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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 第1篇、介意
外人眼里,她很坚强。社会的波澜与人际的顽梗,她都能在心中成功地化解。而对他,她竟然托不起他一句话的分量,常常委屈得泪花滚滚。
他感到奇怪,问她。她说,因为别人我不介意,所有人我都不介意,除了你。我介意你,每时每刻都在介意。以后呢?一生都在介意!这是她最终斩钉截铁的回答。
男人活在粗心中,同时又活在女人的介意中。除了爱,还有男人的一丝一毫,都被女人介意着,这是一份幸福,又是一种约束;是一份甜蜜,又是一种压迫。
恋爱时,男人的身高都被女人介意。张小娴有篇小文,题目就够恐怖的——《一厘米一厘米地介意》,女人对男人的身高,不是以“米”而是以“厘米”来计算,一厘米一厘米地在意,一厘米一厘米地攀比。男人在女人眼中因为身高而有了等级差别,“多少厘米以下是几级残疾”,让小个子男人殊为不幸。不过,女人相应地也会善解人意。女人的高跟鞋高度,就是按身边男人的身高来确定的。
结了婚,女人除了介意男人直勾勾地看美女,还得介意男人的眼袋和钱袋。眼袋越大,老得越快,精力和体力越发不让人满意。当然,钱袋比眼袋更现实,男人仅有“帅”是不够的,一般来说,老帅哥晚景都比较凄凉。女人依据男人的钱袋子,对男人有了一番划分,什么“白金”男人,“钻石”男人,这样的标准,虽说是“软件”,硬逼得男人疯狂地去外面捞世界,让男人与男人之间拼个鱼死网破。另外,这个时段,女人不但介意男人,还介意男人身边必然和偶然出现的每个女人。走到大街上,女人常常逼问男人,瞧,那小狐狸精看着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先看她?
人老了,爱和婚姻的含义渐渐淡去。女人开始认真地介意男人的健康。男人那苍凉老迈的躯干,仍然是她的大树。她要让男人完整地陪她一辈子,抵御晚景中的无奈、孤单和恐惧。这时,男人健康的意义已经大于一切,除此之外的其他要素,渐渐退居幕后。菜市场,一位老大妈向另一位老大妈出示一把芹菜:“这是给老伴吃的,他血压高……”忽闻此言,感慨万千。
“老伴”一声叫,人生风云际会,红尘沧桑变幻,霎时间一一尽收眼底。开始摩擦,到老相伴,那是“介意”一生的见证。
第2篇、难以买断的记忆
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买,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话似乎很有道理,女人一直相信这是真理,并一切都以这为标准。
女人找了个男友,很有钱的一个男友,她觉得自己很爱很爱这个人,也很爱撒娇,在这个男人面前几乎是没有任何的拘束,男人也很喜欢女人的自由跟散漫。相处中,男人宠着女人:逛街累了,就背着女人回家,不管周围的眼光是羡慕还是鄙夷,他都不在乎;回家后主动的做女人最爱吃的菜;就连洗衣服,男人都不让女人做……女人觉得很幸福,可自己对男人的爱却是很苛刻的:不让男人打牌,不让男人聊Q,不让男人跟别的女人说话……似乎来源于自己内心的强烈的不安全感,女人很希望男人只认识自己一个人,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但事实,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是一个群体的社会,谁都不能脱离这个群体,男人觉得自己很不开心,被女人管的很死,一点自己的空间自由都没有,他决定告诉女人:分手吧,自己很难接受这样的约束。
女人很明白,这个男人已经不在想跟自己过日子了,但自己的内心里已经很明显的告诉自己:就算他没钱,自己还是很爱他,很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很依赖他,就只是害怕失去,才紧紧的握着爱情的玻璃球,没想到爱情的玻璃球也会因为自己握的太紧了,而破碎了。女人说:好吧,你要自由,我给你,你拿什么来换取?男人想了很久,说:你需要什么?女人说:我需要钱,你拿钱来买断我们的感情吧!男人说:那好吧!希望这笔钱对你有所帮助。说完,男人离开了
爱情就这样被买断了,可是女人的记忆却深深的烙在了心底,每当自己孤单的时候,就会想起跟男人一起逛街的场景,每当思念男人身上烟草香的时候,就会点上一支烟像个孩子贪婪的吮吸着母乳一样,每当忙完手头的生意,那种闲暇之余,就会有种的淡淡的忧伤浮现脸庞,不知该何去何从……男人留下了钱的同时,还留下了所有是记忆,女人买断了自己的感情,却买不断自己的记忆
其实,生活中,钱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不是万能的,就像女人的记忆,是无法买断的,如果当初女人没有选择买断自己的感情,而是付出了自己的感情,真正的爱惜自己的男人,男人也许就不会离开了,留下的记忆也就不会这么的折磨自己了……
第3篇、一头小象
亲爱的小朋友,象有一只大鼻子,那只是现在的事。在很久很久以前,象根本没有长鼻子的。那时候,象的鼻子像饼一样,黑黑的,同一只鞋子差不多大小。这只鼻子伸来伸去,一点没有用。
就在那时候,有一头小象,它的好奇心很强,无论看见什么总要问这问那,有一天,小象跑到了它的又高又瘦的阿姨——鸵鸟那里,问它:为什么鸵鸟尾上的毛长得这副这样子。又高又瘦的鸵鸟阿姨听了,很不高兴地用非常硬的脚踢小象。
小象又去找长脚叔叔——长颈鹿,问它为什么它的身上有花斑,长颈鹿听了,也非常不高兴地用非常硬的蹄踢小象。
可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小象的好奇心。
后来,它又问自己的胖阿姨河马,为什么它的眼睛这么红。不知怎么搞的,胖阿姨河马听了,用非常非常粗的蹄踢小象,但是这也没有影响小象的好奇心。
它又去问长毛叔叔狒狒,为什么瓜都是那么甜的。长毛叔叔听了,不耐烦地用自己的毛茸茸的脚爪踢小象。
但是这一切仍没有影响小象的好奇心。它无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嗅到什么,就马上会问。可是,得到的都是自己叔叔阿姨们的拳打脚踢。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小象的好奇心。
有一天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就是这头小象又问了一件事,这件事,别人可从来没敢问过。它问:
“鳄鱼吃什么?”
大家听了,都非常害怕,都发出“嗤——嗤——嗤”的声音。
接着,又是对它一阵拳打脚踢。
打完后,小象马上跑到小鸟柯洛柯洛那里,小鸟正栖息在有刺乌荆子里。
小象说:
“我的父亲打我,母亲打我,阿姨们都打我,叔叔们也打我,都是因为我忍不住的好奇心而打我,但是我还是要弄明白,鳄鱼是吃什么的? 柯洛柯洛说:
“你跑到河边去,那条河流得缓慢,发出臭味,混浊得水都变成绿颜色。
河岸上长满了树木,传说,这些树木会使大家生冷热病。”
第二天早晨,这头好问的小象摘了许多香蕉,还有十七颗绿油油的甜瓜,都背在肩上,它祝愿自己的亲人幸福后,就出发了。
“再见吧!”小象对它们说,“我到绿色的河边去;河边上长满能使大家生冷热病的一种树,我在那里无论如何要弄明白:鳄鱼吃什么。”
在告别时,亲人们再一次狠狠地打了小象一顿。
小象离开了大家,它一边走,在路上一边吃甜瓜。它来到了路边,那里果然长着柯洛柯洛鸟所说的那种树。
它第一眼看到的是双色蟒蛇和露出牙齿的蛇。
“对不起,”小象非常恭敬地问,“你们在附近一带遇到过鳄鱼吧?”
双色蟒蛇、露出牙齿的蛇听了,表示出轻蔑的样子:
“真奇怪,找这种问题来问!”
“请原谅!”小象继续说,“你们是否能告诉我,鳄鱼吃什么?”这时双色蟒蛇、露出牙齿的蛇已经忍不住了,迅速转过身体,用巨大的尾巴打小象。
“真是奇事!”小象说,“难怪父亲打我,母亲打我,叔叔打我,阿姨打我,所有的人都打我,大概都是由于我强烈的好奇心引起的!”
于是,小象很有礼貌地同双色蟒蛇和露出牙齿的蛇告别后走了。没多久,它碰到一块木头,这木头横放在河边,河的两岸是传染冷热病的树。
亲爱的小朋友,事实上这不是木头,这是鳄鱼。
“对不起!”小象十分恭敬地对鳄鱼说,“您在这附近地方遇到过鳄鱼吧?”
鳄鱼用一只眼睛看了一下,说:
“我的小娃娃,你过来!说实在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对不起,”小象非常有礼貌他说,“我父亲打我,母亲打我,瘦高阿姨鸵鸟打我,长脚长颈鹿打我,我的另一个阿姨、胖胖的河马打我,另一个叔叔毛茸茸的狒狒打我,双色蟒蛇和露着牙齿的蛇刚刚狠狠地打过我,现在但愿您不要愤怒,我不愿您再打我。”
“我的小乖乖,你走过来,”鳄鱼说,“因为我是鳄鱼。”
于是鳄鱼流了眼泪,表明它真的是鳄鱼。
小象高兴极了,它透不过气来,跪了下来,喊道:
“我正需要您!我找了您多少天啦!请您快告诉我,您吃什么?”
“你走近一点,我靠在你耳朵边上讲。”
小象低下头,紧紧地凑近牙齿很多而犬牙特别长的鳄鱼口腔。于是鳄鱼一口咬住小象的小鼻子,而在这星期以前,在这天以前,在这小时以前,在这分钟以前,这小鼻子一点也不比鞋子大。
亲爱的小朋友,小象当然非常不喜欢这样,所以它瓮声瓮气他说:
“放开我,我痛死了!”
这时,双色蟒蛇、露牙蛇走到面前,说:
“我的小朋友,如果你不马上用尽力气后退,你就活不了了。”小象开始往后退了。它退啊,退啊,它的鼻子就开始拉长了。后来,鳄鱼终于放开了小象的鼻子,而小象站着、坐着都感到非常痛。但它还是及时地向双色蟒蛇和露齿的蛇道了谢,然后用凉快的香蕉叶子裹住鼻子后,把鼻子放到河水里,想让鼻子稍许凉一点。
“你这是干什么?”双色蟒蛇、露出牙齿的蛇问。
“对不起,”小象说,“我的鼻子已变形了,我在等鼻子再变短一些。”
小象在河边坐了三天,它一直在等待着自己的鼻子变得短一点。可是鼻子不但没有变短,甚至,连它的眼睛也由于这只鼻子变得有点斜了。
在第三天将要结束时,飞来了一只苍蝇,咬了一下小象的肩。小象不由自主地举起鼻子,“呼”地一声,打死了苍蝇。
“这就是你的第一个好处!”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你自己想想看,你过去的鼻子做得到刚才的事吗?”
小象摇摇头。双色蟒蛇、露齿的蛇又问:
“你想吃点东西吗?”
小象听了,它把长鼻子伸向地面,摘了一束嫩草,放在前脚上,去掉脚上的灰尘,然后又马上送进嘴里。
“这是你的第二个好处!”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不信,你用过去针头那么大的鼻子试试看!顺便说说,你现在是否发现,太阳烤得太热了?”
“对,是太热了!”小象说。
它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做成这件事的:它用长鼻子从河里吸来水撒在自己头上,顿时,感到浑身凉快。
“这就是你的第三个好处!”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要不,你用过去针头那么大的鼻子试试看!顺便说说,你对挨别人拳打脚踢是怎么想的?”
“对不起,”小象说,“我不喜欢拳打脚踢。”
“那么打别的人呢?”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
“打别人我可高兴!”小象说。“你还不了解自己的鼻子!”双色蟒蛇、露齿的蛇说,“这是宝物,而不是鼻子,它可以打任何人!”
“谢谢您!”小象说,“我一定记住您的话。现在我该走了,我要到自己亲人那里去,检验一下我鼻子的用处。”
小象在非洲土地上走,它玩着,挥动着自己的长鼻子。它想吃水果,就直接用鼻子从树上摘下来,不要像从前一样等水果掉到地上。它要吃草,就站着用鼻子从地上取,不要像过去那样“噗通”一下跪在地上了。苍蝇们来惹它,它就从树上摘下树枝,象扇子一样挥动。太阳烤得热了,它就把长鼻子伸到河里去,于是在它头上就有一股又凉、又湿的泥。它独个儿在非洲的土地上走得寂寞了,就用长鼻子唱歌,它的长鼻子要比几百只铜喇叭还要响。
小象在一个晴朗日子的晚上回到了自己的亲人那里。它把长鼻子卷成圆圈,说:
“你们好!你们怎么样?”
它们看见小象高兴得很,马上异口同声说:
“你过来,你过来!我们不能忍受你的好奇心,要打你一顿!”
“哼,你们敢!”
小象说着,伸开长鼻子,马上把它的两个兄弟头朝下地抛到空中。
小象的亲人高声说:
“你这是在哪里学会的?你的鼻子是怎么搞的?”
“我这个鼻子是河里的鳄鱼送给我的。”小象说。
“鼻子没一点样子!”长毛叔叔狒狒说。
“你说得对,”小象说,“但是它有用处!”
于是,小象抓住长毛叔叔狒狒毛茸茸的脚,摇了摇,把它扔进了胡蜂窝里。
小象就这样使起了性子,把家里所有的象都打了一顿。
后来,小象的全部亲属都到河边去找鳄鱼。它们认为鳄鱼也会给它们一个这样长的鼻子。
事情也果然是这样,它们回去后,所有的象,你看见过的和没看见过的象,都有了小象那样的长鼻子了。
第4篇、第100封情书
婷:
你好!今天是我认识你的第1000天,这封信是我给你的第100封信,也许是最后一封了。
记得初次遇见你是在食堂,见到你之后的我足足呆了半分钟,你竟然和我梦想中的她是如此相像,我肯定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如何形容你的美呢?我想字典里的解释更贴切:婷――非凡的优美,雅致而特别的好看。
无疑上天是照顾我的,可以让我在那之后的日子里经常见到你徘徊在我们宿舍楼的楼下,我可以如此容易地见到最心爱的人,已经早已习惯睡午觉的我开始疯狂地在中午顶着烈日打篮球,尽管自乔丹退役以后我就早已失去了对篮球的热爱,同学们都诧异我为什么又重操旧业了,只有我知道我打篮球的原因是这样可以远远地望着你,也希望你能看我一眼。
那是一个星期五,天气出奇的好,我也期盼着我也能有好运气。其实那时的时机是不对的,因为你正在和一个男生谈着什么,但在错过了很多机会之后,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在今天完成这件事。于是我走过去对着那个男的说:“对不起,我想单独和她谈点事,可以吗?”在那个男生诧异地走开之后我知道了你的名字:“婷”。
你拒绝我之后我就想着一切可以打动你的办法,就开始给你写信,给你讲我的故事,讲我作为队长带领足球队获得校冠军,讲着我的感情经历……当然讲的最多的是我如何如何地喜欢你。我乐此不疲地写信,发愿写到100封,那段时间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给你写信,想你。直到有一天你说不要再给你写信和打电话了,尽管那时我已经给你写了56封了,但一直没有收到你的回信,哪怕是一个字。我失望了,动摇了,于是放弃了。
放弃了并不代表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你,我知道找到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不忍心再打扰你那颗平静的心,我一直在心中在默默地为你祝福。
我的思念就一直埋在心底,直到去年7月24日你第一次呼我,你当时在东直门医院值夜班,而我正是在东直门准备换车,深深喜欢你的我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好机会,我嫌跑得太慢,当即打了一辆三轮赶到医院,忘记怎么把手中的花献给你的了,只记着被你的美征服了,回去的路上脑子里只有一样东西――就是你迷人的微笑。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向你示爱的那一天刚好是你18岁的生日,知道了你对足球的喜爱原来更甚于我,知道了那时你已经快要接受我的请求了。
感谢你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给了我无比幸福的日子,我们一起看球,多少次打电话一直聊到天亮,凌晨三点骑着单车给你送花,终于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了。不知道是不是性格的原因,很遗憾你并没有真正给我很多的机会让我证明我的出色。总之在与你分开之后更知道了你对我的重要。这一点我在西班牙的那段日子体会得尤其突出,我日以继夜地想你,下决心把剩下的那些信写完。我开始给你讲我在西班牙的生活,那里的风土人情,讲我在那里的事业,讲我是多么多么地离不开你。忍不住给你拨了几个电话,发现你不像以前那样冷漠了。
本有很大机会留在欧洲发展的,但就是那几个电话,心理实在是太牵挂你了,便决然地回来了。我知道自己很没用,但我实在无法抛弃心中的念头:我喜欢你!
在与你认识第1000天的日子给你这第100封信,我想是给我这3年的感情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
我一直相信我们是有缘的,理由有三:
1.我们在你18岁生日的那一天认识,这本身就像是小说里的情节。
2.我们的呼机号码就像是故意选的一样:我的11358,和你的11583。
3.你非常喜欢足球,我也是球迷,更是大学球队做的队长,拿过冠军。
终于把那个100封信的愿望达成了,希望你在这100封信之后给我一个答复: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我会给你幸福的。
我的信写得不好,但我是用心在写。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在每篇日记的后面都写一遍我的梦想,而你的名字就在我的日记里被写了1000遍。这1000天对于我的人生也不算短了,就算没有与你走在一起,我也始终会记得我曾经如此地喜欢一个人,她的名字好美――婷。
伟
2005年8月9日
第5篇、让我为你讲个故事
有一个名叫韦格的奥地利女孩,天生丽质,聪颖可人。她在一所大学专修油画,她的男友为她筹备个人画展。当出现经济危机时,男友鼓励她参加世界小姐选美,因为初赛的奖金高达5000美元。她去了,而且一路选到了拉斯维加斯;她成了1987年度的世界小姐。
韦格想开画展,可她已经不需要画展了;韦格想和男友浪漫缠绵,可她也不缺少浪漫了。身为世界小姐,一下子站在了荣耀和财富的顶端。
当她的事业如日中天时,她患上了一种名叫克里曼特的综合症。这种病症的最大危机在于,双眼视力逐渐衰退,直至失明。韦格几乎是绝望地陷人黑暗之中了。消息传出,一位名叫帕迪的南非小男孩给她寄来了一包土,说他们那里的人用此治病。韦格不相信那包土,怀着姑且一试的想法用了,奇迹却发生了,她康复了。
韦格后来嫁给一个美国富翁。
她先后嫁了6次,可是没有一个男人令她倾心。她自杀了。
对于这个故事,一百个人可能会有一百种说法,可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可以用自己不喜欢的方式赚到财富,也可以用自己不相信的药治好病。但你无法从自己不爱的人身上获得幸福。”
第6篇、前世今生
她是一个在佛前守候的精灵。有一天在看明镜里的尘世的时候,她看见了一个男子,一身深蓝色的长衣,在街市上平静的站着,孤独而高傲。精灵一下子被打动了。她指着那个男子对佛说,佛,你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吗?佛微笑着,看看手中的花,对她说,你要什么?精灵说,我要去陪伴那个男人。
佛依然微笑,他问精灵,你知道什么是陪伴吗?精灵有些疑惑。佛继续说,陪伴,就是把你的生命永远的融进那个人的生命里。精灵仿佛有些明白。可是,佛说,你是精灵,他是人,他不过只有100年的寿命,你却是永生的。精灵有些慌张,问佛,那我要怎样才能有和他一样的生命呢?佛说,你要变成人,你要经历红尘。
精灵说,那么,你把我放到红尘里吧。佛说,红尘苦。精灵说,可是红尘有他。
佛说,红尘是海,你不会水性。精灵说,我会攀着自己的信念。
佛知道精灵的坚决,于是对她说,红尘苦,我可以给你三样东西,一是美丽,一是财富,一是聪明。三样你只能选其一,第一次,你要什么?精灵看了看明镜,说,我要美丽。佛挥了挥衣袖,对精灵说,你去吧。
精灵于是化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可是除了美丽,她一无所有。她成了青楼中一个苦命的妓女,每天弹着琴,坐在人前凝视着那双眼睛。那个男子依然一无所有。他没有钱,他只能远远的坐着听女子的琴。女子固执的把自己头上的青丝抛给他,他捧在手心。
女子被一个高官看中,要纳为小妾,女子不允。女子忧伤的看着那个男人,把一把剪刀刺进自己的心怀。
女子重新变成精灵,佛问她,第二次,你要什么?精灵说,我要财富。佛依然挥了挥衣袖。
精灵于是变成了一个富豪的女儿,应有尽有,偏偏没有爱情。女子依然固执的爱着那个男人,甚至把她所有的东西都和男人分享。可是她发现男人看她的眼睛始终是冰冷的,在他的眼睛里女子只是一个全身用钱的味道洗澡的异性。他挥霍着她的钱,也挥霍了她的感情。
男人对女子说,你有太多钱了,所以你注定无法失去,你也就无法拥有感情。
女子痛哭着把一把刀刺进自己的胸怀。女子重新变成精灵。这一次,她对佛说,我要聪明。佛于是把她变成一个聪明万分的女子,重新在红尘里陪伴她的男人。女子实在太聪明了,所有的一切都用精确的方程式来计算着,她用自己的聪明去接近那个男人,拥有那个男人,甚至算计着那个男人。可是女子发现那个男人看她的眼睛始终是结冰的,甚至有仇恨。
女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你实在太聪明了,我不过是你手中的一个数字,任凭你把我拉进随便一个方程式。你对我只有占有,没有感情。
后来男人投身战争,在一个敌人的刀下,血流一地。悲伤欲绝的女子选择了以死追随,女子再次成为精灵。这次,佛还没有开口,精灵就已经落泪了。佛惊异的发现精灵有了感情。佛说,你已经无法脱离红尘,佛只能给你最后一样东西了,你要什么?精灵闪动着泪光,对佛说,我什么也不要,我只要他爱我,永远爱我。
佛不语,佛挥挥衣袖。这一次女子看着那个男人温柔地把自己抱进怀里,温柔的吻了吻她带着泪花的眼睛。女子惊异的发现她变成了那个男人的女儿,被他疼爱一生一世。
第7篇、口述:老婆竟在菜里下壮阳药
她算计了我的爱情
27岁那一年,我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我每天几乎满脑子都装着广告策划方案,尽管公司不给一分钱的加班费,我依然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我的刻苦敬业让我的上司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肖,谈个女朋友吧,否则别人会觉得咱们公司太不近人情了。”老总都把话说到这分上了,我再不谈个女朋友显然是让老总为难。于是,短时间
内找个可以出入厅堂的女友成为了我那时的当务之急。就在这时,可心大学毕业了。
可心是我一个同学可意的妹妹,很小的时候便和我们一群大孩子在一起玩。那时候我们常常逗她:“可心,长大了想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公啊?”可心就毫不害羞地指着我说:“我就喜欢肖震哥哥的小虎牙,长大了我就嫁给肖震哥哥。”事实上,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取笑我那一嘴灾害时期玉米棒子样的牙齿,包括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反思是不是妈妈怀我的时候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只有可心,经常缠着我问:“肖震哥哥,你能告诉我怎么才可以把牙齿变成像你那样的吗?”为此,可意常常敲着可心的脑袋,问:“妹妹,看来你的审美真是挺成问题的。”可心17岁那年考大学,我正好大学毕业,她打电话问我:“肖震哥哥,你想让我上哪所大学?”我说:“小丫头,这应该征求你父母的意见,你怎么打电话来问我?”她认真地说:“肖震哥哥,你不记得了?你说过如果我考上大学了,你就娶我。”我愕然,我真的有些不记得了,我可能曾经在小姑娘缠着我的时候说过这句话,可那时她很小,我不过是为了哄她才这样说的。后来,可心考上了广州的一所大学,大学4年里,她给我写了许多情意绵绵的信,我都是付之一笑,我知道像她这样的漂亮的小女孩感情变得很快。
但我没有想到可心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一副水到渠成的样子对我说:“肖震哥哥,咱们结婚吧。”我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她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会幸福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
第二天,可心跑到我的单位来,给每个人发喜糖,包括我的上司。他们几乎前赴后继地跑来告诉我:“肖震,你小子太有福气了。”
这时远在美国的可意给我打来电话,一副长者口气地对我说:“肖震,你小子要是亏待了我妹妹,我可饶不了你。”
一天晚上,我约可心出来,我想告诉她我身上诸多的缺点,借以婉转地表明我们在一起的不合适。可是不知怎么,我竟被这个小丫头灌醉了。等到我第二天早晨醒来时,看到了睡在我怀里的,一丝不挂的可心。我慌忙起床,这时她醒了,穿好衣服后,她对我说:“肖震哥哥,我觉得你并不喜欢我,所以我也不能勉强你。你放心,昨天晚上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可心说完这些话时,停留了一会儿,可我居然想不出该对她说什么。10天后,可心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妇产
医院 。我飞一样地赶过去,见到可心坐在流产手术室的门外,我将可心拽出了医院,我说:“可心,咱们结婚吧。”
在筹备婚礼的那些日子,我一直努力说服自己:毕竟,可心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认为我的牙齿好看的人。
她在痛苦中发出快乐的笑声
新婚之夜,我意外地发现了床单上的点点落红以及怀中脸上挂着胜利笑容的可心。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让我不想再多看她一眼。她居然还说:“那天我只是在妇产医院做例行的妇科检查,我又没说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你主动向我求婚的。”
蜜月旅行,我把她匆匆地丢给了我远在北京的父母,便一个人跑回单位加班去了,只有工作才能让我觉得扬眉吐气,心情舒畅。
每天我会例行公事地打电话去我的父母家,从二老的言语中,我听得出来他们对可心的喜欢,而可心则在电话里大谈我父母的慈爱。后来,可心从北京回来的那天,他们3个人在火车站上演了
一幕生离死别的场面,连我那一向看不出任何表情的父亲居然也“晚节不保”。直到第二天早晨,我在火车站见到可心时,她甚至还能哭出眼泪来。我有些莫名其妙地问她:“可心,你上大学离开你父母的时候好像也没这么哭过吧?你真的对我的爸妈怀有那么深的感情吗?”可心瞪着哭红的眼睛,伤心地说:“肖震,你还有没有人性?” 自从结婚后,我就不许可心叫我肖震哥哥,我觉得世界上只有翁美玲扮演的黄蓉那样可爱的女孩才可以在结婚后还叫老公“靖哥哥”,可心这样叫,让我反感。而且,她如果还坚持这样叫我,我会想起她小时候的样子,我会不忍心伤害她,我不想在心理上先输给她。 可心经常在工作时间私自跑出来,要么到我单位来找我,要么一个人去逛街,买些并非急需的家居用品。她单位里的领导和同事都对她颇有微词,可她还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我警告她这样很可能会失去工作,她并不以为然,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对工作没兴趣,我就想和你在一起。我就不信,哪天我没有工作了,你还能不要我不成。”我无言,我越来越懒得和她进行语言的交流,我觉得那简直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
可心一直想有个孩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她想借以缓和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我偏偏不满足她这个心愿,我常常在她睡熟后回家,或者实在有需要的时候戴上安全套。可心为此丢掉了家里所有的安全套,我索性不再碰她,实在难受的时候,我宁愿自慰也不低三下四地求她。一天,我在晚饭过后觉得欲火焚身,居然像个禽兽一样地强暴了可心。云雨过后,我绝望地躺在床上,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可心却得意地告诉我,她在晚饭里下了壮阳药。我怒不可遏地跳起来,握着拳头告诉她我要 离婚 。可心哭了,哭得地动山摇,我却告诉她:你别想用眼泪动摇我的决心,再和你生活在一起,我非疯掉不可。这时电话响了,我固执地不去接,电话便比我更倔强地响着。最后,还是可心去接的电话。是可意从美国打来的,他听出了可心声音的异常,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心马上说她感冒了,然后眼里含着泪水、语气却十分快乐地告诉可意我对她的种种体贴。 我坐在可心的旁边,看着她陶醉地沉浸在她自己所描绘的幸福之中,看着她在痛苦中发出的快乐的笑声,看着她本来可爱的脸庞慢慢地扭曲,那一刻,我恨透了眼前这个号称是我妻子的女人。 更可恨的是,无论我对她多么地绝情,她都从不提离婚这两个字。那一次,忍无可忍的我甚至向她动起了拳头,接着她的手臂泛起了一片青紫。她居然像没事人一样,边化妆边 告诉我:你的衬衫已经熨好了,在壁柜里。我们一起出门时,恰好碰见同样出门上班去的邻居,邻居的女主人尖叫着指着可心的胳膊。可心却从容地一边挽起我的手臂,一边不在乎地解释:“没事,我不小心撞的。我老公已经帮我用红花油揉过了。” 10天后,可心在确定自己怀孕后,答应了我的离婚请求。良知尚存的我对她说:“还是等你生下孩子再说吧。” 漫长的10个月终于过去了,我们的女儿出生了。望着那个小小丑丑的小人,我没有做父亲的喜悦,我只觉得我的“有妻徒刑”终于结束了。 初为人母的可心很疲惫,但这却难以掩盖她脸上洋溢着的母性光辉。她抱着女儿,自言自语:“女儿,妈妈以后就叫你格格,听起来挺像叫‘哥哥’。你知道吗?妈妈小时候就是这么叫你爸爸的……” 格格的出生减少了可心对我的注意力,她几乎把全部的爱都给了格格,而格格也是非常需要她旺盛的爱。我们因此相安无事。 一天,我回到家里时,可心正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地锻炼身体。见到我回来,她问我:“肖震,我胖了吗?”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注意她了。我不想让自己的
语言表达任何的心意,于是头也不抬地说:“也许是吧,可能生过孩子的女人都会胖的。”没想到,接下
来的日子可心自虐般地 减肥 ,直到体重恢复到生育前的水平,她才罢休。 那天晚上,可心穿着 性感 到暴露地步的睡衣,坐在 客厅 朦胧的灯光下。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了,我蠢蠢欲动。可是我知道我必须克制自己,因为我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我怕我不小心又一次掉进她的圈套。于是,我点燃一支香烟,缓和着自己有些激动的情绪。 她却走过来,跪在我的脚下,开始触摸我,我无动于衷,但我却并不想推开她。我被动地接受着她的抚摸。 但很快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让我的情欲开始慢慢地升温。虽然,我的心里还有些抗拒,但我的身体已经开始游离。我抱起她,直奔主题。就在我准备疯狂发泄的时候,我看到了可心睁着一双失神的眼睛,出奇冷静地看着我。眼神里只有冰冷,没有欲望。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则抽身走开,款款地走向了卫生间,然后反锁了门,任凭我如何踢打门,她都没有开。那天晚上,我不惜以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来侮辱她。我知道她这是报复,而且她得逞了。
第8篇、我真的找不出分手的理由
李薇今年二十岁,长的清秀,又心地善良,今年由于厂里效益不好,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就在这最平常的日子里,却发生了对她来说最不平凡的事情。
在一个天气有点闷热的晚上,李薇在家睡了一天,晚上被几个好朋友硬是拽着去酒吧玩。刚进酒吧她就被里面的歌声给吸引了。歌手不是很帅,但他的声音特能把人带入他的世界里去。李薇听的入迷了,后来听旁边的人谈论这个歌手,才知道原来是酒吧老板找的流浪歌手,他没有家到处流浪。
他的一首歌下来,台下的掌声不断而李薇只是傻傻的盯着那个歌手看,紧张的说不出一句话。就这样看着他从自己眼前走过,想张口,却不知道要说什么。那个男孩走后,李薇再也没心思在酒吧待下去了,她告别了朋友一个人往家走。在走到自己家楼道口时,她看到一个男孩坐在楼梯上,她走过去,惊讶的发现,正是在酒吧里看到的那个男孩。她问:“你怎么在这呀?”男孩抬起头,看了看她,说:“我为什么不能在这了,我住楼上的。”李薇心里一惊,原来我和他离的这么近!李薇还想说什么,男孩却起身上了楼。.
不知不觉的几天过去了,这天李薇从朋友家回来,路过男孩门口时听见里面有奇怪的声音,李薇就敲门,可是却没人答应,当她刚要离开时,里面又传出了声音。女孩问:“你在家吗?”男孩“嗯”了一声,李薇说:“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吗?”男孩又不说话了,过了一会说:“你进来吧”。李薇轻轻的推开门走了进去,她看到屋里地上全是纸,男孩坐在地上,李薇问:“你怎么了?”男孩不说话,看着地上的纸发呆。李薇默默的帮他收拾,帮他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收拾完,她轻轻的坐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在纸上写着什么。过了一会,男孩转过头,对她笑了笑,说:“我在写歌。”这时女孩发现他的腿好像有点不一样,女孩小心翼翼的掀起他裤子,看到腿上一大块伤口,女孩要打电话,可被男孩制止了。女孩把他扶到床上,打来清水给他清洗伤口。男孩看着她忙里忙外的,等她收拾完,男孩问:“你叫什么?”李薇愣了一下,笑笑说:“我叫李薇。你呢?”男孩说:“你叫我浩吧”就这样他们相识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李薇常常来浩家帮忙收拾,浩写完歌,也第一个唱给李薇听。
一个月后,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了,浩也不再流浪,被一个大酒吧的老板看中,高薪请他去唱歌,李薇也和他一起,在那个酒吧卖啤酒。浩在酒吧很受欢迎,很多女孩都喜欢他,老板也很器众他。李薇对浩说:“浩,你不许看别的女人。”浩盯着李薇看。浩走到李薇跟前,摸着她的头笑眯眯的说:“薇,我不会多看别的女孩两眼的。”李薇说:“这还差不多。”浩说:“傻丫头,我只爱你一个,不会喜欢看别人的。”女孩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了似的说:“浩我们什么时候去你家看看阿姨。”女孩刚说完,男孩的脸色就变了。支支吾吾的说:“改天吧。”女孩感觉到,男孩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她也不问,他知道,浩一定会带她回去的。
时间过的很快,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相处也有两年半了。今天是李薇的生日,浩早早得起来做了早饭,然后温柔的叫她起来吃饭,在她正吃的津津有味时,突然拿出一条漂亮的项链,轻轻的戴在她的脖子上,李薇问:“为什么送我礼物呀?”浩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笨蛋,今天是你的生日呀。”李薇的心里瞬间被幸福塞满,她紧紧的抱着浩,好久好久……
这天浩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那天他一夜没回家,李薇在家等了他一夜。第二天浩匆匆忙忙的回到了家,李薇感觉他和平时有点不一样,就问:“你怎么了,昨晚怎么没回来?”浩说:“没事,我喝多了,在朋友家睡了。”说完,他就去房间了。浩躺在床上想着昨天发生的事,后悔的想抽自己几个嘴巴子。因为今天浩睁开眼睛时,自己正躺在宾馆的床上,身边还躺个一丝不挂的女孩。这个女孩经常在酒吧听他唱歌,家里有钱有势,曾经跟他表白过,但被他拒绝了。今天那个女孩竟然躺在自己的身边,还说让他负责任,要他和李薇分手,他怎么可能和李薇分手,这是他最爱的女孩子。
一直到晚上,浩还没出房间,李薇走进去,轻轻的摸了摸他的头。怎么这么烫!浩发烧了!李薇赶紧找了药,端了水,来喂他吃药。浩吃了药,抱着李薇,再也不想松开,他越抱越紧,慢慢的浩哭了,男孩哭是因为家里的母亲,男孩母亲是个半身瘫痪的人,这是家族的遗传。他母亲在二十八岁,那年突然的就瘫痪了,一夜间,健康的妈妈变成这样,爸爸也离开了,浩是母亲跪在地上爬,一家一家要饭把男孩拉扯大的。男孩一个月工资好几千,他就给自己留一两百,别的都留给了母亲。浩能碰到李薇这么好的女孩子,他真的很珍惜,可是他不敢告诉李薇,怕他不能接受。
这天男孩刚刚到家门口,那个女孩就在他家门口了。对他说:“我们可以聊聊吗?”李薇问:“浩她是谁啊?”浩说:“薇,没事你先回屋。”然后那个女孩从包里拿出一张纸递给浩,“你看看这个。”男孩蒙了,她既然怀孕了!男孩坐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那个女孩把男孩扶起来,“你想怎样”浩问她。“尽快和她分手”女孩冷冷的说。“我找不出分手的理由”那女说:“这是你的事。”
浩在瘫坐在地上,好久好久,直到晚上,他才回家。回到家他对李薇说:“薇,我明天想回老家一趟,你想跟我去吗?”李薇高兴的不得了,“浩终于肯带我回家了,我当然去了。”其实浩是想让李薇看看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什么样,这样就能吓跑她了。
第二天,他们走了很远的山路,来到一个破烂不堪的房子跟前,浩轻轻的推开院子门,李薇站着门口,她看见有个女人瘫坐在水池边,正在认真的洗着手中的菜。花白的头发,佝偻的脊梁,破旧的衣服。这时李薇听到浩喊:“妈妈,我回来了。”浩妈妈听到这个喊声,转过头,看到浩,眼泪就落了下来。浩走到妈妈身边抱了抱妈妈。李薇看到这一切,她明白了,她知道为什么浩一直不肯带她回家,是因为***妈。她什么也没说,端起地上的菜,就开始洗,她要用行动来表明自己的心。
晚上吃过饭,浩对李薇说:“我们分手吧,我妈妈这样你也看到了,你去找个更好的吧。”李薇走到他身边,轻轻的抱住他,说:“我不,我就认定你了,不管***妈什么样,我都认定你了。”浩咬咬嘴唇,狠狠的把她推开,强忍着没让眼泪流出来,他说:“我不爱你了,我喜欢别的女孩了,那天那个女孩你也看到了吧。她有我的孩子了,我要和她在一起。”李薇听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默默的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浩看着她走后,跪在地上放声大哭。
很快男孩和那个女孩就住一起了,一次他们在逛街时,男孩突然瘫倒在地,下半身不能动弹。女孩送男孩进了医院,医生问女孩是他什么亲属,女孩随口回答:“女朋友。”医生叹了口气说:“你要做好心里准备,他有可能瘫痪。”女孩听见后一点点不惊讶,对浩说:“浩,医生说你有可能瘫痪。呵呵!你罪有应得!”浩听后很奇怪的问:“你什么意思?”那女孩冷笑一声说:“我想要的男朋友,我一定要得到。呵呵……呵呵……现在我对你不感兴趣了,拜拜!呵呵……”
后来男孩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并没有身体上的接触,他们在酒杯里放了麻醉剂,所谓的怀孕也是假的。男孩没钱在付医药费,被医院里赶出来了,男孩每天在街上弹琴卖唱维持自己的生活。有一次他打电话回家时,母亲说,每个月她都会收到两千元,男孩握在手里的电话掉在了地上,他一顾一切的向他们原来住处奔去。男孩刚到门口,薇下来了,两人对视着…
第9篇、被子的温度
相爱不需要理由,分手的理由却太多。
他把袜子乱扔,抽烟将沙发烧了一个洞,喝酒半夜不归,走路专挑漂亮小妞看……她小心眼儿,不修边幅,花钱如流水,说话啰里啰嗦像个老太婆……
结婚才五年,他们就走到分手这一步。
财产不多,两居室的一套房子,几万元的存款。他说:“房子归你,存款归我。”她说:“家里除了电视是我挑回来的,其余的,你愿搬哪样搬哪样。”他想了想,大丈夫何患无“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就说:“都留给你吧。”
他揣了存折,走到另一房间。这是要离婚的前一夜,两人分屋而睡。
月光如霜,夜冷似水。她躺在床上,呆呆望着窗外,心里五味俱全。想着初婚时的甜蜜,想着生活中的琐碎,想着伤透了的心,眼泪缓缓地落下来。
他躺在床上,重重地叹口气,闭上眼睛,朦朦胧胧中,鼾声飘出来。
她听见了,心想,明天就要办手续了,亏他还睡得着。爱情走到尽头,她的心也跟着一点点揉碎。实在睡不着,她索性坐起来。
有风呜呜吹过,哗哗地拍打窗户。起风了。天气预报说明天来寒流,没想到今晚就来了。看来,老天也知人心。她摇摇头,感觉有些冷,抱紧双臂。
他渐渐睡得深了。睡梦中,他走在一片白色的雪地里,风像小刀一样刮过,雪花飞舞,拍打他的脸。他一个劲地走啊走,前不见村,后不见路,白茫茫的雪地上,只有两排孤独的脚印。一不小心,一个趔趄,他摔倒了,倒在冰冷的雪地上,他挣扎着,却怎么也爬不起来,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地冻僵,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僵硬,心,在冰冷中,慢慢地硬了。睡意中,他想,我要冻死了。
她将身上的毛巾裹严,还是感觉冷。索性下了床,打开壁柜,抽出一床被子,盖在身上,身体渐渐暖和,睡意袭过,她躺下来,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想了想,起身,又打开壁柜,拿出一床被子。她抱着被子,慢慢走到他的房间。
他蜷缩在床上,身上是一层薄薄的毛巾。他微微呻吟着,孩子一般,眼角有晶莹的泪花。她的心一动。她想起来,刚结婚时,她以他为自豪,他高大,伟岸,她喜欢像只小猫一样偎依在他怀里。她轻轻走上前,给他盖好被子,掖好被角,轻轻地走出来。
从她走进房间的那一瞬,他便醒过来。他不动声色,任由她将被子盖在身上,她掖好被角,她暖暖的小手,不经意抚过他的脸。被子轻盈地盖在身上,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变暖,身体在一点点变暖,心,也在一点点变暖。他的枕边,渐渐濡湿一片。
早上醒来,风还在呜呜叫个不停,阳光却温柔地洒落进来。她走出房间,惊住了。餐桌上,金黄的煎鸡蛋,香香的小米粥。他系着围裙,微笑地看着她。她疑惑着,一时回不过味来。他掏出存折,说:“这钱我不要了。”她瞪圆了杏眼,问:“那你要什么?”他定定地看着她,一字一顿:“我——只——要——你。”
……
她过生日时,他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红烧鲤鱼,百合鸡丝,三鲜豆腐……全是她最爱吃的。她用毛巾擦拭他脸上的汗,忽然想起什么来,问:“那一次,你为什么不离婚?”他不语。她撇撇嘴,说:“前一天晚上,你的态度还很坚决。”他将一片火腿塞进她嘴里,边忙边说:“那天晚上,你送了一床被子,很暖和……”她边吃边问:“能有多暖?”他停下来,看着她,微笑着说:“温暖一生。”
第10篇、青春的缱绻
认识杜浅的时候我还是棵长在校园里的小草,有点少不更事的莽撞,也有着青春初绽的敏感和忧伤。
大二暑假来临的时候,我找到一份薪水优厚的工作,在一家外语培训中心的夏令营活动里,负责10个孩子的英语学习。
那个周六的晚上,我们开总结会议,因为做教学卡片忘了时间,会议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像节失控的火车头一样冲进办公室。一个年轻男人正在发言,一下子十多双眼睛一齐向我投来惊异的目光。我满脸通红地赶紧找位子,这时候他停下来温和地对我笑:“快坐下吧。”
就这样,我认识了杜浅。那天我受到身为教务主任的他的表扬,还被特别介绍说,“秦真真也是外国语大学的学生,是我师妹。”
说这话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的脸一下子发烧了。
杜浅是我们学校法语系有名的才子,研二,大我整整四届,是无数女孩子瞩目的对象。因为这层关系,我们很快熟悉起来。他就像一颗偶然吹进我心里的种子,即使是在酷热的暑期里,也固执地生根发芽了。
我第一次心动了,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想要主动追求他。
我带着一颗初恋的甜蜜羞涩的心,在黑夜里辗转反侧。最后我对自己说,等回到学校,我就要向杜浅表白。
暑期很快结束,我和杜浅都回了学校,还像朋友一样往来。但我却始终没有向他表白,因为那时我才知道,杜浅的老乡是我同班同学徐萌,而徐萌和杜浅的关系,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是那么的千丝万缕,甚至扑朔迷离。
徐萌就像是另一个杜浅,从入学开始,一直是系里有名的美女才女。
我并不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但我明白,送走那个夏天,杜浅离我已经越来越远。上课时我坐在徐萌身后,会生出一种深深的自卑感。和徐萌相比,我长得不漂亮,也没有过人的才气,杜浅和她看起来是那么般配的一对,我凭什么插入他们中间呢?
这样清醒的认识让我盛夏的天空陡然变灰了。我只敢跟在他们身后,偷偷地看杜浅对徐萌微笑说话,也只敢在雪地里悄悄写下杜浅的名字,再用手掌的温度将它捂化。我变得更加不爱说话,大多数时间都用来写日记,把自己埋入深深的沮丧里。同学都习惯了我的沉默,没有人知道我心里有多么痛苦绝望。
很快到了杜浅毕业。那个热得令人发狂的夏夜,即将离校的杜浅请朋友唱歌。在歌厅昏暗的角落里,我难过地看着他和徐萌两个人,在屏幕前声情并茂地唱一首首情歌。
那天我们都醉了,徐萌在我肩上含糊不清地哼着老歌。杜浅坐在我们对面一直笑,又像是有话要说。
这时不知是谁搞恶作剧,房间的灯光和屏幕的光亮陡然熄灭。我惊恐地去抓徐萌的手,却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拉住,落入有着熟悉气息的怀抱里。
CD机里还回旋着《恋恋风尘》的旋律,我的脸颊上,突然多了一个轻轻的湿湿的吻。
是杜浅。他在对我悄声叹息:“傻丫头,其实我一直喜欢你。答应我,好好念书,等你毕业,我一定回来找你。”
我的心跳得快要裂开,突如其来的狂喜把我击倒了。我羞怯又慌乱地推开他,在嬉笑声四起的黑暗中,感到整个脸都已经熊熊燃烧起来。
后来灯光就亮了,我看见杜浅站在房间中央,拿起了麦克风。我们的目光穿过人群相遇,他的脸上露出了调皮又饱含深意的微笑,然后故作镇定地转过去。
这时候徐萌走过来,去拿茶几上另一只麦克风。我突然扑上去夺过来,随着杜浅的声音放声大唱起来。我看见杜浅对我露出了深深的笑意,而徐萌却站在一旁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表情转向冷漠,继而是愤怒。
我的心里刹那间鸟鸣莺啼。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越过篱笆的丑小鸭,因为有了杜浅的爱,所以不再萎缩在枯草灌丛中,而是渴望成为一只优雅的白天鹅。我对自己说,即使是徐萌这样优秀的女生,也没能得到杜浅的青睐,所以平凡的我一定要长出丰满羽翼,等到杜浅回来找我的那一天,能展开足够有力的翅膀,和他一起飞翔。
杜浅离开了学校,临走时我们没有说过一句与约定有关的话,我甚至没有去车站送他。但我知道我必须为了他变得精彩起来,等到我变成真正的白天鹅,我才会骄傲地站在他身边,对他说我是因为他而出色美丽。
我没想到徐萌把我当成了竞争对手,若是以前,我觉得和徐葫竞争简直是件不敢想象的事情,可有了杜浅的话,再难的事也变得简单起来。渐渐地,每天出门,我都能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充满朝气的自己,熟悉我的同学都忍不住惊叹,“秦真真,原来你真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 ”
面对徐萌,我再也没有了以前的自卑感。有时她和我说起杜浅,说真不知道他到底看上我哪里。我笑着也不去计较,我想其实她不过是像当初的我一样,有一种充满挫败感的嫉妒。
后来她问我和杜浅有没有联系,我坦白地说,除了偶尔通信,我和他都把这一年的分离当作磨砺期。这一年,我们退出彼此的生活,是因为都心怀期待。他等着看我惊人的蜕变,而我,要逐渐修炼直到能配得上他为止。
徐萌翻翻白眼,用酸溜溜的语气说:“哼,脑子都有问题。”我也懒得反驳,依旧春光灿烂地生活和学习。
临近毕业,徐萌申请到英国的奖学金,提前答辩后离开了学校。我被保送上研究生,像只新生的蝴蝶一样等待着杜浅的到来。
只是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任何杜浅的消息,他就像一颗滴入泥土的露水,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那是一段让我感到孤单的日子。徐萌常有信来,她不着边际地炫耀着丰富多彩的留学生活,用隐讳却分明是幸灾乐祸的口吻嘲笑我说:“没了杜浅,你就要被打回原形。”
后来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说杜浅给她写信了。她的口气充满胜利的骄傲和对我的轻视,她说以前她就怀疑,杜浅是什么眼光,怎么会看上我。
我在一场秋雨来临时大哭后,烧掉了所有为杜浅写下的日记。我决心好好念书活出一个漂亮的自己,多年后,让徐萌为对我的轻视感到羞愧,更让杜浅为当年的放弃而深深后悔。
一晃好几年过去,我结束了日本的留学生涯回到国内,在大学里做了老师。
转眼春天到了,意外地,我收到了徐萌寄来的请柬,但新郎不是杜浅。
在她的婚礼上,我看到了多年不见的杜浅。他还是像当初那样眼神晶亮笑容调皮,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仍不免感慨万千,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最终没和徐萌在一起?
他有些遗憾地笑起来,说其实毕业那天晚上,他曾经趁灯灭的时候对徐萌表白过,却没有得到她的回应,她一直是个骄傲独立的女孩,始终有她自己的路要走。
我在那一刻震惊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后来我问杜浅,你毕业以后给我写过信吗?他抱歉地笑了,说:“实在是对不起,当时我因为徐萌的关系,甚至不肯和所有旧朋友联系,到后来就已经没了你们的联络方式。”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眶忽然湿润起来。人群中,我看到穿礼服的徐萌,隔着那么多宾客,冲我露出傲慢而又狡黠的微笑,鲜明耀眼,智慧而美丽。
那一瞬间我突然懂了,在青春初绽的时节里,因为一个美丽的误会,那个丑小鸭变成了今天优雅的白天鹅。
那是关于一个童话般的美丽谎言,是关于一个女孩教会另一个女孩成长的秘密,那是我们关于青春最美好的追忆。
第11篇、歌德暮年之恋:74岁爱上19岁妙龄少女
在《亲和力》中,歌德借奥狄莉的日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们的激情真是火中的凤凰,老的自焚而死,新的随即又从灰烬中诞生。”
歌德从少年至暮年,一直都被这死而复生的“凤凰”所“挟持”——从17岁时爱上酒店店主的女儿凯特卿,至74岁时与19岁少女乌尔莉克产生炽热恋情。
尤其是最后一段暮年之恋,每每令人慨叹,引人遐思。
马里恩巴德的故事,在德语文学圈内几乎尽人皆知,同时也是歌德研究中的一大悬案。74岁的魏玛公国枢密顾问,一相情愿爱上姿色平平的19岁少女,并向她求婚,是老不自持,还是情之所至?在今天,晚年歌德的激情,诗人对情感的处理方式,以及它所缔结的果实,又带给我们怎样的启迪?
180多年的时光迅疾划过,黄昏的火烧云还在波西米亚的天空灼灼燃烧……
马里恩巴德以温泉著称,在今捷克共和国西捷克州一带,也就是传统上说的波西米亚地区。1818年,这里成为矿泉区,随后建起了一座座旅馆、浴场、疗养院,来过这里的名人除歌德外,还包括随后而至的爱德华七世、肖邦、瓦格纳、易卜生、卡夫卡等。
19世纪前20年,歌德几乎每年都去波西米亚休假、疗养。在马里恩巴德,歌德租住在莱佛佐太太家。十多年前,歌德曾向这位妇人献过殷勤,他把她看做潘多拉——其时她刚离婚,带着三个女儿,长女乌尔莉克尚年幼。如今的乌尔莉克,已从昔日女童长成曼妙的少女。
少女有双淡蓝色的眼睛,褐色卷发,论姿色,是歌德众多女友中最不漂亮的,但却是一枝含苞待放的花蕾。遗憾的是,这枝“花蕾”尚在沉睡之中,对眼前的“文坛巨柯”一无所知,她读不懂他的书。离别后,两人父女相称,颇显亲热。
1822年6月,歌德又去马里恩巴德,在莱佛佐太太家住了5周。“美丽而忠实的女儿”常陪“父亲”散步。温泉区风景优美,气候宜人,云杉树高耸。随着初夏气温升高,诗人的内心也渐渐炽热,他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乌尔莉克。
1823 年2月,歌德患了场大病,从死神手里夺回生命后,诗人也夺回了一颗返老还童之心。这年6月,歌德第三次到马里恩巴德疗养,并入住在莱佛佐太太家对面的“金葡萄”旅社。一起疗养的人们惊奇地发现,这位74岁的老翁一改平日沉默寡言、神色严峻之态,直至深夜还和女人们一起蹓跶,并在舞会上翩翩起舞——昔日的 “维特”又回来了,不过这次带来的是“老年维特的烦恼”。
陷入爱的漩涡之后,歌德像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刚一听到林荫道上的笑声,就放下工作,不戴帽子也不拿手杖,急匆匆跑下台阶,去迎接那个活泼可爱的乌尔莉克,像个少年似的向她献殷勤。
火山般的情感震颤,内心难耐的激情,歌德决定解决这一切——娶19岁的乌尔莉克为妻。7月,魏玛公国的卡尔·奥古斯特公爵抵达温泉区,歌德请他帮忙。公爵只好身披绶带,代诗人向少女求婚。随后,是母亲的语焉不详,委婉敷衍。再随后,是乌尔莉克一家从马里恩巴德去了卡尔斯巴德,歌德亦尾随而至。8月28日,诗人在那里度过了自己74岁生日。
9月5日清晨,秋风习习,在揪心等待、不明所以的情况下,歌德离开卡尔斯巴德返回魏玛。
马车滚滚向前,原野一片寥廓,一如老人的孤寂之心。歌德纹丝不动地坐在车厢里。随后几日,在马车里,在驿站中,歌德一直都在写诗……到达魏玛时,一首诗完成了,这就是晚年歌德最沉雄有力的抒情诗——《马里恩巴德哀歌》。
没有什么比不幸的爱情更让人同情,尤其是垂暮老翁的孤独之爱。我们完全可将歌德的暮年之恋,理解为一个诗人激情人生的惯性使然,一种生命进入黑夜前的回光返照。但问题远不是这么简单。实际情况是,歌德不仅是在恋爱,而且还向少女求婚,他要改变“生活”,实现一种“生活的”自由与冒险。
这其中,英国诗人拜伦对其的影响至关重要。
就在1823年7月,歌德陷入苦恋之际,35岁的拜伦放下《唐璜》的写作,自意大利海岸出发,前往希腊,献身希腊抗击土耳其的解放斗争。临行前,拜伦给歌德去了封信——在马里恩巴德,歌德展读这封感人肺腑、宛如临终“告别”的信件时,备受感染。拜伦闪闪发光、彻底自由的形象,在歌德情感紧张的日子里,促使他最后决定:向少女求婚。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拜伦金光闪闪的身影掠过欧洲时,歌德就感到震惊。古老的欧洲,经过那么漫长的年代,才第一次等到一位艺术家,他的生活比他的创作更光辉夺目。面对这位异邦的年轻诗人,在情感和作品上,歌德颇具自信;但在生活的表层方面,诸如爵位、财产、女人、决斗、突变、旅游等,歌德就自叹弗如——他太小心翼翼、克己内敛了。 迟暮之年,诗人在“生活上”想孤注一掷,作出最后的搏击和抉择。 但歌德失败了,生命陡遇黯然神伤、悲怆哀诉的时刻。诗人求婚的失败,到底是什么原因?诸多传记一直没有明晰的交代。 歌德去世后,乌尔莉克还活了67年,直到95岁离世。乌尔莉克终生未嫁,年老时,有一次她证实:当时只要母亲同意,她当然会接受歌德的求婚。 “当一个人痛苦得难以言语时,上帝让我倾诉我的烦恼。”激情受阻,痛苦涌出,歌德的智慧在于——他果然断念,选择了克制,并勇敢地说出自己的痛苦,让痛苦开出花朵,让爱欲变成诗歌。 茨威格有言:《马里恩巴德哀歌》是一首“献给我们的奇妙的歌”,是这位74岁的老人晚年最深沉、最成熟的诗作,恰似西下的夕阳散射出绚丽之光。 忠实的旅伴,让我留在这地方吧,/让我一个人留在这岩石边、沼泽里、青苔上!/你们去吧!……我已经失去一切,也失去了我自己,/不久前我还是众神的宠儿……他们逼我去吻她的令人羡慕的嘴唇,/然后又将我拉开——把我抛进深渊。 茨威格进一步评价:“从此以后,在德国的诗歌中,再也没有把情欲冲动的时刻描写得如此出色——如同歌德那样,把最亢奋的感情倾注进这样强有力的长诗中。” 在自传《诗与真》中,歌德说过,每当遇到爱的苦痛,他总设法将它“转化为一幅画,一首诗,并借此来总结自己,纠正我对于外界事物的观念,并使我的内心得到平静”。 纵观歌德一生的创作,耐人寻味的是,许多名篇都与女子的恋情有关:如凯特卿之于田园诗剧《情人的脾气》,夏绿蒂·布夫之于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施泰因夫人之于诗剧《伊菲革涅亚》、《塔索》,玛丽安娜之于诗集《西东合集》,米娜·赫茨利帕之于剧本《潘多拉》、《十四行诗》和长篇小说《亲和力》,乌尔莉克之于爱情名诗《马里恩巴德哀歌》。 作别乌尔莉克的爱情,完成《马里恩巴德哀歌》之后,歌德永远告别了爱的激情,进入心境平静、勤奋写作的暮年…… 此后9年,直至83岁去世,歌德以惊人的毅力,写完了《威廉·迈斯特的漫游时代》和《浮士德》——在最后年迈体衰,写作《浮士德》时,歌德有时一天只能够写出巴掌大的一小篇文字,但他一直在坚持。 这不得不令我们心生敬畏:暮年之恋,梨花乍现,转瞬间零落,但在艺术之树上却自成硕果。在“欲念”和“断念”之间,歌德勇敢地选择了“断念”;“断念”之后,诗人又全力以赴,催促精神使命的最终“完成”。 令我感叹的是,在歌德的时代,内心深具痛苦的人,还有一个伴侣,还有一个古老的安慰者——那就是上帝。爱情消失,尚可哀告,尚可追忆,回忆也真切,语言和记忆也还可靠——心灵的创痛,紊乱不堪的思绪,也可变成水晶般明净的诗歌。 20世纪以来,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后,人类的心灵也变得狼藉——同是回忆马里恩巴德,无论是罗布-格里耶的小说,还是阿伦·雷乃的电影——在《去年在马里恩巴德》中,我们看见的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无端端的诉说:男人说起去年他们在马里恩巴德相处的各种细节,但全都是他虚构出来的,最后,女人也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记忆……战后的世界文艺,大多弥漫着虚幻之光。 记忆,再也不是歌德手中顾盼爱情、缔造诗歌的圣洁工具,其本身变成了母题,变成了分析和描摹的对象——梦境与现实的混杂,过去和现在的暧昧不明,隐藏在这一切之中的深刻本质,是生命已成为透明的虚空。
第12篇、错收短信招段情
我是东北人,家住深圳。1998年,我在武汉设立了分公司,因为投资很大,我几乎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武汉。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后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资产达数千万。可没想到的是,这时我的后院起火了。为了挽回婚姻,我只有忍痛收缩阵线,于2002年回到深圳,把武汉的生意托付给亲信打理。但我的努力已经无济于事——2003年,我们还是离婚了,女儿留给了我。
这两年,我一年只到武汉五六次,生意主要通过电话遥控操作,所以,那部武汉手机一直揣在身上。
3个月前的那天下午,记得是个星期五,开了一整天的会,我头昏脑胀,斜靠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想休息一下。这时,武汉的手机响了,是则短信:“别忘了啊,六点老地方见。”凭直觉,这条短信肯定是发错了。本不想理会,但那个手机号码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的尾数是3个7,我当时给武汉公司员工配备手机时,为方便起见,挑选的手机号码尾数要么是3个7,要么是3个5。莫非是我武汉的员工发错的?担心会误他(她)的事,便回过去:“对不起,你发错了。”没想到,对方马上回过来:“宝贝,别开玩笑了。”我没有回应。没想到,短信又接二连三地追来了:“喂,睡着了?”“我真的发错了吗?那你是谁?”“你是王×吗?”“那你肯定是邓××!”嘿!这还真是个不信邪的主,我只好回道:“我不是王×,也不是李×,我不是你认识的任何人。”随即把手机关掉。
第二天上午,手机一打开,短信又来了:“对不起啊,昨天真的是我弄错了。想道歉,你的手机又关机啦。改天请你喝茶吧。”这会儿,我已确认对方是个女孩,不知是不是因为头天晚上一夜睡好,莫名地心情变得轻快好多,便带点调侃地回过去:“请我喝茶不必了,哪天你到深圳我请你喝茶。”她又奇怪了:“为什么是深圳?”“我就在深圳呀,不信,我马上用深圳的手机再给你发条短信。”短信发出后,很奇怪她静悄悄地没有回音了。
但几小时后,她的短信又来了:“能告诉我,你是男是女什么职业何等模样?”那天是周六,我正好在家没事,乐得逗逗她:“你先告诉我,我再告诉你。”你来我往的反复多次,最后还是她先投降:“女,21岁,大四美术在读。”
我回道:“那你很不幸呵,得喊我伯伯啦。老夫马上就要60岁了。”她反应很强烈:“哄3岁小孩吗?我不信!不信!不信!”我边笑边给她回道:“孩子,你得接受现实。世上哪有那么多白马王子?”
没一会儿,我的武汉手机响了,一看号码,是她的。我没接。紧接着,深圳手机响了,也是她打的。我还是不接。她的短信来了:“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我答:“因为怕你被老夫苍老的声音吓着了。”此后,她又奇怪地像人间蒸发般没有回音了。
晚上,武汉手机响了,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号码,不是她的手机号。接通电话,刚“喂”了一声,电话那端便是一串得意的笑声:“哈哈,老伯伯,这下你逃不了啦!”是她用宿舍的座机打来的!我只有硬着头皮和她聊下去。她语速很快,笑起来恣意张扬,很有感染力。她说她不是武汉人,家在山西的一个小县城。 聊到最后,她用手机给自己拍了张照片发给我,并让我把自己的照片用彩信发给她。因是近距离拍照,照片有些变形,但依然可以看出照片上的她靓丽而青春。我耍了个滑头,从网上下载了一幅古天乐的照片发给了她,然后把两部手机都关机了。
第二天一开机,全是她昨晚发来的讨檄短信,不外乎是责怪我不真诚不友好啦。只有回过去赔罪。如此这般,我和她每天最少要互发几十条短信。
十几天后,她突然说,她的照片上了杂志封面,要寄给我看看。因怕寄到公司不保险,我随口就把家里地址告诉了她。第三天,就收到了她的特快专递。不仅是那本杂志,更有一沓她的艺术照。照片上的她,时尚而现代,很有点现在流行的波西米亚风格。这时,她打电话告诉我,她明天到深圳,车票已买好。
问她车次,她不告诉我,所以,当她说,“你明早打开门,会发现我就站在门口”时,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哪知,第二天早晨,门铃响了,打开门,果然,小区保安带着她出现在我家门口。
早晨6:20她就到深圳了。她的到来让我措手不及。因为父母头天晚上住在我家,我正准备送他们去机场到北京姐姐家。无奈之下,只有让司机送满心疑惑的父母去机场。
我住在波托菲诺纯水岸,目前,这一区域被称作深圳的“富人区”。她在深圳呆了4天,我尽地主之谊带她玩遍了附近的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未来时代等景点。
这4天,她或明或暗地向我表达了爱慕之情,我都顾左右而言它的装傻。虽然我是个已离婚的孤独男人,心里渴望女性的温情,她的年轻美丽的确也让我动心。可是,我骨子里还是认为,她不适合做我的老婆。
她回到武汉后,我们仍然每天短信、电话不断。半个月后,她再次不告而至。这一次,我终于没能抵挡住她热情的攻势。
但随着了解的加深,我的疑惑也越来越多。每次她来深圳,就让我带她出去逛商场,她对那些名牌如数家珍,比我还熟,她用的化妆品、手袋,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名牌,用的手机也是最新面市的摄像手机,以她的家庭状况她如何消费得起?她后来告诉我,此前她交过两个男朋友,他们对她都非常舍得,这些奢侈品都是他们买的。
这次她在深圳呆了10天。公司每天都有许多事情等着我处理,但她总是缠着我要我陪她去逛商场,大包小包地购物,稍不满意就噘着嘴,要我哄她。我感觉越来越累。
好不容易把她送回武汉,我发现我居然有如释重负之感。
仅仅过了10天,她便打电话说,她太想我了,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来深圳和我一起生活。我吓得赶紧乘飞机赶到武汉,好说歹说,才让她暂时打消这一念头。
说心里话,选老婆过日子,我还是喜欢温婉娴静的女人,像她那样爱疯爱闹,精力旺盛,我根本招架不住。不管我是在开会还是开车,只要接到她的短信,必须马上回复,否则,她又是发火又是发嗲,让人恼也不是骂也不行,真是心力交瘁。
昨晚,她来电说,她已准备到深圳来。吓得我今天乘早班飞机赶到武汉,就是想面对面地告诉她我的最终决定:我和她今后做朋友可以,绝对不可能再发展下去了,因为我和她在一起不合适。
唉!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怪就怪我当初意志不够坚定。我不想伤害她,但也决不想让她再继续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
婚姻上我已经失败过一次,再输不起啦。
第13篇、“郎财女貌”?——简论为何富翁的太太多半儿不是美女
有篇文章提到,在纽约曼哈顿,至少坐拥一千万美金才算中产阶级。或许你不信,那就看看曼哈顿的房价吧,哪怕是穷人住的最便宜的合作公寓(Co-op),都得五、六十万美元一个单元;而中央公园周围的高尚住宅区,哪一套公寓不在两、三百万美金以上!特别是宋美龄女士曾经住过的曼哈顿上东区,外表“普普通通” 的一栋Townhouse(连体的镇屋),或是Penthouse(大楼顶层内的复式公寓),更是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美金。如果你只是个年收入在10万美金以下,税后净收入不到7万美金的“升斗小民”,就是送你一套公寓,你都住不起。因为你连每年7、8万美金的地税都付不出来。
2006年美国税务局的统计显示,纽约华尔街三十多万员工的年平均收入超过30万。我在华尔街前后工作了十几年,知道这个统计数字所言不虚。我周围年收入超过50万美金的同事多如牛毛,超过百万年薪的也随处可见。其实这些高收入的同事们也不过是“打工仔”而已。纽约是全球几百家大公司的总部所在地,扳起手指数数有多少老板们,就可以想象纽约有多少亿万富翁了。可见,在纽约“坐拥一千万美金只能算中产”,的确没错儿。
纽约更是美女如云的地方。华尔街公司的女秘书们,哪一个都不比好莱坞的女明星差。“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既然纽约的亿万富翁多如牛毛,殷实人家不计其数,按说“Beauty and the Beast”—— “郎财女貌”,富翁娶美女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据我多年观察下来,富翁的老婆多数不是美女;而想嫁富翁的美女也很难如愿以偿。
94年我刚进入华尔街不久,我的部门经理、西班牙裔老美Juan(发“黄”音)在华尔街对面的“布鲁克林高地”买了套百万公寓。乔迁之喜,他请同事们到新居开Party。“黄”一表人材,30岁刚出头。虽然在美国不能打听收入,但华尔街大投行的部门经理,年收入随行就市至少30万美元。从平时的聊天得知,他已经结婚几年,有一个孩子。我想他的太太一定很漂亮吧。那天去他家,一个相貌平平的黑人大嫂开的门,我说是来参加Party的,她欢迎我进去,还问我是 “史蒂夫(我英文名Steven)吗?我心想她大概是“黄”家的保姆。进去后,“黄”一作介绍,才知道她就是“黄”的太太珍妮。
珍妮虽然相貌平平,可她是“黄”大学里的同学,哈佛的高材生。据“黄”讲,珍妮不但才智超人,读书时,尽管课业繁忙,她仍经常挤出时间做义工,有时去病童医院给孩子们讲故事;有时到老人公寓陪孤老上街散步,“黄”爱上了极具爱心的她。娶了珍妮之后,家庭后方稳定,“黄”的事业蒸蒸日上。
自从见到了珍妮之后,我便“小心翼翼”,但凡参加这样的Party,别乱猜测谁是谁,听主人介绍后再打招呼为好。
我的朋友玉芬,因为老公有了外遇,快毕业时离婚了,两个孩子都归她。那时我想,这下她可惨了,徐娘半老,又无风韵,还带着两个孩子,今后恐怕只能找个老头儿相伴了。没想到半年后就接到了她的结婚请柬。在她的婚礼上,我又一次跌破了眼镜,原来她嫁了个老美——理查德,小伙子帅极了,人高马大的,乍一看还真像汤姆克鲁斯!而且是“初婚”,还比她小了两岁,是华尔街的交易员,每年至少赚50万美元。
细想下来,玉芬虽然外表一般,岁数大些,还带着孩子。可她不仅像西方妇女那样特立独行,在职场上勇于进取;而且开朗活泼,经常带着孩子打网球,理查德就是在球场上认识她的。她做得一手好菜,理查德是意大利后裔,一吃她烧的菜便想起了他的母亲。看来张爱玲说得不错,要拴
住男人的心,首先得拴住男人的胃。
我在纽约读书那会儿,同学中单身的中国女生有六个,不怕她们骂我,在我的眼里,这六个人不仅没一个称得上美女,有两个连中等姿色都够不上,还都上了点儿岁数。她们都说自己在国内是老大难——“高不成低不就”;父母每天唠叨,亲友们不断追问,一逮着机会就拖着她们到处相亲,真是不胜其烦,出国是她们摆脱烦恼的一大动机。有意思的是,国内的老大难,一到美国都成了“香饽饽”,和玉芬一样,后来一个个嫁得如意郎君,清一色的老美,个个年轻英俊,虽不大富大贵,也都是高收入专业人士,前途无可限量。
谈了我们普通人,再来看富翁们的婚恋吧。
好莱坞大亨伍迪埃伦(Woody Ellen),在中央公园附近拥有价值上亿的Penthouse,他几年前抛弃了同居多年的女友,娶了养女为妻。虽说他老牛吃嫩草,不符伦理纲常。不过瞄一眼他们的结婚照,伍迪虽然上了年纪,可依然神采奕奕、风度翩翩;都说韩国出美女吧,而他那个小新娘呢,就是做十次整容,估计也缩短不了与美女的距离。
再来看传媒大亨默多克的忘年交。几年前,默多克以六十八岁之高龄毅然抛弃糟糠之妻,迎娶了三十五岁的广州妹邓文迪,一时传为“佳话”。依我之见,默多克身家几十亿,集团下又有电影公司、电视台,身边一定美女如云;我想邓大小姐即使不是国色天香,也至少是广东靓女吧。但从电视里一看,要按中国人民的审美标准,邓文迪也很难列入靓女的行列。
而希腊船王奥纳西斯,则可谓是“名女人收藏家”。他先是看中“世纪之莺”——歌剧女神玛丽亚卡拉斯,后又迎娶杰奎琳肯尼迪。他的这些名人老婆其实都不算漂亮,最多只能说有气质。看来他就“好”这一口儿。想想他的老婆是前美国第一夫人,也真够“牛”的。
这会儿肯定有人要问了,不对呀,新闻里不是常有富翁娶美女,妙龄少女嫁富老头吗?其实新闻工作者都知道,“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新闻报道的都不是常态。可见“郎财女貌”的婚配并不多见!
那么是不是美女碰不到大款儿呢?当然不是。我前面提到,单华尔街就群集了十多万高收入金领。只是在美国,办公室恋爱是职场大忌,稍有不慎便会冠以性骚扰的帽子,所以那些经理、主管对公司的美女大都敬而远之。不过,纽约好些公共场所倒是富翁出没之地,曾经有好事之人,在网上列出了一些酒吧的名字和详细地址,专供美女上那儿挑选如意郎君。我早已“名草有主”,不便贸然前去,不过听我一哥们儿说,那儿的美女可真是多啊!是一夜情概率最多的地方,但想找结婚伴侣,No way, don’t even think about it!(没门儿!)
为什么呢?爱思考的我,常琢磨这事儿。
我在瑞士信贷上班时,我们部门的秘书和我关系不错,有点儿红颜蓝颜知己的味儿。她对东方文化颇有兴趣,我对西方文化情有独钟,我们时常共进午餐海阔天空地聊。一次我冒昧地问:“你老公在哪儿高就?”她苦笑道:“在天上飞呢。”“不会吧?你长得这么漂亮会没有人追?”她说:“是呀,我也纳闷呢。我倒是不缺男朋友(她在这儿用‘Boy friend’,就是指有亲密关系的男性朋友),但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其实,我只想嫁个年收入过 30万的人。我周围好些小姊妹,长相如同白开水,毫无吸引眼球之处,可却大多找到了心仪的郎君,有的甚至嫁入豪门,我偏偏找来找去找不到,Why?! 你分析分析是怎么回事儿?
她的问题
,我实在难以回答,便只能用中国人的说法,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啦,“千里姻缘一线牵”这类话来“忽悠”她。这些话很难用英文解释,我说得真辛苦,她倒是听得津津有味,还一个劲儿地点头。
其实那会儿我已经渐渐地整理出头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种喜爱,首先是生理上的需要,上升到心理层面的爱情则是另外一码事儿。而再要升华至谈婚论嫁,那更是一种理智的选择。富人们之所以成为富人,他们的智商一定不低,情商肯定不俗,财商更是超凡。他们是一定能把性爱、情爱和婚姻分得泾渭分明的。
对好些富人而言,婚姻是一项长线投资。美女提供漂亮的外表,富翁出钱获得美色,看似一场公平的交易。但是,如果美女仅仅只拥有美貌的话,跟美女结婚就绝对不是一项划算的投资。因为美女的美貌会逐年慢慢地消失,就像买辆豪华车,车的价值在到手的一瞬间,就已经“Depreciation”(贬值)了,而富人的钱却往往会越来越多。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美女拥有的是贬值资产,不但贬值,而且会加速贬值!而富人拥有的是增值资产。如果美貌是美女拥有的唯一资产,往往十年以后她的价值可能归零!你说婚姻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公平交易吗?
真是“Great minds think alike”(英雄所见略同)。前些日子,JP摩根银行的投资顾问罗波坎贝尔先生在他的博客表达了类似的意思:“用华尔街的术语,每笔交易都有一个仓位,跟美女交往属于‘交易仓位’(Trading position),一旦价值下跌就要立即抛售,而不宜长期持有——也就是美女想要的婚姻。”
我突然想到房地产大王川普(Trump),他的“老婆们”倒个个是美女,而他就是遵守了华尔街的规则,隔三差五不断地“抛售”——“You are fired!”(川普名言),另娶新欢。
坎贝尔接着说道:“听起来很残忍,但对会‘加速贬值’的美女,明智的选择是租赁,而不是购入。”
说到这儿大家明白了吧,为何富翁多半儿不娶美女。他们并不缺美女,他们会经常“租赁”。
国内这些年新词儿层出不穷。比如人们将年过三十待字闺中的女子称为“剩女”。我周围亲友中就有好几个“剩女”,她们个个风情万千,用“剩”字来形容她们真是不公。我的远房表妹小倩就是这样的“剩女”。有一次回国去她家,表姨当着她的面托我在华尔街给她找个对象,我问她想要什么样的人。她头一扬:“妈,你烦不烦!宁为英雄妾,不做庸人妻!若没有上亿身家,别来惹我!”真是掷地有声!我听了这话,不禁替她捏把冷汗,只怕她有一天真的做了“英雄妾”,恐怕过不多久便会唱一出“霸王别姬”。
最后,再借用坎贝尔的话送给那些想嫁给富翁的美女们:“我劝你们不要苦苦寻找嫁给有钱人的秘方,而是多想想如何使自己不断的增值,这比碰到一个有钱的傻瓜的胜算要大得多。”
第14篇、昔日可以重来吗
谁能够很肯定的说昔日可以重来?一段感情的逝去,就是逝去了,没有什么可以挽回的。有时候就是要处理的果断点,不要做哪些所谓的挣扎,那都是没有用的。
你还记得吗?伟,跟你一起走过的地方,我们相识在一个酷暑炎热的夏天,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们相交,才有后来的相知。但是我发觉都是好景不长啊!每次见面都是以吵架收场的,虽说你我相隔两地,在不同的城市上大学,难得见面的我们总是有摩擦。难道距离真的是我们之间存在的问题吗?难道我们之间真的无法跨越这道障碍吗?伟,你能回答我吗?你能告诉我吗?
现在的我真的好迷茫啊,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还要维持这段感情,但维持下去的结果是我们相濡以沫还是分手?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如何处理我们之间的感情。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了,每天的短信或是电话里问及的都是今天吃什么?课多吗?还有就是今天有什么事情?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感情让我过的很累,难道你没有察觉吗?我们之间的感情淡化了,现在的我们是应该要考虑是不是将这段感情持续下去,在一天的晚上,我提出了分手,“伟,对于分手二字我也不想说出,但是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距离,虽说距离不是问题,但我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感情了,有时候跟你聊天的时候都会给我一种陌生的感觉。”
就在那一夜,我们的聊天变得特别的漫长,有种一语不发的感受。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通话,也是我的不眠之夜,那以后我将你送我的东西我都扔了,我怕当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会想起你的点点滴滴。这样的结局或许是我们最好的决定。
有一天你捧着一束玫瑰花来学校找我,希望能够和好如初,当时我是真的被你感动了,是有种冲动要复合。几天之后的复合换来的还是分手,“伟,你之后一直都是敷衍,对我的电话,短信都是爱理不理,你每天沉迷与网络游戏中,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当时我的心再次受到重伤,我发誓我不会再原谅你了,你的所作所为让我很失望,我原以为我们真的可以重来,你真的会为我有所改变,但现在我觉悟了,我不再犯傻痴痴等你。”
我要做回我自己,错过的就是错过了,没有理由可以再回头,再重来,生命只有一次,更加不可能重来,更何况是爱情这虚无缥缈的东西呢?还是踏实地过好每一天,没有烦恼,没有负担的生活吧!
第15篇、欢爱成尘,那段与爱有染的沉沦岁月
欢爱成尘,那段与爱有染的沉沦岁月 作者/小寒大雪
艰涩的微笑
刘波发来一条短信:我可以给你打电话吗?吴兰的心就炸开了锅,一时不知该如何处置。打电话有何意义呢?说说话,聊聊天,然后怀抱着寂寞安然入睡?成年男女之间,都有各自的家庭,又能怎样呢?可是她怕,怕见到他,怕看到他的眼神,怕和他说话,十年前的情窦初开,那份羞涩和慌乱,竟一下子蛊惑着她的心。
回:孩儿他爹正在洗澡呢!加重了语气,那几个醒目的感叹号,是调皮作弄的小小的窃喜。终究,她是清醒的,她要他绝了非分的念头。只是心,有了不忍,他该是失望的吧?失望于她此刻的幸福,失望于正在洗澡的“男人”。想想自己编造的美好的谎言,她笑了,艰涩且又无奈。
吴兰的婚姻岌岌可危。丈夫辛华是公司派驻省城的业务代表,两人分居多年,在老去的光阴里,吴兰渐渐习惯,拉扯儿子,上班下班,一颗心竟粗糙得没了感觉。辛华来了又走,蜻蜓点水般,起初也有牢骚,发一通牢骚吵一次架,世俗生活,烟熏火燎。
艰难的路
开始关注刘波的生活点滴,老婆孩子在农一个人在小城里打拼。有次迎头遇上,她带着小小的惊慌,笑问:“咋没见过嫂子呢?”刘波盯住她,眼神像生了魔法,只顾说:“吴兰,你过得不如意!”吴兰说:“好哇,都挺好哇!”到底是生了涟漪,小小的感动,成了温暖的海。晚上睡不着,浏览刘波的空间,一段录像,一个女人背着一个孩子,在浓荫夹裹的乡间小路上,走走停停,不断地回头嚷:“快,快点啊!”声音尖厉,在嚷身后的一个八九岁的女孩,整个的背景,空旷幽深,遥远得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女人是刘波的妻子,相仿的年龄,黝黑的脸,神色急躁,全无半点温存。
怎么就和刘波放不到一块呢?儒雅温和的刘波,却原来有着如此看似不和谐的婚姻。
吴兰感到了欣慰和窃喜,刘波头像忽然闪动,问:“还没睡?”吴兰不回,看着刘波打过来的文字,点点滴滴,竟都是对她的体贴和深情,终究是不忍,回:“睡吧,老公在催我呢!”
重又躺到床上,辗转反侧,她能够拒绝诱惑,却抵挡不住真情的袭入,这是一道坎儿,迈过去迈不过去,都是那样的艰难。
优雅的转身
第一次和刘波在一起,是在一家商场店庆的时候。吴兰早就看好了一枚手镯,就等着这一天呢。不想竟劈头遇见刘波,刘波笑问:“一起走走?”一时吴兰有些恍惚,笑意爬满眉梢,说:“好!”
在柜台前,她仰脸冲他莞尔一笑,年轻漂亮的售货员抓住这一幕,甜甜笑道:“先生,这款手镯卖得火热,倒像是专门为太太准备的呢!”又解释:“现在搞活动,6折优惠!”付钱的时候,他一只手掏出钱夹,另一只手捉住她的手,嘴咬着她的耳朵,悄声说:“演下去!”
她咯咯地笑,浑似梦中。出店门的时候,她还他钱,两人争执着,她说:“你也不容易,拉巴着两个孩子!”他仍坚持不要,她却恼了,说:“请你尊重我好不好?不然,我会不安的!”话到最后的凛冽,惊了他的心。她又叹息道“你的心意我领了,这比什么都好!以后,我还会听你话的。”
“以后,还有以后吗?”他问。
“有,怎么会没有呢?”她笑。那一刻,她如释重负。十天后的一个晚上,他意外接到了她的电话,电话里她哭着笑,笑着哭,醉得一塌糊涂。问清地点,十万火急地赶到,她端着酒杯,醉眼迷离,不住地问:“你生我气了吗?你伤心了吗?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眼里心里,仿佛就只有他一个。送她回家,她的胳膊圈住他的脖子,死死地不肯松开。他心疼她此刻的模样,知道了她内心的苦,他拍着她的背,脸埋进她的头发里。那一夜,她像鲜花一样盛开怒放,癫狂到极致的欢快如潮水般一次次地淹没他,令他战栗和惊悚,原来美好的性是可以穿越一切的,他终于懂得了什么叫鱼水之欢。
酣睡中醒来的她,平静得出奇。他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不答,一个人只顾穿衣服,然后,呼啦啦拉开了窗帘,一地阳光暖暖的有些刺眼。她问:“你不在意我的无耻放荡吧?”他说:“不会!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请?”闻言一愣,她想,终究没能逃过他的眼睛。许久以来积压在心间的情感,还有握不住放不下的婚姻,都在一夜间,释放了,填充了,有了一个新的开始。转身,她说:“谢谢你的理解和爱,谢谢你!”眼神淡定,神态从容,他看到了另一个不俗的她。
她没有告诉他她离婚了,那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应有的结果。当辛华告诉她,他和外边的女人生的孩子,要上学要户口时,她想过去闹、把辛华告上法庭,但最终选择了放手,她明白再怎样的折腾,都是一种伤,倒不如把这个句号画得圆一些。
请你走开
刘波知道了她的离婚,忽然就多了些理直气壮和霸道。来时再也不发短信或打电话,来就来了,来到先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和热吻,然后用身体缱绻起对她的迷恋和深情。倒也是她所渴盼的,荒漠之后的绿洲,温馨激荡,处处沐浴着甘霖和芬芳,滋润着她的身体和心。一次,她说:“如果生活就这样多好!”他听出了她的渴望和不安,沉思道:“会的!一定会的!”看着他眉宇间勇决的神气,她有些怕,怯生生地说:“我没别的意思,你别胡来哦!”
她只是想拥有现时的幸福生活,还没有想过未来。一次婚姻失败,她明白再浓烈的感情也有淡的那一天,她仅仅是想在岸上喘息一下,然后再去寻找新的生活。说到底,她不想也不能奢望和他到永远。不想他的脚步走得那样快,没几天的时间,就把离婚闹得惊天动地,他乡下的妻子当然不肯离婚,她还做着进城的梦,还盼着两个女儿去城里上学。不想就这么被他兜头一盆凉水,浇灭了希望,她喝了农药。消息传来,吴兰的脑袋“嗡”的一下,眼前都变了样子。她成了一个罪人。打电话过去,她听到了那边的嘈杂声,知道了正在抢救中。
人生如戏,这算哪一出?她自以为自己足够清醒,却不想还是伤害到了别人,她无法原谅自己。后来感到欣慰的是,抢救成功,她的一颗心总算落了地。半月后,一身疲惫的刘波站到她面前,不待他开口,她说:“以后好好地待她吧,我们都有愧于她!”刘波想说什么,但看到她凛冽郑重的神情,又咽回去。她又说:“这些天,我想了很多,每每闭上眼睛,脑海里总浮现出那段视频录像,你应该是爱她们的,不然不会放到空间里去。”说着话,她仰起脸来,内心涌动着感伤,“生活如果没有分离,或许我们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不是不够爱,是能爱与不能爱。沉沦与救赎,只在一念之间,好在,还有机会。
第16篇、一支断箭温暖了孤独的青春
大学里的第一年的冬天,我坐在校园里的长椅上,看一本书。有人走过来,是个男生,他说:“风很大,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他穿着漂亮的夹克,他戴着一双十分精致的手套,他还有一张漂亮的脸。
我没有回答,我和他,从穿着上已分了阶层,他来念书,我却是来拼前途。
他并不离开,他自我介绍说,他是大三的卫东。
那是第一次见他,没有涟漪,也无心动,我不怕冷,就像不怕长时间的孤独。
系里的元旦晚会上,卫东是最出风头的主持。现场气氛热烈,我听旁边的女生说:“卫东真酷,尤其是那双酷酷的黑手套。应该是真皮的吧,听说他家里很有钱。”
台上的卫东光芒四射,亮得人睁不开眼。我悄悄退场,操场的灯光映照着宣传栏,正中央,是系里奖学金状元榜,有笑得酷酷的卫东,无所不在的卫东。
我想,无论男生女生都希望是卫东吧,富有、俊美、才貌双全。
星期日的图书馆,又看见卫东。他的书掉了一地,我帮他捡起来,看见他的黑手套,我说:“戴手套很好看,可是不灵活,不好翻书的。”
他的样子很平淡,他答:“我知道。”他抱着书离开。喜欢外表美好的事物,喜欢和其他女生一样,留心他俊美的脸,他笑起来,万人迷的诱惑。
上帝给了他太多。
于是在投往校刊的一篇散文中,我未署名,写了一点孤独的心事。我说,曾有人说,上帝给谁的都不会太多,可我却看到一个又一个幸运儿。我站在我一个人的愚人码头。
我没想到,他来找我,卫东来找我。他说:“你不该这么悲观。”
他笃定那文字的作者是我。
我说不是,他说是。他盯着我的眼睛,我心慌,想逃,我好恨他,他凭什么这样逼我。
半晌他叹了口气:“你真像我。可我要你知道,上帝真的不会给一个人太多。”
他缓缓扯下右手的黑手套——他的右手,竟只有一根大拇指!
他说:“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戴手套了,十年前,我的四根手指被生生地压断。没断的时候,他们修长、精致,可是它们断了,精致也就跟着断了。我曾经想过死。”
他平静地说着,我听得泪流满面。我说:“不,它们还是精致的,在我心里,永远都是。”
卫东擦去我脸上的泪,用他的右手仅剩的一根手指。他说:“知道吗,第一次看杨过断了手臂,我想,我和他一样,是个残废了。”
他的声音平淡而哀伤。我说:“我愿意是那个人。”卫东说不,他会拖累我的。我说怎么会呢,他这样能干。
卫东看着我,眼光爱怜:“你不明白,要怎样才明白呢?我天天晚上都想着你,可是不能告诉你。我的右手等于废了,我没办法上机练指法,不能一次拎四瓶开水,戴了手套,我有时拿不住太多的东西。”
他笑了,他说:“真好笑,丘比特的箭射中我,一看,却是一支断了的箭。”
我说,我要和他在一起。
他毕业了,因为断指的残缺,他找不到工作。我把和他的恋爱告诉了姐姐,姐姐说:“他若只是卫东,我同情他,他如果要成我的妹夫,我反对。”
我不能再受苦,卫东和姐姐一样,这样对我说。
“我不愿意看到你痛苦,选择的痛苦。在你还没为我的断指和我争吵之前,我选择放手。”卫东在电话里诀别。
从此,他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和卫东在一起,每一个人,包括他自己都铁定我会后悔,因为他只是一支断箭。
我那时不明白,到今天我毕了业,我只有在心里怀着感谢——我不敢面对我的自私,我只能感谢这一生,含泪谢他。纵是一支断箭,也温暖了孤独的青春。从一开始,注定我无法回报。
第17篇、玻璃是透明的
认识他的时候,朱颜已有男朋友。既然如此,朱颜就不打算和他有什么——虽然在一起时彼此感觉很好。他们都受过高等教育,有着不俗的教养,友谊如玻璃一样,单纯、透明,却隔着里与外,这样的异性知己在一起出不了什么是非,所以就很放心地交往着。
但爱情却没有什么安全感,朱颜和男友处了将近一年了,在一起并不十分甜蜜,常因为芝麻大的小事情就翻脸,分分合合了好几次。朱颜觉得爱情中的自己就像一个梦游的人,一直没有信心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她想,终归要与一个人走进平淡而无奈的婚姻,就像胳膊和腿,左手和右手,别扭归别扭,少了一个,生活就会失去平衡。
一个年轻却很现实的女子。
几个朋友中只有他还单身,朱颜就热心地想给他介绍女朋友,问他想找什么样子的。他沉思了一下望着朱颜说,秀外慧中,像你这样的。
我可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找不到我这样的呢?朱颜问。
那你嫁给我不就得了?他戏谑地说。
两人对视着就笑了。普通的男女之间的暧昧玩笑而已。
之后,朱颜就把自己的闺中好友介绍给他认识,打电话约他定个时间见面。他说最近太忙啊,等有时间吧。一次次地推托,时间长了见面的事情就搁下了。朱颜就找他问罪。他请她吃饭,解释说,真的很忙。这是实情,他打理着自己的公司,里里外外许多事情要处理。
他们的一个女友要结婚了,请朱颜做伴娘。婚礼那天,她是新娘之外最出众最美丽的女子。热闹的婚礼上,他和几个朋友笑着闹着将玫瑰花瓣纷纷扬扬地撒向新郎新娘,一旁的朱颜在一场花瓣雨下幸幸福福笑靥如花。她的男友挤在人堆儿里举着相机不停地拍照,用来做将来自己婚礼的样本。
照片洗好后男友拿给朱颜看,顺便和她谈起了筹备婚礼的事。她心不在焉地听着,忽然翻到一张照片:婚宴上的人们都笑眯眯地望着新郎新娘拜天地,而他却目光深邃地侧脸往一旁看,目光所及处——自己正顶着几片红红的玫瑰花瓣笑得灿烂。
她心里隐隐一震,怅然若失。
没多长时间她就和男友分手了——当然不是因为他。他和自己的感情毫无瓜葛,那根是早就植下的。她看到了与男友未来婚姻的乏味,就像家门前的那段路,让人一眼就望到了头。
单身的朱颜就靠写文章来打发这段没有爱情的单调的日子。他打电话过来说,你那篇《蓝颜知己》写得不错啊。请你这位红颜知己告诉我,蓝颜到底有多蓝呢?
朱颜接到电话时正百无聊赖地在街上闲逛,她抬头望了望天空。蓝颜,应该像天一样蓝吧?
你在文章里说“比爱情少几许,比友情多几分”,这个度太难把握了。到底是少几许,又多几分?
朱颜沉默了。是啊,他们之间的交往比爱情少几许,又比友情多几分呢?
紧接着他又问,是不是比友情再多几分就会成为爱情呢?
这句话让朱颜一时心如鹿撞。这个,我也说不清,你慢慢琢磨吧。
关了手机,朱颜若有所思地想,都是好朋友,终归有属于各自的爱情,就像两条平行的河流,永远也不会融汇在一起的。想到这些,心里释然了,经过权衡,朱颜决定疏远他。他又打来几次电话约见她,朱颜都找理由回绝了。她觉得自己足够成熟世故,可以达到对感情收放自如、游刃有余的境界,可是心里却莫名地想他。她暗笑自己。
日子依旧不紧不慢地在日出日落中滑过,转眼两个月过去了。
一个下午,朱颜走在街上,远远地看见他迎面走来,身旁一个女子挽着他的臂弯有说有笑。他也看到了朱颜,倏地抽出了胳膊,疾步向前走来。女子紧追了几步,狐疑地望着他。
朱颜慌忙折身进了街旁的一家商店里,透过玻璃窗看着他们一步步走到商店门口,往里望了望,又走过去了。
望着他和那个女子肩并肩渐行渐远的身影,朱颜心里隐隐地委屈。但是自己为什么要介意他和别人在一起呢?忽然朱颜有种冲动想追上他,告诉他自己想他。她疾步就往外走,脸却“砰”地撞到了一片冰凉,鼻子撞得酸痛,眼泪汹涌而出。
眼前是一扇透明的玻璃门,厚厚的一整块玻璃四周镶着铝合金,一尘不染。朱颜拭着仍不断淌出的眼泪想,为什么玻璃这么透明呢?竟然让人忽略了它的存在!
第18篇、那一年牵手的秘密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
她是公司里最美丽的女孩,青春飞扬,举首投足间,都是醉人的味道。很多男孩喜欢她,有人送她大束的蓝色妖姬,有人在她回家的路上守候,也有人四处打听她的喜好……女孩只是微笑,微笑着拒绝。
他只能远远地看着她,像看着远在天边的云,在他心里,她是集上天的宠爱于一身的女孩,而自己,从平凡的家庭中走来,平凡的相貌,平凡的资质,紧张的时候,连话都无法说连贯。也许唯一让他自豪的,就是他傲人的文采。可是有些时候,看着她与别人谈笑风生,他会泄气地想:除了做个小文案,我又会做什么呢?
有一天傍晚,他刚做完一个楼盘的宣传册,在楼上看着她沿着林荫路走来,即将落下的太阳柔柔地笼罩着她。那一刻,不知从何处萌发的悸动,他冲到了楼下,若无其事地迎着她走去。
两个人很平常地打招呼。有短暂的沉默。女孩看着他涨红的脸,突然就心软了,笑问:你也知道我们明天要去划船?你是不是想一起去?他愣了一下,随即用力地点头,心想:哪怕看看她,哪怕离她近一点,也是幸福的。
于是,几个人兴致勃勃地去了。
女孩和所有的人都聊得很好,快乐得像春天的清风,感染了每一个人。他的心随着她欢呼跳跃,他觉得自己是她放飞的一只风筝,和她一起奔跑,欢笑,却始终隔着一线之遥。回去的路上,他有些黯然神伤:她不会注意到我的,更不会喜欢我的。
这样想的时候,他们正走在斑马线上,冷不丁地,身边的她轻呼一声,扯住了他的一只手。他有些怔怔的,好像风筝突然落了地,而她俯身捡了起来。他的心开始狂喜,是坠地的瀑布,每一粒水滴都是四溅的快乐。
他就那样小心翼翼地牵着她过了马路,到了对面,女孩不好意思地松开手,想说什么,却眨了眨眼,对他笑笑就走开了。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他把那件衬衣挂在墙上,很久都不舍得洗。
他想,她对他是有一点喜欢的,哪怕只是一丁点儿,也是可以破土萌芽的。他想,我是优秀的。
在同事眼中,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朗热情自信,参加很多活动,渐渐显现出领导才能,很快便成为公司最优秀的首席文案……但没有人知道,她是他心里的秘密。
一年以后,女孩成了他的女友,他幸福地牵着她的手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过马路的时候,他突然问她那一次出去划船的事情。女孩的表情很茫然――她已经不记得有这回事了。她说,或许有吧,我是色盲,所以,过马路的时候总是很紧张的,可能是下意识地去拉朋友的手
他愣住了。
其实,在爱情里,很多时候,我们就需要那么一点点的鼓励。鼓励是一座桥,在我们走投无路的时候,牵引我们通往彼岸。
第19篇、你们知道男生失去最心爱的女生会怎样吗?
一次在两人吃晚饭的时候,女生突然对男孩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其她女人吗?”男孩说:“啊哦……也许会吧!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女孩听了生气地说:“你就这么讨厌我吗?”男孩走到女生身旁,把女生抱起。“傻丫头,我答应过你的不会骗你,如果我说我不娶可我后来娶了,那不是就骗了你了吗?”女生开心的笑了,躲在他怀里说道:“好吧!就算你娶了,我也不会怪你的。我会永远爱你。”
想象不到在那次之后短短的十天里,女生就与那男孩真的阴阳相隔了。女生是死于车祸,一切来的那么突然。那时,女生正准备着放假后,他们准备去哪儿旅行。那车就飞速冲出来了。女生死的并不痛苦,一瞬间就失去意识了。在女生死后,她感觉到人们七手八脚的把她抬上了一辆救护车。而她只是觉得好笑,因为她知道那是多余的,当女孩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并知道自己的灵魂离开身体后。她并不是很难过,因为她没有什么朋友,在她生命里就只有那个男孩了。她只要时时刻刻能见到他,女生就很开心了。
然后她就大步走回家里,女孩穿透了墙壁,回到了家里。在屋里逛了一圈,看到屋内那么多,那么多男孩曾经送过她的礼物。泪留下来了,这时女生才意识到,原来死了也是有眼泪的。女孩叹了口气,回到她和男孩的小床上躺下。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她感到了一丝寒气,在心里抱怨起她的男孩竟然忘了帮她盖被子。正打算起来埋怨她的男孩时,这时她才想起,她已经死了。已经从男孩的生命里消失了。而且是那么的彻底,男孩永远也不能看见她了,又长长的叹了口气。
接着女生起身,开始绕着屋子找他,最后在卫生间里才找到她心爱的男孩。他趴在浴缸上,卫生间里充满着酒气,地上被男孩吐的乱七八糟。女生捏着鼻子,蹲下来看他,竟发现男孩脸上全是泪痕,就连眼睛也肿起来了。天啊!她的男孩一直都是那么坚强,第一次看见他哭的那么伤心。女生好心疼,她试图把他拉起来,可手穿越了男孩的身体。女生试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倒下!头一次,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能。女生慢慢地拖着身体轻轻地吻了吻男孩的嘴唇,然后在他的身边坐下。除了这样,她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这时男孩闭着眼睛傻傻地动着嘴角:“丫头,不要走,不要…”女生知道他说的是醉话,但是仍然在心里对男孩说:小傻瓜,我这么爱你,怎么舍得理你而去呢…
半年后,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日子渐渐地恢复正常,男孩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只是不再爱笑,回到家里常常地趴在桌上工作到深夜。而女生,也一直在家里陪着男孩,只是用另一种方式。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女人闯进了她们的家里。这个女人很漂亮,留着长长的直发,穿的也好性感.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好闻的香水味。这时女生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兔兔拖鞋,才知道自己就象个孩子。在这半年里,她爱着的男孩已经变的那么优秀!死去的女生才发现,她好象已经配不上他了!
接着陌生的女人一起陪着男孩做好了晚饭,但是自从两人进到屋里后,男孩始终都没有和女人讲过话。虽然有时女人会说两句,但是男孩始终也没有回答。终于在吃饭的时候,那女人开口了:“熙总,我真的很喜欢你!她不是已经离开你很久了吗?难道你就一辈子守着这个房子,一个人过下去吗?请你接受我,好吗?我一定会和她一样爱你的。”男孩仍然没有说话,眼睛悄悄地看了看挂在墙壁上女生的照片。这一切,死去的女生都看在眼里,但是她的一切男孩却永远也看不见。这时,那女人又说话了:“熙,为了来到你家里跟你一起吃次饭,我求了你那么多次,难道你就什么也不说,就赶我走吗?为什么你对什么人都那么冷?”接着,女人流泪了。
这时男孩终于说话了:“婷,你会不会嫌这菜太淡了,丫头她说过不许太多盐的,所以我不敢多放。她做的这道菜可好吃了,每次她做好,我都要她亲自给我夹。对了,你喜欢这张小木桌吗?是她陪我一起买的。还有她吃饭的时候老爱掉筷子,每次都嚷着我去帮她换,真是调皮。说到这时,男孩傻傻地笑了笑:每次都败给她了,她老是那么任性。记得有一次在户外吃烧烤吃不小心吃到一个辣椒,她坚持叫我去帮她买可口牌子的矿泉水。因为其它的水她都喝不惯的。害我那次我找了好久。好久。呵呵……还有一次,她为了给我惊喜!早上5点多就起来做早餐,结果却看电视把早餐全弄焦了。这个小糊涂虫…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了,男孩还在继续对那女人说着他和她曾经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时,那女人站起身,“熙,我明白了。”说完,含着泪走了。此刻女生才知道,原来她的男孩对她以前的点点滴滴记的是那么的清楚。女生感动的又一次哭了。
此时男孩慢慢的来到她的相框前,轻轻地抚摸着照片里的女生的脸。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不久男孩哭了,哭的好大声…好大声。男孩对着女生的照片说:“丫头,为什么那么早,那么早你就抛下了我。你。你怎么可以丢下我。我还有好多话要对你说的,还有好多事都没有为你去做。我知道我以前很多都做的不够好,我好想去弥补啊。”男孩继续哭着:“亲爱的,你知道吗?在这2年里,婷已经是第4个说喜欢我的女人了。我怕啊,我好怕有一天我会忍不住。我好怕。好怕你会怪我。.我好怕。我好怕见到你哭.即使在梦里。呜呜呜。亲爱的.你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我现在回答你。如果有一天你死了。我不会再娶别的女人的。男孩哭着哭着睡着了。眼里.脸上的泪珠都还没有干掉。
原来死了后,不仅能流泪,还能感到痛。比活着的时候的任何一种痛更强烈,更刻骨铭心,那就是:死后的心痛。
觉得感动の就转转那还有点人性这就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承诺吗?想不到看了自己也会哭。希望各位相爱的人,好好珍惜自己喜欢的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他)她的重要,那就后悔莫及…”
第20篇、明月十六年
去年冬天我搬家,清理东西的时候,从抽屉缝里掉出一张纸片,原来是一张旧照片,是当年我们初三(5)班的毕业照。老婆让我给她看哪个是你,我迟疑着找了半天,才确定那个微圆脸,小眼睛的小胖丫头是你,而照片上的我,天啊,居然比着一个巨白痴的V形手势。老婆笑得要死,我差点颓了。
如果可以,某种程度上,我想抵赖我的青春,伪造青春不在场的证据。并不是我想否认你的存在,只是那一刻我发现,其实我不大记得起你的脸了。
前年圣诞节,在商场里忽然听见熟悉的笑语,心里一惊,不自觉从试衣间追出来,看见一条紫长裙一闪。心怦怦乱跳,当然那不是你,那时你应该还在纽约。
更前一年,你还没出国。他们告诉我,你遇到感情上的困惑和事业上的瓶颈,大把大把地掉头发。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电梯里,电梯上升的刹那,觉得失重的窒息。向他们要到你的手机号码,却鼓不起勇气打给你。最后给你发了一条很长很长很长的短消息——我是普通话不好的南方人,一口气拼这么多字出来真的很要命呀!
然后,你给我回复“谢谢哪位”,一共四个字,连标点符号都没有。你知道天塌地陷是什么吗?绝望里唯一的安慰是:你依然恨我,这恨也有一点点基于爱吧?我们到底不会恨陌生人。
不过没多久我就想通了,你只是不认识我的新手机号码。我们的分手,真是干干净净呀……
你一定不知道我旧手机的下落吧?那年大吵一架分手,极冷的冬夜,街市静无一人。我走过护城河,河水沉沉地黑着,我忽然有纵身于河的冲动。把手机狠狠扔向河里,最潦草的手势,“咕咚”一声——夜色里,连个水花都看不见。而更早更早,便是十六年前的那一日。秋高气爽,万里无云——全班同学的秋游作文都是这样开头的,包括我。八百字的作文我硬是找不到话说,我却不敢写上去:今天我和班上一个女生说话了,她也喜欢童安格,还说明天要借磁带给我听……
那一盘磁带,到底渐渐放不出声音了。磁带或年少的爱情,都只能保存有限的时间。
我们同过桌,互相抄过作业,也温柔地相爱过,日后各自在人生中行走。但这些,都不再重要了。因为,明晚的月色,不再是当年的了。
所以写下这一封信,给认识十六年的你。信里融入了时间,会像雨水一样,频频敲打你的窗,但十六年前的邮差,会不会说查无此人呢?
第21篇、最任性的情人节
很多年前的有段日子,我大一,18岁,特别爱说那一句"TMD",我的室友小平瞪着我:"你是女生。"我说:"是的,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知道我不是因为心情不好,我注定有一些些古惑情结,并不是因为喜欢陈小春。我表达心情的方式有很多种,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用一个中文系女生的口,说世井女子的话--借用张爱玲的名言,不知我哪儿来这一身俗骨。从中学时代,我看我的女伴们偷偷摸摸过她们和男生的情人节,看电影啦,吃冰激凌啦,我在那时说,小儿科!我向往的情人节应该是有玫瑰有烛光的,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和会笑的心。可是我一直没有,没有,没有着一路晃到了那天。那天,室友丽丽收到男友的花,那天,小平的男友说,"晚上,我们--"当然是在校园的一角花前月下。我又说了TMD!我一个人去看电影,在那一年的、一个人的情人节。没有小说里电影院的奇遇,没有男主角的加盟,没有一双会笑的眼睛。我坐在小吃店吃东西,看手表的时间,9点半,情人节就快走了。身边的情人们打动着我的心,烦心,我居然碰见我的老乡,那女生不过刚刚满了20岁,长得也不比我美到哪里,挽着一个酷哥的手,问我:"一个人那?"真是对比得我惨到渣滓洞,我宁愿受敌人的酷刑,也强似老乡的问候。我吃不下去,我呆不下去,我我我受不起。我决定要找一个人陪我过这TMD的情人节了,我想起来家乡和我同楼住的男生,在北方念书的男生,他是不怎么好,长得不好身材不好情趣不好,可是,他是天天等我下自习的同楼大哥,我同学中的守护天使,我的、惟一的可以在情人节打电话给他而不会被冷落的对象。我打了,通了电话,我问:"你在做什么呢?"他说:"没做什么。""没有人约你过情人节?"他说没有。我说:"你想我吗?"他吃惊得不知说什么好,我也不知道我在发什么疯,不知是在吓他还是在吓自己。我就是想在这一个情人节里,有一个情人,可以和他说说情话,我要那种倚在电话边,对男朋友撒娇的情景。怎么不是呢,看电话的老头笑眯眯的,仿佛在看他的若干年前,他的表情仿佛在说,这些小女生真开心哪。"我想你。"不等他发话,我说了。我接着说:"我一直没有勇气,对你说这一番话,可是今天不一样,今天是情人节,我希望,你也和我一样--你回答呀,想我吗?"电影里标准坏女生的对白,我不管了,我在那年2月14日晚上9:45爱上我的爱人,我要他在接下来的2小时零15分钟里爱上我,像王家卫稀里糊涂的电影。他那边小心翼翼地说:"你说真的吗?""难道我是那种随便乱说的人吗?"女生真是有着撒谎的天赋,说得我自己都觉得他简直是不解风情,男生怎么可以那么笨!他还是很小心,他说:"我怕你是因为不开心……"我笑了:"你有那么了解我吗?"他说:"我不会说话,可是我知道,有个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会说话。别忘了,我和你同住一幢楼,从小学到高中。"我又问:"你心情好吗?"
他的回答是:"我今天没和同学出去,没去看电影,没上教室没上网,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电话。"千里之外的人,也知道我没人约,没人爱,一个人不开心地过情人节,我早知道他喜欢我的,可是我也知道我不喜欢他,我却为了一时的不快,要让他看到希望,要让他开始等待的伤心--我的自私,不言自喻。我说对不起的时候他说"我想你",我说再见的时候他说"我等你",我觉得自己想哭,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这世界那么多不能遇上的情人,那么多的情人节,情人却不是他。任性的我,只此一次。那个电话没能让他伤心,他知道他不应该伤心。伤心的是我,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人的我。2001年的情人节,有人陪我过,可是我知道,那一年想要的情人,永不会出现。那一年心中的情人,是粉红色的情人,是少年带入大学的情人,是和理想一样完美的情人。
第22篇、蒋介石与宋美龄的最后时光
蒋介石败退台湾后,与宋美龄在台湾度过了25年相守的最后时光。
蒋介石与宋美龄的生活都相当有规律。蒋介石每天早晨6时整起床,做一个小时的体操,边做边唱“国歌”。到7时,他会自动停止唱歌,而士林官邸的服务人员也以“总统”不唱了作为开饭的时间,宋美龄总是两眼惺忪而又准时地出现在饭厅里。她的习惯是每天夜里一二点才睡,先睡几个钟头,爬起来陪蒋介石吃早饭,吃完早饭,等到8点钟老蒋上班,再回去补睡两三个钟头,这就是官邸里人所共知的“回笼觉”。蒋介石早饭一般吃些清粥小菜,为了补充营养,还要吃一个荷包蛋,宋美龄则是“洋式”,一般以牛奶、面包为早餐。
中午12点,两人开始吃午饭。蒋介石吃米饭,再加几样可口的家乡菜,每个礼拜还要吃只炖母鸡。宋美龄则是以牛排、猪排为主食。在皮肤病发作期间,她只喝牛奶,外加鸡蛋。吃午饭时,是夫妻俩交流最多的时候,孙儿孙女及曾孙女是谈话的主要内容。
蒋介石和宋美龄刚结婚的时候,没有多少共同的兴趣。结婚几十年后,两人终于培养了一些共同的爱好,国画就是其中之一。据一些行家评论,宋美龄的国画水平在中等偏上,尤其是画竹,有一定的水准。有时候,宋美龄作画,蒋介石就从办公室里走过来,站在一旁静静地看,宋美龄也不说话,两人在静谧的氛围里体味时光的流动。据说,每逢此时,警卫们除了绝对紧急的大事,一般不会进去破坏这温馨的情调。
蒋宋两人在台湾20多年,总的来说相处融洽,但在一件事上却闹了个大别扭。前台湾省“主席”吴国桢与蒋经国发生尖锐矛盾,被蒋经国在蒋介石面前屡屡指责,引起蒋介石的不满。吴国桢看处境危险,开始想法出走,但签证迟迟不能到手,只好向宋美龄求情。宋美龄动了恻隐之心,在她的帮助下,吴终于偕夫人远走高飞。
吴国桢在美国接受新闻界采访时,出了蒋氏父子的洋相,蒋介石十分气恼,令下属调查是谁放走了吴国桢。经过一番调查,赫然发现主使人竟是宋美龄,部下只好请蒋自己去处理。
蒋介石派人把宋美龄叫到书房,宋美龄知道蒋找她的目的后,心里有些紧张,但又想,凭多年夫妻之情,蒋最多骂她一顿,所以到了书房,便坦然地开始解释。可是蒋介石没等她说完,一个耳光就扇过去,宋美龄又惊又气,回身便走,蒋介石跟在后面就追,追了几步,见卫兵站在门口,只好愤然作罢。
宋美龄挨了一巴掌,大哭不止。不久,她就孤身一人飞往美国,过了好几个月,才在一批又一批蒋介石派来的“特使”劝说下回到台湾。
20世纪70年代后,蒋宋的感情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蒋介石把大量的公务交给蒋经国去处理,从而有了不少的闲暇。在士林官邸宽阔的花园里,在花木掩映的山间小道上,人们经常看到蒋介石和宋美龄手挽着手,并肩漫步,低声絮语。
许秀端摘自《人民政协报》
第23篇、其实我知道
上车的时候,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不用回头我就确定是阿诺,虽然我没向他辞别,但是我知道,我的行踪从来瞒不过他,知道我要走他一定会来找我,并且想方设法的挽留我。
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我看见阿诺神色慌张的在找停车位。车还有二十多分钟就要开了,此时他的心里一定急疯了。停好车,他一转头便与我四目相对,望着他眼中的急切与不安,我的眼睛一阵发酸。
阿诺快步的跑过来,站在车窗下,气喘吁吁的摸着胸口:“唉!越着急老板越有事,还赶上堵车。”
“我知道”。我对他笑笑。
“你知道?”
“嗯!”我心里当然知道,一定是有事情拖住了你,要不然我怎么上得了车!
“你下来呗,我有话要和你说。”
“那你快点说,来不及了,车马上就要开了。”
“来不及了?”阿诺怔了片刻,眼神无助的看了我一眼后低下了头。“唉!真的是来不及了,我这辈子啥好事儿都来不及赶上。就这命了,习惯了。”
我下车缓缓走到他面前。“阿诺,以后别说这么丧气的话。我走了以后你也没那么多的麻烦事儿了,你的好日子一定会慢慢开始的。”
“什么”?阿诺狠狠的皱了一下眉头,突然间表情严肃:“你就是这么想的吗?所以你要走?你总是这么自以为是!你要走了我能好的了吗?”停顿了一下,阿诺轻轻地叹了口气:“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你呀,成天净瞎想,你走不就为了躲开我吗?我对你好真的就成为你的负担了吗?我对你没有别的企图,不会影响到你的幸福。我保证!”
“不是你影响我的幸福,而是我在影响你的幸福!”我的声音有点激动。“你总是这样的——帮我{话到嘴边,我还是选了‘帮我’这两个字}谁还敢做你女朋友啊?”
“你别听别人胡说八道行吗!我不交女朋友----其实是另有原因的,和你无关。"
“另有原因?什么原因?”
“如果我说出来了你就不走了是吧?那我就把我仅剩的这一点隐私告诉你。”阿诺把身子探过来,压低了声音说:“其实我······我有病,不能让女人怀孕!”
“你滚一边去!”我推开他,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啥话都敢说。一点正型都没有”
“真的,有诊断书!”
我又瞪了他一眼扭过头去。没办法,我知道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每次为了接近我寻遍了各种理由和借口。我已经习惯了他的胡言乱语信口开河。
“哎,你信命吗?”阿诺再一次把身子靠过来。
我无心理会他的话,想着既然自己去意已决,就该硬下心来。
“阿诺,车马上就要开了,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希望我走后,时间能改变一切,你这么好的人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的。结婚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会祝福你们的。”说到“结婚”的时候,我的心忽然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似的猛地一下收紧了。
“我可不着急结婚,我小的时候算命的给我看过相,说我前世有命债,这辈子就是孤独终老的命。下辈子才会有婚姻呢,我就等下辈子了,下辈子我就能娶我的女主人了。”
“什么女主人?”
“这可是天机啊不能泄露。”
“没事儿我就上车了。”我一撅嘴要往车上走,阿诺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我说我说。其实呢,我前世是一条狗,快被饿死的时候被一位双目失明的女孩子救了,从此就和那女孩儿相依为命。后来女孩儿长大了嫁了人,有一天遭到她丈夫的殴打,我就扑上去一口把她丈夫给咬死了。之后女孩儿被夫家逼得投了河,我也被他们活活打死了”。
“然后呢?”我撇撇嘴。
“然后?然后就轮回了呗,你不就是那女的吗?我前生所追寻的女-主-人!”他一字一顿,故意加重了语气。
“你凭什么就确定是我啊?”
“狗鼻子好使啊!”阿诺用手点着自己的鼻子。“成天嗅,都嗅出鼻炎来了。唉!上辈子活得窝囊啊,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把你娶走了,没办法,谁让自己不是人呢!”
我被他的话逗得一抿嘴。“你这辈子是人不也眼看着我嫁给别人了吗?”
“哎呀,不是没来得及吗,狗腿都被打断了哪追得上你!投生那儿天我都看着你了,就在我前面,紧赶慢赶的就差一步,你先下去了一小时,那地下一小时人间就是三年哪,结果这晚一步啥事都岔开了,你所有的事儿我都没赶上。这回再投生我可得长心眼了,我早早的就去那儿等你去,打听好你要去的人家,我天天上家门口盯着你,长到半大我就下手,看谁还抢得过我!”
“滚吧你,成天的胡说八道。那晚了依旧是晚了,你就赶紧的再找个女主人吧,这辈子也别白活一回。”
“那可不行,狗多忠诚啊,那是天性,谁也劝不了。你可不能走啊,看不着主人了,那我这辈子活着也没啥意思了."
"这个故事你编了几天哪?也就在这骗骗我吧,让***知道得多伤心啊,老大不小了,不找对象能行吗?你家还指着你传宗接代呢."
"不告诉你了吗传不了!我的事儿你不用管,你也不用担心你的家庭,你老公没准儿就是上辈子被我咬死的那个人,你俩的姻缘未断谁也抢不走你。就当我是来给你俩还债的还不行吗?我啥也不求,你就能让我看见你就行,以后我离你远点,远远地看着就行。”说完,阿诺怯怯地拉住我的衣角,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求你了!别走了!"
望着眼前这个男人,我的心里不由一阵阵的绞痛,这么多年,就是这双温暖的手一直在无私的扶助着自己,就是这双深情的眼睛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自己,和自己分享着酸甜苦辣,替自己承担着艰难困苦。我伤心时他的眉头是皱的,我开心时他的嘴角是弯的。我受伤住院的时候,我看到他在偷偷地擦眼角。每次遇见我,他总是说:“真巧!”其实我知道,他总在费尽周折打听我的行踪。每次帮助我,他总是说:“我真点儿背,你一有事儿就让我赶上。”其实我知道,只要他一听说我有事儿就马上赶到。在我面前,他总是故作轻松装出很幸福很满足的样子。可是我知道他把这份爱藏的很辛苦。
阿诺,你的爱,其实不用说出口,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我却不能说,也不能爱,因为我有丈夫我有家庭。既然不能给你爱,我想给你一个能得到爱的机会,我知道如果我不走出你的生活你就永远不会去接受别人。
“阿诺,”我的声音有些哽咽,“车要开了,我要上车了。你,保重!”
我狠心的一把甩开阿诺企图抓过来的手,快步迈上了车。最后传进耳朵里的是阿诺极其悲凉的声音:“别走,你走了我就完了······”
客车渐离了车站,终于忍不住回头,远远望着阿诺的身影,目光像被吸住了一样无法挪开。此刻,他周围的一切背景都被虚化,进入眼里的,只有他站在车前那黯然的身影在逐渐的缩小,身后那辆黑色的凌志仿佛暗夜般的吞噬着它直至融合为一个黑色的圆点慢慢的消失在视线中。耳边仍不断地交替着阿诺的声音:“你走了······我就完了······你走了······我就完了········
日子一天天毫无生机的过着,阿诺的电话打进来只响了一声就被我狠心的挂断并扔掉了电话卡。陌生的环境里我的心像长满了荒草,焦躁,不安,失眠!老公电话里说,想家就回来吧,家里需要你!
回到家里,一切都是老样子只是——不见了阿诺!阿诺仿佛世间蒸发了,没有了他的一点消息。越是这样我就越是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阿诺的情况,可朋友们约好似的绝口不提,好像阿诺从未存在过一样。
终于让我找到一个阿诺朋友的号码便马上打了过去。
“你最近看见阿诺了吗?手机怎么总关机,换号了吗?是不是出门了?”
“你…看新闻了吗?年前通道上的那起重大交通事故?”
“哪起啊?”
“就是同学聚会老板酒后驾车的那起。”
“啊,听说了,同学聚会吧,都喝多了。车里四个人都当场死亡了吧?”
“嗯,给老板开车的司机没喝酒,他从不喝酒。是他老板的女同学非要开车,结果和大货车撞上了。”
“你——你为什么和我提这个?”忽然间我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头皮一阵发麻。
“喂?你说话。”
“喂?"
“出事儿车是黑色的凌志,车号是XXXXXX…
这个世界砰然间倒塌了吗?怎么我的周围只有着无尽的黑暗?阿诺!你在哪?不要和我开这样的玩笑好吗?阿诺,我错了,我不该逃走不该不接你的电话不该回来的这么晚,你一定是生我的气了想吓吓我是吧,你出来啊!阿诺!我知道错了!你出来啊,求你了不要躲着我了,你不是最不愿看到我伤心吗?为什么我如此的伤心欲绝你都能置之不理呢?你真的就这样一声不响的丢下我走了吗?走得无声无息!以后,我的世界里再也不会有阿诺的声音阿诺的笑脸阿诺的胡言乱语······
你知道吗?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其实我的心早已在情不自禁地融化,动摇…
如果真的有来世,我一定会把今生欠你的爱加倍的偿还给你。来世,我不会再让你孤单一人!
阿诺,在你的世界里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感受到我对你刻骨铭心的思念呢?此刻,我有多想多想见你一面啊,多想触摸你的头发,抚摸你的脸颊,多想把你的手紧紧地握住,再也不会甩开它让你一个人去承受寂寞凄凉。
阿诺,此刻,你一定静默地坐在某个空间的某个角落里深深地皱着眉头。因为我知道,我伤心时你的眉头是皱的,我开心时你的嘴角是弯的…
第24篇、心脏的爱情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第25篇、你还爱我吗
有一个小男孩不解地问他奶奶:为什么您长得这么高,爷爷却那么矮?奶奶回答:第一次见你爷爷时,他坐着。在他站起来之前,我已经爱上他了。爱上一个人后,会不会因为发现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真相,这份爱就减少或消失?
从风靡一代少女的《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到去年在网上大热的《逆水寒》中的顾惜朝,在影视剧里,最让年轻女孩子动心的角色往往是那个长得很帅但又总和一身正气的第一男主角作对的第二男主角,他们通常是剧中第一大反派。这样的男人形象必须符合以下几点,一、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二、感情专一,只对某一个女人痴情,三、坏。而那个被他爱上的女人,一开始通常并不知道他是坏人,等到认清他的真面目后,早已深陷情网无法自拔了。
或者爱情真的像毒品,一旦中招了,要戒掉很难。那么,为什么,相爱的人,还是会担心爱情会变化?就像达明一派歌里所唱,“你还爱我吗?我怎么竟有点怕。现况天天在变化,情感不变吗?”
这是一个幸福的故事,作者想赞颂的是夫妻之间的缱绻深情,但是不知为何,总觉得在这幸福之中夹杂着些许心酸的味道。丈夫用一生的时间维持一个根本无伤大雅的小谎言,只是怕妻子知道真相后会离开他。他对妻子的爱竟然如此缺乏自信。
不过,也许正是这份担心,怕对方不再爱自己而战战兢兢,才能让做丈夫的竭尽所能对妻子好。一段历经四十多年仍能甜美如初的感情,没有全心全意的付出,是无法成就的。再从另一面想,也是因为这份战战兢兢,又让这段感情有了少许灰淡的色彩,尽管这少许的灰淡并不减少它的美丽,但至少让它离完美有了一步之遥。
“你还爱我吗?我怎么竟有点怕。”担惊受怕的那一个,我想一定是爱得更深的那一个吧。
第26篇、白糖水的爱
医生单独把她叫出病房,把他的病情告诉她时,她就如听到了晴天霹雳,那湛蓝的天空一下子变得灰暗灰暗的,挤走了最后的一丝阳光,仿佛那倾盆大雨即将来临。她不敢相信年纪轻轻的他会患上这种令人恐惧的疾病,但医生却是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还是好好地待他吧。
她哭得梨花满面,那病魔正在肆无忌惮地掠夺她的幸福,或许一个月后那丝曾经的温柔和幸福就会化作一缕清风伴随着他走进另一个世界。但医生接下来的话却给了她些许希望。医生说,一种进口的特效药可以延长他的生命,但也只有半年时间,而且这种特效药很贵。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眼前惟一的游泳圈一样,她忽然觉得阴霾的天空里有一道曙光出现,她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为了那多半年的幸福也是值得投入的,而半年后或许他的病情会好转。
她努力装出笑脸走进病房,想让等待消息的他放心。可一见到他那张熟悉的面庞,不争气的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连忙走上前,装着笑脸一把搂住她:“生死有命,这又有什么好哭的。”仿佛患了重病的是她而不是他。她只是在他的怀里剧烈地抽搐着,说:“医生向我推荐了一种特效药,治好你的病有很大希望。”本以为他会反对,说这样把钱用在他身上纯粹是浪费,但人都是怕死的,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那本来浑浊的眼里也透出一丝光芒。
就这样,他们去配了几瓶特效药。药真的很贵。一瓶药就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只能喝几天。但她却盘算过了,家里的那些存款,刚好能买上半年这种药,要是真的能把他的病治好,她就是砸锅卖铁也是心甘情愿的。
药是一种装在小瓶中的液体,无色透明的。他按照医嘱喝了一小口,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好甜啊,就像是白糖水。”她却是笑不起来,本来他们的生活就如这白糖水一样甘甜无比,现在却变得如同咸碱水,那么的苦涩又那么难以下咽。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转身从衣柜里找出那张他们曾经为之兴奋的存折。他把家里的一切收入都交给她打理,说是钱赚多了去买一套更大一点的房子。她抹着眼泪把存折递给他:“咱们的房子以后再说,得先把你的病给治好。”他调皮地笑笑:“会的,病能好的,钱也可以再赚嘛。”他的笑亲切自然,可却像一把刀子扎在她的心头,疼痛无比。
以后的日子里,她总是监督着他按时服药。看着他把药喝下去,她的心里有些欣慰,毕竟这是她的希望所在。她也会在药吃光时及时到医院去买药,可每当这时,他总是拉住她,说还是让他去吧,顺便可以去外面散散心。她想想也是,反正存折也交给了他,就让他自己去取钱买药吧。不过,每次他买来药,他总是容不得她细看,就先拧开瓶子喝上一口,说是出去这么久口渴了,就喝口药水解解渴吧。本来,她都会被他的这种冷幽默逗笑,可现在她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她只是盼着他的病情能有好转,除此之外,再没有可关心的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就在刚过了一个月的时候,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来不及抢救便离开了人世。病床前的她悲天恸地嚎啕大哭,为他的这么早离去。忽然她意识到什么,便从他的身边拿起那瓶刚吃了不久的药水直奔医生处。悲伤的她并没有失去理智,她想这医生还说这种药能让他有半年的生命,那样她也可以多感受一些他的音容笑貌,而现在这医生的诺言却使她失去了半年的快乐,她得向医生讨个公道。
当她愤然站在医生面前时,见惯了风浪的医生却显得极为平静,接过她手里的药一看,便极为肯定地说:“这个药瓶是旧的,打开已好长时间了。”的确,瓶子外面的标签上有好些污迹,一眼便可以看出是个旧瓶子。
处理完他的后事回到家,她抱着他的枕头大哭起来,为他这么脆弱的生命。可忽然,她却感觉到枕头下面有些异样。掀开一看,是一张存折和一张纸条。存折上的钱还是当初她交给他的老数目,钱根本没有取过,而纸条上的字却更让她极度悲伤。纸条上写着:我知道我的病是治不了的,喝那种进口药也是浪费钱,还不如多留点钱给你,所以每次我出去买药只是在空药瓶里装满了白糖水……
字条中的字透露出他在世时的调皮,一如当年时的样子,可现在他却不在了。想到这里,她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果然,里面是白糖水,甜甜的,一直甜到她的心里,恰如他对她的温柔。
第27篇、你的女朋友值多少钱?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第28篇、陌小莫,谁带你去流浪
一、陌小莫(1)
程南星气喘吁吁的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和顾景安在村头小河里摸鱼。
他满脸通红的咽了咽口水说,三儿,***死了。我手中的鱼扑通一声掉入水中,溅起一串浪花。***才死了。顾景安推了他一把。他皱着眉头舔了舔嘴唇说,骗你是小狗。我赤着脚向家中跑去,一路的小石子硌得脚底又疼又痒。我听见身后有错乱的脚步声,我知道那是顾景安和程南星。
一进家门,我就看见爸爸脸上狰狞的伤痕。一旁哭得撕心裂肺的是干妈葛仪。她一抬头看见我便一把将我抱进怀里,将鼻涕眼泪都抹在我的身上。她边哭边嚎,苦命的娃啊,以后你该怎么办...三儿啊...爸爸突然冲葛仪说,以后不要叫她三儿了。葛仪点点头,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爸爸起身,向屋内走去。丧门星。爸爸极小声的甩出这个词。我浑身一颤,险些站不稳。
听村里的大人说,妈妈和爸爸一起去县城办事,回来时遭遇车祸。一车十个人,只有妈妈丧了命。得知这个说法后,两天中我一句话都未说。直到妈妈的葬礼结束的第二天,葛仪成了我的新妈后,我突然仰天长笑。顾景安使劲晃着我的肩膀,试图让我镇定。程南星一激动请来了村里的神婆,神婆用她浑浊的老眼盯着我看了十秒后,决定给我作法,驱赶附在我身上的恶灵。于是,我只好咬破嘴唇让血顺着嘴角流下,并一头倒地不省人事。神婆大惊失色,边逃边说,不管我的事,不管我的事。
神婆的身影消失后,我睁开眼便张牙舞爪的扑向程南星,顾景安死死的拽住他,任我“蹂躏”他。在程南星的惨叫声中,12岁的我告别了已经随着妈妈一同逝去的幸福童年生活。
二、陌小莫(2)
那个本平静的夜晚,葛仪黑着脸站在门口等着玩耍回来的我,全然没有那个和蔼可亲的干妈形象。她抱着臂冷笑说,成天和男娃混一起野,这么小就开始想汉子了?
她越骂越凶,引得邻里都出来围观了。我没有理会她,绕过她径直进屋。她一把将我拽回,一副恶毒的嘴脸。有人说,小孩子贪玩,唠叨两句就行了。她叉着腰颐指气使的说,我自己的闺女我爱咋教育咋教育。人群里传来顾景安的声音,放开她。程南星也在人群里义正言辞的喊道,欺负小孩你算什么本事!可惜他被***一把拽住捂住嘴巴,末了***还不忘向葛仪投来歉意的目光。
葛仪冷哼一声,阴阳怪气的说,哟,这么多男娃护着你,我倒要看看你到底哪里跟别人长得不一样!话音一落,她用力撕扯我单薄的衬衣,我一口咬住她的手。我听见衣布撕裂的声音和周围的惊叹声。整个世界瞬间静止。鲜血顺着我的嘴角流下,滴落到我的锁骨,滑到我的胸前。12岁的我,像一颗刚开始膨胀的新鲜小草莓,在这个罪恶的夜晚,丢失了最干净的灵魂。我站在原地,像一颗枯死的小树,内心空白,只剩一具作废的躯壳。我什么也听不到,我甚至感觉到天地在旋转,我看见葛仪掂着我破碎的衬衣轻蔑的笑着,我还看见程南星噙着满眼的泪水奋力想要挣脱***的手,我多想对他说,你怎么哭了呢,你不要哭好不好,我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可我什么都说不出,我像一尾孤独的鱼,盛在一个没有氧气的空玻璃瓶中,与世隔绝,万事悲凉。
我是什么时候蹲下抱住自己的呢?我不记得。我从余光里看见屋内爸爸难过的样子,多么深情的样子啊,我差点被感动了。你瞧他,看着我的眼睛满眼都是心疼,却寸步不移的任由我被众人的目光划伤。我突然站起来,拨开人群不顾一切的狂奔。直到一张床单裹住我的身体,一双稚嫩的手紧紧抱住我。顾景安,顾景安,全世界都只剩下这三个字。他说,三儿,不怕。我缩在他的怀里,哭不出来,伤口已被肆意展览,所以失去了疼痛。此刻,仿佛世界上只剩下这一个少言寡语的男生,却抵得过千军万马,四海潮生。
我听见远处程南星渐行渐远的哀嚎,三儿!我会替你报仇的!那时的我,将这两个男生作为生命的一份馈赠。那样的不可或缺,在时光的不经意里流转成永恒。
三、陌小莫(3)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爸爸”这两个字更让人绝望。并不是因为葛仪的刁难,也不是因为杜婉清的存在。我甚至庆幸有了她们的存在,才让本该永不灭的亲情的真面目脆弱无辜的像一张白纸一样,丑陋和绝望都不带任何粉饰的呈现在我面前。
杜婉清是葛仪的女儿,人如其名,是大山里的一朵水嫩嫩的百合花。如果不是14岁生日那天,我一直以为尽管他顾及不到我的酸甜苦辣,但也是深爱我的。只可惜那可笑的“血脉相连”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
那天,爸爸城里的朋友笑着问哪个才是他的亲生女儿时,他看了一眼葛仪,指了指杜婉清不着痕迹的说,这个。那一刻,我如遭雷轰,呆立半晌。整个过程他都没有看我一眼,仿佛我只是一团随时会自动消散的烟雾。我放下筷子,起身,出门。
我来到顾景安家,见到了村子里唯一的算命先生顾先生。我看着他高深的眉眼,感受着他仙风道骨的气息,我多么想问他,我到底和你有什么仇。可我说不出来,我想,或许我应该感激他,感激他说出那些话,才让爸爸找到借口放弃我,遗忘我,最终不爱我。
我抚摸着手掌的纹路,没有表情。顾景安轻声说,对不起,我爸只是混口饭吃。我转过脸看着他,心里默念着那句咒语:女子掌心有一条横亘的掌纹,谓之断掌,命里带煞,会克住身边所有人。我忽然笑了,我说,对不起什么呢,你爸爸不是还给我起了个名儿吗?小莫,莫悲伤,莫哭泣。多好的名字。顾景安的嘴角颤了颤,眉间隐隐可见痛苦之色。
那晚,我和顾妈妈睡在一起。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心安,我听见顾妈妈温暖的心跳,我感受得到爱的气息。第2天一早回到家,我预备迎接的暴风雨竟迟迟都未来临。原来,他们要去城里谈生意的事,根本不关心我失踪的一晚去了哪里。我忽然有种浑身通透的感觉,情已如此薄凉,恨已刻骨至此,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那一刻,我的脑子里蹦出了两个字:流浪。总有一天我要去流浪,忘记所有的爱和恨,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被风吹到哪里,就生活成那里的样子。
四、陌小莫(4)
像两年前一样,程南星气喘吁吁的跑到我家冲正摆弄涂劣质化妆品的杜婉清说,婉清,***死了。葛仪的口红从她手上掉落在地,我看着她鲜红的嘴唇,第一次发现她与葛仪是那么像。我忽然就觉得她一定是帮***继续讨债的,她会挖空我的血肉,风干我的躯壳,将我吊在村里最老的一颗大树上,任秃鹰啃食。
她挥手给了程南星一巴掌,向门外跑去。程南星摸着脸笑着说,没事,如果她打我一巴掌,葛仪就能死一次,那我宁愿天天被她打一百次。我的内心遏止不住的颤抖,这是一种怎样的恨意,该恨的不该是我吗?为什么现在我会觉得如此难过,我脑子闪现爸爸难过的样子,情再薄凉,恨再刻骨,血毕竟浓于水。
我向门外跑去,却一头撞见进屋的爸爸。他的衣服湿湿的粘在身上,样子狼狈至极。他一把揪住我,将我重重扔出门外,我没有你这个女儿!胸腔因撞击而剧痛不已,像一把斧头劈向整个胸腔,干脆利落,劈出一个巨大的白骨森森的伤口。我的面前站着一双小巧的脚,它的主人面色冰冷,眼神凛冽的让人心里直颤。是杜婉清。
程南星忿忿的扶起我,将木讷的我带到他家去。顾景安见到我的时候,我正躺在程南星的床上发着高烧。莫名其妙的,发了高烧。顾景安握住我的手,一个字都没有说,可我仿佛可以进入他的心里。我看见他的心千疮百孔,血流成河。程妈妈为我熬了粥,程爸爸怜惜看了看我,豪气的说,这么好的丫头,他不要咱要!以后你就是我程富贵的女儿!我闭上眼睛,眼泪一滴滴的流回心里。爸爸,你看,谁都不吝啬喜欢我,为什么惟独你嫌弃我。
程南星说,那天爸爸借了程爸爸的面包车去城里,却没想到半路出了意外,车滚落到河里,爸爸拼尽全身力气才逃出来。而葛仪则丧命于车内。村里的人看见我都跟躲瘟神似的,他们在我背后指指点点,说我是扫把星,会把全家人都克死。我的心中除了苍凉,就是好笑。我又想仰天长笑了,为什么没有人说葛仪的死是因果报应,反而全部都是我的责任?
我就这样住在了程家,一住就是两年。有人劝程爸爸尽早将我丢弃,以免给家里带来晦气,可自从我到了程家后,程家的生意却蒸蒸日上。偶尔我也会见到爸爸,听人说他在城里拼死拼活的养着杜婉清。他的身影越发憔悴了,我分明看见他看我时眼底深藏的疼痛,却在下一瞬间变成了畏惧。是的,他怕我,他怕我会克死他。大家说,下一个就是他了。
五、陌小莫(5)
再次见到爸爸时,我已经高2了。偌大的城市里相逢,这是一件多难得的事,此刻,仿佛连仇恨都退避三舍了。他拘谨的笑着说,小莫,你17了吧?明明已经内心汹涌,我却还是面无表情的说,请叫我程小莫。还有,我不是17,是16岁零11个月。
他愣了一下,无奈的笑了。我分明看见他眼里的闪着宠溺的光泽。我就是要让他明白,他在我面前,永远都是错的。并不是企求他的内疚,只是要他明白,他当年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女儿。他最大的财富,是他的亲生女儿,而他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让他的亲生女儿寒了心。
他涩涩的说,放假回家住几天吧?我摆摆手生硬的说,不用了,放假我还要陪我妈。他愣了下,反应过来了。是的,我有妈妈,我有一个毫无血缘关系却视我如己出的程妈妈,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讽刺的事吗?还有比这更能刺痛他的心的事吗?我终于看见他眼中抑制不住的内疚,他痛苦的表情,这一切都让我是那么痛快。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不爱我,谁都可以抛弃我,惟独你不能,你不能啊。我只剩你了,你都不要我了,谁还会比你更爱我啊。
我转过身,没有说一句再见,甚至没有一句我恨你。这样的漠然,是我千疮百孔的心,对你宣判你我永不相认的最骄傲的方式。也好,从此尘埃万里路,谁也别觉得欠谁。
快走到学校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蹲在马路边痛哭起来。这样的情难自禁,如洪水猛兽般将我带进回忆的旋涡,一点点沉溺在里面。申安将我抱起来的时候,骂骂咧咧的说,死三八,有什么好哭的。到底是被N个后妈虐待过的,心理真是变态至极,看我这梨花带泪的模样竟没有丝毫怜惜。我顿时哭不出来了,我掐着他的脖子说,申安,我咒你这辈子有一千个后妈!他擦了擦我的眼泪无所谓的说,好啦,消气了没?
他并肩和我上了教学楼二楼时,顾景安和程南星正站在我们班门口看着我们。我明显感觉到程南星身上的杀气。顾景安看着我,眼里有一丝气若游丝的疼痛隐隐若若,他没有看申安,径直走到我跟前柔声说,怎么哭了呢?我瞪了申安一眼说,他欺负我了。程南星这把蓄势待发的剑终于出鞘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申安一拳,他们厮打在一起。我连忙拉着顾景安躲到教室里观看激烈的打斗,我趴在窗户上跳起来给程南星加油助威...最终,被处分的他们,纷纷用哀怨死人不偿命的眼神向我射来,顾景安淡淡的笑,我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安静而真实。
六、陌小莫(6)
申安是我的男朋友,一个痞里痞气的小流氓。他的新妈更换频率快得令人发指,他说,最高记录是一周见到7个后妈。大概是经历相似,我和申安第一次见面就被对方身上熟悉的味道吸引了。他说,他像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于是我们一拍即合。
17岁生日那天,申安请了我的一堆朋友去KTV狂欢。顾景安保持他的一贯作风默默的坐在一边一言不发,而两杯酒下肚的程南星已经将几天前厮斗的事抛之脑后,搂着申安称兄道弟了。门突然开了,进来一个清瘦的身影。她说,是小莫吗?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走到我身边坐下说,我在门外看到觉得像你,果然是你。我真佩服杜婉清即使势单力薄也依旧笑得如此镇定自若。感觉到我脸色的变化,申安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递给他一个浅浅的微笑。杜婉清整了整上衣说,有点热呢。接着她捏着衣服笑着说,这件衣服是老爸买给我的,当时他陪我逛街时我就多看了一眼,他就给我买下来了。一千多块呢,虽然有点心疼,不过一想到是老爸的心意就幸福的不得了。我默不做声,心里却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抽搐搅乱了。
程南星的眼睛里已经开始冒火了,我生怕他会把杜婉清的头发一根根拔下来。申安突然温文尔雅的说,这位美女怎么称呼?我顿时用鄙视他祖宗十八代的眼神瞪着他这副见到美女就忘老婆的嘴脸。杜婉清生动的笑着说,杜婉清。申安依旧笑着说,***肯定特会起名,这名起得跟处女似的。程南星终于出镜了,他嫌弃的看着申安说,你哪只眼睛看她像处女啊?我看见杜婉清的嘴角僵了僵,继而典雅的笑着对我说,你朋友可真爱开玩笑。你知道吗,爸爸挺喜欢我穿这件衣服,但就是嫌这衣服有点露了。我还跟爸爸说呢,要不把这衣服送给小莫得了。毕竟你12岁的时候就已经被那么多人看过,可能你会比我适应这样的衣服...
全身的血液在那一刻凝固。我听见旧日的伤口渐渐被撕裂的声音,像是被剪开一条小缝的锦缎,有一双手冷静的而又迅速地将它用力撕扯,直到撕扯出一道鲜血淋漓的新鲜伤口。杜婉清立刻捂住嘴巴装做很无辜的样子,对不起啊,小莫,我不是故意说出来的...说完,她起身歉意的看了一圈大家,袅袅而去。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盯着我,眼里均流露着想要知道12岁的我到底经历了怎样惨痛的迫切。我冲出门外,身后跟着杂乱的脚步声,我躲在一个黑漆漆的角落里,被一双温暖的手拽了出来。接着便是铺天盖地的吻,我睁大眼睛望着这双布满悲伤和泪水的温润眸子,顾景安,他是顾景安。他的吻像午夜的海浪,凶猛而激烈,冷静霸道地辗转吸吮着我几乎发麻的嘴唇。我没有说话,没有反抗,没有回应,只是安静的享受着疼痛。我终于开始明白杜拉斯的那句话:如果不是遇见你,我早已朝生暮死。
七、顾景安(1)
我和陌小莫手牵手从黑暗里走出来的时候,申安和程南星惊讶的看着我们。他们都看见了。申安仿佛根本不在意我们接吻一事,他没有看我,舔了舔嘴唇对陌小莫说,你是不是被...那个过?我冲上去将申安扑倒在地,奋力的挥着拳头。
所有人都被我吓坏了,没有人相信一向安静的我会像一个疯子一样。陌小莫突然拖住我的胳膊撕心裂肺的哭,你不要打他,求求你不要打他。我心疼的看着她,慢慢起身,心里像是撒了一把滚烫的盐。从他禽兽般的问话中就知道他并不爱她,她却拼了命的维护他。她把他当成了另一个自己,她对他所受的一切感同身受,她怕他受到伤害,实际上是怕自己受伤啊。他们上辈子一定是兄妹,还是那种哥哥常欺负妹妹的那种兄妹。
从12岁那年我见到她的第一面起,她便是落入我眼里的那粒沙,揉不出来,一碰就疼。瘦小的身体,倔强的神情,看似低到尘埃里,眉间却有别人无法企及的骄傲。谁也说不上12岁的爱情算不算得上是爱情,就像一粒种子,被早早的埋进肥沃的土壤,在经历漫长的光阴之前,它仅有的,也只是一粒种子罢了。
我将床单裹到她身上时,心跳是没有温度的。程南星恨恨的要替她报仇时,我阻止了。深爱是疼的,是流不出眼泪的,是不能尖叫的,是必须忍耐的。我们可以烧了陌家的柴房看葛仪暴跳如雷的样子,也可以将葛仪晾晒的衣服全部偷了去,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可陌小莫却可能因此承受更大的委屈。
那个永生难忘的夜晚,12岁的陌小莫赤裸着上身,像一根连根拔起的树桩,久久地呆立在那儿,然后风驰电掣的长大了,长成现在这个没心没肺的开朗女孩。可我明白,在她的心里,潜伏着一个深渊,即使扔下巨石也发不出声响。
八、顾景安(2)
陌小莫的生日过后,学校里就开始流传起各种各样的传闻。风言风语像巨网般撒下,紧紧勒住陌小莫、我和程南星。因为我笃信,只有我和程南星是真正关心陌小莫的。
说到程南星,不得不提他对陌小莫的情义。那是种什么样的感情呢,敏感如我,都不敢妄自断论。葛仪死时,我曾呛过程南星,我说,老天不给你机会啊,你想报仇都不行了。他神秘一笑,拍拍我的肩膀说,老天已经帮我报了。他脸上的那种快乐是我从不曾见过的,就连他收到程爸爸从城里带回的玩具时都不曾那样满足过。
然而这一次,他却和我翻了脸。他说,顾景安,你亲了我妹妹!我抬起头说,是。他仿佛忘记自己说过一遍似的又重复道,你亲了我妹妹!这样的陈述句着实让我不知所措,我以为他会揍我一顿。他却忽然蹲下身抱住头哭起来,他呜咽着说,你怎么能亲我妹妹!我也蹲下来,将手放在他手上说,我亲的是你妹妹又不是你,你这么悲愤做什么?他甩开我的手说,最起码你先通知我啊,让我有个心理准备。我笑了,面对眼泪鼻涕糊了满脸的程南星,灿烂的笑了。
他不哭了,抬起头奇怪的看着我。我收住笑容认真的说,不管有多少人喜欢她,她现在喜欢的不是你,也不是我。我看见他的瞳孔失了焦,仿佛陷入了沉思。我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起身离开。
放假时,我们回到了村里。这是程南星和陌小莫最后一次回来了,程爸爸已经在城里扎根落户。陌小莫来我家吃饭时,妈妈慈爱的笑着对她说,小莫又长高了,你们这群孩子呀,真是一年一个样。我记得五年前她在我家过夜的那晚,妈妈一直是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她,给她热情的夹菜。那时的她有些失神,仿佛记忆里久远的温情,予她却那么稀缺。
这回她不再流露出那样羡慕又困惑的表情了。她已经长成一只外表坚硬,内心柔软的小刺猬,懂得掩藏那些该被忘记的痛楚了。她笑了笑说,我不是小孩子了。然后她忽然附在我的耳边说,如果***妈知道还是一个孩子模样的我,肚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会是什么表情?我震惊的看着她,血液在那一瞬间凝固成尖锐的冰渣,再也无法流经心脏。
九、顾景安(3)
我来到申安的住所时,陌小莫正在为申安做饭。我又一次把申安揍了,陌小莫依旧是那样拼命维护。
我指着申安的鼻子吼道,这个男人不爱你,你明不明白?她悲伤的看着我说了一个字,滚。我久久的站在原地,不能动弹。我拉起她的手,将她拽出屋子。她咬我、踢我、拧我,我都忍着不松手。申安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将她塞进计程车,对司机说,去医院。她忽然意识到什么,挣扎着要下车,我一只手将她紧紧的箍在怀里,一只手拨通程南星的电话。
程南星将钱拿来的时候,我的胳膊上已经被她咬了不下十个红肿的牙印了。程南星红着眼眶对我说,我开导开导她。他们坐在椅子上谈了半个小时,我听见程南星压低声音吼道,你连哥的话也不听了吗?陌小莫反抗道,你们不要管我的事好不好?除了他,没有人更懂我了。他说过他想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宝宝,我们不会让这个孩子受到任何委屈,他不会有后妈,不会有人欺负他...程南星忽然一拳朝墙上砸去,一脸无奈痛苦的表情。陌小莫抓着程南星的胳膊咬着嘴唇说,哥,你不要着急,你不就是不相信他吗?我给他打电话,你听他说。
她将扩音打开,对申安说,亲爱的,你是不是说过你想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宝宝?申安懒散的声音传来,嗯。她欣喜的看了眼程南星又问,恭喜你,你的愿望实现了。电话那边长久的沉默,忽然开口道,什么?小莫啊,你别跟我开玩笑。她说,是真的,已经三个月了。申安不满的声音的传来,你也太胡闹了吧,这么久都不跟我说。她不说话了。申安继续说,你不会想生下来吧?她依旧沉默着。申安仿佛看见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似的,他说,我说陌小莫同学,你会不会太天真了点?你那还有钱吧?不够的话再问你哥要点,没什么事我挂了。
滴滴滴的声音不停的放大的安静的走廊里,程南星关掉她手机说,现在明白了?她抬起头,神色异常平静。她忽然冲我们一笑说,好,我同意做手术。她起身,下一秒却直直的倒了下去。
医生说她晕厥是因为悲伤过度,休息两天就好了。在她醒来之前,杜婉清的电话火急火燎的打了过来,她说陌爸爸病危,让陌小莫赶紧去医院。她不知道,他们父女此时正在同一家医院,只是如此悲伤的陌小莫醒来后又将如何应对接踵而来的噩耗。
十、顾景安(4)
陌小莫赶到陌爸爸的病房时,陌爸爸只剩下一口气。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问他何时得的胃癌,又为什么一直瞒着她,她只是抓着他的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三儿...陌爸爸虚弱的唤着她的乳名,将一张卡费力的放在她的手上说,密码...是***的生日。她紧闭着嘴巴,使劲的点头,眼泪早已湿了脸庞。直到陌爸爸闭上眼睛,她都没有说一句话,可是我分明看见陌爸爸眼里满足的笑意。那是一种此生无憾的满足,一种冰释前嫌的解脱。这世上哪有父母不爱自己子女的呢?只是大多数看似绝情的家庭的背后都藏着不为人知的苦衷。他留给她一张卡,爱恨绝口不提,却是两人间仇恨融化的催化剂。只因为,那代表的不是一沓厚厚的钱,而是一种叫爱的东西。
我从不相信父亲所说的什么命里带煞,那全是命,上苍赐你的命。
她趴在他的手边,面容平和,睫毛上带着晶莹的泪珠,嘴角却是数不尽的悲伤。人生如河,在河快干涸的时候,她只愿化作一片小的乌云,轻轻的遮掩河床,陪他一起化成雨水。
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让全世界的悲伤都不过如此,让所有的爱都一夜苍老。
我走出病房,看见程南星在走廊里感激的对杜婉清说,谢谢你及时告知我们。杜婉清的眼睛红肿,嘴角却尽是不屑。她没有说话,将背对着我们,看不到表情。
走出医院后,我对程南星说,你以为杜婉清真是那么善良的人吗?像她那样心理畸形的人,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死光。程南星想了想疑惑的问,那她为什么通知我们呢?我淡淡的说,因为,小莫和她爸爸已经井水不犯河水,若她爸爸就这么去世了,小莫心里虽悲伤,但依旧还是恨着的。如果她爸爸临死前能见她一面,并且向她示好,这便是一种锥心刺骨的痛,刚得到的爱下一秒就永远失去了。这样的悲喜交加,是不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程南星的脸色大变,呈现出一种隐隐的恨意。
十一、顾景安(5)
陌小莫的手术过后,我们的生活又恢复到了安宁祥和的局面。我们三个约好考同一所大学,不离不弃。
一年后,我们如愿以偿。大学开学前,申安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他在程家楼下一站就是一天。他对陌小莫说,我再也遇不到比你对我更好的女孩。陌小莫看他的眼神是陌生的,这个男人曾经被她深深的爱着,护着,憧憬着。但这个男人也深深的把她伤害了。他是如此缺乏安全感,也是如此需要爱。他们是那么的相似,对彼此来说也是那么的危险。人总是失去了才知道珍贵,可若再次得到,那便是世界上最廉价的爱情了。
陌小莫18岁生日时,程南星执意要送她一瓶迷迭香香水。申安悄悄的问他,有什么特殊意义吗?程南星神秘的说,迷迭香的花语是,留住记忆。申安“哦”了一声立刻也买了一瓶送给陌小莫。我调侃他们,你们俩在一起,就是四个字:臭味相投。程南星鄙视的看了眼申安说,要不是你以前做过对不起小莫的事,我早就和你成为好哥们了...唉,不提了。申安捂住胸口说,我已经重新做人了,大哥就不能给我次机会吗?哼,总有一天,小莫会回到我身边的。
大一上学期期末时,陌小莫有了男朋友。那是一个40岁的男人。消息一传出,申安和程南星纷纷抱头痛哭。一时,校园网内都是关于大学生傍大款的激烈讨论。而关于这个消息的散布,用心一查便知道这是S校的杜婉清的精心策划。不过,事情确实属实,只是杜婉清这张多事的嘴真让人恶心。程南星说,她还念什么法律系,一点道德操守都没有,人品这么烂,早晚遭报应。
我找到陌小莫的时候,她那副无所谓的表情让我有种揍她的冲动。我压住性子说,你知不知道,那人可以当你爹了?她偏了偏脑袋淡漠的说,我知道。我郑重的说,你是一个好女孩知道吗?你要学会爱惜自己。她忽然笑了,以前我和申安在一起时,你说他给不了安全感,现在我找到个能给我安全感的男人,你又拐着弯说我不爱惜自己?我有些着急的说,你不明白我的意思吗?难道你不介意别人怎么看你们吗?你真的以为他会为了你和他老婆离婚?她有些生气的说,我只想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以后的我没想过。我急了,脱口而出,你怎么这么下贱!她狠狠的推了我一把吼道,活着有必要这么累吗!我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情急之中我一把抱住她吻了她,从温柔的点触,变成如饥似渴的攻城略地。她回吻我,直到唇瓣微疼,噬到鲜血,直到眼眸迷蒙,淌出涩泪。
十天后,程南星突然被警方带走,再也没有回来。而他被贴上的标签是:杀人凶手。我、陌小莫和申安去看他的时候,他苦笑着说,我早知道会有这一天,但我一点都不后悔。回忆穿膛而过。6年前,陌爸爸借了程家的面包车去城里办事,我记得那时程南星嬉皮笑脸的将陌爸爸那面的窗户摇下来说,天气这么热,关窗多热啊。电光火石间,一切真相大白。
十二、顾景安(6)
12岁那年,程南星说,三儿,我会替你报仇的!14岁那年,程南星在车上以及后座的窗子动了手脚,并故意摇开陌爸爸这边的窗子。最后他还一脸真诚的放了个抱枕在后座,并热情的对葛仪说,姨,你累了就躺会。于是,上苍都来帮程南星的忙,车子滚落河里,陌爸爸生还。而杜婉清念的是法律系,眼里满是对我们几个的仇恨,我居然到现在才反应过来。
我从没见陌小莫这样肝肠寸断的哭过。死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却还要为死的人赎罪。如果是这样,我相信她宁愿谁都不要死,大家都好好的活着。悲伤的情绪在喉头滚烫的翻滚,我终于想起迷迭香的花语,留住记忆。情为何物,爱莫能助。他早料到了这一天,他对她的爱是那样深沉,背负着不能言说的疼痛,只有送她迷迭香香水,希望她永远记得我们共同的回忆。
程南星的眼眶已渐渐发红,他说,你们走吧,6年之后我希望能看见你们一个个都幸福着。6年,时光会改变我们多少,谁都不知道。只是我们依旧怀着一份单纯的心情去珍藏我们的曾经,去憧憬我们日后相聚的日子。
陌小莫站在杜婉清的面前没有任何表情的说,你赢了,你大获全胜啊,你满意吗?杜婉清依旧是那样不屑的似笑非笑着,我想象不到她那美丽的皮囊是一颗怎样丑陋的心。谁都没有力气再去计较了,冤冤相报何时了。一报还一报,都是命。
从那之后,陌小莫消失了。她什么都不要了,她跟着她的爱情四处流浪去了。听说申安随着她的脚步找寻她去了。我没有去找她,我知道她不会原谅我,那样和善的我,那样爱护她的我,竟对她说了“下贱”两个字。尽管那天她是那样用力的回吻我,可我知道,那是一种类似告别的深吻,那是一种感激连带着恨意的发泄。
六年后,就在程南星要出狱前的一个月,我听说陌小莫回来了。一条陌生的短信告诉我她回来了,来不及细究是谁发的短信,我只知道我是那么渴望见到她。陌小莫,你不知道,这么多年,我多想白发苍苍的说爱你。
十三、尾声。
陌小莫收到顾景安要求见面的邮件时,心脏最柔软的地方出现那种空荡荡的痛楚,有一双冰冷的手紧紧攥住心脏的一角。她终于知道,这么多年来,她心底最清晰的那个人,是顾景安。
她是那么爱他。从他将她裹进床单里,她就已经将这个人作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了,只是她自己去浑然不知。从他两次揍申安的愤怒眼神里,她就知道,一向优雅的他,如若不是爱她到骨头里,又怎么会无端生出这么大的火。从他告诉她,她是个好女孩时,她就知道,他想说,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你是坏女孩,你在我眼里也是最干净的。
她是那么爱他,他已经在她心里长成一颗枝叶繁茂的树,他的根必须扎在她的五脏六腑,轻轻的牵扯都是锥心的疼痛。顾景安,你是我的人间四月天,我的国,我的暖,我的四海潮生,一眼万年。
她不知道,她在赶去见他的路上,他也正在欣喜的翻着短信想象着见面时的情景,短信上赫然写着,陌小莫坐的那班机很快就要飞了,你要快。是的,我要快,我要见到你。这一定是你哪个女生朋友或者申安帮你发的,骄傲如你,肯定不会主动要求见我。是的,你那么骄傲,那么坚强。
她不知道,他不停的催着司机要快,终于出了事故。司机拨通了120便不醒人事了。他拖着一身血,飞奔在大街上。他等不及了,一点小伤算什么呢,我一点都不痛啊。我要见到你,我必须见到你。
她不知道,那个叫了救护车的司机在15分钟后经过抢救终于捡回性命。而他,因失血过多,终于猝然倒地。他被路人送去医院时,已经无力回天。顾景安,你只要再熬过15分钟便能见到她了。
一小时后,她趴在他的床边,像当年守护爸爸一样寸步不离。她低声呢喃,顾景安,我知道,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懂我的人。她不让护士碰他的身体,她说她要等他睡醒,一起去村里那条小河里摸鱼。她的身后站着一个男人,他像她守护顾景安一样寸步不离的守护他,他叫申安。他知道,他一定要做第2个顾景安,他要让她安心,安定,永不悲伤。门外有张美丽的脸,像一朵水嫩嫩的百合花。该死的死,该滚的滚,你们都该下地狱。哈哈。她笑着笑着就流泪了。这世界上再没有她的敌人了,可这世界怎么还是不和平呢?她终于知道了,那个该下地狱的人,是她自己。
她依旧趴在他的床边,渐渐的进入梦乡。她梦见他吻她,从温柔的点触,变成如饥似渴的攻城略地。她回吻他,直到唇瓣微疼,噬到鲜血,直到眼眸迷蒙,淌出涩泪。
她梦见他满足的睡着,欣然醒来,窗外白雪腊梅,她厮守在侧,而岁月已苍老,悄悄就是一生一世。
第29篇、宝贝,我爱你
这是一个经典爱情故事,无可置疑。
这个女人,长得太有特色。一对明眸,大得惊人,亮闪闪的,释放的电量绝不亚于惊天霹雳。双唇总是湿润的,随着口齿一张一翕,撩人心扉。一袭长发,垂到半腰,乌黑秀丽,洗发水广告没找她拍简直是厂家的损失。一米七的身材足以令她在那群矮胖的恐龙中鹤立鸡群。归纳之,活生生的一个尤物,用美字形容她都显得粗俗。
于是,毫无疑问,从第一眼见到她,我就不可自拔地坠入情网。那年,我18岁,高三。
她还没调到我们学校,就已声名远播,传说中A班的班花,B中的校花,C区的区花,D市的市花,再扯之,E省的省花也不为其过。
当得知此女即将转至我校以至我班,我校的男同胞们没少兴奋。具体事实如下:A君,雅号“逃课之王”,一年难得在校见此君几面,那段日子在学校频繁出没,时常可见此君在校门口潜伏。最后被门卫误以为是社会上的小混混而抓到教务室,限制其人生自由半日,差点没闹到市法院。由此可见此女魅力之大。更不用说我班的男生了,简直乐癫了,为此特地开了个篝火party,二十几个男生歃血为盟,誓将此女追求到手。自然,我也包括在内,嘿嘿。
她初来我校那天的浩大场面至今历历在目。几乎全校的男生都出动了,没去迎接的寥寥可数,包括我班前天出车祸忍痛在院的王君,F班由于体型过于矮小而不敢露面的郑君,以及健忘地忘了带眼镜的高度近视者李君。学校从门口到教室走廊挤得人山人海,在人潮中,我甚至看到了年近70岁的老校长,由此看来此女整整影响了三代人。
来了!站在前头的哥们这么一句,简直比本·拉登亲口承认制造9。11事件还有轰动性。果然,她来了,我想也不需要再多加描述,前面已介绍过了。老实说,写作这么多年,我却还不知怎么措辞来真真切切地形容这个女子。太难了,你明白。总之,她比传说中的还传说,男人个个陶醉得要死,女人个个嫉妒得想哭。不知是碰巧还是有意安排,当时校广播就这么飘来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得,女的哭了不说,不少男同胞也激动地哭了,顿时整个学校鬼哭狼嚎,像极了办殡丧的悲壮感。实话告诉你,当时我最骄傲的事就是自己没哭,真的,一滴眼泪也没有!当自己清醒过来,已身在校保健室了,没错,我硬生生激动地晕了过去。
打那日起,我班成了全校最有名的班级,每天流动人口量成百上千,说白了,摆明一个“狼穴”。班主任谢美人也及时采取了防范措施,在她前后左右,东南西北分别安置了我班的八大丑女,以求驱魔辟邪。哪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众男生的言语攻击后,八大丑女无地自容,纷纷要求调离阵地。无奈之下谢美人向校领导求救,特地在班上为她安排一个座位,一米开外人烟绝迹,并且张榜公告严禁外班男生无故进入我班,违者严惩,才使局势稍得稳定。
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班那二十几个亚当怎能坐以待毙,争先恐后向她发动攻势,岂奈此女爱情堡垒固若金汤,丝毫不得动摇。
“难道你就没喜欢过一个男人?!”一日,B君被逼急了,泪水直在眼眶打转。
“有。”她回答地很镇定。
“谁?!”B君简直气疯了,声带直逼女高音。
“我爸。”她这么说。
B君哭了,眼泪鼻涕一大把地冲出教室,三天没来上课。
看着自己的同胞兄弟一个个败下阵来,我心里仿佛打翻了无味瓶,酸甜苦辣加上咸。是时候自己发飙了!所谓硬的不成来软的,这正是当时本人的策略。毕竟都已经是高三了,几个月后要面对的是严峻的高考,身为学委的我自然要多多帮助这位刚转来不久人生地不熟的新生啰。顺便沟通沟通,发展一下感情也不过分,嘿嘿……于是,我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时不时靠近她满脸堆笑:“你新来,有什么学习问题不懂尽管问我。”我边说边傻傻嬉笑着,笑得脸险些抽筋。“噢。”她应了一声,便再没有作答。我只好怏怏退到一旁。哼哼,我会等的,你总会有学习问题吧!哪想,从此以后,她没有问过我半个有关学习的问题。等第一次省质检成绩出来,我才发现自己的智商和白鼠差不了多少。身为一班学委的我,硬生生被她拖了下来,屈居第二,并且和她的分差高达23分!搞得自己那几天心里很不是滋味,险些染上暴食症。我算领略到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的精髓了,原来美女并不是个个没大脑,也有这种智商高得可怕的。
古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本来我们这些高三快上战场的莘莘学子早就应该进入状态,即便做梦,也应该梦些什么数学公式,英语语法的,可自从她来后,十有八九都梦她去了。结果很明显地体现在了这第一次省自检。历次考试平均成绩稳居年段前三的我班,一下子滑到年段倒数第一,其中自然以男生成绩波动幅度最为明显也最为夸张。典型的是上次那个被逼哭的B君,好端端一个学痴,我班前五的才子,对她过于痴迷,一副非君不嫁的架势,以至废寝忘食,荒废学业。得,省自检成绩下滑地比蹦极还快,全班倒数第十!
谢美人急了,当天打了个申请报告,要求学校为此女另谋高就,换个班级别连累了自己的班,把她谢美人一世英明也毁了。可校领导也清楚得很,以此女的魅力,换哪班哪班就倒数,便把烂摊子留给谢美人,发下话来,自己搞定!一向沉稳有深度的谢美人也乱了阵脚,跑到厕所以泪洗面,几天下来,憔悴不少。
第五日,谢美人出现在班级,满脸红润,拉过那位我校的大美人嘀嘀咕咕交代一阵,颇为神秘。咦,难道有应对之策了?上课后,但见她不慌不忙地飘上讲台:“各位同学,希望你们明白,我们都是高三的人了,我身为班上的一员,看到这次班级成绩下滑心里也不好过。大家振作起来,好吗?”你知道这两句话的效果吗?你是绝对想象不出来的。当场全班掌声雷动,当然,鼓红手的基本上都是“深受鼓舞”的男同胞们。B君甚至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激动地站起身来,捋起衣袖,振臂高呼:“说得太好了,太好了!我一定会拼了命学习的!”那样子,像在对天发什么毒誓似的。后来想想,医大毕业的谢美人确实不是盖的,此招治标必先治本是也。
而这一良方的效果一定让你瞠目结舌。高考前几次大考我班均稳居年段第一,年段前十竟占了六个,包括她,剩余五个都是男的,其中也包括后来学习疯狂无比的B君。谢美人乐得屁癫屁癫的,天天围着她嘘寒问暖,简直比亲子还亲。
很快地,高考来了;很快地,高考又过了。待到填报志愿时,学校又产生一项记录。众人惊奇地发现,填报某名牌大学的人数严重超额,男生中不论好坏,三分之二的都填了该大学。我想不必我多说,你也该明白,没错,该大学正是她的第一志愿。
“一个两个都疯了!”70岁的老校长扔下这句话,硬是得了从未有过的心脏病被抢救送进医院。谢美人才猛悟到自己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因为该大学在我省的录取人数仅为个位数,而我班全部男生都以此为第一志愿,结果不言而喻,无数个男生将不可避免地上本二,她的一世英明就此葬送。填志愿次日,谢美人当面在全班60人面前捶胸跺足,哭天喊地。
最终,我校有四个人进入该大学,包括她,我,以及另外两个她的狂热追求者,占全省二分之一,也破了个历史记录。当然,背后的陪葬品不比当年秦始皇驾崩陪葬的人数差多少。需强调的是,可怜的B君也身在其列,据说是考前压力过大,当然,压力来自对她的那份执着。听说后来他回读了,并以该大学为唯一志愿,可至今仍未在大学中见到他,想必还在回读班中呕心沥血,也苦了他一片痴心。
就这样,我和另外两个男生,系着对她的梦,搭上了北上的列车……
在远离故土的外省城市,同乡这个概念便是指来自于同一个省的。可初次来迎接我们这四个新生的“同乡”未免也太多了吧,离谱得很,密密麻麻一百来个左右。后来才知道,其中80%都是混进来的,为的是一睹其芳容。有魅力就是有魅力,完全不受风水气候的影响。不久,该大学几乎所有社团都向她招手,极力邀其加盟,险些发生社团火拼!但她还是那么有个性,最终仅选择女生部,这个部,全为女生,性别非女的连个缝都甭想钻进来。可有的苍蝇死也不甘心,好象那个校学生会会长麻子李,甚至写了份建议书给学校,推荐她当女生部部长,竭其所能阿谀献媚。但他们哪里晓得她的性格呢?她可是软硬皆不吃的才女啊!
不过话说回来,我这个曾经和她同班一年之久的同学又了解她多少呢?或许我根本不了解她,但却不可自拔地爱上她。我也知道盲目地向她发动攻势是徒劳的,原来学校几百个男生便是最好的前车之鉴了,于是,我变得不主动了,偶尔在学校遇见她也只是打个招呼便匆匆走开,我真不知道怎么在她面前表达自己,同时,我也渐渐陷入相思之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得疼痛………
我已经说过,这是一个经典爱情故事,所谓经典,独一无二,绝无仅有。
有一条鱼,向往那传说中神圣不可玷污的清泉,于是,它拼命地游啊游啊却怎么也到不了。终于,它累了,累得再也没有前进的力气。它感到无助,开始对现实绝望,随波逐流。一日,它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它没有多在意,几天后它开始喜欢上这个地方,喜欢水中的一切。于是,它问水中的石头:“这里是哪儿?”石头的回答使它大吃一惊。原来,自己已游到那条清泉,那条梦想的河流。
我便是那条犯傻的鱼。
如果不是那次同学聚会,或许我永远也找不着那颗清泉中的小石头。
说是同学聚会,可笑得很,因为只有四个人,即是在该大学的四个原校同学。提倡者是C君,也是一个对她死心塌地的男生,借同学聚会之名,打算在当日来个轰烈表白。
“嘿嘿,你们两个别忘了来,反正也是做做陪衬,这次我一定会成功的!”C君在那自鸣得意。
“什么鸟话!多谢你的安排,为我的胜利制造机会!”D君反唇相讥。
而我,沉默不语,也好,她也给足面子答应下来,能一起吃顿饭,自己也满足了。
该天,颇为大款的C君在一餐馆摆下宴席。她没有失约,准时地来了。
半杯酒下肚,C君开始发情:“芳,其实你是知道的,我如此喜欢你!”
“是吗,谢谢。”她淡淡地答道,“可我的答案恐怕要你失望了。”
C君是个明白人,二话不说开始埋头灌酒。
紧接着是D君,同样的对白,重复地上演了一遍。
D君也不傻,搬把椅子坐在C君旁,同喝闷酒,大有一醉解千愁之势。
我没多说什么,自己明白得很,何必自找没趣,愁上加愁呢?
那晚,她出奇地喝了不少,待到结束,面容微微泛红,看得出已有点微醉。而C君和D君,整晚只顾埋头喝闷酒,不讲一点情趣,曲终人散时早已烂醉如泥。
于是,喝得不多较为清醒的我决定先把她送回宿舍,再来处理那两位男同胞。
我和她走出包间的时候,耳后清晰地传来C君,D君的吟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呜呼~~~~~~~
我扶着她,走在回校的路上,已近深夜十点。这是我第一次碰着她,扶着她的肩膀,透过毛衣感受她的体温。她周身散发着一股独特的香气,大概被酒气压住了,所以很淡,却足以令我心旷神怡。她的脸微红,显得更加妩媚可爱。我感到自己心跳得厉害,简直不受控制地猛窜;我感到全身上下一阵燥热,估计自己第二天上不了课了,准发高烧。
我们就这样颠颠簸簸走着,彼此沉默。片刻之后,沉默被打破,而说话的不是我,是她。
“杰,看来今天你没喝多少。”她口齿不太清晰,说话断断续续。
“嗯。”我应了一句,便不知如何再接下去。只怪自己口才不好,高中时母亲为自己订的《演讲与口才》,偏偏被我请到书柜当摆设,崭新无比。
“你知道吗,今天是……我的生日。”她突然吐了这么一句。
天,今天竟是她的生日,这可是爆炸性新闻!不过话说回来,虽然那么多男生对她倾慕不已,却没一个能查出她生日的,简直比国家机密还机密。
“不,我不知道。”当然了,我怀疑除了她爸,大概没有异性知道她的生日是哪天吧。
她好象没在听我说话,继续说下去,不过却换了一个话题:“其实我没什么异性朋友,他们只是把我当作一件艺术品去推崇。”
不知为什么那时候我会有点恻隐之心,原本在我对她的认识中,只有她来怜悯谁,而绝不可能有让别人同情她的理由。
看来我不是个优秀的推理家,在她说出这句话后,我觉察到她漂亮的脸蛋上掠过一丝痛苦,涩涩的。
我动容了,当时就想安慰她说没事,我会作为朋友永远支持你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我是喜欢她的啊,难道只能是朋友?
“放心,其实你有很多朋友的,我不就是其中一个么?”最终,我还是说了,毕竟能和她做朋友我也满足了,我没什么奢望。
哪想,她转过头来对着我:“难道只能是朋友?”
这句话可把我吓坏了,天,难道她早就洞察出我喜欢她?我顿时感到体温骤然上升,脸一定红得比猴子屁股还屁股。咦,不对啊,这句话的口气好象……
“其实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人,那就是……”她抬起微红的脸,热辣辣地看着我。
???!!!
虽然我自认智商也不低,但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逻辑判断能力了,不可能,怎么可能?
“是你,杰。”她轻轻地说。
我几乎晕了过去,或者这么说,我当时没晕过去简直是个奇迹。
不过我的思绪更加混乱了,我甚至认为也许“是”就是“不是”,而“喜欢”则代表“讨厌”。
但最终我还是保持清醒,如果这是一场梦,就让我醉生梦死好了。
“可你并不喜欢我,只把我当朋友。”她口气有点失望。
我第一反应很剧烈,连说了一万个“没”。待缓和一下情绪,我决定豁出去了:“我是喜欢你的,一直以来都……从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上你。真的,无法克制地喜欢。”
我对自己说,见到你不喜欢上你的男人简直就是怪物!
她停下脚步看着我。我敢保证当时自己一脸严肃,仔细想想,确实没在她面前真正表白过。
“呵呵……”她笑,那笑声直抵我的心扉,“看来我们一直都彼此喜欢。”
我以傻笑回应,受宠若惊。
接下来,我像个犯错的小孩,一言不发。她也没再说下去,暗自思忖着什么。她想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明白自己把她先前说的那些话回味了不下一百遍。
当我再次恢复思考能力时,她已经被送回宿舍,而我,也躺在了床上。床只是个附属品,当夜,我不能再清醒了,直接性失眠。
噢,还有,忘了提了,C君和D君也早被我抛之脑后,那晚他们哥俩就在餐馆美美地睡了一觉,次日还被迫交了不菲的露宿费。
第二天,从我从床上爬起以至上课,我仍怀疑昨日的一切皆为南柯一梦。你知道,如果ET突然从你眼前闪过,你至少会花一个星期来判断那是否是自己的幻觉。
直到放学,她在学院门口等我,向我招手,微笑。
全场哗然。
我终于确信,我是本世纪最幸福的亚当同族。
我朝她走去,短短几米距离,一道道利光直奔我而来,怀疑,羡慕,嫉妒,痛苦,仇恨………
我敢说这个月我们学校的头版头条非我和她莫属。
“去哪?”她说。
“给你补过生日!”我眨巴着眼。
“来,牵手!”她边说边探出双手。
哎哟……我的心都融化了。上帝真不公平,对我太照顾有加了……“}
深秋的晚风有些微凉,和谐的脚步声伴着簌簌的落叶声,回荡在校园深处。
这条小径,两旁匀称地挺立着梧桐,幽远静谧,被广大师生奉为我校的情人路。这样的夜,无论格调还是情调,可谓一流。
我拉着她的手,迈着小步。
“今晚的蛋糕挺甜的。”她嘻嘻笑着。
呵呵,哪有我的心里甜呢……
不知不觉,我们走到这条路中那棵最高大的梧桐树旁。
她停了下来:“知道吗,这棵树大家都叫她许愿树。”她顿了顿,语调略带羞涩,“我曾在这棵树前许下愿,在自己生日这天向你表白。”
我不好意思地还以笑容,心中暗暗计划从此以后自己应该把此神树好好供奉起来,日日膜拜。
忽然,她转身对着我,狐疑地问:“你真的喜欢我么?”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上前一步揽住她的小蛮腰:“宝贝,我爱你!”
宝贝,我爱你……!!
她幸福地笑了。我终于可以措辞来形容这个女子了———我最最动人的GF!
她仍是笑着,比任何时候都动人,两片唇红润得仿佛樱桃一般………
好了,故事到此也就结束了。接下来发生什么纯属个人隐私,朋友们,不要打扰,不要打扰。:}
第30篇、胆小鬼,你总是自作聪明
他暗恋着她。就在那个夏天,邂逅后简短的相处中,他甚至还没看清她的脸庞,鬼使神差地,他恋上了她。被她一头秀发吸引,被她的言谈举止迷惑,他触电了,他暗恋她了。
他总认为她对他很好,认为她也喜欢他,他的心越发被她挤占,可他不敢跟她表白,他总是默默地呵护她,数年来都是这样暗恋她,他认为她是感觉得到那份爱的,表白便是多余。
在一次酒后,两个人有了一次单独相处的机会,借着酒劲,他笑着对她说:“我在你面前总象个犯错的孩子,你总象个师长,太不公平了。”
“是吗?我怎么没觉得?”她的平静令他有些黯然神伤。
渐渐地他发觉,她对谁都是一样的好,甚至他发现她关心别人比关心他还多,他在痛苦中有一种小孩子气的委屈。可是,偶尔她给的一点点关怀,会让他甜蜜好多天。在甜蜜与痛苦的挣扎中,他变得沉默寡言。他发觉,其实她并不爱他,她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很普通的朋友,或者说连普通的朋友都不是,只是一个认识的人而已。
他发誓:要离开这座城市。当然,他仍然在背地里关怀她,呵护她,为她的一些小事而担心,他甚至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婆婆妈妈。
他获得了一个支边的名额,在朋友们用痛骂与惋惜为他举办的送行宴中,他大醉。当晚独自一人在深夜中醒来,他爬在收拾好的行囊上终于哭出了声音。
第二清早,他打她电话约她见面。他从没这么轻松地约过她,以前每次约她前,他总害怕遭到拒绝。
他第一次在她面前不再是孩子,一夜之间成了绅士,言语中不再拘谨。她的眼里却噙满了泪花,她知道,他将远行。
他对她说:“爱一个人是痛苦的,特别是你爱别人而别人不爱你的时候;被人爱也是一种痛苦,特别是别人爱你而你不爱别人的时候。为了不让你痛苦,也为了我自己,我准备走了,以后你要好好保重。”他故作轻松,其实他多么希望她能挽留他,致使丢了工作,他也在所不惜。
她幽幽说:“去吧,那儿会有更好的姑娘让你选择的,祝福你。”她还是那么平静,只是眼里的泪珠不争气地滚落了几颗。其实,她很想痛骂他:“胆小鬼,你总是自作聪明,在我对你没感觉的时候你以为我喜欢你;在我开始有感觉的时候你却感觉不到,要去做个逃兵。”可他没能认真地看她的脸,目光一直偏向远方。
他走了,背着那简单的行囊,他对别人说他第二天才走的,没有人知道他提前离开。他只想感受她最后一次的关怀,让她去送他。她直直地看着他的背影,泪花令视线有些模糊。
忽然,他转过身,她有些激动。而他只是向她笑了笑,挥了挥再见之手。她跺着脚对他急喊:“胆小鬼,你总是自作聪明!”可他没听清她在说什么,还以为她在说些祝福之类的话,他故作洒脱地扮了个鬼脸,转身便头也不回地扎进了人海之中。
第31篇、最后挂电话的那头
那个时候,女孩和男孩正处在恋爱的季节。每次打电话,两个人总要缠缠绵绵许久。
到了最后,总是女孩在一句极为不舍的“再见”中挂断了电话,男孩再慢慢感受空气中剩余的温馨,还有那份难舍难分的淡淡情愁……
不久,两人分了手。女孩很快就有了新男友,帅气,豪爽。女孩感到很满足,也很得意。
后来,她渐渐感到,他们之间好像缺些什么,这份不安一直让她有种淡淡的失落。是什么呢?女孩不明白。只是两人通电话结束时,她总感觉自己的“再见”才说了一半,那边“叭”的一声挂线了。每当那时,她总感到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凝结成冰,划过自己的耳膜。她仿佛感到,新男友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自己那无力的手总也牵不稳那根无望的线。
终于有一天,女孩和他大吵了一架。男友很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女孩没有哭,似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一天, 女孩又想起最初的那个男孩,心中涌起一份感动:那位听完她“再见”的傻男孩。这种感动让她慢慢拿起电话。男孩的声音依旧质朴,波澜不惊。女孩竟无语凝噎,慌忙中说了“再见”……
这回女孩没有话断,一股莫名的情绪让她静静聆听电话那端的沉寂。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为什么不挂电话?”
女孩的嗓音涩涩的:“为什么要我先挂呢?”
“习惯了”。男孩平静的说:“我喜欢你先挂电话,这样我才放心。”
“可是后挂线的人总是有些遗憾和失落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所以我宁愿把这份失落留给自己,只要你开心就好。”
女孩终于抑制不住哭了,滚烫的泪水浸湿了脑海中有关爱的记忆。她终于明白,没有耐心听完她最后一句话的人,不是她一生的守望者。原来爱情有时候就这么简单,一个守候,便能说明一切
第32篇、趣文:现代爱情诗经
失恋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拍拖 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单相思 草木本有心,何求美人折?
斗嘴后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
女友生气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讨好女友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女友生日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大学情侣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大一女生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大二女生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大三女生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大四女生 秋已无多,早是败荷衰柳。
大一男生 强整帽檐欹侧,曾经向天涯搔首。
大二男生 一片宋玉情怀,十分卫郎清瘦。
大三男生 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半。
大四男生 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
网上情人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前任女友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第一封情书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情人节礼物 斑竹枝,斑竹枝,泪痕点点寄相思。
楼下等女友 日照头颅生紫烟,九楼小姐不下来。
女友傍了款 昔人已乘奔驰去,此地空余拜拜书。
第33篇、人死后也是有事情需要商量的
她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嫁给他的。那时候,她是梳着两条麻花辫子的女学生,他是英俊的解放军营长。
欲嫁未嫁时,他告诉她,乡下家里已经有一个老婆了,老婆还为他生了两个孩子。
他说,他们俩的事,要与老婆商量一下---老婆大他8岁,从小带他长大的。
她很生气,哭了,像梨花沾雨。他哪受得了这个,连说算了算了,只寄了一纸解除婚约的证明回家。事情就过去了。
这一桩婚姻长达半个世纪,金婚。新世纪初他们所在的城市晚报征集金婚老人的故事,他俩带着甜蜜的笑容,上了幸福榜。
不久,老爷爷以90高龄去世。遗嘱中说,自己的骨灰,要运回故乡去。
老奶奶弄清情况后,抹着泪找到晚报的记者,要记者为自己做主:“50年的夫妻,50年的婚姻,他居然要和前妻葬在一起!”
记者也想不通,就去找老爷爷与前妻的儿子。
翻山越岭,儿子将记者带到了母亲芳草凄凄的坟前。
老爷爷的前妻,去世已有30多年了。当年收到解除婚约的证书后,她没说什么,也一直没有再嫁。只是弥留之际嘱咐儿子,在自己身边留一个空穴,就如在世时,在身边留的空铺。
她的墓穴与空穴之间,有一个小孔相通。前妻的儿子说,这是他们乡里风俗,相通的小孔,称为“商量洞”。他们相信,人死后,也是有事情需要商量的。
记者将所见的情景告知老奶奶,老奶奶沉默了。她记起当初,准备结婚时,他曾说过:要回去,商量一下。
原来他一直记得这件事。
现在,他终于回去,与她商量。
第34篇、三袋话
可汗有一个很美丽的女儿。许多青年人都来向她求婚。但可汗宣布说:谁能够完成三桩事情,才有资格做他的女婿。
那地方有一个青年,他是一个穷寡妇的儿子。他想娶可汗的女儿为妻,母亲劝他打消这个念头,他却不听。他走到可汗那儿,说:“我来完成这三桩事情,您说吧!”
“好!”可汗说,“第一桩:你去牧放一百只兔子,三天内一只也不准丢,少了一只就要你的脑袋!”
青年知道这件事儿难办,愁眉不展地往家里走。在路上遇见了一个衣衫褴褛的穷老头儿。青年看到老头儿可怜,便把他带到自己家里,虽然他自己很穷,但只要是家里有的,都拿出来分给老头儿吃;自己却坐在那儿沉思——怎样才能完成可汗要他做的事。老头儿问他想什么,他叹了一口气说:
“看样子,明天我的脑袋就保不住了。要看管一百只兔子,这件事怎么办呢!”
老头对他说:“别发愁了!我帮助你,你拿着这根笛子,只要一吹,所有的兔子都会集合在你周围,一只也不会跑开的。”
老头儿说着,就给了他一根细细的笛子。
青年拿了笛子,感谢老头儿一番。第二天,他去放兔子。他吹着笛子,兔子一只都没跑开。
这时可汗来看牧人把第一桩事做得怎样。他看见所有的兔子都好好地聚在一处,着急了,心里想:“这样一来,我就得把女儿嫁给他了。”因此就向青年请求说:
“请给我一只兔子吧!”
牧人虽然知道他就是可汗,却不动声色地答道:“你在我面前跪下,我就送你一只。”
可汗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跪下。
青年捉了一只兔子给他,可汗心满意足地回家去了。
但青年刚一吹笛子,兔子就一蹦一跳地回来了。
第二天,青年照旧放兔子,改了装的可汗又来到他跟前。
“给我一只兔子吧!”可汗说。
“行,”青年答道,“不过你得和你的狗亲一下嘴。”
可汗真不愿和狗亲嘴,可是没法子,只好亲了一下。
青年又给了他一只兔子,可汗就回家了。但笛子一响,兔子就又从可汗怀里溜走,回到牧人那儿去了。
第三天终于到了。青年又在放兔子。这回是可汗的女儿亲自来了,她也改了装。
“给我一只兔子吧!”她央求说。
“你把身上的珍贵衣服给我,我就给你一只。”牧人说。
可汗的女儿把衣服给他,带回了一只兔子。牧人吹起了奇妙的笛子,兔子马上就回来了。
青年完成了第一桩事情——看住了所有的兔子。他到可汗那儿说:“我完成了您叫我做的工作。数一下兔子吧!”
“好!”可汗说,“现在第二桩事情是:在一座四面有可靠的卫队守卫着的高塔上,我的女儿坐在那儿。你设法到她那儿去盗取小匣中的国玺①。”
青年这时知道,奇妙的笛子没用处了。他垂头丧气地走着,又遇见了那个相识的老头儿。青年向他诉苦。老头儿安慰他说:“不要紧!一切都会好转的。你多收集些铁,给我送来。”
老头儿做好了一座大钟。这钟的机器是由坐在里面的人开动的。老头儿把青年安置在钟里,运到市场上去卖。可汗的仆人们看见了,连忙向可汗报告。可汗吩咐他们买下大钟,把它放在塔里的女儿那里。一切都很顺利。夜里,青年悄悄地从钟里走出来,拿到了国玺,重新又躲在钟里,然后把钟弄停了。
可汗见钟坏了。就把老头儿叫来;老头儿看了看钟说,这座钟只能拿回家去修理。老头儿把钟运回去,把青年放了出来,又在钟里面装上新机器。
青年把国玺拿出来的时候,可汗非常惊讶。他很不愿把女儿许配给这个平凡的小伙子。他苦苦思索着第三桩事情。最后,他终于想出来了,就说:“这里有三只口袋。你要用说话来装满它们。”
老百姓知道了这件事,都想听一听这个青年究竟怎样用话来装满这些口袋。可汗来了,显得很高兴。青年走在前面,拿着一只口袋,开始说了:“有一天,我放着兔子,有一位可汗来到我面前,向我要一只兔子,我对他说……”
“够了!够了!”吓慌了的可汗打断了他的话,因为青年就要说出他跪在地下的事。一口袋就这样装满了。
青年拿起了第二只口袋说:“第二天,可汗又来了,向我要一只兔子,我回答说……”
“妙极了,妙极了!”可汗插嘴说,因为他害怕青年说出他和狗亲嘴的事。第二只口袋就这样也装满了。
青年继续说:“第三天,可汗的女儿来了……”
“唔,我认为第三只也装满了。”可汗打断了他的话,青年就这样完成了第三桩事情,不管可汗愿意不愿意,都应该把女儿嫁给他。但是青年拒绝了:他不愿意娶愚蠢的可汗女儿做妻子了。
①国玺xǐ:这里指可汗的印。
第35篇、错落流年
遇见他时,她16岁。
雨后的林荫道,她提着棉布裙踮着脚小心翼翼地跳过地面的小水坑。募地自行车铃声响起,还没来得及闪躲,污水已溅了她满身。皱起眉刚想发怒,有道歉声急急落入耳畔,抬头的刹那她竟愣了神,究竟是女娲的精雕细琢之作吗?一瞬间,有浅浅的笑意爬上嘴角。莫名地,对这个崭新的高中校园充满了亲切。
她望着他骑着单车远去的背影在心里默默念想着下一次的相遇。在班里做自我介绍时,她的目光一直随着台下他轻轻流转,有秘密花朵悄悄绽放。
她缄默矜持,而他开朗健谈。彼此完全是两条平行线的人,没有丝毫的交集,如何联络起来成为她每天夜里反复思考的问题。无意间发现同桌好友是他初中同学时,她暗暗一喜。所以她渐渐的知道了他的星座生日喜好等。
从好友那收到他生日的邀请函的时候,她兴奋的一夜没合眼。送什么礼物好呢?
