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心结

几天前,我收到大学同窗的来信,这封来信将我带回并不遥远的过去。
我们之间的往事源于大学时代,我们曾是相当要好的同学。她来自北国农村,淳朴、耿直;我虽长在南方,但父母都是东北人,血脉里也充斥着豪爽的个性。我们住在同一间宿舍,她睡上床,我在下铺;在课堂上,她坐在我身后。平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
她生活能力很强,做事干脆利落,平时常帮我缝被洗衣,但在学习上由于基础差一些,总是感到有些吃力。为此她很刻苦,经常熬夜苦读,无论在宿舍还是在教室,每当看到她为解题而苦思冥想时,我总是凑到她身边“指点迷津”,将我的思路告诉给她,这是我惟一能帮助她的。
第一个暑假过后,从家里回来的第一天,她就将我叫到一边,悄悄地给我一个用报纸包着的纸包:“试试看,合适不?”她笑眯眯地看着我。
“这是我妈专为你做的。”随即,她又补充道。
打开纸包,是一双黑色条绒面的千层底布鞋,针脚密密麻麻,是她母亲的作品。我的脚细长而薄,按号买的鞋长度够了,却总是宽出许多,穿在脚上怎么看都不像是自己的鞋。这双自家做的鞋小巧秀气,不仅穿上特别舒服,而且衬托着我本不怎样的金莲显得特别优雅有气质。拿着这双鞋,一股暖流使我半天没说出话来。看着我惬意的模样,同窗一脸灿烂。
其实,我并不缺少什么,来自大城市的我在物质生活上自有一种优越感,但为这双自家做的布鞋,我激动了很久,为同窗这份细腻的感情。无疑,这双鞋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要不是因为那本日记,我们的友谊早酿成了陈年老酒……
那是在毕业前夕,学友们即将各奔前程,想想这么多熟悉的人转眼间将各奔东西,我的心中多了几分惆怅。可是,还没等我依依惜别的感情酝酿成熟,偏偏同宿舍的姐妹们却一夜之间全变了脸,这几张我闭着眼睛都能摸出谁是谁的面孔,此刻阴云密布,写满了阶级斗争。
我很茫然,百思不得其解,不知什么地方得罪了大家。等到我收拾东西,准备行李时,却发现压在枕头底下的日记本被人动过了。这记录着我大学生活喜怒哀乐的小红本,记载着我对周围人、事的全部评价,其中各有褒贬。
第二天,班上的一个同学悄悄告诉我舍友们生气的缘由——都是那本日记惹的祸!我那好朋友嫌爬到上铺麻烦,见我中午在教室没回来,便在我的床上休息。她百无聊赖之时,在枕头下发现了我的日记,没禁得住好奇心的诱惑,她掏出我的日记本看起来。若是她自己看了我日记中对人和事的看法,倒也不会引发什么事端,偏偏她又将看到的一切原封不动地转播给了其他人。这下我可惨透了,不知不觉中得罪了一屋子的人,自己却还茫然不知呢。
当我知道了事情的起因后,我很无奈,但更多的是气愤,不敢相信出卖自己的,竟然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
气愤之余,我打点行装不辞而别。心里想,我永远永远不会原谅她。我再也不想和出卖朋友的人来往了。4年的同窗之谊禁不住一件小事的考验,我很沮丧,想不明白自己究竟错在何处。
还好,我在战争爆发的前夜逃离了现场,在和同宿舍的同学们撕破脸面前离开了校园,仓促地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当日历翻过几千页后,我已经是个成熟的科技工作者了,不敢说事业有成,但工作、生活都颇为顺利,我几乎快忘记了校园里的一切。南来北往的同学途经我们这座城市,经常带来其他同学的信息,间接地,我也听说她已成家,有了一个女儿,并且丈夫很疼她。偶尔,我也有过念头想写封信问候她曾给我做过一双布鞋的老母亲,但想想毕业前的那段不愉快的往事,我便打消了念头。而那本惹了祸的红色日记本,依然静静地躺在我的抽屉里,虽然惹事的那几页已经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但“日记本事件”却成了我解不开的心结。每当想起毕业前的情景,我的心就隐隐地疼。
几天前,我却意外地收到了她的来信。虽然多年没有联系,但熟悉的字体却让我一眼就认出了出于她之手。来信的信封只写了我单位的地址和部门,却惟独没在信封上写下我的名字,是同事打开信才发现那信的收件人是我。
厚厚的信纸讲述了毕业后她的经历和现状,她说很想我,怀念我们的校园生活,几次拿起笔又放下,最后她还是鼓起了勇气给我写来了毕业后的这第一封信。这封信整整晚了12年,她很坦诚地希望我们能忘掉那段不愉快的往事,还做最要好的朋友。
这封迟到的信带来了校园里那久远的温馨,青年时代的纯真友情在瞬间弥漫心间,熨平了我郁结在心中多年的心结。静下心来想一想,其实我早就该忘记那件不愉快的往事了,那算得了什么,不过是生活中一个小小的插曲而已。
见到她的信,我还能说什么?谁让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呢?
我只想写信告诉她,那时我们都还年轻,都很不成熟。其实,把我们禁锢在这心结里的正是我们自己。大学生活无论喜怒哀乐都不该忘记,因为那是我们人生中最珍贵的记忆。
第2篇、右手爱情,左手友情

开放在水中的莲,总是尽力让水中的倒影看起来更加的完美,只是孤独的感受让再怎样完美都还是有遗憾。神情的憔悴总会在隐约中透露,仿佛是种魔力。
孤独,虽然每个人都是独自的个体,彼此再怎样的依偎,却仍旧不会谁属于谁。然而,每个人都会在迷恋上之后,想拥有对方的一切。可是自由的天空里,却只有自由的存在,天空也无法拥有全部。
微微抬头,充满秋天味道的暖风,吹过树梢,响彻整个安静的空隙。
忽然想到右手牵手的爱情,左手紧握的友情。我微笑了,我看到幸福宛如这秋风一般,谧人心扉。幸福走过……
桃红的色彩充溢整个世界,透露出风的秘密,在顷刻之间融化出美丽的你。勾起手掌的末梢,这一次轻轻而清晰地勾住了整个感情的细节,在平静之中,倾吐出对你的迷恋。
三月的流水也不过手掌划过你长发的细润;眼神的炙热燃烧过黑色的七月;
深秋十月的温馨在你的面前都是谎言;握你的手融化出寒冬里的春天。
爱,已经只是一种语言的幌子。感觉爱已经褪去善变的外衣,穿上拥有和时间约定的永恒契约。因为我已经清晰了我,也清晰了你眼中的我。顾影自怜,因为你而改变对自我的判定,也对过往的判定,我是自由,也是孤独的,却因为爱你而让我的自由更加实在,让自己清楚孤独也是一种美丽的缺憾。没有任何的冲突,没有任何的遗憾,只是因为爱你。
你不会属于我,我也不会属于你。这才会有永久和谐的爱。此刻握你的手,走过每一分钟才会是永恒的开始。自由本来就是爱情的面目,只是我们的私心想拥有更多,才会让爱情失去自由的导向,而走向绝路。
分分合合宛如是爱情里的阶梯,到达真爱顶点。别因为外界的眼光而失去抓住爱情的勇气。爱情只是两人世界,添杂出第三者,爱情不在是爱情,模糊了界限,别因为贪婪和害怕而失去了内心的爱情。
蓝色是忧郁和矛盾的集合点,左手的友情充溢着蓝色的冲击。
独自的个体,在友情之中,显得更加矛盾。不会有谁属于谁的问题,却会因为接触而失去自我世界的平衡。
我从来不会是个刻意去结交很多朋友的人,朋友惟独只有知己,我可以看清你,你也可以看清我。只有如此的接触,交流才不会出现问题。朋友多了,朋友的界限会模糊,而失去对真正朋友的判定。不会和自我世界相冲突的朋友,才会是朋友,即使粘着,懒着,都是朋友的一种表现,因为这就是我的世界,只是因为是你,惟独是你,才会在你面前表现出如此的我。如果你能理解,就笑笑接受,你也应该表现出真实的你,因为我们是朋友,不要因为我的行为,而让你丧失自我世界的原则。真实的我们会有矛盾,却不会让矛盾升华为一种冲突,这就需要各自的谅解。只有如此才会有友情。可以互相生气,赌气,但是平静过后,我们仍旧可以笑笑,还是继续以往的生活。友情里不需要因为对方的存在而改变自我。改变了自我,也就改变了友情的界限。会渐渐成为一种迷恋,也就导致爱情的产生。
我喜欢这样我们,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在一次次的错误中,认识到朋友的界限,而成为真正的朋友。
右手的爱情,左手的友情。
我看到幸福走过我的世界,我正走过幸福。
第3篇、喜或者悲,我们都在一起

