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现代爱情故事:糟糕,我爱你
作者: 王文

暗恋她好久了,终于下定决心要向她表白,你创造了很多机会,可是"我爱你"三个字还是没说出口。
1
天热了,约她游泳去!这是个好主意,你游得还算不错,她嘛,会扑腾两下,差强人意。你正好手把手教她,还要严格点,不许她偷懒。
游!勇敢点,游一个来回,再游一个来回!你大声地鼓励她。好了,她气喘吁吁了,还呛了两口水,花容有点失色。
这时就看你的了。一个优美的入水动作,标准的自由泳姿势,划过去……只要轻轻搂住她,说――离她只有半米了,你突然龇牙咧嘴,面目狰狞,然后像只秤砣一样沉了下去。
你的大腿抽筋了。你平时怎么不补钙呀!救命!
2
你们去饭店吃饭。
难得发笔小财,到这么个上点档次的餐厅。看得出她很满意,要是天天来这样的地方她一定更满意。
她去洗手间。你坐着浮想联翩。然后你决定浪漫一次。
找一张纸……找到了,写"我――爱――你",写好了,放进她的包里,对!
你把她椅子上的小包拿过来,打开,把纸条放进去。会不会不太显眼?被她当成过期的发票,随手扔了?要么,放到她的皮夹里?她的皮夹在哪里呢……
哗啦!这下可好,东西都撒出来了――快收好,快――哎哟,别看啦!
"做什么啊!你怎么是这种人啊?居然趁我不在翻我的包!"她从洗手间出来了,叉着腰站在你的背后。
3
你认真地发一个电子邮件给她。这次你吸取了教训,认真地核对了信箱地址,确保万无一失。可写着写着,你怎么还是这词儿?
拜托有点创意好不好!作文再差也不能老写这三个字穷对付呀。什么?改用英语?好吧,随你。
发过去了。
回信来了。
"什么呀你!我又没惹你!发个病毒给我做什么!你要死啊!"
瞧,人家误会了不是?
你用法语不可以啊?用日语不可以啊?偏要用英语!
你不知道"Iloveyou"是一个病毒?!
你手忙脚乱地给她回信解释:"那不是病毒,那是我……"
等等,怎么啦?怎么回事?键盘怎么没反应了?死机了?
不对,硬盘,你的硬盘!这回是真的有病毒了……你竟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4
你要拿出撒手锏了――送花。
你精挑细选了一束玫瑰。花店老板问,要不要配点满天星什么的?你说不要不要,单纯一点好。结果到了下午,单纯的玫瑰们都有点蔫不拉唧的,谁叫你们办公室的空调今天正好坏掉呢。
一下班,你直冲到她的公司。她正好走出来,看见你,显得很高兴:"你来啦?我正要找你呢。这下我可以亲手交给你,不用寄了。"
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一只大信封递给你。
"我和吉米下个月结婚,这是请柬,你一定要来哦。"
看到你手中的玫瑰,她又开心地问:"哇,这么好看的玫瑰呀!你要送给谁呀?"你脸色煞白,在心里告诉自己,我要坚强,一定要坚强!挺住……
第2、陌生的爱情
她是个美丽而又寂寞的女人。不是没有人爱她,而是她从未重视过他们的爱。她拒绝那些诚惶诚恐的爱情,仿佛它们会玷辱了她。
隔壁新搬来一户人家。
女的很漂亮,约有二十五六岁,成熟得像五月的杏。男的四十多岁,瘦瘦高高的个子,见人说话的时候,有着一种特殊的礼貌,礼貌之中又有着一种令人感觉得到的吸引力,表现在他那极有内容的微笑里。后来她知道,他并不住在这里。女的是他的外室。他有相当显赫的地位,他有无论在多少人中也会立刻被发现的仪表。曾到过好几个国家,写得一手好散文,会画别具风格的山水,而最最重要的是,他爱所有有资格被爱的女人。他有时候来,时间不一定。有时早晨,有时中午,有时下午,但绝少在晚上,她所知道的只有一次,那天下雨,他来了,没有走。隔壁炒菜的香气格外浓些,收音机也关得特别早些。
初夏的早晨,她在对面草地上看那一丛小花。她喜欢它们淡淡的紫色,而且开得那么爽快,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女孩子。她偶一抬头,只见那个瘦瘦长长的男人从转角处走了过来。他穿一件花格子的香港衫,配上一条淡灰达克龙的西裤,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那一道红砖的围墙走来。她好奇地望着他,他越走越近,近到她可以看清他那梳得很有韵味的头发,和他那对会看透人心的、深褐色闪亮的眼睛。
于是,他对她笑着:“你早!”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在这样近的距离才可以听见。
“你也早!”她笑望着他,带着揶揄和嘲弄,和应有的礼貌。
他对她笑了笑,低头看了看她刚刚在欣赏的花,说:“我很喜欢这种花。”
“哦,我也喜欢,只是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她看了看他那细长的手,上面有一枚纪念戒指。
“当你喜欢一种花,你喜欢它就是了。本来用不着知道它们的名字。”他闲闲地说。
“可是,当你喜欢它的时候,你总会希望多知道它一点是不是?”她笑着,巧妙地抹去浮现到脸上的风情,淡淡地问,“走路来的?你的车子呢?”