第二天的KTV包厢里,她缩在不起眼的角落里静静的望着他。玩真心话大冒险时,有朋友问他有没有喜欢的人时,他不说话,悄悄看了她一眼,猛地喝了3杯啤酒一个人拿起麦唧唧哼唱beyond的喜欢你,她轻轻自问:他是不是在暗示自己?这样想时,心里蜜潮四涌。
可看到他雨伞下的那个长发飞扬的美女是,她的心碎了一地。原来她所有的渴望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他或许从未注视过自己。抹掉眼泪暗暗发誓从此不再注视他,独自缩在坚硬的城堡发奋学习。
三年时光匆匆溜走,填高考志愿那天,他突然跑过来说我报A大你报什么学校?那一刻,她紧闭的心房轻轻颤抖了,她是多么想去报考A大啊,可是转念,她看着他微微笑说:B大。
挂掉他从B大打来的电话,她哭了。原来他是喜欢她的。填志愿的那日,她独自在小树林中反复纠结了半天,她想自己那么喜欢他,不如勇敢一次吧,于是涂上了A大的代码。而他因为她的一句话,报了B大。从此天南地北,各自安生。
有件事他们不知道,他过生日那次,她曾勇敢过一次,她买了一个烤瓷杯求好友转交给他,里面是一张小纸条:我喜欢你;巧合地是他也买了一个同样款式的杯子求她的同桌交给她,里面是他倾慕她的粉色信筏。
殊不知,她的同桌从初中开始就暗暗爱慕他。出于嫉妒,她没有将礼物转交给他们彼此。而他们以为没有回应便是沉默的婉拒,于是渐渐收起悸动的心。她那次看到他雨伞下的女生不过是他楼下的邻居而已。
杯子,一辈子。轻轻地,就这样错过了。若时光回转,她定会在初遇的那一刻抛弃所有的矜持向他告白,只叹生命中注定有遗憾,不是每次遇见都昭示完满,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的结局。
人生充满了玄机,有时一个念头,便会错失一段美丽。
能拥抱的人就不要放手,能告白的就不要观望,能在一起的就不要分开。
第36篇、灵巧的贼
从前有两个贼,一个白天偷,一个夜里偷。白天行窃的贼在桑给巴尔岛上偷,所以叫乌古查(斯瓦希里语,对桑给巴尔岛的称呼),那个夜里行窃的贼在沿海一带偷,因此叫姆里马(斯瓦希里语,对东非沿岸的称呼),这两个贼都十分灵巧。 有一天,姆里马想:我今天到桑给巴尔去,现在那里有许多富商。于是,他坐了船,到桑给巴尔去了。在那里,他偷了一整夜,天亮时,把赃物藏在山洞里。他一连好几年都把赃物放在这个山洞里。巧得很,乌古查也把偷来的东西放在这个山洞里,但这两个贼都不知道对方把东西放在这个洞里。因为他们从来没碰过头。 有一天,乌古查想:我很累了,所以今天哪里也不去偷,休息休息吧! 所以到了半夜他回山洞了。这时姆里马安心睡在山洞附近。乌古查看到睡着的人吃了一惊,但他马上动出了坏脑筋:哈哈!这个人是要当场捉住我,我要打死他!于是,他拔出刀,想刺下去,但犹豫了一下,就叫醒那个人,问: “你是什么人?”姆里马吓得发抖,吞吞吐吐说: “大人,我后悔了,以后我再也不偷了。” “哈哈!你也是贼?” “是的,大人!”姆里马答道。 “你已偷了多久了?” “好多年了,将近七年。” “你把偷来的东西放在哪里?” “就在里面。”姆里马指了指山洞说。 乌古查走进山洞,看见里面有很多东西确实不是他偷的,就相信,前面的人也是贼。于是他说出自己也是贼。姆里马听了心中大喜,就讲了自己的情况,他们谈到后来,争了起来,争谁更机灵,本领大。双方都说自己行,最后他们决定互相证实自己的本领。 乌古查想了一会儿,然后拿来了泥,做成几个小球,球干后,染上珍珠的颜色,然后串在线上。第二天早晨他把假的珍珠戴在手上,到城里去了。 就这样,去了好几天。 这一天,他穿得很漂亮,跳上马,在奴隶的簇拥下,来到了一个富商的家,敲了敲门。 “进来吧。”商人回答。 他走进去,问:“你有珍珠吗?” “有,你看看吧!”商人说完,从盒子里取出珍珠。 贼一边看珍珠,一边偷偷地换上了他的假珍珠。 商人感到厌烦了,说:“你要买,就买,你要不买,我就收进去了。我还有许多事!” 这时贼问: “你叫我买哪一种珍珠?这个还是哪个?” 商人出示了两串项链,指指一串真珠子说:“是那个。” “你发疯了!”贼跳起来,故作震惊地叫:“你叫我买自己的珍珠?” “不,这是我的珍珠。”商人说。 他们争到后来,去打官司了。法官审问了乌古查,认为他与偷窃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找来许多人都证明,乌古查是珍珠商人,他们看见他每天带着几串珍珠到城里来,而回去时,没有了。所以法官宣判乌古查无罪释放。
乌古查就对姆里马说:“怎么,你看见我的杰作了吗?”
姆里马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回答说:
“你对偷窃懂多少?应该怎么偷,现在我来做给你看。”
姆里马拿了十二枚钉子,一把锤子,一把刀,换上穷人的衣服,就到苏丹的王宫去了。在门口,他遇到了卫兵。
“你有什么事?”卫兵问。
姆里马答:“我要求国王给我活干。”
“今天国王不接见你,因为天已黑了,他明天会见你。现在你留在这里过夜吧。”
“好。”姆里马说着,就躺下睡了。他打听到国王有只奇妙的大钟,它敲的时候,全城都能听到。它的声音使人们连谈话也无法进行。所以,当快要敲钟时,贼起了床,拿了刀,仔细倾听。他又拿了钉子和锤子,趁钟敲第一下时,他往墙上钉了第一枚钉子,然后他站在这枚钉子上。当钟敲第二下时,他往墙上钉入第二枚钉子。他就这样越爬越高了。当钟敲十二下时,他敲进了最后一枚钉子,爬到了国王寝宫的窗口,然后他又爬进房间,走到国王和王后睡的床边,从国王手上脱下金戒指,从王后颈上取下金刚石项链,这些东西都价值连城。然后,他从大钱箱里偷了钱,就下去,回到了家里。
早晨,姆里马遇到贼朋友,对他说:
“你看到了应该怎么偷吗?同我相比,你只不过是乞丐罢了。你看见我偷了国王的什么?我还可以用别的方法偷!”
那天早晨,国王醒来后,发现他手指上戒指和妻子颈上的项链,钱箱里的钱都没有了!国王明白,一个机灵的贼光临过了。国王非常恼怒,下令将贼捉拿归案,后来又发布命令,任何人夜里不得外出,违者以贼论罪。姆里马一听到这个命令,就拿了一只碗和十五个卢比,到一个阿拉伯富人开的店里去。他敲了敲门,老板醒了,问:
“你是谁?为什么半夜里出来?你不知道夜里不得外出吗?”
“我拿了十五卢比来买油。”
阿拉伯人一听到钱,就连忙起床,打开窗子,伸出手去取钱。姆里马没有给钱,而是抓住阿拉伯人的手,用刀斩了下来,逃回家去。
第二天,他去对乌古查说:
“你看见了吗?我还能做更厉害的事。”
姆里马用酒精和麻醉剂和面团,做了三只饼,然后他打扮成女人,拿了饼,走了。在街上,哨兵马上叫住他,问:
“你是什么人?”
姆里马细声细气地说:“我是某某家的妻子。
“你上哪里去?”
“我去送面饼,因为我发过誓了,如果我的丈夫回来,我就烤面饼,发给穷人。所以现在我来实现自己的誓言,如果我不把饼发给穷人,我的誓言就实现不了。”
哨兵听到那女人带着饼,就抢过来吃了。他们还没说上句话,就醉倒了,睡得如死人一般。这时,姆里马就取走了哨兵们的武器,逃回家去了。
国王知道哨兵的武器被窃,非常气愤地叫道:
“这不是一般的贼,肯定是贼的头目,谁捉住他,就给以重赏。”
哨兵们更加谨慎小心了。有一天半夜,守卫队长巡视全城时,碰到姆里马,就捉住他,说。
“你半夜出来,就说明你是贼,因为你使全城不安。”
于是姆里马坐了牢,守卫队长亲自看守他。到了第四天夜里,姆里马挣脱锁链,从袋里拿出阿拉伯人的手,将这手同守卫长的手一起锁在链条上,逃走了。
早晨,守卫队长醒来,看见贼逃走了,链条上留下一只手,他想,我要找一个被斩了一只手的人。不多一会儿,守卫队长就找到了那个阿拉伯人,带他去见国王,一路上打他,阿拉伯人抗议说:
“等一等,住手!不是我。”
但人们都笑他,回答说:
“你的话能说明什么?难道这不是你的手?”
“对,这是我的手,但它是别人把我割掉的。”
国王审问了阿拉伯人后,认为他说的是实话,于是阿拉伯人被获释了。
国王一直在思考捉住这个狡猾机灵的贼,最后想出了一个办法。
国王宣布说:“今天夜里我一个人守卫城市!”
到了夜里,国王骑了马,到城里去巡逻了。姆里马打听到国王一个人守卫城市,就到山洞里去,乔装成乞丐,然后到一个印度富人家里去。他走到印度人门口,敲了敲门。
“谁?”印度人问。
“我是乞丐,已经有三天一点东西也没吃过,给我点吃的吧。”姆里马哀求说。
“你没听说夜里不能外出吗?”印度人在门里面回答说。
“那么我家里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怎么办呢?要是我现在遇到国王,就向他要了。你不肯施舍,那么就让我干点活,让我赚点吃的。”
“好,进来吧。”印度人说着,放贼进去了,又说,“你在天亮前,把这点粮食磨成粉,你可得到八分之一的面粉。”
于是姆里马磨粉了,把朝街上的门开着。这时国王过来了,他看到门开着,有人在磨粉,于是很感兴趣地问:
“你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让门开着?”
“我为你担心哪,你夜里在城里走,你没听说人不能夜出吗?”
“这个我已听说了,但你回答我,为什么你在城里有贼横行时,把门开着?”
“贼刚刚走过去,他往那边去了。”姆里马说着胡乱地指了指方向。
国王马上拨转马头,往他指的方向去追贼了。当然,国王什么也没追到,又回到了那里。
“怎么?贼捉住了吗?”姆里马问。
“没有捉到,连看也没看见。”
“这么说,贼听到了马蹄声,往另外方向逃了。”
国王又赶着马去追,又是谁也没追到,他又回到姆里马那里。
“我想,贼一定认得你了,所以逃走了。你最好听我的话:你把这匹马留在我这里,你穿上我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这样贼认不出来,他一来,你就把他抓住了。”
国玉答应了,他换上了姆里马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而姆里马收起了国王的衣服,在房子周围走了一圈,过了一会儿,趁国王不注意,逃回家去了。
国王一边磨粉,一边等贼来,天已亮了,可贼还是没来。后来房子的主人印度人来了,他对国王还发着怨言,因为他不知道面前那个人竟是国王!
“你磨好的面粉在哪里?这么说,你白坐了一整夜?”印度人一边叫,一边用脚踢国王。
国王叫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印度人一看,苗头不对,慌忙说:“不,不知道。”
“那么我告诉你,我是国王。”
“你怎么半夜到我家里来磨粉?”印度人问。
“不是我来找你磨粉的。”国王回答说,然后把夜里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印度人。然后国王回宫去了。他已想不出办法来捉住贼了。
有一天,卫兵捉住了两个贼,他们正睡在山洞里,卫兵押他们去见国王。
“你们以为你能偷一辈子而不受惩罚吗?你们算错了!”国王说着,立即判了他们死刑。
两个贼被处决了。现在全城百姓和国王可以安稳地睡觉了。
第37篇、红颜蓝颜
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大改造中,这一条老街能幸存下来,是个奇迹。据说有许多房产开发商打过这条街的主意,每次论证会,都出奇地遭到了百分百的反对。老街就这样继续生活在这个繁华喧嚣的都市里,成为有名的“商业一条街”,也经常冒出一些与生意无关但与生意人有关的故事来。
阿尘在与女朋友分手后,来到了这条老街,从别人手里转得一个门面做水果生意。生意开张后两个星期的光景,紧邻他店子的这个门面也撕去了“门面转让”字条,一个长相很萝莉的女孩在门口挂出了一个“等依化妆品店”招牌,那天开张,来了一伙青年,在“等依化妆品店”店门口噼噼啪啪放了一阵子鞭炮,一时间硝烟冲进了阿尘的店子,鞭炮碎屑也铺落在摆设的水果上。还怎么做生意?阿尘气不过,跑到“等依化妆品店”门口叫了起来:“有点公德不?让别人遭殃的!”
不想那萝莉女店主不但不道歉,还叉腰迎了出来:“怎么啦怎么啦,这城市又没禁放鞭炮,咱店子开张热闹一下,不行吗?”。阿尘本不善于吵架,尤其是和女孩吵架,一时竟无法接下一句话,只好悻悻地退回到自己店中,自认倒霉。
因为第一次就吵上了,这紧邻的两个店子从此有些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阿尘每天一开门看到这个女店主,就有一种生气的感觉,很烦躁的。
一个人在店子里经营有些枯燥,阿尘就买回一台电脑开始上网消遣,他给自己取了个“寻找红颜”的网名,开始通过QQ结识外面的朋友。有一天,一个叫“寻找蓝颜”的网友闯进了他的空间,一个“红颜”一个“蓝颜”,都是寻找的心情,竟一下子投缘,碰出了火花,热聊起来。本在情感空窗期的阿尘,在与“寻找蓝颜”聊了一段时间后,臆想着她很美丽很温柔很体贴,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女孩,所以每次一打开电脑与她聊天,他都有一种特别牵挂的感觉。阿尘几次用暗示的方式提出见面,但“寻找蓝颜”总巧妙的回绝了。聊了快一个月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没有话题了,经常只靠“呵呵”两个字通通气。阿尘很苦恼,为了找话题,他不惜制造了一个谎言,他告诉“寻找蓝颜”,老家父亲得了癌症在住院,自己可能要去医院陪护一段时间,故会有一段时间不在网上了。“寻找蓝颜”相信了,赶紧安慰他,接着自然而然聊到了昂贵的医药费上,“寻找蓝颜”关切地问他:“还负担得起吗?”,为了圆谎,阿尘说愁着呢,正在向亲友们借。
“你把你卡号发给我吧,我手头有点余钱,你拿去应急”。那边“寻找蓝颜”打出了这样一句。
阿尘只当她开玩笑的,也假装说了一句客气后,把自己的卡号发了过去。他想纯粹调侃,没啥的。没想到第二天,突然有手机短信提示,通知他卡上新进账一万元。阿尘大吃一惊,赶紧打开电脑,果见“寻找蓝颜”在上面留了言:“已打进一万元,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阿尘一下子感动得双眼湿润起来,赶紧回复说自己是骗她的,赶快给个账号打回去。但“寻找蓝颜”只一味责怪他不领她的情,不肯把自己账号告诉他。
阿尘由此夜不能寐,一直渴望见到“寻找蓝颜”,发了几次请求,“寻找蓝颜”总回复一个微笑和“会有机缘的”这句话。让阿尘倍感熬煎。
为了圆那个自己解释过而她信以为真的谎言,接下来的几天,阿尘都将自己隐身,制造一种已经去医院陪病人了的假象,但他依然能看到“寻找蓝颜”每天会发一声问候过来。这一天,阿尘完成好隐身操作后不久,又接到了“寻找蓝颜”发过了的一朵玫瑰花的问候,他憋了许久,决定恢复上线状态,直诉衷肠。他刚敲出第一字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墙动地摇,接着就听见隔壁“等依化妆品店”那边传出一声尖叫。阿尘反应过来,是出事了!赶紧跑出去,这时附近的一些店主都跑了过来,原来是“等依化妆品店”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巨大的吊灯坠落了下来,砸得地板一团稀烂,所幸那个萝莉女店主是坐在角落里上网,只擦伤了背部,但已经疼得倒在地上痛哭。尽管对这个萝莉女没好感,出于同情心,第一个赶到的阿尘还是奔进去拦腰将她扶起来,在扶她起身的时候,阿尘的眼睛无意间扫在她那开着的电脑屏上,看见那个打开的QQ话框上赫然有两个正在对话的网名:“寻找红颜”、“寻找蓝颜”……阿尘一下子惊呆了。这时一只手臂搭在阿尘肩上的女店主又疼叫起来。阿尘回过神来,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萝莉女店主点了点头。阿尘拜托几位在场的人照看一下店子,背起她就往附近医院赶。
第二天,两人的QQ个性签名改成了惊人的一致:最遥远的天涯,就在隔壁。
不久,老街上多了一家“红颜蓝颜化妆品店”,而阿尘和他旁边的“等依化妆品店”,不见了。
第38篇、栀子花,白花瓣
1
大学校园里总是有着秘密的,对于细心的我来说,发现秘密其实不过是很容易的事情。刘莹总是跟我抱怨说,这个地方真是没劲,找不到一处好玩的地方。我听了,没有做声。其实我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所在,只是刘莹没看到而已。
那是宿舍楼后的栀子树,我留意它已有些时日了。那棵树长得很隐蔽,倚着墙角,躲在一排桂花树后。五月的微风拂过,密集的绿叶里,竟探出一张素白的小脸,是栀子花开了。先是一朵,后又一朵,再一朵……我日日跑去看,小心地摘了一朵,夹在书里。夜里,刘莹闻到花香,爬上我的床,缠了我问,哪来的?我坚决不吐露栀子花的秘密,便说,买的。
我确信,偌大的校园里,除了我,再没有第二个人发现它。大学校园里有很多地方让那些俊男靓女们沉溺。而我,只是一个平常的女生,喜欢捧本书,寻找安静的角落,坐下来,一看就是大半天。那棵沉默的栀子树就是我的最好写照,而我也愿意在自习的时候去树下看书,风儿轻柔,花香阵阵,这的确是个好地方。
那日,照例去看栀子树,却意外发现一个男生,正提着方便袋在摘花,满树的栀子花,眼见得没了。我一阵心疼,叫,你怎么可以?
男生显然受了惊吓,匆忙间缩手,回头,一双细长眼,眯成弯月。阳光透过繁密的树叶,筛落下来,光影点点。他就站在那一片光影中笑了,你是楚楚?语调里,有掩不住的惊讶和欣喜。
楚楚,你的塌鼻子,怎么还没长高?他接着抛出这句,脸上的神情,已换成嬉皮笑脸的了。这神情,我熟极了,除了方兴宇,还能有谁?
童年,小山村,外婆家。
总有酸酸的山楂果可吃,还有大枣和小毛桃。外婆家的邻居有个淘气的儿子方兴宇,大我一岁,上树下河,无所不做。他带着我玩,却总惹得我哭,我生来的扁鼻子,他就塌鼻、塌鼻地叫我。这一叫,就叫了好些年,一直叫到我们都长大。
高一那年,外婆病重去世,我最后一次去小山村,碰到方兴宇,他已长成英俊的大男生。我们并排坐在从前玩过的大枣树下,听山风吹得呜呜响。疼我的外婆走了,这个小山村,再也不会和我有联系了。
静默中,方兴宇突然转脸看着我,轻轻地说,塌鼻,我们还会再见面吗?我对他的提问没有准备,只是随口说了句,也许吧,我要考大学,那所大学是我的理想,可它在南方,如果你能考到那里的话,我们还会见面的。
方兴宇久久没有出声,在我转身就要离开的时候,认真地说,塌鼻,你要好好的。
这一句,像亲人的叮嘱。多年后,我记忆的触须,总会在无意间碰触到这句话,碰触到这个人,心里有点酸,有点甜。是山楂果的味道。
2
方兴宇摘的那袋栀子花,很快到了一些女生手里,她们欢快地叫着,方兴宇,再给我一朵。于是他便眯着细长的眼,分发他手上的栀子花,一边分,一边安慰,别急别急,都有都有。
那是他组织的舞蹈队,清一色的女生,跳一曲《望春风》。每年的6月份,学校都要搬出一台文艺汇演,有送旧迎新的意思。这年的文艺汇演,是方兴宇负责。其时,他念大三,已是校学生会宣传部的文艺部长。
他带我去见那些女生,他介绍,这是我的塌鼻妹妹。女生们笑,冲我和气地点头。她们请我吃话梅,连话梅袋子都给了我。于是空闲的时候,我就跑去看她们排练,看方兴宇貌似专业地指导她们,这儿挥臂,那儿腾跳。
咖啡色T恤,白色休闲裤,方兴宇的穿着,随意里,透出英俊来。那遮不住的英俊,和他脸上一点点的坏笑,吸引得女生们蝶样地围着他。她们的眼里,柔情似水。
经常有女孩子对他发出各种邀请,比如自己的功课不好,让他帮忙补一下,或者有人说某某电影不错,晚上一起去看吧。每次方兴宇说出这些事情时,都用一种很平常的语气,只是在我听来,这些邀请似乎都隐藏着别样的好感。
但方兴宇对谁都好。女生们要求,方兴宇,弹一曲听听。他答应一声,好。坐到钢琴前,十指弹跳下,瀑布一样的钢琴声,就哗哗哗地淌下来。女生们要求,方兴宇,我们跳累了,请我们吃冰激凌吧。于是他就跑去买来冰激凌。方兴宇买给我的,除了冰激凌外,还有山楂片,粉色小盒子装着,圆圆的山楂片躺在里面。他在众目睽睽下,举着山楂片朝向我,说,我的塌鼻妹妹,从小就喜欢吃山楂。
我吃着山楂片,舌尖上,酸酸甜甜。
没人的时候,我装着不经意地问他,方兴宇,你喜欢她们中的哪一个?他歪了头看我,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思索了一下后回答我,都喜欢。
最最喜欢哪一个呢?我不依不饶。
穿白裙子,长头发的那一个,方兴宇说,我们是高中同学,都认识6年了。方兴宇脸上的笑容,渐渐淡了,现出认真严肃的神情。
我知道那个女孩,她叫林心月。很好听的名字,很漂亮的女孩。我的心,有些凉意。
3
大四下学期,方兴宇开始为找工作奔波,常常一连半个月不见人影。
我有意无意地,会想想他,在抬头或低头的刹那,想起他的坏笑,他的英俊,还有他那温柔的声音,直到想得心疼痛。那些日子,天空总是蓝得很澄清。又一年的栀子花开了,黄蕊,白花瓣。我的同学,都在加紧谈恋爱。
这时我才感觉到,原来校园生活也有些寂寞。
男生高原走到我身边时,是在一个黄昏,夕阳美丽得让人无法忘记,我就坐在栀子树下,看着夕阳发呆。高原给我看一些照片:我坐在小河边看书的,我在一树的栀子花下沉思的,我伏在桌上写字的,我手插在格子裙的口袋里走路的……我惊讶极了,问高原,这些照片哪里来的?
高原诚实地说,我偷拍的。很早就喜欢你了,你与班上的所有女生都不同,你的骄傲,是在骨子里的。
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心里想的是,这个男孩真挺勇敢的,可这话,为什么不是方兴宇说呢?
4
方兴宇过五关斩六将,竟考进一家媒体单位做记者,年薪五万。
签下合同的那一天,他在我的宿舍楼下大声叫着,塌鼻妹妹!塌鼻妹妹!惹得整幢宿舍楼的女生们,都探出头来看。
我一路跌跌撞撞跑过去,他却拍拍我的头说,没事了,塌鼻妹妹,我就是想看看你,你上楼去吧。说完,他果断地转身离去,那边,正候着一个长发女孩,是林心月。
我傻傻地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里的怨恨迭起,方兴宇,你当我是谁啊?
高原成了我的男友,他并不高大,也不英俊,但却很体贴,给我买山楂片,还买大枣,吃着山楂片,嘴里虽有些酸,但心里却有着一丝甜意。只是总有点失落,这山楂片,与方兴宇买的,味道似乎不一样吧?
5
林心月突然来找我。
毕业之际,宿舍里很是杂乱,到处散落着方便面盒子,饼干袋子……大家都是早出晚归,每个人都奔波在应聘路上。林心月就是这个时候,敲开我的宿舍门,她在一地的方便面盒和饼干袋子中,踮着脚尖走到我跟前。她说,何楚楚,我是来向你求助的。
她跟我说起她和方兴宇的故事,八年相恋,从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到找工作,她一路跟着方兴宇。甚至他最初上大学的费用,都是她父母替他交的。她的家人,早已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员。却换不到他一句承诺,她的眼里有泪盈眶。
她问我,到底怎样,方兴宇才肯好好爱?轰的一下,我只觉得心的哪块地方缺了口,风也灌进来,雨也灌进来。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笑着告诉她,方兴宇喜欢蓝色,爱吃辣。还喜欢,吃大枣。
第39篇、现代爱情故事:奔跑过快的爱情都是耍流氓
姑娘小倩,和男朋友大吵了一架,赌气分手后,晚上独自躺在床上,心也烦,意也乱,就顺手摇一摇手机,一公里以外蹦出一个男人;再一摇,还是这个男人。连续摇了好几把,这个男人就是赖着不走。
等小倩再次晃动手机,一公里外的那个男人发过来一行字:怎么又是你?你先别摇,我摇。小倩立刻回了一行字:你是男人,让我先摇。男人很大度,回:好男不和女斗,你先摇。小倩就觉得这个男人很有趣,就加了好友。
聊了两三天,男人给小倩的感觉,很阳光,很能体贴人,很能善解人意,再看他发过来的图片,长得还挺帅。莫非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天注定?姑娘小倩很快忘掉了前男友留下的痛,喜欢上了手机里的这个男人,甚至有点沾沾自喜。
又聊了几天,彼此都有些相见恨晚的味道。男人的大度和宽容,很快俘获了姑娘的芳心。相约见面的那天晚上,小倩简直是一见倾心,再一次被男人的幽默风趣击垮。之后的几天,男人的爱如潮水一般袭来,姑娘就有些把持不住,乖乖做了男人的俘虏。开了房,也上了床。
如此三番五次以后,姑娘和男人海誓山盟,一个非他不嫁,一个非她不娶。可一个月后的一天,两个人突然因为一件琐事大动肝火。男人一句话都没多说,从此就人间蒸发。
姑娘带着种种困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微信找我,说她到底错在哪里了,为什么对他那么好,他说翻脸就翻脸?男人都这么薄情吗?
我告诉她说,不是因为男人薄情,而是你用情太猛,跑得太快,却没有留意脚下的坈。
无独有偶。前两天,和一个搞婚恋研究的朋友吃饭。他给我说了一个大三女生的爱情故事。姑娘姓李,姑且称为李学妹。
李学妹来自四川,正在读大三。她有一个师哥,是四川的老乡,读大四,马上就要大学毕业。李学妹对这个师哥自始至终,都有好感。从入学的第一天,帮她搬行李,领她去办入学手续,到老乡会的跑前跑后,他对她都是关怀备至。但师哥始终和她保持着一段距离,不说喜欢她,也不说不喜欢她。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三年多。
就在师哥即将远赴深圳实习的前一个月,他突然对李学妹展开了情感攻势,说他这三年多如何如何煎熬,如何如何喜欢她。李学妹招架不住,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而且,没到一个星期,李学妹和师哥就住进了大学城旁边租来的一间民房里,过起了浓情蜜意的同居生活。
一个月后,师哥南下深圳实习,两个人的联系却越来越少,借口不是太忙,就是人多不太方便。后来,干脆就直接挂掉电话。
李学妹才如梦初醒,知道师哥踹了她。为此,她伤心欲绝,差点走了极端。
其实,像李学妹这样的事情,在大学里并不少见。尤其是即将毕业的那些学哥学妹们,为了过一把爱情的瘾,都会在即将离校的前几个月,来一场快如闪电般的爱情。爱的凶猛,退的迅捷。离开的,心满意足;留下的,一身伤痕。
当然,还有比小倩,李学妹更惨的姑娘。
隔壁阿强的单位里,有一个马脸小弟,倚仗自己有车有房,隔三差五地换女朋友。基本上五天开始谈,十天开始恋,一个月左右就能和女友滚床单。滚了几次,过了新鲜劲,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阿强就问他为什么。马脸小弟说,先玩几年再说,等玩腻了再找个好姑娘结婚。阿强撇着嘴对我唠叨,说看他吊儿郎当的样子,就是一个十足的流氓。
惊诧之余,我也只能苦笑。很多梦想嫁得好的姑娘,都是如此被哄上了床。
如今的姑娘太性急,一旦爱上,就快马加鞭,能跑多快就多快;如今的男人太狡猾,一旦发现有机可乘,就直接把爱情扔在了床上。
任何事情,操之过急,都有可能出纰漏,更何况需要精雕细琢、悉心呵护的爱情。汹涌而至的爱情经常来得快,去的也快。比如说闪恋,网恋和一夜晴。真爱不是两三天,细水长流的爱情才能持久保鲜。只可惜,有些姑娘冲动有余,而智慧不足,面对奔袭而至的爱情,常常大包大揽。
英国大文豪莎士比亚曾经说: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男人要想耍流氓,姑娘就要小心提防。别期待顺手拈来的爱情,可以赏心悦目;别幻想萍水相逢的爱情,可以地久天长。即便你对某个男人突然一见倾心,也要把握住爱情的节奏,千万不能用情太猛,跑得太快。否则,你也一定,逃脱不了被流氓的命运。
第40篇、最亮的那根蜡烛
深夜,寺里一人一佛,佛坐人站。
人:圣明的佛,我是一个已婚的人,但是我狂热地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佛:你能确定你现在爱上的那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唯一的、最后的一个女人吗?
人:是的。
佛:你离婚,然后娶她。
人:可是我现在的爱人,很温柔、善良、贤慧,我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残忍,有点不懂道理。
佛:在婚姻中没有爱才是残忍和不道德的,你现在爱上了别人不爱她了,这样做是正确的。
人:可是我爱人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佛:那她就是幸福的。
人:我要与她离婚另娶她人,她应该是很痛苦的又怎么会幸福呢?
佛:在婚姻里她还拥有她对你的爱,而你在婚姻里已经失去了你对她的爱,因为你爱上了别人,正所谓拥有的就是幸福的,失去的才是痛苦的,所以痛苦的人是你。
人:可是我要和她离婚后另娶她人,应该是她失去了我,她才是痛苦的。
佛:你错了,你只是她婚姻中真爱的一个具体,当你这个具体不存在的时候,她的真爱会延续到另一个具体,因为她在婚姻中的真爱是从来没有失去过。所以她才是幸福的而你才是痛苦的。
人:她说今生只爱我一个,她不会爱上别人的。
佛:这样的话你也说过吗?
人:我……
佛:你现在看你面前香炉里的三根蜡烛,哪一根最亮?
人:我不知道,好像都一样亮。
佛:这三根蜡烛就好比三个女人,其中一根就是你现在所爱的那一个女人,芸芸众生,女人何止千百万,你连这三根蜡烛哪根最亮都不知道,你为什么又能确定,你现在爱的那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唯一的、最后的一个女人呢?
人:我……
佛:你现在拿一根蜡烛放在你眼前,再用心看看哪根最亮?
人:当然是眼前这根最亮啦。
佛:那你把它放回原处,再看哪根最亮?
人:我真得看不出哪根最亮。
佛:其实你刚才拿的那根蜡烛,就好比是你现在爱的那个最后的那个女人,所谓爱由心生,当你感觉你爱她时,你用心去看就觉得她最亮,当你把它放回原处,却找不到最亮的感觉。
你这种所谓的最后的唯一的爱只是镜花水月,到头来终究是一场空。
人:哦,我懂了,你并不是要我与我的爱人离婚,你是在点化我。
佛:看破不说破,你去吧。
人:我现在知道我爱的是谁了,谢谢,谢谢。
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第41篇、相遇之前
有一天,他与她相遇在内地的一家地方电视台。
然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相遇之前的事。
那时她就读千首都一所名牌大学的新闻专业。容貌出众,成绩优秀。一位金发碧眼的留学生曾许诺要带她去他的国度,她没有答应。临毕业时,又有一位父母均为京官的男同学在某国家级新闻机构预留了进人指标,指名是给她的。所有的同学都在羡慕她,
她却让那个指标作了废,回到家乡。那时他却是一家工厂的学徒工。十年边疆垦荒,返城后与弟妹们一同参加招工考试,从学徒做起。白天做工晚间上业余大学,拿到大专文凭正赶上当地电视台招聘,在数百人的应聘队伍中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成了一名梦寐以求的新闻记者。
现在他们相遇了,他们成为同事。她机灵又美丽,他勤奋又聪明,他们成为最佳拍档。她快乐又热情,他宽厚又坚韧,他们成为幸福夫妻。
他们各自的人生轨迹很有趣。她是从高处走下来的,他是从低处攀上去的。倒退数年,他们连擦肩而过的机会都不会有。
道理是他的高峰是她的低谷。
他们相遇,是他抓紧了许多机会、她规避了许多诱惑的结果。
然而这都是世俗的看法,他们自己的说法是:人无所谓往高处走还是往低处走,如果这世上有两个注定要彼此相爱的人,那么在相遇之前,他与她的每一步都在朝着对方走去,不偏不倚。
第42篇、背靠彩虹流泪水
我一朋友,我们处了三年,在一起天天见面唯一的乐趣就是打击对方,笑话对方,我们很亲近,几乎无话不谈,她啊,就是一个假小伙子。陪我一起疯一起傻。她喜欢听我讲我以前的恋爱经历,但每次听完总会撅着嘴骂我,打击我一顿,说我这样不好那样不好,所有喜欢你的女生都瞎了眼了。我就会生气,:就你好,好可爱,可怜的没人爱了!我们就这么闹,维持了三年的友谊。
我们大概真的是臭味相投吧,都喜欢搞怪,但我老是怪她,交友没有原则,她和谁都能处得来,有时吧,自己也会有点小吃醋一下,但我知道我们只是朋友的,也就会慢慢的接受她的“大方”。但更多的事,莫名其秒的就不理她了,她老是说我这样的性格不好,打击我,你要是老这样,你身边的朋友迟早都得走光了。每次都是她主动的来找我,化解我们的矛盾......
高一时,她说喜欢我,我拒绝了,我当一个玩笑,后来我们还是那样打闹依旧,从此她在没有对我说过同样的话题,只不过唯一改变的就是她更喜欢打击我了无论什么,只要能打击到我,她都千方百计。
我恋爱了,我们之间似乎有了隔膜,然后那个女生又去了外地,我们靠着电话维持着感情,我很累,她又回到了,我身边。她喜欢安慰我,那一段时间她很少打击我,像个妹妹,她也很会照顾别人。
高中的假期是有限的,每个假期她总是发短讯或打电话给我,也都没什么事,无非就是,哪个节目好看不好看,她说她喜欢欧汉生,说我像欧汉生,我就会说,我比他帅多了,“切,他比你帅多了吧,狗屎!”下面就是无休止的争论.....
初中时喜欢一个女孩,六年了,她喜欢听我和那个女孩之间的故事,特别是我被拒绝的那一段子,每次讲她都那么的痛快,就像是她在拒绝我似的。特让我鄙视,:“切,什么人啊,还说是朋友呢!”,而且,从此有事没事老是拿它来笑话我.......
艺术统考在南京举行的,正好我的那个女友在南京工作,我满心欢喜的去找她,那天有好多同学一起去玩的,我们约在夫子庙见面的,也许是时间久了不在一起,彼此都会生疏些吧,我努力的去和她拉近感情,我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可真的,有些东西,并非你想就能做到的,累了,她有心无心的看着我,也许所有同行人中,也只有她真正的理解我吧,她就走在我身边,即使我的女友也在我身边,我看着她,是那种会心的笑,她不在乎女友在,她给我买了好多的礼物有的就是那种一分两半,各持一份的情侣挂件。我看着她和她,笑了,笑的分外牵强.......
我和谈了两年的女生分手了,因为我不喜欢吃大餐,我宁愿和她去吃几十元的小饭店,因为那样无拘无束......和她分手,我没有隐瞒她,她一边安慰我貌似还有点小窃喜好像是吧。
我吻了她,就是左边的脸颊。她定在那几十秒,我说不要乱想哦,纯粹的友谊而已,假小子的脸上上似乎浮现了,一抹红晕,我没看错吧,我问自己,她也会害羞吗?奇迹啊,从此打击她的理由又多了一条!
高三了,我和老师产生了矛盾,最后的十几天,我背着书包回家了,同时骂了老师一顿,我和假小子很少在联系,因为忙于学习了,后来我听说她老是在宿舍骂我,老是在别人的面前揭我老底,但更多的却是,向别人借手机,去看我的QQ动态,看我最近在想什么。期间我回校两次,都没有和她讲话,但在我和别人聊天抬头的刹那,偶尔就会对上她的目光,但只有一个微笑应对......
她:以后你会主动联系我吗?
我:应该不会吧,你知道我的,性格就这样的啊!
她:你就不能迁就我一下吗?
我:你都迁就我三年了,继续迁就下去会怎样啊?
她:我都迁就你三年了,真的就不能迁就我一下吗?
我:好了啦以后分开我会试着主动联系你的,行了吧?
她:......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要把一生的爱都对你说完!”前天我们班聚会,她来带我,她问我,你的动态说谁的啊,是潇潇吧?我笑着说,恩,她叹了口气,我说,可惜我如此喜欢人家,可人家就是不喜欢我啊!恩,我也是我如此喜欢一个人,可人家也不喜欢我啊!她拉长了步子,把我甩在了身后......
她:我想你了
我:现在还想耍我啊,嘿嘿,没门!
她:.......
朋友问,你和潇潇怎么样了,我说:黄了,喜欢一个人怎么就这么难呢?”“她也这么说过哦,她喜欢一个人三年了”,我笑着捧腹,“她也有喜欢的人啊?”“是啊,你不知道吗?如果你愿意,只要你退一步,她也就成功了?”“什么意思啊?”“她喜欢你三年了,你不知道吗?她说你知道的!”......
对不起啊,让你受委屈了......也许这就是命吧,注定我们有缘无份,现在我已经没有结果可以给你了,你说我是木头,也许真的是吧,爱是没有结局的,倒不如我们把她交给过去,明天我们还是好“弟兄”,璇,晚安!
第43篇、关于恋爱的31个“经典比喻”
1、恋爱就像吃辣椒,不吃的时候它总是奇香无比,但真正吃的时候却辣得你痛不欲生,后悔莫及,发誓永不再吃;然而辣劲刚过,你又对它朝思暮想。越辣越香,越香越辣,你永远在思念与后悔之间游离,这就是恋爱的逻辑。
2、恋爱像胃,它强大的消化功能无与伦比,由此进入的全是世界上最纯洁的,由此出去的却是世界上最肮脏的。
3、恋爱就像电脑,永远都有N个毛病等待修理,等你修好后却发现等待修理的新毛病大于等于N。
4、恋爱就像公共汽车,你等待的那一趟永远都不开来,你不等的却总是接二连三。
5、恋爱就像长途旅行时在中途买了张硬座票,你刚刚上车坐下,马上跳出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粗声大气地指着你的鼻子吼道:这是我的座位!
6、恋爱就像闷热天的旅途,当你经过长时间苦等,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时,你会听到列车广播里传来一个亲切甜美的女声:本次列车已经到达终点站。
7、恋爱就像拥有两只手表,你总是无法说清,到底哪个时间更准?
8、恋爱就像戒烟,你总是能够找出许多理由安慰自己:非常容易,我都戒过一百次啦。
9、恋爱就像男人做菜,不是忘了放盐,就是放了几次盐。
10、恋爱就像上网,纵横驰骋时荡气回肠,月底交费时痛心疾首。
11、恋爱就像政客,以庄重的口气说谎已经成为职业技能,即使谎言被当面揭穿,仍然面不改色心不跳。
12、恋爱就像手机,总是谣传要改单向收费,却永远出不了台,最后你才发现,谣言发源地不是用户自己,就是没有手机的所谓专家学者。再以后,你不得不说服自己,双向收费是多么合理合法。
13、恋爱就像VCD,盗版总是比正版流行。
14、恋爱就像某些人眼中的“革命”,标榜着自己多么高深莫测、多么洁白无瑕,但归根结底,还是免不了直奔主题:请客吃饭。
15、恋爱就像小偷,没有一天能睡个安稳觉,最大的不安全因素往往就是你自己。
16、恋爱就像看电视,手握遥控器,充满期待地等待好节目,最后筋疲力竭倒头睡去,然而第二天你还忍不住要来。
17、恋爱就像喝茶,倒掉的都是茶,喝下去的都是水,但是你从不承认自己喝的是白开水,却总是吹嘘自己喝的茶有多么多么名贵。
18、恋爱就像口香糖,只有口臭者对它才最钟情,口臭更甚者对它不予理睬。
19、恋爱就像自动柜员机,你总是希望从里面取出钱来,但它总是吃卡,即使你输入的密码正确无误。
20、恋爱就像打喷嚏,总是不经意间打得出来,刻意要打却总是打不出来。
21、恋爱就像某些领导,口口声声表示要扶植新人,但进入操作层面,新人却总是发现自己无法与老人抗衡。
22、恋爱就像导演,打出的旗号无一不是艺术至上,其实都是以貌取人。
23、恋爱就像电梯,方便、快捷,但是偶尔停电,你还得摸黑爬高走回家去。
24、恋爱就像镜子,看着再丑,也是你自己的模样,但你总是怀疑镜子质量有问题。
25、恋爱就像摄影,即使你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但最后还是少不了暗室操作。
26、恋爱就像春节联欢晚会,一年比一年办得热闹,一年比一年办得无聊。
27、恋爱就像智力竞赛,规则可以设置无数,但有一条却一直去不掉,那就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高分总是被优先淘汰。
28、恋爱就像清代宫廷体裁的电视剧,又臭又长,却万人空巷,仔细看去,除了吃喝和下跪的镜头,再无其他。
29、恋爱就像钢琴,最高雅的内容摆在最不高雅的人家里,真正的高雅者却享受不起。
30、爱情就像破烂王,总把废弃物品当宝贝,而且事实也确实如此。
31、恋爱什么也不像,就像她自己:她撒娇卖嗲,处于童年期;她躁动不安,处于青春期;她喜怒无常,处于更年期;她耳聋眼花,处于老年期。
(大洋网)
第44篇、浅浅的爱情
那是她的初恋,寒酸而富有,寒酸的是他们一无所有,两个穷学生只能在开满了樱花的路上整夜地走,情人节也只能在下午买那种打折的玫瑰送给她,但她很快乐,因为爱情是富有的,装在心中,满满的,像一瓶水一样。
他挣到第一笔钱的时候,给她买了一瓶香水,因为同宿舍的女孩子,只有她没有香水,为了让她也暗香浮动,他用整整一个月的家教工资给她买了一瓶香水。
她感动得落下泪来,却舍不得用,难得他这份心,就只为那好看的玫瑰花造型的瓶子,她也舍不得。后来却分开了。爱情总是这样吧,以为生生死死,以为分开一分钟都会想念,冷了的时候就是那肉菜上漂着的油,怎么看都是腻,因为情没了,感情再深也是陌路。
那瓶香水,一直留着,是个爱的纪念吧,她想,多年以后再看,一定别有一番滋味。
多年后,她已为人妻为人母,早已经忘记了自己曾有一瓶这样的香水。老公常常会买正宗的法国香水给他,只是用香水时会偶尔想起他,但只是一闪念,像微风吹过,瞬间没了踪影。以后想起的时候越来越少,到最后,他的影子淡在了老公和孩子之后,甚至想不起年轻时他的面容。
一次整理旧物时,她看到了那瓶香水,看到瓶子的那一刻她呆住了,因为只剩了一个空瓶子,里面什么都没有了,所有的香水全部香消玉殒了,它们在10年中飞散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她一直没有舍得去用的那些香水一滴没有剩,全部挥发了。看着那个空瓶子她眼睛酸酸的,这多像她的初恋啊,徒有虚名,以为爱得轰轰烈烈,以为会找到爱情的归宿,最后却是无功而返,当时只顾着去爱了,却根本不知道怎么样去爱,就像这瓶香水,只落得了一个瓶子,空瓶子,装满的是空虚和记忆,甚至,她早就忘记了香水到底是什么味道。因为再刻骨铭心的记忆也经不起时间的打磨。
终于有一天遇到了他,在一个人声鼎沸的大商场里,他领着一个小女孩,旁边是他太太在挑衣服。她看了他好久,终于擦肩而过,因为她知道,他和她的爱情只有这么浅,浅到只能剩下一个空瓶子,甚至,连最初的味道都不曾记得。
第45篇、冬天的栀子不开花
陈栀子17岁的时候,念高二。上课的时候,身后总是有人注视自己,转回头,便看到冬天。天气冷,冬天却穿得少,不过是一件薄薄的毛衣,他是一直看着自己吧,眼光撞在一起,反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就傻傻地笑。
那天以后,他们在校园里遇见,总是心如鹿撞,常常是什么都没有说,便一溜烟地跑掉了。
早恋的消息不知怎么被栀子的父母知道了,母亲赶到学校,当着老师的面,当着同学的面,责问谁是冬天,当着大家的面,训斥栀子不争气,还打了她两个耳光。
栀子哭了一个下午,两天后,就转学了。栀子想她和冬天,再也不会遇见了。
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的,虽然有那些心跳的遇见,也只是互相有好感,只是互相鼓励,约定一定要考上大学而已。
只是,高中的他们,便这样分开了。
1、后来,栀子真的考上大学了。她一直记得自己和冬天的约定,所以一直那么努力,她知道冬天也一定是努力的,因为在大学里,冬天给她写信了。
在信里,冬天说,栀子,你好吗?冬天说他辗转知道栀子考上大学的消息了,说自己也到了北方上学,只是栀子在沈阳,冬天在长春罢了。
冬天偶尔也说起自己的校园,自己的大学生活,更多的是关心桅子,关心她独自在北方,一切都好吗?他常给栀子寄东西,有时候是长春的特产,有时候是大包小包的饼干和栀子喜欢的牛肉干。
冬天到栀子的校园看她,是大二的春天了,那是他们高中后第一次见面。天气并没有太温暖,冬天照例穿得少,只是一件薄薄的衬衫。他长高了,壮了,晒黑了,笑起来牙齿又整齐又洁白。栀子带冬天参观校园,他们一起在食堂吃饭,一起牵手在校园里聊天,一起在樱花树下偷偷地接吻。
2、那是栀子生命里最美好的春天。改变发生在大三的时候。
爸妈来沈阳看栀子,栀子告诉他们自己和冬天又在一起了。其实大学里的恋爱,父母已经不反对了。只是,当栀子说出那个人是冬天,说冬天就在长春念书,父母却反对了。
母亲冷笑着,说冬天说谎了,他根本没有考上大家。冬天后来的消息,栀子的父母倒是知道不少。他原本也那么努力地学习,但是高考的时候发挥不好,便没有考上。冬天其实没有在长春,栀子考上了沈阳的大学,他便到沈阳打工了,他说自己考上大学,不过是在骗栀子罢了。
栀子不相信,父母打了电话,辗转要了冬天在沈阳的地址,栀子便去找冬天了。在沈阳的城西,在那个小小的、冬天很冷、夏天很热的木头的屋子里,栀子便见到冬天了。
不仅是冬天,栀子还见到自己的好朋友沈冰。
沈冰披着的外套是冬天的,沈冰那么瘦,冬天的黑色外套将她整个地淹没了,他们正说着什么,沈冰的小脸那么白皙,看到栀子便呆住了。冬天也呆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栀子想起冬天第一次到自己的学校,在楼下等自己,来来往往的女生对他看了又看,想起她们说:栀子,你的男朋友真好看埃
那些女生中,也有沈冰。栀子不知道该怎么办,转回头,就跌跌撞撞地跑掉了。
3、两个星期的时间,栀子不听冬天解释。但是在学校的自习教室里,冬天到底堵到栀子了。
冬天对栀子说对不起,他不是有意骗她的。他那么努力,想要考上大学,却没有考上,他记得他们的约定,他没有考上大学,就不好意思找栀子了,但是他又想她,又放不下她。
他开始在广州打工,但是他想她,就到沈阳了,在信里她欣喜地问他,你的学校也很好吧,他能说什么呢?他只好说自己考上了。
冬天说那天,沈冰在自己的小屋,是来告诉自己栀子知道了,可能很快就会来找他。沈冰是在不久前知道冬天说谎了。她听栀子说起冬天在长春的大学,大学里的专业,无意中和那所大学的同学说起,才知道冬天在骗人。
沈冰怕栀子伤心,没有直接告诉栀子,而是找到冬天到学校看栀子的机会,偷偷叫住了他,质问冬天为什么骗人。
冬天带沈冰去看了自己住的小木屋,看了他打工的地方,冬天告诉沈冰,他也不想这样的。
沈冰理解了冬天,就不愿意告诉桅子了。这一次,栀子的父母揭穿冬天的事情,沈冰知道了,就赶着去通知冬天,要他早做准备。
桅子听完冬天的解释,还是离开了。沈冰说栀子,你真傻,他那么爱你,念不念大学又怎样呢?
栀子说你不懂。沈冰就急了,在爱情里还需要懂什么,我知道他爱你,那就够了。
4、秋天过去,冬天便来了,不知不觉,栀子就大四了。实习的时候,夜晚的空气依然寒气逼人,清白的路灯把栀子的影子拖得长长的。栀子在沈阳的一家小小的周报实习。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原谅冬天了,其实,从开始到后来,她从来没有怪过他。
她知道沈冰说得对,冬天是爱自己,才会这样做的。只是那时,一下子发生太多的事情,栀子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太想让自己安静了。
后来栀子想明白了,那么多次,她去小木屋找冬天,冬天却不在了。
在那么多次栀子的避而不见后,冬天搬家了。
冬天不见了,栀子就不能告诉他,那一次父母来沈阳主要是为了给母亲看病的。母亲说冬天骗栀子,骗了那么久,栀子不知道便罢了,知道了还和他在一起,这不是存心让她死吗?
母亲的病情那么严重,让栀子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就只能躲着冬天了。病情控制住的时候,栀子想明白了,其实她可以慢慢地说服母亲的,慢慢地让母亲知道,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是世界上最好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时候,栀子却找不到冬天了。那个小小的木屋,换了别人住了。
那样简陋的木屋,在木屋的墙面上,栀子看到了冬天的字迹,是冬天用小刀写下的,自己和他的名字:栀子、冬天。
旁边,还有一个名字,沈冰。不是冬天写的,是沈冰写下的。
5、这都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从高中到大学到戛然而止的一场恋爱,五年的时光,便这样过去了。
栀子一直偷偷地找冬天,只是一直没有找到。
栀子在报社的实习结束了,她并没有留下来,而是回了家乡,在家乡的小学当了老师。
他们分开的第五年三个月零十七天,栀子又遇到了冬天。
是三月的时节,冬天回家乡处理一些事情,在小学的门前就看到栀子了。栀子留着齐耳的短发,看起来那么瘦。栀子对冬天微笑着,就像许多年前,他们念高中,他发现那么恬静的女孩儿有那么好听的名字,总是微微地笑着一样;就像大学里恋爱时,她总是那样仰起头对他微笑一样。
他一下子就说不出话来,一下子就僵在那儿了。他们说的唯一的话,是关于沈冰的。栀子问冬天,沈冰好吧?冬天说好。栀子说沈冰的时候,还是那样微笑着,只是低下头,眼泪就几乎掉下来了。冬天走出栀子的视线时,眼泪也几乎下来了。
他记得栀子小声说,有她替我爱你,我就放心了。她的声音那么小,但是冬天听见了。
冬天是这次回乡,才听说栀子母亲那时的病情,才知道那时栀子对自己,并不是疏离和嫌弃。也是在这次回乡,栀子才有机会证实,冬天的妻子,叫沈冰。
栀子明白了,毕业的时候沈冰痛骂自己,不顾父母的反对,离开土生土长的沈阳,毅然到广州,是为了寻找冬天吧。就像栀子在小木屋墙上看到的字迹:栀子、冬天、沈冰。
也像栀子后来到底选择了结婚,有了普通的生活和不再刻骨铭心的爱情。在平淡简单的生活里,她有时候会想起一些事情,想起年轻的时候,一个叫冬天的男孩子,一直断断续续地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她曾有过他的照片,他的信,他的贺卡,也曾有过他的爱语、拥抱和誓言,但是,他们的爱情,到底还是过去了。
她从来不说起这件事情,以为一切掩饰得极好,可是常常,在毫无防备的一刻,冬天的身影会从内心浮出,生动一如往昔,令她无处躲藏痛哭失声。
栀子明白,她和冬天,相爱在那个美好的夏季,只是太早遇见,还不懂得怎样去爱;太晚的时候遇见,已经不能义无反顾地去爱,要在恰当的时候遇见,那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她和冬天的爱情,到底像小小树叶的脉络,风里怅然飘过的叹息,留在一度澎湃却无处安放的青春里。
第46篇、小说,无名三
看着围上来的人群,他愤怒的搏击着,出拳七分力,动手留三分的道理也丢一边,招招都是有出无归,再也没有顾及后果,当再次放倒几个人后,他已是强弓之末,围拥的人群看着有些都畏惧了,暂时都退在一边,不知道还要不要动手,一个像是领头的人突然大声说道:兄弟们,一起上,弄*这小子,他没力气了,别叫别人笑话我们,几十个人让一个人挑了,以后还怎么再这混下去!
门外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人渣,你敢!缓步行来一紫发男子,张狂,冷酷,低哼了一声,转而看向了他,微笑的说道:我来了,可以继续送他们去医院了!和前面几句话迥然不同.
他抬头看了一眼,用行动告诉了他,强强连手,不到十分钟就将院内的大部分人放倒了,剩下的看见如此场景,一个个都逃也般的走了.
"少爷,这些日子过得还好吧".紫发男子嘴角扬起一丝玩味般的笑容,口中叫着少爷却无一点恭敬之意…
(文内主角的名字终于出来了,思考了良久,"浪",渐渐的情节将会逐一展开,可以放开手脚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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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笑,擦掉嘴角的血道:"小朋友,哥哥还好,死不了,紫发男子突然抓狂的冲了上去,完全没有刚才冷酷的样子,恶狠狠的说:我十九岁了,十九岁了!再叫我小朋友跟你拼了,叫我影!冷酷帅气,风流倜傥的影!我才比你小一个月!他咬牙切齿.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别叫少爷,你什么时候把我当少爷看过".
"好了,正经点吧,你真的没事吧,老头子叫我来找你回去,以前的事忘了吧,何必为了那一句话那么固执."
他一脸洒脱道:"看、天上的月亮好大,还有不少星星呢".他马上转移话题,洒脱之下一抹的执著与哀伤一闪而过,如果女孩在这一定会讶然,如此放荡不羁,无赖的人居然有这般复杂的表情.
"唉、算了,怕了你,你看着办,话我带到了,走,一起去喝两杯吧".
等下吧,我有点事,他打开包,看见里面的手机,打开电话薄联系到女孩.
约好了在某路口见面,影兴冲冲的跳上摩托,他默契的把钥匙丢给影,无奈的说了句,疯子,慢点!
满是兴奋,丝毫没有掩饰眼里狂热,熟练的打开油门,松开离合器就向前冲去,才几秒就达到一百五十码,行驶在路上,风呼啸而过,本该半个小时的路程竟十五分钟不到就看见女孩满面愁容的等下路边,随行的另一带眼睛女生蹲在地上掩面,显得格外的无助.
走上前把包递给她,坏笑着说:"笨女孩,你又欠我一次哦,该洗三次衣服了".
他刚说完,影接着炮轰般的说道:"你好,他叫浪,我叫影,影子的影,刚才抢回包的是我,不用理他,感谢我就好了,可不可以一起吃个饭啊,最近的那家什么饭店挺好的,走.一起去吧".
他有些无语,见过没牙齿的,没见过这么没牙齿的!然后东看看,西看看,一脸我不认识他的表情.
看着他们两个活宝般,女孩抿嘴一笑,高兴的接过包,小樱,没事了,说完把包给了蹲着的女生.然后大大方方的说,我叫蓝婷,她叫许樱.谢谢你们帮小樱追回包.为了感谢你们,请你们吃饭吧.浪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原来弄半天谁丢的包都没弄清楚.
第47篇、我从妻子变成情人
和林子的相识缘于他到我们单位找他的同学。若从脸相来看,林子算不上英俊,但各个方面组合在一起,他却成了那种特别讨女孩子喜欢的男人。我也不例外地喜欢上了他,但是,我却是他第一个主动追求的女孩子。
没想到,父母对我们的相恋表示反对。我是家中独女,父母经商,家里经济条件很好。父母对未来女婿的要求是:家庭条件不好,工作单位不行,甚至能力稍差都可以,但是,人品一定要好。林子偏偏在这一条上不合格。
我的父母曾偷偷打听过林子的情况,知道他以前谈过很多女朋友,觉得他很花心,靠不住。但是,我很倔,坚持非林子不嫁。父母只好接受了他。
2001年底,我和林子结了婚。
走进婚姻后,我才发现了生活的现实。林子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收入是不错的,可他发了工资只顾自己花,从来不给我家用。他还爱打牌,经常一夜不归。更让我心烦的是,不时有人跑上门来讨账。我觉得特别委屈。结婚时,买房子、装修的钱都是我父母出的,结婚后,我和父母全心全意扑在我的小家庭上,需要他花钱的地方实在是少之又少,他哪里来的欠账呢?
我们觉得彼此都变了。他说我的脾气没以前好,不善解人意,我觉得他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更有甚者,有两次,他竟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一个星期,既不给我打招呼,也没给单位请假,我到处都找不着他。回来后,他说到乡下一个朋友那里散心去了。我虽然心里生疑,但还是原谅了他。
2002年春节时,我在他的手机上发现了一条短信,里面有“我爱你”之类的话。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是朋友发的玩笑短信。我相信了。
不久我怀孕了。他对我挺好,那段时间我觉得很幸福。
4月份的一天,一个女孩突然打电话到家里来找他。是我接的电话。那女孩奇怪地问我是谁,我说我是林子的老婆,她惊呼道:“这怎么可能?我是他的女朋友啊!”
林子回来后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轻描淡写地说:“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早分手了,我结婚没告诉她。她有点神经病,别理她。”
这种解释谁会相信呢?后来我辗转打听得知,那个女孩叫小菲,河南人,是他的网友。联想起他以前两次一个星期不回家的事情,我怀疑他是会小菲去了。
虽然我对他的行为一直没说什么,但心里却是极为不快的。有一天,为了一点小事我们争吵了起来,彼此都说了很伤人的话,一气之下,我跑回了娘家。他既不打电话给我,也不来赔礼道歉,我父母很生气。后来,他跑到我单位来找我。他瘦了,我很心疼,说:“其实我很想回去。”他也说很想我。我问他为何不来接我。他说我父母总是瞧不起他,他不想见他们。我劝他,如果不来接我,长辈的面子挂不住。好说歹说,他同意了。
但是,到了约定他来接我的那天,我却左等右等也不见他来。我想他是不是忙忘记了,就偷偷打电话提醒他,谁知他告诉我,他把这事给忘了,已约了一帮朋友在家打麻将,下不了场。
拖了一个月,最后,还是我自己回家的。
虽然回了家,我的心情却很不好,觉得他心里已经没有我。我父母见我一直哭哭啼啼的,对他愈发不满意了,召集了一批亲戚到家里来开他的批斗会,要他当面认错。林子的性格很孤僻,可能觉得这样伤了他的自尊心,所以,从头到尾他只闷头抽烟,一句话不说。我父亲很失望,最后说:“也许你还承担不起家庭的责任,那么,先把孩子打掉,你们俩慢慢再来吧。”
林子不同意这个决定,他流着泪求我,说只要把孩子留下来,他以后一定会珍惜我,好好跟我过日子。当时我也不知怎么想的,也许是对他没有足够的信心,也许是太伤心而迷糊了,我还是去把孩子打掉了。他难过得差点要跳楼。
尽管这样,他仍不离左右地在医院照顾我。
那时,得知我把小孩打掉后,几乎所有的亲朋好友都以为我们一定完了,但是,我们没有。经过这一次,我们都懂得了珍惜。他真的变了,再没有在外面过夜,按时上下班,将大部分的工资交到我手里。我的父母也开始接受他,尽量在生活上满足我们。2003年3月,我又怀孕了,他很高兴。也许是我对他太不放心了吧,我心里一直有些怀疑他,老觉得他有心事。他回到家就往沙发上一躺,也不跟我说话,总是看电视到很晚才回卧室睡觉。而且,他每个月的电话费很多。我查过他的话费单,发现小菲的电话频繁地出现。
7月份,我怀孕4个月的一天,他突然又一夜未归,我很着急,找遍所有可能的地方仍没有结果时,我脑子里一闪,翻出小菲的电话打了过去。她承认林子正跟她在一起。一股气直冲我头顶。天哪,为什么这样的事情总是在我怀孕的时候发生?我当即在电话里向他提出了离婚。
第二天他回来了,说是小菲自己找过来的,他昨天是去同她作了结。我问他到底打算怎样,他说:“随便,你想怎样就怎样。”我差点气疯了,他做错了事不但不认错,反而满不在乎。
当晚,他又没有回来。直到第三天,他才把小菲送走。
其实,当时我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要他认个错就行了,但他这种态度实在让我忍无可忍。冲动之下,我坚决离了婚。之后,我又去把孩子打掉了。
离婚后,林子停薪留职去了外地。春节时,他带着小菲回来结了婚。得知消息后我很难过,其实我一直在等他,没想到他竟结了婚。离婚后日日滋长的后悔情绪,此刻如决堤般蔓延开来。
后来他约我出去坐坐,我瞒着父母去了。没想到一见面,我俩竟抱头痛哭。他问我当时为何要逼他离婚,为什么不把孩子生下来,如果生下来了,他就哪里也不去了,过段时间一定会来求我回去。我问他为何这么快就结了婚,他说小菲不嫌他穷,什么都没要就跟着他,他为了赌口气,同时也为了弥补受伤的心,就跟她住到了一起。
原来当初,我俩都犟着一股劲,想拿离婚试探对方,觉得对方如果是爱自己的,就不会同意离。没想到,我们就这样离了。他说他还是想跟我在一起。但是小菲已经怀孕3个月了,他要等小孩生下来后,再离婚来娶我。他说离婚很容易,但他太想要个孩子了。我感到奇怪,问:“我不能为你生小孩吗?为何要她生?”他说他怕我不肯再为他生小孩。我说:“我爱你,怎么会不愿跟你生小孩呢?”他想了想,说:“要不你先为我怀个孩子,给我吃个定心丸,这样我就有勇气去跟小菲离婚,让她把孩子打掉。”我说:“这怎么可能?我以什么身份给你怀小孩?”而且,我觉得这样做风险太大了,我不敢肯定小菲会把孩子打掉。后来,我们经常偷偷会面。他一直说他一定会跟我在一起,我反倒给他分析:“你那么爱孩子,怎么舍得让孩子失去母亲呢?”我总觉得即使离婚,他也不可能与小菲断掉联系。而且,我也接受不了别人的孩子与我们一起生活,那样的话,我该如何对待亲朋好友?他则说:“如果你是真心爱我的话,为何不能接受我的孩子呢?”
我们谁都无法说服谁,就这样耗着,一直到现在,小菲的孩子都快出生了。
我真没想到,我竟然从妻子变成了第三者。现在的状态真是太痛苦了,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
第48篇、天花板上的小情书
他和她在一起,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彼此都到了适婚年龄,于是相亲,家世、长相、工作都称得上门当户对,谁都会说这是一桩良缘。
他们彼此都是有故事的人——他与前女友的爱情在大学里开始和结束;她亦与别人十指紧扣过,但是两个人从未向对方提起前恋人的点滴。他并不强求知道她曾经的故事,只要当下的她和他在一起很快乐,其余的事便不重要了。
倒是他的母亲好奇心重,忍不住问说媒的介绍人:“小雅那么好的女孩,怎么前一段感情会没有结果?”媒人面露难色的样子让他母亲起了疑心,脸色随之沉重。只有他,云淡风轻地说:“没事,但说无妨。”
在媒人絮絮叨叨的讲述中,他知道了她的前男友死于癌症。在男友生命的最后阶段,她日夜照顾;男友死后,她痛不欲生。媒人不停地夸她坚强、贤惠,他的母亲亦频频点头。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今后,自己要更加怜爱这个好女子。
某日,她慌乱地打电话来,无措地告诉他:“客厅里的灯忽然坏了。”他急急赶赴她的住处,搬了梯子准备换灯泡。拆下灯罩后,他发现天花板上似乎有一团东西,他以为是灰尘,便让她去厨房拿抹布。
没想到,那团东西竟然擦不掉,他没辙了,干脆换了灯泡再说。待客厅恢复光亮时,他听到她发自内心的欢呼声,让他甚是喜悦。但是,当他重新装上灯罩时,才看清那团东西竟是几行字!
他揉揉眼睛,凑近一看,是刚劲的钢笔字:
“嘿,比我幸运的兄弟:我和你一样,深深爱着小雅。我曾想过和她相守一生一世,但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为她换灯泡了。当你看到这些字时,也是我为你和小雅祝福的时候。请你好好珍惜她,她值得你珍惜。请告诉小雅——我爱她。”
他怔在原地,双目湿润。
她仰头唤他:“发什么呆呀?快下来!”
他对她暖暖一笑,轻声道:“亲爱的,我念一篇写在天花板上的小情书给你听……”
第49篇、无法明白,无法哭泣,无法用我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
哭了,哭得无法说话,
哭了,哭得无法哭泣,
哭了,哭得无法明白,
哭了,哭得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我哭得无法用语言来告诉你,
只能默默的哭。
我现在才明白,真的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心痛,为什么会如此难过,为什么会如此的伤心,为什么会如此的崩溃。
也许,你从来就不知道我了,真的,一个人自由的无聊,你会知道吗?也许只能说说笑笑,也许……
有太多的也许,我不想说了,真的,也许,也许,我们根本回不到也许,所以,我才如此的心痛,因为,我明白,你的心情不是我能明白的。
原本的快乐,我听不到,看不到,只能傻傻的去等待,什么东西,我都无法去明白,所以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
也许,别人会说,这篇日志是为你而写的,但是我不敢确定是不是为你而写,因为,我无法去明白,一句永恒,你不会想说,我不会想听,因为你我,不配拥有那句话,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是哭了,为什么,我无法用语言来说,而却用了哭泣,
我知道,也许,是我自作多情,那天,我哭了,躲在房间哭了,哭没有声音,只有流泪,因为,已经没有哭出声音的权利了。
笑了,笑得没有感情,
笑了,笑的没有灵魂,
笑了,笑得没有了自己,
笑了,笑得那个人不是自己了,
真的,我哭了,我笑了,但是那却是没有感情,没有灵魂,没有自己,但是我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发现,我竟然无法离开你,无法没有你,但是,不可能,永远不可能,你永远不会回到我身边,所以,我只能想象了,但是,为什么连想象最完整的结局都不能给我,我真的好伤心,现实,你不能给我,可是,想象,你也不能给我,难道,你什么都不给我吗?如果用我的生命来换你的现实或想象,你会给我吗?请你说给我吧,不然,我无法活着,不然没有你的想象,我真的无法存在,可是,你会吗?你会来我身边吗?我现在都无法明白让你知道我的心。
我说过,我无法用物质来满足你,好表达我对你的爱,我说给,我会给,别人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但是,你没有听见,你没有看见,你没有,没有………,请让我爱你吧,好吗,就让我爱你,哪怕是一分钟,我想让你明白,我对你的爱,不是用花言巧语来哄你,不是用物质来满足你,而是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来疼你,来爱你,就算,我不能在你的身边陪你,不能在你的世界来爱你,但是,如果,你受伤了,我一定会赶到你的身边来保护你的。
但是会有这个机会吗?我不知道,我现在只能默默的看着你了,因为,你无法让我来到你的身边,所以,我只能用日志来想对你说的话来表达,不,日志也无法让我停住,对你的思念,好了,不说了,也许,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不爱你的,因为,我爱你,你不爱我,那是没有用的,这样反而会害的彼此,所以,我会试一试,试着不会再爱你了,希望你我,都能幸福……
第50篇、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
有缘自会相见,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的。
1.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自从我东挑西拣把自己炼成大龄未婚女青年之后,老妈就看我横竖不顺眼。为了躲避老妈的脸色,我一气之下拿了全部的积蓄,在天鑫花园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老妈一看就彻底绝望了,我的大小姐,你这都买了房子了,还有哪个男人敢招你啊?
原本只是想赌口气的,可是真买了,我马上就后悔了。我几乎成了一个忧郁症患者——怕合同有欺诈,怕不能如期交房,怕烂尾工程,一看到报纸上开发商携款逃跑的新闻,我就心惊肉跳。为了这套房子,我除了把5年来辛辛苦苦积攒的钱一股脑地扔了进去,还欠了一身的债。万一半道出什么岔子,我还不得跳楼啊?
这个闷热的夏天,因为房子,我的心情和天气一样烦躁不安。失眠,不停地做噩梦,后来索性整夜不睡,在网上流浪。有一天,我随意把“天鑫花园”四个字输入百度搜索,竟然发现天鑫花园有一个网上小区。进去一看才知道,这个网上小区就是给刚在这个小区买了房的准业主建的,方便大家互相交流买房的经验和感受。我马上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QQ号,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万一有什么纠纷,大家也好商量着保卫自己的权益。
第二天,刚打开QQ就有人请求通过验证。这个叫暮雨的人,第一句话就是:购房合同到现在还没拿到手,开发商不会卷钱跑了吧?哈,没想到一个大男人,比我还胆小。不容我回话,他已经噼里啪啦打出一堆字来。他说他在北京一家建筑公司做工程设计,买不起北京的房子,所以在家乡买了房,并准备将来把工作调回来。为了买这个房子,他也欠了很多的债,现在每天心里七上八下的,就怕开发商信誉不好,万一打了水漂,就只有撞墙的份了……
我只好安慰他几句,说这家开发商信誉还不错,证件齐全应该不会有问题……其实我心里比他还忐忑呢。可是有一个人陪着,似乎忧虑也减轻了一些。
相识第一天,我们所有的话题围绕着房子展开,感叹房价猛于虎,谴责开发商的信誉太差。我觉得我和暮雨就像一根绳子上串起的两只蚂蚱,不同的是,我买房是为了逃婚,他买房是为了结婚——暮雨说他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等房子弄好了就结婚。
我很快便和暮雨熟悉起来,一聊才知道,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我的房子是13号楼3单元601室,他的房子是13号楼3单元602室。也就是说,暮雨就是我将来的对门芳邻。他很得意,叮嘱我说,我离得远,你可得帮我盯着咱的房子啊。有什么情况及时向我报告。
于是我就成了暮雨的特级侦察员,为了看房子,我每天上班得绕一大圈,眼巴巴地瞅着那楼一点一点地往上长。每隔几天,我跟他汇报一次,盖到五楼了,五楼半了,六楼了……我也跟他说,隔壁的夫妻俩吵架,暖水瓶已经爆了三个了;在街上遇到初恋男友,他请我喝茶,我拒绝了。分手就分手,还做什么朋友,我不稀罕;老妈又逼我相亲了,真烦啊,要不,你啥时间回来看房子,充当我男朋友骗骗她吧……
暮雨一边听我说这些不着边际的话,一边带我去打雪仗。漫天飞舞的雪花,我刚一进场,迎面就被一个雪球击中。暮雨围着我转,一边抵挡别人的雪球,一边为我输血。我活过来,刚扔了两个球,又被人击中。暮雨将我送进雪地上的小屋里,说,等着,我为你报仇。他驰骋雪场,左右开弓,稀里哗啦,片刻功夫,刚才那群耀武扬威的人,已纷纷落马。白茫茫的雪地上,只剩下暮雨围着我翩翩起舞。他说,丫头,以后我们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电脑前,我的鼻子突然有些发酸。我忽然发现,其实我想要的,不过是这样的一个肯保护我的人。
2.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哥哥打电话来,说晚上他们一帮同学聚会,要我也参加。什么同学聚会,无非是领了老妈的命令,要介绍好男人给我而已。打不起精神,下班后坐巴士一路晃晃悠悠回家,到站,我前脚刚下车,旁边一个似乎等了很久的男人便“嗖”地窜上了车,还狠狠地把我的胳膊撞了一下。我转回身正准备和他理论几句,车门“咣当”一声关上了。巴士缓缓开动,那人把脸贴在车窗上,对我做了个抱歉的手势。
我悻悻地转身准备回家,脚下一硌,低头一看,是个钱包。钱包的夹层里有一张身份证——倪苏阳,看轮廓,似乎是刚刚上车的那个男人。我只好在车站的连排椅上坐下,等那个男人回来。端详着钱包上的照片,挺拔的鼻梁、剑眉、刚毅的下巴,很帅的一个男人。
20分钟后,那个男人气喘吁吁地从对面车站跑过来,老远他就冲我微笑,到近前,他很不好意思地说,抱歉,让你久等了。我扬扬眉,抱什么歉?又不是在等你。他便红了脸,指指我手里的钱包,那,那个钱包是我的……
物归原主,我准备回家。他却拦住我说,等我一会儿,马上回来。然后就朝前面的超市跑去。出来的时候,他的怀里抱着满满的一个大袋子,到我面前,十分干脆地把袋子往我怀里一丢,竟然全都是零食。他憨憨一笑,说,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每样都买了一些。
我抱着一袋子零食回家,看见小朋友就分一些,听着他们甜嫩的声音谢我,我的眼前晃来晃去,竟全是那个叫倪苏阳的帅而温暖的男人。
晚上去参加哥哥的同学会,一进门我就呆住了。原来老哥的同学会只有一个同学,哥哥拉我介绍,这是我妹妹苇眉。这位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刚从北京回来……我伸手过去,笑靥如花:你好,倪苏阳。
倪苏阳握住我的手,说,有句话说得真好,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他的眼里是深深的笑意。
哥哥愣住,原来你们认识啊?
中途倪苏阳上洗手间,哥哥赶紧对我耳语:怎么样,老哥给你介绍的不错吧?英俊儒雅,青年才俊,他以前的女朋友也是我们大学同学,校花级的,不过半年前跟一个老外出了国,把他小子给甩了。小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可得抓紧啊……
我白他一眼,你怎么跟老妈一个口气,还真怕我嫁不出去啊?
倪苏阳那天兴致不高,除了不停地喝酒,没说太多的话。我看着他一杯接一杯地喝,心里有微微的疼。这哪里是在相亲?分明是借酒浇愁。我使劲瞪老哥,他只装没看见。倪苏阳终于醉了,他趴在桌子上,叫:莎莎,莎莎。
我终于忍无可忍,拂袖而去。
上网,暮雨不在。他留言说:飞雪,新房就快拿钥匙了,我的工作调动也办好了,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要处理,来不及和你告别了。认识这么久,居然一直没问你的电话。不过没关系,如果有缘,自会相遇。再说,我们马上就是邻居了,呵呵。
无端的,我的心里有重重的失落。是的,下个月就能拿到新房的钥匙了,暮雨和他的漂亮女友,也快该结婚了吧?幸福的人那么多,我却是孤单的一个。我呆坐好久,只打下八个大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二天下班回来,一开门就见倪苏阳在客厅里正襟危坐。老妈满面春风地坐在旁边问东问西,茶杯里泡着老爸珍藏的碧螺春。见我进门,倪苏阳慌忙站起身,刚要说话,我却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去了自己的房间。既然不忘前情,又何必来招惹我?拿我当替补啊,我可没有陪练的兴趣。
打开电脑,QQ上暮雨的头像仍然灰着。我进游戏室打雪仗,暮雨不在,我孤军作战,很快便败下阵来。我握着鼠标,心里暗骂,真是重色轻友的家伙,有了女朋友陪,就不和我双剑合璧了。
老妈追进来,眉开眼笑地说,还是我家眉眉有福气,你哥都跟我说了,这小伙子人长得俊,工作也不错,听说还刚买了一套新房,跟你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你傻呆着干吗?还不快出去陪人家说话……
我躺到床上,拿被子蒙住脸,冲老妈大喊:我头疼死了,你就不能让我安静一会儿?
果然便安静下来。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阵欢呼声惊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一个人正坐在我的电脑前,一边飞快地移动鼠标,一边得意地狂笑:想趁我不在欺负飞雪,我会让你们一个个死得很难看,哈哈……
我腾地坐起来,看着手舞足蹈的倪苏阳,再看看电脑屏幕,整个人都呆住了。倪苏阳用的ID,居然是暮雨。倪苏阳转身看我,狡黠地笑,丫头,没想到你喜欢给人冷板凳坐啊?还不理我呢,看看,还不是我帮你报的仇?
我费了好大劲才想明白过来,原来暮雨就是倪苏阳倪苏阳就是暮雨——是的,他从北京调回来了,他的钱包在巴士站被我捡了,他和老哥是大学同学,他要结婚的女友跟老外出国了,老哥陪他去看房子,才知道他和我居然是对门邻居,倪苏阳也才知道,原来苇眉就是网上的飞雪。他等不及地要来见我,却被我丢了冷板凳……
倪苏阳看着目瞪口呆的我,又是憨憨一笑,说,我说得没错吧?有缘自会相见,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的。他挠挠头说,你看,老天安排了这么多的巧合,就是要把我们往一起牵嘛。不如,你就嫁给我吧。
我白他一眼,你不是还念着你的莎莎吗?我可不做替补。倪苏阳愣了半天,突然大笑不止,然后拉住我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说,我带你去看莎莎。
在倪苏阳新单位的单身宿舍里,我看到了莎莎——一只长着碧蓝眼睛,纯白长毛的波斯猫。
一个月后,我们拿到新房的钥匙。我们打算等房子装修好,用一套做婚房,另一套,租给一对和我们一样相爱的恋人。
第51篇、玉镯
他是一个害羞的男孩子,却要命地爱上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子。
他和她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她有一个手镯,润白晶莹,戴在她肤如凝脂的手腕上,让人有一种双璧合一的惊叹。这个玉镯是她的珍爱。在工作的空闲,她喜欢不停地转玩玉镯,或者用食指轻轻地去弹,听那清脆低回的声音。偶尔不小心,玉镯磕在桌子上,发出较大的响声时,她还会低声地向玉镯道歉:乖乖,对不起。娇憨而妩媚。
很多次,他寻到了事由,想和她套套近乎。可每一次,刚一张口,脸就红了半边。她总是抿着欲启未启的朱唇,美目倩兮地一笑。他的脸就红得更厉害了。
有一天,他从她的工作台前经过,看见她正在QQ上和朋友聊天。他头顶倏地灵光一现,迅速瞄了一眼她的QQ号码,默然记下了她的QQ号码。
没有了面对面的尴尬,自己的学识和才情也就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挥洒和张扬,他和她在网上聊得很欢。
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可是因为自己过于害羞,总不能表白。
她说,一个男孩子走不出自己,你会错过本属于自己的爱情季节的。
无语。片刻,他站起身来走向她的工作台。
她问他,有事吗?
邻近几个工作台边的同事,都抬起头,目光齐刷刷地闪了过来。
有事……没事……他的脸涨得像关公,尴尬地退了下来。
他为自己的懦弱和不争气而感觉到很懊恼。
第二天上班,他发现她手腕上的玉镯不见了,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许多。
她在QQ上告诉他,昨天去游泳,玉镯殇在游泳池的壁上,断成四段,玉泽依旧,却失了魂魄。
她说,这个玉镯是我的奶奶传下来的,都好几代了。
他说:玉和你结了一段缘分,值了,别难过了。
她说,昨天我去游泳,刚下楼却发现忘了带泳衣,急忙回家去取,到家才发现,家里的钥匙竟然忘在了单位的卷橱里。于是,我又返回单位取了钥匙再拿泳衣。这么不顺,我还是坚持要去,真是糊涂油蒙了心了!结果,进去没多久就磕碎了我的镯儿。
他说,玉是有灵性的,想必它知道今天有一劫,百般阻止你去吧。
她说,就是嘛!你说我像不像一头犟驴。
他说:玉与主人灵性相通,定是你将有什么灾祸,它替了你去,免了你的难,想开点吧。
她笑了,呵呵,哪有你这么开导人的呀!不过,谢谢你。
下班后,他特意去了一下百货大楼,买了一个洁如皎月的玉镯,决定第二天送给她。
你有事吗?她问。
他的脸一红,说,我送个玉镯给你。
她很爽快地收下了。
他脸上的烧退了下来,就像一个本来害羞的中学生上了一百次演讲台,出乎自己意料地向她发出了邀请:今天晚上,我能不能请你喝杯咖啡?
她的脸上开了一朵很好看的百合花。
咖啡桌前,她摆出了两个玉镯,并把其中的一个玉镯递给了他,说,这是我原来的玉镯,送给你。
他一脸惊讶:你的玉镯没有碎?
她笑得很坏,笑得很贼,也笑得一脸蜜:我只不过是利用男人怜香惜玉心理,激发你内心深处的勇气而已。你是一个有勇气的男孩子,这个已经得到证明。
他感觉眼睛里有一种潮潮的东西在滚动。从此,他和女孩子说话不再脸红。
几年后,他问她,你早就知道QQ里和你聊天的傻瓜就是我了?
她说,只许你知道我的QQ号码,就不允许我知道你的QQ号码了?
原来如此。
第52篇、爱情在海南失事
那天,听电台里介绍王菲的新歌旋木,揣摩良久,也没有弄懂这个名字究竟是何含义。后来才知道旋木其实是“旋转木马”的缩写。王菲把这首歌唱得婉转飘忽,却怎么也掩不住底下的心碎神伤,歌犹如此,要是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来一次爱情的旋木,还真不是什么人都经得起。逢钧化名就未曾料到,一次结伴出游就将他与女友两人世界的平衡轻易打破,四个人的情感就如坐上了旋转木马,交纵错杂起来。
火车情缘
我和思思化名相识在开往北京的一列火车上,那是1997年夏末的一天。我从登上列车的那一刻就被她吸引了,当时她在我前面,一路寻找自己的座位,素白荷叶边无袖套头衫的下面是一条墨绿色的团花太阳裙,乌黑的头发随意地扎了一条马尾,背影美得像一朵水莲花。我几乎忘了按座位号去找自己的位子,像有人在后面推着一般,只是跟着那个美丽的背影往前走。
水莲花忽然停住,显然是找到自己的座位,我来不及收脚,险些撞上她,她回头看我。我像是被定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不经意里垂下的几丝秀发衬得整个脸庞格外清秀!我的心怦地一下跳开了,且越跳越快,为了掩盖自己的慌张,我假装认真看票,但票面上浮动的层层叠叠都是她的脸庞。
“我从小就特别规矩。”逢钧在长长一段自述后,突然意识到有必要更正一下这段话对他形象的影响,但他的解释就像写坏了的中国书法,越改越黑,我笑了起来,逢钧也跟着笑了。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因异性而心跳加速,那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像是在腾云驾雾,脚底轻飘飘地。可我不能老站在那里不走啊,我努力收回心神,定睛看了看车票,又看了看我要找的位置,我喜出望外,老天保佑,我竟然是她的对座!
简直喜从天降!我好不容易压制住自己兴奋的心情,以免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等车上的人都安顿下之后,我斗胆跟她攀谈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带着目标跟一个女孩子讲话。谁知她也很大方,我们很快聊了起来。可是没多久,我就发现自己好像没戏了。她的脸色慢慢起了变化,兴致也不如开始时高。猛然间,我想到:现在是学生返校高峰,车厢里格外拥挤,空气也随着列车的运行越来越浑浊,她是不是在晕车?!我取出矿泉水,拧开封盖递给她,她笑了,等她喝过,我又主动拿了她的毛巾,去浸湿了要她敷在额头上,她听话地照做了。
不知是我的殷勤周到还是她适应了环境,她的脸色终于慢慢好起来,话也多了。等车到北京站时,我们已成为朋友。一年后的那个寒假,我带她回家探望妈妈,以我女朋友的身份。
“思思后来说,她看出了我当时对她‘不怀好意’,可是我对他的照顾,让她觉得我聪明体贴,又具备充分的生活常识,‘靠得住’!”逢钧的笑意中难抑得意。
五天四夜
余下的两年大学生活,我们过得就像云上的日子,轻松而又浪漫。我其实不是个浪漫的人,思思才是,她的脑子里装着数不清的制造浪漫的方式,我只要跟随就可以;然后,我们毕业,一起回汉,找工作。
努力工作,争取早日结婚,这曾经是我在大学时想得最多的生活状态,可是真的投入其中才发现并非原来的想像。不是你够勤奋、够努力就能加薪升职,你要面对无数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阻碍,比如纷繁微妙的人事关系,还有虎视眈眈的同仁竞争,我们两个天真的大学毕业生怎么应付得来?为了早日打下稳定的基础,我和思思约定不要将太多时间浪费在谈恋爱上,先专心工作!
在压力中,我们度过了最初的两年,虽然也时不时有些小摩擦,但我自觉爱情是进入平稳期,我们约好最迟2004年“十一”就结婚。
今年“五一”,我决定和思思去海南作一次五日游。毕业这几年,我们疲于奔命,都忘了相浴爱河的滋味。
逢钧眼里的亮光忽然摇摇欲熄了,声音也沉了下去:“两个人去玩总觉有点单调。”他摸出一根烟,在桌沿上磕了又磕,“我灵机一动,决定约上好朋友卫澎化名和述敏化名,这样两对恋人出游,既甜蜜又浪漫……”逢钧点上烟,深吸了一口,喷薄而出的烟雾辣得他眯缝了眼睛:“谁知道,我这一玩,竟玩丢了女朋友!”
卫澎是我高中时的很要好的一个同学,述敏是思思前单位的同事,他们俩还是我跟思思撮合的,用思思的话讲:卫澎的不拘小节刚好配述敏的大大咧咧,就像我的体贴入微配她的精致浪漫。谁想到,这一次海南之行,却打破了我们两对“天仙配”.
刚出发没什么,我觉察到了不寻常。卫澎比我还要关心思思;而思思也格外活泼了,睫毛眨啊眨,让我心醉神迷,可是她眨的时候常常并非冲着我,这让我有点不舒服,但到底卫澎是我兄弟,何况,若非我跟卫澎要好,思思也不会跟他这样亲近。
想到这,我就怪自己多心了,但随后述敏的不高兴又添了我刚刚卸下的心思,她曾有意隔在卫澎和思思中间,但这并不能妨碍思思跟卫澎交谈的兴致。述敏无奈地看看我,我们两个失落的人只好彼此安慰,我找了个机会,偷偷跟述敏说:“不要紧,回去就风平浪静了。”述敏大方地笑笑,表示没关系。可是,第三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觉到了危险的气味。
“那天下午,我在沙滩上休息,却看到思思和卫澎往海的远处游过去。波浪起伏,他们两个人有说有笑,好像他们才是情侣。”逢钧吐出这段话时显然不如他吐烟圈流利。
看到这个景象的,显然不只我一个。他们两个回来时,我和述敏的脸色都很不好看。空气中的气氛显得很压抑。那天,述敏说不舒服,没有来吃晚饭,只有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吃。我心里也是一肚子的怀疑,吃饭的时候,我不停地看思思。思思看懂了我的眼神,她用一个吻回答了我,这比任何解释都有力,我想白天只是凑巧吧。
同病相怜
此后的两天,大家都表现得很有规矩和礼貌。可是,回武汉后所发生的事则完全超出了我想像力的范围。回武汉后的第二个周末,思思向我摊牌了。我又一次像驾了云彩一般,天旋地转,连站都要站不住了,觉得随时都会落到万丈深渊里去。一边是我最心爱的女朋友,一边是我高中最要好的同学,我怎么也想不通,只是短暂的几天海南之行,就轻易动摇了我和思思6年多的时光。我愤怒了,我也挽留了,甚至我还哭泣了,我抱着思思不让她走,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是这么的无力,思思只是轻轻一挣,就脱离了我的怀抱。
我向逢钧表示同情,逢钧却摆了摆手,他说:“患难见真情,如果不经历一些事,你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谁才是值得爱护的,什么才是应该珍惜的。”
在我和思思分手的第二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述敏打来的。述敏告诉我,她没回来就知道要出事了。因为有一个晚上,她一觉醒来,发现卫澎正与思思并肩坐在帐篷外看星星。“你为什么当时不跟我说?”我急了,在电话里大声质问她。
其实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不是说几句话就能改变的。可是失恋的人,哪怕是像我这样平日里话并不是太多的人,都突然有了说不完的话。只有不停的说话,才能让我的心里不那么难受。
可是跟谁去说呢?说我的好同学抢走了我的女朋友?这样的话,我对谁都说不出口。幸好有述敏,我和她,这两个同病相怜的人从此开始对诉衷肠。一开始,我几乎每天都要和她通上几个小时的电话:我愤怒的时候,她劝我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不要报复;她哭泣,我安慰她这样的男人分了其实不是坏事。
“现在你们在一起了?”我问。逢钧点点头,我没有再问下去。和我听到过的许多故事相比,这已经是很好的结尾了。
第53篇、想念你的歌
小念喜欢听陆放唱歌。这是好多年来培养起的习惯,形成了自然。
小念心里历来有预感。总有一天,陆放再也不会摩挲着自己的头亲昵的说,念念,我给你唱首歌吧。然后身边就能响起世界上最华丽饱满的声音,像腾空而起的白鸽,扎在最纯净的那块云朵里。充斥进小念空白的生命。从此之后,斑斓,不安。这就是命。
小念有一个理想,憋在心里了好长时间,不向任何一个人讲。只是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会偷偷的在蜡烛吹灭的时候许下个心愿: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如果陆放还是这样喜欢唱歌,那么我就要为他写歌,让他唱我们的歌,全世界都听见。这个愿望有些奢侈,小念知道。
其实不曾想过,哪一次会是自己最后许这个白痴的愿望,因为小念不知道,陆放的成名前后,两人的生活,就像被隔开的两个世界,像一块硬币的正反两面,永远不会有在一起的那天。陆放的歌突如其来的火了起来,互联网上,泛着姜黄色报纸里,更或者是电视荧幕中,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个一夜成名的幸运男孩子。
是因为一场比赛,小念不想提起。那些记忆里的细枝末节,某一时刻还是会像梦一样的塞进脑海中,细小的感动与辛苦填满了每一个细胞,幸福的香味,迅速的蔓延进空气中最小的分子里。
小念想背着他的梦,一步步向前走。毕竟,一个人心中,只有一个宝贝。那场比赛之所以把陆放捧红了的原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陆放的超人气。虽然在七夕的时候,小念忍着酷暑和那些最平常的喜欢陆放的歌迷上街拉过票,那时候她根本没想过会有多少女孩子等在后台希望见一眼陆放,但“念念辛苦你了,晚上6点来我回家,妈妈给做饭,你也来吧。”这样的短信,陆放只会传给小念一个人的。这样就够了不是么。
没有一个歌迷知道,拉完票之后的小念,居然是能到陆放家吃饭的。因为一般的人都觉得,如果彼此两个人那么好,是不用来做这样的辛苦活的。只是他们不明白,如果真的两个人那么好,那么是彼此需要时,会拼尽全力也再所不惜.
像发誓一样的,更像一个最为郑重的决定。
拉完票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了一份晚报。死也没想到,专题那版。没登任何新闻,就用了一号的大字体写:请支持陆放。然后是投票方式,只是在报纸的最下脚,落款是:歌迷,梁晓暮。
梁晓暮,如果不错的话,应该是那个很有名的女歌手吧。也是靠一场比赛红遍了大江南北的梁晓暮。她可以出十几万买下一个报纸的专题版面,给陆放做广告拉票。而自己,喊到嗓子冒火,又能为陆放拉到几票。
她能帮陆放做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这是小念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受。
第一次有些难过,但哪怕是那样,小念也再过一百年都不会相信,在陆放实现了的理想后,自己会说服自己放弃这段感情。
后来的事情仿佛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然。陆放开始有演唱会,频繁的和媒体见面,做产品的代言。一天睡的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小念经常在半夜的时候能收到陆放传过来的短信息,然后小念起床开机的时候可能陆放才刚刚睡下去。那段时间,见陆放简直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不过还是能听他唱歌的,小念去开通了彩信。于是陆放就经常传些录音片段过来。听得最多的,是这两句: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我思念时你正入眠。
陆放,你好就好。
小念开始看好多的书,现代文学的,古典诗词的,她开始更努力的去做自己现在能做好的事情。当然,还有为陆放写词的梦想,更加的强烈。一天比一天的强烈。
那时候的生活很充实,虽然会累。但每天都觉得离梦更近了,离陆放更近了。
起码,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一次也没有,一点也没有。
直到有一天。陆放巡回演唱会的第二站,就在小念和陆放长大的城市。前一天恰好是小念的生日。
然后,陆放帮小念切蛋糕的镜头,在小念生日的第二天,就上了娱乐周刊的封面,陆放的公司出面声明,陆放没有在恋爱,除了跟当红的女艺人梁晓暮关系甚密。自己心中的王子,王子拥有的爱情,是不能被说成这样或者那样的。是永远不能的。
那是第一次,觉得彼此可能不合适。梁晓暮能在事业上真正的帮到他,而自己却使劲也做不到。
陆放还是留出了时间给自己。本来以为可以说说话的。在学校的塑胶操场上牵着的手,月影洒在朱红色的跑道上,两个人的影子一点点的拉长,再拉长。那样的感觉小念下辈子都记得,受了委屈之后只有陆放才给得了的安定。只是,忽然闪出两道刺眼的白光,伴随着不大的咔嚓一声。是相机。小念想抓紧陆放的手,没想到的是,陆放用快得不得了的速度松手了,小念的手就孤单的掉在风里。没有了任何反映,像电影里无声的滑过镜头。更像一个木偶。那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足够否定所有。
接下来就是逃跑,小念发誓她的确用了百米冲刺的速度。小念突然间知道,再真实的人和心,再真实的笑容,都不能打动一个人,即使是打动了,只要不在一个层次上,那自己必须有鲜血淋淋的付出。
陆放虽然很大声的叫了小念的名字。小念不再给自己回头的机会。他不值得,他不配。街上霓红闪烁,灯箱广告里是陆放的照片。自己喜欢过的,喜欢过自己的,曾经一起努力过的,一起发誓过的,以为会在一起的,陆放。
回不去了。小念没有一点难受,可眼泪还是不听话的流了下来。
再也不要联系了。让我找回自己,哪怕只能默默的喜欢你。陆放,我不懦弱,你要知道。
那时候的小念,像一只被雨水打湿了翅膀的海鸟,再也飞不起来。
这是第二次,有过不坚定。
陆放,如果他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关于盛传的他和音乐人梁晓暮的关系。哪怕,只是他跟小念解释一下,让女孩起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可是他没有。他甚至没有发短信过来说为什么要在有人试图伤害小念时他却放开手。
于是她想到了放弃。
小念记得他跟小念说过,如果自己的歌能赚好多钱的那天,一定买一个最漂亮的生日蛋糕给小念,然后送她一顶水晶做的小帽子。
这句话还算不算?
如果算,他连出面解释一下和她的绯闻,都不可以么。这就是他给的是最直白的生日,礼物。在小念看来,是白白的浪费了,肯定的放弃了,那段感情。
小念喜欢他,是不需要他知道的。他有他的事业,那是他一生的梦想。只是他实现梦想的时候,请忽略小念,女孩小念,曾经有过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给他写歌,写他和小念的歌,然后让他唱给她听,天天,月月,年年。
以上所说的所有,条件是,如果有人代替小念。
如果她真的代替了我,就当作一切灰飞湮灭无痕迹。
又是好几个月。尽管小念不去看娱乐新闻不去浏览娱乐网页不去给陆放的音乐网站留言。但她还是在同学的谈论中,街头超大的灯箱广告牌里得知了陆放演唱会要到最后一场了的消息。那是以前的自己,想过最骄傲的事情。
结束又在这个城市。反响应该还是那么好。
在思想的斗争过后,还是决定要和好朋友一起去的。演唱会有空前的盛大,小念站在几万人中间,立刻感到了自己的渺小。身边为台上的陆放欢呼雀跃,又哭又笑很疯狂的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想得到,自己身边这个姑娘,在几个月以前,还被陆放握着手切过蛋糕,还在黄昏的时候骑着单车带她回家,吃陆妈妈做的红烧排骨。
怪只怪一切来得太突然。小念和陆放都没有做好准备。宁愿那么想。
演唱会上最高潮的环节,是主办方招募歌迷上台去和陆放合唱。全场的沸腾,人群跟疯掉没什么两样。只有小念一个人出奇的平静。歌迷的狂热程度让主办方感到很棘手,于是干脆让陆放自己做选择。陆放的原话是这样的:“有那么一个人,我知道,她肯定在这里。”
主持问:“是朋友么。”
陆放:“算是吧。”
“什么名字?”
“杜小念。”
杜小念。这三个字带来了厚厚的落地音。在小念的耳膜里迅速的蔓延开来,好象水浸湿的海绵,轻轻的一捏就溢出水来。
“杜小念小姐,有在吗?”主持人问。
小念把头低了下去。
“请问杜小念小姐来我们演唱会了吗。如果来了,请回答得大声一点。”小念两只手紧紧的揉在一起。身边的好朋友用胳膊使劲的碰了一下自己。
“小念,你在么。”陆放的声音。唯一能引起全场尖叫的声音,以前像阴天里难得的阳光照射小念生活里的声音。现在显得那么单薄和可笑。
他以为,这样还有用么。小念心里想。
可身边的好朋友还是出卖了自己,她把小念的手举得好高。然后用了最大的声音叫了一句:“在这里!”镁光灯很及时的射了过来,刺疼了小念的眼睛。掌声如潮。小念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或许陆放真的是个王子,站在最高的地方,然后众人仰望。
不知道是怎么上台的。恍惚中被人拉着手。
是你么。
上台之后小念和陆放唯一的对话:
我们可以开始唱了么。
可以。
这样平静的歌迷让现场有些唏嘘。音乐响了起来,振耳欲聋。小念很配合陆放的,她真的装作什么也没有过。就像一个最普通的歌迷一样。其实她真的和许许多多坐在台下的人一样,默默的喜欢着陆放,虽然她的喜欢,比他们多出了好些年。唱到最后,陆放走近了些,轻轻的握起了小念的手,在别人眼中,或许这是歌手对歌迷的感谢,也或许,真的只是一种感谢。如果,这个牵手,能早几个月。小念不敢再往下想,她生怕波涛汹涌的回忆让她哭花了脸。这是陆放今年的最后一场演唱会,是他梦想发芽的地方,自己要尽力完美。
一首歌的时间真的不长。若时间真是能快能慢的东西,那么小念会让曾经灰飞烟灭没痕迹。
“我可以拥抱你么。”又是一个意外,这样的话,居然出自一个和歌迷合唱的歌手嘴里。
全场寂静,没有任何声音。都在等待小念的回答。
你真的以为,这样还有意义么。好吧,让我成全你,成全你感谢我爱过你的心。小念心里想。但她还是什么也没说,向前走了一步。
算愿意了。
于是那个等了几个世纪的拥抱,温暖环绕了过去。刚才唱过的歌仿佛还在耳边:“也许就是要等一百个世纪,我们才能够发现,真爱的美丽。”可是陆放对不起,我们无法等待,我们都不善长等待.宁愿选择流浪.有些爱,转身,已是天涯.
小念知道,在别人看来,她是那个夜晚最闪亮的星星。陆放在自己心中,也是那颗最闪亮的星星,只是从此之后,要挂在最高的地方发着最孤独的光而已。
小念下台的瞬间,陆放与嘉宾合唱的歌已经响起,灌在耳朵里的第一句话:“这是我始终喜欢的人,梁晓暮小姐。很高兴她能来当我的嘉宾。”
梁晓暮走过去拉着陆放的手。小念从来没有看过如此般配的两个人。
他始终喜欢的人,是梁晓暮。原来是默默的喜欢,现在呢,可以亲密的站在一起。
就像当初的小念和陆放一样。
他一定要幸福。一定要比小念幸福。
小念相信此刻的自己是笑的。
你要的幸福
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我最感到光荣的时候。
我是陆放。
小念,或许你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过的自卑。
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小念。从你站在我的FANS团里为我挥舞着荧光棒的那一年;从我还是个默默无闻的校园歌手想靠着一场比赛脱颖而出的那一月;从你在暑天里忍受着40多度的高温在街上帮我拉票的那一天;从你在梧桐树下的沙土表面划出“陆放,我要为了你努力。”的那一刻;你寂寞的转过身去,留下骄傲的背影。这些我全都看到,只是你呢,什么都不会知道,就像我一辈子都不会明白,自以为是的成功,让我亵渎了一场最美的感情。以前一直在想,我对你的喜欢,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去完善自己。
那是世间最单纯的信念。是以前以为最完美的信念。
我的生活,形象得来说,就像经历了无数个黑夜和白天。但现在超负荷的工作,没有白黑的区别,二十四小时当中,恐怕只有能合眼的那几小时还能算自己的。其它时间,日程早被安排得满满的。
有天晚上下雨。录完音回到家已经凌晨四点。雨出奇的大,从来没有过的大。
好象要把一切都洗干净。只是,还洗得干净么,那些纷纷扰扰的绯闻中,我就再也找不到自己最爱的那张脸,你始终带着最温暖的表情跟我说,陆放加油。
我坐在了自己的车里。原来上初中的时候答应过你,说以后有了钱,一定要买一辆车。然后在下雨的时候开出去,停在马路中央,和你一起看雨景。你说过你最喜欢的,我记得。雨哗哗哗的下着,我不停的舞弄雨刷,让它们在车玻璃上甩出逆时针的光圈,溅起的波光跳跃,一下一下又一下。究竟我要想多少次,才能见到你。车里静得惊人,于是我把音响开得很大声,试图掩饰寂寞,想你时才有的寂寞。
哪怕我在镁光灯下笑得露出牙床,说一百次我很开心。也没有这时候躲在车里看雨景想你时轻松的心情,那种快乐,是从心里渗透出来的。
发动汽车,因为看到前面有个水坑。小念你还记不记得,曾经在上学的路上,你提着白裙子的裙角尖叫着躲开迎面而来冲进水坑的汽车。尽管我开足马力碾过去,身边也再没有了那女孩的声音。
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有了。
公司刻意制造绯闻,刻意把演唱会嘉宾请成梁晓暮。我知道你会误会。但我没有办法,小念你知道么,我是真的没有办法。我要陪他们一起演戏,我要在各种场合都暧昧的提起她。我知道自己和他们一样恶心。我怕你会看不起我,所以不敢告诉你。
我以为只要自己有了名声,做出了好的音乐。就是实现了我们共同的梦想。
所以我可以忍,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
我以为我拥有了那些,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比如说,给你过最好的生日,陪你上街给你买衣服,或许等你长大了,我可以请你做我的新娘。可是现在,我连幻想的机会都没有了。
哪怕我的钱足够多到在全城最气派的面包店给你定做最漂亮的蛋糕,哪怕我一打开电视或者收音机就能看到自己的脸听到自己最骄傲的音乐。哪怕我以为,当我做到这些的时候,你还在我身边。可当我那天在学校放开你的手,你转头就跑多坚决;当那天我拉着梁晓暮的手唱歌,你都会难过,但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听从安排。我没有资格让你喜欢了。
我好象走进了另一个杂乱的世界,它给了我很多人想要的东西。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你。
惟独没有你。
小念,你这样单纯美好的女孩子。我想自己的形象,永远在你心中高大下去。
什么也不能跟你说清。你要的幸福我给不了。既不能陪在你身边,也不能大声承认喜欢的人是你。
全世界的情歌都失去了意义。想念变成怀念,心动变成心碎。
离开了你,我的世界一直灰,灰,灰。
我的爱,一直都在
陆放,有好多话我还来不及讲。我希望那天演唱会上灯光照向我俩的时候,我们都是笑着的。那样的笑容,我和你并排在一起。是唯一的,定格的,我还能回忆的,最后的属于我们的画面了吧。
虽然最后你和梁晓暮拉着手,依偎着,唱着以前我们最爱的歌。
在你身边的人已经不是我了。不可能是我了。
但我一点都没有后悔过自己用力的去付出过这段感情,真的一点都没有。
对不起,陆放。我有很多事想给你做但总是力不从心.
对不起,陆放。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但只要太阳还在照耀,星星还在闪亮,我就还在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对不起,陆放。每次看到关于你的任何镜头我都会哭出声音。还是很喜欢吧。
现实就是现实,既然无法改变,就用最美的方式去迎接吧。也许以后,我不会在晚上偷偷躲在被子里给你发短信了,也许以后,我不会在网上四处寻找你的视频和新闻,但是,如果你以为我放弃了,那你错了,我依然会在想你的时候微笑。你以前跟我说过,在你想某个人的时候微笑,他就会和你一样的幸福微笑,我依然会在睡觉前向上帝许下我真诚的愿望,让你以后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陆放你只是在离我远一些的地方继续闪闪发光,而我是在离你更远的地方默默的守护你的一切。所有对你的祝福都不会停止,有人说,被一个人惦念是幸福的,那么陆放你一定万分幸福,因为有那么多的歌迷惦念你。把我当作他们其中之一,就好。
毕竟你站得比我高好多了,你的的高度要我很努力很拼命才能够得到了。
所以,我决定。给自己这个拼命的机会。总有一天,我会更加完美的出现在你面前。陆放,你是我的光。但我也要学着尽量让自己发光,我相信我也能闪亮。
陆放,谢谢你教会我。爱,真的可以很有力量。
或许很多很多年以后,小念和陆放真的可以站在同一个舞台上,有着同样的骄傲。那时候,牵着的手,就可以很骄傲的再也不放开了吧。
即使已经不在一起。
我也很想你。
第54篇、初恋,只是个美好的回忆
连续几天的大雨,把那热辣辣的烦躁驱赶开来,轰隆隆的雷声震的门外停放车辆的报警器直响,电脑是不敢开了。一个人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点燃了一跟烟,枕着右手,看着那缭乱飘散的烟雾发呆,看着看着仿佛看到了那个女孩的身影,和那个女孩一起经历过的片段又渐渐地回放在脑海里,不知不觉的嘴角泛起了微笑…
那年不读书以后,我来到了佛山,跟着小叔叔一起学做制衣,算是加入了百万打工族的大潮之中。因为我没经验是个新手,所以叔叔带我进了一家十来个员工小作坊,车间还没学校里的教室大呢!环视了一周看看有没有漂亮的妹子,想尝试一下恋爱的味道,因为在读高中的时候,小说和游戏占了我一天24小时里的近2/3,睡觉占了剩下的1/3,小说中那些浪漫甜蜜的故事情节,从没有在我身上出现过,因为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带坏一个姑娘!当然,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或许人家姑娘都不屑与我为伍呢。现在想想,上学的时候不恋爱,学费白交了,就好比中了500万大奖却不去兑换一样,事后让人顿足捶胸追悔莫及似的,中了500万谁会不去领啊,那不是傻蛋吗!明明有机会和某个女孩产生化学反应,但是因为种种外在因素而没有继续跟那女孩接触的人,都是中了500万却不去领的傻蛋,让他们和我一起后悔去吧。咦——坐在墙边的那女孩皮肤好白啊,娇小的个子,应该是属于小鸟依人的那种姑娘,其实以前我种想找一个个子不太高的,那样我抱着她的时候就可以吻到她的额头,接吻的时候我微微低着头,她悄悄踮起脚尖,多浪漫啊!但事与愿违,我个子不算高170cm,要达到我的想法的话对方至少要比我低15cm,那就是155cm?算了,我的梦想就被我自己的身高给胀破了。工作的时候偶尔偷偷懒,总忍不住多看她两眼,看着看着竟然想到了我把她追到以后的情景,傻笑着,想着想着入神了——‘啊’大头针扎破了手指,流血了。叔叔回头看了看那我,开玩笑说:“想什么,想女朋友啊?认真一点”,郁闷!我是在想女朋友,未来的。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不会有男朋友了吧?她男朋友不会也在这个车间里吧?偷偷瞄了一圈,发现能对我构成威胁的就两个,快下班的时候,我走其中一个微胖的帅哥旁边。看着他说道“你在做什么啊?”“剪线、整理、然后出货”他说,心里正盘算这怎么从他嘴里套出话来“哦,我刚来一个人都不认识,无聊死了,你应该认识这里很多人吧?”,他抬头看来我一眼说道“我也刚来没多久,跟他们不太熟”,“谁和你一起来啊?”“我自己”,哈!排除一个“你喜欢玩游戏吗”我说道,“喜欢啊!我玩那个@#¥%……”“%¥#……”。因为网络游戏,我们俩一下变的熟络起来。从他口中我知道了一件事,使我无精打采的回到宿舍,好烦啊!她有男朋友了,只是她男朋友在别的省份读书。我的人生差点就完整了,老婆有了——电脑,情人有了——小说,就独独缺一女朋友。
工作一个月后,我离开佛山回到家里,发现社会并没有自己在学校时想的那么简单,一下子难以接受!在家里得过且过,回来的时候向那微胖帅哥要到了那女孩的QQ,QQ是万恶之源,因为QQ多少人的感情、钱财、身体被欺骗,在家的时候常常跟那女孩聊天,时间长了,许多事情都互相告诉对方,有心事或遇到挫折的时候,都是向对方倾诉,她说她男朋友很少来看她,给她的电话也越来越少…隔了几天后,她跟我说他俩分手了。这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对于我来说。在家里待久了又想出去工作,时隔一年,我又来到了佛山,算是重操旧业。我告诉她我回来佛山了在我叔叔的厂里,一个人很无聊,她说:“晚上我们不用加班,我一个人在办公室看电视,你可以过来找我玩啊”,~~~欧耶!精心打扮一番,用了好多发胶,这发型大风来了照样纹丝不动,衣服一件一件的试,手忙脚乱的,这件不行!还是刚才那件好!半个小时后来到了她们厂的办公室看到她,一年不见她变了,短头发、白色连衣裙、紧身牛仔裤、高跟鞋,她变了!但——我还是喜欢以前那个纯纯的她,绑着马尾,穿着米黄色的布鞋,“进来坐啊”她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额~,好”,她倒了杯水过来“喝水啊!遥控给你”,气氛有点尴尬,赶紧找话题“额,你变了,变漂亮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泡妞高手,但是闲扯的功夫还是很高的,毕竟这么多年的小说不是白看的,聊着聊着就不那么拘束了,坐了一会我提议到“我们去逛街吧!我还没逛过佛山呢。”逛街,应该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逛了好久,聊得挺开心…
五天后,星期天,给她发了条短信“下班了吗?今晚有空吗?一个人挺无聊的,一起出去逛逛呗!”,不敢给她打电话,因为被当面拒接是最惨的,电话拒绝次之,文字拒接还没那么糟糕,“行啊,晚上七点,你在XX超市等我”。距离七点还有两个小时,我却迫不及待的冲进卫生间洗澡,30分钟后,从头到脚鲜打扮的鲜亮鲜亮的,这应该是19年来最一表人才的时刻,拿出手机“咔嚓”照张像先。两个人走在街上,闻着从她头发散发出来的洗发水的味道,第一次觉得,原来洗发水也可以这么香。两个人肩并肩的走着,不经意间擦到她的肩,碰到她的手,一切都显得这么的暧昧,这说不出的暧昧是那么的甜蜜。(文章写到这里,脸上依然会挂着微笑,这就是美好的回忆…)人生在世,总会遇到一筐讨厌的人,两个人走着走着,竟冒出一路人甲从我俩之间穿过,难道他不知道拆散一对鸳鸯是要喝一锅孟婆汤的吗!(小时候总以为孟婆是月老的老婆)刚想走她身边,又一路人乙插过来…十点了,她说该回去了,或许是明天要上班,或许是女孩的矜持(管她真矜持假矜持,装矜持总好过不会装,不是有句话说:会装的女人最幸福吗)送她回去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碰到她的手,好想牵着她的手,又担心她生气,但慢慢的想一想,觉得她同意跟我出来至少对我不反感,还是牵吧!大不了一死,18天后还是条好汉——她的手,好软好细腻!原来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啊!她挣扎了一会,挣扎不掉,她就把头转到了一边,留给我一个美丽的后脑勺,在她转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了她的微笑,抬起头仰望星空,我也笑了,两个人就这么静静的走这,谁也不说话,那微妙的气氛在蔓延这…快走到超市门前的时候,微笑看着她“做我女朋友吧!”(那时候真是得寸进尺,不知道见好就收)她愣了一下看着我“不行!太快了点”。难道女生都很享受被别人追的感觉?貌似是这样的,但如果有个两情相悦的女孩对我表白,我立马点头,可能这就是别人说的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感情的世界太复杂,我看不透!她不同意?那我只好使出小说里学来的泡妞杀招了,不要脸耍无赖“你不同意的话,那我就抓着你的手不放了,大不了明天我请假,请假条上就写:昨晚我女朋友和我闹脾气,我没睡好”,额——她可能没想到我会这样,咬着嘴唇瞪着我,她不知道我看到她这表情竟有种想亲她的冲动,太可爱了!“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她还是不说话,手任由我牵着,就是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好像那意思在说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看这她摇头,我竟然做了一件现在都让我觉得好笑的事,不是灰心丧气,而是直接抓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体转向我,然后低头吻了下去!那感觉——还是软!一下她就把头给撇开了,然后做了一件让我惊讶的事情!她把我拉到一边的角落,然后双手抱着我的脖子,闭气眼睛,微微仰着头(现在我是想明白,她功力尚浅,没把持住)。明天早上要请假了,因为我失眠了!睡觉都能笑出声来…
虽然我们两离的挺近的,但是要上班,所以只有不加班的时候才会约,不过电话那是每天不下一小时!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最能扯蛋的人不是外交管,而是热恋中的男男女女,就算话题和昨天的一样,也能聊出花来。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全国人民都在恋爱,那中国移动可能就是世界上的最大财团了。每天跟她打电话到结尾的时候,她总会说“你不要去上网,不要抽烟,要不然你就死定了”,后来我问一个同事“你老婆让你戒烟,你怎么办?”,他想了一会,然后一脸认真的表情对我说“如果老婆漂亮就听她的,不漂亮就算了”,“…”。
离她宿舍不远处有一片草坪,这片草坪上有我和她的大部分回忆…当两个人都不加班的时候,就回来到这里,她煮好了宵夜,因为我喜欢吃面,所以她常常煮面,她跟我说她们宿舍的人都问她煮那么多干吗,吃得完吗!吃着她煮的面,她总会坐在我的右手边,靠这我的肩膀,然后看着我说“好吃吗?”。
6月1日是我向她表白的日子,我记得!6月15日我们分手了。不想去分个谁对谁错,因为我跟她已经成为往事。但是我跟她分手的原因是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我叔叔说“家离的那么远,她个子又不高,人又不漂亮,你干吗要追她”,我叔叔的朋友说“你这么靓仔,还怕找不到女朋友啊,怎么选这个啊”,他们说“…”,6月1号哪天跟她表白的时候,她说了“你可以能不是真的喜欢我,而是觉得太孤独,想找个人陪你而已”。
不管是好人坏人,君子还是小人,总会有的时候做出一些混事,这个世界混蛋太多,希望你不是下一个…
第55篇、星碎・心也碎
女孩和男孩一直彼此相爱着,信任着,幸福快乐着···直到有一天,男孩的好朋友告诉男孩,见到女孩和一个帅气的男孩在街上亲热的说说笑笑,还一起去了情侣精品店;男孩心里有些波动,他告诉自己没什么,却又无法让自己不去猜测,想像;于是,男孩马上就打了女孩的电话,问女孩:你在干什么啊?女孩笑着说:我没干什么啊!怎么了?想我了?
男孩听到女孩的电话旁边有个男人在小声的跟女孩说话,于是说:没什么,你和谁在一起啊?我想你了,你呢?
女孩笑的更开心了,说:我当然想你啊!不想你想谁啊?我旁边没人,你一定听错了!
男孩又说:如果没人,等会一起吃晚饭吧!你这几天都没陪我吃饭了,在忙什么啊?
女孩说:不好吧!我等下还有事呢!下次再陪你吃好吗?88!
男孩正准备再说什么时,女孩已经挂断了电话!男孩的心里这时很难过,也很生气,他想,女孩一定变了心,不然怎么会骗他!于是,男孩跑到女孩的家门口去等女孩,可是等了一夜都没有等到女孩,一直到男孩早上返回学校的路上,才遇到女孩了,女孩坐在一个帅气的男孩车上,没看到男孩,男孩这时觉得自己的心都碎了,他知道他深爱着女孩,所以女孩这样将他的心伤的很深很深!男孩失魂落魄地向学校走去,他心想:明天就是我们相爱3年了,也是我的生日了,这就是你送给我的惊喜礼物吗?我深爱着你,你却这样对我,伤害我,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于是,男孩就回到班上找了一直都很喜欢他的女孩,说要和她交往,女孩很开心男孩跑来说和她交往,于是笑着点点头,挽住男孩的胳膊走了出去;女孩来学校后看见这伤人的一幕,她走近男孩后,一脸受伤地问: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男孩轻笑着说:你以为呢?你看到了还问?你心里不是知道了吗?
女孩往后退一步,双眼通红地问:为什么?你,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不是说你会永远爱我的吗?
男孩看着女孩伤心的表情,心里有些迟疑,他不知道是女孩的演技太好,还是真的伤心,但一想到这几天,男孩就无法理智,他冷笑着说:爱?多么讽刺的字,我和你在一起时,才说爱你,我和她在一起,还不是说爱她,我从来就没真正爱过你,你别做梦了,我现在已经不想和你在一起了,所以请你不要再缠着我了好吗?滚开!
女孩低头半天不语,然后,女孩说:我想和你好好谈谈,晚上我在树林的老地方等你!然后女孩头也没抬的转身走了,但在女孩转身的时候,男孩还是清楚地看到了女孩的眼泪,男孩想:为什么变了心还要这么伤心呢?只因为不想让我说出分手吗?还是喜欢我也喜欢那个人?
晚上,天下起了小雨,后来又变成大雨了,男孩去的时候,女孩已经在树林的路边那里等他了,而且全身已经被雨淋湿了,只是女孩怀里抱着一样用黑色袋子装着的东西,男孩走到女孩的面前,女孩看到他来后很开心的笑了,然后扑到男孩的怀里,而男孩忍着抱女孩的冲动,将女孩推开了,女孩望了男孩一眼,开口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将手里的东西递给男孩,只听见“嘣”的一声响,男孩用手将东西打掉了,说:我不爱你了,所以不要你的东西,你走吧!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不希望我的女朋友有什么误会!然后男孩转身离去···
女孩终于哭出了声,她快步走向那个要送给男孩的礼物,打开后,才发现那个找了很久的爱情的水晶心已经碎了,
而许愿瓶也碎了,里面的纸折星星也都洒了一地,
女孩边哭边用手在地上拣,雨也越下越大,仿佛也在哭泣着;也许是
雨下的太大,看不到路,也许是女孩蹲着太瘦小,让人难以发现,所以女孩被一辆急速开来的大车撞倒了,马路上盛开了一朵美丽的血莲花,女孩死的时候手里还紧紧握着水晶心的一角和没拣完的星星!
第二天上课时,男孩正看着女孩的空位发呆,忽然老师说外面有人找他,男孩正纳闷是谁找自己,出去一看,竟是那个和女孩在一起的帅气男孩,男孩正准备开口时,帅气男孩先开口了:女孩昨晚被车撞死了!
男孩懵了``````半响过后,男孩才回过神,颤抖的说:你胡说,我昨晚才见过她!
帅气男孩生气的看着他,动手揪住男孩的领口,大声说:都是因为你,她才会出意外的,她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伤害她?和她分手,让她伤心难过?她是一个好女孩,你为什么忍心伤她的心?说啊!
男孩推开他的手,声音有些沙哑地大声说:她爱的是我吗???我爱她还差不多,如果她爱我,那为什么这几天为
了和你在一起都没来陪我?而且还和你在外面过夜呢?
帅气男孩一听,动手打了男孩一拳,大吼道:你胡说什么?我是她的堂哥,才回来几天,她和我在一起只是想让我
帮她挑一样送给你的礼物而已!!!你说你爱她,却不愿意信任她,还有,你不明白你为什么不问清楚就伤害她?
你这算什么爱???
男孩听了,脚一软,坐在了地上伤心的哭了起来,他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没有问女孩,没给她解释的机会,没有给女孩信任,也让自己失去了最爱的女孩,还狠狠地伤了她的心!帅气男孩将一个袋子递给坐在地上的男孩,说:这是女孩昨天准备送你的生日礼物!男孩用颤抖不已的手轻轻打开那个被自己用手打掉的袋子,看着那些沾有女孩血迹的破碎
水晶心,和一些纸折星星,男孩的眼泪更加控制不住了,失声痛哭的他打开那些纸折星星,只见上面写着许多话,有的
写着:我爱你,永远不会变的爱!有的写着:我的幸福就是毕业后嫁给你,和你度过下半辈子!有的写着:我希望将来
你不要死在我前面,我希望能死在你的前面,因为希望你的幸福比我多一点!又有的写着:我的爱像星星一样多,像空
气一样不能少,像呼吸一样不能停···
还有一张没有折叠的一张,上面写着:
我是真的很爱你,
我无法让自己不去想念你,
无法让自己离开你,
也无法和你分开,
如果失去你,我将无法再呼吸,
如果失去你,我的世界将只有哭泣,
如果失去你,笑脸将不再出现,
泪像流星雨不停地划过······
我真的很爱你······
第56篇、嫁给肯背你上楼的男人
她是城市的白领,他是城市的扛包工人。高中毕业后,两个人划着完全不同的青春轨迹。可是,他们依然保持着恋人关系,仅仅是保持着。
白天,她在公司喝正宗的雀巢咖啡,下班后,她吃他买来的廉价冰棍;中午,她品味着公司精致的饭菜,晚上,他带她去脏兮兮的饭馆吃并不正宗的兰州拉面。她认为,自己的生活不太协调。
这样的恋情,从开始的那一天,便仿佛注定了某一种结局。
他每天去接她,然后送到她所居住的白领公寓的电梯口,道一声晚安,匆匆离去。那天她突然想撒娇,她说背我上去吧!他看了看电梯,电梯运转良好,然后他回头,说,好。他没问理由。他背着她,从一楼开始,慢慢向上爬。
爬到一半他累了,他说休息一下好不好,她突然来了兴致,娇嗔着说不行。他就真的没有休息,一直爬到她的寓所所在的13层。她问他累不累,他说累,比扛包累。她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她有了一丝感动。
但他们还是分手了。因为有时候,仅有感动,并不能够将爱情维持到底。
城市里并不缺少一个打工仔,所以他回到乡下。他偶尔会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他现在种着大棚,挣了一些钱。她听着,淡淡的。那时她已经有了新的男友,门当户对的那种。
然后某一天,他又一次打来电话,说他攒够了五千元钱,这些钱,可以在乡下娶老婆了。她发现,突然间,自己的眼角,竟然有些湿润。
她新交的男友也是每天接她下班,送她至电梯,很绅士地道一声晚安,然后离去。某一天她说,背我上去吧。男友说,行。那时电梯停在一楼,男友背起她,飞快地冲进电梯。她伏在男友的背上,与电梯一起爬升,心却在飞快地下沉。男友嘿嘿笑着,好像对自己这个带着幽默的小伎俩很是满意。
那一天,她没有接受男友照例的吻别。
她给他打电话,问他那五千块钱花出去了没有,然后便发现自己泪流满面。他说花出去了。她扔掉了电话,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正在失去整个世界。
几天后她在电梯口看到他,他的手里拿着一枚戒指,很高档。他把戒指扬了扬,说,五千块。她乐了。然后她开始哭泣,哭得一塌糊涂。
她说背我上去?他说好。然后他背着她,一步步爬着楼梯。途中他累了,他说这次让不让休息,她说不行不行。他就沉默着,一直爬到了13层。
这时她想,如果一个男人,肯背着一个女人爬最漫长的楼梯,甚至可以不问理由,那么,这个女人,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他呢?
第57篇、女生宿舍里的爱情传说
前言:女生宿舍的传说,如果你喜欢上一个男孩子,就送株花苗给他。若是他能细心地呵护花苗长大,那他一定是个温柔的男人。
一
看着这个女生宿舍传说的时候,孙涛正站在我的身旁。
“这是哪个白痴写的。一个男人能细心呵护花苗成长,就把他归类于温柔型。”我笑得肆无忌惮。
然后孙涛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盯着我看。
我说:“孙涛,你不会也相信这种传说吧!”
我和孙涛是同窗同学兼好友。他家就住在我家的对面,两家之间隔一条街道。他是学校里头出了名的“小太保”。逃课,抽烟,打架……样样都有他的份。每次看到他,身上都带着伤。
他害怕回家挨他老爸的打,于是,经常躲在我家门口的那颗树屋里疗伤。半夜三更才溜回家去。我就经常站在窗子前看着他轻巧的爬上树,然后给自己抹药。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冲着我叫:“丫头,你每天盯着我看不累吗?”然后我像只乌龟一样缩回自己的小房间里去。身后就会传来他肆意的大笑。
二
然而有一天,我在半路上捡到了孙涛,满脸脏脏的。手臂上渗着血,晕倒在路上。我把他抬到了医院,守了一夜。隔日,他醒来没好气的说,我干嘛要送他进医院。然后我气冲冲的打了他一耳光。后来,我就成了他高中时唯一的一个朋友。
我们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设计班,我在念管理。他仍然是神龙不见头尾。只不过每两周他会找我出去玩。吃饭,打游戏,上网上通宵。如果说我没有跟孙涛学坏,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
见面后,两个人互相抬杆,拌嘴。从来不谈到爱情。孙涛经常叫我去找个男朋友。他说:念大学没有交过男朋友就白‘混’了。每次我都笑眯眯的带过他的话题。不是没有交过,而在两个人在一起时,我找不到那种令我心动的感觉。谈了几次后也就放弃了。或许,跟爱情无缘吧!
孙涛每个月都会带着不同的女孩子过来接我玩。然后每次女孩都被我气得跑了。她们讨厌我缠在孙涛的身边。弄得孙涛哭笑不得。
我说:“孙涛,你家女朋友不欢迎我。在吃醋。”
“你是我最好的哥们。不喜欢的话她大可以走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那么你就不会找一个安定下来吗?”不知为何,看着他滥情的样子,心在痛。
从那以后,我就没有见过他带女孩子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也许是她们不愿意看到我吧!忍不住心中一阵惊喜。
大学时代的孙涛也改变了不少,收敛了好多。每天都能在教室中看到他的身影。感到一丝欣慰。他总算是开窍了。
三
一晃四年就过去了,我们都成熟了不少。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爱调皮的黄毛丫头了。已有好久没有看到他了。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突然发现好想见到他。
今天是我找到第一份工作的日子,我找到孙涛帮我搬行李到新租的宿舍。然后就看到了墙壁上的字。
我问孙涛相信这句话吗?他只是笑而不语。生活让他学会了许多东西。他已不再是以前那个爱打架,浑身是伤的小伙子了。现在的他,站在我的面前,会让我有种窒息的感觉。正如现在穿着白衬衫,白球鞋,看上去很斯文。这样子的他让我感到陌生。
看着孙涛为我整理着宿舍,心中洋溢着幸福。
离开了家,离开了学校与同学。住在租来的单身宿舍。过着简单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星期天会去看孙涛。他工作的地方离我较远,有时他会坐车来我宿舍聚餐。有时我会赶过去他那儿玩。
好几次房东问我:那个长得帅气的男生是不是我男朋友。我微笑着说,我哪有这样的福气呀!他是我的哥们。然后见房东摇着头,嘴里念叨着走开了。
不知何时起,孙涛的宿舍里多了几盆花苗。粗心的我一直没有发觉。直到有一次,另一个同学夸孙涛的盆栽好漂亮的时候,我才看到,阳台上放着几盆花草。我戏弄着着:
“孙涛,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盆栽了。等它们长大后,能不能给我一盆。”我弄着花的叶子说着。这花好漂亮。
孙涛沉默的点点头。
四
晚上,孙涛送我回宿舍。一路沉默,静得能让我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走到门口,又看到那行字。
我转过头看着孙涛。
“孙涛,我送你株花苗好不好?”
孙涛瞪大眼睛看着我。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容。不说话。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你能喜欢我吗?”我盯着他看了许久。
“我打算等阳台上那些花开了就送给你。到时,你能接受我的鲜花吗?”他反问我。
我乐得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
数日后,盆栽在我们的精心照料下绽放着美丽的花朵,而我跟孙涛的爱情犹如那盛开的花朵般收获着季节。
后语:女生宿舍传说补充:如果有男孩细心养着花苗,当他把这株花送给了女孩,那么他肯定是非常爱着那个女孩。
第58篇、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和她,不过是小城里两个平凡的上班族,共同经营着一份平常的感情。他已经忘了最初是怎么相识的,也忘了最初是怎么走到一起并相爱的。
说到“相爱”,他觉得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妥当,至少有些奢侈的味道———“相爱”应该是指“相互爱恋”吧?
当然,他感觉得到她是爱他的———从她每次悄悄凝视他,直到不自觉傻笑的脸上。
可是,他对自己的感情没有把握。用她的话形容,就是感情没到位。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她,他还是有些喜欢她的,要不他每天也就不会一想到什么或碰到什么,就打电话向她倾诉———但也就仅限于此。
感觉上,他对她的感情,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知道,凭她的聪慧敏感,也能感觉得出来。只是,她心里认定:事情可能会有转机,所以,她一直努力着。
他也心照不宣地配合着她的努力。
可是,这种事,总是不能勉强的,他们的努力,对他那种状态毫无帮助。
最后,夏日将尽的时候,她显得十分疲惫,终于轻轻地说:“不如分开一阵子吧!”
他不做声,默认了这种提议。
虽然她极力控制住感情,想不失态、平静地从他身边离开,他还是看见她眼睛里的泪水慢慢地涌上来。他心里掠过一丝难过。
就这么分开了。最初,他不太习惯,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蹿。过了一段时间,才平静了心情整理好情感。某天,他突然想起:交往那么久,他从来没去接过她。无意识地,他便踱到她办公楼的对面等待———其实也不知道等什么,他只想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去看看她。可惜,他并不知道她在哪间办公室上班,所以仍见不着她。于是,他又不自觉地call了她。
一切就像个奇迹,他看见对面的三楼上跑下一个身影。那个身影跑下三楼,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那儿有一个公用电话亭。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以前她每次回他电话,呼吸都那么急促。
她说过办公室里有电话,但那是公共财产。况且,一贯冷静理智的她,怎么能当着全办公室人的面,低着头、红着脸说“我想你”之类的话?所以每一次回他的电话,她都要从办公室三楼跑下,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用那儿的公用电话亭的电话。
每天,他call一次,她跑一次;他call两次、三次、多次,她跑两次、三次、多次……
阳光灼灼的夏日,一个微微有些胖的女子,在尘埃飞扬的街头气喘吁吁地奔跑———仅为回他一个电话。
他的心一动,就温柔地痛起来。
他忙大步流星朝那个为爱奔跑的女子走过去,他要告诉她:他现在是多么爱她!
第59篇、深邃的忧郁
雪白的婚纱,漂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鲜红的地毯仿佛一条长长的舌头,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幸福慢慢吞噬。
心是那种微疼里带点祝福的味道。很久很久以前曾说过会带着她走过那条幸福的地毯。幸福的错失无从追究。或许世事就是如此茫然吧。当你追寻到了对错,那又如何?
我想叶子是幸福的吧。站在她身边的男子英俊潇洒。而那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即将在这个郑重的场合宣布会对她不离不弃。那正是很多女子梦寐以求的。
叶子的眼睛还是像原来一样。那是一种深邃的忧郁。还记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让人莫名的爱怜。像极了一只被淋湿的小猫。
“我叫叶子,树叶的叶,孩子的子。”叶子这样自我介绍。有一点点高傲的味道。还清楚的记得叶子那样说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是故事开始的一天。
叶子喜欢没有星星的夜空。她说没有星星的夜空是寂寞的。她习惯了寂寞。我说她像浮萍的时候她转过头微笑的点点头说“谢谢。”
他说谢谢我懂得她。我无语。一个喜欢黑夜的人必定有着沧桑的经历。必定有着极深的伤口。只是当我想证实的时候,叶子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当流感袭击整个城市的时候叶子也病了。在医院的拐弯里找到她的时候以往明艳的双唇都已失去了血色。
叶子看见我的时候眼角有晶莹的东西滑落。叶子说风吹到了眼睛。
莫名的,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我说你该找个人照顾了。叶子别过头抽回被我紧握的手,两只手分离的瞬间感觉到了她的手在颤抖。
叶子说习惯了。一个人自在。说这话的时候叶子一直透过医院的窗户看着不着边际的远方。但眼里是迷茫的,那种不知所措的迷茫。
隔天,当自己将熬了一个早上的汤送到叶子手上的时候,叶子曾有一瞬间的木然。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悄然发现叶子的眼睛是红的。
叶子说好久没有到“真知书院”找书了。叶子说怀念那里古朴的装饰及清静的氛围。还说记不清了曾看过的某本书里的某个情节。
于是在烈日当空的那个中午,踩着自己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从城市的南边赶到了城市的北边。所有的困顿只是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那本书的时候烟消云散。
冒着烈日又从城市的北边回到城市南边叶子住的医院的时候被医生告知叶子已经出院。找到叶子家的时候叶子说谢谢。谢谢我的汤。还说你是个好男人。但很久以前我的心已经被戳得千疮百孔,在也经受不起爱情。哪怕只是爱情经过。
将那本顶着烈日在这个城市辗转三趟在书架最底层找到的那本曾被她遗忘了某个情节的书交到她手上。然后默默的转过身在路边拦了辆车飞快的走了。清楚的记得转身的刹那,再次看见了叶子眼里的泪花。或许风又吹进了她的眼睛。
很快便办好了离职的手续。决定了告别这个充满忧郁的城市。
列车驶离站台的时候云是白的,阳光是艳丽的。惟独心的寒的。那个时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了。
心情原来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时间会将某些事情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深得会让你在不经意里短暂的遗忘。
第一次看见海的时候心里有种已经被遗忘很久的激动。大海那种深邃的蓝让自己想起了某个城市里的某双眼睛。
半年的时间,大连,海南,西藏。。。。。去了好多好多的地方。也曾在这些地方的某个城市里有了安家的想法。只是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某个城市及那个城市里的那双忧郁的眼神总会不适宜的在眼前晃动。
叶子要结婚了!听到这话的时候是朋友来电的时候说的。那时候心里竟有种无以冥状的失望和对人性泯灭了真实的愤慨。
一定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欺骗自己。难道当初的一席话从头到尾只是一个谎言,而那双充斥着忧郁的眼神难道只是谎言的伪装?那一刻往事的一幕幕悄然涌现。清晰得那么疼。
当火车缓缓停靠在这个做为终点的站台,思绪晃如昨日。还记得自己不再回到这里的决心是那样的坚决。
再看见叶子,她穿一袭长裙,雪白得像公主。只是那双在秋风里闪烁的忧郁一如昨日。
明净的咖啡厅里。安静流淌的音乐。很久很久的谁都没有说话。或许真的不知从何说起吧。没有开始,没有誓言,那该从何处开始追究?
“恭喜你。”突然冒出这句话,自己都觉得有写唐突。
叶子的脸微微的抽蓄,只是一瞬间。她微微的笑,说谢谢。那表情,那语句,突然间想起了某一年的某一天,在她家的门口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微笑,也是这样的语句。在今天听起来却有种涩涩的味道。
那天没有鼓起原来准备好的勇气疯狂的质问。那天没有太多涉及感情的话题。只是淡淡的问问最近的情况。那种淡漠的氛围几乎可以让人转身即可忘却。或许这中间的故事本身就是淡漠的吧。从开始到结束,叶子的脸上是一层不变的淡漠。如果不是曾经在自己将一碗汤,一本书交到叶子手里的时候自眼角滑落的泪,就真的以为她的脸是不会有表情的了。
终究都没有勇气去质问她。只是当她走过鲜红的地毯的时候心里微微的疼。疼只是瞬间的。甚至在那瞬间之后开始怀疑上一秒的疼痛是否真实。
后来和朋友酒后倾诉的时候偶然提到了叶子。朋友说三年前,也就是05年5月底的某个晚上,是在凌晨的时候。叶子独自去了三枫巷。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歹徒。是她现在的老公救了她。为此那个男子受了重伤。失去了一个肾。后来不久就听说叶子要和那个男子结婚了。
朋友的话淡淡的,一字一句却像一把尖利的刀深深的戳进了心里。
三枫巷25号,那条街道的尽头正是自己曾经的住址。
05年5月底正是自己当初离开这座城市的时间。
那年的那天,或许上帝跟自己开了个大玩笑。开了个铭记一生的玩笑。只是这种痛却无从质问,无从指责。
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悄悄去看过叶子。隔着窗台看见围着围裙的叶子在厨房里忙碌着。偶尔会抬起头望着窗外。那一眼深邃的忧郁依旧。只是那份沧桑不经意间多了些许。
第60篇、暗恋的滋味
他按上司的意愿调控电脑滑鼠,把照片中女孩子的脸色调白,或是把她们的胸部增大……,在屏幕前随心所欲,渐渐地,他已经忘记理想中的女孩是什么模样。他庆幸自己的办公桌靠近茶水间,为数不少的女同事从他眼前经过,去冲茶或是调咖啡,让他有机会看到女人真实的脸庞上还有点黑眼圈毛孔,曲线并不一定浮凸,有时候甚至有点臃肿
其中就有她,他看上她之前先看上她的杯子,那是一只白色的咖啡杯,英国制造的瓷杯,杯身并无纹饰,只是杯口有一道细细的金边。他眼前一亮,抬起头来,就看见她面无表情拿着自己的杯子走进茶水间。以后他每逢看见白色的咖啡杯,就抬起头来行注目礼。她却从未正眼看过他。
他清楚她的口味和习惯蓝山、脱脂奶,通常把杯子放下就离去,让茶水间的阿姨冲调好了 ,再送到她的办公桌上。没有人注意到,每逢她把杯子放下,他就走到茶水间去跟阿姨聊天。她当然也没有发现她的咖啡添了一丝若隐若现的香甜滋味。她只觉得,近来喝的蓝山,比从前更能舒缓她紧张的情绪了。
他悄悄地在她的咖啡里加糖看着她的脸颊渐渐地丰腴起来,他觉得心满意足,仿佛已经掌握了她一样。
第61篇、一个馒头引发的恋爱事件
一个馒头引发的恋爱事件 作者/ 积雪草
一
楼市空前的不景气,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我还是身不由己,干起了卖楼这一行。林小枫和我一样,也是卖楼的,只不过他比我提前入行半年,是售楼先生。
一套房子也没有卖出去,老板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下个月再卖不出房子,就卷铺盖走人,没得商量。
我愁得都快哭出来了,人若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屋漏偏逢阴雨天。那天正在售楼处对着那些房屋的模型发呆,林小枫喊我,连蓉,你发什么呆啊?把那些图纸拿过来,我的客人要看。
我清醒过来,把那叠平面图纸送过去,因为心不在焉,竟然把花架上的一盆君子兰碰掉到地上,而且砸在林小枫的脚背上,其惨状可想而知。
我吓坏了,脸色惨白,蹲下身去收拾那些花盆的碎片,林小枫大喝一声,连蓉,你想害死我啊?还不赶快送我去医院?
我这才想起看林小枫的脚,我俯下身对林小枫说,我背你去医院吧?
林小枫剜我一眼,就你这小身板,背得动我吗?过来扶我一把就可以了。我偷眼看他,他龇牙咧嘴,额上有汗渗出来,但是还是隐忍着没有呻吟出来。
到了医院,医生给他清洗伤口,然后敷药,裹上纱布,又开了口服的消淡药。医生坚持要他打吊瓶,说是消炎效果好,然后住院观察,被他拒绝了。
我的心放回到肚子里,看来这小子还算有良心,出于感激和道义,我送他回他的住处。
林小枫说,我也不打算赖上你,但是,我们必需约法三章,第一,脚伤其间,我不能上班,我的工资,营养费,药费什么,由你承担。第二,如果我因为脚伤,从此瘸了,你要赔一个媳妇给我。第三,脚伤其间,你必须早晚两次探视。
我刚想抗议,林小枫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忙说,当然了,如果你不同意以上三条,我可以搬个花盆在你脚上砸一下,你同意吗?
我跳起来,我又不是白痴,怎么会同意?乖乖的在林小枫的合约上签了字。
二
从那天开始,我算是欠下了林小枫的债。他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一会儿说想北京烤鸭,让我去买,一会儿想喝黄豆猪脚汤。我忍气吞声,讥讽他,只有生了宝宝的女人才喝这种汤,你用得着吗?他也不脸红,说,营养好,我的脚伤好得快,你也可以早点解放,再说了,我想吃馒头,你会做吗?
我笑得岔了气,就这么点出息,不就馒头吗,我去街上买一大包给你吃。他也笑了,说,我要吃你亲手蒸的五仁馒头。要面引发面,加入枸杞子、葵花子、芝麻、花生、葡萄干,在家的时候,我妈常做给我吃,又香又甜。傻孩子,不是街上买的机器做出来的那种。
我摇了摇头,我可不会做这么复杂的馒头。
林小枫的脚受伤以来,药费,营养费,坐车费,误工费,乱七八糟的,已经花掉我好几千元,他每提出一项要求,我都有些心惊肉跳,尽管这些钱都是跟林小枫借的,但是总有一天,我是要还的。
一个月之后,林小枫来上班,脚还是有点瘸,但是再不上班,真的要喝西北风了。那天下班之后,林小枫悄悄地溜到我的身边,神秘兮兮地对我说,连蓉,为了回报你这一个月来对我的照顾,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我一听,兴奋起来,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个月没费吹灰之力,就卖掉了一套房子,不仅可以拿到提成,而且老板也不会让我走人了,现在又有人请吃饭,无疑是天上掉馅饼,白吃谁不吃啊!
去了林小枫租住的狗窝,才知道,林小枫请我吃馒头,而且是传说中的五仁馒头,林小枫亲手做的,想不到他还有两下子,馒头做得又松又软,又甜又香,而且加了各种不贵的辅料,为的是增加营养,我一边吃,一边问他,馒头做得这么好,还给人家打工,自己开间小店多好!林小枫皱着眉头说,你当我不想啊,等我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我就去开一家馒头店,让北京人都吃上我做的五仁馒头。
三
转眼到了黄金周,别人都在计划着去哪里游玩,而我们售楼处却不会放假,公司的老板亲自给我们作战前动员,讲得唾沫星子乱飞,大有磨刀霍霍的气势。
我兴高采烈的领了任务,老板的亲娘生病了,让我去陪护。老板的亲娘是一个和蔼善良的老人家,一点都没有有钱人的派头,和我很投缘,又没有什么大病,无非是年事高了,有一点老年病,我乐得给她念念书,读读报,说说话。有时候,老人家也跟我讲一些方总年轻时的打拼故事,白手起家不是很容易的事,吃苦遭罪,才换来了今天的一点成绩,所以我从内心里敬重方老板。
回公司上班那天,是方总的奔驰把我接回去的,林小枫的脸黑得像锅底,不理我,我说我想吃他做的五仁馒头,他却皱着眉头回我,记得你还欠我好几千元钱,迟一个月还我,就长1000元利息。我也恼了,你这是高利贷,这辈子我还还得清吗?林小枫说,你都攀上高枝了,别说这点钱,就是天上的星星,方总也能给你摘下来。
原来我不在公司的这段时间,公司里传闻,说我攀上方总的高枝。还没有来得及解释清楚,一个月后,方总的老妈去欧洲旅行,方总竟然让我陪他的老妈去。我问方总,为什么是我?你太太呢?方总笑了,说,我太太早跟我离婚了,而你是老太太点的将,别怪我啊!
欧洲的风光把我和老太太迷住了,间或会给方总打电话汇报我们的行踪,方总说,老太太很喜欢你,回来后,我会给你奖赏。
其实我不想要什么奖赏,我只想能看到林小枫,不知为什么,这些日子以来,见不到林小枫,我的心中竟然会隐隐地牵挂他,想他松软的五仁馒头,想他酸不啦叽地骂我攀上了高枝。
四
回到北京,得知一个消息,林小枫辞职了,他在租屋附近又租了一间房子,专卖五仁馒头。同时方总向我求婚,他说,老太太非常喜欢你的细心聪明善良,如果你愿意嫁给我,就点点头,如果不愿意就不用理会我,我不会怪你的。说实话,方总这样的男人,对每个女孩都是一种诱惑,特别是我这种还处于物质贫乏阶段的女孩,能嫁给方总,无疑一步登天,再也不用为一间房,为一个立足之地而担忧,可是,我还是摇了摇头,转身出去了。
我去林小枫的馒头店找他,他扎着白围裙,两只手沾满了面粉,他不好意思的对我说,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是我错怪了你,以为你是那种贪慕虚荣的女孩。
我对他说,别以为你做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你的脚受伤的那个月,还为我跑客户,帮我卖掉了一套房子,所以我才没有被辞退。
不知为什么,说完这句话,我的眼圈竟然红了,掩饰地对他嚷嚷,怎么这么小气啊?只请我喝水,也不请我吃馒头。林小枫笑,手往厨房里一指,贪吃的丫头,那些都是你的。
如果,你去北京,在四环以外,看到一家叫馒头记的夫妻店,那是我和林小枫的馒头店,嫁给林小枫的好处是,欠他的几千元钱和利息再也不用还了,我不是得了个大便宜!林小枫捂着嘴傻乐,真是个傻丫头,没有那约法三章,没有那几千元的账单,我这样的穷小子怎么能娶到这么一个漂亮老婆?
第62篇、哑巴叔的爱情
每一个人都向往浪漫美好的爱情,也都有神圣的追求爱情的权利,当然身体残缺的人也不例外。但是当你下定决心把爱情付诸于特殊人群时,你就一定要用百倍的诚意去对待,而不应该利用那份单纯与自卑去肆意碾碎一颗纯粹而无辜的灵魂!
——————————题记
自我记事起,三奶奶家的哑巴叔就是高大俊朗,儒雅大方的大小伙子。他皮肤白皙,很爱干净,在县城找了份工作。除了不会说话,其它的几近完美。
你别看他是哑巴,他对爱情可是充满了期待,总想找个他心目中理想贤惠的女子相伴一生。一度提亲的人不少,无奈总是缘分难就。一晃我都上初中了,哑巴叔还依然单身,那时他都三十岁了。
可是看样子他并不着急,整天衣着齐整没事人似的骑自行车上下班,日复一日。村里人都说他心气高,想攒很多钱娶个他最想要的好媳妇。
就在我初二那年的冬天,我家巷子头上围坐晒太阳的人群里突然多了一个烫着头发,衣着时尚,不笑不说话的三十岁左右的东北女人,我妈跟我说她以后就是我哑巴叔的媳妇了。
哑巴叔可真行啊,这可是七里八乡第一个东北媳妇啊!而且也是我们村唯一一个烫着卷头发的女人,真好看!我暗自赞叹着,替哑巴叔叫好。心里盘算着吃上喜糖那天我就直呼她哑巴婶,那样一定好亲切,呵呵。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他们就那么住到了一起,并没有举行婚礼。哑巴叔依然每天干净整洁地上下班,不同的是他现在嘴角总挂着笑,见了谁都会主动打招呼。好像每一天都是他大喜的日子一样,让每一个人都感同身受着他的幸福与甜蜜。
哑巴婶不但人漂亮,为人还很随和。跟不同年龄段的男人女人都很聊得来,还教会了我们村几乎每家每户腌制东北辣白菜,烹饪东北特色菜。更是把他们的新房收拾得干净利落,把他们夫妻俩每天都装扮的郎才女貌。所以村里人都夸赞哑巴叔有福气,找了那么个好媳妇。
哑巴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每隔五天乡里逢集的时候她都会去赶集,从没漏过一次。并且每次去都会花三十到五十元钱买吃的,穿的,用的。在九一年,这样花钱在我们村还真没人舍得。可是哑巴叔不心疼,因为他正在做着一个让人陶醉的梦:他希望哑巴婶吃好养好了,可以给他生一个白白胖胖的大胖小子。
一年,两年,三年过去了,他们依旧甜蜜恩爱,可是宝宝,却并没有如期地来到世上。大概又过了半年,哑巴婶居然神秘地失踪了!听说这三年半她已经几近花光了哑巴叔将近二十年的积蓄,临走的时候还带走了仅有的余下的钱。
我没法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我满脑子都是哑巴婶对我的好:她告诉我在东北,一起说话叫“唠嗑”;她经常买瓜子给我吃,还说东北人管瓜子也叫“毛嗑”;她还手把手教会了我用辣椒末跟酱油烩土豆------
想着想着我不禁泪如雨下,而哑巴叔更可怜,直接一病不起了。原来我们只听哑巴婶说她在东北原来的丈夫整天喝酒打她,所以她才离了婚跑到我们这儿来的。因为听说山东人老实可靠,而且看着哑巴叔也那么知道疼人,所以她就很知足了。
唉!既然知足想过踏实日子又为何突然离开呢?据此村里流传着两个版本:一个版本说她当时整天挨打,所以是偷着跑出来的,并没有离婚,又被她丈夫找回去了;另一个版本说她根本就没丈夫,就是靠着骗老实人残疾人的钱过日子的。跟每个男人过个两三年,钱也花光了,人也走了,再去寻找她的下一个目标。
我们都没有人细数过哑巴叔到底病了多久,但的确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见他出过门。当他再次现身时,简直就判若两人了:胡子长满了脸,头发可以梳小辫了,衣衫不再工整,两眼毫无神情,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只是呆呆地向着村外张望。村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他在等待着他突然消失的新娘,可是那个良心泯灭的女人却再也没有回还。
其实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哑巴婶的离开究竟是哪一个版本?但在骨子里我是恨她的!因为她不但沦丧了哑巴叔的美好爱情,更埋葬了一颗勇于承担婚姻的残疾人的挚诚炽热的灵魂。她把他推向了地狱,把他变成了疯疯癫癫几十年如一日伫立在村口望穿秋水的雕像------
第63篇、那年那月那场简单爱的代价
在我们的生命中,可能总会有一些难言的记忆:只是因为那份记忆虽然刻骨,但却真的充满了伤感与痛楚,一如心栋二十几年来一直萦绕心头怎么都丢不掉的心伤------
———————题记
二十六年前,心栋只是个除了有个头之外便一无所有的单亲男孩。早在心栋两岁他妹妹还在他母亲腹中的时候他就没了父亲。他母亲是个坚强的女人,为了避免孩子会有负担就没有改嫁,一直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坚持着把他们兄妹俩抚养成人。所以在心栋内心深处,他最渴望的就是能够早早地长大,好早早地替母亲做力所能及的事,回报母亲那么多年来的不容易。
在那个年代,一般的孩子都懂事比较早,但无疑:心栋应该是诸多懂事的孩子中最懂事的。再加上他本来就高大俊朗,因此在初中那会儿就有了倾慕他的女生,月蓝便是其中之一。
喜欢归喜欢,但是在那段基本男孩女孩在一起玩都会被指手画脚的岁月里,月蓝是完全没有勇气直接表达什么的。秋渺是月蓝最好的朋友,于是月蓝就拽着秋渺去心栋家做作业,想以此接近心栋。
月蓝是个直爽的女孩,也很开朗,但是学业却不好。而秋渺恰恰相反,秋渺是个内秀的女孩,喜欢写诗,学习也好。慢慢相处下来,心栋渐渐地把月蓝当成了妹妹,而在他早熟的内心深处,却暗暗地喜欢上了秋渺。
而秋渺呢?虽然个性内敛,却很有自己的主见。她眼看着心栋那么用心地疼惜母亲,照顾妹妹,并且也很有文采。他们俩在一起时经常可以对对诗,唱唱歌,还相互共勉彼此的学习,于是不知不觉中秋渺的内心也已经完全倾向于了心栋。那时虽然年龄小,但是爱情的种子却不经意地就那么在他们彼此的心里萌发了,并且一天天慢慢地成长,他们也一直希望有一天这颗爱的种子可以顺利地开花结果。
很快就到了初中毕业的日子,成绩优异的秋渺跟心栋都顺理成章地被县重点高中录取了。但是鉴于家庭的原因,为了同样成绩优秀的妹妹的学业,更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心栋最终还是决定了辍学。
高中开学那天,是心栋送秋渺入学的。目送着秋渺走进了更高学府的校门,眼泪一直在心栋的眼眶里打转。他是多么希望自己也可以走进那校门,并且一直陪着秋渺学习到最后啊!可是一切都是那么地残酷,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一个人走了进去。当时那扇门似乎成了他们之间隔阂的开始,心栋真的很心痛。可是就在他转身欲离去的刹那,秋渺却猛然跑回来紧紧抱住了他。心栋当时心跳都快止息了,他真的被秋渺的勇敢镇住了。他的大脑经历了瞬时的空白,他隐约听见秋渺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我爱你,等着我”,然后他就看见秋渺满脸通红地跑进了校园,再没回头。
那是一句在今天的我们看来平常而又平淡的话,几乎所有年轻的恋爱的人整天都会挂在嘴上。可是那时候毕竟不一样,在那个年月,在那个年龄,秋渺真的就是独具一格的女孩了,也算得上敢爱敢恨了,真的挺不简单的。也恰恰是那句话给了心栋用心成长的动力与拼命干活的信念,他希望将来不管是哪一方面他都要配得上秋渺,并给她最好的生活。
于是心栋白天不停地干苦力,放工后就去接秋渺放学,然后秋渺就教给心栋高中的课程,并且他们俩每天都会交换一张小纸条,那上面记载了他们爱的历程,那是一首首他们刻骨铭心的爱的小诗:真挚而纯情,永恒而永远。
美好的时光总容易飘远,很快高中三年就结束了,秋渺也出落成了高挑俊秀的大姑娘。而心栋更是一下子长到了接近一米八的个子,而且真的算是英俊健壮的大青年了。于是秋渺决定不念大学了,因为她觉得她完全可以嫁给心栋,并跟他一起走好以后的路了。
但是当秋渺把这事简单跟父母透露过之后,却遭到了父母甚至以死相逼的抗拒。秋渺的父母一次次背着秋渺去找心栋谈话,他们甚至给心栋跪下了:请求心栋放他们家秋渺一条生路。他们说其实他们已经各方面托关系让秋渺去部队的宣传部边学习边工作,就凭秋渺的自身条件和聪敏机智,她将来的前途肯定不可限量。而心栋只是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要学历没学历,要家庭没家庭,将来秋渺也会慢慢瞧不起他的。
尽管心栋知道秋渺不是那样的女孩,他也整天一个人看着秋渺写给他的那些深情厚谊的诗偷偷地哭。但是他反复想了秋渺父母的话,他也觉得自己真的不能毁了秋渺的美好人生。于是心栋就跟秋渺的父母合演了一出戏:他们许诺只要秋渺去部队,他们就同意秋渺跟心栋继续交往,而心栋也发誓一定会等到秋渺从部队荣归的那一天的。
就这样秋渺带着满满的希望去向了部队,那个很多甚至连大学毕业的女孩都梦寐以求而去不到的地方,那时的秋渺真的就成了凤凰了。所以他们的父母在她离开之后就决定搬家,离开那个地方,离开心栋的视线,好将他们俩完全隔开。并且他们临走之前再次找到了心栋,并说心栋要是真心对秋渺好的话,就一定不要给她留下任何希望,所以他们希望心栋赶紧找个女孩子结婚,那样秋渺也能彻底死心。
既然都已经送走了秋渺,心栋的心也早已经从送她走的那一刻彻底死了,好像女孩在他心里已经再没有了概念,不管将来或者现在跟谁结婚,那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了。就这样他变得不再阳光,甚至有点破罐子破摔了的意味。
心栋的苦一直以来没有放弃对他的爱却又不能与秋渺比的月蓝是看在眼里的,所以秋渺走后,初中毕业后因为成绩不理想也已经开始打工的月蓝就经常去心栋家里帮着做活,还不停地安慰心栋。心栋流着泪读着秋渺从部队给他寄来的一封封含着体温的信,品着秋渺始终未改的初衷,想着秋渺父母临搬家前的话语,看着眼前一直帮他们家忙里忙外的月蓝,他终于狠了狠心提笔告诉了秋渺说他已经决定跟月蓝结婚了,并且诚恳地跟秋渺说他们不般配,请秋渺以后就把他彻底忘了吧,他会永远祝福秋渺幸福的!
可令他诧异的是,秋渺居然在读到他的信的第一眼就第一时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她要心栋亲口告诉她那封信的内容不是真的,还说如果心栋真的那么想结婚的话,那么她就不回部队了,他们当时就可以直接结婚。就在心栋的心在苦苦纠结时,月蓝突然出现从背后抱住了心栋,然后告诉秋渺她一直都爱着心栋呢,并且她现在已经是心栋的女人了,请秋渺成全了他们吧。
那一刻的心栋是木然的,那一刻的秋渺是万念俱灰的,她的泪就像泄了闸的洪,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那之后心栋就带着月蓝去外地打工了,一出去就是半年多,不管多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心栋总会拿出秋渺曾经写给他的诗偷偷地哭泣,他总在想秋渺过得好吗?他离开家的这半年秋渺还有没有再给他写过信呢?
带着诸多疑问春节的时候他回到了久违的家,也见到了大学寒假在家的秋渺高中的好同学雪敏。心栋无法克制自己的内心,他还是跟雪敏问起了秋渺的事,因为他真的不知道秋渺过得好不好?他回家之后才知道那次秋渺跑走之后就再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可是当雪敏的话还没落地时,心栋的眼前就发了黑,然后这个高大结实的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就直接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自己家里了,月蓝在用毛巾给他擦着额头。他把头深深埋进了月蓝的怀里然后就泣不成声了,断断续续地说:“秋渺死了,就在他回来找我的第二天,部队说是训练时不小心坠崖的,我知道其实是我们害了她------”。
话没说完心栋就用力地用拳头打自己的胸,在他的意念里秋渺肯定是自杀的,所以他认定是他害了她。他不停地自问:“这算什么啊?这到底算什么啊?到底算什么?”
尽管后来心栋还是跟月蓝结了婚并有了自己的一双可爱的儿女,可是在他的心里似乎从来就没有让秋渺的影子远离过刹那。因为他毕竟是那么真切地爱过秋渺的,并且直到秋渺离开人世的那一刻他的爱也未曾更改过。所以这么多年来心栋一直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那就是每年的七月七,他都会拿出秋渺曾经写给他的小诗对着夜空一首首地深情地读。因为他觉得牛郎织女既然爱得那么苦,在那一天都可以相聚,所以他相信要是秋渺真的在天有灵的话,肯定也能为他而跟着牛郎织女的眼泪而复活,哪怕就算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星,或者一阵绕他而过的清风,都一定会在那特殊的日子来跟他相聚的。而他也真的能够深切感知得到她的存在,这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今年的七夕又要到来了,心栋的女儿都已经到了秋渺当年离开的年纪了,然而他还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他的“中式情人节的特殊约会”的。琼瑶的小说总是不乏浪漫之极的“人鬼情未了”的章节,当然那都是假鬼。可是我却希望今年的七夕会带给这个苦苦为情困的男人不一样的惊喜:不管是人也好,鬼也好,仙也罢,都让他能够真切感知好了。因为毕竟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他也累了这么多年了,苦了这么多年了,他也该得到点回声了,不是吗?
第64篇、男孩,你的等待有多久?
浩与静的相遇出于一次偶然。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观看电影,浩与静的朋友正处在初恋期,这次机会便成了他们第一次的约会。而浩与静便作为了各自的后援团。就这样的第一次偶然见面。浩喜欢上了静。
静的朋友每天约会回宿舍都会和静谈谈浩的事情,逐步了解之后,浩与静相识了。随之渐渐的相处之后,浩与静成为了一对恋人。
浩每天早上都会在宿舍的转弯处等着静一起去吃早饭。中午浩都会在等静一起去吃饭,但是静是个挑食的孩子,经常不要吃饭。就这样,只要静不要吃饭,浩都会去买零食给静吃,怕她饿坏了。同时静还是一只小馋猫,睡觉前喜欢吃零食,吃了才会睡觉。每天晚上浩都会在楼梯口等着静下课,然后送她回宿舍。她回到宿舍后,手上都会多一样东西,那就是零食。渐渐地,静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每周日,浩与静都会和其朋友们一起去唱K,每天都开心的过着。
转眼间一学期过去了,浩与静依旧开心的重复的生活着每一天。2月14日,晚上下课浩手里除了零食之外还出现了一个大的礼物,它被包装的很漂亮。浩像平常一样送静回宿舍。在转弯处,浩把礼物送给了静:“情人节快乐。”静回到宿舍,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礼物,里面是一对情侣杯。一杯子的含义就是一辈子,那情侣杯的含义是什么呢?是两辈子吗?
时间似流水般缓缓流逝着,浩高三了,他换到了另外了一幢教学楼。静不再吃零食了,浩的教学楼离食堂比较近,他每天都会盛好饭菜在食堂等着静下课来吃,渐渐地,静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食堂。但是,问题又出现了,到底谁洗碗呢?但是浩还是宠着静的,每当静要耍小脾气,把碗放在洗碗池就走了,浩都会回去把碗洗干净。后来,经过商量,他们开始轮单双号洗碗,所以之后每次吃饭想:“今天是几号?”便成为了他们的习惯之一。
恋人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小小的摩擦。但是浩真的很爱静,很宠静。只要静耍点小脾气,浩都会让着,从来不会对静发脾气。
有一次,浩看见他的朋友经常和女朋友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发生争吵,但是吵完之后,会比平时更加好。
浩跑去问静:“为什么我们从来不吵架。”
静听完。懵了。反问道:“为什么一定要吵架,我不喜欢。”
浩与静彼此都沉默了。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这样反复地过着每一天,静开始厌倦了这样单调的生活,静想寻找一点新鲜感。静提出了分手。
浩哭了,但是浩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转身离开了。静看着浩离开了的背影,眼眶满是泪水。
过了几天,浩的朋友来找静,说:“浩因为这几天没有吃什么东西,导致胃出血,进医院了。”静很担心浩,但是又不敢去看他,静只能通过她的朋友了解一些他的状况。
浩回到学校后,写了一封信给静。静看了之后哭了,里面都是浩写自己的错误,是怎么失去了这一切。
浩和静就这样每天通过信件进行交流。逐渐的,他们又成为了恋人。但是好景不长,可能静太自私了吧。这一次,静彻底地伤害了浩,其实静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提出分手。浩开始逃课,夜不归宿去外面玩游戏。浩天天呆在家里,没有来学校上课。高考那一天,浩回来参加了高考,浩离开了。
静也高三了,在静静地晚上,她习惯了每天开始写日记。静写了很多对浩的愧疚。偶尔浩还会在QQ上以朋友的方式找静聊天。通过聊天,静知道了浩考上了大学,但是没有去读书。他出去外地打拼了。
这一年,静参加了高考,她考上大学了,她选择了一所离家比较远的大学去就读。同时,浩在外打拼了一年回来了。浩看见静在线,偶尔也会找她聊聊。浩寄了一个小娃娃给静,里面附属着一张小卡片:“三年的等待。我依然爱你。”
经过一段时间的QQ聊天,静发现浩变的比之前成熟了。浩和静又一次在一起了。现在的浩还是一样的宠着静,但是静变的自私了,她认为浩对自己的好是理所当然了,很欣然的接受着这一切。但是,静忘记了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静忘记了要给浩幸福。逐渐地,浩渐渐地变得冷淡了,他等待着静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他。但是静不知道,她却认为浩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爱她了。浩与静渐渐地减少了联系,就这样淡了。静摘下了浩送给他的戒指。她想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浩三年的等待就以分手作为了最终的结局。
现在的静得知,原来浩还依然爱着她,可是现在的静已经无福去享受了,也没有资格再去接受浩的爱了。
浩的等待还能有多久?他的等待真的值得吗?任何人都不知道,只有浩自己的心才懂。
第65篇、请把旧爱藏好
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在一个聚会上,一桌的男男女女,大多数已人到中年。所以,开起玩笑来,就有些肆无忌惮,都是见过风见过浪的,谁也不会当真。
自然说到年轻时候的“荒唐”事,为爱如何如何的痴迷与辗转,博得阵阵笑声。在哄笑之中,大家怂恿一个看上去功成名就的男人,要他“交待”他的初恋。那男人用眼光把桌上所有人逡巡了一遍后,嘴角边荡起一丝笑来,他说,说就说!有些豪气冲天的样子。
故事的最初,很纯美。他青春,她年少,两颗乳芽般的心,在青青的校园里相遇,突然地抽枝生长,很快缠绕成一片。他们互相写情书,瞒了老师和家长的眼。他们不眠,在夜深人静后,小猫似的溜出,溜到月下,只为,看一眼对方。
她给他叠纸飞机,用的是蜡笔画出的彩纸,给他带炒蚕豆和煮鸡蛋。他送她扎头绳,偷人家树上的桃送她吃。逃课去掐一种小野花,夹在情书里送她。也有闹别扭的时候,他不理她,她也不理他,背后的泪,却能相辅成河。是他先熬不住了,去找她,却发现,她早已哭成泪人似的在等他。她泪眼婆娑地对他说,你不能不爱我。他发誓,绝不会!
这样爱着,一晃就高中毕业了,她没考上大学,去了偏僻的一个小镇上班。而他,却被家人送进县城里的中学去复读。之间,相隔了数百里。
从县城开往那个小镇的车,每星期只有一班,是在星期六。所以,他每个星期六都要逃课,而那时他穷,父母给的生活费总是紧巴巴的,自然没钱买车票。他便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溜上车,躲到最后一排的车座后,匍匐着,躲过检票人的眼,一路战战兢兢,心里却又欢快地唱着歌。
她给他下白水面条,碗底卧两只鸡蛋,是她用微薄工资买下的。他坐在她的对面吃,吃得额上出现细微的汗来,她笑着看,那笑容,像极贤惠的妻。他感动地握了她的手许诺,将来我一定娶你。她低头笑个不停。
一年后,他考上大学,去了南方的一座城。她给他纳千层底的帆布鞋,每隔两周他会收到一双。同学们都笑话他,他写信让她不要寄了。过些日子,却收到她提出分手的信,她说家里人给她相了一门亲。男方家里很有钱。他的第一反应是很受伤,竟是她不要他的,暑假时他归来,她果真嫁人了,穿金戴银的样子。
后来呢?有人追着笑问。
后来……他眯上眼睛笑一会,说,不就是一场梦嘛,梦醒了,也就完了。
但大家都知道他的得意,后来,他出国了,他遇到了也在国外留学的一个漂亮女生,他们结了婚。他们夫唱妇随,比翼双飞,开办的公司,蒸蒸日上。
而他爱过的那个她,日子却过得非常不如意,丈夫老生病,自己也苍老得不成样子。有人 看到过她在一个工地上打短工。他听了,只愣怔了几秒,然后举起酒杯来,招呼一桌人说,喝酒喝酒,年少时的荒唐事就不要提了。
笑声瞬间淹没了曾经那一段美好和纯真,我突然听到一根弦断,“咔嚓”一声,所有的感动,都化做烟飞,我为那个女孩不值。年轻时的爱恋,竟是一场残忍的玩笑。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第66篇、亲爱的,你看,虽然我不是处女,但我把床单染红了
他们相识与电脑,他们相知与键盘,他们相爱与网络,他们受过同样的伤,他们有共同的话题。也许是日久生情,也许是缘分,也许是上天注定。至始至终不信命,不信缘分,不信日久生情的她也信了。她对他视乎动心了,但她始终没说,因为她一直认为,得不到是永远是最美的,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她愿意和他保持现在的距离。
她没和他说:小A,我爱你。他没和她说:小柒,我爱你。就这样着,他们还是每天聊天,每天在网络上嬉笑。一天复一天,一日复一日。
那次他们见面了,他们两个都是平平淡淡的人,男孩布是很帅,女孩也不是很漂亮,就那样,他们逛了一整天,到了快分开的时候才牵手,才拥抱,男孩送女孩上车,女孩停住了踏上车的脚步,转头回来说:“小A,我等下辆车好么”小A看出了女孩的不舍,上前拥抱了她,“好吧,小柒,我们等下辆车,下辆车来了你就走,已经很晚了,别让你家人着急。”“好,小A,我答应你,我等下辆车就走。”“嗯,小柒听话,我们还会见面的,我有时间我就会来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知道么。”“嗯。小A,你说的,不准耍我”“嗯,我说的”之后他们又紧紧地抱在一起了,直到小柒要等的车来了,才依依不舍的分开。时间久了,他们两个讨论着结婚,讨论的以后,讨论老了的时候。
从相识,相知,相遇,相爱,直到结婚,小A和小柒经历了多的苦难,经过了多少磨练,家人的不同意,家里的阻拦,小柒家里嫌太远了,怕小柒受委屈、小A家里嫌小柒太小,不会做家务,所以双方的家人都在之间作梗,不让小A和小柒两个在一起。也许是爱情的力量,最后还是没让小A和小柒分开,久而久之,小A和小柒的家人也成全了小A和小柒两个。
小柒还在天真的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小柒开始学着怎么布置家里,小柒之前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有人为她准备好在那里,现在小柒在学着扫地、煮饭、炒菜、洗衣服,做所有家务,学着收敛自己的脾气,学着做个好儿媳妇、学着做个好老婆,现在小柒像一个完全变了一个人,真正的长大了,真的成了女人了。
那天小A和小柒结婚了、那天小A为小柒披上了婚纱,那天小柒为小A系领带,那天小柒挽着小A的手走进礼堂,那天小A是最帅气的新郎,那天小柒是最美的新娘,那天小A和小柒他们两个人是所有人的焦点,小A的白西装和小柒的白婚纱是那么的般配。
那晚,他们和所有人一样,婚礼结束后晚上就进去房间了,之后就听到小柒哭着对小A说对不起,不好意思,说了N遍,直到说的声音嘶哑,还在那里支支吾吾的在那里说对不起,不好意思。小A没去哄小柒,而是让小柒一个人在那里哭,自己却甩门出去了,他忘了,今天是他和小柒结婚的日子,他忘了他们两个之前经过多少苦难才有今天,他忘了给当初小柒的承若。小A的甩门而去,让小柒死的心都有了。之后小A回来,已经是凌晨4点多了,小柒也没睡,一直在等小A,可是等到的却是喝的醉醺醺的小A,小柒上前去扶小A,小A却一把把小柒推到门角,小柒重重的摔了一跤,膝盖都磕破了。小柒没顾自己的膝盖就去打水给他洗脸,可小A却布买小柒的帐,把洗脸盆丢到了一边,还扇了小柒1巴掌,大声的吼小柒:说了很多很多伤小柒的话。记得很清楚的那2句是:1、你不是处女,你很脏。2、当初你可以为了他割腕,永远也不会为我死。当时小柒没在哭了,她笑着说:“这个我不是处女的事情我之前都和你说过,你说没关系,你不在乎,你说只要我的心真的在乎你,真心陪你到老,现在你在说什么,呵呵..可笑..虚伪虚伪,男人都虚伪”
小A彻彻底底的伤透了小柒的心,那晚小柒一晚没睡,一直在回忆小A之前的好,一直以来,小A没吼过小柒,更加别说打了,小柒在电脑房里面待了一晚,在键盘上敲打着零零碎碎的字,她想把之前美好的回忆写成文字,泪水湿透了键盘。屏幕上的字也渐渐的多了起来了,里面全写着小A对他的好,一个坏字都没有,小柒写完了从他们第一次在网上聊天直到今晚,结局写着今晚我成了新娘,正式成了小A的老婆,我真的很幸福。她关电脑之前把QQ的个性签名改成了:“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小柒默默的离开电脑房了,重新走到婚礼房,他在门口停留了几分钟,看着房间里面的东西,那是她的嫁妆,抚摸这他们的婚纱照,看这喝的醉醺醺的小A,小柒一直在想那时之前他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现在怎么这样。
小柒,又拿出了笔记本,写了一段文字:
亲爱的小A,现在我不知道叫你老公,还是叫你小A,虽然今天是我们结婚的大喜日子,可是今晚的事情真的伤透我的心了,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之前我没向你表白就是因为怕你在乎我不是处女,真的,我很在乎你的一字一句,所以之前我就把我所有的事情和你说了,你说没事,你说你布在乎,是你再次走进了我的生活,是你再次的鼓励了我,真的很谢谢你,你给我一次婚礼,让我穿上了洁白的婚纱,让我体验了当新娘的感觉,谢谢你,真的。亲爱的,你刚才不是说我当初可以为他割腕,永远不会为你死。好,现在我为你死。亲爱的,你看,虽然我不是处女,但我把床单染红了。还有最后小A祝你以后幸福,下辈子我不要遇到你,也不要认识你,更加不要得到你,因为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
挚爱你的小柒
小A醒来,发现洁白的婚纱和床单都成了红色的了,小A觉得婚纱和床单一直是红色的,而想想却想起来昨天是他们的婚礼,都是洁白的,怎么是红色的了,小A床上发现了小柒,却已经快死亡了,小A心痛的要命,打了120,最后说失血过多没救了,看了纸条,看了电脑上小柒写的文章,小A已经泪流满面了....脑子里面一塌糊涂,怪自己,怪自己的嘴巴。
之后小A一直在忙于工作,每次忙完就跑到酒吧喝的醉醺醺的,久而久之,小A事业有成了,追他的人也很多,但他一直单身着,他的配偶哪里一直写着小柒的名字....
第67篇、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第68篇、有一种草药能治病
他去了北方军营,她南下。在三年的等待里,她一直以为千山万水阻止不了两颗相爱的心。
爱情在书信里缠绵,却在相聚的时候,她突然之间感到他的陌生,她也曾努力地从记忆里搜索关于爱的片段,却难找回往日的柔情。
她想他们的爱情已接近尾声。
在一个深夜,她像往常一样,闲翻着杂志。在一篇不起眼的小说里,有一句话被红笔重重地圈上了:“山上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旁边是他熟悉的字迹:“写信问问是何种草药,星期天去帽子坡挖。”
有一种感觉刹那间复苏。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不知道他有没有写信、有没有去帽子坡挖草药。她的牙现在仍然周期性地有点痛。但是,那种草药治好了她的爱情。
第69篇、没时间去爱只好奉献生命来爱
事故发生时,他正在不耐烦地看表。 在等了海伦两个小时之后,他决定回家。他心情忧郁,看见两个人等在家门口时,他更加不悦。 两个人中,一个是巡警,另外一个是邻居吉姆,他的老同学。 “汤姆,”吉姆说,努力掩饰自己的情绪,“这是巡警罗宾逊,我们可以进去一会儿吗?” “当然可以,出了什么事?”汤姆边问边向巡警点头。 他们进入客厅。汤姆正要准备饮料时,吉姆说话了,他的话断断续续,但汤姆完全可以听明白: “汤姆,海伦出事了……今晚在火车站……门开了……她掉了下去……” 他描述了事故经过,但汤姆好像没有听见。 在以后的几天里,家里人来人往。之后,汤姆拒绝与周围的人往来。他不能接受与海伦永别的现实。 医生说他神经错乱,建议他接受心理治疗。 但汤姆谁也不见,葬礼之后,他甚至从未走出家门。 汤姆念念不忘过去的事,常想:如果花些时间去办公室接她,如果花些时间谈谈他们的问题,如果…… 6个月后的一天,汤姆终于同意与朋友出去晚餐,地点是一家酒吧,开车约一小时。他谢绝朋友们的接送,决定自己开车去。 那一天,他提前出发赴约以防交通阻塞。 天渐渐地黑下来,他注意到右前方出现一片混乱,看到几栋着火的房子。许多人聚在那里,哭喊声交织在一起。车无法开近着火的房子,他就跳下车,向最近的那所房子跑去。 空气中弥漫着焦糊味,他的周围烟雾缭绕,一片狼藉。烧伤的人躺在地上,惊恐万状。他径直向第一所房子奔去。 火几乎吞没了那栋房子,只有顶层靠右边的一间屋子尚未烧到。一伙人在拼命地阻拦一位绝望的妇女,她在不停地喊:“安妮,保罗!” 在嘈杂的人堆里,没有人听到安妮、保罗的名字,但汤姆听到了。他毫不犹豫地冲进了房子,在房内,他找到一条毛巾,将其浸湿,一边上楼一边用湿毛巾裹住脸,汤姆很快扫视一下房内的格局:左边是火,右边是关紧的门。他去摸门把手,很烫。他解下裹脸的湿毛巾,用它包住门把手,将门打开。 如果他不知道地狱的样子,那么现在该知道了。窗帘、椅子、地毯……到处是火,他呼吸困难,蹲下身子以躲避烟火。 他注意到角落里蜷缩着两个孩子。 “安妮!保罗!”他大叫。屋顶吱吱作响,汤姆知道他们时间不多了。远处,消防车及救护车呼啸而至 火焰弥漫了整间屋子,孩子们晕倒在他的臂上。他尽力用身体护着孩子,跳过大火,找到下楼的阶梯。他看不见东西,只靠双脚探索前进。 他几次要栽倒,但臂上的重量支撑着他。他甚至没有感觉到火舌已吞尽衣服,舔到皮肉。 他好像看见了门,一个男人的轮廓。臂上的重量被卸下……孩子们……照顾好孩子们…… 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疼,浑身难忍地疼,但他仍挣扎着要讲话。 “孩子,安妮和保罗……” “他们很好,”他听到有人说,“谢谢你,史密斯先生。” “很好。”他低声说。然后他见到一张脸,模糊,但很熟悉。 “海伦,”他说,“见到你真高兴。” “别出声,”她说,“汤姆,把手给我,我们还有最后一段路要走。” 他走向那只手。突然,一切疼痛悄失,光明出现了,没有血,没有疼。 他与海伦又在一起了。这一次,他们永远不会分开了。 他的墓碑上写着:他没有时间了,只好奉献生命。
第70篇、一月·细雨绵亘
经了一夜细雨的抚摸,早晨出门时地上湿漉漉的,还未干透;空气清新却带着些许寒冷,让人能看见自己吐出的一团团白色的气流。不久前还是翠绿挺拔的乔木树,这时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旁逸斜出地朝一旁的房屋倾倒而去,虽有丈把高,但这时绝称不上美观,分明是给人以冰冷苍寥的一种颓废感。
这里的云朵从头顶上一天大约要飘过五十万朵,其中大多数云块的边缘都镶有一层灰蒙蒙的颜色,从边缘到中心,颜色渐次其入,越来越深,最后到中间就完全变成了浓重的暗黑色了,给人很压抑:总藏着太阳;这里的高压电都是一千码一千码地架过来,将这座城市的南北东西全部贯通起来,在白天黑夜将充足的动力源源不断地赋予他,沿着他全身所有的脉络,刻下凹槽回路,步入繁荣;这里的柏油路是一里一里地铺过来,经常一看就是好几辆压路车在碾路,后面则是浩浩荡荡的施工队伍。于是,一层一层的混泥土盖了上去,混着柏油一起迅速坚硬起来。终于,他的使命和即将光荣的时刻来临了,任凭身上叠起几百万双脚印,任凭汽车压过了一次又一次,任凭岁月蹉跎可他始终挺直背脊。这些年来,灯影依旧,微微笼罩着这座城市——我生活的城市。
在这样一座城市里,在这样一座繁荣的城市里,我曾经懵懂地产生过这样的念头,现在想来也是傻得可爱;我想把我看到的一切、知道的一切新奇带回家乡,我要坐在高大茂密的香樟树底下讲给那些淘气的孩子们听,让他们凝神屏息的瞪着大眼睛听我给他们说城里的事儿,然后在枝叶罅隙间无数的光点中悄悄睡去,或许在梦中翘起嘴角。这些是我曾经最纯真的想法,我像个孩子似地用最最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个世界,我一点也看不懂……
“唉,看来我要减肥了!”(一个瘦得没几两肉的女生不满地说)、“这里又鼓出来一块肉,真难看!”、“哎呦,几天不见又瘦了不少啊,你看你看,那腰…啧啧……”这样一连串的减肥系列经常是响进耳朵里,公司里的女孩或胖或瘦无一不是不满自己的身材。而这些,其实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我只是在角落里默默地点一支烟,任由烟雾缭绕,睁着眼睛望向窗外秀丽的风景,那一刻,我看到整个世界由清晰到模糊的全部过程,于是,眼角有了潮湿的温度;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的眼里常含泪水。
可是,这是惩罚么?
从不相信那个倒在血泊里的人就是你,可是当那张熟悉的面孔清晰地浮现在眼前的时候,我听到了从心脏涌到眼睛的洪水决堤的声音,那一瞬间,哗啦啦地划落面庞。那是我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哭,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伤心,是你对我的好吗?
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懂你的情的,相信我好吗,我没对你撒过谎的。
而现在,天国的你,听到我的呼唤了吗?
有人说雨是离去的人牵挂这凡世里的人与事而流下的泪。
窗外又下雨了,绵亘几十里,细雨霏霏,又纷纷扬扬地遮蔽了视线。
第71篇、如影随形
1
瑞木吸着鼻子,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脚下的影子忽斜忽正,然后她咧开嘴巴笑了,在这样的季节里灿烂如花。下午3点,她的影子终于和她本人形成了40度,她抬起头,眯着眼睛,这迷宫般的城市正一点点地把她吞噬,她却只能这样张望行走着,无能为力。
“你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吗?”那个下午,他是惟一一个和瑞木说话的人,只是眼前的这个女孩眼中溢着的泪水让这个人有些不知所措。油腻的头发胡乱地耷拉着,脸上的皮肤因为哭泣开始泛着红色,只有眼睛是明亮的,泪水透明得跟水晶似的,正大粒大粒地往下掉。在这样的城市很少会出现瑞木这样不修边幅的邋遢女生,也只有他,才会跟着瑞木这么久。没错,他叫黎生,这个城市有名的摄影师,有着大把时间到处晃悠的人。
瑞木一把推开眼前这个男人,“让开,你踩到我的影子了。”黎生显然被她冒出的话吓了一跳,但他随即笑了,露出好看的牙齿,他遇到过的女子无数,他的职业嗅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女孩是特别的。
在KFC明亮的灯光下,瑞木狼吞虎咽地吃着全家桶,她小小的胃早被塞得满满的,却还不满足,甚至连手指头上那残留的鸡翅香味她都欢喜地吮吸着。最后,她小心翼翼地对坐在对面的黎生说:“我可以要一个冰淇淋吗?”她指了指旁边桌子上小孩子的圣代,舔舔嘴唇。黎生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100元,“这次换做你自己去买。”瑞木并没有推辞,跑了过去。一会儿,找出一大堆零钱放在黎生的面前,“我以为你会都花光了。”黎生做惊讶状,脸上挂着溺爱的笑。“我一向都是个诚实的孩子,可为什么每个人都不相信我。”瑞木神情黯淡下来,睫毛遮住了她的眼睛,可黎生看到里面写满了忧伤。
这一刻,黎生决定让瑞木做他的模特。
2
事情比黎生想像中要顺利很多,瑞木轻易答应他的时候,他甚至有些难过。没有人会抵挡住钱的诱惑,他扯了扯嘴唇尽量不动声色,“好,明天就过来吧。”然后递给她一张名片转身离去,并没有绅士般地送瑞木回去,只是走出门外时,他忍不住向里张望了一下,瑞木依旧舔着冰淇淋,开心且安静的样子。
合同仅为3个月,瑞木的眼神早已告诉过他,她不会在这个城市呆太久,她厌恶这个地方,却又不得不留下来。是为什么?为了爱的人吗?瑞木进来的时候,打断了这些出现在黎生脑子中的滥俗情节。她今天穿白裙子,露出细长的腿和干净的脚趾,完全不见昨天乱糟糟的形象,只是不知道跑了多远才找到了这个地方,光洁的额上渗出许多汗来。
“你可以给我很多钱,是吗?”瑞木问道。
黎生皱了皱眉头,他很不喜欢这样的问题,可他还是点了点头,并把合同扔到了瑞木面前,“签吧。我对你的惟一要求就是随叫随到。”
工作开始一段时间后,黎生发现自己并没有选错人。他开始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甚至以前几个月才能用完的胶卷,在短短几天内就能用完。因为瑞木总会给他很多灵感,她的眼神倔强而自由,会时常自恋地看着自己的影子,缀着蕾丝的裙子会让人联想到上世纪末落寞的公主,还有那即将被人遗忘的高贵。他们的工作时间并不太规律,通常会很晚回去,这时候,黎生总会请她吃饭。在如水的音乐里,瑞木会说很多她小时候的事,黎生也总能听到一个名字,家和。然后,她会嘲笑似地说,“你真不应该干摄影,你是那么缺乏激情,感觉平静如水。”每每这时候,黎生的心像被堵住般,压抑得说不出话来,这让他有些不安。
爱情的去留是那样突然,我们惟一能做的也只是空着手等待。
午后的明晃晃的阳光下,瑞木哭泣着让家和留下来,周围有无所事事的人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瑞木像一只被围的小兽一样恐惧,却挣扎着,勇敢地拖住爱情的尾巴。
“我可以赚很多很多钱的。”还没等瑞木说完,家和身边的女人却露出轻蔑的神情,这个年纪的女子早已不再漂亮,可她却可以让家和这样的年轻男子做她的情人。
这个世界越发的可笑,上帝却躲在云端悠闲地吹着口哨。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手拉着瑞木不由分说地就往前走,瑞木试图想摔开,却被更紧地握住。她转过脸来,听到黎生恶狠狠一句:“怎么还有闲情在这里吵架,不是让你随叫随到吗?”
