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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 第1篇、太阳的花园
那天我刚下课回到办公室,就有个女生慌慌张张地跑来叫我:“老师,老师快来呀,有人打架了!”我跑进教室,两个小学一年级的小男孩正扭打成一团。我赶紧上前把他们分开。严厉地责问他们为什么要打架。
其中一个黑瘦男孩倔强地不发一言,另一个头发乱糟糟脸上有指甲划痕的男孩哭着说:“老师,我在好好玩,孙强上来就揪我,还把泡泡糖弄到我头发上。”
当我注视孙强那张与年纪不相称的脸时,心一点都强硬不起来了。轻轻拉过他瘦小单薄的身体,我惊异地发现这个8岁男孩的眼睛里竟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有个学生从地上找到一张被揉成一团的纸交给我,上面还有清晰的脚印。我摊开那张纸,上面用铅笔画的一个头顶着太阳的人,眼睛出奇的小,嘴巴却大得合不拢,好像在开怀大笑,一双手掌被涂成了黑色,两只脚都落在两个发光的圆形物体上,画上没有蓝天白云的痕迹,太阳却有3个。旁边写着:我的爸爸。
我尽量用鼓励的口吻说:“孙强,这是你画的吗,画得挺好的。”孙强的眼里充盈着泪水,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我觉得这个孩子不仅敏感、脆弱而且还在刻意地学习坚强。
原来,孙强的画被那个男孩看见了,男孩起哄说:“这是你爸爸呀,难看死了,丑的像鬼一样!”他吐出嘴里的泡泡糖要把画粘在黑板上给同学们展览,孙强要阻拦,男孩却抢先把画揉成纸团丢在地上还故意踩上一脚。孙强生气了,这才冲上去和男孩扭成一团。
于是我指出孙强这种过激的行为是不理智也是不文明的,我也批评了那个挑起事端又掩盖真相的男孩,我叫他向孙强道歉。男孩耷拉着头,弯下腰说了声:对不起。我也要孙强跟男孩说声对不起。半天了,孙强还是紧抿着嘴唇一声不吭。我有些茫然了,无法找到打开他心灵之门的钥匙。
我把画给其他老师看,有的老师说这孩子想像力丰富,但太天真了。
从教过孙强的李老师那里我才知道:孙强的爸爸是个矿工,整天在几百米深的矿井下挖煤,终日见不到阳光,手掌上都是嵌进皮肉里的煤屑,孙强画那双黑色的手掌一点也不奇怪。今年春天孙强还是爸爸送到学校报的名,但两个月后一次井下塌方,孙强的爸爸和另外一名矿工不幸遇难,私营小矿主害怕事情暴露,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事后只给了遇难者家属几万元抚恤金了事。孙强永远地失去了父爱的太阳,但懂事的他分明是怕爸爸睡在又深又阴暗潮湿的矿井里冷,才画3个太阳想让爸爸更暖和一些……
我的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眼前闪过孙强那张黑瘦的小脸,那张脸上写着沉默、反抗、疼痛和孤单,对于这个只能在图画上描绘父爱的孩子,我的几句安慰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第二天孙强没来上学,同村的孩子带口信来说他病了,课堂上我给学生讲了这幅画的故事,教室里安静极了,有几个女孩感动地哭了,男孩眼睛也是红红的。我流着泪说:“同学们每人画一个太阳送给他好吗?”
怀抱着49个太阳,我向孙强的家走去。我感觉自己正在守护着一座温暖的光芒四射的金矿,我要把这些从爱心、希望、梦想里长出的太阳种子种植到孙强的心里去,让他知道他虽然失去了一个太阳,但拥有一座美丽的太阳花园!
