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木瓜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妻子洗了澡出来对我说:"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她。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她就当起了全职太太。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还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走就是三个星期。出差在外,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孩子功课怎么样。而我,总是悠闲笃定的,我知道,她会去照顾我父母,她会辅导儿子功课。事实上,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在别人眼里,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我们早就买了车,住进了位于西区的三室两厅。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但感情一直很好。
我太太以前是一个药剂师,有一点医学常识,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她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下来是皮肤癌。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那些日子,我陪她跑遍了沪上最有名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她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预言的,她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开始衰落。
在我的印象中,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我太太几乎没有生病的时候。可是现在,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厨房里没有了热气,卫生间的马桶,家具上都蒙了灰。以前明亮的温暖的,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几乎要不认识的地方。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用微波炉解冻、蒸饭,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冲一咖啡或者茶,煮一碗速食面、热一碗汤,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以前,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没有找到。
从她住院,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力多陪她。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家,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男人挣再多的钱,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一位熟人告诉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要三十多万元,治愈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我要活!(说到此,林生的眼泪掉下来了。)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她要活,我要她。我们要一起老,一起等儿子长大,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爷爷、奶奶".我下了决心陪她去广州。我去公司请事假的时候,我还听到有同事在轻声说:"如果是我,就省省了,30万哎,万一没治好,不是人财两空嘛。"
说这些话的人没有体会过亲人将要离去的悲哀,也不知道这一线生机带给我们的希望。当时我想,哪怕是60万,100万,把房子卖了把车卖了,只要她能够活,我也心甘情愿。
去广州之前,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中秋节的前夕,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人们说着笑着。我忽然觉得,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那么多年来,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贴贴的,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油多少钱一桶,我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常常一起笑一起哭,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偶尔,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我们回忆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是一部叫《最后的情感》的意大利电影,她还记得是索非亚・罗兰主演的。她告诉我,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但她不忍心回绝我,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现在说起来,只觉得伤感。结婚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
三个月里,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了后来,她跟我说:"我想回家。"就这样,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
回家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并且癌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整夜整夜地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吟,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代她痛。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我这才知道,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繁琐,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有多么忙碌。她还告诉我说,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糟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到哪家超市去买。去世的前三天,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那只已经用了好几年的洗衣机当时是我同她一起去买的,买来之后就一直是她在操作的。(林生说到此再一次泣不成声)
临终前几天,她一直说同我结婚,她很幸福,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日子。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虽然,因为这三个月,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损失了许多物质的东西,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幸好有了那三个月,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她去世的那天,很平静。我告诉儿子,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那时候,妈妈还是妈妈,爸爸还是爸爸,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每次路过人民公园,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我都忍不住要哭。用洗衣机的时候,按微波炉的时候,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加班回家晚了,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都想哭。她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她不在的时候,仿佛天塌了。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的男人在爱人去世之后大哭,我觉得是煽情的表演,现在我跟着他一起流泪。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我又想到她了。(www.limaogushi.com)记得有一次,单位里组织献血。正好轮到我,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反正我不上班。可以在家里休息。"我还笑她:"有病,让人家知道了不要笑死我。"我献完血回家,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心粥。我想到,她常常对儿子说:"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所以爸爸最重要。"其实,她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她,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快乐。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穴墓。我用红笔涂上:"爱妻"两个字的时候,心里特别难过。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也不曾对她说过"爱"这个词。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我的爱妻,如果,她能重新活过来,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爱"字,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为什么,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
我就想告诉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作者: 毕淑敏
女孩,你真的不怕死人吗?
我站在临终关怀医院晒满了白色被单的院落里,这样问一个美丽的小姑娘。
她穿着一件1994年年初最时髦的红色太空棉短大衣,裹在黑色健美裤里的双腿挺拔有力,脚蹬一双柿黄色皮短靴――整个身躯灵巧得像一只香獐。香獐是我想象中最灵动活泼的生物,我愿以它来命名这位年轻的志愿者。
我不怕,不怕这些就要死去的人。人要死的时候,都非常善良。和他们在一起,我觉得很温暖。女孩说。
北京的这所临终关怀医院,坐落在亚运村附近。在高楼大厦之间,有一套小小的院落,几十张病床,经年累月住得满满的。风烛残年的老人,把这里当作最后的驿站。他们得到周到的治疗和细心的照料,直到走进永恒的宇宙。院长告诉我,这里入院病人的平均住院时间是13.7天。
有一个小姑娘,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知道了有这样一所医院,她告诉了她的伙伴们。
刚进院门,她们就后悔了,甚至不敢迈进充满药味的病房。她们无法理解什么是死亡。
在护士的陪伴下,我战战兢兢地走进病房。穿柿黄靴子的小姑娘说。
一位老人一把抓住我的手,连连叫:杜鹃……杜鹃!
