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和橘皮的往事情感故事
多少年过去了,那张清瘦而严厉的,戴600度黑边近视镜的女人的脸,仍时时浮现在我眼前,她就是我小学四年级的班主任老师:想起她,也就使我想起了一些关于橘皮的往事……
其实,校办工厂并非是今天的新事物。当年我的小学母校就有校办工厂,不过规模很小罢了,专从民间收集橘皮,烘干了,碾成粉,送到药厂去,所得加工费,用以补充学校的教学经费。
有一天,轮到我和我们班的几名同学,去那小厂房里义务劳动。一名同学问指派我们干活的师傅,橘皮究竟可以治哪几种病?师傅就告诉我们,可以治什么病,尤其对平喘和减缓支气管炎颇有良效。
我听了暗暗记在心里:我的母亲,每年冬季都被支气管炎所苦,经常喘作一团,憋红了脸,透不过气来。可是家里穷,母亲舍不得花钱买药,就那么一冬季一冬季地忍受着,一冬季比一冬季喘得厉害。看着母亲喘作一团,憋红了脸透不过气来的痛苦样子,我和弟弟妹妹每每心里难受得想哭。我暗想,一麻袋又一麻袋,这么多这么多橘皮,我何不替母亲带回家一点儿呢?
当天,我往兜里偷偷揣了几片干橘皮。
以后,每次义务劳动,我都往兜里偷偷揣几片干橘皮。
母亲喝了一阵子干橘皮泡的水,剧烈喘息的时候,分明地减少了,起码我觉着是那样。我内心里的高兴,真是没法儿形容。母亲自然问过我——从哪弄的干橘皮?我撒谎,骗母亲,说是校办工厂的师傅送的。母亲就抚摩我的头,用微笑表达她对她的一个儿子的孝心所感受到的那一份儿欣慰。那乃是穷孩子们的母亲们普遍的最由衷的也是最大的欣慰啊!
不料想,由于一名同学的告发,我成了一个小偷,一个贼。先是在全班同学的眼里成了一个小偷,一个贼,后来是在全校同学的眼里成了一个小偷,一个贼。
那是特殊的年代。哪怕小到一块橡皮,半截铅笔,只要一旦和“偷”字连起来,就足以构成一个孩子从此刷不掉的耻辱,也足以使一个孩子从此永无尊严。每每的,在大人们互相攻击的时候,你会听到这样的话——“你自小就是贼!”——那贼的罪名,却往往仅由于一块橡皮,半截铅笔。那贼的罪名,甚至足以使一个人背负终生。即使往后别人忘了,不再提了,在他内心里,也是铭刻不忘。这一种刻痕,往往扭曲了一个人的一生,毁灭了一个人的一生……
在学校的操场上,我被迫当众承认自己偷了几次橘皮,当众承认自己是贼。当众,便是当全校同学的面啊!
于是我在班级里,不再是任何一个同学的同学,而是一个贼。于是我在学校里,仿佛已经不再是一名学生,而仅仅是,无可争议地是一个贼,一个小偷了。
我觉得,连我上课举手回答问题,老师似乎都佯装不见,目光故意从我身上一扫而过。
我不再有学友了。我处于可怕的孤立之中。我不敢对母亲说我在学校的遭遇和处境,怕母亲为我而悲伤……
当时我的班主任老师,也就是那一位清瘦而严厉的,戴600度近视镜的中年女教师,正休产假。
她重新给我们上第一节课的时候,就觉察出了我的异常处境。
放学后她把我叫到僻静处,而不是教员室里,问我究竟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
我哇地哭了……
第二天,她在上课之前说:“首先我要讲讲梁绍生和橘皮的事,他不是小偷,不是贼。是我吩咐他义务劳动时,别忘了为老师带一点儿橘皮。老师需要橘皮掺进别的中药治病,你们再认为他是小偷,是贼,那么也把老师看成是小偷,是贼吧…… ”
第三天,当全校同学做课间操时,大喇叭传出了她的声音,说的是她课堂里所说的话。
从此,我又是同学的同学,学校的学生,而不再是小偷不再是贼了。从此,我不想死了……
我的班主任老师,她以前对我从没偏爱过,以后也不曾。在她眼里,以前和以后,我都只不过是她的四十几名学生中的一个,最普通最寻常的一个……
但是,从此,在我的心目中,她不再是一位普通的老师了,尽管依然像以前那么严厉,依然带600度的近视镜……
在“文化大革命”中,那时我已经是中学生了,没给任何一位老师贴过大字报。我常想,这也许和我永远忘不了我的小学班主任老师有某种关系。没有她,我不大可能成为作家,也许我的人生轨迹将彻底地被扭曲,也许我真的会变成一个贼,以我的坠落报复社会。也许,我早自杀了……
以后我受过许多险恶的伤害,但她使我永远相信,生活中不只有坏人,像她那样的好人是确实存在的……因此我应永远保持对生活的真诚热爱!
第2篇、做人不要太自私情感故事

这道考题看似简单,却很难回答。正因为难回答,才更能考验男方对自己的爱有多深。映雪做梦都想找一位把女友看得重过母亲的男友,引申那就是把妻子看得重过母亲的丈夫,所以映雪就问在她眼里所谓的第一任男朋友——李辉。映雪问李辉:“如果我和***同时落水,你先救谁?”李辉说:“当然先救我妈。”映雪问:“那为啥?”李辉回答:“母亲只有一个,女友成千上万,当然先救我妈。”映雪想:幸好考考他,否则自己就上当了,一个先救母亲的男人是靠不住的,况且只是让你回答先救谁,难道说这么一句话的勇气都没有吗?映雪很干脆地就和李辉拜拜了。
后来,映雪又处过几个男朋友,她都用这一道爱情考题考他们。让映雪颇感意外的是,竟然没有一个男朋友说先救她,映雪长得漂亮,气质脱俗,她实在弄不明白,那些男人为什么不肯说先救她。
最让映雪伤心的是第六任男朋友,那是个很优秀的小伙子。可以这么讲,映雪只要求他说先救自己,她就会嫁给这位小伙子。可他却苦着脸回答:“我都救,同时救两人行了吧!”映雪说:“你同时救不了两人,你只能先救一人,后救一人。你是先救我,还是先救***?快说呀?”男朋友被逼得急了,推托并无奈地说:“我其实不会游泳,我宁愿自己淹死算了。”映雪很失望,只好忍痛和他分了手。
映雪独自领受并厌倦了单身贵族的生活后,已经30岁了,映雪依然不改初衷。她回过头来感觉第一任男朋友李辉非常好,是个可依靠的男人。换句话说,她觉得第一碗饭好吃,既然好吃,那就回过头来吃吧!只要不饿着肚子就行,所以映雪又回到了李辉的身边。
一天傍晚,她和李辉在公园散步,李辉说:“我们结婚吧?”映雪又想拿这道长达十年之久的考题测验李辉,就说:“我也有结婚的打算,不过,在结婚之前,我最后考你一次。”李辉笑一笑说:“你出考题吧?”映雪说:“如果我和你母亲同时落水,你先救哪一个。”李辉很意外地望望映雪说:“你怎么还问这种问题。”映雪说:“你别打岔,快说,先救谁?”李辉说:“你是随便问问好玩呢?还是深思熟虑才问我呢?”映雪说:“我从20岁起就提这个问题,一直提到现在,是真心问你的。”李辉说:“如果你从来没问过我这句话,我会先救你,现在你问过我两次,那么我还是10年前的那句话,我只能先救母亲。”映雪问:“为啥?”李辉答:“你念念不忘要别人先救自己,太自私了,我母亲辛辛苦苦把我养大成人,还从来没想过让我先救她后救谁,这叫无私。如果你们同时落水,我自然先救无私的人,后救自私的人。”
这道理原来如此简单,映雪忽然觉得自己走了10年弯路,错过了多次结婚的良机。她不想再失去李辉,就挎住他的胳膊说:“好,我答应你,明天就去办结婚手续吧。”可是李辉说:“你刚才的考题使我改变主意了,虽然你很漂亮,气质好,但我不能和你结婚。因为我想我和你结婚肯定是个错误,我还是不要犯错误的好。”
第3篇、一碗爱情的绿豆粥情感故事

他会熬粥,会熬很香甜的绿豆粥。
她不会熬粥,每次熬粥不是熬干了就是熬糊了。她胃不好,而且身体容易上火,经常喝绿豆粥能暖胃还能降火气。当她知道他会熬粥时,不禁对他产生了好感。
恋爱时,他一口口地喂她喝粥,她觉得他熬的粥香滑可口,粥里还包含着浓情蜜意,她认为世界上没有比他熬的粥更可口的食物了。
后来,他们结婚了。她只是一名保险业务员,收入并不稳定。他也只是一个中学教师,每月都是固定数量的工资。一到月头,他就把工资全部交给她,她会给他一些钱作为零用。她知道他真的爱她,每天她回家,他都会把饭做好,有时会熬她最喜欢喝的绿豆粥。他们虽然挣钱不多,但是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她的工作一直不太顺,有时候几个月都拉不到一笔保险,只有少数的时候会拉到一两个客户,收到微薄的提成,能让她高兴好长时间。他不忘记送她一碗绿豆粥,外加一句贴心的话:“你身体不好,别太累了!”
直到她遇见了子权,才让她时来运转。子权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她是在翻遍了黄页本才找到了子权的电话,一遍一遍地打,最后他答应了解一下她推销的险种,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子权不凡的谈吐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她的美丽也像一幅美丽的画留在了子权的脑海。子权答应了购买她的保险,但条件是晚上陪他去参加一个商务酒会。
她没有参加酒会的衣服,子权给她买来了。她没有搭配的首饰,子权给她借来了。甚至,子权还送给她一瓶玫瑰花香的香水……那个晚上,她成了酒会上的焦点,美丽、大方、自信的她自然赢得了不少成功男士的青睐。她借机向他们兜售保险,不知道是他们为她的魅力所打动,还是为照顾子权的面子,总之,她签了好几笔单子,她知道这个月她一定能摘到那面销售业绩小红旗。
她把衣服和首饰还给子权,向他道谢。可子权却说要谢的是她,因为他找到了一个最佳的事业伙伴,他欣赏她的自信和从容,希望她能成为总经理助理,帮他打理公司业务。为了表示诚意,子权请她吃饭,地点定在一家大酒店。
这是她第一次吃冰糖燕窝,感觉软润滑爽,甘冽清甜。子权说燕窝除了美容养颜,还有去暑降火的作用。结账时,她被账单吓了一跳,而子权却潇洒地掏出信用卡。
她没有去子权的公司,但子权的博学才干以及一个男人的魅力却使她的爱发生了转移。虽然她知道他们没有结果,因为子权是个有家的男人,可是她却爱上了他,也许燕窝的味道要比绿豆粥更对胃口。
她决定和他离婚。那天晚上,她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见了她的犹豫,想做一碗绿豆粥给她,他不知道在什么样的心情下听完她离婚的理由,等他眼角渗出泪水时,绿豆粥已经熬好了!他端来为她做的最后一碗绿豆粥,她喝在嘴里竟然有咸咸的味道。
他们终于离婚了,她感到一丝轻松的同时,心里却有一抹疼痛。因为她以为她足够理智地选择了那段爱情,却放弃了这段婚姻,她以为找到了真爱,为自己的感情负了责任,但她却没有因为得到了这份爱情而感到幸福和愉悦。她想得更多的是他一口一口地喂她喝绿豆粥的情形,每每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就倍感煎熬。自从他们分开后,她再也没吃过绿豆粥。
她还是忍不住做起了绿豆粥,她一边流泪,一边学着他淘米、浸泡、搅拌、点油,可是熬粥的时间太长,她失去了等待的耐心,最后没有掌握好火候,还是把粥熬糊了。原来,一碗粥,需要一份恒久的耐心,并在适当的时候关火,才能熬出香气四溢的味道。
她终于理解了他的那份真情,也知道了她想要在婚姻中得到什么,却可能永远也得不到了
第4篇、娘啊娘情感故事

大贵家很穷,所以直到35岁还没有女人愿意跟他。
大贵和娘相依为命。娘最近总是怪怪的,常常早出晚归,让大贵摸不着头脑。大贵问娘去干什么,娘也不答理他。直到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娘才向大贵摊了牌:我要嫁人了,对象是邻村的一个70多岁的瘫痪老头。
大贵当时就气蒙了,如果她不是娘,大贵早就把她一脚踹出门去了。娘守寡了20多年,年轻时多少人向她求婚,都被她拒绝了。可如今娘都50多岁的人了,却还要找一个70多岁的糟老头子,这不成心让大贵难堪吗?以后自己还怎么在村里做人?大贵百般劝阻万般刁难,可娘就是铁了心。
娘出门那天,大贵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然后朝娘的背影大喊一声:“你要是再敢回到这个家来,我就打断你的腿!”
在以后的日子里,大贵每次从地里干完活儿回来,都会发现家里已经被收拾得利利落落,自己的衣服也被洗得干干净净。大贵知道那是娘干的!不久,大贵在门上挂了把新锁,从此,娘就再也没回来过。
一年后,一个女人来到大贵家,自称愿意给大贵做老婆。大贵高兴坏了,这真是天上掉馅饼求之不得的好事呀!自此,大贵对女人百依百顺,夫妻二人恩恩爱爱、勤俭持家,不仅使生活变好了,而且女人还给大贵生了个大胖小子。大贵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有滋有味。一天晚上,大贵躺在床上幸福地问女人:“为什么别的女人都不愿跟我,你却偏要跟我?”女人好半天才说:“其实你娘嫁的那个老头是我爹,那时候,我刚死了丈夫还在娘家待着,你娘就跑过去找我……”
霎时,大贵泪如泉涌:“娘啊娘……”
第5篇、爱在楼梯间情感故事