第2篇、我不是最弱小的
多数家长把孩子看得过于弱小,认为这不能做,那也不能干,恨不得把孩子用玻璃罩子罩起来,结果使多数孩子对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国外的教育方式却不一样。
在澳大利亚,有一家人全家出动,爸爸、妈妈和五年级学生托利亚、4岁的萨拉到假日森林中去度假。森林里是那么美好,那么欢快,孩子们的父母让他们看看盛开着铃兰花的林中旷地。
林中旷地附近长着一丛丛野菊花,粉红粉红的,芬芳扑鼻。全家人都坐在灌木附近。突然,雷声大作,飘下几滴雨点,接着,大雨如注。
托利亚把自已的雨衣给了妈妈,似乎他并不怕淋雨;而妈妈又把雨衣给了萨拉,似乎她也不怕淋。
萨拉问道:“妈妈,托利亚把自己的雨衣给了你,你又把雨衣给我穿上,你们干吗这样做呢?”
“每个人都应该保护更弱小的人!”妈妈回答。
“那么,我为什么又保护不了任何人呢?”萨拉问道,“就是说我是最弱小的人?”
“要是你谁也保护不了,那你就是最弱小的人!”妈妈笑着回答。
萨拉朝菊花丛走去,她掀起雨衣的下部,盖在粉红的花上。滂沱大雨已冲掉了几片花瓣,花儿低垂着头。因为它娇嫩纤弱,毫无自卫能力。
“现在我不是最弱小的了,妈妈!”萨拉自豪地说。
“是呀,现在你是强者,是勇敢的人啦!”妈妈这样回答。
第3篇、花蕊,原谅我们年少气盛的伤害
她黑,胖,笑起来一口化石般的四环素牙将她整个人衬托得黯淡无光。照理说,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是隐忍的、乖顺的,甚至在人前人后都该表现出无可救药的自卑与落寞。如果真是这样,大家会因为她的自知与孤单而待她格外宽厚。
然而她似乎看不上别人的怜悯,她高调地用实际行动证明她要赢得大家的尊敬。
其他四个人,包括我,不动声色地镇守在自己的阵地上,看着她煞有介事地忙碌,在心里冷笑着。
1
我几乎看不到谢花蕊有自卑的时候,她甚至很少有沉默的时候,任何人的事她都会指手画脚一番,一副很有杀伐决断、指点江山的气魄。她的自信源自于高中毕业后去上海闯过两年,自认为在江湖上混过,比我们这些“书呆子”见过世面。
她在宿舍里滔滔不绝地重复“想当年,我当着一千多工人的面,对不讲理的老板大吼大叫”。不得不承认,她这番巾帼不让须眉的雄风与经历,是多年蜗居象牙塔的我们不曾有过的。
然而,能以高考的绝对优势进入这所闻名全国的重点学府的我们,谁不曾有过辉煌的过往?睡我对床的易星辰,进入大学的时候还不满十六岁;易星辰上铺的沈傲秋,高一就拿过全国奥数金奖,高考数学以满分杀进我们学校;靠窗的颜华馨,典型的江南美女,古筝已过十级,年年校迎新晚会上都有一个节目为她预留一而大二的古代文学课堂几乎是书香世家出身的我与髯须飘飘的老教授唱对手戏的舞台。
我们的辉煌靠的是智商,相形之下,谢花蕊由泼辣衍生出的巾帼霸气在我们眼中日渐肤浅与粗野。聒噪不堪的谢花蕊在我们淡淡的回应中感觉到了微微的失落。但这种失落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因一次机缘巧合的相亲会又亢奋起来。
大二那年七夕前后,有人派发相亲会的门票,我等或名花有主,或心有所属,或清心寡欲,自然不屑于这等无聊的事情。谢花蕊却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把派发给我们的门票悉数拿去,一连跑了四天相亲会。晚上回来就叽里呱啦地向我们描述有帅哥邀请她喝咖啡啦,有靓男请她看电影啦,有事业有成的男子追着她要QQ啦……种种艳遇。我们四个面面相觑,真想不到她居然在相亲会上那么有市场。
相亲会结束后,她每晚发短信到深夜,白天也越来越少在宿舍里待了。
