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90后女孩自述:我与“大叔”的幸福生活

闺蜜李楠生于90年代最前端,毕业于某高校,如今在一家不算太大的外贸公司做销售的工作。她算不上是一个绝顶美女,但也长得挺耐看。几年的学业下来,谈过几次小恋爱,却都因为她觉得男方不够成熟、不够稳重、不够体贴等一系列的“毛病”而相继告终。表面上来看李楠在对恋人的要求挺高,但实际上这只是对感情的试水而已。出于矛盾的心理因素,李楠在那些“爱”过的男生中间并没有找到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另一半,这让她无比的忧愁。眼看着身边的好姐妹都屡屡套上砝码在她面前显摆着自己的幸福,而她却总是孤身一人。不是没有人爱,而是在经历过分分合合之后也不再敢去轻易的尝试一段新的恋情。虽然那些被她“试”着去爱的男生们已经成为过去,但是每一段感情都是在她精心的呵护下完成的。别人都说她的情感生活泛滥,可是,谁又知道她那颗因失去后而千疮百孔的心?
李楠口述:
我认为,在20岁之前只要能够把自己的幸福锁定,就证明已经成功的奠定了这一辈子的幸福。在我眼里的幸福就是要有一个最起码比我有主见的老公,凡事在我发现之前都替我考虑好。我并不是一个事业心很强的女人,所以,他至少要给我一个小鸟依人的权利。我乐意做一个家庭主妇,每天我都会在家做好热腾腾的饭菜等着他回来与我共同品尝。当然,我也知道并且深有体会,与也我同龄的男人是达不到这样这样的要求的,所以我不在乎他是否结过婚。只要在与我交往时他的感情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顾虑的,我都可以接受。
我与他是在一次招聘会上认识,因当时他的公司人事部出了点状况,所以由他亲自带阵前来招聘。我因为招聘的人太多,所以被撂在了最后。天快黑了,但依旧很热。许多招聘公司的代表都相继开始收拾遮阳蓬。我看到他,看上去30来岁,一身跋挺的工作服显得他格外的有精神。1米80的个子让太阳与他的距离拉得要比别人都要近那么一截。他那忙碌的身影和一脸汗水,让我不自禁的有想要去帮他一把的冲动。我发誓我并非刻意的去接近他,而是出于人的本能。但是奇怪的是,那么大的招聘会,那么多人的忙碌,我却只有想要帮助他一个人的念头。这让我在事后的很长时间里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搞笑。他对我的第一印象很好,可能是没有见过有哪一个应聘者会主动的去帮助一个专门刁难他们的招聘代表吧。后来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他礼貌的出示了自己的名片,让我有兴趣可以到他的公司去试试。我微笑着答应了,然后简单的做了一下自我介绍然后离去。
后来的日子里,我并没有主动联系他。而是在我得到外贸公司的通行证之后的第一时间通知他。让我感到意外和感动的是,他竟然可以在电话里听出我的声音,并且迅速的说出我的名字。他对我送出祝福,并且教给了我一些简单的入行要领。后来彼此互加了QQ。时间久了,我们便开始问其对方的个人问题。他告诉我,他今年32岁,在26岁时结过婚,但之后便因为性格不合而结束了仅仅半年的婚姻。前妻家里非常有钱,拥有家上千万资产的公司。她也非常能干,因此很少顾家。恋爱时候就在犹豫着双方是否合适,但是考虑到已经从大学开始就建立起来的感情,舍不得就这样放手,因此两个人在众多人的簇拥下勉为其难的走向婚姻的殿堂。可是,虽说已经是组建成了一个家,但丝毫感觉不到家庭的存在。每天除了拖着疲惫的双脚回家倒头就睡外,基本上都没有过正常的沟通和交流。在两个人都将此婚姻视为是一个禁锢两个人精神的时候,默契的起草了离婚协议书。
我相信我的感觉,他虽说已是而立之年,但始终是一个需要人关心的男人。所以,我尽可能的利用我的时间去陪他谈心。偶尔会一起相约着出来看看电影或者喝喝咖啡。我会问一些关于工作上或者是与同事交往需要注意的事情,他都会不厌其烦的为我讲解。和他在一起,我就觉得像是一个被保护的小孩,只要我遇到什么困难,找到他,他就会第一时间为我分担。我们的感情也许就在这些微小的变动中而不断加深,直到后来变得互相都离不开。他说他需要我的开朗与活力,我说我需要他的踏实和稳定。于是,恋爱就在潜移默化中开始。朋友们都说,我们的感情会因为彼此年龄的差距终有一天会不告而终。但我和他却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过,正因为有隔阂,所以才是最佳的互补排挡。他已经过了制造浪漫的年龄,而我却无时无刻的为他制造惊喜。我没有一点阅历来对付社会上的人或事,他却有着丰富的经验为我排忧解难。
因为我的年龄还小,所以并不急着谈婚论嫁。他懂我,他说会等我,即使等到满头白发,只要我不嫌弃他。我依然会是他的第一个,也是最后的一个选择。那时我哭着说:“你个老男人,现在也会说出这样肉麻的话来了。”他温柔的搂着我说:“这都是你教我的。哈哈。”现在我们打算在5年内完婚,也算是对自己和对他的一个交待。毕竟以他的话来说,他的容颜也不能让我拖得太久,会吃不消的。庆幸的是,我和他的家人都没有反对我们的交往,也许这也是我们相信能够一直这样走下去的动力吧。
每一段感情的到来都是上天给予双方的眷顾,因为太在乎所以才会为他(她)倾尽所有。但是,即使处于懵懂的年纪也不能让自己的感情生活太泛滥。幸福有时候是要靠运气的,运气好的就会像李楠一样找到一个疼自己,理解自己的大叔级人物来陪伴,运气不好再加上心态不好者,就难免会因为感情的失利和倍受精神压力的煎熬而拒绝再爱。
经营一段感情就像是经营一家企业,里面的每一个员工都有他独特的性能。所以,在运用之时就必须彻底的了解他是否能够有能力去驾驭你的要求,如果使用错误,那么将会出现事倍功半的效果。感情也是一样,在许多人都忌讳的年龄差距大的传统问题上,在至今还是没有一个很好的定论。不过,这也难怪,每个人的观点不同,因而导致发出的评论亦不相同。但在我的印象中还有那么一个经典的语录可供参考: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简单来说也就是,年龄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去扼杀掉一个爱情的成长。只要感情是真,只要缘份浓厚,只要彼此相爱,大叔与小女子的生活照样可以过得有滋有味。
不过,不管怎样。一个女人不能够因为家庭而丧失对工作的欲望。一个事业心不强,但可以拥有花自己钱的能力的女人可以很好的捆住男人的心。你并不需要为了事业而每日每夜的劳心,但是绝对不能随时随地的伸手跟自己的男人要钱。如果这样,久而久之,男人也会对这种女人产生厌倦,因而出现感情崩裂等现象。所以,年轻的女人跟着大叔生活也必须为生计而学到一技之长,找一份清闲的工作。工资不在于或多或少,只要在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同时,工作上的问题也是与他建立共同语言的主要屏障。
第2篇、我背着男友去开房
文/新浪网友

男友明又换工作了,我跟他不冷不热的过了两年,他对我不错,只是我觉得缺少了点激情,没想到自己会背叛他。
今天晚上是他的生日,以前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过的,但是今天,他跟我说他请了他公司的几个同事及上司在酒店开party。因为他刚过去,想趁此机会跟同事搞好关系。这个世界就是这幺现实,人情和金钱是人类交往的重要桥梁。
今天下班特别晚,下班时间到了,那个主任还叫我做这做那的,害得我比平时晚下班半个多小时。惨了,晚上男友的party不能以迟到,我飞快的跟回家准备。我特别地穿了条新买的草绿色的裙子,很显身材的那种,然后再化了点妆,我不想让男友在同事面前丢脸。说实话,我长得并不差,只要稍微打扮一下不输入电视上某些明星。 时间差不多了,我马上就下去等车。
“快点快点,我要迟到了!” 一路上我不停地催司机。
真倒霉,的士在我火烧眉毛的时候竟然抛锚了,我晕。这里离酒店还有十多里路呢,我不可能走过去呀。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出租车少得可怜,只是偶尔有几部非空车经过。
好不容易来了一辆,车刚停下,我马上的打开车门进去,就在此刻,前冇的坐位也钻进来一个男人。
我对前面那个人吼道:“哎!是我叫的车吧?”
那个男人毫不未弱的说:“你有没有搞错呀,我在你前面拦的车,怎幺会是你叫的呢?”
我也不客气的答道:“明明是我先拦的,你拦的司机怎幺没停下来呀?”
“你懂不懂惯性的原理呀?”
“惯性能跑这幺远吗?”
我们就在车上你一言我一语的吵起来了,的士司机不耐烦的说:“你们谁比较急呀?谁急先送谁?”
“我”我和那个男人异口同声的说。
我低头看了一下表,已经6。55分了,来不及了。
那个男的也看了下手机,听见他低声地说“惨了,迟到了!”
“司机,快一点,到酒店。”我们再一次异口民声的说。
我望了一下他,他也望了一下我,缘分这东西已经在我们的心里扩散开来。
他长得很帅,属于很讨女人喜欢的那种,接着我们开始闲聊天了起来。男人为刚才的事情道歉,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因为我太没礼貌了。我们互相交换了名片,我知道他叫廖天凡,但是没看清楚他在哪间公司上班。闲聊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变到了酒店,我们都争着付的士费,但是司机只收了他的钱。
等我找到男友明的时候,他也在场,当明给我们做介绍的时候,我们的表情都很奇怪,男友问我们是否认识,我们再一次异口同声地说:“不认识!”说完,我们都不敢看对方,我心虚的低下了头。
Party过程中,因为我不喜欢参加类似的活动,我就坐在那里唱歌,天凡凑过来跟我合唱了一首陈奕迅的《痴心绝对》,他的歌唱得特别好。期间,男友明过来叫我陪他的上司喝点酒。我本来就不太会喝酒,几杯下肚,头稍微有点晕,我又坐回沙发上,揉着太阳穴,这时天凡又过来了,问道:
“喝多了吧?女孩子不要喝这幺多酒,对身体不好。这里空气很闷,到外面走动走动会好一点。”
我觉得他很散解人意,不会像明一样老是怪不会应酬,不会喝酒。
他把我领到另一个房间,刚进房间,他就把门反锁了,而且打开了电视机,他用力抱住了我,开始吻我的耳朵,低呤着“我爱你!”我没醉,只是头有一点晕,但是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体内叛逆的因子作崇……情节太俗套。
直到我的电话铃声尖锐的响起来,我们才分开。明的生日party结束后打不到我,便打电话找我,明还在唠叨我的不辞而别,我跟他解释说,我们公司临时打电话过来叫我回去开会,我来不及跟他道别,我等下就回去了。
事情过了几天,什幺事情都没有发生。有一天,我假装漫不经心的问男友:
“你那个叫天凡的同事怎幺样呀?”明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他换女友比换衣服都快。
我的包包里面还放着天凡的名片,只是我一直都不敢打,我没有勇气,万一他记不起我是谁,那我不是……
现在我对明更好了,因为我了解以前刻意追求的爱情的精彩,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的刹那,而平平淡淡才是真。现在不是有句俗话叫:女人是在一夜情后才后悔,而男人则后悔没有发生一夜情。
第3篇、现代爱情故事:奔跑过快的爱情都是耍流氓
姑娘小倩,和男朋友大吵了一架,赌气分手后,晚上独自躺在床上,心也烦,意也乱,就顺手摇一摇手机,一公里以外蹦出一个男人;再一摇,还是这个男人。连续摇了好几把,这个男人就是赖着不走。

等小倩再次晃动手机,一公里外的那个男人发过来一行字:怎么又是你?你先别摇,我摇。小倩立刻回了一行字:你是男人,让我先摇。男人很大度,回:好男不和女斗,你先摇。小倩就觉得这个男人很有趣,就加了好友。
聊了两三天,男人给小倩的感觉,很阳光,很能体贴人,很能善解人意,再看他发过来的图片,长得还挺帅。莫非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天注定?姑娘小倩很快忘掉了前男友留下的痛,喜欢上了手机里的这个男人,甚至有点沾沾自喜。
又聊了几天,彼此都有些相见恨晚的味道。男人的大度和宽容,很快俘获了姑娘的芳心。相约见面的那天晚上,小倩简直是一见倾心,再一次被男人的幽默风趣击垮。之后的几天,男人的爱如潮水一般袭来,姑娘就有些把持不住,乖乖做了男人的俘虏。开了房,也上了床。
如此三番五次以后,姑娘和男人海誓山盟,一个非他不嫁,一个非她不娶。可一个月后的一天,两个人突然因为一件琐事大动肝火。男人一句话都没多说,从此就人间蒸发。
姑娘带着种种困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微信找我,说她到底错在哪里了,为什么对他那么好,他说翻脸就翻脸?男人都这么薄情吗?
我告诉她说,不是因为男人薄情,而是你用情太猛,跑得太快,却没有留意脚下的坈。
无独有偶。前两天,和一个搞婚恋研究的朋友吃饭。他给我说了一个大三女生的爱情故事。姑娘姓李,姑且称为李学妹。
李学妹来自四川,正在读大三。她有一个师哥,是四川的老乡,读大四,马上就要大学毕业。李学妹对这个师哥自始至终,都有好感。从入学的第一天,帮她搬行李,领她去办入学手续,到老乡会的跑前跑后,他对她都是关怀备至。但师哥始终和她保持着一段距离,不说喜欢她,也不说不喜欢她。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三年多。
就在师哥即将远赴深圳实习的前一个月,他突然对李学妹展开了情感攻势,说他这三年多如何如何煎熬,如何如何喜欢她。李学妹招架不住,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而且,没到一个星期,李学妹和师哥就住进了大学城旁边租来的一间民房里,过起了浓情蜜意的同居生活。
一个月后,师哥南下深圳实习,两个人的联系却越来越少,借口不是太忙,就是人多不太方便。后来,干脆就直接挂掉电话。
李学妹才如梦初醒,知道师哥踹了她。为此,她伤心欲绝,差点走了极端。
其实,像李学妹这样的事情,在大学里并不少见。尤其是即将毕业的那些学哥学妹们,为了过一把爱情的瘾,都会在即将离校的前几个月,来一场快如闪电般的爱情。爱的凶猛,退的迅捷。离开的,心满意足;留下的,一身伤痕。
当然,还有比小倩,李学妹更惨的姑娘。
隔壁阿强的单位里,有一个马脸小弟,倚仗自己有车有房,隔三差五地换女朋友。基本上五天开始谈,十天开始恋,一个月左右就能和女友滚床单。滚了几次,过了新鲜劲,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阿强就问他为什么。马脸小弟说,先玩几年再说,等玩腻了再找个好姑娘结婚。阿强撇着嘴对我唠叨,说看他吊儿郎当的样子,就是一个十足的流氓。
惊诧之余,我也只能苦笑。很多梦想嫁得好的姑娘,都是如此被哄上了床。
如今的姑娘太性急,一旦爱上,就快马加鞭,能跑多快就多快;如今的男人太狡猾,一旦发现有机可乘,就直接把爱情扔在了床上。
任何事情,操之过急,都有可能出纰漏,更何况需要精雕细琢、悉心呵护的爱情。汹涌而至的爱情经常来得快,去的也快。比如说闪恋,网恋和一夜晴。真爱不是两三天,细水长流的爱情才能持久保鲜。只可惜,有些姑娘冲动有余,而智慧不足,面对奔袭而至的爱情,常常大包大揽。
英国大文豪莎士比亚曾经说: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男人要想耍流氓,姑娘就要小心提防。别期待顺手拈来的爱情,可以赏心悦目;别幻想萍水相逢的爱情,可以地久天长。即便你对某个男人突然一见倾心,也要把握住爱情的节奏,千万不能用情太猛,跑得太快。否则,你也一定,逃脱不了被流氓的命运。
第4篇、交换

那年他19岁,在阿姨家里度过他惟一的一次南方假期。
她是邻居的女孩。继母对她不好。他第一次见到她。她穿着一条脏脏的白色棉布裙子,脸上有红肿的手指印,满脸泪水却神情冷漠。他蹲在她的面前,他说,你喜欢小狗吗。他把自己捡来的一条白色小狗放在竹篮里给她看。
他说,你笑一笑,我就把它送给你。
他给了她一段快乐温暖的时光。带她去钓鱼.捉蝴蝶,看着她的笑容烂漫无邪。
她生日那天,他带她去逛夜市,送给她一枚红色的蝴蝶发夹。他说,你要相信自己,有一天,你会像一只蝴蝶一样,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一个月后,他动身去北方。在火车站里,她抱着小狗不肯离开。他把头探到车窗外向她挥手。她踮着脚,认真地问他,如果我长大以后,我可不可以嫁你。他微笑着哄她,他说,可以。然后火车驶出了南方的小站,她孤单地跟着火车奔跑,终于追不上。那一年,她8岁。
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开始上班,他没有再到过南方。她始终写信给他。从小学生的稚嫩字体开始。一笔一画地告诉他,她和小狗的生活。他从来不回信,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给她漂亮的卡片。上面写着祝小乖和小蓝健康快乐。小乖是狗的名字,蓝是她的名字。
三年以后,小乖生病死去。她在信里对他说,小乖已经离开我,但我心里的希望还在,虽然我知道我不会有蝴蝶的翅膀,可是一定会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初中毕业的假期,她告诉他她要去北京。他们整整七年没有相见。
他在火车站里等她。从拥护人群里出现的15岁女孩,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黑色的眼睛灼然明亮。
他带她去酒店吃饭,同行的是祺,他的未婚妻。
他陪她去故宫,在幽暗的城墙角落里,他问她,你喜不喜欢祺。她说,祺美丽优雅,是个好女孩。她微笑看着他。
她平静地在北京过了一个星期。准备回南方继续高中学业。临行的前夜,她执意要把自己给他。她取下头上的蝴蝶发夹,浓密漆黑的长发如水倾泻。他说,我3个月以后就要和祺举行婚礼。我不能这样做。她说,请求你。请求你要我。
她的眼泪温暖地掉落在他的手心上。黑暗中,他听见她轻声的询问他,如果你以后离婚,我可不可以嫁你。他在恍惚的激情中,迷糊地说,可以。清晨,她不告而别,独自南下。
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祺两年后去美国读书。准备不久把他也接出去。他辞退了公职,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他把自己的酒吧叫做B1e。他还是不断地收到她的信。她说她很快要毕业了,如果考不上北京的大学,就来北京工作。他说,我过一两年就要走的。她说,没关系,只要还有剩下的时间。
再次见面的时候,她19岁,而他30了。
他们同居了―年。直到他的签证下来,准备出国和祺相聚。他把 B1e留给了她。他说,你可以在北京嫁人。以后我还会回来看你。她说,我会在北京等你。但不嫁人。
她依然写信给他,一封又一封。而他,也依然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美丽的卡片给她。
他一去就是五年。直到和祺离异,事业也开始受挫。他再回国发展。
在Ble门口,看到吧台后的女孩,依然穿一袭简朴的白裙。她看过去苍白而清瘦。她说,你回来了。她淡淡地微笑。可是我生病了。
她的病已经不可治。他陪着她,每日每夜。他读《圣经》给她听。在她睡觉的时候,让她轻轻地握着他的手指。有阳光的日子,他把她抱到病房的阳台上去晒太阳。她说,如果我病好了,我可不可以嫁给你。她的心里依然有希望。他别过脸去,忍着眼泪回答她,可以。
拖了半年左右,她的生命力耗到了尽头。那一天早上,她突然显得似乎好转。她一定要他去买假发。因为化疗,她所有的头发都掉光了。她给自己扎了麻花辫子。那是她童年时的样子。然后她要他把家里的一个丝缎盒子搬到病房。里面有他从她8岁开始寄给她的卡片。每年两张,已经16年。她一张张地抚摸着已经发黄的卡片,和上面模糊不清的字迹。这是他离开她的漫长日子里,她所有的财富。
终于她累了。她躺下来的时候,叫他把红色的蝴蝶发夹别到她的头发上。她问他,如果还有来生,我可不可以嫁你。他轻轻地亲吻她,他说,可以。
他曾经用一条白色的小狗来交换她的笑容。然后她用了一生的等待来交换他无法实现的诺言
第5篇、走了十年去爱你

她爱上他,只是一秒钟。而他爱上她,却是10年以后的事情了。
那时候她的父母都在部队,有着不容忽视的职位,她生下来就被人宠为公主。他是从别的地方借调来的文艺兵,因为出身不良,而被人排斥。他只安静待在自己的屋子里,专心画画。那次她是无意中从他窗前经过,只是淡淡一瞥,便立刻被他吸引了去。她看见他空荡荡的房子里,挤满了人,微笑的人,哭泣的人,悲伤的人,快乐的人,那些逼真的脸部特写,一张张挂在墙上,在冬日清冷的阳光里,有一种异常动人的美与温柔。甚至,他微闭起眼,无声无息地跳起了舞。那是她见过的最不可思议也最浪漫的舞蹈,没有音乐,没有观众,没有掌声,但却是听得见一颗心,在奔放的舞姿里,流畅的呼吸。
她就是从那一刻,爱上他的。只有在一同上台演出的时候,她才有机会,与他肩并着肩,跳欢快的舞蹈。甚至,偶尔有一次,她还拉住了他的手。他的掌心,如此温暖,她多么想永远地停留下去。可这只是一个奢侈的梦想,她还没有来得及温习,梦就碎了。
是她的父亲发现了她神情的恍惚,并很快地查明,她竟是爱上了文工团里出身最劣的他。父亲很郑重地告诫她,不要自找麻烦,否则会连他们一家人也给牵扯进去。她不是不明白,但爱情滋生蔓延的速度太快。甚至,她在得知他很快要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后,她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无论如何,她也要跟着一起去。
当然他还是自己走的。但她瞒过所有人,假扮成火车上的工作人员,在他即将上车的那一刻,将一个装了自己照片的信封,在拥挤的人群里,悄无声息地塞到他的手中。他有一刹那的疑惑,但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她的下一个表情,一群人,就将他挤进了车厢。
但她却是牢牢地记住了他去的那个山村。一年后,她果真寻到了一个时机,是部队征女文艺兵去新疆。征兵的人问她为何要去这样远的地方时,她脱口而出:因为新疆离我认识的一个人最近。她一直坚信,总有一条道路,是通向他的;只要,她能永不停歇地沿着朝向他的方向,执著地走下去。
这一走,便是用了十年的时间。那场劫难结束,他终于得以平反,回到家乡。而她,则在辗转得知他离开邻省后,一秒都没有犹豫,拖了行李箱便飞奔去车站。
她终于成功地将他拦截在了去相亲的路上。他对她只有一张照片的记忆,但她对他,却是深爱了十年。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微笑着松了口气,说,照片上的人,走了十年,终于赶上了你。他在十年后的一秒钟内,就这样被她轻易地俘获。
他们此后在一起,相守了许多个十年。生活改变了许多的东西,但却再也难以改变他们走路的方式,手牵着手,肩并着肩;站定的时候,头,便微微地靠在一起,如一朵饱满温柔的花儿。
只有他们自己才明白,这样一个外人看来美好的瞬间,在时间的磨盘上,曾经被怎样艰辛地打磨,才绽放出今日素朴优雅的姿态。
第6篇、一个苹果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苹果。
一个红透了的苹果。
那时我还小,才上初中,同桌是一个会脸红的男孩子。是的,吵架也脸红——我和他吵过不少架,每次都是他先道歉。我还暗暗觉得,他很有绅士风度。后来老师调整位置,我和他分开了。
一个苹果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骑着车上学,想着一些遥远的事,突然就想起了他。他是上午走的,调到了第三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空空的,就像一间许久没人打扫的房间。来到教室,看见新同桌,一个跟我没说过几句话的男生,不经意间,我就把目光投向了他,他在和他的新同桌谈笑风生。坐到座位上时,我终于吁出一口气,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在这个角度,我看不见他。我的手伸进抽屉里拿书时,碰到一个令人舒服的凉凉的东西——一个苹果。上面贴有一张纸条,写着“送给你”,还有一个笑脸。熟悉的字迹,是他。
我没有一丝微笑,但我觉得我的心里长出了一棵苹果树,然而那个最大最红的苹果,恰好落在了我的手里,它是我的。
我没有把它吃掉,也没有扯下那张纸条,我只是小心地把它放进书包夹层里,带回了家。回到家,我也没有把它吃掉,我只是把它放在书柜上,有纸条的那一面朝外。它是那么红艳圆润,就像一首白朗宁的诗。我看着它,仿佛在这个苹果上读出了字,读出一颗也是那么红艳圆润的心。
我已经不记得那几天是怎么过的。只记得因为角度问题我坐在座位上看不到他,我只有在传本子的时候惊鸿一瞥,他还是那样,会脸红,会一些女生不会的奥数题,会朝着老师傻傻地笑,只是,那只属于我们俩的吵架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一次次短暂回头中,我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心跳。
每天回家,我都会朝着那一个苹果说话,苹果恐怕也听厌了吧?小女孩的琐碎,小女孩的心事。然而苹果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散发着清香,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就像一个银碗,盛着米粒一样的秘密。渐渐地,每次我从水果摊路过,看见苹果,我都会想起他,想起他灿烂的笑容,想起他吵架时脸红的样子。简简单单,就像一个苹果。
苹果开始溃烂时,我不知所措。苹果溃烂的地方开始流水,我知道,那是苹果酒。闻着阵阵酒香,我仍然没有把它扔掉。
苹果彻底腐败时,我留下了那张纸条,只是上面已经有了斑斑痕迹,那是一个苹果留给世界的脚印。那天我路过水果摊,买了一个苹果,把纸条贴在上面,就像原来那样。然而,我知道,纸条还是原来的纸条,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苹果,已经不是原来的苹果了。
我一直坚持那个习惯,等苹果腐烂时,再去买一个,贴上纸条,放在书柜上。直到初中毕业。我拿着毕业联系簿找他,他愣了一下,还是写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然而,在寄语那栏里,他只写了“一路顺风”。
回了家,我望着苹果,流了一滴泪。
我现在还记得那滴泪落在地上的声音,虽然我已经是大学生了,我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他,也没有再为他买一个又一个的苹果,因为我知道,处理一个苹果最好的方法,就是吃掉它。
第7篇、锦衣不夜行

杨丽萍带着她的《云南映像》到这个城市来的时候正是新年将近,亚红也从南京回来,打电话告诉我说买了两张票,她要穿那件南京云锦外衣去看杨丽萍的舞,算是给当天的观众“锦上添花”。
为了不给她这件“江宁织造”出品的锦衣有夜行的遗憾,她嘱我晚餐订了湖边的“在水一方”,她要带亲戚过来。
八点一刻亚红准时出现,手里牵着个八九岁的女孩,身后一对衣着朴实的中年夫妻,亚红指着那男人说:我哥。拉过女人:我嫂子。揽过女孩:我侄女。那对夫妻掩饰着内心的惶惑对我点头,迟疑不决自己该不该坐下,小女孩也是神情怯怯的。
亚红不停地给哥嫂布菜,让他们多吃。挨着女孩说了不少话,问她上几年级,喜欢不喜欢学校。成绩好不好等等。女孩炯炯地盯着四周的一切看,渐渐地话多了,女孩说:姑,这里很好看。亚红抚着她的头发:你将来可以常来。这里的大学很有名,你要努力,姑在家里等你。
那顿饭吃了很久,饭后送他们一家回招待所。风很大,天气更加寒冷,亚红脱下自己那件昂贵的云锦外衣披在女孩身上。
那天我们没去看扬丽萍,换了家酒吧聊天。亚红不说话,默默地喝着酒,三杯之后才红着眼对我说:那人不是我哥,是我中学的语文老师,是他。
我愣住了。
我知道他,亚红的初恋。
那时的亚红是高中一年级学生,他是刚刚从外校调到县重点中学的语文老师,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白皙、清瘦、文弱,穿一件天蓝色上衣,晴空万里的颜色,他站在讲台上的样子很诗意。亚虹就在他开口说第一句话时爱上了他,他也爱这个聪慧灵气的女学生——这当然不被允许。于是亚红被父母送到了城里姨妈家,他去了更偏的乡村,生活艰难,初时亚红给他写信,托同学辗转交给他,那么执迷不悟地写了一封又一封,他却一封信也没回。亚红高三那年听说他结婚,痛哭一场后发奋读书,大学第一年就听说他有了女儿,生活愈加贫穷。
去年他因工作终于调回小县城,他的妻女说想去大城市看看,他想起了她所在的城市,拿着辗转得来的号码,在新年,临近的时候携妻女来到这里,却又不打算去找她。他们在城里一家地下室的招待所住了三天,逛了公园、商店,还看了一场电影,踏在厚厚的宝蓝色地毯上看银幕上聚光成影,他想那是她的生活,离他很遥远,但是很好。于是心安,他想他应该回家了。从电影院出来,他一个人去买回程的车票,走在街上看着这个有她的城市,看见路边的电话亭突然就想给她打个电话。
亚红下楼时接到电话,声音很陌生,当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时,她的脑子像被当头一击,藏在角落尘封的往事被击打出来。她这么多年都没想到过他,她原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了初恋情人的脸,但回忆却带她翻越青葱的群山,那些前尘往事都回来了。
他只是怯意,喃喃地说只是给她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可她不让他挂断电话,自己驱车在那条街上一个电话亭一个电话亭找,终于在街头拐角处看到他。看到他的一瞬,她倏地坠下泪来——他穿着单薄的衣裳在昏黄的街灯下站着,双手抱臂抵御刺骨的寒风,他的脸在灯光下是深褐色,上面沟壑纵横,头发也变得花白,他还不到四十岁。她在车上泪水滔滔。
他是谦卑和不安的,连连说实在不想打扰她只想听听她的声音。她却说你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亲人,坚持要请他们吃饭。
她在席间看着当年的情人和他的妻,他们小声地说话,局促不安,带着谦卑的笑。只有小女孩渐渐没有了先前的拘束,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一声声叫她“姑”,把她的心叫得酸楚。
我说你可以送孩子别的,那件云锦外衣对她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亚红说,我只是想留一点什么给他那贫穷的弦子,让她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许多美好的、如花似锦的东西,种一点美好的希望在她心里,如此,才不算锦衣夜行。
第8篇、一寸法师
很早很早以前,有一位老爷爷和老大娘。他们没儿没女,因此十分盼望得个小孩,盼呀盼的,每天早晚,向神仙祷告:“请神仙赐给我们一个小孩,即使是还没有指头大的小孩也好。”

结果过了一段时间,真的生下一个身长却只有一寸的小男孩。虽然这么矮小,但总归是个小孩呀,老两口儿爱如掌上明珠,精心抚养。这个小孩虽然很聪明,却老也不见长,因为孩子是在神前求来的,附近的大人们,都管他叫作一寸法师;儿童们也嘲笑他作小不点儿。
有一天,一寸法师想到京城去见见世面,就对他父母说:“爸爸、妈妈,请给我几天假。”
他父母听他说,吃了一惊,问道:“你想干什么呀?”
“我想自己出去闯一闯,天地之大,还怕没有我生存的地方?从今以后,我想上京城去见识见识,开开眼界,学点东西,将来当个有本事的人。”
“是呀,是呀!”老两口儿虽然放心不下,但想到一寸法师是这般聪明伶俐,也就立刻答应了。于是,一寸法师带上一只木碗和一双筷子。他把饭碗扣在头上当草帽戴,把筷子当作手杖来拄着;还带上一根绣花针,用麦秆作鞘,把小针刀套在麦秆鞘里,挂在腰上。他是个很孝顺又有志气的孩子,流着眼泪对父母说了声:“那么,我走了!”就往外走。走了不远,遇见一只蚂蚁,因为他听人说过,沿着河往下游去就能到京城,一寸法师问蚂蚁道:
“蚂蚁大哥,蚂蚁大哥,去河边怎么走?”
蚂蚁回答:“穿过蒲公英小巷,走到笔头菜路的尽头就到了。
他往前走不远,就看见了蒲公英开花的地方,从那里进小巷再往前走,果然矗立着笔头菜,那儿还流着一条大河。一寸法师赶紧摘下了一直当草帽戴的木碗,这一回把木碗浮在水面上当船坐,拿两只筷子当作桨来划去。
一寸法师刚一登上船,木碗船就漂流开了,像箭一般飞快地前进,时而骨碌骨碌地打转转,时而随波摇晃,一直向下游流去。漂流的树枝时而差点儿碰着他的木碗船,他立即用筷子当作桨,一划就闪开了。有一回,有条大鱼游来,几乎把木碗船弄翻了,幸而用这支筷桨好不容易才拨转船头,防止了一场事故。
漂着漂着,水越流越慢,不一会儿船就靠了岸,终于到京城一上岸,他又把木碗船当草帽戴,把筷桨当作拐杖用,把小针刀插在腰上。于是,法师首先去拜访京城的大臣。法师来到大臣的高宅大院的门口,就高声叫唤:“劳驾!门上哪位在?家中有人吗?”
看门人答应:“这就来。”走出来一看,门口一个人也没有,他觉得很奇怪,又走进去了,又有声音说:“有人吗?劳驾!”
他又出来一看,还是一个人也没有。他又退回去,又有声音叫。他更觉得奇怪了,就又出去,看门人挪动高齿木屐一看,原来法师站在高齿木屐的屐齿之间呢。他看见法师从木屐底下走了出来,惊得目瞪口呆。
“我是一寸法师,到京城来想学点本领,请把我收为侯爷的家将吧!”
经他这么一说,看门人立即跑到大臣面前报告:“现在大门口来了一个名叫一寸法师的奇怪小孩,他说他情愿作侯爷的家将。他头戴木碗帽,手执筷杖,腰间别着一根针作宝刀。他的个子只有小指头那么丁点大。”
“哦!”大臣听了,觉得很惊奇。“这可是少见的小孩子,带进来看!”
于是,看门人对一寸法师说:“侯爷有请,请进来!”说着把一寸法师捏起放在手心上,带到大臣面前;大臣也用手掌接过来,看见他身材虽小,却是器字轩昂,拿到眼前问:“你就是一寸法师吗?”
一寸法师回答:“是呀!您是侯爷吗?初次谒见大人,请您收容我做您的家将吧!”说着他在大臣的掌心上下跪行礼。大家看了,都十分佩服。特别是大臣本人,见他谈吐不凡,很懂礼貌,更是觉得一寸法师又好玩,又可爱,爱得不忍释手。
“好的,好的,一寸法师,我已把你留下,接纳你为我的家将啦。”
“是,感谢侯爷大人!”法师又在大臣的掌上磕头行礼,大家更是佩服。
这时大臣问道:“喂,一寸法师,你能做什么?”
一寸法师回答说:“我什么都行。”
“那么你在这儿跳个舞看。”
于是,一寸法师在大臣的掌上跳了个《掌上舞》。从此他的名声大振,不仅是府上的人们,就连大臣的亲戚朋友,以及周围近邻也都知道了。这真是精湛娴熟、饶有风趣的舞蹈,仅仅这么一跳法师就成了大臣家的红人,谁都想把他留在自己身边;大臣的小姐尤其喜欢他,亲昵地叫他“法师,法师”
的。
在小姐的桌子上,搭起了一个玩具般的小屋,供法师起居生活。姑娘看书时,他就给她一页一页地翻书,要么就在砚台边上像走钢丝那样走着玩,而且几乎每天都陪小姐上清水寺的观音菩萨处参拜。要是跟在小姐后面走,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或马踩着,还得随时随地预防猫或狗咬。所以小姐经常把他装在和服的袖兜里,或者藏在腰带结口里。
有一天,他躲进小姐的腰带结口里跟着出去,给观音菩萨上香。半路上遇着三只鬼,正瞧着他们,鬼鬼祟祟地在说些什么。一寸法师想:这是不寻常的事,其中必有缘故。想到这里,他告诉姑娘一声,立即从腰带里跳下来,朝着鬼跑去。因为他个子小,鬼一点也没有发觉,还一面指着姑娘的方向,一面议论着。有一只鬼说:“咱们把那儿经过的小姐和她带着的一寸法师抓走,好不好?”
另一只鬼说:“可是看不见一寸法师呀!”
第三只鬼说:“嗯,他是个像豆粒那么小的孩子,藏在小姐身上的什么地方呢?不是袖兜里就是怀里。”三只鬼如此这般谈着。
一寸法师听到这里,把插在腰间的针刀从麦秆鞘里拔出来。刚好有一只鬼弯起胳膊枕着脑袋,躺在地上谈话,法师呀的一声,把刀扎进这只鬼的大眼睛里。这只鬼还以为是什么虫子飞到自己眼前来了,痛得狂嗥惨叫,连忙用两只手捂住眼睛。另外两只鬼看到伙伴这个样子就问道:“怎么啦?怎么回事?”说着他们弯下腰,细看被刺伤眼的鬼的脸孔。
正在这时,一寸法师又跳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另外两只鬼的四颗眼珠,喳喳喳喳地连扎了四针。鬼实在招架不住,虽然他们力大无比,但眼睛看不见,什么也干不成,只好挥舞着手,用脚乱踢,向空中瞎扑一气。
到后来甚至互相间又踢又打。有一个鬼嚎叫“哎呀!受不了,不得了!”另一只鬼说:“逃跑吧,逃跑吧!”三只鬼嚷着:“快跑,快跑!”你东我西地,捂住瞎眼;拼命奔逃。
鬼逃跑以后,一寸法师发现有一把木槌子掉在地上,这叫做万能木槌,是鬼忘掉的宝物。用这槌子一敲,要什么就长出来什么,这东西对人来说太有用了。由于鬼慌慌张张逃跑,竟把它忘掉了。一寸法师捡起它来,拿到姑娘跟前给她看。姑娘看了,说道:“一寸法师,这是万能木槌。用它一敲,要钱有钱,要米有米,想要什么就长出来什么!”
一寸法师却回答道:“我不要钱,也不要米,只要我的个子快快长大!”
于是,姑娘拿着小槌一面敲,一面说:“长!长!一寸法师快快长!”
在这魔槌敲响声中,一寸法师的身材,眼看着就长了好几寸,小姐惊喜地把魔槌连敲了几下,一寸法师便长得和平常人一样高,成为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了。于是,法师娶了小姐,把老爷爷老大娘也接到京城,一生过着安安乐乐的日子。
第9篇、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当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
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第10篇、提来米苏之恋

女生版
我想我只是这个学校里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我从来不穿淑女的裙子、性感的靴子。我只穿黑色的衣服和牛仔。走路的时候也不会左顾右盼。低头,直视,是我的一贯姿态。惟一不同的是我的睫毛是蓝色的。
我欣赏学校里独来独往的女生。每次和这样的女生擦肩而过,我会在心里轻声对自己说:你看,这是和你一样坚持的人。坚持一种疏离的状态。疏离并不代表孤寂。
于是,我坚持每天都赶5点钟的地铁回家。因为那个时候的人最多,我可以随便看自己喜欢看的面孔,不需要掩饰。
也习惯在等待的时候站在柱子的后面。因为害怕当呼啸的地铁开过来的时候,会有人从背后把我一把推下去。上车的一刹那,又会幻想我的脚尖被卡在了门外面怎么也拔不出来的情景。这种无端的幻想,是我每天都在继续的游戏,并且感到快乐。
最近地铁口新开了一家蛋糕店,叫KISS·N BAKE,卖一些小且贵的点心。我喜欢站在柜台前仔细观察每块蛋糕的色泽和花纹,看师傅在透明的玻璃后面现场制作。然后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一瓶百事可乐,去乘坐地铁。经常看的一种小点心叫提来米苏,是来自意大利的奶酪,是咖啡的贴心小点心。我是对咖啡过敏的人,却极爱它的名字,提来米苏,读出口就充满了爱情幻想的香气。偏就只有这个小东西上用巧克力写着花体的LOVE,我为它怦然心动。
星期一天气大雾
不知道为什么,冬天也会下这么大的雾,马上就是圣诞节了,班里给我下了制作板报的任务。该死,赶到地铁已经6点30分了。我还是去了,照例停留了5分钟。今天师傅没有做新的花式。到对面便利店买可乐,搭地铁。
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好,今天的时间稍晚,人不多,好看的人更少。车马上要开的时候,冲进来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又高又瘦。我很少见男生把头发梳得这样的整洁。他穿乔丹的鞋子,Fox的草绿裤子。全都是我喜欢的牌子。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拎着蛋糕店的盒子。那种小小的尺寸大概只能装进一块提来米苏,我恨不得走过去问清楚。
他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是诺基亚,黑色的8850,我想那块提来米苏一定是他送给他心爱的女孩的,现在他一定是在发信息给她,真是甜蜜的人。他下车的时候向我这边若有若无地望了一眼,我看清了他的脸,是个帅气的男孩。
星期二天气依旧是大雾
倒霉的天气,倒霉的我。放学后又被拉去做学校的演出彩排。看了一堆面目全非的人,我力气全无。赶到地铁看看手表,6点30分,和昨天一样的时间。先跑去蛋糕店吸收能量5分钟,买可乐,搭地铁。
车要开的时候,竟然又是他跑上来,手里提的还是蛋糕店的盒子。他依旧站在昨天的位置,而我也一样。他继续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我把自己裹在厚厚的毛围巾里。今天我不知道他下车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因为我开始生自己的气。我对这个男生无端的幻想开始膨胀……
我变得小气,不能容忍见到他把我喜欢的提来米苏送给别人的样子。
星期三雾
今天没有被缠住,可我还是磨蹭到6点30分才到了地铁口。
来的次数多了,连售货小姐都认得我。她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不再问我要什么的问题。喜欢这家店也是因为喜欢这种并不询问的状态。我最怕去百货公司,因为听到最多的就是:您需要什么?
我冲她微笑,发现柜台里多了一种点心,是个微型的水果蛋糕。而我的提来米苏正好好地躺在第二排的位置上。忽然一个男声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极具磁性。提来米苏这个词,我每天都会自己念给自己听无数次,今天是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见这个我深爱的单词。
我转过头去看,竟然是他,我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想法,果然,他买的是提来米苏。我用了“竟然”两个字之后,想了想又觉得有错误。我难道不是故意拖延到6点30分,就为了能够再见到他吗?他向我笑了笑,我迅速低下头,装作没看见。然后,买可乐,又和他搭了同一班地铁。这次,他站在我身边,只有0.01米的距离:我几乎能清楚地闻到他身上CK BE香水的味道。心跳过速,我怀疑我的耳朵一定被烧得通红。车厢里很静很静,连翻报纸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在这片寂静里的时候,我听见他很清晰地说:“你用J·adore?”这个厉害的男人连我用的香水都闻得出来。我这次抬头看了看他的眼睛,是深深的黑色。我镇静地说:“你用的CK BE。”说完便转过头去不看他。没有继续对话,彼此都有遇到对手的感觉。
要下车的时候,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伸出手接过来。小小的蓝色便笺,被我紧紧地攥在手心里,都是汗水。他走后我打开来看,是一个手机的号码。我想是属于黑色的诺基亚8850。
星期四晴
终于放晴的天气一时让我无法适应,太久不见的阳光下,我怀疑起这几天经历的真实性。最不幸的是——我弄丢了那张纸条。我依然6点20分去蛋糕店,5分钟后搭乘地铁。没有他。
真的是我做的一场梦吧!其实也很好,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感情也一定很好,不然他不会买提来米苏给她。虽然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我是因为这小小的、被他拎在手中的提来米苏而喜欢上他的。我们是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人,尽管彼此一下就能闻出彼此香水的牌子。一个手机号码不能代表什么,尽管是我喜欢的黑色诺基亚8850。
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晴
我每天都在6点30分跑去搭地铁,却没再见过他。这个世界太大了,我们曾经的缘分已经耗尽,现在连惟一的线索都被遗失,我连字都懒得再写一个。
星期一晴
我去穿了耳洞。左面两个,右面1个,一共是3个。为了纪念我3天就消失的爱情。很疼。我为了安慰自己,打车回家。
星期二晴
我生病了,这个城市现在流行的疼痛叫感冒。我躺在家里一直睡。
男生版
我是这个城市里的SOHO(在家办公)一族,单身,专门在家里用计算机帮人做室内效果图,不是经常出门,只要出门,我就喜欢搭乘地铁。
星期一雾
今天交图的公司离地铁很近。我还注意到了有一家新开的蛋糕店,里面有我喜欢的提来米苏,可以买回去配着咖啡一起吃。
冲进地铁的时候,我看见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子,黑色的外套,又长又直的头发,双手上有洗不掉的油彩,还戴了很多的手链。我看她的时候,她一直在盯着我的提来米苏猛看,眼睫毛是蓝色的。本来还想多看她几眼,却被公司里朋友发来的短信息打断。他说今天的图纸完全没有问题,明天就把钱汇到我的账户里。我又回给他一些客气话。要下车的时候,我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她应该还是学生,眉目间却有深深的坚持。她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却让人忍不住想去宠爱她。
她若有若无地看向我,我听见自己的心怦怦跳动的声音。
星期二雾
我很早就来了,先买了一个提来米苏,拎在手里,找了个不明显的角落等她来。6点30分她来了,在蛋糕店里转了5分钟,然后去对面的便利店里买可乐,搭地铁。我跟着她进了同一个车门,我看见她眼睛微微好奇地睁大。
我转过身,背对她。玻璃窗上她的身影,让我如此着迷,我拿出手机发短信给朋友,让他们请我吃饭,因为我找到了我喜欢的人。发过消息后,我仔细地看她,她仿佛在和谁生气,死命地盯着自己的鞋子,始终没有抬起头。
那好吧,如果明天她还是准时出现的话,我就要留给她我的手机号码。
星期三雾
6点30分,我准时去了那个叫做KISS·N BAKE的蛋糕店。果然,她在。
她在仔细地看新出的水果蛋糕,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于是,我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她猛地转头看我。我冲她微笑,她却害羞地低下头走了出去。真是可爱的女孩!我们依旧搭同一班地铁。
这次,我站在她的旁边,仅仅0.01米的距离。我闻到她身上的J·adore的香味。我忍不住问她的时候,车上非常安静。我感觉心脏跳动得厉害。她没有正面回答,却说:你用的是CK BE。真是厉害的对手,她竟然能闻出来我用的香水牌子。下车的时候,我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在纸上给她。她伸出手来接的时候,我看见她白皙的双手和红红的耳朵。我想,她也应该挺喜欢我。
星期四晴
适合情人一起出去玩的天气,她没有电话给我。而我也因为赶一个设计而无法去赴6点30分的约会。我想,我是应该给这个女孩考虑的时间。我很安心地等待。
星期五晴
一个电话也没有,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工作的时候看了手机无数次,它好好的,并没有坏掉。
星期六星期日大概是晴
我熬了两个通宵,然后睡了两天,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但是有一点我能够肯定,她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星期一晴
我6点30分去买了个提来米苏,然后去乘地铁。没有看见她,心情沮丧。她难道一点都没有喜欢上我,所以不理这个电话号码吗?
星期二晴(也是大概)
因为我病了,感冒!懒得再写字。
提来米苏版
男生和女生的病都好了。女生以前总觉得美好的东西是碰不得的。可这次她终于决定要去吃一次提来米苏,作为对她没有结尾的爱情的悼念。
男生也决定最后再去那个地方买一个提来米苏,如果这次再没有遇到她也就真的算了。
6点30分,准时。她微笑着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忽然听见很熟悉的一个男声说:“我也要一个。”
第11篇、将军的忠诚

眼泪不是表达爱情的惟一方式,而忠诚是爱情最好的证明.
在那一刹那,他被她吸引住了。用中国话说是一见钟情。
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困惑:他怎么会爱上她?她是个军人的遗孀,长相更是普普通通,还带着两个孩子。而他是一位威名远扬的将军,英俊潇洒。他的副官感慨地说:“世界上最美丽的少女才配得上将军啊!怎么一个色衰妇人就能把他迷住?”连她自己都不相信,大名鼎鼎的将军会爱上她。她说:“如果你是同情我,那请你走开,我不需要同情。”将军很郑重地向她行了一个军礼,然后拔出腰间的佩枪,让枪口对着自己的脑袋说:“如果我背叛了你,就让我死在自己的枪口下。”
不久,两人结婚了。因为战争,两个人离多聚少。将军对她说:“等我赢得这场战争,我就会每时每刻陪在你身边,守护我们的爱情。”然而,爱情与战争一样残酷。
一天,她在海边散步时,不知道是什么虫子咬了她的脚,她的脚先是钻心般地痛,很快就肿了起来。将军闻讯后,赶到她身边。这时,病毒早已在她全身蔓延,败血症使她病人膏肓。将军变得沉默,紧紧地抱着她。
在她的葬礼上,将军没有眼泪,只是久久地行了一个军礼。这个时候,更多的人怀疑他对妻子的感情。如果他真的爱她,为什么没有一滴眼泪,甚至脸上都没有一丝悲伤的神情呢?
战争结束,他用自己不朽的功勋赢得了一切,荣誉、地位、金钱和世人的敬仰,当然还有无数女性的爱慕之情,但是,将军不为所动。许多关心他的人纷纷为他介绍对象,他都婉言谢绝了。
连英国首相想做他的月下老人都未能如愿。首相劝他:“蒙哥马利将军,你为整个英吉利贡献了一切,整个英吉利都不希望你的后半生是孤独的。”
他严肃地说:“作为一个军人,我永远忠于自己的祖国,作为一个男人,我永远不会背叛爱情。”这一次,首相向他郑重地敬了个军礼。
多年以后,蒙哥马利在自传中提到自己生命中那一段惟一又短暂的爱情,在谈起妻子的去世时,将军写道:“眼泪不是表达爱情的惟一方式,而忠诚是爱情最好的证明。 爱上一个女人就不能再爱上另一个女人,就像我手中的枪,只能有―个准星。”
第12篇、宝贝,在去天堂的路上等我

南方的十月虽然没有北方那么冷,但晚上也是很凉的,尤其是今天,白天刮了风,今晚特别冷。
有一个女孩,她在一家广场里上班,每天晚上下班很晚,回家的道路也很黑。有一次她和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正走着走着,没想到一不小心被一个什么东西绊倒了,她站起正要走,突然有个人咳嗽一声,把女孩吓坏了。女孩推起自行车就跑,女孩跑了有一两米远,又慢慢的停下来了,站在原地没动,她想想,还是回头了。她看到一个男孩躺在地上,她慢慢的走近男孩身边。“喂!喂!你怎么啦?”女孩轻轻的推了男孩一下叫道。男孩没回应,后来女孩打120。救护车到了,她正要离开,被护士叫回去,她没说什么就和救护车一起回医院了。但是没想到,还没到医院男孩就醒了。醒来和正常人没两样,当时男孩就要下车,护士没办法,只好让他们下了车。
就这样两个人走在路上一句话没有。走到了一个岔路口他们要分开了,男孩说:“谢谢你!”女孩说:“哦,不用。”男孩愣了好久,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出来,说:“留个联系方式吧。”女孩笑了。说:“你有笔吗?喂!”男孩没反应过来。女孩又说:“你有笔吗”“有!有!给。”男孩看着女孩,都看傻了。“呵呵!给,这是我电话。”女孩笑着说。“圆圆,呵呵。”男孩也笑了笑,女孩问“笑什么?”“没!没!这个名字好听!男孩说。”“好了,我该回家了。”女孩说着就要走“哦,我送你吧。圆圆。”男孩有些不舍的说。“不用,我一会就到了。”说完女孩就走了。
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男孩心想:如果自己当年不碰那玩意儿,现在该多好啊,男孩回去之后再也没在那个地方出现过。而那个女孩在到处的在寻找他,最终女孩还是没找到那个男孩。
时间过的很快,一年过去了,某一天女孩和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女孩到了上班的大门口停下了,大门口围着很多的人。她也走了过去。一看,女孩惊呆了。是那个男孩!他睡在了大街上,身体冻的直发抖,女孩要送他去医院,他死活不肯去。后来女孩没办法,叫同事帮她请一天假,女孩把送男孩回了家。
女孩打开门一看,刺鼻的烟味和酒味让女孩受不了。男孩家里乱的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到处都是垃圾,女孩就像在自己家一样,二话不说就收拾起来了。没过一会男孩清醒了。问:“我是怎么回来的?”男孩看了一下,家里好干净,自己都快不认识了。“哦,我在你口袋里找出你住址的。”男孩看着女孩,就这样看着。突然男孩从后面抱住女孩的腰,女孩默认了。女孩说:“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男孩把嘴巴靠近女孩耳边说:“我姓柒,柒晓东。”就这样抱着女孩。“圆圆做我女朋友吧。”女孩没有回答他,就匆匆的跑了。他没有追出去,而是坐在沙发上,责怪自己刚才的冲动,自己身无分文怎么养活人家。
没过一会圆圆提着两大包吃的东西过来了,看着他说:“喂!你怎么不帮我啊?”他连忙从沙发上起来帮她接过手里的东西。那天两个人很开心的度过了一天。天渐渐的黑了,她想回家了。男孩还是忍不住的说:“你做我女朋友吧!”女孩笑了,说:“傻瓜现在不是吗?!!”他高兴极了,抱着女孩转了好久,然后大喊“我有女朋友了!我有女朋友了!!”等他把女孩放下后,女孩笑着说:“傻瓜!!老公送我回家好吗?”男孩问:“啊!你刚才叫什么?”女孩调皮的说:“柒晓东送我回家啊!”“不是这句。”男孩坏坏的说“你坏!呵呵!“然后女孩跑了。跑出了大门又回过头来说:“喂!你真的不送我回家啊?”男孩这才反应过来说:“哦,哦,送!当然送!
”
男孩把女孩送回家,,刚一回家那个又发了。他整个身体在地上滚来滚落去,看样子很难受,他一直在坚持,不想碰那个,实在忍不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白色物体,放进嘴里,没过一会他正常了。
他没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家里的东西很快就吃光了。这天他手机响了,一条信息:老公有时间么,今天我休息陪我我出去玩。当时柒晓东高兴坏了,急忙回信息。。。。。
男孩急匆匆的赶到,只听女孩笑着说:“呦!你第一次就迟到,罚你!”“怎么罚?”男孩问。“罚你给我推车。”“好!”柒晓东接受惩罚。女孩笑了,他们很开心。晚上男孩把女孩带回他家去了,到家男孩就忙碌起来,给女孩铺床,给女孩打洗脸水,女孩看到这一幕泪在眼边打转,她心里想:他一定是个好男人。给女孩盖好被子后男孩说:“宝贝晚安。”男孩就回他自己房间了。
圆圆睡到半夜,听见柒晓东房间有声音就过去看了一下,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一个大男人缩成一团在地上滚。圆圆想靠近他,可他不让。看着他那么痛苦,最后她还是走了上去,刚靠近他,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把手抓了过去,就感觉手上一阵巨痛难忍,他就像是一条疯狗似的,狠狠的咬女孩的手。女孩什么也没说,一直忍着,任由他这么咬着。他渐渐的安静了下来。慢慢的他睡着了,女孩把男孩头小心翼翼的放在自己腿上,女孩就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女孩也睡着了。
天亮了,男孩清醒了,看到女孩手上深深的牙齿印,男孩彻底的崩溃了,他哭了,用手不停的抽着自己的脸。女孩醒了,女孩抱着男孩痛哭。“你怎么了?可以告诉我吗?可以吗??”男孩用手察干女孩眼角的泪,男孩说:“有一次我和朋友带我去酒吧,他们在我酒杯里放了毒品。我不知道,我喝了下去,整个人感觉很轻松,就像自己要飘起了一样,后来我就离不开它了。每个月的工资都投了进去。现在没有工作也没有钱在去买了,每次发作的时候自己都会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家里。发作时是没有理智的。就像是一条疯狗似的乱咬、乱砸东西、厉害了还自伤。”女孩听完趴在他怀里。男孩拿起女孩的手,在他拿起的那一瞬间男孩又一次落泪了。
后来有女孩调理男孩的生活,他发作的次数也减少了,虽然是减少了,可还是会发作。有一次,他再次发作了,这次比每次都厉害。他跪在女孩面前,男孩求女孩去帮他买白粉,女孩身上也没有钱,可她看着自己最爱的人这么痛苦,她还是去了,女孩跪在了那个卖白粉的老板面前恳求他能施舍一点点,可人家认的是钱。老板正要离开。她说出一句话:“如果我用身体去换呢?”老板笑了,点了一下头。他们进了一间房间……
女孩拿到白粉飞快的跑到了男孩身边,女孩轻轻的吻了一下的额头,女孩离开了。回到家,不停的用水冲洗着自己,自己觉得总是很脏。后来她想起一句谣言,谣言说:只有用全身的血来洗自己才能洗的干净。于是她放满浴缸的水,用刀在手上滑了一下,把手放进了浴缸里……一会她的嘴唇变白了,浴缸里的水却红了。她明白了这不是谣言,人死了就干净了,死了就不用去想了。
当母亲打开卫生间门时,圆圆早已不在这个世间了。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柒晓东耳朵里。圆圆的后事刚完,第二天,柒晓东他家门口挤满了人,家里躺着一具尸体,正是柒晓东。他身上放着一张纸。就几个个字:宝贝,在天堂的路上等我,没有我你会迷路的,没有我你会感到孤单的,等我……
第13篇、真的,我爱你,单恋
在别人眼中,你是很多人迷恋的对象,在我眼中,你是万人迷,但我,却只能站在你被人捧得高高的舞台外围外默默地看着你。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你最好的男性朋友,2年多的时间,从普通,成为挚友,然后......没有然后了。
你的生活总是被很多人围在中间,而我,却不清楚我是不是那一群人的其中一个.........
在高一的时候,我第一次见你是在篮球场上,你那叛逆的染发令人注目,你那冷酷的表情令我不屑一顾,在那时,你在学校已经有不少的人气。
到了高二分班,意外般,你和我分到了同一班上,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也没想知道,或许很多人对你都很在乎,但我却毫无反应,你那染色的头发,或许因为我家庭的原因,我对你感到了一丝莫名的厌恶.......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记得我们第一句话是在Q上说的,从那时开始,我和你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对你也越来越了解,后来,我们第一次出去看了我们的第一场电影,这也是我一次和女生单独去看电影,看上去好像这都是所有爱情的开始,不过,事情并没有像平常剧情的那样发展,后来我们看了好多次电影,到现在,我们每一次看的电影票根我基本都留着,其中有2场的票根我弄丢了,我郁闷了好长时间。高二,我对你没有意外般有了感觉,但我人有点自卑,而且因为你的相貌,你的人气,我可以夸张地说--没敢高攀你,还有那时,我大多数是因为样貌而喜欢上了你。
到了高三,很辛苦的一年,但我对你的感觉却是有增无减,每天上课,我都不时看着你的背影,我习惯了,每天一回到班上看的第一眼就是你的位置。我很疼你,每当有好东西的时候,我都会和你分享,每当我父母送餐来的时候,就算我吃不饱,我也会尽量留一些带回去给你,呵呵,每次听到你没吃饭的时候,我都会很高兴,看着你吃的时候,我会觉得很幸福,我会开心一整晚。那时,我开始关注你的心情,每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都想安慰你,但很多时候你身边总是有很多人做了我想做的工作。高三那年,我真的很想陪你多一些时间,于是,后期,中午我和你一起留在了班里,虽然没有了休息我有点难受,但我心里还是有点高兴。临近高考那段时间,有一段时间你崴了脚,行动很不方便,于是你要求我背你,那时我真的很高兴,虽然表情是不愿意的,当你伏在我背上的时候,那时我有一种感觉---感觉全世界都背在了身上,那时每晚,我都会等你,等你复习完的时候背你回宿舍。
2月14日,是大年初一,也是情人节,那天,我根本没奢望能和你一起过,但那天,我确实和你一起过了,你说要花,我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当我拿着一束花出现在餐厅的时候,全场的目光都聚焦了过来,我脸发烫,当我在餐厅等了两个小时,你出现的时候,我把花送给你的时候,你那时候的表情,我还忘不了,后来,走到街上,你拿着我送给你的那束玫瑰花,我站在你旁边,街上行人羡慕的目光都看了过来,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很幸福。
或许,很多人都发现,我很喜欢写东西,水平从一般,到现在还能过得去,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当我第一次看到你写的日志之后,我对你的文笔感到很惊讶,对我来说,以你平时的性格,居然能写出这么感性而且优美的文字,我对你i又多了一份了解,同时,我觉得我和你的距离越来越远.....因此,我也不断地写,私底下偷偷地写,为了,就是能和你拉近一些距离...直到现在,别人有时赞赏我的文笔的时候,我再看看你很少有更新的日志,我觉得,距离并没有拉近了多少.........
和你聊天,是一件辛苦的活,呵呵,因为我们很多时候聊的不是那种很普通的话题,是聊一些很深奥的问题,在没和你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的情商还是可以的,人生道理也懂很多,但后来我才知道,我和你比起来,差太远太远了........于是,每次和你聊天,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想很远,为的,就是不让我跟不上你的节奏,我害怕我一旦跟不上你的节奏,你会永远都不再跟我聊这些特别的话题,毕竟,特别的话题不会和每个人都去说,而且,在你的圈子里,我想也没人能够像我一样跟你聊这些,幸运地是,我还能跟上你的节奏,这一聊,就是两年多,也是因为这样,我平时想事的时候都是想得很远,这些,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这样。从那时候开始,我喜欢你的原因不再是因为你的样貌。
高中毕业了,现在,我们都在读大学,虽然我们经常聊天,但距离却越来越远,我选择的大学道路,已经基本决定我永远都不能拥有你,就算是一秒钟也不行,在大学里,可能我自身的原因,有一些女生想做我女朋友,但我却没有勇气去接受她们,每次,我都在手机里把你的照片拿出来,对她们说:不好意思,我有女朋友了。
大学,我知道以你的条件,追求你的人会有很多,即使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那天当我听人说你说有了男朋友的时候,我脑子一片空白,虽然,我不愿相信这是真的,但无论是真是假,这事是迟早要发生的,以你的性格,在大学里没有恋爱是不可能的,我也只能默默地看着你。
有人说我傻,一直都是我在一厢情愿,一个人单恋,一个人知道,一个人痛苦.........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地依恋你,我真好想自己能够清醒一点,为什么要这么的依恋你?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清楚.....
真的,我爱你,梁某女.