爱在楼梯间
文 廖静 插图 桀桀
1 楼梯风景独好
每至中午12时30分,夏华大厦电梯处就拥挤不堪,刚就职不久的易柔经常被挤出电梯。中午时间短暂,都耗到等电梯上岂不冤枉?所以便有不少急性子的走楼梯了。
媒人李大姐打来电话:“下班没有啊?我们已经到餐厅了。”李大姐这回要给易柔介绍的,据说是位高富帅呢。等电梯不知等到猴年马月了,易柔一跺脚转向了楼梯。
19层楼,是易柔从未经历过的高度。楼梯上人来人往,不时有人从她身边越过,都是等不及电梯的。走了 阵,易柔累坏了,都怪自己为了相亲穿了双新高跟鞋,走平路都折磨人,何况下楼梯呢。不过,易柔发现:这楼梯风景独好,几乎清一色年轻男性,不乏英俊潇洒者。
易柔心想:工作几个月了,怎么没发现这片泡男的风水宝地?正胡思乱想间,手上一轻,装着文件的手提袋被人提走了,一个清朗的声音说:“我帮你提吧。”那文件其实是易柔用来扮斯文高雅相亲的道具。
那“活雷锋”穿笔挺的西装,倒有几分姿色。只可惜一到三楼,活雷锋便把东西丢给易柔,道声拜拜走了。易柔只跟他搭上了一句话,对方在12层,何名何部门是否单身,未知。
2 攀爬里的浪漫
易柔那场“高富帅”相亲无果而终。不过,她倒多了个心思:楼梯是雄性的天地,没准能遇到一个秀色可餐的未婚男呢。为了走楼梯方便,她专门准备了平跟鞋,上班时穿高跟的,下班时换上平跟鞋走楼梯。
走了 个星期,身边的男人都如风飘过。其间,易柔常把下楼梯当奔赴相亲宴,盛装打扮,也装过肚子痛和劳累过度,倒有若干绅士表示了同情和帮忙。可惜这些男人不是秃了顶,就是嘴里有异味,都不是易柔想吃的那盘菜,还是12层的西装男有型有谱。再下楼走到12层,易柔就故意停下来磨叽,几天守株待兔还真等到了他――向毅飞。那天,一见向毅飞从12层楼梯门口闪亮登场,易柔就捂住肚子“虚弱”地靠在楼梯扶手上……
顺利搞到向毅飞的QQ、电话后,易柔没有马上示爱,反正他俩每天中午下班都走楼梯,这短短的路程,会成为他们的爱情之路。
上午上班时,因各公司的上班时间不统一,所以电梯不算太挤。这天上午易柔挤进电梯,看到向毅飞也在里面,这是他们第一次在电梯内相遇。可惜电梯超载报警器响了,向毅飞转身要走,易柔冒着生命危险挤开已慢慢合拢的电梯门,飞奔出去大吼:“向毅飞,这么巧?”
于是,两人一起向上攀登。爬楼和下楼可不能同日而语,易柔这辈子爬过最高的楼是6层,现在她深刻地体会到了“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向毅飞挺绅士,扶着易柔向上爬,一边爬一边鼓励她:“爬楼锻炼身体,要是时间不紧,我都是爬楼梯上班。”
这是向毅飞第一次与易柔肢体相触,按说易柔该是春心荡漾、陶醉其中,可她现在没那心情了。楼梯啊楼梯,就像一层层走向地狱的梯子,累得她香汗直流、两腿发软。走到10楼,向毅飞说:“你还是乘电梯吧,我打卡时间到了。”他快步向上跑,在拐弯处俯身说:“为什么我每次在楼梯都会遇到你?”然后不见了。
阴谋被揭穿,易柔羞涩不已。
3 意中人是单身爸爸
易柔欣喜地发现:以前紧绷绷的衣服有宽松的倾向,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运动减肥?走楼梯真好,既能泡男又能减肥。经过段时间的锻炼,易柔爬楼梯已没那么像赶阎罗殿了。
一日两人结伴至12层,易柔厚着脸皮说:“到你那里喝点水好吗?”向毅飞有一间四人共处的办公室,他去接水,易柔在他办公桌上发现张照片:向毅飞抱着个小男孩,那副亲密样必是父子。易柔心里一顿:难道向毅飞已婚?楼梯相遇的这些日子,她还没问过他的婚姻状况。
会不会是他的外甥或侄子呢?易柔想,她转头问旁边的人:“这孩子真漂亮,向毅飞的儿子叫什么名字?”
那人说:“叫乔乔,五岁了。”
“那他妈妈呢?”
那人笑道:“不知道,问向毅飞去吧。”
易柔心凉了,好像又爬行了十几层楼梯,累得四肢无力、骨松筋软。向毅飞原来有家有孩子,自己这爬上爬下地折腾,居然差点道德败坏成第三者。
这一打击不小,易柔一个多星期没有进楼梯了,她宁愿在电梯那里耗时间。走楼梯是需要动力的,现在她没了动力,感觉生活都灰暗了。
4 楼梯里的母爱
这天,向毅飞发来QQ信息:“好久没遇到你了,你不舒服吗?晚上请你吃饭吧。”
易柔回答:“晚上你不陪老婆孩子吗?”
向毅飞说:“我有个儿子不假,但没老婆。”
易柔松了口气,原来向毅飞是离异男啊,真可惜,他为什么不是未婚呢?他年纪轻轻的急死忙活结婚生孩子干吗?想自己才25岁,连恋爱都没有过,怎能当人后妈?那帮七大姑八大姨唾沫星子不淹死她才怪。
犹豫着,易柔还是答应了向毅飞的邀请。
向毅飞说:“我儿子乔乔今天放假,我带他一起过来了,正好你们认识认识。”
易柔“嗯”了一声,向毅飞真狡猾,提前把拖油瓶塞给自己了。当后娘,年轻的易柔没有心理准备。
过了一会儿,一个干净利落的小男孩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请问易柔阿姨在哪儿?”
这孩子正是照片上的乔乔,第一眼便招人疼爱的小男孩。乔乔说:“爸爸忙,让您陪我玩一会儿可以吗?我不闹的,我就坐着叠小船好吗?”
小男孩好乖巧懂事,瞬间,易柔的心要化掉了,暂时把“后娘”这个词给忘了。她正好闲着,便陪乔乔玩了 下午的网络游戏。
下班时间快到了,向毅飞叫易柔和儿子一起下来用餐。这时突然停电了,19层啊,只能走楼梯了。易柔领着乔乔慢慢向下移动,小男孩走了两层就累了,这时易柔才发现:乔乔的腿不太正常,不能剧烈运动,无奈,只好背着他一步一步向下走。
上回提着 袋文件就累得气喘吁吁,这回再背着个5岁大的孩子,把易柔累了个七荤八素,中途休息了好几回。乔乔边擦着易柔额头的汗,边说:“爸爸经常背我上楼的。阿姨你累坏了吧?我下来走几步。”
暖流让易柔心怀激荡,能有这么可爱的孩子,能拥有向毅飞这么好的男人,一切都不重要了。易柔边慢慢向下走,边喘着气跟乔乔聊天,累归累点,但有小儿在旁真是享受。
乔乔的衣服一丝不乱,据他说都是爸爸照顾她,在乔乔嘴里,爸爸是世上最好最好的人。易柔心想:唉,向毅飞做父亲都这么成功,当丈夫更不会错了,只可惜这不是自己的儿子。
等她把乔乔背到一层,已累得汗流浃背。向毅飞这家伙正守在大门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我等你们好久了。背孩子不容易吧?”易柔好恨,他明知儿子的情况,也知道停电了,为什么不上去接他们?
向毅飞拍拍儿子的脸:“乔乔,你喜欢易阿姨给你当妈妈吗?”
“愿意。”乔乔朗朗地说。
易柔脸红了,劳累加羞涩,脸成酱紫色了。
晚上,向毅飞厚颜无耻地说:“我一看停电了,心想如果你能把孩子从楼梯背下来,我就决定娶你当媳妇。因为你有母爱,会对孩子一辈子好。”
爱在楼梯间,易柔在那里不仅钓得如意郎君,还成功拥有孩子的心。可是,易柔想自己连恋爱经验都没有过呢,怎么就便宜了向毅飞?她酸溜溜地说:“我哪有他亲妈有母爱……”
向毅飞调皮地眨眨眼:“我都不知道他亲妈是谁。实话告诉你吧,乔乔是弃婴,本人――未婚。”
第6篇、6元钱买下爱情感故事

假期里,他乘飞机回家。回到家也没别的事,主要是陪母亲看看电视,聊聊天。
第二天,母亲说,咱俩去买鸡蛋吧!他一听就笑了。在公司里,他是大经理,有专门的秘书与司机。但他点点头说,好。
随母亲出了门。母亲说,去某某超市。他问,附近不是有家超市吗?母亲眨眨眼,有些得意,说,某某超市的鸡蛋便宜,1斤三块二,附近的这家要三块四。他咋了咋舌。
走到路边,正准备抬手打车,母亲说,坐12路车吧。他问,为什么坐12路?母亲说,12路车是某超市的专用车,免费,坐别的公交车,还要花两块钱。他又笑了,说好。
坐上12路大客车。车上差不多都是些老头老太太,跟母亲很熟了,听说他是陪母亲买鸡蛋的,都用暖暖的眼神看着他,好像他是大家的儿子。他的心里。也暖暖的。
买了10斤鸡蛋。母亲拉着他在超市的休息椅坐着,说,我们在这里等1小时。他惊讶地问,1小时?母亲点点头说,下趟12路车回来,还得1小时。他觉得有着急的火苗在心里“噌”地蹿起,但还是忍了,用耐性将火苗熄灭。
母亲跟他东拉西扯,说起他上学时的一些事。1小时的时间,过得倒也不算太慢。
终于坐上12路。下了车,他拎着鸡蛋,吁出一口气。母亲看起来格外高兴,扳着手指算,1斤鸡蛋省两毛钱,10斤鸡蛋省两块钱,来回的车费,两人省4块钱,加起来共省下6块钱。他脑子里也迅速计算,从出门到现在,共用了4小时,4小时的时间,在公司里,他可以创造出上万元的价值。他在心里叹了一下。
快到家时,走过一个水果摊,母亲用6元钱买下一个大西瓜。
回到家,西瓜切开,露出鲜红的瓜瓤。他早就渴了,拿起一块,迫不及待地吃起来。西瓜甜极了,他吃得“呼噜呼噜”的,像小猪一样。好久没有这样痛快地吃水果了。一抬头,母亲正看着他,眼睛有些潮湿,脸上却是极大的满足与疼爱。他的心,像琴弦被拨动了一下。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
小时候,家里非常穷,他又馋得很。常常在傍晚,偷偷去捡别人吃剩的西瓜皮,拿到河水里冲一下,便贪婪地啃起来。母亲知道了,用了3个晚上编织草绳,又用编草绳挣的钱给他买西瓜,然后看着他小猪一样吃着。
他怔怔地看着母亲,将满嘴西瓜咽下。那一刻,他忽然理解了母亲。艰难时,母亲靠着勤劳与节俭,供他上学,将他养大;富足时,勤俭作为母亲的生活方式,依然能带给他满足与幸福。
他的脸上露出笑容,庆幸今天终于耐住性子陪母亲省下6元钱。这6元钱,跟自己在公司创造的上万元相比,是等价的。因为,许多时候,时间与金钱就该为爱而存在。
第7篇、柳絮青春情感故事