夏日的午后,一阵阵带着香甜气息的暖风吹进了教室,让正在上自习课的我们感觉浑身上下有说不出的惬意。就在我面带微笑准备去会周公他老人家的时候,一个小纸团像精准的导弹一样,在半空中滑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之后,不偏不倚地敲在我额头正中央。我猛地坐直身子,睁开雷达一样的眼睛搜索着纸团的来源。
就在这时,我发现死党丁广博正满脸坏笑地看着我,手里还比划着扔纸团的动作。看到丁广博这副神情,我立刻就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真想冲上去揍他一顿!既然你小子不让我睡个好觉,那我也饶不了你!想到这儿,我捡起地上的纸团狠狠地向丁广博砸了过去。
“哎呀!”一个女生的尖叫声撕破了教室里的宁静。而丁广博在纸团砸来的一刹那俯下了身子,我那充满了力量的纸团狠狠地砸在了他后排元颖的脖子上。几乎是在一瞬间,全班同学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了元颖。我一下子愣住了,丁广博也傻了眼。
无巧不成书,谁也没料到半堂课都没出现的老班恰好这时走进了教室。我心里暗叫不好,恨不得立刻烧香拜佛好让自己渡过这个难关。就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老班微微皱着眉头说道:“元颖,出什么事情了?”乖乖女元颖站起来,略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大声地告诉老班:“老师,对不起,刚才我不小心磕到桌子上了。”“没碰坏吧?”老班关心地问着自己最得意的学生。元颖摇了摇头,便坐下继续学习。
当老班一走出教室,我才发现自己紧张得后背都湿透了。今天要不是元颖手下留情,我肯定得被老班叫到办公室吃“小灶”。我看了看平时不太爱说话的元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放学之后,我和丁广博特意找到元颖,当面向她道谢。没想到元颖还是像平时一样沉默寡言,淡淡地冲我们笑了笑,推着自行车走开了。从那之后,我和丁广博总觉得欠元颖一份人情。可是,人家学习好,又是班级干部,更是老师眼里的宠儿,我们这两个除了捣蛋就没什么特长的家伙想帮她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就在我和丁广博打算放弃这个念头的时候,机会却出现了。在体育课上,我们终于发现了元颖的弱点——她的运动神经缓慢。在体育达标测试中,全班就她一人不合格。尤其是在跳远项目上,她以非常优美的姿势起跳,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像一只青蛙一样,逗得大家差点笑出声来。
元颖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孩,这次体育测试让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我和丁广博的体育成绩在班级里还是不错的,我们俩向元颖提出带她一起锻炼,好让她在下次的测试中顺利通过。元颖疑惑地看着满脸真诚的我们,勉强点了点头。
从那之后,每日下午自由活动时间,我们三个人就跑到操场对面的树林旁,我和丁广博轮流教元颖各种各样体育锻炼的技巧,陪着她一起练习。元颖的表现,让我们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丁广博教她跑步,她跑着跑着能把鞋甩出去;我教她跳远,她就能偏出方向把站在旁边的我砸得满眼冒金星。
在丁广博被元颖的运动鞋打了两次和我被元颖在跳远中砸了三回之后,元颖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虽然她还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通过体育测试已经不成问题了。几个星期之后,在第二次的体育测试中,元颖终于顺利过关。当元颖在上一次出了丑的跳远项目中咸鱼翻身之后,她转过身冲着我俩高高地做了个v字型手势!
在那些一起陪伴元颖锻炼的日子里,我们三个人的友情也迅速升温。元颖顺利通过体育测试之后,我们三个人已经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同学们送给我们一个绰号——“三剑客”。
那时候,学校时不时会组织大家去看电影。每次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总能悄悄地通过和别的同学换座位凑到一起。丁广博最贪吃,每次他都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零食来,从瓜子到水果,从巧克力到芙蓉饼,我和元颖简直都怀疑这小子家里是不是开食杂店的,要不哪能弄到这么多这么全的东西?我爱讲笑话,每次去看电影的时候,我都给他们讲各种各样笑话,逗得他们两个笑得前仰后合。元颖感情特别丰富,有一次,看到电影最伤感的地方,元颖趴在我肩膀上失声痛哭,把周围的人都惊动了。我连忙低下头哀求道:“我的小姑奶奶,我求你了,咱们回去再哭,成吗?你再这么哭,大家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元颖冲我撅了撅嘴终于破涕为笑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转眼之间就要毕业了。在同学们忙着写同学录的时候,我送了一份特别的礼物给元颖,没想到这份礼物却引起了一场误会。这天放学等同学们都走了之后,元颖叫住了我和丁广博,她低着头告诉我: “我们年纪还小,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的,你的礼物我不能要。”元颖的声音越来越低,像蚊子一样。我和丁广博有些纳闷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元颖似乎也看出了我一脸的不解,于是便拿出了我送给她的影集,指了指在影集扉页上写的字念道:“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着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这些话,好像超出了朋友的限度……”
我听完之后,拍着桌子大笑了起来,丁广博也笑弯了腰。元颖瞪大眼睛看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元颖啊!元颖!你可是咱们班出了名的才女,谁不知道你喜欢古诗。这是我特意给你抄录的一首藏族古诗,还是丁广博帮我找到的。”听了我的话,元颖先是一愣,然后跳起来用粉拳使劲地捶着我的后背:“谁让你们不早说!”
离别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开完最后一次班会之后,所有的人都迟迟不愿离去。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们有过摩擦,有过苦恼,但更多的是欢声笑语。我们三个人坐在操场边上,默默地看着低年级的同学在打闹着。
操场上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上课的铃声响了又停,停了又响。我们都是这里的过客,但是在这青涩的时光里,我们曾经一起哭过,笑过,伤心过,快乐过,这就足够了。无论时光怎样流逝,这段属于我们的时光,这些属于我们的故事,永远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第4篇、最完美的搭档

国防部要求乔治设计出最坚固的坦克防护甲。但乔治提出一个要求:“我希望和马茨一起合作。”
乔治和马茨是一对有名的“敌人”。乔治是最优秀的坦克防护专家,而马茨则是最著名的破坏力专家。马茨曾傲慢地说:“乔治所研制的防护甲,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彻底摧毁。”
经过再三的考虑,国防部谨慎地同意了乔治的要求。
刚开始,乔治研究出的防护甲总被马茨轻而易举炸得粉碎,随着乔治一次次地改进技术、更换材料和修改设计方案等,马茨的摧毁显得越来越吃力了。
终于有一天,马茨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击穿乔治新型的防护甲。于是世界上最坚固的z型坦克防护装甲问世了。
在乔治和马茨获得勋章的颁奖礼上,记者问乔治:“为什么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研制出如此坚固的坦克防护装甲呢?”乔治说:“因为我给自己找到了一位最出色最优秀的对手做搭档,他是我成功的加速器。”
其实对于许多失败者来说,并非他们不聪明,而是输在了他们没有一个出色的对手,对手是成功的加速器,出色的对手通常也是最完美的搭档。
第5篇、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

人心是微妙的,从陌路成为朋友,中间总有断续,如果你是诚心的,就拿出微笑的勇气吧。
那夜,轮船晚点了。我坐在候船厅里,有些闷得慌。旁边一位文静的女孩,学生模样,沉默如谜,很是让人好奇。
“哎,请问你是哪个学校的?”
“河海,你呢?”
“南大。”
“哦,我们正好同路。”
上船之后,我帮她换船票,她替我打开水,仿佛早已熟识的朋友。那是寒假归来,彼此的包里都还有些从家里带来的菜肴,我们就一起分享。吃完了,又一起到船尾甲板。夜晚的江面宽广而空旷,两岸黑丛丛郁森森的,无限幽深古远,恍若一片永恒。四周静悄悄的,一切的言语已是多余。我们有相近的年龄,有相似的经历,有许许多多共同的话题,可在这样的夜里,谁也没有打破这沉默。
轮船抵宁时,黎明匆匆从天外直透下来。同舱的一位男青年送我两个青苹果,我微笑着谢了他,并只取了一个。他很客气地对我说:“另一个是给你女朋友的。”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上岸后,我和她交换了地址。一到校,几乎同时向对方发出了热情的邀请信,但是,因为忙碌和拖拉,我们没有互相造访,只是心底一直存留着一份记挂与回味。
一年以后,漫不经心地走在大街上,远远看见打扮入时的她迎面走来,我的脚步禁不住稍稍止住,然后,擦肩而过。也许,她早已不记得我了。
又过了一年,我出去实习,碰到一个女孩,很像是她。我们每天步入同一栋大楼,乘同一架电梯,电梯内常常很多人,我们总是要穿过众多的人头很专心地看对方一眼,而表情却显得非常平静。我们没有讲过一句话,甚至,没有一个浅浅的微笑,完全是陌生人的样子。也许,本来就是陌生人嘛。
开实习总结告别会那天,我去得特别早。正巧,她也来了,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想到此后恐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就鼓足勇气对她友好地笑一笑:“你早。”“你早,怎么不到我那边去玩呢,是因为有了女朋友吗?”
原来正是她!却并不曾将我遗忘。
许多时候,我们误以为对方已将自己遗忘,如果对方也这样想,就只能近在咫尺却两心遥遥。而实际上,就算真的已经遗忘,我们主动地打声招呼,不见得太难堪,毕竟,记忆可以被唤醒。即使不能唤醒,大不了对方作惊讶状,这对我们又有多大损失呢?
在我们前行的生命之途所结识的每一个人,既可以成为朋友,也可以成为陌路。当你很愿意与对方交往时,就立刻给他(她)写封信或者打个电话吧。若是见了面,就毫不犹豫地打声招呼,不然,你或许会永远失去他们。
是的,一个点头,一次微笑,一声问候,就这样简单朴实,却可以让你我从封闭中走出来,去赢得更多的朋友。
第6篇、大哥你是一颗转瞬即即释的流星