再后来,谢花蕊晚归的时候,我们就故意好奇地问她,是不是又有追求者请她喝咖啡去了,然后一起大笑。问了几次后,谢花蕊终于明白了我们的用意,狠狠地剜我们几眼,一连几天不跟我们说话,进进出出都昂首挺胸,把自尊写在脸上。
2
易星辰得了省高校英语联赛一等奖,众人观摩证书的那一刻,谢花蕊说,当初我的英语也挺好的,我觉得学英语一点都不难,无非就是背一背嘛。毫无疑问,这话将从小就被誉为神童的易星辰给得罪了。颜华馨在情人节收到第十束玫瑰花的时候,谢花蕊说,我大姐那会儿光上门提亲的都有二十多个,我二姐更是不得了,有两个男的还为争她打了起来。颇有涵养的颜华罄看了她一眼,不动声色地说,你们家花儿多,又都开得艳,自然追去的蜜蜂也就多了。可怜的谢花蕊打死也不会明白其中的深意,还白白殃及她两个分别叫花粉、花枝的姐姐。沈傲秋花600大洋买了件风衣,谢花蕊连声叫,跟我那件一模一样!我那件50块钱买的,你这件在哪个摊儿上买的,多少钱啊?沈傲秋说100块。谢花蕊连声说,你亏大了,啥时候买东西我帮你砍价吧。
她虽不曾在某件具体的事上得罪我,我却远远地厌恶着她,甚至不怀好意地给她取绰号:喇叭花,嘲讽她声音太高,口无遮拦。然而,正是这样一个被我漠然视之的人,却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同我站在一起,支持我。
大三下学期,我一路拿下校级、省级、国家级演讲比赛一等奖,大四上学期被保研。我们系保研名额少得可怜,而我是宿舍里唯一一个。大家纷纷道喜。道完喜后,一律都刻意与我保持了距离。
随即沈傲秋的生日宴,我是宿舍里唯一没有被邀请的人。那晚,她们在宿舍里换好衣服,目不斜视地从我面前走过,并催促谢花蕊快点儿。谢花蕊跟她们走了,我在宿舍里泪如雨下。五分钟后,谢花蕊推门进来,在我身边坐下,一张又一张地给我递纸巾,笨嘴拙舌地说些安慰的话。
接下来的日子,她们几个以找工作忙为由,拒绝打扫宿舍卫生。我忍气吞声地倒着垃圾,内心有说不出的悲壮。愚笨的谢花蕊终于嗅出了宿舍里不一样的空气,趁她们不在的时候,悄悄地替我倒垃圾。
3
终于,毕业来了,但我还得在这里待三年。低我一届的谢花蕊却要永远地离开这里了。她父亲去世了,没有人能够负担她高额的学费。她是自考生,享受不了助学贷款政策。
她离开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时候,她又成了南方千千万万打工妹中的一员。她在QQ上给我留言,感谢我当初教她学会了很多东西。
多少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想起她的感激就无法安然入眠。古人说人性本善,可当初面对姿色平平、穿着土气的谢花蕊,我们当中有谁怜悯过她的迟钝、同情过她的孤独、理解过她的泼辣?自诩为聪明人的我们,哪一个不是极尽挖苦嘲笑之能事?比起她赤裸裸的呆气,我们伪装的和气与巧妙的讥讽显得多么自私与冷酷!被老师和家长宠坏了的骄傲而任性的我们,那么容易就原谅甚至纵容了自己的刻薄,却不肯容忍她的鄙陋和学识的粗浅。
表面上她是强悍的、自信的,可本质上她是那么自卑与脆弱。她引以为做的经历在我们这里得不到尊重,她那么泄气,却又无力扭转局面,只能在别处寻求温暖和自信。我们看着她的孤单与吃力,却不肯给予她举手之劳的鼓励与关爱。
第4篇、橡皮擦上有薄荷香
心灰意冷的时候,我收到了吴美玲那半块温暖我心灵的橡皮,那段温暖一生的友情。
高二那年,我创办了学校第一个文学社——新星文学社,一度开启了被自卑蒙蔽的心灵,心中透着一丝丝自信的光亮。从召开社员大会,到聘请指导教师;从组织稿件,到油印分发新报;从举办写作大赛,到张罗颁奖(总结)大会……事事亲躬,忙得不亦乐乎。
然而,收获了自信的我,却跌入了更为深重的泥潭——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时,我的总分排在全班倒数第一!
