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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 第1篇、流泪的“出卖”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肯定是油箱漏油了。
汤姆将这个消息传达后,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汤姆从机尾拿来降落伞,给每个人发了一顶,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的时候再跳吧。”说着,他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他抓过降落伞包打开,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库尔咬牙大骂汤姆……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汤姆的妻子走出来告诉他:“汤姆一直没有回来。”汤姆的妻子把旧衣服倒了出来,在包底她发现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是汤姆的笔迹,极潦草地写着: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去,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2篇、家宴
茜要在家搞一场小型宴会,宴请她高中时同班的十个女同学。这想法来自茜在超市购物时碰到一个多年未见的女同学。感情的闸门猛地打开,湿了她的心。
茜生活得很惬意。锦衣玉食,饱食终日,除了享乐什么都不做。因为她有一个很能干很有钱的丈夫。
宴请的同学中,有一位是茜的同桌娟。俩人虽同桌,却不同命。娟的丈夫,有一天早上起床,低头穿鞋时,突发脑溢血,一头栽地。虽然大夫尽了心,虽然娟把家里全部积蓄都用给丈夫治病,可一年过去,丈夫仍然卧床。目睹着亲爱的人在受苦,娟心如刀绞。大笔难以承担的医药费,使她心里像压了块巨石。娟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娟本不打算参加宴会的,可茜盛情,一次次地请,一次次地邀,娟甚为感动。娟便请来婆婆,暂替她照料丈夫。婆婆心疼儿媳,说:“去吧去吧,整日里苦,出去和同学散散心,换个心情也好。”临出门,娟对婆婆叮嘱再叮嘱,她不放心丈夫,她觉得自己就是为丈夫活着的。
茜的家的确豪华,一进家门,扑面而来的是富丽堂皇的装饰:巨大的欧式吊灯,流光溢彩;雕刻着龙凤等古典图案的红木家具,气派典雅;玻璃窗外一目了然的大片私家花园,赏心悦目。娟感受着茜的家气派豪华,下意识整了整衣角。
娟是最后一个在同学们面前出现的。娟的同学个个时髦体面。娟也特意把自己打扮一番,乌黑的浓发在脑后盘了一个好看的卷,粉红色的衣服映得她的脸庞和顺柔美。同学们虽都住在一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有的甚至毕业十几年一次也没见过。拥抱、惊呼、尖叫、放声地笑,这些见面时的仪式几乎把茜的家闹翻天。等稍稍安静下来,她们想起娟是需要安慰的,便围在她身边,说些劝慰的话。娟静静地听着,感受着老同学的关爱,感受着对她这样一个不幸人的怜悯,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感谢。
作为主人的茜虽然浑身散发着富婆的贵族气,却没有哗众取宠的轻飘。茜的言谈举止、一憨一笑都大方得体。她的头发烫得弯曲,衣服是紧身的,显得身形更好看。娟心里很羡慕茜,和茜相比,自己一贫如洗。上学的时候,娟比茜出众,无论从长相还是学习成绩,娟都比茜强。娟觉得生活亏待了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被生活深深伤害的女人。但娟的自尊心极强,她克制着自己。她心里想,茜,你过得再好,还不都是你丈夫给你的吗?你若遇我这样的遭遇,能有我这份从容吗?
茜自然要在大家都到来之后说几句,热情洋溢的欢迎词引起了大家的如雷掌声。之后,茜把大家引到餐厅。保姆已经把美酒佳肴摆满了桌。因是同学相聚,大家都很放松,开怀畅饮,谈笑风生。
席间,保姆来到茜的身旁,在茜耳边低语了几句。茜立刻现出惊讶,说:“再找找,再找找,不会丢的,放错位子了吧。”保姆说:“不会的,不会的,千真万确我放在那儿的,不会错!”
大家的目光一齐投向她们。问什么事,什么丢了?茜说:“没什么没什么,什么也没丢。”保姆抢话说:“茜姐的手表丢了,刚买的,两万多呢!上午我亲手放在客厅柜子上的。”保姆的话,顿时引起一片哗然。茜生气地对保姆说:“你下去吧,不要坏了我们的心情。”保姆说:“如果真丢了我可不负责任,不要等你的同学都走了再拿我问!”
一个同学说:“我们一起帮她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踏实了。”大家都附和说:“是啊是啊,我们一起找找吧,找到了我们心里就都踏实了。”于是大家离开座位,来到客厅,在椅子底下,桌子底下,柜子旮旯,找啊找啊找。可是,大家还是没有找到。保姆像是对茜又像是自言自语:“除非搜身,不然永远也不会找到!”
保姆的话引起大家共鸣;为洗清自己的嫌疑。好多人都赞同,说:“还是搜搜吧,搜搜好!”娟却不同意,她大声说:“我不同意!”大家一起抬头看她。她说:“我没偷,我不允许别人搜我的身。”她身边一个同学劝她说:“搜就搜,反正咱又没偷。”另外一个同学也说:“搜了不就清白了。”娟坚决不同意:“任你们怎么说怎么想,我反正不允许别人翻我的身!”茜一看大家都下不了台,就走到娟跟前,抱歉地说:“对不起娟,我不会同意这么做的,你们都是我最亲最好的同学。”保姆强硬地说:“你可别先说这么好听。同学又怎样,十几年都不来往,人心可是隔肚皮的。”保姆把脸转向娟说:“你为什么不让搜身?你紧张什么呢?难道是你偷的吗?”娟面对保姆的目光,脸气得通红。她没和保姆争辩,一转身,离开茜的家,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茜来到娟的家。娟正给他的丈夫做按摩。见茜来,娟很客气给茜端茶让座。茜的脸羞红了,说:“娟,很对不起,手表找到了,在花瓶后面找到的,是保姆放错地方了。”娟并不吃惊,笑了笑,仿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茜很愧疚,再次请求娟原谅。说:‘媚。你把上午不愉快的事忘掉吧!”
面对茜恳切动人的脸庞,娟沉静一会儿说:“茜,上午我确实偷了你家的东西。”
茜震惊了,轻轻问:“什么,你偷了东西?你开玩笑吧!”
娟摇了摇头,说:“我偷了一块点心装在了裤兜里,因为我丈夫好久没吃上那么好吃的点心了。”娟说着,流下了泪。
茜看着娟,泪也湿了脸……
第3篇、在我生命中的最后29天
此时的我,已经是天堂中的一个灵魂了,在我不长不短的18年人生中,最令我难忘的,莫过于最后的29天。
记得10月1日那天,我拿到验血报告,医生告诉我,是慢性白血病,大概只有一个月的生命了。回到宿舍,别人都回家过节了,我坐在床上痛哭了一场。我不甘心,我辛辛苦苦了12年,终于拿到了香港九龙大学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难道仅一个多月,我就要离开吗?还有磊答应我12月29日那天陪我过19岁生日。难道也放弃了吗?我继续哭。下午,我哭痛快了,也醒悟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了,我要珍惜这最后的一个月。我马上订好当晚回北京的机票,并通知所有亲友,我很快回去。
10月2日,我顺利抵京,家里为我准备了party,听着爸、妈对我的嘘寒问暖,姥爷、姨妈对我的声声赞扬,还有舅舅的鼓励与支持,我拉着表姐进了房间,然后抱头痛哭。表姐笑着问我:“不用这么激动吧?”我和她之间没有秘密,她比我大6个月,18年来,我们始终是对方面前的一杯白水,清澈、透明。这次也不例外,我把我得病的事告诉了她。晚上,她哭了,一夜没睡。
10月3日清晨,我一睁眼,她就问我:“这件事,你告诉磊了吗?”我摇摇头,就去准备参加老友party了。与中学的这群好友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看着她们一双双羡慕的眼睛,听着她们一声声发自内心的祝福,我哭了,我怎么忍心告诉她们我患了绝症呢?但最终我还是告诉了她们,顿时整间屋子死一般沉寂,转瞬间,哭声震天。临别前,恩走过来问我:“这件事,你告诉磊了吗?”我依旧摇摇头:“还没,不过他很快就会知道了!”