阳光下,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好长,却平行得没有交点。
3
就这样,瑞木眼睁睁地看着家和和那个女人扬长而去,她天真地以为10年的感情总该抵得过10万块钱的钞票,可是她错了。很长时间以后,瑞木才明白,爱情是脆弱的,有时候甚至经不起一点诱惑。
“黎生,我不再做你的模特了。”在摄影棚里,瑞木说,“因为我不再需要钱了。”
黎生的心一下子就沉了,其实他很想让瑞木留下来,虽然这不符合他一贯的作事风格。可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瑞木走了,一阵风似地,飘飘无痕,却留给了黎生阵阵凉意。接下来的日子,瑞木开始流连往返于各种酒吧,穿妖艳的裙子和高跟鞋,若无其事地和每个男人喝酒,然后坐不同的车回去。而黎生就这样望着,跟着,直到她安全到家,如此反复。
“你今天还没有下班吗?”瑞木倚着黎生的车笑着说。在车里打盹的黎生并没有料到瑞木会出现在他的面前,有些慌乱。这时候,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向瑞木走过来,试图搂住瑞木的腰,“我送你,我送你回去。”男人一身的名牌,却丝毫不能掩盖他一脸的龌龊。“瑞木……”黎生叫她。“怎么?你是想我跟你回去吗?”瑞木把头凑过来,脸上的皮肤因为酒精的作用变得粗糙和黯淡。黎生皱着眉头,脑袋里“嗡嗡”作响,他应该上去把这个家伙揍一顿,还是应该把瑞木拉上车来。可他竟然什么也没做,再一次的,他无助地望着瑞木的背影,心如刀割。夜晚华灯闪烁,影子在夜色下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透。
“你是个胆小鬼。”这是瑞木留给黎生的话。
4
家和再一次出现时,是一个月后。那天,黎生依旧在酒吧门口守着瑞木,然后看到家和走了进去。原本家和去哪里跟黎生没有任何关系,然而,不同的是,瑞木也在这个酒吧里。黎生很快地跟了进去,虽然这个地方已经来过多次,可每次都在门口呆着,并没有真正进去过。他努力寻找着瑞木,终于,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发现了她。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男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进去的家和。
“瑞木,跟我走吧。”家和拿着酒杯,“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我现在有钱了,大把的钱。”
“你走开。”瑞木叫道,“我不想再见到你。”
“你怎么会不想再见到我呢?”家和笑道,“你不是在为我堕落吗?”他很大声地说着话,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瑞木曾经深爱过他。
爱是一个人的事,可总有人会拿别人的爱来作为自己的资本。在酒精的作用下,家和开始对瑞木动手动脚,他的脸因为欲望而变得扭曲。正当瑞木不知道该如何逃离,无助地打量周围时,黎生出现了。瑞木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他真是个明亮的男人,干净的平头和衬衣,笑起来总会嘴角上扬。突然地,瑞木觉得黎生的出现照亮了整个酒吧。
“你给我滚。”黎生拖起家和的衣领。
家和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人这样对待,脸变得通红,顺手就抡起了酒瓶。尖叫、吵闹、拥挤、逃跑,酒吧里陷入恐慌之中,大家像四处飞散的鸟儿,只想快点找到出口。随即,十几秒后,酒吧突然安静了,因为地上出现了一摊血,黎生倒在了地上。
5
“我是一个为爱情奋不顾身的人。”第一次见面时,瑞木就曾这样对黎生说过,“我喜欢自己的影子,因为家和说他会像影子一样一辈子在我身边,他是个勇敢的人。”
是的,从小到大,家和都为她撑着半边天。他会为了给她摘一朵花爬最高的山顶,会因为她而和老师顶嘴,甚至为她和别人打架。那是小孩子心目中的偶像,瑞木也不例外。她把家和塑造成她心目中的英雄,沉溺在自己所创造的幻象中。
这些都是后来瑞木才想明白的。现在,瑞木站在展厅中,一遍遍地望着那些黎生曾经为她拍的照片,小心地抚摸着。这是黎生最后留给她的礼物,一张张定格的记忆。离开时,瑞木抬起头,看到摄影展馆前的标题“如影随形”,瞬间泪流满面。
第72篇、给菜多加了一把盐
男人有了外遇,男人感觉对不起女人,每次回到家,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抢着做家务。以前,男人是不做家务的,什么家务都是女人的。现在不同了,既然做错了事,就要想办法弥补自己的过错,男人就主动去做饭。这让女人吃惊不小,以前男人也做饭,那是他们刚结婚的时候。结婚以后不久,男人就不再做饭了。这些活女人全揽了。男人就说,很久没下厨房了,想找回以前的感觉。
男人还是依旧和他的情人约会,情人是男人单位的一个女孩。刚开始,女孩子没有想和男人结婚的意思,只是为了寻找点激情。有时候爱情就像趟水,越趟水越深,慢慢地女孩感觉趟进深水了,女孩就有了想和男人结婚的打算。女孩说我们结婚吧!男人吃惊不小,男人知道,结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和女孩结婚,就要和妻子离婚。妻子对他太好了,也没做什么对不起自己事,所以,男人很为难。
女孩认为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女孩就给男人出点子,什么先写个情书放男人口袋,让女人洗衣服的时候发现,让女人和男人争吵,让女人先提出来离婚,但结果出乎了他们的预料,女人根本不看男人的东西,拿出来就放桌上了。
接下来,他们又出了很多点子,但都不见效。
点子还是男人自己想出来的。折磨女人,男人折磨女人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做饭的时候,往菜里多加一把盐,看女人怎么吃下去,这样女人就会和自己争吵,只要一吵架就好办了,离婚往往都是从吵架开始的。这天做饭,男人真的往菜里多加了一大把盐,但结果女人吃得很平静,也没抱怨什么。男人忍不住了,就问:我做菜好吃吗?女人点了点头。男人很尴尬地笑了笑。
这个办法又失败了,男人多次都故意往菜里多加盐,但女人总是很平静地吃下去,当然男人自己不吃,他借口说在外面吃饱了或者不喜欢吃那道菜。
这天男人突发奇想,何不去捉弄一下自己的情人,逗她玩玩。男人就把菜装进一个袋子拿单位去。
第二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男人把菜放到女孩面前说,我给你炒了个菜。女孩子就拿起筷子先尝了一口,突然气愤地把菜吐了出来,大声责问男人,你什么意思?你想干什么?这是人吃的菜吗?你自己吃,你给我吃下去,看你怎么吃!
男人说,怎么了怎么了。吃就吃。男人把菜递过来,尝了尝,好咸啊!像海水一样,男人想吐出来。
女孩子说,你给我全都吃下去,你不吃不是男人。男人气得站起来,大叫一声,你给我滚!这个时候,男人突然想到了女人,想到了女人吃饭的情景,心想女人一定很委屈,她是把苦放心里,不愿意说。
这天晚上,男人回到家,为女人做了几道她最喜欢吃的菜,放盐时,男人都亲自尝了,不咸不淡正好。吃饭的时候,男人问女人,今天的饭菜还合口吧?女人就笑了笑。男人却哭了,说以后我天天给你做最合口的饭!
第73篇、金鸟和银鸟
有一天,樵夫跟平常一样上山砍柴,在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银鸟,银鸟全身包裹着闪闪发光的银色羽毛,樵夫欣喜说:“啊!我一辈子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鸟!”于是把银鸟带回家,专心替银鸟疗伤。
在疗伤的日子里,银鸟每天唱歌给樵夫听,樵夫过着快乐的日子。
有一天,邻人看到樵夫的银鸟,告诉樵夫他看过金鸟,金鸟比银鸟漂亮上千倍,而且,歌也唱得比银鸟更好听。樵夫想,原来还有金鸟啊!
从此樵夫每天只想着金鸟,也不再仔细聆听银鸟清脆的歌声,日子越来越不快乐。
有一天,樵夫坐在门外,望着金黄的夕阳,想着金鸟到底有多美。此时,银鸟的伤康复,准备离去。银鸟飞到樵夫的身旁,最后一次唱歌给樵夫听,樵夫听完,只是很感慨地说:“你的歌声虽然好听,但是比不上金鸟;你的羽毛虽然很漂亮,但是比不上金鸟的美丽。”
银鸟唱完歌,在樵夫身旁绕了三圈告别,向金黄的夕阳飞去。
樵夫望着银鸟,突然发现银鸟在夕阳的照射下,变成了美丽的金鸟。梦寐以求的金鸟,就在那里,只是,金鸟已经飞走了,飞得远远的,再也不会回来。
你现在所交往的另一半,可能不够帅,不够美,不够高,不够有钱,不够有多余的时间陪着你,或是还达不到你心里的那个完美男人或女人的标准,但是,人常常在不知不觉之中成了樵夫,自己却不知道。
不知道……原来金鸟就在自己身边……
第74篇、结婚20年我发现丈夫有私情
●她与年长自己10岁的他相恋,婚后他对她照顾备至,也把她当作小孩子来"管辖"。
●他盛赞她是"五美女人",并说服她做全职太太。然而结婚近20个年头时,他的私情被女儿撞破。
●对于她的兴师问罪,他表示自己年过半百想"赶赶末班车",并嘲笑她太闭塞……
电梯打开,长身玉立、比实际年龄几乎年轻十岁的丝丝让我眼前一亮,而茶室里男士们频频的注目礼也足证她不凡的魅力。然而她本人对此却视如不见,径自走到最僻静的角落坐下来,很快就开始了不无哀怨的诉说:“我整个青春全献给了亚光,我的前夫,可是他实在闹得太不像话了……几年前,我们的婚姻不得不走到了尽头。”
痛身世,想找“安全感”
1960年对我家而言是个多事之年。受家庭成分问题的牵连,我父亲不幸过早地离开了人世。几个月后,我又以“遗腹子”的身份呱呱落地。母亲刚刚才30岁出头,却要养活包括我在内的6个孩子,生活之困苦可想而知。因为怕我们兄妹们受委屈,她一直没有再嫁,开了个私人托儿所,看护许多孩子,天天忙得脑袋几乎沾不到枕头。尽管这样,她还是很“宝贝”我,让我吃了整整两年的母乳。
与别的孩子相比,我的童年过得很苦,然而也因此让我变得特别感恩,只要人家给了一点点帮助,我就铭刻在心,并努力报答。记得邻居家有位在机场做地勤的叔叔,人长得高高大大,心地很好,见我家日子艰难,他就经常接济我们,帮我家修房子、搬重物。他特别喜欢逗我玩耍,我也很喜欢见到这位叔叔,并曾天真地认为我从未见过面的父亲和他长得一个样。
我渐渐长大,尽管非常想上大学,但高考还是失败了。考虑到家庭负担重,我参加了工作。那时我家最紧迫的任务就是替小哥攒结婚的钱,我把工资全部上交,也算尽一份力。后来小哥娶了个与他同龄的妻子,婚后日子过得很不太平。也许因为看了身边这个不成功的“同龄组合”,等到我自己谈恋爱时,我就很想找一个年龄大一些的男朋友。又因为当时流行读琼瑶的爱情小说,我比较欣赏知识型的男人。
亚光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他是上海知青,比我大10岁,有文凭,身材高大,“卖相”也不错,非常符合我的择偶标准,认为这样的男人才能够给我安全感。他也很满意我年轻时的模样和性情。就这样“郎有情,妹有意”,我们很快谈婚论嫁。婚礼异常简朴,我们没要两家出一分钱。我的哥哥姐姐一向宠我,就凑了50元钱给我买了一个衣箱。
丝丝的叙述让时光仿佛倒流了20年。我没有提问,也装作没看到她眼角的那滴泪。
我竟以为女儿编故事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和亚光打算回上海,由于无法解决户口问题,只好“曲线救国”,先在江苏一个城市安家。亚光在开发区的某个合资企业做中方的副总,我也被安置在服务系统。亚光对我挺照顾,舍得给我买最好的衣服和手袋,经常自豪地带着我出入各种应酬场合,但他总当我是小孩子,“管辖”得非常严,不赞成我学这学那。有一年,我想到社会上历练历练,于是办了停薪留职去做个体户,可不到一年,亚光就劝我重新回到原来的单位,还振振有词地开导我:“你只要一出去,就不是现在的你了。现在的你多有女人味儿啊!要知道男人都不喜欢在社会上拼搏的所谓女强人,你把家里搞搞好就行了。”
“说实话我这个人从小到大一直没有自己做过主,遇到事情总有哥哥姐姐替我顶着。结婚以后,见亚光对我还不错,我就对他言听计从,他不愿意我去学外语、学电脑,我就一样一样地放弃,把全部精力放在照顾他们父女上面,成了一个标准的家庭主妇。”丝丝的话里话外充满了遗憾,她补充说自己还练过形体,学过插花、美容美发,为了这个家,这些爱好后来都放弃了。她只得把圆梦的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花了很多钱送她去学习绘画、舞蹈,可女儿的兴趣却不在这上面。
在江苏没几年,亚光通过人才交流调回了上海,按照国家政策女儿的户口也无条件地调回了上海,可我却始终无法在上海落户。亚光安慰我说,现在时代不同了,户口放到哪里都无所谓。我听了他的话,没把户口问题放在心上。1997年,江苏那个单位效益不太好,亚光这时事业上做得不错,就主动提出让我辞职。可能我属于那种典型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女人吧,我没多想,就来了上海,换过好几份工作,最后听从亚光的安排,进了他那家公司的子公司。没到一年,因一场阴差阳错的误会,我在公司里做得不开心。正巧那段时间我想尽尽孝心,邀请年逾古稀的老母亲乘飞机来上海享清福,亚光就趁势劝我第二次辞职。一想到做全职太太,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他就讲出一大套道理,说我属于“五美”女人,即形体美、容颜美、行为美、情态美、心灵美,拍着胸脯说:“你这样好的女人,100万不换!还上什么班啊?你放心,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说得我飘飘然,心想话说到这个份上,他怎么会辜负我呢?索性在1999年元旦辞去工作,专心招待老母,给即将中考的女儿加强营养,尤其把亚光打扮得很有派头。
原想让母亲在上海安度晚年,可母亲不习惯这里的水土,2000年5月我帮母亲拍了不少照片,买了些礼物,恋恋不舍地送她回去了。7月,亚光告诉我他们同学要在插队的大本营即我的老家搞一次隆重的聚会,他有事不能离沪,但往返机票都是现成的,退掉很可惜,就建议我替他跑一趟,还可以顺便探望母亲。我欣然应允,很快“飞”回了故里。亚光这次表现很好,我刚下飞机就收到他的电话,嘱咐我不用惦记他和女儿,多陪陪母亲。我很感动,却没想到原来他的温存不过是假象。
就在我被蒙在鼓里时,一周后女儿心急火燎地给我打电话,说她呆在家里,见亚光很“神秘”地拨电话,一时好奇,拿起另一个分机偷听他们的谈话,发现亚光竟然叫另一个女人来家里。女儿还小,对男女之事很懵懂,她凭直觉认为父亲这样做不太对,于是故意在那女人上门后不久突然折回家里,撞到他们在卧室里那不堪的一幕……说来可笑,当时我的第一反应竟然以为女儿在编故事,可女儿的哭泣让我明白事态的严重。我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赶紧飞回上海。亚光对此事避而不谈。我在家里没两天,居然先后收到两个女人的电话骚扰,都自称是亚光的情人。我心里很烦,又不想向娘家人诉苦,只得找到亚光的亲友。在他们的建议下,我到四川北路调出家里的电话明细账单,发现亚光这段时间每天都拨打一个外地电话。我打通这个号码,通过种种努力查出亚光的情人在这家公司做业务,年龄比我小10岁左右,是个离异的女人。我无法克制愤怒,向公司老总讲明情况,那个女人被炒了鱿鱼。令我万万想不到的是,她竟然跑到上海,缠住亚光,逼他和我离婚。
“放他一马”后何去何从
其实自从被女儿撞破私情,亚光就很少回家,理由是发生这样的事,他很难再面对女儿。一天他回了家,正式跟我提分手。我当时脑子很乱,还没想好是不是要离婚,见他那么坚决地要分手,我头痛欲裂,质问他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他如此不珍惜我们的婚姻,如此亵渎我对他近二十年的感情?亚光起初不想回答,被我逼急了,他居然苦着脸说:“丝丝,你一点都没有错,我只是想赶赶末班车而已。”“末班车”?这对我来说可是个新名词,亚光见我听不懂,又详细解释说:“大闸蟹再好吃,天天吃也就没味道。男女之间不也是这个样子么?丝丝,你天天‘两点一线’,视野太闭塞了。”接着他还给我讲了不少他利用商务考察机会在国外开的“洋荤”。望着他不无得意的表情,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我当初相中的能给我安全感的男人么?他这样讲分明在污辱我这个妻子啊。
虽然愤怒,可我考虑到自己在上海没亲少友,又没本地户口,没正式工作,处境并不乐观。为了给女儿相对优越的生活环境、一个完整的家,我宁愿委屈自己,不想和亚光分手。然而屈辱和痛苦如何一笔勾销?那些天我不争气地割过一次腕,所幸没真的“走”了。躺在病床上我想了又想,一是不忍心让老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二是不放心女儿,才放弃了死的念头。然而我彻夜失眠,内分泌紊乱,脸上长了很多斑,吃中药调理了半年多才好起来。女儿见我有点抑郁症的倾向,很不放心,给我借来《人鬼情未了》的碟片,劝我对感情达观些。而给我看病的中医知道实情后,开出一味特别的“药”,让我适当跳跳舞,不要拒绝与外界交流。身体康复后,我见那个女人还是逼亚光离婚,亚光也表示他愿意净身出户,恳求我“放他一马”,我的心也冷了,在2000年同意离婚。
讲完上一段婚姻,丝丝无奈地笑笑,拿出纸帕轻拭眼角的泪水。然后话锋一转,提起眼前的为难事。
亚光和我离婚后,和他的情人同居了一段时间,不知为何,最终娶了别的女人。我独自照顾女儿,重找工作。为了不让家人分心,直到2004年母亲病重我回家探望,她才得知我离婚。那年8月,母亲去世了,临走前不放心地嘱咐我:“常言道‘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你还年轻,别学我的样儿,最好再找一个心地不错的人过下半辈子。”母亲的话说到了我的心里。离婚前我很痛苦,自己真心待人,知恩图报,对亚光的亲戚以礼相待,年年亲自替婆婆、姨婆理发、买新衣服,为何不能和亚光白头到老呢?离婚后我渐渐想通了,善良待人没有错,我凭良心生活,命运不会对我不公平的。
目前我在上海打了好几份工,平时舍不得买衣服,穿的是以前亚光花大价钱给我买的衣服,因此别人还以为我很有家底呢。其实我心理压力很重,赚一分花一分,每天都提醒自己调整好心情,千万不能生病。此外,对于母亲临终的建议,我患得患失,心里难过极了。因此才鼓足勇气,通过“晨报倾诉”这个窗口和读者朋友们做一次交流。
第75篇、后视镜里的告白,越来越远的离开
她一直都是爱他的,喜欢上了继父带来的他,自己所谓的哥哥,她一直没有后悔过,只是有些事情,有些告白只能默默的守在心底,就像陈酿在地窖的红酒,时间越久味道越浓烈,当破土的那一刻,却丧失原来最独特的香味…
“揍她,给我狠狠的揍她,叫她不长脸”狭小的街头小巷子里传来一声狠毒的教训声,一些穿着如同女混混的女生狠狠的用拳脚踢打着已经躺在地上穿着白衣服的女孩子。“朴七浅你不是挺有能耐的么?怎么不吭声了,怎么不求饶了?”为首的女生表情凶狠狠的盯着躺在地上的女孩子,挥了挥手示意那些女生停手,然后自己走向躺在地上的的女孩子身边,伸出手抓住她的头发,看着她额头出血,弄的血迹斑斑的脸,哈哈的大笑了几声,然后用骄傲的声音说道“朴七浅,这只是给你个教训,下次在这样子,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一群女生就这么离开了,目送她们离开,缓缓的动了动已经快要折掉的手指,挣扎着扶着身边的墙,努力的想要站起身却又瞬间趴了下来,来来回回反复的折腾了很多次然后扶着墙,一步步艰难的走着,来到公园里的水池里,把手指放在水池里很很的冲洗着,然后迈着斑驳的步伐走回家,他还在家里等着我,只要回家就能看见他了,只要回家就能够看见他了。
很艰难很艰难的迈着步伐,眼前的一切切开始变的恍惚起来,模模糊糊的看不清东西,感觉心脏隐隐的一阵接着一阵抽痛着,终于无法忍耐住这份疼痛,而昏了过去。
在醒来的时候,看见了他,他坐在椅子眼睛通红的,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说“浅浅,你吓死我了知道么?,你倒在路边了,是一个好心人发现了你,然后拨打的抢救电话,然后在你的手机里发现了我的号码,找我来的,你真的吓死我了知道么?”看着他一脸紧张的模样,伸出手摸上他的脸,然后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泽,我喜欢你,我爱你,真的,真的,很爱”。
“我一直都知道啊!我也爱你浅浅,你是我最好的妹妹,永远的”。一句话如同在心里狠狠的扎了一刀,牵强的扯了扯嘴角的笑容,一脸的忧伤,转过头看向他,用很忧伤的声音说“你真的不知道么?”他避开,不看我的眼睛,我低下头看着自己被包扎上纱布的手,静静的用极其平静的声音说“我想吃冰淇淋了”你马上会意的说好,然后逃跑一样的跑出去。
看着自己寂寞的手指,它一直在等着你的手指紧紧的握着,一直在等着你亲吻它的美丽,可是你只会躲避,甚至躲避这份心,泽,我爱你,一直很爱你。
换上自己最喜欢的衣服,走出医院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回头不舍的望去,就看见你正在不远处走来,你看见我要走,快速的跑了过来问我为什么要走,不留下来养伤,我走上前,抱住你,然后在你毫无注意的情况下亲吻了你的唇,原谅我,这就算是我给我的爱情一个交代吧。
“哥!第一次这么安静的叫你哥哥呢?哥,我走了”然后在你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坐上了计程车,车子开的很快,尽管你在后面拼命的追着,我望向后视镜里的你,即使知道追不上也依旧奋力的跑着,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对不起了,泽。仅此这一次,以后没有我的日子,你也要好好的,我在也不能陪着你了。
三个月后
“浅浅,今天是你离开的第三个月了”泽坐在广场的座椅上,看着广场上的鸽子,落寞的独自吃着食物,内心一阵感伤,一个女孩子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递给了他一封信,信封上清秀的字体,让他知道这个就是浅浅写的信,刚想抬起头问问那个女生是不是知道浅浅在哪里,却发现那个女生早就离开了,打开信封,一张写的很工整的信出现在了眼前,似乎还残留着浅浅的味道。
泽:
最后一次,真的最后一次了,以后浅浅在也不能守护你了,浅浅一直知道浅浅的病情,浅浅真的很想一直守护着你,一直爱着你,一直默默的站在你身后看着你,泽你知道么?我从来不会管你叫哥哥,因为我真的没办法把你当成哥哥来看待,我爱你,你知道么?
泽!浅浅在这个世界上受了很多委屈,但是因为知道能看见你,都无所谓了,上一次被那些女生堵在小巷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次,我可能再也不能陪着你了,我一直努力的挣扎着,想要多陪着你,可是自己又是何等的渺小,终于了,我再也不能陪着你,守护你了,泽,以后没有我的日子,请你好好的,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是我想跟你说,我爱你,一直,爱你我不曾后悔,如果有来生,我还是会选择爱你。
朴七浅
信封里还装着十多张照片,都是自己的照片,睡觉的,吃饭的,大笑的,发呆的,每一张都拍的那么细心,每一张都拍的那么认真,每一张都有认真的仔细的修改。
浅浅,你究竟用了多少爱情,来爱我,被你爱上,我是不是应该感觉荣幸…
第二天的早上,很多人在广场的座椅上看见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生沉沉的睡着不起,手里紧握着一封信,放在座椅上的手机上写着:如果有来生,我也要好好的爱你浅浅,原谅我,这么晚才发现你对我的重要,这么晚才知道我对你的感情,谢谢你一直陪着我,以后由我来陪着你。
第76篇、一个很真实的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男孩和女孩一次偶然两个人相识了,彼此都有好感,女孩不善言谈,而男孩却能说会道,也许就是这个吸引了女孩,经过一段交往两个人相爱了,那时男孩还没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女孩不在乎这些,因为她想只要男孩对她好就满足了,女孩很单纯,也很信任男孩。就这样他们爱着对方。一起快乐着。
过了不久,女孩生日的前几天女孩把男孩带回家了,女孩父母并不是很欢迎男孩,可也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也就没有反对。很快女孩的生日到了,男孩送给女孩一支水晶玫瑰,当时女孩不知道有多开心,晚上男孩叫上两个哥们陪女孩一起出去HAPPY,女孩觉得很快乐很幸福,这也是女孩最快乐的一个生日。
可是好景不长,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有一天男孩突然消失了,没有任何音讯,仿佛人间蒸发了,女孩发了疯似地的找男孩,此时女孩才发现根本不知道男孩的家在哪里,以前男孩说的都是假话,现在可以确定女孩被骗了,可是女孩心不甘,她不想接受现实,她对自己说一定是他有急事,没来得及和自己告别,她只想男孩对她有个交代,女孩在网吧隐身上Q就是希望会有奇迹出现,希望男孩能出现,终于有一天男孩真的上线了,女孩查IP地址找到了男孩所在的网吧,可是没想到,男孩见到女孩就跑,此时女孩的心都碎了,她对面前这个曾经深爱着的男孩绝望了,她很他。
后来听男孩的朋友说,其实男孩是有家室的,女孩听到这个,就像晴天霹雳一般,撕心裂肺的痛。她对自己说一定要报复他,一定要让他从记忆里消失女孩把男孩送他的生日礼物摔得粉碎。可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怎么能忘得掉呢,她无数个夜里女孩一个人对着星空流泪,心里的苦又能向谁诉说呢?
女孩开始不相信任何男孩了,女孩变了,变得不再快乐了,变得很颓废,变得自己都不敢认识自己了。她只想找个好人嫁了,都来通过朋友认识了F,她与F从相识到结婚仅仅8个月,她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糊里糊涂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F对她很好,第二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宝宝,就这样日子平静的过着。
很快九年过去了,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加她的QQ号,她接受了,当时她并不知道是谁,加完后进了空间才知道,天哪,骗子又出现了(是当年的男孩G),G并没有直接跟她说自己是谁,让她猜,她知道是G,就不猜,后来G还是说了:“我是G”。(当时G应经在另一个城市了)九年了她以为真的把G忘了,可是当G说出自己名字的一瞬间她猜发现G一直在她心里,难以抹去,因为G是她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男人。
G说很久就找到她的网号了,只是不敢加,他怕,怕加了不知道说什么。经过一次车祸,G大难不死,第一个想到得就是她,因为她是G最对不起的人,G想一定要加上她,他想知道她现在过的好不好,现在G的事业还算稳定,收入也还可以,他要用以后的一万多天来弥补当年犯下的错。还说要回来看她,对于G她真的没有忘记,没有忘记当年的痛与乐。她很迷茫,可是见了又能怎样呢,彼此都有自己的生活了,不见吧,她还不死心,她很矛盾,要不要见这个曾经伤的彻彻底底的男人呢,她左右为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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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大家说要不要见呢???
第77篇、谁掉进了醋缸里
我曾经无比温柔地问姜丰:“老公,你会为我吃醋吗?”姜丰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强硬派,他眼睛一翻说:“哪有大男人吃醋的?”想想也是,吃醋好像是女人的专利,他又怎么能表现得那么小气呢?
一个周末,新来的上司打电话来请我吃火锅,我以为办公室的人都会去,所以没有拒绝。姜丰也大度地说:“快点去吧,晚了不好。”
去了才知道,原来上司只请了我一个,虽然只是谈工作上的事儿,并没有跑题,但这种相当于约会性质的晚餐还是有点不妙,何况新上司处处流露出对我的好感,我又不是瞎子。
我巧妙而有礼貌地和上司周旋,既回避了问题的实质,又不伤及上司的面子。告辞之后,回家的路上,看到街边的玫瑰花很漂亮,方才想起今天是情人节,于是心血来潮买了一束黄玫瑰抱回家。
回到家,老公正在看电视,他看着我怀里的玫瑰,警惕地问:“哪来的花儿?”我说在街边买的啊,老公一副死活不信的样子,也难怪,平常回家手里拿的是一把青菜,今天改玫瑰了,谁会信啊?姜丰痛心疾首地说:“别随便收人家的礼物,拿人家的手短,喜欢玫瑰,等我买一卡车送给你。”明明知道这是老公的糖衣炮弹,但我还是满心欢喜地收下。
隔周周末,上司又打来电话约我出去吃饺子,老公这次多了个心眼,死活要跟着我去,我本不想带他去,怕他想歪了,没办法只好一同前往。
餐桌上,我和上司寒暄着,渐渐气氛转浓,继而活跃起来。老公在桌子底下踩我的脚,我不理他,便把不耐烦写在脸上,说这饺子一点儿都不好吃。上司不接他的碴儿,埋头和饺子苦战,吃了半天,才想起什么似地说:“雪儿,把醋递给我。”姜丰忙放下筷子说:“醋没了,我让服务员送一瓶过来吧”上司的脸上立刻变了颜色,像猪肝,但也不好说什么。等服务员把醋拿来,姜丰根本不理我递过去暗示的秋波,假装失手,一瓶醋洒在上司的脚边,笔挺的西裤被溅湿了一大片,冲天的醋味中,上司灰溜溜地逃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请我吃过饭。
回家的路上,我笑得直不起腰来,姜丰仍然愤愤不平地说:“雪儿也是他叫的吗?”原来被吃醋的滋味真的很好,酸中有甜,甜中有酸。
婚姻需要智慧,婚姻需要我们用心去经营。老公似乎一夜之间开了窍,常常制造一些小麻烦让我吃醋。
有一天傍晚,老公打电话回来说:“和一个朋友约好去酒吧谈点事儿,会晚点回来。”不置可否,男人有应酬也是很正常的事儿,如果他一点应酬都没有,天天猫在家里,我准会嫌他没出息。
他回来的时候已经11点了,谁知白衬衫的衣领上,赫然醒目一个血红的唇印,然后在我的眼前明目张胆地晃来晃去。我心中一惊,想不到老公这么老实的男人,也变得花心起来,心中不由得难过起来。
我忽然失去了理智,一把拽住老公,一边哭一边数落:“我跟着你吃苦受穷住小房子,日子刚刚有了一点起色,你竟然辜负我,跑出去拈花惹草。”老公不怒,竟然嘻嘻地笑:“那哥们儿和我打赌,一个人印一个口红印回家,看看谁的老婆会打翻醋缸,老婆啊,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想想也是,以老公的智商,如果在外面作案,怎会如此嚣张地授我以柄呢?原来他也学得狡猾了,和我玩了个小花招,我竟然上了他的当,也算没有辜负他的一番良苦用心。姜丰美滋滋地去睡觉,我独自坐在那儿检讨自己的鲁莽。
爱情是自私的,如果看到爱人和异性在一起亲热时,你还表现出一如既往的大度,试想你的婚姻还能走多远?
当然吃醋也有吃醋的规则,如果吃醋变成了搬倒醋坛子或醋缸,那么性质就会演变成嫉妒,婚姻关系不但没有得到滋润,而且会渐渐枯萎;只有适当地吃一两滴醋,才会打破婚姻平缓运行的机制,让麻木的神经渐渐苏醒。
第78篇、谁是你那桃花女子
(一)
窗外的桃花又妖妖娆娆地开了,比去年还要妩媚。
前一晚还是零星小花,只一夜便开得千树万树的繁华。只是,这一夜的春风将喜了谁的眉梢,又断了谁的翅膀。怕是再无与陈思言相见的机会吧。
夏小桃不禁又攒了柳眉,暗了双眼。
(二)
2004年春,夏小桃初识陈思言,因了方可曼。彼时,山色正绿,桃花正盛。
是日,方可曼用一整套精装本的世界名著央求夏小桃做她一个月的书信助理,说是学些书香墨气。夏小桃没多想,便一口应了下来。方可曼知道她的软肋:只要看到好看的书便挪不动腿。
谁知却是为了陈思言。等到明白个中原由,早已收下方可曼的全套书籍,怎好反悔。
陈思言是方可曼与夏小桃的学长。只是她们入学时,他正好转入研究生院,所以未曾谋面。方可曼的表哥恰巧也是研究生院的,便从照片中识得了陈思言,一见钟情。
只是有了前面那些唐突表白女生的前车之鉴,加之方可曼又是个颇有心计的女子,万不会做那没有把握的事儿,来断了自己的退路。所以,兜兜转转地知道陈思言现在在一家电台做兼职DJ,便打算先以听众的身份与陈思言通信,再进一步攻破。而恰巧夏小桃又是中文系的才女,便有了先前的借兵之计。
夏小桃一直不明白,长得像方可曼这般曼妙的女子,只需言一句,这世上怕是没有几个男子能不就范。隔壁班的李明亮只见了方可曼一面,便将追求了三年未果的夏小桃放在了一边。又何苦用鸿雁传书这种老土的方式?
方可曼只是笑,说,你不会明白的,这世上的男人分很多种,追求男人的方式也分很多种。你就好好帮我写你的信,事成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方可曼是何许人也,竟也会为这种事儿上了心,动了情。想到这里,夏小桃不禁抿了嘴笑起来。
(三)
闫皓已经在女生宿舍楼下站了近半个钟头。
夏小桃趴在阳台上,无聊地看着斜靠在柳树下的身影。
床上的方可曼翻看着陈思言的回信,嘴角都快弯到了天上。
夏小桃趴累了,回到屋里,说方大小姐,你到底要让人家等到什么时候?方可曼把手中的信翻得哗哗响。说他愿意等就让他等好了,总有一天会等烦的。我只要能抓住陈思言的心,便是万事大吉了,哪管得了其他的闲杂人等。
闲杂人等?闫皓从什么时候沦落成闲杂人等了。想当初,还不是因方可曼的温柔一刀,那傻小子才误入情网,却不知是方可曼下的套。现在一句闲杂人等,就将闫皓推得干干净净。怕是那陈思言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方可曼自小就被人娇纵惯了,尤其在男生面前,方可曼可是由着性子来。她方可曼要是说苍蝇长了四条腿,那就只能是四条腿。所以,她不肯下楼,夏小桃也没有办法。只是,夏小桃开始犹豫了。还要不要再帮方可曼写下去?
(四)
每晚的9点30分,便是夏小桃和方可曼一天中最重要的时间。方可曼是在捕获爱情,夏小桃却是在助纣为虐。
这是闫皓下的结论。不知闫皓那傻小子是从什么渠道打听到方可曼在利用夏小桃追求陈思言,便也死了心。只是还一直对方可曼的有始无终耿耿于怀。
听着电波那端的声音,夏小桃想这该是一个理性、冷峻、自我的男人。可这样一个男人,却在电波那头谈王菲,谈红豆,谈棋子,谈那女子与生俱来的孤傲和拎不清的情感纠葛。
夏小桃想,陈思言或许只是个声音理性,表面和那些只识朱颜不闻内涵的普通男子不同,而内心却未必坚定吧。可这些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周末,夏小桃寻了王菲的新专辑。细细聆听,慢慢品琢。尔后,在宿舍走廊的阴暗灯光下写那些流年往事。关于王菲。关于阿修罗。关于新房客。关于笑忘书。关于寒武纪。关于彼岸花。
然后小心地署上方可曼的名字。方可曼便以夸张的姿态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大口。这种亲昵的举止是不得夏小桃欢喜的。原本生分的一对人,如若不是因为陈思言,又怎会一下子熟悉得像好姐妹。
看来,陈思言确是个人物。夏小桃的心里就那么没有征兆地动了一下。
随着书信的日渐频繁,陈思言的言辞间便也似柳暗花明般开始显山露水。不再如当初,她谈张爱玲与胡兰成,陈思言便说倾城之恋,说沉香屑,说那有着贵族血统同样孤傲小资的女子。
陈思言开始在信中刻画他心中的女子。说能写出这般空灵文字的女子,定与常人不同。该是细细的柳眉,淡淡的朱唇,走路如莲,吞气出兰,一低眉一抬眼都是风情。
看着镜中的自己,夏小桃兀自笑了开来。
陈思言也不过如此。
(五)
方可曼忽然像变了个人。整天整日地坐在镜子前,画细细的柳眉,抹淡淡的朱唇。丢掉以往所有色彩夸张的饰品,甩掉高跟鞋,像新出生的婴儿般在房间里练习走路,唇齿间全是风情。
一个男人而已。夏小桃开始自我安慰起来。
因了方可曼的大费周折?还是因了自己偶尔提及桃花,说希望做那如桃花般的女子,陈思言便说如果哪次不经意地相遇,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这样的言辞?
罢了罢了。到底是方可曼要的猎物。何苦庸人自扰。
可夏小桃随着陈思言那几句似有似无的暧昧字眼还是欣喜起来,转而凄然。陈思言口中的桃花女子应该是那明艳照人的方可曼啊,哪是如自己这般的平淡无奇,姿色平庸。心中不禁黯然。
一转眼,桃花便繁花似锦起来。风一吹,飘飘洒洒入眼皆风花。该来的事情还是来了。在桃花正盛,在夏小桃以方可曼的名义与陈思言通了半年信后,陈思言说要见她。那个他自以为是的她。
方可曼欢呼雀跃地要向夏小桃致敬。因为方可曼知道,只要一见面,这场游戏也就结束了。陈思言是逃不脱方可曼那张艳如桃花的脸的。
整整一封信里,陈思言只说我想见你,想见你。在离开电台之前,在这桃花正盛的季节。不用信物,不用约定,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辗转反侧,反侧辗转。他终于要走出薄薄的几页信纸,见那桃花树下的女子。自己?还是方可曼?
他说他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那个一直以来与他频传锦书的女子。他真的认得出吗?
(六)
阳春四月,人面桃花。
方可曼画了细细的柳眉,抹了淡淡的朱唇,着一身江南布衣的粉色罗裙,站在桃花树下轻轻浅浅地笑。
连夏小桃自己都以为,方可曼便是陈思言口中的女子,那有着与灵动文字相匹配的娇美容颜的女子。
阳光下,陈思言一步步逼近。夏小桃听到自己如鼓点般的怦怦心跳,仿佛要震穿整个胸膛。
不过十几步的距离,对她来说却是如此漫长,恍若几个世纪。夏小桃不知下一秒自己走进的将是地狱还是天堂,只有阳光狠狠地砸了下来。
明亮的阳光下,陈思言伸出了手。说很高兴认识你。
有那么一秒钟,夏小桃以为自己是那么的接近幸福,离天堂只有一步之遥。可只一句,便碎掉了她所有的梦想。陈思言说真的很高兴认识你,你就是小曼在信中常提及的好友夏小桃吧?
夏小桃木然地点头,然后笑出了那整个春天最惆怅的笑容。在陈思言抓紧方可曼的双手叫她小曼的那一刹,夏小桃仿佛听到陈思言说:“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头上的桃花又纷纷扰扰地落了一地。
(七)
如果故事就此打住,也该是个不错的结局。美人鱼与小王子的故事呵。
美人鱼为了获取爱情,舍弃了美妙的声音,换取了做人的权利。结果,却做了别人的嫁衣裳。最后,沉入大海变成了泡沫。而小王子自始至终都不曾知道那个救他的人是善良的小美人鱼。
一个凄美却让人感动的故事。可这也只能是个故事。
两年后,在路上偶遇陈思言。是时,夏小桃已有了一份平淡却踏实的爱情,断了所有和方可曼的联系。
那日,陈思言认下了方可曼之后,方可曼便立即卸下了夏小桃御用信使的身份,说些我知道你一定不会说出真相的贴己话。聪明如夏小桃,怎不知方可曼的心思。既然陈思言已离开电台,再不需鸿雁传书,加之当初陈思言眼里信里的企盼,当有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夏小桃便欣然前往了。
如若不是再次遇到陈思言,这出剧也早该落幕了。
陈思言还是那样有礼貌地笑,拉些不咸不谈的家常话。然后说起学校,说起方可曼,说起当初夏小桃的匆忙离去,说起有些事情在他心里一直悬而未决。其实,夏小桃一早就从旧日同学那里听说,陈思言和方可曼的婚姻出了问题。而这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当初都不曾有过关系,现在更不会有任何的关系。
最后,两个人客气地道别,谁都没有做作地要互留电话说些常联系的蠢话。
只是,在转身时,陈思言的声音幽幽传来:“是你吗?真的是你吗?那信中与我共话桑麻的桃花女子?”
第79篇、默守不相惜
秋末的清晨,总是那么凄凉,那么不尽人意。没有花香,没有鸟叫,只有那带有浓浓雾气的寒风。记得曾经,也是秋末,我们相遇,没人会想到我们会相爱,因为我们的爱那么难,那么的不真实。
我和你家不在一个地方,念书也不在同一个地方。就这样,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相识。也许我们注定了不同,连相遇都是那么不同寻常。我经常笑着说:我们的经历都可以写一步偶像剧了。可是,我们没有摆脱偶像剧的剧情,也没有偶像剧的结尾,而我则更像偶像剧的第三者。
由于都在念书,我们都在忙碌,于是我们有了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个星期六晚上打电话。那是,我们都很期盼星期六,因为你,因为我。时光渐渐的流逝,而我忙碌的高中生活也随之结束。可当我停下脚步来看你,却发现你变了。是啊!我负了我们当初的誓言,我高考再次落榜,而你也做出了离开我的决定。
捡起一片泛黄的树叶,依稀还看得见他的纹路。原来已经到了秋天,大学校园的秋天注定是悲伤的。作为一名新生,我环步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一遍一遍的走着.....也许你是对的,我不是本科生,跟着我或许真的不会幸福。事实也是如此,你找了个理工大的男朋友,你一直瞒着你的朋友,也瞒着我,只是最终还是瞒不住。我发了条祝福的短信,于是便尽可能的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说不想你,那是自欺欺人。说不难过,那更是自欺欺人。于是我选择了沉迷网络,堕落,毫无底线的堕落。不知不觉中,我却伤害了另个女孩。我知道她想救我,也付出了她所能付出的全部。可是心灵的窗户早已关闭,却很难再打开。
就这样,我度过了大学的第一年。就在暑假的前夕,你打电话给我,我犹豫了下,可还是接了。你说你和他分手了,我尽可能的去安慰。你说我们还可以吗,我没有回答。你说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无法否认。你问你能再等我一年吗?那是我就能出来,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说好的。
入夏的炎热让我们的心情也变得浮躁,你开始主动联系我。你学会了撒娇,生病难过的时候喜欢对我大哭。再我安慰之后对我笑,说:我喜欢你对我好。就这样,我们像一般情侣一样,只是敏锐的嗅觉让我感到了一丝的不安。
暑假到了,我去了外地打工,你也再准备你的专升本考试。突然有一天,你没有回我电话,我以为你有事。就这样,一天二天....二个多星期过去了,你依然毫无音讯。我开始焦虑,我上了你的QQ。虽然我们都知道对方的QQ密码,但我却从来不上你的号。我问你的室友,朋友。他们说你回家了。可是,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音讯,我担心,担心你会出什么事,担心你生了什么病不告诉我。
终于有一天,你回了我的短信,你说你回家,忘记带手机了。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问你还想在一起吗?你默默的回了句,我想我们没必要在一起了。我问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说,二天后我去你那。你还想说什么,最后却说了句,随便你。
就这样,我辞掉了工作,回到那个熟悉的城市,去见那已经很陌生的你。我寄宿在同学家,只为了见你,等你有时间,那天也如期而至。见面后我们并没有说的太多,我也快忘了我来是做什么的,只是喜欢看着你,看着你。我回家之后,我问:“你今天开心吗?”你说还好。我似乎看到了希望,“那么我们可以继续吗?”“对不起,我们真的不适合。”就这样,不管我打电话还是发短信,你都没有回。
原来你真的离开了。不是,是你已经离开很久了,只是我没发现。直到现在,你的QQ密码早就换了,而我的却一直没变。
第80篇、爱情美如玫瑰
她曾写下这样一段话:爱情即是一首优美的歌曲,但也是艰难迈着沉重的步伐、踏着人生的旅途。何时有我的幸福,何地是我的归宿?仰望茫茫苍天不禁掉下我悲伤的泪珠。幸福就像玫瑰花,你想得到它就必须辛勤劳动。用汗水谱的乐章、难弹的琴,我想这就是爱情的全部含义。
他们曾非常相爱。
他们订婚了。虽然他的家人都很反对。
后来他很久没去找过她。她本该怨他的,怨他的沉默、怨他的软弱。可她仍是爱他。有人说他正在追求另一个姑娘,她不信,始终不信。
她的生活过得很苦,家里兄弟姐妹多,矛盾也多。她跟着四哥四嫂过日子,母亲年纪大了,却还要为她的事操心。
生活是一条长河,而命运就是其中的分流,它充满着迂回曲折、急流恶浪、险滩漩涡,它在捉弄每一个活着的人。虽然很苦,但坚强如她,穷困、潦倒、疾病、烦忧,生活的一切都不能击垮她。她只是忍受着思念的煎熬,承受着别人的闲言碎语,坚守着对他的爱恋。她是那种人,认定了就不轻易改变。
后来的两个多月里,他都没有找过她。她想到了退婚。是的,她不愿意这么朦胧地相处下去,也不愿意被他的家人那般瞧不起。她不怕等,但她要一个交代!
朋友帮她约他出来。两个多月不见,他瘦了,显得有些沧桑了。他不愿和她说心里话,他说即使说了她也不会相信,也帮不上忙,他说现在他很穷。
她气了,问他是否愿意退婚。
他答,你愿意,我就愿意。
她觉得也许他们真该分道扬镳了。
一晃几个月又过去了。她病了。医生说是神经衰弱、精神忧郁、睡眠不足引起的。她头痛得厉害,却只能一个人去看病。她不知道心里的悲和苦,能和谁倾吐。
她气他怨他,可终究忘不了他。其实她心里清楚,她的爱已经没有退路。总会有意无意地想起他,关心他的近况,会为他的孤单彷徨感到难过,会心疼他的苦,想成为他的力量。
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日复一日的孤单思念,一直到,新的一年又开始。这些日子里,尽管对命运的残酷有过憎恶,但她始终没放弃自己的坚持。因为生活很长,她有她的希望。她忘不了那个北风天,他们见了面说了许多话,她知道他仍像以前一样爱她。他们一起去看电影,他们幸福地牵手、拥抱。
他送她回家,却执意不肯进家门,于是他们就在菜地边上,聊了两个多小时。他要走的时候,她心疼这么冷的天他要走那么远的路回家。
后来他们结婚了,虽然他的家人还是反对,虽然他们甚至没有一场像样的婚礼,但她仍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她是我的母亲,他是我的父亲。当我吧他们的故事告诉我的朋友,朋友说,“爱情美如玫瑰,玫瑰虽有刺,但并不妨碍人们对它的喜爱,因为它真的很美。我愿我的热泪化作晶莹的露珠挂在玫瑰花瓣上,让它永葆美丽。”
也许岁月终究会改变爱人的模样,可是爱情的美,就像那盛开的玫瑰,永远有着美的灵魂,所以纵然疼痛,人们还是忍不住去触碰。在那玫瑰盛开的山岗上,我仿佛仍听见父亲念着写给母亲的诗歌:
在这静静的晚上
让我们共度一段空闲的时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把世界遗忘
在这静静的晚上
田野上洒满了银色的月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相对着凝望
第81篇、北司路的爱情故事
我的家族每代都出一个盲人,这一代是我。
十六岁的时候,我的眼睛治好了,但因为错过了读书的年龄,只好在社会上混。半年的时间我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泼皮,家里也渐渐管不住我了。
幸好后来父母举家南迁,我也随之来到九江。记得当时住在北司路,我因为识字不多,常常把北司路读成水月路,还闹了几天的笑话。
那一年我十七岁多一点点,开始担忧自己的前途了,再加上换了一个地方,也想重新做一个好人。每天父母上班后,我就坐在家里看电视。书是不看的,因为看不懂。
我们的邻居是一个很热情的家庭,他们有一个女儿,比我大一岁——我是从他们和我父母的闲聊中知道的,好象正在复读高三。有一天在看完一部动画片后,实在很闲,我拿了一个橘子趴在后窗眺望。她恰好经过。也许是曾经的顽劣作怪吧,我把一片橘子皮扔在了她的头上。我希望她会恼怒,然后飞一个白眼,这样我就可以以怪笑声来回敬她,从而打发一下午的无聊时光。然而她只是一笑。那一刻我很茫然,我开始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同时,有一种怪怪的情绪爬上心头。
另一次是在夜里,我和父母去一个亲戚家做客,吃完饭后我独自回来,天下着小雨,我撑着一把黑布伞。经过她的窗前时,听到了她的歌声。你们知道的,作为一个曾经的盲人,我对声音很敏感。我靠在她窗边的墙上,静静地听,十八岁女孩歌唱的声音有一种安静和飘渺的美丽。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她发现了我。她推开窗户,长发在窗外一甩,又是一笑。
于是我开始喜欢北司路了,喜欢在夜晚眺望北司路对面的灯光。喜欢在午后看她婷婷萼萼地走出巷口。
有一个男孩,每天晚自习后总会送她到路口,然后望着她走进家门。我那时候也傻,不知道妒忌,总是痴痴地躲在窗后,看着他们在夜色中道别,挥手,最后彼此转身.....,象在看一副风景。
终于有一天,我觉得应该跟她说些什么。我以借字典的名义,敲开了她家的门,她的父亲简短地问了我几句后,便喊出了她,让她带我去找。她的房间是素朴的,但也有女孩子的雅致。我仓促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她在书架上翻找。当时,我觉得我很愚蠢。
借书只是为了还书,慢慢地我们开始熟悉了,一周以后,我已经可以不必敲开她家的门,而隔着她卧室的窗户与她交谈了。她很开朗,每当我滔滔不绝向她讲述从电视上收集而来的歌星明星的小道消息,她总是微笑。偶尔问我一句:想不想读书。初时我并不经心,随口回答:不读了。
但渐渐地我从她的笑容里明白,没有读过书的我和她是有距离的。她只是把我当做弟弟。
有一回她正趴在窗子上和我聊天,她的同学来了,很奇怪地问她:“谁呀!”
她答:“隔壁的男孩。”然后转身和同学走了。
那一刻,我感到伤心。
于是我开始读书,没人教我,我悄悄地读。我发觉她喜欢古诗词,就买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每天我坐在窗前,一边读书,一边看她清晨出去,傍晚回来。看她书房的灯亮,灯灭......
日子就这样缓缓地过着,其间我仍然趴在她的窗子上和她聊天,她也仍然在同学来的时候一笑转身而去。什么都没变,除了我们的友情在渐渐发展。
她的生日是在四月,如果我现在还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四月九日。那一天她叫我出来,陪她。她说可能要喝好多的酒,她害怕。走在她身边,我觉得自己是越来越象她的弟弟了。
请客的人就是每晚送她回家的男孩,还有一个叫点子的女同学和一个叫猪耳朵的男同学。这两位不知何故,席间开始灌我的酒。初时她只是笑着,并不阻拦。但后来我发现她的脸色渐渐变了,她拉住猪耳朵的手臂,不许他再劝我酒。并抢过我的杯子,把杯中的酒一口吞了下去。那一天我醉得很厉害,依稀记得是她和她的男朋友送我回家,她男朋友还把自己的外套批在了我的身上。
之后的几天,她老爱嘲笑我当时的醉态,而我总是窘得无话可说。直到有一次我傻乎乎地问她:为什么要替我喝那杯酒呢?
她很认真地望着我说:我是你的姐姐,我应该照顾你呀。
当时我耸耸鼻子,故作不屑,其实心里挺感动的。我对自己说:算了,就这样喜欢她吧。
北司路的爱情故事如果就这样结束,倒不乏为一种美丽的结果。然而故事总是有缺陷的。就象她喜欢新月而不喜欢满月。
第82篇、小宝全世界宣布爱你小贝
亲爱的贝
今夜的天空,还没有睡,星星偷偷的揭开月儿的衣角,静静的看着星空下走过的人儿,我轻轻的带着一开始的希翼,在缘分的角落里,寻找着你的点点温柔,晚风轻轻的拂过我额前的发尖,风中夹杂着我轻唇的爱恋。
冬夜无痕,暗香何在。很想用世界上最华丽最真切的文字为你书写,可我简单又朴素的文字却诉说不出有你的美好,真的好想好想就这样轻轻的随手一笔,就把你写满我的一生,用我心底最真实的笔尖,纪录着我的生命里有你的点点滴滴,就算如果有一天,我脑海里的记忆全部模糊了,消失了,可我回过头来看到这些我一个个用心去写下的文字时,我还会知道,我深深的喜欢着一个女孩,在乎着一个女孩。
以前在没有认识你的时候,我还是单身的一个人,当岁月的尘风一次又一次的苍老着我这落寞的容颜时,我安静着,我沉默着,总是一个个享受着孤寂的感觉。我也不知道那时的我还要等待多少个春秋,才能等到一个愿意和自己牵手的人!那个时候的我,没有灿烂的笑容,没有让人喜欢的眼神,也没有别人想要的那么的优秀,所以我只能自卑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用忧郁而冰冷的眼神看着那些一个个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的人,我不敢多么的去奢望得到很多美好的幸福,我只能像木棉一样拼命的成长,拼命的坚强,静静的等待着一个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
我不信佛,但我信缘。生命中有很多很多的人与自己擦肩而过,多少次擦肩,多少次回眸,多少次微笑,却在宿命里注定也仅仅是彼此之间的路人甲乙。而你我的相识不是偶然,不是刻意的安排,也不是前生500次的深情回眸而换来的今生相识。我相信这是爱情里的缘分,让你我相知、相识、相爱。[br/]我们的相知是一种缘分。你刚从别班转来我们班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们班的某一位置上坐落了你的身影,因为平时我只孤傲的只在乎自己的生活,并不会在意别人的一举一动,所以,也许高中三年下来,我还没有和班上一半的同学说过话。那时刚来的你,阳光的笑容挂满在脸上,只是在熟悉着在新的班级适应过来,而我没有发现班上的某一个位置上坐落着一个伤感的我。直到有一天,在别班的我的一个要好朋友,说喜欢着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后来,在他的介绍下,我知道他喜欢的那个女同学是你。从此我认识了你,你的样子,你的名字,你如初春暖阳般的笑脸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那时你也并没有认识我。后来我发现班上也有很多男同学对你有好感,我想,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怎么这么多人追?带着种种的好奇和疑问,我悄悄的加了你的Q。
在QQ里一次又一次友好而真诚的交流中,你认识了我,我了解了你。平日里有着如花的笑容,清澈可爱的眼神的你原来在心底也有着很多没有与人分享的心事,你却告诉了我,一次又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一行又一行真切的文字浮动在你我的屏幕前,我轻轻的体会着你的无奈和忧伤,感受着你的真诚和温暖,终于你我都成了彼此之间无话不说的朋友。虽然只是在网络里,而我也亲身的体会着网络里存在的太多的真实,真实的手指敲打着真实的文字,真实的心灵感受着真实的情怀,坐在屏幕的那一头的你也与我一样在屏幕前叹息、欢笑、忧伤、骄傲,幸福。我不知道你当时有没有开始把我当成朋友,但我已经把你当成了知己,我有什么开心的或不开心的都会和你说,就算你没有用心去倾听,但我还是愿意把我的心与情感与你分享。
或许,在某天,当我们发现自己的知己已变成异性的时候,爱情也会在不知不觉中带着幸福美好的脚步在悄悄的来临。
爱情就是那么的简单,从一个温暖的微笑开始。你来我们班已经1个多月了,我们见面还如陌生人一样,没有说过话,两人若相见,也只是一个简单的眼神,一个简单的微笑。日子就这样静静的过着,你我都在安静着自己的生活,我始终的坐在座位上发呆的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发呆的看着窗外被轻风荡漾过而没有留下痕迹的天空,你也始终的做着你的事,可你那美丽的笑容也总是感染着坐在你的旁边的同学们。每次看到你纯亮的笑容,心里也有着种说不出的喜悦感,从此你的笑容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如果说别人的笑容给我的印象是一朵美丽的鲜花,那么你的笑容定是一个春天。有一回,你说你想改一个网名,我就写了很多伤感的网名给你选,可你都不喜欢,后来,我想到了你的笑容,我就写给你那个我想了很久的名“我的微笑里有你给的温暖”,虽然这是很简单的几个字,但我的微笑里,真的有你的温暖。
记得那天,我们第一次面对面说话。寂静的夜,淡淡闪烁的星光,微风轻袭在空气中飘洒着,拂动着你单薄的身影。我从网吧走出来,看到你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那里,耀眼却又暗淡的灯光照在你的头发上,落在你的衣角边,我看了看你的眼睛,你的笑容已清澈了整片夜空,从你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开始,我们的生命从此有了交集,虽然是第一次看着你的样子,虽然还未熟悉你的一切,却已在心底下有着浓烈的感动,星星和月亮在诉说着你的信任,也衬托着我的真诚。月夜里因有你而不寒冷,星星有你而不寂寞,第一次听到你的声音,心里有着一种不一样的涟漪。
和你说话觉得很快乐也很亲切,和你在一起时也有着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你还没有体会到,可我已把这种感觉放在了心里,就想那样温存着一辈子,也很想用一辈子去换取这种感觉,也许感觉会骗自己,但自己的心却不会骗自己。
从你把你的Q密码给我的那天,我看到了你的信任,我也在心里把你放在了一个不一样的位置里,我想我不能把朋友仅仅的只当做朋友这么简单。有一次,我对你说你的很多Q里的好友都问我是谁,我只能尴尬的说“我不是本人”,后来你问我我想对他们说我是你的什么,我没有开玩笑,我也不想开玩笑,我很认真的说“如果你不介意,我说我是你的男朋友!”你答应了,我也默默的开心着。那天你的朋友发短信给你,问我是你的谁,我不知道你是怎样回复人家的,只是后来你对我说,你以为我是开玩笑的,其实,我没有开玩笑,只是你以为我开玩笑而已,看到你说以为我开玩笑,我很难过,我觉得自己有点自作多情。我不想让你难堪,所以当你的朋友问我是否有女朋友时,我说没有,结果你知道我说没有的时候,你很生气……就那样,我们吵了一回。后来,冷静下来,最后和好了。我很开心,原来亲爱的你也是很在意我说过的话,也在乎着我。也终于,我成了你真正的男朋友!
有一次,你在空间里发表说自己心情烦闷。我在想,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是不是我惹到你生气了?看到你一脸的不开心,我也很难过,看不到你开心的笑容,自己也会觉得失落。才懂得,原来爱上一个人,自己的情绪也不再只属于自己的了,自己喜欢的人开心自己也会开心,自己喜欢的人不开心,自己也会难过。后来打电话给你问你怎么不开心,你没有告诉我,所以自己也更加难过。真希望你每天都能够开开心心的,看到你笑的样子,我也会觉得自己也会很幸福。
我是一个伤感的人,我不知道忧伤会不会传染给别人,我不想你不快乐,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开心的,因为我想让你开心,我也会开心。
那晚,我作文比赛获得二等奖,掌声稀少,你对我说有你的支持就够了,我很开心,也很感动。很感谢有你的日子,在我遇到你的日子里,我真的感受到了爱一个人的幸福,和被一个人爱的温暖。
你说你要我唱歌给你听,我知道我自己唱歌唱出来的声音一定不好听,不是忘词就是跑调。但是后来,你对我说,你希望自己喜欢的那个人能够唱那一首歌给你听,所以我很感动的答应了。这首歌是《全世界宣布爱你》,我很喜欢里面的歌词,因为那也是你所喜欢的。那晚回到宿舍睡觉刚听一遍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虽然说音乐天份不高,但我会很努力的去学会唱这首歌的。一曲前尘缘,一首今生情,一种相思,一种愁思,一种心思,成了前世今生500年回眸的音符,以文字为载体,以文韵为传承,缘遇传颂,注定是一个美丽的开始。
我喜欢看满天飞雪,喜欢看飞舞的蒲公英,也喜欢看一望无际的大海,你说你也喜欢蒲公英,喜欢看大海,你希望有一天能够和我一起去看大海,我也很期待着有天牵着你的手陪你走在海边,听大海为我们歌唱那些不会老去的爱情。我不想轻易的去许下承诺,我怕我做不到的时候会令你失望,你说你真的想和我一起看大海,我也是很想很想陪你去的。虽然现在我一无所有,给不了你什么,但并不代表我以后也一无所有。如果幸福可以赠予,我愿意把我的幸福给你,因为我喜欢偷偷的看着你开心可爱的样子。
我知道你的身边有很多仰慕你的人,有很多喜欢你的人,我觉得我很幸运也很幸福,你喜欢的是我。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子,谁也没有想到爱情就这么突然的降落在我的身上。我不帅气,有点懒,有点自恋,也没有像那些情侣所能做得那么好,那么体贴,那么会关心一个人,所以请你能够凉解,或许我不懂爱,但至少我知道该怎样去珍惜一个自己想要珍惜的人。你爱笑,每次看到你和别的男生有说有笑,即使我会吃醋,即使我在意,但还是愿你能开心,我只好假装看不见,我也很想去哄你开心,但我发现我不会哄人,却只是自私得只想成为你心里的唯一。
今夜,你成为了我此生最牵挂的事,今夜,是你撩动了我那心底的思念,今夜,是你煽动了我那痴情的双眸,今夜,是你站在幸福的岁月里看着用笔尖滑动着真情。相爱容易相处难,两个人的世界除了温馨,也偶尔会争吵,如果真的争吵,请不要生气,无论发生什么,你也要相信我是爱你的。我们都需要理解、包容和珍惜。
日子还有很长,路还有很长,也许日子会过得不如意,也许路是曲曲折折,但我愿陪你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你要用一缕灿烂的笑容去迎接每一缕明媚的阳光,每天都想看到你的笑容,如果有不开心的是,我愿为你分担,有开心的,我也想和你分享。
爱你的宝要你每天都开心!幸福!
第83篇、女人最隐秘的爱情渴望
1
楼梯拐角处,下楼的男人和上楼的我擦肩而过。忽然,男人驻足、回头、目光如炬,直直盯着我的背影。大约三秒钟之后,男人回转身,“嗒嗒”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我今年37岁,尚未婚嫁,百货商厦总经理,现休假在市一医院做形体美容。连续五天,我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遭遇到同一个男人。那男人瘦高,五官生动,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都洋溢着玉树临风的韵味。当那个男人款款向我走来,可怜的我憋得喘不过气来,迫切想把盘在头顶的发髻解散,让一头长发像黑瀑布飞泻下来,尽快遮掩颈部那些不甚光洁娇嫩、能暴露真实年龄的肌肤。平时我倒一向不喜欢披肩发,一头长发在风中乱舞于我这样的年龄多少有点像绝望中的垂死挣扎。我总是梳各式发样漂亮的发髻,高高屹在头顶的发髻至少能支撑起一点自信和骄傲。虽然,这种支撑明显有点虚张声势。
2
9月10日,我准确地记得,这天是教师节,我离开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已经11个春秋。11年漫漫风雨路,走过多少驿站,看过多少风景,最美的还是最初那所小校园。每年的9月,那个阳光灿烂的地方,那段晶莹剔透的岁月,都会化作一个精灵飞到我眼前摇摇晃晃。我的不少学生都能记住当年那个爱穿白裙子,一说话就脸红的女教师。至今我还不时收到学生的问候与祝福。
下午,我还在打盹。多年的商海沉浮已剥夺了我午睡的闲情,顶多只靠在床头或沙发上迷糊一会儿,让生命暂时呈现半梦半醒的状态。这样思维就会以一种轻盈的姿态自由飞翔。
电话铃响了,按着应答键,山涧泉水一样清冽甘甜的声音立即飞了出来:“老师吗?我是怡乐,你还好吗?”“我还好,你怎么样?”“我当妈妈了。”“真为你高兴。”
怡乐是我最为得意的学生。高考时以全市文科第二名的好成绩考入北大。所有人都以为她会顺着这条金光大道走进爬满常青藤、溢满花香的七彩宫殿,多少双倾慕欣喜的眼睛蝴蝶一样追逐在她身后。谁也没料到毕业时,她自断锦绣前程要求到贫穷偏僻的大别山去工作。我受怡乐父母之托,劝她打消这个傻念头,可我现在却成了怡乐私奔的帮凶。我永远也忘不了怡乐睁着星星一样发亮的眼睛说的那句话。是一句很简单的话:我爱他,为了爱情我化作灰烬也心甘情愿,何况仅仅是随他去山区生活。
爱情是什么?一首歌、一个梦、一阵冲动。即使歌会唱完,梦会醒,冲动会平静,我也乐意去唱歌、做梦,让心灵颤抖。我笑笑,又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让我想起了林。无论喜悦还是沮丧,林都会摇摇头。岁月有痕,林和我天上人间,已分开整整10年。他的气息仍然无处不在。林是一个令我柔肠寸断的名字。我现在不想伤感,我看了看墙上的钟,正指着6点10分。我决定上6楼餐厅吃饭。饱腹可去惆怅。此时,我还不知道多少年梦寐以求的能叩响尘封情感的生命激情已悄悄拉开了序幕。
我关上门,上楼,在4、5楼拐角处与一个下楼的男人擦肩而过。我感觉男人的眼光转了个弯直楞楞地盯着自己。会是认识的人吗?我转过头,看见男人已回转身,但眼角的余光仍斜视着自己。从侧面看,男人在牵动唇角微笑,那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玉贝似的,漂亮得过分,以致有点虚假的味道。
我没把楼梯间这点小小的插曲放在心上。在这家规模庞大的医院里,每天会发生无数次事件。大至人的生死,小至一卷卫生纸的去向。无数事件中绝大多数庸常无聊,偶尔也有精彩的。
一次,一个贵妇人模样的中年妇女敲开我的门,拿出一个火腿肠形状的东西,神神秘秘的伏在我耳畔,一边嘻嘻笑一边说:“你不知道它有多妙,百个男人也抵不上它一个,它可以随时地满足你的要求,永不疲倦。我隐约听懂了她的意思。心想即使我需要,也是灵与肉的结合,这种没有感情的东西算什么?我感觉一只冰凉的虫子在背上肮脏地蠕动,很是恶心。我用手指着门,请这个女人离开。女人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扬起脖子哼了一声,唇角浮出深深的鄙视。
在一个下午,我亲耳听见了对面病房准备整容的麻脸气功师以发功的名义分别和四个女护士调情的呻吟。和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比起来,楼道上遭遇一个男人又算什么?我虽有万千柔情无处寄托,但毕竟我理性、成熟、优雅,我不可能对楼道上的一点小小的艳遇在意或者心动。
3
我每年都要花大把的钱来医院做形体美容,一心想死死揪住青春的尾巴苟延残喘。所谓的形体美容就是抽掉身上多余的脂肪,磨去脸上的皱纹、色斑、割下松垂的眼袋。我着魔似的迷恋美容,准确说是迷恋美容手术。那些刀呀、枪呀、针呀在身上划过,仿佛有无数只鸟儿从我身体深处飞出,飞翔的声音是令人晕眩的飘飘仙乐。
这次住院,我发现医院门前辟出一大片草地,纯正的英格兰草,轻柔、鲜活、芳草碧连天。我对美容科主任医师盛赞草地的美丽,主任笑咪咪地说:“小李啊,这有你的功劳呀。这些年你可为我们医院作了不少贡献。”我玩味了好大一阵,也没品出主任医师是在感激还是嘲讽。
一切的一切都是深刻的寂寞所致,前些年拼命地挣钱,大脑的每一个细胞都塞满了与金钱有关的数字、符号、信息,反倒没有这样多愁善感。当拥有的金钱到达一定的数量之后,我赚钱的欲望已接近零点,如果不是考虑到员工的利益和几个助手的积极性,我真想把自己财源茂盛的公司关门大吉。就是现在,我也只是一个甩手老板,我的公司全权由两个副总负责。
虹姐是纺织厂的下岗女工,街道介绍到我的公司做清洁工。她要么哑巴一样不吭声,要么长嘘短叹日子艰难,细长的苦瓜脸从来都是阴云密布。有个副总很迷信,说这样一张苦难深重的脸成天在公司出现很不吉利,一心想辞了她,我不忍。一个寒冷的早晨,我很难得地早早来到办公室。看见虹姐脸上透着红扑扑的喜气,一边做清洁一边哼着歌。我很惊讶,说虹姐今天有什么喜事吗?虹姐像娇憨女孩那样低垂着头说:“今天是我和丈夫结婚20周年纪念日,他戒了三个月烟给我买了一个戒指。你看,镂花的。外地念大学的儿子也给我发回来恭贺电报。”
“真好,虹姐,祝福你。今天你就放假回家吧。”我很感动,从钱夹里拿出200元钱递给虹姐:“去给丈夫买条烟。”
目送着虹姐突然年轻的背影,我的心一下子跌入万丈深渊。我发现自己是那样的羡慕甚至嫉妒虹姐。有一个陪了她20年仍愿省下烟钱为她买礼物的丈夫!有一个在远方念大学仍记得住父母结婚纪念日的儿子!这是多么真实而深刻的幸福啊!我身边当然不乏男人,这些男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对我的公司,住房、金钱充满浓厚兴趣,孜孜以求;一类则对这一切充满恐惧,敬而远之。这就是我的悲哀。我不无幽怨地想。
我念小学时才第一次见到“家”字。我问老师“家”的意思。老师说家就是男人、女人、孩子在一起相亲相爱。“什么是爱?”“爱就是--”老师知道我是孤儿院长大的,一时哑然失语,只是用手轻柔地抚摸我的脸。我有了第一次被抚摸的感觉,多么美好的感觉啊!可能就是那一刻,对家和爱的渴望就像种子一样深深埋进了我的骨髓,并与岁月一起长成一棵大树,吐青披绿。
我一刻也没放弃过期盼。我把家布置得温馨十足。我爱呆在厨房,认真地做菜。做菜的过程能让我产生纯粹的女人的感觉。熬鱼头汤,那一锅洁白如雪、浓酽如乳的汤,让我想起纤尘不染的情怀以及对未来的一腔浓情;剥葱剥蒜会流泪,意味着自己一桩桩伤心的爱情,炒青菜,青菜的颜色由绿转黄,则让我想到生命的脆弱与卑微。有一次,我创意了一道“女人情怀”的菜,邀了一帮女友共享。一位年长的已婚女友拉着我的手,动情地说:“男人们都瞎了眼吗?这么好的姑娘居然待字闺中?”说着说着,我的眼角竟有些湿。那个叫娅娅的老小姐嘴一撇:“嫁什么?如今男人有几个好东西?结了婚还不是在外面寻花问柳。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呀。”“娅娅小姐,你是准备做妾还是准备做妓呀?”“只要姑奶奶愿意,做什么都可以!”眼看着两位唇枪舌战即将升级,另一位叫亚囡的独身女人乜斜着眼说:“男人就那么重要吗?纯洁的我,一个人不是活得很好?要男人干什么?”
要男人干什么?一个形而下学的问题,一种形而上学的意味。如此浅显又如此深刻,如此虚幻又如此现实。我笑了笑,有点苦涩,芳龄37岁,还标上本应属于花季少女的“纯洁”的标签,何等的无聊无奈,惹人讪笑,可它又那么真实。
女友们即便没有丈夫,至少也有一个叫情人或性伴侣的男人。我没有,我是纯粹的单身,也是真正的处女。37岁的处女。和林恋爱时,林强烈地要求过,我说早晚都是你的,还是等到洞房花烛夜吧。可他们没等来洞房花烛夜。林为了给弟妹挣学费,四处兼职,最终积劳成疾走了。林最后的日子,我想给他,他坚决拒绝。我泪流满面,一次次问为什么为什么?林摇着头叹息说:“紫,留着吧。留着给能带给你幸福的人。”
无数的女人靠与男人的交往或男人的帮助挣钱,我不,这一点我永远恪守原则,我的每一笔钱都来自我的勤奋和智慧。下海初期空手套白狼,最最艰难的时候,我深得一位港商的欣赏和怜爱。他叫我搬去宾馆与他同住一年,他给我20万,我没有丝毫考虑就断然拒绝。
4
第二天,我很忙,做完激光去死皮手术已是4点半,又阅读了公司发过来的一份传真。6点10分,我上餐厅吃饭,楼道拐角处,一个眼熟的身影从身边滑过。不是昨天那个男人吗?怎么这样巧?我听到男人的脚步声停下来,感觉他的目光正炽热地聚焦在自己的背上。
“小姐,你的发髻就像一首宋词。”男人叫住我,发髻?宋词?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许多人夸过我的发髻漂亮、雅致,唯有这个陌生的男人说我的发髻像一首宋词。我的心莫名的颤了一下。这时,直到这时,我感到了一点异样和不自然。久违了的男人气息像云一样轻轻地、轻轻地向我涌来。
第三天,我一出门,心就开始“咚咚”直跳,如我的直觉一样,男人还是在老地方出现,远远地,男人朝我点头。脸上挂着老朋友似的微笑。我注意到他穿一件咖啡色灯芯绒衬衫,下面是发白的牛仔裤,一双白袜子裹着踝骨。脚上是一双质地上乘的休闲皮鞋,这种朴素而不粗糙,精致而不张扬的服饰风格正是我所欣赏喜欢的。
第四天,一大早醒来,男人的影子就在我眼前打转,忽明忽暗,闪烁不定,整整一天我都心神不定,不停地看钟,好不容易熬到吃晚饭的时间,我迫不及待地上楼。我意识到了自己情绪的反常,觉得自己真是可笑和有失体统。才见几次面呀,就如此自作多情,我在心里嘲讽着自己。
走到楼梯拐角处,我的五脏六腑都在痉挛,头脑一阵阵晕眩,我觉得自己快窒息而亡了。男人静静地站在那儿,温和地望着我,目光里有如水的柔情在流淌。我也傻了一样站着,他从包里拿出一个造形考究的紫色小玻璃瓶,递给我,他的喉节轻微动了一下,磁石一样的声音从胸腔传出:“你的发质偏干,试试这种护发液。”“谢谢。”我礼貌地回答他。
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男人和林的影子交叉重复,乘虚而入。我心酸心痛,我抚摸自己的肌肤,感觉肌肤的水分,营养已被体内的焦灼渴望纠缠在一起折腾的发出的热力蒸腾得所剩无几。肌肤如此的饥渴,却得不到真正彻底的滋润,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一具干枯的木乃伊。我自艾自怜地想。金钱又如何?权力又如何?美丽又如何?漫漫长夜,还不是寂寞相伴?我阴郁地盯着墙上那盏孤独地发出凄清光线的灯,一阵带刀的寒冷直逼骨髓心脏,一种与生俱来的虚弱渴望触及到某种慰藉。我拉过棉被紧紧地、密不透风地把自己裹住。
第五天,我从医院逃了出来,我知道自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楼道中相遇的男人,可我对他一无所知,我觉得太快了,太快了,一切都太快了,快得让人害怕。作为商人的我,要求自己冷静且理性,我来到车站,照着地图随便找了一个近郊陌生的小镇,乘车前往。我想行走在陌生的街道,看到陌生的面孔,焦灼紧张的心该会有所舒缓吧。到了小镇,我才发现,其实所有的街道都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车水马龙,街声喧嚣。
我走进一家小茶楼,斜躺在竹椅里,喝茶打盹。偶尔心不在焉翻翻手中的书。书的纸质很好,手指翻过,一种丝绸般熨贴光滑的感觉从指尖传到内心,本不宁静的心更是波澜丛生,一片翻腾。我深深思念着那个陌生的男人,我猜测他的年龄、职业,想象着他的相爱,想象着他温暖的手如弹琴一样抚过我的全身,想象着他有力的拥抱,同时,我清醒地意识到,37岁的女人陷入这种情绪是多么的荒唐。我嘲笑自己神经过敏,异想天开,我告诫自己:要清醒冷静,自尊自重。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想入非非,一遍又一遍严肃自审,我用感情和理性的挣扎折腾自己。一个声音说,这是天赐奇缘,你已经心动,你要牢牢抓住。一个声音说,你不要屈服于寂寞,你不要不知羞耻。我像瞎子走进了迷宫,束手无策,茫然失措。我想林已经走了,就让我在寂然无声的光阴中一寸寸衰老直至消亡吧。可转念一想:我用10年时间凭吊早逝的爱情尘封自己的情感,可生命里还是有一只不死的鸟在不屈地歌唱。尽管那歌声微弱得近乎呻吟,我要听听它的声音。
下午,天刚开始发灰,我就再也坐不住了,叫了的士直奔医院。赶到医院,不早不晚,6点10分,我发现自己的腿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我艰难地挪着腿,一步一步上楼。刚上4楼,我的目光与男人的目光相遇,我觉得自己的身心都已被他的目光逮住。我虚弱得快站不住了。他迎面走来,我真想叫住他,可我的嘴像鱼一样张着,说不出一个字。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身边走过。我真切地看到他的眼睛里有星星点点的火在燃烧,脸上的笑容像钻石那样富有诱惑力。他为什么不叫住我呢?他看出了我的疲惫?或者是我的表情过分矜持或者傲慢,吓着他了。我又谅解了他。
我径直来到屋顶花园。一位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在观赏一盆含苞欲放的昙花。胖乎乎的孩子依偎在母亲的双臂之间。他胖胖的鲜藕一样的手脚不停地动。肉嘟嘟的脸靠在母亲脸上不停地摩擦,我偷偷猜想与孩子那圆润光滑的肌肤接触是什么奇妙的感觉,一定是难以言传的快感吧。想要一个孩子的欲望又在胸中熊熊燃烧。都是那个该死的男人,我咕哝了一句,心里早已是云蒸雾腾。
5
今天是第6天,我对“6”很有感觉。我生命中许多重大的事都与“6”有关。6岁启蒙,16岁考上大学,26岁下海,下海做的第6笔生意开始赚钱,赚的第一笔钱是66元,我现在拥有的资产已经有60万元了。我相信6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如果今天一切照常,就是命中注定。我再也不放过他。我电光石火般大彻大悟。此时我正对着一面巨大的镜子仔细审视自己神采奕奕的容颜,我做各种夸张的面部表情,大笑、大怒、抿嘴、皱眉。很好,额头,眼角都像雨中的瓷一样光洁,一丝细小的皱纹也没有。我轻轻地缓缓地抚摸自己的脸,依然白皙、光滑、富有弹性。谁说金钱买不来青春?如果我不是每年都花巨资美容,我能有如花似玉的容颜吗?我能心旌摇荡吗?能发出魔鬼的芬芳吗?我心潮澎湃。我想我为什么发疯地挽留青春?为什么独独选中这家医院?为什么独善其身到现在?都是冥冥的安排呀!我庆幸自己的先知先觉。
6点正。我从皮箱里拿出那条买了多年的湛蓝色长裙。湛蓝明朗亮丽,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机会穿它。此时,它却是那样恰如其分地诠释和演绎了自己的心情。
6点10分,我梳好头,依然是高贵典雅的发髻,穿上长裙,最后望了一眼镜中那位神采飞扬的女人,走出门去,直奔那家医院。我的心情像初秋的天空一样澄静。我知道这只是波涛汹涌之前的暂时宁静,我仿佛听到了激情一步步走近的声音。我的手指无意中触及脖子,糟糕,这儿的肌肤有些粗糙,我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
炬,直直盯着我的背影。今天怎么了,我的发髻散了,乱发如飞,眼睛那么黑,那么亮,眼睛深处有蓝紫色的火焰在喷涌。
我有些惊慌失措,两片薄薄的嘴唇游丝般动了动,仿佛拼尽全身力气对他说:“我们可以共进晚餐吗?”
6
那男人欣然答应了,和他共进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清秀俊朗的男人叫罗尔,39岁,发型设计师,一周以前他的妻子肾炎发作,在5楼泌尿科住院治疗。妻子嘴刁,不肯吃医院的伙食,他每天下班就给妻子送饭。他5岁的女儿在幼儿园念大班,幼儿园6点半关门,他必须赶在幼儿园关门前去接女儿,幸好幼儿园离医院不远,也就一刻钟左右路程。罗尔匆匆来匆匆去,但作为一个敬业的发型师,每每看到独特美丽的发型,他总要认真凝视揣摩,而我的发髻一天一款,精致而优雅,每次都令他眼睛发亮,他总忍不住回头凝望,忍不住想让我的头发尽善尽美,他说:“没有别的,仅此而已。”
(秋紫)
第84篇、"租"来的爱
我的罗曼史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女朋友是“租”来的,但我却找到了一生的最爱。
母亲的那颗心只有我才最为理解。自9年前父亲去世后,母亲含着泪将一个个攒起来的鸡蛋换成钱供我们兄弟俩读书,不到16岁的弟弟在我升入高中时便辍学打工了,母亲为此流了几夜泪,直到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母亲才露出从未有过的笑容,她把家里的大半积蓄拿出来给我说:“伢,城里不比咱乡下,吃穿不如人就被人看不起,以后谈对象就难……”
自从见到李杰温柔如花的女友后,要强的母亲对儿子又多了一份希冀,她更加没日没夜地劳作,同时写信劝我在大学里遇到合适的就谈一个,不要像我表哥博士生找个体户素质差得不行。
但我怎能比得上李杰呢?他的父亲承包了一个茶场,是我们那儿有名的“李财神”,李杰在那所学校里钱用得很凶,社交面很广,不少女孩为他所倾倒。而啃着馒头萝十条的我只知道趴在图书馆里看书。到大二结束时,我们班上只有我还是快乐不起来的单身汉,在一同进入大学的7位老乡中,似乎只剩下我和见到男生就脸红的兰兰让一个个美丽的双休日变得空空落落的。
正当我为自己的形单影只而烦恼时,过度劳累的母亲却病倒了,但是她还是坚持写信暗示我谈朋友不要怕花钱,并偷偷地把弟弟打工给她治病的钱寄给我。收到信和汇款单后,我的心在滴血,那个没有星光的晚上,我一个人跑到校旁的沙湖边痛哭了一场,我发誓要满足母亲这多余的关爱……
国庆节那天,我们7位老乡决定到东湖的磨山去潇洒一回。兰兰也来了,她穿着一套洁白的运动服,在蓝天白云下快活得像一只白天鹅。在这片欢乐的海洋里,想和兰兰合影竟使我一路上诚惶诚恐,直到凤凰台前我才鼓足勇气说出口,兰兰的双颊立刻出现了红晕,女孩的羞涩和脑腆使她拉着另一位女老乡小莉,就这样,一张在一对展翅欲飞的美丽凤凰雕像前三人的合影诞生了。
后来,没想到那张照片差点带来一个小小的青春悲剧。故事开端于弟弟的一封信,他说已经病了两个月的母亲仍不见好转,怕吃荤,四肢无力,但我却连续收到母亲的三张汇款单。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将那张合影寄给母亲,我在信上说:“妈妈,最左边像一只白天鹅的兰兰是我的女朋友,以后就少给我寄钱吧……”这个美丽的谎言果真给母亲带来了莫大的慰藉,她收到照片后一有机会就拿出来给别人看,同时很少给我寄钱。
一封信令人无法想象地使我变得如此“卑鄙”,那张“照片事件”像给我套上了套子,令我愧疚不已,偶尔远远地看见兰兰走来,我便像逃命一般躲开,看到痴痴傻傻的兰兰还蒙在鼓里,我几次想向她道歉,可哪有勇气开口呢?
寒假正准备回家,弟弟一个电话把我击蒙了,可怕的“癌”字竟和母亲联系起来了,顷刻山崩地裂,我甚至拿电话的力气也没有,泪水吧嗒吧嗒地落在桌子上。弟弟要求我回乡时一定要带上“女友”兰兰到城关县医院里看望母亲,否则她会死不瞑目的。天啊,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失去母亲啊,病中的母亲怎能被那个谎言伤害呢?我的眼里流出来的不再是泪而是心中的血。室友们纷纷为我出谋划策,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最好是花些钱请兰兰一起看望我母亲。这简直太荒谬了,但想到母亲已经到了生命的黄昏,我只好默认大家的主张。不过,我早就听说过这种“租用”的男女朋友已在大学城里暗暗流行起来。再说兰兰的家乡就在城关里,碍着老乡的面子也许会答应的。
那个黄昏风很大,荷叶已经在隆冬中写就了生命,我约兰兰到校旁的湖堤上散步,我暗暗发誓,等走到堤中间,一定要开口。
兰兰穿着很单薄的红绒外套显然有些冷,而那段越来越短的堤坝使我充满了不安、焦急、渴望,甚至恐惧,兰兰那双清澈的眼里充满了疑惑地看着我,我立刻像失败的战俘一样低下了头。最终我以“请原谅”三个字开始了自己的叙述,兰兰听完母亲和那张照片的故事后,双眼睁得很大,而我这时竟像小孩似地呜呜地哭了,等待着兰兰暴风骤雨般的怒吼……
兰兰没有怒吼,更没有骂我“卑鄙”,而是平静地说我不该用那张照片来制造谎言,这无私的宽容竟使我嚎啕大哭起来,兰兰慌忙许诺愿意帮助我,劝慰我不要太伤心。这荒谬的请求竟没有遭到拒绝,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很认真地说:“兰兰,谢谢你,我会给你200元钱的报酬的。”兰兰颇为生气:“谁希罕你的钱……我仅仅诚心帮忙而已,不过,可不真是你的女朋友……”她的脸“刷”一下子红了,我看她时,发现她的眼里也有一层模糊的水雾,一段美丽的友谊从此开始了……
我和兰兰在县城下车后,立即赶往医院,不久前做完肝部切除手术的母亲见到令人炫目的兰兰时,惊喜得要为她拿水果,兰兰连忙阻止母亲,说:“伯母,您好好休息吧,不要太客气了”。母亲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血色。她在兰兰的扶持下重新躺好,而我的心却被兰兰甜甜的一声“伯母”融化了。兰兰没有和我们一起吃午饭就回家了。第二天,她提来了一大塑料袋苹果、柑橘,感动得母亲几乎流下了浑浊的泪,在医院护理母亲的堂姐说我有好福气,找了个好女朋友。听了这些话,我心里酸溜溜的,真愿兰兰是自己的女朋友。
由于兰兰家离医院不远,她以后就经常来看望母亲了,不时地带来水果、补品之类。大年三十那天,兰兰大清早披着一身雪花送来一大罐莲子鸡汤,她邀请我们到她家过年,这在乡下叫人简直不敢相信,母亲在连连说“不”的同时从床边摸出250块钱,要我给兰兰买套衣服,兰兰说啥也不同意,说钱该留着让伯母买补品用。
兰兰给母亲带来无比幸福的感觉,她一天比一天地好了起来,令人吃惊的是医生在几次检查中都没有发现母亲内脏有癌细胞,院长最后亲自送来CT报告单:向我们解释:他们将肝血管良性肿瘤当作肝癌切除了,但这并不影响医疗效果。这样,正月初六的上午,我们兴高采烈地拥着母亲走出了医院。细心的母亲却怅然地问:“兰兰怎么没有来?”兰兰这时偏偏患了重感冒,我将自己昨天给她家打电话的事告诉了母亲。但当我们所乘的公汽驶出车站时,我却看见兰兰拎着一大包东西匆匆地赶往车站,“妈妈,你看!”母亲和我的眼眶立刻湿漉漉的,我们只好向兰兰招手……
回家后,母亲嘴里常常念着兰兰。不久,我们村里的人知道我有一个既漂亮又心眼好的女朋友,李杰却在心里喃咕着,怎么可能呢?我心里更有鬼,总对这个“租”来的女朋友避而不谈。
开学后,母亲精心准备了一大包柿子干叫我带给兰兰,并叮嘱我一切要顺着兰兰。说来也巧,我刚跨入校门就碰见兰兰和一群女生在一起,我拿出柿子干,兰兰接过后十分感动:“你母亲真好……”她立刻红霞满面了,这时,我对兰兰的感觉跟以前已经不大一样了。
兰兰的生日到来了,我按照母亲的意思想给她买-套好点的衣服,却被兰兰阻止了,她说我应该送给她最纯洁最高尚的礼物,我明白兰兰是在等待真诚的感动,便骑着一辆自行车跑到市郊几十里外的一座山上采摘了一大抱清秀的兰花,看到我的手臂被荆棘划破了好几道血痕,兰兰手捧着兰花感动得不停地抽噎:为什么偏偏跑那么远去摘花呢?我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一个人明白摘花者的痴痴情怀,兰兰再也忍不住地扑到我的怀里,她说得很动情:“阿诚,其实,那天在湖堤上我就真心想做你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我和兰兰结了婚。许多熟人都知道我的罗曼史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女朋友是“租”来的,但我却找到了一生的最爱。
第85篇、一株常春藤
我结婚时用的花束是我自己精心挑选的,每一种花都有着不同的含义:蓝色鸢尾是我丈夫最喜欢的花,白玫瑰象征着纯洁的爱情,而预示我俩将白头偕老的是几根翠绿的常春藤。
婚宴上,我一只手端着一杯香槟酒,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鲜花,在人群当中来回穿梭,不时与朋友们聊上几句。尽管忙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我心里喜滋滋的。突然,有一只手搭到我的肩膀上。我转身一看,是我婆婆的一个朋友,我与她只匆匆打过几次照面。她手里捏着一根常春藤。
“这是你跳舞时,从花束里掉下来的。”她说。我向她道了谢,正要伸手去接常春藤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我想自己留着,你介意吗?”听到这样的请求,我十分惊讶。我还没有抛花呢,况且我几乎不认识这位女士,她要我的常春藤干吗?不过,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出门去度蜜月了,到时肯定不会带着这束花同行的。我也不打算婚后留着它。再说,我今天收到的鲜花已经够多的了。
“没关系,您留着它吧。”我微笑着说,为自己能大度地对待这个古怪的请求而欣慰。这时,音乐声骤然响起,我离开了她,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进人群。
几个月后,有一天,我们新居的门铃响了。我打开房门,来人是在婚宴上向我要常春藤的那位女士。这一次,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我心里嘀咕:她究竟想干什么?
“我有一件结婚礼物要送给你,”她说,随后递给我一个枝叶婆娑的小花盆。突然之间,我明白过来了。“这是你在婚礼上掉在地上的那根常春藤,”她向我解释,“我把它拿到了家里,修剪了一些枝叶,然后替你栽在了花盆里。”
原来,多年以前,在她自己的婚礼上,有人为她做了同样的事。她说:“我那株常春藤还在生长着,每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会记起自己结婚的那个日子。从那时候起,我一直尽我的力量,为其他新娘栽种一些常春藤。”
我无言以对。对于她那次的古怪举动,我曾有过各种各样的离奇解释,却没想到自己最终从她手里接过的是一份如此美丽的礼物!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这株来自婚礼上的常春藤就一直蓬勃生长着,它的生命力比我栽种的任何其他室内花草都要长久。正如这份礼物的赠送人所预料的,看一眼它那翠绿明亮的叶子,就能勾起我对身披白色婚纱、许下结婚誓言那一时刻的甜蜜回忆。
这件事已经过去快20年了。如今,我已是3个儿子的母亲。总有一天他们也会长大结婚。那时,作为新郎的母亲,我会建议在新娘的花束里放几根常春藤,而且我知道,常春藤将剪自何处。
第86篇、28岁的我等不到婚姻等来了花心
她和小她五岁半的他相爱了。两人办了一个工作室,事业生机勃勃,爱情甜甜蜜蜜。
随着事业的发展,她感到经营爱情的精力不如从前。她期待他的求婚,没想到等来的是分手。
他怪她给他太多"压力"。正当她悲伤地检讨自己时,发现他早在半年多前就有了一个秘密……
为了芒果,飞儿放弃了原本很不错的职位和自己熟悉的城市,只身来到上海。相处两年多,正在两家人都琢磨着要给两人筹备婚事的时候,芒果却突然向飞儿提出分手。事前没有任何征兆,事后也没有一丝挽回的余地,飞儿想不通这是为什么。在朋友的提醒下,她才一点点地发现芒果给她的分手理由其实只是个借口。
28岁,我等不到他的求婚
芒果是上海男孩。当时因为业务关系,我跟上海公司的一个女孩经常有往来。在彼此熟悉之后,那个女孩很热心地要介绍公司的设计师给我做男朋友。这个人就是芒果,一个比我小五岁半的男孩。
第一次在QQ上碰头,芒果很热络地向我打招呼。看他出现在陌生人那一栏,我就没理他。没想到他报出我们老总的名字。惊讶的我正要追问他是谁,他却下线了。再次在QQ上相遇,我们终于确定了对方的身份,原来他就是那个设计师。在一阵愉快的交谈后,我们开始频繁联系。从QQ到短信再发展到每晚临睡前一通电话。尽管没有见面,但我们的感情逐步升温。
两三个月后,趁芒果到泰安出差的机会,我们相约共游泰山。第一眼在火车站见到芒果,他正扛着一大袋零食,个子不高,黑黑瘦瘦,长相很孩子气。老实说,我有些失望。不过,毕竟有两三个月的交流,外貌造成的小小心理落差很快就被融洽的交流冲淡了。在泰山上,芒果偷偷为我俩锁了同心锁,我们就此默认了彼此的关系,成为了彼此的初恋。
做设计的人大多有熬夜的习惯,芒果经常在电脑跟前一坐就到半夜十二点。我心疼他辛苦,他说:“要是你来上海,在我身边陪着我就好了。”这个建议一下子就打动了我。当时我在公司的职位已经很高了,短期内几乎不可能再有上升空间,再加上我对工资也不是很满意,斟酌后我毅然辞职,来到上海发展。
当初,我作决定时,芒果说帮我搞定在上海的住处,然而等我来到上海,才发现借住在他亲戚家根本不现实。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小我五岁半的男孩做事不太沉稳。就这样,我只得在芒果家里住下。我们成立了一个工作室,我负责接单子,芒果利用业余时间搞设计。刚开始,我干劲很足,在全国各地接单子,一个月总有一、二周出差在外。但是我们的感情很好,我们一同计划未来,都把彼此当作唯一的选择。短短两年多,我们就赚了20万左右。最近几个月,我感觉精力大不如前,出差频率降低了很多。有时候,我宁愿把报价说得低一点来争取客户,而不愿意再亲力亲为地出去跑,我总是想多些时间与他在一起,于是收入就少了很多,再加上我一向花钱大手大脚,我们同时意识到了生活的压力。
飞儿给人的感觉很开朗,从坐定开始她就一直在笑,连声音都是那样甜甜的充满着暖意,似乎她讲述的是别人的故事。当说到她来上海与芒果创业的那段日子时,她表示日子虽然辛苦,可芒果很宠她,甜蜜之意溢于言表。
我不是没对自己的懒惰进行过自我检讨,可是女人到了28岁这个年纪,总希望生活能够安定下来,自己少一些操劳。然而对于小我五岁的芒果来说,他根本不可能体会到女人这种对年龄的恐慌。坦白说,我内心很想跟芒果早早结婚,过平平淡淡的生活,不过芒果始终没有正式向我求婚。偶尔几次,他心血来潮说想去领证,可他的语气那么轻描淡写,弄得我感觉就这样答应他实在太没面子。求婚至少该有束鲜花,至少该营造一点浪漫的气氛,他至少该更郑重其事些吧。就在我还想摆摆架子,期待一个美丽的求婚时,芒果却给我送来一份意外的“礼物”。
他伪装了两年“无烟公民”
两个月前,我在老家办事情,突然接到芒果的短信,让我去邮箱看他写给我的电子邮件。打开邮件,我就呆住了。居然是一封分手信!芒果说跟我在一起,他感到压力很大,所 有的事都围着我转,他感觉失去了自我。那一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曾经有段时间,我一直在外奔波,我感觉芒果似乎疏忽了对我的关心,当即写了一封分手信吓唬他,芒果立刻从上海寄了一束花来哄我开心。现在,他怎么就没有任何预兆地提出分手呢。难道,他也学我上次一样在赌气?
好!你拿分手来威胁我,我才不会就此认输。为了维护自尊,我马上给他回了封信,假装无所谓地“表扬”他分手分得对,是明智之举。直到芒果严肃地跟我谈到天冷了,是否先把我在上海的冬衣寄回老家,我才意识到这次不是赌气。芒果是认真的。
不久前,我们还计划两家人过年时正式见面,谈谈我俩的事情。在这个节骨眼上,怎么会闹分手呢?这让我如何向满心期待的家人交待?那两天,我内心矛盾极了。我在家人面前装作若无其事,可一转身,我常常躲在房间里痛哭流涕。
“经历过这次分手,我足足老了两岁。我哭得眼角的皱纹全都出来了。”飞儿说着示意我看她的眼角。果然,尽管飞儿打扮得比较年轻,但那些细密的小皱纹还是暴露了飞儿的年龄。
浑浑噩噩哭了数天,我还是不舍对芒果的感情。那天,我抛下所有的自尊和骄傲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我回忆起我们浪漫的开始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憧憬,还有他曾经许下的诺言,我希望可以唤醒他的爱。我表示,我若有哪里令他不满意,只要他说我一定改,如果他做错什么事情,我也一定会原谅他。我满以为,只要我先低头道个歉,芒果马上就会顺着台阶下,收回成命。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我的意料。信发出去了,QQ那头,芒果沉默了几分钟,接着对话框里跳出一行字:请原谅我,现在已经什么都晚了!我们之间没有办法再回到从前。
望着那行无情的字,我想象不出在网络那头的芒果到底是怎样的表情。这一刻的芒果是我所陌生的。接下来,芒果告诉我的事实更令我震惊。原来,他一直都有吸烟的习惯,只是因为我不喜欢,他才在我面前装成无烟公民。恋爱两年多,他竟然可以掩饰得如此滴水不漏,他竟然可以在我怀疑时用发毒誓的方法来博取我的信任,我不由得问自己,我到底了解芒果几分?
跟芒果在一起,其实我是有些自卑的。毕竟我比他大五岁半,而近日工作表现又不积极,虽然他一再表明他会挑起生活的重担,但我心中一直隐隐地担心自己会给他太多压力。因此,这次他提出分手,尽管我觉得比较突然,但对分手的理由却并不感到惊诧。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既然他的态度那么坚决,我也不想强求。不过,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当初我为了爱情来到上海,现在爱情失败了,我不能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为此,我拒绝了芒果劝我离开上海这块伤心地的建议。
“压力”,原来另有隐情
从芒果家搬出来,住到朋友那里,我把分手的来龙去脉跟朋友一讲,朋友觉得蹊跷。她觉得芒果所谓压力太大这个理由是敷衍我的,如果真是这样,早就该爆发了。我想想也觉 得有道理,不然,为什么分手之前一点预兆都没有呢?不行,我不能那么窝囊,不能就这样分得不明不白。
在我的苦苦追问下,芒果的一个朋友向我道出了实情。原来芒果早在半年前就开始有“花头”了。去年5月,他在我出差之际和几个朋友到舟山玩了一趟,其中一个女孩与他关系十分亲密。现在他又跟一个女同事租房同居。两句话就把我打懵了。怎么可能?分手的真正理由竟是芒果移情别恋!我宁愿相信其他一千一万个分手的理由,却独独不愿相信这一个。几秒钟内我就崩溃了!眼泪不可抑制地像从心里喷出来一样,我哭得浑身颤抖。我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心碎!
飞儿眼里满含泪水,连声音都有些发抖,可她依然在笑,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我对他太信任了,在这方面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现在经人这么一提醒,我慢慢地整理回忆,发现近半年来,他的确跟原来不一样。短信发得明显没有原来勤快主动。以前一下班他就冲回家,现在却以跟老板有事情为由,回来得越来越晚。最大的一个变化还在于,他这个一向懒惰的人突然开始喜欢打羽毛球。每个周末公司组织打羽毛球他都参加,有时候我想跟着去,他会想尽办法劝我留在家里。现在我才明白,他打羽毛球是为了能与那个女同事相处……
知道实情后,我为我们的爱情而悲哀。他曾经对我那么好,好得让我以为总算找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了,没想到结果会这样。我越想越气,分手到现在,所有的交流都是通过网络和短信,我总觉得缺一个当面的了断。如今知道了分手另有隐情,我更希望芒果能当面给我解释。我不是要追究什么,只是希望在分手这件事情上他能对我坦诚。然而,芒果的表现让我非常失望。当我故意追问他分手的真正原因时,他不说话,只是陪我流泪;当我明确问他,我们之间是否出现其他人时,他让我不要疑神疑鬼。结果,哭泣成了我们这次面谈的主旋律。我始终没能从芒果口中听到我要的真正理由,只是从他的泪水里感觉到他的无奈。
面谈无果而终。临出门的那个瞬间,他背对着我站在门口,迟迟不开门。我感觉到不舍,甚至想和他来个分手的拥抱,但是理智让我狠下心,帮他拉开门,冲他说了声:“再见!”随着关门声,一切都宣告结束!
分手过程中,芒果一直表示如果我日后需要帮忙他一定全力以赴,并像临出门的家长一样关照了很多注意事项。虽然分手但我们并没有走到交恶的地步。我只是疑惑,为什么这段本应美好的初恋,就这样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也许,我实在是太大意,疏忽了对爱情的经营;也许是他自认无颜再面对我,不如离开我放任自己。我以为有良好开头的爱情就坚如磐石,可事实上我们却因为彼此熟悉而忽视了很多东西。如果,我能够早点察觉出芒果的异样,也许就不会只等到一句“现在已经什么都晚了”。此时此刻,我只想对芒果说一句:新年了,祝福你一路走好!
第87篇、最后一束玫瑰
阿辉下岗后,因求职无门,开了一家“馨香”花店。
情人节这天,花店的生意格外兴隆,没几个钟头,满屋子鲜艳欲滴的玫瑰花只剩下最后一束了,几
个西装革履的青年还软磨硬缠争着要买这最后一束玫瑰,甚至愿意出两倍三倍的价钱购买,但都被阿辉
婉言谢绝,因为这最后一束玫瑰是阿辉留给女朋友紫薇的。
阿辉把花包扎好,插在花架上。然后拿出一张贺卡,在贺卡上写下:送你一束红玫瑰,爱你到永远!
——宋辉。阿辉望着这束玫瑰就像看到了紫薇幸福的笑脸。正在这个时候,来了一位气喘吁吁的中年男
子。阿辉一看来人衣着,就知道是一位有钱的老板。只见老板朝花店里扫了一圈,他的眼光落在那一束
玫瑰上,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迫不及待地指着那一束玫瑰说:“我买那束花。”
阿辉心想:像他这种 “大款”,肯定在外养了“花”。不过他还是客气地回答:“老板,这束玫瑰不
卖的!”“请你帮个忙吧!”老板恳求道:“我多出一点钱还不行吗!”
阿辉微笑着说:“不是我不帮忙,这是给我自己留的。”“懊……”老板神色黯然。
阿辉有些过意不去,就向老板推荐了另外几种花,老板却一个劲地摇头。阿辉忍不住问:“你为啥非
要买玫瑰花?”老板叹了一口气,一五一十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老板叫赵志刚,在“下乡”时娶了一名农村的女子为妻。后来他顺潮流而动,返城投入了经济
大潮,几年下来有了自己的公司。没想到,他又迷上了赌博,一夜之间,公司易主不算,还欠了一屁股债。
为了还债,他妻子卖掉了房子住进了草棚,还鼓励他在哪跌倒就在哪站起来。后来他重新经商,也算老天
有眼,几经拼搏,又成了一家公司的老总。有了钱,他第一件事就是把妻子接到城里。谁知,妻子在城里住
了不到两年,就得了绝症。医生说怕过不了三个月了。他知道妻子一向喜欢玫瑰,想让她过完最后一个欢乐的情人节,让她幸福地走。但今天喂完了药出来晚了,跑了好几家花店,玫瑰花都卖光了。
听了老板的叙述,阿辉很感动。只听老板伤感地说:“没想到连这最后一次欢乐都没能给她!”阿辉听了,二话没说,就拿出玫瑰,说:“这束玫瑰就送给您的妻子!”老板一楞,接过玫瑰,然后放在鼻子下闻
了闻,显得异常激动,一个劲地说:“非常感谢!”
整个下午,阿辉跑遍了全城花店,想再找一束玫瑰,但都空手而归。当他垂头丧气推开紫薇的门,正
不知如何解释才好时,却突然发现桌上的花瓶里已插着一束灿烂的玫瑰。他心里一惊:看来被别人捷足先登了!阿辉忍不住问道:“有人给你送玫瑰了?”“是呀。”紫蔽一脸的幸福,笑得很甜。“你收下了?”阿辉楞楞地问。紫薇瞅了阿辉一眼:“你怎么啦?”阿辉后悔不迭,喃喃自语地说:“晚了,晚了!”紫薇听得莫名其妙,问道:“什么晚了?这不是你派人送来的吗?”阿辉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紫薇拉着阿辉来到花瓶前,说:“你自己看!”阿辉抽出上面的贺卡一看,眼睛立刻瞪得铜钱似的。原来正是自己写给紫薇的那张贺卡。
忽然,阿辉似有所悟,上午将花送给老板时,一时疏忽竟忘记了将卡片取下。显而易见,是老板看了
贺卡后送来的。
阿辉思忖片刻,拿起花,拉着紫薇的手,说:“我们走!”当阿辉和紫薇费了一番周折找到赵志刚家里
才知道,原来老板把玫瑰花送给妻子,没想到被他心细的妻子发现了花中的贺卡。两人商定,依然将花送
给阿辉的女朋友紫薇。
后来阿辉和紫薇成了一对恩爱夫妻。许多年后,他们常常会谈起这最后一束玫瑰,感叹这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有时隔得很远很远,有时又相距得很近很近。
发表于《山海经》2003年第5期
第88篇、懵懂的青春爱情
从深渊里活出来的那一刻,我一秒也不敢多想,只想精彩的活下去,不会再为当年傻傻的我而再悲哀……
20岁的花季年龄,我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梦想,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渴望,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冲动,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执着。
跟他的认识是因为在同一间公司工作,我是公司的会计,他是公司的仓管,在工作上,我们有联系与接触。自然而然的,我们认识得很靠近。在相识的一年之后,我们成为许多故事里的版本一样,我们恋爱了。
热恋的开始,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早餐,一起逛街,一起散步。这似乎把我的青春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掩了,我觉得是幸福而且快乐着的。
逛街的时候,我会挑很多很多的衣服,他总很好脾气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挑吧,宝贝,现在不买不归。”“哈哈!”我开心应答着,“那当然啦!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在我们相处的101天里,几乎没吵过架,没发生过矛盾,人家说,这是暴风雨的前夕,我傻傻的认为:不,那是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
在第102天的早上,他突然跟我说:“宝贝,我们结婚吧!”这个……我非常的莫名其妙,我用手捏我自己的手臂,这是真的吗?我的兴奋,充满了我整个身体,我抱着他,洋逸着未来幸福的画面。我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好朋友,“祝福我吧,呵呵。”我嘻嘻哈哈地对朋友说。
““呵呵!那恭喜你!那……”朋友微笑着对我说,“那,你以后是准备跟他回老家了生活吗?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家乡的吗?”
朋友的话,让我震惊了,我似乎在许久前,曾经许下这个诺言,我还没来得报答我的父母,不能这么早就丢下他们,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那么……
我跟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轻轻的对我说:“那有什么,你隔几年回来一次就行啦,又不是不让回来,要是你真想住在这边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就让你爸妈在这个给我们买一套房,再给打些本钱让我做生意,这样就能在这里立足了。”
啪!!我的手忍不住打在他的脸上,我无法相信坐在我前面的这个男人竟是这样的没出息与没志气。我转身跑出了他的房间,待我跑到累的时候,再回头看,他并没有追出来。我坐在地上,哭了……我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我为什么可以让眼泪如此轻易滑过我的脸颊。
在第103天,我发短信给他,“我们这就样算了吧。”
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独自一个人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期待而努力着,在这个城市里能活出精彩的我。只是偶尔,我会寂寞,会想起那曾经的往事,我讨厌自己当初的傻劲儿。作为广告公司的一份子,在临近圣诞节,越来越忙碌,我喜欢这实在的生活,越忙我的心越安定。公司举办的客户商业会,我很荣幸成为里面的一份子。在商业会上,我负责一个个的“金子“客户的联系与入座。“我们又见面了。”映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曾经我认为最没出息与志气的人。
“啪……”“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我以为自己是在作梦,直到脸上的疼痛把我摆在现实当中。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到哪都能相见。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追上你吗?”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因为你只是一只绵羊。”
我仍然是含泪跑出去,我无法面对所有人向我投向的奇异的目光。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
我蹲在路灯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拿出镜子,看着镜中的我,觉得她很讨厌,既然不懂爱情,为什么还要去碰;既然不会为爱情而牺牲,为什么还要去尝试。
第89篇、三毛一往情深 可惜王洛宾不是杨振宁
揭密三毛:荷西之外的爱情
三毛与荷西的合影
第90篇、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
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家世很好,又难得不骄矜。每次文艺晚会上她弹琵琶,雪白的手指在琵琶上一抹一跳,长发披垂在面颊上,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颌。我纵然是同性,也觉得真有活色生香这回事。
爱慕她的人自然是不计其数,其中有一个老实的男生。别人都会些小伎俩,他只勤勤恳恳替她抄笔记。她有时去学琵琶,他就远远地跟着。送她到了楼下,就靠在一棵树上,看本《围棋》杂志,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
那时她也不在意,青春太美好了,有人肯跑遍整个城市只为给她买一张CD,也有人肯为她抄完厚厚一本乐谱。我们都以为,这男生的心意,不过就是春天的第一片树叶,很快会有新的枝叶生长出来,代替它的位置。
弹琵琶的女孩子留学去了美国,写信回来,总是说彼处如何苦寒,如何枯燥,如何艰难。她那只琵琶,恐怕也是闲置已久了。偶尔会想起那个等在楼下看一本《围棋》杂志的男生,不知道他后来是否找到了一棵新的树呢?
去年冬天接到女孩的电话,说回国来完婚,一问之下,新郎竟然是那看《围棋》杂志的小子。
隔着一整个太平洋的国度,连昼夜都是颠倒的。她每日里上课,打工,能闲下来接一个越洋电话,只有下午四五点那一段空暇。12个小时的时差,就成为一条分水岭,昔日那些热情的追逐者,纷纷流向了别处。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惟独只有他,每回都是凌晨4点,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里,一次一次拨她的电话。
第91篇、五十年的思念
我曾经两次听过廖静文做的报告,一次在初中,一次在高中。两次演讲的内容我记不得了,惟一有印象的是廖静文提到徐悲鸿时哽咽的语调。我那时太小,不理解这种感情。
十几年后的2002年,我又见到了廖静文女士,她的外表让我吃惊。她已年过八旬,但头发依然乌黑浓密,皮肤很好很白,五官仍如她年轻时一样清秀。廖静文穿了一件紫色上衣,我说好看,她有些羞涩:“悲鸿最喜欢紫色,我就常常穿紫色的衣服。”
廖静文的听力很不好,戴着助听器还需要我大声而缓慢地讲话,有时候一句话要重复好几遍。但她的记忆力很好,思路清晰。每一件事都从头讲起,娓娓道来。
1945年底,廖静文和徐悲鸿结婚前,徐悲鸿为了和蒋碧薇解除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答应给蒋碧薇100万元和100幅画,为此徐悲鸿拼命工作,终于积劳成疾。廖静文认为,没有那一段日子的操劳,徐悲鸿后来也不会英年早逝。所以提起蒋碧薇,廖静文那么温婉的一个人也显出了愤怒与不屑。
徐悲鸿去世的时候,廖静文只有30岁,一个年轻的女人独自走在漫长的人生路上,再有新的情感是很正常的事。但我决定不去触及那一部分,出于对廖静文的尊敬,也出于对徐悲鸿的尊敬。但是她主动谈起了一段徐悲鸿以外的感情经历。当时我只是问她,这一生有没有遗憾。我的意思是,她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徐悲鸿,自己的理想并没有实现,是不是感到遗憾。没想到她说,是有遗憾,而这份遗憾竟是一段徐悲鸿以外的情感经历。
在一次外出的火车上,廖静文和她的孩子们结识了一个年轻的解放军军官。孩子们很喜欢这个高大英俊的叔叔,而他也对廖静文产生了好感,于是,他和她们一家成了朋友。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他终于鼓足勇气向她表明爱意。廖静文被他的真诚感动,接受了他的感情,但是,她也一再强调,徐悲鸿永远活在她的心中。他表示理解,于是,他们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廖静文对徐悲鸿的思念与日俱增,她感觉对方并没有像承诺的那样,理解并尊重她对悲鸿的感情。在失望中,他们离婚了。
廖静文声音颤抖地说:“我今天很坦率地告诉你,这就是我一生最遗憾的一件事。”
我做过很多采访,无论面对谁、听着什么样的故事,我都能保持平静、客观,而此时,我的眼眶湿润了。
“如果真的有黄泉,百年之后我和悲鸿能再见面,我要哭着把头靠在他的胸前,向他诉说这五十年来我对他的思念。”
我被这样一份伟大的爱情深深地感动了。
第92篇、千古绝唱——陆游和唐琬
在浙江的绍兴,有一座沈园。南宋时期那里叫做山阴。传说从前沈园的粉壁上曾题着两阙《钗头凤》,据说第一阙是诗词名家陆游所写,第二阙是陆游的前妻唐婉所和。这两阙词虽然出自不同的人之手,却浸润着同样的情怨和无奈,因为它们共同诉说着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唐婉与陆游沈园情梦。
陆游是南宋时期著名的爱国诗人。他出生于越州山阳一个殷实的书香之家,幼年时期,正值金人南侵,常随家人四处逃难。这时,他母舅唐诚一家与陆家交往甚多。唐诚有一女儿,名唤唐婉,字蕙仙,自幼文静灵秀,不善言语却善解人意。与年龄相仿的陆游情意十分相投,两人青梅竹马,耳鬓厮磨,虽在兵荒马乱之中,两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仍然相伴度过一段纯洁无暇的美好时光。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种萦绕心肠的情愫在两人心中渐渐滋生了。
青春年华的陆游与唐婉都擅长诗词,他们常借诗词倾诉衷肠,花前月下,二人吟诗作对,互相唱和,丽影成双,宛如一双翩跹于花丛中的彩蝶,眉目中洋溢着幸福和谐。两家父母和众亲朋好友,也都认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于是陆家就以一只精美无比的家传凤钗作信物,订下了唐家这门亲上加亲的姻事。成年后,唐婉便成了陆家的媳妇。
从此,陆游、唐婉更是情爱弥深,沉醉于两个人的天地中,不知今夕何夕,把什么科举课业、功名利碌、甚至家人至亲都暂时抛置于九霄云外。陆游此时已经荫补登仕郎,但这只是进仕为官的第一步,紧接着还要赴临安参加“锁厅试”以及礼部会试。新婚燕尔的陆游留连于温柔乡里,根本无暇顾及应试功课。陆游的母亲唐氏是一位威严而专横的女性。她一心盼望儿子陆游金榜题名,登科进官,以便光耀门庭。目睹眼下的状况,她大为不满,几次以姑姑的身份、更以婆婆的立场对唐婉大加训斥,责令她以丈夫的科举前途为重,淡薄儿女之情。
但陆、唐二人情意缠绵,无以复顾,情况始终未见显著的改善。陆母因之对儿媳大起反感,认为唐婉实在是唐家的扫帚星,将把儿子的前程耽误贻尽。于是她来到郊外无量庵,请庵中尼姑妙因为儿、媳卜算命运。妙因一番掐算后,煞有介事地说:“唐婉与陆游八字不合,先是予以误导,终必性命难保。”陆母闻言,吓得魂飞魄散,急匆匆赶回家,叫来陆游,强令他道:“速修一纸休书,将唐婉休弃,否则老身与之同尽。”这一句,无疑晴天忽起惊雷,震得陆游不知所以。待陆母将唐婉的种种不是历数一遍,陆游心中悲如刀绞,素来孝顺的他,面对态度坚决的母亲,除了暗自饮泣,别无他法。
迫于母命难违,陆游只得答应把唐婉送归娘家。这种情形在今天看来似乎不合常理,两个人的感情岂容他人干涉。但在崇尚孝道的中国古代社会,母命就是圣旨,为人子的得不从。就这样,一双情意深切的鸳鸯,行将被无由的孝道、世俗功和虚玄的命运八字活活拆散。陆游与唐婉难舍难分,不忍就此一去,相聚无缘,于是悄悄另筑别院安置唐婉,有机会就前去探望,诉说相思之苦。无奈纸总包不住火,精明的陆母很快就察觉了此事。严令二人断绝来往,并为陆游另娶一位温顺本分的王氏女为妻,彻底切断了陆、唐之间的悠悠情丝。
无奈之下,陆游只得收拾起满腔的幽怨,在母亲的督教下,重理科举课业,埋头苦读了三年,在二十七岁那年只身离开了故乡山阴,前往临安参加“锁厅试”。在临安,陆游以他扎实的经学功底和才气横溢的文思博得了考官陆阜的赏识,被荐为魁首。同科试获取第二名的恰好是当朝宰相秦桧的孙子秦埙。秦桧深感脸上无光,于是在第二年春天的礼部会试时,硬是借故将陆游的试卷剔除。使得陆游的仕途在一开始就遭受了风雨。
礼部会试失利,陆游回到家乡,家乡风景依旧,人面已新。睹物思人,心中倍感凄凉。为了排遣愁绪,陆游时时独自倘祥在青山绿水之
中,或者闲坐野寺探幽访古;或者出入酒肆把酒吟诗;或者浪迹街市狂歌高哭。就这样过着悠游放荡的生活。 在一个繁花竞妍的春日晌午,陆游随意漫步到禹迹寺的沈园。沈园是一个布局典雅的园林花园,园内花木扶疏,石山耸翠,曲径通幽,是当地人游春赏花的一个好去处。在园林深处的幽径上迎面款步走来一位绵衣女子,低首信步的陆游猛一抬头,竟是阔别数年的前妻唐婉。在那一刹间,时光与目光都凝固了,两人的目光胶着在一起,都感觉得恍惚迷茫,不知是梦是真,眼帘中饱含的不知是情、是怨、是思、是怜。 此时的唐婉,已由家人作主嫁给了同郡士人赵士程,赵家系皇家后裔、门庭显赫,赵士程是个宽厚重情的读书人,他对曾经遭受情感挫折的唐婉,表现出诚挚的同情与谅解。使唐婉饱受到创伤的心灵已渐渐平复,并且开始萌生新的感情苗芽。这时与陆游的不期而遇,无疑将唐婉已经封闭的心灵重新打开,里面积蓄已久的旧日柔情、千般委屈一下子奔泄出来,柔弱的唐婉对这种感觉几乎无力承受。 而陆游,几年来虽然借苦读和诗酒强抑着对唐婉的思念,但在这一刻,那埋在内心深处的旧日情思不由得涌出。四目相对,千般心事、万般情怀,却不知从何说起。这次唐婉是与夫君赵士程相偕游赏沈园的,那边赵士程正等她用餐。在好一阵恍惚之后,已为他人之妻的唐婉终于提起沉重的脚步,留下深深的一瞥之后走远了,只留下了陆游在花丛中怔怔发呆。 和风袭来,吹醒了沉在旧梦中的陆游,他不由地循着唐婉的身影追寻而去,来到池塘边柳丛下,遥见唐婉与赵士程正在池中水榭上用餐。隐隐看见唐婉低首蹙眉,有心无心地伸出玉手红袖,与赵士程浅斟慢饮。这一似曾相识的场景,看得陆游的心都碎了。昨日情梦,今日痴怨尽绕心头,感慨万端,于是提笔在粉壁上题了一阙“钗头凤.红酥手” :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随后,秦桧病死。朝中重新召用陆游,陆游奉命出任宁德县立簿,远远离开了故乡山阴。第二年春天,抱着一种莫名的憧憬,唐婉再一次来到沈园,徘徊在曲径回廊之间,忽然瞥见陆游的题词。反复吟诵,想起往日二人诗词唱和的情景,不由得泪流满面,心潮起伏,不知不觉中和了一阙词,题在陆游的词后,这就是“钗头凤.世情薄”: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乾,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唐婉是一个极重情谊的女子,与陆游的爱情本是十分完美的结合,却毁于世俗的风雨中。赵士程虽然重新给了她感情的抚慰,但毕竟曾经沧海难为水。与陆游那份刻骨铭心的情缘始终留在她情感世界的最深处。自从看到了陆游的题词,她的心就再难以平静。追忆似水的往昔、叹惜无奈的世事,感情的烈火煎熬着她,使她日臻憔悴,悒郁成疾,在秋意萧瑟的时节化作一片落叶悄悄随风逝去。只留下一阙多情的《钗头凤》,令后人为之唏嘘叹息。 此时的陆游,仕途正春风得意。他的文才颇受新登基的宋孝宗的称赏,被赐进士出身。以后仕途通畅,一直做到宝华阁侍制。这期间,他除了尽心为政外,也写下了大量反映忧国忧民思想的诗词。到七十五岁时,他上书告老,蒙赐金紫绶还乡了。陆游浪迹天涯数十年,企图借此忘却他与唐婉的凄婉往事,然而离家越远,唐婉的影子就越萦绕在他的心头。此番倦游归来,唐婉早已香消玉殒,自己也已至垂暮之年,然而对旧事、对沈园依然怀着深切的眷恋。常常在沈园幽径上踽踽独行,追忆着深印在脑海中那惊鸿一瞥的一幕,这时他写
下了“沈园怀旧”。 其一: 梦断香消四十年,沈园柳老不飞绵;
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帐然。
伤心桥下春波绿,疑是惊鸿照影来。 沈园是陆游怀旧的场所,也是他伤心的地方。他想着沈园,但又怕到沈园。春天再来,撩人的桃红柳绿,恼人的鸟语花香,风烛残年的陆游虽然不能再亲至沈园寻觅往日的踪影,然而那次与唐婉的际遇,伊人那哀怨的眼神、差怯的情态、无可奈何的步履、欲言又止的模样,使陆游牢记不忘,于是又赋“梦游沈园”诗: 其一:
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园里更伤情;
香穿客袖梅花在,绿蘸寺桥春水生 其二:
城南小陌又逢春,只见梅花不见人;
玉骨久沉泉下土,墨痕犹锁壁间尘。 此后沈园数度易主,人事风景全部改变了昔日风貌,已是“粉壁醉颗尘漠漠”,唯有“断云幽梦事茫茫”。陆游八十五岁那年春日的一天,忽然感觉到身心爽适、轻快无比。原准备上山采药,因为体力不允许就折往沈园,此时沈园又经过了一番整理,景物大致恢复旧观,陆游满怀深情地写下了最后一首沈园情诗: 沈家园里花如锦,半是当年识放翁;
也信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 此后不久,陆游就溘然长逝了。
第93篇、现代爱情故事:半路情缘
作者: 守望天使
罗刚的妻子去世几年了,他一直没动心思再找,最近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寡妇,说是很能干,居家过日子是把好手,让他见见,他推脱不掉,只好答应,见面地点约在一条小吃街上。
罗刚去了,因为去的早,等的人似乎还没有来。他就在约定的那间露天的小吃棚找张桌子坐下,一位大嫂摸样的人给他倒了水,问他吃点什么,他笑笑说:"先等等,还有一位没来。"大嫂没吭声,忙着去招呼别的客人。
罗刚坐着无聊,眼睛注意到那位大嫂麻利地穿梭在客人之间,客人点了菜,这桌要这个,那桌要那个,她也不用笔记上,那么多人,上菜的时候丝毫不差,记忆力真是惊人。
眼看着十几桌都客满,只有他空占着桌子不点菜,再来客人的时候,大嫂瞄了一眼罗刚,罗刚便有些坐立不安,站起身来说:"要不我去外面等吧!"大嫂慌了,拉着他说:"你坐!你坐!"然后对后来的客人们说:"抱歉了!没有空座位了。"客人们走了,罗刚不好意思地说:"你瞧,我等的人还没来,耽误了你的生意,真不好意思。"大嫂笑了笑,脸微微有些发红。刚要说什么,就被邻桌点菜的声音叫走了。
大约又过了一个小时,罗刚看了看表,已经过了约会时间。这时大嫂把一叠菜放在了他的面前,他惊讶的地说:"这……"大嫂笑了,拿起一瓶啤酒给他倒了一杯,自己也到了一杯,然后一口喝下,抹了一把嘴说:"抱歉了,你等的人是我,可刚才太忙了,没顾上……"罗刚张大了嘴,有些难以置信。
大嫂指着杯子说:"来!喝一杯吃点菜,(www.limaogushi.com)等这么半天饿了吧!"罗刚确实渴了,端起酒杯咕咚喝了一大口。
大嫂撩了撩刘海,说道:"本来不想约在这里见面,可是我这一天太忙了。早上要进菜,下午要把菜什么都洗干净,只有晚上开店的时候能有些时间,你不介意吧?"罗刚摇摇头,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下子成了傻子、呆子。
大嫂面色一暗道:"呵呵!我想你一定不会相中我,你看我显老吧!我才三十六岁,可我自己看上去都像是四十六,哎!干这活,有时脸都顾不上洗……"话还没说完,有一桌喊老板结账。大嫂立刻起身去了。笑呵呵的和那几位聊了几句,才回到桌前。
罗刚有点如坐针毡,他想站起来告辞,可是天突然下起了雨来,哗啦啦的下得很大。大嫂再也不顾上和他聊天,慌乱的收拾着露天的餐桌。
罗刚不好就这样走了,只能帮着大嫂一起收拾,这么大的雨,片刻间俩人就都湿透了,他问大嫂:"天天这么忙,咋不雇个人?"大嫂说:"雇了,可都没有干时间长的,不是嫌弃给的钱少,就是嫌活累。""可就你自己干,也太累了吧!"大嫂手脚不停的说:"不累,习惯了。以前也没想过干这活,刚结婚的时候享了几年福。我那死去的老公是个知冷知热的人,对我极好,不让我出去干,说是累。哎!谁承想他病了,去医院一查癌症。为了他的病我出去打工,赚得太少,索性自己开了这家店。别看这店小,赚得钱可不少,没有这店,我真没有钱给他放疗化疗,可后来他还是死了。"说话间,她已经把外面的桌椅都收拾妥当,笑着问他:"冷吧?这样,进屋吧!咱们在灶台边聊聊,也考考衣服""还是不了,天也不早了。"大嫂见罗刚拒绝,拿了条手巾用力的帮着他擦脸上和头上的水。
罗刚看着她脸上的水珠,心里泛起一阵莫名的难受。她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女人,竟然能吃这么大的苦,他心里纠结着痛着,是,她的样貌一般,还很显老,可是她身上就有种吸引他的东西。于是他抓住了她的手,抢过了毛巾,轻轻的擦去了她脸色的水珠,才发现她的眼睛是红红的,样子楚楚可怜。
他真想把她搂在怀里,可他忍住了。指着灶台说:"走咱们去考考衣服……"她听完一愣,然后笑了,笑容像花一样灿烂!
第94篇、那年,有些事我还不懂
当我兴冲冲的告诉你,我考上时,你却很平静的看着我,似乎有未卜先知的本领,也许你知道我这一年的努力不会白费,终究会有好结果吧!但脸上始终难掩一丝兴奋之色!你用纯真的目光看着我,就像初中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秀美的脸庞浮出挣扎之色,你的目光突兀飘向远处,临走时,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对金光灿灿的朝阳说:“你能抱我一下么?”我心里纠结了一下!并没有拒绝!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一直侧着身子,我走到你面前!给你了一个我认为最哥们的拥抱!你转身离开,向前走,不回头!
你的背影有一点凄凉,就像一去不复返的死士,了解了自己的愿望,然后无怨无悔的上路了!风潇潇兮易水寒,似乎再也见不到面,也许真的见不到了,你就要去广州了!
还记得初中时,你帮我补作业,同学们都羡慕的不的了,你俊俏的字体在我的本子上似乎有了灵性地跃动。第一次写作文被老师评比,也有你的功劳,你的文学功底很深,总是写一些我看不懂的忧伤语句,每次问你什么意思时,你总是笑而不语,然后很高深的说,以后你会懂地!勒无语!在我眼中你是一个思想早熟的姐姐,是一个值得我依恋的好朋友。当我初三长的比你高时,你突然对我说,将来找女朋友,一定要给她说,她给我相相面。我调侃的说:恩,找个和姐姐差不多的就行了!”你却摇了摇头,眼中充满了茫然,是堪破结局,还是失算了未来。
初三那一年,少了很多欢乐,多了几分充实,和你聊天的时间越来越少,但你并不在意,而且时常鼓励我好好学习!很多时候,放学路过我们教师门口是总是瞟一眼,第三排的那个座位,似乎那里总是有我的身影,初三那一年有迷茫过,但那时就会想起你鼓励的话语,“每个人都不能随便成功”终于到了分别的那一刻,在你知道成绩的那一天,我还为你悲伤,怕你伤心难过,但你只说了一句略带悲上失望的话语:“我多么想和你一起上学!”三年之情,只是如“桃花潭水”但却没有“海枯石烂”
离别之际,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默默的,默默的…藏在心中的美好,那是对青春的第一次亵渎吧!
第95篇、对不起胜过我爱你
有两句短语男人在恋爱时是经常说的,这两句话分别是“对不起”和“我爱你”。甜言蜜语的男人喜欢把“我爱你”挂在嘴边上,性格内向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男人唯有懦懦地说“对不起”。不管说哪句,只要肯说,总是能看到效果的。因为这两句话对女人是非常有杀伤力的,一个男人都“对不起,我爱你”了,还想怎么着?
无论什么性格的男人,恋爱时,可能是他这一生说话最多的一段时间。不出意外(比如精神错乱成了话痨),婚后的男人说话的频率会大大下降,不仅对“我爱你”惜字如金了,就是“对不起”也懒得说了。惜字如金和懒得说,客观原因在男人这儿,主观原因其实还在女人那里,因为女人不再逼迫男人开口说话了,既然恋爱的时候能逼,结婚后怎么就不能逼了呢?这说明女人也会产生婚姻疲劳的,再加上柴米油盐永远比甜言蜜语重要,所以,男人们不说就不说了吧。
可是,有些时候,不说也不是办法,因为有些矛盾,必须是用言语才能解决的。这个时候,女人对“对不起”的需求要远远大于“我爱你”。“我爱你”是适合于打情骂俏的语境之下的,在两人剑拔弩张的时候,说这三个字实在是不合时宜,也未必见得能收到预期效果。相比来说,“对不起”就好使多了,因为这三个字意味着承认错误。围城内的争执,不就为了一个胜负对错吗,承认错误,说声对不起,大不了再自抽几个耳光,你再看结果——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化解不去的怨气。
作为一个男人这一生说出的“我爱你”很少有发自肺腑的,要么情势所迫,要么别有所求,估计很少有男人敢保证自己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不干巴巴的。但女人是感性动物,即使干巴巴的也爱听。所有的幻境最后都要破灭的,包括曾经由甜言蜜语构筑的海市蜃楼。女人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明白,在更大的程度上,“我爱你”是一种工具,而不是可持续增值的情感债券。爱我还冲我大喊大叫?爱我还花天酒地夜不归宿?爱我还对我撒谎?……算了,那不是爱。
那些被婚姻缠绕得疲惫不堪的人,那些彼此尽力收拢身上的刺避免刺伤对方的人,那些目光很少对视时时胆战心惊生恐爆发“世界大战”的人,是没有权利说“我爱你”的,“我爱你”也从未如此苍白无力甚至无聊可笑过。但爱确实又存在,爱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依赖,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手在的时候不觉得什么,锯掉的话却感觉到疼”,也像每天早晨醒来看见阳光心里会踏实地想到普通的一天将要开始,而遇到雨雪天气总会担忧发生一些什么一样。
还是说“对不起”吧。我们对不起对方的有太多。首先我们违背了曾经说过的让彼此快乐的诺言,我们做不到。许多许多人都做不到,即使他们在内心深处还爱着。还有我们并不真正地了解彼此的心灵需要,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个体,有着各自固执的思维逻辑,两个人不被对方同化不奇怪,真正同化了那才奇怪,因为这意味着肯定有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个性和自尊——虽然有人常说婚姻中是没有自尊的。
所以,不说“我爱你”了吧。发自内心地说一声“对不起”,远比那句虚无的话语更实在。一句“对不起”,代表了宽容的姿态,代表了实质的退让,带来了和平与温暖,谁说这不是爱?
第96篇、轮椅上的梦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梦是他的女友。经过四年的如胶似漆的相恋后,他俩商定在相识四周年的纪念日里结为伉俪。
等待中的每一秒时光都被甜蜜包裹着,他俩幸福得有些窒息。仅剩下最后两天的时候,一场灾难突如其来;他在外出的时候,不幸卷到了车轮底下。
他在医院昏迷了两天两夜。闻讯而来的梦也两天滴水未进,一遍遍呼唤他的名字。他奇迹般地苏醒过来,却无一点劫后余生的庆幸――为了保住生命,他被高位截瘫,从此成了一个废人。
一夜之间,这世界变得如此陌生而狰狞。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两人各执己见但又毫无结果的互相说服。梦请求他让她照顾他一辈子,而他却不愿意拖累最心爱的人,坚决劝梦另嫁他人。终于在一场同样内容的争执中,他粗暴的扬起手重重地打了梦一记耳光,然后冷漠地把脸扭向窗外。
这是他第一次打她。梦哭着从床前跑开,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听说她嫁到了邻市,过着并不幸福的生活。
最初的日子里,他像被抽空了似的,神情恍惚,僵若木俑。好长一段时间,他才渐渐习惯轮椅上的生活。心情好时,他尝试着帮母亲缠缠线,或者替父亲修修指甲。更多的时候,则是他一个人把轮椅摇到阳台上,面对窗子一呆就是半天。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他的脸上重新露出了难得的笑容。那段梦魇般的日子似乎已经远去,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两年多以后,一场持续不退的高烧诱发急性脑膜炎,夺去了他原本脆弱的生命。其实,他是完全可以躲过这场劫难的,只是他怕给家人带来更多的麻烦,便瞒着家人,自己硬撑着,以致耽误了病情。
他走得很安详,躺在轮椅上像个梦中熟睡的孩子。
闻讯赶来的邻居们,准备把他从轮椅上抬下来时,他的双手却僵死在抠在轮椅两侧的扶板上。扶板下面,凹凸不平。人们好奇地把轮椅翻过来,赫然入目的,是两个被手指抠深、磨光的“梦”字――是女友的名字!
他是我邻家大哥,名叫苏放。那被手指磨出“梦”字的两块扶板,一块被闻讯赶来的梦哭着带走,另一块就挂在我书桌对面的墙上。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第97篇、月光嫁衣
一
农历八月十五早餐时,姐姐宣布:今天,她要带相处了半年的男友回来过中秋节。让我们给把把关,审查一下。老爸老妈立马兴高采烈地扔下筷子拟菜单去了。
姐姐一脸幸福地拍拍我的肩膀说:“叶禹,他可能要向我求婚了,不然也不会要求来咱们家。”姐姐很幸福。我点头,送上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的姐姐叶涵,从小就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孩子,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有她银铃般的笑声。她一直都是我的依赖和骄傲。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我们俩都是同班同桌。家里家外,我们形影不离。小时候,大我2岁的她在上学放学路上都是小心翼翼地牵着我的手走过每一条街道。高中毕业,她去外地读大学,我留在家里搬弄文字,我们才分开。现在,她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名公务员。而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读过大学,不是考不上,因为——我不能开口说话。我——是个哑巴。
4岁那年的一场医疗事故,让我的世界里没有了欢声笑语。我的声带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妈妈说,我小时候的声音特别好听,清脆得像窗前的风铃。
所幸的是,我的听力正常,我常用心地聆听这世界上的每一种声响。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早春的风送来了淡淡的泥土的芳香,我坐在窗前的藤椅里,看着雨像千万条丝线般地从灰蒙蒙的天空牵扯到地面上,头顶上的风铃轻轻地摇曳着,发出“叮咚叮咚”的声音,清脆悦耳。我静静地听着铃声看着雨想着自己曾经拥有过的声音。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唱过歌,雨雾打湿了我的睫毛我的眼睛。
是谁说过的:没有缺憾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如果有选择的机会,我宁可选择一个不完整的人生,也要一个可以说话唱歌的嗓子。
等我感觉到屋子里有人在看我的时候,姐姐和浩生已经进来很久了。姐姐说,爸妈准备好了晚饭,他们俩是想悄悄地进来调皮一下叫我吃饭的,推开门就看见了我,坐在藤椅里发呆。浩生用手势制止了想叫我的姐姐,然后用痴痴的眼神看着我。姐姐后来说,她看着浩生看我的眼神一点一点地浓烈,她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后来浩生这样形容那天:一串风铃、几盆花草间坐着一个美得像一幅静物画一样的长发女孩子,在静静地看雨。浩生说:他知道从那一刻起,他将万劫不复。
二
午饭开始的时候,爸爸妈妈开了红酒,看得出他们对这个未来的毛脚女婿很满意。爸爸说:真遗憾,中秋节下雨,晚上没有月亮可以赏了。浩生说,谁说的?我们的饭桌上就有两轮美丽的月亮。爸爸妈妈笑了,我看见姐姐的嘴角动了一下,很牵强。我尽量地低着头啃着手里的月饼。妈妈和浩生聊天,说着我和姐姐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妈妈说:我的小禹从小就有一副好嗓子,只可惜……小涵还好,一路顺风顺水地上学工作。不过,我的小禹也很优秀,19岁就出了专集《无声世界》,还进了省作协……浩生惊呼:你是《无声世界》的作者!我不敢抬头,浩生坐在我的对面,他的目光灼红了我的脸。
浩生离开时雨还在下,妈妈拉着他的手说,孩子,常来啊。我把目光瞟向门口,再一次迎上了浩生穿过妈妈投过来的眼神,我立刻转过头去,看来再见都没法和他说了,这样的眼神给他女友的妹妹,代表什么呢?姐姐怎么找了一个这样的男友啊。
接下来的几天里姐姐请了病假,躺在床上蔫蔫的。我去摸她的额头被她推开了手,不吃饭也不说话。我的心里慌慌的,好像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晚上妈妈过来拉姐姐:不许这么躺着,没有病也会躺出病来的,有什么话说来给妈听,要不,让浩生陪你出去走走?姐姐扑到妈妈的怀里:妈,我们分手了。
我失手打碎了装满开水的杯子。
姐姐盯着我,用很陌生的眼神:小禹,他说他爱上了你,要追求你!我惊得跳起来,捡了一半的碎玻璃割破了我的手指,妈妈去找邦迪了。姐姐自顾地说,我认识他快半年了,而你只认识他才几个小时……泪水顺着姐姐的脸庞划落下来:我从小就呵护你,照顾你,为了你,我9岁才读小学,可是,我惟一最疼爱的妹妹却抢了我的男友……姐姐泣不成声。我瞪大眼睛拼命地摇头打手势,我想告诉她:我没有、也不想、更不会这样做!谁知道那个可恶的浩生他是怎么了。可是姐姐只顾把头埋在被子里哭泣,根本不再看我。我无力地垂下了双手。我真的恨自己,恨自己是个哑巴,居然没有能力为自己辩白。
我委屈的泪水也喷涌而出。
浩生在3天后捧了玫瑰来我家,不知情的妈妈打开门就喊:小涵,浩生来了。浩生对着妈妈鞠了一躬说:阿姨,对不起,我是来找叶禹的,我和叶涵分手了,我爱上了你的小女儿叶禹。浩生就那样把嘴巴张成“O”形的妈妈扔在门口冲了进来。我用杀人的眼神看着他。他说:叶禹,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管不住自己沉沦的心,不管你接不接受,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爱你。我把那束玫瑰向他砸了过去。姐姐倚着门框说;扔了干吗!多可惜啊,假惺惺的。浩生转身离开时说: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一下子扑倒在床上想放声大哭,可是我发不出半点声音,只能任泪水无声地流进被子里。
浩生从那天开始每天早晨来敲我家的门,有时候在门口放一个苹果,上面刻着:小禹,何时,你的梦中有我?有时候是一把沾满露珠的野花。爸爸妈妈开始数落着浩生:怎么看上去好好的一个孩子用情这么不专啊?一会儿姐姐一会儿妹妹,谁知道过几天又是谁啊。
姐姐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三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流泪了,其实我是不想离开的,因为我不能说话,从小到大我的生活一直由家人无微不至地照应着,现在离开,心里有那么多的不舍和惶恐。我给姐姐留了言:告诉她这一切不是我的本意,一直以来我都当自己是局外人。现在,我离开,她可以去找回她的幸福。她什么时候出嫁我什么时候回来。
我选择了有海的城市,我要在那里开始我的长篇小说《流泪的月亮》。
一个人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没用,我不能告诉房东我想租她那间推开窗子就可以看见大海的屋子,我满头大汗地比划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他们不懂哑语。
安顿好的时候已经傍晚了,我倒在床上再不想动一下。就那么又累又饿地昏睡过去,朦胧中我又看见了浩生,他看着我笑,我也看着他。看着他浓浓的眉毛,希腊式的鼻子,微扬的嘴角……
醒来时已经第二天早晨了,打开电脑姐姐的头像就拼命地晃动起来:小禹,你在哪里?我回复:我很好,在一个有大海的地方,告诉爸爸妈妈我很好,我要在这里写小说。
不等姐姐回话我立马关掉电脑。
大海真的很美,放眼望去,心胸开阔起来,赤脚走在沙滩上,海风吹起了我的长发。仿佛觉得自己成了欲展翅飞去的仙子。不再被世俗的烦恼牵绊。
上午睡觉,下午看海,夜晚码字,睡觉前打开QQ和家人说声:今天,安好。勿念。姐姐说,我离开后爸爸妈妈把她骂了一顿。
日子就这样过起来,一切仿佛都不曾发生过,只是我的QQ多了一个叫做千刀万剐的网友。我常在写作累了的时候和他聊天,我现在的城市是他的故乡,在电脑里他嘱咐着我去哪里买什么东西,路线该怎么走等等。慢慢地我知道,他毕业于一所很不错的学校,现在,在另一座城市工作。他说:你瞧,我们都是离家在外的孩子,可要相互取暖啊。
因为这句话,我的心里有了暖暖的感觉。
他几乎每天在我需要的时候都在,我取笑他,天天夜里不睡觉,白天要不要工作?他打来笑脸:没办法,不放心你这傻丫头。心开始在他这琐碎的呵护中乱起来。习惯了有他指点的日子,就这么依赖了他。
四
姐姐给我发消息:说她已经和心爱的人互定终身了,问我什么时候回?我说,你结婚吧,我回去参加婚礼。她说好的。
我终于松了口气,心里却有几分失落,那样的眼神原来不代表爱情。
那天晚上,我和千刀万剐聊了很久。我问他:如果一个男孩用很痴的眼神去看一个女孩,那代表什么?他说:爱情。他问:有人这么看你么?我说曾经有过。但很短暂。
他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现在女孩还不接受他,他在等。我问,那你不是很傻,如果等不到呢?他说,我会一直等。我的心又有几分失落。
姐姐告诉我,6月6日之前一定要回来,因为那天是爸爸50岁生日,也是她订婚的日子。算了一下,还有二十几天,离家快半年了,稿子还有个结尾不知道怎么写。时间过得真快。
我不知道有这么多人来接我,爸爸妈妈,姐姐浩生,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看了一眼浩生,迎上了一双痴痴的眼睛。心跳又快了半拍:不知道姐姐嫁了他会不会有安生的日子可以过。姐姐迎上来把我抱在怀里。爸爸妈妈说瘦了瘦了。那个陌生的男孩走过来: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你未来的姐夫。我呆在那里。
这是我想不到的结局。姐姐的爱人原来不是浩生,是她的同事。而浩生就是那个陪了我几个月的“千刀万剐”,为了我,他厚着脸皮从姐姐那要了我的QQ号,白天工作晚上在电脑前陪我。我看了他一眼,他更瘦,下巴都尖了。
五
姐姐的婚期定在明年的中秋节,未来的姐夫坚持要在月亮最圆的时候迎娶他的新娘。他说,我要永远记得这个日子,就是中秋才让他结束了几年的单相思迎来了他的最爱。
浩生在姐姐订婚的日子用手语告诉我,他也要在中秋节迎娶我。我想告诉他不行,我们还没有开始恋爱呢。看着他期待的眼神我低下了头。
我无法拒绝他,为了我他去学了手语,又用极端的方式说服了他的家人,接受了一个残缺的我。
为了这样的爱,我准备嫁了。他,值得我一赌。
我期待中秋,月亮圆了的时候,我要带着希望和憧憬走向我的爱。
浩生说,他要用中秋的月光为我做嫁衣。
第98篇、有些味道,从不曾远离
他喜欢童年时代在北方生活的每一道关于美味的记忆,那都是他小时候的味道。他希望她可以和他一样喜欢他小时候的那些味道—
北京还刮着风的时候,我就认识了这个男人,他看上去属于任何内心依然存在幻想的女孩子都会喜欢的类型:威武而细腻,俊朗而豪爽,事业丰盛,重要的是,他依旧年轻。
这是一个生于70年代中后期的伟岸北方男,名叫侯超。
他有个亲密爱人,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他也没有说,他只是说,这是一段自彼此还很小很小就开始的情缘。这里且管她叫“她”吧。
那时他们都在上学,在同一所中学里。他们活得像典型的北京孩子,贫嘴、打架、早恋、无所不干。
那时他身上有着符合女孩子梦想的一切气质—挑衅眼神、邪气笑容、爱打架、讲义气。他身上亦有着女孩子最恐惧的元素—不安定、惹是生非,还有想法古怪新奇。他是学校里老师头疼、回家后家长头疼的那一名。
那时北方的冬天很冷,食物很贫乏。尤其是吃不到新鲜的西红柿,于是人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在入冬之前,把大量西红柿捣碎装进玻璃瓶子,在蒸锅里加热后,盖上一个胶皮塞密封,就可以保存到冬天了。家家户户都会储存很多瓶,到了冬天每次做汤的时候加上一点儿,非常好吃。
她很喜欢这种食物,就是光打开玻璃瓶子直接吃,都不觉得酸。他知道她喜欢吃,便教她各种食物游戏,不但好吃而且有趣甚至便宜,比如爆豆子,会在舌头上跳舞的海苔等等,都是他发挥小聪明独创的美食。她对他也很好,经常从家里偷来他最爱的大白兔奶糖或者话梅糖给他吃,自己只是在一边看。这两种糖在当时都很难买到,许多人家即使买到了也舍不得吃。他自己吃的时候,经常轻轻咬开分给她吃,或者含上很久很久。
她长得很漂亮,学习也很出色,谁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看上了他这样的“小混混”,而且愿意长久地一起走过一生。侯超说,他自己也不明白,可是他说自己曾经给过她一个承诺,就是“幸福”两个字。
上学的时候没有钱,北方的娱乐活动也是十分贫乏,可是他一直记得那个下雪的冬天,两个穷学生一起手拉手去东四的工人俱乐部看电影—那是他们在一起以来看的唯一的一场电影。
后来她上了大学,他却选择了下海经商。那时的他知道没有钱的痛苦,比如买不了她想要的一切,所以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挣到很多钱,起码能给彼此换取更多快乐。虽然,彼时的他,对“快乐”的定义还相当模糊。
很多年后,他也已经富起来,至少能给她买得起一枚漂亮的钻戒。更让他惊喜的是她还没有变,依然如以前一样单纯痴情。甚至,没有嫌弃他的低学历。
为着她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为着她依然留恋的校园生活,他在北京交通大学附近开了家番茄火锅店。锅底就是老北京的那种装在玻璃瓶子里的番茄。火锅店没怎么装修,用的都是简陋的小桌子和塑料椅子。空间也很小,四个人坐在一起,都觉得紧凑。他那时在意的,是味道要好。
从开张的第一天起,这家火锅店竟然成了女孩子们趋之若鹜的地方,夜夜爆满。经营餐厅是辛苦活,他日日忙得透不过气来,她也陪伴着他投入其中。回忆起来,他说,那时亦可以算是最幸福的时光吧。
火锅店上了轨道后,两人雇了店长,自己渐渐退到幕后,日子也清闲起来。
本来以为清闲下来,可以多在一起亲热,奇怪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反而越来越少了。闲不住的她去一家公司发挥自己的才艺,他却每天不是在家睡觉,就是出去喝酒抽烟。
有一天,他的一个哥们儿要向女朋友求婚,来咨询他选什么餐厅好。哥们儿的女朋友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火锅。于是当哥们儿问他北京哪家餐厅上档次,够气派够浪漫时,他却要他来这里求婚。
就在这空间紧凑,装修简陋的地方?
那时所有其他朋友都劝那哥们儿应该选择家体面的餐厅,最起码是什么自助餐,或者是东西不一定很好吃,但气氛和情调很到位的西餐厅。可是那哥们儿很快明白了侯哥的意思,把求婚安排在了这里。
一进门,还没点菜,哥们儿的女朋友突然变得很愤怒,站起来拂袖而去。哥们儿上去拉住她,她却眼泪下来了,她说:“我跟了你这么多年,好容易走到今天,你竟然在这种地方向我求婚?你不知道别的女孩子的男朋友,都带她们去哪里吗?你是没有钱,还是我只配得上这种地方?”
哥们儿气喘吁吁地喊:“你不是一直喜欢这里的番茄味吗?这也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东西!这难道比不上那些专门骗冤大头的贵饭店吗?”
后来,他俩还是分手了。他揽着哥们儿,没有说话。哥们儿却开了口:“也好,这样的女人,将来也过不下去,就是可惜了我专门给她买的八分钻戒。”
回家和她说起这件事,她说“你们男人就是不能理解女人内心的那点儿小虚荣”,并建议他翻修一下火锅店,弄得上点儿档次和情调。她的意思是—既然是女孩们爱来的店,就应该弄出点儿女孩子喜欢的花样。
他想了很久,最后决定保留老店的风格,却拿出一笔资金让她去北京市区东边的新源西里开新店,随便她怎么折腾装修。他说:女人永远只迷恋最华丽的表面。如果还有人要求婚,就去我老婆搞的那家店,肯定只有成功没有失败。
新店开张的那天,他去了。纱幔轻飘、浪漫包间、原木桌椅……这些在他看来就是一个个普通的噱头。可是当他看见收银台附近分别摆放着一盒大白兔奶糖和一盒话梅糖,边上还系着两个人小时候的红领巾和小时候一起玩过的羊拐时,眼睛突然就红了。学生时代的那些回忆和初恋年华的那些情绪,在那一瞬间统统被打开,被放纵。
他想起自己曾经被人问过这样的问题:既然钱可以带来快乐,那么到底是该选择感情还是选择钱呢?其实这个问题不用想了,我们总是更容易被那些自己还不拥有的东西打动,比如,现在没钱的时候,我们就觉得有钱很愉快,可等到你有了钱,发现买LV就像买白菜,买Prada就像买块抹布的时候,你才会觉得只有感情才能带给你真正的感动。
他说,那一刻他才敢确定,那些小时候的味道从不曾远离,就像他和她的爱情。
第99篇、五月爱情
一
五月初遇见罗生。
傍晚时才醒来。赤着脚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捧着一杯冰水站在阳台上看天空。夏夜前兆,晚霞通红,内心空洞。眼角瞟过住宅小区种植的黄金急雨,那种极香的金黄色花朵碎了一地。一个衣着干净的男人站在树下,仰头盯看我租住的单元。漆黑的楼道,有潮湿的木质地板。
天色稍晚,我从楼道里走出去,古老的楼层,木质楼梯咯吱咯吱地响。
那男人依旧在盯看,我落入他的眼睛。他黯淡的神色亮了一下。我对他报以微笑。我是个疏离人群的女子,对我来说,陌生人是最安全的种群。我和每个人保持距离,很少有人与我交好。
我想绕过男人走出去,但他拦住我。他说,我是罗生。
我轻轻地笑。我喜欢陌生人,却不与相识。我神情冷漠地走过他身旁,不想答话。他却一直跟在我身后。
我到深巷里一家低矮的影像店调换租看的碟片。到小的百货商店买烟。然后到BLOODY要了一杯蓝色玛格丽特。转过身,罗生靠在吧台旁看着我。他用棕黑色的眼眸盯看我的脸,很认真地说,我是罗生,凝,你是否还记得我。
我摇头。
我不是凝,在此之前也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罗生很激动,抓住我的肩膀用力摇晃,我满杯的玛格丽特泼出来,阴郁的蓝色染湿他白色的衬衣,他却不在意。
凝,你在怪我吗?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我?他的脸涨得通红,似乎有话要说。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能不断重复。他蠕动着嘴唇。身材高大的男人,在酒吧里抓住我的肩膀拼命摇晃。他用一种绝望哀婉的声音问我,凝,你在怪我吗?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我?
他的手掐得我肩膀生疼。我用力挣脱。把剩下的酒连带杯子砸在他头上。我说,我不是凝,你认错人了!
玻璃割破他的额头,血水和酒水混合在一起往下流。他怔愕,失望地看着我。
半晌,终于抱着头蹲到地上,哭着说,不,你是凝!凝,是我错了!你知道我还爱着你!
九九,怎么了?酒吧的老板看见这边有异样,过来询问情况。我不说话,冷冷地扫视他们两个,整理衣服,摇曳进舞池。
彩灯绚烂地旋转。歌声痴狂。男人女人在酒精的刺激下疯狂地舞蹈。我在人群中穿梭,把自己隐藏起来。
心里却放不下罗生。
偷眼看过去,他仍旧蹲着,血水从他抱着头颅的指缝里渗透出来,狰狞可怕。他的肩膀在抽搐,他在哭泣。我可以听到他的哭声。他哭诉,凝,你知道的,我还爱着你。
——罗生爱那个叫凝的女子。女子却不爱他。
我不容易生出同情心,反为罗生的卑微而不齿。他是跟随我进BLOODY的,眼看有更多的人注意到他,我跺脚,拖着他走出去。
我骂他,为了一个女人你值得?你以为你还是五六岁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想哭就哭吗?
凝,你原谅我了!罗生突然爬起来抱住我,说,凝,你终于原谅我了!
我发现自己的唾骂只是徒劳,于是拥抱他,亲吻他的唇角,是的,我认识你,亲爱的罗生,我是凝。
二
自此结识罗生,并和他成为朋友。那时候他已经是抑郁症的严重患者,药物让他的脸色略微浮肿。清醒的时候,他是个彬彬有礼的男士,在一家网络公司做设计,刚从国外回来,眼神阴霾,脸色苍白。罗生在下班后请我喝咖啡,为他的卤莽向我道歉。但他只是道歉,对凝只字不提。
我并不是好奇心很强的人。他不愿意说,我自然不多问。
我们眼神游离地坐在咖啡店的角落里,透过透明的落地窗看行人脚步匆匆。我的头发披散着遮住半边脸颊。和他交谈之后我们友好地分手,我回屋子里继续上网写文章。
我是以卖文字求生的女子,不轻易相信爱情,虽然眼见罗生被抑郁症折磨到如此境地。我们成为朋友,常沿长满青苔的小巷行走。他穿白色干净的衬衣,看起来清爽而文气。我神情寥落,乌黑而杂乱的发丝松散,破旧的牛仔裤,可以随时坐在地上,肮脏的耐克球鞋,颜色灰蒙。
我们俩走在一起并不般配,常有路人斜眼看我们,但我们都不在意。一直冷僻地行走,漫天漫地地闲聊。更多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经常是两人相对抽烟,一根接一根。
三
记得两年前也是这样的春末夏初,在网络里邂逅莫烟,他对我说:我爱你。
我们从深夜一直通电话到天亮。他用低沉的声音构想未来。他说,无论我如何对待他,是否接纳他,他都会一直等待我。我以感激回报他。
但我没有爱情。
我有一刹那的感动。如果那一刻他在我身旁,我也许会用干净的欲望和他做爱,用身体的纠缠来感知他的爱恋。可是空荡荡的屋子里只有我一人。我抱着电话机蜷缩在墙角,掰着手指,十年吧,如果你可以等待十年,我就嫁给你。我这样回答他。一年,十年,百年,千年,我会一直等下去,他宠溺而坚定地回答,声音温和却不容质疑。
我不知道我是否会为他停下脚步,但那个瞬间我泪流满面。
但我惧怕自己爱上他。我清楚自己是怎样的女子,爱上他或者他选择我,都会害了他。我不想葬送彼此的未来。我开始疏远他。用近乎绝望的方式让他遗忘我。
他有所察觉,想要挽留。
他一遍又一遍地询问我原因。
他说,只要我回到他身旁,他可以放弃一切。
他说,他甚至可以不要求同我结婚,只要能陪在我身旁,听我说话,或者仅仅能够看着我,他就知足。
他说,如果我真的放弃他,他会选择死亡。
……
我冷静地看着他的邮件,一封一封删除,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在酒吧里买醉,逼迫自己忘记他。后来我终于无法漠视邮局每日送来的信件,我把它们集中起来烧掉,就像聊斋志异里的小翠烧掉自己的画像,以求遗忘。
最后,我断了电话、断了网络、不再回复他的信息和邮件,最后索性换了手机号码。逃离了那个城市。
四
莫烟不知道我新的地址,不知道我的手机号码,不知道我重新注册的邮箱,不知道我更新过的聊天工具。他从我的记忆里一点一点走出去,我也从他的记忆里一点一点变得淡薄。
氧气稀缺的时候,任何物种都会改变生存方式,重新进化。莫烟是善于进化的人,不会被外界变革淘汰。
一年后我再次拨通他的电话,年轻男子的声音依旧低沉而温和。
他换了新的女友。因为女孩戴着写有他名字的耳钉。他感动了,吻了她。
我从此不再相信爱情。因为自己不擅长进化。我成为暧昧的人,可以接受爱情,却不轻易相信。
所以我对罗生的爱情不以为然。
五
我告诉罗生自己准备离开,在五月下旬,等我这篇文字写完。没有文字作为灵魂的出口,我对这个城市就会落寞。我喜欢这个城市,从遥远的地方赶来这里,穿白色的短袖衬衫,背着包出现在火车站的广场上。我闻到自己一直寻找的气息。但久住之后觉得失望,它是如此单调不值得留恋。
罗生沉默着听我说话。
清冷的空气里,咖啡厅放着不知名的歌曲,女子用哀伤的嗓音歌唱,企图感染听者的心境。罗生问我,能否为我留住脚步,我想要保护你,我可以养你。
我说,我注定是个漂泊的人,停留只会让我死亡。对不起。
罗生说,她就像透明的蝴蝶,停留在午夜的阳台栏杆上,面朝外,抱着膝盖,平缓地抽烟看夜空。你和她很相似,都会在夜晚失眠,白天困倦。都会在阳光落落的午后、或者傍晚出门,从黑黑的楼道穿过,走进我的视线。
我知道他在说凝,我第一次听他提及那个女子。
罗生后悔自己去国外,他向凝承诺回来后娶她为妻。但他忘记凝是喜爱自由的人,没有人可以束缚她,没有人能够停止她的脚步。等他回来的时候,凝已经不在。
他失望而痛苦,无法自拔,吞下安眠药,却没能够长久沉睡,他被救回来。
他去她曾租住的单元等待,希望能够再见那个穿着黑色短袖T恤和旧牛仔裤的女子出现,但他,看见了我。
我和凝几乎一样的装束,一样披散着头发,一样不化妆,一样摇曳出黑色的楼道。他以为我是凝,所以和我并肩行走,想找回古老的记忆。
然而我要离开了。
我站起身拥抱罗生,表示我理解他的感觉。我知道爱上凝的后果。如他所说,我和凝是同类的女子。当初是自私也是关心,否则我不会放弃莫烟。想必凝和我一样选择了逃避。
我亲吻罗生。男人的唇角很温和。我想到莫烟,突然决定原谅他。他选择新的女友,只是为了走出阴霾。他幸福了,我原该高兴。就像罗生,我多么希望他幸福,可惜我无法替代凝,我依旧不能为别人停止脚步。
我们沉默地分手。罗生的背影湮没在城市灯红酒绿的夜晚。我觉得,我再也不会看见他。的确,这是我们分离的时刻。可是我的心里,为什么有不舍和惶恐。
六
几天后传来消息,罗生因抑郁症自杀。男人高大的身躯从楼上坠落,没有张开双臂。
那天夜里他抽了很多香烟,坠落的阳台上零散着烟头,看来他犹豫过很久,却终于不能自拔。凌晨的时候他跳下去,下了一夜的暴雨,地上潮湿不堪,草色青绿,他却落在泥水里。
听说这件事情的时候天已经放晴,我正在收拾东西。我为这房间做最后的清理。发现了一张破碎的照片,压在破旧橱柜的脚下。那是一张经过电脑处理的数码相片,打印出来,撕扯得支离破碎。
攥在我手心的那一块是照片的偏角,一团乌黑的发丝随风飘起。我想我看见了那头发的主人,一个穿黑色蕾丝胸衣的女子,喜欢赤着脚在屋里走来走去,照片上的她笑容灿烂,眼神里却几多阴霾。
我在结算房租的时候无意中提及,女房东抓住照片看了很久,惋惜地说,不是曾告诉你有女子在这里坠楼么?就是她了。好端端的女孩子,男友出国深造,他们有光明的前途。两人经常吵闹,却十分相爱,如果结婚,他们会幸福。但女孩突然死去,不知道是想不开还是其他原因。夜晚坐在阳台的栏杆上抽烟,十分凶猛。面朝外,像透明的蝴蝶亲吻花瓣,可最后,她亲吻了夜色。
死得惨咧!身边连个亲人都没有。可怜了那男孩子,听说女友死后患上抑郁症,前几天好象自杀了。女房东啧啧叹息。
我心里一动,问她那女子的名字。
女人皱着眉头想了许久。约莫是凝。她说。那是个冷漠不擅长交流的女孩子,不容易记得她的名字,但她男友这样叫她。
我点头。拖着行李箱离开城市。五月下旬,天气并不算很热。但我觉得气闷。坐上早班的长途车,窗外的空气令人窒息。我的眼神淡漠而遥远,思绪空洞。想起罗生和凝,想起莫烟,我把脸贴在窗户玻璃上。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没有宣泄的缺口。我没有哭。
第100篇、那段珍贵的回忆
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总是想起那些一起走过的曾经…
“小寒,我失恋了…我真的真的很爱他,他什么都不好,他抽烟,喝酒…可我就是喜欢他,打心里就喜欢的那种,他说过毕业后我养他,我也愿意。只要他多看我一眼,对我多笑一下就好了!呜呜,为什么他偏偏喜欢别人都不喜欢我?一直以来都是我自作多情,都是我一厢情愿,他除了会向我借钱,他一点都没在乎过我…”
“谢谢小寒臭屁,在我最需要人陪的时候一直在我身边…”
“小寒,你咋就这么笨那?笨死了都…”
“小寒,你说过要是我没人要,你会要我的,你不能反悔啊!到时候我去找你,你可不能躲我啊!反悔的就是小狗…”
“你们男生就喜欢这样,就喜欢瞒着我,把我骗得傻乎乎的,你高兴啦!”
“小寒,我真的原谅你啦,真的不生气了!”
“小寒喜欢的是好看的,斯文的,不说脏话的女生…小寒你嫌弃我…”
“小寒,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朋友?我明白了…”
“小寒,对不起,今晚是我做得太过了…”
“小寒,这个是我手机号码,毕业后我都会用它的,你记住了…你的手机号码是多少啊?…换号码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听到了没有!”
“小寒,我到杭州了耶!你看看我的小侄子,看看他有多可爱!刚出生几天,他的皮肤很好看…”
“小寒大白,木狼,小寒臭屁,臭屁是小寒的尊称,小寒就是臭屁,臭屁就是小寒…”
“小寒,我想看看你长得是啥样,发张照片给我瞧瞧…”
“小寒,我想去四川支教,你赞成我去吗?…”
“小寒,我们打个赌呀!赌我们十年内能不能见上一面,输了的话要答应对方一件事…”
“小寒臭屁,我家小白又到处拉便便了,害我又要帮它扫便便…”
“原来在你眼里,友谊这么廉价…”
“小寒,你什么意思啊?你的意思是以后我们都不要联系了吗?”
“小寒,我知道你是在保护你自己,或许以后你就会明白,你喜欢的人不是我…Q我会一直留着,只要你不要像只刺猬那样对着我,或者有一天你想起了我…”
“好,我现在就删掉你,你放心,我会把所有一切都删掉的…”
“唉,我加你是因为我后悔了,我舍不得你这个曾经那么要好我那么信任的朋友,因为你曾经走到我内心深处,我不说话是因为我知道你不想跟我说话,你心里在怨我,不想我去打扰你的生活,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维持的友谊我已经无能为力了,听天由命吧,曾经是你说的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无拘无束,可是当我认可你的话,真的这么做的时候,我在你心里就变成了恶意戏耍,我想了很久,我想就把你彻底删掉,可是我放不下,舍不得你这个朋友,我不知道你现在是怎么想的,是否依旧愿意和我说话,不再排斥我,我不想伤害你,毕竟你是在乎的人,可是我又不知道怎么不去伤害你,我怕我找你说话会让你难受,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是,是我加回了你,因为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小寒,你曾经真的走到我心里去,但现在如果我说喜欢你,那是骗你的…你还没见过我,或者你根本就不喜欢我这个人呢!以后你就会明白…夕阳是给你留着的,你是我在乎的人,我想我还是那个夕阳…你不能喝,还跑去帮人家顶什么酒啊你?你的胃不好,到头来苦的还不是你自己…小寒,我还是那个我,可你还是那个你吗?”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加回你。你告诉我,要我怎么做,咱两才能回去…或者咱俩能回去吗?”
“夕阳是给你留着的,你是我在乎的人,我想我还是那个夕阳…”
“小寒,我不能违心地说我喜欢你,至少现在不是,如果我说我喜欢你,那才是在骗你,在戏弄你的感情,我对你的喜欢是朋友间的喜欢,你明白吗,一个你可以跟他无话不谈的朋友,甚至可以随意玩笑的朋友,我喜欢跟你一起说说话的感觉,没有负担,想说什么就是什么,想笑就笑,想气就气,想哭就哭,因为你走到我心里,我信任你,可以跟你畅言,我不能骗你,只是我不知道你还会愿不愿意当那个人,愿不愿意再相信我,把我也当那个人…”
“小寒,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有那么痛…我没有躲你啊!只不过最近申请出国比较忙,但偶尔还是忍不住上来看看,或者你并不需要…”
“小寒,我找回他了,他也找回了我,都怪我死心眼,一旦认定了,就永远不会改变…我相信这个世界有奇迹,你看,我不也是等到了吗?以后的事,谁又会知道?”
后记:生活总是喜欢开玩笑,刚刚好一个轮回。刚开始男主人公说他很痛,因为他搞不懂从一开始到结束,他到底有没有恋爱过?小寒他受家里的影响,直到他上了大学,他才敢尝试去爱。这是他第一次尝试去爱,可惜却失败了。尤其是他的故事是社会备受争议的网恋。
虽然他俩并没有做回以前那种好朋友,但是,小寒他并没有怨恨过她。只不过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思绪突然飘起,小寒用的零散的记忆去写下了这篇文章。由于文章的女主人公先后换了三次QQ,聊天记录早就不在了,加上记忆开始模糊。小寒他只是把记忆中最深刻的那些文字写了下来,但也说不出当时的感受了。日子总是要过的,既然女主人公小夕选择回到了那个男人身边,小寒能做的只能放弃了…
生活就是这样,给了你幸福,也会给你痛苦。活着就需要勇敢去活着,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痛苦中迷失。
第101篇、表乱喊帅哥!成为下两个生命的结束者
明明和奇奇是高中同学,明明是一个聪明又帅气的男孩。。却很少说话,是女孩子心中沉睡的王子。
奇奇同样也被明明吸引,于是奇奇老是有意无意的请教问题。。日久生情,他们就这样的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日子久了,奇奇发现和明明在一起。老是找不到话题,如果不是她先开,明明一两个小时也不会跟她哪怕是说一句话。
这样的日子使她很厌烦,那一年班里来了位插班生叫朗朗,朗朗是一个帅气阳光而浪漫的人。当朗朗第一次看到奇奇的时候,就被奇奇的美丽迷住了。朗朗写了很多的浪漫诗歌,又是鲜花又是笑话,还有美丽的烟花。这感觉让奇奇觉得自己就是偶像剧的公主般,这所有的浪漫和快乐是和明明在一起没有的。就这样朗朗和奇奇频频约会,这些是明明不知道的,因为他依旧还沉迷在书海里。这天奇奇和明明,回到了家中(一起租的房子)明明依旧默默的看着电视。而奇奇在心里不断的比较着朗朗和明明,具体这个天秤偏向哪边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许久奇奇看着外面的明月痴痴的说:“明明!我们去散步吧!”“不去,怪冷的”不在意的回答。“你就不能浪漫一回麽,朗朗在的话一定会陪我去的!要是再这样有什么意思,我们分手算了!”说完摔门而出。
明明预追,等下楼依旧没看到,明明就这样回去了。因为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吵架,等气消了就会回来了。而奇奇气愤的拦车就打电话给朗朗,他们去了酒吧,喝了很晚,最后他们就醉熏熏相护搀扶的就在酒店住了一晚。
那一晚他们发生了关系,奇奇很委屈却不得不接受事实。所以决定今晚就和明明说清楚。明明听了昨天奇奇的话,决定浪漫一回给奇奇赔罪。所以准备了红酒和烛光晚餐等着奇奇回来,夜深了奇奇回到了那个漆黑的家。去开灯发现依旧黑黑一片。当走到客厅餐桌的时候,餐桌上突然亮起了三只蜡烛。
餐桌的另一边明明正含笑的看着她,而奇奇心中只有苦涩。“坐吧!”明明柔柔的说。晚餐过后,桌上依旧还残留着半瓶红酒,明明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朵娇艳的玫瑰花,而那花上玫瑰花型戒指的光芒在黑夜里是那样的璀灿。明明单膝跪地,那满是柔情的双眼直直的看着奇奇。“奇奇,我爱你!嫁给我吧!”这一刻奇奇的眼里满是泪水,不知道是伤心还是感动。“晚了,太晚了!”奇奇不断的摇着头。在明明说爱她的时候,她是幸福的,也是痛苦的。因为她已经不在是以前的她了,这一刻的幸福因为那晚飘散。
许久,奇奇的泪水流干了。明亮的大眼睛也变得黯然,整个人也仿佛失去了灵魂。“我们分手吧!”奇奇的话语不带一丝的感情。当听到这样的话的明明,像被雷击中一般,定格在那里。因为他知道奇奇不再是说气话了。“为什么”轻声的疑问仿佛是在问轻风一般。渐渐的,明明的心好象恢复了知觉传来震震的痛。这样的痛使得明明加大了声音发出厉哄:“为什么?”
这样的哄声使得奇奇一呆,随后又恢复了无情。“不为什么,只是奇奇不在是原来的奇奇了!”说完转身,流干的泪水逐渐浮现。“对不起!对不起…”这样的声音很轻,好象只是说给自己听。当看到奇奇要走,正发呆的明明也清醒过来,从后面抱住她。“不要走!”奇奇转身无情的推开了他,不知上帝是不是也打了磕睡。明明正巧踩在那被奇奇哭失的地面,向后倒去碰掉了那蜡烛和那半瓶红酒。“垮啦”“啊!”那妖红的火焰正灼烧这明明那帅气的脸。听到惨叫奇奇清醒了过来,当看到那一暮奇奇也吓傻了。随后马上清醒,跑去浴室打湿了面巾,盖上了火焰。解救出明明,拨了120。人民医院。手术室中医生走了,奇奇跑了过去:“医生怎么样了!”从语言中可以听出那焦急与关心。“百分之四十面部伤,已经毁容了,现在还需要留院观。”听到消息后,奇奇当场愣住了。一个月后明明出院,这一个月都是家人照顾他。奇奇每天躲在门外看着他,她没有进去,因为她再也无法在面对他。
出院后明明退学了,同样退学的还有奇奇。就这样明明回到了家里。回到家的明明性情大变,整个人变得暴燥。还沉迷于暴力游戏中,直到在网络里遇到一个网名为'奇奇'的女孩。'奇奇'可爱的话语让他仿佛回到了初恋!仿佛又看到了美丽的奇奇,这一刻,明明又变成了原来的明明眼里尽是柔情。就这样明明每天都和'奇奇'聊天,从此以后等待'奇奇'上线就成了他生活的全部。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之久,而这半年中真奇奇每天都会去明明家附近仰望那扇窗。仿佛是一个灵魂对她的呼唤。,而朗朗知道了奇奇与明明的事情。所以每天用各种笑话逗奇奇开心就成了朗朗的全部,然而那晚以后朗朗就在也没见过奇奇笑了。
这天明明早早就等待着'奇奇'的上线,过了一会儿奇奇果然上线了。明明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小孩子得到了最心爱的玩具。'奇奇'今天决定跟明明开个玩笑,所以略带调戏的口吻说“小帅哥!认识这么久跟姐姐视频一下好不好?”这句话如怒雷一般刺进他的耳朵,仿佛要刺穿他的双耳。接着明明想到了奇奇那个美丽的女孩,觉得自己活着对她是一种伤害与折磨。所以他喃喃的说:"是该走了!"接着第二天,在明明的家的楼下围着好多人。还有伤心欲绝的哭声,还有“嘀嘟嘀嘟。。。”救护车的声音。明明走了,无声无息的走了奇奇向往常一样来到明明的家附近,看到了这一幕。
奇奇没有流泪,只是呆呆的走。喃喃的说:"乖!要等我哦!"第二天早上同样的地方,同样的哭声,还有同样的嘀嘟声。不同的是地上躺着的是一位穿着婚纱,手里却拿这玫瑰枝的女孩,旁边还洒落着玫瑰花瓣,手里戴着的是玫瑰花型的戒指。。。
第102篇、我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你
因他曾这样吻过她的眼,她的眼便清透如深邃星海,迥然生辉。他的手如贪恋般抚过她的发,轻柔地击中她的肋骨。
她便热爱他,用尽全部的力气,去拼一个未来。仿若世间万物都失去意义。她的心,被融化在十二月严寒的季节。
时隔多年,她仍不曾后悔,给予那个男子,如此般的疼爱。在那段最值得留恋的时光,她把最好的年华都献给了他。
只徒留灵魂在时光中穿梭,傻傻的等待那一场明知无法到来的婚礼。
文/冷馥年
1回忆,最是不堪回顾
爱情是要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否则未来迟早会如海市蜃楼般虚幻。她合上书叹了口气,终于承认,相爱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却让她固执地爱了这么些年,直至如今连回忆,仍让她的眼眶酸涩得疼痛。如悲伤一寸寸地啃噬着心脏。
恍惚忆起,她曾为他织就一双手套,看见他拿在手中爱不释手,她便开心了很久。他们之间不容易,他高校尚未毕业便缀学与她同住。他是家中的独子,从小衣食无忧,却与她尝尽饥肠之苦,体验过露宿街头。甚至被人不堪地辱骂,所有尽可能的风霜,都一并来临。但他不忍她劳累,他曾握紧她的手,满目虔诚之意,说要许她一世的温柔。
那年冬天,他如往常一样裹着单薄的外套出门,骑着单车去往三十公里外的镇上教书。她细心地为他整理好课本资料,然后将保温盒递给他。她瘦小的身体在严寒的天气下显得十分孱弱。他转身亲吻她的眼睛,叮嘱她不要外出,便迅速出了门。
随后,便发生了让她从未意想的事情。他的父母找上门,厉声呵斥她,毁掉了儿子的前程。她感到委屈,却仍是不动声色,强忍着眼眶的欲意喷薄而出的泪水,呆呆地立在客厅,全身冻得有些颤抖,仍倔强得不肯低头。他们不接受她,抑或只是不接受她曾是舞女的身份,她是知道的。
她心下明了,软言细语地几句好话也不会得到温文儒雅的宾客般的对待。她孤立无援。唯一的支撑便是他,他爱她。这样想着,便觉得有了几分力气。静静地与他们对立。终于,她体力不支渐渐失去意识,昏厥了过去。
她从混沌的回忆中醒了过来,打开手机翻出儿子的照片,事情已经过去五年多,她只道自己深信了世间有真情这回事。他应该也曾如自己这般难以释怀才是。这样想着,心里便舒坦了不少。然她无知觉,泪水早已湿透了她的脸。
2红颜绕香城,你未曾说再见
梁俞白回来的时候,家中一切无恙,却唯独不见了她。他心急如焚,顶着凛冽的寒风,四下询问,徒步行走了三个多小时,仍未见她踪影。空旷的场地,只剩白皑皑的雪,还有风毫不眷恋的嘶嘶声在耳边回响。他回到家中,看着灶上冰冷的锅碗,她触及过的每一寸地。脑海中闪过她泪雨涟涟的模样,心便疼痛开来。拨通母亲的电话,声色咄咄地质问,“棃禾呢,是不是你们把她带走了。”
梁母毫不避言,坦言说出了那个条件,让他回去迎娶局长的千金小姐,便放过容棃禾。
他听完后气得不轻,青筋怒爆,思量过后却不得不妥协。棃禾如今身怀有孕,身子骨异常虚弱。
父亲派人开车将他接了回去,并许诺让他再见她一面。在他与局长千金求婚之后。
那一晚,他看见在月光下熟睡的棃禾,泪无意识地滴落在她的胸前。他俯下身亲吻她的唇,轻轻地抚顺她的发。自认识她以后,他变了许多,从纨绔子弟到对人对物拥有平常心。他带她私奔,却让她受尽了千般苦。如今,就连分别,都必须悄无声息的进行。她被医生注入了少量麻醉剂,削瘦的脸庞显得毫无血色,如纸般苍白。这个女子,是他唯一的爱啊,他这样想着,越发不能控制自己,心下一片疼痛,颤抖着一遍遍轻抚她的脸。
她于凌晨两点多醒转过来,六个多月的身孕造成她的行动诸多不便。护士听见声响便急忙忙打开门,询问她的需求,叮嘱她多休息。她的身体里,如今流淌着的是两个人的血。
冧城梁大财团少爷梁俞白与局长千金订婚的消息在四处飞舞,梁母于午后赶来,她卧躺在床上,眼不睁耳不闻。他不会不辞而别,另娶他人。
“容棃禾。哼,我是绝对不会容许梁家的血脉被你肚中的孩子玷污的。你算个什么东西,充其量就是个肮脏的下贱货,你凭什么要俞白陪你吃苦,过清苦的生活。我在这里跟你说个明白,你若是不答应从今以后离开俞白,我今天就让你肚子里的孩子在你成为死胎。”
她的眼在一瞬间变得通红,泪如泉涌般散落在棉被上,却仍极力地扼制住自己屈辱地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的冲动。然后在那张写上永不见他的协议书上摁下了手印。
“你是一个失败的母亲,你的成功只在于你是一个商人。”
“哼,还轮不到你来批评我。过几天,我就会让人把你送去沿海。冧城,你是绝不能再回的。”
3为君,不计千愁万难
冧儿渐渐长大,开始问她,父亲是谁,为什么从未出现过。
她看着已经五岁多的儿子,蹲下身轻轻将他衣裳上的泥土弹去,怜爱地说,“冧儿,他没有不要我们。只是不得已。”
孩子轻易被他相信的人哄骗,她擦掉眼角溢出的泪,牵着冧儿去幼儿园。如今的她,自是深知,有些事,一辈子只有一次,总有一日,要面对那段因日久而逐渐积淀的悲伤之源。
“妈妈,等我长大了,我会保护你的。”听着冧儿稚嫩的嗓音,她的心感到温暖与对未来的太多不确定的担忧。她轻轻地抚摸冧儿的脸颊,兀自转身离开。
五年三个月零四天。他们已经这么久没有再见面。他如今还好吗?她不敢回去,流转了诸多城市,只为了不再遇见。
自她离开之后,梁俞白与局长千金成婚,她知道,他是爱他的,却还是忍不住伤了心。他们之间没有一场婚礼,她便毅然爱了当年的少年。并至今艰难地养活着冧儿,给他当地最好的教育。是不信命吧,她始终相信,无论人之贵贱如何,总归是生命就会有活出鲜活的一天。
那一日,她未曾在幼儿园接到冧儿,等候她的,是心肠铁硬的梁母。她这一次,是要带走冧儿,棃禾自是早已做好应对的准备,不想这一天来的这么快。曾经以为,这样安逸的日子终于是会回归。却不曾想,越是简单的想念,越让人握得如沙般不知深浅。
梁母直言,要带走梁家流落在外的孙子继承香火。她噙着嘴角讪笑,好不讽刺。
“冧儿呢?”
“车上,容棃禾,就当我对不起你们母子。可梁家的事业需要强大的扶持,尽管这几年我没从见俞白开心过,但相比梁家的基业,牺牲他的幸福又何如。我知道我自私,不是一个好母亲。但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栽培冧儿。”
“不。我不能让你带走他,冧儿会成为你的下一个牺牲品。你忍得下心,但我不是你,我又于心何忍。”
“容棃禾,你以为,这几年你之所以能依靠浅薄的工资维持生计的原因是什么,还不是我们梁家在背后帮助你。”
“不,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同意让你带走冧儿的。”
“真是愚不可及。阿祥,拦住她,不要让冧儿看见她。”
她开始躲闪着往车子的方向跑去,但最终没能够跑近车前。梁母脚步沉稳,姿态高雅地上了车,她的泪又一次喷涌而出。
“冧儿。”
“冧儿。”
“妈妈在这里,冧儿。”
路旁的人们面容惋惜地看着他们,仿似在看一出戏剧。她脱下高跟鞋掷向身旁紧紧抓住她左手手腕的阿祥,趁机挣脱了身,她怎么能容许自己再一次失去,那是她的爱啊,她全部的爱。
她声嘶力竭地呼喊冧儿,追在车前奋力地拍打那一扇墨黑的车窗。却被猛然加速的车身晃倒,撞上了路旁的防护栏,额头不断流出殷红红的血液,她仍吃力地想要爬起来。冧儿在车内睡得安详,他并不知这发生的一切,他只知道这个眉慈目祥的女人说要带他去见他的父亲。他便高兴地直呼好。喝下了带有些许带有安眠成分的果汁。
4那般温柔难思量
她被送进老友的医院,却苦苦哀求医生让她出院。她本就打算让冧儿去到他的身边,希望他将冧儿好好抚养成人,只因三年前的一个夜晚,冧儿被歹徒绑架要求勒索,她被推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那几人见她有姿有色,便动了邪念。她被带进漆黑的小屋,身躯被摧残至残破不堪,仿似经历了几万个轮回般令她再不愿回想。这些她只想自己承受,甚或绝口不提地统统带进坟墓。
她只是在等,耗尽青春,无怨无悔地等。
一生中,只有一个场景是被死前回忆的。那便是只能够被用于遗憾与怀念,甚或悲恸的记忆。
她坐在镜子面前笑了笑,为自己化了个淡妆,换上当年他初遇她时穿的衣裳。跳了支只属于孤独的舞。便攀上窗台,伸开双臂,动作轻盈得像一只猫,轻轻地,轻轻地,跳了下去。
梁俞白跪倒在那一座新坟前,双手止不住的颤抖。他一直无从得知,甚至有些迷惘,为何自己这些年,竟然真的不曾想方设法地去见她一面。他为自己悲哀,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
她与他唯一的合照后面,是她不悔地执着。那一行有些模糊的字眼,终于还是清晰地呈现在他的眼中。
只想长活一世与你共握苍老,记住你说的每一句话。同看朝日落夕,生生世世。我只想要你一人,仅此而已。俞白,你要记得,我从不曾后悔,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你。
后言:坐在沙发上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楼下正放着哀悼亡鸣曲。窗外是一片郁蓝的天,素白的云。而当我终于将这个故事写完,我的心也随着女子多情固执的这一性格开始悲恸。
爱情是两个人的故事,也可以是一个人的事。古往今来,红颜多薄命成为了传奇。
但幸福还是那么深刻的发生过,被时光记录过。
无论怎样改变,人心总是最难测。终于是到了该放空一切时候,就别让自己再为难。没有什么事情过不去,只有自己想不通,放不下。
有时候,记忆也是一种恩赐。
第103篇、简爱
从小生活在修道院里,她生活的环境非常恶劣,经常受到冷漠的。没有人性的修道院人士的欺辱,但是这丝毫没有改变简善良的天性!简来到桑坎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很快就爱上了庄园主罗切斯特、罗切斯特也爱她!
她们的爱超越了年龄。超越了地位!当他们一起走进教堂,举行婚礼时一股世俗的力量把他们美好的梦想毁灭了!
罗切斯特有自己的妻子,他的行为大逆不道!罗切斯特面对着两个女人。疯狂的妻子,和可爱的简!他说“她们的区别是那么的明显呀!
人是有爱的权利的,但是,世俗的力量,剥夺了罗切斯特爱的权利,似乎只能生活在情感的荒漠中!简含着泪离开了罗切斯特,她想忘记这一切!
但是、她知道她忘记不掉!
简说“你会在我忘记你之前忘掉我吧?
爱情之火一旦点燃、就难以熄灭,所以他们虽然相隔千里,但是谁也无法忘记彼此!
简一听说桑坎德庄园破产被大火毁灭,就没有什么力量能阻止她回到罗切斯特身边,当他们重逢时。他们是平等的。从前简是一个穷教师,而罗切斯特是庄园主,简有贪财之嫌、简年轻貌美,而罗切斯特中年孤寂、有好色之嫌!等财富已化为一炬,成一个孤老头!而简美丽的容貌、也不复存在!因为罗切斯特在大火之下已经瞎了!无法去欣赏简的外在美!
那么他们还剩下什么?他们剩下的就是那两颗彼此颤动的心。剩下的就是永恒不变的爱!剩下的就是患难与共的情,剩下的是黄昏时彼此依偎的背影……
第104篇、走失的白衣
(一)
那个夏天,许白衣打了份工。每天下午顶着毒辣的太阳坐62路公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一位老太太读报。也许是天太热的缘故,公车里人并不多。许白衣总会看到一个穿着米黄色夹克、头发乱蓬蓬的男子,老是捧着一本书在看,样子很像织田裕二。
公车像是流动的胶片,白衣会很奇怪地把自己想象成电影《甜蜜蜜》里的女主角,那么男主角呢,她把眼睛瞟向对面的大男生。每次白衣上车的时候他就坐在车上,下车时他仍在车上。车开的时候,白衣转身,看着那蓬乱的头发和织田冷漠略带邪气的面孔一点点在视线里消失。一切感觉都像是老电影。他的身上会有淡淡的烟草的味道吧!这样想着想着白衣会不知不觉地脸红。
白衣不知对面的织田也早把清水一样的她看进了眼里。
(二)
白衣是不会主动去争取什么的女孩子,如果不是那样一个雨天,或许他们就这样偶然地遇到,又很匆匆地各自奔向各自的生活了。但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你成心等它,它总是忸怩着不来。你没有提防,却不经意撞个正着。
给奶奶读报时,读到一盆蟹爪兰开了几百朵花。奶奶说:我还没见过这种花呢!说得很感慨的样子。那天路过花市,正好有一盆含苞的蟹爪兰,白衣就把它买了下来。
上公车时,下起了小雨。车子启动,白衣一趔趄,就撞到了前面的女人。“长没长眼睛!”白衣疼得直咧嘴,一个浓妆艳抹的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横眉冷眼。她手里提的蛋糕也被弄丑了外形,白衣手里的花盆叶子连花苞也掉了好几枝。白衣连忙道歉,四十多岁女人过生日总是心怀感伤的,碰巧出了一点状况,当然是口不饶人的。“我赔给你钱吧?”“钱能买来什么呀?”白衣脸一阵红一阵白地捧着那盆可怜的花尴尬地站在那里。“大姐,前边的站你下去等一等,那有个蛋糕房,蛋糕很不错的!”是他,织田裕二。白衣感激地瞟了他一眼,他并不瞅她,只说:“这种花很好养,你把掉的枝插上,一样会活的。”大概闹得没了意思,女人不再吭声了。
下一站,三个人下了车。织田拎了个比坏掉的大好些的蛋糕,女人拎着蛋糕嘟囔着走了。白衣说:“多亏了你了,不然……”要掏钱给他。他拎了拎那个弄花了脸的蛋糕:“不用赔了,这个归我了!我请你吃蛋糕!”白衣不干,他就板了脸:“你这人,真没劲!”白衣便不再坚持。“总见你,叫什么?”“许白衣!”眼前的白衣编了长长的辫子,白色长裙,白色T恤,素淡得像一朵兰花。
织田眼里溢出笑来:“还真是名如其人!”白衣红了脸,好在长长的发挡住了。“庄则,工大在读研究生!每天都坐这路公车去教授家出苦力!”