高三一开学,班主任把我在乡下做民办教师的父亲叫来,当着我的面,对父亲说:“你可以把你的儿子领回去了!省得留在学校影响升学率。”基于对学校和自己名声的爱护,班主任损人至极,当面让父亲下不来台,更让我感到无地自容。走之前,父亲眼里噙着泪,扔下一句:“崽呀,是继续做文学梦,还是想考大学,你看着办吧!”
父亲走了,留给我一个甚是落寞的孤独背影,以及一道沉重的人生思考题。是继续上学,还是回乡务农呢?
思考了很久,心彻底冷了。我召开了最后一次社员大会,把担子交给高二文科班的同学,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离开学校,回到家中,准备接过父亲的锄头修地球。
一个星期后,吴美玲找到我家里,她笑呵呵地说:“社长,你家好难找啊,山重水复,七弯八拐的。”吴美玲是我同班同学,也是我们文学社副社长兼社刊《新星》的副主编,她爸妈是江西磷肥厂的干部,说一口好听的普通话,是我所接触的第一个典型的城市姑娘。我问她:“找我有事吗?”她说:“当然,我要你回学校去!你肯定行的,马上要举行第一次摸底考试,如果这次还考得不好,再回家也行啊!”吴美玲左劝右劝,终于把我拉上当天回城的最后一班车。
当晚,吴美玲在文学社的办公室里,教我填涂答题卡。她说:“摸底考试,和高考一样,是要填答题卡的。你不在时我们都学过填涂了。我特意从老师那里多买了一份,给你。”我从她手中接过,薄薄的纸片和轻轻的铅笔,手上顿时让感觉有千钧重。
因为是第一次涂,总不能到位。有几格填涂得不饱满,我想擦掉重来,却找不到橡皮。这时,吴美玲从自己的文具盒里掏出一块带薄荷香味的橡皮擦,一把掰成两半,递给我一半,自己留一半。她说:“这半块橡皮就送给你吧,把过去一切不快全部擦掉,重新开始还来得及,我们还有一年的时间呢。”
听了这话,我的心剧烈地颤动着,被一种全新的力量鼓动着,仿佛看见美好的未来。透过半块橡皮传递过来的温暖,我那颗处于冰点的心,渐渐有了倔强的温度。擦掉答题卡上几个自认为填涂不到位的黑点,在吴美玲手把手的教导中,我终于掌握了要领。
第一次高考模拟考试,吴美玲倒数第一,我倒数第二!全班同学为之哗然,班主任更是急得火烧眉毛,纳闷道:“她原本成绩不错呢,中上游的排名,怎么就掉得这么厉害,给陈志宏垫底了呢?”
我握着那半块橡皮,有泪在眼眶里直打转。是的,在这个极度紧张的高三,只有我明白吴美玲的良苦用心啊。
我没有理由不再刻苦学习,没有理由辜负她的一片好心。深夜里,我闻到橡皮的薄荷香味,便精神焕发;迷茫时,我握着那半块橡皮,便信心陡增……我看到了吴美玲鼓励式的迷人笑容,也看到了其他同学惊疑和不屑的目光,但我努力着,努力朝一个目标前进。
高三上学期结束前,期末考试与第三次高考模拟考试合二为一,在这场考试中,我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总分在全班72名同学中,排名第12,政治单科成绩,名列全校第一!吴美玲再次找到我,鼓励我:“我说你一定行的!不会错吧。只要你保持下去,考一个好学校,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是握着吴美玲赠与的那半块橡皮进入高考考场的,尽管发挥不正常,尽管我没有考上理想中的大学,但我毕竟成功地跳出了“农门”。
