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难道是不该相识

一切是那么的自然,一家人从村子的东边搬到了村子的西边,他家的小姑娘也随大人搬家到新的家,新的地方,当小姑娘随妈妈踏进院门的时候,院子里除了正在清扫杂物的爸爸还有两个陌生的男孩子,一大一小,小姑娘很是好奇的问妈妈:“这两个是谁啊?怎么会在这里,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兄弟吗?"妈妈告诉她:“这两个孩子应该是附近的邻居家小孩子,我也不太清楚。”小姑娘站在那里发呆,觉得那两个男孩子好陌生,有点怕他们,妈妈只顾着和爸爸清扫院子里的杂物,无空闲时间顾及小姑娘,爸爸开口说了句:“你和他们去一边玩吧,别弄脏衣服就行了。”看着爸爸妈妈的忙碌,小姑娘选择去一边玩耍,一会有个陌生的中年女人走进小姑娘新家的叫两个男孩中最小的那个回去了,只剩下那个年纪比小姑娘稍长几岁的男孩子在院子里,男孩子见小姑娘总看他就近屋子里去帮小姑娘的父母去打扫屋子了,小姑娘开始慢慢觉得这个男孩子没那么陌生了,有一种亲切感。
又过几日小姑娘一家人决定在此生活了,慢慢的小姑娘知道男孩子是自己新家隔壁的邻居,时间久了男孩子成了小姑娘的玩伴,晚上放学男孩偶尔去小姑娘家找她玩耍,或者教他做题,小姑娘觉得男孩子给自己一种前所未有的亲切感,自己也很喜欢和他玩耍交谈,时间飞速的流逝,转眼间小姑娘已经是个初中生了,而男孩子也已经是帅气十足的高中生,昔日幼稚天真的小姑娘已经迈入了青春期,心里开始滋生“爱情”的幼苗,由于男孩子总是给她帮助和鼓励,让她觉得男孩子要是能永远陪着自己该有多好,可是女孩也明白自己和他根本不相配,自己不该有这种无聊的想法,可是却掩盖不住自己心中对男孩子的爱慕之意,男孩子选择了外地高中,与女孩的见面是越来越少,女孩对男孩子的思念是越来越多,只要到学校放假,女孩都盼望男孩子快点回家,因为他很想看见多日未见的他,想知道他的近况,貌似老天很眷顾小姑娘,每到假期男孩子回家都会去看看女孩和她的家人,和小姑娘讲讲自己在学校的所见所闻,还有一些女孩听不懂的课程理论,尽管自己听不懂还是会回应男孩子自己天真的笑容,时间就是那么的让人无法珍惜,女孩子初中毕业了,由于考试成绩不理想,女孩子踏上了异地生活的路,女孩没有等到男孩子假期回家,带着自己对他的爱意离开了自己生活了几年有男孩子陪伴的家,自己孤身一人踏上了去异地的火车,女孩虽然离开了,心却还是留在家里,因为他还在牵挂着男孩子。这一切的一切男孩子并不知道,因为他只是把她当妹妹看待,和她朝夕相处只是觉得自己是哥哥应该给妹妹快乐与帮助。
离开家几个月女孩子并不能忘记男孩子,可是自己没有任何可以联系到男孩的方法,只能等,等到在回家时可以再见到他,可是这次老天似乎不再理解女孩子,她回去了并没看见她牵挂的男孩子,从男孩母亲嘴里知道男孩子外出打工了,,有一点值得欣慰的是男孩子放假回家没见到女孩子的时候问了他的去处,但是他不理解为什么女孩子要去那异地生活而不是在家陪着家人。女孩子带着遗憾的心情再次去往异地,这次她不准备继续学习了而是只身投入工作踏入社会,随着劳累的工作女孩子对男孩的思念少了,但是还是无法忘记男孩子的存在,想着一切的办法相联系他,终于从同学那里找到了可以联系男孩子的方法,QQ号码,女孩加上了男孩子,给他发送了信息,暗示男孩子自己很想他,可是男孩子并未理解她说的意思,女孩子很想知道男孩子的情况便问起来了,才知道男孩子已经高中毕业并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女孩子替男孩子高兴,同时男孩告诉女孩子自己和她在同一地方工作,只是离得有点远,女孩因为长期工作时间不规律生病了,女孩子辞职了,她想起男孩子高祖过他自己和她在同一地方便发了个信息给男孩子说想见见他,男孩子也没反对,两人约好地点,隔日女孩就乘车去了男孩子上班的地方。不知是老天捉弄还是女孩子太傻,男孩子竟然让女孩做他的女朋友,女孩心里十分的高兴,不假思索的答应了,两人相处的挺好,因为离得远两人只能用手机聊天,女孩在男孩的鼓励下重新踏入校园,男孩也进入大学学习,可是好景不长,就如烟花一样虽然美丽,可是却是短暂的,女孩子的幸福很快就破碎了,男孩子对女孩子越来越冷落,女孩子受不了男孩子的态度决定放弃感情放弃学习,忘记和他有关的一切,再次回到过去的生活!
女孩子失恋了,心里很是难过,自己始终不明白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该和男孩子相识相知,自己不该去爱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人?恨自己为何那么的傻,付出了真心却得到的是绝情的冷落!
只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那些爱慕他人的人一定要想清楚再去做决定不要因自己的一时感情情绪而导致他人的心灵受伤,不要把自己的感情随意处理!感情也要三思而后行!尤其是90后的年轻人!
第2篇、黑白片之恋
他看上了一个银行的姑娘,每天跑上十几里地到那银行去存钱,每次存10块钱。
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讲述者信誓旦旦地保证它的真实。
我和讲述者在列车上相遇。长夜无聊,免不了要谈论一下女人。他问:“老弟,你结婚了吗?”我说:“结婚就像逛商店一样,没带钱包时,满眼都是好东西,恨不能全搬回家去。真的带足了钱时,却一样也瞧不上了。我真的有了结婚的念头,却发现身边的好女人都消失不见了。”他认真地建议我:“也许你应该到银行试试看。”我茫然不解,他就讲述了下面的故事:
我有个很要好的哥们。他父亲是当地的高官,娶了一个年轻的老婆,生下兄妹三个。他是老大。他和我这普通家庭的人交往,一点架子也没有的。
文革来了,他母亲被整得自杀了。他那些年吃了许多苦。原本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的,这下全吓跑了。这一耽误就是十多年,35岁了还没结婚。
他父亲后来平反了,官复原职,又娶了新老婆。他不想搬回原来住的小洋楼去,宁愿住在郊区的破房子里。他父亲为补偿他这些年来受的苦,给他找了很好的单位,他也不去上班,自己开修车铺子,先是修自行车,发展到后来就修汽车。
他看上了一个银行的姑娘,每天跑上十几里地到那银行去存钱,每次存10块钱。那姑娘看他来的次数多了,也就留意上了他,问他每次存10块钱做什么?他说用来娶老婆的。姑娘笑了,说你岁数不小了,怎么还没结婚呢?他说钱赚得太少了。其实他那时已经有几十万的资产了。我很佩服他的定力,如果我那么有钱,早就张狂起来了,跑到心爱的姑娘面前炫耀,也许早就把她弄到手了。他还是每天到那储蓄所有10块钱,风雨无阻。就这样他存了三千多块钱,跟那姑娘也见了300多次面了。
有一天,他跑到银行去,说要把钱全部提出来。姑娘见他满脸忧愁的样子,就问他做什么?他说母亲生了重病,要他寄钱回去看病。姑娘说,那你娶老婆的本钱岂不是全没了?他说有什么办法,还是母亲要紧。姑娘问,老人看病的钱够么?他摇摇头。姑娘说,我可以借给你1000块,但你可不能拿去娶老婆哟。
过了些日子,他老是不出现,姑娘有些担心,终于盼到他来了。他直截了当地说,母亲去世了,钱也花光了,看来一时半会儿也还不上债了。不如你嫁给我吧,成了一家子,我就不用还钱了……姑娘脸红了,居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后来,姑娘的父母加上全体亲戚来反对他们的婚事,阻挠她嫁给一个穷困潦倒的老男人。我的朋友当然毫不在乎,姑娘也坚决不屈服,到底两人还是结了婚。
然而,这太像一部电影的情节,而且是那种好莱坞的黑白片子,结局是甜美的大团圆。
这个据说属实的爱情故事给我们的经验是:永远不要让金钱充当爱情戏的主角,相爱的人才是真正的主角。另外,有可能的话,去娶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姑娘吧,也许,她平常看多了钱,就不把它当回事了。

第3篇、70岁的风尘岁月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l2岁,她l0岁。
过了10年,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岁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第4篇、五分钟和二十年

冬天的风吹到哪里都是刺骨的冷。正午时分,当我出差乘坐的列车缓缓到达这个名叫“紫霞”的小站时,尽管车厢里沉闷依旧,却仍然没有人打开车窗换换空气。我的目光透过厚厚的车窗倦怠地打量着外面。看起来,这是一个很荒僻的小城。
列车在此停站5分钟。
“哗!”车刚停稳,我对面的中年男子突然利落地打开了车窗。也许实在是不能忍受车厢里的浑浊,他居然将头伸出了窗外,风卷着细尘肆无忌惮地吹了进来,我不由得竖了竖衣领。
“小——菲!小——菲!”他忽然大喊。我被他吓了一跳。周围的乘客也都惊奇地看着他。很快,一个妇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在车窗外站定。她四十岁左右的样子,皮肤粗糙,但是健康的黑红色,微微有些发福,不过可以清晰地推测出她年轻时的娟秀。
两人一时间却没说话。男人似乎有一点儿不敢看她。他下意识地把脸转向车厢,顿了一顿,方才又转过去:“今天没课吗?”
“有4节课。我请了假,放到星期天给孩子们补。”女人说。
“工资能开得出吗?”
“经常拖欠着,不过四百多块也够花了。粮食和菜都是自己种的,平日花不着多少钱,”妇人又说,“你呢?你能开多少?”
“没多少,和你差不多。”男人说。从他的衣着透露出的信息,他的工资显然不是妇人所能比的。但他却是那么含糊着,似乎他比她富有对他而言是一种难堪的羞愧。
“我们一起教过的那个学生王有强清华都毕业了,现在是北京一家大公司的副总经理了,”女人说,“他年年给我寄贺卡。”男人点点头。
“你返城时偷偷给你盖过章的那个老会计去年死了。得的是肝癌,你说多巧,他的老婆也是得这种病死的。”
男人垂下眼眸,沉默着。他一个个地剥着手中的橘子,但是一瓣也不吃。
“你是骑车来的吗?”男人终于问。
“是的。还买了一张站台票呢,”女人笑道,“想给你煮一些鸡蛋吃,可是火不旺。好不容易煮熟了,我紧赶慢赶,还是差点儿迟了。”——一袋热气腾腾的煮鸡蛋递了上来,袋子下还滴着水。然而男人毫不犹豫地把它放在了制作精良的裤子上。
发车的铃声响了。
“回去的路上,你慢点儿。”男人说。
“你也慢点儿。”女人说。
“我没事,火车最安全了。”男人笑道。这是他第一次笑。他从窗口递出一大袋剥好的橘子,女人踮起脚尖接过去,眼圈红了。
火车启动了,慢慢,慢慢。
女人转身往回走,一边用袖子去抹眼睛。男人没哭。他剥开一个鸡蛋,打开蛋白,圆圆的蛋黄像一枚太阳,一滴泪,终于落在他的手上。
这是我亲眼目睹的一场20年的爱情在5分钟之内的完整汇集。从始到末,没有一句精彩的台词,没有一声热情的问候,没有一点像样的表达,没有——我们习惯想像和看到的那一切。
第5篇、胭脂果

他俩居住的房子后面,是一片开阔的野地。初夏的雨水一落,野地里就有一种叫不出名来的草儿疯长起来。不久,在那一丛丛暗绿色的椭圆的叶子里,便会绽出一片片洁白的花朵。
那些纤弱的、苍白的单瓣花儿,并不美丽,然而,待花落之后,就会结出一颗颗豆粒大小的果儿。果儿熟透之后,只要用手轻轻地一捏,就会渗出像胭脂一样殷红的汁液。所以,她给它们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胭脂果。
只要有空闲,她就会去采摘一些胭脂果回来:然后,就学着城里女人的样子,悉心地将胭脂果的汁液涂抹在指甲和脚趾上。她原本就年轻而美丽,在那些艳丽色泽的装扮下,显得愈加楚楚动人。
他喜欢她涂抹上胭脂红后的可人样子,也喜欢亲手将那些艳丽的汁液涂抹到她的指甲和脚趾上去。刚开始时,他还有些笨手笨脚的。可慢慢地,他就轻车熟路了,涂得比她更均匀更富有魅力。
那一年初夏,她和几个姐妹一起进城去打工。又到了胭脂果熟透的季节,而她却渐渐地淡忘了那些曾经带给她无限美丽的野果。
她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在指甲和脚趾上涂抹上那些美丽的颜色。只是,她使用的是从超市高价购买回来的高档指甲油。而且,她还发现自己涂抹上唇膏的样子,更加迷人。
他也像以前一样,经常到屋后的那片野地上去,采摘一捧胭脂果回来,然后放入一个小小的木匣里,再放到阴凉的角落处存放着。
这种小果儿容易保存,半个月的时间都不会腐烂。但是,为了保证胭脂果的颜色,他每隔几天都要采摘一些新鲜的,将那些陈的换掉。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她回家时,能够从容地取出胭脂果来装扮她的美丽。她往家寄钱的数目越来越大,但是见面的日子却越来越少。他只知道她是在一家外资服装企业里打工。
那一天,她突然打电话回来,声音冷漠地说:“我们离婚吧……”
他愕然半天才问:“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了这么一句:“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那是一个落雨的傍晚,他费尽周折,终于在那家酒店里找到了她。当时,她正在陪几名客人喝酒,她涂着猩红的唇膏,而指甲上那些伪饰的油彩,更像一支支无形的箭,射入他的眼里,并刺痛他的胸口。
蓦然,他明白了她先前话语中的含义。他硬拉着她,走出了包厢。
她喝了很多的酒,但厚厚的脂粉丝毫掩盖不了她的慌乱。
许久,她才问:“你意外吗?”
他苦涩地摇了摇头,说:“你的钱,我一分没有动过。可你为什么会这样?!”
她没有解释,只是告诉他说,那都是一些很有权势的客人,她不能得罪。说着,她转身走进包厢,任凭他怎么央求和拽拉。
她喝得酩酊大醉。一直候到深夜,他才在她的一个同事帮助下,架着她回到她租住的房子。
她哭了,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任凭泪水将体内的酒精冲刷出来。而他仍像先前一样用一只胳膊揽着她的秀发,见她咽着泪水睡下。
然后,他用一条毛巾沾上温水,小心翼翼地将她唇上残留的唇膏一点一点擦净,接着,他又俯下身子,将她指甲和脚趾上的油彩也都擦干净。
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木匣打开,里面是他为她采摘的胭脂果。他像先前一样,悉心地将那些自然而艳丽的汁液,涂抹在她的指甲和脚趾上。
明媚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洒进来。
她醒来,第一眼就发现了。他那只已被胭脂果染红的手。此时,她抬起自己的手,发现了那种久违的胭脂红也已浸红了她的每一个指甲,还有脚趾。她愣住了,继而,她跪倒在他的面前,哭泣道:“如果我回家……你还会像先前一样……为我采摘胭脂果吗?”
他紧紧地拥住她,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下来……
第6篇、红裙女孩
今年年初,我应聘到广州一家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由于宿舍离办公室有很远一段路,所以我每天早上都踩自行车上班。
有一天早上,由于闹钟坏了,我一觉睡到上班前15分钟才醒来,赶紧擦把脸跨上自行车便往杂志社赶去。
正把自行车踩得飞快,忽然前面十字路口的红灯亮了,我忙来个急刹车,但还是撞上了前面一辆自行车。骑自行车的红裙女孩回头吃惊地望了我一眼。“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一边抹着头上的热汗一边道歉。那红裙女孩对我淡然一笑,轻轻摇摇头,表示没关系。两只圆圆的酒窝印在她俊俏的脸蛋上。多么漂亮的女孩呀!我心中暗暗惊叹。正在这时,绿灯亮了,红裙女孩轻盈地跨上自行车,在十字路口向左拐个弯,飘然而去。
自从经历这次“撞车”事件后,我才发现几乎每天早上都可以在上班途中碰见那位漂亮的红裙女孩。她与我共同行驶完一小段路后,便总是在十字路口向左拐弯。
每天早上我们相遇后都要打个招呼,要么点头致意,要么相视一笑,竟似多年老朋友一般默契。
又是一个朝霞似锦的早上,我们又在十字路口的红灯前相遇了。她有点不自然地向我点头打招呼,就在绿灯亮起的前一秒钟,她忽然将一封信塞进我自行车前的车篓里,然后踩着自行车飞快地飘逝而去。
我莫名其妙地拆开信一看,原来是这样写的:
“嗨,你好!我在许多杂志上见过你的照片和作品,我很喜欢你写的文章。我们交个朋友好吗?如果你同意请将回信放在我自行车前的车篓里。”
我看了心中一阵高兴,当晚便写好一封表示愿意跟她交朋友的信,第二天早上放进了她的车篓里。
第三天早上,她又写了封信放在我的车篓里。
第四天早上,我又给她回了封信……
就这样信来信往一段时间,我俩竟成了一对无话不“写”的好朋友。
她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有时也写些稿子放在信封里给我。她的文笔空灵而优美,我都给她刊登了出来。
三个月后的一天早上,她忽然在信里问我:“你有女朋友吗?”
我则在信里回答:没有。
接着她给我的信里只有一行字:“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我差点高兴得跳起来,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呀!
我特意请了半天假,并且买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但是一直到那红裙女孩骑着自行车在十字路口与我“分道扬镳”我都没有勇气将玫瑰花送给她。
我心有不甘地踩着自行车远远跟在红裙女孩身后,准备等到她下车后再将鲜花送给她。
那红裙女孩没有注意到我,在一座学校门口下了车,进去了。
我忙紧踩几圈,来到学校门口,正待鼓起勇气往里冲,却突然呆住了。我看见那学校的招牌竟是:爱心聋哑学校。
难怪和这红裙女孩相识这么久,她竟没有跟我讲过一句话,原来她是一个……
我的心一下子冷了,手上的玫瑰花掉落在地。
从此,我选择了另一条街道去上班。
半年后,我在市电视台现场直播的一台献爱心慈善晚会上又见到了她,仍是一袭红裙的她在镜头前显得特别光彩照人,一首《爱的奉献》竟唱得全场落泪。
这时我才知道,她是聋哑学校的一名优秀的手语教师……

第7篇、无价之宝

无价之宝 1.天上掉下个“白富美”
工作以来,刘明始终囊中羞涩。恋爱好几年了,他连一束花也没给女朋友尤丽买过。
这天,刘明接尤丽下班,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精品首饰店。尤丽一眼看到了橱窗里的一条蓝色仿宝石项链,不由站住了脚。项链虽然是仿的,但在灯光的折射下,却通透晶莹、璀璨夺目。但尤丽只是看了一会儿,就什么也没说走开了。
刘明暗中瞄了一眼价格,不由倒吸一口凉气。明明是个假货,竟然还要一千多块!
眼看就要到他们恋爱三周年纪念日了,刘明一咬牙,决定攒钱买下这条项链,当作礼物送给尤丽。
从那天起,他就开始省吃俭用起来。以前他还喜欢跟哥们儿唐杰打两把小牌,现在也不打了,把时间省下来去做兼职。刚好有个朋友牵线,给他介绍了一份临时工作,仅周末两天就有一千块!
到了周末,刘明有点儿抱歉地跟尤丽说,自己要去做兼职,没时间陪她了。谁知尤丽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安慰他说:“别太累了……刚好我今天也跟朋友约好了,要去办点儿事。”
朋友?刘明有些奇怪:尤丽毕业后,只身陪他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现在还在适应中,哪有什么朋友啊?可他很快又想通了,尤丽这是在安慰他呢,免得他心里过意不去。
他心里不由一酸,说:“路上注意安全,天冷了,晚上早点儿回家。”说完便急急忙忙地赶着去做兼职了。
刘明赶到见面地点时,朋友正站在车边等他。看见他来了,便将车钥匙扔给了他。原来,朋友老板的女儿要来本市探亲,就托个可靠的人做司机兼向导。
朋友特别嘱咐刘明说:“你可要把大小姐伺候好了,她老爸可是个亿万富豪。”
刘明吐了吐舌头,难怪对方出手这么阔绰,开两天车就值一千。
刘明按照朋友的交代,先去车站接人。等了不多一会儿,就看见一个肤色白皙的女孩走了出来。女孩长得很漂亮,年纪、身形都和尤丽相仿。只不过尤丽的行头从头到脚加起来,也抵不上人家一双鞋。
刘明看着女孩,想起尤丽,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女孩很有礼貌地和他打了招呼。她叫肖娜,这是她第一次来这座城市。刘明问:“酒店已经定好了,要不要先送你去酒店,稍稍休息一下?”
肖娜摇了摇头:“我跟人家已经约好了,先去见面吧。”说着就将约好的地点告诉了他。
刘明开了车,顺嘴问道:“听说你是来探亲的?怎么不住在亲戚家?”
肖娜欲言又止,表情有些尴尬。
刘明见状,连忙道:“对不起,我不该多问的。”
肖娜忽然抬起了头,说:“没关系,其实,我是来找我亲姐姐的。”
刘明不由愣了。
2.半路杀出的“情敌”
原来,肖娜是现在父母的养女。她的养父母因为不能生育,在她四五岁的时候从孤儿院收养了她。虽然收养以前的事她大都不记得了,但是有一件事,她始终都没有忘记:她还有一个姐姐。
得知了肖娜的身世,刘明对她的距离感一下子少了许多。他颇有几分同情地问:“你姐姐也在孤儿院?你们的亲生父母呢?”
肖娜一脸迷茫:“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一些关于姐姐的片断。特别是我被养父母带走时,她一直把我送到门外,哭着看我上了车。可是我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大人只说要带我去买好吃的。我还高兴地跟姐姐说,会带最特别的糖回来给她吃。”
肖娜一面说一面回忆,说到最后,与姐姐分别的一幕似乎又在眼前重现,她的脸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哀伤。
刘明从后视镜里不时看上一眼,安慰道:“会再见面的。说不定你姐姐也在找你呢。”。
肖娜抱着一只小背包,有些犹豫,但还是点了点头。
刘明又问:“那你马上要见的人是谁?”
肖娜:“其实我也不认识对方,不过那个人说有我姐姐的线索。”
说话间,约定的地点很快就到了,是一家茶馆。刘明又说了两句吉祥话,就目送着肖娜进去了。
刘明心想与其在外面干等,不如随便逛逛,便锁了车,向附近的小店走去。
就在这时,他眼角的余光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闪过。他不觉一怔,连忙转头一看,只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匆匆地从拐角走出来,竟然是尤丽!
刘明正想叫她,却见一个男人从尤丽身后匆匆地赶上来,一把抓住了尤丽的胳膊。尤丽只好停住,为难地低着头。男人很年轻,衣着却颇光鲜。他也低着头,小心地跟尤丽说了些什么。尤丽的脸一下子涨红了。
刘明的声音便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
旁边笑嘻嘻地走过一对情侣,女孩子笑着拉了一把男孩子道:“你看,那一对闹别扭了。”
刘明的心顿时像被针刺了一下,见尤丽忽然向他的方向看过来,急忙闪身躲进一家小店。
3.好哥们儿的歪招
刘明一个人躲了好半天,才慢慢走出来。尤丽和那个男人早就不见踪影了。他呆呆地看着那两人站过的地方,直到手机忽然响起,才惊醒过来。
是肖娜打过来的。
肖娜已经和那人见过面了,但是结果并不理想。对方说她姐姐并不想见她。在肖娜的请求下,对方同意帮她再劝劝看,如果明天还‘是没消息,对方也就无能为力了。
肖娜神色黯然地从包里拿出一只丝绒盒子,“啪”的一声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条项链。刘明从后视镜里看到,不觉微微睁大了眼睛。那是一条蓝宝石挂坠的项链,简直就跟他打算买的那一条一模一样。只不过他看中的那条是假的,人家的这条是真的。
“本来想亲手送给我姐姐的。”肖娜低声说,“真没想到,连面也没见到。”
刘明听了,不由苦涩地一笑。
安置好了肖娜,刘明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去找了好哥们儿唐杰。听他讲完下午所见,两个好朋友一起抽着闷烟,沉默了好一会儿。
唐杰狠狠叹了一口气:“钱啊钱,没有钱真是什么也留不住啊!”
刘明心里猛地一阵刺痛。
唐杰将烟屁股用力地搌进烟灰缸,深深地皱着眉头:“你打算怎么办?”
刘明摇摇头:“我不知道。”
唐杰望了他一眼:“你是想跟尤丽断了,还是想留住她?”
刘明鼻头一酸,想起他和尤丽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说:“当然是想留住她了。”
唐杰点点头,再开口声音忽然沉了下去,沉得让刘明心惊:“那就得想办法弄到钱。”
刘明忽然有些紧张起来,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想干什么?”
唐杰眼睛黑沉沉地盯住他:“你现在不就认识一个有钱的主儿吗?”
刘明吓得头皮都麻了,好久没能出声。唐杰让他回去好好考虑考虑,说可以做得干净点儿,他出面抢劫,刘明只要告诉他对方的行踪就行了。到时候,只要稍微演_二下戏,小女孩肯定会吓得把卡和密码交出来,绝对不会怀疑到刘明头上。到手的钱,大家平分。
4.古城惊魂
刘明一路晕晕乎乎地回到家里,尤丽正在等着他。一看见他回来,便笑呵呵她迎上前来:“怎么现在才回来?饿了吧,快来吃饭。”
尤丽并没发觉他跟往常有什么不同,开心地将他拉到了小饭桌边。
小饭桌上放着四只饭盒,尤丽一一地打开了盒盖,饭菜正微微地冒着热气。
刘明不由有些愕然:“怎么这么多菜?”平常两个人都是可怜巴巴地围着一份小菜,多半还是素的。今天这四样菜,可都是大荤,而且还有一整只烤鸭。
尤丽欢欢喜喜地夹起一只鸭腿放到刘明的碗里:“快吃吧,你最喜欢吃烤鸭了,今天放开肚皮吃。”
刘明却觉得那香味十分的刺鼻:“这四个菜得多少钱?”
尤丽笑着说:“钱的事儿,你就别操心了。”
刘明头脑忽然一热,脱口就道:“你那个朋友给的?”
尤丽神色微微一变,随即点了一下头,补充道:“我也没白拿,帮了他一个忙。”说到后面,声音不由自主地低了下去。
刘明的喉咙干涩起来,他好像全都明白了。
勉强吃完这一顿丰盛的晚餐,刘明趁着尤丽洗碗的时机,飞快地打了一个电话给唐杰。
“我做。”他斩钉截铁地说,“银行卡上的钱都归你,我就要那条项链。”
唐杰毫不犹豫地说:“行。”
他们决定在晚上动手。不管肖娜今天见不见得到姐姐,都由刘明负责把她引到他们选定的地点。那是老城区一个没拆掉的古建筑群。去那地方的一般都是外地游客,到了晚上就基本没人了。
次日,刘明刚去接肖娜,就故作热情地向她推荐了那个地方。没想到肖娜微微惊讶地笑道:“真巧了,我正要问你这个地方在哪儿呢!”
刘明一怔。
肖娜说:“我刚刚接到那个人的电话。他说,我姐姐终于同意见我了,这一次不会再黄了。只不过她今天还要加班,所以要到晚上才能见我。我们重新约的就是你说的那个地方。”
刘明愣了:竟然有这么巧的事?但他转念一想,两个女孩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唐杰有分寸,知道该怎么办。
整整一天,刘明带着肖娜东游西逛,天色就在不知不觉间黑了。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肖娜便上了车,让刘明送她到见面地点。
到了目的地,肖娜便下了车,背上行李包一个人进去了。
肖娜前脚走进去,唐杰后脚就到了。他匆匆地看了刘明一眼,便将领子拉高,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跟着肖娜走了进去。
刘明看着他们一前一后消失在黑暗里,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他在心里挣扎了半天,终于猛地推开了车门,也跑了出去。
这是一条旧街区,刘明也不知道唐杰会跟肖娜走到哪里,只能挨家挨户慢慢地找。一直走到街道弯进去的地方,有一个类似于小广场的空旷地,刘明不觉停住了脚步。
蒙咙的夜色里,他看见一个女孩儿正捧着一条蓝宝石的项链,丝毫没有发觉她的身后有一个男子,手握一条钢管正在悄无声息逼近。
刘明登时倒抽了一口冷气,忍不住张口惊呼起来。
“啊!”
唐杰被吓得一个哆嗦,手里的钢管“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肖娜听到声响,回过头一看,不由也发出了一声惊呼。可发出那声音的……竟然是尤丽!
三个人一下子都呆住了。
5.真正的无价之宝
刘明一把抓住尤丽:“你怎么会在这里?这项链怎么在你手上?”
尤丽慌忙解释了半天,刘明才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尤丽见的那个男人,就是自称能帮肖娜找到姐姐的人。他根本就不知道她姐姐在哪里,于是就要尤丽假装是肖娜的姐姐,好骗她一笔钱。尤丽在这里和肖娜顺利见面后,肖娜就将这条项链当作见面礼送给了她。
刘明急忙问:“那肖娜呢?”
尤丽:“她说她去方便一下。结果唐杰,还有你们就来了。”
唐杰连忙解释:“我不知道是你,我光看背后都差不多,还以为是肖娜。”
刘明还在生尤丽的气:“早知道你和人一起骗钱,我情愿你傍个大款把我蹬了!”
尤丽也伤心地哭了:“是我急着要钱吗?还不是看你这些天为了钱,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好,拼得人都瘦了一大圈。我是想帮你啊!”
刘明有苦难言:“你知道我为什么急着要钱吗?还不是为了:…一唉!”
就在这时,肖娜从另一边走了过来:“你们刚才说的话,我都听见了。”见他们脸上露出恐慌,她又连忙道,“放心,我不会报警的。其实你们都不坏,只是一时冲动。”
“不过,”她忽然笑了一下,走过去从尤丽手上拿起项链,“这个项链真不值得你们这样干。”
肖娜拎着那块蓝宝石:“这是假的,是我让我爸特意按照真品用水晶糖仿制出来的。”
几个人都呆住了,不觉将那项链看了又看。
肖娜接着说:“因为以前,我跟姐姐说过,一定要让她吃到最特别的糖。”
原来这只是一条假项链,不,连项链都算不上,只是一块糖而已!
转眼又到了月底,一拿到工资,刘明就立刻高高兴兴地拉着尤丽去买下了那条项链。他亲手戴在了尤丽的脖子匕。蓝色十分衬她的肤色,看起来漂亮极了。
营业员很会说话,笑嘻嘻地说:“现在是假的,过几年,你男朋友就会给你买真的了!”
尤丽笑而不语,只是和刘明又像往常一样紧紧地拉住了彼此的手。经历了这一段小插曲,他们都想通了:真的假的都不重要,只有他们之间的感情才是无价之宝。
第8篇、为爱让路

星期天,我赶聚会,看看时间快到了,专线车还没有来,候车亭旁已黑压压站了一大圈人。情急之中不由得动了破费“打的”的念头,还好,谢天谢地,一辆载满乘客的车终于姗姗来迟了……
这一站的乘客下得真不少!一个,两个……此刻我的心已如离弦之箭,恨不得越过人墙直上座位,然后叫司机加足油门冲出去。对不起,人急了公厕像私厕,公车像私车!然而,事情并不如我的“一厢情愿”,我的面前,下车的客人不仅反常地多,而且动作个个慢如蜗牛,到后来,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先生下到门边,忽然像一尊门神站住不走了,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下边的人开始焦急起来:“老头,快下车呀,没看见这么多人在等吗?”“是忘了东西吗,快点回去拿呀,还愣在门边干吗?”“八成是个聋子吧!”有人多次想逆流而上,不知为什么,没一个人敢冲上去。
十来秒钟的时间就像过了十多个小时。这时,另一幅风景出现了:老者突然伸过手去,里边也伸来一只干瘪的手,当两只枯稿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时,人们看清了:原来这是一对老夫妻,女的显然有病,行动不便,于是老先生就抢先一步,站在门边,一来是怕老伴有个闪失,二来是怕性急的乘客挤着老伴。天下感人的镜头,就这样在不经意之间出现了!
下边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凝固了,时间也仿佛在一刹那间静止下来,人们默默地注视着这对老夫妻,门边想挤上车的人也自觉地伸出手去搀扶他们,其余的则默默地闪开一条道,这条不宽不长的道,是为他们永恒而真挚的爱让出的路……
第9篇、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1 .像合欢花一样红了脸
2003年的徐维雅是个骄傲的女生,扎高高的马尾,走路的时候昂头挺胸,目不斜视。所有人都认为徐维雅有骄傲的资本,比如每周一升国旗之前,撞击大钟的人一直是全年级第一的徐维雅。每当雄厚沉重的钟声回荡在年代久远的校园,金色的阳光均匀地撒下,所有的男生女生从教学楼蜂拥而出时,都会看见亭子里单薄的徐维雅,用力的撞钟,一下,两下……那是无上的光荣。
所以,即使徐维雅昂着下巴,目不斜视,微微一笑就回答了同学远远打过的招呼,那又怎样呢?她是全年级最优秀的学生,17岁能比来比去的东西其实乏善可陈。这一切很美好,徐维雅在所有人的羡慕中强大的保护了自己,如果姚远方不出现。
每次开学都有新同学转来,他们或者是穿长裙子的漂亮女生,或者是穿白衬衫的翩翩少年,很快像水滴落进大海,与新班级相处融洽,连带着融洽了徐维雅所向披靡的优秀和骄傲。而姚远方的出场白很一般,以至于很久以后徐维雅才知道那个懒洋洋的爱对漂亮女生吹口哨的男生叫姚远方。他的口哨吹得和他的人一样痞痞的坏,就像他转学过来的第一天,斜斜地靠在椅子上,对着班上长得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大大方方的吹了口哨。两秒钟后,所有的男生笑着鼓掌、起哄,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起先红了脸,瞪着姚远方,可是后来笑意浮上她的嘴角。徐维雅就转过头去看刚转来的这个男生,他细长的眼睛弯弯眯起,笑起的唇线很长很张扬。不知为什么徐维雅愣了愣,然后迅速转回来,脸微微发烫,同桌很关心地说,“徐维雅,你的脸像合欢花一样红。”
2.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17岁的徐维雅成绩确实很好,可是她没有去过法国,不知道巴黎圣母院的石头上刻着“命运”两个字,也没有用课外时间来读《巴黎圣母院》。当她又一次昂头挺胸从走廊经过时,姚远方的口哨吹响,徐维雅没有回头也没有止步,走廊上所有的男生破例般肃静沉默而没有起哄大笑。后来他们像爱八卦的女生一样将徐维雅的优秀和骄傲毫不夸张地讲给姚远方,而姚远方从始至终都用一种轻蔑和不屑安静的听,完了他伸伸胳膊换一种懒散的姿势靠在栏杆上,一字一顿地说,“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龙卷风的中心总是一片晴朗,风和日丽,哪怕它方圆百里已经波涛汹涌,人尽皆知,徐维雅还是像个没事人一样。她一如既往的昂首挺胸,考一成不变的第一名,对所有人拒之千里。可是她渐渐发现有人在她走过时忽然轻轻一笑,莫名其妙而又不可救药的笑。带着嘲讽和可惜的意味,徐维雅就真的不懂了。
周一升国旗之前徐维雅又去亭子里敲钟,这一次她不是孤单的一个人。姚远方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站在亭子边靠着柱子,他说:“早上好,卡西莫多姑娘。”徐维雅愣了,她显然没听懂,但这不妨碍她敲钟。她甚至不想和姚远方说话,更用力地撞钟,钟声在安静的早晨厚重而清晰。所有去升国旗的同学经过亭子时都看看他们俩然后摇摇头笑了。
姚远方在钟声响过后像个胜利的将军一样凯旋离去,而徐维雅在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冲进图书馆,翘掉上午四节课读完了《巴黎圣母院》,明白了卡西莫多是谁。
于是那个一向骄傲,昂首挺胸的徐维雅伏在桌子上呜呜的哭了,这使她驼着的背显得更弯,弓起来像驼峰。窗外的合欢树长得很高很高,枝丫拦在二楼的窗台,粉色的扇形合欢花一团一团开到极致,徐维雅哭红的脸更像合欢花。
很多年后徐维雅走在陌生的城市,路口拐角处有大棵合欢树,叶子疏疏散散遮了大片阴凉,她还是会想问,是不是17岁的男生,依然不够成熟?
3.每一个做操的大课间
学校在上午两节课结束后有一段20分钟的大课间,大家站在教学楼前做广播体操。卡西莫多姑娘的流言在最初盛行的时候,姚远方总是跟在徐维雅身后,在汹涌的人群中踩她的鞋子,吊儿郎当的样子。徐维雅很生气,可她不发作,不转身也不说话起头穿好鞋子跑到班级最后的位置。没办法,姚远方是体育委员,他要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徐维雅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远远躲开了姚远方。
流言在时间的沙漏中缓慢地沉淀下来的时候,徐维雅已经升入高三,调入学校的实验班,在教学楼的最高层。站在五楼的走廊可以看尽学校所有的合欢花,近处的远处的,高处的低处的,开过的未盛开的,层层叠叠。下楼做课间操拐到三楼的时候会看到姚远方靠着栏杆,他不再懒洋洋而是笔直的站立,偶尔双手插在口袋,微笑的样子很安静。彼时长得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已经被大家叫做小张韶涵,她作为艺术生也搬到五楼。小张韶涵高瘦修长,爱穿白色的裙子,在课间铃打响的时候快步跑下去。每次徐维雅磨磨蹭蹭走到三楼都能看见姚远方和小张韶涵在说些什么,小张韶涵挺直的肩背和齐腰的长发都使她愈发的亭亭玉立,而恰及姚远方下巴的个头让徐维雅才发现那个穿校服松松垮垮的男生正在拔节的长高。徐维雅就别过脸去装作没看到,可他们总是或前或后的走在徐维雅身后,那些欣赏的目光多多少少掠过徐维雅,她真想转身狠狠推姚远方一把,吼一句:你走开!
那个时候的徐维雅以为自己是不屑于这样的喜欢,有什么好羡慕的呢?姚远方在成绩最差劲的班里,考少得可怜的分数,带着一帮男生联网打游戏,因为兄弟义气和外校的学生打架,跨着自行车载着小张韶涵穿梭于校园。他把问题少年的所有标签都贴到自己身上,应该很不招人喜欢,可在每一个做操的大课间,还是有很多男生大声的喊他远方,有女生礼貌地跟他打招呼。
徐维雅不认为这样的姚远方会多么有出息。
4.同学少年多不贱
姚远方是不是差劲到只有语文成绩才能拿的出手,徐维雅不清楚,但是能起出卡西莫多姑娘这个异域名字的人却是姚远方,如假包换。所以代表高三年级参加全国语文能力竞赛,姚远方坐在徐维雅身后时,多多少少让徐维雅惊讶了。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但兴许姚远方有两把刷子。
初赛的考场设在本校,大家的能力旗鼓相当,而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复赛就必须在初赛中遥遥领先。徐维雅卡在了几句古诗默写上,她正苦思冥想时,有一张填得满满的卷子飘在徐维雅的桌子旁,她只是惯性的弯腰去捡,就像捡掉在地上的橡皮、铅笔。可是监考老师走过来,厉声说:“徐维雅,姚远方你们出来。”
站在走廊上的徐维雅百口莫辩,她急得眼泪掉出来。姚远方靠着墙,看着徐维雅,然后对监考老师说:“让她进去考试吧,这样的好学生怎么会作弊呢?”徐维雅听姚远方说这话不亚于晴天霹雳,更奇怪的是监考老师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徐维雅不知道姚远方会不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在走进考场的一刻她转过身,看见姚远方挺拔地站立,微微笑着,唇角飞扬,目光是温柔的。徐维雅忽然因为这样的挺拔和微笑而感到释然,她猜想那亮若星辰的目光算不算道歉?窗外合欢树的叶子已经落了厚厚一层,褐色的树干很安静,没有谁能告诉她这个答案。
后来考入大学的徐维雅参加过很多场辩论会,她遇见很多能言善辩,出口成章的男生,但是唇红齿白之间再没有一个人说出那样令她刻骨铭心的话。她清楚的记得,捡到的那张卷子上,古诗默写是: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
姚远方的答案是对的,杜甫诗人的这句诗像是预言,也是对的。捡到那张卷子并把答案熟记于心的人回考场答完了整张卷子,勇于站出来的少年承担了后果。和成绩优异的徐维雅相比,姚远方拥有的实在不多,可是他让出来了。
5.合欢合欢几月开
每一年六月的北方,合欢花如粉色云锦,团团茸茸开了一树又一树。徐维雅的大学像高中一样有满校园的合欢树,在毕业季开得红红火火。站在合欢树下抬头看高远的天空,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那些年喜欢过我们的男孩,在回忆的滚滚红尘里,都渐行渐远。
徐维雅自小趴桌子写字而弓起的肩膀,后来即使在她多年昂首挺胸的努力之下也没有太大变化。升入大学后,她索性放空了自己,不再刻意纠正,这让原本平凡无奇的她显得更普通。在大学宽广的舞台上,仅仅拥有骄人的成绩已经不再传奇。徐维雅像太多长大的女孩子一样,说话温婉,举止礼貌,平易近人,这让她与很多人相处融洽。就像当年转学过来的新生,轻易地被提起,轻易地被遗忘。当年骄傲得像钻石一样发光的女生终于暗淡,像沉香一样独自散发若有若无的幽香。
2011年年末,同学聚会。很多年后一起走过青春的人重新聚在一起,说读研,工作或者结婚,日子不说是否平步青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顺风顺水,都有一个小妻子,会生一个胖儿子,慢慢有了白胡子。徐维雅在推杯换盏间安静地听每个人的这些年和将来的那些年,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看见姚远方,熟练地行酒令,豪爽地喝酒,稳重幽默不失风度。那个当年她认为不会有出息的痞痞的坏男生,事业很成功,家庭很幸福,徐维雅为他默默祝福。
很多年后徐维雅想自己依然会记得,在结婚前夕翻高三那年的同学录,很多面孔浮浮沉沉在回忆里慢慢定格。她曾经一度用骄傲伪装了坚强,其实敏感的青春,最好的放下就是不在乎。那个洞悉她而没有点破的少年,虽然叛逆,太过张扬,但是教会她,外刚内柔的人最容易受伤。他并不好看的字迹在泛黄的同学录上清晰可见: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那是美好而骄傲的青春里,最厚重的礼物。
第10篇、红舞鞋
梦里花落知多少
舞蹈学院。正是杨柳细飞时节。黄昏下的光影,正追着要暗下去的脚步,在校园小径上,若有若无,轻快跳跃,仿佛调皮的13岁女孩儿。
涔,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红色布鞋子,踏着石板路,一格一格地蹦,低着头,撞到来不及躲的人,便抬头顽皮一笑,再低头跳开去。直到满头大汗,跳完这条小径,就看到了背着书包中规中矩站在树阴下的陈木。
“小哥。”涔跳到陈木的鼻子底下,摊开手放在小哥眼睛下面,笑眯眯地望着小哥。陈木便拉着涔细细的手臂坐在长椅上,拿出一块蓝手帕,微皱着眉叹着气,帮涔擦黑白条的一双手。然后从书包中拿出一块大大的巧克力。涔便咬着下嘴唇说,小哥,我要是胖了被人发现怎么办?!陈木,便忍住笑说,你是最漂亮的,不用担心,你吃了,都胖在我身上了。涔便眯起眼睛,开心一笑,低头吃巧克力去了。吃完,一抹嘴,叹一口气,说,今天过得真好。陈木,牵起嘴角一笑,说,臭丫头,小馋猫。
小哥,涔在后面用两个手指头拎着陈木的衬衫说,你说我有一天会从毛毛虫变成蝴蝶吗?陈木就任涔拉着,不回头,慢慢拖着涔往前走,说,嗯,会的,涔涔是最美的蝴蝶。涔就会一步跳到陈木的后背,赖在陈木的背上,说,完了,小哥,没电了。陈木便拎着书包,背着涔一步一步顺着林阴路回家。
只为舞蹈而生
陈木问涔,长大干什么?涔说,跳舞啊。我当然跳舞。涔郑重地站起来,说,我要一直跳下去,直到腿跳没了。
涔想像不出不跳舞的自己会去做什么。生在舞蹈学院,长在舞蹈学院,妈妈跳舞,小姨跳舞。自己不跳舞,怎么可能呢。就像小哥,要是不穿着白衬衫背着书包去上学,那怎么可能。
涔,只为舞蹈而生。
虽然从小到大,涔从未见过爸爸的照片,妈妈从没对她说过什么。涔便不问。只有小姨说,涔,等你大了,就知道,还有另外的世界。涔便望着小姨,不问一个字。可是13岁的小哥曾说,涔,我是你的小哥,长大了可以像爸爸一样照顾你。
红丝带
涔过14岁生日。妈妈不在身边,涔习惯了。在妈妈的眼中,也只有舞蹈。她也是为舞蹈而生的。涔和小哥,坐在花阴下,数着他们从小到大每一年的生日都在做什么。小哥说,涔涔,等咱们老掉牙,还年年坐在这想,我们每年生日都做了什么。涔笑,才不。你到时牙都没了,难看死了,我才不要和你坐在一起。陈木说,到时我有假牙嘛,还是很好看的。
涔生在初夏,只比陈木晚了10天。那一年的生日,好大的太阳。
然后就看见小姨逆光站在涔面前,拉了涔走。涔也不问,从小到大,如果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涔从不开口问。走到舞蹈学院主楼门前,小姨蹲下来,用手拢住涔垂下来的头发,说,涔涔,妈妈在纽约出了意外,你和小姨去吗?涔也帮小姨拢了一下被水打湿的头发,慢慢点点头。
涔一声不响跟着小姨,她们不再有别的亲人。直到把妈妈运回国内,安葬。站在人群暗影里的涔,听见舞蹈学院的院长对小姨说,你怎么可以把她带去,她才几岁?小姨隐忍却坚持着说,那是她惟一的妈妈。她不去,难道你去吗?
小姨慢慢蹲下身,抱住涔说,涔涔,难受就哭出来吧,有小姨在。涔涔,只望着小姨,没有眼泪。也慢慢说,小姨,你难受就哭出来吧,有涔涔在。
寒梅初绽
16岁,涔留校,与小姨一样,成为一名舞蹈演员,教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跳舞。
陈木上高一。还是白衬衫,大书包。放了学第一件事还是跑来看涔。涔还是笑笑地叫一声,小哥。小哥便会变出涔的巧克力来。
那所有树阴下的斑驳光影,就这样伴着他们一起长大。
涔16岁生日,小姨在外地演出。小哥便逃学,两个人窝在家里自己做大餐。小哥给涔做了柿子鸡蛋汤,鸡蛋炒柿子。两个头埋在一起,大吃二喝。然后点燃蜡烛,小哥让涔涔许个心愿,涔说许好了,两个人便一起吹熄蜡烛。小哥问,涔涔许了什么心愿。涔涔一笑,不告诉你。小哥说,从现在开始,每一年的生日,都要我给你做饭才行。涔涔就说,难吃死了。小哥说,我以后可以学啊。
涔18岁,学院公派她去英国交流一年。涔问陈木,小哥,我去吗?陈木,笑笑说,去吧。明年我也考到英国去,我们就可以见面了。涔问,真的吗?陈木拍拍涔的脑袋瓜说,小哥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
小哥去机场送涔,用长长的手臂揽住涔,说,臭丫头,在外面乖乖的,要是让我知道你不听话,哼哼,等我去了英国修理你。然后递给涔涔一个小纸包,说上机再看。小姨抱住涔,泪湿,涔涔说,我还没走哪,就舍不得我了?我走了,正好不用烦你了,赶快谈恋爱,人老珠黄地把自己嫁了吧。小姨揽着涔说,涔涔,答应小姨,从今天开始,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允许自轻自贱。涔,眨眼睛,笑笑的不应。
打开小小的纸包,是一层又一层的丝绵,里面有块玉,上面雕着:木石前盟。黄色的纸条上有一句话,涔涔,无论相隔多远,记得这是我们的约定。
大雾下的想念
伦敦总弥漫着大雾。涔,穿行在湿冷的空气中,脚步轻快。
涔的世界简单,纯净。读书,跳舞,写信给小姨和小哥。
陈木问涔,涔涔,孤单吗?涔说,不。在大雾中想念你们,很踏实。
涔收到小姨的来信,里面是一条红丝带,那是舞鞋上最美的蝴蝶结。小姨告诉涔,涔涔,这是妈妈当年留给你的。妈妈也给你留了一封信,下个月我会去看你。
如果
涔涔:
我是妈妈。
今天是你14岁生日。涔涔,你说过,你要化成最美的蝴蝶,永生在舞台上。这是好美的句子,可是并不要真的那么做。像妈妈当年那样,为了跳舞,可以做到一切不可能的事。如果你那样执著,总有一天,当你爱上什么人的时候,你会为他全然放弃或全然毁灭。
不要为舞蹈而生,才能不为爱而亡。有时,爱也是一种毁灭。
妈妈从不曾跟你讲起爸爸,你从不问。妈妈甚至难以想像,你还这么小,竟然可以做到。就像妈妈很少抱抱你,因为抱住你的时候,妈妈能感觉到爸爸的存在。妈妈,没有勇气。
妈妈想告诉你,你、妈妈,还有爸爸的故事。14年来,我们一直守在你身边。
妈妈,这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遇到他时,他已经在谈婚论嫁,可是妈妈泥足深陷。妈妈这一生太骄傲,年轻时不懂,懂时已经没有机会回头。妈妈以为自己的美,可以战胜一切世俗,包括权势。
妈妈错了。并且一错再错。
妈妈在这么多年的等待之后,终于明白,其实妈妈无可等待。你的爸爸并不曾真心爱。如果他爱,他不会要我等待。而这自私残酷的爱,误了你。
妈妈一生除了跳舞,并不曾真正被人爱过,也不曾真正爱过你。妈妈无可留恋。
这条红丝带,留给你,妈妈爱你,虽然这么多年,妈妈甚至不曾抱抱你。
涔涔,要懂得及时转身。无论什么时候,不能放弃自己。
妈妈,爱你。原谅妈妈。
你的爸爸,叫陈染。原谅他,因为妈妈爱他。
葬
涔回舞蹈学院已是半年后。涔长大。
涔去见了陈染,站在他的办公室,涔第一次仔细看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她只看着他,无话可讲。
陈染问他,你想要什么。涔笑,要什么你都给吗?
陈染说,物质上的,我全部能给。
涔说,好。
涔去了上海读书。在舞蹈学院消失。
涔回来时,陈木已经去了伦敦,去读书,读他喜欢的生物化学。小姨去了瑞士,不再跳舞。涔和小姨收拾东西时,涔突然问小姨,我们都不跳舞了吗?小姨停住,无法回答涔。
送走了小姨,涔自己坐飞机去上海。家,就这样一个个离开,被放下。除了舞蹈,她们一无所有。如果不跳舞,一切像水上波痕。
我将把你遗忘
涔读了经济学,同时修法语。涔的数学太弱,请了补习老师,从初中课程一点点教起。除了学习,涔不迈出校园一步。教室,图书馆,是涔全部的世界。还有给小姨写信。
小姨:
上海的11月很美,走在南京路上,可以看到很多漂亮女子,修长的腿,在微凉的空气中穿行,像鱼儿游过清凉的水,仿佛有微微的风掠过。我请了家庭教师,帮我补习数学。涔涔好笨的,从来没算对过题。我会努力的,不要担心。
小姨,你还好吗?
小姨:
过年,我不去你那里了,我留在上海温习功课。见不到你,会寂寞,可是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边。涔涔长大了,我知道我做什么,放心吧。
小姨,你快乐吗?
小姨:
上海的春天,好美,虽然有些空气浮躁,可是很热闹。小姨,我交男朋友了。他人很好,高高的个子,有点黑,是湖南人。有一双很漂亮的大眼睛。一直在帮我补习数学。下次,我把他的照片寄给你。很帅的男孩子。
小姨,你幸福吗?
小姨:
我考试得了第一,他请我去吃了饭。我们一同在南京路上走,他牵了我的手,送了我一只紫晶的手镯,很漂亮,有风的时候,会轻轻碰触,像泉水跳过小石子,心里有小小的喜悦。
小姨,想念你。
小姨:
他的爸爸妈妈来看我。是很和气的一对老人,我们一起在校园外吃了饭,然后散步回来。
突然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恋爱就是这样吗?
他对我说,他爱我。小姨,那一刻,我的心好疼。
我很想念你。我才知道,无论,相隔多远,我们始终是连接在一起的。
我们在佛前许愿
浩,在涔第一次踏进教室的时候,看见涔苍白、沉静,像陷落的海底之心,无人可以惊扰。他替她补习数学一年,她没认真看过他。等涔可以自己做高数时,第一次对他绽放笑容,虽然那如雨落梨花,不着痕迹。
涔像他的一个小小的梦魇,有些事明知,却拿自己无能为力。
他第一次在佛前牵她的手,是在相识两年以后。涔的手心冰凉,在上海的6月。他转头看涔,涔只抬头望着佛陀。然后慢慢转身对浩慢慢微笑,问他,如果有一天,你的城池陷落,你将如何?
浩不知道,如何呵护涔,因为浩知道,她的魂不在这里。可是,浩无法放手。有些相遇,无法挽回。除了等待,我们无力改变时光的痕迹。
奈流光无力
涔就这样读到大四,在上海这座城市,没人知道涔会跳舞。涔也从不曾在上海的流光里,舞动自己的脚步。涔会想起以前的自己站在谁的面前,说,我当然跳舞,直到腿没了。
小姨结了婚,嫁了一个和蔼的瑞士佬,来看了涔一次。小姨说,涔涔,浩是不错的人。虽然小姨知道,你青春还长,可是,一生再长,真正能爱的人有几个?他懂得等待,你还要什么呢?涔笑,浩如水波,无声中有着巨大的力量。可是,我知道,无声中的他,是如此疼痛。
那一年圣诞,涔与浩去普陀。盛大的烟火下,是浩与涔安静的脸,他们的手是紧握的。夜里,涔与浩倚着宾馆的玻璃窗,听浩给涔讲小时候如何过年。涔睡了一小下,醒来,看见浩的眼光明亮,宛如天幕中的星,在床边握着她的手,用眼光为她哼唱摇篮曲。
小涔,不哭,我知道你要和我说什么。可是,让我守着你吧,夜里害怕的时候,可以看到我在你身边,有我握着你的手。
浩,你于我有恩,我于你……浩掩住涔,不让她再说下去。
小涔,上海好美,让我可以遇见你。
奈重逢,波不顾人
小涔开始实习,她进了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穿行在上海街头,涔再不是4年前无声无息的小女孩。上海仍然是不熟悉的,却不再陌生。浩硕博连读,还在学校做着乖学生。等涔下了班,回到学校,浩便牵着她,坐在上海校园安静的夜色里。日子就这样天长水远,淡然自若。
6月1日。下了班的涔,买了一个大大的史努比,满心满怀地抱回来。嘴里还忙着吃一个快要融化掉的圣代。夜色,正慢慢袭来,影正将天光转成淡红淡金色。转过林阴路,涔一跳一跳地往宿舍来。然后看见站在树阴处的男孩子,有花瓣缓缓落下,男孩子正看着她这样一路跑跑跳跳地过来。慢慢地笑着。
涔,停下脚步。
1432天,小哥,已经长成男子。
像当年在树阴下等待涔涔一样,他还站在那里。涔涔会把小黑手掌放在他眼皮底下,然后被刮着小鼻子,等着巧克力变出来。

第11篇、手推车上的爱情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第12篇、我的爱情我做主
我的爱情我做主
河洛兰(河南)
时间真可怕,仿佛昨天还是小萝莉,转眼间,我就莫名其妙地成了剩斗士了。曾经一度禁止我早恋的父母比我还急,春节期间给我安排了十多场相亲。我走马灯一般,在众多男人的各种眼神中来回奔波,最终,除了伤痕累累的各种打击和抓狂外,什么都没得到。深受刺激之下,我辞职去了西藏,希望这个天堂一样的地方能给我带来幸运。
刚到拉萨不久,我就在一家咖啡馆遇到了一个帅哥,我花痴般傻傻地偷看他。没想到,帅哥忽然看到了我,大步向我走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帅哥就开口了:“小姐,能否用一下你的手机,我手机没电了。”
听他叫我“小姐”,我很生气,不过看在他那么帅的份儿上,我就把手机递给了他。
“请问你们丽晶宾馆在哪里啊?我找不到!我现在在……”
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我一把夺过手机,对帅哥说:“不用浪费电话费了,我知道丽晶宾馆在哪里。走吧,我带你去。”
帅哥问我:“你怎么知道?看你也不像本地人啊?”
我乐了:“观察得还挺细,我确实不是本地人,可我也在丽晶宾馆住,所以我知道。”帅哥这才点了点头。
见帅哥对我放心了,我便忍不住像警察查户口一样,开始对他轮番轰炸: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兄弟几个?你做什么工作的?有对象了吗?帅哥一一回答了我,不过除了他的名字张震和最后一个答案我还满意外,其他都让我失望。他家居然在乡村,兄弟姐妹四五个,还没工作,帮父母种过地。显然,这帅哥除了长得帅,就是屑丝一个,唉,可惜了。兄弟姐妹四五个的,除了偏远地区的农村,哪里的人敢生这么多?帮父母种地,可不就说明他父母也是地道的农民吗?我都懒得再问他具体是哪个省市的人了。怪不得他还没对象,实在是家境困难啊!这样的人,我父母肯定不会同意的,不过我也不该想那么远,如果不作为结婚对象,而作为一个一起旅游的搭档,这个帅哥我还是很满意的。
到了宾馆之后,我以帮张震带路为由,让他请我吃饭。吃饭的时候,我发现我有点看不懂了,因为张震的吃相实在是太有范儿了。我自认为还算淑女,可跟他比起来,我就像一个女屌丝,太没品了。他的吃相和英国王子恐怕都有一拼。更让我疑惑地是,他居然还很彬彬有礼、举重若轻地品评各种美食的特点和优缺点,我忍不住问他:“你是不是厨师?或者学过厨师?”
他却摇头笑着说:“我只是在别处吃过而已。”
我不得不再次问他和他父母的职业,他再次认真地告诉我,他父母种地,他刚大学毕业,还没工作,想先来西藏看看,然后再决定去哪里工作。
我失望地点点头,还是约他第二天一起旅游。他痛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游了舒缓富饶的邦杰塘草原、绿树成荫美丽的尼洋河美景,还到达著名藏传佛教宁玛派的圣湖,走过浮桥登上湖心小岛来到观景台,凭栏临风的感觉很让人陶醉。更让我开心的是,一路上,张震不但很绅士,而且知识非常渊博,谈吐高雅,见识不凡,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迷恋他。当然,我也发现他似乎也很喜欢我,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痴迷。我想,这就应该是传说中的缘分和爱情吧?可是,一想到他的身世背景,我又发愁起来,因为我父母肯定不会同意的。他们只想让我嫁高富帅。哪怕矮富丑也可以,反正就是不能接受穷。怎么办?难道我要选择一个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吗?
眼看着分别的日期越来越近,再不摊牌就来不及了,于是,我背着张震给老妈打电话:“妈,女儿终于有主了。您老放心吧!’
老妈一听就急了:“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啊?家境如何?有多大的房子?你别被骗子给骗了!”
我抓狂地说:“妈,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大龄剩女了,不会被骗的。你的其他问题,等我把他带回去,您再慢慢审问吧!”说完,我便挂了电话,生怕老妈再追问下去。
晚上,张震又邀请我一起吃饭。吃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突然响起了浪漫的音乐,在我正陶醉时,张震突然单腿跪地,双手献上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如同做梦一样,我接过了玫瑰,餐厅里的服务员和客人们不约而同地鼓起了热烈的掌声。
本姑娘终于名花有主了,吃过饭,我便将张震拉到了我的房问。张震居然有点害羞,我就不客气了,我已经忍了很久了,我紧紧地抱住他,热情地吻向他。缠绵的吻过后,我对他说:“想娶我,得过我父母那一关,而要过那一关,你得听我的。从今天起,你就要冒充高富帅,这样才能通过我家变态的审查。当然,高和帅你已经不用冒充了,寓你看起来也挺有派的,所以我毫不担心你的演技,关键是,将来一定不要再那样说你的家境和工作了。”
张震惊奇地问:“那说什么?”
我便跟他分析了他将要面临的形势,告诉他我几个表姐所嫁的都是什么人,总之,他必须比其他人强才好。张震不解地问:“我要娶的是你,又不是你的表姐们,管她们嫁给什么人呢?”我对张震的智商表示鄙视,再次不厌其烦地向他交代一番,他这才明白了。
几天后,我们结束了旅程,回到了我的家。一家人严阵以待,早已摆好了鸿门宴。看着各路七大姑八大姨,我心里有点没底。张震倒是谈笑自若:不怯场。他很快便对答如流般回答了老妈三个最重要的问题:“我父母是公务员,我也是,家在上海,有三套房,我的收入一个月五六千,不过福利很好。平时不用怎么花钱。”
听了这话,妈妈很满意,亲戚们也都很满意。我的心也总算放下了。哪知,表姐却又突然问道:“你家兄弟姐妹几个?”
老妈说:“人家是公务员家庭,当然是独生子了。”
张震却脸红了,然后说:“不是的,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这话说完,全家人一下静了下来,我吓得赶紧低下了头,完了完了,全穿帮了。
老爸果然问道:“都是公务员怎么还可以生这么多孩子?”
张震擦了下汗,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弱弱地说:“很对不起大家,刚才我说了假话。其实,我父母都是农夫。我们住在乡村。我也不是公务员。”
听了这话,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家里静得连爸爸握紧拳头的声音我都听得到,空气紧张得就像要下暴雨一样。
老妈怒了,她一拍桌子,指着我:“洛兰!你还说他不是骗子?你怎么就被这小子给迷上了?”
看到老妈发怒了,我反而松了口气,不再内疚,大喊起来:“我的婚姻我做主,我不要嫁高富帅,我就要嫁他。爱情不应该这么势利。评价一个人,不是看他的收入和家境,而应该看他自身的素养和人品。所以,我觉得他很好,我爱他,我愿意嫁给他,哪怕是吃苦,我也愿意和他共度一辈子。”
说完,我一把将张震拉到身边,圈住他的胳膊,示威一般,昂起头环顾了众多亲戚。老爸沉重地叹了口气,老妈恨铁不成钢地瞪着我。就在这时,张震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手机,接通电话。小侄子立刻叫了起来:“是苹果5,我也想要。”更让大家惊讶的是,张震接通电话后,像换了个人似的,一口地道的伦敦英,把我这群祖辈都居住在小城镇的亲戚们给镇住了。
挂了电话,张震这才对我说,加拿大一家大公司邀请他去上班,他还要考虑一下。我惊诧地问:“加拿大的公司怎么会知道你?你去过?”
张震这才告诉我们,他是英国出生的华人,后来全家一起迁居加拿大。这次来中国,就是专门来旅游的,来之前曾经向那个公司发过求职邮件。
我明显看到父母的脸由暴风雨变成大晴天,我顾不得管他们,有些生气地问他:“那你为什么骗我?说你家人住在乡村,还是农夫?”
张震不好意思地说:“我没骗人,我家确实在乡村,我家有个农场,所以父母是农夫。”
我再次质问:“那你以前怎么不说全?”
张震的脸更红了:“刚见你的时候,看你那么彪悍,我害怕遇到骗子。因为旅游攻略上有不要对陌生人什么都说的提示,所以我有所保留。后来一直没机会说,而且也想看你有多爱我。”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真有点后怕,要不是我坚持了这么一回,一个好男人就被我错过了。
不久,拜别了父母,我和张震一起去加拿大见他父母了。他的父母,我一点都不用担心,张震告诉我,他的婚姻,他做主。

第13篇、美丽之花

二姐从老家打来电话告诉我,妻子顺利生下孩子了。
除了激动,我觉得很对不起妻子,在她最需要勇气与关爱的时候,作为丈夫,我却在千里之遥的地方。我也很愧对刚出生的孩子,在他最需要父爱的时候,作为父亲,却不能在他的啼哭声中抱着他,吻着他。
我和妻子都不是本地人。大学毕业分配那年,本来以为两人不会相隔太远,我在L市,她在Y市。L、Y是邻市。谁知一来这里,我们都分在镇里,妻子还不算镇里,去镇里还有近10公里。我和她两地相隔了近150公里,更可怕的是,我们相隔的两地坐车竟然要换乘4-5次车,一坐就是近5个小时。刚开始,还不认为怎样,但时间一久,两人就有点心灰意懒了,特别是我在学校教书,每个星期就那么两天,而学校星期六上午还要上假日活动课。等我上完课,跑到她那里基本已是掌灯时分了,第二天匆匆吃完中饭又得往我这里赶,坐车的时间和相聚的时间差不多。
看到我辛苦的样子,妻子说,还是我的时间宽松一点,就让我来跑吧。因此,整个周末,妻子就这样在车上来来回回颠簸近10个小时。每个星期六十余元车费钱还不是什么大事,可两天坐车下来,身心很疲惫,要几天才能恢复。可妻子却没有怨言,更多的是理解。
妻子怀孕这段时间,医生说她血压偏高,要多注意休息。我这才承担了“跑差”的任务。医生说,怀孕血压偏高要定期到医院作检查,最好是每周一次。本来,我是应该每次都陪她去医院做检查的,但很多时候都因为学校有事,我几个礼拜去不了她那里,因此,她都是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搭车去医院。一想到她一个人挤公交车,一个人上楼梯,现在我都感到很后怕。常常在街上看到挺着大肚皮的妇女都有丈夫坚实的手牵着,而妻子她只有自己一个人踯躅独行,我觉得自己对妻子愧欠实在太多太多。
因为老家在江西,考虑到生孩子的时候没有人照顾,我们最后决定还是回老家生孩子好。8个月身孕的妻子又不得不坐长途车回家,本来以为在Y市能买到回老家的卧铺票,可是经过Y市去老家的只有惟一一趟火车,而且根本就买不到卧铺票。我们只好先买到南昌的卧铺再转车。2004年12月25日刚好下雪,火车到南昌是凌晨5点,一出站,我才觉得这是我经历过的最冷的一个凌晨。在寒冷的早晨里等回家的车,想想还要坐4个多小时回家的客车,我心里真的很想哭,但我怎么也哭不出来,我只能在伞下紧紧握住妻子的手……
听朋友说:女人生产的时候最需要勇气,特别需要一个她最关爱的人在生育前后紧紧握着她的手。然而,我却没有。
有一次,妻子问我:我老了、变丑了,你还会经常握住我的手吗?
我说:会的,永远都会!
妻子悄悄告诉我:只要是我的手躺在你厚实的大手掌里,一种温馨和甜蜜的感觉就会油然而生……
现在的我,每次见到妻子,第一件事就是去握住她那温存的双手,我要把我的温馨和甜蜜毫无保留地传递给她。妻子那双手,不论在以后的岁月里变得如何苍老、饱经沧桑,它都会是绽放在我手掌之中最美丽的花!
第14篇、一把锁配一把钥匙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第15篇、在爱与性的边缘