第14篇、再见“方便面”

晓志是一家公司很有潜力的员工,工作扎实,善于交际,老板赏识。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怪癖,那就是——他得了“方便面恐惧症”,从来不会正眼看超市货架上的方便面,如果闻到方便面的气味,他一定会呕吐不止,也从来不谈和方便面有关的任何话题。
晓志对感情却很木讷,从未在公司追求过女孩子。偏偏公司总台的文员囡囡对他爱慕不已,偏偏囡囡对方便面情有独钟,每天,方便面成了她的美味佳肴,面对超市货架上的方便面垂涎。在同事们的撮合下,晓志和囡囡的婚期不约而至。
当婚礼的热闹散去后,囡囡终于禁不住好奇的问晓志:“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方便面?”
“你一定要知道吗?”
“嗯!”囡囡点点头。
“哎。”晓志长叹一口气讲起了那个青涩的故事:
1996年,经济不算宽裕的年代,晓志还在读高三第一个学期。他的成绩很优秀,学校另一名成绩很优秀的女同学筱筱和他是同村,他们都来自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山沟,算是青梅竹马,是学校公认的天生一对。即使晓志和筱筱从未向对方表白过,但那种初恋的气息让他们每次相处都心动不已;那种心心相通让他们可以听到对方的每一次心跳。他们相约一起读同一所大学…..
理想终归被现实打破,筱筱的妈妈患了肝癌,这让早已失去爸爸的筱筱陷入了从未有过的困境。因为无力承担医药费还有学费、生活费,筱筱决定退学。
晓志知道后,心痛不已。突然,晓志想起学校“实习工厂”每学期都生产很多方便面,价钱也很便宜。细细算一下,每餐盒饭2.5元,每包方便面才0.6元,一餐节约1.9元。十餐19元,100餐190元…..还可以鼓动自己的几个哥们一起参加这个节约计划,那将是一个怎样的数字?只要点点滴滴的积累,一定可以让筱筱顺利度过难关。
说干就干,为了赞助筱筱,几个哥们都答应参加这个计划。一天、两天、三天……十天、二十天……天天同一种的味道的方便面让他们觉得干呕,本来香味诱人的方便面让他们难以下咽。几个哥们熬不住,一个个退出了晓志的计划。
只有晓志一个人没有放弃,即使他每天感觉自己打着的饱嗝都是方便面的气味,即使感觉方便面一到喉咙深处就觉得反胃,即使每天的方便面让他营养不良,晓志依然坚信会等到和囡囡一起上大学的那天。
又是一个黄昏后相约,晓志把节约的生活费递给囡囡时,囡囡拒绝了:“你为什么要折磨自己来帮助我,要不是你的哥们告诉我,你还要瞒着我多久?我明天决定要退学了,我不可以拖累你。”
“不要,这些都是我自愿的,你忘记了我们要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的约定吗?”晓志坚定的说道。
“没有用了,我妈妈已经到了肝癌晚期,不是你可以帮助得了的。我走了,你一定要实现你的梦想,祝你好运!”筱筱泪流满面,一转身跑了。
“筱筱——”晓志望着筱筱长长的背影喊道:“我喜欢你,为了你,无论为你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
筱筱妈妈过世后,筱筱去了广东打工了,后来晓志很少听到她的消息。再后来听说筱筱已经结婚了。
囡囡很惊讶,在普通的方便面后面还隐藏着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往后的生活里,囡囡也不再吃方便面,即使很多时候看到方便面流口水;囡囡不再讨论方便面的话题,即使很多好友用诧异的眼光看着她;囡囡不再多看一眼超市的方便面,即使知道有新口味上市。
时间不经意来到了2009年,晓志的女儿2岁了。有一次一家人逛超市,女儿哭闹着一定要买儿童型方便面,囡囡怎么哄她都没有用。
“还是买吧。”晓志说道。
回到家,囡囡泡好久违的方便面,一股清香溢满了整个小屋。女儿一个人吃得津津有味。
晓志看着囡囡吞口水的样子:“还是我们一起吃吧!”
囡囡再一次惊讶的看着晓志,马上又泡好了两包方便面。
看着一家人围在桌前吃方便面的场景,囡囡终于读懂了晓志的心,感觉有点热泪盈眶。
结束语:面对爱情,我们大都有过曾经的故事,虽然那些的故事刻骨铭心、挥之不去,但面对今天的幸福家庭,是不是该释然了呢?是不是该学会让时间冲淡过去而珍惜眼前呢?
第15篇、最终的爱
一、
楚楚是个洗头妹。
来武汉的时候,她16岁。
她瘦瘦的,怯怯的,站在店铺里,像一枝青稞花。
汪洋第一次见到楚楚是在那家理发店里,她非常勤快,不停地忙着为顾客洗头。
这家理发店是汪洋经常光顾的小店,在他上大学的正南端,午间休息的时候,他来到了这里。
楚楚有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楚楚很容易脸红,给汪洋洗头时,她的脸红透得像一个熟透了的苹果。
楚楚不喜欢讲话,只是安静地洗着头,也没有笑容。
唯独对汪洋,楚楚才露出少女娇羞般的笑,楚楚很喜欢汪洋,也许是他身上浓浓的书卷气息吸引了她。
汪洋每天都会去理发店里坐一会儿,默不作声地看着楚楚洗头,做头。去得多了,店里所有的人都看出了道道,汪洋喜欢楚楚了。
大学二年级,汪洋嫌大学生活没有情趣,太简单,加上楚楚已经对他有了些许的留念,每次他要离开的时候,楚楚那天双会说话的眼睛拧得出水来。
每次汪洋去之后,同行们就喊,楚楚男朋友来了。楚楚在汪洋的鼓励与帮助之下度过了枯燥的学徒时期。
一年后,楚楚的理发手艺已经与师傅不相上下,是这个店里工资最高的。
汪洋选择了离学校不太远的一间民房做为共同生活的港湾。当然,租住房子的钱全由楚楚一人负担。就这样,汪洋与17岁的楚楚开始了最浪漫的同居生活。
楚楚太爱汪洋,第一天,她将这个出租房打扮得像洞房,各个窗框上都贴满了鲜红的“喜”字。
汪洋好象对新房没有多大的兴趣,大多数就是安静地坐在书桌旁边,埋头做着功课。
楚楚每天晚上都静静地守着他,灯光印在他好看的额头上发亮,她爱这个男孩子,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
楚楚没有读多少书,小学毕业就呆在农村种地,直到16岁妈妈对她说,孩子,送你出去学点手艺。
于是,楚楚从那个山野来到大都市。
二、
楚楚没有任何朋友。
汪洋高兴的时候,就会没完没了地要。每次都很疼,楚楚在黑暗中暗暗地流泪,但是她从来没有任何声音。
汪洋大声地哼哼着,使劲地揉搓她的小乳房。楚楚,你满足么?楚楚还太小,这个男孩子又太不懂得怜惜她。
楚楚全身心的爱着他,每天做着他最喜欢吃的饭菜等他回来。
楚楚最喜欢他枕着她的手臂熟睡的样子。
他和她的交流并不是太多。
他经常在家一天不说一句话她却是一往情深的爱着他,哪怕只是他中午匆匆的赶回来狼吞虎咽的吃顿饭,她看着他的样子就很满足
生气的时候,汪洋对她不理不睬。有时候甚至于嫌她不懂哲学,太简单。
她还是没有怨言。
日子在无声中流逝过去。
汪洋大学毕业了。
汪洋没有脾气,但是,他却喜欢在愁闷的时候抓自己额头的一指头发,使劲地揪。
然后,汪洋开始筹划着毕业分配的事情,开始变得常不回来。
楚楚的脸上始终带着一股乐于奉献的快乐,就像刚搬来与汪洋同居一样。从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是埋头做着牺牲,勤恳地。
想着汪洋明天就要离开她去北京就业,楚楚的心里莫名的悲哀,她唯一担忧的就是怕从此与汪洋是两个世界的人。
汪洋将成为白领,楚楚永远是一理发的!尽管她也有梦,她想拥有自己的店子,可是,这些年的血汗全部花在了汪洋的身上,分文没有积攒下来。
夜深,楚楚躺在汪洋的身边的时候,汪洋只是一个劲地说,楚楚,等我在北京立住脚就来接你!然后,疯狂地要了她,倒头睡去。
楚楚睁着眼流了一夜的泪。
她依然爱着汪洋。汪洋却去了另一个城市。
楚楚继续理发,开始自己照顾自己,过一个人的生活。
三、
8月,北京的广交会上。
汪洋代表自己的公司在做着周密而有顺序的安排。
张俏俏代表重庆一家公司正好与汪洋近邻,两人都欣赏双方办事的能力。
张俏俏与汪洋一样,刚从大学毕业,她有着一头直直的黑发,脸蛋儿尖尖的,个头高挑。有那种人见人爱的模特儿气质。
傍晚,他们圆满完成任务。
汪洋说,一起吃饭吧,张小姐。
好的。她就这样答应了。
也许是因为汪洋的英俊,也许是因为彼此都来自于异地。
晚饭吃得很慢,因为彼此之间有太多的话题,俏俏向汪洋讲自己的童年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一个手里拿着玫瑰的女孩走了过来,先生,你女朋友真漂亮,买束花送给她吧。
他注视她。她的眼神里有一丝亮晶晶的东西在闪。
汪洋接过小姑娘手中的花儿,递给俏俏。
谢谢。俏俏调皮在睁着眼睛说。
送她去旅店的时候,他们彼此之间多了一份默契。
广交会结束,两人由当初的陌生已经演变成一种非常的暧昧的关系了。
张俏俏明天就要离开北京,结束这儿的商务目的,她的心里生出淡淡的不舍与期盼,究竟是什么呢,她也不清楚。
晚上,她把玩着那部蓝色的手机。
手机响了。电话里传来汪洋的声音。
俏俏,晚上有空吗?
嗯。
我来你这儿好吗?
好。
挂上电话,俏俏快速换上一件性感的睡衣。
汪洋离开武汉已经二个月了,他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新的岗位上,没有体会到身体内部的需求。
今晚,面对性感的俏俏,他有些把持不住。
良久,在暧昧的灯光下是一对疯狂的男女纠缠在一起的身体。此时,汪洋完全忘记了武汉那个痴情的楚楚。
第二天,俏俏离开北京去了重庆。
四个月后,汪洋的工作做得很出色,深得公司赏识。
这几个月,汪洋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俏俏,每天晚上都要与俏俏讲很多情话才睡觉。
他却想不起给远在武汉的楚楚一个短信息。
汪洋有天接到了俏俏的电话。
传来俏俏虚弱的声音。汪洋?我感冒,正发着烧呢。
不要紧吧?他温和的声音。
高烧39度。接着传来俏俏一个劲的咳嗽声。
对不起,是我没有照顾好你,我马上就来陪你!
四、
当晚,汪洋登上了北京-重庆的火车。
看见满脸疲惫的汪洋出现在俏俏的面前,她激动地躲在汪洋的怀里享受着巨大的幸福。
俏俏,我的宝贝,你好些了吗?汪洋抱着她问。
汪洋看到她因发烧而显得红通通的脸庞,他怜惜地抱紧了她。
别走了,汪洋,我需要你!她伸手抱住了面前的男人,带着娇喘。
汪洋为了心爱的俏俏抛弃了如日中天的事业,留在陌生的重庆。
俏俏说如果要同居就必须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她拿出父母亲给的一部份钱,再逼着汪洋拿出余下的钱在重庆买房子。
为了心爱的女人,汪洋再次去北京筹款,不知道他从哪里想的办法,总之,来重庆的时候交给俏俏三万元。
汪洋拥有了房子也拥有了俏俏。
汪洋找了一份工资很低的工作,相处久了才发现俏俏脾气坏。
每天下班回来,汪洋还要给俏俏做饭,有一次菜有些咸,不合胃口,俏俏愤怒地将桌子掀翻。
汪洋看着眼前的俏俏,想起远在武汉的楚楚,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惭愧的光。
汪洋在与俏俏相恋之后就将手机号换了,他没有告诉楚楚,楚楚在他的心里已经没有丝毫的地位。
同居一年之后,俏俏的工作很有起色,提升为部门经理。
俏俏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讲话的声音越来越高。
有天深夜,汪洋听见楼下的汽车喇叭声,他伸出头来。
他看到了一幕最不愿意看见的事实。
俏俏与一个更英俊的男人相拥在一起吻别!
汪洋直到此时才明白,俏俏并不爱他,唯一爱他的女人在武汉。而他却不知道珍惜。
俏俏开始躲避着不与汪洋亲热。
有次晚归之后,俏俏借着酒劲大骂汪洋,说他是一个无用的男人,没有本事,买不起汽车,洋房。
汪洋呆坐在一旁,用牙齿将下嘴唇咬出一排鲜红的印。
汪洋浑身颤栗着,狠命地抓着前额的一指头发。
汪洋开始反省自己,他的脑海里全是楚楚的影子,忆起楚楚四年来默默无闻的奉献,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他已经有一年半没有与楚楚联络了。
他呼唤着楚楚的名字,踏上了武汉的路途。
在回武汉的列车上,汪洋看着窗外飞快掠过的景物,有一种被剥离的疼痛。
五、
回到熟悉的武汉,他有一种流浪了很久的感觉,听着浓重的汉腔,他很激动,恨不能马上就可以见到楚楚,他要补偿欠楚楚的情债。
他直奔楚楚打工的那家发廊。
女店老板看见他上前就是一拳,汪洋的嘴角流出了血。
汪洋没有看见心爱的楚楚,面对这一拳,他明白,楚楚可能已经离开。
他向外走的时候,老板将他请到里面,交给他一本日记。厚厚的白色本子。
老板红着眼说:“楚楚跳江了!她的这本日记是在江边发现的,警察按楚楚日记后面的交代交给我的。”
汪洋疯狂地奔跑,他面对江水嚎啕大哭??楚楚啊!你在哪里?
他跪在江边,两手使劲地揪着自己的头发。
听江面上汽笛声声似楚楚在回答着,借着路灯,他开始急切地打开这本日记。
“汪洋,你走了,留下我孤独一人呆在这间房子里有什么意思呢?我想你,我舍不得你离开呀!……”
“汪洋,已经两个月了,你在哪里?为何连一个电话也不打?我怀孕了,我不知道怎么办?……”
“汪洋,你怎么不和我联系?你的手机总是无法接通呢?……”
“汪洋,老家来电话说妈妈遇上车祸,要我去与妈妈见最后一面。……”
“汪洋,因为怀孕,我丢了工作,我的肚子一天天大了,将来我和孩子怎么办?……”
“汪洋,我怕呀,双重的折磨让对生活产生了一种恐惧,我想离开这间小屋,却又怕你找不到我。……”
“汪洋,我母亲去世了,我为了等你都没有见上她最后一面!我不是好女儿呀!我跪在江边,大声地嚎啕着,妈妈,女儿不孝,女儿没脸回来啊!……”
“汪洋,每晚,我只能孤独地呆在出租屋里大声地喊着你的名字,希望你早点儿回家,我害怕黑夜,害怕寂寞呀!……”
“汪洋,我相信你是一定会接我去北京的。我与孩子就是你唯一的希望。……”
“汪洋,你留下了一件毛衣,自从你走后我就陷入了无限的思念中,每天傻傻的等,痴痴的盼.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穿着你留下来的大毛衣感受你的体温,等你的电话.。……”
“汪洋,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了呢?我找不到你,孩子就要降生了,你在哪里?……”
“汪洋,还记得吗?我们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你找个借口让我接受直到视线变得模糊也好,我最怕的就是你失去了消息,我整夜都闭不了眼睛呀……”
“汪洋,我手中没有钱了,无法再呆在这间小屋,请你原谅我,我要走了,到我该去的地方……”
“汪洋,天亮了,我的爱却等不回来……”
日记最后面清晰地写着:请发现日记本的人将它交到武汉中山路48号阿梅理发店,谢谢!
汪洋泪如雨下,一滴又一滴全渗透进日记本里,字迹化开后,汪洋看见的是日记里的泪,他的心被活生生的拉扯着成了千万片,他震惊于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女子居然写得如此忧柔伤感,他明白这是楚楚对自己最真挚的爱情。
“你真傻!楚楚……真的,你为何要走这条路呢?”
他对着江面大喊,楚楚??
回答他的只有江水的呜咽……
第16篇、迷情九月
九月在冀中来说是最美好的季节:温度不冷不热,各种新鲜水果陆续上市,树木还是郁郁葱葱,各种花卉也还争奇斗艳。人们摆脱了暑期的炎热,陷入了对“十.一”大假的热切期待中。
这时,我最后的女伴也和心仪的男友同居了。曾经觉得小的房子变得很大。我从来没有感觉如此的孤独和寂寞,从来没有如此迫切的地想找一个男人依靠。
这时,他出现了。
从他说“咱们都小三十的人了,干脆咱们凑一家子得了!”到他声声呼唤我“夫人”“宝贝”“老婆”只是上一时和下一刻的间隔。我从不以为然到怦然心动也只是今天和明天的区别。
之前,我也交往过许多异性朋友,也被安排过和许多男孩见面。可是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舒服、自然、总想呆在他的身边。或许,在遇到他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可以走进我心里的男人。也或许,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可是,在这个九月,在这个孤独寂寞的九月,我遇上了他。
他有着高高的个子。可能是由于自己的个子高,所以我也喜欢高个子的男人。总觉得那样才有让人依靠的感觉。和小个子的男人在一起,我无法产生要依靠的感觉,倒是会产生要保护的欲望。
我喜欢有着修长四肢的人,尤其是胳膊长长的的人,认为这样的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优雅。
而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喜欢他呼唤我“宝贝”时的语调,也喜欢他笑眯眯的看着我时的眼神。我感觉那盛满了温柔。
他会在午夜外环的路上手把手的教我开车。他会夸我:“行啊,宝贝,上手挺快啊”,也会用手指着我的头笑:“你怎么这么笨啊!”
他会在无车的路口给我表演90°甩尾、180°甩尾。在我的欣赏和尖叫声中他会得意的笑。他要表演甩360°,我无论如何不允许时,他会说:“这么不相信我!怎么就找了你这样的媳妇啊!”
他会在醉得走路打晃的时候把车开到我楼下,找上门来说“老婆!我们回家。”
他会把我抱在怀里,说“老婆,我冷。”他朋友打他话时,他会如孩子般叫“哥哥,哥哥,我难受!有话给你弟妹说。”然后不由分说把电话塞到我手里。
他会不定时的给我打电话。他会死皮赖脸的要睡在我的床上。
终于有一天,一个陌生人给我打电话要我不要破坏他的生活。说他的未婚妻在这里,如果我想保持这样的关系,希望等他的未婚妻走了之后再和他在一起。那口气,好象拿我没有办法,口气里有鄙视也有企求。而我感觉,在他眼中我俨然就是个情妇!是第三者!
我愣了。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有未婚妻,他也没有给过我任何承诺,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我不会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我的心从来都没有这么酸过。他是我刚刚决定停下来想要去爱的人。怎么会这样!我喜欢的男人其实已经注定是别人的男人!
我受过的教育使我鄙视那些破坏别人感情的人,我认为那是不道德的。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活着,可这样的事情还是被我碰到了!为什么是我?!为什么?
是夜,他来找我。我说:“你走吧!以后不要再理我了。”我当时语调很平静。平静的连我自己都意外。他愣了,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我要找的是结婚的对象,不是恋爱的对象,更不是玩的对象。他说:“我知道啊,不然我怎么会找你!”看着他迷茫的眼睛,我想:怎么这么会演戏啊!

我说:“你回家找你媳妇去吧,别在耍我了!”“我媳妇?!我哪来的媳妇?有媳妇我会大晚上的来找你么?”他说他知道是谁给我打的电话,他说出号码,果然是对的。他说他不会骗我,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希望他好。如果我相信了他们,那他再多的解释也没有用。
他说:“如果说我有媳妇,那就是你。我今天不走了,我要睡在这里。”“我要盖你的被子,我要和你盖一个被子!”“我要抱着你睡,我不要你相信别人!”他的眼神是那么无辜;他的口气是那么无奈;他的态度是那么诚恳。而我又是那么喜欢他,我无法拒绝他---即使知道他在骗我。
我喜欢他的气息,喜欢他光洁而弹性的肌肤。我在他均匀的呼吸中感觉非常温馨,在他轻柔的怀抱里感觉非常的塌实。我会在夜里睁大眼睛静静的看着他。我想就一直这样,我希望这就是永远。我想随时都能摸到他,感觉到他。我喜欢他,我害怕会失去他。我就想:“他不是骗我的,不然,他哪里会睡得这么安然呢!”
后来,给我电话的男人责怪我,说他遭到了他的质问。说我不应该把他的话告诉他。而他则对我说,他不知道应该相信谁了。我不知道他都说了些什么,可我难受---听了他的话,我难受。
九月过去了,他依旧喊我宝贝,可我知道那只是天外的声音,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他和你在一起时,你觉得真真切切,可当他走了,你就会怀疑是自己做了一场梦。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你们有过曾经。
我喜欢他,可是我无法承受他的离开带给我的折磨。他会象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手机如果不是关机就永远占线,你永远都找不到他---除非他要找你。母亲说,一个男人,如果他心里有你,那他就永远不会消失在你的视线里。如果这是真理。那么,我就不在他的心里。他可以不计较所有,可以为他曾经的女友付出一切。可是却不肯给我任何的东西来把握。
也许是我的空虚和寂寞造就了这种结果。我在他的世界里,或许就是一段插曲,也许连插曲都不是,只是过门,也或许,连过门都不算。就象那从来都不被留意的微风,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存在。
我每天在网上和朋友们讲我们之间的故事,讲点点滴滴的细节。朋友们都说我应该放弃,说和他本来就是我的一个错误。他们喜欢自由快乐的我,他们希望我快乐。
放弃了他我就会快乐么?
星座上说,水瓶座在九月会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会有一个浪漫的九月。我这算是恋爱过了么?我的九月是浪漫的么?
九月过去了,我的浪漫也过去了吧?
第17篇、日记:借你的手让我走过泥泞
2005年3月21日 晴朗 星期一

作者/炎子
其实,你远远比我认真,对待爱。
我说:如果你嫁我,我会好好爱你。——多么自私的告白!
爱你,缘于可能的婚姻质量,是的,从前,我以别人作我的爱的一个高度,可是,走近了,一些远远看去是高度的东西就不是东西,高度也不是高度。
在我是潦倒的日子,你说:我不介意清苦。那是我人生没有着落的日子,后来,我的环境稍好一点,我想用仅有的那点好报答你。说到底,是我自私的,想用这点微不足道的关心来换取私已的一生幸福。我好像赢了。这些日子,你真实地在陪伴我,从我人生的低谷一路走,为了一句话,你放弃了优裕的工作和很高的收入,为了一份能走进凡尘的爱,你从四千里之外默默回来,一路没有跟我打过一个电话。你是认真的,没有任何甜言蜜语。
你比我认真。你是从不开玩笑的,当你说:你让我不高兴了,你做错了事。当我还在认为你在开玩笑的时候,你会真实地哭起来。那种哭,是心底里的真切,没有一丝矫情。这种真实的情感让我心碎的,我是在这种真实中,体味人生中那么多虚假的后面,还有一种动人的东西,那就是真!
我记得我们上街时的样子,你牵着我的手,好像怕我会迷失一样,总是走在前面牵着我。那种风尘街头的时刻,我总是暗暗打量你黑白分明的眼睛,我懂,你的爱也是那么黑白分明。
那天,我上二楼的架子上网霓灯线。我只系了一根带子,工作时间长,如果失足,我就会从这里坠下去。我不能让别人干,因为我是老板,这是我自己的生意,我的性格也不能让别人去干。
你用带子牵着我。
那根带子很紧,让我不适的。
后来,你有事让别人牵我,你知吗?你走时间不长,我在低头工作时,蓦然回首,那个人因做别的事,手里的带子已经松开了,如果那一刻我坠楼,他根本没有可能牵住我。
我悄悄地收住了脚,望着楼下的空地没有说话。
回来后,你依然这么牵着我,紧的让我干活都不轻松,只是,我一直没有说这个细节,如果不是写字,我会永远不说的,就让它埋在心底。这时,一个上楼的朋友说:珍子,你小心拉不住他,陪他一起掉下去。如果不行,你就松手。他是开玩笑的。你说:谁掉下去,我家的炎子也不能掉下去。
这句话,只有你说出才没有开玩笑的意味,这里所有的人都不懂,只有我懂。
我对你疼的,生意的可以放下,想买房的钱也可以不存,只要我们能心态自由,能不为钱累就够了。我做的只是一个男人粗糙的情意表露,你不是!
你在我做生意遇到最萧条的时候,不让我感到没有钱了,我们接着去餐厅,接着去购物,预备金全是我贴的,你不动声色地去取款补上,说:别忘了,珍还有钱。你是开玩笑说的,做的就不是开玩笑了。一段时期,我几乎看不到生意的明天了,依然一言不发,在暗自思索,我是沉默的,从不开玩笑的你,却总是乐观地陪着我,那一段日子,我们一起疯,一起玩。
没几天,生意起色了,你知你起了多大作用?
你不说,我心知肚明,霓灯,是在我们没有钱的情况下,你帮我选购换的,别人都说没有用,可是,一片霓彩之后,生意在悄悄起色!
这里的卫生是差的,你来了,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干净!
服务生有了饭吃,他们全心全意在帮我,没有你在这里,是不能想像的。
昨天,我惹你了,我也生气。我没有说话,只是不说话。你在干嘛呢?你一直在陪我说话,你的自矜哪里去了?刚见我时的那种职业化的傲气哪里去了?
回来时,你在织毛衣,那是为我织的。在四千里外,在你回邯郸之前,你为我织的毛衣已经只有袖筒了!那里,你不能确定这件天天编织的毛衣我是不是合适,你也不好意思问我究竟要穿多大的!这件只有衣身的毛物,你现在让我试了试,是那么合身!
你从不说让人血肉酥软的话,从刻意爱的形式,两个多月,你的目光,你的投手驻足,真的已经在我的心底里滋生蔓长,让我不能,也不可能离开你。
十年后,我们还这样好吗?
二十年?三十年?
到死!
(为昨天的事,我向你道歉!我一直没有认真说过:我爱你,现在,从心底里想说!)
第18篇、少年往事

在大学宿舍里第一次看见晴雪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来自西北某个城市的女孩,是我前世相欠的人。
安,帮我挂蚊帐好吗。她站在那里,对我温柔无助地笑。我就爬到上铺帮她挂。吃饭一定要等着我呀。我不想一个人去食堂。一起去逛街好吗。帮我看条裙子。
除了她天性的柔弱和依赖心,晴雪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孩。漂亮而单纯。
谁都知道,要找晴雪,先找到安蓝就可以。
当然,晴雪对我无所不谈。有时,她爬到我的床上来,和我挤在一起。她表达她的感情的方式,像一只温暖的小狗。把头埋在我的肩上,然后不停地絮絮叨叨地说些废话。我一直很奇怪她没有接受那么多男生的邀请。她说,安蓝,你不要笑我。我喜欢一个男孩已经有8年了。
瞎说什么,那时你才几岁。
12岁。我上初一。
他知道吗?
他不知道。她轻轻地笑。但是他逃不了。我们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同学。考的大学都是同一个城市。
也是在这里?
就是理工学院呀。离我们学校就5站的路。以后我带你去,你帮我看看。
像帮你看一条裙子一样?要知道我们俩的眼光向来不同。比如我喜欢白棉布裙子,你却不喜欢。
我取笑她。心里却感觉落寞。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男孩会让我悄悄地喜欢上8年。也许那是幸福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一起去了理工学院。在大操场那边,一大帮男生在打篮球。晴雪说,猜猜看,他是哪一个。
我说,最高最帅的那个。其实我一眼就看到一个男生,看上去很平常,却有一种坚定沉默的表情。很酷的眼神。结果,那两个男孩一起跑了过来。
晴雪指着那个男生对我说,这是苏阳。
然后介绍那个帅男孩说,他的同学林鸥。
我记得那个春天午后的阳光,灿烂地从浓密的树阴中洒下来。苏阳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眼睛突然使我的心里一片寂静。
那天我们一起去了校园外面的菜馆吃饭,然后又去酒吧打牌。
打千分不是我的强项,但奇怪的是如果我和苏阳搭对,我们总是赢,而且一般是双双脱手,一下就拿下四百分。打了三局,晴雪就吵起来:不行,不行,你们两个不能搭一起。真是邪门了。
那就摸牌决定吧。苏阳说。
摸完大小牌,结果还是我和他一起。
我和苏阳大获全胜,晴雪和林鸥请客吃夜宵。然后两GOLDEN STORY 金故事个男生送我们回去。
下周我们要报仇雪恨,林鸥。晴雪笑着说。
我知道她只是想再见到苏阳。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伪装的。好了好了。苏阳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小孩子晚上要好好睡个觉。晴雪对他做了个鬼脸。她是快乐的。
深夜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打开手电在被窝里看卡夫卡的小说。突然晴雪在上面伏下头来:安,我老是睡不着。
要我唱催眠曲给你听?
不,你背一段诗给我听吧。我很想听诗。
我坐了起来,在黑暗的雨声中关掉手电。
如果你
如果你对我说过
一句一句
真纯的话
我早晨醒来
我便记得它
年少的岁月
简单的事
如果你说了
一句一句
深深浅浅
云飞雪落的话。
晴雪深深地叹息。她的黑发长长地流泻下来。我真的觉得快乐,安。我真想你能和我一起体会。
往事我知道。傻瓜。我伸手摸她美丽的脸。
黑暗中我记得那个男生的眼睛。他坐在我的对面,用眼光示意我该如何出牌。
他的每一个暗示我都能读懂。他的每一个表情我都了解。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言语。
秋天我们决定去爬山。
可爱的晴雪居然穿了一条漂亮的凯斯米裙子。苏阳忍无可忍地笑起来:我的小孩子,你是去参加party吗。晴雪委屈地说,我又不知道是来爬这种荒山野岭,还以为是有台阶的那种呢。
苏阳把她的包背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又脱下牛仔外套要她披上。他转向我:安蓝,把你的包也给我。
我自己背吧。没关系。
我们沿着水流的方向向上面攀爬,到处是茂盛的灌木和树林。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速度偏快。苏阳完全被晴雪困住,离开她半步都难。晴雪不时发出惊吓的尖叫。林鸥则在前面负责开路,打掉长的枝条和荆棘。安蓝,你不要跑丢了。林鸥叫我。不会。我在上面等你们。
在半途我摔了一跤,手被荆棘拉开一个大口子,但终于到达了无人的山顶。爬上巨大的岩石,我坐在最高的地方看遥远的海面和起伏的山峦,阳光和山风都是猛烈的。
这一刻,我知道我可以和自然融为一体。
苏阳接着抵达。晴雪怕我走散,特意叫他追上来。
你真是让我吃惊。安蓝。爬山的时候比男生还勇敢。
习惯了。小时候养在乡下外婆家,最喜欢爬到山顶,一个人坐在岩石上看远方。
你看到过一些什么?
看到我的梦想和失望。
他转过脸,锐利敏感的眼光盯住我。
短短的一瞬间,我们一起聆听着风的声音。我突然流下泪来。
你的手流血了?让我看看。
不要紧的。一点点小伤。我把自己的手放到背后去。
他不再说话,固执地看着我眼中的泪水。
然后晴雪的叫声响起来:安,你们在哪里。我们同时转过身去。
我渐渐沉寂下来。
当林鸥约我去看电影时,我第一次答应了他。
在一起说说笑笑,看完一场无聊的电影。
在校门口,这个帅帅的男生对我说,安蓝,有时候我希望你是个男孩子。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男孩的话,我就不用担心我会喜欢你。
我笑着打他的头。林鸥认真地看着我,突然说,女孩傻一点会比较快乐。安蓝,你会为你的敏锐付出痛苦。
我离开他向宿舍走去。天又下起雨来。
晴雪一个人愣愣地坐在我的床上。安,我们吵架了。
为什么。
他说他其实不喜欢我。她睁着美丽的眼睛,迷惘地看着我。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
我的心里好痛,安。真的好痛。她温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在我的手心里。
我的脑中轰然一响。我找他去,晴雪别担心。我把他找回来,他是瞎说的。
安,你一定要帮我。一定要。她无助地紧抓住我的手。
我昏然地跑到校外,拦了一辆车。走到理工学院的大操场,我看见了暗淡的路灯下,一个独自在投篮的男生。我在旁边坐下,静静地看着他。然后他向我走过来,雨水顺着他的发梢不断地滴落。他的眼睛固执而沉默地看着我。
就在短短的瞬间,我们读懂了彼此要说的话。
对不起。安蓝。他垂下眼睛。
给她打个电话吧。小女孩受不了这些。
我们一起向电话亭走去。我看着他拨号,等着别人去叫晴雪来听,然后听他解释说他心情不好乱说话。听他哄她,要她早点睡觉,然后许诺明晚带她出去玩。然后他挂了电话。
他说,我送你回去。
不要了。我自己可以。
他送我到校门外,我们等着车经过。
雨越下越大,我们沉默地并肩站在一起。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一条白棉布的裙子,光脚穿球鞋。他说,你好像不属于这个不自由的世界。我看着你,那时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女孩你永远都是得不到的。
可是我幻想有一天我能够带你走。我们爬到山顶去看远方的海。你可以把你的伤口交给我。
我笑着点头。我说,可是我们当中一直有着一个晴雪。苏阳。命运把它的手伸过来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丧失了自由。我关上了车门。我终于可以让自己的泪痛快地流下来。
那天晚上,我做了唯一一个关于苏阳的梦。好像还是那个春天的午后,在阳光灿烂的大操场边,苏阳向我跑过来。短短的黑发在风中飞扬。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欣慰地发现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晴雪。没有任何现实。
毕业后,晴雪和苏阳回到西北他们的家乡。苏阳进了一家大公司做软件,而晴雪做了教师。
晴雪还是常常会有信来,一年后寄来他们的结婚照片。我看到苏阳的脸,还是有着我熟悉的坚定沉默的表情。晴雪说,苏阳叫我替他问候你。
我们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那次听一首歌,旁边的旁边是你。突然了解了那种无奈的心情……
我不再觉得晴雪用8年的时间去悄悄地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幸福。
有些人要用他们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没有开始。所以也没有结束。
第19篇、明骚难躲,真爱不防

明骚难躲,真爱不防
文 酒狮 插图 桀桀
相亲无耻害羞男
方圆走进酒店大堂,用目光快速扫了一圈,一眼就认出了周维,因为妈妈说他“肤色微深”。可不是嘛,这里面的男性,没人比他更黑了。
周维绅士地微笑着为方圆倒了茶水,点了餐点,还贴心地给她带来了街头那家好吃的栗子。但方圆总觉得,他笑得实在是不怀好意。
方圆在心里打了几次腹稿,故作镇定地开口:“周先生,我觉得我们不是很合适……”
“来,尝尝这里的招牌点心。”周维仿佛无意般打断方圆的话,为她放好餐具后才又说,“真抱歉,我实在找不到比咱俩更配的一对了!”
方圆呛了一下,惊恐地看着周维,听他侃侃而谈:“你是做科研的,我是搞技术的;听说你有军人情结,我是退伍军人;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今年三十五,你今年二十九……”
最后一句在方圆理解来就是:咱俩都是剩下的歪瓜裂枣,你就将就吧,别挑了。
“我想找个皮肤白点的……”方圆咬牙切齿地看着他说。周维面不改色:“放心,你白我黑刚刚好,咱们的孩子也不会因为这个变成奶牛。”无耻的男人!
方圆拼了:“你知道我是女博士吧?可我听说你高中毕业后就去当兵了,这……”看到周维沉思,方圆心理平衡了:终于扳回一局!
“是啊,别人都说女博士是灭绝师太呢。”周维喝了一口茶,长叹一声,“对我这样没文化的老男人……这样看来咱们更是天造地设。再说我为了配合方博士,最近在苦读英语呢,不信你考考我?”
方圆感到一阵冷风吹过,她已经失去了战斗力,对面的男人还沉浸在他的喜悦里:“猪是Dig,狗是d09,猫是Cat……”
“那羊呢?”方圆呆呆地问了一个弱智的问题。周维果然住嘴了,想了一会儿才开口:“咩……”
温泉里的暧昧
方圆被周维气得神志不清。昨晚周维硬是要送她回家,耍不是她死活拦着,周维恨不得要跟上楼喝咖啡了。
方圆狠狠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还没出门便被闺密凌瑜堵住了,要她陪着去泡温泉。
凌瑜一边帮她收拾行李一边念叨:“周维看起来真不错,有事业不说还踏实,重要的是一心对你好……”那口气,活脱脱的丈母娘见女婿,越看越满意。
方圆更加觉得周维无耻,居然收买了她的闺密。
她们到楼下的时候,周维已经开好车门等着她们了。凌瑜抢先坐到后座上,笑眯眯地对方圆说:“圆圆你坐前边啊,陪周维聊聊天……”
两个小时的车程,其间周维的手“不小心”碰到方圆的手10次,努力找话题30次,得到方圆的白眼60次……
凌瑜坐在后面狠狠掐了方圆一把,对周维说:“呵呵,她昨晚看书看得晚,没睡好……”
“是这样啊!”周维点点头,“自从遇到方圆,我一直在努力提升自己,昨晚也看书到很晚呢。”
方圆想想周维的英语,不怀好意地问:“哦,什么书?”
周维:“《如何让女人不对自己太着迷》。”
到了酒店方圆才发现自己没带泳衣,心中大喜,故作无奈地说:“哎呀……”
周维立刻转过头来,关切地问:“圆圆是忘记带泳衣了吗?没关系,我帮你准备了三套,待会儿你随意挑。”
方圆扭曲地笑了:“多谢你啊。”
到了温泉池,是泡混合浴还是女浴又成一个难题,凌瑜看着混合池中的肌肉男两眼放光,方圆则提防着周维,不愿去。
周维把浴袍裹在了方圆身上,义正词严地说:“当然是去泡女浴,我的女友怎么能随便给别的男人看!”
方圆当作没听见,转身进了无人的女浴。方圆舒服地泡了半个小时,昏昏欲睡之际被身边的人叫醒:“圆圆,醒醒。”
方圆一睁眼就看到还在滴水的胸膛,吓得差点跌进池里,好在被一双大手抓住,顺势抱她上岸。
“你怎么能进来?”被吃尽豆腐的方圆捂住胸口, 脸愤恨地看着周维,恨不得一口咬死他。
周维坦然地将目光从方圆的脖子下方移开,扬眉微笑:“这家温泉是我朋友开的,我特地叫他单独给我们留了一个女浴。”方圆真想一脚把他踹进池里。
周维起身要来两杯红酒,好整以暇地坐在外面的椅子上等着她。
在温泉里泡久了确实不适,方圆慢吞吞地走向周维。方圆坐在椅子上饮了一口红酒问:“周先生,我不明白,您究竟看上了我哪一点?”
周维很深沉:“我这个人的眼光 向很挑,尤其是在遇到你之后,才明白什么是更优秀。”
方圆脸红了。周维起身站到她面前,弯腰慢慢贴近她,凝视着她:“而且,只有像我这么完美的男人才能配得上你。”
说完快速在方圆唇角啄了一口,回味片刻才满意地点点头:“红酒不错。”
如果眼光可以杀人,周维现在已经在碎肉机里了。
逃不出的魔爪
自从那次相亲后,方圆“把自己嫁出去”的人生第一目标屈居第二,目前紧要任务是逃离周维的魔爪。
“校门口等你,一起吃晚饭。”看着手机里的短信,方圆快速回复:“好。”
好才怪!下课后方圆哼着歌走出学校的后门,刚刚愉悦的心情立马乌云罩顶,周维明明每天都在前门等的,今天怎么会堵在后门?
向伶牙俐齿的方圆歇菜了:“我……我……外面吃饭不卫生,我想回家吃。”
“正好!”周维好像早就料到方圆会这么说,他打开后车厢,传来一阵“咯咯咯”声。方圆定睛看,两只乌鸡在那里活蹦乱跳,旁边还有两条鱼和各种蔬菜。
“走,咱们回家,我煲汤给你喝。”周维把她拉上了车。方圆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突突”动,一句话也说不出,干脆装死。
周维的家收拾得很干净,却没人烟,一看就是不常住。他一边忙着给方圆烧水,一边解释:“忙的时候都直接在厂子里睡了,很少回来。”
方圆知道周维手下有几个维修厂,便点头没说话。她的目光被沙发上散放着的杂志吸引,几乎都是美食杂志,上面圈注的几乎都与她有关:圆圆爱吃的,给圆圆补身子的,给圆圆做消夜的……
方圆觉得不自在,立刻放下了杂志。等看到沙发旁边的镜框里的照片时,她彻底坐不住了,是上次一起去泡温泉时凌瑜给他们拍的,得意的周维揽着嘟着嘴不乐意的她,这么看起来还挺“狼”才女貌……
深秋的夜喝上一碗鸡汤,配上几道开胃小菜,方圆通身舒畅,连对周维的戒备都放下了。看他忙前忙后为自己准备餐后水果,也许是太舒适了,方圆心中竟萌生一种“人生幸福大抵如此”的想法。不经意间撞上他的目光,方圆立刻低下了头。
“是不是感动得要以身相许了?”周维在方圆脚边坐下,递过一瓣剥好的橙子给她。方圆接过橙子放在嘴里,甜得不想理他。周维不甘心地凑过来,两手抱住方圆的小腿,仰头看着她:“圆圆,我在热恋。”
三十多岁的老男人了,还热恋?方圆“扑哧”一声笑出来,打掉周维的手怒斥他:“滚开!”只是语气听起来更像是撒娇。周维不依不饶地坐上沙发缠住她:“圆圆,今天我买的橙子太酸了,不好吃。”
“不会……”方圆刚要摇头,周维的脑袋就凑了上来吻住了她,像个爱吃糖果的孩子,贪食无厌。方圆费了好大劲儿才推开他,恨恨地说:“流氓!”
周维意犹未尽地又啃上一口,才满意地点头:“橙子不错,明天我给你榨成汁送学校去。”
光棍要从良
这是相亲以来周维第一次没有来接方圆放学,本该轻松的心却怅然若失。
就当是去喝橙汁好了,方圆为自己找了个去见老男人的借口。
在维修厂里,方圆只看到待修的卡车和戴着口罩的维修工人,她只好拉住个工人问:“请问,周维在哪里?”
那人立刻两眼放光:“你找老大啊?你是他什么人?”不等方圆回答,他又立刻转身大喊,“老大,嫂子来找你喽……”
方圆抚眉:果然是有什么样的老大就有什么样的员工。
周维从辆大卡车下面钻出来,满身黑漆漆的,只有牙是白的:“嘿嘿,太忙了把橙汁的事儿给忘了。你怎么也不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接你?”
方圆听出他语气里的激动和迫切,心中不禁一动,仍故作生气地问他:“他们怎么叫我嫂子,是不是你又胡说?”
周维嘿嘿笑着不说话,旁边员工赶忙插嘴:“嫂子,除了你以外,从没有女人来找老大,看来,万年光棍终于要从良了!”
方圆低头偷着乐。周维脱下工作服和手套,拉着她的手说:“带你看看我的大本营。”
维修厂就如同周维的家一样,虽然四处都飘着机油味,却不失整洁;员工们虽然欢脱但个个干活都很认真,方圆觉得,周维的领导能力还是不错的。
“未来的老板娘,你对这里还满意吗?”周维毕恭毕敬地问。方圆瞪他:“我……我只是来随便看看。”
“呵呵!”周维傻笑着把方圆揽在怀里,“不能随便,这里面都是我的宝贝,你见到它们就算是见家人了,什么时候咱们见见我未来的岳父岳母吧?”
方圆捏着鼻子从他怀里躲开:“臭死啦,你这个得寸进尺的家伙。”
将明骚进行到底
说好的只是随便见见岳父岳母吃个饭,周维居然带了体检表、存折单、房产证等等各类证件,顺便将结婚提上日程。
方圆在桌子底下狠狠踩周维:“你准备得也太充分了吧?!”
周维面不改色:“我回去查了一下字典,明白了得寸进尺的意思,顺便活学活用下。”
被吃得死死的方圆从此再无脱身希望,想她堂堂一灭绝师太,居然就这样被一个老男人给收了。
方妈对周维满意极了,不住地点头:“虽说年纪大了点,但我们姑娘也快三十了,罢了。”
方圆不乐意了:“我才二十多!”
方妈不理她,接着对周维说:“之前我听你爸妈说你特别害羞,不喜欢和女孩子说话,看来这次能成,是我们圆圆主动。”
“害羞?”方圆从没见过这么明骚的害羞男,为了追自己,他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上天入地的不要脸”,居然说他害羞?
周维脸红了,不好意思地向两位长辈笑。他借着桌布的掩盖紧紧地握住了方圆的手,心中腹诽:我是害羞啊,害羞得只恨不得每天先喝上两瓶二锅头壮胆再去找她。只是,在心上人面前还谈什么脸面?真爱至上足矣。
第20篇、小凤仙在沈阳最后的爱与哀愁

1949年,她隐居沈阳。成为4个孩子的继母。1954年,她在沈阳离世。
1998年,孩子们才知道,继母“张洗非”原来就是小凤仙。
在沈阳的大东区和皇姑区两地,找到了陪伴过小凤仙度过最后岁月的三位老人———李有才夫妇和李桂兰。
小凤仙是李有才和李桂兰的继母,李桂兰和小凤仙共同生活了5年。三位年龄加起来已有200多岁的老人回忆着尘封了50多年的往事……
李桂兰认为,小凤仙嫁给自己父亲的原因是,“早在建国前,我父亲李振海就是大帅府的工作人员,小凤仙总去看望赵四小姐,我父亲完全有可能那时候就认识了小凤仙。两个人有个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特别爱听评书。”
1949年,丧妻的李振海娶回了小凤仙。刚进门的小凤仙立刻成了4个孩子的母亲。
这个新过门的母亲与周围的女人有着那么多的不同,“吃穿坐行就透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李桂兰的哥哥李有才回忆说。那时候李有才20多岁,“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很少回家,和继母接触最多的就是妹妹李桂兰。”
“爱美,整洁,不爱干活。”是李桂兰总结小凤仙的最大特点,“刚建国的时候,大家都穿得很土气,可是她特别爱穿旗袍,而且在旗袍一侧别着一个小手帕。”
看着与众不同的继母,李桂兰忍不住好奇:“你为什么要把手帕别在旗袍旁边呢?”对于类似的问题,小凤仙只是浅浅一笑,从不作答。
可是,总有小凤仙欲言又止的答案。“继母特别喜欢一张照片,她总是拿出那张照片静静地看,看照片时也从不忌讳我们,那是她和一个年轻将军的照片。”70多岁的李桂兰回忆,“照片里的男人很英武,肩上有着很大的章,衣服上还有很多金黄色的穗。我就问她,‘这是谁啊’,她还是淡淡地一笑回答,‘这是一个朋友’。”
李桂兰家里的生活来源完全靠父亲在支撑,生活困难可想而知,即使这样,小凤仙依然过着悠然的生活。
“她干得最多的活就是洗自己的衣服,从来不做饭,但是生活却很有规律,每天早晨自己出去遛弯的时候,都会在外面吃过早饭。”对于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继母,李桂兰从不敢心生埋怨,“因为无论从哪看,她都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小凤仙和梅兰芳见面,证实了李桂兰的猜测。1951年初,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下榻于当时东北人民政府交际处的招待所。小凤仙和梅兰芳联系之后,得以见面。
“第一次还是我带继母去的,因为那时我在政府工作,可惜第一次没有见到梅先生。第二次,继母带着妹妹李桂兰去看望梅先生。即使那次,我们也还不知道,继母就是小凤仙。不过看到梅先生对她的客气,隐约猜到,继母决不是普通人。”李有才回忆说。
那次见面后,梅兰芳托人解决小凤仙的工作问题,小凤仙被安排在省政府幼儿园里工作。
1954年春,小凤仙患上类似于老年痴呆和脑血栓的病症。最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陪伴小凤仙的是李有才的妻子佟桂英。
在小凤仙患病之前,佟桂英就已嫁进李家。“婆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也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那时候,无论街道组织什么活动,婆婆都积极参加,有时候还拉着二胡唱上一段,宣传党的政策。”
佟桂英同样看过小凤仙的那些照片,而得到的答案始终只是:“婆婆淡淡地一笑。”
患病后的小凤仙,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谁也不能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邋遢女人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小凤仙联系起来。想来,短暂清醒之间的小凤仙是无比痛苦的。
对于小凤仙准确的死亡日期,李桂兰的回忆是,“应该是在1954年的3月份,不过,那时候我正好怀孕,所以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
或许是50多年的时光流逝,让一段记忆变得斑驳陆离,李桂兰的哥哥就有着与妹妹不同的回忆,“葬礼我去了,父亲把继母最喜欢的照片放进棺材里,其他的都烧掉了,我记得应该是秋天的时候。”
很难判断,小凤仙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自幼被卖到青楼,当然不幸,结交蔡锷,维护共和,斗智袁世凯,这些本来不应该是一个弱女子所应承但的重任。她和蔡锷之间的爱情,宛如一幅充满激情的油画,厚重而又热烈,不求被人接受,只求于己回味。
其实,小凤仙根本不会在乎后人如何猜测她,因为早在几十年前,视小凤仙为红颜知己的蔡锷,就已经给出小凤仙和所有世人一个答案了,蔡锷送给小凤仙一副对联中这样写道:“不信美女终薄命,从来侠女出风尘。” 1949年,她隐居沈阳。成为4个孩子的继母。1954年,她在沈阳离世。
1998年,孩子们才知道,继母“张洗非”原来就是小凤仙。
在沈阳的大东区和皇姑区两地,找到了陪伴过小凤仙度过最后岁月的三位老人———李有才夫妇和李桂兰。
小凤仙是李有才和李桂兰的继母,李桂兰和小凤仙共同生活了5年。三位年龄加起来已有200多岁的老人回忆着尘封了50多年的往事……
李桂兰认为,小凤仙嫁给自己父亲的原因是,“早在建国前,我父亲李振海就是大帅府的工作人员,小凤仙总去看望赵四小姐,我父亲完全有可能那时候就认识了小凤仙。两个人有个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特别爱听评书。”
1949年,丧妻的李振海娶回了小凤仙。刚进门的小凤仙立刻成了4个孩子的母亲。
这个新过门的母亲与周围的女人有着那么多的不同,“吃穿坐行就透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李桂兰的哥哥李有才回忆说。那时候李有才20多岁,“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很少回家,和继母接触最多的就是妹妹李桂兰。”
“爱美,整洁,不爱干活。”是李桂兰总结小凤仙的最大特点,“刚建国的时候,大家都穿得很土气,可是她特别爱穿旗袍,而且在旗袍一侧别着一个小手帕。”
看着与众不同的继母,李桂兰忍不住好奇:“你为什么要把手帕别在旗袍旁边呢?”对于类似的问题,小凤仙只是浅浅一笑,从不作答。
可是,总有小凤仙欲言又止的答案。“继母特别喜欢一张照片,她总是拿出那张照片静静地看,看照片时也从不忌讳我们,那是她和一个年轻将军的照片。”70多岁的李桂兰回忆,“照片里的男人很英武,肩上有着很大的章,衣服上还有很多金黄色的穗。我就问她,‘这是谁啊’,她还是淡淡地一笑回答,‘这是一个朋友’。”
李桂兰家里的生活来源完全靠父亲在支撑,生活困难可想而知,即使这样,小凤仙依然过着悠然的生活。
“她干得最多的活就是洗自己的衣服,从来不做饭,但是生活却很有规律,每天早晨自己出去遛弯的时候,都会在外面吃过早饭。”对于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继母,李桂兰从不敢心生埋怨,“因为无论从哪看,她都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小凤仙和梅兰芳见面,证实了李桂兰的猜测。1951年初,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下榻于当时东北人民政府交际处的招待所。小凤仙和梅兰芳联系之后,得以见面。
“第一次还是我带继母去的,因为那时我在政府工作,可惜第一次没有见到梅先生。第二次,继母带着妹妹李桂兰去看望梅先生。即使那次,我们也还不知道,继母就是小凤仙。不过看到梅先生对她的客气,隐约猜到,继母决不是普通人。”李有才回忆说。
那次见面后,梅兰芳托人解决小凤仙的工作问题,小凤仙被安排在省政府幼儿园里工作。
1954年春,小凤仙患上类似于老年痴呆和脑血栓的病症。最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陪伴小凤仙的是李有才的妻子佟桂英。
在小凤仙患病之前,佟桂英就已嫁进李家。“婆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也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那时候,无论街道组织什么活动,婆婆都积极参加,有时候还拉着二胡唱上一段,宣传党的政策。”
佟桂英同样看过小凤仙的那些照片,而得到的答案始终只是:“婆婆淡淡地一笑。”
患病后的小凤仙,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谁也不能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邋遢女人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小凤仙联系起来。想来,短暂清醒之间的小凤仙是无比痛苦的。
对于小凤仙准确的死亡日期,李桂兰的回忆是,“应该是在1954年的3月份,不过,那时候我正好怀孕,所以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
或许是50多年的时光流逝,让一段记忆变得斑驳陆离,李桂兰的哥哥就有着与妹妹不同的回忆,“葬礼我去了,父亲把继母最喜欢的照片放进棺材里,其他的都烧掉了,我记得应该是秋天的时候。”
很难判断,小凤仙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自幼被卖到青楼,当然不幸,结交蔡锷,维护共和,斗智袁世凯,这些本来不应该是一个弱女子所应承但的重任。她和蔡锷之间的爱情,宛如一幅充满激情的油画,厚重而又热烈,不求被人接受,只求于己回味。
其实,小凤仙根本不会在乎后人如何猜测她,因为早在几十年前,视小凤仙为红颜知己的蔡锷,就已经给出小凤仙和所有世人一个答案了,蔡锷送给小凤仙一副对联中这样写道:“不信美女终薄命,从来侠女出风尘。”
第21篇、当水晶娃娃遇上野孩子

(一)
我叫璃璃,24岁,生活在南方一个美丽的城市,无业,喜欢写些文字来娱乐自己或别人。朋友们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璃璃,你真是个幸福的女人,什么也不缺。
我知道他们这样说是因为浩东。浩东是我的男朋友,32岁,温柔深沉,对我宠爱有加。最主要的是,浩东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有房有车,还有一笔不小的存款。我想这也许就是可以让我足够幸福的理由吧。
浩东总是很忙,常常蜜蜂一样地往返于全国各个城市,因为会议或者业务。浩东每到一个地方总会先打电话向我倾诉衷肠,然后老妈子一样叮嘱我冰箱里有新买的光明牛奶晚上睡觉前记得关好门窗之类的,最后会问我想要什么礼物。那时的我通常是一脸困惑抓耳挠腮,半天才说,随便啦,只要是你的礼物我都喜欢。
其实,我实在是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自己想要的。香奈儿的服装,路易威登的手提袋,迪奥的鞋子,古琦的丝巾,SKII的护肤系列,KENZO的香水,劳力士的腕表,还有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之类的,我也数不清自己有多少颗了。这些东西充满了我的房间,时刻提醒我作为浩东的女人是多么的幸福,它们真的是满足了我作为一个女人的所有的虚荣心。
当初浩东苦命追求我的时候说,璃璃,我就喜欢你这样有才华的小女人。我慌忙地摇头摆手说,不对,我首先是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然后才是有点才华的小女人。说完,一脸无耻地坏笑。
现在,我什么都有了,什么物质什么爱情都不在话下,连在别人眼里极其宝贵的时间在我这里也开始大把大把地充裕起来。我所有的事情也就是在这充裕极了的时间里写字再写字。
我什么都有了,还想要什么呢?
(二)
浩东不在的时候,我常常去一家名叫“格子”的西餐厅吃饭,我喜欢那里的氛围。整扇的玻璃窗里有满室的阳光,明亮而耀眼,空气里飘动着淡淡的茉莉花香,然后有一个好看的男人在中央默默地弹着钢琴,一切都显得安静而从容,可以让心休息。我喜欢。
我是一个很张扬的女人,经常在午后两点阳光最明媚的时候拎着手提电脑去“格子”写东西,有吃有喝的,一直坐到晚上。浩东跟老板是熟人,为我办了一张可以打到最大折扣的贵宾卡,每一个侍应都对我笑脸相迎,我大模大样地对他们点头,就显得更加张扬了。
写累了的时候,我就懒洋洋地倚在桌子上,听钢琴曲,看那好看的钢琴师。我发现他极少演奏那些所谓的世界名曲,除非偶尔遇见哪个自以为是的有品人士点一首《致爱丽丝》之类的。他弹的曲子大多是时下正流行的歌曲,听起来觉得聒噪厌烦,可他弹出来以后,却让人听出一种久违的感动,淡淡地熨帖着每个人的灵魂,让你欲罢不能。
我注意过他的双手,就如你所能想象的,修长而纤细,充满了灵性,看上去极完美。我从未见他笑过,他的脸始终很平静,你会觉得这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男人,可是你却看不懂他。偶尔,我能看到他眼睛里掠过的淡淡寂寞。
我最常听他弹到的曲子是杨千嬅的《野孩子》,我不知道那是因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喜好,或者,是因为一段记忆。
有一次,我点了梁咏琪的《花火》,然后在卡片上写,为什么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你的笑。璃璃。侍应把卡片递过去时,我看见他缓缓地抬起头,对我缓缓地笑,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他的笑,又漂亮又落拓。然后我看见他迅速收起笑容,低下头开始写着什么。很快,侍应传过来另外一张卡片,上面写,你的外表看上去很热闹,可为什么我总能看见你眼睛里不小心流露出来的寂寞呢。连凯。
琴声开始从房间的各个角落溢出来,水一样流动,美好得让人心碎。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了下来。
(三)
我和连凯之间的距离好像突然间接近了。我是说,心灵上。
我没有料到,他能一眼看出我的寂寞,也许他也注意我很久了,或者,我们根本就是同类。在人群中,你一眼认出的那个人除去熟识便肯定是同类了。
我们都寂寞。
连凯开始有一些淡淡的笑容,只是在他碎长的头发下不易察觉。可他终于笑了,那么漂亮又落拓的笑。
我常想象连凯的生活。比如他的家在哪里,为什么在餐厅里弹琴;比如他的女朋友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少;比如他为什么总喜欢弹那首《野孩子》。我能感觉出来连凯的生活过得不是很好,可是他朴素却异常干净的白衬衣牛仔裤真的是如此适合他,适合极了。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位网络作家的话,只有两件事情能够让我忧郁,贫穷和寂寞,如果我手里有了钱,那就只剩下寂寞。
日子像连凯的琴声一样寂静流淌,然后重复。我们依然只是彼此微笑,然后我写字,他弹琴。
终于在一个淡淡的黄昏,连凯静静地坐在了我对面的位置上。整个餐厅被血色的夕阳紧密包围,我们置身其中,像一幅老电影的画面被定格,梦幻而唯美。我开始感觉莫名地眩晕。
然后我听见连凯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没有丝毫犹豫,以快得惊人的速度答道,好。
话音未落,我的手机响了。
是浩东。他说,璃璃,我刚下的飞机,很快到家,猜我这次买了什么礼物给你。电话那头的他异常兴奋。
我像一个梦醒了的小女孩一样,迅速回到了自己的现实里,我那什么也不缺的现实里。
(四)
我坐在浩东的车子里,闷闷的,不说话。
浩东温柔地看我,我狠狠地瞪他。然后,浩东开始笑起来。他腾出来一只手摸我的头,像摸一只郁闷的猫。他说,好了,璃璃,不要耍小孩子脾气了,是我不好,不能经常陪伴在你身边。快看看,我带了什么礼物给你。
我一把打开浩东的手,恨恨地说,有什么好看的,你还能带什么礼物,不是衣服香水就是香水衣服,你只知道买这些,你永远都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
车子戛然而止,停在了路边。
浩东一脸愕然地扳过我的肩膀,柔声问道,璃璃,我做错什么了吗。我马上就不知道该怎样好了。这个无辜的好男人,真让我不知所措。
等我又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坐在“格子”里写字时,突然发现连凯竟有些消瘦了,我感觉有些莫名的心疼。我听见他在弹那首忧郁的《安静》,我似乎听见周杰伦这个沉默的好男人在唱,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
然后,我内心的某根神经突然被深深地触动了,我不顾一切地跑到连凯面前,拉起他就往外走,留下餐厅里其他人一脸的困惑。
我们走得很快,没有言语,夕阳在我们身后一路滚落。一直走到市中心的广场时我们才停下,两个人开始傻笑。这时我发现我原本拉着连凯的手不知何时已被他拉着了,我慌张地想把手抽出来,却被连凯握得更紧了。我看见他碎发下的明亮眼睛里有一抹淡蓝的忧郁,又固执又坚决。
我们坐在广场的台阶上,有成群的鸽子在天空飞舞,它们要回家了。然后我突然问,连凯,你家在哪里。
连凯低下头微微地笑,他说,你猜呢?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连凯的声音,有些嘶哑和低沉,不太符合这个年纪,可是他的口音谁都可以听出来是北京人。
我说,你家在北京是吗,可是你为什么不在那里呆着,而来到千里之外的这个南方城市呢。连凯说,因为我一直没有一种心理上的归宿感,我总觉得根不在我的脚下,于是我只有不停地行走和寻找,内心才会安宁。
我能感觉出连凯身上充满了年轻人少有的孤独和倔强。
然后我开始慢慢知道,连凯26岁,四年前大学毕业时没有过多地犹豫就选择了现在这条路,行走和流浪。然后那个爱了很多年的女孩突然就离开了,再也没有回到他身边。连凯到过很多地方,而在这个城市待的时间最长。连凯笑着说,我几乎要爱上这个城市了,因为它的美丽和宁静,因为它让我感觉前所未有地踏实,还因为,我在这里遇见一个名叫璃璃的可爱女人。
我终于开始彻底眩晕。连凯眼神里的光芒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模糊中,我看见他缓缓靠近的唇,我想对他说不,可是我发现自己的双手却紧紧地抱住了连凯。 (五)
女人都是贪心的动物。她缺少物质时想要物质,拥有物质时渴望爱情,怀抱爱情时又开始检验这爱情的成分,然后期盼更加纯粹更加优越的爱情到来。
我说过,我是一个张扬的女人,有时候,甚至是张狂的。我毫不避讳地在“格子”里和连凯眉来眼去暗送秋波,我从不害怕“格子”的老板告我的状,我倒想看看浩东这个温吞水一样的男人发起火来是什么样子。于是,我一边和连凯相爱,一边静静地等待暴风雨来临。
只是, 浩东这杯温吞水比以前更加过分地温吞起来,他对我更加关怀和体贴了。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浩东出差回来竟然开始买一些书或VCD给我,他选的那些东西没怎么打动我,人倒是狠狠地感动了我一把。我还能怎样呢。
可当我看见连凯明亮的眼睛和寂寞的笑容时,我马上变得加倍温柔起来。
连凯像是我的一面镜子,通过他,我能时常审视自己,隐隐地追寻那些个恍若隔世的理想,恍惚地看到在自己身上被遗忘的记忆;有时候,我们更像是一个人。而浩东则像是一座温暖的花房,也许我本是一朵开在户外的野百合,可被人在温室里养久了,就果真娇贵起来,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打了。浩东已经开始让我无形依赖起来了。
以前我常想,我是很爱浩东的,可为什么连凯出现以后,我的心又开始明显地偏向了这边呢。我拥有了两个好男人的爱,心却开始渐渐沉重起来。
(六)
我觉得我应该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感情了。
面对连凯时,我可以完全地陶醉在爱里忘记现实,可当我和浩东在一起时,又感到是那么的恰如其分和安全。
然后我突然想,我不会是同时爱上两个男人了吧,可我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然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女人了,我接受了他们的爱,却不知道该怎样合理地偿还。
我问连凯明知道我有男朋友了,为什么还要再来爱我。连凯说,我怕我如果错过了你,后悔都来不及。我问,那我们该怎么办。连凯说,跟着我,远走高飞。
说完后,连凯突然变得沉默。半天,才低声说,璃璃,我这样要求你是不是太过分了。
那一瞬间,我有些不知所措。当问题开始很实在地摆在面前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还有很多事情是自己不曾考虑到的。爱情固然美好,可是,失去了物质基础,还会美丽吗。然后我问自己能不能忍受日夜漂泊居无定所的日子,能不能忍受粗茶淡饭经常吃方便面的日子,能不能忍受只穿大众品牌和没有精致香水的日子。
当我开始为这些问题而迷惑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果真是这样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我为自己的理智和现实感到难过。
可能是我眼神里的犹豫和不确定伤害了连凯,那天我们沉默地分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反复思考,等到我终于觉得也许爱情更胜于物质时,我一路狂奔到了“格子”。可是,我听见侍应说,连凯已经有好几天没有来这里了。
我软软地瘫在了椅子上,心开始一点一点地缩紧,直到抽搐起来。
我疯了似的找连凯,可是他家门紧闭手机关机。我真怕连凯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消失。然后浩东从外地打电话过来时,我就对着话筒开始大声地痛哭起来,浩东沉默地等着我哭完,然后柔声说,乖,早点休息。
我想,浩东明白我的眼泪是因为什么。
然后在一个晚上,我终于接到连凯的电话。他大醉着说,璃璃,我真的很爱你,可是我什么都不能给你。
我疯狂地开车到连凯的家。我就想什么物质什么名牌都见鬼去吧,只有连凯落拓的笑容能打动我,只有连凯浓酒一样的眼睛能迷醉我。
那一天,我第一次在连凯那里过夜。我没有料到,那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
(七)
连凯真的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我找遍了这个城市的所有角落,再也没有看见连凯的影子。突然就想起有人曾说,如果一个人存心要从你的生活里消失,那么,你就永远也别想再见到他。
我疲惫地蹲在地上,开始静静地哭泣。
大约半年以后,我终于收到连凯从西北寄来的信。他说,璃璃,你是一个真实得都不懂得伪装自己的女人,透明得像颗水晶,你的光芒彻底地灼痛了我的眼睛。你不知道那天当浩东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和荒寂。我能给你什么呢。我只能给你爱,可浩东能给你的不仅是爱,还有你所需要的整个世界。
璃璃,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那首《野孩子》吗,因为我觉得我就是那个野孩子,没有家没有根,我注定要去流浪,而你注定是个水晶做的娃娃。野孩子和水晶娃娃怎么可能是一个世界的人呢。
璃璃,我只想告诉你,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可我什么也给不了你。我想离开是唯一的办法。璃璃,浩东是一个好男人,我祝福你们。
读完连凯的信,我的心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释然和放松。我想也许连凯的选择是对的。
尽管当初浩东曾背着我去找过连凯,尽管连凯在我终于下定决心时逃离了,可我想这一切也许是早已注定的。
就比如我收到这封信的第三天,刚好是我和浩东的婚期,连凯的祝福像是上天派来的。
什么都不会改变了,我曾失去的和现在手中拥有的,都是刻在掌纹里的宿命。
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会想,水晶娃娃和野孩子为什么不可能在一起,盛大的爱情果真需要相爱之外的理由来支撑吗。
第22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