他回头朝来的方向一指,说:“在那边。我把它停在那边了。”
“哦!”她刚想问为什么不开过来,可是,她马上就领悟了。于是,她对他笑了笑,望着那绿色的小门,加上一句:
“还不去叫门?”
他笑笑,顺手摘了一朵紫色的花,向她挥了挥手,转身走向那绿色的门。
她一下子对那些紫色的花消失了兴趣。
有台风警报,雨一阵阵地大起来,风开始扫进这市区。
她从朋友家出来,想在风雨还未太大之前,赶回家去。雨斜着打过来,她的伞失去了作用,薄薄的花绸旗袍,一下就湿了。
正站在树下发愁,一辆黑色的轿车轻轻地停在她的面前,驾驶座上的人隔着玻璃对她点点头,就伸手把车门打开了。
她看清了那是谁,带着冒险的心情上了车子,坐在他身旁。
他说了一声:“幸亏遇见我。”就把车子发动了。
风和雨被挡在玻璃外面,山和树,路和桥,都被挡在玻璃外面。宽敞的车子里只有他和她,她却觉得很挤。
“到哪里去?”他问,注视着挡风玻璃上那悠闲的雨刷。
“回家。”她答。
“啊!对不起,我走错了路。”
“我早知道你走错了路。”她心里想,“你又何尝不知道?问题是,你是不是打算马上回头。”
他用他那对含蓄眼睛对她看看,说:“假如你不反对,我们不妨兜一个圈子。”
“你不会迷路?”
“偶尔也会的,但是我总可以找到路回来。”他说。
车子在风雨中向前滑动,还是山和树,路和桥。“你不认识这条路了吧?”他问。
“嗯?我不认识,但是这里风景很美。”
“不认识的地方就会特别美。”
“为什么?”
“因为你不认识它,就不会联想到实际生活上的事物,就会使你觉得美。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样,一旦你知道这条路上,哪家是邮局,哪家建筑是医院,哪个店面叫什么字号之后,你就失去赞美它的心情了。”
“哦!怪不得你直到现在还不问我的名字。”
“不用问,我知道你喜欢我,这就够了。”
“奇怪!你哪里来的自信?”
“难道不是吗?”他减慢了车速,把一只手臂伸了过来。
“难道是吗?”她细声问,没有躲开他的手臂,顺着它,她偎了过去。“我想是的。”
“我想也是的。”她抬头望了望他那带笑的眼睛,“我喜欢你。”
“你该知道那是因为什么。”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
风和雨,山和树,路和桥。
越是不知道的东西,越是好的。这一切都陌生,连旁边这个人。她不知道他,不相信他;知道的只是他的浪漫,他的不可信,不可靠,一切都打着句号。她爱他?
