新开始。”
没有想到,就在我们重新开始的第一天,他居然又有家不归。下午我又很没出息地给他打了几次手机,催他回来,他都搪塞了过去。
说实话,那个女人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一直把许磊当作我生命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个人,我习惯了他对我的迁就和忍让,现在将要失去了,我才恨不得紧紧地抓住。
他说他要回来的,我就忘了昨天晚上我逼他写过离婚协议,我还像从前一样疯狂地给他打电话……我的尊严在他冷漠的应付里消失殆尽。昨天儿子听到我给他爸打电话,知道他爸在外面有了女人,当场就哭了。孩子求我“再观察观察爸爸,好不好?”他说有爸爸总比没爸爸好……
儿子的话令我心都要碎了。为了给儿子一个完整的爱,我只能继续呆在这个名存实亡的家里,和许磊一起作戏。
第128个、别把友情弄丢了

女人需要一个闺中密友,分享心事、宣泄苦乐,但谁都知道,对于女人来说,找到一个真正的“红颜知己”,实属不易。
我搬新居的时候,最担心的是女儿在新幼儿园里交不到好朋友。我倒不担心自己会没有朋友,虽然我是全职太太,没有知心的同事,但在我的新邻居中、在刚报的瑜伽班里,总会有新朋友的 。
没想到,女儿很快就找到了好朋友,我却成了“老大难”。在瑜伽课的休息时间里,我只能拿着一本杂志,假装认真地读着,任凭周围谈笑风生,而我,格格不入,一人独坐。
我不是没有尝试过结交新朋友:主动做值日,请人吃午饭,与人分享做菜心得……,我打电话过去,电话那头总是友好愉快的;但从来没人主动打电话给我。孤独、沮丧、古怪,是我在那段时期里的心情写照。
我在BBS里发了一个帖子,向网络吐露自己灰暗的心情,最后结尾时,我说:多可笑,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找不着朋友的人。几天后,我发现BBS里那条帖子的后面,有很多回帖,很多人都在回帖中说,她们也因为没有朋友而感到郁闷,以至于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人格缺陷。
这件事儿引起了我探寻问题根源的兴致。我参考了很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也写信向不少心理学专家咨询,最后我意识到:交不到朋友,问题不在于我们是不是有人格缺陷。大多数已婚女性,白天在工作间里忙忙碌碌,下班以后的时间则用来照顾老公、辅导孩子、收拾家务,一刻不得闲……还有一些女性,她们经历结婚、离婚、再婚,生理、心理上都时刻承受着来自生活的各种变化,纷繁的世事,让女人把友情抛到了脑后。谁会静下心想想,自己有多长时间没和好友吃一顿饭了?谁会从一天紧巴巴的日程安排里,抽出一点儿时间,去和一个朋友说点儿琐碎的事情?谁又曾留心过,有人向你表示友好,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而你却无暇顾及,或置之不理?你甚至都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个问题。
我们把友情弄丢了。结交新朋友,究竟有多难?心理学专家建议,使用一些技巧,再加上一点儿耐心,就能找到好朋友。如果你正准备结交新朋友,看看下面的事例吧,也许能令你受用无穷——
即使是全职太太,也能找到“同事朋友”。——张琳,32岁,全职太太
张琳曾经也有闺中密友,是和她在一个医院里工作的同事,那时张琳是一个麻醉师。谈到那段时间的生活,张琳说:“确实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没想过结交新朋友,每次回到家都累极了,没有力气说话。”
后来张琳有了宝宝,辞去了工作。“我发现自己很孤单,只能跟老公诉苦。我需要朋友,需要和我处境相似的朋友,和我聊聊照顾婴儿的经验,分享只属于女人之间的心事。我带宝宝去参加亲子班,报了插花班,还参加了一个由一群年轻妈妈们组织的‘妈妈会’……”
后来,张琳在婴儿用品店里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店里出售一种装在推车把手上的塑料小物件,能让宝宝不去啃车把手,她们俩都为此事在柜台前咨询,攀谈起来发现彼此都是刚刚做妈妈;在亲子班里,张琳遇见一个儿科医生,有同样的职业背景,同样是刚刚做妈妈,很容易就成了好朋友。
“后来,生活变得有意思多了。有人会问,这样找朋友不累吗?而我觉得,这完全取决于你想不想交朋友,如果你真的想结交新朋友,这点儿辛苦算什么呢?”
给友情挤出一点儿时间。——汤玉明,29岁
小汤有四份工作,白天在一家电视台做会计,晚上和周末兼职做广告代理、电台主持人和临时演员。“我是一个单身工作狂,”小汤笑道。
虽然每天的工作安排得满满的,但她的心是空的,好象少了孩提时代一起玩过家家的女伴,“我有男朋友,但是没有女性知心朋友,这是另外一种失落。”
后来,小汤在工作中认识了三位女性,她们四人有很多相同点:都在电台工作,都没有孩子,都不浪漫,工作起来都很疯狂。一天晚上,四个人一起出去吃饭,相谈甚欢,便有了第二次聚会,第三次聚会的时候,小汤觉得自己大笑的次数越来越多,郁闷的时候越来越少,“这就是友情的魅力吧。”
于是,四个女人决定每星期聚会一次。有了这样的约定,像小汤这样工作忙碌的人,只好把其它的时间压缩再压缩,甚至为此要少见几次男友,尽管男友对此表示了不满,但小汤还是觉得,她同样需要女人之间的友谊。
谁生病了,其他三个都会去看望;谁出差去了外地,其他三个会轮流去她家打扫卫生、喂猫;休年假时,四个人会一起出去旅行;在朋友们的鼓励下,小汤成了电视台的市场部主管,事业一帆风顺;感情也将在今年年底开花结果,而三个好朋友都是伴娘。小汤说:“别吝啬为友情付出一些时间,因为你会找到另一番天地。”
计划A失败,那就分别执行计划B、C、D。——我给大家的建议
看过别人的故事,再说说我自己,现在我也交到了4个好朋友。当初的交友计划A宣告失败,我就接着执行计划B、C、D,不断尝试着去和人成为朋友:我在女儿同学的家长里,结识了一个也喜欢写作的妈妈,我们于是成了好朋友;一天在街上,我和一位女士同时看上了一套精美的盘子,我大方地把盘子让给她,她为此请我去她家做客以示感谢,我发现她对家居的布置颇有心得,我们聊得高兴,后来就成了好朋友。其实,女人之间的友情,就像种子,需要土壤、阳光、雨水,和一个生长周期。
我想,人们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志趣相投;更重要的是,培养友情也需要时间,揠苗助长,急于一时,是会把人吓跑的;朋友之间还需要经常联系,否则再深厚的感情也有变淡薄的一天;朋友之间还需要深入了解,了解朋友的喜好,也有助于加深友情。有一次和一个朋友打电话,她无意中提到她很讨厌和人在电话里聊天,于是我不再通过电话和她聊家长里短,我们一个月见两次面,每次都聊上起码2个小时。
茫茫大地上,两只蚂蚁相遇,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朝相反方向匆匆离开。很久之后,它们突然想到,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
余秋雨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
所以,请你珍惜友情。
第129个、给卑微的生活一个动人的理由
春儿坚定地拉着我转身就走,竟忽然觉得几分悲壮。身后胖胖的鱼店老板娘用阴阳怪气的一句“难得啊,你这么会过日子”送给春儿,春儿表情淡然,却在眼里有泪光一闪。
春儿是我的同事,两个人的家也住得近,下了班经常一起去菜市场,她会几毛钱几毛钱地和卖家讨价还价。其实,在我看来,春儿并不擅长讲价,讲了价人家不同意她就只有转身离开这一个办法,就像这次买鱼,因为讲不下来那5毛钱她就宁愿不吃了。
春儿很少和我说起她的家境,后来我也是陆续才从别人那里知道,春儿和她爱人都是从牧区出来的大学生,两家父母都很贫困,根本不可能在经济上给予他们这个小家帮助。而他们刚贷款买了房子不久,春儿的爱人就下岗了,每月的生活就靠春儿交了月供之后那几百元来维持。
那天,在家属区楼下的花坛边,我见到了春儿的爱人,一个不算魁梧的蒙古族汉子,脸膛黝黑,他冲我微微一笑,问,春儿没和你一起下班吗?我说她在加班,大概要晚一些。随后我一边上楼,一边不经意地从过道里的窗户望下去,却看到春儿的爱人吸了一支烟,神形疲惫地坐在那里,身边不远的地方停靠着一辆简易的人力车。想必他在没工作的日子里就靠蹬人力车来赚钱养家,而一天的劳累之后就这样在黄昏里吸着烟等待自己的爱人吧。
再次看到春儿和她的爱人是于几天以后的街市。春儿抱着女儿坐在爱人蹬着的人力车上,车上放着粗粗的一捆干粉条,还有几把分辨不清种类的青菜。一家人不知道有说有笑地在谈论着什么,可惜我在一辆出租车里只能与他们擦身而过———按照春儿的脾气,擦身而过也许是最好的方式。其实春儿想错了,她刚强的自尊背后卑微的生活并没有让我丝毫的小视,相反的,却在心底升起一种暖暖的感觉。多想找个机会告诉春儿,有爱不卑微。
我曾经猜测着卑微生活中的爱情到底该怎样说起,还是除了应该围绕着辛酸的主题来演绎许多不同版本的“百事哀”之外,怎么说都是奢侈。无论如何,我相信春儿的故事是美丽的,两个人互相支撑着一路走来,辛酸中总有着醉人的甜蜜。
春儿现在还是会经常和我一起去买菜,只不过讲价的时候多了一个帮手,就是我。偶尔遇到不开面的老板,讲不下价来转身离去的时候,我们两个会相视而笑,会心的,至少我知道春儿的爱人在这个小城市又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不必每天辛苦地蹬车,这正是我期待的结果。
我想,那句一直要找机会告诉春儿的话已经没有必要再说了。只是,我依然怀念那样一个场景,怀念那样一个男子在黄昏里默坐着等待自己的爱人回家。

第130个、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

人心是微妙的,从陌路成为朋友,中间总有断续,如果你是诚心的,就拿出微笑的勇气吧。
那夜,轮船晚点了。我坐在候船厅里,有些闷得慌。旁边一位文静的女孩,学生模样,沉默如谜,很是让人好奇。
“哎,请问你是哪个学校的?”
“河海,你呢?”
“南大。”
“哦,我们正好同路。”
上船之后,我帮她换船票,她替我打开水,仿佛早已熟识的朋友。那是寒假归来,彼此的包里都还有些从家里带来的菜肴,我们就一起分享。吃完了,又一起到船尾甲板。夜晚的江面宽广而空旷,两岸黑丛丛郁森森的,无限幽深古远,恍若一片永恒。四周静悄悄的,一切的言语已是多余。我们有相近的年龄,有相似的经历,有许许多多共同的话题,可在这样的夜里,谁也没有打破这沉默。
轮船抵宁时,黎明匆匆从天外直透下来。同舱的一位男青年送我两个青苹果,我微笑着谢了他,并只取了一个。他很客气地对我说:“另一个是给你女朋友的。”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上岸后,我和她交换了地址。一到校,几乎同时向对方发出了热情的邀请信,但是,因为忙碌和拖拉,我们没有互相造访,只是心底一直存留着一份记挂与回味。
一年以后,漫不经心地走在大街上,远远看见打扮入时的她迎面走来,我的脚步禁不住稍稍止住,然后,擦肩而过。也许,她早已不记得我了。
又过了一年,我出去实习,碰到一个女孩,很像是她。我们每天步入同一栋大楼,乘同一架电梯,电梯内常常很多人,我们总是要穿过众多的人头很专心地看对方一眼,而表情却显得非常平静。我们没有讲过一句话,甚至,没有一个浅浅的微笑,完全是陌生人的样子。也许,本来就是陌生人嘛。
开实习总结告别会那天,我去得特别早。正巧,她也来了,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想到此后恐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就鼓足勇气对她友好地笑一笑:“你早。”“你早,怎么不到我那边去玩呢,是因为有了女朋友吗?”
原来正是她!却并不曾将我遗忘。
许多时候,我们误以为对方已将自己遗忘,如果对方也这样想,就只能近在咫尺却两心遥遥。而实际上,就算真的已经遗忘,我们主动地打声招呼,不见得太难堪,毕竟,记忆可以被唤醒。即使不能唤醒,大不了对方作惊讶状,这对我们又有多大损失呢?
在我们前行的生命之途所结识的每一个人,既可以成为朋友,也可以成为陌路。当你很愿意与对方交往时,就立刻给他(她)写封信或者打个电话吧。若是见了面,就毫不犹豫地打声招呼,不然,你或许会永远失去他们。
是的,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就这样简单朴实,却可以让你我从封闭中走出来,去赢得更多的朋友。
第131个、透视友谊