人的一生很难事事如意,面对困难,有的人是知难而进,有的人则选择了逃避。那段时间,婚姻受挫,工作不顺,觉得生活展现在我面前的尽是它的黑暗,用“哀大莫过心死”来形容我那是再好不过了,绝望之余,我从现实中逃了出来,让自己躲进了一个虚幻的世界里。
在虚无缥缈的网络中,我被一个独特的网名所吸引“一聊永逸”,聊过一次便会永远安逸快乐!这是一个能给人带来快乐的网名,它的背后也必将是一个能带给人快乐的人。就这样,我与大哥在这个特殊的世界中相逢、相识、又相知了!短暂的交往中,我常常在想,大哥在我心目中到底是什么?
诗人雪莱有这样一句诗“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秋天秋风扫落叶,大地一片萧杀,冬天大雪冰封了万物,缺乏生机。现实中的我如同生活在毫无生机的秋冬!而大哥则象是我的另一个“春天”,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别样的生机和别样的活力!
人一生能遇到很多人,但知己却难觅!在孤独无助时最渴望能有一个人可以让自己倾诉衷肠,悲伤希望能有人共同承担,快乐希望能有人共享!也许我算不上你的红颜,但大哥则象是我久寻不到的一个“蓝颜知己”!给我了太多的关怀和呵护!
你说我披着头发象一个新娘,我就为了做你心目中的新娘而将头发披下来,你说我化妆后气色很好,我就为了与你短暂的视频而精心打扮。你是我网络里的一份牵挂,你是懂的欣赏和肯定我的人,“女为悦己者容”,大哥更象是我一个心甘情愿“为你容”的“悦己者”!
大哥,你可知道?我面对你,如同学生在面对老师;我面对你,如同孩子在面对长者;我面对你,如同病人在面对大夫;我面对你,如同生命垂危的落水者在面对一棵可以救命的稻草;我面对你……!
短暂的交往中,我一天比一天更依赖你了!你也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角色。可是忽然有一天,你却消失了,带走了我心里仅有的那点斑斓,你消失的那么坚定,那么坦然,那么安静!我急切的寻觅你,我深情的呼唤你,但这些都丝毫改变不了你要消失的坚定!丝毫改变不了你的消失这一事实!
失去你的日子里,我一直在告诉自己要去面对这一切,你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为我编织了一个绚丽多彩的梦,你走时却无情的把这个梦带走了。我为自己与你的这份美好而又辛酸的网络情缘而伤感遗憾!于是我又在想:你在我心目中到底是什么?
消失了许久,当你再次出现的时候,你说自己只是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该逝去的时候就留不住光,劝我多保重!看着你的留言,我泪流满面!是呀,其实你真的就是那颗流星,只为我放射了瞬间的光。我难以面对流星逝去的暗淡,却又留不住它的任何光芒!流星已逝,光芒不再,大哥,现实中我已经缺乏光芒和色彩了,你又怎么忍心,让我在虚拟的世界里还要再次承受离别之苦,怎么忍心让我再次面对黑暗呢?
第7篇、唱情歌的知更鸟

这些日子,林格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当他走过艾玛的花园时,再没有从前那样阳光的笑容和清脆的口哨声。“他怎么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吗?”艾玛不禁有些担心。
年近七旬的艾玛在这个镇上已经居住了五十多年,自从两个女儿远嫁他乡后,她就一直独居。也许是因为经历过三个男人的欺骗,也许是两个女儿对她的冷漠和无情,也许是长年的独居生活,艾玛的性格变得孤僻、暴躁,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和近乎苛刻的语言。因此,在这个小镇里,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直到她遇到年轻的林格。
16岁的林格是这个镇上的新移民,他没有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虽然家境贫寒,但林格却是个坚强执著、乐观向上的年轻人,他一直勤工俭学。
一个月前的一天早上,林格来给艾玛送报纸,发现艾玛连昨天早上的报纸都没有拿走。林格大叫了几声艾玛的名字,没有得到回应。“难道是出事了吗?” 林格知道,寡居的艾玛很少会出门很久。林格冒着犯法的危险撞开了门,在客厅的地板上发现了轻微中风的艾玛。
林格的相救让艾玛捡回了一条命,虽然艾玛对他依然没个好脸色,但明显地开始关心起这个善良的小伙子。当他早上满头大汗地送来报纸时,她会递上一瓶柠檬水。
这些日子,林格显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当他第三次心不在焉地送错报纸给艾玛时,她终于忍不住问:“喂,我说,你到底是惹上什么麻烦了?说给我听听!”在艾玛强势地逼问下,林格终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告诉她:他刚刚考上大学,母亲又病了,学费和母亲的医药费让他郁闷。
“原来是这样!”艾玛转身回房从卧室里拿出了一张支票,什么也没说就递给林格。“哦,艾玛,我可不想白要你的……”林格笑着拒绝了。“你说什么呀!”艾玛生硬地打断了林格的话,“谁说我是白给你的,我不过是正好想雇个人而已。”艾玛拖出了一个小铁箱,里面是满满的信件。
艾玛说:“这些都是我从前的情人写给我的,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信上的字了。我还有老年痴呆症,我怕时间久了,会把这一切都给忘了。所以一直想雇个人帮我念念这些信。”
“可这种小事,谈不上花钱,我有空就能过来帮你的。我可不希望你因为同情我才这么做。”林格爽朗地答道。
“小伙子,请你严肃点,我可不是在拿我的爱情开玩笑!你每个周末的晚上都要来。而且,我还有个很重要的要求,以前我和他恋爱时,他总会学知更鸟的叫声来逗我开心,他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在唱情歌一样!所以,我希望你也能学学鸟叫。”艾玛很认真地说。
“这样啊!”林格有些为难,要知道,模仿知更鸟的叫声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你是不是嫌钱少了?我会再想办法的。”艾玛着急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听艾玛这样说,林格倒不好意思了,只好应允了下来。
从那以后,每个周末的晚上,林格都会来到艾玛的家里,为她朗诵那些从前的情书。不过让林格为难的是,他天生一副鸭嗓子,不管怎样捏着嗓也很难发出知更鸟那样动听的叫声,好在艾玛似乎并不在意,从没对此提出异议。于是这一老一少,常常在宁静的深夜,分享动人的老情书和滑稽的知更鸟的歌声。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林格大学毕业,并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孩。
得知林格每到周末的晚上都要到艾玛太太家做兼职,除了给她念念情书,学学鸟叫,还会帮她收拾一下家务。女友凯莉很不理解:“亲爱的,现在你已经不像当初上学时那样需要钱了,为什么还要去侍候一个老太太呢?”“你错了,我不是在侍候艾玛,我只是在享受一段温暖时光。”林格对女友解释道。
在凯莉的要求下,这个周末,林格也把她带到了艾玛家做客。告别艾玛后,凯莉很激动地告诉林格:“你知道吗?刚才艾玛奶奶托我转告你,她知道你很忙,以后可以不用再去陪她了。还说其实当初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帮你渡过难关。只是当初的你自尊心太强了,为了让你坦然接受,才一时情急说出了念情书和学知更鸟歌唱的要求。”
“哦,我当然知道,难道你没看到吗,艾玛的耳边戴着一个很小巧的助听器。而很多次的晚上,当我离开她的家门时,总是看到那副助听器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也就是说,当我给她念那些乏味的情书,或是捏着嗓子学鸟叫时,她的耳边只是一片寂静。还有,我早就从别人那里听说了,她遇到的三个男人都无情地伤害了她,所以她根本不会对这些情书念念不忘。又怎么会为此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呢?”林格微笑着说。
“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个游戏?”凯莉瞪大了眼睛。
“因为我们都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游戏。你知道吗?每次我到艾玛这里来,给她念信,学鸟叫,我的夸张表情都会让她开心地笑起来。虽然她什么都没听到,但我想,她只是希望有张笑脸出现在她眼前。还有,你知道吗?我现在模仿的知更鸟的情歌真的很动听……”
第8篇、惊世一诺