再坐上公车,两个人便像是经历了世事,已然是朋友了。庄则帮白衣去插那些弄掉的花,白衣翻他看的书,居然是潘向黎的散文集《纯真年代》,她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会喜欢这样婉约到了极致的文字的。可眼前这个像极了织田裕二的男生居然也会看。“看过她的《我爱小丸子》吗?”他摇头。
白衣到站了,再转身看车窗时,看到他浮在窗上的一张笑脸,清朗疏俊,突然很感谢那个过生日发脾气的中年女人。
(三)
仍是每天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老奶奶读报,不过,更像是赴一个约会。每天白衣没上车时,他身边的座位都空着。白衣想那是他留给她的吧,那样想想心里就会有淡淡的椴树花蜜的味道。她把那个刊有《我爱小丸子》的杂志找给他看,他就那样在公车上翻了起来,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像你吗?”白衣就板了脸:“早知道你看书就不理我了,不该给你找书来了。”口气中已然有了撒娇的味道。他抬起头,嘿嘿地笑了。和她清风明月地讲校园里的笑话。
“你叫白衣,原来是总穿白衣呀!”他说话时有些坏坏的。她抬起头,也笑了。“其实我更喜欢穿紫衣。”
“那就成袁紫衣喽。”白衣想说那你是胡斐吗,终于这话没问出口。
(四)
那天白衣上车就看到一个短发女孩在挨着庄则坐,那女孩不时把手里的一袋蓝莓往庄则口里塞,样子很亲昵。
白衣坐在公车的角落里,心里空空荡荡的。透过车窗她看到庄则在偷偷看她,她就把目光移到窗外。那个女孩不配庄则,她眼里的灵光与庄则眼里的宁静不相配。白衣的心很疼。
有三四天,白衣病了没去老奶奶家。“许白衣,你哥来看你了!”白衣正在床上昏昏欲睡时,寝室的阿姨喊她。白衣从小到大就没一个哥哥的。更何况家在南方。
进来的是庄则。他很有些不好意思。“路过你的学校,就进来看看。你还挺好打听的,一问人家许白衣,就找到你了。”
庄则不知道白衣在她们学校是很出名的。她上大学前就出了本很有些名气的小说。进学院后,还被请出来做过讲座,是美女加才女的人物呢。
白衣自己乱头乱脚地被他看到,一时有些尴尬。庄则坐下来问:“怎么了?”白衣的鼻子居然就酸了。他拉了她的手,屋子里的阳光暖暖的,有爱情的味道。
白衣想起那个短发的女孩,幽幽地说:“为什么不等等我?”
庄则揉了揉她的头发:“白衣,介意我们现在开始吗?”白衣咬了唇,爱情来了,介意又能如何呢?
他与那个女孩的故事,白衣不再问,庄则也不说。谁又没有过去呢?可是白衣还是会嫉妒,嫉妒她先认识了庄则。把这个说给庄则听时,庄则就皱了眉,然后假装一本正经地说:“下辈子我就在少林寺等女侠来找我下山!”白衣就笑着打过去。
两人都是很淡的人,就是在爱情中也不是那样轰轰烈烈的。往往是约了,然后找个咖啡屋或者是公园,坐了看书。庄则是学工的,但看的书很杂,很多。白衣说:没想到你这么爱看书。庄则就刮白衣的鼻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想讨个当作家的老婆,不多看几本书怎么行?
后来那个叫茹晓风的女孩来找过白衣,那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孩子。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聊了好久,说的都是庄则。晓风说:输给你,我没什么好遗憾的。不过我不会放弃。
(五)
庄则的家住在离雪乡不远的城市。寒假,白衣跟了庄则去看雪。白衣从没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雪。踩着积雪走在乡间,雪在阳光的照耀下映出淡粉的光,路两旁的白杨树则像剪纸一样拉出长长的影子,一缕缕炊烟、一盏盏晶莹透亮的红灯笼,还有戴着红色滑雪帽,穿着红色羽绒衣的许白衣,一切宛如童话世界。
白衣冻红了脸,庄则就轻轻地捏她的鼻子,小心把鼻子冻掉喽,没鼻子的哈密赤我可不娶。白衣就耍赖,抱住庄则,把脸在他的衣上蹭来蹭去。
狗拉着雪橇从山坡上飞驰而下时,白衣紧紧地搂住庄则的腰。风呼啸着从他们的身旁刮过,白衣听见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喊:“我爱你――”于是她就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在梦中了。后来的许多日子白衣都在想:那天庄则是真的喊了,还是自己的幻觉呢?她没问过他,但她宁愿相信是喊了的。
白衣和庄则打赌,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谁输谁买糖葫芦。比赛开始了,白衣傻乎乎地跑了好远,停下喘气时,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跑,回头看见庄则拿了一串快一米长的糖葫芦走了过来。白衣跑回去接过糖葫芦: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啊?庄则笑着说:傻丫头,我早就输给你了!输了一辈子,只用糖葫芦请客,不是太便宜我了吗?
白衣低头,咬了一口那串巨型冰糖葫芦,那甜一直进到心里。
晚上,他们住到了一户老夫妇家里。老夫妇看惯了城里人的做派,也没问什么就让他俩住进了小小的里屋。白衣红了脸。庄则说:你尽管睡好了,我帮你看着色狼。白衣和衣躺下,果然庄则就坐在炕沿边上,不动。白衣扔过去一个枕头,还真想坐一宿啊?睡吧。
庄则躺下,他们彼此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窗外的月光映着雪照进屋里来,一切都很美。
北方的火炕热得快,凉得更快。后半夜时,白衣就被冻醒了。身子抖成了一团,嘴也干得张不开。她伸手搂住了庄则,庄则把白衣搂在了怀里,然后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那怀抱很温暖,但白衣还是冷,或许要感冒了吧。很长时间了,白衣总是不舒服。
白衣醒来时,房东奶奶年画一样的笑脸绽放得很美:丫头,你可醒了。那孩儿吓坏了,跑了好远的路去给你买药了呢!白衣透过窗,看见窗外正飘着鹅毛大雪。
庄则进屋时,几乎成了雪人。看到白衣醒了,开心地笑了,像个白了眉毛头发的圣诞老人。
白衣三天后病好了,庄则倒瘦了很多。
(六)
白衣很能吃,但越吃越瘦,庄则握着白衣的手说:“怎么长个没良心的肚子啊!”白衣就笑:“那还不
好,现在不流行骨感美人嘛,不然,你想娶个肥婆呀!”白衣总是觉得心慌,失眠,疲乏无力。她想:是熬夜写东西累着了吧。
后来感觉越来越不对,有一天拿笔的手无缘无故地抖个不停。白衣吓坏了,跑去医院。三番五次折腾后,白衣呆住了,是甲亢。白衣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病,从前母亲单位有个人得过的,先是瘦,后来胖得没了人形,眼睛还像金鱼那样。恐惧如烟雾一样缭绕在白衣的心里,她很想站在他身后,让他为她遮挡严寒。白衣看着镜子里纤细瘦弱的自己,看着清水芙蓉的一张脸,心一点点地冷了下来。她不能让庄则和她一起过那种凄风苦雨的日子,绝对不能。
面对庄则,白衣的心更加急速地跳了起来:则,再陪我去坐一次62路公车吧。庄则从电脑前抬起头,怎么了,不舒服吗?
白衣偎过去,紧紧地搂住他。他身上是很干净的香皂的味道。她说过:没什么可以让我们分离的。可是……可是她不得不选择放手。她不能等到他厌倦了她的那一天再放开手。爱情本来就是脆弱的东西。
她问:则,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丑很丑,你还会爱我吗?庄则拍拍她的脸,开玩笑说:不爱,谁爱丑八怪呀。
白衣的泪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庄则赶紧哄她,最近怎么就这么爱哭了呢?
(七)
那个秋天,许白衣带着疲倦与零落的一颗心离开了北方。走的那晚,天上飘着细雨,出租车在庄则的宿舍楼下停了好久,他窗子里的灯光浑然不觉地亮着,全然不知这世上还有生死分离这件事。
后来白衣听茹晓风说,庄则疯了一样去学院找她。有时是喝得醉醺醺的。白衣给他留的信里说回家嫁有钱人的说法他根本就不信。白衣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那一刀同样是插在她自己心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一个细雨霏霏的日子,白衣回到了那个让她日思夜想的城市,她的眼睛就快看不到东西了。她想再来看看这座无数次梦里回来过的城市。
坐上62路公车,车缓缓开动的一刹那,她透过车窗看见他,世上的事居然就这样,有了因就一定有果。他抱着一摞厚厚的书,在细雨中走得急匆匆的,她喊了司机停车,跑下去,从他身边过去时,特意放慢了脚步,他看过来,目光很漠然,然后在细雨中路人一样匆匆离去。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胖胖的变了形的女孩就是他日思夜想的许白衣。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明白,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情说走就走说忘就忘了吗?
白衣想到这些,泪如雨下。爱,真的可以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忘记吗?
第105篇、小凤仙在沈阳最后的爱与哀愁
1949年,她隐居沈阳。成为4个孩子的继母。1954年,她在沈阳离世。 1998年,孩子们才知道,继母“张洗非”原来就是小凤仙。 在沈阳的大东区和皇姑区两地,找到了陪伴过小凤仙度过最后岁月的三位老人———李有才夫妇和李桂兰。 小凤仙是李有才和李桂兰的继母,李桂兰和小凤仙共同生活了5年。三位年龄加起来已有200多岁的老人回忆着尘封了50多年的往事…… 李桂兰认为,小凤仙嫁给自己父亲的原因是,“早在建国前,我父亲李振海就是大帅府的工作人员,小凤仙总去看望赵四小姐,我父亲完全有可能那时候就认识了小凤仙。两个人有个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特别爱听评书。” 1949年,丧妻的李振海娶回了小凤仙。刚进门的小凤仙立刻成了4个孩子的母亲。 这个新过门的母亲与周围的女人有着那么多的不同,“吃穿坐行就透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李桂兰的哥哥李有才回忆说。那时候李有才20多岁,“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很少回家,和继母接触最多的就是妹妹李桂兰。” “爱美,整洁,不爱干活。”是李桂兰总结小凤仙的最大特点,“刚建国的时候,大家都穿得很土气,可是她特别爱穿旗袍,而且在旗袍一侧别着一个小手帕。” 看着与众不同的继母,李桂兰忍不住好奇:“你为什么要把手帕别在旗袍旁边呢?”对于类似的问题,小凤仙只是浅浅一笑,从不作答。 可是,总有小凤仙欲言又止的答案。“继母特别喜欢一张照片,她总是拿出那张照片静静地看,看照片时也从不忌讳我们,那是她和一个年轻将军的照片。”70多岁的李桂兰回忆,“照片里的男人很英武,肩上有着很大的章,衣服上还有很多金黄色的穗。我就问她,‘这是谁啊’,她还是淡淡地一笑回答,‘这是一个朋友’。” 李桂兰家里的生活来源完全靠父亲在支撑,生活困难可想而知,即使这样,小凤仙依然过着悠然的生活。 “她干得最多的活就是洗自己的衣服,从来不做饭,但是生活却很有规律,每天早晨自己出去遛弯的时候,都会在外面吃过早饭。”对于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继母,李桂兰从不敢心生埋怨,“因为无论从哪看,她都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小凤仙和梅兰芳见面,证实了李桂兰的猜测。1951年初,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下榻于当时东北人民政府交际处的招待所。小凤仙和梅兰芳联系之后,得以见面。 “第一次还是我带继母去的,因为那时我在政府工作,可惜第一次没有见到梅先生。第二次,继母带着妹妹李桂兰去看望梅先生。即使那次,我们也还不知道,继母就是小凤仙。不过看到梅先生对她的客气,隐约猜到,继母决不是普通人。”李有才回忆说。 那次见面后,梅兰芳托人解决小凤仙的工作问题,小凤仙被安排在省政府幼儿园里工作。 1954年春,小凤仙患上类似于老年痴呆和脑血栓的病症。最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陪伴小凤仙的是李有才的妻子佟桂英。 在小凤仙患病之前,佟桂英就已嫁进李家。“婆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也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那时候,无论街道组织什么活动,婆婆都积极参加,有时候还拉着二胡唱上一段,宣传党的政策。” 佟桂英同样看过小凤仙的那些照片,而得到的答案始终只是:“婆婆淡淡地一笑。” 患病后的小凤仙,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谁也不能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邋遢女人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小凤仙联系起来。想来,短暂清醒之间的小凤仙是无比痛苦的。 对于小凤仙准确的死亡日期,李桂兰的回忆是,“应该是在1954年的3月份,不过,那时候我正好怀孕,所以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 或许是50多年的时光流逝,让一段记忆变得斑驳陆离,李桂兰的哥哥就有着与妹妹不同的回忆,“葬礼我去了,父亲把继母最喜欢的照片放进棺材里,其他的都烧掉了,我记得应该是秋天的时候。” 很难判断,小凤仙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自幼被卖到青楼,当然不幸,结交蔡锷,维护共和,斗智袁世凯,这些本来不应该是一个弱女子所应承但的重任。她和蔡锷之间的爱情,宛如一幅充满激情的油画,厚重而又热烈,不求被人接受,只求于己回味。 其实,小凤仙根本不会在乎后人如何猜测她,因为早在几十年前,视小凤仙为红颜知己的蔡锷,就已经给出小凤仙和所有世人一个答案了,蔡锷送给小凤仙一副对联中这样写道:“不信美女终薄命,从来侠女出风尘。” 1949年,她隐居沈阳。成为4个孩子的继母。1954年,她在沈阳离世。
1998年,孩子们才知道,继母“张洗非”原来就是小凤仙。
在沈阳的大东区和皇姑区两地,找到了陪伴过小凤仙度过最后岁月的三位老人———李有才夫妇和李桂兰。
小凤仙是李有才和李桂兰的继母,李桂兰和小凤仙共同生活了5年。三位年龄加起来已有200多岁的老人回忆着尘封了50多年的往事……
李桂兰认为,小凤仙嫁给自己父亲的原因是,“早在建国前,我父亲李振海就是大帅府的工作人员,小凤仙总去看望赵四小姐,我父亲完全有可能那时候就认识了小凤仙。两个人有个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特别爱听评书。”
1949年,丧妻的李振海娶回了小凤仙。刚进门的小凤仙立刻成了4个孩子的母亲。
这个新过门的母亲与周围的女人有着那么多的不同,“吃穿坐行就透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李桂兰的哥哥李有才回忆说。那时候李有才20多岁,“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很少回家,和继母接触最多的就是妹妹李桂兰。”
“爱美,整洁,不爱干活。”是李桂兰总结小凤仙的最大特点,“刚建国的时候,大家都穿得很土气,可是她特别爱穿旗袍,而且在旗袍一侧别着一个小手帕。”
看着与众不同的继母,李桂兰忍不住好奇:“你为什么要把手帕别在旗袍旁边呢?”对于类似的问题,小凤仙只是浅浅一笑,从不作答。
可是,总有小凤仙欲言又止的答案。“继母特别喜欢一张照片,她总是拿出那张照片静静地看,看照片时也从不忌讳我们,那是她和一个年轻将军的照片。”70多岁的李桂兰回忆,“照片里的男人很英武,肩上有着很大的章,衣服上还有很多金黄色的穗。我就问她,‘这是谁啊’,她还是淡淡地一笑回答,‘这是一个朋友’。”
李桂兰家里的生活来源完全靠父亲在支撑,生活困难可想而知,即使这样,小凤仙依然过着悠然的生活。
“她干得最多的活就是洗自己的衣服,从来不做饭,但是生活却很有规律,每天早晨自己出去遛弯的时候,都会在外面吃过早饭。”对于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继母,李桂兰从不敢心生埋怨,“因为无论从哪看,她都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小凤仙和梅兰芳见面,证实了李桂兰的猜测。1951年初,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下榻于当时东北人民政府交际处的招待所。小凤仙和梅兰芳联系之后,得以见面。
“第一次还是我带继母去的,因为那时我在政府工作,可惜第一次没有见到梅先生。第二次,继母带着妹妹李桂兰去看望梅先生。即使那次,我们也还不知道,继母就是小凤仙。不过看到梅先生对她的客气,隐约猜到,继母决不是普通人。”李有才回忆说。
那次见面后,梅兰芳托人解决小凤仙的工作问题,小凤仙被安排在省政府幼儿园里工作。
1954年春,小凤仙患上类似于老年痴呆和脑血栓的病症。最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陪伴小凤仙的是李有才的妻子佟桂英。
在小凤仙患病之前,佟桂英就已嫁进李家。“婆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也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那时候,无论街道组织什么活动,婆婆都积极参加,有时候还拉着二胡唱上一段,宣传党的政策。”
佟桂英同样看过小凤仙的那些照片,而得到的答案始终只是:“婆婆淡淡地一笑。”
患病后的小凤仙,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谁也不能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邋遢女人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小凤仙联系起来。想来,短暂清醒之间的小凤仙是无比痛苦的。
对于小凤仙准确的死亡日期,李桂兰的回忆是,“应该是在1954年的3月份,不过,那时候我正好怀孕,所以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
或许是50多年的时光流逝,让一段记忆变得斑驳陆离,李桂兰的哥哥就有着与妹妹不同的回忆,“葬礼我去了,父亲把继母最喜欢的照片放进棺材里,其他的都烧掉了,我记得应该是秋天的时候。”
很难判断,小凤仙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自幼被卖到青楼,当然不幸,结交蔡锷,维护共和,斗智袁世凯,这些本来不应该是一个弱女子所应承但的重任。她和蔡锷之间的爱情,宛如一幅充满激情的油画,厚重而又热烈,不求被人接受,只求于己回味。
其实,小凤仙根本不会在乎后人如何猜测她,因为早在几十年前,视小凤仙为红颜知己的蔡锷,就已经给出小凤仙和所有世人一个答案了,蔡锷送给小凤仙一副对联中这样写道:“不信美女终薄命,从来侠女出风尘。”
第106篇、那朵别样的玫瑰
那委婉低沉而不失友好的一声“再见”,便把我3年多来想尽千方百计说完千言万语走过千难万险苦心经营的恋情最终画上了一个句号。如此意料之外的冷漠结局使我这个从千里之外满怀希望而归的戍边人,心中那也曾被大漠风沙遮掩过的一轮红日又蒙上了爱的层层浓雾。
整整一个礼拜,仿佛我吃进肚里的平常饭菜水果咖啡等。都变成了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上大作文章效果一流的苗条药,人一天比一天消瘦,衣服也一天比一天宽大。不能这样,不能这样!我的耳边似乎响起了一声声微弱但又很有震撼力的呐喊。我强行按捺住自己那无法平静的心,勉强坐到书桌前。把多情的目光开始投入那一本本书里。
“既然失恋,就必须死心。断线而去的风筝是不可能再追回来的。”巴尔扎克老前辈在书中用纯正的汉语向我大声喊道。“懂得恋爱的人,往往会因为爱情的升华作用,而坚强他们向上的意志和进取的勇气。”培根先生也如是说。“恋爱是很美的;但是老天在上,我的朋友,要是为了恋爱而死,那就是爱得过分了。”罗曼·罗兰也毫不客气地对我这样讲。又是整整一个礼拜,我足不出户全心埋头于书本,终于在文字的海洋里得到了我所求索的答案:失恋了怎么办?应该用知识去充实自己。用博爱去宽待他人。以信心去面向生活。
我的脸上总算又恢复了一些往日的笑容,半个月来始终为我揪心的家里人不露声色地顿时松了一口气。弟弟见我脸色由阴转晴,便迫不及待地在饭桌上为我感情洋溢朗诵起普希金的一首诗来: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阴郁的日子须要镇静/相信吧/那愉快的日子即将来临。父亲也以凝重的口气送我一句话:青春应该点缀上爱情之花,但爱情不能独霸青春。还是吴玉章老先生说得好:人生在世,事业为重;一息尚存,绝不松劲。弟弟和父亲的话好像在暗示着我什么,于是我便认真地思索起还有二十多天假该干些什么事来。
家里的大小事情根本用不着我来帮忙。他们各自的工作也用不着我去伸手,我在家干什么呢?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看书看电视是要闷出病来的。正当我为找不到事干而发愁时,在市里某中学当老师的伯母给我打来了电话,她说她们学校在暑假期间开了个计算机学习班,是不收费的那种。现在还缺一名辅导老师。问我是否能够抽出一些时间来帮她一把。我在军校是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的。这个伯母她知道。能当一回老师,这对于走出校门不久的我来说。还是很有诱惑力的,至于钱嘛,部队的工资并没有因为我回家休假而停发。再说教的人又是正在上初中的学生,没有就免了吧。老师和军人一样是个奉献的职业。行!我爽快地答应了伯母。
从各个年级各个班里挑选出来的50名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25台微机。一名主讲老师,两名辅导老师。便组成了这个暑假计算机学习班。原定的主讲老师是一名正在上学的大学生。可后来通过我们3人轮流试讲,学生们最后一致决定把主讲的帽子戴在我的头上。我也没做什么推辞,心想当老师就得不误人子弟,要我编高深的计算机程序不行,要我教个简单的原理及操作应该来说还算是能得心应手的。
上午3节课,下午两节课,其余时间编写适合他们的教材,我忙得像个真正的老师一样。初中学生既有童年的天真又有青年的活跃,充满好奇心的问题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好动的手也总是忍不住在键盘上制造出各种各样的错误。半个月下来。我的心里完全挤满了他们那一张张稚嫩求知的笑脸。伯母告诉我,这就说明我已经找到了当老师的感觉。
最后一堂课我是特意穿着军装去的,这使他们毫无准备地大吃了一惊,平常总是喜欢闹出一点动静来的他们这节课破例没有出格举动。我遗憾地告诉他们,我的假期到了,明天下午不得不离开他们回部队去了。今后我的课由另一位老师接替,希望他们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下课以后同学们都围着我问这问那不愿意离去,有的问我肩上的五星是什么意思,有的问我在部队里干什么,有的问我是从哪所军事学院毕业的……最后一致问我明天下午什么时候走。看着眼前这一群可爱的小弟小妹们,我的心里顿时又涌起了一股不忍别离的感觉。
还是像过去一样。弟弟为我提着行李,爸爸一路叮嘱。不急不慢地送我去火车站。刚走进候车室大门,便出现了让爸爸、弟弟和我目瞪口呆的一幕:计算机学习班的那50位同学,在另外两位老师的带领下一齐迎上前来,其中有一位手中还拿着一朵紫红玫瑰花。鲜红的玫瑰象征着火热的感情,这枝别样的玫瑰可代表着50颗纯真的心,我顿时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那是一个让我至今也无法忘记的假期。我失恋了,但收获了更多的爱!
第107篇、我不做你的寂寞虞姬
我不想十八年去等一个人,一个一辈子也唤不回的人。我轻轻地笑着,拔出了他的剑……
1
我站在大明湖畔。我听见娘在叫我“虞、虞”。
娘说,你叫“虞”,你的生命中有一个男子,是你的霸王。
我从小就没有爹,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娘说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有沙漠,有胡杨。娘说爹一走就是18年,爹走的时候说他要回来,要娘等着他。娘说好。
爹笑了。娘说爹笑起来很好看。魁梧的身材,白白的牙齿,温柔的眉毛像小孩子一样无瑕,阳光下璀璨的黑。娘也笑了,湖水映着她的面容,倾国倾城。
娘老了,鬓角上全是白发,丝丝如雪。她是等爹等老的。
每晚夕阳沉下去的时候,娘总是一个人坐在湖边,静静地坐着,看这水面一点点地退去金黄。我看见娘在哭,泪水无声地落进湖畔。
爹还是没有回来,娘安静地躺在我的臂弯里,弱柳扶风的孱弱和娇柔。
“虞,虞。答应我,一定要等你爹回来,答应我。”
安葬好娘后,在大明湖畔,我坐在娘坐过的那个位置,看湖面渐渐退去金黄,看见夕阳渐渐隐去。看见娘等了一辈子的地方,最终地老天荒。
2
我决定去找爹,因为娘。
我不知道爹究竟在哪个地方。娘说他去了大漠。
我一直朝着大漠的方向,走。鞋子破了,血浸透了青草。看着大明湖离我越来越远,血淋漓地落了一地。一滴,一滴。
我要去大漠。我要把爹找回来,让他见见娘,那个等了他一辈子的女人。陪着我去的还有那匹也叫“虞”的马。它并没有一步三回头,也许离开对它意味着自由和解脱。
我们走了很久很久,我以为我看见了大漠。结果那只是遥远的一个山丘。
我累了,趴在“虞”身上许久没动,任它前行。
我在一个怀抱中醒来,我看见了那个男人,他低头对我温柔地笑着,白白的牙齿,黑黑的眉毛好看地弯着。
“我是项羽。我是你的霸王。”
3
我停留了下来,在一个并不知晓是什么地方的地方。因为霸王。他牵走了我那匹也叫“虞”的马,给它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乌龙”。
没有了“虞”,我也动不了。
大漠,雪一样颜色的大漠,一点点地远离了我。
霸王每天都来看我,叫我“虞姬”。他有很干净的脸,白白的牙齿,笑起来孩童似的稚气。他对我很好,送我很多东西,全是上等皮货。他总是披着一件灰色的大氅,站在江边,望着东逝的流水,皱着他本就好看的眉毛。
我站在他身后,望着清凉的江水,给他讲我的娘。永远留在大明湖等爹回来的娘。
霸王转身抱住我,“虞姬,我们不要分离。”
我已经彻彻底底地爱上了这个男子。他说他喜欢看我笑,很明朗的样子,我看见他黑黑瞳仁中的自己妩媚地笑着,倾国倾城。
4
春天又来了,柳絮飞满天,我看见娘忧伤的脸在水中一漾一漾,是洗不去的前愁加旧伤。我对霸王说我要回去看娘。
我回到了大明湖畔,看见飞絮纷纷落满坟头,洞箫的声音,如泣如诉,飘在湖上。
我告诉娘,我遇见了我的霸王,和爹一样有白白牙齿和温柔眉毛,叫我“虞姬”的霸王。
我看见娘的脸出现在水中,忧伤地,一漾一漾。
我再也没有离开大明湖畔,因为霸王告诉我,他也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要很久很久才能回来,要我等他。
我点点头,我在水中看见自己的笑容,美丽而又彷徨。
霸王也笑了,孩子一样干净的笑容,他亲吻着我的眼睛,说我一定回来,虞姬,等我回来。
我每天坐在湖边,看漫天鸽子的回旋,看天空纸鸢的暗淡,看杨花终于萧萧落满肩。我眺望着远方,一如娘。
我望着大明湖的水,我知道我的眼泪正一滴一滴地落进湖里,流向霸王在的方向。
5
我在湖边等了8年。
我看着水中驳杂的日光,看见湖面上点点的阴晴,水无声地流过我的身旁。
我看见有一个人站在我的身后,我听见他在叫我“虞姬,虞姬。”
我猛地转过身,霸王,我的霸王。8年过后仍就英俊挺拔的霸王。我在阳光下灿烂地笑着,倾国倾城。
霸王说要带我回家,我离开了大明湖畔,到了一个我并不认识的地方,满眼的荣华富贵,一地的金碧辉煌。他们叫他“大王”。
我没有问他这一切,只是将自己偎在他的怀中,听他平稳而又沉沉的心跳。
6
以后的日子平淡。霸王每天都很忙,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每一次我都是被霸王抱在怀里,身上裹着毯子。我听见外面兵车压地“嘎嘎”地响,我听见不停有人在大声呻吟,我看见霸王瞪大的眼睛里有深红的血丝,浅浅的嘴角紧紧地抿在一起,像一个无助而又倔强的孩子。我伸出手拂住他的眉头,他温柔地向我笑着,黑黑的眉毛好看地弯着。
“虞姬,虞姬。”
有一天他说他要带我回家乡,江东,那个他魂牵梦萦的地方。
他越来越累了,每天我都坐在偌大的宫殿里等他,一地的珠瓦琉璃,一面的雍容繁华。殿里很静,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和浅浅的心跳。我在大殿中等着我的霸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霸王又带着我去了另一个地方,在夜里,用毯子裹着我。这次没有坐马车,我被放在他宽阔的胸膛,紧紧地搂着。我感觉到了马飞逝而去的风声,那匹同样也曾叫“虞”的马。
虞姬,我们回家乡,我们回江东,现在就回去。
我静静地闭上了眼睛,好的,霸王。有你的地方我就会感到安心。
7
我们停留在一个地方不走了。
霸王还是温柔地对我笑着,眼底全是深深的忧伤。
他说,虞姬,我们被困住了,走不动了。
四面响起了楚地的民歌。霸王,我们已经到了江东?
他微微地笑了,白白的牙齿,熟悉的悸动。
虞姬,我送你走。
他为我披上大衣,厚厚地围了一层。虞姬,你听我说,汉军已包围了我们,趁他们还没扑上来之前,你穿着楚人的衣服,从西边悄悄出去,我派人保护你,你一个女子,他们不会注意的。
我听见远处隐约的刀剑声。那些护送我的人已经为我开了一条血路。我看着霸王,笑容在晨风中飘荡。
虞姬,听话,你一定要活着出去。去江东,去大明湖。你听我说,你在那里等我,乖,我一定回来。
我从心底涌起浓浓的悲哀,我终于明白娘那哀伤而又绝望的眼神。我听见爹在对她说,“你一定要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回来。”
我轻轻地吻着霸王,我生命中的男子。看见他又在对我温柔地笑着。白白的牙齿,好看的眉毛。我听见他给我的诺言。
虞姬,等我,我一定回来。
在大明湖,娘等了爹一辈子,18年,等到头发雪白,皱纹丛生。娘一直等在那里。一直等。我闻到大明湖的水气,和着泪水的味道。
霸王抱起了我,走吧,虞姬。
他绝望地吻着我的唇,我尝到了眼泪咸咸的味道。虞姬,等我回来,等我回来。
我仰脸对他笑,他说过他喜欢看我笑。轻轻的,柔柔的。像鸢尾花在风中悄悄绽放,温情而又感伤。
8
我轻轻地笑着,拔出他的剑。眼前一片红雾飞过。我看见霸王伤心的眼,还有他疼痛的叫喊“虞姬,虞姬”。
我感觉不到疼痛。
娘太寂寞了。我也太寂寞了。
我不想18年去等一个人,一个一辈子也唤不回的人。
娘,我比你幸福,我爱的人就在身边,我躺在他温暖的怀里。我感觉到他冰冷的唇。
在没有他的日子里。一个人,太寂寞。
第108篇、如果这样能快乐
如今想来,或许是在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我已经长成了一个不正经的姑娘。
大概是这样一个形象。
个头小小的,肩膀瘦瘦的,脚步在经过三楼的第六个阶梯时短暂地犹疑一下,即刻换上坚定的步伐继续顺阶而上。饱满的手指肚轻轻划着墙壁,指端游出一丝不安,姿势像个孩子,可是一张笃定的脸上却满是不甘不驯的神情。
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突然冷不丁地伸手在人群里那么一捞,拽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下一秒钟,用一对清洁微凉的黑眼珠直视着对方,一言不发,一本正经,一腔热血地……吻了下去。
由于用力过猛,姿势不佳,导致被对方的牙齿磕掉唇上的一小块皮肉,血腥气顿时在不知所措的牙齿间弥漫。
那天放学后,简小宇跟在我身后撇嘴:“千葱,你这个女流氓,你这个背信弃义的女流氓!”
他气得仿佛被我耍流氓的那个人就是他一样,脸蛋涨得发紫,眼睛里全是神经质的小火苗。而我整个人恍恍惚惚地走在前面,手里剥着一个橙,橙的甜酸味在空气里悠悠地飘散,又被傍晚凉滋滋的风轻轻推回,拢在鼻尖上,眼睛一瞄,就要酸出眼泪来。
等我把橙剥好,吮了吮手指上的微甘的汁水,白小牙就出现了。
她背一个白色帆布书包,穿一袭蓝白相间的海军风连衣裙,露出白皙圆润的胳膊和细细长长的小腿。长发高高地扎成一个马尾,一副清爽秀气的样子。
我看着她朝我招招手,脚步移不开,哇的一声就哭了。
白小牙一怔,立即跑过来,递给我一块白色的小手帕,问我:“千葱你怎么哭了?”
我使劲地吸了吸“飞流直下”的鼻涕,浑身颤抖地坦白认罪:“白小牙,我……我把林司阳给亲了!”
白小牙笑了,她将我被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鼻涕沾湿的额发捋往耳后,亲切而温柔地说:“我知道,当时我就躲在楼上。”
我哭得更匈了:“白小牙,我不是故意的,是有个王八蛋踹了我一脚!”
白小牙继续好脾气地安慰我:“我知道。”
她顿了顿,继续说:“我还知道,那个王八蛋就是简小宇。”
身后的简小宇一怔,尴尬地看着我一脸懵懂求知的表情,突然露出一排白牙齿大笑起来,边后退边说:“失足,绝对的失足。我还有要事,先走了!”
当我反应过来企图恼羞成怒对其进行凌辱之能事的时候,简小宇那抹薄薄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拐角处。
那天傍晚,我和白小牙手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头顶是一片橙色的浩淼的天空。凉风将我们的影子吹得长长的。
白小牙问我:“那么情书,最后没有交到他的手上吧?”
我羞愧地点点头,几乎要把额头埋进胸口里,虽然彼时的我尚且没有胸。
“没关系,让千葱做这么为难的事,是我太任性了。”
白小牙停下来,对我露出一抹舒展的笑容,我看着她,有一瞬间的恍惚,那种从心的最底层慢慢涌出的自卑感几乎让我窒息。
直到她朝我伸出手,我才将那封以“林司阳”为开头,以“白小牙”为结尾的情书从书包的最底层翻出来,递到了她的手中。
浅蓝色的信笺,用干燥的柠檬片熏了一夜,散发着淡淡的清甜香气。而现在,这封用尽女孩子全部心思的情书,却在我过度紧张的掌心里变得很皱,黏着一层薄薄的汗渍。
白小牙将情书揣好,揉了揉我的头发:“没关系的,千葱,不要哭了。”
我知道自己被原谅了,虽然白小牙托我给林司阳的情书没有送出去,虽然最后我以一个极丑无比的姿势趴在林司阳的身上制造出一个血流成河的吻,但是白小牙并没有生气,她大方地原谅了她最好的朋友。
一想及此,我松了口气,鼻子里冒出个亮晶晶的鼻涕泡泡。
就在这个定格的画面里,林司阳塞着耳机,静静地路过我们身边。我看见他的目光弥足珍贵地停留在我们身上一秒的时间,只一秒,随着鼻涕泡泡的爆裂一闪而过。
当时的我瞬间就起了杀心,恨不得立即找一把小剪刀自我了断。
而白小牙,这个平日里安静得体的全优生,却在那个擦肩而过的一瞬间突然开启了全身的马达追了过去。
她伸出细长的手臂拦住了林司阳的去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吗,林司阳,我喜欢你。”
这是我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潦草的夜色就要覆盖这座小小的北方城市,光影温柔地淡化开去。
那时候的林司阳瘦高孤独,毛茸茸的短发垂在额前,面容寂静。
那时候的白小牙甜美青涩,白皙的脸庞因着男生短暂的凝视而微微发烫。
那一天,我的好朋友白小牙恋爱了,和她喜欢着的林司阳,那个蛾眉螓首的林司阳;那个走路时微微仰视的林司阳;那个喜欢塞着白色耳机低头走在放学路上的林司阳。
那个我喜欢的林司阳。
白小牙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最好的朋友,究竟是有多龌龊。当她拿着那封字迹清秀的情书走向林司阳时是有多么的不情愿,当她不小心因为简小宇的陷害而亲吻上林司阳的嘴唇时,又是怎样的心动和哀伤。
这是我十三岁那一年。
白小牙,简小宇,林司阳,还有千葱,我们四个人聚在了一起,仿佛为赴一场荒芜的盛宴。
002【四年了,简小宇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
如今我二十一岁,依然是个好不正经的姑娘。
周末的清晨,我用偷偷配来的钥匙打开林司阳家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
屋子里漂浮着洗衣粉和腐烂的食物混在一起的怪味。林司阳仍在熟睡,床头柜边摆着一瓶开了盖子的安眠药。
有一瞬间,那种极端的恐惧和无助再一次哽在喉间,一如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大约是十五十六号的样子,头顶的月光润得要滴出水来,那一天也是这样的景象,我呆呆地立在门边,而林司阳熟睡的面容像个疲惫的孩子。
我走过去,倒出瓶子里的药片数了数,确认了他只吞了三粒,不足以致命。
我没有叫醒他,而是红着眼眶打开了窗户。新生的阳光瞬间淋透了这个小小的死寂的卧室,淋在林司阳睡梦中微微皱着的眉间。
接下来的时间我用来打扫,收好桌上五花八门的铜版纸杂志,退掉两箱啤酒瓶,在一尘不染的厨房里熬粥。
一小把薏米,一小把红豆,加几块冰糖和红枣,小火慢熬。
等待的时间我用来翻看客厅里随处可见的杂志,有一本的封面上印着林司阳逆光的脸,只隐约可见狭长的眼角和微微上扬的唇。
这是林司阳做模特的第二年,我读大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
四年的时光改变的东西实在太多,却独独没有把我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我仍是三年前的行为举止,仍是短短的头发,也还如从前那样偷偷地喜欢着林司阳,一副到死也不肯说出真相的态度。
我打开钱包,看着里面四个大大的笑脸,耳边是厨房里传来的咕咚声,红豆和薏米在一起翻滚冒泡,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突然就狠狠地落下眼泪来。
林司阳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他揉揉惺忪的睡眼,问我:“哭过?”又笑笑,过来拍我的头,“以为我又要死了?”
“吃饭吧,我要回学校了。”我拨开他的掌心站起来,语气里带着一种莫名的委屈。
林司阳看我一眼,瞳孔里清凉一片,他点点头没再理我,转身走进厨房吃饭。
出门的时候我仿佛听见林司阳轻声叫了一句“千葱”,我立即警觉地回过头去,只看见他抬头冲我淡淡一笑:“没什么,回去路上小心些。”
我看着他朝我挥了挥银色的勺子,笑容在白炽灯下有些恍惚。
回去的路上简小宇打来电话,我把手机贴在颊上发不出声,简小宇在电话那头问我:“他没死?”顿了顿又说,“真没死啊……”
我立即召回声源冲他喊:“简小宇!林司阳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乌鸦嘴!”
那边安静了半晌,很快传来嬉皮笑脸的声音:“你说呢,千葱?”
我不说话,正要挂电话时简小宇说:“你在哪儿?我去接你,陪我吃饭。”像是早已经料到我会拒绝,立即加上一句,“千葱,今天是我的生日。”
他的声音黯淡下去,带着浓浓的委屈,四周安静得可怕,我握着手机,说出了位置。
五分钟后简小宇就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地来了,他递给我一顶安全帽,突然间笑得很开心。雪白的牙齿在四周朦胧的夜色里闪闪发亮。
我坐在后座搂住他的腰,声音在猎猎的风里沉闷地传进简小宇的耳朵里:“对不起……没来得及准备礼物。”
简小宇的肩不自然地僵了一下,很快,他回过头来笑着冲我喊:“不要紧,千葱,一会儿记得给我唱首歌!”
车子拐了个“Z”字型,我吓得立即哇哇乱叫:“注意看前面啊,浑蛋!”
进了包厢后我把手机调成振动挂在胸前,如此乡霸的举动引来短暂的围观,后来大家开始各唱各的,嘻嘻哈哈闹哄哄的。
简小宇喝着酒白了我一眼:“用得着吗,他有事会打110,不用你整天二十四小时候机待命!”
我没说话,今天是他生日,凡事好原谅。
我给他倒一杯酒:“生日快乐啊,友谊长存!”
简小宇苦涩地笑笑,一口就把酒喝光了:“是,千葱,友谊长存。”
我看着他眉宇间的失落和委屈,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四年了,简小宇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或者说,是我从没能陪着他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
为了弥补这四年的空白,我陪着他喝了很多的酒,说了很多的话,末了还扯着公鸭嗓子献歌一首——《祝你生日快乐》。
那么简单的旋律,我唱得山路十八弯,有个小姑娘当场就激动得哭了。
顿时我感到十分得意,正想加唱一首,那小姑娘哭得哆哆嗦嗦地说:“你们猜我看见谁了?我看见林司阳了!林司阳,就是那个《魅涩》的当家模特!”
吱的一声,麦克风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看了看坐在角落里的简小宇,他静静地坐在那里,脸上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光影,那么模糊,就像个走失在童话里的孩子。
他看着我,轻轻地做出“别去”的口型。
而我的手却早已经搭在门把上,推开了包厢厚重的大门。
关上门的那一瞬间,我听见什么东西打碎的声音,身后突然一片寂静。
003【那一年,林司阳放弃了高考,而我放弃了继续爱他】
我走进林司阳的包厢时,他正蜷曲在沙发上发抖,桌子上的空酒瓶排成整齐的队列,叫嚣着自己怎样把一群人灌倒。
其实也算不得一群人,除了林司阳,只有四五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她们一律敷着像城墙一样厚的粉,唇色红艳得轻薄而骄傲。
林司阳的皮夹丢在一边,里面早已空空如也。
我走过去,将他从沙发上拽起,熟练地抗在肩上,正要走,一个女孩子突然揪着我的头发问我:“干吗啊你?”
几乎是冒着秃顶的危险,我拿起一个酒瓶,砰的一声在桌上磕碎,我举着碎了一半的酒瓶,就像举着炸药包一样视死如归:“拿着这个烂人的卡去结账,去买包,就是别拦着我!”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了,我已经熟悉得像背台词一样,顿点语气表情都十分到位。
成功突围后,我带着林司阳在大街上拦车,他却突然发起疯来,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上不肯上车。
我没料到他会来这一招,结实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当即痛得僵硬,喊痛都喊不出声来。
林司阳跑了几步,发觉我没有追过去,回头才看见我正蜷在地上痛得打滚。他好像心软了,原地踌躇了一下,便跑过来碰碰我:“摔坏了?千葱,千葱?”
他费力地把我的肩膀掰向他。月光下,他吃惊地看着我满脸的泪。他没再说话,将我从地上扯起来,背着,拦了辆车。
在林司阳的房间里,我已经恢复平静了。可以安静地看着他醉醺醺地往我的伤口上涂药,药水顺着皮肤的纹路渗进去,撕裂一样的疼。
白色纱布在伤口上打好一个结后,林司阳一屁股坐在地板上,两眼放空。
“千葱……”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地喊我的名字,苍白的脸,垂低眉眼,挨着我坐下,脑袋慢慢地倚在我的肩上,像一个疲惫至极的孩子那样,渐渐地睡着了。
这是白小牙离开我们的第四年。
四年前的这一天,白小牙笔直地从学校的顶楼跳下来,在放学后的人群里摔得血肉模糊。
那一天是简小宇的生日。我们三个站在学校门口等迟迟未来的白小牙。那一天的气温是三十六摄氏度,无风,天气晴,简小宇讲了一个很冷的笑话,汗水濡湿我们单薄的白色T恤。
就在那个静止的黄昏,身后突然传来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那是林司阳与白小牙分手的第七天。
没有人想过,她会喜欢林司阳喜欢得那么深,那么在意,那么不顾一切。
当我们三个挤进人群的时候,只有大片浓稠的血液从她年轻的身体里不断地涌出,一直蜿蜒至我们脚下。
就在几天前,白小牙还牵着我的手笑着说:“千葱,我和林司阳分手了,他心里有别的女孩子。”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紧紧地握住她微凉的手。
而白小牙却笑着问我:“你知道是谁吗?林司阳喜欢着的那个女孩子,你说,会是谁呢?”
白小牙只是微笑,淡定一如往常,没有哭,没有闹,甚至主动跟林司阳握手言和,“我们永远是朋友。”她甚至与我商量要为简小宇挑选怎样的礼物。
谁也没有想到她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在白小牙的葬礼上,林司阳收到一盒录音带,是白小牙的同学送来的,那个同学只说:“白小牙只叫我十天后交给你,没说其他的。”
那卷录音带林司阳记得,是有一次白小牙生日时逼他唱的一首歌,那时候白小牙叫我们偷偷地录了下来。
他将录音带放进录音机里,犹疑了很久,终于摁下播放键。
是他唱的歌没有错,只是后面又多了一段白小牙的录音,她轻轻浅浅的声音充满失望,小声地问他,林司阳,为什么我可以这样撕心裂肺,而你却可以一如往常?
她说,我累了林司阳,父母的压力,升学的压力,还有你……
录音的末尾是白小牙放声痛哭的声音,她一遍遍地质问,为什么命运不是按照我要的轨迹在前行?
这段录音几乎让林司阳失去了生的意志,大家都说,是林司阳害死了白小牙,甚至有人在高考前夕组成一个侦查小组,扬言要找出让林司阳移情别恋的那个女生,替白小牙声讨出气。
而林司阳一直闭口不语,他变得非常安静,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位置上,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的天,他淡金色的面容看起来就像一片浩瀚忧郁的海。
那一年,林司阳放弃了高考,而我放弃了继续爱他。
第二年的同一天,林司阳躲在自己的公寓里服下大量的安眠药企图长眠。
那一天我始终记得。
简小宇对自己的生日闭口不谈,只约我一起简单地吃了顿晚饭,临走时我给林司阳打包了一份晚餐。
去他家的路上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千葱,简小宇,我没意思。
时间是三个小时之前,我这才想起饭庄建在地下,是没有信号的。
那一瞬间,不详的预感几乎如一声巨雷在脑海中炸裂开来,我拼命地在楼宇间飞奔,屏住呼吸,哭着找房东打开门锁。
那么费尽心思,只看见林司阳如孩子一样卷着被单像是熟睡了,额上有一层薄薄的汗水。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安眠药的空瓶子,窗外有风吹来,瓶子轻轻滚动,铛的一声落在地上。
004【我们走进一个无法解释的怪圈,三个人挤在小小的圈子里,做困兽之斗】
我以为简小宇会同我绝交。
四年的时间,他终于鼓起勇气想要过一个像样的生日,却被我活活地搅局了,实在该恨。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他发来短信,千葱,我想清楚了,只给你一年的时间。毕业后,如果你和林司阳那个王八蛋还没有走到一起,我一定娶你,再也不许你追着林司阳冲锋陷阵了。
我紧紧地捂着手机,想哭,揉了揉眼睛,却揉不出眼泪。
除了林司阳,我们其余的三个人从小在一个巷子里长大,白小牙从小可爱从容,被她的高干父母尽心地打扮得像洋娃娃一样。而我和简小宇就是被放养的野孩子,整日跟另一群野孩子打打杀杀。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会站在同一战斗前线一致对外,但有时候也免不了窝里斗。
我和简小宇几乎是一路打着长大的。
不是今天我把你踹得鼻涕冒泡,就是明天你把我揍得鬼哭狼嚎。
每一次,都是白小牙站在中间,左边安慰着我,右边劝说着简小宇。那个时候白小牙劝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打是亲,骂是爱,你们再这样下去,早晚是要结婚的。
这句话杀伤力太强大了,顿时让我收住了全部的眼泪,而身边垂头丧气的简小宇也突然之间涨红了脸孔。
直到白小牙和林司阳走到一起。
全校最受欢迎的男孩子,牵着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子,他们的优秀,甚至可以不必在乎老师的目光,光明正大地走在学校里的每一个角落。
这样的景象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那些或羡慕或忌妒或激动或失落的目光里,总有属于我的一种表情。
每一天,我趴在窗户上看着他们浅语说笑时,心里就纠结成一团。
而简小宇就会适时地出现在我的左右,尖酸刻薄地说:“哟,别看了。你就是把眼珠子甩到他林司阳的脸上,他也不会相信你这个丑小鸭竟然胆敢暗恋他。这简直太龌龊了!”
每一次,他都在我的暴力下做出短暂的妥协,然后下次继续。
实际上我的心理素质已经在岁月的流逝中提高了许多个层次。从看见他们在我面前说些肉麻话就能心如刀绞生不如死,一直到后来当他们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的时候我能面不改色地给两人做心理辅导,并衷心地希望他们二人白头偕老终成家属。
记得有一次他们吵架,白小牙愤然离去。林司阳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发呆,夕阳跳跃在肩头,看起来那么失落。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就那么不怕打扰地走向他,将手里一颗就要溶化的水果糖递了过去。
他的瞳孔突然游出一丝莫名的情感,迟疑着,伸手将我掌心的糖果取去,微凉的指尖划过我的手心,像是留下炽热的伤口。
理所当然地,两人再次和好如初,十三岁到十八岁,五年的时间,吵吵闹闹,就连我和简小宇这样的看客也已经十分习惯了。
只是从那之后,林司阳突然爱上了吃那个牌子的水果糖,口袋里总是揣着几颗。
那时候的我们,因为足够年轻,足够自信,因此肆意挥霍时光与情感,从未觉得羞愧或者不应当。直到白小牙离去,我们走进一个无法解释的怪圈,三个人挤在小小的圈子里,做困兽之斗,才突然间无比想念那段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的时光。
临近毕业的时候,林司阳接了一份到野外拍摄一组照片的单子,那段时间他心情格外开朗,甚至发短信给我和简小宇,邀请我们一起去了解他的工作状况。
我和简小宇欣然应约,蹲在一组工作人员的身后看着他搔首弄姿,俩人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差点被人轰走。
下午的时候突然下起了暴雨,山顶泥石居多,十分危险,工作组决定马上下山。
一队人马各自管着自己的摄影器材匆匆下山,半路上林司阳却执意要返回,说是落下了重要的东西。
以防走失,简小宇留在原地等,我和林司阳冒雨回去拍摄地点找东西。
四周是犀利的雨声,浩瀚得让人畏惧。林司阳牵着我的手一路奔跑,半路上雨势渐大,到了令人害怕的地步,林司阳突然放开我的手:“你在这里等,我马上回来。”
我看着他晶亮乌黑的眼睛,突然间觉得害怕,过去牢牢牵住他的手:“一起去,快一些!”
林司阳不许,朝我挥挥手,一个人向前跑去。
山路泥泞不堪,不时有成块的泥土钝重地剥落,突然,前方传来林司阳的呼叫,我怔在那里,喉咙被恐惧死死地填满,没有多想,我追上他的脚步冲进更浩大的雨幕里。
那一天,林司阳从山坡上跌落,一条胳膊和一条腿骨折了,住了半个月的院。
这半个月里,南方的远房亲戚替我联系了一份在学院教书的工作,没有等到林司阳出院我便离开了。
南方闷热的天气让人窒息,但火辣辣的阳光却让人无端地活泼起来。
林司阳出院时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语气略带埋怨:“千葱,住院期间,你竟然一次都没有出现,够绝情。”
我笑笑,轻轻转动着右手无名指上的指环回答:“学院数十个学生等不及,匆匆就来了,见谅。”
林司阳发了一会儿呆,没有说话。
我继续说:“我和简小宇并不打算举行婚礼,婚后一定寄一套漂亮的照片给你。”
“什么意思?又不是不再见面,何必说这样的话?”
我仍是笑,忍不住伸手遮一遮刺眼的阳光:“毕业后大家都忙于工作,是很难见面。对了,那天你要找的东西,可找到了?是什么,那么重要?”
林司阳好像有些生气,我的语气的确疏离得毫无道理。
“没什么,是一罐糖果,原本是要给你吃的,没找到就算了。”
“那么,再见,林司阳。”
“千葱。”他突然叫住我。
“什么?”
“没……没什么,再见。”
挂断电话,身后的简小宇为我擦擦额上的汗。
我慌乱地别过头去,害怕他看见我此刻满脸的泪水。无名指上的指环由于烈日的直射而微微发烫。
这个指环,是我从林司阳的手中偷来的。
我说过,我是个不正经的姑娘,我甚至偷他的东西。但他也说过,这是“原本要送给你的糖果”,如今我带在身边,应该并不为过。
上课的铃声响起。
简小宇推着我的轮椅将我送进教室,小声附在我的耳边嘱咐:“不要太勉强。”
我点点头,看着膝盖上蒙着的一层薄毯,扬起面孔开始讲课。
是的,那一天,跌下山去的不止林司阳一人,还有我。
只是我没有那么幸运,不是骨折,而是终身残疾,再也无法依靠自己的双腿站立。
所以我不能再留在林司阳的身边,一个白小牙,已经让他挨过生不如死的五年时光,如果再加一个千葱,我怕他在难过时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借他一个肩膀,让他哭着熟睡到天亮。
005【那些被我们刻意隐瞒的事】
林司阳,事实上我们都对彼此撒了谎,如果我不是太过自作多情,那么,我们应该撒了同一个谎,或者说,我们都在隐瞒一件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那就是,我喜欢你。
也许你不会知道,白小牙的葬礼那天,一直担心你的我,曾悄悄地尾随在你的身后。我就是这样一个不正经的姑娘,我总是在做不曾经过你的同意的事。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冒然吻了你。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偷偷地喜欢了你那么多年。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自作主张地尾随你。
甚至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擅自拼组了那封被你撕成碎片的信笺,淡蓝色的信笺。
那一天葬礼结束后,你一个人拖着孤孤单单的影子踽踽独行,背影是那么痛楚,我从未见你那样悲伤过。
直到走到一条空无一人的小街,你挨着一个破旧的垃圾桶缓缓蹲下,号啕大哭起来。
然后,你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一边大哭一边将它撕成碎片,丢进那个脏兮兮的垃圾桶内。
那个姿势,像是抛弃了一段温暖的时光,百般的不舍和无奈。
直到你离开,我才忍住泪水跑去拼命地翻找垃圾桶,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与恶臭和肮脏进行着“殊死搏斗”。最后我终于将那些淡蓝色的碎片拼凑到了一起。
那一封,以千葱为开头,以林司阳为结尾的情书。
在渐渐笼罩而来的夜色里,我抱着那一张千疮百孔的信纸,哭得天都要塌陷了。
很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这个画面,也记得你曾经笑着问我,又不是上帝,怎么能改变所谓的命运什么的,那些不愿被提起的,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涂改的事。
你说对吧?
那时候的我是怎么回答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有很多事情我都选择了刻意遗忘,选择一生闭口不谈。
比如我喜欢你这件事。
还比如,在白小牙离开的那个夏天,夜夜酗酒的你,曾经哭着吻过我的嘴唇,在那个月光清亮的夜里,完成了我告别少女的仪式。
后来,我依然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在简小宇的陪伴下去了医院。我躺在冰冷的手术室里撕心裂肺地尖叫,简小宇就在门外同样撕心裂肺地号啕大哭。
其实简小宇不知道,有些疼痛,不是来自身体上的撕裂,而是来自内心的绝望,那种永远也无法走到一起的绝望,让我不得不大叫着试图将其喝退。
再后来,简小宇一言不发地与你打成一团,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哭,百思不得其解地看着我将他暴打一顿后把他拖离现场。
你看,我总是这样,没经过你的同意,做一些令你为难的事情。
到最后,就连离开你,也都未曾问一问你的意见。
没能问一问你,林司阳,没有千葱的日子,将会那么漫长,你会觉得孤单吗?你还会像个孩子一样彷徨地蜷曲在地板的某个角落里流泪吗?
只是对不起。
无论今后你的命运是好是坏,你的表情是喜是忧,我都无法再参与了。
因为,我已经不能打搅了。
第109篇、父亲的金婚
11月17日那天,父亲像往常一样从睡梦中醒来。
这一天,父亲梦见下雨了,他站在屋檐下看雨从瓦上滴下来――滴嗒、滴嗒……一滴、两滴,滴到第三滴的时候,父亲醒了。他听见屋外真的下了雨,雨在窗外滴着,就像梦中一样:滴嗒、滴嗒……已经是深秋了,这场雨过后就是冬天了……
父亲轻轻地揭开被子,披上外衣。母亲蜷着身子睡在床里面,她的身子看起来是那样小。母亲本来是个小个子,她越来越老,个子也越来越小了,七十岁的母亲睡在床上,看起来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父亲不敢惊动睡在床里面的母亲。父亲磨了一辈子的豆腐,每天早起已成了习惯,但母亲却是最不愿早起的,早上的睡眠是她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光。小的时候,我们常常在清晨听见母亲斥责父亲的声音――那是因为父亲早起磨豆腐打扰了她幸福的睡眠。但父亲从无怨言,还养成了蹑手蹑脚的习惯。他每天早上的工作不光是磨豆腐了,他还有另一项神圣的责任――维护母亲幸福的睡眠。在磨豆腐的间隙,父亲常常会忍不住去看看熟睡中的母亲。蜷在床角的母亲是那样娇小,让父亲心中溢满了怜爱。
小磨子欢快地转动,黄豆的乳汁流了出来,父亲陶醉了。他想起母亲年轻时的样子,那时母亲的皮肤就像这豆汁一样鲜嫩。我们的外祖父是个地主,那一年被枪毙了,外祖母也上吊死了。母亲像一片秋天的落叶,瑟瑟发抖着。一天夜里,村里的几个年轻人冲进母亲的住处,他们说地主坏了那么多良家妇女,他们也要坏了地主的女儿。就在他们正要施暴行的时候,父亲出现了。父亲像一座铁塔,在母亲住着的那个牛棚里直不起腰来。他居高临下地盯着那几个家伙,喝道:“你们要干什么?”那几个家伙说:“她是地主的女儿。”父亲说:“地主的女儿怎么了?”他们说:“地主坏咱们的女人,我们就坏他的女儿!”父亲说道理说不过他们,心里一急,说道:“她是地主的女儿,可……可她是我的女人!”于是母亲就住进了父亲的屋里。
我们老家是一个很闭塞的地方,人们的阶级觉悟并不是很高。地主的女儿终于被长工霸占了,这也让他们找到了一点平衡。所以他们决定放我母亲一马,但他们给父亲加了一顶“认贼作父”的帽子,拉着我父亲去开批斗会,去打马游街。只要他们不动我母亲,我父亲就任他们折腾,心里怀着对乡亲们的歉疚和怜悯。那是父亲最甜蜜的日子,因为批斗和游行完了以后,他就可以回家为母亲磨豆腐了!
父亲转动小手磨,就像转动着一部手动放影机,我们一家的生活情景就在他的这部手动放影机里放影。谁能想象得到,母亲那么娇小一个女人,给他生了八个孩子!五个男孩,都像他一样,那样高大、健壮!三个女儿,都像她一样,漂亮、姣小得让人怜爱!
父亲舍不得母亲为他做饭,自己一个人里里外外地忙着。天不亮就蹑手蹑脚地起床磨豆腐,他想着母亲睡得那么香甜,就想放下手中的小磨去看看她的样子;他洗我们的尿片时,想起我们像一群小猪睡在母亲的周围,就会咧嘴笑上好几回;他用一床大被子,把我们和母亲裹在一起,端来豆腐汁喂我们,母亲责怪豆腐汁太烫,母亲的责怪像是一种奖赏,让他开心地笑了……
我们慢慢长大了,离开了他们,我们都很忙,甚至还忘记了他们。母亲有时会对父亲说:“你说小八现在在干什么呢?他会不会想我呀。”每当这时候,父亲总是搓着手说:“要不你到孩子们那儿去转转?”母亲说:“我想孩子们,可我离不开你呀!”于是,父亲想到一个好办法:他买回来八只小猪,给它们起了我们的名字。母亲乐坏啦。她用我们的名字叫着那几只猪,给它们喂豆腐吃,给它们洗澡,晚上让它们睡在自己的床前。到了年底,猪们都长大了,怎么办呢?犹豫了好多天,最后,父亲决定把它们都卖掉。为这事母亲把父亲骂了好几天,她说父亲没有良心,把自己的儿女卖了。其实,卖猪的时候,父亲也偷偷流了泪。
父亲把豆浆放进锅里熬的时候,又想起了那几只猪,是呀,猪卖了,可他的儿女还在,他和他的老伴还在一起呢,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
父亲端着熬好的豆浆到母亲的床前。
“仙儿,”他喊,“仙儿,该起床吃豆浆了。”母亲没有动。
“仙儿。”他用手去推,“仙儿、仙儿、仙儿……”母亲还是没有动,父亲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母亲的身子已经冷了……
父亲不知道,那天是他们的金婚。
第110篇、半臂的距离
他们结婚不过一年,彼此已经感觉,无论生活习惯还是性情爱好,都与对方格格不入。
她是个精细的女子,喜欢扎着围裙在厨房里研究各种菜的做法,他却天性简洁,简单的米饭馒头就能打发过去;她喜欢逛街,专拣偏僻的小街巷里的小店,淘碟子或者一些精致的小玩艺,一呆就是半天,而他,宁愿呆在家里打游戏。还有:他喜欢吃糙米,她喜欢吃精米;她的衣服每天必换,他一双袜子能穿一个星期……
当初恋爱的时候,不是没有发现这些不合拍,但那时候只往美满的地方想,不是说性格互补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是最完美的吗?没想到结婚后,这些琐碎的一点一滴,都成了利刃,把他们的婚姻生活刺得伤痕累累。摔盆砸碗,恶语相向,到最后,只剩下一条路可走:离婚。
离婚的过程格外简单,他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她,还没有孩子,所以并不怎么麻烦。离婚协议写好,签完字后,便一起打的去民政局。
出租车上,两个人都坐在后排,却都各自靠着车门而坐,远远的,隔着半臂的距离。这半臂的距离,是冷漠,是疏离,是咫尺天涯。想到热恋的时候,彼此恨不得把对方和自己粘在一起,永不分离。那般如胶似漆的狂热,如今都已是过眼云烟,彼此都有些伤感。
出租车经过一个路口,前面突然多了一辆装满黄沙的大货车。司机踩了油门,从左边超车后,向右转弯。没想到大货车减速不及,失去了控制。
悲剧在瞬间铸就,他们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先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剧烈的疼痛使他意识到,他们出了车祸。他试图转动一下身子,尖锐的疼痛袭来。他马上想到了她,四周一片黑暗,他看不到她,他焦急地喊她的名字,没有回应。黄沙仍然不断地从窗口涌进来,车里的空气变得非常稀薄,呼吸都困难。但他仍在固执地喊她。
他叫:“宗娅琴!你在哪里?”没有回应。
“娅琴!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他能听到外面嘈杂的人声,但是没有她的声音,哪怕只是微弱的喘息。
“丫丫……宝宝,……你应我一声啊……”
泪水,悄悄地布满了他的脸庞。他无助地想,她是不是已经死了?这么一想,他的心突然就疼了起来。他的脑中一瞬间闪出许多场面:恋爱时,她连夜给他织围巾,手都冻烂了;结婚后,她心甘情愿地为他洗手做羹汤,他的胃不好,她便常常用整个下午的时间,为他熬出浓香的粥;那次她过生日,他给她一个红包,让她买新款的宝姿,她却抱回来几斤上好的毛线,为公婆各织了一件毛衣……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真正不可调和的矛盾啊,如果他多迁就她一点儿,日子还是很幸福的,怎么就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了呢?
他很想伸手去摸摸她到底在哪里,可是胳膊似乎也断了。他想,如果他们之间没有隔那半臂的距离,那么此刻,他至少还能握一握她的手吧。
他们被救出来时,他伤势较轻,尚且清醒,他看到自己躺在后排座位上,她则躺在座位下放脚的地方,一上一下,其实只有半臂的距离。她的伤势严重,人已经昏迷不醒。他试图去拉她的手,却怎么也握不到。
一个月后,两个人出院回家。他兜着一只胳膊,她拄着一根拐杖。他用那只完好的手紧紧地挽着她的手,须臾都不愿放开。因为他明白,有时候,哪怕只是半臂的距离,也会隔断幸福,从此天涯。
第111篇、第101次他却拒绝了我
一直以来,我以为他总会在我的身后跟随,不论我什么时候需要他。因为他说过,他会等我一辈子的。可是,他食言了。
我和他是大学时候的同学。我16岁上大学,比他小两岁。在学校里,我总是小妹妹,和很多男生关系都很好。当然,和他特别要好。
我确实是没有想过男女之情的,可能是因为我还小。直到那一天,他突然面红耳赤地递给我一张电影票,期期艾艾地说,这是一部爱情片。真是老土,老土得可爱。不过我还是直截了当地拒绝他了。我说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会选择他的,但是他没有退却。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无时不刻地出现在我身边,关心我,呵护我,什么事情,在我要做之前他已经抢先帮我做了。可是我告诉他,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要再继续下去了。他说,他会一直等下去,直到我同意的那一天。
大学毕业后,我们俩都被保送本校的研究生,不在同一个专业。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实验难题,基本上都是他一手包办了,连我的导师都和他的导师开玩笑:我那个师女婿呢?最近怎么没有看见他了?
5年的研究生一下子过去了,我也到了25岁的年纪。也确实考虑过选择他的。但是终究没有开口。为什么呢……可能还是觉得有些不完美。他总是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头发乱乱的,不修边幅。还有就是太瘦,虽然在南方人中不算太矮,却还不到一百斤,我还是比较喜欢运动型的男孩子。我直接了当地跟他说过我不选择他的原因,一向健谈的他沉默了好久。那时我倒是希望他能够听了这句话离开,但是他接着说:“我是对你最好的,这辈子都是。”
博士毕业后,我留校当老师,他选择了出国。当时同学们给他送行,我没有伤感,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个在我身边围绕了7年的人终于走了,我不用再喋喋不休地说,“我不喜欢你这个类型,你放弃吧”这样的话了。
很快我交了一个男朋友,他比我大6岁,家境很好,在他父亲的公司上班,当了一个财务经理,一个月可以收入过万,房子车子都有了。
可是交往深入下去,我就发现了差距。我说的话,他总是嗯嗯嗯的,半懂不懂。我的意思,他总是不能理解。这段感情断断续续维持了一年半,终于还是分手了。这时候,我才记起那个总是微笑地站在我身后,什么事情都不他来。
从小我都是优等生,考上的也是最好的大学之一。本科时是直博生保送,博士时是优秀博士毕业。所以我觉得身边的人都应该是这样子的,不用我费神地表达,可是我错了。
苦闷中我迎来了我的28岁生日。28岁的女人似乎就给人另类的感觉了,虽然照镜子我没有什么自卑和苍老的感觉,但是父母亲和朋友们都开始为我着急了。于是我开始了一轮一轮地相亲。
那些相亲的对象,要么有钱而粗俗,要么木讷而迟钝,还有就是唯唯诺诺不知所云。一个一个,都只让我更加想起天边的那个他来。那个睿智、懒散、关切、幽默、善辩的他。
在我副教授评审述职会上,突然我发现了他。坐在台下,眼睛还是那么明亮,人也还是那么瘦。头发看起来还是脏脏的,拿着一支笔,坐在前排微笑着看着我。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苍老了一点,不再像那个没事就要和人家滔滔不绝争辩的年轻人了。
原来他已经被学校作为人才引进回来了,不在我们系,但是是一个学院。我还在报副教授的时候,学校已经答应给他正教授的职位了。所以他有资格享受了一套不大不小的福利房,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已经算是不错了。
他装修房子的时候我经常去他家给他参谋,似乎又回到了四年前的日子,他给我端水,削水果,给我回答工作中的种种问题。
那一天,他房子装修完了,邀我去吃饭。只有我们两个人,晚上的灯光很美。我知道他要说什么,有点期待,又有点紧张。果然他说,房子有了,缺一个新娘。
我装作没有听懂,其实我是希望他继续四年前那样的直白,直截了当地说:这辈子我会让你知道我是对你最好的。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喟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说。
送我下楼的时候,他竟然握了握我的手,很紧很紧的,握得我有些生疼。幸好他很快就放开了。然后招呼也没有打就走回去了。
以后的日子就忽然尴尬起来,他碰见我也只是淡淡的,点个头打个招呼。校车上也不和我坐一起。等车时也不和我说话。我的硕士生答辩时请他来当委员,他也推脱了。
终于我看见他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我心里确实酸酸的,莫名其妙的还有些愤怒。我最好的朋友劝我说,他大三开始追我,我就算倒过去追他一回又有什么?都要快三十岁的人了。
可是,当我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和他说的时候,他居然面不改色地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也听说过他交女朋友了,但是怎么可能这么快呢?从我十九岁到现在,这么多年的感情,他都等了那么久了,难道他一下子忘记了吗?他不是说过等我一辈子的吗?
昨天晚上我哭了一晚上。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这么哭过。难道男人真的这么容易转移感情吗?真的吗?
第112篇、爱上一个精神病患者
我出生在一个边陲小城。高二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男生,他不爱笑,一脸的英气,有点酷。我所在的班级是当地一所名牌高中的尖子班,一个班有七八十人,而且成绩不好的总要被其他班级上来的学生挤掉,能记住一个新面孔,也不容易。起初的时候,没有在意过他,直到期中考试,他的成绩名列前茅,我才彻底记住了他的名字。也许因那次考试让他找到自己的位置,他开始肆无忌惮的施展自己的个性与才华。第一次看见有人在操场上光着脚踢足球,他说那才叫真正的锻炼。第一次看见一份打着满分但是字迹奇丑无比的作文答卷。第一次看见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经允许就冲上讲台,拿起数学老师的粉笔,把老师黑板上的题目用另一种更简单的计算方式写出来,令老师当场尴尬无比。我和同学们在唏嘘他的无礼和之余,无不钦佩他的才华和气质。我就那样悄悄的被他吸引了。
他不偏科,文理科都相当优秀。但是班主任说,学校只能有一个去清华的理科状元,所以2001年高三的时候他被劝说进了文科班。而我,本来就对理科不感兴趣,自然也进了文科班。刚进文科班的那段日子,是我这一辈子最开心的时候。虽然面对高考的压力生活的很紧张、很清苦。但是因为有他,我真的很快乐。作为一个好学、勤奋的女孩子,我的成绩虽比不上他,但是在文科上还是比较有优势。再加上心里已经暗暗的喜欢上了他,所以就更不想比他差,在很多事情上都在与他较劲。第一次月考,他第一,我第三。慢慢的,他也发现了我在态度上对待他的不一般,喜欢和他挑起一些争论。上课的时候,我总是不经意的看他,又被他不经意的发现,然后就是彼此都惊慌失措的低头或者转头。那个时候的我,对待感情就像一只刚出洞的小兔子一般,总是惊慌失措的嗅嗅,又小心翼翼的移开。
慢慢的,我发现喜欢耍酷的他,在我的面前渐渐流露出从未有过的温柔和笑颜,似乎他也很喜欢与我发生争论或者争执。发卷子的时候,他经常有意无意的抓到我的头发。下楼梯与他相遇的时候,我们相让几次都还是堵住了对方,我们不言不语,却分明看到彼此嘴角上露出的笑意。课间排队倒水的时侯,站在我身后的他面对着我突然满脸绯红的低头小声说了些什么,我们离的那么近,虽然也没听清他的话语,但是感觉的到我们彼此快速的心跳。太多太多让人现在想起来都怦然心动的细节,这些是我这一生都永远无法忘记的。虽然我们从没有向对方吐露一个关于“喜欢”或者“爱”的字眼,虽然我们几乎都不用语言来表达,那些生动的眼神、那些小心心翼翼的肢体语言、还有那些动人的表情已经能够证明一切。这就是我的初恋,干干净净的,动人心魄的初恋。
快乐的时光在突然之间消失了,消失的莫名其妙、令人费解。从没有经历过爱情的我,甚至因此而以为,变化无常就是人的常态。
一天上晚自习,班主任笑眯眯的进来,径直走到他的面前,和他小声说着什么,他立马起身,和班主任走出了教室。这些并没有引起我太多的注意,学校的尖子生历来都是各个老师的宠儿,经常被独自叫去办公室也是太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没想到,那天晚上是他一生的转折,也是我和他之间那段说不清道不明,但却刻骨铭心的感情的转折。
我们的班主任是个三十多岁,有着一个6岁儿子的女老师。她虽然其貌不扬,满脸的因青春痘留下的坑坑洼洼,但是她似乎总是想在肢体行为上、思想上和我们这些十七八岁的孩子保持一样的年龄。时常能听到课间她和同学们一起讨论,究竟张柏芝、张曼玉、还有林青霞哪个更漂亮(那时候张柏芝的《心语心愿》很火);经常也能看见她和几个男同学在一起开怀大笑;文科班的女生很多,周末的时候她还给我们开了几次女生会。一次女生会上,她的脸拉的很难看,对我们说道:“女孩子要有自知之明,不要以为你们和男生撒野,他们就是喜欢你们”。后面的话说的很难听,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也不知道她在说谁,但我没有太在意,因为我自己是一个喜欢安静、敏感而非常自重的女生。
看的出,班主任是非常的喜欢我心中的那个他,甚至有的时候会亲切的用:“我的才子”来称呼他。“才子”两字和他的名字发音相近。起初我不以为然,因为那是老师,哪个老师不爱优秀的学生,而他,不仅优秀、仪表堂堂,而且非常有个性。他似乎也对于老师对他的好也感觉很得意。那段时间,他真的很灿烂,灿烂的耀眼。
后来才知道,那个晚自习,他被班主任叫去,介绍他结识了当时学校里人人都称呼“德高望重”的马建立老师。对与马姓的老师,我们此前没有接触过,只是在学校有大的活动时候,他才会被人请出来讲话。永远都记得大会上报幕员介绍:“下面有请德高望重的马建立老师讲话”,我想,他一定是个大人物。偶尔也能在校园里看见他,他50岁左右,一头的卷发,个子不高,体态偏胖,一张脸也和我们的班主任有异曲同工之处——满脸的坑坑洼洼。不过他眼睛很大、很圆,虽然带着厚厚的眼镜,也能看到他锐利的目光,让人不敢和他对视,似乎,一对视,他就能洞悉你内心所有的秘密。他最引人瞩目的地方是他走路的姿态,行走时,全身上下运动幅度最大的,莫过于他的腰肢。比女人还女人。
那次晚自习,他经班主任的介绍,结识了马老师。此后的一段时间,他的学习劲头都像往常一样足。又一次月考,他的成绩比第二名高出了近一百分,真的是太夸张了!那次考试之后,他开始出现异常,他渐渐旷课,晚自习也不来文科班了,而是回到了原先的那个班(现在是理科尖子班),再往后,白天他是根本不来学校了。经常见不到他,我心里很担心,也有些难过,但是又不敢走到他的面前去问他怎么了,甚至傻傻的怀疑,他是不是在故意躲着我?这样我就更不敢走进他了。现在想来当时自己的怀疑是多么的幼稚。那个时候,我和他都是很自律的人,而且都非常明白,高考在即,什么都没有考试重要。我那些小小的压制不住的心理活动,就算被他洞悉了,又怎么可能对他造成影响。如果他不喜欢我,大可不必在意我,就当我不存在而已。他不在班里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在胡思乱想,情绪越来越低落,成绩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那个时候,他家在外县,因次就住在学校的宿舍,而我的家虽然就在本市,但有点远,学校的宿舍又只提供给家在外县的学生,所以我就住在了学校附近的一个老百姓自建的宿舍楼里。那家人自己盖了个由三栋两层楼围起来的四合院,里面全部是都是用于出租给学生的宿舍,住的人也多是我们高中的学生。当家的阿姨是我小学同学的母亲,我们关系比较好。我就把那里当成自己的家。
他不来上课一段时间后,就从学校的宿舍里搬了出来,住进了我住的那个校外宿舍楼里。他来的时候由一高个的年长的女性陪着。看年龄,应该不是母亲,可能是姐姐,或者其他的亲戚。经过特别的交代,他被安排在二楼一个独立的房间里,从我的窗户望出去,就能看见他的门。原先里面住的两个男生也被移出来搬进了四人间。他真是特别啊,如此的优待,当时我这样想着,但是心中却真的很开心。我又能每天见到他了。
虽然他换了一个居住环境,虽然陆陆续续,他的家人也来看他。他还是一样不去学校上课,现在连晚自习也很少去了。对于他能搬过来,我很开心,但是心中的结却没再打开。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他了。看见我的时候,他不再微笑,一脸的漠然,更没有了曾经让我无数次心动的眼神,眼里有的只是怀疑和迷离。有的时候我都在困惑,偶尔与他目光交织,他是否真的看到了我?还是在看我背后的东西。我当时是个自尊心强的有些愚蠢的人,即使小小的心都已经容不下那些翻江倒海的感情,已经被他的变化无常折磨的要死要活了,自己还是要装出一副平静而毫不在乎的摸样。如果他并不喜欢我,我又何必要去招惹他,又何必要作茧自缚?。。。那时候的我真的太小,太不成熟。没有去探求他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而只是一味的以为我和他之间的感情发生了什么变故。他对我冷漠,我也不再对他热情,心中对他充满了埋怨,有的时候活像一个刺猬。那段日子过的真的太痛苦了。高考在即,自己内心还要承受那么多感情的压力。
有天夜里,大家都在睡梦中,突然我听见他的门“砰”的一声打开,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有人跑了出来,从我房间旁边的楼梯口跑下去,然后就是大门的打开的“吱吱”声。我立刻披上衣服跟了出去。大门开了一条缝,夜色很黑,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他已经跑远了。远处传来凄厉的叫喊声,那是他的声音。我站在大门外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黑乎乎的看不到他的影子,只感觉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再后来,他的行为越来越怪异,他不去上课,不上晚自习,现在连宿舍门也很少出了。已经是2002年的春天了,高考越来越近,天也越来越热。他的门永远紧闭,他的窗户永远拉着厚厚的窗帘。房东阿姨组织女同学去给他打扫房间,我也只去了一次。那段日子,我还是固守着自己的无知和愚蠢,摆着高傲的姿态,怀疑他所有怪异的行为都只是出于他独特的个性,或者,他只是想借此来炫耀自己的个性。打扫房间那天,他不在屋里。满屋子都乱七八糟,满地都是从《泰戈尔诗集》中撕下来的碎片。偶尔有同学去看他,其中有个女生,他就狂笑着光着上身去拥抱她,她尖叫着跑出来,大喊说他疯了。老师让我带试卷给他,我才有了正当的理由又一次走进他的宿舍。轻轻的敲门,他不应,我推门进去。大白天的,他还拉着窗帘,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天花板。他半裸着身子,只是让被子盖到胸口。看到是我又将被子拉上来盖住自己裸露的肩膀。“这是老师让我带给你的卷子”。他一言不发,又转过头去。我把试卷放在他的桌子上,看着他,站了一会儿,很多话想说,但是说不出口,于是又退了出来。
又有一次,我刚从外面回来,宿舍的同学惊慌的告诉我,刚才那个女班主任来了,看望他,结果他像发疯一样,拿根棍子把老师赶了出来,嘴里骂她是条狗,骂她不得好死。这些情景把其他的同学都吓坏了。现在所有人,估计全校的人都认为他疯了。我很诧异。虽然他行为怪癖,但是还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为什么他会这样恨这个那么喜欢他的老师呢?
再后来,我们还能见到彼此的日子已经所剩无几了,对于他,同学们的各种言论也越来越多。我不想让他就这样“疯”下去。我想了解他的一切,我想听他的真心话,所以我想,也许我能打破我们之间的僵局。于是,我鼓足勇气,给他写了一封信。蜻蜓点水般的透露了我的心机。第一次这样的表白,简直难以想象。我把信塞入他的门缝后,就逃离了那里,回家住了一天。心里真的好害怕,怕他的拒绝,怕他小看我。第二天我再次回到了宿舍。舍友告诉我,昨天他来找过我很多次,他和往常完全不一样了,他很开心,出去买了很多吃的,还有啤酒,请大家一起喝。他还在众人面前唱歌。听到这些,我有些欣喜若狂。肯定是因为我的表白,让他这样的。但是没有人会知道是这个原因。我听了朋友的话,一刻都不愿停留,跑去找他。几个月以来,我第一次那么开心。可是当我推开门的时候,我发现他还是那样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
“你来了”他坐起身来。
看着他依然冷酷的表情,我的阳光顿时消失殆尽。
“你给我的信,我已经看到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但是我现在自己的事情都处理不了,根本没有时间去考虑你的问题!”
突然之间,我感觉自己的自尊心被深深的刺痛,无比的羞愧,再没有任何勇气去听他说下去,转身跑开了。回到宿舍,我倒在床上,伤心的痛哭,可是又不敢哭出声来,因为里屋还有几个舍友。一会儿我听到有人推开了我宿舍的门。借着窗外的余光,我看到是他。他拉了几下灯绳,幸亏灯坏了,只有我的台灯能用,这样他就看不到我泪流满面的样子了。他站在门口,轻轻的对我说:“马上就要高考了,你还是好好的考试吧,不要想太多,也许以后。。。”没等他说完,我就大声对他叫喊:“出去!以后我的事情不用你管”,并把一本书向门口扔去。他有点无奈,又轻轻的关门离开了。
多么愚蠢的自己啊,也许那个时候我自己心理也有问题!
后面所剩无几的日子里,我们没有再说过一句话,偶尔遇到,虽然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但是我都不再看他。
他还是继续发他的疯,我也继续痛苦的备战高考。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我考得不好,他也不是第一名了。
终于,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我们结束了这次艰难而痛苦的长跑。考完试,他显得很轻松,向所有人宣称,北大非他莫属。马上要填志愿了,我很矛盾,我自己发挥的很一般,不过大学还应该能上的。我心里暗暗在等待。如果这两天他希望,我会选择和他去同一个城市。可惜他没有表示。心理有些绝望,于是我选择了南方,离北京最远的地方。
一个月色明媚的晚上,房东阿姨在院子里摆上了最后的晚餐。同学们围坐一圈,有的欢笑,有的哀愁。他和我面对面坐着,彼此都不愿说话。他很安静,就好像又回到了高三刚开始那段平静而快乐的日子。当宴会即将结束的时候,他突然站起说要唱歌,我们都欢迎。他深情的唱着“遥远的地方有个姑娘,名字叫做耶利亚...为了这个美丽的传说,我一定要找到她...”动情之处,他伸开双臂,向上伸展,久久不肯放下。
我和大家一样,对于他发疯的原因有着各种各样的猜测,即使高考之后,我明明知道,我们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我还是无法忘记他,无时无刻不在思考,那个时候,他到底怎么了。终于他回他所在县城之后,我才从房东阿姨和后来的一些知情人士那里了解到真相。那是一个谁都想象不到的痛苦的遭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都不可能想象的到。
原来那个所谓的德高望重的马建立是一个性变态,一个同性恋。在我们的班主任介绍他和马相识的之前,马早就已经盯上他了。班主任告诉他:“马老师在教育界很有声望,他很看好你,他以后可以给你特殊辅导,让你能顺利进入全国最好的大学。”他在我们的眼里是个天才,即使没有老师的辅导,一样都会是最优秀。可是那个时候,我们也都只是没有见过世面,不知人情世故的孩子,而且他也不了解自己的潜质,出于一贯对老师的尊重和信任,他又怎么可能不为之所动?于是,他就那样轻而易举的掉进了陷阱中。后面的一小段时间,马先是和他有很多言语上的交流,再后来就溜进了他的宿舍...至于到底发生怎样的性骚扰,到什么程度,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知道,要强的他又怎么可能对人说?后来人们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的家人请了律师,马彻底离开了学校。据说,他不是第一个受害者。也只有他才采取了法律的措施。但是又有什么用?年轻的心灵已被污染,成了他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
还有那个女班主任。我不知道她是否了解马的为人?不知道她是有意为虎作伥还是蒙在谷中?但是我知道,她和我们原先理科班的一个男生谈恋爱,结果被老公发现,然后离婚了,儿子留给了父亲。想到这些,我突然感觉班主任曾经对他的喜爱,也许也是别有用意。这些让我感到恶心,更为自己在那个时候还去添乱而羞愧难当。
他如愿以偿的去了北大国关学院。而我也收到了南方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个暑假真的很难熬。我很后悔,越了解实情就越是后悔。我真的不应该赌气,不应该对于这段感情就此放弃。那个时候他那么辛苦,我如何又能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发生那种难以启齿的事情,换做是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真心喜欢自己的人。
于是,我又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撕掉了录取通知书,决心明年再考一次,这一次,我一定要走到他的身边。没有人知道我心里所想,只是以为我还有更高的追求。家里人也都支持我。
复读的那一年,我换了一个学校,心中有实实在在的目标,身边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来干扰我,我的日子过得很充实,成绩也越来越好。我从朋友那里得到了他在北大的地址,于是又给他写了封信,告诉他,我已经了解到他过去所遭遇的一切,为自己当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心而道歉,并告诉他我的近况。信写的很平实,就像最普通的朋友之间那样。我都惊叹自己,终于能和他说一句正常的话了。信发出后,我还有些担心,怕他根本不会理我。但是不管怎样,我已经下定决心,没有什么能再影响我学习的心态了,总有一天,我会站到他的面前,平平静静的告诉我对他的感受,而不再去在乎结果。
没想到,两周以后我就收到了他的回信,而且是一封接一封。那天的雪很大,但是我感觉好温暖。他连着三天都在给我写信,一天发一封,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还给我寄来了他在北大门前照的照片。相片里的他清瘦、英俊,但是脸上没有笑容,目光中依然透漏着淡淡的哀愁。不管那么多了,我现在有了更多的动力去准备考试,我确定,我们一定会在一起。
来年的春天,我又给他写了两封信,但是都石沉大海了。虽然有点难过,但是想想见面的日子不远了,就没有想太多。2003年的夏天,我接到了北京一所语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这个假期依然难熬。我每天都盼着开学,期待着北京,甚至做梦都在一遍遍想象着与他再次相逢时的情景。
终于,经过长途跋涉,我到了北京。一打理好自己的宿舍,我就情不自禁的朝北大走。我循着曾经寄信的地址找到那里,那是他所在的宿舍楼。我没有找任何人去打听,只是在楼前站了一天,只希望能看到他的身影。可惜那天我没有看到。怀着失落感,我回到了自己的学校。然后给他写了一封信,告知他我已到北京,并附上自己宿舍的电话。3月份的时候给他写的信他都没回,也不知道他这次还回不回。也许,他根本不想见我。我又这样猜测。但是我已经和他只有咫尺之远了,见不见,都只是个时间的问题。我这样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和其他的新生一起去昌平军训了。
军训回来,已是十多天以后了。一天晚上,我终于接到了他的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我激动地半天说不出话来。他告诉我说,他得了抑郁症,确诊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现在和妈妈住在学校安排的隔离宿舍里。没有及时给我打电话,也是因为搬了地方,同学刚刚才发现我的信。
于是,我们约定第二天见面,我去看他。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抑郁症”这个词。当时也没有去查阅这是个什么病症,更不知道它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那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早晨啊,老远我就看到他站在北大的大门口等我。看到他的时候,我笑了,他也笑了,那么自然。眼前的他和照片里的有点不一样,才半年的时间,他就变得微微有些胖。后来才知道那是药物的作用,我还以为是因为大学的伙食过于丰盛呢。
那天的他完全就是一个正常人,我想象不出他说的“抑郁症”是个什么样的症状?难道就是不开心吗?因此我想,我一定会让你开开心心的。
我们在美丽的校园散步,那么惬意,那么自然。那天我在他面前说了很多无关紧要而且轻松的话,我想我们以后还有庸常的日子来慢慢交谈,现在他在生病,还是不提那些不开心的事比较好。他和我提及过去,我就对他说:“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我们要面对新的生活。”听了我的话,他沉默不语。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还是很无知。
他的妈妈我是第一次见到,她是个非常善良而且开朗的母亲。看的出她很喜欢我,她不断的拉着我的手说,“我不会长期在北京的,希望你以后经常过来陪他,以后我就把他交给你了”。我很开心,大方的告诉她:“阿姨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他的。”然后我和他相视而笑。
傍晚要离开北大的时候,他送我出来,似乎很开心的告诉我:“我休学了一年,以后我们可以一起毕业了”。然后他就认真地板着手指数着我们一起毕业的年份。看着他的样子,我真的好开心,仿佛我和他还拥有今后长长久久的一辈子。
那天,我还是没有来得及当面向他表白,我以为他是懂得。
第一次见面之后的那个周末,我和舍友去了香山。回来的第二天,我接到高中同学的电话,得知了他离世的噩耗。那是我们见面后的第三天的凌晨。他趁妈妈去打早餐的机会,悄悄登上教学楼五楼,纵身一跃......
我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
我真的很自责,很后悔。
他是我这一辈子永远都挥之不去的阴影和痛苦......
得到他死亡的消息,我仿佛被雷击中,还从没有体会过那种痛苦,深入骨髓。
在我看来,无论是大学没考上,还是说失恋,都不会让人完全毁灭希望,你总想着事情可能还有好转,也许还能找到补救的办法,因此你可以忍着痛苦去等待,去饱受折磨。但是这一次,根本就没有一个渐变的过程。一刹那间,什么都没有了,让我幻想一下都不可能。
这就是生命,那么脆弱。
学校给他举行了葬礼。看着他的遗像,我只能哭!多么清秀的脸庞啊。他曾经那么耀眼,那么出众。为什么上天精心创造这样一个人儿,又要那么残忍的将他毁掉?!。。。
对于他这样不顾一切的离去,我真的很不明白,因此就想一探究竟。我从他的遗物中找到他的日记,还有曾经我写给他的那些信。
日记里记述了很多他自己对自己说的话,总是在不断的问自己:“你现在生活的多好啊,什么都有了,为什么还要那么彷徨?那么焦虑?那么痛苦?”此外,他还常常写到曾经那两个伤害过他的人,用的字眼都是极度的愤恨、后悔和羞愧。
他的舍友告诉我,刚来学校的时候,他还是很不错的。学习也很积极,还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但是没有几个月他就很异常。晚上睡不着觉,到处闲逛,而且还用拖把在水池中疯狂地搅拌,很长时间都停不下来。再后来,他就严重干扰到别人的生活,比如在宿舍乱扔东西,再比如半夜去敲别人的门......说这些的时候,那个男生表现出反感和不屑,并告诉我,他们现在都在申请换宿舍,只因为他曾经在那间宿舍呆过......
听到他的描述,我真的很难过,真的没有想到过去的事情会对他产生如此大的影响。更对那个同学对他不好的评价而生气,可我也不想对他做任何的解释。
他走后的那段日子,我陷入深深的绝望,吃不下饭,夜里睡不着,人消瘦的很快,生活对我来说变的毫无意义。长期的痛苦让我更加理解他,有的时候甚至在想,干脆和他一起走吧,不想再让他那么孤独。但是寻死的心始终没有占上风。
由于没有出现其他的症状,我想自己大学那几年只能算是抑郁,而没有发展成抑郁症。大学之后,我离开了北京,心情才渐渐平静下来。虽然心中忘不掉他,梦里永远有他存在,但是自己终于能够平静而健康的生活了。
对于逝者,他走了已经近八年了,除了他的家人,还有谁能记得他存在过?
逝者: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02级本科生邓才智,曾于2003年7月30日因“幻觉妄想状态”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其间,我院将邓母安置在学校以便予以照料。10月16日,遵医嘱,邓出院。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出院后学院安排邓与其母同住一室,同时办理休学手续。10月30日晨,邓在其母外出买早餐时,独自到四教五层跳楼自杀。经北医三院抢救无效,不幸逝世。
第113篇、从游戏中悟出婚姻中的一些道理
我和先生结婚10周年那天,一位移居加拿大的朋友给我寄来一份礼物——一张游戏盘,名字叫《别让那只鸟飞了》。
我没有玩游戏的习惯,因此把它作为一份纪念品收藏了起来。一天,8岁的儿子在我书房里乱翻,发现这张游戏盘。玩过之后,对我说:“妈,这里面有一只鸟,弄不好就会从窗口里飞走,一飞走,游戏就砸了。”在儿子的提醒下,我打开了那张盘,这才知道它是一张针对成人而开发的大型游戏软件,总投资8500万美元。
游戏打开之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栋具有皇家风范的豪宅。豪宅里各项生活设施应有尽有。游戏者进去之后,可以以主人的身份在这里生活。你想打高尔夫,可以去高尔夫球场;你想看书,可以走进书房;想喝咖啡,可以让仆人给你送去;想举行舞会,可以邀请包括麦当娜在内的100位世界级影视明星;想去旅行吗?车子就在门口;上了车,沿着门口的路,你可以去埃及、法国、中国等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假若你有一位情人,还可以秘密地约他或她出去,到附近的海滨或南美的哥伦比亚大草原。总之,在这里,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但与现实不同的是,这栋豪宅里有一只鸟在飞,它嘴巴上叼着一只篮子,从客厅飞向卧室,又从卧室飞向书房,飞向餐厅,飞向豪宅的每一房间。这只鸟有一个特点:不论你是外出旅行,还是在家读书,或是在公司处理商务,你都不能忘记往这只鸟的篮子里放东西。假如你忘了,到了一定的时间,它就会从某个窗口里飞出去,屏幕上就会出现这么一个画面:豪宅倒塌,野草丛生;夕阳下,一个孤独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黑暗中。向那只篮子里放些什么东西,才不会使鸟儿飞走、豪宅倒塌呢?游戏里有一份菜单,那上面有包括金钱、花朵、微笑、哭泣、亲吻在内的152种日常用品和日常行为。它是赫利克斯公司耗时3年,从全球50万对金婚老人那里征集的,每一件东西、每一个行为都按得票的多少,被赋予了不同的时间价值,有的代表一个月,有的只代表3分钟。至于哪种代表一个月,哪种代表3分钟,上面没有明说,完全由游戏者根据自己对它们的认识来判定。
自从打开这个游戏,我就被它迷住了。只要有空,我就要玩上一阵。起初,由于不知该向鸟儿的篮子里放些什么,那栋豪宅经常被我弄得从屏幕上消失。有一次,实在是不知该怎样侍候它,就随便挑了一个吻放在篮子里。结果大出意外,它不仅让我在书房里看了整整一下午的书,有几次它甚至还把篮子放在我的书桌上,然后自己跳到里面打一个盹。还有一次,我送给它一个亲密的拥抱和惜别,就去了墨西哥的古玛雅城市遗址——奇琴伊察。这次更出乎我的意料,半个月后,我回来,鸟儿不仅没有飞走,当我到达家门口时,它还热情地迎接我。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只鸟儿呢?我送它金钱,它只在家里待3分钟,我送它一枝花朵,它竟可以待上3个小时。后来我终于发现,它是一只婚姻鸟,并且它有许多不起眼的救星。一个轻吻,一个微笑,一个拥抱,一句关切的话语,一份小小的礼物,一段短暂的离别,都可以把它留下。
现在我已能非常熟练地玩这个游戏,并且越玩越觉得它不再是一个游戏,而是50万对金婚老人在婚姻生活中的感悟和发现。它在告诉我,一句微不足道的赞许,一杯顺手递去的热茶,一枝3角钱的玫瑰,这些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东西,具有滋养婚姻的神奇力量。
前不久,一位朋友结婚,我把这张盘作为礼物,转赠了出去。我想,我应该让更多的人从这个游戏中,悟出婚姻中的一些道理。
第114篇、流泪的肖像画
画师初出道时,一文不名。整天画呀,画呀,画得成堆的宣纸在墙角发霉。
日子便过得很艰难。
妻子对他说:“何不去市中心办个画展?”
画师的心动了动。
画师一无所有,却欣慰有一位美丽贤惠的妻子。
画师说:“一个无名的画师,办画展会成功吗?”
妻子说:“没试试怎么会知道呢?”
两天后,妻子让画师画了一幅她的肖像。妻子说,“不要画眼睛。”
画师不解其意。没眼睛的肖像画算什么呢?
画展在妻子的帮助下布置妥当了。那幅身高体胖跟妻子一模一样的肖像画就放置在展览厅的一角。参展这天,来了很多很多人,画师还在狐疑,没有眼睛的肖像画会不会令所有的来宾笑掉大牙呢?
寻找妻子,妻子却已不见。
画展办得并不是很成功。其实那无非一幅幅平庸之作,缺少灵气。但来宾们还是在大厅一角那幅少妇肖像画前驻足了。 []
“好!”禁不住传过一阵阵喝彩声。
一幅没眼睛的画有啥好呀?看来这帮家伙不懂艺术!画师忿忿不平地想,无精打采地挤上前去。
画师不禁呆了呆。
这哪里是一幅没有眼睛的肖像画呀?整个画面线条优美、色彩逼真,特别是那一双清澈、明亮、凝重、隽永的水汪汪的眼睛,简直就跟真人一样,飞来的神笔!
画展成功了,画师获得了极大的荣誉。只是暗暗揣摩没眼睛的肖像画咋会有了任何绝妙丹青高手也画不出的那种眼睛呢?
但画师已没闲心去细究这些细枝末节了。有好多画坛盛会等候他去参加哩。
一年后,画师已成了画家。成了画家的画师拿出了一纸离婚协议书。
妻子握笔的手很平静。 []
妻子说:“从搞画展的那一天起,我便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临。”
两人分居了,约好一月后上法庭。
没想到画师初生牛犊,大肆诽谤一位画坛泰斗而陷入一场危机。画坛各种谣言一齐向他泼来:心胸狭窄、眼光势利、目中无人……更让人气愤的竟有人说,什么画家呀,三流画师都不如哩!
画师的画开始无人问津。
画师重陷窘困之中,日日烦闷,开始与烈酒为伴。
有一天,妻子来了。
妻子平静地说:“有什么呢?大不了重新来过。”
妻子又说:“再去参加一个画展。还是画我的肖像,依然不要画眼睛。”
画展这天,因了画师的名声,参观者寥寥无几。但是这一天,却给寥寥无几的参观者留下震撼人心的印象。
他们驻足在肖像画前,如痴如狂。那是一幅美艳绝伦的少妇画像,少妇的面容美丽、善良,挂一丝淡淡的忧伤……突然间,那清澈明丽的眼睛里竟有一滴滴泪珠滴落,一滴滴,一滴滴,顺画布缓缓流淌……
“看哪,画中人流泪了!”所有参观者无不震撼。
所有参观者都离去了,画师仍呆站着。空荡荡的展览厅仅剩下他一人。忽地,他冲上前去,掀开了画布。
画布后,呆站着妻子。
第115篇、神秘爱情打印机
连续一周,每当我独自一人,打印机里都会吐出一张纸,纸上写着关于爱情的箴言。这是谁干的?5张打印纸在我手里,我望向那台神秘的打印机——
打印机
星期一上午的忙碌过去了,同事们三三两两结伴下楼吃工作餐。作为部门副主管的我,习惯比别人迟5分钟,主要是避开电梯高峰期,其次可以扫视一番同事们的格子间,看看是否有哪位把钥匙插在抽屉上未拔:对财务部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坏的坏习惯了。
最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检查一下,桌上的公用打印机忽然开始打印,慢慢吐出一张纸——纸上用一号字体打印着:当你和她在一起时,你会假装不注意她,但是当她离开你的视线时,你会急着寻找她……
我心里突地一跳,紧张地抓过这张纸,环顾左右无人,低头又看,纸上确实就写着这么一句话。这是谁干的?是给谁看的?
一定是谁跟我开玩笑。是酸菜余?周胖子?F5?小歪?张美美?……可他们干吗要跟我开这个玩笑,难道是看出我喜欢她?这不可能!我根本就一直躲着她呀。
办公室恋情是我最不喜欢的一种。想一想吧,每天上班都在一个办公室,回家以后还是跟这个人在一起,那有多难受?我曾经警告过一个跟同事谈恋爱的朋友:现代爱情很短暂,据说能维持三年,而办公室恋情缩短为一年,而且很容易搞得公私难分。这岂是一个专业人士的所为?
心不在焉地吃午餐,心不在焉地碰翻饮料,用餐巾纸擦桌面的饮料。我不得不承认,不管这张纸是谁打印给谁的,但确实把我的心事说中了。我对她的关注,自以为不露声色,其实恐怕就像餐巾纸上的饮料痕迹那么明显。那一句话全说中了。
当她生病时
安雅有点发烧了,而且打了个喷嚏,大家都吓坏了。我着急地上前,要把公司前段时间发给人手一个的体温计给她用。她捂着嘴,连连摇手,躲着我,示意我不要靠上前。我觉得心里一酸,恼怒地吼:怕什么?我不怕你怕什么……
闹钟把我从梦中吵醒。一个晚上做了许多梦,乱七八糟的,休息得很不好,但我还是在6点半起来,洗漱后出小区,在江滨大道上开始晨跑。早上8点前我会洗完澡离开家,出门吃早点,而后步行15分钟到公司,因此我总在8点40分左右到公司。我往往是第一个到办公室的人。这显得我是个工作狂,但我只是不知道如何打发这20分钟而已。
朋友们取笑说:这个年代居然有每天早上6点多就离开床去晨跑的人,这样的生活健康正常到不像话的程度,因此可以断定此人是非常BT的、非常不正常的人!
打印机上有张纸,我立刻抽出,纸上还是一号字打印着:当她受伤或生病时,你会关心她,替她着急。
我手上的公事包掉到地上,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没有一点力气。我觉得自己要瘫掉了。
回想一下,安雅进公司不过三个月。没见她生过病,有一次她手上贴着风湿膏来上班,她旁边的小歪问她怎么了,当时自己竖着耳朵听到她解释:跟同学去打排球把手扭伤了。
10分钟后,我借口到人力资源部查资料,打车到附近一个有名的私人诊所开了瓶据医生说是“世界上最好的治跌打扭伤的外用药”,一路急赶——这还是我5年职业生涯中第二次溜班干私事,上一回我妈来看我,赶去接她忘了请假。
回办公室后,隔了一会儿,一拍脑袋,我用好几个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哎呀我想起来了,抽屉里有瓶跌打药,安雅你看看用得上吗?
走到她边上,她隔壁的小歪,那个鬼精鬼精的女孩子歪着头问:你怎么脸红红满头汗?
公司里的那些司马昭
星期三这一天,我魂不守舍。打印机里每吐出一张纸,我都条件反射地去拿。但直到快下班都没看到那种我又怕又爱的A4纸。
安雅刚进公司,公司所有单身男士的眼睛都刷地一亮,午餐时间全部在讨论“财务部新来的女大学生”,而到财务部核对扣款、问讯财务规定的人数开始激增,以前可都是电话询问,哪儿见他们腿那么勤了——这些司马昭!她是个长发飘飘的妹妹,在路上看到的她,总是双手交叉把一两本杂志、画刊抱在胸前,一张特别干净的脸,对了,她就像韩国言情片里走下来的女孩子。而且待人很有礼貌,总是语笑嫣然的神情。
公司这些自诩白领的男人,见多了职业女白领和酒吧里张扬的女魔头,哪里见过安雅这样的女孩?都明着暗着找机会接触她,邀请吃饭和泡吧的几乎没断过,她倒是并不全都拒绝,有时候也欣然赴约,每当听到她同意赴约的决定,我止不住乱冒酸气,以至于晚餐没胃口。后来仔细一想,好像全是有男有女,好几个人参加的集体活动安雅才去。部门里自认帅比F4而被取了“F5”绰号的黄良俊,三番五次地单独邀请,也从未成功。
电话铃声把我拉回现实,是部门魏总的电话,语气温和:“……这份报告,恐怕有些疏漏,你到我办公室来拿回去检查一下。”
这就是开小差的后果。报告是安雅撰写初稿并提供数据。因此她得留下来与我一起加班了。古人说祸兮福之所倚,古人真牛啊!
加完班走出大楼已是近11点,我正想拦车送她回家,她说:一起走一走吧?
于是我们在车稀人少的大街上漫步,我不是擅长言辞的人,她也一样,就那么慢慢一起走。过一条街就是江滨大道,她闭上眼深呼吸了一口,陶醉地微笑,灯光打在她的脸上和身上,有一股温柔的暖意在我周身流动。
我愿意永远这么走下去,真的。
怅然若失地回到家,把自己扔到床上,浮想联翩。突然想起她向我借《钢琴家》的影碟,立刻跳起找到,打开公事包放好,忽然看到包里有一张打印纸,抽出一看,上面打印着:当她与别人出去,你会感到吃不知其味;你喜欢和她两个单独漫步。
手机全天候
今天打印机吐出的纸上是:你晚上从来不关手机,只因为她可能打电话给你。安雅刚进公司不到两周,一次部门饭局,她说偶尔失眠时真想找人说说话,部门7个男士争先恐后地表态可以找自己,我也笑着说了一句:我一向24小时开机,欢迎来电。
那天开始就改变了睡觉关手机的习惯,而她的确也在深夜给我打过两次电话,一次是诉苦被一只蚊子骚扰;另一次是台风的晚上,我拿着手机凑在音箱边上,放音乐给她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是靠着音箱睡着的。
现在我得说,我猜测这些全是安雅打印给我看的,即使这是正确猜测而不是一厢情愿的幻想,那么拿出财务分析的认真态度分析一下,我有什么值得她爱?是什么吸引了她?
我想,也许是我身体健康,这与晨跑以及喜欢户外活动有关,但我不是帅哥,我只偶尔参加聚会和饭局,不喜欢夜生活,宁愿一个人回到我的小窝看书,或者摆弄我那台小天文望远镜跟踪月亮。也就是说,我是个乏味的家伙。
这分析让我很沮丧。爱不能分析!我对自己强烈抗议。但是,又怎么解释办公室根本无人,打印机却吐出我心底最深的秘密?
答案E
星期五,这是一周的最后一天,大家都不太忙,把这周必须做完的事收个尾,等着周一一上班就交上去,而后就是整理手头的事,属于较缓慢的工作节奏,气氛也轻松,这也是海归派老总比较中意的“企业氛围”。
安雅刚进财务部的前两个周五,没办法完成必须一周结束的分内工作,我很温和地告诉她,没有人能够立刻上手。陪她加了两个周末的班,耐心地分析和解释她的职位和工作特点。带新手是应该的,但如此耐心,也是有“她是安雅”这个原因。现在,她已经完全跟上了,把自己手头那份工作做到一流——只出过一次明显错误,就是前天的报告。
是确有其事,还是我自作多情?总觉得今天老是与她的眼光相遇,而且她的脸上显出一种动人的红晕。
今天打印机会送来什么呢?正想着,打印机响了,纸上打印着第五条箴言:你总是想到某个人,那么为什么不约她一起度周末呢?我机械地整理着下周安排给各人的工作,脑子里激烈地斗争着,给自己鼓着劲。终于我移到电脑面前,打下如下字:我知道60公里外有个海岛,岛上有个小村庄,有真正的海鲜和白色沙滩,周末愿意和我一起去玩上两天吗?选择题:A.愿意。B.周末有事,不能去,下周吧。C.多叫几个同事一起去吧。D.我不会游泳,海鲜过敏,所以不去了。
打印出来后夹到一沓资料里,送到安雅格子间里,说:一些资料,你先了解了解。走出办公室,在走廊上点着一根烟,等待判决。
回座位,她送回资料,我不敢看她的脸。翻出那张纸,ABCD全被打叉,她加了个E:以上皆不是。一起晚餐订计划,计划不满意就不去。
后记
她坚决否认那些是她打印的,现在还是如此。并且笑我:是你的幻觉吧?编故事给我听吧?挺好玩的,没有人在场怎么会自动打印呢?你离开公司以后可没发生过这种事儿!
那我就不明白了。
后来,一个玩电脑的朋友对我的疑惑表示鄙视:怎么不行?别说是安雅,高中生都会,不就是写个小程序,随你设,爱什么时候打印就什么时候打印,太容易了,嗨,你们这帮没文化的!
第116篇、希望下辈子在一起
这是我离开你的第一天,你买了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我们常去的大榕树下大醉了一场。等到王扬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爬不起来了,你哭着喊着我的名字,求我别离开你。可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回不来了。
你不知道,我就站在榕树后,静静地看着,我想跑过去抱住你,求你别再喝了,可——我不能。
自从我离开你后,你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啊,每天以酒代饭,书也不读了,宿舍也不回,就总是跑到我们约会的地方。难道这样我就能回到你的身边了吗?别傻了,天下的好女孩多得很,你为什么就只认定我呢?隔壁班的文娱委员于娜不就很喜欢你吗?她长得漂亮而且又善解人意,对你又是体贴入微的。
你难道忘了生病的那几天是谁陪在你身边喂你吃药吃饭的?好好疼她吧,把我忘了吧。我是不可能回到你身边了,请别怪我狠心。
离开你已经半年了,你的脸上还是没有笑容。你忘了,以前我最喜欢看你笑了,你笑的时候是那么阳光那么帅气。可现在呢?笑一个吧,于娜就在你身边呢,人家怎么说都是个女孩子,多疼她点吧。其实你们在放风筝的时候我就在远处望着你们。你把风筝放得老高老高,突然,线断了,你盯着渐渐飘落的风筝,忧郁又爬上了你的眼睛。我知道,你一定又在想我了吧,想我第一次放风筝的场景,想我因为风筝总飞不上天,气得哭鼻子的场景,想你把我搂入怀,指着我骂我是小笨蛋的情景。别再想了,亲爱的,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让那些美好的往事随风而去吧。
1月29日是你的生日。你的哥们为你开了个Party,说是为了庆祝庆祝。其实我知道,他们是要让你把我忘了。你们一起猜拳一起唱歌,笑骂声一阵高过一阵。最后,你醉了。你跑到一边“砰”的一声把手中的酒瓶子摔在地上,跪倒在地轻轻地喊我的名字。你的哥们都被你吓倒了,谁都没出一声。每年的生日都是我陪你一起过的,记得去年我还送了你一条皮带,我还说要永远把你绑在我身边,要做你的新娘。当时你美得直傻笑。可亲爱的,对不起,是我不信守承诺,是我违背了我们彼此的诺言。可有些事发生了就发生了,就算以前我们多么的相爱,有些事就是那么残酷。
王扬走到你身边,扶起你,他在你耳边说了句话。我知道他说什么,我就在附近,虽然我离开了你,可我还是总关注着你。他说让你忘了我。你却把他一把推开,然后一路狂奔。我急了,忙跟着你跑。你跑累了,埋着头坐在路边,我知道你在哭。我不敢走近你,远远地在你身后站着。你不是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吗?你不是说过你很坚强是个男子汉吗?别伤心了好吗?亲爱的,别伤心了!
你毕业了。你拿着毕业证书却没有回家。你跑到了学校操场左边第5棵树下,看着树下刻的一行字发呆。
“大猪永远爱小猪。”这是我们一起刻的。你是大猪我是小猪。
亲爱的,你就快毕业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其实这样也好,你可以早点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这里有太多美好也有太多伤心的往事,离开这里,走出学校,那里有你期盼的新的生活,我也衷心地希望你能在那里找到一个真爱的人。
你在一家公司任职,你的才能和谈吐受到老板的赏识,我就知道,你是一个人才。你每天拼命地工作,起早贪黑,你的业绩直线上升。两年后,你终于坐上了经理的位置。你的工作稳定了,可为什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呢?你不小了。
终于,你公司一个爱慕你的女孩向你表白了。这是件多么令人雀跃的事啊。当你犹豫了好一阵才答应她时,我笑了,可我的心为什么那么痛呢?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太自私了。
那女孩不错,很温柔,不像我那么蛮横,她懂得照顾你,而我总是你照顾着。你们一起去逛街的时候,我就在你后面跟着,其实,分开了那么久,我总是跟着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你们拐进了家具店,我才知道你们打算结婚了。你们一起挑选家具时,那女孩笑得好开心好灿烂啊,我好羡慕她。如果当初我不离开你,在你身边的就是我了。我好后悔。
你在写请柬时,我就站在你身边,看着你写的字我哭了。你把新娘的名字都写成了我的名字。当写到第十张时你才停下笔,才发现自己写错了。你扔下笔,托着头轻轻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就在你的身边啊……”我向你喊着。可你听不到,我知道你不会听到的。就像我多年跟在你身后而你总看不到我一样。
但是我不会后悔,就算回到从前那一幕,那辆急速而来的小车快撞到你时,我还是会奋不顾身地推开你,为你抵挡住一切灾难……
所以亲爱的,忘了我吧。好好爱你的妻子,今天起我就不能再看着你了小峰,天堂在召唤着我呢,我得走了,永远永远地离开你了。
我走到你身边,想在你额头印个吻时,你的妻子叫你出去。你就这样,穿过我的身体,走向你的妻子。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就当作是一个拥抱吧。
吾爱,我走了,我会在天堂看着你呢!
我爱你!希望,下辈子我们能在一起
第117篇、爱情水饺情缘
大学的一次中秋节,同学们都离家很远,于是商议晚上一起包水饺过佳节。
现代的女孩,会包水饺的很少,只有她,和面、做馅、擀皮、包制样样精通。同学们嘻嘻哈哈的,边干边玩笑自己包的怪样子的水饺,只有她微笑着,低眉顺眼,认真的包水饺,偶尔用胳膊肘拂一下散下来的几缕头发。不一会饺子就在她的手中以美好的姿势捏出,他在一边默默看,心里对她突生好感:她应该就是自己寻觅的贤妻良母型的女孩吧?
那晚的水饺,不但样子好看,而且异常好吃,同学们对她赞不绝口,她却红了脸,只是不好意思的笑。
从此的花前月下,常有两人的身影流连,她总爱低头微笑,象兰花一样娴静,让他心里疼惜顿生,觉得她是他应该用生命来爱的女子。
毕业后,她随他去南方打拼。那时,两人都没找到高工资的工作。生活拮据。想吃家乡的水饺的时候,为了省钱,她就自己买菜来包。他最爱吃韭菜猪肉的,一把韭菜,一斤猪肉,不用太多的原料,在她手里就能做出一顿美味的水饺。他最幸福的时光就是两人一起包饺子,她包,他做琐碎工作,包括去下水饺。间隙里相视一笑。
他经常坐在一边,看她嫩玉似的手指穿梭在白面中,一会一个个小元宝一样的水饺躺满了盖帘,心里平静安详,彷佛所有的挫折和不顺都在此刻消融。
他问她:现代的女孩都不会做这些了,为什么你会呢?
她微笑着说:小时候,妈妈就让我学各种手艺,她说,如果我什么都不会做,会让将来的夫家嫌弃的。而且好像有人曾说过: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
他捏住她的鼻子,笑着说:你还狡猾狡猾的呢。
她笑着挣扎。他把她揽入怀里:你放心,我会永远对你好的。
她在他怀中一脸的幸福满足。
终于他们结婚了,新房是租来的,她花很少的钱,从街上偶尔看到的形状独特的花瓶,一个用剩的草席,上面自己用旧布片拼绣上图案,从旧货市场淘来的旧家具,刷上一层油漆就是新的了。阳台上种满各式花草,清晨的时候起床剪下几枝插入花瓶,顷刻间满屋生彩溢香。
他们一起出去工作,晚上回家相守在温馨的小屋内,那是段很幸福的时光。
结婚日久,他依旧最爱吃水饺,不知从何时起,却不肯在她忙活的时候帮忙,只是坐在一边看电视,等她把热气腾腾的水饺端到面前。然后自己倒上酒,吃个水饺,喝一口酒,舒服的砸吧着嘴,一边还念叨:包子就酒,越喝越有。
果然,他们的日子越来越好,因为他升职了,做了一家跨国公司的部门经理,经常在外面应酬,吃多了天南海北的美味。渐渐不再喜欢她的水饺,嫌她做的无论什么馅的总缺了一股浓烈的香味,太单调了。 好多变化都是不知不觉的,谁也没留意它的步伐。
这年他的生日来临的时候,她象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就开始准备包水饺,想给他好好庆祝生日。他回家来,看看在厨房中忙碌的她,说:我刚知道一家水饺特色店,味道特好,我们出去吃吧?她愣了片刻,轻声答应:好,然后去换衣服。
坐在那家装饰豪华的餐厅里,看着到处衣香鬓影,她有些局促,毕竟来这种高档次的地方来的太少了。对面的他看了她一会,皱起了眉头:你怎么越来越土气了,看这身衣服,一点品位也没有。她把头低了下去,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从来都舍不得买衣服,钱都省下来给他添置衣服和补贴家用,她觉得男人在外面打拼,应该穿的体面点。即使后来他们境况渐好,她也没改变她节俭的习惯。
那晚,她失眠了,觉得有种美好的东西渐渐从他们中间溜走。
慢慢的,他回家越来越晚,慢慢的,他渐渐很少回家。偶尔两人面对面,也是久久无语。她没有追问,只是经常一个人坐在床上,慢慢的收拾他换下来的衣服,细心的把上面的红色长发一根根的摘下来。
她记得他最不喜欢女人染头发的,为此,她一直是一头黑发。
她经常自己坐在屋子里发呆,眼神茫然,或者默默流泪。他偶尔回家看到,也从不在意。
日子在日渐冷漠中一天天的度过,踩着美好往事的余香,他却变得健忘。爱,已变得没有了心情。
那天,天气很阴沉,似乎要下雨。屋里没开灯,两人在阴暗中对坐着,面前茶几上摆着一张离婚协议书。她使劲压住心痛,艰难的开口:"能挽回吗?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还有,我刚下岗,孩子……"不等她说完,他就打断她:"我们已经不在一个档次上了,还是离吧,我会给你钱的".
她刚刚从医院检查自己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她想告诉他,但他打断了她的话,或许根本就是怕听见。
离婚很顺利,她得到了十万元钱。她拿着那个存折,只有心痛的感觉。
从民政局出来,一个妖娆的女子站在门口等他,他过去揽住那女人的肩膀,两人亲热着说笑而去,竟然没有跟她道声再见。她木然立在那里,感觉心痛的都麻木了。一阵秋风吹来,带着凛凛的寒意,吹散了往事,吹散了诺言。今年的秋天似乎来的特别早。
抚着肚子坐在黑暗中想了一晚,流了一晚的泪。第二天,她径自去了医院,在手术台上,她流完了她所有的泪水。
生活总得继续。
后来,她在街角开了一个水饺馆,取名:生活真味水饺馆。全部是手工制作,且味道纯净,因为她从不在馅里面加那些花里胡哨的提味剂,只是凭借原料的自然香味加上合理的配比来调制,大家吃着都很放心,说有家的亲切温暖的感觉。而且价格公道,买卖很红火。 两年后,店外接连几天来了一个衣衫破旧,胡子拉查的男人,他不进店,只是一直在围着店转来转去,眼睛一直隔着橱窗注视着店里那个象兰花一样笑意盈盈,朴实自然的女人。
终于,他进店来了,她赶紧上前来招呼,但目光接触的瞬间,她呆住了。愣了片刻,她恢复了自然,说:"请坐,想吃点什么馅的"?"韭菜猪肉的,那是我最爱吃的。"女人眼眶一红,回头吩咐厨房。然后,坐在他对面,问:怎么成这个样子了?他羞愧的低下头:"那个坏女人,她是个骗子,骗走了我所有的钱,还害我们公司损失了几十万,我被开除了,我现在一无所有".
她好久无语,他突然抓住她的手,急切说:"我错了,你原谅我,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她轻轻的把手抽回,起身走向里间。
他脸上一阵失望,颓然靠在椅子背上。过了一会,她又走出来,不过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她对他说:"这是我老公,他在我最痛苦的时候帮助了我,而且他很爱我,我们会相守到老,无论贫穷富贵".那个男人长的坚毅朴实,他用一只手揽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跟他握手:"你好"."你好,",他赶紧回答,脸刷的一下红了。她又走上前,把一个银行卡交到他手里:"这是离婚时的10万元钱,拿去吧,钱虽不多,应该能帮到你一些的,一切会好的".
这时,热气腾腾的韭菜水饺端了上来,香味顿时四溢。他低头吃水饺,在热气里流了下来。
爱故事编辑读后感:如果风是时间的映衬,那么珍惜就是爱的绿叶,如果可以,还是学会平淡的守候。实惠点……
第118篇、无价之宝
无价之宝 1.天上掉下个“白富美”
工作以来,刘明始终囊中羞涩。恋爱好几年了,他连一束花也没给女朋友尤丽买过。
这天,刘明接尤丽下班,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精品首饰店。尤丽一眼看到了橱窗里的一条蓝色仿宝石项链,不由站住了脚。项链虽然是仿的,但在灯光的折射下,却通透晶莹、璀璨夺目。但尤丽只是看了一会儿,就什么也没说走开了。
刘明暗中瞄了一眼价格,不由倒吸一口凉气。明明是个假货,竟然还要一千多块!
眼看就要到他们恋爱三周年纪念日了,刘明一咬牙,决定攒钱买下这条项链,当作礼物送给尤丽。
从那天起,他就开始省吃俭用起来。以前他还喜欢跟哥们儿唐杰打两把小牌,现在也不打了,把时间省下来去做兼职。刚好有个朋友牵线,给他介绍了一份临时工作,仅周末两天就有一千块!
到了周末,刘明有点儿抱歉地跟尤丽说,自己要去做兼职,没时间陪她了。谁知尤丽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安慰他说:“别太累了……刚好我今天也跟朋友约好了,要去办点儿事。”
朋友?刘明有些奇怪:尤丽毕业后,只身陪他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现在还在适应中,哪有什么朋友啊?可他很快又想通了,尤丽这是在安慰他呢,免得他心里过意不去。
他心里不由一酸,说:“路上注意安全,天冷了,晚上早点儿回家。”说完便急急忙忙地赶着去做兼职了。
刘明赶到见面地点时,朋友正站在车边等他。看见他来了,便将车钥匙扔给了他。原来,朋友老板的女儿要来本市探亲,就托个可靠的人做司机兼向导。
朋友特别嘱咐刘明说:“你可要把大小姐伺候好了,她老爸可是个亿万富豪。”
刘明吐了吐舌头,难怪对方出手这么阔绰,开两天车就值一千。
刘明按照朋友的交代,先去车站接人。等了不多一会儿,就看见一个肤色白皙的女孩走了出来。女孩长得很漂亮,年纪、身形都和尤丽相仿。只不过尤丽的行头从头到脚加起来,也抵不上人家一双鞋。
刘明看着女孩,想起尤丽,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女孩很有礼貌地和他打了招呼。她叫肖娜,这是她第一次来这座城市。刘明问:“酒店已经定好了,要不要先送你去酒店,稍稍休息一下?”
肖娜摇了摇头:“我跟人家已经约好了,先去见面吧。”说着就将约好的地点告诉了他。
刘明开了车,顺嘴问道:“听说你是来探亲的?怎么不住在亲戚家?”
肖娜欲言又止,表情有些尴尬。
刘明见状,连忙道:“对不起,我不该多问的。”
肖娜忽然抬起了头,说:“没关系,其实,我是来找我亲姐姐的。”
刘明不由愣了。
2.半路杀出的“情敌”
原来,肖娜是现在父母的养女。她的养父母因为不能生育,在她四五岁的时候从孤儿院收养了她。虽然收养以前的事她大都不记得了,但是有一件事,她始终都没有忘记:她还有一个姐姐。
得知了肖娜的身世,刘明对她的距离感一下子少了许多。他颇有几分同情地问:“你姐姐也在孤儿院?你们的亲生父母呢?”
肖娜一脸迷茫:“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一些关于姐姐的片断。特别是我被养父母带走时,她一直把我送到门外,哭着看我上了车。可是我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大人只说要带我去买好吃的。我还高兴地跟姐姐说,会带最特别的糖回来给她吃。”
肖娜一面说一面回忆,说到最后,与姐姐分别的一幕似乎又在眼前重现,她的脸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哀伤。
刘明从后视镜里不时看上一眼,安慰道:“会再见面的。说不定你姐姐也在找你呢。”。
肖娜抱着一只小背包,有些犹豫,但还是点了点头。
刘明又问:“那你马上要见的人是谁?”
肖娜:“其实我也不认识对方,不过那个人说有我姐姐的线索。”
说话间,约定的地点很快就到了,是一家茶馆。刘明又说了两句吉祥话,就目送着肖娜进去了。
刘明心想与其在外面干等,不如随便逛逛,便锁了车,向附近的小店走去。
就在这时,他眼角的余光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闪过。他不觉一怔,连忙转头一看,只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匆匆地从拐角走出来,竟然是尤丽!
刘明正想叫她,却见一个男人从尤丽身后匆匆地赶上来,一把抓住了尤丽的胳膊。尤丽只好停住,为难地低着头。男人很年轻,衣着却颇光鲜。他也低着头,小心地跟尤丽说了些什么。尤丽的脸一下子涨红了。
刘明的声音便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
旁边笑嘻嘻地走过一对情侣,女孩子笑着拉了一把男孩子道:“你看,那一对闹别扭了。”
刘明的心顿时像被针刺了一下,见尤丽忽然向他的方向看过来,急忙闪身躲进一家小店。
3.好哥们儿的歪招
刘明一个人躲了好半天,才慢慢走出来。尤丽和那个男人早就不见踪影了。他呆呆地看着那两人站过的地方,直到手机忽然响起,才惊醒过来。
是肖娜打过来的。
肖娜已经和那人见过面了,但是结果并不理想。对方说她姐姐并不想见她。在肖娜的请求下,对方同意帮她再劝劝看,如果明天还‘是没消息,对方也就无能为力了。
肖娜神色黯然地从包里拿出一只丝绒盒子,“啪”的一声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条项链。刘明从后视镜里看到,不觉微微睁大了眼睛。那是一条蓝宝石挂坠的项链,简直就跟他打算买的那一条一模一样。只不过他看中的那条是假的,人家的这条是真的。
“本来想亲手送给我姐姐的。”肖娜低声说,“真没想到,连面也没见到。”
刘明听了,不由苦涩地一笑。
安置好了肖娜,刘明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去找了好哥们儿唐杰。听他讲完下午所见,两个好朋友一起抽着闷烟,沉默了好一会儿。
唐杰狠狠叹了一口气:“钱啊钱,没有钱真是什么也留不住啊!”
刘明心里猛地一阵刺痛。
唐杰将烟屁股用力地搌进烟灰缸,深深地皱着眉头:“你打算怎么办?”
刘明摇摇头:“我不知道。”
唐杰望了他一眼:“你是想跟尤丽断了,还是想留住她?”
刘明鼻头一酸,想起他和尤丽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说:“当然是想留住她了。”
唐杰点点头,再开口声音忽然沉了下去,沉得让刘明心惊:“那就得想办法弄到钱。”
刘明忽然有些紧张起来,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想干什么?”
唐杰眼睛黑沉沉地盯住他:“你现在不就认识一个有钱的主儿吗?”
刘明吓得头皮都麻了,好久没能出声。唐杰让他回去好好考虑考虑,说可以做得干净点儿,他出面抢劫,刘明只要告诉他对方的行踪就行了。到时候,只要稍微演_二下戏,小女孩肯定会吓得把卡和密码交出来,绝对不会怀疑到刘明头上。到手的钱,大家平分。
4.古城惊魂
刘明一路晕晕乎乎地回到家里,尤丽正在等着他。一看见他回来,便笑呵呵她迎上前来:“怎么现在才回来?饿了吧,快来吃饭。”
尤丽并没发觉他跟往常有什么不同,开心地将他拉到了小饭桌边。
小饭桌上放着四只饭盒,尤丽一一地打开了盒盖,饭菜正微微地冒着热气。
刘明不由有些愕然:“怎么这么多菜?”平常两个人都是可怜巴巴地围着一份小菜,多半还是素的。今天这四样菜,可都是大荤,而且还有一整只烤鸭。
尤丽欢欢喜喜地夹起一只鸭腿放到刘明的碗里:“快吃吧,你最喜欢吃烤鸭了,今天放开肚皮吃。”
刘明却觉得那香味十分的刺鼻:“这四个菜得多少钱?”
尤丽笑着说:“钱的事儿,你就别操心了。”
刘明头脑忽然一热,脱口就道:“你那个朋友给的?”
尤丽神色微微一变,随即点了一下头,补充道:“我也没白拿,帮了他一个忙。”说到后面,声音不由自主地低了下去。
刘明的喉咙干涩起来,他好像全都明白了。
勉强吃完这一顿丰盛的晚餐,刘明趁着尤丽洗碗的时机,飞快地打了一个电话给唐杰。
“我做。”他斩钉截铁地说,“银行卡上的钱都归你,我就要那条项链。”
唐杰毫不犹豫地说:“行。”
他们决定在晚上动手。不管肖娜今天见不见得到姐姐,都由刘明负责把她引到他们选定的地点。那是老城区一个没拆掉的古建筑群。去那地方的一般都是外地游客,到了晚上就基本没人了。
次日,刘明刚去接肖娜,就故作热情地向她推荐了那个地方。没想到肖娜微微惊讶地笑道:“真巧了,我正要问你这个地方在哪儿呢!”
刘明一怔。
肖娜说:“我刚刚接到那个人的电话。他说,我姐姐终于同意见我了,这一次不会再黄了。只不过她今天还要加班,所以要到晚上才能见我。我们重新约的就是你说的那个地方。”
刘明愣了:竟然有这么巧的事?但他转念一想,两个女孩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唐杰有分寸,知道该怎么办。
整整一天,刘明带着肖娜东游西逛,天色就在不知不觉间黑了。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肖娜便上了车,让刘明送她到见面地点。
到了目的地,肖娜便下了车,背上行李包一个人进去了。
肖娜前脚走进去,唐杰后脚就到了。他匆匆地看了刘明一眼,便将领子拉高,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跟着肖娜走了进去。
刘明看着他们一前一后消失在黑暗里,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他在心里挣扎了半天,终于猛地推开了车门,也跑了出去。
这是一条旧街区,刘明也不知道唐杰会跟肖娜走到哪里,只能挨家挨户慢慢地找。一直走到街道弯进去的地方,有一个类似于小广场的空旷地,刘明不觉停住了脚步。
蒙咙的夜色里,他看见一个女孩儿正捧着一条蓝宝石的项链,丝毫没有发觉她的身后有一个男子,手握一条钢管正在悄无声息逼近。
刘明登时倒抽了一口冷气,忍不住张口惊呼起来。
“啊!”
唐杰被吓得一个哆嗦,手里的钢管“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肖娜听到声响,回过头一看,不由也发出了一声惊呼。可发出那声音的……竟然是尤丽!
三个人一下子都呆住了。
5.真正的无价之宝
刘明一把抓住尤丽:“你怎么会在这里?这项链怎么在你手上?”
尤丽慌忙解释了半天,刘明才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尤丽见的那个男人,就是自称能帮肖娜找到姐姐的人。他根本就不知道她姐姐在哪里,于是就要尤丽假装是肖娜的姐姐,好骗她一笔钱。尤丽在这里和肖娜顺利见面后,肖娜就将这条项链当作见面礼送给了她。
刘明急忙问:“那肖娜呢?”
尤丽:“她说她去方便一下。结果唐杰,还有你们就来了。”
唐杰连忙解释:“我不知道是你,我光看背后都差不多,还以为是肖娜。”
刘明还在生尤丽的气:“早知道你和人一起骗钱,我情愿你傍个大款把我蹬了!”
尤丽也伤心地哭了:“是我急着要钱吗?还不是看你这些天为了钱,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好,拼得人都瘦了一大圈。我是想帮你啊!”
刘明有苦难言:“你知道我为什么急着要钱吗?还不是为了:…一唉!”
就在这时,肖娜从另一边走了过来:“你们刚才说的话,我都听见了。”见他们脸上露出恐慌,她又连忙道,“放心,我不会报警的。其实你们都不坏,只是一时冲动。”
“不过,”她忽然笑了一下,走过去从尤丽手上拿起项链,“这个项链真不值得你们这样干。”
肖娜拎着那块蓝宝石:“这是假的,是我让我爸特意按照真品用水晶糖仿制出来的。”
几个人都呆住了,不觉将那项链看了又看。
肖娜接着说:“因为以前,我跟姐姐说过,一定要让她吃到最特别的糖。”
原来这只是一条假项链,不,连项链都算不上,只是一块糖而已!
转眼又到了月底,一拿到工资,刘明就立刻高高兴兴地拉着尤丽去买下了那条项链。他亲手戴在了尤丽的脖子匕。蓝色十分衬她的肤色,看起来漂亮极了。
营业员很会说话,笑嘻嘻地说:“现在是假的,过几年,你男朋友就会给你买真的了!”
尤丽笑而不语,只是和刘明又像往常一样紧紧地拉住了彼此的手。经历了这一段小插曲,他们都想通了:真的假的都不重要,只有他们之间的感情才是无价之宝。
第119篇、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一天一个男孩送给他的女朋友一台中文传呼机,温柔地对她说:我以后再也不怕找不到你了。
女孩调皮地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男孩得意地摇摇头:我可是办了漫游的,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你。女孩问他传呼号码,男孩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女孩每天都把它带在身边,一刻也不离开。
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女孩只留了一张字条给父母,坐上汽车到邻近的县市玩,但是没有人知道女孩正走向一场灾难……
女孩在城里玩了一天,拖着沉沉的脚步找到了一间带淋浴间的小旅馆。一走进房间,女孩就感到脚下一阵晃动,她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想是错觉吗?
但是当第二次晃动时,女孩知道这不是错觉。跟随第二次的晃动中还带有急促和沉闷的断裂声,女孩的全身开始颤栗,她知道可怕的地震来了。
随着第三第四次的更加猛烈的震动,四周变成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砖块、木板把女孩紧紧的埋了起来。女孩像一只受伤的野兽,拼命地放声嚎叫,拼命地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女孩无力地蜷缩在阴凉冰冷的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腰间一阵颤动,是呼叫器在响。
女孩匆匆的摘下它,在黑暗中摸索着机子,即看到了绿色的光芒:林先生约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女孩的泪水又一次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的。女孩跌坐在地上,把自己缩成一团,眼睛盯着呼机的屏幕。
不知过了多久,女孩睡着了,传呼机再一次在女孩的手中颤动了: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女孩再一次地流下眼泪,我想告诉你我在哪里,但是我办不到啊。
渐渐的女孩平静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女孩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呼机第三次震动:去了你家,看到你留下的字条,请火速回家。女孩的心又开始躁动。
呼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地震,相信你此时正拿着呼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的。
似乎有一缕曙光在女孩的眼前闪过。
女孩期待呼机第五次的震动,此时的传呼机成了她生命唯一的寄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呼机像一个疲惫的孩子一样睡着了。
终于第五次的震动:车不通,没办法去找你,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事的,你是一个聪明又幸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
第六次,第七次……女孩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恐惧与绝望的时刻,不知不觉已经两天两夜了。
死亡的阴影越来越紧地箍住女孩的全身,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地吞噬。
女孩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连哭泣的力量都没有了,她的思想开始混乱,感觉自己在往下沉。
就在沉到底的时候,呼机第三十八次,也许是第四十八次,五十八次震动起来,那震动象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女孩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先设想一下,日后评选出最佳方案。
结婚,婚礼,实在是太诱人了,女孩陷入了遐想之中。
海底婚礼,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
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
女孩再一次振作起来,是啊,人生那么美好,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在等着我呢。
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男孩一次又一次向女孩传呼;一次又一次给女孩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把女孩的生存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
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女孩终于获救了。
当她看到男孩惨白的脸,火一样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就是爱。
女孩在担架上轻轻地拉着男孩的手,柔柔地说: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第120篇、幸福在哪里
我家楼后住着两位退休的教师。每天去厨房做饭的时候,我都不忘朝那个方向多望几眼,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感受着他们平淡的恩爱。
刚刚退休无事,他们把周围的几块荒地开垦了出来,种了很多作物,花生、玉米、芋头等应有尽有。耕种、守护、收获,日子似乎简单而充实。
院子里除了花草飘香之外,正中间是一个乒乓球台,老两口经常切磋球技。有时候,师娘竟然穿着围裙打球,那样子真是有点滑稽。因为离得近,能清楚地看到他们的表情,听到他们的笑语。他们有时会专心地接发球,有时又乐得前仰后合。老先生经常很专业地教授师娘接发球的招式,有时师娘会奋力反驳,但每次在他们脸红脖子粗的辩论之后,都是师娘乖乖地点头表示接受。老先生则总是一副“孺子可教”的架势,满足地回到自己的阵地,继续切磋球艺。邻居们看着他们一招一式竟然如此讲究,不得不叹服他们的认真。这个时候,我和丈夫就是他们最忠实的观众,在心里给他们加油的同时,也深深地感动于他们夫妻间的这种互敬互爱。
天有不测风云,师娘突然得了脑血栓,全身瘫痪,从此,家里家外都是老先生一个人在忙碌。他独自一人把院落收拾得干净利索,种上各种时令蔬菜,独自一人浆洗衣服,独自一人骑车去市场买东西,独自一人承受着生活的悲悲喜喜。
为了让师娘多晒太阳,老先生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编织了一件宝贝,就是那个到了春天就可以上任的藤椅。晒太阳是有讲究的,上午8点以后,阳光充足而又不毒辣,老先生就把师娘抱出屋子,小心地放在藤椅上,然后,他拿来小凳子坐在一旁,或读报,或聊天。有时,师娘会微笑地看他侍弄院子里的蔬菜,还不忘唠叨一番,这里的茄子该施肥了,那里的黄瓜该搭架了,油菜该捉虫了……
老先生最惧怕听师娘唠叨,倒不是师娘说话听起来费力,关键是怕唠叨多了会累坏了师娘的身体。这时候,老先生可是有策略的,他会笑意盈盈地走到老伴的跟前,俏皮地说,你再这样唠叨下去,我可要把你抱起来转圈了啊,你看,那楼上住着的邻居们可都看着呢。别说,这一招可真灵,师娘必定会住了嘴,还会嗔怪地说一句,你这老鬼,又不正经了。虽是埋怨,但我分明看到,阳光下,师娘的笑容就像热恋中的少女一样,浸透着无尽的甜蜜。
日出日落,时光每天机械地轮转,日子似乎单调而枯燥。可是每天看见的他们,总是忙碌的身影、平静的表情以及洋溢在脸上的幸福笑容。
总以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才是幸福。总以为,儿孙绕膝、天伦之乐,才是幸福。看着这极美的风景,你能说他们不幸福吗?
真爱不必言说,爱的真谛就深藏在平平淡淡的生活中,等待着你去体味。
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原来更幸福!
第121篇、现代爱情故事:恰好错过了你
作者: 韩倚风
1.重逢是泪
袁清再见到丁佳,是在办公室的楼下。
5A级的写字楼,满是跨国公司的中国分部或办事处,地下停车场永远车满为患,所以就连道路两边也停得满满当当。
那天跟同事一起加班到繁星满天,她急着赶地铁,匆匆搭电梯下楼。刚出写字楼,就一眼看见了他。
他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人靠在车门上抽烟。烟头明明灭灭,映出他稍显忧郁的面颊。
袁清的心猛打了个颤,大脑忽然一片空白,不知道该上前打招呼,还是悄无声息地走开。
三年两个月零九天。这是距离上次见到他的天数,袁清以为自己淡忘了,却没想到仍能在瞬间反应出这个数字。
但他还能记得自己吗?
她犹豫着,怀疑着,欲行又止。就在那时,丁佳微一抬头,目光便落到了她的脸上。
一怔之间,她想他已认出了自己。但他却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并没有要跟她相认的意思。
袁清想,能在茫茫人海中不早不晚地再次相遇,也许这是上天给予自己的又一个机会。她错过他一次,为何要再错过第二次?
她主动向他笑笑。他迟疑一下,在垃圾箱上摁灭了烟头,终于向前走来。
却并非迎向她。
"丁佳!"身后蓦地响起女性的声音,袁清转过脸,发现满面笑容朝他飞奔而去的正是自己的同事何云。
她怔在原地。早听说何云快结婚了,但她永远也不可能猜到,对方竟然就是丁佳。一晃眼物是人非,唯有她还执着地固守一方。
"等很久了吗?抱歉,今天公司实在太忙……"何云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丁佳怀里絮絮叨叨,而他默不作声地为她拿包开门,殷勤周到,眼角眉梢的宠溺叫人看了心疼。
一转脸,何云终于看见了袁清,向她挥手:"小袁,你是要去搭地铁?我们送你一程吧。"她这才回过神,勉强挤出笑容:"不了,谢谢。我想先去吃点东西,你们先走。"何云没再多劝,她一颗心全扑在即将到来的二人世界里,哪还能看出袁清的异样。挥手道别后,她轻盈地坐进副驾驶座,开始兴奋地对丁佳说着什么。
他挂挡、倒车、调头,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绝尘而去的前一秒,他终于望向窗外的她,微一颔首。
袁清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点,不争气的眼泪却还是夺眶而出。
2.心花曾开
袁清曾经是个上不起高中的孩子。山区本就贫穷,她又是女孩,父母想让她念完初中就回去打工赚钱,可是她不甘心。同年级里,她的成绩最好,老师们都说她肯定能考上重点大学,跃入龙门,出人头地。
然而前提是,她必须有钱交学费。
父母说得很清楚,不会再为她上学多花一分钱。好强的袁清靠勤工俭学勉强攒下生活费,然而每学期几百块的学费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老师帮她把资料登记在了省里的一个贫困学生资助项目里。再后来,通过那个项目平台,袁清收到了好心人资助的第一笔学费。
没经历过穷途末路的人,不会理解她当时的感激涕零。对方也许只是举手之劳,却能改变她的一生。期末考试,袁清又是全年级第一,(www.limaogushi.com)她一笔一划地在信纸上写下对资助人的谢意,连同自己成绩单的复印件,一起寄了出去。她想让对方知道,他没有资助错人。
很快,对方就回复了,写来满满的期许和鼓励,他还说要一直资助她到大学毕业。那个人,就是丁佳,刚进入某家外企开始打拼的职场新人。因为同样是受到好心人资助才完成学业,他刚一工作,便开始帮助跟过去的自己处境相同的人。
茫茫人海中,丁佳选中了袁清。但若没有袁清那一封接一封洋溢着青春热情的来信,他也许永远不会到她的学校看望她。
那天袁清走出校门,看见丁佳时吃了一惊。她本以为他是个成熟稳重、胡须满脸的中年人,谁知竟阳光帅气得如同邻家哥哥。他给她带了书、文具,她不停地说着谢谢,羞涩又文静。
最后他忽然又从拎包里拿出一个可爱到爆的小熊玩偶,她惊喜地跳起来,惹得他哈哈大笑。
袁清的心也随着他的笑声激烈地跳动着,虽不是春天,但她觉得似乎有花儿就此怒放了。
3.窥探幸福
"哎,小袁,"第二天中午休息时,何云忽然有些神秘地凑过来,"想问你个事。"袁清顿时有点不知所措。
是丁佳向她提起自己了吗?是自己昨晚的反常被她察觉了吗?她如果问起自己和丁佳的过往,又该如何回答呢?
看见她的表情,何云有些羞涩地笑笑:"我也知道突然这么问有点冒昧,不过……"她向周围看看,继续说,"昨晚你看到的那个,是我未婚夫。我们想五一结婚,但是我的小姐妹只能提前两天赶过来……公司里跟我比较熟又还没结婚的只有你,我想,你能不能来当我的姐妹?"呵呵,简直是现实版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袁清碍不过情面,还是答应了。
其实仔细想想,由始至终不过是她一厢情愿。他只把她当成救助对象,她本就不该对他心存幻想。可是那一封封书信,一次次电话,留存在记忆里挥之不去。除了家人,他就是她最亲密的伙伴。
也许,帮他和何云筹备婚事,就是自己所能给予他的一份回报。
周末,袁清陪何云一起上街选购婚礼用品。何云很兴奋,每一样都要货比三家、力求完美,从清晨直逛到日落西山,袁清毫无怨言。
最后她们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刚装修好的新居。
何云进门开灯,袁清怔在门外。房间不算大,但布置得格外温馨,电视柜上两个并肩而坐的小熊玩偶,瞬间让她想起往事。
曾经,她以为自己有一天会当上这个家的女主人,在她的梦境里,在她的心底深处。
"快进来呀,顺便帮我看看装修得怎么样。"何云见她发呆,把手上的袋子向沙发上一丢,伸手把她拽进门去。
第122篇、单车恋人
从来不会觉得一个身高173的男生不会骑单车有什么大不了,就像我从来不会觉得坐在你单车后面有什么丢脸一样。
北方的夏天,很清爽,没有南方的酷热,微风徐徐地飘了进来,惊醒了一张张沉睡的脸,我紧靠着你的背,望着身边一直在倒退的风景,心里莫名幸福。
两年前,我告别家乡来到了北方,独自一人行走在校园小径上,空荡荡的心如夏日里的柳绦,青翠欲滴却无精打采。很害怕,很空虚,很寂寞,那些熟悉的人和物都在遥远的南方,一切都是陌生的,他们冷眼看着我,双瞳微眯。
而你的出现,就像是一场暴雨,来得那么突然而又惊艳。
你,袭一身雪纺长裙,脚踩单车从无穷远的路尽头缓缓而来,每一次车轮的转动都是一次无穷久远的慢镜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痴痴地站在原地,看着你如浪一样翻腾的发,如天使一般的脸庞,醉了,而整个人也如被闪电击中,蒙了,时间仿佛静止,静止成一瞬千年。
“你当时怎么那么傻,看见我骑单车过来也不会让一让啊。”
“呵呵,不是我傻,而是当时双脚想挪也挪不动啊。”
总是在雨柔的绵绵絮语中回想起我那天的囧态,好一个神经质大花痴落下的满地尘埃。
“砰”地一声,撞了个结结实实,雨柔连人带车全都栽倒在地,我也在地上滚出了好远,新配的眼镜落在了地上碎成了两掰,裤子的膝盖处磨破了一个大口子,露出了里面模糊的血肉。雨柔从地上爬了起来,慌忙慢跑到我的身边,蹲下来,看着我流血的伤口忘了旁边一季的花开。她很害怕,紧抿的双唇微微颤抖,想说出口的对不起却怎么也说不出。
“那时你真胆小,一点小事就吓得不敢动弹了,呵呵!”
“你还不是一样,也呆在那里一动不动,亏你还是个大男生,哼!”
嘿!我可不会告诉雨柔,我是因为看她看得痴了才忘记了自己身体上的疼痛。
雨柔拽着我的手腕,把我尽量往她身上挪,前方不远处的医疗站,在此刻这幅光景下,显得很漫长。我拖着一条受伤的腿,闻着雨柔身上的体香,忘记了所有。
“你当时还真是不要脸,让我一个小女生背你一个大男生,足足走了100多米远。”
“谁叫我受伤了呢?”
后来的事情变的很简单,简单的像1+1=2一样。你把我背到了医疗站,在医护人员的处理下,小小的伤口很快就擦洗干净,贴上了药膏,只是腿还很痛,眼镜也摔坏了,单独回去不了,你不得不搀扶着我一步一步回到了我的宿舍,而且还留下了电话号码,说是过几天还我眼镜的钱。那天,我感觉太阳特别明媚,像一株绽放笑脸的向日葵。
“你说,我们的缘分是不是上天注定,不然你留给我的电话号码在我还没有打出去之前,我们怎么会又一次见面了呢?”
雨柔的背部其实很瘦小,大学随便一本展开的教材就能把她的背部遮得严严实实,我把头斜靠在雨柔的背上,轻缓的吐着有些暧昧的词句。
第二天的清晨,阳光早已经洒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我顶着两只大大的熊猫眼从上铺慢慢地爬下来。通知说今天是大一新生集合的日子,到时会点名,我必须去。洗刷很吃力,腿部膝盖处的伤口经过了昨晚的愈合还是隐隐作痛,时不时地拉动一下,我也会情不自禁地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
广场上人很多,密密麻麻的,攒动的头颅像游戏里冒出的地鼠,太阳也已升的老高,耀眼的光芒照射下来,打落在皮肤上,火辣辣地疼。我拐着脚在人群里穿梭,努力地寻找着一个看起来舒服的位置。
“你就是个没头没脑的大笨蛋。”
又是雨柔,她娇小的身躯在人群堆里游弋,显得舒畅异常,只是两只小眼睛始终盯着自己的足下,砰的一声又与我撞在了一起,一个趔趄,我本已苦苦支持的腿再也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又是一个华丽丽地摔倒。“咦?怎么是你?”两种声音发出同一句话,我们相视而笑。这次我自行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走上前去,开始了我们第一次正式的对话。
“还真是有缘,又撞一起了。你好,我叫冷天陌,09级材料化学班的,大一新生。”
“啊?你好,我叫秦雨柔,09级环境汉班的,大一新生。”
雨柔和我同时伸出了有些脏兮兮的手,在人群堆里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彼此望着对方,笑得花枝乱颤。
遇到对的人是什么样的感觉?感觉就是再也离不开了。
“雨柔,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也不是很清楚耶!”
就这样走到了一起,我爱上了一个爱骑单车的女生,在往后的大学时光里,雨柔都会骑着她的单车载着我在校园里流浪。其间我也努力去学过单车,但不知道是不是智商的问题,就是学不会。而雨柔单车的后座,也成了我独家的专属。
“雨柔,你就是我的单车恋人。”
“哎!早知道当初小时候我就不学单车啦,哈哈!”
夕阳拉长了脖子凑近了大地,拖着长长的遗憾声扎进了夜里……
第123篇、绝世狐颜
狐狸姑娘
很久很久以前,这儿有座大荒山,大荒山连绵数百里,群峰掩映,万壑争辉,巍峨壮观。在大荒山脚下有一个小村落,村里只有几十户人家,代代狩猎为生,他们不知道当初他们的祖先为何要选在这么一处荒山定居。这儿四边都被群山包裹着,只有一条从山里流出的小溪通向外面的世界,村里人有时也拿打到的野味去山外的集市去卖,通常顺着这条小河走下去,一天才能到达最近的小镇,所以这些山里人一般都是呆在村里的,在他们眼中除了大山还是大山。
村里有一个小伙子,他和他母亲住在一起,他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在,再一次打猎中不慎摔死在山涧,所以当小伙子渐渐长大的时候,他母亲害怕他也会死在山里,便不许他进山,于是小伙子就在小溪旁开挖出一片田地,种上一些谷物,又是他也会拿一些粮食和邻居们换一些野味,毛皮,日子虽过得有些清苦,却也安心。
有一天,小伙子的母亲病了,病得很厉害,村里的神婆告诉小伙子只有狐岐山的灵芝才能就她母亲的命。狐岐山是大荒山中的一处山脉,因为狐狸众多而得名,村里的猎户打猎的时候都会远远的避开狐岐山,故老相传,狐岐山里住着狐仙,踏进狐岐山的人都会被狐仙迷住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村民没有敢去狐岐山的。可小伙子母亲的病已经十分严重了,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忍心看她母亲就这样病死,于是在一天早晨,他瞒着他母亲偷偷地进山了。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深入大荒山,以前她只去过村子附近的一些小山头,在进山之前,他已经向村里人打听好了狐岐山的位置,不过大荒山沟壑层生,万木交错,连杂草都比人还高,小伙子第一次进山很快就迷路了,在大荒山迷路的人不是饿死就是被野兽吃掉。小伙子毫无经验,在大山里越走越远,不多久天就黑了。
黑夜里的大荒山是很可怕的,许多野兽就会在夜里出来寻食,小伙子一个人在山里磕磕绊绊的走着,他感觉周围一棵棵参天古树就像一只只黑色的幽灵长着一张张黑森森的大口向他咬来,小伙子越看越害怕忍不住跑了起来,就这样小伙子不顾东西的在大山里乱跑,惊起一群群歇枝在树上鸟,姑姑的怪叫着,远处似乎有着许多蓝色的眼睛盯着他,小伙子害怕极了,他跑得更快了。就这样,也不知道小伙子跑了多远,尽管他已经筋疲力尽了,可他还在跑,他害怕一停下来,那些蓝色的眼睛就会把它吃掉。就这样,小伙子在深山里跑着,跑着
突然,小伙子的腿被什么东西抓到了,小伙子摔倒了,他回头一看,竟是一只枯骨手臂死死地攥住了他的脚踝,小伙子一惊,晕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小伙子慢慢的醒了过来,似乎那只手臂还在抓着他的脚踝,小伙子冷汗直冒,不过还好,他没再晕过去,他缓缓的回过头去借着从树隙中透过的淡淡月光看清了,那只不过是一段枯萎了的树枝卡住了他的脚踝,虚惊一场啊。小伙子把树枝拿掉向四周看了看,前方似乎有些光亮,隐约中闪烁着一道道白光。
小伙子壮着胆子走向前去,在他面前出现一小片湖水,大荒山里这样的胡挺多的,这里经常下雨,在一些山顶的低洼处就很容易形成这样的湖泊,不过这片湖水奇怪得很,刚才的那些白光就是从这儿发出来的,白光随着一波波水圈闪烁不定。小伙子很奇怪,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闪着白光的湖呢。小伙子在湖边看了看很快就发现原来这白光是从湖心发出来的。小伙子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卷起了裤脚走向湖中心,湖水很浅。很快,小伙子就来到了湖心,这里的白光很强,也很温暖,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似乎一夜的疲惫都消失了。发出白光的是一株很普通的小草,小草从根处发出两片细叶,约一尺来长,细如长剑,若没有着白光就是很普通的小草了。小伙子猜想这或许是棵仙草,或许能治好母亲的病,于是他轻轻地把这颗草拔了出来。就在小伙子拔下草的一瞬间,那白光消失了,小伙子感到很惊讶,可不等他细想,不远处想起了一声狐狸的嘶叫声,紧接着,两声,三声......此起彼伏的狐叫在大山里响起,很快,小湖旁就出现了一只只硕大的狐狸,它们用幽蓝的眼睛看着小伙子,发出一声声愤怒的嘶叫。小伙子害怕极了,抓着仙草就跑,群狐在他身后紧追不舍,一声声嘶叫似乎要将小伙子撕成碎片。就这样小伙子再一次在深山里跑了起来,只不过这一次变得更加凶险,小伙子脚步卷着碎石头,绊着草棵子跑着,很快他就跑到了一处悬崖,崖嘴悬出,下面深不见底,而身后,一群狐狸正冲过来,小伙子看了一下手中的仙草,转身跳进了深崖......
不知过了多久,小伙子感到回到了家中,他感觉到他母亲正在用她温暖的手抚摸他的额头,他感到全身暖洋洋的,然后他缓缓地睁开了眼睛,模糊中他看到一个人正在用手按在他的额头,像他母亲又似乎不是,他想努力看清楚,可眼前总是模糊一片,他心中一急又昏了过去。
许久,小伙子渐渐地清醒了过来,原来他躺在一走小木屋里,屋里陈设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桌,一张凳,墙上挂着一张弓和几张鹿皮,很显然这是一户猎人的房子,难道是猎户救了他?小伙子动了动右手,发现手里还紧紧的攥着那棵仙草。小伙子想下床可浑身都很痛,勉强坐起身来已是大汗漓淋,就在这时,门开了。一个俏生生的姑娘站在门口。
原来那天小伙子跳下山崖摔进了崖下的湖里,姑娘来湖边打水发现了他,便把他背回家,小伙子已经昏迷了三天,现在终于醒了。
小伙子很感激姑娘救了他,他本想用手中的仙草报答姑娘,但又想到家中的母亲又犹豫了,他母亲正需要这仙草活命呢,小伙子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懂得报恩的人,他告诉姑娘他回家把母亲的病治好就把这棵仙草给她。出乎意料的是,姑娘竟要求嫁给小伙子。原来,姑娘是山中猎户的的女儿,叫做小狐,父母死后便一个人生活了,他愿意嫁给小伙子和他一起生活。小伙子起初很吃惊,然后又很高兴,母亲早就催促他找媳妇了,没想到今天能在这个里找到这么漂亮的媳妇,他母亲若见到小狐一定会高兴的。于是小伙子就高兴的带着小狐姑娘离开了深山。
说来也奇怪,进山的时候,小伙子没走多远就迷路了,出山去很顺利的找到了回村的路,很快他就带着小狐姑娘回到了村中。村里人看到小伙子回来很是吃惊,他们都以为小伙子已经死了,没想到他不仅回来了还带回一个漂亮的媳妇,这可真是了不起啊。正当人们像小伙子问长问短的时候,小伙子的邻居从人群中跳了出来,他告诉小伙子,他母亲快要死了。原来,小伙子的母亲得知他一个人去了狐岐山又是生气又是担心,一口气没上来就晕了过去,现在年已是奄奄一息了。小伙子赶紧带着小狐回家,果然,他母亲快死了,小伙子很是伤心,痛苦不已。这时小狐从怀中拿出小伙子在山中采的仙草,放在她母亲额头轻轻的拍了三下,然后奇迹就发生了,小伙子母亲的脸渐渐的红润,呼吸也足渐的流畅了,她又活了过来。
随后村里人为小伙子和小狐姑娘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全村老少围在篝火旁又唱又跳,尽情狂欢,真的比过年还要热闹。
结婚后小伙子和小狐依旧和母亲住在一起,小狐很懂事,也很孝顺。或许是在山里呆的时间太长了吧,小狐一点活计都不会,她既不会做饭,也不会纺织缝衣,连打扫房子都不会,不过小狐很聪明,她婆婆教给她一段时间后就会了,而且比她婆婆做的还要好。小伙子和她母亲都很疼爱小狐,他们认为这是上天赐给他们的好媳妇。不过小狐从来不和小伙子和她婆婆一起吃饭,他总是等他们吃完后再吃,不管他们怎么劝说,小狐还是不会和她们一块吃饭的,起初他们有些不习惯,后来拗不过小狐便也渐渐的习惯了。
转眼间,小狐嫁到这个村子已有两个月了,在这两个月里村里发生了一件怪事,那就是每天晚上,村里的鸡都会少一只,起初人们也没在意,毕竟这里,狐狸,黄鼠狼特别得多,少只鸡也是很正常的,可没想到事情越来越严重,鸡越少越多,无论人们把鸡窝锁的多么牢固都没有用第二天早晨,总会有一家的鸡少一只,而且更奇怪的是夜里从来就没听到过鸡叫声,莫非是鬼祟所为?一时之间村里人议论纷纷,人心惶惶。
这天,小狐正在收拾房子,当她弯腰扫地的时候一颗珠子从她怀中掉了出来,正好落在她婆婆脚旁,于是她婆婆就顺手捡了起来,这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珠子中有一颗绿油油的小草,两片细长的叶子如箭一样。她婆婆于是便要替小狐保管这颗珠子,小狐起初不愿意,但在她婆婆再三坚持下还是把珠子交给了她婆婆,她婆婆很是高兴,便将这颗珠子锁在一个小匣子里,他总认为年轻人太粗心,这样贵重的东西还是由她来保管。匣子里还有其他首饰,她想将来一起传给小狐。
几天后,小伙子发现小狐脸色有些发白,走路都有些不稳,他几次问小狐怎么了,小狐总是找一些理由搪塞过去,小伙子虽然感到有些怪怪的去也说不上原因。这天傍晚,小狐去洗衣服,听到几个大嫂说道李大叔家的捕狐器昨天夜里打到了偷鸡怪的脚了。她们还调笑如果谁的脚伤了谁就是偷鸡怪了。小狐听到这些脸更白了,她端起洗衣盆一步一步地走回家,似乎每一步都要承受巨大的痛苦,不过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些。
晚上,小狐照例没有和小伙子,婆婆一块吃饭,吃过饭后,大家便歇息了。半夜里,小伙子的母亲听到一声轻微鸡叫,她想莫不是偷鸡怪来她家了,于是她轻轻地下床来到小伙子房间叫儿子一起抓偷鸡怪,奇怪的是在房间里只有他儿子一人,小狐不在这儿,不过此时还是抓偷鸡怪要紧,于是小伙子就拿起一把镰刀和母亲悄悄的走到鸡窝附近。今晚月色很好,月光如水银般泻地。远远地他们就看到在鸡窝旁有一个东西,走近一看,竟是一个人的模样,小伙子和他母亲都吓了一跳,莫非这偷鸡怪是人不成?他们又悄悄地走进了一些,小伙子隐隐感到了些不安,他感觉眼前这个身影那么像小狐呢。他母亲似乎也感到有些不对劲,他们隐隐感到有什么不行的事情要发生。小伙子拿镰刀的手有些颤抖,下意识的他要转身回去,不幸的是在他转身的时候踩到了一截枯枝,枯枝“啪”的一声碎了,这声音在空寂的夜晚显得如此刺耳,瞬间他们凝住了。前方那个身影缓缓地转过来了,一瞬间,时间似乎凝住了,那竟是一张狐狸的面孔,嘴角还有些鸡血。
是谁在今晚将玉颜化成了狐面,清冷的月光你可曾看清。
小伙子母亲赶紧把小伙子拉到一处废柴后,许久,没有动静,他们又悄悄的回到房中。现在他们明白过来了,原来小狐是只狐狸呀。小伙子的母亲吩咐小伙子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她赶紧出去叫人去了,临走前她想到了小狐的珠子,也将它一起拿走。
不多久,小伙子房间的门开了,小伙子把被子盖在头上装睡觉,可他瑟瑟发抖的身子又怎么能睡的着。小狐轻轻地走到床前,此时他已经化成了人形,她静静地坐在床边讲了一个故事“很久以前,这儿有一只小狐狸,一直非常美丽的小火狐,它在狐岐山上自由自在的生活,有一天它在山脚下听到两个猎人谈到人间的生活,它很是羡慕,于是便有了修炼成人的念头,狐岐山本是天地灵气之所在,小火狐潜心修行,终于修成人形,不过它只能化成人形三个时辰,三个时辰之后又恢复本来面目。一天它在湖边偶然遇到一个昏迷的小伙子,小伙子手中拿的竟是三生草,有了三生草,小火狐就可以自由的变化了,于是小火狐就嫁给了小伙子,可后来却爱上了他,她真心希望能和小伙子生活一辈子,她希望做一个普通的妻子,她努力适应人类的生活,照顾丈夫,侍奉婆婆。可她终归是一只狐狸,她是要吃生肉的,所以每当吃饭的时候,她就会躲开,在晚上的时候出去寻一些鸡来吃,抓鸡对她来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可有一天,她的灵丹珠被小伙子的母亲拿去了,没有了灵丹珠,小火狐的法力就没有了,她不能像以前那样轻易地抓鸡吃了,还在一次抓鸡时被捕狐器打伤了脚,小火狐不能出去了,可她实在饿得不行了,于是在那天晚上,她抓了自家的鸡,可不幸的是,小伙子和她母亲看到了她的狐面,他们知道了她是指狐狸”小狐轻轻地讲着一个似乎毫不相关的故事,可小伙子知道故事中的小火狐就是小狐自己。小伙子现在明白了,小狐是只狐狸,可她是只善良的狐狸,是只爱他的狐狸。小伙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看着小狐那张精巧的面孔,轻轻地将她搂在怀中。
本以为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可一切都晚了,小伙子的母亲已经把家中出现狐狸的事情告诉全村人,于是全村人一起出动,他们举着火把,拿着镰刀,锄头,将小伙子的房间团团围住。没有了灵丹珠的小狐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很快村民们便把小狐捉了起来。村里的神婆还用一种不知名的药水让小狐显出了狐面,那是一张多么精巧的狐面啊。村民们见过成千上万只狐狸,又何曾见过这样一张绝世的狐面。他们把小狐绑在一个高台子上,下面堆满了薪柴,他们要烧死小狐,不管小伙子怎么解释怎么么哀求,村民还是要烧死小狐,在他们心中所有的狐怪都会害人的,只有烧死她才能保证村民的安全,小伙子像她母亲要小狐的珠子,他母亲却不给他,所有的人都认为小伙子已被狐狸迷住了,他疯了。小伙子苦求不得,一下子挣开人群,爬上了高台,用身子紧紧地护住小狐,村民们没办法,他们决定把小伙子一起烧死。
熊熊大火燃烧了起来,炽热的火苗吞噬着他们,多少年来,可曾有这么一刻,在你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有这么一个男子,紧紧地抱着你的身子,用他宽阔的胸膛抵挡烈火的焚烧,即使你只是一只狐狸。多少年来你可求化成人形,你可求生活在人世间,而如今你化成了人形,你来到了人间,可人间无情的大火却要将你吞噬,你可曾后悔过?你忘记了曾经在山中自由的生活了吗?你忘记了曾经在族人中众星捧月吗?修行千年,一朝俱焚,你可曾值得?千年的火狐,千年的期盼为何期盼来的幸福却是如此短暂?难道这就是不可抗拒的名吗?小狐看着眼前这个为她遮挡烈火的男人,笑了,那是一张怎样的绝世容颜,小狐轻轻地下笑了,一颗晶莹的泪珠从他笑着的眼角滑下,滑过她的脸庞,滑落她的嘴角,悄悄的隐去了,这是她千年以来第一次流泪,泪是咸的。
烈火焚焚燃烧难道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吗?
不,一声惊天的狐鸣陡然响起,天地陡然间变了颜色......
第124篇、第一个和最后一个
马来西亚一位名叫乌汀的古稀老翁不久前去世了,陪他走完最后一段旅程的是他的妻子卡迪嘉。少年夫妻老来伴,然后先后离开人世,这应该不是什么稀罕事,每一天,世界的每个角落,不知道要发生多少例。可是这个故事的奇妙之处在于,被人称为“结婚狂”的乌汀一生结了53次婚,而卡迪嘉,既是他的第一位新娘,又是他的最后一位新娘。
新闻出来后,很多人好奇这个乌汀有何德何能,居然能迷倒50多个女子。我好奇的却是:这个卡迪嘉,她如何能容忍自己的原配与那么多的女子有过肌肤之亲后,还能回到他身边,做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女人?我去计算新闻中透露出来的时间信息,他们在1968年离婚,2004年复婚,这意味着卡迪嘉在38岁那年离婚,74岁那年回到乌汀身边,中间隔了36年。
这究竟是宽容的力量,还是记忆的力量,抑或是衰老的力量?
她不计较了。人生已经看到了夕阳,眼前的人也许是她爱上的第一个人,而剩下的日子屈指可数。我想起去年听到的一个故事。一对在学生时代就相爱的人因为年轻和不能按捺,最终选择了别人,30多岁的他们再遇上时,社会与责任令他们难以再在一起。于是他们相约一起等待70岁,那时该尽的责任都尽了,所有的怀疑与诱惑也都不存在了,那时剩下的,就只有干干净净的爱了。
听到这个故事时,我当场眼泪就下来了,因为只剩下干干净净的爱了
第125篇、现代爱情故事:核桃男人蜜桃味儿
作者: 张宏涛
29岁的黄晓蕾是个"白骨精",白领、单位的骨干加精英,眼光自然也高,所以不自觉地就成了"剩女".
一天,黄晓蕾和闺密李蓓相约在海天酒楼吃饭。这时,手机响了,一个自称张海的人打来电话,想请黄晓蕾吃饭。黄晓蕾这才隐约记起,母亲曾经介绍过这个人,说他是大学教师,品貌端正……黄晓蕾说:"好啊,你过来吧,在海天酒楼二楼。"
挂了电话,她和李蓓开始点菜。吃了一会儿,张海来了。黄晓蕾招呼了他两句,继续和李蓓边闲聊边吃菜。
张海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插话都没机会。李蓓看了他一眼,说:"别愣着啊,该吃就吃你的吧。记得最后埋单就行了。"
张海默默无语地吃了一会儿,看着两人有说有笑的样子,他抽出一支烟,点上。
张海的举动立刻引起了黄晓蕾的强烈不满:"公共场所不能抽烟,基本规则你都不懂吗?"张海急忙说:"不好意思,我到外面去抽。"
20分钟后,吃饱了的李蓓突然问道:"抽烟那人呢?"黄晓蕾电话打过去,张海说:"我有事先走了。不好意思,你们想让我埋单的计划恐怕落空了。"
没等黄晓蕾答话,对方就将电话挂了。
黄晓蕾抓狂地说:"他居然认为我想占他一顿饭钱的便宜,太可恶了!天下没有一个男人经得起考验吗?"
李蓓说:"男人都是要面子的,刚才你那样对人家不理不睬,让人家来只是埋单,一般的男人还真的都受不了……"
黄晓蕾说:"我一向认为,女人有两种:一种是水蜜桃一样的女人,她们是很温柔,也很容易征服,但骨子里却有个硬核,想进一步发展会很难,一起生活也不会像开始那样甜蜜;另一种女人像核桃,虽然有一个硬硬的外壳,但只要你能持续不断地付出真心,就能化解掉她刚硬的外壳,受益无穷,一辈子和和美美。可惜,现在的男人,都是目光短浅的人,没有耐心和诚意,只对水蜜桃有兴趣。"
几天后,黄晓蕾又一次在海天酒楼相亲。男主角沈宝维长得帅气逼人。黄晓蕾故意让沈宝维点菜。沈宝维没有让她失望,又把菜单递给她,很有风度地让她挑自己喜欢吃的点。吃菜的时候,沈宝维低调地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背景:在外地开了一家公司,正准备在这里开个分公司。因为一直忙于事业,加上不喜欢公司里那些幼稚的小女孩儿,所以到现在还是单身,他最喜欢的就是成熟理智大气的女人。
这些话说得黄晓蕾心花怒放,不由得对沈宝维多了几分好感。
吃过饭,黄晓蕾和沈宝维去逛街。路过一家珠宝店,沈宝维要给黄晓蕾买钻戒,黄晓蕾不肯要。沈宝维说,那就帮他选个。黄晓蕾没法推辞,一同走进店里。
黄晓蕾还从来没戴过钻戒,当她看到一款标价3万元的钻戒时,眼睛都直了。这个钻戒简直和她梦中的一样。沈宝维直接拿出信用卡,要买这款。服务员热情地介绍说:"先生真有眼光,这款钻戒是限量销售的珍藏版,全市只有这一枚呢。今天是我们店庆三周年,钻戒打9.6折,您只用付两万八千八就行。"
沈宝维大手一挥:"不用打折,我付3万。"
黄晓蕾和服务员都愣住了,有钱也不用这么浪费吧?
沈宝维解释说,什么都可以打折,但爱情不能打折。钻戒是爱情的信物,怎么可以打折呢?
听了这话,黄晓蕾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当天傍晚,黄晓蕾和沈宝维在湖边畅谈了许久。天晚了,沈宝维送黄晓蕾回家。送到家门口的楼下,沈宝维把钻戒递了过来。黄晓蕾犹豫了一下,说:"我还没准备好,下次吧。"沈宝维点点头:"我可以吻你吗?"黄晓蕾羞涩地闭上了眼睛。沈宝维轻轻在她额头吻了一下。
黄晓蕾失眠了。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第一次有些心不在焉。她不时地掏出手机查看一下,生怕漏掉什么电话或消息,一连一周,沈宝维都没有和她联系过。
黄晓蕾思来想去,在深夜给沈宝维发了条短信。短信刚发出去,电话就响了。
电话是沈宝维打来的。他告诉黄晓蕾,由于近来太忙,所以没顾上给她打电话,刚才正准备打电话呢。听到沈宝维这样说,她很高兴,表示不介意。两人相约第二天在海天酒楼见面。
沈宝维依旧是风度翩翩的样子,手捧一束鲜艳的红玫瑰等在那里。黄晓蕾激动地接过玫瑰,沈宝维趁机抱住了她。
两人点了菜,互相望着对方。沈宝维掏出钻戒盒子,打开,然后拉过黄晓蕾的手,戴上。一切都那么自然。黄晓蕾也没有抗拒。
吃过饭,走出酒店大门。沈宝维深情地望着黄晓蕾说:"不好意思,我要回去一段时间,大概三个月以后会再来这里,到时再请你吃饭。"黄晓蕾急得差点掉泪:"你怎么刚出现就要走啊,不能多陪我一会儿吗?"沈宝维耐心地解释:"我真的有急事。不过我向你保证,三个月以后,我可以天天陪你。"黄晓蕾还要说什么,沈宝维紧紧地抱住她:"相信我,宝贝!"
第一次被人叫宝贝,黄晓蕾产生了幸福的眩晕。为了能多待一会儿,两人步行回去。路经一个偏僻的地方时,突然跳出来四个大汉,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为首一个刀疤脸奸笑着说:"听说你本来买好火车票要跑的,没想到却突然又拐回来,原来是来会情人啊。哼哼,看来这女人对你还蛮重要的。好了,现在给你两条路,要么立刻还钱,要么把你情人先押在我这里,等你还了钱,再还给你。"
沈宝维急忙将黄晓蕾护在身后,说:"我只是一时资金周转不灵,晚几天我会多加利息还给你。这事跟她没关系,她和我只见过两面而已,求你们千万不要为难她。"
对方哈哈大笑,说:"都这样了,还说没关系。骗谁啊?兄弟们,给我上。"
一群人冲过来将沈宝维按倒在地开始拳打脚踢。黄晓蕾急忙大喊:"住手,他欠你们多少钱?"
刀疤脸这才示意大家停手,说:"看来这位小姐还不错,不枉他对你这一片心。不过,他欠我们20万,你还得起吗?"
黄晓蕾说:"我银行卡里有5万,你再宽限几天,我给你凑够20万。"
刀疤脸说:"行,看在你这么仗义的分儿上,就再给你们一天时间。"
刀疤脸接过了银行卡,又问了密码,这时,他的眼睛盯到了钻戒上,又说:"钻戒不如也先押着吧?"黄晓蕾无奈,只好去摘钻戒。沈宝维却像恶狼一样,扑过去,一把将刀疤脸推开,说:"谁也不许碰她,不许碰钻戒。那是我们爱情的见证,不容许别人来染指。"
刀疤脸笑着说:"没想到你小子还挺痴情,不过我警告你,如果明天还不了债,就要你的命。"
等这几个人离开,沈宝维对受到惊吓的黄晓蕾说:"对不起,都是我害了你。你快走吧,别管我!"
黄晓蕾却说:"不,我已经把你当男朋友了,怎么能坐视不管呢?你不用担心,钱肯定能还上的。"
沈宝维感动得热泪盈眶:"谢谢你!等我资金周转开了,一定加倍还你。"
黄晓蕾正要说话,身后脚步声响起,张海竟然大笑着走了过来。
张海笑着说:"都说剩女是高智商、低情商的动物,果然没说错。你知不知道,你千挑万选得来的人是个骗子。"
黄晓蕾愤怒了:"你凭什么说他是骗子?就算他是骗子,我也心甘情愿。我不缺钱,缺的是一颗真心。好歹他还给我买了这枚3万块的限量版钻戒,你呢?连一顿饭钱都舍不得掏,我最瞧不起你这种小男人!"
张海不以为意地摇摇头:"可怜的女人啊,居然被一枚假钻戒玩得团团转!难道天下的女人都是宁愿被甜言蜜语的男人欺骗,也不愿意对一个诚实的男人客气一点吗?我不是不愿意掏一顿饭钱,我只是不想助长你那种无视他人尊严的气焰而已。"
黄晓蕾没再理他,只转头盯着沈宝维。沈宝维一反常态地说:"既然骗局被揭穿了,那我也不再演戏了。再见!"
黄晓蕾吼道:"站住!"将钻戒摘下来,扔给他说:"把你的假钻戒一起带走吧!"
沈宝维吃惊地说:"你怎么就肯定这是假的?这是我们俩一起去买的啊?"
黄晓蕾冷笑着说:"昨天晚上,我又去了那家珠宝店。我本想也买一枚钻戒,到时候送给你。没想到,那个店员认出我以后,不打自招地说,她那天收了你两百块钱小费。什么打9.6折,什么不要打折都是事先设计好的;而且当天晚上,你就把钻戒退了。"
沈宝维惊诧地说:"原来你已经知道,那你还……"
黄晓蕾说:"我知道。但我想,你肯这样用心来骗我,说明你还是很在乎我的。没想到……"
沈宝维说了声"对不起",就低头离开了。
张海走过来,将银行卡递上去:"我虽然没付那顿饭钱,却替你挽回了5万块钱,你是不是应该谢谢我?"
黄晓蕾没接银行卡,她冷笑着说:"别演戏了。(www.limaogushi.com)你以为我看不出来?这一切都是你策划的,沈宝维不过是奉命行事而已。你们俩对视的眼神,我看得清清楚楚。"
张海大吃一惊,尴尬地解释说:"我这样做,只是想让你重新对我有好感。我还想让你知道,能够敲开你冰冷外壳的人,未必就真心爱你。不会甜言蜜语的男人未必就不适合你。"
黄晓蕾有些疲惫地说:"这张卡就留给你做个纪念吧。不过希望以后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了。忘了告诉你,这卡里只有500块钱。算是补偿你请演员的钱吧。"说完,她大步离去,张海愣在了那里。
李蓓请黄晓蕾吃饭,黄晓蕾把自己的遭遇告诉李蓓,并伤感地说,自己为什么遇不到一个好男人。李蓓却说:"晓蕾啊,对不起,有件事情我应该告诉你。"
原来,张海是李蓓的远房表弟。李蓓得知他还是单身,就有意撮合他和黄晓蕾。谁知,在酒楼见面时,黄晓蕾的态度让张海感到受了侮辱,就借故离开,闹了个不欢而散。当张海事后知道黄晓蕾是为了考验自己时,又对黄晓蕾产生了好感。但自己已经不方便再出面,就请一演员朋友出演了这一场闹剧。
谁知,弄巧成拙,被她识破。李蓓又说:"其实,男人也有两种,一种像水蜜桃,华而不实;一种像核桃,虽然朴实,却很有内涵。张海不是不会甜言蜜语,从他给那个演员的台词中就可以看出来。只是,他想以自己的本色来打动你。"
黄晓蕾的心动了一下,她不愿做水蜜桃,也鄙视只喜欢水蜜桃的男人,却从来没反思过,自己也只在意水蜜桃型男人,从来没对核桃型男人多看一眼。怪不得一直没遇到自己的有缘人呢。想到这里,她的脸红了。她给张海发了一条短信:"两颗核桃能碰撞出爱情的火花吗?"
很快,短信传来一个字:"能!"
第126篇、爱的故事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127篇、爱情是本糊涂账
1
陈子墨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生。
我喜欢的男生,眉毛粗糙,皮肤黝黑,背心短裤上有隐约的汗渍,是球场上欢腾雀跃的浑小子。而陈子墨,五官细致,戴金丝眼镜,指甲容不得半点儿灰尘,是校园里白衣飘飘的优雅少年。
陈子墨也是不喜欢我的吧。每次途经操场,见我为体育系男友大呼小叫,他好看的长眉毛就会拧在一起,厌恶之情不言而喻。又或者,在路上,我与男友十指相扣,主动跟他打招呼,他却懒得搭话,只是微微点头,傲慢得好似王子接受草民的叩拜。我恨恨地想,要不是考试前需要参考你的笔记,我才不会理你呢。
那时,我们在一所理工大学学会计。对于专业课,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心不在焉,都以为自己出类拔萃,学了会计,像蚂蚁一样毫无创见地搬运数字,实在是大材小用。所以,千方百计地逃课,去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有人考托福,有人考驾照,还有人,比如我,依靠看言情小说打发时日。只有陈子墨,听课、记笔记,样样认真,把大片光阴留在了教室和图书馆里。他抱着厚似砖头的参考书,不分晨昏地看,那劲头很容易让人想起渐行渐远的高考备战。他慢声慢语地跟人说,他要考注册会计师。
平日里,好学生陈子墨和大家相处寡淡,可只要临近考试,就有很多人找他套近乎,因为,谁都想拿到他条理清晰的课堂笔记,每次,第一个将笔记拿到手的,都是不擅长套近乎的我。我与陈子墨都来自南方的一座梅雨小城,他一直叫我老乡。
事实上,很多女生对他着迷,可陈子墨同学对风花雪月并不感冒,他用会计理论算了一笔账:交个女朋友,请吃饭,买礼物,陪她逛街,哄她高兴,四年下来,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最少要有两万块,机会成本呢,那就更大了,假如我耗费大量时间谈情说爱,那就可能导致考不上注册会计师,以后按每个月少挣两千块,工作三十年,保守估计就是七十二万块埃
陈子墨的这番高论,将那些原本对他有好感的女生吓得掉头就跑。谁愿意跟一个天天计算感情成本的小会计谈恋爱呢。
2
四年时间白驹过隙,一毕业,陈子墨和我们的境遇就大不相同了。我们手忙脚乱在人才市场分发简历时,陈子墨握着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从容容和一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签了约。我们在为房租涨价工资不发愁眉不展时,陈子墨因为业绩可观在公司得到重用,提成和奖金多得让我们高山仰止。
时不时地,陈子墨会给我发短信,问,老乡,你好吗?我答,好。除此,再不多言。我是个内心敏感的女孩子,不喜欢在别人的锦缎上添花,也不喜欢将自己的破衣褴褛展现给那些穿了华服的人看。我与陈子墨毕竟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其实,我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我和男友为了爱情选择留居,像两只寒号鸟,笨手笨脚,哆哆嗦嗦地在这个城市里垒窝。因为贫贱,我们争吵,相互伤害,并感到事事悲哀,这些,我从不对别人讲。
终于,再一次争执之后,男友摔了杯子砸了镜子,扬长而去,他的父母早已为他铺好了去韩国的路。站在一地碎片中间,我茫然发呆,陈子墨的短信就在那时来了,还是那句话,老乡,你好吗?我不好,一点儿都不好。回信息时,我的泪大滴大滴落在手机屏幕上。十分钟后,陈子墨赶过来,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因为激动,他白皙的脸涨得通红,他第一次当面喊我的名字,小艾,忘记过去的一切,忘记那个不能给你幸福的混蛋男人。我就那样,木偶一般,被他塞进出租车,跟他上楼,被他推进一间有落地窗的大卧室,他说,以后,你住这里,我住客厅。卧室面南,洒满了阳光,银白的纱帘在暖风里轻轻摆动,我揉揉眼睛,泪水已经干了,原来爱和伤痛都没有想象中那样轰轰烈烈。
我渐渐发现了陈子墨的诸多优点,他生活有条理、爱干净,还能做一手好菜。尤其是厨艺,真的是“点菜成金”,那些面目普通的蔬菜,被他掌控着在油盐酱醋里打个滚,便脱胎换骨,成就一桌活色生香的佳肴。大约是在我住进来一个月之后吧,系着白围裙的陈子墨,在烹调间隙,回头说,小艾,你要么学会做菜,要么找个会做菜的男人,这辈子不能亏了自己的胃。我说,听起来后者更容易操作。他红了脸说,你看我行吗?就这样,陈子墨笼络了我的胃,又笼络了我的心。
确定恋爱关系后,陈子墨将一个崭新的账簿摊在我面前,说,这是我工作半年来的收支情况,既然是一家人,那就用一个账簿,以后你的收支也要入账,我每个月做一次汇总。翻着那本中规中矩的流水账,我的嘴巴张成半圆半天才合上,我说,买一支笔你也要记上啊?陈子墨说,有借必有贷,发生了就得记上。
我终于明白,做会计师陈子墨的女朋友,就得接受他精打细算的生活方式。
3
不久,我任职的小公司倒闭了。我说,工作不好找,我想做全职太太。陈子墨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工作怎么成?你应该找份安稳的职业,我们的生活压力很大,要买房,存教育费……我真是听够了陈子墨对未来的规划。这个小会计,勤奋,理性,把日子过得滴水不漏,可是,他不懂得怎样爱一个人。其实,我不过想试探他一下,不过想听他说,小艾,我会养你一辈子。那样的情话,即使难以落实,起码现时听着也是甜蜜的。可是,陈子墨从来不说。
带着一肚子怨气,我又开始找工作。专业早已荒废,确切地说,是一直荒废,幸亏以前在报上发过几篇小文,剪下来,可以马马虎虎去换取跟文字有关的工作。文员、编辑、广告策划,半年时间,我像只跳蚤,在几个行业间跳来跳去,不得安生。陈子墨严肃地跟我谈了若干次话,他说,人早晚都得安稳下来,何苦这样折腾?我存心跟他唱对台戏,我告诉他,生命在于运动,生活在于折腾。
后来,听一个文友说,他写了本畅销书赚了不少钱,我豁然开朗,他能我为什么不能?反正工作也不如意,干脆辞职。陈子墨知道后,无奈地叹了口气,以为他又要抱怨生活压力大,没料到他说出来的是,好好写吧,我支持你。
我当然会好好写,我就是要折腾出点儿名堂给你陈子墨看看。三个月后,我完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不必赘述,世俗爱情,无非男女。陈子墨是第一个读者,他对小说大加赞赏,赞赏完毕,旧调重弹,说,写完了,好好休息一下,找个工作稳定下来吧。我对他的话不屑一顾,只要书卖得好,以后就是名利双收的大好前程,我还要找什么工作?
很快,我就知道高估了自己的实力。联系了二十多家出版社,一听是无名作者,多数出版社张口就拒绝,也有网开一面的,走马观花看看作品,结果不是说情节不够曲折,就是说故事不够煽情。四处碰壁后,我心灰意冷,整个人憔悴得不成样子,这件事对我的打击比失恋严重得多。一个平凡女子,曾经认为写字是自己唯一的专长,好容易写出一部长篇,却被人全盘否定,好似被抽走骨骼一般,整个的人生价值体系都有崩溃的危险。这时候,陈子墨倒变得很贴心,他说,你写得很好,只是没找到有眼光的出版商,再等几天,一定会有好消息的。我在陈子墨并不宽厚的怀抱里哭了,全世界,只有他说我写得好,只有他认为我是即将发光的金子。陈子墨的预言很准,隔了一天,就有书商打电话来,说,我们决定出你的小说,两万块一次性买断版权。我幸福地提着裙摆在地板上不停转圈,一直转到昏眩。小说出版了,我的自信心大增,野心勃勃开始筹划第二部。我和陈子墨的矛盾再一次爆发,他说,写作只是个爱好,工作还是要安定下来。我的火气就上来了,我说,陈会计,我自己赚稿费又不用你养活,请不要干涉我的私人生活。陈子墨也火了,他说,你出了本书就很了不起吗?实在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说完,摔门出去了。在他回来之前,我将自己的零零碎碎装进皮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以后,我要边旅行边写作,再也不要听一个小会计师像打算盘一样噼里啪啦算计生活。
两万块钱,其实经不起折腾,走到乌鲁木齐,写完第二本小说时,我已经山穷水尽了。急忙给出我第一本书的那个书商打电话,可是他说,现在不好办啊,女性情感小说泛滥成灾,卖不出去。我说,这本绝对比前一本好看,你一定要帮我出了。他支吾了一会儿又说,也不是不能出,买书号,国家一级出版社,一本两万五,最低价代收你两万。我的肺差点儿气炸了,我脑子有病啊,辛辛苦苦写书,倒贴钱找人出版。气头上,忍不住就骂了一句:有眼无珠。书商在电话那端冷笑,笑得很曲折,谁有眼无珠啊?要不是陈子墨花两万块钱,你能出书吗?
我打陈子墨的电话,他带着哭腔说,你在哪里啊?手机也不开,我正到处找你呢。
我说,你这个笨蛋,给书商两万、给我两万,这样赔本的买卖你也干啊?
陈子墨很没出息地说,再精明的会计也有犯糊涂的时候,只要他碰见爱情。又说,四万块算什么,从上大学开始我等了你那么多年,你算算,光是机会成本有多大啊!