进高三的第一天。
很普通的高三教室,铺天盖地的复习资料,刺鼻的风油精和粘粘的汗液混合的空气,在离讲台最近的位置,睡得一塌糊涂的我。
丫在那个早晨,用一支尖细的铅笔,从后面戳醒了梦中的我。猛地睁开眼,转过头,看到戴着黑眼圈的丫,用左手在草稿纸上划着圈:“额,兄弟。帮我捡一下笔!”
就这样,我虚度掉了高三的第一个45分钟,顺带着,认识了丫。丫说她今后会在回忆录里写:“在那个天高云淡的早上,我正一边思索做人的道理,一边练习用左手转笔。突然,我的晨光中性笔鬼使神差地飞离了它原来的轨道,砸到前排的一头酣睡的猪背上,之后落到地上。我用脚勾了半天,没有成功。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拿起一支铅笔,用没削的那头戳了她一小下。猪依旧纹丝不动,可怜的孩子!天知道她昨天晚上加班加到什么时候!千万般无奈之下,我换了有尖的那头戳她。就是这一下,中华2B素描铅笔的一次伸展运动,造就了两个伟人的传奇友谊。”
我向来是个低调的伙计,估计自己成伟人的机会不大,可丫不同,在我们班,她绝对是那种很强的人。她会做那些奇怪的自然地理题,写让人眼前一亮的800字作文,让那些整天埋头啃书的好学生无理由地郁闷。可是,她和我一样,拿外语没办法。在试了很多诸如一个月做几百道阅读理解题一天记几十个单词的偏方而毫无起色之后,丫对外语彻底绝望了。她开始以请吃饭为诱惑,让同样外语很烂的我替她写作业。经常抄错答案位置的我,让外语老师找丫谈话的频率从一个月一次上升到一星期一次。丫受训的时候一脸虔诚,低着头,偶尔抬头看外语老师的眼睛。丫的眼睛很大,盯着外语老师的时候,给人一种顿悟的感觉。老师习惯性地在谈话的最后温柔地拍拍丫的肩膀:“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下回可别让我失望啊!”这样之后,丫会同样温柔地拍拍我的肩膀:“小琳子,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下回可别让我失望啊!”
嗯。上帝证明,我们都是好孩子。虽然,丫继续在外语课上发呆和睡觉。虽然,我继续坐在离讲台最近的地方,把丫的外语单选题答案抄错位置。
事实证明,丫比我更爱睡觉。她很奢侈地睡掉了高三30%的外语课,将近一半的政治课和几乎所有的课间。还会很无辜地解释说那些课实在了无生趣,是她强迫不想睡过去的自己睡过去的。就像她也会在地理课和语文课上强迫想睡的自己醒着一样。丫把这件事叫做驱魔,于是每回都使出浑身解数:抹风油精,咬手指头,用尖头的铅笔扎自己的腿,手法相当残忍。而在我看来,那些可爱的可恨的瞌睡虫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投过降,且越战越勇。我只能充分地尊重它们毫无章法的作息,即便是在月考的数学试卷面前,都只能用酣睡伺弄好那些醉生梦死的小虫子。
高三的时间都被排得满满的,满到了我们得挤时间去感慨和发呆。可是,我们都在为能够挤出来的时间活着。老些的人说:“生活总得有个盼头。”那些隐约可现的自由和白日梦可能就是我们的盼头吧。每天照例去食堂排老长的队买米粉,为了多得到一点黄豆肉糜的佐料,对着食堂师傅永远板着的脸笑。丫会在我们俩的米粉里放上***妈捎过来的咸菜,和着高考前所有的郁闷吃掉。下午的课,我们逃掉自习。坐在阅览室大大的窗子前,翻那些花花绿绿的杂志,看窗外飞过的鸟,猜着它们旅行的终点。体育课上,我们绕着学校400米的跑道走过了一圈又一圈。冬天的时候,丫缩着脖子搓着手走在风里,告诉我她最想活在春秋战国。为一个简单的理由,爱或恨,生或死。周迅在歌里唱:“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更多的时候,我宁愿是,和丫,两个土得掉渣的小人,手牵着手,在繁华落寞的大银幕后,自娱自乐。一起傻笑,一起发呆,互相争吵。
在睡掉了高三的五分之一后。丫突然跑过来对我说:“小琳子,我们不能这样堕落下去了。从今天晚上开始背历史吧。”
“背历史?什么时候?”
“晚上。”
“哪?”
“宿舍楼梯那。”
“为什么是晚上,感觉好像在做贼。”
“做人要低调嘛,搞学习也一样。”
“哦。你昨天历史考试没及格?”
“嗯。你也一样吧?”
“知道还问!晚上出来一起背吧。”
我们的宿舍是一栋很长的六层楼,长到每一层都有一大排、20多间寝室。丫住在201,我住在301,不同的楼层同样的位置。所以我经常用拼命跺脚来吵醒睡在上铺的丫,并在丫举着扫帚红着眼杀进我们寝室的时候,装作一脸天真。宿舍管理员田阿姨是一个大嗓子的中年妇女,有点凶,特别■,喜欢开寝室长会议打小报告享受做领导的感觉。她每天坚持在熄灯后叫上两嗓子,然后仔细地查寝,锁门。这样复杂的过程之后。我们的夜生活才真正开始。
那天晚上。按照计划,我在12点钟的时候用脚连跺了5下地板,然后带上手电筒和书跑到2楼的楼口等丫。丫光着脚拎着鞋从寝室里跑出来,看到我后眼里闪过一道兴奋的光。四下张望了半天后走到我跟前,诡秘地说:“咱俩先吃点宵夜吧。”说完从书里变出一大袋子饼干和旺仔牛奶。很多东西都会引起人们对于往事的无限回忆,比如说老照片,日记本。而在我看来,旺仔牛奶和手电筒无疑会让我一辈子记住有丫的高三。在那个晚上,只属于两个人的寂静的夜,我们把历史书塞在屁股底下,坐在冰凉的楼梯上,开始了我们的夜生活。
丫一边嚼饼干一边无比憧憬地感叹道:“唉,真想做个男生。”
“男生不用半夜起来背历史?”我笑。
“无所谓啦。至少,背完历史,我们可以一起翻墙出去上通宵网。打魔兽打到天快亮。然后买一大袋包子一边啃一边翻进来赶早操。还可以爬到房顶上唱许巍的歌,抽烟,喝酒,讨论彼此喜欢的姑娘。没事的时候,一大帮子兄弟出去打打群架,多好。”
“呵,等到我们都被学校踢了,就加入伟大的民工队伍。去北京建奥运村,去新疆捡棉花。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努力奋斗。”
“然后,死在城里人的白眼里!”丫做了一个刘胡兰就义的姿势,“这真是生的光荣,死的伟大啊!”
“那样比现在的日子好过?”我问。
“不知道,可是现在这样,让我很难受。”丫努着嘴,貌似很痛苦。
我们很坚持地从三皇五帝背到了鸦片战争,从麦哲伦环球航行背到了美苏争霸。每天坐在楼梯上,举着我们唯一的家用电器,乐此不疲。丫甚至在背完历史后回宿舍继续窝在被子里看书,一本叫做《血色浪漫》的书。她很厉害地在夏天快要到来的季节,把被子捂得密不透风。经过几个晚上的奋战,丫在一个阳光分外明亮的早上,在学校的食堂里肿着眼睛为我朗诵了那段被她奉为经典的择偶标准:
“我的爱人,如果哪天我对她说要去当乞丐,她会二话不说跟着我去要饭;如果哪天我对她说要去神农架抓野人,她也会屁颠屁颠地跟着一块去。等到我们都老了,走不动了,就坐在家乡的草垛子上,为对方捉虱子。”
丫不由分说地爱上了那个人——目光冷峻、一脸坏笑的钟跃民。
我却很变态地对暴力狂充满好感,喜欢凶巴巴的人。因为我相信,用拳头来解决问题的人,心思都会很单纯。他们眼里的世界,美好或肮脏,喜欢或厌恶,简单分明。
不知道是谁给丫吹了枕边风,说18岁之前不谈恋爱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于是在17岁的尾巴上,丫充当了一个十足的思妇:经常抱着书在“野兽”出没的操场边上晃悠,像个猎人,等待上钩的猎物。更确切地说,是等那个双手插在半个月或是更久没洗的牛仔裤袋里,歪着头装酷的“钟跃民”。
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天高云淡,香樟蓊绿,篮球场边,抱着书的丫。一切都和偶像剧里的情节出奇的一致:三分未中,充当爱情小天使的篮球砸中女生乌黑的长发。然后有小姑娘因为生气而微红的脸颊,阳光帅气的校草慌张而羞涩的眼睛——像是一场有预谋的电影,完美,无懈可击。
当我正想给丫的浪漫小故事续上一个诸如:“从此,王子和公主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之类的结尾时,一个重物从天而降,压在了我背上。身子动不了。我扭过头。看到丫像小说里写的一样泪流满面:“苍天啦!什么鬼日子!居然让体育老师给砸了!”丫一边揉着脑袋一边龇牙咧嘴地挤出几句话。人生就像一场戏,这话没错。
丫后来会经常绘声绘色眉飞色舞地给我讲那天发生的事:矮而胖的体育老师如何发挥失常,篮外空心;篮球如何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打了个转砸到丫的头上;眼泪如何像决堤的洪水,不听使唤地汹涌奔腾:动画片里的星星如何一圈又一圈在脑子里飞。末了,还不忘对一脸悲天悯人表情的我补上:“小琳子,人生就像一场戏啊。你没事的时候去那块地方转转,说不定哪天会被某个你钟爱已久的暴力狂砸到。然后装晕,等后话。”
或许,这真的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太懒的我更热衷于养我的小宠物——那些可爱的瞌睡虫。
丫在那个高三写了很多东西。包括每个星期十几页的信,都会寄给一个叫杨的小伙子。我也在丫的煽动下,写信给一个像丫一样陪我做过梦的兄弟。每页信纸都会用彩色铅笔涂得满满的,再让丫给我在信封上画一头小猪。由于信的原因,我和丫有了同样的习惯:下早自习后狂奔到传达室翻信。那是每天最快乐的开始。我们兴奋而紧张地翻动那些刚从墨绿的邮袋里拿出来的信,希望看到熟悉的笔迹和名字。那些信有的会有碳素墨水淡淡的清香。有的会混着香味中性笔各种各样的化学原料味。无一例外地,在高三的上百个早晨,它们都会令我迷恋而不能自拔。
我们在那些信里,看到过许多从北京上海某所貌似很辉煌的大学里寄过来的信,喘着粗气的字生硬而骄傲地刺人眼。也有从广州福建某个工厂里寄过来的,歪歪斜斜的字,缩在白色信封的一角。有一回,丫甚至翻到了一封寄给她曾经疯狂地喜欢过的男生的信,粉红的信封里藏着不言而喻的小秘密。丫把那封信拿在手里,感叹了半天人世的无常多变。
杨的信,会让丫看上去像一株生气勃勃的植物。她收到信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笑得没心没肺。迫不及待地撕开雪白的信封,满脸陶醉地撇下我走掉。我甚至很想见见那个文字娟秀的男生,在丫的描述里像顾小北一样干净的小王子,他常在某个有阳光的午后,躲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给丫写温暖如春的字。
看来,没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有个互相惦记、心照不宣的好兄弟,丫的18岁依然会是件美好的事。比如在她生日那天,我们照样可以去传达室眼巴巴地翻信。比如那天,学校的栀子花开成了一大片,白得灿烂。广播里有情调地放着何炅的《栀子花开》。
丫突然扯住翻信的我,小声叫道:“看,好大一束向日葵,真拉风啊!”我扭过头,一个小姑娘抱着一大束开得火热的向日葵朝我们走过来。
站在我们面前,小姑娘摸了摸头发,不好意思地问丫:“嗯,请问高三310班在哪?”
“哦,我就是310班的啊。”丫的眼里明显放着绿光。
“真巧啊!可以帮我叫一下你们班丫吗?这花是别人订给她的。”
“啊?不会吧。”丫望望我,又看看送花的小姑娘,一脸茫然。
“就是她啦!”我窃笑,很八卦地把脸凑过去,漂亮的向日葵,裹上了米色的皱纹纸。一朵一朵,笑得灿烂。
“看什么啊?又不是给你的。”丫小女人地抱过那束花,签收,跑到一边,表情古怪。
其实我知道,花里面会有一张小卡片,上面会用彩色铅笔写着:
“今天丫18岁,在她生命的黄金时代,她有好多的梦想,她想爱,想吃,还想变成天上忽明忽暗的云。不管这些天马行空的梦想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一一实现,我都希望,丫永远都是那株向日葵。骄傲地昂首走在六月的阳光里。”
——兄弟:小琳子
丫蹲在一大片雪白的栀子花下,抱着大束的向日葵,眼泪噼里啪啦打在水泥地上。
我们的学校,建在沅江边上,湘江的支流。在某一年发大水后,人们修了一条长长的防洪堤,并在堤上种下一大排的垂杨柳,任凭江水在堤外撒野。每年春末,柳絮就会在风里死命地飘。这群白色的小妖精,飞过大堤,弥漫在学校的每一个角落,曾经无数次地让刚从梦里醒过来的我误以为睡得太多眼睛花掉了。第一次在丫的指挥下,胆颤心惊却很顺利地从学校混出来,我们就沿着大堤走了半个下午。丫在前面哼着歌,稻草把一样扎起的头发上沾满了白的柳絮。我只是走在丫的后面,看她胖胖的身子下那双白色的帆布鞋,踏过青石板的路面,一路无语。
丫,有的时候,我会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年华静好,你在,我在。栀子花会开,我们的青春,像柳絮一样死命地飘在风里。
第8篇、母亲珍藏一生的秘密情感故事
母亲一辈子就生了我与哥哥兄弟俩,按理说,娘疼幺儿,可她疼的偏偏是哥哥。我的惟一特权就是每年春节跟着爸爸回老家。有时哥哥想跟着去,爸爸总以他腿不方便拒绝了。
哥哥大我1岁。他两岁时患了一场病,那时我们家才从广西迁到重庆。父母都很忙,把哥的病耽搁了,哥就成了个瘸子。
从小学到初中,我总穿哥哥的旧衣服。过年时,母亲到供销社扯几尺布,也是给哥哥做新衣,每年都没我的份。有一次,我忍不住了,哭个没完,冲着母亲喊:“他一个瘸子,能穿出什么样来,还给他买新的。”母亲一听,像被马蜂蜇了,扬手就给了我一耳光。我哭得更凶了,哥哥过来哄我,说:“别哭了。衣服做好了,你先穿行吗?”
哥哥为人老实,在村里人缘好,却一直找不到对象。想想也是,谁愿把姑娘嫁给一个瘸子呢?父母只有干着急。
那年,我从师范学校毕业,被分配到家乡县城教中学。半年后。我与女友领了结婚证,高高兴兴回家,把结婚证往父母面前一送,说我们已在城里找好了房子。
母亲从箱底拿出1000元钱给我。一旁瞧着的父亲说:“太少了,多拿些吧。”母亲说:“说不定老大遇上合适的女娃子,也要钱用呢。就这些吧,你们俩都上班挣钱,日子孬不了。”我发现妻子的眼里掠过一丝不满。
我们结婚3个月后,哥哥终于说妥了一门亲事。母亲一下子拿出1万多元钱,很风光地为哥哥办了婚事。
这下,妻子的脸拉得苦瓜似的:“没见过这么偏心的妈。”我嘴上不说,心里也很别扭。
打这以后,没什么事,我和妻子很少回家。有时,母亲一个劲儿地捎信让回去过年,可我们总是去岳父家。
妻子生了儿子后,母亲有时想孙子,颠颠儿地来到城里,进屋就从兜里掏出—把糖,放在孙子面前。妻子总是面带愠色抢过去,说糖吃多了坏牙。母亲指着电视:“电视这么大,新买的吧?”妻子话里带话:“刚买没几天,一点点儿置办呗。我们结婚时什么也没有,现在不也全了。人哪,到啥时都得靠自己。”
母亲知道这话是说给她听的,脸有些红,坐了一会儿就走了。后来,哥哥告诉我,母亲回家后,坐在床上抹了半天的泪。
那年,父亲患脑血栓,很重。把母亲和我叫到跟前交代:“老幺结婚时,我们没帮上啥。等几年村北咱家那片林子成材了,也值万儿八千的,就归老幺吧。他娘,别忘了手心手背都是肉啊!”不久,父亲就去世了。我和妻子都觉得爸好,不是为钱,就为他老人家这颗心还念着我们。
父亲去世后,母亲的身体也一落千丈,很快消瘦下来,咳嗽不止。
一晃三年过去,村北的林子成材了。母亲把林子卖了1万元,然后,马上用这钱将她与哥合住的房子翻修了—遍。起初,哥哥坚决不同意,说这钱是爸留下来给弟弟的。母亲就瞪起眼睛,说:“我还没死呢,这钱怎么用,我说了算!”
这下激怒了妻子,她把一腔怨气全撒向我:“没见过这样的妈,心眼长在肋巴骨上了,连老爸留给咱们的,也要变相给老大。我真怀疑你到底是不是***生的。”面对盛怒的妻子,我只有沉默。
房子刚修好,母亲就查出了肺癌。
母亲一日不如一日。那天晚上,母亲知道自己不行了,特意请人把我叫到身边,拉着我的手,看了我半晌,眼角淌下泪来。我说:“妈,您有啥话就说,我会听的。”妈点点头,说:“娃呀,你哥苦啊,以后,你一定要多照应他!”
闻听此言,我心里真有点儿不是滋味,但还是对母亲说:“您放心,只要我锅里有,哥碗里就有。”母亲这才舒了口气,说:“娃,别怨娘偏心,你哥苦啊。”我没说话。母亲用力握了握我的手,一松,人就去了。
按老家规矩,老人过世,儿孙们要拿一床老人们用过的被子,取“辈辈相传”之意。嫂子要我们也拿一床,可妻子执意不要,说生前就没得过老人的好处,死后更不用了。我知道妻子的心里有疙瘩,也没强求,为了让哥哥感觉好受些,就说:“别的不用了,只是爹在世时有几本书,我看着还好,哥要是不要,就给我吧。”哥哥连连点头,说好。
母亲去世1个月后,我无意中翻看着父亲留下的《康熙字典》,没想到,从里面掉出一封信,那纸早已泛黄,脆脆的。我一看内容,不由愣了——原来,哥是爹和一位女知青的孩子。知青返城时,她抛下爹和哥哥,并说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要爹重新给哥找个妈。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了为什么父亲从来不带哥哥回老家,因为老家人都知道哥的亲娘在北京呀!还明白了母亲死前的话。母亲一生对哥哥如此偏爱,因为他没有亲娘,而母亲生怕对哥哥不像亲娘啊!
我想了很久,最终把那封信撕了。我相信母亲心里是宁可我与哥哥都不知道真相的,就让这个真相随着老人们的去世消失吧。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二天,我找到哥哥,向他要了一床母亲的被子。盖上它,就好像母亲永远陪在我的身边。

