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空余的爱

很久、很久,我都没有上过网了,也许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你的QQ在线吧,可是我又不愿意将你删掉,我担心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知道,此刻的你,应该很幸福的,但,我还是想要告诉你:我爱你!
我们是在那个不眠之夜认识的,那个不一样的夜晚将你我牵绕在一起,那样的突如其来,却也带给了我阵阵欢喜。平时我喜欢在网上流离,浮华的页面让我不再感到寂寞的疼痛,每晚的午夜时分,我的QQ都会上线,因为在那一刻,我才可以感受到夜静得有点可怕,但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和氛围,除了电脑那微弱的光源之外,都是漆黑一片,好像我的存在是生命的源泉一般。
那一天,我和平时一样,在十二点之前做完了其他的事情,静默的等待着午夜钟声响的那一刻,我打开了电脑,突然在心脏的部位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触动,我也没有太过在意。手指在键盘上面熟练的敲打着,给这个安静的黑夜带来了一丝声响,好像是钢琴键的跳跃般的欢乐。
我喜欢去很多的论坛,了解一些很远的故事,弥留下自己独行的痕迹。在那个晚上,我找到了一个名为潇湘苑的贴吧,贴吧里都记载着很多人的心情,只字片语,却诉尽了心底那简单的深情。在此,我很少相信所谓的感情,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讲,我是一个十足的堕落者,可是,我更缺乏温暖,在渴望的同时又在痛恨着自己的矛盾,原来我还是孩子。我快速的浏览了那些距我很远又很近的网友们的帖子,感受到他们的心很近,可是,我又情不自禁的痛了,只因为我恐惧这样的楚楚情意,也许,是我不敢去做这样的有责任的人吧。
一篇名为“一缕清香隐于雾”的文章吸引了我,里面附带了几朵很漂亮的花卉,我不认识它们,图片上面有淡淡的雾气,让人不由自主的感受到那清香的缓缓飘入心脾,好像心魂都焕然一新。也许是由于这篇帖子的清雅吸引了我,让我不由自主的点击了作者的头像,进入到她的空间,空间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大部分都是和花卉相关的,但是却都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有史以来第一次的阵阵触动,也许我的心空了很久了,我加她为好友了,其实,并没有因此而多想什么。
可是,不知为什么,自此之后,每天晚上我情不自禁的就会去她的空间看看,看看她有什么新的动态,也许这只是了解她的一种方式,也许,我什么都没有想要。后来,我们开始了QQ聊天,聊得很投机,慢慢地,我习惯了每天和她聊一会,哪天看她没有在线,我的心里感觉空落落的,也许这就是可怕的习惯吧。
我们从简单的问候,一直到无话不谈,这样的亲昵也许不算是完整的爱情,可是,却让我如此依赖,有很多的人认为,是我寂寞了,可是,我的心是真的,有一次,我无法克制自己心里的压抑,告诉她:我们见面吧,虽然曾经对这样的画面进行了无数次想象,可是,我害怕她的拒绝。但是,她答应了,让我竟不知所措了,也许,是太高兴了吧,有点出乎意料吧。
我们虽然在同一城市,可是,之前为了保留一点点的神秘感,我们彼此都没有看过对方的照片,我们相约在那个美丽的晚上,在一个很安静的咖啡店,因为她告诉过我,她喜欢那样的格调,喜欢那里的落寞。那晚,我到的很早,也许,是想给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吧,我坐在我们原本事先订好的座位,看着窗外,想着什么,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后来,我闻到了淡淡香气,我转回来头,看到一个很瘦削的女孩,她的头发有点发黄,脸色也不是很好,不过长得还很漂亮,而且那浅浅的酒窝特别的可爱,身上还有淡淡的香味。我请她坐下,我们聊了很多,她看起来健谈,这样挺好的,我喜欢这个给我不一样感觉的女孩。
那晚,我送他回去的时候,她突然说,她不想回去了,要去我那里,我们就去了我那个很糟糕的蜗居,晚上,我想抱她,她不让我碰她,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那晚,就那样简简单单的过去了,第二天,我送她离开了。
也许,从某种角度而言,男人的思维和女人的思维是不同的,现在才突然发现,男人很难懂,女人亦难懂,只不过针对的对象不同而已。我想,如果很爱她,就该给她最起码的尊重,但是,我又无法克制自己身体的反应,也许,我不是一个好男人吧。作为,坏男人,我觉得我不是很称职,好了,也许我该补补觉了。
再之后,我们很少联系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我好像也从未在她的世界里留下任何痕迹。也许,她的世界里面太冷了,容不下我这个喜爱阳光的人吧,慢慢地,我将她抛之脑后了,也许,我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正因如此,我要让自己活得很充实,又开始了我之前的涉猎活动,在网络的世界里穿梭,只为了达到某种心理上的快感。
又是一个下雨天,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每逢下雨天,我就特别的烦躁,感觉自己更加的寂寞,好像我是被丢弃的孩子一般,在世界的角落里孤独的活着。我为了让别人看着自己活得很好,我去大型商场开始了疯狂的选购,整整的逛了一天,感觉突然累了,就走进了一家咖啡店,随便点了点,不由自主的看向了窗外,看着昏蒙蒙的天,毛毛细雨,莫名的伤感起来了,想起了心里久久埋藏的她,原来她还在,只不过是在我的心底,慢慢的沉淀,却消失不掉,突然,感觉到痛了,揪心的痛,但过了一会,我便没事了。
我失落的拿起我今天的战利品回到那个我小小的栖身之地,有点累了,我想我该睡觉了,不知觉看着远方的事物离我越来越远,直至视线模糊,在那个美丽的梦里,我梦到了,我们再次相遇,不过,她的身边多了一个比我更英俊的男人,这让我很不是滋味,但我还是默默的对她微笑,但是,她好像无视我的存在一般,从我的身边悄然走过,还和那个帅气的男人手牵着手,亲密的从我的身边走过,那一刻,心脏好像都要停止了跳动,呼吸都是那么的困难,好像要坠入地狱一般的急骤,没有任何的知觉,就这样,突然,脑子里一片空虚。我虚弱的睁开疲惫的双眼,在我的神智还没有恢复过来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的跳起来,打开电脑,快速的登录上QQ,寻找她的踪迹,可是,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冷汗从额头上缓慢的留下来,我记得,我好像没有删掉她的QQ吧!
好不容易才从电脑桌旁,找到曾经用笔记下她的QQ,然后,我又情不自禁的加了她,也许,这便是另一个开始,从此,开始了不一样的生活。我们后来见了几次面,慢慢的,见面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我也特别喜欢和她一起出去散散步之类的,也许,是因为性格的关系,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永远无法跨越的界限,但我愿意迁就她,只因为,我发现,我爱上她,而且是在不知名的情况下,爱她,是那样的深刻。
在一个很平常的日子,我们同居了,开始了属于我们自己的小生活,感觉我那里像一个家了,她将房间布置的很温馨,而且对我特别的关心,白天的时候,我们忙着工作,晚上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散散步,因为她喜欢散步,她说,她喜欢这样的慢步调,好像彼此可以一直牵手走下去。后来,我失去了工作,因为我和我的上司出现了矛盾,所以,我辞职了。
她还是每天按时上班,我也开始着手重新找工作,她的工作有的时候会回来的很晚,我会去接她,她没有空的时候,我会收拾房间,给她洗洗衣服之类的,不知道为什么,每天总是期待着她的回来。不知道是我最近的运气不太好,还是其他什么,我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我们就这样的生活着,有的时候,我不小心就将她惹哭了,不过,她很喜欢我的怀抱,她总是说:“你应该庆幸自己的怀抱,给我带来很多的温暖,让我有安全感!”每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都感觉莫名的温暖。
在她休假的时候,我们喜欢起来的很晚,然后出去吃点东西,再去附近转转,这是她喜欢的生活方式,就像我,虽然很想出去运动一下,但我还是,和她散散步,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爱吧,因为除过她休假的那天,其余的时间我可以自由支配。她从来不过问,我白天做什么了,不是她不关注我,只是她不想给我压力,我明白的。
虽然,我们过得不是很富裕,但是我们过得很幸福。平时,也会有点额额碰碰的,但是我们还是会和好如初,这便是平凡的生活吧。我想,我们的第一家,也挺好的!后来,她回来的越来越晚了,而且她有的时候还会凶我,我知道,因为我,让她过得很苦,我曾经多次,想毅然的离她而去,可是,我又是那么的舍不得她,看着她那样的瘦削,真的放心不下。她也说了很多次,她要走了,可是,她说,她没有勇气,她不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就这样,我们还是生活在那个小房间里。我很宠她,也许,是因为我太爱她了吧!