第128篇、有关爱的故事
有关爱的故事
一、序
自从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纯真的爱情已变得脆弱不堪,被污浊肆意践踏,夫妻间只要稍感不爽,就以感情不合为由散伙,任由无辜的孩子可怜楚楚!因此,艾美很想将二位从小学起一直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的真实故事说给大家听听,各位朋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二、妖媚的艳丽
艳丽于1960年某月某日出生,姐妹仨个,她排行老二。她的父亲曾是我们区的派出所所长,因此,从小感觉比一般人优越,刁蛮霸道,但很可惜成绩太差,所以,为了抄作业,与艾美一直挺要好的。
高中毕业后,工作的工作,读大学的读大学,忘了是八几年的哪天,艾美在马路上遇到了艳丽,要不是艳丽的高声叫嚷,艾美根本认不得她了:原来的单眼皮被割成了双眼皮,头发烫染成了金色的大波浪,小一号的衣服将身子裹得紧紧的,前凸后凸的,非常地妖媚!
艳丽热情地拉住艾美的手说:找了你好久啊!赶紧将你的BB机号码告诉我。
艾美问:有什么事吗?
“我要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艳丽生怕世间人不知道似的,大声嚷嚷着!
可是,就在艳丽要结婚的当天下午,艾美BB机上收到一则信息:不用来了,我取消婚礼了!
第二天中午11点多,艾美BB机上又收到一则信息:你走了吗?如果没走,今晚请务必来某酒店参加我的婚礼!
艾美如约去参加了艳丽的婚礼,新郎官中等个,悠黑的脸,看上去很憨厚,很老实。
在婚礼上,艾美听到了这样的闲言碎语:
这个老公是昨天晚上才定的,原来昨天要结婚的那个因为钱的原因吵翻了,原来的那个很英俊的。
这么快,一个晚上就换好了这位,这个老实人要吃大苦头罗!唉,真替这个老实人担心哪!
当年的某一天,艾美BB机上显示了一则信息:我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儿子,非常地漂亮!
第几年的某一天,在艳丽的盛情邀约下,艾美到艳丽家里去坐了坐,果见她的宝贝儿子的确非常漂亮,比电视剧或电影里的小童星漂亮多了;艳丽指挥着她的老公忙东忙西的招待大家,很让艾美等人过意不去,同时也很为艳丽感到高兴,有这么一位服务周到的好老公!
时间过得挺快的,进入了90年代。
某一天,在公交车上,艾美突然听到有人叫,顺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艳丽,只见她整个身子缩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对自己招着手。
艾美定晴一看,噫,不是她老公呀!
艳丽走近艾美,看艾美一脸惊讶的样子,说:干吗?干吗?别大惊小怪的,儿子6岁那年我就离婚了!
艳丽告诉艾美:与那位老实人生活太无趣了,并且老实人不会挣大钱,只知道老实地工作。
艾美问:那么你的漂亮儿子怎么办哪?
“叫那个老实人管”,艳丽不耐烦的说着道着,“儿子不能归我,我有我的生活,人生苦短,我要过自己的幸福生活;等儿子大了,我也老了,我要趁自己还年轻多享受醉生梦死的生活;儿子将来是否孝顺也不知道,所以管不了那么多的”。
艾美听了艳丽如此说道,愕然,哑口无语。
某一天,艾美参加了2006年的高中同学会,发现平时最积极踊跃参加同学会的艳丽没有到会,却听到了以下闲语杂言:
艳丽得了一身的病,在医院里呢。
交往的男人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了,太脏了。
过了45岁,就没有男人要跟她好了。
最让人感到可恶的是,艳丽见她前夫一直没有再婚,还企图与她前夫复婚呢,是被她儿子坚决阻止掉的。
她儿子斥责她说:人不要到如此不要脸的地步!
同学会后的第二天,艾美去医院看望艳丽:只见她躺在床上,显得很孤苦。
艳丽流着泪对艾美说:你不是很喜欢写作吗?把我的作孽之事全部写出来吧,多少会对后人有用的!
艾美紧紧握着艳丽的手,木然,还是哑口无语。
三、美丽的晓玲
晓玲于1962年某月某日出生,和艾美同岁,但比艾美小好几个月。艾美这辈子真正就交了这么一位算得上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好朋友、好姐妹。艾美经常对人说:如果我是男生,那么晓玲谁都娶不走;讨老婆就应该讨晓玲这样的当老婆!
晓玲上面有二个哥哥,在她10岁之前,一直受到家里人的特别宠爱。她10岁那年,她有了一个妹妹,因此,她迅速地长大,非常的懂事,帮助母亲做家务了,煮饭烧菜,至今我还记得她曾为我烧的红糖年糕,真的很好吃!晓玲读小学时就会织毛衣、绣花,邻居们都拿她作为女孩子的榜样。
晓玲从小就很美,高二时就有1.7米的身高,亭亭玉立,人见人爱的。18岁高中毕业那年,没有考上大学,直接进一家工厂工作了,当时,晓玲号称是那家工厂的厂花,追她的男生们排成了长长的队!
就是因为晓玲太完美,所以她母亲的要求对未来的女婿特别地高,要求是独子,父母亲是当大官的,家里要有钱(那时候叫万元户!),要是本科生,要坐办公室的,要聪明懂事等等。
晓玲的妈妈脾气特别暴躁,用怒骂或用扫帚等将追晓玲的男生们统统地赶跑路了!
我曾经问过晓玲,在那么多追你的男生中,难道没有你真正喜欢的吗?
晓玲说:当然有了。但是,丈夫是可以选择的,而父母亲是不能选择的,不能因为所谓的爱情将父母的心伤掉,所以,我一定要选择父母也认可的男生作为自己一生的伴侣。
就这样,一拖再拖的,晓玲的年龄被拖到了28岁,成了剩女!
晓玲母亲看着和女儿一般大的女孩子差不多都结婚了,所以,非常着急,也想开了,知道是缘分,强求不来的,于是,叫晓玲找她自己愿意的男生结婚就可以了。
在同事的介绍下,晓玲与一位比她大2岁的仪表工谈了三个月左右,就结婚了。
但结婚才发现有一些问题:
晓玲的丈夫在小时候被严重烫伤过,浑身都是疤痕,因为晓玲当初认识他时是在冬季,所以不知这些,他丈夫也从未对她说起过。
晓玲说,她丈夫身上的疤痕还是其次,关键是她丈夫因为小时候的烫伤对他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给他内心留下很深的阴影!
从小,她丈夫不与小朋友们一起打闹玩耍,技术毕业进厂后,除了工作,就专心于研究中医,总想将自己身上的疤痕消除抹去。
所以,结婚后,晓玲丈夫仍然专注于中医研究,从不与晓玲及女儿一起出去散步或是嬉戏或是游玩,也不拜访丈母娘家;更为严重的是怀疑晓玲随时会离弃他,经常疑神疑鬼地耍脾气,所以为了让他安心,晓玲渐渐地与朋友、同事们少了联络和往来,将自己蜷缩在了家里!
对此,晓玲的同事们都为晓玲不值,经常劝晓玲与她丈夫离婚。
晓玲多次认真严肃地对劝她离婚的好心人说:
“我不会离婚的!因为这是我自找的婚姻!现在都是改革开放的年代了,又不是古时候、旧社会的包办婚姻。”
“既然是我自己选择的,那么是苦是甜,都必须承受、接受,因为世间人世上事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要对孩子负责,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况且丈夫只是比较孤僻,不抽烟不温酒不赌博,对女儿还是非常宝贝的。”
岁月一晃一晃,就在2011年五一节期间,艾美在某超市里碰到了晓玲。
晓玲发福罗,满脸红光,喜气洋洋的。
晓玲拉着艾美的手,走出超市,问:艾美,我们有多久未见面了?有好几年罗!艾美,你怎么搞的?这么憔悴忧郁!
艾美说:先别担心我,你好吧?看得出来,你过得不错。
“是啊,我现在过得很好,丈夫他前几年就考出了中医执照,是正式的中医师了,我们在05年就办了个中医诊所,雇了二个护士,现在丈夫在本市里非常有名哦。”晓玲一句紧一句的叨唠着,一脸自豪满足的样子。
“女儿已大三了,学的是服装设计,我们全家人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女儿在假期里设计缝纫的。你看,艾美,我今天身上的这一套就是女儿设计的。艾美,今年暑假,你抽空来我们家吧,我让女儿给你也做一套,让你评评她的手艺”。
那天晚饭,艾美在晓玲家吃的,晓玲与她丈夫都抢着给艾美夹菜,劝慰着艾美要振作起来。
艾美看着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晓玲丈夫,不由得感慨万千,叹服世事弄人,同时也深深地为晓玲终于获得幸福而感到高兴,非常地高兴!
四、悟
若爱,就真爱到底,跨过人生路上的坎坎绊绊;
若不爱,不要伤害己,更不要伤害他/她;
相信爱,真爱一定永恒!
既然世间所有相皆是虚妄,前生无知造孽,何必今生明知着继续造孽?!
祝真心相爱的世间人获得真爱,幸福永远!!!
第129篇、双赢
我眼前常出现挥之不去的一幕:一位六十开外的男人低头弓腰,身体完全是90度弯曲着,把足有65公斤重的妻子安然地背在背上,迈着沉重的步子在楼梯上攀登!
这对夫妇就住在我楼下。男的双目失明,女的半身瘫痪。他们住二楼,每次妻子上下楼都靠丈夫坚强的后背,于是两颗心变一颗心,妻子的眼睛也成了丈夫的眼睛。
我搬进这幢楼已三年有余,也去过他们家。女主人性格开朗,张口就笑,声音爽朗而响亮。有时我在楼上都能听到她爆发出来的笑声。这种笑是心里所有的开心来不及释放一下子冲出来的笑,这种彻底的笑是让健康人听了既愉悦又惭愧的笑! <>>
我曾对她说,你的笑是把开心凝聚连同不痛快因子一下子喷发出来的,所以你心里很纯净。她听了又哈哈大笑,点头说是的。她说她有一个无微不至关怀着她的老公,又有一个聪明漂亮的健康女儿,没有什么可让她苦恼的。所以她家里就充满了开心空气! <>>
她很勤劳,在家里的生活方式就是靠方凳下的四只轮子。她每天从卧室滑到客厅,又从客厅滑到厨房,滑着她的忙碌也滑着她的幸福。可我从未听到她老公开怀大笑的声音,那是因为没有视力的心是一颗宁静的心,他表现出来的快乐就是在脸上浮出淡淡的温存。我多次看到他一手执盲竿另一手握着女儿放学回家的小手,一脸的甜蜜和满足! <>>
当她见我从楼上下来,忙叫丈夫止步,于是丈夫气喘吁吁地把右半边身子靠在墙上,以减轻妻子压在他身上的重量。第一次相遇,我真是惊呆了:丈夫的身体几乎是匍匐状,两手反向紧紧抱住妻子的双腿,而妻子的两手却轻松地耷拉在丈夫的脖子上,昂头冲我满脸灿烂地笑说对不起,并请我先下楼。
可我的腿僵住了。我想帮他们,但他们天衣无缝的配合使我无从下手。我想安慰他们,可那女邻居眉开眼笑地问我吃饭了没有,轻松的神态和热情的口吻,让我觉得如果我说出同情或怜悯之类的话,他们一定会以为我莫名其妙。 <>>
我一下子觉得自己是多么无聊和渺小!
人的强弱是用外表来衡量的吗?人的幸福是用财富来衡量的吗?其实人生真正的赢家不是老天给了你一副“好牌”!事实上把“好牌”打糟的人多的是。而把一副“坏牌”打好打活,并且打得有滋有味,那才是真正的赢家! <>>
望着这对“重叠”在一起、无所畏惧朝上攀登的夫妇,我真正感动了,他们不仅是生活的赢家,还是爱情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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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篇、此生你还欠我一个天荒地老
有些人的缺点你明明都知道却心悦诚服的被他统治。
有些人的心思你明明都清楚却不惜一切的被他占有。
有些人的感受你明明都了解却无所适从的想要安慰。
——送给你我最亲爱的。
宝宝跟果冻在09年的网络认识。认识果冻之前宝宝因为网恋的男孩劈腿所以决然的选择分手。
宝宝:天蝎座的一个大懒人总是喜欢在网上搞一些有的没的喜欢浪漫整个就一宅腐女上班族。。。
果冻:天蝎座的脾气臭喜欢撒娇可爱的女孩子爱上网爱游戏就读徐州高中。。。
刚认识果冻是宝宝加的果冻因为分手的心疼所以宝宝那时候只上小号(QQ),一次上网无意中加到了果冻,刚开始谁都没在意就那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宝宝叫果冻哥哥。
后来宝宝用大号加上了果冻,果冻每天都会都会找宝宝跟宝宝聊天分享他身边的一些事情他跟她说他家里的事情他逃学不上课成天玩游戏,他给她看***妈给他的短信,她安慰他哄他开心,他成了她的习惯她也成了他的习惯。
“宝宝,我发现我们两个的生日一样的耶!”
他说那是种缘分,可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偶尔会抱怨跟女朋友之间的不愉快,宝宝尽力的劝着他虽然同样深爱着他。
“我想分手了,宝宝跟她在一起好累我们老是吵架”某天他对她说。
宝宝犹豫了,不知道是趁现在跟他表白还是等他们分手再说。感情战胜了理智,宝宝说:“大叔,宝宝喜欢你宝宝牺牲下下做你老婆吧。”他说他被她吓到了,她死皮赖脸的问他要不要他对她也有点意思然后顺理成章的答应了。宝宝成了他跟她分手的直接原因。
交往后的果冻对宝宝更加的好他说宝宝是他的唯一,宝宝跟他约定每天要说一句我爱你。键盘上敲出的爱情不知道谁真谁假,受伤的永远是动心最深的那一个。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忘记多少天之后我爱你中断了,他不再上线她每天都在发脾气她等不到他。
三天整整消失了三天,他出现了他说他前女友回来了说怀孕了,找他拿钱打胎要他把钱打给她,他叫她回来见父母她不回来,他没有说结果怎么样,她爱着他所以相信了他,其实谁都不清楚那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事实真的如他所说还是只是个谎言而已。。。她不敢猜测
又回到以前那种甜蜜的日子,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宠她哄她,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恋爱后的她神经兮兮的老是乱想。
2010年2月12号她被迫背叛了他,她哭着问遍了所有的朋友,朋友们都说叫她选择身边的这个男孩子,她犹豫不决,他叫她去徐州说他会忘记一切说他不介意她跟别人发生的事。她心里都明白忘记是不可能,只有隐忍隐忍的多了总有爆发的那一天。最终选择了放弃他跟另一个男孩楠在一起,她怪他为什么叫她去徐州自己不过来,这算什么叫一个女孩子只身去徐州。
在跟楠交往的几个月中她一直没有忘记果冻,果冻的QQ她一直记着,2010下半年,她开始申请小号加他,可是好像每次他都能猜到是她,那时候的他已经在南京上大学了。
她再一次加上他,跟他聊,找网名头像给他修改,他都接受。聊着聊着他会突然发过来一句宝宝,然后她在否认,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她还是告诉了他,他们做着那种看似朋友的朋友,同样的他还跟以前一样什么事都跟她说告诉她,甚至于男孩子最私密的事。
10月中旬她告诉他在他们生日的时候去见他,他很高兴但是又不相信,她曾经爽过好多次约,终于到了11月中旬,原定计划是11月18号之后去的,可是计划有变,她决定提前去。
11月15的早上,她美美的打扮了自己,约定好的5点多起床坐车,因为第一次见他她努力的打扮耽误了时间,他担心她再一次骗他,7点多吧给她信息问她到哪里了,她说在等车。
两个城市的距离,三个半小时的路程,对他们来说真的好漫长好漫长,好不容易到车站了,她给他聊天告诉他她到了,他早早就在车站等着,出站的时候天知道宝宝有多紧张一直玩着手机不敢抬头。
“你在这啊,走吧我们去学校。”见面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他帮她拿着包包一路上两个人说笑着走到了地铁站,他买票她像个小媳妇似得跟着他,被他带着的感觉很美妙。坐在地铁上她突然想起来找手机,找遍了都没找到,他打电话没人接他说把他的手机给她,她说没关系,再买一个就好了。
下了地铁又是一个小时多的公交车,没有座位他们站在一起,他说他手比她好看比她白他掐他,就好像一对好久没见面的情侣。到了他给她开了一间宾馆,带她去吃饭去上网。。。
晚上她早早的叫他送她回去睡觉,他又去网吧玩了一会她洗完澡之后就呆在床上看电视玩他的手机,10多他回来了,给她带的饭洗了个澡,两个人睡在一个被窝里面,他亲她。发生了该发生的。
她给他买了一对戒指,小号的戒指是按她自己的手指买的,她拿给他。
“你一个人要戴两个戒指啊,丑死了哇。”
“怎么不行啊,你不服气?”
“服气服气,还有一个戒指留给你老婆吧,要不这样你脖子上挂一个手上戴一个,等找到嫂子之后再给她呗。”
说这句话的时候宝宝心好疼,天蝎座的天生就擅长着掩饰自己的真实情绪他看不出来她的痛。
其实,发生关系之后宝宝都不知道他们之间现在算什么。恋人情人单纯的寂寞。。。
“这个你戴的下嘛小猪蹄。”
“戴的下你要送我吗”
“就给你戴吧我一个人也戴不了两个也没有老婆。”
宝宝很高兴,至少那一枚戒指他给了她。
“明天我要走了,17号我走,18号我要回家过生日的,妈妈在家等我。”
“不要走。”
“为什么不走?”
“我上学很无聊的,你再陪我几天吧。”
她沉默不语,她心疼,原来她真的什么都不是,也对啊毕竟自己伤害他在先的,至少能见到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16号晚,他上网,她买的蛋糕水果给他庆祝生日虽然提前了一天,晚上一夜的激情。
17号公交车上,她依旧记得他昨天说的话,上学很无聊再陪我几天吧。他的侧脸越看越心疼,地铁站她小心翼翼的跟着他走着,一脸的无辜可怜巴巴的眼神。
第一次他摸着她的头说:“你好可爱”。
临别他说到家给我信息。踏上回家的班车,宝宝想了好多,她想是该忘记他了,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六点了,她在纠结到底该不该给他短信,10点她给了他短信告诉他用的是妈妈的手机。聊了一会就睡觉了。
以后的每天他主动给她短信直到她上班,两个人就换QQ聊天,他给她QQ密码。她嘴上说不上其实偷偷的上过一次,看了他的聊天记录,如果这次不是她的出现,他会跟另一个她一起。
他们再续前缘,还是一样的开心,果冻还跟以前一样的担心失去宝宝。
“喂,你又不在,你能不能别老是上线一会就下线,整天忙忙忙不知道你在干嘛。”
他不满的发泄着。
“你还知道我是天蝎座,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的,我想自私的占有你懂不懂,我要你的全部都是我的。”
“你能不能每天都别这么忙,如果以后没时间就别找我了。”
。。。。。。
破镜重圆他每天都在抱怨着怪她不够爱他,怪她不能好好的陪他。
2011的元旦他来陪得她,她带他去朋友那边,在酒店的房间里面他近乎疯狂的亲她要她。
几天后他去上学了。他们从最初的两个月见一次到一个月见一次最后的半个月见一次。
每一次的见面他们都很疯狂,他疯狂的要她。
时间久了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他变了变得没那么多问题变得每次吵架就要说分手,吵架认错永远都是她,他挑她的毛病他说的不好她全都努力的去改。
11年5月,她答应他去他那边,出了一些事情所以她没能去,以后的每次吵架他都说五月不去可能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他威胁她。
还记得他第一次为她哭,他们吵架的时候,她叫他上网去别回来了,他去了,她在家做饭,她本来是打算做好饭叫他的,11点他自己回来了,洗澡上床背对着她,一句话不说。她上床从背后抱着他,他不说话。
“老婆,我哭了”他说。
“为什么要哭呢,老公。”
“不知道,在你抱住我的那个瞬间。眼泪自己下来的。”
“对不起老公。”
。。。。。。
那一次她永远记得,这个男人曾经为他哭。
每一次吵架她都翻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回忆着在一起的美好在一起的甜蜜。
一次又一次的忍让退步,他生气她死皮赖脸的哄他。
一直到现在他答应的改变从来没有做到。每一次心疼的哭都安慰自己他爱她。
他们还在继续,只是不知道剧情该是怎样发展
是继续永远还是中途间断。。
用第三者的角度诠释着我跟你的故事,我的最亲爱的。
我努力的等好希望你能为我改变。
亲爱的你没以前关心我疼我了是不爱了吗?还是真的是我想多了。
09年你消失的那三天在我们破镜重圆之前你曾告诉我我们的分手是你咎由自取
你说那三天你在陪别的女人你跟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
后来我还问过你可是你矢口否认了,再问下去你说你骗我的。
那三天到底有什么,我不介意我想你不要隐瞒我任何事。
我的事你都是知道的包括你是我的第几次。。。
——此生你还欠我一个天荒地老。
第131篇、一个拥抱
男人47岁的时候出了车祸,头骨被撞碎,一直昏迷不醒,经过几次手术,也不见好转。没有记忆,没有思维,不认识家人,不会说话,吃饭要人喂,大小便用尿不湿……医学上称为“慢性植物状态”。男人有80多岁的老母亲和两个姐姐,出了这么大的事,母亲无能为力,姐姐也有自己的生活,他孤零零地躺在医院没人问。
以前,男人喜欢赌钱、打牌,一点也不顾家,结婚13年连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女人先是和他吵,后来见他不思悔改,就离婚了,那年男人43岁。为了照顾孩子的情绪,他瞒住了孩子,离婚后仍和前妻住在一起。
女人闻讯到医院看望男人,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女人拿着通知就哭了。男人在,儿子还有个爸爸。夫妻一场,她看不得曾经活蹦乱跳的男人变成病床上一堆不会思维没有知觉的肉团。她决定自己照顾他。
一照顾就是3年多,男人一米七五,80公斤,她一米六○,50公斤。每天都要给他做饭、喂饭、翻身、洗澡、用轮椅推他到室外晒太阳、跟他说话……虽然他没有任何回应。
女人居然重新爱上了这个男人。以前他总不着家,回家就是和她吵架,自家的事情从来不问,别人的事情倒是跑得欢。现在,男人天天在她身边,睁着眼睛听她说话,从来不接嘴但也从来不反驳,听话得像个孩子,他的生命就在她的手里延续。女人还是坚持天天给他做运动、喂药、理疗、跟他说话……女人想,就算全世界都忘了他,还有自己能和他相依为命。
有一天,男人突然苏醒了,会说简单的字,可以从1数到10。慢慢地自己也能吃饭。他的智力只相当于幼儿园的孩子,很多记忆还是空白。但他只听女人的话,看到女人会微笑。有人逗他说:“你老婆走了,不要你了。”他会愤怒地说:“不走!”
电视台记者去拍他们的故事。女人给男人穿了衣服,把他从床上扶到墙边站着。(这是他们每天的锻练项目。)男人站不住,女人就靠着他,给他支撑。可当看到黑糊糊的摄像机对着他们,男人突然抱紧女人,用力地抱,狠狠地抱……
女人突然哭了。天下所有男人的本性从来都是用来保护女人的,女人用了4年让男人恢复了本性。哪怕只是抱一抱,也足够让女人回忆一辈子了。
第132篇、惜取眼前人
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
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手缝的内衣,那时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20,他21。
没有钱花前月下,但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手边的草,给她编一个草的戒指,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着说,好看。
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他说,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金的买银的钻石的。这时候的话,她信。
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她怀上了。
那时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里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所有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的,与他没有关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
他跪在她面前,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你先回家,等待我,好吗?
她无法在北京再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 两个月回来一次, 毕业时,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了中直机关,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就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女孩子,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能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那时,他有些动摇了。
是啊,她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做了倾斜,可是,他还是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妥。
生孩子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此时,多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孩子吃奶的她,披头散发,大襟上沾着饭粒子,面色很黄。怀里的孩子叫着,他灰败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美丽女子,简直是天与地。
她看出他的慌张,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她说,如果你不方便,我不会拖累你的,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
此时的他,是羞愧的,是难以和人诉说的惭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于是,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吧,他撒了谎,不说不爱,只说,我要出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不要等待我了吧。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一个高干子女谈起了恋爱,去吃马克西姆餐厅的西餐,学着穿西服打领带,去弹着钢琴的五星级宾馆里喝咖啡,也用英语说亲爱的,总之,他要把旧的那套全部抛弃掉,他要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
怕她打扰,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他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干脆给了他更干脆的消息,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心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时他也慌张,是在梦里,他遇到她,她的眼泪汪汪,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
醒来一身冷汗,还好,她结了婚,没给自己找麻烦。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久,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渐渐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厉害不算,还是一副小姐脾气,假如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风很紧,瞒得厉害。
几年之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女儿在美国过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做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梦里,常常想起她来,她过得还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她的,是他不要她,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想的却是他。
她是一朵朴素的小小兰花,那样淡定,从来不张扬,没有要过他半件东西,他甚至连一粒扣子也没有买给过她。
又过了几年,他回国,辗转了好几个人打听她,四处打听她,可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于是,他一个飞往四川,去找她。
回到她呆的家乡,他看到了她。
在一个乡镇企业做会计,还是那样清秀清瘦,穿着碎花的裙子,35岁的女人,看起来不年轻了,可是,脸上却有了沧海桑田。
他以为她会哭,会惊住,她却只是云淡风轻地问:回来了?仿佛他昨天才刚刚出门,仿佛他不曾离开。
两个人静静坐下,他随意翻她的书,她仍然是这么喜欢看书,却翻到那枚戒指,瞬间,他仿佛被击中一般,这么多年,她还留着这枚草戒指?
你?他说。
她静静地笑着,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么,你不怕你的丈夫说你?他注意到,她手指光光的,根本没有戒指,她头也没抬,声音平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他惊住,你——她说,当年,是为了让你死心,让你安心,我想,爱一个人,就给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说过一辈子,那么,让我守着自己的爱情,一辈子吧。
扑通一声他跪倒:亲人,原谅我。
她扶起他,走,带你去看儿子吧。
儿子已经上高一,远远地看到时,他的眼泪再也没有忍住,高大英俊挺拔的儿子,一如他的当年,他想跑过去,她却拦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为他爸爸在美国,而且,已经离开人世,我一直告诉他,爸爸有多爱他,多疼他。
他轻轻扶住她的肩问,我,是不是还有机会?
她安静地笑着,我已经不爱,你知道的,没有爱情在原地等待你,可我也不能爱别人,我愿意和儿子这样过,一直到老。
那一刻他才知道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还是把他当成了朋友,带他转来转去,看小城风景,做手工水饺给他吃,但一切已经落幕,与爱情无关了,可她心中还是有他,只是那尘世间的一个影子,她曾经爱过的,要过的,许诺过的,到这时她才知道,爱情,有时就是一个人的事情。
他走的时候,她给了一样东西。
是当年他给她的那张银行卡,她说,有些东西,不是钱能买来的,比如,爱情。
上飞机的时候,他说,原谅我。而她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然后说:看,你也长了白头发,都中年了,好好地过吧,我根本不曾恨过你,谢谢你曾经给我的爱。
至此,他终于明白,他丢了一颗金子一般的心。
回来的飞机上,他把那张她和儿子的照片看了又看,然后捂在胸口,泪如雨下,他从此明白,什么叫一诺千金,什么叫永远。
所以,当他的妻子后悔了回到他身边时,他安静接纳了她,并且说,回来了就好。妻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明白,珍惜眼前比什么都重要。
第133篇、鞋
他参军时,她将自己亲手做的鞋送给了他。那年,她脸上浮着十几岁的羞涩。
三年后,一个军人送回了当年她送给他的鞋。他让你不必等他!军人说。她什么也没有说,静得像一颗水珠;她也没有哭,连露珠大的一滴泪都没有。她只是平静地接过鞋,狠狠地剁碎,然后抛向天空,任那些碎屑像秋天的叶子一样飘满了她的天空。
随后,她就嫁人了。丈夫是一个瘫子。然而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她用她自己的勤劳和气力让一个破碎的家重新生机勃勃。
当她儿子三岁时,他回来了。她也同别人一样坦然地去看他,并领着很体面的儿子,这时她家已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富户了。然而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她多年的平静都在那如雨一样的泪珠中破碎了……
他无言,山野的风吹荡着他那空空的裤管,吹着那坐在轮椅上的人……
第134篇、为你叠过三十九罐星
那年,她16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副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像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19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19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是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认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她22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25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轻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26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36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个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40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家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帖,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老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15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50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情节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志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颗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
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是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70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4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第135篇、也许曾有爱情来过
那一个午后。明媚的阳光。晴空万里。在站牌下。无聊的等着一路公交。发呆着。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天马行空。车终于不快不慢的驶来。上车。看到的是你伸出的手。我知道你肯定是等着收零钱了。乌黑的发遮住了你的脸。连同遮住了你的眼。我向后走去。坐到最后一排。默默的看着你的身影。多想你一个转身。也能看到我。我想我们的眼神交流的时候会是此生最难忘的情节。可是那一刻没有出现。你也向后走来。前排没有座位了。只能坐到我的旁边,然后眼睛就看着窗外。而我。却一直看着你。多想你也回头看看我。我拿出手机。想给你拍一张。可是你始终用发挡住了我。
我不知道那一刻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的很厉害。我很想和你搭个话。可是那一刻。真的无言。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最擅长搭讪的。却只能望着你。远去。消失。可是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哪怕问到你的一个电话也好。
本来自己早已应该下车了。可是。不舍。对你。你下车。我也跟着你下车。你在前面。我在后面。你不时的回头看看。我想笑。笑自己。走了那么长一段路。我不是走累了。是心累了。我转身。想。彼此只是萍水相逢。就这样过去了吧。站在原地。望着你的背影。原来越远。直到成为一个黑点。我的心那刻好失落。好失落。就这样算了吗?真的就这样了吗?
自己觉得说。说个话。留个电话。就算以后不会发生什么。我想也不会有遗憾了吧。于是。打车。一直向前走。终于看到你。我就在你的前方等着你走过来。你也看到了我。然后在那停了片刻。我想你也在想这个男孩是不是有点神经了啊。你还是走了过来。我看着你从我身边走过。隔着那么远。就像俩条平行线般。没有交点。我心里真的好难受。
最终还是厚脸皮的追上去和你说话了。你在那个地点。那个场景。那个时间。没有让我失望。我满怀欣喜的留下了你的电话。和你在那里站着。那种感觉好美。好美。你说。回吧。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么近。却是手机发短信交流。
阳光依然很明媚。晴空依然万里。我不舍得走了。上网加了你之后。和你说了那么多的话。你总是敷衍着我。我不是不懂不爱。我只是不想让自己伤心。事情。有开头便注定有结尾。只是我没有想到结尾却是形同陌路。
我只是一厢情愿。我只是自作多情。我只是太久没有感觉爱情这个东西了。你。没有错。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是不可以勉强的。你用你华丽的一笔。给我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此。在你生命里。我会像路人甲一样迅速走远。而在我的生命里。你却永驻。
爱情是个什么?爱情是个什么?爱情是个什么?我真的不懂。
第136篇、【原创故事】重生
小九
能说出口的玩笑话必有一丝恶意的,纵然很多人很难懂得听懂后的难过,这也在所难免。而隐藏在谎言背后的情话,却受众面很广,因为那其实也有些许真心。很多时候爱情里是容不得欺骗的,因为你说了一个谎,就需要小心翼翼地用更多谎言来圆这一个谎。经历过被欺骗后的重生,是在转身的刹那就注定会翻天覆地的。今天的故事就从这个被欺骗的姑娘言生开始。
言生是为了男朋友从远远的北方来这个陌生的城市投靠他的,一生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是爱,只有一个,心疼,也只有一个。想起在一起的甜蜜总是大过难过,所以这个姑娘就义无反顾地来了,哪怕在这个城市一个亲人和朋友也没有。她记起在一起的甜蜜过程,仿佛每段感情中的千篇一律,以及每段感情里的独树一帜,幸福都是那么相似,痛苦也是一样。
思彤是单身家庭长大的孩子,妈妈带着他姐弟俩含辛茹苦,一路供他们上完大学,姐姐早五年毕业在这个城市落脚,通过硕士学历和自身的勤奋如今已经做到了公司的中层,每次提起他的姐姐,言生看得出他满眼的幸福感,因为他们自幼没有父亲,姐姐永远是家里最有主见的那一个。言生和他认识是在上海酒店楼下的茶餐厅,那天是她研究生复试,而思彤在附近办事,因为同喜欢那家餐厅的柠檬茶,下午茶时间人很多,他跟她拼桌,然后自然地聊起来。。。。。
如果人生如戏,那么她的戏剧人生就从那天开始。他说,怎么什么事情你都爱问为什么?好吧,一切随缘,自然又自在,他们点了柠檬茶,他擅长讲故事,她喜欢听故事。分开时,他说,如果考研没考上,就到这座城市来发展吧,后来的结局就是考研被刷,她如愿去了上海,在一家公司做起了小职员。半个月之后,为了节省房租,他们住到了一起。他们跟大众的小情侣一样,也会甜蜜,也会闹情绪,好在有共同的一些爱好,周末窝在30多平米的出租房看美国大片、也可以一整天窝在屋子里看书。言生是北方姑娘,会做面食,而思彤也喜欢吃面食,就这样他们的生活里,永远是言生做饭,思彤刷碗,分工明确,小日子过得却也惬意。
思彤因为跟姐姐在同一个城市居住,难免经常聚在一起,姐姐自身条件优越,但是苦在家庭背景不好,所以一直想定居上海这个城市,身边追求的人很多,她满意的很少,既想追求灵魂上的共鸣又想有面包有车有房,在这样的城市里,犹如樊胜美般的遥遥无期。最终姐姐离开谈了七年的高中同学,嫁给了上海的拆迁户,老公离异带一个孩子,家有三家门面,两套拆迁房。在思彤姐姐的眼里,这算不上圆满,但是人各有志,追求不同。爱情和现实面前,她选择了后者。人都说,趋于现实的女人最终要么成为怨妇,要么成为悍妇。在言生看来,思彤的姐姐最终成了后者。如果不对别人的生活横加干涉,她对于言生而言不值得一提,最多就是个路人甲。然而,世界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
思彤有个善良而坚强的妈妈,也有一个强势而什么事情都要先入为主的姐姐。看了很多相亲类节目,其实大部分的姑娘最反感的一类人叫妈宝男。然而对言生而言,劫难在于思彤是个姐宝男。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到换一份工作和谁来主导两个人的财政大权,小到周末怎么安排生活,姐姐都要插手过问,起初言生觉得可能有这样一个亲人在思彤身边有个照应是幸福的,长此以往,有点受不了。因为思彤在两年之内换了三家单位,虽说工资都有小幅上涨,但是毕竟频繁跳槽对于言生而言欠妥,最可笑的是每每换一家单位思彤都是听姐姐的,很少参考言生的建议。
有一次思彤姐姐公司组织活动,思彤兴高采烈地去参加了,没带言生去。言生觉得两个人可以有一些自己的空间,也就没有了情绪。思彤回来之后就有点变了,从言生的衣服头发开始挑剔,说她老穿一件衣服太土,头发老是一个发型没有变化。言生正值职业上升期,工作压力如影随形,对于思彤的变化和挑剔她没有放在心上。言生的父母电话来说,既然打算在上海发展,也有男朋友了,什么时候见见父母。言生将这个意思跟思彤说起时,思彤躲躲闪闪,说目前都没有固定的居所,见父母有点早,怕父母看到言生现在的辛苦会心疼。言生也听信了思彤的说辞,两个人一起奋斗总会有未来的,这个男人还是有担当的,此事作罢。
两年后,言生工作能力突出,被提拔为部门模块主管,在公司升职加薪,收入比刚来上海时提高了很多。言生说动父母打算在昆山买房,地铁通到上海了,虽然距离上海远了一点,但是房价总是会低一些,父母也表示可以出一部分钱给她首付。言生就此事与思彤商量,思彤也同意在昆山买,两个人跑了三个周末去昆山看房,言生脑补了很多未来美好日子的情景。父母倾其所有给了32万,两个人一起攒下的15万,打算付个首付,贷款按照20年,月供六千多,对于他们俩而言省点是完全没问题的。交了定金,打算签合同前,言生妈妈提醒言生最好先结婚再购房,言生跟思彤商量。思彤说周末去姐姐家一起商量。思彤姐姐听到要买房,先是反对在昆山买,言生好说歹说才同意。后来又反对两个人一起买房,言生就纳闷了,这两年在一起两个人一起吃喝攒钱,不一起买房还分开购买吗?思彤支支吾吾也不表态,购房的事情就搁浅了,又回归奋斗的路途。
言生晋升为主管后,工作很忙,经常加班,没时间做饭,与思彤的沟通越来越少,等她回到住处,思彤要么在打游戏到深夜,要么就早早睡下了。她以为这就是正常生活里的常态,没放在心上。直到有天晚上九点多,言生进门时,发现思彤在跟别人视频聊天,见言生回来,思彤就关了。言生问跟谁视频呢?思彤说跟一个同学。然后转身去洗澡,手机也被带进了洗手间。洗澡出来,言生要求看看跟谁视频,言生抢过手机发现屏保不再是两个人的合照,什么时候换了她不知道,屏幕解锁密码也换了,她根本进不去看不到,两个人大吵一架。第二天言生借机申请出差沈阳三天,想彼此分开几天先冷静下来再解决问题。
言生三天出差后回来,到住处时,眼前的一切让她彻底不敢相信:思彤人去楼空,搬走了所有属于他的东西,小到牙膏牙刷,大到他们俩一起购置的几件大件物品,还有存钱的那张卡,从在一起每个月的钱都是思彤管,密码是两个人生日的叠加数字。电话关机,微信拉黑。言生觉得世界坍塌了。言生给思彤姐姐打电话,他姐姐说其实思彤半年前就有了新的女朋友,上海人,父亲是做生意的,给他们都买好了婚房,准备年底结婚。思彤的姐姐还说关于买房反对的原因是为了言生好。
他们是一个家庭里走出来的骁勇战士,用自认为无坚不摧的权威,打压周围一切看着不顺眼的人和事。哪怕她的行为会伤害到一些人也在所不惜。言生终于明白,思彤每一次打电话时的躲躲闪闪,还有无数次深夜归来时他拿着手机的乐不思蜀。后来从朋友那里得知,思彤的新女朋友就是他姐姐公司的同事,也是经由他姐牵线在一起的。言生的整个世界因为这个男人的离开而塌陷了,她毫无防备。言生无数次想去理论,想去找思彤的姐姐讨个说法。可内心里的卑微让她没有勇气去争取。那个曾经在茶餐厅里的阳光男孩儿,在她心里驻足过,而这次彻底死了。
言生说:你看,我的名字就是九死一生的意思。我说:是重生的意思。她选择了放下一切谎言、狡诈和欺骗。自此那个男人,她再也没有见过。言生说一年了,她感觉死里逃生,放不下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自己为那段感情付出的全部,毫无保留。爱情让一个人失望的绝非一个人,而是未来的日子里再也不会那样毫无保留地对一个人好。言生说,她对爱情的所有想象就如同小孩子搭积木时垒起来的城堡浑然坍塌,再无重建的勇气。然而,一年后的言生,还是活出了自己,她选择离开上海,到无锡发展,从事一份自己特别喜欢的猎头工作,她说未来的路应该会更好走。因为她目前心无挂碍,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了喜欢的工作,天道酬勤,未来一定会报以她惊喜。
人生的公路牌上,一站又一站,每一站都有人下车,也有人上车。你可以痛哭流涕,你可以绝望自闭,你可以乐观开怀,但不论怎样,生活总会给你回馈。劫后重生和华丽转身,总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惊喜,这份惊喜一定是连本带息还给你。
故事是真实的,借小九文字转述,其实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就是感同身受。
第137篇、知道得越多往往会失去得更多
有这样一个故事,我记得很牢,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往往就是那个对秘密充满好奇的书生,而同样严重的后果我们也因此而被迫承担。
故事很荒诞,说一个女鬼爱上了一位书生,夜夜伴他读书,书生便生留恋之意,想娶其为妻。但人鬼殊途,女鬼经不住书生的苦苦哀求,就透露了一个可以变成人的法术,那需要与心上人深夜同床共枕100天,而最重要的一点是那枕边的男子不可以点灯偷窥。书生闻此方法,大喜过望,心想这有何难,于是当夜便施此法术。可是,书生如何也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心,百日刚过半,他便按捺不住想要看看动静。只看一眼不要紧吧?他点起油灯这样安慰自己,然而就是这一眼,让那个痴情的女鬼化作轻烟不复存在。而那个书生最为震惊和懊丧的是那床上竟是具骷髅,骨架上已有一半新鲜的肌肤生成了!只是那一点点的好奇心,就抹杀了书生的爱情,也辜负了女鬼的一腔信任。
所以,过多的好奇心总是让我们犯错。就如我的朋友清,她哭着对我说,事情发生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她真的不知道是哪儿出了错,只能眼看着这一段婚姻搁了浅。
本来她与夫君相恋两年,那时爱得轰轰烈烈,又结婚三载,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可是就是她有那么一点好奇心,想知道丈夫在认识她之前的他的恋人是个怎样的女孩。问及这个话题,清的丈夫总是笑眯眯地回答:“很久以前的事,我真的忘了。”清便不服气,那好奇心就像春天蔓生的草,割了一茬又噌噌噌地往外冒。问不出就自己找吧,当然不是没有痕迹,在柜子的一角尘封着许多信件,很多都是当年丈夫的女友给他的来信。寻着只言片语,清觉得有理由来调侃调侃丈夫,没想到扔出的话就像重磅炸弹,激怒了性清温和的丈夫。很多时候,不是秘密真的有多少价值,而是被偷窥让人感觉不被尊重,而不尊重自己的竟是自己的最疼爱的人,真是让人忍无可忍。
清说,丈夫现在什么都不太愿意跟她说,而好多自认为的秘密都放置了起来,还给抽屉上了把锁。“而这锁,简直像加在我的心上,我知道他不会再信任我了。”她抽泣着。她问我,她究竟犯了什么错呢?
是呀,她究竟犯了什么错呢?是与那个书生同样的过错吧,就是因为那点好奇心,驱使她偷窥另一人的秘密,而最终的结果是葬送了夫妻间最基本的信任。有时候,就那么一点好奇心,像心底有一根羽毛在轻轻搔动,痒得让我们想着法子去满足它,而满足的结果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挖了一个陷阱,让自己坠入其中,深受其困。
所以,有那么一点没有意义的好奇心的时候,就轻轻告诫自己,知道得越多往往会失去得更多,也许就在你努力去探究以便满足好奇心的时候,你挖下了给自己的陷阱,很多时候的结果都是万劫不复。
第138篇、李连杰:前妻很爱我 我很爱利智(图)
李连杰和利智
他,是一个女人的忠诚爱人,却是另一个女子的负心汉;他绝情,也深情。对于与利智的感情,李连杰概括为“二位一体”。
他说:我非常肯定彼此都愿意为对方死,为对方付出一切。
生活中的李连杰,一直信佛,有位相守18年的娇妻利智,以及几个伶俐的女儿。现在,他又转向了慈善事业,成立了“李连杰壹基金”,提倡“1个人1个月捐助1块钱来温暖1个地球大家庭”。他认为,再有钱也敌不过自然灾害的破坏和人类心灵的伤害。本着佛家普度众生的精神,他不断行善,希望让更多的人获得心灵上的喜乐。
面对爱情,他很是忠贞于妻子利智。然而,我们知道,十几年前,他还有一个前妻叫黄秋燕,两人也在美国生有两个女儿,他却选择了放弃。也许你会因此说李连杰是负心汉,但他的心路历程究竟如何?
初恋秋燕:简朴情感
黄秋燕和李连杰是长达20年的同门师姐弟,小学起两人就同在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朝夕相处学习武术了。后来他们又一起成为专业武术运动员,可谓标准的“青梅竹马”。
1982年,李连杰因拍摄《少林寺》一举成名。1984年,黄秋燕也走上了银幕,和李连杰联袂主演了电影《少林小子》。渐渐地,黄秋燕对李连杰有了好感。李连杰家庭条件很差,父亲在他4岁时因工去世,母亲含辛茹苦地把他们姐弟4人拉扯大,黄秋燕就经常买东西去李连杰家看望他和他的母亲。
黄秋燕比李连杰大两岁,两人属于“姐弟恋”。面对姐弟恋不易成功的置疑,黄秋燕认为:“我和李连杰从小一起练功学习,彼此很了解,只要我们感情深,年龄上的差距不会成为生活的障碍。”两个人匆匆地结了婚,婚后生活十分简朴。李连杰当时显得较内向,对黄秋艳父母比较冷淡。
婚后,因为李连杰认为要拍戏只能跟自家人拍,黄秋燕放弃了很多接拍电影电视的机会,比如后来著名的《侠女十三妹》《西游记》。不久两个人一起到洛杉矶开拓事业,黄秋燕一直负责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后来,李连杰去香港和徐克拍电影,一部《黄飞鸿》令他的电影事业东山再起。
Hers解析:不同步的“救赎式”爱情
李连杰模样俊俏,武功和演技突出,对异性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在他魅力的光环下,有一个女子中了箭,并为了他不断奉献,甚至牺牲了自己的发展,这就是黄秋燕。为此她经历了传统意义上贤妻良母的情感之路——婚后淡出公众视野,一心相夫教女。
黄秋燕出生在家境良好的军人艺术家庭,而李连杰家境贫寒,这在黄秋燕心中激起了“母性救赎”的情怀。加上她比李连杰大两岁,还没等李连杰有什么明显的回馈,她就爱上了他。这段爱情体现出一种“救赎”和“得救”的不良模式。
下嫁后,黄秋燕为了李连杰推脱了好些重要角色,甘心成为了丈夫背后的女人。而人毕竟是自私的,当对方在事业上不断突破和发展,而自己却甘于停步时,那么总有一天,你的魅力会丧失掉,两个人发展不同步所带来的危机随时可能爆发。
随着事业的不断发展,李连杰从一个曾经自卑内向的少年成长为一个功夫片明星。自身魅力的提升,让他自然而然地寻觅“更高档次”的女性做知心伴侣——婚姻其实是魅力吸引的产物。在黄秋燕那里,李连杰得到更多的是类似母爱般的温柔,却越来越缺少像同伴知己般的彼此相濡以沫。金牛座的李连杰本身是非常渴望金钱和荣誉、欲望丰富的人,他肯定会寻找各种机会自我突破。李连杰和黄秋燕的婚姻,是“一个不断发展,一个自我停滞”的模式,存在着极大危险。
遇上利智:融为一体
在香港导演徐克的影片《龙在天涯》中,李连杰和“亚姐冠军”出身的利智有许多对手戏。利智是出生于上海的窈窕美女,早年迁居香港,后来赴旧金山大学攻读商业经济学。后回港参加1986年度亚洲小姐选举并获得冠军荣衔。
利智三岁时,双亲便劳燕分飞,她被判给了父亲。特殊的生长环境,使利智从小就很自立,性格也极为刚强,非常有主见。1981年,利智同父亲移居香港。为了改变有貌无才的大陆妹命运,她立志出国读书,后来又自己做出了回港参加亚姐选举的决定。借着“亚洲小姐”的旋风,利智在收获影视成就的同时,还悄悄迈向了商界。到上世纪90年代初,她名下已有6家公司,专营房地产业。
李连杰坦言:“和利智见面两天以后,她就明白了我心中的忧郁,奋斗的决心,甚至怀才不遇的心情。她简直比我母亲和姐姐更了解我。我当时都傻掉了,怎么会有一个人像我肚子里的虫子?”经过近两年的进退维谷,1991年李连杰和黄秋燕离婚,并和利智定下“十年之约”,约定十年后如果仍能在一起便结婚——最终美梦得圆。
对前妻黄秋燕,李连杰直言对她的爱只有20%,但对方对他的爱,却高达80%。而对于利智,李连杰不再能用分数权衡他对她的爱:“我和利智在一起16年了,我非常肯定彼此都愿意为对方死,为对方付出一切。异性间的互相吸引实在不到7年时间,后来就是两个自我中心的人,在生活习惯中互相迁就对方,我愿意为她付出,她愿意为我付出,感情才可以巩固,到了老年的时候,两人变成一体,那我就是她、她就是我了。”
他将与利智的感情概括为“二位一体”:“人性其实最自私,每个人都有底线,你可以得罪父母、兄弟姐妹,然后得罪老婆及子女,人到最后才会跟自己过不去,但当你把老婆当成自己,自己当成老婆时,人又怎会害自己呢?我对她已毫无保留,这样的感情难以用分数来衡量,到了这个阶段感情才最巩固,也是谢幕的终点。”
Hers解析:做好对方的心理缓压剂
翻看利智的历程,你会发现一个小女子身上巨大的野心和行动力。父母的离异让她变得自立而果决,她的命运是自己选择并促成的,没有依附在任何别人身上。因为被判给了父亲,她更加懂得男人的烦恼和辛酸,这也奠定了后来能够精准理解李连杰内心世界的基础。而她同李连杰一样,是单亲家庭生长、从国外到香港辛苦打拼的大陆人,李连杰当时经历的痛苦,利智这个“过来人”自然了如指掌,这让李连杰觉得他们深深相知。她无形中成了李连杰的“缓压剂”。
利智比较突出的心理特质是独立。她行事低调不声张,也不为短浅利益所诱惑。总是看好一个项目就理性投入。她在在理财方面的能力也帮助了李连杰,成为他有力的后盾。
通过打拼,利智很早就具备了较高的知名度和事业基础,后来也没有马上同李连杰结婚而停止自己的事业道路。1989年到1992年间,她依然拍摄了很多电影,身边也没有少过追求者。据说那些追求者动不动就是身价上亿,而当时的李连杰每部戏的片酬不过100万。但利智知道,李连杰是一支潜力股。何况她本身身价已经不菲,还有极强的商业头脑,她不需要靠着男人的钱财来养活自己。她更多需求的是真挚的情感,因此她始终站在李连杰这一边,懂得他、了解他,让李连杰心存感动,深知这个女人不是为了物质和自己在一起。这“十年之约”真可谓胜出的妙招,久处名利场,利智十分清醒不可随便做自我牺牲去满足对方。
李连杰当时碰到不少困难。最大的一个是上世纪90年代香港娱乐圈被黑道势力笼罩,李连杰决定倾尽所有自组公司。当时他很犹豫:“万一我一步迈出去,什么都没有了,怎么办?”但利智只沉着地对他说了一句:“有什么可犹豫的,最多我养你一辈子。”使李连杰至今感叹:“为什么我遇到什么事都一直那么坚强?因为遇到一个好女人对男人来讲就像上了一所大学,很踏实。”
如果说黄秋燕是依附在李连杰身上的一棵藤,需要顺着李连杰的高度来实现自我价值;那么利智则是和李连杰并肩的一棵树,在他遇到困难时可以在她这儿躲风遮雨,这段爱情抵御风险的能力可谓强大。
Hers链接——
李连杰心理透析:轻微生存焦虑症和PTSD(灾难后创伤应激综合征)
李连杰自称经历了三次生死考验。第一次是2004年年底的东南亚海啸。当时他们全家正在度假,在目睹了数以千计的尸体被冲上岸边的惨状之后,他内心产生了PTSD(灾难后创伤应激综合征)。当人在经历了巨大的灾难之后,如没有得到及时疏导,往往容易产生绝望、无助、抑郁、失眠、神志恍惚、反应迟钝、多恶梦等心态,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另外的两次生死考验是在拍戏之中。他表示,通过这几次直面死亡,令他更珍惜生活的每一天。
生活中,他很容易表现出焦虑倾向。因为自小与单亲母亲生活的生存磨难以及职业的动荡,他常遇到各种超负荷的生存挑战,这成为他焦虑症的根源。有焦虑症的人可能会对前途产生更多不安感,甚至偶尔会有强烈的濒死体验。他们过分担心一些并不现实的烦恼,如同杞人忧天一样,这种担心会让他们产生强烈的身体反应。
李连杰深感心理问题和自然灾害对人类心灵的毒害。本着救赎心灵的想法,他期待通过他创立“壹基金”,以帮助他人的形式,来释放内心的灾后心理恐惧,也缓解生存焦虑症状,这对于他人以及自己来说,都是一次心灵救赎。
李连杰情感模式分析:有生存危机感的男人需要什么样的爱情
早年的家境贫寒,使李连杰对于事业的成功和生活安定有着更高的追求。在爱情中,他更在乎自己的感受,有一种对于“母性”的渴求,这也是从小被母亲带大的情感养育环境决定的。这种环境容易让男孩子显得阴柔而阳刚不足,并习惯性地寻求和依赖女性的支持。
李连杰为什么爱上利智,而离开黄秋燕?由于是家里的独女,黄秋燕在生存能力上比较具有依赖性,基本上只是他的一个后盾。而遇见利智,李连杰找到的除了爱情之外,也有生存下来的安定感。欲在香港立足,他需要物质上、精神上、人脉上的支持,而利智显然是最好的人选。李连杰后来也一直强调利智对自己毫无保留的支持,正是凭此,他才在港台乃至世界打下了自己的事业根基。
利智深谙“生存”在爱情中的重要位置,除了在影视业,她还凭借自己的商业才华获得不少收益,1992年退出影视圈后,她继续通过房地产投资赚取巨额收入。以此她作为“李太”的地位也得到了稳固。她还比较懂得经营感情,“十年之约”“养你”牌都是她从容抛出的。支持李连杰的事业日渐如日中天的同时,他们的甜蜜结合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李连杰甚至坦白:“在遇到利智后,我发觉对她的爱,可以让我付出一切名利、地位,甚至生命,有一种豁出去的感觉……”
By the way,如果从命盘分析,在性方面,火星海王星的李连杰,在性要求上异于常人。而金火星的利智与李连杰之间会产生和谐浓烈的性生活。彼此命盘形成和谐相位,让利智也能非常善于安慰丈夫的情绪。
聪明主妇可以向利智学的Tips:
1、 给爱情稍长一点的考验时间再决定是否结婚;
2、 善于安抚并稳定丈夫的情绪,做他良好的心理支持;
3、 从不放弃对于自我的经营和经济上的独立;
4、 在困难的时候能够“抗”得住;
5、 为爱去结婚,而不是为了钱;
6、 永远保持身体和心灵上的吸引力;
7、 不做对方的“妈妈”,而是做最懂得他的情人知己。
第139篇、你好,我们结婚吧
每天的生活很惬意,偶尔做点农活,偶尔有事没事往好友家跑,和朋友聊天、织毛衣,成了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天和往常一样风尘仆仆地往好友家跑去,难得好友的妈妈这时候还没出门工作,大老远看见郑小洁来他们家玩,热情地叫唤她,并问:“小洁,看着你跟妞妞一起长大,阿姨还不知道你多少岁了呢?”小洁笑了笑说:“23咯——”朋友的妈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看着在一旁正认真的打毛线的小洁说:“小洁,这么大了啊,要不阿姨帮你找个婆家吧!”可爱的小洁脸上有着灿烂的笑容,像是一朵花儿似的美丽,咯咯的笑了起来说:“好啊,呵呵……”
第二天小洁像往常一样起床后,站在家门口打个哈欠伸伸懒腰,这时听见朋友的妈妈叫自己,小洁疑惑地看着走进来的阿姨,问道:“阿姨,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啊!”阿姨迫不急待地从袋子里拿出用一块小小的布包起来的相片递给小洁,她笑着对阿姨说:“我只是开玩笑的啦,还当真的了啊?呵呵!”洁看着照片里的男生,他自然地用双手环住那颗看上去有点苍老的榕树,流露出从容的微笑,还有那双深情双眸,小洁不由自主地抚摸了一下照片上的男生,阿姨看着小洁的专注的神情,欢喜道:“一见钟情了吧,这么说你看到照片后不反对跟他见个面了?”小洁羞涩地把照片还给了阿姨。满脸通红地说:“照片还行,就是不知道人长的怎么样,那就见个面吧……”阿姨嘻哈地点头说:“好,好,好……那就看看他什么时候回来安排你们见个面。”
一个月后正好是端午节,他回来了,在阿姨的安排下见了面,他就坐在小洁的对面,可能是别扭吧,从进来到那时十几分钟过去,都不敢正眼瞧小洁,小洁低着头羞涩地偷偷地瞅了他一眼,笔直的黑色西装,看起来挺帅气的,这时看见他也正用偷窥的方式看着自己时,小洁的脸红的更厉害,别开脸别扭地捏着衣角,不自在地看着桌子低下不敢抬头。
“小洁,小洁……”这时小洁抬起头看了阿姨,妈妈在一旁边扯了扯小洁的衣服:“你低着个头干嘛呢!”阿姨笑逐颜开地说:“你们二个到后面小亭子里去说说话吧。”小洁跟他扭涅地起身缓缓地走到小亭子里,从在凳子上都不吭声,还是他打破了沉默,说:“你,你,你觉得我怎么样?”
小洁不好意思回答只能脸红心跳地说:“嗯。”
然后他又说:“那就是可以的意思了?”
小洁还是那句低的不能再低的声音:“嗯。”
虽然很小声音,但他还是听见了。随后他说:“要是我们都没什么意见的话就选个日子吧,你看怎样?”
……
……
许久后小洁说:“要不我们先谈谈看吧。”
他脸色有点难堪,尴尬地说:“呃,那好吧!”
几天后他南下打工,而小洁一直留在家里,这事算是过去了吗?
一个星期……
二个星期……
三个星期后……
小洁收到了一封信,是他写来的,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他给她写的来信,信上几乎是无话不谈,有他在广东打工的辛酸和艰苦,还有一些小洁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生活方式,还有一些在海边赤着脚丫奔跑的感觉,还有广东的夜景是多么的美丽与繁华,看完后小洁小心翼翼地珍藏着他的来信,并回了信,小洁思虑很久很久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最后只写了短短的四个字,你好,己读!
书信你来我往的持续一年后,了解了他的内心世界还有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次小洁并没有再写一如既往的那四个句。这次写道:你好,我们结婚吧!
第140篇、那一年,我们彼此都爱着对方
那年也许是男孩最快乐的一年,因为他遇见了他这一生最爱的女害,即便是网恋,男孩也把那当成最真实的一切!
他,叫庭!是个花心又坏的孩子;
她,叫小雪,是个学生;
他们相遇网络,相爱于网络。。。。。。。。
男孩第一次在网上遇见那么令自己心动的的女孩,从那以后男孩每天都去上网,为了就是能够在网上遇见女孩,那个时候他觉得能在网上遇见女孩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慢慢的男孩和女孩在网上聊得很投缘,并且都告诉了对方自己名字,也交换了手机号码;从那以后男孩每天就是期待于女孩早点在现实中见面……
在男孩百般的哀求下,女孩终于答应了与男孩见面。
那一天,男孩早早的踏上了去女孩所在城市的早班车,等男孩到了女孩的城市,男孩就在寻找女孩所在的那所学校,等男孩找到了女孩的学校的时候,女孩也快放学了,男孩就在女孩学校对面的马路等着她,一直等到她放学,男孩见到学校里学生都出来的时候,也在学生群中寻找她,看着看着只见女孩微笑的站在男孩对面的马路,正在看着男孩,男孩刚想过去,女孩却示意男孩不要过去,女孩也许是怕自己的同学或者是老师看到,男孩也看到了女孩示意,也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就在马路的对面等着女孩,等女孩走过来,两个人并肩往市区走去,路上两人一直没有说话,走了离学校有一段距离的时候,男孩说话了傻傻的问了句:“女孩叫什么名字”,其实在他们见面之前男孩就已经知道女孩的全名了。男孩见女孩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男孩试着去拉女孩的手,女孩没有拒绝,就这样两人手拉手走进一家网吧,他们选了一间两个人的包厢上网,在包厢里,两个人个上个的网,也没有太多的话,男孩和女孩都害羞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就这样,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了,离女孩上自习的时间也越来越近;
终于女孩说话了:“我要去上自习了”,
男孩只是:“噢”了一声,
等女孩走到门口的时候男孩又开口说:“那你下了自习还出来吗”
女孩回头没说话,也不好意思说出来,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男孩见女孩不说话,说了一句:“那我等你,等你下自习我去你们学校门口接你”,并且在女孩脸上亲了一下,女孩低着头,默默的点了头,小声说了句:“嗯”!就飞快的跑了出去……..
剩下男孩一个人在网吧里上网,此时男孩心想时间能不能快点过,离女孩下自习还有一段时间,男孩早早的来到了女孩的学校的门口等着女孩。
女孩下自习刚出校门就拨打男孩的电话,问男孩在哪?话刚说出口,就看见就看见男孩站在自己面前,两个人只是一笑,便手拉着手一起离开学校,路上男孩问女孩吃些什么,因为男孩知道,女孩晚上放学就和他去了网吧,还没吃东西!男孩也不知道女孩学校这里有什么吃的,所以女孩带着男孩去买好吃的去了!
吃完之后,两个人一起去了网吧,上了一会网,男孩和女孩瞌睡都来了,男孩怕女孩第二天上学会打瞌睡,就问女孩到旅社去睡觉好不好,女孩默默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去了旅社。
到了旅社男孩和女孩开了一个单人间,当两个人都躺在床上的时候,女孩告诉了男孩关于一些自己的小秘密,那晚两个人都对彼此许下了诺言!
第二天一早男孩送女孩去了学校,然后自己一个人踏上回家的汽车,在车上男孩也是和女孩一直发着信息……..
从那以后,每个星期五的晚上都会踏上去女孩那个城市的汽车;女孩有时候也会去男孩的城市去找男孩,男孩把女孩带回自己家里,男孩的家人也喜欢女孩…….
很快,男孩的姐姐结婚了,但是在男孩的姐姐结婚的前几天,不知什么原因男孩的姐姐突然打了男孩一巴掌,男孩很生气,跑了出去,一个人坐在河边给女孩发信息,但是男孩没说自己被姐姐打了,只是说很想女孩,想去找女孩,女孩也没拒绝,下午男孩瞒着家人,一个人跑到了女孩的城市,一连呆了两天,女孩发现了异常,见男孩的手机响了也没接,最后男孩告诉了女孩事实的真相,电话的那头也是男孩的父母劝男孩回家参加男孩姐姐的婚礼,因为在男孩家那里有个习俗:“就是姐姐出嫁,要弟弟背上车去”,女孩知道了,也劝这男孩赶紧回去,并为男孩买了第二天早上一早的车票,并亲自把男孩送上回去的车上………
时间一晃,一年快过去了,男的的家人要男孩去参军,男孩心里也想去,因为男孩算好了,就算去当两年的兵,女孩也正好毕业,这个想法男孩也对女孩说了,女孩也同意了,他们也约定等等男孩回来就结婚!就这离征兵的前几天男孩突然对女孩说:“我不想去当兵了,我去你那边找个工作,租个房子,和你一起住”,女孩断然拒绝了!也是那一次,男孩和女孩因为这个话题也吵了起来,女孩说男孩不相信她,男孩也解释了,女孩就是不相信!男孩第一次觉得那么的无助,女孩不相信他的解释;就这样男孩和女孩也一直没说话,男孩偶尔给女孩发去短信,可女孩一直没有回过;就在男孩走的前一天那还告诉女孩,自己明天就要走了,可是男孩一直等到他走的那一刻也没见女孩回他的信息,男孩失望的踏上了去往部队的汽车,当车子离开的那一霎那男孩哭了,伤心的哭了………
到了部队,男孩都一直在想这女孩,直到男孩可以写信了,男孩第一次写信,写给了女孩,当寄出给女孩的信时,男孩每天就期望着女孩的回信,可是当男孩战友们的回信一封封收到,却没有男孩的;男孩没有放弃,还是一封封的写,一封封的寄给女孩·····慢慢的男孩真的失望了………开始胡思乱想,就在一次训练中因为男孩思想不集中从四百米障碍的两米板上摔了下来,顿时男孩的腿没了知觉,男孩的班长看到男孩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也看出了男孩的不对劲,于是走到了男孩身边问男孩怎么了,男孩对班长说自己的腿没了知觉,男孩班长二话没说,抱起男孩就像卫生社跑去,那次以后男孩退出了训练,修养一个多月才和战友们一起训练!最苦的新兵营眼看就快结束了,男孩幻想着下了连队自己就可以买手机和女孩打电话了。可是当男孩下了新兵营不到一个星期还没来得及出去买手机,就被部队拉到四川去了,因为那里发了大地震,男孩也参加了抗震工作,在灾区的白天男孩每天都和战友们一起出去干活,根本接触到通讯工具,此时男孩心里想的依然是女孩,终于有天男孩和新的班长们独立出去,在路上男孩找了班长借了手机给女孩打了一个电话,可是女孩那边传来的却是不冷不热的语气,男孩的心很疼,因为时间的限制,男孩和女孩的通话匆匆的纠结束了吗!男孩也期待着和女孩下一次的通话!就这样男孩在四川灾区工作的了三个月,就与女孩通了一次话,唯一一次不足五分钟的通话!灾区工作结束后,男孩的部队踏上返回的列车,事与愿违,在男孩回到部队只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早早的集合又准备着去天津奥运会比赛场馆去安保!在八月份的天津像急了火炉,男孩每天白天顶着炎热太阳训练,晚上坐在武器上,眼睛眨都不能眨的望着天空保卫者奥运场馆的安全;就这样一个月终于熬完了,男孩再一次踏上返回营区的列车!
在男孩回到营区不到一个星期托人买了一个手机,男孩趁中午没人的时候一个人偷偷的跑去厕所给女孩打电话,可是当电话接通时,女孩的语气令男孩彻底失望了,在自己到部队不到一年的时间女孩就变了,男孩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男孩也没有放弃,于是男孩想着从女孩同学那里了解一些关于女孩的事情;就在一个男孩执勤的晚上,男孩联系上了一个女孩的同班同学,她告诉男孩;“在男孩走后,女孩怀孕了,怀了男孩的孩子,可是男孩却不在自己身边,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最终被自己父母知道了,逼着女孩去医院打掉孩子,女孩父母还说,不打掉孩子他们就不认这个女儿,女孩被逼无奈只好照着父母的意思打掉了孩子,而且还是女孩自己一个人在医院打掉孩子的”,男孩听后呆住了,脑子里在想为什么女孩不告诉自己为什么要自己一个人去承受一个这样大痛苦,不知不觉男孩的眼泪流了下了,男孩真的伤心了,男孩明白可女孩为什么那么恨男孩,对男孩不理不睬;
男孩知道这一切以后给女孩打了电话,问了她这是不是真的,女孩没有搭理男孩,于是男孩决定自己要回去找女孩,男孩找了班长说自己想回家看看,但是班长说不好请假,男孩就找了以前新兵的班长,他知道以前的班长和领导比较熟悉,于是男孩送了礼花了钱,终于请了假踏上了去找女孩的路上,在男孩到达家乡的车站才是深夜两点多,男孩一个人就在车站呆了一夜,等着早班车,去寻找女孩,到了女孩那个城市,男孩打通女孩的电话,女孩没有拒绝男孩见面的要求,而这一次见面,女孩多带了个同学出来,男孩问了女孩这些事是不是真的?女孩没有否认。说完女孩就走了,留下男孩一个人在空旷的足球场,男孩在那呆了一天一夜,想了一天一夜,始终没有想到女孩为什么要这要对自己,但是男孩从来没有觉得女孩对不起自己,也许是自己太自私,太不负责任!
从那天以后,女孩再也没有和男孩联系,男孩在部队服完两年的兵役,拒绝了留士官的机会,踏上退伍的队伍。男孩回到家里经过一段时间找到了女孩,也和女孩见了面,陪着女孩逛街,买东西,整整在一起一天时间!
男孩和女孩想回到以前已经不可能了!男孩只希望女孩能答应他,从此以后两个人做最好的朋友,并且女孩有什么需要,或者女孩想见男孩,男孩都会出现……..
可是时间一长女孩删除了男号的QQ,换了联系号码,从此男孩失去了女孩的一切联系方式!
现在的男孩,家人已经给男孩介绍了个女朋友,可是快到谈婚论嫁的时候,男孩却没有点头,其实在男孩的心里一直都在想着女孩,从未间断过…………..
第141篇、古代美女找到情人后的12种结局!
案例一:不过如此
祝英台
梁祝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凄美的爱情故事,因为它不是墓穴阴森森地合上,故事就带着凛冽之气地结束,它化了蝶,象征着高尚的爱情挣脱封建主义牢笼,以另外的方法获得自由,双宿双飞去。这个开放式的尾巴使整个故事变得抒情而唯美,无限开拓了想象空间。
整个梁祝的故事,其实是祝英台一人在独撑,而梁山伯更像是芭蕾舞中的男伴,起的是烘托作用。要么是祝英台演技太好,要么是梁山伯实在迟钝。三年来,对于祝英台的性别从不怀疑,十八里相送时,祝英台的种种借物喻人,都像是对牛弹琴,搞不好,梁山伯还以为祝英台有断袖之癖。
其实马文才也很委屈,他连面都没露,就成了第三者,在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妻子竟跳进了别人的坟墓,叫他怎么不郁闷。
梁祝这样的悲剧是肯定不会再有了,现在的女子有了更多的自由,求学的,工作的,婚嫁的,想要嫁给男子,也没有封建主义这座大山压着,而父母的权威性也沦落为参考意见。可我们这些祝英台真的如愿以偿嫁给了梁山伯,却苍凉地发现,其实梁兄不过如此。
案例二:燕子楼的悲剧
关盼盼
关盼盼原是徐州名妓,后被徐州守帅张愔纳为妾氏。白居易远游徐州,张愔设宴款待他,席间,还让宠妾关盼盼歌舞助兴,白居易大为赞赏关盼盼才艺,写下了“醉娇胜不得,风嫋牡丹花”一诗。 两年后张愔病逝,姬妾们作猢狲散,只有关盼盼难忘恩情,移居旧宅燕子楼,矢志守节,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晃,十年过去了。 白居易听闻了关盼盼守节一事,认为她既已坚持这么久,何不索性以死殉夫,留下贞节烈妇的名声,成就千古美谈呢。于是提笔作诗,托人转交关盼盼——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关盼盼看到这首诗,立刻大哭一场。她之所以不死,是唯恐别人误会张愔自私,让爱妾殉身,反辱没了张愔名声,所以苛延残喘,偷生了这些年,而白居易竟以诗作讽,逼她殉夫,怎不悲愤?性情贞烈的关盼盼在十天后绝食身亡。 关盼盼也是死于扼杀过阮玲玉的那四个字——人言可畏。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已经越来越不惧流言袭击,比如璩美凤、木子美。
走我的路,让白居易说去。
案例三:找到那棵树
红拂
仅有一双妙目是不够的, 须得像红拂那样,目光如矩,一抬眼就能识辨庸才与英雄。红拂,隋末唐初的奇女子,出身风尘,却身居一品诰命,这般的直上青云,恐怕泱泱数千年,只有她一人做到了。 当然,红拂的美丽也功不可没,如果不是美女,深更半夜去敲陌生男子的门,他怎么肯冒着被杨素追杀的风险收留?如果不是美女,大丈夫虬髯客怎么会惊艳一场,以致于不能自拔,还对李靖爱屋及乌? 一个女人,既美丽又聪明仍然不够,像柳如是,那么的人秀于群,还是不得善终。她也曾像红拂那样大胆追求真爱,走到钱谦益面前去。从某种程度上说,嫁人,就是嫁给了一种命运。 一个有智慧的美女,如果不想下半辈子太凄凉,那么,她的最大任务就是找到那棵树。
案例四:红杏出墙
步非烟
唐朝美人也不尽是丰满型, 也有步非烟这样轻盈纤弱的,步非烟工于音律,精通琵琶,更敲得一手好筑,堪称当时一绝。 步非烟由父母作主,嫁给了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武公业身为武将,虎背熊腰,性情骠悍。与心思细腻的步非烟完全是两种人,根本无从沟通。故而,步非烟经常郁郁。 有一日,她在院中赏花,神情萧索,柳眉微蹙,正好被隔壁舞剑时腾跃而起的赵象瞥见,赵象年方二十,长相俊秀,正在家里攻读科举课业——他的朗朗读书声,也曾掠过步非烟的心波,使她伫足墙下,凝神细听。 惊鸿一瞥后,赵象再不能忘记步非烟,他重金买通武家的守门人,恳求转达渴慕之情。守门人让自己的妻子去试探步非烟口风。赵步两人经仆人之手,对诗数首,定了情分。终于,机会来了,武公业在公府值宿,赵象逾墙而过,自此之后,武公业不在家过夜,赵象便与步非烟欢会。 就这么过了两年,事情再也瞒不住了,风声传到了武公业的耳中,他拷打守门人妻子,逼她道出始末。强压怒火,佯称值宿,伏于墙下,于二更时分抓住了赵象一片衣角,赵象本人跌回自家院落。武公业冲回房内,对正在梳妆打扮的步非烟怒吼,步非烟见事情败露,淡淡说了句,生既相爱,死亦何恨。武公业扬起马鞭,活活打死了步非烟。最后,以暴疾而亡的名义葬了她。 整整两年,作为一个男人,满足于这样的偷情之中,无所作为,甚至连私奔的念头都没有,私奔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不知,那女子淡定从容,不置一辩,任凭毒打,始终不开口求饶,承担了这场孽情所有的悲哀与不幸,她用自己的生命赎了罪。
案例五:永不原谅
霍小玉
霍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
那年,十六岁,喜欢上了李益的诗,李益状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职。长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见钟情,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 而后李益负心,霍小玉将死,长安城人人皆知,有一黄衫客,路见不平,将李益架到了霍小玉门口。霍小玉抱病起身,泼酒在地,以示覆水难收,然后,说出了那句凄厉的诅咒——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历来弃妇总是悄无声息的死,比如苏小小,崔莺莺,就算杜十娘,也不过是抱了一大堆金银珠宝自寻短见,不曾想过要报复谁。 霍小玉不是,她以命相酬,但绝不自认倒霉,善罢干休。亦没有像三流小说那样,见到情郎来了,回光返照之际,头上笼一层圣洁的光,原宥他的背叛,体恤他的难处,十指交握,约定来生再聚,凄美地死去——比如张国荣最后一部电影《异度空间》,正是女鬼念及旧情,放弃了索命。
原谅,这么一个高尚伟大的词,不是那么廉价的,比如《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一书中,有原谅,也有永不原谅,这与自尊有关。
案例六:识人不明
杜十娘
杜十娘是一个美丽而工于心计的女人, 不然,无法在七年货腰生涯中悄然积下如此巨资。她本来就是京中名妓,怎样骗男人是她的拿手好戏,当她有本钱从良时,将终身托付给了老实人李甲,可偏偏就是这个怯懦无能的男人,给了她最狠的一刀。在孙富的几句浮言下,就客串了人贩子,把刚刚获取自由的她,重新推向火坑。 这是她平生最看错的一个人,也是最致命的。这场怒沉百宝箱的悲剧,本可以避免,只消她打开箱子,李甲的嘴脸马上会转变。可是她没有,她选择了玉石俱焚的结局,因为心碎,因为绝望,不想再活了。 杜十娘曾经如此接近过幸福,她计划浮居苏杭,逍遥度日,她什么都有了,金钱,自由,青春,爱情——只可惜,她的爱情是假象。面对李甲的背叛与残忍,已不愿抗争,洞悉了人性的丑陋与自私,曾经步步为营小心谨慎的杜十娘选择了死亡。 遇人不淑是女人最大的不幸,而识人不明更是主动犯下的错。无论时代怎么进步,女人依然会看错人,选错郎,因为,恋爱中的女人是瞎子。
案例七:嫁与富贵
绿珠
一直以来, 晋代的梁绿珠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石崇为她得罪了孙秀,四面楚歌之际,她纵身一跃,以酬石崇。这样的贞烈,连士大夫也不一定能做到,比如洪承畴、钱谦益。 绿珠是白州人,石崇去越南出差途中,带回了她,身价明珠十斛,擅吹笛。彼时石崇已是微微发福的中年人了,当然,他也非碌碌之辈,二十多岁就当上县令,在荆州做刺史时,瞅准机会,靠劫掠富商而暴发。从此过上了挥霍糜烂的生活,天天开PARTY,纵情声色,结交权贵,是上流社会的中坚分子。 但后来,石崇的靠山陆续倒了,而敌人司马伦却掌握了实权。在那么关键的时候,司马伦的心腹孙秀反复索要绿珠,石崇仍然坚拒。 整个故事里,最无辜的就是绿珠本人,她什么也没有做过,只是天生丽质,天姿聪颖,随石崇来到长安,死心踏地伺奉主人。她是一只金谷园里的笼中鸟,没有自由,连死都是石崇所暗示的。他们都说,这是以死报答石崇之恩,有什么恩呢?享了几年福,然后香消玉殒,倒不如在白州无拘无束,嫁一个人,过平静安稳的日子。
嫁与富贵权势,不一定是幸事,比如戴安娜王妃。
案例八:只羡鸳鸯不羡仙
白素贞
故事发生了苏杭, 西湖,断桥,烟雨。百年修得同船渡,然后,以一柄伞延续了邂逅,再然后,做了人间夫妻。 白素贞的梦想很简单,只不过是做一个寻常的人,她本是妖,如果努力,是有可能修炼成仙的。成仙,是多少妖精梦寐以求的事,但白素贞对许仙一见钟情,竟摒弃了光明大道委身做人。 但最终素贞死在心爱男人的手里,现出原形时,兀自昂头看着许仙——是什么样的眼神呢?在这桩传奇里,雷峰塔起先只是法海令人搬砖运石所砌,后来,许仙化缘,砌成七层宝塔,将白素贞永镇塔底。 不过是爱一个人,却被他亲自修理。曾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一心做他贤淑的妻,在其他版本里,甚至怀了身孕,白素贞的付出是勇往直前的,便为他冒犯天条又如何? 可许仙,犹豫,惊慌,防范,最后终于要躲避了,也许并不能一味指责许仙,换作任何男人,都不能明知是妖,仍恩爱如常。比如《聊斋》里那些书生与妖,相爱一场,但从来就没有结局,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只可视作午夜艳遇,天亮说分手。
除非爱得很深,很深,深到不忌讳非我族类,深到无论你是什么都一样,深到恨不得我亦是妖,与你共背了罪。
妖不知道,想得到一个男人的真心,是多么困难,纵然给了他全世界,他还是会嫌你出身不好。
那一日,在断桥,白素贞选错了人,或者说,错的是她自己,她没有妖的决绝,竟有人的痴缠。
案例九:鱼玄机的杀气
鱼玄机
玄机,字幼微,晚唐女诗人,出身寒微,十六岁嫁与李亿为妾,为其原配裴氏所不容,只得入咸宜观修行。李亿携裴氏转赴扬州任官后,鱼玄机在墙上贴一纸公告,鱼玄机诗文候教。从此大开艳帜,咸宜观车水马龙,她本人从弃妇变成了荡妇,过上了半娼式的生活。
鱼玄机在诗的名义下,结交权贵名士,如温庭筠、李郢,艳名远播,但命运随即出现悲剧性的转变,她怀疑侍婢绿翘与情夫陈韪私通,笞杀绿翘,埋于后院的紫藤花下。 在某个夏夜,有人发现苍蝇聚于花下浮土,暗召官衙勘查,事情败露,二十四岁的鱼玄机亦被处死。 女诗人不过廖廖几位,而手染血迹以身试法的只有鱼玄机。是什么使一位曾饱受正室欺凌的弱女子,变成对侍婢痛下杀手的悍妇,是什么使才貌双全的鱼玄机,一瞬间血脉贲张,理智全失?
遭受了个人生活的种种不幸,鱼玄机性情中的恶已经被激发,她残忍,狂暴,压抑——诚然,开门纳客,看上去更自由,但女人真正想要的,绝不是频换舞伴的自由。她不甘心长伴孤灯,无声无息地过,于是,走上烟花路。
鱼玄机短短一生并没有很好的爱情,李亿已老,且惧内,裴氏虐待鱼玄机时,他并没有挺身佑护,鱼玄机甚至无法在丈夫的羽翼下,做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像大多数妾氏那样。
女人,特别是鱼玄机这样美丽且聪明的,一旦感情受挫,难免会偏激,乖戾,对生命充满了憎恶,这是极端的自暴自弃,也是带有自毁性质的怨恨,一经触碰,便转化成腾腾的杀气。
案例十:十八春
王宝钏
女人能有几个十八年呢,
最好的时光怎么过的呢?
王宝钏,唐代的著名牌坊,被男权社会用虚无的光环,借以掩饰自私与卑劣。
隐隐有一种声音在浮现——女人要像王宝钏那样,十八年保持同样的姿势,一定会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
王宝钏的结局是传统式的大团圆,与薜平贵夫妻相认,和代战公主共事一夫,简直就是千古美谈——可惜,十八天后,王宝钏死了,没能将这种虚伪的美满进行得更为天长地久。
而这十八天的荣华富贵,对薜平贵来说,是卸下了良心上的一个枷锁,如果他还有良心的话。
他们都说,王宝钏挣脱了封建牢笼,反抗家长权威,追求自由爱情,可歌又可泣。我觉得,歌就不必了,泣倒是必然的。怎么不哭呢,以为自己找到了良人,却误了终生,他确实成了气候,但不属于她,她牺牲了自己,到头来,不过是场梦。
她的死,绝对不是愿望得偿后的含笑合眼,而是,发现自己坚守的信仰可笑地碎了。
现在,仍然有留守女士的悲剧,赠了钱财送情郎去他国求学,一年半载后,那边捎话来,对不起,我有了新欢,你不必再等。
时代果然在进步,至少通讯的便利,使女人等待的时间再不用十八年那么久了。
案例十一:始乱终弃
莺莺
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一名句的是才子元稹。我要说的是以元稹为原型的《莺莺传》,与王实甫改写的才子佳人大团圆的喜剧不同,这是一出元稹始乱终弃的悲剧,更让人不齿的是,元稹还在文章里为自己开脱。他说莺莺是尤物,不祸害自己,定祸害别人。我只有克服自己的感情,跟她断绝关系。
莺莺并没有挽救自己注定成灰的爱情,她知道自己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不该抱枕而去,以至再不能光明正大做人妻,但她没有露出恨意,甚至去信,嘱元稹好好生活,不用牵挂她。
这是一种悲凉的清醒,她愿赌服输,另嫁他人,终身不再见张生,她看着自己的爱情成了废墟,掩埋了这些,淡出了。倒是元稹还很无耻地追忆着,因为这个女子没有纠缠他,很安静地走开了。有一些类似于张爱玲对胡兰成的态度。
无论是封建社会的唐朝,还是公元2003年的今天,同居对于女子始终弊大于益,除非一开始就不想要结果,否则,最好还是不要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与一个男子演绎现代版西厢记。
案例十二:芸娘的胸襟
芸娘
将《浮生六记》译成英文版的林语堂说,芸娘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
芸娘姓陈,夫君沈复,字三白。芸娘自幼丧父,擅女红,全家生计都凭她一双巧手。生性聪颖,自学诗文,亦能写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这种句子来。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牙齿有微瑕,更有缠绵之态——沈复说的,估计是情人眼里的西施。
沈复是一个寒士,做过幕僚,经过商,会一些风花雪月的东西,写写诗,赏赏画,还有爱花癖。封建社会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有什么伉俪情深,也属于瞎猫逮着死老鼠的侥幸,而且,就算一见钟情,也会有《孔雀东南飞》这样的惨剧。
芸娘因为男扮女装随夫君出游,失去了公婆的欢心,乃至于闹到分家,其实就是逐出家门。好在夫妻感情甚笃,于苦中作乐,依然和和美美,竟然没有应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套路。
芸娘之所以为人称道,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实在太大度了,也不知中了什么邪,绞尽脑汁想给沈复纳一个妾,而且要求还很高,美而有韵。
在两人生活水平只是温饱的情况下,芸娘竟主动考虑沈复的其他需求,纵然沈复谢绝,她依然微笑着物色。
听闻名妓温冷香,便拉沈复去看,结果认为冷香已老,其女憨园正中她意,送了个翡翠钏给憨园,后来憨园给有权有势者夺去,芸娘便大病一场,最后,竟死了。
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强烈要求夫君纳妾的正室,而且她看上去极为真诚,即使没有钱,也宁缺勿滥。是对自己与沈复的感情太有信心,不怕失宠,还是因为太爱沈复,恨不得将天下最好的东西都拿来给他?
无论是唐朝宁死不让丈夫纳妾的房玄龄老婆,还是写下《白头吟》的卓文君——闻君有二意,故来相决绝。译成口语就是你如果讨小老婆,我们就玩完。
对比这些态度强硬的原配,再看温柔的芸娘,怎不叫男人怦然心动神往之。但芸娘始终是一个奇特的个案,或者说,她的爱已经超脱了男欢女爱的狭窄桎梏,到了那种你好我也好的高尚境界。
芸娘的情操其实是不真实的,爱,说到底不能与人分享,允许我阴暗地猜测一把,这类似于一种强迫症,我就是要找个比我好的女子,看看你会不会变心——仅仅是考验。
芸娘要替夫君纳妾,是一种姿态,还是确有其心,值得商榷,总之,男人还是不要对女人的胸襟抱有太多幻想。
第142篇、老来多健忘
那晚,是一位亲戚来告诉,祖父的一位表妹去世了。
在所有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之前,祖父已经霍然站起:“死了?怎么会?怎么会?”蓦然觉得了自己的失态,旋身回房。家人尽皆偷笑。
于是那夜,他便知道了,祖父与表妹青梅竹马的童年,情窦初开的年少,带着表妹私奔6个月的石破天惊。到最后,他们还是被找回,表妹被远嫁,祖父仍然不得不接受指腹的姻缘。
而这些,都已经是60年前的事了。
来人是请祖父参加葬礼的。第二天早上,父亲想去和祖父商量的时候,祖父却已经练太极去了,房门洞开,桌上薄薄一张纸,上面墨色淡淡的5个字:“老来多健忘。”
既然祖父已经淡忘,那又何必帮他想起,父亲便回绝了来人,从此家中不提此事。
祖父过世的时候他已上大学,主修中文,大二时在图书馆里看白居易全集,正看得意兴索然。突然,仿佛惊雷般的一瞬,他看到了祖父当年写下的那句诗,而那句诗的全貌是:“老来多健忘,惟不忘相思。”
他僵在当地:竟然会是如此。原来祖父一直记得,60岁的烟尘岁月抵不过初恋女子的一抹笑容,让祖父在余生的每一寸光阴里深深铭记。而爱情究竟是什么,竟让80岁的老人仍然在刹那间动容,忘了时光的远走,只以为是红颜弹指老?
应该是身为人父和家长的尊严让祖父不能明白地表达自己的心意吧?当祖父写下那句诗的时候,他会是多么地希望他的儿孙能够读懂,今日,他终于懂得,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他只能,在心中一遍遍念着:“老来多健忘,惟不忘相思。”好像是念给天上的祖父听。
第143篇、小说,无名二
他回到家还在叹息,到嘴德兔肉跑勒,边叹息边熟练德打开电脑,开始查看网页里要审核德文章,津津有味德开始看着新写的文章,这就是他的现在的工作了,在一个名不见经转的小网站当编辑.其实,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向更好的地方发展,但是、他认为这种日子不错,因为网站不大,所需做德事情也不多,自由是他最在意的事.
就这样,每天过着看看文章,早上坚持去山上上锻炼,偶尔闲暇时光骑着摩托车出去兜兜风,持续一个月后他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去下一个旅途,反正他所谓的工作到哪都可以做,他的梦想是走遍世界每一个地方,去各个地方见识不同的风景,习俗.
这次,他又出去兜风,再过几天他就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了,虽然唯一认识德是那次见过的女孩,现在连名字都不知道,但还是有点舍不得这个城市,看着两旁风景的倒退,心情大好,忽然前面一个女生大声喊道:“抢劫了,.只见一辆摩托从前面高速弛过,手里还提着个粉红色小包.再往后看去,只见一张熟悉的清秀脸庞一脸焦急状态,显然这个笨笨的女孩又出事了,他想也没想就加大油门开始追赶起来,在车来车往德马路上穿梭,险之又陷的避开一辆辆车,还差点撞到行人,当追赶了半个小时后见摩托车一个拐弯向一个小巷里行去,他也悄悄赶上去
“哈哈,这次运气真好,一出去就钓到鱼了,今天中午出去庆祝庆祝,我请客”!里面传来一片欢呼声,看样子这还是个集体作案的据点,怒气上涌,平生最恨的就是这种人,四肢健全却不劳而获,其实以前就见过许多,只是不知为什么这次格外的愤怒!于是想也没想,一脚踹开破旧的木门,他自信自幼习武德自己能以一搏十,开门见里面数十人一脸错愕德表情,接着厉声骂道:“哪来德**,这门花了我五万定做的,赔钱就可以走人.还未问清楚状况就开始敲诈了.果然三句话不离本行.
他虽然有些吃惊里面的人数,但也顾不了那么多,没有废话直接展开拳脚就向提包德大胡子冲去~
一脚向大胡子的胸口踢去,正中胸怀,大胡子一时防范不及,被踢向后面三四米才倒地,在地上呻吟半天难以起身,可见他身手不凡,然后身形并未停留,如行云流水般一个侧拳向另外一人行去,瘦小男子狼狈的躲过一拳,却始料不及的发现躲闪之时正好撞在了他膝盖之上,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似乎瘦小男子是自己撞上去一般滑稽,其实,早在出拳的呐一刻就算好了瘦小男子的躲避路线!
搏斗一直在持续,当他把包抢回来后,又打倒几个人,终于好汉架不住狼多(其实,狼狠弱小,卜能与狮虎搏力,卜能和斑豹比速,但狼的精神就在于团结!敢在狮虎嘴下夺食,无惧强者!)当院子里的众人反应过来后一拥而上,虽然他身手异于常人,但一时施展不开,当再次一脚揣开一个人后终于被一人一个闷棍从后背锤下,他眼前一黑,一个踉跄,后面男人抄起一个凳子就摔过来,他险之又险的躲过,他升起一种无力感,一年前不也是那样么?如果我能再强点,或许就不会那样!难道,现在还要重演?
第144篇、99年的爱情故事
99年的时候我还很没觉悟,犯了很多现在想起来叫人非常丢脸的事,于是到了我有觉悟的时候就一股脑否定了红狼在99年的所作所为,好像99年的红狼还不是红狼,是些别的什么子需乌有的玩意。如此如此,2001年的红狼一下子宣判了99年的红狼的死刑,声称其言其行于己无关,好似克林顿炸了中国大使馆,然后说不关他的事,怪只怪那三颗导弹没长眼睛。
这般模样,我方可大肆嘲笑99年红狼的蠢人蠢事,您听好了。
99年的时候我还年轻,还是个中学生,如果考分够高就是祖国未来的栋梁。99年红狼第一件蠢事就是误以为自己可以算栋梁,明明不是根好木头,还要拼死拼活做木头事。不过这个话题说起来好复杂,牵涉到许多不解之谜,今天我们暂且不提。现在要讲的是99年红狼做的另一件蠢事。
那个时候扬州的肉包子还没涨价,四毛钱一个,白白胖胖,又大又圆,一口咬不到陷。我每天早上都在学校门口的小饭店里吃包子,一顿3个,不要豆浆,吃完了可以到班上喝纯净水。我就那个样子,一手夹住一只包子,送到嘴边,塞入白森森的齿间撕咬下白花花的一团白面,然后很满足的望着路上的行人咀嚼,脸皮上的肌肉有规则的揉动着,直到消化干净一团面,再咬下一块,辛辛苦苦地吃过。有段时间我曾一度以为自己的生命就在于包子,每天从4毛钱一个小吃店的包子开始,到晚上大食堂里打来的4毛钱一个的包子结束。
就在我吃包子的一个早上,她出现了,我们姑且设其为未知数X。
其实x小姐一直都存在着,这一点取决于她爸妈,与我无关;再其实她的存在不由我而生由我而亡,我们好像永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如果99年的红狼有如今这么明智就不会犯那些傻事,问题是99年的红狼以为x小姐是上天可怜红狼悲惨的一生而赐于他的……
小时候的我总是渴望有一次爱情故事降临,当然不是我爸我妈那种暴不浪漫的形式,那时我的逻辑是这么着的:假设我爸我妈是浪漫的相爱然后有了我,遵循浪漫守恒定律,我就该是超现实主义的,类似班上小A,小B那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角色;可结果是83年生的我居然在99年的某一天吃包子的时刻爱上了故事女主人公x小姐!“这是件荒唐指数非常之高的荒唐事”——我兄弟如是说。设想一下,假如你的爱情故事起源一只肉包子,而不是玫瑰巧克力什么的,会不会很不浪漫?但是当时的我一直跟我兄弟强调浪漫的广义范围,不能因为肉包子不及玫瑰好看就否决肉包子可以浪漫的不争事实,我的理由是肉包子跟玫瑰还是有很多通性的,比如同样闻起来很香……
争论结果就是我在99年的爱情故事是浪漫的,这有利于我老了以后写自传,大凡能写自传的家伙总是有些不同于常人的故事。那个时候99年的红狼以为自己到老总有写自传的需求,因此,99年的红狼决定去爱x小姐。
作为一个成功的爱情故事无外乎“我爱她,她爱我”,“她爱我,我不爱她”,“她不爱我,我爱她”,当时以为如果将爱情的条件放宽,加上一条“我不爱她,她当然不爱我”,天下的爱情故事就会多很多,其实这样的爱情故事本来就很多,譬如你爸你妈。99年的红狼以为不浪漫到结婚这地步的都属于大家都不爱的爱情故事,我不想跟x小姐结婚,所以我的爱是浪漫的。
99年的时候我已经确定自己是爱上她了,排除“她爱我,我不爱她”;当然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爱我,暂时也排除“我爱她,她爱我”。我兄弟说她不爱我,我问为什么,我兄弟于是要我给他一个她爱我的理由。这个问题我回家冥思苦想一夜,得出个更可怕的结论,就是说也许我不爱她!因为我同样拿不出我爱她的理由。然后我很失望,如果我不爱她,肉包子般浪漫的爱情故事就不成立,我一度苦恼不堪。
突然有一天看了朱茵演的《大话西游》,一下子找到了我爱她的理由——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解决了我爱不爱她的麻烦,接下来该处理她爱不爱我的问题了。我觉得既然我爱她,那么至少该让她知道这个前提,给她一个爱我的理由——x小姐未必有至尊宝那么高的觉悟。我兄弟说我该去启发她,这个方法就是让她也是看《大话西游》。
99年的时候扬州电影院没有放映这部片子:(该死的!我的爱情来临,电影院却没有适当的电影助我一臂之力!99年的时候我们家境都还很贫寒,不见的都有VCD。至于录像带,20块大洋一盘,经济上我不能承受。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种叫情人节的西洋节,好像是2月14号,据说这天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事,譬如商场巧克力暴畅销,玫瑰涨价。我兄弟告诉我x小姐会在那天晚上去万家福广场卖玫瑰,我的x小姐当然不是卖花姑娘,所以我想不通她为什么去买玫瑰。忘了向你交代,我的x小姐乃一介中学生,家有住房,未婚,经济状况良好,勿需靠卖玫瑰为生。正在我磨破脑袋琢磨x小姐为什么情人节上街卖玫瑰的时候,我兄弟突然揍了我一拳,告诉我他想出了个绝对浪漫的事,要我如此如此。
其实我不用卖关子,因为我总要说出来,而您可以将该文档一拉到底,故事结局一目了然,当然这是您的事,与我无关,出于故事情节需要我还是要卖关子的,我开始卖了啊。
99年情人节的晚上我走在闹市区的马路上,穿着淡色的中山装搜寻x小姐的影踪。后来我当然找到了,在万家福的大笨钟下,记得那个晚上她穿著黑色皮衣,融化在夜色里,只露出白生生的小腿,抖抖索索,遗憾的是我并没看到她的手上有大把的玫瑰,所以我浪漫的举动没有实现。现在我给你讲讲我兄弟告诉我的浪漫的举动,拿出一大把钞票换回她手上一大把玫瑰,然后在路人的惊讶中再把一大把玫瑰给她,为了凑足换一大把玫瑰的人民币,99年的红狼省下了n天的肉包子还有我兄弟n天的馄炖面。可现在她手上没有那么多玫瑰,充其量一朵,我在考虑是不是把她那一朵玫瑰买下来,然后转送给她,这时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凭心而论他没我帅,只是比我长得像女的而已。当时的红狼下意识的以为这一位也是要来买玫瑰的,而他买了未必会送还给x小姐,如此我浪漫的计划就不能实现,于是我突然冲上前去掏出身上的money夺过x小姐的玫瑰,很有气度的说:“我全买了”……
后来呢,后来也没什么,我拿了那枝玫瑰走了,并非我不想反送给x小姐,只是她的神情太不对头,不如我所想。原本我以为作为一个卖花者——x小姐,卖出了手中的花,该很高兴才对,可事实相反,我就不说了。第二天,我到学校,我兄弟告诉我都是他的错,情报有误,x小姐并未卖花,99年的我表示不信,她不卖花手上那来的花?我兄弟说我是白痴,不是拿来卖的,当然是买来的送的,很显然不是送给我的,按这个理论,99年的时候我成了强盗?在情人节的夜里,抢了一对情侣手上的玫瑰!?
好像是的,因为第二天我即名满全校,兹有抢夺玫瑰的胆气,实在可惊可叹,于是99年的红狼就出名了。路上回头率还蛮高的,不时听人议论纷纷。
至于我的爱情故事,在经历这一事件以后出现了始料不及的变化,由“她不爱我,我爱她”转变为“我不爱她,她当然不爱我”,从此以后我又可以自得其乐的吃肉包子,故事完。
很小的时候,我知道不能说真话,所以我不说真话,譬如99年的红狼可能不是99年的我;红狼可能从来也没爱吃过肉包子,而是馄炖面;99年的情人节夜里我可能在呼呼大睡,没去安排什么浪漫的故事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可能,总之这是99年红狼的爱情故事,在2001年的情人节里抖出来回味一番,聊以自慰,现在结束。
第145篇、给他一份牵挂
一个山里的小伙子,因为遭受爱情的打击,一时间心灰意冷,看破红尘,跑到背后山上的寺庙里,出家当了和尚。
母亲上山去劝他回家,他不回。父亲也上山去劝,他还是不回。妹妹接着去劝,他仍然不回。他已经铁了心与青灯为伴超脱尘世。
母亲天天往寺庙里跑,他为了显示心意已决,干脆拒不相见。
一家人都拿他没有办法,母亲终日以泪洗面,父亲整天唉声叹气。
这件事惊动了在私塾里教书的舅舅,舅舅也到寺庙里来看他。他说,我已决意当和尚,你要是也是来劝我回家的,就免谈。舅舅说,人各有各的愿望,你想出家为僧,你母亲想让你膝前尽孝,这些都无可非议,我也不想干涉。只是,你母亲年岁已高,你每天还让她爬这么高的山来看你,实属不该。
他说,又不是我让她来看我,是她自己要来的。
舅舅说,她天天爬山来看你,是担心你,怕你在这里生活不好,要不这样,你今后每天晚上敲完晚祷的钟后,再单独敲三响,表示你在这里一切都好。反正你家在山脚下,听得见钟声,你母亲听到了,知道你一切都好,就不会担心你,也用不着爬上山来看你了。要是你在这里生活得不好,就敲四下,你家里人也会知道。
不就这点事吗,还可以避免母亲天天来烦他,他同意了。
自此之后,每天晚上敲完晚祷的钟后,他都会补敲三下,那是为他的家里人敲的。
母亲果然没再上山来烦他,父亲没来,妹妹也没来。但他每天敲那三下钟时,不得不想起他们,那钟是为他们敲的啊。
这样过了十来天,这天晚上当他再次敲完那三下钟后,出了一件他意想不到的事,他家的方向也传来了钟声,一连响了九下。
他知道那钟声是他家里人敲响的,但他家里怎么会有钟呢?而且一连响九下,表示什么意思?这一夜他没有睡好,脑子里尽想着这两个问题。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这样,他一敲完钟,家的方向就会响起九声钟声回应他。
他忍了两天,有些忍不住了,第三天借化缘的机会回了一趟家,看到家门口果然挂了一口大钟。妹妹告诉他,这钟是家里专为他买的,家里人通过钟声知道他在庙里生活很好,也就放心。但他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啊,为了怕他担心,家里才买了这钟。每天敲九下,是父母和她三个人一起敲的,每人三下,表示大家都好。
他这才释怀,又回到了庙里。自此之后,每天山上山下钟声回应,传递着相互的信息。
这样过了一月。突然有一天,当他再次敲完钟后,却听不到家里回应的钟声,他的心里犯起了嘀咕,家里怎么了,怎么不敲钟呢?第二天,家里的钟还是没响。家里出了什么事吗?他在山上待不住了,连夜赶回了家。
屋门口已没有那口大钟。他冲进屋里,还好,父亲在,母亲在,妹妹也在。只是家里多了一个人,那是舅舅。
钟呢?他问。
舅舅说,卖了。
为什么卖了?
你都回家了,不再当和尚了,家里还要那口钟于什么?
他讶然。他没说过他不再当和尚啊。
舅舅说,出家人讲究的是四大皆空六根清净,你如此牵挂家里,说明你尘缘未了,不适合当和尚了。别硬撑着了,还了俗在家尽你的孝道吧。
他犹豫再三,还是脱了僧袍。父母又要回了儿子,妹妹又要回了哥哥,一家人别提有多高兴。
这一切都是舅舅的主意,舅舅说,他既然死了心要当和尚,再怎么劝说也是没用的,不如给他一份牵挂吧,有了牵挂,他的心总有一天会回来。
的确,要想让一个人回心转意,要想让一个人重拾生机,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一份牵挂。有了牵挂就有了思念,有了思念就有了爱,有了爱,再冰冷的心也会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给人爱,就给人牵挂,亲情如是,爱情、友情亦如是。
第146篇、爱的加减
一天,七岁的外甥拿了本杂志问我:“小姨,假如有三个人向你求爱,第一个喜欢请你吃饭,第二个喜欢给你送花,第三个喜欢写诗赞美你,请问,你愿意嫁给哪一位?”
“哪一位都不嫁。”我回答。
“假如这三个人是一个人呢?”他又问。
“那倒愿意考虑考虑!”
“现在这个人已经是你的了,并且你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年。下面我想再问你:十年了,这个男人觉得又是送花,又是请吃饭,又是写诗,实在有点忙不过来,他想减掉一项工作。请问:你想让他减掉哪一项?”
本来我就是想敷衍他的,没想到这小子还有这一招。于是,我认真地说:“就把那顿饭省了吧。”
“好了,又是十年过去了。这个男人认为又是送花,又是赞美,还是有点麻烦,他想再减掉一项。请问:你想让他减掉哪一项?”
“那就把诗免去吧!”我答。
“小姨,你愿意嫁给第二个人。”他喊道。
小外甥像搞测试似的,得到了答案,我却陷入了沉思。
起初,我谁都不愿意嫁,最后,却愿意嫁给一个送花给我的人。假如外甥继续问下去让我答应再减掉一项,我岂不也愿意嫁给一个既不给我送花,又不请我吃饭,也不给我写诗的人吗?
按正常的顺序问我,我不同意,倒过来,从后往前问,我却无条件地同意了。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这道题有诡辩的成分?
这道题没有诡辩的成分,后来我反复地思索,豁然发现原来是爱在起作用。没有爱的时候,你会要求他很多;一旦心中拥有了对他的爱,你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刚谈情说爱那一阵子,约会时我们要求他提前到达;下雨时,我们希望他拿着一把伞出现在公司门口;生日时,对他给不给过生日,也非常地在意。然而,一旦真正地相爱,这一切都不是那么计较了。
不知是谁说过,爱,很简单,有时就是倒杯水。现在想来,爱确实具有简洁的内涵,只要有爱存在,谁会计较外在的东西。
第147篇、幸福墙爱情壁
千纸鹤的故事,是属于她的。爱情壁的故事,是属于他的。这面墙却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一半贴满了幸福,另一半画上了爱情。
那个女孩住在他的隔壁,仅仅隔着一道墙。女孩长着一张娃娃脸,小小的个头儿,眼睛清亮透明,有点儿像那个叫张韶涵的歌星,是他喜欢的类型,可是他只见过她两次。
还是他刚搬来那天,搬家公司的人不小心将她门上的玻璃撞破了。他过意不去,要帮她买一块重新装上。女孩说不用,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两个浅浅的笑窝,眼神中却充满忧郁。
女孩似乎很少出门,从那次之后他再没有碰到过。有时,他会刻意在门口等上一会儿,希望装成意外的偶遇,把她怀里的书撞掉再捡起来,帮她拎一些比较重的物品送到家门口。可是结果令他很失望,一星期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他也曾经努力地把耳朵贴在那面墙上,想听听女孩在家里干些什么。女孩大多时候很安静,悄无声息的,像活在真空中。他很想知道她是做什么工作的,或者猜测她的名字、她的年龄、她有没有男朋友。
他也觉得自己好笑,真像一个偷窥者。
第二次见面,是一周之后。情景也不像他想的那么浪漫,甚至说还有一些狼狈。夏天的雨说来就来。从公交车站到住的地方,有三百米的距离,他被从头到脚淋成了落汤鸡。偏偏这个时候,那扇他期待已久的门打开了。
女孩真实地站在他的面前,不到五十厘米的距离。他却一下子傻掉,不知所措地在口袋里乱找钥匙,连抬眼看她的勇气都没有。还好,她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尴尬,只是将黑色的垃圾袋丢在门口,那扇门便快速地关上了。
1
这是她折的最后一只纸鹤了—热情奔放的大红色,正好第一千只。是谁说过的,折够一千只纸鹤,内心的愿望就能够实现。也只是愿望吧,其实,她知道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她爱的男孩,再也不会回来了。
男孩曾经告诉她,等她折够一千只纸鹤的时候,他就会健康地回到她的身边,一起快乐地生活下去。她相信了他的话,每天不停地折,贴在那面叫做幸福的墙上。是的,她把那面墙叫做幸福墙。因为她相信,她虔诚的祈祷会让男孩的身体快快好起来。可是她折到第六百只的那天,门上的玻璃被一个粗心的家伙给撞碎了,像是生命中的某种预兆,她的心猛然疼了一下。
新来的邻居说要赔给她,她没有要。有些东西,是没办法用赔偿来解决的,比如人的生命。男孩在当天晚上,再也没能从手术室出来。
她在床上躺了三天,哭了三天。眼睛肿得再也睁不开,她才摸到床头上的那些纸张。然后,她继续折纸鹤。这是她和男孩的约定,一千只,哪怕剩下的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梦。
她靠在那面幸福墙上睡着了。男孩清晰无比地出现在她的梦里,他要她努力坚强地生活下去,他会一直看着她。她是哭醒的,望着满满一墙的纸鹤,尽管心还在痛苦中挣扎,却知道该如何去做了。
她认真打扫了房间的卫生,至少要干净地迎接另一段新生活的开始。去扔垃圾的时候,才发现外面下雨了。好些天没有出过门,她在自己的世界中仿佛度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
她把关于千纸鹤的故事,贴在了常去的论坛上。她最后一次哭了。
2
他是在无意中闯入论坛的,看到了那篇关于千纸鹤的动人故事,充满了伤感的色调,看得他鼻子发酸。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就想到了隔壁的那个女孩,还有她那双忧郁的眼睛。有那么一个时刻,他冲动得真想过去敲开她的房门,向她讲一讲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女孩的房间很安静,也许她不在家,也许她已经休息了。冰凉的墙壁给他的只能是这些猜想。一个念头猛然从他的脑海中跳了出来。传说中,千纸鹤是帮助人们实现愿望的,那么,如果在墙上画一千颗心是不是就能赢得爱情?这个突闪的想法,让他兴奋了好长时间。
他真的开始在那面隔着女孩房间的墙壁上,认认真真地画上了第一颗心,小小的红色,像一枚含苞欲放的花蕾。他也给这面墙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爱情壁。继续画上了第二颗,第三颗,一口气画了十颗。十颗红心在淡蓝色的壁纸上,鲜艳夺目。
自从房间里多了爱情壁,他就时常碰到那个女孩。但他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和她说话,她的表情总是冷淡如水,让他不敢靠得太近。
尽管这样,爱情壁还是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每天他都会画上十颗心,他打算画满一千颗的时候,一定要把女孩带过来看看。到那时,他的爱情也该来了吧。
3
她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日子有模有样地充实起来。
上班,下班,结交新的朋友。生命原本就该朝着前方滑行,不可能永远停留在过去。
经常会碰到隔壁的那个男孩。虽然他搬来很久了,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每次看到他,她都觉得挺温暖,也许是因为他的脸上时常洋溢着一种充满阳光的自信。她喜欢有自信的人,会让她感觉生活的美好。有几回,她想主动和他打个招呼的。毕竟她是个内向羞涩的女孩,即便只是一墙之隔,还是不习惯和陌生人攀谈。
每天晚上,她喜欢去附近的公园跑步,在失去了男孩之后,她才懂得应该学会呵护自己的身体与心情。
那次跑得很快,手机什么时候从口袋里掉出来的都不知道。他从后面追过来时,她还以为遇到了什么坏人,差一点儿用胳膊打到他的脸上。等搞清楚他的意图时,她闹了个大红脸,尴尬得要命,连忙不好意思地说了一连串的谢谢。她当时的样子,一定很滑稽,不然他也不会一直那么看着她笑。后来每次想起这件事,她都忍不住一个人乐上好久。
她和他就这样认识了,再见到会礼貌地打招呼,晚上不约而同地到公园锻炼身体。他好像也喜欢到楼下的小饭店吃东西,偶尔在那里碰到过几次,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
因为他的出现,她不再感到寂寞,至少在身边还有这么一个不算太陌生的朋友。
4
自从与她相遇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耳朵变得比猎犬还灵敏。只要那边的房门有一点儿响动,他都会跳起来趴在猫眼上往外看。
他跟踪她到公园,在她的后面跑到第五天的时候,终于让他等到了接近她的机会。她的手机从裤子的口袋里掉出来,她却没有察觉。他将那只绿色的小手机捡起抓在手心里时,兴奋得整个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他追上去叫住她,她吓了一跳,差点儿把他误会成欲行不轨的大坏蛋。她不知道,她一再向他表示感谢和歉意时的表情有多么可爱,让他想止都止不住地笑。她喜欢去楼下的小饭店吃那里的麻辣烫。有几次他看她走进饭店,也快速地跑进去,制造出自然碰到的假象。其实他根本不愿吃那种东西,只是想和她坐在一起。即便谁都不说话,他的心情也是愉悦的,哪怕回来再偷偷地泡方便面来填饱肚子。
他们渐渐熟悉,成了彼此的一个影子,知道对方的名字、工作,还有喜好。只是他没有告诉她,他还藏着一个秘密—他有一面特意为她而设置的爱情壁。
他依然坚持在爱情壁上画上他的爱,已经占去了大半个墙面。现在他更加有信心,等到画满的时候,也足够有一千颗了,他一定要让她站在爱情壁前,勇敢地向她表达出自己的爱情。
5
和他认识的第三个月,他神秘地告诉她,要送给她一份礼物。
她是第一次迈进那间房子,左面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布帘。她在猜想,那个布帘下面会是一份什么样的惊喜呢?
他让她闭起眼睛,数到第三声的时候,布帘拉了下来。她整个人惊呆了。在她的眼前,一颗颗红色的心,摞成了一个硕大的爱字。
他告诉她,这是爱情壁,并且还向她讲了那个关于千纸鹤的让他感动得流泪的故事。她听着听着,泪水顺着脸颊淌了下来,掉在他的手心里。他以为她是被他的良苦用心感动了,她却摇头,用力地摇头。然后,她拉着他的手去了她的家。
她也让他先闭起眼睛,再睁开时,面前的情景,让他目瞪口呆。就在爱情壁的另一面,贴着一墙的纸鹤,足足一千只。摸着幸福墙,他禁不住眼角潮湿。
千纸鹤的故事,是属于她的。爱情壁的故事,是属于他的。这面墙却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一半贴满了幸福,另一半画上了爱情。
第148篇、已得意中人
这是许多年前的故事了。
他生于富贵人家,学识渊博,风度翩翩,喜欢他的女子不计其数,上门说亲的人也几乎踏破门槛。当然他并不急,如同其他的公子哥儿,花街柳巷,十里洋场,纸醉金迷,逢场作戏地玩着感情游戏,看人家为他争风吃醋,乐此不彼。
她是个平常人家的女儿,因父母宠爱,跟着先生念了几年书,后来又去读了女校,秀外慧中,很是得人喜欢。
他遇见她时,忽然就动了心,渴望与她长相守莫相忘。他家人并不反对,反正要有的他家都有了,只要女孩子家身家清白,聪明漂亮,遵守妇道就行。反对的反而是她家,虽说是小家碧玉,到底是父母的心头肉,宁愿她嫁个平实的人家,一辈子安稳。而他是个公子哥儿,声名狼藉。
他既已中意她,当然不会轻易放弃。他千方百计接近她,知她不喜他的从前,于是一改旧习,变得温文尔雅,勤奋上进。某日,他约她同游山水。美景当前,众人皆醉,他拉她到一边,慎重地递给她一张纸,上面端端正正写着两行字――“已得意中人,从此不二色”。
她看后大为感动,答应了他的婚事。
婚后,他果然没花天酒地,两个人和和美美地生活着。隔年有了小孩,夫妻俩仍恩恩爱爱。接着抗日战争爆发,他们离开家园,四处避难,在恐惧中惶惶度日,相濡以沫。
终于他没能挨过那场劫难,在战争中不幸去世。她悲伤欲绝,想随他去,却丢不下年幼的孩子,于是在人世间苟且偷生。此后做事种种,遇人种种,一路辛酸坎坷,直至文革结束。
文革结合,她已年过50,在一间学校做教师,凡事顺畅,终于过了几年舒心日子,女儿也已长大成人。
他去世时她才二十几岁,仍然年轻漂亮,虽在乱世,可是人人都要生活,因此给她介绍对象的人多不胜数,而她始终没有答应谁。开始大家以为她是怕嫁人女儿会受委屈,想女儿大了她自会改变心意。然而女儿长大后,出外求学、工作,怕母亲孤单,也劝母亲找个老伴,她也一直不愿。
到了80多岁,有一天,她穿戴整齐,笑着对女儿说:“我可以安心去见你父亲了。”然后她安详离去。
女儿在她贴心口袋里发现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已得意中人,从此不二色。字是用毛笔写在宣纸上的,时日久远,纸已发黄,然而字字珠玑笔墨淋漓,如同血液流动于血管。女儿流着泪把这张字条放回母亲身边。她知道母亲要拿着这张字条和父亲会合……
说这句话的人是他,用一生去实践这个诺言的人却是她。
第149篇、张学良的第一个女人是他的表嫂
表嫂大张学良十岁,姓林,叫了一个挺不好记的名字。多年后,张学良认识了林徽因,才想起表嫂好像也叫林什么因。
张学良与表嫂的情份缘自一把香蕉。那时候的奉天,没有几个人见过香蕉。赵尔巽担任总督时,家人在垃圾桶里扔了一堆香蕉皮,引得好事之徒像狗发现了骨头一样纷至沓来。有善于钻研者把那皮拎出来,条条缕缕地一对,狠狠地想了想。最后,操,一拍青光光的脑瓜皮,这东西原来也像茄子似的,地里长的啊!
香蕉进张家时,是用描金的漆盘装着,上边盖了一块豆绿色的丝绒。张作霖也没见过香蕉,只觉得这东西如果不是太大、太粗壮,倒是很像东北的青豆角。张作霖拿起香蕉闻了闻,这是什么东西?吃的吗?表嫂的神情很恭谨,话却说的很悬,这可是个稀罕物,只有南方人才有得吃,听说要百八十年才能长这么大呢。张作霖一听,来了兴趣,拿起香蕉,颠来倒去地看了看,妈拉巴子的,百八十年才长这么大,赶上长白山上的老山参了,这东西挺金贵吧?表嫂的语气轻描淡写,算不上金贵,只是万里迢迢的,得来不易。这是我们家先生特意搞来孝敬大帅的。其时,张作霖只是陆军二十七师的中将师长,远没有大帅的份量。但人们喜欢这么叫,张作霖也就顺其自然地接受了。
张作霖把香蕉放回漆盘,一摆手,来人,给孩子们拿去。
表嫂说,大帅不尝尝?很好吃的呢。
张作霖摇摇头,我这个人跟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没縁份,吃苹果倒牙,吃梨上火,吃柿子连屎都拉不出来。
表嫂莞尔一笑,大帅说话总是这么幽默。
香蕉就这样到了张学良手里。掀开漆盘上的丝绒时,张学良嗅到一股淡淡的幽香,他拿起丝绒闻了闻,确认香味来自这一方薄若蝉翼的丝料。便问,这是谁送来的?下人回答,是大表嫂。张学良想起来了,这个大表嫂来过几次,家里的几个妈妈都不待见她。戴妈妈(张作霖三姨戴宪玉)说她长了一副狐媚子样,许妈妈(张作霖四姨太许澍旸)说她生就一双勾魂的眼睛,唐僧见了她都会坏了修行。张学良不懂狐媚子是什么意思,勾魂倒是明白几分。天齐庙庙会上,他见过一个道士表演勾魂大法,那双恶鹰似的眼睛看着谁,谁的脑袋里就嗡嗡叫,不由自主地随着他那把悠来悠去的蝇甩子左右摆动。张学良第一次见大表嫂就有这种感觉,脑袋里也嗡嗡嘤嘤地叫了一阵,不同的是,大表嫂的眼睛不像恶鹰,看着清水汪汪的,一动就似在笑。
香蕉只有五个,大姐张冠英给张学良和妹妹怀英、怀曈、弟弟学铭、学曾一人分了一个,说,你们吃吧,我这两天牙疼,啥也吃不下。张学良把自己分得的香蕉给了张冠英,姐,你吃吧,一有好吃的你就牙疼,这回能不能不疼?我估摸这东西能挺好吃。说着,顺手把那块散发着暗香的豆绿色丝绒揣进口袋里,动作很随意,像是揣起自己的一个什么物件。
张学铭接过香蕉就咬了一口,咬的是香蕉根部,最不堪吃的部分。张学铭只嚼了一下,就把香蕉吐出来,龇牙咧嘴,这什么啊?这么难吃!张学良接过香蕉看了看,用舌头舔舔,不禁也皱皱眉,大概这东西不能生吃,大表嫂走没走?我去问问她。张冠英扯着张学良的后衣襟把他拉回来,呆着吧,你也不怕人家笑话,我琢磨着,这东西应该像土豆地瓜似的,烧着能好吃,灶上还有火,怀英,你给弟妹们烧去。
许是从小生活在枪林弹雨中的缘故,张家这个大女儿爱骑马,爱摆弄枪,凡一应女红,概不理会。而二女儿张怀英却恰恰相反,天生贤妻良母的坯子,缝衣做被,绣花纳鞋,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家中有些烧火上灶的活儿,赶上厨师不在,都是由张怀英来做。张家那时养不起太多的下人,厨师用的是钟点工,一天只做一顿饭,晚饭。
张家当时住在南下洼子(今大帅府西),紧挨着城墙,过去是清道台荣厚的公馆。所谓公馆,其实只有五间正房、五间厢房、两间门房。厨房就设在厢房
的第一间,一个灶台一口大锅,灶台旁有一个风箱。张学良跟妈妈住在新民县杏核店胡同时,家里也有一个风箱。张学良曾半夜起来把风箱拆开过,发现里边空空如也,竟然只有一块木板,四周粘了一些五颜六色的鸡毛。自张学良拆过,风箱就不好使了,拉起来像是得了哮喘病的老人。 灶上还有火,火是封着的,用火钩子一捅就着。张怀英把香蕉放进灶洞里,像烤地瓜一样,围着煤火摆了一圈。几个弟妹蹲在张怀英身后,伸头探脑,像几只满怀热望与期待的小猫小狗。张学良撸了撸袖子,二妹,用不用拉风箱?在杏核店胡同,拉风箱是张学良的活儿,从六岁拉到十二岁,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张怀英拿铁钩子把香蕉翻了翻,满脸自信,不用,这东西应该用慢火,慢火烤出来才好吃。 香蕉滋拉滋拉地响了足有半个小时,眼看着声音渐弱,最靠近火的部分已经开始冒烟。张怀英用火钩子把香蕉钩出来,张学铭刚伸出手,张冠英一巴掌把他的小胖手打回去,等会儿吃,热! 香蕉已经完全变了模样,黑糊糊的,瘦小干枯,让人看着挺不舒服。张学铭盯着香蕉,突然笑了,哥,你看它像啥?张学良看了看丝丝冒气的香蕉,像啥?张学铭嘻皮笑脸地,我看它像狗屎,刚拉出来的。张冠英怒叫一声,二埋汰,你恶不恶心!还让不让人吃了!张学铭有个坏毛病,不爱洗脸,脸上总是保留些鼻涕口水之类的东西,所以得了个外号,二埋汰。当然,这外号只在孩子们之间流通,张作霖与几个太太是不叫的。 张学铭还是第一个抓起香蕉。他从小就口急,想要吃奶了,妈妈刚掀起衣襟,他已经像饿狼似的扑上来,嘴叨着一个,手把着一个。边吃边急促地哼哼着。张作霖一见他这吃相,就生气,就骂,骂他饿死鬼托生的,骂他穷酸相,下贱坯子。可不管怎么骂,张学铭见了吃的还是一如既往地奋勇向前。正所谓吃得多长得胖,张学铭刚满八岁,体重已与大他五岁的张学良差不多了。 张学铭一口将香蕉咬去一小半,很享受地嚼了嚼,突然一咧嘴把香蕉都吐了出来。伸出的舌头上一片狼藉。张学铭哭丧着脸,声音好像都带有焦糊味,哥,真成狗屎了。张学良抢过他手中的香蕉咬了一口,尝试着品了品,也忙不选地吐了出来。张学铭又拿起一个香蕉递给张怀英,二姐,你也尝尝,真比狗屎都难吃呢!张怀英气得把香蕉扔进灶坑里,几个小弟妹把嘴一咧,哭声一片。 几天后,张学良见到表嫂,当表嫂问他吃香蕉的感觉时,他立时想起张学铭关于狗屎的论述。不过,在美若天仙、柔情似水的表嫂面前,张学良不想学说那种乡村孩子的粗话。更何况,香蕉是人家送的,出于礼貌也不能实话实说。于是,张学良说,香蕉好吃,真好吃,长这么大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张学良是到表嫂家还礼的。张作霖这一生最不愿意欠的就是人情,受了谁的礼,承了谁的恩,以后总要想办法还上。正巧,吴俊升从吉林回来,带了十几瓶人参膏,张作霖便让张学良给表嫂送几瓶去。这种事,他自己不便出头,几个太太又都不愿意去见这个狐狸精,张作霖只好把张学良顶了上去。却没想到,张学良此一去,倒把自己连同人参膏一块给了表嫂。 表嫂家住在朝阳街东边,紧挨着满铁所在的高丽会馆(今沈阳少儿图书馆)。一个独门小院,一条碎石铺就的小径直通三间青瓦房。正是阳春季节,满院的槐花开得正盛,进得院来,清幽的芳香泌人心脾,张学良马上想起了那绿色的丝绒。 表哥不在,家里只有表嫂和一个丫鬟。这表哥是谁,干什么的,张学良一概不知,好像也没见过。戴妈妈说过,这表亲是攀上来的。许妈妈补充了一句,看见院墙外那爬山虎了吗?有人浇泼尿,那蔓儿顺着墙根就攀上来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张学良几年后跟冯庸讲过。冯庸是张作霖拜把子大哥冯德麟的儿子,跟张学良同年生,比张学良小几个月。张作霖与冯德麟争权夺势,勾
心斗角,两个人的儿子却情同手足,少时在一起,撩猫逗狗的事没少干。 表嫂没有想到张学良会来,喜得有些手足无措,拉住张学良在自己身边坐下,话说得很是嗔怪,小家伙,就不说多来看看表嫂,咋的,表嫂能把你吃了啊? 听了这话,不知道的人准会以为两人关系有多亲近。其实,张学良一共只见过这个表嫂两次,一句话也没说过。张学良拿出参膏,嗫嚅着,声音很低,像是蚊子叫,这是我爸……让我带给你的,长白山的参膏。 表嫂接过参膏,夸张地叫了一句,这是给我的吗?啊呀,我太高兴了,哎,小家伙,你知道参膏有什么妙用吗?张学良摇摇头。 表嫂的话几乎贴在了张学良的脸上,听说过长白山的仙女吧,天池仙女,那仙女就是用了这参膏,才出落得人见人爱,看一眼想一辈子呢。 张学良躲过表嫂炽热的眼神,低下头,我不懂,我也没见过长白山的仙女。 表嫂的话又贴过来,一股热辣辣的风,想不想见? 张学良低下头,口是心非,不想。 话音刚落,表嫂已如一缕烟云飘了出去。 张学良如释重负,抬起头,环视屋内。只见西墙处挂着一幅表嫂的画像,那像画得很逼真,很鲜活,迷人的眼睛直视着他,好像在说,小家伙,你干吗像个贼似的看着我?张学良忙把目光移向上方,却看见幔杆上垂下来几件颜色艳丽的小衣。张学良心里一阵慌乱,感觉浑身燥热,掏出手帕想擦擦额头渗出的汗,掏出来的却是那方豆绿色的丝绒。 一阵香气袭来,张学良感觉表嫂已经站在眼前,他揑着那块来得不很光明的丝绒,窘迫到了极点。 表嫂的声音像是从高远的天上传来,你就不能抬头看看我吗? 张学良慢慢地抬起头,心头突然像被雷电骤击了一下。只见表嫂一身白色的半透明衣裙,圆润的身体在衣裙里若隐若现。盘着的头发已经打开,散散漫漫地披在肩上,仿佛是刚刚出浴归来,稍微一动,发丝上一闪一闪的,就像有水珠在滚动。许是黑发的映衬,表嫂的脸显出一种惊人的润白细腻,真像是参膏幻化在了她的脸上。张学良在那一瞬间的感觉是,表嫂不大可能是人,人怎么能生出这样一张完美无暇的面孔! 表嫂看了看张学良手中的丝绒,柔声问,喜欢吗? 张学良语无伦次,不,不是喜欢,我只是看它……好看。 表嫂右手挽成兰花指,一指幔杆上边,那里还有好看的。 张学良知道她指的是胸罩内裤之类的小衣,心跳得快要从胸腔里蹦出来。张学良站起身,看也不敢看表嫂,说,我得回去了。 表嫂的纤手轻轻地按在张学良的肩上,毫没用力,张学良已经坐回炕上。 表嫂用手捧住张学良还没褪尽绒毛的脸,你不喜欢我吗? 张学良低下头,你是我表嫂,我爸知道会打断我的腿的。 表嫂坐到张学良身边,你知道纪晓岚吗?就是清代大才子纪晓岚? 张学良点点头,知道,先生讲过。 表嫂说,纪晓岚说过一句话,生我的,我不敢,我生的,我不忍,其余的,大可不必忌讳,你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吗? 张学良看了表嫂一眼,我不明白。 表嫂把嘴贴到张学良的耳朵上,幽幽地说,你还小,不过,你很快就会明白的。 表嫂向张学良轻轻吹来一口气,张学良只觉得身子一阵酥软,不由自主地想往后倒,表嫂手腕一翻,兜住张学良纤细的脖子,随手关了电灯…… 从拿着参膏进门,到表嫂关了电灯,前后不过二十分钟,张学良就懵懵懂懂地跌倒在表嫂的白纱裙下。那一年,张学良只有十三岁。
书名:《 大帅府》 作者: 黄世明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第150篇、若人生只如初相见
在爱中,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寻找和等待的一方都需要同样的耐心和默契,这坚定毕竟太难得,有谁会用十年的耐心去等待一个人,有谁在十年之后回头,还能看见等在身后的那个人?
我们最常看见的结果是:终于——明白要寻找的那个人是谁时,灯火阑珊处,已经空无一人。
菊花落,愁情多,人若黄花易销瘦。犹记沈园放翁错,识不尽家事恩愁。习惯了寂寞却又惊慌失措。有时候流年的记忆竟夜深凉透。走过错过。
你有开始了无情的关机,把我距雨千里之外。我很讨厌你用工作的借口来敷衍。因为我是感性的家伙,不容许爱情的海洋里有任何强迫。
青青的血迹终竟不起岁月的磨灭,你
亦如此。知道如今我才知晓你原本就不属于我,就像风不属于秋月,西湖的水犹如你的魂,而临安的历史亦如你的故事,我还是那达达的马蹄。帘卷西风起,无故愁情多。犹记夏风凉,今怨黄家破。人总喜欢去拾那些零碎的记忆,去年今日此门中,深邃处自有那点道不清的彷徨。江城让我有些失落,可失落处我又能如何。卧踏孤灯寻故人,奈何面目今非昨。而今一个人散落到此处,只是时常去回忆那帮兄弟。什么时候能不去想那地的花开花落,什么时候能不去想那地的人似人非。此时此刻我还多了份牵挂,那山中那水,那水面的那月,拾起又如何放下。躺若能把所有的凉风悲化扇,我意愿用混酒来长酩。
可你又如何考虑过那孤灯夜半下的我。想你是一种痛彻心扉的苦,想你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痛。冰凉的话音声只添了我泪花。我甚至后悔我超越,爱情原本就是一本读不懂的意识流。
或许,子夜只是斑斓星河里的一颗传说,可是我希望她是真的存在过。
爱是一种需要不断被人证明的虚妄,就像烟花需要被点燃才能看到辉煌一样。
我不敢说我能忘怀,那山中那水,那水面的那月,可我真的不知所措。如果非要我把无限化作无穷无尽的等待时,我宁愿只作星空里的碎片。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第151篇、张柏芝的恩怨人生 情路坎坷生性爱玩
日前,陈晓东做客《康熙来了》,当小S问及陈晓东和张柏芝分手与谢霆锋再恋的情景时,陈晓东竟然大有讽刺意味的道:“她(张柏芝)好像不止跟他(谢霆锋)在一块,好像还有好几个!”
1980年,张柏芝出生在中国香港。小学毕业后,她便被父亲送到澳大利亚读书。从小就喜欢照顾人的张柏芝本来打算做一名护士。然而,1998年,当17岁的张柏芝从澳洲高中毕业回香港时,被星探挖掘,接拍了一支柠檬茶的广告。 清丽的外形,让张柏芝被媒体誉为“小林青霞”。在林青霞、王祖贤、张曼玉等“玉女前辈”逐渐淡出舞台后,娱乐圈急需玉女接班人。经纪公司开始刻意将张柏芝往这个方向包装。幸运的张柏芝,很快得到周星驰发掘,在《喜剧之王》中,凭借小舞女柳飘飘一角一炮而红。 这部片子最后成为当年贺岁片的票房冠军,成绩达三千万港元。从此,张柏芝正式成为新一代玉女掌门人。接着,《星愿》、《河东狮吼》、《忘不了》等一系列叫好又叫座的影片,更是奠定了她的地位。 初恋朱永棠:张柏芝十七岁前后返回香港后,有了这段刻骨铭心和轰动媒体的初恋事件。当时张柏芝从澳大利亚返回香港不久,当时她没有继续求学,无所事事的张柏芝,在当年香港的娱乐业繁荣发展时期,犹如现在的超级女声热潮,张柏芝自然也有着明星梦想的情怀!此时,张柏芝结识了这位男孩子朱永棠,在两人火热恋情的基础上,才引出张柏芝和朱氏兄弟的那场恩怨风波。 周星驰:对于打造张柏芝《喜剧之王》而走红的周星驰,因为当时张柏芝经常在新闻采访中,以及各类颁奖典礼等场合,大加赞誉周星驰,说他很聪明与很幽默和很迷人,甚至说他的眼神会把你电死的! 所以媒体曾经传闻两人有地下恋情,但是随着张柏芝相继而来解约风暴的喧闹,两人传闻的地下恋情,则没有接续的下文,而张柏芝多年来都表示感激周星驰的引领出道之恩! 陈晓东:可以说陈晓东是张柏芝婚前的绯闻男友中,唯一让张柏芝敢于正面坦承和谈论的男友。当年东东和柏芝这对被称为金童玉女的情侣,也历经分手与复合风波,直到媒体传出黎明介入东芝恋后,东东就宣布和柏芝分手! 但是张柏芝却始终表现出余情未了,她曾经公开发表宣言;除非我和东东重新和好,否则不会再找另一个男朋友!可惜这段恋情最终在两人恩怨纠缠中消亡! 陈小春:众所周知;当初张柏芝与陈小春的春芝恋焦点,就是两人结伴到泰国享受阳光假期!当时他们两人在下榻的酒店泳池边,被新闻记者拍摄到整整一个下午,两人亲密无间地不停说笑。 而此前两人被传闻从相恋到分手,这次双双度假是否再次复合,由此引发新闻媒体们的高度关注!但是两人终归也没有将这段传闻感情进行到底,双方对外永远都说相互是最知心的好朋友! 谢霆峰:当初从传闻张柏芝插足谢霆锋和王菲的恋情起,两人从开始到后来的绯闻始终甚嚣尘上,但是两人坚称相互只有兄妹情,随后他们同到泰国度假时,被香港新闻媒体爆出恋情真相! 2003年1月,张柏芝接受《娱乐百分百》采访,坦白地向主持人小S承认错爱谢霆锋。总之两人聚散离合,最终出乎意料的终成正果,双双缔结良缘而结成婚配! 2002年初,媒体开始传出谢霆锋与张柏芝关系暧昧的消息。 2002年4月,谢霆锋终于承认跟王菲分手,坚决否认有“第三者”。 2002年中“浪子回头”谢霆锋成功与王菲复合。 2002年7月,张柏芝言语中间接承认与谢霆锋分手。 2003年1月,张柏芝接受《娱乐百分百》采访,坦白地向主持人小S承认错爱谢霆锋。 2006年6月初,张柏芝以5000港元低价贱卖六只名贵爱犬。有“知情人”道出卖狗真相:谢霆锋患有见不得毛毛的哮喘病。张柏芝默认已和谢霆锋复合。 2006年8月初,张柏芝于电台发表爱的宣言,“锋芝恋”高调复合,引来娱乐圈炸锅。 2006年9月,张柏芝谢霆锋闪电结婚。 黎明:继此前张柏芝分别被新闻媒体爆出;她与陈小春和谢霆锋的恋情之后,新闻媒体再次爆出;张柏芝在合作影片《情迷大话王》时,被黎明展开感情追求,同时黎明以名贵跑车相赠而取悦张柏芝!后来张柏芝飞车受伤在医院疗养期间,中国星的老板娘陈岚,向媒体批评陈晓东不负责,而陈晓东则愤恨地回应透露,张柏芝的奔驰跑车是黎明所送!然而,张柏芝与黎明这段传闻恋情,最终同样逐步淡化而没有下文,随着陈晓东的愤愤不平而逐步烟消云散的淡化了! 陈冠希:记得零三年初时,新闻媒体爆出陈冠希与张柏芝,两人秘密幽会在某餐馆同吃鲍鱼,服务生透露两人席间非常亲昵,由此媒体爆出两人的地下感情。另外零五年七月,张柏芝与陈冠希也被新闻媒体拍到,他们在日本住在同家酒店,期间举止亲密异常! 而同年六月时,张柏芝在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中,也间接坦承了跟陈冠希的绯闻!这段节目视频在艳照门事件时,已经被很多人再现网络上,而张柏芝也随着艳照门事件的逐步升级,成为其中最大的受害者之一! 郭富城:早前张柏芝与陈晓东的聚散离合之后,张柏芝在出演影片《芭啦芭啦樱之花》期间,因为面对新闻媒体连续称赞郭富城,所以媒体则引用某些亲密现象,爆出张柏芝与郭富城的地下恋情,而张柏芝仅回应说;他的舞跳得好好看,和他合作很开心! 同时张柏芝表示;我才不怕媒体的传闻,郭富城是感情绝缘体!这段传闻最终被大家归结为影片的宣传炒作而逐步淡化下来! 苏致远:记得此前有香港和台湾等多家新闻媒体爆出;张柏芝的儿子不姓谢而姓苏,与此同时其他相关媒体也引经据典,同时纷纷披露报道张柏芝的儿子姓苏而不姓谢。而港台两地新闻媒体报道所指的姓苏的人,就是台湾政界资政苏贞昌的侄子苏致远,同时相关证据和说法漫天飞舞,而张柏芝和谢霆锋两家人,均对此事拒绝予以回应,由此则让这件事情更加显现得扑朔迷离。 许志安:日前香港媒体再爆猛料,继郑秀文、前助手“细佬”和余德琳外,许志安在2003年曾与张柏芝假戏真做!7年来频频与女友分手的许志安,与郑秀文复合不成,反被踢爆花心情史,相信连他自己都始料不及。
第152篇、情书―一份错过的爱恋
校园广播声:中文系09级五班静美
有人为你点了一首《情书》送给你
他的留言是
“你知道我每天都写一份情书给你
只是一直没有勇气给你。
留了几个学期的字体,变得特别稚气,
可是我还是想让你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就算你从未注意过我,但是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留言人“一个一直在陪在你身边的人”。
(大背景:中文系09级五班起哄声)
女生A:哇塞,太夸张了,广播示爱。
是咱们班哪个才子干的,赶紧举手!~!
男生B:对啊,有胆子做就有胆子承认啊是谁啊
男生C:咱们班那哥们真牛逼,哪天得要让他传
授我怎样同我暗恋的女生表白。
男生B(跑到男生C旁边重复广播的表白):
你知道我每天都写一份情书给你!
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你懂的
男生C(深情款款的望着B):其实我
也很喜欢你,那咱们约会去吧!
(两男生相互拥抱,并来个亲吻的动作)
男生B:(突然推开男生C并一阵干呕)
你小子今天忘了刷牙了?昨晚偷吃我剩下的包子,
在销魂的口气中窥见你牙缝星点的韭菜叶(
从口袋掏出口香糖)绿箭口香糖,清新你我他
自从我吃了口香糖,口气没有了,一口气可以
上五楼了呢,大家来片不?一块钱一片。
男生C(一脸无辜的样子,紧抓着男生B不放,
并使劲向他哈气):臭不臭、臭不臭、臭不臭…
叫你吹牛逼,毁我一世英明。
静美(羞涩的声音):你们别闹了
这就是一个恶作剧(转身跑开的声音)
女生A:你看吧,叫你们承认不承认,
人家静美跑了吧,有胆子做没胆子承认
真是的!好戏看不成了。
(下课铃声,放学了)
男生B:肖谦,走了,去吃饭。
肖谦:你先走吧,我等会吃。
男生B:哎,好吧。谁叫你是咱们班学习最好的一个呢。
肖谦(低声):她不会真的生气了吧,不会被我吓到了吧。
我要不要告诉她呢?会不会连朋友都做不成。
算了,反正都要毕业了,如果她不问我,
就让她当做一个恶作剧吧。就这么办。
(校园主路上,人群嘈杂)
静美:是他吗?是他送给我的吗?
他要和我表白,我要不要答应他呢?
要不要问问他呢?问了会不会连朋友都做不成啊。
算了,等到他承认的时候,我就答应她。嗯,就这么办。
-旁白开始-
忽然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
一去不复返的夏日,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微笑的面容
极浅极浅,那是我们怀恋的时光啊。
抽屉里那些灵巧的字眼是比我们的脸
更幼稚的一种甜习惯了没有想念的想念
弄清了什么叫做遥远用铅笔才能感动的誓言
不论说多少遍都会好笑的新鲜
忘记了那年夏天的夏天也忘记了什么叫做季节
(毕业典礼上)
校长:同学们你们就要毕业了就要走上社会
我希望你们可以勇敢地面对社会上的一切
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
好了,同学们,恭喜你们成功毕业!
学生群:YEAH,毕业了!
静美:他没有承认,难道那真是个恶作剧吗?
他从没有喜欢过我吗?一切都是我的自作多情吧。
肖谦:她没有问我,难道她没有察觉是我吗?
她有没有喜欢过我?一切就当做只是一个恶作剧吧。
那故事能否依旧上演穿越这时间
我们每个人无能为力停止感情的更迭
有一种感觉就像那停不了的秋千
看着已经断线的从前我终于明白这读作怀恋
(同学会,喝酒,嘈杂,聊天)
静美:你好,还记得我吗?
肖谦:还记得。听人家说你结婚了。
静美:是啊,去年的事情了。
肖谦:恭喜你啊。
静美(犹豫不决的感觉):那个,那个,
毕业前的广播,是你写给我的吗?
肖谦(沉默一下):不是。可能只是个恶作剧吧。
静美:哦,我还以为是你。
那没事了,我过去和他们聊天了。
男生B(喝醉了,躺在沙发上抓起话筒)大家好我叫番茄、我是番茄。
男生C(在远处地板上躺着):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地瓜。
(同学会结束,城市街道的声音)
(手机声)
静美:喂,你好。
肖谦:是我。
静美:哦,有什么事吗?
肖谦:有样东西我刚才放到你包里去了,
送给你,就当做纪念吧。
静美:是什么?
肖谦:情书。我留了几个学期的情书,
它们本来就该属于你。祝你过的快乐。再见。
静美(背景忙音):等等…
第153篇、商量
她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嫁给他的。那时候,她是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学生,他是英俊的解放军营长。
欲嫁未嫁时,他告诉她乡下家里已经有一个老婆了,老婆还为他生了两个孩子。
他说,他们俩的事,要与老婆商量一下——老婆大他8岁,从小带他长大的。
她很生气,哭了,像梨花沾雨。他哪受得了这个,连说算了,算了。只寄了一纸解除婚约的证明回家,事情就过去了。
这一桩婚姻长达半个世纪,金婚。新世纪初他们所在的城市晚报征集金婚老人的故事,他们俩带着甜蜜的笑容,上了幸福榜。
不久,老爷爷以90高龄去世。遗嘱中说,自己的骨灰,要运回故乡去。
老奶奶弄清情况后,抹着泪找到晚报的记者,要记者为自己做主:“50年的夫妻,50年的婚姻,他居然要和前妻葬在一起!”
记者也想不通,就去找老爷爷与前妻的儿子。
翻山越岭,儿子将记者带到了母亲芳草萋萋的坟前。
老爷爷的前妻,去世已有30多年了。当年收到解除婚约的证明书后,她没说什么,也一直没有再嫁。只是弥留之际嘱咐儿子,在自己身边留一个空穴,就如在世时,在身边留的空床铺。
她的墓穴与空穴之间,有一个小孔相通。前妻的儿子说,这是他们乡里的风俗,相通的小孔,称为“商量洞”。他们相信,人死后,也是有事情需要商量的。
记者将所见的情景告知老奶奶,老奶奶沉默了。她记起当初准备结婚时,他曾说过:要回去,商量一下。
原来他一直记得这件事。
现在,他终于回去了,与她商量
第154篇、水煮蛋上的“爱情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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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不清这学期吃了多少个水煮蛋了。高岩说,鸡蛋在水煮过程中营养的损失最小,而且有利于消化,是最理想的早餐。我并不以为然。我理想的早点应该是喷香的葱油饼、小笼汤包或者三明治之类的。如果一定是鸡蛋的话,最好是煎成两面金黄的荷包蛋——但这只是妄想。因为就像乞丐不能挑剔人家的施舍,通常“蹭饭”的人也没有权利抱怨食物难吃。
在学校住校,早餐经常会被忽略不计,非得赖到快迟到了我才会从床上一跃而起,抄起书本就往教室里冲。痛苦的是每天都要抉择——是一口气冲到四楼的教室,饥肠辘辘地盼着下课?还是冲到二楼时先拐到化学实验室,不顾高岩揶揄的目光,厚着脸从他桌上取一个水煮蛋?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水煮蛋,拿在手里时还有些烫,然后躲在立起的书本后,开始气定神闲地剥蛋壳。水煮蛋在我眼里只是充饥的俗物,滋味寡淡,却非得像美味小口小口地吃,因为囫囵而吞得把人撑得半死。
有一回,我正嚼蛋黄时被老师提问,噎得我一口气差点儿上不来。老师只好让我坐下,并认真地告诉我:“林珊同学,教室可不是餐厅。”我当然知道教室不是餐厅。因为餐厅里不可能只有干巴巴的水煮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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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课的时候常到高岩的实验室里消磨时光。他是化学系的研究生,平时只会闷头鼓捣那些瓶瓶罐罐。那天,他用酒精灯给我煮鸡蛋。我说:“我出个谜语你猜好不好?‘高岩请我吃东西’,打一部小说的名字。”他笑了:“我猜不着。”我叹了口气:“谜底是刘索拉的小说——《你别无选择》。”他爆笑,我也笑,连鸡蛋在锅里咕嘟咕嘟也像在笑。高岩说:“小时候我只有过年过节时才能吃上一个。那年我考上大学,我妈给我煮了10个鸡蛋,我高兴坏了。”“真可怜,吃几个鸡蛋就乐坏了?”“老家的鸡蛋格外香,这儿可没有。”他用筷子把锅里的鸡蛋夹了起来:“看,筷子能夹得动说明蛋已经熟了。”
高岩平时话不多看起来挺酷,可有时也会做些极端迂腐的事情来。比如,他知道我第三次考“四级”,于是考试那天早晨给我煮了两个蛋,笑眯眯地说:“看,给你个好彩头,这次可别再丢脸啦。”可是吃了两个蛋也不管用。成绩出来那天我坐在他的实验室里很郁闷。那天刚好有几个人在里面做实验,还有一句没一句地讨论攻博什么的。我最烦这些,就跟着瞎起哄,说:“我要做博士后。”所有的人都笑。当然,听一个英语四级考了三次都没过的家伙大言不惭是挺滑稽可笑的事情。可偏有一个人问我:“你打算什么时候考呢?”我笑着说:“我嫁一个博士,不就是博士后吗?”大家又笑。那个人就笑嘻嘻地说:“巧了,我今年才上的博士。”
后来这个博士常来约我,我的舍友都说他是看上我了。我生日那天,博士送了我一束花和一盒金帝巧克力。高岩一大早却给我送了个红蛋。我不知道他用什么东西把蛋壳染得通红。他很认真地说:“依我老家的规矩,过生日一定要吃红蛋的。”我郁闷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唉,受不了。这个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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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暑假,返校的第一天我见到高岩。他冲我咧嘴一笑时,我发现他被晒得黑不溜秋的皮肤反衬得牙齿特别白。他说是在家做农活时让日头给晒的。放假时,我曾想过和他联系,可是他家连电话都还没安。倒是那个博士给我打过好几次电话,还隔三差五给我发长长短短的E-mail。
我给高岩带回一大包家乡的特产,毕竟这么久以来吃人家的有些嘴短。“我也给你带好吃的了。”高岩说着一拉抽屉,“瞧,有三十几个呢!”天哪,又是鸡蛋?!我失望得几乎想笑。回宿舍把高岩带鸡蛋的事告诉舍友时,所有人都笑翻了。只有上铺的小敏意味深长地说:“千里迢迢,礼轻情意重啊!”也对,那么远的路程,那么易碎的东西,真难为他了。以后每天再吃水煮蛋时我几乎是怀着虔诚的心情,也真吃出了特别的味道——山里的土鸡蛋果真比城里的多了几分清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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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经常约我。我偶尔和他出去玩时也很开心。直到有一天,他忽然拉住我的手。那一刹那,我急急甩开他的手,脑子里闪过的却是和高岩在一起的画面——点点滴滴平淡质朴,久久地在心里盘旋,不能释怀。
我不能确定自己的感情,夜里却不断地想到他——想起他说过11岁才穿过第一双鞋;家里交不起学费几度要辍学;高考前一天还在地里挥汗如雨;还有,寒暑假往返2000多公里路途,40多个小时只能一路站着,腿都站肿了……他总是笑着说起这些,淡淡地,仿佛事不关己。那时我听了只会啧啧称赞佩服他的刻苦耐劳,只是为什么现在想起来心中会如此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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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岩感觉不到我看他眼神的变化,对我刻意的修饰也熟视无睹。我对这截朽木实在是无计可施。小敏给我出主意:“离毕业只有几个月了,你向他讨建议,他若留你就说明他在乎你,他若让你回家乡,那就算了。”
高岩认真地帮我查阅了大量资料,先阐述了就业形势的严峻,又强调我的专业太冷僻。最后说:“像你这样娇气的小丫头,还是回父母身边有人照顾比较好。”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是一瞬间,心还是跌入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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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时间我开始发奋图强,每天早晨早读,走到教学楼底就低着头冲到四楼,不肯稍作停留。偶尔遇见高岩时也是隔着人群问好,我和他前所未有地生疏。有一回,他特意询问我毕业后的去向。我说,我爸帮我联系了一所小学,做英语老师。他笑问:“当真误人子弟去了?”我点头,心里却有个声音说:“如果你要我留下,我一定不走。”
不久,宿舍里的床铺慢慢空了,许多人走了。校园里弥漫着离别伤感的气息。那天在教学楼前梧桐树下高岩塞给我一个水煮蛋时,我只是愣愣地看着他恍如隔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几个月过去了,心居然还会痛。我看着他匆忙沿着小路离去。犹记得,这条小路曾经走过的风花雪月、草长莺飞。如今4年的光阴就这么晃晃悠悠地从指缝间溜走,却什么也没留下。我站在路口发呆,一直到手中的蛋渐渐失去了温度。
我跌跌撞撞地回到宿舍倒头就睡,一觉醒来时已经错过了晚饭时间。想起高岩给的水煮蛋,就从包里掏了出来。蛋壳轻轻地从手中剥落,正要送进嘴里时,我却发现了异样。蛋白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几个字——请你为我留下来!我顿时心狂跳,眼睛也湿润了,冲下楼一眼就望见倚树而立的他。
后来,这个化学系的呆子向我坦白——鸡蛋先煮熟,用醋酸在蛋壳上写字,干后,蛋壳上的字就清楚地印在蛋白上了,而蛋壳上却看不出一点痕迹。又说,二战时期用这种办法来传递军事情报,而他却是在向我传递“爱的情报”。
我对高岩所做的一切有些吃惊,因为我知道他根本就不是浪漫的人。果然,很快他就问我:“你饿了吗?我给你做水煮蛋去!”
第155篇、你是我的安好晴天
老公,以前你总怪我不愿意主动叫你这个称呼。你总说‘老公我愿意娶你’,我还没同意呢我,你总说你是代替我说的那句话...可是你知道么?这个称呼对我来说,意义的重大性...因为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叫,所以...现在这样叫了,就当是在练习吧!
老公,以后不要粗心大意的把什么东西都乱扔一通了,到需要的时候东找西找也找不到。然后语气还特好的说乖乖的等会儿哦,电话不许挂断......这...现在物价都上涨,就钱不涨,所以啊,咱得节约点了解?
老公哎,以后我生气的时候你就不要跟我一样,也沉默不语一声不吭了啦。当两个人都无话可说的时候真的很可怕耶...而且你知道吗,每次我冲动的对你发脾气之后其实心里早就恨死了,恨不得把屁屁撅着让你揍啦。
吃饭的时候要记得给我夹菜啦,我手短偌大的桌子我够不过来...而且我不喜欢吃的菜会出现在你的碗里呢,所以啊,你要有个心里准备,去消灭那些我不喜欢吃的或者不敢多吃的油腻食品。
过马路的时候,能不能牵着我的手呢?作为路痴一族的我其实很怕过斑马线,没有安全感的时候其实就是没有方向感啦。有你的大手掌包裹着我的小手,就算我闭着眼睛,也敢微笑过去了呢。
还有哎老公,我都不期望什么你陪我玩飞车啊炫舞啦什么的,你以后就别拉着我玩CF了好么(还好人家不会魔兽、刀塔之类的),让我傻呆呆地站在那儿让你‘杀’,呐,别说你不记得了喔,还好当时我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你打的,所以我也胡乱还击了一通,西西...
恩,没错,我知道你在乎我,疼我,可是...能不能不要把什么都埋在心底呢?一个人承担的时候不累么你?每次什么事情你都默默担着,然后等到解决了才轻描淡写的跟我说。难道你不知道我会担心的么?
老公......,我以后什么事情都听你的。但是能不能不要怀疑和不相信我说的话呢?不是...我不是怪你不信任我...只是...就算有时候是骗你的吧,也是希望你好好的,不会因为我而困惑儿而影响你的正常生活。
老公,你的眼睛度数都增加到四百多了呢。以前你怎么答应过我的?你说大学期间度数会下降的,现在看来,倒是呈上升的趋势了啦。少玩几把刀塔、魔兽会少肉么你?该打...
其实我不是个特别喜欢银子的女生,对银子的概念也还停留在购花就成的阶段。
这么多年(六年了),估计你自己也清楚吧,两个人的财务还是各自各管的。并没有特别的纠缠不清。可是老公,你能不能浪漫,就那么偶尔浪漫一次呢?这么多年,你都没有送过玫瑰花给我,一次...哪怕是一次都没有呢...死党们每次问我,你的浪漫时刻是情人节么?我从来都不敢说,你从来没有送过花给我,更别谈什么代表爱情甜蜜的巧克力了。其实我知道的,你不是舍不得为我花钱,你只是不喜欢那些稍纵即逝的东西。华而不实的东西,你宁愿选择不要,但是老公,你有没有想过呢?如果我们之间的爱情都像我们的老爸老妈那般平淡如水了,那就离自己的左手牵着右手那样平淡的日子没有多远了....
很小的时候,我的愿望就是以后在照大头贴的时候,我的他可以不用垫凳子在脚下。不...我不是说你矮,一七几的个子不矮了,但是你从来都不喜欢照大头贴,所以我们上一次的合影,应该还是2010年的时候了吧?
你的身边,总能找出代表我的痕迹吧?我送的钱包、钱包里的照片、送你外套...老公你知道吗?我的身边,如果没有你的电话打来,有时候我竟然感觉不到你的存在呢...是的,我想说,老公,不要让我忘了你...不要...
万一呢,我是说万一。万一我有个什么长什么短的话,老公你遇到个好女生就娶了吧。漂亮的咱不要,妈妈说过,越是漂亮的女人越好骗人呢。太精明的也不能要,以老公你现在的情商呢,估计你会被她算计一辈子的。迷糊的呢也不可以,带不出去家人会没面子的啦.....总之呢,老公要好好的幸福就是了.......
如果还有以后,以后的以后,以后的以后的以后,我一定不再任性了......
第156篇、不是情侣,可以是兄妹、朋友
小洁和小剑认识是在3年前,那时的小洁还是一个中学未毕业的初中生,无意中加了小剑的Q,两个人聊得挺开心的,小剑比小洁年龄稍长几岁,在生活里的一些问题上总是能给小洁一些比较理智的答案,小洁觉得小剑懂得似乎很多涉及的方面也很广泛,小洁越来越喜欢和小剑聊天,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为和小剑聊天,每天泡在网上两个人聊个不停。两个人每天如胶似漆的谈天说地,那段时间的小洁处于叛逆期,多亏了小剑一直开导她才没有走上企图,没有放弃学业,小洁还是很听小剑的话的,在小剑的劝说下坚持上完了中学。
毕业了小洁觉得在家也无事可做不如假期去打打工,赚点钱,于是她来到了首都北京,她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一时兴起恶补电脑,可是没坚持多久就不学了,毕竟是处于叛逆期的小孩对什么都没有太大的兴趣,家人也拿她没有任何办法,只能随她而去,她选择了工作,毅然决然的放弃了上学,她仍旧没有忘记拿网络里自己深爱着的人,但是他们从未见过真是的本人,于是他们约好了来年春节过后去见彼此。时间来到第二年的春节小剑在小洁的公司门口见到了昔日和自己在网上谈天说地的小洁,他有些不太相信,那个整日和自己畅谈未来的人,居然是个满脸青春朝气的小姑娘,小洁虽到北京几个月却从未去过北京的任何地方,于是她提议让小剑带自己去逛逛,可是小剑知道小洁上了一宿的夜班又为了见自己而没怎么休息,即使她化了淡妆也遮盖不住眼部的黑眼圈,他看了很是心疼,但是既然小洁都提议去玩,第一次见面总不能扫兴吧!于是小剑提议带小洁去他们公司玩,(这里简单说下,小剑是做舞台效果的,公司属于是媒体一类的)这次的玩就是他们爱情的开始,也就算是第一次的约会吧,小剑带小洁去公司玩正好老板一家也在,人都是很好奇的,所以他的同事和老板都问小剑身边的女孩子是他的什么?没想到小剑不假思索的告诉所有人:“这是我女朋友,怎么样啊?”这话可吓坏了小洁,心想:我们虽然并借此很喜欢可是也不能这么直接就告诉别人啊,而且还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久说了,真叫人下不了台,恨死你了,死小剑。
当小洁回头看小剑是发现小剑满脸洋溢这一种无法形容的笑容,可能就是大家常说的幸福吧!既然心爱的人觉得幸福自己也就不计较什么了。从小剑公司出来时间也就不早了,折腾了一天小洁显然有些困了,但是又不好意思说自己想回去休息,就一直强撑着,小剑看出小洁是累了,于是对小洁说:“小洁,今天累坏了吧,都是我不好,早知道我老板他们在就不带你来了,你从来都没参加过什么应酬之类的,是在是对不起啊!我现在就送你回去休息,好吗?”小洁笑着说:“你别这么说,是我叫你带我去玩的,你不要自责,不过我确实是有些累了,我想我不能继续陪你玩了,我想先走一步回去休息了,你要是有事就自己去忙吧,我自己可以回去的!”“那怎么可以,你为了见我连休息都没怎么休息,我怎么能叫你自己回去呢,那我做的也就太过分了吧,再说我也不放心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自己回去啊,万一被骗了怎么办啊?我送你回去,就算有事也比不上送你回去休息重要,好了你出来也挺久的了,早点回去休息,要不晚上就不能上班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可是似乎天公不作美,小剑和小洁在路边等了半天也没有一辆出租车过来,初春的天气还是有些寒冷的,小洁穿的少觉得有些寒冷,于是在原地不停的搓着手臂,小剑看了什么也没说脱下衣服给小洁披上,然后满脸歉意的说:“都是我不好,害的你在这鸟无人烟的地方挨冻了,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么久也不见一个出租车过来,真是气人啊!要是把你冻着可怎么办啊?”小洁抖抖身上的衣服说:“不会的你都把你的衣服给我了,我怎么会冻着啊,倒是你当心明天会感冒,你穿的比我还少呢,还把外衣给我穿了,你也别着急再等会说不定车就来了,可能是春节刚过的原因出租车司机都放假了吧!晚一点回去也没事,就算我一宿不睡也不会有问题的!”两个人就这样又等了半个多小时才来了一个出租车,两个人飞快上了车,因为外面实在是有些冷的让人打颤,小剑把小洁送到公司门口,看着小洁进去了才坐车离开。
从那以后,只要小剑工作不忙了就回到小洁的公司去看小洁,每次就是带小洁去离她公司不远的地方走走,因为小洁总是上班不规律,小剑怕影响她休息,所以总是去最近的地方和小洁聊聊天吃吃饭,然后就送小洁回去休息。时间久了小洁觉得小剑对自己很好很体贴,如果他们能有未来一定很美好,可是这一切都是小洁最初的想法。几个月过去了,小剑告诉小洁自己不想做现在的工作了,想换换工作,小洁并不反对,因为她觉得小剑做任何决定都是对的,还有就是她也不懂小剑想要什么样的工作,反正只要自己支持小剑就对了,于是小剑走了,孤身一人去远方工作,把小洁留在了自己曾经熟悉的地方。小洁依旧记得当日小剑来公司见她,告诉她自己明天就要离开在、北京去异地工作时的情形,当时的小洁很难过,因为他们刚刚相爱几个月就要接受异地分离的痛苦,她很想让小剑留下来,陪着自己,但是她没有,她想自己爱着的人能够有所作为,她只给了小剑一句话:“你去吧,我等你!”说吧小剑踏上公交离开了,看着小剑上车的背影小洁的眼眶湿润了但是她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等着车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的时候她哭了,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看不清前方的道路,她开始了遥远漫长的等待,每日里小洁和小剑都是以电话为彼此心里的依靠,工作上生活上有不开心的事情时,小洁会抱着电话不放和远方的小剑说个不停,远方的小剑是心如刀割般的难受,听着心爱的人和自己诉说自己的难过,自己却无能为力,不能够给她一丝的安慰时,他后悔自己选择来这远离小洁的城市,他也怪小洁为什么不说一句让自己留下的话,如果小洁说一句,自己肯定会留下来的。可是小洁又何尝不想呢,只能说是自己太爱小剑想让他去实现他自己的梦想,自己不可以为了感情而去阻挡他,但是小剑却不知晓这一切。
终于小剑忍受不了这异地的相思苦,他选择为了小洁再次回到北京,留在她的身边陪着他,当小洁在见到小剑时她哭了,不知道是高兴还是这几个月的委屈,小剑也哭了,他是难过的哭了,因为才短短几个月小洁就瘦了一大圈,人也变得很憔悴,肯定是因为担心自己小洁才会是这样的,都是自己不好,没考虑过一直苦苦等他回来的小洁的感受,他伸手替小洁擦去满脸的泪水在她的耳边对她说:“我再也不离开了,这次的离开是我最大的错误,相信我,让我好好照顾你,陪着你!做个合格的男朋友。好吗?”“恩,不许在离开我,我的心里有多苦,你知道吗?”“我知道,我当然知道,都是我的错,你原谅我这次吧!”“看你还知道错的份上我原谅你了,不许有下一次了。”说罢,小洁紧紧的依偎在小剑的怀抱里。
幸福时光就是那么的让人怜惜,自打小剑回来之后就开始不断的出差,开始了、忽略小洁,打电话给他也是听见他在现场指挥的忙碌声,根本就无时间和自己说话,时间一久小洁觉得小剑对工作过于投入和自己已经不是同路人了,毕竟他们之间有代沟,一气之下小洁生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可是小洁没有告诉小剑,因为他很忙,忙的忘记了自己是他女朋友,需要他关心,小洁不能忍受小剑这样对自己,于是提出了分手,甜蜜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小剑也并未强求小洁回到自己身边,因为他知道只要小洁幸福,他尊重她的决定。
都说分手了就是陌路人,可是小剑和小洁却突破了世俗,他们非但不是陌路人,关系依旧很好只是已经不再是情侣关系,而且他们未曾放下对彼此的关心,闲暇时间依旧谈天说地,互相鼓励,再次聊起他们的感情,两人只是说已经过去了,何必再去想起啊!当Q上显示彼此有不开心时他们之间还是会去互相询问出来什么问题,当小洁不开心或者想不开的时候小剑还是很主动地给她安慰,让她快乐生活!小剑工作迷茫时小洁也会以现在的经验给小剑一点意见,让他不再迷茫,只是他们已经习惯了如今的这种方式而不愿意再去踏入感情的纠葛里,这样依旧生活在彼此的心里,一个习惯了的依靠,这种关系恰似兄妹又甚似朋友的关系,在他们的感情生活里没有憎恨很埋怨,因为他们曾经是相爱的,只是不适合在一起,但是却能保持对彼此的关心。今时今日的他们仍旧是很好的朋友!
第157篇、天边的云彩
(一)
艾文在快四十岁时经历了一场网恋。网友名叫舒云,二十四岁,在英国攻读硕士研究生。
艾文担任公司IT部门经理一职。这些年来他内心深感孤独,有种在精神上急于被异性理解的渴望,因而在舒云面前卖弄风趣和学识。艾文起初觉得她年青单纯,和她网聊是短暂安全的,她会象其他聊友那样在他的好友名单里匆匆而过,不会带给他任何感情上的困扰。但随后他发现舒云对自己产生了依恋。
有一次在公司,当艾文在午餐时间登录进QQ时,发现舒云在线。艾文以前几次都是在晚上和她聊天,那正是舒云的白天时间。此时的艾文有些纳闷,问道:“你那里现在几点?”
“快凌晨五点了。”
“为什么不去休息?”
“在找论文资料,顺便等你。”
至此,艾文认为情况不严重,因为双方还没有任何表白。随后一段日子里他借口工作忙,没有再登录QQ。他们只是用邮件通话。艾文曾向舒云要过照片,当时她回绝了。有一次舒云给他发来她的照片: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蛋,戴着黑框眼镜,扎起来的长发,身着牛仔裤和体恤衫,腰上围着一件夹克衫。在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影背后是一片草原。
“这是苏格兰高地的一个牧场。”舒云解释说。
“太美了!”
“什么太美了?”
“年轻。”艾文含糊地回答。年轻就是好,能拥有很多前景和可能性。艾文想象自己重新回到学生时代,也去体验出国留学的各种经历。或许他恰巧成了舒云的同学,和她结伴旅游,途中产生了期待,发生了故事。
作为回应,艾文找了张自己回老家休假时拍的照片:油菜花盛开着,他站在田埂上冲着太阳忧伤地微笑。艾文注意到自己的眼角鱼尾纹增多了。他把这张照片发给了舒云。
“我喜欢这张照片,这个年龄的男人最有成熟的韵味。”舒云说。
(二)
晚上艾文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穿着黑礼服和白衬衫在舞台上演奏肖邦的幻想即兴曲的中段,那个旋律如歌的部分,艾文将这段曲子的乐思理解为“柔情的表述”。在回复舒云的邮件里他把这个梦告诉了舒云。舒云曾向他谈起过她学钢琴的一些往事。
“我练过这个曲子,差点去考十级。你给你女儿买钢琴了吗?”舒云回了邮件。
舒云的回复提醒了艾文,他开始争取为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买钢琴。说“争取”是因为艾文的太太沈晓群一直认为让女儿学琴既浪费钱又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业。经过数次艰难的争执后,太太终于同意了。
艾文还是深感沮丧,他知道事情虽然得到解决,但问题还存在着。他认为靠争吵来沟通是个非常愚蠢和糟糕的手段,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有效办法了。因为他们双方都认为自己的感受被对方忽视了,两人都心存怨恼,所以不争吵才怪。
“艾文,这几天在忙什么?”舒云问。
“给女儿买琴。”艾文匆匆回复。
“我喜欢黑色的钢琴。”舒云在邮件里告诉艾文。
“我也是,但我女儿喜欢深棕色的。”
在灼热的阳光下,艾文大汗淋漓地帮着搬运工将大包小包的钢琴包装件搬进家门。他提心吊胆地照看着装配师将一个个部件装配成钢琴,殷勤地为调律师递各种调音工具或者消暑饮料。
他也不得不又一次为钢琴的放置位置和太太争论。艾文认为将钢琴放在客厅里,有利于发挥它的音色,也能在视觉上起到愉悦人的效果。而太太不想让一个吵闹的大玩具破坏了客厅原有的布局和功能。艾文作了让步,他将自己的书房腾出来当琴房,把自己的书桌和书架搬进了平时用于储物的房间。艾文感觉前所未有的疲惫,比小时候在乡下干农活还累。
当钢琴终于安置好以后,艾文坐在琴凳上,他拙笨的手指在光亮的黑白琴键上摸索,指间流出的琴声虽不成调,但清脆乐耳,带给了他一些宽慰。
(三)
舒云来邮件了:“我一直向往去西奈山,想找人结伴而行。”
艾文在网上查了“西奈山”的资料,明白了舒云话中的含义,但他违心地回复道:“那鬼地方太荒芜了。”
舒云却又发来一个图片,上面是一杯看上去芳香浓郁的咖啡:“这是StHelena咖啡,我最爱的咖啡。它可能没有牙买加BlueMountain那么有名。但我喜欢它的浓郁和它顽强的生命力,在陌生的地方一样可以绽放洁白的生命花朵。我喜欢坐在煮咖啡的房间里,温暖而又芳香,心情会放松很多。艾文,你累了吗?和我一起喝一杯咖啡吧。”
艾文喜欢她的文字。他微笑着阅读这份邮件,而最后那句话几乎让艾文的嗓子哽咽。
“舒云,你让我感到年轻了十岁。让我们相约一起去西奈山朝圣吧。”这次艾文在心里回复道。
公司总经理约谈艾文。他高度赞扬艾文管理的部门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平台,为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打下了基础。然后他问艾文:“有没有考虑过更上一个台阶?”
艾文说自己喜欢现在的工作,部门经理这个职位给了他做具体工作的机会。总经理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微笑地说:“你也算是公司的元老了,是时候坐享其成了。”
艾文感觉到他的笑容里隐藏着一丝暧昧,就直接了当地问:“公司对我另有安排吗?”
总经理没有直接回答艾文的问题,而是提到艾文手下的一个项目主管:“你知道他是我们一个长期客户的老总的亲戚。”
这个项目主管三十多岁,是二年前总经理安插进来的。艾文对他很关照,和他相处得也不错。艾文这时明白了总经理约谈他的目的,公司要艾文让出技术经理的位置。“我有什么选择吗?”艾文问。
“公司缺一个负责技术的副总,你可以担任此职。要是你更喜欢做具体工作,销售或客服你可以选一摊,让那边的经理来坐副总的位置。”总经理一下子和盘托出他的意图。
艾文回答说自己要考虑一下。
“行。”在办公室门口,总经理扶了一下艾文的肩膀,关切地说道:“艾文,你看上去有点累,到了这个年龄要注意身体。”
艾文从总经理室出来后,有点闷闷不乐:我看上去真的上了年纪吗?或者这个岁数本身就算是上了年纪?
他目睹此行业人来人走的景象,理解自己从事的是流水花落一般的职业,而公司为他作出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对他显示了足够的善意。只不过今后不做具体事情了,他不知道如何去适应这样的工作。
(四)
艾文又梦见自己在舞台上演奏幻想即兴曲。这次他弹奏着乐曲起始段的快板部分,他急速地弹奏着。但是每当到这部分结束时,旋律本身又把他带回到起始点。他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急促弹奏着同一段音符。他觉得自己正处于一个险境,他必须冲过这一段旋律,才能得到喘息的机会,进入到一个安全的境地。他反复去冲刺,觉得自己像逆着瀑布的流水而上,但总是翻越不过一阵阵激流。他十分焦急,惊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脖子下都是汗。
艾文起床溜进书房,登录进QQ。舒云不在线,他给舒云发了邮件:“舒云,你在吗?”
他内心焦虑,想找人倾诉。
第二天他收到回复:“艾文,你发邮件时我在上课。你怎么了?”
“没什么。”艾文回复。
艾文最后选择了公司副总这个职位,一是他认为自己不擅长和客户直接打交道,二是顺了太太的意。艾文理解做妻子的一般在意丈夫的职务头衔,尽管这次升职只让他涨了少许薪资,他断定沈晓群早已让她所有的闺蜜都知道自己的丈夫升为副总了。
艾文的心里是另外一番滋味。在原来的职位上,艾文经常亲自编写系统框架和一些核心代码。编写程序一直给他带来乐趣,并能使他保持思维敏捷。数年前,他看到很多同学以及同龄的同行朋友纷纷从技术岗位转向管理岗位,肚子和处世都变得圆滑起来,而反应却变得迟钝了。艾文不希望自己过早地成为那样的人。艾文无法向太太剖白这一心迹,她会责怪他胸无大志,甘愿沦为庸人,她无法理解自己的丈夫有时更愿意当个快乐的庸人,有朝一日她甚至会巴巴儿地指望着他成为总经理呢。
因此艾文不得不面对现实,去适应新的工作。公司新设岗位无非是让本来他一个人做的事情分成二个人做,而分到他手上的事情是简单枯燥的事务性工作。为了填补上班时间的空白,他必须去寻找更多这样的事情,去参加更多的内部和外部会议,撰写更多无关痛痒的报告。同时他可以花更多的时间来阅读舒云的邮件。
(五)
有一次舒云向艾文倾诉:“我今天打工不是特别累。不过钱没带够,不能买车票。不是特别远,走了四十五分钟而已。下雨了,淋得湿湿的。而且很害怕,因为路很黑。这里八月时刚被杀死一个韩国人。我很怕黑,晚上睡觉都开灯……”
艾文听舒云提过她的留学费用主要来自叔叔的资助,她有时去打工以减轻叔叔的经济负担。艾文为她的安全担忧,他向舒云要了她的手机号码,买了张电话卡拨通了她的手机。
一开始,话筒那一端没有回音,他大声叫喊。几秒钟后,艾文才听到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说:“你是艾文吗?”
当两人熟悉了对方的声音后,说话轻缓的舒云变得能说会道起来。电话里艾文婆婆妈妈地对她一顿叮嘱。
“你很担心我吧?”舒云问。
“是。”
“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舒云柔声说。
艾文心里涌上来一股柔情,同时头脑里闪出一个想帮助她的念头。“舒云,你做我的妹妹吧。”艾文说。
舒云迟疑了一下,说:“不好。”
“为什么?”
“我们现在这样难道不好吗?”舒云反问。
“我不想让你去打工。”
“我今后不打工就是了。”
艾文没有坚持,他觉察到她的心思。
周末艾文带女儿艾琳去琴行上课,因为那里的学琴课时是买琴时赠送的。到了晚上,艾文陪艾琳练琴。他上网查找下载各种练习曲的视频,指导艾琳学习。他连哄带骗,催促艾琳练琴,恨不得女儿一下子会演奏出如歌般的旋律。但艾琳不得要领,对父亲的热情性急产生了厌烦,她拒绝将手指放在琴键上,无望而恼怒地望着艾文。艾文做了反省,不再强求女儿花很多时间练琴了。他认为自己不适合指导女儿,便婉转地向太太提议给艾琳请一个钢琴私教老师,而沈晓群当然是一口回绝。
艾文又想念起舒云,回味着和她聊天时,她温婉的个性和善解人意的聪慧带给自己的快乐。他想给她发份邮件述说自己最近所经历的变化。他打开邮箱,却收到了舒云的邮件,她向艾文细诉自己在功课上面临的压力:“一直听别人说:女孩子不适合学工科。可我很倔强,不甘于平淡,不甘心做只适合女性的工作,为此也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代价,但还是很艰难,也很伤感。生活就像在不停的打开一个个盒子。打开之前你有着美好的愿望,虽然你知道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你早知道里面是什么(自我欺骗)。可是还是不停的打开。于是人就生活在自己编造的谎言中,不停地在希望,事实,和失望中轮回……”
艾文一改初衷,他无意递给舒云另一个盒子。他在回复邮件时说了些安慰和鼓励的话:“不管男女在人生的很多阶段都会经受挫折。学生面临学业上的压力是很普遍的现象。在这个时候你需要耐心,很大的耐心。转机和飞跃会出现在耐心之后。当然你也可以评估一下是否需要调整自己,包括调整对自己的期望值。有时需要调整来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
舒云马上有了回复:“艾文,你的话改变了我的心情,我就需要你这样的鼓励。”
(六)
给舒云发了邮件后,艾文觉得这份邮件也是写给自己的。在升职前,他经常把工作带回家做,那些是他喜欢做的事情,因此再忙也觉得活着积极充实。如今他需要调整自己,去找些喜欢的事情去做。
他想起远在互联网没有普及的年代,单身独处的他以阅读为趣。尤其在孤清的夜晚,他总是早早上床,躺着看书。他热爱书中的世界,喜欢与那些被虚构出来的,而又栩栩如生、壅智高贵的人物进行心灵交流。
艾文弄来一张小床,架在储物室——也就是如今的书房的一个角落里,让本已窄小的房间显得更加拥挤。床前是书桌,床头是书架,但艾文觉得这样很充实,他要把自己象粒青豆般包裹在洁净而安全的豆荚里。
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躺倒在小床上,打开床头小台灯,迎着紧凑的灯光翻开手中的书。一下子,艾文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对书中的人物名字如数家珍。这些人物曾伴随他渡过了他一生中最为敏感脆弱的时期。和他们为伍,艾文追寻着人类亘古不灭的理想人性——正直善良,自尊勇敢,热爱生活,向往爱情。他那时虽然薪薄囊涩,性情上自闭内敛,但阅读让他在精神世界里变得丰足多彩。
太太沈晓群安顿完爱琳入睡后,推门而入。她看到自己的丈夫象条丝蚕般蜷缩在狭窄简陋的小床上,就差吐丝了。太太有点惊讶:“你这是干什么?算是修行?”她的口气里是嘲讽。
“没事干,我想看点书。”
“去卧室里不能看?”
“不是怕影响你看电视吗。”艾文言不由衷地说。事实是沈晓群喜欢没完没了地看那些粗制滥造的电视连续剧,而艾文认为里面那些桥段和对白弱智无聊,让他受不了。以前他还可以躲在书房里干活,甚至上网聊天。如今他没活可干,并且自从和舒云网聊以后,他失去了和其他人聊天的兴趣。
“我不怕你影响我。”沈晓群说,她靓丽的脸上是婉妩的笑容。
艾文身穿裤衩,手上拿着书,跟着太太回到卧室。他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花了五分钟阅读同一行文字,试图将它摄入大脑,但外面电视机里咿咿呀呀的声音无法让他集中注意力,最后他放弃了。他站起身,在镜子里看到自己一副憔悴困惑的模样,象个走投无路的人。
他想起舒云,想象她是自己的妻子,他们在月夜下的阳台上一边听音乐,一边喝红酒——舒云说过她喜欢喝点红酒。或者他们在一张很大的书桌上一起干活,其中的一个会不断去撩拨另一个,直到对方无法继续做事,一起跟着疯疯癫癫起来为止。想着想着,艾文偷笑起来。当艾文想象到自己不得不跟着舒云去见她的父母,而面对五十出头,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想象中的岳父岳母时,艾文认为自己肯定会羞愧得无地自容。
艾文叹口气,走出卫生间。他躺在太太的身边,试图去理解,或更确切地说,强迫自己去接受电视剧对白的无趣,剧情的无聊。但思维严谨,品味挑剔是艾文的本性,他放弃了尝试。面对太太那双修长的大腿,他不禁心动,想去搂她。而沈晓群正沉浸在电视剧感人的场景里,她挪开身子,抱怨道:“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别烦人。”
艾文溜下床,回到自己的书房,将书放回到书架上。他在合上的电脑前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打开它,他关了灯,又躺回到小床上。他将毛巾毯掖住肩头,象个孩子般把手藏在被窝里。这一次艾文感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岁月里,储物室的拥挤,让室内弥漫上一层往昔的气息,他的心境也变得无忧无虑,脑袋里是一幅幅儿时的画面。在黑暗里和往昔的自己重逢,让今日的艾文既感受到甜蜜,又心怀忧伤。
外面下起了入秋后的第一场雨。雨滴打在窗户上发出极轻微的沙沙声,艾文进入了梦乡。
(七)
艾文感觉自己近来变得容易疲劳,他认为这是由糟糕的心境造成的,并且他多年缺乏运动。秋天到了,艾文决定恢复单身时晨跑的习惯,以改变心境,恢复青春活力。
早上五点刚过,太太还在酣睡,艾文溜出家门。凌晨凉爽的空气让艾文的胳膊起了鸡皮疙瘩,他几乎想折返回家。但他及时意识到晨跑的意义,他在思想上克服了畏缩,沿着小区的灌木绿化带跑起来。平时干什么都是以车代步,以至于今天他步履拖沓,跑步的姿势笨拙。但他总算跑步出小区,跑上护城河堤岸。多年来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和大自然如此亲近。
同时他积极地走到户外去。中秋节长假到了,他和几个自驾车旅友拼车一起去外省的一个农家乐景点游玩。在路途中,艾文从手机上收到舒云发来的一张电子贺卡:“艾文,中秋节到了。在中国,这个时候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月饼。以前在家时,没有想过家的含义。现在才明白家意味着什么:当你结束一天的工作时,不论几点,有一盏灯永远为你而亮,心里不会觉得太凉。我好想家。”
艾文在当地老乡的帮助下,扎了一盏桂花灯,到了晚上,他把它点亮,拍了照片。他将灯的照片连同沿途拍摄到一些景致和享用到的山村土鸡,烤红薯,米酒等照片发给舒云:“这是我专门为了扎的桂花灯,让它陪你吧。”
舒云回复了:“这些东西都很受用。谢谢你,艾文。祝你玩得开心。”
(八)
艾文去外省参加技术会议。这是由一家国际大公司赞助主办的会议,旨在推广他们的新版本技术平台。在新版本平台上引入的一些新特性吸引了艾文,他有跃跃欲试之感。不过他也知道不在其位不谋其事的原则,因此他没有刻意去了解技术细节。在四星级宾馆的餐厅里吃完晚饭,他回到自己的房间,花了半个小时写完了一份报告,然后坐在床上,拿电视遥控器来回换频道,想找个喜欢的节目看,结果他双手搁在肚子上,看了一会动画节目。他发现几个月清闲的工作让自己的腰围大了很多。
第二天,一辆空调大巴把开会的人拉到山上看枫叶。枫树林里秋意正浓,天气有些寒冷,但近正午时的秋阳温丽,阳光穿越高高的树林在树干上投射出斑驳的光影。偶尔秋风摇瑟,从枝上飘下一二片红叶。眼前的景象让艾文又想念起舒云:漂泊在外的舒云就是一片随风飘落的枫叶,无论风吹日晒雨淋,只有承受。它会被车辆碾压吗?会被行人践踏吗?或者一阵残暴的大火袭来吞噬了它?
假如我是一个护林人,我会俯身拾撷起你,小心翼翼地把你护藏在枕头下。
晚上,身处异乡、感同身受的艾文给远方的舒云打了电话。舒云在那头听上去很兴奋:“我正在想你是否会给我打电话,电话铃就响了,原来真的是你。”
艾文说自己正在外地开会,他告诉了舒云自己工作上的变化。
舒云问:“新的职位一定让你觉得很无聊吧?”
“没办法,年龄到了,原来的位置要让出去。”
舒云不这么认为:“你记得吗,你在聊天室和我谈过你编程时用各种算法轻易地解决问题。你年轻着呢!”
“你还打工吗?”艾文问。他这次打电话的真正意图是想知道舒云的近况。
“我答应过你不去打工。”
“假如经济上有什么困难的话,告诉我……”
舒云打断了他:“艾文,你不应该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再说你们这个行业的实践经验是很宝贵的,或许你可以去上课。”
艾文恍然大悟:“对啊,有空我可以为求职培训班上课。”
(九)
回到家的艾文给一个经营职业培训中心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有没有合适的班让他讲课。他朋友问:“你现在还需要挣这种辛苦钱吗?”
“女儿学琴,我想给她请个私教。”艾文的自豪中夹杂着为人之父的艰辛,他心里一直没有放弃给艾琳请老师的念头,“再说我的业余时间比较清闲。”
“噢,”对方的语气里是同情和理解:“你把你能讲的内容用邮件发过来,我用它登个招生广告。”
舒云有个国内的网友姐姐在大学教IT课程。舒云在QQ里给他留言说:“姐姐有些技术问题要问你,我夸过你。你能帮帮她吗?”
艾文拨通了她的网友姐姐的电话。事实上没有什么技术问题,对方只是想和他谈舒云。
“她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她直接了当地说。
“是,很可爱。”
“你将来会对她怎么样?”
“我对她没别的想法。”
“她可是喜欢上了你。她很单纯,我很担心她。”对方很坦率。
“我没想到会弄成这样。”
“你是故意想让她迷上你的吧?”
“我为什么要这样?”艾文有气无力地说,仿佛在问自己。
“想证明你有魅力,很多结了婚的男人都这样,专门让舒云这样的单纯女孩喜欢上你们。”
艾文羞愧难当,他不知如何为自己辩护,也找不到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他说知道自己怎么做,并请对方和舒云谈一谈。
他匆匆挂了电话。
(十)
艾文和她姐姐交谈过以后,不再回复舒云的邮件。有一次他收到舒云的邮件:“……什么是爱情呢?应该是一种放弃吧?如果我的放弃可以使对方过的更好,那么我的放弃就是最好的爱情。是么?”
艾文猜想她的网友姐姐已经和她谈了。艾文抑制住回复邮件的强烈欲望,没有回答舒云的问题。他觉得自己的心沉人到了无底的深渊。
艾文在雨中跑,在风中跑,在孤独中跑。
他朝着东方跑。太阳还没有升起,淡墨色的天空中挂着一弯新月,天边地平线上方的云是深蓝色的。现在艾文已经调整好跑步的速度了,他的双手在胸前有力地摆动,他的坚定的脚步有节奏地踩踏在护城河的堤岸上。柳树在晚秋的浅寒里静静地肃立,树叶已经枯黄了。但艾文知道熬过一个严寒的冬天后,早春之风自然会带给它们绿色的生命气息。
太阳还在地平线的下方,但艾文也知道它正在升起,因为远方的那朵云彩的颜色正在变淡,云彩周围的绯红色却越来越浓重。
此时在晨色中穿越柳树林的艾文,就如逐日的夸父,执着而自信:只要我这样一直跑下去,我就能追回我的青春、自信、爱情和浪漫情怀。要是我能坚持这样跑下去,我还能追上天边的那朵彩云。
(十一)
有个中午,艾文隐身登录QQ,他看到她舒云在线,并给他留了言:“艾文,我在等你!”
艾文下意识地显身:“舒云,你怎么了?”
“我在实验室,不敢回家”
“为什么?”
“我害怕”
“发生什么事了?”
“我被抢了”
艾文用电话卡拨通了舒云的手机:“你人没事吧?”
“手被划破了。”
“严重吗?”
“出了点血,不严重。”
“快去看医生吧。”
“不用,我用了创可贴。”
“报警了吗?”
“没有,报了会很烦琐。”
“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我晚上十二点下班,在回来的路上有个人拿着刀子要抢我的包,我抓着包不放,他拿刀刺过来,手就划伤了。”
“怎么又去打工了?”
“我想挣张机票钱,圣诞节想回趟国。”
“你以前没提过要回国过圣诞节啊?”
“我想回来看你,”电话的那一端,舒云开始哽咽起来,“我很不甘心就这么放弃。”说完这句话,舒云终于哭出声来。
此时的艾文彻底迷茫了。
(十二)
艾文又在晨光中追逐天边的那朵云了。天气转冷了,他穿上了长运动衣裤。
初冬天边的云彩看上去更远。这一次艾文也比任何一次都跑得远。他撵过无数骑自行车和蹬三轮车的人-他们多半赶着去上早工,都是些靠耗时间和体力,为生计奔波的人。
早行的人们,让我来问问你们,你们是不是也曾遭受过失落的痛苦?你们是否也象我这样需要靠一种体力上的耗损来救赎自己?也像我这样靠长跑来抑制对你心爱人儿的思念?来抑制对爱情的渴念么?