第9篇、十八岁的单车情感故事

她叫陈小米,非常漂亮,有许多男孩子都在追她,可是谁也别想得逞!
陈小米有一辆很漂亮的单车,我曾数次看到几个小地痞站在自行车边上,意欲盗窃。我不敢招惹那几个地痞,所以只能将自己装成车主,嘀咕一声:“钥匙又丢了,又要等爸爸来接了!”小地痞走后,我就飞速地弯下身去,将自行车的气门芯拔掉。
放学后,陈小米发现自行车的气门芯没了,急得团团转。我骑着单车从她边上经过时,想对她说:我载你走吧!可是每一次这句话都不曾说出口。
这个时候,总会有人大声喊道:“陈小米,我载你回家吧!”我知道陈小米不会搭任何人的单车,她低着头谁也不理,她宁愿自己走路回去!明知道是这个结果,我却改不掉拔她气门芯的恶习。在那个青涩的年代,有些事情总是显得可笑而又单纯。仔细想想,同班三年,我竟没有跟陈小米说过一句话。
那个自习课上,我终于鼓足了生平最大的勇气,小心翼翼折好一个千纸鹤,慌乱地扔给了陈小米。那张纸上写着:“小米,今天放学后,我载你回家,好吗?”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一只大手出现在我面前,敲了敲我的桌子,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我吃惊地看见,那手里拿的分明就是我扔给陈小米的千纸鹤!
是我扔的时候被老师发现了?或者是陈小米暗示老师下来拿的?意外的是,老师只是在下课时轻轻对我说了一句:“马上毕业了,别惹是生非!”我感激地点点头。再去看陈小米,她正低头写作业,一如既往的沉默。
那一天,我没有拔陈小米的气门芯,放学时经过她的身边,在抬头的刹那,我发现她那孩子般的眼神,满是疑问地看着我。我脸一红,慌乱地骑上单车走了。我终于明白:喜欢上那个女生,注定是要自卑的。
高考如期而至,考语文时,作文主题要求是“青春无悔”,题目自拟。我毫不犹豫地在上面写下了六个字:十八岁的单车!我将自己青春的伤痛一览无遗地写在纸上,写完过后,我感觉自己的眼眶竟然湿润了。
那个暑假,我骑着单车逛遍了这个小城,却再也不曾遇见陈小米。她被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特招了,于是她爸爸在那儿买下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
再次回到母校,已是四年后。一次同班主任谈起作文,他笑呵呵地说:“当时我们班有两篇作文题目是相同的,都是《十八岁的单车》。一篇是你写的,另一篇是陈小米。”我怔了一怔,看着老师似笑非笑的表情,突然领悟:他其实早已知道我那段朦胧的恋情,之所以会在自习课上委婉地告诫我,仅仅是因为他是位懂得方法的教师。
那晚上我特意请老师吃饭,我们又谈到那节自习课上的字条。他笑着说:“虽然只有两个字,可我一直都记着呢!‘好的!’就这两个字。其实是陈小米传给你的,当时之所以没找她谈话,是因为她是女生,怕影响她学习,这点你不介意吧?”
我傻傻地笑着,心里仿佛打翻了五味瓶。那个晚上,我骑上一辆单车,去了一趟城南。一路上,我想象着车后带着一个女孩子,一个叫陈小米的女孩子……
一段时间后,我在校园报上发现了一篇散文,上面写着:“……只是那个男孩从来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在他破坏了那么多次我的单车之后,我却从未想过换个他找不到的地方停车。为什么单车罢工之后,我宁愿走路回家,也不要让别人载。那是因为,我也有一个期盼,偷偷希望有那么一次,他在弄坏我的单车之后,对我说:上来吧,我载你回家!”文章署名是陈小米。
第10篇、一只家猫与一只流浪猫的友谊情感故事
家里有两只猫,都是女的。
女猫甲是捡来的,闺密在电话里可怜兮兮地说:它跟着我呀,一直跟着——你收养它好不好?它特别懂事。虎斑纹小猫,白围脖,白手套。
我低头看看脚边的女猫乙,它抖着一身老虎色的毛,用戴着白手套的小爪儿摸了摸自己的白围脖,说:妙。
我想,那就给它找个伴儿吧。男主人大梁盯着TWINS的照片,神往地说:双生儿,姊姊花!
于是,女猫甲来了,取名叫咪咪,女猫乙是喵喵。
咪咪一点也不像流浪猫,它胖得就像加菲,身体和脑袋都是球状的,下巴——如果那也算是下巴的话——和肚皮堆叠在一起,浑身的毛油光水滑。进了门,它一路狂嗅,直奔喵喵专用的便盆,三两下刨出一个坑,干脆利落地出完恭,又毫不犹豫,目标准确地奔赴厨房,那有平时为喵喵准备的猫粮。
喵喵一直冷眼旁观,直到发现咪咪饭前便后不洗脸,它终于忍无可忍地“咪呀”一声冲了上去,坐到咪咪身边,举起一只爪子,示范性地先舔了舔。喵喵是只小有洁癖的猫,平时吃顿普通的午餐,它也会郑重地先洗一个脸,吃到一半,再洗—次。
此时喵喵洗完爪子洗胸毛,洗完腋窝洗脑袋,恨不得把毛都揪下一把来以示清洁,但从头到尾,咪咪都没有瞄它半眼。大梁观察了半天,终手走过去把喵喵抱起来,叹了口气:有代沟啊。
等到咪咪出恭的时候,喵喵躲得远远的,在地上拼命地刨爪子,表示自己闻到了令人不悦的气息。而对喵喵的一切夸张的表现,咪咪都还以白眼。它倨傲地从喵喵身边走过,亮着一身的好肉好皮毛。喵喵和咪咪就这么决裂了。
过了半个月,我们才发现咪咪有身孕。它愈加贪吃、贪睡,照旧不洗脸。它卧在大梁的腿上,大梁不敢动,小心翼翼地说:它的肚子好像在动。
偶尔和喵喵狭路相逢,咪咪也不抖擞那一身缎子似的毛,只是礼节性地闻一闻喵喵的鼻子,并不更深入地交往。直到某天晚上,咪咪忽然中了邪似的,追着喵喵跑,直逼得喵喵蹿到了书柜顶上,害怕得浑身的毛都炸开来,从头顶看着咪咪。
咪咪很焦躁,在书柜底下走来走去,它身体笨重,攀不上去,厉声惨叫。
我和大梁面面相觑,大梁说:它是不是要生了?
那天凌晨三点,咪咪产下了两只幼崽。一只死了,另一只也没能活下来。
我坐在黯淡的晨光里,抱着咪咪,它的嘴里叼着死去的幼崽。一时间我想起很多细小的事情,咪咪的确是一只流浪猫。
它总是想去讨好每个人,蹭你的裤腿,舔你的手心,用它柔软的脸,依偎着你。它非常贪吃,我以为只是贪吃,后来才发现那有点像强迫症,它力图把一切可以寻觅到的食物都塞进自己的肚子里,是因为流浪的时候经常挨饿吧,才会这么惧怕,这么贪婪——我第一次觉得“贪婪”是个非常心酸的词。
喵喵则不,它吃着猫粮也会停下来梳洗自己。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会安静地享受温暖的洗澡水。因为它知道厨房里永远会有装满食物和清水的碗,主人的手永远不会伤害它。而一向温顺的咪咪,唯独洗澡的时候,会竭尽全力反抗,不抓不挠,只是沉默地挣脱着。它怕水,有人曾把它丢进水沟里么?
我抱着咪咪,和它死去的幼崽,哭了起来。
这个夜晚喵喵通宵不眠,一直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它忽然走过来,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
它舔了舔咪咪血污的皮毛。
两只猫就这样建立了友谊,咪咪很快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吃饭前,出恭后,它和喵喵蹲在一起,两只猫整齐划一,左三圈,右三圈,爪子洗洗,屁股洗洗。再过两天,大梁冲进来,惊魂未定:隔壁的狗也开始洗脸了!
两只猫开始合谋捣蛋,咪咪会开门,它用两个前爪搭在柜子门上,一点点地使着巧劲,再配合以它肥胖有力的身躯,十门有九门破,然后两个家伙便旁若无人地在柜子里翻找,咪咪三下两下就能撕开方便面的包装袋。
我不确定咪咪和喵喵是不是会做一辈子朋友,但是这个5月的下午,它们吃饱了,喝足了。当然,没忘了洗脸,然后它们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一个趴着,一个肚皮朝上,在我的身边呼呼大睡,呼噜呼噜…………
书上说,猫发出这种声音,是表示惬意,表示有安全感,表示着温暖。
我想这已经够了,一只流浪猫的归属,和一只小气家猫的宽容。