汉明帝时,汝州有一个秀才叫张劭,到东都洛阳去应举。这一天,他住在客店里,听见隔壁有人喊救命,并有痛苦的呻吟声时断时续地传出来。张劭问店小二,隔壁住的是什么人。店小二说,是一个生了重病的人。就快死了。张劭要去看个究竟,店小二慌忙阻拦,说,那个人害的是瘟病,我们谁都不敢去。张劭哪里肯听店小二的劝,他径自走过去查看。见病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张劭赶紧为他求医问药,并汤水粥食,早晚小心伺候。
没几日,那人居然病好了。
原来,这个人也是来赶考的。是楚州山阳人,姓范,名式。因为这场病,两人都耽误了京都大考。范式十分过意不去,就在这家小店里,两人义结金兰,拜为兄弟。
离别时。正值重阳节。范武说,明年的今天,我一定到贤弟家中,登堂拜会你的家人。张劭说,那一天,我一定设鸡黍之宴,等待兄长的到来。两人盟誓之后,饮了数杯酒,然后含泪告别。
第二年重阳这天,张劭起了个大早,洒扫厅堂,宰鸡炊饭。等待范式的到来。然而直到日落。他也没有看到范武的影子。张劭不相信兄长会违背誓约。一直苦等到深夜。
三更时分,一阵风来,影影绰绰中。有一个人影。颇似范式。张劭喜出望外,说,小弟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我知道兄长不会爽约的。然后张劭高兴地置酒设宴,准备与兄长痛饮。蹊跷的是,范武到来之后,始终不说话,还时不时以袖掩面。张劭心疑,以为自己招待不周。范式见状,惭愧地说,贤弟啊,实话告诉你,兄已非阳世之人,乃阴魂也。
张劭听罢,不啻于五雷轰顶,惊问何以至此。范式说,自去年别后,我便终日忙碌在商贾中。尘世滚滚。岁月匆匆,今早邻居送我茱萸酒,始知今日是重阳节。我怎敢忘记与贤弟的盟约,奈何山阳距汝州,千里之隔,非一日能到。有道是,人不能日行千里,魂灵却可以做到。为了不背弃誓约,我便自刎而死,魂驾阴风,来赴兄弟的鸡黍之约……
说实在的,历史上重信守诺的故事读过不少,然而当读到《喻世明言》中的这个故事时,仍觉惊心动魄。也许在范式看来,一个人如果没了信用,也就成了一具躯壳,失去了在世上行走的意义。于是,他便用生命托举起他心目中最贵重的东西——信用。故事到这里还没结束。
那一晚,张劭放声痛哭。第二天,他便辞别家人,奔赴山阳,去参加兄长的葬礼。一路上,他饥不择食,寒不思衣,行了几天,终于到达山阳。张劭祭拜完毕,回头对范武夫人说,愿嫂嫂垂怜愚弟,不弃鄙贱,将劭葬于兄侧,能陪伴在兄长身边。张劭此生足矣。
说完。张劭拨剑自刎而死。他也用牺牲自我生命的方式。给结拜兄长、也给这个世间一个感天动地的回答。
第9篇、此情放弃更美丽

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其实只有两个人知道。
那天,不知自己为什么要留下,为什么会留下。原本是走的,因为来来去去的车太多,随时去都能买上票,用不着事先预订,所以便少了一道约束。
一一去告别,坐在电话机边刹那间想到了他。心像一条攥在手心的小泥鳅动了动,觉得也该向他说一句再见。
虽然我们见面只有一次,是和几个朋友吃吃喝喝聊些闲天,他坐在我的边上,很自然地碰了碰杯,并没有说太多的话。他的朋友说了他的现状———一个人的家。
分手的时候,收了他的一张名片,却没想给他留下自己的名片。当时觉得只是一面的缘,没有必要记住或留下些什么。
但谁知竟在临走之际,一个念头陡然蹿上脑海,他!要不要也和他说声再见?依稀记得穿土黄色衣服的他站在一个很空旷的地方,影子很高大,但也很朦胧。
就是那个男人
这种信息很重要,很带诱惑力。这个世界能让女人感觉出是一个男人的人,这个男人便在她的心里存在了。
他的朋友说他每年都要去一趟青藏高原,并且是在人人欢聚家家团圆的过年时刻,他一个人孤独远行,去那最古老最蛮荒的地方。
他带着他的摄影镜头,带着一个男人的事业心和对宗教的神秘感跋涉在那座大山。一个离了婚的愿意独行的喜欢探险的男人,他的生命中是不是有一些神秘的角落不断有东西沉淀下来?他的艺术创作和那些精美作品,是不是可以印证这人还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并不太喜好结交朋友,就喜欢像蛇一样,单独留在自己的洞穴里,偶尔出去感受一下世界,再静静地回来。或者像植物,体味大自然的美好,阳光、空气和水,四季缤纷的色彩,这就是他的所需!
我对电话里的他说,能有东西让我采写吗如果有,我就再留下半天。他没有正面回答我却自顾自地说,你过来仿佛他一定有什么可以让我带回去。
我去了他的摄影室,那里的场景和氛围,使我从坐上那个黑皮长沙发的时候起就一直暗自思忖:这个男人究竟活在怎样的世界里?
他的摄影室很精当也很高雅,像他的摄影镜头,光洁清晰、一尘不染。地上的瓷砖在灯光下发出青青月色般的冷光。墙根有一个大风轮,他说是宋朝年间的车轮,花大价钱从民间收购来的。很难想像,一段凝结着滚滚风尘的历史旧物,如何穿越漫漫的时间隧道,而今变成一个现代摄影师静室里的古拙道具。还有一些书,许多光盘,音响……
一切是那么的静心而又优美。
音乐在这个小小的空间流动。一盘音碟走完,换盘时,他问我喜欢听什么样的。我说恩雅,他笑了,说这么老的碟,还是多少年前听的。他说那时他收集了恩雅的全部音碟。他说他爱听歌剧,不只一次到北京去听张艺谋导演的那个图兰朵。他放了一盘,那声音对我却是非常不幸,太亮堂了。我说我喜欢听流水一样舒缓柔美的声音。随后,我们的空间又响起了电影《辛特勒名单》主题曲———“今晚无人的夜”。过去一听这个曲子就会流泪……他说。
他说这话时我重重看了他一眼。我相信,因为那小提琴的音色的确像寒夜中的风,掀起夜行中一个孤独男人长长的风衣,苍凉滚滚而来。
在虚无飘渺的音乐中,他讲述着他的童年。一个十三四岁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爱情锁定在一个小小的空间会让它窒息。有时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一个人独处好,还是两个人同居好。
一个人的世界很苍凉他又用另一种声音回答说:我每天忙都忙不过来。拍广告、应酬各方的朋友,还有一摊杂志社的事。每天忙完走出摄影室时,天已经黑得认不出人了。只有这时,走在空荡荡的街心,感受到夜的气息。他解释这夜的气息是各家各户窗口飘出的锅碗瓢勺和女人孩子的说笑声。这时就只想麻醉自己。于是找一家酒馆,坐下喝酒。喝到八成的样子就开路。不能喝醉,醉了就回不去了。微微醉回到家什么也不想倒头酣睡。一觉醒来又是一天开始。
还有一种方式可以处理孤独,就是洗头,几乎每天都到发廊去洗头,为了不让她们用劣质的洗发水,他带着自己的飘柔去。按摩头部也是一种给自己催眠的好方式。
他说他有三大嗜好,第一是听音乐;第二喝酒;第三是洗头。进了工作室就打开音响,他在室内的每一张照片都是在音乐中完成了;出门便喝酒;睡觉前洗头。
于是我点点头,一个单身男人的日子是这样度过的,如任何一种动物,伤了知道怎样寻药救治自己。我说那音乐那酒那洗头都是“女人”。那音乐是最高雅的“女人”,那般动人那般柔情丝丝浸入骨髓,牵动的是人灵魂深处最柔软的那一部分;那酒则是一个毫无理智一味献媚的“俗女人”,缠绵到骨头毫无防范能力;洗头则是一个“贤妻良母”,让你干净让你清醒让你舒适和健康。每天和这么三个“女人”会面后,阴阳的气理又趋于平衡。
为什么要和你的太太分手是谁不对我不对他坦然。因为我事务很多朋友很多,每天在外面,很难顾上家里。我们就这么分手了。这种解释并不充分,但我没有深问。毕竟,这是一个不太愉快的题目。他又补充说,我是一个不适合结婚的人。
我还知道了他其它的一些习惯,比如说爱穿名牌。他的衣服裤子包括鞋都是名牌。他说名牌就是质量,穿在身上的感觉跟重金属一样,他也自然会有所自重……
晚餐在一家大酒楼,和他的几个朋友。他说交朋友很累但没有朋友又不行。后来他又把我领到了由另一个朋友开的一家咖啡屋,大约有五百平米大,好大的空间,竟没有一个人,空着一张张的桌子和晶亮的玻璃器皿。四个男侍应生红衣服黑领带站得笔直,看我们来了,有人面带笑容有人走动起来。
他又要了一瓶啤酒,为我要了一杯柠檬汁。
他可以把我直接带到宾馆,可是他没有。这便是他的魅力,一个男人要让一个女人完全的放松,每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桔色的灯光,还有些风情画、木屋,大屏幕上偶尔出现几个色情的镜头。
他终于把我送到了一家大宾馆。关上门,一间屋子里又剩下了两人。我不知道现在是夜里几点了,但我相信肯定不会有人再来敲门。他带来了两听啤酒,一包爆米花。
他说你可以去洗澡可以把鞋换了。这样你会舒服些。我说等你离开后再做。他说喝了酒就走,可他喝了一听还有一听。
我握着一个长长的玻璃杯,用它抵在我的发际间,他突然说,这个姿势很好,以后给你拍照我脑子里就有了这么一个画面。
然后他沉默不语,斜着身子,眼睛盯着我,像是要看进我骨头里去。
最后他说,别人把你说得非常神秘,接触后觉得你很有品位,所以想跟你交个朋友。我相信我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比情人少一些,比朋友多一些,我觉得这种友情是美丽的,但要走到情人这一步那就是结束。
我在想他所说的这种感情,应是彼此的喜欢与愉悦,而非完全深入的爱。
最后一听酒也喝完了,他要告辞了,他说如果我愿意留下来再玩两天,他会放下手中的事再陪我两天。我说我一定要回去了。
那你还会来吗
我不知道,我想要来也必须给自己找一个很充分的理由。
他站起来,站在我的面前,很近。几乎是一个慢动作,他用手轻轻拥着我的身体,他的脸贴着我的脸。我没有拒绝,这是个温和得体的动作。但我依然有些紧张。我的手在我自己身上,我没有去拥抱他。
他说我们真的都不年轻了。
我俯在他的耳根悄悄地说,所以我很冷静。
要保持革命的晚节他笑了。
我也笑了。
他说离开我他就去洗个头,然后回家睡觉。
他走了,在这无人的夜,在这只要我愿意他本可以留下来的夜,我甚至连一个吻也没给他。他没有怪我,走出门还回过头说一句,以后我给你拍照。
这种感觉也许很好,但真像走钢丝……
第10篇、挚友与对手
在大一新生宿舍,雅玄和我见面半小时后,成了朋友。
见面半小时后,我们就一起去逛街。我们都争着付钱,至于找零的一毛小钱,我们随便谁顺手就收回谁的包里。
在我看来,朋友之间,不仅分享钱物,也分享自尊,钱物上能够付出,自尊上也要能够付出。能够把一毛小钱收回自己包里,不仅体贴朋友免于烦琐,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对亲密的信任。这样的朋友一定错不了,不仅能够做你的患难之交,更能够在你志得意满的时候,由衷为你高兴。能够同甘和能够共苦,其实需要一样的厚道。
大学毕业后,我和雅玄走了不同的路。雅玄一直在家乡城市,很好地经营着她的生活;我则通过继续学习离开了家乡,最后到了北京。在这个过程中,雅玄一直关注我,帮助我。我拿到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给雅玄打电话,她正在洗澡,满身泡泡。但她因为我这个喜讯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她高兴得跳起来,差点滑倒在浴室里。幸好雅玄一直是美丽的跳舞皇后和体操好手,身体反应灵敏,没有真正摔倒。
和雅玄这样的挚友相处,我很难相信,朋友之间有嫉妒存在。在生活中,我自然真实地和朋友们分享无论好还是坏,就像衣服无论贵贱,有人问我价钱,我都会如实相告一样。我总是认为,人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不容易,朋友之间,互相分享荣辱,互相扶助,不过如此简单。
但我的另外一位女友坚持认为,人和人之间最大的关系是互相比较的关系,女人之间的嫉妒之心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我似乎也逐渐察觉了这个事实。但我还是只愿意承认爱情中的吃醋。我想到差点跌倒在浴室的雅玄,相信我们之间没有嫉妒,只有为对方的好由衷高兴的情感。
我还在北京租房子的时候,雅玄200平米的新家给我好大的喜悦,仿佛那也是我的;我住进新房子,雅玄在成都买了第二套新房子,她老公还没有去住的时候,我回成都先去住了。很快,雅玄又在成都投资买了第三套房子。我收到了她的短信,说她在签完合同回第一个家所在城市的高速公路上。接着,她又发短信说,等到装修好了,让我回去住在最新的房子里写长篇小说。
我很高兴,回短信问她,何时到家,是否方便电话。我很想在电话里和她一起回味她买房的细节,仔细咀嚼雅玄最新的快乐。
第二天中午,我们才通上电话,雅玄连日看房太累了,好好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美梦,梦见在成都,我、成都女作家洁尘、她在一起喝茶聊天。我和洁尘在那里谈论诗歌之类的东西,她听了一会儿,觉得不是特别有共鸣,就站起来四处去看看。结果她看到了一条深深的绿荫大道,顺着那条路走过去,看到前面非常开阔的一片风景地,正被雨后彩虹和阳光照耀着,美极了。
雅玄说,这个梦感觉很好。我也从雅玄这个梦里,体会到她对自己人生状态的满意。她体会到了过一种不同于朋友生活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我很感动。
我想,这也正是我自己多年来一直容易感到幸福的原因。我和雅玄都相信,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在朋友中间,过着自己的生活,享受着自己的甜蜜,克服着自己的困难。我们有自己的目标,但不在身边寻找对手,尤其不把朋友当对手,对手可以成为朋友,但怎么也舍不得把挚友变成对手,莫名地在心里树立一堵阻断亲密的墙。