那天,我和同事去北京出差。汽车路过杨村和廊坊交界的旧街路段时,我感觉开在前边的车辆速度慢了下来。 这一段路路况不太好,是不是出了交通事故了。事实很快就否定了我的这个疑问,因为车队的速度慢是慢了点,但是在匀速前进。车行了约5分钟后,前边的车呈半圆形拐了个弯。正疑惑间,一个奇观扑进了我的眼睛,公路中间有一只死去的喜鹊。另一只喜鹊陪伴在它的身边,这只喜鹊身体呈黑褐色,并泛着紫色的光芒,其余部分为白色。它一边哀鸣,一边用喙为死喜鹊梳理羽毛,其情其景令人黯然神伤又令人肃然起敬。 在我的家乡,喜鹊是最常见的留鸟。我知道喜鹊除了群体活动,便是夫飞妻随的夫妻行动。我不知道公路上的这对喜鹊哪一只是丈夫,哪一只是妻子。事实上,这个问题现在已无关紧要,我看见那只活喜鹊的眼睛里,此刻盈满了哀怨、愤怒的泪水。此前,我只听说过杜鹃啼血、鸳鸯殉情等有关鸟类的爱情故事,而这对患难的喜鹊却让人心潮澎湃。只是眨眼之间,一对喜鹊便变成了一只孤鹊,一只哀鹊。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讲,人也是鸟,鸟也是人,《梁祝化蝶》的凄凉在一瞬间便袭击了我。 下午,我们从北京往回返时,本来计划是要走京津高速公路的,但为了能看一看这对喜鹊,我们又走了105国道。说实话,能不能再次见到这对喜鹊,我已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也许,那只死喜鹊早被汽车压成肉饼了。但是我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我要看一看过往车辆的司机们,他们的爱心究竟有多深。车出廊坊,前边又出现了缓缓而行的车队,而我的心开始跳得很快。真的,我又看到了那两只喜鹊。还是那个地方,还是那只活着的喜鹊在用喙为它的爱人梳理羽毛,而它自己的羽毛却因哀伤和车辆带来的尘土而黯淡了许多。 感谢来来往往的汽车司机们为我留下了这个珍贵的镜头,感谢司机们为这场生死之恋抑或是爱情悲剧拐了一个弯。那只活着的喜鹊,让我知道了夫妻之间什么叫相濡以沫,什么叫生死与共。我想今天为这对喜鹊夫妻感伤与流泪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因为我看见司机小王也偷偷地抹了一下眼睛。
第23篇、裤子,白裤子

其实,我并不适合穿白裤子。我的身材不仅矮,而且胖,腿像萝卜,粗壮臃肿,但是自从十六岁,从母亲那里争取来了单独添置衣物的权利,我每年都会偷偷买来一条白裤子,藏匿在箱底,牛仔,麻纱,直筒,喇叭,我在每个春心萌动的黑夜,想象着白天,我也能像邻家的姐姐穿出它的飘逸,洒脱来。
可是我始终没有勇气穿出,直到那年春天。
为了他。
他是同一楼层的另一家公司的职员,每天我们会在电梯或者餐厅里相遇几次,他会拿若即若离的眼神看我,我从喜欢他的第一眼,就发现,他喜欢穿白裤子。
我的体重已经是成年后的历史最低点,去年富态时买的裤子穿上,显得有些空旷,就像我没有着落的心的间隙,但我还是很胖,我知道如果这样的相思煎熬再持续下去,我会更加适合穿上它。
周末,两家公司有联谊活动,我忐忑地穿上了白裤子,去了才发现,所有的女孩都穿着正式的职业装,他也是西装革履,只有我,黯淡清雅的紫色光线下,白裤子折射着惨淡的紫,怪异可笑,我又慌又乱,仓惶逃出。
之后,公司同事小鱼成了他的女友。
也许白裤子和爱情没有直接关系,可是我总是想,如果那一夜我没有离去,他可能就是我的。这样想,会让我在不经意间泪流满面。
后来,我接连恋爱了几次,身材居然苗条得很了,却再也没有想过要在男人面前试穿白裤子。
再遇到他,是在一个校友会上,他已经和不是小鱼的女孩结婚了。那一晚,却穿了一条扎眼新潮的白裤子来,忘记是从什么话题聊了起来,我们都已经不在原来的公司做了,这却才是交谈的第一次。
“你还记得吗?那次我们两家公司联谊,你穿了条白裤子来,可是你只出现了一会儿就不见了。”他竟然知道和记得,我以为自己会难过伤感,想不到心中一阵释然:原来当年叫我逃出的原本不是我穿白裤子,而是叫我惊惶失措的爱情,就像我对穿着的白裤子一样没有把握和自信。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我们总是为一些并不适合自己的东西惆怅,奔劳,直到多年之后才明白,它美得叫人流泪,是因为和它隔了距离,就像我对白裤子。
第24篇、爱情美如玫瑰
她曾写下这样一段话:爱情即是一首优美的歌曲,但也是艰难迈着沉重的步伐、踏着人生的旅途。何时有我的幸福,何地是我的归宿?仰望茫茫苍天不禁掉下我悲伤的泪珠。幸福就像玫瑰花,你想得到它就必须辛勤劳动。用汗水谱的乐章、难弹的琴,我想这就是爱情的全部含义。

他们曾非常相爱。
他们订婚了。虽然他的家人都很反对。
后来他很久没去找过她。她本该怨他的,怨他的沉默、怨他的软弱。可她仍是爱他。有人说他正在追求另一个姑娘,她不信,始终不信。
她的生活过得很苦,家里兄弟姐妹多,矛盾也多。她跟着四哥四嫂过日子,母亲年纪大了,却还要为她的事操心。
生活是一条长河,而命运就是其中的分流,它充满着迂回曲折、急流恶浪、险滩漩涡,它在捉弄每一个活着的人。虽然很苦,但坚强如她,穷困、潦倒、疾病、烦忧,生活的一切都不能击垮她。她只是忍受着思念的煎熬,承受着别人的闲言碎语,坚守着对他的爱恋。她是那种人,认定了就不轻易改变。
后来的两个多月里,他都没有找过她。她想到了退婚。是的,她不愿意这么朦胧地相处下去,也不愿意被他的家人那般瞧不起。她不怕等,但她要一个交代!
朋友帮她约他出来。两个多月不见,他瘦了,显得有些沧桑了。他不愿和她说心里话,他说即使说了她也不会相信,也帮不上忙,他说现在他很穷。
她气了,问他是否愿意退婚。
他答,你愿意,我就愿意。
她觉得也许他们真该分道扬镳了。
一晃几个月又过去了。她病了。医生说是神经衰弱、精神忧郁、睡眠不足引起的。她头痛得厉害,却只能一个人去看病。她不知道心里的悲和苦,能和谁倾吐。
她气他怨他,可终究忘不了他。其实她心里清楚,她的爱已经没有退路。总会有意无意地想起他,关心他的近况,会为他的孤单彷徨感到难过,会心疼他的苦,想成为他的力量。
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日复一日的孤单思念,一直到,新的一年又开始。这些日子里,尽管对命运的残酷有过憎恶,但她始终没放弃自己的坚持。因为生活很长,她有她的希望。她忘不了那个北风天,他们见了面说了许多话,她知道他仍像以前一样爱她。他们一起去看电影,他们幸福地牵手、拥抱。
他送她回家,却执意不肯进家门,于是他们就在菜地边上,聊了两个多小时。他要走的时候,她心疼这么冷的天他要走那么远的路回家。
后来他们结婚了,虽然他的家人还是反对,虽然他们甚至没有一场像样的婚礼,但她仍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她是我的母亲,他是我的父亲。当我吧他们的故事告诉我的朋友,朋友说,"爱情美如玫瑰,玫瑰虽有刺,但并不妨碍人们对它的喜爱,因为它真的很美。我愿我的热泪化作晶莹的露珠挂在玫瑰花瓣上,让它永葆美丽。"
也许岁月终究会改变爱人的模样,可是爱情的美,就像那盛开的玫瑰,永远有着美的灵魂,所以纵然疼痛,人们还是忍不住去触碰。在那玫瑰盛开的山岗上,我仿佛仍听见父亲念着写给母亲的诗歌:
在这静静的晚上
让我们共度一段空闲的时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把世界遗忘
在这静静的晚上
田野上洒满了银色的月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相对着凝望
第25篇、爱的故事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26篇、就让美丽的误会,继续吧

就让美丽的误会,继续吧
文○王颖颖
Part One
李可嘉像一只迷路的蜗牛,在这个大雨滂沱的夜里,深深缩进自己的壳。就在昨天,相恋了七年的男友刘建,搂着另外一个女人从她面前走过。而愣在原地的她,却被刘建自动忽视,仿佛近在咫尺的她,根本就是莫须有的存在。
他打来电话,她猛地从床上坐起。他用淡淡的语气说:“可嘉,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她愣住了,紧紧咬着牙,故作平静地轻轻说了一个“好”字。夜黑得深沉,李可嘉抱着肩膀,缩在街角,冷得彻骨,脑袋越来越昏沉,直至眼前再也看不到一丝光亮。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李可嘉睁开眼睛,惊慌失措地从床上坐起――自己竟然一丝不挂。李可嘉只觉得天旋地转,脑子混沌得转不过弯来。昨天晚上一个人喝了很多酒,然后坐在雨中的街角,再然后呢?想不起来!
手机突然响起,李可嘉被吓了一跳,看了眼屏幕,是她的顶头上司刘主任。蓦地记起,今天早上十一点,新任总裁上任,全公司一起为他举行欢迎仪式。
看看时间,十点四十了!李可嘉按下了接听键,然后把手机拿得远远的,刘主任咆哮的声音依旧清晰地传来:李可嘉,都几点了你还不来公司?!十分钟之后我要是看不到你,你就可以回家吃自己了!
Part Two
陈漠坐在老板椅上,打量着这间新的办公室。老爷子让他接管这家贸易公司,虽然百般不情愿,但是老爷子装模作样地一捂胸口,他就不得不妥协了。
蹙着眉轻轻叹了一口气,陈漠想起家里那个女人。昨天晚上脑袋真是发晕了,竟然捡了一个烂醉如泥的女人回家,而那个可恶的女人,折腾了自己整整一个晚上。又是胡言乱语狂叫,又是不停呕吐,到了凌晨四点半,才总算老实了。
早上七点,那个女人依旧睡得好像死了过去,想到自己为了她竟然浪费了一晚上的大好光阴,陈漠就觉得一阵火大。然后,他忍不住恶作剧,三下五除二扒光了那女人满身的衣服,然后得意地给她盖好了被子。
想到这里,陈漠忍不住咧嘴一笑。那女人醒来,表情一定很精彩吧?
“总裁,一切准备妥当了!所有员工都聚集在一楼大厅,等待您下去!”秘书小文礼貌性地敲了下门。陈漠点了点头,起身跟着小文下楼。
大厅里果然熙熙攘攘,陈漠微微一笑,摆摆手:“大家不必紧张,我保证,我绝不是来抢劫的!”大家被陈漠的幽默逗笑了,大厅内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突然,公司大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弓着身子从玻璃门挤了进来。众人看到陈漠眼睛直直盯着门口,也忍不住齐齐看了过去。
Part Three
李可嘉现在想一头撞死在门上。她在那个陌生的房子里找了许久,都没能找到自己昨天穿的衣服。无奈之下,李可嘉只得随意在衣柜里找了件衬衣套在身上。还好,衬衣的主人似乎比较高大,衬衣穿在李可嘉身上,轻松盖过了屁股。想了想,又满脸通红地撕开一盒内裤穿在身上,然后看着内裤前方皱巴巴的一块,忍不住郁闷。
到公司的路上,李可嘉迅速联系了公司旗下的商场,让人送几件衣服到她的办公室。这样的话,她只要小心地走到自己的办公室,穿上买好的衣服,就一切搞定了。
可是,看着眼前众人齐刷刷投来的带着探究的目光,李可嘉只觉得欲哭无泪。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欢迎仪式的现场竟然从宴会厅转到了这里?!
就在李可嘉手足无措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突然响起:“迟到,按照公司规定,你上半个月的奖金可以贡献出来请大家吃顿晚餐了。”
李可嘉愣愣地看着站在高处的那个男人,英俊潇洒。可这不是重点,李可嘉看着男人剪裁得体的西装上右胸部位醒目的品牌Logo,竟然跟她身上的衬衣Logo是完全一样的。李可嘉一阵心慌意乱。
宽大的男士衬衣套在李可嘉身上,腰部被她用一条领带随意扎起,玲珑的曲线顿时若隐若现。领口解开的两颗扣子隐隐露出白皙的锁骨,两条笔直圆润的腿纤细而白嫩,脚上套着的银色高跟鞋泛着淡淡的光芒。
这个女人,竟然能把一件宽大的男士衬衣穿出如此性感的味道!
“你叫什么名字?”陈漠再度开口。
“李可嘉。”
“嗯,李可嘉。”陈漠面色严肃,“衣衫不整,可视为作风不良,你下半个月的奖金也可以贡献出来了。”
“可是,今天要开迎宾宴会的,没规定要穿什么。”李可嘉小声地抗议。陈漠自动忽略她苍白的反抗,声音里带着一丝冰凉:“你可以回你的办公室面壁思过了。”
Part Four
李可嘉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恶狠狠地把换下来的衬衣扔到垃圾桶里。
轻轻叹了口气,李可嘉端起水杯抿了一口。不知道为什么,经过昨天晚上,她心中的疼痛和对刘建的愤恨竟然少了许多。也许,她对他更多的是习惯和适应,而所谓的爱情,却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多吧。
七年前,他们还都只是刚上大学的学生,青涩而稚嫩。他锲而不舍地追逐在她的身后,浪漫的事情做了一件又一件,她终于被他感动,接受了他的爱情。
自嘲地撇撇嘴,李可嘉轻轻一笑。原本以为,要跟刘建牵手过一辈子,没想到他和她的一辈子竟然还没开始就夭折了。沉了沉心思,李可嘉看了眼垃圾桶中的衬衣,又开始愤恨起来。那个该死的男人!
办公室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李可嘉一愣,拿起电话。“李可嘉小姐,我是总裁秘书小文,麻烦您到总裁办公室来一趟。”
李可嘉撇撇嘴,对那个刚来公司就扣了自己一个月奖金的总裁实在是不感冒。
不情不愿地站起身子,看了看时间,心想从总裁办公室出来她就可以下班回家了。
于是磨磨蹭蹭地收拾好东西,想了想,又把那件衬衣和领带以及男士平角内裤从垃圾桶捡出来塞进包里,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上了电梯。
Part Five
“衬衣既然换下来了,就还给我吧。”陈漠淡淡开口。
李可嘉惊得差点呛死!咳嗽几声,才胆战心惊地看着陈漠:“总裁,您……您说什么?”
陈漠皱了皱眉,看着李可嘉又惊又怕的眼神,心里微微不爽。知道自己是衬衣的主人,这个女人竟然会害怕,难道她希望是别人吗?
李可嘉只觉得天旋地转,昨天晚上那个该死的浑蛋竟然是公司总裁?有没有这么无耻的男人,昨天刚抢了她的贞操,不怜香惜玉不说,今天居然又扣了她的奖金!
陈漠刚准备开口提昨天的事情,就见眼前的女人突然疯了一般朝他扑了过来。陈漠惊讶地睁大眼睛,来不及反应,脸上便挨了重重一个耳光。
陈漠愣住了。李可嘉愤恨地瞪着陈漠俊朗的脸上鲜红的指印,顿时觉得心里舒服了不少。可是想到昨天今天,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哪能这么算了,于是哼了一声,吼道:“你这个没人性的畜生,夺了老娘守护了二十五年的贞操。最重要的是,你夺了竟然还丝毫不念旧情,竟然还敢扣老娘奖金!我打死你!”
陈漠终于认清自己被人扇了一个耳光的事实,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两下。却见李可嘉再度朝着自己挥起巴掌,陈漠终于恼了,一把抓住李可嘉的手腕,厉声喝道:“你想干什么?”
李可嘉一听这话,顿时觉得委屈。眼圈一红,把手腕从陈漠手中抽出,黯然地摇了摇头,抓起自己的包,转身走出办公室。刘建跟她说分手的时候,她伤心生气,却没有那么恨。可是今天早上一觉醒来看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陌生的床上,她只觉得心凉得彻底。
七年来,她不知道拒绝了刘建多少次,每次都以留给新婚为借口。她心里总是固执地想着,要把自己奉献给最爱的那个人。现在想来,其实她并不爱刘建,要不,怎么七年都没能被刘建攻下城池呢?可是,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竟然那么轻易就被别人夺走了。而这个人,对自己一丁点怜惜都没有。
李可嘉沮丧地踏进电梯,按下一楼的按键。这么一闹,工作也丢了,真是哑巴吃黄连。就在电梯门即将关闭的那一刹那,一只手伸进来,挡开了电梯。
陈漠面无表情地走进电梯,看了李可嘉一眼,走到她身边,脸上带着四个鲜红的指印。电梯缓缓下降,当数字终于转换成“1”的时候,李可嘉不自在地往门口走了走。电梯开了,李可嘉犹豫了一下,抬起右脚,可是电梯门又缓缓地关上了。李可嘉回头,错愕地看着陈漠。
陈漠收回按了键的食指,清冷的声音回荡在狭小的空间里:“你相信一见钟情吗?你相信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吗?”电梯缓缓上升,李可嘉轻轻摇了摇头。
Part Six
陈漠扬起唇角,轻轻一笑。就在这时,电梯突然微微晃动了一下。李可嘉抬头看了看,重新低下头。陈漠却皱了皱眉,把耳朵贴到电梯壁上,倾听起来。突然,细微的“咝咝”声传入耳中,陈漠顿时面色苍白,迅速冲到电梯键盘处,按下每一层的按键。
李可嘉看着陈漠突然苍白的面色和紧紧抿起的嘴唇,忍不住一阵心慌,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电梯仍在徐徐上升。
陈漠颓然地摇头:“电梯出故障了,很有可能要掉下去。”
李可嘉惊呼:“怎么可能?”
陈漠顿了一下:“我刚才听到声音,钢丝绳可能要断了。”
李可嘉面色也迅速苍白起来,就在这时,电梯门缓缓打开,与此同时,电梯突然剧烈地晃动了一下。陈漠迅速将李可嘉推出电梯,然后自己也着急地迈动步子。然而,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电梯突然猛地晃荡一下,然后迅速坠落下去。
Part Seven
李可嘉脸色苍白地看着电梯门,颤抖着按下了按键。门徐徐打开,可是里面却空荡荡的,像是一个巨大的黑色的嘴巴。李可嘉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身体如筛糠般颤抖,心中巨大的悲痛犹如旋涡把她席卷,她在一瞬间觉得没有办法呼吸。
原来,失去陈漠,自己竟然会是这么痛不欲生。想起刚才,电梯下坠的那一刹那,陈漠笑着看她:“现在,你相信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吗?”
颤抖着拿出手机,却根本没有办法准确按到想要按的数字,李可嘉号啕不止,眼泪却掉不下来,只干号着,不停按着手机。
“可嘉。”身后传来的声音让李可嘉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愣愣地看着电梯门,不敢转身。她怕转过去,只不过是自己的幻想。
那人轻轻一叹,走到李可嘉身边。李可嘉仰起头,看着陈漠的脸,贪婪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扑到他怀里。陈漠紧紧搂着怀中不停颤抖的纤细身躯,轻轻地安抚:“电梯降到三楼忽然停住了,你放心,我没事。”
李可嘉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陈漠不语,只微微拍着她的后背。
终于,李可嘉哭够了,从陈漠怀中抬起头,吸了吸鼻子,双手却更加紧紧地环住陈漠的腰,然后带着哭音轻声道:“我相信一见钟情,我也相信你对我一见钟情了。我还要告诉你,我也对你一见钟情了。”
陈漠愉悦一笑,眼底有着深深的宠溺和喜悦。然后他抬起李可嘉的脸,轻轻吻上她的唇。
至于那个美丽的误会,就让这个迷糊的女人继续误会下去好了。
第27篇、关于恋爱的31个“经典比喻”
1、恋爱就像吃辣椒,不吃的时候它总是奇香无比,但真正吃的时候却辣得你痛不欲生,后悔莫及,发誓永不再吃;然而辣劲刚过,你又对它朝思暮想。越辣越香,越香越辣,你永远在思念与后悔之间游离,这就是恋爱的逻辑。
2、恋爱像胃,它强大的消化功能无与伦比,由此进入的全是世界上最纯洁的,由此出去的却是世界上最肮脏的。
3、恋爱就像电脑,永远都有N个毛病等待修理,等你修好后却发现等待修理的新毛病大于等于N。
4、恋爱就像公共汽车,你等待的那一趟永远都不开来,你不等的却总是接二连三。
5、恋爱就像长途旅行时在中途买了张硬座票,你刚刚上车坐下,马上跳出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粗声大气地指着你的鼻子吼道:这是我的座位!
6、恋爱就像闷热天的旅途,当你经过长时间苦等,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时,你会听到列车广播里传来一个亲切甜美的女声:本次列车已经到达终点站。
7、恋爱就像拥有两只手表,你总是无法说清,到底哪个时间更准?
8、恋爱就像戒烟,你总是能够找出许多理由安慰自己:非常容易,我都戒过一百次啦。
9、恋爱就像男人做菜,不是忘了放盐,就是放了几次盐。
10、恋爱就像上网,纵横驰骋时荡气回肠,月底交费时痛心疾首。
11、恋爱就像政客,以庄重的口气说谎已经成为职业技能,即使谎言被当面揭穿,仍然面不改色心不跳。
12、恋爱就像手机,总是谣传要改单向收费,却永远出不了台,最后你才发现,谣言发源地不是用户自己,就是没有手机的所谓专家学者。再以后,你不得不说服自己,双向收费是多么合理合法。
13、恋爱就像VCD,盗版总是比正版流行。
14、恋爱就像某些人眼中的“革命”,标榜着自己多么高深莫测、多么洁白无瑕,但归根结底,还是免不了直奔主题:请客吃饭。
15、恋爱就像小偷,没有一天能睡个安稳觉,最大的不安全因素往往就是你自己。
16、恋爱就像看电视,手握遥控器,充满期待地等待好节目,最后筋疲力竭倒头睡去,然而第二天你还忍不住要来。
17、恋爱就像喝茶,倒掉的都是茶,喝下去的都是水,但是你从不承认自己喝的是白开水,却总是吹嘘自己喝的茶有多么多么名贵。
18、恋爱就像口香糖,只有口臭者对它才最钟情,口臭更甚者对它不予理睬。
19、恋爱就像自动柜员机,你总是希望从里面取出钱来,但它总是吃卡,即使你输入的密码正确无误。
20、恋爱就像打喷嚏,总是不经意间打得出来,刻意要打却总是打不出来。
21、恋爱就像某些领导,口口声声表示要扶植新人,但进入操作层面,新人却总是发现自己无法与老人抗衡。
22、恋爱就像导演,打出的旗号无一不是艺术至上,其实都是以貌取人。
23、恋爱就像电梯,方便、快捷,但是偶尔停电,你还得摸黑爬高走回家去。
24、恋爱就像镜子,看着再丑,也是你自己的模样,但你总是怀疑镜子质量有问题。
25、恋爱就像摄影,即使你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但最后还是少不了暗室操作。
26、恋爱就像春节联欢晚会,一年比一年办得热闹,一年比一年办得无聊。
27、恋爱就像智力竞赛,规则可以设置无数,但有一条却一直去不掉,那就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高分总是被优先淘汰。
28、恋爱就像清代宫廷体裁的电视剧,又臭又长,却万人空巷,仔细看去,除了吃喝和下跪的镜头,再无其他。
29、恋爱就像钢琴,最高雅的内容摆在最不高雅的人家里,真正的高雅者却享受不起。
30、爱情就像破烂王,总把废弃物品当宝贝,而且事实也确实如此。
31、恋爱什么也不像,就像她自己:她撒娇卖嗲,处于童年期;她躁动不安,处于青春期;她喜怒无常,处于更年期;她耳聋眼花,处于老年期。
(大洋网)
第28篇、细雨如柳絮般漫舞

男孩和女孩在同一个办公室上班。
男孩英俊魁伟、幽默风趣,更有讨女孩子欢心的若干招数。在公司,号称“少女杀手”,几乎所有未婚女孩都为之倾倒。但男孩应付适度,迟迟“草心”未动……
女孩文静,长相平淡,惟一一双清丽的眼总含有似雾的忧郁,像难解的谜面……女孩话奇少,也从不议论别人的是非。即使一大群人神侃神谈,女孩也会很闲淡地把自己置身于事外,像个完全不相干的人。听到精彩处,也只是偶尔象征性地牵牵唇角。惟一能使其不倦的是工作。
女孩常常忘记下班时间,沉迷于枯燥单调的工作。女孩是整个公司最努力的员工。
女孩是这个公司惟一不注意男孩的人!不!应该说她不注意任何人。她只是平平静静上班,平平淡淡生活,这与她的真实年龄太不相符。青春的绚丽与激情在她身上得不到丝毫的体现。
女孩太平凡,太不引人注目。但不知何时起,男孩觉察自己已不自觉地关注女孩的一举一动、一沉思一回首。男孩发现:女孩很勤劳,很质朴。她每天总是第一个来到办公室,默默地打扫卫生,给每一个人的水杯灌满开水;女孩走路很沉稳,一步是一步是那种中年人特有的沉着与稳当;却看不出丝毫青春的矫健与轻快;女孩从不穿裙子,不管长裙还是短裙,即使是炎热大夏;男孩还注意到,女孩似乎从不在公司的澡堂洗浴……
男孩对女孩越来越有一种莫名的好奇。
女孩喜欢记日记。每天下班后,她总是掏出日记本把这一天填满。那时,女孩脸上便闪烁起柔情似水的光芒!
男孩猜想:日记里一定藏着一个凄美的故事。男孩想知道,那本浅蓝色粉皮的,散发出百合花清香的日记本,究竟记载着怎样一个美丽悱恻的浪漫童话……
女孩喜欢柳絮般的细雨。男孩从注意女孩那一天开始,也同样喜欢上那一份情怀。
雨天,女孩没打伞。是不大的雨,纷纷扬扬如三月的柳絮缠缠绵绵编织着一个诱人的梦。女孩安静地最后一个人走出公司的大门女孩没注意到其实她不是最后一个走出公司的人,男孩手握一把浅蓝雅致的小伞,迟疑地跟在女孩身后。
女孩漫步走着,似要体会与雨丝的亲近。女孩微微仰起小脸,享受着雨丝丝绸般温柔亲昵的爱抚。女孩脸上满足地漾开一个如梦似幻的微笑,如漩开的春水一荡一漾的。男孩初次看到女孩这样的笑:纯稚的、甜腻的、憧憬的、青春的……
男孩竟看呆了……
突然,女孩脚下一滑,竟直挺挺倒下……男孩没有上前去扶,而是迅速藏匿起来。
他看到女孩吃力地用手掌和右腿缓缓支撑起来,左腿竟没有丝毫的弯曲度和柔韧性,而是硬邦邦、僵直地……
多年后,男孩看了女孩神秘的日记本,发现自己竟是浪漫情怀中的男主角。
多年后,女孩成为男孩最美丽的新娘。新婚之夜,女孩幸福而动情地躺在男孩的怀中,痴痴地问:为什么喜欢她这样平凡的女孩?!为什么知道她的腿有残疾还娶她?!
男孩说,喜欢她是因为她高贵而朴素的品质,娶她是因为她是他生命中要等的人!
女孩问,为何当她告诉他腿有残疾时,他竟没有丝毫的惊异。
男孩说,因为他早就知道了呀!
女孩惊问:什么时候?
男孩温柔地亲吻女孩的额说:在那个细雨一如柳絮般漫天舞动的时候……
第29篇、口述:丈夫彻夜未归是去宾馆幽会
倾诉人:尚瑛,31岁,外企管理

精彩导读:高中时,尚瑛暗恋上实习老师宋扬。为了和他在一起,尚瑛刻苦学习,终于考上了宋扬所在的学校,还拒绝了相貌普通的追求者周涛。和宋扬婚后,尚瑛成为女强人,周涛靠自己的努力与她并驾齐驱,而宋扬却安于现状。当宋扬一次次出轨后,尚瑛才发现,适合自己的人是周涛,而这时周涛已有了自己的幸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印象:尚瑛谈不上漂亮,但是高级套装和谈吐言语让人觉得很有气质。她的妆容有些疲惫,她说梦醒了,该忘了,自己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也许,会回归平凡,也许会孤老终身。
1.暗恋帅气男老师
高二那年,学校来了一批年轻的大学生,他们是每年一届的实习老师。那时,宋扬穿着一件红T恤,短短的穗式头,一米八的个头在人群里非常起眼。他刚走进教室,女生们就开始议论:“好帅啊。”我抬头,他那红色衣服像道阳光,直直地照进我心里。
高中时的我还是只丑小鸭,我家在郊区,父母都是普通工人。爸爸生性老实,一辈子被周围人欺负。小时候,每到月末,爸爸就要出去借钱,这样一家人的生活才能维持。我自卑不合群,总爱一个人发呆。
宋扬站在讲台上,手拿白色粉笔,举手投足之间像明星一般潇洒自如。我远远地看着他,用书本挡住自己,可他像心有灵犀一样,突然转头,四目相撞,吓得我真想落荒而逃。
宋扬身边总是围满了女生,他和男生一起踢球,女生尖叫着他的名字。那些漂亮活泼的女孩像春天里的玫瑰花,而我是平凡的狗尾巴草,只能偷偷暗恋着他。宋扬实习完毕时,大家纷纷在他的纪念册上留言。我观察很久,等所有同学写完后,我在纪念册的最后一页写下了长达3000字的一篇文章。那些文字里有我的经历、我的思绪和对他的仰望。
宋扬走的那天,班上很多女生都哭了,我也泪流满脸,宋扬对我而言,是一个梦。
半个多月后,我居然收到宋扬的来信。曾经,在他的纪念册上,我许下一个心愿,希望能做他的笔友,没想到,他真的回信了。打开信,我的手都有些微颤。那封信件很简单,他夸我的文笔好,并鼓励我好好学习。那短短几百字,让我激动不已。
这不是普通的信,它让宋扬和我之间有了一个交流的空间。
2.努力考进他的大学
我一封封地写信给他,只有在文字里,我才是自信的。宋扬的回信渐渐多起来,我们之间越来越熟。宋扬是武汉人,家境很不错,父母都是干部。那时,我只有17岁,暗下决心一定要考上宋扬所在的学校,这样,我就能配得上他了。
我的成绩以令人惊讶的速度突飞猛进。很多个晚上,寝室都熄灯了,我一个人开着应急灯埋头苦学,这是人生中的第一次,我懂得了为自己而奋斗。高考结束后,我收到录取通知书,我考上了他的学校,那时他已保送上了研究生。
暑假里,我在一家酒店里打工,用赚来的400多元给自己买了最昂贵的一套衣服。我取下眼镜,换上裙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然也是那么的年轻漂亮。
新生报到那天,我穿着新衣服,提着行李箱等待着宋扬。远远地,他朝我走来,我紧张得快忘了呼吸,他一步步走近,看见我的刹那,我清晰地发现,他眼睛突然一亮,我明白了,我再也不是当年那只灰头土脸的丑小鸭了。
进入大学后,看到成双成对的同学,我才意识到,自己从来不知道宋扬到底有没有女朋友。我问宋扬时,他满不在乎地说分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
我努力地表现自己,就是要让宋扬看到我的出色。我被选为健美操队的队长,一次次,我在舞台上表演时,看见宋扬在向我竖大拇指。我又成为系刊主编,风花雪月里字字句句都是写给宋扬的。
很快,我身边开始围绕一批追求者。其中,就有周涛。他对我的追求,总是默默的,清
晨的一杯牛奶,变天时的一个电话,郁闷时的一张小纸条……只是,他来自一个小县城,相貌太平凡,个子也有些矮小,更何况,我心里已有宋扬了。 宋扬不是一块木头,他被我的执着所打动,我们走到一起。成为恋人才发现,他虽然大我5岁,但他像个孩子。我们在一起,去哪里吃饭,去哪里逛街,他总是笑眯眯地说:“随便啊。”可他偏偏又很挑剔,一口汤的味道不对,他就会兴致全无。我们之间存在差距,他穿衣服很讲究,一定要烫得笔挺;我吃饭时偶尔发出咕噜声,他会皱皱眉头,带有一丝嫌弃;他有洁癖,连指甲都是干干净净的。这些,曾经都是我爱他的理由。 宋扬临近毕业时,因为专业不好,在家里的安排下进了一个很一般的单位。每天,他一杯清茶一张报纸混一天。起初,他抱怨,甚至想辞职,可慢慢地就习惯了那种慢悠悠的生活。他开始打麻将混时间,我开心或烦躁时,却是周涛陪在我身边。周涛和我很相似,我们都是凭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摆脱卑微的过去。 我毕业后进入一家外企,试用期的工资就已经超过宋扬。那时,宋扬家催着我们结婚。当我告诉好友们时,周涛第一次冲动地找到我。他说出了自己的爱意,固执地认为我和宋扬并不合适。我想,他是被嫉妒逼疯了,嫁给宋扬是我的梦,眼看要实现了,傻子才会放弃。 婚后,我工作压力大,每天早出晚归,只恨时间不够用;而宋扬每天两点一线,不是去上班,就是和同事打麻将唱KTV。深更半夜,我回到家里为他洗衣、烫平,然后再躺在床上看书充电。有次,宋扬半夜回家倒在床上就睡,嫌我翻书的声音吵,他一把抓过我的书扔掉了。 那时,周涛在另外一家外企工作,我一直把他当知己,时常问他:“为什么宋扬会变成这样?”周涛总是安静地听着,然后告诉我:“我在等你。”我撇嘴笑笑,开玩笑地警告他,别想癞蛤蟆吃天鹅肉了。 一年后,公司送我去总部培训。我和宋扬商量时,他很不屑地说:“夫妻分居怎么活啊,现在生活不是很好吗,你一天到晚拼什么拼啊?”公婆一家也反对,他们警告我,野心大的女人最容易变。 在我最心烦时,第一个想到的人居然是周涛,我很想听听他的意见。我拨通他的电话,他对我说:“去吧,如果害怕,我可以去那里找工作陪你。”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多么希望这样说的人是宋扬啊。 那时,我已经年薪10万,而宋扬还是雷打不动的月薪3000元,可我拒绝了培训机会,还是想和宋扬好好过,以自己的妥协来迎合他。但是,我在周涛的推荐下,在大学里报了一个培训班,我希望生活不断变化。 不久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一个人在公园里坐了很久,我不是不想要孩子,但是想成功后再考虑。第二天,我独自去医院做了人流。回到家里,我疼得不能动弹,只得告诉宋扬实情。他指着我,气得说不出话来,转身摔门而去。这一走就是三天不回家,电话也无法接通。那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刻,我觉得心里的一栋大楼倒塌了。 我不敢跟父母说,只能向周涛哭诉。周涛来了,带着一罐鸡汤。那天,他告诉我一家猎头公司找到他,高薪挖他去上海。他坐在我对面,还是那么一个相貌普通的男人,但是成功让他平添了几分气质。我知道他是在试探,看自己和我之间到底还有没有希望。说实话,他哪里都好,可就是普通得拿不出手。 周涛走了,宋扬回了,可公婆一直耿耿于怀。时常,宋扬在一旁接电话,我就能听到婆婆对我的指责。孩子,成为我和宋扬之间的鸿沟。 宋扬人回了,心却不知道飞到哪里了。即使我们面对面坐着,他也不愿意对我笑笑或者说说话。那段时间,我只能强迫自己投入工作。走出家门,我就感觉阳光普照,而回到家就是乌云密布,宋扬依然深夜不归。 这
种日子熬了大半年。突然有一天,宋扬向我摊牌了。他语气很平淡,说自己和别人好上了,那个人是谁并不重要,因为他根本不打算和她在一起。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抬头,看了我两眼说:“和你在一起真没意思,你是个女人吗,简直就是一个工作机器。” 他承认,当初爱上我是因为我身上的一股韧劲,那种旺盛的生命力就像太阳花,吸引得他靠近我。我们在一起后,我一直向前冲,而他只想原地不动。我拉着他跑,他厌烦,我疲倦,现在两败俱伤。 我觉得自己要窒息了,和他在一起不是我的奋斗目标吗?可是现在我就要失去了。我茫然,哽咽地说:“我可以原谅,只要没有第二次。”宋扬沉默,一言不发。日子似乎又恢复平静。 可一个多月后,我在宋扬的西服里发现了一张宾馆收据。我查日历,那天宋扬正好是彻夜未归。我最后的幻想破灭了,宋扬再次背叛了我。我带着收据,冲到公婆家想讨个公道。没想到,婆婆很平静地告诉我,他们见过那女孩,觉得还不错。他们觉得,如果我不愿意为宋扬生孩子,宋扬找别人也是情理之中。宋扬不言不语,他说自己作好了离婚的打算。 我这才想起周涛曾经给我的警告:“你和宋扬并不是一类人!”我在MSN上找周涛,却看到他的照片,拥着一个年轻女孩,笑得很甜蜜。我问他:“这是你女朋友吗?”他有些羞涩地说:“是啊。”沉默了许久,他发来一句:“不觉得她很像读书时的你吗?”我笑了笑,仔细看还真有点,只是,那个女孩的眉宇之间多了些柔和。我关掉对话框,周涛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
第30篇、雨天的爱恋
细雨蒙蒙笼罩着灰色的天空,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味道;我仰卧在巨大的山石上,雨露沾满衣衫,望烟雨红尘,视山间小路,又是一道别样的风景线,看着一道熟悉的身影撑着伞走来,嘴角处流露出幸福的笑容。
雨,我已经忘了有久了,没让雨淋湿我疲惫的身体,去接受大自然的洗礼了;每次淋雨都有一种痛彻淋漓的兴奋,似乎在滋润的身体每个细胞,冰冷的感觉刺激着我的大脑神经,让它再次运转,回味曾经童稚的时光,儿时的我是多么的童真,直到遇到了你,你打破了我以往的平静生活…
你,是个温柔的女生,第一次见到你,是在你的教室;我与以往一样,路过你的教室,不经意间,看见了正在学习的你,你手上的笔在不停的跳动,似乎在序写着我心跳的旋律,我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你,不知这是不是传说的一见钟情,我不知道,只知道我已中毒;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天色渐渐变暗,你终于停下了手中的笔,开始收拾东西,背起书包,离开,看见我,你并不感到惊讶,似乎,你早已知道我的存在,你对我微笑,刹那间,我只觉得你的笑是世上最美的风景,我失神了,看着你渐飘渐远的身影消逝在校门外;待我回神时,才发现天色已晚,时间已是六点多,我在空地上站了一个多钟,而且是一动不动的,脚都麻痹了,无力的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家,嘴角却露出欣喜的微笑。
自从那天以后,我像中了你的毒,每天都会出现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看着你的身影,你的笑容,这时,我才会安然离去,回家;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许久,我也忘了有多久了,直到那个的雨天,才打破了这个以往平淡的气氛。
那天,我还是和以往一样,站在原来的地点,不一会儿,晴天霹雳,一道亮丽的白色闪电划过我的头顶上空,落在远处的山上,瞬时,雷声阵阵,雨滴听令冲锋,攻击大地,而我,成了战争的牺牲品,第一波攻击在我的身上,我终究躲不过枪林弹雨,身躯千穿百孔,成了一落汤鸡,我仰天抬头,看着朦胧的天空,一道闪电划破灰幕,朝远方逝去;这时,一把淡蓝色折伞出现在我的视野中,遮掩灰色的天空,低头看,是你,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你,我有些紧张,心跳加速,出现了窒息感,“你还好吧!”这是她第一次和我说话,太幸福了,“恩…好…好……”我脸庞微热,想必脸上已泛起阵阵红晕。
“呵呵…”她又笑了,是那么的灿烂,可爱。
“我们可以进教室吧,再淋下去你会感冒的!”
“我…不会感冒的,我很少生病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讲话有点别扭,声音似乎也变小了。
“呵呵…傻瓜,我们进去吧!”
“哦…”
我们走进教室,她把伞放在一旁,开始收拾东西,我呆呆地站在一旁,看着她收拾东西,很温柔,像一个贤妻良母在家里做家务的模样;我痴痴的看着她,直到她背起书包,唤我一声,我才回神,“我们走吧!”
“啊……走?去哪?”
“回家啊,光线很暗,学习不了,而且这种天气会影响我专心学习。”
“哦。”
“那我们走吧!”
“恩,雨伞让我拿吧…”
“恩…”
雨中,伞下,两人并肩走,默默,无声,任雨淋湿了我半边身,感觉很开心,真希望这段路可以一直走下去,可,缘终有尽时,路也有终点,她到家了,“我到家了。”
“恩,那我走了。”我转身,即将离开,她叫住了我,我回首默视,“呃?”
“伞…借你了…”她递给我,就溜进门了,留下发愣的我,我默笑,穿过大街小巷,心里暗然欣喜。
第二天清晨,雾气弥漫,充满整个山间田野,露珠还在花草间逗留,我在山间晨跑,迷雾留下我阵阵残影;忽然,听到一阵琴音传来,沁入我心,使我停下脚步,铭听,去寻找琴声的起源,我漫步山间小道,只见一个女生在巨石上弹琴,那是个熟悉的身体,我一步步向她靠近,拨开云雾,是她,她在弹古琴,依旧是那么美,我不由得被她的美惊呆了,在一旁坐下,看着她的玉指在琴弦上跳动,指尖如行云流水般构出美妙的音符,轻快的旋律,优美的曲调,我听得如痴如醉,琴定,声停,她满脸惊讶,可能是我吓到她了,“你弹得真好,很美…”
“谢谢。”她回神,羞涩道。
“你每天都在这练琴吗?”
“恩!你怎么会在这?”
“我在晨跑,听到琴声我就过来了。”
“嗯…”
“啊…糟了,我忘了买早餐了,一会学校见。”我跃下巨石,飞奔山间,不一会儿,我的身影便消失在浓雾中。
“啊…快七点了,饭还没煮,真的糟了。”她背上琴,穿越田野间,一头扎进浓雾,芊芊身影逐渐消失在云雾中。
早上放学后,她正在路上行走,忽然有个身影出现在她身旁,她却不惊讶,似乎已经习惯了他带来的惊讶,“你来啦!”
“恩,伞。”我把伞递给她,她拿在手上,没放回书包里,我感动奇怪,却没问出口。
“你每天都在那练琴吗?”
“恩。”
“那…我以后每天可以去听吗?”
“可以啊!”
“恩。”
从那以后,每天早上都在巨石上等她的到来,听她的琴音,傍晚时分,和她一起在教室里学习,我时不时注视着她,她脸颊泛起红晕,迟迟不降,过后,送她回家。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我们的感情日益增深,形影不离,到现在,我们已成了对方的知音,知心,无话不说,无所顾及,一直到现在…
“你又在这淋雨了,会感冒的…”
“呵呵,你来了…”依旧是那把淡蓝色的折伞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只是多了你的身影。
“恩,该回去了,伯母正找你呢…”
“那我们走吧…”我站起来道。
“恩…”她依偎在我的怀里。
“我的衣服还是湿的。”
“没关系。”她微笑道。
“你真美…”我亲吻她的额头,轻声道。
“恩…”她满意的笑了。
雨天里,两人甜蜜的身影,走在山间小路上…