我刚要说我不是杜鹃,护士使了个眼色,我就闭紧了嘴。老人望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深沉的眷恋,嘴边荡出微笑。我和他对视着,恐惧渐渐散去,心里充满了从天而降的感动。
那一天,别的同学忙着擦玻璃、给病人喂饭,我几乎什么也没有做,只是被那位濒危的老人握着手。
他的手很瘦,可是很软,好像用旧的毛巾。
护士后来告诉我,老人的女儿远在美国,名叫杜鹃。电报发了一封又一封,女儿就是不回来。他的神志已经模糊,把我当成了杜鹃。
因为学校里的功课很紧,我们只能一周来一次临终关怀医院。我真的觉得我成了杜鹃,急切地盼望着下次志愿者活动的日子。
时间终于到了,我第一个跑进病房,再也不觉得害怕了。
推开房门,在老人躺过的病床上,他已经像烟一样地消失了,现在躺在那的是一位老奶奶了……
我明白了什么是死亡,它就是一个人永远地不在了。我们每个人都会老,我们每个人都会死。我希望在我死的时候,身边能有一个女孩,我能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真的,就是为了这个,因为我们都会有那一天。为了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不会太孤单,我现在就要付出,所以我要做一个志愿者,所以我不怕死亡……
听一个如此晶莹、如此年轻的女孩,在晴朗的天气里谈论死亡,有一种苍凉凄婉的美丽,盘旋于我们的头顶。
您的问题问完了吗?穿柿黄靴子的女孩很有礼貌地问我。
哦……完了。我说。我还有许多问题想问她,但看出她心不在焉。
那我就走了,我还要到病房里去给他们唱歌呢。
勾勾手指,来生的约定
女孩伸出五只手指,对男孩说:“让你牵一个!”男孩疑惑看了看女孩,然后用自己的小指牵起女孩的小指…`女孩问:“为什么你要牵这个?”男孩笑笑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想守护你一生!”女孩感动得咬着嘴唇,点点头……`
一转眼,5年过去了,女孩和男孩都大学毕业了,女孩长得很出众,男孩一般般……追女孩子的人很多,有比男孩帅的,有比男孩有钱的…女孩都笑着拒绝了,因为女孩记得他们的约定男孩家里不是很有钱,但是他对女孩很好,女孩一切的要求,他都会尽力去满足…`
转眼,女孩22岁生日快到了,男孩问女孩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女孩温柔的向男孩撒娇说:“我想要你亲手种的999朵玫瑰…`”男孩说:“宝贝,你真的好想要吗?”女孩点点头`男孩说:“对不起,宝贝…`”女孩笑笑说:“傻啦,我说说而已…`”其实女孩心里真的很希望能收到999朵玫瑰…``男孩偷偷记下了女孩的话,他在一片荒地上,播下了1000颗玫瑰种子,他希望,在来年女孩的生日,他能给她送上999朵玫瑰```男孩一有空就在荒地上种玫瑰,他希望能把这里变成一个玫瑰园,一个属于他和她的玫瑰园。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男孩还在忙着种玫瑰。`女孩始终是女孩,毕竟虚荣心比较强,她开始厌倦这种普普通通的生活了,而且她觉得男孩不在乎她,她开始寻找另一种她想要的刺激生活`有一个30多岁的有钱男人开始慢慢走进她的生活,送她法国的香水,带她去高级餐厅吃饭……她很享受这种生活。她觉得很满足…男孩还在忙着满足女孩的愿望,在种玫瑰以外的心思,男孩全部都放在女孩身上,他不会想到女孩已经和那个男人混得很熟了…``一如既往地给女孩买她最爱吃的豆腐花,给她买她最爱看的书…但是他不知道,女孩早就厌倦吃那豆腐花,爱上了西餐厅里的牛排`她不再爱看他给她买的漫画书,她爱享受高级影院里的大屏幕`
转眼,一年到了,女孩的生日也到了,男孩的荒地也成了玫瑰园,那天男孩很高兴地去接女孩下班,可是却看到女孩很幸福地挽着那个男人的手,男孩惊呆了,他慢慢转过身去…```忽然,一辆车从女孩迎面开来,女孩尖叫了一声,就倒下了,那个男人见了,吓得都自己跑了,男孩一见,立刻冲上去,抱起女孩就往医院跑…`一路,男孩一直祈祷着可是,一到了医院,男孩也倒下了,女孩抢救回来了。``可是男孩,原来,男孩有了末期肝癌…`男孩要求不要告诉女孩,女孩一直不知道,男孩醒来后,他跪在女孩床前,他用他冰冷的小指牵着女孩的小指,对女孩说:“你愿意来生再给我守护吗?”女孩点点头,泪已经流了出来男孩倒了下去…`他去了天堂……``
女孩来到男孩和她的玫瑰园`1000朵玫瑰出现在她眼前,她眼前一片影红…她看见男孩用玫瑰种着“勾勾小指,来生的约定”女孩哭晕了,她咬破了,小指,在玫瑰园的土地上,也写着“勾勾小指,来生的约定,亲爱的,我来了…```”不知怎么的,第二天她躺在玫瑰上,就没醒过来了…人们发现,从此那玫瑰没有枯萎过
作者: 唐成元
在永胜乡街道,有一个红光满面,双目炯炯有神,一脸幸福模样的中年人,经常坐在一个手推三轮车上,自己推着悠闲地行走。人们看到他,无不感叹地说,这个残疾人长得这样好,活得这样开心,多亏他娶了个好媳妇!
这个残疾人名叫刘仁贵,是新疆建设兵团农四师的职工,他人高马大,长得帅气。娶的媳妇叫彭世秀,个子高挑,身材匀称,长得俊秀,是街道企业的职工。岳父母是国家的正式职工,是一个条件不错的家庭。他们1965年6月结婚,人们都说是天生的一对,地配的一双,两情相悦,十分恩爱,婚后书信往来不断。
可不到不到一年,一个天大的不幸消息传来,刘仁贵因公负伤,胸二椎以下,全部失去知觉。传到身怀有孕的彭世秀耳朵里,像五雷轰顶,顿时心如刀绞,泪如雨下。之后她不断给丈夫写去了一封封安慰信,盼望着丈夫早日恢复健康。可一次次的消息,都让她大失所望,最后是丈夫转到了上海医院治疗。
刘仁贵在上海医学院治疗期间,彭世秀带着孩子前去探望,当她揭开被子,看到丈夫的双腿直直地不能动弹,两眼的泪水,禁不住地涌了出来。她怕剌痛丈夫的心,马上把头掉过去,强忍悲痛抹去了眼泪。
"世秀,我的双腿再也不能站起来,再也不能同你并肩走路了!"刘仁贵哽咽着说:你今年才二十三岁,我不能连累你------
"你千万不要这样想!"世秀打断了丈夫的话说:"别说我们已有了一个孩子,就是没有,我也要跟你就一辈子!"她发自内心向丈夫表示了决心。住了一段时间,刘仁贵担心她带着孩子不方便,逼她母子回到了家里。
刘仁贵在上海住了一年零两个月的医院,双腿仍无好转,他怀着痛苦的心情,又给彭世秀写了一封长信,反复说了他这辈子不能再给他的爱了,又提出了同她离婚的请求。她接到信以后,心中十分难过,有人劝她长痛不如短痛,趁机离婚算了。
可彭世秀心里想到,丈夫五、六岁就失去父母,哥哥在抗美援朝中牺牲,现在又因公残废,我不能再给他累遭创伤的心灵增加痛苦。她又给丈夫去信,表示铁心要跟他一辈子,海枯石烂不变心。
1970年,彭世秀到丈夫疗养的安徽医院,要求接他回家一起生活。领导怕他们日久搞不好关系,劝她还是不接回去为好。她再三向领导表示:"我世秀不是没有良心的人,要是对他有半点不好,天打五雷轰!"领导最终同意她把刘仁贵接回了家。
常言,事非经过不知难。从未照顾过残疾人的彭世秀,把丈夫接回家以后,对丈夫的照顾,比她想像的难得多。她每天都要给丈夫穿衣、洗脸、端茶、送饭,还要给他活动手脚,同时又要经佑孩子和上班工作,一天到晚忙得不不可开交,深更半夜还在做家务,她的身体渐渐消瘦了。
一些闲言闲语也经常传到她的耳里:"年纪青青的,守着一个死了没有埋的人,有啥意思!""跟着个没用的人守活寡,不知她图的啥子?"她的父母也为她十分忧虑,摊到这个残疾女婿,女儿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刘仁贵看到媳妇为自己劳累奔波,加上听到那些闲话言闲语,看到岳父岳母忧虑的眼神,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再次提出了离婚。可彭世秀坚定的回答: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离开你,就是死,我也和你死在一起!