也许不如说,她想征服他。
因为一个知道自己有魅力的女人,不能忍受被一个喜欢任何可爱女人的男人所忽略。
于是,她和他开始了这段陌生的爱情。
这段陌生的爱情将在他们彼此熟悉起来的时候终止。
她用不着对那成熟得像五月的杏的女人抱歉。因为她们是同样的,都只不过是被挡在玻璃外的那一段段的路,或一座座的桥。她用不着对他抱歉,因为她相信当他发现他迷路的时候,他总可以找到路回去。
她也用不着对自己抱歉,因为她知道,假如他也如同其余那些追求者一般忠诚,她就又会消失了兴趣。
玩肥皂泡的孩子,总是为了贪恋肥皂泡的美丽,而宁愿忍受幻灭时的悲哀。不要问这是不是爱情z。

第3、酿酒的作料

上初中的时候,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喜欢上了我所在的班里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虽然长得十分清秀,但是性格却十分内向,常常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让人难以接近。说老实话,连我们班的男生对她都是敬而远之的,可是出人意料的是,隔壁班的男生却对这朵“冰花”发动了火热的进攻。
他的进攻方式是很特别的,既不是写情书,也不是送电影票,而是唱歌。每一个课间,只要教室没有老师,他就会跑到我们班来,向那个女孩子一首接一首地献歌,并且一边声嘶力竭地唱着一边手舞足蹈地表演着,场面真是热闹得很。那时候,我们每天都不得不欣赏永远以他为主角的演唱会,从《让我们荡起双桨》到《 小鸟,小鸟》,从《学习雷锋好榜样》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驼铃》到《八月桂花遍地开》,品种齐全,应有尽有,把我们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了。
我们尚且如此,那个女孩子的心绪就更是可想而知了。于是,每一个课间都成了她最难挨的时候。在教室里待着吧,就必须得忍受那个男孩子目不堪睹耳不堪闻的演唱——并且她的座位在第一排,所睹所闻的还尤其真切。可是如果跑到校园里,那她不就恰恰给那个男孩子做了一个绝好的宣传广告吗?
女孩子犹豫不决,苦恼万分。一天,她终于鼓起了勇气,把那个男孩子大骂了一顿,但是男孩子丝毫都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更加殷勤起来。
女孩子实在没有办法,就转学了。
不久,那个男孩子也随着女孩子转到了同一所学校,雷打不动地进行着自己那一套进攻的程序。
女孩子被缠得忍无可忍,便告诉了校长。当校长找这个男孩子谈话时,男孩子却振振有词地辩道:“我什么都没有做,只不过是唱唱歌而已。”
校长哑口无言。难道人家说得不对吗? 人家确实只不过是唱唱歌而已,总不能连唱歌都要限制一下吧。于是,校长除了对女孩子好言劝慰一番之外,也是无计可施。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了下去。上高中之后,我们一班人都分得七零八落,就很少听到他们两个的消息了。据说两个人还在一个学校读书,那个男孩子执著依然。
十年之后,全班同学聚会,那个女孩子没有来参加。大家谈起当年的往事,无不感慨良多。言语之中,都流露出了几丝为女孩子惋惜的意思,有人甚至说,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子胡搅蛮缠,那个女孩子不一定多么有出息呢。
“可是你们知道吗?”一位沉默良久的同学忽然神情特别地说道,“他们现在都十分幸福。你们想象得有多幸福,他们就有多幸福。”
我们惊异地看着他。
“我说的都是真的。”这个同学为自己保留的“ 秘密武器”的爆发效果而得意地笑起来:“五年前他们就结了婚,现在他们的孩子都快四岁了,他们还开了一家挺大的餐馆,我家就住在餐馆的后面。”
“那她今天怎么不参加我们的聚会?”有人问道。
“她正在餐馆为我们准备午餐呢。”
众人不由得欢呼起来。平静下来之后,自然又是另一番感慨。
在他们的餐馆,看着他们恩爱的样子,我忽然想起了女孩子当初的模样。人生是多么不可思议啊,无论你如何不爱另一个人,是不是都会经不起他这样漫长的灼热的炙烤呢?