跟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L不时地低头搅动杯中的咖啡。我们一直从斜阳西下坐到了夜色阑珊。在酒店雅致的大堂吧里,人影从少到多,再从多到少。L淡然一笑跟我说,这就如她在北京四年的生活,从寂寞到热闹,再从热闹到寂寞。再有几天,L就要离开这座城市。
“知道吗,就在几天前,我又见到J了。他来北京出差,顺便来看我。我们就像演戏一样,表演着一场情人游戏。我还是像以前那样看着他傻傻地笑,他也像以前那样轻轻触摸我的头发,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过去的一切是绝对不可能回来的,只是,都想努力找回以前的样子,努力将曾经的伤痛抹去,只存留那些温情。其实初恋就像是一杯不加糖的咖啡,虽然苦,却有它本身的滋味,等你加足了糖,觉不出苦了,也就不是咖啡了。那天,在所有人的眼里,我们都是一对般配的热恋中的情人。只有我心里明白,自己是想给一段早已过去的旧事画一个看似完美的句号。当然,他长大了,成熟了,可是却找不到一点儿让我欣赏的东西,我自己都弄不明白,当年为什么那样喜欢他,如此痴迷地沉浸其中,甚至不惜为了爱而伤害。”
“15岁的时候,我就确定自己爱上了一个人———我的初中同学J。我是那样地沉迷其中,那时的好多细节至今都历历在目,我以为早就忘了,可它们总会在不经意之时爬上来,久久挥散不去。可惜我们都太年轻,根本就不懂该怎样去对待一分感情,怎样去爱一个人,最终弄得跟仇人似的,彼此伤害。我努力地考大学,想让他看看,我就是比他强。我如愿地考到了北京,他没有考好,只能上专科。这让我很解气,觉得自己胜利了。可是在毕业晚会上,听他唱那首我最爱听的歌时,心里突然空荡荡地想哭。其实我完全有机会和他谈一谈,他也表现出这样的愿望,被我骄傲地拒绝了。离家的那天,我长长地松了口气,以为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将重新开始。可当列车从长江桥上经过,我却突然记起我和他曾经不止一次地走过这座桥,开始我们不敢牵手,一前一后地,像是谁也不在意。后来,有一天晚上,他勇敢地拉起我的手……眼泪一下子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进了大学,开始与中学完全不同的生活。北京对我而言,太大,太陌生,学习的压力又大,我不可抑制地想家,想朋友和同学,想J。不止一次地,我从梦中哭醒,而且好多回都梦到他。现在看来,好些事情并没有什么,但是那时,自己却脆弱得承担不起。为了摆脱这一切,我给自己找了一个男朋友W,像很多大学生一样开始了一场正常的恋爱。
“我知道自己并不爱W,虽然我在尽职尽责在扮演一个‘女朋友’的角色。大家在一起久了,就成了一种习惯。别人都有男友,我也有,而且不缺少关怀,至少在孤独的时候,有人陪。我当时就是想躲避,远离那种无助的脆弱,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有人宠,无忧无虑。虽然我逃离家乡,逃离初恋,可在我的潜意识里,不知道为什么,总在做一种设想,希望突然有一天,J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直企盼着他的电话和信,我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怎么回事儿,一方面逃避他,一方面又在盼他。
“J一直杳无消息。我内心升起强烈地报复他的愿望。我要让他看看,我从来都不曾真正属于过他。从开始相恋,我就在心里认定,我们最终将会彼此拥有,我要在一个美丽的时刻将自己献给他。可是他却真的让我失望,我还有什么理由苦苦相候?报复他!我一定要让他感受到愤怒和伤害!出于这样的目的,我与W发生了那种关系。”
“那是个冬天,下第一场雪,我和W还有一群朋友一起吃火锅。吃过一阵子就跑出去玩雪。一个女孩子恶作剧地往男朋友的衣领里塞雪,我一下子又想起了以前,想起了我们读中学的时候打雪仗,想起了我往他的衣服里塞雪。W见我愣到那儿,忙问怎么了,我掩饰说有点儿冷,他二话没说,脱了外套给我。
“我一下子又哭了,不知道是为了W还是为了他。我的情绪一直没有缓过来,等大家玩回来接着吃火锅时,我便不停杯地喝酒。
“醒来的时候,W在我床边。酒没醒,梦却醒了。我都奇怪,自己醉成那个样子,居然还能做梦,而梦里居然还有他的影子!说不清楚自己是头痛还是心痛,我扑到了W的怀里……在W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我竟然有报复得逞的快意!”
L又下意识地去搅动杯里的咖啡,目光变得有些迷离。此时的大厅静得出奇,只有金属撞击杯壁的声音。我知道,此时的L,心情并不轻松。
“那年寒假,我去找J,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我以为我的报复得逞了,其实呢?我根本就没有看到他的吃惊和诧异!当一切都结束后,他平静地跟我说还爱着我,但是不可能和我结婚,因为他在高中时就和一个女孩发生了性关系,而那个女孩为他堕胎,有可能再也不能生育,那女孩是他现在的女朋友。那一刻,我无话可说,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只觉得自己被愚弄了,自己多年来认定的感情,自以为珍贵的一切都丧失了意义。我的‘报复’变的滑稽可笑,‘性’这个我曾认定的感情的标识,仅仅建立在我的一厢情愿,我的天真幼稚之上!
“如果说在此之前我的性观念还是由感情、婚姻、责任等种种来左右的话,那么此后在我心中惟一还剩下的衡量标准就只有感情了,性不再和责任、婚姻甚至爱情有关……
“我最终和W心平气和地分手。读了几年大学,我也长大了,不再是一个爱哭的小孩儿,也不再那么脆弱,容易受伤。经历了那场旷日持久的初恋,经历了和W的分分和和,我以为自己不再会轻易爱上别人,直到一年前遇到P。”
L说着,燃起一支烟,像是很成熟老练的样子。烟气四散开去,让她的容颜模糊。我突然想起,读大学时,姜育恒的一首歌:戒烟如你。接下去的故事,就开始随着烟气淡淡化开。
“其实从一进校,我就听说过P。他是我们这个专业知名前辈之子,专业水准在我们系甚至我们学校人所共知。我由此而记住他。再加上我们是老乡,敬意里又多了几分亲切感。P考回系里读研,我在系办公室远远地见过他,很奇怪,我总觉得我们好像以前就认识。后来,我们浅浅地打过几次交道,每次见他,我都觉得自己像个丑小鸭,在学业上一无建树,而他却像一个巨人,风度翩翩地站在我面前,让我仰望和膜拜。只要他一出现,我就忍不住心跳。
“我渴望接近P,却又小心翼翼地躲着他,因为我不愿让他看到我的怯懦和渺小,却又忍不住时时想见他的念头,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心里也踏实。系里给研究生开的一些课允许本科生旁听,每次,我都早早去,坐在对面教室里,等候他的身影,看着他远远地来,和一群人说说笑笑地走进教室,而后,挨到上课铃响,才匆忙进去,找一个离他最远的位置,将他的一举一动都收进心里。他笑我也笑,他皱眉我就心痛。说实话,进了大学之后,我就没怎么好好读书,那段日子里,我发疯似地读专业书,为的只是缩短一点点和他的距离。我希冀着有一天,当他再审视我时,我不再是那个躲在影子里的丑小鸭。
“我开始在心里编织一个灰姑娘的故事,可这故事还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一句偶然听来的话打碎一切。那次,系里请一个知名教授来讲课,之后开座谈会,P去了,我也跟了去。P显然跟教授很熟,会间休息时他们亲热地交谈,我听到教授问P小林怎么样,林教授有你这个准女婿真不错……
“接下来周围的一切我都听不到了。直到散会了,人都走了,我才被同学拽回宿舍。自己可真傻,平空地编织一个美丽的梦,把自己套进去,实际上,都是自己吹起来的五彩肥皂泡,轻轻一触就碎了。我忍住伤心,拼命地跟自己说,没什么,什么都还没发生,就当做了个好梦,现在醒了,阳光依然灿烂。但是,P是那么优秀出众,而我又是如此爱他……”
“不是所有优秀的东西都能属于你。”我忍不住插嘴。“但是我不甘心,你知道吗,我不甘心就那么轻易放弃。”L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我想方设法地打听小林,她就在我家乡的那座城市里读书,和我同级。父亲也是一位知名学者,和P家是世交,俩人算是青梅竹马。我见过小林的照片,大约是那种听话的乖女孩儿,不算漂亮,也不算有才气,但是很招人喜欢。
“知道了这一切,我命令自己远离P,但他却一步步地向我走近。终于有一天,他邀请我同他一起参加一个聚会。说实话,除了P之外,那个聚会本身也很吸引我,许多专业人士都会在那里出现。当P见到从楼上款款而来的我时,我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了惊异,这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为了聚会,我做了精心的准备,从服装、发型甚至口红的颜色都挑了又挑。我头一次参加那样的聚会,心里还是有些紧张,同神采飞扬谈笑风生的P比,我依然还是那个毫不起眼的丑小鸭。P显然很关照我,以远超过他年龄的成熟和稳健周旋于人群中,同时对我爱护有加。那天,看着笑容灿烂的P,我突然想,为什么要不战自退?为什么不和小林竞争一下?从我得到有关小林的信息看,我不见得比她差!我要争取,一定要!
“以后,总是有各种理由可以和P在一起。像是老天的有意安排,让我们相遇。因为有太多的地方,我们相似。我们喝着黄酒观雪,他念出的诗句正是我心中所想;我们品着咖啡一起欣赏王家卫的电影,他的感受竟然和我一模一样;我们甚至彼此知道对方此刻在想些什么……就这样,我一边享受着同P在一起的快乐,一边又陷入深深的惶恐和不安里,惟恐P发觉我内心的秘密,惟恐他离我而去。
“一个周末,一群人一起去看画展。回来时,别人都有事,就剩我和他回学校。路过一家咖啡屋时,P说,进去坐坐吧。咖啡厅舒缓的乐声里,头一回独自和P如此近的面对,我能感到他灼灼的目光,能感到自己的心跳,所以迟迟地不敢抬起头来。
‘我知道你喜欢我。’P像是很不经意地说出了这句话。我觉得自己浑身僵直,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觉出自己的手已经被P握住。”
夜色渐起。L又一次点燃一支烟。桌前的烟缸里,好几支烟只吸了一半就被她掐灭。“你觉得P爱我吗?”L再一次问,我无言以答。
“那段日子,我们在人前小心翼翼保持着距离,只有在他租来的那小屋里,才是我们的天堂。每每看着他的笑,看着他的身影,我就相信,只有他才是我这一生的挚爱!我甚至感谢上帝,让我遇到他,让我的生命因他而精彩。
“但是,失去他的恐惧却如影随行。我和他只能躲开别人的目光,而不能生活在公众社会里。因为他是林家的准女婿,他不能背离他的父母亲友离开那个与他的事业他的家庭有千丝万缕关联的女友。
“一想起小林的存在我就痛心欲绝,甚至无缘无故地抱着P痛哭。我相信他是爱我的,也相信他的苦衷,他放弃小林,就意味着他放弃了走向事业成功的坦途,而事业对他而言,简直太重要了。我惟一的希望就是他能相信:仅凭借自己的努力也能成功,并且我有和他共同面对一切的决心和能力。可这一切在现实面前却是多么单薄无力!
“那年平安夜是我的生日,原本我们已经计划好一起过生日。过了圣诞节,P就要去出差,那么在新年我就见不到他了。当我兴高采烈地准备生日,准备圣诞节之时,小林却突然来了北京。
“平安夜的早上,尽管我拼命忍着,眼泪还是不停往下掉。不管P如何安慰,都无济于事。他最后还是走了,去车站接小林。当时,我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我将永远地失去P。
“生日的那天晚上,在我和P去过好多次的那家酒吧里,我等P,我的生日不能没有他,尽管我知道他来不了,可我企盼奇迹的发生。至少,我以为,P会打电话给我,却没有。我一遍遍地呼他,终于,他回话了,只简单地跟我说他不能来。我在电话里听见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那一定是小林。
“此后,长达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几乎夜不成眠,只能发疯似地给P写信。把我和P的相识,把我们在一起的每个细节,把我对他的爱全部写在纸上。等我写完了,觉得自己真是到了生命的极限,随时随地都可能昏倒过去不再醒来。”
P最终离L而去。“那一天,我居然没哭,坚强得让我自己都吃惊。”L说着,用力将烟在烟缸里按熄。
“我将写给P的信一点点全部撕碎,然后,打电话找来S,和他去了迪厅,精疲力尽之后,一口气喝完了一瓶洋酒。醒来时,是在S的屋里。
“认识S很偶然,他大我许多,对我就像对待一个小孩子,我总觉得他像父亲一样,让我可以依靠。P将我所有的热情耗尽,我已经不相信爱了。
“S给了我短暂的踏实感,让我觉得自己有所依靠,不再孤立无助。在他的怀抱里,我可以暂时忘记P,S冲淡了我对P的思念、爱和伤痛。
“和S相处了一段日子,坦率地讲,我们之间性重于情,至少我这样认为。这种关系是双方的,不存在谁吃亏,谁占便宜的问题,需要负责的是感情,而不是性行为本身。我不会因为发生了这种关系而认为对方应该爱我,应该对我负责。如果说‘性’会带来某种伤害,那么这种伤害的根源是感情。
“突然有一天,好像就是在毕业论文答辩前,我感到从未有过的空虚和失落。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只有一场场的情感纠纷?我开始从没有过地深刻反省……”
大厅里的人流多了起来,舒缓的乐声响起。L的讲述声渐渐被乐声所淹没,就像曾经的爱与恨都被时间所淹没一样。
毕业时,L可以留京,但她放弃了。她选择了远方城市一个专业对口的单位。“可能从内心深处,我想让P看看,没有任何背景,靠自己的努力也能成功。”L说着,扬扬头。“现在,我不再怕见P,可以同他谈笑风生。我要让他看看,没有他,我照样过得很好。”年轻的好强并不代表内心没有伤痛,而这痛,往往并不为人所知。
“我不恨任何人,有时候,不恨比恨更可怕。只是,经历了这么多事,我想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承担又一次的分和聚散。其实,除了感情之外,还有一些重要的东西。知道那首歌吗?《爱的代价》?爱情的代价就在于它教会人成长和坚强。”
第16篇、我和MM的年龄故事

5岁 于学校午睡,尿床,突然惊醒,遂偷偷爬起,将一旁睡的正香的mm推到我的铺位,在mm旁边安然躺下做了个好梦。
6岁 一日mm跑着摔了一跤,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mm背回家。mm的老妈问:谁把你推倒的?mm默默想了好久,用手一指我便大哭起来。(到现在每次去见mm的父母都要被他们用这件事苛责我一顿)
7岁 我下象棋有了半年,一日看图识字,见一牛绘于图上,遂写上一马字。mm见一羊绘于图上,提笔就写了个牛字,我问其故,mm头一抬说道:牛字简单,好写呗!
8岁 老师让我当班长,mm眼红一定也要做个官,于是老师让她当了个路队长。我暗中乐坏了。谁知道,至此以后,每次放学都要多走10分钟送mm回家,再一边喊着“一二、一二”自己一个人往回走。到今天,每当和mm分开,我都要默念“一二、一二"才有勇气离去。
9岁 一日我画了一张mm的画像,mm要我给她。我死活不答应。结果mm软的不行来硬的,追着我要抢。无奈之下奔入厕所。mm怒道:有本事永远别出来。我乐而忘性,一扭头看见我们语文老师用一种杀死你的眼光盯着我。(系一女老师)
10岁 mm好吃泡泡糖,我省下早饭钱给mm买了两个,偷偷藏在mm的书包里面。结果那天老师检查书包,数落了mm好长时间。最后还被班里诬为好吃懒做的女孩。放学后,mm于墙角痛哭。我劝之不听。 末了,mm说了一句让我倾倒一生的话:你那两毛钱给我(我早饭钱1块2,泡泡糖5毛一个。mm一天零花钱3毛)
11岁 mm有了自行车,却不会骑。每天都要我给她做示范。结果一个礼拜下来,全身都散了架。最终mm得出结论,要一辈子坐自行车,决不自己骑。
12岁 mm刚学英语,遂到我家向我炫耀。mm指着一本书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于是mm开始满屋子找一种叫做pen的东西,找了整整半个钟头。最后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拿起脚边的铅笔、铅笔盒,this is a pencil,that is a pencilbox(我现在还有时刻带着pen的习惯,每次mm抱着我,就在我耳边轻轻的说:that is a pen)
13岁 mm突然喜欢上了蛊惑仔,也就是流氓。每天都怂恿我和这个打架和那个打架。于是我从班里打到年级,再打到学校,再打到社会,等到职高,技校的老大都把我当兄弟的时候,mm站在我家凉台上对我说:你要是再打架,我就从这跳下去。(我现在身上有三个疤痕,一个是小时候留下的,还有两个就是那时候被人寻仇暴打不敢还手留下的)
14岁 mm说要去读中专,我说我也去。mm摇头说我要考大学。于是我对mm说我们一起读高中,一起考大学。mm一瞪眼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对mm提任何建议)
15岁 刚开学那天,突然见mm一蹦一跳的跑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们一起考大学。那个时候的她很美丽,仿佛全身都发着光。我觉的自己很幸福。就在那个时候。
16岁 mm对我说她要去学画画,我说好。于是我去给mm买画板,买画笔买水彩。每天都去接mm回家。有一天,mm把我叫到画室的天台,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她没有灵感,她没有画画的冲动了说完还扭头超天台的外面看过去。我当时一冲动,一鼓作气从天台跳了下去。后来mm对我说,说她当时只是想知道接吻的滋味。
17岁 mm说她不想学画画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跳舞,我说好。于是我到处打听哪儿有最好的舞蹈老师,接着还是每天都去接mm 回家。一个礼拜以后,mm说她不想学跳舞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唱歌,我说好。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我了解mm,从看图识字那天起,我就知道既然跳舞也要学唱歌,那为什么不干脆学唱歌算了呢?
18岁 mm高考落榜了,我来到了浙大。我每天都给mm打电话,mm每次都不接。好不容易放假,我一回到家就去找mm。mm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一定找女朋友了。我说:没有。mm说:有,一定有,你一定找了。我说:真的没有,我真的没有找 mm哭了,一边哭一边抱着我,mm说:that is a pen 。 19岁 mm说她等我三年,我不懂等我三年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mm说等,就一定会等我。我还是每天都给mm打电话,我跟她讲学校的事情,讲身边的事情,讲她的事情,就是不敢说我喜欢mm。因为mm说了等我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不能对mm说这些,有一天,mm打电话告诉我,说她有男朋友了,说她不等我了。 我不相信,我对mm说:我不读了,我退学,我要和你结婚。mm没有说话,mm只是轻轻的挂了电话。 我不停的给mm打电话,mm说什么都不接。 放假了,我回到家。 我没有去找mm,我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好多天都这样,我就躺着看天花板。 mm来找我,mm坐在我的床边。mm坐了好久,但mm不说话。 我躺着,我没有看mm,我知道我不能看她。我要是看她我会忍不住哭的。我没有说话,我躺着看天花板。 mm站了起来,她走到门口却突然回过头对我说:我们生个孩子吧!我对mm说:我要娶你,娶了你以后,我们再生个孩子。mm摇摇头,mm没有说什么,mm就那样走了。我再也没见到mm,在那个假期里面。
20岁 有一天,mm突然打电话给我。她在那边一个劲的哭,什么都不肯说。我没有安慰mm,我知道mm哭过以后就会告诉我的。mm说那个男的打她,说那个男的动不动就打她 我一句话都没说就搁下电话,接着直接去。火车站买票去了mm的学校。我见到mm的时候正好是黄昏。 mm很憔悴,mm憔悴的让我心痛。我用力的抱着mm,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mm。我看到一个男的怒气冲冲的朝我们跑来。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懒得去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我把他打翻在地,我对他拳脚相加。 我忘了mm说过不让我再打架的话,我只是需要把愤懑宣泄出来。mm送我回旅馆,我抱着mm说:我们生个孩子吧。mm没有回答我,mm推开我的手,一个人朝学校去了。mm喃喃的说:晚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听到,或许那只是我自己心中的声音
21岁 mm给我电话要我去找她。见到mm才知道mm怀孕了,mm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要去流产。我陪着mm,我陪着她去医院。一大帮医生护士围着我对我进行教育,末了还没有忘记叮嘱我。给mm炖一只鸡补补身子。
22岁 我现在在等,等mm哪天突然给我打个电话,告诉我她想回家了......
第17篇、杨钰莹与赖昌星侄子蓄谋已久的恋情(图)
无论赖文峰在这场恋爱中做了些什么,杨钰莹是真诚的。(新浪读书配图)
吴颂今自述:

我第一次听到杨钰莹和赖文峰的消息,是在南昌。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很可能是1997年夏天参加余贞一老师音乐会那次,也可能再早一些。
一位南昌的朋友向我谈起此事,他说杨钰莹可能快结婚了。我立即联想到有媒体报道
说杨钰莹要淡出歌坛的事,问朋友,这个消息会不会又是一个谣言?朋友说,千真万确的,男方都已经上门拜过双亲了,据说,杨钰莹也已经去过男方的家乡,男方父母也同意了他们的亲事。
这位朋友对我说,不久前,那个男的来南昌拜望杨钰莹的父母,他们一起在酒楼吃饭的时候,意外地与他见过一面,彼此还说过话。杨钰莹的母亲向我这位朋友介绍那个男的,说这是赖先生,岗岗的男朋友。朋友说,赖先生看上去年纪很轻,个子不高,瘦瘦小小白白净净的,很斯文很秀气,说的普通话听上去像是台湾人。朋友说他当时以为赖先生是一个大学生什么的,后来聊天的时候才知道,赖先生原是福建晋江人,现在定居香港,在香港有一间很大规模的公司,当总经理还是什么高职。看起来,杨钰莹的父母对这门亲事非常满意,对那个赖先生的态度,既热情又恭敬。
虽然他这样说,可我还是有点不相信,问他杨的后父老方对这门亲事的态度怎么样。朋友说你说怎么样?他高兴坏了。我说不可能吧。我记得有一次,珊珊老师对杨岗丽开玩笑要她长大以后嫁个港商,老方知道后,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吴老师,你说珊珊老师怎么能这样?她说要我们岗岗长大了嫁给港商。哪有这样当老师的,这不是给我们岗岗灌输资产阶级思想吗?朋友听了就猛笑,说你这是什么时候的老皇历了。你也不看看,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
杨钰莹公开她和赖文峰的恋爱经历时,反复提到“纯真”和“快乐”这一类词。可是,许多媒体对此却表示怀疑。我却相信在这件事情上,她所说的全是实情。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通过间接渠道,知道了一些有关杨钰莹和赖文峰的事。我先后看到了两篇文章,一篇发表在2002年的下半年,也就是与远华案有关的一切甚嚣尘上的时候。另一篇发表于2000年10月,当时杨钰莹已经复出,与远华案有关的一切,尚不太为人所知。
杨钰莹说出这一切的时候,我相信她有她的无奈,同时,我更相信,她和赖文峰之间的恋爱,绝对不是某些人所说的,是三年合同婚姻。
有关这一点,有一篇文章《杨钰莹,歌甜人美爱情得意》中谈得非常清楚。
这篇文章出自河南一家出版社于2000年10月出版的一本书《歌坛偶像40家》。书的作者是一位我熟悉的资深娱乐杂志负责人。自杨钰莹出道以来,这位女记者一直关心她支持她,多次在她们的杂志上宣传报道杨钰莹,与这位甜歌偶像的关系应该不错。据作者称,书中所写的40位歌坛偶像,绝大多数文章在其所编的刊物上发表过,然后再结集出版。杂志发表需要几个月的周期,再结集出版,又需要几个月周期。如此推算,作者写杨钰莹的这篇文章,应该在2000年以前,或许在1999年甚至有可能在1998年。那时,人们还没有将杨钰莹同远华案作任何的联系。
正因为这篇文章与远华案无关,甚至有可能在《杨钰莹诀别歌坛相夫教子》之前,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中所写到的一切,值得充分注意。作者在文中写道:
“记者问:杨小姐,如今你的歌坛事业可以说是天时、地利、人和样样都占(由这一句提问,似可判断采访的时间应在杨钰莹正式淡出歌坛前后),为了这一天,你吃了不少苦。难道真忍心就这么离开你热爱的歌坛,离开热爱你的歌迷吗?”
“杨钰莹:说心里话,离开歌坛,我最割舍不得的还是观众和歌迷们对我的那份情,那份爱。我在歌坛奋斗了这么多年,得到了大家无私的关心和厚爱,摸爬滚打、风风雨雨都过来了。至于我退出歌坛,这种想法不是突然才有的。记得我几年前就说过,不管以后发展如何,都会在28岁以前激流勇退,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我那时的想法是能在家乡买一块地,盖一所环境幽雅的幼儿园,自己去当园长和教师。我是江西师范学校毕业的嘛,当幼儿教师也是我多年的愿望。如今我离开歌坛,虽没有实现自己的第一愿望,但能和家人、爱人在一起,我也感到特别满足和幸福(此语说明她尚未离开赖文峰,是与自己的“爱人”在一起)。这么多年来,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为事业东奔西跑,很少有时间陪家人、交朋友,有时工作一忙起来,就失去了正常的生活权利,离生活太远了。成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特别是我们做歌手的,除了唱歌之外还要应付很多事情,实在是太辛苦了。现在不唱歌了,我只想过一种平凡而实在的生活,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现在我找到了,我非常珍惜。
“记者问:能谈谈你男朋友的情况吗?
“杨钰莹说:他是厦门人,工作在香港,以经商为业。我是在福建演出的时候认识他的。他不像一般商人那样身上脱不掉那层‘金钱味’。他很斯文,也很稳重,而且有风度,有才华。他和我年龄大小差不多,在生意场上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他从不炫耀自己,无论在什么场合下,都把自己看作是一个很平常的人。我觉得和他在一起有一种特别的亲情和安全感,这是我多年来都向往和追求的。
“记者问:对今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杨钰莹答:我是个比较传统的女性,多年来就一直追求着能过一种稳定的生活。我觉得相夫教子是女人的一种美德……”
后来,远华案闹出来了,媒体争论不休,也因此特别让人无法相信。我个人比较看重这篇文章,我甚至能够想像杨钰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那种满足的心情。那真是非常平静、非常祥和、非常幸福的心态。她特别对记者强调说:
“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现在我找到了,我非常珍惜”。
一点都不隐瞒,一点都不做作,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坦然。可以相信那时候,她确实是沉浸在幸福的体验之中,因此,她不需要任何的矫饰。
我读到这篇文章时,之所以倍感亲切,也是因为我知道她那场恋爱果真是轰轰烈烈,果真是浪漫无比,果真是幸福满足。
介绍这件事,还需要绕一个弯子。
有一年,我带一个歌手去福州演出。不用说,也是一位美女歌手,和杨钰莹一样,人靓歌甜,不久前刚刚上过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也曾获得过不少国家级大奖,因此名声大振。每次到外地演出,都会遇到差不多相同的情况:某一位或者某几位男士极其殷勤地出现在我们身边,或者准确地说,是出现在我的美女歌手身边,替我们提行李,为我们张罗住宿,安排我们的饮食。这次也同样如此。
这次出场的小伙子年龄不大,典型的闽南人,个子瘦瘦小小的,穿着一身的外国名牌服装,操一口带着闽南腔的普通话。他出现在我们身边时,驾着一辆红色的小跑车,一副商界新贵的派头。对于汽车,我完全不在行,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那辆小跑车只有两个座位,因此,他接送我和我的歌手时,不得不跑两趟,先接送她然后再来接送我。有几次,他还安排了别的车接送我,他自己则驾驶着那辆红色跑车接送我的歌手。后来,杨钰莹以及保时捷事件闹出来了,我暗想,或许我曾坐过的那辆,也是保时捷?
类似的情况,我经常遇到,因此,我从不向我的歌手打听与这些人有关的情况。除非歌手自己愿意告诉我,或者彼此有过交谈以及介绍。
这个人的情况略有些不同,他对我的歌手异常热情,追她的意思,极其明显。我们当时的住处,由演出组委会安排,是一家三星级宾馆,条件已经相当不错了。可小伙子看过之后,说这种地方怎么能让你们这种身份的人住?太委屈了!走,我给你们换一个地方。我说,这样不好吧,人家都已经安排好了。他说,不要紧,我给他们打招呼。他打了几个电话,叫来几个人,将我们转到了西湖边一家五星级酒店。他的手下早已经在酒店里订好了房间,三个豪华套房,我、我的歌手以及他,一人一间。
整个演唱活动,他是全程陪同,一步不拉。演出之余,我们还在福州几家电台参加直播节目,又搞了一次签名售碟活动,他一直跟在我们一起,而且找了几个手下帮忙张罗。
他多次提出要请我的歌手吃饭,我的歌手拿我当挡箭牌,一推再推。后来,这位歌手觉得实在推不掉了,对我说,吴老师,他已经说过好多次了,我实在推不掉,你看怎么办?我说,他既然这样热情,我们也不好不给面子,就去一次吧。
地点选在福州市一家十分豪华的餐厅,令我没有料到的是,参加的不仅仅只是我们两个人。他还请了一大帮职能部门有来头的人,这些人在一起不拘小节,高谈阔论,喝起酒来就像是喝水一样。跟这帮陌生人在一起,我实在有些不习惯。找到一个机会,悄悄地对他说:你请我们吃饭,就请我们两个人好了,怎么找这样一些人来?他说,对不起,吴老师,我也是没办法,这是我的工作。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问他,你说你的工作是什么?他说,就是陪这些人吃吃喝喝。我当时真是纳闷,世上难道还有这样的工作?
事后,我的歌手对我说,吴老师,你不了解他吧?他是赖文峰的好朋友。
我知道杨钰莹的男朋友姓赖,但还不知道叫赖文峰。我说,赖文峰?谁是赖文峰?
她说,你还不知道?杨钰莹的男朋友小赖呀。
我心想,这可真是巧了,怎么都爱追我的学生呢?他是小赖的好朋友?那么,他对赖文峰和杨钰莹的事,自然非常清楚了?
我的歌手说,何止清楚呀。他和赖文峰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个人的关系特别好。要玩一起玩,要打架也是一起打架。就是人们说的,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那种肝胆朋友。现在两个人都发达了,他和赖文峰什么都要比个高低,赖文峰买什么名牌衣服,他也要买一样的,赖文峰买什么车,他也会买一辆。
既然说到这里,我就说,赖文峰有了一个漂亮女歌星做女朋友,他是不是也想找个一样的,所以才这么拼命地追你?
我的歌手说,他大概有这个意思。不过,我觉得不合适。我是不会答应他的。
策划人旁白:
就在那一次,小伙子向这位歌手讲起了赖文峰追求杨钰莹的故事,这位歌手又将这个故事讲给吴颂今听。后来,杨钰莹接受鲁豫采访时,用到一个特别的词“蓄谋已久”,使吴颂今立即联想到这个故事,他心想,那一切也许都是真的。
据那个小伙子说,赖文峰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杨钰莹唱歌,顿时被她迷住了,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娶她为妻。那次,杨钰莹到厦门演出,事前自然做过大量的宣传。赖文峰知道杨钰莹要来,立即跑到这次演出活动的主办单位,对人家说:你们这次活动的全部接待工作,由我包下来。主办单位的负责人不知他是什么用意,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他又说,你们放心好了,不需要你们出一分钱,也不需要你们任何回报,我免费赞助你们。条件只有一个,由我负责接待,个别演员的住宿,由我来安排。
远华集团当时在厦门的名声,一般人或许想像不到。赖昌星的名字比硬通货还值钱,赖文峰以及赖水强这几个名字,自然也是大名鼎鼎。大家都知道远华公司常常会有一些惊人之举,此时听到赖文峰这样说,主办单位乐得少花一笔钱,自然是同意了。
接杨钰莹的那天,赖文峰亲自出马,带了六辆奔驰600豪华轿车。接到杨钰莹后,赖文峰又处心积虑安排了一场人造“车祸”,稀里哗啦,六辆奔驰一家伙全都撞到了一起。杨钰莹见状,自然是花容失色,吃惊不小。赖文峰却从容镇定,立即招来另一辆更豪华的劳斯莱斯,将撞车现场交给手下处理,他自己带着杨钰莹,潇洒而迅速地离开了现场,安排在靠近海边的一家豪华酒店住下来。
当天晚上,赖文峰敲开了杨钰莹的门,对她说,对不起,杨小姐,今天让你受惊了。
杨钰莹说,哎哟!当时真是把我吓坏了。对了,那几辆车怎么样了?
赖文峰说,只不过是几辆车而已,撞就撞了,我最担心的是怕你吓着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块上好的玉,捧到杨钰莹面前,对她说,杨小姐,我听说玉贴身可以压惊。今天出了那件事后,我想来想去,只有这种办法能够让我心安一点,请你一定要收下。
话既然说到这种份上,杨钰莹还能说什么?自然是笑纳了。
在整个厦门的演出过程中,赖文峰始终陪伴着杨钰莹,对她精心照顾,殷勤备至。杨钰莹对他似乎也颇有好感。从此以后,两人开始了电话间的热线联络。不仅如此,杨钰莹往后在全国各地的一系列演出,赖文峰都不惜成本,全程护驾。
有一次在四川某市演出,赖文峰亲自带了一个车队,提前从厦门赶到那座城市,守候在机场外。杨钰莹一行刚刚走出机场,赖文峰和他手下的人就迎了上去。主办者派来接杨钰莹的人在一旁见了,目瞪口呆,不明白这班人马从何而来,只能眼睁睁看着赖文峰将杨钰莹请进豪华轿车里,然后一长列车队,威风凛凛向市区驶去,在早就安排好的当地最豪华的酒店住下来。另一次在安徽某市的演出,同样如此。数月来,赖文峰的追星车队奔驰不息,转战千里,终于赢得了杨钰莹的芳心。
有一次,杨钰莹回到南昌,约了几个最要好的小姐妹见面。对她们详细地介绍了自己和赖文峰恋爱的过程。她的朋友说,杨钰莹介绍的时候,眼睛晶亮晶亮的,脸上始终带着幸福而又满足的笑容。作为女人也作为好朋友,她们知道,这是真爱了。只有真爱的女人,脸上才会荡漾着那样的甜美,那样的满足,那样的幸福。
我插话说,那是当然了。用六辆奔驰600去追一个女人,天下哪一个女人见了,不会激动得晕过去?
她听了我的话,十分惊讶,反问道:你也知道这件事?
我说,我听说那天出了“车祸”,是怎么回事?
她于是向我介绍了“车祸”的过程,和吴颂今听来的,略有不同。
她说,当时,杨钰莹刚刚走出机场,正等着别人来接自己的时候,突然面前驶过来一排奔驰轿车。第一辆车是赖文峰驾驶的,见到杨钰莹之后,顿时为她的美貌倾倒,想多看她几眼,立即踩了刹车。没料到后面几辆车一辆跟着一辆撞了上来,稀里哗啦,在杨钰莹的面前一辆辆撞得面目全非。
车祸发生后,赖文峰根本不顾那些被撞的车,第一时间跨下车,跑到杨钰莹面前,表示让她受惊了,非常对不起。杨钰莹当时觉得,这个人可真是特别,六辆奔驰600撞成了那样,他竟然像没事一般,无疑说明他是一个不拘小节、异常洒脱异常慷慨之人,心中立即对他有了一种特别的好感。
事后,赖文峰告诉她说,他曾听手下人提起过杨钰莹,说杨钰莹如何如何的美貌,描绘得简直比天仙还胜一筹。他根本不相信,可他的朋友说,你不相信,那你自己去看吧。他说,有什么好看的?我事情多得很,不去。朋友不管这些,拉着他就上了车。没料到,在机场见到她,一下子惊呆了,才发生了那件不幸的“车祸”。
原来,这是一个惊艳的桥段。
听了她的介绍之后,我心中有一个判断。当然,这个判断也源于杨钰莹所说的“蓄谋已久”。我认为这个故事中,赖文峰的那个哥们所讲“车祸”是事前设计好的,应该是真实的。所谓“惊艳”一节,只是赖文峰告诉杨钰莹的,这是事前编排好的故事。而撞车过程,杨钰莹的同学所讲,比吴颂今所讲,似乎更可信一些。
有了这些故事,再加上某些报道中所称的,给杨钰莹一张空白支票,想填多少就填多少这样的情节,有几个女人,不投入一场真诚的恋爱之中?
无论赖文峰在这场恋爱中做了些什么,杨钰莹是真诚的,我相信。
第18篇、M 浅诉爱情历程

爱情是迷茫的未知数,有的人也不懂得如何去珍惜。一个女孩好好的把握住着,她不知道残酷的命运会不会能放过她,女孩已经保护的很好了,但是那个还是不属于她了,最后还是要离开的,女孩能相信他说的话吗?这所谓的命运该如此消磨,还是屈之于命运还是怎样?谁能赢过命运呢?也许不该去想太多,他是女孩努力追求过的,也为了他不危险阻的去爱,去保护那个人。到最后他不属于她,女孩是该祝福还是?女孩埋怨自己不够好,也该谢谢上帝给了女孩这么一段记忆,不知道是不是很美的一段但是还是值得去珍惜的一段吧。
(一)甜蜜爱情
2008年:M和D因为朋友刚刚认识了,然后又在朋友的撮合下2人在一起了,可能心里彼此之间还是有好感的存在吧,第一次见面那天M很异常,迫不及待的想了解这个男孩。然后M和D一起去溜冰场,D的技术和M一样的烂,一起滑,一起跌倒,一起爬起来。感觉幸福一点一滴的在积累。就这样幸福开始在延续了。那时候M还在学校读书,刚刚D从外面回来D的妈妈叫他学点什么技术,然后D决定去学理发。开始的M和D是用电话联系的,久了,开始约会了,因为在学理发时间不是很多所以M放学后就D那里陪他。一起吃饭,一起打桌球。这样慢慢的感情深了,D有空的时候还会去学校接M,爱的火花在蔓延。时间也过的很快,M毕业了,D也刚刚学完了D就在他家那边的理发店里上班。M和D两人彼此有些分不开,所以M决定也在那边找工作,时间久了,M和D家里的人熟了,就住在他家了,D的家人很喜欢M。特别是D的妹妹些还有D的奶奶,D的妈妈也是还蛮喜欢M的,小日子也觉得还不错,虽然这么久以来有吵闹,但是这一切最后都是雨过天晴了,虽然D的脾气不是很好但是对M的爱大家是有目可睹的,这样有喜有悲的日子里快一年多了,M家里的人开始催M在她亲戚那边上班了,M当然很舍不得了,为了D,M撒谎说,和老板签的合同没到期,然后又过些日子了,实在是瞒不住了M只好去亲戚那里去上班了,D和D的家人很舍不得,但是没有办法。开始在那里上班了,周末有休息,所以M开始想着一周回去一次就好了,然后开始自编自导的一出戏,之后的那每一周每一天的时间是多么的宝贵,每一周都经历着分离痛苦。过了一些日子,谎言被家里的人识破,任性为了爱执着的M不顾家里的人走了,连工作她也不要了,后来M的妈妈很伤心就决定回来下,后来M的妈妈决定把M带走,M刚刚肯定是不干的,但是在朋友,家人的劝说下,M终于同意了,因为D给说。他之后会来找M的,所以M走的很放心,虽然有很多的不舍,但是吧所有的不舍淹没在心里了。
(二)怎样的概括爱
来到一个很美丽很陌生的城市,开始觉得很寂寞了不断地想念D了,分离的滋味很难受,一直以来M和D是靠电话联系的,在电话里,偶尔有欢笑之外就没有了,因为太在乎对方了开始变得更加的不信任了因为之前的一年多里发生很多的事情,M让D不是很信任她了,所以和爱一样在积累,所以矛盾一直存在。在家里那段时光是没有分开的,就有那么多的不信任了,现在呢是分开,还那么的遥远,更是不相信了,孤单的M想听的不是那些不信任的话,这样促使一个在外飘的M心里一切的变化,因为这也是M第一次出外面来找工作,一个月之后和D的情况越来越遭,然而M又找到了一份工作M全身心的去工作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认识的第一个男生B,B对M很好,又在一个环境下工作,M病了只有B在关心而那个他呢>?时间再一久,M开始变心了,曾经以为的坚定的心已经没有了,M不在坚定了,因为M累了。后来还是爱着M的D过来找M来了,一直很期待的M不在有之前的那份感动了。两个男人爱上了M。心里很善良的M不知道怎么拒绝B,所以一直没有给他说明白,后来M和B走的越来越近了,而另外的一方还是放不下D,M走上了脚踏两只船的历程。M知道要选择一个,伤害一个。因为和B的不明不白,那时候也只有B填满M心里的空虚感,因为和B的时间才是真正的M,时间一天天的过了,M和B发生了一件让M头痛的事情,M和B发生了关系在一次酒醉之后。M不能原谅自己,更加的对不起D,所以M决定放弃M一直很爱的那个男人,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M告诉D这件事后,D还是愿意原谅M,但是D想错了,M不仅是因为自己犯了错而放弃了D,还是因为我不能离开她的家人,M已经伤害过自己的家人,再次伤害M做不到。所以M决定放开D。把对D的爱深深的埋葬了。。。
(三)小生命
M开始和B在一起了,是的B对M很好,所以M觉得一切伤痛都已经被B的爱给抚平了,因为那次的酒醉导致M怀孕了,B很希望M生下来,但是怎么可能嘛,因为M觉得自己的还很小,在就是在M的家庭背后又是在思想上比较正统的一个家庭了,M绝对是不同意的,一直在找时间去打掉,但B一直不同意,因为M知道妈妈是不会同意的,后来M和B去找店长谈下这个事情,店长也希望M不要打,因为她说她怕以后M不生育了,M开始害怕犹豫了,那一刹那,M决定生了,因为这个事情M一直是瞒着妈妈的,所以他们准备去和M的妈妈谈下,结果不用说就知道肯定是不同意的,后来,M还是决定听妈妈的,M的朋友也是这样劝她的,接下来的第二天,就去打掉了孩子,M心里没有任何的恐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还是因为已经麻木了吗?从医院出来的M,觉得心里还很轻松了,从现在开始了,要在家好好的待上一段时间咯。
(四)心里的纠集
M的故事,就写到这里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个情感的演变,告诉大家真实的去生活吧。揭开丑陋的面孔看看下面的面目是什么样的。爱情的国度里,女孩还是一直迈着脚步前进,爱情的事情不能说谁对谁错吧,只是懂不起那份爱了就得离开,这是最现实的现实,世界给予了那么的不公平,女孩有多少个回去不的曾经,女孩承受不起爱情的责任,要她怎么来附和。
新的一个环境里,无所事事,这样就改变了,一切都变了,爱情的演变回不去从前。爱情里,女孩知道自己爱着谁,但是那又能怎样呢.爱情是个迷茫的词语,那一次的撞击,一个不夜的世界,彻底颓败的女孩看到一道明媚的爱的曙光。才知道,那道光只是心里的彩虹,一个人静静的时候才能看到的,彩虹背后的一切,却要开始假装看不见,是不是觉得这个女孩是多么的可笑啊,因为女孩还流着泪笑着说:再见!mylove再见,过去!
时光机器里不能谱写女孩男孩的历程,明明的爱,却逃不过现实,为了幸福也彼此丢失幸福,只是想说,此刻如何让脚步继续前进?未来的路很迷茫。一步步都很难走,我想说我不敢走下去了。蔚蓝的天空下历程演变奇迹,惊心动魄的或悲或喜。只是现在这个女孩不够自信不够坚强,工作的压抑,但是现在工作是她唯一努力的方向。星空里,谁还记得谁,谁又是谁的谁,也许都开始在忘却昨日的他们。幸福的源头,不必找,它一直都有存在,发现太多反而不再珍惜了。寂静的天告诉女孩:“有我陪在你的身边”。叫她不要在挥霍时间,赶快努力起来吧,夜没有想象中静的那么可怕,其实用心聆听,很美的旋律在进入你的心田。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郭敬明的确,青春里充满了忧伤的旋律,女孩明白,为什么如此爱他的作品,一样的是文字间流露伤感。谈吐中,经历多少个坎坷人生,是啊,从一次次的欢乐到悲伤,从一次次的开始到结局,从一次次争取到失败,从一次次的伤心到成熟,从一次次努力过的每一天到别离,一次次的,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第19篇、现代爱情故事:糟糕,我爱你
作者: 王文

暗恋她好久了,终于下定决心要向她表白,你创造了很多机会,可是"我爱你"三个字还是没说出口。
1
天热了,约她游泳去!这是个好主意,你游得还算不错,她嘛,会扑腾两下,差强人意。你正好手把手教她,还要严格点,不许她偷懒。
游!勇敢点,游一个来回,再游一个来回!你大声地鼓励她。好了,她气喘吁吁了,还呛了两口水,花容有点失色。
这时就看你的了。一个优美的入水动作,标准的自由泳姿势,划过去……只要轻轻搂住她,说――离她只有半米了,你突然龇牙咧嘴,面目狰狞,然后像只秤砣一样沉了下去。
你的大腿抽筋了。你平时怎么不补钙呀!救命!
2
你们去饭店吃饭。
难得发笔小财,到这么个上点档次的餐厅。看得出她很满意,要是天天来这样的地方她一定更满意。
她去洗手间。你坐着浮想联翩。然后你决定浪漫一次。
找一张纸……找到了,写"我――爱――你",写好了,放进她的包里,对!
你把她椅子上的小包拿过来,打开,把纸条放进去。会不会不太显眼?被她当成过期的发票,随手扔了?要么,放到她的皮夹里?她的皮夹在哪里呢……
哗啦!这下可好,东西都撒出来了――快收好,快――哎哟,别看啦!
"做什么啊!你怎么是这种人啊?居然趁我不在翻我的包!"她从洗手间出来了,叉着腰站在你的背后。
3
你认真地发一个电子邮件给她。这次你吸取了教训,认真地核对了信箱地址,确保万无一失。可写着写着,你怎么还是这词儿?
拜托有点创意好不好!作文再差也不能老写这三个字穷对付呀。什么?改用英语?好吧,随你。
发过去了。
回信来了。
"什么呀你!我又没惹你!发个病毒给我做什么!你要死啊!"
瞧,人家误会了不是?
你用法语不可以啊?用日语不可以啊?偏要用英语!
你不知道"Iloveyou"是一个病毒?!
你手忙脚乱地给她回信解释:"那不是病毒,那是我……"
等等,怎么啦?怎么回事?键盘怎么没反应了?死机了?
不对,硬盘,你的硬盘!这回是真的有病毒了……你竟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4
你要拿出撒手锏了――送花。
你精挑细选了一束玫瑰。花店老板问,要不要配点满天星什么的?你说不要不要,单纯一点好。结果到了下午,单纯的玫瑰们都有点蔫不拉唧的,谁叫你们办公室的空调今天正好坏掉呢。
一下班,你直冲到她的公司。她正好走出来,看见你,显得很高兴:"你来啦?我正要找你呢。这下我可以亲手交给你,不用寄了。"
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一只大信封递给你。
"我和吉米下个月结婚,这是请柬,你一定要来哦。"
看到你手中的玫瑰,她又开心地问:"哇,这么好看的玫瑰呀!你要送给谁呀?"你脸色煞白,在心里告诉自己,我要坚强,一定要坚强!挺住……
第20篇、第一排――最后一排

有时候,幸福已经很近了,没有勇气时,我们看不见它。
念中学的时候,她坐在第一排,他坐在最后一排。他们的目光不曾相遇。
在班上,她是个乖女孩,成绩也不错;而他是调皮的,不羁的性格让老师很是头疼。他挨骂时,她会在前面偷偷地微笑,却不曾回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出现在她的梦里。她的眼中有了他,他却继续着自由恣意的日子。静静地,她坐在第一排,幻想着她无法到达的那个他的世界。
命运有时是奇妙的,原本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突然有了交点。班上调座位,他俩成了同桌。高大的他坐在她娇小的身躯旁,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让她快乐得不知所然。
她从未这样近地看过他,这让她感觉每天都生活在梦里。他的笑,他轻轻地眨眼,他微微地皱眉,都那样细致地被她捕捉到了眼里。上课时,他同她偷偷地在课桌下玩猜手指的游戏。当她纤小的手指被他的大手一把抓住时,她看清了他手上有一颗痣。她突然明白了张爱玲笔下的那颗朱砂痣,是怎样印到心里去的。
幸福往往很短暂,还长着翅膀。在她蝴蝶般快乐得微微颤抖时,又一次的调座位让他们各归其位。他提着书包离开她走向最后一排,她坐在那里,没有回头。直到她的脸深深地埋进书里,眼泪才慢慢地流了出来。
毕业后,她来到北国一个陌生的城市读大学。缤纷的校园中,时光流逝,她平静依旧,没有故事。莫名的孤独,让她常常流连网络,同亲朋故友聊天。在那里,她遇到了南方一个叫果的男孩。他们仿佛是多年的朋友,一开始就聊得很是投缘。但她执意不愿触及感情,这让果常常欲言又止。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世上最远的不是天与地,不是生与死。而是你就在我的前面,却不知道我爱你……看着闪烁的文字, 她突然哭了,为果的苦,她的苦。她想到了那场无人知晓的灿烂与凋零,让她害怕的距离,又这样横在她的生命中。
拭干心底的泪,她突然有了决定……
见面那天,她先到了,坐在咖啡厅一角慢慢地等他。窗外,冬天来了,又会有一场雪。她感到了幸福,仿佛这一刻她已等待了许多年。
他的身影出现了,他微微地皱眉,眨了眨眼,又露出了不羁的笑容。她,错愕得恍惚起来,眼里的笑渐渐凝成了冰:最后一排的他,是怎样穿越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来到她身边的?
有时候,幸福已经很近了,没有勇气时,我们看不见它。
第21篇、用十年里的十天想你

“老公啊,我们什么时候能结婚啊?”女人一脸好奇的问,从声音分辨,她是很轻快的询问!他们在一起时间不久,两年而已,相处两年的情侣到处都是,随便就能抓出一大把,而现在的人,能有几个在交往的时候考虑结婚的?
“现在工作上也没什么突破,过两年吧!”男人轻轻柔柔道!
“哦!”没有失落亦没有兴奋,似乎预料中!
“老公啊,那假如有孩子了怎么办?”
“你有了?”男人严肃的握住女人的手,眼神犀利的盯住她!
“你抓痛我了啦!”女人喊了出来,“我是问问而已,有了我会告诉你的!”
“老婆,你记得,以我们现在并不适合要孩子,经济上也许可以不用顾忌但是心理上还无法接受,养育一个孩子不是养育一只小宠物那么简单;如果有了要告诉我,我会陪你去医院的,明白吗?”听了女人的话,男人放下心来,也柔下声音来对女人说着自己的观点!
“你放心好了啦,我不会那么不注意的,即便是有了也不会瞒你的,嘿嘿!”女人清爽的声音再度响起!但在心底,女人不知道是否该赞同男人的话,彼此工作其实都不错也算稳定;已经多次思考过,男人只是交往初期提到过结婚,而当彼此交往变得稳定后就没有涉及过婚姻;女人虽然大大咧咧但不是真的傻!其实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问题到底出在哪?是不爱吗?虽然感觉不到爱却也没感觉到哪不爱,也许是时间让彼此都沉静了!现在他们住的房子,一半是女人出钱按揭的;她习惯平衡!平日逛街,他也从来没有陪过她,她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毕竟习惯自娱是最容易快乐的方式,这时候却想到这个动作是否也能衡量他的感情。
“老公啊,今天你陪我逛街好不好?你还从来没陪我上过街呢!”女人撒娇的说。
“忙呢!乖,怎么今天想到要我陪了?”男人漫不经心的问!
“那你要不要嘛?”
“自己去吧,要买什么自己去提款就是!”男人的眼光始终专注在文件上!
“老公,我突然想嫁给你了,怎么办?”清纯美丽的小脸上闪亮的大眼无辜的望着男人;这句话把男人的注意力拉回到她身上。男人望着眼前这个没被现实的残忍划下太多痕迹的女子,隐隐的不耐与无力!
“那张纸对你来说是什么意义?”男人放下手上的工作打算和女人好好的谈一次!
“不知道!想和你结婚跟那张纸有牵连吗?”
“你想结婚不就是想要那张纸吗?”男人牵动了下眉。
“如果你那样想也可以啦,你有没有想过和我结婚?其实也是在问你的未来有没有把我算在内!”依然是轻快的声音。
“从一开始我就是打算和你一直走下去的,你不会不明白。”男人间接的回答。
“你从来没有直接的回答过我的问题耶,不管是怎样的问题都好!”女人把声音放到很嗲;“好了啦,不跟你讨论了,免得气死我自己!嘻嘻,那我自己去逛街啦,不要你陪,哼!”话音一落,她拿起包以轻快的姿态走出房间!
身后的门一关上,原本笑意盈盈的脸瞬间沉下来,换上一脸苍白与哀愁,眸底有着让人捕捉不住的幽晦迷离!迈出脚步,缓缓的走在人潮拥挤的路上,脑子里一片空白却也塞满了思绪,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很快就能过渡伤害放大欢乐的开心着,这次用尽了力气,却做不到;泪水直流!有的时候不甘愿输给命运却不得不屈服于宿命!快乐的妖精这会,不快乐!哭够了,收起眼泪扬起笑脸,冲到步行街给心爱的他选了十套西服十件衬衣十条领带十个胸针十双袜子十双鞋子,信用卡几乎被刷暴,但是她笑得看不到眼!这时候的她,又是一个精灵,能感染人的精灵!
东西太多扛不了,只好打车回去!得意洋洋的向他炫耀自己的战绩,他看到那么多的衣服,最角边隐隐的抽搐,看着身旁这个做事向来一鸣惊人的她不知做何反应!
“老公啊,这些都我挑的,不错吧?”看着自己挑的西服她自我陶醉,对自己的眼光她向来自信!
“老公啊,这些衣服记得已经慢慢穿哦,今天看到好看的心血来潮就帮你买了!哼,你要敢说一个不喜欢的字眼,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听到没?”插着腰威胁,故意板起那张娇滴滴的脸!
“好!我不说不喜欢,但是你买这么干什么?你怎么总是那么浪费!”男人语带指责。
“哎呀啦,老公,反正都已经买了你骂我也没用啊!你就多疼我一点也喜欢上这些衣服吧,好不好嘛?”撒娇的摇着他的手,一脸的委屈状!他回她一个无奈的眼神,揉揉她的头发;
“好好好!你呀,以后记得别这样了听到没?否则就算你撒娇我一样不饶哦!”
“恩恩恩恩!”拼命的摇晃着脑袋!
“嘿嘿...西西...”女人一直在咧着嘴傻笑个不停,男人见状亦拉开嘴笑了出来,他的女人太可爱了,和个孩子一样无忧,也有成熟女人的知性;有“妻”如她,还有什么不满足?他在心里也在琢磨着见家长的事,一直都不再提起结婚的事只是想给她一个惊喜,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下定决心娶她!
“老公啊,我这个月回家去陪我妈妈好不好?毕业到现在我都没有在家好好呆过呢,妈妈好想我了,我怕弟弟娶到的老婆欺负我妈,我要回去好好‘教育’弟弟去!”晚上的时候她楼着他,手在他身上挠着痒痒,他边逃开他的魔爪,边取笑:“你终于有良心记起妈妈啦?”
“嘻嘻,人家我可是乖乖女咧!老公,我买了明天中午的机票,这段时间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哦!”
“原来你是有计谋的啊,我说你怎么忽然对我那么好!”男人假装凶神恶煞!
“哈哈,你装的都不像了啦!讨厌~。。。”
笑声溢满整个世界!
半个月过去,男人耐不住没有女人在身边的空寂,思念她的调皮,想念她的体温;拨通她电话,男人细声细语的磨女人赶快买票回来!电话里她清爽如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整个脑海里令他眼圈犯红!
“老婆,你回来好不好?我们结婚吧!”
电话另一头刹那静如死寂!“你,不是不想娶我的吗?”沉默过后,女人轻轻的问!
“我不是不想,我是想在适当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只是还是熬不过思念先说了!”男人解释着!
“西西,好啊,你等我回去好不好?”女人恢复精灵样!似乎得到了全世界一样!
继续半个月过去了,男人见女人迟迟不归,再次拨通电话;这回电话响了好久才被接起,却是女人的弟弟接的,男人询问他女人怎么还没回来,弟弟说她那里还需要处理点事,还没那么快能走开,告知很快就回,请他别挂心!
再半个月后,男人接到来自女人弟弟的电话,电话里,弟弟让他马上过他们家去,说女人有事!男人吓到了,定好机票如箭般飞奔机场!
到了x市,女人的弟弟接机,弟弟一眼就认出男人,一路沉默的把男人领到医院;不祥的预感笼罩着男人,病房门开,女人瘦弱苍白的脸震撼住男人,心猛的被狠狠的揪了一把,绞痛难耐!拖着软无力的腿,迈到紧闭双眼的女人身边,用手,轻轻的抚着那熟悉的脸颊,一下一下的抚摸着!
“姐姐胃癌晚期,拖了两个月了!”弟弟在一旁轻轻说着,女人的父母眼圈瞬间又泛红!
这个意外,真的太意外了,意外到连怎么回事都弄不清楚,意外到他感觉自己是在云端!胃癌,原来女人总是说没胃口总是不吃东西,说减肥是女人的终身事业,这一切都是借口,他责怪自己怎么就没用心去观察过;怪自己那么大意让女人独自撑着这最难熬的日子!
女人去天堂后的半个月!从女人住的那个城市寄来一封信,男人看着熟悉的字体,浑身颤抖:
亲爱的老公:
一定在想我了,是吗?一定是的,我在天堂都感觉到了呢!
老公啊,你说想和我结婚,真的好感动哦!原本以为你只是想和我在一起并没有和我共度一生的想法!老公,谢谢你的爱!
和你在一起啊,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呢!每天早上醒来你都会喊手麻,西西,知道吗?老公,这是最最感动最最记忆犹新的片刻,在家的这些日子我都睡不着,没有你的手臂当枕头没有你的怀抱当港湾;但是我不后悔,我不愿意你看到我被病魔折磨的不**形的样子,我相信换你你也不会让我看到自己痛苦的一面!老公,原谅我,以后只能在天上笑给你听了!老公啊,一年前,我是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定格,多么想永远永远都把你铭记于心底,但是发现怎么看你都看不够,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心里舒服点,我知道
你爱听我笑的声音,其实我自己也好喜欢自己的笑呢,所以就天天笑,让你永远都记得我,是不是好自私?我怕我走了之后你把我的一切都尘封进一个
连碰都不会去触碰的角落里,我好怕,怕在那里我会冷,所以就用爱让你对我刻骨铭心!我把每天当成最后一天来过,所以,够了,今生有你,够了!
上次帮你买的衣服袜子鞋子,你每年在我离开的那天穿上一套去看我好
不好?十套,那就是十年,十年里,你只能用十天的时间想我,在特定的那天里,你才可以想起我也不准不想我,你知道我喜欢紫色玫瑰花,记得去找到哦,我对我老公可是很有信心的呢!记得,一年就是那一天能穿,别的时候不要去碰那些服装,如果你忘记了,那么在你老之后看到那些衣服,也许能想起我的这个要求呢!西西,以后你娶老婆了,记得在那天的时候带来给我看,但是不要告诉她我是谁,是女人都会介意的,就说...呃...就说我是你的青梅竹马好不好?我好羡慕那些青梅竹马长大的人哦!以后你娶老婆了,那她就是“咱老婆”,你要对咱老婆好哦,就像对我这样,因为我在天上看着呢;虽然我会哭会吃醋,但是我更不舍得女孩子伤心;你下辈子欠我一生,好不好?下辈子我会是一个好健康好健康的宝宝呢,到时候我会
用力用力的缠你一辈子,直到老去!
老公,我不想告诉你我爱你这个事实了,怕你哭!我只看过你哭一次,那次我任性和你提分手;但是现在的你一定也是在哭,对吗?不只是眼睛哭,心也在流着泪!老公啊,不要让心停格在那凄楚哀怆的瞬间,笑着面对人生,帮我笑完今生,好吗?
从现在开始,不要悲哀不要消沉;想我只要用十年里的十天;十年后把我从生命里彻底清除,我自私,但是我怕我的自私让你恨我;所以我就赖你十年,就十年好不好?十年,我们就真的忘记彼此,期待来生!
已经在履行约定的傻孩子
泪滴湿了信纸,男人痛哭失声!天渐渐的暗了,黑了,窗外灯光斜射了进来,男人整理好情绪;“老婆,我记得你十年,想你用十天,来生还你一辈子!”轻轻的,对着天际呢喃!
第22篇、爱的故事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23篇、属于我和棒棒堂王子的恋爱

得知小夜爱她,并且因为她,他不再花心,只做她的男友,我知道小夜是真的爱她,愿意为她改变,所以当我说出分手的那一刻,他并没有试着挽留,我很安静,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不哭不闹,也没找任何人诉苦,他给的痛我要一个人去承受,就想他给的爱只想一个人去体会。苦笑一声,给他说声谢谢,谢谢他给的爱,谢谢他给的伤。
独自在院子里站了一会,望着漫天的星星,冰冷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我不能哭,我要让他小夜有一天知道是他没有珍惜我,擦干眼泪,强作欢笑,我要告诉每个人我很好,不想他们喋喋不休的问我事情的经过,因为我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是假的,还是他对我的感情就从来没真过。
我说再也不要联系了,删掉一切和小夜有关的东西,这样就不会有什么东西能让我联想到他,我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他给的虚假的爱,记得之前他给我说对不起,好莫名其妙,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没有给我原因,只是问我是不是真的爱他。我承认自己很笨,猜不透他,亦或者说他的心从来就没为我打开过,还是对于一个陷于热恋中的女生来说,都喜欢胡乱猜想,也都有着患得患失的感觉,所以总觉得我们的那份爱情来得很容易,因为一瞬间他就成了我的男友。
我不能怪他,因为爱本来就让人无可奈何,我能做什么,除了说声祝他们幸福,然后嘲笑着镜子里那个哭的不像样子的自己,再憋屈又能怎样,爱情多么艰难的一个字眼。
从认识小夜的那天起,我的日记里只有他,满满的文字,慢慢的记忆,高兴,激动,痛苦,想念,失眠,眼泪。写了一页又一页,这些他又怎么会知道,真的希望有那么一天,他能走进我的心里,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是他的名字,还有对他满满的爱,这样他还会舍得让我胡思乱想,让我哭吗?
分手后,我很没志气,很没出息的主动联系了他,因为真的很想他,翻开以前的短信眼泪来得那么快,想到他的名字又会是那么的痛心,我发短信给他说想你了,可我知道不该联系你的,对不起。他回我说,傻瓜,我也想你,那一刻,我对他没有了怨,没有了恨,只觉得有他陪就有安全感,只要有他就好幸福,好幸福,还有那些对我的想念,我确定自己离开他会是一件多么难的事,预计不来需要多长时间去习惯没有他的日子,有时甚至会想,他和别人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他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他愿意我留在他身边,只要他会有那么一会,就那么一小会需要我就好。只是我真的放不下他,真的好爱好爱他,这就是所谓的因为爱一个人而卑微吗?我这算成全吗?
说完分手,我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围得严严实实,哽咽着,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就结束了,我害怕,害怕是我主动结束了这段恋情,即便我很不想,很不想。从第二天开始,我整天挂着QQ,对着电脑屏幕发呆,一句话不想说,哪也不想去,一不小心眼泪就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小夜还是会给我发信息,我没有办法让自己不回他,只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陪他聊天,他也永远不会看到我的眼泪打在键盘上给他回信息的样子,这样的我,谁又会心疼我?他会吗?
我天天改着各种签名,只是心里真的很憋屈,很难过,还幻想着他看到后会不会心生同情给我些许的安慰,或者说不要我离开他。有天晚上他妹妹要和我视频,我知道自己很糟糕,不是不想看到她,只是害怕会流泪,我不要她看到我那么狼狈的样子,她问我为什么不和他哥哥聊天,我说不想。情绪真的很难控制,也是真的很累,后来,她说让他哥哥和我聊天,她有事。就这样,我们又开始了聊天,我知道有些话透露着委屈和气愤,十点多的时候他要我下线去睡觉,我说不想,让他下吧,他说要是我不睡觉他就不下。感觉真的真的很难,已经分手了,我就不要再考虑他的感受,也不要再听他的话,曾这样告诉自己,可是总是做不到,我说最后一次听你的话,然后就下线了,可我并没有去睡觉,睡不着,他大概不会知道吧,过了几分钟,他发短信说不要骗我哦,要去睡觉,你们那最近冷,晚上盖好被子。看到这条短信我又哭了,他的这些所谓的关心我是会那么的在乎,又会是那么的心疼,我知道自己的眼泪很多,只是为他流的最多。
我不明白,分手了,这所谓的关心还需要吗?如果不舍,为什么要丢下我,为什么不抓紧我,这所谓的关心,只能让我更放不下他。我的恋爱经历是那么空白,没有任何经验让我来作为参考,也没有谁告诉我到底怎样做才是对的,只知道一味的给心,却没有意识去保护它,因为我相信小夜,是那么的相信,自以为是的认为他会好好爱我的,原来是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我数着时间,清楚的记得已经过去十五天了,时间好慢好慢,或许就像《失恋三十三天》里演的,有那么一天,我可以不再想小夜,不再会觉得这一切过不去,如果可以,能不能省略这段过程,让我记忆里没有他的影子。可是我怕,怕在分手后的日子里自己坚持不下来,有天会给他说,我不要和你分手了,我离不开你。
或许开始是一个错误,但是从没后悔过认识他,因为我爱他。那天静给我发了一张照片,问我那个男的长的帅不帅,我说挺阳光的,静说他才十六岁,看不出吧,我说恩,感觉没那么小,静又告诉我他会做空间并且给了我他的QQ号,说好我们一块找他做空间的,当时心里就想这小孩还不错嘛,然后就加他的QQ,可是没加上,因为他的QQ号设有辅助账号,我就想QQ加不了,发个消息到他邮箱他总会收到的,为此还暗自高兴了半天,看自己多聪明吧,他就是小夜,后来,他主动加我了,问我是谁,是不是认识他,我说不认识,静认识你,然后我小心翼翼的和他聊了几句,也知道了原来他的号里只有几个人,不加陌生人的,所以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他的空间没有他自己的照片,没有那么自恋,我这样推断,觉得自己喜欢这个小孩,至少对我来说他是,因为我上大学,他上初中,看到他,会让我心生怜意,很招我喜欢的。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聊完后他说要删掉我,因为我对他来说也是陌生人,可是我还真舍不得删他,就和他商量让不要删我,并说我不会打扰他的,后来,他没有删我,第二天晚上依旧聊聊,不过说的话很少。
白天我一般不上QQ,那天晚上七点多的时候,也就是我认识小夜的第三天,他发短信问我干嘛呢,为什么不上QQ,那一刻我是真的很兴奋,被人需要的感觉,更何况是那个小孩,我说同学参加校园歌手大赛呢,要给他加油的,回去就上QQ。至于电话号码是前一天晚上小夜说手机没费了,要我帮他充,改天他给我充,就这样我们留了彼此的电话。回去后静把她和小夜的聊天记录截图给我,小夜问静说那个姐姐怎么还不上线呀,都想她了,这些小小的幸福足以让我的细胞处于兴奋状态好久,现在想起来都还是那么的温暖,嘴角忍不住扬起淡淡的微笑。
此后每天晚上我和小夜都会聊天,只是话真的很少,在此期间也加了他妹妹的QQ,或许真的是因为距离才产生美吧,对他的印象特别好,我属于敏感型的,他简单地回答让我会想他是不是嫌我烦呢,所以不会主动问他太多,即便很好奇。不过他妹妹还经常和我聊天,我知道了许多和小夜有关的,心里越觉得他很可爱,让人有一种占为己有的感觉,他不太接近女生,话比较少,爱吃棒棒糖,会溜冰,还有个习惯那就是啃大拇指,而且歌唱的蛮不错的,听到他的声音感觉是那么亲切,就像他在自己身边一样。
11月26我们认识,12月2号我们就处对象了,只有六天的时间,我知道这是多么的不现实,姐弟恋,异地恋,网恋,我该怎样说服自己去接受呢,他说要照顾我,当我的男朋友,我说不要开玩笑,让他做我弟弟好了,可是小夜不要,他说要想一个称呼给我们彼此,以后就那么称呼对方,虽然我也很想让他属于自己,可是理智告诉我这很不现实,我问静该怎么办,静说不要考虑那么多,这样的恋爱才会是最好的。这或许是给我的唯一的支撑的理由吧。他也是我的初恋,作为乖乖女的我,这次是真的疯狂了。
第二天早上还没睡醒手机震动了,是小夜的短信,他喊我老婆,我不知道要怎样回复他,按耐不住的高兴,最后回他呵呵,起得这么早。以后的每天晚上我都不会关机,因为怕小夜随时而来的短信,我怕不能在第一时间回复他,再后来的每天早上基本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每天都会有所期待,每天早上会在闹铃叫之前就会自己醒来,想着他可能会来短息了,唯恐错过,唯恐不能在第一时间回复他,是不是每个处于恋爱中的人都会有这种状态,很享受这段回忆,很美好的一段记忆。那段时间心情超乎寻常的好,连朋友都说我的气色不错,整天乐呵呵的,我也承认恋爱的感觉很奇妙,甜甜的,暖暖的,说不出的幸福,从此喜欢上了恋爱的感觉。
越来越觉得离不开小夜,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他了,会经常的想小夜,即使每天都有联系。想他的时候会忍不住偷笑,心情也会乱乱的,有点烦躁,想着那一刻他要是在我身边就好了。小夜会给我分享他的生活,是和同学去网吧了还是去溜冰了还是。我很敏感,也很爱乱想,只要听到任何和女生有关的字眼或者事情,都会想是不是和小夜有关系,也会莫名其妙的生一通气。在网吧希望他旁边坐的都是男生,让妹妹看住他,也怕某些女生会主动靠近他,去溜冰场不可以和女生一块去更不要牵女生的手,去KTV也是而且要早早回家,不是我的担心多余,只是连妹妹都感觉他的朋友不好,在我眼里小夜就是完美的,他不可以学坏,我知道自己的这些顾虑也没用,因为我看不到,他说怎样就怎样,虽然很怀疑很不放心,可是只要小夜告诉我说事实是怎样的,我就会去相信。
网恋的记忆总是那么深刻,看不到,摸不着,唯一的交流就是语言,两个月的记忆中小夜给了我很多感动,即便只是语言,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珍贵的回忆,有人会说所有的承诺都是谎言,只是哄女孩子开心的,没人会去相信所谓的诺言,诺言也就只是听的人当真了而已,可是我不这么想,至少不这么觉得,我相信小夜说过的每一句话,他让我笑过,让我感到幸福过温暖过这样就满足了。
小夜说过要来学校陪我,和我穿情侣装,下学期来大连陪我;小夜说过要我把初吻留给他;小夜说过爱我,会陪我,会想我;小夜说过假期要我陪他聊天;小夜还说过要带我去溜冰,只牵我的手;小夜说过不要我工作,他会养我;小夜说过不论我在家住哪儿,他都会和我住一起;小夜还说不要我离开他,陪他一辈子,我答应了。他说了那么多,我幸福了那么久,我爱他仅是因为他是他,我以为可以一直这么下去,不是做梦,而是我已住在他的心里,他可以带着我走,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他会把我丢了。
我是那么讨厌进小夜的空间,因为他的空间里的每个角落都是和那个谁有关,即便他告诉我那只是玩的,没有什么的,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心痛,即便这样还是会忍不住去他的空间,试图找到点他们以前的信息,试图去想象她是一个怎样的女生,让少杰留了那么多回忆,我没有要求小夜删除那些东西,因为我觉得如果他愿意的话会主动去做的,我不喜欢勉强他人,尤其在感情世界里会给对方绝对的自主权。我不高兴,伤心,为什么他不把和我有关的记忆放在空间呢,或许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到底是他不懂事还是我对爱情的要求太高,这种“玩”我是真的接受不了,都说爱屋及乌,我应该要大度,随他的意愿来,这些其实都不重要,只要他的心在我这这就足够,我这样安慰着自己,为他开脱,也为自己原谅他找点借口。
我知道自己对什么都喜欢追求完美,生活中也会严格要求自己,我不喜欢随随便便的人,随随便便的感情,对于小夜的情况,我是很无奈,我告诉自己要么放弃吧,何必这么委屈自己,可是真的说不出口,每次心情烦躁的时候都会找朋友聊聊或者是哥哥,但是却从不会告诉他们我到底发生什么了,我知道,如果说了他们会建议我放弃,先不说现实还是不现实,首先他不懂得珍惜我,这个理由就足够了。我把一切藏在心中,希望有那么一天我可以很有底气的告诉每个人,我是多爱他,他是多爱我,对我怎样好,这样向别人炫耀着,炫耀着属于我们独一无二的爱情。
记得是在圣诞节的晚上,我决定给小夜说分手,分手是因为小夜的自动回复写的是有事找XX,XX是他前女友的名字,我该说什么好,大吵大闹?不是我的性格,他总是逃避我的问题,我只知道他一点不在乎我的感受,我好像是一个人唱着独角戏,好痛,好累,换个头像也说是前女友要他换的,我不知道,我对他而言是个什么角色,或许连陌生人也不如吧,只是很费解,小夜为什么不说和我分手?在那晚打算说分手的同时,还想给他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因为他有好几次语音要听我说这三个字,这三个字让我说出口没有那么容易,不知道是害羞还是什么,给他说过一次,他竟然耍赖说没听清。这样的他还是蛮招人喜欢的,我想打电话给他,想听他的声音,可是他不会接,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他也不会满足我的这个愿望。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我很没志气,晚会结束已经八点多了,我按照计划和几个朋友放了孔明灯,为小夜放的,这也是第一次放,望着带着祝愿的孔明灯消失在漆黑的夜空中,想着只要他幸福就好。,完事后就和朋友在超市顺便买了点东西当晚餐了,这时收到小夜的短信,问我干嘛呢,什么时候回去,什么时候上线,我以为他想我了,回去后就立刻打开电脑,结果他说要我帮他写作文,我不会拒绝他的要求,随便吃了点东西开始写,虽然心里感觉有点憋屈,可是这也不用考虑的,我只想让他知道我是多在乎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写完十点左右,然后去洗漱了,到口的分手就这样咽了回去。
我想着这个分手到底要怎样说出口,我才不会难过,也才不会为他流泪,始终没有,也不舍得说分手,即便很痛,可是还是愿意有他在左右,我知道自己有多卑微的,亦或者说属于犯贱,明明知道他不爱我却还是不愿放弃,只是他爱我或者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记得我曾问小夜,我爱你你感到幸福吗?他说幸福,这就已经足够了,只要我爱他他会感到幸福我再痛苦又能怎样,为他,我还是愿意付出的。
当你爱的人不被别人看好时,你会怎么做?小夜不被看好,那些朋友说,你们的情况本来就很不现实,所以趁你没有陷得太深,还是算了吧。至少连姐姐也不认可他,虽然我什么都没敢告诉她,她仅仅知道小夜是我的对象,其他的都不知道。姐姐之所以不看好他是以为有次小夜让我帮他开年钻,而我没有网银,就想各种办法,最后想还是麻烦姐姐好了,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弄好了,姐姐给我发过来截图,小夜那边却显示没有成功,因为他忘了关掉手机开的钻,小夜也没给姐姐说声谢谢,姐姐就因此不满,而我又不能说什么,只能委婉的让小夜给姐姐说声谢谢,或许是因为小夜成长的环境吧,他一般不会对人说谢谢,对不起等用语,他就是个小王子,眼里不容一切的王子,按常理,这样的人我会很讨厌的,可是对于他,我却反而更加心疼他,爱他,就因为他是他,如果有一天他不是现在的他,我还真怀疑自己会不会爱他,无论别人怎么看小夜,或者说我们不被大家所认可,可是我不管这些,只要他幸福,只要我愿意这一切就OK。
寒假的前段时间似乎一切还不错,挺和谐的,聊聊QQ,发发短信就这么过来了,刚过完年的几天,也就是1月26的那天,小夜改了签名,龙年的爱情愿望就是希望他的前女友幸福,这是多讽刺啊,真的感觉自己要疯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想听他的解释,直接说分手了,分手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可是真正说出的时候心却会在滴血,在那一刻,只想歇斯底里的哭一场,然后喝个大醉,想摔东西,想发疯的喊,我下了QQ,躺在床上收到他的短信,问我是不是生气了。到底是我不懂爱情,还是对小夜来说我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一个路人,心好痛好痛,有时候感觉文字是那么苍白无力,有种感觉总也道不出,说不明。
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大度,也很坚强,曾经给小夜说过,要是他有喜欢的人了可以直接给我说,我会放手的,因为我只想看到他幸福,可是事实却证明我很小心眼,对于他小心眼更明显,毕竟我还是主动放手了,何必让彼此为难呢,我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脸上的笑始终掩盖不了心里的痛,笑得那么牵强,那么没有温度,我讨厌这样,可是还必须这样,告诉自己,我很好,真的很好。
我怀念和他有关的一切,可是更怀念那天晚上,我感觉的到他是真心和我聊天,好像是我第一次走进他的内心,很高兴,似乎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情侣,彼此愿意为对方打开心门,小夜和我聊了很多,提到一个叫做小真的,感受的到小夜很爱她,我也不会问他们分手的原因,小夜说不要让我像小真一样离开他,我说好的,傻瓜,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我们约定一辈子不离开,我还是想再次确认因为什么他要和我在一起,是感动才和我要在一起,还是我是替代品,还是。,小夜告诉我他是爱我的,我相信,找不到任何不去相信他的理由,我以为这就是永远了,可是这只是个玩笑,感情的玩笑,我怎么能开得起呢?
我天天幻想着一切,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因为一切皆有可能嘛,我始终相信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和小夜最终在一起了,那么童话就不会是童话,我们就是最好的证明,什么姐弟恋,网恋,异地恋这些都不算什么的,我们的故事会是一个奇迹,至少前无古人,等到我和小夜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不会再顾虑那些所谓的网恋都是假的,异地恋不靠谱怎样怎样的说法,事实总会是最好的辩证武器。
我没有删掉小夜的QQ,因为我怕,怕就这样从此陌路,怕他消失,虽然看到他会很痛,可是比起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还是会选择留着,为什么一切总是那么没有安全感,有的人就随意在你的生活里转了一圈,走了,而自因不忍看着他的离开,最终心也还是跟着那些背影走了,我怕,怕这种来来去去,明明认识却要做陌生人,明明很在意却不能表现出来,明明舍不得可还是要放手,为什么就没有人会陪某些人一辈子,让彼此的心找到一些安全感,去相信永恒这个东西。
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我们聊了,他说他花心,怕爱上我,因为他爱过的每个女孩子都会哭,然后一连串的对不起,为什么要给我说对不起,我不怕哭,只要小夜爱我就好,再痛我都无所谓的,小夜不知道我想要的幸福就是有他爱,说什么想照顾我又给不了我幸福,为什么,为什么不问我希望的幸福是什么,总是那么自以为是的笨蛋,我心里是那么烦,烦的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每天是怎么过来的,为什么要考虑那么多,爱情也会那么复杂吗?我只想在爱的世界里简简单单,不要自以为是的考虑,因为即使再能读懂彼此的心,也总会有误会的时候吧,我怕误会,害怕一切,为什么不能彼此坦诚,不去相信两个人是可以走得很远很远的,只要你情,只要我愿意。
分手将近一个月了,这个年我过得那么辛苦,在另一个城市的小夜应该过得很好吧,记得他问我他吃过的棒棒糖我敢吃吗,我说敢,因为是你,所以我不会嫌弃的,我把小夜幻想成我的王子,因为他爱吃棒棒糖,所以他是我的棒棒糖王子,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我,那个为他做了一段以我的棒棒糖王子为题的视频,那个很爱他的傻瓜,那个会每时都想他的笨蛋。今天是情人节,你过得好吗?还是会很想你,只是你不再属于我。
第24篇、飞去的连衣裙