彭仕秀把自己的爱全部倾注到了残疾丈夫的身上。为了解除丈夫的寂寞,她除了买一些书籍他看外,还先后买回象棋、朴克、让左邻右舍有空闲的人,陪他娱乐开心。她自己有空时,推着丈夫坐在三轮车上,到公路上慢慢行走,观看野外的风景。有时还陪丈夫到县城电影院去看电影,总之,千方百计让丈夫开心快乐!
每年夏天,刘仁贵的双腿,都要出现腐烂流脓,她就天天晚上给他洗脚上药。遇到伤风感冒,不管白天黑夜,她都要去请医生给他看病,给他拿药治疗。常常忙得饭都吃不上,她的心里没有丝毫怨言。
在市场上的猪肉、禽蛋供应紧张的那几年,为了保证丈夫的营养需要,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和亲友的劝阻,买了小猪和鸡鸭苗来饲养,起早贪黑不辞辛苦,一年喂三、四头肥猪和一群鸡鸭,保证了丈夫每天吃猪肉鸡鸭和蛋品的需要。
彭仕秀就是这样,十年如一日,不离不弃地照顾着残疾的丈夫。在她父母先后退休之时,她完全有条件顶替接班转为国家正式职工,为了丈夫,她毅然放弃了人们羡慕的好机会,继续留在灵活性大的街道企业工作,以便更好地照顾她心爱的残疾丈夫!
彭仁秀对丈夫真挚的爱,感动了四邻八乡的人,提起她的名字,无不伸出大拇指:这样的人真是难找啊!
作者: 耶雅亿
那天,一对穿着考究、姿态高雅的老夫妻走进了达尼尔的礼服店。
老头一进门就坐在沙发上看报,安安静静地等太太。老太太一边挑衣服,一边嗔怪说:“托马斯,你总要学习自己搭配衣服。我可不希望你将来的穿着,毁了我一世英名。”
达尼尔留意到,老头虽用报纸遮着脸,却根本没在阅读。他眼中泛出点点泪花,充满眷恋地偷看老太太的一举一动。
“就这件吧,你去试一下。”老太太将黑衬衫、黑领带和黑西装递给老头,充满爱意地说:“记住,在葬礼上,一定不能穿浅色袜子。”
“朋友的葬礼吗?”达尼尔无意间问了一句。老太太的答案让达尼尔差点跳起来:“是我自己的葬礼!”看到达尼尔脸上的疑惑,老太太解释道:“我有很严重的心脏病,医生说最多半年,心脏就会停止跳动。我要早做准备了。我这个老头啊,太不修边幅。如果我不给他安排好,他会穿套头衫参加葬礼……”老太太边说边笑,“你可不知道,五十年前,我的婚礼,就是被这老头子一双袜子给毁了。他竟然喜欢穿深色皮鞋配浅色袜子,简直太可怕了!”
老头子表情凝重地换好衣服,老太太一边帮他整理端正,一边细声说:“今天,你一定要依我的主意,把再婚的礼服也买好。你这把老骨头,没有人照顾,我怎么能放心呢?”试好礼服,老太太开始挑选婚纱,她絮絮叨叨地告诉达尼尔:“托马斯年轻时有过一个女朋友,叫安妮。安妮已经守寡6年了,也在我们教会每周聚会。安妮身体很健康,跟托马斯一定合拍。我记得她的尺寸,这款婚纱她穿一定很漂亮……”
听到这些,达尼尔的心情非常复杂。这是他第一次遇到为丈夫的再婚选礼服的女人!看得出,两位老人爱得很深切。或许正是这份爱,才让太太迫切地希望丈夫在自己离世之后能够体面再婚。自始至终,托马斯没说一句话。看得出,他对妻子的做法很不认同,又不忍心让她失望。他像个木偶一样,配合妻子换上一套套礼服,做着转身、立正、挺胸、走几步等动作。
老太太不住地诉说安妮的优点,托马斯一边附和,一边黯然神伤。这一幕幕让达尼尔越看越心酸。老太太似乎看出了达尼尔的心思,她说:“年轻人,我觉得婚姻最大的试金石是死亡。如果配偶在你去天堂之后,依旧好好活着,那就说明你的婚姻是成功的!”
选好婚纱之后,老太太帮老头选新郎装。换了一套又一套,看得出老太太对这套礼服格外挑剔。她告诉达尼尔,老头的每套衣服已经被她搭配好、熨烫好、连领结和领带都打好、每双鞋子都擦拭得可以当镜子照。
“不过,最多保持半年。如果半年后还没有女主人,托马斯就要穿回惨不忍睹了……”
最终,老太太挑中了一款昂贵的西装,却又不满意这套西装的袖扣:“我不喜欢镶嵌绿玛瑙的扣子,这和领带的颜色不配。能不能换成红玛瑙的扣子?我希望在天堂看到他在婚礼上最潇洒的样子……”
于是,达尼尔给厂家打了电话,预约将这套礼服寄回巴黎重新换袖扣。
一个月之后,改好的礼服寄了回来。然而,达尼尔却莫名其妙地将礼服悄悄放起来。他多希望这三套礼服派不上用场,希望这位可爱豁达的老太太能够战胜病魔。
直到有一天,托马斯的女儿打电话到店里来,要他送礼服过去。一听到她呜咽的声音,达尼尔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立即带上礼服,开车赶去老人的家。托马斯的女儿接过礼服,邀请达尼尔参加第二天的追思会。
次日,达尼尔到达追思会的现场时,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在进门的那一刹那,他惊讶地发现公告牌写错了:“托马斯夫人的葬礼”竟然写成了“托马斯先生的葬礼”.