第11篇、请帮我打个电话

傍晚时分,菜炒到一半,没盐了,停下来到楼下的食杂店去买。店主老刘见我来了,松了口气似的说我来得正好。他简单交代,站在边上的女孩是哑巴,想叫我帮着打公用电话,而他要照料生意。我才发现柜台边上站着一个清秀的女孩,眼里满是期待。
我接过笔写道,好吧,你写我说。她感激地对我笑笑,开始写上她要说的话。我则开始拨号,接电话的是个男人,我愣了一下,女孩找的明明是个女孩。对方解释说,他也是帮着接电话的,他那边的也是个哑巴女孩。于是,我们这两个不相干的人充当了传话筒,在两边喊来喊去。她说,她想念一起去吃米粉的时候,她说,她帮她织了一条围巾,要寄过去。她说,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去,请帮她多看看父母,她说,收到了寄来的相片,胖了点呢。电话通了近十分钟,太慢,因为一边说一边写费时不少。在等她写话的时候,我看她认真的模样,只是忽然间,为我们四人的默契一阵感动,我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打完电话,女孩露出快乐的笑容,写给我看,那头是她最好的朋友,约好这个时间打电话,这样坚持了好多年。最后她写给我的两个字是“谢谢”,还画上了一个小小的心,她撕下小纸片放到我手里,然后付钱离开了,很快消失在黄昏的街道上。
我拿着一包盐和那张小纸片回家,一路在想,我们随时可以开口说话,也可以写信,写Email,现在又有了QQ,想要联络真是随手拈来,可是为什么,提包里的电话联络本上可联系的电话越来越少?那个女孩虽不能开口说话,可仍然坚持通过别人的传话告诉对方,我在惦念着你。友情同样需要一份用心的经营,她们是人群中一对幸福的朋友,而我无意中分享到了这份幸福。
第12篇、伙伴

小时候,在一个北方偏远林场的小学读书,学校的房子都是用泥抹的,有时刮风还从棚顶往下掉土坷垃和迷眼的碎末儿,下雨就更惨了,总有几处往下漏水,“嘀嘀嗒嗒”敲在水盆里“叮叮”作响,我们就伴着“音乐”咿咿哓哓,发出各种零乱的声音。最难熬的当然是北方那冻得使人发颤的冬季,整栋房子“呼呼”地灌着风,虽然生着火炉,但上课时总会有人攥着通红的手,浑身哆嗦,嘴里的牙齿还时不时地打着冷战,像魔鬼磨牙的声音,我的前桌就是。
前桌叫刘汉生,我认为这个名字不错,但同学们都叫他“山东棒子”,原因是他来自山东,是个小山东,但我却从不这样叫他。我见过他爸爸,脸极黑,我敢说那绝对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如此脸黑的人,头发很短,身材魁梧,很像小人书里讲的武松,扛着木锯,是个放木工,一张口粗声粗气的,讲着一口山东话,典型的山东大汉。她的母亲则不然,比起刘汉生的父亲来,就显得娇小多了,身材不胖不瘦,一头齐耳短发,说起话尖声细气。但我并不敢把这话说给刘汉生听,一来是我那时胆子很小,二来是怕看到刘汉生发怒时那双冒光的眼睛,配上他那张黑瘦的脸,着实会吓到我。那年的春天有很大的风,刘汉生刚来学校不几天,就惹出了事,和同班的几个男生打了一架。那几个男生都是爱欺负人的,有好几次,他们用手扯着我的辫子,使我跟着转圈,趁我不注意偷拿走我的作业本满世界跑,让我费尽力气地追,嘴里还喊着:“傻妞,丑妞……”于是我平时只好躲得远远的,那天,他们不知从哪里捡来了几根老玉米棒子,敲着刘汉生的桌子大声嚷:“掰苞米,煮苞米,山东棒子回关里……”刘汉生开始低着头,什么都不说。就在他猛然抬起头来怒视那几个男孩子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握紧的拳头和那双发出愤怒红光的眼睛,一下子就震住了他们,刘汉生抓住其中的一个带头的就使劲打,其他的人见人多势众就一起冲了上来,顿时乱作一团,直到老师赶来,一阵厮打过后,有两个男孩子的鼻子被打出了血,有一个甚至哭了出来,使劲地抽,大口地喘,我实在恼透了那个男孩子,刘汉生的嘴角出了血,脸上不知被谁挠了一大道,衣服也被扯丢了扣子,但他却始终是昂着头面对老师的训斥的。
从那以后,班上的男生便再也不敢对刘汉生轻举妄动了,有的甚至还和他玩到了一起。那段时间,不知为什么,他们也不再取笑我了,可能因为我和刘汉生是前后桌,有很多接触的机会。刘汉生从来不写作业,那一年他的作业差不多都是我执笔的。他有时会带很多花花绿绿的小玩意,橡皮、小刀、破螺丝、吸铁石,还有一大堆五颜六色的玻璃球,最好的是他经常带一些连环画和童话书,都是他从山东带来的。那时候,小孩子手里有一两本小人书画册都叫人羡慕,更何况是连环画和童话故事书。于是,我作为刘汉生的作业执笔兼后桌、跟班,便总能在众多孩子们崇拜的目光中手捧两册洋洋得意地从早晨看到黄昏,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用白纸把上面的公主王子老虎精灵临摹下来,惹得很多孩子的嫉妒。书里的故事刘汉生差不多都能记住,所以,每次说故事总是他最出风头,而且他的画也是很棒的,我总能找到理由让他给我画几张画。比如今天上课我回答对了一个问题,或者我家的“大黑”又有崽子了等等,我尽可以找一些和画画毫无关系的事教他给我画画,他的态度一直很好,总画一些王子公主之类的给我,有时也画哪吒和美猴王,都是漂亮的。
夏天我们就到山上玩,采野果、掏鸟窝,我用衣襟兜着野果,边采边吃,刘汉生就去上树掏鸟窝,他很会上树,不用一分钟就能顺利爬上去。一般是鸟蛋和小鸟儿,我们就坐在树下边吃边玩,把前面的衣襟弄得红一片紫一片的,他还会捉蝈蝈,我们也叫“叫驴”的,黑的绿的很多只,还有天牛和磕头虫,都是有趣的虫子。我们曾经一起养过小鸟儿,刘汉生负责捉虫,我负责给它们垫上厚厚的草,尽管我们照顾得很仔细,一有时间就去看小鸟儿,但还是有几只死去了,剩下的也都病怏怏的,刘汉生就说是因为我们不是鸟妈妈,不会养。我们把死去的小鸟儿埋在学校后面的树林里,用细细的沙土,竖了一个小碑,上写“小鸟之墓”。刘汉生说大人都这么干,终于,侥幸活下来的小鸟儿被我们决定放飞。刘汉生撕了一个小纸条,在上面画了一对手拉手的小人儿,他说就是我和他,因为是我们俩一起养大的,系在小鸟儿的腿上,看着鸟儿们越飞越远,刘汉生说:“它们飞起来很好看!”
转眼间,冬天来了。教室里一天比一天冷,可能是因为地域的不同,刘汉生显得很不适应这样的严寒,一上课就哆哩哆嗦的,嘴里发出稀奇古怪的声音。有一次我问他在说什么,他说他在唱歌,我又问什么歌,他又说是他们那儿的歌。因为冷的缘故,教室里总要烧火炉取暖,还分别安排几个同学每天打开水。那天,刚好轮到我了,我正提着重重的暖瓶走在路上,迎面走来了老师的侄女倩倩,她要我帮她把昨天留的两篇生字写完,因为她昨天跳皮筋忘了写,还说要帮我提暖壶。我没考虑就立刻答应了。但正当我在教室里挥笔赶写的时候,却猛抬头看见老师一脸怒气地走了进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斥责我:“你躲在这里做什么?打破了暖瓶还叫倩倩帮你撒谎,年纪一丁点儿,就学起坏来了!”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面对老师的斥责,百口莫辩,只顾着哭,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只看到躲在老师身后的倩倩有些发红的眼。突然,一个声音从我背后响起:“暖瓶不是她打碎的,是倩倩,我亲眼看见的!”我惊异地回过头,是刘汉生!老师冷笑一声:“呵!这儿还有帮凶的,好!你们俩一起到我办公室来!”在办公室,刘汉生依然昂着头坚持自己的说法,老师气坏了,冷不防地就打了刘汉生一巴掌,印了五个手指印在脸上面,我都傻了,只好哭,这件事直到我们把家长找来才算完。
从那以后,刘汉生再也没来过学校,是他自己不来的。大约过了半个月,我在放学路上突然遇见了他。还是那张黑瘦的脸:“我要走了,家也搬走,本来我家就不打算长住的,给!”他从包里拿出一本崭新的连环画和一盒五彩笔放到我的手上,末了,又说了句:“以后不要再哭了!”就真的这样走了,而我,则长久地立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事隔十余年,一日,一位儿时同学从山东打来电话:“还记得吗?咱们上小学的时候,那个黑小子。他父母离婚了,他跟***一起住,在山东,今年还考上大学了呢!”我没有做声,但眼前仿佛又浮现了一个山东的黑小子的身影,是刘汉生!我终于知道,心中伫留的那个身影,那是永远的伙伴!
第13篇、站在爱与死亡的边缘

