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世界上没有谁愿意输给你情感故事
每个男孩子的面前,都站立着一个强大的父亲,父亲———是现实意义的,又是精神层面的。男孩子征服世界的欲望从战胜父亲开始。
儿时,我喜欢与父亲掰手腕,总是想像父亲的手腕被自己压在桌上,一丝不能动弹,从而在虚幻中产生满心胜利的喜悦。
可是,事实上,父亲轻轻一转手腕,就将我的手腕压在桌上。他干这些事时轻而易举,像抹去蛛丝一样轻松。直到我面红耳赤、欲哭无泪,父亲才心满意足、收兵罢休。
本想得到父亲的安慰,可是父亲每每都将我痛骂一顿。他指着门前的一棵树:臭小子,想跟我较劲,除非你能将门前的那棵树掰弯!
于是,我从十岁一直掰到十三岁。开始那棵树纹丝不动,渐渐地树叶乱晃,直到后来树向我弯腰臣服。期间,有与父亲的“明争”,更有与树的“暗斗”。直到有一天,我竖起胳膊,意外地发现自己的瘦瘦如丝瓜般的胳膊上,竟长出了肱二头肌。
我喜出望外,庄严地举起瘦瘦的胳膊,向父亲发出挑战。我一点点地将父亲的手腕压下去。到了关键时刻,顷刻间,父亲故伎重演,终于又将我的手腕压了下去。这次,我沮丧得哭出声来。母亲走过来,嗔怪地问父亲:你比孩子大还是比孩子小?你就不能让他赢一次?
“让他?”父亲翻翻眼睛,“除了我能让他一次,这个世界,没有第二个傻瓜会给对手一次赢自己的机会。”
但在我的力量足够强大之前,我十三岁那年父亲早早地病故了。这十几年来,我没少跟一些人和事掰手腕。与时间,与困境,与失败,与沮丧,甚至与自己。时而输也时而赢。靠的全是信心、毅力、耐力和实力来说话。没有一次心存侥幸,赢得明白,输得坦然。
因为,我心里一直明白:即便是自己的父亲,一旦成为对手,他都想赢你;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愿意输给你,哪怕是一次!

第2篇、是谁搅动了那颗爱情墨点情感故事
■ 一
周六是姚盛林最忙的日子,一清早他就搬着自己那个要磨破了的大箱子,来到科技市场的边上。打开来,里面是满满的影碟,软件。
是的,是盗版碟,这屡次让姚盛林不好意思,但是站在那里,他会忘了自己的身份。很无奈,他的生活费要从这里出,父母实在无能为力为他负担一切了,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要自己负担。
姬丝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她高傲,用食指翻动着他箱子里的软件,问,有没有系统盘?
姚盛林抬眼,看她的装束,不像是学生,可年龄却小。心里郁闷,却也委屈,她不过与妹妹年龄相仿,却可以在周六,那么闲适地跑出来淘一张系统盘,而妹妹可能还要去地里劳作。
于是这不满强烈起来,一张盘卖五元,赚一元。但是他要她十元,多的那份,算是心理补偿吧,他心里暗暗这样解释着。
周一,中西美学比较的大课,姚盛林低着头努力记笔记,旁边有人拉他袖子,喂,我见过你。
姚盛林回头,就看到一张笑着的脸,那脸还在说,我见过你,你卖给我光盘,不过你的价钱好像比别人的贵好多。
姚盛林尴尬地笑,很无奈地说,那我退你五元吧。他不能让同学知道,自己居然在卖盗版光盘,于是有了把柄在她手里。
但是她拿了他的把柄胁迫他,不如这样,那五元钱你不用退我,你请我吃饭怎么样?
学校门前的小店里,吃盖浇饭的人拥挤如潮,坐下来,姚盛林点了一份土豆丝盖饭,一份牛肉盖饭。饭菜上来,他小心地将牛肉盖饭推过去,看到她眼里有小小的鄙夷。
这饭我结了吧,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她也很聪明,看出了他的窘迫。
先做我男友吧,一百天就行。
姚盛林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来,仔细打量,她亦是明艳动人的女子,不带有半点儿饥不择食的样子,刚刚认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想到她却很认真地看着姚盛林,行,还是不行?咱们只是做做样子,别害怕,你不会失身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 二
事情果然很好玩,第二天,她便带了道具过来,衣服,包,然后就带他做头发。
她像一个小老太太一样唠叨,姚盛林觉得很舒服。是啊,多久都没人管过他了,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人管束,多好。
但总归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她的动机。为什么偏偏要他做一百天男友,为什么偏偏是他?
问过她,她总是笑而不答,问得急了,回一句,我喜欢你行了吧。
姚盛林不敢相信,他们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怎么谈得上喜欢?
她恶声恶气地说,再问,再问就不跟你玩了!
姚盛林竟然很喜欢她这种语气。两个人逐渐熟悉,也逐渐陌生。这种感觉在姚盛林的日记本里记着,我可能爱上她了,可是她漂亮,她富有,这怎么可能?她父亲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宝马,自己是个穷小子,即使是毕业了,也未必能找到工作。
万圣节,学校里举办了一个派对,每个人都戴上面具,分不清你我。整个舞会姚盛林都被几个女生包围着,几乎没有机会逃出来。
但最后逃出来的姚盛林是沮丧的,他说,他不玩了,因为那些女生对他说了一句话,而话里有姬丝的名字。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姚盛林打电话给她,淡淡地说,别玩了好吗?她在电话里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什么呢你。你觉得很好笑是吗,可是作为赌注,我觉得太不开心了,真的。
你听我解释……
姚盛林重重地扣了电话,不需要什么解释。不过十几个无聊的女生开的玩笑罢了,说如果半个月之内,姬丝可以把一向高傲的姚盛林拐到手做男友,那些女生就会给她买一瓶高级香水。多老套的一个游戏,姚盛林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 三
姬丝来找他,盛林,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注意你很久了,注意到你……
他打断她,注意到我是个穷小子了对吧,注意到我可能承受得住你们这些女生的诱骗是吧。你们真是无聊,无聊到可恶。
可说归说,到底还是那么多日的相处,他放不下她。看她站在门前,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出来说话,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破涕为笑,你原谅我啦?
姚盛林的心里多了另一种东西。他已经放不下她了。他想,开始就开始吧,姬丝到底是很好的,这样想着,他心地多少有了一些骄傲。
只是他不再用她的钱,周末,他依旧出去摆自己的光盘小摊,姬丝陪他一起去,站在街边。他冻得发抖,她举着个烤白薯跑过来,吃吧!
就在那个冬日的阳光里,剥开金黄的烤白薯,姚盛林想,这就是一幅爱情的画面吧。
但画面毕竟是短暂的,关于那个小谎言,在他心里,如爱情里的一个小墨点,怎么看怎么不如意。
最后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是早春了。周六的聚会来的有些突然,姬丝一个同学过生日,姚盛林没有什么可以赞助,就把自己的大片全拿了出来,说是要在吃完蛋糕之后,来一个影视大餐。
对于姚盛林的影视大餐,大家都很期待,看着他从皮箱里拿出一张张盘来,摆在那里,大片云集,都是经典画面。
没想到会出问题,或者那部DVD的性能并不太好,或者是姚盛林的盗版碟确实有问题,反正整个影视大餐中,不时出现卡机的现象。
姬丝的一个同学不耐烦,站起来问,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垃圾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的心猛地被挤了一下,他看向姬丝,她却没看他,低着头。
收拾好自己的影碟,分别时,姚盛林说,对不起。她抬起头,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这边的。
可那一刻,姚盛林已经打定了主意,他们的未来显而易见,出身不同,地位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未来几乎是透明的,她不可能同他走完一生一世。
姚盛林不再找她。她来找他,隔着门,她敲门,但他不做声。她静静地站在门外,他甚至能听到她柔和的呼吸声。有几次他就要开门了,她却已经转身离开。
姚盛林觉得,心里的那个墨点开始扩大了,而且渐渐影响到了很多东西。他告诉自己,人生应该理智一些的,这样幸福才有预期。
■ 四
慢慢不来往了。再往后就是毕业,考研,姚盛林想,自己可能就忘记她了吧。可是他总是想起冬天的街边,两个卖碟的孩子,拿着一块金黄色的烤白薯。这画面刺得他眼睛疼,有时候,整夜睡不着觉。
于是拼命地学习,但是一有闲暇,她的影子就会自动跳出来。
周末,他去化工学院找同学。同学忙着做实验,他在一边帮忙。
同学递给他一杯清水,要他在底部加一滴墨。做这个,他是轻车熟路,拿一支长长的滴管,吸一滴红墨水,然后慢慢探到烧杯底部,轻轻挤出一滴。
红墨水在杯底悄悄扩散开来,很好看,与清水界限分明。姚盛林又有些发呆,那幅画面又在他眼前闪现,她清凉的温和的笑,她的白衬衣,她唇边黏着的白薯皮儿……
同学惊呼,你这是怎么了,看让你配的。水成什么样子了?!