当大家排队向遗体进行告别时,达尼尔才看清楚水晶棺材里躺着的,竟然真是托马斯先生!托马斯太太坐在第一排,她苍老许多,形销骨立,好像一下子消瘦了20斤。
这是怎么回事?当他询问时,有人说:“托马斯先生因脑溢血突发,走在了妻子的前面。”
与遗体告别的时候,达尼尔发现水晶棺材中的托马斯先生,(www.limaogushi.com)正穿着妻子为他选择的那套再婚礼服。袖口红玛瑙的扣子与红色的领带,完美搭配,别致高贵。老人的面孔很安详,嘴角还有微笑。或许,他非常高兴自己可以走在爱妻的前面,先去天堂为她预备地方。
告别遗体之后,是“牧师演讲”的环节。很多来宾起身先走了,达尼尔坐到了前排。他发现,托马斯太太此时离席了。当她在女儿的搀扶下,再次出现时,全场哗然!
这位老人,竟然褪下了刚才穿的丧服,换上了一件婚纱。
达尼尔一眼就认出,这正是那一天她为丈夫再婚的对象所选的婚纱。没错,婚纱很瘦小,不是托马斯夫人的尺码。然而,此时的托马斯太太已经憔悴得只剩下一把骨头,这套婚纱竟然非常适合她。
她在丈夫的灵柩前静静坐着,捂着自己的胸口,闭着眼睛聆听牧师的演讲。演讲之后,是圣乐演奏和圣诗歌唱。就在一首圣诗唱到最高潮的部分时,托马斯太太倒下了。
人群中引发了一阵骚动,来宾中的医生立刻为她进行人工呼吸,不一会儿,救护车来到。经过检查,医生正式宣布托马斯太太因为心力衰竭而归了天堂。
一阵慌乱和哀哭之后,托马斯夫妇的儿女们最终做出了决定――将两位老人一起安葬。于是,人们将二老的遗体并列在一起。
灵柩中,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安详睡去。一位穿着洁白名贵的婚纱,带着红玛瑙的耳环与钻石项链;一位穿着笔挺的西装,袖口点缀着名贵的红玛瑙纽扣。二老的面庞都很舒展,嘴角上扬。他们的手,被人交错地搭在一起,两枚钻戒历经了五十年的岁月磨砺,依旧熠熠生辉。
老伴刚去世不久,刘老爷子近段日子迷上了听讲座,就是那种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健康讲座".讲座表面上是关爱老人健康,实为销售产品。遇到这样的事,家属一般是不支持的,可刘老爷子的儿子刘艮不仅不反对,甚至还掏钱支持父亲去听。
当然不是。刘艮是公司的销售经理,忙得跟陀螺似的,十天半月不着家。母亲在世时,二老的感情非常好,如今母亲先走了,留下父亲一个人。刘艮一直担心父亲因为过于思念母亲生出病来。现在好了,自打老爷子有了那个"爱好",成天同一大帮老头老太太在一起,他再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安稳地过着,直到这天刘艮接到一个电话……
电话是公安局打来的,说是刘老爷子现在在公安局经侦科,要刘艮马上过去一趟。挂断电话,刘艮不敢怠慢,放下手里的工作立马开车赶到公安局。来到经侦科办公室,只见里面有一位警官正在与父亲聊着什么。
见到刘艮,警官停止了与刘老爷子的谈话,起身走过来说:"你好,你是刘艮吧,我是经侦科的丁小儒,请坐!"刘艮点了点头,待他坐下后,丁警官继续说道:"我们同工商局在早上的联合执法行动中,捣毁了一个专门针对老年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团伙,你的父亲当时就在售假现场。"
"你说的售假现场,是指‘健康讲座’吧?"刘艮小声地问道。丁警官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继续说道:"我们在前几次的行动中,都在售假现场碰到了你父亲,每次我们都告知他,那些人都是打着关爱老人健康的幌子,实为售假骗取钱财,可你父亲……"
"你们不会怀疑我父亲是他们的托吧?"刘艮腾地一下站起来插话道。丁警官摇了摇头道:"起初我们也是这样怀疑的,所以这次单独留下你父亲询问,经过交谈得知,是你让他去的。"
"冤枉啊警官,我同那些制假售假的人绝对没有半点关系,不信你可以去调查!"刘艮见案子把他牵涉了进来,急了。"请冷静一下,不要太激动。"丁警官起身倒了杯水递给刘艮,继续说道,"目前我们只是打电话请你过来把事情弄清楚。"
刘艮听到这里,长长地舒了口气。为了彻底洗脱嫌疑,刘艮接下来把因为母亲刚刚去世,而他工作又忙,没时间照顾父亲,于是让父亲去听讲座多结识朋友,以此来缓解父亲心中郁结的整个事情经过告诉了丁警官。
丁警官听罢沉默不语,过了许久才开口道:"大家总以工作忙为借口疏忽了对亲情的维护,‘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等你成了大款,要啥有啥的时候,想回过头来陪陪老人,却再没这个机会!"
听了丁警官的话,刘艮的脸一下变得通红。而丁警官也觉得差不多了,便说道:"该说的我都说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真心希望你能好好善待父亲。"说完,他从身上掏出一张卡片,递给刘老爷子道:"老人家,这是我的警民联系卡,有事打我电话,那种骗人的健康讲座真的不要再去了。"
从公安局出来,坐在车上的父子俩许久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刘艮开了口:"你怎么能说是我让你去的?""我这不是被问急了嘛。"刘老爷子解释道。
"问急了你也不能乱说呀,这事如果传到公司里,不知道的肯定会认为我是个不孝子,叫我今后在同事面前还怎么立足!"刘艮语气里明显带有责备的味道。"可我让你陪我去,你又不愿意。"刘老爷子继续解释。"我不是没时间嘛,再说了,一帮老头老太太里加上我这样一个年轻人,有意思吗?"刘艮大声说道。
刘老爷子本还想说些什么,但一看刘艮铁青着脸,就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刘艮虽然心有怨气,到家后还是掏出手机跟老总请了三天假。休假的这三天里,刘艮陪着父亲游玩了市里的所有景点。期间刘艮去了一趟家政市场,为父亲请了一位保姆,毕竟把父亲一个人留在家里还是有点不放心。
休完假回到公司后,恰逢公司产品的销售旺季,身为销售经理的刘艮更忙了。
这天刘艮找了个空当,打电话给保姆询问父亲的情况。保姆告诉刘艮,老爷子啥都好,只是有件事很奇怪,他每天上午都会风雨无阻地去听"健康讲座".
