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一枚檀香戒指

我独守着雅缘,一家专门经营木质饰品的小店。人们说我是由水木凝结成的精灵,然而我不是。
雅缘位于闹市,门前两个带有沉静意味的木雕字却已将喧嚣散尽。小小的房间,宁静的灯光,各种的木制品,沉毅,古拙,价格不菲。我每天坐在一个角落里望着进出的客人,沉默着,不爱说话,很少露出笑容。 无人时就看着手上的戒指。我的手指白皙修长,戒指却是沉沉的黑色,精雕细镂的戒面,象是用爱心琢成的。有一缕若有若无的幽香在其中溢出。
我很少外出,只有当钱到了一个整数时,我才会到附近的银行将其转到刘涛的账上。刘涛是我的男友,刘涛想出国,刘涛很穷。
后来我见到了杜加,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只因他比我和刘涛大了两岁,就喜欢以大哥哥的姿态待人。他没有认出我来,我也不提。杜加的眼睛望着我的手,我的手中正拿着一串手链,磨的圆滑了的核桃,摆动间象一串沉静的水珠。杜加问我:“这个卖吗?”我点头。手链放到桌子上,珠圆玉润,清冷中透出难言的美丽。杜加在拈起手链的时候又看了看我指上的戒指,心动似的。于是我转身。那一转之下幽香也随之淡去。杜加叹了口气。
我伸出一个手指,告诉杜加手链的价格。他掏出百元放在桌子上,不舍离去,又慢慢地在柜台前徘徊。
第二个星期,杜加到“雅缘”买了一把梳子,古拙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第三个星期,杜加又买了一个挂饰,雕着佛的图案,眉目间却仿佛有人的灵动。我始终静静地望着他,不说话,偶尔用带着戒指的手撩一下自己的头发。
杜加开始成为雅缘的常客,望着我的目光也似乎越来越温柔。有一次我对他说:“你不用买那么多的东西,谁也不会把他所喜欢的全部带走。”说话的时候我望着自己的戒指。他的脸有些红。我的声音水般清泠,他的眼光却如阳光般温暖。我慢慢地摇了摇头。我的心中只有两个愿望,而杜加,不是计划中的。然而他有时会在聊天中提到刘涛,平和的有些纵容的口吻,一如过去。
偶尔会有人问起我的戒指,我说这本是一对,檀香木做的,当男戒与女戒同时出现的时候,就必然有火花的碰撞。我望着手上的女戒,然后提出一个天价。戒指很美,价格却可以吓退许多人。只有一次我曾经对杜加说:“檀香戒指,只送有缘人。”他望着我,迷惑,爱怜。我不太喜欢这种目光。我存在于雅缘的目的只有两个,这其中没有他。
刘涛帐户上的钱在增加,但是刘涛始终没有来过雅缘。我不在意,也不抱希望。我在等待另一个必须。一个女孩终于在烈日下走了进来,明丽的眼神,飘扬的长发一如往昔的我。她的眼睛落到我的手上,惊喜的叫声也如泉水般叮咚。我问她是否打算把这样的戒指戴在手上,她点头,迫切的目光还如往昔的我。我叹了口气,褪下戒指,套到她的指上。她的手指修长,沉沉的黑色反应出爱的祥光。那天我收了女孩一百块钱,这是雅缘的最低价。
杜加发现了戒指的消失。他望着我的苍白的手指,想问,又忍住。我说戒指送给一个女孩了,因为我喜欢她。女孩有着明丽的眼睛和飘扬的长发。杜加无语。那天我们静静守候在雅缘的角落,共同望着进出的客人直到夜幕降临。杜加用他温暖的手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轻轻打了个冷战。我的手很冷,我知道。
几天之后杜加告诉我刘涛要出国了,他想买一件礼物送给他。于是我拿出了另一枚戒指。沉沉的黑色,比我曾经戴在指上的要大的多,有些粗犷的雕刻透出男性应有的魅力。我说檀香戒指是吉祥的象征,最宜送于远行人。杜加接过后在自己的指上套了一下,合适到天衣无缝。我笑了。他没有问我价格,我也没说。我们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我想,这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杜加了吧。
刘涛走的那天我也去了,但是没有人看到我。我看到他神彩飞扬的脸,帅气的仿佛连阳光也会觉得惭愧。他挥着手和杜加等人告别,手上有一枚钻戒在闪动。那是晶亮的,而不是沉沉的黑色。当他走入那道通往国外的门时,我的心沉了下去,然后,我看到了那个女孩。
女孩手捧着一杯冷饮,正低着头搅拌。杜加转过身来,又回头挥了一下手。他的另一只手臂撞到女孩的杯子上,一声惊叫,两个人的目光对到了一起。一对檀香戒指同时在阳光下显现出祥光。是杜加把戒指留给了自己。而戒指,只送有缘人。
我悄悄消失在人群中,象一个飘忽的幽灵。
其实我本就是一个幽灵。三年前的一场重病之后,我就是一个守候着雅缘的幽灵了。
第2个、小黄,你在他乡还好吗?

“大顶子山水利枢纽工程已破土动工。5年后,一座现代化多功能的大坝将矗立在松花江上。”看到这个消息,马上联想起10年前我在大顶子山上一段难忘的离奇经历。
10年前,作为呼兰县航运公司的一名水手,我随呼航107船队来到大顶子山港。按顺序,3天后才轮到我们装船。所以,除了值班的外,其余船员自由活动。
吃完午饭后,爱好登山的我独自登上了大顶子山最高峰。举目四望,松花江像一条银色巨龙九曲十八弯地沉睡在绿色的大地中间。山峦起伏,松涛阵阵,鸟语花香,沁人心脾。一览众山小的情怀使我心旷神怡引吭高歌。我坐在温暖平滑的大青石上,朗读《少年维特之烦恼》。不知不觉夕阳含羞晚霞满天,我起身向山下走去。
突然,一条两米多长的大蛇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妈呀”一声怔在那里,头发直立腿在颤抖,毕竟这是我第一次独自面对这么大的蛇,一时不知所措。出于本能,我顺手捡起一根木棒准备自卫。那条大蛇居然高昂头颅蠢蠢欲动。僵持了一会儿,我深知天色愈晚对我愈不利,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吧。我抬脚小心翼翼地准备绕过去。可是,大蛇居然继续阻拦我的去路。看来,一场人蛇大战不可避免了。心虚的我大喊:“来人哪!救命啊!”为自己壮胆。奇迹出现了,大蛇掉头逃去。我松了口气,一屁股瘫坐到地上。忽然,一只硕大的黄鼠狼从我身后窜出,直奔大蛇。我恍然大悟:噢,大蛇的逃走并不是怕我而是怕它。想起黄鼠狼是蛇的天敌,我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全身马上充满力量,拿起大棒准备来个人鼠合力大战巨蛇。
黄鼠狼很快追上了大蛇。它先是绕着大蛇跑一圈,边跑边撒尿,然后跳进圈内向大蛇发起进攻。黄鼠狼非常敏捷,它忽左忽右,忽上忽下,闪转腾挪,斗志旺盛。大蛇则以守为攻,虽处于劣势,但困兽犹斗也很顽强。一时打得难分难解不见输赢。我手握大棒很想助黄鼠狼一臂之力。但怕误伤了它,没机会下手。不好,黄鼠狼被大蛇死死缠住,脱身不得。我心一紧,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我挥舞大棒向大蛇猛击。黄鼠狼趁机逃了出来。然后继续攻击大蛇。如此反复,几个回合下来,大蛇终于“寡不敌众”力竭而死。我终于松了口气,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小黄,好样的!”黄鼠狼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冲我一龇牙,似乎在说,也有你一份功劳。然后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边退边说:“小黄,咱们可是患难之交啊!可别自相残杀呀!”它似乎听懂了我说的话,停止脚步,返回到大蛇身边。不一会儿,又跑来三只黄鼠狼,直奔蛇肉。它们齐心协力,很快把蛇咬断分为5份。后来的3只各叼一块离开。小黄独得两份。看来多劳多得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动物。
忽然,小黄叼起一块蛇肉向我走来,在距我一米处停下,把蛇肉放在地上,冲我又一龇牙,我突然明白了它的用意:胜利的果实也有我一份!怪不得它们把蛇肉分成5份!真是奇迹!我一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说:“谢谢你,小黄,我不吃蛇肉,送给你吃吧,再见!”我依依不舍地向山下走去。可是回头一看,小黄竟叼着归我的那块蛇肉跟着我!我大为感动,停下来,双手抱拳:“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谢谢你!我真的不要,请回吧!”小黄真的站在那里,目送着我一步一回头地下山……
以后,我曾去我和小黄大战巨蛇的地方,但再也没有看到小黄。第二年,因我回到办公室工作,再也没有去过大顶子山。这一别足足10年!
10年,弹指一挥间。我不知道昔日健壮灵敏的小黄是否已步履蹒跚,但我知道,我对小黄的感激与思念永远不变。我真诚地盼望小黄能早日得道成仙!
第3个、我的女友比我靓

我和范喜儿成为密友的时候,大家都大跌眼镜。也包括我。
我知道他们都等着看我的笑话——李敏静,你以为范喜儿找你做朋友是为何?红花绿叶,美丽的公主当然需要平凡的跟班……
陪衬就陪衬。
我跟范喜儿出双入对,勾肩搭背,俨然一副亲密无间的多年密友。
女人间的友谊,本来是很怪的东西。
谁说我不嫉妒范喜儿?痘痘蹿上鼻尖,我对着镜子边挤边抽空对喜儿抱怨:“就只你省事。好皮好囊的,我们这些破落户,再装修门面也抢不了你的好去!”
然而我知道。每个女人都有让别人妒忌的理由。我也一样。比如范喜儿便分不清普京与布什,她也不会去竞选文学社社长。
我在这段友谊里并不觉身份卑下。是以这段情谊可以平衡地维持下去。
范喜儿的确是风云人物。不管是否出于她的主观意愿,学校里的事情一一找上门来,诸如学生会文艺部长及迎新晚会主持,又诸如新排话剧的女主角或者领导视察的学生代表。喜儿在忙碌之余,也抽空收收玫瑰或者巧克力。这样的各色玩意,在大多数时候,不是入了我等的肚囊便是在不知哪个角落里悄悄蒙了尘。
男生找不到喜儿的时候,纷纷来找我。
“敏静你可知她如何看我?”“她爱午夜飞行多一些,还是第五大道?”“好敏静,你定要把2张演唱会票转给她。她若不去,我3个月的口粮便泡汤了”……
我把他们一一打发回去:喜儿此刻在剧团排练,谢绝一切繁杂俗务叨扰。
然而有个男生坚持不懈。
李敏静,范喜儿作为剧团成员,已连续停掉3日的排练。我希望你务必转告她:3天后的公演,我不愿全体人员的努力因为一个人的儿戏而通通白费!我倒吸口凉气,天知道范喜儿此刻是跟Bob在拼街机还是跟阿正在看电影。
该男生有坚毅目光,我忍不住致歉:对不起对不起。喜儿太过胡闹,我一定把她法办归案!
喜儿在晚上2点半翻墙溜回来。我打亮手电,喜儿低呼:“宝贝,你还没睡!”
“范喜儿。你们话剧团团长即将被你逼疯。今天他上门来要人,威胁你再不去排演他便换人。”
喜儿嬉笑:“换便换,谁愿意演那劳什子破剧。”
“那你当初应下来又是为何?”
“谁知道排个破剧费工又费时,哪有想像中好玩。本来我就是被硬拉入伙,他们遇人不淑在先,哪怪得我不义在后。”
我怒极反笑:“范喜儿,你们团长看来真的要活活被你逼疯。还有3天公演,你让他怎么办?”
喜儿的倔劲也上来了。“反正我不要再去。他爱怎么办怎么办吧。”静了片刻,喜儿忽然又笑起来:“我说这个李佑明也真是。年纪不大便老气横秋的,白白可惜了这副英俊样貌。”
李佑明第二日果然继续找来。
看着他剑眉深锁,我忽然心血来潮,我去。我帮她顶上如何?
李佑明盯住我片刻,然后说,就是你了。演出没有出大纰漏。然而范喜儿与李佑明却结下冤仇。
李佑明张贴出黄榜,范喜儿纪律观念淡薄,造成严重后果,话剧团将之除名。
美丽的范喜儿怕是生平第一次在人前受如此大辱。她恨恨道:“开除便开除,至于昭告天下吗?!李佑明,你让我下不来台,总有一日我要你好看!”
我去找李佑明。
他淡淡道:这样的女孩,现在不挫挫娇气,难不成日后来摔硬跟头?
范喜儿和李佑明较上劲的时候,我开始和李佑明不咸不淡地交往。
李佑明竞选学生会主席,她也参选;李佑明参加辩论,她偏偏要参加还要做反方;李佑明申请做校足球协会秘书长,范喜儿更召集了一大拨崇拜者给他投反对票。
我对喜儿说,以前怕你不务正业,现在怕你正经过头。
喜儿笑,以前以为只有街机PubDisco才叫玩,原来上图书馆,看踢球也有这许多乐趣。还有,跟人斗,更是其乐无穷!
我问她,你要跟李佑明斗到什么时候?
喜儿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斗到……有一天他对我心悦诚服。
晚上她偷偷爬上我的床: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谁?
李佑明。
我头大。
我知道只有李佑明对喜儿的美貌视为等闲。范喜儿于是偏以之为挑战。
我跑去告诉李佑明。他依然是那副变幻莫测的神情,看不出喜怒哀乐。
范喜儿改变作战攻势。她开始邀请李佑明看电影,看音乐剧,或者去郊游。
李佑明忽然变成“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我对喜儿的作为不阻止,也无法阻止。
我看着喜儿离开以前乱七八糟的生活,一天天变得越发神采奕奕。
夏天的时候,我落了单。
我心里五味杂陈。当然李佑明也没有承诺我任何,我还是忍不住想,若果范喜儿不是我的朋友?
有时我会怀疑,李佑明与范喜儿的桥梁分明就是我搭的。
我觉得自己就像个秒针,徒劳的转着圈圈,为的却不过是时针和分针交汇的一刻。
范喜儿忙于谈她的恋爱。偶尔在约会的空当,便无聊地把我从角落里挖出来。一会给我拔眉毛上多余的枝杈,一会又给我仔细地修理每一个指甲。
“啧啧,苍白个脸扮鬼啊。女孩要自己在意自己,不然谁还来在意你!”
我忽然有些负气:“再打扮,又怎及得了范大美女的万一?”
喜儿手上的动作忽然停住:“敏静!你怎么可以这样想?你是你。我是我。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好,你聪明,大方,你漂亮的地方我都没有,你干吗要来做我!”
我冷笑:“我这个陪衬可称职?既不来抢你的风头,也不来威胁你的爱情。”
喜儿脸变得煞白:“李敏静,你什么意思?我找你做朋友,是因为你值得做朋友!”然后摔门而出。
我发现了自己的失态。窗外的树叶很浓密。刚好挡住了阳光。
我躲在阴影里一脸冰凉。
我想我刹那间,既失了爱情,又失了友情。
范喜儿和李佑明在秋天分手。
我早该想到,李佑明可以突然离开我,也可以突然离开范喜儿。
喜儿在夜晚又爬上我的床,抽噎着说:“敏静。我后来才知道李佑明这个混蛋居然也骗过你……”
我拍着喜儿的背:“还好噩梦结束啦!只怪我们遇人不淑在先,怪不得混蛋不义在后。”
喜儿扑哧一笑:“敏静——还好有你。要因个混蛋丢了你,那可本亏大了!”
“啊是,像我这样胸襟宽广不计前嫌善解温柔低调之人,现今哪里找去?”
“罢罢罢,今日我只有以身相许,不然难以回报之万一……”
再一天。听见八卦说李佑明被情敌追打。
那会我正和喜儿研究那首著名的假模假式的诗,我念:亲爱的,分手之后,请你一定,一定要秃头哇!
Tips当女友比你美丽时
1 坚信每个女孩都有闪光的一面,自己也不例外;
2 想清楚自己和她做朋友,到底是因为她真值得交往,还只是一时头脑发热;
3 扬己之长避己之短,不要和女友争抢风头;
4 漂亮女孩的坏脾气,不要因为是好朋友,便纵容她为所欲为;
5 横刀夺爱的事时有发生,切记,不对的总是男人,女人都是受害者,他能抛弃你便能再抛弃她;
6 至于横刀事件之后还能不能继续做朋友,一视具体情况,二视交情深浅。不过结果如何,还是,还是只有阿弥陀佛。
第4个、一次性朋友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一次性朋友。
我的一次性朋友,不少是在酒桌上认识的。有时是因为工作关系,或是接待客人,或是参加各种活动;有时是因为朋友相聚共饮,与其中某人谈得很投机……
不少时候,对方会要我的手机号,当着我的面存在手机上;我也会装模作样地把对方的手机号输入到我手机上,却并不真的存储,因为我知道,分手之后,大家不会再联系了,这种交情是临时性的,这种朋友是一次性的。
当然也有其他方式结识的,比如一次旅行,一次住院。甚至是打一次球、下一次棋等。大家客气地相处,很有朋友的感觉,只是很快缘分就尽了,于是礼貌地分手,各奔东西,从此在对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有时候,我们会对某个人有特别的感觉,离别时也会难舍难分,但毕竟相处甚短,这种感觉很快就会过去。有时也会偶尔想起对方,甚至期待再一次见面,但只是期待而已,并无进一步的行动,毕竟大家只是一次性朋友。
一次性朋友。一生只有一次相处机会,如同南来北往的两只小鸟,在空中碰了个面,互道一声问候,便按照各自的方向飞走,从此不再见面。也有后来再见面的,或形同陌路,或渐归陌路。
一次,我在酒桌上结识了一位朋友,因为我们坐在一起,便客套地多聊了几句。一聊,发现我们居然住同一个小区,于是更显投机,手握了又握,杯碰了又碰,相互称兄道弟,都说过几天再相约一起喝酒。分手后大约半月,我突然在小区迎面碰到他,脸上虽然堆满笑容,嘴里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连姓氏也忘了。我不好意思问他的名字,只好握住他的手,胡乱地称他为老兄;他也握住我的手,称我为老兄。然后两人互相问一些“工作忙吗”“家人生活还好吗”之类的问题,不敢深入地聊,尔后友好地分手。之后再相见,我们不再握手,只是客套地打个招呼。后来我们连招呼也不打了,相互有意识地回避,终于又归于陌生了。
几乎所有的一次性朋友,都如流星划过夜空,却少有留下痕迹。
但也不尽然。
有一次,在酒桌上认识一个朋友,分手时礼貌地互留了电话,酒散就自然分手了。第二天,我给一个老友打电话,鬼使神差地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接通,我听到他的声音,才知道打错了,不由尴尬起来。好在我的反应还算快,马上故作亲热地问他头天有没有喝多,感觉怎么样等。他却感动起来,连说十分庆幸结识了我这位朋友。从那以后,遇到各种节日他都会发来短信问候。时间过去很久了,我们之间并没有进一步的交往,但每次收到他的短信,我心中依然感到十分温暖。
第5个、请帮我打个电话

