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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 第1个、若不痴情枉少年
我读过的大学里,有许多绮丽的爱情故事,一一印证所谓“若不痴情枉少年”。
最难忘记的是同我选修诗词欣赏的一个长发瘦女生。她不美,衣服穿得邋遢,就是有一股孤芳自赏的潇洒劲。很少见她与人打交道,成天跟她腻在一起的就是别系一个念自然组的男生,头发很短,像把钢刷,经常穿拖鞋,短裤,露出长毛腿,胡子不刮,带着流氓气息的聪明模样,两个人走在一起,特别臭味相投。
我当年难免也有这样一点个性,对这种勇于自命不俗的人,格外欣赏。当那些自称思想开放、行动保守,自视家教良好的同学,用批评审判的眼光讥讽那一对男女的惊世骇俗、放荡不检时,我就暗自赞赏他们敢作敢当的勇气。
他们每天一起吃午餐。十二点下课时,教室门外就等着一个提便当的他,然后一起到学校餐厅分享午餐。他们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互相夹菜到令人生烦的地步。我有一次坐在他们旁边,看见男的三次把一块肉夹到女的碗里,女的三次夹回去。两个人总共说了六次“你吃”。最后,女的放下筷子,一副怒容:“叫你吃就吃!这么啰嗦个没完。”男的就乖乖地吃了。那一餐饭,俩人吃得意犹未尽。就商量是不是要在餐馆里再点一样菜。“你吃饱了没有?”男的先问。女的以同样的话又问。“你吃饱了没有?”“想吃什么?”男的说。“豆腐怎样?”女的提议。“你想吃豆腐吗?”男的又问。五分钟的反复征询后,他们决定多买一份豆腐。那一餐饭终于吃得一无所剩。男的牵着女的手,提着便当,双双步出餐厅。
每时每刻,他们形影不离。只有坐在不同教室的时候,才能把他们暂时分开。他们大胆大方,对旁人视若无睹。在省“议员”建议辟室供约会的学生“合法接吻”的笑话闹出时,一般男女,都还只是找个阴暗角落,夏天蚊咬,冬来风寒。这一对男女就敢在大街上公然接吻,毫不扭捏,就像西洋电影的恋爱镜头一般自然与天经地义。春暖花开时,草坪斜坡上就见他们拥抱翻滚,忘了来来往往无数受惊的眼睛。
至于两人同住一个小房舍的廉价双人床的事实,早就白得没人去探究。人们好奇的还是他们互相穿着彼此的衣物。你总是会发现一双绿袜子,一只是在男的右脚上,另一只是在女的左脚上,一双白袜子,也如此这般的各穿一只。一双红拖鞋,左脚在男方,右脚在女方,凡是任何成双成对的东西,都必须被他们公平地分开来,各自拥有对方的一半。歌词里的:你泥里有我,我泥里有你。
那样的排列组合,是一种分享的喜悦?是一种标新立异?还是一种趣味游戏?我始终没有弄懂。当时只信:这么年轻的两个生命,能如此刻骨相爱,肯定有一种早熟的悲剧,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他们能坦然面对绝大多数人的指责与误解,必定需要无比的勇气去坚持他们的选择。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我第一件事便是在厚厚的毕业纪念册上,找寻这两个人,想从闲言流语中,找出一点可以探寻真相的背景资料。当我翻遍整本册子,发现几千人的名单中,就缺了他们两张面孔。他们既没有一张标准死板的学士照,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有挖空心思的毕业留言。四年风风雨雨的日子,他们回报我好奇心的,就是二寸宽三寸长的“白色空缺”。
我冲动得想向人打听他们的下落,以及彼此相爱的结局。但是,我终于明白:“无题”是他们选择最美丽的告别方式。我才学得如何尊重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第2个、一个人的比赛
男孩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慢慢地从一数到十,才将这口气缓缓地呼出,然后他伸展了一下两臂,他要感觉一下,体会一下,确信一下自己的力量。
富有弹力的运动服紧贴在他青春年少的身体上,凸显出每一块隆起的肌肉。这是个身子骨单薄的男孩,但就十四岁的年纪来说,他已经显得早熟了。他的忍耐力每天都被逼得达到了承受的极限,压力来自父亲苛刻的要求,也来自他自己强烈的好胜心。男孩在他紧张的每一天都挤出时间来训练,他在国内目前还名不见经传,但有一天,他会成为世界上最出色的一个自行车选手。他知道,这不是什么白日梦或野心,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这是众望所归。就像他的弟兄姐妹们,都有各自为之奋斗的目标。
他站在起跑线上,准备开始比赛,为防万一,他最后一次查看了一遍自行车,他检查了一下手柄,抓了一把防滑粉涂在掌心,仔细地试了试手套,看是否会松脱,他握住手柄,活动了一下手腕,看是否会滑脱,用手指抚摸着每一寸车体,不放过有任何可能引发危险的细节。然后他转了一下车轮,手指滑过轮胎上的每一个花纹,轮胎的绝对完好是至关重要的。他没有一丝疏忽的资本,没有任何出错的余地。
场上的观众耐心地等待着,一切都标志着这是一场真正的职业比赛,他不慌乱,他也必须不能慌乱。
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比赛。他的老对手们有的怯阵,有的失去了比赛的兴趣,有的已经死去……
他满意地发现他的车像平时一样运转良好后,最后一次调整了一下自己。他做了做深呼吸,努力排除分散他的注意力的嘈杂声音。他敏锐地感到脊背上冒出了一粒汗珠。他亢奋起来了,兴奋感充满了他体内的每一块肌肉,每一个细胞和汗毛孔。刺激着他所有的感官和神经。他听到观众在喊他的名字。他已经准备就绪。
比赛开始了。男孩稳稳地蹬着车子。从不回头向后看。在骑过了中途线时,他甩了一下头,汗珠顺着眉角和发梢淌了下来,身上湿得像落汤鸡一样,就在一甩头时,他的身子向一侧晃了晃,他赶忙向另一侧斜了一下,摆正了姿势。他险些失误。他恢复了平衡,集中精神控制住了摇晃的车身。如果他懈怠了,无疑会前功尽弃。
他大声鼓励着自己,以便减少心里的紧张。
“干得好,干得好。我还在比赛场上。快要到终点了,我还在比赛场上。”
他需要甩掉更多难受的汗水,这次他的动作不大,很好地保持了身子的平衡。他绝不能从车上掉下来,否则他就会以失败而告终。
他缓慢地、镇定地蹬着车子,这不是场蛮力或速度的比赛。他的脑子里排除了一切杂念,只想着前方的终点站,只有这一个念头、一个目标、一个目的地,只剩下几个弯道就到了。
还有三个弯道。
还有两个。
还有一个。
安全到达终点!
他跳下车子,脸上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在六十英尺高的钢索下,五百名观众一起舒了口气。
没有防护网。
事实上没有任何防护设施。
安东尼奥·利维拉蒂,这个自幼失明的孩子,利维拉蒂马戏团的明星,又一次成功地完成了在两英寸粗、六十英尺高的钢索上的一个人的自行车比赛。这是场星期六的露天表演,他又一次在仅四个小时内完成了表演。
我们是否能说他是个“幸运儿”?
第3个、我的“猪倌”老爸
我的“猪倌”老爸 文 /美 丫
和许多同龄孩子不同,安平的叛逆,是从厌烦老爸“养猪场老板”的职业开始的。私下里,安平叫老爸“猪倌”。虽然这个“猪倌”让安平从读中学开始就过上了富有的生活,可是安平还是看不起老爸,看不起他没有文化,每天从早到晚地扎在养猪场里,不管穿多么名贵的衣服,都掩盖不了满身难闻的味道。
安平一嗅到那种气息就烦。
其实安平对老爸的这种厌烦也;不仅仅是因为到了叛逆期,很小的时候,他就因为老爸的职业被同龄的孩子取笑,他们叫他“猪倌的儿子”。为此,安平没少在外面和人打架。
那时候,老爸还只是个“养猪的”,在镇子郊区盖了一小片的猪圈,养了十几头猪,每天一大早煮饲料给猪喂食、下午清理猪圈……浑身上下一种“猪的味道”。每天晚上老爸从猪圈回家,他都躲老爸远远的,也从来没有去过老爸的猪圈。虽然老爸每次喝得高兴了,都要拉着他去猪圈参观参观,都被他拒绝了。
安平巴不得这辈子都离老爸的猪圈远远的。
那次,也是因为同学取笑安平有股子味道,放学的时候,安平和那个男生在学校外面打了一架。对方比安平高半头,体格也壮好多,安平只有挨打的份儿。回到家,衣服破了,脸也青了,嘴角还有血丝,刚好老爸在家,问安平出了什么事,安平更是怒从中来,冲老爸吼了一嗓子,还不是因为你?
后来老爸明白了原委,反倒骂了安平一顿,骂他没出息,并责问他,养猪的怎么了?养猪的赚的钱别人一样眼红,养猪的儿子吃的穿的不比别人差……
那时的安平还年少,心里还是有些畏惧老爸,没敢还口,心里却不停反驳,谁想花你的钱?连钱上都有“猪的味道”。
也或者是这样的心理作祟,虽然后来老爸的猪越养越多,钱也越赚越多,盖了楼房、买了轿车,家里应有尽有,但安平却从来没有像其他有钱人家的孩子那样大手大脚地花钱,常常是老妈塞给他的钱,过很多天还一分不少地在包里放着。
老爸更觉得安平没出息,连花钱都不会。却不知道,这正是安平的抗拒,因为看不起老爸,连他的钱都不想花。
有时候安平不明白,现在老爸的养猪场也机械化了,还雇用了不少的工人,可他偏偏就是爱往猪圈里面钻。有次,老爸电话忽然打不通了,安平被老妈逼着去了一次养猪场,亲眼看到老爸蹲在一群小猪仔中间,用手摸摸这只、拍拍那只,一点都不嫌脏。摸完了猪仔,也不洗手,走出猪圈,摸出烟来就点上了……让安平远远看着就皱起眉头、掩住了鼻子。
还有,每次老爸在电视上看到猪肉涨价的消息,就掩不住地兴奋,摸出手机就开始计算能多赚多少钱……也常常会跟老妈炫耀如何节省饲料成本、如何让工人不偷懒……听得多了,安平觉得,老爸骨子里就是个“唯利是图”的“暴发户”,一身的市侩气,眼里只有“利”。
所以不管是老爸的职业还是素养,在安平看来,都不值得敬重。而这种“不值得敬重”的心理,到了安平的叛逆期,就更加突兀起来,以至于安平坚决要和老爸的人生拉开距离。
于是,读到高中那年,17岁的安平决定住校。
当然,安平这个愿望也是抗争过才实现的。开始老爸坚决不同意,一是学校住宿条件不太好,另外老爸认为安平在学校吃不好,影响长个儿。还有就是,不在眼皮底下,老爸不放心,这些年,虽然他没有太多时间去管理安平,但是作为老爸的权利从没有放松过。
为此,安平和老爸争执了好多次,老爸态度也很坚决,宁肯让司机每天接送安平,也不让他住校。一股子的霸道。最后安平急了,说如果不让住校就不念了。
话呛到那里,老爸也恼了,一拍桌子,不念就不念,老子养得起你。
我才不要你养。安平丝毫不妥协,不稀罕花你赚的钱。
眼看着爷俩儿剑拔弩张,老妈赶紧把老爸推了出去,然后耐心地从中调停斡旋,劝了安平劝老爸,最后老爸拗不过安平,只好松了口,答应了安平住校。
就这样,安平成了县城一中的一名住校生。
但安平没想到,开学的时候,老爸不仅执意开车把他送了过去,还自作主张地找安平的班主任聊了不短的时间,于是开学当天,全班都知道了安平的身份――养猪大户、企业家老安的儿子。因为安平的老爸决定给学校食堂捐赠一辆拉货的小货车。
瞬间,。安平头都大了,听着同学在班主任的号召下开始鼓掌,他却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安平住校是想离老爸远一点儿,不再受他的影响,结果,一天没过,安平就被老爸笼罩在了他的影子里了。安平都好像看到老爸的得意,好似告诉安平,他是如来佛祖,而安平,就是那只翻不出如来佛祖掌心的孙猴子。
安平简直沮丧透了。
因为“身份”的暴露,不由自主地,安平在同学面前就有一些小小的自卑。甚至承受不了同学善意的玩笑。有一次晚自习,同桌大概是饿了,冷不丁问安平,这些年没少吃肉吧?然后不无羡慕地说,你可真幸福啊,有个养猪的老爸,吃肉不花钱,自己家就生产。