我不知道。
也许,感情就是一汪鲜活而生动的水,它会从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漫过,如果你不想去珍存它,那么它就一定会悄悄地从你的生命里流走,消逝得无影无踪。如果你想给它铸造一个精致的容器,那么它很可能就会停下来,由一汪平淡的水变成一坛醉人的酒。只要你一启封,你就会闻到满腑的芬芳,你就会看到自己亲手酿制的一则则美丽的传奇。
酒的主体构成,自然是两颗纯洁的心和一份恒久的爱,而酿酒的作料却只有一味——这就是时间。
第4、蒙尘的手链
女人下岗后没有告诉男人,而是在广场边摆了一个地摊,像人们经常在路边见到的许许多多小摊一样,卖些不值钱的小饰品。男人有病在身,这两年一直在家休养,她不想让男人知道这件事情,否则他会不顾身体去工作的。
生意不好也不坏,一天能收入二三十元钱。她站在广场上看往来穿梭的游人,也不吆喝。每天像以前工作时一样按点回家,男人倒也没有起疑心。只是夏天来了,晚上散步的人多,她总在广场上多守一会儿,告诉男人她在单位加班。收摊时,她把卖的那些东西装入包里,寄存在附近的小店内。
一天晚上,男人洗衣服,从她口袋里掏出一条水晶手链,紫色的,很漂亮。他问哪来的?女人心里一慌,才想起这是白天卖货时无意中装进衣兜的,忘了取出来。不过她很快就镇定下来,说是在步行街精品店里买的。“今天心情不错,我一直喜欢这样的水晶手链呢,颜色也好看,我便买了下来。”男人问:“真的?”女人一笑:“不就一个手链嘛,这哪里有假?”男人不再问,继续洗衣服了。
男人知道这两年女人很辛苦,一家人全靠她养活了。他身体有病,做了两次大手术,平时还要用药物维持,不能干重活,所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女人没有任何怨言,她从没叫过苦,也不说累,整天在外工作,忙碌得令人心疼……
女人继续摆她的地摊,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但微薄的收入让她觉得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她一直在留意着招聘启事,她想找份合适的工作,薪水高点,相对稳定,那样生活才会宽松一些。前几天,她看到一家公司招会计,待遇不错,她已经报名并面试过了,她以前就是做会计的,她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一工作。
果然,好消息传来,她被那家公司录取了,下周一上班。仿佛雨过天晴,女人心情出奇地好,她想再摆两天地摊就可以远离这个广场了,整天在这儿站着也不舒服。她找其他小贩商量一下,想把自己的货物转让给他们。“总共600块钱吧,再多不能给了。”一个小贩说。“不行,太便宜了。”“就这个价了。”“再加一点吧。”“不加了!”“怎么样也得给800,把它们卖出去保准你能收双倍的利润。”女人愉快地和小贩讨价。
“不能卖!”一个声音响起。
女人回头,看见男人静静地站在身后。
她很惊讶,还有些惊慌:“你怎么来了?”
“我来摆地摊。”男人说。
女人脸一红,说:“你……”
“以后我要在这摆摊。”男人说得很认真,“所以你不能把东西卖了。”
“你?”
“嗯。”
女人把男人拉到一边,低声问:“哎,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男人笑:“我已经找你好几天了。”
看女人疑惑的样子,男人说:“你能瞒得过我?”
原来,自从女人下岗那一天起,男人就已经感觉到她的异样了,尽管她装作没有什么,但他还是看出端倪来了。洗衣服时,他发现她衣服上总有一层薄薄的灰尘,男人就怀疑,如果她整天在办公室工作,衣服上哪来灰尘。尤其是那条水晶手链,细心的他也发现了尘埃。她说是在精品店里买的,可哪一家精品店里卖的饰品会不干净呢?于是,最近几天他一直在沿街寻找。
“正好我可以在这儿卖。”男人说,“反正也不累,我带个凳子就行了。”
女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抬起胳膊看那条水晶手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知怎的,女人鼻子阵阵发酸。
手链落了尘埃依然美丽,而爱情在生活的辗转颠簸中,亦会沾上尘埃,但只要心中有爱与呵护,也依然温暖动人。朴素的爱穿越城市的喧嚣和杂乱,显示一份绵绵的真情与关怀,愈加弥足珍贵。

第5、王洛宾与卓玛的金银滩
皮鞭“打”出不朽之作
1939年的夏天,草原上风景如画。中国电影创始人之一的郑君里,率摄制组千里迢迢来到青海金银滩草原,拍摄影片《祖国万岁》。当时,邀请了正在西宁教书的王洛宾参加。