小禾比我大三岁,这个问题总会在我犯傻的时候不停地纠缠我。他干嘛比我大三岁,如果不是这三岁,我肯定会和他一样懂事,比他更早懂得爱情,如果不是这三岁,早点知道爱情的我就会嫁给他,如果不是这三岁,怎么会让傻傻的我在拒绝他之后偷着大哭,他又怎么可以被别的女孩子挽着手臂走在大街上啊?
其实“小禾”是大人们对他的称呼,而我自从懂事起就一直叫他二哥。二哥不会和小说里的故事那样,对女主人公有多么多么的好。相反,我的这个二哥常常和我打架,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块肉,他抢不到自己的碗里就会恶狠狠地骂我死丫头之类的,还会赶我回家,说我又不是他亲妹妹,干嘛老长在他家里。但我从来不怕他,每次有好吃的时候我都抢得厉害,然后举着一块饼干或糖果的洋洋得意,他总是发誓一定要偷偷地揍我一顿。但他的这个誓言还没来得及实现的时候,我们就一溜烟儿长大了。长大的小禾不再和我抢吃的了,我也不再和他耍赖皮。小禾妈妈——那个被我叫做娘的人总是颠儿颠儿地端着些好吃的来我们家给我,说你二哥不吃,你二哥说你最喜欢吃。这样的话听着也不觉得异样,我会狼吞虎咽地把东西吃掉,然后说声谢谢就跑出去了,门口还有几个小姐妹在等我玩呢。每到此时,经常听到妈妈在一边儿伴着叹息样的声音说,这孩子,都18了,还跟个孩子一样啥也不懂。娘就会说,晚点好,别跟咱们似的一辈子早早就上了套,累死累活的……
18岁的夏天我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重点高中。18岁的夏天,小禾去了他的舅舅家,回来时无缘无故地买了一条白裙子,那是条鸡心领低胸的连衣裙,娘拿着裙子来我家的时候是星光满天的夏夜,娘说,你二哥说这裙子丫头穿着能好看,整天穿着条长裤子像小子一样。妈妈就在一边儿说,这孩子不经打扮,一天到晚瞎跑,连个稳当气儿也没有。
我翻着白眼跑进屋子里换上了那条白裙子,又一溜烟儿地在月光底下胡乱地扭,围坐在院子里闲聊的街邻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这丫头,换上裙子跟白荷花似的……
可是白荷花一样的我早就踩着那赞叹声跑到了小禾家。进屋时他正趴在灯光底下看书,我见状就抢,他一下子把书藏到了被子底下,反手推我,不经意间碰到了我已经长大了的身体,我倏地收手,不知所措地站在那儿了,然后转身就走。小禾的手仿佛像火炭一样,烫得我满脸羞红,他跟在我的身后出了门,伸手来拉我,真不知道小禾是哪里来的力气,他和我抢吃的时候从来也抢不过我的,这一次,我居然被他拉了个跟头,整个人做后仰状跌进了他的怀,倏忽之间,他的唇印上了我的脸,天啊!他居然亲我了,羞涩的我在挣脱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我不再疯跑了,几乎不出门,也没有再穿那条白裙子。
爸在饭桌上和妈妈说,小禾要走了,要去辽宁的姨家。
爸爸在饭桌上又说,小禾在辽宁当兵了。
爸爸又说小禾准备留在辽宁了,部队首长的丫头看中了他,结婚连楼房都有了。
小禾当兵三年没有回家。
小禾回来了,爸爸说小禾嫌首长的丫头不孝顺,不答应小禾把父母接去……我失落了,我难过了,我有点怀念以前的美好时光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又喜欢往大街上跑了,由于我家和小禾家是前后错开的院子,每一次出去都会路过娘的院子,偶尔会看见娘在院子里干活,就高声打招呼,好像怕娘听不见,又好像还有点什么没有表达出来,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在心底会常常猜疑,小禾的房间有他在么?他会看到过我么?
再次见到小禾是在夏天,同时看见的还有他怀里的那个女孩子,紧紧地拽着他的手臂,我扭过头准备离开,就听见小禾在喊,丫头,回来,好几年没见了,过来见你二嫂。
我机械地转身机械地看着那女孩儿的脸,呆呆地叫了声“二嫂”,第一次发现小禾原来是那么帅气那么高大那么阳光。
那女孩儿的笑声针一样挑拨着我的疼,我只想快点离开,快点找一个只有自己的地方躲起来。于是我报名打工离开了家,一走就是两年。妈妈来电话时,偶尔提起娘说让我回来去她家,说我和小禾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怎么了,长大了倒生分了,还说小禾都处了四五个对象了,也处不成。然后妈妈又说我都这么大了,早晚要找婆家的,不能一直在外面这么混下去,和我一边大的女孩子都结婚生子了……
于是那个冬天我回家了,领回了我的恋人夏雨。
小禾就在那个冬天走进了婚姻,去了我们临近的城市。
而在我结婚的那年,小禾却离婚了。他的媳妇不能忍受和他在一起没有激情的日子,跟着一个说是爱她的男人走了。小禾扔了城里的工作带回了他的女儿,回到乡下那个我们曾经抢肉吃的老房子,守着父母种地耕田。不管多苦多累,他还是那么干净。尤其是他的女儿,他总是给她穿白色的连衣裙。活泼的孩子像一只白色的蝴蝶,在那个夏天,飞来飞去。
第25篇、一个男人的心

一个高中男孩暑假期间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女孩,一直以来男孩称她为姐姐,女孩很漂亮,对男孩很好,渐渐的,让这个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没得到什么关爱的男孩对她越来越依赖,男孩有什么心事都只对她一个人说。男孩把电脑上所有东西都换成了女孩的照片,只要电脑一打开就可以看见女孩的身影,男孩爱上了她,但她不知道怎么去开口说,他也不敢去说,因为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女孩家很有钱,而男孩一无所有,因为这个男孩很自卑,有一天晚上男孩鼓起勇气很委婉的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女孩一眼就看穿了,其实很早女孩就知道了,在女孩心里男孩一直都是一个很正直很懂事很贴体的人,当女孩说出也爱上男孩的时候男孩简直不敢相信,男孩太激动得连自己该说什么都不知道了,男孩很开心,但也很担心,因为他不知道今天的开心会不会有一天会变成伤心。
那晚以后男孩每天都会睡得很晚,每晚都会陪女孩聊天谈话,每天都一样,从来没有改变过。男孩还是高中生,学习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因为家庭很贫困,所以男孩一直以来最大的梦想就是考一个好的大学然后出外面工作,但高中到大学需要七年时间。有一次男孩这样跟女孩说的时候,女孩说:“我愿意等你七年,等你大学读完了我们就结婚”,男孩很感动,但却又感觉这样的承诺很远很远,整整七年,用七年的时间等一个人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很坚定的意念的,女孩能做到吗?男孩并不知道,男孩从那时就暗暗下定决心:”假如女孩真的等了自己七年,七年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女孩结婚,如果没有,他也不会怪女孩,因为自己本来就没有任何权利和资格让别人等自己七年”。从那以后男孩更加深爱这个女孩,男孩认为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他将身边所有不愉快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无论遇到什么事他总会想起女孩,因为女孩的出现让男孩相信这世间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和办不到的事、因为女孩的出现,男孩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因为女孩的出现,男孩对自己的梦想更加坚定;很快,他们的第一个情人节来了,男孩不能为女孩做什么就只能守在电脑旁边等待凌晨12:00的到来第一个对女孩说:”情人节快乐“,11:50的时候男孩在QQ对话框上打上了”亲爱的,情人节快乐“,刚刚好12:00的时候男孩发了出去,男孩坚信自己是第一个在情人节这天对女孩说这句话的人,那晚男孩等了很久,女孩都没上线,到了半夜男孩不知道不觉睡着了,睡着了的男孩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买了好多玫瑰给女孩祝女孩情人节快乐,可是醒来才发现只是个梦,男孩立即闭上眼睛想在继续这个梦,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了,打开QQ还是不见女孩,已经一天没看见女孩上线了,男孩也不知道女孩做什么去了,就一个人躺在床上想着女孩,男孩想了很多,男孩想:”要是女孩等了自己七年已经28岁了,而自己才24岁,到了那个时候不管女孩变成什么样都要娶女孩,可是女孩真的能等到那个时候吗?”男孩无从得知,但是不管怎样,男孩相信女孩现在是爱着自己的,以后的事以后在说,第二天,男孩等了好久终于看见女孩上线了,女孩告诉男孩在那之前就有很多人跟自己说过“情人节快乐”了.而且还收到了礼物了,但男孩很机灵的说:“那些之前都是情人节之前,根本没意义,而且我又没在你身边,不然也可以送你礼物”.这样,男孩很聪明的缓解了即将尴尬的气氛,其实说到这里的时候男孩心里又有了自卑的感觉,因为他知道即使女孩在自己身边,也不能送给女孩什么,男孩想着别的男人能送礼物给自己爱的人而自己却办不到.心情压抑了一夜。从那以后每过一次节日男孩都要守在电脑旁边等待;凌晨12:00到来第一个对女孩说节日快乐,;有一次,男孩突然间看到有一个陌生的QQ加了自己,一个男人,男孩并不认识他,那男人一来就对男孩说:“你就是某某吧,以后好好照顾她”,男孩以为是她的前男友,男孩问了女孩,女孩说:“不是前男友,是一个现实中的追求者,我已经有了最爱的你了,怎么可能还答应别人呀?“男孩自己高兴的笑了,就在那晚,男孩问起了女孩的爱情故事,女孩如实的告诉了男孩,女孩说:”我曾经有过四个男朋友,每一个都分了,还为一个男人做过人流“,男孩听到这里很惊讶的同时还很难过,女孩问道:”你介意吗?"男孩说:“傻瓜,怎么会介意呢?那是你的过去,我爱的是现在的你,怎么会介意你的过去?”其实这样说的时候男孩心都是冷的,很不是滋味,像刀扎一样,因为男孩想:为一个男人做过人流,那其他的呢?即使没做过人流,那......这种事没有哪个人爱对方的人听了后不会难受,只是男孩真的很爱女孩,不希望女孩因为这个给她自己的心里留下阴影,男孩安慰着女孩说:”你这样都是为了自己爱的人.说明你为了爱情愿意付出一切,但是千万不要当傻瓜呀,不然会被骗的“,女孩说:”恩啦.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
很快.男孩的一个假期完了,男孩要去离家很远的地方上学去了,上学了就不能每天回家了,因为这样就不能每天陪女孩聊天说话了,男孩又开始担心起来,因为他怕在这段期间因为彼此少了必要的交谈会被对方淡忘,女孩跟男孩说叫男孩别担心,她不会忘记他的;开学了,男孩来到学校都是一张张的新面孔,没过多久,有一天男孩打开书本突然发现一个小纸条,打开一看是一封同班同学的情书,男孩一看就知道是谁了,男孩没有理会太多,只是简单的笑了一下然后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仍了,因为男孩心里已经容纳不下任何人了,只有她,当在学校有人问起男孩有没有女朋友的时候,男孩会很骄傲的把女孩的照片给他们看,这样就再也没有人会来打扰他了,分隔了好几天了,男孩实在太想念女孩了,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看着女孩的照片,心里想:”宝贝.你在干嘛呢”?这样男孩很快就会睡着了,终于有一天.也不知道是为什么,男孩可以回家一趟了,到了家门口男孩就疯狂的飞奔到家里打开电脑,立即登上QQ,他看到了女孩给自己QQ留了好多言,男孩看了很欣慰的自言自语说道:“傻瓜”,于是男孩回复了所有消息,女孩很惊喜的说道:“宝贝,你回来了,我想死你了”,思念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很难受,男孩自己也知道,男孩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一动不动的跟女孩尽情的说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女孩告诉男孩她也要去上学,女孩的爸爸叫女孩去读大专,只读一年而已,男孩说:”我们都正好我们都上学就没什么好害怕的了“,可是男孩转身一想:“自己学校的那些漂亮女孩都有那么多男生追,那假如她去读大专了,不是有更多人追?”男孩又担心起来了,可一想到女孩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自己总不能拦住她吧?而且拦也拦不住,男孩相信女孩,就说:”去吧,去了以后好好学习,不可以泡帅哥呀"。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男孩和女孩都没在联系了,男孩跟女孩间的关系也有好多人知道了,就有人跟男孩说:”要一个女孩等自己七年是一件很艰难、很痛苦的事,没有几个人能办得到,况且她现实中的事你也不清楚”,男孩其实早就想过这些的,男孩一心想着自己永远不会抛弃、背叛女孩的,那天,男孩回家后对女孩说:“宝贝,如果你在现实中有了喜欢的人你就跟我说,我不会怪你的”,女孩说:“我不会的,至少现在不会”。冬天来了,天气逐渐变冷了,女孩给男孩QQ上留言说:“宝贝,天气凉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多穿些衣服”,可女孩哪里知道在男孩看来女孩从来没吃过苦,她自己更需要人照顾、更需要人关心;果然,男孩生病了,这期间男孩最想念的人就是女孩,他好希望女孩能在自己身边,病痛将男孩折磨了很久,让本来就很瘦小的男孩更加瘦小了,但她没给女孩说,他怕女孩担心自己,每次女孩问道,男孩都会说自己很好。一天,男孩看见女孩QQ上的个性签名,女孩说:“看着身边的朋友们都结婚了,自己要当圣女”,这一个性签名让男孩愧疚了许久,突然间男孩有好多话想对女孩说,男孩等待着,终于考试了,考完试男孩很快回家了,一刻也没在学校逗留,回家打开QQ看着女孩QQ在线,但是男孩不知道说什么,男孩还是说了几句话就说自己有事他就出去了,晚上很晚才回来,打开QQ女孩没在线,男孩就鼓起勇气说出了这辈子最不想说的话,男孩说:“亲爱的,这段时间感谢有你的陪伴,我过得很开心,我那天看了你的QQ个性签名,我想明白了一切,我不能耽误你的青春让你等我七年,宝贝,对不起,请不要怪我,你都这么大了,找个好男人嫁了吧,这个世界好男人已经没什么了,但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得到的,我会默默的祝福你,等有一天我有了出息,我会告诉你,宝贝,我爱你”。
当男孩说完了这些话后突然间心被猛的扎了一针,男孩感觉到了疼痛,让男孩感觉前所未有的疼痛,这疼痛让他感觉到了撕心裂肺,这疼痛超过了这辈子男孩所有的遭遇和痛苦,男孩眼里满是泪水,他一个人面对着她的照片哭了,男孩第一次哭得这么伤心、第一次这么痛苦过、他感觉天旋地转.他感觉整个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和此时耳边那首熟悉的歌谣,那是他曾经为女孩所写的歌,男孩知道女孩每天都会起得很早,他就等着女孩回复自己,凌晨六点的时候女孩终于醒了,男孩看见女孩QQ在线了就隐身默默的等着,他知道女孩已经看见了消息,没过几分钟,女孩看完了所有消息,女孩说:“宝贝,你知道你这些话我看了有多感动吗?宝贝,谢谢你的出现”,男孩看了后疼得更加厉害.哭得更加伤心了,但男孩没有回复,男孩还是默默等着看看女孩是否还有更多话对自己说,可是等了很久都不见女孩一句话,男孩想象着可能是因为女孩也很伤心.男孩看着女孩的QQ和照片直到女孩QQ下线了,男孩欣慰的倒在了床上。
在梦中男孩又看见了女孩,他梦见自己跟女孩走到了一起,他跟女孩去看海,在沙滩上背着女孩漫步,女孩笑得好开心,好开心,梦中的男孩也好开心,好开心,他从没有像这样幸福过。
梦醒了,一切又回到了从前,男孩醒来眼泪很不听话的自己流了出来,不知不觉在哭泣中男孩又睡着了,他希望自己永远不要醒来了。
第26篇、为爱疯狂我纵火泄愤
有人说为了爱而爱是神,为了被爱而爱是人。当一个女人付出了全部的爱,却遭受始乱终弃时,往往会表现出极端的不冷静,甚至因此走上犯罪道路。服刑人员茵琳的犯罪经历正好验证了这一切。疯狂的泄愤之后,是失去自由的代价,其中的千般滋味耐人寻味……

采访人物:茵琳,26岁
在娇生惯养中长大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母亲在37岁那年才生下了我,而父亲那时已经40岁了。中年得女,父母自然是喜出望外,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的掌上明珠。
父母对我宠爱备至,在要雨得雨、要风得风的成长氛围中,使我的性格中多了几分娇宠与任性。记得我念初中时,看到别的同学穿了一件红色的皮夹克,就要父母也为我买一件。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事,一件皮夹克要五六千元,而我父母那时所在的企业不景气,常常几个月发不出工资来,他们是靠业余时间打零工才勉强维持生活的。可我不管这些,硬向父母要皮夹克,虽然家里生活有难处,可父母最终还是拗不过我,满足了我的无理要求。后来我才知道,买衣服的钱是母亲当了结婚戒指才凑上的,而那枚戒指是母亲最心爱的东西。
现在回头想想,我从来都是恣意地向父母索取着他们的爱,而他们无原则的溺爱其实是害了我,这也为我日后闯下大祸埋下了祸根。
爱上小偷之子
父母常说,我是他们的孽债,从小到大都让他们操心。中学时代,我与同桌强悄悄恋爱了。我和强小的时候就认识,小学时我们就是同班同学,上中学后我们又成了同桌。强的父亲因盗窃罪被判了刑,其父入狱后,他母亲也改嫁了,强是由他奶奶一手养大的。在那种环境下生活,形成了强自卑的性格,平时寡言少语,甚至别人欺负他时,他也不知道反抗。而我又是那种见不得人挨欺负的人,当别人欺负强时,我总是出面护着他,为他与别人争辩,久而久之,我和强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
而真正促使我和强将恋情明朗化的,竟是老师和家长对这件事的反对。当班主任老师发现我和强走得很近时,就在班级里大谈早恋的害处,她这么一说,反而激起了我的逆反心理,我和强竟在校园里公开成双入对地出入。班主任一看不行,就找我的父母谈话,让其劝说我,这样做反而坚定了我和强处朋友的决心。
没有亲人祝福的婚礼
对于我和强的婚事,家里没有人支持。在他们的眼里,强是个穷光蛋,也没有多少文化,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他都配不上我。母亲甚至不止一次流着泪问我:“强到底哪儿好,让你不惜与全家人为敌,也要坚持和他处朋友?”家里人的坚决反对,也曾让我伤心过一阵,可那时,我就像中了邪一样,疯狂地爱着强。我固执地认为,爱情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哪怕是以亲情为代价都在所不惜,却从未认真地想过,那个人到底值不值得我付出这样大的代价。
在我22岁那年,我和强结婚了,由于娘家人一直反对我们的婚事,所以结婚时他们没有到场,强家里也没有什么亲戚,婚礼的场面显得有些冷清,只有几名同事、朋友参加。可以说,我的婚礼是在没有亲人的祝福中进行的。
父母虽然不同意我们的婚事,但我结婚时,他们还是拿出一万元钱,让我买些日常用品。这辈子我也忘不了母亲那天的眼神,充满了各种复杂的感情:有几分怜爱、几分凄苦、还有几分不舍和无奈……
为爱我纵火泄愤
贫贱夫妻百事哀,我和强在一家酒店分别做服务员和门卫,每个月只有几百元的收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这时强提出想学开车,想利用业余时间开车挣些钱贴补家用。对于强的想法,我当然很支持,节衣缩食,拿出3000元钱,让强去学开车。
那时,正好酒店里的女老板缺个小车司机,做事认真且为人老实的强,成了老板的小车司机。对于这一变化,起初我很高兴,毕竟是夫贵妻荣,强能有出息,我也高兴,可很快,我发现了问题。晚上强经常要陪女老板外出应酬,三更半夜回家成了常事。
而且酒店女老板对强也很好,经常送些礼物给他。凭着女人特有的直觉,我感到其中一定有问题。果然,很快有风言风语传进我的耳朵里,原来女老板是靠傍大款发的家,现在那位大款不再喜欢女老板了,为了填补内心的空虚,女老板又养起了小白脸,至于强,他只是女老板“男朋友”中的一个。
我找到强,质问他为什么这么没骨气,谁知他竟一脸无赖相,说这样做也是为了让我能过上好日子。强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我,我发誓,一定要强付出代价。当天晚上我就拿来汽油瓶将强所开的那辆小汽车点燃。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我的心里竟充满了快感,但很快那快感变成了恐惧,因为那天晚上刮大风,火借风势,很快造成整个车库连同里面数十辆汽车都被烧毁。事后,我因纵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文中人物为化名)
警官手记
茵琳不是那种天生就放荡不羁的女性,年轻气盛的她只是因为感情的变故,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她刚到监狱时,因为刑期长,情绪很不好,经常无缘无故地和别的服刑人员打架。监狱民警除了批评她以外,还特意给她吃小灶,经常耐心地教育、开导她。而且茵琳是个热心肠,遇上监狱室友有个头疼脑热或者烦心事时,她可当回事儿呢,一遍遍过来问人家怎么样了,好没好点儿,而且哪位监狱室友生活上遇到了困难,她也是最热心的人。
经过这些变故,茵琳也成熟了很多,她现在非常后悔,当时的一时冲动,造成了今天的后果。她入狱后,她的父母多次来到监狱看望她,亲情的支持给了她改造的信心。如今,茵琳的改造表现非常好。
第27篇、感谢你,我的蓝颜知己

和阿文有过一段那样的经历之后,我渐渐理解了女人的婚外情。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按部就班地走着一个寻常女人必经的历程,温柔贤惠,相夫教子。
老公一直从事技术工作,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且整日忙于工作,很少顾及家庭,或许这是技术人员的通病吧,理智多一些,感情却欠缺。我们从恋爱到婚后,似乎一直是我一个人在经营着我们的爱情和婚姻。
不过,因为我心里有着对他的深爱,就从未感到委屈和后悔,而是把小我一岁的老公当作弟弟一般宠着,盼望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会一天天成熟起来,成为一个知道用心呵护我们母子的好老公、好父亲。
那年,儿子两岁,老公单位实行竞争上岗,老公很有把握地认为勤勤恳恳工作了多年、业务又出类拔萃的他,一定能够竞争上技术部副主任一职。结果却出人预料,某领导那位技术平平的上门女婿当选了。
年轻气盛的老公很是不服,在单位又不好说什么,回到家里就尽情发泄,向我诉说着他的怀才不遇,抱怨着这个世界的诸多不公平。
我理解老公,看他苦闷的样子,我好心疼。每次我都会耐心地劝慰他:“来日方长,你还这么年轻,明年咱再去竞争。”
“我还年轻?人家比我还小两岁呢!都怪我自己,没有一个好……”老公欲言又止,忿忿不平地叹着气。
我知道,他是羡慕人家有个有权势的老丈人。
“其实,事业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你可以把重心转向家庭、偏向孩子一些,那样,你说不定比现在快乐得多。”我说。
“你这是什么话!你想让我做一个只会做饭、看孩子的庸男人?唉,你知道什么呀!”老公一副知音难觅的悲愤模样,我只好闭嘴。
那之后,老公对我、对孩子、对这个家有了很多的抱怨和看不惯,对婚姻的不满在他的言行中一天天地流露出来。我知道,这源于他的心理不平衡,如果他不是娶了我,而是娶有权或有钱人家的千金,他可能就会有个要雨得雨、要风得风的好前程。
对丈夫忍让的时间久了,我也觉得委屈,我们便开始吵架,甚至他会在儿子面前出手打我,吓得儿子哇哇大哭。我的心一天天寒了下去,对老公一次次失望。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暗自流泪:为什么我嫁了这样一个不知疼我、爱我的暴躁老公?
儿子大一些时,送到了幼儿园,我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工作中。我倒没有想出人头地,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在工作中找到一些乐趣,不让自己深陷在了无生机的婚姻苦闷里。
在每日的忙忙碌碌中,我竟发现我的同事阿文时不时地向我投来关注的目光。开始我并没在意,后来,阿文常常来我的办公室,找各种借口与我聊天,帮我做些事。我们聊得最多的是各自的孩子,因为两个孩子同龄,是同一个幼儿园的小玩伴。
其实,有时候,婚姻不幸福的女人伪装得再巧妙,也难免会露出破绽。我不知道阿文是出于什么用心来接近我的,我算不上漂亮,更不风骚,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三十岁女人。
虽然内心有戒备,但对阿文没有太多的反感,大家在一起聊聊天,说说笑笑的,我甚至感受到了那份久违的快乐心情。
有时,阿文出差,办公室里没有了阿文的身影和笑声,我的心竟有些空落,待自己觉察到,心一下子变得慌乱:大家只是关系不错的同事,又都是早已婚嫁的成年人,不可以有任何感情上的瓜葛!我常强迫自己不去想阿文,但却适得其反,心里有一份真真切切的牵挂。
阿文出差回来,急急地冲进我的办公室,半天没有说一句话,后来低低地说了一声:“我好想你!”我的心一下子像被击中了,眼泪不自觉地流下来。
我和阿文不远不近地牵挂着,时光轻快地过去。慢慢地,我发现自己有了一些变化,听多了阿文的赞赏和鼓励,我多了一些自信,我开始发现自己有许多优点,而不是像老公抱怨的那样一无是处。
通过自己的努力,我的工作业绩在同事中是最出色的。每天开开心心、忙忙碌碌的我,好像又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节,洒脱而自信,和以前的我简直判若两人。就连很少关注我的老公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有时也会对我行上一会儿注目礼。
我想我是应该感谢阿文的,是他改变了我的性格,改变了我后来的生活。
有时我想,如果我和阿文能永远保持这样一种情谊,也并不是一件坏事,不影响各自的家庭,不干涉对方的生活,只是淡淡的牵挂,淡淡的喜悦,还有一丝淡淡的伤感,等我们年老时,也会是一种甜甜的回味啊!
只是,看多了一些婚外情故事,最后都流于俗套,很少有一个尽善尽美的结局:有的落得个家庭破碎,有的留给女人的是无尽的悔恨和苦泪……而每每想起这些,我的心就会涌起隐隐的不安。我不想受伤害,更不想去伤害各自无辜的伴侣。
一次,我陪阿文去他家闲置的平房小院摘红枣,阿文注视着我,动情地说:“馨欣,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阿文叹了口气:“我真想把你吃掉,可是,我,我不忍心伤害你。”我的心里暖暖的。阿文给我的竟是一份纯纯的感情,我好庆幸、好欣慰!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一天天长大,老公心态慢慢平和,竟越来越多地关心起我来。不再下了班没事做耗在单位不回家,也不再三天两头地出去喝酒聚会,真的把生活的重心偏向了家庭,偏向了我和儿子。
一天老公感慨说:“以前我真傻,把精力白白浪费在无聊的名利之争上,是少了根筋。人生在世,重要的是有一份快乐的心情。好长时间来,我对你和孩子关心不够,你不会怪我吧?以后我会做一个好男人,照顾你们娘儿俩。”
听着老公的话,我一下子泪流满面,那个被我宠了好几年的小弟弟终于长大了、成熟了。毕竟是我爱了近十年的人,我和老公多了一些心与心的交流,我们很快又找回了恋爱时的感觉。
有时,我会故意逗老公:“幸亏你及时悔悟,我差点就不要你啦!”老公一脸的可怜样儿:“我知道。都怪我不知珍惜,差点失去你哦!”听得我心里酸酸的。也许,他知道些什么,只是不愿意向我说起。
后来,和阿文谈起,阿文沉默了一会儿,对我说:“祝贺你,馨欣,看到你们幸福快乐,我也高兴!你本来就是属于他和孩子的,你的心永远也离不开他们,就像我一直不忍心背弃家庭一样。”
我和阿文相视而笑。虽然心里有些伤感,但我知道,我们理智的选择是正确的,没有人受到伤害,就是最好的结局。
那份感情渐渐平淡,我和阿文依然是同事。偶尔,我会想起以前的岁月,对阿文,我的心里只有说不尽的感激。
谢谢你,阿文!
第28篇、夜,白玫瑰的葬爱

其实,不是我不肯忘记,我只是怕,没有人给你送你爱的白玫瑰,你的笑靥会去哪里,没有人为你流泪,花儿,很快就会枯萎。
你知道吗?渐渐地,我爱上了雨,尤其是雨夜,因为我始终还惦记着,没有了我,谁为你打伞。
若梦的现实,那努力忘记的曾经,我真的,真的无法……
前:雨中的街上,伞下的两个人,女孩的无名指被男孩的无名指紧紧勾着,女孩子故装委屈地问男孩:
“你说,你喜欢我吗?”
男孩一阵沉默,女孩追问:
“你说呀!说嘛!”男孩低着头:
“不喜欢。”
女孩不说话了,只是低着头停了下来,然后抬头瞪着眼看着男孩,十分生气的样子,男孩还是默不作声,只是笑着,然后,把女孩死死地搂在怀里,贴着她的耳朵说轻声说:
“可是,我很爱你啊!”没等女孩子反应,只是感觉嘴角热热的……女孩敲着男孩的胸膛,扭过头说:
“讨厌,那么多人呢!”
“怎么?还生气吗?”
“那有啊?我才没呢!哼,我还不喜欢你呢!”
“好了啊!我错了还不行嘛!乖乖啊,我们去哪呢?”
“嗯,这还行,惩罚你一下,我们……”
女孩依偎在男孩怀里,双臂挽着男孩的一支胳膊,轻轻地说:
“××,你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会想我吗?”
“不在?去哪啊?”
“我是说,假如…我…死了。”
男孩,用另一只手弯曲的中指抿着女孩子的鼻子,
“你呀!你个小调皮,说什么呢?啊,不许这么说,知道吗?”
“哎呀!我是说,如果……”
还没等女孩子说完,男孩子就抢过来
“哪有什么如果,乖啊,不许再说了!”
依旧是这条街,依旧是下着雨,可是,只有男孩一个人,没有伞,就那样在雨中静静地站着,是在想着什么吗?没有人知道,或许…
她为什么就这么走了?什么都没留下,而他,还是在为她守护着,守护着她喜欢的音乐,守护她着喜欢的白玫瑰,守护着她指尖牵引的笑靥,守护着……静静地,守护着有关她的一切…
耳边响起了,是那么的熟悉,你就真的忍心走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留在身边陪我?我…
一阵伤痛,手中的白玫瑰洒落了一地,月光的映衬下,我…真的没有忍住…
是真的吗?没有了雨下的共伞,没有了街旁的依偎,没有了深夜的相伴,没有了…就那样地,什么都没有了…可是隐隐约约中的那种说不清的感觉是什么?没有了一切,但是却是那样熟悉,就像那些都不曾消失一样…
那是一夜的光景,一个人的房间,疲倦的音响,伤感的歌曲,空荡荡,那贯穿左与右的,扰不去的是声音,或是怎么样思绪,醒来,是洇湿的枕巾,还有眼角残余的一滴,只有那一滴,似琥珀,剔透得毫无瑕疵,饱含着的是你给过的曾经,美丽的夜,还是街边那熟悉的路灯,残留着你气息的街道,何人堪摘却是已不在的落花,洒落了一地的,已不再是那美丽的心情,是清风吗,他为何如此落寞?骄人的夜,却早已没人与我共赏,当花儿败落的那一刻,分明是听到了它的哭泣,那恰似你温柔的呼唤,与清风共舞,它已不再伤心,早已不再落寞,只是想留住这温暖熟悉却又冰冷陌生的夜。
凉风带来了几丝清醒,是的,天亮了,你该…真的就这么走了,什么都没留,只是轻轻地告诉我你喜欢的冬日的白玫瑰,你说它可以美丽傲放,好吧!每年的冬天,我都会来看你的,给你喜欢的白玫瑰,静静地,就那样,是睡着了么?而白玫瑰依然在傲放。真的吗?是你死去后灵魂,悄然跃上了它的花蕊,我分明是看到了,那是你指尖牵引的笑靥,我不敢转头,因为我怕,就在那一刻,泪水会不住地滑落,滴在花瓣,在这冬日,将你微凉的指尖冰冻。你是累了吧?那就早点休息吧。看见了么,那渐渐里合的花瓣是心疼你了,睡吧,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依然会来的,就在这里,给你喜欢的白玫瑰,看你指尖牵引的笑靥…
听吧!那是我们多么熟悉的缠绵啊,就那样,伴着你安睡的容颜,依旧是那样美的笑,轻轻地撩动我的心弦,不经意间竟是我们曾经对彼此的深深思念。夜,真的好静,独自的徘徊,我想,这月光下的白玫瑰应该很美吧,因为你说过,喜欢月夜。我停下了…手里的白玫瑰正在盛放,打开播放器,对着花心,放着那些我们喜欢的缠绵…因为,你知道吗?今天,是你的生日,也是我们的纪念日,可是,你却没有陪我,你知道吗?我…泪水还是没有忍住,竟滴在了玫瑰花瓣,那一刻,我看见了,彼岸天堂里,你的笑,是我今生忘不了的思念。
葬在玫瑰里的爱,谁肯为她守候,他依旧在独守,因为他相信,玫瑰开处,伊人归来。
还记得玫瑰里的对白…
第29篇、来世、、我们再在一起
那个时候。。我们在一起
或许这是上天注定的吧,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她与他的相识,是那么的美好。而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在这里,叙述着他们的相识、相知、相爱
我是一个稻草人。
那是在一个古老的村庄,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让人无法呼吸
然后,整个空气里面都充满了一种叫做有忧伤的味道。。
我没有办法体会,当时的我,只是觉得很难受、、
恩,说不出的难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她叫禁、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她很喜欢笑,那笑容,可以感染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
那个笑容如星辰般灿烂的女孩
而他,叫肆,
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男人,、刚毅的脸庞上面,你总是可以看到,一双有神的眼睛,当然,不止如此
但是,我没有更加华丽的词语来修饰他,
我只是个稻草人
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太阳火辣辣的在空中吞噬着这片土地上的水分
我记得,连禁家的那只阿洒也无精打采的,噢、阿洒是禁从不知哪个角落捡来的。、禁经常从外面捡东西回来,虽然说禁是个好女孩,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有时候禁真的很傻帽,她甚至认为这个世界上有天使、噢,真是个傻孩子。
但是在很久很久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她是对的,只不过,她遇见的是恶魔!
那个傍晚,禁从外面拖回来一个涂满了红色颜料的男人,他好像睡着了。
禁把他放在床上,用布把他身上的颜料一点一点的擦掉、然后用白色的布条帮那个男人绑了起来、我知道,那个叫作包扎。
几天后,那个男人醒了,他用他那漂亮的双眸注视着禁,猛的、他伸出手,恰住禁的脖子,
“你是谁?”
语气不带一丝温度,眼睛里也没有泛起一丝波澜…
“我叫禁、你呢?”禁笑着说…
那男人愣了一下,可能是没有看到过如此干净、灿烂的笑容吧、一时间忘了怎么回答。
“呃、你不说也没关系…我去帮你准备一点吃的,你一定饿了吧…”说着,她就开门准备出去、
“肆。”“咦?”
“我叫肆。”
禁偷偷的笑了,真是个别扭的家伙…
我讨厌禁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他永远都是那般冷漠、偶尔,眼神中会闪过一丝残暴的气息…
他是个危险的男人。
可是禁就喜欢和他粘在一起,她甚至不顾满拉赛格的劝告。
满拉赛格是我们村的村长,他是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据说已经有两百多岁了。从我存在的那天起、满拉赛格就在了,,
当然拉、你不可能期望一个稻草人有两百多岁吧…我一直以为,这样安静安定的日子会持续永远。我可以看禁每天快快乐乐的,看村长每天板着一张脸教训偷玉米的孩子,看年轻男女打情骂俏,看村里的农妇一遍又一遍的乱嚼着某某某的舌根……
我恨恨的想:如果没有那个男人,这一切该是多么的美好啊!

第30篇、爱的守候

我与他其实并不很熟,只是为了一点事要去找他,就托了朋友带我去他家。
他是个事业有成的人,想象中他应该是住花园别墅的,却不料,去时才知道,他住在老街区那种老式的筒子楼里,很简陋的房子,略略还显得有点狭小和拥挤。
谈妥事情之后,他留我和朋友吃饭,说好了是去外面的酒店吃的,可临到去吃饭的时间,他的妻儿和他的母亲却在那里推让,原因是,要留一个人看家。推让着的三个人都让别人去酒店吃饭,表示自己愿意留下来,一番争执之后,大家还是拗不过他那年迈的母亲,他那固执的母亲一个人留在了家中。
这让我很不解,也很歉疚。我们去吃饭时,怎么能将老太太一个人撇在家里呢?家里一定得留个人看家吗?
席间,为这事我再三向他致歉,他笑笑,说,没什么,这是二十多年的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家里总要有一个人留守。
为什么?怕有小偷光临?我这一问,他那8岁的儿子就大声抢着回答:才不是呢,是在等人!我奶奶在等我姑姑!
我还是有点不大明白,现在的电话方便,打个电话告诉对方一声就行了,干嘛非得在家里等?他便给我讲了事情的原由。
他有个妹妹,妹妹9岁的那一年,有一天去上学后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到学校去找人,老师和同学都说她今天没来上学,他们只得报了案,然后四处寻找,却一直没有妹妹的消息,大家怀疑,妹妹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从妹妹失踪的那一天开始,家里人就开始了漫长的寻找过程,他的父亲几乎跑遍了临近两个省的所有地方,就连父亲去世的前夕,嘴里念叨着的还是妹妹的名字。无论家里人怎么去寻找妹妹,但家里,一定得留个人守着。因为妹妹知道家里的电话号码,也知道家所在的地方。他们想,妹妹要真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说不定能瞅个空往家里打个电话,或者,乘人贩子不备逃回来。家里得留个人守电话,留个人等待妹妹回家。
这一等待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来,他家的电话号码从没更换过,无论怎么忙,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守着那个电话。后来,当地的电话号码升级了,由6位数升级到7位数,为这事,他母亲急得哭了,生怕妹妹再打原来那个号码,打不通家里的电话。她到电信部门吵过,闹过,哀求过,要保留自己的6位数号码,但电话号码升级,是全市统一的,电信部门也无能为力,他只得安慰母亲,妹妹如果拨打原来的6位数号码,电话里有语音提示,会指导妹妹拨打升级后的号码。母亲试着拨打6位数号码,电话里确实有提示,她这才安静下来。但他知道,这种语音提示保留不到多长时间,今后就不会提示了。
渐渐的,他的事业成功,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小车,在老街区的筒子楼找不到停车位,总要将车停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这样不方便,他就想到搬家。但母亲死活不肯离开筒子楼,她担心女儿回来找不到她。她让他们搬,说她一个人仍住在老家里。他哪里能让母亲一个人住在这里,而搬家的心情又迫切,他知道,这么长时间过去,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只得请了公司的一个女职员来冒充妹妹,骗母亲。他以为,这么长时间了,母亲已经忘了妹妹的长相。女职员往家里打了电话,与母亲见了面,管母亲叫妈,母亲也将她当女儿看,但仍是不肯搬家。他这才知道,无论时间多么久远,都抹不去子女在母亲心中的记忆,母亲怎么会不认识自己的女儿呢?
女职员就这样成了他的妻子,然后结婚生子,但搬家的事,谁也没再提过。他们家就一直住在筒子楼里,谁也没嫌过房子简陋。妹妹失踪至今,已二十多年,如果妹妹健在,也该有三十多岁了。这二十多年来,家里一直有人,无论再忙,无论有多么重要的活动,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等待妹妹的电话,等待妹妹的突然回家。
他和他的妻子都知道,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但他们一直遵循着母亲那家中要留人的规矩,他们知道,只有这样做,才可以让母亲那颗受伤的心有些许的安慰。
听着他的讲述,我既心酸又感动。一次不幸的事件,彻底改变了一个家庭的生活习惯。家里时时刻刻有人守着,等待着一个不可能回家的人。我猜想,他的妹妹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不然,二十多年来怎么会一直没有消息。但,这话我不敢说出口。那二十多年的等待,是爱的守候。谁能忍心,伤害这种执着而伟大的爱呢。
无望而望,无守而守。长长的二十年岁月呀,母亲的爱,执着而绵长。
第31篇、遗失的地老天荒

我坚信我会和沐梓重新遇见,重新相识。在地下铁,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在她画展举行的某个城市……
一开始,我以为她是一个流浪文青。每天,她都坐在地铁站大厅的同一个地方,表情认真地看着来往的行人,带着些许的迷惘。
渐渐地,开始注意看她。二十岁上下,明亮的眼睛,小巧的鼻,五官清丽。柔软的长发大部分时间披在肩上,有时也挽成一朵花。只是,嘴唇总是没有血色,让人不由得揣测她是藏在地下的幽灵。有时候,我很佩服她的勇敢,比我勇敢。起码,我还要为了一日三餐在自己不喜欢的公司混日子,不敢做丝毫的游离。
那天周末,公司安排聚餐并包房唱K,我对这些一向没兴趣,早早找个理由离开。在街上闲逛一晚,乘搭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到了终点站已是晚上十点多。列车下来的人寥寥无几,大厅一片静谧。
她居然还在,坐在那里,全身被乳白色的光笼罩。我终于抵挡不了内心的好奇,走到她面前。她马上站起身,警觉地看着我。我有些尴尬地对她笑,我不是坏人,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每天都在这里。她似乎松了一口气,唇角枯涩地翘了一下。我只是在看人的表情。看表情?我诧异。是的。我在画一本画集,画集的主人公是一个人,需要很多表情,所以我在这里观察。
我有些吃惊,没想到得来的是这样的答案。其实我在这里的收获不大。她似乎没意识到我的异样,继续说,我看到的所有人都是一般模样,脚步匆促,神情淡漠。说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我想,她一定来城市不久,否则,怎么会不习惯城市的表情。城市里,人早被喧嚣和浮躁淹没,哪里有心思去随心所欲地释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次,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说,她叫沐梓。
遗失的地老天荒青岩又穿着一件崭新的皮夹克在镜子前转来转去,不时靠近镜子捋捋新剪的刘海。他一定又要和女友去约会了。和他住一起的这么长时间,他平均每三个月换一个女朋友。他和我,终究是不一样的人,他在这座城市活得很好。
我对他说起沐梓,他“哦”了一声,然后回头,对我诡谲地笑,你小子是不是动心啦?我哑然失笑。说实话,对沐梓,是有一点儿好感的。我喜欢这种单纯的女子,对这个世界抱着一种来自本能的天真和好奇,又对城市的声色犬马、聒噪喧嚣持有戒心。
再见到沐梓,我看到了她的画。画在素描本上,用彩色的铅笔。一页一页翻过去,画的都是同一个人。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大多数是翘着一边嘴角,笑容痞气而桀骜。这就是你画集里的男主角?我问她。
是的。她点点头,可是我只画出了一种表情,别的表情,还没找到适合他的。我把素描本合上,跟她开玩笑,人的表情不都是一样的么,喜怒哀乐,不过是脸上若干肌肉的组合排列。沐梓认真地摇头,眼睛里有异样的光芒一闪而过。不对,我的石头不一样。石头?没想到这个帅气的少年有这样难听的名字。她听了咯咯地笑,露出两颗白牙,说,是呀,他的名字是不好听。不过,他是独一无二的。
这次,沐梓似乎很兴奋,说了很多话,说关于石头的画集半年后就要出版了,还说出版社对她的作品很满意。我第一次见到她笑得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这是这个城市少有的表情。
这是青岩第一次带女孩回家。之前他从不会这样,所有的风流都被他扔在外面,和生活泾渭分明。地上的衣裙鞋袜,从客厅进门开始,一直延伸到他紧闭的房门。我的心里忽然就积满了莫名其妙的愤懑。想用手砸房门,想了想,还是把手放下来。
进了自己的房间,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总是想着隔壁的一男一女。青岩和她,相识了多久呢。也许,时间并不是问题,正如我和沐梓相识不过一个月,却已深刻于心。只是,青岩一向滥情,定是和以前一样的露水情缘吧。
上了两个小时的网,终于听见敲门声。青岩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外面吃饭。开门,见到他用胳膊搂着一个女孩的肩膀,那女孩长得苹果似的小圆脸,带着小小的单纯和可爱。青岩看她的表情也与以往不同,洋溢着幸福和满足。他说她叫心凌。
我想青岩这次是真的动心了。识相地谢绝了他们的邀请,我继续呆在家里,吃了泡面,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话响了,是沐梓的,言语有些忐忑,要邀请我去她那里看她的画。听我不作声,又怯怯地为她的唐突道歉。
其实,迟疑是因为兴奋,我连忙抑制住心里的兴奋说了好,然后忙不迭地出了门。是在市郊的一幢破旧的小洋楼,楼体爬满了苔藓,在夕阳的余辉里泛着暖光。按她说的地址上了三楼,她已经倚在门框上等我。
如我所想,沐梓一个人住。只是一间单房,除了床和一些必备的物品,就是靠在墙上的很多油画,都是那个叫石头的少年。或撇嘴,或皱眉,或开怀地笑。我在油画面前一幅一幅地走过去,那个叫石头的少年似乎和她素描本上的有了一点不同,那表情似曾相识。
正要问她,她却挽住了我的胳膊说谢谢,她的动作不带一点暧昧,是真的对我深怀感激。我的笑容僵在脸上,终于用手拍了拍她的手,说要说谢谢的是我,是你让我知道我还没有被这个城市湮没。
青岩和那个叫心凌的女子在一起很久了,这次完全没有分手的迹象。我想,这一次,他是真的爱了。不久,青岩说要和心凌搬到城市南端的一个小区,我有些伤感,却是真的替他高兴。只是,在他和心凌亲昵地坐上计程车的尾座,青岩高兴地关上车门的那一刻,我的心里还是晃过一丝惶恐。直到计程车在车水马龙里消失成一个小点,才微微舒了一口气。
独自回到家,我躺在床上,等心跳恢复正常。我给沐梓打了电话,我说沐梓,我想找你。沐梓在那边静默了一下,说了好。
这次见沐梓不是在她的家,是在游乐场的摩天轮下面。她一直抬着头看着摩天轮,以至于我走到她的身后,她也没有反应过来。沐梓穿了干净素雅的棉布裙子,长发海藻一样披在肩上,像单纯的孩子。
我试探着拍了她的肩,她似乎吓了一下,见了我,微微一笑,问,过几天的话,摩天轮会转吧。我看着旁边立着的那个“机器故障抢修中”的牌子,说,也许吧。离开前,沐梓用手掌盖着眼睛,抬头认真地凝视了一下那些停在空中的空空的坐舱,期盼地点了一下头,说,我想让石头坐在上面,笑容清澈地朝下面招手。
那天,我带沐梓玩遍了除摩天轮以外的所有设施,沐梓很开心。但我终究没能说出那三个字。我对自己说,是因为我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向她表白,而不是因为我有些害怕,害怕说出来了,就意味着将要失去。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为自己的表白准备了很多,想了各种各样的方法,都被我一一否决。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何况,在我爱的人面前。
最终,我带了很多的照片,从小时到现在,各种各样的表情。我想为沐梓的画集提供更多的素材。我选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带着我的礼物到了沐梓的住处。在沐梓的门前犹豫良久,手指终于落在那面老旧的带着精美雕花的门板上,然而,门久久不开。我的心里浮起不祥的预感,把门砸开,我见到了倒在地上的沐梓,她的手里还拿着画笔,颜料撒在尚未完成的一幅油画上。那幅画里,石头正得意地把脑袋从摩天轮的坐舱里伸出来,未完成的笑容也是灿烂如葵花。
沐梓醒来是在第二天的上午,那时太阳刚刚升起。看见病床旁边的我,她皱皱眉,身体警觉地朝墙壁靠了靠,眼睛里有瞬间的惶惶然。过了一会儿,紧蹙的眉头才舒展开来,朝我虚弱地笑,说吓着你了吧。
我摇头,并安慰她。医生说了,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脑肿瘤,可以做手术切除。可是,会影响记忆力。也许,我很快就不记得你了。她笑着说,但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担心,更多的只是遗憾。我把她的手放在手心,心里的疼开始蔓延,眼泪开始往外涌。我转过身,不让沐梓看见我的眼泪。半个小时后,沐梓吵着要吃苹果,我去买了后回来,她就不见了。医生说她坚持要出院,去找另一家医院做手术,可是不愿意说出那家医院的名字。我愣在原地,哭不出声音。
事实上,从见到她的素描本开始,我就知道她的真名并不叫沐梓,沐梓只是她的小名。她的画集,画的都是同一个人,那就是青岩,小的时候,他的小名就叫石头。我相信,她一定是青岩的青梅竹马吧,他和她相约过未来,相约一起去坐摩天轮,一起乘搭地铁在城市的地底下游玩。直到青岩独自一人到了这座城市,在城市里的声色犬马里迷失,终于回不去。而沐梓,在等不到青岩又发现自己生了脑肿瘤后,便到了这座城市找青岩,她一遍一遍地画石头,不过是想让自己不要那么快把青岩忘记。
而青岩,是依然深爱着沐梓的吧。心凌,和沐梓那么相像。他只是不自知。我想,在沐梓和青岩之间,我是一个道德低下的第三者,虽然严格来讲不是。但我没有告诉青岩沐梓的到来,完成沐梓的心愿。我爱沐梓,我不知道这值不值得原谅。
总有一天,沐梓也会把我忘记吧。但或许这是好事,在没有青岩的世界里,我和沐梓的爱情才可以得到圆满。我坚信我会和沐梓重新遇见,重新相识。在地下铁,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在她画展举行的某个城市……因为,她画布上的那些表情,一定都是我的。她一定记得,我曾经为了她,真实地欢笑,担忧,以及红了眼眶。
第32篇、第101次他却拒绝了我

一直以来,我以为他总会在我的身后跟随,不论我什么时候需要他。因为他说过,他会等我一辈子的。可是,他食言了。
我和他是大学时候的同学。我16岁上大学,比他小两岁。在学校里,我总是小妹妹,和很多男生关系都很好。当然,和他特别要好。
我确实是没有想过男女之情的,可能是因为我还小。直到那一天,他突然面红耳赤地递给我一张电影票,期期艾艾地说,这是一部爱情片。真是老土,老土得可爱。不过我还是直截了当地拒绝他了。我说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会选择他的,但是他没有退却。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无时不刻地出现在我身边,关心我,呵护我,什么事情,在我要做之前他已经抢先帮我做了。可是我告诉他,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要再继续下去了。他说,他会一直等下去,直到我同意的那一天。
大学毕业后,我们俩都被保送本校的研究生,不在同一个专业。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实验难题,基本上都是他一手包办了,连我的导师都和他的导师开玩笑:我那个师女婿呢?最近怎么没有看见他了?
5年的研究生一下子过去了,我也到了25岁的年纪。也确实考虑过选择他的。但是终究没有开口。为什么呢……可能还是觉得有些不完美。他总是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头发乱乱的,不修边幅。还有就是太瘦,虽然在南方人中不算太矮,却还不到一百斤,我还是比较喜欢运动型的男孩子。我直接了当地跟他说过我不选择他的原因,一向健谈的他沉默了好久。那时我倒是希望他能够听了这句话离开,但是他接着说:“我是对你最好的,这辈子都是。”
博士毕业后,我留校当老师,他选择了出国。当时同学们给他送行,我没有伤感,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个在我身边围绕了7年的人终于走了,我不用再喋喋不休地说,“我不喜欢你这个类型,你放弃吧”这样的话了。
很快我交了一个男朋友,他比我大6岁,家境很好,在他父亲的公司上班,当了一个财务经理,一个月可以收入过万,房子车子都有了。
可是交往深入下去,我就发现了差距。我说的话,他总是嗯嗯嗯的,半懂不懂。我的意思,他总是不能理解。这段感情断断续续维持了一年半,终于还是分手了。这时候,我才记起那个总是微笑地站在我身后,什么事情都不他来。
从小我都是优等生,考上的也是最好的大学之一。本科时是直博生保送,博士时是优秀博士毕业。所以我觉得身边的人都应该是这样子的,不用我费神地表达,可是我错了。
苦闷中我迎来了我的28岁生日。28岁的女人似乎就给人另类的感觉了,虽然照镜子我没有什么自卑和苍老的感觉,但是父母亲和朋友们都开始为我着急了。于是我开始了一轮一轮地相亲。
那些相亲的对象,要么有钱而粗俗,要么木讷而迟钝,还有就是唯唯诺诺不知所云。一个一个,都只让我更加想起天边的那个他来。那个睿智、懒散、关切、幽默、善辩的他。
在我副教授评审述职会上,突然我发现了他。坐在台下,眼睛还是那么明亮,人也还是那么瘦。头发看起来还是脏脏的,拿着一支笔,坐在前排微笑着看着我。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苍老了一点,不再像那个没事就要和人家滔滔不绝争辩的年轻人了。
原来他已经被学校作为人才引进回来了,不在我们系,但是是一个学院。我还在报副教授的时候,学校已经答应给他正教授的职位了。所以他有资格享受了一套不大不小的福利房,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已经算是不错了。
他装修房子的时候我经常去他家给他参谋,似乎又回到了四年前的日子,他给我端水,削水果,给我回答工作中的种种问题。
那一天,他房子装修完了,邀我去吃饭。只有我们两个人,晚上的灯光很美。我知道他要说什么,有点期待,又有点紧张。果然他说,房子有了,缺一个新娘。
我装作没有听懂,其实我是希望他继续四年前那样的直白,直截了当地说:这辈子我会让你知道我是对你最好的。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喟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说。
送我下楼的时候,他竟然握了握我的手,很紧很紧的,握得我有些生疼。幸好他很快就放开了。然后招呼也没有打就走回去了。
以后的日子就忽然尴尬起来,他碰见我也只是淡淡的,点个头打个招呼。校车上也不和我坐一起。等车时也不和我说话。我的硕士生答辩时请他来当委员,他也推脱了。
终于我看见他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我心里确实酸酸的,莫名其妙的还有些愤怒。我最好的朋友劝我说,他大三开始追我,我就算倒过去追他一回又有什么?都要快三十岁的人了。
可是,当我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和他说的时候,他居然面不改色地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也听说过他交女朋友了,但是怎么可能这么快呢?从我十九岁到现在,这么多年的感情,他都等了那么久了,难道他一下子忘记了吗?他不是说过等我一辈子的吗?
昨天晚上我哭了一晚上。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这么哭过。难道男人真的这么容易转移感情吗?真的吗?
第33篇、错过一时,错过一生

这个故事最早是是在2000年某本杂志上看过,记得当时木瓜还把此文摘在笔记本上。虽然现在看过很多种类似的爱情故事,
不过不是很喜欢这个故事,感谢故事迷:宁洪提供。
生活有时阴差阳错,你错过了一时,就似乎错过了一生。
有个男孩,在学校的新生联欢会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女孩笑如春花,聪明活泼,男孩对她几乎是一见钟情,却没有表露。因为男孩刚经过高中阶段循规蹈矩式的教育,对男女感情小心翼翼得令人难以置信,他想:“再等等吧,等一切成熟些,再向她说。”
一年多后的一个夜晚,男孩终于鼓足勇气约女孩出来,向她表达了心中的爱意?没想到,平时伶俐的女孩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想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一个星期以前……我已经……接受了另一个……男孩……我真的……不知道你……会喜欢我……”女孩说完就跑掉了,没有让男孩看到她湿润的眼。
后来,有人看到男孩同学校的“校花”经常出双入对,大家都以为他看中了“校花”的美貌,谁也没有注意,“校花”有着和女孩一样的春花般的笑容,非常相似,所以谁都没有发现男孩的苦心。但是没过多久,男孩与“校花”的爱情就以分手告吹。
大学生活很快就结束了。毕业后,女孩披上了嫁衣成了别人的新娘,而男孩再没有恋爱过。因为他清楚,只有这个女孩才是他今生唯一的至爱。
男孩从朋友那里辗转打听到女孩的生日和地址,每到女孩生日时,他就会叫人送去九朵郁金香(他不知道女孩最喜欢什么花,他自已最喜欢郁金香)。男孩知道女孩已为人妇,所以他从来不在卡片里留下姓名和联系号码,他不想因为自已的感情而影响女孩的生活。
几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男孩依然是形只影单,依然记得每年都送花给女孩。就在女孩生日的前两天,男孩参加了一个同学聚会,他听说女孩在这几年里经历了两次离婚,如今也是独身,心里又是心疼又高兴?他为女孩遭遇了感情的不幸而心疼,又为自已再次有了机会而高兴……
终于等到了女孩的生日!男孩兴奋得难以言状!他想这次一定要亲自把花送去,再向她表白。为此,他几乎逛遍了所有的花店,最后挑选了最美的花朵郁金香。
当小姐把花包扎好的刹那,男孩在卡片里写下几个字:你知道我在爱你吗?!男孩英俊的脸上洒满了笑意与渴望,径直向街心走去……
就在那时,一辆逆行货车撞倒了他……
女孩在收到郁金香的同时也收到了男孩的死讯。
女孩明白了一切,她把自已锁在了房间里哭了整整一夜。她回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男孩对她的表白?她一直不知道 ,这近10年来,男孩是如此执着而痴迷地爱着她!想到这里,她就哭得更伤心,奔泻的泪水将郁金香浸染得无限凄美。女孩知道,她失去了今生难遇难求的至爱。
然而,长眠的男孩肯定也不知道,女孩最喜欢的,正是郁金香啊……
第34篇、偶像的黄昏

一次笔会上,认识了一位女学者,她是研究婚姻和家庭问题方面的专家。后来我们熟了,她告诉我她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并因此而开始关注婚姻问题。
这位女学者的前夫是一位诗人,他们是在一次演讲中认识的。那时她还是一名大学生,一个标准的文学青年,而他已在文坛小有名气了。她对他从崇拜到爱慕,并成为他的恋人。他们的爱情很浪漫,因为相隔两地,他们的来往只能是书信,还有电话。一到周末,她就跑到学校传达室等电话。诗人每月一半的工资都捐给了电信局。每年只有寒暑假才能相聚,然后,又是长长的别离。
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他们终于在一起了!但是谁也没想到,走进围城才一个月,就爆发了激烈的战争。
起因是一根保险丝。那天吃过晚饭,两个人一个伏案工作,一个靠在床上看书。突然,房间里一片黑暗。原来是保险丝断了。女学者正赶译一篇稿,催促丈夫赶快换保险丝。可丈夫却说:家里没有保险丝,等明天上班找电工来换。然后找出一枝蜡烛点上。
女学者望着微弱的烛光,又低头看看一行行蚂蚁一样的英文字母,央求丈夫去楼下同事家要一截保险丝换上。又被丈夫回绝了,让她将就点儿:“古人没电不也照样读书写字吗!”
这下她可生气了,起身咚咚咚下楼,去敲楼下邻居家的门。邻居不仅拿来保险丝,还热情地帮她换上。本来应该没事了,可等这位邻居一走,丈夫就冲她发起火来。
“我叫你不要去你非去,你是成心让我在别人面前丢面子!”
她不服气地反驳道:“是你的面子重要,还是我翻译稿子重要?”
“你还当着他的面叫我名字。告诉你,以后当着外人的面,要叫我李老师!”
女学者看着丈夫,像看一个陌生人。那一夜,她抱着被子睡到了沙发上。
虽然第二天他们又和好了,但是没多久,这样的场面又重复上演。到最后,两个人都筋疲力尽,懒得再吵了。于是,他们选了一个日子,一起去了婚姻登记处,心平气和地分手了。
“其实从保险丝断了的那天晚上,我就意识到,我们的结合是一场错误。生活是很具体的,仅有诗歌是不行的。我怎么也没想到,能写出如此美妙诗句的一双手,却连换保险丝这样简单的事都不会!那一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坍塌了。以后的日子更加证明,除了写诗,他在生活方面很低能,所以分手是必然的。”
婚姻失败有许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偶像。偶像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嫁的。
分手以后,他们又成了朋友,经常打电话,偶尔还会聚在一起,谈谈诗歌。
有些人还是放在远处比较好,比如说——偶像。
第35篇、传说中的爱情故事

有一个画家,他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
画家是一个孤儿,因为很穷的原故,所以他不能向故娘表明爱意。每天他只好静静地座在小河边,等着美丽的姑娘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来河边散步。然后画家就盯着姑娘河里的倒影发呆。他不止一次地幻想,要是自已能跟姑娘说上一句话,那她的声音该是天籁般的吧?
要是自已能变成姑娘的白色骏马,那他就会带着心爱的人儿奔向天边,去看五彩缤纷的云;
要是有一天能娶她做自已的老婆,那自已肯定是天下最快乐的人了,想到这儿他感觉快幸福地晕过去了。
很多天过去了,画家的画板上空无一物,又过了很多天,画板上才多了一条难看的鱼儿,因为这条鱼有一天打乱了姑娘水中的倒影,所以画家才故意把它画的这么难看。
画家的心里没有别的打算,他的所有希望与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看见姑娘美丽的身姿,他才会感到快乐。这样的生活倒也不错,他白天在小河边借写生的名义,偷偷地看着心上人,晚上回来就画一此东西,因为他本身是一个很有天份的画家,所以卖画谋生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工作。画家曾依照自已的想像画过不少心上人的肖像,要是别人欣赏,那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件极为美妙的作品,可是画家不满意,他认为自已画的比不人心上人的十分之一,
因而感到十分难过,他不太勇敢,所以至今没有真正盯着心爱的人看过!
有一天,画家很早就去了河边,可是到了中午心爱的人儿仍旧没有出现,他感到失落极了,连天空都阴暗了下来,画家不明白幸运终于要降临到他身上了,当他感伤未名,准备回家的时候,他看到在那绿色的河畔,一位美丽的人儿,穿着洁白的裙子,骑着白色的骏马迎着金色的阳光朝霞他走来了,像是梦境啊!他真怕自已不小心醒过来,近了,姑娘微笑着问画家:“这么多天,你都在画些什么啊?”
“鱼”画家指着画板上那孤单的鱼儿笨拙地说。
“呵呵,从来都只是这一条啊”姑娘取笑着。
画家红了脸,嘿嘿地笑了。
那个下午他们算是真正地认识了,画家知道姑娘的名字叫百合,并且为她画了一幅像,画中心上人的笑容比得过开的最灿烂的百合花,皮肤比世上最洁白晶莹的白玉还要动人。这样两个善良美丽的年轻人开始恋爱了,他们一起在河里游戏,一起看日落日出,一起骑着白马在草地上奔驰。他们是多么相爱啊,眼神中充满着生命的激情,他们多么般配啊,任何的赞美之词都不够表达这么美妙的情景。就是爱神也感动了,在他们不小心从马上掉下来的时候在地上撒满了玫瑰花的花瓣,乌云也会躲着他们,免得雨水淋湿了他们。
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时光啊!每天夜里年轻人都会从梦里笑出声来!
然而幸福总是短暂的,没过了多久,一天夜里,百合慌乱地敲打着画家的房门。她哭泣着,因为很多的原因,这个微弱的生命要被世俗左右了,因为迫于压力,她不得不嫁给一个自已本不喜欢,然而有权有势又早有婚约的人。在这里我不再将这种无奈与悲惨的事情详细描述,总之这是一件相当可恶、可恨的事。您尽可以用最伤痛的词来描述。还算好的是,我们的男女主人公并不曲从与这种世俗肮脏的势力,他们决定要逃离开个地方。
他们商量好第二天,百合骑着白马来找画家,然后一起离开这个地方。这真是一个难熬的夜晚,画家数着天上的星星,以防止自已睡着,他数了4689个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已经过了他们约定的时间,可能是有什么事耽搁了吧?于是画家又数了1000个星星。然而不幸的是,他没有等到心上人,而是听见别人在议论,一个美丽的姑娘,骑着白马从桥上摔了下去,然后再也没有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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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照常过着,每个人的生活都照旧,甚至画家的也是,他每天都去小河边,拿着自已的画板,像从前一样对着河水发呆,所不
同的是,现在每过一会儿他就会在画板上画几笔,没有人看见他再吃过东西,他只会偶然喝喝河里的水,脸上露着圣洁的微笑。然而他的心是疼的,只不过太疼了就会麻木地感觉不到,后来他身体太虚弱了,所以就一直待在小河边,用颤抖的手不停地画着什么,每画一笔,他的心都会疼一下,想到一件与心上人的往事,想到他们初次见面、想到那比百合花更灿烂的笑容、想到他们第一个吻、想到他们在一起的所有。每想一件事,画家都会掉一滴泪,后来泪水都快要滴满放画笔的小木筒了,这个时候,才可以发现,原来画家是在画自已的心上人,这是怎样的一幅画啊,那生命尽情开放的百合,你甚至可以闻到它们的花香,在花儿的中央,啊!我的心上人啊!那该是怎样的一种美丽啊。
虽然只是轮廓,可已经是美丽的夺人心魄了,该怎么办呢?世人难道还有一种色彩能够描绘她吗?不,没有,没有!于是画家用自已的眼泪去调色彩描绘她的肌肤,用自已无名指上的鲜血描绘她的嘴唇!用自已的睫毛画她的眼睛。不知过了多少天,画家最后在心上人的无名指上画上了一个世间最美丽的蓝宝石戒指,在画完工的一瞬间,神奇的一幕出现了,画里的一切都活了,那美丽的百合开在一个花园里,花儿的中央,那心爱的人儿正座在花丛里,眼睛比黑珍珠还要美丽,嘴唇红的像玫瑰花花瓣,肌肤比得过世间最晶莹的白玉,手上戴着蓝宝石戒指,比百合还美丽的微笑,她正在对画家招手,那是多么温暖的场面啊,画家走过去,拥着心爱的人,笑了!
第二天,下了一场雪,人们在小河边发现了画家,他已经冻僵了,但脸上露着圣洁温暖的笑容。人们都说,画家把自已的生命放在了画里,因为没有人见过比百合花还美丽的笑容!
这是一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我想告诉大家,不管这个世界如何变化,起码在地球的一个角落的一条河边真的存在着一个爱情!
第36篇、五月往事

他想这是一种机缘,能遇到一个像槐花一样,让你醉到很久之后的人。
五月,那条街被浓烈的槐花香浸染着,他在九路站台遇到她,不小心碰到她的手臂,一小片微热的肌肤。她回头,眼睛细而媚,黑白分明,他觉得有些晕眩。
从此,他开始有意地在站台等她,可是都没有碰到。
一天,他不经意回头,站台十米外是一个小书报亭。他看见那个女孩,真是柳暗花明。走过去,她甜甜地微笑着注视他,他买了很多本杂志,捧了一撂,没来由地想笑。
此后他成了常客,只是她很少说话。
一天他鼓足勇气说,“可以请你吃饭吗?”她摇头,算是拒绝。又试了几次,她也一样回答。慢慢地,他从等待的故事里消失了。
那个五月过去了。
多年以后,他在这个城市的报纸上看到一个关于五月槐花的片段。
作者是一位跛脚的女孩,故事里讲的也是他记忆里的那条街,她说有个男孩常在她的书报亭买杂志,他似乎是喜欢她的,而她也一样钟情于他的谦和俊朗,只是从小的残疾让她自卑。她曾想接受他的邀请,但怕毁了在他心里的样子。于是她狠心拒绝。
那个男孩消失后,她痛苦了很久。之后这失落的五月让她添了一点对未来的希望,要从那种暗淡生活里走出去。她开始写文章,于是获得了崭新的未来,也终于遇到深爱的人。她说那个五月里无望的爱情成全了她,并非每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都只有痛苦,它给她的,是无比珍贵的勇气。
他啜着绿茶,在那些芬芳的文字里嗅到氤氲的槐花气息。
第37篇、最恰当的时候