安平一下就恼了,啪地把课本扣到桌上,你们家才生产呢。
弄得同桌半天没醒过神,不知道安平发的哪门子火。
后来同学都知道了,安平介意别人提起他老爸养猪的事,在他面前,大家都会有所顾忌。
安平也变得更加小心翼翼,每次在宿舍,室友提起各自的老爸老妈,他就找借口溜出去。
为此,对老爸的“忌恨”就又多了一重,安平烦老爸的自以为是,那种捐赠,明摆着就是暴发户的招数,真有素养的人,永远都是低调的。
可是老爸却好像永远看不透形势,没过一段时间,又开始免费每月给学校食堂提供一头猪,并得意洋洋地对安平说,你们校领导说了,以后,你吃饭不用花钱,去食堂随便想吃什么吃什么。
安平简直快要崩溃了,但这次,他没和老爸争,只是坚决不去学校食堂吃饭了,宁肯去学校门口那些不卫生的廉价小吃店。结果没过几天,安平就吃坏了肚子,患了急性肠炎,被送到了医院。
至此,老爸才知道安平的抗议行为,又气恼又意外,责问安平到底想干吗。安平一边输液,一边斩钉截铁地对老爸说,如果你再来我们学校施舍,我就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了。
老爸一瞪眼,抬起了手掌,但看着安平苍白的脸色,最后手掌还是没有落下来。好半天,老爸重重叹口气,转身走了。
安平终于用这种决绝的抗争方式取得了胜利,之后,老爸果然再也没有来过学校。
安平又重新开始吃食堂,只要简单的饭菜,吃饱为止,他觉得这样的抗争过后,多花_分钱,都是对老爸的妥协和认输,毕竟,钱是老爸赚的。安平甚至想好了,读大学后就勤工俭学,自己养活自己。
他要彻底脱离开“猪倌儿子”的身份。
但到底是长身体的年纪,功课又越来越紧张,安平的倔强让他明显瘦了一些。然后高二的时候,学校忽然开始给班里每个学生加一顿免费的夜宵,一个水果、一袋牛奶、一个面包、一根火腿肠。
班主任说,是一个企业家捐助的,曾经,学校,是企业家的母校。
安平想,这才是企业家该有的素养,不像老爸,把事情做得那么浅薄。
这顿免费的每个人都有的夜宵,给安平提供了一份能量,又有要远离老爸的动力,安平的成绩越来越好。高考,竟然考出了700分的高分。
班主任格外兴奋,分数下来之后,请安平和几个同学吃饭。
席间,同学轮番敬酒,班主任很快就有了醉意。安平敬酒的时候,班主任一口就把杯子里的酒喝光了,然后对安平说,你不能只敬我,应该回家好好敬你爸一杯。
安平诧异。
班主任拍拍安平的肩膀,哪有什么企业家捐免费的夜宵,其实就是你老爸,你真是把他逼得没办法了,为了让你多吃一点儿,最后想了那个招。你这小子,你老爸养猪怎么了?靠自己的奋斗成了企业家,不值得你骄傲?没准儿,你以后还不如他呢……班主任说,跟你说,当年,很多农村的孩子因为家里穷放弃读书,我爸却是靠着收破烂供我读完大学的,我一辈子都为他骄傲,他了不起……
班主任真是醉了,一向少话的男人不停地絮絮叨叨,但是每句话,都戳得安平的心一点点地疼。其实老爸有什么错?纵然他有一个商人的种种缺点,可是也如班主任所说,他名正言顺地靠自己的努力赚钱,不遗余力地去爱自己的孩子……
安平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混蛋。
那天下午,安平回到家时,老爸正在吃晚饭,刚刚倒上一杯酒。
安平停顿一下,走过去,端起杯子对老爸说,爸,这杯酒,我敬您。
第4个、没有传奇的生活
大学就要毕业了,教社会学的刘教授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他说,有一个年轻人,毕业参加工作后,在单位里他为人踏实,勤奋好学,但几年过去了,他还是那样默默无闻,并没有爱情与事业的双丰收,还常常感到囊中羞涩。而许多他熟悉的人都得到了提拔重用,他的不少同学,也都已结婚成家,并在所属的部门和单位逐渐显露头角,只有他仍是一事无成的样子。与其他人相比,他显得是那么的平凡,甚至遇不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他很焦急,经常幻想着命运的改变。
不久,他在一次出差中,在火车上认识了坐在他旁边的一位女孩。那个女孩长得十分漂亮可人,他很喜欢她。而女孩对他也颇有好感,旅途上两人交谈得十分愉快。下车后,他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就这样,一来二去,他们相爱了,并且很快结婚了。更让他高兴的是女孩的家境很好,岳父是一家企业的大老板,生意做得很成功,结婚时在钱财上资助了他许多。好运还不仅于此。他的岳父有一位交情十分深厚的好朋友,恰好和他的领导是亲戚,通过岳父的活动,他很快得到了提拔,人生掀开了新的一页。
故事讲完后,刘教授让我们分组讨论可以从故事中得到的启发或道理。同学们讨论得热火朝天,兴致盎然。有的说,机遇是处处都存在的,只要做生活的有心人,生活就不会辜负自己;有的说,我们不应当为一时的不顺心就叹气放弃,只要走下去,路就会越来越宽;有的说,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孤立的人,没有孤立于社会之外的生活。
对我们这些分析,刘教授听了之后点了点头说,同学们说得都很有道理,但还不是我真正想要告诉大家的。可以说,这个故事有着美丽的传奇,故事里的年轻人的确十分幸运,幸运得让人羡慕。但大家有没有想过,生活里会有这么幸运的人吗?在我们身上会发生这么好的事情吗?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明白,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都会是平淡无奇、普通平常的,很少有什么让人惊喜异常的好运。我们不应该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感到知足和快乐。
望着同学们,刘教授停顿了片刻,加重了语气对我们说道:生活,大多只有故事平淡的前半段,并没有后半段的传奇。不要厌倦我们平淡的生活,对于那个年轻人而言,不焦急,不幻想,踏踏实实默默无闻地过好每一天,这才是最明智的。
第5个、真实比“做出来的真诚”更具有说服力
第6个、糖罐的秘密
上高中时,学校坐落在清江边上的一个小村子里。宁静的村落三面临水,四季风景如画,如同古人笔下的世外桃源。但也极其偏僻闭塞,周围疏疏落落全是民居,连买一根针也非要上10里外的小镇不可。
这可苦了我们这群高三的可怜虫们。读书实在太耗心智了,以致整天唯一的感觉就是饿,连睡梦中都满足各种各样令人垂涎的好吃的东西。不知是谁冰雪聪明,带来一罐糖来,是那种黄亮如金、细软如沙的黄砂糖。
于是,寝室里便流行罐装的黄砂糖。12个糖罐,恰似我们12个女孩子,亲亲热热地排成一排。临睡前,美滋滋地喝上一杯热腾腾的糖水,月儿便甜甜地照进梦乡。
唯独秦霜是不大喝糖水的。因此她那个青瓷陶罐里的糖比起我们的总是又多又满。每晚,当我们一边啜着糖水,一边叽叽喳喳地品头论足,或嘀嘀咕咕地发着牢骚,或嘻嘻哈哈地相互取笑时,秦霜总是在灯下读着她那本似乎永远也读不完的小说。问她为什么不喝,她说:“坏牙齿!”
后来有人跟我咬耳朵,说秦霜的糖罐根本只是做做样子罢了。她自幼父母双亡,跟着年迈的外婆一起过活,学费都交不齐,哪还有闲钱买糖吃?她那—罐糖,吃了再没添的,又怕人瞧不起,就胡说什么坏牙齿的鬼话!我听了只觉心头一紧,说不出的悲凉。
一次下课间操,口渴了,我匆匆忙忙回寝室找水喝。经过寝室门前的花坛时,不经意地向寝室的窗户一瞥,却见秦霜正狼吞虎咽地吃什么东西,不由一惊。细细看,竟是在吃糖呢!她挨次从每个糖罐里舀上一大勺,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我看得目瞪口呆。可不知怎的,慢慢地,所有的惊讶、愤怒、鄙夷,渐渐散去,两行温热的泪却无声无息的淌下来,滴落在那暗香袭人的花丛中。我悄悄地离开了那扇窗户,贼一样的潜回教室。
晚饭后,待寝室人走得—个不剩,我一跃而起,飞快地闩上门,拉上窗帘,一把抱起我的糖罐,先给另外的几个逐一补上一大勺糖,然后,将剩下的通通倒进那个青瓷糖罐。又从箱子里抽出一袋糖,倒入自己的空罐儿。胆战心惊地忙完这—切,我狂跳不止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
前不久,我收到了一封寄自深圳的来信,信是这样写的——
“晓琴:
你一定还记得那个糖罐儿吧,那是我外婆的嫁妆,据说还是宫廷里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人愿出50000元买它呢!我舍不得出手,因为你倒进去的糖,远远不止这个数儿。”
那个偷糖吃的女孩儿,她其实觉察到了花丛中的那双眼睛——那双世界上最纯最美的眼睛。因为它的注视,那个差点成为偷儿的女孩,在后来充满苦难的岁月里,却再也不敢妄动过的—回。
不用说,这封信是我多年的挚友一一己任深圳的一家电脑公司执行总经理的秦霜寄米的。
第7个、“坏孩子”的操场
大学毕业那年,我应聘到一所私立学校执教,在新学期教职工大会上,当校长宣布由我担任高一 (2) 班班主任兼英语科老师的时候,其他同事皆对我暗暗竖起了大拇指。会后,我问同事:“怎么,难道仁慈的校长给初来乍到的我,安排了一个积极上进、易于管理的班级吗?”同事低声说:“算了吧,现在的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很难管理,你就等着吧,高一(2)班藏龙卧虎,班里的学生个个都是‘阎王’,你想,你进了阎王殿,还会有好过的吗?”听同事这般亦真亦假的描述,我不禁有些担忧。
但我还是着实领略到了学生的惊人之举。第一节英语课上,我刚刚介绍完自己,台下就有学生不耐烦地叫嚷:“老师,你介绍的信息没有一样是我们所需要的。”我大惊,问:“那你们还想知道什么?”此时,只见一位胖墩墩的男生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快步跨上讲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龙飞凤舞地写着身高、体重、年龄、婚否、爱好、恋爱史、QQ、E-mail、手机号码、网游账号等信息条目,然后转过身对我说:“老师,你只要按黑板上的信息条目一一填写完就 OK 了。”望着黑板上这些密密麻麻的信息栏,我一时晃了眼。除了基本的信息之外,其他信息我无法填写,因为我从未玩过网络游戏,而且恋爱史貌似归结于个人隐私范畴。就在我沉思之际,只听教室里“嘭”的一声巨响,眼前这位胖乎乎的男生,慌忙用手捂住鼻子,逃也似地说:“天哪,张晓磊又放‘烟雾弹’污染空气了!”教室里立刻响起大笑声。我扯着嗓子让这些叽叽喳喳的学生保持安静,而他们对我的话置若罔闻。
我的第一节课,便以这样乱糟糟的局面草草收场。
后来,我知道,那个胖墩墩、公然与我叫板的男生,叫李欢,是班里喜欢挑事的主儿,而他的同桌张晓磊,则是一位文弱乖巧的男生。李欢与张晓磊,是猫与老鼠的关系。
一天上课,我发现李欢的座位上空空如也,于是便询问张晓磊李欢的下落,张晓磊频频摇头,其他学生也均齐刷刷地将脑袋埋到了桌洞里。我知道,这般询问,到天黑也不会问出个结果,因为他们是慑于李欢事后伺机报复才保持沉默的。
下课后,我到校外附近的一家网吧,顺藤摸瓜地找到了在网游世界里激战正酣的李欢,一把将其拉出网吧,质问其为何逃学?李欢开始和我言语周旋,旋即趁我不注意,挣脱我的手,撒腿就跑,边跑边咆哮道:“你管不着!”我管不着?身为班主任,我居然管不着自己的学生?可笑至极!