姚盛林这才低下头来,看杯里的水,已经混成一片了,原来是自己拿了根小玻璃棒,不停地搅拌杯里的水,下意识的动作,让水变成了混沌一片。
姚盛林突然想到,自己就是那根搅拌棒。爱情从一开始是有墨点的,如果慢慢沉淀下去,还是清水一杯,可是自己就是忘不了那个墨点儿,有意无意地总是搅一下,碰一下,结果慢慢扩散,最后的爱情,也就像那杯水一样,只有倒掉了。
其实爱情是看不穿的,正如他现在想,他怎么就认定那个陪他站在冬天的街边叫卖光盘、吃烤白薯的女孩子,不会陪他一生一世呢?那一汪倒掉的面目不清的水,正是自己理智之下所谓的面目不清的爱情 。

第3篇、找魔鬼情感故事

阿如读高一那年,迷上了上网聊天。
当初阿如考上重点高中的时候,别提多高兴了,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自己一点都不喜欢新环境。每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没有课外活动,也没有知心朋友。倒是在聊天室里,她可以随心所欲,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阿如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清纯小妹”,就是在那段时间,她认识了一个叫“魔鬼”的网友。
魔鬼第一次点阿如名字的时候,说:“魔鬼来找你了,哈哈,你好啊!”
阿如立刻说:“好怕!”她还调皮地在感叹号后面加了一个表示害怕的图标,图标是一个小孩往后躲的样子。
“怕?怕就别和我玩了。”
“偏要和你玩,你还能吃了我?”阿如知道,网上叫什么名字的都有,名字和人是两回事。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们几乎每天晚上都要聊上一个小时,尽管他们互相都没有问对方的真实身份,可阿如渐渐地发现,这个魔鬼比生活在她身边的人还要了解她的心思,每次阿如刚说几句话,他就知道阿如那天的心情是好是坏。
一天晚上,阿如对魔鬼说:“我想和你见面,可以吗?”魔鬼的打字速度很快,可这回却停了一会儿:“你刚读高中?”阿如说了实话:“厉害!你的观察力很强,我读高一,你呢?”
魔鬼说:“中学生不好好读书,整天泡在聊天室里,肯定耽误功课。”
“你管不着。”阿如嘴上硬,心里却很虚,前几天测验,学习成绩落后了不少。
魔鬼又说:“觉得自己很孤单吧!觉得在网上很自由吧!能跟我说说你的心愿吗?”
“你是一位大哥哥吧,我有心愿呀,想要自由自在地生活,想有一个人能够理解我。”不知为什么,阿如很想和魔鬼说说心里话。
“让你看出来了,我是在清华读书的大哥哥,我也刚刚考上大学,要是你三年后来清华大学,我们还能见面,这里很自由,也能交到知心朋友。”
“上清华大学,我想都不敢想。”
“你很聪明,肯定行。我也很想和你见面。”
阿如坐在电脑前,突然觉得自己不再孤独了。这时候,屏幕上又跳出一行字:“想见你,但只想在清华大学见你。”说完这句话,魔鬼消失了。
接下来的几天,阿如再也没在网上碰到魔鬼。阿如决定以后不再聊天了,她要去完成那个美丽的约定。
三年以后,阿如真的考上了清华大学的计算机系,可她想尽了办法,还是没找到一个网名叫魔鬼的大哥哥。
直到阿如读研究生以后,有一天,她无意间在一个聊天室里看到“魔鬼”在和一个“忧郁小妹”聊天,他们之间的对话,几乎和多年前她和“魔鬼”的谈话一样!
阿如解密了他的账号,查到了他的地址。让阿如吃惊的是,魔鬼竟然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里。想起那个美好的约定,阿如决定亲自去看一看。
在小县城一个破旧的小院里,阿如找到了那个门牌号。房门开着,一个女孩坐在轮椅上,背对着门,面前摆着一台旧电脑。阿如敲了敲门,站在门口试探着问:“请问,魔鬼是住在这儿吗?”
女孩回过头,样子很平静,看上去年龄和阿如相仿。她既没问阿如的来意,也不多解释,只是笑着说:“我们这儿没魔鬼。”
阿如又看了一下门牌,没错呀,于是又说:“我是清纯小妹,我是特地从清华大学赶来看他的,我们有一个美好的约定。”
那个女孩沉默了一会儿,说:“清纯小妹,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个女孩,她16岁上高一那年,不知怎么的迷上了上网,在网吧一玩就玩到深更半夜,家里人管都管不住。有一次她在网吧玩过了头,身上的钱不够付账,被网吧那个坏老板关在房间里,想趁机侮辱她,她从窗口跳了下来,把腿摔坏了。治病花光了家里的钱,她再也没法上学了。可这孩子,老毛病没改,不知又从哪儿弄来台破电脑,平时在街口摆烟摊,回来还是上网……”
阿如没听完故事就恍然大悟,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网上的“魔鬼”,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别的同龄人不再走她的路。
第4篇、致命的误会情感故事
一个个无情的误解,纷乱了幸福的脚步。当命运的死结终于用代价打开,一切都为时已晚。接婆婆来家安度晚年,结果却背离我们的初衷。
结婚二年后,先生跟我商量把婆婆从乡下接来安度晚年。先生很小时父亲就过世了,他是婆婆唯一的寄托,婆婆一个人扶养他长大,供他读完大学。“含辛茹苦” 这四个字用在婆婆的身上,绝对不为过! 我连连说好,马上给婆婆收拾出一间南向带阳台的房间,可以晒太阳,养花草什么的。先生站在阳光充足的房间,一句话没说,却突然举起我在房间里转圈,在我张牙舞爪地求饶时,先生说:“接咱妈去。”
先生身材高大,我喜欢贴着他的胸口,感觉娇小的身体随时可被他抓起来塞进口袋。当我和先生发生争执而又不肯屈服时,先生就把我举起来,在脑袋上方摇摇晃晃,一直到我吓得求饶。这种惊恐的快乐让迷恋。
婆婆在乡下的习惯一时改不掉。我习惯买束鲜花摆在客厅里,婆婆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你们娃娃不知道过日子,买花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 我笑着说:“妈,家里有鲜花盛开,人的心情会好。” 婆婆低着头嘟哝,先生就笑:“妈,这是城里人的习惯,慢慢的,你就习惯了。” 婆婆不再说什么,但每次见我买了鲜花回来,依旧忍不住问花了多少钱,我说 了,他就“啧啧”咂嘴。有时,见我买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她就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我——如实回答,她的嘴就咂的更响了。先生拧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你别告诉她真实价钱不就行了吗?”
快乐的生活渐渐有了不和谐音。 婆婆最看不惯我先生起来做早餐。在她看来,大男人给老婆烧饭,哪有这个道理?早餐桌上,婆婆的脸经常阴着,我装做看不见。婆婆便把筷子弄得丁当乱响, 这是她无声的抗议。我在少年宫做舞蹈老师,跳来跳去已够累的了,早晨暖洋洋的被窝,我不想扔掉这惟一的享受,于是,我对婆婆的抗议装聋作哑。婆婆偶乐帮我做一些家务,她一做我就更忙了。比如,她把垃圾袋通通收集起来,说等攒够了卖废塑料,搞得家里到处都是废塑料袋;她不舍得用洗洁精洗碗,为了不伤她的自尊,我只好偷偷再洗一遍。一次,我晚上偷偷洗碗被婆婆看见了,她“啪”的一声摔上门,趴在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大哭。先生左右为难,事后,先生一晚上没跟我说话,我撒娇,耍赖,他也不理我。我火了,问他:“我究竟哪里做错了?” 先生瞪着我说:“你就不能迁就一下,碗再不干净也吃不死人吧?”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婆婆不跟我说话,家里的气氛开始逐渐尴尬。那段日子,先生活得很累,不知道要先逗谁开心好。
婆婆为了不让儿子做早餐,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烧早饭的“重任”。 婆婆看着先生吃得快乐,再看看我,用眼神谴责我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为了逃避尴尬,我只好在上班的路上买包奶打发自己。睡觉时,先生有点生气地问我:“芦荻,是不是嫌弃我妈做饭不干净才不在家吃?”翻了一个身,他扔给我冷冷的脊背任凭我委屈的流泪。最后,先生叹气:“芦荻,就当是为了我,你在家吃早餐行不行?“我只好回到尴尬的早餐上。那天早晨,我喝着婆婆烧的稀饭,忽然一阵反胃,肚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抢着向外奔跑,我拼命地压制着不让它们往上涌,但还是没压住,我扔下碗,冲进卫生间,吐得稀里哗。当我喘息着平定下来时,见婆婆夹杂着家乡话的抱怨和哭声,先生站在卫生间门口愤怒地望着我,我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和先生开始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婆婆先是瞪着眼看我们,然后起身,蹒跚着出门去了。先生恨恨地瞅了我一眼,下楼追婆婆去了。
意外迎来新生命,却突然葬送了婆婆的性命!