10月5日的太阳升起来了,表姐昨晚又没睡,她对我说:“你无论如何,应该让磊知道,这是你最后的希望了!”是啊,我最后的希望了,四年,我等了四年,追了他四年,难道在我有生之年真的不能实现这个爱情上的唯一心愿吗?我把磊约了出来。还是那间甜品店,他很高兴。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尽管他知道我对他的感觉,但他没有躲避,毅然做着好朋友。“你不是说不回来的吗?怎么骗我啊?”看着他明亮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地问我,我含着泪说:“我想你呀!”他很惊讶:“不至于吧?又不是以后见不到我了!”我“哇”地一声哭倒在他肩上,他不知所措了,一边给我擦眼泪,一边问我:“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把病历给他看完,他慢慢抬起头,用一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异样目光望着我,接着,我第一次看见了他的泪水,我清楚得记得他说过,他不是那种轻易会哭的男孩,除了刚生下来和长辈过世,长大后,他从没哭过。然而这次,为了我,他哭了,我真的非常感动。我们回到那个街心公园,坐在长椅上,他眼中依然闪着泪光。沉默了一会儿,他一把将我搂入怀中,哭着说:“我一定要把你留在我身边……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泪水充满了我的双眼,而幸福也充满了我的内心。
10月7日,我回到了香港,大家都答应替我保密。这次,磊和我一起回来了。我领他参观了我的学校,他说很棒,让我好好学,虽然心中有些失落,但仍旧快乐。
10月12日,我接到医院通知,要我入院观察,这时的我,已经很憔悴了,苍白的面色,要用化妆品来遮盖,而磊却仍旧赞扬我的美丽。在陪我的这些日子,我的一切要求,他都满足。我知道他从来不唱歌,一次 ,我开玩笑地让他唱,没想到他犹豫了一下,开口问:“《say you say me》可以吗?”顿时,幸福的浪花再次激荡在心中。
10月19日,我被强迫住进了医院。我躺在床上,他坐在床边,我问他:“你真的喜欢我吗?”他镇静地说:“真的,但我觉得我不止是喜欢你了。你追了我四年,说实话,起初我真的对你没感觉,可后来,你因为考试,半年没给我打电话,我才发现,我已经习惯了被你‘烦’。一直都没有告诉你,是怕影响你,现在你如愿以偿了,本想在你生日时,给你个惊喜,但没想到……真的,对不起……”他边说边握住我冰凉的手,顷刻间,我感到了无比的温暖。说到生日,我也想起29日是磊的生日,虽说生日礼物一在一个月前送到他的手里,但这是我为他过的最后一个生日了,一定要特别一些的!
10月25日,表姐从北京赶来,我请她帮我筹备party,因为我不能离开病房,只好在这里开party了,但愿磊会喜欢。
10月28日,我没让磊来医院。我和表姐把病房布置了一番,挂满了气球,每一只气球上面,我都亲笔写了一个“磊”字,一共23只气球,磊23岁了。
10月29日,我很早就起来了,表姐帮我化好妆,我穿上了那套白色的皮裙。
上午8:30分,磊来了,看着这一切,他脸上洋溢出了久违的笑容,那笑容是那样的纯真,和前几天那种为了安慰我而强忍不安的笑容,一点儿都不一样。这一点我是可以感觉出来的。
中午12:00,表姐打开了radio,传出了林志炫版本的《写一首歌》,磊对我说:“你知道我没什么音乐天赋,但我一定要为你写一首歌,这需要很长的时间,你一定要等我!”我笑了笑:“如果可以,我一定会的,但是……”磊立刻将食指放在我唇边,示意我不要再说下去,他轻轻地讲道:“没有但是,你必须做到!”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慢慢靠在了他肩上。
下午3:20分,我们预订的蛋糕到了,我把它放入了冰箱。还没走到床边,我忽然觉得衣服上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是血,怎么又流鼻血了?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白血病是最怕流鼻血的。医生来帮我止了血,并告诫我,不能再走来走去地乱动,我只好坐在沙发上擦衣服。
晚上7:00,我第二次流鼻血,医生让我上床休息,但我没有,因为再过一会儿磊就要吹蜡烛了!
晚上8:00整,我们点燃蜡烛,这时我最好的朋友恩来了,我非常激动:“你怎么来了?”恩说:“我来看看你啊!怎么样,好些了吗?”我说:“还好啦,和我们一起吹蜡烛吧!”说完,握住磊的手一起吹灭了23支蜡烛。
8:20分,我又一次流鼻血,医生说我一定要回到床上,没办法,我只好照做,但仍旧没有躺下,坐在上面和表姐、磊、恩聊天。
8:29分,医生进来,强迫我躺下,本来我还坚持,但表姐他们都劝我听医生的话,于是我躺下了。然而,我的头刚刚碰到枕头,眼前便闪出一道金光,随后,我看见了命运天使——卡尔。我知道,我必须离开了。然而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会在今天,磊生日的这天。
9:00整,我开始和他们告别了,首先是表姐,我让她帮我搞定爸妈那边,别让他们太难过,并且以后帮我照顾他们;接着是恩,我让她替我向所有的朋友告别;表姐和恩把最后的时间留给了磊。他握着我的手,我又一次看见了他晶莹的泪水。但我没有哭,因为我的生命已经完整,我没有任何遗憾,我从衣服兜里掏出一个小袋,里边是我最爱猫咪——佳佳身上的毛,我把它交给磊,让他帮我照顾佳佳,并且告诉他,
佳佳死后,要让它睡在我的身边。磊摇着头答应了。
10:20分,磊突然紧紧抱住了我,我更舍不得他,但我没让泪水流下来,只是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
10:28分,卡尔轻轻地俯下身,凑近我的耳边:“喂,该走了,我已经多给了你很长时间了!”说完,慢慢抓住了我的手。
10点28分29秒,我离开了我的身体,而磊怀中的我,也微笑着闭上了双眼。
10点28分56秒,卡尔轻轻地说:“我们走吧!”看着痛哭流涕的磊,我泪如雨下。
10:29分,我最后一眼看磊,我看见他在我的额头上印下了轻柔的一吻。
就这样,我再也没有见到磊,跟着卡尔来到了天堂。
现在的我,正准备接任一位天使的职务,以后留在天堂,等着磊。这是卡尔送给磊的生日礼物!我想他一定会喜欢的。
第4篇、不沉的船
那天傍晚去看铁生,是希米开的门,她还是那么笑着,眼睛弯弯的,嘴角弯弯的,好像从不知道有什么忧愁似的。之前我和希米通电话,她说“那史”得了肺炎,现在好些了,昨天刚出院。我说好吧,那我就去看他。“那史”是希米对铁生的爱称。
今天在一些健康者的脸上也已经不太容易看到希米这么开朗的笑容了,而她总是像个孩子一样,笑得纯真而快乐。可是她的重负是外人很难体验的,她是一个文学编辑,也做翻译,这是费心力的工作,家里还有“那史”这样一个病人——他每周都要做几次肾透析。有的人在这样的重压之下也许会愁眉不展,希米却依然乐观豁达,因为她有自己的世界。读过她翻译和编辑的书,我知道她身上拥有一种哲学的力量。她的心灵与“那史”—祥宁静而美丽,那是一个很多人看不见的地方,那里绿草如茵、碧水潺潺,超越了世俗的一切尘埃,是宽广而辽阔的天地……
与希米说着笑着,穿过门厅,来到卧室,我看到了“那史”。他依然宽厚地微笑着,就像十几年前我第一次见他一样,他正倚着被子坐在那里。他跟我握手,那手有点热,有点绵软。我让他躺下,他不干,非要坐着说话。与铁生聊天一点也不用拘谨,他的话语就像他的模样朴实而亲切。他说,你知道最近有媒体说我病危了,我这不又好了。我笑了说,我知道你会好的,有一位女作家跟我说过,这叫“沉船不破,破船不沉”。经常生病的人反而能扛过去呢!
铁生说,海迪你还是再呼吁一下安乐死吧。我说,天啊,现在不行,因为牵扯的问题太复杂了!