第二天英语课上,我罚李欢站着听课。孰知李欢不服,竟一口气跑到校长办公室,将我刚上任一周所犯下的“累累罪行”一一禀报,说我体罚学生,不能与学生打成一片。校长问:“他打你了么?怎么才能与学生打成一片呢?”李欢说:“他让我罚站不算体罚吗?老师和学生打成一片很简单的,比如,我们玩游戏的时候老师能和我们一起玩,我们聊球赛的时候老师会和我们一起聊。”校长哈哈一笑说:“在你的世界里,除了玩,你将学习放在了什么位置?”李欢低头,不语。
只是刚开学半个月,李欢就处处与我刁难,我想,是该对他进行一次家访了,看看这个问题学生到底有着怎样的家庭背景。
当我出其不意地来到李欢家里时,李欢正在厨房烧水。他生平第一次用惊恐的目光瞪着我,平日在学校里的顽固跋扈耀武扬威,于顷刻间消失殆尽。李欢的爸爸,一个极为淳朴的下岗工人,虽身患重病,但仍热情地接待了我。我解释说我刚好路过,顺便过来看看。李爸爸关切地询问李欢在学校表现的情况,并告诉我,这几年因为妻子生病,他对李欢也疏于管教,自从妻子去世后,李欢就一蹶不振,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我抬眼,看见客厅里那张简陋的桌子上摆放着李欢妈妈的遗像。望着这个一贫如洗的家,以及这两个患难与共的父子,泪不禁盈满了眼眶。
我将李欢叫至跟前,问他最大的理想是什么?李欢说:“我最想做一名运动员。”我问为什么?李欢答:“做运动员体质好,不容易生病,所以就不会经常花钱看病,并且还可以参加很多比赛,不但可以出名获奖,还能获得不菲的奖金,那样我就不用再为给爸爸治病犯愁了。”我愕然,本是如此清纯无邪的孩子,内心深处,却是积压着令人锥心的生活负担,这究竟是生活赋予的磨难,还是磨砺意志的人生财富?我对李欢说:“你可以报考体育大学圆梦的。梦想不是遥不可及,而是要付出百倍努力。从明天开始,老师陪你锻炼,陪你复习提高成绩。”李欢深深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里,教室里和操场上总少不了李欢的身影,时常,我也抽空陪他一起打球跑步,两个男人在运动场上的交流,远比课堂上来得透彻贴心。李欢这个“问题”学生的问题,和所有高中学生一样,期待考上心仪的大学,光明正大地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进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为社会、为家庭做出贡献。
三年的时光很快过去,通过自己的努力,李欢以优异的成绩被上海一所体育大学录取。去大学报到的前一天,他找到我,递给我两本厚厚的日记本,说:“老师,这是自从你担任我们高一(2)班的班主任那天开始,我写的关于我、关于你、关于这个班级的日记,里面记录了我高中生活的点点滴滴,我想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你,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帮助和鼓励,如果没有你,我不会考上大学。”深夜,温馨的台灯下,我翻看那两本日记,在第一篇日记里,李欢就说自己是大家眼里的坏孩子——成绩差,没礼貌,经常欺负别的同学,既然是坏学生,那么他就一定要和新来的老师作对,因为所有的老师都喜欢成绩优异的学生,而无一例外地会将他这样的“坏孩子”抛掷脑后,他要给所有戴有色眼镜的老师制造麻烦。后来,在对我的几番捉弄后,李欢把我归为“不同寻常”的老师,说我反其道而行之,倒是对包括他在内的这些“坏孩子”宠爱有加,从此他的内心深处便对学习有了期望,直至在我对他进行家访并鼓励他报考体育大学后,他更是坚定了对生活和学习的信心。除了学习,他每天都在操场锻炼,李欢说他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为了提高成绩,他曾经疲倦地在操场上一路跑一路哭,这些心酸往事,他都埋藏在心底,只是想借着操场的空旷,来发泄心中的焦虑,以及对生活压力的释放。
读到此处,我泪流满面。原来,“坏孩子”的操场不仅仅是用来锻炼体魄的有形场地,还是营造身心健康的无形空间。它不仅存在于人人可见的现实中,还存在于不被人知的内心里,这块构筑在心灵上和精神上的无形圣地,在当今学习和升学压力如此大的校园里,是何其重要。
第8个、注定我们要错过一场春雨
曹萱萱正坐在电脑前聊天,突然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林枫发来的一条短信。“咦?不是应该找我姐吗?”打开一看,是林枫要请她吃饭,有点事要找她帮忙,约她下午4点在东大街过桥米线店见。
“好的。”她也没问什么事就立刻给回了过去。
林枫喜欢曹萱萱的姐姐曹婷,可曹婷对林枫似乎没什么感觉。他们高三时在一个班,虽然不怎么讲话,可是,他还是被她吸引了。他在聊天的时候也向她表露过心迹,可都被她拒绝了。但他还是不死心。
毕业后他便约她出去玩,她把她妹妹也叫上了。曹萱萱可不像她姐姐,她特开朗活泼,特能说。
第一次约会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一双蓝色的运动鞋,白净的脸,乌黑的头发,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第一次见面,曹萱萱就当着他的面对她姐说:“挺不错的嘛!”他笑一笑,手往后脑勺不自觉地摸了一下。
自始至终都是曹萱萱一个人在那儿自顾自地说个不停,她好像特兴奋似的。林枫想找机会和曹婷说说话,可曹萱萱的话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句接一句。
以后他们每次出去玩,曹婷都要叫上曹萱萱,曹萱萱倒也很乐意。可曹婷始终都没对林枫表示过好感,倒是曹萱萱每次都欢欢喜喜的。
还没到3点半曹萱萱就打着她的遮阳伞出发了,到了指定地点她正在收伞,林枫就紧跟着进来了。
“林枫哥。”她张口就叫道。她姐姐还没同意呢,她倒是先叫上哥了。
“嗯……”林枫对她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喊也是猝不及防。
“你找我什么事啊?”她一边吃着米线一边问道。
林枫从拎着的袋子里拿出了一只毛茸茸的小猴子和一个包装好了的礼物,递给她。“这个小猴子是给你的,这个你帮我转送给你姐姐。我给的话,怕她不要。”
“还有我一份啊!”曹萱萱乐呵呵地接受了。
“哎!也不知我姐喜欢什么样的,这么好的一个大活人就摆在面前却不知道珍惜!”
林枫没说话。
“哎!林枫哥,你说你追我姐都快半年了吧,何必呢?‘天涯何处无芳草’啊!”林枫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了。
“哎!也不知道你们都是怎么想的。”吃完了,她又补充了一句。
回去的时候,他们顺路。曹萱萱打着她的遮阳伞和林枫一起走着,走得很慢,连平时的速度也没有。她这会儿不知怎的安静下来了,不时瞟林枫一眼。林枫也不说话。就这样彼此沉默着,安静地走着,各自怀着心事。
走了一会儿,曹萱萱看到林枫白净的额头上有几颗汗珠,就像清晨草叶上的露珠一般。
“你很热啊?”曹萱萱问道。
林枫点了点头。
“那你也到伞下面来吧。”
“不用不用。”林枫急忙拒绝了。
“没关系,就当我谢你送我礼物了。”说着就把伞举到了林枫的头顶。
林枫立刻不好意思起来,脸也红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由于林枫比她高,所以她要把伞举得老高才行。林枫要举,她就是不同意。
“你说我们俩像不像情侣啊?”曹萱萱说完飞快地瞟了瞟林枫又飞快地把眼神收了回来。林枫支吾了半天,话没挤出来,额头上的汗珠倒又多了几颗。
“嘿嘿,说着玩呢,你看你紧张的。”
“我,我没紧张,我紧张什么啊?有什么好紧张的?”
曹萱萱看到他这副样子,想笑又没笑出来,之后又是沉默。
回到家后,她把礼物丢给她姐姐,也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抱着小猴子就回自己的房间了。她坐在电脑前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拿起手机,又愣了好半天才发了一条短信。
林枫的手机响了,他拿起来看,愣了一愣,是曹萱萱发来的,但没有内容。他也没再回过去。
暑假很快就结束了,林枫和曹婷要去外地读书了,但不是一个地方。曹萱萱也升入高三了。他们三个人经常发短信,问问近况。只不过是林枫给曹婷发,曹婷给曹萱萱发,曹萱萱给林枫发。
青涩的日子一天天地减少,短信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越发越少了。
就像去年春天梅子青时的那场春雨一样,没人记得清是什么时候结束的,也没人记得起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不了了之了,正如我们的青春。
注定我们要错过一场春雨,错过一个你。
第9个、才能是欢喜的能力
才能是欢喜的能力 已故日本作家森瑶子从小学小提琴到东京艺术大学音乐系毕业为止。但是,一拿到文凭,她就永远地关上了琴盒。
倾注了十多年青春心血的小提琴,她不仅不想再拉,连听都不愿意再听了。据说,直到晚年,森瑶子还是受不了餐厅里的背景音乐。如果是古典音乐,尤其是小提琴独奏的话,她马上失去了胃口。
在一篇散文里,她解释说:其实小提琴是父母亲强迫她学的,自己从来没有喜欢过,只是乖乖女不敢反抗父母亲而已。才能,不是完全没有,否则不会考上东京艺术大学,即日本最难考的音乐学校。然而,大学的同学当中,有的是天才。还没有毕业以前,他们已经在国际比赛上得奖、举行独奏会、出唱片等。相比之下,凭她那么一点点才能,毕业以后,至多一辈子在交响乐团里默默地拉琴,或者当老师教教小朋友。
于是,二十二岁的森瑶子干脆向古典音乐告别,从此谋自己的人生道路了。她跟英国人结婚,生了三个女儿以后,终于开始写小说,以《情事》获得昴文学奖,是三十五岁时候的事情。后来发表的多部作品里,似乎找不到关于音乐的叙述。
三十年前的日本家庭,只要是小康之家,都买了一架钢琴,并请老师来教女儿。结果,社会上,学过十年钢琴,会弹肖邦、贝多芬的人为数可不少。然而,大部分人,一上高中就放弃了钢琴。她们如今回顾当年说:钢琴是父母亲强迫的,自己从来没有喜欢过,只有痛苦的回忆而已。
父母亲让孩子学钢琴、小提琴等乐器,为的是情操教育。然而,后果往往正相反。孩子觉得很痛苦,长大以后对古典音乐也没有好感。不过,例外总是有的。最近,两个朋友来我家,恰巧均是音乐大学毕业生。她们坐在钢琴前边,打开乐谱,联弹起勃拉姆斯的匈牙利舞曲。接近四十岁的两位母亲,边弹琴边微笑,显然很欢喜,真心享受着即席演奏。
她们跟其他大多数人的区别在哪里?
本来就比别人有才能?
答案似乎在她们的表情里。
两位都很喜欢音乐,很喜欢钢琴,所以练习钢琴,从来不觉得痛苦。
父母亲对于幼小的孩子,能够强制行为,但是不能强制感情。孩子学乐器,倘若始终是被强制的行为,而没有发自内心的喜悦,就不外是刑罚了。
才能,在我看来是欢喜的能力。喜欢弹钢琴的人,有弹钢琴的才能。喜欢画画儿的人,则有画画儿的才能。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事情,尽多大的努力都不觉得痛苦。
第10个、最后一堂课
直到今天,回想起那一段经历,我仍心有余悸。
那时候,她教古汉语,那是我们中文系一门很枯燥的科目。几堂课下来,我就在感觉索然无味之后,开始赶写自己的稿子。
一次,她突然叫我起来,提了几个很费解的问题,在我的一阵沉默后,她铁青着脸说:“潘同学,请你到讲台边上站着听课。”几个同学露出幸灾乐祸的“笑脸”,我感到莫大的耻辱。
我抬起脸,硬邦邦地说:“请问老师,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有!”她的脸更红了,一字一句地说,“那就是,你走出教室,这学期我的课你不用上了。”
那几张“笑脸”不见了,他们一定开始为我担忧。在他们的注视下,我不假思索地推门而去。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这期间,我常在自责与不安中度过,心里再也没有那份骄傲与不羁了。
只剩下最后一堂课了。那天,我早早地进了教室,心里是一片波动不止的湖。
她走上讲台,我偷偷地看了他一眼,她显得有些苍白,我为自己当初的冲动而后悔不迭,她环视教室,就在那一刻——我们的目光匆匆相对的那一刻,我看见她暗淡的眼神有了一丝光亮,而且脸上悄悄地绽开了一朵微笑,只有我能看见。
那一堂课,她讲得很生动,我也听得很专注。
就在离下课只有十分钟时,她说:“同学们,剩下的十分钟可不可以给我?”同学们都不解地看着她。
“几个月前我让潘炫同学走出教室的那一刻我就后悔了,”她开门见山的表白让我无所适从,“几个月来,我无时无刻不在一份歉意中度过,看着他空空的座位,我常常自责。请同学们原谅,因为我的错,更因为我不敢承担自己错误的后果,一再地推卸责任。感谢盘旋同学这节课能来,给我这个道歉的机会……”而我呢?我又何尝不是在自傲与任性中一再地推卸我的责任。我流着泪走上讲台,朝她深深地鞠了一躬。
几个月前我走出教室之后,这是第一次听她“讲课”,也是最后一堂课,庆幸的是,我没有错过。
第11个、怀念那个躲在壁柜里的冬天
我上大四时才认识方启航。用同学们的话说,这叫黄昏恋,晚了一点。因为按照惯例,校园情侣一般很难将感情带出校外,因此,接受启航玫瑰花的那一刻,我曾经非常犹豫,怕自己的大四变成伤心的回忆。但是启航的一个热吻,立刻把我变成了没有主见的傻妞,于是,我们开始了热恋。
2004年7月,毕业后的我应聘到了北京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启航也进了北京一家游戏杂志做策划。虽然我们在一个城市,但频繁的加班加点,让我们没法经常见面。很多时候,我们只能靠用二手手机发短信来维持感情。
由于我待的公司不包食宿,而我又租不起公司附近的房子,所以我只好在离公司近一小时车程的地方租了一间小房。住到那个地方后,我每次加夜班回家时,在下公汽后,都要经过一条叫太平路的小巷,这里据说是北京有名的“敲闷棍”的地方。因为害怕,所以我每次经过那里时都是一路狂奔。
有一次,我下班后被一个流氓追了半条街,吓得几天后都打哆嗦。启航知道这件事后,再也不肯让我独自在太平路那边住了。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我们花了1600元租金在建国门租了套两居室,一人一间,过起了下班眼对眼、上班手牵手的“同居”生活。
可到了2004年l0月,母亲突然病倒了。得到消息后我连夜往家里赶,把母亲送到家乡最好的医院治疗。在花了l万多元钱之后,母亲总算转危为安。
回到北京后,我流着泪对启航说:“我们换个地方住吧!妈病后我经常想,如果这几个月我不租这么贵的房子,不贪图这点儿舒适,多寄点钱给妈,她也许就不会累出大病了!”