“珍惜友谊”是一句动人的话,也许有些人会说,珍惜友谊是很容易的。但是,当友谊在你手里时,要你永久珍惜,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友谊”的含义是接受对方,怎样接受呢?首先,你要接受对方的性格与气质,既接受对方的优点,也接受对方的缺点;接受对方快乐的时候,也接受对方哀愁的时候;接受对方的平静,也接受对方的忽然暴躁。这里的“接受”不是解作“学习”,对方的缺点你怎么能学习呢?也不解作“容忍”,因为“容忍”包括有嫌弃的意思,你既然嫌弃对方,就不能成为朋友。所谓容忍有限度,超过了界限,友谊即时解体。
不能单方面强调“珍惜友谊”。你不能接受的人,也不用强求成为朋友。一个人如果有容易接受别人的性格,就会赢得很多友谊。一个善于交友的人,他(她)会从朋友中分享到快乐,从朋友中锻炼和提高助人与谦和的精神,从朋友中得到助力,也为朋友分担忧愁。
人的性格特质有种种差别,有的人娇喋、傲气、泼辣;有的人热情、开朗、活泼;有的人深沉、内向、多虑;有人大胆、自信;有人胆怯、自卑;有人积极进取;有人消极寡欢;有人风风火火;有人慢条斯理……这千差万别的个性,多在你的朋友中,你选择了他(她)做朋友,就意味着你接受并尊重他(她)性格上正负两个方面,而对方也同样接受你的。
还有一种友谊,在接受与不接受之间,这是古人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朋友,珍惜友谊首先要尊重朋友,你做到了吗?
第132个、我们的友谊经得起考验
三年前我们是朋友,现在我们依然是朋友,那么三年以后呢?
随着时代的变化、网站的成熟,你在一些事情上也有些身不由己了,一心只求“为楠迷服务”从未替自己考虑过什么。三年前在你刚开始决定做网站的时候,记得当时你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用实际行动来服务楠迷,用心去支持楠姐”听完后我深深地被这句话打动了,你对楠姐的崇拜之情感染了我,慢慢的我也喜欢上了王楠,喜欢她在赛场上的潇洒英姿,喜欢她在生活中的温柔体贴,喜欢……!就这样,我决定和你一起努力,一同关注王楠、支持楠忘到永远!
在网站即将推出之即得到了全乒乓的支持,楠忘的论坛空间是由全乒乓提供的,从而给大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楠忘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天天成长,知名度也逐渐提高。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楠忘得到了楠姐的重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啊!当然,成功的道路上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坎坷,这正是需要我们这些有心人去战胜它!
记得那次大概是在2004年5月14日,发生了一件令人至今难以忘怀的事。
当时你想出了做楠迷衫的主意,和大家讨论后无一人反对,并都给与支持,期待着楠迷衫的出炉!正在活动推出之时,招来了根号A的“抗议”。记得当时根号A都把法律搬上来了,说:“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其实楠忘王楠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成为王楠在网络上的“代言人”,从始至终我们就是以“全情为楠迷服务,全速报道王楠”为宗旨,这些都是大家也有目共睹的。我们把无私的爱奉献给王楠不求回报,我们并不需要什么授权。我们相信唯有努力做好自己,支持王楠,让她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在她的背后都有一群忠实的爱楠人在支持她,这就是我们网站的目的和方向。最终,经过几次反反复复的讨论,根号A终于罢手了,想必她以前也是误会网站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了。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你几乎崩溃了好几天!大家都非常担心你,也都理解你。都知道当时你不是因为在线提出种种反对意见而生气的,是因为自家人吵得这么凶,甚至连法律都搬上来了,使你寒心、感到非常无奈,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过了一阵子,你的心情才逐渐恢复过来,网站也开始了新的运转。
至今楠忘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明星网站,你的多半个心愿也算达成了,下面需要做的只是维持+创新。可以说一直以来我是比较了解你的了,楠忘的好坏随时会牵动着你的心。所以我会尽我所能,能为楠忘做的,我都会义不容辞的去做,希望能够换来你得开心、你的快乐!
时光飞逝,在以前楠忘起步的时候,你负责大部分的管理,我负责新闻图片什么的,就这样,天天在干,出了问题一起讨论解决,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虽然每天很忙,但是和大家一起努力着,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时听了你说的这句话,可以感觉到你很快乐,我很欣慰。现在的楠忘已经没什么好担心得了,楠迷们也都团结一致,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维持+创新。事情少了,我们的交流也逐渐减少,于是我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方面上去,也因此发生了一些没有必要的问题。出了问题你就要解决,而问题的关键还都是与我有关。在这里,我要由衷地跟你说声对不起!
经过几次争吵后,我才逐渐清醒过来,以前那些事情都没必要去考虑,也没必要去争些什么。毕竟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不一样,以前你是无官一身轻,任何事情都可以自己拿定主意。而现在的你是一个成熟明星网站的站长,处理问题要考虑周全,有些身不由己。说实在的,楠忘能走到今天,实在不容易,这都是靠着大家对楠忘的支持,楠楠对楠忘的关注,你对楠忘的付出才得来的。想到这里,你所做的一切我都可以了解,前几天因为我家出了点事,几天没能上网,你在百忙之中还不断的追寻着我的下落,为我担心着。我非常非常感动,你很讲义气!
朋友,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我坚信我们的友谊不仅仅只是短短的三年!
你,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你,是我一生中最牵挂的人!
你,是我一生中最珍惜的人!

第133个、我的“小贩”朋友
我跟两个小贩很熟,仿佛哥们儿。第一个小贩卖报纸杂志,开始的时候,买一次给一次钱,时间一长就熟悉了,再后来。他就主动给我留出来我喜欢看的报刊,再再后来,我就一次给他100元,自此省去了交钱找钱的繁琐。月底的时候,算着已经没有了,可他竟然不提,一看到我,依旧把杂志和笑容一同递出来。我问钱该没有了吧?他说是没有了,可我放心你,知道你不会欠我的。我问为什么?他嘿嘿一笑,就凭你先把钱放这里对我这份信任劲儿。
第二个小贩在我住的小区里卖水果蔬菜。也是因为次数多了,他就特意挑好的给我留下。跟在报刊摊一样,后来我也隔段时间就放下100元,花没了的时候,他就递给我一张账单,上面详细记录了何时买了什么,东西、价格一目了然。
我很高兴认识他们,也许他们也很高兴认识我,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兴不是因我提前把钱给他们的缘故。在这个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实世界中,这样的默契和谐就跟保护区里的大熊猫一样弥足珍贵,不是人人都能碰见大熊猫的,也不见得人人都能有这样的朋友。
所以,我感到满足,以幸福和感恩的心态。

第134个、那年,那个难忘的春节

那时候的农村很穷,妈妈在田间地里忙了一年,到了年终分红还要向生产队倒交钱。快过年了,那间破旧的茅草屋里没有什么喜气,除了酸菜坛子里泡着的那些酸萝卜和红薯窖里的一坑红薯外,就再也找不出什么可以吃的了。
那时候的我已经是读四年纪的学生了。深知家里的境况,虽说妈妈许诺过我,喂养的六只兔子卖了,除去四元学费后,就给我缝一套新衣服,但我知道兔子只卖了十八元钱,除去交生产队的倒补款十元钱和留下我开年的四元学费,就只剩下四元钱了,这四元钱妈妈通过和单位上的同志联系,买了几斤大米。
那时候,物资严重缺乏,买火柴要凭火柴票,买煤油要凭煤油票,买猪肉要凭肉票,买黄花木耳都要票。没有票,只要有钱也行,因为钱可以买到票,可是我们这种农村的贫苦家庭是两样都没有啊!
就在春节来临的前一天,邻居章三婆告诉我妈妈说,今晚麻花沟和双洞子买肉不要票,凡是去排队就能买到一斤肉,每个卖肉点杀五头猪来供应大家。
得知这个消息,妈妈脸上出现了那种带着几分尴尬的笑容,她慢慢从身上掏出了那块裹着的手绢,当她展开手绢后,我看到里面只有两个一分的镍币。
看到妈妈眼里溢出的泪花,我什么都明白了。章三婆一直很关心和爱护我们母子,她从妈妈的表情读懂了妈妈的心思,她掏出一元钱递给妈妈说:“这里有一元钱,是小女给的零用,你拿去给青山买肉吧,唉!可怜的母子呀!”
章三婆的小女在城里工作,她家比我们家要好过些,可也不算宽裕,但妈妈为了我们母子春节能吃上一顿肉,还是接受了那一元钱。
妈妈为了买到肉,叫我自己煮红薯汤,她拿了两个生红薯充饥,就去麻花沟排队买肉了。妈妈虽去得很早,但排队买肉的人太多,她已经排到很后面去了,结果还没轮到她时,肉就卖完了。
熬了大半夜,没有买到肉,妈妈只好失望而归。
妈妈把一元钱拿去还章三婆,三婆听了妈妈的话,当时就流泪了,她没有要我妈妈还那一元钱,叫妈妈用那一元钱去商店扯了几尺最便宜的蓝布在裁缝铺为我逢了一件新衣裳。
三婆看到我穿上新衣,特别高兴地对我妈说:“青山眉清目秀的,学习又好,大妹会有福气的,可要挺住啊,有什么困难多给大姐说!”
记得春节那天中午,我们的茅草屋外面飘着零星的雪花,妈妈突然欣喜的对我说:“山儿,你去拿锄头来,妈没有买到肉,妈陪你去挖地口袋,那东西可好吃啊!”
地口袋,是我们那里生长在地下的一种小虫子,特别穷的人才会去挖这种东西吃的。树林里的树脚下很多那种白色的网,顺着网朝下挖就能捕捉到那种叫地口袋的虫子。
那天,我和妈妈累了好久,挖了很多这种地口袋虫子,回到家准备做饭过年,可是我们的那张小小的旧方桌上放着几个碗罩着的碗,妈妈打开,原来是两大碗米饭和一小碗回锅肉,我和妈妈都知道这是章三婆为我们送来的过年午餐!
今天,我的农村老家早已走出了贫困年代,我也早已成了国家干部,过上了比较宽裕的日子,可每当春节要来临的时候,每当后辈们问我要压岁钱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段往事,想起那个永远让我难忘的春节。。。。。。
第135个、女人之间没有真友谊?

古往今来鲜有流传女人间友谊的篇章,友情的主流大多是男人。
从三国时期的“桃园三结义”,到今天金庸笔下的“某某双雄”,主角无疑都是男人。是不是女人缺乏“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万丈豪情,所以不会像男人一般真性情、热血性地士为知己者死呢?不得而知。而现实生活中,多数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没有真正友谊却是不争的事实。
从本性上看,大多女人和孔雀有相似之处,她们和自己的同类在一起时,都会不自觉地竞相攀比或炫耀。
对比自己优越的,女人一般都会用揭隐私来攻击对方,以发泄自己的嫉妒和不满:凭什么你比我好?我就是要让你没法再好下去!
对比自己差些的,女人一脸的看不起,把鼻子抬到眼睛上,处处表示出自己的威严和凛然的气势:你这小东西,不踩死你是姑奶奶的仁慈!
很多女人把《来来往往》中濮存昕说过的话当作至理名言:“男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人,而是跟自己在一个战壕的同类!”女人把这句话稍作修改后,变成了“女人最大的敌人不是男人,而是和自己一样的女人!”从而女人把女人当作最大的天敌。
女为悦己者容,是说女人可以为欣赏自己的人装扮如天仙,这个人肯定是男人,不会是女人。女人的知己只会是男人,因为只有男人才会发自肺腑地喜欢女人、宠爱女人、纵容女人,甚至为女人疯癫痴狂,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女人把男人当作自己最可靠的朋友,最可信赖的亲人,哪怕男人会背叛自己,会喜新厌旧,女人还是愿意和男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但是女人也会孤单,会寂寞,男人不可能随时像蜜糖一样粘在女人身上,所以女人也会和女人亲近,也会姐姐妹妹地结交一大批闺中密友,也会朝七晚九地与她们聚会,而分手后就像小喇叭一样,把刚才说过的话散布开来,尽管刚答应过决不告诉别人。想要让女人守住一个秘密,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很多女人一转身,便忘了自己曾说过要替对方保密的的话,一个不留神,一分钟前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女人对结交的密友,时而会和她好得同穿一条裤子,同用一块毛巾,时而又会像死对头一样咬紧银牙,恨不得将对方撕成碎片。越是亲密的女人,越是容易翻脸,将先前对方所有的隐私暴露于众,用唾沫杀人于无形。女人好说长道短、搬弄是非的本性,很多时候扼杀了自己的友情。
如果突然间两个女人好得形影不离,那就意味着第三个人要同时失去两个朋友。为了一个共同的喜恶,女人们容易结成统一战线,但更容易内讧反面。
女人经常听到某女被自己的闺中密友抢走老公的故事,叹息之余,女人们很不安,很怀疑自己的友谊,于是紧锣密鼓地修筑一道坚固的铜墙铁壁,不让女友有机会破坏自己的家庭。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在女人面前是行不通的。女人坚信要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尤其是要盯紧同自己交好的女友。
贝·布托的自传中写道:“做一个女政治家非常困难,我不能像我的父亲和兄弟一样去联络或鼓动人们。有些私下活动远比演讲的效果好,因为一种同志间的友谊和忠诚仅存在于男人之间。”这就是对女人和男人和友谊的最好解释。
第136个、宋祖英和她的朋友们