刘艮一听就蒙了,父亲不是答应不去听讲座了吗,怎么才过几天就变了?刘艮在电话里责备保姆,为啥不阻止老爷子。保姆很委屈地说她劝了,可老爷子不听,说多了他还发脾气。
这下刘艮没辙了,父亲的倔脾气他是知道的,可公司的事又让他脱不开身,唯有在电话里叮嘱保姆多费点心,有啥事马上打电话。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同保姆通过电话后的第三天,刘艮又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还是丁警官打来的,说老爷子在他那里,让刘艮马上去一趟。
不用猜,老爷子肯定又是因为听讲座的事让公安给"逮"了。
到了公安局经侦科,一见到丁警官,未待他开口,刘艮便连连道歉:"丁警官,真是对不住,因为我父亲的事又给你添麻烦了!"丁警官听了刘艮的话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刘艮同志,这次我请你来不是说教,而是要感谢你,并且还要对你说声对不起!"
丁警官的话把刘艮说蒙了:"不是,丁警官,你就不要吓我了,不会是我父亲这次闯大祸了吧?"丁警官摆摆手道:"刘艮同志,你就不要再谦虚了,如果这次不是你父亲‘卧底’报警,我们绝不可能这么快就破获这起医药造假售假案。上次是我误会你了,对不住了!"
见丁警官不像是在说笑,刘艮正想问个明白,坐在一旁沙发上的刘老爷子起身说道:"艮啊,不是你跟我说,你们单位有一位同事的母亲因为吃了‘讲座’上买的药而耽误了治疗,让我有时间留意这帮坏人吗?"
"我……"听了父亲的话,刘艮更糊涂了,正想追问些什么,却被刘老爷子一把拉到一边。紧接着刘老爷子转身对丁警官说:"不好意思,丁警官,我现在感觉有点累,想回家休息。"
丁警官点了点头,说道:"好的,辛苦了,(www.limaogushi.com)老人家,回家好好休息,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回家的路上,刘艮突然觉得,这次父亲之所以"以身犯险",肯定是因为他之前从公安局出来时,埋怨的话说重了。刘艮正想给父亲道歉,刘老爷子抢先开口了:"知道你母亲怎么走的吗?…淋巴肿瘤。"刘艮不知父亲怎么会突然问这个。
"发现时,医生说是早期,只要配合治疗,按时吃药,至少还有几年活头,可你母亲……"说到这里,刘老爷子泪流满面,再也说不出话来。刘艮见状,把车停在路边的临时停车位上,掏出纸巾递给父亲。
刘老爷子擦干泪水,接着哽咽道:"可你母亲自打听了那什么健康讲座,便听信了‘神医’的话,把那包治百病的‘神药’当饭吃,且再也不肯吃医生开的药。最后,发病的第二年就去了!"
母亲走的时候,父亲曾对刘艮说起过这事,当时刘艮去咨询过医生,医生说治疗情况因人而异,因此他就没有把父亲的话放在心上。
"当时我就发誓,一定要亲自将那群骗子绳之以法,决不能让他们再去害人。现在我做到了,老伴,你在天之灵也能瞑目了!"刘老爷子抬头望着车顶打开的天窗,泪流满面。
刘艮听到这里,眼睛突然泛酸,伸手紧紧握住了父亲的手……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周年纪念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念日在北京的天南门广场举行,有成千上万的士兵和百姓参加。这种印象永远在人们心中。因为1949年10月1日在天南门广场举行的仪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仪式。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立,已于当年10月1日一周前宣布。当时,它被称为“开国盛典”,而不是“开国大典”。时间是1949年9月21日。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主任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的开幕词中宣布了新中国的诞生。
那么10月1日的国庆节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鲁迅的妻子徐光平说: “马旭伦议员不能休假。他告诉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值得纪念国庆日。该委员会决定将10月1日定为国庆日。 毛泽东说:“我们应作一提议,政府将作出决定。”
1949年10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决议》,将10月1日定为国庆节,并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
自1950年以来,10月1日一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盛大庆祝活动。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在北京天南门广场隆重举行。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徐小平委员发了言。 “马Shrun成员不能休假。有人告诉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该是国庆日,因此安理会决定将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我希望。”林恩·博克议员也支持他的讲话。要求讨论和决定。会议通过了“将10月1日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并敦促政府取代原定的10月10日国庆日”的决策和执行提案。发送给中央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四次会议说: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布,自1950年以来,即每年的10月1日,这个日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我们首先提出了“国庆日”。是马旭伦,当时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也是民主进步主义者的代表。
1949年春天,世界和平与国防会议在捷克斯洛伐克的首都布拉格举行。邀请中国代表团参加,并在开幕式上,当每个国家的代表团进入会场时,他们得知该条约必须演奏和演唱国歌,而新中国仍然成立。代表团有点尴尬,因为没有国歌代表新中国。我们一起学习,决定唱“志愿者行军”。
1949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了“全国宋初选委员会”,田汉,金艳玲,潜山强,望阳育垦,郭沫若,徐北广由组成。根据徐悲鸿的提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纪事,国歌和国歌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尚未正式制定,以前曾以“志愿者游行”作为国歌。 1978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集体演讲的形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届会议正式将《志愿军》写成宪法的国歌。
天安门升旗仪式/第一面国旗的崛起
升起仪式每天举行,但在国庆节尤为值得注意。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级红旗,对人们来说是令人兴奋的。在纪念国家正式独立的特殊日子。
当毛瑟顿雄伟而有力的声音传遍世界时,它标志着旧社会的终结和新时代的到来!此后,国旗升起,仪式秘书长宣布:“毛主席,请升国旗。”
站在毛主席身后的信号兵苏烨比其他任何人都对建立中国人感到兴奋,但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感到更加紧张和压力。毛主席在世界上使用他的技术发明和同伴时,他的手也因这种兴奋和紧张而发烫。使用按钮升起国旗。在听完秘书长大殿宣布的议程后,苏烨迅速向前迈进了一步,将遥控器按钮交给了毛主席。
毛主席庄重的按下按钮时充满了活力,天安门广场的每个人都在热切等待。带有遥控按钮的旗杆下安装了一个电动机,并自动升起了一个长460厘米,高338厘米的五星级红旗。好天气!