第31篇、谁收获了我耕种的爱情

数年之爱,付之东流。缘起缘灭,我笑着说永别。红尘世俗的宿命,纠缠不清的爱情,这一世,我们也只能这样了。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是徐志摩的句子,你一定记得。
躺在床上的我忽然睁开眼睛,茫然地注视着天花板,脑袋里是一片空白。
手机屏幕上发出幽蓝的光,显示的时间是凌晨2点,两个小时以前我度过了自己的十九岁生日,真是岁月不饶人。我轻声苦笑,转眼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朋友们帮我庆生的时候我表现得很冷淡,没有欢天喜地或者欢欣雀跃之类该有的神情。她们也习惯了我这个不知好歹的样子,仍然兴致勃勃K歌。小宝在人群里尖叫,祖玉,过来,唱首歌震震这些家伙,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天籁。
我微笑着朝她摇头,对不起,小宝,我没有心情。
我不知道我何时何地就成了这样一个安闲而沉默的人。有许多的语句堆积在我心里,却不知道要怎样表达,它们日积月累,让我陷入即将窒息的惶恐。我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也笃信没有人愿意真心接纳我那些日渐枯窘的语言。
可是,我多么感激小宝,我亲爱的小宝。
她知道我对任何人都不以为然,只有谈起那个人的时候我才是温柔的。灵魂瞬间就变得轻盈,柔软。我是真的爱他,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我第一个,第一个那么喜欢的人。辞远。
小宝说,祖玉,无论你有多放不下。他到底是不在你身边了。你要学会接受新的感情,新的人群,新的生活。
美丽的小宝,校园里最引人注目的美丽女生。她有直直的酒红色长发眼皮上覆盖着青春明亮的色彩。她粉雕玉啄,聪慧动人。在开学的第一天,她在公寓里抱着我叫,祖玉,太好了,我们大学又在一起了,我们以后一辈子都可以在一起。
是啊,多好。我们六岁相识,中间共同走过了青葱时光。在我十九岁的时候她还陪在我的身边。没有比这更绵远的感情了。
只是,这个喧哗的宴会上少了一个人,那个离我最远可是我最挂念的人。我想念他,小宝也知道。趁大家吃蛋糕的时候她过来抱我,祖玉,都是大人了,不要为不值得的人不开心。
我笑着没有说话,我能说什么,我还能编造怎样的借口去搪塞她。无论我说什么,她都知道真假,有这样一个知己,我亦觉得安心。
她凑在我耳边,轻声说,你看见那个穿红色衣服的男生了么?他叫孙歌睿。朋友带来的,我一眼就看上了。
我顺势望过去,他正好也往我们这边看,四目相视,他微笑。我懒懒地拍小宝的脸,喜欢就上,只是别跟以前一样,伤害别人的次数多了要遭报应的。
她是魅力出众的女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但她严肃地看着我,锦帆,这次不一样,你相信我。
我半天回不过神,良久。我点头,好的,只要你好就好,别的不重要。
二]
从床上起来,去隔壁看看小宝,她在酣睡。
我坐到电脑前,发了一阵呆。然后习惯性地开邮箱。辞远的邮件已经安静地在那里呆了一天。他还是叫我玉子。
玉子,我是算好了时差发邮件给你的,生日快乐。对不起,这么好的日子,我没有在你身边。
玉子,我住的小城ASKER很美,你知道么,这里阳光明媚,还有大片大片的绿色草地,随处看见缤纷的鲜花。虞美人,文心兰,风信子,三色堇,鸢尾。牧牧她喜欢三色堇,你呢?
好好照顾自己,帮我很小宝问好。
他还发来一张他和牧牧的照片,他抱着她在阳光下绽开熟悉的笑脸。她被他紧握的手指上戴着一枚光彩夺目的小钻戒。可是它再小,也足够刺激得我泪流满面。
辞远说,玉子,今年圣诞,我和牧牧就订婚。
我怔怔地对着那张照片流泪,听见自己清晰的呼吸里充斥着苍老的气息。辞远,其实我本来都可以平静下来了,没有大喜大悲,没有大起大落。可只要你一出现,就轻易搅乱了我的镇定。你不知道,我经常望着镜中的自己问,辞远他是不是真的不在这里?
然后镜子里那个形容枯槁的女生就会一边掉眼泪一边点头,是的。可是辞远,你怎么能拿你的幸福来跟我分享呢,你简直是存心的。
我盯着他们的手,死一般地盯着。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些话果然是说他们,与我无关的。
我把手盖在眼睛上,眼泪汩汩而出。小宝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了,双手围成一个契合的圆。她气乎乎地说,以后别看这些刺眼的东西,谁离了使活不了呀。过了很久,我用淡定的语气问小宝,为什么他要告诉我这些,他明知道我会难受。
她挑挑眉,因为他不爱你啊。你伤心对他没有意义啊。
是,小宝说得对,他不爱我,何必要怕我难过,就是这么简单,有什么不能明说,我枯涩地笑,闭上眼睛倒回床上,梦里是一望无际的风信子在摇曳。辞远,我喜欢的花是风信子,你忘了。
它的花语是,顽固。
[三]
说起辞远,时光要倒退回十三年前。
六岁的我随离异的母亲来D城住在外婆家中,小区里有几户人家有跟我年纪相仿的孩子。有一个是小宝,还有一个,就是辞远。
儿时的辞远极为嚣张,第一眼看到我就傲慢地说,你是新来的,以后要听我的。早熟的我沉默地看着面前这个对着我指手画脚的小P孩,没有说话,转身就走。
长大后辞远说起这个事还笑个不停,玉子,你说你当年凭什么那么酷啊。我也笑,那你凭什么那么拽啊。
然后我们就拍打对方的肩,无限缅怀的样子。
他永远都不知道,六岁那年决绝转身的我,手心里分明就是一板密密麻麻的汗。是的,我恐惧,对未知的陌生的恐惧。
辞远,在我们初初相识的那一刻,我就怕你。
而我与小宝的的亲密建立得相对而言比较戏剧化。
因为我对辞远的“藐视”,他责令全区的小朋友都不准跟我玩。孤单的我只好整天面对着植物和动物聊以自慰。在某个夏日的午后,我正用一支树枝拨弄昆虫的尸体,深厚响起一声炸雷:哇!林祖玉你不怕毛毛虫!
那就是小宝。
多年后小宝也笑着对我说,祖玉,你不知道你当年给我多大的震撼,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
是小宝带我进入那个圈子的,她对所有的小朋友说,林祖玉她敢玩毛毛虫。真是勇敢啊!辞远用鄙视的语气甩了一句,我也不怕!小宝捧腹大笑,你是女生么?
小宝,从小就待我这样的好。她不准任何人欺负我。她带我去附近的小山上采野花,闭着眼睛从山坡上冲下来,跌得一身泥泞。她把家里好吃的奶糖和巧克力带出来分给我不给别人。她得意地笑,这是只属于我们两个的东西,别人都没有。
十六岁的时候她买了两个银镯子,内侧刻了八个字。祖玉小宝,不离不弃。我们牵着手走的时候就听见两只镯子碰得叮当响,时时刻刻提醒我们,不离不弃。
而辞远,在接纳我之后仍然喜欢欺负我。比如他会把他的作业本塞进我的书包里,恶狠狠地说,你不帮我写完我就把你的辫子剪掉。他凶神恶煞般地威胁我,我表面应承,内心却在笑,你当真敢么?我只是不说破,我愿意为他做事。
上初中的时候辞远和小宝教我骑单车,无奈我的小脑实在太愚钝,动不动就摔得人仰马翻。小宝一遍一遍地鼓励我,祖玉,再来。辞远也在边上起哄,其实骑车跟那个是一样的,痛得几次就掌握要领了。
小宝一脚飞过去,韩辞远你要死了吧,说这么下流的话。
英俊的辞远貌似无辜地说,我怎么了?我说的是溜冰啊。
后来的后来,我依旧没有学会骑车,只能坐在辞远的车后,那时我们三个人在路上不知洒下多少欢声笑语。
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在那时,该有多好
四]
小宝和孙歌睿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带上了我这个硕大的灯泡,她感慨,你要照亮我们爱情前进的道路呀。
我原本想拒绝的,人家谈情说爱,我杵在那里算什么呢。可小宝不依,她眨着漂亮的眼睛,身上发出好闻的淡香,是小熊宝宝,最配她的活泼气质。而我,只用三宅一生。
她用力地摇我的手,祖玉,去嘛,去啦,去看看这个男生值不值得被我这么完美的人喜欢嘛。我笑得花枝招展,好啦,真是没有话说了。
第二次见孙,他穿的是蓝色的毛衣和银色长裤。眉目清秀,笑容温和。站在人堆里很是显眼。确实可以迷倒很多小女生,可小宝的追求者中也并非乏善可陈,他能让挑剔的小宝一眼看中,一定有过人之处。
我悄声问她,你到底是看上他什么地方了?她笑,他好看呀。我正色,小宝,你不是那么肤浅的女子。她忽然收了不羁,祖玉,你还记得么?你生日那天我在钱柜唱歌,所有的人都鼓掌说我唱得好,只有他皱着眉对我说,你跑调了。当时我就对他刮目相看。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唱歌有多难听么,可这么多年,除了你,没有人跟我说过实话。祖玉,他是第一个不刻意讨好我的男生。诚实,这比什么都可贵。
聪明的小宝,果然有她自己的道理,我若是她,也会最这样不染尘埃的男生动心吧。
我们三个人在陶吧里制作陶器,孙是高手,时不时地来指导我们。做到一半小宝一甩手,累死了,不做了。我笑笑,继续努力。孙对她说,你去看看成品吧,有些是我的作品哦。
趁小宝走开的时候,我说,孙,答应我一件事可以么?他微笑着,期待地看着我,祖玉,你说。我诚恳地看着他,答应我,好好待小宝,她是个好女孩,值得珍惜。
顷刻间,他眼睛里的期待黯然了。良久,他艰难地开口,祖玉,我以为小宝是替你约我。
我刚要笑,猝然领悟了他的意思。我慌张地,极度不安地摆手,孙,别,千万别让怎么荒唐的事发生在我们身上。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宝跑过来,抱着一个猫猫的陶器,兴高采烈地叫,小睿,这个可不可以送给我?他勉强地笑,只要老板同意就可以的。
望着小宝的背影,我坚决地说,别伤害她,就算我拜托你。他敛容看我,那你呢?我摇头,指了指心口,我这里已经有人了。
那一双忧伤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我的面孔,他问我,那个人,是不是韩辞远?我诧异极了,他又说,孙牧牧是我堂妹。
一时间,我把脸转过来,再也说不出任何话。
[五]
呵,牧牧,如果没有她,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我自己也不能确切地说出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对辞远产生异样的感情的。心开始萌动,见到他就情难自禁。我每天坐在他的车后,靠在他背上,眼看着他越来越高,越来越好看,内心总是无限欢喜。
默默地念叨,辞远,我的,辞远。
十五岁的暑假,他的父母去外地出差,我们五六个少年窝在他家里做饭吃。都是些跟蛋有关的菜式。荷包蛋,西红柿炒蛋,煎蛋,黄瓜炒蛋,蛋汤,辣椒炒蛋,还有蛋炒饭。
没有人愿意洗碗,每次都在要做下一顿的时候匆忙去洗上一餐的碗。直到某一天洗洁精用完了,我和小宝望着油腻的碗碟大伤脑筋,我费力地用清水洗到最后一个碗时,辞远抱着一大包洗衣粉兴奋地叫,用这个洗,用这个!
小宝瞪他,你真是白痴哦。洗衣粉怎么可以用来洗碗!
他也狠狠地瞪回去,只要能洗干净你管它是洗什么的。你才白痴类,举一反三都不懂。
我接过来沉默地洗了最后那个碗,小宝仔细地盯着看了好久,好了,我记得是哪个了,等这个碗里的菜辞远你一个人吃。
辞远果然像赌气一般只吃那个晚里的菜,所有的人都不伸筷子进去。小宝呵呵地笑,辞远你别中毒啦,我们没有钱去医院哦。
辞远不理她,照样吃。我忽然有些心疼,也不管不顾地去夹,小宝狐疑地看了我好久,然后低头不再言语。时隔多年,我的手心里再次冒出汗意。
哪天晚上小宝问我,你是不是喜欢辞远,我没有回答她,我说,小宝你看月亮多漂亮。那是我第一次没有对她说实话,因为难以启齿。这么多年来三个人的友情什么时候就成了我一个人的爱情,局面潜移默化了多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小宝笑,好祖玉,你不说也没关系。任何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可以。
是,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在我的手心再次出汗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对辞远的感情,除了爱没有其他。他要我用洗衣粉洗碗,我明知不妥也依然照办。小宝讽刺他,我明知道不会有事也依然跟着他吃。因为,我想,就算万一要死,至少还有我陪着他。
他是被宠坏了的男孩子,全然没有察觉我的感情。我不去提醒他,要来的迟早会来,就像掌心里刻好的纹路,摆在那里,总有一天会有最清楚的诠释。
我一直耐心等待,可牧牧出现,一切皆成徒劳
[六]
教授在前面慷慨激昂地传道解惑。
小宝侧着脸,右手灵活地玩耍着手中的笔,在空中划出一道一道漂亮的弧线。我低声问她,怎么了?谁惹你了?
她笑笑,很压抑,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追问,和孙有关系吧?
她迟疑地,祖玉,我觉得他好象不喜欢我,每次见面,都心不在焉。她困惑地问,我哪里不好呢?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心里一阵细微的疼。从前小宝总是跟我说,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了的。可爱情轮在她自己身上到底也是一叶障目。我安慰她,一定是因为你太好了,他受宠若惊,不敢相信你会喜欢他。
她呆了几秒,凄凉地笑,以前听说无论条件再差,总有一个人会爱你。现在看来是,无论你条件多好,总也有人不爱你。
好小宝,说得好,曾经我也是那样笃信爱情是生命里的至高信仰。我告诉自己,那么多年的爱恋,仿佛是人生里唯一不求回报的付出,可为什么竟成了一而再,再而三伤害自己的利刃。这样卑微的痴缠,真的值得么?时间越来越长,伤口就月来深。我竟在这日复一日的痛中体味出一细腥甜来。
难道,爱真的可以成伤?
小宝看出我的苦涩,连忙转移话题。祖玉,我发现一家饼店,有好好吃的葱香薄饼,下课我们去吃吧?边说边流口水,十足活灵活现。
我还没有开口,教授就先发威。声如洪钟般,某些天下呀,都老大不小的人了,怎么在课堂上讲小话呢。知不知道学海无涯啊。
小宝嘻嘻笑,知道,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教师里哄堂大笑,教授也忍俊不禁。我握着小宝的手,多么可爱的女孩,孙他何德何能,值得小宝这样全心全意。日居月诸,胡迭而微。聪敏如小宝,竟也逃不出爱情的死穴。
亲爱的小宝,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伤害你。
我随便找了个借口打发她一个人去买饼,然后,拨了孙的电话,我是林祖玉,你有时间么?我想跟你聊聊。
他的声音带着惊喜,你真的是祖玉?
是,我笑。别误会,我找你的原因很简单。下午两点,名典见。
[七]
我是走路去名典的,耳机里反复地播着萧亚轩很久以前的歌。妖娆的她,深情地唱。不幸福的人还有很多,至少你不是其中一个,在我退出后。我爱你那么多,所以那么痛,当我发现我挡在你逐爱途中。
听着这些历久弥新的歌词,我的眼睛温热潮湿。我穿着深色的外套,发白的牛仔裤,头发绑在脑后。没有化妆,甚至连唇膏都没有涂。我的嘴唇因为干燥而裂开许多的小口子,有血微微的渗出来。我不觉得疼,那么多大苦大难都过来了,还有什么是疼。
我是特意这样素面朝天去见他的,要他自己看清楚,精致的小宝才匹配他。
他比我先到,我很欣赏,我不喜欢迟到的人。可是辞远以前总是让我等,我还没有怨怼。我终于明白,真心爱一个人,怎么舍得让她在烈日寒风里苦苦守侯。
这里的珍珠奶茶很好喝,我捧着杯子,有些许贪婪的满足。
孙问我,你有什么想说的就说,不要拘谨。我很高兴,他是善意的人,没有一般男生的轻浮和清高。我想了想,很直接地问,你喜不喜欢小宝?
他一怔,呵,她很可爱啊,和牧牧很像。言外之意很明显,是把她当妹妹看待。
我伸手握住他的手,多么温暖。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我说,孙,你看我的手腕,你看这些粉色的痕迹,这是我自己给自己留下的所谓爱的纪念。为了一个求之不得的男子,十余年的苦心经营只得来灰飞湮灭。到最后只有这些伤疤嘲笑我的执着。故事的大概你也知道,你优秀的堂妹和她优秀的难朋友的爱情剧里,我唱了一出配角。
他的脸上浮现出怜惜的表情。
可这不是主题,孙,这不是我今天来找你的初衷。我抽回了我的手,熟练地点了一根烟。小宝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和辞远是我最在乎的人。她从前是有很多的男朋友,因为她漂亮,她天真,她心性不定。她不是生性风流,只是懵懂无知。
可是她爱上了你,知道么,这是她第一次的爱,浓烈而强大。我不希望她像我一样,动情一场只换得断垣残壁。那会比我自己受伤更让我痛苦。
孙,别让她成为第二个我,这一世,我已经是这样了。但至少,我希望你们比我好。
我说完这些,已经泣不成声。眼里看什么都是模糊,他递给我纸巾。事已至此,我想说的,能说的,就这么多。他安静地听完,轻声地笑,祖玉,很久以前我就听过你的名字。一直想要见到你,看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孩承载那么多的哀伤。
现在见到了,可是我真失望。祖玉,你可以拒绝我,可以不接受我。但你怎么可以,强迫我去爱别人。
对不起,也许我是很自私。我推开奶茶,为什么它突然这么苦涩,喝下去我的胃很不好受,我真的很不好受。
[八]
我一路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地走。,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这一路的纠结是如何缠绕到一起而我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迎刃而解的线索。多年前,我也是这样茫然而轻易地就将陷入了一场三个人的爱情僵局。那时的我,也像现在这样,无可奈何。
六月的D城,酷暑难当。我们坐早教室里闷多快要发疯了。彼时我们都在念高二,文理分科后小宝去了文科班,我和辞远殊途同归。当然,牧牧也分到我们班了。
就像是一幅拼图,打破,混乱,寻觅,拼凑,然后又是一块风景。宿命的安排,谁都不能反抗,我们疲于应命,谁都无能为力。最初的时候,我以为这场安排是为了我和辞远,很久之后才憬悟,不是呵,都错了啊。这场安排,根本是为了成全辞远和牧牧。
是我自己误会了,多么可悲地误会了。这个误会。成了我终身背负的伤口,一直溃烂。
清楚地记得哪天下午辞远的纸条递到我手中时,心跳加速的感觉。他的字体苍劲有力地写着:玉子,你喜欢吃什么冰激凌?
我神情自若地回复他,尽管手指颤抖地像纷飞的柳絮。怎么了,良心发现,想请我吃冰激凌?
纸条过来很久才递回到我这里,我微笑的展开,以为他会给我一个渴望哪个已久的答案。可当那行字跃入眼眸时,我的笑容完全僵硬。
他说,玉子,这个鬼天气坐在这个大蒸笼里真的好热,我都受不了了,我想牧牧肯定更受不了。我想给她买冰激凌,可是我不知道女生喜欢吃什么牌子的,所以问问你,千万帮帮我。
我捂住脸,任何人都没有注意到我的眼泪自指缝大滴大滴地落下。是呀,真热,我的眼睛都出汗了。下课后我找到牧牧,巧笑嫣然地问,你平时喜欢吃什么冰激凌?她仰头看我,FKC的草莓圣代。我记下,转身就告诉了辞远。他激动地拉着我就往KFC跑。
从此牧牧每天都能收到辞远送的圣代,那是他趁下课的十分钟打车去买来的。
两个月后,牧牧KFC里问辞远,你愿不愿意帮我买一辈子圣代?
那天黄昏,在儿时常去的山上,我终于崩溃。小宝抱着我,我掩面痛哭,绝望而悲戚。她轻声叹气,你傻呀,没事的,谁离了谁活不了呀。
晚上她去找辞远,句句犀利,字字珠玑,出口成章吓到了辞远。当他弄清楚她是为了我去打抱不平的时候,终于不假思索地冲小宝吼了一句,我做错了什么对不起祖玉,我又不欠她什么!
呵,说得多好呀,他又不欠我什么。是,韩辞远,你又没有欠林祖玉什么。就像小时侯我帮你写作业,后来又帮你追求牧牧。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草莓圣代,那也是我的最爱。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十多年的爱,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九]
回到公寓的时候小宝一个人抱着一大包薄饼在看《人间四月天》,她极爱伊能静,说她是完美的女子。我走过去拿起一块就往嘴里塞。边吞边说,呵,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爱情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轰轰烈烈。
小宝朝我头上重重一拍,文盲啊你,轰轰是同一个字吧。烈烈是同一个字吧。哪里来的四个字。
我一时气结,她哈哈大笑。
那饼的味道十分可口,我想起了D城的小吃。她说,正好,明天我回去,帮你带些过来解谗。
她对我总是这么好。那一年,她冲到辞远面前义正严辞地斥责他,你真是有眼无珠,祖玉对你这么好你都看不到么?你说你喜欢长头发的女生,她这么多年来从不敢剪短发。你说你喜欢KOBE,她就盯准湖人对每一场赛事。你偶尔提及的任何电影和书籍她不管有多艰难都尽力为你搜罗。怎么多年来,她一直就站在里你最近的地方,总以为你顾眄就看得到,你说你怎么就蠢到不会回头的地步了呢?!
第二天她把课桌从文科班搬到我面前,骄傲地说,祖玉,我来陪你了,以后没有人可以欺负你。
从小,她就充当我的保护神。后来,一直是。
我把头埋在她的发丛里,眼泪只有自己知道。小宝,我以为孙幸运,其实我又有什么好,居然拥有你这样的好姐妹。她笑,也是是前世欠了你吧。我望着她,我前世结了多少善缘能修来这么好的福气。她拍我的脸,现在给你一个报答我的机会,去帮我倒水,我快噎死了。
星期六上午送走她,中午和晚上我都独自在KFC里潦草地打发了自己。只是,我还是不吃草莓圣代。有些东西不是回忆,而是胎记,你要一辈子都带着它们走,不能丢。
星期天早上我很晚才起来,刚刚洗梳完毕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小宝提前回来,冲上去打开门,忽然动弹不得。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小宝,是孙歌睿。
他做在沙发上,腼腆地笑了笑。说,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休息,我摇头,没有,当然没有。
他拿出很多曼秀雷敦的唇膏摆在桌上,我很困惑。他说,上次看到你的嘴唇皴出血了,但又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唇膏,只好多买了一点,都是牧牧喜欢的,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
我拿起一支自嘲地笑,她的品位和我还真像。可是我却说,你送我这些有什么意义呢?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温柔地说,你不知道爱惜自己,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我的眼睛里浮动着破碎的波光,他是那样美好的男生,纯真而善良。任何人都会被他感动的吧。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我坐下来,第一次这样温和地跟他说话,小睿,我不会照顾自己,但是小宝会照顾我,你帮我好好照顾她。好不好?
我们对视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空荡荡的房间里寂寥无声。仿佛是一个世纪那么内久,他终于笑了,好的,祖玉,这是我第三次被你拒绝了。事不过三,我放弃了。
他拉着我,走吧,我请你去喝珍珠奶茶。我愉快的打开门,气氛遽然停顿,我们同时看见门外僵硬的小宝,她的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
[十]
我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们两个在隔壁。
心是那样的痛,好象已经无法呼吸了。我摸着腕上的手镯,怎么多年了,它依然光鲜如昔。可我与小宝,是否还能回到最初?我想狠狠地痛哭一场,把心里所有的恐惧和委屈都发泄出来。可是时间沉淀了,我悲哀地发现,原来我的泪腺早就干涸了。分解不出一点水分。
我累了,身心俱疲的那种累。独自承担,独自背负。
忽然想起,高三的时候,辞远告诉我他打算和牧牧一起去挪威,我讪讪地笑着,祝你们幸福啊。转过身来,听见自己的心一块一块破碎的声音。
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却比任何人都希望你幸福。其实这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用一个人的寂寞成两个人的欢愉。我的手腕上盛开过血色凄迷的花朵,你却没有看过它们的颜色。你说我永远都是你最疼爱的妹妹,你明知道我需要的不是这个,可是你说了,我也只好接受。
机场里,你骄傲地对我说,玉子,我终于夙愿已偿了。
生命兜兜转转之后,只留下小宝陪伴我,失去的痛,一辈子我只要一次就够了。这世间,任谁都不能分开我们。我心的一半,已是灰烬。剩下那半,就是小宝。
我沉默地抽烟,安静等待小宝来决定我们之间的结局。
不记得是过了多久,门被缓缓推开,小宝一脸泪痕走到我面前,我望着她,一动不动。
她身手抚摩我的脸,眼睛明亮极了。没事了,我想得很清楚。没有人比你重要。祖玉。我转身看她身后的孙歌睿,他始终微笑。小宝继续说,他什么都告诉我了,祖玉,他确实喜欢你。你记得,我最欣赏的,就是他的诚实。
我手足无措,不不不,不是这样,小宝,不是这样的。
孙打断我的话,祖玉,我确实是真心喜欢你的,可你不接受,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我只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你别担心,我一定好好照顾小宝。
我握着小宝的手,赞许地对他笑。孙歌睿,聪明的人,懂得事不过三,懂得无功即返,懂得不爱我的我不爱。这样聪明,一定能给小宝幸福吧。
我很欣慰,所有的话都摆明了说出来,再没有了暧昧,我们终于避开了最悲凉的结局。
再也没什么能隔开我们了。我们的镯子碰撞出清脆的响声,小宝的脸上又漾起美丽的笑容。祖玉,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我惭愧,比起这些年来你为我做的,这算什么。
我们三个人开开心心地去喝珍珠奶茶,我的哈密瓜,小宝的巧克力,孙歌睿的菠萝。
回去的时候小宝在中间牵着我们两个的手,星星很亮。我在心里说,记得我们共同走过的地方,记得这些爱,这些时光。
今天,是圣诞节,辞远和牧牧订婚。
在我小时侯,外婆跟我说过一个故事。
有一个老农每年都在同一块土地上种植庄稼,他勤劳地劳作,却总是颗粒无收。六年来都是如此,连他的儿女都嘲笑他。可第七年他依然坚持播种,耕种。
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一年,他大丰收。只有他自己懂得,正是前六年的辛勤付出,使得这块贫瘠的土地变的肥沃,终于等到了他要的结果。
外婆说,祖玉,这个故事是叫你坚持。世上无难事,是怕有心人。
可她不懂,世上无难事,只怕遇错人。如果一开始就弄错了付出的对象,那所以的坚持都成了被人厌恶的累赘和打扰。我与辞远,根本就是一场多年的错爱。
他是牧牧的良田,却是我的沼泽。任我如何努力耕种,都开不出美丽的花,甚至还会吞噬我自己。那是一场注定要落空的守望。关于爱,他教会我,却从来不给予我。
从此不再提起过去,痛苦或者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是海子的诗句。十二岁的时候你教我的,我一直记得。
第32篇、要有多大的勇气,才可以重新变得安静

默默是我初中三年里最为要好的好友,我的朋友并不多,至少他是真心待我。这么些年来,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徘徊着,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这让我觉的很是荣幸,至少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停留过。我是一个很固执也很注重感觉地人,如果没有感觉,我会觉得这份友谊也是不会长久地。如果没有感觉,即使在一起也不会无话不说。
chapter2
默默并不高,只有一米七左右,他的外表很纯,清秀的五官配上干净清晰的面庞,笑起来就像蓝天白云般无忧无虑。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据说心地善良的孩子都很容易受伤。默默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听歌或是看一本书,再或者是逛一逛繁华喧嚣的夜市。我不喜欢一个人过生活,所以他的一切在最初都足以成为吸引我想要了解的原因。那时候的我觉得,人都是害怕孤单的,在我心中,他一直都是孤单的。
chapter3,
默默和我一样都是住宿生,严格来说,他的家离学校并不是很远,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时的我很羡慕那些每天晚上都可以回家的同学,因为可以看见夜的星空,如果说美丽的苍穹可以给我求生勇气的话,那么夜的星空就会引起我无限的遐想。在流星从头顶上划过绝望的黑暗、在天使从星光上渐次走过。没有人喜欢日复一日的生活在被复制的时间里,而住宿恰恰就是最好的诠释。在一次上课的时候我趴在桌子上翻来覆去终于忍不住好奇问了他,他沉默良久后说他在很多时候不喜欢一个人走在漫长地街道,不想听见深夜冰冷的风卷绕着树叶发出沙沙冽冽地声音,不想看见那些公路旁一条条幽深黑暗无限延伸不知尽头的巷道。即使路灯明亮,即使皓月当空。这会使他感到难过并且惊慌失措。
chapter4
默默仍然喜欢木小兮,除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很喜欢很喜欢她,即使他们已经分手了一个月。默默的床和我的并列在一起,我们都一样喜欢每天晚上听着歌儿安然入眠。那天夜里十一点左右的场景让我在很多年已后还是会轻易想起,他趴在床上,用手拍了拍正在听歌的我,认真地说,阿哲,我又想她了,我拿下耳机,抬起头,我看见他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底。整个宿舍静悄悄的,像久亡后安静的灵堂。夜的冷风正用力钻进窗户粘黏在身上,使人感到一阵接着一阵的悲伤。我裹了裹被子,不知是因为风儿还是因为他的话,突然间很难过。透过窗,我看见夜空里异常明亮的星光低吟诉说着入世的哀伤,就像此刻默默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我没有说话。我想去找她,默默接着说道。我知道默默已经很久没有和她讲话了,诺大的校园每天都乎有各式各样的人擦肩而过,陌生的、熟悉的、面善的…毫无例外,他们都善于伪装的戴着面具,有的甚至戴了厚厚几层。就像小兮,披着厚厚地一层铠甲,带着厚重的面具,还是天赋惊艳的表演者,让默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曾以为我和她分手后还是能做成朋友的,所以每次见到她我都会努力地向她露出最温暖的笑,可是她却总是对我视而不见,这会让我在夜深人静地夜里想起她的时候忽然间就泪流满面,我无法忍受这种陌生的距离感,我仍喜欢他,所以,我要去找她。默默顿了顿,坚定的说道。人总是喜欢对已失去美好东西而念念不忘,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缅怀往昔的词语,可笑的是在他们蕃然悔悟却发现为时已晚,已再也回不到曾前,我知道默默仍然深陷于当初和小兮在一起时的幸福记忆当中。哪怕是好久好久以后的现在。他现在的状态让我感到分外的担心,我不想让他伤的更深。就像学校里那个坐落在大门口张手拥抱着不能企及的远方的少女雕像。凝视着无边无际的天空。就像蜉蝣在云端的思念,就像落叶飘落、凋零。
默默第二天还是去找了她,我看到他们对坐在操场的绿草坪上,默默安静地在讲着些什么?而小兮,则是一副很无所谓的态度。学校的广播室里正播放着梁静茹的《问》,我抬头看了看天,天空中荡漾着彷徨伤感的过往。不着痕迹,是傍晚,黄昏吹着软软的风,飘动的头发恍惚着眼前的世界。红色的阳光有些衰落,安静的照在他们身上,让我产生一种美好安详的错觉。小兮还是我记忆中模样,长长地披肩发,带着耳机。一只塞在耳洞里,一只挂在肩上。我没有过去,只是来到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准备坐下,到的时候,我看见默默拿出一封折叠好的书信递给了小兮。小兮没有拒绝的收下了,然后有些诡异的冲我笑了笑,而默默则是一直背对着我向小兮讲着话,很明显,小兮并没有对他的话很是在意,我瞪了她一眼,她立刻认真地听了起来,当然,这微妙的变化默默并没有发现。我坐下后,就平伸面朝天空躺下了下来,静下心,我开始想象默默平淡而又伤感的声音、微微急促。我闭上眼,又睁开眼。然后回忆像水里的倒影晃晃悠悠、支离破碎。默默临走的时候看到了我在他的身后,有些愣神。他没有说话,而是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直到他离去。chapter4,我不知道小兮和他说了些什么,也许他已经全部知道了。我没有说话。再后来,小兮把我约到操场,把默默给她的那一封信拿给我看,我才知道他当时有多么的伤心,或者说是绝望。他在信上写到:小兮,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不是吗?分开了这么久,我们终究还是陌生了,不是吗?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你现在如此地讨厌我,世界那么大,我能遇见你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我无法适应没有你得日子。就像你以前那么、那么的依恋我一样。我现在很害怕安静,因为安静了我会控制不住自己胡思乱想。我记得你曾说过,一个人如果不能打破心的禁锢,即使拥有整个天空,也找不到自由的感觉。是啊!我们都自由了,再也不需要想念着一个人了。再也不会为了一些琐事矛盾了,再也不会为了明明已经知道的结局用心动情的演下去了。别人都说痛苦的记忆可以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慢慢变淡,可它在我心里却总是在深夜悄悄蔓延上心头。不知道是否有些走火入魔,不知道那些虚幻的景象是否还会从梦境深处一遍又一遍的呼唤我。是什么让我不敢再追寻一份爱情,是害怕自己不够研究还是贪婪地期待未来有更好地。又是什么让我大胆的执着和等待一份可能永远不会归来的爱情,是命中注定的至爱作祟,还是自私的舍不得自己青葱的岁月,呵呵,我还记得在你提出分手的那天孤冷与失落袭来时的感觉,仿若所有的一切都如风卷残云的消逝。也许时隔多年,当我再次想起你得时候,那些光景仍是我们记忆中那般美好。是啊!是对是错都已经走过。希望那时的你已不再是固执地你,而我,也不再是流浪的我。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为我哭泣了很多很多次,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补偿你,我会把你为我流的眼泪加倍还给你。最后,祝你幸福。默默。chapter5,天空有些阴霾,我松开手,那封信随风打着旋儿飘向了远方。此时,默默已经离开我一个多月了。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或许离开就已经不会再回来,或许回来了,还是注定了要离开,再回首,我看见流光在时空间隙里不断远走,一切如梦,看似无痕,却挥之不去。在我的身边,是小兮搂着我的胳膊阳光的笑声。而我,就像学校门口的那座少女雕像一样抬起头,张开了我的双手,拥抱着远方。。。
第33篇、哥,下辈子让我好好爱你!好吗?
昨晚睡着睡着,感觉梦里的我在哭,不停地哭!。。。慢慢地我受不了梦里的心痛,依稀的醒来,竟然发现枕边湿了,眼角全是眼泪的痕迹!原来我不是梦到自己哭了,而是自己真的哭了!梦里有这样一个故事:不知道有没有来世,今生不是很长,今生没有好好的爱你,来世让我好好的爱你,今生欠你的,来世报答你!人为什么要等到失去以后才会明白,人为什么不懂得珍惜?!也许太容易得到的总不会珍惜,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错过了的,却是一世的情缘!。。。
女孩原本不知道爱上一个人的滋味!也不相信世上真有一见钟情和刻骨铭心的爱情!那年女孩20岁,如花的年龄!别人都说她长得很美丽,很单纯,很甜美,很招人喜爱。。。是许多男孩追求的对象!女孩在那年爱上了一个男孩,可以说,对男孩她是一见钟情!。。。男孩21岁,看上去有点忧郁,长得很帅,浓眉大眼,很有才华,而且特别富有幽默感。。。是许多年轻女孩心中情人的标准!女孩恰好和男孩在一起上班工作!他们在一起从没有任何约束,女孩是善良体贴的,很爱笑,特别和男孩在一起的时,更会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男孩很在意女孩,他们都把彼此深深的印在了心上,只是谁都没有说破!
一天中午,准确的说,应该是:2003年2月23号!(以至于后来,他们每个月的23号都要庆祝的!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反正总之都要庆祝一下下的!他们把这一天,定成了他们的“情人节”!只属于他们彼此的“情人节”!)男孩牵着女孩的手,对女孩告白!女孩没有挣脱!虽然她口中说:让我考虑考虑吧!。。。其实心中早已认定了男孩!因为,她,第一眼见到男孩就已经爱上了他!但,至少,不能有失女孩应有的矜持!以至于,男孩后来还“自豪”地对女孩说:宝贝,其实我知道我的告白一定会成功的!因为,我当时牵你手时,你没有挣脱!而且我还是对你一见钟情呢!而且一点也不夸张的,还是对你的照片一见钟情!见到本人就更不用说了!。。。女孩听到男孩这么深情的爱的告白,笑的更甜了,更像一朵花了!。。。因为,男孩对自己竟也是一见钟情啊!和自己对男孩的第一感觉竟是一样的!。。。(原来,女孩那时就是在亲戚家的音像店里上班!男孩就是听他的兄弟说在某一个超市,有一个卖音像的长的特漂亮,还没有男朋友!当时男孩兄弟还给男孩看了女孩的相片!哪知,男孩一看就迷上了女孩!竟真的来到了这里寻找他心中梦寐以求的女孩。。。)
吃过午饭,男孩一来就问女孩的答案!女孩羞涩地笑着,男孩焦急地等着!后来,终于,男孩等到了女孩答应做他女朋友的情书!不知道他们关系的人,还真的都以为他们是亲兄妹呢!(因为,女孩一直都管男孩叫“哥”!)知道他们是男女朋友的关系的人,都说他们好有“夫妻相”呢!因为,他们长的真是超像!像极了!
一天晚上,男孩请女孩的两位姐姐吃饭!饭后,女孩的姐姐很不“道德”,竟把女孩“卖”给了男孩!他们两人就这么站在饭店隔壁的门口,那么目中无人地kiss!女孩是第一次,不懂的!男孩,应该也是第一次吧!但他到底比女孩大一岁,进入社会也比女孩早一些,懂的,自然也比女孩多一些!女孩,就那么,在男孩地“带动”下,献上了自己的初吻!很缠绵,很火辣地一个长吻,不是夸张,真有半小时那么长久!事后,男孩搂着女孩,一起走到他们共同上班的地方!女孩,好像预感到今夜将会发生什么!可能就是凭着“第六感”吧!果不其然,男孩,控制不住了,说想要女孩!女孩呢,到底是小,什么都不懂!就这么任男孩解开她的纽扣。。。不过,到最后一刻,男孩停止了他的动作!他搂着女孩说:宝贝,你怎么不反抗呢?如果我是坏人怎么办啊?。。。女孩说:啊,怎么反抗?我不懂啊!。。。女孩就是这么一个单纯到不能再单纯的女孩子!因为,她,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没有任何丑恶,非常完美的世界里!她,是温室里的花朵!是爸爸妈妈的小公主、掌上明珠!对于,那些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她,真的是一窍不通!男孩心疼了!他更紧紧地拥住了女孩!就好像要把女孩装进他的身体里一样!他对女孩说:宝贝,你还是最纯洁的,我没有碰你!你还是干净的!还是和以前一样!我爱你,所以,我不能这么早就占有你!。。。而女孩,被男孩说的似懂非懂的!是啊,正因为男孩爱女孩,所以他才不会在第一次,在女孩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就强行占有女孩!如果两个人第一次睡一起就干嘛,那不是好像除了“性”好像真的没有“爱”了吗?!男孩爱女孩,哪怕他已经欲火焚身,但,他爱她,还是忍了下来!女孩现在已经结了婚,生了子。。。懂得了很多男女之间的那种事!她,想起他们的第一次相拥而睡,什么都没有发生的夜就在心里偷笑,心里就会涌上一股暖流!觉得男孩真的是自己值得一辈子去爱的男人!哪怕,他们现在已经分开了,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他!。。。
终于,在一天晚上,男孩终于得到了女孩!可以说,女孩,也是心甘情愿把自己给男孩的!那天,是男孩的21岁生日!阳历是:2003年4月4号,农历:3月初3!女孩永远忘不了那一天!相信男孩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吧!那天,男孩喝了酒,死命地抱住女孩,对她说:宝贝,我要你!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定了你!。。。女孩一时傻了。。。她想走,可又想留!内心很矛盾,很纠结!不过,最后,她还是在那天献出了自己的初夜!她,将是男孩子在生日这天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事后,女孩看到自己。。。她害怕了,问了男孩好多很傻冒的问题:哥,我不是处女了,怎么办啊?哥会不会不要宝贝了啊?如果哥不要我了,宝贝要怎么办啊?我已经不纯洁了啊!如果怀孕了,怎么办啊?。。。男孩看到女孩写信给他,问他这些问题,既高兴又心疼!高兴的是:自己已经完完全全地拥有了女孩!心疼的是:自己竟将这么一个单纯的女孩子给霸占了!。。。不过男孩后来都一一向女孩解释了!他说:宝贝,我的宝贝,我最最最单纯的宝贝,竟也懂得“怀孕”一词呢啊?!没事,放心吧,哥不会不要我的宝贝的!在哥的心目中,宝贝永远都是最纯洁的!我也是第一次!我也是把自己的处男之身给宝贝了啊!宝贝怕哥不要你,哥也怕宝贝不要我啊!。。。听男孩这么一说,女孩笑了!女孩也就担心了那么一两天!后来,她也想通了!她爱他,既然爱他,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就没什么好去后悔的了!如果将来两个人在一起那将会很幸福的!如果不能在一起了,那至少也没有遗憾了!不过,后者,只是女孩无意之中想到的!只一瞬间而已!她,才不会咒自己的爱情没有结果呢!所以,女孩每天还是开开心心的!依旧保持着她的那张纯真的笑脸!
两个人的恋爱很浪漫!虽然,从没有出去一起看过电影,没有一起听过音乐会。。。虽然他们的爱情之路并不顺畅,还总被别人阻碍!可是他们真的都很珍惜彼此!别人的阻碍,不但没能拆散他们,反而坚定了他们彼此相爱的决心!他们的爱情之路——辛苦并幸福着!而且男孩对女孩真的很疼、很爱!所以,女孩觉得,那就是最纯,最真的爱!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男孩搂着女孩,对她说情话!
两个人在一起,家里的事基本上都是男孩做!因为男孩说过:女孩是他的宝,他的公主,他的天使!他不会要,也不能要女孩做一件事情!他就是这么地宠爱女孩!女孩很任性,动不动就爱跟男孩耍耍她的小姐脾气!有时会气的躲起来,任凭男孩焦急地,满大街地找!不过,女孩很爱男孩,她躲起来只是想小小地“惩罚”男孩一下!总是在气消了,一个人再急急地回家去!她,也担心男孩找不到她时会很着急!。。。男孩看到女孩回来,什么都不说,只是冲过去紧紧地抱住她!生怕一松手,女孩就真的不见了!女孩就真的永远消失在了他的世界里!对于女孩的这些小性子,男孩呢,爱她,所以都忍了下来!每次,不管是谁的错,最先低头认错的肯定都是男孩!每次都是男孩哄着女孩!女孩哭了,男孩一定会哄到她的笑脸再对他扬起!。。。女孩总是笑着对男孩说:哥,你再这样宠我,可会把我惯坏的哦!。。。男孩搂着女孩,吻着女孩说:我就爱宠我的宝贝,咋啦?!我就喜欢把我的宝贝惯坏!不行啊?!。。。两个人在一起就是那么的浪漫、开心、快乐、幸福!。。。(女孩现在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那么地忘不了,放不下男孩了!因为当时两人在一起时,男孩太宠、太爱、太疼她了!对她简直太好了!。。。所以,她这辈子都注定忘不了男孩!在女孩的心目中,永远没有人能超越男孩,没人能取代男孩的位置!。。。)
女孩每天早上上班之前,都要在熟睡中的男孩的唇上轻轻地一吻!每次吻下,不管男孩睡得多熟,都醒了!然后深情地看着女孩,笑着对女孩说:老婆,要上班了吗?路上小心点!你胃不好,一定要记得买早点吃!知道吗?。。。女孩听话地点点头!然后挥舞着手和男孩拜拜!最后再轻轻地帮男孩把门关上了!不管在班上多苦多累,只要心里想着男孩,女孩就是幸福的!男孩也一样,那时,他为了能让女孩过上更好的生活,不顾天气炎热和寒冷,也不管别人异样的眼光。。。一个人在天桥上摆起了卖碟片的地滩!更是为了女孩的理想!因为,女孩也曾说过:她将来想有一间属于自己的音像店!要知道,正是因为爱情的力量才有这么伟大!试问:有哪个青年能有男孩的这种精神!一个小伙子,可以抛开一切,站在天桥上叫卖!如果不是为了女孩,他怎么会这么做?!所以,正因为男孩这种不怕苦的精神,更让女孩爱他了!更想赖着他一辈子了!女孩觉得,除了眼前这个男孩以外,再没有任何一个男孩有他对她这么爱、这么好了!再也没有任何一个男孩值得她这么用心地去爱了!。。。虽然,女孩从没和男孩说过这些话,但这些话,女孩在心里已经对男孩说了千千万万遍!女孩现在想想就恨自己,为什么当时不懂得对男孩多说些甜言蜜语!为什么在男孩子太苦、太累的时候,不懂得体贴、安慰男孩!。。。男孩一边忙着赚钱,一边还要算着女孩下班的时间!等到女孩要下班了,男孩会准时到女孩上班的地方去接她下班!男孩骑着脚踏车,女孩在车后面晃着脚丫子,把自己的头靠在男孩的身上,双手紧紧地搂着男孩子,两个人彼此互诉着衷肠!。。。帅哥美女,在偌大的北京城里,这也算是一道亮丽的爱情风景线吧!女孩回到家就有可口的饭菜,吃完饭后就有人把碗拿去刷了,(有时两个人都舍不得彼此,都抢着刷碗!可是,男孩真的是太疼女孩了,他会说:宝贝,天这么冷,你的手又容易生冻疮,你别跟我抢着刷哦!这是我份内的事!有时两个人都是在最后剩一点点饭的时候,拼命地吃!不过,最后,女孩永远拗不过男孩!都是男孩把碗刷了!偶尔有那么一两次,女孩会抢到刷碗的“美差”!她在刷碗时都能一边在心里偷乐,一边唱歌!可能,能为自己心爱的人做点事,真的比什么都重要,都值得吧!是的!也只有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才会这样抢着帮对方分担事情!如果两个人不是真心相爱的话,肯定会互相推让着做家务活的!不是吗?!。。。)看完书,或者电视,洗澡水都有人给她烧好了!。。。洗衣服时,两个人也能配合的很是默契!女孩洗,男孩清,然后晾!男孩说:谁说我家的宝什么都不会做的啊?!我家的宝会洗衣服呢,很能干着呢还!。。。听了男孩这么夸自己,女孩心里甜丝丝的!女孩以前无论是在家,还是在亲戚家上班,都没有过如此的辛苦!说起来,也真奇了怪了!女孩以前是一个特爱花钱的主,可是,自从和男孩在一起后,她从不会乱花一分钱了!正因为,她爱他,所以,才舍不得花他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分钱!爱情的力量,有时,真的很伟大!有些亲戚、朋友们看女孩这样辛苦,都心疼女孩了!那些亲戚,朋友们都有劝过女孩离开男孩!说,以她优秀的条件肯定能找到一个比他更出色的男朋友!可女孩就是不听他们的!包括有人追女孩,都被女孩一一拒绝了!因为,在女孩的心里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男孩!她爱的那个男孩!她唯一的男孩!那时,女孩不但不觉得苦,相反,倒觉得和男孩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她一辈子中最美的,最快乐的时光了!她不但不后悔,反而恨!恨上苍为什么不让他们一辈子厮守在一起!恨上苍为什么不让他们聚的时间长一点,久一些!恨上苍为什么就让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只有短短的几个月!为什么智暂的一年都不到!而且更可恨的是——哪怕在那短短的几个月里,他们也是聚少离多!
女孩为了男孩,二十岁生日都没回去过!她的二十岁生日是男孩和一大帮亲戚、朋友在一个酒店里帮她过的!当时,男孩觉得是自己亏欠了女孩,还特地把女孩的两位亲戚请了过来!一个叔伯的姐姐和一个叔伯的妹妹!因为,他不知道,在女孩家的这边,生日,特别是十年一次的整岁生日,真的很重要!他不知道,在女孩二十岁生日这天,女孩家的所有亲戚都赶在女孩家帮她庆祝生日!而且,二十岁,是一个女孩子在娘家过的最后一个生日!因为一般情况下,女孩只能在娘家过十岁,二十岁!不是吗?!有哪个女孩三十岁还在娘家过的呢?!三十岁基本上都嫁人了啊!。。。可是,女孩,为了男孩,所以,她没有回家过生日!男孩在女孩给家打电话时,听到女孩家的所有亲戚、朋友们都在电话里祝女孩“生日快乐”了!他说:宝贝,我不知道,在你们家那,二十岁竟这么重要,你们家亲戚、朋友竟全来了啊?!你怎么不告诉我呢?!我真的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话,我肯定让你回去过了,我也会和你一起回去的!。。。女孩听到男孩这么说,即使自己的生日没有回去过也是值得的!她安慰着男孩:没事的哥!只要和你在一起,宝贝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哪过生日,都是一样的!最重要的是——我最在乎的人陪在我身边给我过二十岁的生日啊!。。。是的,她觉得,只要和男孩在一起,就是值得的!她觉得,只要能和男孩在一起过生日,那就是最浪漫的事!比什么都值了!她,不但不止要他帮她过一个二十岁这么简单!她,还要他,帮她过以后的,每年的,每个生日!包括她今后十年一次的整岁生日——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
突然有一天早上,男孩和女孩分开了!这一分开,就永远的分开了!那天早上,相反的,是男孩吻醒了女孩!女孩睡的很熟,忽然觉得有人在不停地亲自己!睁开眼,看到男孩正深情地看着自己!女孩甜甜地笑了,温柔地抱紧了男孩!。。。然后女孩起床了,走时,两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对话!可这竟都成了他们永久的离别之言!男孩给女孩的那么多个吻,竟成了两个人的吻别!。。。男孩,因为涉及到卖盗版光碟,被抓了起来!因为当时正是快元旦的时候,满大街都在“严打”!破天荒的,女孩那天却浑然不知!那天她下班早,竟还去超市买了米,做了饭!还炒了菜!那是女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给男孩做饭!做饭时,女孩脸上挂着笑!心想:我哥回来看到我做了这么多菜,一定要开心死了!一定会高兴地夸他的宝贝能干!懂事了,长大了,会做饭了!。。。女孩一边看书,一边等男孩回来!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外面夜色朦胧了,都没等到男孩回来!女孩开始有点担心了!不过,她是一个没心眼的女孩,只担心那么一小会也就过了!心想:也许今天是我哥生意太好了呢!她还是觉得她的他一定会回来的!一定能吃上她第一次亲手为他做的饭!可,最终,男孩还是没能吃到女孩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给他做的饭菜!。。。(要知道,现在的女孩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再也不是曾经那个什么都不会,很懵懂,只知道心安理得的享受男孩的宠爱,爱笑,爱哭鼻子的小丫头了!。。。她,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懂得了好多好多事!也会做好多好多菜了!因为,这是过生活,必需(须)要会的!相信,这辈子,除了她曾经的男孩以外,也没有任何一个男孩能就那么容忍她一辈子不做饭的了吧?!是的,曾经和男孩在一起时她所不会的,男孩为她做的!她现在没了男孩,是样样都会了,样样都是自己做!因为,没了男孩,女孩必须自己要学会坚强!必须要靠自己!原来,只要愿意学,什么都是能学会的!以前不是她不想学,而是男孩宠她,爱她,不让她学,什么都不用她做而已!现在的她,好后悔当时和男孩在一起时,没有给男孩做过一件事,没有给男孩做过一顿饭!她总在心里一遍遍的问自己:为什么我以前和我哥在一起时,不试着为他分担一些家务呢?!只要愿意学,原来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现在,她,好想告诉男孩,她会做好多好多事了!也会做饭了!好想好想好想再亲手给男孩做一顿饭菜!。。。)后来是男孩的兄弟上来告诉女孩的!说男孩今天有事,不回来了!说要睡朋友家了!男孩兄弟走时还嘱咐女孩:你哥让你不要哭呢,你千万不要哭啊!我估计我一走,你就要哭了吧!。。。女孩倔强地仰起头,说:谁说我要哭了!我才不哭呢!我只是觉得我哥不能回来吃我第一次亲手为他做的饭好可惜哦!不过没事的,明天我再做,等他回来再吃也是一样的!。。。男孩的兄弟无奈的一笑,走了!是的,女孩不坚强!她很脆弱!她太依赖男孩了!失去了男孩她就生不如死!男孩的兄弟一走,她关起门,哭的一蹋糊涂!她不知道,没有男孩陪的今夜,将要怎么度过!看着桌上的饭菜,没有男孩陪,她一个人也没胃口!所以,她,也一口也没动!她想去找男孩,可那一刻,她竟发现,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男孩摆滩的天桥具体地址!当时,她真的好想狠狠地抽自己几个耳光子!凭什么每天都是男孩接她,而她却一次都没有接过他?!一个人,哭着哭着,竟睡着了!夜里梦见男孩回来了!她竟又哭喊着从梦中醒来!。。。可是第二天,第三天。。。女孩已经一连几天没见着男孩了!她快疯了!问男孩的兄弟,男孩的兄弟总说:快了,快了,过两天你哥就回来了!。。。女孩不相信了!她最后在男孩兄弟的面前哭了!求他告诉她,她哥到底怎么了?因为她哥是不可能放她一个人在家,而几天都不回来看她一眼的!她哥也是离不开她的!她哭着问男孩的兄弟:我哥是不是出事了?求求你告诉我,我不会做傻事的!我能挺住的!。。。后来男孩的兄弟到底还是被她哭的感动了,没办法了!就告诉了她全部事情的经过!还说她哥没告诉她,就是怕她哭,怕她难受!。。。那一刻,她好恨啊!恨自己,其实自己的预感早告诉自己,她哥出事了!因为她说过,她的预感强过任何一个人!不是一般的强,是超强!(不过想想,正因为她那该死的预感让她不愿意相信她哥出事了!她想到了,预感到了,可是又拒绝这种预感了!她怕!她真的怕!。。。)她更恨不男孩!恨他竟能那么的“残忍”!竟都不和她“道别”一声!竟都不见她这“最后一面”!(不过后来再想想,她哥也一定是怕她伤心、难过,所以才不会让她看到他最后那么落魄的样子!她知道,她哥更怕看到她哭!因为曾经有人这样说过女孩:你是这么一个爱笑的女孩,肯定也一定很爱哭吧!因为——爱笑的女孩必定爱哭!是的,她确实是除了爱笑,但也爱哭!动不动就会泪水泛滥!以至于,别人总开玩笑,说她很适合做琼瑶阿姨剧里的女主角!她哥知道他的宝贝是一个爱哭鬼,不和她道别一定就是怕他的宝贝会哭吧!是的,一定是的!肯定是的!。。。)那一刻她觉得全世界都黑了!天塌下来了!。。。她哭的昏天黑地!。。。第二天,她就去各个派出所找她哥的下落!一天找不着,第二天接着找!每天都不吃饭,觉也睡不好!就是每天想着男孩!靠着和男孩的美好回忆支撑着自己!还每天拼命的写日记,把对男孩的思念全都凝聚成泪,写到了日记里!可是那时,她觉得语言和文字真的没用了,那些语言和文字在那一段日子里,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女孩脸上的笑容真的全部消失了!她每天就是找啊找!终天有一天找到了!在海淀区的派出所找到的!当她看到电脑显出男孩的头像时,她的眼睛再次模糊了!她,好想见男孩一面啊,可,当时都不让见的!没办法,她只好回去!连夜,她写了封信给男孩!第二天,她又去了那!托人家看守所的人给男孩捎些衣服什么的!当时她就把那封信装在衣服里!。。。
那段日子,女孩真的快崩溃了!她不敢告诉男孩家里的人!可是,最后,她也没办法了!想想,还是让我哥的家里人知道吧!要不,他们将来一定会恨我的!说不定现在告诉他们,还有办法挽救呢!。。。这样想,晚上,女孩就给男孩的家里打了电话!当时接电话的是男孩的爸爸,她没敢和他们说这事!主要是怕他们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听了接受不了!所以她就找男孩的姐姐听电话!(女孩和男孩的姐姐早就认识了!在和男孩交往之前就认识了!。。。)当时男孩的爸爸说男孩的姐姐不在家!说姐姐去亲戚家玩了!然后女孩又向他们要了亲戚家的号码,给姐姐打了过去!说着说着,女孩又哭了。。。第二天,男孩家的人就来北京了!看到女孩时,男孩家的人都大吃一惊,说:才短短的一个月(因为在一个月前,男孩的爸爸和别的亲戚来见过女孩了!。。。)女孩瘦了、憔悴了好多!。。。最后奔波了几天,也是没有办法!他们都准备回去了!因为快过年了!当时男孩的家人问女孩,是跟他们去男孩家过春节,还是回自己家?!他们还说:随便女孩自己愿意,他们不会强迫她的!。。。女孩想都没想就回答说:我跟您们回去!。。。因为女孩心想:我哥已经不能回家陪叔叔、姨过年了,我不能再不去陪他们!要不他们该多伤心呢?!况且,我今年本来就准备陪哥回家过年的!因为,哥,说过,今年要带我这个准儿媳去见未来的公婆的!她哥对她说过,和她谈恋爱是认真的,是一定要跟她结婚,要肯定娶她做老婆的!不是谈玩的!。。。另一方面,那就是,她更怕,如果万一她回自己家过年的话,家里人如果知道了这些,肯定不会同意她再跟着男孩的!。。。所以,女孩跟着男孩的家人回了男孩家!到了男孩家,女孩的脸上渐渐地有了笑容!因为,在男孩家,每个人都对女孩特别好!后来呆了几个月,也就是差不多在来年,2004年2、3月份吧,男孩家的人觉得自己家不能那么自私地霸占着不让女孩回家!女孩心想:也是,离开家这么些日子了,以前就算在北京不回家过年,过了正月,也顶多是过了正月就回家一次的!所以女孩带着男孩的姐姐一起回到了女孩的家乡!女孩心想:只要带着姐姐去,家里人肯定不会不同意的!。。。(女孩现在每一天都在悔恨中度过!她总是在想:如果当时就呆在男孩家等男孩回来多好啊!那样,就不会有今天永久地分别了!她真的好后悔好后悔啊!如果她知道她回来了,再也回不去了!那么,打死她,她也不会回来的!。。。)可是,最后,女孩还是错了!一开始,刚回来真的很好!可等到姐姐快要回去时,家里人不同意女孩跟男孩的姐姐回去了!女孩败给了家里的人,只好让姐姐先回去!说自己一定会找时间,找借口离开家的!一定会等男孩出来的!。。。可,最后的最后,不是因为女孩变心了,没等到男孩出来!。。。而是多太多太多的原因,一切的一切都错过了!错过了就错过了!就这么永远的错过了!。。。
这一分,就是永远的分了!聚现在也有七、八年了!如今,女孩嫁了人,生了女儿!男孩娶了妻,有了儿子!只是,他们嫁的,娶的,都不是彼此!他们经历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一见钟情和刻骨铭心的爱情,可到了最后,却,无缘牵手一生!要知道:他们彼此之间并不是谁背叛了谁而分手的,而是因为女孩家人的不同意!因为,女孩太孝顺,她在家是个出了名的乖乖女。。。所以,才分忍痛地和男孩分了手!如果是谁背叛了谁,那心痛至少会好一点吧,至少还有个原因会让彼此死心!可是,家人的不同意,这样的结果。。。想想,真的让人心痛!让人遗憾!让人伤悲!。。。人生,总是有这么多的无可奈何!女孩说:这辈子,我最爱的只有那么一个男孩!尽管我们最后无缘走到一起,但,在我的心里,我还是那么一如既往地爱着他!这辈子,我只爱过这么一个男孩!我不后悔把自己的初吻、初夜给了他!同样,我也得到了男孩的初吻、初夜!不是吗?!我们都曾经拥有过彼此,都是对方的第一次,都是第一次用心去爱的人!所以今生,再没什么好遗憾的了!。。。女孩还说:今生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奢求了,只求在有生之年再见男孩一面就行了!因为,男孩还欠她一个拥抱,一个解释,一个吻,一句“我爱你”!她,也欠男孩一个拥抱,一个解释,一个吻,一句“我爱你”!。。。如果有来生,她一定一定一定要做男孩的老婆!。。。
真的!但愿,祈求。。。她的这些愿望都能成真!真的想!。。。
男孩永远都听不见女孩的心声了!——前世、今生、来世!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请让我好好的照顾你,爱你一辈子!。。。
其实,男孩和女孩的故事很长很长!虽然他们相聚的时光很短很短!但是,爱情,真的很凄美很凄美!他们的爱情之路真的很艰辛很艰辛!。。。这些写的,只是大体上吧!还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没完全写出来!。。。
仅以此文献给全天下珍惜感情的有情人!请大家好好珍惜眼前人!该爱的时候一定要勇敢地去爱,不要等失去了才去后悔!愿——全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34篇、少年樱花

她是他爱过的第—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幸福。
他们在一起很长时间。高中毕业,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
累得发困的时候,在蒙眬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
他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心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埋怨。
为了不惊动父母,他们借口旅行去了外地的城市。只是在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她出了事故差点死掉。在廉价的小旅馆里,他整天整夜地守在她的身边。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
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就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第35篇、女人不是太阳花

阳台上的太阳花开了。玫瑰红,一大朵一大朵的,仰着一张张艳丽的小脸,彤霞晓露,细细密密的花蕊,宛如一颗颤动的女儿心,在悄悄做着一场青春的梦。
花是从朋友那里端来的。刚刚经历了婚姻变动的她去了远方,希望在另一个繁华世界里湮没自己。八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吵吵闹闹的八年,有过无数的爱与恨,悲欢离合。几个月的分居后,他终于有了别的女人,至此,两个人的缘分彻底散尽,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别人都说她傻,何不拖得他筋疲力尽,绝不能这么便宜了他。她却不这样认为,自己的事,自己心里清楚。分手,不过是时间问题,既然已经决定离开,何不留下一份尊严。走的那天,她带走了所有的盆花,只有一盆太阳花,被置在了院子里。她说,这花,太固执,离不了太阳。于是我便顺手端了回来,放在了我家的阳台上。
夏天了,花开得一如既往的美丽。我想起她,那个漂泊在远方的独身女人,打电话过去,还好吗?其实不问心里也清楚,三十多岁的离婚女人,还能好到哪里去?那座城市是一个花花世界,白天喧嚣忙碌,晚上灯火辉煌,人掉在里面,便找不到了自己。她情愿做一叶漂泊的孤舟,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的痛苦。她不必在人前伪装自己的脆弱,也不用为了颜面而强装笑脸,至少活得自在些。虽然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的伤口撕裂地滴血,对女儿强烈的思念,清泪长流,可天一亮,她又是完整的一个人。她的痛苦是无底的,她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女儿归了他,别人都盼望着回家团聚的日子,可她又能盼望什么?
然而,生活终究不是只有一扇门。闭了这扇的同时,也开启了那扇。慢慢地,她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在节假日或空闲时光,随心所欲地疯玩、打闹,忽略时间,不分日夜。她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友谊,大家无所不谈,言语上可轻可重。没有势利,没有猜疑,是最坦诚的如水之交,一颗皱褶的心慢慢舒展开来,这是她从前所没有预料到的。
从前的那段日子,已经不是她记忆中最美丽的回忆,只记得那段时间里,自己的心都纠葛在两个人的世界里,彼此折磨、伤害。有孩子了,一切都围着孩子转,每天都是工作,回家,吃饭。夜深了,偶尔也守着一盏灯,一扇窗,望一会窗外美丽的月色,天街夜色的美景仿佛很让自己感动,但如今想来,那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而现在呢?她可以拥有整夜的月光,只要她愿意,可以坐在石阶上数着天边的星星,看长长的银河,仿佛多愁善感的青春从不远离。直到今日,她才发现,为了守护那一段残缺的婚姻,自己已经忽略了太多。
的确,除了男人的爱,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许多东西,值得女人珍惜。没有了太阳,我们还有月亮。错过了玫瑰,还会有金菊。人生美丽的风景处处都是,为何总要对那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耿耿于怀呢?岁月匆匆,光阴转瞬即逝,没有谁能蹉跎得起。
太阳花之于太阳,是一种执著。而女人之于婚姻,只能随缘。
第36篇、那段珍贵的回忆

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总是想起那些一起走过的曾经…
“小寒,我失恋了…我真的真的很爱他,他什么都不好,他抽烟,喝酒…可我就是喜欢他,打心里就喜欢的那种,他说过毕业后我养他,我也愿意。只要他多看我一眼,对我多笑一下就好了!呜呜,为什么他偏偏喜欢别人都不喜欢我?一直以来都是我自作多情,都是我一厢情愿,他除了会向我借钱,他一点都没在乎过我…”
“谢谢小寒臭屁,在我最需要人陪的时候一直在我身边…”
“小寒,你咋就这么笨那?笨死了都…”
“小寒,你说过要是我没人要,你会要我的,你不能反悔啊!到时候我去找你,你可不能躲我啊!反悔的就是小狗…”
“你们男生就喜欢这样,就喜欢瞒着我,把我骗得傻乎乎的,你高兴啦!”
“小寒,我真的原谅你啦,真的不生气了!”
“小寒喜欢的是好看的,斯文的,不说脏话的女生…小寒你嫌弃我…”
“小寒,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朋友?我明白了…”
“小寒,对不起,今晚是我做得太过了…”
“小寒,这个是我手机号码,毕业后我都会用它的,你记住了…你的手机号码是多少啊?…换号码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听到了没有!”
“小寒,我到杭州了耶!你看看我的小侄子,看看他有多可爱!刚出生几天,他的皮肤很好看…”
“小寒大白,木狼,小寒臭屁,臭屁是小寒的尊称,小寒就是臭屁,臭屁就是小寒…”
“小寒,我想看看你长得是啥样,发张照片给我瞧瞧…”
“小寒,我想去四川支教,你赞成我去吗?…”
“小寒,我们打个赌呀!赌我们十年内能不能见上一面,输了的话要答应对方一件事…”
“小寒臭屁,我家小白又到处拉便便了,害我又要帮它扫便便…”
“原来在你眼里,友谊这么廉价…”
“小寒,你什么意思啊?你的意思是以后我们都不要联系了吗?”
“小寒,我知道你是在保护你自己,或许以后你就会明白,你喜欢的人不是我…Q我会一直留着,只要你不要像只刺猬那样对着我,或者有一天你想起了我…”
“好,我现在就删掉你,你放心,我会把所有一切都删掉的…”
“唉,我加你是因为我后悔了,我舍不得你这个曾经那么要好我那么信任的朋友,因为你曾经走到我内心深处,我不说话是因为我知道你不想跟我说话,你心里在怨我,不想我去打扰你的生活,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维持的友谊我已经无能为力了,听天由命吧,曾经是你说的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无拘无束,可是当我认可你的话,真的这么做的时候,我在你心里就变成了恶意戏耍,我想了很久,我想就把你彻底删掉,可是我放不下,舍不得你这个朋友,我不知道你现在是怎么想的,是否依旧愿意和我说话,不再排斥我,我不想伤害你,毕竟你是在乎的人,可是我又不知道怎么不去伤害你,我怕我找你说话会让你难受,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是,是我加回了你,因为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小寒,你曾经真的走到我心里去,但现在如果我说喜欢你,那是骗你的…你还没见过我,或者你根本就不喜欢我这个人呢!以后你就会明白…夕阳是给你留着的,你是我在乎的人,我想我还是那个夕阳…你不能喝,还跑去帮人家顶什么酒啊你?你的胃不好,到头来苦的还不是你自己…小寒,我还是那个我,可你还是那个你吗?”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加回你。你告诉我,要我怎么做,咱两才能回去…或者咱俩能回去吗?”
“夕阳是给你留着的,你是我在乎的人,我想我还是那个夕阳…”
“小寒,我不能违心地说我喜欢你,至少现在不是,如果我说我喜欢你,那才是在骗你,在戏弄你的感情,我对你的喜欢是朋友间的喜欢,你明白吗,一个你可以跟他无话不谈的朋友,甚至可以随意玩笑的朋友,我喜欢跟你一起说说话的感觉,没有负担,想说什么就是什么,想笑就笑,想气就气,想哭就哭,因为你走到我心里,我信任你,可以跟你畅言,我不能骗你,只是我不知道你还会愿不愿意当那个人,愿不愿意再相信我,把我也当那个人…”
“小寒,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有那么痛…我没有躲你啊!只不过最近申请出国比较忙,但偶尔还是忍不住上来看看,或者你并不需要…”
“小寒,我找回他了,他也找回了我,都怪我死心眼,一旦认定了,就永远不会改变…我相信这个世界有奇迹,你看,我不也是等到了吗?以后的事,谁又会知道?”
后记:生活总是喜欢开玩笑,刚刚好一个轮回。刚开始男主人公说他很痛,因为他搞不懂从一开始到结束,他到底有没有恋爱过?小寒他受家里的影响,直到他上了大学,他才敢尝试去爱。这是他第一次尝试去爱,可惜却失败了。尤其是他的故事是社会备受争议的网恋。
虽然他俩并没有做回以前那种好朋友,但是,小寒他并没有怨恨过她。只不过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思绪突然飘起,小寒用的零散的记忆去写下了这篇文章。由于文章的女主人公先后换了三次QQ,聊天记录早就不在了,加上记忆开始模糊。小寒他只是把记忆中最深刻的那些文字写了下来,但也说不出当时的感受了。日子总是要过的,既然女主人公小夕选择回到了那个男人身边,小寒能做的只能放弃了…
生活就是这样,给了你幸福,也会给你痛苦。活着就需要勇敢去活着,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痛苦中迷失。
第37篇、我等你回家

24岁那年,她和他走进了婚姻殿堂。小城,小家,过着凡俗的小日子。
小城的景也单调,连座像样的公园也没有。小家的日子也平淡,无非是三顿饭菜,外加洗衣拖地板。她的心慢慢生出惆怅来,想多少青春好梦都未曾来得及做,就如此匆匆把自己给嫁了。
有个大学同学在南方的大都市里风生水起地办了个公司,打电话给她,殷殷相邀,大才女啊,来南方吧,南方更适合你发展。
心,再也无法安定在凡俗里,像一只恋花的蝶,翩翩着,就要向着那姹紫嫣红飞去。她装着不经意地跟他说,有南方的公司想聘请我呢。他停下洗菜的手,转身问她,你的想法呢?她略略沉吟了会儿,轻咬嘴唇说,我想去。他哦一声,没再问什么,只说,好,你想去就去吧。回头继续洗青菜。油烟腾起,青菜下锅,爆炒,装盘。这是他们的家常菜,清火生凉。
她在他的背后,失落,有泪盈眶。暗暗想,原来,他竟是不在意她的。
不日,她飞赴南方。他叮嘱,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啊,多吃蔬菜。再无多话。她一颗心早已飞了出去,答应一声,好。欢天喜地上了飞机。
大都市的时尚与繁华让她目不暇接。不久,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生活亦掉入凡尘,紧张的工作让她必须全身心投入,有时为设计一张图纸,她彻夜不眠,却没有人“责怪”一句,你怎么不好好睡?——这是他惯用的口吻,看似淡淡,却有无限心疼。饭菜亦是应付着,平时叫的都是外卖,直吃得她犯腻。多吃青菜好啊,养眼还养胃——这是他喜欢说的,边说边夹一大筷子炒青菜放到她碗里,碧绿碧绿的,透着清新和欢喜。她就这样念起他的好。
那日晨起,半梦半醒中梳洗完毕,去办公室,无意间一瞥楼梯口的一面镜子,她被镜中人吓了一跳,厚厚的粉底也难掩脸上的憔悴,更要命的是,她口腔溃烂,半边嘴巴都肿起来。同学从旁边走过,行色匆匆,看见她客气地招呼了一声,还好吧?她口是心非答,还好。同学于是笑笑,跟她点点头,兀自走开。
她突然悲从中来。她憔悴成这样,同学竟视而不见,若是换作他呢?她当即拨了电话回家,未语泪先流。他静静等她哭完,说,回家吧,我一直在等你回家,回家可以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外面再好,也是奔波。
她终于明白,能够无条件容纳和安抚她的,唯有他,和家。她一刻也没停留,向同学递了辞呈,回家。
第38篇、半夜醒来,愿床头再现那长发飘飘