第11篇、回忆里心酸的幸福情感故事

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坐在对面的阳台上抽烟,后来知道,对面空了很久的房子住进了一个单身男子,那就是他 。
夏天的夜晚星星特别的多,亮亮的,在他搬进来之前我就一直很喜欢坐在阳台上看繁星点点,也早已习惯了这份安静,可有时却觉得有些孤单,想着要是在多一个人一起分享这份安静就好了。
他没有关窗子的习惯,透过窗子可以看到他静静地坐在电脑面前,很认真的样子,我不知道他是在办公还是在玩游戏,总之,他会在关掉电脑后也同样坐到阳台上抽烟,月光照着他那张特有味道的脸,他看上去应该很容易接触吧,我想。
这样经过了半个月后,我们就认识了,就这样简单的认识了,我开始在每个有星星的夜晚早早的坐在阳台上喝着酸奶希望他快点忙完。他会一边抽烟一边陪我聊天,他说我安静的时候跟他家乡的那个邻家小妹妹一样的可爱,我会趁机像他撒娇让他第二天给我买早餐回来,他也很乐意的同意了。
其实我并没有他说的那么可爱,我抽烟,喝酒,泡吧,几乎整座城市的酒吧都光顾完了。没事会一个人开着嗨曲自己一个人在家摇头。这些他都知道。有一次,他去赴约的时候带上了我一起去。在一家酒吧的一个包厢里面,那里面全是他的朋友,都比我大10岁。看过去跟他一样的成熟稳重。他说,他们很难有时间聚在一起,这次是他朋友为了庆祝他升职。那晚,他朋友敬我酒,他不让喝,全都给我挡着了,我看着他那样,心中有种很温暖的感觉,后来,我们一起回家,在楼道那里,他开始吻我,而我竟然也没有反抗,他对我说,叶儿,以后让我陪着你好么。我说好。我们就这样开始在一起了,就这样简单的在一起了,住进了他家。
我开始随时都可以在他身边看着他办公,看着他抽烟的样子,看着他抽到离烟蒂还有一公分处然后把烟蒂掐灭。他抽的烟经常换,我也一样。他让我戒烟,我说我不,他说那我陪着你戒,一直到你戒掉为止,我说那好,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他笑了,亲了我一下,我感觉自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了。后来,我很容易的戒掉了,他却没有戒掉,又开始抽了,我说,你要不戒我也不戒了。可是,生意上的应酬让他没办法戒得掉烟,我又开始抽烟了,他开始很努力的抽最少的烟,我也跟着抽很少的烟。家里的烟灰缸里面,再也没有那么多的烟头出现了。
我每天早上睁开眼的时候,都会看到他在静静的看着我。看到我醒了,他笑,说宝贝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女孩子,然后亲了我一下说宝贝我起床了,我说嗯,然后看着他起床我又迷迷糊糊地睡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会摸着我的头发一直到我睁开眼睛然后对我说小懒猪我去上班了早上已经买好了你快点起床吃。那时候觉得自己好幸福。
日子长了,他却还像刚开始一样的对我,从未改变过,我认识他的朋友也多了,可是,我宁愿从未认识他的任何一个朋友。
我在无意当中知道了我最不愿意相信的一件事,他,结婚了,有老婆,有对可爱的双胞胎,他来到这里,是公司的安排。我尽量的忍着不让眼泪流出来,笑着跟他的朋友说,可是他现在爱的是我,他朋友说,你说的没错,他爱的是你,可是他也爱着他老婆爱着他的孩子,他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
回家后,我再也忍不住的哭了出来。他不是不负责任的人,如果不是,他会骗我吗,会隐瞒我吗,有了老婆孩子,为什么还要跟我在一起,而我,该怎么办呢。我开始拼命的抽烟,直到他回来。
他开门后看到我蜷在沙发上的样子,急忙跑过来很着急的问我宝贝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我笑,眼泪却更汹涌的溢出我的眼睛,看到他的样子好模糊,看不清楚。是的,跟他在一起那么长的时间,却如此的看不清他,还以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
他试图抱着我让我别哭了,着急的安慰着我,我没有把他推开。
等我平静了下来,我告诉他我没事,只是想他了。他笑了,摸着我的头说小傻瓜把我吓坏了,然后亲了我一下,带着我一起下楼吃饭。
我尽量的装得跟以前一样,可是,心里酸酸的,好想哭。
几天后,他陪我一起抽烟,我问,你抽那么多牌子的烟,那你知道你喜欢的到底是哪种吗。他说我当然知道拉,难道你没发现我抽那么多烟却始终有一种烟是抽最多的吗。我当然知道,可是我没说,只是冲了他笑了下说那你可以答应我只抽你最喜欢的那种吗,他问我怎么了,我说你可以答应我吗,他说,那好,我答应你就是了。他开始抽一个牌子的烟,我问他为什么选择了这牌子的烟,他告诉我因为我抽得最多的就是这牌子的烟,其实,连我也不知道我喜欢抽这牌子的烟。
那天早上,他依然静静的看着我睁开了眼睛然后亲了我一下告诉我他要起床了,然后把早餐准备好让我别忘了吃。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我叫住了他,穿着睡衣跑到客厅那里亲了他一下然后抱着他舍不得让他走,他抱着我问怎么了宝贝,我撒娇说舍不得让你走,他摸了一下我的头笑着说小傻瓜我会很早回来的,亲了我一下,然后走了。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我关上门,看着再也熟悉不过的家,应该说这根本就不算是家,眼泪忍不住的再一次流了出来。
吃过他准备好的早餐后,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然后给他留了一张字条:
女人就像烟一样,有浓有淡,各不相同,每个男人一生当中,会抽各式各样的烟,可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到底是哪种,而你,知道自己最喜欢的那一种,谢谢你在我身边的这些日子让我这么快乐,我会好好的留在心底,可是,它也是我心底最深的痛。你应该好好的珍惜她,因为你也是爱着她的,还有你那可爱的双胞胎,他们更需要你,当烟变成了烟雾,在你身边停留瞬间,却总会被风吹散的。而她,却是你这一生抽不完的那支烟,你不是已经答应过我了,只抽你最爱的那种牌子的烟了吗。记住,答应过我的不许反悔,我们已经拉过勾了。
提着行李打开门,最后看了一眼这熟悉的房子,想着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我不知道是哭还是该微笑……
第12篇、你所认为的安稳,不是我想要的人生情感故事
上高中了,一个人住校自己照顾自己,喜欢写点文章,没事儿挑点好电影看看,翻翻书,就这么平静的生活。

高中报道前我爸给我灌心灵鸡汤,这个看学历的社会,你不好好干以后我这样的生活你都达不到,最好选理科吧,好找工作。我妈又添了一句,实在不行选文科以后就考个公务员日子过得舒服点。我当时没说话。
有一天我鼓起勇气说,爸,我想艺考,我想读戏剧。因为我很喜欢,我光是看课文里的就觉得很入迷,譬如那篇《雷雨》,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就去看了其他片段和翻拍电影。之前我就很喜欢影视作品,也看过一点经典剧本,确定自己的兴趣后我坦白了。
我爸当时答应了,只要我好好学,就帮我打听培训机构学编导。
后来他再也没和我提过。
我有点急了,找同学去打听的,找到一个还不错的,还有培训前面试,考官是省剧院的演员,费用不高。我就和我父母说了,我妈表示学费一次性付清有骗钱扣人的嫌疑,我爸态度暧昧。
我以为这样他们就能认真审视一下我的请求,结果发展到最后他们干脆拒绝我艺考的愿望,好好考你的大学,别成天东想西想。
我哭了一整夜,第二天早起眼睛疼得睁不开。这不算完,我姥爷当天把我揪起来骂艺考的都是学习混不下去的,我舅妈跟我谈她当年学美术失败的经历,我舅告诉我一个女孩子这条路你走不下去。
他们说他们的,我想我的。返校的时候我去订了一本张福起的文常,睡前看一看背一背,效果还行,在家没事去看考纲里的电影,还计划着什么时候去看看艺考影评例文。但我知道轻重缓急,月考的前一个星期都会中断这些用心复习。
然后有一回考砸了,因为状态不好,单单几科匪夷所思地每个掉了几十分。我爸打来电话,说你是不是还想着那些有的没的,学习不努力了云云。
当时我哽着回完了这个电话,说,爸,我想好了我不去培训耽误学习时间,但我还是想去考。我记不清电话什么时候挂的,我只记得我爸重复着我不努力我不努力我就是不够努力。我就想,我是不是更努力了,我就有资格和他谈这件事。
我甚至停止背文常,睡眠时间延迟到十二点半看笔记背英语。(www.limaogushi.com)然后我又考砸了,前所未有的差。
我爸继续在电话里说我不努力,凶我考那么差连二本都够呛。其实我说了原因的,我的考试状态真的糟糕,晚上睡眠很差,他还是说我松懈了,说我找理由。挂电话的时候,听了全过程的室友说,我爸怎么能那样啊,他根本没了解情况就这样讲。我室友很清楚晚上她在看小说我在看笔记,很清楚考试前我连续中午梦魇了一周,很清楚我一直失眠。
那夜我又哭了,很多原因,努力了没有效果,父亲不理解我更不了解我,重要的是我没机会去和他谈艺考。哦对,手机也不让我碰了,其实他们根本没给我配手机给了个低配的电话手表,平时放假回家玩妈妈的,因为听音乐看小说很方便。
回家我试图听朋友的话调整一下状态,吃点好吃的,喜欢什么电影就去看看别顾虑那么多,但失眠的后遗症一直没解决,唯一觉得心理素质长进了,别人怎么讲我一个普通女孩心思那么活络怎样怎样,我可以理都不理。我发小陪我的时候都笑我放暑假了都一脸心事,其实没什么可高兴的,放假的话我爸想找我谈学习谈一本谈工作更方便些。
我试图去理解追求安稳人生的父母,他们的想法更现实。但我觉得路是自己选的,别人勉强了我还是会不满意,我不自己经历不会清楚那种感觉是让我后悔或者更坚持地走下去。也许有人觉得我很幼稚,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但谁没年少轻狂过,谁没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过。如果要我放弃我的想法,之后的日子我甚至会想,我每天学习这么累,到底是在干嘛?
作者:十六风岚
标题:你所认为的安稳,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第13篇、走失的白衣情感故事