三年前,他给她一个承诺。在恰 当的时候,他会带她到他的家乡看海。
那时,他们正处于热恋之中。她说:“好啊。”但是三年后,一切物是人非,他移情别恋,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子,而她正和一个少年若即若离。
她一直想看海。她说:“什么时候,去看一下海吧。”少年说“好啊,选一个恰当的时候。”
她突然恼了,追问“什么才是恰当的时候?现在不是吗?”少年呆在那里,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发火。她突然发现,这么多年了,自己还记着他,还在乎他说的“最恰当的时候”。
她离开了少年,不管他的伤心欲绝。与其说是不肯原谅少年,倒不如说是无法原谅他。她一个人坐了三天火车,终于看到了海。海并不是她想像的那样蓝,而是灰色的有着淡淡的腥味。
她很失望。 []
回来后,她就郁郁寡欢,她老是想,是不是这世界上的事真的有“最恰当的时候”,譬如看海,现在并不是最佳季节。
她开始相信,也许当年他说得对。她一个人过着,春去秋来。
直到有人告诉她,他病了,而且病得不轻。传达这个消息的人,是他的朋友,他在说这番话时,似乎十分犹豫。
她第一个念头就是想马上看到他。她知道这并不是恰当的时候,他的爱人也许在,或许他们还有孩子。 []
但是,她去了。一路上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就像第一次和他约会。
病房在十楼,一个没有阳光的房子。他躺在病床上,身边没有一个人。一袋白色的输液袋挂在床头,她似乎听到那液体滴答、滴答地流进他的身体。
他似乎已处于昏迷状态,但他仍然呻吟着。
然后有人进来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带着一个胖胖的女儿。这个漂亮的女人盯着她,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为什么会走到她丈夫的病房里。
她走了,很伤心。
第二天,他的朋友告诉她:“他走了,在最后时刻,他说他知道你来看过他,他说他以前曾经有些对不住你。” []
现在,她知道,她去看他的时候是最恰当的时候。想着想着,泪就流出来了。
第38篇、星空的忧伤
当时间匆匆的滚过,在岁月悄然滑落时,于空寂无奈、孤独无助中,追寻一份失落的记忆,期望一点远去的祈及,但,更多的却是寻找无尽天空下一处心灵的栖居。
我承认我不是什么好孩子,我经常迟到,不上课,迷恋网吧,沉迷网络游戏,通宵玩魔兽世界…我也常常想如果没有这些,我还是不是我?你又会不会像现在这般在乎我?
晚间操场,我问你,你喜欢我什么?你脸上写满了吃惊和疑惑,我暗笑,强作镇定,接着说,那上课用书挡着脸,冒出两颗眼睛看我的人是谁?经常我不在时,帮我收拾书包、抽屉的人是谁?那又是谁会经常隔着那么多人向我递纸条?我当时说了很多,越说越得意,星空璀璨,银色的月光投射大地,淡淡的、静静的,和周围的景物融为一体,迷人而又浪漫。我看着你低头红扑扑的侧脸,一双水灵的大眼睛,不自禁扳正你,伸开臂膀抱你,你只是象征性的挣扎下,第一次,软软的、暖暖的、麻麻的,嗅的全身爱的味道。
那以后,我们开始了地下工作,避开同学,我们偷偷的一起吃饭,躲过老师,我们偷偷的牵着手一起去上课,躲避爸妈,我们偷偷的在马路上压到很久,反正一切都是偷偷的。你说,你喜欢星空,就像喜欢我的眼神,忧伤中透着些抑郁。你还说,你想看看那里面会藏着些什么?每天晚上自习课下,我都会陪你坐在操场上看星星,你靠着我,枕在我肩上。有一次你问,我们能不能就这样,直到一辈子。我宠溺的揉揉你头,傻丫头,当天空不再有星星的时候,我才允许你离开。你挨的更紧了,我猜你心里也会这般想吧!
为了便于出行,我租了一辆自行车,我喜欢你从背后环住我的感觉,既温馨有亲近,和韩剧中的情侣一般,我十分享受。我载你去公园,游乐场,试各种各样的衣服、鞋子,我看着,虽然大多都买不起,但你脸上充盈着满足。临走时,你在一家鞋店的橱窗外徘徊了很久,一双长筒鞋,带镶边的,粉红色,我想你穿上一定很漂亮。买下来吧,我说,你摇摇头,沉默了会儿,这我买的起,我又道。走吧,这可得花掉你一月的打工钱。你还是怜惜我,你还是迁就我,处处想到的都是我,看着你远去的背影,双眸有点湿润。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很幸福,像大多初恋情人一样,我们喝一瓶水、吃一碗面,为了刺激,我们赶最后一班的车,听一个MP3、用一个个耳机,你会拽着我撒娇,你会把手插进我的口袋里。我养成了一个习惯,经常把钥匙环套在食指上,时不时的转一转,你说这样很帅。
高二升高三那年,学习变得异常的大,你变得越来越暴躁,越来越没有耐心,我和其他女孩说句话,也会遭到你好一会儿冷落。遇到这情况我总是笑笑,我是你的,正如我包揽一个你一样。我的成绩不是很好,游走在班级的末尾,不像你能考第一,拿奖状、奖学金。曾经有段时间我很努力的学习,但一次次月考还是以失败告终,我知道我不是块学习的料,我的未来很模糊,而你则是重点大学料。我和你的差距太大,鸿沟难越,我想渐渐的疏远你,然后离开你,我一直有个心愿,想给你你想要的。
你的生日在腊月,隆隆严冬,将近晚饭时间,我裹着皮袄站在你宿舍楼下,大喊,老婆阿静,快下啊,你老公在等你啊——!一个个女生从阳台探出脑袋,我看见你脸红彤彤的,走到楼梯的拐角处,我点燃了早就准备好的烟花,当绚烂的花朵在空中绽开,那一刻我的心融化了,该不该离开你?我迷茫了。“阿静,生日快乐”,你打开我的礼物,一双鞋,长筒,镶边,粉红色,下一秒,你紧紧的抱住我,我能感觉到汩汩的泪水流进我的脖梗里。
时间像流星在星空中划过,悄无声息,高三顺利的结束了,众望所归,你拿到了北大的录取通知书,而我只上了一所当地的普通大学。我们就像两条直线,要么没有交点,要么只有一个,而这一个也已经结束了。那天我提出了分手,没有任何缘由,站在起初的操场上,夜里的天空灰蒙蒙的,凉凉的略带凄冷,你在我面前,脸上全是不相信,那时我也不相信自己会这么说,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抖出一根,点燃,狠狠的吸了两口,任由苦涩在嘴里蔓延,接着又说,我们都累了,放手吧,大家都会自由一点。你红肿的眼睛,没有说话,最后一次,我吻你的额,把你拥在怀里,又一次,泪水滚进脖梗,冰冰的,凉凉的,就像我当时的心,再也没有温度了。
我不敢停留,我怕没有离开的勇气,我把身影印在黑暗里,留下你一个人,在拐角处看着你。天空轰轰然,弥补乌云,瞬间夹杂着闪电下起了倾盆大雨,而你没有离开,仰望着夜空静静的站着,许久许久。雨水带着泪水模糊了视线,刀般绞着心脏,寸寸的流着鲜红的血,雨中的你显得那么的无助和单薄,突然有些不忍,但又极力的压制了上前的冲动,毅然留下自己的背影,消逝在无尽的夜色里。
没有我,你可能会更加幸福。
大学后,我变得沉默寡言,不爱说话,迷恋网络,成天的打魔兽,通宵、翘课更是变本加厉,我要找到一个发泄的借口,而网络就是一个对象。大一第二学期,班长就给我冠了个“闷骚”的称号,大概以前我没发现自己是这种人吧,不然怎么会离开你?放任你在滂沱的雨中?又怎么会在离别的那一刻又给了你一次心碎的悲伤?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贱”?是不是想抽我?来吧,我也这样的恨自己。
时间总会让人感到伤悲,一年后,我在魔兽公会里遇到了一个大妹子,加了她的QQ,翻看了她的相册,她很讨人喜欢,可能整个会里只有我这般认为吧,因为她相及了你,大大的眼睛水花花的,像空灵的星空,澄澈纯洁。我以为忘记你了,在看了她的照片时,我眼睛湿了,记忆的碎片开始拼凑、组合,你现在会干什么?还记不记得一个让你伤心的男孩了?又是不是找到了别一个我?
到这里,真的写不下去了,心里酸酸的,眼睛模糊了好几次。淡然了就释然了,十六岁的星空,谁不透着点忧伤?一份记忆,一点祈及,让灵魂深处坐落一片栖息,在那里我能再次遇到你…

第39篇、天边的云彩

(一)
艾文在快四十岁时经历了一场网恋。网友名叫舒云,二十四岁,在英国攻读硕士研究生。
艾文担任公司IT部门经理一职。这些年来他内心深感孤独,有种在精神上急于被异性理解的渴望,因而在舒云面前卖弄风趣和学识。艾文起初觉得她年青单纯,和她网聊是短暂安全的,她会象其他聊友那样在他的好友名单里匆匆而过,不会带给他任何感情上的困扰。但随后他发现舒云对自己产生了依恋。
有一次在公司,当艾文在午餐时间登录进QQ时,发现舒云在线。艾文以前几次都是在晚上和她聊天,那正是舒云的白天时间。此时的艾文有些纳闷,问道:“你那里现在几点?”
“快凌晨五点了。”
“为什么不去休息?”
“在找论文资料,顺便等你。”
至此,艾文认为情况不严重,因为双方还没有任何表白。随后一段日子里他借口工作忙,没有再登录QQ。他们只是用邮件通话。艾文曾向舒云要过照片,当时她回绝了。有一次舒云给他发来她的照片: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蛋,戴着黑框眼镜,扎起来的长发,身着牛仔裤和体恤衫,腰上围着一件夹克衫。在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影背后是一片草原。
“这是苏格兰高地的一个牧场。”舒云解释说。
“太美了!”
“什么太美了?”
“年轻。”艾文含糊地回答。年轻就是好,能拥有很多前景和可能性。艾文想象自己重新回到学生时代,也去体验出国留学的各种经历。或许他恰巧成了舒云的同学,和她结伴旅游,途中产生了期待,发生了故事。
作为回应,艾文找了张自己回老家休假时拍的照片:油菜花盛开着,他站在田埂上冲着太阳忧伤地微笑。艾文注意到自己的眼角鱼尾纹增多了。他把这张照片发给了舒云。
“我喜欢这张照片,这个年龄的男人最有成熟的韵味。”舒云说。
(二)
晚上艾文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穿着黑礼服和白衬衫在舞台上演奏肖邦的幻想即兴曲的中段,那个旋律如歌的部分,艾文将这段曲子的乐思理解为“柔情的表述”。在回复舒云的邮件里他把这个梦告诉了舒云。舒云曾向他谈起过她学钢琴的一些往事。
“我练过这个曲子,差点去考十级。你给你女儿买钢琴了吗?”舒云回了邮件。
舒云的回复提醒了艾文,他开始争取为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买钢琴。说“争取”是因为艾文的太太沈晓群一直认为让女儿学琴既浪费钱又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业。经过数次艰难的争执后,太太终于同意了。
艾文还是深感沮丧,他知道事情虽然得到解决,但问题还存在着。他认为靠争吵来沟通是个非常愚蠢和糟糕的手段,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有效办法了。因为他们双方都认为自己的感受被对方忽视了,两人都心存怨恼,所以不争吵才怪。
“艾文,这几天在忙什么?”舒云问。
“给女儿买琴。”艾文匆匆回复。
“我喜欢黑色的钢琴。”舒云在邮件里告诉艾文。
“我也是,但我女儿喜欢深棕色的。”
在灼热的阳光下,艾文大汗淋漓地帮着搬运工将大包小包的钢琴包装件搬进家门。他提心吊胆地照看着装配师将一个个部件装配成钢琴,殷勤地为调律师递各种调音工具或者消暑饮料。
他也不得不又一次为钢琴的放置位置和太太争论。艾文认为将钢琴放在客厅里,有利于发挥它的音色,也能在视觉上起到愉悦人的效果。而太太不想让一个吵闹的大玩具破坏了客厅原有的布局和功能。艾文作了让步,他将自己的书房腾出来当琴房,把自己的书桌和书架搬进了平时用于储物的房间。艾文感觉前所未有的疲惫,比小时候在乡下干农活还累。
当钢琴终于安置好以后,艾文坐在琴凳上,他拙笨的手指在光亮的黑白琴键上摸索,指间流出的琴声虽不成调,但清脆乐耳,带给了他一些宽慰。
(三)
舒云来邮件了:“我一直向往去西奈山,想找人结伴而行。”
艾文在网上查了“西奈山”的资料,明白了舒云话中的含义,但他违心地回复道:“那鬼地方太荒芜了。”
舒云却又发来一个图片,上面是一杯看上去芳香浓郁的咖啡:“这是StHelena咖啡,我最爱的咖啡。它可能没有牙买加BlueMountain那么有名。但我喜欢它的浓郁和它顽强的生命力,在陌生的地方一样可以绽放洁白的生命花朵。我喜欢坐在煮咖啡的房间里,温暖而又芳香,心情会放松很多。艾文,你累了吗?和我一起喝一杯咖啡吧。”
艾文喜欢她的文字。他微笑着阅读这份邮件,而最后那句话几乎让艾文的嗓子哽咽。
“舒云,你让我感到年轻了十岁。让我们相约一起去西奈山朝圣吧。”这次艾文在心里回复道。
公司总经理约谈艾文。他高度赞扬艾文管理的部门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平台,为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打下了基础。然后他问艾文:“有没有考虑过更上一个台阶?”
艾文说自己喜欢现在的工作,部门经理这个职位给了他做具体工作的机会。总经理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微笑地说:“你也算是公司的元老了,是时候坐享其成了。”
艾文感觉到他的笑容里隐藏着一丝暧昧,就直接了当地问:“公司对我另有安排吗?”
总经理没有直接回答艾文的问题,而是提到艾文手下的一个项目主管:“你知道他是我们一个长期客户的老总的亲戚。”
这个项目主管三十多岁,是二年前总经理安插进来的。艾文对他很关照,和他相处得也不错。艾文这时明白了总经理约谈他的目的,公司要艾文让出技术经理的位置。“我有什么选择吗?”艾文问。
“公司缺一个负责技术的副总,你可以担任此职。要是你更喜欢做具体工作,销售或客服你可以选一摊,让那边的经理来坐副总的位置。”总经理一下子和盘托出他的意图。
艾文回答说自己要考虑一下。
“行。”在办公室门口,总经理扶了一下艾文的肩膀,关切地说道:“艾文,你看上去有点累,到了这个年龄要注意身体。”
艾文从总经理室出来后,有点闷闷不乐:我看上去真的上了年纪吗?或者这个岁数本身就算是上了年纪?
他目睹此行业人来人走的景象,理解自己从事的是流水花落一般的职业,而公司为他作出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对他显示了足够的善意。只不过今后不做具体事情了,他不知道如何去适应这样的工作。
(四)
艾文又梦见自己在舞台上演奏幻想即兴曲。这次他弹奏着乐曲起始段的快板部分,他急速地弹奏着。但是每当到这部分结束时,旋律本身又把他带回到起始点。他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急促弹奏着同一段音符。他觉得自己正处于一个险境,他必须冲过这一段旋律,才能得到喘息的机会,进入到一个安全的境地。他反复去冲刺,觉得自己像逆着瀑布的流水而上,但总是翻越不过一阵阵激流。他十分焦急,惊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脖子下都是汗。
艾文起床溜进书房,登录进QQ。舒云不在线,他给舒云发了邮件:“舒云,你在吗?”
他内心焦虑,想找人倾诉。
第二天他收到回复:“艾文,你发邮件时我在上课。你怎么了?”
“没什么。”艾文回复。
艾文最后选择了公司副总这个职位,一是他认为自己不擅长和客户直接打交道,二是顺了太太的意。艾文理解做妻子的一般在意丈夫的职务头衔,尽管这次升职只让他涨了少许薪资,他断定沈晓群早已让她所有的闺蜜都知道自己的丈夫升为副总了。
艾文的心里是另外一番滋味。在原来的职位上,艾文经常亲自编写系统框架和一些核心代码。编写程序一直给他带来乐趣,并能使他保持思维敏捷。数年前,他看到很多同学以及同龄的同行朋友纷纷从技术岗位转向管理岗位,肚子和处世都变得圆滑起来,而反应却变得迟钝了。艾文不希望自己过早地成为那样的人。艾文无法向太太剖白这一心迹,她会责怪他胸无大志,甘愿沦为庸人,她无法理解自己的丈夫有时更愿意当个快乐的庸人,有朝一日她甚至会巴巴儿地指望着他成为总经理呢。
因此艾文不得不面对现实,去适应新的工作。公司新设岗位无非是让本来他一个人做的事情分成二个人做,而分到他手上的事情是简单枯燥的事务性工作。为了填补上班时间的空白,他必须去寻找更多这样的事情,去参加更多的内部和外部会议,撰写更多无关痛痒的报告。同时他可以花更多的时间来阅读舒云的邮件。
(五)
有一次舒云向艾文倾诉:“我今天打工不是特别累。不过钱没带够,不能买车票。不是特别远,走了四十五分钟而已。下雨了,淋得湿湿的。而且很害怕,因为路很黑。这里八月时刚被杀死一个韩国人。我很怕黑,晚上睡觉都开灯……”
艾文听舒云提过她的留学费用主要来自叔叔的资助,她有时去打工以减轻叔叔的经济负担。艾文为她的安全担忧,他向舒云要了她的手机号码,买了张电话卡拨通了她的手机。
一开始,话筒那一端没有回音,他大声叫喊。几秒钟后,艾文才听到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说:“你是艾文吗?”
当两人熟悉了对方的声音后,说话轻缓的舒云变得能说会道起来。电话里艾文婆婆妈妈地对她一顿叮嘱。
“你很担心我吧?”舒云问。
“是。”
“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舒云柔声说。
艾文心里涌上来一股柔情,同时头脑里闪出一个想帮助她的念头。“舒云,你做我的妹妹吧。”艾文说。
舒云迟疑了一下,说:“不好。”
“为什么?”
“我们现在这样难道不好吗?”舒云反问。
“我不想让你去打工。”
“我今后不打工就是了。”
艾文没有坚持,他觉察到她的心思。
周末艾文带女儿艾琳去琴行上课,因为那里的学琴课时是买琴时赠送的。到了晚上,艾文陪艾琳练琴。他上网查找下载各种练习曲的视频,指导艾琳学习。他连哄带骗,催促艾琳练琴,恨不得女儿一下子会演奏出如歌般的旋律。但艾琳不得要领,对父亲的热情性急产生了厌烦,她拒绝将手指放在琴键上,无望而恼怒地望着艾文。艾文做了反省,不再强求女儿花很多时间练琴了。他认为自己不适合指导女儿,便婉转地向太太提议给艾琳请一个钢琴私教老师,而沈晓群当然是一口回绝。
艾文又想念起舒云,回味着和她聊天时,她温婉的个性和善解人意的聪慧带给自己的快乐。他想给她发份邮件述说自己最近所经历的变化。他打开邮箱,却收到了舒云的邮件,她向艾文细诉自己在功课上面临的压力:“一直听别人说:女孩子不适合学工科。可我很倔强,不甘于平淡,不甘心做只适合女性的工作,为此也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代价,但还是很艰难,也很伤感。生活就像在不停的打开一个个盒子。打开之前你有着美好的愿望,虽然你知道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你早知道里面是什么(自我欺骗)。可是还是不停的打开。于是人就生活在自己编造的谎言中,不停地在希望,事实,和失望中轮回……”
艾文一改初衷,他无意递给舒云另一个盒子。他在回复邮件时说了些安慰和鼓励的话:“不管男女在人生的很多阶段都会经受挫折。学生面临学业上的压力是很普遍的现象。在这个时候你需要耐心,很大的耐心。转机和飞跃会出现在耐心之后。当然你也可以评估一下是否需要调整自己,包括调整对自己的期望值。有时需要调整来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
舒云马上有了回复:“艾文,你的话改变了我的心情,我就需要你这样的鼓励。”
(六)
给舒云发了邮件后,艾文觉得这份邮件也是写给自己的。在升职前,他经常把工作带回家做,那些是他喜欢做的事情,因此再忙也觉得活着积极充实。如今他需要调整自己,去找些喜欢的事情去做。
他想起远在互联网没有普及的年代,单身独处的他以阅读为趣。尤其在孤清的夜晚,他总是早早上床,躺着看书。他热爱书中的世界,喜欢与那些被虚构出来的,而又栩栩如生、壅智高贵的人物进行心灵交流。
艾文弄来一张小床,架在储物室——也就是如今的书房的一个角落里,让本已窄小的房间显得更加拥挤。床前是书桌,床头是书架,但艾文觉得这样很充实,他要把自己象粒青豆般包裹在洁净而安全的豆荚里。
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躺倒在小床上,打开床头小台灯,迎着紧凑的灯光翻开手中的书。一下子,艾文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对书中的人物名字如数家珍。这些人物曾伴随他渡过了他一生中最为敏感脆弱的时期。和他们为伍,艾文追寻着人类亘古不灭的理想人性——正直善良,自尊勇敢,热爱生活,向往爱情。他那时虽然薪薄囊涩,性情上自闭内敛,但阅读让他在精神世界里变得丰足多彩。
太太沈晓群安顿完爱琳入睡后,推门而入。她看到自己的丈夫象条丝蚕般蜷缩在狭窄简陋的小床上,就差吐丝了。太太有点惊讶:“你这是干什么?算是修行?”她的口气里是嘲讽。
“没事干,我想看点书。”
“去卧室里不能看?”
“不是怕影响你看电视吗。”艾文言不由衷地说。事实是沈晓群喜欢没完没了地看那些粗制滥造的电视连续剧,而艾文认为里面那些桥段和对白弱智无聊,让他受不了。以前他还可以躲在书房里干活,甚至上网聊天。如今他没活可干,并且自从和舒云网聊以后,他失去了和其他人聊天的兴趣。
“我不怕你影响我。”沈晓群说,她靓丽的脸上是婉妩的笑容。
艾文身穿裤衩,手上拿着书,跟着太太回到卧室。他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花了五分钟阅读同一行文字,试图将它摄入大脑,但外面电视机里咿咿呀呀的声音无法让他集中注意力,最后他放弃了。他站起身,在镜子里看到自己一副憔悴困惑的模样,象个走投无路的人。
他想起舒云,想象她是自己的妻子,他们在月夜下的阳台上一边听音乐,一边喝红酒——舒云说过她喜欢喝点红酒。或者他们在一张很大的书桌上一起干活,其中的一个会不断去撩拨另一个,直到对方无法继续做事,一起跟着疯疯癫癫起来为止。想着想着,艾文偷笑起来。当艾文想象到自己不得不跟着舒云去见她的父母,而面对五十出头,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想象中的岳父岳母时,艾文认为自己肯定会羞愧得无地自容。
艾文叹口气,走出卫生间。他躺在太太的身边,试图去理解,或更确切地说,强迫自己去接受电视剧对白的无趣,剧情的无聊。但思维严谨,品味挑剔是艾文的本性,他放弃了尝试。面对太太那双修长的大腿,他不禁心动,想去搂她。而沈晓群正沉浸在电视剧感人的场景里,她挪开身子,抱怨道:“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别烦人。”
艾文溜下床,回到自己的书房,将书放回到书架上。他在合上的电脑前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打开它,他关了灯,又躺回到小床上。他将毛巾毯掖住肩头,象个孩子般把手藏在被窝里。这一次艾文感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岁月里,储物室的拥挤,让室内弥漫上一层往昔的气息,他的心境也变得无忧无虑,脑袋里是一幅幅儿时的画面。在黑暗里和往昔的自己重逢,让今日的艾文既感受到甜蜜,又心怀忧伤。
外面下起了入秋后的第一场雨。雨滴打在窗户上发出极轻微的沙沙声,艾文进入了梦乡。
(七)
艾文感觉自己近来变得容易疲劳,他认为这是由糟糕的心境造成的,并且他多年缺乏运动。秋天到了,艾文决定恢复单身时晨跑的习惯,以改变心境,恢复青春活力。
早上五点刚过,太太还在酣睡,艾文溜出家门。凌晨凉爽的空气让艾文的胳膊起了鸡皮疙瘩,他几乎想折返回家。但他及时意识到晨跑的意义,他在思想上克服了畏缩,沿着小区的灌木绿化带跑起来。平时干什么都是以车代步,以至于今天他步履拖沓,跑步的姿势笨拙。但他总算跑步出小区,跑上护城河堤岸。多年来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和大自然如此亲近。
同时他积极地走到户外去。中秋节长假到了,他和几个自驾车旅友拼车一起去外省的一个农家乐景点游玩。在路途中,艾文从手机上收到舒云发来的一张电子贺卡:“艾文,中秋节到了。在中国,这个时候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月饼。以前在家时,没有想过家的含义。现在才明白家意味着什么:当你结束一天的工作时,不论几点,有一盏灯永远为你而亮,心里不会觉得太凉。我好想家。”
艾文在当地老乡的帮助下,扎了一盏桂花灯,到了晚上,他把它点亮,拍了照片。他将灯的照片连同沿途拍摄到一些景致和享用到的山村土鸡,烤红薯,米酒等照片发给舒云:“这是我专门为了扎的桂花灯,让它陪你吧。”
舒云回复了:“这些东西都很受用。谢谢你,艾文。祝你玩得开心。”
(八)
艾文去外省参加技术会议。这是由一家国际大公司赞助主办的会议,旨在推广他们的新版本技术平台。在新版本平台上引入的一些新特性吸引了艾文,他有跃跃欲试之感。不过他也知道不在其位不谋其事的原则,因此他没有刻意去了解技术细节。在四星级宾馆的餐厅里吃完晚饭,他回到自己的房间,花了半个小时写完了一份报告,然后坐在床上,拿电视遥控器来回换频道,想找个喜欢的节目看,结果他双手搁在肚子上,看了一会动画节目。他发现几个月清闲的工作让自己的腰围大了很多。
第二天,一辆空调大巴把开会的人拉到山上看枫叶。枫树林里秋意正浓,天气有些寒冷,但近正午时的秋阳温丽,阳光穿越高高的树林在树干上投射出斑驳的光影。偶尔秋风摇瑟,从枝上飘下一二片红叶。眼前的景象让艾文又想念起舒云:漂泊在外的舒云就是一片随风飘落的枫叶,无论风吹日晒雨淋,只有承受。它会被车辆碾压吗?会被行人践踏吗?或者一阵残暴的大火袭来吞噬了它?
假如我是一个护林人,我会俯身拾撷起你,小心翼翼地把你护藏在枕头下。
晚上,身处异乡、感同身受的艾文给远方的舒云打了电话。舒云在那头听上去很兴奋:“我正在想你是否会给我打电话,电话铃就响了,原来真的是你。”
艾文说自己正在外地开会,他告诉了舒云自己工作上的变化。
舒云问:“新的职位一定让你觉得很无聊吧?”
“没办法,年龄到了,原来的位置要让出去。”
舒云不这么认为:“你记得吗,你在聊天室和我谈过你编程时用各种算法轻易地解决问题。你年轻着呢!”
“你还打工吗?”艾文问。他这次打电话的真正意图是想知道舒云的近况。
“我答应过你不去打工。”
“假如经济上有什么困难的话,告诉我……”
舒云打断了他:“艾文,你不应该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再说你们这个行业的实践经验是很宝贵的,或许你可以去上课。”
艾文恍然大悟:“对啊,有空我可以为求职培训班上课。”
(九)
回到家的艾文给一个经营职业培训中心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有没有合适的班让他讲课。他朋友问:“你现在还需要挣这种辛苦钱吗?”
“女儿学琴,我想给她请个私教。”艾文的自豪中夹杂着为人之父的艰辛,他心里一直没有放弃给艾琳请老师的念头,“再说我的业余时间比较清闲。”
“噢,”对方的语气里是同情和理解:“你把你能讲的内容用邮件发过来,我用它登个招生广告。”
舒云有个国内的网友姐姐在大学教IT课程。舒云在QQ里给他留言说:“姐姐有些技术问题要问你,我夸过你。你能帮帮她吗?”
艾文拨通了她的网友姐姐的电话。事实上没有什么技术问题,对方只是想和他谈舒云。
“她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她直接了当地说。
“是,很可爱。”
“你将来会对她怎么样?”
“我对她没别的想法。”
“她可是喜欢上了你。她很单纯,我很担心她。”对方很坦率。
“我没想到会弄成这样。”
“你是故意想让她迷上你的吧?”
“我为什么要这样?”艾文有气无力地说,仿佛在问自己。
“想证明你有魅力,很多结了婚的男人都这样,专门让舒云这样的单纯女孩喜欢上你们。”
艾文羞愧难当,他不知如何为自己辩护,也找不到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他说知道自己怎么做,并请对方和舒云谈一谈。
他匆匆挂了电话。
(十)
艾文和她姐姐交谈过以后,不再回复舒云的邮件。有一次他收到舒云的邮件:“……什么是爱情呢?应该是一种放弃吧?如果我的放弃可以使对方过的更好,那么我的放弃就是最好的爱情。是么?”
艾文猜想她的网友姐姐已经和她谈了。艾文抑制住回复邮件的强烈欲望,没有回答舒云的问题。他觉得自己的心沉人到了无底的深渊。
艾文在雨中跑,在风中跑,在孤独中跑。
他朝着东方跑。太阳还没有升起,淡墨色的天空中挂着一弯新月,天边地平线上方的云是深蓝色的。现在艾文已经调整好跑步的速度了,他的双手在胸前有力地摆动,他的坚定的脚步有节奏地踩踏在护城河的堤岸上。柳树在晚秋的浅寒里静静地肃立,树叶已经枯黄了。但艾文知道熬过一个严寒的冬天后,早春之风自然会带给它们绿色的生命气息。
太阳还在地平线的下方,但艾文也知道它正在升起,因为远方的那朵云彩的颜色正在变淡,云彩周围的绯红色却越来越浓重。
此时在晨色中穿越柳树林的艾文,就如逐日的夸父,执着而自信:只要我这样一直跑下去,我就能追回我的青春、自信、爱情和浪漫情怀。要是我能坚持这样跑下去,我还能追上天边的那朵彩云。
(十一)
有个中午,艾文隐身登录QQ,他看到她舒云在线,并给他留了言:“艾文,我在等你!”
艾文下意识地显身:“舒云,你怎么了?”
“我在实验室,不敢回家”
“为什么?”
“我害怕”
“发生什么事了?”
“我被抢了”
艾文用电话卡拨通了舒云的手机:“你人没事吧?”
“手被划破了。”
“严重吗?”
“出了点血,不严重。”
“快去看医生吧。”
“不用,我用了创可贴。”
“报警了吗?”
“没有,报了会很烦琐。”
“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我晚上十二点下班,在回来的路上有个人拿着刀子要抢我的包,我抓着包不放,他拿刀刺过来,手就划伤了。”
“怎么又去打工了?”
“我想挣张机票钱,圣诞节想回趟国。”
“你以前没提过要回国过圣诞节啊?”
“我想回来看你,”电话的那一端,舒云开始哽咽起来,“我很不甘心就这么放弃。”说完这句话,舒云终于哭出声来。
此时的艾文彻底迷茫了。
(十二)
艾文又在晨光中追逐天边的那朵云了。天气转冷了,他穿上了长运动衣裤。
初冬天边的云彩看上去更远。这一次艾文也比任何一次都跑得远。他撵过无数骑自行车和蹬三轮车的人-他们多半赶着去上早工,都是些靠耗时间和体力,为生计奔波的人。
早行的人们,让我来问问你们,你们是不是也曾遭受过失落的痛苦?你们是否也象我这样需要靠一种体力上的耗损来救赎自己?也像我这样靠长跑来抑制对你心爱人儿的思念?来抑制对爱情的渴念么?
人们匆匆而行,神色默然。
心怀忧伤的艾文感觉自己必须孤独地,以同一个姿势一直这么跑下去,跑到地老天荒,跑进虚无的时空。假如我精疲力竭了,跑不动了,我就这么倒下去,我的身子会化成一滩异乡的泥。我希望在这滩泥土上长出一朵思念的花,一朵洁如白云的花儿,眺望着远方的那朵白云。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来了,白云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洁净,周围的色彩正在消失。而艾文脚下的堤岸也快到了尽头,前方有一截水泥护栏挡住他的去路。艾文加快速度,在护栏前他身子全力往上跃起,他跨出脚步。
而正在这时,一股焦虑的柔情,伴随着一阵从心底里涌出来的悲怆向艾文袭来,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艾文抬起的那只脚酸疼无力,被护栏拌了一下,他向前扑了出去,重重地摔倒在砾石地上。
躺在地上的艾文觉得身上多处生痛。慢慢爬起来后,他查看自己的受伤情况:一只手掌的腕部处在流血;他拉起裤管,看到膝盖处也在流血。艾文一瘸一瘸地拐上马路,在寒风中他东张西望。好不容易拦了一辆出租车后,艾文钻进了车的后座。在车里,他向司机要了一些餐巾纸用来擦血。
艾文用餐巾纸包裹着受伤的手,纸被染上了一滩滩的殷红色—这血是用来偿还舒云为我所流的血。
他转身朝车后窗望去,看到了蓝色的天边漂浮着一朵洁白的云。
第40篇、用哭来表示的幸福

去会那个女孩之前,他总会揣上七颗神秘的安定。
他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失眠得厉害。脸色苍白,神情疲惫,这是失眠的主要特征。所以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也许你需要安定。”他用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过很多娇揉造作的女孩,明知道自己有病还不肯承认。他不能判断她会不会是其中的一个。
她不假思索地说:“是的,我需要。”语气干脆得让他吃惊。她已经从他露出的双手知道他是个外科医生,那双手白皙、修长、灵巧,典型的外科医生的手。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聚会,他的朋友和她的朋友将啤酒喝了一扎又一扎,喧闹得几乎要将屋顶掀开。他和她不约而同地走到阳台上,一人占着一角,从26楼俯瞰广州的万家灯火。毫无疑问,美丽的夜景比屋内那帮吃吃喝喝的朋友更让他们沉醉。天河新城就在脚下,扑面而来的风卷起她的裙和发,借着暗淡的灯光,他发现她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生动,整个舒展如花。这是一个只在夜里开放的女孩,他想。
第二天,他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敲开她的小屋,递给她一个用处方纸包裹的小东西,展开,是一颗安定。
她按照她的吩咐,换了深色的窗帘,扔了咖啡和茶,喝了一大杯牛奶,然后和着白开水吞下那一颗药片。柔和的灯光下,她打开一本闲书,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睡意袭来,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12点前陷入了温暖的睡眠。
翌日,她醒来,看着镜中自己饱满红润的脸,给他打电话:“我要一瓶安定。”他来了,却没有带一瓶,只有七颗,用一张处方纸裹着,他说:“一天一片,睡眠会自己来找你。”
以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递给她一个小包裹。那里面是七颗安定,恒久不变。
开始,他很快就离开,慢慢地,呆的时间会长一些。他帮她想办法对付厨房水管里的小飞虫,带她去街头拐角处的一间民房里买打游戏,到白云山顶去吹风,她就像温水里的青蛙,渐渐陷入他的爱中。
两年后,他们结婚了。蜜月旅行回来,她突然发现自己已有很多天没吃安定,但照样睡得很香。问他,他才说:“给她的那些药片,除了第一颗是安定,其他的都是维生素C。只因每一颗他都做了手脚,她一直都没发现。他做的手脚就是先用小刀磨去“VC” 再刻上“安定”。在直径3mm的药片上动手术,这难不倒他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她的泪突然的滑过他的臂弯,他为她刻写了七百多个“安定”而她竟然不知,为他给她的婚姻,为这世界上最好的安定,她幸福得只能用哭来表示。
第41篇、这个护士节我们一起结婚吧

当我每次走进医院,总会看见身穿白色工作服的护士,为什么我的眼球会如此关注护士呢?因为你就是一名护士。白衣天使,是对你们最美丽的尊称。一身洁白工作服,映衬出你可爱的脸蛋,纯洁的心灵。一看见你那身工作服不禁让人肃然起敬。
还记得2008年护士节前夕,你对我说过,这个护士节我们一起结婚吧。你的这句话让我乐了好久,满心期待这天的到来。
我对你说,我们还没到定婚呢,怎么结啊?你说,那怎么办呀?我说,到时你就知道了。
其实我的打算是,在护士节这天送你漂亮的玫瑰花,向你求婚的。
时间在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也在热切地盼望这天的到来。
2008年5月12日,这个令多少人终身难忘的日子。中午十二点下班,买了玫瑰花,打算直奔你工作的某某县医院。当时我在市里工作,平时忙,没有时间陪你,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无论如何也要抽时间见你,让你高兴高兴,因为今天是你们的节日,没有想到临时有事耽搁了。
当时间指向14点28分,大地在震动,房屋在摇摆。当时,我首先想到的是你,但因交通、通讯中断,与你根本联系不上,不知道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发了多少短息,可手机总是显示无可用网络。
16点左右,地球终于恢复了平静,但这个城市已经满是苍夷,一片废虚。我不顾余震不断,立即乘车前往你所在的县城(还好道路没有完全毁坏,勉强可以通过)。赶到你工作的医院时,真的不敢相信,五层的医院大楼变成了三层,整个县城一片狼藉。有很多人在救援,我拔打你的电话,无人接听,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兆冲击着我的脑门。我发疯似的叫着你的名字,手里不停地扒着砖块,想从废虚里找到你……内心的悲痛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以后的日子里,我四处打听你的消息,可是一天,两天,三天……N天过去了,仍然不见你的踪影。
后来,你母亲给我来电说,你遇难了。那一刻,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泪水从眼角边肆意地流出,任其打湿脸庞。电话那头,你母亲也是泣不成声……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都无法将你从记忆里抹去,因为我的心里满满装的都是你。多少个不眠的夜晚,总会想起我们曾经走过的日子,快乐地泛起阵阵涟漪。多少次打开尘封的记忆,因为想你了。多少次梦里回到我们相识的那段岁月,是那样的开心,甜蜜,难忘。
那是2007年正月初一凌晨,我被送进了某某县医院,因为是急性阑尾炎必须马上动手术。人生病没有个时间性,正当一家团聚,热闹度春节,偏偏遇上此病。
医生在手术前要做些准备工作,我躺在病床上,右下腹的阵阵疼痛让我痛苦不堪,脸也有些变形了,父母,哥哥,姐姐都在身边,安慰道:没有事,你当过兵的要坚强。我说,当兵的也不是铁打的,也疼啊。
正和家人说着话,这时,走过来一个护士,正眼一瞧,一身护士职业装,脸蛋红润,一双眼睛水灵灵,给人的感觉就是清纯里透着可爱。似乎疼痛也减轻了一些,难道美女护士能缓解病人的病痛?!
正望着美女护士出神,美女护士道,请把裤子脱掉。我心里有点纳闷,为什么叫我脱裤子?于是照办了。美女护士又道,把里面的裤子也脱掉。我的脸红了,终于忍不住了,我可以不脱吗?因为生平从没有在女孩子面前这么难为情,尴尬过。美女护士说,请不要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工作。因为要把右下腹周围的体毛清理干净才好动手术。听到此,我的表情才恢复正常。
阑尾炎手术非常成功,我在医院里住了一周时间。渐渐地与这个美女护士熟悉了,她叫雅馨。她待人很好,文雅,让人倍感温馨。
我每天都是输液,上午两小时,下午两小时。雅馨除了干好本职工作外,经常和我聊天,我们俩挺谈得来的,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很快,我出院了,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之后,我们经常逛公园,看电影,爬山,走过的地方留下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我们在一起虽然没有太多的浪漫,但却建立了深厚的情意。在两颗心沟通,交流,碰撞下,走得更近,欢乐交融。我们互相爱慕对方,共同立下了爱的山盟海誓。
转眼一年多过去了,我们达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你在护士节前夕告诉我,想结婚。但是就在这天,你却狠心地离开了我。
我经常到你家看望你父母,你父母也很想念你,也很恨你,没有孝敬他们就撒手离开人世间。
一次,你母亲把拉到一边说,你妹妹小你一岁,模样和你差不多,人也心灵手巧,这辈子可不可以照顾她。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心里只有你。
今年青海玉树发生地震,仿佛又把我拉回到了两年前,是的,我忘不了你。如果不是那场地震,或许我们已经成为了一家人,有了可爱的小宝宝。
又是护士节了,你说过要和我结婚的,但你为什么没有做到?也不知道你在天国过得怎么样了?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这个护士节我们结婚……
第42篇、一个只有十元钱的爱情戒指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毛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第43篇、南来的事,东去的人
南来北往会无期,记得李益的诗作《江南曲》有“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所以就庆幸自己不是你的妻。尽管你的母亲,我们的老师一直有意把我们凑成一对,我们却喜欢这个状态,谁也不是谁的累赘。

从辞职南下后,其实我和你就不常碰到,见了面也有些恹恹,不如电话里还能续点小事,想象多年以前,我们好象不是这个样子,我时常能陪着你去旅游,有时不能,也会挂个长途到你住的酒店,叫你当心,嘱咐你你的袜子和衬衣当天换下,用塑料袋装着,带回来我给你洗。那时年轻的是心,所以我才有魄力从师大物理毕业却北上去搞自己完全不熟悉的资源管理。频繁的公费出差带来的快乐实在超过实惠的奖金,常常是搞完了调研,就直奔景区,那些接待人员对我们是有些意见的,因为我们每人每次都一大箱子的摄影工具随飞机托运而来,或许更因为我们年轻,他们打电话到单位叫老总以后换两个人来,老总问他们理由,他们支吾之间说出他们的疑虑,老总回去告诉我们的时候,哈哈笑着说,“我对他们说,这两个人是这里最好的测评员了,你们真是不识货啊。”
其实如果当时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终究也就成为你的妻了,何尝不是呢?我们读书的封闭时代,我受得传统教育,一路从小学到大学,你却在高一就走叉了,想起那时你愤青的样子,就为一点点小事愤然辍学,自谋生路,这样我们后来都能碰在一起,也一起过过,有时想想真是,怎么就终究没能成为人生同路?
也许是你飘习惯了,停不住了,我却不想飘了,也不想我以后的男人总是南来北往的飘着。也许更根本的问题是同岁的我们虽然承受着年龄相同的增长,却有了不一样的改变,女人总是比男人要早老,当你还敢带着二十出头的小妹妹进迪厅时,我就觉得,自己虽然不老,但也算不了年轻。你动别人跟着你动,这样叫连动,你动我不动,但心却跟着你飘,这样的女人叫互动,我不能做你连动的爱人,在自己还能把握和探知的范围里,跟着你互动吧。
前些天,同学在锦沧文华的顶楼搞聚会,还神通广大地逮到当年带班的班主任,那天你还在广州开会,打我手机叫我替你请假,原来那个李老师现在已经老了,没有当年小青年的风采,不过我们她还是记着的,同学们那天多喝了几杯也都开始翻旧帐,说:“李老师,你总偏着他们两个,害得我们当时都好自卑。”李老师说她是喜欢我们两个孩子,一个有霸气,一个有灵性,象霸王和虞姬似的,搭配着看,既有力度又有美感。其实老师的意思我是知道的,她是知道我们的分分合合,想再来撮合我们,我那天被多灌了几杯,也有些醉酒,说:“当年的霸气和灵气是那一点点对生活的了解和不了解造就的,今日再见老师,我们已是变了,霸气和灵气都串了味,不过这样也好,同学说这样才更有人气了。”
辞职以后的生活,我从北方南下,依旧回到故土,现在我住的卧室的窗子对着近郊的机场,虽然我现在很少旅游,但仍然喜欢听火车的汽笛或是飞机起降的轰鸣,我有七八年的青春是消磨在旅途上的,那些游山玩水,彻夜不眠的日夜,想起来还真是精彩,相对于当年现在的生活很是琐碎,这一种琐碎你是受不了的,但这样才是生活,你还是那颗不安定的心,上次我在电视里看重播到那个被余纯顺称为红颜知己的女子,也是个想要安稳的女人,偏偏遇到个对土地抱有纯罗曼蒂克爱的男人,电视机前我觉得自己和她有点象,但知道又不同,我不是你的妻子,也不是你的红颜,你也不再那么抱定信仰,现在你飞来飞去,一会儿北美,一会儿南非,不过是为了生意,为钱罢了。
你时而来,时而又去了,非花非雾,真实留给我的是一堆饭桌上吃剩的泔脚。在外面应酬得累了,一年中不多的几次见面你总是很好意思的上门蹭饭,这与3,4年前不同,那时候我做菜,你放碗筷,我们一起吃,现在我放碗筷,我做菜,你敲门铃,再就只有你吃,我这几年的胃口不好,被当年有一顿没一顿的习惯拖累了,只有早饭是可以爽爽气气吃完的。其实你不来的日子,也有很多人来蹭饭,那些当初都是你的好朋友,被你带了来骗吃骗喝了几顿,也就成了我的朋友,以后没你带,他们也会熟门熟路的找上我,把一些你的事情跟我传风,我有时在想现在我烧菜的手艺是被你训练出来的,天南地北这么些年,到一个地方你就有当地的熟人,磨着人家学烧招牌菜,还有你妈妈的那一手厨意,二十不到她老人家都已经费心传了给我,她是心里已把我当成媳妇看了,其实她也懂,只是不愿接受你这样天涯海角的人生,想用一个现实的我来栓你,其实每次我看到她都想和她说,用我栓你是没用的,何况我自己也想解套。
上个秋天你来得时候,你刚从北美兜了个大圈子回来,谈成笔大生意的你依旧不愿去五星级酒店宁愿窝在我的小厨房里吃饭,那天你打我手机的时候还在北京首都机场转机,你说,会回来一次,这次做成了大生意,要庆祝一下,顺便和我叙叙别情。那天我炒了几个家常小菜,是南北风味的,天晓得你现在的口味变成什么样子了,都搭配一些吧,扬州狮子头,丝瓜毛豆,扣三丝,蟹粉豆腐,辣子鸡丁,汤没时间煲,是到张生记叫的老鸭煸尖汤,杭帮风味,还有蒸饺和八宝饭,每一个菜都有当年在外劈柴生灶头的青山绿影在内,餐桌上听你有一句没一句的讲那些美国佬单一的烹饪饮食,一边看你大块朵颐,突然觉得看胃口好的男人吃饭真令人妒忌,他吃得那么滋润,偏是自己一点胃口都没有。
那天烧得多了,你吃撑就不想走了,坐在我厅里看报纸,过一会又过来看着我洗碗放碟,我知道你的意思,对于你说,这种居家日子疏远久了,也就有令人缅怀的一面。那天我没有激情,忙了一下午困得要死,硬是板起脸把你赶回你的星级酒店去了,你也有你的好处,你宽宏大量的地方,对于这样不解风情的女人,你也不会去生她的气。
有时晚上瞌睡醒来,总觉得自己睡得太累,连梦境也是一站一站,牵连到那些碎瓷般的记忆,一会儿是北上火车站汹涌的人流,一会儿又是南下时一个人提着行李时的落寞惆怅,过一会又梦到叨念在夜行舟上,离黄昏已是遥远,等待中的鱼肚天白。这时便想你,又不知道在地球的哪一个城市的哪一条街道,白天还是黑夜,和我有几小时的时差,想到混淆的时空,就又打呵气了,迷迷糊糊又能继续睡,省得掉安眠药,那一瓶新的还未拆封就过期了,还在床头搁着。
如果半夜梦到了儿时往事,醒来就会失眠得厉害,那时伤秋怀春的灵气啊,从指缝一溜就是十多年,你少年时的愿望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前者被你那时的冲动葬送,后者你确实做到了,你是个天涯客,十多年前,没有照相机的年代你就走南闯北了,到七年我们携手江湖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是你到过两次,说起那里的名胜,你比导游还熟,那时风景区还都不错,村民也都还淳朴,直到近些年我歇脚之后,旅游业倒是烧红了神州大地,不过越红的地方去了就越失望,我总这么劝人家,人家不相信,结果是一路骂着回来的。同学很多人前些年结婚得多,今年却离了好几对,他们那几对我们都去喝过喜酒,那时祝贺起来不过是白头偕老的老话,岂知终究熬不过七年之痒。最近出国的人也多了,今天饯行,明日饯行,送行酒宴上大部分是带着妻儿同去,但也有单飞的,那样子可笑,象大话西游里的“辛苦娘子磨豆腐。”我们这个年龄能出去,一般都靠技术移民,如果连妻儿都技术不过去,真是挺惨,看着那些女同学,我想她们的老公忍心让她们当几年的豆腐西施?
那天通电话的时候,我问你以后年纪再大些打算怎么样,你说现在老婆嘛不是找不到,只是找感觉容易,有情分的难,我后来问你,什么叫感觉,什么叫情分,你电话里说,感觉就是有让你上床的冲动,情分不仅仅是冲动,是细水长流的那种。我说你身边都是些什么女子,细水长流的女人在中国最是普遍,贤妻良母是中国的国粹,竟管当今社会有严重的这方面人才流失,但毕竟是个很大的基数,怎么会找不到?说到最后就觉出些你少年时穷开心的滋味,真是一点不改,这也是我妒忌你的地方,你自己会给自己找乐子,不管是穷开心,还是白自在,都有些阿Q的影子,你是个彻头彻尾的中国人,即便你来来往往了那么多年,骨子里应该还是没变。
前些天看《阅微草堂笔记》,连带想起那个作者纪的逸事,说乾隆那时候从京杭运河下江南,在扬州问纪晓岚,什么叫东西,纪晓岚答到,东边来西边去也。解得妙也解得胡闹,想起这个就觉得你何尝不是东来西去,南来北往,只不过你不个是东西罢了。
夜又已深了,刚才在写的时候,床头的电话铃响了,没去接,但藐了一眼,是你手机的号码,还是没接,你知道这些枝节末点的回忆是很容易被破坏的,破坏了就拼不回去了,回不去了。
第44篇、送给你一朵天底下最特别的玫瑰
那年,他17岁。
17岁,花瓣带着雨的年纪,在春风中微微红酥了脸庞。
在全班的哄堂大笑中,他低着头窘然坐下,眼角的余光,却轻轻地,洒落在她的身上——别人的嘲笑,他不在乎,惟独她的,哪怕一个不屑的眼神,只要她能看着他,他就满足了。
可是,他只能悲哀,默默地悲哀。因为即使这样,他,也无法引起她的注意。
窗外有雨,他却看不见,雨水顺着玻璃流下来,像汩汩涓流不断的小溪,没有尽头,模糊了世界。
在她的世界里,也许,永远没有他。
而少年的心,是不甘心,就这样停止的。他伸手探向了身边,一朵朵绚烂的花,在手中绽放。这花的季节里,连鼻息中嗅到的风,也有着令人沉迷的醉。
2月14日,在过去的十六年中,曾是多么平淡的一天。偏偏在他的第十七个年头中,他在自己的心里放进了一个人。
因此,平淡的,变得不同了;普通的,变得特殊了;伤感的,变得忧郁了。
店里的花笑得那么甜,但他只能忧郁地望着它们,眼睁睁看着,它们被一束束地带走。他那沉睡中的恋人,他如何才能够把她唤醒。
他替花店打工,一束束地将它们送走;看见花后面的笑脸,他笑了,仿佛看见的是她。
从这个城市的东头,一直到西头,踏着自行车,送着爱的礼物。他唱起了歌,甜蜜蜜,自行车吱哑吱哑地和着他的音。在乍暖还寒的季节中,这个城市的人们在这一天,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在淅淅沥沥的雨里穿梭前进。
他的身前、身后,都是花,多么艳丽的花骨朵儿,和他一起,在春日里盛开。
多么痴情的男孩子,他的女朋友一定无比幸福。他听了,羞红了脸。在花团中的他,送的,不是他的花,而是他的爱。
送了99束花,有大的,有小的,有昂贵的,也有便宜的。可是无论怎么样的,都比不上他将要送的第100束,送她的。
那是怎样的一束花啊,姹紫嫣红,娇艳欲滴。在夜幕中,他让老板帮他包上店里最后一张包装纸。
包装纸就送你了,年轻人。老板对他微笑。
他心里充满了感激,在这一天里,有太多的激动,来不及言说。
她家的门已经合上,他不忍敲醒她。踌躇,犹豫,他还是把花悄悄地放在了她家的门口。临走时,他望了一眼他的花,喔,不,她的花。
他对它说再见。
他对她说再见。
明天就开始准备高考,贫寒的他,不能再把心放在书本之外。他的父母渴望的眼睛啊,让他不忍不看。
第二天,她一如往常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只是有那么一刻,她说了一句话,让他欢欣不已。
这个城市里哪家花店卖的花会那么奇怪?
是的,他送她的花,是很奇怪,因为,他每送一束花,都请求花的主人送他一朵。他把那些收到的花扎成一束,成了他送她的花。
没有一朵是一样的。天底下的确没有这样的一束花,因为每一朵里,都有一份爱。(文/江南雨)
第45篇、掠过童话我们依旧做对情侣
曾何几时,在那一段漫长的童话里我们初次遇见了对方。
在那一段美好又短暂的时间里,我以为我深深的爱上你。
可是事实证明了我只能做你的旧情人,永远只能在你的感情里做一个情客。
---梦
vol。1
{。曾经的深爱,如今换来眼里的无所谓。}
我不得不承认爱情的最高境界和情歌的对唱一样,总会在平凡中遇见高潮涟漪,而留下伤痛的痕迹那么深、那么深。也许我们所谓的爱情真的像别人说的一样是一种千回百转的航线。尽管如此,你说过不会放弃这航线的,可是你说的话消失在那个夏日里?我们曾经的许诺还有曾经信誓旦旦的情话,对于你,那些暧昧成什么了。
曾经我的爱是你用心给的,而现在呢?我对你的爱成了你眼里无所谓借口,你说以前我们的认真是为了不让自己太冷清、不让自己太寂寞而已。可是我,我把它当成了我初恋的倚梦了。我曾经无数次的回想这句话,直至现在我也不愿意相信这是你跟我说的真心话,你曾经说过会做属于我一个人的专属天使,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站在我前面来保护我,为我遮风挡雨。你说过画地为牢做我一个人的情未央。你还说过我们要一起隐居,不去管人间的情恨与纠葛,只想要我们好好的作对山间的情侣,那时候我们都说要向往“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现在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是我的自作聪明罢了。
曾经的深爱换成了撕破没有弧度的无所谓,曾经的誓言成了我们不可怀念的过去,曾经的山盟海誓成了无心策划的无所谓。只是现在的我是否该去拾起这些回忆好好珍藏。你知道吗?在墨色洒满的黑夜里,我只能回忆那些往事而暗自唾泣。没认为我擦干眼角的泪水也没有人像以前那么安慰我、讨我开心,也不再有人为我讲好听的故事让我安然入睡,现在我只想知道我怀念的你是否再一次想起我,为我担心。
vol。2
{。走出爱你的泥潭,蓦然回首,只剩思念的疼痛。}
望着两年拍下的情侣照,我是否该苦笑。望着曾经爱过的你,我没有半句的怨言,也没有半点后悔曾经深深的爱过你,因为曾经是你让我开心的度过高中的日子,现在我们都高三了,要面临的是分离,我只想让你记得有我在深深的思念你,好吗?任凭昔日的喜悦冲刷我内心莫名的疼痛。我知道,我明白我们的遇见只是个错误的巧合,我知道她能带给你的只是幸福约定的终生,而我能带给你的只是疼痛与昔日的爱情纠葛。
看,那情侣照里扬起微笑的你。
看,那情侣照里充满幸福的你。
看,那情侣照里亲我额头的你。
只是我现在好想撕毁它,因为它带给我很多很多的伤痛,亦有很多很多的幸福回忆,对于它,比我生命更重要的一张照片。我开始苦笑,任凭眼泪打湿我娇瘦的容颜,任现实打断过往的回忆,我不得不承认照片里的我们只是在演绎一场生离死别的闹剧,最终我却落得一无所有。
想着曾经的念念不忘和过往的回忆正在远离自己,而自己却在靜逸的夜晚空虚的打着键盘,输入的是过去的回忆,输出的是现在的疼痛。生活中我假装着微笑的过完每一天,别人则认为我是个快乐的女子,会有很多爱我的人在我生命里给我珍惜,给我幸福。但日复一日,我依旧管不住我内心的哭泣声,又是一个眼泪浸湿的夜里,我的寒冷是你遥不可及的关怀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反复说着。
对于爱情。一个从来不让我真心去理解的名词。对于疼痛,一个从来没有离开我身心的话题,我周旋在你我的爱情之中,看苍穹里的云朵片片消散,或许这足以证明上天想让我走出爱你的泥潭,然后好好的去理解爱情这个话题。可是我只想在我一生里好好爱一个人,陪他走完此生。想让他义无反顾的只守候在我的身边,可是爱我的你,你带给我的不是守候,而是你给的疼痛和无所谓的曾经。
vol。3
{。我说。幸福航程漫长。我说。幸福拥抱在前方。}
我注定只能孤独的寻觅,孤单的等待,想忘掉想你的曾经,可记忆里却闪过你我曾经的一幕又一幕。夜晚的深邃,凄凉袭来,五月里本来是一个充满爱恋的季节,可是抬头望窗外,点点的细雨似乎打碎了这明媚的季节带来了些许的清凉。我想我不只是麻木不仁的在生活中充当一个感情的拾荒者,我告诉自己应该好好爱自己,好好体会幸福。
『梦里话』。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哭泣的夜里,是你仍然为我擦干眼泪。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卷缩的夜里,是你仍然为我充斥温暖。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消极的夜里,是你仍然为我加油鼓劲。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沉沦的夜里,是你仍然给予我一城温暖。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生病的夜里,是你仍然无微的照顾着我。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堕落的夜里,是你仍然让我找回了回忆。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伤心的夜里,是你仍然让我看见了幸福。
当我陶醉在你给你的幸福梦魇中,我被惊醒了,一切的一切只是梦里的周旋。可是,如若美梦真的成真,那么爱我的你,我真诚的谢谢你。如若美梦不成真,我也真诚的谢谢你,让我明白幸福的航程漫漫,让我知道幸福不只是在一起才幸福,隔江万里亦能有幸福的拥抱,亦能回忆,亦能想念,亦能凭吊。
vol。4
{。幸福童话,不管许久,你我依旧是情侣。}
“我要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如果这句话可以在我身上实现,那么我想我将成为这世界上那个最幸福的女子。在平淡的生活里我只想有个人陪伴、有个人守护着我。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我无法拒绝思念,思念你陪我走过的念念不忘,思念曾经的点点滴滴。为了我爱的你,我愿意一个人守候自己娇小的心,或许曾经有过挣扎、有过放弃。可是我的心是刻在提醒自己:应该等你回来,陪我走过幸福的期许,我告诉自己童话的故事里我和你仍是情人,亦是情侣。
现在想你的日子里,我反复读着我写给你的文字,萌生心灵无法触及的情感。我知道有一天你会回来,会的、会的。我不敢奢望什么,只想陪着你,拥抱你,仅此而已。
五月末,一场雨水寒冷了我亦温暖了我,等待另一米阳光洒向窗前,我相信那天你已经回来,而我已经有了属于我的幸福,我们仍然是对情侣。

第46篇、请把旧爱藏好

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在一个聚会上,一桌的男男女女,大多数已人到中年。所以,开起玩笑来,就有些肆无忌惮,都是见过风见过浪的,谁也不会当真。
自然说到年轻时候的“荒唐”事,为爱如何如何的痴迷与辗转,博得阵阵笑声。在哄笑之中,大家怂恿一个看上去功成名就的男人,要他“交待”他的初恋。那男人用眼光把桌上所有人逡巡了一遍后,嘴角边荡起一丝笑来,他说,说就说!有些豪气冲天的样子。
故事的最初,很纯美。他青春,她年少,两颗乳芽般的心,在青青的校园里相遇,突然地抽枝生长,很快缠绕成一片。他们互相写情书,瞒了老师和家长的眼。他们不眠,在夜深人静后,小猫似的溜出,溜到月下,只为,看一眼对方。
她给他叠纸飞机,用的是蜡笔画出的彩纸,给他带炒蚕豆和煮鸡蛋。他送她扎头绳,偷人家树上的桃送她吃。逃课去掐一种小野花,夹在情书里送她。也有闹别扭的时候,他不理她,她也不理他,背后的泪,却能相辅成河。是他先熬不住了,去找她,却发现,她早已哭成泪人似的在等他。她泪眼婆娑地对他说,你不能不爱我。他发誓,绝不会!
这样爱着,一晃就高中毕业了,她没考上大学,去了偏僻的一个小镇上班。而他,却被家人送进县城里的中学去复读。之间,相隔了数百里。
从县城开往那个小镇的车,每星期只有一班,是在星期六。所以,他每个星期六都要逃课,而那时他穷,父母给的生活费总是紧巴巴的,自然没钱买车票。他便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溜上车,躲到最后一排的车座后,匍匐着,躲过检票人的眼,一路战战兢兢,心里却又欢快地唱着歌。
她给他下白水面条,碗底卧两只鸡蛋,是她用微薄工资买下的。他坐在她的对面吃,吃得额上出现细微的汗来,她笑着看,那笑容,像极贤惠的妻。他感动地握了她的手许诺,将来我一定娶你。她低头笑个不停。
一年后,他考上大学,去了南方的一座城。她给他纳千层底的帆布鞋,每隔两周他会收到一双。同学们都笑话他,他写信让她不要寄了。过些日子,却收到她提出分手的信,她说家里人给她相了一门亲。男方家里很有钱。他的第一反应是很受伤,竟是她不要他的,暑假时他归来,她果真嫁人了,穿金戴银的样子。
后来呢?有人追着笑问。
后来……他眯上眼睛笑一会,说,不就是一场梦嘛,梦醒了,也就完了。
但大家都知道他的得意,后来,他出国了,他遇到了也在国外留学的一个漂亮女生,他们结了婚。他们夫唱妇随,比翼双飞,开办的公司,蒸蒸日上。
而他爱过的那个她,日子却过得非常不如意,丈夫老生病,自己也苍老得不成样子。有人 看到过她在一个工地上打短工。他听了,只愣怔了几秒,然后举起酒杯来,招呼一桌人说,喝酒喝酒,年少时的荒唐事就不要提了。
笑声瞬间淹没了曾经那一段美好和纯真,我突然听到一根弦断,“咔嚓”一声,所有的感动,都化做烟飞,我为那个女孩不值。年轻时的爱恋,竟是一场残忍的玩笑。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第47篇、爱情维修工
我的“爱情维修工”说: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真的是这样子吗?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的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子围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
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
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
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我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以后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怕影响家人的休息,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宵夜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
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
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3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娑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鸣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竟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娅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迪娅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娅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
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惟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
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
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个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江峰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神的冷淡:“你怎么来了?”他甚至没有请我进他的宿舍坐一坐。走廊里学生来来往往,我强忍着自己的眼泪。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里流眼泪,不能让他难堪,我的声音低了又低:“江峰,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站在校园的林荫路边,他不带一丝感情地看着我:“我在信中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感情的事不可以勉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觉得我们在一起还会快乐吗?”“可是我爱你呀,我爱你……”带着最后一点点希望,我哭了起来,蓄了许久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谁又能否认呢?他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毕业后我不准备回烟台了,我会留在这里和她结婚。”那么我呢,我想问,你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我吗?望着他无动于衷的脸,我愣愣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天我又回到了烟台。下午我面色苍白地去单位上班,我有意避开了杜松,我知道我的痛在心里,除了江峰,谁也无法分担。
傍晚,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光线金黄柔和、音乐轻漾如波,我坐在角落里低头喝着一大杯血一样红的葡萄酒汁。这时,杜松推门进来,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嘻嘻笑
着说:“你在借酒浇愁吧?”我望着他,不争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又笑着说:“你怎么这样悲观呢。如果你真爱他的话,就振作一点,说不定他只是一时糊涂,你还会赢回他的心。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
我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睁开朦胧的醉眼问:“你说吧,我的爱情该怎么‘维修’呢?”杜松半真半假地说:“你若雇我作你的爱情维修工,你给我什么报酬呢?”“请你在冬天吃冰淇淋。”我以为他只是想逗我开心,回敬了他一句。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地说:“一言为定,你可一定要在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然后,他跟我讲了3条“锦囊妙计”,尽管我颇不以为然,但为了找回我所爱的人,死马就当活马医吧。 杜松跟我讲的第一条妙计是“包装爱情”。他要我在江峰眼里不要像个忧郁的灰姑娘,更不要像个受害者。要装得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与江峰保持冷静的联系。按照此计,我第一次跟杜松去了时装店和美发屋,将自己从头到脚打扮得像个公主。奇怪的是,我阴郁的心情随之明朗起来,青春也好像真正地焕发了亮丽的光彩。
我把自己崭新形象的相片和一封情意缠绵的情书一起寄给了江峰,并照样每月寄钱给江峰。尽管我知道这钱他可能拿去跟新女友“打牙祭”。没想到,这一招挺奏效,不到10天,我就又收到了江峰的来信,他说他很吃惊我的变化,就像他刚开始认识我一样新鲜,他表示愿意与我再做“一般”的朋友。
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杜松时,他要我一定得沉住气,并给了我第二条妙计:“情火攻心”。我于是把最近写的文章寄给他,有意提醒他往日的美好时光,动情地叙述我们最初怎样相爱,两人如何在夏日夕阳西下时。沿着荒凉的海岸线去看镀金的大海。在无垠的金色沙滩上赤足嬉逐,在月亮升起时,相偎相依地倾听着海浪合奏的摇篮曲……我重温着往昔的这一切,心中充溢着无法言喻的伤感,我想江峰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吧。我的文章寄给江峰一个星期后,他竟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更喜欢我现在的文章,让人读了心弦怦动。他还开始抱怨他的新女友太俗气,整天只知道跳舞看电影,腻歪死了……
我把这些信息及时地给了杜松,杜松说这正是他第三条妙计中的“爱情游戏”。要给他一种暗示: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从而引起他爱情的忌妒。
这是最后一招“杀手锏”了。杜松让我给江峰打电话时按下免提键,故意让他听见我和杜松低声的“甜言蜜语”,同时又对江峰平淡地说些不关痛痒的事情。我知道敏感的江峰听了那些“情话”后定会如蜂螫心的。
果不其然,当天深夜,江峰就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跟他那个俗气的小女孩分手了,他问我还爱不爱他。听着他的表白,我泪流满面,可是我却抑制住了我的哭声。最后他说一放寒假就会回来看我。
第二天傍晚,我第一次约杜松出去散步。深秋的月亮像满怀心事地伫足在半空。我们坐在海边的石凳上,我长久地沉默着,杜松讲着一个笑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笑不起来。他又说了句什么,我只是淡淡地应着。杜松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我刚才在问你,海面上的渔火和港里的探照灯哪一个更远?”“啊,”我看着暗夜的海面,惊觉地转过头来看他:“你说什么?”
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杜松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过了一会儿,他轻轻地问:“怎么,他还没有回心转意?”“不,不是,”我心慌意乱地说,“他说他寒假会回来看我。”“那我应该祝贺你啊!”杜松笑着说,“你可别忘了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我觉察出他的笑有些苦涩,我的心也酸酸的。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就躲开他灼人的视线,低下头去。杜松没再说什么,转过头去不再看我,清凉的海风刮得强烈起来,要涨潮了……
最后一批大雁南飞以后,天气骤然凉了下来。离江峰放假的日期越来越近了,我期盼着见到他,可心里又隐隐有些秋叶纷落的怅然。
突然听说杜松要辞职去深圳工作了。那天晚上,同事们为他在森林餐厅里饯行。外面下着大雪,我穿上大衣正准备出门时,母亲叫住我说江峰来过电话,说他回来了。我顾不得杜松还在餐厅等着我,就去了江峰的家。
他家的小屋里亮着灯,透过小窗,我看见削瘦的江峰坐在火炉边烤火。我站在街的斜对面,静静地看着我久别的爱人,直到雪花落了我一身……江峰出来时,我的脚竟发酸地挪不动了,嘴也张不开了。江峰看见我,向我飞奔过来,那一刻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无条件地轻易地原谅了他。我想起了那部电视剧,我想我终究比丽迪娅幸福多了,不是吗?我终于等回了我最爱的人。而这得归功于——杜松。 我很晚才回到家,母亲说我走后杜松给我打了五六个电话。第二天我到车站送杜松时,他已经提前走了。我听同事说昨晚他喝醉了,一直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要我给他送冰淇淋去……我一下惊呆了,我现在才知道杜松一直在深深地爱着我。可是,为了我一生的幸福,他竟痛苦地充当了我与江峰之间的“爱情维修工”。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第48篇、男女选择的魔鬼解释
男人选择香烟,女人选择口红。

香烟和口红都是装饰品,都要付钱,而且要终生付出,但导致最终的结果却不相同。男人们大多躺在病房里悔不当初地写《忏悔录》,女人们却越老越美丽。不过这两样东西作为性别标志依旧很滋润地存在。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尽管代价不菲。
男人选择汽车,女人选择房子。
汽车是流动的观赏品,是男人成功的标志。同时它也是吸引女人注意的首选物品。很多故事就是以汽车为背景展开的。房子是静止的观赏品,大多数情况下女人在里面呆的时间要比男人长,所以关于装修布置往往女人要比男人操心得多一些。女人会说:“走,看我的新房去。”而男人则直接将小汽车开到你面前,让你看个够。
男人选择酒水,女人选择茶水。
酒不仅是交际工具,同时也是减压阀。压力来自两方面:家庭的和社会的。男人压力越大,他的酒量就越大。但反过来不一定成立:好酒的男人不见得是好男人。女人喝茶则重在姿态,没有压力自然就有闲情逸致。
男人选择数量,女人选择质量。
男人在酒后经常炫耀的一句话是“我曾经拥有多少多少个女人”;而女人在闺中密友面前则会倾吐对爱人的感情究竟如何。所以从这一点上说男人比女人卑鄙。但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卑鄙,男人酒后吐的未必全是“真言”,有相当多的水分存在。男人所说的“数量”你可以全信,也可以全不信。
男人选择情爱,女人选择爱情。
情爱不仅仅包括爱情,还包括其他乱七八糟以“爱”字打头或打底的玩艺儿。所以男人的口号是“喜新不厌旧”。而女人则专一得多。但专一有专一的“坏处”。一旦“爱”已远逝,那就什么“情”都不存在了。这种打击对男人而言,其威力不亚于核爆炸。
男人选择沉默,女人选择唠叨。
不是说“沉默是金”,而是被迫选择沉默。男人在这方面的体会太深刻了。真理可能会在你这边,但那又有什么用呢?女人自有女人的办法。“一哭二闹三上吊”你能挺得住吗? 唠叨是女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但话又说回来,有时候唠叨也是一种爱。女人就是这么复杂与感性。
男人选择面子,女人选择实惠。
因为面子,男人不敢讨价还价;因为面子,男人宁可贡献出肝和胃也不肯放下手中的酒杯;还是因为面子,男人即使借钱也要把该请的客给请了。女人却不玩表面文章。过于讲面子的男人往往能博得女人一时,却不能博得女人一世。因为在婚后,女人肯定喜欢精打细算而不喜欢出手大方的男人。“男女有别”就别在这里。
男人选择执着,女人选择痴情。
执着是针对事业的,痴情是针对爱情的。所以高歌“爱江山更爱美人”的男人是虚伪的。对男人而言,江山永远是第一位的,而美人只不过是江山背后的附属品。女人的痴情值得赞美,也值得同情,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爱情上,寄托在男人身上,这样的女人是可悲的。所以女人的痴情首先应建立在自立、自强的基础上。
男人选择雄心,女人选择细心。
这实际上是一种生理区别,谈不上孰优孰劣。因为有雄心的男人未必能成就大事。比如因为“好高骛远”而“常使英雄泪沾巾”;细心的女人也未必一辈子碌碌无为。“细水”才能“长流”,而“涓涓细流”终究是要“汇成大海”的。所以正确的选择是男人还应选择细心,女人则可以再选择雄心。
男人选择世界,女人选择男人。
男人的终极选择是世界。因为选择了世界,所以男人们造出了飞机、轮船、火车、宇宙飞船。这一切都印证了男人的选择是雄心勃勃且无坚不摧的。男人选择了世界也就选择了激情、宽容、忍耐、冒险…… 女人的终极选择是男人。为了选择男人,她们选择了柔情、撒娇、考验、保险……而归根到底是选择了世界。在这一点上男人和女人没有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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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篇、一个人的心事,两个人的纠缠