傍晚时分,菜炒到一半,没盐了,停下来到楼下的食杂店去买。店主老刘见我来了,松了口气似的说我来得正好。他简单交代,站在边上的女孩是哑巴,想叫我帮着打公用电话,而他要照料生意。我才发现柜台边上站着一个清秀的女孩,眼里满是期待。
我接过笔写道,好吧,你写我说。她感激地对我笑笑,开始写上她要说的话。我则开始拨号,接电话的是个男人,我愣了一下,女孩找的明明是个女孩。对方解释说,他也是帮着接电话的,他那边的也是个哑巴女孩。于是,我们这两个不相干的人充当了传话筒,在两边喊来喊去。她说,她想念一起去吃米粉的时候,她说,她帮她织了一条围巾,要寄过去。她说,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去,请帮她多看看父母,她说,收到了寄来的相片,胖了点呢。电话通了近十分钟,太慢,因为一边说一边写费时不少。在等她写话的时候,我看她认真的模样,只是忽然间,为我们四人的默契一阵感动,我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打完电话,女孩露出快乐的笑容,写给我看,那头是她最好的朋友,约好这个时间打电话,这样坚持了好多年。最后她写给我的两个字是“谢谢”,还画上了一个小小的心,她撕下小纸片放到我手里,然后付钱离开了,很快消失在黄昏的街道上。
我拿着一包盐和那张小纸片回家,一路在想,我们随时可以开口说话,也可以写信,写Email,现在又有了QQ,想要联络真是随手拈来,可是为什么,提包里的电话联络本上可联系的电话越来越少?那个女孩虽不能开口说话,可仍然坚持通过别人的传话告诉对方,我在惦念着你。友情同样需要一份用心的经营,她们是人群中一对幸福的朋友,而我无意中分享到了这份幸福。
第6个、我和她爱上同一个花心男人

傍晚,电话那头,一个女人告诉我:“我是你的忠实读者,今天是我34岁的生日,明天是儿子11岁的生日。”“祝你们生日快乐。”“我老公现在还没有回来,他说有应酬,他不想回这个家。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瘦瘦的依婷在讲述的过程中没有哭,她的故事令人心痛,但是她自己极力保持着平静。讲述结束后,我向她推荐了一个治疗肝硬化的老中医,告诉她肝硬化并非不治之症,一定不要因为感情上的挫折而放弃、耽误治疗。依婷却哭了:“你知道吗,现在每天早上我的儿子在微波炉里为我热中药。他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我的“生日礼物”是老公情人的电话
许磊一定没有忘记我的生日,因为他肯定记得儿子的生日,我在23岁生日的第二天就给他生了个儿子。但是今天一整天,他不仅没给我一句祝福的话,而且连家都不想回了。
许磊的单位效益相当好,他在里面负点责。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几套房产,三辆汽车,应该说日子过得很舒心了。可是就在昨晚,他在我的威逼之下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签了字。他说他要净身出门,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和儿子。我不想到这一步的,但是我没办法,如果不提就一点尊严都没有了。昨天,我提前收到了我34岁的“生日礼物”,一个女孩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她是许磊的情人……
自从许磊回家吃饭的次数减少后,我做饭就做得很没劲。我自己可以随便,但是儿子不行,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但是孩子的饭量能有多大呢,于是通常我做了一桌子的菜,从热放到冷,也等不到许磊回来尝一口。有时候,我就愤怒地把菜倒掉了。许磊有时回来想加餐,我说没有,他也不敢作声。如果家里有猪,也许我会去喂猪,喂猪都不愿再给他吃了。
我觉得他不配。那段时间他手机不离手,总是不断地收发短信。开始我还以为是业务繁忙,直到有天晚上他被一个朋友喊到楼下去散步,手机落在了家里,我看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以后我们一定要在我家附近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再木讷的女人,也会想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我就着许磊的手机回拨了那个号,“喂---”慵懒而娇媚的女声,仿佛要把人化掉。她一定以为电话这边的人是许磊。我像拿到烫手的山芋,赶紧把电话挂掉。我的心要跳出嗓子眼了,我没有想到电视里的一幕居然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要知道许磊可是众人眼里的模范老公啊。
我给他自由他却玩过了火
许磊在外面有了女人,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事实。虽然只一眼,但是那个号码我已经烂熟于心。第二天我用自己的手机去拨那个号,要么拒接,要么关机。好奇和疑心让我立即去查那个号的主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号的主人居然是许磊。再简单不过了,许磊给那个女人买了部手机。
这是一个令所有女人知道后都会觉得天旋地转的调查结果。我却很快就转过弯来:男人嘛,特别是像许磊这样的在生意场和官场上应酬的男人,难免有应酬,难免拿酒色买机会买放松,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鞋子打湿了,晒一晒也就干了。我以为仅此而已,只要不波及婚姻,偶尔逢场作戏的自由,我还是给的。
我没有想到会在自己34岁生日的头一天接到那个女人的电话。当她自报家门后,我问她知道我找过她吗?她说知道。我问她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她说许磊事先通知过她,告诉过她我的号码。他们的保密措施做得真好。
那天晚上许磊回到家,手机已不在原处,他也没说什么。我也压抑着什么也不说。查到事实后,我还是没说什么,我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的伤自己舔平,慢慢就会好起来。没想到,时间并没有淡化什么,反而提供了滋长的空间。
我问那个女人,是什么力量让她从不敢接我的电话,到主动打电话给我。她说,此一时彼一时,是时候做个了断了。我问什么样的了断呢?她沉默了。
晚上许磊回到家里,我说有个女人打电话给我。许磊一边换鞋一边说:“是的,我知道,当时我就在她身边。”“什么?”我简直是大惊失色。“我想做个了断,一切都应该结束了。”我以为他的意思是要回归家庭,也就没说什么。
患上重病时他曾是模范老公
我没有办法不相信他,也没有能力不相信他。一年前,我被查出肝硬化。医生说,保养得好,不生气可以活二三十年,最坏只剩下两三年的时间。我整个人蒙住了。许磊当着医生的面搂着我说:“老婆,我就是卖房卖车也要救你。”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医生羡慕地说:“真是个模范老公。”
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老公,在外人面前,他也的确做得很到位。我们结婚十二年了,他至今记得每个月给我父亲买烟。他的收入、家里的房产,全部由我在经营管理,他从不过问。即使为一个问题发生争执,他也会听我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要知道,我们在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许磊常给别人说起我们的以前。那时我们到四季美去吃汤包,他点了最贵的蟹黄汤包,一两就得五十块钱。因为钱不多,我们只点了一两,许磊和我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分吃了那两蟹黄汤包。许磊后来告诉他的朋友,没有我对他的支持就没有他的今天,说我是他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老婆。
我和她都爱上了花心男人
我的病现在全靠药物在维持,每个月几千块的医药费。有次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感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也不知道我这病是怎么得上的?”许磊就说:“一定是你大哥从前谈的那个对象得了肝病,你们都没注意,害了你自己,也害了我。”许磊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那次他不多的言语让我意识到,我在他心里已经成了灾星。
除了默默地承受,我还能如何?昨天晚上,许磊对我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放心,我不会让我们的儿子,既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的。我就是赖也要赖在这个家里。”想到他在人前对我种种的好,想到人后他对我种种的折磨,我心有不甘地问:“你爱她什么?”“她比你懂事,比你脾气好,从来不口罗嗦。”“妻子和情人的角色是不一样的,妻子就是和你一起面对琐碎生活的人,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情人只用和你花前月下就够了,如果我是她,百事不用操心,我也不会有口罗嗦和埋怨。”“我们在一起,是真的有感情的,难得的是她并不是看中我的钱。她家里有的是钱,她给我买名牌衣服,送我名牌皮带、领带……”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许磊说,以他的关系网,要想认识一个女人,不是件难事。
晚上,许磊睡了。我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想不清一个问题,既然他心里有了别的女人,为什么早上还能和我缠绵?现在,我明白了,他要的不过是我的身体,并非我这个人。因为我已经记不得他有多长时间没有吻过我,没有从背后拥抱我了。
我睡不着,我给那个女人打电话。我告诉她,我和许磊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骄傲那就是我们的儿子,我们生活的一切重心都是围绕儿子。那个女人说:“这些都不重要了,他现在爱的人是我。”“是的,他现在爱的是你,可是你知道他今天早上又对我做过什么吗?”我说话的时候很激动,我的确是有些不能自持。如果许磊是个一惯的坏蛋,我也就认了。但是他的从前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包括现在在外人面前依然保持着完美的形象。这让我处于一种哑巴吃黄连的状态。那个女人听了我的话,长久地沉默。她说:“我也一直在疑惑,这么些年来,他居然也能把你和孩子照顾得那么好。”然后,她收了线。我想,她的心里也不好受,谁让我们先后爱上了一个花心的好男人呢?
我的生命快没有了他却还要我等
今天早上醒来,许磊已经上班去了。我的肝隐隐作痛。我给他发短信:“为什么你就不能再等两年呢?那个时候,我不在人世了,你不也就自由了吗?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吗?”许磊的回复是:“我肯定会回来的,但是你要给我时间啊。”我觉得堵在胸口的那一口气总算顺了下去,我通过短信对许磊说:“好,为了孩子,我们重新开始。”
没有想到,就在我们重新开始的第一天,他居然又有家不归。下午我又很没出息地给他打了几次手机,催他回来,他都搪塞了过去。
说实话,那个女人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一直把许磊当作我生命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个人,我习惯了他对我的迁就和忍让,现在将要失去了,我才恨不得紧紧地抓住。
他说他要回来的,我就忘了昨天晚上我逼他写过离婚协议,我还像从前一样疯狂地给他打电话……我的尊严在他冷漠的应付里消失殆尽。昨天儿子听到我给他爸打电话,知道他爸在外面有了女人,当场就哭了。孩子求我“再观察观察爸爸,好不好?”他说有爸爸总比没爸爸好……
儿子的话令我心都要碎了。为了给儿子一个完整的爱,我只能继续呆在这个名存实亡的家里,和许磊一起作戏。
第7个、劳斯莱斯见证惺惺相惜的友谊

世界名车数不胜数,但唯有一种车,能被称作“帝王之车”,那就是劳斯莱斯。一百多年来,劳斯莱斯始终代表着尊贵、荣耀与奢华,成为各国王室和巨富首选的座驾。这一世界级品牌的创始人——劳斯和莱斯,在两人迥异的出身背景与成长经历背后,记载着一个贵族与平民因梦想而结缘的传奇故事。
19世纪末的英国,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了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受到众多年轻人的青睐。查尔斯·劳斯就是其中之一。劳斯1877年生于伦敦的一个男爵家庭。读书期间,他就对机械产生了浓厚兴趣。由于经常摆弄机械而弄得浑身脏兮兮,同学们给他取了个外号——“脏劳斯”。后来,劳斯考入剑桥大学,进了自己最感兴趣的机械和应用科学专业。
劳斯是剑桥大学最先拥有汽车的学生。身高1米95的他经常开着汽车在校园里招摇。毕业后,劳斯在父亲的资助下,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
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弗雷德利克·莱斯,1863年生于英格兰阿尔沃顿的一个平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莱斯靠打工谋生,他卖过报纸,送过电报,后来进入英国大北铁路工厂当学徒。18岁时,莱斯第一次来到伦敦,在一家电力公司工作。尽管条件艰苦,但莱斯从未放弃学习。后来,他成为电气工程师,与人合开了一家生产电灯、电动机的工厂。
与劳斯一样,新兴的汽车行业也吸引了莱斯。他开始动手自己造汽车。莱斯一共造了3辆车,其中一辆送给了他的一位朋友。朋友将这辆性能卓越的车介绍给了爱车如命的劳斯。劳斯爱不释手。于是,1904年5月4日,在友人的介绍下,两个同样崇尚速度与激情的人在曼彻斯特的米德兰酒店见面了。
一个是造车天才,一个是卖车能手。两人惺惺相惜,一拍即合——以两个姓氏命名的“劳斯莱斯”诞生了。劳斯莱斯汽车公司在1904年的法国车展中首次亮相,展出的多款汽车惊艳四座。
1907年,噪音低、性能高、工艺精的“银色幽灵”系列让劳斯莱斯汽车成为业界神话。
就在事业的巅峰时期,一生喜爱冒险、热衷自驾飞机旅行的劳斯,在一次飞行事故中不幸丧生,年仅32岁。失去了最好伙伴的莱斯,没有停下脚步。他一面设计新款汽车,一面将公司业务拓展至航空发动机领域。1925年,莱斯将一款新设计的轿车命名为“幻影”。这款车的改进型后来被英国女王选作专车,自此,劳斯莱斯成了“帝王之车”的代表。1933年,70岁的莱斯与世长辞。公司继承人把商标中“RR”字母由红色改为黑色,以哀悼两位创业者。
一百年来,劳斯莱斯虽然命运跌宕起伏,却始终保持着两位创始人的风格——劳斯所赋予的贵族血统以及莱斯造就的严谨态度。
第8个、谢谢你,一直在我美丽的年华里

那个陪你逛街试衣服的人,那个能把你每一瓶指甲油都试一遍的人, 那个总为了晚上吃什么,能和你纠结一下午的人,那个你请吃饭都挑不贵的地方,会宰男人可不会宰你的人,那个你有异性没人性时不会想起她,可受伤后会第一时间陪你舔伤口的人……这就是闺蜜
你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这样的人呢?
我一直在想,也许单身什么都无所谓,有她吵吵闹闹地在我身边也很好~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 :和我睡过一张床 失恋之后一边恶狠狠地嘲笑我的眼光,却一边对我说过来她这里散心,一个电话就可以的人。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不管多久没见面,彼此都还是老样子,脾气差 说话大声 不注意仪表,可是,永远笑的那么开心,无论从哪里或多久赶过来不尴尬、很轻松自然,并且,我心疼你,你的眼泪淋湿了我的心,真的,记得有个人为你心疼。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 :不管我走在哪里她都会站在我看得见的地方,如果有难过、有委屈,只要我回头,始终站在我身后的人。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好到可以和你一起洗澡 把你看透还特稀罕你的人。在你最窝囊和无助的时候,能够懂你,耐心地和你说话并且用真实的情感安慰你的人。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会对我说,你知道那个男人如果对你不好我会怎么对他的,别哭了,再哭我也要哭了,实在不行就哭吧的人。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 :我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她也会给我温暖怀抱的人。
如果你也有这样靠谱的闺蜜;如果你觉得这样的信任比男人更靠谱,比爱情更美丽,记得和闺蜜说声,谢谢,谢谢你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一直都在……
第9个、做人不要太自私