(一)
那个夏天,许白衣打了份工。每天下午顶着毒辣的太阳坐62路公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一位老太太读报。也许是天太热的缘故,公车里人并不多。许白衣总会看到一个穿着米黄色夹克、头发乱蓬蓬的男子,老是捧着一本书在看,样子很像织田裕二。
公车像是流动的胶片,白衣会很奇怪地把自己想象成电影《甜蜜蜜》里的女主角,那么男主角呢,她把眼睛瞟向对面的大男生。每次白衣上车的时候他就坐在车上,下车时他仍在车上。车开的时候,白衣转身,看着那蓬乱的头发和织田冷漠略带邪气的面孔一点点在视线里消失。一切感觉都像是老电影。他的身上会有淡淡的烟草的味道吧!这样想着想着白衣会不知不觉地脸红。
白衣不知对面的织田也早把清水一样的她看进了眼里。
(二)
白衣是不会主动去争取什么的女孩子,如果不是那样一个雨天,或许他们就这样偶然地遇到,又很匆匆地各自奔向各自的生活了。但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你成心等它,它总是忸怩着不来。你没有提防,却不经意撞个正着。
给奶奶读报时,读到一盆蟹爪兰开了几百朵花。奶奶说:我还没见过这种花呢!说得很感慨的样子。那天路过花市,正好有一盆含苞的蟹爪兰,白衣就把它买了下来。
上公车时,下起了小雨。车子启动,白衣一趔趄,就撞到了前面的女人。“长没长眼睛!”白衣疼得直咧嘴,一个浓妆艳抹的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横眉冷眼。她手里提的蛋糕也被弄丑了外形,白衣手里的花盆叶子连花苞也掉了好几枝。白衣连忙道歉,四十多岁女人过生日总是心怀感伤的,碰巧出了一点状况,当然是口不饶人的。“我赔给你钱吧?”“钱能买来什么呀?”白衣脸一阵红一阵白地捧着那盆可怜的花尴尬地站在那里。“大姐,前边的站你下去等一等,那有个蛋糕房,蛋糕很不错的!”是他,织田裕二。白衣感激地瞟了他一眼,他并不瞅她,只说:“这种花很好养,你把掉的枝插上,一样会活的。”大概闹得没了意思,女人不再吭声了。
下一站,三个人下了车。织田拎了个比坏掉的大好些的蛋糕,女人拎着蛋糕嘟囔着走了。白衣说:“多亏了你了,不然……”要掏钱给他。他拎了拎那个弄花了脸的蛋糕:“不用赔了,这个归我了!我请你吃蛋糕!”白衣不干,他就板了脸:“你这人,真没劲!”白衣便不再坚持。“总见你,叫什么?”“许白衣!”眼前的白衣编了长长的辫子,白色长裙,白色T恤,素淡得像一朵兰花。
织田眼里溢出笑来:“还真是名如其人!”白衣红了脸,好在长长的发挡住了。“庄则,工大在读研究生!每天都坐这路公车去教授家出苦力!”
再坐上公车,两个人便像是经历了世事,已然是朋友了。庄则帮白衣去插那些弄掉的花,白衣翻他看的书,居然是潘向黎的散文集《纯真年代》,她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会喜欢这样婉约到了极致的文字的。可眼前这个像极了织田裕二的男生居然也会看。“看过她的《我爱小丸子》吗?”他摇头。
白衣到站了,再转身看车窗时,看到他浮在窗上的一张笑脸,清朗疏俊,突然很感谢那个过生日发脾气的中年女人。
(三)
仍是每天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老奶奶读报,不过,更像是赴一个约会。每天白衣没上车时,他身边的座位都空着。白衣想那是他留给她的吧,那样想想心里就会有淡淡的椴树花蜜的味道。她把那个刊有《我爱小丸子》的杂志找给他看,他就那样在公车上翻了起来,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像你吗?”白衣就板了脸:“早知道你看书就不理我了,不该给你找书来了。”口气中已然有了撒娇的味道。他抬起头,嘿嘿地笑了。和她清风明月地讲校园里的笑话。
“你叫白衣,原来是总穿白衣呀!”他说话时有些坏坏的。她抬起头,也笑了。“其实我更喜欢穿紫衣。”
“那就成袁紫衣喽。”白衣想说那你是胡斐吗,终于这话没问出口。
(四)
那天白衣上车就看到一个短发女孩在挨着庄则坐,那女孩不时把手里的一袋蓝莓往庄则口里塞,样子很亲昵。
白衣坐在公车的角落里,心里空空荡荡的。透过车窗她看到庄则在偷偷看她,她就把目光移到窗外。那个女孩不配庄则,她眼里的灵光与庄则眼里的宁静不相配。白衣的心很疼。
有三四天,白衣病了没去老奶奶家。“许白衣,你哥来看你了!”白衣正在床上昏昏欲睡时,寝室的阿姨喊她。白衣从小到大就没一个哥哥的。更何况家在南方。
进来的是庄则。他很有些不好意思。“路过你的学校,就进来看看。你还挺好打听的,一问人家许白衣,就找到你了。”
庄则不知道白衣在她们学校是很出名的。她上大学前就出了本很有些名气的小说。进学院后,还被请出来做过讲座,是美女加才女的人物呢。
白衣自己乱头乱脚地被他看到,一时有些尴尬。庄则坐下来问:“怎么了?”白衣的鼻子居然就酸了。他拉了她的手,屋子里的阳光暖暖的,有爱情的味道。
白衣想起那个短发的女孩,幽幽地说:“为什么不等等我?”
庄则揉了揉她的头发:“白衣,介意我们现在开始吗?”白衣咬了唇,爱情来了,介意又能如何呢?
他与那个女孩的故事,白衣不再问,庄则也不说。谁又没有过去呢?可是白衣还是会嫉妒,嫉妒她先认识了庄则。把这个说给庄则听时,庄则就皱了眉,然后假装一本正经地说:“下辈子我就在少林寺等女侠来找我下山!”白衣就笑着打过去。
两人都是很淡的人,就是在爱情中也不是那样轰轰烈烈的。往往是约了,然后找个咖啡屋或者是公园,坐了看书。庄则是学工的,但看的书很杂,很多。白衣说:没想到你这么爱看书。庄则就刮白衣的鼻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想讨个当作家的老婆,不多看几本书怎么行?
后来那个叫茹晓风的女孩来找过白衣,那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孩子。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聊了好久,说的都是庄则。晓风说:输给你,我没什么好遗憾的。不过我不会放弃。
(五)
庄则的家住在离雪乡不远的城市。寒假,白衣跟了庄则去看雪。白衣从没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雪。踩着积雪走在乡间,雪在阳光的照耀下映出淡粉的光,路两旁的白杨树则像剪纸一样拉出长长的影子,一缕缕炊烟、一盏盏晶莹透亮的红灯笼,还有戴着红色滑雪帽,穿着红色羽绒衣的许白衣,一切宛如童话世界。
白衣冻红了脸,庄则就轻轻地捏她的鼻子,小心把鼻子冻掉喽,没鼻子的哈密赤我可不娶。白衣就耍赖,抱住庄则,把脸在他的衣上蹭来蹭去。
狗拉着雪橇从山坡上飞驰而下时,白衣紧紧地搂住庄则的腰。风呼啸着从他们的身旁刮过,白衣听见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喊:“我爱你――”于是她就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在梦中了。后来的许多日子白衣都在想:那天庄则是真的喊了,还是自己的幻觉呢?她没问过他,但她宁愿相信是喊了的。
白衣和庄则打赌,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谁输谁买糖葫芦。比赛开始了,白衣傻乎乎地跑了好远,停下喘气时,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跑,回头看见庄则拿了一串快一米长的糖葫芦走了过来。白衣跑回去接过糖葫芦: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啊?庄则笑着说:傻丫头,我早就输给你了!输了一辈子,只用糖葫芦请客,不是太便宜我了吗?
白衣低头,咬了一口那串巨型冰糖葫芦,那甜一直进到心里。
晚上,他们住到了一户老夫妇家里。老夫妇看惯了城里人的做派,也没问什么就让他俩住进了小小的里屋。白衣红了脸。庄则说:你尽管睡好了,我帮你看着色狼。白衣和衣躺下,果然庄则就坐在炕沿边上,不动。白衣扔过去一个枕头,还真想坐一宿啊?睡吧。
庄则躺下,他们彼此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窗外的月光映着雪照进屋里来,一切都很美。
北方的火炕热得快,凉得更快。后半夜时,白衣就被冻醒了。身子抖成了一团,嘴也干得张不开。她伸手搂住了庄则,庄则把白衣搂在了怀里,然后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那怀抱很温暖,但白衣还是冷,或许要感冒了吧。很长时间了,白衣总是不舒服。
白衣醒来时,房东奶奶年画一样的笑脸绽放得很美:丫头,你可醒了。那孩儿吓坏了,跑了好远的路去给你买药了呢!白衣透过窗,看见窗外正飘着鹅毛大雪。
庄则进屋时,几乎成了雪人。看到白衣醒了,开心地笑了,像个白了眉毛头发的圣诞老人。
白衣三天后病好了,庄则倒瘦了很多。
(六)
白衣很能吃,但越吃越瘦,庄则握着白衣的手说:“怎么长个没良心的肚子啊!”白衣就笑:“那还不
好,现在不流行骨感美人嘛,不然,你想娶个肥婆呀!”白衣总是觉得心慌,失眠,疲乏无力。她想:是熬夜写东西累着了吧。
后来感觉越来越不对,有一天拿笔的手无缘无故地抖个不停。白衣吓坏了,跑去医院。三番五次折腾后,白衣呆住了,是甲亢。白衣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病,从前母亲单位有个人得过的,先是瘦,后来胖得没了人形,眼睛还像金鱼那样。恐惧如烟雾一样缭绕在白衣的心里,她很想站在他身后,让他为她遮挡严寒。白衣看着镜子里纤细瘦弱的自己,看着清水芙蓉的一张脸,心一点点地冷了下来。她不能让庄则和她一起过那种凄风苦雨的日子,绝对不能。
面对庄则,白衣的心更加急速地跳了起来:则,再陪我去坐一次62路公车吧。庄则从电脑前抬起头,怎么了,不舒服吗?
白衣偎过去,紧紧地搂住他。他身上是很干净的香皂的味道。她说过:没什么可以让我们分离的。可是……可是她不得不选择放手。她不能等到他厌倦了她的那一天再放开手。爱情本来就是脆弱的东西。
她问:则,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丑很丑,你还会爱我吗?庄则拍拍她的脸,开玩笑说:不爱,谁爱丑八怪呀。
白衣的泪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庄则赶紧哄她,最近怎么就这么爱哭了呢?
(七)
那个秋天,许白衣带着疲倦与零落的一颗心离开了北方。走的那晚,天上飘着细雨,出租车在庄则的宿舍楼下停了好久,他窗子里的灯光浑然不觉地亮着,全然不知这世上还有生死分离这件事。
后来白衣听茹晓风说,庄则疯了一样去学院找她。有时是喝得醉醺醺的。白衣给他留的信里说回家嫁有钱人的说法他根本就不信。白衣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那一刀同样是插在她自己心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一个细雨霏霏的日子,白衣回到了那个让她日思夜想的城市,她的眼睛就快看不到东西了。她想再来看看这座无数次梦里回来过的城市。
坐上62路公车,车缓缓开动的一刹那,她透过车窗看见他,世上的事居然就这样,有了因就一定有果。他抱着一摞厚厚的书,在细雨中走得急匆匆的,她喊了司机停车,跑下去,从他身边过去时,特意放慢了脚步,他看过来,目光很漠然,然后在细雨中路人一样匆匆离去。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胖胖的变了形的女孩就是他日思夜想的许白衣。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明白,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情说走就走说忘就忘了吗?
白衣想到这些,泪如雨下。爱,真的可以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忘记吗?
第14篇、女儿,听爸爸对你说情感故事

宝贝儿,现在你已经10岁,暑假开学后你就要升入五年级了。眼看着你这棵“小树”一天天的长高长大,且慢慢的懂事,***妈和我感到无比的欣慰和莫大的幸福!同时又对周围的一切乃至整个世界都充满了不尽的崇敬和感恩!尤其是教过你的每一位老师,是她们采得百花成蜜后,为你辛苦为你甜!
女儿,你现在身心各方面每一天都在发展变化着,你有时候令老爸老妈感动。这是因为你幼小的心灵已懂得心疼父母,并主动为老爸老妈分忧担担子了,虽然你的小肩膀还很稚嫩微弱,但爸妈很是知足!很是欣慰!
那年,我去省委宣传部挂职锻炼一年,期间很少回来,家里就你和***作伴。那天夜里,***妈高烧不退,浑身酸痛,当时已是深夜,是你给***妈倒水并帮她服得药,可是烧还是退得那么慢,你想起来我曾给你物理降温的办法。你端来半盆温水,用浸透的湿毛巾给***妈擦头,擦脖子,擦咯吱窝,并给***妈按摩胳膊和腿,***妈竟一时忘记了疼痛!这可是***妈亲口告诉我的哦。
还有,你现在已经能做简单的饭菜了,因为工作忙,我和***中午不能回来时,你自己就开始你的美食“杰作”,你一小碗面粉,两个鸡蛋,些许葱花儿,混在一起,加水搅成糊糊,然后就能烙成金黄薄脆的鸡蛋饼了。
你还懂得了“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前些日子,你跟我要10元钱,说要练习当一次“管家婆”,负责管理咱一家三口的中午饭,可是10块钱能干什么呀?你骑着你的小车,到五四街菜市场,讨价还价买回来三块钱的猪肉片,一块钱的豆腐和一块钱的绿豆芽,两块钱的湿面条,还剩三块钱。七块钱的午餐我们一家三口竟然吃得津津有味!剩下的一点面条,我刚要倒掉刷锅,你立刻拦住我说:“君岂不闻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说得老爸立时颜面扫地,我可是正宗的农民的儿子啊!上查三代都是土生土长。看来老爸老妈要退位了,让你当家好啦!你个小精猴儿,呵呵呵!
此外,你的衣服除了棉服等厚重的外,你基本都能自己洗了,并且洗的很干净。
有时候你又好令老爸惊奇、惶恐、无奈……!
常见你上网、查书搜集材料、制作玩具、学习某种特长等。但是你知道吗?爸爸仔细观察后,觉得你有些地方做的不好,应引起注意和思考哦。
你有时候见异思迁,朝秦暮楚,比如:有一回我刚给你报了你喜欢的儿童书法培训班,你见了小朋友的书画展就又要练画画;早上说好的不买小兔子了,家里没地方养,下午你却非缠着***从公园东街买回来不可,理由是观察小动物写几篇生动的日记,结果兔子在咱家住了一宿,第二天你就送给了同学,因为小兔子尿了你的红粉小屋一地腥臊臭。
有时候感觉你追星追得过于痴迷,你看了《还珠格格》、《美人心计》、《唐宫美人天下》《宫》等影视剧后,就开始盲目的崇拜林心如、杨幂、等明明星,有空就到书摊、书店翻看有关她们的新闻画报,并说自己以后若有机会也要演戏当演员,红了中国,红美国,让地球人都眼红。我说:“你这是做梦吃枣卷—不现实”。你说:“人不能没有梦想,实现不实现是另一回事,可悲的是一辈子连个梦都没做成,你不是也演过《不灭的圣灯》里的刘秉忠吗?为了你所谓的艺术还剃了大光头!你咋只管州官放火不叫百姓点灯呢?”!爸爸哑然,爸爸哭笑不得,我还能说什么呢?没想到你这个小精灵鬼这么小就成了人家的“铁杆粉丝”。
你的独立意识越来越强,常常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比大人们还高明,因此爱自作主张,常常顶撞你老爸老妈妈,老爸让你往东你往西,给你苹果你偏要梨。
还记得那次给小猫洗澡降温吗?我说先给它穿上衣服再下水,你不听,你说那是“隔靴搔痒”不痛快,还说是什么“六指挠痒痒——多一道”,你抱起它来就往水里摁,结果让它将你的小手抓破,害的我蹬着咱家的那辆破车,带着你和***去市卫生防疫站找医生给你打预防狂犬病的针。
你的自我评价意识日益增强,老会给自己摆理由讲道理,对我和***的行为提出这样那样的不是,有时还偶对老师不公正的处理发泄不满情绪。比如:那次你在育红小学不小心磕破了膝盖,两条腿都破了,爸爸妈妈看到后很心疼,叫你以后别那么莽撞冒失鬼,别再傻小子似的瞎跑乱闹,多多稳当点,淑女点,你上来就说:“我就是我,我干嘛要成为别人的影子,你不觉得那很无趣吗?”你的小手指着老爸我的鼻尖儿才说。老爸无奈,只好给你念佛,默默恳求神灵保佑你永远不再受伤!
爸爸还知道你尊重强者,愿意同水平相当者竞争,自尊心、自信心、好胜心强,但是你往往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不止一次的犯了眼高手低的毛病。你看你的刘飞人刘翔叔叔拿金牌真的很容易吗?还有那飞上太空的神舟9号里的叔叔阿姨,那都非一日之功。
老爸要告诉你的是,你的所作所为是一个小女孩成长道路上都会经历过的,对于你的优点,老爸老妈希望你能保持,并继续发扬,以至于形成习惯。这个很重要,你想想,我推荐你读的《哈佛教子圣经》,里面的《皮斯阿斯的结局》、《把鲜花送给对手》等好多名人小故事都说明一个人的好习惯可以给他带来很多好机遇,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他她可以生活的更开心幸福!
你不必自责,我和***更是不会揠苗助长,急于求成的做些不符合自然规律的事情的,你知道嘛,有时候你的调皮捣蛋,你的溴事、你偶尔得逞的小阴谋还是老爸老妈的“开心果”呢!但是爸爸说的话你也不要置若罔闻,你需要思考,需要慢慢的消化吸收,更需要慢慢懂事成熟的时间!相信你会有空静下来认真思考爸爸说的话的。
女儿啊!人来世上,自强才有自尊,而它的前提是自信、自立、自爱!当今这个世界里,竞争激烈,优胜劣汰,很残酷的现实!老爸老妈虽然爱你百分百,但不会跟你一辈子,你自己刻苦读书的同时,要多些历练,因为“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山外青山楼外楼”,许多事情,决定着你一定要有实的基础、专业的知识和多次的实践才行得通。同时,你还一定要戒骄戒躁,谦虚做人,因为天从来不言高,地从来不会说自己厚,但事实在哪儿摆着!
最后老爸要对你说的是一个字“善”字,它的外延广阔,内涵深刻,包涵当前的诚信、道德、仁义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这也是为人之根本,你需要醒悟和践行。“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善行天下”,“上善若水”,要与人为善,善待一切!这是我小时候听你爷爷奶奶的谆谆教诲,他们笃信佛!他们还说善良小可以拯救一个灵魂,大可以拯救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一个世界!我深信不疑!你看现在的社会上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海豚妈妈拖着死去的小海豚不离不弃等,都有一个很揪心的“善良到底在哪儿?”的话题!
相信我的宝贝女儿以后会越来越懂事,越来越可爱的!
老爸老妈永远祝福你茁壮成长!幸福快乐!早日成才!
第15篇、白糖水的爱情感故事