桑梓刚走出茶餐厅的大门就听见李默在背后大声说:你对我总是这样冷漠,我爱你错了吗?错了吗......
虽已是初春,但古城的夜还是出奇的冷,再加上李默那哀怨而又凄凉的一句话,桑梓只觉得背部有一股寒气直侵入到心里,冷的瑟瑟发抖,她不禁裹紧了风衣,加快脚步,像前方灯火昏暗的路口奔去。
行至弯曲僻静的小巷桑梓才发觉泪水早已湿了那张清瘦的脸,隐藏在冷漠背后的心痛与孤单正霸道的指使着软弱的魂。她失声痛哭起来,虚脱的身体沿着墙角无助的滑落下来,跌坐在地上。
茶餐厅里与李默的对话犹在耳畔,李默说,阿梓,放过自己吧,我可以给你幸福的,你还这么年轻,应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而不是甘愿做命运的奴隶,你还有选择,并不是非他不可。
桑梓笑,声音很苦涩,她说:你也放过自己吧,你很清楚,我们不可能!你怎么就知道现在的生活一定不是我想要的?你又怎么知道我不幸福?你认为我想要的是什么?你又能给我什么?......忘了吧,就当我们从不曾相识。而我,既然选择了现在的生活便会努力的走下去!用伤害别人来成全自己我做不到!
李默也笑,听起来却是那般的讽刺,他说:阿紫,为什么你总是自欺欺人?为什么你非要为一个不值得爱的人牺牲自己?成全,可你成全了别人,自己怎么办?你让我忘了你?你觉得我能做到吗?你就甘心伤害我吗?你记着,我会等下去,一直等下去。
桑梓别过头,她不忍看李默那双含着泪的大眼睛,她说:等哪天你累了,便会忘了我,这世界上一切都在变,感情也一样。
那你呢?你会变吗?你会不会回过头来找我?李默含泪的眼睛通红,他却尽力不让自己哭。
我也会变,但即使变了也不可能跟你在一起,我们,没有明天!说这句话的时候桑梓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心里那种莫名的疼痛,但她别无选择。
李默别过脸,泪夺眶而出,他说:我会等下去,不管你来或不来!
桑梓不明白,为什么上苍总是这样捉弄人,在她流离失所,无依无靠的时候那个曾许诺要照顾她一辈子的李默竟人间蒸发了!李默不知,桑梓因想他熬过多少个无眠的夜,她不停的等,等李默回来带她一起走,她一个人真的好孤单好无助。可是,这过程太久了,久到五年的时光在指缝间溜走。
五年,所有可以淡忘的东西都应该遗忘了,桑梓却无法忘记那个曾牵着她的手一起爬树,捉鱼,扑蝉的李默。但她却累了,五年来艰苦的生活已把她打磨的沉稳冷静,她清楚,她不再是五年前那个胆小的小女孩,而李默也不再是那个给她梳辫子的大男孩,时间把他们拉开的太久,他们回不去了!
可是,就当桑梓转身牵手他人之后,开始平静的新生活之时李默却出现了。当风尘仆仆的李默兴高采烈般的出现在桑梓面前时,桑梓曾清晰的感觉到心底的血液高亢的沸腾过,只一瞬间便平静了。
桑梓说他们结束了。李默回来了,在心里演绎了N久的故事也该落幕了!
桑梓再没有去见李默,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忘了自己去开始新的生活,也许从五年前他离去的那天起就应该忘记桑梓。
李默依旧不舍不弃,他经常喝的烂醉之后打电话给桑梓,哭的像个迷路的孩子。有一次他喝醉之后在桑梓楼下大喊大叫,桑梓愤怒的说,李默,你能不能像个爷们儿,你看看你自己,窝囊的像一堆泥巴。
李默凄凉的望着桑梓大笑,笑着笑着便失声痛哭了起来......
李默终于要结婚了,在这个金黄的十月。李默说,桑梓,我结婚你一定要来,你不来,我没勇气走进婚姻的礼堂。桑梓说,别傻了,那才是真正属于你的幸福。
李默结婚那天下起了小雨,桑梓打开电脑看到了李默寄来的邮件,他说:
阿紫,凌晨两点钟了,再有几个钟头我就要去接我的新娘。此时此刻我真希望时间静止。阿紫,如果你爱我,只要你一句话我就跟你走。可是,你不会,如今的你那么绝情,我不怪你,我爱你,会一直一直爱你!
桑梓看信的眼角是湿润的,她抬起头使劲看看天坚决不让眼泪流出来。她在心里说,李默,你会幸福的!这世上谁离了谁都可以很好的活。
李默结婚后,一切又回归到平静,他只是闲暇的时候打个电话给桑梓,问个安好便匆匆挂掉了。桑梓告诉自己这是最好的结局!
其实当年桑梓知道李默去了哪里,他去另一个城市寻找他心爱的那个女孩了,那个时候他只觉得桑梓是个需要他永远呵护的妹妹,而并非爱情。但桑梓爱李默,爱这个可以随时保护他的大哥哥,所以她可以原谅李默的不辞而别,且傻傻的等他回来。只是不曾料到会是这么久,桑梓想或许李默在这五年里已经生了一大堆孩子,过着惬意的生活,因此她释然放手。
她未曾想到李默还会回来,还会出现在桑梓面前激动的说,桑梓,我爱你!我终于明白我爱的人是你!
桑梓纠结了太久的心在那句话之后终于释怀了!
桑梓想,曾经来过的爱情,有过的诺言就让它随风而逝吧!落叶尚知秋的无奈而决然离去,人又有何不可!
第50篇、请允许我这样悄悄爱你好吗
你是一曲婉转的夜曲,我只是其中低沉的旁奏;你是一条明媚活泼的小溪,我只是岸边一颗怀着心事的卵石;你是黑夜里从天空撒下的银色月光,我只是绿地里一颗沾满风沙的小草。

我在离你遥远的地方,含着深邃的爱意把你凝望,不敢惊扰你粉红色的梦。 我心中的天使,当你的倩影像流云偶尔投影在身旁,当你风铃般清脆的笑声像和着蔷薇的芳香的晨风般拂过,你可知道,怎样的一种快乐和感动溢满了我的心胸?我在轻纱般的晨曦里眺望那个遥远的你,祝福随着第一缕金色的阳光升起;我在黑夜幽寂的溪边留连,独自回味你白天的倒影。
我已经决定,你爽朗明快的笑声,便是我今生里最亮丽的旗帜。你热情的称我为最信任的朋友。最信任的朋友!要知道,我是多么愿意接受这个身份。是啊,你的朋友,能够荣幸的分享到你灿烂生命中一部分光辉,难道还有比这更值得骄傲的理由吗?但是,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友谊,请让我保持着对你的最纯洁高尚、不带半点尘杂的奢望的爱,请允许我轻轻握着你的手,用深情的目光温柔的注视着你……紧紧地拥抱你……请原谅我!这一切看似冒昧的举动,因为,我爱你。
我愿是你最忠诚的骑士,无论什么时候,当你需要我的时候,只要一声呼唤,我会毫不犹疑的挺身而出。我将誓死捍卫你的荣誉,哪怕要为此献上鲜血!
爱,是使你所爱的那个人幸福。而我,却没有能力给予你我想要给你的那种幸福……但无论如何,这不能阻止我爱你。因为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爱,并不一定要拥有你,注视也是一种爱。我相信,当我们深深爱恋着一个人的时候,不管爱的形式如何,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我就站在离你遥远的地方,默默的,真诚而且深沉的注视着你,走完这一生。
也许会有那么一天,当我的爱不幸成为你的负担,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悄悄的离开。因为你的快乐就是我幸福的依据,如果仅仅因为我的存在而造成你的痛苦,那么为了你,也为了我,我必须从你的生活里消失。希望你可以把我彻底忘记,不留一丝痕迹。宁愿,宁愿你忘怀了而快乐,不愿你因记住我而忧伤。不必为我难过,即使在遥远的地方回忆着此刻你的微笑,我依然会禁不住幸福的笑起来的。
爱是生命里一笔真正珍贵的财富,一笔永远只会太少而不会太多的财富。我执著的保留着对你至高的爱意,是因为我明白,它是我今生最美丽的拥有。为了你,我真诚无悔的爱过、恨过、笑过、泪过,而且学会了毫无保留的付出。是你,令我感受到生命中的最完美,让我在这个欲利横流的世界上还拥有一份值得用心呵护的经历,我还需要更多的什么呢?
是的,今生注定我只能是一个凡夫俗子,但我清楚的知道一个曾为一颗平凡却热情的心不顾一切的爱过,所以认定她是幸福的。相信对你也是一样,如果你知道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有一颗诚挚的心时时刻刻为你跳动着,你不感动么?
好了,请允许我悄悄的爱你,这就足够了。让这真诚越来越少的俗世还飘流着这样一个动人的传奇:美丽绝伦的身影在幸福的爱的光环里走过,一双深情的眼睛,远远的,默默地把她追随,今生今世……
请允许我悄悄的爱你,好吗?
第51篇、最爱的人原来就在身边

我的老家在广东的一个小地方,那里虽然偏僻,但是风光很好。我读中学时,和父母一起到了广州,虽然离开了老家,心里还一直惦记着,而且我有个心愿,要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老家的山顶并肩看日出。
我那时喜欢邻班的一个女同学,等了她三年,因为她不想在上大学之前就谈感情的事,说要专心读书。终于我们双双考上武汉大学,可以开始恋爱了,但恋爱却只谈了半年,分手的理由是她觉得我太大大咧咧,随地吐痰,乱扔东西。两个月后,我看到她和一个男生依偎着迎面走来,在经过我身旁时,她的男友响亮地将一口痰吐进路边的草坪里,她的头倚靠在那个男生肩上,不知在说些什么,一定是很有趣的事吧,否则她怎么笑得那么开心?
我失落了很长时间,原本准备在暑假时带女朋友回广东老家玩,到山顶上卖凉茶的小棚子里一起看日出,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回去了。虽然只是一个人,我还是去了那个凉茶铺。卖凉茶的还是那对老夫妻,他们脸上的皱纹里依然是熟悉的笑容,只是我的心里不用喝凉茶都很凉。我从中午直坐到老夫妻日落收摊,他们的棚子从来不锁,只是简单地掩上门,随便游客出入。
郁郁地坐到月亮升起的时候,门被推开了,两三个人走进来,我回头望去,认出其中一个是我中学的同班同学花铃,我自打上了大学后就再没和她见过面。我们都很高兴,她说她带了两个朋友回来玩,在山上耽误晚了。她也考上了大学,学校居然也在武汉,我们就约定过完春节一起返校。
下山时,虽然月光很亮,山路依旧不好走,花铃的两个朋友中有一个叫心如的女生,人很柔弱,是上海人,不习惯走山路,我就充当起护花使者,一路照应。
“生活就是这么巧,当你觉得没有光的时候,就会发现一扇窗户。这次山上的偶然相逢,给了我意外之喜———我又恋爱了,对象就是花铃带回来玩的好朋友,被我一路照顾的心如。”署枫又大笑起来,他个头不算高,但笑起来很豪迈的样子。
消息是花铃在返校的火车上告诉我的。在中途停车的时候,花铃把我拉到一边,而心如则在远处看着我们。花铃问我:“署枫,你……你有女朋友吗?”我说:“刚分手,怎么了?”花铃回头看了一眼心如,又说:“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吧?你觉得心如怎么样?”
离合
听着花铃的话,我的心跳了起来,那是种心花怒放,喜从天降的感觉,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女孩子主动爱上,并且,是我喜欢的类型!
恋爱再次开始,心如是个细致体贴的女孩,我决定好好珍惜。我吸取了上次的经验,讲卫生重形象爱环保,但爱情的花朵并未因我精心就长开不败,这段有点一见钟情的恋爱也只维持了一年不到,分手的理由则不像上次那般具体,心如只用一句“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适合”就总结了我们的爱情。我不甘心就此结束,我去找花铃,我想心如一定很依赖她,否则怎么会托付花铃传递心声呢?花铃很犹豫,我说请看在当年我们是好朋友的份上,看在我那么爱心如那么珍惜这段感情的份上,帮帮我!我说得很动情,一连串的排比句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花铃默默地听着,她似乎被我说动了,眼中泛起小小的泪花。但她没马上答应我,只说让她再想想。
“两天后她让我去她学校,在校门口我看到了含笑玉立的心如。”署枫叹了一口气:“朋友就是朋友,她连一个谢字都不要。”
此后,但凡我和心如之间出现矛盾,我都要去找花铃,每次花铃都会帮我们复合。但灵丹妙药也有失效的时候,最后,我和心如还是分了手。这一次,我没有那么强烈的失败感,反倒觉得是种解脱,也许是因为我和心如间离离合合太多而让我们的心都变麻木了吧。因为我和心如的这段感情,花铃开始成为我不可或缺的一个心灵良医,我会把生活中的一切不如意都向她倾吐,而她多半都是默默地听,然后给我以帮助,她就像我的一个“兄弟”,不必时时提起,却总在需要时挺身而出,但我却没心没肺地只在有困难时才想得起她。
快毕业的时候,我结识了另外一个女孩,才让冷却了两年多的爱情之火重新燃起。她给我带来了和其他女孩都不一样的感受,我再也不用为约会去哪里吃什么怎么玩而伤脑筋,我只要随时听从召唤就行了。她更像个将军,我的喜怒哀乐全操纵在她手中,而我却乐于这种鞍前马后的从属地位。
我把我又谈朋友的事情说给花铃听,花铃似乎并不开心。以前,对我的絮絮叨叨,她还愿意听,可这次她不停地用话岔开,最后她说有事,先走了。我很了解她,她其实没事,只是不愿意再听我说了。
领悟
这一次我爱得天昏地暗。毕业后开始全力为结婚做准备,赚钱,买房,存老婆本儿,我像开足了马力的火车,充满动力。当然,爱情也还是一波三折,我也还是在伤心绝望的时候去花铃那里寻安慰。花铃永远一脸淡然,听我说一大堆,自己却不表态。其实不必她说什么,我只要和她坐在一起心就会安宁下来。有一次我问她,怎么从来不见你和男朋友在一起。她表情有些古怪,我以为她生气了,赶忙道歉。我说我只是好奇,因为女孩子的心思总是很怪,像有些女孩,她们会把全世界都召唤来看她的男朋友,而有些女孩则将男朋友视为旷世奇珍,要一个人独自看守,我不知她属于哪一种。花铃沉默良久,最后说,你想让我的男朋友一起听你的不开心吗?我笑起来,大摇其头:“还是不要了。”
当我攒足老婆本儿准备“五一”带女朋友回家,憧憬着在山上当太阳跃然而出时,向她求婚的幸福图画,我的女朋友却向我提出了分手。分手来得很突然,从前我们之间也闹过,可是没几天我总能劝她回心转意。可这次不同了,她分得很坚决,也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后来我知道,她在外面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有钱的人。我准备好的新房成了空巢。我觉得人间的悲喜就像是做了一场大梦。
我给花铃打了个电话,一贯多话的我这次什么也不想说,很简单地告诉花铃我又失恋了。花铃没有问我分手的原因,只是问我“五一”还回不回老家?我说回,她“哦”了一声,不再言语。
如果说和心如的分手我懂得了什么是心痛,这一次则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无常。回老家的时候,我又一次独自上山。当年喝茶的凉棚已经没有了,山上变化挺大的,只有我还是和多年前一样,独自一个人。这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向我走过来,仔细一看是花铃!我觉得心里某个地方突然被融化了,我想哭。
花铃和我并肩坐在一起,月光洒在她的脸上。我看着远处,说:“离开老家这么多年,到现在也还是一个人。”突然我听到了哭泣声,转头看去,花铃的眼泪一颗一颗滴落在草丛上,发出轻轻地,吧嗒吧嗒的声音。我第一次这么近这么认真地看花铃,花铃的脸在月华的光晕里,柔美而动人。在我的目光中,花铃低下了头,我的心莫名地抽痛了,她什么都没说,我却像听到了千言万语,猛地领悟了。我伸出手握住她的手,记起那年和花铃、心如一车回汉,上车时花铃曾送我一个盒子,回校后打开,是挂美丽的玻璃风铃,上面悬着一张小卡片,写着:“你是风,因你而起舞。”
“我终于偿还了与心爱的女孩在山顶并肩看日出的心愿,这中间我浪费了7年的时间,7年里我寻寻觅觅,却不知最爱我的那一个人,她一直都在我身旁。”署枫的脸上是深深的动容。
第52篇、一支断箭温暖了孤独的青春

大学里的第一年的冬天,我坐在校园里的长椅上,看一本书。有人走过来,是个男生,他说:“风很大,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他穿着漂亮的夹克,他戴着一双十分精致的手套,他还有一张漂亮的脸。
我没有回答,我和他,从穿着上已分了阶层,他来念书,我却是来拼前途。
他并不离开,他自我介绍说,他是大三的卫东。
那是第一次见他,没有涟漪,也无心动,我不怕冷,就像不怕长时间的孤独。
系里的元旦晚会上,卫东是最出风头的主持。现场气氛热烈,我听旁边的女生说:“卫东真酷,尤其是那双酷酷的黑手套。应该是真皮的吧,听说他家里很有钱。”
台上的卫东光芒四射,亮得人睁不开眼。我悄悄退场,操场的灯光映照着宣传栏,正中央,是系里奖学金状元榜,有笑得酷酷的卫东,无所不在的卫东。
我想,无论男生女生都希望是卫东吧,富有、俊美、才貌双全。
星期日的图书馆,又看见卫东。他的书掉了一地,我帮他捡起来,看见他的黑手套,我说:“戴手套很好看,可是不灵活,不好翻书的。”
他的样子很平淡,他答:“我知道。”他抱着书离开。喜欢外表美好的事物,喜欢和其他女生一样,留心他俊美的脸,他笑起来,万人迷的诱惑。
上帝给了他太多。
于是在投往校刊的一篇散文中,我未署名,写了一点孤独的心事。我说,曾有人说,上帝给谁的都不会太多,可我却看到一个又一个幸运儿。我站在我一个人的愚人码头。
我没想到,他来找我,卫东来找我。他说:“你不该这么悲观。”
他笃定那文字的作者是我。
我说不是,他说是。他盯着我的眼睛,我心慌,想逃,我好恨他,他凭什么这样逼我。
半晌他叹了口气:“你真像我。可我要你知道,上帝真的不会给一个人太多。”
他缓缓扯下右手的黑手套——他的右手,竟只有一根大拇指!
他说:“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戴手套了,十年前,我的四根手指被生生地压断。没断的时候,他们修长、精致,可是它们断了,精致也就跟着断了。我曾经想过死。”
他平静地说着,我听得泪流满面。我说:“不,它们还是精致的,在我心里,永远都是。”
卫东擦去我脸上的泪,用他的右手仅剩的一根手指。他说:“知道吗,第一次看杨过断了手臂,我想,我和他一样,是个残废了。”
他的声音平淡而哀伤。我说:“我愿意是那个人。”卫东说不,他会拖累我的。我说怎么会呢,他这样能干。
卫东看着我,眼光爱怜:“你不明白,要怎样才明白呢?我天天晚上都想着你,可是不能告诉你。我的右手等于废了,我没办法上机练指法,不能一次拎四瓶开水,戴了手套,我有时拿不住太多的东西。”
他笑了,他说:“真好笑,丘比特的箭射中我,一看,却是一支断了的箭。”
我说,我要和他在一起。
他毕业了,因为断指的残缺,他找不到工作。我把和他的恋爱告诉了姐姐,姐姐说:“他若只是卫东,我同情他,他如果要成我的妹夫,我反对。”
我不能再受苦,卫东和姐姐一样,这样对我说。
“我不愿意看到你痛苦,选择的痛苦。在你还没为我的断指和我争吵之前,我选择放手。”卫东在电话里诀别。
从此,他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和卫东在一起,每一个人,包括他自己都铁定我会后悔,因为他只是一支断箭。
我那时不明白,到今天我毕了业,我只有在心里怀着感谢——我不敢面对我的自私,我只能感谢这一生,含泪谢他。纵是一支断箭,也温暖了孤独的青春。从一开始,注定我无法回报。
第53篇、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红颜知己

这个世界上你们觉得有真正的红颜知己吗?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下面有一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大家!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而且也很巧合,本故事属于原创。也可以分享与转载。在此祝大家天天开心。喜欢我日志的和不喜欢的请认真看下!
一天一个男孩子无聊在家上网,突然有一个女孩子加了他好友。女孩子就问你是哪的呀?男孩子没有理那么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这个男孩子整天QQ都在线上面就觉得好奇。飞想和他认识一下。男孩子其实挂QQ是为了消除寂寞还有因为某种事情没有了工作干而只能对电脑发呆而已。男孩子的朋友也帮他找工作,但是都被拒绝了。女孩子经常关注男孩子的QQ空间发表的动态,只想知道男孩子心理面到底有什么事情经历过。可是男孩子始终不和女孩子聊天。甚至每个和男孩子聊天的好友都拒绝回复。男孩子后来闲烦就都给删除了。为什么男孩子会这样呢?请往下欣赏!
记得那是一个圣诞节的一天,男孩子下班去他女朋友的单位接他的女朋友。当时说好了的事情。就在很短暂的瞬间男孩子收到了一条短信,当时男孩子傻了。亲爱的这是我最后给你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了,上面就简单的说了这么简单的话: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不要问我为什么。也不要来找我!当时男孩子马上用公用电话给女孩子打了一个电话问: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请不要挂断。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我们出来见最后一次面,不管结果如何我也要见你面一次。他的女朋友答应了。男孩子一路上都在想为什么?他们处了有5年的感情,就这个莫名其妙的分手吗?他们见面了。当时女孩子还带了一个特别帅气的男孩子很亲密的对男孩子说了一句: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我和你处了5年什么都没有给我,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女孩子身边的帅哥还骂了男孩子一句:朋友我要是你就钻到墙缝里面,像你这样的男人一辈子也不会得到真爱。男孩子看到这种场景随后愣了一下就说:祝你们幸福。完了转身离开!回去的路上男孩子很伤心,晚上还喝了很多的酒。第二天男孩子醒来下定了决心这辈子不交女朋友了。男孩子挂QQ是为了消遣自己的时间打发寂寞,男孩子还经常发表日志!
女孩子再次和男孩子说道:一个经常挂QQ的人的内心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不知道能否进入你的内心世界,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的事情。男孩子看到后不知道怎么了竟然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真的想和我做朋友吗?女孩子高兴的说我愿意做你的红颜知己,能否介绍下自己呢?事后他们经常聊天。后来男孩子才知道他们以前是在一个高中的,只是不一个年级而已。他们经常视频,后来男孩子被女孩子深深的打动。有点喜欢上了女孩子。但是女孩子说了一句你不可以喜欢我,因为我已经结婚了,我只是想这一生有一位很好的异性朋友。男孩子已经成熟了。这种事情他理解。后来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愿意做我的红颜知己吗?女孩子竟然答应了。并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因为女孩子喜欢在视频上面看男孩子抽烟还有微笑也想让男孩子抱下。所谓日久生情!
有一天他们见面了,男孩子很帅。女孩子也很漂亮。他们并没有吃饭,只是陪着女孩子一直在逛街。因为晚上别人看不清楚!就这样男孩子在女孩子家楼下的小区陪着她一直聊天。天气很冷女孩子让男孩子做到了她身边依靠。男孩子后来抱着女孩子。大约有半个小时。女孩子很满足,最后男孩子把女孩子送回了家。就这样他们经常的联系。不好的事情不用说了。女孩子的老公知道了非要和女孩子离婚。男孩子很愧疚,影响了女孩子的幸福。后来他收到以前女朋友的一份礼物。是结婚的请帖。这些事情男孩子真的是受不了了。就去找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当他走进他以前女朋友结婚殿堂的时候他很气氛。但是爱一个人是在心理面深深地祝福,而不是得到一生。看到女孩子举办完婚礼连饭都么有吃就离开了!
后来男孩子接到了一封信你是XXX吧。XX已经死了!是男孩子以前女朋友的好朋友寄来的。为什么她当初离开你是有原因的,她得了绝症不想连累你。只想找个人结束这段生活,XX的老公竟然是一个贩卖毒品的贩子。男孩子此刻的心从此真正的深埋了。这么一个情种,这么一个好的男孩子为什么这么命苦。经常和她聊天的女孩子后来也远离了他……
第54篇、今生就是这样结束的

她的大学生涯要是一出四幕剧,那么前三幕他不过是群众演员同学甲同学乙,到他正式出场,已是第四幕的下半场,太仓促了,来不及发生任何剧情了。
开始毕业设计那天,她最后一个领了绘图板出来,气喘吁吁爬上六楼的设计室,早已一屋子坐得满满的,水泼不入。她抱了用具站在门口不知所措,犹是早春天气,她却不知不觉,背心渐渐濡湿。角落里有个平淡的声音:“我这边还有个空位。”
拨开人群挤过去,仿佛是人世吵嚷,在命运的大潮里泅渡前来。一路分波逐浪,终于到达他面前,蓦然觉得,是千人万人里选中了这一个。抬头遇上他宽厚的笑,霎时间,天地震动,五心不定。
她的座位正对窗,她喜欢风无遮拦地吹进来,有种轰轰烈烈的气势,却没有一次记得关窗。再来时,图纸上有一层拂也拂不去的灰,像一夜之间老了少年心。中午下楼吃饭,下到一半,忽然记起,折身就往楼上冲。经过他身边,他侧身让路,只说一句话:“窗子我已经关了。”
大概就是从那天起,他们中午一起吃饭。其实并不熟悉,却自然而然地,有种安顿。她是爱说话的人,周围人来人往,说些什么都已经忘了,陡地惊觉,才发现食堂里早已空无一人。
空落的大厅里只剩了他们两人,不约而同都静了下来,却仿佛每一呼吸都有呼应,暗潮一般在他们之间流动,不知何时,他抽身而起:“上楼画图吧。”
工科女生,像她这么粗疏的不多吧,所有的东西都会消失,小到铅笔橡皮,大到三角板,曲线板。她每次上天入地找得鸡飞狗跳的,总是他在一旁平平一句:“先用我的吧。”后来成了惯例,她只要发现了什么不见,一转身,他早已随手举起工具递过来,眼里盛满笑意,顶多说一句:“都不知你这四年是怎么学过来的!”
画得顺手,她无端地哼起歌来,没头没脑地“丢一个炸弹跑跑跑,丢两个炸弹跑跑跑……”他吓了一跳:“你那什么歌,恐怖分子的队歌!”这才提醒她,她想一想:“咦,不知道啊,我玩电子游戏时不知怎么就唱出来的……不好听?”他失笑:“那也不能只唱这一句啊,像……像……”还是说出来,“洒水车。”
她多少有点恼,一转身,人重重往案上一伏,嘴紧成一颗果。过半晌,听见口哨声,由低而高,自他的方向响起,悠扬地,曲折地,明明是她刚刚哼的那一首歌。她心想:“他还不是洒水车。”那笑,再也忍不住。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吹得有些娇慵的瞌睡,窗外一整幅晴蓝的天空,让人的心都不由得摇曳起来,是应该去放风筝的天气啊。午后的窗前她站痴了。
只是想想而已。有一天他却突然说:“放学后,我们去滨江公园放风筝吧?”她一怔,她说出声了吗?抑或没有?那是下午,设计室里走得半空,空气中莫名地,便有一种屏息的寂静。她侧对着他,分明感觉他的目光,如雨斜斜披来,温柔淋漓。她的短发,遮不住她燃红的面颊。
她说:“好。”
江上春潮初升,风势急劲,而天上的风筝越飞越高,成了孤独的一只鹰。他忽然握住她的肩,呼吸近在耳畔:“我想告诉你……”
线,突然断了。那只风筝迅速扶摇直上,消失在黑暗里,下意识地,他们拔腿就追。追进灯下的人群,灯光灿烂,她睁不开眼,转身,夜色如此深浓,他默默地站在她身边,说:“回去吧。”
她等着他说完未了的话,却只听见沙滩上的碎石在他脚下细碎地响,或轻或重。失了把握的,是他的脚还是他的心?
不知什么缘故,他们随后便很少见到。求职的压力,沉沉地压在每个人肩上。都忙,时间渐渐接不上,她在的时候他总不在,不甘地翻一翻他的图纸,铅痕仍新――也许,隔的不过是一个早晨半个下午。
所谓偶然或者必然,有时,也没有很大的区别吧,她想。
那年的夏季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工作百般不顺,她还心念着迟迟没有完工的图纸,抽了时间到设计室来。掀开报纸,她第一个念头便是找错了桌子:有待加深的线条全已铁划银钩般深浓,所有的标量都已完成,就连右下角的明细表里,已填了她的名字。她用眼睛一遍遍抚摸着那陌生的字迹:当他为她绘完整幅图纸,当他这样工整地,一笔一划,填写她的名字,所经历,所思虑,所遇,她全都明了。
桌子一角放了他的留言本,她想起那只乍然飞走的风筝。想填“相见恨晚”,还他的,却只是一纸空白。没发生的感情,不是空白又是什么?
毕业那天,大礼堂里毕业生乱哄哄地办手续,她遇到他,满腹的话,想问他的去向,却好像无端,也无暇。他迟迟疑疑地叫住她:“我要走了。”只是一句寻常的话,她心里却“咚”一下,问:“去哪里?”许久他才抬起头,“日本,神户大学。”忽然之间,她不明白胸中的怨气从何而来:关她什么事?为什么要告诉她?早说晚说有什么区别?她忽然转身就走。他在背后喊:“我打电话给你。”
她走在校园里,心事重重。风起风落,路旁的槐花纷纷飘落,连绵不绝。穿行在落花里,就好像走过一条伤心的落雨街。从此,在她生命中,那些沉默的、不断凋零的白色花朵,就成了离别的象征。
那个夏天格外的闷热让她提不起精神做任何事。每天她躺在竹床上看书,在睡与醒之间的灰色里,翻身接触到滑凉的竹板,她会无端心中一沉,记起,在那个初夏的黄昏,他曾握在她肩头的,清凉宽大的手。
懒懒散散地过了一个月,一天下午单位通知她去报到。才回家,母亲就告诉她,半小时前,他来过电话。她换鞋换了一半,赤了脚就扑向电话机。接电话的是他的家人:“他?去日本了,四点半的飞机。”墙上的挂钟正指着四点四十五。
蝉声轰的一声在她脑子里炸开。周围热浪翻滚,可是她真的觉得正一点一点冷到心里去。此刻,她终于承认,这一个月来的足不出户,其实就是为了等他的电话。他的电话,真的来了,可是到底错过了。
她抬起自己干涩的眼睛,望向窗外八月浑蓝灼热的天空,仿佛听见飞机隐约的声音。
那个时间她是永远不会忘了:1995年1月17日,凌晨四点多钟,她被噩梦惊醒,撕裂与倒塌,还有他抬起头来面目模糊的脸,血污一朵朵绽开……电话铃响得惊天动地,她从床上扑过去:“喂,喂。”黑暗里她的声音如此凄厉,但是那端已经断了。忙音急促得像她的心跳和喘息。
上班扫地,打开水,喝茶,聊天,翻报纸。忽然,一行大标题跃入她的眼帘:“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她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用力,越来越紧,报纸“嘶啦”一声被扯裂,她却恍若未觉,世界陡然沉寂下来,只有一个声音在她心底撕心裂肺地尖叫: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他曾是她全部的心事和等待,却没有提起,不曾说过,无人知晓。她想要酒、烟、浓茶,甚至毒药,一切苦的,辣的,涩的,从喉咙里灌下去,然后大哭、狂叫、摔东西……然而,没有发生过的感情,只是空白呀。
那年不曾落雪,却仿佛春天永远不会来了。直到那个下午,她经过广场,怔住了。广场的天上,蝴蝶在飞,蜈蚣在飞,金鱼在飞,那么多那么多的风筝在飞,阳光锐利地射下来,他的名字像小片玻璃一样飞快地闪烁着。她默默地看着,知道,那只飞走的风筝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毕业四年后,她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大酒店的喧嚣里,到处的身影都似曾相识却又不敢确认,她忽然站住,是谁的声音谁的笑容,在她面前:“你还记得我吗?”
千余个日子的过往在顿时雪崩,铺天盖地而来,将她压在最下面。她却只是平静,微笑:“当然记得。”握手,三言两语寒暄,他旋即被人群簇拥。
觥筹里,他酒到杯干,历练周到,言辞里却掺杂了大量的日文。他抱歉地笑:“好多词,在中文里都找不到说法了。”连笑容亦是日式的礼貌与谦恭,他周身不经意间淡淡的异国气息,如此陌生,记录着她所不曾参与的,他生命中的四年时光。
她生命中的四年时光,他又何尝触及。是否,他们都已如浴火的凤凰,在彼此的世界里重生,生命中某些遇离,早已不再重要?
同学们热烙地追问日本生活,他说起:逢年底,老板会请员工大餐一次,命名为“忘年会”,即为:过去一年的事,全忘了吧。禁不住心中锋利一割,她倏然抬头,正遇上他,自邻桌投来,越过无数人头的眼光。她微笑举杯,向他致敬,然后贴近自己的唇――要多少次忘年会,才能将旧日全数忘却?
她信口问起地震种种,他笑。
“我?我做梦梦见自己在大海上,海水晃呀晃呀,把我给晃醒了,刚坐起来,突然房子一阵大摇,我坐不稳又要倒下去,大概几十秒钟吧,就停了。然后,轰的一声,外面突然特别吵,好像大家都出来了,在外面跑来跑去,有人喊我的名字:‘你没事吧’,我说,‘没事啊’――都不知道是地震了。然后,‘唰’一下子,就安静了,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本来还想接着睡,一看表五点多了,也差不多了。在洗手间洗脸,我心里还一个劲奇怪,怎么一个人都看不见。一出门,吓一跳,电车轨道在半空,就算是施工,也不至于吧……”
所有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她笑得最大声。
出了酒店大门,已是夜深人静,寒气一拥而上,她不自觉打了个寒噤,一只手轻轻环过她的肩头,他声音沉哑:“我帮你叫的士。”
在为她拉开车门的刹那,他突然说:“我上飞机前,给你打过电话,你没接到。”
她只低头钻进车内,说:“我知道。”
然后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震以后,我给国内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家里,一个……给你……你也没有接到?”车门用力关上了。出租车迅即向前开去。
她不肯回头,不肯去追他在夜色里渐渐消失的身影。
路灯的光在窗外。她终于不出声地说:“我也知道。”有泪,溅落,只一滴。
然而他不会知道,每一个春日,当她看见风筝漫天飞起,都会想起曾经属于他们的,那只孤独的鹰。
出租车静静地行驶在夜色里,路灯在窗外悠忽来去,一段明又一段暗,流离成一带星光,像许多守候在道路两旁的岁月,在无声地流走。
――他们爱的今生,便是这样结束的。
第55篇、错过花期
他和她曾经是同班同学,若干年后在陌生的城市相遇,理所当然地住在同一屋檐下,彼此照应着生活。每晚临睡前,她穿着粉色睡衣,柔顺的长发披泄一肩,站在他的房门口轻声问,明天你想吃什么菜,而他,总在她的硬盘崩溃或台灯短路时,很有气概地拍拍她的肩膀:“放心,一切有我。”她曾开玩笑地告诉他:“我在替你将来的枕边人照顾你的起居,等她适时出现,接管你的生活。”
有她精心调理他的生活,他着装越来越有品位,洁净的外表和日渐成熟的谈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MM。他与一群青春焕发的MM坐在客厅谈笑风生,她退到一边,明白他们的明天已渐渐偏离,26岁的女人再经不起等待,而26岁的他风华正茂,逐爱正烈。
她悄无声息地搬离,只留下一串QQ号码,她在心里说:“如果半年内,他意识到我的重要,我就跟他回家。”隔着液晶显示屏,他只有客套的寒暄,他甚至不问,她离开的理由和现在的生活。有几次,她想抛开矜持说些感性的话题,他却断然打住话头,直言不讳地说:“没事你先忙吧,我在泡MM。”尽管他们共同生活了2年,柴米油盐也未能将她变成他追逐对象中的一个,无论生活中抑或网络里,她只是他再普通不过的老同学。
她QQ的好友栏里只有一个头像,每天固执地守望着它明灭,像她的爱情世界,除了半年的等待,一切皆空白,而他浑然不知。28岁那年,她嫁给愿意照顾她的男人,他在QQ里恭喜她:“爱情甜蜜,婚姻和满。”她掩面,泪水顺着指缝滴落到键盘上,他却看不见,生命中惟一一朵情花未展露芳华,便已谢败。婚后的生活平淡而从容,原来全心全意为一个人洗手做羹汤,并不需要爱情。只是在每个深夜,她静默地上线,怔怔地望着好友栏上淡蓝色头像,听他描述现在的爱情和生活。她把身体和一切给了老公,只把心遗留在他身上,充其量,也只是他生活的看客。
30岁生日那天,他在QQ里留言,看尽千帆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我很想念你做的红烧狮子头和鸭血粉丝汤。她的心狂跳不已,慌乱中下线。第二天,她下厨做了这两道菜,老公吃着热气腾腾的饭菜,惊喜地问,想不到你做秦淮菜这么拿手,可惜我今天才尝到!她伸手抚弄老公额前的抬头纹,蓦然间,自觉亏欠太多,他给她丰衣足食的生活甚至宽容她对另一个男人孜孜不倦的爱情,而她竟连几道菜都吝于付出。
她自此,专注于婚姻经营,只有一个好友的QQ,不再登陆。两年后收到他的E——mail,新婚燕尔的他说,那时候我太小不懂得爱情。信末他说,如果你想结婚的时候,我刚好在,多好。
铅华洗尽,他们终于明白,情花曾开,只是错过了彼此的花期。

第56篇、介意
外人眼里,她很坚强。社会的波澜与人际的顽梗,她都能在心中成功地化解。而对他,她竟然托不起他一句话的分量,常常委屈得泪花滚滚。
他感到奇怪,问她。她说,因为别人我不介意,所有人我都不介意,除了你。我介意你,每时每刻都在介意。以后呢?一生都在介意!这是她最终斩钉截铁的回答。
男人活在粗心中,同时又活在女人的介意中。除了爱,还有男人的一丝一毫,都被女人介意着,这是一份幸福,又是一种约束;是一份甜蜜,又是一种压迫。
恋爱时,男人的身高都被女人介意。张小娴有篇小文,题目就够恐怖的——《一厘米一厘米地介意》,女人对男人的身高,不是以“米”而是以“厘米”来计算,一厘米一厘米地在意,一厘米一厘米地攀比。男人在女人眼中因为身高而有了等级差别,“多少厘米以下是几级残疾”,让小个子男人殊为不幸。不过,女人相应地也会善解人意。女人的高跟鞋高度,就是按身边男人的身高来确定的。
结了婚,女人除了介意男人直勾勾地看美女,还得介意男人的眼袋和钱袋。眼袋越大,老得越快,精力和体力越发不让人满意。当然,钱袋比眼袋更现实,男人仅有“帅”是不够的,一般来说,老帅哥晚景都比较凄凉。女人依据男人的钱袋子,对男人有了一番划分,什么“白金”男人,“钻石”男人,这样的标准,虽说是“软件”,硬逼得男人疯狂地去外面捞世界,让男人与男人之间拼个鱼死网破。另外,这个时段,女人不但介意男人,还介意男人身边必然和偶然出现的每个女人。走到大街上,女人常常逼问男人,瞧,那小狐狸精看着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先看她?
人老了,爱和婚姻的含义渐渐淡去。女人开始认真地介意男人的健康。男人那苍凉老迈的躯干,仍然是她的大树。她要让男人完整地陪她一辈子,抵御晚景中的无奈、孤单和恐惧。这时,男人健康的意义已经大于一切,除此之外的其他要素,渐渐退居幕后。菜市场,一位老大妈向另一位老大妈出示一把芹菜:“这是给老伴吃的,他血压高……”忽闻此言,感慨万千。
“老伴”一声叫,人生风云际会,红尘沧桑变幻,霎时间一一尽收眼底。开始摩擦,到老相伴,那是“介意”一生的见证。
第57篇、属于你的我的初恋

开场独白:假如不曾遇见,我还是一直无忧无虑,还是那个与世隔绝的懵懂少年。感谢你、感谢你让我尝到了恋爱的滋味。虽然我知道,与你一起会留下撕心裂肺的回忆,但我还是无可抗拒的放手去爱。想起你,还是会有点点的心疼,但我依然愿意把你留在心底,至少你令我知道什么是———初恋。
正文: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恋爱离你我很远,所以彼此铁心去追逐。直到那一刻和你面对面交谈时,才发现原来你耐心在等待着那份隔着白纸的幸福。突然间,发自内心怜息原来我们的心一直紧紧的相连着。
冬日黄昏的校园,几抹深橙色的夕阳,斜照在软弱的小草上。虽说有少许暖和,可是草地上的背影却给人蜷缩的感觉。夕阳西下,把背影拉得越来越长,空气中仿佛夹带着微微的颓废,氤氲了少年放眼的幸福。
似乎他经历了很多,可是眼眸里透露出的稚气却让人联想到他只是个未经世事的孩子。
然而,此时的少年喃喃自语的道出:你比从前更悲伤了。
突然,后面有人接话:你经已不再是从前的你,你变了。
他感觉这声音很柔和,他听过。少年慌张的扭头向后,全身微微的震,忘记什么时候他见过的这副容貌?其实他是再熟悉不过,早在以前他会和她在上课中疯狂的传纸条,向对方谈天说地,向对方倾诉生活中的不满,那段时间是他对“爱”的启蒙。他仿佛忘了眼前的她开始回忆那段时光。
那时候,他还不懂“爱”,迷迷糊糊的似乎依赖上了她的美丽。她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他都铭记。他常常在玩笑之中藏着真心话,而她却一直似懂非懂。
或许,是因为他真的不懂表达,慢慢的思想在脑海中挣扎,一股莫名的躁动涌上了心头,他抬头再看着眼前的她,从来没有想过失去她会令自己变得一塌糊涂。这一刻,他还是需要那个第一次给他拥抱的她。可是,她还愿意么?
少年伸出手,示意她坐下来。只见伫立在微微寒风中的她,抬起轻盈的步伐向他走来坐下。记不起他们有多久没有这么近的距离聊天了,很早以前他依赖这种类似幸福的感觉,只是自从她狠心的说了那番话,他再都不去理会这所谓他第一次的恋爱。后来,他习惯了每次心情失落都会来到这遍校园的草地,只是因为他口是心非,因为这是他们曾经嬉戏的浪漫境地。
“你…还在回忆以前?”一句话又把沉浸在回忆的他勾回现实。她清澈的双眸望着他,他默不做声。似乎又再次沉醉在他回忆的世界。是的!他还在想以前。他、想起以前那栋五层的教学楼,那个班,那些破旧的椅子、桌子。还有外面经常有人追赶的走廊,还有那次他拉起她的手往外跑,这些他都一一记起。唯独,还有一次朦胧的对话,他还在努力回想……。
他脸上带着期待:“喂!你愿意和我尝尝恋爱的滋味么?”
她脸上带着红晕:“哎呀!我怕,听说这东西要是控制不好,会让我有撕心裂肺的痛。
“不怕!我怎么舍得让你疼!”
“这样?嗯,那好吧!”
就是那么几句,他记起了,也仅仅几句话他堕入了爱河。
那时他就似迷途的羔羊,找到了依靠。欣喜若狂的带着她到处跑,她总是满脸羞羞。而他很珍惜自己的第一次恋爱,总会把她抱得紧紧的,生怕一放开她就会逃脱不见了。
这一刻的他并没有察觉到她那脸庞的表情,或许是嘲笑的表现,或许是怜悯的表现。
天,渐渐暗了下来,夕阳带走了留在尘间的最后一道余晖。因为是冬天,所以蹲在草地上的两个人,都开始不适。泛橙色的校园路灯,把两人的面部表情都映得变化万千。因为是寒假,校园显得比平时都要静,且是恐怖的静。此时的两人有点想靠拢的念头,可是没借口。
她首先开口:天黑了,我冻,我想…。
突然,他斜视着她,她似乎察觉了什么,接着她缓慢的说下去:我想,我要回家了。
其实,也对他还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的出现,还好像什么都没发生,纵多的想法在他脑海招摇。
他再次抬起头怯怯的望着她:我不冻我穿了衣服,慢走不送。
此时的他,突然,有点后悔说出了这番话。他怕了,他怕她会像从前一样泪光闪闪,这样的她会令他惊慌失措,无可奈何。他记起,从前只要他说一些冷冷的字眼,她都会静静的,默默的泛泪。
可是,现在过了许久也不见她有动静。他明白了,其实这不是从前。突然,她又大方的抬头注视着他的侧脸,他记起她说过他的侧脸无人能及。他依然怯怯的接受扑面而来的目光,只是他遗失了当初同样的感觉。
“既然没话说那我走了”说完,她站起起转身,步伐依然轻盈,不捎带任何的杂乱。
“嗯,我也走了”他语气,瞬间的温柔下来,这种温柔他自己也很久没听过了。
她听到了这语气,轻盈的步伐,瞬间停顿了一下,便开始沉重了。她也记起,当初只要闹便扭,他就会用这种暖心的语气哄她,还会冲上去紧紧的把她抱紧,于是两人就和好如初。
此刻,他也想不顾一切,跑上去拥抱她,对她说:我们还要在一起。只怕,她会说:完了。于是,也只可以把这些念头留在心间了。
他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心中的绞痛,开始慢慢贯通全身,也不比当初的差。他还没问为什么她会突然的出现,还有意无意的流露出感情。可能,因为许久没接触的问题,他对她陌生了吧。
想到这些,他向着她走远的方向大叫: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会突然的出现?
大叫完后,并没有马上得到她的答复。而,她只是瞬间停留在远处的一遍空地上。这句问话,似乎刺中了她来到这里的目标。
他看着她的背影,心中全是问号,他还想知道,她为什么知道自己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他都想知道。只是,他并没有再去问。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心情不好,也不想知道得太多。
她在他注视她背影入神中回眸一笑:你自己想吧,走了。
他听到这话,思想有少许僵硬,一直都没有回过神来,待到清醒,经已连她的一点足迹都看不到了。
眼前只有,细微的寒风伴着他。他放眼环视,这一切的事物他都那么熟悉…
那块随风飘扬的五星红旗下他们曾一起仰望过。
那条长而冰冷的石凳上他们曾一起蹲坐过。
那颗叶子凋零落地的大树下他们曾一起在依偎过。
那遍广大旷阔的操场上他们曾一起奔跑过…
总之,环视过后他的鼻子不由得一阵酸楚,曾经的甜言蜜语都烟消云散,曾经的山盟海誓都缥缈虚无。
往事的拉起了幕布,一个字,一个表情都刺痛了旧伤。
此刻的他没有能力再想,因为寒冷加回忆,很快就会麻木他的全身,甚至思想。
接着,他狂奔出校园………
第58篇、真的,我爱你,单恋
在别人眼中,你是很多人迷恋的对象,在我眼中,你是万人迷,但我,却只能站在你被人捧得高高的舞台外围外默默地看着你。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你最好的男性朋友,2年多的时间,从普通,成为挚友,然后......没有然后了。
你的生活总是被很多人围在中间,而我,却不清楚我是不是那一群人的其中一个.........
在高一的时候,我第一次见你是在篮球场上,你那叛逆的染发令人注目,你那冷酷的表情令我不屑一顾,在那时,你在学校已经有不少的人气。
到了高二分班,意外般,你和我分到了同一班上,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也没想知道,或许很多人对你都很在乎,但我却毫无反应,你那染色的头发,或许因为我家庭的原因,我对你感到了一丝莫名的厌恶.......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记得我们第一句话是在Q上说的,从那时开始,我和你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对你也越来越了解,后来,我们第一次出去看了我们的第一场电影,这也是我一次和女生单独去看电影,看上去好像这都是所有爱情的开始,不过,事情并没有像平常剧情的那样发展,后来我们看了好多次电影,到现在,我们每一次看的电影票根我基本都留着,其中有2场的票根我弄丢了,我郁闷了好长时间。高二,我对你没有意外般有了感觉,但我人有点自卑,而且因为你的相貌,你的人气,我可以夸张地说--没敢高攀你,还有那时,我大多数是因为样貌而喜欢上了你。
到了高三,很辛苦的一年,但我对你的感觉却是有增无减,每天上课,我都不时看着你的背影,我习惯了,每天一回到班上看的第一眼就是你的位置。我很疼你,每当有好东西的时候,我都会和你分享,每当我父母送餐来的时候,就算我吃不饱,我也会尽量留一些带回去给你,呵呵,每次听到你没吃饭的时候,我都会很高兴,看着你吃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幸福,我会开心一整晚。那时,我开始关注你的心情,每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都想安慰你,但很多时候你身边总是有很多人做了我想做的工作。高三那年,我真的很想陪你多一些时间,于是,后期,中午我和你一起留在了班里,虽然没有了休息我有点难受,但我心里还是有点高兴。临近高考那段时间,有一段时间你崴了脚,行动很不方便,于是你要求我背你,那时我真的很高兴,虽然表情是不愿意的,当你伏在我背上的时候,那时我有一种感觉---感觉全世界都背在了身上,那时每晚,我都会等你,等你复习完的时候背你回宿舍。
2月14日,是大年初一,也是情人节,那天,我根本没奢望能和你一起过,但那天,我确实和你一起过了,你说要花,我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当我拿着一束花出现在餐厅的时候,全场的目光都聚焦了过来,我脸发烫,当我在餐厅等了两个小时,你出现的时候,我把花送给你的时候,你那时候的表情,我还忘不了,后来,走到街上,你拿着我送给你的那束玫瑰花,我站在你旁边,街上行人羡慕的目光都看了过来,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很幸福。
或许,很多人都发现,我很喜欢写东西,水平从一般,到现在还能过得去,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当我第一次看到你写的日志之后,我对你的文笔感到很惊讶,对我来说,以你平时的性格,居然能写出这么感性而且优美的文字,我对你i又多了一份了解,同时,我觉得我和你的距离越来越远.....因此,我也不断地写,私底下偷偷地写,为了,就是能和你拉近一些距离...直到现在,别人有时赞赏我的文笔的时候,我再看看你很少有更新的日志,我觉得,距离并没有拉近了多少.........
和你聊天,是一件辛苦的活,呵呵,因为我们很多时候聊的不是那种很普通的话题,是聊一些很深奥的问题,在没和你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的情商还是可以的,人生道理也懂很多,但后来我才知道,我和你比起来,差太远太远了........于是,每次和你聊天,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想很远,为的,就是不让我跟不上你的节奏,我害怕我一旦跟不上你的节奏,你会永远都不再跟我聊这些特别的话题,毕竟,特别的话题不会和每个人都去说,而且,在你的圈子里,我想也没人能够像我一样跟你聊这些,幸运地是,我还能跟上你的节奏,这一聊,就是两年多,也是因为这样,我平时想事的时候都是想得很远,这些,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这样。从那时候开始,我喜欢你的原因不再是因为你的样貌。
高中毕业了,现在,我们都在读大学,虽然我们经常聊天,但距离却越来越远,我选择的大学道路,已经基本决定我永远都不能拥有你,就算是一秒钟也不行,在大学里,可能我自身的原因,有一些女生想做我女朋友,但我却没有勇气去接受她们,每次,我都在手机里把你的照片拿出来,对她们说:不好意思,我有女朋友了。
大学,我知道以你的条件,追求你的人会有很多,即使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那天当我听人说你说有了男朋友的时候,我脑子一片空白,虽然,我不愿相信这是真的,但无论是真是假,这事是迟早要发生的,以你的性格,在大学里没有恋爱是不可能的,我也只能默默地看着你。
有人说我傻,一直都是我在一厢情愿,一个人单恋,一个人知道,一个人痛苦.........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地依恋你,我真好想自己能够清醒一点,为什么要这么的依恋你?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清楚.....
真的,我爱你,梁某女.

第59篇、老婆竟在菜里下壮阳药
她算计了我的爱情

27岁那一年,我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我每天几乎满脑子都装着广告策划方案,尽管公司不给一分钱的加班费,我依然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我的刻苦敬业让我的上司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肖,谈个女朋友吧,否则别人会觉得咱们公司太不近人情了。”老总都把话说到这分上了,我再不谈个女朋友显然是让老总为难。于是,短时间内找个可以出入厅堂的女友成为了我那时的当务之急。就在这时,可心大学毕业了。
可心是我一个同学可意的妹妹,很小的时候便和我们一群大孩子在一起玩。那时候我们常常逗她:“可心,长大了想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公啊?”可心就毫不害羞地指着我说:“我就喜欢肖震哥哥的小虎牙,长大了我就嫁给肖震哥哥。”事实上,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取笑我那一嘴灾害时期玉米棒子样的牙齿,包括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反思是不是妈妈怀我的时候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只有可心,经常缠着我问:“肖震哥哥,你能告诉我怎么才可以把牙齿变成像你那样的吗?”为此,可意常常敲着可心的脑袋,问:“妹妹,看来你的审美真是挺成问题的。”可心17岁那年考大学,我正好大学毕业,她打电话问我:“肖震哥哥,你想让我上哪所大学?”我说:“小丫头,这应该征求你父母的意见,你怎么打电话来问我?”她认真地说:“肖震哥哥,你不记得了?你说过如果我考上大学了,你就娶我。”我愕然,我真的有些不记得了,我可能曾经在小姑娘缠着我的时候说过这句话,可那时她很小,我不过是为了哄她才这样说的。后来,可心考上了广州的一所大学,大学4年里,她给我写了许多情意绵绵的信,我都是付之一笑,我知道像她这样的漂亮的小女孩感情变得很快。
但我没有想到可心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一副水到渠成的样子对我说:“肖震哥哥,咱们结婚吧。”我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她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会幸福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
第二天,可心跑到我的单位来,给每个人发喜糖,包括我的上司。他们几乎前赴后继地跑来告诉我:“肖震,你小子太有福气了。”
这时远在美国的可意给我打来电话,一副长者口气地对我说:“肖震,你小子要是亏待了我妹妹,我可饶不了你。”
一天晚上,我约可心出来,我想告诉她我身上诸多的缺点,借以婉转地表明我们在一起的不合适。可是不知怎么,我竟被这个小丫头灌醉了。等到我第二天早晨醒来时,看到了睡在我怀里的,一丝不挂的可心。我慌忙起床,这时她醒了,穿好衣服后,她对我说:“肖震哥哥,我觉得你并不喜欢我,所以我也不能勉强你。你放心,昨天晚上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可心说完这些话时,停留了一会儿,可我居然想不出该对她说什么。10天后,可心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妇产 医院。我飞一样地赶过去,见到可心坐在流产手术室的门外,我将可心拽出了医院,我说:“可心,咱们结婚吧。”
在筹备婚礼的那些日子,我一直努力说服自己:毕竟,可心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认为我的牙齿好看的人。
她在痛苦中发出快乐的笑声
新婚之夜,我意外地发现了床单上的点点落红以及怀中脸上挂着胜利笑容的可心。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让我不想再多看她一眼。她居然还说:“那天我只是在妇产医院做例行的妇科检查,我又没说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你主动向我求婚的。”
蜜月旅行,我把她匆匆地丢给了我远在北京的父母,便一个人跑回单位加班去了,只有工作才能让我觉得扬眉吐气,心情舒畅。
每天我会例行公事地打电话去我的父母家,从二老的言语中,我听得出来他们对可心的喜欢,而可心则在电话里大谈我父母的慈爱。后来,可心从北京回来的那天,他们3个人在火车站上演了一幕生离死别的场面,连我那一向看不出任何表情的父亲居然也“晚节不保”
。直到第二天早晨,我在火车站见到可心时,她甚至还能哭出眼泪来。我有些莫名其妙地问她:“可心,你上大学离开你父母的时候好像也没这么哭过吧?你真的对我的爸妈怀有那么深的感情吗?”可心瞪着哭红的眼睛,伤心地说:“肖震,你还有没有人性?”自从结婚后,我就不许可心叫我肖震哥哥,我觉得世界上只有翁美玲扮演的黄蓉那样可爱的女孩才可以在结婚后还叫老公“靖哥哥”,可心这样叫,让我反感。而且,她如果还坚持这样叫我,我会想起她小时候的样子,我会不忍心伤害她,我不想在心理上先输给她。可心经常在工作时间私自跑出来,要么到我单位来找我,要么一个人去逛街,买些并非急需的家居用品。她单位里的领导和同事都对她颇有微词,可她还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我警告她这样很可能会失去工作,她并不以为然,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对工作没兴趣,我就想和你在一起。我就不信,哪天我没有工作了,你还能不要我不成。”我无言,我越来越懒得和她进行语言的交流,我觉得那简直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可心一直想有个孩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她想借以缓和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我偏偏不满足她这个心愿,我常常在她睡熟后回家,或者实在有需要的时候戴上安全套。可心为此丢掉了家里所有的安全套,我索性不再碰她,实在难受的时候,我宁愿自慰也不低三下四地求她。一天,我在晚饭过后觉得欲火焚身,居然像个禽兽一样地强暴了可心。云雨过后,我绝望地躺在床上,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可心却得意地告诉我,她在晚饭里下了壮阳药。我怒不可遏地跳起来,握着拳头告诉她我要离婚。可心哭了,哭得地动山摇,我却告诉她:你别想用眼泪动摇我的决心,再和你生活在一起,我非疯掉不可。这时电话响了,我固执地不去接,电话便比我更倔强地响着。最后,还是可心去接的电话。是可意从美国打来的,他听出了可心声音的异常,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心马上说她感冒了,然后眼里含着泪水、语气却十分快乐地告诉可意我对她的种种体贴。我坐在可心的旁边,看着她陶醉地沉浸在她自己所描绘的幸福之中,看着她在痛苦中发出的快乐的笑声,看着她本来可爱的脸庞慢慢地扭曲,那一刻,我恨透了眼前这个号称是我妻子的女人。更可恨的是,无论我对她多么地绝情,她都从不提离婚这两个字。那一次,忍无可忍的我甚至向她动起了拳头,接着她的手臂泛起了一片青紫。她居然像没事人一样,边化妆边告诉我:你的衬衫已经熨好了,在壁柜里。我们一起出门时,恰好碰见同样出门上班去的邻居,邻居的女主人尖叫着指着可心的胳膊。可心却从容地一边挽起我的手臂,一边不在乎地解释:“没事,我不小心撞的。我老公已经帮我用红花油揉过了。”10天后,可心在确定自己怀孕后,答应了我的 离婚请求。良知尚存的我对她说:“还是等你生下孩子再说吧。”漫长的10个月终于过去了,我们的女儿出生了。望着那个小小丑丑的小人,我没有做父亲的喜悦,我只觉得我的“有妻徒刑”终于结束了。初为人母的可心很疲惫,但这却难以掩盖她脸上洋溢着的母性光辉。她抱着女儿,自言自语:“女儿,妈妈以后就叫你格格,听起来挺像叫‘哥哥’。你知道吗?妈妈小时候就是这么叫你爸爸的……”格格的出生减少了可心对我的注意力,她几乎把全部的爱都给了格格,而格格也是非常需要她旺盛的爱。我们因此相安无事。一天,我回到家里时,可心正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地锻炼身体。见到我回来,她问我:“肖震,我胖了吗?”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注意她了。我不想让自己的语言表达任何的心意,于是头也不抬地说:“也许是吧,可能生过孩子的女人都会胖的。”没想到,接下来的日子可心自虐般地减肥,
直到体重恢复到生育前的水平,她才罢休。那天晚上,可心穿着 性感到暴露地步的睡衣,坐在 客厅朦胧的灯光下。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了,我蠢蠢欲动。可是我知道我必须克制自己,因为我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我怕我不小心又一次掉进她的圈套。于是,我点燃一支香烟,缓和着自己有些激动的情绪。她却走过来,跪在我的脚下,开始触摸我,我无动于衷,但我却并不想推开她。我被动地接受着她的抚摸。但很快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让我的情欲开始慢慢地升温。虽然,我的心里还有些抗拒,但我的身体已经开始游离。我抱起她,直奔主题。就在我准备疯狂发泄的时候,我看到了可心睁着一双失神的眼睛,出奇冷静地看着我。眼神里只有冰冷,没有欲望。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则抽身走开,款款地走向了卫生间,然后反锁了门,任凭我如何踢打门,她都没有开。那天晚上,我不惜以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来侮辱她。我知道她这是报复,而且她得逞了。第二天,可心答应做我的前妻。格格由她来抚养,她负责向可意解释,并告诉我暂时不要对我的父母说这件事。我终于解放了。两年的时间里,我升职、加薪,工作之余,还和几个女人有过一夜情。生活中因为没有了与可心的爱与恨的较量,平静得有些枯燥,有些让人厌倦。最快乐的时候还是每个星期接格格出来玩。只有两岁的女儿还不知道离婚为何物,她喜欢我这个爸爸,每次送她回家,我转身离开时,她都会非常痛苦地号啕大哭,她对我的在乎让我每次都有想哭出来的感动。每每此时,可心就会用尽女性的柔情来安慰女儿:“爸爸下个星期再来看格格,爸爸很忙,爸爸要赚钱养活格格呀。格格是世界上最懂事的孩子,对不对?”格格很快在妈妈的甜言蜜语中忘记了哭泣,于是可心赶紧示意我离开。那个星期天我正在加班,忘记了去接格格出来玩。结果中午时格格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单位,我连忙向女儿道歉,并说让妈妈接下电话。可心接过电话时,有些慌乱地解释说:“小家伙一大早就在盼着你来,到中午时居然哭了,说爸爸不要她了。我没办法,只好打电话到你的公司找你。打扰你工作了,真是不好意思。”不知为什么,我的心突然间被一种东西揪痛了一下,我说:“没事,是我一忙起来,居然把这件事给忘了。现在我手头还有一些事,能不能麻烦你把格格送过来?”可心很快便把格格带了过来,格格一见到我便从可心的怀里挣脱开,扑到我的怀里。可心张开的瘦瘦的手臂,就那样空虚地停在半空中,仿佛还在温习着女儿给她的快乐,又仿佛整个人骤然被掏空一样。她的举止言行,已全然没有了当年的活泼生动,看起来像一个上了年纪的淑女。一种莫名的自责涌上心头:她在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了我,我咬牙切齿地挥霍了她最曼妙的年华后,转身离开。看到我在发呆,她说:“快带女儿去玩吧,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路上,女儿叽叽喳喳地告诉我,她的楼下有一个比她大两岁的小哥哥,叫毛毛。毛毛每天晚饭后都会在楼下喊:“格格,格格……”直到格格下楼他才停下来。毛毛把所有的玩具都让给格格玩,别的小朋友如果欺负格格,毛毛就会表现出小男子汉的无所畏惧,与人决斗。毛毛说:“格格,你爸爸经常不在家,但是我会保护你的。”女儿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清晰地说:“爸爸,我觉得毛毛哥哥在所有的小朋友里,长得最帅。等我长大了,就嫁给毛毛,你同意吗?”那神情,让我觉得恍如隔世。望着可爱的女儿,我在车水马龙的街上突然间泪如雨下。我觉得自己老了,记忆的碎片一页页拼凑起来,我知道其实一切的欺骗、引诱、设局、逢场作戏、不择手段,诸如此类,无非——无非只是和爱有关吧。我终于忍不住在大街上,给可心打了个电话。听出我的声音后,她甚至都来不及掩饰吃惊和兴奋,
仿佛我出了趟远门,提前回家一天一样。我庆幸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女人,对我,永远情同初恋。
第60篇、“甩卖丈夫”的广告刊出后

前不久,在美国马里兰州的一家报纸上出现了一段小广告,标题是:“廉价出让丈夫一名!”
登这则广告的是露易丝・亨勒尔太太,她今年刚满40岁,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活泼得像只百灵鸟。她在广告中写道:“收购我丈夫的人,还可以免费得到他平时喜欢使用的全套打猎和钓鱼装备,此外还随丈夫赠送牛仔裤一条,长筒胶靴一双,T恤衫两件以及里布拉杜尔种的狼狗一只,自制的晒干野味50磅。”
“其实,我丈夫本人并不坏,只是每年4月初到10月初,都很少能在家里看到他的影子。
“价格面议,欲购从速!”
原来,露易丝同丈夫结婚将近20年,一儿一女都在上大学。丈夫喜欢旅游和打猎钓鱼,每年4月便离开家,不是到瓦基基海滩去钓鱼,就是到科罗拉多大峡谷探险,直到10月初才能回来。所以露易丝感到太不公平了,丈夫一个人出去数月爱怎么玩就怎么玩,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孤苦零丁的,这样的丈夫,有没有都可以。因此,她在报上登出了那则甩卖丈夫的广告。
结果,出乎露易丝的意料,在短短的一天之内,她居然接到62位太太小姐和离婚少妇们打来的电话,其中的23位,既不是出于好奇或开玩笑,也不是借题发挥,吐一吐胸中的怒气,而是非常认真地想来“合法收购”这位丈夫。
俄克拉何马城一位被丈夫遗弃的太太,名叫海伦巴尼,她带领4个孩子生活,可孩子在同学中间有点“自卑感”,都渴望她再嫁,为他们再找一个好爸爸。可是孩子们哪里知道,她再婚有多难。当她从报纸上看到那则广告时,心想,该买下那位丈夫,即使给孩子当个“名义”爸爸也好啊!
有一间写字楼里的5位女职员,决定“合买”一个男人来做他们的“外室”。尤其这位丈夫经常外出打猎钓鱼,就更适合她们的口味了。她们其中的一个最年轻最漂亮的小姐名叫霍姆泰丹,胆大泼辣,喜欢旅游和打猎钓鱼。她早想到瓦基基海滩去钓鱼,还想到科罗拉多大峡谷去探险,可是找不到合适的伙伴和向导,如果能结识这位丈夫结伴出游该多妙啊!所以她是“合买”这位丈夫积极的倡导者。
最积极响应的女职员名叫弗朗班加,今年32岁,她丈夫早就厌烦了她,在外边同一个年轻女人同居,还领那个女人到处旅游、打猎和钓鱼。她想报复丈夫,既然你能拈花惹草,我为什么不能?但是,能找到合自己口味的男人很不容易,当霍姆泰丹提出“合买”一个丈夫时,她马上同意。同意“合买”丈夫的理由是:既然有人卖丈夫,自然就得有人买呀!
露易丝一口气为丈夫找到了20多个买主,她惊讶地说:“简直不可思议,我以为丈夫似一双破袜子,扔出去谁也不会去捡,没料到他还成了抢手货!”
丈夫开始对太太要登广告出卖他,并不感到震惊,认为太太只不过是想搞点恶作剧,发泄对他的不满罢了。他不以为然地对太太说:“我这些年确实陪你的时间少,只顾自己一个人玩了,实在对不起你,如果你能把我卖出去,得到的钱,也算是我对你的精神补偿吧!”
现在丈夫见太太在短短的一天里接到这么多女人收买自己的电话,竟兴奋得眼睛放光了。特别是5个女职员要“合买”他,更是令他激动万分,想一想,如果身边能拥有五个年轻漂亮、有文化、有教养的女职员在瓦基基海滩游泳钓鱼,该是多么浪漫啊!如果带领5个美女到科罗拉多大峡谷去探险又是多么富有刺激啊!
露易丝这时才认真地打量起丈夫来,觉得丈夫似乎有很多可爱之处了。于是她说:“如果现在我把你卖出去了,我又能从哪儿再买个丈夫回来呢?”
第二天,露易丝在报纸上又补登了一个小广告:“廉价转让丈夫,因为种种原因取消。”
第61篇、大树和燕子

燕子对大树说要去南方寻找温暖!大树心里很难受,却没有阻拦!而是鼓励燕子要勇敢面对前方可能遇见的艰难险阻!那一天,燕子飞走了!天空下着小雨!正像大树的心里一样,乌云密布!开始燕子还会每月几次都托邮差捎来近期的行程!大树每天的期盼就是燕子的信,然后回信!然后期盼来信,然后再回信------
如次虽然漫漫无期,大树却充满了希望!因为燕子临走时说过一定回来的!目睹一切的小草对大树说:忘了她吧!燕子不会回来了!大树摇摇头不与理睬!没多久南方回来的邮差说没有燕子的信!但他看见燕子了!她和大海在一起!大树心里莫名一颤,很快就过去了!因为他坚信燕子会回来的!后来大树终于等来了燕子的信!信中提到了大海!燕子在南方很不适应,身体很虚弱,大海用温暖的胸怀帮助了燕子!大树看完发自内心的感激大海!但是心里还有另外一种说不清楚的滋味!后来,燕子还是每月给大树写信,信的内容还是写她这段时间的所闻所见!不同的是每次都提及大海!大树慢慢有种了不祥的预感!邮差再次来到了大树跟前,告诉大树看见燕子非常快乐的和大海去影院去公园约会了!并给大树一封信!大树马上训斥了邮差,以后不要造遥!邮差摇摇头走了!大树打开信,却不是燕子写的!而是大海写来的!信的内容没有出乎意料,让大树放手,还说南方的气候和环境都适合燕子,而且大海能给予燕子在南方发展所有的帮助!大树没有回信!也没有质问燕子。之后燕子还是经常写信,大海也还是坚持写信!内容没有什么新的!都是那些老调沉词!大树一直在保持沉默,但心里却不平静!终于大树在一次信中和燕子发生口角!提出了分手!又是两个月过去了!谁都没给谁写信!夏天到了,燕子在同伴的陪伴下来看大树了!燕子没说什么一直在哭,大树觉得很愧疚!把燕子搂在怀里说:我错了!我不该说分手的!对不起!!!燕子不哭了!临走时燕子说:我爱你树!等我!大树很激动在树干上刻下了那天吻别的情形!发逝要等燕子回来!!!他们又灰复了书信往来!经过了这次,燕子不再提及大海了!
但是是没了大海的消息!大树反而更加的不开信了!因为大树习惯了看燕子的信,燕子说大海是她的大哥哥,大树就相信燕子!大树宁愿不去相信信差看见的一切!但是没过多久,大海又写信来了!大海对大树说了他们约会的事!和信差说的一点不差!并声称要和大树公平竞争!大树的叶子全掉了!仿佛一下子从夏天进入到了冬天,跟本没有经历秋天的洗礼!这时小草说话了!她并没有挖苦大树没听她的话,而是用一颗善解人意的心帮助大树走出阴影。这时大树才看清楚她那里是一颗小草啊?在自己旁边的是一颗牡丹花!正在争齐斗艳开放着!大树承认牡丹很美丽但是!大树哪里放的下燕子啊,于是大树对牡丹说:“对不起,我忘不了燕子的!”牡丹说没关系,你只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就行了!于是牡丹天天陪大树聊天!给大树带来了短暂的快乐!这期间大树并没有一秒钟忘记过燕子,大树的脑子里千万次闪过了大海的那句话:那里适合燕子,大海能给燕子在那里发展所有的帮助!!!经过痛苦的抉择,大树终于做出了决定!大树给燕子写了一封信,在大树拿着信往邮桶里放的时候,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心在颤抖!在滴血!就这样大树拿着那封信在邮箱前凝立了三天,终于大树松开了手指,信掉进了信箱......
咚!的一声!信掉进了邮桶,仿佛一颗心掉进了万丈深渊!那是一封绝别信!是一封大树绞尽脑汁编写的!以致于十多年后他们再次重逢时,燕子提及信的内容,大树哑口无言,编造的谎言怎能铭记于心!大树也曾极力的去回忆信的内容,但是无济于是!那是一封在心情极复杂的情况狂下写出的!别说十多年后提及,就是装进信封后马上问大树写的什么?大树都未必能说对全部内容!泪水遮住了大树的眼睛又怎能记住呢?不知燕子收到信后能否看见上面的泪痕!看不见的!因为那是用当时记录他们分别时大树刻在自己身上的那块树皮书写的!树皮又怎会留有痕迹?当然大树抚平了之前字的痕迹!他之所以用记录他们美好记忆的树皮!是因为他除了这些别无所有了!所以大树为爱选择了放弃!许多年后!大树无意中抚摸到失去树皮的那个伤口时,心跳猛然加速了,伤口早就愈合了,只是大树发现当初刻下的记忆竟然深达树干里了。。。。。。并没有随树皮的离去而消失!
第62篇、相亲记