赵本山:20载兄妹情,一路遮风挡雨
1990年,宋祖英和赵本山第一次上“春晚”。当年,宋祖英24岁,由于紧张,排练时总出错。盒饭送来时,又累又饿的演员们蜂拥而上,宋祖英被挤到最后面。赵本山看到了,拨开人群拿到一份盒饭递给宋祖英。宋祖英一愣,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先吃吧,我等会儿。”“这是我冒着公愤抢到的胜利果实,你不吃对不起我。以后,我就做你的保镖大哥,啥事儿我帮你解决!”赵本山一句话逗乐了宋祖英。
正式演出就要开始了,看着台下那么多观众,宋祖英又紧张又兴奋。为了消除宋祖英的紧张心理,赵本山让她往演出大厅后面的墙上看,说:“你猜个成语。”宋祖英看了半天直摇头。赵本山又提醒她一句:“看见什么了?”“就是墙啊,没别的。”接下宋祖英恍然大悟,原来谜底是“目中无人”。后来,宋祖英演唱的《小背篓》和赵本山表演的小品《相亲》都获了大奖。领奖时,赵本山向宋祖英竖起大拇指说:“你唱得真好,像百灵鸟一样。”宋祖英感激地说:“大哥,这都要感谢你。”此后,赵本山成了宋祖英的保镖大哥,她有什么难处,赵本山总是第一个挺身而出。
1991年夏天,赵本山离婚,很多人都说他忘恩负义。面对闲言碎语,他情绪低落。宋祖英忙给赵本山打电话。她给赵本山唱新歌,让他提意见。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赵本山的心情好多了。此后,宋祖英常这样让赵本山提意见,用歌声陪伴他走过那段痛苦的日子。
2000年,宋祖英已经连续上了10年“春晚”,风言风语来了。有人说因为宋祖英长得漂亮,也有人说宋祖英有背景,传闻越来越离谱。那段日子,宋祖英推掉演出,窝在家里,手机关机。赵本山对宋祖英说:“有保镖大哥为你撑腰,你怕啥?有事跟大哥说,天塌下来,大哥顶着!想想小时候那些艰难的日子都挺过来了,今天的事情算啥啊?”赵本山的开导,让宋祖英的心情豁然开朗。每当风雨来袭时,赵本山总是及时出现在宋祖英面前,为她遮风挡雨。一次,一个好心的朋友提醒赵本山:“你和宋祖英走得那么近,就不怕有传闻?”赵本山拍着胸膛说:“我老赵行得正走得直,英子就是我妹妹,怎么说我都可以,但如果谁伤害了英子,我绝不饶他!”
2009年9月30日,赵本山因脑血管瘤住院疗养,宋祖英听说后心急如焚,放下工作第一时间赶去探望。看着头发斑白的老大哥,宋祖英鼻子酸酸的。转眼间,他俩已经相识了20个年头,互相扶持,情同兄妹。
周杰伦:“英伦组合”,惺惺相惜变挚友
“宋祖英+周杰伦”,这对最初源自于网络恶搞而促成的组合,在2009年春晚以“英伦组合”合唱震惊全场,看似“不搭”的二人成了“黄金搭档”。虽然“英伦组合”第一次合作只获得春晚歌舞类节目三等奖,但周杰伦说:“我对我们的合作很满意,只要宋姐姐开心,我也开心。”亲切地称她为“宋姐姐”的周杰伦,生活中也关怀着这位大姐姐。
周杰伦和宋祖英第一次碰面是在春晚后台,当时,彼此久仰的周杰伦和宋祖英第一次见面,商讨春晚合作的事情。周杰伦为了活跃气氛,一见面就主动给宋祖英变魔术,想小露一手,没想到,宋祖英居然把他的魔术花招都给识破了。这让周杰伦非常吃惊,敢情宋祖英还有这一手呢。同为歌手又爱好魔术的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宋祖英上学时经常饿肚子,落下了胃疼的毛病,彩排时经常胃疼。周杰伦就托人从台北老家给她带来优质小米,小米性温,台湾人胃不好都要喝小米粥-他还给宋祖英拿来生花生,让她胃疼时吃上几粒生花生,因为生花生水分足,很养胃。宋祖英体会到有小弟关心的幸福。
一次,两人在演出后台聊天,宋祖英看到周杰伦老是摸脊椎,一脸苦相,就关心地问他:“杰伦,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周杰伦苦笑着说:“宋姐姐,其实我也没什么大病,就是从小患有脊椎炎。每次发作起来都会很难受。”宋祖英心疼地看着被病痛折磨的周杰伦,暗暗把这事记在了心里。没多久,宋祖英回了一趟老家,翻了几座山,脚上磨出血泡,总算找到一名苗寨名医,为周杰伦讨来治疗脊椎炎的偏方。周杰伦吃了一段时间的药后,果然缓解了病痛。
周杰伦是个颇具争议的流行歌星,而宋祖英对他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我觉得他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他对中国风的坚持。他的歌时尚流行,有那么多的粉丝喜欢他,他引领了一代人,很多人因为他而更喜欢中国文化,他的歌里还有传统的忠和孝。他是可爱的、青春阳光的、健康积极的,不熟悉他的人可能不了解他的优点,我跟他相处多了,我发现中国传统美德在他身上特别多。”
2010年5月1日,宋祖英为世博会开唱,周杰伦主动请缨担任表演嘉宾,他高兴地说:“宋姐姐私下待人很亲切,有中国女性独特的美丽。宋姐姐是一条河,而我自己,不过是一条小溪,她是我永远的榜样。”看来,各有一片天地但惺惺相惜的两人是要将“英伦组合”进行到底了。
多明戈:奥运闭幕歌曲背后,“英戈组合”浪漫无边
2008年奥运闭幕式辉煌落幕时,“歌王”多明戈和宋祖英联袂演唱的歌曲《爱的火焰》让人沉醉。多明戈和宋祖英唱毕,两人不禁激动地拥抱在一起。多明戈操着半生不熟的中文说:“宋,谢谢你!能与你合唱奥运歌曲,是我的荣幸。”宋祖英开心地笑了。
当北京奥组委联系多明戈,将作品小样和邀请函送到多明戈手里,多明戈在美国仔细听了将与他合唱的宋祖英的专辑,查阅了宋祖英获得格莱美提名等相关资料,答复道:“我喜欢这首歌,宋的歌唱得很棒、很艺术,我们的合作会很成功!”就这样,东西方两位顶尖级高音歌唱家走到了一起。
2008年8月22日,多明戈一进录音室便和蔼地与每个人握手致意,看到宋祖英后,更是十分高兴,连连说:“你的歌唱得很好,你要教会我中文!”《爱的火焰》这首歌是中英文对唱,多明戈要唱中文,宋祖英也要唱英文。67岁的多明戈在三个多小时中,一直站在录音室里,与身边的宋祖英认真合作。一次次重录,一次次审听,其求精求细的精神,令宋祖英尤为感动。她多次赞叹说:“大师的声音实在太漂亮了!”这天下午,多明戈和宋祖英这对“英戈组合”完美的歌声一次次“冲击”着录音棚。宋祖英字正腔圆地辅导着“歌王”用中文演唱“浪漫无边”等歌词,一个“边”字,让多明戈反复念了十分钟,直到大家鼓掌为止。“英戈组合”中西合璧,琴瑟合一。
分别时,“歌王”多明戈再次拉起宋祖英的手热情地亲吻。愉快的合作,加上深入的交流,使得多明戈和宋祖英结为好朋友,两人相约有机会再度合作。
2009年6月30日,宋祖英在“鸟巢”开演唱会,邀请多明戈为她助阵。三个月后的9月25日晚,多明戈在上海举办音乐会。演出下半场,多明戈请出了特邀嘉宾宋祖英,并向其行吻手礼。宋祖英先以一首《送你一朵东方茉莉》令观众痴迷,多明戈站在后台安静地聆听这。水晶一般的嗓音,脸上不时浮现出满意的微笑。随后,多明戈用中文和宋祖英对唱《康定情歌》,珠联璧合的演唱让观众掌声不断。
宋祖英常说:“朋友贵在交心,我有不痛快的事一定会跟朋友们说,他们都是能两肋插刀的人,我为我有这么好的朋友而无比骄傲。”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绿叶”好友在事业上的相互扶持、生活上的热情相助,“红花”宋祖英的演艺道路才会越走越宽。
第137个、雨夜琐忆

窗外,斜风细雨交织着黄昏,街灯下,朦胧中看得见远处的几把小伞在雨中摇曳。南国的雨季就这样悄悄来临。
儿时,并不喜欢这样阴雨绵绵的天气。只因孩童时的许多游戏,都会被放弃在这讨厌的雨里。但随着我们的慢慢长大,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喜欢上了雨季,也渐渐的体会到雨的多情,读懂雨的美丽。
在雨夜翻开影集,不经意又看到了他。我们在雨中相遇,也在雨中别离。这样的雨夜又牵起了过往的记忆。
那是一个下着绵绵细雨的春季。他经亲戚介绍来到了我工作的一家工艺厂工作。由于我工作比较熟练的缘故,老板便要我教他如何装配产品。刚巧那天厂门口的一所学校正举行落成庆典,非常热闹,老板便说:“暂且休息,看热闹去。”哇,大伙儿乐呆了!所有工人都放下手上的工作挤出了厂门,挤到观礼的人群中去。我也连跑带跳,挤到人群中。
天公不作美,典礼只举行到一半,雨骤然大起来,好多人都跑回去取雨具。我正准备要回厂拿雨具,他撑着伞微笑着向我走过来说:“到我伞下来吧!”“谢谢!你叫什么名字?”我笑着问。“我叫昂,你呢?”他问我说。“我叫刚,很高兴认识你。”于是,我便在他的伞下和他一起看完了典礼。自这件事后,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有一天,他问我晚上有没有空,我说:“有事吗?”他笑着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我邀请了一些好朋友到我家里去庆祝,希望你也能来。”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我还是第一次,所以我也欣然答应了。
晚上,我精心挑选好了生日礼物,准时到达昂的家。参加生日聚会的人还真不少,昂都一一给我作了介绍。生日聚会八点开始,吃完了蛋糕昂便提议玩“击鼓传花”的游戏,谁被传到就得唱一首歌献给“小寿星”。大家都拍手赞成。
唱歌我倒也不怕,只是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高歌,还从没有过。心中有些慌乱,暗暗祈祷鼓声不要在我身上停下。可偏偏事情就这么凑巧,我成了第一个“献歌”的人。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唱起了一曲《真我的风采》,意外的是我唱完,竟然赢来了阵阵掌声。刹时我脸耳通红,还好那晚只开了些彩灯,灯光昏暗别人不易注意到。
我们都玩得很开心。最后昂以一曲《谢谢你的爱》结束了生日聚会。自此之后,我和昂的友情更进了一步。我们一起晨运打球,一起吃早餐上班,操场上、小食店都留下了我们的愉快笑声。
又是一个下雨的早晨,雨下得特别大,好似要诉说些什么似的。快九点了,昂还没有来上班。我惴测着他可能忘了时间还没起床,或是有事没法来上班了。
到了九点多,昂来了,我开玩笑地对他说:“这么迟才来,不怕被老板炒鱿鱼吗?”昂说:“我是来辞工的,顺便也向你辞行。我今晚便要去深圳那边帮我伯父打理生意了!”噢,天呀!事情来得这么突然我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我心中真的很舍不得他走,但我却说不出一个留下他的理由。只对他说:“有空多联系吧!”雨似乎也懂得我此刻的心情,倾泻着,咆哮着。临走,昂对我说:“真正的友谊是不会随年月和距离的阻隔而改变的,我会永远记住你这位朋友。”
后来我收到昂给我的一封信,随信也附上了他在深圳的照片。他说:“真正的友情会在心中永存!”而我只在心中默默保存着那一份感动。
窗外,雨仍下个不休,潇潇雨夜,灯下的故事,对他的思念,油然而生……
第138个、同学讲“鬼故事”吓坏小学生

在妈妈的追问下,在沈阳市铁西新区兴工街某小学上五年级的琳琳(化名)说出了为什么天天晚上要妈妈哄着睡觉的原因。
原来是在上自然课时,老师为了活跃课堂气氛让同学讲故事的个别情节上让胆子小的同学觉得恐怖,没有得到老师及时制止。
该教师称,当事老师应该是为了活跃课堂气氛,同时也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目前这位教师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并决心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一定会更加小心,考虑更加周全。
昨日下午,该学校一位领导表示,当时教师利用剩余时间来活跃课堂气氛,锻炼同学的综合素质,其主导思想是好的,但有些小学生讲的内容有些离题。该领导同时认为,老师没有控制住课堂秩序,以后学校会对年轻教师加强教育。
第139个、特克斯的眼睛

埃里克•西尔觉得,这只卧在他脚旁瘦骨嶙峋的小狗也许只有五周大。这只杂种母狗半夜被人扔在西尔夫妇家前门口。
“不要说了,”埃里克对他的妻子杰弗里说,“回答是绝对的‘不可能’!我们不打算养它。我们不需要再养只狗。若真要养,就养只纯种的。”
“我们不能就这么把她扔在门外,”杰弗里哀求道,“我把她喂饱,给她洗澡,然后给她找个家。”
小狗站在他俩中间,好像知道他们在决定她的命运,瞅瞅这个,看看那个,试探性地摇了摇尾巴。埃里克注意到,虽然小狗瘦骨伶仃,全身的毛没有光泽,但那双眼睛却明亮而又充满活力。
埃里克最后无可奈何地说道:“好吧,你想照顾她,随你吧!不过你要明白这种海因茨杂种狗,我们不需要。”
杰弗里把小狗抱在怀里,然后和埃里克往房子里走去。“还有,”埃里克接着说,“过几天再让她到特克斯那里。不要再给特克斯添麻烦了,他已经够辛苦了。”
特克斯是只牧羊犬,西尔夫妇把他从小养大,现在已经6岁了。他是由澳大利亚牧场主培育的品种,特别温驯纯良。他的窝里已经有了一只黄猫,但腾出地方给这只被西尔夫妇叫做海因茨的新来的小狗,他还是很高兴的。
海因茨到家没多久,西尔夫妇便发现特克斯的视力越来越差。兽医认为特克斯患了白内障,也许可以通过手术去除。但是达拉斯眼科专家给特克斯检查后认为,白内障只是导致他视力衰弱的部分原因。专家在当地大学的兽医学实验室为他预约了门诊。实验室的医生们判定特克斯早已失明,并解释道,即便发现得早,药物或手术都不可能阻止或延缓他的视力衰退。
回家的途中,西尔夫妇在谈话中想起,其实在几个月前,他们看到过特克斯如何在黑暗中生活,现在他们才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特克斯有时会撞到开着的门,或者鼻子会撞到铁丝围栏上;为什么他总是沿着石子道走动:因为如果走错了路,他还可以摸着走,直至再回到石子道上来。
西尔夫妇为特克斯失明的事忙碌着,弹指间,海因茨已长得胖嘟嘟的,活泼好动,那身深棕黑色的毛已变得健康而有光泽。
显然,这只德国杂种小牧羊犬很快就会长成大狗,再和特克斯及黄猫住在一起已经是不可能了。于是,一个周末,西尔夫妇又在原有的狗屋旁建了间新的狗屋。
也就在那时,他们才意识到,原来看到海因茨跟特克斯玩耍时又是拉又是拽,以为是小狗爱瞎闹,但后来发现,这其实是有原因的。
每天傍晚,当狗狗准备睡觉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嘴巴轻轻咬住特克斯的鼻子,然后把他引进狗屋。早上,海因茨叫醒他,再把他带出狗屋。当两只狗靠近门口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肩膀引着特克斯穿过门口。当他们沿着狗圈围栏奔跑时,海因茨就在特克斯和围栏之间奔跑。未经任何训练或辅导,海因茨便充当起了特克斯的导盲犬。
“天气暖和时,特克斯就把四只腿伸开,睡在柏油车道上,”杰弗里说道,“车快开过来时,海因茨就拱醒他,使他脱离危险。许多次,我们都看见海因茨把特克斯从马路边推开。起初我们不知道他们俩能并排在牧场上奔跑的原因。后来有一天,他们陪着我遛马,我听见海因茨在‘说话’,原来她在不断发出轻轻的咕噜声,让特克斯在她旁边跑。”
西尔夫妇很是佩服海因茨。这只年轻的狗未经任何训练,就想方设法帮助、指引和保护她失明的同伴。
显然,特克斯不仅分享了海因茨的眼睛,还有她的心。
第140个、搭档之情