这时我看到墙上的一个镜框,黑白照片上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都是七八岁的样子。他们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他们手牵着手,表情天真又稚气。你猜猜他们是谁?铁生问我。我说我看出来了!这正是他们一童年的铁生和希米pt∞p把他们永远连接在一起了,还有他们的手和心。铁生快乐地笑了,而我忽然有点伤感,真希望他是健康的,生活得长长久久,与他心爱的人。
我想起去年来看铁生,他给我一本诗刊,里面有他写的十首诗,其中有一首叫做《希米,希米》。他写道:希米,希米,见到你就像见到家乡,所有神情我都熟悉。你来了黑夜才听懂期待,你来了白昼才看破藩篱……这黑白照片凝固着当下生活中最真挚的情感,让物质的一切在它的面前都褪去了颜色。
铁生忍耐着许多男人无法忍受的痛苦,而他像一-泓深蓝的湖,轻轻荡漾着,没有一丝涟漪,因为远离尘嚣,‘所以淡泊宁静;因为懂得生命,所以活得从容。在那个简朴温馨的小屋里,我们聊了很久。临走时,我对他许下一个诺言;也许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但是铁生笑了。我对希米说的还是一句话,让“那史”好好林息啊!
新的一年,绿的春天,冰雪就要融化,不沉的船又要起航了……
第5篇、我家的汤姆
汤姆是我家的狗,而且还是条狼狗,最重要的是,它是条母狼狗。为什么说这重要呢,因为自从我二哥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后,我就一直把它当作公狗看,直到3年后它下崽的时候我才知道是母的。对此我还曾经愤愤不平过,感觉像是被谁欺骗了似的。仔细想想一定是名字没起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猫就叫汤姆,也是公的,而且狼狗长得都魁梧,又凶猛。其实汤姆是公是母都无所谓,可是我认定了它是公的,你忽然说它是母的,这我在感情上就受不了,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对吧。
所以这事就还得怪我哥,起什么名字不好,非起这么个名字。大概是那段时间看《猫和老鼠》看上瘾了吧。起就起了吧,可他们又不好好叫,人家电视里叫那只猫的名字就洋味十足,叫套姆。可到了我们家变成了完全汉化版了,叫汤木儿,而且那木的尾音拖得又重又长,听起来真是别扭。后来我侄女咿呀学语的时候,就自个儿把那不好发音的“汤”去掉了,直接叫“木儿”。倒是汤姆,不管别人叫它套姆还是汤木儿亦或是木儿,它都摇着尾巴颠颠地跑过来舔你的脚,这说明汤姆大度,不爱斤斤计较。
不仅这样,汤姆还特别重感情。记得汤姆是我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来的,后来我在外面读书,每半年才回去一次。可汤姆每次都非常热情地欢迎我,而且不管我走多久,它老远都能闻出味来。有次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刚到楼下,就听见4楼的门开了,汤姆从里面跑了出来。妈妈正好要下楼,打开了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看见汤姆汪汪乱叫着,飞快地窜下楼去了。下去后才知道是我回来了,于是叫汤姆跟她一起出去,它竟不肯,只顾竖起前爪来扒我,又不敢把我衣服弄脏了。我上楼,它也跟着我上去,还跑到前面带路,并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等我,然后汪汪叫两声又欢快地跑。到得屋来,它又在地板上欢呼雀跃地蹦跶,舔我的鞋子。妈妈追上来叫它半天,它才依依不舍地看我两眼后走掉。
我说它热情,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它对谁都热情。如果陌生人来我家,它立马就给你来个下马威。一听见有人敲门,它马上就从地板上立起来竖起耳朵警觉地盯着门口。如果敲门声继续的话,它确认是有人来,那它就会冲到门口冲着门背后的那个人狂叫不已。门背后的人一听这叫声,先是畏惧了三分,连敲门声都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等我们喝开汤姆开了门后,汤姆又冲过来朝那人乱叫,似要扑上去的样子。结果胆小的人早就尖叫起来,胆大一点的强做镇定,却也只敢躲在主人身后。这时我们常常拿一块骨头给它看,等它跑过来的时候就丢在阳台上。它一跑过去,我们就把客厅的玻璃门关上。汤姆一发现自己上当了,就丢掉骨头撞玻璃门,在阳台上冲客人叫嚷,过上好一会儿才渐渐止息。可这已经把来客给吓得够呛,半天回不过神来。不过叫归叫,嚷归嚷,却从来没发生汤姆咬人的事故。
其实这也只是在家里才这样,一到了外面,它的胆子比猫还小。院里有个老太太养了一只宠物狗,经常喜欢带下楼溜达。大约狗都是好斗的,俩狗在一起就喜欢斗法。其实这宠物狗身形娇小,汤姆的腿都比它高,更不用说重量了。总之,如果是拳击赛的话,两个绝不是同量级的赛手。大约汤姆也认定了这点,所以才在开始的几次较量中敢与之争锋相对,一较高下。可是一旦对峙上了,精神上的勇猛就变得异常重要,好比做丈夫的怕老婆,并不是力气上打不过,而是精神上先畏惧了。所以汤姆与那只宠物狗的较量总是在那只狗凶猛的眼神中败下阵来,然后落荒而逃。可是那狗并不就此放过它,呜呜两声后,张口就扑上去咬。于是汤姆就在前面没命地跑,边跑边狂吠不已,那情形就好像有个人在被别人追杀时边逃边沿路喊救命一样,可笑极了。可笑归可笑,到底我们还是觉得丢脸,哪有这么大的狗被个小不点满街追着跑的呢?全然不像在家里威风凛凛的样子,可见狗仗人势这话说的是对的。
还没说为什么我们家要养狗呢。家里在楼下开了个副食店,有三间门面大,地处街角,晚上不太安全,得有人守着。所以我二哥晚上就睡在店里,让汤姆作陪——狗比人可警醒多了,可光有狗没人也不行。这么一来,汤姆每天的任务就是晚上到店里去睡,反正它爱嚷嚷,遇到有人来捣乱,这缺点可就是优点了。于是汤姆白天的活动就是把自己当头猪养着——吃了睡,睡了吃。几年下来,直养得膘肥体壮,让别人难免不打它的主意。
有天晚上在店里乘凉,有一人跟我爸聊天,汤姆在旁边乱转着兜圈儿玩。那人忽然说了句:这狗冬天的时候来一锅慢慢炖着,再来几杯小酒,那滋味——肯定爽得很哪!说完眼睛死瞅着汤姆,仿佛面前的汤姆就是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了。而汤姆却全然不知道它正处在危险中,只顾追着自己的尾巴跑。幸亏它听不懂人话,不然非把那人的手给喀了。于是我开始在思考汤姆的归宿。
我见过流浪狗,它们浑身脏兮兮地在垃圾堆里刨食,有时甚至为了半块发馊的馒头跟别的狗决斗。要赢了还好,如果输了的话,身上被对手咬一两口不说,还要继续饿肚子。结果别的狗也不愿理它,自己就孤独而饥饿地死去。我也见过许多宠物狗,浑身泛着绸缎的光泽,高傲地走在主人身旁散步。一日三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常常有零食吃。同样是狗,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类推到人身上,其实也一样,虽说人狗殊途,可最后却殊途同归。其实对于汤姆来说,它可能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生前生后事,也许此时有饭吃,有地方睡就是最大的快乐。我的所谓担心也不过是杞人忧天而已。其实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忙忙碌碌地担心不如轻轻松松地开心,毕竟我们抓得住的也只是这一世而已。
第6篇、跳伞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是油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油箱加满了油。
汤姆一将这消息传达,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顶降落伞后,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时候再跳吧。”说着,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
飞机上就剩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声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扳紧操纵杆,一手抓过来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