一个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一个愿意在她最艰难时给她真挚的爱与帮助。当一场灾难性的疾病降临,改变的绝不只是三个人的命运。爱情、友情、亲情、生命以及疾病交织在一起,每个人都想用自己的办法解开这个结。
■讲述:瑶迦(化名)
■性别:女
■年龄:23岁
■职业:暂无
我最早接到的是瑶迦(化名)母亲的电话,她说她要来讲述,讲她女儿的病。生老病死是我们谁都要经历的,我期望在电话里能开解这位忧伤的母亲,可她说她女儿不听话,你们记者见多识广,劝了或许有用。母亲的心本就是慈爱的,又是在这样的时候,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拿着电话,等她去喊女儿的工夫,我走到窗前,看到花打着旋地轻轻飘落,像洁白的蝴蝶,只是留不住,落到窗玻璃上,转瞬就不见了。我正感叹花的消融,耳边就听到瑶迦温婉轻柔的声音。
我说:“生病了,治病就是第一位的,别的都不能和这比,”瑶迦轻轻地笑了,“谁得了病会不想治呢?”
勇敢的“王子”
我和瑶迦母女约好1月4日的下午在汉口一家咖啡店见面,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离她们家不远。在约定的时间,远远看到瑶迦母女走过来,母亲的手轻轻托着瑶迦的胳膊,可身体却紧绷着,似乎做好了随时给单薄的女儿支撑的准备。望着这对母女由远而近,我的心像被许多根极细的线牵着,隐隐地一丝一丝跳痛。我迎上前去和她们打招呼,只见瑶迦母亲的头发花白,眉眼虽然端庄,却苍老得厉害。瑶迦身上裹着厚厚的一件白色羽绒服,衬托得脸上更加没有血色。
“我就出生在离这不远的地方。”瑶迦望向窗外,两条马路交叉出的一块大三角地带上满布着老城区的民宅。瑶迦的眼神中有一种深深地眷念,眼光过处像是在抚摸。
森永(化名)的家就住在街的另一边,小时候我们常常在一起玩,后来上小学,读初中又成了同班同学。我小时候很好动,淘气,一点不像个女孩子,惹了祸都是森永帮我担着,这样一来我当然更加有恃无恐,森永替我也不知背了多少黑锅。他一直很照顾我,我想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喜欢上了这个哥哥一样的男孩。
上了高中,我们虽没能分在同一个班上,但还跟从前一样形影不离,上学放学总是在一起。这样的举动在我俩看来再正常不过,这么些年我们也都这样过的,可是,却免不了同学的议论。我记得有一次放学,我和森永结伴回家,出校门的时候,一个男同学跨在自行车上冲着我们大声喊:“夫妻双双把家还啊!”后面还跟着一长串的狂笑,很多人都看着我们。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快步往家里走,却听到后面砰的一声自行车摔在地上的声音,我回头看的时候,森永已经和那个男生打在了一起。最后,森永赢了,他手上蹭掉了好大一块皮,鼻子也出了血,可他像不知道似的,对那个男生说:“你说我不要紧,但不许你说瑶迦!”
“我一边给他擦血,一边想,森永,你真像童话里勇敢的王子!”瑶迦清秀的脸庞上浮出淡淡的红晕,没有血色的苍白里透出日映薄纱似的光彩。
富家子弟
高中的时间总是不够用,很快就要高考了。森永问我考哪里,我说想去上海,森永说那他也填上海,因为他要一直跟我在一起。他的话,他的眼神都让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觉得我自己就是在那一刻长大起来的。
“可是事情并不像我们小孩子想得那样,我虽然如愿考到了上海的一所大学,森永却意外落榜了。”瑶迦的母亲接过女儿的话,“过日子就是这样的,不可能每件事都和你想得那样,有些是不能强求的。”母亲的眼里有了泪光,一把握住了女儿搁在她膝上的手。
森永送我上火车,他把行李放在车厢里,下去了又跑上来。我想跟他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想不出。我们好像一下子变生分了,彼此望着不肯分开,心里涌动着又酸又甜的味道。汽笛声响起,森永忽然张开双臂把我连胳膊带脸抱住。他高我很多,我被闷在他宽大的胸膛里,又慌乱又温暖,眼泪流了一脸,森永拍着我的头说:“我等你寒假回来!”列车开出好久我还站在原地,回味着被森永拥抱的滋味,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拥抱。
大学校园里喧闹而寂寞。喧闹是因为一群年轻人走到哪里都是热气腾腾的,寂寞是因为那一群人中没有森永。我和森永从来没有分开这样久这样远过,我看到好笑的事刚想转头说,却想起森永并不在身边;吃着好吃的东西,夹起来了,才想起森永并未同桌。我盼望着寒假早早来到!
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家宾(化名),他是上海人,和我是不同系的校友。他爸爸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家里很有钱,他长得仪表堂堂,很得女同学的喜欢。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人会来追求我,我一直当他是个花花公子,对他印象很不好,对他各种想方设法的邀请一概拒绝。
直到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不小心摔伤了,去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家宾每天都去医院看我,我不好再拒绝他,开始有了交往。不过,只要我发现他把话说过了,我就和他讲我和森永以前的事情。
出院那天,家宾特意要家里的车送我回学校。车上,家宾显得特别沉默,我问他怎么了,他只笑了笑,没说话。就要到校门口了,家宾突然说:“如果可能的话,我真希望是我生在森永家,陪你长大!”
瑶迦的母亲在一旁插进话来:“那真是个好孩子,又懂礼貌,又会说话……”话未说完,瑶迦拉了拉她胳膊,母亲停了口,膝上的手却更攥紧了女儿。
爱与生命
再见森永,他长起了胡子,人显得更加高大。森永高考失利后,去读了武汉一所大学的专科。我们在一起说着彼此学校里有趣的事,还有彼此的想念,他枕在我的腿上,我靠在他怀里,我们像两只依偎在一起的小猫。
寒假结束,我回到学校,家宾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经历了医院的事情后,我们的相处慢慢自然了,家宾成了森永离开后第一个跟我如此亲近的男性朋友。和他相处久了,我发现他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的富家子弟,为人处世很有分寸。
大学的生活结束了,家宾想说服我留在上海,虽然我也确实有机会,但我还是选择了回武汉。因为在武汉,我就可以跟森永在一起。至于家宾,他很快注册了自己的公司,他告诉我,他会把分公司开到武汉来。
对家宾的话,我一笑处之,我心里很清楚,我只把家宾当成非常要好的朋友。
回到武汉,一切都算顺利,可去年下半年,我总觉得特别累,后来高烧不退,去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慢性肾衰竭。
瑶迦喝了一口水,脸上第一次露出悲伤的神情。悲伤只是一闪而过,转瞬被瑶迦用微笑代替了:“我没想到这样的事会落到我身上,很多事情就是想不到的。”
瑶迦的母亲匆忙把手伸到衣服口袋里掏手帕,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大滴的眼泪已经滑落。瑶迦看看母亲,又看看我,努力地对着我笑了一笑,眼睛里泪光闪动,映得整张脸庞像一朵盛开在朝露里的百合。
虽然我病成这样,但我不觉得自己命苦。森永跟我说,他会尽一切努力给我治病。他毕业后到电脑公司做工程师,现在为了我,又兼了一份职,午饭都舍不得吃5块钱一份的,就为了省下来给我做透析。知道消息的家宾每个月都要到武汉来看我,又帮我联系肾移植。我是个很幸运的人,他们两个都很好,可是我可能什么都不能回报他们了。
上个月,家宾过来向我母亲提亲,他说我们先把结婚证领了,这样他就可以向家里要钱。现在每周的透析,还有以后肾移植的手术费,抗排斥药的费用,不论对我们家还是森永家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可我拒绝了,我不想欠这个情,也不愿对不起森永。
瑶迦的妈妈再次插进话来:“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妈妈!”瑶迦再次打断母亲。母女两个都没有再说话,两只握在膝上的手却依然紧紧握在一起。瑶迦咬紧了唇,双眼变得十分明亮:“人总是有生有死,可是我只能爱一个人!”
编辑手记
昨天“讲述”说的是“两个女人一个男人”的故事,今天谈的是“两个男人一个女人”的故事,都是三角关系,其中滋味却大不一样。
原本是残酷的情场战争,却因为争夺的对象是一名弥患重病的女孩,而没有剑拔弩张的气势。这是一种难得的两男一女关系,有着一种用无畏和深情打造出来的特殊平衡。
女孩讲述的初衷,是想做出一个选择。她的妈妈似乎已经有了选择———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
想起楚天都市报曾刊过的连载《为爱结婚》。陆弥的哥哥得了严重的肾病。陆弥的老同学很有钱,他希望娶到陆弥,他能为陆弥的哥哥提供更多的治疗机会。但陆弥拒绝了他,最终为爱与别人结了婚。作者张欣给出的结局是:在这份为爱而生的婚姻里,夫妻双方感到非常大的压力,最终陆弥拿起锤子,砸向了丈夫的太阳……张欣在“后记”中说,这是爱情的绝境。
有些看了《为爱结婚》的人,认为陆弥应该嫁给有钱的追求者。看了今天的“讲述”故事后,不知又有多少人会认为,瑶迦应嫁给有钱的家宾,而不是真爱的森永。
现实的确如此残酷而矛盾,在生命面前,也许最先低头的便是爱情。
今天的女主角很年轻,还未体会过生活的艰辛。在这样的两个男人面前,她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我期待着马冀将来的“讲述回访”。
第14篇、想念是一种美丽的感动