整整三天,先生没有回家,连电话都没有。我正气着,想想自从婆婆来后,我够委屈自己了,还要我怎么样?莫明其妙的,我总想呕吐,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加上乱七八糟的家事,心情差到了极点。后来,还是同事说:“芦荻,你脸色很差,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我怀孕了。我明白了那天早晨我为什么突然呕吐,幸福中夹着一丝幽怨:先生和作为过来人的婆婆,他们怎么就丝毫没有想到这呢?
在医院门口,我看见了先生。仅仅三天没见,他憔悴了许多。我本想转身就走,但他的模样让我心疼,没忍住,我喊了他。先生循着声音看见了我,却好像不认识了,眼神里有一丝藏不住院的厌恶,它们冰冷地刺伤了我。我跟自己说不要看他不要看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那时,我多想向先生大喊一声:“亲爱的我要给你生宝贝了!”然后被他举起来,幸福地旋转。我希望的没有发生。在出租车里,我的眼泪才迟迟地落下来。为什么一场争吵就让爱情糟糕到这样的程度?回家后,我躺在床上想先生,想他满眼的厌恶。我握着被子的一角哭了。
夜里,家里有翻抽屉的声音。打开灯,我看见先生泪流满面的脸。他正在拿钱。我冷冷地看着他,一声不响。他对我视若不见,拿着存折和钱匆匆离开。或许先生是打算彻底离开我了。真是理智的男人,情与钱分得如此清楚。我冷笑了几下,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第二天,我没去上班。想彻底清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找先生好好谈一次,找到先生的公司,秘书有点奇怪地看着我说:“陈总的母亲出了车祸,正在医院里呢。”
我瞠目结舌。
飞奔到医院,找到先生时,婆婆已经去了。
先生一直不看我,一脸僵硬。我望着婆婆干瘦苍白的脸,眼泪止不住:天哪!怎么会是这样?直到安葬了婆婆,先生也没跟我说一句话,甚至看我一眼都带着深深的厌恶。
关于车祸,我还是从别人嘴里了解到大概,婆婆出门后迷迷糊糊地向车站走,她想回老家,先生越追她走得越快,穿过马路时,一辆公交车迎面撞过来……
我终于明白了先生的厌恶,如果那天早晨我没有呕吐,如果我们没有争吵,如果……在他的心里,我是间接杀死他母亲的罪人。
先生默不作声搬进了婆婆的房间,每晚回来都满身酒气。而我一直被愧疚和可怜的自尊压得喘不过气来,想跟他解释,想跟他说我们快有孩子了,但看着他冰冷的眼神,又把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我宁愿先生打我一顿或者骂我一顿,虽然这一切事故都不是我的故意。
日子一天一天地窒息着重复下去,先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们僵持着,比陌路人还要尴尬。我是系在他心上的死结。
一次,我路过一家西餐厅,穿过透明的落地窗,我看见先生和一个年轻女孩面对面坐着,他轻轻地为女孩拢了拢头发,我就明白了一切。先是呆,然后我进了西餐厅,站在先生面前,死死盯着他看,眼里没有一滴泪。我什么也不想说,也无话可说。女孩看看我,看看我先生,站起来想走,我先生伸手按住她,然后,同样死死地,绝不示弱地看着我。我只能听见自己缓慢的心跳,一下一下跳动在濒临死亡般的苍白边缘。
输了的是我,如果再站下去,我会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倒下。
那一夜,先生没回家,他用这样的方式让我明白:随着婆婆的去世,我们的爱情也死了。先生再也没有回来。有时,我下班回来,看见衣橱被动过了——先生回来拿一点自己的东西。我不想给他打电话,原先还有试图向他解释一番的念头,一切都彻底失去了。
我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去医院体检,每每看见有男人小心地扶着妻子去做体检,我的心便碎的提不像样子。同事隐约劝我打掉算了,我坚决说不,我发疯了一样要生下这个孩子,也算对婆婆的死的补偿吧,我下班回来,先生坐在客厅里,满屋子烟雾弥漫,茶几上摆着一张纸。没必要看,我知道上面是什么内容。先生不在家的二个多月,我逐渐学会了平静。我看着他,摘下帽子,说:“你等一下,我签字。” 先生看着我,眼神复杂,和我一样。
我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哭不哭……” 眼睛很疼,但我不让它们流出眼泪。挂好大衣,先生的眼睛死死盯在我已隆起的肚子上。我笑笑,走过去,拖过那张纸,看也不看,签上自己的名字,推给他。“芦荻,你怀孕了?” 自从婆婆出事后,这是先生第一次跟我说话。我再也管不住眼睛,眼泪“哗啦‘地流下来。我说:“是啊,不过没事,你可以走了。”
先生没走,黑暗里,我们对望着。先生慢慢趴在我身上,眼泪渗透了被子。而在我心里,很多东西已经很远了,远到即使我奔跑都拿不到了。不记得先生跟我说过多少遍“对不起”了,我也曾经以为自己会原谅,却不能,在西餐厅先生当着那个女孩的面,他看我的冰冷的眼神,这辈子,我忘记不了。我们在彼此心上划下了深深的伤痕。我的,是无意的;他的,是刻意的。
期待冰释前嫌,但过去的已无法重来!
除了想起肚子里的孩子时心里是暖的,而对先生,我心冷如霜,不吃他买的任何东西,不要他的任何礼物,不跟他说话。从在那张纸上签字起,婚姻以及爱情统统在我的心里消亡。有时先生试图回卧室,他来,我就去客厅,先生只好睡回婆婆的房间。夜里,从先生的房间有时会传来轻微的呻吟,我一声不响。这是他习惯玩的伎俩,以前只要我不理他了,他就装病,我就会乖乖投降,关心他怎么了,他就一把抓住我哈哈大笑。他忘记了,那时,我会心疼是因为有爱情,现在,我们还有什么?
先生用呻吟断断续续待续到孩子出生。他几乎每天都在给孩子买东西,婴儿用品,儿童用品,以及孩子喜欢的书,一包包的,快把他的房间堆满了。
我知道他是用这样的方式感动我,而我已经不为所动。他只好关在房间里,用电脑“噼哩啪啦”敲字,或许他正在网恋,但对我已经是无所谓的事了。
转年春末的一个深夜,剧烈的腹痛让我大喊一声,先生一个箭步冲进来,好像他根本就没脱衣服睡觉,为的就是等这个时刻的到来。先生背起我就往楼下跑,拦车,一路上紧紧地攥着我的手,不停地给我擦掉额上的汗。到了医院,背起我就往产科跑。趴在他干瘦而温暖的背上,一个念头忽然闯进心里:这一生,谁还会像他这样疼爱我?先生扶着产房的门,看着我进去,眼神暖融融的我忍着阵痛对他笑了一下。从产房出来,先生望着我和儿子,眼睛湿湿地笑啊笑啊的。我摸了一下他的手。先生望着我,微笑,然后,缓慢而疲惫地软塌塌倒下去。我痛喊他的名字……先生笑着,没睁开疲惫的眼睛…我以为再也不会为先生流一滴泪,事实却是,从没有过如此剧烈的疼撕扯着我的身体。医生说,我先生的肝癌发现时已是晚期,他能坚持这么久是绝对的奇迹。我问医生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说五个月前,然后安慰我:“准备后事吧。”
我不顾护士的阻拦,回家,冲进先生的房间打开电脑,心一下子被疼窒息了。
先生的肝癌在五个月前就已发现,他的呻吟是真的,我居然还以为……
电脑上的20万字,是先生写给儿子的留言:
孩子,为了你,我一直在坚持,等看你一眼再倒下,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我知道,你的一生会有很多快乐或者遇到挫折,如果我能够陪你经历这个成长历程,该是多么快乐,但爸爸没有这个机会了。爸爸在电脑上,把你一生可能遇到的问题一一地写下来,等你遇到这些问题时,可以参考爸爸的意见……
……孩子,写完这20多万字,我感觉像陪你经历了整个成长过程。真的,爸爸很快乐。好好爱你的妈妈,她很辛苦,是最爱你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从儿子去幼儿园到读小学,读中学,大学,到工作以及爱情遥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写到了。
先生也给我写了信:
亲爱的,娶了你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原谅我对你的伤害,原谅我隐瞒了病情,因为我想让你有个好的心情等待孩子的出生……亲爱的,如果你哭了,说明你已经原谅我了,我就笑了,谢谢你一直爱我…… 这些礼物,我担心没有机会亲自送给孩子了,麻烦你每年替我送他几份礼物,包装盒子上都写着送礼物的日期……
回到医院,先生依旧在昏迷中。我把儿子抱过来,放在他身边,我说:“你睁开眼笑一下,我要让儿子记住他在你怀抱里的温暖……”
先生艰难地睁开眼,微微地笑了一下。儿子偎依在他怀里,舞动粉色的小手。
我“喀嚓喀嚓”按快门,泪水在脸上恣意地流……

第5篇、草戒指情感故事

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送给她一枚极其普通的草戒指,并且对她说:“长大了,我娶你做我的新娘,好不好?”她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了。看着这个一脸真诚和稚气的小男孩,她被打动了,从那一天起,她开始喜欢上他了。其实,这只是玩儿过家家时,一句开玩笑的话,她却把它当成了“承诺”。
从那时起,她总喜欢跟他在一起,任他牵着小手在田野里疯跑。弄脏了鞋子和花衣服,回到家被妈妈罚站,她也不怕,因为每次都会有他陪她一起受罚。她喜欢看《白雪公主》,在她心中,“王子”就是保护她的人,而他就是。这种念头一直在她心里,那么固执,那么傻气。
直到有天,他不再牵她的手疯跑了,她才意识到:男孩跟女孩是不可以随便牵手的。于是,她很乖巧地跟在他身后,象个小尾巴。他会逗她:萧萧变成我的小尾巴了呢。她气得小嘴一噘,眼泪吧嗒吧嗒地落下来。“被哭嘛,你哭起来好难看哦。“他冲她做了一个鬼脸。随即,她哭得更凶了。
在他的记忆中,她是“爱哭鬼”。
时间飞逝,抓不住的,就象他和她曾有过的那些纯真而快乐的时光。他爱上了踢足球,吉他,还有抽烟。球场上,只要有他,就一定会有她在场边看他踢球,为他递水,擦汗......她喜欢静静地坐着,听他弹吉他,看他的手指灵活地翻转在琴弦之间,那么动听的音符从他指间流过,那么深刻地划过她的心。而她的手,曾被他握在手中,那么幸福,那么美好的童年时光。每次想到这里,她都笑得很开心,他看到她笑了,也笑了。很多次,她看着他,很想很想告诉他,她多希望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他还可以牵着她的手,象儿时那样,纯真而快乐。
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下午,他弹了一首曲子之后,随手点燃了一根烟,很潇洒地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她发现,一向开朗活泼的他,眉宇间多了一丝淡淡的忧郁,她的心中掠过一丝微微的疼。她问他:为什么?他看了看她,欲言又止地走开了。她追到门口,想说什么,却发觉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流动......