如果,爱她,请用心爱,这是一个好友对我说过的话,至今,我都铭记在心。后来,我们搬房子了,因为我们付不起那里的房租了,仅仅的靠着她那点工资,远远不够我们两个的花销,我们收拾了东西就重新搬到了另外一所更小的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从那边临走的时候,她说,那个是我们的家,她害怕我们就此失去那曾经年轻的美梦,就像《爱的发声练习》上面的男女主角一样,就因为爱,我想我们会过得可以好一点。
可是,也许是好景不长,还是幸福总是遭人嫉妒,有一天,她说她累了,她心里还放不下她的前男友,她简单的收拾了行李,离开了,从我的生命中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而我,只是,紧紧的抱着她,说:“在外面照顾好自己,我等你回来!”,微笑着和她说再见!可是,在她走后,我无法抑制那揪心的痛楚,泪水默默地留了下来,原来,真的很痛,我又急忙跑出去,看着她的背影大喊道:“要照顾好自己哦”,她的泪水已经模糊了双眼,她勉强的笑了笑,说:“嗯,我会的!”,转身离去了。
接下来,我开始了单身的生活,不过,房间还是收拾的很干净,因为,我再等她回来,她是我生命中的烟花,很漂亮,但是我却无法拥有。我也开始了正常的人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我有时在想,假如,我的工作可以早点找到的话,也许,她就不会走的。但我明白,我不能给她带来幸福,那我就祝福她吧!闲下来的时候,会常常去我们去过的公园的椅子上坐坐,感受一下她是否曾留下来的气息,感觉很美,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好像那颗心都醉了。现在才发现,原来,她是多么的会享受自然的芳香!
后来,有一次,我在大街上无聊的漫步,也许是因为,受到了她的影响吧。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画面,发现了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在吵架,那个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而另外的一个女人,好像怀孕了,有很多的人在观看,好像那是一场多么精彩的话剧,由于好奇,我也走近看看,当我看到那个怀孕的女人的时候,那颗心又再次的痛了起来,原来是她,她怎么了,我在心里问着,从大家的议论中得知,那个男人抛弃了她,就是她的前男友。好痛、好痛,看着她那样的憔悴,我默默地扶起她,带着她离开了那冰冷的地方,我们回到了我的寝室,她一直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给她洗澡,晚上,我们一起躺下休息,她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而我彻夜未眠,我告诉自己:我要一辈子对她好!
我从别人那里得知,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有很多次,他前男友来纠缠她,还威胁她,要伤害我,让她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她一直都隐瞒着我,后来,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知道不是我的小孩,就离开了我的身边,来到另外一个很偏僻的地方生活着,而那天我看到的那一幕,是因为她想从她的前男友那里要一点点钱,为了给即将诞生的孩子存点钱,她现在不能工作,只能祈求她的前男友,我坚持着听完了所有的事情,那颗心又开始痛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那一天,那条路我走了很久、很久,回去之后,我什么都没有说,她还是什么话都不说,但是我们开始了幸福的生活,不久,她的肚子特别的疼,我赶紧送她去医院,我强烈要求陪生,她紧紧的抓住我的手,我想,那一刻,我们的心是紧紧的牵在一起的,没有过多久,她便生另一个男孩,在孩子嚎啕大哭的时候,她幸福的笑了,虚弱的说:“我们的孩子。。。。。。”
第2篇、蓝蝴蝶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
蝴蝶是毛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
“嘘!你会吓着它的。”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毛虫,拣了球就走开了。后来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海滨小镇,到外地求学,对家乡来说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人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黏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面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到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蝴蝶不是鸟。”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
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呆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保持着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小朋友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后,偶尔会去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其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喝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她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
他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的下午,他在家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上别了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也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地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举行告别仪式时,他没有去。
他们告别过了。
他很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疚,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蓝色大蝴蝶。
标本旁有张图片说明,简单地记叙了她在断崖殉职的经过,还附了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是笑着的。
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美。她大学时期是一种蛹的状态,他一直都没看出来。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虹似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地看蝴蝶。
第3篇、闪着荧光的外衣
他和她,只是那么普通的一对夫妻,他们的家坐落在一条匆忙的国道边上。
一天晚上,正在做饭的她听说又发生了车祸,死去的是一个骑车的男子,女人的心一紧,第二天,她给丈夫买了一件新衣,那是一件很普通的衣服,在衣背上镶着几道荧光彩条,一到暗处便会闪光的那种。她让他穿上,男人笑而不言,开始穿着衣服去上班。
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继续着,没有任何风生水起的东西。直到有一天,男人又很晚回家,他骑车走在国道的一个拐角时,忽然有一辆车从他身边迅速地刮过,斜插到路边的草丛里,而他也被刮倒在路边的田地里,司机惶恐地走了过来,扶起他,顾前问后之后,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司机说:“幸好看到你背上的荧光,要不就撞到你了。”
而他也惊魂甫定,脱下那件沾满泥土的外衣,看着那闪亮的荧光,豁然明白了妻子的用意。原来妻子是为了他的安全才特地买了一件荧光衣。
当他走到楼下的时候,他抬头看,忽然发现一个黑色人影居然站在窗台上凝望着黑暗的路口。他忽然又是一颤,原来妻子只是关了灯,其实仍然在翘望着自己带着一身荧光回去。
于是,他又拐了出去,重新穿上荧光衣,在妻子的凝望下从路口赶回家里。到家的时候,妻子假装睡去了,而他也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妻子他的遭遇。
只是从那天起,他总爱穿那种镶带荧光的外衣。而每晚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总是分外地小心翼翼,因为他知道有一个女人始终在沉沉的黑夜里,凝盼着自己安全回家的身影。
日子久了,他身边的邻居居然都喜欢起穿荧光衣,因为无论在多黑的夜里,它总能闪动着无比温暖的爱意。

第4篇、意外惊喜

女友倩倩被单位派去南方一座大城市学习半年,走后一个月,我便思念难忍,正逢周末,就给她打电话,要去那儿看看她。倩倩一听就笑了:“这么远的路程,就两天时间,忍一忍吧,亲爱的,就当我去了外太空!”“可你没去外太空呀,再说两天不够,我还可以请假嘛。”一听请假,倩倩的口气就变了:“看你那点出息,男子汉当以事业为重,再这么儿女情长的我可真不理你了!”
又过了两个月,我去南方出差,可以绕道到她那儿。于是又打电话过去,谁知倩倩竟口气坚决地拒绝我:“不行不行,你千万别来!”“为什么?”“我……我学习太紧张,你一来会影响我的。”一听这话我心里就来气,不就是一个短训班嘛,高考冲刺也不至于这样呀。我冷冷一笑:“好,大学者,请你把心放到肚子里,我不会去打扰你的,你就专心做你的学问吧!”说完,不等她说什么,便狠狠地挂了电话。
我觉得倩倩一定有当“陈世美”的嫌疑,我又气愤又倔强地坚持不再理她,盼望着她能有一个电话过来,向我说明情况,赔理道歉,可她偏偏没有一个电话打过来,直到她学习结束的日期到了,我也没收到她一点音讯,看来不幸果然让我猜到了,什么花前月下的海枯石烂,到头来我竟做了可怜巴巴的“秦香莲”!