这道考题看似简单,却很难回答。正因为难回答,才更能考验男方对自己的爱有多深。映雪做梦都想找一位把女友看得重过母亲的男友,引申那就是把妻子看得重过母亲的丈夫,所以映雪就问在她眼里所谓的第一任男朋友——李辉。映雪问李辉:“如果我和***同时落水,你先救谁?”李辉说:“当然先救我妈。”映雪问:“那为啥?”李辉回答:“母亲只有一个,女友成千上万,当然先救我妈。”映雪想:幸好考考他,否则自己就上当了,一个先救母亲的男人是靠不住的,况且只是让你回答先救谁,难道说这么一句话的勇气都没有吗?映雪很干脆地就和李辉拜拜了。
后来,映雪又处过几个男朋友,她都用这一道爱情考题考他们。让映雪颇感意外的是,竟然没有一个男朋友说先救她,映雪长得漂亮,气质脱俗,她实在弄不明白,那些男人为什么不肯说先救她。
最让映雪伤心的是第六任男朋友,那是个很优秀的小伙子。可以这么讲,映雪只要求他说先救自己,她就会嫁给这位小伙子。可他却苦着脸回答:“我都救,同时救两人行了吧!”映雪说:“你同时救不了两人,你只能先救一人,后救一人。你是先救我,还是先救***?快说呀?”男朋友被逼得急了,推托并无奈地说:“我其实不会游泳,我宁愿自己淹死算了。”映雪很失望,只好忍痛和他分了手。
映雪独自领受并厌倦了单身贵族的生活后,已经30岁了,映雪依然不改初衷。她回过头来感觉第一任男朋友李辉非常好,是个可依靠的男人。换句话说,她觉得第一碗饭好吃,既然好吃,那就回过头来吃吧!只要不饿着肚子就行,所以映雪又回到了李辉的身边。
一天傍晚,她和李辉在公园散步,李辉说:“我们结婚吧?”映雪又想拿这道长达十年之久的考题测验李辉,就说:“我也有结婚的打算,不过,在结婚之前,我最后考你一次。”李辉笑一笑说:“你出考题吧?”映雪说:“如果我和你母亲同时落水,你先救哪一个。”李辉很意外地望望映雪说:“你怎么还问这种问题。”映雪说:“你别打岔,快说,先救谁?”李辉说:“你是随便问问好玩呢?还是深思熟虑才问我呢?”映雪说:“我从20岁起就提这个问题,一直提到现在,是真心问你的。”李辉说:“如果你从来没问过我这句话,我会先救你,现在你问过我两次,那么我还是10年前的那句话,我只能先救母亲。”映雪问:“为啥?”李辉答:“你念念不忘要别人先救自己,太自私了,我母亲辛辛苦苦把我养大成人,还从来没想过让我先救她后救谁,这叫无私。如果你们同时落水,我自然先救无私的人,后救自私的人。”
这道理原来如此简单,映雪忽然觉得自己走了10年弯路,错过了多次结婚的良机。她不想再失去李辉,就挎住他的胳膊说:“好,我答应你,明天就去办结婚手续吧。”可是李辉说:“你刚才的考题使我改变主意了,虽然你很漂亮,气质好,但我不能和你结婚。因为我想我和你结婚肯定是个错误,我还是不要犯错误的好。”
第10个、建立肉体之欢上的爱情不能长久

童瞳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大大的眼睛流露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天真,她掏出了一叠照片,上面都是她与若水的合影,若水是一个高大丰满的女子,皮肤很白,只是长相普通,甚至可以说稍有点丑,不过从两人相偎着看向镜头的默契,能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有一种类似家人的感觉。
童瞳说她原以为会和若水做一辈子朋友的,没想到……说到这里,她神色黯然。
儿时好友是个丑女孩
小学四年级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女孩。旁边的同学都笑着叫她,"丑八怪丑八怪",我一瞧,真的呢!她长得的确不好看,厚厚的嘴唇、黄黄的脸,再加上遮得严实的黑框眼镜,有点像难民。
每天都有人取笑她。"丑八怪、四眼田鸡",我也跟着嘻嘻地笑,直到有一天,她被骂得趴在桌上哭了,起哄的同学一哄而散,只有我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流眼泪。我心里忽然觉得非常愧疚,好像欺负她的人是我一样。第二天放学时,又有人从后面向她丢石子儿,我猛地回头,大喝一声,谁敢再欺负若水,就来找我单挑吧!
从此,我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小尾巴。我是她的保护者。有时候我也喜欢捉弄她,或者发发大小姐的脾气,若水就像条忠实的小狗,紧紧地跟在我的身边,形影不离。
童年的光阴瞬间流逝。初中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让长发慢慢地滑过了肩头,不再是假小子的脾气,也不找人单挑了;她呢,一个暑假过去就比我高出一头,居然变成又白又胖。
班上仍然没有人愿意跟她做朋友,还是因为她的相貌。她仍然是粘着我,粘得那么紧,水都泼不进。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友谊吧,很快我也被孤立了,我只剩下她这个朋友了。
那就是我们的小世界。放学了,踢着树叶捡拾梧桐树的果子,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投在操场上,我们笨拙地用着当天所学的英语单词交流,或是用有限的单词给我们心仪的男生起着绰号,然后笑得倒在草地上。
有一天放学后,我们玩累了,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流云,我问她,若水,你说,我们会永远是好朋友吗?她忽然爬起来,用力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再回答我,那当然。
我笑骂她,你偷袭,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边将她胖胖的脸拧成多边形。我们没心没肺地打闹,只是因为天真,其实当时谁也没有弄明白,永远这个词,究竟有着什么涵义。
长大成人后开始竞争,我输了
到了高三,学习气氛骤然紧张。我和若水之间也暗暗地开始了竞争,成绩就是最好的风向标,一时之间难分高下。然而到了真正的黑色七月时,我却正好因为生了病,状态欠佳,因此输给了她。
一夕忽老。成绩出来的那天就是我们踏入社会现实的转折点。我们之间不再是那些少女怀春的心事,不再是亲密无间的私语,而是谈论择校和专业,或者家里的谁谁正在动用关系走后门的阴暗面。她的父母是官员,关系网众多。最终她用了手段上了二流学校,而我却留在了三流学校里。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的暑假,我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前程奔波着,没有再聚。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和愤世嫉俗。她对新生活无比期待和憧憬,兴奋时已经无暇顾及我的失落。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自私和无情,我第一次觉得,或者朋友也不过是站台上相识的旅客,点头或交谈,熟悉或是陌生,但只要属于自己的列车到来,就注定要离开。
同一座城市,只是隔着一条江,我们再见时却好像已经隔了几年了。
她的同学聚会,也叫上了我。大一是尽情挥洒青春和自由的好时光。我很高兴她还不曾忘记我,那次聚会,我无法不留意一个叫达之的男生。一米八四,清秀,他戴着眼镜,就是斯文,其他人的眼镜就是视力矫正器了。我和若水耳语,两人却不约而同地说,他真好看。
达之也向着我们这边凝视,我的脸不由发烧,若水那么丑,他一定不会喜欢的。谁都会本能地接近漂亮的东西。
可是再见面时,达之和若水已经成了一对。他们相拥着旁若无人地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黄昏的剪影中,一米八四和一米七的身高是那么协调。
在我的家里,我只不过去客厅倒了两杯水回来,他们就在我的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接吻,我的脸上仍然是笑笑的,心里却是无比酸涩,自作多情,必为情恼。
可是我输在哪里了呢?
答案半年以后揭晓。达之和若水太过沉溺于恋爱,功课基本上挂了红灯。达之被父母带到广东任教的大学重修,若水却在家里流产。
我去看望若水的时候,她正坐在烟雾缭绕的人群里打着麻将。我说,达之要走了,你不去送送吗?她眼睛一翻,打出一张牌,吼道:七筒。
爱情到来时,我只能让友谊后退
若水和达之开始远距离爱情。每年寒暑假,她都会背上大大的背包去他的城市,他却从不曾回武汉。偶尔回来了,也是一大群同学聚会着,天天忙碌,没有什么时间陪她。
若水毕业的时候也留在了武汉,我曾劝过她直接去达之那边的城市找工作,两人可以相聚。没想到若水只是哼了一声道,爱情,他对我还有爱情吗?我要真去了,才是一无所有呢。她眼神古怪,看着我再不说话。
四年以后我有机会出差去达之所在的城市。临去之前,若水的母亲特地前来找我,她要我去看看达之究竟有没有交新的女友,因为他们之间联络渐少,音信渐无。
达之骑着摩托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觉得眩晕。他仍然高大英俊,恍如当年。我坐在他的车后,以八十迈的速度向城市飞奔,手紧紧地扶着他的腰,那一瞬间,我仿佛重温了一个梦。
请客吃饭,达之叫了一瓶红酒,他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说,当年我一直去找若水,因为你是她带来的朋友,我想知道你的详细地址,给你写信,认识你。可是后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已经不用他说了。若水不止一次兴奋地告诉我,她不过是往他怀里一扑,再主动吻了他,他的爱情就给了她。
可是若水从来没有说过,达之想要找的,是我。
红酒蒸腾上来,我有点恍惚,几年以来蹉跎过的缘分一一在眼前晃过,我忽然惊觉,拒绝那么多的男性,那是不是因为,在我的心底,有着达之的影子?
他将大手盖在了我的手上。手上的热量慢慢地传递过来,我想拒绝,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他热切的目光穿透了这许多年的光阴,我忘记了若水,忘记了矜持,听见自己一直暗恋着的人吐露他经年的相思,这种突然爆发的惊喜已经让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回去的时候他将我的手圈在他的腰上,我没有挣扎,我想我不是第三者,在这场爱情里,若水才是。是的,她怎样拿走的,我就要原样不动地拿回来。
回来见了若水,我只说他一切都好,没有告诉她,达之痛苦地说,他不爱她,从来都不曾爱过。他只是被她的肉体所吸引,然后就再也丢不掉道德的纠缠。我只是说,达之对她是忠诚的,在 那边没有交女友。关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达之还不是那么一个品质恶劣的人。
果然不久他们终究还是分手了。建立在肉体之欢上的爱情,果然不是灵魂的栖息地。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收拾好行李就去了达之所在的城市,他在车站迎接我。奔向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发现,对于真正的爱情,一米八四和一米六的身材也同样是那么协调。
友情牵扯到金钱时,瞬间崩溃
和达之分手不过半年,若水就结了婚。理所当然,我是伴娘,我特地从广东飞回来参加婚礼。所有人都觉得仓促,那个男人明显是在社会上打过滚的人。我跟她说,婚姻是自己选择的,如果错了,也许会花十倍的力气才能纠正过来。她却说,他能要我就不错了,你没看我相亲的结果吗,一次都没成功呢。
其实达之给她的伤害也不浅吧,五年的恋爱,从身体到心灵,可是疗伤的方法应该不是婚姻,用爱情治疗伤害,可以,可是用婚姻,那代价就太大了。
在她婚后我们仍然是密友,无话不谈。但不约而同的,我们都回避着我现在是达之的女友这一事实。她从不曾提及他,只是叮嘱我在广东工作注意身体。我们的话题渐渐少了,而且我发现她的人在慢慢地变化,她句句话不离金钱,总是说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脾气也暴躁起来,常常没头没脑地发一通火。害我到后来都不怎么想接她的电话了。
2002年的时候,她央我参股,投资他们夫妻的新公司。我二话没说就给她划了五万块钱过去,达之也是同意的。只是让我去看看她,顺便察看一下公司的运作。
见到若水我就后悔了。在公司里,因为她的顶撞,她的老公当着一公司人的面,将椅子猛地砸向她的身上,而且粗言秽语,对待员工态度极其粗暴,一言不合即恶语相向,显得人品极其恶劣。于是我告诉她,不再跟他们合作了,要撤回我投资的钱,没有想到,她那个老公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破口大骂起来,耍横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他白道黑道都有人云云。
我气得发狂,要跟他干上一架,却被若水扯到外面了。她低声说,她可以把钱还给我,不让那男人知道。我看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爱钱,脾气又这么暴躁。我能说什么呢,学生时代纯洁的笑声仍然飘荡在耳边,现在的两个人,却为了那几万块钱流泪叹息了。
然而我等了又等,若水却食言了,她不再出现,一切通讯设备都没法联络上她。去公司,夫妻俩总在外面跑业务,避而不见。
我对她彻底失望了,回了广东。现在还谈什么友谊呢,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她,那些钱能不能拿到手里都不重要了,还钱是最好,不还我也不要了。一想起这件事来,我就觉得非常窝火,不过,多多少少的,因为和达之在一起而对她产生的愧疚,就此而渐渐的淡了。21年的友谊,也是时候作个了断。
永远有多远?女人间的友谊又有多脆弱?你能回答我吗?
第11个、这个玩笑开惨了