他不在身旁的日子,她觉得很孤单,纵然身处热闹的人群中,还是觉得惆怅,失落。
很快地,便有流言传入了她耳中,他有女朋友了,就是梅。
梅爱笑,笑起来很漂亮。梅从不会在他踢球的时候,为他递水,擦汗,她只会站在场边又喊又叫地为他“加油”。他弹吉他时,她会跟着乱唱一气,他因为她而不抽烟了。
而一直以来对他死心踏地的她,却依然过者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简单而平淡,每次遇到他,她总是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午夜梦回,想起童年时,他的那个“承诺”,她笑自己真是好傻。清晨醒来的时候,枕边有一丝淡淡的眼泪的味道。
然而有一天,他却来找她了:“对不起。”他内疚的样子,让她又一阵心疼:“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他的幸福啊。”她还是微笑着,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在以此来掩饰眼中的泪水。“我以为跟梅在一起便会忘了你,可是,我错了。梅很好,但是,在我心中,你是唯一的好。”他说。“算了,这个还给你。”她却从口袋中掏出了那枚已经发黄的草戒指,头也不回地走了。昨日的种种,如同她的眼泪一般,怎么也串不起来了。
后来,她戴过很多枚名贵的戒指,却怀念起童年时,他送她的那枚普通的草戒指。她开始厌恶手指上珠光宝气的戒指,在她看来,这戒指是那么的俗气。是的,她嫁了个有钱的老公,旧时的同学都好羡慕她,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他不爱她,而她也不爱他。当她看了太多红尘中的潮起潮落时,她向他提出离婚。他开心地揽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走了,作为补偿把豪华的别墅留给了她。
年过四十的她,守着空荡荡的别墅,那么大的房子,只有她和阿香两个人。阿香是家里的女佣,她白天来工作,晚上就回自己家。白天里,有阿香陪她说说话,而晚上,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大厅很宽敞,宽敞得令人害怕。她把灯都打开,耀眼的灯光刺得她想流泪。“阿香,你搬到这里跟我一起住好了。”她说。阿香想都没想就说:不行,我叔叔一个人在家,他身体不好,我要照顾他。“我可以加你的工钱,你不考虑一下吗?”她说。阿香的头摇得象拨浪鼓。看着这个年轻而朴实的女孩子,她笑了,想起年轻时的自己来,想起那个爱踢球,爱弹吉他,爱抽烟的男孩子来,他现在在哪儿呢?他过的好不好?“好吧,我不勉强你。”她说。
窗外飘起了细雨,一丝一丝的,象她的忧愁,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些记忆,就在这个清晨很清晰地浮现在她脑海中。阿香一路小跑进来,头发有些湿了,大眼睛红红的,哭过似的。她关切地看着阿香,刚要说什么,阿香“哇--”地一声就哭了:“阿姨,我叔叔病危了,我以后都不能来了。医生说,叔叔的时日,不多了。”“你不要哭,好好说,有什么是我可以做的吗?”她问。阿香摇了摇头,临走的时候,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阿姨,你是好人。我走了,你多保重。”
阿香不在的日子,她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豪华的别墅,孤独而寂寞,眼前常常浮现出:记忆里,那个伤了她的心,却也占据在她心中足足20年的他。这段日子,她收到了阿香寄来的信,阿香在信里说:阿姨若是想来散散心,可以到我家来,没有大城市的繁华,但是,风景好美的。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收到信的第二天,她就去了阿香的家,因为那儿有田野,有青青的草,有古朴的农舍,还有她童年的回忆。
只是,她第一个见到的不是阿香,是一个似曾相识的人。他那么老,那么瘦,脸色苍白,当他看到她时,他一阵剧烈地咳嗽,大滴大滴的眼泪滑落下来。“你是?你是阿香的叔叔,你身体好些了吗?”她问。他转过头不看她,“阿香刚出去,你等会儿,我出去找她来。”他说。她想着,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会是他吗?不可能,他不可能变成这个样子的。想到这里,她忽然很害怕,怕这个病入膏肓的老人会是他,这么多年没有他的消息,她做梦都想他过的好,他不可能是现在这样的。阿香很快就回来了。她问阿香:“你叔叔是你的亲叔叔吗?”阿香点点头,继而又摇摇头:“我是叔叔收养的,他对我好,叔叔一生都没有娶亲,他说,他只娶他心中的那个人。”阿香又接着说:“阿姨,我做饭,你可以到外面去走走,农村的风景不比大城市,可是,也好美丽的。”
她冲阿香笑笑,走出农舍。走在田野里,她想起童年时,他牵着她的手在田野里疯跑,想起他送她草戒指时说的那句“承诺”,想起长大了,看他踢球,听他弹吉他......不知不觉地走了好久,觉得有些累了,她坐在草地上,看到不远处,有个老人坐在地上,跟孩子似的,手里拿着草,在编什么东西,是小孩子玩儿的蚱蜢什么的吗?因为好奇,她起身,悄悄地走过去,站在老人身后,看着看着,她的眼眶湿了,他编的是一枚草戒指,那么象儿时她戴在手上的那一枚啊。“你还记得那个承诺吗?”她问。他点点头。“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从这儿到城市,不过1个小时的路程而已,你说话,你为什么都不来看看我?”她大声说道,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下来。“那天见过你最后一面之后,我们家发生了很大的变故。知道给不了你最好的幸福,所以......”他喃喃地说。“你以为我要的幸福是什么,我要的幸福其实好简单,就象小时候那样,我们手牵手......”她说。“对不起,对不起......”他说着,用手捂住嘴,又一阵剧烈的咳嗽。她看着眼前的他,心里仿佛被锥子狠狠地刺了一下。“叔叔,叔叔,你又咳了,我们去看医生。”阿香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阿香扶起他,她呆呆地站在原地,直到阿香哭着喊:“叔叔,你坚持一下啊,见到医生就好了啊,叔叔......”她才跑过去,握着他的手,怎么也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幕,太残忍:“你说过的承诺还没有做到呢,你给我起来,起来,你听到没有,我要你起来啊。”他颤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普通的,发了黄的草戒指:“这么多年,我就想,等我还了家里欠下的债,就买一个好看的戒指给你,你会是一个最美丽,最幸福的新娘......”“我不要,我只要你好起来,只要你陪在我身边。这个草戒指,对我来说,比任何一个戒指都好看呢。”她说着,把这枚发了黄的草戒指戴在手指上,他看着,笑了,象个孩子似的.......