人们匆匆而行,神色默然。
心怀忧伤的艾文感觉自己必须孤独地,以同一个姿势一直这么跑下去,跑到地老天荒,跑进虚无的时空。假如我精疲力竭了,跑不动了,我就这么倒下去,我的身子会化成一滩异乡的泥。我希望在这滩泥土上长出一朵思念的花,一朵洁如白云的花儿,眺望着远方的那朵白云。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来了,白云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洁净,周围的色彩正在消失。而艾文脚下的堤岸也快到了尽头,前方有一截水泥护栏挡住他的去路。艾文加快速度,在护栏前他身子全力往上跃起,他跨出脚步。
而正在这时,一股焦虑的柔情,伴随着一阵从心底里涌出来的悲怆向艾文袭来,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艾文抬起的那只脚酸疼无力,被护栏拌了一下,他向前扑了出去,重重地摔倒在砾石地上。
躺在地上的艾文觉得身上多处生痛。慢慢爬起来后,他查看自己的受伤情况:一只手掌的腕部处在流血;他拉起裤管,看到膝盖处也在流血。艾文一瘸一瘸地拐上马路,在寒风中他东张西望。好不容易拦了一辆出租车后,艾文钻进了车的后座。在车里,他向司机要了一些餐巾纸用来擦血。
艾文用餐巾纸包裹着受伤的手,纸被染上了一滩滩的殷红色—这血是用来偿还舒云为我所流的血。
他转身朝车后窗望去,看到了蓝色的天边漂浮着一朵洁白的云。
第158篇、我的幸福,与你有关
他英俊,儒雅,有着不错的工作,是有口皆碑的好男人。没见过像他那样宠老婆的,外面的一切应酬统统推掉,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单位里组织旅游,他也婉拒。同事们笑他,难不成家里放着一个貌若天仙的七仙女?他不回答,只笑。那笑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正享受着蜜里调油的幸福生活。
去过他们家的人都知道,她并没有如花的美貌。相反,黑且瘦,个子也矮,粗糙,任性,邋遢,他收拾得清清爽爽的家,不到十分钟她就能把杂志、拖鞋、靠垫扔得到处都是。他也不恼,耐心地重新把它们归整齐。有客人来,她和客人争吃头一锅饺子,他歉意地对客人笑你看,她就是这个脾气……第一碗饺子,必然先端给她。有时候半夜醒了,她会要他陪着去房顶看星星,他也去。12月的北方,空气仿佛冻结了一般冷硬,看完星星回来,她像根冻僵的冰棍,他把她裹在怀里,一点点暖热。
他这样宠爱她,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惟有她一个人不懂。是真的不懂,她的精神出了点问题,除了不断地跟他要吃要喝之外,就是呆在家里玩积木,或者把火车开得满屋子跑,用玩具手枪把桌子上的花瓶打碎。有时她甚至会忘记他的名字,有时又会抱着别人叫他的名字。
她以前,也是个聪明灵秀的女子。爱笑,一笑起来就没边没样儿的,走路的脚步是跳跃的,像只展翅欲飞的小鸟。那时,她是精灵古怪的俏黄蓉,他是憨厚朴实的靖哥哥,幸福像一朵开得恣意舒展的花,满世界都是溢满着香。
婚后第三年,她生下儿子,儿子半岁的时候,意外夭折。她就是从那个时候病的,是精神分裂症,住了一年的院,病情时好时坏。医生说,这病去不了根,还是回家养着吧。
孩子没了,她又疯了,那一路欢快流淌的乐章,至此“喀嚓”一声,弦断了。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笨手笨脚地学做饭,煎个蛋,把蛋壳打碎在碗里,待一片一片捡出来,锅里的油已经着了火。正熬着粥,突然听到她在客厅里尖叫,赶紧跑过去,她已经把暖瓶茶杯打碎了一地。半夜里他被“哗哗”的水声惊醒,睁眼一看,她浑身湿淋淋地蹲在角落里,不知什么时候拧开的水龙头……他像照顾小孩子一样,要哄她吃饭,陪她做游戏。好一点的时候,她就坐在儿子的房间里抱着儿子的玩具哭,哭得声嘶力竭的,怎么都劝不住。
很累,许多人劝他,她都那样了,你照顾她几年,也算仁至义尽。趁着年轻,离了再找一个。不然,你这辈子可就搭上了。他不答,只是笑笑。阳光好的时候把她打扮得整整齐齐的,牵着她的手上街。她用手一指糖葫芦,他就像热恋中的小情人一样,颠颠地去给她买。她再一指烤红薯,他又颠颠地买来,帮她捧着,等她吃完糖葫芦再递给她。有时候她突然就犯了病,迎着开过来的汽车扑通就躺在马路中间,吓得他脸发白手发凉,也吓得司机一头的冷汗,连他一起骂神经病。可他还是隔二差五地牵着她的手出来逛街,他怕她呆在家里时间久了会闷。
他们就这样,一直过了15年。15年里她的病情反复无常,坏的时候根本不认得他,把家里的锅碗统统敲碎,抱着他又咬又啃,甚至半夜里偷偷起来拿剪刀扎他,好的时候会抱着他被扎伤的胳膊哭,说自己害苦了他……
这个男人是被读者报料出来的典型,我和做记者的朋友一起去采访他们。去之前,一路想了很多,关于苦难,关于牺牲和奉献。一个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患病的妻子,其中的艰辛与苦痛,不难想像。
到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想像中的样子:很干净的家,窗台上有一蓬怒放的梅花,娇小的妻子紧紧地挽着男人的胳膊,有着小鸟依人的温婉。光洁的额头闪亮的眼睛,让人无法把她和一个患病十多年的人联系在一起。
整个采访过程中,没听到男人说一句抱怨的话。最后,朋友还是没能免俗地问:这么多年,就没有想过放弃她吗?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个病人,不觉得辛苦吗?
男人用力揽揽女人的肩,仍然笑。老老实实地说,想过。有一次我真的生气了,想一走了之。但是只下了两个台阶,就再迈不动步子了。是的,我爱她,我没有办法丢下她不管。在她身边,我很累,但离开她,我会心痛,我的幸福,和她有关……
第159篇、这一刻来的有些突然
小杰(化名)是我的室友,也是我最好的兄弟,是个地道的小帅哥,关于他的故事,我也不知如何去评论。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而言,刚进大学多少都会有些耐不住寂寞,我这是个悲剧,抽象的外表否定了关于我的爱情的一切。但他不一样,一个帅小伙,还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
刚进大学那会儿,他看上了班上一个比较漂亮的女孩,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觉得那个女孩蛮漂亮的,当然现在她依旧还是那么样,只是我有些看腻了罢了。那时,他有些青涩的展开了爱情大作战,那时看来,那事情似乎是成了,毕竟两人整天都黏糊在一起。可没过多久,两人就分了,女孩看不上他。第一次,他失恋了。没有经验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他,只能说些那个女孩不怎么样的话,还有什么:离开了一棵大树,便拥有了整个森林;别再一颗树上吊死,多试几棵树之类的话。那时事情也就淡了,正当那时,5班的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在他失恋的时候对他表白了。当时他很纠结,不想因为失恋的纠结去害了那个女孩,也就多次回绝了。当时他经常问我要不要接受她,我当时只能说,要是喜欢就接受。最后他还是困在班上那个女孩子的囚牢里,回绝了5班的女生。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
去年六月份,他总算坚强的从失恋的囚牢里勇敢的走了出来,看上了家乡的一个女孩子。那时他可真疯狂,有了一段不完整的爱情后,他对爱情变得更加珍惜了。每天泡在网吧里和那个女孩子聊天,大把大把的钞票都交给了网管了。要放假了,他和我交了底,说回去后就把关系确定下来。
九月份来了,事实证明他真的很厉害,关系也就如他所说的确定下来了。自从那时起,寝室里的单身又少了一个,寝室里的三个好哥们,就我一个单身了,不过我也不急,必进长得有些抽象,我也改变不了什么。
分隔异地的爱情,从那时开始,踏上了长征。从那时起,他买了电脑,每天腻在寝室里,偶尔也会小吵一下,不过也算过来了,关系也算稳定,不过他的话费就有些hold不住了,不过对于恋爱中的人来说,这不是问题。
今年的春天,来的比较迟,女孩子都比较奇怪,我那位还没确定关系的女孩也不知哪根筋不对,跟我小吵了一下,不过还好,及时的‘赔罪’也就应付过来,同一天的晚上,寝室里另一位和他的挚爱也吵了,而且其凶险程度,把我吓得连游戏都不敢玩了,安静的看着,生怕他们怎么样了,我可是很不情愿看到这样一对绝世的情侣完了。但我没有意料的是,那晚,小杰也出了问题,但是小杰是一个比较深沉的男人,吵得不很凶,我也就没在意,直到昨天我才知道,他俩分了。我当时蒙了,也没见他们怎么吵,怎么就分了呢?直到那时我才留意到,他已经三天没有出过寝室楼了,今天的课也翘了。以前为了女孩把烟戒了,如今又拿起了香烟,一个人,在深夜燃起……
虽然不能说小杰是一个非常痴情的人,但也是一个很不想错的男孩子,连他都得不到爱情,我开始有些动摇了,到底什么是爱情,女孩子到底需要什么养的男孩子?算了,还是写一首诗吧,这也是一个文笔很淡的兄弟唯一能做的事情!
《问情》
一句两句三四句,唯有情深造绝句。
一段两段三四段,世间真爱最难断。
往昔求爱爱无缘,今朝何事绝两岸?
窈窕淑女君子球,缘尽情断空白头!
第160篇、金枝玉叶的花语
爱上他的时候,她不过是二十岁的女子,眉目宛然,神情安静。
他极宠她,带她去看夜色秦淮,去看烟波浩渺的玄武湖,去乌衣巷燕子矶,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小礼物。他喜欢轻轻捏她一笑就皱起来的鼻子,喜欢将她拥在怀里,像抱着一只小猫。
斜风细雨的玄武湖,烟水茫茫。映着水光,他的样子很好看,有如卷轴里走出来的男子一般儒雅。
有时候,她想,跟着这样的一个男子,一起走到天荒地老,或许是每一个女子心中的梦吧。尽管,他从未开口向她求过婚。那时候,她还年轻,常常对自己说,不急,也许等到明年,他就会说了吧。
一年一年,一月一月,走不完的四季。她渐渐老了,有些发慌。他却总是在她的暗示里,淡淡地笑着,不给她答案。她总是在得不到回答的时候,跑去天台,看那些金枝玉叶到底有没有开花。
那八盆金枝玉叶,是她每一年生日时,他必定会送的礼物。他会顺便给她买项链,耳环,手镯,香水,却惟独没有给她买过戒指。可他依然还是宠着她,带她去南京的大街小巷里,找六朝胭脂的痕迹,珠市南曲的曾经。
第八盆金枝玉叶送来的那天清晨,她赫然在梳子上发现了一根白发。她有些心惊,韶华渐渐消逝,这么多年了,他依然没有开口说要娶她。第九盆金枝玉叶送来的时候,她的心已经一片灰凉。她知道,这一年她依然等不到答案。
她没有再等第十盆金枝玉叶。那个秋天,她抱着第一年他送的那盆花,悄悄地离开了。
她在南京的偏僻角落里住下。九年了,她已经对这个城市太熟悉。那些印记在这个城市之上的深深文化底蕴,也印记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再也离不开。
一晃又是一年。
那盆金枝玉叶忽然开始掉叶子了,她心里直发疼,仿佛就连那些跟往事惟一的维系,也要离开她了。她上网去查资料,想查找救治的方法,却猛然发现,原来金枝玉叶的花语是:永结同心,血脉相连。
她愣了一下,突然抱着快掉光了的金枝玉叶,止不住的啜泣。
原来早在十年前,他便给了她誓言与承诺。只是,她一直并不曾知晓,只是傻傻地等着那枚象征婚姻的戒指。她抱着那盆花回去找他。他的嘴角依然带着儒雅的笑容,淡淡地对她说,你回来了,真好。
那一年她的生日,他们结婚了。天台上的十盆金枝玉叶,在一夜之间全都绽放了,粉的、黄的、红的,充满了幸福的喜欢。传说中,金枝玉叶的花期很不固定,要么长年不开,要么一开便是一生,只是浇灌它的那种东西,叫做永恒的爱。
第161篇、你的笑像泉水叮咚
是不是所有的种子都应该在春天种下等待秋天的收获呢?刘知奇,我们相遇在酸橙色的秋天,我以为所有的付出都该在这个季节等待收获。自然的道理,谁也不能反驳。
[A]
大一军训,尽管我终日涂着厚厚一层“薇姿”防晒霜还是被晒成了焦炭。九月的骄阳似火,教官声色俱厉地训斥我们:谁不想吃苦可以回去!回去就回去,我噘着嘴朝他大手一挥,再见了您呐!
前面有一个男生被罚站,满头大汗。我禁不住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走到他身边时身子一软,顺势倒在他脚边,手紧紧抓住他的裤脚,对赶过来的教官说,我身体不舒服,这是我老乡,你让他陪我去医务室好不好?边说我还边挤了几滴眼泪出来,装得真是娇弱啊。我趁教官不注意时偷偷跟你眨眼睛示意你千万别穿帮。教官倒是爽快地答应了,没想到你这个蠢人居然大声说,报告,我不认识她。
那一刻我自焚的心都有了。什么叫东郭先生?什么叫好心遭雷辟?看着我就明白了。教官看着我一脸揶揄,我真想拿把刀捅了你。面对我仇恨的眼神你依然坚定不移地说,我真的不认识她。
那件事的后果就是我被罚跑十圈,400米的跑道十圈是什么概念啊?我这个热爱打的的懒人平时走路都觉得辛苦,两圈之后我绝望了,我想,要是我吐血身亡了我一定要你陪葬。
当我以过人的毅力走完4000米之后教官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做人一定要诚实啊。
当然,你由于诚实而受到奖励,可以休息十分钟,但是你的快乐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的。我不能不恨你。
解散后小米发短信说,悦棋,我给你打了你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快来食堂。
我全然不顾酸乏的小腿,以豹的速度冲向食堂。一番大块朵颐之后我心满意足地拍着肚子说了一句很没觉悟的话:饱暖思淫欲啊。
对面的人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很快又低下头去。虽然大家都穿着一样的军训服,但是我还清楚地认出了你,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但是我知道你是我的仇人。
你从我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突有种奇怪的感觉,真的好奇怪,你既不风度翩翩也不柔情似水,甚至你还得罪了我,但是我居然觉得你俊朗不凡。我问小米,那个傻乎乎的男生叫什么名字呀?她一巴掌拍在我的额头上,你才傻乎乎呢,他的分数可以是我们班最高的哦,好像叫刘知奇。
我瞪大了眼睛,怪不得人家说书读得越多人越傻,你看你,那么高的分数都考了,却连撒个谎都不会配合。
[B]
没想到是我军训结束后你吓了我一跳,脱了军装后的你完全就是一个不良少年,橘黄色的T恤,黑色的ADI裤子,白色的NIKE板鞋,戴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左耳上有一个亮晶晶的耳钉,刘知奇,原来你这么显眼。不是长得好也不是穿得好,而是气质好。
我问小米,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刘知奇跟我一样,身上有种贵族气质?
她先点头,再又摇头:他有,你没有。
你像个小混混一样叼着烟坐在角落的位置里,耳朵里塞着耳机,叛逆和乖巧这两种矛盾的气息在你身上得到了完美的统一。虽然你得罪过我,但是我还是要说,你真好看。我一边转着一个一块钱的硬币一边偷偷地打量你,手里一滑,硬币咕隆咕隆滚到了地上,转了几个圈之后停在了你坐的角落里。
我不够瘦,手指又不够长,所以我只好跟我的硬币两两相望。我可怜兮兮地看了你一眼,希望你能帮我捡起来。你却慢吞吞地伸出脚,然后把我的硬币狠狠地踢了出来,地上扬起的灰尘蒙了我的眼,我顿时怒发冲冠,恨不得把你撕成碎片才解气。
然而,我终究还是忍住了,我是谁呀,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貌与智慧并重心胸比海宽广的康悦棋呀!我能跟你这么个小破孩计较吗?我把硬币狠狠地攥在手心里朝你挤一个大大的微笑,真是谢谢你呀。
你很不屑地瞄我,说了两个字,虚伪。
刘知奇,我发誓我当时真想跟你同归于尽的,就算我死了好歹也留个清白在人间。从我进这所学校开始大家就知道建筑系有个不好惹的女生叫康悦棋,我这只横行霸道的螃蟹遇见你之后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螃蟹,大家都喜欢横着走。
刘知奇,算你狠。
下楼梯的时候我生了歹念,我故意大声叫“好挤啊”,然后伸手准备狠狠推你一把,不摔你个二等残废我我不甘心,谁晓得你却正好俯身系鞋带,我的身体出于惯性一头栽了下去,滚了几个滚之后成功地停在了一楼,小米大惊失色地跑下来抱我,我一付即将撒手人寰地口气对她说,我死了之后把我的财产都捐献给希望工程,我的骨灰要撒在大海里……
你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一动不动,而此时我的口袋里还装着被你踢过的那个一元硬币。
[C]
总体来说吧你也不是很坏,看着我的脚崴了你还是义不容辞地把我背去了医务室,虽然一路上你抱怨了无数声“怎么重得跟猪似的”。我也承认我揪你耳朵的力气是太大了点,否则也不会害你的耳洞被耳钉扎出血。
你拿着棉纤沾着酒精涂耳朵,我龇牙咧嘴地让医生把我的脚拐来拐去。小米看看你又看看我,笑得意味深长。
一个星期后我的脚痊愈了,你的耳洞却发炎地更严重了,我故意在你面前走来走去,啊,本美女又可以健步如飞了。你很平静地说了一句让我很不能平静的话,***的贱吧。然后看着我愤怒的表情得意地笑。
怎么形容你的笑呢,像阳光?像月光?都不是,我心里突然有个想法,你的笑容好像泉水叮咚响。声音怎么能够用来形容笑容呢?但是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好奇怪。
英语课上有女生迟到,深秋时节竟然穿着吊带裙招摇地走进教师,外教幽默地说,Wow,sobeautiful!我很不服气地小声反驳,Shewherebeautiful?I'mreallybeautiful!你疑惑地问我那两句英语是什么意思,我得意笑,嘿嘿,亏你还读了那么多书,这么简单的句子都不知道,第一句是:她哪里漂亮。第二句是,我才是真的漂亮。
我知道我的英语不好,可是你也没必要笑成那个样子,我赌气转过脸去不理你。过了一会你来拉我的袖子,大美女,别生气啊,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停顿了两秒,我嬉笑地站过头来朝你点头。
你一定是记得我说过,不管谁做错了什么事,只要他说我漂亮或者请我吃饭我都可以原谅他,你两件事都做了,我没理由继续生气。
吃完饭我忽然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对我意图不轨想要我以身相许?
你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你说,切。然后飞快地跑到我前面回头对我说,你倒贴我也不想要你。
一句话,这顿饭你是白请了。
[D]
十二月气温降下来你还是穿着淡薄的秋装,我好奇地问你,你又不是没钱,干嘛这么虐待自己啊。你委屈地看着我,好像是我把你的生活费用光了似的。我犹豫了一下说,要不这样,你请我吃饭,我陪你去买衣服?
你终于忍无可忍地拍案而起,不请了,凭什么呀,你吃掉的钱够我买几件衣服了。
我吓了一跳,不请就不请啊,凶什么凶。小气鬼。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那股子安静的气息到哪里去了?你义正严词地说,任何正常人跟你在一起待一天都会被逼疯的,我已经算是得道高人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已经走在了去王府井的路上,熙熙攘攘地人潮很快隔开了我们,我故意把你甩在身后,你紧紧地跟着我,我回头看见你诚惶诚恐地表情一下就心软了,但态度依然很强硬,跟这么紧干什么,想占我便宜啊。
你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康悦棋,我怕把你弄丢了。
我怔住了,是啊,人与人的丢失是多么轻易的事情,一个转身或者一个错身可能就再也找不到彼此了。刘知奇,虽然平时我们势同水火,但是我一想到身边没有你这个人陪我吵架请我吃饭,心里怎么就会那么那么难过呢?
我的脸突然红了,我说,我们和平共处好不好?
你的脸也红了,我们就那么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低着头红着脸相对无言,不知道过了多久,你伸出手握住我的手,用从未有过的温柔口气对我说,康悦棋,我们试一试,不吵架,好不好?
我应着你明亮的眼睛,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天我们买了很多冬装,你还把我拖到ADI专店买了两套围巾帽子,你的是黑色,我的是白色,你说从此以后我们要相亲相爱。我问你,我们是金童玉女吗?你说NONO,我们是东邪西毒。
回去的公车上我们手牵手坐在一起,你给我讲冷笑话,有一颗绿豆掉进了大海被一只鲨鱼吞掉了,然后怎么样了?我怎么猜都猜不出来,怎么样了怎么样了?你揪揪我的鼻子,它变成绿豆鲨啦。
尽管是冷笑话,但是我还是笑的前仰后合。你也陪着我一起傻笑,嘿,刘知奇,这个世界真有趣,出去的时候我还在跟你吵架,回来的时候却成了你的女朋友。
回到宿舍我把整个右手都涂上颜料,在日记本上郑重其事地摁下去,在这个光辉的掌印下写一句话:今天,刘知奇牵了我这只手。
[E]
所有人都没想到我们会在一起,我们每天耀武扬威地牵着手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大家想想,两只螃蟹一起走那是多么拉风的事呀。
寒假到了,你先离校,我去机场送你的时候忍不住哭了,你好像也被吓到,手足无措地安慰我。我泪眼婆娑地说,四十多天啊,我一个人怎么办啊。
你哭笑不得地伸手想抱我,我连忙躲开,千万不要,万一我舍不得放手了怎么办。
空中有架飞机洞穿了一片云彩,巨大的轰鸣掩盖住了云彩的呻吟,我呆呆地想,云彩一定很痛吧。候机室里灯火通明,你说,我要走了。我的眼泪怎么都止不住,怎么办,你还没走我就开始想你了。你把我拉进怀里,悦棋,你先回去好不好?
回到宿舍我抱着枕头哇哇大哭,忽然听见下面传来你的声音,我怔了几秒把头伸到窗外一看,竟然真的是你,你说,我不走了。
我像疯了一样冲下楼,站在离你几步远的地方不敢置信地问,真的是你啊。
你说了几句话,是我一辈子当中听到的最肉麻却也是最感动的话。你说,地球是圆的,走再远还是要回起点,我是你的,无论如何还是要回你身边。
我刚刚止住的眼泪哗啦哗啦又下来了,我扑上去紧紧抱着你,众目睽睽下我狠狠地亲你,小米在旁边大叫,少儿不宜啊!
你莫出手机给妈妈打电话说自己打球弄伤了腿,要静养几天再回去。挂点电话你对我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哦耶,搞定!
我傻傻地看着你,原来你会撒谎,那么为什么军训的时候你不肯好好配合我呢?你使劲揉我的脸,说,我可从来不说谎的,今天是为了你破例。
我眨眨眼睛,刘知奇,你是不是很爱我?
你呆了一会,没有回答,转身走了。我动弹不得,过了几分钟,我的手机响了,你的短信蹦出来,我揉一揉眼睛,它还在,我的手开始发抖,仔细地看一遍,没错,是这句话:康悦棋,我爱你。
你从转角出来,红着脸说,以后别当面问这样的问题,我很羞涩的。我想忍住泪水,但是泪水不争气,我把头埋在你怀里蹭掉眼泪鼻涕,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我们结婚好不好?
这次你很爽快,一个字,好。
我们要随着音乐起舞,以这倾盆的颤抖,和灭顶的永不回头,你给我的温暖我要一直捂在胸口,直到白发苍苍。
你说,夫字天出头,你以后什么都要听我的。我趴在你的背上唱歌给你听,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我说,刘知奇,我爱你。你深呼吸,康悦棋,我也是。
[F]
如果没有周阑珊的出现,我们的生活也可以说是完美无憾了,但是命运偏偏把她送来破坏我唾手可得的幸福。
我提着蛋挞去男生公寓找你,在门口看见你和一个女孩子拉拉扯扯,她有高挑的身材和漂亮的长发,你们看见我的时候都停下来了,我本想转身就走的,一转念,不对呀,又不是我做错了是,凭什么我走呀。
我大步向前,刘知奇,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就气势汹汹地质问我,你是谁啊你。我反问,你是谁啊你。她趾高气扬地蔑视我,我是他女朋友。我更趾高气扬地蔑视她,我是他老婆。
她怔了几秒,转过来捶你,刘知奇,你背叛我!你骗阿姨说你受了伤不能回家,原来你在这里养小老婆。
我顿时火冒三丈,我康悦棋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谁要让我不痛快了我就要她全家都不痛快。我一把扯住她的头发,你找死吧你。
我们恶语相向,她的头发被我扯下来好几把,我的脸也被她的长指甲抓出了血痕,你和小米一人拖一个才把我们两个泼妇分开。周阑珊指着我的鼻子骂,你真不要脸,抢人家的男朋友。
我气急败坏地看着你,刘知奇,你自己说清楚。
你的眼睛里全是内疚,你说,对不起,悦棋,阑珊是在你前面,我本想寒假回去处理好再跟你说的,没想到她先过来了。
我以为我会大哭一场,但是我居然没有,我平静得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我说,好,我退出,我成全你们。
说完我就跑了,你在后面狂叫我的名字,可是她死死地拉住你,我的眼睛好干涩,可是眼泪怎么都掉不下来。为什么,爱情可以这么美好却又这么伤人?
加入时光倒流,我真宁愿你回家去了,我宁愿一直不知道真相,我宁愿做一只什么也不知道的鸵鸟,总好过,同你这样决绝。
[G]
晚上我独自在酒吧喝闷酒,李白说,借酒消愁愁更愁,但是我想,失恋了不喝酒那能算失恋吗?
我没钱喝皇家礼炮,我只能喝便宜的长岛冰茶,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种茶,原来它也是酒。你看,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容易叫人误会,就像你,我本以为你是世界上最单纯的男孩子,可是你居然欺骗我。
说实话,我没想到你会来,我醉醺醺地推你,你的眼睛像兔子一样红,你按着我的肩膀恶狠狠地说,康悦棋你给我听清楚了,我跟她说清楚了!
我被你晃得头昏脑胀,真有意思,她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呀,我不想当捕快,我不想每天提心吊胆地担心我的男朋友又从哪里冒出一个女朋友来。
你咬牙切齿,康悦棋,你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还没说话忽然眼前一片鲜艳的火光,我抱住头,随后听见爆炸声地动山摇,你把我摁在你怀里,除了火山爆发一样的炙热和浓重的瓦斯味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的新闻报道这场爆炸说该酒吧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防火设备参差不全……瓦斯泄露导致大爆炸,周边住户家里的玻璃都被震碎……
我躺在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静静地凝视着天花板,小米说你就在隔壁,我要努力锻炼争取早点去见你。
新闻报道还在继续:这场爆炸唯一的幸存者目前就在中心医院烧伤科,发现她时她正被一名男子抱在怀里,据悉,正是因为这名男子的保护该女生才得以幸存……
小米终于哭出声来,我的世界忽然静默了,所有的回忆灰飞烟灭,刘知奇,到最后你还是爱我的。但是我不原谅你,所以你生气了,你先走一步了。
你说过,你是我的,无论如何你都会回到我身边的。那我只好耐心等待你回来,到了那一天,我回微笑着告诉你,我曾经用泉水叮咚形容过你的笑容。
第162篇、锦衣不夜行
杨丽萍带着她的《云南映像》到这个城市来的时候正是新年将近,亚红也从南京回来,打电话告诉我说买了两张票,她要穿那件南京云锦外衣去看杨丽萍的舞,算是给当天的观众“锦上添花”。
为了不给她这件“江宁织造”出品的锦衣有夜行的遗憾,她嘱我晚餐订了湖边的“在水一方”,她要带亲戚过来。
八点一刻亚红准时出现,手里牵着个八九岁的女孩,身后一对衣着朴实的中年夫妻,亚红指着那男人说:我哥。拉过女人:我嫂子。揽过女孩:我侄女。那对夫妻掩饰着内心的惶惑对我点头,迟疑不决自己该不该坐下,小女孩也是神情怯怯的。
亚红不停地给哥嫂布菜,让他们多吃。挨着女孩说了不少话,问她上几年级,喜欢不喜欢学校。成绩好不好等等。女孩炯炯地盯着四周的一切看,渐渐地话多了,女孩说:姑,这里很好看。亚红抚着她的头发:你将来可以常来。这里的大学很有名,你要努力,姑在家里等你。
那顿饭吃了很久,饭后送他们一家回招待所。风很大,天气更加寒冷,亚红脱下自己那件昂贵的云锦外衣披在女孩身上。
那天我们没去看扬丽萍,换了家酒吧聊天。亚红不说话,默默地喝着酒,三杯之后才红着眼对我说:那人不是我哥,是我中学的语文老师,是他。
我愣住了。
我知道他,亚红的初恋。
那时的亚红是高中一年级学生,他是刚刚从外校调到县重点中学的语文老师,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白皙、清瘦、文弱,穿一件天蓝色上衣,晴空万里的颜色,他站在讲台上的样子很诗意。亚虹就在他开口说第一句话时爱上了他,他也爱这个聪慧灵气的女学生——这当然不被允许。于是亚红被父母送到了城里姨妈家,他去了更偏的乡村,生活艰难,初时亚红给他写信,托同学辗转交给他,那么执迷不悟地写了一封又一封,他却一封信也没回。亚红高三那年听说他结婚,痛哭一场后发奋读书,大学第一年就听说他有了女儿,生活愈加贫穷。
去年他因工作终于调回小县城,他的妻女说想去大城市看看,他想起了她所在的城市,拿着辗转得来的号码,在新年,临近的时候携妻女来到这里,却又不打算去找她。他们在城里一家地下室的招待所住了三天,逛了公园、商店,还看了一场电影,踏在厚厚的宝蓝色地毯上看银幕上聚光成影,他想那是她的生活,离他很遥远,但是很好。于是心安,他想他应该回家了。从电影院出来,他一个人去买回程的车票,走在街上看着这个有她的城市,看见路边的电话亭突然就想给她打个电话。
亚红下楼时接到电话,声音很陌生,当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时,她的脑子像被当头一击,藏在角落尘封的往事被击打出来。她这么多年都没想到过他,她原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了初恋情人的脸,但回忆却带她翻越青葱的群山,那些前尘往事都回来了。
他只是怯意,喃喃地说只是给她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可她不让他挂断电话,自己驱车在那条街上一个电话亭一个电话亭找,终于在街头拐角处看到他。看到他的一瞬,她倏地坠下泪来——他穿着单薄的衣裳在昏黄的街灯下站着,双手抱臂抵御刺骨的寒风,他的脸在灯光下是深褐色,上面沟壑纵横,头发也变得花白,他还不到四十岁。她在车上泪水滔滔。
他是谦卑和不安的,连连说实在不想打扰她只想听听她的声音。她却说你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亲人,坚持要请他们吃饭。
她在席间看着当年的情人和他的妻,他们小声地说话,局促不安,带着谦卑的笑。只有小女孩渐渐没有了先前的拘束,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一声声叫她“姑”,把她的心叫得酸楚。
我说你可以送孩子别的,那件云锦外衣对她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亚红说,我只是想留一点什么给他那贫穷的弦子,让她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许多美好的、如花似锦的东西,种一点美好的希望在她心里,如此,才不算锦衣夜行。
第163篇、别错过那个你要挽留的人
男孩和女孩在热恋的激情褪色以后,开始有点争吵了。
男孩任何事情都会包容女孩,甚至吵架时,男孩也只会沉默忍让。而女孩优越的条件和漂亮的面孔常常让男孩感到自卑,尽管他知道她一点也不在乎这些。
而在女孩心里却有点恨铁不成钢吧,她不想男孩这个样子,有时候争吵本不想说一些伤人或者负气的话,但是当她一看到男孩忍让的样子时,火气就更大了。
女孩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男孩的自尊,直到有一天,她冲动的说了这句话:“分手吧”。男孩很伤心,可是不敢生气,只好低声说:“好吧”。
其实女孩话一出口就后悔了,看着男孩依然是无动于衷的。但女孩任性惯了,又放不下高贵的自尊,于是,恨恨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走了。走的时候有些迟疑,而男孩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两个人从此以后没有了音讯。女孩没有再谈恋爱。男孩也一样。
几个月过去了,他们意外相遇了,两个人彼此相对沉默了很久,然后离开。女孩的脚步一再停驻,好像等待男孩说些什么,但男孩的嘴巴却闭得紧紧的,一句话也没有说!女孩最后还是失望地绝尘而去……
一年以后两人再次相遇,情形和上次差不多,不同的是,在离开的时候女孩说了句:“我恨你”,说完后掉头就走了,女孩一走,男孩的眼泪就流下来了,他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当时没有把女孩挽留下来!
时间飞逝,又是两年过去了,一天,女孩托人费尽周折找到了男孩。
原来女孩出了车祸,伤得很重!弥留之际,她只想再见男孩一面,男孩接到消息后立刻赶去医院。
当他看见女孩柔弱的身躯静静地躺在床上时,终于失神了,他扑倒在女孩的怀里,不听话的热泪大颗大颗地从眼眶流了出来,滑过他苦涩的脸孔,滴落在她的胸膛……
男孩紧紧握住女孩的手说:“不要扔下我,我不许你离开,求求你!你要为了我留下来……”
女孩挣扎着说:“我等你这句话等了三年了,可是你迟迟不肯说。我恨你!一辈子也会恨你”,女孩又说:“如果你想挽留我,只要你说一句话,我会立刻回到你身边,因为我真的很爱你,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男孩哭得更厉害了,撕心裂肺地说:“对不起,我错了,对不起……”
最后,女孩还是带着哀怨离开了,男孩觉得自己也随着她的灵魂而去了。男孩知道一直以来,自己同样深深地爱着女孩,他不能原谅自己,他恨自己,为什么不勇敢地去争取、挽回!
你身边也有等你挽留的人吗?如果有,你一定要挽留!因为有些人或事,一旦失去你就永远也不会回来了,爱情其实很平凡,只要伸出你的手,张开你的嘴,就能抓住幸福!
其实爱一个人就要放下自己的自尊……
第164篇、我的垃圾工丈夫文
这份工作我已经做很久了。我做的当然不算是苦力活。但作为政府的一名代表挨家挨户地问问题也不能算是令人满意的工作吧。
现在是八月份。天气炎热。我却不得不打领带。
“你好。我叫鲍伯・帕克斯,我们正在这个区做一项调查……”
“我没有兴趣!”……砰,门锁上了。
你无法想象这样的回答我听到过多少次。一次,我终于抓住机会,“在你用力关上门之前,我想告诉你,我不卖东西,我只问一些有关你本人和这个社区的问题。”
门内的那个年轻女人踌躇了一会儿,扬了扬眉毛,耸了耸肩。
“当然。进来吧。家里很乱,请别介意。”
这所房子稍稍旧了一点,是这个区的低收入居民能够租得起的住房。他们用很少的钱,把家收拾得看起来又舒适,又好客。
“我只问几个关于你本人和你的家庭的问题。虽然这听起来也许涉及个人隐私,但我不需要你们的真实姓名。这个信息将用于……”
她打断了我。“你想要一杯冰水吗?你看起来这一天过得很不舒服。”
“啊,是的!”我急切地说。
就在她端水回来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前门走了进来。是她的丈夫。
“乔,这个人是来这儿做一项调查的。”她站在那里,礼貌地为我做介绍。
乔又高又瘦,脸上的皮肤很粗糙,看起来很老,虽然我猜他只不过 20岁出头。他的双手就像皮革一样坚韧,一看就知道是做苦力活磨出来的。
她向他倚靠过去,在他的面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当他们四目相对的时候,你能够看出他们非常相爱。她微笑着,将头倚在他的肩膀上。他用双手抚摸着她的睑,轻声说:“我爱你!”
他们也许没有物质财富,但他们比我认识的大多数人都更富有。他们的爱情是深厚的。是那种能让人在艰苦的环境下把头抬得高高的爱。
“乔为这个区工作。”她说。
“你是做什么的?”我问。
“乔是装垃圾车的。你知道我为他骄傲。”
“亲爱的,我相信人家不想听这个。”乔说。
“不,我想听。”我说。
“你瞧,乔是这个区最好的垃圾工。他往卡车里堆的垃圾比任何人都多。他能把那么多垃圾堆在一辆卡车里,这样,他们就不必跑那么多趟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热情洋溢。
“时间一长,”乔接着说,“我就为区里节约了开支。工人工作的时间少了,每辆卡车的费用也减少了。”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下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摇了摇头,寻找着合适的字眼。
“真令人难以置信!大多数人都会为这样一份工作抱怨不休的。这份工作当然很难做。但你对工作的态度却令人感到惊异。”我说。
她走到睡椅旁边的架子前。当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她的手里拿着一个里面裱了一张纸的小画框。
“当我们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乔丢了工作。我们一度失业了,然后终于获得了福利救济。他找不到工作。然后有一天,他被送到这个区进行面试。他们给了他这份他现在正在做的工作。他回家的时候又沮丧又羞愧,告诉我这可能是他能够做的最好的工作。实际上,这份工作的工资比我们获得的福利救济还要少。”
她踌躇了一会儿,向乔走去。
“我一直为他骄傲,以后也是这样。你瞧,我认为不是工作塑造人,我相信是人塑造工作!”
“为了在这儿工作,我们必须住在这个区。所以,我们租了这所房子。”乔说。
“当我们搬进来的时候,这句名言就挂在前门内侧的墙壁上。它完全改变了我们的生活,鲍伯。我知道这份工作很适合乔。”她一边说一边将那个画框递给了我。
纸上写着:如果一个人被称作街道清扫工,那么,他应该像米开朗基罗画画,或者像贝多芬谱曲,或者像莎士比亚作诗一样清扫街道。他应该把街道打扫得让天上人间所有的生物都会驻足留连,并且说:“这里住着一位工作很出色的街道清扫工――马丁・路德・金”。
“我爱他是因为他这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做,他就会做得最好。我爱我的垃圾工丈夫!”
说完,她转过头去深情地看着丈夫。我看到乔的眼睛里有一种亮晶晶的东西在闪动。
他们俩正在微笑
第165篇、暖雪
接到丈夫的电话,琴几乎晕倒。
丈夫是个逃犯,在外逃亡已经整整六年了。
琴用厚厚的记忆擦洗着那声音,确认电话那头是丈夫,她终于哭了:“你在哪里?”
“我回来了,我太想你了!等天黑我就回家,给我熬一锅羊肉汤……”话没说完,电话就挂了。琴知道丈夫一直不敢给她打电话,因为公安追得紧,隔三差五的,还有警察上门查问。眼下,要过年了,警察也要过年不是?
琴翻翻日历,惊呆了,发现今天竟是大年三十!丈夫逃亡的这些年,琴成天恍恍惚惚,她几乎忘了岁序更迭与季节转换。丈夫犯法,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她,这也是她苦苦等待的理由。
琴赶紧去菜市场买羊肉,可市场上不仅没了羊肉,连蔬菜也很少了,谁家到大年三十才准备年货?琴面对空荡荡的市场,急得哭起来。
忽然,她看见迎面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车篓里分明放着一只羊腿,扎着红布条,那么醒目可人。琴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扑通”跪在那人面前。
骑车人吓坏了:“你……干什么?”
琴掏出一沓儿钱:“求求您!把这只羊腿让给我吧!”
那人一愣:“这是单位发的年货,我去孝敬丈母娘的,怎么好给你?”
琴哽咽道:“我丈夫患了绝症,快不行了,就想喝口羊肉汤,这是他最后一个要求了……”天上开始下雪,一粒粒很硬。
那人看着琴,怔了片刻,然后将羊腿递到她手里,骑车飞驰而去,连钱也没要。
午夜,春节晚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琴眼睛在电视上,心在外面,耳朵在门上……
“嗒嗒!”琴扑到门口,拉开门。
浑身是雪的丈夫被一屋子温暖醉倒……春天提前在这对夫妻的身心里回荡,并久久徘徊……
天不知不觉地亮了。
“琴,我得走了。”
琴一把抱住丈夫:“不!再陪陪我……”
“不行,警察会来的!”
琴哽咽起来:“这样逃到何时为止?”
“逃一天是一天,总比送死好!”
琴说:“去自首吧,看看会不会减刑?”
“不可能!我捅的是警察,警察会给我减刑?”
琴说:“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了,警察也变了……再说,对方也有过错嘛……”
“我不信……我走了!”丈夫走到门口。
大年初一的早晨异常宁静,一夜的欢乐都沉淀在厚厚的积雪里,世界安静、温馨得那么美丽。门轻轻打开,夫妻俩惊呆了:门廊下站着两个裹着大衣的陌生人,一夜的寒冷使他们脸色铁青。
“新年好!”一个年龄较大的冲他们夫妻笑着一点头,清鼻涕跟着甩了下来。
琴和丈夫似乎意识到什么,但他们不相信会是警察,而且在门外等了一夜!虽然门廊下满天星般的烟蒂证明他们确实呆了一夜。
那个年轻的,哆嗦着双手,从怀里抠出一张拘捕证,说:“我们是西城分局的刑警……”
年老的掏出对讲机:“小王,把车开到对面马路上,记着,大过年的不要鸣笛!”
琴不知为什么,心里一热。
丈夫忽然“扑通”跪下:“谢谢你们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夜晚!我……伏罪……”
第166篇、旧梦莫重拾
他和她曾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她甚至为他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一心辅佐他。她拼死拼活地挣着微薄的工资,只为了让他在学校里每一顿能吃上白白的馒头,她自己却严重的营养不良。握着她骨瘦如柴的小手,他心疼地哭了,他对女人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她却说就那样让他的大手握一辈子,就足够了。她是个十足的精神主义者,却懂得用最实在的方式让他安心读完自己的研究生学业。
她把和他的故事写了又写,装进了自己那只古老的木箱,那是他们爱情的见证。但她还是没能将那段爱情酿成芳香的酒,很快她便品尝到它的苦涩。他变了心,娶了另一个优秀的女子。
她在一阵撕裂般的痛苦过后,毅然选择了新的路,她重拾课本,拼命读书。但她并没有能够走进大学的门,却将自己历练成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可她仍无法忘记他,尽管他早已为人夫为人父。
转眼十年已过,他们都到了而立之年。同学会上,她和他不期而遇,似有千言万语,他们竟不知从何说起。他说,当年的选择实属无奈,十年来他从未将她忘记。她哭了,纵是再有十年的等待,能听到男人的这句话她也觉得值了。
她把自己写的第一本书亲手交给了他,那里有太多共同的美好的回忆,还有许多他不知道的泪水。他激动地接过去说一定会用心来读。
他真的读得很认真,第二天,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她等着他说点什么,那一本子的血与泪,他不会无动于衷的。“我在你的笔下就是这么一个抛弃了心爱之人的负心汉?”她想不到他会这样问,“你这样子写出来,要我怎么在我的圈子里混?”他长长地嘘了口气。
“对不起。”她固执地伸出手,等着他把书还给她。他说,“我要珍藏它。”她冷冷地笑了,“还是珍惜你自己吧。”然后她头也不回地离他而去。
梦就是梦,总是经不住时光的打磨,阳光的暴晒。
第167篇、一个苹果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苹果。
一个红透了的苹果。
那时我还小,才上初中,同桌是一个会脸红的男孩子。是的,吵架也脸红——我和他吵过不少架,每次都是他先道歉。我还暗暗觉得,他很有绅士风度。后来老师调整位置,我和他分开了。
一个苹果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骑着车上学,想着一些遥远的事,突然就想起了他。他是上午走的,调到了第三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空空的,就像一间许久没人打扫的房间。来到教室,看见新同桌,一个跟我没说过几句话的男生,不经意间,我就把目光投向了他,他在和他的新同桌谈笑风生。坐到座位上时,我终于吁出一口气,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在这个角度,我看不见他。我的手伸进抽屉里拿书时,碰到一个令人舒服的凉凉的东西——一个苹果。上面贴有一张纸条,写着“送给你”,还有一个笑脸。熟悉的字迹,是他。
我没有一丝微笑,但我觉得我的心里长出了一棵苹果树,然而那个最大最红的苹果,恰好落在了我的手里,它是我的。
我没有把它吃掉,也没有扯下那张纸条,我只是小心地把它放进书包夹层里,带回了家。回到家,我也没有把它吃掉,我只是把它放在书柜上,有纸条的那一面朝外。它是那么红艳圆润,就像一首白朗宁的诗。我看着它,仿佛在这个苹果上读出了字,读出一颗也是那么红艳圆润的心。
我已经不记得那几天是怎么过的。只记得因为角度问题我坐在座位上看不到他,我只有在传本子的时候惊鸿一瞥,他还是那样,会脸红,会一些女生不会的奥数题,会朝着老师傻傻地笑,只是,那只属于我们俩的吵架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一次次短暂回头中,我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心跳。
每天回家,我都会朝着那一个苹果说话,苹果恐怕也听厌了吧?小女孩的琐碎,小女孩的心事。然而苹果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散发着清香,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就像一个银碗,盛着米粒一样的秘密。渐渐地,每次我从水果摊路过,看见苹果,我都会想起他,想起他灿烂的笑容,想起他吵架时脸红的样子。简简单单,就像一个苹果。
苹果开始溃烂时,我不知所措。苹果溃烂的地方开始流水,我知道,那是苹果酒。闻着阵阵酒香,我仍然没有把它扔掉。
苹果彻底腐败时,我留下了那张纸条,只是上面已经有了斑斑痕迹,那是一个苹果留给世界的脚印。那天我路过水果摊,买了一个苹果,把纸条贴在上面,就像原来那样。然而,我知道,纸条还是原来的纸条,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苹果,已经不是原来的苹果了。
我一直坚持那个习惯,等苹果腐烂时,再去买一个,贴上纸条,放在书柜上。直到初中毕业。我拿着毕业联系簿找他,他愣了一下,还是写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然而,在寄语那栏里,他只写了“一路顺风”。
回了家,我望着苹果,流了一滴泪。
我现在还记得那滴泪落在地上的声音,虽然我已经是大学生了,我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他,也没有再为他买一个又一个的苹果,因为我知道,处理一个苹果最好的方法,就是吃掉它。
第168篇、裤子,白裤子
其实,我并不适合穿白裤子。我的身材不仅矮,而且胖,腿像萝卜,粗壮臃肿,但是自从十六岁,从母亲那里争取来了单独添置衣物的权利,我每年都会偷偷买来一条白裤子,藏匿在箱底,牛仔,麻纱,直筒,喇叭,我在每个春心萌动的黑夜,想象着白天,我也能像邻家的姐姐穿出它的飘逸,洒脱来。
可是我始终没有勇气穿出,直到那年春天。
为了他。
他是同一楼层的另一家公司的职员,每天我们会在电梯或者餐厅里相遇几次,他会拿若即若离的眼神看我,我从喜欢他的第一眼,就发现,他喜欢穿白裤子。
我的体重已经是成年后的历史最低点,去年富态时买的裤子穿上,显得有些空旷,就像我没有着落的心的间隙,但我还是很胖,我知道如果这样的相思煎熬再持续下去,我会更加适合穿上它。
周末,两家公司有联谊活动,我忐忑地穿上了白裤子,去了才发现,所有的女孩都穿着正式的职业装,他也是西装革履,只有我,黯淡清雅的紫色光线下,白裤子折射着惨淡的紫,怪异可笑,我又慌又乱,仓惶逃出。
之后,公司同事小鱼成了他的女友。
也许白裤子和爱情没有直接关系,可是我总是想,如果那一夜我没有离去,他可能就是我的。这样想,会让我在不经意间泪流满面。
后来,我接连恋爱了几次,身材居然苗条得很了,却再也没有想过要在男人面前试穿白裤子。
再遇到他,是在一个校友会上,他已经和不是小鱼的女孩结婚了。那一晚,却穿了一条扎眼新潮的白裤子来,忘记是从什么话题聊了起来,我们都已经不在原来的公司做了,这却才是交谈的第一次。
“你还记得吗?那次我们两家公司联谊,你穿了条白裤子来,可是你只出现了一会儿就不见了。”他竟然知道和记得,我以为自己会难过伤感,想不到心中一阵释然:原来当年叫我逃出的原本不是我穿白裤子,而是叫我惊惶失措的爱情,就像我对穿着的白裤子一样没有把握和自信。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我们总是为一些并不适合自己的东西惆怅,奔劳,直到多年之后才明白,它美得叫人流泪,是因为和它隔了距离,就像我对白裤子。
第169篇、蓝玻璃指环
大海带给她初恋的蓝玻璃指环,最终没有抵挡住爱情的磨砺,直到最后变成大海的点点碎沙……
第一次见到许蒙的时候,妈妈让我叫他“许叔叔”。我望着面前穿一身军装却有崭新面孔的男子,竟忍不住笑起来,他是“许叔叔”?别逗了,于是我扬扬头,说:“我叫你呢?”他说:“我叫许蒙。”我便点头道:“许蒙,你好!”
那时,我哥在渤海湾的一座小岛上当兵,许蒙是他的班长。暑假里,妈妈带我去部队探亲。
那一年,我15岁,个子已经比妈妈高,也渐渐通晓人事,许蒙走到我旁边,给我讲岛上的风土人情,指给我看远处的鸥鸟,又堆沙堡给我玩。我们很快便混熟了,可我却忽然局促起来,跟在他身后,扭扭捏捏的,尤其是当他那双闪亮的眼睛,与我对视时,我竟慌乱得手足无措,跟刚刚见到他时那股大大方方的劲头根本判若两人。
我和妈妈在海岛上呆了一个星期,便回家了。记得要回去的前一天傍晚,许蒙带我去捡贝壳。暮色如纱,一波一波浸润着小岛,稍带咸湿的海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和许蒙缓缓走着,他时不时把美丽的贝壳捡起来放入我的篮子里。想着即将到来的别离,我的心中充满了莫名的惆怅。而他,似乎也变得沉默起来。
我们走累了,便坐下来休息。这时,浪花冲刷得一小片沙滩陷落了,露出一块蓝色的玻璃碎片,许蒙将它拾起来给我看。啊,多么好看的一块玻璃!大概是一个破裂的香水瓶颈吧,经过长年累月的海浪冲刷,已经成为磨砂状。我忽然有兴趣地把它套在无名指上。刚刚好,正是一枚指环!许蒙说:“这,就算是我送给你的纪念品吧?”我一下子愣住了,继而是酸酸甜甜的喜悦与慌张,虽然知道说者无心,但我还是陶醉着——指环点缀了我的手,而我的快乐点缀了大海的黄昏。
我开始了和许蒙的通信。虽然次数不多,但整整三年下来还是积成了厚厚一沓。我把它们整理成册,闲时翻翻看,它成了我最喜欢的书。
18岁,我如愿以偿考上大学,而这时,许蒙的信里也有了炽热的字句。大学里人才济济,我的窗外也渐渐有了玫瑰。但是,不知为什么,他们跟我的感觉都不对味。在我心里,那个与我牵手走过青春的人,应该是有着挺拔的肩背、闪亮的眸子、深沉的思想和满满浓浓的温柔,就像——就像许蒙那样。
我一直保持着与许蒙的联系。大二那年,他退伍了,放弃了国家的分配,独自一人到南方发展。他告诉我,他现在的状况很不好,一切都不如意,心情也极度失落,有时候连吃饭都成问题,所以为了不把坏心情传染给我,就不再与我通信了。
听到这样的谬论,我又气又急,于是,我开始想办法帮他。
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我都用来做家教和卖画报赚钱。我还在各种报刊上发表文章,虽然所得的钱有限,但还是全部寄给了许蒙。
但是还不到一个月,汇款又都退了回来。许蒙说:“谢谢你,我知道这不是施舍,但是我不能接受。别再理我了,不值得。”看到这里,我沉默了,久久久久不愿说话。同宿舍的朋友见我这样,便过来开导我,我跟她们讲了我和许蒙的故事,还给她们看许蒙的照片和那枚蓝色的玻璃指环。她们先是惊讶,后是羡慕。最后决定让我去一次南方,亲自跟许蒙谈个明白。
因为我是第一次出远门,临行前轰轰烈烈准备了一个星期。出发那天,送行的队伍也浩浩荡荡,但是上了火车,我还是胆颤心惊起来。夜深了,我却不敢入睡,怕坐过了站,又怕坏人害我。正在无聊之时,上铺探出一年轻修长的身影,“你是财大的吗?”他笑着问我。“我叫杨光,也是财大的。”他愉快地说。
路上有校友同行,顿时轻松安全了许多,只是他说他的目的地比我远一点,我们不能同时下车,告别杨光时,他帮我把旅行包提下车,说句小心,便匆匆走了,他的心情变得不太好,甚至没有和我说再见。是一个落雨的清早,灰蒙蒙的天空,冷落的车站,寥落的行人。我给许蒙写信,说今天到,虽然,他马上回信说:“你不要来。”但我知道他还是希望我来,他一定会很高兴见到我的。然而,左等右等,没有许蒙的身影,我想,他可能脱不开身吧!再等等!就这样,从早上到中午,我一直坐在我的大旅行包上等待许蒙,饿了吃几块饼干,渴了喝矿泉水,可是到了黄昏,许蒙的身影也没有出现。我哭了,许蒙骗我,我手中除了他在邮局的一个信箱号码外,根本没有他别的联系方式。我这才觉出许蒙的绝情,而天气也越来越冷,我瑟缩成一团,哭得更伤心了。然而,不知何时,一件温暖的衣服已搭在我的肩上,抬起头,是杨光!“你怎么在这儿?”我含泪惊呼。他却淡淡一笑说:“不必问了,我只想带你离开这儿。”
回去以后,杨光开始约我,我答应了。几个月的交往后,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问起那天他怎么那么巧出现在我面前,杨光死也不肯说,还是后来朋友们告诉我,大一那年,送我玫瑰最多的人,便是杨光。
原来他竟是个有心人呀!但我还是骂他“横刀夺爱”,说这话时,我笑得那么开心,看来许蒙带给我的伤痕已完全愈合了。杨光真是一个阳光般的男孩子。我与他在一起,真切地感受到了爱情的美好。原来,单有思念是不能完成爱情的,真正爱一个人,应该千方百计使思念变成相守才对呀!
毕业后,我与杨光在同一座城市找到了工作。接下来,便是他的求婚了。那一天,他送我一枚经认真挑选的钻戒。钻戒很小。因为我们还没有很多钱。但这枚钻石是经过精细切割与打磨的,用白金镶嵌,以细绒为衬,又以真挚的双手捧上,所以它显出庄严的光泽,不是一般饰物可比,而那一刻,我也终于知道,压在我心底那么久的蓝玻璃只是儿童玩具,它永远不能成为生命里的永久信物。
我与杨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渐渐知晓了幸福的真正含义。
只是有一年春节,我去哥哥家探亲,哥哥说,许蒙初五会来,好久不见了,大家聚一聚吧。听到许蒙的名字时,我的心颤动了一下,这么久未联系了,我所关心的也只是他过得好不好,至于曾经的往事,却一点也不想掀动了。
许蒙比以前瘦了,老了,鬓边也有了霜花。在一刻独处的时间,他忽然落下泪来,问我:那年,那天,为什么说好来看他却食言?
我怔住了,“我一下车就在等你呀!”
“我也一直在车站等你呀!”
然后他眼睛一凝,问我:“你在哪个车站?”
“南站。”
“可是,我是在北站。”
我把头别过去,两颗眼泪悄然坠落在手背上。我想,如果那一天我知道那座城市还有另外的车站的话,我一定会到处寻找,直到找到我心爱的人。
春节一过,我便跟杨光回家去。我的日子如常平静,只是选了一个空闲的日子,一个人到江边去,将那枚珍藏已久的蓝玻璃指环放到江水里——它来自于大海,就让它回到大海里去吧。爱是需要智慧与勇气的,许蒙宁可在一个车站等到黄昏,也没有想到我在另外的地方等他。守株待兔,固然是一种决心,却不能守候到美丽的爱情,正像玻璃指环最终抵挡不住爱情的磨砺,它的归宿只能是在大海里变成点点碎沙。
第170篇、右手握左手
桌上流行一首顺口溜:握着老婆的手,好像右手握左手。
每当有人念出:熟悉的或不熟悉的一桌子人便会意地放声笑起来,气氛立刻就轻松了。当然,这是基于人家对该顺口溜的一致理解——感觉准确,描述到位。
有一天在餐桌上有人又念起这段顺口溜,男人们照例笑得起劲。
后来发现餐桌上的一位女人没笑。男人们忙说闹着玩别当真。没想到女人认真地说:最妙的就是这“右手握左手”。第一,左手是最可以被右手信赖的;第二,左手和右手彼此都是自己的;第三,别的手任怎么叫你愉悦兴奋魂飞魄散,过后都是可以甩手的,只有左手,甩开了你就残缺了,是不是?一桌子男人都佩服,称赞女人的理解深刻而独到,妇人淡淡地说:有什么深刻而独到,不妨回去念给你们各自的老婆听听,看她们说些什么。
男人当中有胆子大的果然回去试探老婆,果然老婆们的理解均与餐桌上的女士相同。
她们都是左手,男人们当然要以左手计。而他们都是右手,他们当然作右手想。
第171篇、鬼魂没有眼泪是不能哭的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 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 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 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 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 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靠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第172篇、“穷二代”的富爱情
“穷二代”的富爱情 文 /珊瑚
【晒月光,心慌慌】
杜小薇和段宇的邂逅,一开始原本充满了诗情画意般的美好。
首先地点就很浪漫,是在网友公认艳遇排名第一的云南丽江。杜小薇和段宇前后脚走进“樱缘小筑”,淡淡扫了彼此一眼,瞬间竟有了心动的感觉,以为撞上了坐南瓜车的仙女或骑着白马的王子。
第二天,段宇就主动和杜小薇搭讪,彼时她正坐在院里翻一本画集,淡淡月色覆下来,睫毛都染上光晕。段宇邀请她一起走走月光小径,她欣然赴约。当然,他们不可能谈论中午分别躲在房间啃的丽江干锅巴、泡的方便面,这种丢脸丢到云南的事,怎么可以帮他们找到心仪豪门女、富二代?
杜小薇出行前对闺密立了重誓,这回不艳遇个金龟婿就誓不为人!而段宇,他大学时代卿卿我我的小女友刚劈腿奔了高枝,出于男人自尊受损后的古怪思辨,他也决意要找一个“公主”来省下十年弯路,直奔康庄前程。
反正,吹牛无需事先打草稿。反正,两人出发点都无比清晰:找个有钱人|
有身边的“潜力股”相陪,这段月光路走得旖旎多情,摇曳生辉。杜小薇的小心肝跳啊跳,差一点就要承认自己爱上段宇了——如果没有发生后续事故的话。
那件很煞风景的事,是杜小薇刚刚离开客栈时,不小心将相机留在秋千上,现在连尸骨都不存。因为人来人往,客栈老板并不知是谁顺手牵羊,杜小薇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我花了整整一千五呢!你要赔给我!”
吃惊的倒是段宇:“你刚刚不是说带了价值八万的摄影器材来拍丽江美景吗?”
在大公司当底层文员的杜小薇此刻已顾不得装矜持淑女,指尖几乎戳破他鼻端暗疮:“是你!一定是你假装约我出去,然后让同党来偷我相机……”
可想而知两人吵得有多鸡飞狗跳。未了段宇才蹦跶着作结案陈词咆哮:“我人穷志高,从不做坏事。你这个伪干金少来诬蔑栽赃!”
【遇见他哪有好事】
因为热辣辣吵过嘴,半年后在北京街头遇到,杜小薇还稍微有点不自然,幸好男人肚量大,段宇像是已忘却杜小薇牙尖嘴利的张狂,只一味拖住她袖子兴奋地说:“等了这么久,你是这条街路过最正的美女耶!”
恭维话谁不爱听?杜小薇当即骨头都轻了四两。
原来段宇在影视公司做事,现在正在拍一条片,万事俱备就差美女一枚,段宇撞见杜小薇,自然热情百倍,救场如救火,笑得见牙不见眼。
杜小薇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过一把当明星的瘾,就得做出非人牺牲:她站在一个高高的垃圾山上,指点江山挥舞手臂,真是粪土当年万户侯……且摄影机离她之远,让她全然听不到那边喊“OK”的声音。
于是可怜的“路人”是最后一个收工的,在打杂小弟段宇将所有器材都装好箱后,他才捂着口鼻,亲自到垃圾山接杜小薇。
杜小薇当时嗅觉已麻木,连骂段宇的力气都没有,他伸过一只手接应她,她晕头涨脑上了他的贼船。
几天后,有同事在新闻上看到杜小薇,急吼吼公告天下,说咱办公室也出了颗新星!杜小薇虚荣心大爆发,走路小腰板儿都挺得直直的。
后来,段宇电话再打来时,她也不再拒绝了:反正小架也吵了,小手也拖了,倒不如正式约会吧。约会的电影院,恰好在杜小薇和段宇公司的中间位置,谁也占不了谁便宜,赶过来时间差不多,也不会出现一人傻等的窘况。
不过杜小薇还是迟到了,因为她在公交车上被色狼摸了屁股,作为一个外表现代骨子传统的女孩,杜小薇毫不犹豫给了色狼一记耳光。但,到底意难平。试想如果段宇是个有钱人,不要太有钱吧,开辆伊兰特就行,能来接杜小薇,也不用让她蒙受这奇耻大辱吧?第一次遇到他丢相机,第二次站垃圾堆,这次遭色狼突袭,是不是八字有点小不合啊?
虽然内心愤愤,但段宇提前准备了快要软掉的爆米花和快要化光的雪糕,笑容灿烂到露出八颗大白牙,还是让杜小薇的心,微微动了一下。
【只有更糗,没有最糗】
杜小薇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总结出准男友段宇最大的特征:脸皮够厚!
为什么要说“准男友”呢?因为杜小薇到现在还没完全放弃“嫁个有钱人”的宏伟理想,但她并不介意在空窗期时多个“过渡骑士”,再说段宇消息灵通,精打细算功夫一流,钱包里永远有折价券,有人陪伴的AA生活总容易度过。
但并不是每家餐馆都买账,比如今天的“农家厨房”,埋单时段宇笑嘻嘻掏出一张黑白A4纸,上面赫然印着折价30元,人家领班不收,还保持得体微笑:“对不起先生,新店酬宾,只适用于折价券原件,复印件一概无效。”
段宇脖子上的青筋根根暴凸,涨红了脸嚷:“谁说的?你们这样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哪条法律规定的?找来给我看!”
杜小薇受不了了,她从皮夹取出100元,手势夸张了点,半只掌都拍到饭桌边缘,人民币忽悠悠飘下去,然后转身就走。没想到段宇那个守财奴,丝毫没眼色,竟急急俯身捡钞票,不顾准女友落跑。
追了两条街,段宇终于追上杜小薇,他唠唠叨叨算账:“这是找的16元,我们消费了84元,一个人42……”杜小薇愤怒地止住脚步,气到极点反而一声冷笑。“我请你的,行了吧?”
即使空窗期找一个饭搭子过渡,段宇似乎也上不得台面吧?
【我就是来捣乱的】
段宇惦记着什么时候还杜小薇钱,杜小薇却从此当他是禽流感,手机一响就及时掐断,她眼泪汪汪告诫自已要寄情于工作,再不浪费感情到既穷且抠的无聊对象身上。
虽拒不见面拒听电话,但为什么晚上还会躺在被窝辗转反侧,下意识翻看手机十几次呢?莫非这段时间她已习惯段宇睡前的短信?
段宇用的是动感地带,每月附赠300条短信,不用白不用。虽为人吝啬,但字字句甸还是让杜小薇感到暖心。她一味躲他,短信也渐渐断了踪迹。
老板的大公子回国工作,需找套住房,老板嘱她陪大公子一道办妥这事。谁曾想到,会与段宇狭路相逢?这个段宇周末也不忘换上硬刮刮的制服来窑串房屋中介。
兼职不是错,但毫无职业操守地搅局该是错吧?段宇也不知抽了什么风,大公子刚看中一套房,他就说这间屋里死过人;大公子嫌他推荐的房子车位不够宽松,他马上讥讽道:“您就算有钱,也不能买上一打车,家里保姆买根葱都开宝马吧?”
别说大公子生气,连杜小薇都觉得段宇疯了。大公子一脸阴沉地飙车离开,段宇拉住杜小薇,五官纠结地追问:“就是因为他,你才不理我?”
平白无故被泼了一身污水,杜小薇心倒定下来,那种莫名其妙的感动,又冒出小芽芽——段宇费劲巴拉地为客人推销房源,不就为了拿到屈指可数的一点提成吗?但他因为吃醋,真是“金钱暂可抛,爱情价更高”。
杜小薇“扑哧”一声笑了,为这个憋足气瞎捣乱的笨家伙。原来他在乎她,还是在提成之上的。
有钱人不一定好教养且当杜小薇如珠如宝——否则那天大公子就不会一人开车走,全然不顾他的小跟班。
穷二代也不一定事事吝啬处处抠门铁公鸡一毛不拔——杜小薇父亲忽然晕厥住院,母亲哭哭啼啼打电话来说可能要动大手术。杜小薇跑到提款机一看,原来自己就是传说中的“月光公主”。
万幸的是,即使身边没白马,还有一个争抢着献殷勤的癞蛤蟆——打电话给段宇之前,杜小薇本做好了从此被拉到黑名单,列为“拒绝往来户”的心理准备。但在半个小时后,有个蓬乱着头发扣错了纽扣一只脚穿人字拖一只脚踏A版登山鞋的男青年,像驾着五色祥云的至尊宝,从天而降到杜小薇楼下。
对了,这个男青年还从腰上郑重取出一个拿报纸层层包裹的东东,像送传家宝一般强硬塞到杜小薇怀里。报纸上的葱油饼味儿熏得杜小薇打了个大喷嚏,她刚想客气地说自己不饿时,一沓整整齐齐的粉红色百元大钞破报而出。
杜小薇感动之下,泪汪汪说:“我给你写张借条吧……”
这个向来爱财如命的家伙竞学会装大款,潇洒摇头了。他说傻丫头,愣着干吗,赶快把钱打回家救咱爸啊,可别让咱妈再焦心了!
杜小薇以前无数次憧憬过自己的求婚仪式,要有音乐和牛排,烛光和钻戒,面前这个男生,却穷得掏光卡上最后一分钱,再没银子买婚戒。
不过现在,杜小薇真的乐意嫁给他这个有瑕疵有毛病更有担当的“穷二代”。
第173篇、亲你一下再走
莽子回部队那天,小娥进城送他。
到了车站,看看离开车的时间还早,两个人就在车站前的广场蹲着说话,说着说着,莽子就不说了,只是痴痴地看着小娥。小娥说:“你别这样痴痴地看我好不好,一副馋相!”莽子就笑了。莽子说:“你要不痴痴地看我,咋知道我痴痴地看你呢。”小娥啐了他一下,说:“没羞!”就在这时,莽子突然小声说:“我想再亲你一下。”小娥说:“你疯了?”然后,小娥就站了起来。小娥站起来,莽子也只好站起来。莽子站起来后,就在那里来回地走动。后来,莽子仿佛下了决心似的,说:“这趟车不走了!”小娥说:“怎么又不走了?”莽子说:“这趟车不走了,坐夜里的车,夜里10点多还有一趟。”小娥说:“说得好好的又不走了,一会儿一个点儿。”莽子坏笑了一下,说:“等夜里再走。”又低声说:“等天黑了,我得再亲你一下再走。不再亲你一下,走了也不安生。”说完,不待小娥同意,就径直往大街上走去。小娥知道莽子的牛脾气,只好随了他往大街上走。
两个人就逛商场。逛商场的时候,莽子看到那些城里的情侣们手挽手地走,也想学人家的样儿,但试了几试也没敢伸出手来。后来又逛公园。公园里的长椅上,一对对的恋人相依相偎着,有的干脆就在那光天化日之下搂着抱着亲嘴。小娥一看这阵势,吓得扭头往外就走。莽子见小娥一个劲地往回走,有些发急,就大声地叫:“娥儿,娥儿!你甭走,你甭走嘛!”莽子说的是山里的土话,又用了那样大的声音,结果引得旁边的游人哈哈大笑……
终于熬到了半下午,两个人重新回到了火车站的广场。
小娥说:“5点多有一趟车,你还是走了算了。”
莽子发狠地说:“不走,坚决不走!非坐10点多那趟车不行!”
小娥想了想,提出了一个问题:“你走了,我咋办?黑更半夜的。”
莽子说:“你不会住旅社嘛。”
小娥说:“说得轻巧。没个十块八块的,你住得上旅社?”
莽子说:“十块八块就十块八块,又不是掏不起。”
小娥白了他一眼,说:“烧包!”
莽子嘿嘿地笑。
突然,有人叫:“莽子!莽子!”
两个人一扭头,见是莽子他爹。莽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忙问:“爹,你咋来了?”
爹说:“不是说好上午9点的车嘛,咋还没走?”
莽子脸一红,说:“没买上票。”
爹说:“你娘见娥儿一直没有回去,恐怕出事,就让我来接一下。”
莽子一下子火了:“大天白日的能出啥事!”
爹见莽子火了,嗫嚅着说:“是你娘硬叫我来的嘛。我也说没事,你娘硬叫我来。”
莽子没好气地说:“你回吧!”
爹说:“既然来了,我回个啥?等送你上了车,我跟娥儿一块儿回。”
莽子听爹如此说,知道自己的计划彻底破产了,就气鼓鼓地站起来,径直往售票厅买票去了。
小娥忙跟了上去。
在莽子排队买票的时候,小娥看着四下里一片乱哄哄的,就假借往莽子手里塞手绢,乘机把自己的小手悄悄地递给了莽子。不料,莽子却不领情,一下子将她的手拨出好远。小娥笑笑,往他腰里捣了一下,重新把自己的手递了过去。这一次,莽子没有拒绝。莽子抓住小娥的手紧紧地握,紧紧地握。小娥痛得直吸气,也不动,就那样让莽子握。
莽子是坐5点多那趟车走的。
临进站的时候,莽子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咱乡下人,办个事真难哪!”
爹瞪了莽子一眼,说:“难啥?从乡里到城里有汽车,从城里到部队有火车,难个啥?要搁往先……”
小娥偷偷地笑了。
第174篇、情爱小说:私奔
作者: 幽谷百合
一
艾玉与德海私奔了!这个消息在石牌街不胫而走。
这条小街其实是个村子,住户大多半商半农,农忙时一头扑到田里,农闲时就做做小生意,卖点针头线脑的。农村大忙的季节也就春播和秋收,现在有了机械化,只要一个星期就可以完成了。其他如育秧、耕田、收割等等,都只要半天一天的工夫,在做生意的间隙里也就带着干完了。至于地里的活,玉米呀芝麻呀棉花呀,见缝插针地种,所需时间不多,半天或者一个下午忙活着也就足够了。
石牌街以前只有一二十户人家,从东头喊句话西头听得清清楚楚。后来,村民们生活好了,盖新房子时都顺着大路盖,图个方便,于是整个村的人都自然聚居到一起了。商业站和粮站改造的时候,又盖了商品房,再加上老窑厂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建材公司,所以整个小街就像模像样了。百货超市、建材商店、麻将馆、医疗室,应有尽有!
那一条瘦瘦的小街向两头慢慢变长,逐渐变胖。变胖了的小街有点富态有点臃肿也开始懒散了,懒散的人聚集到一起,消息传播的速度也更加迅速了!
"你知道吧?那个艾玉跟德海跑啦!"
"啊!怎么可能?艾玉家的年年在外挣钱养活她,她还干出这样的事?德海好吃懒做的,有什么好?""那个艾玉就不是好东西,还没给人家的时候就喜欢跟男的勾勾搭搭的,狗改不了吃屎!""她图什么呀?还不是德海做生意那点钱!""她家的挣钱还少啊?一年到头在外打工,回来钱全部交给她!哼,那她两个小孩怎搞?""大的留给他奶奶,那个小的,你知道吧?去年才出世的丫头,其实是德海的!""那德海家的怎么办?这日子怎么过啊?可怜她那样忙,德海做点生意,田里地里的活都她一个女人在扛。去年她去陪读,星期六回来时天都擦黑了她还忙着去给芋头苗插上。看她忙的,真可怜。""你讲德海家的,你知道的,也不是善茬子啊。这事闹开了,也不定怎样呢……"大家品咂着这件事,生活本像一锅平淡无味的汤,这样的事情就像是一撮味精,一下子给提了精神!
二
艾玉抱着孩子站在窗前,外面下着雨。接近年关了,雨连绵下了半个月。冬天里这样的雨要是没有一场雪是不会晴的。
她在等德海回来。他们现在住的这间小屋是租的,事发之后他们仓促出逃,东西带的很少,这间小屋显得很空,空空的就像是她的心。想起这一切,她感觉像是一场梦。
结婚已经八年了,家里那个年年出去打工。当时婚期的安排都刻意定在正月初八,为的就是不妨碍他出去!婚后在一起待了不到半个月,过了正月十五,他就急匆匆地跟着大家出门了。那之后,就是一个星期一个电话,等到他再回来时,已经是年关了,回来大孩都已经满月了!八年,每月钱按时寄回,电话也按时打,可是到回来时他和她都觉得不习惯,连孩子喊"爸爸"都显得很别扭。
就这样下去吗?她在心里反反复复地问。等着吧,最后会回来的。她在心里这样答。等到什么时候呢?等到有一天他在外干不动了才回来,那时候自己怕也老得不像样了。
他在外面有没有其他女人?她开始心里也担心。但是她知道以他老实巴交的性格应该不会。他家兄弟三个,老大因为穷和老实没娶上媳妇,现在还是光棍;老二娶了媳妇,还没生娃就得病死了。他是老三,靠着在外打工在街上买了房子,艾玉当时听媒人一个劲地夸他实在,看他长得也精神,也就同意了。
现在看来,"实在"这一优点在生活中也算不上什么优点。比如每年在家的这一个月,他像一个来的人一样袖着手晃来晃去,说他一句,他就傻笑:"你说嘛,要干什么就说嘛。"真是属乌龟的――扒拉一下动弹一下!年关家里事情多,正月间来客也多,他呢,笑嘻嘻的不急不慢的。你忙得两脚不沾灰,他闲得双手笼袖子。
后来,她也不说他,随着他,过几天不就走了嘛。他呢,在家里倒更向客人了,她要是不高兴,他就腆着脸陪笑,他脸上浓的化不开的假笑,使她想起夏天的时候从床肚里扫出的孩子掉下的奶糖,软软的,脏脏的。她忍着,感觉到他也在忍耐。因为每次过了十五他就兴高采烈地,显然是因为可以出去打工了,打工的地方倒更像是他真正的家了。每年他走后,她都要长长地出口气,估计他坐上车,怕也是如此。
"嘭!"门被撞开了,德海裹着一身雨水和寒气回来了。
"回来啦。"她赶紧将孩子放到床上,端上饭菜,晚餐很简单,一锅肉烧豆腐,烫点青菜就行了。德海看了看饭菜,没说话,端起碗就吃。
"喝点酒吧?这么冷。"艾玉看他心事重重的,就小心地说。
"不喝了,饿了,吃点饭睡觉吧。你也带孩子吃点,早点睡。"他埋头扒着饭。
她的眼泪快要下来了,但她忍住了。她知道冬天的工地很冷,活也很重。而他以前在家农活都很少干,现在肯定很累了。
"呼……呼……"一上床他就打起了呼噜。艾玉开了个床头灯,方便孩子夜里撒尿。孩子吃饱了,在被窝里睡得香甜。艾玉开始流泪,泪越流越多,渐至成了啜泣……三艾玉与德海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的?
他们本是对面的邻居,两家对望,中间隔着一条大路。吃过晚饭,德海捧着个茶杯过去溜达溜达,逗逗艾玉家的儿子,那是经常的事。艾玉呢,缺生姜什么的去问德海家行一点也是常有的。德海的媳妇小凤喜欢打麻将,艾玉家有个麻将机,下午或晚上没事的时候左邻右舍在一起搓四圈也是常有的事。时间长了,艾玉与小凤常常姐妹相称,与德海还稍稍疏远一点。
德海家的儿子上高中了,却迷上了网吧。
班主任一个星期要打一次电话,德海一个星期要往县城跑一次。
"艾玉,你都不知道,这个小孩啊迷上网吧怎么像这个样子,简直管不住。班主任十一点查寝室都还在,他等班主任查过之后翻墙头出去,第二天早晨被班主任抓住了。"小凤对艾玉诉苦,"班主任说了,家长不陪读就要开除他……""那你们怎么办啊?家里农活离不开你,生意又离不开德海哥。""那能怎么办?我去呗。农活我放假回来干,不是有周末么。多跑掉好多车费,给车轱辘赶网了!再说,德海你是知道的,烧不会烧,料不会料的!""那也没办法,不过三年时间很快的,等到小刚毕业了也就好了,忙来忙去还不是为了孩子嘛。""就是这样讲的呀,我走了,家里需要照料的可能还要麻烦你呢。""小凤姐,看你说的,我们哪跟哪儿。"小凤走了之后,艾玉记得她的嘱托,所以德海要是生意忙了,她就喊他过来吃一口;德海的脏衣服积多了,偶尔也拿过来让艾玉帮忙洗洗。艾玉家里需要帮忙的,比如房子漏雨了,门锁坏了或是搬个重东西什么的,站在路这边喊一声,德海也就立即过去帮个忙。
乡村的夜晚静得早,德海晚上也没什么事,就陪着左邻右舍一起打麻将,打到十一点左右回去睡觉,家里冷冷清清的,生活真是没什么滋味。
去年一个深夜,艾玉的儿子小磊发起了高烧。艾玉给他喝了退烧药,但丝毫没有作用。打电话给村部的医生,手机却关机。小磊的脸烧得火红火红的,艾玉只好拿凉毛巾给他敷。
艾玉决定自己去医疗室看看。她穿好衣服,推开门,回头看看孩子,她又不放心。怎么办?只好求助德海了。
德海一接电话,马上跑到医疗室,可是医生那天去县城喝喜酒了,家人也联系不上他。
"走,艾玉,穿上衣服,把孩子包好,我送你们去县城医院。"一路上,艾玉用头试着孩子的脸蛋、额头。孩子烧得开始说胡话了,艾玉急得哭起来。
德海透过后视镜看到后,安慰说:"别急,这不还有我嘛。一会就到了,吊上水就退烧了。没事的,啊。"艾玉点点头。
"你一个女人家带着个孩子,平时都好好的,孩子要是有个伤风感冒的,哎,你也不容易。"艾玉的眼泪又掉下来,她偷偷地擦掉了。
四
"艾玉,年关了,我想回去一趟。我们这样也不是个事,我准备回去一趟,跟小凤谈谈离婚的事。"德海第二天回来的时候,一边扒着饭一边说。
"可是,你回去,她……"艾玉支支吾吾。
"你别担心我,要打要骂随她便,婚,是离定了的。你带着孩子在这等我。""她……好吧,也只有这样了。"艾玉说。
艾玉害怕小凤,不是因为她的做贼心虚,而是小凤发起飙来真是骇人。
事情败露那天的情形至今想起来艾玉还心有余悸。
那是德海家的小刚开学的时候,小凤跟去陪读了,艾玉家的打工刚走,因为丫头出世不久,艾玉带不过来,儿子小磊就跟着奶奶回了老家。艾玉和德海整整一个寒假也没在一起,就有了一种格外放纵的意味了。
德海在打完麻将后先回家洗洗刷刷,然后等周围都安静了,再去艾玉家,艾玉的门也为他留着。艾玉在里间,听到门响了一下,出去看看没有人,门开得稍大了点,心想原来是风,就将门又重新虚掩上。
一会儿,听到门轻轻开了,又从里面轻轻闩上了,有脚步声。
"来了啊!"艾玉迎上去,抱住德海,德海也紧紧抱住她,两人相拥着走向里间,关上房门。
艾玉和德海刚上床,正说着甜言蜜语。"哐!"门被踢开了,小凤站在门口!
"哇!"小床上的孩子受到了惊吓,大声哭出来!
小凤一下子扑上来,"啪啪!""啪啪!"打得艾玉和德海眼冒金星!
"你这个婊子养的,我叫你勾引男人,我抓烂你的脸,看你怎么勾引!"她一下子骑到艾玉的身上,抓打撕扯,又跳起来踩!德海这时清醒过来,赶紧抱住她,她一回手将德海脸上抓出了一道血印。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在外帮你带孩子,你在家养野女人,我今天死给你看,我去把家烧掉,把孩子烧死,都死掉,都死掉!"德海连抱带拖将小凤拖走,艾玉抱起小床上的孩子,孩子早就哭累了,现在安静下来,竟然睡着了。艾玉怔在床上,像是在做梦。她怎么知道的?
那次小磊生病后不久德海和艾玉就在一起了,说不清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两个家都太冷清了,在一起暖和一点?
"滴滴,滴滴。"有短信。这手机还是去年德海给买的,当时说好一起去县城逛逛,但是又怕村人看见。于是,艾玉先将孩子放到娘家再坐车去县城,随后德海开车到县城聚头,搞得跟电视里特务接头一样。
艾玉打开短信:"快!她是个疯女人。带上孩子,收拾东西,我们马上走!"来不及思考,短信像是火一样,一下子烧着了艾玉!走就走!这个家除了孩子还有什么值得留恋!艾玉三下五除二地将包收拾好,下去打开门,德海刚好开车出来,走了,走了!
艾玉没有回头,她看着德海盯着前方,于是腾出一只手,握了握德海的手!
"艾玉,我回去,也想看看小刚……"艾玉被德海的话惊醒,她知道,德海也许能放得下小凤,但不一定能放得下儿子小刚。小刚已经辍学在家,开始接手德海的生意。德海走得匆忙,实在是因为当时小凤回去之后将全家砸了个遍,把德海的衣服烧得烧、剪的剪、扔的扔,一边还骂声不绝。还说第二天要在整条街骂,非让大家都看透艾玉这个狐狸精不可。
德海想到这样下去,非出人命啊,还是走吧。
小凤确实也不是善茬,他们前面一走,她就去学校将儿子接回来,反正书时念不下去了,瞎糟蹋钱。回来给老娘撑起这个家。家里所有的存折她全部转入才开的一个银行卡中。这样,一夜之间,德海就成了穷光蛋!
德海对小凤那个恨啊,"这个女人真狠,想把我逼死啊!"他咬着牙说,手指将烟头狠狠地揉,仿佛那个烟头是小凤的化身,在艾玉看来,德海也已经皱巴地像一个烟头了。如果这个烟头还有一点火星和热气的话,那就是他的儿子。
他会偷偷地给小刚打电话,但是小刚只接却不说话。这个一直沉溺于网络的孩子,在那个虚拟世界中是个无往不胜的英雄,一下子面对这个现实难题,茫然无措,所以选择了沉默。不管是对待妈妈的哭诉和声讨,还是对待爸爸电话里的解释和哀求,他就是不说话。
越是这样,德海越是放心不下,这个结,必须要解开,德海心想。
德海离开的时候天还是下着雨,这个雨啊,要下到什么时候?艾玉看着德海的身影渐渐远去,在拐弯处,他还回过头,挥了挥手。
身影已经佝偻了,灰色的袄子已经脏兮兮的了。以前当老板时的那种闲散的神态完全不见了,现在只剩下灰色。灰色。灰得就像是这下着雨的天。
德海的小刚让她想到了她的小磊,跟着奶奶,孩子想不想妈妈呢?艾玉的鼻子一酸。
五
德海开着车,离家越近心越怯。在距离家还有三四里的时候,他将车停到了路边一个饭店的停车场里。
这边的路很熟了,他从家里的田地走过,看到田里整齐的稻茬,想起收割时自己还在家,小凤忙着请人收割,他收了生意就过来照顾大家,给大家点烟递茶。哎,仿佛过了好多年,其实,也不过才一个多月而已。要不是因为今年春寒,一直下雨,家里都该育秧了。
哎!
他慢慢向家走,幸亏没有遇到熟人,现在还没有农忙,该打工的都已经走了,山野间哪里有人。他绕了好远,远远看见家里的楼房,两层小楼,后面一个大院子,里面栽着好几棵桂花树,靠墙边的那棵拴着大黑狗旺财。"旺财应该还认得我吧。"德海踌躇着,想到小刚,他挺直了腰杆,昨天打电话他跟小刚说了今天回去看他,不知道他有没有跟小凤讲。不管怎么样,要见一见孩子!
他来到后门,推门,没有推动。只好捱着往前门走,一到马路,他就知道今天的事不小了!小凤娘家兄弟的几辆车子都停在门口!
"你这个要死的,你还知道回来啊!"突然之间,德海感觉自己被一阵旋风给裹住了!领口已经被封住了!小凤一边大骂一边打他踢他,旁边黑压压的都是人,他看不清,但他知道,那些都是小凤的娘家人。他感觉到自己头上脸上胸口后背都在遭受着拳头的重击,腿上也被踢了好几下,差点跪在了地上!
突然间,大家都安静了。他慢慢抬起头,看到小刚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大家,盯着他的眼神好冷。小刚盯了足足有三分钟,然后转身进屋,小凤的大哥二哥一人掐一只胳膊将德海掐进了屋子。
"德海,你竟然做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你说,现在该怎么办?"大哥冷冷的声音。
"小凤嫁到你家,没享过一天福,伺候你们老老小小,喂猪种地,你说她哪点不好,你这样作践她?"暴躁的二哥捋捋袖子又想冲上去,被大哥挡住。
"今天主要是商量解决办法。两条路你选。一、你滚蛋出门,家中的所有东西没你的份。二、你回来,家还是你的,但你再想当甩手大老板不可能了,手机没收,钱全归小凤掌控,生意小刚做,田地的活你个大男人当然你要干了。"德海不说话,心里想选择第一条路,可是那以后艾玉母女就要跟着他受苦了。
"我……离婚……"
"噼――啪!"响亮的耳光响起,小凤二哥怒瞪双眼咬着牙说:"你这龟孙还敢提离婚!你要再敢提一个字我就剁死你!"德海这样一来,反倒不怕了:"好!(www.limaogushi.com)那我走,我再也不踏进这个门了。"转身大踏步向门口走去。
"爸!"这一声太出乎众人的意料,从出事以来,除了买卖东西时必要的交谈,小刚一直不说话,也不招呼人,那种冷漠让所有人都胆战心惊。
"出了这个门,你就没有我了!不走,你就永远是我爸!"德海慢慢回头,看着自己的儿子,发现儿子的表情依旧冷漠,但眼中,分明闪动着泪水。
德海慢慢地慢慢地向小刚走去……
六
艾玉一直在等德海的消息,会不会被他们打死了?小凤娘家几个兄弟个个人高马大。每年过年时都是开着车子,大话连篇地来到。要是打起来,德海肯定不是对手,艾玉想到不寒而栗起来。
一直到小区的灯都亮了,德海还没回来。
艾玉惴惴不安:怎么着该打个电话吧?怕不是看到老婆孩子就将我们忘得一干二净?
她想打他的电话,又怕他正在谈离婚条件,反而给他添乱。
艾玉想起她哥哥,她哥哥是村里的小干部,没有什么大权,但是对村里的事情了如指掌。打电话去问问?又怕哥哥骂她。她做出这样的事,哥哥在村里也没脸面。
"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手机铃声突然想起,吓了她一跳。一看,竟然是哥哥!
"哥……"她的声音哽咽了。
"你!"哥哥没好气地说,大概听到了她的哭声,也不好再发怒了,"准备好回家!我已经让小磊爸明天回来,他家的工作我来做。三方就你一个媳妇了,他人又老实,估计也不会说什么!我后天来接你!德海已经回家了!"说完电话就挂了。
德海已经回家了?这是什么意思?他不是说回去离婚的吗?就这样丢下我们了?
剩下的一天两夜每一分钟都像是锥子在刺着艾玉。回去怎么办?邻居那些人嘴巴那么碎,会说什么?那个婆娘那么凶,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日子怎么过?小磊爸和小磊奶奶会怎么对待我?还有那个死人,以后就这样面对面住着,这剩下的日子怎么过啊!
艾玉想到了死,对,死了算了,死了让德海后悔去,是他害死了我!可是,我要是死了,那婆娘该多得意!我要是死了,这孩子该怎么办?
对!我就活着,不为自己活,就为两个孩子活!我就要活成一把锥子,天天戳他们的眼睛,我让你们一家团聚称心如意,我要天天在你们面前晃,晃到你们死!
下定了决心的艾玉竟然什么都不怕了。她收拾好东西,等待着天明,就是在那一夜,天空纷纷扬扬下起了大雪。
"春天竟然下这么大的雪!"石牌街最年迈的老人都觉得奇怪。
第175篇、两粒砂的爱情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出现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漩涡。每当有这种力量,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二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剑棺材里的时候他听到墓穴门被关上。他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绞,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
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经久不息……
第176篇、少年往事
在大学宿舍里第一次看见晴雪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来自西北某个城市的女孩,是我前世相欠的人。
安,帮我挂蚊帐好吗。她站在那里,对我温柔无助地笑。我就爬到上铺帮她挂。吃饭一定要等着我呀。我不想一个人去食堂。一起去逛街好吗。帮我看条裙子。
除了她天性的柔弱和依赖心,晴雪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孩。漂亮而单纯。
谁都知道,要找晴雪,先找到安蓝就可以。
当然,晴雪对我无所不谈。有时,她爬到我的床上来,和我挤在一起。她表达她的感情的方式,像一只温暖的小狗。把头埋在我的肩上,然后不停地絮絮叨叨地说些废话。我一直很奇怪她没有接受那么多男生的邀请。她说,安蓝,你不要笑我。我喜欢一个男孩已经有8年了。
瞎说什么,那时你才几岁。
12岁。我上初一。
他知道吗?
他不知道。她轻轻地笑。但是他逃不了。我们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同学。考的大学都是同一个城市。
也是在这里?
就是理工学院呀。离我们学校就5站的路。以后我带你去,你帮我看看。
像帮你看一条裙子一样?要知道我们俩的眼光向来不同。比如我喜欢白棉布裙子,你却不喜欢。
我取笑她。心里却感觉落寞。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男孩会让我悄悄地喜欢上8年。也许那是幸福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一起去了理工学院。在大操场那边,一大帮男生在打篮球。晴雪说,猜猜看,他是哪一个。
我说,最高最帅的那个。其实我一眼就看到一个男生,看上去很平常,却有一种坚定沉默的表情。很酷的眼神。结果,那两个男孩一起跑了过来。
晴雪指着那个男生对我说,这是苏阳。
然后介绍那个帅男孩说,他的同学林鸥。
我记得那个春天午后的阳光,灿烂地从浓密的树阴中洒下来。苏阳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眼睛突然使我的心里一片寂静。
那天我们一起去了校园外面的菜馆吃饭,然后又去酒吧打牌。
打千分不是我的强项,但奇怪的是如果我和苏阳搭对,我们总是赢,而且一般是双双脱手,一下就拿下四百分。打了三局,晴雪就吵起来:不行,不行,你们两个不能搭一起。真是邪门了。
那就摸牌决定吧。苏阳说。
摸完大小牌,结果还是我和他一起。
我和苏阳大获全胜,晴雪和林鸥请客吃夜宵。然后两GOLDEN STORY 金故事个男生送我们回去。
下周我们要报仇雪恨,林鸥。晴雪笑着说。
我知道她只是想再见到苏阳。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伪装的。好了好了。苏阳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小孩子晚上要好好睡个觉。晴雪对他做了个鬼脸。她是快乐的。
深夜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打开手电在被窝里看卡夫卡的小说。突然晴雪在上面伏下头来:安,我老是睡不着。
要我唱催眠曲给你听?
不,你背一段诗给我听吧。我很想听诗。
我坐了起来,在黑暗的雨声中关掉手电。
如果你
如果你对我说过
一句一句
真纯的话
我早晨醒来
我便记得它
年少的岁月
简单的事
如果你说了
一句一句
深深浅浅
云飞雪落的话。
晴雪深深地叹息。她的黑发长长地流泻下来。我真的觉得快乐,安。我真想你能和我一起体会。
往事我知道。傻瓜。我伸手摸她美丽的脸。
黑暗中我记得那个男生的眼睛。他坐在我的对面,用眼光示意我该如何出牌。
他的每一个暗示我都能读懂。他的每一个表情我都了解。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言语。
秋天我们决定去爬山。
可爱的晴雪居然穿了一条漂亮的凯斯米裙子。苏阳忍无可忍地笑起来:我的小孩子,你是去参加party吗。晴雪委屈地说,我又不知道是来爬这种荒山野岭,还以为是有台阶的那种呢。
苏阳把她的包背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又脱下牛仔外套要她披上。他转向我:安蓝,把你的包也给我。
我自己背吧。没关系。
我们沿着水流的方向向上面攀爬,到处是茂盛的灌木和树林。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速度偏快。苏阳完全被晴雪困住,离开她半步都难。晴雪不时发出惊吓的尖叫。林鸥则在前面负责开路,打掉长的枝条和荆棘。安蓝,你不要跑丢了。林鸥叫我。不会。我在上面等你们。
在半途我摔了一跤,手被荆棘拉开一个大口子,但终于到达了无人的山顶。爬上巨大的岩石,我坐在最高的地方看遥远的海面和起伏的山峦,阳光和山风都是猛烈的。
这一刻,我知道我可以和自然融为一体。
苏阳接着抵达。晴雪怕我走散,特意叫他追上来。
你真是让我吃惊。安蓝。爬山的时候比男生还勇敢。
习惯了。小时候养在乡下外婆家,最喜欢爬到山顶,一个人坐在岩石上看远方。
你看到过一些什么?
看到我的梦想和失望。
他转过脸,锐利敏感的眼光盯住我。
短短的一瞬间,我们一起聆听着风的声音。我突然流下泪来。
你的手流血了?让我看看。
不要紧的。一点点小伤。我把自己的手放到背后去。
他不再说话,固执地看着我眼中的泪水。
然后晴雪的叫声响起来:安,你们在哪里。我们同时转过身去。
我渐渐沉寂下来。
当林鸥约我去看电影时,我第一次答应了他。
在一起说说笑笑,看完一场无聊的电影。
在校门口,这个帅帅的男生对我说,安蓝,有时候我希望你是个男孩子。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男孩的话,我就不用担心我会喜欢你。
我笑着打他的头。林鸥认真地看着我,突然说,女孩傻一点会比较快乐。安蓝,你会为你的敏锐付出痛苦。
我离开他向宿舍走去。天又下起雨来。
晴雪一个人愣愣地坐在我的床上。安,我们吵架了。
为什么。
他说他其实不喜欢我。她睁着美丽的眼睛,迷惘地看着我。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
我的心里好痛,安。真的好痛。她温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在我的手心里。
我的脑中轰然一响。我找他去,晴雪别担心。我把他找回来,他是瞎说的。
安,你一定要帮我。一定要。她无助地紧抓住我的手。
我昏然地跑到校外,拦了一辆车。走到理工学院的大操场,我看见了暗淡的路灯下,一个独自在投篮的男生。我在旁边坐下,静静地看着他。然后他向我走过来,雨水顺着他的发梢不断地滴落。他的眼睛固执而沉默地看着我。
就在短短的瞬间,我们读懂了彼此要说的话。
对不起。安蓝。他垂下眼睛。
给她打个电话吧。小女孩受不了这些。
我们一起向电话亭走去。我看着他拨号,等着别人去叫晴雪来听,然后听他解释说他心情不好乱说话。听他哄她,要她早点睡觉,然后许诺明晚带她出去玩。然后他挂了电话。
他说,我送你回去。
不要了。我自己可以。
他送我到校门外,我们等着车经过。
雨越下越大,我们沉默地并肩站在一起。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一条白棉布的裙子,光脚穿球鞋。他说,你好像不属于这个不自由的世界。我看着你,那时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女孩你永远都是得不到的。
可是我幻想有一天我能够带你走。我们爬到山顶去看远方的海。你可以把你的伤口交给我。
我笑着点头。我说,可是我们当中一直有着一个晴雪。苏阳。命运把它的手伸过来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丧失了自由。我关上了车门。我终于可以让自己的泪痛快地流下来。
那天晚上,我做了唯一一个关于苏阳的梦。好像还是那个春天的午后,在阳光灿烂的大操场边,苏阳向我跑过来。短短的黑发在风中飞扬。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欣慰地发现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晴雪。没有任何现实。
毕业后,晴雪和苏阳回到西北他们的家乡。苏阳进了一家大公司做软件,而晴雪做了教师。
晴雪还是常常会有信来,一年后寄来他们的结婚照片。我看到苏阳的脸,还是有着我熟悉的坚定沉默的表情。晴雪说,苏阳叫我替他问候你。
我们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那次听一首歌,旁边的旁边是你。突然了解了那种无奈的心情……
我不再觉得晴雪用8年的时间去悄悄地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幸福。
有些人要用他们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没有开始。所以也没有结束。
第177篇、二百米爱的轨迹
男人和女人去送货。在返城的途中,男人碰碰女人说,你还记得我们来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一条很深的水沟吗?女人说记得,就在前面大概六百米远的地方。男人说等到了那里,我喊一声跳,你就跳进水沟!记着,要快!
女人这才发现不大对劲。她看到男人已经把刹车踩到低,货车却仍然疯狂地向前冲刺。那是一条很长很陡的下坡路,货车放任着可怕的加速度,像一块石头跌向深渊。
更可怕的是,前方八百米处有一个乡间集市,集市上挤着很多附近的村民。没有任何岔路,窄窄的公路两侧是刀劈般的峭壁。男人不断按着喇叭,可是集市上人声嘈杂,没有人注意,更没有人理睬。
男人不断松开刹车,再猛踩下去;再松开,再猛踩下去……但刹车彻底失灵。
他们都知道,在距集市约二十米的地方,路一侧的山壁有一个凹进去的缺口。那个缺口在驾驶位的那一边,假如货车按现在的速度飞驶,那么,让货车猛地撞向那个缺口,或许就不会撞向那些无辜的村民。不过这样的结果,将注定的是车毁人亡。
男人说,快到水沟了。我喊跳,你就跳。女人问,你呢?男人说我也跳。说完男人打开一侧的车门,并让女人打开另一侧的车门。
他们同时看到了那条水沟。水沟在女人那一侧,似乎正向他们奔来。男人喊:一、二、三,跳!然后车子就冲了过去。
谁也没有跳。
男人急了,喊,为什么不跳?女人答,因为我知道你不会跳。
货车继续向前冲,冲向集市……
货车还是停下了。在距那些熙熙攘攘的村民仅一步之遥的地方停下了。女人抱着他,嚎啕大哭。
在男人下定决心撞向那缺口的时候。他想试最后一次,却蓦然听到汽车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男人欣喜若狂,狠狠地踩下刹车,再也没敢放松……
男人拥着女人,说,你知不知道你很傻?如果撞上去,我们必死无疑。
女人抹着泪说,知道。男人把她抱得更紧。女人再抹一把泪说,所以我不能跳,我得和你再走二百米……
第178篇、谢谢你让我明白,我什么都不是
一、
“我们分手吧。”
这是他发来的短信,她呆呆的看着手机屏幕,良久,回了句
“我想知道为什么。”
“我明年要高考了,我不想影响学习。”
“好。”
......
她捏着手机,抬起头,不想让眼泪流下来。有谁曾说过,这是最烂的分手理由。可是她不想多问,因为这话是他说出口的,只要是他的决定,她都会赞同,四年来,一如既往。
二、
一个星期后的某一天,和朋友逛街时看到了他熟悉的身影,他身旁站着一位娇小的女生,手牵手,很亲密。
她的心像是被千万根针扎着,连呼吸都感到痛。即使早已料到会是这样,但她还是没有勇气去面对。她狼狈的逃掉,想躲开这一切。
回到家,终于可以大声的哭泣,朋友抱着她,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能做的只有不停的替她擦眼泪。时间慢慢的走过她安静的睡着了。
她习惯了他在身边,就像每天必须吃饭睡觉一样顺其自然。
三、
分手后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是在一个午后,太阳已经落山了,剩下一点余辉照着天空。
“你出来一下,我在‘失忆的月亮’等你。”他淡淡的说。
“好。”
没有问为什么,挂了电话,她穿上外套就出门了。
........
很久没见他,好像瘦了。头发还是原来那样短,还记得他说这样利索点,精神点,打理起来也不麻烦。旁边坐着他的女朋友,脸色看起来好像很不好,不过看起来还是很美丽。
见到她来了,还未等她坐下,他便开口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但你是不是过分点了?”
心一紧,更有点莫名其妙。
“我怎么了?”
“你怎么可以叫你朋友去打倪乐?”
“倪乐?”她转头看了看他的女朋友。
“就是我!”
“我没有。”
说完她起身准备离开,她没有叫人去教训倪乐,更不想听到他为了她来教训自己。倪乐却先她一步拦在她前面,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她抬起左手准备打还回去,却被他拉住了,倪乐又一耳光扇了过来。她瞪着他,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心像被撕裂了般疼,用力的甩开他的手,踉跄着走出了‘失忆的月亮’。
他居然帮着别人来欺负自己。脸上火辣辣的感觉让她知道这不是一场梦。
四、
后来才知道,原来朋友见她为了他这么难过,就恨倪乐抢走了他,于是决定教训她一番,然后他就把责任归咎在了她身上。她一点也不责怪朋友,因为这让她看清了他,四年的相处也没能让他懂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四年的感情也抵不过一段刚开始的恋情。
她拉黑了他的QQ,删了他的号码,扔了一切与他有关的东西。
她要把所有有关他的记忆统统忘掉,再也不去提。她发誓,从此以后不会再对他存有余恋。
她找了个新的男朋友,男孩对她很好很好,百依百顺,她的什么要求她都会答应。
她看起来很幸福,很满足。
五、
一年后,他参加完高考了,去了另一个城市。
他临走那天,她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我知道自己对不起你,不过我会补偿你。”
她笑了,笑得很灿烂。
她只回了句
“谢谢你让我明白,我对于你,什么也不是。”
独白:
四年来,我以为你一直很爱我,我以为我们可以就这样走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我努力的学习,为的就是能和你在同一所学校,可是最后你却离开了我,其实我很不甘心就这样放你走,但我知道你现在追求的早已与我不同,把你强留在身边我也不会幸福,成全你的自由,一切化为零。愿你我都安好。
第179篇、就让美丽的误会,继续吧
就让美丽的误会,继续吧 文○王颖颖
Part One
李可嘉像一只迷路的蜗牛,在这个大雨滂沱的夜里,深深缩进自己的壳。就在昨天,相恋了七年的男友刘建,搂着另外一个女人从她面前走过。而愣在原地的她,却被刘建自动忽视,仿佛近在咫尺的她,根本就是莫须有的存在。
他打来电话,她猛地从床上坐起。他用淡淡的语气说:“可嘉,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她愣住了,紧紧咬着牙,故作平静地轻轻说了一个“好”字。夜黑得深沉,李可嘉抱着肩膀,缩在街角,冷得彻骨,脑袋越来越昏沉,直至眼前再也看不到一丝光亮。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李可嘉睁开眼睛,惊慌失措地从床上坐起――自己竟然一丝不挂。李可嘉只觉得天旋地转,脑子混沌得转不过弯来。昨天晚上一个人喝了很多酒,然后坐在雨中的街角,再然后呢?想不起来!
手机突然响起,李可嘉被吓了一跳,看了眼屏幕,是她的顶头上司刘主任。蓦地记起,今天早上十一点,新任总裁上任,全公司一起为他举行欢迎仪式。
看看时间,十点四十了!李可嘉按下了接听键,然后把手机拿得远远的,刘主任咆哮的声音依旧清晰地传来:李可嘉,都几点了你还不来公司?!十分钟之后我要是看不到你,你就可以回家吃自己了!
Part Two
陈漠坐在老板椅上,打量着这间新的办公室。老爷子让他接管这家贸易公司,虽然百般不情愿,但是老爷子装模作样地一捂胸口,他就不得不妥协了。
蹙着眉轻轻叹了一口气,陈漠想起家里那个女人。昨天晚上脑袋真是发晕了,竟然捡了一个烂醉如泥的女人回家,而那个可恶的女人,折腾了自己整整一个晚上。又是胡言乱语狂叫,又是不停呕吐,到了凌晨四点半,才总算老实了。
早上七点,那个女人依旧睡得好像死了过去,想到自己为了她竟然浪费了一晚上的大好光阴,陈漠就觉得一阵火大。然后,他忍不住恶作剧,三下五除二扒光了那女人满身的衣服,然后得意地给她盖好了被子。
想到这里,陈漠忍不住咧嘴一笑。那女人醒来,表情一定很精彩吧?
“总裁,一切准备妥当了!所有员工都聚集在一楼大厅,等待您下去!”秘书小文礼貌性地敲了下门。陈漠点了点头,起身跟着小文下楼。
大厅里果然熙熙攘攘,陈漠微微一笑,摆摆手:“大家不必紧张,我保证,我绝不是来抢劫的!”大家被陈漠的幽默逗笑了,大厅内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突然,公司大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弓着身子从玻璃门挤了进来。众人看到陈漠眼睛直直盯着门口,也忍不住齐齐看了过去。
Part Three
李可嘉现在想一头撞死在门上。她在那个陌生的房子里找了许久,都没能找到自己昨天穿的衣服。无奈之下,李可嘉只得随意在衣柜里找了件衬衣套在身上。还好,衬衣的主人似乎比较高大,衬衣穿在李可嘉身上,轻松盖过了屁股。想了想,又满脸通红地撕开一盒内裤穿在身上,然后看着内裤前方皱巴巴的一块,忍不住郁闷。
到公司的路上,李可嘉迅速联系了公司旗下的商场,让人送几件衣服到她的办公室。这样的话,她只要小心地走到自己的办公室,穿上买好的衣服,就一切搞定了。
可是,看着眼前众人齐刷刷投来的带着探究的目光,李可嘉只觉得欲哭无泪。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欢迎仪式的现场竟然从宴会厅转到了这里?!
就在李可嘉手足无措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突然响起:“迟到,按照公司规定,你上半个月的奖金可以贡献出来请大家吃顿晚餐了。”
李可嘉愣愣地看着站在高处的那个男人,英俊潇洒。可这不是重点,李可嘉看着男人剪裁得体的西装上右胸部位醒目的品牌Logo,竟然跟她身上的衬衣Logo是完全一样的。李可嘉一阵心慌意乱。
宽大的男士衬衣套在李可嘉身上,腰部被她用一条领带随意扎起,玲珑的曲线顿时若隐若现。领口解开的两颗扣子隐隐露出白皙的锁骨,两条笔直圆润的腿纤细而白嫩,脚上套着的银色高跟鞋泛着淡淡的光芒。
这个女人,竟然能把一件宽大的男士衬衣穿出如此性感的味道!
“你叫什么名字?”陈漠再度开口。
“李可嘉。”
“嗯,李可嘉。”陈漠面色严肃,“衣衫不整,可视为作风不良,你下半个月的奖金也可以贡献出来了。”
“可是,今天要开迎宾宴会的,没规定要穿什么。”李可嘉小声地抗议。陈漠自动忽略她苍白的反抗,声音里带着一丝冰凉:“你可以回你的办公室面壁思过了。”
Part Four
李可嘉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恶狠狠地把换下来的衬衣扔到垃圾桶里。
轻轻叹了口气,李可嘉端起水杯抿了一口。不知道为什么,经过昨天晚上,她心中的疼痛和对刘建的愤恨竟然少了许多。也许,她对他更多的是习惯和适应,而所谓的爱情,却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多吧。
七年前,他们还都只是刚上大学的学生,青涩而稚嫩。他锲而不舍地追逐在她的身后,浪漫的事情做了一件又一件,她终于被他感动,接受了他的爱情。
自嘲地撇撇嘴,李可嘉轻轻一笑。原本以为,要跟刘建牵手过一辈子,没想到他和她的一辈子竟然还没开始就夭折了。沉了沉心思,李可嘉看了眼垃圾桶中的衬衣,又开始愤恨起来。那个该死的男人!
办公室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李可嘉一愣,拿起电话。“李可嘉小姐,我是总裁秘书小文,麻烦您到总裁办公室来一趟。”
李可嘉撇撇嘴,对那个刚来公司就扣了自己一个月奖金的总裁实在是不感冒。
不情不愿地站起身子,看了看时间,心想从总裁办公室出来她就可以下班回家了。
于是磨磨蹭蹭地收拾好东西,想了想,又把那件衬衣和领带以及男士平角内裤从垃圾桶捡出来塞进包里,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上了电梯。
Part Five
“衬衣既然换下来了,就还给我吧。”陈漠淡淡开口。
李可嘉惊得差点呛死!咳嗽几声,才胆战心惊地看着陈漠:“总裁,您……您说什么?”
陈漠皱了皱眉,看着李可嘉又惊又怕的眼神,心里微微不爽。知道自己是衬衣的主人,这个女人竟然会害怕,难道她希望是别人吗?
李可嘉只觉得天旋地转,昨天晚上那个该死的浑蛋竟然是公司总裁?有没有这么无耻的男人,昨天刚抢了她的贞操,不怜香惜玉不说,今天居然又扣了她的奖金!
陈漠刚准备开口提昨天的事情,就见眼前的女人突然疯了一般朝他扑了过来。陈漠惊讶地睁大眼睛,来不及反应,脸上便挨了重重一个耳光。
陈漠愣住了。李可嘉愤恨地瞪着陈漠俊朗的脸上鲜红的指印,顿时觉得心里舒服了不少。可是想到昨天今天,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哪能这么算了,于是哼了一声,吼道:“你这个没人性的畜生,夺了老娘守护了二十五年的贞操。最重要的是,你夺了竟然还丝毫不念旧情,竟然还敢扣老娘奖金!我打死你!”
陈漠终于认清自己被人扇了一个耳光的事实,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两下。却见李可嘉再度朝着自己挥起巴掌,陈漠终于恼了,一把抓住李可嘉的手腕,厉声喝道:“你想干什么?”
李可嘉一听这话,顿时觉得委屈。眼圈一红,把手腕从陈漠手中抽出,黯然地摇了摇头,抓起自己的包,转身走出办公室。刘建跟她说分手的时候,她伤心生气,却没有那么恨。可是今天早上一觉醒来看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陌生的床上,她只觉得心凉得彻底。
七年来,她不知道拒绝了刘建多少次,每次都以留给新婚为借口。她心里总是固执地想着,要把自己奉献给最爱的那个人。现在想来,其实她并不爱刘建,要不,怎么七年都没能被刘建攻下城池呢?可是,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竟然那么轻易就被别人夺走了。而这个人,对自己一丁点怜惜都没有。
李可嘉沮丧地踏进电梯,按下一楼的按键。这么一闹,工作也丢了,真是哑巴吃黄连。就在电梯门即将关闭的那一刹那,一只手伸进来,挡开了电梯。
陈漠面无表情地走进电梯,看了李可嘉一眼,走到她身边,脸上带着四个鲜红的指印。电梯缓缓下降,当数字终于转换成“1”的时候,李可嘉不自在地往门口走了走。电梯开了,李可嘉犹豫了一下,抬起右脚,可是电梯门又缓缓地关上了。李可嘉回头,错愕地看着陈漠。
陈漠收回按了键的食指,清冷的声音回荡在狭小的空间里:“你相信一见钟情吗?你相信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吗?”电梯缓缓上升,李可嘉轻轻摇了摇头。
Part Six
陈漠扬起唇角,轻轻一笑。就在这时,电梯突然微微晃动了一下。李可嘉抬头看了看,重新低下头。陈漠却皱了皱眉,把耳朵贴到电梯壁上,倾听起来。突然,细微的“咝咝”声传入耳中,陈漠顿时面色苍白,迅速冲到电梯键盘处,按下每一层的按键。
李可嘉看着陈漠突然苍白的面色和紧紧抿起的嘴唇,忍不住一阵心慌,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电梯仍在徐徐上升。
陈漠颓然地摇头:“电梯出故障了,很有可能要掉下去。”
李可嘉惊呼:“怎么可能?”
陈漠顿了一下:“我刚才听到声音,钢丝绳可能要断了。”
李可嘉面色也迅速苍白起来,就在这时,电梯门缓缓打开,与此同时,电梯突然剧烈地晃动了一下。陈漠迅速将李可嘉推出电梯,然后自己也着急地迈动步子。然而,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电梯突然猛地晃荡一下,然后迅速坠落下去。
Part Seven
李可嘉脸色苍白地看着电梯门,颤抖着按下了按键。门徐徐打开,可是里面却空荡荡的,像是一个巨大的黑色的嘴巴。李可嘉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身体如筛糠般颤抖,心中巨大的悲痛犹如旋涡把她席卷,她在一瞬间觉得没有办法呼吸。
原来,失去陈漠,自己竟然会是这么痛不欲生。想起刚才,电梯下坠的那一刹那,陈漠笑着看她:“现在,你相信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吗?”
颤抖着拿出手机,却根本没有办法准确按到想要按的数字,李可嘉号啕不止,眼泪却掉不下来,只干号着,不停按着手机。
“可嘉。”身后传来的声音让李可嘉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愣愣地看着电梯门,不敢转身。她怕转过去,只不过是自己的幻想。
那人轻轻一叹,走到李可嘉身边。李可嘉仰起头,看着陈漠的脸,贪婪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扑到他怀里。陈漠紧紧搂着怀中不停颤抖的纤细身躯,轻轻地安抚:“电梯降到三楼忽然停住了,你放心,我没事。”
李可嘉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陈漠不语,只微微拍着她的后背。
终于,李可嘉哭够了,从陈漠怀中抬起头,吸了吸鼻子,双手却更加紧紧地环住陈漠的腰,然后带着哭音轻声道:“我相信一见钟情,我也相信你对我一见钟情了。我还要告诉你,我也对你一见钟情了。”
陈漠愉悦一笑,眼底有着深深的宠溺和喜悦。然后他抬起李可嘉的脸,轻轻吻上她的唇。
至于那个美丽的误会,就让这个迷糊的女人继续误会下去好了。
第180篇、遗落的戒指
手指上那道已经模模糊糊,略显苍白色的痕印,如同我们曾拥有的快乐时光,
开始、渐渐的淡了…淡了…最后消失了
—JiangJun
那年两个人分隔两地,他在二百公里以外的城市工作,她在这个湖光山色环绕的小城生活工作,她周末有时驱车去看他,如果不出差他们在那座城市手拉手的到处闲逛,
有天她在电脑上看到一款精致的戒指是那种白银的情侣对戒,上面可以雕刻下爱人的名字或者给爱人的誓言,虽然他已经买过一枚白金戒指送给她,可是当她看到电脑上的情侣银戒,还是不由自主的心动,因为虽然两个人刚刚结婚她还没有送过什么礼物给他,她就定了一对,那天他在某个城市出差接到她的电话让他量一下手指的尺寸他不知道怎么去量?突然灵机一动跑到附近的一家金店让店员给他量了手指的尺寸,
没过多久,她收到了戒指银光闪烁的戒面,里面雕刻有一个心型,她的那枚心型里雕刻有他的名字,而他的同样雕刻有她的名字“云”,
天天他都戴在手上,从没取下过,在外面飘荡每个城市的时间里,经常习惯性的抚摩着手指上的这枚戒指,就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感觉到那份牵挂与甜蜜,随着岁月流逝,渐渐地银光闪烁的戒指有些暗淡,不再有令人心动的光泽,戒面上也开始隐约有些划痕,如同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开始有了痕迹,两个非常自我的人,总是希望他(她)能成为自己心中一直找寻的那个人,希望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成为理想的另一半,于是,她要改变他,歇斯底里的想尽一切办法,他尝试的去适应她的做法,最终矛盾不断,彼此伤痕遍身,不知道是因为爱的方式不对?还是彼此相遇的时间不对?
日子就这样淡淡流逝,虽然家还是那个家,可是他早已没有了家的感觉,柜子里的一个大背包装着他的东西,如同过去飘荡的日子,那个大背包就是他的家,
有一天他习惯性的去摸手指,惊讶的发现只有手指上那道淡淡的痕迹,不知什么时候,那枚戒指已经遗落,竟然遗留的如此毫无声息,如此地风轻云淡!
第181篇、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
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蜘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主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主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拙见。怎么样?”
蜘蛛遇见佛主很是高兴,连忙答应了。佛主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点了点头,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
一日,佛主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佛主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
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突然,有刮起了一阵大风,将甘露吹走了。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这时佛主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经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
这一日,新科状元郎甘鹿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长风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主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同母亲而来。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蛛儿对甘鹿说:“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甘鹿很诧异,说:“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主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
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甘鹿和长风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同,佛主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
就在这时,佛主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甘露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风带来的,最后也是风将它带走的。甘鹿是属于长风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象一下子大彻大吾了,她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刚说完,佛主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
故事结束了,你能领会蛛儿最后一刻的所说的话吗?“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第182篇、我来陪你走一段
喜欢静静地看着他远远的走过来。
军人出身的他步伐端正大步,冷漠而英俊的面容自然流露隐约的威严。
三十五岁的男人,仕途一帆风顺,官已做到副厅级这个位置,当然有掩饰不住的骄傲吧?
他不。保持着一贯的正直豪爽,酒喝得痛快上来,管他上级下级,一律吵个脸红脖粗或是亲密得可以坦腹相对。
她常觉得他根本是大隐于市的出世者,在十丈红尘中自由的挥洒真性情,那份任性却也许是周围的环境纵容出来的。
“几十年是非曲直,功败自有人定。但一天不盖棺,一天不算数!”他在高官如云的公共场所笑哈哈的说。摆明了是自嘲,却借着酒意放肆地讽刺了一大帮人。就是在那个场合,她深深地为他不卑不亢、风趣洒脱的风范心折。
在他眼光不经意地和她对上的一瞬,她微笑,远远地朝他举杯。
他含笑,颔首,举杯,一饮而尽。
她笑得更灿烂了,调皮地冲他做了个OK的手势。
她确实不漂亮,但仰头旁若无人地笑的样子却真叫人不能抗拒,仿佛幸福也不过是如此。
他穿过喧哗的人群,来到她身边坐下。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今夜,她是拨动他心弦的那人。
酒逢知已,相逢恨晚。
她直言欣赏他的疏狂与骄傲,却也不免劝他收敛一点。何苦得失周围的环境呢?众人皆浊你独清是招人忌的。
这社会仍然是需要造假的社会。肯定和否定只是群众的意见,上层有上层的游戏规则。
他重重地把酒杯一放:“总得需要一些人来说真话吧?得失——管他呢!”仰起头,又是一饮而尽。
她陪着他,从此也爱上微醺的滋味——灵魂脱离沉重的身体,飘在高处冷观,眩昏的人群,不明所以的高楼,一切没有道理却又不失秩序。
惟醉中知有天。
她忽然明白他为什么爱喝酒了——微醺中的世界,一切不相干。
她是都市日报的记者。因一贯坚持新闻的宗旨,说真话,不肯对某些人妥协,得罪了一些人而不好过。已经有人放风出来要整她。
她冷笑。是读书太多而中毒过深的缘故吗?她要在二十七岁的这一年,才惊觉她所了解所信任的完全是书本上的东西。在真实残酷的人事竟争、排斥手段面前,她根本没有设防,自然也无还手之力。
是他心疼了她的天真,暗中出面为她将事情摆平。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不逾原则的前提下,他乐意为她使用一些手中的权力。
她在很久后才懂得这件事,是他在背后的关照,让她顺利地度过了一场危机。
不言谢。因无言表寸心。只是在又一次相遇的公共场合上,她遥遥地向他举杯,不动声色地干完面前的一瓶长城干红。
那时候,已经闻言他正在低调地处理和妻子的关系。
有流言暗涌。无数轻蔑嘲笑好奇猜疑的眼光,从四面八方投来,紧紧的将她笼罩。
她根本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一副“那又怎么样”的傲气,将所有自讨无趣的眼光逼了回去。
他更坦然。照常不躲不避,不慌不忙的约她一起散步。
冬天的黄昏,夜幕早早降落。十里长街,一盏盏亮起的霓虹灯在苍茫的暮色里分明迷离。
他最爱和她这样随意的在都市的街头漫步——多么象她对他的感情,是走到哪里是哪里吗?
是真正的暖昧。
旁观者都以为他们的关系从俗,却极少人懂得,他们之间其实没有实质的内容。仿佛隔了一道透明的玻璃,看得见彼此,却走不过去。
他和她的关系纯粹属于精神层次中最细致的建立,没有渗透进一点生活的粗糙面。
她知道他所处的环境已经够阴郁够沉重,所以不肯再给他添任何不快。她努力让他们在一起的每一时光都过得精致而生动。至少,她要他记得的,都是她的笑。
有了喝酒的心情,他一个电话过来:“晚来天欲雪,”
她很快答应:“可饮一杯无?”
呵呵。他大笑。
醉乡有路宜频到,此外不堪行!她依然幽默。
他酒至一半,忽然正色,唤她的小名:“小宝啊小宝,如果我现在还是二十五岁,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她故作失色,笑吟吟地道:“啊——你以为,我现在又肯放过你了吗?”
他一本正经地追问:“那么,你想怎么样?”
她飞了个媚眼:“你说呢?”声音又娇又嗲,让他差点不能自持。
他一口酒下去,大声嚷嚷:“啊,小姐,你在诱惑一位绅士做不道德思想。罚一杯。”
她更笑得象个孩子一般,无赖得让他心软。
十二月,他往北京开会,天天贴身穿着她赶织给他的银灰色羊毛 衣。
回来的那天,京城的天空纷纷扬扬地飘起雪花。
他打开手机让她听下雪的声音。
她笑,如孩童般柔软的请求:“给我带一个雪人回来吧。”
他无视同行笑话的眼光,在机场的雪地上蹲下,挖了满满一掌洁白的雪,装进一个玻璃瓶子里。
她在机场接他,看见他远远的向她扬起手中的玻璃瓶,欢呼起来。
雪在暖气室里一点一点的融化,他摇晃着半瓶子的雪水逗她道:“雪人都是水做出来的,哪象你——冰雕的”
她白他一眼,高高兴兴的将这半瓶子雪水存在冰箱里,很快冷冻成一格四四方方的冰。
深夜,他会突然打来电话,责备:“还不睡?”
听见得背景流动着细细碎碎的音乐,他知道她又在听他送给她的那张《悲情城市》。
她故意赌气说:“要你管!”
她是一个不太爱惜自己的人,生活散漫而自由。
他不是一个爱管人的人,却也管了她好几回。
他知道她一向失眠,有熬夜的习惯。他认识她之后,便再不许她吃安眠药,担心她养成对药物的依赖性,也不许她再通宵达旦的上网、写稿。
她微笑:“怎么,官越做越大了吗?管你那个部门不够,还想越界呀?”
他老鹰抓小鸡般把她拎起来,凶巴巴的道:“谁叫你在我的管辖范围之内!”
久不见面,他看见她的第一句话便是疼惜:" 咦,又瘦了嘛?" 从今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
那又是为什么呢?
她笑笑。
他每天的饭局排得密密的,却也不见他胖。
他常抓着她陪他出席,不许别人哄她喝酒,却逼着她喝完满满一大碗的汤。
他牵着她的手过马路。
他的手掌大而厚实,干而温暖。暖意从他强有力的心脏流到他的手,然后传到她冰冰的手指,慢慢到达她的心窝。她乖乖地让他紧握着她纤细的小手,多么希望前面永远是绿灯呀。
却在中途,绿灯突然转为红灯,他们被迫停在街中心的安全岛上。车流汹涌,呼啸着穿梭过,几乎要将他们淹没。她不禁向他身边靠近,再靠近。
他对她笑笑。
这一刻,她确信他是她唯一的依靠。在他的眼中,她看得见自已。
也许,他不会是她的开始,也不是她的结束;也许,可以说是不经心,也可以说是透彻。但,凡事都必须要有个形式的吗?他们都不是善于为自己的生活精打细算的人,总是要旁边看着的人来替他们生气。可又有什么计较的呢?感情这东西,没有什么好抱怨,也没有什么好矫饰。事情最严重——也不过是一笑。
她在做出决定前,什么都没说,独自离开,出外面走了一圈。
她在海边的一个小镇上住下。
白天,她只套件宽松的褐色毛衣,一条泛白的牛仔裤,把手插在裤袋上,悠闲地走遍小镇的每一角落。
傍晚,她一脚高一脚低的踩在柔软的沙滩上,看火红的夕阳挂在远远,蓝蓝,灰灰的海那边,看海面上归帆片片,渔灯点点。
她有时会呆呆的看着那些正在赶海的勤劳朴素的老人,孩子,女人出神。
她特别羡慕那些张着大嗓门,亲昵地数落丈夫吼骂淘气的小孩,手脚麻利勤快善良的村妇们。每一个女人圆圆的脸庞上都洋溢着简单 ,满足的笑容,够健康够强壮。
小镇生活的这几天,她以为可以完全的扔掉另一世界的思想和思 念。
甚至以为,就留在当地不走了吧,嫁一个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不会和你谈诗书论人生,却懂得殷勤照顾你的温饱,一个健康粗犷的打渔郎,一群活蹦乱跳的小孩,就那样吵吵闹闹的过一辈子也是种幸福吧?
平凡人家自有平凡的幸福快乐。
第一次,她觉得她读过那么多的书与所谓的幸福根本无关。善于思想,也许只是比一般的人更善于寻找烦恼。
她回到省城,回到家,打开电话答录机一条条的听留言信息。
前面都是几个不相干人的寒喧问候,后面——竟全是他自言自语的心情。
他明知道没有人,也许他就是不要人听,对着沉默的话筒嬉笑怒骂——“小宝,你不乖,偷偷的跑哪去了?”
“你以为你真是第二个三毛啊?撒哈拉沙漠也没有第二个荷西在等你了!”
“小宝,你不在,寂寞无人省呀”
“我在认真的考虑我们的关系——”
她抱着答录机坐在地毯上,一句一句的听他的声音,泪水一点一点的滴落下来,敲痛了心。
她努力着,用心的不去想那几个字——拣尽寒枝不肯栖。
如果,如果那只是他酒醉时候的说话,算数吗?她不能确定他是否真的在清醒理智的思考他们之间的关系。
他找到她,将她紧紧的抱在贴心的胸口上,叹气说:“别以为我是和你玩假的。”
她仰起脸,仔细的看他的眼睛,嘴角含着冷与倔强的笑:“我要求过什么吗?!”
是的,也许就因为她对他从不要求,也从不埋怨,才更让他歉疚 吧?
他一直以为他在官场上的玲珑是一场大的游戏,在感情生活中也是主导者,进退攻守间,一切自有分数。
遇上她,才发觉还有比他更高明的人。只因为她根本不要做他的对手,完全消极的将自己抛现在最前线上,不进攻,也不抵抗。他以为走进了一个空城,其实却是一个迷城。
她和他的前妻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两个女人。他的前妻是一个过于活络的女人,外交手段是一流的,做任何事情都有目的有计划,哪怕是不择手段也要完成。二年前凭关系调到京城后,他们之间的夫妻生活已是名存实亡。但前妻一直抓着书记夫人的头衔不放,直到出了国,结识更好的人,才迅速同意离婚。
他想,其实男人们要的幸福都很简单吗?一个聪慧可人的妻,一个活泼生动的小孩,一份足以自傲的事业,平平安安的活下去,老下去。
她会是他生命中的第二把火焰吗/ 她带给他前所末有的激情、快乐和舒适,却也让他心惊——这个女孩太聪慧了。
他恐怕她是根本不属于任何人的。
这次,她不声不响的独自出外面走一圈回来,整个人更加沉静,更加内敛。象一只安静地躺在海底的珍珠贝,在黑暗中焕发温柔的光芒。
他也曾试探她:“早点嫁人吧,别耽误了自己。" 她眼皮也不抬:" 再说。" 口气淡淡的,竟是翻版了他习惯应付别人的官腔。
他有时颇为困惑:" 我发现我越来越不了解你。" 她干脆背转身:" 我从不知道你原来也有这么旺盛的好奇心。" 然而,不谈过去是不可能的。过去也是造成今日生活方式,个人性情的一部分。
他的背景虽然显赫,感情生活却异常简单。他与前妻是直接从初恋迈进婚姻里面的。外头形形式式想接触他的女子不少,他却不为所动。他想,他这一辈子,仅应付两个女人已经够累了。
她却从不肯多说她的过去。
二十七岁的单身女子,没有过一些故事是不可能的 .他很想知道,是什么让她在感情的路上踟蹰,在婚姻的门前踌蹭迟疑?是谁在她的腕上留下一道浅浅的伤疤?
她只在一次酒后落过泪:" 奇怪,以前倒是真的爱过他。" 是哪种感情使人如此沉默,甚至绝口不提呢?
她不说,他不再问。
他最满意的是,他们之间一直没有陌生感,也没有距离感。也许因为空白太大,反倒有更多的可塑度。
他害怕的是,在这年龄才要开始一件事,伤害已是必然。
端为不使这件事变成一分希望,他没有积极进行。
她眼中深深的寂寞,看了简直要教他愤怒。她到底要些什么?他。又能给她什么?
静下来时,他先会觉得自己的心态很可耻,后来是可怜。年龄不小而爱情用得太少产生的迟惑。
他醉了,躺在长沙发上,一声声的唤她:" 小宝,小宝" 她在心底应:" 我在,我在。" 她用白毛巾绞了热水,给他洗脸。仔细的抹过他饱满的额,浓黑的眉,高挺的鼻,方方正正的下巴。
三十五岁的男人,闭上眼睛,睡着了也就象个小孩。紧蹙着的眉 头,锁着一点点不快乐的神气。
她忍不住用修长的手指轻轻的去抚平他额头上锁起来的皱纹。
半夜醒来,有个人可以依靠,可以倾谈,而他确实是你的,那是一份完美吗?
她不知道,该是谁来补她生命圆圈中缺的那一角呢?
是他吗?
然而谁又可以和谁承诺一生一世,谁又可以和谁缠绵终老?
终究都是要离开的。
她叹息,俯下身子,温柔地亲他的眼睛,低低地在他的耳边喃喃:" 我来陪你走一段。"
第183篇、付出少女的贞洁 我不爱的女人曾爱我那么深
文/新浪网友 孟献文2006 欢迎网友投稿
一
那个夏天似乎早有预兆,会有一些事情发生,太阳像个恶魔一样追着人不放,我不停地喘息却无法摆脱。小衣打电话叫我过去玩,实在是烦,就去了。
还好,离小衣的距离不是很远,可是之前却是很少去的,今天的爽快可能让她意外把?还没下车就看到小衣站在站牌下探望的样子。看我走下车来,小衣像只欢快的兔子跑过来,阿明,先去吃饭把,我发现有一家的宫堡鸡丁很不错,去尝尝把。每次跟小衣吃饭,我都是要的这个菜,小衣也心领神会。
似乎察觉我有些不同,小衣也跟着我沉默。吃完饭,小衣问,去哪玩?随便吧,我信口答。那就去看电影把。我点头。小衣好高兴,我也知道这是我第一次陪她看电影的缘故。
哎,寂寞的小衣,大段大段空白的日子,就是独自一个人在电影院里看一场场有关爱情的电影,却不去身体力行谈一次真正的恋爱。这个浪漫空虚的奇怪的女子。
照例是一部一开始就知道结局的没有悬念的爱情电影,小衣却看的津津有味,浑然忘我,就在我厌倦的闭上眼睛时,小衣突然转头说,恋爱是一场重感冒?带着征询的目光,我也看到小衣注意的那个画面,一个女子在男人离开时,大声在雨中呼叫恋爱是一场重感冒。突然地胸腔里窜出一股怒火,仿佛被言中心事的恼怒,什么狗屁电影,胡说八道,小衣不知所措的看着我愤怒的像一头狮子,什么也没说,拉着我的手走出去。过后我对小衣说对不起,小衣抱了抱我,眼里泛过不言自明的温柔。那一刻的亲昵让我忘乎所以。
那一夜我留在小衣家。
二
小衣就是这样的女子,即使发生过什么,她也能在你面前若无其事淡定从容的样子,而我却不能忘记那是小衣的第一次,不是怕承担后果,而是我根本不爱小衣,小衣也知道,我连伪装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城市夏天来的早,我对夏天的感知完全依据小衣越穿越少的衣服,因为我足不出户,甚至一日三餐,即以速食方便面代替,倒是小衣为我的饮食起居担心,在她眼中,我就像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孩子,而她就是在我需要时立时出现的保姆。小衣爱我,很多时候让我以为是把我作为一个孩子来爱的,这让我很不舒服,但是做为纯粹的朋友,我也能心安理得。毕竟偌大一个城市,我只有小衣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我一直知道。
小衣太怕热,每次见到她,身上的汗珠子就像太阳下融化的冰激凌一样咕咕而出,可是她依然来常常看我,她是我与外界保持联系的唯一通道。
三
恋爱像一场重感冒,从入夏我就深陷这场感冒,我绝望地爱上了一个女人,南溪。当然南溪爱的是另一个男人,像我爱她一样她对那个男人也是誓无反顾。就像很多的背叛故事上演的一样,那个男人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南溪被抛弃了。南溪第一时间赶来告诉我,痛哭流涕,狼狈不堪。我陪着南溪喝酒,心跟着她一起痛,南溪喝醉了,靠在我肩上模糊地说着,全是对那个男人的爱,让我感动又嫉妒着,为她的痴情感动,为那个狠心的男人嫉妒。
为什么当初我爱的人不是你?南溪在我耳边流泪说。南溪是知道我对她一直的爱,也认为只有我是永远不会伤害她,可是她不知道,爱上一个人的同时,总是以伤害另一个人为代价的。就像南溪的男朋友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伤害了南溪,我爱上南溪,不是也伤害了小衣,对于小衣,我不也算是背叛吗?所以背叛的故事是不会停止上演。
那一晚我陪着南溪在草地上坐到天明,这是我和她最近的距离,也是在南溪失恋的情下,才会想起还有我这样一个朋友,就像我这时会想到小衣一样,都与爱无关。第二天,南溪就走了,我最后说的话是,你知道的,南溪,我心里永远有你一个位置。南溪没有回头,留给我一个孤绝的背影。
很多次我以为南溪会回来找我,甚至幻想好我们会幸福的在一起,也只有我能给她从始到钟的爱,听来的却是,南溪同一个个陌生男人纠缠,抛离,再继续纠缠。我也知道,她是在以这种自虐的方式来报复她受到的伤害。
她习惯这样的游戏,却一直没有来找过我,为什么当初我爱的人不是你?我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南溪的这句话,才知道我误读了她的意思。南溪还固执的爱着那个男人,我永远在她的视线之外。当这个无奈事实,横亘在面前时,我猝不及防陷入一场伤害,我和南溪有太多相同,都是害怕伤害的人,只不过我选择了小衣来抵御。我注定万劫不复。
四
我一直不敢面对小衣,从那一晚后,虽然小衣绝口不提,在我心里却总有块阴影挥之不去。小衣也渐渐看出什么,淡淡的就稀少来了,不知道她还会把大把大把的时间逗留在电影院里,我继续毫不在乎地过着日子。但是我知道我和小衣之间有种事实无法改变,也无从逃避。甚至我心里也作好迎接的准备。
小衣终于来了,这是我们两月后的第一次见面,她倚在门后,手里提着一个大蛋糕,像一朵褪去颜色的花,脸上也是静静几近凝固的笑,我愕然又愧疚地看着她。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忘了吗?生日快乐。我点头,接过她手中的蛋糕。再没有话说,小衣也罕见的沉默。
那晚破例小衣喝了酒,喝着喝着,小衣的眼里淌下泪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眼泪,她一直是那么快乐的女孩,笑容总是和话语一样常见。我心疼地抱住了她,小衣俯在我的耳傍说,今天我终于看完了那次没有结束的电影,恋爱是一场重感冒,那个失恋的女孩,最后却是幸福地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电影里的爱情都是不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小衣的眼泪滴答滴答落在我身上,仿佛要将我融化,其实我知道的,小衣是一直抱着一个爱情幻想的,那个幻想就象电影里结局那样的美好,可是往往现实总是事与愿违的。小衣也终于从她的童话城堡里走出来。我也知道是我亲手打碎了她的梦,现在我希望做的,无非是重新拾起这些碎片,再慢慢拼凑,等待时间来胶结。我的心顷刻柔软无力。我张开嘴试图说话,却最终停留在小衣的唇上,纠缠,交织。小衣也尽力迎合我,火山爆发,那一刻我们从所未有的心灵交融,赤裸裸的耗尽全力地索取对方的身体,都试图保留这一刻欢愉到永恒,那一夜缠绵到天明。
五
有些东西在我还没完全明白,夏天就要结束的时候,小衣却没有告别无声无息离开了,无论我怎么去穷尽寻找,她就像一颗水泡一样永远人间蒸发了。这个城市开始吹动秋天的风,我习惯点燃一支烟,在落日的黄昏,视线可以伸向很远很远,但我知道永远够不到与小衣的距离。有人说,一个不抽烟的男人开始抽烟,抽的是寂寞,吐的是思恋,在袅袅烟雾中,我仿佛看到小衣清清爽爽的样子,一如三年前第一次见面。只恨可惜那一夜还没来得及对她说,我爱你。夏天就过完了。
从今以后我抽很多烟,都是关于对一个女人的思念。
第184篇、现代爱情故事:水土不服的爱情
作者: 古保祥
她尾随在他的身后,像一只可爱的小猫咪,暂别了雍容华贵、空气怡人的江南水乡,为了爱情,去了北国冰城。她曾经这样想过:自己的爱情是否也会水土不服?“橘生南方则为橘,橘生北方则为枳”了,自己的这颗娇小玲珑的南方小金橘是否能适应得了北风的凛冽和肃杀?但只要有爱,一切都已经无足轻重了。
身体刚刚置入北国凛冽的寒风中,她病倒了,是那种浑身无力的疼。他心疼得不得了,守在床边嘘寒问暖,生怕她这个异乡客感到生分;但还是有一种委屈油然而生,想起南方和煦的阳光,感受着手脚上的痒和痛,她禁不住骂他,打他,责怪他为什么不留在南方,偏偏为了父母一纸信书便将他们的爱情换了个方位,还说他们是为自己活的,不是为了他的家庭。
在将近四个月的爱情折磨中,她下定了决心,不想再这样维持下去了,她想提前卸掉他们的爱情。
正当她左右为难时,他却出现了,高兴地说:“父母已经答应我了,我陪你回南方去,为了你,还为了我们的爱情。”
她几乎是泪如泉涌,与他一起去拜别二老,马不停蹄地离开。
南方的空气逐渐掩盖了她的冷漠,她的皮肤开始恢复弹性;他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每日里学着炒南方的菜,不再大口大口地喝酒,学会了小资。他的适应能力居然如此之强,她禁不住和他开玩笑说:“你太适合南方了。”
她其实不知,他是为了他们的爱情,才鼓励自己适应这里的生活,多少个不眠之夜,他思念着北国的家乡,思念着草原,多少次梦见父母的白发在疯长。
两年时间里,他们相敬如宾,他一次也没有提出过回北国的念头。
有一次,她翻看他的手机短信,竟然发现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连串对话,从一年前就已经开始了,内容居然是:父母身体不好,希望他能够回来,他与父亲约定了日期,两年时间,只要是到了,他无论如何都要回家侍候二老。屈指算来,他回家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想到他为自己所做的牺牲,她突然间感觉自己是否太自私了,爱情是双方共同呵护的一尾巢,而自己却天生享受着爱的温暖,让他独自承受着不能承受之痛。
晚上,她意外地说:“我们回冰城吧。”
“你不害怕水土不服吗,还有北国的寒冷?”
“我已经锻炼了非常强的适应能力,水土不服是相对的,心灵的依靠坚持才是绝对的,不信,我们打赌,给我一辈子时间。”她伸出了手与他勾小指头。
他怔怔地,愣了半晌后,搂着她的身体,潸然泪下。
水土不服的爱情,以理解做底,灌体贴之水,施坚持之肥,这才是最适合爱情生长的土壤。
第185篇、情人节的玫瑰
那天是情人节,他刚刚下班,和公司的同事从电梯里鱼贯而出。大概是因为情人节的缘故,公司里很多年轻人都成双成对地相约在公司门口,而公司门口恰好有一个小女孩在贩卖玫瑰。火红的玫瑰一时间成了青年男人的抢手货,眼看就要销售一空了。公司里的小王从他背后用手捅了捅,诡异地一笑:“经理,还不赶快去买一支玫瑰,情人节啊,送给嫂子啊,或者送给那个你朝思暮想的她啊。”
他幡然有所悟,是啊,从妻子和他开始相好后,自己从来没有送给她一支玫瑰。当初是因为经济拮据,舍不得买,后来是因为工作忙碌,没有渡过一个真正意义的情人节,再后来嘛,觉得老夫老妻,没有那个必要吧。再说吧,妻子也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谈恋爱时就经常说“我们是为美好家庭而来的,不须要那些虚伪的浪漫,如果你送玫瑰给我,还不如给我添件新衣呢。只要是你爱我就行了。”
他想了想,终于忍不住,买走了小女孩手里最后一支玫瑰。这时候,他猛然记起了,妻子约他在附近商场碰面,说是要给儿子买初中教学辅导书,还要给自己买一条新款领带,家里的领带都有些旧了,不适合出门交际。
他手里捏着玫瑰,站在商场门口左顾右盼。这时候正值下班高峰期,进进出出的人很多,而且还有很多人认识他。于是很多人主动过来和他打招呼,他像平日里一样和打招呼的人点点头,或者是寒暄几句,但今天,每一个和他打招呼的人都表情神秘,说不准是喜是忧,是赞许还是疑惑。他看了看捏在手里的玫瑰,感觉大家都是在怀疑他在等待“小蜜”,要不,这把年纪了还像年轻人一样,用玫瑰来讨人喜欢,套取芳心。
“经理,行啊,平日里一本正经,今天却浪漫满怀啊。嘻嘻。”又是一个认识他的毛头小伙在奚落他。他一时间尴尬极了,后背感觉有万道锋芒在猛扎,凉飕飕、火辣辣,手里的玫瑰越来越不是个味道。他捏玫瑰的手稍微一抖,玫瑰的枝条就折断了,他刚刚要把玫瑰扔到垃圾桶去,恰好妻子赶到了。他顺手把玫瑰塞进了西装里面的口袋里。
商场里,各式各样的花朵摆在了醒眼处,但妻子和他路过时,他都不敢去直视那里,害怕稍不留神就被妻子看穿了自己的小阴谋。妻子领着他在超市东逛逛西逛逛,买好了给儿子的辅导书,也买好了给自己的领带。快要出门时,他捧起一对陶瓷小人,样子是“夫妻恩爱到白头”的那种,陶瓷小人的样子,可爱惹人,让人怜爱有加,联想翩翩。妻子看着他的样子说:“想买就买吧,原来是为了赚钱买房,结婚了又说孩子还小,摆在家里容易被打碎。现在孩子也大了,买一两件时尚物品装饰一下也好,让家看起来温馨一些。”
“诶!”他小心翼翼地捧起陶瓷小人,付了钱,然后和妻子急匆匆地往家里赶去。
昏黄的楼道里,他看到妻子日益臃肿的腰身,逐渐枯黄的脸色,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妻子打开门,开灯,然后默默无闻地做好了晚餐,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吃完。妻子坐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肥皂剧,他坐在电脑前修改着公司的文档。
肥皂剧刚完,妻子要他系上刚买的领带看看效果。他顺从着妻子的意思,脱下西装外套随意挂在了衣架上,火红的玫瑰爆露出来,从西装口袋里探出几片玫瑰花瓣来。他想赶快去处理掉,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妻子的目光已经死死地盯着那朵几乎蔫了玫瑰。
他恨不得狠狠地刷自己一个耳光,觉得败露了一个不可告人的机密,情急之下,他灵机一动:“杰克·伦敦说过‘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来没有忘记过我们当初的爱情,这是我18年以前就想要送给你的玫瑰。情人节快乐!!”
说完,他僵在那,等待妻子的发落。等他抬头,再看妻子一眼时,她早已泣不成声!
第186篇、江南好
江南好。江南有桑。
桑有纤弱的身子,纤长的颈,纤秀的臂,纤美的足。桑住在小镇,小镇依河而建,小河匍匐逶迤。黄昏时桑提着白裙,踏过长长的石阶。黄昏的河水是粉色的,河面上似乎洒了少女的胭脂。桑慵倦的倒影在河水里轻轻飘摇,桑顾影怀思。
桑躲进闺房写字。连毛笔都是纤细的。桑写,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两只鸟歇落树上,悠然地梳理羽毛。桑扔掉笔,趴到窗口,就不动了。桑常常独自发呆,然后,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窗外风景。
桑在一个清晨离开小镇,离开温润的江南水乡。一只小船推开薄雾,漂向河的下游。那天桑披着盖头,穿着大红的衣裙。唢呐呜哇呜哇扯开嗓子,两岸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人群兴奋并且失落——那么婉约多情的桑,竟然嫁到了北方。
桑跳下船,掀掉盖头。桑上火车,泪眼婆娑。桑坐上汽车,表情渐渐平静。桑走下汽车,盖头重新披上。唢呐再一次呜哇呜哇地响起,这是北方的唢呐。花轿颤起来了,桑的心一点一点地下沉。
从此桑没有再回江南。却不断有银钱、粮食、药材和绸缎从北方运来。那本是江南的绸缎。江南的绸缎绕一个圈子,终又重回江南。
桑离开江南一个月,有男人来到小镇。他跳下船,提了衫角,拾级而上。他有俊朗的面孔和隼般的眼神,他有修长的身材和儒雅的微笑。他坐在小院,与桑的父母小声说话。片刻后他抱抱拳,微笑着告辞。他跳上船,船轻轻地晃。他盯着胭脂般的河水,目光被河水击碎。他叹一口气,到船头默默坐下。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却又闪烁出迷人的红。
桑住着北方的宅院,神情落寞。当然也笑,笑纹一闪而过,像夜的惊鸟。有时喝下一点点酒,红酒或者花雕,眼神就有了迷离缤纷的色彩。然后,桑将自己关进房间,开始写字。她写,江南好。纸揉成团,又取另一张纸。再写,江南好。再揉成团,再取另一张纸。突然她推开窗户,看午栖的鸟。她开始长久地发呆,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宅内风景。
老爷说,想家的话,回去看看吧。桑说,不用了。老爷说,总写这三个字,料你是想家了。桑浅笑不语。笔蘸着浓墨,手腕轻转。三个字跌落纸上,桑只看一眼,便揉成团。旁边堆起纸山,老爷摇摇头,满脸无奈。
男人在某个深夜潜入大宅。仍然身材修长,仍然一袭长衫。他提一把匣子枪,从墙头轻轻跃下。他悄悄绕过一棵槐树,就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他甩手两枪,两个黑衣人应声倒下。他闪转腾挪,似一只凶猛矫健的豹子。后来他打光了子弹,再后来他中了一枪。子弹从下巴钻进去,从后颈穿出来。子弹拖着血丝,镶进宅院的土墙。男人轻呼一声,缓缓倒下。月似银盘,男人俊朗的面孔在月光中微笑。
桑倚窗而立。从第一声枪响,桑就倚窗而立。她只看到了墙角的毛竹,她只听到了密集的枪声。枪声戛然而止,她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趿了鞋,推开门,走进宅院的深处。她看一眼男人,闭了眼;再看一眼男人,再闭了眼。她的手轻轻滑过男人的后颈,男人的微笑在她的眸子里凝固成永恒。她站起来,往回走。她走得很慢,脚步声充满悲伤。
第二天桑死去了。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她的饮食和以往完全一样。一切都是那般蹊跷,诡秘万分。老爷请来大夫,两天后大夫得出结论。他说她想死,于是就死了。一个人悲伤到极致,一个人想死到极致,就会死去。这没什么奇怪,所有人都是这样。
桑留了遗书。一张宣纸,三个字:江南好。
人们就说,桑是太想家了。
只有死去的男人,明晓桑的意思。
因为他的名字,叫做江南。
第187篇、相思
一个盒子,是原竹做成的,竹节的部分截下来,打磨,雕琢,玲珑剔透得万般可爱了,上边装一块活动的玻璃,这便是你的珍藏了。下了班,或者吃着饭,或者要睡觉去,这盒子就放在你的手心,你屏住气,专注地凝视,高度的近视使你不得不贴得盒子那么近,以至口鼻的热气在玻璃上哈出一层水珠。盒子里边是一只蟋蟀,长长的腿,细细的触须,但比蟋蟀小多了,小到了五倍,十倍,浑身金黄,像是一片跃动的金砾。于是,你不自觉地就哼起评弹调来,在这漠漠的戈壁滩上,空气的流通是没有任何阻碍的,评弹调就游丝一般的,铮铮飘远。
唉,你是个粗糙的人,那额角,那鼻头,那方方的下巴颏子,使人想象着本不是长出的,是用斧子砍出来的,除了两个眼镜片子,你身上还有闪亮的物件吗?头发总是乱的,胡子被剪刀铰得七长八短,你应该是一个放形骸外的角色,竟偏偏玩这种玩意儿?!
你说,这是黄蛉,是你从老家带来的。
这使人多么不理解!你的老家在苏州,苏州,是何等样一个美妙的地方啊,你生在那里,长到十九岁,大学毕业后就到大西北来了。大西北是寸草不生的玄武岩山,只有孤烟直长的大沙漠,你是学地质的,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挎包在肩上,你已经奔波了二十年。二十年的帐篷,在沙山沙海里,犹如一叶小舟,冷月弯弯地照着,苏州城外的寒山寺的钟声,是能“夜半到客船”吗?妻子,那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在望着你,相思的网撒满了脸面,她在打捞着远去的一颗爱的心。你每年回去一次,每一次在门前植一丛慈竹,但是,你又走了,留给她的是一丛一丛竹叶的“个”字。孩子已经六岁了,他的记忆里,你只是一个照片上的平面人,他在你植的竹园里喊着“爸爸”,你不能问答,你的竹园里却生殖了无穷无尽的黄蛉,它们在鸣叫着,“蛐蛐”的,那是你的神经,是你的精灵,是你的乡思乡音。所以,她捉住一只,装在这精巧的盒子里,在你再一次回去的时候,送给了你吗?
你拥抱着你的妻子,吻着你的儿子,求他们宽恕你,但你还是又一次走了,你说:“祖国需要金子,大西北的沙漠里是有金子的,等十个金矿找到,我就回来了!”
―个竹子做成的盒子,一个盒子里装着的黄蛉,便和你从苏州出发,八千里路云和月,你们一起生活在了大西北。
你或许冷了不知道添衣,热了不知道减衣,但你却明明白白提醒自己:黄蛉的生存是要有一定的温度的。冬天里,人家坐在钻机下休息,都点着烟吸,你不会吸烟,就从怀里掏出黄蛉来看。这黄蛉盒子你不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你担心体温会热坏它,你又不肯装在大衣的外兜,害怕风寒冻坏,你花费了三个钟头,拙手拙脚地在大衣内侧大针脚缝一个小口袋。夜里,一盏孤灯伴着你,你画着图纸,鉴定着矿石,你常常把吃饭忘掉了,当炊事员送来晚饭,你总是疑惑地说:“我还没吃饭吗?”但你忘不了给黄蛉喂食,它只吃苹果,每次只削切豆粒大一点放在里边,这苹果却同你的仪器、书籍一样重要,你是专意让人从内地带买来的。
现在,七斗星已经斜了,银河里风平浪静,你要睡下了,你便要将黄蛉盒子轻轻放在枕头底下,并不是枕头底下,你怕枕头的重量压了它。往被窝里放,又怕被窝热气烫了它。你用枕巾盖住,放在你的脖子下。这是你最惬意的时候,万籁俱寂,你,听见了黄蛉的“蛐蛐”声,那是世界上最微弱的声音,也是最清脆的音乐,是金石之响,是心律之韵。你于是就入了梦里。
啊,你是梦见了你的妻子吗?梦见了你的儿子吗?在这么深的夜里,月光静泻,风儿没有起,狗儿没有咬,你的妻子打着灯笼正站在竹园边上,你的儿子,蹑手蹑脚进了竹园,竹叶上的露珠滑下来,落在他的头上,他穿着―身雪白的衣服,像一个幽灵,往竹丛里走。立即,无数的黑点溅满了他的全身,他快活地大叫,你的妻子就跑来,用一只玻璃杯子,对着那白衣上的黑点一罩,黑点便弹进去,一只黄蛉就捉在儿子手中拎着的土瓷罐里了。
他们捉了好多好多的黄蛉,母子围着土瓷罐,就听着那“蛐蛐”的生命之歌。
妻子说:“这歌子是唱给你爸爸的,这歌子在召唤着你的爸爸。”
于是,在你的脖子下,在你的耳膜下,“蛐蛐”的声音叫得更响了,更清了,你听见了这爱情的召唤,这家庭的召唤。
第二天早上,你爬起来,背起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包,你又去找金子了。你依稀还记得夜里的梦,说:“是的,我是要回去的,要回去就得加紧我的工作!”
第188篇、纸巾上的爱
她落泪时,男孩递给她一张粗糙的纸巾。一瞬间,她想起了丈夫为她擦泪的纸巾——轻盈而柔软,淡淡的茉莉清香沁人心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纷纷而下,不只是新娘必有的喜泪。
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的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
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家财万贯,学富五车,第一次见面,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话,自己笑得“呵呵”的。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散文集。但是他自己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可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往下流。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
安逸的日子里,她想起了那个男孩。
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她倚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去,听着远远舞会里的舞曲人声。这时,听见他从她身边走过,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笳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递员,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
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只是……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他怎么办?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
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那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一看就知道是自由市场上论斤称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带着淡淡的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如他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建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差不多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不知不觉地,她的泪止住了,她将男孩的纸巾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如果,感情和生活的品质,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那么低劣的一张纸巾呢?
第189篇、爱到最后才发现,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很多时候,我想忘了你,却发现你在我心里占据着太重要的位置,很多时候,我想对你说,爱你我真的累了,但我知道你不会在意。很多时候,我想放弃爱你,却又无法割舍对你的情感。
爱上一个不爱我的你,我开心过,伤心过,失落过,甚至绝望过。只因望不掉你那美丽的笑容。
因为你的冷漠,因为你的不在乎,因为你的不爱,我曾多次告诉自己,一定要放弃爱你,放弃那个我深爱着,却不爱我的女人。可是每一次,登上QQ,看着你那亮着的图像,我都会不自觉的发送这类消息“你好”、“你在干什么”、“你最近过得好吗?”然后就静静的等待着你的回应,但一次又一次,直到你那亮着的图像变成了灰色图像时,也没有等到你的回应,这样的等待,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对你的这段情,是从网络上开始的,也是在网络中遇到你的,我知道你QQ号里的人员爆满,我不知道自己在你QQ号里的哪个角落里,也许你并不认得我,但是,我认得你,我知道你的名字,和你人一样的美,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把你的名字作为网名,但我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你的真实名字,从加你QQ的那天,我就看过你的资料,我知道,那一定是真的,我相信那个真实的你---张淑莉。
我自作主张的把你放在我QQ号里最显眼的地方,并且专门的为你设置了一个分类,把你放在“我最爱的人”那组里面,那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你,另一个是我。
每次上线,我都习惯性的进你的空间浏览,我曾花了几天的时间,才把你空间里的一切都认真的看完。你空间里的日志和照片真的很多,应该是说,你空间里的内容,总在不断的更新着,我认真的阅读过你空间里的每一篇日志,虽然部份日志都是你转载的,可我觉得,我能读懂你的感受。你相册里的分类都有几十个,让我看到千姿百态的你,各种可爱各种美,你总喜欢抱着可爱的娃娃一起合影,可我觉得,你比那些娃娃可爱多了,你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漂亮的布娃娃。我偷偷的转载了你的很多相片,有的设置成自家电脑的桌面,有的传到手机上当屏幕,还有的,被我拿到照相馆去洗成大小不等的照片,小的放在皮夹里,大的挂在自己房间里的墙上,还有书桌上也少不了一张你那迷人的照片。这样,我就可以时常的看到你,每次,看到你那熟悉的身影时,我所有的不愉快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常常对着你的相片发呆,你喜欢近距离的照相,照出来的效时,极为清晰,就如一个真实的你站在我面前一样,每当深夜来临,每当寂寞围绕着我的时候,我总喜欢对着你的相片聊天,诉说着我所有的开心或者不开心。你的每一张相片都是那么的迷人,每一张相片都牵动着我的心,我承认,最初爱上你,是被你那迷人的外表所勾住了心,但是经过对你漫长的了解,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了你,爱上了可爱的你,纯真的你。你的每一条说说,我都看过,总是在猜测你当时的心情,我会陪着你一起开心,或是难受。你真的不知道还有一个我在陪伴着你,默默的关心着你吗?关注你的人真的每多,留言板的留言,是我空间里的几百倍,每次为你留言之后,等下次再进入你空间时,总是找不到自己在你空间里的足迹,也许是留言太多,你并没有看到我那小小的祝福吧。说说评论,相册评论,给我的压力真的很大,我选择默默的关注着你,我把你QQ设置成我最关心的人,也是我空间里唯一关心的人,这样,我就可以第一时间在自己空间看到你空间里的每一条动态。每次上QQ时,都习惯性的先去你的空间里看看,看着你所更新的状态想入非非。一次又一次去转载别的好友的日志,只因为很多日志都很符合自己的心情,真希望哪次你进我的空间时能够看到,明白我对你的心,可是你,似乎从来都没有进过我的空间。
我计算过了,从加你QQ的那一天开始到现在,我们认识有整整1111天了,也就是三年多了,我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认识你第一年的时候,有一次无意间,你主动找我聊天了,看到你的QQ消息,我又惊又喜,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了,急忙打开对话框,看看你给我发送过来的消息,“你是谁?认得我不?我现正在删人,如果不认得,我就删了你。”看完你发送过来的消息内容,起初是有一种由山谷跌落悬崖的感觉,慢慢的将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我感觉到自己嘴角露出了笑容,终于,你知道我的存在了。我马上回复道“我认得你,你是张淑莉”,然后,继续发送QQ消息给你“我的名字叫***,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就为了等着这条消息的回复,我看着你那亮着的QQ图像,在网吧等了一下午,也没等到回复。我想继续问你,可是又怕打扰到你,我怕我哪里说得不好,你随手把我拉入黑名单了,如今的我已不奢求能够得到你的爱,只愿能默默的陪伴着你,默默的爱着你。
认识你第二年的时候,有一次晚上,刚上线就看到你已经在线,让我感觉好意外,因为你从来都是白天在线的,晚上都没有见你上线过。起初还以为是自己太过思念你,所以看错了,我揉了揉眼睛,确定,我并没有看错,我又一次豉起勇气给你发送了QQ消息:
“你好,你在干嘛呢?”,
你很快的回复到“在唱歌”
我:“我也好想听到你的歌声”
你:“嘻嘻,我唱歌不好听哦”
我:“没关系,我很想听到你的声音”
你:“好吧,那我开视频唱一首歌给你听吧”看到这条消息时,我不禁自言自语的叹到“上帝,这一切是真的吗?”我真的开心到了极点,感觉这一切像是在做梦。你这般回答我,让我都有点不敢相信和我聊天的人是你。我迫不及待的答应了,并且给你发送了视频窗口过去,建立视频聊天窗口之后,看到屏幕那头,真的是你,如此的真实,这是我们第一次开视频,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真实的你,只可惜我这边没有视频摄相头,你看不到我,但是我能这样的看到你,就已非常满足了,我自认为,眼前此刻的你,比相片中的你还要美丽迷人。我慌忙的带上耳麦,终于听到你说话了,你的声音特别的温柔,好听到我都找不到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我只知道,听到你声音的瞬间,我心跳加速,兴奋到都快要窒息了,你问我想听什么歌,我说不管你唱什么歌我都喜欢,然后,我就听到了耳麦那头传来了音乐的旋律,我知道那是歌曲的前奏,慢慢的听着伴奏的声音,终于,我听到了你的歌声,这道歌名是“捉泥鳅”小时候经常听的,到现在都有十几年没听过了,今天听你唱起来,别有一翻风味,感觉像是原版的一样,我多么想时间能够停留在这一刻,多么幸福的一刻,很快,这首歌听完了,你告诉我,你要睡觉了,就关掉了视频,然后看着你的QQ图像变成了灰色的了,如此之快,让我都还没有醒过神来。我坐在电脑前,对着屏幕,看着你那灰色的QQ图像,回味着你刚为我唱的那道歌,那是为我而歌唱的。
到如今,认识你三年了,这一年来,每次发给你的QQ消息,要不就是等不到回复,要不就是这样的回复:“你是谁”,即使我多次的告诉你我的名字,也总会等来这样的结果,我知道在你心里没有我的任何位置,在你的心里,也许我只是你QQ号里的一个不起眼的陌生人罢了,但是你却占据着我整颗心。网络让我们相遇,让我爱上了你,却又注定让我得不到你对我的关爱。曾经天真的以为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远,只要真心的爱一个人,就一定能够在一起,现在才发现,这一切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你会如此的痴情,如此的着迷。这三年来,我早已把你当成我的女朋友了,就这样,我爱了你三年,恋了你三年,想了你三年。淑莉宝贝,我真的累了,好累好累!累得都没有力气再继续去爱你了。
第190篇、邪恶天使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同样的,“女人若坏,男人更爱”,唯一不同的是,大多数的男同胞们都不会承认这一点。至于为什么,可能是男人较女人理性。也就是说,男人把自己的弱点隐藏的很好,不然,这会是一个疯狂并且兽性的社会。
相识、了解、恋爱、结合、分手。这是一般程式的爱情。男人和女人彼此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其本质目的不过也就是寻找一个可以互相依靠、互相安慰、互相解闷、互相想念的依托。可实际还带来了伤害、矛盾、分歧,以至于从此两个人的生活丰富多彩,仅此而已。
能说出上面那段话的人,不是先天**情缺乏症,那么他就一定是个邪恶的天使。前一种人不需质疑,一定是爱情的敌对者,他否定爱情,并且厌恶和爱情相关的一切附属产品。而后一种人,性情一定是灰暗的,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也是善良的,至于为什么?我只能告诉你,因为他毕竟是天使。
她叫朱弈,我们是同学,在一起上了两年学,关系还算不错,但也仅仅是不错而已。朱弈的人缘很好,因为她人长得漂亮,也因此追她的人从来没有断过。知道为什么我对朱弈印象深刻吗?除了漂亮外,我能想出的最大理由就是那次车祸事件。
那时我们刚刚17岁,几个朋友约好第二天去其中的一个朋友家玩。当时,共有7个人,3个女孩,4个和女孩性别不同的人类。
次日清晨,我早早的到了我们约好的地点---大桥边。时间过得很慢,他们来的也很慢。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有10分钟了,我开始焦急,也开始怀疑,是不是他们合起来耍我。
就在我快要决定离开的时候,朱弈出现了(后来我发现,那天的她是特别的漂亮)。她穿了一件快要到膝的长毛衫,在长毛衫的领子上还别着一只银制的小小鸟,这个精致的小饰品以另一种形态还盘旋在他的头上,充当着发卡的作用。
朱弈是推着自行车过来的,灿烂的脸上不时的渗出几滴汗珠。朱弈向我苦笑,原来她迟到的原因是自行车车胎扎了。当她得知其他人还没来的时候,她又笑了。大概是因为其他人比他还要晚,所以迟到的罪恶感才会减轻了不少,也因此她才笑的吧?旁边就有一个修车的,我帮她把车推了过去之后,就和朱弈一起咒骂那些还没来的家伙。这个时候,正好是人们出行的高峰,在旁人眼中我们大概应该象是一对情侣吧?我对此毫无感觉,还是朱弈提醒我,我才察觉的。就在我们快没有话题的时候,自行车修好了。很凑巧的是,朱弈没有零钱,看她的意思,还不想让我帮她付,就这样她和修车的老伯理论了起来,当然,这并不是吵架,所以也没多少人围过来看热闹。不过,周围的人还是渐渐的多了起来。最后,还是由我出修车费了结了这场不伤大雅的战斗。朱弈的情绪也并没有因此下降,而是象一个胜利者似的,总结着那位老伯的不是和我的懦弱态度。
其他人还没来,就在我们决定先到目的地时,朱弈竟提议我们两个单独去玩算了,一下子使沉浸在了幸福的遐想中,久久不能平息。在我还没来得及回应的时候,她又把这个方案否决了,并且骑上了那个满身不是的老伯为她修的自行车,率先出发了。朱弈这时才告诉我另外两个女伴说是前一天晚上就到目的地了,其实我们的目的地就是其中一个女孩的家。
我和朱弈都相信其他人应该也都快到了,可我们还是没有留下来继续等。
前边又是一座桥,和我们约定的那座桥功能也是一样的,就连外型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眼前这座桥要比之前的大出2倍还多。我和朱弈到了桥头,他们也到了,比我们还要早就到了就连不用动身的两个女孩也到了。原来我们约好的是这座大桥而不是那座大桥。我真是够糊涂的!现在离约定时间已经过了1个小时,所以其他人劈头盖脸地开始数落我和朱弈。不过,听那两个女孩的话,好象朱弈早就知道应该在这座大桥集合的。一顿冷嘲热讽后,大家还是朝目的地出发了。我和朱弈还是走在最后,继续对他们刚才的攻击给予最微弱的抵抗。朱弈突然告诉我“今天我妈妈告诉我今天不宜北行,北面好象有什么在等我。”那个女孩的家就在北面。
朱弈的妈妈会看手相,当然,朱弈对这方面好象也稍有悟性,这大概也是她人缘好的一个原因吧?可这是迷信,纯粹的迷信,怎么香港都回归了(当时是97年深秋),还会有人信这个呢?人真的那么需要寄托吗?我是一个绝对的无神论者,所以我对朱弈这突然的话题感到可笑,并且笑了出来。其他人听到我的笑声都回头看我们,朱弈显得挺害羞。前面的那两个男孩,都曾向我吐露心声---很喜欢朱弈,并且很是痴情。此时他们望向我的眼神除了羡慕还有一丝怨恨,我能感觉得出,我毕竟还是很敏感的。
到那个女孩的家不剩500米了,我们都很高兴,也包括那两个正在和朱弈嬉闹的男生。再转一个弯就到了,我们看了看两边,没有车,就开始转弯了。朱弈慢慢地骑到了我的旁边,我和她说着什么,突然在我的后面响起了刹车声,紧接着朱弈向前冲了出去,后面的出租车此时已经变成了前面的出租车了。朱弈跌在了地上,她自行车却已经到了出租车轮子的下面,并且变形。朱弈突然坐起来,两个眼睛盯着前面,无比空洞。两个女孩飞奔了过去,两个男生一个记车牌号,一个也奔向朱弈,我们公认成熟的男生冲那个满头大汗的女司机嚷:“快,送她去医院。”简洁有力!我的头脑终于清醒了,我看了一眼朱弈,她就做在地上,很平静。一个女孩在她耳边低语着什么,我来到了她的背后,和其他人一起把她扶上了那辆肇事出租车。成熟的男孩分配着工作,有的给朱弈家打电话,有的给122交通事故处理那里打,有的陪同朱弈和那个满头大汗的女司机一起去了最近的医院,我则被分配维护事故现场。其实事故现场,只剩下那个老伯绝对修不好了的自行车和肇事出租车剩下的刹车的车痕。自行车是不可能再修了,它已经彻底被破坏了;那剩下的车痕却是出奇的完整。我站在地上,没有倒下,可是,头顶上的天有时又会跑到脚下。我在旋转,不停的,不断的……头脑中什么都没有,只是回旋着朱弈对我说的话“今天我妈妈告诉我今天不宜北行,北面好象有什么在等我。”
半个小时后,我到了医院,是自己来的。当然,在十分钟之前我也差点和朱弈一样被人送到医院。我的脑袋还是什么都没有,我看到了我认识的人,没错,那是我的朋友。我在和他们说着什么,具体是什么我现在搞不清,当时也同样不清楚。
朱弈的父亲来了,这是一个话不多,很沉默的男人。女儿出事,当父亲的应该是很着急的,可他……他是一个话不多,很沉默的男人,我还是不能理解,他为什么就这么沉默,象是一切都不重要的样子。当然,也可能是他心里很有底。朱弈在这个很近的但是很简陋的医院,照完片子后,就转院了。一个女生陪他们妇女一起去了市里那家比较大的医院。我们也都放心多了。
后来我才知道,朱弈只是轻微擦伤,连骨头都没有伤着。大概是因为朱弈正向前骑车走,而出租车是从后面撞上来的原因吧!不管怎样,朱弈的命也真是够硬的。原来开始朱弈就没什么,而是那个女伴告诉她要装严重一点,顺便讹那个倒霉的女出租司机一下。我想朱弈大概开始时也同意讹诈一下那个人一下的,应该是到后来,心又软了,才放了倒霉的女出租司机一码的。邪恶的天使,虽然邪恶,但她毕竟是天使呀!
已经有两年多没有见过她了,我很想她。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我的爱情缺乏症,是需要邪恶的天使来医治的。我要找到朱弈,我本能放过你的,仅此一生而已。
第191篇、刻在树上的字
那棵树是他亲手栽的,在教室的后面。上课时,他一扭头就能看到那棵树,再一扭头就能看到坐在教室里的她。她在他的斜前方,他只能看到她的侧影,她的耳垂极白,弧线极优美,也许他最初就是因为爱了她的白皙的耳垂然后才注意到她,最后爱得魂牵梦绕。他那时常想:树一天天长高,她一天天长大,等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就和她结婚,生孩子,他和她拉着孩子的小手去看那棵树,告诉孩子,树上的名字是妈妈的,妈妈的名字是爸爸刻的。想着想着,他就会露出开心的笑。
那时候,他们还都在一所中学读书。植树节学校组织植树,每人植一棵,挖坑、栽树苗、填土,给树苗浇水,每人承包一棵。她也在植树,由于要挖坑,要提水,她累得脸红扑扑的,汗珠儿晶莹地挂在额前颌下。他觉得她就是上苍派给他的公主,她的一举一动都令他沉醉。我是这样的爱她,总得为她做些什么!在一个月明的夜里他带着小刀,来到自己栽的小树前,用小刀刻下了几个字——×××,我爱你。
“我爱你”不久就被同学们发现了,在校园中掀起层层波澜,她成了大家议论的中心,也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是谁刻的字?真是色胆包天!班主任大为恼火,小小年纪不知学习,却学会早恋了。班主任进行了深入调查,发动广大同学进行无记名举报揭发……但数周过去,结果却是不了了之。在这次“刻字风波”中,他心中惴惴不安,因为那些字就刻在他栽的那棵树上。然而,她看上去则精神始终特别好,面若桃花,走路昂首挺胸,就好像她已经和谁沉浸在热恋之中了。
爱一个人,就把这个人的名字深深地埋在记忆里。十几年后他重返校园,那棵树还在,她还在——她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回母校做了一名教师。学友重逢,握手相看,感叹十几年光阴眨眼便过去了。望着自己的梦中情人,他心潮澎湃,从侧面看,她的耳垂依然极白,依然是弧线极优美。
沿着校园的小路散步,他们来到那棵树前。树长高了,那几个字也长高、长大了,他能够清楚看到她的名字,还有“我爱你”三个字。“也不怕老同学笑话,这么多年来,我时常会来看这棵树,还有这树上的字。”她笑吟吟地说。
“为什么?”他的心一动。
“那件轰动全校的‘刻字风波’,是我最浪漫的少女故事了,说实话到现在我还在想,谁会这样写呢?我宁愿相信是他。”
“谁?”他的心快跳到喉咙了。
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遗憾的是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他,而是当时他们班的体育委员。她说:“这是我的一个秘密,那时我在心中偷偷地爱着他。你知道在那个年代,同桌男女还要划上‘三八线’,即使谁有什么想法,也只能深深地埋在心里。我天真地认为他也在偷偷地爱着我,他是选择了这种方式向我表达心中的爱意。我大学毕业分配回来,曾写信去找过他,他参军了,我们通过几次信,但从没有谈那件‘刻字风波’,我没问,他也没说。后来,当我鼓起勇气写信追问他时,却再也收不到他的回信了。”
“为什么?”
“他在一次抗洪救灾中牺牲了。”她再一次抬起头,看着树上的字迹,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他知道那个身强体壮的体育委员,在全县中学生体育运动会上一个人独拿三千米和五千米两项冠军,也曾在报纸上看到过那位同窗的先进事迹。他望着她,努力平静地说:“应该是他写给你的吧,肯定是的!”
他在她的肩上亲切地拍了拍,就像老同学和老同学重逢一样。
第192篇、牵手!太阳岛 外篇
对于一个生在21世纪90年代的我们来说,生活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因为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提高,对于物质的享受已经完全脱离了以往的旧社会,而如今人们追求的则是更高等级的精神享受。
我生活在一个条件还算不错的家庭,虽然没有李嘉诚那么夸张富有,也没有林路那么奢侈的生活。不过对于我来说,每天有面包牛奶,就已经足够了。
我爱玩,亲戚朋友都这么说,我也承认很爱玩。曾经爸爸还开玩笑的对我说:“你都这么大了,怎么每天还想着玩呢?学习,学习,学不好,工作也做不好,真不知道你能做什么?”(我爸是一个非常慈爱的父亲,对我和姐姐照顾的无微不至。他还是个很开朗的父亲,对我和姐姐所做的事情,只要是我们想做的,他都尽量的让我们去做,用他的话来说,孩子长大了,都有自己的想法了,做什么事情也该让自己历练了。)
我只是呵呵一笑,并没有说什么。其实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小学时每当看姐姐成绩比我高的时候,我都会努力学习,希望下次考的比她好.)虽然嘴上不说,可是心里已经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了。
星期六,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期盼已久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你可以放下一个星期的工作,一个星期的学习,可以放下一个星期的起早贪黑,尽情的享受被窝带来的温暖。
为所有爱执着的痛
为所有恨执着的伤
我已分不清爱与恨
是否就这样
血和眼泪在一起滑落
我的心破碎风化
颤抖的手却无法停止(手机铃声无法原谅)
“喂。”
“小雨哥哥吗?周浩南的声音。”
看见他的来电我似乎有种不好的预感,似乎有种危机感悄然向我临近。
“恩,什么事?"
“姐姐说很讨厌你,他说完,我的心咯嘣一下。”我知道该来的事总是逃不掉。
因为昨天晚上和朋友聚餐,因为朋友喝多了,正好被周金月经过,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一幕。我知道现在解释只是徒劳无货。就是我自己看见当时的场景也不会相信。这几天,周金月和我断绝了一切联系。
所以在这段时间我才明白了食不知味、坐立不安、失魂落魄真正意思。
每一天都是那么漫长,每一个梦都是那么凄凉。
我曾经想要忘了爱情忘了你,忘记过去的痛苦和甜蜜。
但是越是想忘记,就越记得清晰。
今天是月圆夜,但却是月圆人不圆。
忆往昔,偶偕佳侣共依偎。叹如今,空守寒窗度寂寞。
为什么爱情只能错一次,从此就再也牵不到你的手?
伤心之余,我来到网吧。打开微薄,看着曾经写的歌词:让我心碎让我醉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为你消得人憔悴。曾经给我安慰,曾经让我无悔,今日却让我让风吹。爱恨心底交汇,脸上多少纵情泪。止不住的泪水,流不走心中伤悲,不知真爱再为谁?无法挽回,无力再追,无心错失多少回。茫然不知进退,谁能计较错对?情由你生亦由你毁。爱恨已是累赘,为什么还想回味?失去你的岁月,问苍天谁来点缀?唯有风雨来作陪。
这么凄美的歌词,可惜没有人看得到。不过,也许对于我来说是美的,而对于别人来说,却是肤浅幼稚和故作呻吟之语。
没有人在意我,所有的人都在盯着自己的屏幕看,有的聊天,有的游戏。只有我,躲在这个阴暗的角落,在为自己的爱情和梦想唱着挽歌。
我的眼泪不停地流下,显示器越来越模糊。如果再不离开,我一定会痛哭出声的。
我伸出手去,直接关掉了电源。然后站起身来,结了帐,走出网吧。
路边的梧桐高高耸立,惨黄的路灯无力地照着凄冷的道路。
我孤身一人慢慢地走着,不时有人从前面走来,也有人从后面走过。他们看我,我却没看他们。我的眼睛很空洞地望着前方,前方是树和夜织成的黑暗。
我的眼睛紧紧地闭上了,因为我已无法睁开――眼泪象决堤的黄河从里面往外涌,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泪腺会有如此发达,就象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有如此地爱她。
我的双手紧紧地压在额头上,嘴张着,发出一阵阵难以言表的呻吟。我努力地想控制着自己,但没有用。
也许这就是她所说的伤心欲绝、泣不成声吧。原来绝望的痛苦是这么一种滋味!
第193篇、幸福荷包蛋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又是星期天。我系着一条围裙在做荷包蛋。说出来没人相信,对家事一窍不通的我,做的荷包蛋却一流,架起油锅,打蛋,起锅。单面六秒,双面九秒。摊出来的鸡蛋,白是白,黄是黄,吃得几乎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不是我的自夸,我那个开西式早点店的女友珍不只一次和我说,好些客人老是追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只有星期天早上才有好吃的荷包蛋?
不做家务的我练就的荷包蛋绝活,原是为了他。与他相遇,是我一生最灿烂的日子。
即使是天天速食面,他也吃个精光。然而我已决定努力学做菜,从荷包蛋开始。为此还买了一口平底锅,趁他不在时偷偷试,我要做最好的荷包蛋给他。
笨手笨脚地叫滚油烫伤了手,他捧着我的脸说,别勉强自己,会不会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啊,那时我真的相信爱情超越一切,也真的相信我们会这样白头到老。可是最终,我虽然做出了最好的荷包蛋,却还是失去了他。
唉,20岁,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那时我多可爱,一心一意地为他做点什么。明明是极厌恶极无趣的事,但,因为他,甘之如饴。有些事,有些心情,一生只一次,像是种过牛痘了,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平静提出分手的,是我。理由是:性格不合。当时大家年少气盛,为一些小事,谁也不肯退让。
后来毕业了,他去了欧洲,我仍然常常做荷包蛋,只是再也不吃了。
仍然会想起那些日子,那时再爱睡懒觉,也总惦记着起来给他煎荷包蛋。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看看钟,已经站着煎了四个钟头的荷包蛋了。我停止胡思乱想,低下头收拾东西。身后服务生叫道:白姐,还有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SHlT!我心里骂道,头也不回地说,告诉客人我下班了,下次请早。
“但我坚持,小姐。我已经等了六年,而我再不想多等一分一秒。”
我霍地回头,泪盈于睫。
第194篇、现代爱情故事:关于我和她的故事
文中的男孩是我,女孩是侯丽红,我们曾一起就读于吕梁卫校,这是我们的故事,一个还没有完的故事…
五个月前:
男孩:我还是狠不下心来,我已经选择了你,你要我怎么放弃,放弃你,我不会!
女孩:要学会放弃,争取不来的就不要坚持了。
男孩:若,残卷红尘,一念执着,魂牵几世,痴心布改。又,如何?
女孩:你用白话文,看布懂你的文言文。(汗)
男孩:如果,在我剩余的生命里,我一直喜欢着你,甚至下几辈子都布肯放下对你的一片痴心,该怎么办?
女孩:…不知道,所以你还是…不要坚持了
男孩:如果,你我的擦肩,只是有缘无份,那么,今生的错过,带给我的就是一场梦幻般的心碎……此情依依,飘荡天宇。我不想再次心碎,我不想放弃。
女孩:我说的你都听不进去,其实你不用那样的。
男孩:其实我已入劫,怎么舍得丢下你不管…
女孩:你干嘛和自己过不去啊?
男孩:如果,哪天,你和他分了,我可不可以乘虚而入,你可不可以接受我?我要让你的笑容有映日荷花般的美丽,让你成为我永生永世的眷恋。
女孩:怎样你才放弃?
男孩:轮回几世之后,也许奈何桥上的孟婆汤可以让我失忆。
2011年四月的一天,吕梁卫校。
一个刚入学生会的女孩去男孩所在的班级去查自习,那是男孩第一次见女孩。女孩文雅清纯,犹如一朵刚出水的莲花;而男孩正在堕落时期,整天萎靡不振的。
几天后,女孩又来查自习了,男孩正在睡觉,男孩的一个同学把他叫醒,问男孩:‘那个学生会的女孩如何?’男孩懒洋洋的看了一眼:‘可以,但却是个小姑娘’。
就这样,时光流逝,俩个月就过去了。期间,男孩早自习曾迟到过几次,恰巧每次都被女孩捉住,按学校规定,迟到一次得留一次名字。第一次,男孩写了个冷傲霜,女孩大惊,原来此人叫这名字,世间还有如此有才之人,当晚,女孩回到宿舍把男孩夸奖了一番。第二天,男孩又迟到了,恰巧又被女孩逮住了,女孩让记名字,男孩提笔刷刷写下个名字:叶南风,女孩疑惑:此人不是叫冷傲霜来么,怎么…过了俩天,男孩又迟到了,而且又是被女孩捉到了,这一次,男孩又变了个名字:柳墨…女孩一看,想把男孩叫住问个清楚,但她慢了一步男孩早已飘然而去。
又一次,学校放假,回家,女孩和男孩恰巧坐的同一辆车,男孩俩手空空,而女孩却拿的大包小包的。男孩想去帮女孩,但又看见还有几个女生和女孩相跟的,由于各种原因,男孩当时很自卑,怕被女孩拒绝。所以,那一次,女孩和男孩最终擦肩而过。
春去秋来,再次的相见,已经是暑假过后的开学了。
新的一学期,男孩也不知怎么了,开始有意无意的注意女孩,留意她的一举一动。每天的晚自习也布睡觉了,像是在等什么,.一个多月后,男孩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慢慢的喜欢上女孩了。那段时间,男孩每天最为期待的就是女孩来查晚自习。男孩想和和女孩认识,但男孩自卑,女孩那么漂亮,男孩有自知知名,知道自己没资格。所以,男孩一直忍着,最少,这样还可以每天见到女孩。只是,慢慢的,男孩的梦里开始有女孩的身影浮现。
男孩好多次都想鼓起勇气来问一下女孩的名字,但每次都忍住了,只为了布破坏现在这种情形,只为了每天多看女孩几眼。
男孩开始越陷越深,而女孩却茫然不知。
男孩再次落入思念一个人的煎熬中,一眼望不到尽头…
寒假,男孩和朋友去外出打工,过年也没回家。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陪伴男孩的,只有寂寞与对女孩浓浓的思念。一个寒假一个月,对其他人来说应该是很快的,但对男孩来说,却是漫长的煎熬。
冬去春来,2012年。
终于,开学了。这是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了,男孩有种冲动。
开学第一个夜自习,是女孩来查的。男孩终于又见到了女孩,日思夜梦的女孩,女孩又漂亮了不少。
男孩想,这是最后一个学期了,如果不想留下遗憾,那就勇敢一点,追去吧。
第二天,男孩通过朋友,打听到了女孩的名字与手机号。但是男孩之前没跟异性接触过,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犹豫再三,给女孩发了一条短信:我喜欢你。这是男孩第一次与异性发这种短信,男孩的心开始怦怦乱跳。在男孩满脸通红,出了一身水之后,女孩回复:我们不合适。这句话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男孩瞬间崩溃,逃也似的爬回了自己的被子里。就那样男孩几天都觉得没脸见人,总是觉得学校的人都在嘲笑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几天后,网吧。男孩再次鼓起勇气问女孩:你有对象吗?女孩说:早猜到你要这样问了,有了…之后,男孩默默的回到宿舍,思量再三,决定埋葬这段感情,让自己慢慢的忍受折磨。但世上无不透风的墙,男孩的朋友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对男孩说:对象是大家的,老婆才是自己的。她只是那个人的对象,而不是老婆,你可以抢过来,不可以放弃。男孩受此鼓舞,在朋友的帮助下展开了对女孩的追求。
男孩很喜欢女孩,但他很幼稚,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喜欢。
男孩的手机开始全天开机,只为了布错过女孩的一个电话一个短信。
虽然男孩在努力的追着女孩,但女孩一直对男孩布冷不热的。因为女孩有对象,虽然她对象对她并不好,但女孩就是那么好。男孩为了能多听听女孩的声音,每天都要给女孩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男孩交不起那么多话费,就把自己吃饭的钱都交了话费,有时一天只能喝点冷水度日,多亏了男孩的那一堆朋友,男孩才没饿的倒下。但男孩一直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天能够和女孩在一起,即使舍弃自己的生命。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五月初,男孩和女孩都面临的离校,意味着男孩将不可能天天见到女孩了,因为女孩与男孩布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男孩开始整天都忧心重重的。离校的那几天,男孩把女孩叫出去吃了一顿饭,席间,男孩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女孩。为了那顿饭,男孩还有一个秘密,只有男孩和他最好的一个朋友知道,那将是一个遗憾。
离校的那天,男孩对女孩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永远都不会。”
离校后,男孩一直没放弃对女孩的追求,无时不刻的不在思念着女孩。
有一次,女孩问男孩:“你喜欢我,还能坚持多久?”
男孩说:喜欢你,不敢保证到地老天荒,但在我的有生之年,我会一直喜欢着你。
女孩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俩个月后,男孩再也无心工作,脑子里每天想的都是女孩。终于,男孩丢下工作,跑到了女孩的城市,打工,只为能和女孩的距离拉进一点,能见见女孩。
七月的一天,男孩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哪天你想嫁人了,告诉我,我娶你。”然后男孩把这句话用短信发给了女孩,十分钟后,女孩回过来了:“好的”那晚,男孩欣喜若狂,彻夜难眠。
俩天后,男孩去看女孩,同男孩去的,还有男孩的一个朋友。男孩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终于去了女孩那里,女孩说她在那里给人包扎伤口了。男孩问女孩你具体在哪,女孩说她也不知道,反正是靠的大街了。男孩和他朋友开始找女孩,当他们快到一个门诊门口的时候,男孩的朋友看见门诊门口有一男一女,其中那个女孩时不时的转过头朝男孩笑。男孩的朋友忽然说:“那不是你对象啊,怎么和个男的在一起了。”(事实证明,就是这句话,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当时男孩正在耍手机,听他朋友这么一说,怔了一下,头也没抬,转身走了。男孩最不能容忍女孩欺骗自己了(男孩当时把那男的当成了女孩的对象,以为是女孩把自己叫过来就是让自己看他们俩在一起的)(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判断)男孩去了另一条街,但男孩很快发现了不对之处,男孩的朋友从没见过女孩,他怎么知道那是女孩的。但是男孩又布不回去看下那到底是不是女孩,男孩怕,如果真是的话,该怎么办?自己能承受得起打击吗?男孩的朋友说,你打电话问问,男孩打了过去,但女孩挂了。男孩又打,但对方成了正在通话中,如此反复打了十几个,半个小时,女孩一直在通话中。再加上男孩的朋友一直在耳边说女孩的坏话,男孩开始绝望了,他感觉女孩背叛了他。四十分钟后,女孩发来短信,说:“真对不起,刚才接了个电话,家里有事,我得赶紧回家一趟。”男孩彻底绝望了,认为女孩真的耍了他。当时男孩正在气头上,说话有点冲动,看了女孩的短信,给女孩回了一条:“别耍人了,我都看见了,如果事实真的是那样,那么再见吧。”这是男孩第一次这么对女孩这么说话,男孩只觉的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男孩发现自己对女孩已经超越了喜欢,变成了爱
后来,男孩冷静下来仔细的梳理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发觉自己是不是可能错怪女孩了。为了弄清事实,男孩问女孩那天中午你是不是在那个门诊门口来,女孩说没有,男孩又问,那你没和一个男的相跟的?女孩说没有。男孩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男孩错怪女孩了,男孩似乎感受到了女孩语气中的冷漠,男孩知道,他的那一句话,深深的伤了女孩的心。男孩又给女孩发了好几条短信,但女孩一直没有给男孩回。男孩知道自己错了,他后悔,他想悔改,但男孩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可以取得女孩的原谅。
第二天,男孩离开了女孩工作的那个城市回到了他们曾在一起读书的城市,那里有他和女孩的一切美好回忆。男孩是偷偷的回来的,连男孩最好的朋友都是第三天才知道的,男孩的朋友见到男孩的时候,发现男孩消瘦了好多,显得很是落寞。他问男孩怎么了,发生什么了?男孩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从昨晚到现在,男孩一直在给女孩打电话,但一直显示的是正在通话中。就在刚才,男孩知道女孩把男孩的手机号设置成了拒接…
(未完,待续)
我玩得起时间,可我玩不起感情,感情的消耗太伤魂。此时的眼泪,是因为真的在乎。难道这么久以来你真的不知道我的心吗?还记得以前我说过的一句话吗?:“如若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子,那就是一辈子了。”所以,一直以来,我说的都是我喜欢你。
今天,我想我真的爱上你了,已经超越了喜欢。
第195篇、随缘爱情
我有一个叫娟子的朋友,我认识她的时候,她28岁,单身一人,还没有谈朋友。娟子说:“我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找工作没什么门路,在学校时我怕学不好专业课,毕业后就业很困难,所以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了;业余时间,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都是做家教、打短工,哪里还有时间谈恋爱?”