张进大专毕业后,和中专毕业的李献同时应聘到光华电子厂,同住一个单身职工宿舍。不到一年他们就成为铁哥们,出出进进总是成双捉对,形影不离。由于关系亲密,又都比较随和,就常爱互开玩笑,且都没遮没拦没轻没重的。开玩笑似乎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种特别的乐趣。
这天上午,张进被厂长找去谈话,原来是要提拔他为中层干部,叫他做好挑起工作重担的准备。这让他好不激动和兴奋,嘿!他到底超越了李献,挣了个大大的面子!自一起进厂以来,李献多次被评为技术能手,每当和李献走在一起他就感到脸上无光,心里嫉妒。幸好李献毕竟文凭低,又不会看领导脸色行事,因而总是提不起来。而他除了有大专文凭,工作又比较努力,还煞费苦心地用了,最其他功夫,终于让一直想混个一官半职的他如愿以偿……午饭后,张进将这个大好消息悄悄告诉了女友,回到宿舍,他又忍不住地要把它“泄密”给李献。但见李献正着急地翻箱倒柜寻找着什么,话出口时便变成了惊讶的询问:“你这是干吗呀李献?”
李献说他爹刚才打来电话,说他娘突发重病住院了,叫他快给家里寄些钱回去。可他那张有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不知放哪儿去了,怎么也找不着,真是急死人呐!
张进一听也不由为之着急了,忙叫李献别急,慢慢找,它不会跑哪儿去的……他一边安慰李献,一边也上前帮李献寻找。
忽地,张进一眼看到李献床底下有件蒙了一层灰尘的东西,好像是存折。他伸手拿过来一看,嘿,还果然是!然而,正当他要高兴地告诉李献时,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此时心情特好的他倏地改变了主意,他想跟李献开个玩笑,让李献再好好地着急一家伙!一是要捉弄一下李献这个一直比他强的技术能手,二是以此警告他李献,以后还粗心大意、稀里马哈不?!
李献正在他的书箱那儿翻着一本本书,看看是不是把存折夹到哪本书里去了。张进忍住笑,装出非常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过去帮李献翻看那一本本书,寻找着那已悄然放进了他衣袋里的存折。
不一会,所有的书都翻完了,就是不见那存折。李献又沮丧又绝望,直急得如热锅里的蚂蚁。
张进见状,心里更是感到好笑,甚至有些幸灾乐祸。但他还是装出很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安慰李献说:“别急,再找找吧,它不会跑到哪儿去的,一定就在宿舍里!”“唉,就怪我粗心大意,随便乱放。”李献自怨自艾地说,“我爹他们一定等得快急死了……”张进说了声“是啊”,忽地眉头一皱,便有了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他说:“要不这样吧,我先借点钱给你寄回去,解决你娘住院要钱用的燃眉之急,等你找到存折了,取了钱再还我,怎么样?”李献想了想说:“好哇,那就谢谢你了!”“谢啥?都是哥们!哎,你要多少?”“2000块。”“没问题!”张进立即就从自己箱子里拿出钱来,递给李献。李献感激不尽,说声“太谢谢你了”,就急忙往邮局飞跑而去。
张进望着李献远去的身影,幸灾乐祸地笑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钱借给李献可,李献家里的困难也就解决了,并没有因为他这个玩笑而耽误李献……蓦地,张进心里一个激灵,又有了个主意。他想:我不妨把这个玩笑再开大点,叫李献来个急上加急,让这小子牢牢地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要粗心大意乱放东西了……于是,他揣上李献那个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迅速跑到工商银行取了出来。嘿!李献这个糊涂虫马大哈,存钱还把密码抄在存折上,存折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去挂失。就让他好好急个几天后,再把这钱给他……离开工商银行,张进洋洋得意地往回走。也许开这个玩笑让他太开心了,他不想马上就回宿舍,而想在外面溜达溜达,兜兜风儿。
哪知,当张进刚溜达到一个小巷时,倏地从后面蹿出两个蒙面人,一下子将他按倒,抢走那5000块钱就溜之乎也!张进哪里知道,这两个家伙早在银行那儿就盯上他了,一直跟踪到这儿才下手。
张进从地上爬起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心里叫苦不迭:完了完了!这下可怎么办?怎么向李献交代呀?尽管李献还蒙在鼓里,可他不能不讲良心,不能暗中伤害自己的朋友哇!唉,瞧这玩笑开的!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自己镇定一下,旋即又笑了:算了,事情已到了这一步,还是捂下来昧个良心吧!反正这钱又不是我的,而且谁也不知道这事。对不起呀李献。我今天是瞎胡闹又撞到鬼了,你小子呢也是活该倒霉呀……于是他泰然自若了,拍拍身上的灰土往回走。当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宿舍时,李献也正好寄完钱回来了。
“哎,张进,跟我一起去银行挂失好吗?”李献一见张进就说,“刚才寄钱时,我跟邮局的人讲了我存折不见了的事,他们一听就叫我赶快去银行挂失!”张进心里一“咯噔”:呀!这可不能去,要是那银行的人认出了我,那不就糟啦!他忙摇摇头,撒个谎说:“你自己去挂失吧,我有点事儿……”李献也不勉强他.就一个人去了。
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做贼心虚吧,张进在宿舍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感觉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一种什么不妙的预兆。这时他不禁后悔不已:唉!这个玩笑开过头了,竟闹成这个样儿。但愿李献挂失后,结果是不了了之。
大约过了个把小时的样儿,李献回来了。他身后跟着两个警察,一进门,两警察迅速扑过来,抓住张进铐起就走。
原来,李献到工商银行挂失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那5000块钱已被人取走了,肯定是那人偷了或者拾到了他的存折来冒领的,随即就一起看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这一看不要紧,把个李献给吓了一大跳!天哪!这偷他存折来冒领那5000块钱的,居然是他的同室好友张进!
银行立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两位警察很快就来到银行。李献震惊不已,更是愤怒异常。他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好的朋友,竟然干出这种缺德卑劣的勾当,便立即带着警察回到宿舍,将张进逮了个正着……
张进被警察带到公安局后,还没审问他就立即竹筒倒豆子,把他怎么开玩笑,那5000块钱又怎么被歹徒打劫了,他只好弄假成真瞒下去,希望这事能不了了之,全一五一十地讲了。又说他哪料到这事会弄成这个样儿,他现在是后悔莫及,真不该跟李献开这么大的玩笑啊!同时他又赶快表示,他对不起李献,除去李献借去的那2000块钱,他将马上赔偿李献3000元。
两位警察听罢,把脸一沉,说他还真会瞎编,骗3岁小孩去吧!然后,他们严肃地告诉他,不仅要他赔偿3000块钱给李献,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已触犯了刑律,若拒不认罪,则将从严论处!
张进“啊”地惊叫一声,登时脸色煞白。天哪!这个玩笑开惨了,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命运也将要一下给改变!完了,他那提拔中层干部、幸福的爱情、光明的前途,将全完了!真是浑啊,他怎么忘乎所以,开了这种玩笑?自己都要升官了,干吗还要以嫉妒之心去捉弄李献?即使要警告李献以后别粗心大意,那也不能开这样的玩笑啊……他悔恨交集,痛心疾首。唉!这也是活该自己倒霉,自作自受哇!
吃晚饭了,身陷囹圄的张进哪里吃得下?他瞧着给他送来的饭菜,委屈和悔恨的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这时,李献看望张进来了,一开口就自责不该开那个玩笑,不然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唉,他真是后悔莫及呀!不过,也正是那个玩笑,恰好叫他张进原形毕露,坏事变成了好事,让他真正认识了张进这个所谓的好朋友……
张进听罢吃了一惊!本来他要向李献赔礼道歉赔不是,自责不该瞎开那玩笑,同时诉说自己的莫大委屈;可一听李献这么说,就感到莫名其妙了。他愣了愣,问李献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李献跟他开了个什么玩笑?
李献难过地闭了闭眼,说他上午找存折那会,一眼瞥见张进从他床底下找到了存折,却又见张进悄然将那存折装进自己的口袋。他心想张进可能是要拿这来跟他开玩笑,要让他着着急,捉弄一下他这个粗心大意的马大哈。好,那他也不妨跟张进开个玩笑,就装作浑然不知,看张进要把这玩笑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当他到邮局寄走张进借给他的那2000块钱,回来便对张进谎称邮局的人叫他去挂失,并要张进跟他一块去。那是试探张进,玩笑开到此时此种程度了,是不是该结束了?可张进却还装作若无其事,这下他就急了,便赶紧到工商银行挂失……天哪!他真没有想到,张进竟然不是开玩笑,而是见利忘义趁人之危,将他那5000块钱给偷偷取走,据为己有了!
“不不!”张进急得大叫,“我真的是跟你开玩笑,哪想到取了钱,在路上遭歹徒抢劫,而我又一时糊涂,想蒙混过去保全自己,却不想反而给自己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请你原谅我吧李献,求你救救我,帮我跟警察说说,我真的是开玩笑啊……”
李献哪会相信,他不无鄙夷地瞥了张进一眼:哼!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还一直把张进当作真诚的朋友呢,原来是个居心叵测的小人!他遗憾地摇摇头,转身扬长而去。
张进像突然挨了重重的一棒,顿时晕了,旋即颓然地一屁股跌坐在地,叫声:“我冤枉啊!”委屈和悔恨的眼泪又禁不住地夺眶而出……
第12个、在那最西的地方…
鱼,血痕
一年级的儿童节,记忆中是撅着小嘴度过的。
因为央求妈妈给我买只小金鱼和一个玻璃缸,可她却说我还小,养不活它们。任凭怎样的哭闹都没有得逞。这件事很快过去,不谙事的我根本没将它放在心上。毕竟,蕾丝衣裙的魔力委实比鱼儿要大得多。
六一过后的某天夜里,依稀听到隔壁东子哥哭叫的惨烈声音。具体因为什么,迷迷糊糊的也没听清,眨巴了一下眼睛,继续美梦。
第二天一早,在小院的拐角处。他捧着一个蓝色的玻璃缸,微微的蓝倒影在他的眸子里,清澈而忧伤。一只披着彩色鳞甲和扇形尾翼的小鱼在水里兀自的游着。他说,给,这是哥给你的。
透明的水缸影射出一双无数血痕的手掌,他咬着嘴唇浅浅莞尔。
眼睛被一层雾霭遮住,碎小珠子从眼角泛溢而出。为了一条鱼和一只破鱼缸,他竟然逃学到水塘去捞鱼,而后省下好几天的早餐钱买了一只蓝色的水缸。
暗紫色的血痕好象深深的印记刻在了我童年的心底,怎么也抹不去。
默别
六年级,我们一家从小院搬走了。东子哥没有来送我。
望着小院里高高的老槐树,斑驳的树影从缝隙间调皮的挤进来,洒在我的脸庞,暖暖的。长满苔藓的洗衣台落寞的倚在墙角。还记得,曾经和他常常坐在这个冰冷的板子上看午夜的星星。他说那颗最亮的星星叫小然。我的名字就叫小然。
东子哥说,长大了他要做警察。他要保护我,不让我受欺负。我微笑着仰望布满繁星的苍穹,小小的幸福被贮藏在了遥远而美丽的星球上。
青涩的碎片一幕幕蔓延开来,禁不住到处搜索他的身影。他似乎故意躲起来不让我看见。其实只是想问他一句,你说话还算话么?你还会做警察么?还会保护我么?
屋子搬空了,心似乎也空了。抹去眼角的湿润,凝视那扇熟悉而一动不动的木门,在心里与他话别。
刺青
之后的一年里,我们象断了线的风筝,在彼此心里越走越远。他的样子开始浑浊,做不做警察似乎也和我毫无干系了。
那年我初一,他高一。
朋友小阳和东子哥在同一所中学。直到我在尘舞飞扬的操场上看见他时,才知道。
他比以前更加瘦弱,脸庞里透着一丝和他不太相符的隐忍。看见他过来时,思绪顿时波涛汹涌。近了,站在面前的他,却是那么的陌生。手臂上的一块动物刺青,宛如胸口上的一块疤,一旦揭开就会血流不止。和先前的血痕比起来,难看了好多。
我们只是尴尬的互相问好。他身后的女子涂着鬼魅的妆容,用一种挑衅的眼神注视着我。
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了他,他小心的对折一下,然后和那个女子幽幽离去。
面对刺青,面对那个鬼魅的女子,我想时光是再也回不去了。心里堆砌了一道高高的城墙,横跨在我们中间。
玩笑
后来,听妈妈说。东子哥的爸妈离婚了,家里败得一塌糊涂。叔叔整天酗酒打他骂他,阿姨变卖掉一些财产跟着一个男人走了。读到高二时,他休学了,在社会上闲混,到处替人收帐。
末了,妈妈紧张的补上一句,以后离他远点,别和他来往。
听到这里,我才发现刻在他脸上的隐忍到底是什么?
警察与贼的故事好象是老天和我们开的玩笑。我想,就算再美丽的彩虹也构筑不起我们之间遥远的距离。
家里常常会接到一声不吭的“骚扰”电话,只有短短的一分钟,对方微弱的呼吸声能够清晰的充溢在耳畔。也许因为小时候对承诺固执的守侯,在缓缓流走的日子里,心底的某个角落已经将这个做“贼”的家伙给掩埋了。
对不起
高三毕业那年,接到了他唯一的电话。
之前,在这个宁静的小城里他好象蒸发了似的。接通电话的时候,他哽咽了。一个男子在电话里失声痛哭,除了说对不起还是对不起。
一直以来,都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哥哥。听到他哭泣的声音,想象他泪水连连的脸庞。眸子里满是我们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我说,哥你回来吧?这里也是你的家啊!
电话断了,只剩下刺耳的忙音。
最西
他判了刑,坐了三年牢。曾经去看过他,可狱警说他不愿意见我。写给他的信也全被退了回来。一年前听别人说,出狱后,他去了茫茫大漠,中国最西的地方。怎么想也想不出他去那里的原因。或许小城已经没有他可以留恋的东西。
时常看到小区里的孩童闹闹嚷嚷的样子,都会忆起曾经那双布满血痕的手掌,那条小鱼,那块碍眼的刺青,还有那个说要做警察保护我的男子。
仰望蓝色的天际,只想轻轻问一句。
东子哥,你到底在哪儿?

第13个、她留在那一年的冬天
19年前,我和英子家住在同一条胡同里,我们俩又在同一所小学的同一个班里。虽然她是班长,我是出了名的调皮鬼,但这并没有妨碍我们天天玩在一起。
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天阴沉沉的。虽然到了课外活动时间,但是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出去,教室里乱成一团。我在学校里呆腻了,便提前溜回了家。不一会儿,英子也回来了,像往常一样站在我家门外喊我:“咱们一起写作业吧。”
可是那天我实在不想翻开那讨厌的课本,我躲在门后大声地说:“不行,我的书包忘在学校里了,本子和笔都没在。”
“那我回去给你拿。”英子很干脆地说了一句便跑开了。我追出门外想喊住她,可是她没回头。我叹了一口气回到屋里,盘算着等会儿她回来该怎么跟她解释———因为书包此刻正好端端地躺在我的床上,并没有在学校。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窗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了雪花。胡同里的行人越来越少,可是英子还没有回来。
后来我才知道,英子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在去学校的路上,一辆汽车撞倒了英子,还没等送到医院,英子就已经断了气。
直到今天,英子父母凄惨的哭声还时常回响在我的耳边,同样直到今天,除了我没有人知道英子当年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出了意外。每一年的冬天,当雪花飞舞的时候,我便会时时想起英子清秀的面容,默默地泪流满面。
英子已远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早已原谅了将内疚一生的我。

第14个、我的隐居生活

我一直嚷嚷着要去“隐居”,可身边的朋友们竟然没一个人当回事儿。我以为我对十个人说了,怎么着也会有一个能站出来认真地开导开导我,劝我别去。结果我发现身边净是些掉链子的家伙。他们除了说我“有病”,就压根儿不关心我的去留。
话说多了,假的也成真的了。不过我心里也确实想“弄假成真”一下,因为我得告诉他们失去我的严重性。
于是我怀揣N万块钱只身来到了Q市。第二天就买了一套只有鸽子窝大小的房子。那儿的售楼小姐很是感慨道:“你们北京人真有钱,买房子跟买菜似的。”我笑笑,没理她。心里却在盘算:我这N万块钱要是都买了大白菜,得能吃多少年呢?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办手续、装修、买家具和电器之后,我开始进入了正式的隐居生活。隐得连电话也没安,就连电脑都没搬过去。
隐居的前段时间,我每天逛逛街,看看书,看看电视,听听音乐,偶尔一个人到对面的新尚岛喝杯咖啡,感觉还挺美妙挺新鲜。尤其在我接到不同的朋友打来的电话时,我更是感到无比的自豪。因为一听到对方习惯性的电话用语“你在哪儿呢”,我就会特得意地告诉他们:“我不在北京,我隐居了!”然后听着对方在那儿一个劲儿地大呼小叫,我却在心里沾沾自喜。
丽的表现是最令我满意的一个。她在一顿大呼小叫后,还差点哗啦啦了。她不断地用疑问句确定我在那儿的安全问题和一切吃喝拉撒睡的生活问题。在确定了我没有被坏人盯梢儿,并且长时间也不会被饿死后,才惴惴不安地放下了电话。之后的数日,她都以这种姿态慰问我。
云却显得现实极了。她在数落我一番后,又为我分析了关于买了房子以后的若干后遗症。她也用了若干疑问句,只是和丽不同的是,她的疑问句我都无法回答。
钢知道了以后反应倒没那么强烈,这着实让我有些失落。他只是问了我房子还缺点什么,空调安了没,热水器有没有装,再有就是肯定地告诉我:你早晚得回北京,你受不了那里的生活。然后他说要来看我,被我坚定地拒绝了。
依刚生了个大胖小子,得知我隐居的消息,也就没来得及太吃惊。其实是她太了解我了,她知道我经常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我在隐居的那段时间里,还是能够接到她的很多短信。她的那份牵挂让我感觉无比的厚重。
芳和男朋友吵架了正闹分手呢,所以得知我隐居,先吃惊,再羡慕,最后就是强烈要求加入。我想她来我正好有个伴儿啊,于是都没来得及掩饰一下激动的心情就开始跟她交代关于合住房子的租金问题以及每个月的水电费等有关金钱的问题。结果还没等我说完,她就打断了我,并恶狠狠地指责我:“你也忒黑了……”后来,听说她一改往日在男人面前从不低头的姿态,主动地回到她男朋友身边了。后来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就再也没提过要加入隐居行列的事儿。
等等等等,在我接了若干个电话以后,我的朋友们差不多都知道我“隐居”了。就此,我也开始对隐居生活失去了新鲜感。确切地说,是在我知道了朋友们已经知道了我隐居的事情并且大部分朋友都强烈要求我要照顾好自己并且最好尽快回北京以后,我的“隐居”就变成了一个游戏。而游戏就在那个时候,我认为,?媒崾?恕?
我关好门窗,关好了水电闸门,锁好了大门。回北京了,回家了。
到家以后,我还来不及收拾,就开始给朋友们一个个地打电话。而大家一接到我的电话,竟然又在吃惊,吃惊我怎么会在北京!天哪,好像我根本就不应该在北京似的。
接下来的时间我连着聚了N次会,似乎是把我失去的一个月的饭局都找补回来了。生活从此又进入正轨。
待到交手机费的时候,一个天文数字袭击了我的钱包。我一边心如刀绞,一边暗自庆幸。因为我知道,这天文数字里包含了太多太多无以言表的情意。用钱买不来。
第15个、那年,那个难忘的春节

那时候的农村很穷,妈妈在田间地里忙了一年,到了年终分红还要向生产队倒交钱。快过年了,那间破旧的茅草屋里没有什么喜气,除了酸菜坛子里泡着的那些酸萝卜和红薯窖里的一坑红薯外,就再也找不出什么可以吃的了。
那时候的我已经是读四年纪的学生了。深知家里的境况,虽说妈妈许诺过我,喂养的六只兔子卖了,除去四元学费后,就给我缝一套新衣服,但我知道兔子只卖了十八元钱,除去交生产队的倒补款十元钱和留下我开年的四元学费,就只剩下四元钱了,这四元钱妈妈通过和单位上的同志联系,买了几斤大米。
那时候,物资严重缺乏,买火柴要凭火柴票,买煤油要凭煤油票,买猪肉要凭肉票,买黄花木耳都要票。没有票,只要有钱也行,因为钱可以买到票,可是我们这种农村的贫苦家庭是两样都没有啊!
就在春节来临的前一天,邻居章三婆告诉我妈妈说,今晚麻花沟和双洞子买肉不要票,凡是去排队就能买到一斤肉,每个卖肉点杀五头猪来供应大家。
得知这个消息,妈妈脸上出现了那种带着几分尴尬的笑容,她慢慢从身上掏出了那块裹着的手绢,当她展开手绢后,我看到里面只有两个一分的镍币。
看到妈妈眼里溢出的泪花,我什么都明白了。章三婆一直很关心和爱护我们母子,她从妈妈的表情读懂了妈妈的心思,她掏出一元钱递给妈妈说:“这里有一元钱,是小女给的零用,你拿去给青山买肉吧,唉!可怜的母子呀!”
章三婆的小女在城里工作,她家比我们家要好过些,可也不算宽裕,但妈妈为了我们母子春节能吃上一顿肉,还是接受了那一元钱。
妈妈为了买到肉,叫我自己煮红薯汤,她拿了两个生红薯充饥,就去麻花沟排队买肉了。妈妈虽去得很早,但排队买肉的人太多,她已经排到很后面去了,结果还没轮到她时,肉就卖完了。
熬了大半夜,没有买到肉,妈妈只好失望而归。
妈妈把一元钱拿去还章三婆,三婆听了妈妈的话,当时就流泪了,她没有要我妈妈还那一元钱,叫妈妈用那一元钱去商店扯了几尺最便宜的蓝布在裁缝铺为我逢了一件新衣裳。
三婆看到我穿上新衣,特别高兴地对我妈说:“青山眉清目秀的,学习又好,大妹会有福气的,可要挺住啊,有什么困难多给大姐说!”
记得春节那天中午,我们的茅草屋外面飘着零星的雪花,妈妈突然欣喜的对我说:“山儿,你去拿锄头来,妈没有买到肉,妈陪你去挖地口袋,那东西可好吃啊!”
地口袋,是我们那里生长在地下的一种小虫子,特别穷的人才会去挖这种东西吃的。树林里的树脚下很多那种白色的网,顺着网朝下挖就能捕捉到那种叫地口袋的虫子。
那天,我和妈妈累了好久,挖了很多这种地口袋虫子,回到家准备做饭过年,可是我们的那张小小的旧方桌上放着几个碗罩着的碗,妈妈打开,原来是两大碗米饭和一小碗回锅肉,我和妈妈都知道这是章三婆为我们送来的过年午餐!
今天,我的农村老家早已走出了贫困年代,我也早已成了国家干部,过上了比较宽裕的日子,可每当春节要来临的时候,每当后辈们问我要压岁钱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段往事,想起那个永远让我难忘的春节。。。。。。
第16个、易中天和赵本山惺惺相惜