正当我对倩倩心灰意懒的时候,突然接到她打来的电话,要我晚8点去省城机场接她。我压着心中的喜悦,故意赌气地说:“省城离咱这儿不过50多公里,来来往往的车有的是,你坐车来吧。”“不嘛,人家就让你来接嘛!到时,我还会给你一个意外惊喜。”我故意表现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勉强答应了。放下电话,连蹦带跳地收拾自己,并把那辆宝贝私家车刷洗一新,见已傍晚时分,哼着小调开车出了家门。
车子刚开出城区,只见路边站一位靓妞使劲朝我挥手。我在她面前停下车,还没说什么,靓妞就娇滴滴地哀求上了:“大哥,天这么晚了,麻烦你捎我一程好吗?”“去哪?”“去省城。”我略一犹豫,随即就放下心来,人家一个漂亮姑娘都不怕,我担哪门子心啊!于是点头答应了。
姑娘上车后,我的心里就像有个小兔子蹦来跳去。有这样的女孩在身边,柳下惠也未必心静如水。我偷偷瞥了她一眼,只见她戴一副小巧的眼镜,斯斯文文的,既漂亮又文静,而且,冷不丁那么一瞧,和倩倩长得还有点像,当然,人家可比倩倩年轻漂亮多了。姑娘倒也大方,大概怕我寂寞,天南地北地和我聊了起来,她真是善解人意,说的每句话都那么中听得体,时间不长,我就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大哥,你年轻轻的这么有成就,人长得又帅气,嫂子真让人羡慕死了!”我听着她这么由衷地对我夸赞,心里乐开了花:“还嫂子呢,连对象还没相上呢。”我得意忘形地向她撒了一个小谎。
她惊讶地盯了我一眼,叹了口气,说:“你是挑花了眼吧?”“什么挑花了眼,就那小破城市,说出来姑娘可别见怪,就没一个像你这样高雅靓丽的女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呀,就我们那破地……”投桃报李,我也忍不住夸起她来。
本来一小时的路程,让我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到省城时,姑娘说:“多谢大哥捎我,去家里坐坐吧。”看到姑娘含情脉脉的眼睛,我突然想起了倩倩,忙说:“对不起了,我还要去接一个同事。”“女同事吧?”“有哪个女同事需要我接?是我们领导,男的。”我边说心里边乐,末了,我对她说:“我们刚接触,你可能对我不了解,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我是个厚道人!”我急于表白自己。“是真的吗?”姑娘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临下车时,她顺手写了个手机号码递给我,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我叫小茜,咱们以后常联系好吗?”“常联系常联系!”我有些受宠若惊,忙把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告诉了她。
望着姑娘远去的背影,我深为自己的精彩表现而得意。一想起倩倩电话里那拒人千里的口气,我就有些来气:高傲个啥,咱也是个招蝶引凤的帅哥!
来到机场,正是倩倩约定的时间,找遍了角角落落,哪有她的身影,到问询处一打听,倩倩乘的那架班机已是三小时前到达了。
我的火气立时就蹿了上来:吹就吹吧,何必这样耍人!我突然想起小茜,忍不住给她打了手机。怪了,连打几次,都提示我拨的是空号。难道她……正当我疑惑间,手机铃响了,是倩倩的号码,我没好气地大声质问:“你搞什么搞,不成就明说吗,何必这样!还意外惊喜,耍谁呢?!”倩倩平静地说:“我在学习期间到医院把自己的容貌整了整,并配了一副适合自己的眼镜,想给你一个意外惊喜,没想到你竟让我有了意外惊喜。”我的心一惊,忙问:“那刚才?”倩倩冷冷一笑:“相处这么久了,真没看出来,你竟然这么厚道!”
第5篇、幸福墙爱情壁

千纸鹤的故事,是属于她的。爱情壁的故事,是属于他的。这面墙却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一半贴满了幸福,另一半画上了爱情。
那个女孩住在他的隔壁,仅仅隔着一道墙。女孩长着一张娃娃脸,小小的个头儿,眼睛清亮透明,有点儿像那个叫张韶涵的歌星,是他喜欢的类型,可是他只见过她两次。
还是他刚搬来那天,搬家公司的人不小心将她门上的玻璃撞破了。他过意不去,要帮她买一块重新装上。女孩说不用,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浅浅的笑窝,眼神中却充满忧郁。
女孩似乎很少出门,从那次之后他再没有碰到过。有时,他会刻意在门口等上一会儿,希望装成意外的偶遇,把她怀里的书撞掉再捡起来,帮她拎一些比较重的物品送到家门口。可是结果令他很失望,一星期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他也曾经努力地把耳朵贴在那面墙上,想听听女孩在家里干些什么。女孩大多时候很安静,悄无声息的,像活在真空中。他很想知道她是做什么工作的,或者猜测她的名字、她的年龄、她有没有男朋友。
他也觉得自己好笑,真像一个偷窥者。
第二次见面,是一周之后。情景也不像他想的那么浪漫,甚至说还有一些狼狈。夏天的雨说来就来。从公交车站到住的地方,有三百米的距离,他被从头到脚淋成了落汤鸡。偏偏这个时候,那扇他期待已久的门打开了。
女孩真实地站在他的面前,不到五十厘米的距离。他却一下子傻掉,不知所措地在口袋里乱找钥匙,连抬眼看她的勇气都没有。还好,她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尴尬,只是将黑色的垃圾袋丢在门口,那扇门便快速地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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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折的最后一只纸鹤了—热情奔放的大红色,正好第一千只。是谁说过的,折够一千只纸鹤,内心的愿望就能够实现。也只是愿望吧,其实,她知道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她爱的男孩,再也不会回来了。
男孩曾经告诉她,等她折够一千只纸鹤的时候,他就会健康地回到她的身边,一起快乐地生活下去。她相信了他的话,每天不停地折,贴在那面叫做幸福的墙上。是的,她把那面墙叫做幸福墙。因为她相信,她虔诚的祈祷会让男孩的身体快快好起来。可是她折到第六百只的那天,门上的玻璃被一个粗心的家伙给撞碎了,像是生命中的某种预兆,她的心猛然疼了一下。
新来的邻居说要赔给她,她没有要。有些东西,是没办法用赔偿来解决的,比如人的生命。男孩在当天晚上,再也没能从手术室出来。
她在床上躺了三天,哭了三天。眼睛肿得再也睁不开,她才摸到床头上的那些纸张。然后,她继续折纸鹤。这是她和男孩的约定,一千只,哪怕剩下的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梦。
她靠在那面幸福墙上睡着了。男孩清晰无比地出现在她的梦里,他要她努力坚强地生活下去,他会一直看着她。她是哭醒的,望着满满一墙的纸鹤,尽管心还在痛苦中挣扎,却知道该如何去做了。
她认真打扫了房间的卫生,至少要干净地迎接另一段新生活的开始。去扔垃圾的时候,才发现外面下雨了。好些天没有出过门,她在自己的世界中仿佛度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
她把关于千纸鹤的故事,贴在了常去的论坛上。她最后一次哭了。
2
他是在无意中闯入论坛的,看到了那篇关于千纸鹤的动人故事,充满了伤感的色调,看得他鼻子发酸。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就想到了隔壁的那个女孩,还有她那双忧郁的眼睛。有那么一个时刻,他冲动得真想过去敲开她的房门,向她讲一讲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女孩的房间很安静,也许她不在家,也许她已经休息了。冰凉的墙壁给他的只能是这些猜想。一个念头猛然从他的脑海中跳了出来。传说中,千纸鹤是帮助人们实现愿望的,那么,如果在墙上画一千颗心是不是就能赢得爱情?这个突闪的想法,让他兴奋了好长时间。
他真的开始在那面隔着女孩房间的墙壁上,认认真真地画上了第一颗心,小小的红色,像一枚含苞欲放的花蕾。他也给这面墙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爱情壁。继续画上了第二颗,第三颗,一口气画了十颗。十颗红心在淡蓝色的壁纸上,鲜艳夺目。
自从房间里多了爱情壁,他就时常碰到那个女孩。但他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和她说话,她的表情总是冷淡如水,让他不敢靠得太近。
尽管这样,爱情壁还是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每天他都会画上十颗心,他打算画满一千颗的时候,一定要把女孩带过来看看。到那时,他的爱情也该来了吧。
3
她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日子有模有样地充实起来。