我痛恨相亲,可是要我去相亲的人特别多,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我这样的女孩没有男朋友,可是,我就是不找男朋友,至少,不会从相亲这种形式中找男朋友,看我如何应付不可能推掉的相亲对象吧!
姨妈给我介绍了一男人,今天去相亲。
坐定以后,姨妈说,“哎呀,家里还有事,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吧。”甩下我们扬长而去。
叫了饮料,简单地聊了几句,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些许对我的好感。
形容一下今天的我自己吧。一件白色竖条纹的衬衫领式连衣裙,同色的腰带束住我1.75尺的腰肢,光脚穿着一双细带高跟凉鞋,腿上的皮肤看起来光洁晶莹而饱满。头发被一支造型繁复的发夹松松地别在脑后,再配上一只乳白色的皮质小拎包。淡淡的眉,淡淡的蓝色眼影,淡淡的桔色腮红及一层透明的唇彩。基于我对男人的了解,这样的装束对一位32岁事业小有成就业余爱好摄影至今未婚的男人来说,还行。
一小阵的沉默。
“你……什么星座?”我微笑着问。
“大概是处女座,9月9号生的。”他茫然地看着我。
“9月9号?嗯……对,是处女座。那挺爱挑剔的咯。不过,处女座的基本特性是策划、能源、文学。9号,处女2,多少受到点狮子座火相的影响,还表现出一些扩张。”
“噢?是吗?”
“嗯,我是双子座,双子2,那我们的恋爱指数还蛮高的。呵呵。”我淑女地掩着嘴笑。
“哈哈,你真风趣。”他亲切地望着我。
“处女2比较灰暗及复杂,但思想成熟,思考问题比较透彻、细腻;双子比较积极正面,相互可以弥补对方的不足。”
“这样啊,那很好啊。”他眼里有惊喜。
“但是,但是从关系配对来看,处女2与双子2的最佳关系是行政伙伴。”
“啊?这样啊,我不信这些的。”他笑着皱皱眉头。
“我信,我可信这些了。那你属什么?噢,你32岁,属猪,对吧?”
“是……是啊。”更茫然了。
“那你是……”我从小皮包里掏出一本黄历,熟练地翻查起来。“阳历……阴历是……嗯……你是……你五行属木。”
“什么?”他惊讶地瞪着眼睛。
“不好不好,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热;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什么……意……思啊?”
“就是说我属金,你属木,我会克你。”
“没那么玄吧。”他又皱皱眉头。
“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万事万物都是如此。”我摇晃着脑袋。“来,把你左手给我看看。”
他犹豫着把手伸到我面前。
“先看你的婚姻线。嗯?婚姻线挺多,还有细长的纵线穿过,这说明啊……”我盯着他的眼睛:“你具有浪漫的性格,如果是女人的话,一定不安于平淡的婚姻;如果是男人的话,那么……”
“那么什么啊?说啊。”
“那么你纵然妻妾成群,仍然喜欢拈花惹草。”
“你是说我花心啊?没有,没有,我都没交过几个女朋友。”他的鼻尖渗出几颗小水珠。
“你的食指很长,你一定很有野心。”
“有吗?”
“一定有!食指表示支配欲,权力志向,霸气等。”
“你怎么这么信这些啊?”他大惑不解。
“你是说算命啊。其实这是古代流传下来的文化。中国外国都有。你看过《金瓶梅》吧,看过《红楼梦》吧,看过《儒林外史》吧,里面都有关于占卜的描写,可好看啦!”
……
一个晚上,我们就这样聊着聊着,然后他送我回家,告别。
各位,你们用膝盖想想也能想到,他没看上我。
据说,他是晚上1点30打电话给我姨妈的,他说他现在正处在创业阶段,没时间谈恋爱,怕耽误了我。另外,也觉得我们不太合适,姨妈骂他,又没相处,怎么知道合不合适?他说,有些不合适吧,就挂了电话。
第63篇、你的笑像泉水叮咚

是不是所有的种子都应该在春天种下等待秋天的收获呢?刘知奇,我们相遇在酸橙色的秋天,我以为所有的付出都该在这个季节等待收获。自然的道理,谁也不能反驳。
[A]
大一军训,尽管我终日涂着厚厚一层“薇姿”防晒霜还是被晒成了焦炭。九月的骄阳似火,教官声色俱厉地训斥我们:谁不想吃苦可以回去!回去就回去,我噘着嘴朝他大手一挥,再见了您呐!
前面有一个男生被罚站,满头大汗。我禁不住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走到他身边时身子一软,顺势倒在他脚边,手紧紧抓住他的裤脚,对赶过来的教官说,我身体不舒服,这是我老乡,你让他陪我去医务室好不好?边说我还边挤了几滴眼泪出来,装得真是娇弱啊。我趁教官不注意时偷偷跟你眨眼睛示意你千万别穿帮。教官倒是爽快地答应了,没想到你这个蠢人居然大声说,报告,我不认识她。
那一刻我自焚的心都有了。什么叫东郭先生?什么叫好心遭雷辟?看着我就明白了。教官看着我一脸揶揄,我真想拿把刀捅了你。面对我仇恨的眼神你依然坚定不移地说,我真的不认识她。
那件事的后果就是我被罚跑十圈,400米的跑道十圈是什么概念啊?我这个热爱打的的懒人平时走路都觉得辛苦,两圈之后我绝望了,我想,要是我吐血身亡了我一定要你陪葬。
当我以过人的毅力走完4000米之后教官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做人一定要诚实啊。
当然,你由于诚实而受到奖励,可以休息十分钟,但是你的快乐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的。我不能不恨你。
解散后小米发短信说,悦棋,我给你打了你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快来食堂。
我全然不顾酸乏的小腿,以豹的速度冲向食堂。一番大块朵颐之后我心满意足地拍着肚子说了一句很没觉悟的话:饱暖思淫欲啊。
对面的人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很快又低下头去。虽然大家都穿着一样的军训服,但是我还清楚地认出了你,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但是我知道你是我的仇人。
你从我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突有种奇怪的感觉,真的好奇怪,你既不风度翩翩也不柔情似水,甚至你还得罪了我,但是我居然觉得你俊朗不凡。我问小米,那个傻乎乎的男生叫什么名字呀?她一巴掌拍在我的额头上,你才傻乎乎呢,他的分数可以是我们班最高的哦,好像叫刘知奇。
我瞪大了眼睛,怪不得人家说书读得越多人越傻,你看你,那么高的分数都考了,却连撒个谎都不会配合。
[B]
没想到是我军训结束后你吓了我一跳,脱了军装后的你完全就是一个不良少年,橘黄色的T恤,黑色的ADI裤子,白色的NIKE板鞋,戴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左耳上有一个亮晶晶的耳钉,刘知奇,原来你这么显眼。不是长得好也不是穿得好,而是气质好。
我问小米,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刘知奇跟我一样,身上有种贵族气质?
她先点头,再又摇头:他有,你没有。
你像个小混混一样叼着烟坐在角落的位置里,耳朵里塞着耳机,叛逆和乖巧这两种矛盾的气息在你身上得到了完美的统一。虽然你得罪过我,但是我还是要说,你真好看。我一边转着一个一块钱的硬币一边偷偷地打量你,手里一滑,硬币咕隆咕隆滚到了地上,转了几个圈之后停在了你坐的角落里。
我不够瘦,手指又不够长,所以我只好跟我的硬币两两相望。我可怜兮兮地看了你一眼,希望你能帮我捡起来。你却慢吞吞地伸出脚,然后把我的硬币狠狠地踢了出来,地上扬起的灰尘蒙了我的眼,我顿时怒发冲冠,恨不得把你撕成碎片才解气。
然而,我终究还是忍住了,我是谁呀,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貌与智慧并重心胸比海宽广的康悦棋呀!我能跟你这么个小破孩计较吗?我把硬币狠狠地攥在手心里朝你挤一个大大的微笑,真是谢谢你呀。
你很不屑地瞄我,说了两个字,虚伪。
刘知奇,我发誓我当时真想跟你同归于尽的,就算我死了好歹也留个清白在人间。从我进这所学校开始大家就知道建筑系有个不好惹的女生叫康悦棋,我这只横行霸道的螃蟹遇见你之后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螃蟹,大家都喜欢横着走。
刘知奇,算你狠。
下楼梯的时候我生了歹念,我故意大声叫“好挤啊”,然后伸手准备狠狠推你一把,不摔你个二等残废我我不甘心,谁晓得你却正好俯身系鞋带,我的身体出于惯性一头栽了下去,滚了几个滚之后成功地停在了一楼,小米大惊失色地跑下来抱我,我一付即将撒手人寰地口气对她说,我死了之后把我的财产都捐献给希望工程,我的骨灰要撒在大海里……
你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一动不动,而此时我的口袋里还装着被你踢过的那个一元硬币。
[C]
总体来说吧你也不是很坏,看着我的脚崴了你还是义不容辞地把我背去了医务室,虽然一路上你抱怨了无数声“怎么重得跟猪似的”。我也承认我揪你耳朵的力气是太大了点,否则也不会害你的耳洞被耳钉扎出血。
你拿着棉纤沾着酒精涂耳朵,我龇牙咧嘴地让医生把我的脚拐来拐去。小米看看你又看看我,笑得意味深长。
一个星期后我的脚痊愈了,你的耳洞却发炎地更严重了,我故意在你面前走来走去,啊,本美女又可以健步如飞了。你很平静地说了一句让我很不能平静的话,***的贱吧。然后看着我愤怒的表情得意地笑。
怎么形容你的笑呢,像阳光?像月光?都不是,我心里突然有个想法,你的笑容好像泉水叮咚响。声音怎么能够用来形容笑容呢?但是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好奇怪。
英语课上有女生迟到,深秋时节竟然穿着吊带裙招摇地走进教师,外教幽默地说,Wow,sobeautiful!我很不服气地小声反驳,Shewherebeautiful?I'mreallybeautiful!你疑惑地问我那两句英语是什么意思,我得意笑,嘿嘿,亏你还读了那么多书,这么简单的句子都不知道,第一句是:她哪里漂亮。第二句是,我才是真的漂亮。
我知道我的英语不好,可是你也没必要笑成那个样子,我赌气转过脸去不理你。过了一会你来拉我的袖子,大美女,别生气啊,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停顿了两秒,我嬉笑地站过头来朝你点头。
你一定是记得我说过,不管谁做错了什么事,只要他说我漂亮或者请我吃饭我都可以原谅他,你两件事都做了,我没理由继续生气。
吃完饭我忽然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对我意图不轨想要我以身相许?
你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你说,切。然后飞快地跑到我前面回头对我说,你倒贴我也不想要你。
一句话,这顿饭你是白请了。
[D]
十二月气温降下来你还是穿着淡薄的秋装,我好奇地问你,你又不是没钱,干嘛这么虐待自己啊。你委屈地看着我,好像是我把你的生活费用光了似的。我犹豫了一下说,要不这样,你请我吃饭,我陪你去买衣服?
你终于忍无可忍地拍案而起,不请了,凭什么呀,你吃掉的钱够我买几件衣服了。
我吓了一跳,不请就不请啊,凶什么凶。小气鬼。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那股子安静的气息到哪里去了?你义正严词地说,任何正常人跟你在一起待一天都会被逼疯的,我已经算是得道高人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已经走在了去王府井的路上,熙熙攘攘地人潮很快隔开了我们,我故意把你甩在身后,你紧紧地跟着我,我回头看见你诚惶诚恐地表情一下就心软了,但态度依然很强硬,跟这么紧干什么,想占我便宜啊。
你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康悦棋,我怕把你弄丢了。
我怔住了,是啊,人与人的丢失是多么轻易的事情,一个转身或者一个错身可能就再也找不到彼此了。刘知奇,虽然平时我们势同水火,但是我一想到身边没有你这个人陪我吵架请我吃饭,心里怎么就会那么那么难过呢?
我的脸突然红了,我说,我们和平共处好不好?
你的脸也红了,我们就那么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低着头红着脸相对无言,不知道过了多久,你伸出手握住我的手,用从未有过的温柔口气对我说,康悦棋,我们试一试,不吵架,好不好?
我应着你明亮的眼睛,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天我们买了很多冬装,你还把我拖到ADI专店买了两套围巾帽子,你的是黑色,我的是白色,你说从此以后我们要相亲相爱。我问你,我们是金童玉女吗?你说NONO,我们是东邪西毒。
回去的公车上我们手牵手坐在一起,你给我讲冷笑话,有一颗绿豆掉进了大海被一只鲨鱼吞掉了,然后怎么样了?我怎么猜都猜不出来,怎么样了怎么样了?你揪揪我的鼻子,它变成绿豆鲨啦。
尽管是冷笑话,但是我还是笑的前仰后合。你也陪着我一起傻笑,嘿,刘知奇,这个世界真有趣,出去的时候我还在跟你吵架,回来的时候却成了你的女朋友。
回到宿舍我把整个右手都涂上颜料,在日记本上郑重其事地摁下去,在这个光辉的掌印下写一句话:今天,刘知奇牵了我这只手。
[E]
所有人都没想到我们会在一起,我们每天耀武扬威地牵着手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大家想想,两只螃蟹一起走那是多么拉风的事呀。
寒假到了,你先离校,我去机场送你的时候忍不住哭了,你好像也被吓到,手足无措地安慰我。我泪眼婆娑地说,四十多天啊,我一个人怎么办啊。
你哭笑不得地伸手想抱我,我连忙躲开,千万不要,万一我舍不得放手了怎么办。
空中有架飞机洞穿了一片云彩,巨大的轰鸣掩盖住了云彩的呻吟,我呆呆地想,云彩一定很痛吧。候机室里灯火通明,你说,我要走了。我的眼泪怎么都止不住,怎么办,你还没走我就开始想你了。你把我拉进怀里,悦棋,你先回去好不好?
回到宿舍我抱着枕头哇哇大哭,忽然听见下面传来你的声音,我怔了几秒把头伸到窗外一看,竟然真的是你,你说,我不走了。
我像疯了一样冲下楼,站在离你几步远的地方不敢置信地问,真的是你啊。
你说了几句话,是我一辈子当中听到的最肉麻却也是最感动的话。你说,地球是圆的,走再远还是要回起点,我是你的,无论如何还是要回你身边。
我刚刚止住的眼泪哗啦哗啦又下来了,我扑上去紧紧抱着你,众目睽睽下我狠狠地亲你,小米在旁边大叫,少儿不宜啊!
你莫出手机给妈妈打电话说自己打球弄伤了腿,要静养几天再回去。挂点电话你对我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哦耶,搞定!
我傻傻地看着你,原来你会撒谎,那么为什么军训的时候你不肯好好配合我呢?你使劲揉我的脸,说,我可从来不说谎的,今天是为了你破例。
我眨眨眼睛,刘知奇,你是不是很爱我?
你呆了一会,没有回答,转身走了。我动弹不得,过了几分钟,我的手机响了,你的短信蹦出来,我揉一揉眼睛,它还在,我的手开始发抖,仔细地看一遍,没错,是这句话:康悦棋,我爱你。
你从转角出来,红着脸说,以后别当面问这样的问题,我很羞涩的。我想忍住泪水,但是泪水不争气,我把头埋在你怀里蹭掉眼泪鼻涕,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我们结婚好不好?
这次你很爽快,一个字,好。
我们要随着音乐起舞,以这倾盆的颤抖,和灭顶的永不回头,你给我的温暖我要一直捂在胸口,直到白发苍苍。
你说,夫字天出头,你以后什么都要听我的。我趴在你的背上唱歌给你听,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我说,刘知奇,我爱你。你深呼吸,康悦棋,我也是。
[F]
如果没有周阑珊的出现,我们的生活也可以说是完美无憾了,但是命运偏偏把她送来破坏我唾手可得的幸福。
我提着蛋挞去男生公寓找你,在门口看见你和一个女孩子拉拉扯扯,她有高挑的身材和漂亮的长发,你们看见我的时候都停下来了,我本想转身就走的,一转念,不对呀,又不是我做错了是,凭什么我走呀。
我大步向前,刘知奇,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就气势汹汹地质问我,你是谁啊你。我反问,你是谁啊你。她趾高气扬地蔑视我,我是他女朋友。我更趾高气扬地蔑视她,我是他老婆。
她怔了几秒,转过来捶你,刘知奇,你背叛我!你骗阿姨说你受了伤不能回家,原来你在这里养小老婆。
我顿时火冒三丈,我康悦棋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谁要让我不痛快了我就要她全家都不痛快。我一把扯住她的头发,你找死吧你。
我们恶语相向,她的头发被我扯下来好几把,我的脸也被她的长指甲抓出了血痕,你和小米一人拖一个才把我们两个泼妇分开。周阑珊指着我的鼻子骂,你真不要脸,抢人家的男朋友。
我气急败坏地看着你,刘知奇,你自己说清楚。
你的眼睛里全是内疚,你说,对不起,悦棋,阑珊是在你前面,我本想寒假回去处理好再跟你说的,没想到她先过来了。
我以为我会大哭一场,但是我居然没有,我平静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我说,好,我退出,我成全你们。
说完我就跑了,你在后面狂叫我的名字,可是她死死地拉住你,我的眼睛好干涩,可是眼泪怎么都掉不下来。为什么,爱情可以这么美好却又这么伤人?
加入时光倒流,我真宁愿你回家去了,我宁愿一直不知道真相,我宁愿做一只什么也不知道的鸵鸟,总好过,同你这样决绝。
[G]
晚上我独自在酒吧喝闷酒,李白说,借酒消愁愁更愁,但是我想,失恋了不喝酒那能算失恋吗?
我没钱喝皇家礼炮,我只能喝便宜的长岛冰茶,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种茶,原来它也是酒。你看,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容易叫人误会,就像你,我本以为你是世界上最单纯的男孩子,可是你居然欺骗我。
说实话,我没想到你会来,我醉醺醺地推你,你的眼睛像兔子一样红,你按着我的肩膀恶狠狠地说,康悦棋你给我听清楚了,我跟她说清楚了!
我被你晃得头昏脑胀,真有意思,她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呀,我不想当捕快,我不想每天提心吊胆地担心我的男朋友又从哪里冒出一个女朋友来。
你咬牙切齿,康悦棋,你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还没说话忽然眼前一片鲜艳的火光,我抱住头,随后听见爆炸声地动山摇,你把我摁在你怀里,除了火山爆发一样的炙热和浓重的瓦斯味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的新闻报道这场爆炸说该酒吧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防火设备参差不全……瓦斯泄露导致大爆炸,周边住户家里的玻璃都被震碎……
我躺在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静静地凝视着天花板,小米说你就在隔壁,我要努力锻炼争取早点去见你。
新闻报道还在继续:这场爆炸唯一的幸存者目前就在中心医院烧伤科,发现她时她正被一名男子抱在怀里,据悉,正是因为这名男子的保护该女生才得以幸存……
小米终于哭出声来,我的世界忽然静默了,所有的回忆灰飞烟灭,刘知奇,到最后你还是爱我的。但是我不原谅你,所以你生气了,你先走一步了。
你说过,你是我的,无论如何你都会回到我身边的。那我只好耐心等待你回来,到了那一天,我回微笑着告诉你,我曾经用泉水叮咚形容过你的笑容。
第64篇、幸福墙爱情壁

千纸鹤的故事,是属于她的。爱情壁的故事,是属于他的。这面墙却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一半贴满了幸福,另一半画上了爱情。
那个女孩住在他的隔壁,仅仅隔着一道墙。女孩长着一张娃娃脸,小小的个头儿,眼睛清亮透明,有点儿像那个叫张韶涵的歌星,是他喜欢的类型,可是他只见过她两次。
还是他刚搬来那天,搬家公司的人不小心将她门上的玻璃撞破了。他过意不去,要帮她买一块重新装上。女孩说不用,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浅浅的笑窝,眼神中却充满忧郁。
女孩似乎很少出门,从那次之后他再没有碰到过。有时,他会刻意在门口等上一会儿,希望装成意外的偶遇,把她怀里的书撞掉再捡起来,帮她拎一些比较重的物品送到家门口。可是结果令他很失望,一星期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他也曾经努力地把耳朵贴在那面墙上,想听听女孩在家里干些什么。女孩大多时候很安静,悄无声息的,像活在真空中。他很想知道她是做什么工作的,或者猜测她的名字、她的年龄、她有没有男朋友。
他也觉得自己好笑,真像一个偷窥者。
第二次见面,是一周之后。情景也不像他想的那么浪漫,甚至说还有一些狼狈。夏天的雨说来就来。从公交车站到住的地方,有三百米的距离,他被从头到脚淋成了落汤鸡。偏偏这个时候,那扇他期待已久的门打开了。
女孩真实地站在他的面前,不到五十厘米的距离。他却一下子傻掉,不知所措地在口袋里乱找钥匙,连抬眼看她的勇气都没有。还好,她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尴尬,只是将黑色的垃圾袋丢在门口,那扇门便快速地关上了。
1
这是她折的最后一只纸鹤了—热情奔放的大红色,正好第一千只。是谁说过的,折够一千只纸鹤,内心的愿望就能够实现。也只是愿望吧,其实,她知道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她爱的男孩,再也不会回来了。
男孩曾经告诉她,等她折够一千只纸鹤的时候,他就会健康地回到她的身边,一起快乐地生活下去。她相信了他的话,每天不停地折,贴在那面叫做幸福的墙上。是的,她把那面墙叫做幸福墙。因为她相信,她虔诚的祈祷会让男孩的身体快快好起来。可是她折到第六百只的那天,门上的玻璃被一个粗心的家伙给撞碎了,像是生命中的某种预兆,她的心猛然疼了一下。
新来的邻居说要赔给她,她没有要。有些东西,是没办法用赔偿来解决的,比如人的生命。男孩在当天晚上,再也没能从手术室出来。
她在床上躺了三天,哭了三天。眼睛肿得再也睁不开,她才摸到床头上的那些纸张。然后,她继续折纸鹤。这是她和男孩的约定,一千只,哪怕剩下的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梦。
她靠在那面幸福墙上睡着了。男孩清晰无比地出现在她的梦里,他要她努力坚强地生活下去,他会一直看着她。她是哭醒的,望着满满一墙的纸鹤,尽管心还在痛苦中挣扎,却知道该如何去做了。
她认真打扫了房间的卫生,至少要干净地迎接另一段新生活的开始。去扔垃圾的时候,才发现外面下雨了。好些天没有出过门,她在自己的世界中仿佛度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
她把关于千纸鹤的故事,贴在了常去的论坛上。她最后一次哭了。
2
他是在无意中闯入论坛的,看到了那篇关于千纸鹤的动人故事,充满了伤感的色调,看得他鼻子发酸。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就想到了隔壁的那个女孩,还有她那双忧郁的眼睛。有那么一个时刻,他冲动得真想过去敲开她的房门,向她讲一讲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女孩的房间很安静,也许她不在家,也许她已经休息了。冰凉的墙壁给他的只能是这些猜想。一个念头猛然从他的脑海中跳了出来。传说中,千纸鹤是帮助人们实现愿望的,那么,如果在墙上画一千颗心是不是就能赢得爱情?这个突闪的想法,让他兴奋了好长时间。
他真的开始在那面隔着女孩房间的墙壁上,认认真真地画上了第一颗心,小小的红色,像一枚含苞欲放的花蕾。他也给这面墙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爱情壁。继续画上了第二颗,第三颗,一口气画了十颗。十颗红心在淡蓝色的壁纸上,鲜艳夺目。
自从房间里多了爱情壁,他就时常碰到那个女孩。但他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和她说话,她的表情总是冷淡如水,让他不敢靠得太近。
尽管这样,爱情壁还是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每天他都会画上十颗心,他打算画满一千颗的时候,一定要把女孩带过来看看。到那时,他的爱情也该来了吧。
3
她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日子有模有样地充实起来。
上班,下班,结交新的朋友。生命原本就该朝着前方滑行,不可能永远停留在过去。
经常会碰到隔壁的那个男孩。虽然他搬来很久了,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每次看到他,她都觉得挺温暖,也许是因为他的脸上时常洋溢着一种充满阳光的自信。她喜欢有自信的人,会让她感觉生活的美好。有几回,她想主动和他打个招呼的。毕竟她是个内向羞涩的女孩,即便只是一墙之隔,还是不习惯和陌生人攀谈。
每天晚上,她喜欢去附近的公园跑步,在失去了男孩之后,她才懂得应该学会呵护自己的身体与心情。
那次跑得很快,手机什么时候从口袋里掉出来的都不知道。他从后面追过来时,她还以为遇到了什么坏人,差一点儿用胳膊打到他的脸上。等搞清楚他的意图时,她闹了个大红脸,尴尬得要命,连忙不好意思地说了一连串的谢谢。她当时的样子,一定很滑稽,不然他也不会一直那么看着她笑。后来每次想起这件事,她都忍不住一个人乐上好久。
她和他就这样认识了,再见到会礼貌地打招呼,晚上不约而同地到公园锻炼身体。他好像也喜欢到楼下的小饭店吃东西,偶尔在那里碰到过几次,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
因为他的出现,她不再感到寂寞,至少在身边还有这么一个不算太陌生的朋友。
4
自从与她相遇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耳朵变得比猎犬还灵敏。只要那边的房门有一点儿响动,他都会跳起来趴在猫眼上往外看。
他跟踪她到公园,在她的后面跑到第五天的时候,终于让他等到了接近她的机会。她的手机从裤子的口袋里掉出来,她却没有察觉。他将那只绿色的小手机捡起抓在手心里时,兴奋得整个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他追上去叫住她,她吓了一跳,差点儿把他误会成欲行不轨的大坏蛋。她不知道,她一再向他表示感谢和歉意时的表情有多么可爱,让他想止都止不住地笑。她喜欢去楼下的小饭店吃那里的麻辣烫。有几次他看她走进饭店,也快速地跑进去,制造出自然碰到的假象。其实他根本不愿吃那种东西,只是想和她坐在一起。即便谁都不说话,他的心情也是愉悦的,哪怕回来再偷偷地泡方便面来填饱肚子。
他们渐渐熟悉,成了彼此的一个影子,知道对方的名字、工作,还有喜好。只是他没有告诉她,他还藏着一个秘密—他有一面特意为她而设置的爱情壁。
他依然坚持在爱情壁上画上他的爱,已经占去了大半个墙面。现在他更加有信心,等到画满的时候,也足够有一千颗了,他一定要让她站在爱情壁前,勇敢地向她表达出自己的爱情。
5
和他认识的第三个月,他神秘地告诉她,要送给她一份礼物。
她是第一次迈进那间房子,左面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布帘。她在猜想,那个布帘下面会是一份什么样的惊喜呢?
他让她闭起眼睛,数到第三声的时候,布帘拉了下来。她整个人惊呆了。在她的眼前,一颗颗红色的心,摞成了一个硕大的爱字。
他告诉她,这是爱情壁,并且还向她讲了那个关于千纸鹤的让他感动得流泪的故事。她听着听着,泪水顺着脸颊淌了下来,掉在他的手心里。他以为她是被他的良苦用心感动了,她却摇头,用力地摇头。然后,她拉着他的手去了她的家。
她也让他先闭起眼睛,再睁开时,面前的情景,让他目瞪口呆。就在爱情壁的另一面,贴着一墙的纸鹤,足足一千只。摸着幸福墙,他禁不住眼角潮湿。
千纸鹤的故事,是属于她的。爱情壁的故事,是属于他的。这面墙却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一半贴满了幸福,另一半画上了爱情。
第65篇、那一场流星雨

我是在一次市电视台组织的节目中认识刘星雨的。
《家庭新视角》栏目主持人兰齐,原来主持《法制在线》节目,我作为市公安局的办公室人员,也负责公安宣传,因此和他很熟。他主持了新栏目,为了扩大宣传,邀请我当作嘉宾出席他的第一期节目。
在直播厅里,我和3个男士坐一排,对面是4个靓丽的女孩。在她们的逼视下,我有些局促,尽管我长得高大魁梧、相貌堂堂。
节目讨论的主题是家庭装修。我虽年近而立,但还是个王老五,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却坐在这里讨论什么家庭装修,真是天大的讽刺!
兰齐给出了话题:如果有100平方米的新房,你重点装修哪个房间?答案写在题板上。
我毫不犹豫地写了“卫生间”。写完,我有点后悔,这是否不够高雅,太俗了吧。高雅一些的应当写“书房”。我在惶惑中等待人们的嘲笑声。
亮题板时,嘉宾有的写“卧室”、有的写“厨房”、“书房”、“客厅”。没想到,我也有知音。对面一个叫刘星雨的女孩,居然和我一样,写的也是“卫生间”。不过,她可不像我这样怕别人说没品位,而是很悠然自得。翘着二郎腿,本来就不长的短裙更遮不住修长、白皙的双腿了。翘起的那只腿还不安分,金色的高跟鞋和赤裸的纤足上下舞动。
“张警官,你为什么要写‘卫生间’呢?”兰齐问,他直瞪着我。我这才知道自己走神了,都是对面那只娇美纤足惹的祸。
我说装修也要以人为本,只要舒适、随意就好,装修是要自己享受,而不是给别人看的。我的话音未落,刘星雨竟忘乎所以地拍起手来,全然不顾直播厅里和电视机前的观众。她还向我调皮地眨眨眼睛。其实,别看说得冠冕堂皇,我有一个羞于启齿的毛病,那就是爱坐在马桶上看书。
兰齐转身问刘星雨。她可没我这么文雅,竟直通通地回答了一句非常俗、不能登大雅之堂又让人乐不可支的话。
节目结束了,走出直播厅的时候,刘星雨大咧咧地拍着我的肩膀:“张警官,留个电话吧。我们是知音啊!”
偶然的邂逅,刘星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作之余,我也曾想起过她。但我不善于和女孩子交往,有了想法,却不知该怎么进行下去。
8月的一天夜里,我刚打完一份领导讲话稿,
关上电脑。手机响了。一个甜美的声音传过来:“张警官,今夜有流星雨,去不去看啊?”我知道这个消息,天文学家预测今夜23时英仙座有流星雨,但我觉得和自己没关系,因为工作的原因,我恐怕要熬通宵。
提起流星雨,我想起了那个朝我调皮地眨眼的女孩。也想起了别人对我“严肃有余,浪漫不足”的评语,为什么不和女孩子出去浪漫一回呢?
“去哪?”
“当然是商贸大厦了!那里的露天旋转餐厅是观看流星雨最好的地点了。”
我有些踌躇,那里的消费价格对我来说有些昂贵……但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太寒酸了不好。
打车来到商贸大厦,老远就看到刘星雨在大门口朝我挥手。17楼的旋转餐厅灯光闪烁,笑语杂沓,座无虚席。想不到这个城市人们的夜生活还这么多姿多彩。我们在靠边的位子坐下。刘星雨眉飞色舞地对我说:“没想到吧,是不是打搅了你的好梦?”
整个晚上,话都让她说了,我只有洗耳恭听的份儿。快午夜时天空出现流星雨了,她一边专注地看,一边对我说:“我出生的夜里就有流星雨,所以父母才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流星雨远不如焰火绚丽多彩,但它是自然界的奇观,依然具有震人心魄的魅力。天幕上散落的一片星星点点,其中蕴涵着巨大的能量,多年不遇的壮观景象,能在此时欣赏到,也足以铭记在心了。
我叫服务生结账,但她已先付了款。我这时想起了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话,故作幽默地对她说:“你知道两个青年男女去消费,结账时,男人付款,那表明两人是情人关系;两人抢着付款,那是一般朋友关系;女人付款,那是夫妻关系。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她跳起来大声喊:“啊,你想占我的便宜!”四周的人都注视我们,当时搞得我颇有些难为情。
刘星雨说她在全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当售楼小姐,业绩是最好的,因为有提成,收入比我这个当警官的不知超出多少倍。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我们还是炽热地相恋了。
和她相恋会搞得你很累,因为她的脑子里有很多奇思妙想,半夜里会叫你爬到楼顶上去数星星、在大庭广众下逼我和她接吻,或者做其他疯狂的事。甚至有一次,我和她在咖啡馆喝完咖啡,出门正下着大雨,她在众人惊讶的目光里,拉着我的手在街道上狂奔,还发出痛快的叫声。回到家,我被浇成了落汤鸡,感冒了好几天。母亲觉得她有些疯癫,我却劝母亲说现在提倡经济互补,我和她整好是性格互补。她是那种叫人痴迷得整天找不着北的女孩,而我则是比较老实的男人。我们两个在一起,正好是绝配。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开始谈婚论嫁了,第一件事就是选购新房。她看中了花园新村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可惜我的积蓄根本不能承受昂贵的价格。她说没问题,那是她们公司的,可以找老总打折。我说打折也买不起,还是现实点买个小些的吧。她说看我的,领我去了公司,直接找老总。老总40多岁,胖胖的,听了我们的想法后,老板爽快地给打了8折。刘星雨高兴地抱住老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老总倒不好意思地说:“你的张警官该吃醋了。”
刘星雨要自己付房钱。我觉得那会失去我作为男子汉的尊严,我倾其所有,付了一半房钱。装修时,正应了我们在电视节目中所表现的,都想重点装修卫生间。她请人在卫生间的玻璃门上磨出彩色的雷诺阿的《大浴女图》。我觉得同事们看见那些裸体的浴女会嘲笑我的,就极力反对。她反驳我说:“这是世界名画,谁嘲笑就说明谁没品位。让你坐在马桶上看美女,还不乐死你?”除此之外,她还在客厅、卧室里装了一些非常前卫的绘画和饰物,弄得我每天看到这些装饰,都有些难为情。
一次干完活,已是深夜,她领我到不远的“藏酷”酒吧。一进幽暗的大厅,疲惫的她立刻显得活跃起来。她一会儿拍拍这边人的肩膀,一会儿向那边的人送去一个飞吻,而且是男人居多。她向我解释:“这些人都是哥们儿。”没想到她交往的人这么广。这些人不一会儿又都向她敬酒,“阿雨”“阿雨”地叫得让我肉麻。她向他们介绍我是她的男朋友,但他们好像并没把我当回事。她如鱼得水地遨游在她的所谓“哥们儿”中间,完全把我冷落在一旁。我第一次对她心生不满。
新房装修接近尾声,那个留着两撇小胡子和披肩发的装饰公司包工头,向我们炫耀他的杰作。刘星雨奉承地说:“还是宫哥的水平高,宫哥是装饰界的大艺术家!”
我不合时宜地发表我的见解,认为装饰得太花哨了,缺乏庄重感……那个宫哥听惯了奉承话,当即拉下了脸:“你们当警察的没文化,懂得什么艺术?”
我没文化?我有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和华东政法学院的双学士学位,不知这位老兄比我高在哪?而且他说话时的轻蔑态度,更让我难以咽下这口气!没想到刘星雨竟替他帮腔,抢白我:“你不懂就少说话!”
我的不满终于爆发了:“好,让懂艺术的在这欣赏吧!”我一甩门走了,而且再也没进新房一步。有几次,刘星雨给我打来电话。我咬着牙不接。她到我家来找我,听到她的敲门声,我装作不在,就是不开门。我要杀杀她的威风,铆足我的男子汉尊严,否则,结婚后还不成了受气丈夫?
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她的威风被杀得差不多了,给她打电话。没想到电话里传来:“此电话已停机,请用其它方法联系。”“真有性格!”她反倒将了我的军,我只好到她工作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去找她。部门经理告诉我:“刘星雨已辞职。”我懵了,追问:“她去哪了?”我知道她在这个城市孑然一身,没有一个亲戚。回答我的是:“可能去广东了吧,她没留下地址。啊,这有一封给你的信。”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信:“我走了,不再回来了。我们相爱却无缘分。新房留给你,随你的心愿重新装修吧。刘星雨。”
我到处打听她的消息,却渺无音讯。大半年过去了,新房仍原样锁着。有人又给我介绍一个女孩,她没有刘星雨漂亮,但气质如兰,清纯的模样惹人爱怜。她说对我心仪已久。可我见了她一面之后,再未约会。我知道我还在等刘星雨,说不定,她会出乎意料地给我一个惊喜,她爱搞这样的恶作剧。但我却再没听到她那清脆悦耳的声音。
难道她真的像那夜的流星雨一样,在我的生活中一闪而过……
第66篇、冰河世纪的爱-肥熊

在很久以前,有个男的叫刘俊,有个女的叫冰如。
他们生活在冰村里,他们很相爱,结婚有20年了,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刘俊白天去打猎,冰如在家做家务。晚上刘俊打猎回来,冰如就在家准备好晚餐...刘俊每晚都会喝到爱妻冰如做的汤...每晚刘俊喝汤的时候,都会看着冰如,跟冰如说:“谢谢你冰如,辛苦了!汤很好喝,喝到你做的汤真的很幸福...”冰如微笑的对着刘俊说:“跟你在一起也很幸福啊...”
就这样,他们一直过着这样,很简单,不需要怀疑,不需要吵架的幸福的生活。村里的人都很羡慕...
有天刘俊准备去打猎,冰如也想跟着去顺便采草药,但是刘俊不准不冰如去,因为很危险,可能会有暴风雪也不定。
刘俊说:“我帮你采吧。”
冰如对刘俊说:“你知不知道草药是什么样的噢?有你在什么也不需要怕啊。”
刘俊很无奈的说:“好好好,走吧,多穿件衣服。”
刘俊带着爱妻冰如一起上了冰山,刘俊在打猎,冰如就在旁边采药草。突然有只熊袭击刘俊,刘俊连忙的拖着妻子跑,跑到了一个小洞口里。熊一直在门口守着,刘俊的左手也给熊的熊爪爪伤了。冰如看到刘俊血一直流,冰如哭着把自己衣服撕了一小块帮刘俊包扎,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给他们的考验,天气变了,下起了暴风雪,很大很大。熊也慢慢的离开了,刘俊看熊走了,也准备想带着冰如走了,但已经天黑了,暴风雪很大,他们只好在洞里过一晚。
刘俊的朋友,阿伟,想去找刘俊和冰如一起去他家吃饭。
阿伟去到刘俊家,家里没开灯,阿伟在门外敲门,敲了很久。阿伟看着这么大的暴风雪,难到...刘俊在冰山出事了?
阿伟连忙把村里的所有人叫来,问村里的人有没见到刘俊,村里的人说没见到,突然有个村里没见过的老伯说:“我今天看到他们俩夫妻上了冰上。”
阿伟和村民都着急了,全部一起上了冰山去找刘俊和冰如,这时暴风雪很大很大。刘俊和冰如还在洞里,刘俊看到冰如在发抖,快要睡着了,刘俊把自己的大衣拖了下来,给冰如穿上。忍着痛用自己的身体紧紧的抱着冰如,这时冰如没有发抖了。慢慢的睡着了,刘俊微笑的看着熟睡的冰如,亲了她一下。对熟睡的冰如说:“难到这是天意吗?如果是的话,我希望下辈子再和你做夫妻,冰如,我爱你!”
刘俊落下了眼泪,泪也变冰了,刘俊也睡着了。冰村的所有人都去找他们夫妻俩,阿伟看到有个小山洞被熊袭击过的痕迹,他和几个村民跑上去,看到刘伟只穿了件衣服,紧紧的死抱住冰如。阿伟把他们夫妻俩带回了村里,急救了刘俊,可惜...
当冰如醒来看到自己穿着刘俊的衣服,问阿伟刘俊呢?阿伟指着那冰硬的刘俊,冰如傻了,看着刘俊的尸体,冰如很用力的抱着刘俊哭了。她希望用自己的身体暖回刘俊,冰如哭着抱着刘俊的尸体这不是真的,为什么你要丢下我,为什么天要这样,为什么?你快点醒来好吗?你还没喝我今天做的汤啊?
阿伟和旁边的村民也哭了,这么恩爱的夫妻,就这样天各一方了。
阿伟和冰如说:“我们在洞里发现你的时候,刘俊把他的衣服都给你穿上了,死死的紧抱着你...”
冰如哭着说:“我宁愿跟刘俊一起去,也不想他丢下我。”
阿伟对冰如说:“你不要想去做傻事,刘俊哥不在这是事实了。”
他想你好好的活下去,不然也不会用自己身体给你温暖。
这晚,村里都很安静。冰如每天都在门外,每晚都做好汤等着他,他希望还能看到刘俊回家的笑容。这一等,等了10年...20年...死的哪刻...
冰如在再没爱过其他人,一直在门外等到年老死去。
就让我们留在轮回的边缘等一道光线,到了2008年,刘俊和冰如再次相见。这时刘俊名叫刘富龙,冰如名叫赖文静。但他们已经忘记彼此对方是谁了,只是同公司的同事,但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我们的爱追随了半个世纪,我还在边缘屋外看着大雪,等你回来,终于等到你了!
伱相信有轮回吗?可能现在跟你在一起的另一半,也是上世纪为你舍命的爱人噢,好好珍惜这段幸福吧!
第67篇、爱在前,幸福在后

然而,这些都是从前,如今只能作为一种美好的回忆被永远封存。在他还不懂类风湿是一种什么样的病症时,这种可怕的病魔便迅速扼制了他意气风发的生命。从最初的关节疼痛,到瘫痪在床,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他从一个充满活力的阳光男孩,变成了一个缠绵病榻关节僵直的病人,许多人都劝她离开他,包括他自己。在他病情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脾气也变得格外暴躁,看到阳台上她种的花儿,他会突然把花盆摔碎;生日时她送他一部新手机,欢天喜地地教他怎样发短信,他却狠狠地把手机摔在地上,对她大发雷霆。他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她,刺伤她,不过是想逼迫她离开。
她从一个沉浸在爱情中的幸福女子,跌落成一个孤独无助承受煎熬的落寞女子。那个最亲爱的人,曾经的温柔体贴全都不再,他的暴躁、冷漠和疏离,使她流泪,心碎,却从不曾绝望和后悔。为了照顾他,她不顾家人的反对,辞了工作,搬到他家里,和他父母一起承担起了照顾他的任务。他去治病,从东北到江南,一家家医院地跑,她始终陪在他身边,洗脸刷牙,读书写字,端屎倒尿,完全是一个贤惠妻子的模样,虽然,他们还没有结婚。
真爱面前,他幡然醒悟:面对爱,任何逃避都是不负责任的。爱一个女孩子,与其为她的幸福而放弃她,不如留住她,为她的幸福而努力。他开始了写作,很艰难,每天只能在电脑前坐一个小时,病情严重的时候,只能侧身躺在床上,单手敲击键盘。
医生的诊断结果:想重新站起行走,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手术费至少要20万。20万,不是个小数目。他咬紧牙关,在她的帮助下,埋头写作。一年,两年,当稿费单从全国各地雪片一样飞到他的手里的时候,他们禁不住相拥而泣。
2005年,当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这对恋人的真情故事时,时间又滑过了10年,10年后的今天,许多杂志或报纸,都可以看到他的名字。论坛里有他上传的照片,他因为激素的刺激,已不复有先前的英俊潇洒,而身旁站着的她,却依然娇俏美丽。她的眼睛没有看镜头,含笑的眸子注视着他,深情而专注。
辗转找到他的电话,拨过去,迎接我的是一个快乐明朗的声音。他说,我和女友去年已经结婚了,虽然婚礼很简单,但我们都很幸福。他还说,我靠着写作,已经差不多把手术费赚够了。本来今年春天就可以做手术的,但是我改了主意,我想先买套房子。这样,万一手术意外不成功,至少我还给她留有一套房子。
话筒这端,我悄悄地流泪了,为生命的美好和爱情的魅力。人生是个旅程,在这个旅程中,她在前面种植了爱,他在后面培育了幸福。爱在前,幸福在后,将人生这一条坎坷长途,点缀得温暖馨香,使这两个踏着荆棘前行的人,如沐春风,犹驾祥云。
第68篇、爱如蚕丝 情如烟

黑夜无声无息,只有秋日的风不时袭来,孤独寂寞的球场,寂寞的球网在教学楼的灯光照耀显得那么得苍白无力悲伤一圈圈地袭来,蒋世纪双手还膝以最最孤独无助的姿势吨在球场上,不知什么时候她喜欢上了黑夜喜欢上了看不清各自表情,隐藏包容一切的黑暗。
眼前白色的三分线,清晰而果断,就像翱翔坚决的背影。
隐约的,她仿佛听见翱翔的喘息,和看见哪在球场上的奔跑的白色身影,心狠狠地疼了起来,眼泪大颗大颗的砸了下来。
天上的星星好像晶莹的眼泪,只是那不是她的,而是翱翔,后来最最心疼,心爱的苏楠楠。(她不过是那个可恶`狠毒`卑鄙的坏女人而已.)真正的闪亮的主角是后来居上.人见人怜,人见人爱的苏喃喃.
她低下头自言自语道:"熬小贝,祭祀我们是卑微的配角也要好好的活下去,对不对?”空旷的球场,没有回答,只有回音久久不能散去。
妈妈离开一个多月了,小姨说她是太爱爸爸了。我知道,可是她怎么可以这么傻?怎么可以丢下我?
今天,我在课堂上睡着了。我梦见妈妈了,她在抽泣着,她说她爱爸爸,也同样爱我。她说她不想守着不爱她的爸爸.那样太痛.
醒来汨水湿了书本、英语老师正想开口大骂但看着我眼角残留的泪水把想骂的话收回了一大半
"蒋世纪你怎么可以上课睡觉不要枉费了你爸爸对你的一片期望"
我生气地站起身来.把英语书狠狠地摔在地上
"关你什么事!"说完跑了出去.留下二脸惊愕的老师和同学们。我恨爸爸.为什么他对我那么好.对妈妈却不能.难道只因为我将来要继承他的公司吗\?还是像妈妈说的那样.男人都会轻易变心?
既然那么想我好..我就不好给你看看
爸爸.你会生气吗?除了那个女人,你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和妈妈?
_蒋世纪.2008.10.28
初见敖翔时.门口的那棵树上的叶子已落光了.秋天的风一有点冷。蒋世纪蹲在墙角打开刚买的中南海.点燃抽起来.这是她第一次抽烟.夹着烟的手有些生殊.辣辣的味道呛得她不停咳嗽.
秋末微弱的阳光被一个大大的身影遮住。蒋世纪抬头就看见了敖翔逆光的脸,虽然不是很帅但是却棱角分明。眉头微微皱起,流露出满满的心疼。
之后他自顾自蹲在蒋世纪身旁,抽出蒋世纪的一颗中南海,向蒋世纪伸了伸手,蒋世纪把打火机递到他手里。他熟练地点燃烟,深深的吸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吐出一个很漂亮的烟圈,像叹气般。蒋世纪直直的看着他做这一系列动作。
“想学坏对吧?”敖翔缓缓地说。
蒋世纪坚定地点点头,就像一个乖孩子一样。
“以后你就跟着我吧。”说这话时,敖翔的眼光一直看着遥远的地方,满是心事,那眼里的空洞与无奈像这秋一样蔚蓝。
蒋世纪思索了一下,重重的点了点头,仅仅因为她现在生无可恋。所以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无所谓。而且眼前的男生让她有种很亲近的感觉。那是和她一样的的悲伤、无奈的侧影,他们真的很像。
以后的日子里,蒋世纪便和敖翔在一起了。没有约定,没有誓言,甚至连最简单的告白都没有。可是学校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俩是一对。因为从那天起,蒋世纪重来没有离开过敖翔的身边,无论是打球还是打架,甚至是住所都在敖翔自己租的一栋小楼里。
原本两个世界的人就这样有了交集。敖翔的坏是出了名的,蒋世纪的好也是全校公认的。于是,同学劝她和敖翔断绝来往,朋友劝她不要堕落,老师更是警告她离敖翔远一点。可是蒋世纪就是不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而蒋世纪自然也有她坚持的道理。
短短的一个秋末,蒋世纪的成绩一落千丈。在老师多次谈话之下,一直精心培养蒋世纪的爸爸终于发怒了,像是戏剧般,本市首富蒋氏集团董事长蒋佚名亲自来蒋世纪学校给了蒋世纪一个耳光。
没有泪水,没有愤怒,没有委屈,蒋世纪只是笑了下,那是讥讽的笑。这就是她的目的,不惜利用自己来报复这个她最亲的人!
那日之后,蒋世纪的父亲自知女儿对自己的恨不是一天两天能解除的,也自知自己欠女儿的。苦苦相逼也会势得其反。于是便放任自己的女儿任性。不再管,他以为时间会带走一切,同时也会抚平蒋世纪的伤和恨。闹够了,她自然会回到自己身边,因为蒋氏集团才是她的最终归宿。可是他错了,这一次的放任就是永世不归。
冬天的早晨有点冷,蒋世纪像个小女人般起来做早餐。简单的煎蛋是她学了好久了的。楼上熬翔的房间依旧紧闭着。熬翔每天晚上都会很晚回来,有时候会叫上一群男男女女买一大堆吃的喝的回家玩。每每这时蒋世纪都会很不知所措。她很想容入他们,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做蒋世纪与他们就像一个外星人。入乡随俗她懂,可是真的挺难的。
那些敖翔的兄弟总会开玩笑说:“翔哥,金屋藏娇啊?”
蒋世纪的脸唰一下子就会红起来。
那些女孩就会起哄:“看,嫂子的脸红了哦,不好意思了呢!”然后满屋子的人就会哄笑一堂。
敖翔也不否认,见蒋世纪不知所措了,只是走过去在她耳边轻轻的说:“别听他们的,如果你不习惯就进屋去吧。”
淡淡的烟草味,热热的气息轻轻触及蒋世纪的耳朵痒痒的,热流一直蔓延到蒋世纪心里化成深深的感动,荡起一圈圈爱的涟漪。
从那以后蒋世纪开始努力的容入他们,跟上蒋世纪的步调。
她开始学会化装,化那些和敖翔在一起的那些女生画的黑黑的眼圈,长长的睫毛;她开始学会喝酒,喝那些刺鼻的她不喜欢的啤酒;她开始学会跳舞,跳那些他们一起去嗨时跳的性感舞和摇头;她开始学会穿那些她平常看都不看一眼的的性感衣服;她开始学会以敖翔的朋友那样的生活而生活。
每天她都会跟在敖翔的身后上学放学。敖翔从未说过爱她,喜欢她之类的话,只是看着她的变化会偶尔皱皱眉头,依旧对她好,好到蒋世纪分不清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
可是亲情、爱情、友情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世上的爱情谁又说得清呢?年少的心只要彼此相印的微妙距离不被拉开,不被挑明又怎样?没有浪漫凄美的海誓山盟又怎样?只要爱了又何须在意,只要爱了又有谁能收得回?即便是错的,也只是两个人的故事。
元旦快近了,敖翔开始忙碌起来。看着忙碌的敖翔蒋世纪有说不出的心疼。蒋世纪不再是敖翔的跟屁虫了,虽然他也很想帮忙,可是她不知道怎么帮,她帮的就只有倒忙。
蒋世纪清楚的记得那天敖翔接了个电话就匆匆出去了。蒋世纪不放心自以为是的跟了出去。刚到街角,蒋世纪就看到5个混混不怀好意的从远处走来。
只是几句话那几个人就和敖翔动起手来,敖翔是学过胎拳道的,所以即便是5对1,打起来也没吃亏,可是从街角又走出20多个人,敖翔被包围在中间没有了出路。
眼看敖翔受伤,蒋世纪吓得忘记了报警,就那么钻进撕打的人群中。敖翔为了帮蒋世纪挡飞过来的拳头毫无还手之力。
蒋世纪就那样无力而绝望的看着那些不留一点情面的拳头落在敖翔的身上。喊都失去了声音,恨蔓延开来。泪迷失了双眼,泪光中她仿佛看见了妈妈那从楼上飘落的决裂身影。那黑色的纱巾在风中飞扬开出灿烂的蔓驼罗花。血鲜红的刺眼,妈妈就那样躺在一片血泊中。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那么陌生,那么绝望的姿态。泪光中敖翔的脸渐渐清晰,渐渐与妈妈绝望的面孔交差重叠。
泪无止境,敖翔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越来越急促。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世纪吧,那些人终于打累了,远去了,敖翔的身体沉沉的向蒋世纪倒去。蒋世纪双手环住敖翔的肩膀,血从敖翔的鼻孔流了出来。他靠在蒋世纪的耳边笑着说:“没事了。”
仿佛是落水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蒋世纪被这轻柔的一句话拉出了黑暗。
敖翔晕了过去,蒋世纪就那样抱着敖翔呆坐在原地,直到有人发现了他们,直到救护车把他们送到了医院。
敖翔伤的很重,住院足足一个月时间。蒋世纪更加坚强了,朋友都说她眼里多了一丝别人看不懂的东西。
而那些打敖翔的人都受到了最恐怖的报复。每个人脸上都多了一条不是很长却很深的刀疤。那是他们每个人的噩梦。而实行报复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柔弱的蒋世纪。谁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仇恨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变得不可想象。
法律常常是给穷人制定的,蒋世纪只是进去两天就被他爸爸弄出来了。
社会上,学校传开了,蒋世纪是个狠角色,是个可怕的人,得罪她的人将会受到可怕的报复,也就有了黑玫瑰这个响亮的外号。也就有了一大堆追随她的人。
对与这件事每当敖翔问起时,蒋世纪只是淡淡一笑。
敖翔出院后,蒋世纪不再每天跟着他,她报了胎拳道,还利用家里的关系和钱使敖翔成了A城名副其实的老大。
妈妈,我必须学着狠一些对不对?不然只会给身边的人带来麻烦。妈妈,女儿以后不光要保护好自己还要保护好身边的人。
可是妈妈你看不见了,你终归是离去了,如果那时我便学会了这些,那么那个女的会不会怕,会不会不敢再破坏我们的家?女儿会不会可以保护妈妈?
可是没有回去的路了,我知道,现在敖翔对我好,他像你一样,是这世上唯一对我真正好的人。可是我依旧恨,恨那个女的,妈妈,你也恨对不对?我很想杀了她。
——蒋世纪
2009.11.25
故事结束了吗?不,11月26日。感恩节。蒋世纪的生日。蒋世纪的爸爸很早便来到学校接她回家。蒋世纪看到父亲那张虚伪的脸她拒绝了。因为她看到了那个女人,那个她恨得破坏了她的家庭害死***妈的凶手苏丽。
蒋世纪很自然的走过去打招呼,然后用自己随身携带的那吧扎了25个人的刀毫不犹豫的刺向那女人的小腹和那个还未出生的那个女人最为得意的不知道是弟弟还是妹妹的孩子。
血从那个女人身体中涌出来,喷出绚丽的血雾。然后所有人都慌了,父亲愤怒的向他咆哮,眼睛红得可以喷出火。
蒋世纪的世界在这一刻是无声的,她平静的看着这一切,看着手忙脚乱的人群,看着父亲愤怒的脸,看着那女人因疼痛而扭曲的脸。母亲的身影仿佛出现在了远处,隔着这慌乱的人群正冲她微笑。
人群散了,原地只剩下蒋世纪一个人。天空飘下雪来,所有路过的人都对蒋世纪指指点点,然后远远的避开来。
蒋世纪像一尊雕像一样动也不动的站在雪里,眼神空洞洞的,手里还抓着那把小刀,上面的血早以宁固。
怎样被敖翔抱回去的她也不知道,醒来就看见自己在敖翔房间里,敖翔坐在她身边。像一个孩子找到了宣泄口一样,蒋世纪扑进敖翔的怀里大哭了起来。
敖翔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蒋世纪不再感觉怕,也没那么恨了。
蒋世纪狠狠得吻上了敖翔得唇,疯狂的吻沉长的吻着,直到两人都情不自禁跨越了爱得禁区。
她要把自己得一切都给这个唯一的依靠。
寒假到了,敖翔找了一份工作,在0412酒吧当歌手。蒋世纪也在一个朋友开的服装店帮忙,爸爸没有再找过他,那女人的孩子也没有死,一切都很平静很幸福的按照它原本的轨道走着。为了敖翔蒋世纪已经不太在意她的那份对那女人对她爸爸的怨恨。
转眼新年到了,我和敖翔一起出去买很多烟花,我们偷偷去乡下的一个小河边玩了一夜,那是我最快乐的新年。我终于有了家的感觉,我相信只要以后有敖翔在我就不在孤单。妈妈,你一定也很高兴的对不对?
春天的时候我们就要毕业了,到时候我就嫁给敖翔,我们永远不分开。
第69篇、流泪的肖像画
画师初出道时,一文不名。整天画呀,画呀,画得成堆的宣纸在墙角发霉。
日子便过得很艰难。
妻子对他说:“何不去市中心办个画展?”
画师的心动了动。
画师一无所有,却欣慰有一位美丽贤惠的妻子。
画师说:“一个无名的画师,办画展会成功吗?”
妻子说:“没试试怎么会知道呢?”
两天后,妻子让画师画了一幅她的肖像。妻子说,“不要画眼睛。”
画师不解其意。没眼睛的肖像画算什么呢?
画展在妻子的帮助下布置妥当了。那幅身高体胖跟妻子一模一样的肖像画就放置在展览厅的一角。参展这天,来了很多很多人,画师还在狐疑,没有眼睛的肖像画会不会令所有的来宾笑掉大牙呢?
寻找妻子,妻子却已不见。
画展办得并不是很成功。其实那无非一幅幅平庸之作,缺少灵气。但来宾们还是在大厅一角那幅少妇肖像画前驻足了。 []
“好!”禁不住传过一阵阵喝彩声。
一幅没眼睛的画有啥好呀?看来这帮家伙不懂艺术!画师忿忿不平地想,无精打采地挤上前去。
画师不禁呆了呆。
这哪里是一幅没有眼睛的肖像画呀?整个画面线条优美、色彩逼真,特别是那一双清澈、明亮、凝重、隽永的水汪汪的眼睛,简直就跟真人一样,飞来的神笔!
画展成功了,画师获得了极大的荣誉。只是暗暗揣摩没眼睛的肖像画咋会有了任何绝妙丹青高手也画不出的那种眼睛呢?
但画师已没闲心去细究这些细枝末节了。有好多画坛盛会等候他去参加哩。
一年后,画师已成了画家。成了画家的画师拿出了一纸离婚协议书。
妻子握笔的手很平静。 []
妻子说:“从搞画展的那一天起,我便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临。”
两人分居了,约好一月后上法庭。
没想到画师初生牛犊,大肆诽谤一位画坛泰斗而陷入一场危机。画坛各种谣言一齐向他泼来:心胸狭窄、眼光势利、目中无人……更让人气愤的竟有人说,什么画家呀,三流画师都不如哩!
画师的画开始无人问津。
画师重陷窘困之中,日日烦闷,开始与烈酒为伴。
有一天,妻子来了。
妻子平静地说:“有什么呢?大不了重新来过。”
妻子又说:“再去参加一个画展。还是画我的肖像,依然不要画眼睛。”
画展这天,因了画师的名声,参观者寥寥无几。但是这一天,却给寥寥无几的参观者留下震撼人心的印象。
他们驻足在肖像画前,如痴如狂。那是一幅美艳绝伦的少妇画像,少妇的面容美丽、善良,挂一丝淡淡的忧伤……突然间,那清澈明丽的眼睛里竟有一滴滴泪珠滴落,一滴滴,一滴滴,顺画布缓缓流淌……
“看哪,画中人流泪了!”所有参观者无不震撼。
所有参观者都离去了,画师仍呆站着。空荡荡的展览厅仅剩下他一人。忽地,他冲上前去,掀开了画布。
画布后,呆站着妻子。

第70篇、爱的海洋

有一对情侣,男的非常懦弱,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让女友先试。女友对此十分不满。
一次,两人出海,返航时,飓风将小艇摧毁,幸亏女友抓住了一块木板才保住了两人的性命。女友问男友:"你怕吗?"男友从怀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说:怕,但有鲨鱼来,我就用这个对付它。"女友只是摇头苦笑。
不久,一艘货轮发现了他们,正当他们欣喜若狂时,一群鲨鱼出现了,女友大叫:''''''''''''''''我们一起用力游,会没事的!"男友却突然用力将女友推进海里,独立扒着木板朝货轮了,并喊道:"这次我先试!"女友惊呆了,望着男友的背影,感到非常绝望。鲨鱼正在靠近,可对女友不感兴趣而径直向男友游去,男友被鲨鱼凶猛地撕咬着,他发疯似地冲女友喊道:"我爱你!"
女友获救了,甲板上的人都在默哀,船长坐到女友身边说:"小姐,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我们为他祈祷!" "不,他是个胆小鬼。"女友冷冷地说。"您怎么这样说呢?刚才我一直用望远镜观察你们,我清楚地看到他把你推开后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鲨鱼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他不这样做来争取时间,恐怕你永远不会出现在这艘船上.....
"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鲨鱼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他不这样做来争取时间,恐怕你永远不会出现在这艘船上....."
第71篇、苏东坡情感大揭幕:少年才子曾经被逼逃婚
宋人《东园丛说》记载着苏轼少年时的另一段姻缘:

王子家言及苏公少年时,常夜读书,邻家豪右之女,尝窃听之。一夕来奔,苏公不纳,而约以登第后聘以为室。暨公及第,已别娶仕宦。岁久访问其所适何人,以守前言不嫁而死。其词有“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之句,正谓斯人也。“拣尽寒枝不肯栖,枫落吴江(一作沙洲)冷”之句,谓此人不嫁而亡云也。
苏轼的《卜算子》词寓意何在,至今众说纷纭(涉及四个女子),这里不必卷入。我们要注意这段话的前半部分,所说的正是苏轼的婚姻问题。
《东园丛说》为南宋初年李如箎所撰,《四库总目提要》认为其书虽被后人搀入杂说,但所记之事多“典核不苟”,因此作了“其书可采”的结论。
更重要的在于,王子家并非道听途说之徒,他是苏轼友人王廷老的儿子、后来成了苏辙三女婿的王浚明 。王子家活了八十五岁,直到绍兴二十三年(1153)才去世。侄女婿述说大伯丈的隐私,决不可捕风捉影。
钟莱茵先生的所谓“苏轼多次宣布”,其实只是两次,另一次是在《与王庠书》中:
轼少时本欲逃窜山林,父兄不许,迫以婚宦,故汩没至今。
王庠是四川荣州人,荣州离眉山仅百里之遥,二人不仅是同乡,还是“姻亲”。王庠生于神宗熙宁七年(1074),比苏轼整整小28岁。苏轼此信,写于晚年被贬“海嵎”之际,即60岁以后,当时王庠正值壮年,准备参加科举考试。
于是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年近不惑的大名士,要对一位后生谈及自己少年时的婚事?
答案只有一个:王庠对苏轼早年的婚事多少知道些底细。
苏轼在给黄庭坚的信中透出了这个消息:“有侄婿王郎,名庠,荣州人。”(《与鲁直书》)瞧,原来这位后生也是苏轼的侄婿!联想到苏轼两番强调“为父兄所强”、“父兄不许”,这位仁“兄”应是王庠的岳父。试想,如若王庠对长辈的隐私一无所知,苏轼偏要与他谈论此事,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由此可以断定,苏轼在娶王弗之前,还有一段婚姻。不然的话,他的“不欲婚”、父兄“迫以婚”就无从谈起。这是一段亲人讳言的往事,苏轼在与知情的侄婿通信中透了一点消息,另一位侄婿则在晚年将这段秘密泄露了出去。
文章摘自《解读苏东坡:女性情感卷》
第72篇、一颗子弹的爱情信物

2000年,我,一个姑娘,从军校毕业,分配到南方某边防总队。边防部队工作高度紧张,因为我们要与走私贩毒团伙打交道,防止违禁物品入境。朱炜是我们侦察大队的副大队长。
一天,我们正吃午饭,突然接到紧急集合的命令。队长说,据可靠情报,有一个贩毒团伙要在今天偷运毒品入境,除当值的兵力继续在1号道值勤外,其他人员立即赶往2号道和3号道增援打埋伏。
我的任务是到3号道,埋伏在离边境线一个射程的地方。我趴在灌木丛中一动不动,3个小时过去,才望见边境那边有个人影在晃动。1小时后,他终于跨过了边境线,往我这边走来,走了几步他突然掏出枪,朝我们这边开了一枪,接着是第二枪,第三枪。我立即举枪还击,那人就像兔子一样跑过边境那边去了。
这时我身边有人轻声但不满地叫起来:“谁开的枪?赶快换地方!”我没听,仍在举着枪搜寻目标,一个人影扑过来,将我压倒在地上,这时,就听身边子弹嗖嗖飞过。我推开那人,才发现,他是朱炜,他的手臂已经中弹,鲜血直流。
原来对方早就埋伏了人,那人朝我这边开枪只是试探,等我的枪一响,对方埋伏的人就一齐向我开枪了。是朱炜救了我一命。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他。
到朱炜出院的那天,我知道,如果再不向他表白,以后就很难有机会,所以我低着头结结巴巴地说:“朱炜,我,我……”这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以前我都是叫他“副大队”。朱炜递过来一个袋子,说:“你想帮我提袋子对不对,那,拿着。”
我接过袋子,张了张嘴,才说了个“我”字,朱炜就说:“别说了,我们走吧。”我知道,走出病房,我就不再有机会。我鼓起勇气,说:“我爱你。”声音很轻,但很坚决。说完了,我几乎不敢看他的脸。
朱炜明显地愣了一下,但他立即说:“亚琴,这是不可能的。”说完这一句,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遭到朱炜如此直白的拒绝,我很伤自尊,但我心犹不甘。
我开始给朱炜写信,每半个月一封。前面的几封信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直到寄出第五封信,朱炜主动来找我了,他将我带到公路旁的树荫下谈话。也就是那一次,他告诉我,他与以前的女友分手的原因。他的女友不要他在边防总队当侦察员,说那样太危险,而女友的父亲是个军级首长,女友通过父亲的关系要调他到后方工作,他没去,就这样,两个人分手了。
他说,由那件事他想明白了,女孩子都希望有安稳的生活,而他的工作危险性太大,如果他与谁结婚,哪一天他“光荣”了,他就害了人家。所以他决定,没从侦察大队退下来的时候,他不谈个人问题,请我别在他身上浪费感情浪费青春。
他越是这样,我越是铁了心要爱他,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这样的人,值得任何女孩子去追求。我一如既往给他写信。
这样过了一年多,直到2002年3月的一天,我的战友张晓红生日,我到她宿舍去送生日礼物,却意外地发现她在给人写信,我只瞄了一眼开头,心里就一阵紧缩。信开头第一句就是:“朱炜,你好!”看到我,张晓红有些慌乱,很快将信折起来揣进了裤兜里。
我这才发现,并不是只有我爱上了朱炜。那段日子我痛苦不堪,我没再给朱炜写信。
2002年5月4日,我突然接到朱炜的一个电话,他说:“等一下,你能不能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还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电话就挂断了。我打过去,对方的手机竟关了。
我一直在琢磨他那句没头没尾的话是什么意思,两个小时后,我们突然紧急集合,而且是由总队首长亲自向我们讲话,我一下子明白,将有非同寻常的任务。首长说,我们要去抓两个正在交易的毒贩子,但他同时严厉地告诫大家,不能真抓住他们,要让他们逃掉。没有命令谁也不能开枪,得到开枪的命令也不能打中那两个人,要往偏里打。
我们赶到离边境检查站十多公里的一个汽车修理站,在那里埋伏了起来,一个小时后,两个毒贩子出现了。我惊讶地发现,其中一个竟是朱炜。我一下子明白了总队首长再三告诫不能击中他们的意图。朱炜是在做卧底!
他们刚开始交易,我们就从围墙外探出头来,高喊:“不许动!”朱炜掏出手枪,但我发现,他举着枪有些犹豫,一直在寻找什么。我不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但一下子我记起了那个电话,他让我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直起身,露出上半身,向他高喊:“放下枪!”朱炜很快瞄准了我,没有犹豫,枪响了,我只觉得右臂一麻,我的枪掉到地上,血,从我的手臂上流了出来。
枪响的那一刻,我一下子明白了朱炜那个电话的目的。
我住进医院,医生从我的手臂里取出了一枚弹头,那是朱炜送给我的。总队的首长都到医院来看望我,他们告诉我,为了使朱炜卧底成功,他们向朱炜下达了命令,要他向战友开枪,打伤一名战友,以取得毒贩子的充分信任。我将那枚带着自己鲜血的弹头攥在手里,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温暖,我明白,他为什么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张晓红,不是向别人。
第三天,朱炜到医院来看我来了,他告诉我,因为我的配合,他们成功地端掉了一个三年来大家一直没能端掉的特大贩毒团伙。他捧着我受伤的手问我疼不疼,还说,因为我受伤才使计划成功,总队打算给我记功。
我对记不记功并不在乎,当一名边防军人就会有流血,甚至有牺牲。我明知故问:“你为什么选择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别人?”他轻轻抚摸着我的伤口,说:“因为,我只能牺牲我的亲人。”我笑了,问:“我是你的亲人吗?难道我是你的妹妹?”他摇了摇头,双眼直视我,说:“不是。你是我的爱人。”
那一刻,我的泪汹涌而下。
第73篇、夏末秋初,结束的两场幸福