摄制组在青海湖畔开机。郑君里请当地同曲乎千户的女儿萨耶卓玛扮演影片中的牧羊女,王洛宾扮演萨耶卓玛的帮工。
此时,卓玛正是情窦初开的17岁少女。她头发梳成了十多条小辫披在身后,两只大眼睛闪射着大胆而炽烈的光芒。那时金银滩上有个说法:“草原上最美的花儿是格桑花,青海湖畔最美的姑娘是萨耶卓玛。”
剧中有一个情节,王洛宾和卓玛同骑一匹马。活泼大胆的卓玛,时而驱马狂奔,时而勒马立起。为了不使自己摔下去,王洛宾只好紧紧抱住卓玛的纤腰……黄昏,“牧羊女”卓玛和“帮工”王洛宾共同赶着羊群回到羊圈,仔细地清点着羊只的数目。夕阳下的卓玛亭亭玉立,晚霞的余辉映照出卓玛的侧影……王洛宾被这一切陶醉了。
卓玛眼见王洛宾的痴状,娇嗔地举起了手中的牧羊鞭,轻轻地打在了王洛宾的身上,转身跑开了。王洛宾呆立在原地,仔细回味着那一鞭的滋味……
夜幕降临了,草原上的篝火映红了半个天空。
故事是美丽而动人的。在卓玛的那一皮鞭之后,在返回西宁的驼峰上,王洛宾借助哈萨克民族的曲调唱出了不朽之作《在那遥远的地方》。

采风结下深情厚谊
第二年4月份,王洛宾又从西宁来到了金银滩草原。这一次他给同曲乎千户带来了石头眼镜、皮袍等礼物。王洛宾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采风,收集挖掘整理民歌曲调。
当时,王洛宾和卓玛天不亮就骑着马出门,到了天黑的时候才匆匆赶回住所。虽然夜已深了,但王洛宾仍借着昏暗的酥油灯整理搜集来的曲谱。有时候,卓玛还给王洛宾请来草原上的歌手,当面给他演唱各种民间曲调。
在农历七月下旬,王洛宾还和卓玛赶到青海湖边,观看了一年一度的祭海仪式。在这个庄严隆重的祭海仪式上,各族牧民表演了他们精湛的歌舞,使王洛宾大开眼界,他的艺术层次也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在藏语中,萨耶有保佑之意,卓玛是仙女的意思。不知道萨耶卓玛是否真是仙女,但在她的那一皮鞭下,王洛宾写出了《在那遥远的地方》这首传世之作,为他以后成为“西部歌王”打下了基础。
这次采风历时三个月,王洛宾和卓玛走遍了金银滩草原的每一个角落,结下了深厚友谊。采风结束了,王洛宾返回西宁。何时能再次回到金银滩,同卓玛纵马驰骋遨游草原,也成为王洛宾深埋在心中的愿望。
两个有情人历经磨难
世事变幻莫测,回到西宁的王洛宾经历了难以数计的艰难。以写爱情歌曲而名扬海内的王洛宾,个人生活并不如意。在西宁,他给青海军阀马步芳写过歌,也坐过马步芳的牢。中共进驻西宁后,他给王震将军的部队写过歌,还和大军一道向新疆进军。此后,王洛宾又被发配到劳改农场劳动改造。1958年,王洛宾的老房东同曲乎千户也被发配到劳改队改造,1959年在刚察去世。临终前他将王洛宾赠送给他的东西交给了他儿子高贝,嘱咐他无论如何一定要把王洛宾的东西保存好。“文革”期间,这些东西被藏在牛粪堆中才得以幸免。
据说,萨耶卓玛后来嫁给国民党海晏县县长史炳章,并生有一个儿子。据说这次婚姻完全是她自己做主的,也没有举行结婚典礼。1954年,萨耶卓玛突患急病,歌中的女神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如今,《在那遥远的地方》已是妇孺皆知。草原上的人都知道,那个遥远的地方就是金银滩;在三角城以卓玛为名的女孩特别多,都是因为那首歌的缘故。可惜他们都无法清楚当年的一切。
第6、不过是一段路人的爱情
■ 一
林闲认识陈晓,是10年前的事情了。
时间那么遥远,仿佛隔了层层叠叠的雾气,关山万里似的。那时候他们都还小,十多岁的少年,一起在少年宫学跳舞,陈晓跳舞的条件并不好,用老师的话说是腰太硬了,而林闲,则是胳膊不够长,老师说你们的嗓子都还不错,学别的也还可以的。所以两个少年就一起去了戏剧班。
那是一段特别沮丧的日子,很少有少年愿意学戏剧的,陈晓和林闲也不例外。别的小朋友青蛇、白蛇、许仙、法海地做戏,两个少年就在台下看。他们也对了几段唱词,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不用功了,说了几句就半途而废了。
后来就真的什么也没有学,只是在少年宫混着日子,两个少年却成了很好的朋友,一起把作业带到学校做,周末的时候一起吃早点。父母到少年宫接他们的时候分别说再见。
那一年,是陈晓16岁的时候吧,父亲生病了。父亲是家里主要的劳动力,是惟一的收入来源,少年宫的费用虽然不高,但陈晓也没有去了。
就是那个时候,林闲第一次去了陈晓的家,陈晓的家在城郊的小平房里,有木栅栏围着的开满木槿花的小小的院子,那些花是浅浅的粉色,浅浅的淡紫,很好看,像画里的风景一样,却有灵巧的风,微微地吹。林闲在院子外面喊陈晓的名字,陈晓答应着跑了出来,林闲说:
“陈晓,少年宫的老师问你怎么不去了?”