医生单独把她叫出病房,把他的病情告诉她时,她就如听到了晴天霹雳,那湛蓝的天空一下子变得灰暗灰暗的,挤走了最后的一丝阳光,仿佛那倾盆大雨即将来临。她不敢相信年纪轻轻的他会患上这种令人恐惧的疾病,但医生却是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还是好好地待他吧。
她哭得梨花满面,那病魔正在肆无忌惮地掠夺她的幸福,或许一个月后那丝曾经的温柔和幸福就会化作一缕清风伴随着他走进另一个世界。但医生接下来的话却给了她些许希望。医生说,一种进口的特效药可以延长他的生命,但也只有半年时间,而且这种特效药很贵。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眼前惟一的游泳圈一样,她忽然觉得阴霾的天空里有一道曙光出现,她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为了那多半年的幸福也是值得投入的,而半年后或许他的病情会好转。
她努力装出笑脸走进病房,想让等待消息的他放心。可一见到他那张熟悉的面庞,不争气的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连忙走上前,装着笑脸一把搂住她:“生死有命,这又有什么好哭的。”仿佛患了重病的是她而不是他。她只是在他的怀里剧烈地抽搐着,说:“医生向我推荐了一种特效药,治好你的病有很大希望。”本以为他会反对,说这样把钱用在他身上纯粹是浪费,但人都是怕死的,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那本来浑浊的眼里也透出一丝光芒。
就这样,他们去配了几瓶特效药。药真的很贵。一瓶药就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只能喝几天。但她却盘算过了,家里的那些存款,刚好能买上半年这种药,要是真的能把他的病治好,她就是砸锅卖铁也是心甘情愿的。
药是一种装在小瓶中的液体,无色透明的。他按照医嘱喝了一小口,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好甜啊,就像是白糖水。”她却是笑不起来,本来他们的生活就如这白糖水一样甘甜无比,现在却变得如同咸碱水,那么的苦涩又那么难以下咽。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转身从衣柜里找出那张他们曾经为之兴奋的存折。他把家里的一切收入都交给她打理,说是钱赚多了去买一套更大一点的房子。她抹着眼泪把存折递给他:“咱们的房子以后再说,得先把你的病给治好。”他调皮地笑笑:“会的,病能好的,钱也可以再赚嘛。”他的笑亲切自然,可却像一把刀子扎在她的心头,疼痛无比。
以后的日子里,她总是监督着他按时服药。看着他把药喝下去,她的心里有些欣慰,毕竟这是她的希望所在。她也会在药吃光时及时到医院去买药,可每当这时,他总是拉住她,说还是让他去吧,顺便可以去外面散散心。她想想也是,反正存折也交给了他,就让他自己去取钱买药吧。不过,每次他买来药,他总是容不得她细看,就先拧开瓶子喝上一口,说是出去这么久口渴了,就喝口药水解解渴吧。本来,她都会被他的这种冷幽默逗笑,可现在她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她只是盼着他的病情能有好转,除此之外,再没有可关心的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就在刚过了一个月的时候,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来不及抢救便离开了人世。病床前的她悲天恸地嚎啕大哭,为他的这么早离去。忽然她意识到什么,便从他的身边拿起那瓶刚吃了不久的药水直奔医生处。悲伤的她并没有失去理智,她想这医生还说这种药能让他有半年的生命,那样她也可以多感受一些他的音容笑貌,而现在这医生的诺言却使她失去了半年的快乐,她得向医生讨个公道。
当她愤然站在医生面前时,见惯了风浪的医生却显得极为平静,接过她手里的药一看,便极为肯定地说:“这个药瓶是旧的,打开已好长时间了。”的确,瓶子外面的标签上有好些污迹,一眼便可以看出是个旧瓶子。
处理完他的后事回到家,她抱着他的枕头大哭起来,为他这么脆弱的生命。可忽然,她却感觉到枕头下面有些异样。掀开一看,是一张存折和一张纸条。存折上的钱还是当初她交给他的老数目,钱根本没有取过,而纸条上的字却更让她极度悲伤。纸条上写着:我知道我的病是治不了的,喝那种进口药也是浪费钱,还不如多留点钱给你,所以每次我出去买药只是在空药瓶里装满了白糖水……
字条中的字透露出他在世时的调皮,一如当年时的样子,可现在他却不在了。想到这里,她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果然,里面是白糖水,甜甜的,一直甜到她的心里,恰如他对她的温柔。
第16篇、一条短信引发的凄美爱情故事情感故事

"亲爱的志勇,你说过你不会抛弃我,先离开这个世界的,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我去云南玩几天,让你在家静一下,好吗?你不要离开我?”
什么都没想,给她回了条短信
"小姐,对不起,我不是志勇,是容易,你发错短信了把。"
她马上就回短信了,"你是志勇,你叫狗仔,我是小青啊,你是不是失意了,你失意没关系。我可以帮你恢复记忆,从我们的点点滴滴开始。你应该还记得的。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你对我说的每句话都有记得清清楚楚的,我会一一说给你听的,让你想起我,想起我们一切的一切,你有什么困难,你说我会全力帮你的”
我正准备给她回短信的时候,有个电话打进来了,是个男的。
说“是刚好给你发短信的那个女孩子的亲哥哥,她男朋友叫志勇,她们很恩爱,以前我们反对她,但是志勇为了证明能给我妹妹幸福,一天兼了几分差,是卖家具的,但是很不幸,在前一个月送货去深圳的时候,出了车祸,昏迷了26天,今天早上走了。现在不敢告诉我妹妹,她还不知道走了,她天天哭,已经崩溃了。再告诉她,她会疯的,她现在肯定还接受不了她走的现状,所以请求你以志勇的名义和她交流。帮她度过她最痛苦的时刻,你不是想创业吗,你缺钱吗,我可以支持你50万,帮助你创业,条件就是你帮她度过这个时候,妹妹只有一个,钱可以再赚。我现在很后悔,不该对志勇施加压力,她们真的很相爱。我现在明白世上还是有真爱的,”我问了他一句话,“你为何要选择我,你相信我能办到吗”他说“选择你的理由是,你是卖家具的,2你的相片跟志勇的相片有几分相似,在你的qq空间里面看到你的文章,你的诗也和志勇的诗有几分相似,你们都是重感情的人,还有你人很善良,不会随便耍女孩子的,所以请你帮我妹妹,我不想我妹妹再受到伤害”
我说"你这50万,不敢要,"
他马上回答,50万不够是不是,把我名下的公司股份38%的股转给你,你有这个能力了,你就独立操作,你看得上我就请我,看不起我就出去帮别人打工,妹妹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我说'可以叫你一声哥吗”
'为何"他说
“你是一个好哥哥,你能帮你妹妹的已经做尽了,钱我一份都不要,你的股也不要,但是帮你妹妹还是会全力帮你妹妹的,希望她早日把我忘记,你就重新介绍一个和你家想匹配的姑爷给她,你说我要怎样帮她”
他说“不,她喜欢的就是你这种人,如果你感觉到你也喜欢她,你就告诉我,我会帮你们的,在事业上也会帮你们的。谢谢你了,我告诉她你已经醒了,现在还在特护病房我们都看不到你,说你失意了,让她来帮你恢复记忆,但是短时间内你不可以跟她见面,明白吗”
“明白,我知道该怎么办了,好就聊到这里”
马上给小青回短信,“你是小青吗,在我现在的记忆里,是有小青这个名字,但是想不起来你是谁了,我的头好痛,他们都说我活过来容易,所以我就喜欢上让容易这个名字了,你不会怪我吧”
她给我回短信“你喜欢容易就叫容易好了,只要你不要不理我,不离开我,你喜欢怎样就怎样,以前我对你不好,说你没我哥哥有本事,说你不关心我,说你只知道忙工作,给你施加太多的压力,造成你在医院,这是我一手造成的,现在不敢奢求你原谅我,只希望你能给我聊天就行,以前欠你的我会补偿给你的,可以听听你的声音吗。”
回短信是;不行,现在我喉咙很痛,说不出来,头也痛,想休息了"
她说好的“你休息把,明天再联系你,你要听医生的话,早点好起来,把你想要的好早点给你,我只属于你一个人。拜拜”
第17篇、千古桃花运第一人情感故事
阳春三月,百花齐放。经历了严冬的人们都赶趟儿出来了,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呼朋引伴,去踏青赏花。此时开得最美最盛的要数桃花。看那桃花竞相开放,争奇斗艳,赏花的人络绎不绝。漂亮的姑娘流连于桃花林中,享受着花儿一样的青春。英俊的小伙,仿佛都期待着这曼妙的桃花能给自己带来真正的“桃花运”,尽早遇上自己的心上人。那么千古桃花运第一人是谁呢?我想应该算唐朝的崔殷功崔护吧。