启航抱着我说:“听你的,我们搬家。”第二天,我们就在双桥找了一套只需要700元租金的房子,搬了过去。
那时已经接近2005年的春节,北京冰天雪地,又干又冷的风从脸上刮过去,像刀子割一样疼。房里没有暖气,一到晚上,就像一个冰窖。风一个劲地从窗缝里灌进来,我盖着两条被子还冷得直打哆嗦。醒来时,经常听到自己的牙齿在炒豆子似的响。
搬到双桥后的一个月里,我连着发了三次高烧。
第三次发烧的时候,启航背着我去医院输液,他对我说:“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得换房子!”我也知道再这样下去,花的医药费比租套好房子的钱还要多,但我就是不想再去花更多的钱租房……
在那个寒冷的冬日,我和启航就像两只过冬的小老鼠一样,抱在一起,心里充满了迷茫。
几天后,启航突然非常兴奋地对我说,他找到了一个绝好的住处,不花钱,有暖气。我欣喜若狂地向他打听房子的来历,他却故作神秘地拒不透露详情。
第二天下班后,他牵着我坐地铁转公车,来到了一套商住两用的日式公寓。这里地上铺着地毯,有干净的浴室和卫生间,还有一个小厨房,更重要的是,里面的暖气极旺,穿一件薄毛衣就够了。
这屋子真像天堂哦!我揉着在室外冻疼红了的鼻子惊呼道。
启航推开三间屋子中的一间,说这就是他的办公室。我立即傻了。天哪,他竟然把我带到了他的办公室——那套他曾经说过的每月要交6000多租金的房子!里面没有床,启航准备让我睡在地毯上吗?
启航看出我的担心,伸手拉开了墙上的一扇门,我顿时惊得合不拢嘴:原来墙上有一个巨大的壁柜!足有两米长!壁柜里已经铺上了一床雪白的棉被,一头还搁着我的那个流氓兔的可爱枕头!
启航对我说:“我已经试过了,睡在里面很舒服!不仅不会着凉,还不容易被发现。再说,这里厨房卫生间都有,外面还有电脑可以上网!只要一下班,这里就空无一人,这套房子就完全属于我们,你要怎么用就怎么用!你看,是不是比住宾馆还好多了!”
看着他急着“推销”那个壁柜的好处,我“扑”的一下笑出声来。是啊,如果能够住在这里,那该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冬天!但是,我很担心,万一被启航的同事发现了,启航岂不会被炒鱿鱼?启航看出了我的疑虑,说他仔细地观察过了,单位同事都没有加班的习惯,只要我们及时消灭“作案”痕迹,绝对不会被发现。
我这才放下心来,仔细地看了看那个壁柜,说:“这个柜子虽然够长,但不够宽,只能我一人睡,你睡哪儿呢?”启航的脸马上红了,他赶紧拉开自己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床床单,指着地上说:“我已经想好了,先在地毯上垫一层报纸,然后铺上棉絮和床单,我就睡在地上,舒服得很!”
站在那个春天一样温暖的屋子里,想着生病的母亲和那一堆的债务,我痛下决心:睡进那个壁柜。
于是,在一个星期天,我们退掉了双桥的房子,把简单的行李搬进了启航的办公室。
白天,我们把行李搁到壁柜里,关上柜门,谁也看不出来这里住了人。到了晚上,在确定所有人都不会再来了之后,我和启航就把行李提出来,铺床,洗澡,然后我美美地爬进我的壁柜,启航则钻进他的地铺被窝,我们之间隔着一道虚掩的柜门。
说实话,壁柜里除了稍闷以外,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栖身之处,每当我爬进壁柜,总是很快就睡着了。
可启航就没有我幸运了。由于启航的办公室摆了好几张办公桌,壁柜外只剩下一条过道的空间,启航那一米八几的个子,经常在睡梦中“处处碰壁”。在半夜里,我经常听到他睡得迷迷糊糊时,翻身撞着桌子腿的声音。
有一次,我看到他手上露出一块乌青来,就问他怎么回事,他竟然也不知道,我猜一定是晚上撞上桌子弄的;还有一次,我早上钻出壁柜时,看到他拼命地揉着脖子,我伸手碰了他一下,他立即说痛,原来是他晚上睡觉时,不知道怎么把脑袋卡到了椅子下边,扭伤了脖子。直到半个月后,启航的脖子才好。每当我想起他歪着脑袋的样子,就又想笑又心酸。
有时候我躺在壁柜里睡不着,启航就会给我讲故事,讲着讲着他还会突然问我一些“你说我们以后永远不分开好不好”之类的傻话。那样的夜晚,虽然住的是办公室,有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但有启航在身边,我觉得异常踏实。
可办公室毕竟不是家里,有一次,我们差点就被发现了。那天晚上11点,我和启航都睡了,突然听到有人用钥匙开大门的声音,启航赶紧轻轻地把壁柜的门关上了,我听着隔壁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上帝保佑!那人只在隔壁办公室呆了一会儿,拿了一点什么东西就走了!当启航打开壁柜的门时,我的脸都憋红了!
这之后,我和启航更加小心了,每天6点钟就起床,生怕被他提早上班的同事撞到。不仅如此,由于怕启航的同事们闻到油烟味,从而发现我们住在办公室的秘密,我们一直不敢做饭吃。每天的晚餐,都是在楼下的小饭店解决。由于吃的都是极便宜的米粉和面条,缺乏维生素,一个月后,我的嘴唇干裂得厉害,一说话就痛。到后来,我竟连做梦都在想喝妈妈做的蔬菜汤……
那天,我下班回来时,看到启航一手拎着一个很小的汤锅,一手拎着一些已经切碎了的排骨和冬瓜,说是晚上要给我煲汤喝。我说你难道不怕冬瓜汤的味道被老板发现?启航说他自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说完,启航将已经切成小块的排骨和冬瓜洗了洗,便放到小锅里煲了起来。因为不敢煮得太久,等冬瓜的香气刚一溢出来,我们就把电源插头拔了。这样做的结果是排骨还不够烂,但我们已经等不及了,一人一碗迫不及待地喝了起来。
喝完后,启航立即打开窗户换气,还拿了张报纸使劲往外面扇风,说是要把冬瓜的味道扇出去。看着他滑稽的动作,我笑痛了肚子。
启航的办法还真管用,等我们睡觉的时候,屋子里果然闻不到冬瓜的味道了。那之后,启航就经常给我煲冬瓜汤。每一次,他都不敢煲得太久;每一次,他都要用报纸把汤的味道一点一点地扇出去。那些青青的冬瓜汤,滋润了我的整个冬天。
2005年4月,当天气暖和起来的时候,我和启航搬出了他的办公室,另外租了一套房子。我的壁柜生涯这才正式宣告结束。
如今,我成了那家广告公司的首席文案,而启航的杂志也有了很大的起色。我们不但还清了家里的债,而且有了25万元的积蓄,正计划今年年底在北京用按揭的方式购买新居。为了纪念那段睡壁柜的日子,在考虑装修风格的时候,我们一致决定要在屋里建一个和启航办公室里一模一样的壁柜,并打算结婚的那天就睡在我们的壁柜里。
让壁柜做洞房,这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创举,估计可以申请吉尼斯记录……
第12个、语文教育故事:巧妙打开“语用之灯”
我们xx实验小学与xx中心小学开展了语文教学联合研讨活动,xx中心小学的张老师的课让我学到了很多。她执教的是四年级下册的《鸟语》。这是一篇充满童趣的文章。课文以生活中生动真实的事例情真意切地表达了“我”倾听、揣摩鸟语的情景,字里行间都充满着作者对鸟儿的喜爱之情。文章写的是“我”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中产生的独特感受,教学中,张老师让学生走进文本,让学生从文本的对话中体会深深的爱鸟情。
上课伊始,张老师先将收集的百灵、画眉鸟、黄莺的叫声放给学生听,让学生说:“它们的叫声是怎样的?”在学生对鸟儿已有“好感”的基础上,张老师再绘声绘色地讲述公冶长的故事,使鸟儿的魅力倍增,“我多想做一个通晓鸟语的‘公冶长’啊!”此时也成为孩子们的心声。“鸟儿”真能表白?我们能否听懂?他们带着问题、带着猜想、带着向往走进文本。
在课文中,作者为了成为鸟儿的知音,“经常试探着和鸟儿接近,跟它们交谈”,“作出各种各样的猜想,编织出许多有趣的故事来”。为了真正让学生走进鸟的世界,体会作者的这种感受。在初读课文之后,张老师梳理了课文内容,课文中的“我”和哪些鸟交谈了?并总结:燕子、布谷、喜鹊等。让学生对课文有大概的了解。之后张老师再引领学生融入小作者的角色,一起进入文本,去和孩子们与喜欢的鸟类聊天、对话。教学与布谷鸟对话的自然段,张老师抽出“无拘无束、倍感亲切”两个词语,通过这两个词语的联系上下文解释引入到和布谷鸟及喜鹊谈话的内容中去。与布谷鸟的对话,让学生想象并表演小作者和布谷鸟还会聊些什么。这一环节,学生和老师的对话十分精彩,让人赞叹不已。由于张老师在教学时有意识地融入了“谷”、“苦”的押韵,因此学生在对话时也会有意识地采用押韵的方式回答,所以就出现了许多精彩的答案,例如:你做什么?认真早读。喜欢什么?勤劳刻苦。你想要什么?天天进步。你最爱什么?知识宝库。这是这堂课的一个亮点,可见张老师的良苦用心。
与喜鹊的对话,张老师不仅注意到喜鹊能给人带来喜讯,更注意到喜鹊也能给人带来希望和安慰,这一点是我自己在教学时没有注重的,可见张老师对文本的研究已经非常透彻。在教学时,张老师创设了几个情境,突出了喜鹊给人带来了喜讯和希望、安慰。例如:叔叔结婚了,喜鹊“喳喳喳喳,喳喳喳喳”,分明在说“……”爸爸要出远门了,喜鹊“喳喳喳喳,喳喳喳喳”,分明在说“……”最后张老师在总结全文之后又设计了一个小练笔:
1、又一次,我从 的呢喃软语中听出:“ ”
2、 (鸟)飞来了,他那“ ”的亲切啼叫,分明是在和我说话呢:“ ”
“ ”
“ ”
3、 (鸟) 地叫着,那不是分明在说“ ”吗?
一系列的练习,让孩子们展开了丰富的想象,把对文本的理解与自己的感受融为一体,并把感受真实地表达了出来,既锻炼了学生思维,又提高了语言表达能力。
整堂课,张老师引领学生融入作者的角色,一起进入文本,与喜欢的鸟类聊天、对话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孩子们展开了丰富的想象,把对文本的理解与自己的感受融为一体,既锻炼了学生思维,激发了对鸟的喜爱之情,又提高了语言表达能力。
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语言文字的应用是小学语文教学的终极目标。因此,作为小学语文教师,应该在教学中积极地去思考、去探索、去总结语用教学的方式和方法,笔者认为:只有想方设法打开“语用之灯”,才能照亮语文教学之路。
第13个、留在童年的“橡皮泥”
留在童年的“橡皮泥” ●闫涛
小学时,家里特别穷,于是很多时候,我都是在自卑中度过的。有一次,学校进行手工课表演,老师要求每个学生带一块橡皮泥,同学们都高兴地准备了自己喜欢的橡皮泥,可是我的家里穷得连学都上不起,又怎么有能力让我买橡皮泥呢?我实在不敢有这样的非分之想,可是老师的要求又不能不听。于是,我的心里十分纠结。回家后,我几次欲言又止,因为看到爸爸妈妈劳累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说出口。
如果家里的条件好,我一定会高兴而轻松地对他们说:“我要橡皮泥!”可是,这样的家庭,我要是那样想,那就是太不懂事了。爸爸妈妈忙于活计,他们并没有发现我的心事,我也不想让他们在劳累后再为我而担忧。
可是,老师的要求就是命令,我怎么能违抗呢?就在我矛盾万分的时候,一个特殊的想法突然从心头冒出。于是,我就跑到了村子东头的水池,用手掏了一块大泥巴,之后用力地揉捏了起来,不大一会儿,一块干爽的泥巴就出现在了眼前。然而,我的心里还是战战兢兢的,我不知道这样的泥巴是否会合格,也不知道老师看到后会是一副怎样的面孔,然而我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索性就听天由命了。
那一节手工课在其他同学的期盼和我的矛盾中拉开了序幕,同学们都高兴地炫耀着自己的作品,可是我始终不敢抬头看老师,也不敢让更多的小朋友看到我的作品,我用书本在桌子的周围围了高高的一层壁垒,之后我便在里面揉捏着那块泥巴。半个小时过去了,老师让我们展示自己的作品。其他的同学都兴高采烈地走到讲台旁展示,而我却担心到了极点。可是,时间却很快,不大一会儿就轮到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前面的,更不知道大家看到后会是怎样的表情。那一刻,我的背上仿佛扎了很多的刺,我想,等待我的一定是一场哄堂大笑。
然而,奇怪的是同学们看到我的作品后都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这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而班主任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不但没有批评我,而且还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表扬了我,夸我的作品做得好。那次,我的作品还被评为了一等奖,那是何等的光荣啊!由担心到欢喜简直是天壤之别,可是却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激动得不得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然而,这一切又真实而清晰。
那一刻,对我来说真的是刻骨铭心,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也就是那节课改变了我,以往我还很自卑,可是从那以后,我不再自卑了,而是用自信与乐观去经营自己的生活。我开始努力地学习,因为我知道老师一直在关注我,鼓励我,我没有理由不努力和刻苦。我的努力仿佛就是为了他的一次次鼓励。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考上了理想的高中,后来又考入了大学。
如今,我已经站在三尺讲台旁传道授业解惑,然而我却始终没有忘记曾经的感动与记忆。面对那些可爱的学生,我始终用自己的经历教育他们,我经常给他们讲自己的故事,也经常毫不吝啬地挥洒自己的鼓励与爱意,我所收获的同样是一份份感动与惊喜。如今,每当看到橡皮泥的身影,我的心中都会被感动与幸福充斥!