七夕,似那心上弦。
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谁轻抚了一下?是织女么。
润扯着我早已愈合的疤痕。
这一刻,那一丝闪电般的刺痛,让我跌进了,
关于回忆带给我的幸福云端.......
七夕过后,一个人来到了情侣们窃窃私语的临江岸边,怜惜着这洒落一地的粉红色的玖瑰花辨,
不曾想这节我是看着别人过完的。
只是不知道,痴男怨女,在七夕的夜晚,葡萄架下,是否听到了牛郎与织女的对话?
你的另一半,牛郎(织女)此刻是不是正在与你共同淋浴着这神人的缠绵。
一直以来,单身的我们对这个节日的到来是如此的期盼,
是因为我们对神话般的爱情有着无比的向往?
还是我们对爱情仍有着如一的执着?
还是因为我们仍坚定着有关爱情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信仰。
或许七夕的光晕才能让我们清楚地识别银河那头,哪一颗星星才是属于你自己的。
再过几天,便是鬼节。
每每此时,想起曾经的那一幕。那一丝惊吓,以及随后缓缓流淌的那一股股暖流。
令我畅怀,曾几何时,我也曾拥有过那些难以忘却的美好。
那是几年前的一天晚上,七夕过后吧!我跟女友买了一些菜,来到租房。准备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犒劳一下劳累的一天。女友比我小,能做得一手好菜,像她这个年纪的并不多见。不大会儿,饭
菜做好,上桌,正当我们准备共进晚餐时,窗外的天一下子阴沉了下来,“要下雨啦!快关窗!”
女友急急说道。夏天的日头落得迟,此时一看,却跟深夜差不多。又逢鬼节将至,我故意将话题
往这个方向扯。
“你知道不?天为什么黑得如此之快?”我试控性地问。
“夏天呗!风暴很正常啊,你傻啊!”女友不满天气变化的如此之快。
“你才傻呢?鬼节来了,鬼门关洞开,下面的要上来寻亲人呢?”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你看这天,说变就变,你看见没有?我们回来的路上有人在烧纸钱呢?”我眉毛扬了一下。
“吓我是吧!你个X人!吓不到我的!”女友撇了撇嘴。
“这个东西你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继续努力着。
“吃饭吧你,还想吓我?”女友露出那一幅不屑的神气。
却忙着给我碗里夹菜,“把卫生间的灯打开,好不?房间的灯有点暗”女友带着哀求的口气说道。
终于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一把搂住女友瘦弱的双肩,“别怕啊,有你老公我呢!”
“你好得意噢!”女友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
那晚,我们聊了很多,更多的是关于未来,让人极力回避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以至于我们后来发生了轻微地争吵。
“今天晚上什么都不要想噢!”女友下达了命令,以示抗议。
“不会吧,你也太不人性化啦,灭绝的传人吧!”我不甘示弱。
“你个木脑壳!自己去看看卫生间的垃圾筒里是不是多了一些东西....”女友解释道。
“噢,我错啦,我错啦!”瞧着女友忽变的性子,只能无奈地抱着睡枕挪到床的另一头,
以表我绝无他心。临了也不忘在女友脸上啃了一下。
随后,又聊了些什么,也记不清了,反正一倒头,没多久就进入了梦乡......
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只知道自己在梦里遇到了一些怪东西,拼命跑,拼命逃,
大脑潜意识告诉我,不是真的,是梦,我要出去,逃离这个梦。
终于,紧闭的眼皮被外力割开,眼开,大脑里一片木然。
突然,我感觉床尾有动静,凭着淡淡月光,扭头一看,“啊?”
床尾长发飘飘的魅影正冷丁丁地瞧着我,我张大了嘴,哽咽着说不话来。
(这个我可能要说一下,当时恶梦醒来,意识还未恢复,早忘记女友是睡在床那头的。)
应该只有零点几几秒的时间吧,我迅速地反应过来,“唉”了一声,原来是我女友。
“你搞么得噢!”我神魂未定,“还不睡,坐在那里干嘛呢?”紧接着疑惑地说了一句。
“我还问你呢?这么大个人,睡个觉还踢被子”女友不满地说道。
“我.....”还想说什么,却答不上话来。
“给你盖被子撒!”女友补充着。“看你睡得那么香,怕你着凉又怕弄醒你。吵醒你了吧!”
“没有,没有”我把头缓缓靠在女友腿上,刚才那丝惊恐早已荡然无存。
“谢谢你,老婆。”说这话时我感觉自己还是个依偎在母亲怀里的孩子。
“睡啦,别这么肉麻......”女友嘟着小嘴,嘴角弯成了小半月。
事后,我又认真地重复了一下那晚的场景:我恶梦惊醒,神智不清,忘了女友跟我不是睡一头,
刚好在那个瞬间,我挣脱恶梦,扭头一扫时,长发飘飘的女友正在帮我扯被子,还未躺下。
让我的思想飞了一会儿。白天自己的鬼神之说,意在戏弄一下女友,没想到自己却被自己梦中的假象给吓到啦
世事难随己愿,常有不如意,有心甘为守花人,奈何风吹花落随流水。
后来,更多的后来我搜寻着记忆,我把记忆定格在受惊吓的那零点几几秒。
正因那零点几几秒的惊吓,使我的记忆溢满花香,幸福的陶醉。
我知道,我也曾幸福地拥有过。
屋内不知何时一股烟呛昧扑鼻而来,隔窗望去,街道上燃烧着一堆堆的纸钱,鬼节将至。
其实,神也好,鬼也罢,为何对人间有着如此的眷恋,不正是因为人世间处处流露的那一份真情吗?
些年后,每每想起受惊吓的那零点几几秒,心间的阴影便会渐渐明朗。
千里独行的日子,目光所触之处,定会一一观望,害怕会错漏任何一个幸福的瞬间。
一个人的夜,总盼想着,不知何时?半夜醒来,那床头,会再现那长发飘飘......
第39篇、女人,上床越早,离幸福越远
不少女人说“男人都是骗子,得到女人身体就不见踪影了,不愿意负责”;也有不少女人说,“男人都一样,需要的只是女人的身体”;还有不少女人说,“男人就是只想要处女,不是处女就不珍惜”;可几乎所有女人,如果可能,都想要和自己上过床的第一个男人成为自己的丈夫。
问题是,男人为什么就那么残忍地走了呢?
不得不提出我的观点:想男人和你结婚,上床越早,希望越小。这里的“早“,并不是单指年龄大小,而是说的从认识一直到发生性关系的时间长短。
不知道有几个人知道妓女的工作方式,她会对着你下面捏呀搓呀,急着要你进入状态,急着要你完事,急着找你要钱,这不是对妓女的挖苦讽刺,而是想说明,她这么着急,并不是想要你的感情,并不是想要你给她一个婚姻,也不是要性,她的目的,是钱。男人也一样,猴急着要和你上床,大部分不是因为爱你。
很多男人都有着特殊的心理情结,一方面对自己已经产生了“性趣”的那个女人,希望她和自己第一次的约会便是全裸着来,然后立刻可以开搞,另一方面对于自己想结婚的那种女人,却希望她是千矜持万害羞,经过百般引诱方能得手,还希望最后终于得到一处女(如果不是处女还如此矜持,有50%的可能要立刻失望,在心里大骂别人是装纯洁。)
大家都知道,任何好东西能够吸引人也只能维持一段时间,男人如此,女人也如此,男人不会满足于一辈子只和一个女人做爱,如果道德和法律允许他这么做,如果他有机会这么做,多半会在某个情况下和更年轻性感美丽的女人做爱;换而言之,现代女性如果抛开道德和法律问题,天生喜新厌旧、几年穿同一套衣服都会觉得过时和走不出去的女人也是日益对男人那千篇一律没有新意的招数感到厌烦。
在这样的情况下,提早进入性生活和同居状况会很快失去新鲜感,觉得一切不过如此,并且他们都还是单身身份,还可以再选择,也许熬不到结婚两个人就已经厌倦了----无论是从感情还是从性体验上,这对婚姻是不利的。而这些,对于有性经历的男女更加严重,并且与以前的性经历成正比,经历的人越多,就越容易厌倦!
这个社会已经在变化了,在性观念上不知道应该叫进步还是叫颓废,如果大家都能够象以前那样,新婚之夜才发生第一次该有多好,有多稳定啊!原因是什么?初来的性体验和愉悦可以冲淡几乎一切的烦恼,而双方进入性熟悉及性愉悦的阶段大概需要3、5年时间,这段时间已经足够让他们牵着孩子磨合完毕!而“床头打架床尾和”的古话,也常常适用于那些第一次性爱的拥有者,凡是那些经历感情和身体接触越多的男男女女,他们对于对方的一些不良习惯也是越来越没有耐性,绝难有“一夜夫妻百日恩”的想法。 如果因为好感,迅速地把自己交了出去,会给人造成轻佻的感觉,就连女人自己也常会检讨:他看我会不会觉得我随便……,男人会想,她这么快就和我,是不是和别人也一样?有几个人会自我感觉良好到认为是自己的魅力造成?
可悲的是,现在很多女人为了找到如意郎君,不得不将自己一次又一次地交出去,和一个又一个可能和自己结婚的对象发生关系,哪怕只是有一点结婚的可能;有一些女人为对方那钻石王老五的身份所吸引,见到了轿车与私房,听了几句甜言蜜语就以为自己会成女主人,两腿不由自主地张了开来,也不想想对方的身份和财富可以泡到多少处女;也不可否认有些离异女人因为身体和精神长期空虚,急于找一个男人成家而处处迁就,是啊,只要他是未婚…… 可惜她们都没有认真想过这么一条真理:EASY COME ,EASY GO(来的容易,去得快)没有一个人会对轻易到手的东西珍惜,尤其是那些长期借单身身份和良好条件可以很容易睡到女人的情感骗子,这样的人只有一条可以让他们选择婚姻,那就是一个纯正的处女。
说句略有点偏激的话,如果你想和对方上床后还长期听到甜言蜜语,长期得到呵护关怀,可能只会在已婚男女的情人关系上-----因为无欲则刚,一旦有了欲望,就得处处迁就。比如,你想结婚了,那对方不想结婚,你就得求对方;反之,如果这个情人对你不好,你还有老公或者老婆可以让你有个退路。
是的,有挑战,有竞争,有付出,才会对得到的珍惜,得来太容易的,也不会有珍惜的想法----椰奶是国宴饮品,可在大量出产椰子的国家,有人砍一个椰子,只为了给自己洗个脚。
晚一点上床吧,就当……他是个骗子

第40篇、默守不相惜
秋末的清晨,总是那么凄凉,那么不尽人意。没有花香,没有鸟叫,只有那带有浓浓雾气的寒风。记得曾经,也是秋末,我们相遇,没人会想到我们会相爱,因为我们的爱那么难,那么的不真实。
我和你家不在一个地方,念书也不在同一个地方。就这样,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相识。也许我们注定了不同,连相遇都是那么不同寻常。我经常笑着说:我们的经历都可以写一步偶像剧了。可是,我们没有摆脱偶像剧的剧情,也没有偶像剧的结尾,而我则更像偶像剧的第三者。
由于都在念书,我们都在忙碌,于是我们有了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个星期六晚上打电话。那是,我们都很期盼星期六,因为你,因为我。时光渐渐的流逝,而我忙碌的高中生活也随之结束。可当我停下脚步来看你,却发现你变了。是啊!我负了我们当初的誓言,我高考再次落榜,而你也做出了离开我的决定。
捡起一片泛黄的树叶,依稀还看得见他的纹路。原来已经到了秋天,大学校园的秋天注定是悲伤的。作为一名新生,我环步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一遍一遍的走着.....也许你是对的,我不是本科生,跟着我或许真的不会幸福。事实也是如此,你找了个理工大的男朋友,你一直瞒着你的朋友,也瞒着我,只是最终还是瞒不住。我发了条祝福的短信,于是便尽可能的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说不想你,那是自欺欺人。说不难过,那更是自欺欺人。于是我选择了沉迷网络,堕落,毫无底线的堕落。不知不觉中,我却伤害了另个女孩。我知道她想救我,也付出了她所能付出的全部。可是心灵的窗户早已关闭,却很难再打开。
就这样,我度过了大学的第一年。就在暑假的前夕,你打电话给我,我犹豫了下,可还是接了。你说你和他分手了,我尽可能的去安慰。你说我们还可以吗,我没有回答。你说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无法否认。你问你能再等我一年吗?那是我就能出来,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说好的。
入夏的炎热让我们的心情也变得浮躁,你开始主动联系我。你学会了撒娇,生病难过的时候喜欢对我大哭。再我安慰之后对我笑,说:我喜欢你对我好。就这样,我们像一般情侣一样,只是敏锐的嗅觉让我感到了一丝的不安。
暑假到了,我去了外地打工,你也再准备你的专升本考试。突然有一天,你没有回我电话,我以为你有事。就这样,一天二天....二个多星期过去了,你依然毫无音讯。我开始焦虑,我上了你的QQ。虽然我们都知道对方的QQ密码,但我却从来不上你的号。我问你的室友,朋友。他们说你回家了。可是,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音讯,我担心,担心你会出什么事,担心你生了什么病不告诉我。
终于有一天,你回了我的短信,你说你回家,忘记带手机了。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问你还想在一起吗?你默默的回了句,我想我们没必要在一起了。我问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说,二天后我去你那。你还想说什么,最后却说了句,随便你。
就这样,我辞掉了工作,回到那个熟悉的城市,去见那已经很陌生的你。我寄宿在同学家,只为了见你,等你有时间,那天也如期而至。见面后我们并没有说的太多,我也快忘了我来是做什么的,只是喜欢看着你,看着你。我回家之后,我问:“你今天开心吗?”你说还好。我似乎看到了希望,“那么我们可以继续吗?”“对不起,我们真的不适合。”就这样,不管我打电话还是发短信,你都没有回。
原来你真的离开了。不是,是你已经离开很久了,只是我没发现。直到现在,你的QQ密码早就换了,而我的却一直没变。

第41篇、这辈子心给妳了

男孩爱上了女孩,男孩却因为自己的背景,迟迟不敢与女孩告白自己的心意。女孩的父母在市里有钱有势。
男孩每天趁女孩放学回家的路上偷偷的跟着女孩。时间久了,女孩也发现了男孩每天偷偷的跟着自己,便在教室对着全班同学的面骂男孩。“你变态啊,每天跟着我,你有什么企图?”女孩愤愤的说。男孩不敢抬头,嘴嘀嘀咕咕的说着。“说啊,你干吗每天的跟着我?”女孩依旧不爽的说着。男孩低着头小声的说:“我—我—我,我—喜—欢—妳。”女孩很吃惊,大喊道:“你..............”便走开了,旁边的同学顿时大笑:“哈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哈哈哈,笑死我啦。一边去吧。”男孩低着头,眼泪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男孩跑到女孩常去的公园里。忽然,看到一个男生牵着女孩的手,女孩不停的笑,很幸福的样子,男孩从来没有看到过女孩怎么的开心过,顿时呆了。男孩怕女孩看到自己,猛的跑。男孩跑到了家,眼泪又不自觉的流了出来,这一夜男孩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男孩知道,女孩已经是别人的了。
第二天,男孩看到女孩不停的看着表,铃铃铃。。。。。放学了,女孩快速的收拾好了书包,便赶紧的出去了,男孩慢慢的收拾好了书包,便像失了魂似的走,忽然,男孩看到女孩和那男生在吃冰淇林,男孩的心犹如刀割,便赶紧走开了。男孩每天迟到。一日,男孩看到女孩趴在桌子上,忽然,女孩哭了出来,男孩很想上去安抚女孩,却不敢。但,男孩终于忍不住了,走到女孩身边,轻轻的把女孩搂在怀里,女孩一把把男孩推开,大叫:“你想干吗?”男孩没有回答,做了一些搞笑的动作,逗女孩开心。女孩知道了男孩的用意,不经意的笑了,男孩很开心,女孩终于笑了。男孩和女孩终于成为了好朋友,男孩很开心很开心。
放学了,男孩送女孩回家,突然冲出几个人,其中一个人的说道:“把钱全部拿出来,不拿的话,否则.....”男孩身上没钱,女孩把钱拿出来给了他们,害怕的说:“钱已经给你们了,我们可以走了吧?”一个猥琐的人淫荡的笑道:“小妹妹别急嘛,哥几个无聊着呢,跟哥几个去耍耍吧。”便开始靠近女孩,女孩害怕的躲在男孩后面。其中一个,一把把男孩扯到一边去,其他几个拉着女孩,女孩害怕的尖叫。男孩怒了,一把推开那男的,冲到女孩的面前,与那几个流氓厮打在一起,寡不敌众,男孩很快被打倒,几个流氓向女孩走去,男孩艰难的趴起来,又与几个流氓厮打起来,男孩挡着流氓,大喊到:“快走啊!快走,别管我,快走啊..................”女孩不断的跑,男孩看着女孩跑远了,笑了。几个流氓发火啦,其中一个抽出一把刀,刺向了男孩,男孩依旧挡住流氓,男孩又中一刀。男孩终于无力的倒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女孩跟着几位警察赶到了,立刻把几个流氓抓住了,女孩看到男孩倒在血泊里,立刻冲到男孩身边不停的摇着男孩,撕心裂肺的哭:“醒过来啊,不要玩啦,醒醒啊!”男孩无力的睁开眼睛,傻傻的笑了,这是女孩第一次为自己哭。“我—爱—妳,真的。我—很—爱妳。”男孩终于向女孩表白了。“我答应你,你要撑下去啊。”女孩哭着说。男孩笑了,笑的很灿烂,男孩走了。女孩撕心裂肺的哭着。
希望你们能珍惜自己身边的深爱自己的人,不要到失去了才发现。
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42篇、其实我还爱着你

其实我还爱着你轩辕泪
打开我的心扉,在我心灵的深处,有着一个清晰的影子,她就是文姿。如今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回忆起以前和她的故事。
第一章重逢
那是一天下午,天阴沉着脸,我瞧老天不开心,就知趣的把衣服收进屋子,刚收没多久,天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光线,隆隆声传来,接着豆大的雨点飞奔而下。呼,还好我聪明。此时看见邻居家有个漂亮德尔女孩在雨中搬东西,我心想:邻居家什么时候有个美女?哦!我知道了,是文姿!我们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同学,而且又是邻居,可算是青梅竹马呀!后来人家有钱,去县城读高中了,而我家穷的叮当响,便混到家了。俗话说女大十八变,不知道文姿如今是个面貌?咦?怎么湿湿的,口水怎么流出来了?说出手时就出手,为了爱情冒雨前进,可是怎么开口呢?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我故作避雨状,躲进她家门口,她发觉门口有个人影走近后,温柔的说:“请问你找谁?”我缓缓转身,当眼光瞄在她,瞳孔放大,竟咬起了手指。简直是太美了,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柳条眉下镶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长着一张樱桃小嘴儿,特别是那圆圆的脸蛋儿,甚是诱人。红色的T和蓝色的牛仔裤又给她增加了几分可爱,啊!完美无缺。她看到我呆滞的样子,妩媚一笑,重复的说道:“请问你找谁?”“啊,啊,我,我是避雨的,嘿嘿。”我傻笑道。她也笑着说:“那边有凳子,请随便坐。”然后她有继续去搬东西,我有装作很激动的样子说:“你,你是文姿?”(好莱坞没发现我真是他们的损失呀!)她一听,又回头重新打量我一番,惊讶道:“你是阿泪?”我连忙点点头说:“是呀,是呀!文姿,你不是在县城上学吗?怎么回来了?”她眼里略过一丝悲伤,又恢复了笑容,说道:“有点事情来家一趟。”“哦”我看出她不愿意说实情便转移话题:“你在搬东西呀!来,我帮你。”“好呀!”文姿甜甜的笑道:“那就谢谢了。”
然后我们步入大雨中。
我经调查后得知,她家开了个饭店,生意红火,她的爸爸为了省俩钱雇人,就让文姿辍学回家在饭店做事,原因是:文姿是个女孩子。哎!她家已经算是富裕了,她爸爸怎么还这样啊!一颗好苗子就这样毁了。
第二章表白
和文姿相处几天后,觉得文姿是个开朗,可爱的女孩子,更重要的是,我喜欢上她了,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深爱上她了,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呢?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阿泪,有空吗?”文姿刚进我家就喊道,哇!文姿的衣服和裤子全是白的,这给本来就美的文姿又添几分秀气,“当然有空啦!”我答道。文姿脸色微红的说:“可以骑着我家的摩托车带我去县城一趟吗?”傻子才会拒绝呢!“OK”我爽快的答应了,而心里盘算着得抓住这次机会,一定要一举拿下。嘿嘿嘿嘿。
我带着文姿在通往县城的路上飞奔,而文姿则在后面害怕的抱着我说:“慢点,你慢点!”我开的越快,她抱的就越紧;她抱的越紧,我就开的越快。
是时候了,我郑重的向文姿大声说:“我爱你!”(我是不是太直接了?)她一愣,然后胆怯的问我:“你说什么?”我仰天喊道:“文姿我爱你,请你接受我。”我感觉到她猛的一惊,然后也赶紧大声说:“好,我,接受你!”我慢慢的停下来,木偶似的转过头,满脸惊讶的问道:“真的吗?”文姿脸红红的点点头。
我激动,她竟然答应了;我高兴,以后能和我最爱的人在一起;我骄傲,谁让咱长的这么帅!激动的我抱着俺的女朋友转了起来!
“呵呵呵呵”耳边传来文姿甜甜的笑声,我把怀中美丽的人儿放下,但仍不舍得松手,就这样抱着她问道:“你怎么这么爽快就答应了,是不是早就爱上我了,老实交代!”她深情的看了我一眼,踮起脚尖轻轻的在我耳边说:“在中学时,我就爱上你了,一直等到这一刻。”我疑问道:“那上一次你差点都没认出我呀!”文姿脸色红红的说:“傻瓜,骗你的。”
第三章离别
就这样开开心心的过了两个星期后,文姿来找我,低声的对我
说:“阿泪,爸爸要让我去帮忙,可能下个星期才能见面。”我听了之后很是气愤,她爸爸也太见钱眼开了,可是我不能表露出来,不然我就太自私了不让俺的文姿去工作?于是爽快的说:“没事儿,去吧!记得每天都要想我呀!”文姿顿时高兴起来,笑着说:“我当然会想你啦!再见!”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可是我只能伤心难过,当她离开,我好舍不得!
哎!每个孤独的晚上,就像电影的散场,身边的人都离开,不知何时有泪光。每天借酒消愁,不知愁更愁。
终于熬到星期天了,一大早我就起床等待文姿,不一会儿,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阿泪。”我激动的答应:“来吧。”文姿进来后低声说:“我把咱俩的事情给爸爸说了。”我惊讶的问她:“他怎么回答的?”越来越低的声音传来:“我说你了,你可别生气。爸爸说,你没文化,穷光蛋,还说,已经给我找好对象,不准我再和你来往!”我愤怒的大喊:“我们是真心相爱的,为什么,只是因为我穷吗?我没文化吗?哼!”文姿哭了,她说:“对不起阿泪,我不想和爸爸闹翻,毕竟她是我爸爸呀!”我强忍着泪水,不让它流出来,虽然她深爱着我,但我知道,文姿她是个特别孝顺的女孩,我听出来她的意思了,默默的闭上了眼睛,然后听见了开门声,我知道,文姿走了。
第四章酒后吐真言
第二天我上楼整理屋子时,无意中发现,邻居文姿她爸爸在支桌子放凳子的,好像要摆酒席,我隐隐约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就连忙下楼去问了问张大妈,得到的答案是:文姿要和邻村王百万的儿子王天昊订婚,一瞬间好似晴天霹雳,老天对我不公啊!
如今的我只剩下伤悲,傻傻的漫步在大街上,不知不觉的走进了商店,便买了一箱酒回到家中,拿起一瓶就往嘴里灌了起来,好似喝白开水似的,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的听见有人在叫我,定睛一看,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玲珑的鼻子,诱人的薄唇,再加上一身粉红色套装的衣服,异常美丽。原来是小雪呀!她的名字叫柳飞雪,是文姿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小雪看到我在喝酒之后,担心的问道:“阿泪,你怎么回事?”我伤心的说:“我最爱的人离我而去了,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偏偏变成了回忆。”我倒了一杯酒后,又继续说:“来,小雪,陪我喝杯!”说着递给小雪一杯,小雪接过杯子,也伤心的说:“阿泪,我理解你的心情,因为我也曾为了一个人伤悲。”然后小雪喝光了杯子里的酒,提起一瓶酒又继续说:“我知道,文姿是爱你的,可是她是一个孝顺的女孩,你让她在一个她深爱的人,和养她近二十年的父母中间选,她会疯掉的,你又何苦逼她呢?你现在给她最好的疼爱就是手放开!”说着一口气的把酒喝光完了。我听了之后,悲伤的说:“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为什么我爱的人要离我而去。好,放手也好,两个人的世界我一个人过!”小雪醉醺醺的说:“阿泪,你知道吗?其实我和文姿同时爱上了你,可是我不能和她争,因为我们是好朋友,你知道爱一个人却不能说出口有多难受吗?”“你爱我?”我笑道:“呵呵,小雪,你别安慰我了!你怎么可能爱上我?我一没钱,二没文化,你还会不了解我吗?怎么说也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小雪很认真的看着我说:“你觉得我是在安慰你吗?”我一愣,酒已经醒了一大半,心里默默想到:好吧,这样也好,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忘记文姿。我猛然握住小雪那纤细的小手,郑重的说:“小雪,我们交往吧!”小雪猛的一惊,我又继续说:“相信我,我能把文姿忘了,我能给你幸福。”说着,我慢慢的将小雪抱入怀中。
第五章孤身一人
一个月后,“阿泪,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吧!好吗?”小雪撒娇道。我一挑眉毛,笑道:“我们小雪说了,当然去呀!”“呵呵呵呵”小雪开心的笑道:“晚上见!”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心想:难道就这样骗着她吗?我为什么一直忘不掉文姿,算了,顺其自然吧!
晚上,我正在换衣服,听见“噔噔噔”的敲门声,我喊道:“等一下,马上来。”我迅速换好后,跑去开门,是文姿!她看着我笑道:“可以进来吗?”我硬挤出一丝笑容说:“请进。”本来想关门,却又觉得不合适,便进屋了。我问道:“有什么事?”文姿此时脸上全无半点笑意,反而满脸悲伤,她低声道:“我明天就要结婚了。”我一下子愣住了,可是想了想,有订婚,早晚要结婚嘛,有什么可悲伤,可惊讶的。于是我郑重的说:“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说这句话时,我的心像刀割似的疼,文姿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一会儿,她抽泣的说:“阿泪,其实我爱的是你,是你啊!可是我没有办法和你在一起!”我也忍不住了,早已聚在眼眶的泪水被释放,我上前抱住文姿说:“我也爱你呀!文姿,我也试着去忘,可是我忘不掉,因为我爱你爱的太深了!”文姿偎依在我怀里,我多么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此刻呀!可是文姿慢慢离开我的怀抱,坐在沙发上。我又激动的说:“文姿,我们私奔吧!”文姿现在已经冷静下来了,轻声说:“对不起,阿泪,我不可以。我爸爸说,结婚后的第二天,王天昊就带我去国外,可能以后都不能再见面了。”说着,文姿站了起来,走到我面前,踮起脚尖,深情的吻了一下,转身离去,我大叫:“你用最后一次的温柔,就换我最后一次的放手!”此时门外的文姿“啊”的一声惊叫,我连忙出来,担心的问:“怎么了?”文姿急忙说:“是小雪,你快去追啊!我怕她想不开。”我迅速追了出去,直奔小雪家。她家的门是开着的,我走进了小雪的屋子,桌子上放着一封信,我拆开后上面写道:
阿泪:
你好,我知道你还是忘不了文姿,我也不想夹在你们中间,这样,我们三个都会伤悲的,所以我选择离开,你不用找我。
小雪
我仰天大叫:“天哪!为什么,为什么你如此残忍!”
第六章癌症
为何你的吻如此冰冷,为何你的眼角泪在流,我知道我们走到缘分的尽头。你说在也没有天长地久的厮守,给我最后一次的温柔,从此分开手,在没有,没有以后;你说在也不能天涯海角一起走,给我最后一次的温柔,转身不回头,不停留,任爱在雪中颤抖。
至今,我依然忘不掉文姿,如果,世上有忘情草,我也不会如此伤悲,现在的我,还是每天拿烟消忧,借酒消愁。可是谁又能想到我以后的命运更悲惨呢?
一天上午,我肚子疼痛难忍,忙去镇医院检查,医生说:“对不起,我们的医术设备有限,只知道您的肺有毛病,应该是肺引起的疼痛,请去县医院进行检查。”
我迅速的坐上公交车进了县医院,检查后,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我得了肺癌,已经是晚期了。我笑道:“老天终于开眼了,我可以解脱了,哈哈哈哈!”医生满脸疑问的看着我,说:“您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刚回到家众,突然,门外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阿泪.”我能听得出来是文姿,可是她现在应该在国外呀!但我仍保持沉默,文姿又说道:“阿泪,我知道你在家,我已经说服了爸爸,取消这门婚事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我听后,激动的去开门,可是脑海中闪现出一位医生,想起自己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就狠下心绝情的说:“你走吧!我们的缘分已尽,还来干什么?”我听见文姿哭了,她伤心的说:“为什么,你如此绝情?”我此时只能用绝情的话和她断绝关系,就咬着牙说:“我绝情?你当初怎么对我的?哼!以后都别在搀着我了,你不烦我还烦呢,我爱的是小雪,如今小雪走了,我的心也死了,你以为我还爱你吗?你错了,以前都是骗你的,我是看你长的还不错,玩你的,你走啊!”说着,我的泪水奔流而下,文姿伤心的走了,而我蜷缩在墙角,想着以前的种种,为什么,偏偏在我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她才回头。老天就这么爱捉弄我吗?
第七章一切都结束了
转眼间,两个星期过去了,我将要走了,便去找对门的张大妈,让她帮忙捎给文姿一盒录音带,然后,我去了一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默默的等。
都怪我疏忽了,张大妈还以为是歌带,便拿起录音带塞进录音机里,按了一下播放键,录音机里传来我悲伤声音“文姿,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我还爱着你,就在两个星期以前,我被检查出肺癌晚期了,我不想让你以后……我哽咽了,“所以用绝情的话气走你,不要伤心,不要哭泣。”我调整了一下心情“文姿,我给你唱首歌吧!‘相信你还在这里,从不曾离去,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若生命只到这里,从此没有我,请再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张大妈已经是泪流满面,擦掉泪水后,抽出录音带去找文姿。
“文姿在家吗?”张大妈喊道,文姿答道:“谁呀?”门打开后文姿说:“原来是张大妈呀!请进。”张大妈说:“不了,给,这是阿泪托我给你捎的录音带,他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她把最后的一句的语气特意加重了,显然最后一句是她加上的,然后她走了。而文姿耳边回响起我绝情的话语,和刚才的“他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啪”的一声,录音带碎了,一切都碎了。
其实张大妈并没有走,听道碎声后,叹息道:”阿泪呀!你知道吗?如果她听了后,会更伤心的,大姐自作主张,你不会怪大妈吧!哎,文姿呀!你怎么这么糊涂啊!”
街道中,音乐响起:“不再想不再想谁是谁非,爱情里并没有谁错谁对,再给我春去秋来一个轮回,我就会化茧成蝶飞的更美!”
第43篇、你们知道男生失去最心爱的女生会怎样吗?

一次在两人吃晚饭的时候,女生突然对男孩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其她女人吗?”男孩说:“啊哦……也许会吧!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女孩听了生气地说:“你就这么讨厌我吗?”男孩走到女生身旁,把女生抱起。“傻丫头,我答应过你的不会骗你,如果我说我不娶可我后来娶了,那不是就骗了你了吗?”女生开心的笑了,躲在他怀里说道:“好吧!就算你娶了,我也不会怪你的。我会永远爱你。”
想象不到在那次之后短短的十天里,女生就与那男孩真的阴阳相隔了。女生是死于车祸,一切来的那么突然。那时,女生正准备着放假后,他们准备去哪儿旅行。那车就飞速冲出来了。女生死的并不痛苦,一瞬间就失去意识了。在女生死后,她感觉到人们七手八脚的把她抬上了一辆救护车。而她只是觉得好笑,因为她知道那是多余的,当女孩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并知道自己的灵魂离开身体后。她并不是很难过,因为她没有什么朋友,在她生命里就只有那个男孩了。她只要时时刻刻能见到他,女生就很开心了。
然后她就大步走回家里,女孩穿透了墙壁,回到了家里。在屋里逛了一圈,看到屋内那么多,那么多男孩曾经送过她的礼物。泪留下来了,这时女生才意识到,原来死了也是有眼泪的。女孩叹了口气,回到她和男孩的小床上躺下。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她感到了一丝寒气,在心里抱怨起她的男孩竟然忘了帮她盖被子。正打算起来埋怨她的男孩时,这时她才想起,她已经死了。已经从男孩的生命里消失了。而且是那么的彻底,男孩永远也不能看见她了,又长长的叹了口气。
接着女生起身,开始绕着屋子找他,最后在卫生间里才找到她心爱的男孩。他趴在浴缸上,卫生间里充满着酒气,地上被男孩吐的乱七八糟。女生捏着鼻子,蹲下来看他,竟发现男孩脸上全是泪痕,就连眼睛也肿起来了。天啊!她的男孩一直都是那么坚强,第一次看见他哭的那么伤心。女生好心疼,她试图把他拉起来,可手穿越了男孩的身体。女生试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倒下!头一次,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能。女生慢慢地拖着身体轻轻地吻了吻男孩的嘴唇,然后在他的身边坐下。除了这样,她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这时男孩闭着眼睛傻傻地动着嘴角:“丫头,不要走,不要…”女生知道他说的是醉话,但是仍然在心里对男孩说:小傻瓜,我这么爱你,怎么舍得理你而去呢…
半年后,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日子渐渐地恢复正常,男孩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只是不再爱笑,回到家里常常地趴在桌上工作到深夜。而女生,也一直在家里陪着男孩,只是用另一种方式。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女人闯进了她们的家里。这个女人很漂亮,留着长长的直发,穿的也好性感.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好闻的香水味。这时女生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兔兔拖鞋,才知道自己就象个孩子。在这半年里,她爱着的男孩已经变的那么优秀!死去的女生才发现,她好象已经配不上他了!
接着陌生的女人一起陪着男孩做好了晚饭,但是自从两人进到屋里后,男孩始终都没有和女人讲过话。虽然有时女人会说两句,但是男孩始终也没有回答。终于在吃饭的时候,那女人开口了:“熙总,我真的很喜欢你!她不是已经离开你很久了吗?难道你就一辈子守着这个房子,一个人过下去吗?请你接受我,好吗?我一定会和她一样爱你的。”男孩仍然没有说话,眼睛悄悄地看了看挂在墙壁上女生的照片。这一切,死去的女生都看在眼里,但是她的一切男孩却永远也看不见。这时,那女人又说话了:“熙,为了来到你家里跟你一起吃次饭,我求了你那么多次,难道你就什么也不说,就赶我走吗?为什么你对什么人都那么冷?”接着,女人流泪了。
这时男孩终于说话了:“婷,你会不会嫌这菜太淡了,丫头她说过不许太多盐的,所以我不敢多放。她做的这道菜可好吃了,每次她做好,我都要她亲自给我夹。对了,你喜欢这张小木桌吗?是她陪我一起买的。还有她吃饭的时候老爱掉筷子,每次都嚷着我去帮她换,真是调皮。说到这时,男孩傻傻地笑了笑:每次都败给她了,她老是那么任性。记得有一次在户外吃烧烤吃不小心吃到一个辣椒,她坚持叫我去帮她买可口牌子的矿泉水。因为其它的水她都喝不惯的。害我那次我找了好久。好久。呵呵……还有一次,她为了给我惊喜!早上5点多就起来做早餐,结果却看电视把早餐全弄焦了。这个小糊涂虫…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了,男孩还在继续对那女人说着他和她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时,那女人站起身,“熙,我明白了。”说完,含着泪走了。此刻女生才知道,原来她的男孩对她以前的点点滴滴记的是那么的清楚。女生感动的又一次哭了。
此时男孩慢慢的来到她的相框前,轻轻地抚摸着照片里的女生的脸。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不久男孩哭了,哭的好大声…好大声。男孩对着女生的照片说:“丫头,为什么那么早,那么早你就抛下了我。你。你怎么可以丢下我。我还有好多话要对你说的,还有好多事都没有为你去做。我知道我以前很多都做的不够好,我好想去弥补啊。”男孩继续哭着:“亲爱的,你知道吗?在这2年里,婷已经是第4个说喜欢我的女人了。我怕啊,我好怕有一天我会忍不住。我好怕。好怕你会怪我。.我好怕。我好怕见到你哭.即使在梦里。呜呜呜。亲爱的.你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我现在回答你。如果有一天你死了。我不会再娶别的女人的。男孩哭着哭着睡着了。眼里.脸上的泪珠都还没有干掉。
原来死了后,不仅能流泪,还能感到痛。比活着的时候的任何一种痛更强烈,更刻骨铭心,那就是:死后的心痛。
觉得感动の就转转那还有点人性这就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承诺吗?想不到看了自己也会哭。希望各位相爱的人,好好珍惜自己喜欢的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他)她的重要,那就后悔莫及…”
第44篇、男人其实比女人更痴情
男人其实比女人更痴情!
每一个男人都是这样,他可以对每个女人说“我爱你”但他一辈子只会爱上一个女人,只有一个。女人需要的是一个关怀她,爱她,可以让她依靠,保护她一辈子的人,当她遇到一个男人时,爱的死去活来,山盟海誓。
因为种种原因的分开,她不会再记得他,或者说不会记得那么深刻。因为当她遇到一个更好的男人时,她会拿两个人来比较,她会觉得遇到更好的是她的幸运。
但男人不是这样,当他爱上一个女人,真真正正的爱,他不会在爱上任何一个人。
当这段感情失败后,他会把这段记忆放在心里,把这个女人放在心底。原来一个男人可以把很多女人放在心里,但一辈子只有一个女人可以在他心底。无论他以后会再相处再多的女人,他都会清楚的知道,自己最爱的是谁。无论以后他遇到的女人多么优秀,他也不会改变。
因为他心底的女人是他的支柱,他不会用她和任何一个人相比,他认为这种比较是愚蠢的,他一辈子只会爱她一个。放在心底的女人,永远的伤痕。男人都是爱面子的, 也许他平时会活的很潇洒,但在一个人孤独的时候,他会放下所有的尊严,放声痛哭,思念唯一的她。
男人的爱一辈子只会付出一次,你得不到,因为你不是。
如果说一段不如意的感情分手是解脱, 那么一个男人失败的真爱,男人的痴情,女人的多情只有死才是终点。
第45篇、你的女朋友值多少钱?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第46篇、爱情故事
在几天前,或许我不会为了一个故事去写文章。再说自从高中毕业我就没有写过一篇像样的文章。我也会为一个好故事而激动,这在以前是没有想过的。这个故事是从一个网友那里听到的,只有片段,但是还是够写一个故事了。故事和很多故事爱情故事一样,但是能让我把它记下来的原因是故事的女主角死了。
故事发生在新疆。女主角的家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我想也不用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女主角是维族人,在乌鲁木齐一所学校读书。男主角除了知道是汉族以外,还从那些片段中推知他不是新疆人。故事的男女主角的信息就只有这么多。但是并不妨碍一个好的故事。
他们相识于网络。网络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在这里,大家都可以抛开伪装,卸下烦恼。这里是通往彼此的心得捷径。这里发生了很多故事。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欺骗,但是也有很多美好的故事,感人的故事。我不知道是谁先找到谁的,但是可以感受到他们在生活中应该都有不同的寂寞和空虚。或许,他们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什么烦心的事,在网上想找个人来聊聊天,发泄一下。于是,他们在某一次的好友查找中遇到了。缘分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就来到你身边。他们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们以后会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亲密。
也许和很多的网友一样,大家都喜欢用一些“你好吗”“嗨”或者是一些表情符号来做开场白,然后互相询问一下姓名。知道名字以后,可能大家的距离就拉近了。之后就是询问一下更详细的信息。然后,大家都有意无意开一些男女之间的玩笑。就这样,慢慢地心和心就靠近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们中间谁提出了见面的请求。当然和很多的网友一样,经历了一些内心的挣扎。但是,想到即将看到的那个心上人,一切的挣扎和怀疑都消失了。幸而他们没有像其他的网络骗子一样,只是为了玩弄感情或者是发泄欲望之类的骗人的把戏。
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乌市吧。当然这个是我推测的。如果一个女孩子要到千里之外去,谁都不会放心的。男主人公出了火车站,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女主人公。或许她比照片和视频中更漂亮吧。女主角看到了男主角,和心里的落差不大。然后和很多的情侣一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们一起吃饭,逛公园,玩游戏……感情和火山爆发一样,谁也收拾不了。点燃火山的可能是一次牵手,一次亲吻。然后,他们就自然而然的将彼此交付给对方。有时候,这种事情可以增强彼此的感情,当然也可能彼此之间因此而分开。他们没有分开,然后,他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和很多异地恋的情侣一样彼此分开。离开的时候,他们也应该是彼此都是依依不舍。之后,他们可能就是每天都通电话,或者是聊天视频。慢慢的他们的生活中就有了彼此。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然后不知道是哪一次,他们在彼此说了那么多山盟海誓的情话之后,就提出以后结婚。这种闪婚在大学校园里虽然不多见,但并不是没有。他们就这样私定终生了。
很多故事的开头很完美,可是随着剧情的深入,故事就慢慢的变成了悲剧。这个故事如果和很多的完美的故事一样,也许就不值得记录下来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女主角的父母发现女儿谈恋爱的事情。他们当然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只是,父母有时候好心办了坏事。以为女儿找一个有钱人或者是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就会幸福。在他们眼中,女儿嫁给一个汉族人,心里总是有些隔阂。他们出来反对了。只是他们甚至禁止女儿去上学。可是那样怎么能关住一个感情炙热的少女呢?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离开家的。然后,女主角就去了男主角那里,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女主角回到了家,父母眼看没办法再挡住,那就只好让他们顺其自然。之后,女主角到学校和男主角再次见面了。他们谁也不知道,这是他们在一起度过的最后一段美好的时光。这一次的分开竟然成了永远的分开。他们都不知道这一次的阻挡者不是父母而是死神。很久以前,女主角有一次莫名其妙的晕倒了。父母很着急,之后他们知道女主角患了不治之症。只是,他们谁也不愿意将这个消息告诉女主角。女主角自然也不知道。
在男主角走后的一段时间,女主角的病发了。这一次,父母再也没办法责怪女主角了。然后,华佗在世也没办法拯救女主角了。女主角走了。男主角在等了很久才知道,他最爱的人离他而去了。最后我也不知道男主角有没有去过女主角的坟前,也不知道女主角的父母的心情。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故事结束了。
本来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我却没办法把这些好的资料组织好,就像是材料都是上乘,我却把它做杂了。我只能写成这样,只有希望有人能发挥好从新做成道好菜。

第47篇、曾经有一个那样的女人

“文革”前一年,一个农村少女,暗恋上了县剧团的一名男演员。一次看他演出,在他卸妆后偷走了他的戏靴,这当然引起了非议,也使他大为恼火。她父亲问她为什么要那样做,她说她爱上了他,今后非他不嫁,而她才16岁。
以后剧团再到附近演戏,她父亲便捆了她的手脚,将她锁进仓房不让她出来。而她总能磨断绳子,撬断窗棂,又光着脚板跑出十几公里去看他演戏。她感动了她的一位婶婶,后者有次领着她去见他,央求他给她一张照片。他没有照片,给了她一张用笔画的拙劣的海报,签上了他的名字。海报上面是似他非他的一个着戏装的男人。他二十六七岁,是县剧团的“台柱子”。在他眼里,她不过是一个情感有点儿偏执的小女孩儿。
后来就“文革”了。被打成反革命的他被抓起来游斗了。一次游斗到她那个村时,她发了疯似的要救他,她冲入人群,与游斗者们厮打,咬伤了他们许多人的手。然而,她没救成他,反而加重了他的罪,使他从此被关进了牛棚。一天夜里,她偷偷地跑到县里去看他,但没见着。看守的“造反派”头头当然不许他们相见,但是调戏她说,如果她肯把她的身子给他一次,他就能想办法早点儿“解放”她所爱的人。她毫不犹豫,当夜就给了。不久她又去县里探望她爱的人,又将自己的身子给了“造反派”一次。而这一切,她爱的人一无所知。东窗事发,“丑闻”四播,她的父母比她更没脸见人了。于是将她跨省远嫁到安徽某农村,丈夫是个白痴。
十余年转眼就过去了。“文革”结束后,她所爱的人平了反,成了县剧团团长。一次,他又率团到那个村去演出,村中有人将她的遭遇告诉了他。他闻言感到极度震惊,追问她的下落。然而她父母已死,婶婶也死了。村中人只知道她早已远嫁安徽,嫁给了一个白痴。他当时正要结婚,于是解除了婚约,剧团团长也不当了,十余次下安徽,足迹遍布安徽全省农村,终于在同情者们的帮助下,寻访到了她的下落。他亲自开着一辆吉普车前去找她,要带她走,要给她后半生幸福。而她得到妇联方面的预先通知,从家中躲出去了,不肯见他。他只见着了她的傻丈夫。一个又老又傻的男人,和一对双胞胎傻儿子。三个傻子靠她一个女人养活。家里穷得可以想象。他还看见了一样东西——他当年签了名送给她的那张海报,用塑料薄膜罩在自制的粗陋的相框里,挂在倾斜的土墙上。她一定希望有一个她认为配得上那海报的相框,却分明是买不起。
他怅然地离开了她的家。半路上他的车陷在一个水坑里,正巧有一个农妇背着柴从山上下来。他请她帮忙。那憔悴又黑瘦的农妇便默默用自己的柴垫他的车轮,那农妇便是当年爱他的少女。他当然是万万想不到也认不出她来的,而她却知道眼前正是自己永爱不泯的男人,但是她一句话都没说。她当时又能说什么呢?看着他的车轮碾着她的柴转出水坑,她只不过重新收集起弄得又是泥又是水的柴,重新背起罢了。他觉得过意不去,给了她100元钱作为酬谢。那100元当然是她的生活非常需要的,但是她竟没接。她默默对他鞠了一躬,背着柴捆,压得腰弯下去,一步一蹒跚地走了……
他们之间这一段相见的情形,是记者分头采访了他们双方才知道的。当地妇联有意成全他们,表示要代为她办理一切离婚手续。她说:“那我的两个儿子怎么办?他们虽然傻,但是还没傻到不要我这个娘的地步。我抛弃了他们,他们一定会终生悲伤的。”他给她写信,表示愿意为她的两个儿子承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和义务。她没给他回信,通过当地妇联转告他——他才50来岁,重新组建一个幸福家庭还来得及。娶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对于他已不可能有爱可享。再被两个并非是他的血脉的傻儿子拖累,他的后半生也将苦不堪言。这对他太不公平。他不忘她,她已知足了……
他便无奈了。不久他因悲郁而患了癌症,他留下的遗言是:希望自己死后埋在她家对面的山坡上,希望单位能破例保留他的抚恤金并转在她名下……
第48篇、心灵深处有最爱
初到美国的时候,在一位同学家做客。他是个既英俊又有才华的男人,却娶了才貌都远不相配的女子,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竟然抛弃了在国内交往多年、早已论及婚嫁的女朋友。
“我的父母、兄弟都不谅解我!”他指了指四周,“可是你看看,我现在有房子、有家具、有存款,还有绿卡,谁给的?”他叹口气,“人过了35岁,很多事都看开了,我辛苦了一辈子,希望过几天好日子。”
只是,我想,他心里真正爱的,是谁呢?
读谢家孝先生写的《张大千传》,500多页看完,到“后记”时,又发现一段重要的文字,大意是说,张大千的后半生,固然有妻子徐雯波在侧,但壮年时代,杨婉君才是陪他同甘共苦,而且相爱相知最深的。帮助张大千逃出日本人魔掌的是杨婉君,陪他敦煌面壁、饱受风霜之苦的也是杨婉君。只是大千先生在接受谢家孝访谈时,却绝少提到这位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谢家孝先生说:“是不是他顾及随侍在身边的徐雯波,而避免夸赞杨婉君?”
“他(张大千)在80岁预留遗嘱中,特别在遗赠部分,写明要给爱人杨婉君。足见在大千先生心中,至终未忘与杨婉君的一段深情岁月。”
合上书,我不得不佩服谢家孝先生作为一个新闻人,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张大千传》完成13年,老人仙逝10年之后,终于把他不吐不快的事说出来。
这何尝不是大千先生不吐不快,却埋藏心底30多年的事呢?
也想起有“民初才女”之称的林徽音,在跟徐志摩轰轰烈烈地恋爱之后,终于受世俗和家庭的压力,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
梁思成的才华不在徐志摩之下。他是中国古代建筑研究的先驱,直到今天,他40年前的作品,仍被世界建筑界认为是经典之作。
走遍中国山川,又曾到西方游学的梁思成,毕竟有不同的心胸。徐志摩飞机失事后,梁思成特地赶去现场,捡回一块飞机残片,交给自己的妻子。据说林徽音把它挂在卧室的墙上,终其一生。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心灵世界,在那心灵的深处,不见得是婚姻的另一半。
有位飞黄腾达的朋友对我说:“我一生做事,不欠任何人的。对父母,我尽孝;对朋友,我尽义;对妻子,我尽情。如果有什么亏欠,我只欠了一个人——我中学时的女朋友。她怀了我的孩子,我叫她去堕胎,还要她自己出钱,我那时候好穷啊,拿不出钱。问题是我不但穷,而且没种,我居然不敢陪她去医院。”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到今天,我都记得她堕胎之后苍白的脸,她从没怨过我,我却愈老愈怨自己……”
他找了她许多年,借朋友的名字登报寻人多次,都杳无音信。
怪不得日本有个新兴行业,为顾客找寻初恋的情人。据说许多恋人,隔了六七十年,见面时相拥而泣,发现对方仍是自己的最爱。
有一天,接到一位长辈的电话,声音遥远而脆弱,居然是母亲十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母亲一惊,匆匆忙忙由床上爬起来,竟忘了戴助听器,有一句没一句地咿咿呀呀。
我把电话抢过来,说有什么事告诉我,我再传达。
电话那头的老人,语气十分平静:“就告诉她,我很想她!”
过了些时候,接到南美的来信。老人的孩子说,他母亲放下电话不久,就死了——脑癌!
战战兢兢地把消息告诉母亲。80多岁的老母亲居然没有立刻动容,只叹口气:“多少年不来电话,接到,就知道不妙。她真是老妹妹了,从小在一块,几十年不见,临死前还惦记着我。只是,老朋友都走了,等我走,又惦记着谁呢?”
母亲转过身,坐在床角,呜呜地哭了。
是不是每个人心灵的深处,都藏着一些人物,伴随着欢欣与凄楚,平时把它锁起来。自己不敢碰,更不愿外人知,直到某些心灵澄澈的日子,或回光返照的时刻,世俗心弱了,再也锁不住,终于人物浮现?
会不会有一天,当我们临去的时刻,才突然发现一生中最爱的人,竟是那个已经被遗忘多年的……

第49篇、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

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家世很好,又难得不骄矜。每次文艺晚会上她弹琵琶,雪白的手指在琵琶上一抹一跳,长发披垂在面颊上,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颌。我纵然是同性,也觉得真有活色生香这回事。
爱慕她的人自然是不计其数,其中有一个老实的男生。别人都会些小伎俩,他只勤勤恳恳替她抄笔记。她有时去学琵琶,他就远远地跟着。送她到了楼下,就靠在一棵树上,看本《围棋》杂志,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
那时她也不在意,青春太美好了,有人肯跑遍整个城市只为给她买一张CD,也有人肯为她抄完厚厚一本乐谱。我们都以为,这男生的心意,不过就是春天的第一片树叶,很快会有新的枝叶生长出来,代替它的位置。
弹琵琶的女孩子留学去了美国,写信回来,总是说彼处如何苦寒,如何枯燥,如何艰难。她那只琵琶,恐怕也是闲置已久了。偶尔会想起那个等在楼下看一本《围棋》杂志的男生,不知道他后来是否找到了一棵新的树呢?
去年冬天接到女孩的电话,说回国来完婚,一问之下,新郎竟然是那看《围棋》杂志的小子。
隔着一整个太平洋的国度,连昼夜都是颠倒的。她每日里上课,打工,能闲下来接一个越洋电话,只有下午四五点那一段空暇。12个小时的时差,就成为一条分水岭,昔日那些热情的追逐者,纷纷流向了别处。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惟独只有他,每回都是凌晨4点,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里,一次一次拨她的电话。
第50篇、情爱小说:私奔
作者: 幽谷百合

一
艾玉与德海私奔了!这个消息在石牌街不胫而走。
这条小街其实是个村子,住户大多半商半农,农忙时一头扑到田里,农闲时就做做小生意,卖点针头线脑的。农村大忙的季节也就春播和秋收,现在有了机械化,只要一个星期就可以完成了。其他如育秧、耕田、收割等等,都只要半天一天的工夫,在做生意的间隙里也就带着干完了。至于地里的活,玉米呀芝麻呀棉花呀,见缝插针地种,所需时间不多,半天或者一个下午忙活着也就足够了。
石牌街以前只有一二十户人家,从东头喊句话西头听得清清楚楚。后来,村民们生活好了,盖新房子时都顺着大路盖,图个方便,于是整个村的人都自然聚居到一起了。商业站和粮站改造的时候,又盖了商品房,再加上老窑厂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建材公司,所以整个小街就像模像样了。百货超市、建材商店、麻将馆、医疗室,应有尽有!
那一条瘦瘦的小街向两头慢慢变长,逐渐变胖。变胖了的小街有点富态有点臃肿也开始懒散了,懒散的人聚集到一起,消息传播的速度也更加迅速了!
"你知道吧?那个艾玉跟德海跑啦!"
"啊!怎么可能?艾玉家的年年在外挣钱养活她,她还干出这样的事?德海好吃懒做的,有什么好?""那个艾玉就不是好东西,还没给人家的时候就喜欢跟男的勾勾搭搭的,狗改不了吃屎!""她图什么呀?还不是德海做生意那点钱!""她家的挣钱还少啊?一年到头在外打工,回来钱全部交给她!哼,那她两个小孩怎搞?""大的留给他奶奶,那个小的,你知道吧?去年才出世的丫头,其实是德海的!""那德海家的怎么办?这日子怎么过啊?可怜她那样忙,德海做点生意,田里地里的活都她一个女人在扛。去年她去陪读,星期六回来时天都擦黑了她还忙着去给芋头苗插上。看她忙的,真可怜。""你讲德海家的,你知道的,也不是善茬子啊。这事闹开了,也不定怎样呢……"大家品咂着这件事,生活本像一锅平淡无味的汤,这样的事情就像是一撮味精,一下子给提了精神!
二
艾玉抱着孩子站在窗前,外面下着雨。接近年关了,雨连绵下了半个月。冬天里这样的雨要是没有一场雪是不会晴的。
她在等德海回来。他们现在住的这间小屋是租的,事发之后他们仓促出逃,东西带的很少,这间小屋显得很空,空空的就像是她的心。想起这一切,她感觉像是一场梦。
结婚已经八年了,家里那个年年出去打工。当时婚期的安排都刻意定在正月初八,为的就是不妨碍他出去!婚后在一起待了不到半个月,过了正月十五,他就急匆匆地跟着大家出门了。那之后,就是一个星期一个电话,等到他再回来时,已经是年关了,回来大孩都已经满月了!八年,每月钱按时寄回,电话也按时打,可是到回来时他和她都觉得不习惯,连孩子喊"爸爸"都显得很别扭。
就这样下去吗?她在心里反反复复地问。等着吧,最后会回来的。她在心里这样答。等到什么时候呢?等到有一天他在外干不动了才回来,那时候自己怕也老得不像样了。
他在外面有没有其他女人?她开始心里也担心。但是她知道以他老实巴交的性格应该不会。他家兄弟三个,老大因为穷和老实没娶上媳妇,现在还是光棍;老二娶了媳妇,还没生娃就得病死了。他是老三,靠着在外打工在街上买了房子,艾玉当时听媒人一个劲地夸他实在,看他长得也精神,也就同意了。
现在看来,"实在"这一优点在生活中也算不上什么优点。比如每年在家的这一个月,他像一个来的人一样袖着手晃来晃去,说他一句,他就傻笑:"你说嘛,要干什么就说嘛。"真是属乌龟的――扒拉一下动弹一下!年关家里事情多,正月间来客也多,他呢,笑嘻嘻的不急不慢的。你忙得两脚不沾灰,他闲得双手笼袖子。
后来,她也不说他,随着他,过几天不就走了嘛。他呢,在家里倒更向客人了,她要是不高兴,他就腆着脸陪笑,他脸上浓的化不开的假笑,使她想起夏天的时候从床肚里扫出的孩子掉下的奶糖,软软的,脏脏的。她忍着,感觉到他也在忍耐。因为每次过了十五他就兴高采烈地,显然是因为可以出去打工了,打工的地方倒更像是他真正的家了。每年他走后,她都要长长地出口气,估计他坐上车,怕也是如此。
"嘭!"门被撞开了,德海裹着一身雨水和寒气回来了。
"回来啦。"她赶紧将孩子放到床上,端上饭菜,晚餐很简单,一锅肉烧豆腐,烫点青菜就行了。德海看了看饭菜,没说话,端起碗就吃。
"喝点酒吧?这么冷。"艾玉看他心事重重的,就小心地说。
"不喝了,饿了,吃点饭睡觉吧。你也带孩子吃点,早点睡。"他埋头扒着饭。
她的眼泪快要下来了,但她忍住了。她知道冬天的工地很冷,活也很重。而他以前在家农活都很少干,现在肯定很累了。
"呼……呼……"一上床他就打起了呼噜。艾玉开了个床头灯,方便孩子夜里撒尿。孩子吃饱了,在被窝里睡得香甜。艾玉开始流泪,泪越流越多,渐至成了啜泣……三艾玉与德海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的?
他们本是对面的邻居,两家对望,中间隔着一条大路。吃过晚饭,德海捧着个茶杯过去溜达溜达,逗逗艾玉家的儿子,那是经常的事。艾玉呢,缺生姜什么的去问德海家行一点也是常有的。德海的媳妇小凤喜欢打麻将,艾玉家有个麻将机,下午或晚上没事的时候左邻右舍在一起搓四圈也是常有的事。时间长了,艾玉与小凤常常姐妹相称,与德海还稍稍疏远一点。
德海家的儿子上高中了,却迷上了网吧。
班主任一个星期要打一次电话,德海一个星期要往县城跑一次。
"艾玉,你都不知道,这个小孩啊迷上网吧怎么像这个样子,简直管不住。班主任十一点查寝室都还在,他等班主任查过之后翻墙头出去,第二天早晨被班主任抓住了。"小凤对艾玉诉苦,"班主任说了,家长不陪读就要开除他……""那你们怎么办啊?家里农活离不开你,生意又离不开德海哥。""那能怎么办?我去呗。农活我放假回来干,不是有周末么。多跑掉好多车费,给车轱辘赶网了!再说,德海你是知道的,烧不会烧,料不会料的!""那也没办法,不过三年时间很快的,等到小刚毕业了也就好了,忙来忙去还不是为了孩子嘛。""就是这样讲的呀,我走了,家里需要照料的可能还要麻烦你呢。""小凤姐,看你说的,我们哪跟哪儿。"小凤走了之后,艾玉记得她的嘱托,所以德海要是生意忙了,她就喊他过来吃一口;德海的脏衣服积多了,偶尔也拿过来让艾玉帮忙洗洗。艾玉家里需要帮忙的,比如房子漏雨了,门锁坏了或是搬个重东西什么的,站在路这边喊一声,德海也就立即过去帮个忙。
乡村的夜晚静得早,德海晚上也没什么事,就陪着左邻右舍一起打麻将,打到十一点左右回去睡觉,家里冷冷清清的,生活真是没什么滋味。
去年一个深夜,艾玉的儿子小磊发起了高烧。艾玉给他喝了退烧药,但丝毫没有作用。打电话给村部的医生,手机却关机。小磊的脸烧得火红火红的,艾玉只好拿凉毛巾给他敷。
艾玉决定自己去医疗室看看。她穿好衣服,推开门,回头看看孩子,她又不放心。怎么办?只好求助德海了。
德海一接电话,马上跑到医疗室,可是医生那天去县城喝喜酒了,家人也联系不上他。
"走,艾玉,穿上衣服,把孩子包好,我送你们去县城医院。"一路上,艾玉用头试着孩子的脸蛋、额头。孩子烧得开始说胡话了,艾玉急得哭起来。
德海透过后视镜看到后,安慰说:"别急,这不还有我嘛。一会就到了,吊上水就退烧了。没事的,啊。"艾玉点点头。
"你一个女人家带着个孩子,平时都好好的,孩子要是有个伤风感冒的,哎,你也不容易。"艾玉的眼泪又掉下来,她偷偷地擦掉了。
四
"艾玉,年关了,我想回去一趟。我们这样也不是个事,我准备回去一趟,跟小凤谈谈离婚的事。"德海第二天回来的时候,一边扒着饭一边说。
"可是,你回去,她……"艾玉支支吾吾。
"你别担心我,要打要骂随她便,婚,是离定了的。你带着孩子在这等我。""她……好吧,也只有这样了。"艾玉说。
艾玉害怕小凤,不是因为她的做贼心虚,而是小凤发起飙来真是骇人。
事情败露那天的情形至今想起来艾玉还心有余悸。
那是德海家的小刚开学的时候,小凤跟去陪读了,艾玉家的打工刚走,因为丫头出世不久,艾玉带不过来,儿子小磊就跟着奶奶回了老家。艾玉和德海整整一个寒假也没在一起,就有了一种格外放纵的意味了。
德海在打完麻将后先回家洗洗刷刷,然后等周围都安静了,再去艾玉家,艾玉的门也为他留着。艾玉在里间,听到门响了一下,出去看看没有人,门开得稍大了点,心想原来是风,就将门又重新虚掩上。
一会儿,听到门轻轻开了,又从里面轻轻闩上了,有脚步声。
"来了啊!"艾玉迎上去,抱住德海,德海也紧紧抱住她,两人相拥着走向里间,关上房门。
艾玉和德海刚上床,正说着甜言蜜语。"哐!"门被踢开了,小凤站在门口!
"哇!"小床上的孩子受到了惊吓,大声哭出来!
小凤一下子扑上来,"啪啪!""啪啪!"打得艾玉和德海眼冒金星!
"你这个婊子养的,我叫你勾引男人,我抓烂你的脸,看你怎么勾引!"她一下子骑到艾玉的身上,抓打撕扯,又跳起来踩!德海这时清醒过来,赶紧抱住她,她一回手将德海脸上抓出了一道血印。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在外帮你带孩子,你在家养野女人,我今天死给你看,我去把家烧掉,把孩子烧死,都死掉,都死掉!"德海连抱带拖将小凤拖走,艾玉抱起小床上的孩子,孩子早就哭累了,现在安静下来,竟然睡着了。艾玉怔在床上,像是在做梦。她怎么知道的?
那次小磊生病后不久德海和艾玉就在一起了,说不清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两个家都太冷清了,在一起暖和一点?
"滴滴,滴滴。"有短信。这手机还是去年德海给买的,当时说好一起去县城逛逛,但是又怕村人看见。于是,艾玉先将孩子放到娘家再坐车去县城,随后德海开车到县城聚头,搞得跟电视里特务接头一样。
艾玉打开短信:"快!她是个疯女人。带上孩子,收拾东西,我们马上走!"来不及思考,短信像是火一样,一下子烧着了艾玉!走就走!这个家除了孩子还有什么值得留恋!艾玉三下五除二地将包收拾好,下去打开门,德海刚好开车出来,走了,走了!
艾玉没有回头,她看着德海盯着前方,于是腾出一只手,握了握德海的手!
"艾玉,我回去,也想看看小刚……"艾玉被德海的话惊醒,她知道,德海也许能放得下小凤,但不一定能放得下儿子小刚。小刚已经辍学在家,开始接手德海的生意。德海走得匆忙,实在是因为当时小凤回去之后将全家砸了个遍,把德海的衣服烧得烧、剪的剪、扔的扔,一边还骂声不绝。还说第二天要在整条街骂,非让大家都看透艾玉这个狐狸精不可。
德海想到这样下去,非出人命啊,还是走吧。
小凤确实也不是善茬,他们前面一走,她就去学校将儿子接回来,反正书时念不下去了,瞎糟蹋钱。回来给老娘撑起这个家。家里所有的存折她全部转入才开的一个银行卡中。这样,一夜之间,德海就成了穷光蛋!
德海对小凤那个恨啊,"这个女人真狠,想把我逼死啊!"他咬着牙说,手指将烟头狠狠地揉,仿佛那个烟头是小凤的化身,在艾玉看来,德海也已经皱巴地像一个烟头了。如果这个烟头还有一点火星和热气的话,那就是他的儿子。
他会偷偷地给小刚打电话,但是小刚只接却不说话。这个一直沉溺于网络的孩子,在那个虚拟世界中是个无往不胜的英雄,一下子面对这个现实难题,茫然无措,所以选择了沉默。不管是对待妈妈的哭诉和声讨,还是对待爸爸电话里的解释和哀求,他就是不说话。
越是这样,德海越是放心不下,这个结,必须要解开,德海心想。
德海离开的时候天还是下着雨,这个雨啊,要下到什么时候?艾玉看着德海的身影渐渐远去,在拐弯处,他还回过头,挥了挥手。
身影已经佝偻了,灰色的袄子已经脏兮兮的了。以前当老板时的那种闲散的神态完全不见了,现在只剩下灰色。灰色。灰得就像是这下着雨的天。
德海的小刚让她想到了她的小磊,跟着奶奶,孩子想不想妈妈呢?艾玉的鼻子一酸。
五
德海开着车,离家越近心越怯。在距离家还有三四里的时候,他将车停到了路边一个饭店的停车场里。
这边的路很熟了,他从家里的田地走过,看到田里整齐的稻茬,想起收割时自己还在家,小凤忙着请人收割,他收了生意就过来照顾大家,给大家点烟递茶。哎,仿佛过了好多年,其实,也不过才一个多月而已。要不是因为今年春寒,一直下雨,家里都该育秧了。
哎!
他慢慢向家走,幸亏没有遇到熟人,现在还没有农忙,该打工的都已经走了,山野间哪里有人。他绕了好远,远远看见家里的楼房,两层小楼,后面一个大院子,里面栽着好几棵桂花树,靠墙边的那棵拴着大黑狗旺财。"旺财应该还认得我吧。"德海踌躇着,想到小刚,他挺直了腰杆,昨天打电话他跟小刚说了今天回去看他,不知道他有没有跟小凤讲。不管怎么样,要见一见孩子!
他来到后门,推门,没有推动。只好捱着往前门走,一到马路,他就知道今天的事不小了!小凤娘家兄弟的几辆车子都停在门口!
"你这个要死的,你还知道回来啊!"突然之间,德海感觉自己被一阵旋风给裹住了!领口已经被封住了!小凤一边大骂一边打他踢他,旁边黑压压的都是人,他看不清,但他知道,那些都是小凤的娘家人。他感觉到自己头上脸上胸口后背都在遭受着拳头的重击,腿上也被踢了好几下,差点跪在了地上!
突然间,大家都安静了。他慢慢抬起头,看到小刚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大家,盯着他的眼神好冷。小刚盯了足足有三分钟,然后转身进屋,小凤的大哥二哥一人掐一只胳膊将德海掐进了屋子。
"德海,你竟然做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你说,现在该怎么办?"大哥冷冷的声音。
"小凤嫁到你家,没享过一天福,伺候你们老老小小,喂猪种地,你说她哪点不好,你这样作践她?"暴躁的二哥捋捋袖子又想冲上去,被大哥挡住。
"今天主要是商量解决办法。两条路你选。一、你滚蛋出门,家中的所有东西没你的份。二、你回来,家还是你的,但你再想当甩手大老板不可能了,手机没收,钱全归小凤掌控,生意小刚做,田地的活你个大男人当然你要干了。"德海不说话,心里想选择第一条路,可是那以后艾玉母女就要跟着他受苦了。
"我……离婚……"
"噼――啪!"响亮的耳光响起,小凤二哥怒瞪双眼咬着牙说:"你这龟孙还敢提离婚!你要再敢提一个字我就剁死你!"德海这样一来,反倒不怕了:"好!(www.limaogushi.com)那我走,我再也不踏进这个门了。"转身大踏步向门口走去。
"爸!"这一声太出乎众人的意料,从出事以来,除了买卖东西时必要的交谈,小刚一直不说话,也不招呼人,那种冷漠让所有人都胆战心惊。
"出了这个门,你就没有我了!不走,你就永远是我爸!"德海慢慢回头,看着自己的儿子,发现儿子的表情依旧冷漠,但眼中,分明闪动着泪水。
德海慢慢地慢慢地向小刚走去……
六
艾玉一直在等德海的消息,会不会被他们打死了?小凤娘家几个兄弟个个人高马大。每年过年时都是开着车子,大话连篇地来到。要是打起来,德海肯定不是对手,艾玉想到不寒而栗起来。
一直到小区的灯都亮了,德海还没回来。
艾玉惴惴不安:怎么着该打个电话吧?怕不是看到老婆孩子就将我们忘得一干二净?
她想打他的电话,又怕他正在谈离婚条件,反而给他添乱。
艾玉想起她哥哥,她哥哥是村里的小干部,没有什么大权,但是对村里的事情了如指掌。打电话去问问?又怕哥哥骂她。她做出这样的事,哥哥在村里也没脸面。
"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手机铃声突然想起,吓了她一跳。一看,竟然是哥哥!
"哥……"她的声音哽咽了。
"你!"哥哥没好气地说,大概听到了她的哭声,也不好再发怒了,"准备好回家!我已经让小磊爸明天回来,他家的工作我来做。三方就你一个媳妇了,他人又老实,估计也不会说什么!我后天来接你!德海已经回家了!"说完电话就挂了。
德海已经回家了?这是什么意思?他不是说回去离婚的吗?就这样丢下我们了?
剩下的一天两夜每一分钟都像是锥子在刺着艾玉。回去怎么办?邻居那些人嘴巴那么碎,会说什么?那个婆娘那么凶,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日子怎么过?小磊爸和小磊奶奶会怎么对待我?还有那个死人,以后就这样面对面住着,这剩下的日子怎么过啊!
艾玉想到了死,对,死了算了,死了让德海后悔去,是他害死了我!可是,我要是死了,那婆娘该多得意!我要是死了,这孩子该怎么办?
对!我就活着,不为自己活,就为两个孩子活!我就要活成一把锥子,天天戳他们的眼睛,我让你们一家团聚称心如意,我要天天在你们面前晃,晃到你们死!
下定了决心的艾玉竟然什么都不怕了。她收拾好东西,等待着天明,就是在那一夜,天空纷纷扬扬下起了大雪。
"春天竟然下这么大的雪!"石牌街最年迈的老人都觉得奇怪。
第51篇、为爱忍耐6分钟