上班,下班,结交新的朋友。生命原本就该朝着前方滑行,不可能永远停留在过去。
经常会碰到隔壁的那个男孩。虽然他搬来很久了,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每次看到他,她都觉得挺温暖,也许是因为他的脸上时常洋溢着一种充满阳光的自信。她喜欢有自信的人,会让她感觉生活的美好。有几回,她想主动和他打个招呼的。毕竟她是个内向羞涩的女孩,即便只是一墙之隔,还是不习惯和陌生人攀谈。
每天晚上,她喜欢去附近的公园跑步,在失去了男孩之后,她才懂得应该学会呵护自己的身体与心情。
那次跑得很快,手机什么时候从口袋里掉出来的都不知道。他从后面追过来时,她还以为遇到了什么坏人,差一点儿用胳膊打到他的脸上。等搞清楚他的意图时,她闹了个大红脸,尴尬得要命,连忙不好意思地说了一连串的谢谢。她当时的样子,一定很滑稽,不然他也不会一直那么看着她笑。后来每次想起这件事,她都忍不住一个人乐上好久。
她和他就这样认识了,再见到会礼貌地打招呼,晚上不约而同地到公园锻炼身体。他好像也喜欢到楼下的小饭店吃东西,偶尔在那里碰到过几次,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
因为他的出现,她不再感到寂寞,至少在身边还有这么一个不算太陌生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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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与她相遇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耳朵变得比猎犬还灵敏。只要那边的房门有一点儿响动,他都会跳起来趴在猫眼上往外看。
他跟踪她到公园,在她的后面跑到第五天的时候,终于让他等到了接近她的机会。她的手机从裤子的口袋里掉出来,她却没有察觉。他将那只绿色的小手机捡起抓在手心里时,兴奋得整个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他追上去叫住她,她吓了一跳,差点儿把他误会成欲行不轨的大坏蛋。她不知道,她一再向他表示感谢和歉意时的表情有多么可爱,让他想止都止不住地笑。她喜欢去楼下的小饭店吃那里的麻辣烫。有几次他看她走进饭店,也快速地跑进去,制造出自然碰到的假象。其实他根本不愿吃那种东西,只是想和她坐在一起。即便谁都不说话,他的心情也是愉悦的,哪怕回来再偷偷地泡方便面来填饱肚子。
他们渐渐熟悉,成了彼此的一个影子,知道对方的名字、工作,还有喜好。只是他没有告诉她,他还藏着一个秘密—他有一面特意为她而设置的爱情壁。
他依然坚持在爱情壁上画上他的爱,已经占去了大半个墙面。现在他更加有信心,等到画满的时候,也足够有一千颗了,他一定要让她站在爱情壁前,勇敢地向她表达出自己的爱情。
5
和他认识的第三个月,他神秘地告诉她,要送给她一份礼物。
她是第一次迈进那间房子,左面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布帘。她在猜想,那个布帘下面会是一份什么样的惊喜呢?
他让她闭起眼睛,数到第三声的时候,布帘拉了下来。她整个人惊呆了。在她的眼前,一颗颗红色的心,摞成了一个硕大的爱字。
他告诉她,这是爱情壁,并且还向她讲了那个关于千纸鹤的让他感动得流泪的故事。她听着听着,泪水顺着脸颊淌了下来,掉在他的手心里。他以为她是被他的良苦用心感动了,她却摇头,用力地摇头。然后,她拉着他的手去了她的家。
她也让他先闭起眼睛,再睁开时,面前的情景,让他目瞪口呆。就在爱情壁的另一面,贴着一墙的纸鹤,足足一千只。摸着幸福墙,他禁不住眼角潮湿。
千纸鹤的故事,是属于她的。爱情壁的故事,是属于他的。这面墙却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一半贴满了幸福,另一半画上了爱情。
第6篇、幸福的榴莲

一
失恋的滋味我尝过,虽不致命,但也并不是什么好滋味。本来只是想去南方旅行,没出息地想着顺便可以疗伤,谁知道身上带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又不想回去,于是,干脆在南方旅途中开始找工作。我是学外语专业的,凭着口袋里的文凭,很快在一家做国际贸易的公司找到了工作,凭借专业特长在公司里立住了脚。
公司不是很大,人手又少,我做报关的同时又去下边的工厂巡查。因为受到生存的挑战,所以我做得格外卖力。公司专门经营手袋出口的业务,下面有几个加工的工厂。因为努力,很快我就获得老板的信任,并在不久后就被老板派往下面的工厂做不定期巡查。
第一次去郊区的一个工厂,厂长姓杜名言,穿着脏不拉叽的牛仔裤,一头漂亮的齐肩长发倒是打理得很干净,颇有几分雅皮的韵味。
午休时,他和下属一起在办公室里吃榴莲。我一进屋便被榴莲冲鼻的怪味熏得倒退两步。杜言用牙签挑了一块榴莲的肉递给我,我连忙后退,如临大敌,捂着鼻子问,这是什么东西?杜言毫不掩饰地嘲笑道,不会吧?你连榴莲都不认识?怎么做我女朋友?屋子里的人“哗”地一声笑翻天,声浪能掀开屋顶。
我有些窘,其实我是第一次见到杜言,想不到他这样出言不逊,可我不能太小家子气,特别是我还需要他的配合,否则我无法完成工作。看到杜言一脸的坏笑,我硬着头皮说,我最爱吃榴莲了,把榴莲的肉放进嘴里,皱着眉头吞下去。
那是我第一次吃榴莲,却是食之不知其味。过后跑到街上,扶着墙,胆汁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一大把。一抬头,看到杜言就站在旁边,微笑着看我,温柔地递过来一张纸巾。
二
一天中午下班后,公司里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小梅,吃完饭我们正讨论香水的味道和时装的款式时,杜言来了,俊朗的外表,手里却不相称地提了一个塑料袋。我看了一眼,心中“咯噔”一下,不会又是拿榴莲来了吧?看着他熟络地和小梅打招呼,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我的怀里说,留着慢慢吃吧。我如临大敌,赶紧推出去,一边笑道,无功不受禄。杜言定定地看着我说,小小礼物,你何必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冷笑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杜言恼怒道,说什么啊,小小年纪,尖牙利齿,早晚会有人收拾你。他蹲下身把塑料袋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扬长而去。
他一走,小梅雀跃地起身打开那层层包裹的宝贝,原来是一只丑陋无比的榴莲。小梅泄气地坐下来说,我还当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只榴莲。
我掩住嘴偷偷地乐,其实我早就猜到了。
午休过后,同事陆续回到办公室,有人闻到榴莲的怪味,寻根索源,一直找到我的写字桌底下。我在心里恨恨地骂杜言,这回可把我害惨了,送什么不好,偏偏送这么个臭东西,待会儿老板来了非发脾气不可。我想不出把这东西藏到哪里好,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同事之中有很多人喜食这种又丑又怪的水果,他们不大一会儿工夫便瓜分完毕。老板来了,深深地嗅了两下鼻子,什么也没说便回了办公室,我才把一颗悬了半天的心放到肚子里。
可是不大一会儿,老板的女秘书迈着优雅的步子过来找我,说老板让我去一趟,刚刚放下的心立刻提了上来。
果然,老板沉着脸说,以后别把这种味道较大的东西带到办公室里来。我有嘴说不清,只能连连点头称是。
三
我没有指着杜言的鼻子骂他,已经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可是他得寸进尺,隔三差五便送来一个臭榴莲,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有时候他会说是路过,顺便上来看看我;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说,一声不吭就走了。
结果他每次来都让我心跳过速,紧张万分,不知道把榴莲藏到哪儿好。杜言送来的那些榴莲倒是便宜了我的同事,大饱口福。但却害得我每次在同事们吃完榴莲之后,忙着开窗通风换气,然后喷洒空气清新剂,忙得一头汗不说,还要担心老板骂我。
有一天,去下面分厂刚回来,就发现办公桌的下面有一包东西,那天刚好在下面的厂子受了气,一看见那包东西就知道是杜言送来的。气不打一处来,赶紧开窗换气,赌气想把榴莲从窗口扔出去,小梅不让,撕扯间碰掉了窗台上的一个小花盆,只听楼下“哎呀”一声,声音大得满楼人都能听到。小梅吓得花容失色,我也是脸色苍白,这要是出了人命,可不是蓄意谋杀吗?我们俩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关键时刻还是小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她说,还不下楼去看看?