我的青春是如此美妙!心灰意冷的时候,我收到了吴美玲那半块温暖我心灵的橡皮,那段温暖一生的友情。
(选自《幸福就在抬头间》, 陈志宏,金城出版社,定价29.80元)■
第5篇、儿子报警
儿子八岁,平时最爱看警匪片,特别喜欢美国影片《小鬼当家》。今年他上小学二年级,由于学校离家较远,每天上学放学都需要大人接送。平时都是妻负责这项“工作”,最近,妻要出差,临行前反复叮嘱我,一定要记住每天接送孩子。
开始几天我坚持得很好,可是,这天我有个应酬实在推脱不开,没奈何,只好委托同事小张帮忙接一下儿子,然后陪他吃顿晚饭。小张说,没问题,这事就交给我吧,你儿子叫什么?我这就去接……小张走后,我又拨通儿子的“市话通”,告诉他有位阿姨代替我去接他,并请他吃“麦当劳”。儿子说好,又认真地问了接他的阿姨的外貌特征。过了一会儿,小张却打电话给我,说她也临时有事,不能去接我儿子了。不过,她已经安排自己的男友开车去接,并让我放心好了。
下班后不久,我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一看号码,正是儿子的“市话通”。接通后,电话里传出儿子压低而急促的声音:“老爸,我可能被拐骗了!现在,我躲在麦当劳的卫生间给你打电话。放学后来接我的不是阿姨,而是一个年轻男人,开着轿车,穿着花格衬衣,还带着墨镜。我越看他越不像好人。现在,我已经把他稳住了,你快报警吧!”
第6篇、谢谢你曾经拒绝我
那年,他正读高三,雄心勃勃地想考华中科技大学。开学前第一天,他在教室上自习。突然听到一声剧烈的响动,抬头只见一个女生正扶着桌椅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她摔倒了。教室里“轰”地笑开了,她红着脸,低头跑到教室的最后一排,口中还喃喃地念着:“糟了,糟了,我的淑女形象完全被损毁了。”她再次抬头时,与他的眼神仓皇地对视了一下,他们又低下头去。
从此,他喜欢时不时地偷偷瞟她一眼。在她面前的时候,心也会一直紧张得跳个不停,虽然他只有在“例行公事”似的向她催交作业时,才会和她说上几句话。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改变自己习惯的作息时间,只为能在上学、放学时自行车棚里短暂的“偶遇”;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突然喜欢一下课就黏在楼道的窗前,只为能静静地看她一眼;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晚自习后,要等着她离开的时候才收拾书包,望着她的背影,直至消失在夜色中。
他开始不安起来,但却无法控制住自己。他决定就这样默默地关注着她。她还不知道他对她的暗恋。
3月31日,她像往常一样来到学校。突然一个电火花般的想法闪现在她的头脑中。她当即决定试一试。
下午趁他不注意,她急急往他的数学书里塞进一张小纸条。
晚上,自习。他见到纸条,打开一看,只见纸条上写着:自从开学以来,我就开始喜欢上你了。明天中午12点,我们在操场上不见不散。
那晚他第一次失眠了,满脑子都是那张纸条的内容,一边是担心,一边又莫名地有些惊喜,他不断地反问自己:难道她知道自己喜欢上她了?我到底该不该去?难道她也喜欢我?