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可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声息地朝前飘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嗵的一声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
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齐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翻查那个包。旧衣服被倒了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
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第7篇、雨夜琐忆
窗外,斜风细雨交织着黄昏,街灯下,朦胧中看得见远处的几把小伞在雨中摇曳。南国的雨季就这样悄悄来临。
儿时,并不喜欢这样阴雨绵绵的天气。只因孩童时的许多游戏,都会被放弃在这讨厌的雨里。但随着我们的慢慢长大,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喜欢上了雨季,也渐渐的体会到雨的多情,读懂雨的美丽。
在雨夜翻开影集,不经意又看到了他。我们在雨中相遇,也在雨中别离。这样的雨夜又牵起了过往的记忆。
那是一个下着绵绵细雨的春季。他经亲戚介绍来到了我工作的一家工艺厂工作。由于我工作比较熟练的缘故,老板便要我教他如何装配产品。刚巧那天厂门口的一所学校正举行落成庆典,非常热闹,老板便说:“暂且休息,看热闹去。”哇,大伙儿乐呆了!所有工人都放下手上的工作挤出了厂门,挤到观礼的人群中去。我也连跑带跳,挤到人群中。
天公不作美,典礼只举行到一半,雨骤然大起来,好多人都跑回去取雨具。我正准备要回厂拿雨具,他撑着伞微笑着向我走过来说:“到我伞下来吧!”“谢谢!你叫什么名字?”我笑着问。“我叫昂,你呢?”他问我说。“我叫刚,很高兴认识你。”于是,我便在他的伞下和他一起看完了典礼。自这件事后,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有一天,他问我晚上有没有空,我说:“有事吗?”他笑着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我邀请了一些好朋友到我家里去庆祝,希望你也能来。”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我还是第一次,所以我也欣然答应了。
晚上,我精心挑选好了生日礼物,准时到达昂的家。参加生日聚会的人还真不少,昂都一一给我作了介绍。生日聚会八点开始,吃完了蛋糕昂便提议玩“击鼓传花”的游戏,谁被传到就得唱一首歌献给“小寿星”。大家都拍手赞成。
唱歌我倒也不怕,只是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高歌,还从没有过。心中有些慌乱,暗暗祈祷鼓声不要在我身上停下。可偏偏事情就这么凑巧,我成了第一个“献歌”的人。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唱起了一曲《真我的风采》,意外的是我唱完,竟然赢来了阵阵掌声。刹时我脸耳通红,还好那晚只开了些彩灯,灯光昏暗别人不易注意到。
我们都玩得很开心。最后昂以一曲《谢谢你的爱》结束了生日聚会。自此之后,我和昂的友情更进了一步。我们一起晨运打球,一起吃早餐上班,操场上、小食店都留下了我们的愉快笑声。
又是一个下雨的早晨,雨下得特别大,好似要诉说些什么似的。快九点了,昂还没有来上班。我惴测着他可能忘了时间还没起床,或是有事没法来上班了。
到了九点多,昂来了,我开玩笑地对他说:“这么迟才来,不怕被老板炒鱿鱼吗?”昂说:“我是来辞工的,顺便也向你辞行。我今晚便要去深圳那边帮我伯父打理生意了!”噢,天呀!事情来得这么突然我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我心中真的很舍不得他走,但我却说不出一个留下他的理由。只对他说:“有空多联系吧!”雨似乎也懂得我此刻的心情,倾泻着,咆哮着。临走,昂对我说:“真正的友谊是不会随年月和距离的阻隔而改变的,我会永远记住你这位朋友。”
后来我收到昂给我的一封信,随信也附上了他在深圳的照片。他说:“真正的友情会在心中永存!”而我只在心中默默保存着那一份感动。
窗外,雨仍下个不休,潇潇雨夜,灯下的故事,对他的思念,油然而生……
第8篇、请记住你手机里的我
把你的号码从通讯录中删除,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不会再有交集了吧,反正,你已经好久没有主动打电话给我,甚至没有主动发过一条短信,我们,就这样了吧。就这样,不再爱你了。
不再在嘈杂的人声中捕捉你的嗓音了
不再在滚滚人流中追逐你的身影了
不再因为你出现而再三斟酌自己的言语,动作甚至表情了
不再,为你心动了
你 从来没有发现,喊出你的名字的时候,是我最温柔的时候,甚至声音有微微的颤抖;我从不敢直视你的眼睛,怕泄露了太多的情感;在无意识的发呆时,草稿纸上满 页满页都是你的名字,我能把你的名字写得比我的名字还溜;分开的时候,满脑子满脑子都是你的身影,回忆一刹那只剩与你有关的点点滴滴;吃饭的时候,睡觉的 时候,逛街的时候,发呆的时候,都在想你在干什么呢,会不会,会不会像我想你一样想我呢……
那样纯粹而淡然的生活,那样以你为中心的生活,因为回忆而丰满,因为现实而枯萎。距离拉长了思念,却阻隔了见面;时间沉淀了感情,让你离我好远好远。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有了轰轰烈烈,我想,是该放下你了,回忆,仅仅是用来回忆。
不要说我不甘寂寞,因为我已经寂寞了好久,不要说我轻言放弃,你甚至,连一个微小的回应都不曾给我。
不再留着你的短信不舍得删掉了
不再一遍一遍的回看我们的聊天记录了
不再眼巴巴的盯着手机期望你的电话了
不再上一整晚的QQ等你现身了
不再到处跟别人打听你的消息了
不再向好友倾诉自己的心酸了,因为倾诉过几次,已经代表,我决定放下你了
你 拨动了我的心弦,却不曾为我驻足,当我以为你还在的时候,你已没有踪影,当你回头找寻我的时候,我已开始寻找自己的天空,亲爱的,我把最美好最美好的年华 留给了你,我,于你无愧。亲爱的,我的青春有限,承担不起一生一世的等待。亲爱的,让我骄傲一次,这次,是我不要你了。
你爱我的时候是真的爱我,你不爱我的时候是真的不爱我了
请不要怀疑,曾经,我愿意不顾一切的等你,愿意随时随地陪你,愿意在你身后默默的看你,为你的快乐而快乐,为你的悲伤而悲伤,尽管,那些情绪,与我无关啊……
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希望的等待……
那段感情,只能成为曾经的了
有的时候爱是没有理由的,爱了就是爱了,即使撞上南墙也是爱了,只是爱的卑微爱的骄傲罢了,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第9篇、赌瘾斩断了我们的姐妹情
从小姐妹如仇敌
姐姐从小就漂亮,我们家里两个女孩,一个儿子,数她最标致。而我,是家里最“夹生”的孩子。不是老大,也不是儿子,父母疼不到我身上来。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一出生,就被父母送到农村的外婆家寄养。
到了上学的年龄,我回来了。进门就看见比我大四岁的姐姐,她由上至下打量我的眼神,透出的全是矜持和清高。
我用手绞着身上的灰白旧褂子,而她穿着碎花连衣裙亭亭玉立。她鄙夷地喊我“乡下丫头”,我气冲冲地上前就扯住她的头发,她疼得尖叫起来,反手抓我的脸??她当然打不过我。虽然姐比我大四岁,可别忘了我是从小提两桶水在田里来回跑的丫头,力气可比她大得多。
然而我挨打了,姐告了我的状。她嘴巴很甜,娇滴滴地就会讨父母的欢心。我狠狠地盯着她的眼睛,打心眼里恨她。
后来外婆去世了,我回乡大哭了一场,心想再没有人真心疼爱我了。至于父母和姐姐,我们的关系冷淡。
我们就这样一直淡漠地相处着,工作后,我带回来的同事,姐一个都瞧不上:“你怎么总和那样的乡下人一起玩?”
19岁,我带回了男朋友照言,父母强烈反对,因为他家穷。我挨打了,姐在一旁冷眼看着,我咬着牙,仍旧偷偷去和照言约会。晚上九点,家门锁了,我在窗外哀求姐姐开门,她从鼻腔里“哼”了一声,高声喊“妈,小琴回来了。”母亲开了门,我又挨了一顿打。
为什么别人家的姐姐都如此疼爱妹妹,而我的姐姐对我仿佛仇敌一样狠?