“阿姨,叔叔会想念我们吗?”阿香问。“会啊,阿姨也好想念他呢。阿香,阿姨很累很累,我要睡了,你不要来叫醒我,没准,梦里就看到你叔叔了呢。”她说着闭上了眼睛,脸上有微笑,只有这一次微笑,她心中不再有泪,因为她知道,他会在童年时一起跑过的田野等她,他在冲她招手了呢,她于是跑向他,义无返顾......
第6篇、十年以后情感故事

恋爱的时候,男孩陪女孩去逛街。街上人很多,女孩敏感地问男孩:“街上人这么多,如果我们走散了,怎么办?”
女孩猜想,他肯定会说:“我会去把你找回来!”女孩又想,如果他真这么说,我是不是要说:“好。如果我们走散了,我就在原地点等你来,直到你找到我!”
但是男孩一脸坚定地说:“不会!”
女孩有些失望,她强调道:“如果,我是说如果……”
女孩的话还没说完,男孩便打断了她的话:“不会的,因为我会一直牵着你的手,不让你离开,不会让你迷失在拥挤的人群里!”
说完,男孩紧紧地牵住了女孩的手。女孩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着自己的小手被他紧紧地牵着,心里装满了幸福。
那年,男孩十九岁,女孩十七岁。
十年后,男孩变成男人,成了IT界赫赫有名的精英;女孩变成女人,在男孩的再三劝说下,辞了工作,在家当起了全职太太,每天为他做可口的饭菜。
一次,男人出差在外。在男人离开的第二天,这个城市发生了地震,女人的双腿不幸被一建筑物砸中,住进了医院。女人躺在洁白的病床上庆幸地想,幸亏男人出差了,不然男人也得受“皮肉之苦”了。想到这里,女人给男人发信息,先是提醒他晚上注意休息、少熬夜,天凉了,记着多加衣,然后告诉男人,这里发生地震了,后面用冒号和后括号打成一个笑脸的模样。
女人害怕男人担心自己,影响工作,便没有告诉男人自己受伤住院的消息,但心里忍不住想,他等下会不会很担心地问:“宝贝,受伤了没有?有没有砸着……”
不容女人多想,手机铃声响起。男人似乎有些紧张,声音有些颤抖。女人心中暗喜,然而,电话那头,男人却问:“那……那咱们家保险箱里的钱你带出来了吗?”
女人笑着说:“那些是你的宝贝,说啥也不能丢啊。”然后挂了电话。
一个星期后,男人回到家。见女人不在家,男人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女人,然后听到电话那端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的声音。男人忽然意识到什么,赶紧打开女人的衣柜,里面的衣服已经都没有了。男人转身打开保险箱,发现那花花绿绿的钞票上面有一份离婚协议书,还有一张白色的小纸条。男人连忙拿出那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已迷失在拥挤的人群里,分不清方向……
第7篇、给爱一个假想敌情感故事

男人是最近才发现女人的异常的。
那天,他正好在家休息,邮递员送来包裹,写着女人的名字。他代签后,因为好奇,就打开看了。里面是一只精巧的首饰盒子,红丝绒的底衬上,静静地躺着一只水晶手链,圆润剔透的黄水晶,泛着莹莹的光泽,很漂亮。他在心里笑,女人就喜欢这些没用的东西。正要放回去,盒子旁边的一行小字,却刺痛了他的眼睛。那上面写着:有爱不觉天涯远,有梦不觉人生寒。笔迹遒劲有力,分明是男性的手笔。
男人开始坐不住了,包裹是从连云港寄过来的,可是从来没听女人说她有那里的朋友啊。还有那两句诗,只有14个字,可里面蕴含了千山万水呢。
一整天,男人心神不宁。男人在证券公司上班,这一阵子股市正火,男人的眼睛仿佛从没有离开过那些红红绿绿的数字。白天在单位盯着看盘,晚上回来对着电脑分析行情,对其他的一切,男人几乎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包括他的女人。有什么错吗?当然没有,男人想赚钱,想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好一些。不是有人在股市把资产翻了几倍成了百万富翁吗?他没有那么高的奢望,他只是想不再让女人为了几百块钱每天起早贪晚地加班罢了。
可是现在,他们的婚姻,好像出了问题。
晚上女人回来,他把包裹交给她,女人欣喜地打开,又迫不及待地把手链戴在手腕上。晶莹剔透的黄色水晶,戴在女人白皙纤细的手腕上,盈润通透,为女人平添了几分风情。他尽量用漫不经心的口吻问她:手链谁送的?女人说一位朋友,你不认识。末了,女人又加了一句,你不送我,还不许别人送啊?
男人有些郁闷,他开始仔细观察女人。这一留意,他还真发现了女人的异常。女人不知什么时候烫了新的发型,眉眼愈加精致,人好像瘦了一些,也越显得成熟而有韵味。有时她关着门在书房上网,他进去拿个杯子,会看见她手忙脚乱地去关聊天窗口。他装作找东西,在房间里多留一会儿,女人就会在椅子上扭来扭去,浑身不自在。女人熬粥会溢锅,沏茶会把水倒一桌子,在阳台上浇花会发呆,吃着饭,她的脸上会浮现出莫名其妙的笑容。电话一响,女人会神经质一样从椅子上弹起来奔过去,说我去接我去接。女人的邮件好像也多了起来,一会儿是个包,一会儿是串风铃,一会儿是本书,书上还有作者的签名:请瑶MM斧正……
看得出,女人最喜欢的还是那手链,洗澡戴着,睡觉也戴着,还时不时地把手腕伸出来上下晃动欣赏一番。男人就有些窝火了。自己的老婆,戴着别人送的东西,还这么显摆,这叫什么事?他委婉地提醒女人,写字的时候不要戴手链,在键盘上磨来磨去的,水晶经不得磨。女人说是吗?却仍旧继续戴着。他半夜醒来,看到女人戴着手链的手搭在自己身上,心里就憋得慌,再也睡不着。
他认真注视着睡梦中的她,她的眼角和额头都有了细细的皱纹,面容依然清秀,却不再滋润光滑,她老了。他忽然想,自己有多久没有认真看过她了?每天早上,他起床时,女人已经上班走了。晚上他下班回来,热腾腾的饭菜已经在桌上等着,吃过饭,一人守着一台电脑,他研究股市行情,她写点小稿子……好像有很长时间,他都没有注意她的工作是否如意,她的心情是喜是忧。
是他忽略了她吧,结婚5年了,她把自己的衣食住行照顾得细致入微,每天要穿的衣服戴的领带她都会提前配好,皮鞋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她的厨艺也突飞猛进,把他的胃养得很滋润,连他的父母,她也比他照顾得细致体贴……可是他呢?每天为那一堆枯燥的数字忙碌,赚了赔赔了赚。没有陪女人逛过商场,不曾注意她什么时候变了发型。女人一直想要个孩子,他说生活压力大,总是往后推。可是现在,她的爱转移了吗?她有别人了吧?男人的心,忽然痛起来,用胳膊紧紧把睡梦中的女人揽进自己的怀里——是的,他不舍。
女人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男人变了。他会在某一天突然来接她下班,然后陪她去看场电影,散场后和她手牵手一起回家;周日休息时,他会给家里做大扫除,并且照着菜谱在厨房里为她煲养颜粥;晚上他不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研究股票,而是拉她一起去外面散步,为她买一袋香香的爆米花,边吃边谈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回忆初恋时做过的那些傻事;男人还和她讨论,哪个季节最适合怀孕……
他们的婚姻越来越甜蜜和谐,仿佛又回到了新婚时如胶似漆的恩爱。看着女人如花绽放的娇颜,他知道,女人那颗走失的心,已经回来了。
那一天,他下班回来,轻轻推开家门,女人正给她的女友打电话。女人握着话筒笑得花枝乱颤:“想拉他的心还不容易?给他造个假想敌竞争一下,他自然就会重视你更加爱你……”
男人愣着,忽然就明白了。是的,那串手链,那些心神不安的表象,都是她特意为他造的假想敌。她这样费尽心机,也不过是为了一个字:爱。
第8篇、刘晓庆与邓萃雯的患难之情情感故事

刘晓庆与邓萃雯,一个是内地影后,一个是香港tvb的著名艺人。本来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封邓萃雯这个陌生人写给处于人生最低潮的刘晓庆的鼓励信,使得两人成为患难之交。
邓萃雯出生于1966年,那时她的父母亲还是一对少不经事的十七岁少男少女。五年后父母离异,各自组建家庭,她只能住到爷爷奶奶家。寄人篱下的生活,缺乏爱的成长经历,让她从小就渴望独立。
终于在十八岁那年,她顺利考入无线艺员培训班。几年后,事业如日中天的她和已有家室的江华产生恋情。这段错误感情受到大众斥责,导致她事业陷入低谷。祸不单行,她以一千万港元购入的房产也跌落到四百万,一夜之间变成负资产。而立之年的她,不得不咬紧牙关从头再来。同样是几经波折的人生。让她很想和刘晓庆聊聊。虽然向一个长辈说一番开解的话,让她感到有点不自量力。但她相信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女人与女人之间,会有一种心灵感应。两天后的晚上,她开始提笔给刘晓庆写信,一诉她这些年来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和参透。
2003年年底,刚出狱的刘晓庆在家中拆阅着朋友们的来信。一封字体娟秀的信映入她的眼帘,洋洋洒洒千余字,字里行间显出不同常人的思想与见地。如遇知音的刘晓庆在信的末尾看到了一个并不认识的署名——邓萃雯。
自此刘晓庆和邓萃雯成了未见面的闺中密友。因为相隔遥远,她们只能通过书信和电话保持联络。2003年邓萃雯接拍《金枝欲孽》,之前从未演过这样霸气十足的女人,让她颇有压力。但她向来不服输。在看完剧本后她想到了刘晓庆演的《武则天》,特意找来碟,重新仔细研究揣摩。