第二天中午,怀着一颗忐忑又虔诚的心,他准时出现在了操场,而她却早已将那件事忘在脑后。
虽然还是春天,但长沙的温度早已高达三十几摄氏度。下午3点多,她才猛然想起那件事,飞快地跑到操场后面的餐馆躲了起来。在餐馆的顶楼上,她看到他竟然还傻傻地站在那里等。她并没有立即跑过去告诉他,自己只不过是和他开了一个玩笑,她心里又冒出一个想要戏弄他一下的想法,她要看他能等多久。
令她失望的是,仅在半个小时后,他就离开了。她有些垂头丧气,但是她并没有怪他的理由,能够在操场蹲三个多小时已实属不易。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只见他举着两个冰激凌来到操场。
她竟也莫名其妙地在那儿傻傻地看。现在才发现,距离是如此之近,却难以超越。太阳渐渐变得温柔,影子拖得像幸福一样长了。他却还没离开,只是冰激凌早已融化到他的手上,像凝固的眼泪滴在操场上。看着他满手的奶油,她不安地跑过去,说:“非常抱歉,你还真来呀。你不知道今天是愚人节吗?”他很快回答:“我知道的啊。但我宁愿它是真的。”她的脸一下就变得通红,低着头冒出一句:“你可要知道,我的男朋友可要是清华的哦。现在还是努力学习吧。”他不住地点头。
那以后,他像变了个人似的,更加发奋读书。他们就这样在互相的“较量”中走过了高三,最终都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大学,他才明白,当年他遇到的是一份一生难以体会到的友谊,就发短信给她:谢谢你,曾经拒绝了我的爱。是你用你的坚决拒绝来拯救了我,才让我没有误入歧途。
她也回复说:其实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我知道我们都还年轻,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做。年轻的翅膀承受不了太多的承诺,我们还要“鲲鹏展翅”呢。
第7篇、哈佛“新鲜人”的彪悍青春
1991年,我离开纽约的家,与所有的哈佛“新鲜人”一起展开了大学的生涯。那是多么好玩的日子!宿舍灯火辉煌,走廊里响着音乐,房门被椅子撑开,我们像蚂蚁似的四处跑,有太多青春荷尔蒙点燃的活力,睡眠成了次要的事。
当时听说有一个英国贵族子弟,花了数千美元购买了一套PA音响,在自己的宿舍房间里办了一系列的“Under 21 Party”,还派人在门口查ID,只让21岁以下的人进去。这种派对只有音乐和汽水,却有上百个男女挤在20平方米的房间里,随着超大声的电子舞曲发疯。
那些英国人据说还站到桌子上向底下的人喷汽水,大家又湿又黏,几乎把宿舍房间毁了,但是因为没有未成年人饮酒,校方只能给予严厉的警告。他们说这种party叫rave,而rave的精神就是在不能狂欢的地方狂欢。起初,我没有受到邀请,也不敢随意参加,只能从远处看着闪光的窗户,听到里面传出的节奏和尖叫声,手臂交叉在胸前,不屑中带着羡慕与好奇。
有一天,当我在学校电台值夜班时,凌晨三点钟,那几个英国佬竟然撞进录音室,还带了十几个人。“希望你不要介意,我们将挟持这个频道!”他们以英国绅士夹杂街头混混的口吻宣布,并塞给我一叠黑胶唱片,说:“放这些!”那是我第一次听到tech?鄄no,当时并没料到它将在日后颠覆我的音乐思想,只觉得它很奔放,充满了活力和新鲜的声音。
我把音乐一放,后面立刻传来一阵欢呼声。那些英国人跑进办公室,把每一台收音机都搬出来转到最大声,几十个人直接在电台里办起rave party。我从来没看过这么叛逆却又这么没有破坏性的行为。大家那么疯,我也不禁跟着high了起来。当晚的节目完全脱序,想必违反了好几个联邦电信委员会的广播规定。然后就像快闪族一样,他们突然迅速撤离,但临走前还把所有的收音机归位,把办公室还原,关上门之前对我笑着说:“Join the future!(加入未来)”
之后,他们不时会来找我,我也很乐意放他们带来的唱片。我记得有一次一位听众打电话来,劈头就大骂:“你们在放什么鬼!唱片放错速度啦?!”带头的英国佬George把听筒抢过来,用很正式的口语说:“闭嘴,这是未来。”然后就把电话挂了﹐又赢得一阵欢呼。后来我也常参加他们的派对,但是不擅长社交的我,只会在旁边跟着音乐点头。其实我最爱的是融入那欢乐的气氛,看到大家为音乐而疯狂,完全没有架子又那么有团体的叛逆精神。
冬天到了,老爸寄给我一件白色的羽绒大衣。我总是穿着那件大衣,手插着口袋,满脸杀气地站在角落,心里却在跳跃。George因此封我为“白色忍者”。这个外号伴随我到毕业。
多年之后,这点一直没变:面对着夜店的浮华世界,我每次上台还是最怀念那段白色忍者的时光。因为在那个青春又充满着可能性的年代,我亲眼看到了音乐如何呼唤出大家的童心,而在那群体的舞动之中,我找到了一种奇妙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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