染上赌瘾我帮她
我还是坚持和照言结婚了。
婚礼那天下着冷雨,气氛和天气一样阴冷。爸上班去了,妈情愿躺在床上也不愿意参加我们的喜宴。姐姐对着镜子梳妆打扮,我满心以为她是要来捧场的,感动得眼眶都热了,她回头说:“我去跳舞,不好意思。”然后风一样地走了。
我抱着照言,百感交集,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丈夫疼爱我了。
姐姐经过了好几次的失恋,恹恹地呆在家里,她突然找到我:“你帮我介绍个对象吧。”我让照言帮忙留意着,让姐姐认识了王仪。王仪老实本分,是个顾家的人,他和姐姐在一起,也许能管住她。
第二年,他们就结婚了。姐姐在婚礼上,羞涩地对我说:“多谢你,小妹。”我们俩拉着手,突然感觉到血浓于水的亲情,那些恩怨和纠结,我全都不计较。毕竟我渴望拥有一个疼我的姐姐。
我希望从此,我们两家过得幸福滋润,一切安好。
照言一直对我很好,是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孩子上学以后,我家的开支明显增加,为了减轻照言的负担,我在外面打两份工。
那天,我正在上班,姐姐带着三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冲进了单位,她惊恐地说:“快,借我5000块钱。”那一刻,我才知道她迷上了赌博。
我不是不借,是真没有。她急得哭起来,身边的男人凶神恶煞地仿佛要吃人。我稳住着一切,也急得抓耳挠腮,一下子摸到了我脖子上的金项链---那是结婚时候,照言送给我的信物,也是家里惟一值钱的东西。
第10篇、我和男下属同居情事
我在北京已经住了近两年了,虽说可以称得上是白领女性,但也要为几百块钱斤斤计较,毕竟每一分钱都是没日没夜工作换来的血汗钱。我觉得自己住一个设备齐全的二居室虽然不算奢侈,但也存在着浪费,脑子里便闪现过要找一个伴儿的念头。
只是没想到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将同事张力"请"了进来,一听名字你也知道,这当然不会和我一样也是女孩子了。那是一个周末,因为我要去买电脑和电脑桌,当然得请一个男人帮忙搬搬东西什么的,于是我就叫上了同事张力,他也挺热情的,二话没说就应承了下来。
张力呢,和我一样,也是外省进京来创业的年轻人,只不过,我来自南方,他来自北方罢了。他有着北方人的典型特征,高大威猛、面部轮廓分明,为人耿直,向来都不推卸责任。
电脑搬回家之后,他在我的房间里转了一圈,左瞅瞅、右瞧瞧,连声说道:"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真羡慕你!到底是经理一级的高级白领,财大气粗。我哪天才能住上独单元啊?"
张力是新员工,目前还不得不屈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里,他发出这样的感慨,也不奇怪,我也是住过宿舍的人,知道集体宿舍的种种不便。再说了,咱们都二十大几的人了,还住在集体宿舍里面,朋友交往啊或者别的什么的都显得挺别扭的。
我留下他吃晚饭,他和我坐在门厅边吃边聊。他说自己大学毕业后其实已经在当地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一个月只有300多块钱,钱倒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受不了那种沉闷的气氛,也看不到有什么发展。虽然家里人观念挺老化的,一直想把他"锁"在身边照应家里。但是他还是憋不住,最后还是到北京来发展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哪,我特能理解他的心情,于是两人在不知不觉之间谈得很深。
第二天,他忽然来到我的办公室里对我说:"沈娟,你一个人住两间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租一半给我住吧!"
虽然他的主意不错,但一想到男女合居我却犯难了。大概是看出了我在犹豫,他说:"我立了字据。"看来,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完全是有备而来。字据是这样写的:"不对外人乱讲;不擅自串门;不用电话;错开卫生间和厨房使用时间;水电煤暖费用分摊;月初支付房租费800元……"最后还有签名盖章。
我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这样每月可以减少800元的支出不说,至少能够带来一些方便,至于其他事情会不会发生,那就全看自己如何把握了。再说了,和同性住在一起麻烦,到时候万一两个女孩子一起较起真来,那还有好日子过吗?这样一想,我也放开了,觉得男女合租就男女合租,大家这么熟,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第11篇、顶替风波
看到家乡送来的新闻录像片后,我的脑袋里就一直打着问号。我惊讶的不是因为这个录像片在我台一年一度的好新闻评比中获得了大奖,而是片中的一个人委实让我放心不下。
新闻报道是家乡举行的一次家庭法律知识大奖赛,让我不安的是一号家庭。同其他家庭一样,一号家庭也是由爸爸妈妈和孩子三人组成。问题是一号家庭的妈妈怎么看怎么像我的同学秀,可那个爸爸却不是军。
秀和军都是我的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双双回到家乡,经过几年打拼,秀当上了镇妇女主任,军则坐上了县实验小学副校长的交椅。秀和军结婚时,我应邀出席并担任婚礼司仪。之后我同他们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每次回家,他们都会邀我小聚。半年前,我因出国进修同他们中断了一段时间的联系,想不到才几个月的工夫,他们的婚姻就亮起了红灯。
我正盘算着抽个时间回去看看时,突然接到参与拍摄家乡科技示范村宣传片的通知。这给了我拜访秀以解心中之谜的机会。 到了家乡已近傍晚,在县城最豪华的喜来登大酒店,我们受到了高级别的接待。
次日早餐后,按照事先安排,我们先听取县、镇、村三级领导的介绍,接着走访科技示范户。当我们一行十几辆车浩浩荡荡地前往科技示范村时,沿途刚刚修好的水泥道和刚刚成活的水杉树,无一不让我自豪万分,至于迎风招展的彩旗和每隔一段路就能看到的过路横幅和大型标语牌,更能看出家乡领导的工作热情。
在村长的引导下,我们走进一户人家。这家人住着一栋造型新颖的小别墅,院子前后绿树成荫,院子里窗明几净鲜花竞放,室内家用电器应有尽有,尤为可贵的是书房内的藏书足足有万余册。如此规模的藏书量不用说在农村,就是城市知识分子家庭也为数不多。我正暗暗感叹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指导。我叫王霞,这位是我的爱人李平。现在我来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依靠科学来发展种植业的……”我抬头一看愣住了,这个侃侃而谈的女主人不是秀吗?而她所说的那个“爱人”既不是军,也不是参加知识竞赛的那个“爸爸”。秀何时再次婚变?何时辞职归田?何时更名成了“王霞”?我真的迷糊了,忍不住“啊”了一声。我的失态显然惊动了正在讲述的女主人,只见她眼里闪过一丝犹豫,不过仅仅是一瞬,便又恢复正常。倒是我这个走南闯北的“无冕之王”,应变能力反而不行。
“好哇,你这个狐狸精,竟敢欺负我女儿,我打死你,我打死你!”正纳闷着,一个怒容满面的老妇人挤了进来,“啪啪”给了秀两个嘴巴。立时,秀的脸上现出十根鲜红的指印。秩序井然的会场,也随之乱成一锅粥。幸好村干部反应及时,快步上前将老妇人连劝带拉架出现场,混乱的场面才慢慢平静。
原来老妇人是王霞的母亲,过来看望女儿,正赶上秀扮演女主人角色,眉飞色舞滔滔不绝,以为秀鸠占鹊巢,不由分说动起了粗。
老妇人的出现,使活动大打折扣,也让县乡领导颜面尽失。于是县领导就将乡领导狠狠训斥了一通。乡领导紧接着又将罪过转嫁到村领导身上。而秀因为是活动的负责人之一,自然也脱不了干系。
临行前,我特意抽了个时间,想好好安慰秀一番。谁知秀的心情却出奇的好,一见面就笑着说:“知道你会来,在下已恭候多时了!其实这不过是我导演的一出苦肉计,不这样做,弄虚作假的风气何时能休?!”
秀一如从前,阳光灿烂,调皮幽默。望着儿时好友,我不知道她的付出会有怎样的收获,但我坚信,文明进步永远是社会的主流。
第12篇、竞争对手
那晚我和阿豪在一家大排档里多喝了几杯啤酒以致搞坏了肚子,第二天在工作时间多去了几趟洗手间,刻薄的江西主管便以上班时间偷懒为由炒了我们的鱿鱼。
在铄石流金的烈日下,我和阿豪穿梭在工业区内,希望有哪家工厂碰巧招工,让我俩寻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还好,运气不是太差。到第五天总算看到一家工艺品厂招喷油熟手。真是天助我也!然而高兴过后,我们都沉默下来,这里只招一名喷油熟手,我去还是阿豪去?撇下哪一个在外头,我俩心里都难受。
“要不,咱们再找找,看有没有哪个厂我们可以一起进去?”阿豪说。
“不行,咱们的钱不多了,解决一个是一个。这样吧,我们都去面试,谁被选中谁就去。”我说。其实我知道阿豪的喷油技术比我好,面试的话肯定也是他中选。只是我觉得这样可以让两人心里都坦然些,何况友情归友情,我们犯不着因此丢掉救命稻草抱在一起淹死。
见我如此,阿豪也只得默许了。招聘负责人简单地问了我和阿豪几个问题后,便带我们到车间去考核喷油技术,择优录取。坐在车间工作台上,负责人递给我和阿豪每人一支喷枪,又拿出一个已喷好油的“圣诞老人”工艺品给我们做样板,要求我们每人照样板将五个白胚喷成成品。
一个小时后,我和阿豪各自喷出了五个成品。负责人拿起我和阿豪的成品对照一下,马上决定录用我。我有些不解,顺手拿起阿豪喷的成品—看,不由大吃一惊:这根本是喷油新手的产品,哪像是出自有四年喷油经验的阿豪之手?