机缘巧合,《金枝欲孽》在横店开拍的时候,恰好刘晓庆也在横店拍戏。得知好友近在咫尺,邓萃雯连戏服都没来得及脱下,便赶到刘晓庆的剧组探班。神交已久的两个人终于见面,刘晓庆见到还是古装扮相的邓萃雯连连惊叹:“好漂亮!”那天正好是12月31日,刘晓庆叫上邓萃雯,还有她剧组里的助手,大家像一家人似的围成一桌,吃了一顿年饭。得知邓萃雯出演如妃这个角色,刘晓庆给她提出不少建议。之后数次探班,更在片场大赞邓萃雯演技好,让邓萃雯感动不已。
一起在横店拍戏的日子里,刘晓庆给邓萃雯介绍了一些内地拍戏的情况,让邓萃雯看看她的灯光师怎样打灯可以令镜头更完美:邓萃雯也会将香港的一些好东西介绍给她,她见刘晓庆冬天拍戏时穿得很多,显得很臃肿,就把自己常用的暖包介绍给她。她们的交往中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联系她们的就是一种感受。从初次见面她们就像老朋友一样,不陌生也不需要慢慢沟通,而是完全交心。
经历过大红大紫和孤独失意后,这样一份友情让彼此都倍感珍贵。看到邓萃雯对于自己年龄的担忧,刘晓庆真诚邀约:“来内地拍戏吧。内地非常需要你这样的女演员!内地的观众看的是能演好戏的演员,女演员的年龄不是问题。”一番话令在《金枝欲孽》爆红之前苦苦地做着大配角,还被讥为“过气女星”的邓萃雯,深受鼓舞。2004年电视剧《徽娘宛心》开拍,刘晓庆向制作方推荐邓萃雯出演筱桂香这一角色,邓萃雯得知后欣然接拍。电视剧播出后反响良好,两人都期待着再度合作。
一封未曾谋面的交心信件,换来了一段亦师亦友的宝贵交情。无论风光或是低谷,把信念攥在手中,有友情左右相伴,人生总会希望无限。
第9篇、懵懂的青春爱情情感故事
从深渊里活出来的那一刻,我一秒也不敢多想,只想精彩的活下去,不会再为当年傻傻的我而再悲哀……
20岁的花季年龄,我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梦想,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渴望,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冲动,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执着。
跟他的认识是因为在同一间公司工作,我是公司的会计,他是公司的仓管,在工作上,我们有联系与接触。自然而然的,我们认识得很靠近。在相识的一年之后,我们成为许多故事里的版本一样,我们恋爱了。
热恋的开始,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早餐,一起逛街,一起散步。这似乎把我的青春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掩了,我觉得是幸福而且快乐着的。
逛街的时候,我会挑很多很多的衣服,他总很好脾气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挑吧,宝贝,现在不买不归。”“哈哈!”我开心应答着,“那当然啦!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在我们相处的101天里,几乎没吵过架,没发生过矛盾,人家说,这是暴风雨的前夕,我傻傻的认为:不,那是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
在第102天的早上,他突然跟我说:“宝贝,我们结婚吧!”这个……我非常的莫名其妙,我用手捏我自己的手臂,这是真的吗?我的兴奋,充满了我整个身体,我抱着他,洋逸着未来幸福的画面。我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好朋友,“祝福我吧,呵呵。”我嘻嘻哈哈地对朋友说。
““呵呵!那恭喜你!那……”朋友微笑着对我说,“那,你以后是准备跟他回老家了生活吗?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家乡的吗?”
朋友的话,让我震惊了,我似乎在许久前,曾经许下这个诺言,我还没来得报答我的父母,不能这么早就丢下他们,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那么……
我跟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轻轻的对我说:“那有什么,你隔几年回来一次就行啦,又不是不让回来,要是你真想住在这边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就让你爸妈在这个给我们买一套房,再给打些本钱让我做生意,这样就能在这里立足了。”
啪!!我的手忍不住打在他的脸上,我无法相信坐在我前面的这个男人竟是这样的没出息与没志气。我转身跑出了他的房间,待我跑到累的时候,再回头看,他并没有追出来。我坐在地上,哭了……我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我为什么可以让眼泪如此轻易滑过我的脸颊。
在第103天,我发短信给他,“我们这就样算了吧。”
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独自一个人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期待而努力着,在这个城市里能活出精彩的我。只是偶尔,我会寂寞,会想起那曾经的往事,我讨厌自己当初的傻劲儿。作为广告公司的一份子,在临近圣诞节,越来越忙碌,我喜欢这实在的生活,越忙我的心越安定。公司举办的客户商业会,我很荣幸成为里面的一份子。在商业会上,我负责一个个的“金子“客户的联系与入座。“我们又见面了。”映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曾经我认为最没出息与志气的人。
“啪……”“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我以为自己是在作梦,直到脸上的疼痛把我摆在现实当中。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到哪都能相见。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追上你吗?”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因为你只是一只绵羊。”
我仍然是含泪跑出去,我无法面对所有人向我投向的奇异的目光。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
我蹲在路灯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拿出镜子,看着镜中的我,觉得她很讨厌,既然不懂爱情,为什么还要去碰;既然不会为爱情而牺牲,为什么还要去尝试。

第10篇、小集子 <与爱情错身>情感故事

【我将不再爱你】
如果不能,不能爱全部的你,我只得远远地离开;如果不能爱你的全部,我将不再爱你。
因为不完整的爱会撕裂我们的灵魂,啃噬我们的神经。
终告,支离破碎。
【喷嚏】
毫无防备地,我打了一个喷嚏。这是不是,你隔着茫茫流动的人海,传递思念的讯息?
有点阳光,照耀着从身体里窜出的透明颗粒,细微地,散进空气里,每一颗都镌着你的名字,乘风而去。
我停下手边的工作,揣度你流浪的方向,全心全意地准备下一个喷嚏。
【我爱你】
说出这三个字,几乎是在同时,谁也不肯延宕。纵然是无星无月的沉夜,我们都能听见,再清晰不过,
“爱”——此后,我们竟在生活中失去了这个字。努力寻找类似的字词来替代:喜欢、心怡、眷恋、痴迷、难舍……因为太珍贵,再不愿重复,于是在今生失去了这字。
久了,爱,已在岁月里被湮没,只剩下最真实的——
我。
你。
【割】
坐在一大摞尘封的书前,寻找可用的资料。
透明的修长花瓶里,养着几枝新鲜玫瑰。
突然,一本书的扉页边缘,尖利如同薄刃,割伤了我的手指。
迟疑着,我看见扉页上你的签名。或许已在黑暗中,等待了上千个日子,为的就是此刻?血珠自伤口滚出来,疼痛的感觉苏醒。
我捏住伤口,指尖雪白麻涩。
似有若无的玫瑰芳香里,思索着:这些年来,我是否也曾无意中割伤你?或许不止一次?
那时的你,如何止血?怎样使伤口愈合?
【距离】
两个人。
只有两个人。毫无挂碍地在一起,紧密依偎,好近好近的距离。
只有两个人。找不到沟通的频道,各自营筑,好远好远的距离。
两个人之间,是最短的;也是最长的距离。
【你听得见我吗】
比预定时间稍晚才抵达拥挤的会场,因为一路上都在与自己争战:去,还是不去?
我来了,因为你会在。尽管事情仍然艰难:却多了些盼望。
所有的人声、笑语都化为烟气腾腾。炙红的面容,亢奋的音调,费力地想让别人看见或听见……我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以及听着。
忽然,看见了你,隔着浮动的、像鱼一般的人群。你正微俯着头,与一位年长的妇人谈话,那是我所熟悉的、专注的侧影。然后,你走得更远,和人握手寒暄。我的耳鼓充满各式各样的声音,汇流成大海的波浪。
我尝试着呼唤你,并不像在梦里那样急切,只是温柔地叫你的名字,在心中。
让我的心,和你的心,在原始的混沌苍茫中互相找寻,而后依靠。
你听得见我吗,那愈走愈远的你的背影?