一语惊醒梦中人,赶紧跑下楼,一看被砸中的人刚好是杜言,额角已经被花盆的瓦片擦出了血,他捂着额头,疼得呲牙咧嘴,看见我气喘吁吁地跑下楼,指着我半天才说出话来,你想谋杀亲夫啊?
一看是他,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恶狠狠地回言,你还好意思说我,都是你送的那只榴莲惹的祸,搁又没处搁,放又没处放,吃又不好吃,你也不想想,给我添了多大麻烦啊?
杜言说,还有心情在这儿挤兑我的不是,快点送我去医院啊!我忍不住笑出来,对杜言说,你去买张彩票,说不定会中奖,这可是万分之一的几率啊。再说了,你这点伤还值得上医院?杜言指着我笑骂道:你这个小丫头,真……真气死我了。
四
本来杜言只是擦破了皮,去医院擦点药,包一下也就完了,可是他坚持要住院治疗,理由有两点,第一,如果因此得了破伤风,英年早逝,对人民对父母没法交待,得不偿失;第二,如果帅哥因此变成了丑男,与漂亮妹妹擦肩而过,更是损失巨大。另外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我承担。
这完全是一不平等条约,我气鼓鼓地说,抗议,这是你单方面的协定,合约无效。
杜言夸张地叫,你还讲不讲点人道主义?我都这样了,你还在这儿无理取闹。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干脆不理他,瞎耽误工夫,迟到了要扣奖金的,于是气鼓鼓地赶回单位上班。
我打定主意不去,可是快下班时,一遍又一遍地收到杜言发来的手机短信,我不回。后来他便干脆打我的手机,我不接,铃声便不依不饶地一直响,同事们都用怪怪的眼神看我,到后来,我索性关掉手机。小梅问我是谁,我没好气地说,是放高利贷的。
第二天一上班,同事维安就说老板找你,我听了吓一跳,回顾了一下,近来好像也没犯什么错啊。进了老板的办公室,老板说,昨天下班后想跟你要公司下面分厂的一个数据,打你手机,发现你关机了,以后注意一些,公司给你配备的手机是工作用的,不要随便关机。我听了唯唯诺诺地找借口,说昨天刚好手机没电。
出了老板的办公室,心中愤愤然,一天没开手机居然会挨老板的批评,真是老天都不帮我。开了手机,一条一条的短信,大约有十几条,都是杜言这个混蛋。他说快来医院给我送饭,否则我就快饿死了。没办法,只好给他回了一条短信,在医院的一楼餐厅自理,我没有这个义务。
没过两分钟,紧接着又收到杜言的手机短信,他竟然威胁我,再不去医院,就到公司找我。
越想越有气,但也真的怕他来公司和我纠缠。下班后,气郁难平地冲向超市,和鸡鸭鱼肉有仇似的,买了一堆,恶狠狠地扔到锅里煮汤,然后送到医院。
杜言正倚着床头,戴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受了伤的人,我看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努力平静下来说,杜言,以后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就当我求你了,你没完没了地骚扰我,让我怎么在公司里混下去?你真是太自私了。
第7篇、执笔时光,刻画回忆的沙漏

与你相遇,注定是一场夺目的烟花。
喜欢一个人背着旅行包去寻找古老的痕迹,青衣、古镇、小巷,冥冥中似乎有种力量在等着我去探索。烟雨江南,七月的古城总是阴晴不定。
我喜欢下雨天,静静的踩在青石板上,滴答滴答的声音渐行渐远。慢慢的前行,任由雨水冲刷着自己。
一把雨伞罩在我头上,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南方天气阴晴不定,小心感冒哦。”蓦然回头,看见阳光般的笑容。就这样,一把雨伞,两个人。接下来的旅途中,他像一个向导一样,指给我一个又一个景色。
这是一个开始,亦或是一个结局。
你是我这辈子永生不遇的海。
高三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繁重的压力让人透不过气。我不再到处游玩,也学会安安静静的拿起书疯狂的学习。只是,偶尔回想起那个阳光少年。
“大家好,我是苏慕年,这个学期将和大家一起学习。”听着熟悉的声音,我抬起头,是他。他似乎也看到我,朝着我微微点头。
“世界真的好小,没想到我们又相遇了。你好,我是苏慕年,以后多多指教。”他笑着伸出手。
“是啊,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我是童洛夕。”我回应道。
高考,像妖娆的食人花一样侵蚀你所有,将你变得麻木不仁。而那时,因为你。改变了它的意义。还记得,你骑着单车载我去看薰衣草;还记得,你在月亮下的誓言;还记得,你给我哼唱的小情歌。
记忆中,似乎又看见那个阳光少年,站在香樟树下,对我说:“童洛夕,你要记住,这辈子你的幸福只有我能给得起。”
一转身,你已消失不见。
都说距离产生的不是美,是小三。还记得圣诞节那一天,我傻傻的跑过去,想要给你惊喜。苦苦的守在你的寝室门口,等到的却是你牵着另一个女孩子的手出现在我面前。
一幕幕往事如电影般回放,记忆中的闸门宣泄而出。忘记了自己用尽全身力气才挣脱掉你的怀抱,忘记了自己怎么回到学校,忘记了曾经容忍自己小脾气的你。
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人生,而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下,你最终背叛了我。苏慕年,在你有生之年里,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谢谢你,许我那段旧时光。
听说,现在的你很帅气;听说,你和她走到了一起;听说,你现在很快乐。我强迫自己不去打听你的消息,将所有的心思放在学习上,拼命的去学习,以为这样就会忘记你。然而,你的一个电话让我泪如泉涌。
你说。洛夕,我知道你恨我,恨我欺骗了你。但是,你要知道,男人是经不起诱惑的。我爱你,一直很爱你。然而,我们却都回不去了。时光仓促,就把我的爱刻画在时光轴上,留给最单纯的你。而现在的我,也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
苏慕年,其实我想告诉你。我从来没有恨过你。谢谢你,陪我走过那段时光;谢谢你,给我一段明媚的回忆;更谢谢你说你还爱着我。但是,我们终将不在年少。昔日的承诺只不过是一时冲动,而我们,只是需要相互依靠的两个孩子。
尾声:岁月轻轻哼唱,时光刻画我的独家记忆。
时光轴上刻满我们当初最美好的回忆,而我也在回忆中渐渐的追逐、寻找。
也许有一天,我会再度翻开那本尘封的日记,看着我们傻气的大头贴,听着那时哼唱的歌,还有那稚嫩的誓言,回忆下曾经最幸福的自己。而你,始终是时光留给我最珍贵的独家记忆。
第8篇、好男人速成记:做到这点想不招女人爱都难
心理学家饶有兴趣地对数千名爱情阶段和刚结婚不久的女性做过调查,对“你最喜欢怎样的男性”的答案如下:

“他必须智慧过人。”许多女子认为这是最喜欢的男性的第一个标准。绝少女子会爱上一个智慧不如自己的男人。即大部分女子认定资质愚鲁的男性欠缺吸引力,即使那男子有财富及社会地位。
“他必须受过良好的教育”。这句话不是指男性一定要受过高深的教育,都一定是大学毕业生,但对文学、艺术、哲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
“他必须有进取精神”。大部分女性认为:男子必须在人生征途上永不停步,比别人踏前一步,不背着手跟在后头。
一般女子看不起的男子大抵是:说话笨拙,面无表情,粗暴蛮横,嗜好下流,缺乏道德观念。
已婚的女子对丈夫最讨厌的是什么?排行第一的要算坏脾气,比如:“他一碰上有什么不称心的事,拍桌子打板凳……他在外面受了什么闷气,总要拿回家里发。”其次讨厌的是对女性不讲平等:“他从未问过我喜欢哪一种事,只想到自己的利益,他要怎样做就怎样做,”对妻子掉以轻心:“他把我当做家中的一件家具,我讲的话不知他听进一半没有。”丈夫只懂得浪费金钱,自己享受,也大为使妻子不满。妻子有机会向女友吐苦水时必说:“他用在抽烟、饮茶、交际上的钱再多也不可惜,可是我多买一件衣服他就说太浪费。”
女性心中的男性美
什么是男性美?最好的解答方法是去问女性。一位清秀可爱的医学院毕业生说:“我的男朋友外表并不美,他曾自比为‘小丑’,脸上还有几颗麻子,但是他男子气十足,我觉得他挺美”。另一位刚刚从舞蹈学院芭蕾舞专业毕业的女生说:“拿破仑长得矮小,貌不惊人,但他很有男子气,我认为这就是男性美。”
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男性美”也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一家杂志发表了对312名各类职业女青年的调查结果,这里不妨摘引给大家。
对于男子气基本上可以归类如下:
(1)诚实、正直、不虚滑。
没有阿谀和小市民气,实事求是,肝胆相照。自信而又不自负,谦让而又不随从,不卑不亢,不整人害人,不搞小动作,光明磊落。
(2)有大将气派。
果断但不武断,沉着而不呆板,刚毅却不鲁莽,在艰险和威吓面前决不退缩,为真理敢于挺身而出、气量过人,不斤斤计较小事,不婆婆妈妈,大事认真,小事糊涂。
(3)博学多识,勇于进取,有强烈的事业心。
不人云亦云,有胆识,富于独创性,在事业上百折不挠,执着坚定,认准了目标,不干好决不罢手。知识丰富而不迂腐,失败之后有更大的激情。
(4)爱憎分明,驱邪扶正。
第9篇、爱是唯一的金子

故事发生在中世纪的德国,那年是1141年。巴伐利亚公爵沃尔夫被困在了他的温斯堡中。城堡之外是康纳德国王的军队。
这次围攻已历时数月,沃尔夫知道现在他只能投降了。信使开始在两军之间穿梭,投降的条款列出来了、条件被应允了。沃尔夫和他的军官们开始准备将自己交给死敌。但是温斯堡里的女人们还没打算放弃一切。她们给康纳德国王送去音讯,要求许诺保证漫无边际斯堡垒内所有女人的安全,并允许也们离开时带走她们双手能够带走的所有珍贵的东西。
她们的要求被允诺了,接着,城堡的大门打开了。女人们走了出来—城堡外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她们手里拿的不是金子,也不是珠宝。每个女人的腰都弯得低低的,实在是不堪双手抱着的她们的男人的重负。她们要救出自己的男人,不能让自己的男人受到这支胜利的军队的报复。康纳德这位慷慨而仁慈的国王据说被这一壮举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立即就答应了这些女人,保证他们的丈夫是完全的安全与自由。接着,国王邀请所有的人参加宴会,并与巴伐利亚公爵签订了和平条约。
此后,温斯堡更名为韦博图山,韦博图在德语中的意思是女人的坚贞。
第10篇、在离你最近的地方说爱你

项目经理部距离工地是1165米,把这个数字乘以4,倒挂起来就是青藏铁路至高点的高程。水准镜沿线平移343米,有人抓住标杆。水准镜里可以看得很清楚,她的高程是1.62米,脸长15厘米,眼睛占了脸的三分之一,大而无神,居心叵测。
我向她呵斥一声:“嗨,说你哪,别挡着我的标尺!”
她吓了一跳,但没逃窜,反而直线向我走来:“先生,麻烦您,能不能把这个杆子借我用用?”
多吉的汉语一直不灵光,低声问我:“她要什么?”
“标尺。”
多吉当即脸色大变,没等我开口,就把她轰到50米开外。
我发现她离开的时候,步伐比刚才至少小了0.14米——她的心情应该非常沮丧。
让多吉看牢镜子,我跟在她后面。盐湖边上,她望着掉在下面的行李包,呆呆地出神。她是想用“杆子”把行李挑起来。
1姑娘跟我回到驻地,一屋子的光膀子邋遢男人,齐刷刷向她看过来。
我让姑娘抓紧时间跟山下的旅行团联系,最好能在明天一早就把她送走。
半夜里又刮起了妖风,狂风裹挟着沙石从窗前掠过,哗啦啦一片碎响。“风是咸的呀!”姑娘站在台阶上。
我愣了愣,忍不住哈哈大笑。屋里丢出一只鞋,险些砸到我头上:“周颂民,在半夜里你鬼叫什么?捡了个女人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了!”
我神色尴尬,抓了抓乱蓬蓬的头发。小姑娘却看着我微笑:“我知道了,你叫周颂民。”
对面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在夜里看过去也闪烁着高贵而疏远的冷光。
小姑娘抬起手:“你们是要把铁路修到那上面去?”
“对,5072米,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铁路,只要有了这条路,再深的山里都可以飞出凤凰。”
她好像非常向往,牢牢地望向远处,许久之后,忽然扭过头:“你记住了,我叫杜明娟。”
这时,我们相距5.01米。
2邮递员踏着两寸厚的积雪,一路咯吱吱跑到我面前。
信是杜明娟从成都写来的,她说成都现在热得像一盆火,她想念高原清朗明媚的天气,想念这里的人。
我哈哈一笑,就把小姑娘的呓语丢在了旁边。
然而,信还是会在毫无防备的时候飞过来。
铁路即将横跨山脊时,杜明娟就要毕业了。去往什么地方,她已有了自己的打算。
我喜欢看她的信,捧在手里沉甸甸的,就像捧着大学时代的繁华热闹。
两个月后,工程遇到了技术难关,这是意料中的事。
杜明娟的信又飘然而至,她说她分到了青海。
从成都到青海,是她煎熬了日日夜夜的见证。父母的冷眼和坚决反对,都让她有莫大压力。她说只要我有时间,随时都可以在格尔木市一个名叫华风中学的教室里看到她的身影。
我悚然动容,不知该怎样去回答她的炙热。
3第一次给杜明娟回信,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些不沾边的话。只是“不经意”的,在第700多个字的空当里,我提到多吉的妹妹,一个非常美丽的藏族姑娘,而我和她,只相隔20000多米。多吉大惊失色,扑上来抓我的脖子猛摇:“周颂民,我拿你当兄弟,你什么时候勾搭上我妹妹?”
我被他掐得几乎窒息:“我都没见过你妹妹,拿来当一下挡箭牌,你别发疯行不行?”