搭档,并不完全等同于朋友。
长于以寓言说理的庄子,无疑也懂得怎样用一个形象而又易懂的故事,贴切地向人们叙述他的心情,这便有了《运斤成风》:
郢人垩漫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
不慌不忙地在郢人鼻尖上挥动斧头、利落如风的匠石,请求匠石以斧削去鼻尖薄如蝇翼的白粉而面不改色的郢人。这是一种多么完全的、绝对的、毫无保留的信任啊!
这就是真正的搭档!
庄子是老练的、明智的。他没有用类似“高山流水”的知音知己来怀念惠施,因为他知道,自己和惠施完全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惠施一生奔波为官,而自己宁愿“曳尾涂中”。可惠施在自己心里,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存在,他走后,留给自己的只有大片大片的空虚。
是搭档吧!寂静的夜里,明灭的星空下,庄子微微一笑,挥笔写下这个词——搭档。惠施,你是我唯一的搭档。我们都无法认同对方,却可以互相理解。只有在对方面前,我们才能“肆无忌惮”地展露自己一切的小聪明、大智慧。我们的才华,因对方而存在;我们的价值,因对方而得到体现。
“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是否快乐?”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
想来,惠施走后,庄子独自一人在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小溪边,回味他们的经典辩论时,该是怎样的伤怀莫名。
这,便是搭档之情吧!只有你,可以让我放心地施展自己的才华,也只有你,能够放心地允许我施展那些在旁人看来不可理喻的才华。
朋友,是一见钟情的,而搭档则需要长时间的磨合。不会有人刚一见面就讲:“我们是搭档,我们很默契。”
珍惜你的搭档吧,人一生允许有无数次“一见钟情”的友情,却给不了你几次需要长时间磨合的“搭档之情”。
第141个、做好姿态与旧爱狭路相逢

旧日情侣狭路相逢的热闹,一向被旁观者视为上好谈资。前一阵子黄沾过世,几乎所有媒体都把眼光投到了“黄沾一生中最爱的女人”林燕妮身上。林女士呢,压根不想表现出人们认为红颜知己该有的痛不欲生悔之晚矣状,反而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对黄沾已无感觉,一时被众人指骂为“薄情”。林女士则撂下一句:我和黄沾的事情,不希企外人能懂。
拜伦在写给已逝情人的诗里,无限凄婉地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面汝?以沉默
,以眼泪。
而现实生活中,与旧爱狭路相逢,无论男人女人,假如不是做戏,纵然不至于落到寻相骂的地步,姿态都很难潇洒,林燕妮也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素手裂红裳般决绝
对唱:林燕妮VS黄沾
能让阅美女无数的黄沾念念不忘,林燕妮自非等闲之辈。她是香港第一代的美女作家,名门闺秀,骄矜得用香水写字、用粉红色枕头睡觉的。在黄沾之前,她与影星李小龙的大哥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这样一个女子,一开始自然没把满口粗话、放荡不羁的黄沾放在眼里。更何况,彼时黄沾已有家有室,原配华娃曾是红歌星,也是黄沾好不容易追到手的,他们有两个儿子,华娃肚子里还怀着小女儿。但是,被周边朋友们称为“天雷勾动地火”的爱情还是发生了。
眼看着至情至性的黄沾一头栽倒在了林燕妮的石榴裙下,生性刚烈的华娃头也不回地选择了离婚。有意思的是,华娃后来仍能和黄沾维持着朋友关系,而林燕妮跟黄沾轰轰烈烈14年之后,非但以分手收场,俩人还几乎反目成仇。
林燕妮究竟为什么与黄沾分手?黄沾说是林燕妮不爱他,把他赶出家门;林燕妮则说黄沾因为对家庭的内疚,而始终不能全心待她。分手之后,黄沾还在一次颁奖礼上发表对林燕妮爱的宣言。只是,“宣言之后,当晚我拿着金针奖去旧居送给她,但最后她退回给我。这件事令我觉悟到,纵使全世界人都为此感动,唯独是她没有被感动,证明她已不再爱我,我唯有走,因为我接受这个事实。”
但是,你怎么能让女人在感情上冷静理智?做惯了大小姐的林燕妮,甚至逼着与自己和黄沾同是好友的一班朋友们做出决断,要么跟她,要么跟黄沾绝交!由此可见,林燕妮对这段感情是多么耿耿于怀。黄沾过身之后,林燕妮也没有参加任何纪念活动,她的解释是,自己只不过是黄沾相恋14年的女友,无名无份,无人通知,怎么亮相呢?--即便如今连半老徐娘都算不上,但林燕妮心底,可能永远都是一个耍娇的小公主吧。生在富贵之家,如花似玉,众人爱慕,华衣美食,她要的是那种不打一丝折扣的爱情。在高傲了这么多年之后,即便心中有悔意,她也决不会公之于众的。至于很多人指责她“败金”,在黄沾生意失败时还去看珠宝展,那更是无稽。别忘了,那钱也是她自己赚来的,有什么不可以?!
黄沾后来娶了个虽然不美丽却很贤淑的太太,过朴素无华的日子,林燕妮则仍是单身。爱恨情仇都已经过去,她淡淡地说:“我对我的老年生活不抱太大的期望,也许我注定孤独终老……我想,我会带着很多秘密归于尘土。”
姿态解读每次看到林燕妮和黄沾的这段情事,我都会想起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一首小诗:背离你的,也许正是/最渴望得到你的/那个人,因为/无法面对的悲伤,不忍/多一刻的面对。
那些指责林燕妮“薄情”的人,应该并不真正懂得黄沾吧。虽然晚年皈依了平淡家庭,但我认为他骨子里仍是那种崇尚“爱我也好,恨我也好,就是不要全不在乎”的男人。他宁可林燕妮对自己是这般素手裂红裳般决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因为她曾经深爱过,所以至今无法释怀;如果她客套温和地说一句“黄沾让我们做朋友吧”,黄沾可怎么接受得了?!
是,林燕妮也没有故做大度,她又有什么必要做给咱们看呢?要知道,是来自一个男人的爱,才给了这个女人无比尊贵和骄矜的身份。只要黄沾还承认林燕妮是他毕生最爱,那么林燕妮的矜持,外人根本没有横加指责的资格,那仍是她与他之间的事情。
不过,这种姿态,大概只适用于女性,而且是仍然被爱的女性。像窦唯那样都分手了还在念叨当初是王菲设套跟他结婚的男人,那不是决绝,而是近于下作了。
对唱:李宗盛VS林忆莲
当听到林忆莲和李宗盛离婚的消息时,想来会有不少歌迷心生感慨吧。说起来,李宗盛算是林忆莲的半个导师,正是他写出《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让林忆莲摆脱半红不紫的尴尬处境。录音室里擦出的火花,照亮了两个人的生命,为了看清这段感情,当时还是有妇之夫的李宗盛甚至从台湾出走了1年,《听说爱情回来过》就是他的心情写照。李宗盛终于听从了心灵的召唤,先恢复自由身,随后与林忆莲奉女成婚。没人会料到,这桩如此来之不易的婚姻,终于也以失败收场。
很多歌迷都试图从两人的离婚声明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是距离破坏了爱情之美?是林忆莲或李宗盛另有所爱?还是李宗盛江郎才尽?两位当事人即使在同一场合亮相,也会自动错开时间,而且,对外界的所有猜测,无可奉告。
姿态解读“我们的爱若是错误,愿你我没有白白受苦”,并非林忆莲原唱的《领悟》,却成了李宗盛留给她最后的情歌。林忆莲和李宗盛都属于斯文守理的内敛型,能避则避,即使狭路相逢,应该也会念着“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不让外界看出任何情绪波动吧。
时过境迁旧欢如梦
对唱:周润发VS陈玉莲
这该是20多年前的陈年旧事了。那时,陈玉莲刚刚演过了“香香公主”,是风头无二的清纯玉女,而周润发则是刚出道的英俊小生。为了爱他,陈玉莲甚至不惜冒被公司雪藏的风险。然而,他母亲不喜欢她,事母至孝的他无计可施;年少轻狂又英俊倜傥,身边美女无数,不时冒出跟谁谁谁的传闻。最终让漫漫5年的情路终于走到尽头。陈玉莲的倔强个性,跟香香公主和小龙女还是有些相似的,在爱情和自尊面前,她断然选择了后者。
陈玉莲嫁为商人妇,后来还是离婚了;周润发跟余安安闪电结婚又离婚,如今的发嫂,是个走贤妻路线的圈外人。今天金庸武侠剧被一再改编,但观众仍然在怀念陈玉莲内外合一的小龙女形象,并再次提起她跟周润发的少年情事。如今孑然一身的陈玉莲选择了回避,而周润发曾说过一段这样的话:“毕竟大家都是旧情侣,再见面又有什么话说呢?我现在的生活很简单,简单中的幸福,但是想起她,我还是会有些慨叹。”
姿态解读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从杂志上看到的陈玉莲,已经不复当年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而是四十开外、腰身发福的妇人了。所谓相见争如不见,当中隔着渺茫的时空,再度相逢也不会有荡气回肠的感觉,只余沉默和唏嘘了。
相守以情相待以礼
对唱:沈殿霞VS郑少秋
虽然未能够阻止分手,但孩子,却可以成为旧爱们“一笑泯恩仇”的最大理由。很多郑少秋的影迷们都觉得不可思议,风流倜傥的秋官当年为什么选择了吨位惊人的沈殿霞?但是20年后,大家想来可以看明白了,沈女士绝对担得起郑少秋那几年光景。除了她本人的才华,她做人做事的风度,也值得所有女性学习。开始恋爱时,肥肥的收入和名气都比郑少秋高,却一直因自己容貌不如人而对秋官百般纵容;当他移情后,沈女士也从未跑到对方门口去抓狐狸精,却以40岁的高龄毅然生下女儿,唯一要求就是把女儿留给自己。之后,身为金牌司仪的她碰到郑少秋,始终以礼相待;而当女儿欣宜减肥成功接受采访时,沈女士还特邀郑少秋前来捧场。这样以退为进的旧情人,于人于己,都是一种高贵。
姿态解读如果曾经相守以情,就算分手,也还是相待以礼吧。不管是谁辜负了谁,不管是否还有留恋怨恨,一味撒泼破落根本不可能唤回旧情,只会徒然丢掉自己的身价。在无数人热爱的《东京爱情故事》里,当赤名莉香回到东京再次见到完治时,完治正好与妻子在一起,但莉香仍然展露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这才是聪明女子的做法。
第142个、夫妇幽默故事六则