试一试你对人生能付出多少勇气和毅力:1分钟,味道真太糟糕!2分钟,又苦又涩!3分钟,忍耐一下不要急于放弃!4分钟,我们理解你的感受!5分钟,现在会有一些清香!6分钟,苦尽甘来,你尽可以开怀畅饮!
那时结婚证拿了,婚礼举行了,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本以为从此郎情妻意全是阳光灿烂,不承想却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整天吵吵闹闹,怎么也找不到相濡以沫的感觉。只要有一点儿事不合心意,不是吵架就是立刻掉头就走。
吵架越来越多的结果是,做丈夫的大叫要离婚,我也不甘示弱,说离婚就离婚,难道谁还怕谁不成?
夜里,我蒙着被子不停地流泪,原来那个温柔体贴、好脾气的男人哪里去了?难道我就要跟这样一个抵死不肯认错,什么事都要跟我针尖麦芒的男人一起再过20年、30年?我要的婚姻怎会是这个样子?那种风和日丽、晴空万里的日子还会不会回来?……
忍不住去跟母亲诉苦,下定决心说要离婚。母亲却说天下没有不吵架的夫妻,你们总是争吵不休不是因为你们有天大矛盾,只是因为你们欠缺成年人应有的耐心和细心。你总认为男人应该有宽阔的胸襟,包容的气度,让你任性胡来。他也是初为人夫年轻气盛,人家凭什么回回让着你?你为什么不能在吵架的时候忍耐一下?
母亲说完起身去厨房泡了杯茶给我。这是什么味道?又苦又涩!哪里是茶?分明是劣质中药!我立刻从嘴里吐出来。母亲看着我摇摇头,说这茶是她和父亲去泰国旅行时,在一家寺院旁边的小店里买的,味道很是特别。母亲说,你再试一下,这次不要吐出来。我又喝一口,这次不那么苦了,还是有些涩。母亲说喝这种茶不能急,要细细地品味,每一分钟的味道都不同,每一遍味道也不同。我再品一口,浓浓的清苦过后竟是一种回甘。
母亲拿来一个长方形的纸盒,里面一只粗粗笨笨的小木盒里装着这种看上去黑黑的茶,另外却配了一只透明的小碗一样的漂亮杯子。杯子的底部用红色写着一行英文,直译过来是这样的――“试一试你对人生能付出多少勇气和毅力:1分钟,味道真太糟糕!2分钟,又苦又涩!3分钟,忍耐一下不要急于放弃!4分钟,我们理解你的感受!5分钟,现在会有一些清香!6分钟,苦尽甘来,你尽可以开怀畅饮!”
母亲说如果对生活没有足够的耐心和勇气,就连一杯看似普通的茶都能欺骗你。就像平常人家的婚姻生活,平庸和苦涩下常有甜蜜和温情。只需要你在必要的时候耐心一点,让自己心平气和下来,你会觉得事情远没有那么严重,就像这杯茶远没有那么苦涩一样。然后,你就会换一种心情给对方。记得《红楼梦》里那个镜子谜语的谜面吧:人笑亦笑,人哭亦哭。夫妻其实就是对方的镜子。对他笑一笑又能吃什么亏?记住,他是你要共度一生的男人。
渐渐改变自己的态度,遇上发生矛盾就强迫自己闭上嘴回到卧室默默数数,然后换一种表情出来和他一起看电视转播各种球赛。先生也逐渐温和起来,有了不同意见也总是轻声细语慢慢道来,大多数时候也知道退让;看电视也不跟我抢电视遥控器;偶尔出差也不忘记买小礼物回来;只要有时间,就陪我坐在阳台上聊天,周日带我去郊游;休息日一大早就跑菜场买菜,虽然买的菜又差又贵,我还是满心欢喜地夸奖他……
不过是忍耐6分钟,竟能让原本即将倒塌的围城化为风光无限。
第52篇、想念你的歌

小念喜欢听陆放唱歌。这是好多年来培养起的习惯,形成了自然。
小念心里历来有预感。总有一天,陆放再也不会摩挲着自己的头亲昵的说,念念,我给你唱首歌吧。然后身边就能响起世界上最华丽饱满的声音,像腾空而起的白鸽,扎在最纯净的那块云朵里。充斥进小念空白的生命。从此之后,斑斓,不安。这就是命。
小念有一个理想,憋在心里了好长时间,不向任何一个人讲。只是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会偷偷的在蜡烛吹灭的时候许下个心愿: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如果陆放还是这样喜欢唱歌,那么我就要为他写歌,让他唱我们的歌,全世界都听见。这个愿望有些奢侈,小念知道。
其实不曾想过,哪一次会是自己最后许这个白痴的愿望,因为小念不知道,陆放的成名前后,两人的生活,就像被隔开的两个世界,像一块硬币的正反两面,永远不会有在一起的那天。陆放的歌突如其来的火了起来,互联网上,泛着姜黄色报纸里,更或者是电视荧幕中,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个一夜成名的幸运男孩子。
是因为一场比赛,小念不想提起。那些记忆里的细枝末节,某一时刻还是会像梦一样的塞进脑海中,细小的感动与辛苦填满了每一个细胞,幸福的香味,迅速的蔓延进空气中最小的分子里。
小念想背着他的梦,一步步向前走。毕竟,一个人心中,只有一个宝贝。那场比赛之所以把陆放捧红了的原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陆放的超人气。虽然在七夕的时候,小念忍着酷暑和那些最平常的喜欢陆放的歌迷上街拉过票,那时候她根本没想过会有多少女孩子等在后台希望见一眼陆放,但“念念辛苦你了,晚上6点来我回家,妈妈给做饭,你也来吧。”这样的短信,陆放只会传给小念一个人的。这样就够了不是么。
没有一个歌迷知道,拉完票之后的小念,居然是能到陆放家吃饭的。因为一般的人都觉得,如果彼此两个人那么好,是不用来做这样的辛苦活的。只是他们不明白,如果真的两个人那么好,那么是彼此需要时,会拼尽全力也再所不惜.
像发誓一样的,更像一个最为郑重的决定。
拉完票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了一份晚报。死也没想到,专题那版。没登任何新闻,就用了一号的大字体写:请支持陆放。然后是投票方式,只是在报纸的最下脚,落款是:歌迷,梁晓暮。
梁晓暮,如果不错的话,应该是那个很有名的女歌手吧。也是靠一场比赛红遍了大江南北的梁晓暮。她可以出十几万买下一个报纸的专题版面,给陆放做广告拉票。而自己,喊到嗓子冒火,又能为陆放拉到几票。
她能帮陆放做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这是小念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受。
第一次有些难过,但哪怕是那样,小念也再过一百年都不会相信,在陆放实现了的理想后,自己会说服自己放弃这段感情。
后来的事情仿佛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然。陆放开始有演唱会,频繁的和媒体见面,做产品的代言。一天睡的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小念经常在半夜的时候能收到陆放传过来的短信息,然后小念起床开机的时候可能陆放才刚刚睡下去。那段时间,见陆放简直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不过还是能听他唱歌的,小念去开通了彩信。于是陆放就经常传些录音片段过来。听得最多的,是这两句: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我思念时你正入眠。
陆放,你好就好。
小念开始看好多的书,现代文学的,古典诗词的,她开始更努力的去做自己现在能做好的事情。当然,还有为陆放写词的梦想,更加的强烈。一天比一天的强烈。
那时候的生活很充实,虽然会累。但每天都觉得离梦更近了,离陆放更近了。
起码,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一次也没有,一点也没有。
直到有一天。陆放巡回演唱会的第二站,就在小念和陆放长大的城市。前一天恰好是小念的生日。
然后,陆放帮小念切蛋糕的镜头,在小念生日的第二天,就上了娱乐周刊的封面,陆放的公司出面声明,陆放没有在恋爱,除了跟当红的女艺人梁晓暮关系甚密。自己心中的王子,王子拥有的爱情,是不能被说成这样或者那样的。是永远不能的。
那是第一次,觉得彼此可能不合适。梁晓暮能在事业上真正的帮到他,而自己却使劲也做不到。
陆放还是留出了时间给自己。本来以为可以说说话的。在学校的塑胶操场上牵着的手,月影洒在朱红色的跑道上,两个人的影子一点点的拉长,再拉长。那样的感觉小念下辈子都记得,受了委屈之后只有陆放才给得了的安定。只是,忽然闪出两道刺眼的白光,伴随着不大的咔嚓一声。是相机。小念想抓紧陆放的手,没想到的是,陆放用快得不得了的速度松手了,小念的手就孤单的掉在风里。没有了任何反映,像电影里无声的滑过镜头。更像一个木偶。那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足够否定所有。
接下来就是逃跑,小念发誓她的确用了百米冲刺的速度。小念突然间知道,再真实的人和心,再真实的笑容,都不能打动一个人,即使是打动了,只要不在一个层次上,那自己必须有鲜血淋淋的付出。
陆放虽然很大声的叫了小念的名字。小念不再给自己回头的机会。他不值得,他不配。街上霓红闪烁,灯箱广告里是陆放的照片。自己喜欢过的,喜欢过自己的,曾经一起努力过的,一起发誓过的,以为会在一起的,陆放。
回不去了。小念没有一点难受,可眼泪还是不听话的流了下来。
再也不要联系了。让我找回自己,哪怕只能默默的喜欢你。陆放,我不懦弱,你要知道。
那时候的小念,像一只被雨水打湿了翅膀的海鸟,再也飞不起来。
这是第二次,有过不坚定。
陆放,如果他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关于盛传的他和音乐人梁晓暮的关系。哪怕,只是他跟小念解释一下,让女孩起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可是他没有。他甚至没有发短信过来说为什么要在有人试图伤害小念时他却放开手。
于是她想到了放弃。
小念记得他跟小念说过,如果自己的歌能赚好多钱的那天,一定买一个最漂亮的生日蛋糕给小念,然后送她一顶水晶做的小帽子。
这句话还算不算?
如果算,他连出面解释一下和她的绯闻,都不可以么。这就是他给的是最直白的生日,礼物。在小念看来,是白白的浪费了,肯定的放弃了,那段感情。
小念喜欢他,是不需要他知道的。他有他的事业,那是他一生的梦想。只是他实现梦想的时候,请忽略小念,女孩小念,曾经有过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给他写歌,写他和小念的歌,然后让他唱给她听,天天,月月,年年。
以上所说的所有,条件是,如果有人代替小念。
如果她真的代替了我,就当作一切灰飞湮灭无痕迹。
又是好几个月。尽管小念不去看娱乐新闻不去浏览娱乐网页不去给陆放的音乐网站留言。但她还是在同学的谈论中,街头超大的灯箱广告牌里得知了陆放演唱会要到最后一场了的消息。那是以前的自己,想过最骄傲的事情。
结束又在这个城市。反响应该还是那么好。
在思想的斗争过后,还是决定要和好朋友一起去的。演唱会有空前的盛大,小念站在几万人中间,立刻感到了自己的渺小。身边为台上的陆放欢呼雀跃,又哭又笑很疯狂的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想得到,自己身边这个姑娘,在几个月以前,还被陆放握着手切过蛋糕,还在黄昏的时候骑着单车带她回家,吃陆妈妈做的红烧排骨。
怪只怪一切来得太突然。小念和陆放都没有做好准备。宁愿那么想。
演唱会上最高潮的环节,是主办方招募歌迷上台去和陆放合唱。全场的沸腾,人群跟疯掉没什么两样。只有小念一个人出奇的平静。歌迷的狂热程度让主办方感到很棘手,于是干脆让陆放自己做选择。陆放的原话是这样的:“有那么一个人,我知道,她肯定在这里。”
主持问:“是朋友么。”
陆放:“算是吧。”
“什么名字?”
“杜小念。”
杜小念。这三个字带来了厚厚的落地音。在小念的耳膜里迅速的蔓延开来,好象水浸湿的海绵,轻轻的一捏就溢出水来。
“杜小念小姐,有在吗?”主持人问。
小念把头低了下去。
“请问杜小念小姐来我们演唱会了吗。如果来了,请回答得大声一点。”小念两只手紧紧的揉在一起。身边的好朋友用胳膊使劲的碰了一下自己。
“小念,你在么。”陆放的声音。唯一能引起全场尖叫的声音,以前像阴天里难得的阳光照射小念生活里的声音。现在显得那么单薄和可笑。
他以为,这样还有用么。小念心里想。
可身边的好朋友还是出卖了自己,她把小念的手举得好高。然后用了最大的声音叫了一句:“在这里!”镁光灯很及时的射了过来,刺疼了小念的眼睛。掌声如潮。小念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或许陆放真的是个王子,站在最高的地方,然后众人仰望。
不知道是怎么上台的。恍惚中被人拉着手。
是你么。
上台之后小念和陆放唯一的对话:
我们可以开始唱了么。
可以。
这样平静的歌迷让现场有些唏嘘。音乐响了起来,振耳欲聋。小念很配合陆放的,她真的装作什么也没有过。就像一个最普通的歌迷一样。其实她真的和许许多多坐在台下的人一样,默默的喜欢着陆放,虽然她的喜欢,比他们多出了好些年。唱到最后,陆放走近了些,轻轻的握起了小念的手,在别人眼中,或许这是歌手对歌迷的感谢,也或许,真的只是一种感谢。如果,这个牵手,能早几个月。小念不敢再往下想,她生怕波涛汹涌的回忆让她哭花了脸。这是陆放今年的最后一场演唱会,是他梦想发芽的地方,自己要尽力完美。
一首歌的时间真的不长。若时间真是能快能慢的东西,那么小念会让曾经灰飞烟灭没痕迹。
“我可以拥抱你么。”又是一个意外,这样的话,居然出自一个和歌迷合唱的歌手嘴里。
全场寂静,没有任何声音。都在等待小念的回答。
你真的以为,这样还有意义么。好吧,让我成全你,成全你感谢我爱过你的心。小念心里想。但她还是什么也没说,向前走了一步。
算愿意了。
于是那个等了几个世纪的拥抱,温暖环绕了过去。刚才唱过的歌仿佛还在耳边:“也许就是要等一百个世纪,我们才能够发现,真爱的美丽。”可是陆放对不起,我们无法等待,我们都不善长等待.宁愿选择流浪.有些爱,转身,已是天涯.
小念知道,在别人看来,她是那个夜晚最闪亮的星星。陆放在自己心中,也是那颗最闪亮的星星,只是从此之后,要挂在最高的地方发着最孤独的光而已。
小念下台的瞬间,陆放与嘉宾合唱的歌已经响起,灌在耳朵里的第一句话:“这是我始终喜欢的人,梁晓暮小姐。很高兴她能来当我的嘉宾。”
梁晓暮走过去拉着陆放的手。小念从来没有看过如此般配的两个人。
他始终喜欢的人,是梁晓暮。原来是默默的喜欢,现在呢,可以亲密的站在一起。
就像当初的小念和陆放一样。
他一定要幸福。一定要比小念幸福。
小念相信此刻的自己是笑的。
你要的幸福
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我最感到光荣的时候。
我是陆放。
小念,或许你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过的自卑。
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小念。从你站在我的FANS团里为我挥舞着荧光棒的那一年;从我还是个默默无闻的校园歌手想靠着一场比赛脱颖而出的那一月;从你在暑天里忍受着40多度的高温在街上帮我拉票的那一天;从你在梧桐树下的沙土表面划出“陆放,我要为了你努力。”的那一刻;你寂寞的转过身去,留下骄傲的背影。这些我全都看到,只是你呢,什么都不会知道,就像我一辈子都不会明白,自以为是的成功,让我亵渎了一场最美的感情。以前一直在想,我对你的喜欢,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去完善自己。
那是世间最单纯的信念。是以前以为最完美的信念。
我的生活,形象得来说,就像经历了无数个黑夜和白天。但现在超负荷的工作,没有白黑的区别,二十四小时当中,恐怕只有能合眼的那几小时还能算自己的。其它时间,日程早被安排得满满的。
有天晚上下雨。录完音回到家已经凌晨四点。雨出奇的大,从来没有过的大。
好象要把一切都洗干净。只是,还洗得干净么,那些纷纷扰扰的绯闻中,我就再也找不到自己最爱的那张脸,你始终带着最温暖的表情跟我说,陆放加油。
我坐在了自己的车里。原来上初中的时候答应过你,说以后有了钱,一定要买一辆车。然后在下雨的时候开出去,停在马路中央,和你一起看雨景。你说过你最喜欢的,我记得。雨哗哗哗的下着,我不停的舞弄雨刷,让它们在车玻璃上甩出逆时针的光圈,溅起的波光跳跃,一下一下又一下。究竟我要想多少次,才能见到你。车里静得惊人,于是我把音响开得很大声,试图掩饰寂寞,想你时才有的寂寞。
哪怕我在镁光灯下笑得露出牙床,说一百次我很开心。也没有这时候躲在车里看雨景想你时轻松的心情,那种快乐,是从心里渗透出来的。
发动汽车,因为看到前面有个水坑。小念你还记不记得,曾经在上学的路上,你提着白裙子的裙角尖叫着躲开迎面而来冲进水坑的汽车。尽管我开足马力碾过去,身边也再没有了那女孩的声音。
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有了。
公司刻意制造绯闻,刻意把演唱会嘉宾请成梁晓暮。我知道你会误会。但我没有办法,小念你知道么,我是真的没有办法。我要陪他们一起演戏,我要在各种场合都暧昧的提起她。我知道自己和他们一样恶心。我怕你会看不起我,所以不敢告诉你。
我以为只要自己有了名声,做出了好的音乐。就是实现了我们共同的梦想。
所以我可以忍,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
我以为我拥有了那些,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比如说,给你过最好的生日,陪你上街给你买衣服,或许等你长大了,我可以请你做我的新娘。可是现在,我连幻想的机会都没有了。
哪怕我的钱足够多到在全城最气派的面包店给你定做最漂亮的蛋糕,哪怕我一打开电视或者收音机就能看到自己的脸听到自己最骄傲的音乐。哪怕我以为,当我做到这些的时候,你还在我身边。可当我那天在学校放开你的手,你转头就跑多坚决;当那天我拉着梁晓暮的手唱歌,你都会难过,但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听从安排。我没有资格让你喜欢了。
我好象走进了另一个杂乱的世界,它给了我很多人想要的东西。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你。
惟独没有你。
小念,你这样单纯美好的女孩子。我想自己的形象,永远在你心中高大下去。
什么也不能跟你说清。你要的幸福我给不了。既不能陪在你身边,也不能大声承认喜欢的人是你。
全世界的情歌都失去了意义。想念变成怀念,心动变成心碎。
离开了你,我的世界一直灰,灰,灰。
我的爱,一直都在
陆放,有好多话我还来不及讲。我希望那天演唱会上灯光照向我俩的时候,我们都是笑着的。那样的笑容,我和你并排在一起。是唯一的,定格的,我还能回忆的,最后的属于我们的画面了吧。
虽然最后你和梁晓暮拉着手,依偎着,唱着以前我们最爱的歌。
在你身边的人已经不是我了。不可能是我了。
但我一点都没有后悔过自己用力的去付出过这段感情,真的一点都没有。
对不起,陆放。我有很多事想给你做但总是力不从心.
对不起,陆放。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但只要太阳还在照耀,星星还在闪亮,我就还在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对不起,陆放。每次看到关于你的任何镜头我都会哭出声音。还是很喜欢吧。
现实就是现实,既然无法改变,就用最美的方式去迎接吧。也许以后,我不会在晚上偷偷躲在被子里给你发短信了,也许以后,我不会在网上四处寻找你的视频和新闻,但是,如果你以为我放弃了,那你错了,我依然会在想你的时候微笑。你以前跟我说过,在你想某个人的时候微笑,他就会和你一样的幸福微笑,我依然会在睡觉前向上帝许下我真诚的愿望,让你以后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陆放你只是在离我远一些的地方继续闪闪发光,而我是在离你更远的地方默默的守护你的一切。所有对你的祝福都不会停止,有人说,被一个人惦念是幸福的,那么陆放你一定万分幸福,因为有那么多的歌迷惦念你。把我当作他们其中之一,就好。
毕竟你站得比我高好多了,你的的高度要我很努力很拼命才能够得到了。
所以,我决定。给自己这个拼命的机会。总有一天,我会更加完美的出现在你面前。陆放,你是我的光。但我也要学着尽量让自己发光,我相信我也能闪亮。
陆放,谢谢你教会我。爱,真的可以很有力量。
或许很多很多年以后,小念和陆放真的可以站在同一个舞台上,有着同样的骄傲。那时候,牵着的手,就可以很骄傲的再也不放开了吧。
即使已经不在一起。
我也很想你。
第53篇、20亿的价值
他出身名门贵族,而她只是平常百姓之女,如果不是因为爱情,他和她怕很难被联系在一起。
最初,他的父亲对他们的交往与相爱是欣然接受的。这让他十分兴奋和安慰。事业上他更加自信、果断、敏锐,而只要稍有时间,他们就会耳鬓厮磨的缠绵在一起,享受着爱情的春暖花开。
一切都风轻云淡。然而,就在他和她即将携手教堂,迎接爱情的瓜熟蒂落时,风云突变。
原来,他的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听到,娇媚甜美的她曾和某名流传出过绯闻。他的家族举足轻重,他的父亲无法容忍家族的威信被玷污。父亲找到他,开诚布公的告诉他,无法接受她做儿媳,让他和她一刀两断。他并没有惊讶,他早就从她那里了解过她过往的一切,在他的心里,他在意的不是她的过去,而是她现在对他的爱。他试图说服父亲,但父亲却态度坚决:要么和她分手,要么断绝父子关系。
一边是痴爱的恋人,一边是亲亲父亲。爱情与亲情针锋相对。
他知道,如果离开了她,他将无异一个失去魂魄的走肉;而和父亲断绝父子关系,他不仅会伤害对他寄托厚望的父亲,还将失去他在家族企业的所有财富和未来光辉灿烂的前程。他尝试着说服父亲,但父亲的态度坚定异常:只要他离开她,这个家族的一切财富都是他的,否则,他将一无所有。
当他意识到,任何的努力都无法改变父亲的决定后,他不再困惑,他问她:“你愿意跟我过清苦的日子吗?”她眼里含泪,一字一字的回答他:“我爱,我宁愿离开你,我不想你因为我失去父亲、失去前程、失去风光。”他将她揽抱在怀里,泪水盈满双眼,动情而坚定地说:“你是我最大的财富和风光。”她的泪滚出眼眶,连连点头:“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什么也别想分开我们。”
接下来的一切近乎悲壮。
他先后将他所持有的、价值亿万的家族公司股票,以及住宅物业等都归还给了父亲。他所做的这一切舍弃,只为了一件事情,他要迎娶她做自己的新娘。
他的名字叫张国炜,他的父亲是曾以13亿美元身家登上美国《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排行榜的台湾运输业大王,长荣集用总裁张荣发,让张国炜毅然舍弃亿万身家的女子名叫叶淑汶,一名普通的空姐。
很快,他们的爱情被媒体披露出来,有人将张国炜归还给其父亲的股票以及房产简单统计了一下,大约20亿新台币,最重要的是,张国炜失去的还有早已经被父亲钦点的“长荣王国”的“国王”位置。
一个人可以得尽天下,但不一定能够得到爱情;而如果得到了爱情,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2006年9月,狂风暴雨中,张国炜迎娶了叶淑汶。婚礼简朴,但两人却笑的异常灿烂。张国炜给叶淑汶戴上了订婚戒指,同时向世人宣布着:“没有这个我所爱恋的女人的帮助和支持,我将无法生活。”叶淑汶流着泪对她伟大的爱人承诺:“和我在—起,你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爱情的信念,都有一把衡量爱情的标尺。张国炜却用他的行为为他的爱情标出了一个最低价20亿新台币,以及长荣集团的江山。
能够被心灵朝拜的,不是财富,不是权势,是爱。

第54篇、你是我的吉娃娃

你是我的吉娃娃
文 顾袁 插图 Beard
什么医生最粗暴
秦意刚搬到这个小区不久,偶尔在上下班的时候或是在公园晨跑时会遇见林熙。小区里的人总和他打招呼“林医生好”,秦意暗暗记下了:原来这个看起来有IT精英气质的男人,是个颇受欢迎的医生。
所以秦意在发高烧到39摄氏度又找不到退烧药的情况下,敲响了楼上林医生的门。
林熙穿着睡袍,有些不解,又带点惊艳地看着秦意。此刻的秦意脸上酡红,虽然裹着厚厚的睡袍,但春色依然尽显,林医生不禁想入非非心肝乱撞:“您这是……”
秦意清了清嗓子:“林医生,我可以讨些感冒药吗?如果您方便的话,能不能再帮我打一针?”
林熙“扑哧”笑了出来,眼神中带着戏谑,不敢置信地问:“小姐,您是不是烧糊涂了,我可是……”
林熙的话还没说完,秦意便一头倒在了他怀里,两手无力地乱挠:“我……我站不住了……”
秦意被人不太温柔地拖了进去,又被丢进了沙发里,混沌的脑子疼得不行,口齿不清地质问:“医生都是这么粗暴吗?我好歹是个女人啊!”
林医生端来一杯温水,又递给她两片药,无奈地叹气:“对,你还是个半夜敲陌生男人门的女人。”
秦意没力气和他斗嘴,喝完药后就一头栽在了沙发里,任旁边的男人怎么叫也不理。朦胧中被人抱起塞进被子里,她想起来反抗下,却一点力气都没有,之后便昏睡过去。
一觉醒来果然轻松了许多。秦意花了好长时间才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确认身上的衣服完好无缺后,满意地给林医生的服务打了满分。
门铃响起,秦意听见楼下陈阿姨的声音:“林医生啊,我们家的妞妞又生病了,又要麻烦你了。”
林熙的声音很好听:“陈阿姨您客气了,我待会儿就过去看看。”
陈阿姨满意地走了。秦意泪流满面,陈阿姨家的“妞妞”她见过,还抱在怀里玩过呢,是一只一岁半的哈士奇……
“你是兽医为什么不早说?”秦意狂乱地挠头,动作忽然一顿,用更惊恐的语气问林熙,“你昨晚给我吃的药,不会是……”
林熙正在打领带的手停了下来,煞有其事地总结:“原来狗狗的药也可以医人,尤其是半夜擅闯陌生男人家的女人……”
美艳召我去战斗
秦意去医院做了个详细检查,确定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后才放下心来。经此一事,秦意将林熙列为“世上最无耻的男人”,此仇不共戴天!
晚饭时间要到了,秦意化了个淡妆,喷上香水,对着镜子抛了个媚眼:美艳召我去战斗!
看到门外站着的秦意,林熙眨了眨眼:“秦小姐,您是上来还医药费的吗?”
呵呵!秦意心里的恨意化作两声冷笑:“我是来讨债的。”秦意抱着怀里的吉娃娃,挑衅地看着林熙,“林医生,您长了一张人医的脸,却是兽医的心,还真是人面兽心啊!”
林熙:“……”
秦意心情舒畅:“我家的小狗最近不舒服,您帮我瞧瞧?”
这只吉娃娃是秦意在小区里捡来的,身体倍棒,吃吗吗香。
林熙抱过吉娃娃,捧它在怀里仔细瞅了好几眼,得出个结论:“嗯,和你长得蛮像。”
我不生气,我一点都不生气!秦意粉拳紧握,绕过林熙直接走进客厅,窝在沙发里坐着:“林医生,你知不知道,以你昨天的行为,我完全可以控告你欺诈、故意伤害和非法行医罪。”
林熙端给她一杯水,扬起浓眉:“那我是不是要先控诉你非法扰民?”
哼!秦意给了他一个白眼:“作为一个小兽医,我奉劝你不要和律师打官司。”
看到林熙做出怕怕的表情,秦意得意地笑了,温柔地说:“林医生啊,我昨天晚上来你家,好像闻到了鱼的香味儿,今晚还有没有啊?”
……
吃饱喝足后,秦意满意地抱着吉娃娃就要离开,却被林熙用左臂钩住了脖子:“秦小姐,你不是来给你家狗狗看病的吗,吃饱了就想溜啊?”
秦意小脸一红,打掉他的手,装模作样干咳两声:“呃,是啊,我家吉娃娃没什么事儿吧?”
林熙双臂抱肩,斜眼瞧她:“它和它家主人一样,嘴和人都寂寞了……”
秦意彻底站不稳了,一脚狠狠踩在了林熙的脚上,结巴地抖出一句:“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说完转身就跑。
“哈哈哈!”身后传来那个男人可恶的笑声,“那我明晚洗干净了喷香香等你哟!”
全毁的清白
“我一定是太寂寞太寂寞了,怎么会觉得楼上那个兽医长得很诱人?”秦意搓搓脸,甩甩头,“不想了,不想了……”
同事桃子在她旁边嘀咕:“秦意,别怪我没提醒你啊,今天新来的那位律师特牛,不仅是我们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是女妖眼中的唐僧,到时抢不到你可不要哭啊!”
秦意斗志昂扬地握拳:“我一定把他降伏拿下!”
等到“新来的律师”隆重登场时,秦意虚弱地退了:他不是兽医吗,怎么转身又成律师了?
林医生,哦不,林律师一脸桃花相,那谦和的笑容落在秦意眼里很是奸诈:“虽然我今天才来报到,但是我已经熟悉了几位同事,尤其是其中一位美女律师。”看着林熙的眼神,秦意羞愤地低下了头:不是我,不是我……
美女律师?大家的眼神齐刷刷看向秦意和桃子,因为他们这家事务所里,只有这两个女人。
林熙笑得温和无害:“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要改善大家的伙食。因为昨晚那位美女律师还叮嘱我,事务所的工作餐很糟糕,要我多给她做些好吃的补补。”
嘘声四起,同事们的眼神里闪烁着“奸情”两个字,还有部分男同事伤心欲绝状。秦意心虚地含泪低下了头:完了,此生清白全毁了!
桃子狠狠地掐了秦意一下,压着声音质问:“说,什么时候和这位情哥哥搭上线的?”
办公室弥漫着诡异的安静,林律师秉着落井下石的精神又加了一句:“大家不要随意乱猜哦,我和秦律师可是纯洁的男女关系啊。”
都男女关系了还纯洁?
林律师在大家的干拥万护下翩翩离去,秦意才堪堪抬起头,手机“嘀”的一声响了,是林律师兼林兽医兼林医生的短信:今晚洗干净了等你哟!
秦意两眼一黑,顿感兽医无良。
擒人先擒狗
原本打算今晚再上去“敲诈” 顿晚餐的秦意,现在乖乖地抱着她的吉娃娃,在中介信息上寻找新的住处,因为楼上住了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禽兽。
门铃响了,可能是叫的外卖到了,秦意跑去开门,却看到张最不想看到的脸。
“我可记得,有人说今天要来收拾我来着。”林熙满意地看着秦意惊恐的表情。
秦意羞愧不已,只好壮着胆问:“林律师,这样骗人很好玩吗?”
林熙无辜地摇头:“我只是恰巧会给动物看病而已,可我从没说过自己是兽医啊。倒是秦律师,为何三番五次乱猜我的职业呢?莫非对我关注已久?”
“你――”秦意被揶揄得说不出话,只好低头沉默,在心中默默地说:是的,我早就瞄上你了。
看到秦意低头不语,林熙眼中闪过一抹狡诈,他一手抱过秦意怀里的吉娃娃,一手拉着秦意的手,边走边说:“走吧,我煮好了饭菜,顺便把自己也洗干净了,敬请秦小姐品尝。”
林熙给秦意盛了碗汤,给吉娃娃挑好了骨头才坐下来。看着吃得正酣的秦意,不禁酸酸地说:“现在也不顾着在我面前保持形象了,看来,我还不如一碗汤的分量重。”
秦意意犹未尽地舔舔嘴角:“林律师,你有女朋友吗?或者说,有男朋友吗?”
“有啊,男朋友就是它。”林熙指着正在啃骨头的吉娃娃说,“至于女朋友嘛,看你这个吃货肯不肯钓我这张长期饭票喽!”
秦意捧着碗喝汤,喝得一滴不剩也不肯放下碗来,希望能盖住她那张通红的、小人得志的脸。“我不介意你把手里的碗换成我的脸。”林熙拿掉她手里的碗笑着说。
“嘻嘻,我第一眼看到你就有这个想法了。”秦意说完飞快地凑过脑袋在林熙的嘴角亲了 口, 脸色眯眯。林熙抹抹嘴角上的油,弯下腰捧起秦意的脸,抹掉她嘴边的米粒:“真巧,我们早就达成了共识,从我来到这个小区的第三天,就一直等你上来敲门呢。”
秦意觉得自己要飘上天了:“哈哈,我早就说过啦,我可是这方圆百里最美的一位呢。”
“对!”林熙点头,宠溺地望着秦意,“可就是这位大美女,她捡了我的小狗却一直不还。不过现在好了,我下收获了两只吉娃娃,尤其是会打官司的那只,以后我一定会精心养着她,不让她跑掉。”
“原来,要擒人先擒狗!”秦意快乐地抱住林熙,“怪不得这只吉娃娃一看见你就撒了欢地跑,好几次我都差点没追上,害得我还以为它和我一样看上了你,想横刀夺爱来着……”
第55篇、亲你一下再走

莽子回部队那天,小娥进城送他。
到了车站,看看离开车的时间还早,两个人就在车站前的广场蹲着说话,说着说着,莽子就不说了,只是痴痴地看着小娥。小娥说:“你别这样痴痴地看我好不好,一副馋相!”莽子就笑了。莽子说:“你要不痴痴地看我,咋知道我痴痴地看你呢。”小娥啐了他一下,说:“没羞!”就在这时,莽子突然小声说:“我想再亲你一下。”小娥说:“你疯了?”然后,小娥就站了起来。小娥站起来,莽子也只好站起来。莽子站起来后,就在那里来回地走动。后来,莽子仿佛下了决心似的,说:“这趟车不走了!”小娥说:“怎么又不走了?”莽子说:“这趟车不走了,坐夜里的车,夜里10点多还有一趟。”小娥说:“说得好好的又不走了,一会儿一个点儿。”莽子坏笑了一下,说:“等夜里再走。”又低声说:“等天黑了,我得再亲你一下再走。不再亲你一下,走了也不安生。”说完,不待小娥同意,就径直往大街上走去。小娥知道莽子的牛脾气,只好随了他往大街上走。
两个人就逛商场。逛商场的时候,莽子看到那些城里的情侣们手挽手地走,也想学人家的样儿,但试了几试也没敢伸出手来。后来又逛公园。公园里的长椅上,一对对的恋人相依相偎着,有的干脆就在那光天化日之下搂着抱着亲嘴。小娥一看这阵势,吓得扭头往外就走。莽子见小娥一个劲地往回走,有些发急,就大声地叫:“娥儿,娥儿!你甭走,你甭走嘛!”莽子说的是山里的土话,又用了那样大的声音,结果引得旁边的游人哈哈大笑……
终于熬到了半下午,两个人重新回到了火车站的广场。
小娥说:“5点多有一趟车,你还是走了算了。”
莽子发狠地说:“不走,坚决不走!非坐10点多那趟车不行!”
小娥想了想,提出了一个问题:“你走了,我咋办?黑更半夜的。”
莽子说:“你不会住旅社嘛。”
小娥说:“说得轻巧。没个十块八块的,你住得上旅社?”
莽子说:“十块八块就十块八块,又不是掏不起。”
小娥白了他一眼,说:“烧包!”
莽子嘿嘿地笑。
突然,有人叫:“莽子!莽子!”
两个人一扭头,见是莽子他爹。莽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忙问:“爹,你咋来了?”
爹说:“不是说好上午9点的车嘛,咋还没走?”
莽子脸一红,说:“没买上票。”
爹说:“你娘见娥儿一直没有回去,恐怕出事,就让我来接一下。”
莽子一下子火了:“大天白日的能出啥事!”
爹见莽子火了,嗫嚅着说:“是你娘硬叫我来的嘛。我也说没事,你娘硬叫我来。”
莽子没好气地说:“你回吧!”
爹说:“既然来了,我回个啥?等送你上了车,我跟娥儿一块儿回。”
莽子听爹如此说,知道自己的计划彻底破产了,就气鼓鼓地站起来,径直往售票厅买票去了。
小娥忙跟了上去。
在莽子排队买票的时候,小娥看着四下里一片乱哄哄的,就假借往莽子手里塞手绢,乘机把自己的小手悄悄地递给了莽子。不料,莽子却不领情,一下子将她的手拨出好远。小娥笑笑,往他腰里捣了一下,重新把自己的手递了过去。这一次,莽子没有拒绝。莽子抓住小娥的手紧紧地握,紧紧地握。小娥痛得直吸气,也不动,就那样让莽子握。
莽子是坐5点多那趟车走的。
临进站的时候,莽子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咱乡下人,办个事真难哪!”
爹瞪了莽子一眼,说:“难啥?从乡里到城里有汽车,从城里到部队有火车,难个啥?要搁往先……”
小娥偷偷地笑了。
第56篇、天底下最自私的男人
这几天,夏达荣上街时,发现有个老头老在跟踪自己。他到哪儿老头跟到哪儿,就连他进公共厕所,老头也在外头蹲着。这老头六十多岁,穿着打扮很朴素,腰身佝偻如弓,脸上爬满刀刻般的皱纹。夏达荣挺奇怪,自己一不偷二不抢的,这老头干嘛老跟踪我呀?
这天,夏达荣终于按捺不住了。他径直走到老头跟前,没好气地问:“老先生,您干嘛盯我的梢?”老头尴尬地笑了笑:“小伙子,不好意思,我想求你点事儿,要不,耽误你几分钟,咱去那边茶馆喝杯茶,我慢慢跟你说,行不?”夏达荣愣了一下,犹豫着点了点头。
一边走着,老头一边和夏达荣搭着话。他说自己叫沈春阳,看夏达荣似乎还有些疑虑,老头还特意拿出张身份证给他看。坐定之后,沈春阳这才打开了话匣子。原来,几年前,沈春阳的独生女儿娟子谈了一个男朋友,两人正要谈婚论嫁时,那男孩所在的厂子倒闭,他只得只身去省城打工。头个把月还不时写封信给娟子,后来就杳无音讯了。沈春阳和亲朋好友都断定那小子变了心,没准是傍上了富婆、款姐什么的——这年头这种事多着哩!一家人都劝娟子死了这条心,可娟子太痴情,说只要他没回来,自己就一直等着他。一晃就是两年,娟子已经27了,好些跟她同龄的姐妹都当妈妈了,她还是形单影只,孑然一身。沈春阳心里着急,只好亲自出马,来省城找那小子。可寻来找去,也没找着。那天,他在街上撞见夏达荣时,猛然间还真以为是娟子的男朋友。到后来,才发现是自己弄错了,其实他只不过是跟那小子长得很相像而已。
听到这儿,夏达荣笑了:“您老莫不是让我冒充您女儿的男朋友,蒙骗您女儿?这种情节在故事书里头可多啦,那全是作家瞎编的,您女儿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来?”
“当然不是。”沈春阳摇了摇头,说出了他的主意:他是想让夏达荣随便找个姑娘拍几张很亲热的照片,让他拿回去给娟子看,好让她对那小子死心。“这,这能行么?”“能。小伙子,求求你无论如何帮我一把,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可不想让她变成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我给你钱,3000块,你看怎么样?”
夏达荣觉得这主意实在不怎么样,可一见沈春阳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又不忍心拒绝。他迟疑地说:“沈老伯,不是我不帮您,我、我连女朋友都没有,跟谁拍照片?”“你……你莫非没有熟悉的女老乡、同事什么的?”
“真没有。沈老伯,实在对不起,我帮不了您。”
沈春阳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夏达荣面前,声泪俱下地说:“夏先生,求求您千万要帮我一把,我女儿性子倔,如果她不嫁人,我就是死了,也闭不上眼睛呀——”夏达荣吓了一跳,慌忙把他搀了起来:“老先生,您这是干啥?好、好,我帮您行了吧?”沈春阳喜出望外,立即从兜里掏出3000块钱,塞到夏达荣手里。夏达荣把钱退给了他,说:“沈老伯,我帮您真不是图的钱。这样吧,一星期后,咱们还在这儿见面,我把照片给您!”
回到家,夏达荣犯了愁——当时答应得倒挺爽快,可自己长这么大还没跟年轻异性合过影哩!找谁呢?他猛地想起同事莫丽丽。莫丽丽人长得漂亮,性格开朗,似乎对自己还有点意思。夏达荣觉得,如果找她帮个忙,说不定能成。
他找到莫丽丽,支支吾吾把这事说了,莫丽丽笑着说:“没想到你这书呆子还挺有爱心的嘛!”夏达荣紧张地问:“那……你同意了?”莫丽丽满不在乎地说:“不就是几张照片吗,没问题!哈哈,要不要拍几张咱俩接吻的镜头?”夏达荣的脸腾地红了,慌忙摆手:“不不不,那倒不用……”
第二天正好是周末,夏达荣带着照相机约莫丽丽去了公园。莫丽丽挺大方的,拍照时的那股亲热劲儿,谁见了都会以为她真是夏达荣的女朋友。相比之下,夏达荣倒显得有些拘谨——他是害怕,怕莫丽丽认为自己是在借机吃豆腐!
一上午工夫,一卷胶卷全拍完了。中午,夏达荣请莫丽丽吃饭,以示谢意。好好的,莫丽丽突然幽幽地叹了口气,说:“达荣,说实在的,我倒希望咱俩真是一对倾情相恋的情侣。”说着,她的眼圈随之一红。夏达荣不由得心里一动。
几天后,夏达荣把洗好的照片交给了沈春阳,老人千恩万谢,又要给钱,还是被夏达荣拒绝了。他只提出了一点要求:让沈春阳事后一定将照片毁掉,以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来。沈春阳自然是满口答应。
这事过了好几天,夏达荣心里总感觉有些不踏实。他照沈春阳留的号码打了个电话过去,没想到竟是个空号。他满腹狐疑,请了两天假,专程赶到沈春阳所在的城市,可到那儿一问,压根就没有沈春阳所说的那条街道。夏达荣有点闹不明白:这是咋回事?难道沈春阳骗了我?可他骗我有啥好处呢?
第二天,他刚回到公司,几个同事就咋咋呼呼地跑过来:“达荣,不好了,莫丽丽在楼顶上要自杀!”夏达荣吓了一大跳,赶紧往顶楼跑。果然,莫丽丽神情恍惚地站在楼顶边缘,瞧那架势,像是真的要跳下去似的。夏达荣的心快跳到嗓子眼里了,他失声叫道:“莫丽丽,你疯了,为什么要这样?”莫丽丽大概喝了不少酒,醉眼朦胧地看了他一眼,惨然一笑,说:“达荣,我爱你,可我也知道,你不喜欢我,我……既然我不能跟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还不如死掉拉倒……”夏达荣一急,脱口而出:“谁说我不喜欢你?我可以对天发誓,你是我最喜欢的女孩!”“你,你这是骗我!所……所有的人都在骗我!”“丽丽,我绝对没有骗你,咱俩明天就办结婚手续。”“真,真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夏达荣一边说,一边慢慢地接近莫丽丽,乘她愣神的工夫,猛地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哇——好险呀!”,大伙儿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下了,不约而同地齐声鼓掌欢呼。
一打听,夏达荣才知道,今天莫丽丽一上班,就被老板叫到办公室狠狠地骂了一顿。老板将她跟夏达荣拍的那些合影甩到她面前,吼天吼地:“你这不要脸的,你勾引别的男人我不管,你干嘛要勾引夏达荣?你知不知道,你毁了老子上千万的生意?”他拍着桌子叫莫丽丽卷铺盖滚蛋。莫丽丽平白无故遭了顿骂,又丢了工作,一时想不开,喝了不少酒,打算一死了之,幸亏夏达荣及时赶到,才算没出大事。
夏达荣听同事说完事情原委,一时气不打一处来,他冲进老板办公室,两眼喷火地瞪着老板:“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骂丽丽?为什么要把她撵走?”老板冷冷一笑:“夏达荣,事情到了这份上,我也只好实话实说了。”
原来,不久前,有家台资企业想在本地找个合作伙伴,老板带着夏达荣去洽谈业务。那家公司的总裁柳依蓉正巧是个三十多岁的单身女人。洽谈时,柳依容对年轻英俊的夏达荣有了好感,曾私下里向夏达荣的老板打听他的情况,并感叹说,夏达荣长得很像她的初恋情人。老板精明过人,自然是心领神会。一回来,就提拔夏达荣当上了经理助理,工资也涨了一倍。老板的计划是打算派夏达荣用美男计迷住柳依蓉,把生意揽到手。可还没等他把话挑明,柳依蓉打来电话,怒气冲冲地宣布先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作废。老板愣了,追问是什么原因,柳依蓉却“啪”的一声挂了电话,接着又让人送来了一大叠夏达荣和莫丽丽的合影……眼睁睁看着煮熟的鸭子飞了,老板急得暴跳如雷,正巧夏达荣不在,只好把怒气发在莫丽丽身上……
夏达荣像掉进了冰窟窿里:这么说来,那自称沈春阳的老头果真是个骗子了!不然,照片怎么会跑到柳依蓉的手里?可是,他干嘛要这样?莫非……夏达荣怎么也想不明白。可不明白归不明白,公司是肯定待不下去了。于是,夏达荣辞了职,径直带着莫丽丽去领了结婚证。
婚后没多久,夫妻俩同心协力地开了家小超市。生活虽说平平淡淡,倒也其乐融融。这天,夏达荣突然接到一张2万美元的汇票和一封信,钱和信都是从台湾寄来的。信是这么写的:
夏先生:
您好!非常抱歉,我不该欺骗您。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柳依蓉小姐的管家。她的丈夫、也就是我的老板,在去世前曾留下遗嘱,他所有的财产由柳依蓉继承,但有个条件:就是她不能再跟任何男人相爱!当初柳依蓉女士因父亲病危,急需一大笔钱,才不得不嫁给我的老板,她的初恋情人忍受不了这种打击,自杀身亡。您长得非常像她的初恋情人,她第一次见到您时,还以为是他死而复活……我跟随她多年,对她非常了解,以她的性格,肯定会爱上您的,甚至不惜舍弃所有的财产!如果那样的话,我将损失20万美元——那是老板临终时给我留下的一笔款子,但只有在柳依蓉没有爱上别的男人的情况下,我才能真正拥有这笔钱。所以,我不得不用这种手段,让她对您死心……这2万美元,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一定收下。感谢您的善良,并再次向您表示我真诚的歉意!
您的朋友:沈春阳
放下信,夏达荣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对已经是自己老婆的莫丽丽说道:“唉,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自私的爱,还有这么自私的男人……”
莫丽丽亲昵地把头倚在他的耳边,偷笑着说:“是吗?不过我倒是觉得应该好好地感谢这个自私鬼……你说,是吧?”第57篇、大学里遭遇男友
本人到了大三,还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室友们都着急了:不能让你再这样浑浑噩噩活下去,你浪费的不仅是你的青春,更是浪漫的校园爱情。不由分说的给我介绍起男友来。

第一个当然是秉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为我挑选的是老大男友的哥们,一美院油画系的A君。A君是一眼即穿的艺术生,长长的乱糟糟的头发,几乎一个月没洗,一身宽松的休闲服也几乎两三个月没洗。我友好的笑笑,伸出手:“嗨,我是小路!”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还可以嘛!我惊愕地看了他一眼。“哦,听他们说你‘三停五眼’不太标准,我看还可以。”他解释道。
我讪讪的笑了笑:“你没看出来,鼻子略长了0.05公分而已。”初见A君的好感当然不是太多,但受不了老大和她男友的左右攻击,只好继续交往,直到后来A君沉迷于他的油画抽象创作,每天一见到我就如见到救星般大谈毕加索和他的创作灵感,那来自非洲的蚂蚁,来自于几千年前关于一只小昆虫的故事,来自于说不清道不明的中国玄术……我虽然也是学艺术的,但和他交往这一个月来,让我深深体会到的却是我连艺术的边缘也没摸上,白画了几年的画,我只好略带自卑地退出了这场爱情。
老大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没在我眼前停留几天,室友们又为我张罗了第二次相亲,是本校一名其貌不扬、个人成绩却相当出色的“老实人”B君。理由是B君和我性格互补,应该会合得来。B君虽长得高大魁梧,却属于极度沉默寡言的人,即使我在他面前张牙舞爪半天,他也是不笑不语不惊不诧。
老二有些大智若愚地对我说:这样的男人将来可以当老公的,一定要好好把握哦!有聪明女说:带自己的男友逛街,试试他的耐心和爱你的程序。我找准一个做市场调查流行预测的机会,让B君陪我去做市调。B君欣然答应,一天逛下来,少说也有六七家大商场、五六条街道、几十家专卖店,我一路上不停地试探他:还行吗?他依然缄默不语。回校之后,B君一连两个星期没来找我,我还以为他在静心休养呢,后来有位女友传话:B君那天回宿舍后,叫苦连天,说长了二十几岁也从未走过这么多路,为了日后腿脚安全,恐怕以后不会再找你了。B君就这样逃之夭夭了。
室友们大骂B君:迂腐,木讷,傻气,一个即将被社会淘汰的蠢男,以此来安慰我。然后她们“吃一堑,长一智”的为我介绍了校内有名的“花花公子”C君。C君果然是风度翩翩,气宇不凡,栗色齐肩发修得够新潮,墨镜下的一双眼睛竟然清澈无比,轻轻扬眉一笑,就能迷死一大堆像我这样的女生。我是真的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位够品位的大帅哥,C君对我也很满意,初交往两天,C君不仅深情款款,还特别会玩,带我跳舞、唱歌、滑冰、蹦迪、打网球、逛商场、上游乐园,一路上无数靓女艳羡的目光使我无比的骄傲。
在学校里,许多美女都会主动与C君打招呼。后来据C君自己介绍,这些小姐们几乎都曾是他的女友。有几个女孩还调侃道:C君,你的新女朋友?C君,又换了一个?看着C君和我一样的一脸春风,心里竟有些异样。或许是繁华过后风清云淡,我在满足着自己虚荣心的同时,也开始闭门思过,禁不住扪心自问:真的追寻三年,就找这样的一个花心大萝卜做男友?况且如果他曾经只有三四位前任女友,本人大度一点,也就算了,问题是几乎有几打的前任女友,让我如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自欺欺人!尽管C君对天发誓:这一次他是真的留下来只陪我一个人,我还是没有勇气和他玩这种流行的爱情游戏。
对于C君,各位室友倒有点事后诸葛亮先生的妙算:其实我们都觉得他不怎么样,就知道你们也不会真恋起来。气得我差点吐血。然后由老六为我引荐了一位才子,可称为校园诗人的D君。D君很清瘦,略带书卷气,有些儒雅,像极了琼瑶《几度夕阳红》中的男主人公,和他在一起,感觉回到了中学时代。诗人都很清高和狂妄,D君更是如此,凡事不屑一顾,凡事与己无关,凡事只相信自己,都是D君的人生态度。想想自己也老大不小了,找这么一个才子也不算亏了,况且都是俗人,孰能无一点缺憾?哪知D君倒是对我期望甚高。
在一个有一轮新月的夜晚,约我与他月下赏花,在校园的花圃中,“采”得一朵玫瑰花送给我。刚开始时我以为他是在看着我,后来发现他是凝视着宇宙中的某个深处很空灵地飘出几句话:我希望你能如月下精灵般,带着紫丁香的气息与我这样相识,你应该静谧时如一轮新月,欢乐时如一条小溪……
我拿玫瑰的手颤抖了一下,被刺划伤了流出血来,我没再听他的“梦中呓语”,而是用嘴吮起了手指。他突然停止了他的倾诉,惊异地望着我:你怎么啦?你怎么可以这样?似乎是我破坏了他的诗情画意,之后我们不愉快地结束了月下浪漫的赏花。我把自己流血的手指给室友看:我恐怕在大学里是找不到男友了。
室友们点了点头,说了一句很流行的禅语:恐怕是缘份未到。
第58篇、爱的回应