我说:“你现在已经工作好几年了,怎么还不找一个呢?是不是你对男方的要求很苛刻?”
娟子说:“我对男方没有特别的要求。我不像许多女孩,要求男方又有房子又有车。我感觉那样不是在嫁给他,而是嫁给房子和车了。”
“那你现在一个人生活,不觉得孤单吗?难道不感觉生活中缺少了一些东西?”我认识的好几个还没谈男朋友的女孩子,有的比娟子年龄还小,跟她们聊天的时候,在她们嘴里吐出最频繁的几个字就是“孤单”、“生活无聊”。我想娟子肯定也有这样的感觉。
娟子甩了一下秀长的黑发,看着我说:“我没有这种感觉。平时上班,每天都忙忙碌碌,有时工作还做不完,根本没时间想别的事情;周末我报了健美班,在那里学瑜伽,做健美操。我现在的生活很充实,没有你说的那种孤单感觉。”
“可是你的年龄终究是越来越大,需要成家立业,要找对象的,不能因为自己不孤单就不找另一半呀。”
娟子笑着说:“在爱情方面,我是随缘的。我相信缘分,缘分到了,自然会找到相爱的人。”
我有些担心地说:“如果你不主动出击,我觉得你今后的难度还是越来越大。哪里有那么好的随缘爱情来到你身边……”
娟子笑了摇着头,对我的话不置可否。
和娟子那次聊天过后,转眼一晃,我们又有三年没有见面了。直到上个月,她打电话让我参加她的婚礼,我才知道,她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了。
在娟子的婚礼上,我见到了她的新郎,是一位很帅的小伙子,在一家公司任副总经理。我悄悄问娟子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是不是你主动追人家的?”
听了我打趣的话,娟子说:“我是去他们单位谈业务时认识他的。他说他因为工作忙,才耽搁到今天没有恋爱。后来我们便自然地交往起来,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今天。”
“那他怎么看上你的?”我有些不解地问,“人家可是公司副总经理。”
“我和他交往,正是因为随缘,没有强求,他才爱上我的。”娟子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他说,他就是看上我这种对生活的态度,才决定娶我的……”
听了娟子的话,我一下明白过来,也终于理解了娟子的“随缘”爱情。在娟子看来,“随缘”便是一种真实、自然的生活态度,不矫揉造作,不急功近利,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生活,以积极健康的姿态迎接每一天。正是凭着对爱情的这份“随缘”,娟子终于换来别人对她的认可,并最终获得了她的真爱……
第196篇、相片姻缘
那是早些年的事情。那时办公不用电脑桌,用写字台。那时的写字台上,多半有一块大大的玻璃台板,台板下面,绿绒的衬垫上,摆放着随时要用的年历啊名片啊什么的,还会有一些个人喜欢的风景画、照片,从台板就可以看出人的个性来。
工会组织活动,那时个人还不大有照相机的,他是工会干部,拎着个照相机给大家逐一拍照。
回来冲洗出相片,一张张平平整整地压在台板底下。来一位,翻起台板玻璃取走,倒也方便。
她来了。她文静秀气,单位里很多小伙子都暗中喜欢她。照例,翻起台板玻璃,可是那张照片粘得很牢,四个角都试过,还是揭不下来。
怕硬撕要撕破,他就又为她冲洗了一张。
一开始没啥,因为台板下面照片多着呢,等到一张一张都拿走,只剩下一张的时候,就有人发问了:她是你的什么人啊?
问的人其实都认识她,重点是在“你的什么人”上。
他的回答从我的同事到我的朋友到我的女朋友到我的未婚妻直到我的老婆。总而言之,这相片一直在他的台板玻璃底下压着。有一年单位里可以领新玻璃台板了,他也没去领。
结婚10年的时候,她有了新的恋情,他们的婚姻亮起了红灯。已经到了分割财产的时候,她说,想把台板底下那张当年的相片收回去,再放在那儿不妥。他虽舍不得,但无奈,翻起台板玻璃,从四个角试着揭,仍然揭不下来。
她说:现在撕破也无所谓了,我来吧。
他看着她,用两个指头紧夹住一角,屏住呼吸,“哗”地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相片揭下来了,完好无损,真是个奇迹。
两人都仔细地看那相片。她说:我那时可真年轻。他说:看来还是蛮容易揭的,怎么我就揭不下来?
她忽然不作声,过了一会儿,眼泪就流下来了。
她想他一定是太怕撕破了,才撕不下来,他太珍惜,就像十年来一直珍惜着自己。而自己揭得那么爽气,是因为不在乎,就像不在乎这婚姻。
她把相片又放了回去,直到今天,还在那儿。
第197篇、早开的花不结果
男孩的初恋,是在初三。当时,学校收复读生,很多其他地方没有考上的学生都来到了男孩所在的学校读书,其中有一个女孩,一下子就吸引住了男孩。
女孩长得很清亮,再加上一身雪白的衣服,洁净如一朵百合花。
男孩就爱上了这个女孩,是单相思,一厢情愿;而且爱得刻骨铭心,柔肠百转,以至于无论读书、听课,眼前都有女孩的影子,对着他微微地笑。鬼使神差地,一天,男孩给女孩写了一封信,在信里,他调动了自己所有美丽的词汇,叙说了对女孩的爱慕之情。
不幸的是,这封热情洋溢的信第二天就到了班主任的手中,班主任将他叫去,狠狠批评了一顿,而且点着他的鼻子不客气地说:“现在,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你不全心全意地准备考学,还有闲心谈恋爱。”
按说,女孩这样做,男孩该断了妄想吧。可是,心里这样想,头脑里,偏就仍是那个女孩的影子,笑啊笑的,让人头昏脑涨。
男孩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急得班主任长叹,哎,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无法,只有把男孩的情况通报给男孩的父亲。
那是一个星期六,男孩回到家,吃完饭,父亲让他一块儿到果园去。当时,正是早春,有的果树上绽开几朵白的红的花儿,报告着春的消息,很美。父亲一朵朵摘除树上的花儿。
男孩说:“爹,让花儿开着,多好看啊。”
父亲回过头来,笑笑说:“好看?好看却没有用啊。待你考上学了,我们还指靠树上的果子卖钱交学费呢。”
男孩疑惑了,说:“这花不结果子吗?”
父亲说,早开的花一般是由于肥料足或树衰老才出现,不符合节令,一场倒春寒,花儿就会凋落。因此,与其让它现在白白地吸收肥料,然后凋谢,还不如现在就狠下心来摘掉它。“不然,它吸收了枝干上的营养,会影响后来的花儿开放。”
说完,父亲如哲人一样,长叹一句:“花儿早开虽好看,可是,早开的花儿不结果啊。”
男孩听了,定定地站在那儿,仿佛在回味着这句话的内涵。
多少年后,当男孩已经成为一名教师,面对着自己那些学生,那些十八九岁的学生,那些情窦初开的孩子,他总是用自己的故事教育着学生,结尾语重心长地加上一句道:“记住,早开的花儿不结果啊。”
第198篇、若相弃 必相忘
【“若相惜,不相弃;若相弃,必相忘;”】
有些人,有些事,总是那么的难以忘怀,记忆的烙印是那样的深刻,像树的年轮,剥掉一层还有一层,都说巨蟹男人是好男人,是家庭观念很重的人,很重感情的人,还有的说巨蟹男人很怀旧,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得上是那样的巨蟹男,但是我知道我很怀旧,我的家庭观念很重,“家”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对于我来说就是一切,那是可以让我停靠的地方,那里应该有我的女人,我的孩子,我的至亲,那里应该是温馨的、温暖的````可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却是那么的遥不可以,像镜花水月,看得见却摸不着,想要紧紧的抓在手中,它却悄悄的从我的指尖溜走,这一切都源于你的离去,我真的不愿意去缅怀过去,那曾经和你一起的日子我毕生难忘,虽然你选择你自己的路,我们你不管不顾,留下我们爷仨相依,我却不恨你,因为我找不到恨你的理由,记得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就说过:如果哪一天爱不在了,或者找到好的了,可以彼此放手,我也和你说过:爱一个人就希望她得到真正的幸福,若是阻止她去找寻自己的幸福,那不是真的爱她??
如今,你做到了,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现在是否真的很幸福,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在哪里,但我心里还是希望你幸福的,其实你幸不幸福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和你在雨季认识,也是在雨季我们从此成为了陌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就像个梦一样,好多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那时候的我是孤寂的,因为身边已经没有了你的存在,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用脚踹我,怪我把被子都拉到自己身上,再也没有一个人,在我吸烟的时候用手把我嘴上的香烟拿走掐掉,我可以尽情的吸,吸死了都可以`````
曾经的点点滴滴,我不愿意去回忆,因为那会令我无法呼吸,但是还是会忍不住的忆起??我爱你,是真的爱你,和你在一起的日子虽然有争吵,但是我是快乐的,因为我还有个家,那里有孩子的呼喊,那里有女人的唠叨,而如今孩子依然在呼喊,却再也没有了女人的唠叨`````
不知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变成那样的,真的`````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变成那样,难道就是因为***妈和你说女人不能太善良吗?难道就是因为你某个同学和你说女人要强势吗?我的母亲,生我养我,我比任何人都知道她,她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为什么她说的话你会那样的斤斤计较呢?记得我们刚相识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我不能说自己有多好,起码我是一个负责的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还是个孝顺的人,你忘记了我怎么对待你的父母的吗?每次到你家里去是谁在街上买好菜亲自下厨的?在你家里房子装修的时候,是谁跑在最前面爬高上低的,跑前顾后的?你忘记了孩子的姥爷见人就说他女婿多好多好的吗?你忘记了,你不该忘记的`````
那次,你是第一次和妈妈吵架,我站在中间,心如刀割,你不知道我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给妈妈跪下的场面,你不知道妈妈那流泪的双眼,你不知道`````
从此以后,似乎和妈妈吵架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你的那些话就像刀子一下下的往我心窝里面戳,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我不记得我哭过多少次了,那是为自己流下的泪,那种痛你看不见````
还记得你第一次和我说:我们离婚吧?这几个字的时候吗?我是不是笑着和你说:不要瞎说,我们很幸福??我们会一直到老的??我不会和你离婚的`````。那第一次,我就当你在开玩笑了,可是你不该每次闹别扭的时候都那样说的,真的不该的,记得最后一次你和我说的时候我告诉你:别再说了,再说我就当真了````那时候,我已经对于爱情,对于我们之间的爱情失去了相守的信心了,我不知道哪天你再和我说的时候我就会答应你`````
最后一次,我当真了,到民政去,我们谁也没告诉,说好了悄悄的离开彼此,不让任何人知道,但是还是被你的爸爸知道了,你很纳闷他老人家怎么会知道,其实,是我告诉他的,因为我知道他不愿意我们走这一步,因为我了解他的脾气,因为我知道他有高血压,因为我怕他知道了会受不了,因为我知道我很对他的脾气,他不愿意失去我这半个儿子,他的女婿。所以我告诉他了,其实在我心里还是有那么的一丝挽留,我知道自己已经无力了,我只能指望他老人家能够好好的劝劝你,我不想两个幼小的孩子失去母亲????
但是,再一再二不再三,这样的事情两次以后老人家就再也不管了,我知道在他心里我还是他的女婿,还是他半个儿子```我也一样的会认他,但是却不能喊他爸爸了,因为我已经没有了资格`````
你离开后,我想了很多很多,每当看着身前的两个孩子不停的问我:爸爸,妈妈呢?````我的眼泪就会忍不住的留下来`````我告诉他们,妈妈去了别的地方赚钱了,很远很远,等你们长大了一点就会看到了??那个时候我是恨你的,你走的那么毅然决然,头也不回,连孩子都不要了,是不爱吗?我不相信你不爱,如果不爱,你会在半夜黑灯瞎火的抱着发烧的宝贝往医院跑?如果不爱,你看见我教训孩子的时候会和我板起面孔?如果不爱,你会因为孩子不想吃饭在电话里一边向我说一边流泪?但是,既然爱他们你为何走的如此匆忙?为何连让他们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我不知道你心里的想法,不知道作为一个母亲为何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多想能回到从前,回到我们相识的那个雨季,我穿着一身军装为你撑着伞走在雨中,多想看见那个喜欢写作,喜欢读徐志摩诗集的纯真女孩,多想再次的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漫步人生路`````
可是,一切再也回不到了从前,时间不会停下它的脚步,我们都是被时间的车轮不断驱赶着向前跑的人,有些人错过了就错过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婵娟,等待了千年,只是为了在这一世与你相遇,但是却无缘与你继续相守``````
现在,一个人坐在房间,听着郑源的《爱情码头》,心中满是惆怅,为你做了很多,想起了为你洗衣服时邻居那有深意的笑容,想起为你跑遍菜场就为了买你最喜欢的荠菜却没买到不得不跑到地里自己去挖的画面,那只是因为你爱吃,想起了你怀孕时半夜起来为你做饭,因为你饿了,想起了你为了我买的衣服和别人吵架,只是因为那个人欺负我去调换人家不让,想起了你到部队看我我教你持枪时你笑的样子,想起了``很多```那一幕幕是那样的清晰,那样的美好`````但是,最终却是这样的结果,这份令我无法承受的痛时刻的伴随着我。歌曲依然在唱着“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还有什么不愿意,让我一生一世永远呵护你,为了明天的甜蜜,遵守当初的约定,你要相信我会在爱情码头永远等着你”`````很痛`````
亲爱的,我不会再等着你了,既然选择了离去,就没有了归期,开弓就再也没有了回头之箭,从今以后我只会在心里默默的为你祝福,因为我答应了一个女孩,我要开心````昨天写的一篇文章《无法挽留选择放手》,也许就是对我们这段情最好的诠释,虽然那篇文章不是写你的````以前的我坚信:若相惜,不相弃;若相弃,不相忘;,现在的我宁愿去相信:若相弃,必相忘;
我不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继续的缅怀我们之间的种种,心中的祝福送给你,我曾经的爱人,希望你幸福??这祝福你也和我说过,但是我回答你的是:和你在一起才会幸福,我不要你的祝福,但是如今,我把它送给你吧,因为,你不和我一起才会真的幸福``````
第199篇、怀念初恋
老人病卧床榻,自知时日不多。很多时候,他会轻嘱老伴为他播放一首曲子。那是上世纪40年代的流行歌曲,歌名叫做《梦中人》:月色那样模糊,大地笼上夜雾。我的梦中人儿啊,你在何处……
老人的行为无疑有些怪诞。更为怪诞的是,他还让女儿为他买来南京的报纸,一版一版看得仔细。老人在南京没有任何亲戚,他是地地道道的四川人,很少出门远行。他的行为让家人百思不得其解。
终于有一天,老人抖抖索索地摸出一张照片。他对着照片看了很久,眸子里刮起潮湿的暖风。照片上浅笑着一位清秀的女子,年轻得如同一枚青涩的果实。老人唤来自己的女儿,鼓起勇气说:“我想见见她。”
那个上午,老人一直在给女儿讲他的往事:
50年前,23岁的他在重庆的一家纱厂当学徒,在一次学生和工人的联谊活动中,认识了她。那时她是财经学校的学生,清纯,漂亮,羞涩。爱情似花蕾般在两颗年轻的心中绽放,芳香四溢……最终他们还是无奈地分手了。女孩离开重庆的那天,两个人在江边久久相拥,泪流不止。后来,无数个日日夜夜,老人无数次来到离别的码头,面对滔滔江水,暗自忧伤……
女儿被父亲的初恋深深打动,也为自己的母亲感到一丝难过:母亲与父亲风风雨雨走过50年。50年里,父母从来没有吵过一次架、红过一次脸。母亲当然不会知道,50年里,父亲的心里,其实刻着另一个女孩曾经的青春岁月啊。
最终,女儿还是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母亲。接下来的几天,母亲一直沉默不语。然后,她决定,远赴南京,为他寻找那个她。母亲笑着对家人说:“我不在乎什么。50年了,都过去那么久了,我真的不在乎了。”她说,“看到他痛起来的那个样子,我那心头就像刀在剁啊,如果能找到他的初恋女友,让他高兴一点的话,我也高兴了。”她用一位女性的善良、包容和大度,对她的丈夫,做出了世间最体贴的举动。
寻找之路注定是艰难的。她先和女儿找到了南京市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户籍核对,找到她所居住的小区,可那个小区早已经拆迁。眼看所有的线索都断了,母女俩突然想起,老人曾经说过,她好像在无线电厂工作过。也许,去无线电厂,会有她的消息吧。
颇费一番周折,终于在无线电厂找到一份封存已久的档案。的确,50年前,有一位女学生从重庆分来,并且,无线电厂的工作人员找到了她现在的住址。得到这个消息,母女俩激动不已……
可令她们倍感意外的是,联系上后,对方竟表现得异常平静。不仅如此,她还礼貌地拒绝了见面的要求,说:“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再说我身体也不好,不便去四川。”
事实的确如此,曾经的清秀女子,如今已是古稀老人。
怎么跟自己的丈夫说呢?他肯定会伤心失望的。他失去的不只是一次与初恋女友相见的机会,他失去的也许是大半辈子的惦念与牵挂,埋藏在心底最隐秘角落里的神圣记忆会訇然倒塌。
可是,正当母女俩无奈地打算回四川时,却惊喜地接到对方的电话。
对方说,当初那段感情,其实同样令她刻骨铭心,她还曾经在20年前独自远赴重庆寻找过他。她是担心儿孙们无法接受50年前的这段感情,才对母女俩一再回避的。
她说,经过再三考虑,她愿意与他见面。当然,这也是她跟她宽容的老伴商量后的结果。
然而他们,终未相聚。与他一样,她的身体也绝不允许她远赴四川。最终,家人决定通过网络视频帮助两位老人见面。
那一刻等待已久,那一刻注定忧伤和幸福、心酸和动人。那天,两位老人各自守着自己相伴了大半辈子的亲人,守着小小的屏幕,完成了他们50年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相见:
“你还好吗?”
“还可以……你好吗……”
淡淡的语气,却充满着无限的关爱。只有饱经沧桑的老人,才会有如此淡定的表情。
当天,老人陷入昏迷。四天以后,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离开了人世。只是,那首情歌,还会在世间继续吟唱……
第200篇、分手,我的心更痛
那年,我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成了家人和村人的骄傲,可贫困的家境让我的大学生活变得很沉闷,一直徘徊在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四点一线上。同学们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作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缴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
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低我一届的学妹,迎新生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胀,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儿,帮她认路。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没多看她一眼。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账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个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间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被确定保送研究生了,我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我们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300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她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生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一直都皱着眉。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做电影或者小说里的故事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楠楠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回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长年穿运动服。过去有哪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她跟着我吃水煮白菜。她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缴学费。这一切就是一个贫穷的爱人所能给她的。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好像整个人都要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结果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她父母也是煞费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却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啊。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地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像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才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国留学吗?一直等到她考完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我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她的入学通知书来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打电话告诉她妈妈:“阿姨,楠楠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她妈妈很迟疑地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楠楠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绝不连累她。她妈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怨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需要照顾,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姑娘,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因为我的缘故不能尽情享受人生。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比你更心痛,因为我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不离开你,我最爱的人。
第201篇、松鼠之爱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出现应该是这样的情景:全系新生大会,120个座位的教室有150个人在场,黑压压,都坐满了。知道辅导员脾气不好,谁也不敢迟到。就她一个,来晚了。
他刚毕业没多久,脾气不好却是全校有名的,时常沉着脸,天生没有表情肌。不是没有原因,他本来要出国,可惜非典时期,签证难于登天,就这样搁置下来,国外那边等不及,把机会给了别人。他后来想想,岂有不懊恼的,可是生活还是要过下去,他就留校了。
带着一点怀才不遇和壮志难酬,人看上去总有那么一点沉痛。可是他终归才25岁,有的男生不把他当老师,走路还要搭他肩膀,叫哥们儿。所以他渐渐发现,不威严是不行的。不威严,管不住他们,一群顽徒即会疯成猢狲。
他点名的习惯是宁可枉杀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这天下午,她见势不妙,连忙转身向楼下跑。可是透过玻璃门他已经看到她了,他喝住她,她还跑,那天她穿一双拖鞋,因为刚游完泳。
脚一滑,啪,摔了一跤,拖鞋飞出两米远,她最后还是被他擒获了。进教室,在大家面前工工整整站好,脸都涨红了。就那样他还不饶过她,他要她做一场深刻的检讨,并且要唱歌以示惩罚。她白他一眼,对大家说:“对不起。”然后唱歌,其实她有很动听的歌声,那天还唱了一首特别高难度的《那就是我》,她学过声乐。
她一边唱,一边看他。有那么一刻,他被歌声吸引,像奥德塞里听到海妖歌声的水手,忘情地沉醉了。他仿佛看到了世间最美的风景,她唱完了,他的嘴角居然绽放了一朵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微笑,她全都看到了。 []
她一瘸一拐地扛了把椅子,到教室后面找个位置坐下。盛夏将尽,窗外一地的花,雪白、耀眼。
那天开完大会,身后有个声音叫住她,是王尘。他长有麦色的皮肤,看上去很是光风霁月。以后,她和王尘当同桌,一起上课下课,同学都以为,她和王尘恋爱了,其实他们并没有,因为她心里总有个影子,那影子有双明亮的眼睛,总是在她身后,像保佑她的一颗天使星……
但她遇到他的次数却很少,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是有意在躲着她。新年联欢会,他每个寝室都去了,大家给他敬酒,他也都喝了,可就在她寝室门口,他偏偏就不进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时刻渴想她,梦里也梦见过她,可是看着她的门牌号码,他忽然觉得怯懦了。
他的课,是选修课,她想了想,终于把这一堂课勾去。其实她同他一样,是那种“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感觉―――既然他羞于相见,那么她不想冒昧。
她4年里只当众唱过一回歌,就是被罚那次,她也避免了一切有可能和他接触的机会,比如当班干部,参加演唱比赛,等等。 []
她想一想,觉得这种惆怅简直令人窒息,可是又那么美丽。
王尘够勇敢,一个月亮很好的晚上,他从很远的男生东区宿舍楼跑过来,在楼下狂喊她的名字。她披衣下楼,看着王尘,未免有些怨怼,有什么事儿啊非得这么晚来找我。
“我喜欢你,我会在海边给你买一座小房子,我们会生活得很幸福。”王尘大口大口喘着气说。
她看着王尘,她觉得那一刻心里有个东西一下子醒了。第二天,她疯了一样跑到辅导员办公室。他在,正巧一个人,她在他面前站定,一口气像朗诵诗一样说起来:我喜欢你,我希望毕业后和你在一起,我们会在海边有一所小房子,我们会生活得很幸福……
他听得呆住了,他看着她,就像看一只小松鼠。如果你也有这样的经验―――偶然地,你和一只小动物,小猫、小狗、或者松鼠,不期然地目光撞到一起,内心的某种锋芒对上了,你和它会同时心里一阵颤动,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怖,或者感动。
他看着她,像看着一只小松鼠。他的目光几乎是抚摸着这只小动物,然后他轻轻地一笑,他说:“可我快走了啊。” []
他就这样拒绝她了,过了一段时间,他真的走了,去法国,那是他没想到的一次机会。他知道他选择了这个机会,便等于放弃了她,可是他不选择这个机会,也已经放弃了她。他们的放弃,早在那一次的歌声中,就早已决定。
在成长的时候,我们总是有所捡拾,又有所遗落。而爱情就是在捡拾和遗落里细细生长的花儿,有时,羞涩这片叶子遮蔽了它,它便沉落到最底、最底,然后,我们捡拾了那片羞涩的叶子,落下的羞涩,就叫忧伤。
第202篇、不要争当“首领”
我和老公爆发了15年来最厉害的一次争吵,我的妹妹也在现场。看着我俩互不相让,声调越来越高,妹妹急出了一头汗。而我和他,谁也不肯后退。终于,他败下阵来,无比愤怒地撕了一张信笺纸,拍在桌子上:“离婚!明天我就租房,我说到做到!”我立刻看一眼他,麻烦了,好像要动真格,我可不能迎面而上。于是,我伸出一只手,对他说:“你想离婚就能离?给我100万,我立刻走人。我去租房子。”“100万?”他瞪大眼睛,忍不住回击我,“给我10万,我立刻出门!”
话音刚落,我和他就放声大笑。妹妹目瞪口呆:“啊?和好了?我的天!你俩吵架的功夫真高。从暴风骤雨到轻风拂面,只是瞬间。”
我笑,妹妹远在千里之外,她还不了解我们的生活。这些年来,无论我和老公争吵的级别有多高,我们都能及时刹车。其实,最初不是这样的。在纸婚年,我和他只要一吵架,就上纲上线,将爱的温情全盘否定。后来,我们长谈了一次,既然决定长相守,就应该用心经营婚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不能争当“首领”。如果有一方说狠话,另一方不能计较,原谅他(她)的口不择言。如果有一人后退,另一人不能乘胜追击,一定要给对方台阶。
共同约定了“尚方宝剑”,我们会在争吵高潮来临时自动退让。记得有一次,我和他吵得很凶,我捂住胸口喘息困难。他急忙拿起茶几上削苹果的小刀说:“我把刀拿远点,免得你一气之下杀了我。”
就这样,我们一次次化险为夷。如今,我们都明白,婚姻是一部机器,故障在所难免,也离不开日常的调试与维护。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所以,夫妻之间出现争吵并不可怕,婚姻生活不是两军对垒,不需要争当“首领”。只要学会在争吵中低头、妥协与退让,控制不良情绪,就一定能将婚姻危机扼杀在摇篮里,品尝到爱的甜蜜。
第203篇、有你就还好
高考似乎是一个玩笑
后来白启然毕业于省内的一所普通本科大学,本来他可以上一所好的大学,只是那时他青春方盛,喜欢着邻班的女生,李虹成绩不怎么样,白启然不在意,他喜欢的不是成绩。也是,年轻人富有激情,不管遥远的以后。
那年夏天落了两天雨,清凉的感觉很好。高三的战争刚结束不久还未来得及品味分离的痛苦,高考结果出来了。李虹意料之中的没有考上本科,白启然则以一个没有发挥好的理由去了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一片哀怨,一些不解,一丝鄙视,不过也就一阵风瞬间就无影无踪了。而另一个让人纳闷是白启然的同班同学:马晓茹,六班的两大巨头之一,离奇的也因发挥不好考上了与白启然同样的大学。万般引诱,两人都不复读。
眼泪会不会是伪装
结果出来的那晚,李虹在白启然旁边哭成了泪人,白启然平时都是跟他说笑,哪见过她哭成这个样子,很慌张的抱着她,偶尔插句安慰的话。
“别哭了,复读吧。”
“嗯,我知道了,明年我去找你。”
“嗯,我等你”
“…….”
李虹依然嘤嘤地哭,直到凌晨一点多,白启然送李虹回去,道别。白启然的心情一直很沉重,本以为自己考差一点就可以与李虹上同一所大学,叹口气,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去了。其实,马晓茹也流了满夜的泪,只是她不愿让别人看到。
白启然朦朦胧胧的醒来,没有刺眼的阳光,就不显得天气燥热,下午了。李虹打来电话:“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因为我们毕业了,嘟嘟......”
一脸茫然的他呆在那里,站在窗口,说:“今天,挺凉快。”
爷爷的微笑
白启然再一次来到爷爷家,进屋便是一行醒目的字:新生命的诞生,必经千锤百炼,浴火涅槃。
“小然,怎么了,不高兴?”
白启然憨实的笑容流露出来:“爷爷,恁对我最好了,每次见恁不都是跟着恁屁颠屁颠的笑吗?是吧,爷爷。”
“小然就会哄爷爷开心,小然想好没,去不去那所大学?”
白启然走到门前望望天:“嗯,去。”
“嗯,想好了就行。”
“小然,看看奶奶笑得多美。”
白启然看着爷爷的微笑,心中一块东西掉了下去,依然笑着:“嗯,好美,”然后转身看着奶奶的照片:“一直都好美。”
天堂还是地狱
白启然风风火火的来到大学,一切都是新奇,可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快他便沦落为一个标准的机器,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没有目的,没有激情。还好,白启然还知道爷爷的好,爷爷早已是他生病的一半。白启然后还才知道,在他学习最刻苦的时候,爷爷病倒了,只是那时没有人告诉白启然,爷爷在白启然心中的地位太重要了,每个人都知道如果告诉白启然,他会怎么做。
花哨的大学,白启然颓废了。在某个不知名的星期天,白启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马晓茹也看到了落寞的白启然,互相微笑,白启然开玩笑:“再看收费。”马晓茹没有马上说话,走近了才缓缓的说:“你变了,这里是你的地狱。”转身,马晓茹走了。白启然没有看到马晓茹眼中闪现的泪花,白启然愕然,看着她不见。
当晚白启然收到一封信:“高三的你,是否?”一句话。虽然,白启然也不知道马晓茹是怎样送到他的手里,回头,床铺的整齐,书立的也很好,白启然笑了笑,写了封回信:“我可以将地狱变成天堂。”
白启然的成绩终于不再越过红线,马晓茹却还是那么优秀。白启然总会说道马晓茹聪明,白启然也知道是自己不用心。
那片蓝天是我们的未来
虽然高三大家整天在一起,可主要任务却不是培养感情,此时的白启然和马晓茹,已经不再是羞涩与遮掩,明目张胆的走在大街上,规划着他们的未来。
长大了,别人都说白启然变了,不在调皮,他真的长大了,学会了,专心,用心。
每次马晓茹跟白启然回家,白启然总爱将爷爷留下的那枚徽章对着太阳说一句:“那片蓝天是我们的未来,是我们这个小家的未来,还是我们家乡的未来。”
命运就是玩笑,总是在辉煌的时候,摔一下......
马晓茹红红的眼睛,望着白启然,白启然轻轻地刮了马晓茹的鼻尖:“你还不是在我身边……”
第204篇、背包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音机里响起陈奕迅的声音:“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让我们来见证一个人从直板身子向驼背过渡的旅程吧。
他是个高个儿,身子笔直笔直的,特爱面子。正值大学毕业,他幸运地进入了一家知名企业工作,但不幸随之而至。也许,是幸运的代价,由于他的学历几乎是公司里最低的,有些同事瞧不起他,常对他冷嘲热讽。
血气方刚的他感觉很受气,平时工作开始敷衍起来。而就在这时,公司的总裁带着宝贝女儿来公司秘密巡视,很巧,她被派到和他同一部门。俊男美女,一拍即合,他们相爱了。但很快,他们的恋情被总裁发现了,而同时,他才发现她是总裁的女儿。
她是总裁的独生女,她的夫婿肩负着企业的未来,所以,总裁认定他是因为知道她的身份才与她恋爱的,觉得他配不起她。总裁对女婿的挑选之严格可见一斑。
她苦苦哀求总裁接受他,但总裁意志坚决。无可奈何之下,她离家出走去他家了。过了12个月,他们的感情更深厚了,而总裁也找上门来了。总裁感受到女儿对他的爱,于是放话:当你有能力经营好我的企业,我就把我的女儿交给你。但在这之前,你不能和她见面。他看了看她,相视而笑,仿如形成默契,然后回复总裁:为了她,我答应你。
背负着他们的爱,他开始每天二十四小时工作——白天顶着别人的冷嘲热讽,专注于工作;中午,边吃饭边打电话给她说他当天的任务和目标,并努力鼓励她离相见的日子不远了;下午,继续寄情工作;晚上,在不同时段去不同地点上课进修;临睡前,听着她爱的絮语,并以此为动力在短短几个小时补充精力,迎接第二天的挑战。
在短短一年半里,凭着他的努力,他从公司的小职员升为部门主管,又从部门主管升为副经理,经理,最后升为副总裁。同事和总裁都对他光速般的进步刮目相看。他很得意,仿佛在说:瞧,这就是爱的力量,神吧。
不久,他和她结婚了,为了把婚礼搞得更体面,总裁出了大部分费用,婚礼场面奢华至极。婚后不久,她怀孕了。
他的背包里刚抽走了同事对他的学历歧视,便又装进了身边的人认为他吃软饭的歧视。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
以他进修后的能力,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当然不是问题。很快,他就完成了任务。而同时,他们的孩子也出世了。总裁双喜临门,欣喜不已,便给他在那笔生意中提成了一笔不少的奖金。他决定,先给她买了一枚钻戒,然后给孩子订做了一张婴儿床,剩下的就用来举办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舞会,众人乐而忘返。
遗憾的是,年事已高的总裁去了。庆幸的是,总裁去得很安详。毫无疑问,他也就成为了总裁。
十几年以后,儿子受他影响,靠自己成就了一番事业。她问他,是时候让他接手公司了吧。
然而他反问,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我要怎么做吗。
两人相视而笑。
又过了两年,儿子凭自己的能力升到了副总裁的位置。他很高兴,很快把公司交给了儿子。
他和她开始享受生活。
她扶着他在家附近的草坪上散步。走着走着,她不禁抱怨,干嘛老哈着腰走啊,是不想看见我呀。这样对呼吸不好啊,老头子。
他真的老了,背开始驼了起来。其实他不知道,他的背包早已把他压弯了腰,无论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她又说,瞧你,像背着个包儿似的,让我看看你的包儿里装着些什么。
他微笑:我的背包里装满你的爱,尽管会让我走得很慢,但我知道你会慢慢地陪着我走,就足够了。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第205篇、意大利男孩的上海爱情 想要继续不容易
作者:冬尔
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口述者:艾文 男 22岁 留学生
两年前我决定来中国学语言。对我来说,学中文是为了经历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不过我没有想到,在经历文化冲击的同时,爱情,也会突然降临在我的身上。
其实在那之前我对中国并没什么概念,除了知道成龙以外。而中国的女孩子,在我印象中是头发黑黑的、眼睛细细长长、穿红色衣服的模样;到了上海以后才发现,上海女孩与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她们的头发有那么多种颜色,眼睛也不细长,穿得更是和米兰女孩子都差不多。
(这是第一次,本栏目迎来了一位“老外”口述者。当朋友的朋友将艾文带到冬尔面前的时候,我有些惊奇地看着这个来自西西里岛的大男孩。艾文长得出人意料的文静和修长———印象中,传统意大利男人通常身材并不高,却有着丰富的表情和夸张的手势。艾文似乎恰恰相反,他讲一口并不太流利却标准的普通话,只有讲到爱情的时候,才能隐约在他的眉间看到情绪涌动。)
游杭州,我明白她要说什么
在意大利的时候我也曾交过几个女朋友,她们热情而大胆,喜欢或者不喜欢会在一夜之间彻底转换,没有任何理由。
我曾经很喜欢父亲的一个学生,一个气质很好的捷克女孩,可是当我向她表白了以后,她却立刻回答说再也不想见到我了———这让我很是沮丧了一阵子,并且后来也成为我独自跑来中国的原因之一。
在上海的第一个学期过得很快,因为满眼都是新东西、新朋友,令我眼花缭乱。学期快结束的那个周末,我们一群留学生约了一起去杭州玩,我早就听说杭州风景如画,却没有想到,正是这次旅行令我遇见了一个“如画”的女孩———殷殷。
那天同行的有两个中国女孩,一个是我的室友德国男孩马丁的女朋友,还有一个就是殷殷。我一眼就被殷殷深深吸引了,她的头发是亮亮的黑色,记得当时我就偷偷跟马丁开玩笑,说我终于见到了黑头发的中国女孩;还有,殷殷那天穿了一件可爱的红色中装———殷殷的出现,恰恰符合了以往我对中国女孩的所有幻想。
那个周末很愉快,我们一起爬山、拜庙,还走过了西湖边一座又一座桥。殷殷是个很安静的女孩,总是甜甜地笑着,令人感觉无比心安。我俩用中文和英文还带比划着交流,因为那时我的中文还很糟糕,而殷殷的英文也不太流利———但是这并不防碍我们互相了解,相反地,我觉得每当殷殷要表达什么意思的时候,我立刻就能明白。
我的情书她看不懂
回来以后,我决定追求殷殷。可是殷殷所在的大学在上海的另一角,让我没法天天看到她。我只好守着MSN,只要看到殷殷上线,就立刻打开视频与她聊天。
我性急,聊了3天就很郑重地告诉殷殷:我喜欢她,希望她做我的女朋友。她没有作任何回应,只是立刻关了摄像头,5分钟后便索性断线了———当时我懊恼极了,以为殷殷会与那个捷克女孩一样,从此再也不理我了。不过还好,两天后我终于又在网上见到殷殷,她说,她不确定是否会做我的女朋友,但是,起码她会是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与“女朋友”有多大差别,我不清楚,反正这几个字写起来像极了。于是我开始展开“攻势”,每个周末都去殷殷的学校看她,每隔两天就给她寄漂亮的问候卡片,用我认为最漂亮最得意的古典手写体,写我的心里话和我喜欢的诗给她。
一个月后的某个傍晚,殷殷突然找来我们学校,像是有很要紧的话要对我说,却涨红了脸半天说不出来。当时我的心可是狂跳不已,这是殷殷第一次主动来见我,并且,她显然要做什么重要的决定。
憋了好半天,殷殷突然掏出一大叠我寄给她的卡,说:“艾文,你到底都写了些什么,我实在看不懂!”我一愣,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殷殷怎么对我费尽心思的情书毫无反应,我还一直纳闷呢,原来,都是书写体惹的祸,她根本没明白我写了些什么。
出乎意料的是,我的反应竟惹怒了殷殷,她突然很大声地冲我嚷嚷:“这很好笑吗?”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完全不明白她为何生气,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寝室,上网,等待殷殷出现。可是殷殷一连几天都没理我,最后还是马丁帮我解开了疑团———原来殷殷误会了我,以为我在笑话她,这大大伤害了她的自尊心。
我明白我应该做些什么来弥补我的过失,于是,我决定给殷殷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请马丁的女朋友帮忙,叫来殷殷一起聚会,却没告诉她我也在。晚饭时分,我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那天我扮成一个大厨的样子,戴一顶高高的白帽子,端一大盆———饺子。这是我花了两天时间学会包的饺子,虽然个个东倒西歪惨不忍睹。我很自豪地对殷殷说,这是我为她包的饺子,而且是我自创的巧克力饺子———我才不管它们是不是一煮就会化得乱七八糟。
我成功了,因为我看到殷殷的眼圈红了。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本以为与艾文交流所谓“爱情”会有些困难,因为这毕竟“超越”了他的学习范围。可艾文显然是早有“预习”,不但恋爱过程中的每个小细节都叙述得不厌其详,偶尔语塞,竟然还能挤出两句上海俚语。)
我们需要太多磨合
殷殷终于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很快发现,我们之间需要太多的磨合。最简单的例子,我和殷殷对“爱”的定义完全不同:
恋爱不久,有天我突然患了重感冒,昏昏沉沉地独自在寝室睡了一天一夜。就在这时殷殷来了,气急败坏地冲我大叫:“你怎么回事,MSN叫你半天不回,手机也关了。”一通连珠炮后,殷殷才发现我的脸色很难看。
然后,殷殷立刻成了最体贴周到的护士,喂我吃药、帮我做冰袋,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殷殷正端着刚熬好的粥向我走来———原来,生病是可以这么幸福地被爱的。
可是另一次,殷殷来我们学校度周末,我送她去车站,还抢在汽车开走的最后一秒突然吻了她。当时殷殷的反应就有些怪怪的,显得闷闷不乐。第二天我收到殷殷的E-mail,第一句话就是:“艾文,我想你没有想象中那么爱我。”
连忙找来“军师”马丁,马丁弄清原委后立刻批评我:你这个不懂浪漫的外国男生,怎么可以让上海女孩独自回家呢?你应该陪她回去,然后她再送你回来……
我又错了。
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与殷殷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我觉得,爱上一个中国女孩真是件美妙的事情———她总是像个解不开的谜那样,需要不停地去猜。而每次无论猜对猜错,她永远会给你意外。
我的3年留学生涯到明年夏天就要结束了,我爱殷殷,希望可以永远和她在一起。所以今年秋季开学,我特意从意大利带了戒指来上海,郑重地向她求婚。
就在这个最浪漫的时候,“谜”又来了!面对我的求婚,殷殷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脸红得差点要哭出来。她几乎是有些惊惶地对我说,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要结婚,更何况,没有见过父母是不可以结婚的!
那天我很伤心,第一次觉得殷殷也许不够爱我,否则又怎么会拿父母当挡箭牌呢?我至今不明白,为何不经过父母的“面试”,结婚在她眼里就成了天大的“违法行为”?第二天我真的当了回“毛脚女婿”,西装革履、大包小包地赶到了殷殷家里。我终于见到了殷殷的家人,两位非常和霭可亲的老人。他们对我也很友好,却始终不提“结婚”二字,只是反复地说,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希望她将来能够留在身边———言下之意我当然明白,如果我执意要回国的话,一切只能免谈。
这道“谜”算是彻底把我给难住了,令我完全不知该如何选择———虽然我很喜欢上海,但是在这里我很难发挥所长找到合适的工作,只有回去才会有前途。可是如果殷殷不愿意和我一起走,属于我俩的将来又在哪里呢?
第206篇、我和“武大郎”的爱情
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文案,普通的工作,略丑的相貌。前两次在老妈的安排下相亲,都在我闪亮登场后无果而终,所以我只能把所有的精力发泄在工作上。可同事“武大郎”却时常眯着眼对我说:“你长得多像一个电影明星啊。”恨得我只想踹他几脚。武大郎就在我隔壁的办公室,他并不姓武,身材也不矮,185,说话也算幽默。但谁让他老是吹嘘自己擅长烙《水浒传》里面的炊饼呢?所以上班第一天就有了这个倒霉的绰号。
这天我恰好被老板骂了,心情极为不爽。偏偏武大郎又不识趣地开玩笑,不理他活该。谁知道下班时死党小米到我家蹭饭,等电梯时又遇到了武大郎,他低下头说对不起,刚才不该开玩笑的。我不理他,拉着小米冲进电梯。结果武大郎也跟着到了我家。自作多情的老妈看到他,开心得嘴都合不拢了,把我拉进厨房,偷偷说:“你的男朋友很帅,怎么会看上你?”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现在不是,不等于以后不是嘛。”老妈笑嘻嘻地,接着就拼命给武大郎夹菜,还说这孩子不懂事,你要多多照顾她。武大郎咧着嘴笑得像干了坏事的西门庆。
第二天小米羞答答地告诉我她爱上一个人。
“谁?快说。别转酸词。”我正为一个楼盘的广告词焦头烂额,然后被小米说出的名字吓坏了:“武大郎。”
小米让我给她出谋划策,如何捕获武大的“芳心”。她说你看武大多帅啊。高鼻梁,大眼睛,为了下一代也要爱上武大,才能生出漂亮的小孩。
第一次和武大的约会,小米拽上了我。我和他们一起去游泳馆,说实话小米身材不错,我站在她身边就像一只小冬瓜,但武大的身材是真的一级棒――他的后背是迷死人的V字形,腹部有一排巧克力一样的肌肉。
他们游泳时我在岸边喝可乐,一个长得很漂亮的丫头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问小米是不是帅男生的女朋友,我说是。这丫头失望得就差表演高台跳水了,又问他们感情好不好。我说好着呢。
身后传来武大熟悉的声音:“阿花你不要信口开河。”切!不知好歹,我还不是为了你们。
那天以后武大跟疯了似的,一天到晚逮住我说他和小米并没有谈恋爱。臭男人一点儿都不顾及小米会伤心,我眼睁睁地看着小米面色苍白,爱情幻梦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终于,一个礼拜后她捉住我的胳膊:“武大喜欢上你了,那天游泳时,他一直偷看你。而且看他对你老妈的谄媚样,就知道有阴谋。”
我当然不相信了:“我这么丑,他怎么会喜欢我?”
“不是有一句老话: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我气得差点晕过去,还是看在小米失恋的分上,不和她计较。最后小米咬牙切齿地要我帮她一个忙――假装接受武大的爱,再找机会甩掉他,替她报仇。
这天,武大问我要不要参加他的生日Prty。我刚要拒绝,想到答应小米的事,转头又看到她正拿双眼瞪着我,就只能点头说好了。
那晚过得还算不错,一帮子人酒肉穿肠过。丢脸的是我五音不全,一首《青藏高原》从头到尾就没有找着调。
武大问我为什么选这首挑战自我的歌。我说我愿意,我喜欢你能怎么着?武大急了:“今天我可是寿星公,阿花,你说话能不能客气一点儿,别像伊拉克的火药桶一点就着。”武大的大学同学过来劝架,说谈恋爱吵架很正常,和婚姻比也就算半个围城吧,以后结了婚,才有得你们受。然后又问:“你们打算啥时候结婚?”
我呸!谁要和他结婚?
那几天我像着了魔,拼命想帅气的武大为什么会喜欢丑丑的我,而不喜欢漂亮的小米呢?这真是一个难解的问题。我还想武大这样的男孩子其实是很难得的,幽默能干,如果他长得不那么帅,我真愿意和他谈一场恋爱。
天!难道我爱上他了。这念头让我心跳加速,浑身颤抖。
那天下班时武大说我请你吃牛肉面吧。吃面时我不说话,拼命往里面放胡椒粉,老板娘一直翻白眼;我又开始倒酱油,老板娘终于按捺不住要说点什么。武大端过那碗浓汤说她帮我放的,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此后,下雨了他递上一把轻巧的女士伞;我睡着了他会脱下西装为我御寒……拼命抑制住自己花痴的心,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上。
这天他又请我去吃饭。走在路上他问我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除了太帅,没别的缺点。”他突然很严肃:“阿花,你是不是有点自卑?”
“怎么会?”打死我都不承认。“你觉得自己长得不漂亮,所以不接受我当你的男朋友,觉得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少瞎说了。”我急忙打断了他的话,心怦怦地跳着。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数了3000只绵羊后,我打电话和小米讨论我是否自卑的问题。小米说:“难道你还不承认自己自卑吗?你不敢和男同事说话,不敢穿鲜艳的衣服,不敢谈恋爱,还要装出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其实你能骗得了谁呢?幸运的是,偏偏就有武大那样的猪头喜欢你。”
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很粗:“你以为我真的喜欢他吗?实话告诉你吧,武大怕你不愿接受他,才求我演这样一出苦肉计。喜欢就是喜欢。你长得像母夜叉,他还是喜欢……”
y d。原来是这样啊!小米还说不忍心看我窥不破情关,才一时冲动说出了真相。
后来老妈告诉我,其实每个女孩子年轻时都打心眼儿里认为自己是丑小鸭,眼睛小的要变大,鼻子高的要削平,连偶像张曼玉都拔掉了兔牙,谁又会真的十全十美呢?
求婚的时候,武大捧上99朵玫瑰,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我看着他紧张兮兮的样子,低头想了一会儿:“不愿意!”
“难道你还自卑啊?”
我扑哧一声笑了,拍拍他的肩:“但是,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武大抱住我,开心地笑了。而我知道自己早已不再自卑。被帅哥这样煞费苦心地爱着,傻瓜才自卑哪。
第207篇、婚姻的小鞋
离婚了,他有一种解脱的庆幸。
谁也没有想到,他和妻子离婚最大的理由竟然是因为鞋子。这个理由可真够荒唐的,他忍不住自嘲。
然而,这是真的。结婚多年,他渐渐觉得有一种走入了围城的困境。他觉得妻子对他管制得太紧了,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接到妻子“跟踪”而来的电话。他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和朋友混到夜深时分,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了。他因此常常受到朋友们的讥讽。
最明显的是,婚前,他喜欢穿着拖鞋,哒啦哒啦着,有一种自由的快乐。可是婚后,一切都不同了,甚至连他的衣着打扮也由妻子包办了。尤其不能忍受的是妻子每次给他买的新鞋,似乎都小了点,穿起来有点紧,这让他觉得非常不舒服。他曾经向妻子发泄过不满,可是妻子并没有改变。
他记得有人将婚姻比作一双脚下的鞋,幸福的婚姻就像穿上了一双无比合脚的鞋一样――舒服,而他的婚姻其实就是一双不合脚的鞋吧。他这样想着,突然感到一丝不幸。他觉得婚姻已成为他的枷锁。难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他暗暗地想。结果是当然的,后来,他离婚了。
离婚后,他很快找到了一个聪明、漂亮,善解人意的女孩。最幸运的是,她似乎很细心。他记得第一次陪她逛街时,她为他买了一双鞋,松松的,真是舒服得很。可能就在那一刻,他被打动了。
再婚后,一切如他想象的一样,他保持着自由的生活习惯。他还渐渐发现了新婚妻子的许多优点。譬如对他总是很信任,个性独立,不总依赖他,从来不打搅他的工作,也不干涉他的私人生活,他对这种生活状态很满意。他再不会接到烦人的电话,他可以经常在外和朋友吃饭,他和她都拥有各自的生活空间……但时间一长,他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有时候,他很晚回到家,却发现他的妻子居然也还没有回来。
他慢慢觉得这样的家似乎缺少了些什么。
那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逛商场,逛进一家鞋店。他打算买一双鞋,事实上,他现在的妻子已经很久没有陪他逛商店了。
鞋店老板推荐了一双鞋给他,他很喜欢,可是试穿的时候,感觉稍稍有点紧了。结果鞋店老板看着他的脚笑着说,你的脚,要找到完全合适的鞋还真的不容易,不过,有经验的主妇总会挑双尺码稍紧一点的鞋,刚开始或许会有点紧,但是走一阵子后就会很合脚了,而那些刚一穿上就很合脚的鞋,时间一长,却可能会太松,反而不合脚。他怔怔地听着,若有所思。
回到家,家里仍然冷清清的。他点起一根烟,觉得很孤单。
他突然有点怀念他的前妻,怀念那种似乎总是受到管制的生活。
也许婚姻是需要磨合的,甚至需要一点点的管制吧。就像一双略微小了点尺码的鞋一样,刚穿上时固然觉得有点紧,甚至觉得不怎么舒服,但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却有可能是最合适的。
他盯着那双刚买回来的新鞋,暗暗叹了口气。
第208篇、因为爱你,所以承担
他们是一对中年夫妻。40岁了,有一个16岁的女儿,他们的单位都不好,前两年就嚷嚷着下岗。她对他说过,只要不下岗,什么苦我都能吃,我害怕风雨飘摇的生活。他说,没事,别怕,有我呢。
结果是他先下了岗。
这让他很感觉意外,他是单位的业务尖子,但最后还是下岗了。但他还和往常一样去上班,带着她给他做的盒饭,晚上按时回家,大家都以为他还在上班。
很冷的冬天,他无处可去,去找工作,四处碰壁,冷得不行了,就坐三块钱的环城地铁,在里面待上半天,暖和够了再出来。
第一个月。他的工资没有拿回来,他对她撒谎,我的工资在地铁里被人偷走了。她说,没事,你别急。
第二个月,他找了份汽车修理厂的工作,又脏又累,有时候很晚才回来。她问,你身上怎么有这么重的汽油味道?他说,我和朋友们学开车呢,将来,我们也买辆车开开。
第三个月,他被人家解雇了,跑到煤厂拉煤,那是最苦最累的活,为了妻子和女儿,他必须干,因为40岁,他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了,即使这个工作,还有好多人排队等着呢。
干一天活,他必须把自己洗干净,否则面目全非的他让人根本认不出来了,他在一个极便宜的澡堂子洗澡,一次两块,那里放着一套要换的衣服。
他怕她知道自己下岗,他想,她是个脆弱的女人,而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必须撑起这片天。
那天晚上,他下了班去洗澡,一进澡堂,他忽然看到了她,自己的妻子正在招呼女客人换衣服,女宾部最近开展了搓澡业务,搓一个人可以挣到三块钱。
妻子没有认出他来,因为他一脸的黑,他赶紧跑到男宾部。
那天晚上他问妻,你们单位忙吗?妻说,忙,累死了。
第二天,他没去拉煤,而是偷偷跟着妻子,妻子又进了那家澡堂子,她根本没去上班。他打电话到她的纺织厂,人家说,早散架了,两个多月了。
原来她也下岗了!
但是她怕给他增加压力所以没告诉他,她一个人承担着下岗后的痛苦、这个最怕下岗的女人,却用自己坚强的臂膀让他感觉到了宁静。
连他们的女儿也懂事了,学会了做饭,不用再催着学习了,也不再要那些化妆品和漂亮衣服了。
那天在灯下吃饭,她说,你的手越来越黑了。
他说,你的手越来越白了。
他们的手握在一起,为了生活,为了家,他们都在努力地和生活纠缠着。他把她搂在怀里说,明天你生日,我请你洗个澡,花三块钱让别人给你搓搓背。
她哭了,颤抖在他的怀里,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她说,有一天,当我看到你拉煤时,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让我一辈子吃苦都值得的好男人,因为你能为爱承担。
一年之后,他们开了一个小吃店,他学会了厨艺,而她则里里外外一把手,把小店弄得干净整洁。再一年,他们真的有了自己的车,虽然是一辆二手的夏利,但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开着去郊游了,女儿上了一个好大学,一切都那么美好。
他说,知道为什么我们过得这么好吗?
她答,那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放弃希望,从来想着为爱承担所到来的一切。
第209篇、一封信让我赢得了你
我迫不及待地要把这个故事转述给你,因为它几乎重建了当时在场的所有朋友对爱情的纯真信仰和信心。尤其是当主人公终于同意把那封感人至深,同时也是改变两个人的命运的信拿出来,我就知道你将得到的肯定不只是感动……
康巍的故事
“那是参加工作后的一个夏天,我们办公室来了个高个子的女孩,长得很机灵,说话挺逗,就坐我对面。一年之后,我疯狂地陷入情网不能自拔,可又道听途说她已有男友,我用100种理由劝自己放弃。可总有第101种力量再把我不由分说送回到她身边,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不可抗拒。于是我决定换个工作,一走了之。临走前一天,我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没想到这封信改变了我的一生。
“因为就在给她信后的第二天——也就是那个我以为将从此与她永诀的日子——当我从深醉中醒来,她竟站在我面前,眼睛哭得红肿。她问我:‘你写的都是真的吗?’我当时全傻了……其时,我俩彼此喜欢,我根本的错误是太腼腆。”
好在康巍最终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虽然面临着很多棘手的问题,比如小禾的退婚、康巍的新工作,以及随之不期(注:是不敢期望)而至的婚姻现实(3个月后):康巍从此每天不得不花至少4个小时往返在从单位到与小禾的家的路上。当然,有了如此浩大无边的爱情,这一点点路又算得了什么?
那封情书
小禾:你好!最初的开始只是因为看到什么有趣的事,听到什么有意思的笑话就想对你讲。有一次碰巧你开会去了,一个笑话没讲上,当时我有一种很深的失落感。我问自己,你这是怎么了?一天清晨,我在单位值班,你从外地回来,我看着你疲惫的面容,突然发现一种惊人的美丽。我终于明白了: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这个发现让我心碎。
我努力地提醒自己,男女之间除了爱情,还有真挚的友谊。还想,算了,无缘对面不相识,有认识你的这点缘分就已经很不错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要太奢侈了,哪能什么美事自己都得有一份儿?但这一切都归于失败。我不可避免、无路可逃地在感情的路上走向深渊。不能爱你,却又不知该如何。一次对话或是会心的微笑都让我觉得一种身心愉悦。甚至你的每一个电话我都因怀疑是你男友而备感痛苦。
我本喜欢独处,不怕孤独,但现在不行了。我到处瞎逛,想要忘掉你,但你却像无处不在的电波一样笼罩着我。有时白天熬过去了,你又顽强地闯进我的梦乡来。有一次……嗯,有一次我在梦中吻了你一下,醒来后真是觉得别无所求。当时我对自己软弱的心灵痛恨不已。
今年夏天,你分到房子后,我觉得你快要结婚了,简直绝望到了顶峰。虽然你不属于我,这种绝望根本没道理,完全是潜意识。你还说起要给我介绍对象,你真是在伤我的心,但不怨你,都怪我。7月,我与几个好友去了新疆。那段时间玩得真好,也许分离才是唯一的解脱。但是,那天在敦煌莫高窟,在一个卖刻字小石头的小礼品摊儿前,我无意中在一块小石头上看到了“小禾”两字。我当时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朋友们惊奇地看着我,我打岔说:中华民族真伟大,有这么灿烂的文化。
我要走了,肯定是不能看到你穿婚纱了,你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漂亮。但我眼中的你根本不用穿什么好的衣服,也用不着化妆,你的美丽胜过了所有的一切。那天看报纸,讲冯小刚拍电影时需要眼泪。自己拿瓶啤酒到一边去,回来就行了。我想,他心中一定有过一个曾坐在他对面的善良、美丽又聪明的姑娘。
我已被一个单位录用,上帝还不是太残酷,给了我一个离开你的机会,可以不参加你的婚礼,不然我肯定坚持不住。这个秘密将伴我终生。我需要时间,忘掉我所犯的错误。明天我就要去新单位上班,我想不会再见到你了。你自己要多保重,不要那么善良地对待任何人,该生气要生气,要知道世风不正,对过分的玩笑不要太迁就。 好了,说得太多了。生活真残酷,说一个爱字要用分手作为代价。“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常常回忆。”这首《恋恋风尘》就像是在说我自己,真好听。不用为我担心,我会学着把一首忧伤的歌曲唱得快乐一点。有一天我有了妻子,我也会给她唱那首经典的《同桌的你》。
不说了。
康巍
1995年11月26日
康巍留言:许多奇妙的爱情故事,书上的,电视上的,现代的。古代的,可能也是真的。但是,它只属于那些胸中有真爱的人。
第210篇、感谢你,我的蓝颜知己
和阿文有过一段那样的经历之后,我渐渐理解了女人的婚外情。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按部就班地走着一个寻常女人必经的历程,温柔贤惠,相夫教子。
老公一直从事技术工作,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且整日忙于工作,很少顾及家庭,或许这是技术人员的通病吧,理智多一些,感情却欠缺。我们从恋爱到婚后,似乎一直是我一个人在经营着我们的爱情和婚姻。
不过,因为我心里有着对他的深爱,就从未感到委屈和后悔,而是把小我一岁的老公当作弟弟一般宠着,盼望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会一天天成熟起来,成为一个知道用心呵护我们母子的好老公、好父亲。
那年,儿子两岁,老公单位实行竞争上岗,老公很有把握地认为勤勤恳恳工作了多年、业务又出类拔萃的他,一定能够竞争上技术部副主任一职。结果却出人预料,某领导那位技术平平的上门女婿当选了。
年轻气盛的老公很是不服,在单位又不好说什么,回到家里就尽情发泄,向我诉说着他的怀才不遇,抱怨着这个世界的诸多不公平。
我理解老公,看他苦闷的样子,我好心疼。每次我都会耐心地劝慰他:“来日方长,你还这么年轻,明年咱再去竞争。”
“我还年轻?人家比我还小两岁呢!都怪我自己,没有一个好……”老公欲言又止,忿忿不平地叹着气。
我知道,他是羡慕人家有个有权势的老丈人。
“其实,事业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你可以把重心转向家庭、偏向孩子一些,那样,你说不定比现在快乐得多。”我说。
“你这是什么话!你想让我做一个只会做饭、看孩子的庸男人?唉,你知道什么呀!”老公一副知音难觅的悲愤模样,我只好闭嘴。
那之后,老公对我、对孩子、对这个家有了很多的抱怨和看不惯,对婚姻的不满在他的言行中一天天地流露出来。我知道,这源于他的心理不平衡,如果他不是娶了我,而是娶有权或有钱人家的千金,他可能就会有个要雨得雨、要风得风的好前程。
对丈夫忍让的时间久了,我也觉得委屈,我们便开始吵架,甚至他会在儿子面前出手打我,吓得儿子哇哇大哭。我的心一天天寒了下去,对老公一次次失望。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暗自流泪:为什么我嫁了这样一个不知疼我、爱我的暴躁老公?
儿子大一些时,送到了幼儿园,我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工作中。我倒没有想出人头地,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在工作中找到一些乐趣,不让自己深陷在了无生机的婚姻苦闷里。
在每日的忙忙碌碌中,我竟发现我的同事阿文时不时地向我投来关注的目光。开始我并没在意,后来,阿文常常来我的办公室,找各种借口与我聊天,帮我做些事。我们聊得最多的是各自的孩子,因为两个孩子同龄,是同一个幼儿园的小玩伴。
其实,有时候,婚姻不幸福的女人伪装得再巧妙,也难免会露出破绽。我不知道阿文是出于什么用心来接近我的,我算不上漂亮,更不风骚,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三十岁女人。
虽然内心有戒备,但对阿文没有太多的反感,大家在一起聊聊天,说说笑笑的,我甚至感受到了那份久违的快乐心情。
有时,阿文出差,办公室里没有了阿文的身影和笑声,我的心竟有些空落,待自己觉察到,心一下子变得慌乱:大家只是关系不错的同事,又都是早已婚嫁的成年人,不可以有任何感情上的瓜葛!我常强迫自己不去想阿文,但却适得其反,心里有一份真真切切的牵挂。
阿文出差回来,急急地冲进我的办公室,半天没有说一句话,后来低低地说了一声:“我好想你!”我的心一下子像被击中了,眼泪不自觉地流下来。
我和阿文不远不近地牵挂着,时光轻快地过去。慢慢地,我发现自己有了一些变化,听多了阿文的赞赏和鼓励,我多了一些自信,我开始发现自己有许多优点,而不是像老公抱怨的那样一无是处。
通过自己的努力,我的工作业绩在同事中是最出色的。每天开开心心、忙忙碌碌的我,好像又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节,洒脱而自信,和以前的我简直判若两人。就连很少关注我的老公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有时也会对我行上一会儿注目礼。
我想我是应该感谢阿文的,是他改变了我的性格,改变了我后来的生活。
有时我想,如果我和阿文能永远保持这样一种情谊,也并不是一件坏事,不影响各自的家庭,不干涉对方的生活,只是淡淡的牵挂,淡淡的喜悦,还有一丝淡淡的伤感,等我们年老时,也会是一种甜甜的回味啊!
只是,看多了一些婚外情故事,最后都流于俗套,很少有一个尽善尽美的结局:有的落得个家庭破碎,有的留给女人的是无尽的悔恨和苦泪……而每每想起这些,我的心就会涌起隐隐的不安。我不想受伤害,更不想去伤害各自无辜的伴侣。
一次,我陪阿文去他家闲置的平房小院摘红枣,阿文注视着我,动情地说:“馨欣,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阿文叹了口气:“我真想把你吃掉,可是,我,我不忍心伤害你。”我的心里暖暖的。阿文给我的竟是一份纯纯的感情,我好庆幸、好欣慰!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一天天长大,老公心态慢慢平和,竟越来越多地关心起我来。不再下了班没事做耗在单位不回家,也不再三天两头地出去喝酒聚会,真的把生活的重心偏向了家庭,偏向了我和儿子。
一天老公感慨说:“以前我真傻,把精力白白浪费在无聊的名利之争上,是少了根筋。人生在世,重要的是有一份快乐的心情。好长时间来,我对你和孩子关心不够,你不会怪我吧?以后我会做一个好男人,照顾你们娘儿俩。”
听着老公的话,我一下子泪流满面,那个被我宠了好几年的小弟弟终于长大了、成熟了。毕竟是我爱了近十年的人,我和老公多了一些心与心的交流,我们很快又找回了恋爱时的感觉。
有时,我会故意逗老公:“幸亏你及时悔悟,我差点就不要你啦!”老公一脸的可怜样儿:“我知道。都怪我不知珍惜,差点失去你哦!”听得我心里酸酸的。也许,他知道些什么,只是不愿意向我说起。
后来,和阿文谈起,阿文沉默了一会儿,对我说:“祝贺你,馨欣,看到你们幸福快乐,我也高兴!你本来就是属于他和孩子的,你的心永远也离不开他们,就像我一直不忍心背弃家庭一样。”
我和阿文相视而笑。虽然心里有些伤感,但我知道,我们理智的选择是正确的,没有人受到伤害,就是最好的结局。
那份感情渐渐平淡,我和阿文依然是同事。偶尔,我会想起以前的岁月,对阿文,我的心里只有说不尽的感激。
谢谢你,阿文!
第211篇、原来我给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
真心爱你,为什么我给你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是你看不到我的努力,还是你根本不愿看到?是我忘记了对你说,还是你根本不想听到?“你给的幸福不是我想要的”!以为分手真的是可以这么简单,原来只是时间没有让我们去真正读懂,没有读懂你,也没有读懂我。一一一一江枫
今夜,寂静得让人感到害怕,江枫无力地坐在这落单的双人床上,左手拿着早己喝空了的酒杯,右手夹着将要熄灭的香烟。
要不是被香烟炙手的痛,江枫依然会沉沦在思念梦儿的那一份心痛里面。面对着这一屋的悲哀,梦儿的离开,无疑这个曾经充满美好回忆的家,就像一个早己被幸福淘汰了的废虚,除了剩下一屋的烟气和酒气以外,留下的只有早上梦儿含着泪伤心离开的画面,在江枫的脑海里不断地循环播放着。
当梦儿打开门,看到江枫又一如既往的大清早起来就玩起网络游戏的时候,她的心对他彻底的失望了,抑压在她心底长达三个月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你骗我,到现在为止你还一直在骗我!”
“我没有!”
梦儿看到江枫对她的这一种冷漠,她的心终于要崩溃了,她为他最后一次流出了绝望的眼泪,因为他的眼睛连和她说话的时候,也不愿意离开他心爱的电脑屏幕。
“你不爱我,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没有!”
江枫这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但当他转身望向梦儿的时候,梦儿的脸早己经全是泪水了。可他还弄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对他生这么大的气!
“梦儿,你到底怎么啦?”
“你只爱你自己,你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
“我真的没有!”
“对!你没有,你什么都没有!和你在一起什么都没有!”梦儿看着眼前这个自己三番四次给他机会改过的男人,到现在还是一如既往的执迷不悔,她的心终于敌不过要苦笑了。
“难道你一直没有看到我在努力吗?”江枫终于按耐不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我不想再看到你!”梦儿丢下手中刚买回来的菜,转身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去。
江枫望着梦儿的离开,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但当他看到散落一地的菜,他连忙飞快地追了出去,因为那些全是她为他买的他最爱吃的菜。
当江枫追出大马路的时候,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看不见梦儿的影踪。他就像热窝上的蚂蚁,来来回回找不着方向。
于是江枫马上拿出手机不停地拨打着梦儿的电话,因为梦儿根本不想接听他的电话。直到电话的那一头传出:“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己关机!”他才无力地放下了手机。
江枫好像失了魂的驱壳一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碰碰撞撞回到家的。他的脑里始终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对他生这么大的气,最后还这么伤心的离去。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吗?
江枫百思不得其解地呆坐在电脑旁,他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看不到自己一直在努力。在他失业的这三个月以来,确实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沉迷上了网络,但他昨夜就己经答应过她会去找工作了。因为他答应过她的事情总会放在心上,所以他大清早就起来,把个人简历传到了朋友介绍的公司里去应骋了。他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不相信他真的没有去欺骗她,他爱她,他愿意为她去努力改变,事实他真的在为她在努力改变。
江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点燃了一根香烟。就在此时,他的手机响了,他兴奋地连忙从口袋里把手机拿出来,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有气无力了。
“喂,小林,我的应骋通过了吗?”
“唉,老同学,我这一回真帮不了你了!呵呵!明天准时来上班。”
“谢谢你,小林,改天我再请你吃饭。”
“不用谢我,请我吃饭倒没有问题,记住明天千万别迟到,我还有事要去忙,咱俩见面再说吧,拜拜!”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去忙吧!拜拜!”
收到小林带来的消息,对江枫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惊喜,虽然还不知道待遇如何,但这个可以让他去证明他根本没有去欺骗她,他真的为她去努力改变了。
江枫拿定了主意,他要马上买一束她最爱的百合花到梦儿的公司,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然后陪她一起去共进午餐庆祝一番,而且他还坚信她一定会原谅他的。当江枫正要出门的时侯,门却被突然打开了。
“咦,回来啦?”江枫心里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意外和惊喜。
“我只是回来拿回我的东西!”梦儿却连看也不想看江枫一眼,就径直走向房间收拾自已的物品。
“别闹了!”而江枫只是突然呆呆的看傻了眼,当梦儿收拾好物品走出来的时候,他的心就像被撕裂般的痛,然而他还是本能地拉住了她。
梦儿却要挣开他抓住她的手,却冷冷的不想说话。
“你真的要走?”江枫更用力地抓住她的手,他好像要用尽全身的力把她留住。
“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梦儿停止了脚步,连说话也一脸的冷漠和无奈。
“我会给你幸福的!”江枫真的不明白,但他始终坚信他会到她幸福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她。
“你给的幸福不是我想要的!”梦儿终于把分手的最后一句说了出来,她用拿着行李的手无情地推开了他还在用力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曾经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江枫只觉得自已是活在梦中,他不敢相信刚刚的分手是真的,可心痛的感觉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爱她,因为他的双脚不容他再去思考就已经追了出去。
当江枫追到楼下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更让他不安的一幕,一个中年帅气的男子正要帮着梦儿把行李放到他的私家车上。
“求求你别走好吗?我已经找到工作了,我会给幸福的!”江枫下意识地推开了那个中年男子,迅速拉住了梦儿的手。
“可惜我已经找到了我想要的幸福了,你该满意了吧?”梦儿松开了被江枫握住了的手。
“你想要的幸福是他吗?”江枫用一种愤怒的目光对着那个中年男子。
“是不是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已经不再爱你了,请你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忘了我吧,我们已经结束了。”梦儿不想再去理会他,坐进了车的后座关紧了车门。
而江枫只是呆呆地站着,咬紧着嘴唇,那双充满泪光的眼睛紧紧的看着车內的梦儿,他的心已经痛到无话可说了,他好想狠狠的去揍那个中年男子一顿,可他残存着的一点理性却告诉他,这也无补于事,于是他只有麻木地看着深爱的人从此离他而去。
“你真的想好了吗?”中年男子上了车,回来看着梦儿深深叹了囗气。
“开车吧!我希望用我的幸福去作赌注,输的人永远是我!”当车远去,梦儿忍不住将心里眼泪流了下来,回头看着还傻傻站在原地的江枫。
第212篇、当爱情遭遇“偷袭”
一
“康友飞,你给我说清楚,我到底哪点比不上她?你说,你说啊……”我声竭力瘁地对着话筒,朝千里之外的男友大喊。或许,从这一刻起,康友飞已经脱胎换骨,成了我的“前任男友”。
话筒静默了片刻,终于,听见那头的康友飞轻叹了口气:“微微,忘了我吧!”忘了你?说得轻巧!难道这一声轻叹,就能把我和康友飞整整六年的感情,吹得无影无踪?两个人的爱情,曾经沉载过几多浪漫?几许温馨?康友飞你难道已全然忘却?你还有没有人性?有没有良心?
康友飞说,微微我对不起你,是我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背叛了你。可是康友飞你知不知道?你背叛的不仅仅是我们的爱情,你更深深伤害了我的自尊!输给谁,我也不能输给她——那个连走路,都得靠拐杖的残疾女子。康友飞说,微微你别这么说,虽然舒洁她比不上你聪明、美丽、时尚,可是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康友飞你胡说,难道我微微的心是黑的?难道被你爱了六年的心,在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子面前,竟变得如此一文不值?康友飞说,微微你错了,我从不后悔与你相爱六年……可是康友飞,你说你不后悔,为什么现在你选择的是刘舒洁,却放弃我卢微微?
是的!康友飞淡淡地回答,微微我想问你,你能不能为我,放弃深圳的灯红酒绿?我说,对不起我不能,我早已习惯了这里的繁荣更习惯了这里的时尚。我甚至一直在幻想,康友飞会追随我们的爱情,追到深圳来呢。康友飞又说,微微我再问你,你能不能为我,奉献自己的生命?我说康友飞,有这个必要吗?假如我连生命都弄丢的话,那我还能用什么去爱你呢?康友飞长长吐了口气,那么微微我可以告诉你,所有你不能做的一切,刘舒洁她都可以做到。
二
开始在心里告诫自己,忘掉这段故事、忘掉该死的康友飞,就象忘掉一场隔夜的梦。可是,脑子不听话,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他。开始吃饭无味,上班无心,日报表上的数字,象蚊子似的飞来飞去。
有天主管紧绷着脸:“卢微微,你怎么搞的?一张报表出这么多错,不想干啦?”我差点甩手想喊:不想干又怎么啦?终归还是忍住,说声:“对不起。”康友飞,你真是我前世的冤家。以前,我工作或生活出了什么岔子,只一个电话,打到康友飞那里,就能从他幽默风趣的话里,得到些许安慰。现在好了,康友飞他不仅不为我分忧,反而给我增添了无尽的烦恼。
终于决定,去会一会,那个从我手里把康友飞夺走的女子。请了一星期假,坐火车转汽车,回到家乡那个偏僻的小城。
“康友飞你给我出来。”隔康友飞的屋子老远,我的声音就飞了进去。
“微微回来啦?怎么也不打个电话,我好去接你呀?”康友飞一脸灿烂,我却恨得咬牙:“康友飞你不是人,我在外面对你牵肠挂肚,你却在家里跟别人打得火热。”
“微微你小声点,人家舒洁正在屋里……”康友飞想用手捂我的嘴,我一闪身:“敢做难道还不敢当吗?”说话间,一个脸色苍白,双手扶着拐杖的女孩,从屋子里“走”出。我冷冷望着眼前弱不禁风的情敌,心里居然闪过一丝怜惜。不过很快,这种怜惜转瞬即逝:说不定,她恰恰利用了这样的弱不禁风,换取了康友飞的怜悯与同情呢!
三
刘舒洁说:“微微你请进屋来坐,我们好好谈谈。”见她一付主人模样,我心里酸溜溜的。曾几何时,谁敢这么无视我卢微微?可这个需要借助拐杖才可以站立行走的女子,竟敢用这种口吻与我说话,这不是挑衅又是什么?
我一边从她身边挤进屋里,一边冷笑:“进就进呗,这里原本就是我和康友飞,曾经卿卿我我过千回百回的地方。”刘舒洁笑笑:“那已是从前的从前。”转身望着康友飞:“友飞,给微微倒杯茶好吗?”康友飞“哎”了一声,竟然马上过去倒来两杯茶,分放在我俩面前。康友飞啊康友飞,你几时学乖的?学得这般听话?看得我眼冒金星,心里的火苗直往上跳。
那年大学毕业,父亲托他的战友帮忙,才使我在深圳站稳脚跟。过了一年,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帮康友飞弄好来深的一切手续。没想到,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康友飞却死不肯来。他舍不得离开教了一年的学生,舍不得离开那间墙壁斑驳的屋子。我说康友飞你若爱我,你就该到深圳来陪我。康友飞说,微微你若爱我,你就该回家乡来建设家乡。我说康友飞你这混蛋,你没听说过“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么?康友飞苦口婆心:微微你不知道“母不嫌儿丑,儿不嫌娘穷”这句古训?
谁都说服不了谁,谁也不能依从谁。可我心里一直很相信,爱情的力量定能感化康友飞,会让他追我追到深圳。想不到,我的预感居然出错,想不到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
四
刘舒洁坐在桌前,扬着眉梢,一脸微笑,挑衅似地望着我。我心里气极:抢别人男友,还一付高尚模样?我说刘舒洁,你若爱康友飞你就不该缠他。你明知你跟他在一起,不仅不能使他幸福,而且还会拖累他。刘舒洁说,卢微微你错了,我腿残可我手不残脑不残,他饿了我给他做饭;衣服脏了我帮他洗涮;不开心时我可以安抚他……
我笑了,爱难道就这么简单?你说的这些我可以比你做得更好。刘舒洁说,过去那些日子,都是因为有我在照料他,他才爱上我的……我说你那是趁虚而入、趁人之危,如果我在他身边,你连粘他边的门儿都没有,更别说让他爱上你了。
刘舒洁开始厚颜无耻:“你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康友飞他已经不再爱你了……”
我就不信,我和康友飞六年的感情,抵不上你们只相识半年?
于是,坐汽车转火车,马上回深圳,办理辞职手续。老总问:“干得好好的,为什么辞职?”我豪情万丈:“为了挽救爱情!”
回到家乡小镇,办妥一切工作关系,再去见康友飞。康友飞正给学生上课,我转身朝他的小屋走去。我要让那个刘舒洁明白,剧烈的竞争即将开始,看谁能够笑到最后?
刘舒洁正在屋里看书,见我进来,起身艰难地为我倒茶:“真的决定回来工作?”我答:“那还有假?”心里却哼哼:等着瞧吧!
刘舒洁开始收拾衣物,我有些纳闷:“这么胆怯?不战自退?
康友飞正好回来,看见我很奇怪:“微微又回来啦”?“怎么?不可以吗?”我双手抱胸眼睛望天。
刘舒洁说:“友飞你回来得正好,微微回来工作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该是离开的时候了。”我诧异:“什么意思?”
康友飞笑:“刘舒洁是俺远房表妹,最近在我们学校办的夜校,学服装裁剪术,我把房子暂时让给她住,我和同事挤一挤。”
“那你们不是?”
“咳,傻瓜,舒洁妹妹看我太孤单,想帮我把你‘请’回家来。”康友飞大笑。
“原来,原来你……你们算计我呀?”我又惊又喜又恼。
“不这样做,又如何知道,你爱我有多深?爱我有几许?”
终于,躺在康友怀里,我喜极而泣:原来,爱情并未遭遇偷袭!半个月后,收到刘舒洁的来信:“微微,好在你回来得及时,要不,我真有可能假戏真做,爱上表哥……”
好险!听康友飞说,刘舒洁原是姑妈从外面抱养的。
第213篇、我原来只是好奇
我和肖华是在舞厅里认识的,他比我大二十多岁,对他的邀请,我总是很乐于接受。我去跳舞是为了减肥,而不是交际,对那些年长的男人,我是比较放心的。
去年中秋过后的一个晚上,丈夫因为工作不顺,有些消沉,喝得醉醺醺地回来,便找我出气,埋怨我什么都帮不了他。等丈夫睡下后,我跟婆婆说,要出去散散心,来到老地方跳舞。
天下着雨,我没有带伞。热浪起伏的舞厅里,我一眼就看到了肖华,他也用很熟悉的动作向我打招呼。
“你的肩膀湿了,”他轻轻地说,“来,靠近一点,你冷吗?”我没有拒绝,任由他托着我的腰满场舞动。我突然觉得,他有一种强有力的东西令我迷醉,而丈夫好像从来没有给过我这种感觉。
喝饮料时,他剥了一颗毛豆给我。我接过来,咬着,很香。“萍,今天是我的生日,陪我去酒吧喝一杯。”说着,他就起身拿衣服,神情有些不容置疑。
“哦,生日快乐。”我没有拒绝,就这样跟他走出来。坐在他车上后,雨下得更大了,我又有些后悔。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回头说:“如果觉得不方便,我马上送你回家。”我说:“好吧,明天早上,孩子还要上学,我得早起为他做饭。”
到达离我家还有500米的巷口时,他停下来,让我下车,同时递给我一把伞:“你走好。”我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家住这里?”他笑道:“我是个有心人。”莫名地,我心头一颤,感到他善解人意,会处处为对方着想。
我站在雨中,故意问了他一句:“为什么不送我到家门口?”“因为我心里有鬼。”他忧郁地说,然后,摇上车窗,快速离去。我的心情被他这句话扰乱了,近半个小时,才走完那500米的小巷。难道他对我有意思?难道他看出了我内心的变化?一堆问题令人头疼。我打开门,回到自己的卧室,丈夫的呼噜声很响,我轻轻在他身边躺下,然后,做了一夜的梦。
之后几天,我一直让自己不去想那天晚上的事,也破天荒地近一个月没有去舞厅。一天傍晚,我接儿子回家,路上,与他再次邂逅。他的轿车突然停在我的身边,他摇下车窗,说:“嘿,好久不见,上车吧。”我本想拒绝,可是,后面的公交车在拼命按喇叭,众目睽睽之下,我们只好上了他的车。
路上,他转过身,递给我儿子一块巧克力,这时,一辆摩托车横冲过来,肖华躲闪不及,他的宝马车被撞得不轻,还好,没伤到人。当时,正值下班高峰,骑摩托的人大概是觉得自己理亏,掉头就跑。我叫肖华赶快追,可他笑着说:“算了,只要你们没事就好,就当破财消灾好了。”
他坚持把我们母子直接送到我家楼下。我笑问:“怎么这次光明正大了?”“因为有你儿子在。”他下车开门时,我看到他体贴的眼神,心里不禁一震。
回到家,我有些心神不宁,总觉得对不起他,于是主动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非常抱歉,谢谢你的厚爱。他很快就回了一条:我喜欢这个“后”爱。就这样,我们互相纠正用字,没完没了。直至听到丈夫摩托车的响声,我才急忙收兵,他也很解人意,适时打住。
接着,每周我们约好去老地方跳一次舞,其他时间在电话里谈心。他仿佛是我心里的间谍,我想什么,他总会猜得八九不离十。这是我所期待的,也是丈夫一直没有做到的。他甚至会从我指尖的温度,来判断我是否来例假,这更令我受宠若惊。
神不知鬼不觉地过了大半年。那天夜里,我们在舞厅里相拥着舞动身体,他越搂越紧,渐渐地,我几乎依偎在他怀里……他贴着我的耳朵说:“我们去开钟点房吧。”这句话,使我本能地退了一步:“不,不可以。”可是,我的身体还是深陷在他的怀里。
走出舞厅,我大口地呼吸着清冷的空气,对他说:“我要回家。”我没有自己打的回家,因为我已经习惯了他开车接送。
车上,他又开导我:“我们都是成年人,会做得天衣无缝的,你就这么狠心拒绝我的热情?”车拐了个弯,来到了一家宾馆门口:“宝贝,我们下车吧。”恍惚中,我跟着他来到9楼。奇怪,他怎么通行无阻,直接掏出门卡就进屋了?
“这是你的……”还没等我问完,他笑着说:“是的,这是我们的温柔乡。”
在屋里,我闻到一种复杂的女人的香艳气息。“你经常带女人来这里?”我警惕并莫名地吃起醋来。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我先去浴室洗一下,你喝点饮料吧,宝贝。”神态非常自信。就在这时,我仿佛如梦初醒,哪怕是做情人,我也不是唯一的,那我还要他干什么?我正在想理由离开,他披着浴袍,热腾腾地从后面抱住了我。巧的是,我的手机响了,一看是同事打来的,我谎称是丈夫的电话,肖华触电般地住手了。他是胆小的,我笑了,说:“谢谢你,我该走了。我原来只是好奇,现在明白了,我不是当情人的料。”
他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我开门的刹那,差点撞到了一名女服务员,她手里正拿着一张“请勿打扰”的挂牌。连服务员都知道我和他会在里面做什么,看来,这里是例行给熟客的服务项目之一。
后来,他还多次给我发短信,但我永远只回敬四个字:请勿打扰。
第214篇、让那只手机隐退于江湖
那天在街上,遇见她。她用的还是那款手机,老得不能再老的款式,还是蓝屏。接听电话时,杂音突兀地响,还会莫名其妙地自动重新开机。朋友们劝她很多次,应该换一款样式时尚的新手机了。她总是微笑不语。
是啊,她那样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子,那样的手机,实在不配。就像好端端一幅美人图,上面却染了一片墨。
这只手机,她用了整整5年,也爱了他整整5年。记得那年毕业,校园偶然遇见,她和他一见钟情。在他们爱情最浓密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买了这只手机。在那段酸甜苦辣为工作拼搏的日子,她和他都曾用过那只手机。她喜欢这只手机的开机屏幕,一见钟情的字幕后,是丘比特之箭射中的心心相映。
可惜,最终,他还是没有和她心心相映,他承受不了那些苦,独自做了爱情的逃兵。听说,那个女孩可以给他想要的前途和幸福,她除了爱情和贫苦,什么也给不了他。她并不怪他。只是偶尔想起,心会凉薄地疼。她还一直用着那只手机,虽然款式老了一些,音质也有问题,她还是舍不得放下。这只手机见证了她所有的眼泪和爱情。偶尔,他也会打电话过来,问讯她的近况,问她过得好不好。虽然那些爱已经失去,毕竟情分还存在,他问她是否可以成为自己的红颜。
后来,听说他和那个女孩结了婚。她不再无事时,捧着那只手机发呆。岁月真的可以磨砺一切,在没有他讯息的日子,她的心渐渐不再那么疼。记得刚买那只手机时,还是当时最新推出的新款,转眼就作了旧。就像爱情的新鲜,不管怎样鲜活,也都会立即老去。她也想过,应该换款手机了。但他偶尔的来电还是会扰乱她的心。
直到一天,她看见那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那是出自《庄子·大宗师》的一个故事:“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个故事是说: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能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两条鱼朝夕相处,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相互湿润以求生存。她决定不再做他的红颜,如果这种相濡以沫是以爱的痛苦为代价,是他把她置于爱情的小洼,何况,所谓的红颜,不过是爱断情伤后的自我安慰与欺骗。
心痛5年,她终于换掉了那只手机,让那只手机隐退于江湖,切断了和他所有的联系。相濡以沫虽感人,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如彼此互不相识,那样还可以安心地死于江湖。就像两个已经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只有彼此相忘,才能继续生活的脚步。
第215篇、长发的薄荷味道
我喜欢看广告片,里面有着长发飘飘暗香浮动的女孩。发哥掬一捧清水为心爱女子洗头的柔情,打湿过多少豆蔻女孩的梦啊!
比如我。16岁我开始留长发,发丝浓密,洗头时浸在水里仿佛一盆乌云。一边晾头发,一边听音乐,有点忧郁的感伤,仔细想来又是温暖的。
就像想起肖,班里的清秀男生,记得他开门的姿势,跑步时湖蓝色的运动服飘动的样子。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去对视他深邃的眼眸。惟一的一次,他望着远处一个女孩说:“那么好看的头发,真像一匹绸缎。”那是黄昏,他的头发有一股清香的薄荷味道。
从此便坚定了留长发的念头。毕业来临,我没有勇气和他合影,他却大方地给我一张照片,而后天各一方。那张照片,我偷偷放进贴身口袋,他在玉兰花丛里扬眉笑着。
大二那年,我的长发已垂过肩膀,特地照了一张满头青丝垂挂的照片。女子如发,真的,没有谁能像我那样,心思细密地记起每一个关于他的情节,那些痛苦的甜蜜和蚀骨的忧伤。
我鼓起勇气去了他的学校,却见他和一个短发女孩亲密地吃饭。无比疲惫地返校后,第一件事,便是坐到理发店里剪去三千青丝。养护成绸缎一样的头发像碎了的心事般飘散一地。
我接受了身边一个男孩的感情。他一直奇怪,我为何坚持用薄荷洗发水和湖蓝色发夹。
那张陪伴了我成长岁月的照片被放进影集。剪开密封膜时,一张薄薄的纸条飘出来:苏苏,现在我没有资格说那个字,如果你愿意,请一年后拨这个电话:139********。
一句话击溃了我的坚强,泪水滂沱中,我知道那如暗夜一样芬芳的时光已一去不返。
而那个短发女孩是他的表妹。两年后我才知道。
第216篇、爱情的保鲜期
埃利斯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一直独自一个人生活在瑞典的一个山区的小镇上。她坚持说自己结过婚,可镇上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她的丈夫。年轻人常常坐在被阳光照得有些刺眼的栅栏上面,半是开玩笑地问:“埃利斯太太,您的丈夫呢?”
她总是不紧不慢地停下来,直起那还算硬朗的身体,和颜悦色地说:“他啊,工作去了,还没有回来呢。”年轻人听到这话全都大声地笑了,连身下的栅栏都跟着笑得打着颤,快要散架的样子。
只有镇上的老年人才知道埃利斯太太的故事。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和一个叫埃利斯的小伙子定了亲。
英俊的埃利斯是附近矿上的一名矿工,他说一定会让自己的未婚妻做镇上最美丽的新娘。为了这个愿望,埃利斯努力工作。就是第二天要结婚了,他还坚持在前一天夜里下到了井下。
不幸就在清晨发生。矿井发生事故,矿工全部被埋在地下。当噩耗传来时,埃利斯太太正在穿着新娘装,等待着爱人的消息。
矿难发生的地方太深了,人们没有能力找到埃利斯的尸体。伤心欲绝的埃利斯太太相信他没有死,只是外出工作了,还没有回来。她把自己的姓氏改为埃利斯,每天穿戴整齐地守在镇上,等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她想,也许在某个时刻,他会突然出现,抱着她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这一等就是七十多年,过去如花似玉的新娘已经变成了干瘪的老太婆,没有人知道其中她经历过的苦难。当年轻人谈起她时,只会不屑地笑一声,说:“疯婆婆。”是啊,谁还相信似乎痴人说梦般的爱情传说呢?
有一天,一个大公司买下了这个矿井,重新开发。他们意外的在井下找到了一具年轻人的尸体。他横卧在坑道深处一汪积水中,像睡着了一样。人们在他的衣服里找到了确定身份的证据,他就是七十年前失踪的青年矿工埃利斯。由于地下阴冷封闭缺氧的环境,加上浸泡在饱含矿物质的水中,他奇迹般的一直保持着七十年前的样子。
当人们把这个讯息告诉埃利斯太太时,她那张苍白早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竟然晕出一抹桃花一样的红来。埃利斯太太步履踉跄地走到埃利斯面前,她不敢相信他竟然还是那样的年轻,如她印象中的一样,不曾老去。她慢慢蹲下来,轻轻抚过埃利斯的尸体,看上去他仿佛熟睡着。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埃利斯太太说,“我一直在等着你来娶我。”埃利斯太太在那一刻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和埃利斯结婚,把那个推迟了七十年的婚礼完成了。所有人都呆在那儿,目瞪口呆地盯着她,以为她神经出了毛病。
埃利斯太太不为所动,坚持着说:“是的,我要嫁给他,在他的葬礼上。”
埃利斯太太结婚那天,小镇上的人全来到了结婚地点―――墓地,为她祝福。她的爱人,依然那么年轻,闭着眼睛安详地躺在棺材里面。婚礼与葬礼同时举行。八十多岁的新娘子埃利斯一身盛装,洁白如雪。
镇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说这是他们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美丽的新娘。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的瑞典。有许多欧洲的诗人为埃利斯写过诗。有人说天长地久不过是爱情中的奢望,爱情的保鲜期,经过科学研究,也只有七个月那么短暂。其实,爱情保鲜期的长短并不取决于科学,而在于,你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
第217篇、三人游,两人就,一人留
①{两个人,闹剧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
谁能够想像,回忆那么短,可记忆那么长。
三年的守候,两个月的爱情,如此煎熬。
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懂得,为什么为什么。
——夏阳。
还记得我们一起手牵手走过喧闹的城市,慌乱的我们不知往哪走。记得一起数过的孔明灯,落在哪个山头。十五那天,我们抬头看月亮。你说十五的月亮真圆。你说我们约定每月的十五一起看不同城市的月亮。
温柔的月光,照一地沧桑。来不及让我遗忘。
我留恋的,是生病的时候你的责怪你的担心,答应你一定好好照顾自己。我想念的,是我们走过城市边沿的时候你问我,累不累。我怀念的,是你说着我们的以后,你说你会努力。
而那些都是曾经,现在我拥有的而是如今的陌生。
其实,我在意的很多。
你不知道你没接电话的时候,我愣愣的不敢再按第二次。也不想说没事,没关系。因为不想听你说抱歉对不起。我只是在意,你说过的24小时不关机。总希望有奇迹,最终换来的是失望吧。
只是很在意。你说她的时候的认真。你说那是以前。不想你用疑问似的语气反问我,我无言以对的结果。心里会难过,猜不透,也不想猜透。
我一直不理解,既然你爱我比较多一点,为什么你们会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怎样怎样你就跟她和好了?只是因为我在遥远的地方,你对我的爱就被轻易地打败了么?
很多很多我都不想说,嘲笑自己的不在乎。
也许。是你让我习惯了不再依赖你,你说要我学会独立。虽然不想要这样的习惯。却不得不习惯。
习惯翻看以前的短信和你拍下的照片,让自己以为我们还在昨天。并未改变。而看一下日期,才发现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太固执的我相信你说过的要永远永远一起走,可如今怎么独留我一个人过。那些任性的坚持,那些真心。是不是都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你渐渐离开我,到最后失去所有的联络。不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这个结局太俗套。就像一朵花的凋落的不声不响。
亲爱的西凉。你的世界很精彩。我去过。但已过了期限,成为过往。那个地方是我不能长久停留。我应该,就走开,就算感情还在。我应该,就放开,不再对你还依赖。
你消失后不久。你再次问我,我们还有可能么。我问的是为什么。后来,再次花开,你去了哪里了?苏沐跟我说了很多很多,你的好你的坏。也许一个女子最后的爱恨情仇都是如此挣扎。
或许。应该谢谢她。我才很释然的放开所有。我不会再去计较那些失去的诺言。伤害和爱,终有一日,我会忘记的。是你舍得去离开。所有的纠纠缠缠都一目了然。我也要决绝,留下祝福,然后退出。
偶然听到那首歌。你曾说要我唱给你听的那首歌。
亲爱的西凉,你牵起她的手的时候,说着同样的话。你会不会想起我。
---粉笔擦划过黑板先生的那一刻,粉笔小姐为什么哭了?
---粉笔小姐会哭,那是因为,她终于发现她用生命在写的爱情,那些原以为会刻骨铭心的片段,竟真的敌不过粉擦的轻轻一挥。
②{如果我变成回忆,能否请你别忘记}
亲爱的夏阳,当你发现我那过时的背叛。我可能已经离你很远很远了。
你会想我吗?
亲爱的夏阳,我真想牵着你的手,陪你走到世界的尽头。
——西凉。
夕阳下,沉默不语的她。静默的如同一幅美图似的。她望着我笑。拉扯着风筝,让它飞到尽头。夏阳说,把风筝放了吧。随它飞吧。一会夏阳又说,别放飞了,舍不得了。傻傻的她总是这样的迷糊。
三年前。最初的印象是她捧着书本在等车。就像公主般的摸样。傻傻的笨笨的。也许你会以为她是文静般女子。可是,错了。她性格开朗活泼。极其善变。永远那样吵吵闹闹。不知疲惫。
夏阳的身边形形色色的人很多。看似暧昧。看似多情。只是后来的我才知道。她暧昧。她善变。但不滥情。她忠于感情的世界。
每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式纪念那些曾经属于自己的美好和温暖。
在苏沐找上她的时候,我知道。夏阳的伤痛不比我少。她的慌乱有多么的不安。我只能尽我所能的安慰她。也许。我和苏沐的那场爱情的结果是不自然的。说我变心也好,花心也罢。我只能说。发现爱的时候晚了。现在才明白而已。
我知道。我的爱是夏阳。从三年前到现在。一直都是。
也许,最后是我们辜负了爱。
背道而驰的我们说再见。然后她向南,我向北。
只留下时光刻画下的声音,让倔强的你我,在一个又一个不眠的夜里翻来覆去的难过。直至把心都掏空。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就像那句电影里的台词一样。你只有闭上眼睛,才可以看到干净的世界。
夏阳。偶然还会想起我吗。是否风轻云淡般。亲爱的。出门的时候要记得带伞,我不会再提醒你雨季的到来。是否还记得,你欠我一次拥抱。
亲爱的。有限的生命里,你成了最美的记忆。亲爱的,就像你说的。不是我们不相爱,而是爱情走不下去了。请原谅我的决然离别。请原谅我渐渐的疏离。太过爱你,已至于害怕失去。可我亲爱的。如果我变成回忆,你是否不忘记。
此刻我背上行囊准备离开。向这个城市说再见。向我年少的爱情说再见了。
太多太多,困顿欢乐,矛盾深刻,爱的洒脱。
曾今有过的疯狂,岁月遮住了过往,你给的灿烂笑容,给我一双翅膀。
爱情,没那么简单,会让人有些遗憾,会让人成长不安,最后还是会让人勇气贪婪。
我们生活的以后,是一条永无归尽的路。有些东西结束,有些东西开始。
③{旧年今日,物是人非。情归何处,心又何依。}
我会在这里,等你看完风景。某些人,无法定义,捉摸不清。
有些事情在没有定论之前,总会选择逃避。有什么意义。
我选择了错误的角色,入戏太深。最后不过,这故事纯属虚构。
——苏沐。
这场爱情里,我们都不是第三者,只不过不甘愿就此放手罢了。只是年少的我们面对爱情的时候,盲目的追从。最后。只不过再次伤害自己所爱的人。两个无罪的人,都只剩了受伤的心。
一切不堪入目,惨不忍睹。开始置疑我默默坚持的原因,云淡风轻。
没有想过我和西凉就这样分手。他说不爱了。一直以来,我们分分合合。可没想过这次这么的决然。多次的询问我才明了,原来他的前女友回他身边了。
找上夏阳的时候,我的情绪可能偏激,说她第三者,说她破坏他人的感情。我并不清楚,原来爱情这么伤。我又要如何,至死不渝地默守。
我放下预定的结局,告诉夏阳。有一天,她的结局亦如从前一般。西凉的是花心。没有改变什么的。我在诠释和证明着什么,退不出又走不进西凉的世界。
下一站.我知道不会是永恒。站在分叉路口,跟自己在拔河。心力交瘁的时候,我还是我,一个人,前行或后退,自言自语地难堪。
那些说过的誓言。原来只不过说上第二遍。发现很多很多听过的话语,西凉跟她说着第二遍。我在心痛着什么。怪自己的假坚强。只能告诉自己,每一天,都是新的起点。
西凉和她用情侣网名。情侣空间。一切的一切在我眼里全是讽刺。并没有强大到所有的都学会接受。苦笑着说着违心的话,内心酸涩。近在咫尺,似隔天涯。
事实证明,西凉是贪心的。没多久,西凉再次说着喜欢的是我。对于他,我只能苦笑苦笑。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过去的片段,我们的对白。当时的甜蜜,现在的辛酸。我分辨不清你的虚实,你不肯相信我的真心。如果当时…
原来最疼痛的表情竟是没有情绪,失魂落魄,然后想逃。
我反问你,我是该安静地留下,还是勇敢地离开?有些话,我还是没说,你还是忽略。曾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
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只是我不愿意去承认罢了。自欺欺人。要多深刻,才敢念念不忘。
把所有的事情说给夏阳听过。只希望一切的一切都不要陷的太深太深。不要以为只要义无反顾地相信,就可以拥有。结果,面目全非。
回忆过后,会埋进灰格子的枕头里哭得发不出声,我知道女孩子要懂得坚强,于是会擦干眼泪,好好地睡。
总是抑制不住最内心的呐喊,被看穿,然后又隐藏。
有一种无视,叫默默关怀。是我可以并且唯一能做到的。
当我失去了尽我所能爱你的机会,我也会尽我所能为你驻足留守。我一直都在等你归来。
——end。
后记:
你看。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地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第218篇、你跟我隔着一张黑白照片的距离
[一]
我越来越偏爱做两件事。
一件是喝酒。
我的酒量越来越好,啤酒、白酒、清酒、洋酒,只要是酒,我通通能像喝水一样一饮而尽,它们的结局也跟水一样,短暂地停留在我的身体中之后义无反顾地奔向洗手间。
另外一件事就是顺着阳光,举起剪刀,对着所有分叉了的头发毫不留情地“咔嚓”一声,剪掉。
看着那一地的分叉,我很想问问你,是不是头发长长了就一定会分叉,就像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一定会分开?
冰箱里已经空了,唯一剩下一盒雅士的酸奶也已经过期,最重要的是,我没有酒了。
我不得不沮丧地打起精神换套衣服戴上墨镜涂上防晒霜出门采购食物,一直以来你都欣赏我的生活态度,无论在家里多么随意邋遢,出门一定要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紫外线最强烈的中午,滴水未进的我感觉自己随时有可能晕倒在柏油马路上,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都这么多,这是个喧嚣热闹的城市。
在这个城市,一切都那么容易失去,食物,工作,住所,幸好我还有爱情。
在一切未知的变动中,我有对你的爱情,这足够我在漫长永夜里慰藉自己寂寞的灵魂。
我推着推车在偌大的超市里闲逛,像一只即将冬眠的野兽给自己贮备食物,以前为了保持身材而刻意拒绝的膨化食品,可是现在,不必了。
你曾经半真半假地说我最大的优点是自律,最大的缺点是太过自律,我知道你另有所指,于是含笑不语。
月球围绕地球转动,地球围绕太阳转动,这是必须遵循的轨迹,如果缺少自律,后果堪虞。
一边想着这些往事片段,一边走到了酒柜面前,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看到这些各色各样的瓶子整齐地陈列在我眼前时,我原本麻木的面孔竟然绽露了笑容。
在收银台结账的时候,我前面的女生刚好缺一块钱的零钱,算我多事,好心帮她付了。
她转过身来对我说谢谢,干净的面孔,澄净的眼神,由衷的语气。
藏匿在墨镜后面的我,微微怔了怔,然后挑一挑嘴角:“不客气。”
我绝对不会认错,曾经你的手机壁纸就是她的照片,她是林思思,跟我爱着同一个人的林思思。
王宇哲,我不曾料想,在你远离我们的生命之后,我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看见她,如果她站在我的背后,是否能清晰地发现,我就是曾经安放在你钱包里的那张黑白照片上的背影。
[二]
真心话大冒险真不是个好东西。
第一次见你,就因为这个游戏给你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印象。
我穿着一字领的黑色雪纺,上面有点点小碎花,露出嶙峋的锁骨,绷紧的铅笔裤,女人味十足的着装却不伦不类配了一双帆布鞋。浓墨重彩的妆容已经掉了一半,不用照镜子我都能想象黑色眼影跟睫毛膏被汗水晕开之后那张面孔有多狰狞。
本来是一群朋友的聚会,中途小卉说有新人要加入,是她玩游戏认识的朋友,很英俊的男孩子。
所有的女生都欢呼雀跃,只有我没当回事,英俊的男生太多了,哪能个个都关注。
可是偏偏那么巧,我打开包厢门,你就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看着我,我仰起通红的面孔对你笑:“帅哥,找小姐啊?”
多么狼狈的开场方式,天知道我是多不情愿接受这样的玩笑,可是比起要我认输喝酒……还是两害相交取其轻。
愿赌服输,我输了,就要玩得起:打开包厢门问你见到的第一个异性是不是要找小姐。
搞清楚原因之后,你在我的身边坐下来,我什么都还没来得及说,连“不好意思”四个字还只刚到嘴边,你就义正词严地对我说:“你像个什么样子。”
我笑意盈盈地看着你,一点辩解的意思都没有。
可是轮到你的时候,你也十分狡猾,选择了大冒险,一众损友提出“必须去吻今天晚上你觉得最漂亮的女孩子”,我带着看戏的心情想看看这个之前道貌岸然批评我不含蓄矜持的男生怎么收场。
我死都没想到,你环视四周一眼,然后,倾过脸来轻轻地吻了我。
居然是我?
我呆若木鸡地应承了你的吻,众人哄笑过后我依然茫然不知所措,散场的时候你忽然拉住我,所有的人都走光了你轻轻地抱了一下我,我没有挣扎也没有拒绝,而是把它当成一个礼节。
没想到你一改之前道貌岸然的样子,戏谑着同我说:“好细的腰。”
我想,那个时候,你大概是把我当成那种浪荡开放的女孩子。
但是我什么都没说,你的眼睛在夜里像寒星,真好看,你说:“美女,我送你回家吧。”我笑一笑,对你说:“不必了,美女自己打的回去。”
你真是年少轻狂,我下了的士之后才看见紧随其后的你的车,你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对我笑,那个表情的意思就是“你不让我送你我也有办法知道你住哪里。”
我看着你那副登徒子的嘴脸,不怒反笑。
你忽然又正色:“美女,我其实只想做两件很纯洁的事情,一是想打听你的名字,二是想告诉你,你的衣服跟鞋子不配。”
我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那双被人踩得看不出颜色的帆布鞋,忽然有点难受,可是我还是笑着对你说:“美女名叫苏瑾,苏瑾从来不穿高跟鞋。”
后来听说你回去之后跟小卉打了两个小时的电话,中间你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第一次听说从来不穿高跟鞋的女生,太稀奇了,拜托你一定要介绍她给我认识。”
当天晚上我正要睡觉,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短信:“苏瑾,我是王宇哲。”
[三]
接触得多了,你就喜欢妄自评价我:“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独自一人的时候,我也客观地审视过自己,得出的结论是:你错了。
我一点都不奇怪,平凡如街上每一个女孩子,我上得厅堂入得厨房,人格经济都独立,学习也认真努力,我哪里奇怪?
在我某天心血来潮的时候决定要让我的狐朋狗友们都了解我居家的一面,于是一个人兴冲冲地去超市买了很多很多菜,翠绿黄瓜、深紫茄子、绿油油的莴笋、红通通的番茄,还有必不可少的青椒、红椒,再加上做甜品的黄澄澄的芒果、外表难看内心美的奇异果。
大家在客厅聊天、看电视、打牌,我挂着围裙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切辣椒的时候辣椒籽蹦到了眼睛里,眼泪哗啦哗啦流下来。
不知道谁推开了厨房的门,我眼睛里一片模糊,是谁小心翼翼地用纸巾帮我擦眼睛,是谁轻轻地揉了揉我一头乱七八糟的长发。
那个模糊的身影像变焦一样渐渐清晰起来,我从混沌之中看见你关切的样子。
有别于之前任何时刻的你,这次你的眼神不是探究,不是好色,那是实实在在的关切。
怕被你看出我的拘谨,我使劲把你往门外推,快快快,你快走。
你一边踉跄着脚步一边不解地问我:“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说,我每次看到你就紧张,那种掌心里会冒汗的紧张,虽然我不知道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大概知道你对于我来说跟那些男生是不同的。
有很多很多人说喜欢我,男生女生都有,我从来都是一群人里最受欢迎的那一个,所有人都觉得我可爱,只有你说我奇怪。
我做这么多事,目的都是为了向你证明我不是,类似于幼童赌气的心理。
可是我不知道,我干吗要跟你赌气?
你愿意怎么看我怎么想我怎么评价我,随你去好了,我跟你较什么劲?
胡思乱想的时候,锅里的油烧热了,我连忙把切好的黄瓜丁倒进去炒,再把在超市里买来的半成品鸡丁倒进去,撒盐,撒酱油,撒辣椒,起锅。
我做了很多很多菜,颜色和味道都那么好,每一道都是那么秀色可餐,我沉浸在对自己的崇拜中无法自拔。
最先吃鸡丁的小卉怯生生地问我:“苏瑾,这个鸡丁什么时候买的?”
我瞪着她:“当然是今天现买的呀,难道还是过年的时候留下的?”
可是众人一闻,确实有点变坏的气味了。我原本不信,结果事实让我哑口无言,气氛一时之间有点尴尬,我却不知道要如何解释这份倒霉的鸡丁责任在超市而不是我。
关键时刻,你好心为我解围,招呼大家:“继续吃。”
我勉强笑着叫大家吃别的,我去厨房看看甜品,就在我转身进了厨房的时候,我听见你的声音那么沉稳有力,他说:“这个菜吃光吧,一剩下她就要伤心的。”
我背靠着厨房门,用一句俗气的话说,心里涌过一阵暖流。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温暖的力量却让我簌簌地掉眼泪,以至于他们后来吃甜品的时候都说微微泛苦,我没敢说那是因为我的眼泪落在了里面。
很久以前我就觉得我的感情残废掉了,我应该不会再对任何一个男生言爱了,在你出现之前,不是没有人说过喜欢我,可是我看着他们的面孔,捂着自己的心口,说着同样一句话。
你是一个意外,平铺直叙的余生中一道闪电,我心里那些落满灰尘的角落在光亮之中袒露得清清楚楚。
王宇哲,我想我大概是动心了。
[四]
我们这群朋友都是群居动物,天生爱热闹,天性贪玩,所以借着你生日的机会,我们又大肆冲向钱柜。
我不知道要送你什么礼物,衣服、钱包、火机,你什么都不缺,如果干脆包个红包,又显得我苏瑾十分恶俗。
所以最后我只提了一个很大的慕斯蛋糕去,蛋糕上中规中矩地写着“生日快乐”四个字,就这样,不出错,也不出彩。
我进去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小卉她们堵车都还没有到,我把蛋糕放在桌上在你身边坐下来,安静的包厢里一时之间连空气都变得浮躁暧昧。
你轻轻握住我的手,什么话都不说。
我像第一次被你拥抱一样,用沉默许可了你的放肆。
我们沉默以对,谁也不知道能开口说什么,就在这个时候,包厢的门被一群乌合之众推开,与此同时,你飞快地收回了你的手。
我心里一惊,幽幽地看向你,心里有些疑问渐渐显出端倪。
我的疑问没有持续到次日天明,在你吹生日蜡烛的时候,答案浮出水面。
一打开灯,以小卉为首的八婆们就唧唧喳喳地问你“许了什么愿望,不妨说出来娱乐一下大家”。
那么多双亮晶晶的眼睛都注视着你,我心里“咯噔”一下,像是预感到你说出来的话会对我造成伤害,可是来不及,来不及,在我屏蔽自己的听觉之前,你抢先说出了残酷的真相。
你说:“希望我跟思思可以早一点分手。”
我的笑容像是风中寂灭的花朵,在黑暗的角落,心里有些什么东西一寸一寸坍塌了。
你是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其实你身边有别人,所以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牵我的手,人前人后你两副模样,只是不想被人察觉我们之间那点与众不同。
那是我时隔多年第一次再喝酒,喝了很多,最后一个人在洗手间门外的盥洗台上吐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我想我大概是哭了。
圈子里传言苏瑾是一个从来不会哭的人,其实只是没有伤心的事情而已。
因为曾经失去过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于是养成了今时今日这副隐忍坚韧的模样,可是在这个夜晚,我依然被那种暌违已久的淡淡的羞辱击败了。
这种羞耻,是你给我的。
你沉默地站在我身后5米之外,用手中的相机拍下我此时仓皇的背影,后来你把这张照片洗出来夹在钱包里,当林思思问起的时候,你说是一个女明星。
这些我当时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你递来的纸巾被我甩在地上。
那天晚上小卉她们都很惊讶我酒兴那么好,跟每一个人玩游戏,输了我二话不说就喝,后来大家发现不对劲了,因为我赢了也喝。
你在一边终于看不下去了,顺手捞起我的腰跟大家说:“你们先玩,我先送她回家。”
在你的车上我闻到了Dior甜心的香味,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么小女生的香味……”你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一路上一直沉默。
其实我于心不忍,明明是你的生日,却弄得你这么不开心。
可是要我装糊涂,要我在众人视野之外的地方陪你玩暧昧,对不起,那不是苏瑾做的事。
我下车之前,你忽然铿锵有力地说:“苏瑾,我喜欢你!”
我啼笑皆非,这么容易说出口的“喜欢”,你以为我会有多珍惜?我拍拍你的脸:“亲爱的,我不会当真。”
我只是没有想到,次日清晨,我拉开窗帘,阳光洒进房间,同时,看到你的车。
你在电话里说:“我等了一夜,其实你只要起来看一眼就会知道我一直在这里,但是你竟然真的……”
我干脆利落地摁掉电话,什么都不想说。
其实这一夜,我并没有睡,在床上翻来覆去直至半夜,又起来把冰箱里剩下的那瓶清酒喝掉了,本意是想喝完之后可以倒头就睡,没想到越喝越清醒。
镜子里那张脸还很年轻,可是我的灵魂,已经老了。
[五]
从我干脆利落地挂掉你的那个电话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你都没有再联系我。
我不是笨人,飞蛾扑火这样的事年轻的时候可以做,但是长大了再做就显得非常不合时宜,所以尽管某些空虚孤独的时候,我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你的笑容,可是理智告诉我,不要纵容自己这样下去。
无数知性犀利的前辈在无数的规劝信条中告诉成长中的女生:别人的男人不要去碰。
我从十七岁开始就懂得的道理,没理由再去越界。
可是在某天跟一群人嘻嘻哈哈的空隙当中,我再次不能抑制地想起你的时候,我知道,我完蛋了。
寂寞的时候想念一个人,不算什么。
热闹的时候想念一个人,这才可怕。
我终于忍不住拿起手机打给你,装作漫不经心问起:“你在哪里?”
你顿了顿,然后说了以前朋友们常去的一个咖啡厅的名字,你说:“过来吧,我想见见你。”
短短的车程,无数次我想叫司机停车,我想半路落跑,这是一场欲望跟理智的战争,最后我发现前者还是占据了上风。
你在街边等我,白衣胜雪,我远远看着你,眼眶里有了湿意。
有句话很土,但是用来说我们却是恰如其分:相识已晚。
在直面彼此的几分钟内我们都没有说话,这沉默却更叫我难过,最后打破僵局的是你,你打开钱包给我看一张黑白照片,我辨认了半天才发觉那是自己。
你说:“是不是很有艺术感?”
我忍不住笑起来,你又说:“特意去了色,总觉得色彩太艳丽了不是你。”
可能是你出来的时间太长了,你的朋友终于忍不住出来一看究竟,你对着我身后招手,我顺势回过头去看了一眼。
这一眼,看得我五雷轰顶。
我没有想过,这一生会再见到周昊予。
我后来的朋友,都知道我不穿高跟鞋,但是她们都不知道,十七岁之前,我嗜高跟鞋如命。
在十七岁之前,我一直坚定地信奉“每个女生都要有一双高跟鞋”以及“不穿高跟鞋的女生人生都不完整”这样的说法。
那个时候的我,完全不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那个时候的我,如果非要选一款香水,毋庸置疑也是Dior甜心,那个时候的我多好,他们都说我纯净得像一块冰一样。
那个时候……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叫周昊予。
他是城中有名的贵少爷,整个家族都做房地产,人生对于他来说,似乎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相识是因为在某个节假日,我那双劣质的高跟鞋被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的下水道缝隙里,我用力一拔,鞋跟断了。
每个女生在年轻的时候心里都会有一个关于王子的梦想吧,在危难之际,他挺身而出,拯救她于水火之中。
周昊予对于我来说,便是命运赋予了这样的意义。
我因为窘迫和难堪而埋着头慌张得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从路边的跑车上跑下来,一把将我抱起妥善地安置在他的车内,我因为巨大的震惊而忘记了言语。
多年后我依然记得他提着那双银色高跟鞋朝我走来的时候,脸上那层神圣的光芒。
对此一切,他给我的解释是:你太漂亮了,不去救你简直是白痴。
从此人生翻开崭新的一页,清晰地明了了失去的痛,清晰地明了了留不住的悲。
时隔经年,我们两个人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那样清晰地看到时光在对方身上留下的痕迹,强烈的心酸击倒了我。
过了半天,他终于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笑着点头:“是我。”
原谅我,那一刻,我没有多余的力气,顾及一旁神色从惊讶转为黯然的你。
[六]
世界太小了,我怎么都没想到,曾经你无数次提起在国外留学的至交好友,竟然是我青葱青春里深深爱过的男孩子。
你像一座桥梁,顺利地促成了我和昊予的重逢之后,你就消失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在一个落着大雨的午后,昊予坐在客厅里看杂志,我面无表情地在做一道甜品:椰汁芒果爽。我们像两个劫后重生的战友,对于过去那场战争绝口不提。
他忽然说:“王宇哲喜欢你。”
我切芒果的手不自觉地停了下来,他又接着说:“苏瑾,无论如何,我希望你快乐。”
冰块在溶化,我依然不知道要怎么接他的话,只能静默以对。
他放下杂志走到我面前,摁住我的肩膀,正色道:“苏瑾,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王宇哲是真的喜欢你,我看到他望着钱包里那张黑白照片发呆的样子……我的兄弟,我最明白。”
“那么……”我抬起头来看着他,“那么你告诉我,林思思怎么办?”
他的脸色一变:“苏瑾……宇哲对林思思有一份责任在,他们在一起很久,林思思家境不好,她家希望她能借助宇哲改变人生。”
我听到这句话忽然开始发飙:“家境不好怎么了?穷人家的女孩子就理所当然要成为你们这些贵公子的玩物?在你们身上耗费了大好年华之后,得到一点物质或者金钱之后识趣地离开?”
我终于说到正题上,昊予的眼神在那一瞬间无比悲伤,前尘往事穿过时光逆袭而来,我们倔犟地对峙着,紧接着,我的眼泪大颗大颗砸下来。
十七岁那年的伤口在回忆面前被剧烈地撕扯开来,我不是不明白,那些伤口一直都在,再长的时光都无法将它们完整覆盖。
是昊予让我懂得了爱情中的美好,同时也是他让我懂得了现实世界的残酷。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下午,他不能自制地紧紧抱住我,我知道这个拥抱的意义,不再像从前那样出于爱,而是出于一种愧疚。
他的声音嘶哑低沉,缓缓向我说起:“后来我终于知道真相,可是我找不到你了,我没有办法亲口对你说一句对不起。”
“到了加拿大,许颜整个人都变了,我一开始以为她是不习惯陌生的环境,可是过了大半年,她还是郁郁寡欢的样子,我甚至都想带她去看心理医生。”
“后来她终于憋不住了,再不说出来她就会疯掉了……苏瑾,其实许颜当初,真的只是不懂事,她本性并不坏,后来这些年里,她一直心怀愧疚。”
“我妈妈知道我这次回来偶遇你,也让我向你说一声对不起,当初她,确实太跋扈了,你知道,居高临下的人,总是不太懂得考虑别人的感受。”
昊予的口才比起当年来好了很多,可是没有用,再完美的措辞,再体贴的理由,都无法磨灭我素白青春上那一抹浓墨重彩的伤疤。
我轻轻地推开他:“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以前的苏瑾,早就死了。”
[七]
许颜跟昊予的妈妈在酒店门口截住我们的那天,正是昊予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前一晚很多朋友一起玩,喝了很多酒,玩得太晚了,我那个醉醺醺的样子又回不了家,只好任由他安置。
我永远记得许颜那时傲慢的眼神和昊予母亲轻蔑的神情,尽管我穿着高跟鞋,可是无端好像矮了几分。
昊予的妈妈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为难我,而是随手从钱包里拿了100块钱让我自己打的回家,我没有接受那张钞票,但是我的自尊已经受伤。
我一路走回去,新鞋子很不合脚,每走一步都很辛苦,我一路走,一路哭,虽然还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但是我已经意识到要失去什么了。
我相信昊予那时对我是认真的,在他被禁足的那两个月里,许颜找过我好几次,我都躲过去了,最后一次,是在昊予去加拿大之前的一个礼拜,她把在学校上课的我从教室里叫了出来,跟她一起来的还有政教处的主任,那个主任卑躬屈膝地跟在她身后像一个奴才。
彼时,我已经完全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了。
昊予跟许颜家里几代世交,那种稳固的关系是建立在共同的利益之上的,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关系远远比昊予在大街上对一个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一见钟情要牢靠得多。
满了十八岁,两个人就要一起出国,这是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计划好的事情。
生长在大家族,从小就深深懂得要如何规划人生的许颜,断然不会允许一个穿着劣质高跟鞋,喝酒像喝水一样,不知自爱的穷家女妨碍她。
在楼梯口,我们两个人剧烈地争吵起来,她言辞尖酸刻薄,我也不甘示弱,最后愤怒至极的她狠狠地推了我一下。
后来无数个从噩梦里哭醒的夜晚,我都不寒而栗地想,如果我不是穿着一双高跟鞋,在许颜推我的下一秒,我是不是能踉跄几步之后迅速站稳?
我只有这一遭人生,不能倒带,没有如果,不可假设的人生。
我从高高的台阶上滚下去,我的耳朵里只有巨大的轰鸣,眼睛什么都看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很疼,非常非常疼。
躺在医院的那两天,惊慌失措的许颜已经提前出国,而昊予在他母亲卧室门口跪了一夜之后终于以妥协换得了来见我一面。
他怎么都没想到,躺在病床之上,脸色苍白的我,会对他说:“不关你的事,我本身就是个乱七八糟的女孩子,当天肯跟你走,后来就能跟其他人走。”
昊予是愤怒地离开的,我想如果不是因为我当时睡在病床上,他一定会抽我两耳光。
他走之后我微笑着对在一边哭成泪人的妈妈说:“没事的,爸爸的工作保住了,还额外赚了一笔。”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浓烈的屈辱,昊予的母亲走进我简陋的家,把一张我以前只是在电视剧里看到过的支票摆在我们面前,她的声音不大却极有威慑力,意思非常明白,要么接受这张支票离开她儿子,要么,以周家的权势,随便捏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能让我爸爸的工作单位开除他。
那是我们全家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我明白,这其实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从那一天开始,我的人生丢失了两样东西,一是高跟鞋,二是眼泪。
并且,我不再喝酒。
这些刻骨铭心的伤痛与屈辱,是我多年来踽踽而行的原因,我不再向往爱情,身边有女生谈起自己的“豪门梦”,我的心里都会掠过一声叹息。
你在我身上看到的那些自律,那些隐忍,不过是这场青春浩劫留给我的教训。
我自己是那样痛过,便不想因着我,让你身边的那个人痛。
对你,是因为懂得,所以去爱。
对她,是因为懂得,所以不去伤害。
[八]
我再次穿上高跟鞋,站在昊予身边,微笑而立。你的眸子里一闪而过的绞痛没有掩饰得好,你脸色很难看,把我拖到无人的角落里,哀伤地问:“是真的?”
我知道你指什么,昊予是不是那个能让我再次穿上高跟鞋的人。
虽然很残忍,但是我点点头:“是真的。”
中国有句古话,当断不断,反被其乱,我再不做个了结,大家都难过。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赌局,适时立场,方可保全自己。
只是,王宇哲,我爱你,从那个游戏开始,我大概就爱上你。
你在厨房里帮我擦眼泪,你招呼朋友们吃坏掉的菜,你在我家楼下等我一夜,你把我的照片夹在钱包里随身携带。
能被你这样爱着,不管是什么样的结局,都叫我安慰。
原谅我的懦弱,我不能做飞蛾扑火的爱情圣斗士,通过伤害无辜的人来成全我的快乐,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
然而,这些,你未必明白。
最后离开的时候,你的语气里满是苦涩:“你开心就好。”
你真的从来都没有说过一句有腔调的对白,可是我给你的那些笑容都是发自肺腑的,你离开之后我脱下那双让我发抖的高跟鞋,蹲在墙角哭得像个白痴。
昊予站在一边看着我,什么都不说。
我以为这是我们之间最好的结局,优雅的,从容的,妥帖的。
直到我收到那封快递。
事后昊予跟我说,你有这个习惯,每次出行之前都会写一封信给心里最挂念的人,因为你从小就怕死,更怕死了之后有些话来不及说,如果没有意外发生,三天之内你会通知快递公司收回那封快递,这些年来,从来都没有人收到过你的信。
我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那封信很短,我第一次看到你的字,苍劲有力,整洁干净。
你说:苏瑾,我们之间,算是有缘无分吗?是时间弄错了吧,你爱着别人的时候,我懵懂无知,我身边有别人的时候,你心如死灰。
我这一生吊儿郎当,没做过什么善事,除了深爱你,不求回报,如果这也可以算是善事的话。
苏瑾,我真是希望你过得快乐。
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可是每一个字都像子弹穿过我的心,我握着那张薄薄的纸,几近昏厥。
那张黑白照片从信封里跌落出来,背面朝上,我看到那句诗。
IfIshouldseeyou,afterlongyear.
HowshouldIgreet,withtears,withsilence.
[九]
太阳到地球的距离是1.521亿千米。
月球到地球的距离是384,400千米。
而你我之间的距离,是一张黑白照片。
无论如何,我不相信你就这样告别,这太戏剧化,这个结局不符合我这么务实的人。
我日日夜夜沉溺在酒精之中,越来越寂寞,越来越清醒,小卉她们找过我很多次,最后大家都放弃了。
王宇哲,谁都不知道,我喝了酒之后一闭上眼睛就能想起你的样子来,你嶙峋的轮廓,清亮的眼神,你的一点一滴,清清楚楚,毫发毕现。
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回来,就像那首诗写的那样。
只是我该如何贺你?
以沉默?以眼泪?
还是淡淡一句,别来无恙。
第219篇、纯纯的爱,美好的回忆
那是一段青涩的感情,纯纯的…但像夏天的阳光般明媚…
枫是一个不爱说话,不是很帅的男生,在班里的成绩还算不错,总是带着一张娃娃脸,脸上从来都是带着很阳光的笑容…
静也是一个不爱说话,但在好朋友面前确是很爱玩,爱疯的一个女孩,长的很乖巧,笑起来时脸上总是会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故事就从他们两个人身上发生…
那时的他们还很小,才刚上初二,不懂的什么是真正的感情,只是懵懂的,憧憬这所谓的幸福,或许…那时候的感情真的很纯…很纯…犹如一个刚出事未经历世事的婴儿。幸福在她们那个年纪来说,就是每天在一起,或者牵牵手…
枫和静是同班同学,那时候,枫很喜欢和静闹着玩,喜欢没事逗静开心,几乎每节课一下课,枫就会马上跑到静的身边和她打闹,让静追这他满教室的跑…
只是有一天…
铃铃铃….上课铃声响了,这节是体育课,大家都在往操场里集合,做完了简单的热身运动,老师宣布解散,大家兴奋的成群结队的玩去了…这时,静的几个好朋友把枫拉到了教师,说有话对枫说,到了教师,枫看到静一个人坐在位置上,脸颊红晕晕的,于是枫和静同排坐在了一起,这时,静的同学说:静,快说呀,人都给你带来了…过来许久,静鼓足了勇气,大声说出了三个字:我..喜..你..!然后害羞的低着头,等待这枫的回答。这时的枫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说,傻傻的看着静,这一切来的太突然,枫从来没想过静会对他说这话。不知道怎么回事,枫居然跑了出去…什么话也没有说…
后来,静的同学问她,枫只是说我现在的心思在学习上…但是也没有拒接,可能是喜欢被人喜欢的那种感觉…<其实,枫是害羞,当时的他什么也不懂>
但是以后的每天枫都和静照常闹着玩,好像这件事没发生一样,这让静的心里是又喜又怕…但是枫对静的关心更加浓了!
第220篇、九十八次的爱和等待
有那样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他们非常的相爱。
有一天女孩要搬家到遥远的城市去了,男孩非常的伤心,却不敢留她。
另一个城市里有她的父母,有她很好的生活环境,而男孩什么都没有,男孩不敢留她,怕留下她,她会跟着他吃苦。
所以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而女孩一直在等他开口说不要走,她等啊等,一直等到上飞机,他都没有说。
上飞机前,女孩递给男孩一个可爱的小毛猪,女孩说:想我了,就摸它一下吧。
然后,女孩就上了飞机,她没有回头。
晴朗的天突然下起了雨,男孩含着眼泪看着飞机升空,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竟然没有问女孩在新城市里的地址和电话!
于是,从此他开始等待,每一天每一天的守着电话不敢离开,他想女孩一定会打电话来的。
但是没有,一直都没有。
他想念女孩的时候,就摸一下那个小毛猪的头,他摸了一次又一次,只让自己更加想念。
他等了整整三个月,后来他绝望了。
他觉得女孩一定是放弃了他,他甚至开始恨那个女孩了。
后来,男孩走出了自己的屋子,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忘记这段感情,他要重新开始。
于是,他抱起那个小毛猪,想了想,狠心将它仍出了窗外。
扔掉了关于女孩的一切回忆,男孩从此再也不回头了。
第二天一早,有个饿清洁工到楼下打扫卫生,她看到了那个小毛猪。
她把小毛猪抱了起来,摸了一下它的头,再摸了一下,突然,小毛猪动了。
小毛猪的嘴巴慢慢张开,吐出了一张字条。
字条上,是女孩在新城市的地址和电话。
小毛猪是女孩专门跑到一个玩具厂找人定做的,费了很大的心思。
如果摸了猪头一百下,小猪就会吐出她写在里面的字条来,她已暗暗决定,只要接到了男孩的电话。
她就不顾一切的赶回来,再也不和他分开。
但是,男孩最终只摸了九十八下。
清洁工想:多么好玩的小猪呀,带回去给儿子玩吧。
她抱走了小猪,扔掉了字条。
男孩和女孩从此错过了一生。
第221篇、梦断碧落,最终是落寞
茫茫红尘中,有种爱,还未开始,便已结束。不是不爱,而是真爱,彼此保留了原有爱的温度,让自己活在永恒的回忆当中。是上天在捉弄还是命中注定,无从知晓。一枕残梦,天涯碎殇,最终留下一个人独自落寞。
--------前言
【壹】
夕阳西下,余辉满天,透着一层忧伤的气息。
宁静正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她的脸部看起来没有一点精神气。因为她要筹备一个文案,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有正常休息了。
困乏的宁静,一到家便倒在床上,一动不动。可是,明明疲惫的身心,思绪却没有停歇,无法安睡。宁静于是起身,洗了一把脸,为自己煮了一碗清汤面。没精打彩的拌动面条,想着自己的心事。男朋友去了国外,她一个人很是清静。没有激情的爱情,不断的猜忌,早已让她无力承受。宁静想,等他这次回来就分了吧,对彼此都好。
就在这时,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宁静顺手接听。她感觉到了是他,还真从来没这么感应过,她刚想分手的事,还没开口,他倒先开了口。为什么爱与不爱都是他说了算。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在重要了。只是内心犹如刀绞一样,很是痛心,痛心过后是无尽的落寞。
【贰】
秋高气爽的早晨,宁静正匆匆的从家中赶去上班,她快迟到了。明知不再相爱,昨夜还是因分手的事整夜未眠。为了加快速度,她在公交站台想搭一辆的士去上班。因为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等公交车了,再说她的身体今天也不能承受那拥挤的车厢,要不然她可能会晕倒的。
等了很久也想了很久,还是没有空的的士经过,她很着急。待会上级肯定要批评,因为今天有初上任的领导来视察工作。宁静越想越觉得迟到的后果会很严重。正在她左右张望的时候,有辆车停在她的面前。她想自己的朋友圈也没有开轿车的。也觉得不会有好心人愿意载她这个陌生人去上班,这样的情景也只有泡沫剧里才有的。她往右边移了几步,继续等待着。
“上车走吧,现在是上班高峰期,不好打的的。”车窗缓缓落下,一个西装革履,打着领带,发型整洁,戴细边框眼镜的男子温和地说。
“呃…我们有认识过吗?”宁静显得有些惊诧。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啊。
“现在不认识,你想迟到就在这里继续等吧。”男子慢慢的说道。
“我要去凤凰西路凯瑞大厦,您呢?”宁静没上车,继续问。
“我也到那。”男子开了车门。
“有这么巧的事吗?”宁静边上车边想着,看他也不像是坏人。
车子一路飞奔,很快就到了公司楼下。车还没停稳,宁静就下了车,丢下一句话:“谢谢您能载我上班。”宁静小跑上了电梯。男子浅笑的摇了摇头。
不过万幸的是,只迟到了两分钟。宁静坐下来喝了一杯咖啡,缓了一口气。
李老大咳嗽几声走了进来,所有同事都把目光投向门口。这下宁静愣住了,老大旁边站着个笑容满面的男人,正是刚才载她上班的那个人。宁静想:这下糗大了,怎么办了。
男子走上前,自我介绍道:“大家好,我叫高宇,从总公司来的,在这里我将和你们一起有一段时间的工作。希望合作愉快。
同事们都鼓掌并齐声说:“欢迎高总。”宁静不好意思地笑了下,也轻轻的拍了下手。
“你叫宁静对吧,听你们经理说,你的业绩不错,这段时间辛苦了。”高宇真诚的看着宁静。“高总过奖了,这是我分内的事,应该做的。”宁静礼貌的回应并笑着。
高宇笑着转身离开。
昨天中午,高宇来到这个新的工作环境,在李经理的陪同下曾经过宁静的工作室。休息时间,他见她还在埋头苦干,李经理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他便记住了这个长发飘飘的女子。
高宇的住处离宁静家不远。今天早上,高宇远远就看见这个长发的美丽女子在站台左顾右盼。无意识的高宇只想载她一程,以免迟到,仅此而已。
【叁】
宁静自从分手后,似乎没有太多的痛苦,也许,她没有真正的爱过,分了,散了,可能就不会触及内心的苦楚。她天生丽质,可是自己的爱情之路却普普通通。也许是缘分没来,还没有遇到可以让她值得依赖的人。两次平淡无奇的恋爱,都以未果收场。还没来得及爱,所以宁静再也不会轻易相信被爱了。她想把自己的那份温柔埋在心里,希望能在红尘中有一次最美的邂逅。不管有多久,哪怕是一生一世的等待,也无怨无悔。等到他来点燃内心那份久违的思念。
宁静照常努力的工作着,默默无闻。
高宇在进公司的这一个月里,在他的领导下,业绩比上个月同比上涨了8%。大家都拿到了奖金和薪资,非常高兴,提议今晚宴请高总,顺便好好放松一下。高宇听到后说:“怎么能让大家请我呢,要请也是我请大家呀,这个月的业绩是我们大家公同努力得来的。我的上级夸我还得谢谢你们的大力支持啊!”一席话,听着诚恳也舒服。
餐席期间,有人问起了高宇的个人感情生活,比较感兴趣。高宇有些自嘲地说:“那是曾经的事了,以前有个恋人,现在没有了。”他的眼睛里有些许伤感愁绪外露,宁静隔着他的镜片看到了一点。同时,她的心也微微疼了一下。宁静鼓起勇气突然站起来。
“来,单身万岁,干杯。”她的目光充满诚意。
“好,单身万岁,干杯。”他站了起来,端起果汁,对着宁静微微一笑。高宇是不喝酒的,因为自己的肝不胜酒量。
吃完饭就是K歌,宁静不胜酒力,也不喜欢迪厅的环境,于是,她告诉大家先回家休息。大家都了解她的性格,也就依了她。
宁静走到外面,看着满天的星光,温柔的月光,轻盈的微风。突然就醉了。高宇也随她出来了,在宁静身后静静的走了一段路程。女人的第六感很灵的,特别是在被别人的目光注视很久后,她们总会感知到。宁静回头一看,他停住了。迎着月光,宁静看着他的那双眼神。她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安稳,对,成熟稳重,这样形容他再好不过了。宁静停住了,高宇走了上来。
“我想问你啊,为什么天上的星星爱眨眼睛?”宁静淡淡的问,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样的话。
“它们可能是在向它们爱的人传达爱意吧,如果相爱,但只能遥遥相望,那是件很痛苦的事。”高宇也看星星,淡淡的答。
“这不应该是你说话的风格呀。”宁静看着他。
“你要走回去啊?”高宇岔开话题问道。
“对,如此月色,值得一走。”
“嗯,可是你能行吗?”
“行,我还很清醒,没有醉。”
之后无言,两人踏着月辉,载着星光,一路同行。到达宁静的住处。
“谢谢你,我到家了,你是不是还有很远的路?”宁静问。
“我也马上就到了,谢谢没必要了,要不要请我喝一杯茶?”他问得甚至自己觉得就出乎意料之外。
“太晚了,好困想休息了,改天吧。”宁静婉言谢绝了。
“嗯,也是的,不好意思,冒昧了。”高宇尴尬地笑了笑。
高宇转身又回到了刚两人一起走过的路,回去取车。他看到那个孤单的背影,突然就很想陪她一直走下去,一直走。
晴朗的夜色,天空中的星星还在眨着眼,也许,它们是在向自己的心上人传达爱意,有时候两两相遥望既是幸福的也是痛苦的。
【肆】
第二天去上班,宁静在电梯里就遇见了高宇。宁静对昨晚他们走路的情景,感觉很模糊,不曾记得自己有说过什么。然而,她却深深的记得他说星星的那些话语,深深记得他送她回家之后又返回去的身影,深深的记得当时自己有一丝丝感动。
“高总早,昨晚可能喝多了,对不起了。”宁静打破了那让人窒息的安静。
“早,那有对不起这一说法了,我应该谢谢你才对啊,好久没有在月光下散步了。”高宇笑的很纯真。
宁静再也没说话了,只是笑着。说也奇怪,有些人,就算你再不了解不熟悉,可是通过那举手投足,一笑一语,就有着前世今生似曾相识的感觉。
中午休息,宁静敲响了高宇的办公室的门。
“请进。”高宇在里面应着。
宁静缓缓走进来,看着高宇。
“高总,我中午请您喝茶吧,昨天欠您的。”宁静笑着,有一对酒窝,也有着难以拒绝的真诚。
“不用这么客气吧,我昨晚顺便说说的,是我冒昧了,真不好意思。”高宇没想到的是她当真了。
“没事的,就一杯茶嘛。”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先把这个草案拟好。”
“嗯,我等您。”宁静坐到旁边的沙发上面。
“别您了,我好像没有那么的老吧。”高宇头也没抬,调侃地说。
就因为这句话,引起了宁静的好奇心,她注视着他的侧脸,这个男人真的不老,三十岁左右,正好可以用成熟稳重来形容。高宇咳嗽了几声,仍在全神贯注地写着什么。宁静仍在看着他的侧脸。高宇又咳嗽了几声。她注意到了,便起身,倒了杯白开水,端过去。宁静轻放在他的右手边。他看见了,抬头感激的看着她。
宁静看到了他桌上的相框,那是他和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的合影。应该是他的前妻吧,宁静想。这个女子,目光温和,面容和善,宁静喜欢这样的女子。她曾经想过,能够离开像高宇这样的男人,肯定是那个女人的不是吧。但现在,宁静却没有了先前这样的想法了。
宁静拿起照片,看了很久,掏出纸巾擦拭上面的灰尘,静静地看着。如此的细致,通常很容易感染一个人,高宇看着她,心里,暖暖的。
【伍】
茶室。
宁静坐在了靠窗户的位置,因为窗外有一棵黄叶树,叶子正在缓缓下落,一片,两片。
“你经常来这里吗?”高宇问。“对,这里环境不错,茶也好。”宁静看看着那棵树。
高宇看着她的侧脸,像她在办公室里看他时的一样。
“有自己忧伤的故事吗?”高宇蓦地就问。
“你难道不也是吗?”宁静仍然那个姿势。
“呵呵,也许是吧。”高宇答道。
“可是,不管自己的故事有多么的悲伤,疼痛,都要好好爱惜自己,好好的活下去。”高宇又说,好像是在提醒她。
宁静转过脸,看着他,没有言语,静默以对。
“嗯,那你也是的。”宁静沉浸片刻也说。他们相视而笑,茶端上来了。
宁静要的碧螺春,一大玻璃杯,水清,茶绿,澄静清明。高宇要的普洱,一大盖碗,汤色浑厚,温润醇滑,韵陈甘厚。
“你说,这叶子的离开,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宁静又看着那正在落叶的树。
“都不是的。”高宇答道。
“那是什么?”
“这是自然的法则,它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也如此,它才可以在下个轮回,吐出更美的新绿。”高宇也看着那些叶子。
窗外,树的叶子一片,两片的落下。高宇和宁静的目光都同时注视在窗外的落叶上。深思许久,静静地在想些什么。落叶又把这两束目光,相重叠……
【陆】
从那以后,高宇和宁静由于各自工作繁忙,再也没有单独相处过,工作中偶尔碰了面,也只是相视一笑。
从那以后,宁静总是感觉,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微妙的变化,也说不清楚。有时在电梯里遇见,高宇对她微笑,宁静觉得在拥挤的人群中感到有种莫名的心神宁静。
从那以后,高宇也明显觉得,宁静看他的眼神里多了些许温柔。只是他只能装作不知道,然后一个人静静的想着,她那次为他擦拭照片上的浮尘的恬静模样;想她在那个月夜孤寂而忧伤的背影。
那是一个加班后的深夜,宁静搭上了高宇的便车。车在灯红酒绿的夜色里穿行,宁静把头靠在车窗边,看路过的风景。微风轻轻的吹,她也微微的沉醉了。高宇把车开的很稳,他眼角的余光撇向她瘦弱的肩头,有一种莫名的情愫涌上心头,微微地疼痛。
到达宁静家的楼下。
高宇说:“明天见。”
“上来吃碗面吧。”宁静邀请。
“方便吗?”高宇有些惊诧。
“嗯,没关系。”宁静笑着。
他们走上电梯,宁静说她只会煮有几葱花的清汤面。高宇说他只喜欢吃清汤面。宁静的小屋,正如她的人,清新,干净,温馨,这是高宇说的,他说的时候,她正在厨房煮面。高宇坐在沙发上,喝着她刚冲的绿茶。宁静穿着米色的衫子,熟练地切着葱花。高宇看着她的侧影,突然觉得好温馨,这就是他喜欢的家庭生活。
面煮好了,宁静小心翼翼的端上来。清汤面,有细碎的葱花飘在上面,散着温暖的香。
“你的手艺不错啊,看着都想吃。”高宇由心的夸赞。
“还好啦,一般般,我也就会这个。”宁静谦虚地笑着,心里却高兴的开了花。
两人都饿了,不喜欢在就餐时说话,都安静地吃完了。
吃后,高宇沉醉地说:“好久没吃到这么好的面了,幸福啊。”
“那有时间就常来吃吧。”宁静起身收拾碗筷。
“宁静,下个月我就要回公司总部了。”高宇的口吻有些无奈,有些不舍。
宁静迟迟没有回答上来,她只觉得刚吃下的东西好像要往上爬一样。宁静走到厨房,背对着他,洗着碗筷,泪终于落了下来,滴在手背。
“怎么这么快呀,以前都没听你提起过。”宁静平缓地问。
“我也是刚接到上面的通知,还没来的及告诉你们,但你是第一个知道的。”
高宇站起来,走到她的背后。轻轻的把手放在她的肩头。宁静的肩在颤抖,如她的心。高宇拥她入怀,轻吻了她的发,平和地说:“宁静,谢谢能遇见你,在我最后的日子。”
宁静不懂他的意思。只是永远记住了,他怀抱的温度。
【柒】
高宇离开的时候,宁静送他到机场。他们没有太多的言语,只是深深的相拥。宁静只是说,一路平安。高宇只是说,谢谢你,宁静,要好好的生活,好好地爱惜自己。就在那一刻,两人的心都是痛的。却,都还在微笑。挥手,高宇转身,再也没有回头。宁静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登机口,她也转身,没再回头。但是眼角含泪,迷糊了彼此的双眼。
半年之后,宁静很想念高宇,终于拨通子他的号码。然而宁静听到的却不是她日思夜想的声音。宁静不记得那人说了些什么话,说了多少话;不记得自己流了多少泪;也不记得自己怎样放下电话的;她只记得那人说:高宇已在两个月前死于肝癌,死于肝癌……
她终于明白他会说:星星眨眼可能是在向它们爱的人传达爱意吧,如果相爱,但只能遥遥相望,那是件很痛苦的事。
她终于明白他会说:飘叶懂得自然的法则,它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也如此,它才可以在下个轮回,吐出更美的新绿。
她终于明白他会说:宁静,谢谢能遇见你,在我最后的日子。
她终于明白他会说:谢谢你,宁静,要好好的生活,好好地爱惜自己。
她终于明白他为么会离开那个和他相依相偎美丽和善的妻子。
她终于明白他迟迟都不肯说出那个珍藏心底已久的“爱”字。
她终于明白…可是,一切都太迟了。
【捌】
海天一线,碧落黄泉。再回首,已是阴阳相隔,天涯永远,生死两茫茫,追忆亦惘然。上天就那么容易的蹉跎了两个人的爱情。这份爱,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却让人刻骨铭心永生不忘。
宁静会好好的活下去,也会好好的爱惜自己,因为这也是高宇所希望的。只是宁静会带着他们的回忆继续生活下去。时而微笑时而落寞。当然,她会永远记得他拥抱她的,温度。
第222篇、别对我说下辈子
在我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我其实并未曾见过她的模样,我们是在一个被人丢弃的聊天室里认识的,腾讯聊天室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直接将别人加入你的OICQ,那天我实在无聊,聊天室里只有她在自言自语,打出一段段的歌词,也不知道是想给谁看,有的是我听过的歌,有的就不知道出自何处了,我打着瞌睡坚持到她累了,我对她说,交个朋友?
夜里打长途电话绝对是完美的享受,无人在一旁吵闹,又有半价优惠,很适合用于谈恋爱。吴雨家里的电话常常在三更半夜响起,基本上都是出于我的手笔。每次我听到她的声音懒洋洋的在那头响起都直想乐。她的声音在这个时候最好听,带点无奈,想对我表示抗议却又没有力气。
“老大,我爸爸妈妈弟弟妹妹都睡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更经不起你这样折腾。”
我眨眨眼睛,她越是这样说我越觉得精神了。
“没关系啦,咱们情侣谈情说爱的,彼此用心声就表达了,吵不到他们的了,再说你家明明就住了四口人嘛。”
“喂,你到底是什么虫子,喜欢在夜里叫啊。”
我用手捂起话筒啾啾的叫了两声,她在那边嘻嘻的笑了起来。
“你受不了吗?受不了你就从了我吧,其实谈恋爱是很幸福的事呢,现在这个机会就摆在你的面前喽,快把握吧,别哪天搞的比孙悟空还惨。”
“去吧,这样的攻势本人见的多了,这就想要我就范啊,你想得太简单了点吧。”
我清了清嗓子,准备唱首情歌助兴,这个时候宿舍的门开了,小张揉着稀松的眼睛走出来看着我。
“大哥,你放了我吧,你新疆人的时间观念我受不了啦,明天早上要早操的。”
我吐了吐舌头,讨好的冲他一摆手。
“喂,雨儿,我不能再和你说了,今天还是没达到目的,明天晚上十二点继续,你可要准备好啊。”
“没问题,看你有多少钱可以买电话卡,我奉陪了,不过……你刚才叫我什么啊,好恶心啊。”
早上起床的时候我知道浪漫的代价是什么了,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了,我把乱叫的闹钟扔到小张的床上却又给他扔回来打在我的头上,这样的刺激是能让我清醒点,他沧桑的脸距离我的眼睛只有十公分。他看着我叫道:“快给我滚起来一起早操去,你这个学期的体育课是不是还想被挂啊。”我挣扎着爬起来,嘴里咕哝着:“小子和谁学的这么粗鲁。”
秋天的早晨别提有多冷了,风儿呼呼的吹,鸟儿凄惨的叫,我和小张跟着队伍的最后边越跑越是绝望,只感觉随时可能躺在地上辛酸的睡一觉。他问我。
“给的网友打电话就这么长时间,你是不是寂寞的过了火?”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说:“寂寞归寂寞,不过我还是很有要求的,这个MM很有性格,我喜欢。”
“是美女吗?”
“当然。”
“你见过?”
“还没呢,不过咱们有的是直觉。”
“直觉,等到哪天你发现你遇上了恐龙,你想自杀都没时间了。”
这个问题倒的确值得考虑,不过我并没考虑多久,因为我可以肯定,在我们见面之前,我绝对可以为最坏的局面找到自己全身而退的途径。
尽管我已经提醒过吴雨,不过她今天的表现并不比以往出色。
我很爽地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对她说:“今天你就不能再埋怨我什么了吧,我昨天已经告诉你了嘛,你起码得做做准备吧。”
“我的天,我真的很想要你的命,我并没想到你会如此的疯狂,只在于我还认为
你应该还有起码的人性,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唉。”
“你早应该知道了,虫子要人性干吗啊,现在这个年月连人都不要这东西了。”
“因为我看你还懂得悲哀,所以还对你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嘛,谁知道…………唉。”
我嘿嘿的笑起来,自己都感觉自己笑的很坏了。
“你哭吧,人生路上无奈的事情太多了,你的想法许多人都有过,可是现实就是现实,想改是改不了的啦。”
“唉,这么晚你还打电话来,能不能说些正儿八经点的东西?”
“可以啊,我发现我爱上你了。”
“我本来就晕,被你这么一说我就要倒了。”
“喂,人家在和你说正经事呢,快给我个答复,你爱上我没?”
“呵呵,你快滚,滚的越远越好,想要得到满意的答复,你还是等下辈子吧。”
下辈子?我心想,太远了,我看你能不能坚持那么久。想到这里我有点得意,就笑出声来了。
家里寄来的汇款一点点的换成电话卡,电话卡又一张张的报废,计划一个月用完的钱一个星期时间就不见踪影了。我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当得上败家子的称号了。
在无钱无烟的时间里我基本上喜欢躺在床上思考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会成了侠客,身边伴着美女,一会自己又成了痞子蔡,和轻舞飞扬去麦当劳约会,这个时代里想要浪漫基本不可能,我们只可以看看电影,看看小说,再象我这样做做梦,感觉自己比别人有激情,比别人有内涵,只是还没被发现。
有一个星期没给吴雨打过电话,心里还真有点惦记了,上网的时间也都被钱卡死在一个小时之内,基本上碰不到她,于是浪漫的梦在恍惚里出现的频繁了起来,梦里有一个女孩子模糊的影子,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是一定很美。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我正要和女主角接吻,这时醒来难免很恼火了。小张已经在床上大叫了一声表示抗议,我起身去接电话,心里想,如果电话不是找我的,小张他就死定了。
很不幸,电话是找我的,吴雨在那头笑的比我还坏。
“帅哥,我在想象你现在的样子了,一定可爱极了。”
我拿着电话走到走廊里对着漆黑的洗手间,脑袋里浮想联翩,基本上都是午夜凶灵里的画面。
“美女,现在这个时间打电话来会吵到很多鬼魂的,你不怕它们缠上你?”
“连你都不怕,我怕什么鬼魂啊,呵呵,说实话,被你骚扰了好几天,这两天晚上没电话打来我还睡不着了。”
“哦,了解,没有我在的日子你难免会寂寞,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啊?”
“嘿嘿,名字叫午夜十二点,千万别回头。”
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她笑了起来,“你想吓我啊?我不怕的,我开着灯呢。”
失败,别人不怕,居然吓到自己了,我觉得有点沮丧。
“对啦,凡是厉害的鬼怪大都喜欢向有光的地方赶,你越是防备它,它越是来劲。”
她喊了一声:“别再说了。”
我嘻嘻笑了起来,总算不辱使命,尽管自己也怕怕,但是起码有个伴了。
“虫虫,记得你说过你是会写歌的是吗?”
“是啊,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打动你了,想我为你写吗?”
“是啊,呵呵,我写了歌词呢,你帮我写好曲然后唱给我听好吗?”
“你会写歌词?别让我倒了胃口啊,嘻嘻。”
“哈,你居然敢小看才女,我开始说了,你拿笔记好啊。”
“好了好了,我的脑袋够用,不需要笔,你快念给我听吧。”
“恩,好吧。”她在电话那头清了清嗓子,搞得我直想笑。
“是谁和谁的心,刻在树上的痕迹
是谁和谁的名,留在墙上未曾洗去
虽然分手的季节在变
虽然离别的理由在变
但那些青梅竹马的爱情不曾忘记
是谁给谁的信,藏在深锁的抽屉
是谁和谁和身影,留在泛黄的相片里
虽然情侣的誓言在变
虽然说谎的方式在变
但那些魂萦梦系的秘密不曾忘记
当我们唱着一些无聊的歌曲
谈着爱与不爱的问题
幻想是林黛玉爱着贾宝玉
或是牛郎织女约在七夕
而那些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而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留在漫漫岁月不能再续。”
从第一句开始,一直到她念完,我没有打一个哈欠,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之间我有些莫名的思绪飘来荡去,让我不自禁的发出一两声叹息。半晌两边都没有发出声息。
“你觉得怎么样?”
“恩…………凑合啦,配合我的歌声可能就有点迷人了。”
“呵呵,你别叫虫虫了,叫孔雀算了。”
每次和吴雨通过电话,第二天就真的无雨了,早晨就得起来早操。这不能不说是我悲哀的一部分。这一个月里很少见雨水,我听见大家都在发牢骚了:没有雨操场总是这么适合出操,真诡异,上海什么时候变得和戈壁一个味道了。每次听到大家这么痛苦对我的倾诉,我就会相当的内疚,我想这个现象之所以会出现是我的原因,我对不起大家,不过换个角度想想,锻炼身体是好事,我的身体这段日子就有复苏的迹象,我可能还算是为祖国做了贡献了。
这两天花费了不少时间考虑那首歌词的作曲以及吉他伴奏,直到我感觉效果已经蛮棒的时候,得意洋洋的准备献给尚未谋面的美女欣赏。
今天的电话来的比较早,小张还在教室自修,这是我特意安排的,对着电话唱歌尽管浪漫,但是还是身边无人分享来得比较习惯。
我边拨弄着吉他边问她:“怎么样?能不能听得清楚。”
“能啊,你快点吧,我有些迫不及待了呢。”
“OK,OK,这就来了。”
吉他声和我的歌声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房间里响起的时候,真的很美,有些过去岁月里的感动和如今的平淡混合在里面,很模糊,我不知道在电波的另一端,她是否能够接收得到。
“那些做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我想象着那些欢笑,那些眼泪,那些相聚和那些离去,我想她写的词里有太多让我无法逃避的忧伤。我们都有往事,我们都不愿意提起,但是我想或许她和我一样,都仍然活在自己的过去。
歌唱完了,电话的两端都有三十秒左右的时间悄无声息,然后她鼓起了掌。
“真的好感人啊,你的歌写的真好。”
“还是你的词好啊,我只是在别人写的故事里理解我自己。”
“千万别说你能理解你自己,越这样想你就越不明白自己了。”
“嘻嘻,你说的对,我越来越爱你了呢,我现在很郑重的告诉你,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真的?你确定?”
“是的,我确定。”
“可是……你总是嬉皮笑脸的,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开玩笑啊?”
我清了清嗓子,正了正表情,说:“我是真的爱你,这种事情我从不会拿来开玩笑。”
声音连我自己听起来都很严肃了,“现在你说,你有没爱上我?”
“恩,我可以考虑你啦,不过呢……我说过的啊,要想让我说爱你,等下辈子啦。”
她在电话那端笑的很开心,我心想:不说也罢,不过我已经知道你的想法了。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有点不象好人了,于是没敢再向深处扩展了。
我从来都没问吴雨要过照片,就象她从来没向我要过一样,我从来不相信照片能真实反映一个人,哪怕只是他的相貌在照片上映出来也都变的有真有假了。
我们见面的时候是在电话粥泡了两个月以后了,盼啊盼的盼到了这个假期,到要去见她的时候心里又有些忐忑了,基本上我对自己的相貌已经没有十八岁前的那种信心了,加上虽然并没想去考虑她是不是恐龙的问题,但是被小张那家伙的嘴巴一阵阵的攻击,心里也真的有点怕了。
这晚的火车出了点小小的问题,车厢里的暖气开得过大,我一晚上没能在椅子上入睡,其实对我这样的穷小子而言,尽管无法保留健康的睡姿,但是也是常常可以睡得很彻底的,只是这晚火车内的温度实在太高。我只能闭着眼睛考虑见面打招呼,以及加深关系的方式。而这些实际上已经考虑了不下百遍,所以这一夜过得就有些慢了。
从出站口走出去,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里是中国最西边的城市了,冷但是清新的空气让我精神一振。于是我点上一根烟开始寻找我要找的人。出站口站着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在等待,我仔细的在他们中间筛选。在我右边大概有十五米的地方站着一个漂亮姑娘,大冬天的穿着裙子很吸引人,我盯着她浮想联翩起来,会不会是她呢?我不敢确定,于是就不眨眼睛的一直盯着她看,直到盯得她不自在起来,转过身来瞪了我一眼,换到离我比较远的地方站岗去了。我于是得到结论,不是她。
我移动到一个可以遮挡风的角落里,合紧自己的衣领,略微的感觉温暖一点,心里暗骂着吴雨。这个时候我听见人大声的喊着:“虫子,虫子。”
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得象是棉花球一样的女孩子纵情的高喊,我于是赶忙跑过去拍拍她的肩膀制止了她。
“嘘……声音小点,别人以为你是精神病患者呢。”
她的脸都埋在围巾里了,五官里唯一可见的就只有眼睛,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
“看美女看得眼珠都快掉出来了,真有你的。”
要吴雨在室外摘下她的帽子和围巾无疑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我虽然很想看她的模样以便确定恰当的对策,不过因为我起码还是懂得怜香惜玉的,所以还是一直坚持到了旅馆里才得以看她解除罩在脸上的一层层的防御措施。
她的瓜子脸虽然一直包裹的很严,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还是被冻得有点淡淡的红色。公平的说,她应该并不属于那种能让男人目瞪口呆的美女,不过我还是以为无论谁都不能否定她的美,因为她的纯,这个时候我自创了一个名词,叫做现代感的古典韵味,当然,是用来形容她的。
她被我看得有些不自然了,笑着问我:“怎么样?没有让你失望吧?”
我大惊小怪的喊了句:“什么啊,这还不叫失望啊,你总在电话里形容自己的美貌,我还以为是何等让人目眩的美女的,谁知道一见…………唉。”
我正在夸张的作表情的时候胸口正中她一击,她的小拳头打在我的身上,让我一时窒息。我看着她的手,它们很乖巧的轻轻垂在她身体的两侧。我揉揉胸口嘴里咕哝着:“还打人呢,一点也不淑女。”
吴雨去考试了,我一个人待在旅馆里百无聊赖,于是就闭上眼睛,开始猜测她见到我在心理上的反应,是高兴,还是失望,或者一般般,根本谈不上有感觉。想着想着就想到梦里去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吴雨正坐我对面的床上看着我笑。
“睡觉的时候门都不锁上,整个一层楼都听到你的呼噜了。”
“那是,我们歌星的嗓门都比较大嘛。”
“呵呵,哥伦比亚大猩猩,这可是你教我的啊。”
我恶狠狠地看着她恐吓道:“你信不信我会打女孩子的?”
吴雨有一点和其他女孩子不同的地方,就是她不喜欢在街上逛,我和其他男孩子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其实我象很多女孩子一样,喜欢逛街。站在公共车上,我的眼睛在车窗外扫来扫去,在一堆堆砖瓦中寻找着美女的踪迹。
吴雨坐在我礼让给她的座位上得意洋洋的问我:“站累了没?”
“累什么啊?我的精力太好,就喜欢站着,在车里不方便,不然我还要跑百米呢。”
她看着我笑笑,说:“一会我们去的那地方有一个小酒吧,里面挺好的,还可以唱歌,你喜欢喝酒又喜欢唱歌,你应该会喜欢的。”
“我长这么大只和女生一起唱过一次卡拉OK,那次的那个女生幸福的晕了过去。”
她笑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好象见到了卓别林,摇头表示不屑。我想我有必要细述一下我的荣光往事了。
“别笑了,要不是今天冷的够戗,把我的状态都冻没了,一会你大概也会晕过去的。”
“哦?那要不要我给你点温暖?”她摘下手套递给我。
我没有接手套,直接将手伸过去捉住了她的手:“要啊,当然要温暖了,现在好多了呢。”
她大概没有做好心理上的准备,愣了一愣,脸开始红了起来。她转过脸去看着窗外,并没有挣脱我的手,不过不再和我谈笑了。车到了站,我们一起下车在路上走,我仍然一直牵着她的手,感觉上很有点情侣的味道。我将嘴巴凑到她的耳边轻轻的说:“那首给你的歌是我第一次为女孩子写的歌,我把我的第一次给了你了。”
她转过头来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声音都有点发苦了:“我真受不了你了,你……唉,我算是上了贼船了。”
这间酒吧的气氛倒是很不错,灯光很昏暗。我告诉吴雨我喜欢喝酒是真话,不过我忘记告诉她其实我并不太习惯西化的场合。我眼睛扫了扫,看见几对男女躲在彩灯照射不到的地方做着很个人化的事情,我开始有些喜欢这种环境了,当然,我的动机不纯。
我们找了一个靠近门口的位子坐下,吴雨替我叫了啤酒,她喝果汁。她就坐在我对面和我保持对视,显然是在防范我有比牵手更近一步的举动。
酒吧中间的歌台上一个女孩子用很不高明的嗓音唱着“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距离她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在孤独的为她喝彩,我嘴里呷着啤酒哼着“我和虫子有个约会”,然后将椅子一点点一点点的向吴雨移动。她从服务生那里要来了歌单递给我笑着说:“哥伦比亚大猩猩,你可以表现表现啦,我看看你要怎样让我晕倒。”
我接过歌单翻了翻,找了首齐秦的〈直到世界末日〉。吴雨填好了歌名和号码交给了服务生。
在等待里总共有八个人在台子上唱了歌,有那么两个人唱的还不错,还有那么两个人虽然唱的不怎么样,但是还可以听,还有那么四个人就不能不说是糟蹋音乐了。等到该我上台的时候,吴雨轻轻的鼓起了掌,掌声清脆的好象她的人一样秀气。
我带着吴雨的期待昂首向场地中间走过去,突然感觉脚底下一空,幸亏我的身体协调性能比较出色,化险为夷,我听到吴雨的笑声在身后响起,感觉那么一点自尊掉在了地上。在这种光线色调都比较暗的地方设这么一个台阶绝对是建筑史上最值得反省的失误之一。
等我走到歌台的时候音乐已经响起了,原本想象歌星演唱前一样来两句漂亮话,到这个时候只能放弃了。我看着那边的吴雨唱起了歌。
“他们说季节,越来越无常,就连雨水也跟着受伤,整个世界,象风中尘埃,谁也不敢大声对人说,你爱我吗?
别问我永久到底够不够,假如地球脱离了宇宙,永恒的大地开始融化,就让我们紧紧拥抱着,变成沙………………
如果世界末日真的有审判,所有人类剩我们两个,不论付出任何的代价,我愿为你钉上无悔的十字架………………
……………………
直到世界末日,你爱我吗?
直到世界末日,等你回答。”
当我的歌声和音乐声一起落下的时候,我听见我的前边后边,左边右边,整个酒吧的各个角落都响起了掌声,我知道那里面有吴雨的。我用手轻轻的抚弄自己的头发,作深沉思考状。
回到座位上我拿起啤酒喝了一气,然后用很深情的目光看着吴雨,她看着我笑着说:“唱的真好,你真的不是普通的猩猩。”
我将脸凑过去对着她,出其不意的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接着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逃离到安全的地点。我笑的得意非凡,我对她说:“这次我把我的初吻都给了你啦,你可要对我付责任啊,哈。”
和吴雨下了公共车回旅馆的那段路上,她始终靠我靠的很紧,天气太冷当然是一个原因,另外我想我已经升级成为她的男朋友了,一天就走出了这么深远的一大步,我不能不佩服我自己了。到了旅馆门前,我们停下来。
她看着我说:“我要回去了,明天一早就来找你。”
我点点头,心里开始有些不舍,我站在原地看着她向前方走去。当她的背影尚在我的视线之内的时候,我一路奔跑赶了上去,她转过身来看着我,我对她笑着说:“我送你啊。”
吴雨家在距离旅馆不远的一个住宅小区里,我们在里面曲曲折折的不知道拐了多少道弯,到吴雨停下脚步的时候我有些怕自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但是再让她送我回去有些难以启齿。她转过来看着我笑着说:“累了吧,回去休息吧。”
“恩,好的。”我看着她的眼波,心里觉得很安静。
当她转过身去准备上楼的时候我伸手拉住了她,她转过来看着我,我没等她开口问,用手拨开遮在她脸上的围巾,在她的嘴唇上吻了一下。
回到旅馆里,我的腿已经酸的象是腌了很久的白菜,但是仍然有那么几根神经很兴奋,搅和得我无法入睡,于是起身打开电视机,一个在其他城市里看不到的电视频道正播放着周星驰的《大话西游》,我点上一根烟看了起来,这时正演到白晶晶留了一封信给至尊宝,自己离开了。周星驰亮给我们一个很有型的背影,旁白读着:“你我都要相信,这是上天安排的,也是传说中的缘分…别对我说下辈子……”其实我想到底为什么至尊宝回到五百年前找对象,最后找的是紫霞而不是他本来的娘子,这其中绝对不止是一个缘字那样简单。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忘了是什么时候起身关的电视,我只是记得梦里自己身穿武士服,怀中抱一把古旧的刀,站在城堡上,对面的紫霞在哀怨的看着我,我抬头看着天边的夕阳说:“其实……我不应该来……”
吴雨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普遍意义上的午饭时间,连我也已经洗漱完毕了,正躺在床上看中央电视台转播的帕瓦罗蒂演唱会,我看着他的大肚子,思考它出现的原因,到底是因为遗传基因突出,还是后天太锦衣玉食,或者有超出我理解范围以外的原因。
吴雨冲我一伸脚,作势欲踢:“这么大人了,整天赖在床上不思进取,头也不梳梳,都开了八个叉了,以后哪个女孩子敢和你一起出门啊?”
我斜眼看看她不屑的说:“我这是最让女孩子着迷的浪子型,说得高点就是艺术家气质,说通俗点就是不拘小结。”
“得了得了,你还没吃饭吧,现在出去吃?”
“不去不去,吃饭那种没意义的事情不应该占用我们太多的时间。”
她看着我,眼神很奇怪,象是看着一堆没有生机的碎骨头:“虫子啊,你要知道我是学医的,从职业道德上,我有必要拯救你,你已经随时可能一命呜呼。”
我最终不得不和帕瓦罗蒂的大肚子暂别了,我叹了口气:“现在就已经没了自由了,以后咱们结了婚生了孩子,那还有什么权力可言。”
天很晴,阳光洒在我们的脸上身上,看着嘴边呵出的白气在不远处消失不见,我感到很温暖,路边的唱片店里放着许巍新专集里的歌《九月》,“有一些希望和理想总在心里是最美的旋律,到如今它依然在这里,它飘荡着,在我心底……”我想许巍的歌变得比从前更加好听了,说不定哪天会象羽泉一样流行,不过已经找不到他从前的那种忧郁了,我不知道这还算不算是许巍了。
偶然发现路边的小摊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冷饮,于是停下脚步,我想在寒冬腊月吃冷饮不失为一种很有个性的举动。
我嘴里边咯蹦咯蹦的咬着手里的雪糕,边哼着歌儿,我侧过头去看着吴雨一次次的用牙齿撼动着她手里那支三色的雪糕,然后又一次次的无功而返,心里很是得意。
到了饭馆里的时候我手里的雪糕早已经变成一根小棍被我丢掉了,而吴雨仍然对着她那支愁眉不展,于是处于对别人劳动成果的尊重,我吃掉了她剩下的大半支雪糕。等到老板将大盘的炒面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在饭前吃大量的冷饮属于不好的生活习惯。我对着我热爱的炒面却有无从下口的感觉,吴雨在我对面一小口一小口细细的品味着,不时的抬眼看看我,然后嘻嘻的偷笑。
“小子,教你一条真理,饮食习惯要和医生保持一致。”
我看着她,牙痒痒的。
在吴雨那里待了几天,爆竹声逐渐鸣响的频繁了起来,每逢佳节倍思亲,我想老妈妈大概已经想我想到茶饭不思的地步了,得回去作两天乖宝宝了。想到在这里还有朋友不禁汗颜,到此一个星期一直和一个小姑娘粘在一起,却没去看看久违的兄弟,我自己也认为自己的确是重色轻友了。
我带着吴雨去刘宇租的房间造访,之前我们去麦丹尔蛋糕店吃了点东西,安慰了一下空洞的胃,不过没敢放开手脚,考虑到面对朋友的款待如果显得不够尽兴,就未免失了礼数。
我们坐了半小时的公共车,距离下车的地点尚有一定距离的时候我就看见刘宇站在萧瑟的寒风里向这边观望,很帅,有点象高仓健,我打心里喝了声彩。我们下车后一起在路上走,刘宇和我寒暄几句就开始打量着吴雨,我不得不腾出半边身子把他的视线隔断。他眨了眨眼睛问吴雨:“小姐哪里就读?姓甚名谁?”
吴雨表现的远比对我淑女得多,很礼貌地点了点头回答:“就读于学校,女性,名不详。”
我捂住嘴巴嘿嘿的笑起来,刘宇一脸的没趣,很不解的看着我,想从我这里得到点提示,我转过脸去装作没收到他的眼神。
我们从一楼爬上七楼,我对刘宇住在这么高深的地方很不满意,颇有微词,被他教训了几记拳头,我们气喘吁吁进了房间就发现刘宇贤惠的女朋友已经坐在一桌的菜旁边一副等待良久的样子了。
开吃起来我发觉上了当,这些菜的味道似曾相识,应该不是出自刘夫人之手,我盯着刘宇看,他有些不好意思低头吃菜不看我,我想一个男人要做菜伺候老婆被别人发现难免会不好意思。
席间刘宇很给面子,对我吹捧有加,将我的一些本来不算是什么荣耀的往事渲染的神话般光彩照人,我很庆幸自己认识这么够意思的朋友。吃的差不多饱了的时候我放下筷子腾出右手来握着吴雨的手,她将我的手抓得很紧,我侧头看着她,她正看着我微笑,用很轻的声音问我:“你是不是真的曾经把别人的自行车挂到树上啊,道德败坏,嘻。”
我倒,那么多感人的事迹没记住,就知道揭我不堪回首的童年往事。
每次酒局到了最后总是会有些气氛上的改变,一些伤感的东西会悄悄地冒出来,这次也并不例外。我突然觉得有些话应该单独和吴雨说,于是以买烟为借口叫她陪我下楼去了。
由于天上的月,夜显得不那么黑了,在微微的风里走着,我觉得心胸清爽了许多,我看着吴雨的脸,一边映着月光,象油画一般的典雅,刚才想到的那些话到了嘴边又缩了回去,我现在只想静静地看着她,就象多少的日子里总是翻来覆去的捕捉的那些不愿意失去的记忆。很短的一个来回,我们走了很久。
到了楼门口吴雨停下来了,她看着我笑着说:“虫子,我要你背我上去。”
我看着她微笑:“就你这体型,虫子要被你压扁了。”
很难想象背上一个人上七楼是何等的折磨,不过我那时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她,而且很长时间以来想起都没有感到后悔,也许那样做唯一的价值就是给自己留下了特别的回忆。但是人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并不会考虑得到或者失去。在那时我认为这段高度代表了我自己的一生,背着她爬到楼顶代表了我对她一生的付出,我一层层的计算着,到了第六层的时候我的双腿已经在打颤了,这是多年以来不珍惜自己的身体造成的恶果,这个时候吴雨从我的背上跳了下来,她看着我笑了,眼睛里一闪一闪的:"够了,我看你也受不了了,虫子,我好高兴。”
然而我还是觉得有点遗憾,我的付出终究还是没能到顶层。
我坐凌晨两点的火车离开吴雨所在的城市。
进家里的大门的时候老哥正在院子里拱着腰砸煤块,一副劳动人民的辛酸,我走到他身后时他并没有察觉,他的屁股高高厥起,正对着我,很诱人,我扬起巴掌“拍”很痛快的在那上面来了一记。他转过身来看着我,眼睛睁得快有嘴巴大了,用吴雨的话来形容就是:象是刚吞了一只苍蝇,不,是一堆苍蝇。
“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规矩了。”
“我一直都没规矩,只是从前没想过要和你交流。”
我冲到房间里将包丢在床上,然后宣布:“老爸老妈,你们的宝贝儿子现身了。”
春节对于中国人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节日对多数人来讲是一个象征象征在一段时间里的无杂念的快乐无非是一种集体的逃避.
我的除夕夜是和几个久未见面的朋友一起度过的应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大家一起喝酒发牢骚再谈谈过去的快乐过去的忧伤过去的成功过去的失败过去的爱情和过去的梦想间隔的说说现在的无奈有几个略微过量的人流泪和几年前大家一起喝酒的时候没什么大的分别唯有一点的不同是不再有人谈起他今天为什么会哭泣.我想这两年我们大家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尽管我们都并不愿改变.
这个城市的灯一盏盏的熄灭大家一个个的找借口离开一直到算上我只剩三个人我越来越觉得寒冷我突然想到吴雨不知道她的除夕以何种方式度过会不会有和我一样的寒冷.我借了朋友的手机拨了她的电话.
"虫子我今天一直想你呢."
我笑了在今夜第一次可以笑得这样的纯净酒精在我的身体内作用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胸口起伏个不停.
"喂我可是用别人的手机在给你打不能时间太长哟今天我还要问你问题."
"恩好的虫子啊今天我这附近放了烟花好美."
"恩我在想你的心情会不会和它一样的美."
她在那端笑得很轻象窗外三三两两朦胧的爆竹声.
我问她:"吴雨你爱我吗?"
她有一段并不长的时间没有言语我想她一定抿着嘴巴在思考如何回答那种神态很可爱.
她笑着说:"我不是说了嘛要等下辈子才告诉你答案."
我笑了心里有很淡地失落我说:"吴雨我告诉你吧如果我明天就死了你就遗憾了."
她有些不高兴了"别再对我说什么死啊死的又不是拍电影."
我从桌上拿起啤酒喝下去然后说:"谁知道呢吴雨记住一句话啊世事难预料哦呵呵."
以后有四五天并没有和吴雨通电话老父对他儿子的生活作风显然不是很信任每当我拿起电话拨号码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身前身后徘徊用狐疑的目光给我压力似乎我正在进行流氓活动有次我实在忍无可忍冲他喊了一声表示抗议:"爸难道你不想早点抱孙子吗?"代沟这东西的确是存在的很无奈我只能将给吴雨的电话一直搁置下来有时会私下嘀咕:"这丫头居然想不到给我打个电话没良心."
初四的夜里我喝了一大杯咖啡一直撑到凌晨三点半看王家卫的<东邪西毒>从看了<重庆森林>开始王家卫就一直是我最欣赏的电影导演他的电影总是能让我沉在寂寞中看到自己的泪光.
从头到尾都并没出现过姓名的盲剑客说:"当一个人已经不能再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
欧阳锋说:"其实醉生梦死只是她的一个玩笑因为她知道当一个人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其实他已经永远无法忘记."
到电影结尾的时候旁白:"喝下了醉生梦死黄药师发现他真的开始忘记一切他只是记得曾经很喜欢桃花."
这些大概是电影中最感伤的几段台词以后的日子里常常会在我的脑海里闪烁.东邪西毒的英文名字起的很绝:ashes of time.当看到欧阳锋的头发从脑后散落到肩头桃花在绣花软榻上衰老我伸出一只手在脸上抚摩寻找着早已不见的青春我想时光的确如灰散就散了无法再聚.
我关上电视躺在床上心情飞到窗外在风里飘着这是一日里最安静的时间我却无法睡去.我看着那一团的黑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会亮起来.这个时候听到电话铃突然想了起来我一惊从床上跳了起来奔向客厅.
吴雨的声音很静但是里面有种情绪我可以感受得到.
"虫子啊你好没良心这么几天都不给我打电话."
本来应该我说的话被她抢先说了不过我倒没有生气心里感觉一阵轻松.
"你呢?不是也没给我打电话吗?"
"我想打啊可是家里管得严嘛."
我笑了理由与我如出一辙.
"本来我想这么晚了不应该再打电话给你了不过这个时候自由点再说我想你喜欢王家卫的今天播<东邪西毒>你一定会看的果然被我猜中呵呵."
我不知道自己的行动规律在她那里什么时候这么容易捉摸了我只是感到快活因为其实我一直渴望被人理解.
"吴雨啊人一共可以分为三种一种就象欧阳锋虽然想要忘记但是从来不相信自己能够忘记第二种就象黄药师他没想过要自己忘记可是无意迷失在醉生梦死里他真的忘记了第三种就象那个盲剑客他根本就不想忘记.你说我是属于哪一种人?"
吴雨顿了一顿才开始说话我听到她很轻很轻的叹息声:"虫子你不觉得如果世界上只有这么三种人的话生活就太沉重了吗?我希望你相信未曾经历过的永远比曾经的经历美丽."
我笑了真的很开心:"恩我想有一天也许我真的会相信的就因为你."
返校那天小城下起了雪,计算起来已经有三年没见过雪了,因此很是欣喜。我站在离家不远的那条小路边看着地面一点点的染上白色,当雪片飘满了视线所能及的一切空间的时候,真的很美。每次我丢下这样的美丽时,都会伤感的不能抑制。我想雪和雨相比终究还是更适合我,因为我始终不习惯打伞。
这一天的傍晚好美,因为晚霞,尽管在这里常常都会有的,可是很遗憾,我总是要到离开的时候才会发现,想起吴雨其实我常常会很羡慕,每天上完课回家的路上,她可以看得见晚霞的红,在冬天她可以看到雪花的白,而这些色彩已经太久没和我交流了。
火车上遇到一个胖胖的姑娘,是到南京去的,一路上每当我的眼光扫过她的时候总是发现她在盯着我看,令我的一次次的心乱如麻,有的时候一个男孩子要是长得太可爱了也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所以那时我决定两个月不剃胡子,要象马贼一样骠悍,令人不敢正视,这是一个很妙的设想。
度过了在火车上的第一个晚上,那个胖姑娘似乎发现我不是一个高傲的帅哥,因此开始和我频繁地讨论许多象我这样的瘦人并不是常思考的问题,比如吃一个盒饭需要多少银子,吃一次麦当劳又是多少,上海的菜都放糖为什么我还不胖等等,如此煎熬了几个小时倒也是一种锻炼,有此经验以后坐火车的时候应先远远观望,见到有此类的身材再次出现立刻调换座位,此为上策。
车里的空气随着越来越密集的鼾声越来越热,地上横横竖竖的躺满了人,桌子上连放一个巴掌的空间也找不到了,我只能将眼睛睁得大大的,作清高状。胖女孩看着我笑,我瞥了她一眼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没想到晶晶姑娘也和我一样睡不着。”她笑起来有很豪迈的声音,偏偏喜欢用手遮住嘴巴,我一阵眩晕。
她从对面的桌子上很轻巧的避开那几只手臂拿了那副被闲置的扑克对我说:“我给你算命好不好?”
我基本上不相信算命,不过有人要给我算我从来不拒绝,也许恰恰是因为我不相信吧。胖女孩命令我抽了五张牌出来,然后倒了倒手将它们扣在自己的腿上,说:“你记好这些牌的位置,然后想五个女孩子的名字,每张牌代表一个女孩。”于是我照办了,我想了酒井法子,想了苏菲玛索,又想了想英格丽褒曼的孙女,又想了想饭岛爱 ,当然,也想了想吴雨。结果很有趣,我很欣赏,我最爱的人是饭岛爱,最爱我的人是酒井法子,最能给我帮助的贵人是英格丽褒曼的孙女,最美丽的女人是苏菲玛索,而最适合我的女孩呢,是吴雨,如果这个真的可信,我想我这一生可以算是完美。
火车到了南京,胖女孩下车了,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这个笑容倒还真的可以入目,我叫住她,回报以她一个甜甜的笑,我说:“你笑起来蛮漂亮的。”
“哈哈”她再一次发出豪迈的笑声,踏着尚要在火车上坚持的每个人的眼光离开了。我想这样的笑声实际上是很可贵的。
每次到上海的时候,我的心情都会很平静,对家的依恋也在心中沉得很深了,我想人的感情原本就只会在离开的片刻汹涌。我提着一大包的书和衣服,象一只蚂蚁拖着一粒米,负担在身上,但是不在心里。
我推开宿舍门的时候,小张正在电脑前忘情地看着蜡笔小新,嘴里不时的咕哝着:“动感超人……”并不时的一手叉腰,一手向一侧伸展。我将包丢在地上,一个鱼跃卧在床上,小张放过蜡笔小新,走过来拍了拍我:“小子,你死到现在才复活啊。”
我将头淹没在枕头里,用脚还击了他一下:“走开,疲倦着呢。”
两日来的旅途绝对让我疲惫不堪,于是没怎么挣扎就睡得人事不省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屋里关着灯,小张不知道游荡去了哪里。我起身很舒坦的伸了一个懒腰,用力不大,却听到肚子咕嘟得叫了一声。我觉得自己的嘴苦涩的象是烧胡的红薯,对生活没有要求是很要命的事情。
我起身打开灯,看到床边放着一盒包装很古怪的烟,上面写满了阿拉伯文字,旁边放着张字条,是小张留的:我有点事,晚上不回来了,我女朋友从约旦回来给我带了几包烟,感觉不错,给你一包。我竟然有些感动:有个作导游的女朋友真好。
我点上一支约旦名烟打开电脑,上了网,我的OICQ刚一打开就有N个头像在闪动,看得我目眩神迷的,赶紧隐身了事。吴雨的那个红头发美女也是彩色的,只是反应似乎过慢了,居然于我的到来并无兴奋的感觉,很静地看着我眨着眼睛,仔细看看,这个头像和她本人真的挺配。
我把烟搁到一旁,在键盘上敲起来:“小丫头,不懂事了吧,不和你亲爱的说话。“
不一会那个头像跳起来了表示不满:“你小孩子家才不懂事呢,我比你大哦,什么丫头丫头的。”
“年龄不足已说明什么,从心智上来说,你和我比仅仅是一个毛孩子,所以我认为我有教育你的权利和义务。”
“可是……很多人都这样和我说呢,是不是谁都可以教育我啊?”
“笨笨,他们那样说其实是一相情愿,不比我们这个你情我愿。”
“哦,你这样说是表示你对我很有把握喽?:)”
“我认为人的感情只有自己不止息的付出,我从来不去想结果,所以无所谓把握了,我只是知道我看得到你的心,你也看得到我的。”
“:)上海现在冷吗?”
“有你就不会冷了。”
“虫子,……有你在身边,到哪里都不会冷了。”
已经到了春天,却有比冬天更深的寒意,白天依然没有黑夜长。这一夜很漫长,或许是白天睡的太久,床变成了我的沼泽,我越是挣扎越是向内陷,我开始畏惧,我感到自己被一点点吞噬,我却真切的感到这不只是一个梦。也许是我在另外的一个空间的状态,下陷,不断的企图挣脱,却只能下沉。
我闭着眼睛感觉到天渐渐的变得亮了,我也一点点的在沼泽中向上升起。呼吸也逐渐恢复了恰当的频率,畅怀了不少。我起来的时候,小张还在熟睡,发出微微的鼾声,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因为我的嘴唇已经完全的干裂了。我用两手的食指按了一阵太阳穴,神经慢慢的松弛下来。
走在清晨六七点钟的校园里,会觉得很平静,一条条的小路都少有行人,路过第一教学楼的时候发现本应该在食堂准备早饭的师傅们穿着占满污秽的白色褂子聚集在那里指指点点。我站在他们身后探头看去,看到教学楼下的草坪上躺着一个很英俊的男孩,血在他头的周围凝固成很深的红色,无温度的红色。我静静地看着他脸上静止的微笑,他的眼睛睁得很大,盯着我一眨不眨,我回报了他一个微笑,继续走下去,我突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在短短的两年里的确变得很脆弱,和感情一样的脆弱。
这天我没有在学校的食堂吃饭,因为我不敢看那些食堂的工人满是污垢的白色褂子,那会让我想起那个男孩的血。我一直走到距离学校三百米远的餐厅去吃了早饭。然后回了宿舍,没有去上课,因为我既然无法在夜里入睡,也就只能在这时了。
我躺在床上合上眼很快就迷迷糊糊了,在还有一点点意识的时候,电话铃就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喂了两声,自己都觉得象跟人吵架似的。吴雨很委屈的样子,说了句:“谁招惹你啦,这样的语气。”
听到她的声音,我精神很快好了许多,我笑着问她:“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早上会在啊?”
“只是今天早上我没课,所以打个电话看看你是不是逃课了,果真被我抓住,你这个不求上进的孩子。”
“你这就错了吧,我只是将上课的时间挤了出来,进行更为有意义的活动,这和逃课的意义不同,更和不求上进恰好相反,你明白吗?”
她对我嗤之以鼻:“你啊,还喜欢给自己找些借口,也不知道你是真的堕落还是有什么古怪的,与众不同的想法。”
这个问题可能我自己都没有答案,因为我也不清楚在现在的时代,什么算是堕落,什么算是奋进。
吴雨要来上海了…………知道这消息后,我有几天的心情及精神好的惊人,象是一匹刚才脱下缰绳放风的马,知道这种状态保持不了多久,不过还是难得的轻松愉快。算着时间距离五一的假期不远了,我已经开始改变自己饮食起居的习惯,尽量和吴雨为我起草的作息时间安排保持一致,每天早上七点钟起床,中午十一点午饭,晚上五点半晚饭,夜十一点休息,我进行的时间,一般误差不超过十分钟,如此一个星期感觉上象是在疗养戒毒。
四月二十九号的天没有雨,我想大概是吴雨在这天搭上了到上海的火车的原因吧。我拿着小张的剃须刀对着镜子仔细的剃掉一个月没整理过的胡子,我可不想吴雨也对我来个敬而远之。小张在我的身后徘徊着,不时的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我转过身吼了他一声:“走开啦,人家打扮有什么好看的啊。”
“小家伙平时看上去很恶心,打扮打扮还真有点人样了。”
我很厌恶的看着他,有的人心里自卑,偏偏还喜欢对别人冷嘲热讽,越想找平衡越接近变态,其实我平时虽然有些不修边幅,但是还挺是有种浪子的潇洒的,至少绝对不可以说是恶心嘛。
晚饭后的洗澡间里挤满了人,汗臭飘满了本来就不宽阔的房间,“臭男人臭男人”,虽然我自己也不怎样香,可是还是忍不住的痛斥了他们。一个月没洗澡了,我对这种活动有天生的抗拒心理,我觉得自己一直都很干净,不需要洗,至少那些最重要的地方是的。
小张穿的很整齐的走了进来,我惊叫了一声:“你穿着衣服怎么洗澡啊?”
小张将一条毛巾丢过来喊了声:“你真是完蛋了,那么久没洗澡连洗澡要毛巾都忘了。”
也真是,洗澡虽然要光着身子,但是也不能任何身外物都弃于不顾的。
说起来洗澡其实还是件很爽的事情,我太久不洗了,已经快要忘却这种脱胎换骨的快感了,我闭上眼睛却感觉很舒适,却也越来越是疲惫,等到我想要睁开眼的时候却已经无法睁得开了,眼前只是一片令人无所适从的黑暗,我就这样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张比我的床还脏的床上,是白色的,越是纯洁的色彩越容易出现明显的污点,我知道,我现在是在医院里,我突然想起我倒下的那刻,身体内有一瞬间剧烈的疼痛,我转过去看着正趴在床沿上睡的小张,心里有些很强烈的忧虑,我拍了拍他,将他叫醒了。他支起身子,揉揉眼睛看着我。我问他:“我是怎么了?”
他微微笑了笑说:“没什么的,医生说你就是太虚弱了,需要好好的休息了。”
我砸了砸自己的脑袋,心里很是不舒服,什么时候不病,偏偏在这个时候。
我在医院仅仅待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回宿舍了,算算时间距离吴雨坐的那班火车的到站时间已经不远了。我于是很仔细的洗了脸,并且涂抹了些最能让我看起来有些精神的化学品。并且对着镜子练习微笑,一直到看起来不是那样疲惫。
吴雨出现在出站口的时候,我正拿着一个包装的很精美的礼盒远远地望着她,她走过来看着我笑着说:“情人节的时候都没见你送巧克力给我,今天居然会这么好?”