欲找合适的
妻子身体够胖。大抵出于“情人眼里出西施”之心理,我始终以为她胖得很美,甚至视其为世界上最美的胖人。
平日,妻子很注重打扮,讲究服饰。如若买一件衣服,不耗费半月二十天、跑上百八十家服装店,那是极难成交的。用尽心机、处心积虑,以其出格的腰围为依据,反复试穿、照量,真可谓是长一公分嫌大,短一公分嫌小的高标准、严要求。
因为爱,只要她去买衣服,我是必随无疑,并奉陪到底。况且身上带着随时准备付款的钱袋。此时的我,为充当家庭财政部长和妻子贴身保镖而感到荣幸和自豪。
有一次,我们从胜利路口向东转。妻子进进出出跑了四十余家时装店,尚未选中一件理想、合适的衣服。快到和平路口时,我耐心等在门外。有些扫兴、沮丧的妻子从一家商店出来,正欲跨入另一个门槛。我忍俊试劝道:“算啦,实在没有合适的,改日再买吧?”可她仍怀着一线希望坚持道:“不行,再进这家去看看,说不定会有合适的呢?”早已胸有成竹的我遂接上话茬:“那不行,假如你在这里找到合适的,那我们以后就麻烦啦!”妻子疑惑地瞪大眼睛盯着我。我顺势指着门牌问:“你看这是什么地方?”她抬头一瞧,嗬,是婚介所!她这才明白是陷进了我早已设好的圈套。
于是乎,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下,我的背部挨了老婆痒痒挠似地百拳捶击……
不再提絮叨
胖妻总是爱絮叨,有时甚至没完没了。我是最烦她絮叨,但又敢怒不敢言。反之,老婆也最烦我说她絮叨。因为絮叨问题,我们曾发生过口角,又因为爱,我只好听之、忍之、随之。那天,对于她的絮絮叨叨,我实在有些憋不住了,便吞吞吐吐略表反感之意。老婆听后反诘道:“怎么?烦了,嫌了,陈旧了,想换届了不是?”于是,便将上述几句话反反复复地絮叨起来。见其来势凶猛、激烈,为了顺势找台阶下,我当即表态,以后决不再说老婆絮叨。
事隔不久,不知是记忆问题还是疏忽大意,我又失口说了老婆絮叨,随即顿觉不妥,便检讨似的道歉:“我本不想说你絮叨,这不,一不小心又说你絮叨;从今以后,我保证不再说你絮叨;不管你怎么絮叨,我一定不说你絮叨;你要絮叨时就尽管絮叨,该咋絮叨就咋絮叨,我决不说你絮叨;你愿絮叨就絮叨,想絮叨就絮叨;我发誓,坚决、彻底、永远不再说你絮叨……”
没等我说完,老婆马上接上话:“哎,我怎么听着你话中有话,你到底是道歉还是反讽?”
看她气不打一处来,怒火中烧的势头,我遂举手表示投降。
于是乎,来不及抱头鼠窜的我,又一次引火烧身,浑身上下舒舒服服地经受了老婆百扭、千掐、万拧、亿抓拉……
除非变足球
俺那胖美人,平时最爱看电视连续剧,尤其是悲情故事片。这不,近些日子又迷上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甚至到了全然不顾、废寝忘食的地步。经常忘了做饭、打扫卫生等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每每都是熬到晚上11点以后,播放几集看几集,不奉陪到底那简直是稀罕事。
只要有这个剧目播出,就很少有我的观看空间。因为爱,我基本上全让着她。可我呢,又喜欢体育节目,尤其是足球。说我是铁杆、疯狂球迷都不为过。
话说这天晚上,我在外与朋友喝过酒之后,已是23点左右,才晕晕乎乎回家。大抵是酒精作用发威,顿时来了火气,自以为我是醉汉我怕谁?回得家来,借酒壮胆,把门狠劲一摔,对正沉迷于电视剧,几乎进入角色的老婆大吼道:“总不能称王称霸,电视也不是你一个人的!该让让位了吧!”说时迟,那时快,我用尽力气将她往后一拨拉,迅即转换到‘欧洲杯足球赛’频道。
我心中有数,凭记忆,像这种行为,还是成家以来历史上第一次。老婆以为我真的醉了,在发酒疯。她略微沉思片刻,便柔声细语道:“亲爱的,平时我不看连续剧时,不都是你在看体育节目吗?况且是一打开电视,就两眼紧盯足球。什么中超、英超、德甲、意甲、欧冠的,连看我一眼也不,都快忘记我啥模样啦!”
我仍带着酒气和火气,不以为然地抢白:“看你一眼?那好说,除非你成变足球!”
听了这话,妻子则不依不饶起来,反弱为强大声呵斥道:“咋了?反了不是!”她边喊边叫,边撸胳膊、挽袖子,摆出一副要与我单挑、决斗之架势。我哪里敢迎战,见势不妙,也是因为爱,我身子急往旁边挪位、躲避。
于是乎,我的软屁股不疼不痒、足球似地被老婆那尚未穿鞋子的双脚轮番、疯狂地踢了足足20多分钟……
回家看婆婆
我家胖胖,当然是我心目中的喜欢之最。但玉不掩瑕,也有美中不足,有时显得有点固执。这不,因了一句话不投机,她与我老娘已有俩月互不搭理了。我娘也不是省油的灯,并不好惹。
老婆有点固执,老娘更是倔强。婆媳二人,针尖对麦芒,谁也不相让。亲朋好友劝说过多次,仍无济于事。我被夹在中间,陷于窘境。
对老娘,我打小就百依百顺。对老婆,也是多年惯例惟命是从、紧跟紧随、随声附和。处于这种境况,我只好跳梁小丑似地两边跑,进行调和。但好话说尽,嘴皮磨破,仍收效甚微。
这几天,似乎工作有所进展。老娘就是铁了心,神雕般地蹲在家里等媳妇认错;可老婆这边已松口答应去给婆婆道歉,但尚无实际行动。
下班回家路上,邻居秦大娘笑嘻嘻地告诉我:“刚才你媳妇急急火火往回跑,一口一个回家看婆婆,看来你媳妇与你娘和好有戏。”
我听后心里一万个高兴,一赶回家,对老婆第一句话就是:“谢谢胖胖,你终于想通了!”“神经病,我想通啥了?”“你不是说回家看老娘吗?”“条件尚未成熟!”老婆待搭不理、随手打开电视机,荧屏上,准时播放着著名演员徐秀林主演的长篇连续剧《婆婆》。
啊,原来如此?我空欢喜一场,没好气地抛出一句话:“还以为你真的要去看婆婆呢?”听了这句不爱听的话,妻子表情很是不悦。
于是乎,用她那两只我极不愿看到的眼睛,朝我狠狠地剜了足有七八次。要不是我生就一副长长细细的电线杆身躯,说不定会被剜到八丈深渊呢?……
鸟是命根子
说实在的,我与俺那可爱的肥肥,生活中大多方面还是比较和谐、统一的。因双方爱好不尽相同,某些时候,也就难免缺乏共同语言。就说我吧,平时爱玩。除了爱好足球之外,还爱好钓鱼、种花、养鸟什么的。对此,妻子还真有些看法,并耿耿于怀。
有一天,我正在给鸟添米、换水、清理卫生。妻子下班回来。见我在忙鸟,便不高兴地发了一通牢骚:“你一到家就跑前忙后围着鸟转,天天与你那能说会道、巧嘴弯舌的鸟对话、逗笑,你的眼里根本就没我的位置;你说到底是老婆重要还是鹦鹉重要?”我装作没听见。她一下蹦到我面前追问:“你说,在你眼里,我算什么?”“你当然是我老婆。”她怒指那只鹦鹉责问:“那它是什么?”我不假思索地答曰:“它是我的心肝宝贝,命根子呗!”这一答话,引起她强烈反响。
于是乎,她信手拈物,什么塑料拖鞋、沙发垫、鸡毛掸、枕头等,一阵猛烈炮火朝我袭来。幸亏我是业余足球队的替补守门员,平时练的那套功夫恰好派上了用场,所有投掷过来的“弹药”全被我一一挡在了身下……
妻妹的婚事
夜晚,俺那胖宝贝一下把我从梦中捅醒,提出要讨论她妹妹的婚事。
谈起妻妹,说来话长。大抵与遗传基因有关,也是胖胖乎乎,三围明显超标,四肢圆圆滚滚,同样也属我所喜欢的那种人。
妻妹其人,年方三十,至今未婚。标准高,要求严,先后谈过的男朋友足有一个排。皆因对方不理想、不达标而告吹。
开始,我对此颇有微词。转念一想,她毕竟是妻妹,是孩子的姨,怎么论也是关系亲近。慢慢地我也随了妻子的想法,依了妻妹之意:高标准、严要求。
这不,妻子半夜把我弄醒,说是妹妹随着年龄不断增大,征婚标准、条件欲随之降低,大有政策放宽之意。
我沉思一会说:“不行,不行!常说好货不便宜,便宜无好货,这会给人以省钱买瘸驴之嫌。”
妻子猛力蹬了我一脚,有点气急败坏地斥问:“谁是瘸驴?你敢说我妹妹是贱货,你再说一遍!”
我哪敢再说一遍,吞吞吐吐怯声道:“我是说,我是说现在正是通货膨胀时代,人岂能降价出卖?猪肉还成倍增长呢!”这话顿把妻子惹致恼火。
于是乎,她忽地一下坐起来,我也赶紧做好应急、设防准备。猜她是药尽弹绝,无法出手,或许是不善夜战,她气乎乎地回过身去,背向我,并与我保持一段距离。
阿弥陀佛!谢天谢地,幸亏她手中无甚武器可用,倘是导弹基地的按扭掌在她手下,那可就惨咯……
第143个、我家的汤姆
汤姆是我家的狗,而且还是条狼狗,最重要的是,它是条母狼狗。为什么说这重要呢,因为自从我二哥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后,我就一直把它当作公狗看,直到3年后它下崽的时候我才知道是母的。对此我还曾经愤愤不平过,感觉像是被谁欺骗了似的。仔细想想一定是名字没起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猫就叫汤姆,也是公的,而且狼狗长得都魁梧,又凶猛。其实汤姆是公是母都无所谓,可是我认定了它是公的,你忽然说它是母的,这我在感情上就受不了,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对吧。
所以这事就还得怪我哥,起什么名字不好,非起这么个名字。大概是那段时间看《猫和老鼠》看上瘾了吧。起就起了吧,可他们又不好好叫,人家电视里叫那只猫的名字就洋味十足,叫套姆。可到了我们家变成了完全汉化版了,叫汤木儿,而且那木的尾音拖得又重又长,听起来真是别扭。后来我侄女咿呀学语的时候,就自个儿把那不好发音的“汤”去掉了,直接叫“木儿”。倒是汤姆,不管别人叫它套姆还是汤木儿亦或是木儿,它都摇着尾巴颠颠地跑过来舔你的脚,这说明汤姆大度,不爱斤斤计较。
不仅这样,汤姆还特别重感情。记得汤姆是我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来的,后来我在外面读书,每半年才回去一次。可汤姆每次都非常热情地欢迎我,而且不管我走多久,它老远都能闻出味来。有次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刚到楼下,就听见4楼的门开了,汤姆从里面跑了出来。妈妈正好要下楼,打开了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看见汤姆汪汪乱叫着,飞快地窜下楼去了。下去后才知道是我回来了,于是叫汤姆跟她一起出去,它竟不肯,只顾竖起前爪来扒我,又不敢把我衣服弄脏了。我上楼,它也跟着我上去,还跑到前面带路,并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等我,然后汪汪叫两声又欢快地跑。到得屋来,它又在地板上欢呼雀跃地蹦跶,舔我的鞋子。妈妈追上来叫它半天,它才依依不舍地看我两眼后走掉。
我说它热情,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它对谁都热情。如果陌生人来我家,它立马就给你来个下马威。一听见有人敲门,它马上就从地板上立起来竖起耳朵警觉地盯着门口。如果敲门声继续的话,它确认是有人来,那它就会冲到门口冲着门背后的那个人狂叫不已。门背后的人一听这叫声,先是畏惧了三分,连敲门声都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等我们喝开汤姆开了门后,汤姆又冲过来朝那人乱叫,似要扑上去的样子。结果胆小的人早就尖叫起来,胆大一点的强做镇定,却也只敢躲在主人身后。这时我们常常拿一块骨头给它看,等它跑过来的时候就丢在阳台上。它一跑过去,我们就把客厅的玻璃门关上。汤姆一发现自己上当了,就丢掉骨头撞玻璃门,在阳台上冲客人叫嚷,过上好一会儿才渐渐止息。可这已经把来客给吓得够呛,半天回不过神来。不过叫归叫,嚷归嚷,却从来没发生汤姆咬人的事故。
其实这也只是在家里才这样,一到了外面,它的胆子比猫还小。院里有个老太太养了一只宠物狗,经常喜欢带下楼溜达。大约狗都是好斗的,俩狗在一起就喜欢斗法。其实这宠物狗身形娇小,汤姆的腿都比它高,更不用说重量了。总之,如果是拳击赛的话,两个绝不是同量级的赛手。大约汤姆也认定了这点,所以才在开始的几次较量中敢与之争锋相对,一较高下。可是一旦对峙上了,精神上的勇猛就变得异常重要,好比做丈夫的怕老婆,并不是力气上打不过,而是精神上先畏惧了。所以汤姆与那只宠物狗的较量总是在那只狗凶猛的眼神中败下阵来,然后落荒而逃。可是那狗并不就此放过它,呜呜两声后,张口就扑上去咬。于是汤姆就在前面没命地跑,边跑边狂吠不已,那情形就好像有个人在被别人追杀时边逃边沿路喊救命一样,可笑极了。可笑归可笑,到底我们还是觉得丢脸,哪有这么大的狗被个小不点满街追着跑的呢?全然不像在家里威风凛凛的样子,可见狗仗人势这话说的是对的。
还没说为什么我们家要养狗呢。家里在楼下开了个副食店,有三间门面大,地处街角,晚上不太安全,得有人守着。所以我二哥晚上就睡在店里,让汤姆作陪——狗比人可警醒多了,可光有狗没人也不行。这么一来,汤姆每天的任务就是晚上到店里去睡,反正它爱嚷嚷,遇到有人来捣乱,这缺点可就是优点了。于是汤姆白天的活动就是把自己当头猪养着——吃了睡,睡了吃。几年下来,直养得膘肥体壮,让别人难免不打它的主意。
有天晚上在店里乘凉,有一人跟我爸聊天,汤姆在旁边乱转着兜圈儿玩。那人忽然说了句:这狗冬天的时候来一锅慢慢炖着,再来几杯小酒,那滋味——肯定爽得很哪!说完眼睛死瞅着汤姆,仿佛面前的汤姆就是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了。而汤姆却全然不知道它正处在危险中,只顾追着自己的尾巴跑。幸亏它听不懂人话,不然非把那人的手给喀了。于是我开始在思考汤姆的归宿。
我见过流浪狗,它们浑身脏兮兮地在垃圾堆里刨食,有时甚至为了半块发馊的馒头跟别的狗决斗。要赢了还好,如果输了的话,身上被对手咬一两口不说,还要继续饿肚子。结果别的狗也不愿理它,自己就孤独而饥饿地死去。我也见过许多宠物狗,浑身泛着绸缎的光泽,高傲地走在主人身旁散步。一日三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常常有零食吃。同样是狗,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类推到人身上,其实也一样,虽说人狗殊途,可最后却殊途同归。其实对于汤姆来说,它可能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生前生后事,也许此时有饭吃,有地方睡就是最大的快乐。我的所谓担心也不过是杞人忧天而已。其实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忙忙碌碌地担心不如轻轻松松地开心,毕竟我们抓得住的也只是这一世而已。