我在心中呼唤你,以一种虔诚的态度。
你停下来了,然后转身。于是,你响应了我的呼唤,用眼睛说:“嗨!”
你抿着嘴忍不住地笑,从那一头笔直走过来。所有的声音都呈现了真空的静寂,只有我们心灵的对话。
“你迟到了。”
“是的。可是,我终究来了。”
“你来了。这样很好。”
【沧桑】
朋友们都说,我的稚气已被一种成熟的冷静取代了。
这是含蓄的说法,其实是老了吧!
“你这几年来顺心遂意,未经坎坷销磨,怎么能老了?”朋友不以为然地说。
他们并不知道,爱上你,生命里便注定有沧桑。
我只能毫无选择地,渐渐老去。
【结婚】
让我们结婚吧。假若你说。
六月的蔷薇恣意绽放了满架,这是适于结婚的季节。
假若你说了这句话,我只能应允,做一个安静而美丽的新娘。垂拖在裙摆下的层层长纱,洁白似雪,不染尘埃。
站立在圣坛前,我说:“我愿意。”
你也说:“我愿意。”
然后,你将戒指套住你的新娘;而套住我的手指的,是我的新郎。
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在城的这一端与那一端的两座教堂。
我们,分别,结婚了。
爱情是一种说不出,理不清的关系。不是懂了爱,就懂了爱情。
简单的说,爱情,等它来到了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第11篇、白求恩的异国生死恋情情感故事
1939年11月底,毛泽东接到八路军总部转来的一封信,说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不幸逝世。毛泽东接到这封沉甸甸的信,马上给周恩来发了电报,要求设法弄清信中提到的弗朗西丝的近况,通知弗朗西丝有关白求恩去世的消息……由此,人们不免会探寻:那位疯狂工作、献身于人民而曾家喻户晓、影响几代人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曾有哪位红颜在其生命中留痕?在国际主义战士的光环下,他又曾有过多少儿女情长? 硝烟滚滚的一战结束后,年轻的白求恩医生沉浸在伦敦放荡的气氛里。他一面在医院工作、学习,一面通宵狂饮,目的是要体验一切。“啊,命运之神,命运之神,”关于这个时期,他后来写道,“她们是以两个女子的形式出现的。”其中一个就是弗朗西丝·坎贝尔·彭尼。

白求恩与漂亮的英国姑娘弗朗西丝的初恋发生在1923年。那时白求恩33岁,弗朗西丝22岁。年龄的差异和两人不同的生活经历没有成为他们之间的障碍。相反,他们都被对方所深深吸引。1890年3月3日,白求恩生于加拿大安大略州雷文赫斯特镇。祖父是医生,父亲先行医后做牧师。他24岁从多伦多大学医科毕业,26岁获医学博士,32岁获英国爱丁堡皇家医学会奖金。弗朗西丝则是爱丁堡一个有名望的会计师的独生女儿。
有缘千里来相会。1923年秋,白求恩到爱丁堡参加外科医学会会员考试,结识了弗朗西丝。白求恩一遇到她就被她脱颖出众的相貌,尤其是动听的声音深深吸引,他说自己是“一听钟情”,感到“一种不平凡的天真,不平凡的脱俗,不平凡的聪明”,于是他很快向自己的意中人发起了火热的爱情攻势。
1924年春,他们在英国伦敦举行了婚礼,结为幸福绝配的一对伉俪。婚后,他们到欧洲去,一面度蜜月,一面求学。他们先后到了巴黎、柏林、维也纳等城市游览,度过了一段一生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时光。
婚后的生活,虽然彼此相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开始产生隔膜。不久,他们的关系成为一串吵架与和好、气恼与温存、责骂与悔恨的不幸的循环。更何况白求恩一向性格急躁,有一次他在狂风暴雨中跳进了英吉利海峡,险些被淹死。他向她解释,他一直就想要在暴风雨来临时在这个海峡里游泳。而在她看来,他似乎是打定了主意要毁灭自己。
1924年暮冬,白求恩夫妇来到美国底特律市,在卡斯街和塞尔登街拐角处租了一套小公寓房挂牌行医。白求恩医术精湛且医德高尚。他一天到晚忙于工作,夜里也常常被唤醒出诊。白求恩没有一点点时间来陪伴妻子。弗朗西丝显然不适应这样的生活节奏。她自己整天呆在家里,感到十分孤独苦闷。
更为不幸的是,白求恩热情地为穷人治病,自己却因日夜劳作传染上了肺结核。那时,肺结核是可怕的不治之症,等于是下了死刑判决书。但弗朗西丝一如既往地对病中的丈夫倾注无限爱意,对他更加体贴关照。
然而,看着整天围着自己病体忙碌不停的妻子,白求恩心里想的却是:人们追求事业与生活的目的是幸福。促进人们幸福的事,我一件不少干;但妨碍人们幸福的事,我一件也不会做。对爱妻更应如此。
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有一天,白求恩请弗朗西丝扶他坐起来,郑重地说:“亲爱的,我必须向你说明:死神就要来到我的身边;而你还有整个人生。我不能把肺病再传染给你。我要和你离婚……”
弗朗西丝听后赶忙堵住他的嘴,连连摇头地惊叫起来:“上帝!这是绝对不行的!亲爱的。”
尽管白求恩反复“动员”,苦口婆心,可弗朗西丝就是毫不动摇,一再拒绝。白求恩躺在当地一家医院治疗了几个星期,能起床后想按医生建议转回故乡疗养。他想正好借此和弗朗西丝分手。但弗朗西丝执意要陪伴丈夫前往。当送到火车站分别在即时,她抓住丈夫胳膊再一次恳求。白求恩仍不同意:“亲爱的,你不能去。我快要死了,我必须在死亡前与你办好离婚手续。”
弗朗西丝紧紧抱住丈夫哀求:“亲爱的,你为什么非要逼我离婚?我要再次明确地告诉你: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惟一的愿望就是陪伴在你身边……以后的事顺其自然。”
白求恩感动得热泪盈眶,情不自禁地抱着弗朗西丝轻吻着她的前额,之后向妻子苦苦哀求:“亲爱的,你这个言语不能形容的爱尔兰姑娘!正因为我非常爱你,我才不能浪费你的生命。亲爱的,再会吧。把咱们的东西都卖掉,回到爱丁堡去,你在那里会快乐一些。”
但不管白求恩怎么说服,弗朗西丝就是寸步不离。他只好硬起心肠使出绝招:“除非你同我离婚,否则我就不到疗养院去!”
弗朗西丝哭得死去活来,肝肠寸断,只好望着丈夫孤身离去。
白求恩向法院送交了离婚申请书。回故乡一个月后,他又转赴条件较好的美国特鲁多疗养院去疗养。
1927年春暖花开的一天,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下达了。这时他俩正好结婚三周年。弗朗西丝大哭一场,只好孤寂地回到爱丁堡父母的身边。
离婚是白求恩主动提出并坚决要求的,可真的离了,他又怅然若失,陷入深深的痛苦中。不久,他收到了弗朗西丝的来信,信中倾诉了对他的无限牵挂和一腔哀怨。而他对弗朗西丝,依然存在着刻骨铭心的爱恋。一想到再也见不到弗朗西丝,只是一个人孤寂地等待死亡,他几乎崩溃,痛不欲生。
然而,白求恩也表现出了超人的毅力,与病魔展开了顽强战斗。他以高明的医术,发明了“人工气胸疗法”,冒着危险在自己身上首做试验,竟大获成功。一年后他奇迹般地痊愈出院了。不久,他被加拿大蒙特利尔的乐麦吉尔大学聘去任教。
在火车站,白求恩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给弗朗西丝拍了个电报:“病愈,今日离特鲁多。对你感情如旧。你是否愿意与我结婚?”白求恩回到加拿大蒙特利尔后,又一次迫不及待地给弗朗西丝写信倾吐自己无法抑制的思念,检讨自己过去对她的“无情和荒唐”,诚恳地忏悔自己的“罪过”,恳求她不要忘记自己。
望眼欲穿。白求恩终于盼来了弗朗西丝的传情鸿书。她在信中爱意深深地嗔怪道:“你呀,你真是变得不可捉摸!你是个多么怪的怪人!”
白求恩马上回信自我表扬:“亲爱的弗朗西丝,我是变了,但是变得温顺了,安静了……我常常想:有一天早晨你在街角乘车,我忽然跳出来吓你一跳……我爱你,我等你!”白求恩浪漫多情的个性一览无余。
弗朗西丝自离婚后,再也没有和别人谈过恋爱。她来信情不自禁地说:“真是奇怪,我也想忘了你,可你在我的心头总是挥之不去。”
“亲爱的,既然我们都还在相爱着对方,为什么要分开呢?”