你好,我叫斯南。
2008年的10月,在何冬的演唱会上,祁寒又见到了斯南。如果不是他左手臂上刺着的“寒”字提醒着她,兴许她是认不出他的。
我早料到你会来的。斯南盯着舞台上正在歌唱的男子说道。男子很深情的演唱着祁寒喜欢的歌曲,也许喜欢的不止是歌吧。
你怎么知道?祁寒把头转向坐在自己右手边的斯南。
因为我太了解你了。斯南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座位。只是祁寒若有所思的低着头,并没有察觉。
我可以带你流浪陪你看海听你说你爱的他......
音乐停止了又重新响起。声音有点沙哑,像哭过似的。歌声传入了祁寒的耳朵,只是她依旧低着头若有所思的。
二。
斯南,我想去流浪。我喜欢陌生城市的陌生风景。
斯南,我想去看海。和我爱的人手牵着手一起去。
斯南,我喜欢冬冬。我想某天我一定会去看他的。
......
2005年通过朋友我认识了斯南。你好,我叫斯南。这是他开口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几乎每次见面说的第一句话。我们很聊得来,我们互相讲在学校街上遇到的事,偶尔鄙视下对方,偶尔畅聊梦想。后来成了好朋友。只是再后来他就突然消失了。
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过我的爱好,我的梦想。除了他,我告诉他我想做的事,喜欢做的事还有我喜欢的人。他很乐意当我的听众,听我唠叨着快乐和伤悲。
三。
台上的歌声戛然而止,台下的观众异常激动。
刚才那首好听的歌叫《寒》,是我的好朋友苏北献给大家的。何冬手搭在苏北的肩上对台下的观众说。
苏北苏北苏北。台下的观众呐喊着。仿佛这次演唱会的主角就是他。
祁寒抬起头看着台上的两个人。右边是她一直喜欢的何冬。左边?左边的人看似有点眼熟。祁寒揉了揉眼睛。斯南?!她几乎叫出了声音。
祁寒不会想到,永远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会在舞台上看到他。
四。
很惊讶对吗?没有想到你当时的一句戏言让我走上了那条路。更没有想到我会和你的冬冬成为好朋友。我叫斯南,也叫苏北。
祁寒抬起头。咖啡馆里放着轻快的音乐。对坐的斯南边搅拌着咖啡边说。
祁寒想起当时对他说的那句话:冬冬是明星。比你厉害多呢。突然的就不知道要说些什么。随口说,这些年,你还好吗?
我很好,你看我的演艺事业做得还不错。你呢?
嗯。那加油吧。
斯南喃了喃嘴像说些什么,最后只是笑笑。手机铃声很凑巧的响起。斯南说了几句话便挂断了。
你有朋友要来?祁寒尴尬的问道。
斯南笑笑点了点头。眼神却有点哀伤。
五。
5分钟后,何冬出现在咖啡馆。祁寒很惊讶,表情却镇定得让苏北惊讶。苏北互相介绍了彼此后,三个人都沉默了,气氛死一般的寂静。
苏北,30分钟后有一场宴席。何冬打断了寂静。
嗯。我知道了。
额,那个。我要先回去了。
好的。我先送你回去吧。
祁寒委婉的拒绝,一个人走回去。
就是她,对吗?何冬看到苏北出神地盯着祁寒。
她喜欢你。直到祁寒消失在路口时,苏北才说道。
六。
2010年的2月14日,斯南结婚了。新娘也是圈内有名的艺人。伴郎是何冬,伴娘是与何冬传过绯闻的女艺人,也是新娘的好友。祁寒也参加了婚礼。婚礼在别墅里举行,总体很朴素,但很浪漫。
新娘很美,新郎很帅。伴娘很美,伴郎也很帅。只是都与我无关。
当新娘说出了“我愿意”时,祁寒也刚好醉倒在餐桌上。后来,我何冬发现了她,开车送她回到租房安顿好后又赶回婚礼现场。
何冬突然的发现自己好像爱上了那个叫祁寒的独特女子。只是她似乎并没有像苏北说的那样。
七。
祁寒去了另一座城市,在斯南结婚的第二天。何冬是在祁寒登机后才知道的。苏北是在度蜜月回家后知道的。
苏北,咱们好朋友一场,你竟然欺骗我说寒喜欢的是我,可是你知道么,她说她喜欢一个叫斯南的男子。那个叫斯南的男子一直给他暧昧,却不曾说过爱她。后来斯南结婚了,新娘很漂亮但不是她。这TMD斯南......
苏北认真的听着,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何冬不知道,斯南就是苏北,苏北就是斯南。它们是一个人的两个名字。
八。
寒。
你应该也不会知道。从那次演唱会的遇见到我结婚的前一天正好是520天。我爱你,至始至终没有改变过,但是你一直都那么倔强,我猜不出你的心思。如果我们当时都不那么胆小,是不是就不会那么遗憾。对不起,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很爱我也很需要我。我不能去找你,我只能把这份爱藏在心底。希望你能再遇到个你爱的也爱你的。
斯南。
斯南没有勇气按下发送键,怕打扰到她现在的生活,决定把这份秘密保留住。
九。
2010年的九月,斯南收到了一封法国寄来的邮件,发件人是何冬。邮件里有很多照片,还有一些字。照片上的人是何冬,还有祁寒。何冬说,他们在8月16日在上海结婚了。没有邀请圈内好友。现在在法国度蜜月呢,正准备周游世界各地,暂时不考虑回圈内。祝你们夫妻俩幸福。
斯南看到照片上的俩人笑得都很真实很幸福。他没有回复,关掉了窗口。电脑桌面上属于他和她的婚纱照似乎也笑得很幸福。
他关掉窗口时留意到了收件人,是苏北不是斯南。也许,何冬还不知道那个秘密。不过,至少这样对彼此都好。
祝你们都幸福。最后他选择了祝福他们。
第74篇、谁来证明爱

遇到他的时候,她32岁,正闹离婚。老公另有新欢,处心积虑地要和她离婚。她固守阵地,死不退让。离婚大战打得风生水起,她的心日渐疲惫沧桑。虽然容颜依然美丽,但眼角也有了掩饰不住的皱纹。
他22岁,笑容干净明朗,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最年轻的主管。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席间有人频频向她敬酒,她也不推辞,闷头就喝,很快便两颊飞红眼神迷离。旁边的他忽然起身,夺过她手中的酒杯,对着一桌诧异的人,坦然地说:“我姐醉了,我先送她回去。”然后不由分说,拉着她的胳膊就往外走。
她没有说话,由着他,乖乖地跟着他走。一直到外面的马路上,他才松开手,红着脸低头说:“喝酒伤身,哪能像你那样灌?”路灯下,他年轻的面庞有微微的潮红,鼻尖上细小的汗珠晶莹剔透。她的心里,仿佛有一根弦,轻轻地颤了一颤。却只是看他一眼,并没有接他的话,自顾自地走了。是的,她借酒浇愁,他如何能懂?
很快便有他的电话来,也没有太多的话,只是叮嘱她再喝酒的时候要学会拒绝。“或者,以后就不要喝了吧?”他试探着说,带着孩子气。她不答他,却问:“从哪里找来我的电话号码?”他说:“想认真找一个人,还能找不到吗?”电话那端,他笑得天真明朗,像窗口斜进来的那抹阳光。
渐渐地便多了联系,她懒于做饭,他会请她到家门口的小店吃烤肉;家里总是有他送来的各种新鲜水果;午夜不眠,他在网上陪着她,讲笑话给她听,发可爱的表情给她……他细致地呵护让她的暗伤日渐痊愈。不久后,她主动和男人离了婚,重新找了工作,人渐渐神采飞扬。
他很坦白地对她表示喜欢和爱,她总是一笑而过,仍然戏称他小男生。是的,他们中间隔着10年的光阴,她是繁花渐衰的晚春,而他,还是早春初绽的花蕾。难道他爱的,是她的沧桑?她也知道,他家在农村,父母多病;而她,有车有房,小有资产。他如果想走捷径,她自然是个不错的人选。
当然只是猜想,当然什么也不会说,她只是拒绝。拒绝也很委婉,不久后她便有了新人,是公司的老总,长她8岁,也离异。她拉着他跟老总介绍:“我小弟。”又对他说,“你姐夫。”她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他紧咬下唇,脸色涨红,嘴角有一道坚硬的弧线。他跟老总僵硬地握手,他说你要是照顾不好我姐,我会跟你拼命的……然后他便不停地喝酒,像白开水似的,整杯整杯地灌下。她的心,有微微的疼,她知道他从不喝酒,可是她甚至来不及劝他,他便已经醉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不眠,关了手机,拔掉电话,人却在房间里焦躁不安地转悠。她看着他用过的茶杯和毛巾,厨房里被他清洗过的油烟机,阳台上他种下的芦荟,沙发上他买的靠垫,抽屉里各种各样的零食……她的心一阵阵地抽搐。她想到他陪她度过的那些最黑暗的日子,他酒醉时无望的眼神,他加薪时兴高采烈地第一个告诉她:你不用担心我养不活你了……她想,这个孩子,是真的在爱她了。她想,明天就告诉他:她答应他的求婚。她找来的那个老总,不过是想考验一下他……
却还是难眠,午夜两点的时候,她的心口突然一阵疼痛,无端地慌乱。她本能地想到他,打他的手机,正在通话中,再拨,仍然在通话中。她挂掉电话,忽然想起关掉的手机,刚一开机,电话就响了起来。对方说:“我是警察,刚刚发生一起车祸,有个人酗酒后横穿马路,被车撞死。你是他的朋友吧?……这是他手机里惟一保存的电话,死之前,他一直在打这个电话……”
手里的电话“啪”地掉在地上,她疯了一般冲到事发地点,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路面上有惨淡的血迹。她蹲在那摊血迹前,心像被抽空了一样。她不知道,原本爱情是这样脆弱,经不起些许的怀疑和怠慢。
是的,她不过是想证明他爱她的纯度,只是她没有想到,代价竟是如此的昂贵。他用自己鲜活的生命,做了爱的代价,逾越了从一颗心到另一颗心的距离。
第75篇、真情:爱你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
采写:记者毕云 通讯员陈青枝
讲述:雨帆(化名)
性别:男
年龄:27岁
职业:经营一家网络公司
那天中午,雨帆(化名)在电话里说,他刚刚接到医院的诊断结果:胃癌晚期,而且癌细胞已扩散到其他器官。现在他正在母校华中科技大学,想吃一顿学校食堂的饭,体验一下曾经快乐的学生时光。
我本能地问他多大年纪、是否结婚。他语气缓缓地说:27岁,未婚。
接完他的电话,我的心情顿时黯淡下来。我想,下午的谈话一定会很沉闷。
那天下午,天是阴的,风是冷的,不时有几只不知名的水鸟在湖上起起落落,发出几声寂寥的鸣叫,我们坐在东湖边,脚与湖水间只有一层木板的距离,湖水在脚下一浪接一浪地拍打着木板,从木板缝隙里冒出的寒意,令人由脚底直凉到心里。
本是想挑个风景优美、视野开阔的好地方来舒缓一下雨帆的心情,哪知适得其反,这种“冷水寒鸦”的气氛似乎更营造了几分悲凉。
那天下午的谈话果然很沉闷,雨帆的思维很散乱,而且经常处于停滞、发呆的状态,我以为是因为诊断结果对他的沉重打击,但他说性格如此:“我朋友都说我太冷静了,冷静到了近乎冷酷的地步!也许正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事业小有成就!”
雨帆讲了整整一下午,讲的基本上是他与三个女孩的交往,他想让我写出来的只是最后那一段恋情,但我认为前两个女孩对他有很深的影响,便记录下他的三段情感经历。
她背叛了我的爱
我和美美(化名)高中相恋了三年。早恋是不应该提倡的,但奇怪的是,谈恋爱没影响到我的成绩,我以很高的分数考上了武汉一所著名的大学,读的是炙手可热的专业。
美美的高考分数连一所最差的大专也上不了。她的家境不如我家,为了缩小与恋人的差距,我逼着父母动用了所有的社会关系,最终总算将她送进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告诫我:“将来谁知道会怎么样呢?”单纯的我将爱情看得无比神圣,哪会想到还有其他的可能。我家甚至为我们毕业后回家乡进哪个单位都设计好了。
开学不到三个月,美美就带着一个男生来武汉看我。走的时候说钱被偷了,我把身上所有的生活费近2000块钱全给了她。回北京后她才告诉我,同来的那个男生是她的新男友,她提出和我分手。
一股热血直冲脑门,我身无分文,找同学借了200块钱,就冲到了北京。我在美美的学校呆了四天,没吃、没喝、没睡,心里憋着一股气,似乎感觉不到饥饿和困倦。北京的冬天很冷,最后那天晚上,我在美美的宿舍楼下站了一宿,天亮时,看到她宿舍灯一亮,我就打电话找她,她冷冷地说:“我们不可能了!”
我说:“好吧,我回去。”可我哪有回程的车费?所幸遇到了一位老乡,向他借了路费才买了一张硬座票。
雨帆冷冷地一笑,说:“你们一定想不到我也有这样冲动的时候吧?这种事情如果是发生在今天,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当时,我除了愤怒就是绝望。在火车上的那一夜,我想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回校后,我一头扎进学习。整个大学时光,我没有接触任何女孩。我以优秀的成绩毕业,顺利应聘到一家网络公司,月薪六七千元,这在当时应该算很高的,这也是我事业的起点。
我载不起她的爱
做网络工程的,工作强度大,但生活不规律,我像个独行侠一样自由生活着。平时很少逛商场,但一到商场就直奔名品柜,花钱如流水,几千块钱的衣服一买就是几套。我就是在买衣服时认识佳佳(化名)的。
佳佳在汉口一家大商场的名牌男装柜当售货员。那天,我一口气在她那里买了7000多块钱的衣服,她似乎带着心疼还有疑惑,问我为什么一下子买那么多,我冷冷地说:“我愿意,你管不着!”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这个傻女孩真善良,换了别的售货员碰到这样的主顾,高兴还来不及呢。
后来我又去佳佳的柜台买过几次衣服,我们就这样熟络起来。但我心中早就没有了激情,我和佳佳只是很平淡地相处着。
我知道佳佳很爱我,她一个月的工资也就500多元,有一次她花150元给我买了一件衬衣,那件衬衣我只穿过一次,但我一直保存着没有扔。我给佳佳的钱,她从来只用来给我买东西,她就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女孩。
佳佳曾经给我看过她两年以来写的日记,上面密密麻麻全写着她对我的爱。但没办法,我心中毫无激情。
我问雨帆,佳佳是个什么样的女孩,为什么引不起他的爱意,他叹了一口气。
说实在的,佳佳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人长得很漂亮,心地善良,性格又好。后来,她为了有更自由的时间照顾家庭,从商场辞职了,自己做服装生意。可我对她就是没感觉。
长这么大,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佳佳了。
诊断结果出来后,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佳佳,她在电话里哭了。今天一大早,她突然拎着行李出现在我宿舍门口,说是要跟我结婚。我坚决不同意,并冷酷地对她说:“你多傻呀!我不爱你,我爱的是别人!”
用生命呼唤的爱
人的感觉真的是说不清楚,雨帆不爱年轻、漂亮、性格又好的佳佳,却爱上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佳佳的欣欣(化名)。
我是因为业务关系认识欣欣的,当时她在一个网吧里做收银员。一来二往的,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了她。欣欣不漂亮,比我还大4岁,只有高中毕业,工作也不稳定。但对我来说,她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我被她深深吸引了。
雨帆的眼睛变得迷离起来,望着东湖的远处重重的吐出一口烟圈,或许他在思考着怎么样才能把他对那个女孩的爱表达得更清楚。
也许是因为自卑心理,欣欣始终都不相信我真心爱她。她总吵着要到我住的地方去看看,我坚决不让,于是她怀疑我跟以前的女友住在一起。
我也觉得有些不解,既然在谈恋爱,为什么坚决不让女朋友光顾自己的宿舍呢?雨帆表情淡淡地解释这个问题。
其实,事实很简单。我的宿舍里根本没有任何秘密,做我们这行的,宿舍只是一个用来睡觉的窝,很乱。我跟一个同行合租一套房子,我们有约在先,要谈恋爱到外面去,谁也别想带女朋友进来干扰另一个室友的生活。我对欣欣说过,她并不相信我,她认为我这个解释太牵强。
后来,那个同行打破了约定,有个夜晚,我出差回来,进不了门,只能住宾馆,第二天我一气之下把他赶了出去,我就独租那套房。按说,欣欣要去看我的宿舍、甚至住下都很方便的,可是我就是不喜欢女孩子这样控制一个男人,我喜欢自在。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看到欣欣每天背着一个很大的包来上班,我觉得很奇怪。当我发现里面是些日常生活用品时,我觉得更奇怪了。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她是随时等着我邀她到我的宿舍去住,但我没有。我不喜欢还没结婚两人就没有各自的空间。
但我是爱欣欣的,甚至跟她结婚的事我都计划好了,房子也买了,我打算在年底带她回老家拜见我父母后就结婚。我一再明确地告诉欣欣,我跟她交往是为了结婚,并不只是玩玩,可她似乎对我没有信心。
一个星期以前,欣欣突然从我的世界消失了,只发来一条手机短信:“我不再相信你了,也不再爱你了!”我找了她的几个好友,她们都不告诉我欣欣的下落,她们也跟欣欣一样怀疑我的感情。找不到欣欣,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了。
我问雨帆:“她知道你的病情吗?”他苦笑一下,说:“她应该是不知道的。就是我当面告诉她了,她也不会相信,她一定以为我是骗她。”
现在想想,欣欣对我产生误会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长期不能陪她,只能每天按时打三个电话问候一下。
我对她说过,我拼命工作,就是为了让她以后生活得更好,但她说只想我多陪陪她,还说只要跟我在一起再清苦也无所谓。
上个星期,天气突然变冷,我真为欣欣担心,她走的时候可什么都没带呀。我找到她的室友,交给她一张金卡,托她转告欣欣:“自己去买衣服穿,千万别冻着了!”
我很牵挂她,整晚都在想她。
我问雨帆,如果找到了欣欣,会不会将病情告诉她,他摇摇头:“绝不!”他说只是想看她一眼,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记者手记--生命太匆匆
楚天都市报记者/毕云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雨帆虽然没有朱自清那样的诗情,一定也在心里不甘地叹息:“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吧?”
生命,在往前看的时候,是漫长的,一个孩子会盼着自己快快长大,长到爸爸妈妈那么大会是什么样呢;当到了往后看的时候,又觉得太短,一切都太匆匆,还有那么多的事没来得及做啊!
雨帆还有多少事没来得及做啊:他是家中独子,还没让父母享受含饴弄孙的天伦之乐;他的事业还在发展……这些他似乎都无所谓,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是,向佳佳说声“对不起”,向欣欣说声“真的很爱你”。
有那么多东西虎视眈眈地威胁着生命,天灾、人祸、疾病,都会让人无奈地感受生命的无常,生命真的是最挥霍不起的一件珍贵东西,趁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孝敬长辈,珍惜爱人,做该做的事……当到了往后看的时候,会少一些遗憾。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
还好,一切都过去了。
第76篇、闹世
我们不应该因过往而责怪自己,如果真要解释或许是我们的一念之差……
让人惊魂未定的高考终于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悄无声息结束了,莫桑的心也总算放了下来。清晨起来抱着小熊在院子里时而呆坐,时而绕椅而行,抬头望向湛蓝的天空。顺声耳闻,阵阵的杨树叶相互拍打的沙沙声,闭目感觉着一人的时刻将头深深埋进熊中沉思着什么……
嗡嗡……手机将莫桑扯出了沉沉的思考中,他抬头的一瞬间有不为人知得的一滴晨露落下。
抓住手机只听那头一串铜铃声传来;“姑姑考的怎么样啊?”
“感觉还不错呢!”这头平静的回答道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们都可想你了!”莫古可人的问道,
“领完通知就回家不说了,我还有事。”
“嗯!”莫桑匆忙的挂了电话对于父母从来不管莫桑的学习也就是逢年过节问问,工作忙,忙得连高考都不可以回来陪考。
“我来问。”莫熙一把抢过电话。“姐你可真肉。”只听电话里嘟嘟……“有没有搞错,挂这么快干嘛?!”莫熙不爽的叫到。
嗡嗡……又是一阵手机响“hello是莫桑吗?猜猜我是谁?
“嗯!张霙有事啊?你猜出来了?!”
“白痴,有来电显示。”一季爆栗。
“额!是哦!呵呵……放假了我们是不是该见一面呢?把杨舍琪叫来玩呗!他的口气不允许我决绝。
“霙,我……好吧!下次再叫她。老地方见,baybay。”
坐在车上看着窗外一扫而过的风景,莫桑的心里忐忑不安,大概有三年了吧。没有回到那个地方。唉!真不想回去呢!
才到站隔窗就看见了张霙那笑的灿烂的想叫人捏一把的脸。“我在这儿,他一边招手一边狂叫。”
“拜托!我又没在山的那一头。淑女形象?”我极不情愿的叫到
“你那个朋友是淑女,再说我们都4年没见了,看见你兴奋不行啊!”事儿剽悍,事儿撒娇的她,还真叫人消受不起。哎……“我怕你这么就都没回来迷路。”
“被你打败了。你不是也在外面上高中几年没回来?你以为我是路痴啊!我又不是欧阳灿。”
“你说什么?”
“哦,没,走啦!”
刹那间,她拽起我的手就跑,跑了很久,突然一个大刹车,我一个重心不稳,头一倾,眼睛一闭,准备和大地来一个亲密拥抱。可我却没有感觉到痛,一个眼睛偷偷睁开,看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一张熟悉而陌生的脸。
只见一边的张霙手舞足蹈叫着;“你……太棒了!站起来的莫桑却不知所措回头,看见盛夏里的槐花以及那金色粲然的四个大字‘雲-城-高-中。’
“霙。……”她发出甚是微弱颤抖的呻吟,再看看眼前的人,眼里释放出的惊慌。本以为再也不会看见他了。可……她逃了,像逃脱宿命一样。她身后的少年一脸氤氲。
“莫桑,你跑什么?谢谢啊!”随即追去。她们都没听见那一句“没什么!这是我欠她的……”
不知跑了多久,跑到了泡吧。推开门一股冷气袭骨而来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老爹,来一杯冰镇啤酒。”
“莫桑,好久不见。”刚刚撵到的霙听见了两人的对话。
“莫桑,你干嘛?”
“刚才好热降温啦!”阴转晴的说道;“你喝什么?我请客!”
“切!好啦!老爹一杯凉果汁。”
“老位子吗?”
“您还记得!不了。”随即走到了一个靠窗的位子。
“莫桑,我……你是不是不爽?”沉默……
“莫桑,酒和饮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服务生打破了这宁静,莫桑一口一口喝着冰凉的啤酒,眼睛一直看着外面。没有听清他的话。“莫桑。”
“嗯!怎么了小虎,我刚在想事。”莫桑一脸不解的问道。
“小虎送餐。”老爹叫道
“知道了”小虎极不情愿的叫到,“谢谢你还记得我。不要自己不开心的事!”
“你和这儿的人还挺熟的嘛,看来你以前总来啊!回答我是不是?”张霙严厉的问道。
这激怒了她,她拍案而起,“是啊!明明知道我不想回去。”莫桑歇斯底里的叫到。
“因为我心疼你,不要看你再逃了,告诉我你的苦好吗?”极力的质问和反驳让莫桑无力招架,每一句话都戳到了她本以千疮带孔的心小虎刚要上前却发现老爹已到了他们身旁。“她还是那么找人怜爱,不用我了。”小虎低语道。
“小朋友,有话好好讲,人生你们还没懂啊!正所谓一卷山水一卷秀,一回人生一回闹!”她重重的坐倒在椅子上,低头不语。只是偶尔可以听见微弱的抽泣声,张霙跪坐在莫桑脚下,拨开他那浓密的长发,发现莫桑紧紧的咬着下唇,既有咬咬破的趋势,强忍着眼泪。
“莫桑,对不起,你要哭就哭出来吧!不要再忍了。”张霙也哽咽了。
哇……
窗外的行人对内张望只知他们在促膝相拥,却不知道在干嘛?窗内的人知道他们在争吵,却不知他们为何如此?其实我们都是局外人,真正了解的或许只有她和那个在窗外已久的人。
7月的天气还真是够闷的,莫桑依旧抱熊在院子里听她最爱的杨树声,那么久没有哭了。可……或许这就是命运吧!命运就是这样欠下的债就要还,还了,缘分也就尽了。大概莫桑还没还清着债吧!离开那个感情硝烟弥漫的都市,回归清静,肆意流淌泪水。这些枫妈只有看在眼里。
“小桑,回屋吧!外面热!”枫妈眼里的关怀。
“哦!我这就回去。”没精打采的,就像一具行尸一样走进屋里。
铃铃……
枫妈笑笑盈盈得来开门,“小霙,你怎么这时候来了?吃放了吗?”
“枫妈,我吃饭了,我找莫桑有点事。她在吧?”
“在啊!快进屋说话,这都快10点了当然在了,你去楼上找她吧!”
“唉!那我去了。我今晚陪她睡。”
霙屁颠屁颠的要上楼,却被枫妈叫住了,“小霙……我想你也很了解小桑这孩子吧,原来的她和你性格是差不多的,你是知道的,可现在的她不再像你一样开朗了,变了很多,我也没敢问是怎么回事,我想你可以做到!”
“呵呵……知道了,包在我身上。”转身想起枫妈语重心长的话语不禁迟疑了。
铛铛……
“枫妈,我不饿,你去睡吧!”
“呵!怎么连饭都不吃了,还在生我气啊!”霙打趣的说道,桑回眸眼里的泪花尽显无疑。“怎了?”
“没!”立即就擦了那泪,霙一手抢掉桑怀里的熊,抱在怀里下巴却湿了。“你真有才,用泪给熊洗澡啊。”桑左转看向窗外那一轮残月。“哎!你怎么不问我为啥来啊?”
“白天的事呗!”
“还没死啊!你没有要和我说的。”她只看窗外许久……“桑,再过几天我就要离开了。出国留学。唉!还不知道啥时回来呢!你嘞?”
“怎么这么突然?”莫桑惊恐。
“没有。我早就想好了,想换一个环境生活。”淡然。
“也好,我也会,我想我会成为一个商人,读财经大学。”
“你确定你可以读的很安心,我觉得有些事还是给自己一个交代。”霙认真的说。(她认真还是蛮少见的)
沉默……
不堪提及的往事,两年前的心酸……
“想告诉我时候,再叫醒我。”无奈闭上双眼,躺在床上。
“霙,你真想知道?”莫桑切切诺诺的问道。
“告诉我,你这4年怎么就像变了一个认识似的?”张开眼睛,看着我。
四年前,我上高一,那个年龄段的小孩是感情最丰富的时候,所以在这时出一些事是正常的,可不正常的是我有些惨。那是你们都离开了,而我和杨舍琪留了下来,虽然我们不是同班,可毕竟有3年的感情,还有一个人-熊飞也在,怎么说也是同学所以关系还过得去。开学许久了,某一天我接到了熊飞的一条短信‘如果有一个我喜欢的女孩我该怎么和她说’。我那时就只是觉得无聊,没当回事就没回他,后来好像也没收到他的信息,每次见了我也不和我说话,我也没当回一事,过了不知多久,就有收到他的一条信息‘到广场有事找你’,我赴约了。记得那天白天才下过雨,夏日的夜晚被雨水冲洗得格外干净,月光也格外的皎洁,倒映在地上的水坑里就像一面银镜。那一刻我只顾得欣赏美景东瞧瞧西望望,偶尔也会用脚踏两下水看着谁肯水花四溅波光粼粼的心里美滋滋的一点也没在意他。他的一句‘莫桑’我总觉得他今天好像怪怪的,好像在怕些什么,一向不苟言笑的他今天怎么会这样?
“嗯!”我不解的回过头差点忘了叫我来干嘛:“你今天怎么肉不啦叽的。”
熊飞鼓起勇气,抬起头:“你知道吗?我……。”
“啊。。。!”莫桑突然大叫“难道难道难道你要和我借钱是吗?嗯。。。没反应,借卡。借车……”
“我借你……”突然的声音打断了莫桑的话,莫桑身子振了一下。“我喜欢你,请你接受。”
莫桑呆呆的站在那,脑子一片空白。那一刻时间仿佛停了下来。当熊飞的手触碰到莫桑的时,莫桑就像发了疯似的,甩开了熊飞的手,撒腿就跑。
熊飞微笑着“莫桑,你回家的方向在这边,你跑错方向啦。”
莫桑停住脚步,看了看周围,心想:可不是,真跑错了方向。该死的熊飞,都是他害的。那也不能回头,继续往前跑。
“喂。。。莫桑,明天给我答复。”声音回荡在天空。
……
“你呀!真的能想象到一个感情方面白痴的窘样。”张霙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看着莫桑的表情:“唉!世界的悲哀,我看你有该会恢复本性了。女人啊,变的真快。”
“你敢说我。”莫桑举起小拳头向张霙打去。
“停。。。好了,我……我不说你了。好痒,好痒……”
带着不安来到学校。为了躲开他,莫桑一路上低着头想着该怎么跟他说。突然一只手从背后拉住了她,莫桑知道,是他。
“你想好没。”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
“对不起,我已经借给别人了。”熊飞拉我的手松开了,身体微微一振。
楼梯口的邂逅,莫桑跟耗子见到猫似的,以惊人的速度跑到班里,上了一上午的课。那件事情早被莫桑肚子里的馋虫吃完了,放学就一溜烟儿跑到食堂大吃特吃了一顿!嗯,香啊!突然感觉背后有股凉气,一双冰冷的眼睛注视着莫桑。莫桑回过头,一脸傻笑的冲他招招手,然后……你知道喽!唉,有时候觉得生活蛮奇怪地,不喜欢什么它就来什么。
学期也过了一半了,莫桑就很少看见熊飞。莫桑心也算放了下来,又开始自己无警备的高中生活。莫桑的生活刚刚平静了不到两个星期,又一件让人心碎的事发生了。
“霙,或许你心里有疑问,我为什么不叫舍琪来,因为我们已经永远划清了朋友的界限。我怎么也忘不了那天和那一封信,两个好姐妹为了一个男生搞成这样,确实挺可笑的。别误会,我可不喜欢那种没品又罗嗦的男生。他叫曹筑是分班和我们分到一起的,不知怎么的我就是不爽他,说话。行为都超装的,后来干脆就和他对着干。我。杨舍琪。李露三个同位,她们上课没事就瞎掰,那个家伙超讨厌的。下课就没完没了的说李露,都给人说哭了,我就气不过,有没有听过一个巴掌拍不响。我就替李露抱不平,跟他吵了起来。你知道吗?杨舍琪居然帮那个男生凶我。第一次她这样对我,还是为了一个男生。”
“拜托,谁叫你爱管闲事的啊?”霙无奈的说。
“本来就是那个男生的不对。”莫桑愤愤不平地。
“笨蛋!早就说过你俩不合拍,现在知道了吧。其实分了也好,免得以后麻烦,你的毛病要改。”霙一脸的教育。
“是呀!后来才明白,人家是俩口子,几年的友谊算个屁呀!”莫桑一脸地气愤。“只有当事情真正发生了我们才会明白其中的道理,很瞎,本以为分到一块儿我们的友谊会更近,这么快就到了尽头。有与我结识的伙伴,我们虽然相距很远,但感情却越来越深,而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没了却什么都不能做,任它消失在地平线上,选择放手给自己一条活路,常会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是不是上帝考验我的乐观度。以前不管怎样我都会乐观的面对,以为'天将降大任于事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不能,所以动心忍性。'”莫桑一脸向往地表情道:“但卡瑟的出现让我改变这一看法,他人长的不是很帅,不是很强悍。属于漫画或言情小说中女生一看便会惊叫的那种。身上似乎散发着柔和的白光,他是属于阳光类型的男生。看见他如向日葵花般灿烂的笑容,总给我一种向上的生命力。”
“莫桑,以你现在这般陶醉的神情,我看你至今难忘呢?傻子!”那是心酸的责骂声。
“他和欧阳灿一班。”
“欧阳灿?”霙一声怪叫。
“欧阳灿是我的舍友兼失去她以后的战友,我还以为我不会在想认识这里的人了,她应该是我的救星,人不仅长的漂亮而且聪明,不过就是有点路痴,很好玩的。走过好几遍的路都会不记得,而且她是我的通风报信员哦!每天帮我带消息,慢慢地我三个熟了,成了好朋友,我也趁这个机会给他发信息,说了我的心里话。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约我出来,他忍了很久,给我答案,但答案却不如我所想的那样,更出乎我的意料。”
莫桑的心揪在了一起,问道:“那我有荣幸知道她是谁吗?”
卡瑟迟疑了很久:“欧阳灿。”
这个名字在莫桑脑海中整整回荡了几分钟。
“哈……我早该猜到了。灿灿很好,起码比疯丫头好。还好我不是认真的。”莫桑的此时心里难过,但是内心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但是不争气的泪珠在眼睛里打转。“气愤好怪啊,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有一个神经病,从医院跑出来,而且手里还拿了一把枪哦!他很喜欢问人问题,顺手就抓了一个过路人问道:一加一等于几?快回答要不然就毙了你。那人迟疑了好久才说,等于二。没想到神经病一枪就把他毙了,最后冷冷地扔下了一句话:你知道的太多了!哈……好不好笑!”
“一点都不好笑。”卡瑟伸手相帮我拭去眼角的泪花,一把被莫桑拍掉。
莫桑说是刚才笑的太使劲了,回过头哽咽地说道:“太晚了,我先回家了。”
皓月当空,漆黑的夜晚莫桑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凉风拂过莫桑的脸颊,一丝丝凉意涌上心头。路灯下那微弱的灯光倒映在路上犹如莫桑现在的心情。
寂寞?孤单?凄凉?
莫桑的心就像秋天凋落的树叶,随着风移动,没有方向,没有归宿,也找不到一点生命的迹象。
回到家门口,却看见数月不见的熊飞,他有些瘦了。
熊飞迈着脚步来到莫桑跟前:“莫桑,你眼睛怎么红了!”
莫桑沉默着……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你也尝到了被拒绝的滋味,不爽吧?”熊飞微笑着说。
“哼,你是来讽刺我的。如果是,你已经做到了。我也被据拒绝了,你满意了吧。”莫桑歇斯底里地吼着。
“满意。”熊飞斩钉截铁地说。
“滚。”莫桑一把推开熊飞,夺门而入。跑到自己的房间,爬在床上抽泣着。
“小桑,是你回来了吗?吃饭没?”枫妈从房间走出来。
“枫妈,是我。不用了,我要休息了。明早不用叫我起床。”莫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走到窗前。看着窗外漫天的繁星。莫桑无声的叹息,又是一个夜晚。仰望天空一颗两颗三颗……人总是怕寂寞,莫桑也不列外。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天空。
有些人
你以为可以见面的……
有些事
你以为可以继续的……
但也许就在你转身的一刹那
有些人
你就再也看不到了……
当月亮升起
既而又落下的时候
一切都变了……
也许
就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
学会珍惜……
无尽的黑夜铺天盖地而来,莫桑的生活这才开始像闹世一样繁华一发不可收拾。曾经有位老师跟我讲,人要要懂得学会放弃。
“所以你选择了逃避。”
“错,是放弃……”
没有世俗的污染与悲伤,只有我独自快乐的绽放。

第77篇、信纸上的柏拉图

约翰·劳勃生是英国的一名残疾人,他只有一只左手,全身瘫痪在床,只有右眼能见到一丝光。
他并未把自己关在黑暗里,他用上天赐给他的仅有的那一丝光亮,读书看报。他想,上帝既然给了他一丝光亮,就是没有将希望的门关死。冥冥之中,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等待什么呢?这个凄苦的人世,有什么可以为他带来安慰呢?
一天,劳勃生在读报时看到一篇文章,此文介绍远在库仑山里的一位姑娘,名叫美丽丝,29岁,与他同年,也是全身瘫痪,只有双手可以略动。
劳勃生的心在那一刻被触动,柔软得可以滴出水来。他用右眼能见到的那一丝光亮,写了一封信安慰她。他写道:“上帝并未完全抛弃我,他给了我很狭窄的一丝光亮,让我看到了你——我同样不幸的朋友。”
他为她描述他的“快乐”生活:“我只有一只左手,不用担心另一只手来和它抢东西了。”“我整天躺在床上,我想我的前世一定是个懒惰无比的人,为他的来生许下了这个连屋子都不用出去的心愿……”
“想知道我更多的快乐吗?给我回信吧!”劳勃生在信的末尾写道。过了三个月,美丽丝果然来信了,告诉他,为了给他回信,她花了整整两个月时间才完成。“但这是一项多么艰苦而又伟大的工程啊,我从中找到了以前从来未曾见到的乐趣,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美丽。”美丽丝写道。从此,这一对残疾人书信往来不绝。
一天,劳勃生收到一封信,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美丽丝竟然向他求婚。美丽丝在信中说:“虽然,我们绝对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但我们可以成为一对精神上的恩爱夫妻,互相关心,互相鼓励。亲爱的,你同意吗?”为了尽快回信,约翰·劳勃生用颤动的左手只写了几行字:“亲爱的美丽丝,你是个勇敢、聪明、真诚、可爱的好姑娘,你的要求,我同意,我千万个同意。亲爱的,当你接到我这封信的时候,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我愿意在我们同去的时候,能够葬到一起。”
爱情就这样诞生了,诞生在两个几乎被上帝扔掉的人身上。他们的生命开始有了色彩,告别了黑白照片的时代。
每一天,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劳勃生都会自言自语地说道,亲爱的美丽丝,早上好。他把所有他能看到的东西,都当做是美丽丝给他的祈祷。每一天,当月光爬上床头的时候,美丽丝都会情不自禁地说道,亲爱的劳勃生,晚安。她把所有她能看到的东西,都当做是劳勃生给她的祝福。就这样,这对信函上的恩爱“夫妻”开始了长达一生的精神上的爱情生活。
他们在信中琴瑟和鸣,夫唱妇随。劳勃生为美丽丝讲他看到的故事,美丽丝为劳勃生讲她心中的感受,如果分成行,那些文字就都是爱情的诗。当然,他们说得最多的,仍然是那个共同的理想:死后能葬到一起。
劳勃生一直活到1994年,享年63岁,而当他的死讯传到他的“爱妻”美丽丝那里时,美丽丝也跟着离开了人世,就像约好了一样。人们在美丽丝的脸上看到了快乐和满足的神情。
好心的人将他们的骨灰合葬到了一起,墓碑上是劳勃生和美丽丝的名字,紧紧依靠着,风风雨雨,不离不弃 。
第78篇、彼此的爱博大如海

他曾经深爱着夏,屈指数来,已经爱了六年了。而其中的整整三年,他们是隔天离海间各自度过的,因为三年前,她的父亲将她送到了新西兰。
接下来,便是天涯海角的距离,在分开的时间里,他渐渐学会了理智处事,明了奢望的距离。
第四年,他的单位组织集体旅游,景点繁复,只有他断然选择去那个最南端的岛市,它有个诗意的名字———天涯海角。他想,那该是离她最近的地方吧。
跨越差不多整整一个中国的距离,去度短短的一个假期,同事纷纷摇头。但他仍然坚决地去了,还有另一个叫婕的女子跟随着他。
颠簸了两个日夜,他终于抵达目的地。但是当他向无边的大海呼喊她的名字时,他听到自己的声音空茫而无助:即使他到了天涯海角,他离她仍然那么远。
他的泪流下来,有温暖的双手从背后拥抱了他,是婕。抱住了他,他没有惊诧,婕的深情其实他早就明了。
他就在这一瞬间有了决定,如果距离注定不能跨越。只是他不知道,该如何把这个决定告诉夏。夏会是怎样的心情呢。痛责?还是大哭?毕竟他们曾经有了这份渺茫的希望,坚持了这么久。
他终于提起电话,拨下那个冗长的号码。很快,是她的声音。
他的言语开始吞吐,却仍然说出了那几个字———我答应照顾另一个女孩,对不起……
电话那头是他意料中的沉默。他的心在这沉默中备受煎熬。
良久,飘过来细细声音,夏说:“这样也好!又多一个人爱你了!”
他听着,心忽然如巨石落地,瘫坐在椅子上,眼泪翻花。他想过千万种与夏的结局,只是始终未想到,这结局仍然是爱。
“又多一个人爱你”,多好的一句话啊,当我们真挚的爱恋不得不面对现实的剥离,当我们深爱的人爱上别人的时候,我们为什么总要想到指责,想到背叛呢?我们为什么不能退一步去祝福他呢?其实真正的爱一个人,不就是让他能快乐幸福,不再孤单吗?
“又多一个人爱你”话音落下的一刻,我们看到彼此的爱没有消失,而是变得更加博大如海。
第79篇、错过的缘分
与洋相识,是在5年前,我们刚上大一时。
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偌大的校园,没有我熟悉的同学与朋友,大家都把自己封闭在一个自我的空间里,我一时无法适应这种转换,便经常去找我理工大的高中同学玩,洋是我同学的下铺,于是,大家认识了。于是,有了一段令我刻骨铭心的爱,至今想起来仍然能够感到那份震撼与痛彻心扉的爱。
对洋产生感情,有点莫名其妙。那时网络并不很流行,电脑还不是普及到每个宿舍都有,所以大家聚在一起的游戏往往免不了与扑克有关,最经常的便是80分,又称拖拉机,我经常和洋作对家。或许是“同仇敌忾”的心理,渐渐便对他有了温暖的感觉,以至于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他。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聪明,他一来便考入了“实验班”,一个相当于优等生的班级,我从来就喜欢聪明的孩子,更是对他刮目相看。
印象中北京的冬天很冷很冷,这段恋情发展的又苦涩又艰难,那个寒冷的夜晚,看完电影他送我回来,我又送他出校门,路灯下,他握住我的手狡黠的说“认识我,是你一生最大的幸运”,我顽皮的回敬他“认识我,是你一生最大的福分”,他又问我一个问题,是有关我同学的,我拒绝回答,说不想失去这个朋友,他很认真的说“难道你就想失去我这个朋友吗?”目光中满是温柔与执著,那一刻,我心跳了,感觉他的名字遍布了我的每一个细胞。
我们的恋情是公开的秘密,他是腼腆内向的,我是自尊矜持的,几次的电影并没有成为我们爱情的催化剂,我为他憔悴,流泪,却不肯让他知道,渐渐的,我不再去他们学校,他也不再来找我。将他的照片一张张撕碎,伴着心的破碎,想着是我的终究是我的,不是我的留着也是徒增烦恼。一年的时间就在这思念与矛盾的痛苦中过去了。
那年夏天我们学校有个男孩对我公开表示爱意,我也去尝试接受以淡忘洋。5月30号是洋他们一个室友的生日,他们邀请了我,蛋糕,啤酒,满桌子琳琅满目的菜,大家唱歌,猜拳,玩游戏,尽情的挥霍着自己的青春,6点40,洋他们班级要划考试范围,只有先走了,“卷帘人去也,天地化为零”,我的心随之便被抽空了,感觉只剩下了一副躯壳留在那里。晚上,他送我回去,一路无语,我们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到了我们楼下,我说“你回去吧”,他骑上自行车,回头深深凝视了我一眼,目光中含了太多的深意,是关怀?无奈?爱?想让我把他留下来玩会?我不知道,只是强忍住了自己的泪水。只是一个目光,便结束了我与另外一个男孩的交往,我知道,自己实在没有多余的心的空间去接纳别人。
以后的两年,我们相互很少往来,我在日记中记到“日出日落,又依次走过了一个春夏秋冬,对洋的感情,被我埋在了心底,似乎已经将他淡忘了,其实自己也明白,他依然在我内心最深处,只是为了不再增添自己的痛苦,我不想再见他,尽管这也是一种折磨。”
大三那年9月29号晚上,我给同学打电话,问他回不回家,洋接的......
深秋的北京带着凉凉的寒意,我们并肩走在华灯初上的街头,一路无语,我一遍遍的问自己,这就是我深深爱着的男孩吗,我的海洋,他不时看看我,也是无语,我们依旧去看电影,他送我回学校,在动力馆旁边的小路上,我们象一对恋人般站在那里,却相视无语,我怀疑着这段感情,想着,结束吧,就这么结束吧,突然,他问我“我可以吻你吗?”在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时,他已拥住了我,热热的唇令我瞬间失去了思维......
我流泪了,在当晚的日记中写到 “爱情是美好的,遭遇挑战而终于获胜的爱情更是美好的。“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这是鲜花对溪水之爱,不管溪水奔向何方,鲜花都愿意与水同行,献出生命中全部的色彩与芳香。然而,并非每一朵临水自笑的鲜花都有这种幸运。那些落不到溪水里的鲜花,就只好站在岸边的草地上叹息着,用最美好的语言,祝愿溪水一路平安。“水流花谢两无情,送尽东风过古城”,不是无情,是无奈,如果落在无奈的境遇中,让我们把幸福留给别人,在世俗中追求高尚,将变化的人情定格为永远美丽的精神风景。这种境界,我能达到吗?苦涩,苦涩,惟有苦涩。与他之间,只能是友情了,一个我倾注了最深最真感情的男孩。然而,他却吻了我,木木的,我潜意识地便推开了他,我的初吻,就这样当成了他抚慰我的牺牲品。余海洋,你这样做,只会令我更心痛。一遍遍,我回味着他抓住我的胳膊,拥住我吻我,,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希望能永远停留在那一刻。相思无望,剪不断,理还乱的依然是那份情。然而,我惟有绝望,心痛似绞。世界如此美丽,我却不可自拔的充当着一个沉溺情河的角色,爱我的不止一人,我爱的却只有一人。“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然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心已碎,我心已碎......”
以后的岁月里,我们没有再见面,我忙着毕业,工作,后来来到了海边的这座城市,没有他,我留京又有什么意义。然后,我有了深爱自己的男友,整日沉浸在都市的繁华与爱人的呵护中,我品尝着自己的幸福与快乐,只是偶尔,当夜深人静尘埃落地时,我会想起他,那个曾经占据我整个大学生涯全部感情的男孩子,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MAIL:
豆豆:
写这封信,心情感慨万分,不知道说什么好,可能以前我有太多的过失太多的错过,所以这次我对自己说不可以再错过了!真的,在你面前的我很不自信,你知道我需要鼓起多少勇气才能和你说这些,给我次机会可以吗? 只是一个小小的要求,我不可以保证永远但可以给你现在.所以请你不要太忽视自己的感情,等你的回信。
你一直在我的心里永远。
海洋
我突然感到有一种被捉弄的感觉,当我苦苦守侯他的爱的时候,没有他的回答,当我心有所属的时候,却接到了那迟来的感情。他送我一首歌“想念你的爱”“过完这一夜,绝望又多一些,那曾属于我的笑脸,又离我远了一点,就算有明天,也只会更心碎,你是挽不回的从前,未来是越来越冷的长夜,我如此想念你的爱,想念那曾经美丽过的未来,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深情吻过我的你,会舍得让我苦苦的等待,过完这一夜,我又挽过一天,自从你离开我身边,我的心已在回忆里”
泪光中,依稀看见他无奈无语的目光,爱过他,我不曾后悔,那是年轻岁月里青春激情的印证,放弃他,我不会遗憾,因为那是一段错过的缘分。
第80篇、浪漫,在拐弯处现身

他的公司倒闭了,他在一夜间成了穷人。
为了躲避追债,他们搬到了一个陌生城市,他在一家超市里做搬运工,每天早去晚归。
她在家里呆着,做些简单的家务,她本想去找一份工作,可他不喜欢。电视看腻了,上网也烦了,她只好每天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她看到他站在门口向她招手微笑,她追,却怎么也牵不到他的手。那是真实的距离。她觉得生活太单调了,那些曾有的浪漫,那些月光下玫瑰盛放的温柔,离她越来越远了。
她还年轻,没有浪漫的点辍,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重重地叹口气,她把手伸开,那枚戒指是她最为昂贵的首饰,她以前本想取下,给他还债,却怎么也取不下。
其实,她并不是贪图富贵,她只想让自己的爱情唯美一点,可他实在太忙了,根本抽不出时间来陪她。
她生日那天,正好是情人节。他早早就出去了,她以为他会记得。但从早等到晚,她都没有等到他的玫瑰,哪怕是一个电话,都没有。
他是7点回的家,比以前略早。饿了吧,我去给你做饭。她站起来,很失望。
你跟我来。他牵着她的手,走出租住的小屋,向前走了50米,拐个弯,前面就是一条河。
她惊呆了。河面上荡漾着几十只各色各样的小船,每只小船上都有一截小小的蜡烛,色彩斑斓,星水辉映。
原来,浪漫还可以这样,她将头低在他胸前梦呓般地:谢谢你。是的,他并没有忘记浪漫,那些小船都是他亲手折的。他也明白以前带她去买钻戒,进五星级酒店消费,都没有此刻她笑得那样甜美。他说:我答应你,不管有多穷,我都会给你制造浪漫,不会让你再受苦。
这一辈子,她都跟定他了,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她都会如痴相随。那几十只美丽的小船,在她心中还在无声地荡漾,支撑着她一路走下去,心甘情愿。那是她收到的最浪漫最昂贵最独特的情人节礼物啊。
第81篇、懵懂的青春爱情
从深渊里活出来的那一刻,我一秒也不敢多想,只想精彩的活下去,不会再为当年傻傻的我而再悲哀……
20岁的花季年龄,我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梦想,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渴望,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冲动,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执着。
跟他的认识是因为在同一间公司工作,我是公司的会计,他是公司的仓管,在工作上,我们有联系与接触。自然而然的,我们认识得很靠近。在相识的一年之后,我们成为许多故事里的版本一样,我们恋爱了。
热恋的开始,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早餐,一起逛街,一起散步。这似乎把我的青春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掩了,我觉得是幸福而且快乐着的。
逛街的时候,我会挑很多很多的衣服,他总很好脾气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挑吧,宝贝,现在不买不归。”“哈哈!”我开心应答着,“那当然啦!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在我们相处的101天里,几乎没吵过架,没发生过矛盾,人家说,这是暴风雨的前夕,我傻傻的认为:不,那是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
在第102天的早上,他突然跟我说:“宝贝,我们结婚吧!”这个……我非常的莫名其妙,我用手捏我自己的手臂,这是真的吗?我的兴奋,充满了我整个身体,我抱着他,洋逸着未来幸福的画面。我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好朋友,“祝福我吧,呵呵。”我嘻嘻哈哈地对朋友说。
““呵呵!那恭喜你!那……”朋友微笑着对我说,“那,你以后是准备跟他回老家了生活吗?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家乡的吗?”
朋友的话,让我震惊了,我似乎在许久前,曾经许下这个诺言,我还没来得报答我的父母,不能这么早就丢下他们,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那么……
我跟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轻轻的对我说:“那有什么,你隔几年回来一次就行啦,又不是不让回来,要是你真想住在这边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就让你爸妈在这个给我们买一套房,再给打些本钱让我做生意,这样就能在这里立足了。”
啪!!我的手忍不住打在他的脸上,我无法相信坐在我前面的这个男人竟是这样的没出息与没志气。我转身跑出了他的房间,待我跑到累的时候,再回头看,他并没有追出来。我坐在地上,哭了……我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我为什么可以让眼泪如此轻易滑过我的脸颊。
在第103天,我发短信给他,“我们这就样算了吧。”
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独自一个人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期待而努力着,在这个城市里能活出精彩的我。只是偶尔,我会寂寞,会想起那曾经的往事,我讨厌自己当初的傻劲儿。作为广告公司的一份子,在临近圣诞节,越来越忙碌,我喜欢这实在的生活,越忙我的心越安定。公司举办的客户商业会,我很荣幸成为里面的一份子。在商业会上,我负责一个个的“金子“客户的联系与入座。“我们又见面了。”映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曾经我认为最没出息与志气的人。
“啪……”“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我以为自己是在作梦,直到脸上的疼痛把我摆在现实当中。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到哪都能相见。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追上你吗?”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因为你只是一只绵羊。”
我仍然是含泪跑出去,我无法面对所有人向我投向的奇异的目光。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
我蹲在路灯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拿出镜子,看着镜中的我,觉得她很讨厌,既然不懂爱情,为什么还要去碰;既然不会为爱情而牺牲,为什么还要去尝试。

第82篇、城堡里没有公主

这是一个复杂的成人版童话故事,有猜疑、欺骗、离婚和死亡,还有两颗相似灵魂长达35年的互相吸引。他们犯过许多错,浪费了很多时间,今天终于站在这里,忏悔各自对前度婚姻的不忠,等待携手面对未来人生。她已经有一点老了,稍微发福,看起来很普通,蓬松的头发一如当年两人初遇之时。她抬头,看见他的脸有些紧张,微笑。几番曲折,他还是最爱这张经历风霜的容颜。
卡米拉以她特有的自信和幽默,闯进了年轻查尔斯的眼界。乡村生活、骑马、打猎、歌剧等共同爱好让两个年轻人一拍即合。然而世事无常,两个人最终迈进了不同的时间河流。
1970年,出生于富有家庭的卡米拉·尚德23岁,有一头蓬松金发。“聪明,有主见,苗条,相当美丽”,她的朋友这样评价她。
那年3月,在温莎堡边上的马球场地———史密斯草地上,一个身穿绿色巴布衫和棕色灯芯绒裤,脚蹬绿色惠灵顿长靴的女子来到了查尔斯的身边。当时狂风伴着大雨,查尔斯王子站在雨中,抚摸着他心爱的赛马。卡米拉率先打破沉默:“这是一匹好马,先生。”查尔斯转身看了看她,这个自信的年轻姑娘就这样闯进了号称世界上最有价值单身汉的英国王子查尔斯的世界中。
被当时的英国小报描述为“机动人”和“花花公子”的查尔斯,那时刚刚从剑桥大学毕业,正处于皇室责任与自身敏感个性的激烈挣扎中。数年后他曾对友人坦白,自己当时根本无法想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理解这些感情。
然而,查尔斯惊喜地发现,卡米拉这个比他大一岁的姑娘,不但能够回报他内心的热情,更重要的是满足了他对于朋友和伴侣的渴望。两个年轻人交谈了一个多钟头,显得十分亲密。
两年后的一次舞会上,大胆泼辣的卡米拉对王子说:“我的曾祖母是你的曾曾祖父(爱德华七世)的情妇。那么我们会如何?”羞怯内向的查尔斯被打动了,乡村生活、骑马、打猎、歌剧等共同爱好使他们更加情投意合。
这一年秋天,他们的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两人避开媒体的追踪,来到查尔斯最亲近的舅舅———蒙巴顿爵士在汉普郡的庄园,度过了一段亲密的时光。
但是,当查尔斯提出想要与卡米拉结婚的时候,对查尔斯有很大影响力的蒙巴顿爵士指出了他认为卡米拉不合格的两个重要事实:除了比王子大16个月之外,卡米拉还不是处女。对英国王室的新娘来说,纯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另外也有一种说法是,查尔斯曾向卡米拉求婚,但她由于没有准备好接受王妃的责任而拒绝了这次求婚。
无论如何,事实是,他们都太年轻了。
是年年底,在两人恋情尚未稳定的时候,查尔斯前往加勒比海加入了英国皇家海军。而仅仅在数月后,卡米拉果断地宣布了她与安德鲁·帕克·鲍尔斯订婚的消息。而且,她与安德鲁相识是在遇见王子之前。
对于查尔斯来说,当这段他曾在日记中称之为“安详的、宁静的、互相陶醉于幸福中的”关系结束时,他才意识到卡米拉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在给蒙巴顿爵士的信中,他痛苦地写道:“我想这种空虚的情绪将永远持续下去。”
暧昧
卡米拉毅然选择的婚姻没有改变王子对她的感情,王子甚至把她看作心灵对话的对象。压力之下,查尔斯也迈进婚姻殿堂,选择了可人的戴妃,不过他骗不过自己,卡米拉还在他心中。
卡米拉的婚姻并没有改变查尔斯对她的感情,而他也把这种感情用另外一种形式表现出来了。他不仅成为卡米拉第一个孩子汤姆的教父,当70年代末卡米拉的女儿劳拉出生后,他们再次用友谊的形式建立了之前暂时中断的密切联系。
查尔斯把卡米拉夫妇变成了整个皇室家族的朋友,频繁地邀请卡米拉与安德鲁前往温莎、桑德林汉姆和百慕乐做客。在这些见面的时刻,卡米拉以她的真诚、热情和丰富学识赢得了女王和菲利普亲王的喜爱和信任。用查尔斯的话来说,卡米拉逐渐变成了他的“试金石”和“传声板”,这不仅仅是信任,他把卡米拉当作能够进行心灵对话的对象。
接近他们的朋友说,毫无疑问,他们当时仍然相爱,这种程度之深使人很难界定他们友谊的性质。查尔斯的一些朋友甚至猜测他们保持着秘密的情人关系,并警告王子不要制造丑闻。
不过,这样的关系没有保持很久。很快,性格多少有些软弱的王子受到了结婚的压力。年近30的查尔斯曾带着些天真写道:“爱情基本上是非常稳固的友谊……我想,找到一个在身体和精神上都非常吸引你的人将是非常幸运的事……对我来说,结一个能持续50年的婚将是迈出一生中最大、最负责任的一步。“
在新娘的选择上,查尔斯据说仍然受到了卡米拉的影响。当他最初与戴安娜的姐姐莎拉约会的时候,卡米拉对他建议说:“不要莎拉,选戴安娜吧。”于是,传说查尔斯在卡米拉的菜园里向戴安娜求了婚,显然这也为他们未来的婚姻埋下了不安的种子。
1981年7月29日,查尔斯和光彩照人的戴安娜·斯宾赛举行了童话般的婚礼,卡米拉坐在第六排的位置上观礼,现在似乎很难揣测她当时的心情。但是在与戴安娜新婚的那段日子里,查尔斯似乎暂时忘记了他对卡米拉的感情,他们之间的联系开始减少。在查尔斯与戴安娜结婚的头4年里,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查尔斯与卡米拉存在着特殊密切的关系。
婚变
王子和公主的浪漫爱情故事举世传颂,然而激情过后,查尔斯已渐渐察觉到自己与戴妃的反差,一个推崇乡下生活一个常在聚光灯下,正是巨大的分歧把查尔斯推到卡米拉身前,况且她也从没有离开过。
今天看来,查尔斯与戴安娜的婚姻毫无疑问是公众的耻辱和他们个人的悲剧,但是在这场婚姻的最初,包括查尔斯自己在内,所有的人曾经都以为“王子”和“公主”从此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不过身为女人,戴安娜已经隐约意识到了卡米拉对她婚姻的威胁。在一盘戴安娜死后多年披露的录像带里,她回忆道:“在圣保罗教堂举行婚礼的那天,当缓缓走向圣坛的时候,我努力在几百名来宾中寻找卡米拉的身影,我终于找到了她。她戴着浅灰色圆帽,没有察觉到我正盯着她,直到现在,那天的记忆依然生动无比。我心里说:”让我们好好较量一番吧,看看谁最后会赢。’“
新婚是甜蜜的,不过当最初的激情过去之后,查尔斯渐渐感到了他与戴安娜的不同。她是那么的年轻、美丽和热情,是天生属于聚光灯下的人物,尽管连补考都没有及格而从高中辍学,她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迷人的风度还是为呆板的英国王室带来了魔力和光环。但是查尔斯厌恶这一切,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安安静静坐在那里读一本哲学书更为享受的事情了。他喜欢骑马,喜欢钓鱼,喜欢歌剧,但是活泼好动的戴安娜更热衷于五光十色的社交生活。
另外,查尔斯婚后与卡米拉保持着疏远的友谊,这仍然让戴安娜十分不安,她曾经偶然从查尔斯的日记本里发现卡米拉的照片;查尔斯还在款待埃及总统萨达特的时候佩带卡米拉赠送的袖扣。感情脆弱细腻的戴安娜感到嫉妒,甚至痛苦到一度想自杀。她对友人表示:“这场婚姻里的人太多了。”英国王室专家安德鲁·莫顿干脆把卡米拉称为“其中另外一个女人”。
经过了磕磕碰碰不断的几年婚姻生活,查尔斯与戴安娜的分歧越来越大。1984年,哈里王子出生以后,查尔斯终于与卡米拉一起背叛了他们各自的婚姻。
查尔斯与卡米拉这种不正常的关系在1992年被称为“卡米拉门”的电话录音带披露后发展到一个新的深度。在这盘1989年12月录制的录音带里,查尔斯用他们之间习以为常的低俗玩笑表达了他对卡米拉的喜爱。在录音带里,查尔斯还说出了“我爱你”,他说:“你最大的成就就是爱我。”她的回答则说:“哦,亲爱的,这比从椅子上摔下来还容易。”
1994年,在乔纳森·迪博利的记录片里,查尔斯谈到卡米拉时说:“鲍尔斯夫人是我的一个重要的朋友……一个很长时间的朋友……她还将继续在很长时间里是我的朋友。“不久后,戴安娜在电视上向公众坦白了自己婚姻的痛苦,她说这段婚姻已经变成”三个人“的。
聚首
两个破碎的家庭,两颗孤寂的心。他们愈发现往昔的错,就愈珍惜今日的聚首。卡米拉聪明而巧妙地陪在王子身边,他们在慢慢地、悄悄地前进,向着婚姻。
现在,卡米拉被所有的人知道了,她舒适的乡村生活一下子天翻地覆,她被认为是“婚姻破坏者”,在超市里遭到妇女们用面包圈展开的围攻。1995年,卡米拉与安德鲁·帕克·鲍尔斯离了婚,此后她就成了查尔斯格洛斯特郡住处的常客。
1996年,查尔斯和戴安娜离婚了,戴安娜开始了生活中新的一页。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渐渐部分地原谅了卡米拉这位“婚姻破坏者”和不忠实的丈夫查尔斯。1997年开始,卡米拉开始尝试性地在公众生活中露面,这年4月,卡米拉成了英国骨质疏松协会的赞助者,一张官方发布的照片见证了这个转折。查尔斯与卡米拉是“一对儿”的概念被开始有计划地向公众输送。
但是,1997年戴安娜在巴黎车祸身亡改变了这一切,皇室专家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公众不可能接受卡米拉取代戴安娜的位置。此后,卡米拉几乎在公众视野中销声匿迹。但是事实上,卡米拉对于她与查尔斯的友谊(或其他情意)都保持着有尊严的沉默,她自始至终都聪明而巧妙地陪伴在查尔斯身边。
他们在慢慢地、悄悄地前进。朝着婚礼的每一步都很小,却都经过完美的设计,尽可能地让查尔斯更受欢迎而让卡米拉更能被接受。1999年在伦敦丽兹饭店外的阶梯上她第一次与查尔斯一起露面,他们在接吻。这一年,她第一次正式和威廉同哈里王子见面。
一直以来,卡米拉都必须与威廉和哈里王子保持一定的距离,在2002年拍摄的一张照片中,查尔斯与哈里和威廉坐在一起,卡米拉则坐在他们的后一排。这表示她很明智地表示她不会试图取代他们的母亲。但多年来,她也逐渐被威廉和哈里所接受。
当查尔斯和戴安娜在1992年12月宣布分居时,威廉只有10岁,哈里8岁。尽管父母避免让他们看到裂痕,但两个敏感的孩子肯定也察觉到了这个家庭出现的危机。畅销书《戴安娜,她的真实故事》的作者安德鲁·默顿写道,当戴安娜在自己的卧房中伤心痛苦时,威廉将纸巾从门缝下塞过去踢给自己的母亲。威廉在自己的画中,还描写了一个不快乐的小男孩为母亲插干眼泪的故事。
但是戴安娜在去世前,她已经不再记恨卡米拉了。许多戴安娜的朋友称,她已经原谅了查尔斯,并希望查尔斯和卡米拉能够幸福。现在,8年过去去了,戴安娜的孩子已经长大,也认识到他们的父亲需要一个伴侣,他们发现,自己的父亲与卡米拉在一起的时候会显得高兴一些,没有那么严肃。据称,威廉已经告诉父亲,他同意这桩婚礼,他说:“不管什么,只要你快乐就好。”
而哈里则一直不愿让别人来取代他母亲的位置,卡米拉也非常聪明地注意到了这一点,因而行事小心翼翼。她从没有干涉过查尔斯两个儿子的私事,不会给他们任何建议或试图扮演“母亲”的角色。虽然对于查尔斯而言,卡米拉已经代替了戴安娜这一事实也让哈里感到不悦,不过哈里最终还是学会了接受她。事实上,在去年夏天的一场马球赛上,哈里在与卡米拉临别时和她亲吻道别。
卡米拉也成为查尔斯在格罗斯特郡的海格乌别墅的非正式女主人,还在海格乌为查尔斯举办了50岁生日聚会。接下来的一年里,女王承认了他们的关系。2002年,卡米拉第一次在爱丁堡参加公共活动。2004年,卡米拉的名字在查尔斯的账目中开始出现。她也习惯了身着晚礼服出现在查尔斯王子身边,据说她亲自参与自己的行程设置,还有的人说她甚至减少了吸烟。
这些细节慢慢地扭转着公众对她的看法,渐渐的,我们看到了一条通往婚姻圣坛的路。
英国小报对查尔斯卡米拉爱情长跑的多年“不懈追逐”,到这场婚礼前夕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每日邮报》用醒目的头条标题写道:“还有什么事不会出乱子吗?”平日比较正统的“今日”节目上,女主持人颇为惋惜地问到:“查尔斯王子还有可能挽回公众支持的希望吗?”只是,所有这些患有“结婚焦虑症”的不是婚礼的主角。
《每日邮报》还特意拿出一份调查问卷,调查显示,62%的英国人认为,如果查尔斯迎娶卡米拉,英国皇室将被削弱。但是在调查结果中,多数人还是希望婚礼能照常进行,也认同查尔斯能继承王位,大部分人也表示希望王室能继续半个世纪。
根据英国《泰晤士报》3月的一份民意调查,英国人正在逐渐对查尔斯与卡米拉的爱情和婚姻表示赞同,43%的人同意他们结为夫妇后继承英国王位,22%的人不同意,30%的人表示不关心。而去年6月,只有三成英国人同意他们的婚姻。增加的支持者主要来源于与他们同一辈的中年人。
重圆
在公众眼里,卡米拉也许永远都不会像戴妃那样扮演女主角,她只是马球赛中无关紧要的陪衬,或是引诱查尔斯王子的女妖。但对王子来说,她是独一无二的伴侣。在爱情和生活里,他们是平等的,相互补充,让对方完整。
很多人还是不能理解查尔斯为什么放弃如仙女般美丽善良的戴安娜而选择其貌不扬的卡米拉。对于很多英国人来说,卡米拉也许永远都不会扮演女主角。她只是马球赛中无关紧要的陪衬,或是引诱查尔斯王子的女妖。但是对查尔斯来说,她是独一无二的伴侣。公众对她的争议太多被戴安娜王妃的阴影和小报媒体的煽风点火所影响,而在多年的非议背后,卡米拉总保持着平和恰当的低调。
在威尔特郡的家里,卡米拉据说是个邋遢的女人。一个熟人回忆起他第一次遇见卡米拉的情形———那是在一个清晨,卡米拉穿着破了洞的衬衫,没有卸的妆已经花掉了,还抽着烟。另一个拜访者说:“画和家具都很好,但是没有人关心地毯上的洞或者大厅里沾满泥浆的长靴。”那些曾经跟她打过交道的人无一例外地说,卡米拉非常“好相处、普通和自然”。
就像1992年披露的“卡米拉门”电话录音带里能够听到的那样,尽管那些对话粗俗、肉麻,但是她与查尔斯的关系毫无疑问是轻松自在的,某种程度上还充满两性的吸引。在那个时候他俩已经认识了将近20年,但是不善言辞的查尔斯居然也能像卡米拉一样喋喋不休地不情愿挂上电话。
卡米拉,这个“又老又丑”的女人曾经只爱舒适休闲,被批评着装毫无品位,现在也允许自己接受适当的修饰了,不过她并没有丢弃她著名的谦虚作风。四年前查尔斯花了2.5万镑为她在索斯比拍卖行买下了一个钻石和红宝石的胸针,这不是他为她第一次买昂贵的首饰了,再早一些他还曾经在一次拍卖中买下一个黑珍珠头冠并改造成项链送给她。对低调的卡米拉来说,可能在未来也一样,浪漫的姿态只是个人的喜好,这就是公众从来不曾见过这些首饰的原因。
卡米拉似乎开始变得不可缺少,在他拘谨呆板的时候,她毫不拘束,最重要的,她是为了他而出现在那些场合,这并不是说要看轻她的存在。她和王子的朋友都可以告诉你,她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但这也不是说她就是软弱的。虽然卡米拉·帕克·鲍尔斯已经被斥责到了一个大多数批评她的人都不能忍受的程度,但她是一个非同寻常的女人,她足智多谋,有着令人钦佩的尊严和达观的心态。
虽然查尔斯最爱用“舒适”二字来称赞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关系却也并非完全甜似蜜。他敬重她的热情,可是又不过度纵容她的失败;他有时会对世界没能按照他的方式来看待问题而感到气急败坏,她可以在不嘲笑和怀疑他的前提下,让他把眼光放得踏实。她还提供着宽宏大量的精神,她从来不严肃地对待他。他们的一个朋友说:事实上她也并不能分享他的许多艺术爱好,但是当他去打猎的时候,她会开着车带着三明治一起去,“她可能是他需要的最好医生。”
他们互不相同,而又互相补充。在爱情和生活里,他们是平等的。
不管是对他们的朋友还是那些关心君主政体前途的人来说,这一点都是让人感到欣慰的。他们两人共同的朋友都说,卡米拉的支持让查尔斯顶住了公众和媒体压力,度过最困难的时候。她对王子慷慨的支持不仅帮助他从苦难中解脱出来,还使他恢复了对自己的信念。因为她,他重新发现生活就是希望与失望、快乐与悲伤、如意和失意的交织。
出生并成长于一个亲密稳固的家庭,她用坚定弥补了他优柔寡断的缺点———她能够与他分享对运动、骑马和狩猎的喜好,能够与他进行哲学和历史的对话。这就是他一直需要的、没有拘束的关系。
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是真正的灵魂伴侣。在他们的爱情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磨难后,我们应该为他们庆祝。他们彼此充满了爱意,因为有了对方的陪伴而感到高兴,两个人在一起觉得彻底的放松。他们不像大部分中年夫妇那样,他们之间没有竞争感,没有争吵,不会因为对方的怪癖而产生摩擦。
这场备受瞩目的婚礼结束之后,这对新人终于要开始自己的生活。在童话故事的结尾,“王子”总是会与“公主”永远幸福的生活在城堡里,但是今天我们看到这个35年爱情长跑童话的女主角也许还算不上“公主”。不管公众对她有没有印象,卡米拉已经不是一个20多岁、有着鲜嫩脸庞的年轻女孩。她已经57岁,微胖,蓬乱的头发一如当年。她和大多数五十多岁的人一样,皮肤松弛,脸上布满皱纹。作为一个王子,查尔斯原本可以和赌王唐纳德·朗普一样,娶一个比他年轻三十岁的女子。但是,34年过去了,查尔斯仍然爱着卡米拉,愿意娶她为妻。是什么可以让一个男人如此深爱一个女人?不管你信不信,这和所有光风霁月的虚荣没有多大关系。它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放松,可以让彼此开怀大笑,分享着同样的兴趣。两个人相互补充,让对方完整,从而成为灵魂的伴侣。
第83篇、三个孪生兄弟的故事