早在1990年,赵本山首次携小品《相亲》亮相央视春晚舞台,他风趣幽默的表演,就引起了易中天的注意。20年来,和全国许多观众一样。易中天一年不落地看过赵本山所有的春晚小品。作为国内知名的文化学者。易中天为什么如此喜欢看赵本山的节目呢?有一次。易中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赵本山的作品里一定会留下很经典流行的话。比如《不差钱》。”这时候,易中天不禁绘声绘色地学起了小沈阳:“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易中天还评价说:“这里边的哲理非常耐人寻味,能够引起观众强烈的共鸣,从来没有过这样一种明白、又最搞笑的大白话点了出来,一旦出来就爆发、裂变了。可以说,赵本山的每个春晚小品都是这样的,令人愉悦和享受。”谈到赵本山的“二人转”,易中天也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正常人都会喜欢吧?你看我不正常吗?有人说他俗,我要说的是,你可以不喜欢看二人转,你也可以嫌他俗,那是你的神圣权利,也是法律赋予你的神圣权利,但是你不能不允许别人喜欢二人转,喜欢二人转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2010年8月,易中天更是向记者表达了自己“至今还没正式看过刘老根大舞台的二人转,有机会一定去东北看看赵本山和他的‘二人转”’的想法。
赵本山对易中天也神往已久。特别是2005年开始,易中天在《百家讲坛》节目里主讲的“汉代人物风云”、“易中天品三国”。因其白话式的幽默分析,赵本山对易中天非常欣赏。原来看电视只看新闻的赵本山,后来也非常喜欢看《百家讲坛》这个栏目。在《百家讲坛》的鼎盛期,赵本山和于丹交往甚多,但遗憾的是与易中天则从未正式见过面。所以,当赵本山得知易中天想来看看的想法后,惺惺相惜的他便立即向易中天抛出“橄榄枝”,二人很快约定8月28日在沈阳本山传媒基地会见。
28日下午3点,易中天准时来到了本山传媒基地,早已等候在门口的赵本山大步迎上前去,神交已久的两个人一见如故,上去就来了个大大的“熊抱”。赵本山贴着易中天的耳朵欢迎说:“久仰已久,但是没啥机会见面,今天终于迎来了您,非常荣幸!”易中天笑着答道:“我非常喜欢您。20年来我看春晚主要是为了看您。”易中天和赵本山两大观众喜闻乐见的名人,如此相互倾慕,不禁让现场的人们深受感染。
随即,两人走进古色古香的会议室,围绕艺术、人生等话题,相谈甚欢,会场不时爆发出哈哈笑声。易中天在交流中大量引用赵本山小品中的经典桥段,感叹说:“这些在让人反复琢磨后,留下了整个社会都流传的话语,这意味着话语中蕴含着的哲理被人认可了,这就是好作品。”赵本山也十分欣赏地说:“易老师是一位能够亲近‘大俗’的大学者,是真正的文化学者。因为您能够把最深奥的道理。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述给读者。这才是最难的,很多学者一肚子书,可是都卡在嗓子眼儿了,那有什么用?像易老师,《三国演义》要想通读挺费劲的,可易老师就能够把这个东西都读进去,再用我们当代的语言讲述出来,还能让你爱听,这就是最有能力的人。”现场的人都感觉到,相互的探讨和交流。相互的承认和肯定,让易中天和赵本山的两颗心贴得更近了。
现场,酷爱书法的赵本山和易中天还分别为彼此写下了一幅字。赵本山书写了一幅“精气神”送给易中天,易中天则给赵本山题了一首词,表达了他对赵本山的更多期许:“君唱二人转,我讲三人行,走遍天涯皆芳草,满目艳阳春。漫道晨昏短,但问耕耘深,茄子黄瓜老玉米,泥土最清新。”从易中天的题词中,人们不难看出,易中天不愧为赵本山的知音,为了烘托赵本山的乡土气息,特意在词中加上了“茄子、黄瓜、老玉米”这样的“大俗菜”。
眼看一年一度的春晚又该准备了,每年都为剧本发愁的赵本山还不忘向易中天发出邀请,诚挚地希望易中天能给自己出个合适的选题。易中天笑着答应了帮忙:“这个东西还得好好思考一下,等我想出好点子,一定通知你。”想必经过易中天的“出招”,赵本山兔年春晚的小品一定会更精彩。
当晚,赵本山设宴盛情款待易中天并请他欣赏了一台“二人转”的传统唱段,易中天看了之后大呼过瘾,禁不住赞叹道:“他们唱得太好了,本山传媒的二人转演员个个都是综合能力强的人。唱也唱得,绝活也有,赵本山都是从哪找来这么多徒弟的?”其间,易中天更是几度为他们全情投入表演的《包公断后》潸然泪下。
临别,易中天紧紧握着赵本山的手说:“今天是我最为快乐最有收获的一天,我不仅在您这里收获了友谊,还找到了新的艺术灵感。让我最后说一声:衷心地谢谢您!”说罢,两人再次热烈地拥抱在一起。
第17个、爱因斯坦与钱伟长

1940年3月,钱伟长来到加拿大多伦多留学。钱伟长在清华大学原来是学中文的,成为一名文学家,是他从小最美丽的梦想。
但是,在他进入大学刚刚第二天,他的梦想还没有开始,就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占了我国东北三省,而蒋介石却奉行不抵抗政策,拱手让出了东三省,使祖国的大好河山沦陷到日寇铁蹄之下。
一时间,全国青年纷纷游行示威,要求抗日。钱伟长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拍案而起,大声疾呼道,我也要造枪造炮,打击日本侵略者。他找到校务处,迫切要求转到物理系。这一转系,也改变了钱伟长的一生。
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里,钱伟长主攻弹性力学。当他第一次和导师辛格见面时,辛格得知钱伟长正在研究薄板薄壳的统一方程时,感到非常高兴,这是当时世界亟待攻克的科学难点。辛格对钱伟长的研究所取得的初步成果表示肯定。辛格说,他正在从宏观上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他说,虽然我们研究的角度不同,但可以将它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部分,合成一篇论文,这样更有价值和意义了。
听了辛格的提议,钱伟长高兴地答应了。就这样,在导师辛格的指导下,钱伟长进入到深入细致的弹性力学方面的研究。
最后,这篇题为《薄板薄壳的内禀理论》论文,由钱伟长写成初稿,辛格修改后,发表在为纪念美国著名科学家冯•卡门60寿辰论文集里。在这本论文集里,还收录了当时美国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论文。
爱因斯坦看了钱伟长发表在论文集里的论文,立刻惊叹道,中国钱,太伟大了,他解决了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当时,爱因斯坦正在进行核物理方面的研究,钱伟长论文的研究成果,给了爱因斯坦很大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加速了爱因斯坦的研究时间和进程。
钱伟长发表的这篇论文,是世界上第一篇有关板壳内禀的理论,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被称为“钱伟长一般方程”和“圆柱壳的钱伟长方程”。
二战期间,德国用最新式的火箭对伦敦进行攻击,有许多火箭弹落在了伦敦郊区爆炸,情况十分危急。伦敦告急,英国告急,欧洲告急。英国首相丘吉尔向美国紧急求援,希望能得到美国的帮助。
爱因斯坦得知情况后,利用钱伟长板壳内禀的研究成果,向丘吉尔建议,在伦敦市中心设计出若干伪装成被火箭弹击中的假象,使德国发射火箭时,不改变射程,这样,就可以确保伦敦的安全。
这一做法果然收到了奇效。德国的火箭弹全部落在了伦敦郊外,确保了伦敦市中心的安全。
二战结束后,爱因斯坦在回忆中,深情地说道,是中国的钱伟长研究帮助了他,他的研究理论和贡献,甚至可以说改变了二战进程,钱伟长永远是我尊重的最伟大的科学家。
钱伟长用他那满腔爱国之心,投身到伟大的科学研究上。在近一个世纪中,无论人生发生何种变化和改变,甚至身陷囹圄、劳动改造,都没能湮灭他心中燃烧的火焰。那就是热爱祖国,报效祖国,成为他心中一座永远的丰碑,永远不会改变。
第18个、男人、女人们的友情

照理说对于友情这样的话题,男人女人的看法和感受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可一经落实到行动上,你还别不信,真的就不同,邪门儿了。
男人的友情是写意,女人的友情是工笔
男人之间的友情很奇怪。有时候它显得很脆弱,比如,无论两个人曾经多么好,只要他们的老婆不和,他们的友谊也会淡下去,至少联系的频率会减到最低;美女当前,男人们会忍不住拔刀相对,要不怎么会有“重色轻友”这个词呢。但另一方面,男人有时候又会为了同几个臭哥们喝顿酒或打打牌,而同老婆大吵大闹乃至翻脸。
更有趣的是,男人见面就拍肩膀称兄道弟然后去喝酒,喝着喝着却打起来了,因为一个赞同打台湾,一个反对,两人打得鼻青脸肿。经此一役后,两个男人开始佩服对方有个性,是条汉子。由此可以看出男人的友谊观是多么的粗线条,充满了矛盾和不稳定,他们可以随时化友为敌,又可以随时化敌为友,这太不可思议了,在我们女人看来,这哪里是交朋友,简直是瞎耽误功夫。
我们女人就干脆得多,没那么多拖泥带水,两个女人往往第一个照面就已经分出敌友了。
言谈气质,穿着打扮,神情风韵,有没有嗲声嗲气,是不是满脸跑眉毛等等,等等,所有的细节都是我们衡量的项目,好坏都在瞬间决断。假如感觉是朋友,我们会笑脸相迎,嘘寒问暖,“执子之手,与子相悦”,并且以后很容易真的成为朋友;假如觉得不是朋友,我们才懒得拍她的肩,跟她称姐道妹呢,更别说和她喝酒了,至多礼节性地点点头,微微笑,然后各自翩然而去,但敌意却就此种下了,今后的日子里随时随地会结仇生隙,这是男人所始料不及的———用这个理论去解释婆媳关系,再形象也没有。女人的友谊观是稳定而专一的,喜欢就喜欢,讨厌就讨厌,这有什么好商量的?她们可从来不会刚和人打完架转眼就又与她成朋友———在女人的心里,朋友属于美声唱法,不像男人,拿朋友当通俗歌曲,满世界乱唱。还有,只要两个女人好,纵然彼此老公有微词,我们女人往往也能想出100条法子让他们就范。
男人的友情是物质的,女人的友情是精神的
男人之间的友情还很功利。别看男人的朋友好像很多,事实上很容易为了权利、金钱及女人而分分钟失去。关系再好的两个男人,也是谈完正事就走,而不愿意缠在一起,嘀咕悄悄话。不像我们女人虽然敌众友寡,但交一个是一个,白天工作时有说不完的话,晚上回到家还要没完没了地通电话,每天缠绕在一起,还不腻。当然,男人中也不乏爱扎堆儿的主,每天到了饭时就互相打电话,约时间,定地点,可那大都是……唉,物质的,让我们女人脸红的酒肉朋友。
女人之间的友情是精神的。朋友是女人的心理支撑,大到爱情、事业抉择,中到两口子吵架,小到唇膏、袜子颜色,机密到自己有没有情人,隐秘到夫妻一周几次、老公喜不喜欢用工具、床上表现如何……事无巨细,女人都能一一道来,没什么是不可以说的———这是打死男人,他们都不肯说的,哪怕是很花心的男人,哪怕他与妻子的关系很糟糕,最多他会讲艳遇,讲别的女人的床上表现,但决不会讲自己的妻子。这是男女人之间很大的一个区别。因此,假如你的老婆“不幸”刚好有几个贴身知己的话,那么你就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综合表现了:你的一切表现她们都可能会分分钟了如指掌,你虽然不了解她们,可在她们眼里,你却早已是通体透明的了。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友情往往就是这样靠相互交换秘密建立起来的,而男人们则是在互不侵犯对方的私人领空、彼此互敬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男人交朋友就当人家是朋友,界限很清楚,也因此,男人的友情较大气,具有连绵性,有的甚至可以延续一生;而女人则因为交朋友总是忍不住越线,经常还要当人家父母,管天管地,导致女人的友情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就像链条一样,女人之间的友情是一环扣一环的,所幸的是,无论走到哪里,女人都会很快找到知音。
男人的友情多为锦上添花,女人的友情多为雪中送炭
男人之间多是一起笑的朋友,女人之间多是一起哭的朋友。
这是由男人的本质———孤独决定的。由于他们一生下来就被赋予了养家活口、光宗耀祖的使命,导致男人必然是单打独斗型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两个不同门派的江湖义士,既要肝胆相照共对敌手,又要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时地保持一点距离。
男人的友情是孤独的,他们的关系更像冬天的两只刺猬:因天冷而不能分得太远,挨得太近了又扎对方。
男人的友情也是寂寞的,如同两座沉默寡言的山,能彼此欣赏,但不能亲密无间,不能共享功名财富。我见过很多人,因为是哥们儿而合作,又因为金钱而成仇人。
最重要的是,男人的孤独和寂寞不是用来倾诉的,而是用来遮掩和彼此防范的。偶尔,在醉酒后他们也会讲起伤心事并痛哭失声,相互告慰,但一旦酒醒后又会因后悔而相互躲避,友情于是反而远了。男人们常像两个缸子里的鱼,彼此看得很清楚却隔着玻璃,既不能相濡以沫,也不能相忘于江湖。
朋友之于男人,有了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是命里注定。男人其实很可怜。他们的人生好像就是为了给女人充当创造幸福的工具。
女人就不一样了。女人天生对孤独有一种惧怕,为了拒绝和排斥它,她们自觉地行动起来,结成一个联盟,不仅分享快乐,也分享痛苦,当一个女人面临重大抉择的时候,帮她出谋划策的往往是她最好的女友;而当她遭遇不幸而痛哭流涕的时候,陪着她哭的,除了母亲,往往也是她最好的女友。一件事,如果男人不同意,纵然全世界的人都来说也没用,而女人就不同了,搞掂她的好友比什么都重要。假如你要追求哪一个女孩,一定要先征服她的好友。所以说,女人是团结作战型的———这是很多男人一生都没有搞明白的道理。以前,男人始终不知道女人为什么难缠,觉得她像个谜,其实原因就在这里了:他虽然面对的是一个女人,实质却是面对一群女人,他和她的战争,是一个个体对一个群体的抗争。
但是,男人也不用怕,这是好事。一个没有闺中好友的女人才是最可怕的,她往往因为阴险或自私或水性扬花而遭到同类的排斥,这样的女人生命是不完整的,她不跟同性倾诉,就会在异性中寻找安慰,假如一个女人把与你的一切问题都告诉给其他男人的话,你想想那该是多么恐怖的事呀!
第19个、伸出友谊之手
有一个人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来到一间二层楼的屋子。
进到第一层楼时,发现一张长长的桌子,桌旁都坐着人,而桌子上摆满可丰盛的佳肴,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吃得到。因为大家的手臂受到魔法师的诅咒,全都变成直的,手肘不能弯曲,而桌上的美食,夹不到口中,所以每个人都愁眉苦脸的。
但是他听到楼上却充满了欢笑,他好奇地上楼一看,同样的也有一群人,手肘也是不能弯曲,但是大家却吃得兴高采烈。原来每个人的手臂虽然不能伸直。但是因为对面的人彼此互相协助,互相帮忙夹菜喂食,结果大家吃得很尽兴。
默想
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依靠别人,而独立生活,这本是一个需要互相扶持的社会,先主动伸出友谊的手,你会发现原来四周有那么多的朋友。在生命的道路上我们更需要和其他的人互相扶持,一起共同成长。