白求恩的真诚和热情再次打动了弗朗西丝的心。她立即来到了蒙特利尔。下了火车后,她看到前来恭迎的白求恩容光焕发,可笑意中又带着一丝诡谲。
白求恩径直把弗朗西丝领到了教堂。她听到牧师郑重地问:“你愿意做白求恩的妻子吗?”
“我愿意。”
这一年白求恩39岁,弗朗西丝28岁。这时的白求恩已经成为有名的外科医生,他似乎肯定地认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将沿着两条路线笔直地向前延伸:一条是工作事业,一条是弗朗西丝。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
白求恩的医学才华灿烂地展示出来。他被聘为蒙特利尔皇家维多利亚医院外科医师。1934年,他出任圣心医院胸外科主任,后又被美国胸外科学会选为理事,成了享有盛誉的胸外科专家。
弗朗西丝生性温婉多情。她把一腔柔情给予丈夫,也要求丈夫能够回报她柔情一腔。可她得不到这些。她感到自己只参与了家庭生活的一小部分。她相信白求恩注定要作一番伟大事业,而她是他的障碍,对他并不相宜。
终于有一天,弗朗西丝积压在心中的火气一下子爆发出来。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冷落,最终鼓起勇气坦率地向白求恩说出自己的想法,提出离婚。
白求恩惊讶得大发雷霆。他难过极了,试图说服弗朗西丝,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于是,在向弗朗西丝表示了深深的歉疚之后,白求恩同意了她的离婚要求。他平静地说:“既然和我在一起你缺少欢乐,我同意你的意愿。我没有权利阻止我所爱的人获取自己的幸福。”弗朗西丝沉默无言。
白求恩又几次说:“我祝福你缔结新的美满婚姻。”但弗朗西丝看出他是言不由衷。他常常孤寂呆坐,强压内心的痛苦。弗朗西丝期待着他的“悔改”,可他就是不能从事业中多分出点时间和精力给妻子更多的抚爱。他们终于友好地办理了离婚手续。
白求恩和弗朗西丝不是一家人了,可他又常去看望她。从内心深处他一直把她当作是这世界上最亲的人,一有什么事第一个就先想到她。有一天,白求恩跑到弗朗西丝家激动地说:“我们要到人民中间去!这种坐等病人上门的做法要改变!”弗朗西丝惊讶地问:“你说的‘我们’是谁?”“是愿意和我一起去的人。”多少年以后,弗朗西丝才知道,白求恩说的“我们”就是1936年与白求恩一起奔赴西班牙、后又到中国的医疗队员们。白求恩已于1935年加入了加拿大共产党。
勿庸置疑,白求恩一生中真心而长久所爱之人是弗朗西丝。就在白求恩准备赴华时,他给弗朗西丝写了一封诀别信。看来他在精神上准备着执行最后的、可能是一去不复返的使命。
白求恩坦诚地写道:“我面前的路陌生而又危险,你不能跟我走。在我的生活——和我的余生当中,我不想再尝试任何认真的恋情。这类事对我来说已经完结。现在你尽可以亲切甜蜜地想念我。就这样想吧。我爱过你。我对你的情义仍然深重绵长。记着我,就像我会记着你——带着平和与珍视。”
1937年底,白求恩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的派遣,自带5000美元的医疗器材,率领由加拿大和美国医生自愿组成的医疗队,不远万里,千里迢迢奔赴中国,来支援中华民族伟大的抗日战争。
途经香港时,白求恩心里仍惦记着弗朗西丝,于是又给她写去一封信:“在一个充满阴谋和腐败的社会里,我不会袖手旁观。我不会宽恕那些贪婪的人对别人发动战争。……我行前在蒙特利尔看你时,尽力解释我为什么要来中国。……因为我觉得这里最需要我,我也最有用。祝你幸福!”
白求恩一到抗日前线就立即全身心地投入了战斗。但意外发生了。1939年10月中旬,白求恩在河北省涞源县摩天岭战斗中抢救伤员时左手中指被手术刀割破,但他不顾伤痛,发着高烧,坚持留在前线指导战地救护工作。因伤势恶化,转为败血症,经抢救无效于11月12日逝世。
令人感动的是,白求恩在生命垂危时,除了在给聂荣臻的信中把遗产一一分给战友们之外,还特别想起了弗朗西丝。他在信中交待说:“请求国际援华委员会给我的离婚妻子拨一笔生活的款子,或是分期给也可以……我(对她)应负的责任很重,决不可以因为没有钱把她遗弃了。向她说明,我十分抱歉;同时也告诉她,我曾经是很愉快的。”
这足见白求恩对弗朗西丝始终怀着不尽的牵挂,对她的感情忠贞不渝。至此,中国人这才知道,这位只知道疯狂工作的伟大战士也曾有过深情的婚恋。(摘自中国共产党网)
1939年11月底,毛泽东接到八路军总部转来的一封信,说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不幸逝世。毛泽东接到这封沉甸甸的信,马上给周恩来发了电报,要求设法弄清信中提到的弗朗西丝的近况,通知弗朗西丝有关白求恩去世的消息……由此,人们不免会探寻:那位疯狂工作、献身于人民而曾家喻户晓、影响几代人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曾有哪位红颜在其生命中留痕?在国际主义战士的光环下,他又曾有过多少儿女情长?
第12篇、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情感故事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当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
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第13篇、寻找迷失的爱情感故事

如果不去布苏江边站站,如果不是眼睁睁地盯着水面上的树叶愈行愈远,就难以判断江水的流动。很多年前那个夏天的正午,就是这个样子。
被一代代夯实的黄土堤坝,经太阳一烤像平展的暖洋洋的炕,四岁的小女孩乖乖地坐在土坝上,她有些拘谨,头上水粉的绫子像两朵大大的莲花,她不是顶不动它们,她不敢随意动,怕花儿落下来就不美丽了。她的母亲坐在对面,手里抓着一瓶白酒,一口一口地喝,有时也停下来,食指蘸几滴抹在女孩的嘴里。当空瓶子被母亲轻轻推倒,并发出细小清脆的声音时,母女俩的脸都红彤彤的,和布苏江上空的太阳一样。母亲站起来,抓起小女孩一扔,小女孩就像一束鲜艳的花束,向江面飞落而去,紧接着母亲纵身一跳。
小女孩被救上来了,她像一条鱼被人倒提着。她的妈妈却没有回来。
当她也成了一个4岁女孩的妈妈,潘多拉的盒子崩塌,那个“魔”终于跳了出来,掌控了她,母亲给她遗传了疯狂的血液。她不是没挣扎过,但最终她接受了那种指引,甚至渴望尽快了结。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很放松,她是不怕死的,她早就死过一回,她开始深入思考这个问题,既然不能回避,细节就应该考虑周全。惟一的问题是女儿,如果自己死了,女儿怎么办?她为女儿设计了无数选择:女儿是有祖母的,可是不行,如果放在婆婆手里,女儿就永远是个只会劳动的妇女。留给她爸爸?让她忍受后母的折磨?想一想都痛彻心扉。她想,我不能给她一个愉快的一生,但是我可以阻断她未来的痛苦。她看着女儿小巧可爱的背影,倏地泪水流了一脸,这的确是件很难办的事情,可是她觉得,即使自己的肉体化成灰末,灵魂也不能容许她亲生的骨肉在这个世界上遭受各种可能的祸患,绝对不能。
就在这一刻,她惊在了那里!她理解了妈妈当年的惨烈决定,她相信,妈妈一定也经历过这样的不眠之夜。多年的恨立即化作柔软的爱伴随她的泪水流下来:妈妈,你是爱我的,就像我爱我的宝宝!
昔日平展板结的土坝,已经被精美的青灰色花岗岩建造得雄伟而坚固,兼有防洪和休闲的双重功能,到处是鲜花和人。正午的阳光在江面蒸起一层光的雾气时,休闲的人几乎走尽,花树和宽阔的大坝肃静到寂寞,这是个绝好的时机。她把女儿抱起,沿着阶梯准备靠近江水。可是,她被什么东西轻轻巧巧地牵住了,她惊得回过头去,是谁看透了我的秘密?原来是女儿娇嫩的小手正紧紧地抓住一支斜出的枝条。
20年之后,24岁的女儿美丽如一朵带着朝露的花儿,她明天就要当新娘了。妈妈坐在她对面,把这个漫长的故事仔仔细细地讲了一遍,流着泪说:“女儿,我不能隐瞒,我也不知道是否应该得到你的原谅。”
女儿扑上来拥抱了妈妈,在她耳边喃喃地说:“妈妈,我的好妈妈,有这样的事情吗?我一点都没有印象啊!”
说完这句话,女儿突然发现。萦绕在自己心上20年的阴霾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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