第14个、新世纪的幸运之星
洪杏儿是个高挑、白净的女孩子,可她平时沉默寡言,性格内向。在课堂皇上,她从没举过手抢答问题,老师指名叫她回答,她也是低着头嘤嘤嗡嗡的让人听不清。教英语的李老师跟她开过一个玩笑:“我听你的回答好像在听病恹恹的莺声燕语。”其实这是个善意的玩笑,但洪杏儿却偷偷地抽泣起来,弄得李老师不知所措。
洪杏儿刚才会叫“爸爸”时,父亲意外去世了,这些年来,母亲独自一人将她拉扯大。年初,洪杏儿的母亲又下岗了,母女俩的生活更艰难了。春游交三十元费用时,洪杏儿是最后一个交的。大家觉得洪杏儿有些异样,仔细一看,她的眼睛红红的,那条黑油油的大辫子也被剪成了齐耳短发。原来,洪杏儿体谅家境的窘迫,不愿向母亲伸手要钱,但她想参加春游,就剪下自己心爱的大辫子卖掉,凑足了春游的费用。没了陪伴自已多年的辫子,洪杏儿伤心地哭了一通。
几个同学知道洪杏儿的处境后,想给洪杏儿搞一次捐款,洪杏儿知道了,哭着央求王老师阻止这项活动。那几个学生以为洪杏儿不好意思接受捐款,硬要偷偷地进行。善解人意的王老师阻止了他们:洪杏儿的自卑有多重,她的好强就有多重,虽然同学们捐出的是一片真情,但过分敏感的她会把这分真情当成施舍。要帮助洪杏儿,得好好动一番脑筋才行。
新年临近了,新世纪文艺晚会成了同学们的一个企盼。在这个晚会上,将产生一个“幸运之星”,可获得三百元奖金。谁会这么幸运呢?大家翘首以待。
王老师看到洪杏儿,对她说:“洪杏儿,你也得准备节目啊,说不定,你就是幸运之星,那样你还得准备好演讲词呢!”洪杏儿淡淡一笑,小声说:“我哪有那么幸运呢?”
新年终于到了,文艺演出开始了。
在一亮一闪的霓灯里,主持人戴涛的手伸进那只红红的幸运箱中,箱子里有六十张写有同学们姓名的字条。戴涛缓缓将字条从幸运箱中抽出,展开,然后他声音洪亮地喊道:“幸运之星是——洪杏儿!”
在这一片祝贺声中,满脸通红的洪杏儿站起来,走向把那顶扎满了红花绿叶的桂冠戴 在洪杏儿的头上。
王老师充满深情地朗诵了早已拟好的词:“作为历史,作为今后人生奋斗的催化剂,你的苦难已经过去,那么洪杏儿,敞开你的心扉,放飞你的自信,去拥抱你的幸运和幸福吧!”
那晚的演出非常成功,洪杏儿的独唱尤为精彩。同学们都很意外,原来洪杏儿还有这么圆润动听的歌喉呢!
洪杏儿在台上唱歌的时候,王老师和同学们默默地望着她,心里念叨道:“杏儿,就这么自信下去,就这么快乐下去。”
那三百元钱帮洪杏儿和她的母亲过了一个愉快的春节,而那顶幸运之星的桂冠则使洪杏儿忧郁的眼神中多了几份自信和快乐。
全班六十名同学,除了洪杏儿,谁都知道,那六十张字条写的都是同一个名字:洪杏儿。
第15个、半路姐妹双生花
“林宇,如果你逃课,我就告诉你爸爸。”林梓拦住正准备偷溜的我。
没想到林梓居然抬出爸爸来威胁我。她知道我最怕爸爸了。无论我在外面怎么疯,在爸爸面前还是很乖的。“好啦!就知道告状。”我怯怯地说,虽有不满,但也不敢顶撞她。
挺郁闷的,自从***妈和我爸爸结婚后,我就没一天好日子过。她可是老师宠爱、同学喜欢、家长见了眉开眼笑的全优生。
“林宇呀,你和姐姐在一个教室上课,成绩怎么会差一大截呢?”“林宇呀。你要有你姐一半懂事,我就放心了。”类似的话,爸爸说了很多,听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自从妈妈在很多年前的一次车祸中丧生后,爸爸就一个人拉扯我长大。那时我还小,母亲不在,我伤心过一段时间后就慢慢淡忘了。倒是爸爸,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日子过得很艰辛。再婚前,他询问过我的态度。我不反对他再婚,我长大了,不能自私地阻碍他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爸爸和谁结婚都无所谓,只要他们相爱。但我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女人会是林梓的母亲。我知道林梓的父亲在她念小学时就病逝了,爸爸就是在学校的家长会上认识林梓妈妈的。
他们结婚也罢,但是林梓太优秀了,就像爸爸说的,她不仅成绩好、性格好,就连脸上漾着的笑容都让人如沐春风。以前仅仅是同学时,我不讨厌她,只是怎能想到,有一天,她会成为我姐。这种关系的转变,我始终接受不了。
班上的同学不知从哪知道了这个消息,有八卦男生跑来问:“林宇,你和林梓真是姐妹吗?”我明白他的弦外之音,期中考试,林梓独占鳌头,而我的成绩差不多垫底了,这中间的差距可是千山万水。
我翻了个白眼,不快地说:“你爸大高个,你还没我高。请问,你是你爸亲生的吗?”碰了一鼻子灰,那个男生只好悻悻地逃离,可临走还故意气我说:“你要有林梓一半温柔就好了。学习差,人也像母夜叉。”我气得跺脚,随手抓起一本书就砸过去。他扭头躲过,那本书不偏不倚居然砸到林梓头上。林梓当时正眉飞色舞地和校草张宇航说话,冷不防被一本书砸到脑袋,她生气地转回头,看见我怒气冲冲的样子,说:“林宇,搞什么呀?想把姐砸成脑震荡吗?”“对不起啦!”我轻声说,心里却忿忿地想,就你人缘好,人见人爱。气愤的我恨恨地拍打桌子发泄。“林宇,干吗拿桌子出气?放学一起回家吧!”她笑着说。然后转过身继续和张校草说话。
我怒不可遏。什么人呀,故意当着张校草的面教训我。“她真是你妹妹?”张宇航好奇地问。“是呀。她是林宇,我是林梓,怎么会不是姐妹呢?”林梓说。我的位置离他们只有两桌的距离,他们的对话一句不落地传入我耳朵。这名字也真怪,我们不仅同姓,而且都是单名,外人一听,还真会以为我们是亲姐妹。可谁能想到,这中间的关系复杂着呢。
回家的路上,林梓问我是否需要帮忙,她想帮我把学习补上去。我心里想的却是,希望她能撮合我和张校草。“你那点分数是怎么考出来的?那些题,你平时都会做呀。”她和颜悦色地说。“不怪我,谁让你每次都考第一,我压力多大呀!”我说。“是!怪我。大小姐,我下次少考五十分,你能赶上吗?”她瞪眼。“我争取吧,不过,想请你先帮个忙。”我讨好地说。“什么忙?”她问。“把张宇航介绍给我吧。”我说。她愣愣地盯着我,看得我怪不好意思。“你还真是没得救了,才几岁呀!”她轻叹一声,径自走了。
有嘴巴说我,却不管好自己,如果我整天有男生围着我转,需要这么主动吗?我站在原地生气,头上白花花的太阳光照得眼睛生疼。
没想到,几天后,林梓真的答应帮忙。当她告诉我这一喜讯时,我热情地抱着她叫:“姐姐真好!”“哇!太肉麻了。”她故意尖叫。
我挠她的痒痒,她乐得在床上打滚,然后直求饶。
“好呀,林宇,要我帮忙还敢欺负我。”她说。
“不敢不敢!”我边说边停手。
“我愿帮你,但张宇航能否接受,我就不知道了。你也知道,他人帅,学习好,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你如何才能赢呢?”林梓一本正经地问我。
这确实是个问题。不仅本班,外班也有不少女生给他递纸条。“只要你不接受他,我就有希望。”我说。
林梓听后,白眼一翻:“我答应帮你,还能拆你的台吗?”
“那你说该怎么办?我听你的。”我赶紧偎依在她身旁,装出一副听话的样子。
“你真听我的?一言为定?”她盯着我的眼睛。
“是!一言为定。”我肯定地回答。为了张校草,我豁出去了。
“先把学习赶上,在期末考试时,争取进前二百名,有信心吗?”林梓说。
“二百名?我能行吗?一步跨过三百人?”我不自信了。
“有我在。”林梓信心百倍,“再说了,你脑瓜子也不笨。”
“我听姐姐的。”
清晨,在我还沉浸在美梦中时,林梓推醒了我。 “起床了,快点!”她边说边掀起被子。
睁开惺忪睡眼,我嗫嚅:“让我再睡一会儿嘛!”
“第一天就不合作,你还想追校草?”她威胁我。
“好啦!”我一个激灵醒过来,虽不甘愿,但还是立即起床。
我们先跳绳,每人跳二百下,然后就开始背英语单词。我哈欠连连,上学这么多年,第一次这么早起来看书,真是累死了。林梓很专注,脸上若有所思,嘴里喃喃自语。晨曦的微光照在她光洁的脸上,呈现出一种细瓷般的光泽,我看呆了。
“我脸上有单词吗?第一天就这样偷懒。”她瞪眼问我。我赶紧把目光收回来,学她的样子,默记昨天学的内容。
林梓能够一直独占鳌头,并不是件轻松的事。自从我们秘密协议后,我跟着她按时学习才明白,除了聪明,她还付出了很多努力。
好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在林梓的监督下,我的成绩也一天天提高。连老师都不相信,我的成绩居然能够突飞猛进。在她用怀疑的口吻询问我时,林梓站起来说:“老师,林宇现在很用功。”说完,她还回头瞟了我一眼,我们相视而笑。
我们真成了姐妹花。不知是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个头差不多高的我们,穿上相同的衣服后,还真有几分像。
那个八卦男生又一次来问我:“林宇,什么动力?士别三日,要刮目相看了。”“你去问我姐吧,她会给你答案。”我微笑着说。他还真跑去问林梓,结果林梓看了他半天,想了想后才说:“我们是姐妹,姐妹都有一样的光芒。我这么优秀,林宇会差吗?”没想到林梓也会开玩笑,我听到她说的话,大声嚷嚷:“就是这样。”
放学路上,林梓问我还喜欢张宇航吗?我点点头,然后很镇定地说:“我希望和你一样,让自己成为优秀的女生,这样就不怕没有男生喜欢了。呵呵,我还是喜欢被别人追的感觉。”“好色哟!”林梓刮我的鼻子,趁她不注意,我挠她痒痒,欢乐的笑声随风飞扬……
第16个、三字经小故事
1、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
我们都知道,孟子是我国历史上的"亚圣",他的学问很好,还收了许多学生,他能有这些成就,全都要归功于孟母。
在孟子小的时候,住家附近刚好是个坟场,每天都会有出殡或扫墓的人,哭哭啼啼的从这里经过,孟子见了觉得好玩,也学着玩起出殡的游戏,孟母知道后,决定换个环境。
这一次,他们搬到镇上,每想到附近住着一位屠夫,孟子又学着屠夫拿着刀子,玩起剁猪肉的游戏,于是孟母又决定搬家了,因为她知道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
他决定带孟子搬到学校附近。果然,从此孟子便跟其他学生一样捧着书本,摇头晃脑的背诵着。
有一天,孟子逃学回来,孟母正在织布,她一气之下,剪破了正片织好的布,然后对孟子说:"你读书就想我织布一样,要脚踏实地才能做得好,如今你随意逃学,就象我剪断这块布一样,前功尽弃了。"
从此,孟子便发奋读书,果然成为中国的大学问家。
2、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
从前,有个无恶不做的强盗,在他做尽坏事后,终于被衙门的捕快捉了起来。由于他犯了许多不可原谅的罪,所以县太爷判了他死罪。
临刑前,县太爷问他有什么要求,强盗说:
"我想见我母亲最后一面。"
县太爷命人把他母亲请来,当他们母子一见面,母亲很悲痛的抱者儿子大哭。谁知道,那个强盗竟然狠狠的将母亲的耳朵咬了下来,并且伤心地说:
"我好恨娘在我犯错时,从来不教训我,现在我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强盗的母亲,要对强盗的下场负一半的责任啊!