第20个、老友记

已经记不清和米佳是怎么认识的了。只知道从幼儿园开始,这个人就死缠烂打地跟着我——要么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用田字格歪歪扭扭地一篇儿又一篇儿重复写一个字;要么坐在从我这数起第某张桌子前,一边瞄老师,一边提心吊胆地打瞌睡;最远的一次也是坐在隔壁班里,放学了还要找我一起走的。出现这种情况,最开始我以为是纯属巧合,后来怀疑是有人故意安排。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想,是因为从小到大,虽然没有刻意追求,我却三年如一日地讲卫生懂礼貌成绩优异且不曾露出任何马脚,是标准的三好孩子的典型,所以保不准不会落进某些家长的眼睛里,被物色为择邻而居的绝佳对象。何况米佳妈每次见到我时甜甜的笑脸似乎又为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及至后来看到米佳称呼严厉的教导主任为舅妈,我更是听到了悬疑落地的声音。总之,不管怎么说,如果朋友的新旧程度与相处时间的长短成正比,那么米佳算得上是我货真价实的老友了。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冤家了。
一
不过我猜测米佳并不知道***的良苦用心。因为她总是对我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方面日益显露出来的过人天赋不以为然不屑一顾,并且对我在体育课上三脚猫式的跨栏动作大加嘲讽。说实话,各种体育器械对我来说等于变着法折磨人的刑具,米佳却每次都能眼不眨、气不喘地轻松过关,这一点着实让我羡慕、嫉妒、耿耿于怀了好久。许多年以后米佳曾问起我,当时是不是在装淑女,以骗取那位刚从体校毕业的帅老师的同情。我说不是,我只是觉得危险害怕伤着,你看稍微安全一点的项目比如立定跳远我的表现就很不俗嘛。她当时“扑通”一声一头扎进沙发里,笑得差点撒手人寰。
其实我外表平静,内心却像米佳一样渴望冒险。不然四年级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米佳提议去偷收发室门卫辛辛苦苦种下的一小片萝卜,我不会一口应承,欣然前往。事实上,我们并不想成为鸡鸣狗盗之徒,再说那种辣乎乎的植物又实在难合我们的胃口。我们只是想弄清楚,那个老人如此用心经营的到底是红萝卜、青萝卜、亦或白萝卜,只是想讨讨小厌,闯闯小祸,仅此而已(后来学了《醉翁亭记》明白了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或者叫“钓胜于鱼”)。不过尽管两个人努力做到轻手蹑脚鬼鬼祟祟,还是打扰了老人家的午觉,吓得我们落荒而逃。可能当时海拔还不够理想,老人家腿脚又太过利落吧,总之眼看着他箭步如飞,跟国家队出来的差不多,没几下就到了跟前,当场狠训了我们一顿之后还不忘第二天到老班那儿再参一本。米佳本就前科累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可惜的是,我清清白白的名誉一朝扫地了。直到现在我都不得而知我的档案里早期经历那几页上,是不是列着“偷萝卜未遂”的字样。
初一的时候,米佳和我开始拼命似地吃一种干脆面,商标好像是“小熊笨笨”、“笨笨熊”、“小狗熊”什么的,诸如此类,记不清了。总之目的是要合作集齐有关当时正在热播的日本动画片《花仙子》的一套卡片。在那个几乎每个女孩子的课本里都三步一岗、两步一站地夹着些糖果包装、香烟纸盒之类小玩意儿的年代里,那些印刷精美、巧笑倩兮(我是说花仙子)的卡片对我们极具诱惑;加上广告词里有“全部集齐可获大奖”一项,杀伤力也不低。于是米佳和我心甘情愿地掏光了所有的零用钱,直到我们的书桌里已经小有成就,直到我发现那些卡片重复的几率越来越高,最后几张竟打死也不肯出来了为止。没过几天米佳不得已向米佳妈招了供,因为她反反复复地吐酸水不小心被看到了。米佳妈很是心疼,导致后来一个月米佳的午饭盒都很是丰盛,自然我的饭盒也跟着很是丰盛起来。于是我们一边大骂狼心狗肺的商家跳到钱眼儿里去了、丝毫没有职业道德、置中国少年儿童的安危于不顾等等等等,一边在大吃大喝中逐渐恢复了健康。
进了高中,米佳和我双双迷上了琼瑶。不同的是她总是哭呀哭的,我却只动心不动容。于是她免不了说一些我要么心硬如铁要么泪腺有问题之类的鬼话。我是太沉默内敛的人,米佳是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我会受轻微但长久的内伤,米佳会有激烈而短暂的迷惑。这在以后的许多年里似乎都得到了验证。
二
相对来说我这个人还是比较理智的。高三开始的时候,我停下一切幻想,大搞题海战术。米佳却依然拿着气死人的成绩单去见家长。眼看米佳妈的头发朝如金丝(染的效果不错)暮成雪的,我想我也该出手相助了。那个时候还不流行互联网,我费了好大心思才淘到琼瑶的一段话:我原以为生命年轻的时候,就像散步时一段很长的路,可以慢慢地走,很少去想该抓紧些什么,亦或去珍惜些什么。很多东西挥霍了,很多东西放弃了——原以为可以无怨无悔。可是……“可是”后面的话自然不必多说了。米佳查明了这话确实出自精神偶像之口,于是听话。
高考的前一晚,米佳和我太过紧张亢奋,一齐失眠了。互相质问了一通“还能不能干点儿事业了”,然后一起数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好大的牧场好多的羊啊……一千七百一十一、一千七百一十二、一千……”等我好不容易积攒了一些睡意,考试铃声恍惚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响起来。一遍,一遍,再一遍。是电话。
“喂!你数到多少了?”米佳在那头“咣当”来了一句。
“***!”我咬牙切齿,心想,忘了拔电话线真是本年度最大的失误。
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先是我带着最心爱的两支笔忽忽悠悠地进了考场,却满脸光芒地走了出来,一切顺利。接下来是米佳乐颠儿颠儿地跑来炫耀她的表现可谓可圈可点,看来上H大有希望。再接下来我们先后收到了H大的录取通知书。再接下来我们竟然住进了同一号楼的同一楼层。真是堪称世纪末的神迹。我说了一句“米佳你怎么回事,阴魂不散啊”,她回了一句“小样儿,又撞上你算我点儿背,你个八格牙鲁的”,权作庆贺。从此我们开始在同一个大院里穿梭来往。我继续做我的莘莘学子,她继续砸她的钢琴(忘了交代了,米佳在米佳妈的指引下像模像样地踏上了艺术之路)。
三
米佳从小就习惯于忙三火四踩着上课铃进教室,所以几乎每一年她的期末评语中都有“时间观念不强”、“时间观念差,望改进”、“时间观念极差,望加强改进”这样的话。进了大学,家长教师联盟宣告解散,米佳的日常作息越发混乱起来。当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高校的围墙外平地而起的时候,米佳一马当先杀了过去,成了这个城市的第一批网络MM。赶上周末,晚上9点精神饱满地跑出去,早晨6点红着眼睛踩着棉花飘回来,对她来说是常有的事。即使中午12点哼哼唧唧、磨磨蹭蹭地起了床,大脑也暂时处于休眠状态,要等上几分钟面部表情才会生动起来,还美其名曰“电脑开机还得容个工夫儿呢,我这么大个人,还不得运行个后台操作系统,杀杀毒什么的”,很是过分。而我那个时候正泰然自若、波澜不惊地在过我三点一线式的传统生活。去逛个街、淘个宝,就算一大关了。米佳借此叫我“小曼(慢)”,取“步子又小,倒腾得又慢,跟不上地球自转”之意。我只好报复性地称呼她为“大葱(匆)”,取“来去匆匆,无影无踪,嘴尖皮厚腹中空”之意。我整天“葱啊,葱啊”地叫个不停,后来觉得实在不雅,加之米佳至今不食葱蒜,听一下也会反胃,再说我虽然不擅“网”事,过个计算机二级倒还不成问题;她虽然偶尔到了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地步,期末考之前闭关修炼一阵子好歹也能蒙混过关。于是彼此达成协议:互不干涉、互不歧视、互不恶意评论对方的生活方式;如有看不惯的,可以采取回避态度。
不过有些时候,短兵相接是没有办法的。比如大二那年我们就遭遇在了一场系际辩论会上。米佳平时属于喜鹊一级的人物,超级扰民。所以有人传言此人巧舌如簧,非等闲之辈,听她讲话需要撑把伞的。我窃笑那是他们不了解米佳。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米佳都是出口千言,离题万里,漏洞百出,没什么坚实的内容。而不谦虚地说,我恰恰相反,不爱八卦,但是知道怎么把道理讲清楚。所以至少在米佳这个环节上,我是有胜出的把握的。到了自由论辩阶段,米佳果然越来越缺乏逻辑性。看得出她表面上虚张声势,实际上已经脆弱到了极点。打个比方,就如同一只负重到了极限的大象,再轻轻加一根稻草也会翻身跌倒一样。这个时候我突然犯了面对敌手时一个最大的忌讳,动了恻隐之心,没再追问下去,点到为止了。还好最终赢家是我们,不然不被队友当作叛徒骂死才怪。
四
日子像水一样“哗哗”地流过去了。米佳在网吧和琴房里磨细了十指,我老人家在教室和书馆里读厚了眼镜。及至到了毕业的边缘,我们突然发现就业市场并不十分容人乐观,“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并非毫无理论依据,一下子慌了神。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者,再其次也。”米佳和我同属于这第三类,只不过米佳因为感情波折,困顿较我又多了一重。我刚才是想说,我们决定加入考研大军,碰碰运气。于是在那间摆着又厚又重的墨绿桌子、所有人都保持埋头姿势的自习室里,在自习室旁边那间弥漫着煮咖啡与煮方便面混合味道的“休闲小站”里,米佳和我携手熬完了那个深不见底的冬天。然后她去了南方,我留在了原地。
后来米佳时常在很好看的信纸上写满思念寄给我。要不就大老远地邮来一堆七零八落的好东西:别致的墨水笔、奇怪的帽子、录了一些笑话和歌的盒式磁带、仿古的又旧又黄的皮面记事本,甚至我们都喜欢而且到处都卖的“德芙”巧克力。尽管有时候要付的邮资比包裹本身贵出许多,这个蠢人仍然痴迷于这种游戏,乐此不疲。我偶尔也会和她在QQ上见见面。一边不着边际地胡侃,一边看着她在电脑里一动一动的样子觉得很可笑,一边感叹科技进步真是好啊真是好。
五
就这样,米佳和我在这个四季分明的城市里,没心没肺、无忧无虑、无休无止地笑着,闹着,转眼长大成人,又转眼分开。我们有那么多相同的记忆。比如一起抱怨食堂的包子咬一口没有馅儿,再咬一口馅儿没了;一起根据作业量的大小评论一位老师的残酷,另一位老师的体贴;一起向往意大利的甜美乡村,向往那里橙红色的墙壁上爬满油绿色的长青藤;一起找了“替身”,逃了课,只为在第一场雪中玩儿个淋漓畅快;一起惊异于孙燕姿那么瘦小的身体却有那么坚定的歌声,于是喜欢了她……当然我们也吵架。比如我说住上铺视野开阔,她马上说但空气稀薄;我说你把个被子叠得像花卷儿似的,看教官怎么整治你,她马上说至少花卷儿比馒头艺术价值高;我说你不让我戴眼镜,鬼知道子弹落哪儿了,这射击考试我几时能过?她又说这50年代的破枪后坐力超级大,眼镜万一碎了扎了眼睛,你跟谁哭去?等等等等。
不觉中米佳已成了我的死党。没事儿的时候翻出来想一想,一路上有这样一个知己陪着你,觉得真是幸福而奇妙。
第21个、右手爱情,左手友情

开放在水中的莲,总是尽力让水中的倒影看起来更加的完美,只是孤独的感受让再怎样完美都还是有遗憾。神情的憔悴总会在隐约中透露,仿佛是种魔力。
孤独,虽然每个人都是独自的个体,彼此再怎样的依偎,却仍旧不会谁属于谁。然而,每个人都会在迷恋上之后,想拥有对方的一切。可是自由的天空里,却只有自由的存在,天空也无法拥有全部。
微微抬头,充满秋天味道的暖风,吹过树梢,响彻整个安静的空隙。
忽然想到右手牵手的爱情,左手紧握的友情。我微笑了,我看到幸福宛如这秋风一般,谧人心扉。幸福走过……
桃红的色彩充溢整个世界,透露出风的秘密,在顷刻之间融化出美丽的你。勾起手掌的末梢,这一次轻轻而清晰地勾住了整个感情的细节,在平静之中,倾吐出对你的迷恋。
三月的流水也不过手掌划过你长发的细润;眼神的炙热燃烧过黑色的七月;
深秋十月的温馨在你的面前都是谎言;握你的手融化出寒冬里的春天。
爱,已经只是一种语言的幌子。感觉爱已经褪去善变的外衣,穿上拥有和时间约定的永恒契约。因为我已经清晰了我,也清晰了你眼中的我。顾影自怜,因为你而改变对自我的判定,也对过往的判定,我是自由,也是孤独的,却因为爱你而让我的自由更加实在,让自己清楚孤独也是一种美丽的缺憾。没有任何的冲突,没有任何的遗憾,只是因为爱你。
你不会属于我,我也不会属于你。这才会有永久和谐的爱。此刻握你的手,走过每一分钟才会是永恒的开始。自由本来就是爱情的面目,只是我们的私心想拥有更多,才会让爱情失去自由的导向,而走向绝路。
分分合合宛如是爱情里的阶梯,到达真爱顶点。别因为外界的眼光而失去抓住爱情的勇气。爱情只是两人世界,添杂出第三者,爱情不在是爱情,模糊了界限,别因为贪婪和害怕而失去了内心的爱情。
蓝色是忧郁和矛盾的集合点,左手的友情充溢着蓝色的冲击。
独自的个体,在友情之中,显得更加矛盾。不会有谁属于谁的问题,却会因为接触而失去自我世界的平衡。
我从来不会是个刻意去结交很多朋友的人,朋友惟独只有知己,我可以看清你,你也可以看清我。只有如此的接触,交流才不会出现问题。朋友多了,朋友的界限会模糊,而失去对真正朋友的判定。不会和自我世界相冲突的朋友,才会是朋友,即使粘着,懒着,都是朋友的一种表现,因为这就是我的世界,只是因为是你,惟独是你,才会在你面前表现出如此的我。如果你能理解,就笑笑接受,你也应该表现出真实的你,因为我们是朋友,不要因为我的行为,而让你丧失自我世界的原则。真实的我们会有矛盾,却不会让矛盾升华为一种冲突,这就需要各自的谅解。只有如此才会有友情。可以互相生气,赌气,但是平静过后,我们仍旧可以笑笑,还是继续以往的生活。友情里不需要因为对方的存在而改变自我。改变了自我,也就改变了友情的界限。会渐渐成为一种迷恋,也就导致爱情的产生。
我喜欢这样我们,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在一次次的错误中,认识到朋友的界限,而成为真正的朋友。
右手的爱情,左手的友情。
我看到幸福走过我的世界,我正走过幸福。
第22个、谢谢你对我的伤害

也许我们都该感激那些小人给予我们的伤害,才让我们背负委屈,在痛苦中找回丢失的自信。
一次酒醉的时候,朋友兰告诉我她曾经的一段往事。
兰大学毕业后去一家机关报社工作。那家机关报,表面上办公楼显得陈旧而破败,其实工资福利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工作十分轻松,每个编辑一周只负责一个版面的工作。兰是个生性淡泊的女孩儿,能进入这样的好单位,她想一辈子就这样不挪窝算了。
随着夏季的到来,安静的办公室里多了几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来实习,有个女孩儿小蒋跟着兰学习新闻采访及编辑工作。小蒋长得眉清目秀,嘴巴又乖巧伶俐,单纯的兰一下子就和她成为了好朋友。
既然成了朋友,热情的兰当然把自己学到的实践知识全部倾囊相授,毫无保留,甚至有时候在自己写的文章后面也带着小蒋的名字,小蒋更是姐姐前姐姐后地叫得响亮。
有一天,小蒋对兰说,自己家里没什么背景,她又不愿意分回家乡那个偏僻的小镇上去,她说:“兰姐,我一直想有个姐姐,你就像姐姐一样对我那么好,如果我能留在这个单位,我一定要一辈子把你当姐姐。”兰是个耳朵软的女孩儿,见小蒋说得这么难过又这么真诚,当即表态说,姐姐帮你想想办法,看单位能不能留下来一个实习生。
这之后,兰就把自己所负责版面的重头稿全交给小蒋去写,写得不好也帮她修改、润色。兰是个很有才华的记者,文字功底也相当深厚,她写的稿子经常被评为优稿,在她的帮助之下,小蒋进步非常快。实习结束后,小蒋终于幸运地留在这个单位。
小蒋很快就适应了工作,并且充分利用她在社交上的才能与所有的领导都处理好了关系。她发现,兰有点儿文人的清高,并不在意和领导处理关系,渐渐地,就开始疏远了她。
没过多久,机关报预备削减一位采编人员的消息开始在内部流传,兰是一点儿也不在意的,因为她的业务能力在报社是有目共睹的,倒是小蒋有点儿担心,因为她资历浅,且文字功底单薄。
有一次,兰去报社的机房上网,见不知道是谁浏览了黄色网页后忘记了关掉,她就随手将之关闭了,这个时候小蒋恰好推门而入。不久,有关兰上班的时候浏览黄色网页的谣言就像一张看不见的网一样在单位撒开了,每个人望着兰的眼神都开始变得古怪,在一般人心里,一个女孩子看内容不健康的东西,那她一定是个思想有问题的人。
于是,兰莫名其妙地下岗了。直到兰离开这家单位的时候,才有好心人告诉她,是小蒋散布了关于她看黄色网页的事情。刚烈的兰找到小蒋,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她痛心地说:“没想到,我成了‘蛇与农夫’里最愚笨的农夫!”
兰告诉我这段往事,并不是哭诉,而是说:“我其实要谢谢这个伤害了我的‘小人’”。
从机关报社下岗之后,才华横溢的兰成为几家大企业争相聘请的人才,经过了挫折之后的兰也特别想通过事业上的成功找回自己的信心。很快,她就成了一家效益很好的外企策划部经理,买了车,单位为了留住人才分了一套很舒适的房子给她。现在她的收入已是原来那家机关报的好几倍,而地位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与兰一样,在我的打工岁月中也曾经有这么一段往事。那一年,刚刚从大学毕业的我,听从父母的命令,应聘到长沙一家银行做出纳。我的顶头上司是我大学里的师兄。我想这下好了,领导是我的大师兄,应该可能给我点儿关照。的确,最开始师兄对我很客气,丝毫架子也没有,虽然那时候我已在刊物发表点文章,稿费常比工资还要高,但我原本没想过要去改变自己的命运,走那条我感兴趣的路。我想,一个女孩子,有份稳定的工作,其实就已是幸福了。那是个星期天,师兄临时通知我和几个同事要加个班,我们收了一家单位的大笔存款,忙得连中午饭都仅吃个半饱,而作为领导的师兄直到下班的时候才过来看看我们,而这时大家都累得快要趴下了,看他一副笑眯眯的表情,显见得心情不错,于是我开玩笑地说:“领导啊,瞧我们都累成这样了,加班费可不要忘了哟!”
师兄笑着说:“怎么会呢?大家都辛苦了。”
第二天,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单位,准备工作,这时有人对我说:“行长室有请!”按照惯例,行长一般不轻易见普通员工,如果召见,很可能不是好事。
那时候我也是个单纯的女孩儿,一听领导找就特别的紧张。我战战兢兢来到行长办公室,行长和我的师兄都板着脸冷冷地望着我。
行长是个精明的女人,一说话就带股官腔:“听说你索要加班费?加班就了不起啊?什么工作态度?”一句话顿时把我打入了冰窟,我万万没有想到,一句玩笑话就被人上纲上线如斯,我瞅了眼师兄,他的眼睛是那么的冷漠,好像我是个“偷窃犯”一样!
接下来,行长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甚至把我和偷窃金库的人相比——说我贪婪!而师兄也加了一句,他说我经常给报社写稿,这是不安心本职工作的表现。行长最后警告我说,别忘了,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灰头土脸地从行长办公室出来,我觉得天都快要塌了,我脆弱的心真的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我不明白的是,平时我工作那么努力,也难得得到一句表扬,为何一句玩笑话就可以丧失掉前程呢?我更不理解的是,加班该发加班费,即使我真的“索要”,也是“索要”我的劳动所得,怎么就变成了“贪婪”呢?从小到大,我一直就是德智全优的学生,可眨眼的功夫,我却沦落到与“偷窃者”为伍的境地!我感觉我的人格被无情地践踏了。
同情我的同事后来悄悄告诉我,我的师兄早就担心我抢他的位置了,因为我不仅学历不差,又比他多了写作的能力。“他是只‘笑面虎’,你怎么就没有发现?”同事说。这之后不久,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得知,我们银行的某些领导曾经用公款在某酒店大吃大喝,数额惊人,比较而言,我们普通员工的加班费其实很低,不过区区20元(而且因为我是“主动索要”,作为警告,那笔加班费最终也没有发给我)。我终于对这个单位感觉失望,即使银行是别人眼里的“金饭碗”,我也对它不再有兴趣了。我很快跳了槽,在一家报社担任新闻记者,并且很快就得到了提升。我的平淡生活开始有了灿烂的色彩。
现在,我可以很舒适地安排我的生活,有充分的时间做我喜欢做的事——写作,不会再有人说我不务正业,不会再有人让我为了区区几十块钱不务正业,更不会再有人为了区区几十块钱把我骂得那么没有尊严!是的,我和兰一样,也许我们都该感激那些小人给予我们的伤害,才让我们背负委屈,在痛苦中终于找回丢失的自信。我更希望,所有曾不幸地遇到“小人”并且被他们无辜伤害的朋友,有一天,也能勇敢地再次面对他们,对他们说:“谢谢你!因为你的伤害,我才有了今天。”我想,这一定是最好的打击他们的方法。
第23个、陈珊你不能骄傲