话说唐德宗贞年间博陵县的一位书生,姓崔,名护,字殷功,天资纯良,才情俊逸,性情清高孤傲。平日埋头寒窗,极少与人交往,既使偶而偷闲出游,也喜欢独来独往。这一年崔殷功入长安考进士未取。清明节这天,他独自一人来到城南游玩。一路上杨柳花飞、莺歌燕舞、暖阳和风、瑞气宜人。苦读不知春已浓的他顿觉心身清爽。一路漫行,看不尽的红花绿草,青山绿水,他恣意享受着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浑然不知道路的远近。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一片蔚然的桃林:
桃花灼灼,缀满枝桠,微风吹来,清香绕人,让人疑是误入了桃花源中。沿着桃林间的曲径往里走,在一小片空隙中有一竹篱围成的小院,院落简朴雅洁。院中住着茅屋三楹,全用竹板茅草搭成,简陋却整齐异常。
崔殷功忽然觉得有些腿酸口渴,便想歇歇再走。他走近柴门,上前叩门高呼:“小生踏春路过,想求些水喝!”吱呀一声,房门敞开,走出一位妙龄少女,少女布衣淡汝,眉目中却透出一股清雅脱俗的气韵,使崔殷功甚感惊讶。他再次说明来意,少女明眸凝视,觉得来者并无恶意,就殷勤地将他引入庭院落坐,自己进厨房张罗茶水。一会儿手托着茶杯递给崔护,少女独自倚在庭院里的一棵桃树下看着他,粉白透红的脸上秋波盈盈,不施脂粉的打扮,素净的布衣,更加衬托出少女的纯真和灵秀,宛如一朵春风中的桃花,向人们展示着生命的风采。一时间,崔殷功竟然有些看得发怔,少女似乎察觉了他的心意,迅即垂下眼帘,一份娇羞把她点缀得更加动人,崔殷功不由得心旌摇曳,险些儿难以自恃。但毕竟是饱读诗书,通情识礼的书生,崔殷功努力稳住自己的情绪,不致于在少女面前失态。他礼貌地接过茶杯,轻轻呷了一口茶水,故作镇定地表明自己的姓氏和乡里,接着又十分客气地询问少女的姓氏及家人。少女似乎不愿多提这些,只是淡淡地说:“小字绛娘,随父亲蛰居在此。”并不提及姓氏和家世,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崔殷功自然也就不便多问了。在春意盎然的季节,一位是风华正茂、气宇轩昂、又才情逼人的少年,一位是青春妙龄、楚楚动人、又清雅脱俗的少女,一种互相爱慕的情素悄悄地滋长着,两颗年轻而挚热的心,在春日的暖阳中激荡着,彼此都被对方深深吸引着,然而“发乎情,止乎礼”,两个饱受礼节教育的年轻人并没有进一步的越轨行为。
崔殷功喝完水起身恳切地道谢后,恋恋不舍地向少女辞别。少女把他送出院门,倚在柴扉上默默地目送着崔殷功渐渐走远。 崔殷功也不时地回过头来张望,只见桃花一般的少女,映着门前艳丽的桃花,一同在春风中摇荡,心中暗叹:真是一副绝妙的春景图啊!但少女眼中无限的眷恋他却已看不清楚了。 春日里一次偶然的相遇,在崔殷功和绛娘心中都激起了圈圈爱的涟漪。然而,男女之情,对男子来说也许是生活中的点缀,对女子,特别是在那朝代,却是生命的全部。自从崔殷功离开以后,绛娘对他一直念念不忘,翩翩少年郎的影子日日夜夜盘桓在她脑海中,让她朝思暮想、魂牵梦萦,但这一切她又不能对任何人提起。而崔殷功回到家中,随即就埋头于繁重的功课中,日夜苦读,心思不复他顾;踏春巧遇绛娘一事只能暂搁脑后不敢再去撩起,以免心猿意马而荒废了学业。
时光飞逝,转眼到了第二年春天,又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晴日,崔殷功回忆起去年春天的城南旧事,又来到了城南郊外,但见一切如故。走近院落,里面寂静无声。再定睛一看,茅舍门上静静地挂着一把铜锁。顿时,崔护觉得如一瓢冷水浇头。缤纷的花瓣落了他一衣襟,他痴痴地等待,仍不见少女归来。 又是夕阳西斜的时候了,他怅然地在柴门上写下七绝一首《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数日之后,他再度往城南寻访。尚未走近,远远地就听到茅舍中传出了阵阵苍老的哭声,崔殷功心中一紧,连忙加快脚步赶到茅舍前高声询问究竟。
片刻之后,一位白发苍苍的老汉,颤颤巍巍地走了出来,泪眼模糊中,上下打量着崔殷功问道:“你是崔殷功崔护吧?” 崔殷功有些讶异,他点头称是,老汉一听,哭着说:“你杀了我的女儿啊!” 崔殷功惊诧莫名,急忙询问:“敢请老丈说明原委!”老汉涕泪横流,硬咽地说道:“爱女,年方十八,知书达礼,待字闺中,自从去年清明见了你,日夜牵肠挂肚,只说你若有情,必定再度来访。她等过了一天又一天,春去秋来,总不见你的踪影,她朝思暮想,恍然若失。时过一年,本已将绝望,前几天到亲戚家小住,归来见到门上你所题的诗,痛恨自己错失良机,以为今生不能再见到你,因此不食不语,愁肠百结,这就一病不起。我已老了,只有这个女儿相依为命,之所以迟迟不嫁,是想找一佳婿,好让我们父女有所依靠。现在她却先我而去了,难道不是你杀了她吗?”
听了这番哭诉,崔殷功仿佛横遭雷击。萍水相逢,痴心女子竟用情如此之深,怎不让崔殷功心痛欲碎呢!他呜咽道:“去年路经贵宅,口渴求饮,承蒙小姐赐茶,日前再来寻访不遇,怅然题诗而返,不料竟出这样的变故。绛娘若死,晚生也不愿活了!”他边说边奔入室内,抱住断气不久的绛娘声嘶力竭地呼喊:“绛娘慢走一步,殷功随你而来了!” 崔殷功一边摇晃着绛娘,一边大声哭喊,泪水流满了绛娘的面庞。也许是他的精诚感动了苍天,也许是他的真情唤醒了绛娘的心,总之,这时绛娘竟然悠悠地苏醒过来。一开始是呼出一丝绵绵的鼻息,接着双目微启,然后唇角微动,似乎认出了崔殷功,自己把脸深深埋进崔殷功的怀里。老汉见了惊喜万分,急忙备好姜汤米浆,慢慢给绛娘灌下。就这样,多情的绛娘居然从黄泉路上又走了回来。
随后,崔殷功回家把情况禀明父母,父母十分体谅他们的一片真情,于是依礼行聘,择一吉日将绛娘娶进门来。崔殷功娶了绛娘这么一位情深意厚、贤淑美慧的娇妻,心中自是美不胜收。绛娘殷勤执家、孝顺公婆、和睦亲邻,夜来红袖添香,为夫伴读,使得崔殷功心无旁思,专意于功课,学业日益精进。唐德宗贞元十二年,崔殷功入长安赶考,获进士及第,外放为官,仕途一帆风顺,官到岭南节度使。在绛娘的佐助下,他为官清正,政绩卓著,深受百姓爱戴。 崔殷功与绛娘这对才子佳人的浪漫爱情被人们称之为“桃花缘”,也就是后来的“桃花运”。至此以后,谁人得到了红粉的青睐,便被称为交了“桃花运”。而崔殷功可算是千古桃花运第一人。
第18篇、关于我和她的故事情感故事
文中的男孩是我,女孩是侯丽红,我们曾一起就读于吕梁卫校,这是我们的故事,一个还没有完的故事...
五个月前:
男孩:我还是狠不下心来,我已经选择了你,你要我怎么放弃,放弃你,我不会!
女孩:要学会放弃,争取不来的就不要坚持了。
男孩:若,残卷红尘,一念执着,魂牵几世,痴心布改。又,如何?
女孩:你用白话文,看布懂你的文言文。(汗)
男孩:如果,在我剩余的生命里,我一直喜欢着你,甚至下几辈子都布肯放下对你的一片痴心,该怎么办?
女孩:...不知道,所以你还是...不要坚持了
男孩:如果,你我的擦肩,只是有缘无份,那么,今生的错过,带给我的就是一场梦幻般的心碎......此情依依,飘荡天宇。我不想再次心碎,我不想放弃。
女孩:我说的你都听不进去,其实你不用那样的。
男孩:其实我已入劫,怎么舍得丢下你不管...
女孩:你干嘛和自己过不去啊?
男孩:如果,哪天,你和他分了,我可不可以乘虚而入,你可不可以接受我?我要让你的笑容有映日荷花般的美丽,让你成为我永生永世的眷恋。
女孩:怎样你才放弃?
男孩:轮回几世之后,也许奈何桥上的孟婆汤可以让我失忆。
2011年四月的一天,吕梁卫校。
一个刚入学生会的女孩去男孩所在的班级去查自习,那是男孩第一次见女孩。女孩文雅清纯,犹如一朵刚出水的莲花;而男孩正在堕落时期,整天萎靡不振的。
几天后,女孩又来查自习了,男孩正在睡觉,男孩的一个同学把他叫醒,问男孩:‘那个学生会的女孩如何?’男孩懒洋洋的看了一眼:‘可以,但却是个小姑娘’。
就这样,时光流逝,俩个月就过去了。期间,男孩早自习曾迟到过几次,恰巧每次都被女孩捉住,按学校规定,迟到一次得留一次名字。第一次,男孩写了个冷傲霜,女孩大惊,原来此人叫这名字,世间还有如此有才之人,当晚,女孩回到宿舍把男孩夸奖了一番。第二天,男孩又迟到了,恰巧又被女孩逮住了,女孩让记名字,男孩提笔刷刷写下个名字:叶南风,女孩疑惑:此人不是叫冷傲霜来么,怎么...过了俩天,男孩又迟到了,而且又是被女孩捉到了,这一次,男孩又变了个名字:柳墨...女孩一看,想把男孩叫住问个清楚,但她慢了一步男孩早已飘然而去。
又一次,学校放假,回家,女孩和男孩恰巧坐的同一辆车,男孩俩手空空,而女孩却拿的大包小包的。男孩想去帮女孩,但又看见还有几个女生和女孩相跟的,由于各种原因,男孩当时很自卑,怕被女孩拒绝。所以,那一次,女孩和男孩最终擦肩而过。
春去秋来,再次的相见,已经是暑假过后的开学了。
新的一学期,男孩也不知怎么了,开始有意无意的注意女孩,留意她的一举一动。每天的晚自习也布睡觉了,像是在等什么,。一个多月后,男孩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慢慢的喜欢上女孩了。那段时间,男孩每天最为期待的就是女孩来查晚自习。男孩想和和女孩认识,但男孩自卑,女孩那么漂亮,男孩有自知知名,知道自己没资格。所以,男孩一直忍着,最少,这样还可以每天见到女孩。只是,慢慢的,男孩的梦里开始有女孩的身影浮现。
男孩好多次都想鼓起勇气来问一下女孩的名字,但每次都忍住了,只为了布破坏现在这种情形,只为了每天多看女孩几眼。
男孩开始越陷越深,而女孩却茫然不知。
男孩再次落入思念一个人的煎熬中,一眼望不到尽头...
寒假,男孩和朋友去外出打工,过年也没回家。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陪伴男孩的,只有寂寞与对女孩浓浓的思念。一个寒假一个月,对其他人来说应该是很快的,但对男孩来说,却是漫长的煎熬。
冬去春来,2012年。
终于,开学了。这是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了,男孩有种冲动。
开学第一个夜自习,是女孩来查的。男孩终于又见到了女孩,日思夜梦的女孩,女孩又漂亮了不少。
男孩想,这是最后一个学期了,如果不想留下遗憾,那就勇敢一点,追去吧。
第二天,男孩通过朋友,打听到了女孩的名字与手机号。但是男孩之前没跟异性接触过,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犹豫再三,给女孩发了一条短信:我喜欢你。这是男孩第一次与异性发这种短信,男孩的心开始怦怦乱跳。在男孩满脸通红,出了一身水之后,女孩回复:我们不合适。这句话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男孩瞬间崩溃,逃也似的爬回了自己的被子里。就那样男孩几天都觉得没脸见人,总是觉得学校的人都在嘲笑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几天后,网吧。男孩再次鼓起勇气问女孩:你有对象吗?女孩说:早猜到你要这样问了,有了。...之后,男孩默默的回到宿舍,思量再三,决定埋葬这段感情,让自己慢慢的忍受折磨。但世上无不透风的墙,男孩的朋友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对男孩说:对象是大家的,老婆才是自己的。她只是那个人的对象,而不是老婆,你可以抢过来,不可以放弃。男孩受此鼓舞,在朋友的帮助下展开了对女孩的追求。
男孩很喜欢女孩,但他很幼稚,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喜欢。
男孩的手机开始全天开机,只为了布错过女孩的一个电话一个短信。
虽然男孩在努力的追着女孩,但女孩一直对男孩布冷不热的。因为女孩有对象,虽然她对象对她并不好,但女孩就是那么好。男孩为了能多听听女孩的声音,每天都要给女孩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男孩交不起那么多话费,就把自己吃饭的钱都交了话费,有时一天只能喝点冷水度日,多亏了男孩的那一堆朋友,男孩才没饿的倒下。但男孩一直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天能够和女孩在一起,即使舍弃自己的生命。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五月初,男孩和女孩都面临的离校,意味着男孩将不可能天天见到女孩了,因为女孩与男孩布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男孩开始整天都忧心重重的。离校的那几天,男孩把女孩叫出去吃了一顿饭,席间,男孩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女孩。为了那顿饭,男孩还有一个秘密,只有男孩和他最好的一个朋友知道,那将是一个遗憾。
离校的那天,男孩对女孩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永远都不会。”
离校后,男孩一直没放弃对女孩的追求,无时不刻的不在思念着女孩。
有一次,女孩问男孩:“你喜欢我,还能坚持多久?”
男孩说:喜欢你,不敢保证到地老天荒,但在我的有生之年,我会一直喜欢着你。
女孩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俩个月后,男孩再也无心工作,脑子里每天想的都是女孩。终于,男孩丢下工作,跑到了女孩的城市,打工,只为能和女孩的距离拉进一点,能见见女孩。
七月的一天,男孩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哪天你想嫁人了,告诉我,我娶你。”然后男孩把这句话用短信发给了女孩,十分钟后,女孩回过来了:“好的”那晚,男孩欣喜若狂,彻夜难眠。
俩天后,男孩去看女孩,同男孩去的,还有男孩的一个朋友。男孩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终于去了女孩那里,女孩说她在那里给人包扎伤口了。男孩问女孩你具体在哪,女孩说她也不知道,反正是靠的大街了。男孩和他朋友开始找女孩,当他们快到一个门诊门口的时候,男孩的朋友看见门诊门口有一男一女,其中那个女孩时不时的转过头朝男孩笑。男孩的朋友忽然说:“那不是你对象啊,怎么和个男的在一起了。”(事实证明,就是这句话,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当时男孩正在耍手机,听他朋友这么一说,怔了一下,头也没抬,转身走了。男孩最不能容忍女孩欺骗自己了(男孩当时把那男的当成了女孩的对象,以为是女孩把自己叫过来就是让自己看他们俩在一起的)(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判断)男孩去了另一条街,但男孩很快发现了不对之处,男孩的朋友从没见过女孩,他怎么知道那是女孩的。但是男孩又布不回去看下那到底是不是女孩,男孩怕,如果真是的话,该怎么办?自己能承受得起打击吗?男孩的朋友说,你打电话问问,男孩打了过去,但女孩挂了。男孩又打,但对方成了正在通话中,如此反复打了十几个,半个小时,女孩一直在通话中。再加上男孩的朋友一直在耳边说女孩的坏话,男孩开始绝望了,他感觉女孩背叛了他。四十分钟后,女孩发来短信,说:“真对不起,刚才接了个电话,家里有事,我得赶紧回家一趟。”男孩彻底绝望了,认为女孩真的耍了他。当时男孩正在气头上,说话有点冲动,看了女孩的短信,给女孩回了一条:“别耍人了,我都看见了,如果事实真的是那样,那么再见吧。”这是男孩第一次这么对女孩这么说话,男孩只觉的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男孩发现自己对女孩已经超越了喜欢,变成了爱
后来,男孩冷静下来仔细的梳理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发觉自己是不是可能错怪女孩了。为了弄清事实,男孩问女孩那天中午你是不是在那个门诊门口来,女孩说没有,男孩又问,那你没和一个男的相跟的?女孩说没有。男孩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男孩错怪女孩了,男孩似乎感受到了女孩语气中的冷漠,男孩知道,他的那一句话,深深的伤了女孩的心。男孩又给女孩发了好几条短信,但女孩一直没有给男孩回。男孩知道自己错了,他后悔,他想悔改,但男孩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可以取得女孩的原谅。
第二天,男孩离开了女孩工作的那个城市回到了他们曾在一起读书的城市,那里有他和女孩的一切美好回忆。男孩是偷偷的回来的,连男孩最好的朋友都是第三天才知道的,男孩的朋友见到男孩的时候,发现男孩消瘦了好多,显得很是落寞。他问男孩怎么了,发生什么了?男孩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从昨晚到现在,男孩一直在给女孩打电话,但一直显示的是正在通话中。就在刚才,男孩知道女孩把男孩的手机号设置成了拒接...
(未完,待续)
我玩得起时间,可我玩不起感情,感情的消耗太伤魂。此时的眼泪,是因为真的在乎。难道这么久以来你真的不知道我的心吗?还记得以前我说过的一句话吗?:“如若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子,那就是一辈子了。”所以,一直以来,我说的都是我喜欢你。
今天,我想我真的爱上你了,已经超越了喜欢。
“猴,我爱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