“那个姓杜的女孩儿多漂亮,你不喜欢她?”多吉不明白。
这跟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就像雪山和草原、标尺和桩点,看似近在咫尺,其实根本不可能融为一体。
信寄出之后,很久没接到杜明娟的消息。
8月,终于重新开工,却一连下了3天的雨。远远的,邮递员从泥地里趟过来,却不给我信,一脸诡异的表情盯着我:“老周,有你邮包。”说着,从身后拖出一个巨大的物件,推到我面前。
杜明娟冻得通红的脸一下子逼上来,凑到我鼻尖前,“周颂民,现在我离你更近,0.1毫米,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4纳赤台泉距离格尔木市94公里,在海拔3540米的高寒地区,可以从长32公里的盐桥穿过去。
杜明娟坐在车座上,她秀丽的脸庞就在我面前,我脑子里却只有一连串的数据,彼此都很尴尬。“周颂民,你看那桥跟普通的桥也没什么两样啊!”她一直寻找着话题。我细细跟她解释明白,她却笑了:“你懂得真多!”
一间简陋的寺庙,梵唱声悠远绵长。杜明娟死活要下车,到庙里交了香火钱,规规矩矩在神像前跪下,双手合十,宛似一朵即将盛开的莲花。
突然下起了雨,我们没命地向车里跑。我脱下外套,罩住两个人的头,她扭过脸,向我灿烂地微笑。我心里怦然一动,赶忙找些不相干的话,“你许的是什么愿?”
她狠狠地白我一眼:“笨啊!”顿了一顿又说,“你猜?”我陶瓷样地看着她,她却笑成了一朵花,“最俗的那种,长命百岁!”
回去时大概是累了,她的头倚在我肩上,发间传来少女特有的清香。我尝试着,把手搭在她腰上,脑袋里立刻灵光闪现,不到59厘米,女孩子真是柔弱纤细的生物,那样强烈的勇气和韧劲儿,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5杜明娟申请调到了山下的小学校,攥着调令喜滋滋地向我炫耀:“周颂民,我算过,现在你离我只有30多公里,不许你再想那个藏族姑娘。”
我告诉她那是我编出来骗她的,除了她之外,还有谁会这么傻,跑到高原上守着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
杜明娟在工地上已混得很熟,因为离得近,她常来帮这些邋遢到家的男人洗洗衣服。山路崎岖高寒,我怕她出什么意外,几次叮嘱她千万不要乱来,但她从来不当回事。我求多吉给她做了一个指南针,这是藏人特有的手艺。
杜明娟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轻轻贴在胸口上:“这可是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
但我并不希望这个东西能派上什么用场,所以我央求多吉,把它做得精美,像个饰物就够了。
将近10月的时候,突然下了一场大雪,信号中断,工程全面暂停。我们变成了一群聋哑人,只能呆呆地坐在屋子里,看着鹅毛一样的雪片飞下来,对面的雪山越来越肥硕,渐渐臃肿不堪。
6半个月后,联络恢复。
我偷空给杜明娟打了个电话。学校里的人说,她上星期请假回家,现在也没回来,可又说她一直联系不到我,想上山来看看,被大伙死命拉住了。
我放下电话,指尖轻跳着,莫名觉得不安。这种感觉紧紧纠缠着我,像这没完没了的阴天。
一天下午放杆,走过一片积雪,一群人忙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找到了深埋在雪地里的桩点,多吉一杆扎下去,顿时惊叫起来:“什么东西……”
扒开半尺深的雪,大家脸色苍白,抬头看我。
我全身颤抖,慢慢蹲下。
那是杜明娟。
我几乎不能呼吸,我抓住她的手,希望她能暖和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她紧紧攥着的那个小小指南针,无论我怎样劝说哀求,也不肯松开来!
有些细节永远都不会被揭晓。杜明娟本该在成都,她也许上了车,也许是在车站上犹豫,也许只想到山上来再看一眼,也许就在我向窗外张望的时候,她正在雪地里挣扎呼喊着我的名字……
7我把她的骨灰装进小小的玻璃瓶里,终日戴在胸前。她总是觉得我不够近,现在,我们终于不再有任何距离,她紧贴着我,一生一世相伴相随。
只是,这竟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2006年7月1日,举世瞩目的青藏铁路全线开通,全长1956公里,纵贯青藏高原腹地,全线海拔4000米以上地段960多公里,翻越唐古拉山的铁路最高点海拔5072米,经过连续多年冻土区550公里,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10万筑路大军历时6年最终完成。数字,果真最有说服力。
第11篇、万万人中遇到你
一
苏小若和曼丽,是同时认识罗烨的。
大学校园的忍冬树下,有男生在吹埙,蓝衣白裤,手握之处,有声音,似小蛇,冰冰地游出。这样一种奇特的乐器,这样一种奇特的声音,一下子击中苏小若。曼丽悄声对她说,天哪,小若,这莫不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这个王子我追定了。
苏小若和曼丽很快知道,吹埙的男生叫罗烨,中文系的,念大二,和她们同级。
回到宿舍,曼丽缠着苏小若给罗烨写约会信。苏小若说,万一人家有女朋友了呢?曼丽说,那我就跟她公平竞争。苏小若被她缠得没办法,在纸上写上这样的话:罗烨,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埙。想一想,她又特别在右下角画了一朵忍冬花,细碎的小花瓣,很温柔的模样。曼丽握了纸条跑出去,苏小若以为她是心血来潮。彼时,曼丽的男友,正在另一座城读书。每个月的月末,那个瘦瘦的男孩,都会坐了很远的火车来看她。
却在傍晚,见到曼丽兴冲冲跑回来,大声宣布,她大功告成了,罗烨约她晚上一起去看电影。
苏小若问,那个坐火车来的男生怎么办呢?
曼丽愣一愣,说,我们只是一般朋友,我真的不很喜欢他,我会打电话告诉他,让他不要再来了。她快快乐乐地换了一条红裙子去见罗烨。
苏小若望着她的背影,有点若有所失。窗户洞开,忍冬树的花香,随着微风,淡淡地飘进来。
二
苏小若有时会做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面,她不知怎的,走到一座孤岛上,四面环水,茫茫复苍苍。正惊慌失措时,突然听到埙声,小蛇般地游过来。她一转身,就望见了坐在水边吹埙的罗烨,正含笑望着她。蓝衣白裤,阳光明朗。等她再去寻,却一片雾起……
苏小若突然地,对埙热衷起来。她去图书馆查资料,得知这种乐器,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原不过是石头制作的,是古代先民们用来诱捕禽兽的辅助工具。可是,有没有这样一些夜晚,天空星星满布,他们吹响石头,用来唤醒沉睡的爱情?苏小若忍不住这样想。她特地跑去乐器店,买了一只埙。不过拳头大小,蹲在她的枕边,像守望的头颅。
罗烨来她们宿舍,看见苏小若床上的埙,他若有所思拿在手上看,放嘴边吹出一声悠长的“呜”,问苏小若,你也喜欢埙啊?
苏小若突然脸红,她弯下腰去,装作捡掉在地上的书,一边说,玩着的呢。
罗烨便跟她们说起他的小山村,山道道弯弯里,他们山里人,吹着埙度过很长很长的时光。
曼丽说,埙有什么好听的,不如古筝好。
苏小若的心中,却生了向往,那是怎样一种景象啊,山翠绿,云洁白,埙的声音,悠悠不绝。
也在校园里遇到罗烨,他会冲她含笑点头,叫她小若。也在校文学社的集会上碰了面,苏小若这才知道,频频亮相于校刊上的“山里人”,就是罗烨。他用“山里人”的笔名,写诗写随笔写散文,文章干净得像棉花。而罗烨也始才得知,校刊上化名若水的,原是苏小若。他的欣赏铺天盖地,他说,小若,你真是个才女。
他们谈当下流行的作家,也谈埙,那刀耕火种时代的渴望与追求。苏小若的心中,突然涌上点点哀愁,说不上的。
三
曼丽问苏小若,怎样使一个人死心塌地地爱你?