随着第一个五星级红旗的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由方号演奏。广播第一次将国歌发送到全国的每个角落,并传达给所有大师的心中!
这时,苏烨注意到了毛主席胸前的跌宕起伏,几代伟人无法自拔。突然,毛主席发出一声赞叹:“升得好哇!”此话通过扩音器回荡在广场。霎时,广场上充满了欢乐,情绪焕发了青春。苏烨以两种方式理解了主席的讲话。一个是中国人民终于升起了第一个五星级红旗,另一个是褒奖通信兵设计的遥控升旗十分先进。令人振奋的苏野眼里含着泪。
阅兵式
在1950年至1959年期间,每一年的国庆日都会举办大型的庆典活动,而在这期间当然叶少不了我们的阅兵式,后来由于奉行了勤俭建国于是改成了“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逢大庆举行阅兵。”
1950年十一是新中国的第一个国庆节,盛大的阅兵式上,驾驭白色骏马而来的骑兵部队最为壮观。
天公不作美,1956年的10月1日这天竟然下起来磅礴大雨!这是唯一一次雨中大阅兵,战士们的步伐怎能被大雨阻挡,迎着风雨,踏着水花,我们一样前进
英姿飒爽的女兵走向天安门,1958年国庆阅兵上,女民兵方队首次亮相,她们持枪行进,展现别样风采。
1984年,改革开放后首次国庆阅兵,邓小平爷爷检阅部队,第一次喊出了你们最熟悉的口号:
同志们好!
首长好!
同志们辛苦了!
为人民服务!
2015年9月3日纪念抗战胜利70年大阅兵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国庆节的故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哦
作者: 木瓜
1、他和她青梅竹马,她一直喜欢他。大学毕业。"我该找个女朋友了,作为准媳妇。"他对她说。"那你就抓紧时间找一个啊!不过要先在我这过关。"她以为只是玩笑。"找到了,我一会给你看。"他满脸笑容。"那恭喜你。"她极力掩饰眼中的失落。中午吃饭,"你家那位呢?我看看长相配的上你不。"她问。"你照照镜子就知道了。"他微笑。她愣,潸然泪下。
2、母亲走得太突然了,留给女儿一张储蓄卡,却没有来得及告知密码。女儿在银行把家人的生日都试了,全是错误的。银行让她拿死亡证明来认领财产,女儿点点头,说我再试一次吧,默默按下按键,这次号码对了。女儿的泪水夺眶而出。那六个数字不是谁的生日,而是她离开母亲远嫁他乡的日子。
3、"分手的这几天,你还好吗?"他敲过去时有些许后悔。良久。"很好,你有事吗?"她些许哀伤。"没事,我就是想你了。"他说完后忐忑,隐身,不敢犹豫。"傻瓜,我也想你。"她心想,又心疼。电脑两边的他们,潸然泪下。
4、他与她认识的第一天,他就对她一见钟情,后来他们顺利的相爱了。后来有一天,他忍不住问:"听说在我们认识之前,你很冷漠,真的吗?""恩。""为什么呢?""因为我要保证在遇见你的时候、保持单身啊。"她笑说。他拥她在怀。
5、他们甜蜜幸福了七年。从初中到大学。毕业工作后同居。却每天在争吵中度过。她嫌他工作忙,没时间陪她。嫌他赚钱少。没大志向。他嫌她不会做家务。嫌她总是小心眼爱吃醋。最后的最后,分道扬镳。带着那么甜蜜的曾经在遗憾中老去。
6、她和他是在咖啡厅认识的。她是服务员。他是客人。他每次来咖啡厅都是她招待的。她爱他。可他不知道。他是有钱人。她只是个服务生。所以她不敢告诉他。这次,他又来了,还是她招待他,他却让她坐下,说:"每次来这里,都是为了你,我终于鼓起勇气敢和你说了。我爱你。"7、外公肺癌住院,家里几乎掏空了。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外公受着病痛的折磨。外公临走前的一晚,将我叫到床前,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本存折,小声对我说:这是我留的一点私房钱,就知道那傻老婆子会把自己的养老钱拿出来给我看病,这钱是我偷偷藏的,等我走后就留给她养老吧……8、她与他是经朋友介绍在一起的,那时候约定如果两人都找到比彼此更合适的,就放手。一天,她打电话问他:你找到喜欢的女生了吗?他顿了一下,他明白她的意思。嗯,找到了。她在电话的那头欢快得说,那太好了,我也找到了,我们分开吧。放下电话,他叹了口气,你为什么不问我那个女生是谁。
9、电影刚放不久。坐在前排的男子喋喋不休地对旁边女孩讲电影情节,女孩不厌其烦地听着。电影演到一半我忍不住对男子说小声点。男子刚想说什么却被女孩拉住。电影结束后我走出电影院看到男子失落地扶着女孩走在前面。有人说他每星期都会带她来看一场电影,即使她看不到。
10、他烟瘾很大。她一再阻止他吸烟。他怒骂:"你烦不烦!不就吸个烟吗!"突然有一天,她给他买了漂亮的烟灰缸和打火机。他问:"你发烧了吗?"她:"没,我只是觉得你抽烟的样子很像他。"从此,他不再吸烟……11、偶然的一次他爱上了她。他每天等着她头像是彩色的。可他一直不敢面对,不敢简单的说句:我爱你。他开始沉默了,开起QQ总会说:彩色头像比灰色头像来得更可悲,比如视而不见。一次,彩色头像摇晃了,打开里面只有:我爱你。
12、出操的时候。她笑着抢过他的围巾。不管他生气的脸。拿过来就围在了脖子上。早操过后。他把围巾还他。"你知不知道,刚刚我女朋友现在我身后。""对不起,以后不会了。"13、他牵着她在雪天里走着。女生明显不耐烦,不停地用手扫掉头衣服上的雪花,问:我都说分手了还带我去哪?他说,最后陪我走走吧。女生问,你不冷吗?他摇头,怎么会。女生不再说话,只希望路快点走完。放开手的刹那他差点落泪,我总喜欢在雪天里牵着你走,因为可以假装一不小心咱就白了头。
14、老师通知,下午开家长会。母亲做钟点工,不知去了哪家。只得来到工地,找父亲。父亲扛着水泥,倒入搅拌机。下午,父亲请了假,来到学校。会上,老师叫学生谈理想。他女儿站起:我的理想是发明一台机器,把水泥倒入搅拌机。这样,父亲就不用扛水泥。一年级教室鸦雀无声,父亲泪流满面。
15、她翻着一本日记,第一页写着大大的友情两字。那个寒风呼啸的日子,一起走过的时光,渐渐地变得有些暗淡。时间,在慢慢地侵蚀着我们的过往。翻到最后一页的最后一行,她写上了一句话,"我一直记着你,而你却忘了我!"然后合上日记,丢在布满灰尘的盒子里,盖上盒盖。那是已遗失的友情!