我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走出厂门后,我劈头就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这样做让我觉得自己很窝囊!”
“阿样,你先别生气!我知道你出这个主意是想让我进去,但我觉得我技术好些,找工作也相对容易,应该把这次机会留给你。你安心去上班,别担心我,我会尽快找到工作的。今后我们还是最好的兄弟。”阿豪没事似地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一时无言以对,只觉得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
第13篇、刘晓庆与邓萃雯的患难之情
刘晓庆与邓萃雯,一个是内地影后,一个是香港tvb的著名艺人。本来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封邓萃雯这个陌生人写给处于人生最低潮的刘晓庆的鼓励信,使得两人成为患难之交。
邓萃雯出生于1966年,那时她的父母亲还是一对少不经事的十七岁少男少女。五年后父母离异,各自组建家庭,她只能住到爷爷奶奶家。寄人篱下的生活,缺乏爱的成长经历,让她从小就渴望独立。
终于在十八岁那年,她顺利考入无线艺员培训班。几年后,事业如日中天的她和已有家室的江华产生恋情。这段错误感情受到大众斥责,导致她事业陷入低谷。祸不单行,她以一千万港元购入的房产也跌落到四百万,一夜之间变成负资产。而立之年的她,不得不咬紧牙关从头再来。同样是几经波折的人生。让她很想和刘晓庆聊聊。虽然向一个长辈说一番开解的话,让她感到有点不自量力。但她相信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女人与女人之间,会有一种心灵感应。两天后的晚上,她开始提笔给刘晓庆写信,一诉她这些年来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和参透。
2003年年底,刚出狱的刘晓庆在家中拆阅着朋友们的来信。一封字体娟秀的信映入她的眼帘,洋洋洒洒千余字,字里行间显出不同常人的思想与见地。如遇知音的刘晓庆在信的末尾看到了一个并不认识的署名——邓萃雯。
自此刘晓庆和邓萃雯成了未见面的闺中密友。因为相隔遥远,她们只能通过书信和电话保持联络。2003年邓萃雯接拍《金枝欲孽》,之前从未演过这样霸气十足的女人,让她颇有压力。但她向来不服输。在看完剧本后她想到了刘晓庆演的《武则天》,特意找来碟,重新仔细研究揣摩。
机缘巧合,《金枝欲孽》在横店开拍的时候,恰好刘晓庆也在横店拍戏。得知好友近在咫尺,邓萃雯连戏服都没来得及脱下,便赶到刘晓庆的剧组探班。神交已久的两个人终于见面,刘晓庆见到还是古装扮相的邓萃雯连连惊叹:“好漂亮!”那天正好是12月31日,刘晓庆叫上邓萃雯,还有她剧组里的助手,大家像一家人似的围成一桌,吃了一顿年饭。得知邓萃雯出演如妃这个角色,刘晓庆给她提出不少建议。之后数次探班,更在片场大赞邓萃雯演技好,让邓萃雯感动不已。
一起在横店拍戏的日子里,刘晓庆给邓萃雯介绍了一些内地拍戏的情况,让邓萃雯看看她的灯光师怎样打灯可以令镜头更完美:邓萃雯也会将香港的一些好东西介绍给她,她见刘晓庆冬天拍戏时穿得很多,显得很臃肿,就把自己常用的暖包介绍给她。她们的交往中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联系她们的就是一种感受。从初次见面她们就像老朋友一样,不陌生也不需要慢慢沟通,而是完全交心。
经历过大红大紫和孤独失意后,这样一份友情让彼此都倍感珍贵。看到邓萃雯对于自己年龄的担忧,刘晓庆真诚邀约:“来内地拍戏吧。内地非常需要你这样的女演员!内地的观众看的是能演好戏的演员,女演员的年龄不是问题。”一番话令在《金枝欲孽》爆红之前苦苦地做着大配角,还被讥为“过气女星”的邓萃雯,深受鼓舞。2004年电视剧《徽娘宛心》开拍,刘晓庆向制作方推荐邓萃雯出演筱桂香这一角色,邓萃雯得知后欣然接拍。电视剧播出后反响良好,两人都期待着再度合作。
一封未曾谋面的交心信件,换来了一段亦师亦友的宝贵交情。无论风光或是低谷,把信念攥在手中,有友情左右相伴,人生总会希望无限。
第14篇、两个女人的友情
有人说,女人之间真正的友谊一般要到中年之后来临。因为那时她们才会发现,无论自己曾经多么优秀多么出众,男人绝对不是最后的归宿,女人必须相互扶持,面对共同的命运——孤独。
我的“初爱”给了好友
人活一生,爱过的人有许多,我爱孩子,爱妈妈,爱哥哥,也曾爱过前夫。但我第一个爱的人是谁呢?我的“初爱”,给了我最好的朋友凯若琳。那绝非甜蜜的浪漫之爱,而是朋友之间的深情厚谊。
我跟凯若琳做了44年的朋友。一路走来,我们一起上学、就业,见证了彼此的结婚、生子乃至离婚。友谊把我俩的生活连接在一起,虽无血缘关系,但在心里我们情同姐妹。
我们熟知彼此,而且通过她,我学会了如何全心爱人。人生之路颠簸不平,每当伤心事儿发生时,只要在电话中听到她的声音,我的内心就能平静下来。
她在我的生命中无处不在——安静时倚在我的肩膀上,不安静时就给我提建议、发警告,直到一年前她因乳腺癌去世。
人生有许多坎儿不得不迈,对我来说,她的去世就是最大的坎儿,因为拥有她真挚又简单的友谊实在美妙,而少了她的旅程孤单又痛苦。
她的存在,使我懂得了情义无价;她的离开,使我感觉自己将会孤单彷徨。我并不是不爱家人,只是这般亲密无间与关心谅解,惟独女人跟女人在一起时才能体会。凯若琳,不可替代。
少年时期如影随形
认识凯若琳,是在1966年,那时我们刚上幼儿园。我很可爱,头发卷卷,乌黑发亮;她金发飞扬,是个小公主,身边有一群小女孩当跟班侍从。
我好想当她的跟屁虫,因为跟她一起混就有歌唱、有舞跳、有球玩,还有人跟你扯八卦。在她和她的跟班面前,我总是卖弄舞姿与招牌动作,因为我崇拜她,想和她做最好的朋友。
有一天,我把一个惹毛我的小姑娘在教室里狠狠揍了一顿,凯若琳在旁边默默地观看。后来她跟我说,她因此而崇拜我。
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在某个神奇的一瞬间,我们彼此间产生了“吸引力”,拉钩上吊许诺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于是我们成了“汉娜+凯若琳二人组”,一起参加派对,一起完成作业,如影随形。
后来我们一起上了中学。学校校长惠特克先生很严厉,他一吼,连最调皮的学生也要抖一抖。在这所中学,男孩头发最长不能过衣领,女孩裙子不能露膝盖。每天早晨有晨课,惠特克先生笔直地站在主席台上,教导我们世间的美丑,我和凯若琳总是交换着调皮的眼神。