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
那时候,她是学校里的校花。为了追她,他几乎成了情书王子。每次约会,总是他在不停地说,从王小波到村上春树,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到超现实主义……她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会抿着嘴羞涩地笑,优雅得令他欲罢不能。其实,她自幼父母双亡,惟外婆与她相依为命。外婆很宠她,吃饭时,总在她的碗里盛满饭,再层层叠叠地铺上香浓的肉片或蔬菜,堆得像一座色彩斑斓的小山。但是她的饭量一向不大,总是剩下半碗,而外婆每次都会笑着帮她吃掉剩饭。
一次他请她吃饭,她习惯性地将米饭剩在碗里。结果他不假思索地将她的饭碗端起来,从容吃掉了剩饭,吃得那么自然,仿佛从盘古开天辟地之时,他就已经这么做了。那一瞬间,她怦然心动。在同样的情景不知重复了多少遍后,那天,他用纸巾擦擦她嘴边的油星,握住她的手说,嫁给我吧。
外婆说,肯吃她剩饭的男人一定是可靠的,因为他是实心实意要和她过日子,这份诚意比玫瑰或誓言都来得更实在。事实上,结婚后,他确实是实心实意地对她。下雨天,他会将雨伞倾向她,自己淋湿半个肩膀;她喜欢吃水果,每天饭后,家里的果盘里就总摆好新鲜干净的水果……
刚结婚的日子并不宽裕,他在工厂上班,她没有工作,天天在家洗衣做饭。二月里春寒料峭,她为下班回家的他端上一杯热茶,突然发现他白衬衫领口的扣子居然没有系上,脖子生生地露在外面的冷风中,再一瞧,袖口也是大开着的。不冷吗?她想,也许是他干活身上发热了吧。第二天早上,他正要出门,细心的她看见他的领口、袖口还是大敞着,便按捺不住走上前去给他系好。他竟然阻拦:“扣上好难受!”她温柔地劝说:“外面风大,还是系上吧!”他于是乖乖听话,任由她摆布。她目送他走出家门,忽然,她看见他的手伸向领口,然后是袖口。她明白了,他是在解开扣子!她自然生气他如此任性。
晚上他回来,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的。她假装生气:“到家门口才系扣子,不冷吗?”他倒老实,惊讶地问:“你都看见了?”她大笑,又批评他:“你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惜,怎么来顾惜这个家?”他急了,涨红了脸分辩说:“还不都是为了你!”他们小小的家里没有洗衣机,所以不管有多冷,换下的脏衣服都要由她亲手清洗。看着她被冻得通红的小手,他心疼。为了让白衬衫脏得不那么快,让她少洗几次衣服,他就在刺骨的寒风里,敞着自己的领口、袖口,微笑着来来回回。她感动于他的爱,心想能一辈子这样生活就满足了。
到怀孕时,她双腿浮肿,医生建议她每晚坚持用温水烫脚。于是每天入睡前,他都会端着一盆温度适宜的水,将她肿胀的脚丫放进去,小心翼翼地揉搓按摩。水是温的,脚是痒的,她的心却是又热又甜的。不知不觉中,他端温水为她泡脚就成了习惯。可不知什么时候,这个甜蜜的习惯开始停了下来。他吃完饭就一言不发地躺在沙发上,看无休无止的新闻和球赛,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然后窝在沙发上不遗余力地打呼噜。她安顿女儿睡下,将一双疲惫的脚放进自己准备的温水里,听他的呼噜如同山响,心里涌过一阵悲哀:多深的爱,终究敌不过岁月,这个男人对她的爱倦了、淡了……想着,想着,泪水一滴一滴落到脚盆里。
带着满腹的委屈回家,她耐下性子听外婆坐在床头拉家常。临睡前,看到外婆那双层层缠裹的脚,忍不住问:“外公给您洗过脚吗?”外婆淡淡地说:“我为他洗了一辈子的脚,他连我的脚长什么样子还不知道呢!”她像被什么刺痛了似的,一下子沉默下来。外婆看见她的模样,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副老银镯:“你外公那样粗心的一个人,居然知道用祖传的银元给我打了这副银镯子。每次看到这副银镯子,我都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他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我的感情。”回应?她猛然惊醒:他给自己洗水果、端洗脚水,处处对自己用心,自己又几时为他做过什么呢?一生的爱就像一场长跑,一个人在那里辛苦地跑,很容易疲倦。这时候,哪怕为他擦把汗、说一句鼓舞的话,他也会鼓起劲头继续往前跑。可是,她却一直吝啬回应他的爱,把他抛弃在孤独而漫长的跑道上。
她回家,决心要和他一起将整个赛程跑完。她开始每晚为他打来一盆温水,然后把他的脚泡在里面,轻柔地按摩脚上的每一寸皮肤。她第一次发现他的脚背很宽,指甲有些发黄,而脚指肚的下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积了一层厚厚的茧子,脚后跟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细碎的裂纹……开始时,他有些受宠若惊,怎么也不肯让她为自己洗脚。但是,她不肯放弃。然后,他们开始互相为对方洗脚,当自己的脚被对方的手掌包裹住时,他们开心地相视而笑。而他也不再烦躁不安,可以不借助电视的催眠就能睡得很香。她知道,她的爱已经从他的脚底一直渗到了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她不知道,其实那时的他已经下岗了,每天背着她偷偷到汽车维修厂打零工。后来,他成了维修厂里出色的技师。当难关过去的时候,他才告诉她自己当初的艰难和担忧。他攥住她的手,动情地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在我最难的时候,你坚持为我洗脚,这让我觉得自己并不孤单,还能挺下去……”她把头埋在他那沾满汽油味的掌心里,心疼得哭了起来。她不知道,原来自己在因为他的冷落而感到委屈时,他早已经为她承担了一切痛苦。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这时候,一人索取不如两两回应,只要把你曾经得到的爱加倍还给对方,并且坚持下去,那么幸福就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你。
第59篇、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
我与木白,从相遇到别离,只不过一夜的纠缠,但爱情,却像一场在黑夜怒放的烟花,让人目眩神迷。
1
三个月前,乌镇细雨迷蒙。我独自撑一把油纸伞,穿过湿淋淋的小巷,想象着自己就是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有着丁香一样的愁怨与哀伤……
逢源双桥,像并举的双臂,连起左岸右堤,也连起我与木白第一次的相遇。注视,并且沉默。以为就要这样交错而过,他却回头问我:“一个人?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的雨夜,最适合散步。”
在木白的房间,有两瓶乌镇特产的三白酒。我们像《似水年华》里的文和英那样,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借酒消夜,互诉过往。
从呼和浩特来的木白,与从西安来的我,都是将爱情弄丢了的同病相怜的人。
木白喝下一杯,说他与妻子分居了。他们的爱情已死,妻子连孩子也不愿意为他生,他们的婚姻走进了冬天。
我喝下一杯,告诉木白,我是来这里遗忘的。失恋的心无法面对相守过的城市,才特意来到这个遗世独立的小镇,想要忘记以前的他。
寂寞的心在雨夜里冷得发抖,我们相互靠近,拥抱着取暖。从地上到床上,从午夜到天明,从酒醉到酒醒……乌镇,在我和木白的缱绻纠缠里风停雨歇。
醒来时,他已不在身边,我疑心只是做了一场梦。抬眼,却看见他贴在床头灯罩上的小纸条:黎明前收到妻子短信,父亲摔伤住院,不忍叫醒你,只能这样不告而别。
字条的最后,是他的手机号码。
也许,并不是不忍叫醒我,只是这样的开始太过急促,我们都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酒醒之后的清晨,他才不得不用悄悄的离别躲避分手时的尴尬。如果是我先醒,可能也会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去。可能,我连留下手机号码的勇气也没有。
能留下手机号码,木白至少是一个敢于承担的男人吧?
2
再回到西安,木白的手机号码,成了我溺水时惟一的稻草。我幻想着,等他和妻子离了婚,我就是他惟一的女人。
我很想问木白,我的梦是否会成为现实?但总是开不了口,毕竟只是一夕之欢,我没有权力要求他的承担。直到半个月后,加了他的QQ,我才试探着问他:我想去看你?
他简简单单回了一个字:好。
隔了冰冷的显示器,我不知道他说“好”的时候,是很开心,还是在敷衍,我只知道,如果要我躲在他妻子的阴影里,做一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女人,这样的爱情注定是不快乐的。 也许,我应该忘了那一夜,忘了乌镇,如同忘记一场梦,但月底时我却发现,只那么一夜,竟然怀孕了。
这真是让人沮丧的消息,难道要我跟木白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必须对这件事负责?这和要挟有什么分别,我又和那些平素最不齿的“小三”有什么分别?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我必须独自将一切解决掉。
可是,刚走到医院门口,我却犹豫了。也许应该让木白知道这件事,他那么想要孩子,我为什么不能把他的孩子生下来? 可这样的消息我没办法直接告诉他。除非他自己发现,否则他只会把这当成要挟。
我再次在QQ上跟木白说:我想去看你。木白再次回了我一个“好”字,然后说要上课,就匆匆下了线。
三个月过去了,我的肚子在七夕节前夕开始微微隆起,一个人走过被各种中式情人节广告所覆盖的长安大街,忽然有了想哭的冲动。旁边,正好是一家火车票代售点,遂不管不顾冲过去,买了去呼和浩特的车票。不管他愿不愿意,我都要和他一起度过这个七夕节。
原想着等到了之后再通知木白,但想念的心是如此迫切,火车才开出西安,就忍不住给他发短信:我在1676次5车,正在去看你的路上。
很快,木白的短信就回过来了,我欣喜若狂地抓过手机,但看过内容之后,心却一下子沉入无边的冰冷。他说:你不是骗我吧,如果是真来看我,怎会不提前告知?如果是骗我,那我明天10点半的飞机去上海参加学术交流会就不算失礼了。
木白竟会认为我是骗他,我骗过他吗?而且更让我伤心的是,他觉得见不到我仅仅是失礼——在他心中,我不过是个寻常的熟人。
这样的短信让我无法回复。我拉开铺位上脏兮兮的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像个冬眠的蝉。我渴望马上睡过去,那样,我就会以为只是做了一个梦,我不能面对,也不能想象这样的冷静与冷酷。
半个小时后,木白又发来第二条短信:要不,我找个学生去接你,或者,我先给你订好宾馆?依旧客气,依旧冰冷。
我不是他的友人,无法接受这种施舍一样的客气。我淡淡回他:不必了,我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看见不相干的人。
果然,他只最后回了我一句:那你自己保重,以后再联络。
3
1676次车没有空调,8月的天气,处在这样的车厢里,比蒸桑拿更让人难以忍耐。一路上,我不停地喝水,不停地流汗,却不想吃任何东西。晚上5点多,下铺的人泡起了方便面,康师傅红烧面的味道热气腾腾飘上来,我忽然五内翻腾,直想吐。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抓起手边一个塑料袋就把头埋了进去。
同车的大婶问我:“姑娘,你是不是有喜了?”我惨然地点点头:“我怀孕了,三个半月。”
她怜惜地看着我:“你男人也不陪你,这么远的路,可真是遭罪啊。”
我男人?我苦笑,嘴上说他忙,心里却针扎一般疼。他原不是我的男人,我只是偷偷摸摸从另一个女人那里偷了他一夜。偷来的情,当然不是爱。于是,我连人也在这样的迷失中轻贱了起来。
曾几次让木白给我发一张他的照片,他总推说自己不上相,所以极少拍照片。他也不和我视频,说办公室人来人往不方便。而在家时,他则连QQ也不上,他说和妻子共用一台电脑,不想和妻子抢电脑。
我惟一拥有的,不过是在网上找到的他和某著名学者在一起的合影。那是从一本学术杂志上拷贝的二手图,黑白的颜色晦暗不清,亮的,只有他眼睛上架着的一副眼镜。
车过大同市,离呼和浩特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渐渐明白,有些爱情注定是用来遗忘的。我与木白,开始即是结束,这样执迷不悟,也只是徒然。我应该早就知道的,他并不是没有照片,他也并不是找不到和我视频的机会,只是,他不愿意留下和我纠缠的证据。
第二天10点整,终于抵达呼和浩特,我特意选择了木白学校旁边的一家宾馆住下来。即使见不着他的人,能在他平日经过的路上走一遭,那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住下来之后,我特意上网查了呼市到上海的航班。这一天共有三班去上海,第一班是10点半,但最晚的一班却在晚上才起飞。如果那个学术交流会木白非去不可,也完全可以将机票改签成晚上的航班,见过我之后再走。但是他没有,他只客套了一句失礼,让我自己保重即毫无声息地消失了。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木白一直清醒地知道,我不过是那一夜之后,他情感上的一个累赘。生活总要面临选择,非此即彼。他可以选择在妻子之外,和我共度一夜,他也可以在见我和参加学术会议之间,选择后者。而我,在相见与遗忘之间,却选择了坐25个小时的火车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见一个根本不可能见到的人。
我所谓的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场缘木求鱼的幻象。
就这样,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呼和浩特待了四天。这四天里,他再无一个短信,我成了流落到孤岛上的一只候鸟,而我曾经以为的爱情,在这样的时候,也只剩下一份丑陋的病容。是的,我病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之后,我在木白的城市拿掉了木白的孩子。
长途劳累加上手术煎熬,我不得不在医院病床上度过最绝望最悲伤的72小时。
但回西安时,我却依然执拗地选择了火车。坐火车去见木白,足够遥远的旅途,才能让我准备好见他的心情;坐火车离开,足够漫长的时间,才能让遗忘剥丝抽茧,将我心底最隐秘的痛楚连根拔起。从西安到呼和浩特,不足一千公里的路程,坐飞机一个小时,长途大巴10小时,坐火车却要25个小时。1676次是连接西安和呼和浩特惟一的一趟列车,却并不是直达,而是要在山西境内绕上一圈,才抵达目的地。如此一来,两个城市的距离就变成了三个省际的遥远。
来时,同车厢一个小伙子抱怨说,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的人设计了这条线路,以后再也不坐了。当时我还在想,也许设计这条线路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正处在爱情中。因为只有爱情中的人,心思才会这样曲曲折折。回程的路上,我终于明白,上帝早在冥冥之中告诉了我,我和木白之间,不只是呼和浩特和西安之间的空间距离,我们之间还阻隔着一个不得不经过的山西省,就像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木白是个有妻子的男人。

第60篇、高山地区有冰冻

当他装好满满一车货物的时候,已经挨近黄昏日落。他轻快地哼着小调,冲中山小榄镇刚刚点亮的街灯行了个注目礼。这些天,他心情不错,虽然人在中山市,心却一直拴在湖南福城的小家。结婚两年的妻子怀孕了,还有3、4天就是预产期了,本来吧,他不想这几天出远门。但是,货主是老顾客,得罪不得,价钱也还合适,细细一算也就两天时间就可以赶回家,就应承了下来。
他急匆匆地跳上驾驶室,眉开眼笑地望着副驾驶座位上的小玩具和小毛绒毯,那是他特意抽空买给未出生的宝宝。顺手往衣袋里摸了摸,还有一枚带着体温的蝴蝶结发卡,走再远也不能忘了妻子啊!
晚上8点时分,他独自离开小榄镇,七拐八拐地挤上了高速公路。夜幕拉开了黑暗的口子,像一个硕大的黑色布袋低低地覆盖着大地。外面的风有点冷,乌云低垂在树梢。他抖了抖精神,关上了驾驶室的玻璃窗,老式录音机里传出几曲邓丽君的老歌。想起马上就可以当爸爸了,他心里更是乐开了花!
“嘟嘟、嘟嘟”手机响了,扩音器里传来她急切的声音:“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呢?天气预报说高山地区有冰冻。”
他打趣的回答:“嘿嘿!我在广东这边啊,这里很少有雪的痕迹,更不要说冰呢。”
“你回来走的京珠高速不是要经过五岭中的梅岭吗?那的山很高,经常有冰冻出现,还是小心点好。”
“哦。”他这回感觉事情有点严重,心也急了。
“也不要太急了,即使出现冰冻也不会那么快吧,这儿白天还有阳光呢。”她温柔地说。
“没事,我都是出远门的老把式啦!”他不禁为自己捏了一把汗。说这话,既鼓励着自己也宽慰着她。
妻子家境还可以,但是她没有嫌弃他贫穷,没有嫌弃他危险的工作,毫无怨言地嫁给了他。这两年日子虽然过得也红红火火,但两个人没有少遭罪,起早贪黑不说,还居无定所,出租屋换了一处又一处。但每次回家,她柔柔地倚在他的肩膀上,或者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他的心都扑通扑通地欢畅着。尤其是这几月,望着她日渐隆起的小腹,心里那乐啊,恨不得飞起来。
前面的车形越来越拥挤,车速被迫慢了下了,一丝不祥的预感涌上了他的想脑门。前面就是梅岭最高点了,只要过了这就到了湖南地界。在一阵“呜呜呜”的警笛声中,高速路上的车排成一条长龙停了下来。
糟糕!一定是有情况!他想。停好车,推开门,一阵强烈的寒风呼啸而过,一丝丝细雨扑面而来!车灯照过的地方明显就可以看到白色的冰凌,反射着灯光,像魔鬼露出的獠牙。
车越聚越多,当所有的车灯熄灭后,黑压压的高速路上孤寂无援。他准备给妻子打个电话,可这会居然没有信号。无奈的他只有怏怏地拿出备用毛毯裹在身上,然后昏昏沉沉地等待下一个天亮。
“前面的路面结冰了,需要经过处理才可以继续走,大家想办法弄点吃的,做好通车的准备!”天色还在朦胧一片,好心的交警一路奔波着喊话。
他看了看四周,光滑的路面连人都站不稳。有附近的农民批发来方便面叫卖:“方便面,方便面,买面送开水咯…”
“什么意思嘛!未必开水还要钱买啊!”他有点哭笑不得,却不得不买了两桶“来一桶”,外要了一小壶开水。毕竟人再强也斗不过饥饿。
中午,路还没有通。他感觉有点恐慌了。再等下去,妻子就要临产了。双方父母家离得也远,身边没有人照顾,该怎么办啊?
FM102.8——福城地区交通广播!他忽然想起自己生日那天,她曾经在这个广播里给他点歌。他不由打开了广播,收音指针点到FM102.8频率。“司机朋友!近来因为冰冻影响,京珠高速梅岭路段堵车严重,如需经过该路段的朋友请绕道行驶……”广播里传出播音员熟悉的声音:“下面,请听一曲《我想有个家》,是一位即将临产的准妈妈点歌给回家路上丈夫的歌,她要告诉丈夫,她已经住进了医院的产房,估计宝宝今天就会来到世上;她要告诉丈夫,希望他平安回家;她要告诉丈夫,靠背后的布袋里有她为丈夫祈愿的平安符。也通过这个平台祝福所有行驶在路上的司机朋友,一路顺风,平安回家……”
他沉默了很久,从布袋里拿出平安符。若有所思的地点燃了一支香烟……
车龙终于缓缓地开动了,慢慢地往前爬,比蚂蚁还慢些。他心急如火,却依然双眼紧紧地盯着光滑的路面,生怕不小心刮擦了,生怕不留神忘记了平安。车里收音的频率一直停留在FM102.8。却再也没有有关她的消息。
第3天凌晨2点,他心急火燎地赶到她所在的医院,孩子已经降临了,她疲惫地靠在病床上迷糊地睡了。房间里,依然可以感觉到她几小时前临盆时的挣扎。
他低头轻抚了摇篮里的孩子,给孩子盖上他买的毛绒毯,又弯腰亲了亲她的脸颊,把那枚蝴蝶发卡别在她凌乱的头发上。他看到她落下一滴滚烫的泪珠!
那是一滴幸福的泪珠,是一滴充满责任的泪珠,他想。
第61篇、一个只有十元钱的爱情戒指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毛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第62篇、没有耳环的耳环眼

在认识他之前,她从不知道男人也会有耳环眼。
是中学时代一个秋高气爽的游园日,他们在东湖划船。他先上船,回身来接女孩子们。她小心翼翼地跨上船舷,船一个摆荡,她踉跄地跌靠在他肩上,一眼看见,不禁低呼:“呀,你有耳环眼。”他早用力一捏她的手,示意她噤声。事后,他才腼腆地告诉她:他家四代单传,上面还有5个姐姐,故而在家格外受宠,自小就给他穿了耳环眼。他频频嘱咐她:“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看他紧张的样子,她不禁好笑,心中却充满莫名的疼惜和柔情。
大概是共同守着一个秘密的温暖感觉,让他们渐渐走到一起去的吧?他们常常在午休时间躲在后墙边聊天,她喜欢抚摸他柔软的耳垂,看阳光细细地穿过他的耳环眼,她知道那是只有她享有的小小机密。他微笑着,任她摆布。那一刻,她有种冲动,想拥他入怀,想倾全心地爱他。
终将分别的前夜,疾雨里他黑色透湿的背影站得那样远:“即使,以后,我做了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父亲,我身上,总有一处,是你的,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她不肯抬头,因为不想让他看见,她的泪,比最急骤的雨还要来得凶猛。她沉重如山的悲伤啊,却在流水般匆促的日子里无声地沉入岁月的河底。渐渐地,她记不起他当年的面容,却常常在莫名的时刻,想起,他小小的耳环眼,说着一个男人最脆弱最温柔的部分,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还在见证曾经的爱情。
蓦然相遇,是在毕业25周年的同学会上。他们同时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同时看到的,还有他凸起的肚腩,她鬓边的白霜,以及共有的中年坦荡笑容。他们急着追问对方别后种种,说笑间,她问:“你的耳环眼,还好吗?”他一怔,侧脸过去,他丰厚的耳垂上,什么都没有。
他们对视良久,突然双双爆发出大笑,笑得前俯后仰。渐渐地,两人都湿了眼睛。她缓缓举杯,与他一碰,然后一饮而尽。两人都知道,自己杯中溢满的,是25年不肯回头的时光。
———没有耳环的耳环眼,就像没有男女主角的爱情伤口,悄悄地,在时间里愈合了。
第63篇、关于我和她的故事
文中的男孩是我,女孩是侯丽红,我们曾一起就读于吕梁卫校,这是我们的故事,一个还没有完的故事...
五个月前:
男孩:我还是狠不下心来,我已经选择了你,你要我怎么放弃,放弃你,我不会!
女孩:要学会放弃,争取不来的就不要坚持了。
男孩:若,残卷红尘,一念执着,魂牵几世,痴心布改。又,如何?
女孩:你用白话文,看布懂你的文言文。(汗)
男孩:如果,在我剩余的生命里,我一直喜欢着你,甚至下几辈子都布肯放下对你的一片痴心,该怎么办?
女孩:...不知道,所以你还是...不要坚持了
男孩:如果,你我的擦肩,只是有缘无份,那么,今生的错过,带给我的就是一场梦幻般的心碎......此情依依,飘荡天宇。我不想再次心碎,我不想放弃。
女孩:我说的你都听不进去,其实你不用那样的。
男孩:其实我已入劫,怎么舍得丢下你不管...
女孩:你干嘛和自己过不去啊?
男孩:如果,哪天,你和他分了,我可不可以乘虚而入,你可不可以接受我?我要让你的笑容有映日荷花般的美丽,让你成为我永生永世的眷恋。
女孩:怎样你才放弃?
男孩:轮回几世之后,也许奈何桥上的孟婆汤可以让我失忆。
2011年四月的一天,吕梁卫校。
一个刚入学生会的女孩去男孩所在的班级去查自习,那是男孩第一次见女孩。女孩文雅清纯,犹如一朵刚出水的莲花;而男孩正在堕落时期,整天萎靡不振的。
几天后,女孩又来查自习了,男孩正在睡觉,男孩的一个同学把他叫醒,问男孩:‘那个学生会的女孩如何?’男孩懒洋洋的看了一眼:‘可以,但却是个小姑娘’。
就这样,时光流逝,俩个月就过去了。期间,男孩早自习曾迟到过几次,恰巧每次都被女孩捉住,按学校规定,迟到一次得留一次名字。第一次,男孩写了个冷傲霜,女孩大惊,原来此人叫这名字,世间还有如此有才之人,当晚,女孩回到宿舍把男孩夸奖了一番。第二天,男孩又迟到了,恰巧又被女孩逮住了,女孩让记名字,男孩提笔刷刷写下个名字:叶南风,女孩疑惑:此人不是叫冷傲霜来么,怎么...过了俩天,男孩又迟到了,而且又是被女孩捉到了,这一次,男孩又变了个名字:柳墨...女孩一看,想把男孩叫住问个清楚,但她慢了一步男孩早已飘然而去。
又一次,学校放假,回家,女孩和男孩恰巧坐的同一辆车,男孩俩手空空,而女孩却拿的大包小包的。男孩想去帮女孩,但又看见还有几个女生和女孩相跟的,由于各种原因,男孩当时很自卑,怕被女孩拒绝。所以,那一次,女孩和男孩最终擦肩而过。
春去秋来,再次的相见,已经是暑假过后的开学了。
新的一学期,男孩也不知怎么了,开始有意无意的注意女孩,留意她的一举一动。每天的晚自习也布睡觉了,像是在等什么,。一个多月后,男孩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慢慢的喜欢上女孩了。那段时间,男孩每天最为期待的就是女孩来查晚自习。男孩想和和女孩认识,但男孩自卑,女孩那么漂亮,男孩有自知知名,知道自己没资格。所以,男孩一直忍着,最少,这样还可以每天见到女孩。只是,慢慢的,男孩的梦里开始有女孩的身影浮现。
男孩好多次都想鼓起勇气来问一下女孩的名字,但每次都忍住了,只为了布破坏现在这种情形,只为了每天多看女孩几眼。
男孩开始越陷越深,而女孩却茫然不知。
男孩再次落入思念一个人的煎熬中,一眼望不到尽头...
寒假,男孩和朋友去外出打工,过年也没回家。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陪伴男孩的,只有寂寞与对女孩浓浓的思念。一个寒假一个月,对其他人来说应该是很快的,但对男孩来说,却是漫长的煎熬。
冬去春来,2012年。
终于,开学了。这是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了,男孩有种冲动。
开学第一个夜自习,是女孩来查的。男孩终于又见到了女孩,日思夜梦的女孩,女孩又漂亮了不少。
男孩想,这是最后一个学期了,如果不想留下遗憾,那就勇敢一点,追去吧。
第二天,男孩通过朋友,打听到了女孩的名字与手机号。但是男孩之前没跟异性接触过,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犹豫再三,给女孩发了一条短信:我喜欢你。这是男孩第一次与异性发这种短信,男孩的心开始怦怦乱跳。在男孩满脸通红,出了一身水之后,女孩回复:我们不合适。这句话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男孩瞬间崩溃,逃也似的爬回了自己的被子里。就那样男孩几天都觉得没脸见人,总是觉得学校的人都在嘲笑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几天后,网吧。男孩再次鼓起勇气问女孩:你有对象吗?女孩说:早猜到你要这样问了,有了。...之后,男孩默默的回到宿舍,思量再三,决定埋葬这段感情,让自己慢慢的忍受折磨。但世上无不透风的墙,男孩的朋友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对男孩说:对象是大家的,老婆才是自己的。她只是那个人的对象,而不是老婆,你可以抢过来,不可以放弃。男孩受此鼓舞,在朋友的帮助下展开了对女孩的追求。
男孩很喜欢女孩,但他很幼稚,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喜欢。
男孩的手机开始全天开机,只为了布错过女孩的一个电话一个短信。
虽然男孩在努力的追着女孩,但女孩一直对男孩布冷不热的。因为女孩有对象,虽然她对象对她并不好,但女孩就是那么好。男孩为了能多听听女孩的声音,每天都要给女孩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男孩交不起那么多话费,就把自己吃饭的钱都交了话费,有时一天只能喝点冷水度日,多亏了男孩的那一堆朋友,男孩才没饿的倒下。但男孩一直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天能够和女孩在一起,即使舍弃自己的生命。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五月初,男孩和女孩都面临的离校,意味着男孩将不可能天天见到女孩了,因为女孩与男孩布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男孩开始整天都忧心重重的。离校的那几天,男孩把女孩叫出去吃了一顿饭,席间,男孩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女孩。为了那顿饭,男孩还有一个秘密,只有男孩和他最好的一个朋友知道,那将是一个遗憾。
离校的那天,男孩对女孩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永远都不会。”
离校后,男孩一直没放弃对女孩的追求,无时不刻的不在思念着女孩。
有一次,女孩问男孩:“你喜欢我,还能坚持多久?”
男孩说:喜欢你,不敢保证到地老天荒,但在我的有生之年,我会一直喜欢着你。
女孩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俩个月后,男孩再也无心工作,脑子里每天想的都是女孩。终于,男孩丢下工作,跑到了女孩的城市,打工,只为能和女孩的距离拉进一点,能见见女孩。
七月的一天,男孩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哪天你想嫁人了,告诉我,我娶你。”然后男孩把这句话用短信发给了女孩,十分钟后,女孩回过来了:“好的”那晚,男孩欣喜若狂,彻夜难眠。
俩天后,男孩去看女孩,同男孩去的,还有男孩的一个朋友。男孩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终于去了女孩那里,女孩说她在那里给人包扎伤口了。男孩问女孩你具体在哪,女孩说她也不知道,反正是靠的大街了。男孩和他朋友开始找女孩,当他们快到一个门诊门口的时候,男孩的朋友看见门诊门口有一男一女,其中那个女孩时不时的转过头朝男孩笑。男孩的朋友忽然说:“那不是你对象啊,怎么和个男的在一起了。”(事实证明,就是这句话,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当时男孩正在耍手机,听他朋友这么一说,怔了一下,头也没抬,转身走了。男孩最不能容忍女孩欺骗自己了(男孩当时把那男的当成了女孩的对象,以为是女孩把自己叫过来就是让自己看他们俩在一起的)(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判断)男孩去了另一条街,但男孩很快发现了不对之处,男孩的朋友从没见过女孩,他怎么知道那是女孩的。但是男孩又布不回去看下那到底是不是女孩,男孩怕,如果真是的话,该怎么办?自己能承受得起打击吗?男孩的朋友说,你打电话问问,男孩打了过去,但女孩挂了。男孩又打,但对方成了正在通话中,如此反复打了十几个,半个小时,女孩一直在通话中。再加上男孩的朋友一直在耳边说女孩的坏话,男孩开始绝望了,他感觉女孩背叛了他。四十分钟后,女孩发来短信,说:“真对不起,刚才接了个电话,家里有事,我得赶紧回家一趟。”男孩彻底绝望了,认为女孩真的耍了他。当时男孩正在气头上,说话有点冲动,看了女孩的短信,给女孩回了一条:“别耍人了,我都看见了,如果事实真的是那样,那么再见吧。”这是男孩第一次这么对女孩这么说话,男孩只觉的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男孩发现自己对女孩已经超越了喜欢,变成了爱
后来,男孩冷静下来仔细的梳理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发觉自己是不是可能错怪女孩了。为了弄清事实,男孩问女孩那天中午你是不是在那个门诊门口来,女孩说没有,男孩又问,那你没和一个男的相跟的?女孩说没有。男孩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男孩错怪女孩了,男孩似乎感受到了女孩语气中的冷漠,男孩知道,他的那一句话,深深的伤了女孩的心。男孩又给女孩发了好几条短信,但女孩一直没有给男孩回。男孩知道自己错了,他后悔,他想悔改,但男孩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可以取得女孩的原谅。
第二天,男孩离开了女孩工作的那个城市回到了他们曾在一起读书的城市,那里有他和女孩的一切美好回忆。男孩是偷偷的回来的,连男孩最好的朋友都是第三天才知道的,男孩的朋友见到男孩的时候,发现男孩消瘦了好多,显得很是落寞。他问男孩怎么了,发生什么了?男孩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从昨晚到现在,男孩一直在给女孩打电话,但一直显示的是正在通话中。就在刚才,男孩知道女孩把男孩的手机号设置成了拒接...
(未完,待续)
我玩得起时间,可我玩不起感情,感情的消耗太伤魂。此时的眼泪,是因为真的在乎。难道这么久以来你真的不知道我的心吗?还记得以前我说过的一句话吗?:“如若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子,那就是一辈子了。”所以,一直以来,我说的都是我喜欢你。
今天,我想我真的爱上你了,已经超越了喜欢。
“猴,我爱你”

第64篇、洪荒的背后,时光的囚徒

而在两年后的今天,在加城这个陌生且清冷的城市。我每天做着同样繁复的工作。偶尔坐上飞机去一次旅行。荒芜。冰凉。灰暗的地带。毫无生机。我想去那样一个地方,然后慢慢地忘却,那些长在身体里的倒刺。
我深知,内心要收藏足够的一些伤。才能感觉到自己还存活在这个世上。如同掌心印满冰冷的泪痕。的确如此,只有经历过多的苦难,才会寻求陌生的栖息之地。像一场不知终点的逃离。而又明知,一切迟早会变化。
我始终坚信的是,世间存在这样一种女子。仿似沿着蔓藤生长的野蔷薇。她们不知道哪里是归宿。在恋爱中,时刻警觉做一朵艳丽而带疼痛的蔷薇。也不愿从墙头一朵迎风招摇的嫣红花朵,跌坠在墙脚,直至腐朽。她们是倔强的。并且注定孤独。爱,便不会留有余地。痛,也不逃避。以高傲的姿态行走在日光下。她们稀少而珍贵。如同需要被保护的温室花朵。
我在飞机上邂逅过这样一个女子。她坐在我的对面。衣着暗色无华,穿着红色高跟,黑色的蕾丝长衣,浅灰色的丝巾。脸很瘦,光洁的额。眉毛黑而有力,眼神温和,睫毛密而浓,及腰的青丝散落在背部。很漂亮的女子。令人难以忘记的,是她和煦的微笑。牵动眼角的鱼尾纹。丝毫不吝啬自己真实的情绪。给人一种安然亲切的感觉。
她的笑,令我想起青可淡漠隐忍的面容。内心似有什么东西正在滋滋燃烧。疼痛且令人窒息,侵袭了五脏六腑。我把耳机带上,专注地听着班得瑞的轻音乐。欣赏窗外的风景。动物的本能,总是希望从另一个途径缓解内心的悲痛。填补寂静的空虚。
我留意过她。她的手应该很温暖。骨长肉紧。食指与中指之间的肤色偏黄。她是有故事的人。手臂上裸露的肌肤划满了一条条丑陋的疤痕。途中听见她接过一个电话。口吻是淡漠的。言辞却十分凛冽。对男人,总保持着极强的戒备心。
在人性的特点中,我总是容易被那些已经缺陷或者预知缺陷的事物所吸引。渴望靠近它,并甘心被损伤。但我深知,我是易于知足的人。太过美好的东西,不易拥有。就任由它失去。
Chapter2>>>>>
两年前,我逃离了一场支离破碎的爱情。时至今日,我也不曾得以好过。记忆总会浮上心口,提醒我伤痛有多巨大。即使是,我努力地掩埋过去。离开所有相识的人。在相似的街口,我也曾悲哀过。我看见飞鸟孤单的在天空底下飞翔的时候。我看见那些落寞的身影消失在视野的时候。我仿佛都会想起青可。
然后心脏的位置就会一阵钝痛。满满的。让我感觉到窒息。青可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我曾一度坚信过。他总是可以很好的把我的不快乐转移。满足我的无理取闹。
事实证明,越是有那么一个人怜惜的时候,越会感到恐慌。彼此间淡漠疏离的口吻,也会将对方刺痛。明知道越靠近越会体无完肤,却仍无法撕裂的那一种牵绊。本就是极其相似的同类。如何能鹣鲽情深。我一直希望的是,自己可以拥抱幸福。但时间向我证明,幸福的状态,是不稳定且容易被破碎。
忽然间,有些难过。我们曾经在青春最糜烂的时刻相依为命。而后,在茫茫人海中彼此遗忘。那种明知道会如何发展,却感到双手无力的感觉,一下冲击了我的眼腺。那个容易伤感的年代,总是用眼泪洗涤悲伤。
而现在,我们也真的是在互相遗忘。无关时间。抑或只与时间相关。
Chapter3>>>>>
记忆就像是一条不能中断的河流。总是源源不断地在脑海中奔腾而过。斑驳交错着。以至于我再也看不清虚空背后的真实。但我总是记得我离开了青可。
他是天资聪颖而又淡然的男子。从幼稚园到高中,成绩优秀。本可出国留学,却最终只是留在了上海。而我,决然拒绝了青涩年华间的爱情。青可曾说,你要怎样的生活,我都愿意给你。
我说,我要一个人的生活。后来,我在重庆工作。又辗转去到加城。而我总是忘不掉与他有关的一切。却仍固执的未曾找过他。
那个我们从小生长的四合院,也已经拆迁。我只在偶然的时间里回去过。一手把我们抚养至十岁的老人也终于离开了我们。只剩门前的老槐树,一如既往地凋落它的花骨朵。纷飞枯黄的叶子。散落下一地的荒芜。在来年的春天长出嫩绿的植物。
临街一楼的小商铺也改建成了大商场。我总记得卖油条卖烧饼卖豆浆的店里,从早到晚地忙碌。而那些在记忆里陈旧的东西,总跟不上时代的变迁。会随着发展而消失透彻。
记得小时候,我常常跟着她一起去收废纸烂铁。青可总是背着书包小心翼翼地跟在我们身后。一边温习书本,一边留意路边的空瓶子。我穿着宽大的衣服,常因过长的衣摆而限制行动。她总会笑眯眯地说,苏朵是可爱的女孩子。我的心就会莫名地安静。不再烦躁。
她习惯在回家的时候,给我和青可买冰吃,两分钱一支。绿色素和糖精混合在水里再冻结而成。
我就因此过分欢喜地喜欢着夏季。而青可是个沉默的孩子。很少说话。那时候我便开始明白孤独。它会总出现在你寂寞的时候。
那间潮湿的小屋,狭小的空间,一年四季总堆放着许多的纸板和铁块。还有青可拾捡的塑料瓶子。下雨天总会容易摔倒在泥土地面上。冬天的时候,蜷缩在纸板搭建的床上,冷得发抖。然后就会无比地清醒。寒冷从四面八方侵袭。紧紧地抱着自己窝在被单里,不停地呵着气,也感觉不到暖。
十岁那年。从南方城市来的一对中年夫妇,自称是青可的父母,说要带走他。他一句话不说,紧紧牵着我的手。然后在奶奶劝说下,他的父母终于决定让我跟随青可一起离开。离别时,姥把一个银手镯套在我的手上。她说,是属于我的东西。让我细心保管。我感到内心深处的寒冷正在不断地扩散开来。身体止不住在颤抖。
“朵。在别人家,一定要明白事理。好好生活。要心存感恩。”
“姥,我会照顾好苏朵。”
“嗯,青可。记得好好念书。”
我站在门前,久久地凝视那棵老槐树。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我只是觉得很疑惑,内心感觉到难过,眼眶却紧窒得流不出眼泪。
Chapter4>>>>>
他很高,很瘦。头发有点乱,喜欢穿白色衬衣,手中总握着那个透明的玻璃水杯。额头有些宽阔。眉毛浓而黑,眼神坚定而深邃。是一个成熟的英俊男子。他是公司的广告总监。有着深远的抱负。
我记忆中的夏舒白,总是皱着眉头,坐在会议室开会。他似乎从来没有笑过。严肃的气场,给人以压抑的感觉。我希望他可以多笑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公司的电梯。我抱着资料站在他身旁。彼时,我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实习生。
后来,工作上很多事情都是他在教我。他大我五岁。01年的时候,他刚刚大学毕业,投身到事业中。如今已算得上是有所建树。但他不满足。他说,男人年轻就该有野心。他在我面前丝毫不掩饰内心的狂野。他是我爱过的第二个男人。他的手掌抚摸在背部的感觉。温情且炙热。我喜欢将头埋在他的胸前,静静地聆听他的心跳声。让我感到安全。07年的春天,我们一起去过一次旅行。他带给我的浪漫是足以令我在往后的日子里,缅怀且记念的。和他在一起,即使是一次细微的感动,我也无比感激。而我一直知晓的是,他是有抱负的人,不会为了卑微的爱情而放弃工作。
暖风吹来的季节。接近傍晚的时刻,街道上的行人,愈发稀疏。高大的香樟树,枝叶在风中荡漾。我站在落地窗前,默然地注视着他。我看见他穿着白色的衬衣,打着那条我为他选的咖啡色斜条领带。他的手边,是董事长海外留学归来的千金。这个男人,终于等到高升的机会。只要与她在一起,他便可一步登天。
舒白,应你所需,我想要的,只是爱情而已。如今,我们回归殊途。
我拿着手机,按下发送键。夏舒白。至此,我与你是否再没有以后。我蜷缩在床上,紧紧握着手机。黑色的屏幕,让我陷入无尽的恐慌。是炎热沉闷的夏季,我喝下两片感冒药和一片安眠药。我想好好睡一觉。翌日醒转过来,发现手机上有许多未接与短信。
“素央,对不起。你知道的。”是的,我知道的,夏舒白,我不会阻碍你的前程。你也不过是我生命中一段旅途的伴侣。我会记得忘记。
“朵,我下午三点将到达重庆。”
“怎么不接电话?”
“我在机场等你。”
兜兜转转,那些年,始终只有一个人会站在同一个位置等待自己。
Chapter5>>>>>
他一直坐在椅子上,低着头抽烟。我靠近他的时候,他一下便抬起了头。毕业后,我毅然选择与他不同的城市工作。至今是分别后第一次见面。那张无比熟悉的脸,掺杂了几分沧桑与成熟。他站起身来,紧紧地抱着我。我感觉到他的手在颤抖。
“青可。你还是没变呢。”
“朵。我很想你。”是的,在这个世界上,唯有他还会叫我苏朵。紧紧地抱住我。
十岁那年,跟随青可离开后,他的母亲为我取名沈素央。是青可法律意义上的妹妹。我无从选择。学生时代,我喜欢的人一直是青可。但是我不能和他在一起。是沈妈说的,青可未来的妻子,只能门当户对。我不是信命运的人。只因命运让生活太过波折。可是,我深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和他在一起。滴水之恩尚且涌泉相报,何况十年抚育的恩情。
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在他的生命中,是一段唯美的插曲。那样就已经足够。
我们躺在天台上看被星星点缀着的夜空,像极了挂满宝石的深蓝色海澡。他与我谈及未来。我侧过脸看见他的眼中闪耀着璀璨的光亮。你是幸福的,对吗?青可。
我亲吻他的脸。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他脸上的每一寸肌肤。是我即将离开他的告别仪式。晚上我们疯狂地做爱。他在我身上发泄着那些日夜堆积起来的思念。而我,从来无从抗拒。
窗外的第一缕日光洒了进来。我听见鸟叫蝉鸣的声音。是多么欢快的早晨。我起身沐浴。准备好早餐。下楼的时候,看见舒白站在车身前。
“素央。我们谈谈。”
“好。”
我知道青可站在窗前。不管什么时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他总说我的身影很单薄。
“素央。不要离开我。”
“舒白。我不会停留在你身边一辈子。我有我想要的生活。”
“你搬回来。”
“我不想呢。我今天是去公司辞职的。职场生活,我真的过不惯。”
“我真正爱过的人,只有你。”
“那样不是已经足够了吗。爱情和婚姻,从来都是两回事。更何况,你连婚姻也给不了我。”
“昨晚我一直在你的楼下。是青可吧。那个会在你不开心的时候,躲在树后给你打电话,放你最爱听的音乐的人。”
“嗯。是青可。”
“下车之前,让我再抱抱你吧。素央,你要幸福。”
Chapter6>>>>>
夏舒白,我对你的感情与青可一样。只是,浓烈程度的差异。我爱过他,也爱过你。但至始至终,我最爱的仍旧只是自己。寂寞,被感情填补又不断断裂。而爱情,却能让我感受到温暖和寂静。孤单时我是自己的。影子是孤单的。只是青可,我留给你的信,是否足以让你放下我。
07年的夏天。我以告别的姿势离开。
Chapter7>>>>>
青可。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相信自此你再也找不到我。原谅我以这样的方式割裂我们的感情。我多希望,我们从来没有相爱过。我离开了。你要开始没有我的新生活。我捆缚了你这么些年。谢谢你一路对我的关爱。你曾经问过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青可,我只想要一个人的生活。我会忘记你。或许许多年后,我会找到一个憨厚的男子,与他过简单朴实的生活。也请你要幸福。
2007年盛夏。苏朵。
Chapter尾音>>>>>
我依然生活在加城这个陌生的地方。但我听说,夏舒白名下的公司如今也已扩展至全国连锁。他终究依靠婚姻得到的势力取得了成就。
青可,那么你呢?我那么迅速地抽离了你的生活。你有幸福吗?
在我所看来,终止一条道路最好的方法,便是决然的走完它。如若我的离开,仍旧促使你的不甘,而打乱你的生活轨迹。那是我所不愿见到的。爱情是一个样子。生活又是另一番模样。即使一个女子,极尽所有去爱慕一个男子。但能带给她安宁的,最终不会是让她背负不安的人。
我想要的,便是一个同床共枕,相濡以沫,白头偕老的普通男子。但那个人不会是我曾深爱过的人。我会为他生儿育女。我会看着孩子长大成人。
而我深信,对任何过往过度的怀念,始终是记忆中那个深刻的样子。理解了,才能得到解脱。我会慢慢走出那段梦靥。将它作为我人生中最美好的遇见。灵魂所渗透的悲哀,远不止你一个缱绻的姿势。它必定让你死在过去。而坚强,却可让你抚顺那些伤口。
附语:蔷薇,代表爱情和爱的思念。盛开的蔷薇给予人对爱情的憧憬,然而爱情不只是一场美丽的梦,花虽然会凋谢,心中的最爱却永不凋零,蔷薇就是恋的起始、爱的誓约。
第65篇、18岁,第一次

梁子比我大一个月,那年我们17岁。
在那个总以为世界不对、恋爱很美的年纪里,他拉着我的手叫我丫头,时常陪我在学校后的操场上疯跑,在我和父母吵架后给我温暖的怀抱。我第一次踮起脚尖吻他,他竟然比我先红了脸。看着他害羞的样子,我忽然想和他一辈子走下去。
一天晚自习后,我们在大操场上手拉着手散步,不知怎么就谈到了拥抱接吻之外的事。天色很暗,谁也看不清谁脸上的表情,我俩扭扭捏捏,却假装很坦然地谈论着那些对我们来说很朦胧的事。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直到回宿舍后,我的心还在怦怦乱跳。我小小的心里似乎埋下了好奇的种子,拼命想出土发芽。我想,梁子或许也是如此,只是他腼腆,一定不会说出来。
第二天,我和他像往常一样一起吃午饭。面对面坐着,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不约而同笑出声来,又同时问对方怎么了。片刻的沉默后,是心有灵犀的对视。我心里忽然冒出个想法,小声说:“我18岁生日时,我们一起过夜吧。我想请你帮助我,完成我的成人礼。”
他的脸腾地红了起来,从耳根一直红到额头。我看着他,心里暖暖的,对18岁的到来充满神圣感。
高考前三个月,我的18岁生日。我在家认认真真洗了澡,套上新买的衣服,打电话给梁子,问他准备好没有。他一个劲儿喘气,说话都有些结巴。我到达约好的见面地点,梁子已经在等我,他也是一身新衣。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都很不自然地笑着。我们谁也不说话,把各自带的零用钱拿出来凑在一起,一张张展开、理好,一切显得无比庄重。梁子紧张地埋头数钱,我看着他额头上渗出的汗珠,心脏突然像触电一般,加速跳起来。
梁子一手握着钱,一手拉着我,我们俩像小偷一样溜进一家旅馆。他的手在不停地出汗,我的手心也湿了一片。
开房时,我背对着柜台躲在一边,生怕服务员从身份证上看出梁子才刚过18岁。终于顺利交了钱,拿了房卡,走进暂时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房间。一进房间,梁子就冲进卫生间,随后传来“哗哗”的水声,十分有力地冲击着我的耳膜。
我坐在床边,不由自主地捏着衣襟,心里像装了只小兔子一样乱跳。钻进被窝,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我的脸火辣辣地烧起来……
但十几分钟后,我们退了房。事情并没有像我们预计的那样发展下去。梁子从卫生间出来时在哭,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慌忙冲过去。他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语无伦次地说:“阿烟,我们回去吧……我不想伤害你……我们……我们还要高考……”
他背对着我,我在他身后默默地穿着衣服。穿好衣服,我们离开了那家旅馆。
我的18岁成人礼,就这样戏剧性地收了尾。后来,我们依旧牵着手在操场上散步、嬉笑,只是谁也不再提那些事。
很多年后,我忽然想起梁子在旅馆的那个背影。我穿衣服时默默注视过的那个背影,从那一刻开始,就不再是男孩的背影,而是一个男人的背影——梁子从等待我穿衣服的那一刻开始,就在用行动诠释着他对我的承诺,以及作为一个18岁男子汉应有的责任。
原来,我的18岁成人礼,造就了另一个人的成长。
第66篇、别错过那个你要挽留的人

男孩和女孩在热恋的激情褪色以后,开始有点争吵了。
男孩任何事情都会包容女孩,甚至吵架时,男孩也只会沉默忍让。而女孩优越的条件和漂亮的面孔常常让男孩感到自卑,尽管他知道她一点也不在乎这些。
而在女孩心里却有点恨铁不成钢吧,她不想男孩这个样子,有时候争吵本不想说一些伤人或者负气的话,但是当她一看到男孩忍让的样子时,火气就更大了。
女孩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男孩的自尊,直到有一天,她冲动的说了这句话:“分手吧”。男孩很伤心,可是不敢生气,只好低声说:“好吧”。
其实女孩话一出口就后悔了,看着男孩依然是无动于衷的。但女孩任性惯了,又放不下高贵的自尊,于是,恨恨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走了。走的时候有些迟疑,而男孩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两个人从此以后没有了音讯。女孩没有再谈恋爱。男孩也一样。
几个月过去了,他们意外相遇了,两个人彼此相对沉默了很久,然后离开。女孩的脚步一再停驻,好像等待男孩说些什么,但男孩的嘴巴却闭得紧紧的,一句话也没有说!女孩最后还是失望地绝尘而去……
一年以后两人再次相遇,情形和上次差不多,不同的是,在离开的时候女孩说了句:“我恨你”,说完后掉头就走了,女孩一走,男孩的眼泪就流下来了,他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当时没有把女孩挽留下来!
时间飞逝,又是两年过去了,一天,女孩托人费尽周折找到了男孩。
原来女孩出了车祸,伤得很重!弥留之际,她只想再见男孩一面,男孩接到消息后立刻赶去医院。
当他看见女孩柔弱的身躯静静地躺在床上时,终于失神了,他扑倒在女孩的怀里,不听话的热泪大颗大颗地从眼眶流了出来,滑过他苦涩的脸孔,滴落在她的胸膛……
男孩紧紧握住女孩的手说:“不要扔下我,我不许你离开,求求你!你要为了我留下来……”
女孩挣扎着说:“我等你这句话等了三年了,可是你迟迟不肯说。我恨你!一辈子也会恨你”,女孩又说:“如果你想挽留我,只要你说一句话,我会立刻回到你身边,因为我真的很爱你,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男孩哭得更厉害了,撕心裂肺地说:“对不起,我错了,对不起……”
最后,女孩还是带着哀怨离开了,男孩觉得自己也随着她的灵魂而去了。男孩知道一直以来,自己同样深深地爱着女孩,他不能原谅自己,他恨自己,为什么不勇敢地去争取、挽回!
你身边也有等你挽留的人吗?如果有,你一定要挽留!因为有些人或事,一旦失去你就永远也不会回来了,爱情其实很平凡,只要伸出你的手,张开你的嘴,就能抓住幸福!
其实爱一个人就要放下自己的自尊……
第67篇、刘贵花与他二三事