其实少年宫的老师并没有问,他们是一个月交一次钱,陈晓并不是优秀的学生,不去了,没人会关心的。
陈晓红了脸说:我爸生病了,家里就不让去了。
两个少年,问的答的都心不在焉,林闲点点头,很严肃地说好的,我会告诉老师的。就迈着方步很严肃地离开了。
那天回家后他觉得自己做得不错,很镇静。后来林闲考上了很好的大学,每当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回忆生命里那个叫陈晓的,常常和自己对着少年宫的大窗户发呆的女孩,心总是莫名地牵动,他知道,他的方步,他的发呆,都是因为喜欢,他对陈晓的喜欢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她是他的初恋,是他最初的爱情。
■ 二
林闲大学毕业了,工作的城市是上海。
这个城市太现代了,所以发现自己住的地方有了外地来的演出队。
那天晚上,他们都穷极无聊了,小刘说:去看演出吧,30元一张票,超便宜的。经不住小刘的劝说,去了却很快后悔了。那都是什么演出啊,外地的草台班子,表演杂技、流行歌曲、戏曲、二人转和摇滚,演员们都有香艳的名字,小曼玉,小青霞,邓本山——整个一个大杂烩,看演出的都是小区里的中老年人。就这样,还有人不断地离场。
一个女子唱了流行歌曲,没下台,又唱起了戏曲,是白娘子里面的选段,她唱得并不好,台下有人叫好,有人嘘声。林闲原本快要睡着了,那些唱词那么熟悉,声音也有些熟悉,就睁开了眼睛。台上的女子眉目清秀,有艳丽的妆,音容笑貌却那么熟悉。林闲脱口而出陈晓的名字,小刘说什么啊,人家叫小曼玉。
就去后台找小曼玉了。林闲那么着急,他几乎肯定那就是陈晓。
只是舞台妆都太浓,灯光又奇奇怪怪地闪来闪去。演出还没结束,后台不让进,演出结束了,还是不让进。倒是小曼玉听说观众找,自己出来了。
她的妆还没有卸,脸上是胭脂浓郁的红,头发高高束起,廉价的曳地长裙颇有几分风情,没注意到林闲和小刘,径直问阻拦的男子谁要见自己,是要给小费吗?瞥见林闲和小刘。又不好意思,微微低下了头。
她真的是陈晓。“陈晓,陈晓,我是林闲啊,你记得吗?我是林闲,你小时候的朋友林闲啊。”
陈晓抬起头,呆住了。
■ 三
那天晚上,林闲就约陈晓去吃饭。陈晓说:太晚了,改天吧。
第二天一早去了小剧场,他是等不及了。陈晓出来的时候不是昨天的样子了,她没有化妆,皮肤很白。看起来年纪小了很多,穿着素色的裙子,瘦得像个大学生。
林闲问起陈晓的事情,为什么搬走了?陈晓说原来她家就在乡下的,因为爸爸有一些手艺搬到了小城,后来爸爸生病了,就又回去了。
没念完高中就辍学了,好在村子里来了个演出队,听说她在少年宫待过,嗓子还不错,就带上她了。
林闲无非就是念书和工作,几句话就完了,陈晓却需要说很多。他们闲闲地在街上走,陈晓一直低着头,碎碎的发飘在肩上,就像很多年前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一样。
接下来,就是林闲最快乐的时光了,他请了假。每天都会去找陈晓,和陈晓一起逛街,他们去浦东玩,回来的时候很晚了,穿过石库门房子的时候林闲牵了陈晓的手,就一直那样牵着,舍不得放开。林闲的心微微地颤抖着,像很多年前,去陈晓家探望,分明很紧张,却要让自己镇定一样。他想他和陈晓应该在一起的。他爱她,一直爱着。而她呢?应该也是有一点喜欢自己吧。他说陈晓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想这样和你一起,穿过每一条街道。走很远很远。
陈晓笑了,小时候,我们都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吧。送陈晓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一点了,陈晓敲开小剧场的门,倚在门前对林闲说再见。
林闲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挥手说:明天见。陈晓点点头:对,明天见。
■ 四
明天,也就真的没有明天。
天亮的时候林闲洗了一个澡,想到陈晓一定还在睡觉,就和小刘聊天,小刘说:为了她你的年假都休完了。怎么办?“休完了就去上班呗。”
“陈晓呢?”“她留下来,和我在一起。”小刘说你疯了,她没文凭没能力的。留下来,你养她啊。林闲说:是啊,我养她。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总得疯一次吧。
中午的时候,疯子林闲就去叫陈晓起床了,只是小剧场冷冷清清的,没有挂出往日的大幅宣传画,看门的大爷说演出队早上就走了。
“去哪儿了?”“继续演出去了呗,好像是南京,谁知道呢!”