第144个、流泪的“出卖”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肯定是油箱漏油了。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汤姆从机尾拿来降落伞,给每个人发了一顶,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着,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他抓过降落伞包打开,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汤姆的妻子走出来告诉他:“汤姆一直没有回来。”汤姆的妻子把旧衣服倒了出来,在包底她发现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是汤姆的笔迹,极潦草地写着: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去,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145个、那一刻,我的忽略伤害了她
和麦丽结成闺密屈指数来已有十几个年头了,记得还是黄毛丫头的时候,我俩就形影不离。后来,上中学,读大学……虽然身边总有新朋友层出不穷地涌出来,却又因为时空的距离慢慢变得销声匿迹。但是我和麦丽总是那么铁,永远不用担心彼此会被杀出的“程咬金”代替,也不用担心被“大浪淘沙”掉。在“亲爱的”、“宝贝”这些口头禅还没有在女孩子间叫得泛滥成灾的时候,我就喜欢这么称呼麦丽,经常把周围的人“酸”得做出晕倒状,而我俩却自然从容地挽臂离去。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们都已经成家了。麦丽先我一年结婚,记得在我的婚礼上她忙得团团转,还摆出家长作风,和我老公说:“颖颖从小娇生惯养,我也一直让她三分,你以后一定要多多包容,她只吃软不吃硬……”直到说得我老公鸡啄米似的点头,麦丽才善罢甘休。
结婚后,老公对我的确不错,他开玩笑说,他惹不起我的亲友团,我知道他指得是麦丽。于是我马上对他粉拳挥舞,然后就会想起该给麦丽打个电话了。虽然有了各自的家庭后,我和麦丽不像以前的那样形影不离,但是一旦煲起电话粥来,持续时间之久,还是让我老公佩服得五体投地。
转眼到了结婚纪念日,给老公该买件什么礼物呢?我首先想到了和麦丽商量一番。去她家时,麦丽老公正好出差,我把自己摔在她家的沙发里,开始向她“抖搂”自己的对幸福婚姻的感受。第一次,我发现麦丽心不在焉,遥控器始终没有离开手心,眼睛盯着电视,不停地换台。对我的话也没有什么反应。“喂!你把我当空气啊,问你呢,我该买什么啊?”我转身夺过遥控器,逼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就自己决定吧!”麦丽脸上显出从未有过的不耐烦。我的心一阵冰凉,曾经亲密无间的朋友在一瞬间变得有些陌生。我赌气地站起来,准备回家,本想她会留我一下,没想到,她却站起身来,说道:“那你慢走,祝你们幸福。”我冷冷地说声“谢谢”,便出了她家的门。心中愤愤地想:“不能分享快乐,还算什么朋友?”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麦丽变得更是不可琢磨。我打电话告诉她正在上映一部经典的爱情大片,问她是否有时间去,她却冷冷地答:“你和你老公去吧,我没有时间”;我邀请她到我家玩,她也频频拒绝。我当时只想到一个理由,女人嫁了有钱男人,就不认朋友了。想着想着,心里一阵悲凉。
一天早上,麦丽打电话让我到她家,声音依然是冷冷的。我欣然前往,期盼她能“回心转意”。一进门,却被麦丽的打扮惊呆了!从不化妆的她,嘴巴涂得猩红,身上是一件很性感的束胸吊带装。说实话,麦丽的美来自清纯自然,这一身打扮,在她身上显得不伦不类的。当麦丽问我,她这样打扮怎么样时,我直接说道:“真不怎么,你也不怕把你老公吓跑了。”话刚说出,只见麦丽的脸色越变越难看,接着,便疯了似地将那衣服脱下来,疯狂地在上面踩踏,像是对我所说话的反抗一般。我站在一边尴尬极了,终于忍不住抽身离去。心彻底地凉了,我坚信,麦丽真的变了,我们的友谊也彻底崩溃了。虽然麦丽的影子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在我脑海,也多次想拿起电话,听听她熟悉的声音,可最终,都因想到她后来的变化,而控制住了。麦丽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更别说来找我了。在老公的安慰下,我最终接受了我已经失去麦丽这个好朋友的事实。
一个星期日,我和老公去买东西。远远地看见一个身影,挺拔、高大,像极了麦丽的老公。越走越近时,我和老公不约而同地说:“麦丽他老公!”而那个男人身边的女人却是陌生的。顾不得老公的劝阻,我的第一反应是,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麦丽,我不能让麦丽不明不白地受伤害。
跑到麦丽家里,顾不得一年多没有联系的尴尬,我将她老公的行为揭发了出来。
“谢谢你,颖颖,这已经不关我的事了,早在半年前,我就和他离婚了。”麦丽平静地说。我的嘴却被震惊成O型,怎么可能,麦丽离婚了?作为她的好朋友,我竟然全然不知。
麦丽走到冰箱边,取了一罐饮料递给我,“看你累的,先歇歇。”然后,她平静地对我说:
“记得那次你来找我商量给你老公买礼物的事吗?就在那事的前一天,我偶然发现他有不轨行为……”
曾经的一幕在我脑海中重现,直到今天我才找到麦丽冷漠的答案。懊悔漫过心扉,我为自己的自私和粗心内疚。可想而知,当我兴奋地和麦丽分享自己的幸福时,她正在经受着老公背叛的痛苦,而我还用自己的快乐刺激她……
“麦丽……”我不知说什么好。
“好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这不好好的吗?离开不爱自己的男人,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开始时却很固执,我以为是我不美,他才……我拼命地打扮自己,甚至模仿那个女人的模样。可我渐渐发现,一个男人不爱你了,你做再多努力都是徒劳。最关键的是,我认识到,错不在我……哎!颖颖,遇到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不容易,你好好珍惜吧!”
懊悔的泪水早已漫过脸庞,我真想对麦丽说一千句一万句对不起,可我喉咙哽咽着,什么也说不出。
看着我的样子,麦丽“扑哧”一下子笑了出来。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说道:“傻丫头,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好久没逛街了,就盼着你来陪我出去走走,说不准还能碰上个金龟婿呢,新的生活还是要开始的……”说着,麦丽已经走到镜子边披那件我和她一同买来的披肩,而我却怎么也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

第146个、室友的赔饭计划

原来在前3个月,他们就已经注意到我吃饭时的异常,后来终于发现了我的真相,而且又弄清了我的家庭情况,三人便合计出了一个恰当的“计谋”:轮流赔饭,让我每周打一次牙祭。
“实在对不起,明凯,我们是真想帮你,但又怕你不接受。所以……你不会怪我们吧?”此时此刻。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能任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第147个、天上掉下个小白哥