思念的味道像茶,静品之,涩,而后回甘。
相识之初,刘贵花的感情被他的紧紧牵着,他表达出一分,刘贵花便不由自主地回应一分。
在这个常住人口不到50万的城市里,每天与那么多人擦肩而过,与那么多人同餐而食,与那么多人互道晚安,却没有一人能真正填补他内心的空缺。寂静成了夜晚最凶猛的补刀工具,无数次扎进他的内心,把他从梦中挫醒,醒后的他手足无措,落寞的身影更添一个人的寂寥。仿佛全世界都睡觉了,只有他一人还醒着。无数次他都在想,如果最近发生的事都是虚惊一场,或者就是一场梦,醒后一切可以重头再来,那该会是一幅怎样的画面呢?
她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穿的是一双增高凉鞋,上面是一条齐膝的仿纱短白裙,上衣是一件浅绿色的短袖衬衣,整齐地束在小白裙里。配上一头黑色垂眉的平刘海,活脱脱的小清新,与他脑海中形象无二。面对着仙女十足的她,甚至还嗅到一丝淡淡的仙气——六神花露水。
吃饭时,她从随身的小红包里掏出一瓶芦荟胶递给他,湉湉地说:“给你,你的手好点了没。”他恍然想起前几天在微信上跟她说起手指磨出水泡这件事。接过芦荟胶,包装盒上还有冰箱残留的水雾。他叫来了服务员,为她点了一份冰淇淋。古有“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今有“投我以芦荟,报之以雪糕”。
她回校的第二天,他收到她发来的一条微信,问:“你是不是忘记了一件事了?”他故作糊涂地问她是什么事?她发来一个“找打”的表情,他回了一个“愿挨”的表情。她又问:“你真的忘了呀?”他在手机截了一张图发给她,图片是他在京东下的一个订单,收货地址正是她的学校。她故作疑虑地问:“哪盗的图?”他回道:“给你买东西是光明正大的事,哪用得着盗图”。她发来一个兴奋的笑脸,并配上文字“原来你没有忘掉呀——”
下午,他在写一份数据报表,她突然给他打电话,说她到了北海。她开玩笑说:“要不要我去你公司等你下班?手捧着一束玫瑰花的那种——”平时他从不觉得上班时间过得慢,而今天下午却出奇的慢。她跟他说她是来面试的,顺便来看下他,还阐述了一大堆面试的经过,还不忘吐槽了一番用人单位的制度和待遇。他坐在她面前,看着她滔滔不绝地述说着两个面试的经历,他知道她是想他了,正如他想她一样,思潮暗涌。
一天,她忽然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了一句:“你竟然用电信的号码!”他说他一直用的就是电信的号码啊,怎么了?她讪讪地说了句没什么。挂完电话后,他打开电脑,在网上办了一张中国移动电话卡。他知道,他和她应该组一个亲情网了。
晚上,她给他带了一份晚餐,五个煎饺,两个红梨,一个芒果,一碗排骨薏米汤,还有一小瓶酸奶。她把这些吃的一一排列在桌子上,认真地点过后推到他面前,说都是给你的。说完从小包里掏出一根吸管递给他,然后双手捧着脸,手肘杵在桌上,笑嘻嘻地盯着他说:“你吃呀”。
虽然迟到了6分钟,但还是赶上《哆啦a梦》大电影的首映,这只蓝色的机器猫是他和她最喜欢的动漫之一,她的手机屏保就是一只大大的哆啦a梦,她拿着手机说:“哆啦a梦伴我行——”电影放完后才不到22点,他和她都不愿太早回去,于是他就带她偷偷串场到其他影厅看别的电影。她似乎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显得非常的激动和兴奋,手心都是湿湿的。
回家的路上,她对着化妆镜问他:“哎,你说我换个什么发型好呢?”此时的她梳着一个丸子头,额头两边各有一小撂头发垂下来。他转头看着她说:“空气刘海啊,多适合你这种仙女小姐姐。”她又仔细端详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嘟着嘴说:“真的嚒?可是我穷呀”他从扶手箱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她,说:“拿去刷。”
她接过手后,反复地端详,说:“怕是里面没钱的吧,拿来唬我?”他反问她:“你觉得我有那个胆么?”。她小声嘟囔着:“我又不知道密码是多少——”他说:“936465。”她听完后,复述了一遍,说:“936465,93是出生年吗?那6465是什么?”
“64相加得10,65相加得11,所以密码是93年10月11日。”随后,他又补充说:“记得给我准备生日礼物哦。”她听完后嘻嘻哈哈地胡诌了一通后说:“你这生日的密码也太变态了。”然后惺惺地把银行卡还给了他。
最近她迷上了吃螺,不论白灼还是蒜炒她都来者不拒,他从她嘴里认识许多叫不出名的螺,今天她要带他来侨港吃一种叫“辣螺”的螺。她对吃的热情从来不会减少,而且特别讲究,同一家店几乎不会进第二次,她总是说吃东西就应该多尝试不同味道,总在那一家店吃是没灵魂的。
仲夏的侨港不仅只有美食,还汇聚了全国各地青春美女。一个身材高挑,肤白貌美的女生从他们的座位旁走过,她像只猫一样突然尖叫起来:“快看,有美女,这腿多直多白多美呀!啧啧——”
他顺着她指的方向瞄了一眼,叹了口气说:“可惜了,这腿要是长着小姐姐身上,或许我还能摸上一摸,可偏偏长在她身上。唉,太可惜了。”她听了后咯咯地笑了起来,调侃道:“那你还等什么,快上去摸啊——”
她接着说:“你说,要是林黛玉听到贾宝玉这句话,是开心呢还是难过呢?”他说:“想必是又开心又难过吧,开心的是宝玉能看着别人的时候想起她,难过的是自己的手臂长得没宝钗丰盈。”她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天气越来越闷热,他躺在床上跟她聊微信,她发来一张照片,说是她以前的发型,问他美不美。他抖了个机灵,回复了句:“要是有空气刘海那就更美了——”谁知,她突然发难起来,说:“你为什么这么执着空气刘海?你为什么对空气刘海念念不忘?不,你为什么对你的前女友念念不忘?”
她一下子发来了3条信息,每条都带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他竭力解释,可她好像完全听不进去,说了句:“天晚了,明天还要早起,我要休息了。”他还没来得及回复,她又发来了一条消息:“你也早一点睡吧。”
第二天,他在她家附近的小吃店找到了她。她的桌上放着一份牛杂,问他要吃点什么吗?他坐到她对面,把前女友朋友圈里的照片打开给她看,并说:“你看,她并没有空气刘海。”说完就当着她的面,把前女友给删了。她一边低着头吃一串海带,一边抬起眼睛来看着他说:“她是在小学里的老师吗?”他说:“是中学老师。”说完后,他帮她把沾到嘴边的头发撂回耳鬓。她躲了一下头,说:“噢,那挺好的。”
回到家后,他收到她发的一条微信,上面写着:现在是不是特别后悔,就这样把她删了。他回道:“后悔的是你孙子。”她马上回了句:“我才不要那么大的孙子呢。”
一次次的矛盾将彼此弄得疲惫不堪,刘贵花有时候会苦中作乐地想,她与他的这曲《不将就》算是演奏完整了,她以前不曾想过“互相折磨到白头”的形容会出现在她与他身上,可这会儿却开始有了这个苗头。
“彩云易散琉璃脆,世间但凡好的东西都不长久”,他和她的感情也免不了俗。酒精过敏的他平时几乎不碰酒,分手的那天却歇斯底里地给自己灌酒,他一边大声地唱着《分手快乐》一边给我倒酒,说他不伤心说他不难过,但他知道他骗不了我,也骗不过他自己。
我听过一句话:“如果你已经不能再拥有,唯一能做的,就是忘记。”他说:“如果你已经不能再拥有,最好的结局就是不要忘记。”酒醉后,他拍着我的肩膀说他以后一定会遇到更喜欢的人,一个比她好上百倍好上千倍的人,最重要的是会比她更爱他。我看着他眼角泛起的泪光,不置可否。
我知道,他会一直爱着她,偶尔也会喜欢上别人,在她们像她的时候。因为,他,真是个孙子!
附:谨以此文献给Baidu Spider
又附: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算我抄你
还附:上面这句也是抄的
第68篇、一场“卑微”的暗恋
那是一段古典的爱情,在这个被时尚充斥、一切都在出现之初就意味着马上要被淘汰的时代,我怀念古典的爱恋,那是我灵魂深处一场永远不会落幕的演出。
2004年的“情人节”,满街都是浪漫,玫瑰花和巧克力都到了天价,谁还会关心曾经有那么一些人,一生都没有玫瑰花和巧克力,从没说过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却把“执”和“偕”这两个并不是高难度的动作认真并且尽心尽力地做了一辈子?
我上大学的时候,学经济,不是个好学生,因为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忙中偷闲,到附近的学校去旁听古典文学课程。就是在那段日子里,认识了曲珊,我叫她“曲老师”。当年的曲老师很漂亮,不是那种标致美人,但很特别。多年以后,知道了一个形容女人的词???有味道,第一个就想起,用在她身上很贴切。
我们是师生,也是忘年朋友,那时候的她还是单身。曲珊结婚的时候,已经是37岁,老公是建筑学博士,做大型城市建筑设计。在此之前,没听说她有什么恋爱记录。她结婚的时候,我已经改行做记者,问过她的感情经历,她说:“既简单又复杂,一言难尽。该讲的时候,就会讲给你听。”
2003年初,曲老师回北京,给我打电话。问她此行的目的,她说:“既不是探亲也不是访友,是来参加葬礼。”我想,这是到了“该讲的时候”。
我们在亮马花卉市场对面写字楼的咖啡厅见面,她穿着黑色大衣、黑色毛衣、黑色衬衫、黑裤子、黑皮靴,提黑色皮包,身上惟一的亮色只有一条白色珍珠项链。地点是她挑选的,她说要买百合,买25枝百合,为了一个她牵挂25年的人。
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
我一直记得你在我的班上听课的时候那种样子。咱们认识有14年了吧?
还记得我结婚那天吗?好多朋友凑热闹,大家说我老公是个有福气的人,和我结婚,是找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女人,一张纯粹的白纸。我的女同事还过来搂着我说我要再不结婚,他们就真的要带我上医院看看到底是不是有毛病。我的确是没谈过恋爱,我只是暗中喜欢过一个人,一个长辈,他是我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年纪比我要大很多,足以做我父亲。这次回来,就是因为他去世了,师母想让我最后见他一面,可惜,当我赶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已经是他的遗容。
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句话,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她只看到了人自我的一面,没看到当一个人抛开自我之后去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幸福。从我第一天感觉到他充满了我的内心开始,我就很幸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感觉。
女学生喜欢自己的老师,这样的事情特别多,书里写过、电影里演过,大多没有什么好的结局。相比而言,我觉得我是很幸运的,我遇到了一个好男人、好老师、好丈夫???当然是师母的丈夫、好父亲。
说起来最终选择学中文,还是因为他。他让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迷上了中国的语言文字,那么丰富的一种语言,特别精致和细腻,也特别含蓄和节制。他到我们班上来,讲的第一课是《赤壁之战》。我也不明白,那天是怎么了,他本来应该讲课文,最多也就是联系到《三国演义》中其他的一些著名战役,但是,他用了大半节课的时间讲了《洛神赋》。到今天,我都觉得《洛神赋》其实是一个男人暗恋时的心里话,整篇的文字,我还能背诵。
很多人描述自己的初恋对象,都会用英俊潇洒一类的形容词,我从来不这么说。那不符合事实。我的老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小老头了。我愿意说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温和、沉静,他的眼神很纯净,我觉得那是多年来饱读诗书之后沉淀下来的一种修养。我记得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如果他是我的亲人,该有多好!
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班的班长,她的父母都是这个学校的教师,她家就住在学校的教师楼里。女孩子都是有这种小心眼的,我想接近他,就通过这个同学。我总是到班长家做功课,我们开着门,和筒子楼的楼道只隔着一个布帘,我能听见他下班回家的脚步声,有时候还能看见他的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布帘外面经过。有多少人从那里经过都没关系,我一看就知道哪双腿是他。看见他过去了,我就可以收拾书包回家吃饭,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心里很满足。
从班长那儿,我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孩子,爱人是我们学校校办工厂的工人,原来,他的家乡在江苏农村,他的爱人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的,没有什么文化。他到了北京之后,才把她从农村接出来。刚刚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有修养的男人会跟一个农村妇女一起生活?他们有共同语言吗?她能懂得他吗?这种感觉,让我多了一些对他的心疼和惋惜,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抛弃糟糠之妻被人笑骂才维持这个婚姻的吧。
我喜欢上他的课,每天语文课之前,我都会好好地做预习,把能找到的和课文有关的资料都搜集起来,我希望他提问我,这样,我就可以站起来、面对他一个人说话。上高中的时候,我的个子已经很高了,站起来回答问题,我的视线和他的视线几乎是平的,这让我感觉我和他之间没有距离。真傻,是吧?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女人就是这么傻的,傻到了把每个细节都要玩味几千几万次。
就是在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
凭直觉,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他,那种喜欢没有超出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爱和欣赏;在我,我愿意相信,除了师生之情以外,还有那么一点男人对女人暧昧的钟情。我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这种像信仰一样的感觉,我也不可能坚持25年对他念念不忘。
因为我勤奋,最终,我做了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在中学时代,可能没有比课代表更小的“官儿”了,但是,当时那就是我的梦想。我终于可以替他做事了???我要收大家的作业、作文、卷子,收齐了交给他,这样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他的办公室;我要把他改完的作业、作文、卷子发给大家,这之前,必然先要到他的办公室去拿。我比别的同学更有理由接近他,这有多好!我不善于写作,虽然这么多年都在教中文,可是高中时代最后那一年,我跟我自己较劲儿,拼命要把每一篇作文写好,为了博得他的表扬。活了大半辈子,我没写过情书,高中时代的我,把每一次作文都当成写给他的情书。他改过的作文本,我一直收藏着,那上面他用红墨水笔写的评语都退色了。每当拿出来重新看的时候,我还是能体会到当年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虽然我们后来通信,一通就是很多年,但是没有一封信给我的感觉胜过当年他给我的评语。
高中最后一年,我要参加高考。那时候刚刚恢复高考没多久,我们这一代人,真正用在学习上的时间也并不多,谁心里都没底。就是在那个最紧张的时候,我得到邀请,去他的家。我还记得那是下午放学之前,他给我们上完最后一节语文自习。他走到我的课桌边上,弯下腰跟我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好吗?我想跟你谈谈高考的事情。”我紧张和兴奋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赶紧点头。他说把地址写给我,我脱口而出说不用了,我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说完了我自己也傻了,这不是把秘密告诉人家了吗?他笑了,笑得特别温柔。
他的家很小,那个时代,一个穷语文教员,能住上多好的房子?一里一外,两间都不大,外面的一间是他的书房兼做客厅,里面应该就是他和师母的卧室。他家虽然小,但是能看得出师母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里里外外一尘不染,什么东西都放得井井有条。师母是一个瘦小、和气的人,看上去要比她的实际年龄大,也许是因为那个时代的女人没有条件打扮自己吧。师母的话特别少,做的饭很好吃,是典型的南方菜,清淡、精致。她很快就吃好了,说让我们慢慢聊,就回到卧室去了。这么多年,在我的印象里,师母是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而且,在我结婚之前最后一次去看望他们的时候,我意识到师母其实才是最了解我的心思的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爱上了她的丈夫,虽然我从来没有以为这份感情能被人看穿。那天师母送了一只玉镯子给我,包在一块红色的绸子里,她说:“孩子啊,你终于要出嫁了。这是我当年嫁给你老师时候的聘礼,还有一只,我留下了。等有一天我老了,再交给你。我们没有孩子,这些年,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孩子,当成我们家人。”女人和女人,永远是最能互相了解的,有时候,并不需要互相交代什么。
就是在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和我的老师一样的老师。那以后,我就像得到了什么许可似的,可以经常到老师家,他也愿意我去,我能感觉到,他甚至比我更希望我能考上大学,能如愿以偿。我挺顺利的,以我当年的学习成绩,上大学是个奇迹。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感情的力量,让我在最后的阶段废寝忘食。
可能今后我们的孩子都不能理解这种感情了,但是,我们还是会为了这些感动
说起来,在那个时代,我应该算是女孩子中比较勇敢的人,我选择了把我的感情说出来,不管能不能有结果。那是我上大学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很多同学一起去看老师,我们到了他家。热闹之后,大家陆续告辞,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他执意要送我。我们穿过小小的操场走到学校大门口的一条小路上,他说着一些叮嘱的话。我忽然觉得很感伤,刚刚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头发已经白了很多,在灯下闪着银光。我的老师他老了,我喜欢的这个男人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没有真正的长大成人。我拉住了他的胳膊,说我有话说,要停下来,面对着他才能说出来。他没有挣脱我的手,很温和地停下来,说“好”。他的微笑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很温柔,让我不能平静,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一直站在我面前,等着我说话。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惟一能知道的是他的姿势和笑容始终如一。我终于说了。我告诉他我是为了他才拼命学语文的,为了他,我选择了他一辈子从事的职业,为了他,我曾经搜索枯肠要找到一个理由才能到班长家做功课,就是想看着他的双腿从我的视野里穿过……我还说了什么,当时就不记得了。
他一直默默听着,直到我停下来,注视他的眼睛。他把胳膊从我的手中抽出来,慢慢地抬起来,摸摸我的头发。他的手从我的头发上滑下来,落得很轻很轻的。我不能料想他会说什么,更不能料想这些话说出来之后他会怎么看待我。我能做的只有等待,那时候的等待现在想起来比这25年都长。
他说:“孩子。我知道。”他的声音特别平静,没有一点波澜起伏的激动,也没有因为被一个学生爱上而来的那种不安,都没有,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字。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他问我:“你想知道我和你师母的过去吗?”我像被什么东西勾住了灵魂一样,点头,然后还是等待。
他拉着我的手,走到路灯下,示意我坐在马路牙子上。我坐好了,他开始讲一个比我今天告诉你的这个故事更老的故事。
他和师母是同一个村子里一起长大的孩子,他们是青梅竹马。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家人的生活就靠父亲一个人来维持。师母的妈妈是一个非常厚道的人,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这一家四个男人衣服破了没有人补、回到家里没有热乎的饭菜吃,竟然做了一个在当时让全村人都觉得震惊的决定,她让自己的女儿在没有婚礼的情况下去做了这个家里的女主人,照顾他们的生活。那年,师母不满16岁,是整个村子里惟一一个没有“名正言顺”的新娘。他家很穷,能给师母的聘礼只有母亲去世留下的一对玉镯子。后来,他得到机会可以到城里上师范学校,师范学校是不需要学费的。即使是这样,也足以让这个清贫的家庭更清贫。师母和他们全家一起供养他这个走出农村的“秀才”,后来,辗转的,他有了更多的机会,能到北京,能当上中学教师。
那天,我知道了他们为什么没有孩子。在他一次回乡探亲之后,师母怀孕了。但是很不幸,那个孩子在5个月的时候流产了,师母当时还在家乡的小工厂里上班。这次流产差一点让师母送了命,结果是她再不能生养孩子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他给我讲他和师母的经历那天是我一辈子最难忘记的日子。我想我还太年轻,还来不及去明白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知恩图报和相依为命,什么叫做无私地去爱一个人。但是,我明白另一个道理,就是即便我对他有最深厚的感情,和师母为他做的一切比起来,也微不足道。
我还能说什么呢?所有的话,都在这个故事里被淹没了。这些年,每当想起他们,我都会有一种感动,年纪越大,这种感动就越真实,我们的父辈,其实并不是不懂得感情的人,他们的感情当中包含的那种纯朴让今天很多把爱情挂在嘴上的年轻人汗颜,就像当年的我一样。
我后来的生活,可以说跟这个人有关,也可以说没关系。也许,他是我心里的一个爱情理想,他变成了一种比较,让我总是想按照这个模式去找我的爱人。说没有关系,是因为在我这样固执地等着一个值得我用心去爱的人这个过程中,那个人迟迟不出现,直到我等来我丈夫。
那天晚上之后,我再也没有提起过我对他的感情,我想从心里把他当成一个我敬仰的老师、父亲、朋友。我常常去看望他们,每次去,我会带着新鲜的菜和水果,我会记得他家的煤气罐是什么时候换的,大约什么时候会用完,我会和师母一起拆洗过冬的棉被……师母也会买好看的毛线替我织一件厚实的毛衣……在那天晚上之后,和以后的很多年里,我成了他们的女儿。
我觉得特别幸福,真的。我想我一辈子有幸结识这样的一个家庭、这样的一对夫妻,真的是我的福气。我看着他们一起慢慢地老了,退休之后,老师牵着师母的手,两个人一起去买菜、遛早,老师坐在窗户边上看书,师母在一边择菜或者戴着老花镜做针线,那些情景让我觉得特别温暖。
曾经,我给老师写信,问过他:你爱师母吗?不是那种包含着责任的爱,而是一个男人对一个爱惜自己、懂得自己的女人的爱。他在回信里是这么写的: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不惜生命;一个女人为了你,可以放弃一生只有一次的风光出嫁的机会;一个女人一辈子不会有怨言地默默陪伴你,不管生活是艰苦还是顺遂,她不会因为身处逆境而离开你,不会因为衰老和贫病而厌弃你,她不要求回报,惟愿与你长相守。这样的女人,如果你是男人,你会爱她吗?
我曾经把这封信给我丈夫看,他说:“曲珊,可能今后我们的孩子都已经不能理解这种感情了,但是,我觉得咱们还是会为了这些感动。”
我觉得我丈夫说的话也正是我想说的。今天,是老师的“头七”,晚上,我要去陪师母,她已经快80岁了,没有了老师,她就只剩下我一个亲人。
是师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老师不行了。她说:“你要是能回家,就来看看他吧。”就这么一句话,我和丈夫放下工作和孩子就回来了。我是在医院里见到他的,已经没有呼吸了,安安静静的一个人,面容特别慈祥。看着他,我就觉得回到了上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看见他,听他讲《赤壁之战》和《洛神赋》。我还是觉得我很爱这个人,跟爱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那种感情都不一样。说到这儿,我要感谢我的丈夫,他了解整个25年的故事,但是他从没有剥夺我保留心里这份爱的权利,他说他和我一样尊重老师的人品,他以我有这样的一个“家庭”为荣。
师母在老师火化那天把另一只玉镯子给我了,还是包在一块小红绸子里,她用那么老的手颤颤巍巍地打开、拿出来、给我戴上,她说:“孩子啊,要是有下辈子,我宁愿咱们还是一家人。”师母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多少年潜伏的一点惭愧没有了,我想我也应该算是一个高尚的人吧?至少,在我怀疑他们的婚姻的时候,我没有霸道地介入,在我了解了他们的婚姻之后,我被这里面高尚的精神所打动。我还是能够敬佩和维护一种美好的感情的人。
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曲珊的故事讲得很长,和她的“卑微的暗恋”有关的情节也远远不止这么多。我迟迟不能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不能判断,在今天,还有没有人会为了这两段那么“古典”的感情而感动。
写这篇稿子,正好是2004年的“情人节”,满街都是浪漫,玫瑰花和巧克力都到了天价,谁还会关心曾经有那么一些人,一生都没有玫瑰花和巧克力,从没说过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却把“执”和“偕”这两个并不是高难度的动作认真并且尽心尽力地做了一辈子?
我在情人节的晚上给曲珊打电话,告诉她,我把他们的故事,送给我这个版面的读者,作为一份迟到的节日礼物,我问她还有什么话要在这里说。她想了很长时间,最终还是决定亲自写给我。
在QQ的留言板里,我找到了曲珊“搜索枯肠”写来的结尾:
那是一段古典的爱情,在这个被时尚充斥、一切都在出现之初就意味着马上要被淘汰的时代,我怀念古典的爱恋,那是我灵魂深处一场永远不会落幕的演出。
现在的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是一个敬业、护家的男人的妻子,我在柴米油盐和为生计奔波之中渐渐体会到幸福的真谛。长相守是每一对恋人的理想,而实现这个理想,需要一辈子的时间、耐心、智慧和包容,还有一辈子的奉献和担当。
我觉得我找对了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找对了人之后,剩下的就是每一天的坚守,连起来,就是一生。 
第69篇、“血坡”背后的凄美爱情
相传,巴国首领廪君拓展疆域的时候经过这里,遇到了一位美丽的盐水女神,两人一见钟情,厮守着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不过没过多久,廪君又要继续征战。

盐水女神怎么舍得心爱的人走呢,就百般地阻拦他,阻拦不住,结果变成了飞蛾,满天密布。
盐水女神用法术把天空变得漆黑一片,使廪君无法前行。这一下把廪君激怒了。他拿出弓箭向天上密布的飞蛾射去。
这一射结果不得了,那么掉下来的,结果是盐水女神,巴廪君心爱的人。
盐水女神不幸被箭射中,从空中跌落下来化作了磐石,她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山崖。廪君见状痛不欲生随即也跳下山崖。如今,这一对恋人终日相伴着已经过去上千年的时间,被盐水女神鲜血染红过的山崖现在还时常泛出鲜红的颜色。
当这个山坡变白的时候,一定有太阳,如果说这个山坡看着它变灰暗,变潮红的时候,一定有倾盆大雨将至。人们就说廪君、盐水女神虽然去了,但是灵魂仍然护佑着我们。
第70篇、女妖怪和小不点儿
从前,有一个老头和老太婆,没有孩子,他们什么办法都想了,也向上帝祈祷了,老太婆就是不生孩子。有一次,老头去树林里采蘑菇,路上遇到另一位老爷爷。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老爷爷说:“时时刻刻都在想孩子。你到村子里去,每一户收一个鸡蛋,把抱窝的鸡放到鸡蛋上,结果你自己会明白。”
老头回到村里。村里有四十一户人家,他挨家挨户收,每一户收一个鸡蛋,把抱窝的母鸡放到四十一个蛋上。
老头天天看着,老太婆也天天看着,过了两个星期,鸡里孵出了四十一个小男孩,四十个长得结实健壮,只有一个又小又瘦,老头给每一个男孩取了名,只有最后一个找不到合适的名字。
“喂,”老头说,“你就叫小不点儿吧。”
孩子长得很快,不是一天一个样,而是一个钟头一个样。他们长大了,开始帮助爸爸妈妈干活。四十个小伙子在地里干活,小不点儿一个人留在家里做些轻活。割草的季节到了,兄弟们割草垒成垛,干了一个星期才回到村子里。他们吃饱了,躺下睡觉。老头看着他们说:
“你们这些毛孩子,能吃能睡,就是不会干活。”
“你最好先去看看,爸爸。”小不点儿回答说。
老头套上马,到地里一看:四十个草垛摆在面前。
“哎呀,孩子们真能干!一个星期割了这么多草,还垒成了垛。”
第二天,老头又到地里去,想再欣赏欣赏自己的家当。他发现少了一个草垛,回到家里说:
“孩子们,一个草垛不见了!”
“不要紧,爸爸。”小不点儿回答说;‘我们能抓住小偷,你给我一百卢布,我就能把事情办成。”
他拿了父亲给的一百卢布,去找铁匠。
“你能不能打出一副铁链,能把一个人从头到脚捆起来?”
“没问题!”铁匠说。
“‘注意,打结实些。要是铁链经得住,我就付给你一百卢布,要是铁链断了,那就算你白干了。”
铁匠打好一副铁链,小不点儿用它捆住自己的身子,一使劲,铁链断了。铁匠又打了结实一倍的铁链,这回行了。小不点儿付了一百卢布,拿着铁链去看守草垛,坐在草垛下面,等着小偷来偷草。
半夜的时候,变天了,海上掀起大浪,从海底跑出一匹古怪的母马,奔向第一个草垛,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小不点儿一跃而起,把铁链向母马身上撒去,一下骑到马背上。母马驮着他越过山谷,翻过大山,怎么也不能把背上的人摔下来,马停下来说:
“喂,好样的,你能骑住我,一定能骑住我的公马。”
母马跑到大海边,嘶叫了一声,大海掀起巨浪,跑出四十一匹公马,向岸边奔来。一匹赛过一匹,走遍天下也找不到这么好的马。
第二天早晨,老头听到院子里有马叫和马蹄声。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他的儿子小不点儿赶着一大群马回来了。
“你们好,兄弟们。现在我们每人有一匹马,骑着去找妻子。”
“走啊!”
父亲和母亲为他们祝福,兄弟们骑着马走了。
他们走了很久。哪儿有这么多未婚的姑娘呢?谁也不愿单独一个人结婚,要好大家好。哪个妇女敢夸口,她生了四十一个女儿?
小伙子们翻山涉水,来到一座山面前,抬头望去,山上有一座宫殿,是用白玉砌的。还有高高的墙,宫殿门口立着铁柱。他们数了一下,正好四十一根。他们把马拴到铁柱上,向院子里走去。不料,迎接他们的却是一个女妖怪。
“喂,你们这些没有礼貌的人,竟敢问都不问,就把马拴到铁柱上。”女妖吼道。
“喂,老东西,你嚷什么?先给我们吃的,喝的,领我们洗澡,然后再问为什么。”
女妖怪让他们吃饱喝足、洗了澡,然后问他们:“你们是有事而来,还是为了偷懒而来?”
“有事而来,大娘。”
“你们有什么事儿?”
“找老婆。”
“我有好多女儿。”女妖怪说完,向一座高楼跑去,领来四十一个姑娘。
小伙子们向姑娘们求婚,又喝又闹,举行了婚礼。晚上小不点儿去看自己的马。马见到主人,轻轻地说道:“小心,主人!你们和新娘子一躺下睡觉,就赶快换上女装,把自己的衣服穿到她们身上,要不然,你们都要完蛋。”
小不点儿把马的话告诉了哥哥们。到晚上睡觉时,大家穿上女装,给新娘子穿上自己的衣服。深更半夜的时候,女妖怪大声说:“你们,我的忠实的仆人,把那些不速之客的头砍下来。”
仆人把她女儿的头一个个砍下来。小不点儿叫醒哥哥们,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他们捡起被砍下的头,用铁丝穿起来挂到围墙上,备好马,赶快逃跑了。
早晨,女妖怪醒来的时候,向窗外一看,发现围墙上挂着女儿的头,大发雷霆。她命令把她的喷火牌拿来,急急忙忙去追赶;用喷火牌向四面八方喷火。小伙子往哪儿躲呀?前面是大海,后面是女妖怪,团团火焰喷过来,一个个都会被烧死。小不点儿有办法。他把女妖怪的头巾偷出来了,在自己面前一晃,便出现了一座横跨大海的桥。兄弟们过到对岸的时候,小不点儿向另外一个方面晃了晃头巾,桥不见了。女妖怪只好折回头,兄弟们骑着马回家去了。
第71篇、金枝玉叶的花语
爱上他的时候,她不过是二十岁的女子,眉目宛然,神情安静。
他极宠她,带她去看夜色秦淮,去看烟波浩渺的玄武湖,去乌衣巷燕子矶,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小礼物。他喜欢轻轻捏她一笑就皱起来的鼻子,喜欢将她拥在怀里,像抱着一只小猫。
斜风细雨的玄武湖,烟水茫茫。映着水光,他的样子很好看,有如卷轴里走出来的男子一般儒雅。
有时候,她想,跟着这样的一个男子,一起走到天荒地老,或许是每一个女子心中的梦吧。尽管,他从未开口向她求过婚。那时候,她还年轻,常常对自己说,不急,也许等到明年,他就会说了吧。
一年一年,一月一月,走不完的四季。她渐渐老了,有些发慌。他却总是在她的暗示里,淡淡地笑着,不给她答案。她总是在得不到回答的时候,跑去天台,看那些金枝玉叶到底有没有开花。
那八盆金枝玉叶,是她每一年生日时,他必定会送的礼物。他会顺便给她买项链,耳环,手镯,香水,却惟独没有给她买过戒指。可他依然还是宠着她,带她去南京的大街小巷里,找六朝胭脂的痕迹,珠市南曲的曾经。
第八盆金枝玉叶送来的那天清晨,她赫然在梳子上发现了一根白发。她有些心惊,韶华渐渐消逝,这么多年了,他依然没有开口说要娶她。第九盆金枝玉叶送来的时候,她的心已经一片灰凉。她知道,这一年她依然等不到答案。
她没有再等第十盆金枝玉叶。那个秋天,她抱着第一年他送的那盆花,悄悄地离开了。
她在南京的偏僻角落里住下。九年了,她已经对这个城市太熟悉。那些印记在这个城市之上的深深文化底蕴,也印记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再也离不开。
一晃又是一年。
那盆金枝玉叶忽然开始掉叶子了,她心里直发疼,仿佛就连那些跟往事惟一的维系,也要离开她了。她上网去查资料,想查找救治的方法,却猛然发现,原来金枝玉叶的花语是:永结同心,血脉相连。
她愣了一下,突然抱着快掉光了的金枝玉叶,止不住的啜泣。
原来早在十年前,他便给了她誓言与承诺。只是,她一直并不曾知晓,只是傻傻地等着那枚象征婚姻的戒指。她抱着那盆花回去找他。他的嘴角依然带着儒雅的笑容,淡淡地对她说,你回来了,真好。
那一年她的生日,他们结婚了。天台上的十盆金枝玉叶,在一夜之间全都绽放了,粉的、黄的、红的,充满了幸福的喜欢。传说中,金枝玉叶的花期很不固定,要么长年不开,要么一开便是一生,只是浇灌它的那种东西,叫做永恒的爱。

第72篇、捕捉闪电
有位摄影师,他不摄别的,光摄闪电。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必须在暴风雨之前,别人都躲到屋里去的时候出门,背着高速相机,在昏天黑地中奔走于旷野;他必须忘却自身的危险,专注地寻找、等待,捕捉那惊心动魄、壮丽夺目的瞬间。他的作品获得巨大成功。人们惊叹:他的目光竟比闪电还快。
有位女人被他与他的闪电作品所吸引,她曾无畏地做他的助手。他们曾一同在龙卷风袭来之时死里逃生,他们曾彼此深深相爱,可是他俩终因种种原因分了手。他们都为此而痛不欲生。
一个捕捉闪电的高手却没能捕捉住将要到手的幸福,他只说——幸福在人身边逗留的时间,比闪电更短暂。
一个为了爱可以冒生命危险的女人终于没能把握住爱,她只能说——连闪电都可以定格,爱却不能。

第73篇、红布条儿
她来的时候,他在擦他的小号。她看了他一眼,就去连长那里报到去了。
她的到来,对这帮男性公民们来说无疑是头号新闻。几个被硝烟熏得像黑猴般的战士像看外星人一样目送着她从坑道这头儿走向另一头儿;坐在一起打瞌睡的人都站了起来,几个人还因为神情专注而被手里燃着的纸烟烧了手,样子很是好笑。
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也没有人打听她的名字。大家只知道,她是上边派来的卫生员。她的头上扎了根红红的布条儿。时间一长,大家便叫她红布条儿。
很多人找红布条儿说话。
红布条儿偏偏爱和他说话。
很多人都不明白,她怎么那么喜欢和他说话?他们的疑惑不无道理,因为———他是个哑巴。
很多人不屑:“哑巴嘛,除了吹吹号,还能干什么?”
那是一场恶仗。敌人的飞机下冰雹一般把一枚枚子弹嚎叫着扫过掩体。不断有请缨炸碉堡的战士冲上去,又倒下去。
掩体里,连长和他都负了重伤。她是卫生员,她知道他和连长都需要马上输血。然而现实往往令人遗憾:她手上只有一瓶血浆和一枚输血针头了。连长已经深度昏迷,他仍然清醒。
她拿针头的手有些颤抖。然而最终,在他和连长之间,她没有选择他。
他看着她把那枚针头插进了连长的身体。看着血一滴滴流入连长体内,她捋了捋头发,怯怯地看了他一眼。
他挤出一丝笑,虽然勉强,但很平静。
他艰难地抬起手,比划了几下,她明白了,她把头上那根红布条儿解下来递给他。他费力地把它塞进了内衣口袋。
他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她知道属于他的时间不多了。然而就在此时,他竟然拿起炸药包艰难地爬出了掩体。
她突然明白了。她也爬了出来。
他们两人艰难地爬向了敌人的碉堡。后来一齐用力把炸药包顶在了碉堡口,再后来就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炸响……
有人看到,一根红红的布条儿,从半空中袅袅地飘落下来……
残阳如血。负责清理战场的战士把一把小号和那根红红的布条儿交给了连长:“报告,除了这些,其他什么都没找到。”
上边来了人,来人轻轻告诉连长:据我们了解,他们是一对夫妻。 连长雕塑般地站住了。
有人悄悄告诉连长说,连长我们走吧。
连长未置可否,有人看到,连长把那红红的布条儿紧紧系在小号上,紧紧地……
第74篇、爱看得见,爱不是风

早晨7点零8分,美佳睁开眼,懒懒地抬头看床头的美丽通电脑语音钟。天!昨天玩得太疯太开心太晚,睡觉前定时只定了时和分,忘了定日,电子公鸡不肯打鸣唤她起床。吴宇要赶8点30分的飞机去广州,说好7点40分机场见,她要把从信息网上获取的有关资料给他,送他上飞机。
美佳从床上跃起,手忙脚乱地刷牙洗脸上妆,她绝对不允许自己素面朝天见吴宇。同吴宇走在一起的美佳要美丽要光彩照人,回头率80%以上。因为吴宇喜欢。终于红色夏利左拐右绕到了机场。付完钱下车,美佳看见不能再等下去的吴宇毅然决然地追老板走进机场。
“吴宇!”美佳不顾一切地大喊.不见吴宇回身,心中一急,整个的人作鸟飞了过去……
刺耳的汽车急刹车声,夹杂着行人的惊叫。
世界从美佳的眼睛里消失,刚刚买来的勿忘我撒落在柏油大道上,被车轮碾碎。
二
腰间BP机响,显示出陌生的电话号码。许文按号码拨通电话,问:“谁呼我?”
“是我,吴宇。”话筒里传来吴宇焦急却处惊不乱的声音:“美佳被车撞了,在医院,我得马上坐飞机去广州,拜托你照看她一下,完事我立刻赶回来。”
许文感到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痛得他浑身抽搐。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出办公室。骑上摩托一路狂奔到医院。
许文比吴宇先认识美佳。他永远都会记得在一个下毛毛雨的日子里,大学二年级的他结识了这位带给他生活激情的美丽女孩。
床上被纱布五花大绑毫无生气的病人是美佳么?
泪顿时浮上了许文的眼。
美佳在这个城市没有亲属,只有吴宇。她奔吴宇而来,远离父母千里之外。
美佳向许文介绍吴宇,许文看美佳看吴宇的眼神,初春的柳叶变作含苞欲放的玫瑰。许文知道自己完了,这才始知美佳信任他对他好.是认他为好朋友好兄长。
“这一刻我整整等了一千年。”美佳兴奋地告诉许文。
“是吗?”许文告诉美佳,“有人整整等了一万年。”
吴宇在大学风头最健,入校第一天,他公开宣称他的功课是最棒的,没谁盖过他。他迎着众多女生亮热的目光,目不斜视地向美佳走来,把一腔爱慕与热恋独独给了美佳。
三
一夜下来,许文脸色青灰,眼窝和双颊明显塌陷,嘴唇干白,嘴角燎起水泡。他一直注视着美佳,紧握住美佳的手,掌心贴着掌心,就这样坐着一动不动。
清晨的太阳光穿窗越慢,深情地唤醒许文。许文想站起来活动一下僵硬的身体,却发现自己原本握着美佳的手,竟然被美佳紧紧握住,他踉跄着扑向床前按急救铃,招来医生护士。
“她的手,她的手,我的手。”许文激动得语无伦次。
“她有意识了。”医生看见自己的病人生命复苏,露出欣慰的表情。“到底年轻。看样子过一会儿就会苏醒。”
许文忽然害怕起来,害怕美佳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他许文而不是吴宇。许文不希望美佳伤心。
美佳终于醒过来了。
她用微小的力气使劲撑开沉重的眼皮,世界重新回到她的眼睛。她茫然盯着许文憔悴夹杂着欣喜的脸十几秒,终于认出这占她三分之二视觉画面的脸。
许文见美佳的唇在动,忙俯下身子,耳朵靠近,听见美佳虚弱但却清晰的声音:“许文。”
“哎哎。”许文连忙答应,心头发热喉头发紧鼻子发酸,眼泪差点落下来。
好不容易控制住感情,许文安慰美佳:“医生说你没事的,很快会康复。”见美佳没反应,又说:“吴宇。” 虚弱不堪的美佳眼睛亮起来。
许文继续说:“吴宇马上就回来,托我照看你。”
美佳亮起来的眼睛现出欣慰:“这样最好,不要让吴宇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太难看。”
四
吴宇走近美佳,在美佳睡过去浑然不觉的时候。他是以最快速度办完事,赶最早一班飞机回来的。
一张畸形难看的紫茄子脸,上面切开两条缝当眼睛,鼻子脸蛋平起平坐,身体如同一堆废了的机器。
这是美佳。
现在的美佳。
吴宇感到直往外冒凉气,天地骤然变小,令他呼吸受阻,没有气力。
从前那个美貌智慧的美佳,那个充满灵气的脑袋瓜总能翻出精妙绝伦的主意为他事业添砖加瓦为他生活增光添彩的阳光美佳,在同汽车相撞的一刹那散尽风中。
吴宇从皮夹抽出一叠钱,放在美佳床头,推开门,抽身离去。
五
毒肿一天天见消,美佳的脸和身体开始脱皮。她有种毛毛虫的感觉,毛毛虫成为毛毛虫之前是蝴蝶。
医生告诉病皮脱尽的美佳:可以出院了。
许文接美佳出院。美佳不要许文搀扶,自己架着双拐走出医院。
毛毛虫破壳而出,重新成为五彩蝴蝶。
打开久违的宿舍门,熟悉又亲切。窗帘换成厚丝绒,是美佳喜欢的绿色,遮光,为了她白天休息静养。
美佳忽然发现许文的肩很宽很结实,干净明亮的单身小屋有了从来没有过的温暖温馨,因为他的存在。
美佳看着窗帘对许文,说:“你真心细,来世你不嫌弃我给你做太太?”
许文笑道:“人生没有来世。就是有来世我认你是谁?南极的企鹅还是北极的冰熊?”
美佳认真地说:“如果来世你是人我是动物,你看见一只黑白相间的猫,就是我,别忘了带我回家。”
两人大笑。
许文要美佳休息,他来动手。美佳要许文坐下看电视,自己亲自下厨。腿伤不耽误手忙,不一会儿就喊许文往桌上端茶。
两人坐好,美佳举杯:“敬你一杯,感谢你,发自内心的。”
许文也举起了杯,刚要说什么,礼貌的敲门声响起,三声两遍。
许文起身开门,门口站着一位陌生小姐。“你找谁?”他问。
“方美佳小姐住这儿吗?”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小姐又说:“有位叫吴宇的先生从北京打来长途,委托我们鲜花店送花给方小姐,恭贺方小姐康复出院。”
美佳接过蓝色勿忘我,用唇用额用眼用脸用整个整个的心轻轻抚摸,泪珠儿串串洒落花间。
六
起风了。
风看不见,风是存在着的实实在在的感觉,如同爱。
很熟悉很熟悉的脚步,很熟悉很熟悉的敲门声,但不是你最最心盼的。
她明白吴宇,这个世界上她最明白他。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要干什么,甚至他刚有感觉正要想还没有动就被你点出。
那次同学聚会,为生活举杯共饮,每人说一句。有的说生活是垃圾,有的说生活是一天天过日子,还有的说生活是竞技场游乐园什么
的。许文说生活就是干事。轮到吴宇了,所有的目光都在他的脸上,都想听他有什么高见。吴宇神情漠然,说生活是赌城拉斯维加斯,每个进入者都是赌徒。
是的,他在观望,看她是否物有所值,值得他下注和交换。
最初你曾欣赏他的精明,现在你却感觉到了残酷。
爱是快乐,如果不快乐就分手,真的没有什么。只是只是她的内心多么多么渴望他能来看她,问一声“你好吗”。 她得不到。他害怕被粘住不能脱身。
她的脸相当憔悴,内心更憔悴,为吴宇。桌子上躺着一束勿忘我,一夜失水,不再鲜艳。许文找来花瓶装满水,把勿忘我插进去。
美佳一脸认真:“吴宇忙,要不,天天会来看我的。”
“那是。他现在不知怎么挂念你呢。勿忘我代表他的心。”
美佳想做个笑的表情,眼泪却滚滚倾出,止都止不住。
“其实没什么,我只是有点忧郁,有点冷,有点想家,想我爸爸妈妈。”美佳哽咽着,断断续续地抽泣。“其实我不是那种拒绝长大的女孩子,非要人照顾,要人关心。要人哄,我不是的。”
许文感觉到了心痛,为美佳。
“看看谁来了?”许文打开门,“请进,轮椅先生。”他把轮椅推进屋,“轮椅先生愿为美佳小姐效劳。”说着做了个芭蕾舞谢幕的动作。
美佳破涕为笑,问:“哪来的?”
“跟亲戚借的。”
“有亲戚真好。”
美佳的眼泪又要往外流。
“你就权当我是你亲戚。”
美佳感动,把手伸给许文:“谢谢。”
许文扶着美佳坐上轮椅,“走,看太阳兜风去。”
“我不要这个样子。”美佳羞涩地笑了一下,“给我十分钟。”
许文点上一支烟,静静看美佳打开小巧精美的瓶瓶罐罐,红红粉粉白白黑黑,细致地往脸上涂涂抹抹。
上妆时的女人最是温婉妩媚。
许文推着美佳来到户外,暖暖的阳光洒一身,感觉好极了。
“坐好了。”许文推着车跑了起来,有风扑面而来,美佳张开手,感觉风在指间嬉戏,温馨的快乐从心底升起,全身通透。
七
美佳康复了。
真正意义上的康复。
美佳已上班工作,姿容姣好依然,添了份成熟后的优雅从容,有氧健身锻炼后的身材苗条健美,举手投足透着职业女性的独立自主与自信。
吴宇清楚现在自己该做什么,他打电话给鲜花店,订购一束最好的红玫瑰,请礼仪小姐送给美佳。
他知道美佳会来找他。美佳最明白他。美佳说过,成功的男人最感性最具魅力。他已升任总经理助理,这才是开始。现在他们又是最般配的一对。
许文接到美佳的电话,请他吃饭。许文知道这是最后的晚餐,感谢他为她所做的一切。他爱她,从他第一眼看她快乐阳光的笑,甚至她爱上了别人做了人家的恋人,他仍不能改变自己的爱。在这个充满机会的世界里,他相信自己在哪儿都能够立世创业,他选择了她所选择的城市。
许文如约敲开了美佳的门。
美佳一身盛装接他,艳光四射。许文感觉到了却不能够去想。因为那永远是梦。
“提前10分钟。”美佳嫣然一笑。
“看看能为你做些什么。”许文说。
美佳让开身子,一桌美味佳肴香气扑鼻,全是许文爱吃的。
许文心中感动,有想哭的感觉。“谢谢,我又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美佳变出一束鲜艳玫瑰。一朵白,一朵黄,一朵红。
“送给你。”
“什么意思?”幸福来得太急太快,许文不敢相信。
“白的代表纯洁,黄的代表幸福,红的代表爱情。”
许多次许多次,梦境里才有的。
“假的?”他问美佳。
美佳脉脉含情,告诉许文:“真的,爱你。” “再说一遍。”许文要确认,绝对的确认。
“真的,非常爱你!”美佳重复着。
许文捧过玫瑰,芬芳醉人,“干吗不早告诉我?”
“一定要在我身心完全康复之后,否则对你不公平。”
两只手握在一起,十指交织,掌心贴着掌心。
满屋和煦阳光。
吴宇接到美佳电话,祝贺他高升。
“真诚地为你祈祷祝福,我和许文。”
吴宇沉默,感到自己是古埃及国王,在满是黄金玉翠金字塔里。揪心般孤独。
第75篇、爱情的礼物
男才女貌,似乎是一种经典。但漂亮的素苹,其学历反而比丈夫高,当时,她第一次把男友带回家时,竟把自己母亲吓得倒退两步。在家人的反对声中,素苹义无反顾地跟了他,并历经贫穷、政治迫害,等到春暖花又开时,她已人老珠黄。
结婚20年的纪念日当天,正好是洋人的情人节,我为他们一家人照相,素苹女儿问她爸爸:“你想送什么礼物给妈妈?”
素苹丈夫一脸正经地说:“我跟你老妈站在一起时,她便可以享受别人的赞美,说她年轻,有气质说得她心花怒放。这是因为老爸的丑突出了她的美。所以,我这堆牛粪供奉了这朵鲜花,让她在平凡的生活中可以常听到人们的赞叹。那么‘我’这个礼物就很珍贵了,一生都送给她……”
素苹的女儿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而索苹则幸福得双眼潮湿。她告诉我,10年前的一个清冷月夜,是她的生日,当时,家里穷得连盐都买不起,更不用说送什么鲜花巧克力了。那夜,她丈夫背着她在天桥上来回走了近半个钟头,上上下下,穷开心。因为没钱,她男人便挖空心思背着妻子,为了让她高兴,为了让月色更美好。
这种浪漫,刻骨铭心。丈夫一直是个有骨气有情义的难看的穷人,他让心爱的女人做了一辈子的幸福皇后。因为爱,他成为素苹愿意一辈子收藏的礼物。

第76篇、喜帖上的两人名字

高三那年,眼看高考无望。我决定去当兵。
女友百般规劝,希望我能和她一起参加高考,可主意已定,我就像一头犟牛一样不可阻挡。去新疆服役,要坐车离开的那一刻,不知怎么的,看着站台上哭肿了眼的女友,眼皮直跳个不停,车在风中前行,一刹那间感觉前途一片茫然。
因为服役后只有寥寥无几的几次假,我只有不断地写信给女友,告诉她我的近况,我是多么多么地思念她,同时也安慰自己。这里最大的好处是没有空气污染,夜空的星斗特别大,只可惜甜言蜜语无从说起。
我没有一天不写信给她,甚至一天写两封也是常有的事。
为了爱,老粗也能变诗人。
那一幕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在车站打了电话约了女友,说我就要回来了,听到她的声音,有种陌生的亲切,我们相约在咖啡馆碰头,她依然美丽如昔。
自由的空气果然不一样,没有太多的话,我的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当她从皮包里拿出一张喜帖,我想我知道结果了。
我没有立即起身离去,因为那会显得我没有风度,虽然内心很不平静,我仍希望听到是哪位欠扁的仁兄趁火打劫。
她终于开口了:“我数过,你一共寄了九百九十封信给我,我想这样就够了。在漫长的等待下,你从来不在我身边,三年来也没有照顾过我,九百九十封信也不能代表任何意义……”
我听到这里时,竟然不争气地掉下眼泪。
可是她并不饶过我,继续说:“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我知道这样做很过分,对你来说不公平,但我还是想征求你的同意……”
我很想求她,不要再说了。
还没来得及开口,喜帖已递到眼前,而上面写着:
我俩的名字。
第77篇、穿过我的黑发你的手

小小的街道。青石板铺就的路。初冬的小镇,阳光长了细绒毛,淡淡地,飘在空中。落在人家的房屋顶上。
街两边,是那种人得水墨画的房,青砖黛瓦,木板门。早上一扇门一扇门移开来,晚上一扇门一扇门插上去。这是古镇,有六七百年的历史呢。里面的居民,骨子里,都透着古。他们开片小店,做着小生意。门前一把旧藤椅,常有老妇人或是老先生在上面躺着,夏纳凉,冬取阳。他们看街景,一年四季地看。街景有什么可看的呢?无非是看路过的人。东家的故事,西家的故事,他们知道得很多。日子悠闲。
那个初冬,我披着一身阳光的细绒毛,怀里抱着几册课本,走在青石板上。16岁。我在镇上中学念高中。我穿棉布的衣,棉布的鞋,头发扎成一束马尾巴。我看见陌生人会脸红。喜欢坐在教室窗前发呆。喜欢看窗外树上的鸟。我交了一些笔友,在遥远的他方。我们常有书信往来,谈一些所谓的人生理想。其实,那个时候,我哪里懂得什么人生理想,我的理想,乱七八糟。我甚至想过,不读书了,去跟镇上一瘸腿女人后面学裁缝。
做剃头匠的父亲责骂我,没出息!他扫起地上一圈一圈的黑发,把它们装进角落里的麻袋里,说,以后考不上大学,你就只能干这个。他的生意,总是做得不成不谈。常对我们说的是,养活你们容易吗?
我埋下头来读书。心里有莫名的忧伤。我给远方的笔友写信,给他们描绘古老的镇。窗外总是开着一些紫薇花,永远的一树粉红,或一树浅白。我说我期盼着到远方去。笔友回信,对我所在的古镇,充满向往。这让我感到没劲,有不被理解的怅惘。
我在这样的怅惘里,走过那条每天必走三个来回的街道。午后。小街静静的,只有阳光飞落的声音,轻得像叹息。我是在偶然间一抬头,望见彭成飞的。那时,他正站在一家店门前,对着对街的房屋顶看。细长的眉毛,细长的个子,白色的风农。他的肩上。落满了阳光的细绒毛。他的身边,有两个工人模样的人,正在拆卸门板。他的目光,是突然收回的,突然落在我的身上,只淡淡扫了一眼。仿若蜻蜓的翅,掠过水面,复又飞七半空去了。可我的心里,却涟漪暗起。我的脸红了,像被人偷窥了秘密似的,我匆匆越过他身边,逃也似地走远。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郊外,开满蒲公英。阳光浅淡,一朵一朵盛开在空中,像开好的蒲公英。彭成飞站在一片蒲公英的花从中,冲我笑,叫着我的小名:小蕊,小蕊。
我花苞苞一样的心,在那个初冬,幽幽地,一点一点绽开。
这个外省来的膏年,仿佛从天而降
小镇终日无新闻。所以。一点的小事,都可能成为新闻。
何况是关于彭成飞的呢?这个外省来的青年,仿佛从天而降。他整口一袭白衣的打扮;他细长的眉毛;他像糯米一样的口音;他大刀阔斧改装了他姑姑的老房子,把它装修得像个水晶球……这一切,无不成了小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的父亲,阴沉着一张脸。坐在理发店里。自从彭成飞到来后,他理发店的生意,越发地凋落下来。来理发的。只剩下一些老主顾,年轻一代的,都被彭成飞吸引去了。彭成飞在小镇上开了首家发廊,彩色的字打出的广告语,牵人魂魄——美丽,从头开始。
小镇上的女孩。开始蝶恋花似的,往彭成飞那儿飞,她们恨不得一天一个发型。她们兴奋地讨论着彭成飞的种种,艺校毕业的呢,声音多绵软啊,眼睛多好看啊,手指抚在发上,多温柔啊……更让她们兴奋的是,他还不曾谈对象。有女孩开始为他失眠。
我每天。都从彭成飞的发廊门口过。我用七步走过去,再用七步走过来,七步的距离,我走过他门前。
彭成飞在忙碌,他微侧着脸。细长的眉毛。飞着,脸上在笑。他给顾客做头发。十指修长。洁净得很好看。他的姑姑一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偶尔在店里坐。他就一边帮客人做头发。一边跟她说话。他的声音,听上去,真软,软得让人想伸手握住。
有时。店里面会传出音乐声。流水一样地流出来。一段时期,他喜欢放萨克斯的《回家》,千转万迥。我听得每个音符都会哼了,彭成飞对我。却还是陌生着。他不知道。他的门前,每日里走着一个女孩。那个女孩花苞苞一样的心,虔诚地朝向他,一点一点,幽幽绽放。
我从没踏进彭成飞的发廊一步。16岁的这个初冬,我开始学会伪装,每次路过他门口。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走着自己的路。一步,一步,一直走完。我脑后的马尾巴,一蹦一跳。
我要穿着小红靴,从白雪地里,走向他
同桌阿水,拨弄着一头细碎的黄发,问我她理什么样的发型才好看时,季节已到深冬了。
我陪着阿水去理发。我知道阿水,其实是想去看彭成飞。
彭成飞看看阿水,看看我,问,你们两个都理发吗?
阿水拼命点头,复又摇头。她慌张得全晕了头了。眼睛只顾盯着彭成飞看,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脸红红地说,我不理发。她理。
彭成飞细细的眉毛向上飞起来,他笑了。他问,你们还是学生吧?又对着我看,说,你的头发发质很好,如果理个碎发,会很好看的。
阿水扯我的衣襟,那么,小蕊,你也理吧?
我回。不。彭成飞就又笑了,他让阿水坐到理发椅上,他修长的指,轻轻抚过她的发。阿水仰了头问。我理什么发型好看呢?彭成飞说,你放心,我会让你满意的。阿水听了,就很乖巧地笑。
彭成飞一边帮阿水理发,一边跟阿水聊天。阿水竹筒倒豆子似的。恨不得把所有的都告诉彭成飞。她说她16岁了,过了年就17岁了。她说她和我同桌,读高一。她说她叫林阿水,我叫秦蕊。阿水说到我的名字时,彭成飞抬头看了我一眼。冲我笑了一下,说,很好听的名字啊。又聊到功课念得怎么样。阿水不好意思地说。我们都念得一般般啦。彭成飞哦了声,说。要好好念书呀。争取考个好大学呀。
我转过脸去,看墙上的画。画只一幅,白雪的大地上,一个穿红靴的女子。披一头浓密的黑发,黑发瀑布一样地倾泻。白与红与黑。色彩对比强烈,美得惊心动魄。
阿水的发理好了。可爱的童花头。相貌平平的阿水,看上去,漂亮极了。彭成飞看着镜子里的阿水,问阿水,满意吗?阿水迭声答,满意满意。
回去的路上。阿水兴奋得呱呱呱,每句话里,蹦出的都是彭成飞。我听得漫不经心。我想的是,我要留长发,我要攒钱买一双小红靴。我要穿着小红靴,从白雪地里,走向他。
穿过我的黑发你的手
一年的时间。我的发,已长至腰部。黑而亮。瀑布般的。
父亲看不惯我的长头发。他的剃刀,几次要落到我的发上,都被我拼死护住。
我把长发。细心地辫成两条小辫子。我只想,为一个人抖落。我还穿棉布的衣。棉布的鞋,走在窄窄的街道上,走过彭成飞的发廊前。一步,一步,走过去七步,走过来,依然七步。七步的距离里。我装作若无其事,心却渴 盼得憔悴,我多想他能朝外望一眼,望见走过他门前的那个女孩,花苞苞一样的心,虔诚地朝着他,幽幽地。一点一点绽放。然他一次也没有看过我,哪怕蜻蜓点水式的也没有。
这期间。我又陪阿水去过两次彭成飞的发廊。彭成飞每次都陌生地看着我们,笑问,你们两个都理发吗?
阿水叫,我是阿水啊,上次到你这儿来理过发的。
彭成飞就低了头想,嘴里疑惑。阿水?
阿水又拖过我去。这是秦蕊啊。上次也是我们两个一起来的。
彭成飞哦一声,扫我一眼,笑,你这名字很好听。
我脸红了,掉头去看墙上画。那幅画还在,穿小红靴的女人,站在雪地里,一头的黑发如瀑。
理完发出来,阿水表现得很伤心,阿水说,人家一点也记不住咱们。
那个冬天奇冷。却不下雪。
寒假很快到来。雪终于在小镇上空飘得像模像样了,只一盏茶的工夫,外面的世界,已一片银白。我拿出新买的小红靴,穿上。正在炉上煮萝卜汤的母亲,抬头看我一眼。说,不是要留着过年穿的吗?我撒谎,张老师约我去她家呢。我说的张老师,母亲知道,就住在小镇上。母亲没再说什么,我很顺利地出了门。
我出门的第一件事,就是解散了我的两条小辫子,我的黑发,如瀑地披下来。我走在雪地里,脚上的小红靴,像两朵开放的花。有路人说,这姑娘的红靴子,多漂亮啊。我笑,心里说,这可是我积攒了一年多的零花钱买的呢。
我一步一步,走向彭成飞。像雪地里的一只红狐。
我远远看到的却是,彭成飞和一个眉眼盈盈的女孩子,正在发廊门前堆雪人。
我还是,走了过去,径直走到彭成飞跟前,我说,我要理发。
彭成飞讶异地看着我。说。好。他转身关照那个女孩,新雅,等我一下。我一会就好的。女孩子点头。冲我笑,说,这么长的头发,怎么舍得剪掉?
彭成飞这才注意地看了看我,犹豫地站住问,这么长的头发,你舍得剪掉吗?
我坐到理发椅上,我说,给我理个碎发吧。彭成飞说,好。他修长的指,终于落到我的发上面,指尖微凉,穿过我黑黑的发。
我的发,一绺一绺,委身地上。我听见彭成飞在笑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答,秦蕊。
属于我的如花年华,才刚刚开始
新年过后,我18岁了,我开始用功读书。父亲喜得不住唠叨,小蕊,你如果考上大学,家里就是砸锅卖铁,也让你去念。父亲的理发生意,越发的萧条了。他不得不做点其它生意,摆小摊儿,卖臭豆腐。
彭成飞依然是小镇的一道风景,他恋爱了,他快结婚了。他的姑姑无儿无女,祖上的家产。悉数给了他。
我每天还从彭成飞门前过,七步走过来,七步走过去。我的心,疼着。却坚韧着。我要做优秀的女孩。优秀得让彭成飞某一天会后悔。后悔他当初错失了我。
我如愿地考上了大学。
这个时候,彭成飞却宣布结婚。发廊门口,挂上了大红的灯笼,贴着大红的喜字。
小镇上的紫薇树,又开一树一树的花。开得密密匝匝。数不清的疼痛的心事。我整天歪在家里的旧沙发上看书,父亲都看不下去了,父亲说,小蕊,你咋不出去找同学玩玩?我答。我喜欢呆家里。
我离开小镇,是在九月的一个清晨,彭成飞发廊的门,还未开。我轻轻走过他门前,我的身后,是帮我拖着行李的父亲。父亲说。小蕊,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呀,陌生人跟你说话,你不要搭腔。
我回头。拥抱了父亲。
小镇渐渐地,落在我的身后。彭成飞渐渐地,离我远了。
大学里,我快忘了彭成飞时,突然于一群男生中,听到一口糯米腔,我的心,很疼地跳了一下,我想起说一口糯米腔的彭成飞。宿舍的灯下,我给他写了生平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信。我说,彭成飞,我曾虔诚地喜欢过你。你的手,曾穿过我长长的黑发。
我没有署名,也没有落地址。那是我青涩年代的一个秘密,它抵达了它该抵达的地方。我突然轻松起来,我笑着答应了一个男孩的约会。属于我的如花年华,才刚刚开始。
第78篇、羊倌的故事
有一次,羊倌赶着羊群进入树林的一处草场放牧。羊群在吃草的时候,他发现草场边上有一堆火,一条蛇在火里扭动。羊群见状惊恐万分,四下逃散。火在熊熊燃烧,蛇在烈火中挣扎,用尾巴拍打火焰,仍然无法将火扑灭。
羊倌走过去,把蛇从火中拽出来,这时,蛇开口对羊倌说:
“喂,羊倌,你把我从人里救出来,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羊倌发现蛇会说话,着实吓一跳。
“我干吗要你感谢呢?再说你也没有东西可给我呀!”
“可我还是要向你表示点谢意,让你高兴高兴,”蛇说。“如果你想学所有动物的语言,我全教会你,不过有个条件,你不能泄露出去,不然你会当场死去。”
于是,羊倌发誓要遵守诺言,不告诉任何人。
“那好,羊倌,你去照看你的羊群吧。你这就会听懂所有动物的语言,连鸟类的语言也能听懂。只要你守口如瓶,你就会获得智慧,但是,一旦你泄露了秘密,你的未日就要来临。”
这时,羊群已经离开树林。羊倌在林子里到处寻找羊群,来到一棵有空洞的树前,看见两只喜鹊栖息在干枯的树杈上,唧唧喳喳在叫唤:
“我们拿走钱库里所有的钱,放进树洞里。还有一些放不进去。剩下的藏在哪里好呢?”
羊倌偷听完这番话,朝面前的树仔细瞧了一眼。
“唔,那条蛇的确帮了我大忙,这树洞里果然塞满了钱。”
这时候,他的羊群迷路了,走进另一块草地。草地有篱笆围着,羊群便从大门挤进去。他的两只狗,一只毛发蓬松的匈牙利黑牧羊狗和一只大牧羊狗一直同羊群呆在一起。羊倌来到篱笆墙前,从篱笆缝隙往里瞧,看见有一只大狼正靠近羊群。狼朝黑牧羊狗走去,说:
“让我吃一只羊吧,我饿得很。”
“我才不在乎哩,你只管吃吧;不过,你得问问躺在篱笆墙下的那只大牧羊狗;要是它不反对,我也没意见,”黑牧羊狗回答。
狼的要求和狗的回答羊倌全听得清清楚楚。
“你这坏蛋,等我抓住你,看我怎样教训你!”他在暗暗自语。
这时,狼朝大牧羊狗走去。
“给我一只羊吧,我饿得很。我已经问过黑牧羊狗,它叫我找你,说你准会给我一只。”
“你走近些,我给你一只,”大牧羊狗说。
说完,大牧羊狗纵身跃起,扑向大狼,可是狼设法转身逃了。羊倌跟着羊群进去,叫黑牧羊狗过来,结结实实揍了它一顿。他把黑牧羊狗打够了,朝大牧羊狗走去,想拍拍它,以示奖励。然而大牧羊狗以为该轮到自己挨打了,吓得撒腿就跑。于是羊倌只好自己照看羊群。
傍晚时分,羊倌赶着羊群往家走,他的老父亲和两头健壮的毛驴正在门口等他。他对父亲说:
“把这两头毛驴套在大车上,父亲,用柳席把车子前后两头堵住,再放两把斧子上去!”
“你要干吗,儿子?家里柴火够烧的,不用去打柴了。”
“你就照我说的办吧,父亲,咱们进林子去。”

老汉照着儿子说的去办,把毛驴套在大车上,又在车上放上两把斧子。
“如果你非要去不可,咱们这就走吧。”
羊倌关上牲口棚,父子俩一起赶着大车进树林。当他们来到有空洞的树跟前时,儿子说:
“把大车调过来,卸下毛驴。咱们来砍倒这棵树。”
“哎,儿子,你要这大树干什么呀?这树太大,拖不回去的。”
“照我说的干,咱们这就动手砍吧。”
老汉见了大树就发怵,而且为要砍那么多木材犯嘀咕,可是儿子已经挽起袖子,从两旁砍大树干。当斧子砍到够深时,树就倒了,一大堆钱跟着滚出来。老汉见到那么多钱,不由得惊呆了,儿子却对他说:
“往后咱们有好日子过了,赶快往车里装吧。”
回到家,等他们把金银财宝全部藏进柜子里时,已经是半夜了。羊倌的妻子好奇得按奈不住了,非要知道这些财宝是从哪里弄来的不可。可是羊倌只说:
“别问是从哪儿弄来的啦,重要的是咱们拥有金银财宝。”
妻子还是不肯罢休,一个劲地缠着盘问,直到丈夫告诉她说是从林子里一棵树的树洞里弄来的为止。
“你怎么知道钱藏在那里头呢?”
“这事我不能告诉你,要是我说了,我会当场死去的。”
“别犯傻了,你不会死的。你还是告诉我吧!不会要你命的。”
“我真的会死的。”
“死就死呗!”妻子在嘟哝,但不敢大声说。
第二天,她又问个不停,非要丈夫告诉她怎么找到钱的。
“我压根不会告诉你。”
“告诉我吧,试试嘛,你会发现你不会死的!”
“好吧,既然我的性命对你那么不重要,我倒不如死了的好。给我铺好临终时睡的床,再给我准备最后一顿晚餐,吃完饭,我就躺在冰冷的床上,然后告诉你。”
经他这么一说,妻子更想知道了,她甚至不愿意再多等一个晚上,因为她以为他是图财害命后得来的钱哩。临死前睡的床铺好后,羊倌穿上最好的衣服。
消息马上传开,说羊倌快死了。羊倌索性把门敞开,让乡亲们进来守着他死,看他是怎样死去的。他屋子里聚集着一大帮人。羊倌鼓足勇气,躺在临死前睡的床上。那只大牧羊狗也躺在床底下,要是主人死了,它也要跟着去死。
这就是羊倌躺在床上时说的话:
“婆娘,喂我的好狗一片面包,因为它很伤心地看着我死,而且还要随着我死去。”
妻子切了一大块面包,但是狗只伸出两个爪子,把嘴贴在爪子上,忧伤地望着面包。一只公鸡从开着的窗户一眼瞧见面包,便跑了进来,一口啄了就走,嘴里还咯咯咯地叫唤了一阵子:
“来呀,你们快来呀,这儿有好吃的呀!”
狗嗥叫着说:
“把面包放下,那不是给你准备的,是给我的。眼看着主人就要死了,你怎么那么没良心还要来抢吃的呢!我一口都咽不下,可你不但一点儿也不难过,还有心思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我那份食物。”
“我犯得着难过吗?你们俩都该死,你和你的主人。”
躺在床上的羊倌把公鸡说的听得真真切切。他几乎要跳起来把公鸡宰了,不过他想还是忍一忍,看看它们还会说些什么。
公鸡说:
“你主人是个没用的傻瓜,你同你主人一样缺心眼。瞧,我有七八十个老婆,我还能把它们拨弄得服服贴贴,他才一个老婆,却治不了她。让你和你主人见鬼去吧。我才不会为他浪费一滴眼泪哩。”
狗顿时感到轻松愉快,因为它开始明白公鸡是对的。听了这席话,羊倌再也忍受不了啦,从床上一骨碌爬过来,说:
“婆娘,跟我到柜子那边去,我把怎样找到金银财主的经过告诉你。”
他从钩上取下一根长长的绳索,拧成双股,准备用来抽打妻子。他对她说:
“喂,把手放在背后!”
她问:
“我干吗要把手放在背后?”
“因为,”他回答,“这是告诉你怎样找到钱财的最好办法。”
那女人把手放在背后,羊倌便把她的两个大拇指用铁丝捆紧。
“我这就告诉你我是怎样找到钱的!”
说完,他捡起绳索,当场把她抽得吱哇乱叫:
“哎哟哟,哎哟哟,你要打死我啦!”
他用绳索把她从头抽到脚。等他把她抽打得遍体鳞伤,才问她:
“喂,还要我告诉你吗?”
“这就是你能告诉我的唯——种方法吗?那你就别再打我了吧,我再也不问你啦。”
“哦呵,我明白了,这着实是告诉你的最好方法。”
从此以后,那个女人再也不缠着要丈夫回答问题了。
第79篇、一把锁配一把钥匙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第80篇、好男人速成记:做到这点想不招女人爱都难
心理学家饶有兴趣地对数千名爱情阶段和刚结婚不久的女性做过调查,对“你最喜欢怎样的男性”的答案如下:

“他必须智慧过人。”许多女子认为这是最喜欢的男性的第一个标准。绝少女子会爱上一个智慧不如自己的男人。即大部分女子认定资质愚鲁的男性欠缺吸引力,即使那男子有财富及社会地位。
“他必须受过良好的教育”。这句话不是指男性一定要受过高深的教育,都一定是大学毕业生,但对文学、艺术、哲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
“他必须有进取精神”。大部分女性认为:男子必须在人生征途上永不停步,比别人踏前一步,不背着手跟在后头。
一般女子看不起的男子大抵是:说话笨拙,面无表情,粗暴蛮横,嗜好下流,缺乏道德观念。
已婚的女子对丈夫最讨厌的是什么?排行第一的要算坏脾气,比如:“他一碰上有什么不称心的事,拍桌子打板凳……他在外面受了什么闷气,总要拿回家里发。”其次讨厌的是对女性不讲平等:“他从未问过我喜欢哪一种事,只想到自己的利益,他要怎样做就怎样做,”对妻子掉以轻心:“他把我当做家中的一件家具,我讲的话不知他听进一半没有。”丈夫只懂得浪费金钱,自己享受,也大为使妻子不满。妻子有机会向女友吐苦水时必说:“他用在抽烟、饮茶、交际上的钱再多也不可惜,可是我多买一件衣服他就说太浪费。”
女性心中的男性美
什么是男性美?最好的解答方法是去问女性。一位清秀可爱的医学院毕业生说:“我的男朋友外表并不美,他曾自比为‘小丑’,脸上还有几颗麻子,但是他男子气十足,我觉得他挺美”。另一位刚刚从舞蹈学院芭蕾舞专业毕业的女生说:“拿破仑长得矮小,貌不惊人,但他很有男子气,我认为这就是男性美。”
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男性美”也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一家杂志发表了对312名各类职业女青年的调查结果,这里不妨摘引给大家。
对于男子气基本上可以归类如下:
(1)诚实、正直、不虚滑。
没有阿谀和小市民气,实事求是,肝胆相照。自信而又不自负,谦让而又不随从,不卑不亢,不整人害人,不搞小动作,光明磊落。
(2)有大将气派。
果断但不武断,沉着而不呆板,刚毅却不鲁莽,在艰险和威吓面前决不退缩,为真理敢于挺身而出、气量过人,不斤斤计较小事,不婆婆妈妈,大事认真,小事糊涂。
(3)博学多识,勇于进取,有强烈的事业心。
不人云亦云,有胆识,富于独创性,在事业上百折不挠,执着坚定,认准了目标,不干好决不罢手。知识丰富而不迂腐,失败之后有更大的激情。
(4)爱憎分明,驱邪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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