我和闵靓,应该算是好朋友吧。我们认识的年头和我的年龄一般大,如果刚出生的小孩也能交朋友的话。
闵靓是那种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女生,她有白净的脸庞,干净的眸子,清晰的五官,一切都昭示着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女生。相比之下,瘦高的我走路总是急匆匆,一着急就迷糊,小麦色的皮肤一看就是个精力过于旺盛的黄毛丫头。
我和闵靓,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闵靓的妈妈是医院的理疗科医生,和我的妈妈是同学加同事。她们认识的年份也不算短,我妈说,上高中的时候,闵靓妈妈家里条件很好,吃得好穿得好,自然很傲气,都不跟别的女生玩,不过总是喜欢和她在一起。这样说的时候,妈妈的语气居然有种无奈。不过,多年后,我也明白了这种无奈。
小学的时候,我和闵靓在一个班,我不是尖子生,所以成绩一直都不是我的压力。
闵靓却不一样,她是骄傲的公主。那时我们的班主任上进心极强,她有一个著名的爱好,就是在考试结束之后,要把所有同学的名字和分数都排在黑板上。它们安静地被分成六列,每一列大概有十个人。班主任说:“对于成绩好的同学来说,这个黑板就是一个短暂的光荣榜,起着激励作用,成绩不好的学生,这个就是你们的耻辱柱,希望你们知耻而后勇。”
那个时候的我,名字总是出现在第一列的下方或者第二列,搞得不好,下放到第三列的情况也不是没有。闵靓,总是在第一列。而且,她还是负责往黑板上写成绩的那个人,对了,好孩子闵靓是我们的学习委员。
到了小学四年级,我的小宇宙爆发了,成绩没有被挤出过第一列。最辉煌的一次是在四年级期末考试的时候拿到了全班第一。而那一次,闵靓出乎意料地走到了第二列。
放学的时候,我高兴地收拾桌子,喊闵靓一起走,可闵靓磨磨蹭蹭,说***妈值班晚一点才回家。于是我就等她一起走,也怪我神经太大意,说,“我妈说过了,我的数学满分的话,可以给我买一把玩具左轮手枪,这次得第一,我妈肯定很高兴,我叫我妈买两把,也给你一把!”
闵靓的反应淡淡的,“我不喜欢玩手枪,虽然知道不是真的,但是伤到人还是很麻烦的。考试成绩不代表什么,陈珊你不能骄傲,要争取保持好的成绩。”
我的小学时代,再也没有拿过第一名,闵靓后来喜欢上了班长,成绩也渐渐下来了。她的名字也和我的一起,徘徊在了第一列和第二列。小学时候总是不太记得分数,而闵靓说话时淡淡的样子,却一直记在我的心里。
初中和高中,我们都不在一所学校,但因为妈妈们的友谊,闵靓和我还是热烈地联系着。暑假一起去游泳,寒假她来我家小住,春天的时候被妈妈一起带出去放风筝等等……
闵靓被她的妈妈料理得越来越胖,我却开始抽条。她的朋友不多,尽管她长相并不让人讨厌。她和她的妈妈一样,眼白比较多,眉头也总是不自觉地紧锁着,所以常常会让人觉得她在生气。所以,她的好朋友也就是我一个。
闵靓非常珍惜我们的友谊,她对我非常好,会给我看男生给她写的情书,告诉我她爸爸和妈妈计划去香港旅行。每次去她家,我都会得到最高级别的接待,所有的童话书,所有的新玩具,她都拿出来献宝。
然而,她从不告诉我她喜欢的男生是哪一个,也不会对我说她爸爸每次喝酒都会打***妈,偶尔还会误伤到她。时间久了,我越来越有些害怕她。在她面前的我,总是有些缩手缩脚,生怕哪个地方会伤害到她。
高考,我的狗屎运再次降临,考上了北京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这是闵靓和***妈的梦想,她们填报学校时的志在必得,让我忘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和我妈的愿望。闵靓的高考分数刚过一类线,也就是说,只能在二类本科院校中间选择。复读成为她和她好胜的妈妈来年生活的主题。
我们那里都时兴考上大学要摆谢师宴,邀请恩师好友来庆祝。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家那一年却没有,我的名字被写在红榜上,在母校的门前红了整整一个夏天。而我却不敢再和闵靓分享喜悦,耳朵里响起的是小学四年级她给我的忠告:“陈珊你不能骄傲。”
第24个、我为什么要跟你做朋友

走在路上,我最讨厌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小姐,我们可不可以做个朋友。」有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反问:「我为什么要跟你做朋友?」
因为通常会说「做朋友」的人,都不止是想要「做朋友」,要不然不会三天两头的就约要吃饭,出去吃个饭也问个东问个西的令人烦,更可怕的是,你要是真的跟他出去个几次,有时候就连为什么你晚一点回家,他都要管,而理由则是千篇一律的「因为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我关心你。」
可是,
因为是朋友,就一定要陪你吃饭?
因为是朋友,就一定要跟你聊天?
因为是朋友,就可以管我跟谁出去,和为什么不回家?
因为是朋友,所以我就不能忙着工作没时间和你讲话?
但是,我实在忍不住想讲,我根本不是你的朋友,我为什么要和颜悦色的对你,为什么要莫名其妙的让你管?
也许你是因为工作才有我的电话,也许你是因为朋友的朋友才有我的MSN,也许是你长的帅让我一时不察的留了连络方法,但是,你根本就还不是我的朋友,最多也只能算是「互相知道的人」。
所以我没必要向你报备我何时休假;我没必要跟你说我为什么不想吃饭;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不想跟你出去;我没必要半夜赶去陪你谈心;因为你不是我的朋友,请搞清楚你自己的角色,你只是我认识的人,但我的手机、MSN里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平常也许都各自忙碌着,不干涉彼此的生活,但难过的时候就会相互找寻,你了解他的心事,他知道你的秘密,一通电话甚至不用多说,光听语气就知道对方发生什么事,这是朋友。你不用要求,他也会来陪你谈心,你有苦难,他会第一个帮你担,不论男女,也许少连络,但就知道,这个人是关心我的,这才是朋友。
也许你会说你都能做到,但是很抱歉,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并不会想起你这位「朋友」,因为在我的心中,你根本还构不着那个位置,所以不要拿着「朋友」两个字来压我,因为目前的你并没有资格,如果再傻傻的,就连「有连络的人」都会失去资格。
第25个、梦想只是刚刚开始
于是在一个深夜他拨通了他的北方家里的我的电话,接起电话我就先听到了他一声低低的叹息。这几年来,许峰并不是常常跟家人电话诉衷肠的,追梦的专一执著使他不习惯于花太多的时间矫情的倾诉思乡之苦和漂泊的艰辛。可他碰到了难题,他想离开上海,我问为什么,他说,上海太安逸。我说那你想要什么,他沉吟着说,乘风破浪,然后享受成功波澜壮阔到来时的快感。我问那现在有这样的舰船让你起航吗,他说有,福建一家电视台抛来绣球,我不知道该不该要。我在电话这边笑笑,你当然会要。你打来电话只是想多一个支持的声音给你力量。
于是许峰放弃了上海的安逸割舍了它诱人的待遇,又一路追梦来到福建。进了福建这家电视台,许峰乐了,这里才有他想要的。快节奏,高效率,你追我赶,精益求精。许峰又一次把自己放逐到真空状态,放逐到起点。为一句话要NG好几次,为一个眼神要琢磨大半天,为一个字的读法要问遍台里所有的前辈,经过这些打磨再重新坐到摄像机前时,感觉就不一样了,许峰认为,这一刻的自己呈现给观众的东西是最真实的,最有价值的。
我问许峰,现在还听罗大佑的《追梦人》吗?许峰说当然听,最爱开头那句了,让青春吹动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我说恭喜你啊,终于追到梦想的终点了,许峰在电话那边停顿了一下,礼貌地纠正我,乐乐,可不可以这样说,我的梦想只是刚刚开始。

第26个、女人的友谊能一生相随
在我远嫁他乡后,华离了婚。
离完婚后的华,一人带着女儿,辛苦地打理着一间蛋糕店。我不知道瘦小的她,是如何撑起生活的天空,又如何在拮据的日子中精打细算的过。电话中的她,总是含糊着,将自已的艰难轻轻带过。我听出她苦涩而无奈的笑中,对未来依然充满了希望。
我不止一次的想,假如我还在老家,我一定要与她共这番患难。就像曾经我们情同姐妹,相依相存。就像我曾经以为的那样,我们的感情独一无二,无人取代。
一切都回不去了,只有在这个并不安静的夜晚,用一首苍凉的歌打开我的记忆之门。如果可以,就让我把自已放在往昔之中,从来时的路重新再走上一遍,我也无悔。
仔细想来,从来没有对其他人,像对华那样,把哄人当成一种乐趣。我喜欢她对我表现出的种种依赖,在她心中,我是最好最值得信任的人。我喜欢这种被人装在心里的感觉。因此每到放假,为了怕她不想我,又为了怕她想我,我几乎天天给她写信。
我会在信里将我诗情画意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对她的思念,是我取之不竭的灵感来源。我相信,我在写信的时候,远远比现在,对文字更有一种神奇的天份与灵气。我一边写,一边都能想像得出,华读信时,眼角该闪烁着怎样激动与感动的泪光。
我将写好的信叠成厚厚的,隔一天寄出一次,以保证她每天都有我的信看,就像我在她耳边说话,就像不曾分开。然后,焦灼地等待回信。那时没有电话,更没有手机,尽管等待的过程漫长而难耐,但在拿到信件的时候,那份突如其来的狂喜,激动到不忍心立即拆开了看。这样的感受,是接一个电话,读一条短信所远不能体会到的。
读华的回信,信纸上的斑斑水渍,将一个个字浸润得模糊不清。我想象着她写字时泪如珠落的样子,心底充满了牵挂与甜蜜。有时,我会做一些手工的东西寄给她。譬如用树叶做的书签,在自制卡片上画点画,写几个如诗的句子,甚至有一次,向来懒且手拙的我,还破天荒地绣了一块手绢。自她以后,我再也没有替谁,做过任何一件手工作品,我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而十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经过华的门市,华叫住我说,她搬家的时候,翻出了我写给她的厚厚一沓信,还有一块手绢。华向我说的时候,脸上露出的笑容里有很真的眷恋。我装着不经意的样子,坐在她门市的椅子上,看大街上穿梭过往的红男绿女,我仿佛觉得,我与她的友谊,就像被时光定格了的黑白照片,永恒而经典。
我一直飘飘荡荡的,不肯让情感定居下来,好像守着这份挚爱的友情,就是最大的快乐。然而华参加工作后不久,就恋爱了,我还在念书。
那个周末我一如往常的坐车去看她,打开她宿舍的门,屋内空无一人。我就坐在房间里等她,一直等到天黑,等到天明,她也没有回。直觉告诉我,她是恋爱了。恋爱中的人是最没有时间观念的,恋爱中的人是最容易忘却友情的,恋爱中的她,一定不会将我放在心中了。天擦亮时,我一个人跑到后面的山坡上,伤心地发呆。等华与她的男友寻来时,我一脸冷漠地,目不斜视的离开了她。
友谊仍在继续。只是有了点不同。我们像两个圆,曾经是同心圆,慢慢的,被生活的距离拉开,成为相互交集的圆,这共同的交集,便是我们的友情,与记忆中的美好时光。
工作后的我,又有了另外的朋友。我时常与这些朋友打打闹闹,吃吃喝喝,变得没心没肺。对朋友,我大都是好脾气的,却不再煞费苦心的哄人。上班的道会经过华的门市,那时她与她老公开了个小的广告公司。有时从门口经过,我会进去小坐片刻,也不说话,就看她在电脑前忙忙碌碌的样子。有时就打个招呼一闪而过。
那时的华,一心扑在过日子上。个性中那些率真的部分,也渐渐磨耗殆尽。与她在一起,时常从她嘴里听到挣钱的辛苦,生活的抱怨,还有老公的不是。婆婆妈妈的,我有些腻烦,因此在很长的时间内,我都故意从对街绕道而过。
华的身体一直不大好,瘦且羸弱,是一个药罐子。结婚好几年,才敢怀了孩子。怀孕后的华,浑身充满了母性的光辉。其实她在我的心中,总是一副稚气调皮的小女孩样,然而仿佛一夜之间,她就迅速地成长了。
有一晚做梦,梦见华生产了。次日醒来,感觉怪怪的,便奔了她门市去,她不在,她老公在。一问,方知她真的在头一日,剖腹产下了她的女儿。我急忙打车奔向医院,带着激动急切的心情,冲进了病房。
华正在试着给女儿喂奶,眼泪却叭答叭答的往下掉。关心则乱,况且我没生过小孩,没有经验可以传授,因此只有站在一旁急问怎么了怎么了,华才抽抽答答地说,是孩子把她咬痛了。然后又一边哭一边喂,我一筹莫展,心头对这丑丑的婴儿竟有些许憎厌。
写到这里,看了看点,也接近半夜。不禁想起现在北京的她,是否也安然入睡?
去年春节过后,离婚后的她出兑了那个蛋糕店,抱着怀腔希望,随打工的人流涌向了北京。先做保姆,又在饭店打工,后来在一个熟人的帮助下,进了一家印刷厂,做电脑设计,一直干到现在。离家后的她,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天天成熟起来。如果说结婚后的她的成熟,是一种市侩世故的成熟,那么她如今的成熟,是心智上的成熟,是一块生铁久炼成钢的成熟。
虽然有时她还会为一点小事,特意打电话向我征询意见,虽然我会在心里说她欠缺主见,但每次对她的事,我都非常认真的应对。这好像是,多年以来,形成的习惯。
当她在北京,因工资延发而兜里只剩十几块钱的时候,她没有求助于别人,而给我来了电话。我乍一听到,既心急又感动。我想,她能在最困苦的时候想起我,可见我在她心中,仍是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立即托人找在北京出差的熟人,给她捎去五百元钱,不多,惟愿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我很愿意帮她,尽我所能之力,我总是不忍心,看到她受苦。
掰着手指算一算,从初识到现在,我与她的友谊,经历了十八年的阳光与风雨。想想还有几十年的时光要度,还有几十年的友情要共,小小的心脏,竟被快乐撑得要破胸而出了。