三个孪生兄弟,名叫哈桑、胡赛尼和加姆波。他们的父亲死了,留了一些遗产,兄弟们商量决定不分家,仍在一起干活,一起生活。当父亲留下的产业增加时,就卖掉,把钱平分。
有一天,他们在田里干活,没料到一头牛被偷了。
兄弟们回到家里后,胡赛尼说:
“我怎么没有看见牛?”
哈桑说:
“这么说,是被人偷了。”
加姆波也说:
“是一个人偷的。”
哈桑说:“偷牛的人,个子不高。”
胡赛尼也表示同意,说:
“是的,他的个子不高,但胡子很长。”
加姆波补充说:
“他有胡子,但只有一只眼睛。”
胡赛尼说:
“如果他只有一只眼睛,我们一定能找到他。我们离开家,去找这个贼。”
三个兄弟进了屋,穿上衣,出发去找牛了。他们走了很多路,终于到了一个城里,在国王家里留宿。傍晚,国王下令给客人送饭来。但胡赛尼说:
“我不吃这饭菜。”
哈桑问:
“为什么?”
胡赛尼答:
“因为这个城市的国王是非婚生子。”
哈桑说:
“如果国王是非婚生子,那么他的厨师定是异教徒!”
加姆波又说:
“如果国王的厨师是异教徒,那么给我端上来的肉一定是狗肉。”
仆人把这些话报告了国王,国王就召见三兄弟。国王问道:
“你们根据什么说我是非婚生的?”
“你说,你的父亲是谁?”
国王回答:
“我的父亲死了,你们等一等,我叫母亲来。如果她说,我是合法生的,我就处死你们。”
国王叫来自己母亲,对她说:
“为了真主,为了先主,你要说真话,我是不是合法生的?这几个人说我是非婚生的。”
母亲对他说:
“你确实是非婚生的。我有一次到另一个城去,在路上遇到一个人,他请我到他家去,我接受了他的邀请,这个人就是你的父亲。”
“你们说对了。”国王对兄弟们说,“不过,你们为什么说我的厨师是异教徒?”
“因为你的厨师确实是异教徒。”哈桑说。
国王召见了厨师,问他:
“我叫你来,是因为这些人说你是异教徒,你告诉我自己的真实身份。”
厨师说:
“这些人说的是事实,因为我确实是异教徒。”
国王说:
“好,你回家去吧。”
然后,国王对兄弟们说。
“现在你们说,为什么说给你们端来的肉是狗肉,因为那明明是羊肉。”
接着,国王叫来卖羊肉的人,间他究竟是什么肉。
那人答:
“我说实话,我原有一头绵羊,它养了小羊后,死了。于是小羊羔由母狗抚养,吃狗的奶。羊长大后,我把它宰了,就把这肉卖给您。”
“你们说得对。”国王对兄弟们说,“现在告诉我,你们为何要到这里来?”
兄弟们说。
“我们的牛被一个人偷了,我们是来找牛的。”
“你们是否知道是谁偷的吗?”国王问。
兄弟们回答说:
“我们认识他。”
国王问:“他是什么样的人?”
“这个人个子不高,有胡子,一只眼睛。”
“如果你们看见了这个人,能认出来吗?”
“能认出来。”
国王听到这里说:
“我下令全城居民在此集合。”于是,在第二天,城里全体百姓都来见国王。胡赛尼走到人群中去看,终于找到一个矮个子、有胡子、独眼的人。
胡赛尼说:“这个人就是贼。”国王不同意,说:“这个人不可能是贼,因为他从来没有偷过东西。”兄弟们坚持说:“不对,他偷了我们的牛。”国王问:“你们能说出他的名字?”兄弟们说:“他叫阿巴。”国王说:“你们到阿巴的家里去,如果你们看到自己的牛,才可以说阿巴是贼。”兄弟们到阿巴家里去了,果然找到了自己的牛。他们说:“这确实是我们的牛。”
兄弟们把牛牵到国王面前,国王下令把贼捆起来,加以惩罚。那三兄弟牵着牛回家去了,他们仍旧住在一起。有一天,一个陌生人来找他们,当胡赛尼出来时,陌生人向他问了好后,说道:“你们这头牛是从哪里来的?”胡赛尼答:“这是我们的牛。”但陌生人说:“不对!这头牛是我的。”胡赛尼又问:“为什么说是你的?”
陌生人说:
“它是我的一匹马生下来的。”
胡赛尼叫道:
“你简直是贼!”
陌生人说, “不要那么说,我们最好去见法官,他会给我们解决的。”
哈桑和加姆波说:
“这个人没有道理,我们兄弟一起去打官司。”
但胡赛尼认为不妥,说:
“你们还是留在家里种地好,我一个人去打官司,我一定能赢。”
胡赛尼和陌生人赶着牛到法官家去了。他们到了后,向法官问了好。
法官问。
“你们来找我有什么事?”
他们回答说:
“我们来打官司。”
法官对他们双方说:
“你们明天早晨来找我,我来给你们弄清是非,现在先歇一歇。”
胡赛尼和陌生人在一间房子里休息了。晚上,法官带着仆入给他们送饭来了。仆人放下饭菜,刚要往回走,这时陌生人赶上来,问他:
“你是法官的助手吗?”
仆人回答:
“不是。”
这时陌生人说:“我吃完饭就来,你陪我去找法官的助手,叫助手再带我去找法官,因为我有要事要找法官。”仆人答应了。陌生人回到胡赛尼那里,一起吃完了饭。然后他就要走了。胡赛尼问:“你到哪里去?”陌生人回答:“我马上来。”他找到法官助手说:“我有事找你。”助手问:“什么事?”这时陌生人拿出一包钞票,交给法官助手,说:“这官司我是没有道理的,我希望法官判我有理。”助手说:“好吧,我们去找法官。”他们来到法官那里,助手说:“这个人要我带他来见你,他有事找你。”法官带陌生人进屋,那人说:“这官司我不对,但我希望你作出有利于我的判决。”
“这要看真主的意志了。”法官说。陌生人赶紧掏出许多钱,交给法官。法官说:“明天一早你来,真主会使我们成功的。”陌生人回去了。胡赛尼问他:“你到哪里去了?”陌生人回答:“我在散步。”胡赛尼又问:“你去找过法官吗?如果你真的去了,我也放心的,因为法官和真主会公正判决的。”第二天早晨,胡赛尼和陌生人来到了法官的家。法官对胡赛尼说:“这个人控告你。”胡赛尼说:“我知道了。”这时法官对陌生人说:“你说吧!”
陌生人说:“我的一头牛被偷,在胡赛尼家里找到了。”法官问:“你这头牛是从哪里来的?”陌生人答:“是我一匹母马生的。”法官又问胡赛尼:
“你这头牛是从哪里来的?”胡赛尼答:“这头牛是我们兄弟三人的,是我们父亲遗留下来的。”“你有证人证明吗?”“有,哈桑和加姆波可以作证。”
法官说:“兄弟不能作证。”然后法官对陌生人说:“你牵这头牛去吧!牛是你的。”胡赛尼说:“你判得不公正,我们去找别的法官。”胡赛尼和陌生人到了另一个法官家里,诉说了自己的委屈。法官听了说,明天早晨给他们处理,让他们现在先去休息。天黑了,陌生人又去见法官,给他许多钱,法官问:
“你给我钱是为什么?”
陌生人说:“我希望你帮助我,因为这次官司我是没有道理的。”
法官说:“好,明天早晨我一定帮你。”
第二天早晨,胡赛尼和陌生人来见法官。法官问陌生人:
“你这头牛是从哪里来的?”
陌生人说:
“是我的母马养的。”
然后法官又问胡赛尼,他是怎么得到这头牛的。胡赛尼答:
“这头牛是我们兄弟三人的。”
法官又问:“你们已经去找了一个法官了,他是怎么判决的?”
胡赛尼回答:“他的判决不公正,把牛判给这个人!但母马是不会产牛的。”
法官说:“判决是公正的,我不能改变,喂,你把牛牵去。”
陌生人牵了牛,叫胡赛尼跟他走,然后对他说:
“你不要对我生气,我根本不要你的牛,我不会牵回家去的。我的国王叫我考验法官,看看他们作出些什么判决,你要在这件事上帮助我。”
胡赛尼同意了,他们就从一个法官那里,又到了另一个法官那里。结果,所有的法官都作出有利于陌生人的判决。最后他们来到了雅鲁法官家里。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公正的法官,他请双方陈述自己的申述。陌生人说:
“这头牛是我被人偷走的,后来我在胡赛尼家里找到的。”
法官问:
“这头牛你是从哪里来的?”
陌生人答:
“是我的母马生的。”
法官转而又问胡赛尼:
“你有什么话说!”
胡赛尼说:
“这头牛是我和兄弟的,是父亲遗留下来的。”
法官说:
“我听了你们双方的申诉,你们回去,明天我向你们宣布判决。”
天黑了,陌生人去找法官,向他问了好,然后给了许多钱。法官问:
“你为什么给我钱?你收回去,否则我不作判决。”
陌生人只得收回钱,回住所去了。
早晨,胡赛尼同陌生人来到法官家,但法官说他病了,请他们过三天再来。过了三天,他们又去找法官,但法官又说病了,要求再过两天去。过了两天,他们去了,法官又说生病了。陌生人问:
“法官,你怎么啦?你生了什么病?你什么时候作出判决呢?”
法官回答说:
“我有月经,你们过三天再来。”
陌生人说:
“法官,我们等不及了,我们每次来,你都叫我们下一次来。”
法官说:
“有什么办法呢?我生病了,我有月经。”
陌生人叫道:
“男人会有月经吗?我可从来没听见过。”
法官说:
“我也没听说过,母马会生牛。你是骗子、刁民!告诉我,你为了打官司花了多少时间?”
陌生人答:
“两个月。”
法官说:
“你给胡赛尼造成了损失,应该赔偿,你应该学得聪明点,以后再不要来蒙蔽、腐蚀法官,我判你在市场上当众鞭答十二下。”
陌生人被带到市场上。法官宣布:
“这个人欺骗法官,因此当众打十二鞭子。”
国王得悉,立即下令不准惩罚该人。使者对法官说:“国王禁止惩罚该人,因为他是国王的朋友。”法官回答说:“就是国王也不能更改法官的判决,说谎者必须受法律惩处。”于是法官的判决得到了执行。
以上就是法官、胡赛尼、哈桑、加姆波、陌生人和伟大法官雅鲁的故事。
第84篇、跨国爱情

她是一个清纯、善良的女孩,她的中国名叫晓梅,家住在濒临中国的越南,孝顺的她一心只想呆在父母身边侍奉他们。已经二十六岁的她还未出嫁,别人家十六七岁就有自己的儿女了,父母、邻居为她找了多个好男人相亲,但她总是避而不见。
日子久了,她以为父母不会再让她去相亲了,但是她错了。父母不想看着她一个人过一辈子,还是找人跟她相亲,她实在受不了,她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一直要逼着她嫁出去,她在家里侍奉他们不好吗?最后她和她的一个好友叫静儿的女孩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偷渡到了中国,在中国的广东打工。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梅开始想念她的父母,怕父母为她担心了,她后悔就这样跑出来,她想回家,却忘记了怎么回家的路?
有一天,他也来到了这个地方,他叫俊连。他在这里遇到了我她(晓梅)。他们两个人就此相识,也同时爱上了对方,他说他可以带梅回家,她也就相信了他。他是一个未婚的男人,已经三十几了,父母也催促着他赶紧找个媳妇,他说他会找个好媳妇回来的。他受不了父母、亲戚的催促,到外面去打工,但并没有找媳妇,因为他相信只要有缘,他一定会遇到他的另一半。她的好友静儿因为不想回去,所以就劝她留在中国,别回去了。静儿看梅还在犹豫不决,就跟她说你看那个男的不错,要不你就嫁给他,这样你的父母就不会再逼你相亲了。其实,梅第一眼看到俊连就喜欢上他了,她听了静儿说的话害羞的脸都红了。长那么大了,梅还是第一次脸红,就因为那句话。
后来,梅真的没有回去,她和俊连结为了夫妻。其实,我爸爸不是个富家公子,他是个农民,家境也很清贫,但是我妈妈并未因此而离开他。在结婚时,他只能给她一个简漏的婚礼,几桌简单的酒席,几十个亲戚、朋友来为他们祝贺,但她并没有抱怨。她依然跟随着他,在他的背后默默的支持着他,她从未说过苦,她觉得很幸福。后来有了我和弟弟,他们更加的恩爱。她在家相夫教子,把家管理的井井有条。我爸爸教会了她说中国话,来了才一年多的她就会了中国话。但她好想家,好想她的父母,她很想回去看望他们,他总是安慰她说,等孩子长大了我就带你回家。她听了他的话就再也没有提要回家了。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她说孩子长大了,我可以回去看看他们了,十几年了,不知道他们过得可好。他很想带她回去,可是他还是忍了,他说等孩子们都毕业了,我们全家人一起去。她就耐心的等着我们毕业。
那年,我上高中了,她对他说,我真的很想回去了,大孩子已经上高中了,我想趁这个时候回家看看。他这次说:“好,我们明天就去。”她很高兴,很开心,终于可以回去了。第二天很快就到来了,他们两人一人提着一袋衣服,看了看正熟睡的弟弟,轻轻地叫醒我,告诉我他们要去外婆家。其实,我也很想看看外婆、外公长什么样的?别人家都有自己的外婆、外公,而我从小到大都不曾见过他们。他们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等你们姐弟俩都毕业了,我们再全家人一起去好吗?现在爸妈去看外公、外婆住在哪,下次去就很容易了,我点点头告别了他们。
过了半个月,爸爸、妈妈来了电话说他们入境了。但我听不太懂妈妈在说什么,原来妈妈回去了过后把我们这里的话忘了,说了他们那里的话,难怪我听不懂。两天过后,爸妈真的回来了,与他们分开才半个月就很想他们。他们告诉了我们说外婆过世了,外公还在,现在越南变化很大,等过两年再带我们一起去。他们在越南找到了外婆家,走访了亲戚,但却不太习惯那里的吃住,特别是爸爸,他不太会说越南语每次聊天的时候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在越南,上街买点贵的东西都要带上一大把的钱,但是,越南的东西很便宜,有很多的水果,而且还不贵。难怪每个人都说越南的女孩长得漂亮。爸爸还在入境的时候带了一张那里的钱,那张是一张写着10000的越南盾,听爸爸说那才值人民币3元钱。那张钱到现在我还保存着,一直带在身边。
我真的很羡慕爸爸和妈妈的爱情,他们可以拥有跨国的恋情,我好像也遗传了他们的这种恋情,虽然不是跨国,但跨省也不错,外面的比较有意思。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就算是世上最远的距离也阻挡不了爱情。
第85篇、王宝钏与薛平贵的悲惨爱情
王宝钏与薛平贵在《武家坡》中的对唱,每每听到,都忍不住发笑。特别当薛平贵说出“这锭银,三两三,拿回去,把家安,买绫罗,和绸缎,做一对少年的夫妻咱们过几年”之后,王宝钏反唇相讥:“这锭银子我不要,与你娘做一个安家的钱。买白布,缝白衫,买白纸,做白幡,做一个孝子的名儿在那天下传。”好一副铁嘴钢牙。

后来长大看了全本的《红鬃烈马》,我才知道,那是一个多么悲惨的故事。相府千金王宝钏,抛绣球招亲,打中了落拓的薛平贵。相府容不下穷女婿,意欲悔婚。王宝钏坚决不从,三击掌与父亲断绝了关系,追随薛平贵到寒窑安家。后来,薛平贵从军西征,王宝钏固守寒窑,吃糠咽菜,苦度光阴。十八载后,已经在西凉国招了驸马并且当上了西凉国主的薛平贵接到了她的血书,这才打马东归。在武家坡前一番试探,夫妻相认,宝钏受封为正宫娘娘。但是,正宫娘娘的风光刚刚过了十八天,王宝钏就溘然长逝。
这个故事之所以悲惨,不在于痛苦的漫长,欢乐的短暂,而在于王宝钏所面对的世道人心,竟然是那样冷酷。宝钏虽然贵为相府千金,但是,她的命运只能主宰在两个人手里,一个是她的父亲,一个是她的丈夫。而这两个人,谁也不体谅她。她的亲生父亲,会因为她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丈夫而把她赶出家门,这对于一个无计谋生的弱女子不啻谋杀;而她拼命追随的丈夫,会把她晾在寒窑里一十八载,毫不挂心。甚至,在他终于良心发现,回来探亲的时候,还要先试探一番王三姐的贞节程度。试探的目的是什么呢?薛平贵的唱词里讲得明明白白:“她若守节,上前相认。她若失节,将她杀死。”她所倾心依赖的两个人,其实都不把她的死活看得有多重要,这样的世道人心,难道还不冷酷吗?冷酷到可以去做女权主义的教材——教弱女子们打破对父权与夫权的幻想,更打破陈腐的贞节观念。
可是,说来奇怪,尽管这个故事看起来那么老掉牙,那么腐朽,我们还是被深深地打动了。在西安城南有一处寒窑,据说就是王宝钏当年住过的地方。直到今天,依然有无数的痴情男女到那里祈祷。他们祈祷的到底是什么呢?我想,不会有哪个姑娘想当苦命的王三姐,也不会有哪个小伙子梦想成为薛平贵吧?那么,他们祈祷的恐怕只有信念了:王宝钏一直相信,她自己的选择是对的,无论这个选择让她付出多大的代价,她都要咬牙坚持——这就是弱者的坚强。
当年,一句“十八年老了王宝钏”曾经让我凉透骨髓。一个女人,能够有几个十八年用来等待呢?但是,即使不等待爱人,人也总要老去的吧?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就在寒窑里变老——在剥离了古老的贞节束缚后,这里仍然有属于王宝钏的坚贞与坚强。
第86篇、3600秒的守候
与老公相识,缘于列车。同在一个系统工作,我是铁路中学的教师,而他是机务段的列车司机。直到去领结婚证的路上,他还不放心地一再问我:“嫁给我,你真的不后悔吗?”我清楚地知道,作为列车司机,他们一年四季没年节、没假日,常常半夜三更还被叫班、出乘,有时又半夜回家,完全没有正常的生活规律,但恋爱三年,我知道他人虽长得傻乎乎的,但心肠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于是轻轻地捂住他的嘴说:“傻瓜,只要你的傻劲儿永不变,我无怨无悔。”
婚后,老公疼我,爱我,让我觉得当初的选择没有错。邻里们纷纷称赞我们是模范夫妻,让我的心里更感到无比的甜蜜。
再有半个月就该高考了。这段时间,也正是老师们最忙的日子。为学生批改作业,出模拟试题,我常常忙到深夜才能睡觉,而每天早晨6点半又必须起床,我的两颊很快便瘦了下去,两只眼圈也红红的。老公见了心疼不已,为我捎回很多营养药。但繁重的工作,不良的睡眠,仍然让我神情萎靡。老公时常惶惶地问我:“我怎么样才能帮你?”好像妻子的睡眠不好,都是他的过错。我点着他的鼻头说:“傻瓜,你的工作也不容易,要想帮我,睡好你自己的觉就行了。”
最近几天,老公开夜班列车,常常很晚才回家。这天深夜,我批改完作业,已接近凌晨两点了,刚刚朦胧入睡,老公出车回来了。显然,他怕吵醒我,开门、开灯都是轻手轻脚的,但我还是醒了。我睁开惺忪的眼睛说:“你回来了?”他吓了一跳,没想到这样小心还是弄醒了我,于是抱歉地笑笑说:“呵呵,又要让你少睡一会儿了。”说着,他还走过来,看了看我的眼睛说:“那么重的黑晕,你一定刚刚入睡吧?”我点点头,他却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沉思,好大一会儿,才慢慢舒展开眉头。
就在高考的前三天,老公的时间表有了变化,与我的作息时间刚好错过。连续三天,每当我早上6点半起床,也正是他下班回家的时候。他会在我开门的那一瞬,破门而入,一分不差。于是我问他:“这三天,你怎么都这个点回来?”他笑了笑说:“开火车嘛,碰到这个点到达,自然就这个点回家啦!”然后又关切地问我:“明天就要高考了,作为班主任,事情会更多,你睡得还好吗?”我点点头,他放心地笑了。
高考那天早上,我端了茶缸去门外刷牙,蓦地看到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堆烟灰和几根烟头。我从门后拿了笤帚,正要去扫,才蓦然想起,昨天晚上下班回来我才扫过的啊,一夜之间,怎么又来了那么多的烟灰和烟头呢?我回到房里,他已斜靠在简易的沙发上酣然入睡了,看来疲倦已极。我轻轻地从他的左前胸的衣兜里掏出了“司机手账”――那上面准确地记载着他驾驶的每一趟列车在每一个车站上的运行时分。一看,我的泪水蓦然涌出:原来连着几天,他都是凌晨4点半到达终点站的。就算交接班用去一小时,他也不可能6点半才到家啊!那么,唯一的可能,是他在冰凉的夜里,在妻子熟睡的当口,默默地抽着香烟,在门口蹲了一个小时!
我没有叫醒他。他睡得那样香甜,我实在于心不忍。我踮起两只脚尖,双手从床上托起一条提花毛毯,轻轻地盖到他的身上。这时,在我眼中的他已不是一条五大三粗的汉子,而是一个未满周岁急需照顾的婴儿啊!
第二天晚上,我调好了闹钟。又是凌晨了,老公还没有回来。刚好5点半,小闹钟把我从香甜的睡梦中叫醒了,我起身下床,开门,早有预见性地冲门口那叼着一支烟、堵住门口的铁塔般的身躯说:“傻瓜,进屋睡吧。外面冻病了,还不是我这个当妻子的过错?”明显地,他吃了一惊,过后难为情地笑了:“原来你都知道了?我、我只是想多给你一个小时的睡眠呀!高考期间,很是难熬……”
拥老公进屋,我已没半句言语。多给你一个小时的睡眠!一个小时,60分,3600秒的守候,分分秒秒都是情啊!做夫妻如此,我还苛求什么?我想,如果有缘,下辈子,还做他的妻子。

第87篇、你们知道男生失去最心爱的女生会怎样吗?

一次在两人吃晚饭的时候,女生突然对男孩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其她女人吗?”男孩说:“啊哦……也许会吧!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女孩听了生气地说:“你就这么讨厌我吗?”男孩走到女生身旁,把女生抱起。“傻丫头,我答应过你的不会骗你,如果我说我不娶可我后来娶了,那不是就骗了你了吗?”女生开心的笑了,躲在他怀里说道:“好吧!就算你娶了,我也不会怪你的。我会永远爱你。”
想象不到在那次之后短短的十天里,女生就与那男孩真的阴阳相隔了。女生是死于车祸,一切来的那么突然。那时,女生正准备着放假后,他们准备去哪儿旅行。那车就飞速冲出来了。女生死的并不痛苦,一瞬间就失去意识了。在女生死后,她感觉到人们七手八脚的把她抬上了一辆救护车。而她只是觉得好笑,因为她知道那是多余的,当女孩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并知道自己的灵魂离开身体后。她并不是很难过,因为她没有什么朋友,在她生命里就只有那个男孩了。她只要时时刻刻能见到他,女生就很开心了。
然后她就大步走回家里,女孩穿透了墙壁,回到了家里。在屋里逛了一圈,看到屋内那么多,那么多男孩曾经送过她的礼物。泪留下来了,这时女生才意识到,原来死了也是有眼泪的。女孩叹了口气,回到她和男孩的小床上躺下。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她感到了一丝寒气,在心里抱怨起她的男孩竟然忘了帮她盖被子。正打算起来埋怨她的男孩时,这时她才想起,她已经死了。已经从男孩的生命里消失了。而且是那么的彻底,男孩永远也不能看见她了,又长长的叹了口气。
接着女生起身,开始绕着屋子找他,最后在卫生间里才找到她心爱的男孩。他趴在浴缸上,卫生间里充满着酒气,地上被男孩吐的乱七八糟。女生捏着鼻子,蹲下来看他,竟发现男孩脸上全是泪痕,就连眼睛也肿起来了。天啊!她的男孩一直都是那么坚强,第一次看见他哭的那么伤心。女生好心疼,她试图把他拉起来,可手穿越了男孩的身体。女生试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倒下!头一次,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能。女生慢慢地拖着身体轻轻地吻了吻男孩的嘴唇,然后在他的身边坐下。除了这样,她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这时男孩闭着眼睛傻傻地动着嘴角:“丫头,不要走,不要…”女生知道他说的是醉话,但是仍然在心里对男孩说:小傻瓜,我这么爱你,怎么舍得理你而去呢…
半年后,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日子渐渐地恢复正常,男孩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只是不再爱笑,回到家里常常地趴在桌上工作到深夜。而女生,也一直在家里陪着男孩,只是用另一种方式。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女人闯进了她们的家里。这个女人很漂亮,留着长长的直发,穿的也好性感.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好闻的香水味。这时女生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兔兔拖鞋,才知道自己就象个孩子。在这半年里,她爱着的男孩已经变的那么优秀!死去的女生才发现,她好象已经配不上他了!
接着陌生的女人一起陪着男孩做好了晚饭,但是自从两人进到屋里后,男孩始终都没有和女人讲过话。虽然有时女人会说两句,但是男孩始终也没有回答。终于在吃饭的时候,那女人开口了:“熙总,我真的很喜欢你!她不是已经离开你很久了吗?难道你就一辈子守着这个房子,一个人过下去吗?请你接受我,好吗?我一定会和她一样爱你的。”男孩仍然没有说话,眼睛悄悄地看了看挂在墙壁上女生的照片。这一切,死去的女生都看在眼里,但是她的一切男孩却永远也看不见。这时,那女人又说话了:“熙,为了来到你家里跟你一起吃次饭,我求了你那么多次,难道你就什么也不说,就赶我走吗?为什么你对什么人都那么冷?”接着,女人流泪了。
这时男孩终于说话了:“婷,你会不会嫌这菜太淡了,丫头她说过不许太多盐的,所以我不敢多放。她做的这道菜可好吃了,每次她做好,我都要她亲自给我夹。对了,你喜欢这张小木桌吗?是她陪我一起买的。还有她吃饭的时候老爱掉筷子,每次都嚷着我去帮她换,真是调皮。说到这时,男孩傻傻地笑了笑:每次都败给她了,她老是那么任性。记得有一次在户外吃烧烤吃不小心吃到一个辣椒,她坚持叫我去帮她买可口牌子的矿泉水。因为其它的水她都喝不惯的。害我那次我找了好久。好久。呵呵……还有一次,她为了给我惊喜!早上5点多就起来做早餐,结果却看电视把早餐全弄焦了。这个小糊涂虫…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了,男孩还在继续对那女人说着他和她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时,那女人站起身,“熙,我明白了。”说完,含着泪走了。此刻女生才知道,原来她的男孩对她以前的点点滴滴记的是那么的清楚。女生感动的又一次哭了。
此时男孩慢慢的来到她的相框前,轻轻地抚摸着照片里的女生的脸。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不久男孩哭了,哭的好大声…好大声。男孩对着女生的照片说:“丫头,为什么那么早,那么早你就抛下了我。你。你怎么可以丢下我。我还有好多话要对你说的,还有好多事都没有为你去做。我知道我以前很多都做的不够好,我好想去弥补啊。”男孩继续哭着:“亲爱的,你知道吗?在这2年里,婷已经是第4个说喜欢我的女人了。我怕啊,我好怕有一天我会忍不住。我好怕。好怕你会怪我。.我好怕。我好怕见到你哭.即使在梦里。呜呜呜。亲爱的.你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我现在回答你。如果有一天你死了。我不会再娶别的女人的。男孩哭着哭着睡着了。眼里.脸上的泪珠都还没有干掉。
原来死了后,不仅能流泪,还能感到痛。比活着的时候的任何一种痛更强烈,更刻骨铭心,那就是:死后的心痛。
觉得感动の就转转那还有点人性这就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承诺吗?想不到看了自己也会哭。希望各位相爱的人,好好珍惜自己喜欢的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他)她的重要,那就后悔莫及…”
第88篇、寻找浪漫的浪费
那几年最开始的约会,她总是姗姗来迟,他开玩笑地说:你可浪费我不少宝贵时间啊。

那几年一起出去吃饭,她一件件衣服换来换去,一管管口红画来画去,一样样东西丢落返来复去,他面有愠色:你能不能快点,要耽误多少时间啊。
那几年她热衷于逛街,每一家店都要转一圈,每一件衣服看一眼,每个店员都问两句,他看表、说一会有事、嚷嚷饿了、拉长脸都没用,后来他还不得不蹲在楼梯处看孩子,脸拉得更长了。
那几年她走起路来有点慢了,尤其是上下台阶更费劲,他走几步就要停下来等她,还要不时回去扶一把。他嗔怪地说:你咋这么拖累人呢。
后来在回首往事的时候,她说:一辈子,耽误了你不少时间,很想把这些时间收集起来,还给你。他笑而不语。
其实,他想说的是,现在真的很想把那些被你浪费掉的时间收集起来,再一次和你一起浪费掉。
第89篇、垫脚之爱

去年的秋天,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在这聊天。
这时,从广场对面的医院里走出一对老年夫妇。那老妇人的一条腿僵硬,每走一步,那条僵硬的腿就吃力地向前移一点儿,几乎是擦着地面前行,而老汉则很耐心地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着。从他们衣着打扮来看,这显然是一对从乡下来城里看病的农村人。
那对老年夫妇离广场越来越近了。忽然,大家注意到那老汉脚上穿着一双棉靴,很大很厚,鞋面已是脏得不能再脏了。这老汉是不是也有什么毛病?现在又不是三九天,怕冷也不至于现在就穿上棉靴吧?
大伙感到好笑,并且窃窃私语起来,而此时那对老年夫妇已来到一座天桥下,他们要上桥。
就在那老妇人将那条僵硬的腿向上一抬之际,那老汉将一只脚伸到了台阶上,让那老妇人踩上去。这样,那很高的台阶立即有了一个缓冲的“小台阶”。
老妇人每上一个台阶,那老汉就伸脚为她垫一次,每一次都是那么准确到位。老妇人每踩一次,那老汉的腮帮子就要鼓一下,显然那老妇人的体重,老汉承受得还是蛮吃力的,但他依然诚心诚意地为老妇人垫着脚。
顷刻间,大家陡然明白了那老汉为什么穿棉靴,随即便向那对老年夫妇投去深深的祝福。
第90篇、光明草最后的预言

大学毕业后,找了很多工作,填了很多简历,都是无疾而终。后来,我对找工作没有一点信心了,整天宅在家里上网,看电影,借以打发漫长的时光。我变得更内向了。后来,我应聘到一家物流公司。
光明草最后的预言认识男朋友浦沅的时候,是我到公司上班的第二天。我是公司基层管理人员,主要任务是负责发放货物。浦沅是业务部经理,自然要带着我去仓库盘点那些堆积的货物。
当我们进入仓库时,看到那些比我还要高大的纸箱,我的心直发怵。盘点的过程中,他非常健谈,一直说这是什么,多少价位,那是什么,多少价位。我都是“哦”字来代替。最后,他问我记得那些繁杂的价格和品种吗?我答应一声“嗯。”他笑眯眯地说:“你的话真少。”我低着头回答:“你的话真多。”然后,我又抬头望着他,歉意地说:“开玩笑的,你不要介意。”他这一下没有说话,只是摇头。
劳累了一下午之后,我坚持要请浦沅吃饭,以示谢意。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但是饭店由他挑选。我大学毕业来这个城市没有几天,只好由他说了算。没想到,那天埋单的时候,前台服务员说浦总已经签单了。我望着一脸坏笑的浦沅,羞涩地笑了。
就这样,我一直卖力的工作。三个月后,我的工作居然没有出一次差错就过了试用期。我万分感激浦沅。
周日他组织了一群朋友去乡下看光明草。我们来到了乡下一个四周是山川中间是草坪的盆地。我们在一棵槐花树下席地而坐。我望着在清风中摇曳的光明草,那些摇曳的草丛中,时而穿插一朵清新典雅的百合花,视力有了极目楚天舒的清爽。他和朋友们侃侃而谈光明草让人惊叹不已的生命力。我躺在树下,闻着花香,听着鸟语,竟然慢慢睡着了。
等我醒来时,看见浦沅正在给我的右手戴一个草编织的戒指。指环是用光明草茎编织的,肥胖的光明草穗点缀着指型,旁边还有一朵小小的百合花瓣做陪衬。我红着脸问他这是什么?他禅意地笑了笑:“求婚戒指!”然后,浦沅牵着我的手,迎着微风,踏着晨露,在初升太阳的照耀下,在大片的光明草中穿行。一群男女朋友站在不远处的树下,为浦沅鼓掌,直喊:“浦总,加油!抱着小楠,穿越光明草最后的预言!”于是,浦沅抱着我,在光明草丛里奔跑起来,身边不时飘过阵阵百合的清香。
奔跑到一处山脚下时,我附在他的耳边问最后的预言是什么?他把我放下来,背对着身后很远的同事们,眼睛火辣辣地盯住我:“就是当我们都老了的时候,只要你一戴上这枚象征着爱情的草戒指,我俩的恋爱时光就可以倒流!”我的心,陶醉了。陶醉在浦沅热情似火的深情中,陶醉在野百合花的清香中,陶醉在光明草最后的预言中。多年前,我就听说过光明草的预言,倘若一个人同时遇见了光明草和盛开的野百合,他(她)就可以找到终生的幸福。那么今天,我和浦沅同时看到了光明草和野百合花,我们一定会幸福一生一世。
就在我浮想联翩时,他拥我入怀,那宽大而又厚实的嘴唇就压住了我的樱桃小口,我还想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第91篇、地老天荒的爱情

我总以为,我爷爷和我奶奶是没有感情的,他们的结合是父母包办,结婚之前没有见过一面,当一顶小轿把奶奶抬到爷爷家时,爷爷还躲藏在屋里写大字,因为他说过,书法是他的情人,他可以不结婚的。
但他们还是拜了天地。洞房花烛夜的时候,爷爷不见了,他去找少时朋友聊天去了,两个人研习王曦之的《兰亭序》,奶奶一个人在新婚夜里独自在灯前坐了一夜。那一夜,奶奶想她唱戏时的搭档,因为当初被奶奶的母亲看出了端倪,所以,早早地把她嫁了。
在父亲的记忆中,爷爷奶奶一直是在吵架,奶奶曾把爷爷的笔墨全扔到院子里,而爷爷则把奶奶的戏衣撕成一条条,结果是他们从此分居,一人住一个屋,一直到老。
我想,如果那时能够离婚,他们一定是离婚了的,而父亲说,傻丫头,他们不会。
我不明白。
他们一直就那样分居过着,一个练字,一个唱苏三。直到爷爷八十岁,奶奶七十六岁,那一年.奶奶病了,再也到不了公园里唱苏三,爷爷从对面的屋子里走出来,每天给奶奶放着京剧,典型的梅派青衣,奶奶走的时候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她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箱子交到爷爷手上,我以为那箱子里一定是奶奶一生的积蓄,她留给爷爷养老送终的。
然而那个箱子,打开的时候我们都呆住了,里面是各式各样的书法碑帖,还有被爷爷扔掉的那些得奖的证书,最后,是一把毛笔,用一根红丝线捆住。在漫长的人生中,这两个老人是用多么含蓄的方式在表达着他们的爱情啊。
我终于明白了父亲的话,是的,他们永远不可能离婚,因为爷爷知道奶奶喜欢什么要什么,奶奶也明白爷爷,只不过他们个性太强也太固执了,他们是两棵树,彼此欣赏,也彼此拒绝着。
爷爷去的时候只说了一件事,把他和奶奶葬在一起,因为下一辈子,他要守着她,听她唱苏三。
第92篇、单车恋人

从来不会觉得一个身高173的男生不会骑单车有什么大不了,就像我从来不会觉得坐在你单车后面有什么丢脸一样。
北方的夏天,很清爽,没有南方的酷热,微风徐徐地飘了进来,惊醒了一张张沉睡的脸,我紧靠着你的背,望着身边一直在倒退的风景,心里莫名幸福。
两年前,我告别家乡来到了北方,独自一人行走在校园小径上,空荡荡的心如夏日里的柳绦,青翠欲滴却无精打采。很害怕,很空虚,很寂寞,那些熟悉的人和物都在遥远的南方,一切都是陌生的,他们冷眼看着我,双瞳微眯。
而你的出现,就像是一场暴雨,来得那么突然而又惊艳。
你,袭一身雪纺长裙,脚踩单车从无穷远的路尽头缓缓而来,每一次车轮的转动都是一次无穷久远的慢镜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痴痴地站在原地,看着你如浪一样翻腾的发,如天使一般的脸庞,醉了,而整个人也如被闪电击中,蒙了,时间仿佛静止,静止成一瞬千年。
“你当时怎么那么傻,看见我骑单车过来也不会让一让啊。”
“呵呵,不是我傻,而是当时双脚想挪也挪不动啊。”
总是在雨柔的绵绵絮语中回想起我那天的囧态,好一个神经质大花痴落下的满地尘埃。
“砰”地一声,撞了个结结实实,雨柔连人带车全都栽倒在地,我也在地上滚出了好远,新配的眼镜落在了地上碎成了两掰,裤子的膝盖处磨破了一个大口子,露出了里面模糊的血肉。雨柔从地上爬了起来,慌忙慢跑到我的身边,蹲下来,看着我流血的伤口忘了旁边一季的花开。她很害怕,紧抿的双唇微微颤抖,想说出口的对不起却怎么也说不出。
“那时你真胆小,一点小事就吓得不敢动弹了,呵呵!”
“你还不是一样,也呆在那里一动不动,亏你还是个大男生,哼!”
嘿!我可不会告诉雨柔,我是因为看她看得痴了才忘记了自己身体上的疼痛。
雨柔拽着我的手腕,把我尽量往她身上挪,前方不远处的医疗站,在此刻这幅光景下,显得很漫长。我拖着一条受伤的腿,闻着雨柔身上的体香,忘记了所有。
“你当时还真是不要脸,让我一个小女生背你一个大男生,足足走了100多米远。”
“谁叫我受伤了呢?”
后来的事情变的很简单,简单的像1+1=2一样。你把我背到了医疗站,在医护人员的处理下,小小的伤口很快就擦洗干净,贴上了药膏,只是腿还很痛,眼镜也摔坏了,单独回去不了,你不得不搀扶着我一步一步回到了我的宿舍,而且还留下了电话号码,说是过几天还我眼镜的钱。那天,我感觉太阳特别明媚,像一株绽放笑脸的向日葵。
“你说,我们的缘分是不是上天注定,不然你留给我的电话号码在我还没有打出去之前,我们怎么会又一次见面了呢?”
雨柔的背部其实很瘦小,大学随便一本展开的教材就能把她的背部遮得严严实实,我把头斜靠在雨柔的背上,轻缓的吐着有些暧昧的词句。
第二天的清晨,阳光早已经洒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我顶着两只大大的熊猫眼从上铺慢慢地爬下来。通知说今天是大一新生集合的日子,到时会点名,我必须去。洗刷很吃力,腿部膝盖处的伤口经过了昨晚的愈合还是隐隐作痛,时不时地拉动一下,我也会情不自禁地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
广场上人很多,密密麻麻的,攒动的头颅像游戏里冒出的地鼠,太阳也已升的老高,耀眼的光芒照射下来,打落在皮肤上,火辣辣地疼。我拐着脚在人群里穿梭,努力地寻找着一个看起来舒服的位置。
“你就是个没头没脑的大笨蛋。”
又是雨柔,她娇小的身躯在人群堆里游弋,显得舒畅异常,只是两只小眼睛始终盯着自己的足下,砰的一声又与我撞在了一起,一个趔趄,我本已苦苦支持的腿再也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又是一个华丽丽地摔倒。“咦?怎么是你?”两种声音发出同一句话,我们相视而笑。这次我自行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走上前去,开始了我们第一次正式的对话。
“还真是有缘,又撞一起了。你好,我叫冷天陌,09级材料化学班的,大一新生。”
“啊?你好,我叫秦雨柔,09级环境汉班的,大一新生。”
雨柔和我同时伸出了有些脏兮兮的手,在人群堆里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彼此望着对方,笑得花枝乱颤。
遇到对的人是什么样的感觉?感觉就是再也离不开了。
“雨柔,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也不是很清楚耶!”
就这样走到了一起,我爱上了一个爱骑单车的女生,在往后的大学时光里,雨柔都会骑着她的单车载着我在校园里流浪。其间我也努力去学过单车,但不知道是不是智商的问题,就是学不会。而雨柔单车的后座,也成了我独家的专属。
“雨柔,你就是我的单车恋人。”
“哎!早知道当初小时候我就不学单车啦,哈哈!”
夕阳拉长了脖子凑近了大地,拖着长长的遗憾声扎进了夜里……
第93篇、姐姐的爱情
每年春天,夫妻两个都去大悲院敬香,不是像其他香客一样去祈福,而是去祭奠一个先去的女孩,那个女孩停留在二十岁,永远的二十岁。女孩是她的大学同学,是他小学、中学的同学。
和那个女孩有关,她和他,他们的爱情。女孩和她在一所大学相遇,同室的姐妹,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一段隐秘的不为人知的暗恋。长久地生长在女孩的心里,从小学三年级或更早,一个同班的男生,后来女孩上了大学,他师专毕业做了人民教师。像小人鱼的爱一样的隐忍,顽强,在一个人的爱情里女孩出落得标致,优秀。女孩时常和她说起那个男孩,从没有表白的爱情,那是怎样一份令人忧伤的甚至心碎的情怀,在女孩的絮语里她无比感动着。她问女孩,怎么不对他说,女孩总是羞涩地一笑,然后决绝地说,我在等,我等了那么久,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在他对我的爱苏醒前,我永远也不会打乱他内心的平静。女孩说,他长相不出众,但他多才多艺,琴棋书画皆通。最重要的是淳厚善良,朴实温和。和人讲话永远是专注地真诚地微笑着的。一份恬静的忧伤,在如花的季节颤颤地绽着淡蓝色的无望的花蕾。在女孩自己甜蜜的自我折磨里。爱无上的高贵、纯洁。遗世而独立的恋人。伊人却一无所知。
天上云卷云舒,雁来雁往;庭前花开花落,叶生叶零。生命短暂而有规律地存在或消亡,但无常的突然降临却又猝不及防地打击着我们的身心。无常的灾难扰乱了生命的秩序。女孩在一次回校的路上出了车祸,没来得及说一句话。
女孩的爱情终于被埋藏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在女孩的葬礼上她见到了令女孩心仪久矣念兮恋兮的男孩。是那样的沉郁的温厚的模样。后来,很巧,她和那个男孩又相遇在一个婚礼上,他们都很惊喜,油然地升起一种亲近。因为女孩,因为他们共同怀念的一个人,在嘈杂的热闹的酒宴上,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别人无法体会的默契。男孩被她的优雅和美丽吸引,但她知道一个人的一生的秘密。她珍藏着,无眠的夜里,她无数次地问,要不要说呢,她感觉得到他的日渐切近的爱恋与依恋,她的心底却积聚着不安和歉疚。无论如何,我要代你说出,我无意让他苏醒,可人世间的情字啊,谁又能预料呢?
终于,她对男孩说出了女孩只对她一人敞开的心底的秘密。她想这应该是好友的心愿吧。她能为她做的。也只能是说出来让该知晓的人知晓。她没想到,男孩哭了,她第一次见到男孩的哭泣,竟有隐隐的疼。援着女孩的芳踪,他们不断地靠近,不知不觉竟有了青梅竹马般的感觉,仿佛早已相知相许。
一晃,结婚十几年了,每年春天,夫妻两个带着孩子都去大悲院敬香,默默地不多说一句话。无边无际的爱啊,他的好,更多地深藏于整个内心,他身材不伟岸,他肩膀不宽厚,只有有眼光的人才能发现,我们都是有眼光的人,姐说。

第94篇、早开的花不结果

男孩的初恋,是在初三。当时,学校收复读生,很多其他地方没有考上的学生都来到了男孩所在的学校读书,其中有一个女孩,一下子就吸引住了男孩。
女孩长得很清亮,再加上一身雪白的衣服,洁净如一朵百合花。
男孩就爱上了这个女孩,是单相思,一厢情愿;而且爱得刻骨铭心,柔肠百转,以至于无论读书、听课,眼前都有女孩的影子,对着他微微地笑。鬼使神差地,一天,男孩给女孩写了一封信,在信里,他调动了自己所有美丽的词汇,叙说了对女孩的爱慕之情。
不幸的是,这封热情洋溢的信第二天就到了班主任的手中,班主任将他叫去,狠狠批评了一顿,而且点着他的鼻子不客气地说:“现在,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你不全心全意地准备考学,还有闲心谈恋爱。”
按说,女孩这样做,男孩该断了妄想吧。可是,心里这样想,头脑里,偏就仍是那个女孩的影子,笑啊笑的,让人头昏脑涨。
男孩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急得班主任长叹,哎,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无法,只有把男孩的情况通报给男孩的父亲。
那是一个星期六,男孩回到家,吃完饭,父亲让他一块儿到果园去。当时,正是早春,有的果树上绽开几朵白的红的花儿,报告着春的消息,很美。父亲一朵朵摘除树上的花儿。
男孩说:“爹,让花儿开着,多好看啊。”
父亲回过头来,笑笑说:“好看?好看却没有用啊。待你考上学了,我们还指靠树上的果子卖钱交学费呢。”
男孩疑惑了,说:“这花不结果子吗?”
父亲说,早开的花一般是由于肥料足或树衰老才出现,不符合节令,一场倒春寒,花儿就会凋落。因此,与其让它现在白白地吸收肥料,然后凋谢,还不如现在就狠下心来摘掉它。“不然,它吸收了枝干上的营养,会影响后来的花儿开放。”
说完,父亲如哲人一样,长叹一句:“花儿早开虽好看,可是,早开的花儿不结果啊。”
男孩听了,定定地站在那儿,仿佛在回味着这句话的内涵。
多少年后,当男孩已经成为一名教师,面对着自己那些学生,那些十八九岁的学生,那些情窦初开的孩子,他总是用自己的故事教育着学生,结尾语重心长地加上一句道:“记住,早开的花儿不结果啊。”
第95篇、我爱你,再见

1
苏小坠连续喝掉两瓶酸奶,是原味的,纯纯的那种,浓郁的味道是来自大草原。喝酸奶的吸管被苏小坠的牙齿刻了一排很好看的印记,她在看小说,可她从不为里面的情节流泪,她只会把牙齿咬得“嘎吱嘎吱”作响。苏小坠是从第一次失恋开始喜欢上喝酸奶的吧,这听起来有点矫情。她已经记不清那个男孩的样子,只记得男孩每次来找苏小坠都会带大杯的酸奶。很多时候,我们会忘记许多事,但一个小小的细节却会永远的留在心底,就像现在,苏小坠每次喝酸奶的时候,都会想起,她曾经喜欢过那样一个男孩。
其实苏小坠已经一个人很久了。
苏小坠独自一个人开一家小店,这家小店不卖别的,只卖戒指。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看好苏小坠的这家店,苏小坠的妈妈反对得异常厉害。苏小坠从小没有父亲,是妈妈一手把她带大的,苏小坠也很听妈妈的话。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可是她从来不问关于父亲的任何事,她知道那是她母亲的一块疤。苏小坠这回却很固执,她把她的小店里刷成了玫瑰红的色彩,温情而艳丽,在玻璃下面放了各种各样的戒指,金的、银的、玻璃的、小碎钻的、各种可爱奇特的动物造型的。或许因为苏小坠店里的价格便宜,样式又好看,会有很多孩子过来买。男孩和女孩带着灿烂的笑容在挑,幸福的神情洋溢在他们脸上,每当这时候,苏小坠总会露出开心的笑容,仿佛所有的戒指都是送给她的。
那天下雨,好像所有浪漫的事都是发生在下雨的天气,淅淅沥沥的雨声像催眠曲似的。苏小坠今天穿着牛奶色的毛衣,袖口和下摆围上卡其色的流苏,脚上穿着一双橘色的平底鞋,刺刺的感觉。她正趴在一只胳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
“我想要这对戒指。”苏小坠隐隐地听到有人和她说话,她微微睁开眼睛,好像是一个异常英俊的男孩子,是男孩子吧,因为他的脸上正挂着孩子般的笑,在潮湿的天气里明亮无比。这是漫画中才会出现的人物。
“嗯,好。”苏小坠揉了揉眼睛,站起来,甩了甩被压得很痛的胳膊,选了一张紫色的纸很仔细地帮他包起来。
“送给女友的?”苏小坠漫不经心地和眼前的这个男孩子搭着话。
“不,只是因为它们很漂亮,不是吗?”男孩子同样漫不经心地应答着。
苏小坠很惊异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这的确是个男孩子,挂着笑,但眉宇之间透着几分霸气。
“我是麦俊,你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有时间去对面的‘积木游戏’坐坐,我在那儿做贝司手。”
2
夜幕降临的时候,雨停了,空气格外的清新,甚至还有一丝丝青草的味道。苏小坠忽然想到了下午那个男孩,有点霸气的男孩子,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而是去了对面的“积木游戏”。
苏小坠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20年,她一直认为这是错综复杂的城市,所有的一切边界都是靠高耸的围墙来表示,像一个隔绝的大陆。苏小坠每天只往返于家与小店之间,偶尔会乘公车去市中心买些东西。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和灯红酒绿的诱惑,令人惘然。苏小坠喜欢一切简单的东西,所以她宁愿找一个温暖而安全的壳,把自己完完全全包裹起来。
进去的那一刻,苏小坠放下她的长发,下意识地把它们搞得乱乱的,并且在嘴唇上抹了玫瑰红的唇油,看起来像绽放的花朵。
苏小坠很快看到了麦俊,黑色的紧身衣和火红的贝司,很多电线缠绕在他身上。他额前的头发滑下来遮挡住他所有的神情。可苏小坠还是能感觉他的神情,淡淡的,有些霸气,唇角上扬,还有一点点不屑。他在淡淡地唱着什么,好像是齐秦的一首老歌。苏小坠突然莫名奇妙地忧伤起来,她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忧伤,她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点像自己,黑色的衣服和火红的贝司包裹着他干净的灵魂。演奏的间隙,麦俊看到了苏小坠,他对她笑了笑,然后请她喝一种叫“醉身梦死”的酒。苏小坠知道这是《东邪西毒》中黄药师最爱喝的酒,这种酒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忘记过去。苏小坠不知道麦俊为什么要请她喝这种酒。她小口地喝着酒,酒不是很烈,但到喉咙的时候会有让人惊慌的疼痛。
然后,她看到了麦俊的眼睛,明亮极了,这真是不一样的眼睛。麦俊没有说话,只是用脚踢着苏小坠橘红色的鞋子,这是一个暧昧的动作。苏小坠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头发,柔软的头发在手指间有着生硬冰冷的触感。她往后轻轻靠在木制的墙上,看着橘色的光线染红了麦俊的脸。
“我喜欢你。”麦俊在嘈杂的酒吧里异常清楚地吐出这样的字。
“什么?”苏小坠微微有些醉了。
“麦俊喜欢苏小坠。”
苏小坠的脸红了,红得像放在瓶子里的红酒,红得那么彻底和干净。然后她感到了麦俊强有力的拥抱,很温暖很温暖。
3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苏小坠一大早就被妈妈喊起来吃早饭。苏小坠的妈妈总是很疼她,喜欢帮她把所有的事都安排好,她不知道这是一种幸福还是一种不幸。依旧是牛奶、面包、鸡蛋,苏小坠心不在焉地吃着,她没有问妈妈昨天她是怎么回来的,她努力回忆着关于昨天的细节,可是仍然是那么模糊,苏小坠甚至开始怀疑昨天真的是否有一个叫麦俊的英俊而桀骜的男子出现过。
“小坠,你该嫁人了。”妈妈对苏小坠说,她总是想为苏小坠安排好一切。
苏小坠静静地等待着下面的话,她知道这是妈妈的习惯,不为她安排好是绝不会轻易地向苏小坠开口的。
然后忽然听到一阵刺耳的门铃声,苏小坠起身去开门。
“苏小坠,你好吗?”麦俊换了干净的格子衬衣和仔裤,和昨天晚上判若两人,可眼神依旧。苏小坠有点微微吃惊,沉默了很久,苏小坠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苏小坠,下午两点楼下的咖啡屋,我帮你约好了。”苏小坠不知道她的妈妈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身后,她的眼神复杂极了,但苏小坠看得出,她不喜欢麦俊,非常不喜欢。
“你妈妈不喜欢我。”下楼的时候,麦俊对苏小坠说。
苏小坠没有说话,然后对麦俊说,我们去看电影吧。
早上的电影院总是很空旷的,沉淀了一个晚上的影院一点生气都没有,偌大的电影院只有苏小坠和麦俊两个人。可她却觉得她现在拥有的是整个世界。
4
苏小坠按照妈妈的意思,下午两点的时候出现在了楼下的咖啡店。她穿了粉红色塞格毛裙,仅及膝,露着手臂,柔顺的黑色头发像水一样泻下,像大街上任何一个恬静的女孩子。她没有问妈妈关于这个男人的任何情况,因为她不想知道,她只是想去例行一下公事。
“我叫郑衷国。”这个男人对她笑了笑。
苏小坠“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真是一个好爱国的名字,和他一样没有什么不妥。穿的是LONDON FOG灰蓝色西服,配的同一色系的衬衣,和任何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得体的穿着。
郑衷国坐在她对面,很久,他才对苏小坠说,“你知道吗?你的眼睛这样美,你是我见过的最干净的女孩,干净得不像这个喧闹的城市的。”
苏小坠有些混乱,很少会有一个男人这样直接地称赞她。
“愿意和我结婚吗?”
苏小坠被他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切都太突然了。
结婚?她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妈妈。因为她没有爸爸,她只有妈妈。她妈妈要她来相亲,她就来了。她猛然想起,她妈妈是要她嫁人,嫁一个男人,那是眼前这个吗?这个男人是她要嫁的吗?她的脑子乱成一团,如果结了婚,妈妈就可以放心了,不要再照顾她,她想到了妈妈额上渐渐爬出的皱纹。可是这样的时候,她感到恐惧,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破碎了。
“你考虑一下,我等你答复。”然后郑衷国给了苏小坠一张代表他身份的名片。
喝完咖啡出来,她在门口看到了麦俊。
麦俊站在路的那头,依旧是那个样子。苏小坠刚要走过去,只见红灯亮了,苏小坠只得停住脚步,她忽然觉得是那样的无助,这红灯一下子就切断了所有来路,苏小坠在这头,麦俊在那头。
5
在楼下的咖啡屋,苏小坠和郑衷国又一次见了面。他依旧那么大方得体,一切都有着胸有成竹的沉稳。
“我嫁给你,你可以照顾我吗?”
“当然可以。”
“还有我的母亲。”
“嗯,是的,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那好,我嫁给你。”
“我还有一个要求,可以吗?”苏小坠咬了咬嘴唇,似乎下了很大决定才说出来,“我可以不要戒指吗?”
苏小坠抬起头想要挤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却在目光相接的那一刻,眼泛泪光,她就这样轻易地答应了一个男人的求婚,这样轻易地把自己交到另一个陌生人的手里。
婚礼的那天,天下着雨,细细的,哀怨得像苏小坠的长发,一缕一缕的。苏小坠穿着缀着蕾丝花边的婚纱,戴着高贵的钻石首饰,挽着郑衷国的手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时候,她在人群当中看到了麦俊。
她一下子就看到了他,他的眼神,他的笑容。
当贝司响起的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红色的贝司弹奏着幸福的音乐,人们都屏住呼吸,享受着如此美妙的幸福。可苏小坠能听出其中的悲伤,只有她懂得那遮掩的头发下有着怎样一双哀伤的眼睛。
苏小坠的眼泪流下来,咸得发苦。她不知道怎么和麦俊说,她也不想对麦俊说,一件事她已经背负起来,于是她可以独自一人背负全部。
当她在母亲的房间里看到那张照片,那个照片里的男人有着和麦俊一样的眼睛和笑容,苏小坠就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了。苏小坠的妈妈流着泪对她说,这是她的父亲,当年丢下她们成了另一个女人的丈夫。这是苏小坠第一次看到她的父亲,如果不是麦俊,她想,母亲这一辈子都不会和她提起这个男人,因为她的父亲也是麦俊的父亲。
有些错误是一开始就被注定好的。
苏小坠的手上没有戒指。
第96篇、我输了做人的底线,因为一切都成为了现实
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相遇在人海,相系在网络,从MSN到电话,从电话到见面。一切都发生在不为人知道仓促又短暂的时间里。准确来说,是男孩一门心思,单恋着女孩。
但是无论男孩追了女孩多久,女孩都没有答应,不论什么原因。
其实有人常说,坏男孩都是因为被好女孩伤害之后才变坏的,但是谁又会知道,那并不是谁的错,只是因为,那时年幼,不懂保护自己,也不懂珍惜彼此的感情,又或者是父母亲朋的原因。
男孩,是在失恋的时候,认识女孩的。他们相遇了,于是男孩决定逗逗女孩。然后两个人开始比和任何一个人都频繁地联系起来。
每天,不论谁先上线,都会给对方发QQ消息,而男孩更是,每天上班,下班,一有空闲的时间,就会打电话给女孩。那时女孩单身,呵,一个很纯的女孩子。男孩不想伤害她,因为女孩虽然没有谈过恋爱,却像比任何一个人都懂爱情,第次男孩和女孩说到爱情,女孩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滔滔不绝,说很多很多的大道理,而男孩却在电话另一旁静静地听着。往往是手机开始没电,女孩才会不好意思地让男孩挂掉电话。而男孩似乎永远不会心疼自己的电话费,虽然,每天都会打上四十分钟,甚至以上的电话,虽然,男孩也是一个高中没有毕业便外出打工的少男。
但是,无论如何,男孩总会找任何理由给女孩打电话,女孩每天都会隐身进去男孩空间,看着男孩空间人气爆满,全是不同女号的留言,女孩什么都不会说,可是她不知道男孩是多么期盼女孩能问点什么,能为他吃醋。
但是不能,女孩依旧给男孩通电话,虽然每次都是男孩在给她打电话,但是每次通电话的都是女孩说话时间最长,女孩甚至会忘记,究竟是谁在给谁打电话,而每次先挂电话的那个人都会是男孩,而男孩的理由便是:大姐,是我在给你打电话呢,谁先挂电话,决定权在于我,我想先挂就先挂。
其实,女孩也小小的嘟过嘴,因为她看过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就是讲述一对情侣,男孩总是等女孩先挂电话,男孩才会挂电话。而女孩是羡慕故事里的女人公,如此幸福,而她呢?她的那个男孩,却从来是先挂电话。
但是女孩忘记了,她每次听到电话挂断后的声音,发愣的那一瞬间,都会收到来自男孩的一条短信:是不是在想我呢?要不过年回家,嫁给我吧!
可是女孩都忘记了这些。
有一回,女孩便在说完电话,快挂电话的那几分钟时,语速加快,然后,猛地挂断电话,也不容电话那头的男孩有任何反应,但一脸坏笑的,挂断电话,然后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男孩,刚失恋,遇到女孩,他似乎是恨透了女人,也恨透了那个伤了他心的女人。他遇到了女孩,于是他想逗逗她,但是他发现,每个无人的夜里,他便会同时想起两个女人,一个他曾经最爱,也是伤他最深的女人,一个便是女孩。
他发现,自己对女孩,渐渐地产生了七情六欲,以前他发誓,再也不会为任何一个女人动感情,不会再为任何一个女人扰乱自己的情绪,他会因为女孩和他聊天时,叽叽歪歪地说个不停时,在一旁,呆着,不知道该说什么,会让女孩以为他不善言辞。他会因为女孩每天都被他抢先蛮横地挂断电话而喜开颜,而又因为怕女孩伤心,而再发去一条短信逗女孩。
他会因为女孩后来每次先挂电话,而在电话另一端,拿着手机,一发呆就是一刻钟。
他发现,自己快要把持不住了,于是他想尽办法,很委婉的告诉女孩,让女孩做他的女人,而女孩往往会说:好啊!很不错的建议,然后紧接着说:下辈子吧!
第一次,男孩听见女孩这样回答时,还会挖苦她。
但是当女孩第二次这样说时,男孩问:为什么?女孩笑着说:你人品很好,但是太花心。
第三次男孩问女孩,可以做我的女人吗?女孩说:下辈子吧,电话那头,男孩听见女孩哽咽的声音,女孩接着说:因为这辈子不可以,所以要下辈子。
第四次,女孩对男孩说,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和他一见钟情,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与其让我不喜欢你,却硬是和你在一起,不如,你做我永世的好朋友吧。这样,可以有两个男人疼我了。
第五次,男孩再也不理女孩了。他似乎和以前的女朋友合好了,又似乎要和以前的女朋友要去某个地方旅行,又似乎要和以前的女朋友在2013年1月4号,结婚。再后来,男孩的头像一直亮着,却从来没有和女孩说任何一句话。
女孩的头像一直隐身着,一直到快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才会上线,而那时,两个在一起的QQ相互为对方亮着。
而后,一年之后,也是男孩和女孩认识三年三个月零三天之后,女孩的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
女孩的空间男孩还是每天都会去。但是看着女孩空间的日志,他还是有一点伤神,因为女孩空间的日志写满了与她口中一见钟情的老公的事情。
但是那个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的时候,他却再也看不见女孩更新的日志了。于是,男孩很想见见传说中女孩一见钟情的老公。
然而,找到那个自称老公的男人的QQ时。两个人开视频后,男孩才发现对方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女孩。。。。。。

第97篇、张学良和赵四小姐的故事:原来这就是喜欢
原创: 南城花落

这一篇文章主要是写关于发动西安事变的张学良将军和他的第三任妻子赵四小姐的故事,他们的前半生也许是饱经风雨,但后半生始终是过的平和顺遂。
遇到你之前,我的生活也许是一团糟糕;遇到你之后,似乎所有的不好都可以绝处逢生。
——前言
他们的爱情是在战火的洗礼下成长起来的,可是庆幸的是在后来兵荒马乱的半个多世纪里,他们能够避过纷飞的战火,像平凡夫妻一样活着。
也许在世人眼里,兵变后惨遭囚禁的张学良应该是狼狈不堪的,但他是铁骨铮铮的少帅,对他而言屈服是不可能的。所以从36岁到83岁,整整47年,将近半个世纪,他一直被蒋介石父子软禁在台湾。
发动西安事变之前的少帅,风流倜傥,手握兵权,深受蒋介石的赏识。但狼烟遍地的东北,始终是他心底的牵挂。所以他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兵变这条路,行动之前他可能就已经知道自己之后可能会面临的最糟糕的情况是怎样的,但他还是选择了兵变。
他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在被软禁的半个世纪里,身边一直陪伴着红粉佳人。最初他被软禁在宁波,他的妻子于凤至和赵四小姐轮流陪在他身边,辗转于上海和宁波之间。也许对于凤至来说,这样的陪伴没有什么,因为他们本就是夫妻。可当时赵四小姐对于张学良来说无名无份,她毫无怨言,甘愿陪他一起度过幽禁的日子。
稚子年幼,再加上于凤至的说服,赵四小姐无奈之下只有返回上海陪伴幼子。三年时光辗转过去,本来赵四小姐在上海已经可以安身立命,可是因为张学良需要她的陪伴照料,所以她将幼子托付给密友照顾,只身前往去陪伴他。
从此以后,赵四小姐再也没有离开过她的少帅。与世隔绝的半个世纪里,他们的生活也许很清苦,但至少不需要在为时局担忧。曾经那个富家小姐也洗尽铅华,为了爱人洗手做羹汤,与张学良做乱世中的平凡夫妻。
从满头青丝到苍苍白发,从年少有为到惨遭幽禁,赵四小姐始终陪伴在他身边。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想岁月终究不会辜负他们的。
在少帅夫妇的后半生里,他们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精神上的信仰使他们生活的热情又回来了,没有因为漫长的幽禁岁月而与世脱节。
他们最后的岁月是在美国度过的,赵四小姐长期陪伴着少帅,身体每况愈下,后来不得不戴着氧气罩。
即便是在赵四小姐生前的最后一段时间,她仍是尽心尽力地亲自料理张学良的各种琐事。弥留之际,赵四小姐说:‘‘我服侍他到100岁,我累了,我想我要休息了。’’
这句话令听者为之动容,这对疾病缠身、半生坎坷的老夫妻之间的感情也许早已超越了岁月,是胜似亲人的爱人。
老年丧妻的少帅面对爱人逝世,潸然泪下。
他们的故事很长,整整72年的相守;他们的故事很短,只有一辈子的时间。如果当代人也可以跨越时间与空间的距离,不再浮躁,我想大概也是这样的吧。
第98篇、昔日可以重来吗

谁能够很肯定的说昔日可以重来?一段感情的逝去,就是逝去了,没有什么可以挽回的。有时候就是要处理的果断点,不要做哪些所谓的挣扎,那都是没有用的。
你还记得吗?伟,跟你一起走过的地方,我们相识在一个酷暑炎热的夏天,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们相交,才有后来的相知。但是我发觉都是好景不长啊!每次见面都是以吵架收场的,虽说你我相隔两地,在不同的城市上大学,难得见面的我们总是有摩擦。难道距离真的是我们之间存在的问题吗?难道我们之间真的无法跨越这道障碍吗?伟,你能回答我吗?你能告诉我吗?
现在的我真的好迷茫啊,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还要维持这段感情,但维持下去的结果是我们相濡以沫还是分手?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如何处理我们之间的感情。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了,每天的短信或是电话里问及的都是今天吃什么?课多吗?还有就是今天有什么事情?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感情让我过的很累,难道你没有察觉吗?我们之间的感情淡化了,现在的我们是应该要考虑是不是将这段感情持续下去,在一天的晚上,我提出了分手,“伟,对于分手二字我也不想说出,但是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距离,虽说距离不是问题,但我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感情了,有时候跟你聊天的时候都会给我一种陌生的感觉。”
就在那一夜,我们的聊天变得特别的漫长,有种一语不发的感受。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通话,也是我的不眠之夜,那以后我将你送我的东西我都扔了,我怕当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会想起你的点点滴滴。这样的结局或许是我们最好的决定。
有一天你捧着一束玫瑰花来学校找我,希望能够和好如初,当时我是真的被你感动了,是有种冲动要复合。几天之后的复合换来的还是分手,“伟,你之后一直都是敷衍,对我的电话,短信都是爱理不理,你每天沉迷与网络游戏中,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当时我的心再次受到重伤,我发誓我不会再原谅你了,你的所作所为让我很失望,我原以为我们真的可以重来,你真的会为我有所改变,但现在我觉悟了,我不再犯傻痴痴等你。”
我要做回我自己,错过的就是错过了,没有理由可以再回头,再重来,生命只有一次,更加不可能重来,更何况是爱情这虚无缥缈的东西呢?还是踏实地过好每一天,没有烦恼,没有负担的生活吧!
第99篇、午夜的汽笛

女孩问男孩:“你喜欢我多少?”
男孩想了想,以平静的声音回答说:“就像喜欢午夜的汽笛声那么多。”
少女默默地等着他说下去,一定还有什么话要说的。
“有一天半夜里,我忽然醒来。”他说,“正确的时间不知道,大概是两点或三点吧,但那时是几点并不重要。总之,是半夜里,我独自一个人,没有谁在我旁边。你试想这种情形:四周黑漆漆,什么都看不见,没有一点声音,连时钟的针刻着时间的声音都听不见——也许是时钟停了。而我突然感到自己被隔离在一处遥远的谁也不知道的地方。我体会到在这广大的世界上消失了,没有谁爱我,没有谁跟我说话,没有谁会想到我。即使我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了,也没有谁会发觉吧?就像被装在大铁箱里沉入深海的心情。因为气压,我觉得心脏痛,痛得几乎会撕裂成两半——那种感觉你了解吗?”
少女点点头。大概了解了吧。
少年继续说:“这恐怕是人活着所经历的痛苦的事之一吧,我真的悲伤得要死。不,不是死了也罢,而是就那样下去,箱子里的空气稀薄,事实上真的就会死掉。这不是比喻,是真的。那就在半夜里,一个人独自醒来的感觉,你也了解吧?”
少女默默地点头。少年稍微停顿了一下。
“不过这个时候,我听到远远的地方有汽笛声。那真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汽笛声。铁路到底在哪里,我不知道,就是很远很远。微微的声音,似乎听见了,又似乎听不见,但我知道那是火车的汽笛声,不会错。我在黑暗里静静地聆听着。于是,那汽笛声再一次传到我的耳里。然后,我的心脏不痛了,时钟的针开始移动,铁箱子慢慢浮上海面。这都是缘于那小小的汽笛声的关系,由于那又像听见又像听不见的微微的汽笛声。
“而我爱你,就像那汽笛声一样。”
第100篇、压轴的爱情

几个姐妹聚会时,聊起了一个话题:如果嫁人以后的生活状态还不如现在,那为什么要嫁人呢?是呀,如果两个人不如一个人,何必嫁人!我们都在期待一种压轴的爱情。
记得刚参加工作时,碰到邻居亲戚朋友,总会关切地询问我的终身大事。所有的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我应该有男朋友了,每次我都很不好意思地告诉他们,我还单身呢。常常他们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说女孩子这个年纪,可得抓紧了。转而又笑眯眯地说:要不要替你介绍啊?我哭笑不得。
确认我真的没有男朋友,亲戚圈同事圈朋友圈开始热心起来。他们会把那些不同种类的男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拉出来,其中不乏有潘安之貌的、有体面职业的、有富裕家境的、有良好教育背景的。我从不拒绝这些相亲,无论是酷暑还是寒冬,无论是在大排挡或者星巴克还是在公园。可是无论怎样,总没有我期待的那一种压轴的感觉。
由于成功概率很小,亲戚朋友们也大多灰了心,总是不解地问我到底要什么样的,差不多就成了。我会罗列很多标准。他们会说,你那不是找对象是招聘。记得一个同事曾经劝我说,别太挑了,女孩子过了二十五,每过一天,男人对她的兴趣便少一点。二十七八仍未婚的,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是滞销品,再也别想卖出去。趁自己还有点资本,赶紧嫁人!我不以为然。我觉得不能委屈自己的感觉。
一个闺中女友终于喜欢上了一男人,男人对她很好,是很好的那种,给她买她喜欢的任何东西,有人欺负她,他会把那人揍个半死,我们觉得有这样一个男人的保护是件很惬意的事情。可后来,闺中女友还是选择了离开。
男人千方百计找到我,讲完之后一脸茫然地问我,你说,我哪里做错了?我这么爱她,她为什么就走了呢?
我安静地听完,没办法给这个疑惑的男人一个满意的答案。我们从咖啡店走出来,过马路时男人瞅到一个空当便快步跑到对面向车流这边的我招手说,快啊。我有些无奈地笑了。
我问男人是不是不愿意牵女孩的手。他说,在公园可以,在外面多不好意思啊。我说他过马路时一定比女孩快。他点头说,你怎么知道?我说女孩在刷碗扫地的时候,他一定是悠闲地看着自己的报纸或者DVD。男人摸着头说自己似乎明白了。我说,如果明白了就去挽回吧。
一个阳光午后,我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他很兴奋地告诉我,说女孩又回到了他身边。我问他是怎么做的。他说费了很大力气才约到女孩散步,还专挑路口走,过马路时站在女孩左边,紧紧握住她的手。而且每天给她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早晨买早点给她。我笑了,说你现在明白了吧。男人嘿嘿地说,明白了,明白了,她跟着我,是需要我疼的。
女人,就是女人,是需要一个人来疼的。
终于,我也决定嫁了,在姐妹们的逼供下我终于招供:开始,尽管和他交往了一两年,但从没动过要嫁给他的念头。我的嘴很刁,只吃一家的烧饼夹肉。于是,他每天早上坐两站车买烧饼,再坐五站车来到我家。有天晚上下雨了,他送我到家门口,尽管他浑身透湿,还是把手机荧光灯打开,照着我从容地找到钥匙、开门、进门,并坚持一定要看我进门,一层层地上楼,并且等我扭亮窗前的灯后方才离去。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心里一下子酸酸的,那晚再也没能合眼。到天亮,就决定嫁给他了。
谁是爱情的压轴?不见得是条件最佳或人气最旺的那一个,但他一定得是最能打动女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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