小白哥常被我称作“天上掉下个小白哥”,因为即使拿大棒槌敲破我的头,我也想不起当初如何与他结识的,这也实在是信息时代的灵异事件了!问他,也是一脸茫然,说:“不知道啊,大概是你在街上卖火柴,我看你又冷又饿怪可怜的,就把你捡回去了。”我举起杯子砸过去,他威武立可屈:“妹妹,投降了!”
吃饭
我最喜欢小白哥带我去吃饭。可我这食神一流的人物跟他鼓鼓的钱包好像没有什么缘分,第一次他带我去王府井吃小吃,我半夜里吐了三回,心都要呕出来了,才将那一堆油乎乎的完全没有消化的芋头饼吐出来,折腾得一宿没睡,可怜我辛辛苦苦补了两天的觉全完了。第二回吃火锅,小白哥生在重庆,非辣不能下咽,我也逞强,况且我能吃辣也是比较著名的,于是我们要了一锅红汤,吃的时候还连连称爽,吃完了又是翻江倒海的一夜。
偏偏这两次盛宴都是在周日,正赶上第二天周一班级例会,我坐在班主任的对面睡得东倒西歪,会一开完我就醒了,听见他说:“我最害怕有的同学对学习没有热情……”
再带我去吃川菜,小白哥一定逼我在吃饭前喝一个生鸡蛋,说这样可以在胃里形成一层保护膜,再吃辣就不会那么刺激了。他也是吃成精了!
我大学同一宿舍的那帮姐姐们见我与他好成那样,就对我“情同兄妹”的辩白嗤之以鼻:“都21世纪了,还拿兄妹蒙人?当我们都傻啊?老实交代!”最终也没什么可交代的,疑云最重的老大却在一起吃过饭后立即深信不疑了。我问起缘故,老大说:“你看你在他面前那副吃相!”
暗恋
圣诞前夜,和同事逛街,看到一家卖罐装星座花卉的小店。我给自己挑了一罐石竹,给最好的朋友挑了一罐葡萄风信子。小白哥是双鱼座,对应的是含羞草,想想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养这样一株娇弱羞怯呵口气就能化掉的植物,委实可笑,其他的花花草草又都很常见,就选了一罐据说能随音乐跳舞的音乐树。
送给他的时候他还很没良心地说:“怎么是射手?妹妹啊,把我的生日都忘了?”我毫不客气地反击:“双鱼座是含羞草,你能养吗?你要是把它羞死了怎么办?”
他白我一眼,打开栽培说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妹妹啊,暗恋我就直说么,不用这样拐弯抹角的吧,这可不是你一贯的风格啊……”我满头雾水地听他念:“音乐树又名跳舞草,爱情草……”我差点晕死过去,暗恨自己没有看清说明书,让他占了个大便宜,怒极反笑:“嘿,别说它叫爱情草这样动听的名字,就算它叫魔鬼花、断肠草,你还敢不要?”
最让我郁闷的是,从此以后,他就随时随地向人宣扬:“这小丫头暗恋我!”遇人不淑,只有认命,逢此时我只好作出一副痴呆相,让别人看看,暗恋他的都是何等人物,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空口白说的,古人诚不我欺!
那罐爱情草至今也没发出芽来,他倒比我还要遗憾,因为不能让人看见我暗恋他的铁证了。
笨笨
小白哥他们单位养了一条狗,叫笨笨,遍体金黄,威猛帅气,见了生人就呜呜发威,却跟我这个自古以来与狗族互不待见的人十分投缘,头一回见我就摇头摆尾往腿上蹭,温顺得像头小绵羊。我到小白哥那里去过四五次,已与笨笨难舍难分了。
笨笨的狗龄已算是大龄青年了,于是我叫它“笨笨哥”。小白哥大张了眼睛:“它也是你哥?那我算什么?”我说:“你拿什么跟他比?他是大哥,你是二哥……”他忿忿然:“等哪天我把它宰了,我就是大哥了。哈!哈!哈!”
没过多久,他来看我,进门就说:“笨笨死了!”我说:“不会吧,大不了让他做二哥你做大哥好了,用得着那么小肚鸡肠么……”看着他怪异的神情,不像在开玩笑,惶惶地问:“你真把它杀了?”他赶忙辩解:“不是我杀的,他们知道我跟笨笨好,就趁我不在的时候杀了吃肉,我回来时只剩下皮和爪子了。狗爪子是暖胃的,你肠胃那么不好,一点油腻也不能吃,我就带了两个爪子来给你炖汤喝……”
他从包里掏出两只爪子,我一眼就认出正是笨笨的两只前爪,一只上面有个月亮型的伤痕,另一只金黄的毛丛里杂着星星点点的雪白。我的眼泪立马就下来了。小白哥被我哭得手足无措,不停地拍着我的背:“好妹妹,别哭了,别哭了,一条狗而已,过完年我再养一条……”我火了,腾地把爪子扔到他面前:“你还说一条狗而已,还要我拿它炖汤喝?你平时那么喜欢狗,感情都是装出来的了!笨笨死了你还不是照样吃肉?”
他急了,说:“我发誓我一块肉也没吃!我也没办法啊,等我到时都已经这样了,都是很好的哥们,我还能说什么呢?要不这样,我把笨笨的皮拿去硝了,给你缝个坐垫,它就可以整天陪你了,好不好?你的屋子又这样冷。”
这个温暖金黄的坐垫现在就在我眼前。我抱它在怀里,想着那双黑葡萄一样精灵的眼睛,轻唤着“笨笨哥笨笨哥”,眼睛常常湿透。
压迫
从来都认为女孩子只应该有哥哥——不应该有弟弟妹妹,女孩子生来是要被人照顾,不应该去照顾别人的;也不能有姐姐,姐妹俩是要争宠的,万一姐姐更漂亮,妹妹只好去跳楼了。目光放长远一点,如果姐妹俩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
而哥哥的用处是很大的,代闯祸的妹妹挨鞭子啦,替妹妹教训欺负她的人和狗啦,做她的挡箭牌出气筒啦。而慧质兰心如我者,居然只有一个只会开口向我要钱的弟弟,命运何其不公!最要命的是,这样一个弟弟还是一张姐姐我养不大的癫痫病证明换来的!
没有哥哥的不同,我还没上幼儿园就深有体会了。只要我的小女伴们和我斗气,就坐上她们哥哥的肩头,夸张地尖声大笑,因为她们知道,只要祭出这个法宝,我必然会扁扁嘴巴下起大雨。所以当她们中最嚣张的一个去念了心理学硕士,我一点也不吃惊。小小年纪就天赋异秉了嘛!
可是自从有了个小白哥——这话怎么说得跟“自从有了个马县令”似的——哈哈,爽啊!他第一回来看我就是奉命来的。那阵子我的合租者刚搬走,我想撤一张床,顺便把屋子重新归置一下,免得转个身都碰东碰西的。于是给他打电话:“明天来帮我干活。别忘了带上钱请我吃饭。”
他见了对生活常识贫乏如白痴的我,赞不绝口:“傻妹妹啊……”他教我将牛奶炖热了再喝,这样就不会拉肚子;教我用牙膏糊墙纸,用泡沫板隔音;给我换爆了的灯泡,修摔坏的随身听和漏水的龙头;把我乱得贼窝似的书堆码放整齐……干完活还要挖空心思带我去吃些新奇的玩意儿,他被我欺负得紧了就犯嘀咕:“我怎么会认识你这样一个妹妹的?”我说:“你命好我也没办法。”他说:“你去看看别人家的妹妹,有这么对待哥哥的吗?”我说:“我要是想要个哥哥来跟我耍威风,哪还轮得到你?我告诉你,哥哥就是用来给妹妹敲诈、欺负、剥削、压迫……”
解放
可现在我已经不能随便欺负他了。原因我不说你也能明白,他有女朋友了。给他打电话,就说“你嫂子在看电视呢”或“你嫂子在玩游戏呢”。我万分恼火:“我嫂子在,我就不能跟你说话了?我还是你妹妹呢!”明知道这个时候妹妹最招人嫌了,就是亲妹妹也要乖乖让道,何况我这个不知从哪里杀出来的野丫头。他又赶紧过来安抚:“这个嘛……呵呵,小妹妹,将来你会明白的。别生气了,哪天我跟你嫂子带你吃饭去。”我咬牙切齿:“你敢带她来我就把她杀掉!”
气呼呼地摔上电话,我心里却感慨蔓生,知道什么叫重妻轻妹吗?来看看小白哥此时的样子……
其实即使我有了嫂子,再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也根本不需皱一下眉头,拨个电话,叫一声“小白哥!”听他一句:“别着急啊,我马上过来!”则不管这个深深似海的城市抛来多少已知的磨难和未知的孤独,心也立刻就安了。
可是小白哥,我多么怀念我们那段亲密无间的兄妹岁月。因为知道漫长琐碎的生活会在我们中间生出许多遥远和疏离,所以面对命运附着的如恒河沙数的恍惚与苍茫,因了你的存在,我学会了祈祷,向那些隐迹于宿命各个缝隙的神祗,一遍遍地祈祷,希望他们听见我惶恐的悲心,请求他们保佑彼此关爱的兄妹,让我们在这尘世的旅途上,能陪伴彼此多一些光阴。
第148个、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
西班牙著名画家毕加索是一位真正的天才画家。据统计,他一生共画了37000多幅画,是当代西方最有创造性和影响的艺术家,他和他的画在世界艺术史上占据了不朽的地位。
对于作品,毕加索说,我的每一幅画中都装有我的血,这就是我画的含义。作为最伟大的艺术家,他为他的几任妻子、孩子、亲朋们画过许多画。在世时,毕加索的画就卖出了很高的价格,他的身边总是有许多人,渴望从他那里得一两张画,哪怕是得到他顺手涂鸦的一张画,也能卖个天价,够自己一辈子吃喝了。
一次,他在一张邮票上顺手画了几笔,然后丢进废纸篓里。这张邮票后来被一个拾荒的老妇捡到,她将这张邮票卖掉后,买了一幢别墅,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从中可以看出,毕加索的画,那每一笔、每一涂,泼洒的都是金子啊。
晚年的毕加索,生活非常孤独。尽管他的身边不乏亲朋好友,但是,他很清楚,那些人都是冲着他的画来的。为了那些画,亲人争吵不断,甚至大打出手。毕加索感到很苦恼,他想找一个说说话、唠唠嗑的人也没有。尽管他很有钱,但是,钱不能买来亲情和友情。
考虑到自己已年逾90岁,随时就要离开人世,为了保护自己画作的完整性,毕加索请来了一个安装工,给自己的门窗安装防盗网。就这样,安装工盖内克出现在毕加索的生活中。
盖内克每天在工作休息的时候,就会陪毕加索唠嗑。盖内克憨厚、坦率,他没有多少文化,他看不懂毕加索画的那些画,那些画在盖内克眼里,简直是一文不值,他看懂的只是手中的起子、扳手。但是,他很愿意陪毕加索唠嗑,他觉得老人很慈祥很温厚,就像是自己的祖父。
没想到,没有多少文化的盖内克,和他随意地唠唠嗑,在毕加索眼里,却是一种智慧的化身。他常常将眼睛瞪得大大地看着盖内克,给了他一种豁然开朗的美好。阳光从窗外泼洒进来,照在盖内克的身上,像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羽毛。
毕加索看着眼前的盖内克,就像是一尊雕塑,有一种令他眩晕的美。他情不自禁地拿起画笔,顺手为盖内克画了一幅肖像。画画好后,他把画递给盖内克说,朋友,我为你画了一幅画,把它收藏好,也许将来你会用得着。
盖内克接过画看了看,他一点也看不懂上面的画,就又递给毕加索,说道,这画我不想要,您要送,就将您家厨房里那把大扳手送给我吧,我觉得那扳手对我来说更重要。
毕加索不可思议地说道,朋友,这幅画不知能换回多少把你需要的那种扳手。盖内克将信将疑地收起那幅画,可心里还想着毕加索家厨房里的那把扳手。
盖内克的到来,一扫往日淤积在毕加索内心的苦闷,他找到了倾诉的对象。在盖内克面前,毕加索彻底地放下了包袱,丢掉了那层包裹在身上的虚伪的面纱,他像个孩子一样与盖内克天南海北地交谈。为了能与盖内克唠嗑,毕加索将工期一再推迟,只要能与盖内克在一起说说笑笑,就是自己最大的快乐。
其间,毕加索又陆续地送给盖内克许多画,他对盖内克说,虽然你不懂得画,但是你是最应该得到这些画的人,拿去吧,我的朋友,希望今后能改变你的生活。
就这样,盖内克在毕加索家安防盗门窗,一个小小的工程,前前后后竟干了快两年。更多的时间,他陪着毕加索唠嗑。不曾想,唠嗑,使90高龄的毕加索精神变得矍铄起来,气色也好多了。那些日子,毕加索又创作出更多的绘画,成为毕加索创作的又一个高峰期。
分别的日子终于到了,盖内克离开了毕加索,他又四处寻活去了。
1973年4月8日,93岁的毕加索无疾而终。毕加索逝世后,他的画作价格更是扶摇直上,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昂贵的画作之一。
还在四处觅活,日子过得非常艰难的安装工盖内克得知毕加索逝世的消息后,悲痛万分。他忽然想起毕加索曾经赠送给他的那些画,于是,他急匆匆地赶回了家。他爬上小阁楼,翻出一个旧皮箱。打开这个小皮箱,把里面的画拿出来,一张一张地清点下去,发现这些画共有271张。
盖内克惊呆了,他知道,他只要拿出这里面的任何一张画,就可以彻底改变他目前的生活。看着这一张张画,毕加索的音容笑貌仿佛又在眼前浮现。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毕加索这句话,在他耳旁一遍遍地响起。他的眼睛不知不觉湿润了。他将这些画又仔细地放到皮箱里,放在阁楼里藏好。
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这些画,包括自己的家人。他拿起工具,像平常一样外出觅活去了。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个毫不起眼的安装工,竟是一个超级大富翁。
2010年12月,一个石破天惊的新闻震惊法国:年逾古稀的安装工盖内克将毕加索赠送给他的271幅画,全部捐给了法国文物部门。经鉴定,这些画作全部是毕加索的真迹,价值达1亿多欧元。
人们感到非常困惑和不解,拥有一张毕加索真迹,是人们梦寐以求的事,老人拥有这么多毕加索的画,却坐拥金山不享受,为什么要全部捐出来呢?如果留给子女,子女们会几辈子吃喝不愁了。
盖内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道,毕加索曾对我说过,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是朋友,我不能占有,我只能保管。现在,我把这些画捐出来,就是为了得到更好的保管。
老人盖内克的目光中闪烁着一种令人心悸的淡定和平和,这种淡定和平和,给人一种无畏和力量,它能抵御尘世间的一切风浪和险阻,活出一个真实的人生。