苏小若说,给他织毛衣,给他做甜点。
忍冬树树上的叶,全掉光的时候,曼丽抱一堆浅灰色的毛线回宿舍,说要帮罗烨织一条围巾。围巾却织得半途而废。曼丽实在没有那个耐心一针一针,她对苏小若说,还是去商场给他买一条现成的好了。
苏小若笑,把曼丽织的拆掉,重新起头,帮她织好围巾。曼丽高兴得搂住苏小若的脖子说,小若,将来我若是和罗烨结婚了,一定要请你作伴娘。
第一场冬雪落下的时候,罗烨的脖上,围上了苏小若织的围巾。浅灰色的毛线软软的,罗烨的笑容也软软的。他和曼丽在雪下堆雪人,鼻尖上落着点点雪花。
四
曼丽给苏小若介绍了一个男孩,男孩瘦削白皙。曼丽说,小若,罗烨总说你很孤单,这下子你不孤单了。
苏小若的心,疼疼地跳了一下。她本想拒绝,但看着快乐的曼丽,她没说话,算作默许。
日子就有些淡淡地过着。她和男孩,有时会一起散散步,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回来后,她大体上会忘记掉。罗烨和曼丽,却成了一对很般配的恋人,罗烨帅气,曼丽漂亮。偶尔的早晨,罗烨会提着豆浆油条,或奶茶面包,来叫醒睡懒觉的曼丽。曼丽偶尔的,也会跑去罗烨的宿舍,抱来罗烨换下的脏衣裳,一件一件,在盥洗间里洗。他们两个,像夫,与妇了。
周末的时候,4个人约了一起去校外爬山。罗烨熟悉山上的野花野草,他叫出它们的名,如同唤故知。坐在山风呼呼的山顶上,罗烨掏出埙吹,那凄清的声音,携着远古的沧桑和风雨,小蛇般地,就那样冰冰地游过来。苏小若拼命压抑了自己,才能压住狂跳的心。她表面上平静如水地听。
曼丽不爱听,跳远了,去攀一棵树上的野果子。
一抬头,目光相遇,罗烨的,她的。却又急急地避开,苏小若笑说,这山上的风真大。她身边的男孩赶紧说,风大那我们就回吧。苏小若应一声,好。脑中却空空的。
时光就这样,清晰着又模糊着。一晃,他们都毕业了。
五
苏小若回了她的城,应聘到一所中学做老师。她和那个男孩,没说分手的话,一毕业,很自然地断了联系。
罗烨本想回家乡古城去,曼丽却死活不肯,于是留在大都市。很快应聘到一家公司的企划部,曼丽也进了一家公司做文员。
秋叶纷落,所有的梦,到此该完结了。
却突然收到罗烨寄来的信,罗烨说,小若,假如再与万万人中遇到你,我们会怎样?罗烨说,小若,你画的忍冬花我留着,你织的围巾,我很喜欢。
原来,一切都是明了的。苏小若突然觉得心口疼得慌,她想起第一次遇见他,忍冬树下,他手握着埙,凄清的声音,如小蛇般地,从他的手握之处游出来,就那样击中她的灵魂。4年了,她总做着那个奇怪的梦:一座孤岛上,她与他相遇,他握着埙,坐在水边吹,转瞬却一片雾起。
有时的相遇,错过便是千山万水。
父母急慌慌给苏小若介绍对象,男孩的工作单位好,家境也富足,更为难得的是,还长得一表人才。苏小若没有理由拒绝,她不咸不淡地跟那男孩处着,回信给罗烨,我恋爱了,你和曼丽,要幸福哦。
六
大红的底子上,撒满细碎的粉红的花,一袭白纱的曼丽,偎着西装笔挺的罗烨,笑得灿若春花,那是曼丽寄给苏小若的结婚请柬。曼丽说,这请柬具有收藏价值哦,我和罗烨,特地去做的呢。又殷殷相邀,要苏小若去做她的伴娘。小若,你一定要来哦,你来了,我才会更幸福,曼丽说。
苏小若便去了,带着那个男孩。他们看起来,也是和谐的两个,她优雅,他英俊。曼丽初见到,就兴奋得大叫,小若,你真有眼光,找这么一个帅哥啊。罗烨在一旁,只是浅浅地笑,没人处,他暗问一句,小若,你好吗?
苏小若答,我很好的。
罗烨笑,你很好我就放心了。转身走开,那边,礼花盛放,婚礼正高潮。
七
回到小城,苏小若对那个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问,为什么呢?苏小若说,我还不想恋爱。男孩说,我可以等。
学校包团去旅游,有两条线路,一条是去香港,体味现代气息。一条是去古城,觅古代印迹。那个古城,是罗烨家乡的城,苏小若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到达古城,大家都坐游船观民风去了,苏小若一个人,独自去了罗烨的小山村。
走上弯弯曲曲的山路时,苏小若满脑子想的都是埙,忍冬树下,蓝衣白裤的罗烨,他用埙声,就那么轻易地击中她的灵魂。山雀的叫声,在山林里时隐时现,有小溪,穿过山涧,又清清亮亮地流远了。她找到罗烨的家时,已是薄暮黄昏,她谎称是进山来看风景的,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罗烨的父母,很热情地接待了她,他们端出煮熟的芋头,还有用切碎的山菜煮的糯米饭,招待她。芋头香,糯米饭也香,她吃很多。
罗烨的母亲笑眯眯对她说,姑娘,你与我们山里人真有缘,吃得惯我们山里的饭。
他们向她展示罗烨的照片,是张合影,罗烨和曼丽的。两个人相偎着,站在城市的高楼前,笑得满眼生辉。罗烨的母亲指着罗烨告诉她,这是我儿子。又指着曼丽告诉她,这是我儿媳,城里的姑娘呢。
苏小若笑,伯母你真好福气。
夜晚的星空下,苏小若坐在罗烨家门口的石头上,听罗烨的父亲吹埙。半天空的星星,仿佛都掉落到山头上。
没有人知道她的悲伤。埙声如小蛇,悠悠地,向着远方游去。

第12篇、《梦》
《梦》上
男.我穿越前世只为今生的相遇
女.可以给我一个承诺么?
男.我给不了你承诺
女.为什么
男.你在我的梦
女.那你的梦有在那里.
男.我的梦在你的梦里,我穿越前世来到今生只为圆我的梦,
女.我等待无数个年华只为你为我描写那绝美的梦
男.你不怕我的梦碎了
女.不怕因为你的梦是在我的梦里
男.我前生没有思怜你,只为把思怜留给今生
女.那你会为我落泪么.
男.会落泪本是有情物,化做春雨更抚花,
女.唤回了,心底情,如有你伴此情不移。
男.前生缘,此生续,若得此心生死相许。
《梦》中
女.还记得我们说过的话么?
男.我没有忘记过,
女.你说过你是我的梦
男.梦也没碎过
女.你的梦在我的梦里,可是!
男.可是什么?
女.我的身体以在你的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无法自拔了请不要让我们彼此的梦碎了
男.我想给你个承诺,你可以给我年华么?
女.你不说我是你的梦,给不了我的承诺么,
男.你以不在是我的梦了
女.为什么
男.你的身心已经融入我的梦,那就让我们彼此不是彼此的梦吧!
女.其实你给不给我承诺,我早以把一世的年华给了你,
男.日可射,山可移,此心不变
女.天可补,海可填,此情不移
《梦》结局
女.就让我们的一切随风去把
男.既不相爱,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须誓言。
女.我的梦碎了,因你而碎了。
男.我此生的心也死了,因你的梦而死了。
女.真爱难绝,悲苦一生,泪为谁落,心为谁碎,无怨亦无心
男.少年几许痴迷,为爱癫配流离,为梦穿越人海,笑尽天下谁知。
女.你的爱曾经令我何许迷恋,可已成往事。
男.今日种种,似水无痕。你给我的一切痛我记住了
女.如此,就让我们在下一世,下下世,甚至永生永世中再续那段未完的梦吧。
男.不了,今生我恨你,来生我会百倍的回报。记住了,即使千年也不能遗忘。
承诺以成伤,流年易碎,诺言易逝,烟花易冷,人事易分。往事已远走。红尘一别叹相忘。误让幻梦惹红尘,却把流年乱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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