许多年前,我为了事业,不得不离乡背井,到一个远离家乡三百多华里的山区城市攻读学业。由于学业繁忙紧张,渐渐忽略了给东西南北的朋友写信。学期结束后,我放假回到家乡,一踏进家门,母亲便说:“你有好多信!是不是在学校里没给你那些朋友写信,害得他们都不知道你的消息,一个劲儿地往家里寄信。快去看看,信里都说了些什么?”
我急忙把行囊放下,顾不得擦上一把脸,就往我的书房里跑去。订阅的报刊一叠压着一叠,那些信也被母亲分开放在一边。我抓起信一看,嗬,都是我一些在外的朋友寄来的。随便拆开一封,展开信笺,那上面便龙飞凤舞地写着:
诚友:
很久没看到你的信,很想念你,不知你现在一切可好?
……
再拆看其他信件,得知朋友们都因我久未去信,很是想念、惦记着我,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字里行间不乏深切的关心、浓浓的思念。看着这些信,读着这些滚烫的字句,让我好一阵子久久无语,感动不已。
是的,平淡的生活蕴含着许多美好的情感,想念,作为一种美好的情感无时不在萦绕在人们的心头,它给平淡的生活以隽永的回味,给平凡的人生以璀璨的闪光,给平常的日子以充实的热爱。亲人之间的想念,表现的是人世间一种至美至善的情感;恋人之间的想念,表露的是美好人生中一种至真至纯的情感;夫妻之间的想念,表示的家庭生活中一种至德至爱的情感;朋友之间的想念,表达的是友谊天地里一种至洁至尚的情感。
真正的牵挂是无声,真正的想念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有时候,一个电话,一句话语,一束鲜花,一张卡片,里面所蕴藏的想念的能量是巨大的,它足于让我们的内心世界灿烂和丰富起来。那一次,众多朋友的想念让我感到真诚和真实。尽管我们彼此各在一方,彼此为各自的事业、生活而奔波劳碌,但我们从不企求对方,只有心灵的默默共鸣在岁月的涛声中显得分外美丽和恬静。
其实,在这个日益功利化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内心深处所渴望和仰慕的不正是这样的想念吗?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里,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中,尽管我们来去匆匆,没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去梳理、调节一下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一份情感。但是,有一些时候,我们会在某一个晨起时分,或在某一个日落时刻,抑或在一次用餐之后,在一种静默之间,忽然想起一个朋友,也许这个朋友或经年在外,或素未谋面,或不期而遇,然而,想念他(她),牵挂他(她),我们就会感到温暖和亲切,感到愉悦和甜美。一旦想念的情愫澎湃心中,那么,一种渴盼表达的情感,一种渴望交流的心思,就会抚慰着此时的思想,不是为着得到一种求助,而是因为那无忌的倾吐,那虔诚的倾听。
也许,在这个世界里,没有朋友,便没有想念;没有牵挂,也便没有想念。
平淡的生活,寻常的日子,我们会因了一种缘由,因了一段距离,因了一份牵挂,一种叫想念的情感就会在心灵深处消然诉说,与明媚的阳光和喧响的雨水汇成乐章,轰鸣在海洋般广阔的内心世界里。
哦,那些远方的朋友,那些在某个夜晚在灯下铺笺挥笔倾诉想念的友人,让我在一刹那间得到某种关爱、慰藉和温馨,至少,这种想念使我的心灵感动,仿我的人生光洁和亮丽了许多。
想念是一种美丽的感动——因为想念,我们知得真实而善良;因为被想念,我们知得幸福而充实!
第15篇、忘年之交吴冠中先生
我和吴冠中先生同住一个小区。去年我要迁新居,在准备拔掉电话机的一刹那,我想到要和吴冠中先生辞行。电话里我说会常来看他,希望他保重。他说他身体其他方面还好,就是睡眠不好,吃四片安眠药也只能睡三个小时,很痛苦。我问他还在创作吗?他说很困难……电话里,他说了很多,好像不是我要搬走,倒像他要远行。
回想起前年春节,我最后一次去给吴冠中先生拜年。和往常看望他一样,我除了带去一张会说拜年话的嘴,仍旧空着两手。但当我们双手握在一起时,我是那样真切地感受到送给我的温暖。
虽说是过年,他家的新年和旧年一样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他的生活多年来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实质的改变。小画室不到10平方米,面朝阳,画案旁的餐桌上已摆放好午餐:一只盘子般的大馒头、一盘“水煮蒜苗”、两碗多种豆类煮制的粥。吴先生和夫人正准备就餐。我注意到吴先生好像刚刚理了发,就问,还是街边师傅的手艺?吴先生显得挺高兴地说,街边理发师傅搬进理发室,不用站街了。
很多年来吴先生总在街心公园的林荫小道边,花两元钱找个“蹲摊”的理发师傅“剃头”。我每次遇见他都会开玩笑地说,这么有价值的脑袋咋就这么廉价地“处理”一下?吴先生扭过头说,剃头师傅是“行为艺术”,我是纸上谈兵,我们工作不同,价值一样。凡到这时,他的脑袋会被剃头师傅“无情”地归位。他只得低头喃喃:我这时候的价值就相当于一个等待削皮的冬瓜。剃头师傅遇到这样的情景,就会神气地哈哈大笑说,那你们先聊会儿吧。谈笑间,吴先生总会有意无意地谈到他的“创作观点”。此时,我都觉得他很孤独,期望别人的理解。
有一段时间,社会上对吴先生的一些观点有些非议。我知道吴先生有很多话要说,我也知道他有很多话不愿说。因此,在动员吴先生接受我采访时,我们有言在先:不谈友情只谈观点,我是记者,职责所在,有言必录;您是受访者,完全自愿,实话实说。
吴先生是个率性而坦诚的人。以往无论是他的学生、朋友还是记者来访,他从未要求对所写文章在发表之前过目,可他对我提出了“我看过再发”的要求。以往,也许由于记者的误解,或记录词不达意,或节取只言片语,或是其他的原因,发表后给吴先生本人及社会、学术界引来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误会。
所以吴先生严肃地对我说:“发表前我本人要看一看,我要对我的话负责。不能再上朋友的当!因为是朋友才信任,才会上当。朋友在变。我也在变,没有不变的人。漫漫人生路,每一阶段都会有朋友和知己。过了这村便没有这店,朋友和知己很难与自己结伴同行。分手了,真诚的朋友留下怀念,并非真诚的朋友留下遗憾。我当了数十年教师,对自己的学生一向不说假话、空话,在学术钻研上绝对用科学的解剖刀,六亲不认。对学生、对朋友的坦诚几乎成了习惯,对并非真诚的人也坦诚对待,对有目的的人毫无防范,于是被利用,被断章取义的教训不少。这样的人和事不仅影响我个人的情绪,对社会和学术界也起了很坏的作用。”
面对这位学贯中西,虽已白发苍苍,却又不谙世事的单纯如孩童的老艺术家,我没有说出“我文责自负”那句常说的话。因为,我实在找不出理由拒绝老人家的要求。那次采访很深人,他的情绪一直很激动,但也很清醒很有条理。后来我的专访《吴冠中有话要说》在《文艺报》整版发表后,吴先生将此文收入到他的文集,我们的友情也从相识而跨向更高的境界——忘年交。
记得2001年我去吴先生家那次,他家与往日稍有不同的是窗台上多了一个小罐头瓶插着的红色康乃馨,书桌的花瓶里是带有绿叶的金色郁金香。这使我忽然想到,今天大约是吴先生的生日。那两束淡雅、朴素、没有任何装饰的鲜花,一定是他的儿孙或熟悉他的朋友或热爱他崇拜他的弟子悄悄送来,以表心意。吴先生一辈子从未为自己张罗过生日,也坚决不主张任何人为他过生日。因此,我不知道哪天是他的生日,他只说,我是老羊,你是小羊,我们都属羊。他随口问了我这只羊的生日。
突然有一天,他散步时又到我家,高高兴兴地祝我生日快乐,并送给我一幅他写的字:“羊生日,见日出,殷红色”。我们相识多年,从未张口向他求过一幅字画,这一份突如其来的珍贵的生日礼物让我特别兴奋也特别惭愧。因为,我从未给我的这位忘年交祝贺过生日——无论是他在艺术创作默默无闻的时候,还是他在国内外声名显赫的时候,他却把我这小字辈的生日放在心上。那年他82岁。
我一直在想,吴先生这些年来引起许多人的误解,一定与他独特的思想有关。也许,随着中国美术的发展,我们将越来越认识到吴先生的观点的意义与价值,误解也会随之消除……
而今,吴先生和这个世界永别了,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人竟然没在搬家后的一年里去看望他。现在我只能把他老人家送给我的那套精装本《吴冠中文集》摆放在桌上,点燃一支蜡烛,在幽幽的烛光中怀念这位像画家一样杰出的文学家。他送我书时说的话言犹在耳:“文是画之余,是画之补,是画到穷时的美感变种。只可惜,我如今已是白发苍苍的风景画家,不能互换,是文是画,只求表达真性情吧。”
老人的话在我心里生根,老人的身影在我脑海里驻足,我把老人那颗不再跳动的心安放在我的生命中。