那段年少的岁月里,我总觉得凯若琳比我坚强。她爸自主经营药店,所以家里很富裕,吃穿用度都比我好,而且她的父母脸上总是笑容灿烂。我家却处于分崩离析状态,为赚钱还贷,家里住满了租客。我12岁时父母离婚了,15岁时父亲去世了。还好,困难的日子里,凯若琳一直陪着我,给我打气。
我俩也吵过嘴红过脸。17岁时,我吻了她的男友,她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理我。但风雨过后总会天晴,不管犯下什么错,最后我们又会回到彼此身边。
凯若琳18岁时,父母离婚了,她的痛苦时刻,同样有我的关怀。那一年,我们一起考上了英国华威大学。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内,我们渐渐疏远了彼此,因为我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凯若琳则继续学业。
再后来,我们一起租房,开始共同为事业打拼。凯若琳帮父亲经营家族事业,设计生产化妆品袋。我则成了职业舞者,兼职做服务员,因为舞者的空闲时间多,而且我还要继续校外进修,不兼职赚钱不行。就这样,我们开始用大人的方式关心照顾彼此。
从那时起,我们从未让彼此失望过,我们带给彼此的只有安全感和稳定感。这段友谊很纯洁很简单——因为不是浪漫的爱情,就不必担心激情消退后该怎么办,因为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没有了家庭纠纷。
那天恐惧突然来袭
我们长成大人了,大人的生活就少不了房子票子老公孩子,于是在我们的友谊之间,这些元素悄悄地插足进来。
30岁之前,我们先后结婚,她生了两个男孩,我生了两个女孩。结婚典礼时,我们是彼此的伴娘。
几年前,我离婚了,然后她才告诉我她并不是很欣赏我的前夫。我也觉得她嫁错了人,不过她总是乐呵呵的。说到嫁人,我们无权去决定对方该嫁什么人,因而缄默不语。我一直渴望有个幸福家庭,所以多年来对全职主妇的生活安于天命。凯若琳则不太安分,虽已为人妻,还常回学校继续进修,同时沉湎于家居装修、外出旅游中。
我们住在伦敦不同地区,见面不便,但总是在电话上聊个不停。有时她说我对生活的追求太低,我则说她梦想太多。没多久,她也离婚了,但在她脸上看不到恐惧,只看得到喜悦。
恐惧是在五年前袭来的。凯若琳被确诊患有乳腺癌,而且癌细胞已经转移。我与她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两头,恐惧爬上了她的脸,也充满了我的心。
我常常一个人为此啜泣,但不能让她看见。每见她一面,我的心就又碎一点。“我随时都可能离开人间”,这话她从不对我说,所以我也不提。
我惟一没料到的是,面对疾病,凯若琳竟是如此坚强勇敢。医生说她的生命只能维持一年左右,可她硬是为了儿子苦撑了四年。
有一次,她问我以后会不会彻底忘了她。我告诉她,不管多少年,不管在哪儿,我们都是彼此的翅膀。
她是我灵魂的一部分
凯若琳的最后时光过得一点都不平静。也许是因为药物副作用或疾病折磨,护士说她脾气变坏了,时不时大发雷霆。但每次孩子来看望时,她马上恢复往昔的镇定,而我来看望时,她脸上就露出难得的笑容。有些时候,我们紧握彼此的手,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需要说。
2009年8月的一个清晨,凯若琳离开了人间。
得知她走时,我的感受很奇怪——只是平静地接受,仿佛已等了好久。丧友之痛,如发酵之酒,日子越久越是排山倒海地袭来,特别是提起电话听不到她的声音的时候。
我的身边永远少了一个跟我一起笑、一起哭的人,但我又感到她未曾真正离开我。未来的日子还有许多跌跌撞撞的路要走,她会永远陪着我,因为她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
她的思想灵魂已融进了我的血与肉里。我要说话,她比我先讲了;我感到困惑,不知所措,她出现在我脑海里,指点迷津;我有问题了,她给我答案。
这个星期将迎来凯若琳逝世一周年纪念日,我和她的孩子已经约好一起去扫墓。
她在去世的前一天,给我留下一句话:“替我看着孩子慢慢长大。”
第15篇、一位陌生而亲切的朋友
他姓孙,是一个工人,与我的尧儿曾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是伙伴朋友。
那年,孙君去美国参观,面对“9·11”废墟世贸大厦,即兴写下首诗《重建》:“公平是和平的土壤,退步是进步的通道,时间太短,空间太小,不能让邪恶弥漫,恐怖笼罩,为了人类共同的利益,宽容不嫌多,奉献不弃少,让我们相互微笑,热情拥抱,用真诚把新的文明大厦缔造。”
我是从尧儿处读到这首诗的,诗的每一句使我触动,引起共鸣,说出了我心中想说而说不好的话,句句铭刻心中,时时念及。在我家的周六聚会时,或我与朋友们聊天时,都一再提及。
昨晚八时许,电话铃响,尧儿的声音:“妈!有人和你说话,是在废墟写《重建》的诗人……”平日里这时,我坐在电视屏前,看着看着睡意就不期而临,而这时听说是我佩服的孙君电话,顿时一扫朦胧。听到电话里传来孙君的问候,并说待日要来看望我,我高声回答“欢迎欢迎”,并忍不住的随口念出“公平是和平的土壤……”这晚,我来了精神,直到寅夜,回想起与孙君有限的交往。
我进入老年,身闲心安,返老还童,而生命的本能是需要接触人气、地气的,那样的生活才有质量。因此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曾报名参加了鲁迅文学院的函授班学习,每学期有一次为期三五天的面授活动,我们在某一个城市集中。那次定在北京,恰孙、叶二位出差在京。尧儿总是关注我的起居,他嘱托二位挤出时间,陪同我在面授活动结束后,去京郊承德山庄一游。
那是个秋天,我们在山庄旁的酒店里吃饭,孙君要了瓶二锅头,我惊诧,早餐也喝酒?原来孙君素不喝酒,只是为了御寒。那天早上气候清凉,我已穿上棉毛裤还觉风冷,而他却只穿一条单裤,鼻尖红红,清鼻涕溜溜。见他举杯仰首,似在喝药,我暗地觉得有趣,这别具一格的创意!
一到山庄外,有一小伙子热情迎上来,口若悬河游说,为我们取好景留影。果然下山时即送上照片,然而收费多多。显然宰人太甚!于是我对小伙子说,年轻人谋生,不能蒙骗胡来要钱宰人,若顶真说理,你要受到责罚的……而孙君却不声不响地将如数钞票交给小伙。我立即哑然,觉得自己滔滔说教,实属浅薄。我徒增痴龄一个老妪,却少了宽容、体恤、同情弱者的胸怀!
与孙君相处的两天,天天听到他给家中打电话,“一再叮咛宝宝你要记住……宝宝你应该……宝宝听妈妈的……”探问之下,才知道他的宝宝已是个十八岁的青年。
多么浪漫的一个诗人!