清朝时,大将左宗棠的部下张曜,立了许多功劳,于是左宗棠便升了他的官,但是许多不服气的人,便以张曜没有念过书为理由,不给他官做。
张曜知道因为自己的不识字,而做不了官,心里很难过,于是发奋苦读,终于凭着他的学识,把官给争了回来。
3、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
从前楚国有个名叫卞和的人,有一天,他在山里找到了一块还没有琢磨过的玉石,于是他便把这玉石呈现给当时的楚厉王。
没想到,宫里的玉匠竟说这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厉王一生气,命令部下把卞和定了罪
厉王死后,武王继位,卞和又将这玉石献给武王,可是,仍然遭到了被定罪的命运。
卞和失望的抱着石头,在山脚下哭了三天三夜。文王即位后知道了这件事,便将卞和请进宫来,命令玉匠把这块石头好好打造一下,发现果然是一块上等的美玉,于是便将它命名为"和氏璧。"
由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知道,一块上等的美玉都需要琢磨、打造,才能显现出它的价值,所以人类也许要良好的教育,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4、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
东汉时,有个九岁的小孩--黄香。他非常的孝顺父亲,为了不让父亲太劳累,所有的家务事都是由自己动手做的。
夏天时,他会用扇子把席子给扇凉了,再请父亲上床睡觉。天气变冷了,黄香总会在父亲睡觉前,把被窝躺暖之后,才让父亲入睡。
黄香这种孝行,没有多久便传遍了整个县城,大家都夸黄香是个孝顺的孩子。这种孝顺的行为,的确很令人钦佩。
和黄香同一个时代,有个叫孔融的小孩。有一天,父亲的朋友送来一篓子的梨子,父亲要孔融拿一个去吃,孔融就在一堆梨子里挑了一个最小的,父亲很讶异地对他说:
"孩子,你怎么不挑大的,反而挑个最小的呢?"
孔融回答说:
"爹,我的年纪最小,应该吃最小的,大的留给哥哥吃。"
孔融这种友爱兄长的行为,的确很值得我们效法。
5、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
一个人无论是要完成一件事,或是求取更高的学问,都应该脚踏实地,循序渐进的去做,才能有好的成绩,千万不要学明朝的吴同喔!小朋友看了后面的故事,就知道原因了。
吴同是明朝人,从小便跟着泥匠师傅学功夫,但是吴同是个很懒惰的人,每 他一心盼望自己的手艺能象师傅一样好,可是又不肯从最基本的手艺慢慢练习,所以学了几年,还是盖不了一间房子。这天,师傅决定考考他,便要他在一星期之内盖好一间房子。
吴同心想,这实在太容易了,只要把从师傅那里偷偷学来的技术用上就可以了,于是,不到三天,吴同果真盖好了一间房子。
第四天时,突然来了一场暴风雨,使得吴同盖的房间顿时倒塌成一滩烂泥。还没有让师傅看过,自己盖的房子就这么,没有了,吴同心里既懊恼,又羞愧,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循序渐进的把盖房子的工夫学好,不再好高骛远了。
6、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
如果要改善社会的风俗使天下永远和平,人类的生活幸福,就要建立起君臣、父子、夫妇间的相处关系,一旦建立了和谐的关系,许多纷争就不会发生了。
有一次,楚庄王招待臣子们喝酒,喝到一半,烛火突然熄了,其中有一位臣子便趁一片漆黑时,调戏楚庄王的妃子,妃子不甘心受到欺侮,一把抓下这个人的帽带,准备等烛火从新点燃时清楚庄王将他治罪。
楚庄王知道这件事后,很自责地说:
"都是我请喝酒,才会发生这种事,现在大家都把帽带解下来,再继续喝酒吧!"
等到烛火从新亮起,在座的每个大臣,没有一个人系着帽带。如此一来,妃子要楚庄王抓的大臣,也无从查起了。
几年后,楚国与敌人作战战争中有位奋勇杀敌,立了不少功劳的将军,正是当年被妃子扯下帽带的人。他为了报答楚庄王的恩情,因此才誓死效忠,好回报他的恩德。
他们这种君臣之义,确实让人由衷钦佩。
7、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曰南北,曰西东,此四方,应乎中。
远古时代的皇帝,是个既能管天上的神,也能管地上万物的神。
当时,有个东方部族的首领名叫蚩尤,由于他不服皇帝的指挥,皇帝决定率领军队攻打他。
但是,蚩尤非常勇敢善战,他有八十一个兄弟,分别掌管八十一个部落,如今遭到皇帝的攻打,他们便团结起来使出自己最拿手的招式来对付皇帝,
所以当两方交战时,皇帝的军队显得有些招架不住。
这是,碰巧起了大雾,一片白茫茫中,蚩尤的军队分不出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所以他决定暂时收兵,等雾散之后,再继续战斗。
皇帝使用新发明的指南车参与作战,这种车子的正前方有个铁娃娃,无论在哪里,娃娃的手指一定指着南方。
于是,就靠着指南车,皇帝轻易的打败了蚩尤的军队。
8、曰水火,木金土,此五行,本乎数。十干者,甲至癸,十二支,子至亥。
古时候的人,看见天下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事物,觉得太复杂了,便想到用金、木、水、火、土这五种观念来概括所有的事物,也就是认为天下的事均和五行有关。
当时,有个叫邹衍的人大力提倡五行之说。他认为作天子的一定要拥有五行中的一德,这样地位才能稳固。
五行中是一行克一行,等到一德衰了,就用另一德取代。所以有人说皇帝的了土德,因此当了皇帝,他所代表的颜色就是黄色。
后来,土德衰了,克土的木德兴起,就是夏朝的禹。
"五行"的道理有点复杂,小朋友稍微了解一下就够了。
"天干和地支"相传是皇帝制定的,主要是用来计算年、月、日。以天干配上地支,如甲子,就是第一年,一年一年的搭配,到了第六十年,干支全部配完了,再从甲子开始算,所以六十年就是一甲子。
五行和天干、地支,在古代时占了很重要的地位。
9、曰黄道,日所躔,曰赤道,当中权。赤道下,温暖极,我中华,在东北。
很久已前的人们,对我们生存的这个地球有许多的疑问,有人说,地球是平的,也有人说地球是由一只大乌龟背着,只要走到世界的头,就会掉进大海里。
一直到哥伦布饶了地球一周,仍回到原来的地方,才有了"地球是圆的"说法。
那时侯,有许多人总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主宰,周围环绕着其他的星球。尽管也有人提出太阳为宇宙中心的说法,可是,经过了一段时间后,这种说法才被接受。
事实上,地球不仅会转动,而且是围绕着太阳转动的,太阳系又围绕着银河转,对整个大宇宙而言,银河只不过是个点而已,所以,人类在宇宙中,其实是十分渺小的。
10、曰江河,曰淮济,此四渎,水之纪。曰岱华,嵩衡横,此五岳,山之名。
长江是我国第一条大河,恰好将中国分成两半。
宋朝时,外患金人企图横越长江,结果被宋朝的战鼓声,吓的不敢渡江。
至于黄河,是中国文化的发祥地,不过,长泛滥成灾,危害沿岸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至于"五岳",则各有动人的故事,这里只介绍西岳,山势非常险恶。相传,唐朝的韩愈有一次奋力登上山顶后,就双腿发软,没有勇气下山,最后只好麻烦地方官员派人把韩愈灌醉,将他抬回家。
传说位在河南的嵩山及山西的恒山,都曾有人在此修炼。会吹笙的周灵王太子乔,曾在恒山修成白鹤仙人;张果老是八仙中的一仙,他是在恒山修成正果的。
11、曰士农,曰工商,此四民,国之良。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
古代的社会,把人民的职业分成四等,到了今天,已经有所谓的"三百六十行",不管从事哪一行,只要努力工作,行行都可以出状元。
在许多的行业中,以农业和中国的关系最密切。
据说,汉朝时有个叫孟尝的太守初调到合浦时,发现那里的人们不懂得耕田。只能拿珍贵的珠宝和邻国交换米粮,一旦珠宝用完了,只好活活饿死了。孟尝一到任,便开始教人民耕种的技术,于是合浦渐渐的富足繁荣起来。
人民的饮食问题解决后,"五常"的德行,应该落实在日常生活中。
春秋时代有个孙叔敖,为了不让别人见到两头蛇而丧命,便将蛇打死,埋了起来。
东汉时有个荀巨伯,为了照顾生病的朋友,宁可让强盗杀了,也不愿意留下朋友自己逃命。
他们的故事,正是实践五常的最好例子。
12、地所生,有草木,此植物,遍水陆。有鱼虫,有鸟兽,此动物,能非走。
大约在两千年前,中国已有了许多关于花草树木、虫鱼鸟类的奇妙神话。
《山海经》是一本专门记载古代地理的书。书上说,有座招摇山,山上长了一种叫"祝余"的草,形状有点象韭菜,吃了以后,就象吃了米饭一样,可以有很饱的感觉。
另外还有一种树,在树干的地方,有一圈圈黑色的纹理,这纹理有个奇怪的名字,叫"迷谷",如果把迷谷带在身上,就可以躲避妖魔鬼怪。
有个传奇而又有趣的国家"黑齿国",住在这里的人民都长着一口黑牙。在黑齿国的一个山谷里,有棵扶桑树,传说当时天上的十个太阳都会到这里来沐浴,十分有趣。
这些多彩多姿又有趣的故事,虽然是编造出来的神话,但同时也表达了人类对这个世界所抱持的浓厚情感呢!
13、匏土革,木石金,丝与竹,乃八音。曰平上,曰去入,词四声,宜调协。
好的音乐不但可以调剂身心,还可以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我国古书中,记载着许多中国传统的乐器,并且也记载了关于以琴会友的故事。
春秋时代,有个名叫俞伯牙的人,他虽弹的一手好琴,却苦于找不到能与他分享的知音。有一天,他的琴声吸引了一位樵夫前来聆听,这位樵夫名叫钟子期,他被余伯牙的琴声深深感动了。
余伯牙遇到了这位知音,心里好高兴,便和钟子期结为异性兄弟。
两人约订明年的今日,伯牙要到钟家村拜访子期,顺便让子期欣赏他的琴艺,时间过的很快,他们约定的时间到了,余伯牙如期去拜访钟子期。
没想到,钟子期竟然已经过世了,余伯牙悲伤的来到子期坟前,对着子期的坟,将琴摔个粉碎,并发誓从此在也不弹琴了。
这对因琴而结缘的朋友,他们的友谊的却很让人感动。
14、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子自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
汉朝时,有个名叫伟伯余的读书人,每当他犯了错误,母亲总是拿着棍子教训他。孝顺的伟伯余,自知做错了事,便虚心听从母亲的教诲,落在他身上的棍子愈重,他反而感到高兴。
有一次,母亲打他,他竟然哭了起来,母亲便很着急的问他是否打的太重了。
伟伯余回答说:
"以前母亲打我,都打的很重,表示母亲身体还很健康,今天,母亲打轻了,可见母亲的身体不如以前了,我怎么能不难过呢?
这正是伟伯余发自内心的孝心和真情啊!