林闲给陈晓打手机,拨了很久,终于通了,却不是陈晓,是陌生女子的声音,说陈晓忙着呢,没时间接电话。人家都走了,你怎么还缠着她啊,看在同学的份上没撅你面子,你还真来劲了。电话扣掉了,再没有拨通。
林闲托在南京的朋友打听,似乎演出队并没有去南京,林闲的心,落在沙地里,反反复复,都是疼痛,他知道陈晓是故意消失的,她不要他找到她,或许对陈晓来说,自己只是同学,她抹不开面子;陈晓无数次说起那一天,她原本以为有小费的,也或许对她而言,他只是观众,对他,她却是初恋。她并不想和他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多想多虑,伤心了,也只能怪自己。
■ 五
休息一个礼拜后,林闲上了班,西装革履的,融进徐家汇的人潮里。
小刘说你和她根本不是同路人,就像乘地铁,不管多拥挤,一度和谁靠得多近,到站了,也会各奔东西。
时间一天天过去,林闲开始总是想着陈晓,后来就不想了。陈晓像一个痂。看到的时候会伤心,就不如不看。没有人知道林闲喜欢过一个演出队的女孩子,知道了,也会当作笑话的。
林闲开始恋爱了,是公司里的同事,后来分开了,又和别人恋爱,又分开,后来还是结了婚,小刘跳槽去了北京,回上海看朋友,是林闲结婚两年后。
接风是在饭店里,刚开始,林闲的妻子很忙,晚到一些,小刘喝了一些酒。就开始说话了。
他真的喝多了,就有些口无遮拦了,说林闲你知道吗?在北京,我见过陈晓的,是另一个演出队,在一间酒吧里,陈晓提到你的名字就流泪,说如果我见到你,你已经结了婚,忘了她,才可以把这些话告诉你。其实小时候她就知道你喜欢她,知道你是假传圣旨去看她,她离开少年宫的事情,一早告诉老师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后来,很多次她在院子里写作业,曾见到躲在木槿花后的你。
陈晓说她也喜欢你,也忘不了你们一起在少年宫的岁月,只是女人分两种。一种是像白娘子那样,为了证明爱情的完美,肯为男人喝下雄黄酒的;一种是不肯的。她不是不愿意为你喝雄黄酒,为了你,她什么都愿意,只是她高中没毕业。在外漂泊,吃了很多苦,被人欺瞒过,她配不上你。白娘子可以依靠法力把不完美掩盖,陈晓没有法力,所以只能选择离开。
你们原本是路人,离开前,曾经牵手走过几条街,就够了。
小刘说完了,还是不放心,又问林闲:“你是不是不爱她了?否则,就是我多事了。”
林闲说:是啊,是啊,是啊。小刘就笑了。
远远的,一个女子走过来,是林闲迟到的妻子。女子的皮肤很白,瘦瘦的,碎碎的头发倚在肩上,有些像一个人。但是她不是。小刘呆住了,说那是你的妻子啊。原来你并没有忘了她。
林闲没有回答。那一刻他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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