其实,我与孙君见面交往仅仅这一次,而且还是十多年前。十多年了,路遇也许难以相识,然而在我意念中,他是我的挚友,老朋友般的帖近、亲切。
第16篇、写给夏哈利
这些天来,多么想你。想你长长的红舌头,宝石般的眼睛,美丽的白毛,跑起来像一只雪球。在校外闲逛,见到你的同类,忍不住叫一声,哈利,当然没反应,这世上听到我叫哈利停下来的,只有你一个。
上个暑假有点冷,雨下个没完没了。你不能出去玩,就趴在屋里睡大觉,我也睡大觉。我醒来时你还在睡,逗你你生气了,翻我一眼接着睡。我无聊极了,睡吧,哈利都睡了。你醒了,就用长长的舌头舔我的脸,弄得我一脸口水。你笑着望着我,我也给你笑,揪你的耳朵,我喜欢你耳朵竖起来的样子。
我饿了,吃饼干。你站在我面前,瞪着我,舔着嘴唇。我把饼干放进你的碗里,你舔了一下才吃,颇有我的作风。一袋饼干我们俩吃,谁也没吃饱。我去煮方便面,分开来盛,两半碗,你嫌烫,趴在碗前,守着自己饭碗,等饭慢慢变凉。我吃完了,你还没吃,我逗你,作势要吃你的饭,你汪汪大叫,吝啬的家伙。
本来睡在我床头好好的,干嘛又睡妈妈那屋,她叫你出来怎么这么不听话。她打你一下,又不重,你怎么叫得那么凶,她生气了,又打你,你怎么想咬她,她拿东西打你,你怎么不跑出来,非得我去叫你才出来。那一天你挨打,我心疼死了,哈利,小时候妈妈也是这么打我的,我一跑,就没事了。
早晨你醒得挺早的,我还在睡,一睁眼,你正趴在我枕边,盯着我看,见我醒来,兴奋极了,一个劲冲我笑。我摸一下你的头,你就眯一下眼睛,很陶醉的样子。我跟你说话,我说哈利好兄弟,早上好。你好像听懂了似的,高兴极了。
你早晨胃口不好,和我一样,懒洋洋的。我看电视,你就开始睡觉,或者趴在地上深思,一副很忧伤的样子,像个诗人。是不是想你的兄弟姐妹了,我也是。你很小的时候,抱你来的那个家伙,他是我弟弟,他当兵去了,你还记得吗?他老是骑车给你买肝子吃。
好不容易阳光出来了,你高兴坏了,在家里再也呆不住了。我陪你出去玩,你在前面跑着,嗅一下墙根,嗅一下泥土,还跑到一个小男孩旁边,让他摸你的脊背,人多了,车也多了,我叫你,你不理我,我生气了,站在那里不动,一会儿你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看我一眼在我旁边打圈转,一点也不知道认错,算了,我原谅你了。
叫我特生气的是你一吃东西就忘了我,叫你不理不睬的,一个劲的吃。后来想想爱吃是你的天性,可以算是饕餮之徒。好不容易这一段你胖了,肚子圆圆的,你已到中年,胖一点也好。
我快走的时候收拾皮箱,你在旁边看,很好奇的样子,还跳到皮箱里,我多想合上,把你带走,可是学校明文规定不准养宠物,在我眼里你不是宠物,而是一个人,你和我朝夕相处,同榻而眠,互相陪伴,不离不弃。
我走的那天早晨,你早早醒来,看我拎东西一副要出门的样子,你兴奋得又蹦又跳,以为我又带你出去玩了,你站在门口,等我把门打开,然后冲出去。我蹲下来,摸你的头,你用温热的舌头舔我的手。我说哈利,我要走了,你要听话,别淘气。我把面包放进你碗里,你跑到碗边去吃,我拉开门,出去,重重关上门,我听到你叫了两声,你又受骗了。
坐在火车上,想想最后悔的一件事是那一天没好好保护你。那一天我们出去玩,兴高采烈地回来,谁知半路上杀出一只黑狗,它窜上去一口咬住不提防的你,它把你按翻在地,你压根就反击不了,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只能大叫,不敢近前。到最后黑狗的主人赶到,才把你解救下来。你脊背上的毛被咬下来一大撮,那一天我内疚极了。夜里,你睡着了,我趴在你旁边看你,哈利,对不起,你痛不痛?
有时候早晨醒来,就想哈利也该醒了,该伸懒腰了,该在屋子里到处走动了。甚至早晨醒来,泪流满面,想我们还要两个月才能见上面,就想回去一定给你找个伴,哈利先生这么帅,总不能孤独一生。
有一晚妈妈打电话过来,说她要去福建,在那儿呆好长一段,哈利被送到姥姥家。我知道你到别人家会好几天不吃饭,哈利,别这样,我在这边,很难受。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别有什么意外,等到我回来,等我的弟弟探亲的那一天,哈利。
思念如梦了无痕。记得,我把你当兄弟。
第17篇、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
我曾经自以为,是诤友。
有一个女友,鬼使神差爱上了有妇之夫。我道德感一向松散,从不认为奸夫淫妇该被沉塘,却替她不值,一个矮胖寻常的中年男人,有什么可要——这其实是我庸俗审美观的体现。但当时的我,确实觉得,她应该找一个同龄的少年,一起唱歌一起蹦迪,笑声如阳光雪片,洒落一地。
她和人家纠纠缠缠三四年,男人向原配提离婚了,原配打电话骂她是婊子了……一团乱麻,每一个绳结她都向我倾诉,我无一例外,道:“趟这浑水干吗?”苦口婆心,把天理人情掰碎揉断,恨不得像养小孩一样,嚼得稀烂喂给她,逼她咽下去。
到最后,男人辞职,净身出户,欠下百万债务付给原配作为赔偿,只为给她一个交代。至此,我们仍然可以质疑他与她的爱情道不道德,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是条汉子。
而我与她,就渐渐地失去了联系。还说什么呢?我见她丈夫会尴尬,人家估计也不想见到我。很惭愧,在他们众叛亲离、内外交困的年代,我扮演的角色,不是“我永远挺你”,而是所谓的“诤友”。
人,其实是不需要诤友的。
奥斯丁有部小说叫《劝导》,以她特有的微妙讥讽,说到那些劝导、那些大道理在生活中的行不通。你看他一脚踩进泥塘,你自以为旁观者清要救他出水火——他只是想浑水摸鱼而已。
尤其是男女之事。爱,是一种半癫狂状态,神塞目迷,“天上下刀子都要爱”,“死了也要爱”,肉体痛苦在所不惜,生死大限都全不在乎,何况闲人的几句闲话。你对她说: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人家回你:终被无情弃,不能羞。
而如果没爱到这程度,理性还占着上风。经济学就是建立在“每个人都是理性人”的基础上的,理性的人,自然有自己的经济学,不劳旁人操心了。
更何况,你以为你知道的是全部吗?我们听了开头,就以为这也是一个老套的中年男人与小三的故事。那男人玩够了就回头,继续扮演好丈夫好父亲,而且一生睡得极香甜安稳,从来不会被内疚惊起。我们都看错了,唯有她一个人,看对了人。
看对人的人,不需要诤友,因为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诤友。看错人的,更不需要了,因为他分不清谁是诤友,谁说的是良言。
而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这真是一个很困难的功课。
《东莞日报》
第18篇、穷朋友的义气
《聊斋志异》书中“田七郎”的故事,乍一看是个穷富结交的悲剧,读罢细想,颇觉意味深长。
田七郎二十多岁,以打猎为生,住着露椽的破屋,穿着有补丁的衣服,过着穷苦的日子。当地有个富人叫武承休,他像“及时雨”宋江一样仗义疏财,喜欢结交三教九流。当他得知田七郎是条讲义气的好汉,甘愿屈尊造访田家。七郎铺开兽皮,两入席地而坐,随意交谈,很是投缘。
有钱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当然是送钱。见面后,武承休拿出一包金银,送给七郎补贴家用。没想到,七郎再三推辞,武承休仍要强送。不得已,七郎进屋问母亲:“这钱能不能收?”田母回答:“无缘无故得到厚重的礼物,不是什么好事。”最终,七郎拒绝了武承休的好意。
不久,武承休以“买虎皮”为由,付给七郎一大笔“定金”。七郎身为猎户,不得不接受。第二天,七郎带着干粮进山,冒着生命危险猎杀了一只猛虎,然后把整只虎送给武承休,抵还了欠他的人情。
半年后,意外发生了,七郎在争猎时与人斗殴,失手伤人致死。被捉进官府。武承休闻讯,不惜重金贿赂县太爷,还给死者家属送了一大笔补偿费,七郎得以无罪释放。七郎出狱后,要去武家致谢。出发前,田母对他说:“大恩不言谢,你见到武公子,不要说感谢之类的俗套话。”
于是,七郎去了武家。武承休摆酒宴款待七郎,留他住宿,又赠送他许多礼物和金钱。这一次,七郎竟然毫不推辞,照单全收。
之后是故事的高潮:武承休的一个仇人勾结地方官,利用武家的一个刁仆,在公堂上陷害武家,不但诬蔑武承休与儿媳通奸,还打死了武承休的叔叔。武承休遭此陷害,气得想自杀。关键时刻,田七郎拔刀而出,舍命为武承休报了大仇……
读罢此文,田七郎的大义、田母的睿智,宛然在眼前。
结交之初,富入武承休“屈尊”关照田家,换作一般的市井之徒,或许早就摇尾乞怜了,而七郎母子坚守穷人的自尊与自爱,不收富人一钱一物,不愿欠富人的人情债。
结交后期,七郎受了武承休的救命之恩。这样的大恩,对一个穷猎户来说,只能以生命来回报。当田七郎拼力杀死武承休的仇人时,心中一定怀有为友报仇的豪迈。
富以仁为贵,穷以义为贵。田七郎母子“一钱决不轻易受,大恩则以生命报”的非凡气节,令人叹服。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贪婪者容易沦为金钱的奴隶,变成媚富豪、傍权贵的俗人。难怪聊斋先生感叹:“世道茫茫,像田七郎这样的人,实在太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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