周朝时,有个治礼作乐的周公。有一次,周公的儿子伯禽有事要见他,竟连续三次被周公打了出来。伯禽觉得很疑惑,便找贤人商子求教。商子带伯禽到南山上,说:
"这里有棵乔树,高大又比值,哪里有棵梓树,低矮又卑下,你仔细想想这两棵数,就知道原因了。"
伯禽着才明白自己当时忽略了尊卑的道理。
15、父子恩,夫妇顺,兄则友,弟则恭。长幼序,友与朋,君则敬,臣则忠。
有个关于夫妇之间顺从和睦的故事是这样的:
汉朝时有个鲍宣,他娶了桓少君为妻,因为桓少君家里相当富有,所以他嫁过来时,带了许多的嫁妆和奴仆。鲍宣看了,心里很不高心,便要桓少君把这些嫁妆退回娘家。
桓少君听从了鲍选的话,把仆人都遣了回去,并把嫁妆分给他们,自己换上朴素的衣服,和鲍宣过着艰苦的生活。
这一则是讲兄弟友爱的故事。
我国汉朝时有一对兄弟,哥哥叫赵孝,弟弟叫赵礼。
有一天,家里突然闯进来几个强盗。这几个强盗把他们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抢光了,就是找不到吃的东西,饿了很久的强盗一见长的白白胖胖的赵礼,便决定将他吃了。
赵孝连忙跪在强盗面前说:
"大爷,你们吃我的肉吧!我的肉比较好吃。"
强盗们被这对友爱的兄弟所感动,于是就放了他们。
16、此十义,人所同,当顺叙,勿违背。斩齐衰,大小功,至丝麻,五服终。
古代的葬礼和现代的差不多。
按照习俗,要先替死去的亲人沐浴,然后穿上干净的衣服,还要在他的眼睛、耳朵、嘴巴和鼻孔放一小块玉,玉可以防腐,这也就是希望亲人的尸体不要腐烂。
官位愈高或愈富有的人,他们所穿的衣裳就愈华丽,而且陪葬品也愈珍贵,至于一般普通人家,就只能用一小束干草盖住了。
死者的亲人,依据和死者的亲疏关系,穿的孝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丝麻五个等级,就叫做"五服"
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在传统礼节里,丧服和丧礼的规定是很繁复的。空子的弟子曾子,曾经这么说:
"与其在亲人死去以后杀牛来祭墓,不如在亲人还活着的时候,就多烹调些美味食品来孝敬他们。"
这段话告诉我们,当亲人还健在时,该有的孝道或礼仪就应当遵守,不要等亲人不在了,才做一些弥补的工作,这是没有意义的。
17、礼乐射,御书数,古六艺,今不具。惟书学,人共遵,既识字,将说文。
据史书的记载,孔子的门徒中有七十二个人精通六艺,虽然古人认为读书就要学这六项技能,但是,到了我们这时代,凡是讲求专精,只要成了专家,就能为社会国家贡献。
造就一个专家,首先要归功于文字的发明。
中国的文字,就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一种。关于他的起源,有许多传说。据说,文字是由皇帝的史官仓颉所创造的。
神话中曾提到:当仓颉在创造文字的时候,天上掉下来许多米,而鬼也在夜晚号哭。不管这些神话是多么不可思议,有一点是我们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文字并非靠一个人或是一朝一夕的时间就能创造完成的,正确的说法,是由沧颉整理而成的。
中国有一部重要也最完备的"字"书--《说文解字》,专门记录文字的由来,由这本书,我们就能明白中国文字的起源及演变。
所以,要认识中国文字,就应该读读《说文解字》。
18、凡训蒙,须讲究,详训诂,明句读。为学者,必有初,小学终,至四书。
做任何事都需要有好的开始,求学问也不例外,打好了基础,才能追求其他更高深的知识。
研究字形及句读可以说是研究学问的基础。
就句读来说,虽然称不上什么高深的学问,但是如果不认真学习,把标点符号放错了位置,可能会造成许多麻烦呢!
从前,在唐朝有个员外,有一天,他请了一位新的管家,由于天性吝啬,就和新管家约定,限制他每日的伙食如下:"无鸡鸭也可以,无鱼肉也可以;青菜万万不可少,酒也不可。"
但是员外立下这个条约时,条纹中并没有标点符号。
一年之后,管家在辞职时,向员外要求补偿他的伙食费。员外理直气壮的把当年立的条约拿出来,而这个管家立即拿笔将他改为:
"无鸡,鸭也可以;无鱼,肉也可以;青菜万万不可,少酒也不可。"
这下子,员外无话可说,只好赔钱了,这故事充分说明了句读的重要。
19、论语者,二十篇,群弟子,记善言。孟子者,七篇止,讲道德,说仁义。
《论语》和《孟子》是研究儒家思想最重要的书籍。而孔子和孟子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学问家,关于他们的故事非常多,因此我们在这里只举一个来说。
有一次,孔子在教弟子们道理,弟子们照例围坐在孔子的身边,年仅二十四岁的增参也坐在其中,他是个自省能力很强的学生,所以孔子很欣赏他。
席间,有弟子问孔子:
"老师,为什么您讲的道理都那么复杂呢?"
孔子听完这个问题,看看这为弟子,又望望曾参,然后回答说:"我的道理是浑然一体,而能贯通任何事物的。"
说完,便离开了。
满头雾水的弟子们围着增参,曾参微笑着回答他们:
"老师所说的道理,就是我们能推己及人,一切以诚心最重要。"
虽然是简单的两句话,但是,真要做好,还不太容易呢!
20、作中庸,乃孔汲,中不偏,庸不易。作大学,乃曾子,自修齐,至平治。
《中庸》其实就是一本人生哲学的书。
晋朝的陶渊明是中庸哲学最代表的人物,他不重视现实生活,也不会沉溺在梦想里。
有一次,家里穷的没饭吃了,他只好接受朋友的推荐去当县令。虽然他并不相当县令,但是迫于现时,他也只好委屈自己顾全大局。
后来,有个朝廷大官要到陶渊明这个县来视察,他的属下便提醒陶渊明,大官来时,要记得多说些好听的话,对大官要必恭必敬的,这样才能有升官的机会,陶渊明听了很不以为然,感叹地说:
"难道就为了区区的五斗米,就要我向别人弯腰吗?"
于是陶渊命将官职辞了,回到自己的家乡,从新过着农耕的生活。
陶渊明在政治上虽然谈不上什么功绩,在文学着作上也没有较具代表性的作品,但是,他品性高洁的中庸哲学,却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
21、四书熟,孝经通,如六经,始可读。诗书易,礼春秋,号六经,当讲求。
《孝经》是讨论孝道的书,内容是记载孔子和弟子曾参的论孝情形。自古以来,孝经就被推为谈道德理论的重要典籍。
舜帝年轻时,非常孝顺,感动了顽劣的父亲,和长设计要陷害他的后母和弟弟,等到舜登上了王位以后,仍然象以往一样孝顺。这种孝顺是发自内心的真孝。
孝顺的最高境界,不仅是要孝顺父母,扶持父母而已,还要做到显耀父母的名声。
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年轻的时候秦朝暴政下,百姓生活流利不定,受尽苦难,就在心中立下了一个拯救国家并且让父母感到荣耀的志愿。
于是,刘邦带领军队南征北讨,终于当上了中国第一个平民皇帝。
当他回乡省亲时,他的父亲见到他,立刻就要向他叩拜,刘邦不仅连忙阻止,还封父亲为太上皇。
这就是孝亲最好的例子了。
22、我周公,作周礼,着六官,存治体。大小戴,注礼记,迷圣言,礼乐备。
礼仪廉耻是国家很重要的四个纲纪,排在第一位的是礼。至圣先生曾说过:
"不学礼,就不能立身在这个世界上。"
可见"礼"对我们个人人格的修养是多么重要。
周公是文王的第四个儿子,武王死后,由年幼的成王继位,周公负起了辅佐的责任。
他在辅佐成王时,广招贤才,对有才能的贤士相当礼遇。有时候,他正在用餐,如果有贤士来拜见,他会立即将口中的食物吐掉,整理好自己的仪容后,跑出来接见他们。
就是因为周公如此礼贤下士,才会有这么多的贤才之士来帮助他,一起把国家治理的即富强又安乐。
之后,周公又根据当时的需要,把官制分为六种,并且按着每一种官位,写成一篇有关职务和有关条文来,这本书就是"周礼".
后人读这些经典,除了学习书中的精神外,也要身体力行才是。
23、炎宋兴,受周禅,十八传,南北混。辽与金,皆称帝,元灭金,绝宋世。
宋朝有个杰出的人才--岳飞,关于他的事迹,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
岳飞是宋徽宗宗宁二人年时出生的,由于出生时,正好遇上黄河泛滥成灾,百姓纷纷往南方逃难。岳飞的父亲就是在逃难的途中过世的。
带着幼子的岳母,仍然坚强的随着人群往南方避难,他辛苦的抚养岳飞长大,母子二人就这么相依为命。
岳飞在岳母的严厉教导下,不但用功,对于仁义道德的道理,更是充分的实践,所以岳飞年记轻轻的,就以深知国家民族大义。
宋徽宗时,金人常南下侵扰宋,岳飞也毅然投入宋泽的军队,努力为国家效力。他屡破金兵,立了许多功劳,深受长官激赏。
精忠报国的岳飞,屡次击退金人的侵略,功绩彪炳,却在壮年时遭到奸人秦桧的陷害,不得不令人感叹"好人不长命,祸害贻千年".
24、舆图广,超前代,九十年,国祚费。太祖兴,国大明,号洪武,都金陵。
明朝的开国君主是有名的臭头皇帝--朱元璋。在他小时侯就处处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性格来。
由于小时侯家里穷,他必须帮人家放牛,一维持生活。在当时,和他一起放牛的小朋友,每个人都很听朱元璋的话,他就像一个孩子王一样,有什么吃的喝的,总是分给大家享用。
有一次,朱元璋把自己帮人放的牛,宰了一头分给大家吃,事后,他还设计了一个谎话,骗过了小气的牛主人。由此可见,朱元璋从小便是个重义气,有机灵的孩子。
可惜朱元璋因为自小穷怕了,所以当上了皇帝后,很害怕别人会嘲笑他过去的一切。久而久之,疑心病越来越重,尤其是大臣的奏折中常会出现一、一些很敏感的字句,如"作则"读音和作贼很像,便被冠上大逆不道的罪名,因此大臣上奏时无不战战兢兢的。
这就是明朝初年的"文字狱".
25、迨成祖,迁燕京,十七世,至崇祯。权阉肆,寇如林,至李闯,神器焚。
中国历史上,以宋朝和明朝遭受的入侵最为严重,宋朝最后被北方蒙古族大军所灭,忽必烈就在中国的历史上建立了元朝。而明朝也遭遇相同的命运,在势力强大的清军的攻势下,明朝灭亡,破关而入的满族建立了大清帝国。
在明末岌岌可危的时候,许多忠臣义士奋力不不懈的想挽回国家的势力,虽然最后还是失败了,但却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1
郑成功,这个和台湾有着密切关系的民族英雄,在明末时,就非常痛恨那些卖主求荣的人。
有一次,他带兵攻打福建漳州,久攻不下,只好以悬赏总督的首级来改变僵局,结果有个人果真提了总督的首级来领赏。
郑成功知道后,很气愤地将这个人斩了,旁人问他原因,他答道:
"国家会如此衰败都是因为卖主求荣的人太多了,如今这个人是总督的心腹,却也照样将主子杀了来讨赏,我能留这种人吗?"
由此便可以看出郑成功刚烈耿直的个性。
26、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
中国的至圣先师孔子,自幼就是一个懂事孝顺的人,据说他的父亲叫孔纥,是个大力士,有一天,孔纥和妻子来到尼丘山,希望能求得一个儿子。
果然,他的妻子不久便生了孔子,所以孔子的名字叫孔丘,字仲尼。
孔子三岁时,孔纥便去世了,孔子随着母亲来到鲁国曲阜县。孔子每天都会把家事做好,夜晚临睡前,还替母亲捶背,是个非常孝顺的孩子。
孔母则常常鼓励孔子要好好读书,长大后才能光宗耀祖,扬眉吐气。后来,孔子的母亲也去世了,孔子难过之余,牢记母亲的教诲,更加用功读书。
没多久,孔子博学的美名传遍整个鲁国,许多人自愿向他求教,拜他为师,孔子也因此成为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教育家。
孔子真可说是"幼而学"、"扬名声,显父亲"的最好例子啊!
27、人遗子,金满籝,我教子,惟一经。勤有攻,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
我国的诗仙李白,小时侯也很贪玩,后来受到一见事的启示,才立志读书,成为大诗人。
这次,贪玩的李白又逃学了,他来到河边看到一位老婆婆,正拿着铁杵在石头上磨,便好奇地走上前去问她:
"老婆婆,你磨这根铁杵做什么啊?"
"小朋友,我要把他磨成绣花针呢!"
李白听了,很吃惊的说:
"这怎么可能呢?"