第149个、写意人生

有人说友谊就像一杯醇酒越陈越浓,越品越香;有人说友谊之于人的最大的益处就是你知道了秘密可以向谁倾诉;有人说友谊既像合作又是竞争,只要深入其中用心经营,获得永远大于失去。可友谊之于我却如同诗中所讲的一样,“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酸酸甜甜的点滴插曲,九曲十八弯的跌宕起伏,虽称不上荡气回肠,但也算是曲径通幽了。
永存于心的F4
在别人眼里,我们是一个奇特又令人羡慕的组合,奇怪的是都已经到了读研究生的年龄,似乎早已脱离了拉帮结伙、搞小团体、小派别的时候了,但是我们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刚迈进研楼门槛儿那天就紧密地团结在研楼601的周围——我们的小根据地。令人羡慕的是,在各自为政的研究生队伍中,我们的看似逆反与另类却使这单调而枯燥的读研生活有了那么丁点儿色彩。我们的口号是:单打独斗要是有用,还要军队做什么?由于这个圈子中的4个成员与当时红透了半个华人世界的F4的数目相同,于是大伙就称自己为智慧与风度并重,侠义与温情并存的超人气组合F4。看到这儿,你千万别把我们同几个身高超过1.75,眼镜度数直逼800的几个傻小子拴在一块儿,我们的队伍绝对是奉行阴阳平衡、男女互补之原则。这种合理而又人性化的组合方式,就如同川菜中的红油、韩餐中的辣椒一样,是烹制平淡生活中的美味与传奇的点睛佐料。
4人中晶晶我是老大,因为属马就常戏称自己是4人中的“人头马”,自信甚至有些自恋的我常把这样的一句话挂在嘴边:“人头马一开,好运自然来”,似乎哪里少了我都不成的样子,事实上也是如此,只要我一到,气氛登时活跃起来。这兴许与我那自小养成的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男孩子性格有关。有时自己也会发一下玄想,估计来世投胎若是做不成人的话也一定是刺激神经的兴奋剂。4人中奔奔最小,他是4人中最具有成长潜力和回头率最高的一位选手。奔奔个儿大头小,细白的小脸上挂着一副眼镜,头发由于口者喱水的作用经常是根根直立,油光乍亮。由于他穿戴极讲究品位,非品牌货勿动,而且特钟情于adidas,我们都戏称他为“阿迪小子”。剩下两只羊被夹在中间,琳琳没我大可是个儿头却不小,1.72的个子特打眼儿,她当年可是我们系模特队的台柱子呢!小宝看上去很老成,以至于好多女研究生都说他就是孩儿他爸级别的,他个子不高,还脱发——陈弈迅要是没出名估计就长他这个样儿。我所了解的小宝就像一块煎得刚好的七分熟牛排,越品越有味道,其中的奥妙自然是非三言两语即可道也。F4是一次大家小聚时我借着兴头儿的神来之意,没想到还颇受响应,只有小宝说这个名号又张扬又浅薄。唉!管他,总之我自作主张了:我们4个就是我心目当中的F4,F4在我心目中也不如我们4个,你晕没?
晶晶的相亲之旅
晶晶是典型学中文的女生,开心时热情奔放进而放浪恣肆,情绪低落时多愁善感甚至刻薄多疑,她的情绪就如庐山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所以晶晶心情靓起来的时候,能够让人如沐春风high到天上去,晶晶恼羞成怒的时候能把人打到北冰洋底,仿佛是中了李莫愁的冰魄银针。4人之中只有小宝爱和她叫号儿。别看小宝其貌不扬也谈不上品位高,可人家就硬凭三寸不烂之舌,博得了不少女孩子的拥护。小宝说话干脆办事利索,浑身上下散发出男性的自信和不羁,传递着只属于坏男人的风情与无赖,而这些又与他偶尔流露出的体贴和坚韧、柔情与宽厚糅合在一起,这诸多种种对于女孩子的吸引力可是致命的。可晶晶偏就是不信邪,时不时就揭他的老底儿,这让小宝十分不爽。别人戏称他们是一对冤家,晶晶也不知为了啥,反正就是看不上他成天自以为是、魅力四射的样子。小宝如是,对其他异性都是礼让有佳,将绅士风度进行到底,可偏就对自己这么个铁哥们儿、好朋友跟仇人似的,什么难听的话都能讲出口。也许是生活太平淡了吧,晶晶想,反正和他打架又不伤……什么呢?对,又不伤朋友的身分。在已近两年的读研生活中他们也纠缠打闹得不亦乐乎,两人也确实为了吵嘴的事儿闹心着,思考着,痛并快乐着……
本来日子就可以这么在浑噩中有点起伏的过下去,可是晶晶的桃花运来了,这件事情晶晶一想起来在梦里都会窃笑。是这样的,师姐见晶晶侠骨柔肠,怜她老大不小感情无依遂下定决心以舍身忘我之义在她个人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帮她物色了一个各方面都很达标的准男友。那人她见了,浮光掠影地在她的脑海里旅行了一次,但是那天两人见面的场面却令她终身难忘,当时两人就跟对暗号似的,他说他手持21世纪报,她说她撑一把淡蓝色太阳伞。说来也怪,那天也不知为什么,KFC门前看报纸的人就那么多,其中还包括一个高大威猛,正教她女儿“donkey”(驴子)的老外。本来她对自己的外表就没信心,还得硬着头皮打量藏在报纸后的那一张张陌生脸孔,她不得不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随着面孔的变换她自己的表情也时而僵硬时而明媚。脸部肌肉都服从了别人的指挥,这下子她终于理解为什么怀了孩子的女人家里都要挂帅哥美女了,物象感应想必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正当晶晶灰心失望惆怅沮丧之时,一个英俊高大、头发略长、牙齿白得直反光的人正向她这儿走来。报纸报纸报纸,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帅哥她满脑子里竟是,“谁拿了他的报纸”?我怎么没找到呢?那一定不是他喽,晶晶索性掉转方向扭头就走,这时充满磁性的声音从她正后方传递过来。“你别走啊!请问你是晶晶吧?”晶晶笑眯眯略带尴尬地转过身,调皮地问:“那你的报纸呢?”他指了指上衣口袋,原来那份《21 century》乖乖地躲在他衣兜儿里呢!分明是欺负我眼神不好使嘛,晶晶歪歪地想。之后的一切同所有老套的男女初次约会一样,两人在谈天说地中查了对方一遍户口和履历,其它的晶晶都不记得了,但只对一句话有点感觉。那个大高个儿说晶晶“笑如夏花”,晶晶回敬他“酷若秋夜”,这使她想起了以前读过的泰戈尔的一首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夜之静美”。学了中文,身为女性,晶晶还是没能脱俗到超越浪漫。
树木VS 森林;南极VS北极
琳琳热情爽朗、浑然天成,晶晶和琳琳的外在气质有那么一点点相似之处,特别是两人凑在一起旁若无人地大笑起来的时候。这一手儿常搞得奔奔和小宝两个人头大得不得了,恐怕旁人看到有这两个活宝在他们的身边。琳琳兼有着东方女性的温婉与西方女性的大气,但是更多的还是想哭便哭想笑就笑的孩子气。琳琳的读研生活一帆风顺,感情上也不乏追求仰慕之人,可她总是在一棵树木与整片森林之间,最终她总是为了她心目中的那棵树而放弃了整片森林。晶晶眼中的琳琳不太会保护自己,当她认为值得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的热情全部奉献,内心全部敞开,因而就会多了些对人与人之间彻底了解的失望和怀疑。琳琳心目中最强烈的那份情感依托是来自父母的,琳琳把自己在读研期间赚得的好多钱都孝敬了老爸老妈,可是却没得到他们的理解,由于消费观念的差异懂事的琳琳竟然挨了爸爸的训。这个时候的琳琳当然很委屈很受伤,她那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完了,我最后的情感依托也崩溃了”。这个时候我们F4的其他成员自然是要挺身而出的,晶晶向她传授了与长辈相处的诀窍——阳奉阴违、巧舌如簧。晶晶说咱们得认识到代沟问题的严重性,想保持家庭的安定团结就得避实就虚,在情感上依顺在行动上自主。可小宝说晶晶的这些东西都是小道儿,乃雕虫小技也。小宝将亲情提高到了哲学的高度,他说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彻底的沟通与理解是难的,所以爱才有了意义。晶晶当时就想,这话说得虽酸但倒也有几分道理,想一想在这个社会上活着,除了父母谁还能将就咱们啊?只有奔奔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一句最无厘头的话缓解了琳琳低落的心绪。奔奔实在是既不能形而上地做出些精神导引,也无法形而下地传授一下相处之道,只是我们见他煞费苦心的样子,脸都憋得通红了,巴不得他能扔出两句多么富有精神震撼力的言语来,谁知道他冷不丁蹦出了一句,“琳琳,我觉得你和他们怄气会后悔的!”
“那还用你废话?”小宝狠狠地接茬儿。
“浅薄有理,浅薄万岁!”晶晶在一边添油加醋。
哈哈哈……601顿时沸腾了。
也难怪奔奔会这个样子了,他打小就和爷爷奶奶一块儿长大,也许是一直活在爱与呵护当中的缘故吧,奔奔是一个很自我的人,有的时候不太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他的世界就是一间充满了书本、CD和电影海报的单人房,我们也只是偶尔才进得去坐一坐。他的完全自我与琳琳的彻底敞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晶晶的眼中他们就像是地球的两极,但两人却成了最铁的朋友,想必这就是物极必反吧。记得梁静茹有一首歌叫作《一夜长大》,歌中讲的是一个女孩子经历过爱情后一夜长大的故事,我对她歌中所唱颇有感触,但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它与一个男孩儿联系到一块,但类似的事儿竟发生在了奔奔的身上。是谁让他一夜长大的呢?
还记得那是节后大家返校的一个晚上,大家又凑在了一块儿,往日活力四射的奔奔而今却变得深沉起来,面色愈发苍白。晶晶看了可不愿意了,她平时的那点女性的善解人意与浪漫温情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偶尔和小宝分享一下,平时可是霸道得不得了!而今一看到奔奔一副好死不活的样子,她的霸气劲儿一古脑儿地全出来了。
“哎,我说王奔奔,你能不能给本姑娘个笑脸儿?大过节的有什么想不开的?快给我放曲音乐,到你们寝了不能就这么招待我啊!”
“想听小曲儿,自己唱去!少在我这儿作威作福!”
“奔奔,你怎么了?”琳琳听出了奔奔话里的不对头。
后来在大家七嘴八舌的追问之下,奔奔才道出了他的一肚子苦水。就在这个奔奔兴高采烈探家的元旦,奔奔的爷爷病倒了。爷爷一病不起的羸弱之身,父母身兼数职的无比操劳,昨是今非的沧桑之感,一下子让奔奔体会到了生活的残酷、无常与无奈。奔奔一夜之间由一个只爱自己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考虑要为他人做些什么的大人,一个男人。也许生活就是这样的吧,渴望成熟就意味着要不断地失去。
片断还是永恒
晶晶这几天的心情不是很high,原因很复杂,一时也很难搞清楚。只一条那就是她把小宝恨得牙根儿直痒痒,她总觉得两个人在较着个什么劲儿,有时竟被他搞得神经兮兮的。倒是同屋小曼的提醒让她自己也警觉起来。
“你怎么能让一个人把你自己影响成这样?”
“啊?是吗?我被小宝影响了吗?”
是啊,想想这一年多来,小宝在她的生活中是以高频出现的: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玩乐、一起面对大大小小的问题与麻烦。如果感情像沙漏就好了,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简单而透明,可一切就在猝不及防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发生了。晶晶骨子里是一个极度渴望简单而又缺乏安全感的人,可是后天的经历却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偏爱将事情复杂化,喜欢张扬自我的人。那表面上看上去很强悍,常常带给别人安全感,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关于未来,晶晶的想法很简单,毕业、找工作、找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嫁了。她知道当她面对一份炽热如火的感情与一个安全可靠的依靠时她一定会选择前者。也许这样的一种选择听起来有些俗气,但毕竟让人多了几分踏实温暖之感,少了许多感情世界分分合合中的患得患失。晶晶的变化是在与小宝的争斗中发生的,晶晶得意忘形的时候给她当头棒喝的是小宝,晶晶自我炫耀的时候当面泼她冷水的是小宝,晶晶卖弄伶牙俐齿的时候偏到虎口拔牙的又是小宝,为此晶晶简直是恨透了一个在她身边阴魂不散的“七分牛排”,她的内心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缺了德的烦”。她在烦什么,她又为什么烦?因为当一份感情,无论是爱是恨、是讨厌是喜欢,一旦它演变成一种习惯,变成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它便复杂了。晶晶喜欢一个人轻飘飘的感觉,像是翩翩起舞的风筝,可是现在她发现那根风筝线不再是她自己的心灵,而是小宝那块她怎么也嚼不烂的“七分牛排”。
她为小宝成熟时的风度所打动,为小宝孩子般的霸道和任性而着迷,她为小宝内心深处的柔软与脆弱动容,更为小宝那看似游戏而实则珍惜她至极的心情而难以自拔。她是爱上了他吧?如果这爱可以通过争吵、怨恨来表达。小宝不是个慢性儿,但是面对感情他却像一只蜗牛;小宝不是个懦夫,可是面对感情他会把头脑缩回壳里,晶晶难忘的就是这互相争斗的过程中充满温情的一瞬间。只是在这一瞬间,小宝才是“勇敢”的,昂扬地面对自己的感情。当晶晶的内心直面小宝时,当心灵可以勇敢地去正视自己的感情时,晶晶就会问自己:平淡如白开水一般,按部就班的生活真的就是她想要的吗?她内心一直所信奉的东西真的就是她应该走的吗?
她让自己搞乱了,连自己一直以来最喜欢的率性与豁达似乎也不再属于她了。
迷惘着、思考着、痛苦着,冬天来了。
这个冬天不很冷,就是雪特别大。小宝被病毒相中了,得了急性肺炎住院了,他最初的症状特别像非典,干咳呼吸困难高烧不退,搞得校医院很紧张,让他住进了隔离病房。没有小宝在身边骚扰的日子十分清静,最初晶晶还拿小宝的身体调侃,后来一听说小宝住进了隔离病房,她的心便慌了。
她在计算和小宝失去联系的日子,一天、两天、三天……为什么还是没有消息?怎么连一个手机短消息也没有呢?
这天晶晶终于忍受不住这种胡思乱想加无聊揣测的煎熬了,她只身来到了校医院的隔离病房。晶晶从好朋友那里借来了一件白大褂,把自己的脸紧紧地掩在口罩后面,她冒充送药的护士挨屋搜索着小宝的影子。就在走廊把头的那个房间,晶晶看到了躺在床上被病菌折磨在床的小宝,他的脸颊潮红,干涩的嘴唇还带着高烧没有完全褪去的痕迹,平时在视线中最显眼的黝黑的额头此时已经变得苍白。
这是小宝吗,难道这就是那个平时可以和她一较高下令她难以平静的小宝吗?她无法将这种情景与以往她熟悉的小宝联系起来,面对如此巨大的反差,晶晶只有任泪水泛滥。
这时的小宝似乎是被晶晶的哽咽声惊醒了,他睁开眼却毫不吃惊,只是掌心朝上伸出中指冲着她指了指,咧开嘴释放他那招牌似的诡秘一笑,也许是小宝被折磨得太难过了,虽说一切仍默契如过往,笑容依旧灿烂没有打一丝折扣,但是晶晶可以感觉到它们背后的勉强与坚持。而这一切对晶晶来说已经足够了!就为了这一刻,她真的就可以忘了自己。直到这时她才发现,她一直最喜欢的,一直在她脑际中挥之不去的泰戈尔的这句诗应该是属于小宝的——“使之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
也许故事才刚刚开始吧……
第150个、嘿,我们这些穷哥们
前几天,有个过去的朋友问我,你最近在哪住那?我向他简单说了,他很吃惊:“啊!你们男女混住呀!”
“我们家”是个大家庭,有三个女孩子,四个男孩子。我们不是一家人,但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我们住的那个新村,每家每户都是一幢二层小洋楼,独门独院。尖尖的红屋顶,墨绿色的街门,看上去就像是童话里小兔子住的房子一样。
我们的屋子,大大小小共有四间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大客厅。去年,这所房子里本来有个小小的网络公司,由几个刚毕业的小伙子雄心勃勃地创办的。结果哪,正如媒体上所说的,2000年对于互联网来说很冷很冷,也冻着了我的朋友们。公司解体了,几个仍然决定在北京创业的年轻人合租下了这所房子。于是,也就有了现在的同室而居。
平常的时候,大家各干各的事,上班或是出门办事,屋子里空荡荡的。一到晚上,家里就热闹起来。客厅永远都是聚集热闹的地方,一起看电视,评论电视剧,或是说说单位里好玩的故事。什么英特尔公司把搜狐的股票转让北大青鸟了;什么今天有甲A甲B的比赛,谁也不许和我抢电视;什么小云子,你小子的网吧什么时候开?我都等急了,上网钓几个美妹去!……
因为年轻,所以气冲,所以需要音乐和啤酒。来了朋友,或是节日、某人的生日,都会聚会。这时候,大家除了高谈阔论外,往往会请恩泽来几首歌,而他唱的第一首歌,一定是《加州酒店》。当然大家也会向我起哄:“高姐,来首诗听听。”我笑笑不做声。我比他们都大五六岁,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活泼、好动,兴高采烈的时刻来首诗未免有些酸溜溜的。我喜欢听恩泽唱歌,音乐可能是他的最爱,他有一把很不错的电吉他。不过他最擅长的还是计算机,以前在好几家公司做过网管。可我很怕他拆拆卸卸那台计算机。我和恩泽曾签了一个口头协议,我为他洗衣服,他教我计算机。可协议实行了两次,就不了了之了。被追问什么时候开网吧的小云子,最是个好脾气,好像永远没什么事可以惹起他的火来。本来,他是想开网吧,他的女朋友也特地从福建赶来帮他。可现在,整顿网吧,他父亲不同意他的做法,也只有找工作了。于是,我、小云子和他的女友就成为家里不上班一族。只不过,我每天地看呀,写呀,好像也很忙。
小盖是家中无形的老大,跟我一样都从河北来,是一家有名的软件公司的设计。代宝的老家在甘肃天水,几个男孩子中也只有他还干点家务活。
脾气最大的就数路伟,别人向东,他偏向西。他要看球赛,一般情况没人和他争。公司给做市场的他配了笔记本电脑,听说这几天正在做一笔大买卖。于是,他就嚷,等哥们发了财,一定要去念MBA,有人开他的玩笑说,你小子发了财,要先请大家吃谭鱼头。于是,我们盼着谭鱼头,就像盼着任何的其他希望一样。
我们都是穷哥们,可是我们都很快乐。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那时回忆起现在这段同室而居的经历时,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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