第16篇、虫与草的爱恋
虫,每天在自己的路上爬行,很自在。
草,每天在自己的土地舞蹈,很悠然。
虫与草每天都生活在自己的快乐中,毫不相干。虫没想过自己会与一株草有任何瓜葛,而草也没在意过那只爬来爬去的胖胖虫,一切过的那么自然!一天又一天。
有一天,虫突然觉得自己爬的很累,于是停下来休息,而他的身边正是那株舞动着的草,反正也是闲着,虫开始注意草,看的很认真,而草也为自己有了一个观众暗自高兴,即使他只是一只胖胖的虫,草尽情的为虫舞着,虫全心的为草痴迷。就这样他们度过了一个美好而无言的日子。在虫回家前,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草,三步一回头,满脑子都是草的舞姿……
日子过的很快,虫每天与草相约,聊天,跳舞,看日落,看星星……
虫一直没说出自己的心意,草依旧保持着自己的矜持,只让时间白白的淌过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虫终于有天失约了,因为他必须完成属于他的蜕变,草没有能等到虫,很失望,渐渐的将自己封闭,陷入了如潮一般的相思。等待中的爱慢慢的失去了色彩,彼此间的记忆终会被时间磨平……
后来,虫经历痛苦,化成了蝶。当他满心高兴的飞到草的所在时,却看到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吻着草为虫所孕育出的花朵,轻轻的对草说着我爱你。刹那间虫明白了自己所失去的一切,原本简单的一句话,为何一直说不出口,只让草消失在了茫茫花海,不再回来!
虫扇动着自己的羽翼,飞过了那片花海,不经意间让一滴绝望的泪滴落,却落在那朵忧郁的蓝色花朵上,轻轻的,只让草封闭已久的心一颤……
虫与草,经历了爱的蜕变,却让爱到了彼此忘记的绝崖……

第17篇、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们仰望星空,总会想起过去的美好回忆.人的一生,每个人都离不开朋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有朋友是是财富.世上的东西,有些失去之后就难以得到.友谊如此,缘分如此,机会如此,感情如此.要不然还有什么值得珍惜.
有一种朋友,需要天天见面,事事关心,或许,还会常常摩擦.为了“圆融相处”让自己的缺口被对方填满,更适合“腻”在一起.这种朋友叫“依赖”……
另一种朋友,很长一段时间见一面,像周期性的抛物线。今年谈去年见面的情景或年年谈第一次交叉线的悸动,百说不厌。冲突,从来没有存在过,思念,却习惯性的出现在某个季节。这种朋友叫做“惯性”
也有朋友,很少见面。靠默契,灵通,第六感,总给对方需要的激动,感动,甚至心动的感觉.哪怕只有一个问候的电话,都令人兴奋不己。这类朋友是“缘定”……
朋友,不一定合情合理,但一定知心.不一定形影不离,但一定心心相惜.不一定锦上添花,但一定雪送炭,不一定常常联络,但一定放在心上.
朋友如伞,在最需要的时候陪伴左右,你就像冬日的阳光,总在最寒冷的时候送来温暖与关怀!
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我真诚的祝福你:朋友!

第18篇、最后一块钱

卡姆是我童年的朋友,我们俩都喜爱音乐。卡姆如今是一位成功人士。
卡姆说,他也有过穷困潦倒只剩一块钱的时候,而恰恰是从那时开始,他的命运有了奇迹般的转变。
生活非常艰难,他几乎囊空如洗,靠一位在当地超级市场工作的朋友的帮助,有时搞来一点过期的盒饭,才能勉强使妻小不饿饭,零用钱则一个也没有。
一天早晨,卡姆从电台下班,在停车场看到一辆破旧的黄色道奇车,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卡姆向他摇摇手,开车走了。晚上他上班时,注意到那辆车还停在原地。几天后,他恍然大悟:车中的老兄虽然每次看见他都友好地招手,但似乎没有从车里出来过。在这寒冷刺骨的下雪天,他接连三天坐在那里干什么?
答案第二天有了:当他走近黄色道奇时,那个男人摇下了窗玻璃,卡姆回忆:“他作了自我介绍,说他呆在车里已好几天了——没有一分钱,也没有吃过一餐饭;他是从外地来沃思堡应聘一个工作的,不料比约定的日子早了三天,不能马上去上班。”
“他非常窘迫地问我能否借给他一块钱吃顿便餐,以便挨过这一天——明天一早,他就可以去上班并预支一笔薪水了。我没有钱借给他——连汽油也只够勉强开到家。我解释了自己的处境,转身走开,心里满怀歉疚。”
就在这时,卡姆想起了他那有歌手签名的一块钱,内心激烈斗争一两分钟后,他掏出钱包,对那块纸币最后凝视了一会儿,返回那人面前,递了给他。“好像有人在上面写了字。”那男子说,但他没认出那些字是十几个签名,装进了口袋。
“就在同一个早晨,当我回到家,竭力忘掉所做的这件‘傻事’时,命运开始对我微笑,”卡姆告诉我,“电话铃响了,达拉斯市一家录制室约请我制作一个商业广告,报酬500美元——当时在我耳里就像100万。我急忙赶到那里,干净利落地完成了那活儿。随后几天里,更多的机会从天而降,接连不断。很快,我就摆脱困境,东山再起了。”
后来的发展已尽人皆知,卡姆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都春风得意:妻子生了儿子;他创业成功,当了老板;在乡村地区建了别墅。而这一切,都是从停车场那天早晨他送出最后一块钱开始的。
卡姆以后再没见过那个坐破旧黄色道奇车的男子,有时不禁遐想:他到底是一个乞丐呢?还是一个天使?
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是对人性的一场考验,而卡姆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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