第27个、人变情亦变 朋友的概念变模糊

我们曾经亲如姊妹、义同死党,可以分享男人以外的任何秘密。后来我们各奔前程,理“家”忙“业”。无暇见面,也不再有交集。曾经的我和她无话不谈,可谓纯洁的知己,后来“花”“草”各有主,渐渐不再联系。友情之贵,是我们不懂得珍惜,还是生活“过滤”了许多留不住的东西。
一、童年:晴天晒太阳,落雨玩泥巴。
自有记忆起就有小伙伴,童年的我寄住在农村姥姥家,跟邻近的三个同岁小丫头常常结伴玩耍,冬天我们就在屋子里,火炕上用扑克牌“烙大饼”,抱着布娃娃分角色过家家;夏天就在大槐树下蹦格子,要么就背着大人去河边趟水,用罐头瓶钓鱼虾。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啊,晴天晒太阳,落雨玩泥巴。唯一的烦恼就是不喜天黑,每到那个时刻,小伙伴们要各回各家,我总恋恋不舍。
当时我最迷恋的就是姥姥家后面的一小片向日葵,金色的向日葵啊~ 总是向着太阳微笑~每次捉迷藏的时候,我都慌乱地在那片向日葵林里穿梭,想把自己掩藏起来,可是向日葵绿色的笔直的干那么纤细,一棵一棵,间隔分明,所以我转来转去觉得不行只好又跑掉去找更隐蔽的地方,有些时候还正在那里焦急地转圈,就恰好被小伙伴赶来逮个正着,大喝一声:嘿,看你往哪里跑!
第28个、那时友情里的一点暧昧
我是标准没心没肺型的那种人。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很多的男生朋友根本当我是同性别的兄弟对待。在这么多的兄弟中,曾经有一段很短很短的插曲。
???
I2是我的高中同学,在那个青春年代,我们好的实在没话说,可以共用一个水杯,一起去看演唱会......正是因为两人走的太近,在随时可以萌发爱情的岁月里,大家都误会了我们的关系,连身边最近的朋友也抓着我的手问:“你们在谈恋爱?”我每天都要一本正经地对这个解释,对那个说,我们可是纯友谊呀!大家摇着头,纯友谊?不信!不但他们不信,连老师也找我谈话,主题思想就是以学习为重,不要早恋。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那时的我依然喜欢着初恋男友。用自己话说,真叫一个雷打不动。还记得自己特矫情地在日记上写:这就像一条特别漫长的路,我走的很辛苦,可是我知道就算走到尽头,在终点等待我的人也不会是你。我保持自己的想念,让别人继续以为吧。
后来记不得的我们怎么就突然都想不开了,竟真的谈起了恋爱。彼此都不是对方的心动,根本没有那种爱的冲动。逛了两次街,看了一场电影,便没有了下文,这样来去匆匆。那年的圣诞节,我用纸包了足足有奇宝饼干那么大的一个实心纸桶,然后打了精致的包装。其实里面只有一个很小的字条写着,辛苦了,圣诞快乐。听说他收到礼物后,拆了一节自习课。然后看到我就习惯性地拿眼睛横我。那时的我们准备回到纯友谊的位置。显然还有些情绪没有梳理好。毕业后,我继续在这个城市读书,他去了日本留学,才算彻底地缓和,应该感谢时间,它可以改变所有的难堪。
???
去年他回国的时候打电话通知我,晚上朋友们聚会。我告诉他,今天是妈妈的生日,要晚些去。他在电话那端叹气,早说是咱妈的生日呀,我都没准备什么礼物。我哭笑不得地顶了他句,你少来。见到他时,我们拥抱了一下,他说,真的是32A呀,抱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打着他的头,说过多少次了,是34B。这样的玩笑无伤大雅,而我们的关系永远不再有任何质的改变,绝对的好兄弟而已。
这样所谓的前男友总是特别了解你,特别谈的来。我收拾书柜的时候,找到当年的情书,便威胁他,如果不给我200元,就交给他女朋友。他特镇定地说,LR知道我们怎么回事。她怎么知道的?你傻啊,当初和你在一起才和她分开的。哦,忘记了。我的敲诈计划就这样破灭了。I2说,LR要我明年结婚,可是我还没想好呢。是么不想结,还是不想和她结?想和你结!你撒谎不恶心啊!哎,一起叹气。I2,知道么,老天总是不能让你太如愿的,我一直希望找个大自己几岁的男朋友,可是我的男朋友都是比我小,如果把你算进去,你是大的了。是么,要是你也算女朋友的话,可是最纯洁的一段历史呢。然后我们假装为了当年嚷,我说是他先甩的我。他说是我先抛弃的他。说完都笑了。
今年夏天,我因为一些事情不开心,I2就在晚上打电话给我,在家?在。那我打你家里电话。好的,什么事情啊?没事,和你聊天。东一句,西一句。说些没用的话,他说,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陪你打发时光。谢谢你I2,我在心里这样说。
很庆幸自己的软弱和没心没肺,让我可以把岁月里的曾经都变成友谊一直保存。也许我们曾经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男性好朋友,可以拥抱,可以牵手。止于此的身体接触。有些暧昧是留在嘴边的,言语间仿佛无限的亲密,实际上无非是玩笑罢了。不是17岁了,分得清所谓暧昧与爱情的差别。

第29个、家宴

茜要在家搞一场小型宴会,宴请她高中时同班的十个女同学。这想法来自茜在超市购物时碰到一个多年未见的女同学。感情的闸门猛地打开,湿了她的心。
茜生活得很惬意。锦衣玉食,饱食终日,除了享乐什么都不做。因为她有一个很能干很有钱的丈夫。
宴请的同学中,有一位是茜的同桌娟。俩人虽同桌,却不同命。娟的丈夫,有一天早上起床,低头穿鞋时,突发脑溢血,一头栽地。虽然大夫尽了心,虽然娟把家里全部积蓄都用给丈夫治病,可一年过去,丈夫仍然卧床。目睹着亲爱的人在受苦,娟心如刀绞。大笔难以承担的医药费,使她心里像压了块巨石。娟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娟本不打算参加宴会的,可茜盛情,一次次地请,一次次地邀,娟甚为感动。娟便请来婆婆,暂替她照料丈夫。婆婆心疼儿媳,说:“去吧去吧,整日里苦,出去和同学散散心,换个心情也好。”临出门,娟对婆婆叮嘱再叮嘱,她不放心丈夫,她觉得自己就是为丈夫活着的。
茜的家的确豪华,一进家门,扑面而来的是富丽堂皇的装饰:巨大的欧式吊灯,流光溢彩;雕刻着龙凤等古典图案的红木家具,气派典雅;玻璃窗外一目了然的大片私家花园,赏心悦目。娟感受着茜的家气派豪华,下意识整了整衣角。
娟是最后一个在同学们面前出现的。娟的同学个个时髦体面。娟也特意把自己打扮一番,乌黑的浓发在脑后盘了一个好看的卷,粉红色的衣服映得她的脸庞和顺柔美。同学们虽都住在一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有的甚至毕业十几年一次也没见过。拥抱、惊呼、尖叫、放声地笑,这些见面时的仪式几乎把茜的家闹翻天。等稍稍安静下来,她们想起娟是需要安慰的,便围在她身边,说些劝慰的话。娟静静地听着,感受着老同学的关爱,感受着对她这样一个不幸人的怜悯,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感谢。
作为主人的茜虽然浑身散发着富婆的贵族气,却没有哗众取宠的轻飘。茜的言谈举止、一憨一笑都大方得体。她的头发烫得弯曲,衣服是紧身的,显得身形更好看。娟心里很羡慕茜,和茜相比,自己一贫如洗。上学的时候,娟比茜出众,无论从长相还是学习成绩,娟都比茜强。娟觉得生活亏待了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被生活深深伤害的女人。但娟的自尊心极强,她克制着自己。她心里想,茜,你过得再好,还不都是你丈夫给你的吗?你若遇我这样的遭遇,能有我这份从容吗?
茜自然要在大家都到来之后说几句,热情洋溢的欢迎词引起了大家的如雷掌声。之后,茜把大家引到餐厅。保姆已经把美酒佳肴摆满了桌。因是同学相聚,大家都很放松,开怀畅饮,谈笑风生。
席间,保姆来到茜的身旁,在茜耳边低语了几句。茜立刻现出惊讶,说:“再找找,再找找,不会丢的,放错位子了吧。”保姆说:“不会的,不会的,千真万确我放在那儿的,不会错!”
大家的目光一齐投向她们。问什么事,什么丢了?茜说:“没什么没什么,什么也没丢。”保姆抢话说:“茜姐的手表丢了,刚买的,两万多呢!上午我亲手放在客厅柜子上的。”保姆的话,顿时引起一片哗然。茜生气地对保姆说:“你下去吧,不要坏了我们的心情。”保姆说:“如果真丢了我可不负责任,不要等你的同学都走了再拿我问!”
一个同学说:“我们一起帮她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踏实了。”大家都附和说:“是啊是啊,我们一起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都踏实了。”于是大家离开座位,来到客厅,在椅子底下,桌子底下,柜子旮旯,找啊找啊找。可是,大家还是没有找到。保姆像是对茜又像是自言自语:“除非搜身,不然永远也不会找到!”
保姆的话引起大家共鸣;为洗清自己的嫌疑。好多人都赞同,说:“还是搜搜吧,搜搜好!”娟却不同意,她大声说:“我不同意!”大家一起抬头看她。她说:“我没偷,我不允许别人搜我的身。”她身边一个同学劝她说:“搜就搜,反正咱又没偷。”另外一个同学也说:“搜了不就清白了。”娟坚决不同意:“任你们怎么说怎么想,我反正不允许别人翻我的身!”茜一看大家都下不了台,就走到娟跟前,抱歉地说:“对不起娟,我不会同意这么做的,你们都是我最亲最好的同学。”保姆强硬地说:“你可别先说这么好听。同学又怎样,十几年都不来往,人心可是隔肚皮的。”保姆把脸转向娟说:“你为什么不让搜身?你紧张什么呢?难道是你偷的吗?”娟面对保姆的目光,脸气得通红。她没和保姆争辩,一转身,离开茜的家,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茜来到娟的家。娟正给他的丈夫做按摩。见茜来,娟很客气给茜端茶让座。茜的脸羞红了,说:“娟,很对不起,手表找到了,在花瓶后面找到的,是保姆放错地方了。”娟并不吃惊,笑了笑,仿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茜很愧疚,再次请求娟原谅。说:‘媚。你把上午不愉快的事忘掉吧!”
面对茜恳切动人的脸庞,娟沉静一会儿说:“茜,上午我确实偷了你家的东西。”
茜震惊了,轻轻问:“什么,你偷了东西?你开玩笑吧!”
娟摇了摇头,说:“我偷了一块点心装在了裤兜里,因为我丈夫好久没吃上那么好吃的点心了。”娟说着,流下了泪。
茜看着娟,泪也湿了脸……
第30个、如果你已拥有,请珍惜

一
上高一时,我第一次见到阿艺是在我们学校文化艺术节的舞台上,他唱了一首陶喆的《寂寞的季节》。原本是一首安安静静的歌曲,但在开场时他却加上了一段极不协调的机械舞,我在后台真不知道说什么好。而且,他唱了没两句就开始跑调,要知道,我的节目就在他之后,我要唱的是潘玮柏的一首快歌。他把慢歌折腾成了快歌,我是不是也要把快歌演绎成“蜗牛爬”?我实在对他没什么好感。
那天晚上,我在校门口等一起回家的同学,阿艺从车棚里骑车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笑着打招呼说:“你的歌唱得不错,就是动作太僵硬了。”说完,他飞快地蹬着车子闪人了。
嗯?这话从何而来?我立刻骑上车子去追他。在街角,我用车子别住他问:“你的话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的歌和身体动作不协调……”他扬着脸说。原来,他第一次见我,也是十分不顺眼。
平常就喜欢唱歌的我,歌声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据他所说,我的动作十分招人厌,至少招他讨厌——当时,我右手插在屁兜儿里,左手不停地在胸前打着节奏,小拇指上还戴着一个闪闪的尾戒。
两人互“夸”了半天之后,我们勉强下了一个让彼此都可以接受,而且都很给自己长脸的结论:都怪那时太青涩。
我们就这样“不打不相识”,敲破了彼此间陌生的隔膜。之后,每次在学校遇到,我们就会打个招呼。慢慢地,两人的话也越来越多,后来就演变成一起回家,成了朋友。
所以说,造化弄人,或者用更流行点的话讲,缘分到了,拦都拦不住。
二
高考前夕,大家的神经绷得很紧,几近崩溃,所有的人都像是一只被压抑许久的狮子,随时都会爆发。我当然也无法置身事外。那段时间,我就像是吃了火药一样,因为一点小事都会和阿艺翻脸吵架。我们的兄弟情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
有一次,我模拟成绩十分不理想,莫名其妙的一股怨气就撒到了他身上。我本以为矛盾升级在所难免,可是没想到,我得到的是一个轻松的微笑。
他只淡淡地说了一句:“现在心情好点了吗?我们去喝点东西吧。”
他的反应让我感到很意外,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办。
他说:“每个人在这个时候都是有很大压力的,这点你我都知道。今天我没有和你一样发火,不是因为我对你的莫名其妙不生气。我知道你没考好,压力一定比我大,我怎么能给你雪上加霜呢?”
这样一席话,真的让我无地自容。但我没有收敛,且终于在随后的一天惹毛了阿艺。
一次,阿艺和我说,他在学校和老师吵起来了。还没等他说完,我就对他说:“你怎么能和老师吵架呢?这样是非常不好的……”阿艺起初什么话都没有说,但最后终于忍无可忍,他对我说:“明明是老师他自己的误会造成的问题!”我慢慢听他把事情说完,才知道刚才责怪他是多么愚蠢。阿艺对我说:“我希望得到的是你的理解。”一句话说得我心里那叫一个不是滋味儿。打这之后,我学会了做一个倾听者。
一次吃饭时,阿艺对我说:“最近很少听你喋喋不休地发表你的‘正义言论’了。”“因为我现在知道了,人与人之间做一个倾听者是首要的,学会倾听才能让彼此更加亲近,我也不想因为我的臭毛病弄得咱俩不开心啊。”我笑着说。
不可否认,我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总是不分时间、地点地乱“咬”人。但是,阿艺每次都可以理解我,在我变身为“疯狗”的时候,送上一支镇静剂。
有这样的兄弟,真的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乐趣。或者说,认识他是我三生有幸。
三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阿艺有时候也让人十分头疼。他对于生活中的很多小事总是很不在意,加上他本身又是一个慢性子,有时候真的会让人火冒三丈,甚至有些抓狂。
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去郊游。前一天,两人在电话里兴致勃勃地讨论第二天的出行计划,然后各自道晚安。
第二天早晨5点,我按照约好的时间到达见面的地点,等了半个多小时都不见阿艺,打手机也只有一个甜美的小姐温柔地说“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大清早的我又不好意思往他家里打电话,只好不停地来回踱步,心中不由地升起一丝不悦。
等到我远远看到一个人影跑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的事了。我实在是无法理解这样的行为,因为这样的事已经不是一两次了。在他的一再道歉下,我们虽然还是按照原本的计划去游玩,但一路上大家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开心。
不过,经历了这次不愉快之后,阿艺开始改变自己。虽然偶尔的迟到还是让人很恼火,但是从一个小时到半个小时,从10分钟到5分钟,最后准时甚至提前到达,这样的变化让人十分欣慰。当我问及他时,他只说:“我不想因为我的磨蹭让彼此不愉快,所以必须要改变自己。”
那个夏天我们无比放纵,因为我们大学毕业了。酒瓶空了无数,年轻是不需要理由的,更何况告别。阿艺义无反顾地去了西安,那个他眼中梦一般的城市,如他所说,出去是为了更好的归来。既然如此,我做了一个守望者,在这片热爱的土地上守望。
四
如今,虽然我们在不同的城市生活,但很多时候,遇到困难都会打电话给对方。送上一句问候,询问彼此的境况,讲述自己的烦恼和困惑,在对方那里寻求帮助,得到理解。虽然一年都没有什么见面的机会,但是我们却觉得更加紧密。
每到过年的时候,我都会去车站接他。然后,一起喝酒,吹牛……像以前一样,当傻傻的我跑去付钱的时候,老板笑嘻嘻地说:“你的兄弟已经付过了。”
接着,我们跑到大学里去踢球。踢上一整天,骨头都快散了,可是很开心。每次踢球,我们都当作节日般趁兴而去,尽兴而归。球破了一个又一个,球鞋坏了一双又一双,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唯一不变的,是我们的兄弟情。
以前,我一直都把阿艺当成需要我照顾的小男孩看,但现在,他有了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价值观;以前,都是我在告诉他做人的学问,在他面前一副兄长的样子,但是今天,我要谢谢他,告诉他我在他身上也学到了很多。“因为有了你,让我学会了宽容放下了倔强,学会了倾听放下了自负,学会了忍耐放下了傲慢。谢谢你的提醒,你的忍耐,还有你的理解。”
好兄弟,人生的路还很长,未来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
编辑碎语:
80后人绝大多数是独生子,他们一个人玩耍,一个人长大,在家里是人人迁就的“小皇帝”,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进入社会后,这样的性格渐渐显示出其缺陷,令他们无所适从。
如此,左耳的故事就显得难能可贵。两个80后的男孩,互相迁就,互相依靠,互相支撑,在矛盾中学会长大,在快乐里体会真情。他们不是亲兄弟,情感却超过了兄弟情谊。
其实,不仅仅是80后,90后乃至00后都将独自面对成长,他们的内心,都需要像左耳所拥有的兄弟姐妹般的情感。
如果你已拥有,请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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