小牛出生在大山沟,吃饭多,识字少,十七八岁了,还光屁股满村跑,没有谁家的姑娘敢跟他说话。
那年,村里有征兵任务,村支书找到小牛说:"小牛,报个名吧,去体检一下,如果合格的话,参军锻炼锻炼,见识一下,开开眼界,也不枉来世上走一回。"
"二叔,中,俺去,俺愿去,老早就想去!"嗡声嗡气、粗粗噜噜、大大咧咧,但很坚决。
三个年头后,小牛复员返乡,一改先前的"劣迹",精神干练,像换了个人。小牛脑袋也变得聪明、灵便起来,他拉起了建筑队,当了队长。村小校舍改建,半月有余,工程面临竣工。那日,花香阵阵,春风柔柔,空气滋滋润润,这是一个暮色降临的傍晚。艳梅姑娘在校前的柳下散步,吟咏诗歌。不知何时,小牛突然站到了她面前,木讷讷,脸红心跳,手忙脚乱,把一纸条捧到她手上,而后,少女一样羞羞涩涩地走开。姑娘有些莫名其妙,眄了一眼他的背影,抖开纸团……
艳梅,村花,幼师。她袅袅婷婷一副好身材,俊俊俏俏一副好脸盘,哪一样也是美人的坯子,她的"幻想恋曲"是辉煌灿烂的,盼望那威武健美的白马王子,启动她的心扉,投进她的怀抱。然而,做梦也没料到,小牛这只癞蛤蟆竟然……
翌日午后,日头快贴近西山了,小牛脸色腊黄,脑袋上血水涌流,沾泥的裤管,满是殷红的鲜血。他被几个大汉用门板抬往医院――拆脚手架时,有人失手,眼瞅一根粗大的木杆就要击在底下人的身上,他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把人推往一旁,而他
闻讯后,艳梅飞快地帮着把他抬上门板,像护士一样,在一旁扶着他。到了医院,便帮着给他洗伤口、裹纱布,那泪,早把眼眶盈得满满。那嘲笑他、讥讽他,以及想对他渲泻一通的欲望,此时竟悄没声息地散净了。"幻想恋曲",在明媚宽广的胸廓里更换了音符,弹奏起了新的乐章。
小牛总是处在昏睡中,那皲裂的嘴中,不停地念念叨叨,时不时地发出阵阵吼叫,吓人得很。
抽空捉忙,她总是前来照料他。她安安然然,温顺得如同一只小羊羔。用热毛巾敷他的伤部,给他洗脚,用匙喂水,细心而认真,形同服侍娃子。三日后,小牛才有了一缕清醒感,微微启开了那失神的眼睛,扫了一眼守护他的艳梅姑娘,蠕动了下嘴唇,欲说什么,但没有说出。
察觉小牛有了知觉,她显出了几许笑意,略含娇羞地贴在他的耳根道:"牛哥,你到底醒了,这几日,可苦煞俺了,吃不下,睡不实。你,你有所不知,其实,俺早就在心里默默地爱上了你,也早想告诉你,但总是没有那份勇气,这个秘密一直藏在我的心里。"这虽然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然而这份爱依然纯洁透明,宛如山间溪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污浊。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此时,她能对他说出这样的话来――"什么?你也爱着我!"小牛好久才有了反应,好像听懂了她的话,嗓喉在滑动,他想吐说,然而,很艰难而困苦。艳梅心领神会,赶忙拿耳朵对准他的唇边。就听他的声音如蚊,"艳梅姑娘,我,我这个人疯疯癫癫的,神经不……不太正常,光做些荒唐的傻事,望谅。其实,那纸条上写的,并不是我的本意,我是跟你在开……开个玩笑,切莫记心上,当,当作一回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歹把话说完,(www.limaogushi.com)小牛那表情甚是痛苦,眼角渗出零星的泪点。艳梅用那颗纯真的少女之心,总算译出了这段"外文",心内酸甜苦辣融汇一通,心梗,嗓堵,目涩。
她俯下身,轻轻地把脑袋触向他,把那热乎乎的唇角印在了他的嘴唇上:"不,我明白你的心,我更知道你在想什么。等你伤愈,咱们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早想好了,咱们旅游结婚,去美丽的海南,去西双版纳,去天山,去大漠戈壁。但关键问题是目前你要勇敢,坚持住!务必克服一切困难。"泪散落到他身上,她的双手拽着他那无力的胳臂。
他又一次流下了感动且幸福的泪水,实在出乎意料,在这样的时刻,竟获取了梦寐以求的爱情!他再次欲要表白谢意,然而,竟没那力量了,只是晃了晃脑袋。
之后,小牛仍是处在昏睡中,仍是念念叨叨,极少出现清醒的时候。她想用一颗爱心,把他从死神手中拯救回来,可是,好像是没有过多的希望了。不久,小牛死了,死态竟是那样的幸福安详。死前,总是喊着艳梅姑娘的名字。艳梅泪水涟涟,伤心至极。
在刘小牛的葬礼上,艳梅几乎哭成了个泪人儿。她为他竖了一块石碑。那碑上凿有一行秀美的隶体字:亡哥刘小牛之墓。那碑下还有一副小牛放大了的遗像,遗像中的小牛,憨厚中透着一股威武之气。
遗像前还有一束她亲自为他采摘的鲜花。那鲜花儿,是那样洁白无瑕。
作者: 风啊大
鲁西南一个小村里,一条十几人的送殡队伍稀稀拉拉的走在田间小道,队伍后面跟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这是二愣儿。二愣儿腿瘸,可他还是喘着粗气急急的往前赶。