老婆婆看见李白的表情,便笑着对他说:
"只要我每天不断的磨,总有一天,这根铁杵就能磨成针了。"
李白听了老婆婆的话,心中完全觉悟了,他心想,不能再这么贪玩了,应该好好把握时光,做些有意义的事才对。李白经过长时间的努力之后,果然成为唐朝的大诗人。
第17个、墙角的父亲
帮老乡大将搬家。在整理一堆旧书籍的时候,大将蹲在地上呜呜大哭起来。
大将打开一个笔记本,上面记着日常开支,一笔一笔,清晰到一块钱的早餐,三块钱的午餐。稍后,大将给我讲了关于他和父亲的一段往事。
大将的家在徐州乡下的一个村子里,在他的记忆里,父亲一直在徐州火车站附近打短工,难得回家一次。
大将考上西安的一所大学时,父亲从银行取出一包钱,一张一张沾着口水数,数了一次又一次。
大一的时候,大将迷上了网络游戏,经常整晚耗在校外的网吧里。他虽然感觉到有些虚度光阴,但身边的同学们都差不多,不是打球,就是看电影,或者上网打游戏,大将也就无所谓。
暑假回家,大将在村里待了几天,感觉特别无聊,就忐忑地对父亲提出,想去他那里玩几天。至少那里有网吧!父亲竟然答应了。
远远的,大将就看到父亲等在火车站的出口。经过一年大学生活的洗礼,大将第一次感觉父亲在人群中是那么扎眼――衣服破旧,还宽大得有些不合身。他提醒父亲,衣服太旧了。父亲说,出力干活的,又不是坐办公室,穿那么新干吗?他又说,那也太大了啊。父亲又说,衣服大点,干活才能伸展开手脚,不然,一伸手,衣服就撕破了。
让大将没有想到的是,在2003年,月入就有四千多元的父亲,竟然住在一栋民房的阁楼里,只有六七平方米。除了一张铁架床之外,还有个放洗脸盆的木架子,那个多处掉瓷的搪瓷盆上,搭着一条看不出本色的旧毛巾……大将一直以为,父亲在城里过的是很舒服的日子,没想到竟是这样清苦。
父亲把大将带回住处,就说:"你坐着,我要去忙活了。"说着,就咚咚咚下楼走了。大将坐不下去,就悄悄地关上门,下楼,跟在父亲身后,他想看看父亲是做什么的。
七弯八拐,大将跟随父亲来到了徐州冷库。那儿聚集着十多个跟父亲差不多的人,有的推着推车,有的拿着扁担,大将看到父亲从门卫那里推出了自己的手推车。正在这时,一辆大货车进入大院,父亲和大伙一起,跟在车后拥了进去。几分钟后,大将看到了父亲,他弓着腰扛着大大的纸箱,走几步,停一下,用系在手腕处的毛巾擦额头的汗,再前行几步,把背上的纸箱放到手推车上,接着又奔向大货车,几秒钟后,又弓着腰扛来一个纸箱。如此反复七次之后,父亲推着那辆车向冰库走去,弓着腰,双腿蹬得紧紧的,几十米外的大将甚至看得到父亲腿上的青筋。
原来父亲赚的是血汗钱!大将惆怅不已。他向门卫打听,搬一次货,能有多少钱?门卫告诉他,五毛钱一箱。大将在心里算了一下,父亲一次运了七箱,赚三块五毛钱。
大将当天下午就回了家。他不再想着上网了,他的眼前总是晃动着父亲暴着青筋的腿。他还算了算,自己在网吧浪费了多少父亲的汗水。
大将返校的时候,父亲又从银行里取出厚厚的一沓钱,数了又数,交给大将。大将数了一下,说,"这学期时间短,有两千就够了。"说着,分出一半,留给父亲。这一天,大将下决心做个好儿子,做个好学生。
但他的这种想法,很快成为过眼云烟。当那些旧日的玩伴又吆喝着去网吧,当他有意无意地看到游戏图案,他内心里总是忍不住躁动。终于,他又一次走进了网吧。
国庆节的时候,室友们组织去K歌,去酒吧,还去洗了桑拿。从家里带来的两千块钱,到十月底就没有了。
大将给妈妈打电话,说前段时间生了一场病,带来的钱花完了。
第三天下午,西安突然降温,正在宿舍里和同学打牌的大将接到电话,说校门口有人找他。大将跑到校门口,看到了父亲。五十多岁的父亲,像个七十岁的老人,老态龙钟,一脸的疲惫,身上背着一床棉絮。大将把父亲带入校园里,才小声问他:"你怎么来了,我给妈留了账号,你把钱打入那个卡上就行了。你跑这么远,还背着这个东西,又辛苦,又浪费钱。".
父亲讨好地对他笑着,说:"听你妈说,你前段时间病了,现在怎么样了,好了没?要吃好点,照顾好自己,你不用担心生活费,只要你能吃出好身体,学出好成绩,就是再多的生活费,你爸也掏得起。天冷了,这是你妈妈用自己种的棉花给你做的棉胎。"大将嗫嚅着说:"已经……好了……"在通往教学楼的路上,父亲说:"看到你好好的,我也就放心了,把生活费给你,我就回去。不影响你。"大将接过父亲递过来的钱,正想说带父亲到学校的招待所住,父亲又说了,"再有两个月就放寒假了吧?我这次给你带了三千块,你刚生病,要吃好点,把身子养壮点,才能有精力上好学。"父亲止住脚步,"你回去吧!"大将知道父亲的脾气,就不再说什么。他走出不远,回头的时候,发现父亲还站在原地,朝他挥手。他想起读高中的时候,每次父亲送他去县城的学校,都是这个场景,泪就溢满了眼睛。
干瘪的钱包终于鼓了起来,一周不见的游戏又在呼唤大将。晚饭过后,大将又去了校外的网吧。五个小时的凶猛厮杀之后,大将要回宿舍了。和往常一样,他又来到了校外的一棵大榕树下,从那儿翻墙进校。
就在他翻上墙头的那一刻,他的心一下子疼了起来!昏黄的路灯,照着他的父亲,他偎在那个墙角,身下垫着不知从哪里拣来的破纸箱。此刻,他正把身上的棉衣裹了又裹,而自己高中时围过的围巾,紧紧地缠在父亲头上。
大将说到这里,又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哭了好一会儿,大将又接着说:"后来我妈告诉我说,我爸听说我病了,就不顾一切要来看我,买不到座位票,又舍不得买卧铺,站了二十多个小时来到西安。为了省下住宿的钱,在我们学校的墙角下蹲了一夜……我在电话这头就哭,在妈妈告诉我之前,我一直装作不知道。因为我知道父亲的固执,我那时就是叫醒他,他也会坚持着在那里。我悄悄回了宿舍,可我的心里却一直疼着,想到他裹紧衣服的动作,我就心疼。我连夜把所有的关于游戏的账号全部删掉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进过网吧,再也不浪费一分钱。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准备了这个记账本,开始把以前落下的学业一点点补回来。""我以前一直以为是他命不好,没有享受生活的福气。经过那件事情,我才知道,不是他没有福,而是他习惯了把一切享受给予他儿子……他从十七岁开始在那个冰库做事,一直做到去年春天。"大将说不下去了。
我知道,大将的父亲于去年春天去世了,给大将留下了三十七万元的存款。大将的父亲是许多贫困父亲的缩影,深沉而又无私的爱。所幸的是,他的孩子看到了墙角的父亲,而我知道,还有很多孩子想不到,也看不到墙角里的爱。
恐惧时,父爱是一块踏脚的石;
黑暗时,父爱是一盏照明的灯;
枯竭时,父爱是一湾生命之水;
努力时,父爱是精神上的支柱;
成功时,父爱又是鼓励与警钟。
父亲就是这样,我们的及时雨,雪中炭,虽不像妈妈一样时常陪在我们身边,却总能在关键时刻为我们撑起一片蓝天。
第18个、无聊之夜
肖冰是个十五岁的中学生,正处在人生的非常阶段。看起来个子高高象个大人了,其实真正面对人生面对社会还是知之肤浅。
当今社会充斥着太多充满诱惑的东西,吸引着这些“准大人”的同时也令其家长防不胜防。
今天是周末,晚上肖冰想在外面多玩一会儿。他怕回去后妈妈又唠叨,就想打电话告诉她一声。他来到一个磁卡电话亭打电话,插上卡拨了几次都显示是“异常卡”。可他上午用这卡打电话还好好的,可能是这电话机出了故障。肖冰想去与这电话相背的另一个电话机上试试,可这时一个女人已经过来拿起了那个电话机的听筒。肖冰只好等她打完后自己再打。
那女人二十多岁的样子,浓妆艳抹举止轻佻。她拨通电话后用娇滴滴的声音同对方说着,忽而有用含嗔带怒的语气。“肯定是在和情人通电话。”肖冰想。她要是和家里人可不会说这么多,也不会用这种口气。看来自己还要多等一会儿。他侥有兴趣地听着女人说着什么,那女人大概以为肖冰只是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就丝毫不忌讳地大声说着。原来她和情人约好今天见面,女人说:“我在花园酒店308房间等你,你可一定要来呀!”对方连声答应,女人又问:“你又编什么谎话骗你老婆呀?”
肖冰听到这里一伸舌头,心里说:“原来是这种关系呀 !”
电话另一端的男人说了句什么逗得女人咯咯直笑:“你那么聪明还让我给你出主意?好吧,你就说有人请你喝酒,不用自己花钱,反正不喝白不喝!今天不回去了,明天就说喝醉了回不了家了!”
电话另一端的男人显然答应了。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女人才挂断了电话。“一对野鸳鸯在合伙骗男人那可怜的老婆!”肖冰暗想。
他用这电话打,果然自己的卡没问题。肖冰告诉妈妈,有一个同学今天过生日,他要去聚会,晚一点回家。挂了电话他的心一惊,想自己这不是和刚才那女人一样都在骗人吗!
但她那是在破坏别人家庭,而自己纯粹只是为了多玩会儿,本质上是不同的。想到这里,肖冰的心才放松下来。
肖冰钻进一家网吧,他家里尽管有电脑,但是妈妈严格控制他上网。在网吧就不同了,他可以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地玩。
他一边打着在线游戏,一边用“QQ”在和上面的“好友”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天。不知不觉几个小时就过去了。“QQ”上的几个“好友”都相继下了线,游戏也越打越没意思了。肖冰又打开了一个大网站的聊天站,选了一个“非成年人勿进”的“性情男女”聊天室,点击进入。
深夜正是这种聊天室人气正旺的时候。几百名旷男怨女挤在这里在和见不到面的人无所顾忌地神聊瞎侃。发泄着平时不能对别人出口的言语,还有好多别有用心的在这里寻求着“艳遇”。
肖冰取了一个名字“清纯小妹”。果然很快就有人来找他聊,当然是男的了。这是一个取名“多情帅哥”的人,开口就问:“妹妹,多大了呀!”
“二十。”肖冰打出这两个字发送出去,他忍不住想笑。
“你真是小妹呀,我二十四了!”“多情帅哥”回答。
“你真的帅吗?丑的我可不喜欢!”“清纯小妹”说。
“我当然帅啦,不信我过去你自己看!”“多情帅哥”说。
“好呀,你来吧!”“清纯小妹”说。
“你在哪儿呀?是自己住吗?”
“当然是自己住了,我在宾馆里。”
“那可太好了呀!”“多情帅哥”显然很兴奋:“在哪家宾馆呀!”
“花园酒店。”“哪个房间?”“308房间。”
“好,我一定去找你!”“多情帅哥”好象还不放心。“你给我来个电话好吗?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的手机号码是……”
“好,等一会儿我就打!”肖冰边笑边打字。
这时又有人来找“清纯小妹”聊了。肖冰用这一身份又聊了一会儿,他共约了三人去“花园酒店308房间”。“让那对野鸳鸯好事难成,我要捉弄捉弄他们!”他暗想。
太晚了,肖冰下了线,出了网吧。他想起那个“多情帅哥”留下的号码,索性给他回个电话。肖冰在学校演过小品,扮演的是小女孩,他可以模仿女声,达到了惟妙惟肖的地步。
他又来到电话亭,拨了那个号码,还真的通了。“知道我是谁吗?”肖冰用甜甜的女声问。
“你是‘清纯小妹’!”对方显然很激动。
“是呀,你敢来吗?”
“当然敢了,我马上就去!”
“好的,记住,‘花园酒店308房间’,不见不散哟!”肖冰说完挂断了电话,他哈哈大笑起来。
肖冰设想着有四个男人一起去同一房间找那女人的情景该是多么热闹呀!没准明天的报纸还要把这一新闻报道出来呢!
太晚了,玩够了,该回家了。肖冰回到家,父母的房间里都关了灯。他到自己的房间里刚躺下,还没睡着,客厅里的电话就“叮……”地响了起来。肖冰出去时,妈妈已经拿起了电话:“你是哪儿呀?……噢,什么?公安局?”
肖冰也吃了一惊,这么晚了,公安局打电话到自己家有什么事?他凑过去仔细听。
“肖大凯是你丈夫吗?”电话那端问。
“是呀,可他今天有应酬,没在家。”肖冰妈妈说。
“什么应酬呀,他现在被抓到了公安局!”对方严肃地说。
“什么?”肖冰妈妈大吃一惊:“这……这不可能,你们抓错了吧!”
“没错,我们当场抓获他的,这电话也是他交代的,我们现在只是通知你们一声。”
“到底为什么要抓他呀?他走时对我说有人请他喝酒,是去赴宴呀!怎么现在被抓了?”肖冰妈妈着急地问。
“他根本没去赴什么宴,而是在和一女几男在集体淫乱,并大打出手,被饭店保安当场抓获了!”对方说。
听到这里,肖冰的心猛地一震,他抢过妈妈手中的电话听筒,声音急促地问:“是在什么地方抓住他们的?”
“花园饭店308房间!”
肖冰手中的听筒“啪”地掉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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