死的人是瘫牛。年轻时村里人叫他牛子,十年前突发脑溢血,瘫了,一只破方凳便成了他的腿,村上的人便喊他"瘫牛".瘫牛妻子早年跑了,无儿无女,自己一个人靠救济艰难度日。二愣儿无亲无故,小时候有病烧坏了脑子,他就生活在瘫牛家门口的柴火垛下。二楞儿以赶酒席为生,帮人干干杂活,主人家给他些饭菜,他带回来总是跟瘫牛一块分享。时间长了,两人个人就搭伙过起了日子。
黄昏,瘫牛总是会靠在门口等待着二愣带着赶酒席讨的饭菜回来,两人大餐一顿,运气好了,还会有点酒。如果哪天附近村里没有酒席,瘫牛和二愣就只有馒头咸菜或是面条饱腹,尽管如此,两人生活无忧无虑。瘫牛喜欢抽烟,二愣儿却闻不得烟味。每次抽烟,瘫牛总会挪到门口,反正是不会在二愣儿面前抽。二愣儿总是给瘫牛揉腿,瘫牛给二愣儿挠痒。每天睡前,二愣儿都要格外上心地洗脚,最后还要扳起脚看看、闻闻。一晚,二愣儿洗好脚就上床了,瘫牛在门口抽烟。突然,"乓啷"一声,瘫牛直直的倒下。二愣儿吓得猛然坐起,鞋也不穿的跑过去,扶起瘫牛,拿起地上为灭的烟递到瘫牛嘴前。见瘫牛话也不说,就扯着嗓子大喊着:"哥,哥。"周围邻居听见,一块把瘫牛送到了村诊所。
瘫牛病了,躺在床上休息。二愣儿也不出去赶酒席了,直直的坐在床前看着瘫牛。瘫牛被看的不舒服,就抽烟,故意熏走二愣儿,二愣儿憋着气也不离开。快到中午饭点,没饭吃,二愣儿这才跑出去寻摸吃的。
没过几天,村里李大娘带了一个妇女到瘫牛家,是要给瘫牛说媒。瘫牛正笨手笨脚的给二愣儿缝着衣服,妇女帮瘫牛缝起来。瘫牛就二愣儿长二愣儿短的跟妇女聊了起来。二愣儿赶酒席回来,走到家门口,被村里李大娘拦住。知道瘫牛在相亲后,手舞足蹈地跑到街上。街上的邻居们就逗二愣儿,说瘫牛娶了媳妇就不要他了。二愣儿听了冲进家里,不顾李大娘的阻拦。跑到屋里,瘫牛正给那个女的一个花手绢,二愣儿抢过来,想撕撕不破,就把手绢吃了。
晚饭,二愣儿一直不说话,瘫牛抽着烟锤着麻木的腿。瘫牛刚点上烟,抽了一口,又赶紧撵灭。整个晚饭,两人无言。晚上睡觉,二愣儿洗了三遍脚,小心翼翼的睡在床边上。瘫牛拽拽他,他才往里挪了挪。
第二天,二愣儿跑了很远的地方去赶酒席,没要酒菜,要了点钱。去到集市,找了很多地方,买了块相似的手绢,高兴的跑回到家,发现家里挤满了人。
瘫牛死了。
瘫牛的棺材下进墓坑,如梦方醒的二愣儿才咧开大嘴,扯开嗓门"哥,哥,哥"地哭起来。盖过孝男孝女们稀稀拉拉的哭声。泪水和鼻涕打湿了二愣儿的前身。乡亲们见二愣儿哭的痛心,就劝他:"二愣儿,别哭了。"二愣儿听话的气也不敢喘,脏兮兮的脸憋屈得象下蛋的母鸡一样通红。可转眼功夫,二愣儿又象台时不时短路的收音机,不由自主地咧咧起来。坟工看二愣儿哭的痛心,便吓唬他:"二愣儿,你再哭就把你埋里头。"信以为真的二愣儿才发疯般跑开,身后拖着嘶哑的哭喊,荒野趟起一溜尘烟。
天气越来越热,炙烤着人们。按当地风俗,孝子三天圆坟,人们在瘫牛的新坟前发现了两个干馍、半碗剩菜和一块手绢。
作者: 木瓜
晚饭后,一个人趴在阳台静静的发呆,听着一首沈庆的《青春》,突然想起高中时代,最爱戴的班主任董理规老师,当初分别时,我们都信誓旦旦的以为某一天,还会重新相聚,现在看来,如同是自己儿时的梦幻王国般虚幻,当我们都独立的投入眼前这个社会染缸,学生时代的纯真感情很容易烟消云散。
似乎几年没有聊过,尽管心理觉得有些感慨,还是互相发了消息,聊的不多,却还是感觉犹如当年学校里时那般亲切,他是我一生最尊敬的老师。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永远是。
上高中时特别照顾我,很幸运自己做过他这科的课代表,和学习委员,能有更多机会交流很多,暑假还能借来老师的《中国近现代文学史》去看。
其实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老师给我作文的评语,每次都很用心点评大半页纸,那个时候,我心理一直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很多肯定,对作文基础的肯定还在每次考试卷子体现,我的作文分基本每次都离满分只差几分。
也许这些都是命中注定,多年以后,我爱上写作,我会自己作了很多诗歌,写过很多散文,还有不成形的短小说,投过很多稿子,虽然并未荣幸通过,我还是乐此不疲的继续着,我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过很多快乐,我很感恩命运安排的一切。
跟老师聊的不多,高二一别,未曾见面也有七八年了,他还在自己的家乡城市默默无闻着,我也在上海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朝九晚五的生活。
可是,我们都明白,外面的世界并不是天堂。
站在阳台,任屋外的风肆意的拍打我的脸,我就当作它在抚摸我的脸,抚摸我的灵魂。
什么也不说了,祝福我们一切都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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