我拍了拍她的头说:“就因为情人节我忘记了送你礼物,所以今天我特地去买了,我想当面亲手交给你会比邮寄好得多了。”
“恩,算你的解释合理了,里面是什么啊?”
我笑着看着她,并没有回答。其实她不知道,情人节我并没有忘记,只是我不愿意送巧克力给她,因为我并不满意自己只给她那种简单意义上的甜蜜,我记得她曾经在电话里对我说过她喜欢的音乐盒,她说里面有一个小小的舞池,有一个小小的公主会在里面跳舞,很可爱,我一直都记得,我想那个小公主或许真的很可爱,就象她一样。在情人节前我一直在找这种音乐盒,可是跑遍了我所能想到的所有礼品店也没能够找到,我想那是属于过往的浪漫,在现在大概已经不能让人为之沉醉了,到我偶然在一家路过的小礼品屋里见到它的时候,早已过了情人节了。
吴雨打开它的时候响起的是贝多芬的钢琴小品《致爱丽丝》,小公主在舞池里做着简单但是美丽的舞蹈动作,我以前过早的将它包在了彩纸里,并不曾仔细的欣赏,而如今我静静地看着那闪烁着的舞池,竟然有些醉了。吴雨半天也没有说话,到我抬起头看她时,她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惊讶,而是另外的情绪在闪动个不停。她没有问我关于这个音乐盒的问题,只是说:“我们现在去哪里?”
“你累吗?”
她握住我的手说:“不累,我今天要陪你啊,再过一次情人节。”
我笑了:“好啊,对我们来说,每一天都是情人节。”
“那你要买多少音乐盒送给我啊,呵呵。”她脸上的笑容和我的,一样的灿烂。
坐在车上的时候吴雨就开始问我怎么回事,是不是不舒服,精神怎么不好,我告诉她我有点感冒了,着了凉,她就又开始尽她医生的本分,不停的给我这样那样的忠告。我只是笑着听,因为我的体力似乎连说话都有些难以支持,可是我的笑是很真实的,因为我的确很开心,我想起电视剧上常会出现的情节,老婆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和老公唠叨半天,而老公呢,只是看着她笑,并且不时的说声:“遵命,老婆大人。”尽管我无法给幸福一个确切的定义,可是我明白,这一定是幸福。
我们在街上转,逛了书店,去了游乐场,又去看了电影………,在一天里去的地方比这两年里我去的地方还要多,我的精神也渐渐的好了起来。我第一次发现,上海原来真的很可爱,当然,也许我可以说可爱的并不是这个城市的本身。
当我们坐在福州路的一家麦当劳里边吃边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的位子在二楼,靠着窗。我喝了一口可乐,让冰凉的感觉从咽喉一直延伸到胃,然后问她:“吴雨,我一直没问过你为什么网名要叫作后世今生?只是因为一部很感动你的小说电影,或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吗?”
她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微笑:“虫子啊,其实我一直都很迷信的,因为我想人的生命如果真的只有一次,走完了就无法重来,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空,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寒冷啊,而生活里的每一次的际遇,和每一个人的邂逅,都是那样的奇妙,就象村上春树的《百分百女孩》所描写的那样,当他在街上偶然遇到一个很平凡的女孩,他却发现那是自己的百分百女孩,我想,那一定是因为前世他留了很重要的东西给她。”
我看着她齐齐的散在颈间的短发说:“吴雨啊,你上辈子一定欠了我很多钱。”
她甜甜地笑着。
我转过头看向窗外,远处有一栋很高的楼,彩灯在夜空里一闪一闪的变幻着形状,很遥远,很美丽。我说:“看那霓虹,美吗?”
她和我一起看着窗外,几分钟以后,她拍拍我,我转过去看着她,她笑着看着我的眼睛,直到我吻她,她说:“虫子,我们现在去人民广场坐坐好吗?”
我们来到人民广场的喷水池那里坐下,透过喷泉看着霓虹灯发出的光,有些朦胧,有些遥不可及,象是天空中那些无法叫出名字的星,让人惆怅,让人思念,我说:“吴雨,你知道吗?这个城市只在夜晚才会美丽,白天我们只能看见它的肮脏。”
吴雨轻轻地叹了口气,说:“我并不能了解,我只是知道,今晚的灯,真的好美。”
“它总能让我想起烟花,那是种单纯宁静的心情,不管是顺利或者是坎坷,夜深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曾经看过的每一种烟花,我想烟花只在夜晚才能开放的最美,就象是我自己。”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原来自己已经好久没静静地看过烟花了。
吴雨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将身体移动到了我的怀里,我于是不再感觉到寒冷了。
我体会着这个夜里一切美好的东西,唱了起来,整个夜晚别无声息,只有我的歌声回响着,反反复复只有那么几句:“
而那些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而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留在漫漫岁月不能再续。”
吴雨的手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腿,声音淡淡的,她说:“虫子,你知道吗?有句话其实我曾经想过要对你说,可是一直没说,你送我的这首歌是我这一生里听过的最美的歌,以前不曾有更深的感动,以后也不会有了。”
我用手抚摩着她的发丝问她:“吴雨,回答我好吗?你爱我吗?”
将头从我的胸口抬起,笑了,看着我说:“虫子,我要去我叔叔那里了,我今天来他忙,所以没去接我,现在已经很晚了,我要是还不去的话,他一定会担心的要命了。”
我看着她,没再说什么,只是心里很失落。
将吴雨送到地铁站的入口处时,我停下来准备搭车回学校,她转过来叫了我一声,然后笑着说:“你已经很久没上网了对吧,今天晚上上去好吗?有我给你发的邮件看。”
我向她点点头,然后挥手要她进去了。
回到宿舍里,尽管浑身有些发酸,但是我还是没有躺在床上,而是打开了电脑,上了网,我打开邮箱,从一堆垃圾邮件里找出了吴雨发来的信打开,信并不是很长:
虫子,我知道你不常上网了,所以我发给你的这封信你可能不会很快就看到,说不定看的时候我已经在上海了,这个季节里的天气常常会让人烦躁,现在是午夜两点,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静下来给你写写信,我真的很想你了,你知道吗?
你总是在问我,我是不是爱你,其实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应该是有的,爱应该是用心去感受的,我不敢对你说爱你,因为我怕我说了以后会给你负担,虫子,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了原来我并不是你生命里的百分百女孩的话,你一定会有负罪感,那是我所不希望的。
虫子,你知道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要留到下辈子再告诉你,是希望你我在经过了这一生后仍然相信彼此最爱的人是对方,到那时我们能再相遇,在一起,该是多么美好啊。:)
虫子,在你的心中最美丽浪漫的东西总是笼罩了悲伤,我多么想看看你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啊,我希望有一天你会将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凡是看过的人都会微笑,让爱过的人回味,让未曾爱过的人向往,虫子啊,美丽的并不只是悲剧啊。
这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吴雨,她的话我很早就曾经思考过,可是只有这一夜思考的最久,最深。
醒来的时候小张已经替我买回了午饭,我仔细的洗了脸对着镜子用水擦了很久自己的黑眼圈,尽量使它变得隐约起来,吃了饭后电话铃声响了,吴雨说:“虫子,一个小时后在你学校门口见。”
我在校门口等待了大概三五分钟的时间,看见吴雨在路对面准备穿过来,正远远的望着我笑,她走过来时脸上仍然保持着这捧笑容,她说:“虫子,我今天来是听你弹吉他的,虽然以前在电话里听过,不过你可还没面对面的弹给我听呢,今天就让你好好的表现。”
我看着她,用眼神感受她的眼神,我说:“其实我一直都想在你的面前好好的表现,不只今天,以后我每天都要表现。”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来递给我,笑着说:“乖孩子,姐姐给你吃糖。”
我看着她的笑,也就快乐起来,会传染的原本不只有悲伤。
我们从校门走到宿舍,这一路上遇到几个同学,有一两个打了招呼,另外一些我则侧过头去装作没看到,因此也就没耽搁多少时间,不过到宿舍时,小张还是不知道隐藏到哪里去了。
进了房间,吴雨没等我招呼就坐在了那张最脏最乱的床上,我看着她问:“你为什么坐在这张床上?”
她笑了笑:“因为我知道这张床一定是你的。”
我不禁很是钦佩她过人的观察力,我赞叹到:“真是少见的聪明,值得奖赏。”
她有些得意的问我:“你准备怎么奖励我?”
我假装思考了片刻说:“奖励你一个吻好了。”
她哇的叫了一声,伸出拳头来对着我。我看着她小小的样子,实在忍不住笑。当然最后我还是亲到了。
吴雨拿来被我搁置在墙角的吉他递给我,然后乖乖的坐到我的身边开始等待。我清了清嗓子感觉它哑的需要五公升的水来滋润。吴雨笑了起来,说:“歌星只是感冒就弄的和天上飞的乌鸦一样了,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反差呢?‘
我瞪了她一眼说:“你懂什么?真正的歌不是用嗓音来表达,用的是自己的真情,还没遇到谁能和我一样的在歌声里投入,从这一点来说,我是真正的大师。”
她的嘴巴撇了一下,可是眼睛里满是笑意,她说:“恩,我的大师,我要听歌呢,要听你写的歌,每一首。”
我点了点头表示赞许:“恩,这样的称呼就对了,以后你就这两种称呼我的方式就够了,至于什么哥伦比亚大猩猩之类的暂且停用了。”
“恩,好的好的,那还有一种称呼你的方式是什么啊?小虫虫?”
“不不不,是老……”这个时候我故意把声音拖的很长,其实我明白她知道我的答案是什么,只是希望我说出来,我也知道她在装傻,只是我还是在逗她,因为我真的很喜欢看到她的笑容。
吴雨张大了嘴巴象是随时准备上来咬我一口,我也没打算躲闪。结果她倒没真的咬我,而是声东击西,轻轻的在我的腿上踢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好啦,好啦,开始唱歌。”
我唱的歌的顺序就是我完成它们的顺序,因为从歌里可以看到我这些日子在心理及生活方式上的变化,我边唱边整理着自己,于是脑海里出现了一条路,身后有花有草,还有一个个深浅不一的坑,而前方,则是一片模糊。
第一首歌还没唱完的时候,吴雨站了起来,似乎发现了什么似的,我看着她走到那边去摆弄着小张放在桌上的古旧的录音机。我停下来,看着她,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于是我问她:“想听别人唱吗?”
她转过身来忘着我笑着:“我想我应该把你的声音记录下来,你不在身边的日子,有它们我就能感受的到你。”
我点了点头。
我打开储物柜面对着满柜子的打口带,有些不知所措,我当然不可能将RADIOHEAD和SONIC YOUTH就这么抛弃了,幸好这个时候想起小张的任贤齐,我想任贤齐的专集里出现了我的声音,应该是他的光荣,而
第223篇、冰纹瓶的故事
在认识他之前,她是廊檐上一株细雨打湿的蔷薇,美丽、高贵,只能仰望,不可攀折,追求她的人不少,也几乎个个比他登样,但是到底她还是没有选择任何一个。那个时候,她是任性而骄傲的,关于爱情的原则,她坚定地以为是“宁缺毋滥”四个字。
她和他相识在朋友的婚礼上。那场婚礼,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报复般的讽刺:新郎本是喜欢她的,但那个时候她被众多追求者簇拥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终于人家被新娘抢去了。也谈不上抢,是她避之唯恐不及,主动拱手相让的。现在那一对人儿幸福美满,她看了心里酸溜溜的,面子问题,去应个景,早早就走了,她受不了那个刺激。他是新郎的同事,下午要赶回去开个会,也先离了席。两个人一路走,自然说了话,春天的草色绿如翡翠,被前夜的月光洗涤过一样,油润可爱,晶莹欲滴。下起雨来,他们便躲到屋檐下避雨,继续说着话。她忽然有一点喜欢这样的情调,望着他,便不免多了几分笑意。
她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穿过高跟鞋,因为他个子矮。他是个白净的年轻人,头发整整齐齐剪得极短,眉清目秀的;他走路的时候常常有几分公子哥的逍遥,笑起来有点坏;他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突如其来地眨一下眼睛,像刚说了一个谎,他说那是因为近视,戴着隐形眼镜,总习惯地要眨眼睛。——他实在并没有什么地方十分出众,但她现在所能遇到的,恐怕只有他了。她期待着他来找她。他来了,她的心里便有紧张的踏实,他不来,她便莫名惆怅。
她大学毕业后便留在这座城市里,她的工作是中学教师,面对校园里单纯的学生较之步入繁杂的社会,多少显得不食人间烟火些,当然也寂寞些。幽深如井的寂寞里,她像一只美丽的青蛙,天空只那么大,她认识的人也只那么多,空有锦衣,怎奈夜行?她只得顾影自怜。抽丝一般缓慢的日子里,华年澌澌,稍纵即逝,又偏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一日如三秋,每过一天都觉得触目惊心。她原是对感情有洁癖的,像柳湘莲,追求完美的爱情,但处处遇到的都是东府里的人物。她很想一直等待,但是美丽的女人是经不起岁月的洗磨的,要是能够死在巅峰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可偏偏毫无传奇发生在她身上。30岁快马加鞭地追着赶着奔过来了,在它奔过来之前,她势必要找个婚姻的俗套钻进去以求解脱,否则无异于在尘世中被判了半个死刑。她受不了的,一是年长同事们的关心,二是昔日同窗们的惊讶。
就是他吧,虽然他的人生观与她的相去甚远:他喜欢钱,喜欢世俗的一切享乐,他所向往的很多东西都需要金钱铺陈,他的人生目的,是赚足了钱,在温柔富贵乡里过穷奢极侈的帝王日子,杯深酒满,小圃花开。
她觉得他终日碌碌如小蚁是非常痛苦的人生,她同情他,却不能原谅他;而他,因为她的不谙世故,便多了一层烦劳。婚姻之于他,本是功利之计,他本来是想找一个较有根底的女孩儿的,否则一穷二白,到底得不偿失,但是既然遇到她了,也不想再从头做起,追女孩子的麻烦他很知道,还是与她白手起家吧,不比那些平步青云的人。
他们每个星期见三次面,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星期三下午她政治学习,学生们都放假,晚上不用上辅导课,他来找她,看场电影或去哪里走走。她父母亲戚都不在这边,她住集体宿舍,吃的不齐全,他就领她到他家去改善生活。他有一兄一弟,都还没有成家,她一去他家,很容易看出两兄弟对老二的羡慕,全是因为她的缘故。怎么说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平凡的男人与美女相恋,不知怎么,这男人就高了一截,成为英雄。
他父母对她也挺不错,处于真心与拉拢的边界。他母亲给她织毛衣,他父亲偶尔和她交谈,总夸她有见识。一家人将她捧得如珠如董,都顾着她的意。她这二十来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从未经历过风霜雨雪的,未经历过,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也不想知道了。那一天中午他打电话来,急急地问:“结婚怎么样?芽单位新楼分房子了,好吗?芽结婚吧,结婚就有房子住……”她在这头听着,电话线路不良,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支离破碎的,窗外,是4月的园子,花繁叶满,一树一树的白丁香,像冰屑一样散落,也有冰的寒香,冰镇的风景。她和他认识一年了,去年这个时候那个下雨天,她记得清清楚楚,他如何逗她笑,讨好她,他对她说的话。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会追求她的,也是最后一个追求她的人了吧,宁缺毋滥沦落到聊胜于无,其间包含了多少英雄气短的叹息?选这就是男人对女人最隆重的赞美:求婚。可是这么浪漫单纯的事,到他口中一说就变了味儿,像讨价还价似的怂恿着,她也懒得分辨了。春光懒懒的,她也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她明明知道和他结婚未必不幸福,但一定是冒险的,然而她还是懒洋洋而不失愉快地回答:“行吧。”放下电话她才又想起,她忘了问一下他爱不爱她。不问也罢,问了也不见得有真话。
他们忙着筹备婚礼,拍婚纱照,买家具,东西一样一样地积在新楼的空房间里,米烂陈仓似的零乱无序。她有时望着正在新屋子里忙碌的他,他穿着一套旧衣裤,想必是大学或高中时的校服,无款无型,却使他看上去异常精神,依稀还是那个纯真无知的少年,在那里上蹿下跳地忙碌着。虽然她没有见过他年少时的模样,但至少是比现在可爱一些的。偶然他回过头来,很家常地问她要一枚钉子,她就觉得一阵愣怔,仿佛全世界都陌生地逼了过来。
婚礼照样还是进行了。中西结合式。她穿白婚纱,在粉红大红的爆竹声里行礼。站了一整天,累得不得了。结婚的礼物有人送了一对精致的冰纹瓷花瓶,很有韵味。花瓶这种东西,不能细想,仔细一想是很有意思的:玉立在桌子上,是完美的婚姻,如果不慎掉在地上,那缤纷的碎片就是爱情。而她和他,正是这只裂痕累累但又不肯破碎的冰纹瓶,不成其为完美的婚姻,也谈不上凄绝的爱情,互相利用而已。
冰纹瓶曼妙有致地立在那里供人观赏它险凛凛的完整,随时可能崩溃,三年了。
自然是离了。他们成为万千离异者中普通的一对。她住到学校的单身宿舍。有时候她想,如果当初不和他结婚,一样也是住在这冰清玉洁的大房间里。但是结婚与不结婚到底不同,现在她是寻常的离婚妇人,否则便是触目的大龄女子。这一结一离给她的生命涂上了一层保护色,以后再遇到男人,低一点的也可以迁就,不必那么尴尬。他下海了,从商是他一生的理想,没有她更少了些顾虑,孤注一掷也不必担心身边有个担惊受怕的女人。其实有她没有她他一样会按自己的打算去做,不过因为有她叫前几年的失败与不得志也好找个推托的理由。
他们从未有过幼稚的骂战,也几乎没有什么挣扎,二人到后来都无事忙,一天比一天生疏。很多人说离婚之后,婚姻不存在了,还有友谊。但这话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婚姻过,谁没看见谁穿着睡衣吃早饭的样子?芽谁不知道谁脚趾甲不把袜子顶破不去剪的历史?芽距离产生美,美产生幻觉,但得知距离之后的真相以后,做朋友已没有多大意思。那次见面是在公共汽车上,两个人站在汽车的两端,车路过金陵商厦,旁边正在盖楼,有一段标语写道: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一车的人奇异地沉默了。她想到她和他的一段婚姻,他想到她正想的问题。从前的冰纹瓶一般的故事,差,也就差在这一句话罢。
第224篇、我们到底是怎么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这几天是怎么了,浑浑噩噩的过着,完全不像以前的我。
说我冲动也好,说我脑子发烧了也好,其实感觉这个东西吧,怎么说呢,你说它真实吧,它也挺真实的存在着,你要说它不真实吧,它有时侯确实是挺虚无缥缈的,以前一直觉得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是,我没那么幸运,该我承受的痛苦还是一点都没有少。
女孩子长大了,总是要有许许多多的烦心事的,其实对于这个社会而言,不管是谁的心情和感触,都是空气,这个城市也不会在意我们的任何表情,尽管时间在飞逝,伤痛,却一点都没有少。
说,都说是为了我好,可是,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为我好吗?为我安排好一切,一日三餐,衣食住行,甚至是一辈子都替我规划好了,这就是为我好吗?不,不是,那只是一个华丽的金丝笼,那不是我想要的,可是你偏偏觉得这样是对我最好的方式。
做错了事情就是做错了,没有什么可能,或许,又有可能。有的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可有的错误,是我们花一辈子时间读无法弥补的,虽然我们可能都无法接受,但那毕竟是事实,犯了这种错误的人,必须用一辈子来赎罪,永远被钉在十字架上,没有任何可能性!2
依旧清楚的记得当初的我们,柔和的阳光照在我们清澈的脸庞上,朦朦胧胧的清纯,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不知道人心险恶,庆幸在那时候遇见了你,让我记住了你最初的摸样。
这个社会早已不是我们当初的样子了,到处充满了险恶和陷阱,我们可能是为了要适应这个社会而不得不做出了自身的改变,我们也只能用这样的借口来掩饰我们的慌张了。
可是不管怎么样,爱情不都应该是唯一的吗?为什么我们会让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爱或不爱,怕什么伤害,反正爱情本来就是注定要伤痕累累的啊,更多的,怕是错爱吧,但我无法想象两个相爱的人,怎么也能错爱呢?我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呢?
我早已泣不成声,泪,不争气的又掉了下来,我不知道我们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把自己陷入这样的局面,进不得,也退不得,只能像受了伤的野兽一样,独自疗伤,独自承受那些伤痛,然后含恨终老。
戒掉的酒精油重新拾起来了,曾经的那些志向,那些骄傲,那些曾经的誓言此刻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只想醉了,也许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终于能明白那些想自杀的人,他们的脑子是何等的清醒,我仿佛有同样的感触,能够理解他们的灵魂了。
带我走吧,我想要解脱,想要去那个没有感觉、没有爱情,只有温暖的世界里;
带我走吧,我想要放弃,想要去那个没有欺骗、没有谎言,只有真诚的天空里;
第225篇、简单爱情
婚后,他总是早早回家,熬粥,炒菜,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她进门的时候,桌子上就已经摆上满满的饭菜。接着,两人围着桌子,吃酸辣的土豆丝,喝软香的大米粥。
不知什么时候,她回家越来越晚。他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她熟悉的敲门声。看着桌子上的饭菜一点点地由热变凉,他的心也一点点地沉下去。问她,她闪烁其词,不是说在加班,就是说有应酬。他不禁起了疑心。
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她和一个男人从一家宾馆里出来,亲亲热热地上了一辆黑色奥迪。感觉告诉他,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他平和的心一下子变得愤怒无比。
回家后,他就提出了分手,她听后,心里窃喜。当天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第二天,她就迫不及待地和那个男人住在了一起。
起初的那段日子,她享受着男人的关爱,日子过得也很舒适。
一天吃饭时,她觉得牙齿一阵钻心的疼痛。照了照镜子,原来是上火了,牙龈肿得老高。轻轻按按红肿的牙齿,疼痛难忍,不用说嚼东西了,就是张嘴都很困难。于是,她放下了筷子。
第二天,依然如此。这时的她肚子里空空的,饥肠辘辘。那个男人听说后,马上给她买了鸡腿、汉堡回来。然而他在椅子上还没有坐稳,就起身走了,说是有一个应酬。看着堆放在桌子上的食物,她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禁想起了当年的他。每当她无法吃东西时,他总是早早回来,放了锅。水开后,下了大米、红薯、山药,然后用小火慢慢熬。直熬得大米咧开了嘴、红薯和山药变成糊状。松软稀烂的粥让她免去了咀嚼之疼,不一会儿,就填饱了肚子。想到这儿,她才明白,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替她想得这么细致周到;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俯下身子替她熬粥。这时,她才明白其中深藏的爱,止不住泪水滂沱。
第二天,她就收拾行李,搬走了。
一个明媚的中午,她去找当年他。他很吃惊,问,为什么?她说,给我买食物的人有许多,然而能够为我细细熬粥的人却只有你一个。
第226篇、三个人的床上错乱情
6月21日,端午节的前一天,我和叶涓坐在南坪“梦里水乡”茶坊里,清新的碧螺春恣意地舒展着。我面前的这个女孩青春可人但却正承受着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畸形感情:她和她18年的好朋友,与同一个男人同榻而眠。
这样的左拥右抱,她心力交瘁痛苦不堪。
一见钟情
22岁的女孩,34岁的男人,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她爱上他。这是她的初恋,她欢欣跳跃,满怀憧憬;他成熟潇洒,似乎一切尽在掌握。
和陈刚相识于去年6月里的一个雨天,当时我在解放碑一家饭店做前台接待,陈刚和一帮朋友来吃饭。在一大群人里,他的帅气引人注目。
吃完饭,陈刚跑到前台和我聊天,要了我的电话。我很欣喜,之后便是痴情地等待。然而,他却像消失了一般,杳无音信。
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他的电话姗姗来迟。我们开始在网上聊天。每晚的9点到12点,我雷打不动地坐在电脑前敲打键盘,满心满眼的甜蜜幸福。然后,我们开始约会。他从未对别人说我是他女朋友,但两个人,就这样暧昧着,在这个城市里开始拥抱。
二人世界
两个人相爱,彼此应该真诚坦白。她为他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他却对过去讳莫如深,只字不提。她以为,爱可以开启他尘封的心,谁知道,现实远比幻想现实。
9月底,我搬到陈刚家里,开始与他同居。他很有钱,家里的摆设及装修彰显着他的生活方式。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玩,一起吃饭,然后回家聊天做爱看电视。他总是拿钱给我用,但我常常拒绝。
他对我说,我们都不必为对方负责,我们只是因为寂寞和孤独走在一起。只有今天,没有未来。
我很伤心,却挣不脱感情的牢笼。对于这份随时可能跑掉的感情,我选择了继续。
没过多久,我便把陈刚介绍给好朋友微微。她是第一个知道我和陈刚关系的人。
三口之家
叶涓和微微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有18年的感情。小时侯一起分享糖果玩具,一起上学一起回家,长大后又一起工作。不是姐妹,胜似姐妹。叶涓会经常打电话问微微吃过饭没有,要不要带东西给她吃。她们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同性恋。
微微对陈刚印象很好,私底下叫我不要离开陈刚,不然她就见不到他了。我和她都这样,有什么从不隐瞒对方。哪怕是这种在别人看来很忌讳的事。
这时候,微微由于要到南坪上班,离家太远,于是问可不可以住我那里。我很开心,陈刚也答应了,于是,同一屋檐下就有了3个人的笑声。我们去买了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开始了真正的居家生活。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感情都会有激情退去的一天。渐渐地,我与陈刚有了隔阂。有时候同处一室,也各行其事,不发一语。我试着去改变,但陈刚始终保持沉默。
这时候,微微辞职了,天天在家为我们洗衣煮饭,而我开始热衷去健身房,每晚运动到很晚。一个周末,我做完运动回家,打开门的刹那,发现微微和陈刚坐在沙发上,微微神色慌张,头发蓬乱,脸颊通红,而神色自若的陈刚则盯着电视,电视上正放着他最不喜欢看的广告。
我有刹那的迟疑,然后便洗澡去了。我一直很信任他们,一个是我的好姐妹,一个是我的男朋友,难道会做出背叛我的事?
三角迷情
古代有娥皇女英的传说,有大乔小乔的故事。但叶涓无法预料的是,这种事情也会发生在现代,而且就在身边,就在自己身上。一个男人同时得到了一对情同姐妹的女孩。
今年五一时,我和我的健身教练相约去北碚玩。
第二天我便收到了微微给我的短信:涓涓,我要搬家。我追问发生了什么事,她只哭,不说话。
我知道一定有事情发生,我立马赶了回去。一开门,微微就抱着我哭,说陈刚想非礼她,但她努力挣脱了。我去问陈刚,他满不在乎地说,是她自己跑到我床上来的。
我无言。自从微微搬来后,我们3人之间的相处一直很随便。微微经常会跑到我和陈刚的床上看电视,即便我不在,她也会如此。陈刚的理由让我有苦难言。
由于我的挽留,微微没有搬走。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微微是喜欢陈刚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留住她,难道在我眼中,友情真的比爱情重要?难道我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也要成全朋友的幸福?后来,我想过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为了微微,我可以让出一切,哪怕是这个我一直深爱的男人。
微微也哭着对我说,她爱陈刚,好爱好爱,这个男人是她的初恋。
三人同床
同床共枕,按照我们一贯的理解应该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睡一张床,枕一个枕,共度黑夜,做爱做的事。但是,如果床上是3个人呢?他们又将如何相处?你见过比这更惊世骇俗的事吗?
他们开始在我面前变得放肆,即便我在一旁,只要背对他们,他们也能拥抱、接吻,甚至,做爱。我的心痛得厉害。留微微下来,我似乎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默许了他们的关系,但我想不通的是,我这样做是出于对友情的重视,但微微呢,她为什么就真的能够毫无愧疚地接受?她真的不怕伤害我,不怕伤害我们18年的感情吗?
顺理成章,她直接把她睡觉的地点移到了我和陈刚的床上。我强自按捺心中的悲苦,说,我到隔壁睡。陈刚一把攥住了我,为什么走,就在这边睡。而微微则满怀歉意地说,涓涓不要走,你走了,我会很难过的。那实在是令人极度尴尬的状态。我不想让他们为难,惟有委屈自己。然后,我留了下来,陈刚睡中间,微微和我睡两边。半夜时候,我总会被他们发出的声响弄醒———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这样畸形的生活让我发疯。
第227篇、东巴情侣T恤
2003年的夏天,我在云南丽江待了许久,每天只是无所事事地和丽江老人坐在阳光里发呆,到了夜晚就随着雪山流淌至古城内的融雪暗自神伤。有人说,丽江是治疗心灵伤口最佳的地方,表面繁华,骨子里却充满了忧伤,正像我。
我喜欢的人拒绝了我对他爱的表白,我还能怎么样?我只好选择逃跑。
丽江四方街上有家小店,在卖印有神秘东巴文字的情侣T恤衫,我想都没想就走进去,先给自己挑了一件。店主笑着问我:“男款要多大号的?”我又想都没想报出了他的号码。
我怎么又会这么轻易地想起了他,我不是说要把他慢慢忘记吗?在这么远的地方,为什么还是会想起他?
我让店主包起我那件T恤,那件男款的还挂在墙上,就让它孤单地挂在墙上吧。店主是个细腻的女子,她看出了我的伤感,她说:“在你离开丽江之前,它还没有卖出去,我就把它送给你,希望你能把它送给你那个心爱的男子。东巴文字有神秘的力量,你会得到你应得到的一切。”
后来,我终于回来了,带着那件男款T恤。而两天后,我就又遇到了他。
他问我:“云南好玩吗?”说话的口气和从前一样亲昵。
我说我去了丽江古城,他的眼睛也忽然亮了起来,说:“四方街那家T恤店有没有去?”我惊诧地望着他:“为什么你会知道那家店?”
他说,他也是刚从那里回来,也是出去乱走,看到在那里有一件印有东巴神秘文字的T恤,奇怪的是,那件衣服是被钉在墙上,缺少了女版。店主死活不肯卖给他,说是为了一个女孩子召唤她心爱的人用的。
那一瞬间,我甚至有想大哭一场的感觉,想立即把那件T恤拿给他,但他说完这些就匆匆地走了,之后我们就再没见面,没机会说关于T恤的这件事情。
2004年6月,我又得到一次机会去丽江,临行前,我问他:“要我从丽江给你带点儿什么回来?”他想了想说:“T恤,印有东巴文字的T恤很好看。”
我说:“你能和我吃饭为我饯行吗?”他想了想同意了。
于是,我们又见面了,时隔一年。他瘦了,但依然眼睛晶亮而快乐。他说我没怎么变,除了把头发剪短了,但这样看起来很干练和精神。等他说完这些开场白后,我从包里拿出了那件印有东巴文字的男版T恤,递给他。他那一刻的表情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他眼睛里忽然闪亮起来。
T恤上仍沾有丽江小店墙上的泥土,在他将它展开的那一瞬间,我甚至又闻到了古城的味道和那店主说过的话:“把它送给你心爱的男子,你会得到你应得的一切。”
他起身和我拥抱,紧紧的。他说:“原来我就是那个被深爱的男子,原来我就是T恤的主人。”他说,他拒绝我的爱情是怕他配不上这么优秀的我,但很快他就后悔了。他跑到丽江去找我,但丽江那么大,怎么能找得到呢。听到我回北京后,他马上去见我,但又没有勇气说出要说的话……
现在,我们穿着印有东巴文字的情侣T恤招摇在北京街头,任谁都不能把我们分开,我们的笑容灿烂无比。据说这神秘的东巴文字写的是一句咒语:“你爱,我爱,未来爱,希望爱,相信爱,前面永远有爱。
第228篇、姐姐的爱情
每年春天,夫妻两个都去大悲院敬香,不是像其他香客一样去祈福,而是去祭奠一个先去的女孩,那个女孩停留在二十岁,永远的二十岁。女孩是她的大学同学,是他小学、中学的同学。
和那个女孩有关,她和他,他们的爱情。女孩和她在一所大学相遇,同室的姐妹,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一段隐秘的不为人知的暗恋。长久地生长在女孩的心里,从小学三年级或更早,一个同班的男生,后来女孩上了大学,他师专毕业做了人民教师。像小人鱼的爱一样的隐忍,顽强,在一个人的爱情里女孩出落得标致,优秀。女孩时常和她说起那个男孩,从没有表白的爱情,那是怎样一份令人忧伤的甚至心碎的情怀,在女孩的絮语里她无比感动着。她问女孩,怎么不对他说,女孩总是羞涩地一笑,然后决绝地说,我在等,我等了那么久,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在他对我的爱苏醒前,我永远也不会打乱他内心的平静。女孩说,他长相不出众,但他多才多艺,琴棋书画皆通。最重要的是淳厚善良,朴实温和。和人讲话永远是专注地真诚地微笑着的。一份恬静的忧伤,在如花的季节颤颤地绽着淡蓝色的无望的花蕾。在女孩自己甜蜜的自我折磨里。爱无上的高贵、纯洁。遗世而独立的恋人。伊人却一无所知。
天上云卷云舒,雁来雁往;庭前花开花落,叶生叶零。生命短暂而有规律地存在或消亡,但无常的突然降临却又猝不及防地打击着我们的身心。无常的灾难扰乱了生命的秩序。女孩在一次回校的路上出了车祸,没来得及说一句话。
女孩的爱情终于被埋藏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在女孩的葬礼上她见到了令女孩心仪久矣念兮恋兮的男孩。是那样的沉郁的温厚的模样。后来,很巧,她和那个男孩又相遇在一个婚礼上,他们都很惊喜,油然地升起一种亲近。因为女孩,因为他们共同怀念的一个人,在嘈杂的热闹的酒宴上,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别人无法体会的默契。男孩被她的优雅和美丽吸引,但她知道一个人的一生的秘密。她珍藏着,无眠的夜里,她无数次地问,要不要说呢,她感觉得到他的日渐切近的爱恋与依恋,她的心底却积聚着不安和歉疚。无论如何,我要代你说出,我无意让他苏醒,可人世间的情字啊,谁又能预料呢?
终于,她对男孩说出了女孩只对她一人敞开的心底的秘密。她想这应该是好友的心愿吧。她能为她做的。也只能是说出来让该知晓的人知晓。她没想到,男孩哭了,她第一次见到男孩的哭泣,竟有隐隐的疼。援着女孩的芳踪,他们不断地靠近,不知不觉竟有了青梅竹马般的感觉,仿佛早已相知相许。
一晃,结婚十几年了,每年春天,夫妻两个带着孩子都去大悲院敬香,默默地不多说一句话。无边无际的爱啊,他的好,更多地深藏于整个内心,他身材不伟岸,他肩膀不宽厚,只有有眼光的人才能发现,我们都是有眼光的人,姐说。
第229篇、城堡里没有公主
这是一个复杂的成人版童话故事,有猜疑、欺骗、离婚和死亡,还有两颗相似灵魂长达35年的互相吸引。他们犯过许多错,浪费了很多时间,今天终于站在这里,忏悔各自对前度婚姻的不忠,等待携手面对未来人生。她已经有一点老了,稍微发福,看起来很普通,蓬松的头发一如当年两人初遇之时。她抬头,看见他的脸有些紧张,微笑。几番曲折,他还是最爱这张经历风霜的容颜。
卡米拉以她特有的自信和幽默,闯进了年轻查尔斯的眼界。乡村生活、骑马、打猎、歌剧等共同爱好让两个年轻人一拍即合。然而世事无常,两个人最终迈进了不同的时间河流。
1970年,出生于富有家庭的卡米拉·尚德23岁,有一头蓬松金发。“聪明,有主见,苗条,相当美丽”,她的朋友这样评价她。
那年3月,在温莎堡边上的马球场地———史密斯草地上,一个身穿绿色巴布衫和棕色灯芯绒裤,脚蹬绿色惠灵顿长靴的女子来到了查尔斯的身边。当时狂风伴着大雨,查尔斯王子站在雨中,抚摸着他心爱的赛马。卡米拉率先打破沉默:“这是一匹好马,先生。”查尔斯转身看了看她,这个自信的年轻姑娘就这样闯进了号称世界上最有价值单身汉的英国王子查尔斯的世界中。
被当时的英国小报描述为“机动人”和“花花公子”的查尔斯,那时刚刚从剑桥大学毕业,正处于皇室责任与自身敏感个性的激烈挣扎中。数年后他曾对友人坦白,自己当时根本无法想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理解这些感情。
然而,查尔斯惊喜地发现,卡米拉这个比他大一岁的姑娘,不但能够回报他内心的热情,更重要的是满足了他对于朋友和伴侣的渴望。两个年轻人交谈了一个多钟头,显得十分亲密。
两年后的一次舞会上,大胆泼辣的卡米拉对王子说:“我的曾祖母是你的曾曾祖父(爱德华七世)的情妇。那么我们会如何?”羞怯内向的查尔斯被打动了,乡村生活、骑马、打猎、歌剧等共同爱好使他们更加情投意合。
这一年秋天,他们的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两人避开媒体的追踪,来到查尔斯最亲近的舅舅———蒙巴顿爵士在汉普郡的庄园,度过了一段亲密的时光。
但是,当查尔斯提出想要与卡米拉结婚的时候,对查尔斯有很大影响力的蒙巴顿爵士指出了他认为卡米拉不合格的两个重要事实:除了比王子大16个月之外,卡米拉还不是处女。对英国王室的新娘来说,纯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另外也有一种说法是,查尔斯曾向卡米拉求婚,但她由于没有准备好接受王妃的责任而拒绝了这次求婚。
无论如何,事实是,他们都太年轻了。
是年年底,在两人恋情尚未稳定的时候,查尔斯前往加勒比海加入了英国皇家海军。而仅仅在数月后,卡米拉果断地宣布了她与安德鲁·帕克·鲍尔斯订婚的消息。而且,她与安德鲁相识是在遇见王子之前。
对于查尔斯来说,当这段他曾在日记中称之为“安详的、宁静的、互相陶醉于幸福中的”关系结束时,他才意识到卡米拉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在给蒙巴顿爵士的信中,他痛苦地写道:“我想这种空虚的情绪将永远持续下去。”
暧昧
卡米拉毅然选择的婚姻没有改变王子对她的感情,王子甚至把她看作心灵对话的对象。压力之下,查尔斯也迈进婚姻殿堂,选择了可人的戴妃,不过他骗不过自己,卡米拉还在他心中。
卡米拉的婚姻并没有改变查尔斯对她的感情,而他也把这种感情用另外一种形式表现出来了。他不仅成为卡米拉第一个孩子汤姆的教父,当70年代末卡米拉的女儿劳拉出生后,他们再次用友谊的形式建立了之前暂时中断的密切联系。
查尔斯把卡米拉夫妇变成了整个皇室家族的朋友,频繁地邀请卡米拉与安德鲁前往温莎、桑德林汉姆和百慕乐做客。在这些见面的时刻,卡米拉以她的真诚、热情和丰富学识赢得了女王和菲利普亲王的喜爱和信任。用查尔斯的话来说,卡米拉逐渐变成了他的“试金石”和“传声板”,这不仅仅是信任,他把卡米拉当作能够进行心灵对话的对象。
接近他们的朋友说,毫无疑问,他们当时仍然相爱,这种程度之深使人很难界定他们友谊的性质。查尔斯的一些朋友甚至猜测他们保持着秘密的情人关系,并警告王子不要制造丑闻。
不过,这样的关系没有保持很久。很快,性格多少有些软弱的王子受到了结婚的压力。年近30的查尔斯曾带着些天真写道:“爱情基本上是非常稳固的友谊……我想,找到一个在身体和精神上都非常吸引你的人将是非常幸运的事……对我来说,结一个能持续50年的婚将是迈出一生中最大、最负责任的一步。“
在新娘的选择上,查尔斯据说仍然受到了卡米拉的影响。当他最初与戴安娜的姐姐莎拉约会的时候,卡米拉对他建议说:“不要莎拉,选戴安娜吧。”于是,传说查尔斯在卡米拉的菜园里向戴安娜求了婚,显然这也为他们未来的婚姻埋下了不安的种子。
1981年7月29日,查尔斯和光彩照人的戴安娜·斯宾赛举行了童话般的婚礼,卡米拉坐在第六排的位置上观礼,现在似乎很难揣测她当时的心情。但是在与戴安娜新婚的那段日子里,查尔斯似乎暂时忘记了他对卡米拉的感情,他们之间的联系开始减少。在查尔斯与戴安娜结婚的头4年里,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查尔斯与卡米拉存在着特殊密切的关系。
婚变
王子和公主的浪漫爱情故事举世传颂,然而激情过后,查尔斯已渐渐察觉到自己与戴妃的反差,一个推崇乡下生活一个常在聚光灯下,正是巨大的分歧把查尔斯推到卡米拉身前,况且她也从没有离开过。
今天看来,查尔斯与戴安娜的婚姻毫无疑问是公众的耻辱和他们个人的悲剧,但是在这场婚姻的最初,包括查尔斯自己在内,所有的人曾经都以为“王子”和“公主”从此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不过身为女人,戴安娜已经隐约意识到了卡米拉对她婚姻的威胁。在一盘戴安娜死后多年披露的录像带里,她回忆道:“在圣保罗教堂举行婚礼的那天,当缓缓走向圣坛的时候,我努力在几百名来宾中寻找卡米拉的身影,我终于找到了她。她戴着浅灰色圆帽,没有察觉到我正盯着她,直到现在,那天的记忆依然生动无比。我心里说:”让我们好好较量一番吧,看看谁最后会赢。’“
新婚是甜蜜的,不过当最初的激情过去之后,查尔斯渐渐感到了他与戴安娜的不同。她是那么的年轻、美丽和热情,是天生属于聚光灯下的人物,尽管连补考都没有及格而从高中辍学,她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迷人的风度还是为呆板的英国王室带来了魔力和光环。但是查尔斯厌恶这一切,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安安静静坐在那里读一本哲学书更为享受的事情了。他喜欢骑马,喜欢钓鱼,喜欢歌剧,但是活泼好动的戴安娜更热衷于五光十色的社交生活。
另外,查尔斯婚后与卡米拉保持着疏远的友谊,这仍然让戴安娜十分不安,她曾经偶然从查尔斯的日记本里发现卡米拉的照片;查尔斯还在款待埃及总统萨达特的时候佩带卡米拉赠送的袖扣。感情脆弱细腻的戴安娜感到嫉妒,甚至痛苦到一度想自杀。她对友人表示:“这场婚姻里的人太多了。”英国王室专家安德鲁·莫顿干脆把卡米拉称为“其中另外一个女人”。
经过了磕磕碰碰不断的几年婚姻生活,查尔斯与戴安娜的分歧越来越大。1984年,哈里王子出生以后,查尔斯终于与卡米拉一起背叛了他们各自的婚姻。
查尔斯与卡米拉这种不正常的关系在1992年被称为“卡米拉门”的电话录音带披露后发展到一个新的深度。在这盘1989年12月录制的录音带里,查尔斯用他们之间习以为常的低俗玩笑表达了他对卡米拉的喜爱。在录音带里,查尔斯还说出了“我爱你”,他说:“你最大的成就就是爱我。”她的回答则说:“哦,亲爱的,这比从椅子上摔下来还容易。”
1994年,在乔纳森·迪博利的记录片里,查尔斯谈到卡米拉时说:“鲍尔斯夫人是我的一个重要的朋友……一个很长时间的朋友……她还将继续在很长时间里是我的朋友。“不久后,戴安娜在电视上向公众坦白了自己婚姻的痛苦,她说这段婚姻已经变成”三个人“的。
聚首
两个破碎的家庭,两颗孤寂的心。他们愈发现往昔的错,就愈珍惜今日的聚首。卡米拉聪明而巧妙地陪在王子身边,他们在慢慢地、悄悄地前进,向着婚姻。
现在,卡米拉被所有的人知道了,她舒适的乡村生活一下子天翻地覆,她被认为是“婚姻破坏者”,在超市里遭到妇女们用面包圈展开的围攻。1995年,卡米拉与安德鲁·帕克·鲍尔斯离了婚,此后她就成了查尔斯格洛斯特郡住处的常客。
1996年,查尔斯和戴安娜离婚了,戴安娜开始了生活中新的一页。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渐渐部分地原谅了卡米拉这位“婚姻破坏者”和不忠实的丈夫查尔斯。1997年开始,卡米拉开始尝试性地在公众生活中露面,这年4月,卡米拉成了英国骨质疏松协会的赞助者,一张官方发布的照片见证了这个转折。查尔斯与卡米拉是“一对儿”的概念被开始有计划地向公众输送。
但是,1997年戴安娜在巴黎车祸身亡改变了这一切,皇室专家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公众不可能接受卡米拉取代戴安娜的位置。此后,卡米拉几乎在公众视野中销声匿迹。但是事实上,卡米拉对于她与查尔斯的友谊(或其他情意)都保持着有尊严的沉默,她自始至终都聪明而巧妙地陪伴在查尔斯身边。
他们在慢慢地、悄悄地前进。朝着婚礼的每一步都很小,却都经过完美的设计,尽可能地让查尔斯更受欢迎而让卡米拉更能被接受。1999年在伦敦丽兹饭店外的阶梯上她第一次与查尔斯一起露面,他们在接吻。这一年,她第一次正式和威廉同哈里王子见面。
一直以来,卡米拉都必须与威廉和哈里王子保持一定的距离,在2002年拍摄的一张照片中,查尔斯与哈里和威廉坐在一起,卡米拉则坐在他们的后一排。这表示她很明智地表示她不会试图取代他们的母亲。但多年来,她也逐渐被威廉和哈里所接受。
当查尔斯和戴安娜在1992年12月宣布分居时,威廉只有10岁,哈里8岁。尽管父母避免让他们看到裂痕,但两个敏感的孩子肯定也察觉到了这个家庭出现的危机。畅销书《戴安娜,她的真实故事》的作者安德鲁·默顿写道,当戴安娜在自己的卧房中伤心痛苦时,威廉将纸巾从门缝下塞过去踢给自己的母亲。威廉在自己的画中,还描写了一个不快乐的小男孩为母亲插干眼泪的故事。
但是戴安娜在去世前,她已经不再记恨卡米拉了。许多戴安娜的朋友称,她已经原谅了查尔斯,并希望查尔斯和卡米拉能够幸福。现在,8年过去去了,戴安娜的孩子已经长大,也认识到他们的父亲需要一个伴侣,他们发现,自己的父亲与卡米拉在一起的时候会显得高兴一些,没有那么严肃。据称,威廉已经告诉父亲,他同意这桩婚礼,他说:“不管什么,只要你快乐就好。”
而哈里则一直不愿让别人来取代他母亲的位置,卡米拉也非常聪明地注意到了这一点,因而行事小心翼翼。她从没有干涉过查尔斯两个儿子的私事,不会给他们任何建议或试图扮演“母亲”的角色。虽然对于查尔斯而言,卡米拉已经代替了戴安娜这一事实也让哈里感到不悦,不过哈里最终还是学会了接受她。事实上,在去年夏天的一场马球赛上,哈里在与卡米拉临别时和她亲吻道别。
卡米拉也成为查尔斯在格罗斯特郡的海格乌别墅的非正式女主人,还在海格乌为查尔斯举办了50岁生日聚会。接下来的一年里,女王承认了他们的关系。2002年,卡米拉第一次在爱丁堡参加公共活动。2004年,卡米拉的名字在查尔斯的账目中开始出现。她也习惯了身着晚礼服出现在查尔斯王子身边,据说她亲自参与自己的行程设置,还有的人说她甚至减少了吸烟。
这些细节慢慢地扭转着公众对她的看法,渐渐的,我们看到了一条通往婚姻圣坛的路。
英国小报对查尔斯卡米拉爱情长跑的多年“不懈追逐”,到这场婚礼前夕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每日邮报》用醒目的头条标题写道:“还有什么事不会出乱子吗?”平日比较正统的“今日”节目上,女主持人颇为惋惜地问到:“查尔斯王子还有可能挽回公众支持的希望吗?”只是,所有这些患有“结婚焦虑症”的不是婚礼的主角。
《每日邮报》还特意拿出一份调查问卷,调查显示,62%的英国人认为,如果查尔斯迎娶卡米拉,英国皇室将被削弱。但是在调查结果中,多数人还是希望婚礼能照常进行,也认同查尔斯能继承王位,大部分人也表示希望王室能继续半个世纪。
根据英国《泰晤士报》3月的一份民意调查,英国人正在逐渐对查尔斯与卡米拉的爱情和婚姻表示赞同,43%的人同意他们结为夫妇后继承英国王位,22%的人不同意,30%的人表示不关心。而去年6月,只有三成英国人同意他们的婚姻。增加的支持者主要来源于与他们同一辈的中年人。
重圆
在公众眼里,卡米拉也许永远都不会像戴妃那样扮演女主角,她只是马球赛中无关紧要的陪衬,或是引诱查尔斯王子的女妖。但对王子来说,她是独一无二的伴侣。在爱情和生活里,他们是平等的,相互补充,让对方完整。
很多人还是不能理解查尔斯为什么放弃如仙女般美丽善良的戴安娜而选择其貌不扬的卡米拉。对于很多英国人来说,卡米拉也许永远都不会扮演女主角。她只是马球赛中无关紧要的陪衬,或是引诱查尔斯王子的女妖。但是对查尔斯来说,她是独一无二的伴侣。公众对她的争议太多被戴安娜王妃的阴影和小报媒体的煽风点火所影响,而在多年的非议背后,卡米拉总保持着平和恰当的低调。
在威尔特郡的家里,卡米拉据说是个邋遢的女人。一个熟人回忆起他第一次遇见卡米拉的情形———那是在一个清晨,卡米拉穿着破了洞的衬衫,没有卸的妆已经花掉了,还抽着烟。另一个拜访者说:“画和家具都很好,但是没有人关心地毯上的洞或者大厅里沾满泥浆的长靴。”那些曾经跟她打过交道的人无一例外地说,卡米拉非常“好相处、普通和自然”。
就像1992年披露的“卡米拉门”电话录音带里能够听到的那样,尽管那些对话粗俗、肉麻,但是她与查尔斯的关系毫无疑问是轻松自在的,某种程度上还充满两性的吸引。在那个时候他俩已经认识了将近20年,但是不善言辞的查尔斯居然也能像卡米拉一样喋喋不休地不情愿挂上电话。
卡米拉,这个“又老又丑”的女人曾经只爱舒适休闲,被批评着装毫无品位,现在也允许自己接受适当的修饰了,不过她并没有丢弃她著名的谦虚作风。四年前查尔斯花了2.5万镑为她在索斯比拍卖行买下了一个钻石和红宝石的胸针,这不是他为她第一次买昂贵的首饰了,再早一些他还曾经在一次拍卖中买下一个黑珍珠头冠并改造成项链送给她。对低调的卡米拉来说,可能在未来也一样,浪漫的姿态只是个人的喜好,这就是公众从来不曾见过这些首饰的原因。
卡米拉似乎开始变得不可缺少,在他拘谨呆板的时候,她毫不拘束,最重要的,她是为了他而出现在那些场合,这并不是说要看轻她的存在。她和王子的朋友都可以告诉你,她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但这也不是说她就是软弱的。虽然卡米拉·帕克·鲍尔斯已经被斥责到了一个大多数批评她的人都不能忍受的程度,但她是一个非同寻常的女人,她足智多谋,有着令人钦佩的尊严和达观的心态。
虽然查尔斯最爱用“舒适”二字来称赞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关系却也并非完全甜似蜜。他敬重她的热情,可是又不过度纵容她的失败;他有时会对世界没能按照他的方式来看待问题而感到气急败坏,她可以在不嘲笑和怀疑他的前提下,让他把眼光放得踏实。她还提供着宽宏大量的精神,她从来不严肃地对待他。他们的一个朋友说:事实上她也并不能分享他的许多艺术爱好,但是当他去打猎的时候,她会开着车带着三明治一起去,“她可能是他需要的最好医生。”
他们互不相同,而又互相补充。在爱情和生活里,他们是平等的。
不管是对他们的朋友还是那些关心君主政体前途的人来说,这一点都是让人感到欣慰的。他们两人共同的朋友都说,卡米拉的支持让查尔斯顶住了公众和媒体压力,度过最困难的时候。她对王子慷慨的支持不仅帮助他从苦难中解脱出来,还使他恢复了对自己的信念。因为她,他重新发现生活就是希望与失望、快乐与悲伤、如意和失意的交织。
出生并成长于一个亲密稳固的家庭,她用坚定弥补了他优柔寡断的缺点———她能够与他分享对运动、骑马和狩猎的喜好,能够与他进行哲学和历史的对话。这就是他一直需要的、没有拘束的关系。
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是真正的灵魂伴侣。在他们的爱情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磨难后,我们应该为他们庆祝。他们彼此充满了爱意,因为有了对方的陪伴而感到高兴,两个人在一起觉得彻底的放松。他们不像大部分中年夫妇那样,他们之间没有竞争感,没有争吵,不会因为对方的怪癖而产生摩擦。
这场备受瞩目的婚礼结束之后,这对新人终于要开始自己的生活。在童话故事的结尾,“王子”总是会与“公主”永远幸福的生活在城堡里,但是今天我们看到这个35年爱情长跑童话的女主角也许还算不上“公主”。不管公众对她有没有印象,卡米拉已经不是一个20多岁、有着鲜嫩脸庞的年轻女孩。她已经57岁,微胖,蓬乱的头发一如当年。她和大多数五十多岁的人一样,皮肤松弛,脸上布满皱纹。作为一个王子,查尔斯原本可以和赌王唐纳德·朗普一样,娶一个比他年轻三十岁的女子。但是,34年过去了,查尔斯仍然爱着卡米拉,愿意娶她为妻。是什么可以让一个男人如此深爱一个女人?不管你信不信,这和所有光风霁月的虚荣没有多大关系。它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放松,可以让彼此开怀大笑,分享着同样的兴趣。两个人相互补充,让对方完整,从而成为灵魂的伴侣。
第230篇、女妖怪和小不点儿
从前,有一个老头和老太婆,没有孩子,他们什么办法都想了,也向上帝祈祷了,老太婆就是不生孩子。有一次,老头去树林里采蘑菇,路上遇到另一位老爷爷。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老爷爷说:“时时刻刻都在想孩子。你到村子里去,每一户收一个鸡蛋,把抱窝的鸡放到鸡蛋上,结果你自己会明白。”
老头回到村里。村里有四十一户人家,他挨家挨户收,每一户收一个鸡蛋,把抱窝的母鸡放到四十一个蛋上。
老头天天看着,老太婆也天天看着,过了两个星期,鸡里孵出了四十一个小男孩,四十个长得结实健壮,只有一个又小又瘦,老头给每一个男孩取了名,只有最后一个找不到合适的名字。
“喂,”老头说,“你就叫小不点儿吧。”
孩子长得很快,不是一天一个样,而是一个钟头一个样。他们长大了,开始帮助爸爸妈妈干活。四十个小伙子在地里干活,小不点儿一个人留在家里做些轻活。割草的季节到了,兄弟们割草垒成垛,干了一个星期才回到村子里。他们吃饱了,躺下睡觉。老头看着他们说:
“你们这些毛孩子,能吃能睡,就是不会干活。”
“你最好先去看看,爸爸。”小不点儿回答说。
老头套上马,到地里一看:四十个草垛摆在面前。
“哎呀,孩子们真能干!一个星期割了这么多草,还垒成了垛。”
第二天,老头又到地里去,想再欣赏欣赏自己的家当。他发现少了一个草垛,回到家里说:
“孩子们,一个草垛不见了!”
“不要紧,爸爸。”小不点儿回答说;‘我们能抓住小偷,你给我一百卢布,我就能把事情办成。”
他拿了父亲给的一百卢布,去找铁匠。
“你能不能打出一副铁链,能把一个人从头到脚捆起来?”
“没问题!”铁匠说。
“‘注意,打结实些。要是铁链经得住,我就付给你一百卢布,要是铁链断了,那就算你白干了。”
铁匠打好一副铁链,小不点儿用它捆住自己的身子,一使劲,铁链断了。铁匠又打了结实一倍的铁链,这回行了。小不点儿付了一百卢布,拿着铁链去看守草垛,坐在草垛下面,等着小偷来偷草。
半夜的时候,变天了,海上掀起大浪,从海底跑出一匹古怪的母马,奔向第一个草垛,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小不点儿一跃而起,把铁链向母马身上撒去,一下骑到马背上。母马驮着他越过山谷,翻过大山,怎么也不能把背上的人摔下来,马停下来说:
“喂,好样的,你能骑住我,一定能骑住我的公马。”
母马跑到大海边,嘶叫了一声,大海掀起巨浪,跑出四十一匹公马,向岸边奔来。一匹赛过一匹,走遍天下也找不到这么好的马。
第二天早晨,老头听到院子里有马叫和马蹄声。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他的儿子小不点儿赶着一大群马回来了。
“你们好,兄弟们。现在我们每人有一匹马,骑着去找妻子。”
“走啊!”
父亲和母亲为他们祝福,兄弟们骑着马走了。
他们走了很久。哪儿有这么多未婚的姑娘呢?谁也不愿单独一个人结婚,要好大家好。哪个妇女敢夸口,她生了四十一个女儿?
小伙子们翻山涉水,来到一座山面前,抬头望去,山上有一座宫殿,是用白玉砌的。还有高高的墙,宫殿门口立着铁柱。他们数了一下,正好四十一根。他们把马拴到铁柱上,向院子里走去。不料,迎接他们的却是一个女妖怪。
“喂,你们这些没有礼貌的人,竟敢问都不问,就把马拴到铁柱上。”女妖吼道。
“喂,老东西,你嚷什么?先给我们吃的,喝的,领我们洗澡,然后再问为什么。”
女妖怪让他们吃饱喝足、洗了澡,然后问他们:“你们是有事而来,还是为了偷懒而来?”
“有事而来,大娘。”
“你们有什么事儿?”
“找老婆。”
“我有好多女儿。”女妖怪说完,向一座高楼跑去,领来四十一个姑娘。
小伙子们向姑娘们求婚,又喝又闹,举行了婚礼。晚上小不点儿去看自己的马。马见到主人,轻轻地说道:“小心,主人!你们和新娘子一躺下睡觉,就赶快换上女装,把自己的衣服穿到她们身上,要不然,你们都要完蛋。”
小不点儿把马的话告诉了哥哥们。到晚上睡觉时,大家穿上女装,给新娘子穿上自己的衣服。深更半夜的时候,女妖怪大声说:“你们,我的忠实的仆人,把那些不速之客的头砍下来。”
仆人把她女儿的头一个个砍下来。小不点儿叫醒哥哥们,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他们捡起被砍下的头,用铁丝穿起来挂到围墙上,备好马,赶快逃跑了。
早晨,女妖怪醒来的时候,向窗外一看,发现围墙上挂着女儿的头,大发雷霆。她命令把她的喷火牌拿来,急急忙忙去追赶;用喷火牌向四面八方喷火。小伙子往哪儿躲呀?前面是大海,后面是女妖怪,团团火焰喷过来,一个个都会被烧死。小不点儿有办法。他把女妖怪的头巾偷出来了,在自己面前一晃,便出现了一座横跨大海的桥。兄弟们过到对岸的时候,小不点儿向另外一个方面晃了晃头巾,桥不见了。女妖怪只好折回头,兄弟们骑着马回家去了。
第231篇、“喊”你回家
这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只是晚饭时间到了,男人依旧没有回家,女人摆在桌上的那些饭菜显得有些落寞。天已经擦黑,女人有些急了。
女人把孩子托付给婆婆,朝男人做事的地方走去——山沟里的小煤窑。女人边走边打男人的电话,打了好几次,没有通。她还打小煤窑值班队长的电话,也没有通。女人不由加快了脚步。
“你男人在小煤窑出事了。”有刚刚从山沟里下来的人对女人说。
女人,头顿时嗡嗡作响,泪水扑哧扑哧地落了下来,几乎发狂地朝山沟深处跑去。
“到底怎么啦!?”女人在值班队长面前歇斯底里地问道。
“井下情况不明,估计是巷道塌方。”值班队长急得额头直冒汗:“嫂子,麻烦你冷静些。我们已经在积极组织工人抢救。”
“我能做点什么?需要我做点什么?”女人的心提到了嗓眼里。
“你什么也不需要做,你只需要在值班室等待,祈祷。”说完,值班队长迅速地加入了救援的队伍。
“七狗(男人的小名),快点回家!”女人突然来到井口,冲井下猛喊。
“喊也没有用,省些力气料理后事吧,已经确定了是塌方事故,十回有九回没得救。”有人劝女人。
“七狗,快点回家!”女人继续冲井下喊,她隐隐约约觉得男人可以听到,甚至还有回音。
那些人见劝不住女人,也就没有继续阻止女的“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女人每隔几分钟冲井下喊一声。
凌晨5点,男人终于被营救上来。男人的一条腿没了,不过还有一口气。
两个月后,男人终于度过了危险期,所有的人都为之庆幸。只有男人的主治医师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于是对男人进行了一次心理访谈:“你能够回忆起你在井下是怎么熬过来的吗?”
“我刚采满最后一斗煤,准备下班回家的时候。煤窑巷道坍塌了,我感到剧烈的疼痛,我的右腿被煤矸石砸中了,腿骨断裂了,还被煤矸石死死地压住了,我无法动弹。当死神越来越临近的时候,我突然听到女人喊我回家,于是我又醒了过来,我意识到巷道极有可能发生二次坍塌,我忍痛举起身边的铁镐弄断了我的右腿,爬到了巷道一个相对安全的角落。所以后面再次发生的坍塌没能掩埋我。”
“但过度失血,为什么你没有晕厥过去呢?”
“在我眼皮越来越沉重的时候,我又听到了女人喊我。我想起家里还有年迈的母亲,贤惠的女人,可爱的孩子,他们都在等我回家,他们都需要我啊。我使出最后一点力气,把我的衣服撕开成几条长布条,使劲地把右腿上部扎紧。”
“即使那样,你也不能在井下坚持10多个小时啊!”主治医师感觉到怀疑。
“每当我要睡去,或者是要放弃的时候,我都会听到有人喊我。每一次听到喊声,我都会极力去想起家庭的美好。我第一次遇到女人,第一次和女人拥吻,听到孩子的第一是啼哭,听到孩子第一声喊我爸爸……那些时候,我是多么的欣喜,多么的骄傲啊。你知道孩子第一声喊我爸爸的时候,我一下子把女人和孩子都抱了起来,把女人的脸都吓白了。你知道我的女人有多么胆小吗?我还想,我不能让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啊。小时候,是母亲伫立在屋门口喊我回家,后来是女人在屋门口喊我回家,以后是孩子在屋门口喊我回家。为了那么多人的喊,我不能就这么死去。”
出院那天,女人想要搀扶男人回家。男人坚决不肯被人搀扶。
“你只有一条腿了,你怎么回家呢?”女人不解。
“只要你走在我前面喊我回家就好了。我又哪敢不回家呢?哪怕我是用一条腿蹦,我也会蹦回家啊!”男人笑了。
女人压抑了许久的泪水啪嗒啪嗒地往下落:“七狗,我们回家!”
第232篇、一个职业催奶师的离奇情事
作者: 千夜
1
我还记得第一天到那家培训中心上课的时候,一群女学员惊讶的眼睛让我有瞬间的尴尬。因为,我想成为一名职业催奶师。之前,我在一家中医按摩馆工作了三年,熟练地掌握了人体经络众多按摩的手法。不到两个月的培训,我就拿到了这张备受争议的职业催奶师资格证。不过,碍于我是一名男性,几乎半年,我接不到一单生意。
那时,我天天在各大医院流连,给来往的人发传单。开始倒是有一些家属联系我,但是当知道我是一个男人,他们都拒绝了。一天,我在医院走廊里听到病房里一产妇痛苦的哭声,医生安慰她说,没事情的,再抗几天,奶路通了,就不疼了。
我侧头看到一个女人躺在床上,衣衫不整,表情痛苦。一个老太焦急地说,这可怎么办呀!都四天了,孩子一口奶也吃不上,然后她颤巍巍地去泡奶粉。这间隙,我进了病房给产妇一张传单。
女人看了看说,原来还真有职业催奶师?我说,是的,催奶师主要就是解决产妇奶水不足,乳房胀痛,甚至可以防止乳腺炎。女人叹了口气说,你说的情况我不幸的全部遭遇了。说着,她挺了下身体,就因为疼痛嘴角微微一抽。
我不想让对方觉得我过于功利。
我留下传单说,如果需要可以打我电话。没想到,当天晚上我就接到产妇婆婆的电话。她说,你赶紧来一趟,媳妇乳房胀得像个球,碰都不敢碰,并且发烧高达39度。
赶到医院,老太婆看我一人,惊奇地问,该不会你就是催奶师吧?我说,就是我本人。她脸一拉问,你能找个女人来不?我明白,我又被人歧视了。我从随身带的包里掏里一堆证书,并且说自己中医学院毕业,有很扎实的专业功底。
老太婆还在犹豫,床上的女人说,算了,先试下吧。想必女人是备受折磨,所以她大方的掀起衣服,两个肿胀的乳房似乎要炸开,青色的血管异常清晰。我拿条温热的毛巾盖在她的乳房上,等乳房四周的皮肤有点温软,我两手掌心按在她的乳头和乳晕上,开始她疼得掉眼泪。之后,我的手顺时针打圈,约莫有10多分钟,她不叫疼了。再逆时针按摩20多分钟,她的乳房似乎有点变软。
一个小时后,女人说,胀痛感少了很多。我再捏着她的乳头重复提拉,她的乳头便流出乳黄色的液体。女人激动得哭了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上岗为产妇服务,后来我还为这个女人催过两次,一直到她出院,奶水基本正常。因为这次经历,我在这家医院小有名气。
当然这期间也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一次,我正给一个产妇催奶,门开了,产妇的老公一把拉过我,嘴里骂我流氓,拳头也扬了上来。其实从我做了这行开始,我就遇见了很多情况,所以这并不让我惊奇。
即使由于性别我被很多家属拒绝,但是总体我的业务还不少。
2
某天我发现有人竟然把我为一名产妇催奶的照片放在了本市的知名网站上,一时间众说纷纭。有人说,这真是一个又舒服,又赚钱的职业。有人说,一个大男人做什么不好,非要摸女人乳房,心理变态吧。也有人支持说,这只是一个职业,妇产科不是也有好多男医生。这些评论我都不放在心上。对于我来说,当我为产妇服务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本身的性别。
胡云是一个特别的产妇。
那天我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人说,你到翡翠城来一下。翡翠城是本市一知名小区,住的都是非富即贵。等我从医院出来,司机已经在等候了。车子进了翡翠城,一路停在一个别墅前。
我下车就被一个保姆样子的女人迎进屋子。
屋子很大,欧式装修,富丽堂皇。我还在想,这么大的豪宅住的是什么人时,我已经进了二楼一个房间。一个女人穿了件大红的丝绸睡衣,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一点都看不出是个刚生产完的产妇。
女人叫保姆出去,她说,看网络一些人对你评价不错,所以才找了你。我走了过去,她有点不好意思地掀起衣服,一对玉乳兔子一样地跳了出来。她说,太难受了,用了很多办法,就是不通。
按摩的过程同往常一样,只是这次我明显觉得自己有点紧张。因为她太漂亮,不像一般产妇邋遢,憔悴。摸着那对玉乳,我第一次知道,在某些时候,我真的忘不了自己是个男人。我的手掌在她的乳房上揉搓,打圈,一颗心却跳个不停,甚至身体某处已经起了反应。
我尽量表现得专业,冷静,生怕她看出我的不轨之心。
可是她似乎一点感觉都没有,眼神清冷,呼吸顺畅,并且皮肤冰凉。我的手按着按着,她因为疼而轻轻颦眉。最后,我发现,随着乳房变得柔软,她的面色也绯红起来。最后,她闭上了眼睛,额头却是细密的汗。我给她催了足足一小时,她的乳头才分泌了一点初乳。我说,晚上用热毛巾多敷一下,明天再按摩下应该就可以了。
第二天,我照常来了。
她的乳房比昨天还胀,甚至胳膊都抬不起来。我用毛巾敷了一下,手掌开始按压,轻拉,打圈。胡云的呼吸有点急促,我紧张得四肢僵硬,手掌的温度越来越高。终于,我的手心一片黏湿,是胡云温热的奶水。催乳成功了。
我拿了保姆给我的300块,飞快出了门,之后我在小区一棵樟树下站了很久。我太紧张,以至于闭上眼睛脑海里全部是胡云那对美好的乳房。
按道理两次已经成功,我却是上门服务了五次。
每次房间只剩我们两个人,胡云很安静。我用貌似的专业终于挑动她内心的那根弦,看着她的喉咙里发出一丝呻吟,我邪恶地笑了。之后,我留了胡云的电话,还定时回访她。
因为胡云,我开始在为产妇催乳的时候心猿意马。望着那对丰满的乳房,它们在我的掌下活色生香,我不能没有别的想法。可以说,之后的每一次服务,我都是伴随着龌龊的心理为那些产妇催乳的。
3
某天,一家养生所想让我在他们店做个挂名的按摩师。
负责人说,挂名后,他们会主动帮我联系业务,而且时价可以提升两到三倍。我寻思着还能多赚点,就答应了。
之后,我只需要坐在会所等待秘书的安排。有业务,司机会亲自送我过去。之后一些养生电台也请我做客,某些医院给孕妇培训也请我做讲师。渐渐,我的名气大了起来,成为杭城"第一催乳师".
慕名来会所按摩的,开始不止是产妇,也有一些纯乳房按摩的女人。当然这样的业务,我一个不落。相对于我来说,似乎更喜欢后者。因为那些身材窈窕的女人满足了我的某种需求。
遇见胡云,我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欣喜。
当她躺在按摩床上对我说"好久不见"时,我微笑了。三个月不见,她比以前更漂亮,腰身也小了不少,胸部丰满挺立。这次,她说,按摩一是继续催乳,二是防止乳房下垂。当我的手掌刚按上她的乳房,我发现自己十指僵硬。
我对胡云产生了某种障碍。
在这种正常的场合,我给她提供不了服务,即便是一边按摩,一边神游,我害怕我真做出什么出格的行为。看到我呆立着,她询问,怎么了?我笑着说,没事。然后她问,是否按摩能治疗性冷淡?我回答,乳房按摩的确可以促进女性的雌性激素分泌,更能让女人青春焕发。
那一刻,我明白了胡云为什么冷冰冰的样子。她是一个可怜的病人。我从性心理到按摩手法给她讲了一大堆,终于让她接受另一种治疗方式。
胡云几乎每隔几天就到会所来一次。我露骨的言语,温热放肆的按摩手法,以及带了暧昧情调的音乐让她渐渐放开。某日当我吻上她的身体,她纠结地看了我一眼,然后默许了。
我成了胡云的情人。
胡云的丈夫以前在外地做生意,分居6年。去年,他在邻城开了家公司才算安定下来,可是她对他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她说,也许是一块地干涸太久,再多的雨露也没意义了。至于,那个孩子也是好不容易才有的。曾经她以为自己性冷淡,可以和丈夫和平地过完半生,没想到一次催奶,欲望在我的手心下重新燃烧起来。
原来,胡云将我视为救命草。可是不知道为何,她正常了,依旧对丈夫没感觉,结果我们欲罢不能地迷恋上对方。
4
胡云在城西给我买了一套房子,空闲的时候我们经常在那里约会。只是她从来不过夜,她丈夫的公司在邻城并不经常回家,但是家里有6个月大的孩子,胡云无端在外过夜会让人起疑。
我曾问过她是否会离婚。
她说,丈夫是个极其精明的人,如果真的发现她外遇,她肯定是净身出户。想到这,我觉得还是保持现在的关系好一点。
发现被人跟踪,我并没太在意。
那天在宾馆缠绵,一抬头我看到对楼窗户有人在用望远镜看着我们。胡云睡了,我去洗澡。等我从洗澡间出来发现胡云死了。她的胸口插了一把水果刀。一个小时前,我还用那把刀帮她削了一个梨。看到这个情景,我慌乱无措。
最终,我偷偷溜出酒店。
那几天,我躲在一个小旅馆里。我不敢看电视,不敢接电话。我想逃逸,可是想想我为什么要逃呢?胡云又不是我杀的,但是我还是决定逃。我想起被人跟踪,宾馆里的望远镜,或许有人真的要杀我们,不只胡云,还有我。
只是由于侥幸逃过一劫。
我看到那个新闻,胡云被警察盖了一张白布拉上了车,酒店员工说,当天胡云是和一个男人来的,监控很明显照出了我的脸。
这下,我无处可去了。
凌晨两点,警察破门而入。我对警察说,我没杀人。但是还是被拘留了。胡云胸口插的那把刀只有我的指纹,但是据宾馆的保洁员说,曾在宾馆后门看到一个戴了口罩的鸭舌帽男在我们房间门口徘徊。
但是由于宾馆太老,监控不到位,那个陌生男人一直没线索,所以胡云的案子一直没结果。我被拘留了一个多月被放了。因为那把匕首上的指纹只能证明我曾经用过它,并不能说我杀人。但是我与胡云的私情还是被曝光了,一时间,我几乎被众人的唾沫淹死,很多人骂我流氓。
一些曾经接受我催乳的女人也开始似有似无地说,我对她们按摩时曾有过分的行为,也有人说再不用男性催乳师,更有一些同行业的人说,我简直是侮辱了催乳师的职业。
这个时候,我已经托人帮我卖了那套房子,到了北方某陌生小城。
因为我意外得知,胡云的丈夫是个ED,且长她16岁,对于一个这样的男人来讲,怎么能接受被娇妻戴绿帽子。当然有一瞬间,我觉得他应该是借刀杀人,可是想到警察都未曾破了的案子,我怎么能冒险去揭露。
我想过如果我把一切告诉警察,警察也许会查出凶手,可是我不能保证不会有人来报复我。所以,我只能当这事过去了。只是经常,我会想起胡云,那个美丽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我蓄意挑起她内心的欲火,即使她的婚姻不完美,起码她还在世界的某处美丽地活着。
第233篇、真情难装
那天晚上,在一档收视率很高的娱乐节目中,我看到一个很耐人寻味的游戏。
游戏的主角是一位男孩和4位女孩,4位女孩中有一位是男孩的女友。当然事先大家都不知道是哪一位,这就要求参加节目的嘉宾通过游戏中男孩和女孩们的言行、神态和表演作出判断。
这个游戏难就难在男孩和女孩们都是学表演的,在舞台上的表现都很自然,看不出什么破绽。譬如:让女孩们讲述与男孩的恋爱经历,每位女孩都讲得那么温馨动人,俨然是亲身经历;回答嘉宾的提问,每位女孩都显得从容不迫,滴水不漏;让男孩和女孩们分别配对表演恋人之间表达亲昵的动作,每对都近乎情投意合,难断真伪。
游戏着实难坏了嘉宾们。结果,揭晓答案时,嘉宾中只有一位著名男演员猜对了。主持人问他理由,他说,其实4位女孩的表演都很成功,但他并没有选择表演得最好的那位女孩。他注意到,只有一位女孩在男孩与其他女孩表演亲昵动作时,显得不由自主地有些着急,甚至差点掉泪,这证明她与男孩是有真感情的,所以他选择了这位女孩。
回答确实精彩又独到。的确,在生活中,有些事情可以像演戏那样装得难辨真伪,但有些事情———比如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永远无法伪装的。
第234篇、爱的记录
有太多话还没有对你说,有好多事还在心里。给你的礼物,你会好好保存的吧。好想快点快学,这样就可以看见你了。希望你在那边
我过得好点
的爱从哪里开始,又会在哪里结束。
你刚刚来的时候,我并不在意。那个时候我只觉得你是一个大家小姐,我们不会有太多的语言。我也不会去招惹你。
当你和大家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认为这孩子很一般,不过声音还好听。后来,每次你答问的时候,我都会注意听。看着你的背影,想象着我们相遇的时候,不过那个时候我只是觉得自己在思春,也就不去在意。每天还是继续过着自己快乐的生活。
也许没有你的生活会美丽一点。但是你出现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感觉到学校的无聊。想找点其他的事情来做,于是乎开始和大家下棋,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也会!我就想和你下几次,我也如愿以偿。在下棋的时候,看着你你的动作,听着你说的话,感觉是那么的迷人。那个时候我还不在意,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你,想要克制自己的想法。
在我们春游的时候,我在远处,看着你学习骑车,我觉得是那么的好笑。可是看到你摔跤,又有一种想要过去扶你的冲动。不过我还是忍着了,我不想和你有太多牵绊【那个时候我是这么想得,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我不会轻易的喜欢别人】。
你的出现打乱了我原本的生活计划。
从初中以后,我都开始变的格外珍惜身边的人。就是坏人我也会关心下。因为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不然扥会失去之后就回到原来。就算可以回到原来的地方,也回到原来的自己,所以我很珍惜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光。我会加班上每一个人的QQ,谁也不列外。加你了之后,和加其他的人的时候一样,我会去看看你们的空间。然后小小的评论下,在悄然离去。
那个时候我觉得你还不错,是个很好得女孩,但是我不会去喜欢你,因为心里有个影子一直在。可是,命运就是作弄人,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看到你,于是每天我都会去教室看看你那个美丽的背影。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最后连上网的次数也少了,【也许是那短时间钱不、够】。后来,我想组织一个五子棋赛,为得只是和你接触。因为我始终找不到解决你的理由。当比赛结束后,我虽然是第一,但是我并不快乐,因为没有你的鼓掌,没有引起你的注意。
想要不去承让,却怎么也做不到。
放佛命运就是这么的奇怪,我想了想,决定做个潇潇洒洒的人,觉得自己还小,不应该为感情而苦恼。我开始逃避。开始自欺欺人。
但是故事就是如此的起伏不定,本以为我会一直做以前的自己。可是再次因为下棋我们又走到了一起。那个时候我想:无所谓,反正我不会和你有感情。慢慢的我们下棋的次数变多了,我也开始喜欢上这种感觉。。。。
听老师说,要到5.4了。恰好卧室5.1的生日。我的愿望居然莫名其妙的是:喜欢每天和你多待一会。我都奇怪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不敢不想,我怕想到最后是一个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事实。【又再次的逃避】
谁知道造化弄人,我想在生活中找点事情给自己做,于是我想演小品,也去演讲,还去了辩论【当然这个最后也没开始】。没想到的是你也参加了这些。【没想到这样也行】!
写好剧本,我突然就感觉到,人生就是一个表演。没有彩排,没有事先的安排,全部是临场发挥。
看找你演小品的样子,我们是哭笑不得。那段时间让我牢牢的记住了你。看着你的动作,听着你说话的声音,我陷入了痴迷。我都不敢承让,本来想的是:顺其自然。
如果着只是一个梦该多好,这样梦醒了就不用去烦恼。
每天看着你在我身边,感觉到我的确喜欢是喜欢你了。可是我不敢说出来。着就是暗恋的时候开始了。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开始积累,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日久生情。从前的不敢想·不敢去奢望·不愿意去接受·哪些害怕都消失了。
你的出现让我改变了很多。时间是最好的解药,也是最厉害的毒药。让我深陷其中。慢慢的,渐渐地,一点一点的,积累着。
故事要怎么写结局才会完美。我的爱要怎么做,最后才不会遗憾
你的来临,该变了我的生活,让我深深的记住你。
不轻易放弃,遇到自己爱的,就努力去争取。人的一生很难遇到几个真正喜欢的,所以不要轻易说放弃。
当我开玩笑般的表白时,你没在意,我也没在意,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说喜欢你。本来想的是不去打扰你的生活,我们只是逢场一笑而已。
可是有的东西,不是自己想要忘记就可以忘记。不是自己说放下就放的下的。时间一点点的加曾,感情一点点的积累。
最后鼓着小小的勇气,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表达。以前我还从没有主动去追求过一个自己深深喜欢的人。
我虽然你没有说明白,但是相信你也懂了。后来。也许没有后来。
中间由于是个人感情问题,不方便透露。【因为网络问题,所以显示不了这段文字,看不见约三百字】
暗恋是最好的哑剧,说出来就成了悲剧。
你有男朋友,我却开始了挖墙脚。当我知道你是在网恋的时候,我还高兴的认为,只是时间问题。可是我不曾想到你们交往了有两年。你说你喜欢他,可是只是网恋啊,你们都没有见过面,两年也就通了三四次视频,就是晚上的时候你们听电话比较多。你说他是你的初恋,对啊,初恋加网恋。可是实在不知道你们的感情在哪里。既然没有一起待过,都不真正的了解对方。可是你却口口声声说,你喜欢他。
前世千百回墨,今生一次相逢。
明月几时有,我的爱几时会出现。
无数个夜晚,都在思念中无眠。
后来,我相信你对我又感情,只是不肯接受。
为了你,我放弃了游戏,以前那个上网一族的我,改了网名,那个玩了四年游戏的我,因为你的出现而放弃了网。你是第一个让我做到戒网的人。一切只因为爱你。我的爱在无数个想你的夜晚升级。我以前的网名是'上官飞雪',这是我的游戏名字。这个网名我用了一年多了。本,来,以为不会去改他了,可是你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发生了改革。
忧伤还是快乐。
思念成风,伴随满天流星雨。
我取听你喜欢听的歌,听了无数此,只为了离你近一点。偷偷翻看你的笔记,只是为了在上面找到有关我的话。在你身边走来组偶去,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我挺着悲伤的音乐,一个伤感,一个人回忆,一个人憧憬。
为了你,我去染发,我去了热闹的地方【我是一个喜欢清静的人】,为了你我戒网;为了你,我又多个夜晚无眠;为了你,我
变的那么爱哭泣;为了你,为了你,为了你,我放弃那么多,该变那么多。一切都是值的。因为爱你。
那天,你答应和我去约会,我真的好高兴。
我将一生记得,我们牵手走过的马路,在别人眼中是那么的耀眼。你请我吃了冰激凌,还喂了我一个。在公园我们两一步一步的走,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就这样过去了。我带着你去河边,轻轻牵着你的手,却被一个警察挡住我们的去路。我当时说:快跑。然后你就拉着我向前奔跑,看着风吹动着你头发,看着你的笑脸。我决定一定要好好爱你。
你跑着跑着问,为什么要跑。我说:我刚刚偷了一个东西,害怕那个警察抓了.你问我:偷了上面?。我说:偷了你的心。然后我们就停住脚步,慢慢前行。
那个夜晚就如同梦一般。你带着我到处走,说会走丢的。如果时间可以停止,我是多么希望停止在我们约会的那个夜晚啊。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美好。
那个晚上,我们一起散步,我们一起去为老人捐钱,我们一起吃冰激凌,我们一起说话,我们做一起,我们牵着对方的手。享受着路人眼中的目光。是多么的快乐。会的学校后,我高兴的一个傻笑。吃着你买的冰激凌,感觉是那么的幸福。
那时我们第一次约会。就像电视剧一样,遇到了好多搞笑的事情。我又怎么可以玩那个叫呢?【还有得内容就不说多了】
那晚上就像一个梦,如果是梦,多么希望是一个不会醒来的梦啊。可是到了第二天。一切都变了。
就像是拍电影一样,刚刚还是甜蜜的恋人,转眼就分离。
你说你已经打算和那个网恋的男朋友说分手,我听后是多少高兴,可是我也知道你始终没有没有说出口。你说你不忍心。然后却告诉我:放弃。是多少可笑,是多么的讽刺。
既然爱,变深爱。曾经有一个人教会了我怎么去爱,但是却因为我不珍惜而离去。现在我才不会轻易说放弃。
我知道我不可能会放下你,因为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你。爱的那么单纯。每天着你微笑,我是那么高兴。为什么我会连一个网友也比不过,你说你们有两年的感情,可是最后还是网友啊。做一生额网友不好吗?我知道你也喜欢我,可是为什么就是不肯放开心扉呢。
有好多话,想对你说,但是还没来的及说,就要分离了。
放假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让我来不及接受,明明应该是值得高兴的事,为什么我却高兴不起来。╮(╯▽╰)╭
想着马上就要离开你,感觉是那么的忧伤。已经很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了,可是时光还是过的那么快。让我悲伤和痛苦,没有解药,却已中毒。
看着你离开的影子,我感觉是那么的无助。心仿佛被挖空了。
你说我们应该划清界限,可是真的做到吗?既然你也爱我,为什么就不肯放下网络呢?
你说:我和他比,你更爱他。然而我却死皮赖脸的跟着你。
我方不下,也不可能下。当喜欢上你后。
站在宿舍楼上。看着你的身影,我的心好痛。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力气。不想吃东西,只觉得好累,好疼。分别得钱一个下午,还记得吗?
我们一起去了那条牵手走过的马路,虽然这次和那次完全不一样。就像是电视剧以般,本以为那些都是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可是现在却真实的发生在我身上。让我痛到无法呼吸,让我的心压抑着。如果你在那一刻掉下河,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你的逃避,让我不知道怎么办。对于你,我只有无限的爱,我是普通人,做不到圣人那样伟大。我只会为了自己的爱去努力,所以不要全我放弃。不轻言放弃是我认识的准则,以前是这样,这次也不会改变。回忆是美丽,现实却无比残酷。
和你相遇,就如同一场梦。
我很失败,睁着眼看着你离开。无法将你忘记,又可以怎么样呢?没人在乎!曾经和你相遇,那条路还剩下我的回忆。时间沫不去回忆,你还是在我心里。没有了你,我只会悲伤下去。
我不想放弃,也不可能放弃。太爱你。那天下午,回来的时候,天空下着小雨,我走在你们前面回校,只是不想让你看到流泪的我。擦干净了眼泪,还要装着什么事没有,我们都是演员。
这个世界不止我一个人在装作表面坚强,所以我很普通,普通到不会放弃对你的爱。我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但只要爱上了,就注定无法忘记。你无声无息的来到我的心里,留给了我多少的回忆,让我今生难已忘记。我是多少希望,你会在我耳边高告诉我,你爱我,你喜欢我。我好想一直待在你身边。和你零距离的接触。也曾高兴;也曾失落;也曾伤心。没有人可以明白自己的想法,因为他们不是你,也不是我,所以不必太去在意他人的话。要做的,只是追寻自己的爱。
你们只是网恋,只是假想的爱情,只是把对方想的太好。你们都不曾见过面。我知道你放不了,可是,太多的可是,也许没有人懂。
爱情就是一个追逐的游戏,也许等我的心累了,才会慢慢放开。而现在我必须坚持。
也许我就不该出现,这样的话我就不会妨碍到你们。【第三者,多少可耻啊】
有多少都在骂着第三者,挖墙脚。可是又有几个人明白他们心中的感受呢?。既然爱。就深爱。不去努力,又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成功。就算最后失败了,至少也曾努力过。
人的一生,很难遇到自己真正爱的人,就那么几个。所以一定要珍惜;一定要努力;一定要加油;一定别放弃。为了自己的爱去努力,没有什么是不对的!有的只是那些不明白我们心中感受的人的指责,不要怪他们,因为他们不是你自己。认定了,就坚持下去。决不轻言放弃。
你和我打赌,说他今年会来我们学校,我却不相信。赌约:如果他在规定时间里来了,我就退出。离开,如果等你和他分开后,都不可以在找我,因为爱请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我不想错过你,但是你非要错过我,我又有什么办法?。如果他没有在规定时间里来,你就回做我女朋友。以后会嫁给我。
为什么我会把爱情当做赌约,因为实在没有跟好的办法。太爱你。
我拿自己的幸福做了赌注,表面相信自己一定会赢。可是真的怕输啊。心里的害怕,又有谁知道?
如果没有他,该多好。如果没有我,该多好。
你说他的声音好听。说他怎么样,但是你却始终不了解他。因为你们只是网恋。╮(╯▽╰)╭
在离开的那个晚上,我陪你待了一夜,也一夜未眠。只想多和你待在一起,珍惜着每一分钟。贴在你的胸口。听着你的心跳,我爱再次加深。轻轻的吻你的脸霞,渐渐地迷恋上。你说那是你的初吻。
感情在不断加深,在心底成长着。你依偎在我怀里的时候,是那么的安详。我享受着这一刻的幸福。我轻功的抱着你,渐渐地轻吻着。是多么的美妙。多希望时间久停下来。让我们永远处在那一刻。牵着你的手,漫步在操场上,你穿着我的衣服,而我却冷的发抖。背着你下楼梯,自己都没有力气,才发现自己昨天都没吃过东西,因为你。给你买礼物,给你我的爱。你送我的那支笔,我会一直珍藏,知道永远。你的样子也永远刻在我心里。
O(∩_∩)O哈哈~,我勉强的微笑,心里却在滴汤着血液。
离开的那天,你送我到车站。我头也不敢回就上车了。因为我怕看到你,我会忍住泪流。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你。
如果再给偶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相信我还是这样做。因为爱,无怨无悔。
那个晚上静静地看着你。听着你呼吸的声音。我的心也和你的心一起跳动着。
分离后,我一个人在车站伤感的流泪。引来了无数人的围观。勉强的擦干了泪水。那天早上,问你要的纸,就是为了拿来擦干我的泪。我知道我一定会忍不住而泪流,不知道可以坚持多久。
现在只有看着你的照片,思恋着远方的呢。连做梦都是梦到和你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我好像你,好想好想再见到你:吃饭的时候想到你;看电视的时候全是你;看着电脑也无心去玩,任由它放着伤感的音乐;一个人在街边漫步,表面看着是若无其事,其实心里去是鲜血恒液。看着车窗外,想着的是你,天空,你在对我微笑。我好像你。
睡觉的时候会睡不着,在伤心之后,困意隆来,好不容易安睡了,却连做梦都梦到你。在梦里我们又一次牵手走过…
多希望不要醒,可是却不的愿。
醒后,发现是凌晨三点,而睡觉的时间是凌晨一点,为什么这个梦不长点啊。看着空空的屋子,连电脑也没有关,还是一直放着伤感的音乐,身边没有你。多么想把梦境变的真实。
看着空旷的屋子,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想着没有你的日子我该则么办。想着想着就流泪了。想着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一个人傻傻的笑好着。多么想和你联系,没一刻都在想你。没有你的日子,我只会是行尸走肉。没有灵魂的我,心里伤痕累累。放不了,也忘记不了。
你的每一个动作,都深深的吸引着我;你的每一个眼神都是那么的迷人;你的每一句话都可在我心里。我是多么的爱你。
你可以不离开吗?
我很自私,自私到职希望你属于我一个人。为了你,我改变着自己,我疯狂般的思恋。不想吃饭,也吃不下。别人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茶不思饭不想,不就正是我现在的情况吗?以前还以这些都是古人说着玩的。现在却真实的写照在我身上。我把心都教给你了。
我怕他的到来,会让你离我而去。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叫他来。为什么你们不做一辈子的网友。是我不够好,也是我不够努力吧。有好多好多话,来不及说。命运终是这么样子的。
也许努力也得不到,也许这就是一场戏,也许喝酒时一个梦。梦醒了。戏演完了,你走了,还剩下我一个人在现场徘徊者,不知道何去何从。爱不是廉价的,只是因为遇到爱的人,才会变的贵重,你对我而言是生活的必不可少。没有你我的生活进入‘灰色空间’
我的哀求,希望你可以留在我身边。我爱的人啊。你在哪里,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冷的话记得多穿点。晚上要盖好,小心有蚊子,不要玩的太久,早早睡觉吧。
为你倾尽一生,相逢此校终无悔。
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
何事秋风悲画扇谁许谁的天荒地老
若我离去彼荳蒄年华
后会无期从此我们形同陌路
余音未散年华未央
只是想:一直在你身边
还记得那些时候,你老是爱和我顶嘴。我说什么,你就说不是。
现在你不在我身边,在远方。
但是你还是会爱着我,不是吗?
就让我们一起看着明月,思恋着对方吧。
我知道这很唐突,可是这句话我放在心里很久了——我喜欢你!喜欢你笑,喜欢你生气,喜欢你的善良,喜欢你的认真,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每时每刻!
喜欢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让他快乐,因为他的喜怒哀乐都会牵动你的心绪。所以也有这样一句话“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更痛苦。
若是有缘,时间、空间都不是距离;若是无缘,终是相聚也无法会意。凡事不必太在意,更不需去强求,就让一切随缘吧。
现代人不懂得珍惜爱情,当自己拥有时,便放肆的吮吸爱情的精华,不去浇水,不去施肥,于是爱情之花不过多久便黯然凋谢。当爱情走远之后,才发现苦苦追求的美丽爱情曾经离自己这么近,可惜这世间没有后悔药。所以当你拥有一分美好的爱情时,要珍惜。爱一个人,就是在乎他,希望他快乐,他的喜怒哀乐同时也牵动着我的情绪
就让我们一起牵手走行夕阳吧。
因爱一起,记者我们的誓言
若有来世,我们再续前缘
第235篇、光明草最后的预言
大学毕业后,找了很多工作,填了很多简历,都是无疾而终。后来,我对找工作没有一点信心了,整天宅在家里上网,看电影,借以打发漫长的时光。我变得更内向了。后来,我应聘到一家物流公司。
光明草最后的预言认识男朋友浦沅的时候,是我到公司上班的第二天。我是公司基层管理人员,主要任务是负责发放货物。浦沅是业务部经理,自然要带着我去仓库盘点那些堆积的货物。
当我们进入仓库时,看到那些比我还要高大的纸箱,我的心直发怵。盘点的过程中,他非常健谈,一直说这是什么,多少价位,那是什么,多少价位。我都是“哦”字来代替。最后,他问我记得那些繁杂的价格和品种吗?我答应一声“嗯。”他笑眯眯地说:“你的话真少。”我低着头回答:“你的话真多。”然后,我又抬头望着他,歉意地说:“开玩笑的,你不要介意。”他这一下没有说话,只是摇头。
劳累了一下午之后,我坚持要请浦沅吃饭,以示谢意。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但是饭店由他挑选。我大学毕业来这个城市没有几天,只好由他说了算。没想到,那天埋单的时候,前台服务员说浦总已经签单了。我望着一脸坏笑的浦沅,羞涩地笑了。
就这样,我一直卖力的工作。三个月后,我的工作居然没有出一次差错就过了试用期。我万分感激浦沅。
周日他组织了一群朋友去乡下看光明草。我们来到了乡下一个四周是山川中间是草坪的盆地。我们在一棵槐花树下席地而坐。我望着在清风中摇曳的光明草,那些摇曳的草丛中,时而穿插一朵清新典雅的百合花,视力有了极目楚天舒的清爽。他和朋友们侃侃而谈光明草让人惊叹不已的生命力。我躺在树下,闻着花香,听着鸟语,竟然慢慢睡着了。
等我醒来时,看见浦沅正在给我的右手戴一个草编织的戒指。指环是用光明草茎编织的,肥胖的光明草穗点缀着指型,旁边还有一朵小小的百合花瓣做陪衬。我红着脸问他这是什么?他禅意地笑了笑:“求婚戒指!”然后,浦沅牵着我的手,迎着微风,踏着晨露,在初升太阳的照耀下,在大片的光明草中穿行。一群男女朋友站在不远处的树下,为浦沅鼓掌,直喊:“浦总,加油!抱着小楠,穿越光明草最后的预言!”于是,浦沅抱着我,在光明草丛里奔跑起来,身边不时飘过阵阵百合的清香。
奔跑到一处山脚下时,我附在他的耳边问最后的预言是什么?他把我放下来,背对着身后很远的同事们,眼睛火辣辣地盯住我:“就是当我们都老了的时候,只要你一戴上这枚象征着爱情的草戒指,我俩的恋爱时光就可以倒流!”我的心,陶醉了。陶醉在浦沅热情似火的深情中,陶醉在野百合花的清香中,陶醉在光明草最后的预言中。多年前,我就听说过光明草的预言,倘若一个人同时遇见了光明草和盛开的野百合,他(她)就可以找到终生的幸福。那么今天,我和浦沅同时看到了光明草和野百合花,我们一定会幸福一生一世。
就在我浮想联翩时,他拥我入怀,那宽大而又厚实的嘴唇就压住了我的樱桃小口,我还想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第236篇、提来米苏之恋
女生版
我想我只是这个学校里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我从来不穿淑女的裙子、性感的靴子。我只穿黑色的衣服和牛仔。走路的时候也不会左顾右盼。低头,直视,是我的一贯姿态。惟一不同的是我的睫毛是蓝色的。
我欣赏学校里独来独往的女生。每次和这样的女生擦肩而过,我会在心里轻声对自己说:你看,这是和你一样坚持的人。坚持一种疏离的状态。疏离并不代表孤寂。
于是,我坚持每天都赶5点钟的地铁回家。因为那个时候的人最多,我可以随便看自己喜欢看的面孔,不需要掩饰。
也习惯在等待的时候站在柱子的后面。因为害怕当呼啸的地铁开过来的时候,会有人从背后把我一把推下去。上车的一刹那,又会幻想我的脚尖被卡在了门外面怎么也拔不出来的情景。这种无端的幻想,是我每天都在继续的游戏,并且感到快乐。
最近地铁口新开了一家蛋糕店,叫KISS·N BAKE,卖一些小且贵的点心。我喜欢站在柜台前仔细观察每块蛋糕的色泽和花纹,看师傅在透明的玻璃后面现场制作。然后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一瓶百事可乐,去乘坐地铁。经常看的一种小点心叫提来米苏,是来自意大利的奶酪,是咖啡的贴心小点心。我是对咖啡过敏的人,却极爱它的名字,提来米苏,读出口就充满了爱情幻想的香气。偏就只有这个小东西上用巧克力写着花体的LOVE,我为它怦然心动。
星期一天气大雾
不知道为什么,冬天也会下这么大的雾,马上就是圣诞节了,班里给我下了制作板报的任务。该死,赶到地铁已经6点30分了。我还是去了,照例停留了5分钟。今天师傅没有做新的花式。到对面便利店买可乐,搭地铁。
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好,今天的时间稍晚,人不多,好看的人更少。车马上要开的时候,冲进来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又高又瘦。我很少见男生把头发梳得这样的整洁。他穿乔丹的鞋子,Fox的草绿裤子。全都是我喜欢的牌子。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拎着蛋糕店的盒子。那种小小的尺寸大概只能装进一块提来米苏,我恨不得走过去问清楚。
他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是诺基亚,黑色的8850,我想那块提来米苏一定是他送给他心爱的女孩的,现在他一定是在发信息给她,真是甜蜜的人。他下车的时候向我这边若有若无地望了一眼,我看清了他的脸,是个帅气的男孩。
星期二天气依旧是大雾
倒霉的天气,倒霉的我。放学后又被拉去做学校的演出彩排。看了一堆面目全非的人,我力气全无。赶到地铁看看手表,6点30分,和昨天一样的时间。先跑去蛋糕店吸收能量5分钟,买可乐,搭地铁。
车要开的时候,竟然又是他跑上来,手里提的还是蛋糕店的盒子。他依旧站在昨天的位置,而我也一样。他继续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我把自己裹在厚厚的毛围巾里。今天我不知道他下车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因为我开始生自己的气。我对这个男生无端的幻想开始膨胀……
我变得小气,不能容忍见到他把我喜欢的提来米苏送给别人的样子。
星期三雾
今天没有被缠住,可我还是磨蹭到6点30分才到了地铁口。
来的次数多了,连售货小姐都认得我。她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不再问我要什么的问题。喜欢这家店也是因为喜欢这种并不询问的状态。我最怕去百货公司,因为听到最多的就是:您需要什么?
我冲她微笑,发现柜台里多了一种点心,是个微型的水果蛋糕。而我的提来米苏正好好地躺在第二排的位置上。忽然一个男声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极具磁性。提来米苏这个词,我每天都会自己念给自己听无数次,今天是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见这个我深爱的单词。
我转过头去看,竟然是他,我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想法,果然,他买的是提来米苏。我用了“竟然”两个字之后,想了想又觉得有错误。我难道不是故意拖延到6点30分,就为了能够再见到他吗?他向我笑了笑,我迅速低下头,装作没看见。然后,买可乐,又和他搭了同一班地铁。这次,他站在我身边,只有0.01米的距离:我几乎能清楚地闻到他身上CK BE香水的味道。心跳过速,我怀疑我的耳朵一定被烧得通红。车厢里很静很静,连翻报纸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在这片寂静里的时候,我听见他很清晰地说:“你用J·adore?”这个厉害的男人连我用的香水都闻得出来。我这次抬头看了看他的眼睛,是深深的黑色。我镇静地说:“你用的CK BE。”说完便转过头去不看他。没有继续对话,彼此都有遇到对手的感觉。
要下车的时候,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伸出手接过来。小小的蓝色便笺,被我紧紧地攥在手心里,都是汗水。他走后我打开来看,是一个手机的号码。我想是属于黑色的诺基亚8850。
星期四晴
终于放晴的天气一时让我无法适应,太久不见的阳光下,我怀疑起这几天经历的真实性。最不幸的是——我弄丢了那张纸条。我依然6点20分去蛋糕店,5分钟后搭乘地铁。没有他。
真的是我做的一场梦吧!其实也很好,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感情也一定很好,不然他不会买提来米苏给她。虽然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我是因为这小小的、被他拎在手中的提来米苏而喜欢上他的。我们是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人,尽管彼此一下就能闻出彼此香水的牌子。一个手机号码不能代表什么,尽管是我喜欢的黑色诺基亚8850。
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晴
我每天都在6点30分跑去搭地铁,却没再见过他。这个世界太大了,我们曾经的缘分已经耗尽,现在连惟一的线索都被遗失,我连字都懒得再写一个。
星期一晴
我去穿了耳洞。左面两个,右面1个,一共是3个。为了纪念我3天就消失的爱情。很疼。我为了安慰自己,打车回家。
星期二晴
我生病了,这个城市现在流行的疼痛叫感冒。我躺在家里一直睡。
男生版
我是这个城市里的SOHO(在家办公)一族,单身,专门在家里用计算机帮人做室内效果图,不是经常出门,只要出门,我就喜欢搭乘地铁。
星期一雾
今天交图的公司离地铁很近。我还注意到了有一家新开的蛋糕店,里面有我喜欢的提来米苏,可以买回去配着咖啡一起吃。
冲进地铁的时候,我看见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子,黑色的外套,又长又直的头发,双手上有洗不掉的油彩,还戴了很多的手链。我看她的时候,她一直在盯着我的提来米苏猛看,眼睫毛是蓝色的。本来还想多看她几眼,却被公司里朋友发来的短信息打断。他说今天的图纸完全没有问题,明天就把钱汇到我的账户里。我又回给他一些客气话。要下车的时候,我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她应该还是学生,眉目间却有深深的坚持。她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却让人忍不住想去宠爱她。
她若有若无地看向我,我听见自己的心怦怦跳动的声音。
星期二雾
我很早就来了,先买了一个提来米苏,拎在手里,找了个不明显的角落等她来。6点30分她来了,在蛋糕店里转了5分钟,然后去对面的便利店里买可乐,搭地铁。我跟着她进了同一个车门,我看见她眼睛微微好奇地睁大。
我转过身,背对她。玻璃窗上她的身影,让我如此着迷,我拿出手机发短信给朋友,让他们请我吃饭,因为我找到了我喜欢的人。发过消息后,我仔细地看她,她仿佛在和谁生气,死命地盯着自己的鞋子,始终没有抬起头。
那好吧,如果明天她还是准时出现的话,我就要留给她我的手机号码。
星期三雾
6点30分,我准时去了那个叫做KISS·N BAKE的蛋糕店。果然,她在。
她在仔细地看新出的水果蛋糕,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于是,我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她猛地转头看我。我冲她微笑,她却害羞地低下头走了出去。真是可爱的女孩!我们依旧搭同一班地铁。
这次,我站在她的旁边,仅仅0.01米的距离。我闻到她身上的J·adore的香味。我忍不住问她的时候,车上非常安静。我感觉心脏跳动得厉害。她没有正面回答,却说:你用的是CK BE。真是厉害的对手,她竟然能闻出来我用的香水牌子。下车的时候,我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在纸上给她。她伸出手来接的时候,我看见她白皙的双手和红红的耳朵。我想,她也应该挺喜欢我。
星期四晴
适合情人一起出去玩的天气,她没有电话给我。而我也因为赶一个设计而无法去赴6点30分的约会。我想,我是应该给这个女孩考虑的时间。我很安心地等待。
星期五晴
一个电话也没有,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工作的时候看了手机无数次,它好好的,并没有坏掉。
星期六星期日大概是晴
我熬了两个通宵,然后睡了两天,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但是有一点我能够肯定,她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星期一晴
我6点30分去买了个提来米苏,然后去乘地铁。没有看见她,心情沮丧。她难道一点都没有喜欢上我,所以不理这个电话号码吗?
星期二晴(也是大概)
因为我病了,感冒!懒得再写字。
提来米苏版
男生和女生的病都好了。女生以前总觉得美好的东西是碰不得的。可这次她终于决定要去吃一次提来米苏,作为对她没有结尾的爱情的悼念。
男生也决定最后再去那个地方买一个提来米苏,如果这次再没有遇到她也就真的算了。
6点30分,准时。她微笑着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忽然听见很熟悉的一个男声说:“我也要一个。”
第237篇、田田印象
田田长得不高,也不是很帅,不过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在那之前,他已经不知不觉跑到我心里去了。
田田是个很害羞的男生,他总是低着头,即使不低头,他的眼睛也会瞅着地上看,以至他漂亮而深邃的眼睛,总是藏在他长而略带卷曲的睫毛下,很少有人能看清他眼睛里的表情。
田田天资聪颖,思维敏捷。他肚里颇有点墨水,写得一手好文章。有一次,给我们上课的曾经当了30年记者的肖峰教授请田田为他写一篇传记。田田回去翻阅字典,坐在灯下冥思,突然灵感一来,拟出传记标题“宵衣旰食记者路,峰回路转教师情”,他的才情,可见一斑。
很多时候,田田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沉思。他的很多思想,便是在这时候产生的。他不轻易在有很多人的场合发言,但该到他说话,他定是语气铿锵,字字珠玑,思想很有见地。“潭水静默,浅流乃潺潺作响”,我想他是属于前者的。
田田思想高调,但做人却很低调。与人相处,他谦逊平和,说话还很幽默,所以和身边很多人都处得来。独独对我,他总爱板着个脸孔教训我,或者为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和我争得面红耳赤。有时候,他甚至会变着戏法来捉弄我,常常弄得我哭笑不得,我便冲他发脾气。这时候,他总是沉默不语,但决计不向我道歉,也不会来哄我。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有时候我们一起去上网,他懒得跑,就把卡给我,像个大爷一样,叫我去帮他刷卡。他要用MP3拷资料,就把数据线往我面前一丢,说:“把线插上!”我们一起出去游玩,他总是空着个手,不愿意拿东西,过马路的时候,他也不懂应该照顾着点女生,就只顾自己走。我总是在他面前灌输“绅士思想”,他却说那大大违背他的本性,他不愿去做那虚伪的绅士。我听了倒也不气,更奇怪的是,他每次要我帮他去干什么的时候,我嘴上说着不乐意,心里却是很甜蜜的心甘情愿。
更多的时候,田田在我面前就像小孩子一样,童真有趣。有一次我们去洪山广场玩,他说他只带了自己坐车的钱。回来的时候,我说我没有零钱坐车,要去换钱。我们向一个小卖部走去,走着走着,他突然转过身,蹲了下去,然后跳起来,手里捏着一枚硬币,兴奋地说:“捡到钱了!可以坐车回去了!”我们便向站台走去。经过一个自动售货机的时候,他问我:“你要吃点什么吗?”我指着里面一袋山楂,毫不客气地说:“我要吃!”他把刚拣到的那枚硬币丢了进去,那袋山楂就到了我手上。我津津有味地吃完以后,突然一拍大腿,说:“糟了!那个硬币是用来坐车的,被我吃了。我们还是去换零钱吧。”我们又往小卖部走去。经过一片草地的时候,他一个劲地盯着草丛里看,突然,他又从草地里捡出一个硬币,然后神气十足地在我面前晃,说:“我厉害吧,总能捡到钱。”我拍着手说:“好棒哦,可以坐车回去了。”回去的时候,他要我请他吃饭。我说:“你不是很能变钱吗?你变好多好多硬币出来,然后再请我吃饭吧。”田田突然脸红了,好像怕把戏被我揭穿一样,他支支吾吾地说:“哦,这个……它有时候不灵的。”看他还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却在心里偷笑不已。
田田经常说自己是个很自私的人,不懂得为别人着想。可是每次我们一起做英语听力,他总会给我倒好磁带,让我直接听就可以。很多次一起吃饭,他给自己买饮料,也总会给我捎上一份,放在我面前,然后什么都不说。他就是这样,默默地对别人好,却从来不会在嘴上说出来。
田田也经常说自己很冷漠,不会去关心别人。可是我生病的时候,惜时如金的他会请假陪我去看病,陪我打点滴。上自习的时候,他还会给我带上一个亮晶晶的红苹果。有一次我们闹了很大的矛盾,我一气之下便说要和他绝交,叫他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其实和他绝交我也很难受,整天恍恍惚惚,连课都没有去上。后来晚上的时候,班上有个女生来找我,她说:“田田很关心你,他说你最近心情不好,叫我多和你来说说话。”我听了心头一热,便原谅他了。和他和好以后,他对我说,和我绝交两天,感觉时间过了很久,每天都不知道应该去干什么,走在校园里,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往事。田田从来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然而他这几句,却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人的话。
和田田其实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一一列举起来会有点泛滥。记忆中最深的是有天晚上,外面下很大的雨,我们坐在教室里等雨停。他戴着耳塞听歌。而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坐在他旁边静静地看着他。看着看着,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希望这场雨就这样一直下,他一直坐在我身边,我就这样一直静静地看着他,一直到地老天荒。
现在想起来会有点伤感,因为后来田田告诉我,他是个害怕爱,不敢去爱的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说他不喜欢我,他不会愿意和我那样,傻傻地等待一场雨,到地老天荒。可是无所谓,因为我喜欢他,我会等他。
第238篇、异度空间来的快递
异度空间来的快递 文 考薇 插图 桀桀
女友程雪过世之后,乔晓峰悲痛得不能自己。这天,他正魂不守舍地走在街上,突然,有个人把一张传单塞进他手里转身走了。乔晓峰本想丢掉,低头一看被“阴间快递”几个字吸引住了。传单上说,这家快递公司可以替阳间的人快递死者的讯息,甚至通过快递,使阴阳两隔的人正常交流。
乔晓峰以前是绝对不会相信这种事情的,但是悲痛之中的人总是有些迷信和恍惚,他居然心动了。照着传单上的电话打过去询问,对方说:“我们怎么敢拿鬼开玩笑呢?我们是有信誉的。你可以先试试,见货再付钱。”
“见货?见什么货?”乔晓峰追问,然而对方已经挂断了。
乔晓峰刚回到家就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走廊里空无一人,地上竟然多了一个盒子。乔晓峰小心地把盒子打开,只见里面是程雪生前织了一半的围巾,还附了一张便条:围巾我已经织不下去了,但是日子还得接着过。
乔晓峰克制住眼泪,确认围巾是程雪生前织的那条,字也出自程雪的手。他相信了“阴间快递”,就打电话订购了三个月的业务。
随后,乔晓峰不断收到来自“阴间快递”的盒子,每次也都是只听见敲门声而不见快递员。盒子里装着各种程雪生前的东西和她写的字条,大意都是鼓励乔晓峰从痛苦中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乔晓峰是性情中人,越是看到这样的字条,越是深爱程雪。
这天,乔晓峰收到一条红色的连衣裙,当时脸色就变了。因为关于这条裙子,两个人之间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那时候乔晓峰刚刚上班,工资不高,而程雪所在的外企女职员们都穿名牌。看着别的女孩都有男友买的高档裙子,程雪向乔晓峰表示了不满。虽然当时乔晓峰咬着牙也给她买了一条,但这条裙子却成了他们两个人心中的一个小疙瘩。
乔晓峰很生气地打电话给“阴间快递”,质问他们为什么送来这条裙子。对方无奈地回答:这是程雪让他们从阴间寄来的,而且裙子里还有个小纸条。
乔晓峰找出纸条,上面还是程雪的字:“你别装作伤心了,当初连条裙子都不舍得买给我,你有资格爱我吗?”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过了几天,“阴间快递”又送来购房合同的复印件。看到这个,乔晓峰心里又起了波澜:当时乔晓峰出首付买了这套房子,不知道为什么,程雪坚持要写她的名字,乔晓峰觉得这不合理,两个人就大吵了一架。虽然程雪得了绝症,后来根本享受不到这套房子,但是乔晓峰一想起来还是觉得痛心。捏着这张合同,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热情冷了下来。
后来乔晓峰还陆续收到一些来自“阴间快递”的纸条,比如嘱咐他不要吃葱。乔晓峰是山东人,而程雪是江南人,吃葱是个大矛盾,这些字条和物品让乔晓峰渐渐冷静下来,他开始觉得自己和程雪并不是那么合适,两个人即使真的在一起,也未必会幸福。
三个月之后,“阴间快递”的一期业务结束了,快递公司打电话问乔晓峰续费不,如果不续费的话,将再也收不到有关程雪的任何消息。冷静下来的乔晓峰觉得是时候回到正常的生活了,就没再续费。
在同一个城市的一栋大楼里,有些人正开着会,竟然提到了乔晓峰。
“幸好乔晓峰不再续费了,否则,我真没什么东西可以寄给他。”放下电话后,欧阳林松了一口气。他就是“阴间快递”的负责人。
他转过头来,继续向对面的新客户讲解公司的服务内容:“正如您所看到的,程雪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之后,害怕男友受不了这种打击而一蹶不振,因此预订了我们的业务。她在公司里寄存了物品和亲手写下的字条,分为‘正面内容’和‘负面内容’两种。当她过世之后,我们会先把‘正面内容’寄给乔晓峰,比如那条围巾和鼓励他继续生活的字条。如果有些人痛苦太深,那么这种方法往往就不能让对方解脱出来,我们就需要邮寄‘负面内容’了……通常这一招会很有效,你也看到了,它能让他从女友过世的痛苦里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
面前的客户是位三十多岁的女人,她静静地听着,眼角流出了泪水。她说:“好的,我也要订这样的内容,为我儿子。我的病撑不了多久,我希望儿子可以早点从失去妈妈的阴影里走出来。”
欧阳林不禁心里一酸,克制住情绪,把合同递到了她的面前。他知道,自己能做的,就是让以后送出去的快递更真实,更有效,更能减轻痛苦。
第239篇、一块月饼的故事
50年代末,上海一所大学校园,一对男女学生相爱了。那时校园里绝对禁止恋爱,校方对他们一再劝阻、警告,两个年轻人却始终如胶似漆。校方只有使出最后一着,毕业时将男的“流放”到遥远的大西北,女的从宽留在上海,实际是将一对鸳鸯拆散。女的不肯独自留上海,死活要跟男的一道赴向那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
两个人在蒙古包里落下户,卿卿我我,日子虽苦犹甜。然而三年自然灾害,一个饥饿的时代到来了。
这天是中秋节,社里每户分一块月饼。男社员先收工,男的把月饼领回来,等着女的。
薄暮降临,女的还不回来。男的实在忍不住,把月饼对半切了,先吃了自己那份。不吃则已,一吃更馋。他想她要是在,肯定会省下她的那一半给他吃,那么,实际上这半块月饼的二分之一将是属于他的。他于是把半边月饼切开,把他认为肯定会省给他吃的那一半吃了。女的还没回来,剩下四分之一块月饼,男的看着看着,怎么也忍不住,他甚至想不起自己是怎样向它伸出魔爪,一下把它吞噬掉的。
这时,女的回来了,她兴高采烈地说,听说分了一块月饼呀!男的愣愣无言以对,片刻,支吾道:“我……太饿,我吃掉了。”
女的半天没吭声,后来忽然怒吼道:“我想不到你这样,我牺牲一切跟你来大西北,你呢?连半块月饼都不能给我省下。我算看透你啦!”
女的就这样收拾了衣物,回了上海。
校规、警告、“流放”都不能拆散一对情侣、一块月饼却轻而易举就做到了。
第240篇、震撼:美国女人婚契吓坏中国男人
中国女人眼里的美国男人,浪漫;中国男人眼里的美国女人呢?我说陈立彬你是过来人,听你的。他苦笑一下,话在嗓子眼里梗了好一会儿。你看看这个,他递过来一个文件夹子。里面是他和凯瑟琳共同签名的契约,一共四个。你不是说那最后一个婚契没签吗?我问。就算入乡随俗吧,这里兴这个,并不是她特别斤斤计较。他解释道。那些条款,一条一条,都象套在脖子上的绞索,怎么过得下去?本想再问一句,一转念,没定契约的那些夫妻,就过得下去,过好了吗?米兰昆德拉说什么,欢聚是为了分离。
既然如此,倒不如契约婚姻罢了,丑话说在前头,多透彻。
陈立彬是一个世家子弟,而且是一个有些份量的世家子弟。
五十多年前,在大上海十里洋场,有头有脸的人很少人不知道陈公馆的。这个陈公馆的第一代主人就是陈立彬的曾祖父,他在满清和北洋政府任过高官;第二代主人是他的祖父,在国民政府的作过将军;第三代主人是他的父亲,作为重要民主人士,在全国人民政协成为委员。
八十年代初期,在父亲去世后,唯一继承人陈立彬当然法定为陈公馆的第四代主人。
陈公馆是典型的花园小洋楼,里面有一间客厅、一间书房、五间卧室、两间浴厕以及厨房餐室等。这对许多一家三代挤在一个小亭子间的上海小市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陈立彬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文化人,家学渊源,读过硕士研究班,后来从事出版工作,本人也发表过不少作品。
特定的家世、年龄、经历、才学使他成为一个一人多面的角色。人们往往从各种不同的侧面,对他得到不同的印象。他既有旧书生所推崇的诗琴书画般的儒雅,又有当代新知识分子的求新和狂放。他也许上午穿一件对襟黑褂,中午换一件棕色猎装,下午改成一套白色西服,而晚上则又变成一身球衣球裤。他可以同时抽古巴雪茄、美国万宝路和云红塔山;他也可以同时喝法国香槟、德国啤酒和北京二锅头。
他是一个瘦高个,长胳膊长腿,总是留着一个小平头。他善健谈,喜交游,为人慷慨,大有广结天下名士之风。于是乎,优越的家居条件,使陈公馆成为上海中青年文化人的一个聚会沙龙。
那年圣诞节的前夜,上海市民们一般无动于衷,但陈公馆却举行了晚会,客厅里还安放了一棵塑料绿圣诞树。来里还夹杂了几个洋人面孔,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美国女人。
她大约二十五六岁,也是一个瘦高个,长长的褐发飘飘逸逸,一直散到腰际。与中国美人不一样,她颧骨凸起,嘴角咧得很开,但一点也不难看,而且相当性感。至少晚会上的大部分新潮男士们都这样认为。
经人引见,陈立彬知道她叫凯瑟琳,是个美国留学生。
凯瑟琳一开口,竟技惊四座,她说得一口标准普通话,使在场多数带上海腔的文人们自愧不如。
从此她成了陈公馆沙龙聚会的常客。
不久,陈立彬正好有个机会到美国当一年访问学者,而凯瑟琳也完成学业回国。他们又在美国相遇。
凯瑟琳在中国呆过两年,学的是中国语言文化,当然至少算半个中国通;但这个极古老又极年轻的国度,使她感到永远是一个不解的迷。有一次,连她这个非常自信的人都沮丧地说,对中国读得越多,反而对她了解得越少。陈立彬开始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说,只笑言是一种老子或黑格尔的辩证法。直到好几年后,他才慢慢知道她的话里的含义。
在她看来,陈立彬象他的祖国一样是一团迷,一团解不开但又想解开的迷。而在陈立彬看来,她象她的祖国一样明确、有效和求实。她永远知道她自己要干什么,就象他永远不知道他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一样。
陈立彬与凯瑟琳从一见面似乎就很投缘,但这种投缘的基础是不是浪漫的爱情,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据陈立彬搜肠刮肚总结说,他俩的
关系是“合作性”,即“合作关系加性关系”。 陈立彬一年的访问学者身份很快就到期,凯瑟琳就帮助他转到自己任教的大学当东亚文化研究生,并得到两年的助研金。
她让他搬进自己贷款新买的房子,她同他定了一个契约,主要条款如下: 1.在一个两年的期限里,两人为非婚姻的同居关系。 2.在这两年内,两人合作翻译出版中国重要的最新文献和书籍。 3.陈立彬负责中国方面的有关联系,而凯瑟琳则负责美国方面的有关联系。 4.所得的收入两人平分。 5.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的财产规本人所有。 6.男方按月付房租给女方,水电煤气费由双方平均负担。 7.电话服务月费和本地电话由双方均摊,但长途电话由使用者另付。 8.饮食和日常杂费以记帐方式月底结算。 9.在两年期间,双方不得与其他异性同居。 10.平时双方分房间而住,性行为由双方都同意,方可进行。实行严格的节育计划。 11.由双方都许可方可留宿客人。 12.两年期限之后,由双方根据需要共同续定新的契约。 契约定好之后,陈立彬心里觉得很滑稽,但脸上却一付庄严神圣。他不清楚这契约到底有多大的法律效应,反正对自己有没有都无所谓。 在契约下,两人倒是相安无事。只有一次,双方产生一点小冲突。向来好客的陈立彬误认为这里还是他的美国陈公馆,有一次计划在家里举行晚会,结果正赶上凯瑟琳忙着完成一个项目,故遭到反对。陈立彬指着契约一条一条查对,并未任何违反,因为根本没有任何一条与此案相关。结果她无话可说,只得无奈地在办公室呆了一晚上。 两年很快过去,陈立彬的助研金终结。虽然学费还是争取到全免,但生活费一下子没有了着落。此外两人翻译出版合作到目前还没有直接的收益。 凯瑟琳同他又定了新的契约,期限仍为两年,继续确定了同居关系。其中对某些旧的条款有所保留,有的作了删改,另外根据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最重要的一条如下:陈一方因暂时无收入,由凯一方代付房租等一切生活费用。其欠款将由双方合作收益后的陈方所得偿还。
第241篇、租女孩租走了我的爱情
我是在大学毕业第二年夏天来海口的。因为年轻,因为憧憬浪漫的爱情,我爱上了这个美丽的滨海城市。
相比之前找工作的周折,我在海口的工作还算比较顺利。在国贸一家房产公司做了半年策划宣传后,为了上班方便,我在单位附近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从海甸岛搬来的第二天,我就在报纸上登了一则招租广告"欢迎单身年轻女士合租……"说实话,在海口像我这样,月薪2000多元的收入,已不算是小数目,但面对黄金地段1000多元的房租,我只能委屈自己,找人合租了。
合租情谊
叶子是第四个来看房的女孩,之前的三个,不是嫌房租太高就是嫌离单位太远。我和叶子一见如故。她和我个头差不多,身材也相仿,只是脸形比我圆些,笑起来,还露出一对酒窝,稚气温和的样子。更让我觉得欣慰的是,她没有在房租的问题上和我纠缠。我们俩一拍即合,当天下午她就搬了过来。房间收拾妥当,我们坐在客厅里喝茶,相互一笑。总觉得她不像是初识的朋友。我问她,你有男友吗?她轻啜了口茶,说,刚分手,所以我才搬出来找地方住。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叶子却轻松一笑,说,都过去了,没什么。
我很佩服这个看起来文弱的女孩,换了我,至少要痛苦上好一阵子。那时,我和公司一位叫江枫的部门经理暗生情愫,只是爱情还未到水落石出的时候。
叶子也在国贸一家公司就职。每天早上,我们一起到楼下吃早点,中午在各自的公司打发,晚上谁先回来谁负责做饭,两个人的伙食本来也很简单。后来我们凑钱买了电视,那时韩剧《人鱼小姐》正在热播,我们俩一起哭得唏里哗啦,而后相互看看又大笑不已。我们一起逛街,吃小吃,相互换衣服穿,在单位受了委屈相互诉说安慰,一起骂男人不是好东西。
只是,我向来大大咧咧,东西总到处扔,叶子却很细心,房间的卫生总是她来打扫,连我的内衣都叠得整整齐齐,家里的牙膏、手纸基本都是她在换。甚至包括灯泡、水笼头那些让我头疼的琐事,叶子也能很快搞定。更让我惭愧的是,每次我做的菜都让叶子难以下咽,而她做的菜,却每次都让我大快朵颐。
有时看着叶子,我就想,原来自己有那么多的不足,而像叶子这么完美的女孩,居然也会有男人舍得离开她。本来,与人合租只是经济所迫、不得已的事,但时间长了,我却觉得,和叶子合租的日子,是我走出大学校门以来过得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多余的角色
那段时间,我和江枫的感情进展得很顺利。很快,我们成了公开的恋人。江枫大我两岁,早几年就来海南发展,职位上也比我高一级,在公司算得上年轻才俊,很得老总赏识。虽然眼前还只是一个部门副经理,无房无车,但在我眼里,江枫就是一只潜力股。后来我想,也许我最不应该做的,就是把江枫带到自己家里做客……
那天,我带江枫回家时,叶子正围着碎花围裙在厨房里忙碌,听见我叫她,她便出来和江枫打招呼。从他们的眼神中,我发现了瞬间闪过的异样情绪。
叶子那天做出来的一桌饭菜,似乎比平时更加美味。江枫吃得很香,不时用赞赏的目光看上叶子几眼。吃完饭,叶子又端上一盘水果,坐在江枫对面,把第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江枫的时候……
现在想来,那天晚上,沉浸在爱情中的我,却成了多余的角色。
只有放手
从那天起,我和叶子的关系明显有了点瑕疵,但我还是宁肯相信我和江枫之间的爱是真实的。但江枫约我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了,下了班有时招呼都不打就匆匆离开,而叶子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
我一遍遍回想那天晚上的情景,他和她眼神的交错,可这又能说明什么?我不愿相信,我的女友和我的男友之间真的有什么发生?我索性活得稀里糊涂,依然穿叶子的衣服,要她陪我逛街,一如既往地风风火火、大大咧咧。最先沉不住气的是叶子,她开始躲着我,不敢面对我。有天晚上,叶子回来得很晚,隔着一堵墙,我们都无法入眠。她给我发了条短信,"我和江枫在交往,对不起!"看着短信,我足足发了十分钟的呆。我终于无法再自欺欺人。奇怪的是,对隔壁的叶子,我居然没有任何愤怒和怨恨。
终于到了摊牌的时候。第二天下班,江枫约我去公司楼下喝咖啡。一杯咖啡都要喝完了,坐在我对面的他还是支支吾吾,一副张不开口的窘迫样子,不知他工作中那种雷厉风行的作风哪里去了。终究,还是爱他,心里的疼痛渐渐向周身蔓延开。
感觉到泪水快要破眶而出时,我拿起包起身离开。我对江枫说了最后一句话:"其实,叶子已经告诉我了,祝福你们!"听见江枫在后面叫我,我的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
在爱情上,我向来不是愿意跟别人争抢的女人。爱情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不是说争就可以争得到的。留不住时,最好是潇洒放手。只是,我自己也没想到,到了真正放手的时候,我是那般的心痛和疲惫。
再次邂逅
从那天起,我开始留意租房信息。不久,在单位附近的大厦看到一则合租广告。和我当初一样,有个在附近工作的女孩想找人合租。我先打了电话,随后去看房。
房主是个比我年轻的女孩,叫阿媛,大学刚刚毕业,来自海南儋州,在出租屋附近一家公司做文员。和我当初的情况大略相同,一个人租了两房一厅的房子,为了减轻房租压力,转租出去一间。
阿媛看起来恬静温和,就像当初我对叶子的印象一样,(www.limaogushi.com)有一见如故的感觉。我当天就搬了过去。也许对于我来说,换一个地方,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不再跟从前纠缠不清。而且,我也不想再见到江枫,我决定辞职。
搬进新家的那天晚上,阿媛到我的房间来帮忙收拾。她问我,怎么男友不来帮你?我愣了一下,随即叹口气说,刚分手。你呢?
阿媛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他工作地点有些远,所以半个月才能见一面。我急于找一份新工作,阿媛很热心地帮我,还让她的同事到处打听哪儿要人。我很感激她,在家闲暇时,就包揽了所有的清洁工作,还大为发挥从叶子那儿学来的厨艺。阿媛每次回到家,都会感激地抱住我,开心得像孩子。
一个月后,阿媛的男友陈休假一周,过来和阿媛团聚。那是个高而挺拔的男人,当我们彼此点头微笑时,我竟发现他的笑容有些像江枫。
也是从那晚起,我发现,陈的目光总有意无意地追随着我的身影。阿媛上班后,家里剩下我们两个人时,陈就和我一起打扫卫生,帮我择菜,还不时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聊天,给我讲笑话。同一屋檐下,一周的相处,足以生情。尽管我尽力保持表面上的平静,心里却无时不充斥着甜蜜、酸楚,还有深深的愧疚。
我终于可以体会到当初叶子的心情。特别是陈临走时,终于鼓足勇气对我说,相比阿媛,他更喜欢像我这样成熟体贴的女孩,我的内心更加六神无主,百味陈杂。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了?我是怎么了?同一个出租屋的两个女孩,为什么连爱情也会不期而遇?是出租屋里的爱情太脆弱,还是年轻的欲望太泛滥?
但我始终坚信,没有伤害的爱情才是完美的。我再次选择了离开。从此,我将不再选择与另一个女孩合租房屋。而在这里,我用我的前车之鉴,提醒那些欲求合租房屋的女孩,千万不要连自己的爱情都一并出租出去。
第242篇、晾晒爱情
在感情上,她受了伤。曾经对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决绝地离开她,投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她哭,她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接受。她对家人和朋友哭诉,痛骂男人的绝情,几乎成了祥林嫂的翻版。大家都劝她,走出这段情,开始新的生活。她终于答应了。
很快便有男人喜欢她。是啊,她那么有才华,写一手好文章。她是一个成功的推销者,通过博客将自己弄成了明星。一堆的文学爱好者,拥堵在她的博客里,看她笑,看她哭,倾听她的乐与悲。爱她的男人先是爱上她的文字,然后爱上了她的人。
他的攻势很猛,她败下阵来。她爱得很投入,称他为“我的爱人”。也有人质疑,不是曾经很痛苦吗,怎么那么快将旧情丢在了风中?当然,更多的人祝福她。
他和她的爱情热火朝天。每一天,她都在博客里公布爱情的新进展。她写他的好,他的思念,写她的感动,她的坚定。点点滴滴,一遍遍在众人面前展现。在她的文字里,他和她的爱情是透明的。他让她不满意了,他和她生气了,他对她温柔,对她妥协,她都乐于让大家分享。
但爱情却快速降了温,他远离她了。这让她很生气,她是骄傲的,你不爱我,我何必爱你?于是,她的文字成了讨伐他的檄文。而他沉默,毫无回头的迹象。让人不得不感叹,那么深那么浓的爱也会转移。
她倒是比以前坚强了。一如既往地在博客里公布她的生活。没多久,另一段感情光顾了她。从她的文字中,大家又看到了一个男人默默爱她的痕迹。“啊,我的爱人……”她又开始了新一轮深情呼唤。每一天,她定时向博友们公布她的恋情新进展。在她的笔下,她和他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可惜,终究没能如她所愿。从她的心情日记中发现,他又开始远离她了。炽热的情感又一次降了温。
她依然如故,写了大篇的文字回忆旧情。虽然,爱情的远离也让她难过,但更多的是困惑。自然,还是有人一如既往地安慰她受伤的心,只有一个博友无知无畏地跟帖:“爱情是内心最美好的情感,不是随便拿来取悦他人的,更何况一些隐秘的情节。你完全不懂,又怎能得到想要的爱情?”是啊!他真是一语中的。像她这样总是晾晒爱情,哪个男人能接受?美好的爱情需要培养和沉淀,实在不适合将爱情全部拿出,赤裸裸晾晒。
第243篇、若爱只能擦肩而过
春带着勃勃生机,悄然而至。小城里最先觉醒的是丁香树,它们生长在马路的两旁,树身开满了洁白的小花。在绿叶的簇拥下显得美丽、淡雅。风一吹,那幽香被送得很远很远……
就在这个丁香花泛滥的季节,王允初识了美美,她就像丁香花一样美丽清纯,带着那沁人心肺的幽香,闯进了他的心田。
那是一个周末的清晨,王允和同胞哥哥王润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美梦。突然他们被一阵叩门声惊醒,王润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声戛然而止,接着门外传来一个温柔纤细的声音问道:“王润在吗?”
王允抻了一个懒腰,将头探出蚊帐笑嘻嘻说:“哥!找你的。”
王润也不答话,飞快地套上他的臭袜子,箭步趋前。要开门的时候突然停住,回头对王允低吼道:“赶紧起来……”说完开门走了出去。
趁哥哥和来人在外面说话的时候,王允穿好了衣服,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屋子,然后趴在门缝偷看他们聊天,哥哥发现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王允尴尬地打开门冲着他们嚷嚷着:“哥!请人家进来坐嘛!”
哥哥听罢,笑着对身边的女孩说:“要不……进屋坐一坐?”女孩到很大方,也没推让,微笑地随哥哥进了屋。王允殷勤地帮女孩般来的凳子,趁机偷偷地打量着女孩,发现她很漂亮,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的皮肤粉白粉白的,就好似室外盛开的丁香花,她笑起来更是清纯动人。
似乎是王允的目光过于火辣,女孩觉察地向他看过来。王允的脸立刻红了,他笑嘻嘻地说:“你们坐,我出去一下。”说完冲着哥哥眨了眨眼,人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哥哥似笑非笑地,偷踢了他一脚之后说:“愣着干嘛?不是要出去吗?”王允面色更红了,急忙答应了一声跑了出去。
再回来的时候女孩已经走了,哥哥悠闲地躺在床上听着歌。王允一屁股坐在哥哥床上问道:“哥!你女朋友吧?”
哥哥急忙说道:“别胡说,她叫美美,是我们车间新来的。车间主任让我收她做徒弟。没别的关系,你别瞎想。”王允听哥哥这么一说,心里似乎松了一口气。初见她那短短的一瞬间,她的影子就留在了他的心中,怎么挥也挥不走了。甚至王允觉得她坐过的地方,都有着那么一股幽幽的丁香花味儿。他使劲闻了闻,心想哥既然和她没什么,那么是不是代表着他有机会哪?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心里却是甜丝丝。
打那以后美美成了他们家的常客,她每次来王允都会甜甜的叫她一声美美姐,她似乎也非常喜欢和王允聊天玩笑,但是在哥哥面前就显得有点拘谨。也许是哥哥总板着一张脸的缘故吧!
美美有一次偷偷问王允:“你们长的很像,怎么性格差的那么多?你哥严肃做事认真,而你整天嘻嘻哈哈,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
王允嘻嘻笑着说:“我哥样样都比我强,我呀!懒散惯了。”
其实王允想对她说我不是什么事都不在乎,我在乎你,喜欢你,是你感觉不到罢了。不过这话打死他也不敢说出口,因为他感觉到哥似乎也喜欢美美。
转眼半年过去了,他们三人越来越熟悉。
一次王允开玩笑问:“哥!你咋不追美美姐呀?”哥哥当时就撂下脸摔门走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哥哥那么不高兴,他分明看见了哥哥眼里的悲伤。
这悲伤让王允心疼,哥哥是他唯一的亲人,哥哥想要的东西他绝不会去占有。于是他开始帮哥哥和美美牵线搭桥,每次在美美来他们家玩的时候,他借故留她玩到很晚,这样再叫哥哥送她回家。
有一晚美美要走的时候拽住他的衣角说:“王允,你送我回家吧!”王允假装打了一个哈欠说:“别,我又累又困,哥……”
临走时美美瞪了他一眼,脸上明显带着失望眼神,那眼神让王允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谁料到王润回来的时候突然把他从床上揪了起来,骂他是个笨蛋,王允被骂得莫名其妙的。非常无辜地说:“哥!这是咋了?”
哥哥的脸涨得通红,狠狠地把他推到在床上,转身点燃了一支烟。沉默了半晌说:“美美喜欢你。”
“什么?美美喜欢我?怎么会?”王允心里是又惊又喜。但是当他抬头看见哥哥一脸的悲伤时,他脸上的喜悦瞬间消失了,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哥!别开玩笑了,她喜欢的是你,要不怎么会老和我打听你的事。”
哥被他一说仿佛重新看见了希望,他扔掉烟蒂说:“难道是我误解她的意思了?也可能是她害羞,对我的表白一时间无法接受。”
王允心里一沉重重地躺在床上说:“哥!别想了,明天问清楚了就行了。”
哥哥突然问道:“小允,你不会喜欢美美吧?”
王允苦笑着说:“怎么会?我一直当她是我大嫂的。”
躺在床上的王允听见哥哥笑了。
那一夜,王允辗转反侧,难以人眠,心一阵阵疼痛。
不久,美美再来他们家的时候,王允注意到她和哥哥牵着手走进来,俩人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美美再不像以前那样主动和王允说话,而是仰脸望着哥哥一脸的幸福。而王允呢?面对他们既不能表现出难过,更不能避而不见。只能忍着心里的痛,看着他们幸福的笑。
很快美美成为了他的嫂子,他们结婚后还住在这间小屋里。王允开始有些尴尬,渐渐的他们又像以前一样说话聊天,她常拿王允开玩笑:“小允,什么样的女孩才能得到你的心?”
唉!王允心想我当然不能告诉她,我爱的就是你,恐怕,这一句话会永远烂在他的肚子里,每次说到这里王允都会非常沉默地走到一边。
偶尔,美美会请她的女同事来他们家玩,王允知道嫂子的用意是想帮他相亲,每次王允都会表现出吊儿郎当的样子,说话随便,不拘小节,鞋什么的乱放乱扔。
等客人走了之后,美美总是阴阳怪气地说:“喂?我说你怎么回事!”
王允瞪着她说:“我的事我自己解决,别老替我乱配鸳鸯!”他刚说完,突然看见美美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她低声说:“小允,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开心,可和你哥在一起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了解我……”说完用一种幽怨地眼神看着他。
这一刻王允终于明白了美美的心,可是一切都晚了,他们若有爱,也只能让这爱擦肩而过……
王允尽量掩饰自己的慌乱,说:“哥,样样都好,你没发现他多在乎你吗?多爱你嘛?”
美美的眼神黯淡了,她转头说:“我知道你哥爱我!算了,吃饭吧!”
王允大大咧咧地笑了笑,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不久公司要调人去外地的分公司,王允积极地报了名。他想只有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他才能活得自在,不必用笑来掩饰着内心的痛苦。
王允身处异地,每当他一个人寂寞的时候,总会哼起那首“丁香花”,忆起那个清晨,那个笑脸……
第244篇、蝴蝶飞不过沧海
二十一岁,这是我和母亲的年龄差距。生活像一把刀子,刀刀催人老,母亲在岁月和生活的磨砺下,显得衰老而又丑陋,最主要的是母亲是一个哑巴。
我在上小学的时候,最害怕开家长会。我的学习很好,一直是掩藏自己自卑的胜利旗帜,可我还是怕开家长会,害怕自己的母亲坐在同学的家长里,显得突兀而衰老,害怕同学指着我的后背阴阳怪气地说她是我的哑巴母亲,在我年少虚荣的内心里,我不希望别人知道她是我的母亲。
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我从来没有让她给我开过家长会,上高中后,城里的孩子更不了解我的家庭,我对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母亲一直闭口不谈,我唯一骄傲的还是我的成绩,就连女孩最不擅长的数理化我也学得津津有味,能把班里最聪明的男孩拉下一截。我不爱说话,最多只是学习累了趴在窗户上看远处的树。我知道同学们背地里都叫我珠穆朗玛,是天下最高的山,因为我的学习我的冷漠。
其实在外面上学的时候,我也想念自己的母亲,回家的时候看见母亲从远远的地方挑水,一路上不停地换肩拍腰,我就会迎上去接过来,母亲就弯着腰一路跟着我。母女两个都沉默着,我能说但不愿意说,母亲想说却不能说,只能用关心的眼神看着我。可是多数的时候,我还是恨自己的母亲,恨她不能像同学的母亲那样雍容漂亮,恨她不能像别的母亲那样对自己的女儿嘘寒问暖,恨她不了解自己女儿的心事,恨她没有给我一个好的家庭。
高考的时候,母亲找过我一次,那是唯一的一次母亲来学校看我。那天父亲陪着母亲站在树下,两个人都忐忑不安地站在那里等我,我告诉过父亲,叫他们没有事情不要来学校找我。
我下了楼看见他们期待的眼神,我问父亲你们怎么来了,父亲说你好长时间没回家了,你母亲很想你。我看看身旁的母亲,正微笑的看着我,打着只有我和父亲看得懂的手语。母亲用手指了指自己,又双手合在一起放在自己的脑边,然后指了指我,我明白母亲的意思,她是说她很想我。父亲站在那里抱歉地说,我们知道你不希望我们来学校找你,你母亲前几天做梦梦见你出了事情,不踏实了好几天,非要拉着我来看看你,看到你什么都好我们就放心了。
那天我请父母吃饺子,母亲知道饭馆人多,她的手势会引来别人的好奇,所以一直安静地坐在那里,听父亲和我说话,脸上时不时挂着微笑看看我看看父亲。我把饺子夹在母亲的碟子里,看着母亲满意幸福地吃在嘴里,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这是我和母亲最亲密的动作,多少年来,我一直嫌弃自己的母亲,一直被自己阴暗的虚荣心和压抑的自卑笼罩着,一直不愿承认自己的母亲,不敢告诉别人我有一个哑巴母亲。这个可怜的哑巴女人仅仅因为自己连夜不踏实的几个梦,就要奔波着看看自己的女儿。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虚荣是如此可笑,自己的行为是如此荒唐,原来在母亲没有语言的世界里,有的是和别的母亲一样深沉的爱。
后来我上了大学,回家的时候,总能看见母亲幸福的笑,她不停地给我手语,着急得恨不得自己能说出话来。我也一边说着一边打着手语。开学的时候,母亲总是跟在车的后面,远远地站在那里,用手指指自己,再双手合在一起叠放在脑边,最后指指我,我知道那是母亲说会一直想我。在车窗边,我泪眼婆娑远远地给她招手,直到再也看不见母亲的身影。
大三的时候,我经常头疼,母亲知道了寄来一只又大又软的菊花枕头。从菊花的晾晒到枕面枕巾的缝制,都是母亲一手精心制作出来的,枕了一段时间,头疼真的好了许多。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我找了男朋友,一个不计较我家庭很爱我的男孩,我告诉了他我有一个哑巴母亲,男朋友知道了就笑笑说傻瓜,我会像你一样去孝敬她的。母亲后来知道我交了男朋友,不放心地让父亲打电话问我他人怎么样,有没有欺负我。我笑着让父亲转告母亲都是我欺负他,他对我真的很好。
后来母亲就寄来两双她亲手做的布鞋,一双碎花布的小鞋,母亲永远知道我穿鞋的大小尺寸,一双是给男友的黑色布鞋。母亲在信里说两个人过日子,就要像走路一样踏踏实实,两个人互相搀扶才能走得更远。男友见了嬉笑着说咱妈真可爱,说话比我们还有味道呢。
那双碎花布鞋我一直珍藏着没有舍得去穿,我知道在那一针一线里,缝上的全是母亲无声的爱。母亲曾说我是一只蝴蝶,越飞越远,现在飞到了几千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只有我知道,无论蝴蝶怎样去飞,蝴蝶都飞不过沧海,母亲就是那沉默的沧海,我怎么飞都在她的心里。
第245篇、单车上的爱情
男孩和女孩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没有惊骇的邂逅、没有剧情化的一见钟情,他们的爱情在安静中悄悄地绽放。
男孩和女孩的宿舍楼距离挺远的,为了能更方便的陪伴女孩,男孩决定买一辆自行车。这一天,他们来到了一个卖自行车的车市,很廉价的买了辆红色的车。女孩喜欢红色的车,红红的很张扬,女孩很文静,但她喜欢张扬的感觉。看到男孩挑车的时候,只看红色的,女孩很感动,她知道以男孩的性格,骑红色自行车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他们一路骑着自行车回学校,男孩载着女孩,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
每次男孩骑车载女孩的时候,女孩总爱把两个人的包全背在身上,她说这样可以减轻男孩的负担,还可以有共患难的感觉。男孩说女孩这样太傻,每想把包放在前筐的时候又总拗不过女孩,最后也只能顺着她,但他的包里绝对再不会出现可有可无的东西了!他们骑着单车穿梭在校园的角角落落,看着女孩把所有的包全背在身上,路人也会无意的猜测或多点注视,每每这时,女孩会更加嚣张的笑,因为她觉得,和男孩在一起是件最幸福的事,她喜欢把这种幸福表达。时间久了,他们的足迹也为校园注入一道甜蜜的风景。
周末的时候,男孩会骑车载着女孩到学校周围转转,看看新开的花、搜寻附近有什么好吃的、找一片舒适的草坪去绘画未来····学校附近有一个大型商场,他们经常会进去逛逛,女孩见到心仪的东西的时候喜欢夸张的大叫,但男孩要给她买的时候她总拉着男孩走掉,最后会买两杯冰淇淋带到餐饮区的桌子旁,安静的享受简单的甜蜜。他们把两种不同口味的冰淇淋混合在一起分着吃,女孩说这叫分享快乐!女孩明白,在以浪漫为主调的大学爱情里,她要尽最大努力权衡物质与情调。
快乐中,他们进入大四了,这时大家都要为出路探索,未免多了些许的凝重!男孩在家人的要求下,决定考研;女孩要一心一意的找工作。他们每天在不同的方向忙碌着:男孩为了专心考研,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每天泡在图书馆,到很晚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宿舍;女孩穿梭于各种招聘会、各临近大学的宣讲会。他们见面的时间少了,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对方。女孩有时晚上从外面买回些吃的,为不影响男孩复习,就悄悄地放在男孩住地,然后发短消息让男生记得一定要吃完。但周末的时候,男孩还是会给自己放个假,花半天的时间骑单车在女孩溜达,聊聊彼此的压力,然后互相鼓励打气!
女孩在大学所在城市的一家普通上市公司做白领,男孩也考上了这个城市一所大学的研究生。他们在男孩学校附近租了个还算宽敞的房子,这就是他们临时的小家。周日是他们的购物时间,男孩还是会骑着他那个已见苍老的自行车,载女孩去超市;女孩每次还是会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全包在怀里,享受这种只属于他们的幸福!后来,女孩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男人,男人开着一辆红色的宝马,成熟而稳重,男人对女孩展开了强大的攻势。女孩跟男人说的很清楚,她说自己已经有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她说她永远不会离开现在的男友。男人听着,眼里流露沮丧,但仍大方的说可以做朋友,并且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女孩好。
后来,男孩研究生毕业了,面对曾经无限憧憬的社会,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遍体鳞伤。之前的美好规划、宏大的抱负,遇到现实的审核,都变得天真且好笑。男孩变得暴躁,会经常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女孩想各种方法让男孩开心,但总是效果不大,男孩变得有些自暴自弃。周末,女孩缠着男孩,想要男孩骑着单车载她到外面逛逛,但男孩总不耐烦的说不去,说骑自行车太寒酸了,说等什么时候有钱了就买一辆轿车开。
女孩提出分手,她说自己要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男孩冷冷的笑笑,说这是意料之中、宝马男比他有钱多了。女孩没说什么,只是要求男孩可不可以最后一次骑单车载她。他们的车子行驶在林边的小路上,女孩抱着两个人的包、头靠在男孩的背上,两个人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男孩察觉到女孩的泪已经浸湿了他的上衣!以前的种种都在男孩脑袋里再现,他明白了,原来变的只是他自己,是他的冷漠与自私把女孩一步步推开,懊恼,但已经太晚了,男孩甚至都没有挽留的勇气·····
后记:我爱你,一直!我选择了别人,不是因为别人对我有多好,而是因为你对我不好了。爱情里,你的爱是我呼吸的氧气,当你不再爱我了,我将会在这场爱情里因缺氧而窒息。不想彼此太过狼狈,害怕继续下去只是一点点腐蚀曾经的美好,我选择放弃,在我的心死掉之前!
第246篇、有些东西永远不老
岳父认为今生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扛起妻子所有的烦忧。
岳父个性刚毅严肃,直到7年前岳母的肾脏发现问题、必须开始洗肾后,我才了解到在他那不苟言笑的面容之下,竟藏着一颗拙于言语却柔软情深的心。
记得岳母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但岳父脸上反倒不见一丝忧虑。只是过了几天,他便迅速结束待遇优厚的公务员生涯,当时他告诉大家的理由是想过清闲的日子。后来我才明了,其实从知道岳母要洗肾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了解,今生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扛起她所有的烦忧,停止大男人的一切,就职生命中的另一个工作――终极保镖。
这工作全年无休、风雨无阻,不能退休、没有津贴;除了要料理无聊粗重的家务,还要在每周一、三、五的4点半准时接送,带“不会坐车的她”到医院洗肾。
当时快70岁的岳父得强记各种药剂和量测名词,身上永远背着小包包,装满多种医疗必备物品。为了替岳母补血强化体质,在她上针前,岳父要四处张罗各种不同口味的晚餐;在她上针后,岳父更要全神贯注地监控仪器上的各种数字长达4个小时,不容许任何一点差池。
这些年来,岳母手上的血管奇迹般地依然柔软,因为每个洗肾完的长夜,总有一双无悔又温暖的手为她拼命努力按摩。为了强化她不想动又日渐消瘦的双腿,每个星期六的清晨,在公园外围的红砖道上,总看得到他催着她快步健走的身影。
岳父几十年来从不踏入菜场,但如今在周日的菜市场,总能看到他或提莱或背菜地站在满脸微笑、尽情采买的岳母后头。
SARS来临时,所有人都视上医院为畏途,他依然全副武装、生死同舟地准时坐在病房门口,戴着口罩守候挚爱。
没有休假没有薪水,不愿休息不能生病,不忍换手不愿换班;多少个深夜街头,常看到一前一后的寂寥身影,快步走在清冷的敦化南路上。
没有听他说过一句深情的“我爱你”,没有见过他们甜蜜地手牵着手,但是那份讲不出的情、化不开的爱,处处在对天诉说着:“你是我的一切,我要永远陪你健康地走下去。”
岳母从未存过一点私房钱,但总放心地买下任何想买的东西,因为背后总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只要你喜欢,没什么不可以。”
他们最快乐的约会,只是在医院地下室的一顿简单的快餐;最欢喜的场景,只是在阳台上一起摘下成熟的辣椒和西红柿;最动人的情话,只是吃完她煮的菜、大口喝完她泡的茶,再称赞鱼煎得很好。一切都这么简单,这么平凡。
第247篇、扎着蝴蝶结的你
他一直叫我小安。是安然、安静,还是安全或者其他,谁知道呢。到底这么多年过去了,更没有可去深究的理由。我还是小辈,安心小安。
有一天突然回想起曾经和Julian一起的三年,流了很多泪,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总之最后劳燕分飞,渐渐失去联络,直到这次邂逅。
Julian遇见我是在商场的男装部。我正在替男友选七夕的礼物,看到他,有点意外。五年过去,距离我们当年分手整整有1800多个日子。
我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他笑说,结婚两年,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个居家的男人。
我与他依然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原来Julian每天上班都会经过我的公司,只是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后来知道,曾经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我,已经到了门口却还是转身走了。我也曾去过我们毕业后第一次拿了薪水后去过的餐厅,一人点了同样的菜……我依然记得当年足球场上他一脸灿烂的笑容,我在经过球场时被球踢中,他跑过来道歉时他明亮的眼睛。我和Julian轰轰烈烈地开始,莫名其妙地结束,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我拎着装礼品的手袋,Julian体贴地说很重吧,我来替你拿。我说好,顺手递给他,那么久不见,即便已经物是人非,见到他仍然是有许多暖流在心头穿过。我说,去喝杯咖啡吧,很久没见了。其实他很想知道我现在的日子。当然我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这些小资的店,否则他真养不起我。我懒懒地笑,其实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味蕾麻木,入口后什么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阳射进来,Julian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幽幽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我想了想,很好,很安和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头的那个人?这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或许青春是残酷的,我和Julian共同度过的时光,便是这样的一去不复返了。
他呷了口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来没想过要怎样的妻,即便和我在一起的那几年,他认为彼时的我很吸引他,就是可以在一起的最好资本。但是他现在的妻倒是和我一点都不像。他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的妻比他大,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也很能干,一点不需要他操心什么。Julian接着说,他现在早已经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他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别墅里,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我笑笑,此时的我几近28岁,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了以前那么悠闲地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平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独自看电影。
我们都察觉到对方的改变,五年,毕竟不短。Julian说,以前是他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我,以为给我充足的物质就是责任。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他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他和我都是刚刚从学生转变到上班族,对我的要求过于苛刻。
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除了摆手,也只能摇头,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想起当初,其实他说得对,他替我拎笨重的旅行袋那是他的责任,但如果我自己的坤包都要他提,那是因为我偷懒。
20岁的时候,我是个很任性很没耐心,动辄就发小姐脾气的人。这几年在社会上跌打滚爬、周而复始地恋爱或者失恋,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无事去吃昂贵的牛排。
面对面地坐着,我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汽,发觉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我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Julian看着水汽后我时而朦胧的脸,说,他倒是现在开始过着慵懒的生活,有许多时间可以喝咖啡,陪太太逛街。他说,有时候会想起从前的我,那么鲜活,那么调皮,当然也很作天作地。可惜那个时候,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赚钱上,这是他辜负我的。
Julian又问,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记得他最后分手时曾说,他虽然不是照顾我最好的,但会是照顾我最久的。走过四年校园的光阴,我们到底还是没有携手。我知道那个时候我真的被宠坏了,所以脾气很坏。离开他之后,我的生活的确流离颠沛,直到后来遇到现在的男友。他同样忙碌着他的事业,很少有时间陪我,常常对我说的就是:喜欢什么你自己去买吧,把信用卡的账单寄给我。我替男友打理他无暇顾及的琐事,照料他的起居,从不无理取闹,把自己的工作也安置得好好的。
爱情是一种毒药,荼糜以后,是白开水的温暖。我想起我的男友,手上有他送的钻戒,婚姻是一种安心,满足是一把钥匙,这一刻,我满心的欢喜,愿意陪他看细水长流。
Julian留了电话给我,说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
我记下了他的电话,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过去。有些事情,偶然相遇已经够了。
这五年,我们都已变更过彼此的电话号码,如果不是这次邂逅,也许不会再见。即使这次邂逅了,或许也不会再见。
几乎同时伸出手,我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两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
第248篇、青涩的年纪,让我遇见了你
记得那年春天,有一个女子,倾国倾城...第一次看见你时,是在学校画室里面,那天你们班举办画展,我中午吃完饭后,没事就在学校走走,知道高二有一个班举办画展,因为我很喜欢看画,所以就来看看高二的同学们画画的水平如何,就在画室随便看看,你们班的同学很多很多,我就故意在里面找一个女孩,想想她是不是也在这个班的,我就一边看画眼睛一边在画室的每一个角落找她,眼睛就不停的转动,忽然就有一个身穿绿色短袖,背着一个大包包,在和她们班的同学一起在帖画,当时你撙在那里,样子看起来真的很可爱,白白的皮肤很嫩,我就故意走近她一点,我想偷偷的看她却又不敢看,却被你可爱的动作和那迷人的眼神深深吸引,我自问这间学校还有这么美丽的女孩,哇,她真的好漂亮啊,心里就想着,如果我和这么漂亮的女子认识那有多好啊。
想让她注意到我,我就故意站在人比较少的地方能让她注意的到,可是那时感觉她全心意的和她的同学挂画,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其他的事情。过了不久她好象是出来洗手吧,当是我并不知道她走出来了,我就想着自己也困了,就回宿舍休息吧,一出来画室走了两步,抬头望前面,她竟然出现在我的前方向我走来,我就想,这下好了,她一定会注意到我的,一步,两步,她在慢慢的走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的心突然会跳动的那么快,我就假装酷走近她,在她经过我眼眸前,我的脸突然变了颜色,自己感觉一定是红红的,心跳动的频率更加快,就不敢看她,就赶快把眼睛移向另一个方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很想看她却又不敢,但是我感觉她一定注意到了,我就这么装酷和她擦肩而过。走到了楼梯门口,消消地在镜子似的门上看了自己,想想自己的脸一定是很红的了,果然看了竟然真是那么的红,为什么我的脸会是那么红啊,因为怕啊,呵呵。就这样很无奈的回了宿舍了...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走,不知道过了几个星期了,都很少在能够再见到她一次。
真希望能在哪里能见到她一次吧。就那以后心也转向学习了,在认真学习的那些日子里,有好几次,有个很好的同学忽然跟我说:要不我们到高二年级去泡妞怎样,我们满是兴奋地答应和他去,因为那时他正暗恋了高一的一个女孩,我跟他正同是天涯暗恋别人来的,我就说:去就去咯,越快越好,我说:现在去,谁知道他那小子竟然胆小比我还小,他说:不敢勒,我们两个人太少了,不敢去,人多一点就好了拉。我说你怕什么啊,去就去啊,泡妞胆子大一点妞才喜欢啊。他就这样被胆子这么击败了。最后泡妞的计划一事不成了。不过他有时胆子也挺大的,就是泡妞的技术方面不是高手,从此我和他便是好搭挡,就从那起我就跟他混了。
我跟他不久之后,我们就约了好把头发染了颜色,不知道我是吃了什么药,竟把头发染了在学校最红的,因为这样才出众,她才会注意到,想给她留下很酷的形象。每次放学我就和他在学校路口等待漂亮的女生路过,其实我们早早的在路口坐着等了,我真希望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再次遇见那个女孩,等了好几个星期,已经习惯天天在等了,就是很少遇到她,但是我的坚持度无限,今天没有看到她明天在继续等吧。有好几次看到了她,只是不敢去叫她,只是静静的看着她悄悄溜走,人的胆子小也是个问题,真无奈。
有一次下午放学,我们依旧和前段日子一样,照旧在等心中的女神出现,放学好久了,目标终于出现在不远处,我的心还是砰砰的跳,我的同学跟我说:那个女子在那了,你敢不敢去问她电话啊?他分明是在击我,当时在那的有好多都是我的同学,这么多同学在给我壮胆,我在一怒之下鼓足勇气,口中咬着香烟跑到那个女生面前,我说:同学,你好。哇,还没等我问她电话,就说了同学你好,一下子就吓得人家跑到公路中间了,她的也吓的脸红红的,我还看见她还露出一点点微笑。人家就这么被我吓跑了,害我的同学们还大笑,回来了我的同学就问我,有没有问她电话了,我说我就说了同学你好,她就吓坏了,跑了。哎,给人家形象也不好了。他说:你的头发颜色这么红,谁不怕你啊,哈哈哈。哎,又是一次无奈。我说得了,能让她注意到我就好了。
从那起那个女生就是我追的对象了。
时间又过了许久,我们还在老地方等待,边抽烟边说笑,在我不经意中,其中一个同学阿飞看见了那个女子坐着车刚刚经过,阿飞说;那个女子在那了,刚刚坐着车经过了。我就怎么没有注意到,哎,又失去一次机会了。还好,另一个同学说,额,是她啊,我有她的电话啊。我说你真有她的电话吗?有啊。你想追她?你早说啊,我认识她。最后那个同学说了她电话给我,我立马记下来。这下好了,有她电话了,有那么一点点希望了。
就在那天晚上12点多钟,我拿起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了那个女生。信息内容是:你是**吗?我喜欢你有好久了,你知道吗?
但是这么晚了,她可能是关机了,并没有回信息。到了明天早上,她可能是好奇,不知道我是谁,就回了信息。她说:你是谁啊?我收到了她的短信,兴奋的不得了。然后就又给她发了短信,说:我叫....,经常望你那个同学,昨天在学校路口吓你那个,知道我是谁了吧。
她应该是知道了。又到了下午,我发短信问了她的QQ,就和她Q一下咯。
但我做白日梦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主动打了电话给我,我发疯似的告诉阿飞他们,那个女生,她打电话给我,阿飞说:有这种事情发生啊。然后我就躲在厕所里面接了,心跳得砰砰厉害。我就喂:假装说,你是...不过她很直接,她竟然还约我,她说:今晚有空么?我说有啊,什么事啊?她说:今晚出来咯。我说可以啊。那就晚上见咯。。。话说的不多。就这么简单,她就主动约了我。我很是骄傲的跟阿飞他们说:那个女子她约我今晚出去。他们不信,不是吧。我说是。哈哈哈,今晚我要去约会拉。晚上好好打扮酷一下。
晚上,我和搭挡说好,先去发廊洗个头,搞个发型。记得那个发型真的好帅,直到现在我自己都弄不到那么酷的发型。洗完头了,我和搭档就出来了,就在市中心等那个女生,搭档跟我说:那个女子真的会出来吗?我说我也不知道,不过她约我今晚出来。他说:那怎么等了那么久怎么还没有出来啊?不会是她放你白鸽了吧?我说给她打个电话看看,一拨电话,无法接通。再拨,无法接通。
过了快9点,再拨一次,这次还好,通了,电话嘟嘟了好久,没人接。又拨一次,又是嘟嘟,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暂时没人接通.我铐不会真是被她放白鸽了吧?
又过了没许久,好象是她打过来的,就接了,我说:嗨,你出来了没有呀?她说,等下就可以
不久,她终于出来了,我马上前迎她,看她的样子,真的好可爱。我们就去西湖走走拉,说说话拉。我们几个就在西湖坐了很晚才回去。从此我跟那个女生便认识了。
直到有一天,她发了一条短信给我,她说:我现在不想谈这个,因为谈这个是很烦的东西。她想认我做她的哥。我无语。
我就自问:是不是我长的不帅,她才不喜欢呢?我想一定是的。后来她问我,可不可以答应她一件事?我问她什么事?她说:你可不可以把头发染黑?我说我会听你的话的。小人遵命。当天晚上我马上把头发染黑回来。但是我的同学不知道我是为什么?之前我也没有告诉他们。染黑了头发后,我告诉她说:我把头发染黑了。最后经过重重困难,我和她终于开始拍拖了。之后我和她经历了好多刻骨铭心爱情。
第249篇、晓晓的姻缘
作者: 十里八乡
雪下了一夜,盖的整个天地白茫茫的,这种冷心冷肺的天气再没有比在床上睡懒觉来的舒服的事了,此时的李晓晓正是如此,整个人蜷成一团蒙着被子正享受着呢,只见房间门哐的一声被大力推开,尖利的气急败坏的女声随之响起:"李晓晓同志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滚起来!"嘴说着手也没闲着,麻利的扯着卷成一团的被子,可惜被子卷的太紧没扯开。女人更生气了,冲着门外就吼:"南瓜!你给我滚过来,把你姐的被子给我掀开。"本来缩头缩脑躲在外面看热闹的李楠听到这声吼,立马站直身子拔腿想逃,"你敢走试试!"腿刚抬起来,魔音又传来,没办法,咧着嘴转身挪进去,挂上扭曲的笑脸,狗腿的说着"来了来了,嘿嘿。"
小心翼翼的挪到床边,又讨好的冲大发雷霆的人笑了笑,然后下定决心般快速的抓起被子大力扯开盖到自己头上,由于用力过大,连带着蜷在一起睡的人也被扯到了地上,从盖着自己的被子缝隙里观察着外面的李楠看到这个情况,吓得立马把缝隙捂得严严的,还急切的在被子里解释着:"老姐饶命,我不是故意的……"可惜晚了,只见滚到地上的晓晓,一个激灵爬了起来,冲着裹着被子的人飞起就是一脚,然后扑压在床上,对着被子包着的李楠一阵拳打脚踢,嘴还不闲着:"行呀,臭小子,长本事了,敢暗算你老姐,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嗯?"被子里的人紧紧的拽着被子不松手,口里喊着:"老妈救命,老姐饶命,不关我的事,我是打酱油的,误会误会!"
"够了。"旁边被忽略的女人一声怒喝,成功制止了这场一边倒的斗殴。穿着睡的皱的乱七八糟的睡衣,顶着一头乱发,脸色红肿的晓晓一脸平静的踢开某个讨厌鬼,然后满不在乎的盘腿坐在了床边上,某个讨厌鬼却顶着被子露出俩眼睛,一骨碌跑到高气压的女人身后,献媚道:"老妈英明!"晓晓很不屑的冲他嘁了声。
"终于舍得醒了?啊?你看看你,都睡成什么德行了啊?人家张婶早跟我说好了,今天十一点去见见她介绍的那个小伙子,你倒好,你看看都十点了还不起来,敢情昨天我白跟你交代了?"
"妈,你至于吗?大过年的好不容易放个假,我睡个懒觉怎么了?这么冷的天气,相什么亲啊!昨天我就没答应,要相你去相,我不去。"
"你你,臭丫头你敢,你都二十七了,自己不谈男朋友,我再不操心,你准备在家呆一辈子吗?你看看你现在这幅德行,脸虚肿的还能见人吗?怪不得你昨天把水壶拿你房间,我看你是成心的吧!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啊,生了你们两个讨债鬼……"
"哎哎哎,妈,别殃及鱼池啊,我还是很好的……"
"你闭嘴。"两个女声同时响起。
李楠刚探出头想洗清自己却遭遇双重攻击,立即识相的缩了回去,并且在老姐无声的威胁中,乖乖的还回了被子,晓晓立马拉开被子裹住自己,毫无形象的靠躺在了床上。
"我二十五岁的生日刚过去两个多月,怎么就二十七了?"
"那是虚岁,你虚两岁呢,你看看隔壁婷婷,人家比你小,现在孩子都有了,你都这么大了男朋友还没个影子,我都快没脸出去见人了,我……"
"得了!您老就省点心吧,我反正是不去,你要是非让我去,你就抬着床去吧,我是不会起床的。"晓晓一看这没完没了的架势,立马掐断,抓住被子蒙住头,准备无赖到底了。
"你你你你等着……"毫无办法的女人怒气冲天,抬着急促的脚步离开了让她头发晕的房间。
"老姐,你太厉害了,小弟佩服。"李楠看到高气压的老妈离开了房间,立马又狗腿的凑到姐姐的床前献媚道。
"你个小汉奸,不错嘛!"晓晓一把掀开蒙着头的被子,阴阳怪气的冲着李楠说道。
"老姐我是冤枉的呀!你也知道咱家老佛爷那脾性,除了你敢挑战,其他人不都是只有乖乖听从的份嘛!老姐你就原谅我吧,刚才真是意外,原谅我吧!"李楠撅着屁股趴在床边,扭着身体,摇着老姐的胳膊,十足哈皮的讨饶着。
晓晓斜眼看着自己这个19岁的小弟做出这种幼稚的举动,十足无奈的翻了个白眼,李楠却自觉的在这个白眼中找着了原谅,又使出嘻哈耍赖软磨等招数把自己前段时间冲动买来的小米3手机和老姐新买的土豪金手机成功交换使用了。
此时刚吃过午饭就被依然暴怒的老妈以不想看见她为由轰出温暖家门的晓晓正在冰天雪地的马路边上用脚虐待着地上的白雪,边低着头狠狠的用脚碾着脚下的雪,边小声的发泄着郁闷的情绪。
"啊!啊!啊!相亲,相亲,都已经相了五次了,哪次成功了?我以后绝对不去相亲,我有这么老吗?还虚两岁?哪来的破虚岁?难不成怀着我的时候就算我一岁了,可恶!啊!我……"
"噗呲。"一声没压抑住的笑声从晓晓身后突兀的传来,晓晓猛地转身,只见不知何时身后站了一个比自己高出一头,身穿浅棕色短款羽绒服,黑色裤子,黑色棉皮鞋,带着眼睛,留着寸头的男的。只见他正抿着嘴,眼里带着笑的看着瞪着眼睛的晓晓,只是他不知道此时发现被人偷听的晓晓是很危险的,但见晓晓又转过身,然后下蹲,然后起身,最后转身,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见一片白兜头兜脑的砸了下来,晓晓见一击得手立马又乘胜追击的拿雪砸他,边砸边骂:"你个变态狂,偷听别人说话,长得人模人样的,却是个德行下流的劣质货……"被砸晕了头的刘军瞬间又被满头满脸满脖子的凉意惊回了神,慌忙抵挡着晓晓的攻击并解释道:"误会,晓晓你先停下,听我解释,哎,哎停下晓晓……"
"你知道我名字?你是谁?怎么会认识我?"晓晓在惊讶中不觉停止了攻击。得到喘息机会的刘军连忙开始清理自己满头的雪,然后冲晓晓僵硬的笑了下,警惕的上下瞄了瞄看到对方又有发飙的趋势连忙说道:"不是,我刚才不是故意的,先介绍下我自己,我叫刘军,就是准备今天上午跟你相亲的刘军,你先别急着说话,我姑上午给我电话说天冷你不太舒服,她说下午过来看看你,我反正没事就跟过来了,我姑就是你叫的张婶,你妈让你弟弟带我出来转转,然后就看到你了,然后就这样了,那个我也不知道你弟弟去哪了,情况就这样,你先冷静下。"看着瞪着眼睛,捏着拳头的晓晓,心里发虚刘军慌乱的解释着,这种情况明显就是合伙算计的变相相亲嘛!虽然他乐意,但看晓晓这架势以及空空的四周,自己遭殃的可能性很大啊,想到这心更虚了。
其实刘军是早就见过晓晓的,是在自己公司所在区域举办的职场丽人的选拔赛见到的,因为是区政府领导安排的活动,所以这个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报名参加,刘军是作为工作人员来的,而晓晓是因工作兼参赛人员来的。所以当自己姑姑拿着晓晓的相片说是给他介绍一女孩时,刘军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中的女孩就是那个他见过的自信干练、聪明漂亮的李晓晓,当下就动心了,可惜晓晓没注意过他,也不愿意跟他相亲。于是不甘心的他顺从了晓晓父母及自己姑姑的安排,终于在这吹着冷风的雪地里见着了被蒙的她。
晓晓很愤怒,但刘军很聪明,绝口不提相亲及算计的事情,先讲自己在哪工作,造成同区的亲近感,又提及之前的职场丽人选拔的事情找到共同话题,然后又顺着话题再聊到其他爱好等等,最后以普通朋友的关系交换电话、微信等联络方式,为以后两人的幸福生活迈出了第一步。
两年后在晓晓真正27岁生日时,幸福的她穿着嫁衣挽着刘军的胳膊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晓晓妈看着身边同样满意开心的老公,不由的点了点头:还是老头子聪明,对付倔脾气的女儿就得用迂回战术,这不成功了嘛,想着就笑的更开心了。而晓晓看着站在自己对面笑的像朵花的刘军不禁幸福感叹:这个聪明细心又执着的暖男就是自己这辈子的姻缘了!
当然了哪都少不了他的李楠同学此时拿着姐夫给他包的大红包正兴奋的手舞足蹈呢。
第250篇、爱情错觉
昨夜忽然梦到林,醒来后有丝淡淡的惆怅。他过的还好吗?想起阿信的假如,人生。。。并没有假如的故事。
忆起初见林的模样,我好像被一道明媚的阳光刺痛了眼睛,春天般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不能自已的靠过去,再靠过去。。。。。。
喜欢轻轻的依偎在他身边,听他讲那些大学里的故事,喜欢他青春洋溢的模样,那是我不曾经历的神采飞扬。常常觉得自己是属月亮的人,内心总是冰凉而潮湿的。我是这样的渴望阳光,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做一个温暖甘甜的女人,带给身边的人软软地幸福。
林是标准阳光型帅哥,具备一切吸引我的条件:183CM的个头儿,剑眉星目,希腊人的高鼻子,他常常穿白色或者蓝色的夹克衫,喜欢穿运动鞋,他总是微笑着和每一个人说话。他快乐的生活,快乐的工作,那一天,他例常巡场,然后遇见了我。。。。后来他说,当时我用惊奇的目光盯住他,然后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胸口嘭的一声爆发开来,他就不由自主的迎着我的微笑走了过去。
朋友们常常说,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被我的快乐的情绪所感染,不由自主的也开心起来。没有人知道我只是用虚伪的快乐做成了一个外壳紧紧包住里面这颗支离破碎的心,年少时代的阴影紧紧的缠绕着我,它们像蛇一样从地狱里伸出来,把我一次又一次的拉进黑暗的深渊。我不相信爱情,更致命的是,我也不相信亲情,尽管是这样的渴望它们,不顾一切的想要抓住它们却依然坚定的不肯相信。我渴望温暖,林在我眼里,是属太阳的人,尽管我知道立在我们之间的是一把双刃剑,却依然不顾一切的诱惑着他走过来。
那一年。他二十四岁,我二十七岁。他大学毕业后受聘于是国内一家知名集团公司,一年后因工作表现出色从南方调至我们当地分公司任区域主管。而我独自打理着一家床上用品店,刚巧就在他负责的医药专柜对面。
他开始常常来看我,每次给我讲很多有趣的事,常常逗得我笑的眼泪都跑出来,我告诉自己我应该拥有一个能带给我快乐的人。他当我是小女孩儿,常常嘲笑我笨,每次带可口的零食给我吃,。陪我下棋,然后毫不留情的把我杀的片甲不留。我心情低落的时候,他就搜肚刮肠的给我讲笑话。我很快就与他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年轻的活力深深的吸引了我,他可以陪我走很远的路不叫累,他能够迅猛的从二米高的双杠上飞跃而过,让我震撼不已,他充满信心的跟我谈人生谈理想谈他的未来,他热情的工作,热情的交朋友,所做的一切都让我那么的喜欢。
我静静的欣赏他,工作时候的镇定自若,交际场上的口若悬河,处事细致而周到。他对所有的人总是温文而雅,彬彬有礼的,令人心折。医药专柜的年轻女孩常常会找这样那样的借口留他在柜台多逗留片刻,我常常因此而暗暗吃醋。
让我开心的是他大部份空闲的时候都会呆在我店里,哪怕我在忙碌着,他也会安静的坐在一边,帮我关注往来的顾客,他仿佛知道我的心思,只要他在我便很开心,我们开始越走越近,从一起吃中餐到晚餐到下班他都会跑来等我下班,然后送我回家。
他开始越来越多的陪在我身边,话却越来越少了。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他明显的有些紧张拘束。他会在我静静看他的时候不自在的低下头,然后我会看着他发红的耳朵取笑他。我知道他从最初的喜欢到爱上了我。想起这些,我有些忧伤,如果当时我能明白爱不仅仅是占有和伤害,如果我能明白纯洁的友情可以把你喜欢的人永远留在身边,那该有多好!
说说我的生活吧,也许是大多数人都在过的生活,可又不全是。十年了,我依然故我,伤心是自己的,压力是自己的,孤独也是自己的,丈夫阿文不知道是谁的,工作的?朋友的?还是不知名的情人的?甚至不是女儿的,又怎么会是我的?永远那么多的应酬,永远那么漫不经心!是我太贪心吗?我迷惑了。。。。人生究竟该是怎么样的呢?家这个概念在我心里是模糊的,带给我的也不是温暖和安定,它让我感觉人生更空虚,我被太多的不安包围着,努力想要挣扎出去,却怎么也看不到希望。
那些日子生意并不景气,高额的费用及市场的变化莫测让我感觉到压力很大,我独自一人艰难的面对着,整天穿梭各形各色的关系网中,和许多道貌岸然却心怀鬼胎的人打着交道,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违背良心的事,我开始讨厌这份工作却不能摆脱它。我隐忍着,等待着触及人性底线的那一刻爆发,也许一切会摧枯拉朽般的毁灭。那个晚上,一个腐败的政府官员在我恭恭敬敬的请他吃饭喝酒K歌并且送上大红包之后,笑眯眯的称赞我漂亮聪明,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信誓旦旦的承诺要全力辅助我走上金光大道,然后把我带到了一家酒店门口,要我陪他上去“休息”一会儿,我定定的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欲望,手掌潮热的搭在我的手臂上,像一块腐烂的肉,我的胃里一阵翻滚,我想当时的我是醉了,醉的很清醒,完全忘记了我要求他协办的事有多重要,没有过渡没有婉拒,竟然当场恶言相向然后拂袖而去。
我回到K歌的包厢里,已是凌晨时分,宾客陆续散去,酒瓶满地一片凌乱,想起刚才离去时众人了然却又不动声色的表情,想想这些年来麻木而违心的生活,想起曾经对人生美好的憧憬。想起被亵渎了无数次的理想与追求,我怎么会沦为今天的模样。。。我觉得心里真的好累,给文打电话却是怎么也打不通。我忽然泪流不止,我拨通了林的手机,像是知道我需要他似的,接起电话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在哪儿?
第一次我们相拥,像久违的恋人,缠绵而忧伤。满脸的泪水的我依偎在他怀里,第一次他吻了我,那些日子以来我能感受到他的挣扎,痛苦,矛盾。只因他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可是我却自私的没有想过要放掉他。我要他陪我喝酒,他不肯,他说每每看到我为了工作喝的烂醉就很心痛,就越发地痛恨喝酒。最后拗不过我,他还是喝了,喝了很多。他唱歌给我听,唱了很多的歌。其实已经醉的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只记得有一种叫做好听的声音成为那天夜里永恒的基调。
那天夜里,他和从前一样陪我走向回家的路,他的脚步比从前更沉重,我停了下来,看着他的眼睛说:给你两个选择,一送我回家,为了我好,也为了你从此以后不再见面了。二带我走!
也许你和大多人想的一样,认为我和大多数女人犯的错误一样,只是因为喝醉了,清醒之后就会后悔莫及。不!我发誓,我当时比任何时候都明白我要做什么,虽然我的脚步已经凌乱,思维里活跃的每一个细胞都很清醒,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清楚,我想知道每个人的道德底线在哪里?到底有这玩意儿吗?如果大家都没有,我要它有什么用呢?只会让自己活的很辛苦,又整天地在心理不平衡中挣扎!我想,那一夜,我真的变成了坏女人,利用了他对我的爱,摧毁了他的道德底线,拉他跳进了深渊里。把社会和家庭带给我的痛苦加筑在一个真心待我好的人身上。也注定了日后要承受的种种折磨。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是他第一个女人。他出色的外表和卓越的工作能力一直都很受女孩子的青睐。虽然我知道他一直以事业为主,感情上比较稳重而且有些传统,但也听他说过在大学里曾谈过一个女朋友。现今社会,和他年纪相仿的男孩都把上床看得像拉手一样简单,认识不到三天就上酒店开房间的比比皆是,换女朋友更是应接不暇。我相信自己不会看错人,他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认识他有些日子了,很少听到有女孩子给他打电话,偶而也都是工作上的事情。我天性敏感而多疑,从来不相信口中说出来的事情,只相信自己的感觉。我至少能确定他目前身边没有女人。
他大多时候都显出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他说这是生活磨砺出来的结果。只有两个人相处时,才会发现他不经意之间流露的孩子气。我靠近他的时候会让他紧张又欢喜,看电视他会跟我抢着看球赛,问他感情上的问题他会很腼腆。我心情不好乱发脾气的时候,他会不知所措,局促不安的看着我。
我是真的喜欢他了,只是这种喜欢是那么的自私。
夜里他青涩而笨拙的抱着我,我听着他紧张的呼吸,他看着我忽然脸红,说你会不笑我吧,我从来没有这样抱过一个女孩子。
接下来的快乐的日子甜蜜却短暂。他每天都会尽量腾出大量时间黏在我身边,同事朋友的应酬能推都会推掉,他会乐呵呵的告诉对方,我要陪我女朋友。那些日子我很喜欢,看起来好像都很轻松,我们都有些无心工作了。他对我真的很好,尽一切力量帮我分担生活中压力,陪我去提货,陪我去勘察市场。有时我从外面回到店里,他已经在等我了。有时下班的时候会发现他忽然出现在门口,带着疲惫却温暖的笑容对我说,我送你回家!店里的小店员敏敏都说,林哥哥对你真好。孩子生了病,我一个人带着她在医院打点滴,他得知后立即赶了过来,陪着我和女儿,耐心的给她讲故事教她打手机游戏。他问我。为什么文不懂得疼惜你,怎么可以让一个女人活的这么辛苦?我望着他的眼睛,问他:你懂吗?他回答:我不是在做吗?
我有时会有恍惚,如果嫁给他会怎么样?然而也只是一恍而过的念头,怎么可能!有现在这样的快乐我已经很满足了。我努力的回报他的爱。然而矛盾还是慢慢的显现出来。爱情都是自私的,他开始要求走在路上的时候拉着我的手,开始反感我每天都要回家。开始恼怒我不接他的电话。甚至于连我不肯在他的房间洗澡他都会不高兴。我们在争吵之后却又害怕失去彼此,都变的小心翼翼却又更加敏感。
我想婚外恋真的是这世界上最勇敢又愚蠢的一种爱情,只要这份感情存在就会不停的在对方心里捅刀子。直到真爱耗尽。我的生活在短暂的光明之后陷入更深的黑暗之中,我变的更累了,因为我最终不能说服自己摒弃内心的道德观,直取爱情。有些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扎在你心里的,甚至于在你做的时候你就知道你错了,而且你会改正这个错误的。人是可悲又可笑的矛盾综合体。欲望在你灵魂疲惫不堪的时候会变的异常强大,可它又是这么的脆弱,被现实一击就溃不成军了。
我们不敢提未来,只能小心的呵护着彼此的现在,可是一切显的那么力不从心。同事朋友都知道他有一个女朋友。他却无法给他们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勇敢的相爱了,却不能勇敢的走下去,我们心里有一种东西无休止地在挣扎。一起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对面走来一个熟人我们都会忙不迭的拉开距离。察觉内情的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眼神看我们。离我不远的药店里一位经销商大姐竟然直言不讳的对他说,阿林啊,她可是有家的人呐,你可不要犯糊涂!
终于有一天,我们在大街上相遇了,当时文亲密的搂着我的肩,他迎面走过来,眼神里那一抹受伤的颜色让我本能的想要推掉文的手,最终却还是如同陌生人那般擦肩而过。那一天我神思恍惚,难以明状的痛楚和无肋。
晚上相见时,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和嘲讽,而我却无力解释。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他很希望我晚上可以陪着他入睡,而我却只能陪他到凌晨之后必须离去,我想这对于我和他都是很难承受的,我无法夜夜晚归,他更难承受我在给了他温暖之后,要回到另一个男人身边。他开始想尽方法留我在他那儿过夜,而我就算勉强留下,也睡不安稳,手机会不停的响,我更怕关了机之后难以向文解释,然而他睡到半夜却又会独自离开,到另一个房间看电视或者抽烟。我想我们都很痛苦,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堪承受这一切,在伤心和绝望的拥抱中,我第一次提出分手,他挣扎许久说,我已经离不开你了!我们就这样吧!我不会再做让你为难的事。我泪如泉涌,觉得自己亏欠他的太多了,可是这样的情形过不久又会重新上演,我问自己,这种折磨什么时候是尽头?
直到有一次我们半夜里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我负气离去并绝决的关掉了手机。他在楼下找了我很久,结果第二天感冒了,病了整整三天,第三天我才知道,匆匆忙忙去看他,看着办公室里散乱的药,方便面碗,人憔悴的不成样子。他紧紧的抱着我,眼睛里浮起一层水气,他的声音充满着疲惫与沙哑,答应我,以后不要这样对我!我受不了!我真的很怕失去你!他孩子气的委屈和倔强让我心痛极了,我恨死了自己,让一个感情涉世不深的年轻男孩承受这样一份畸恋,情何以堪?可是我连坐下陪陪他的时间都没有,手机不停的响,是文打来的,要我陪他去参加一个婚礼,他看出我眼神中的迟疑和矛盾,我真想我不顾一切的留下来,可是我却不能。他苦涩的笑笑,一步一步缓缓的把我推到了门口,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去吧,好歹也算来看了我一眼!他眼神中流露出的不是彻底的失望又会是什么呢?活生生的折磨!
他开始酗酒,会忽然冷淡我很多天,又会火一般的扑过来。我能体会他的痛苦,却无力改变什么。他忽然告诉我,他决定要交一个女朋友,是可以结婚的那种,他想要一个家。我沉默了,然后提出分手,可是他紧紧的抱住我,我的心就软了下来,我也舍不得离开他。他开始不安分起来,手机里也时常出现言辞暧昧的短信,我的心一点一点的冷了下来,我们开始尽量的学会不在乎对方,却又更加的看不起自己,我们在彼此心里都变的更加不堪了,可是又舍不得分开,更深的折磨!
一个月之后林果真交了一个女朋友,他会理直气壮的告诉我,我今天去接她下班了。送她回家后就过来陪你了。又说真的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拉她的手她都会脸红。我忽然感觉滑稽又无聊,我告诉林我们该分手了,我会祝你幸福,他却说,为什么要分手?不!我都不介意你有家庭,你为什么要介意我有个名义上的女朋友?我只有你一个女人!见我伤心他又承诺:我心里真的只是把她当成小妹妹,同事和好友都知道我有女朋友,总要让他们见见面的吧,你又不肯去!我开始恐惧他会真的有别的女人,我不在他身边的晚上,我不知道会是谁在他枕边,我试探的问起,他只是冷冷的告诉我,他还没想过要碰其它的女人,如果有,没必要瞒着我的!他说,我目前只有你一个,你呢?他嘲弄的语气深深的伤害了我,每次在我伤心欲绝要转身离去的时候,他又会紧紧的抱住我,恶狠狠的占有我,甚至不惜在我身上留下伤痕,我只能默默的流着泪,看他充满歉意和悔恨的去抚触这些伤痕,我觉得自己快要被他折磨疯了!
他的房间里会忽然多一个可爱的卡通水杯,又忽然出现一幅手工绣的玫瑰,会有人帮他洗床单衣服甚至袜子,他漫不经心的让我知道这一切,我知道他是故意的,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沉默了,真的不知道能说什么,仿佛只剩下肉体上的关系。他会毫不在意的说出那个女生的名字,也会说着随意的说着文的名字问我一些事情,甚至于打趣说要带我去看看那个女孩子,我想大概我和他心理上都已经扭曲了。也都无所谓了。我会在凌晨起身时说一句我得回家了啊,不然会挨骂了!他会房间里忽然多了一件崭新的浅色外套,我问他新买的?怎么没见你上街啊?他淡淡的说,小女朋友送的!然后出门的时候很自然的当着我的面穿在了身上!我开始怀疑我们之间还有爱情吗?我怎么一点儿也感觉不到了呢?
就这样纠缠许久,直到我觉得心里开始恨他了,我想快到时候了吧!
十二月,他说平安夜我们在一起好不好?这对我来说,很难。可是想想这些日子为彼此受的苦,我应允了他,像我们这样的爱情又能渡过几个平安夜呢?我决定好好的陪他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我想那个女孩子应该还不错,我该离开了。我想在平安夜把这些日子以来埋在心里的话都告诉他,告诉他其实真心相爱的人不该相互折磨,然后平和的分开。放手,对彼此都好。
十二点整,他的手机响了,他在洗澡间,我轻轻打开,是那个女孩传来的一条短信:老公!平安夜快乐!你睡着了吗?我想你了!。。。。。我的心一点一点变的硬而冰冷,罪人出卖罪人没有背叛的感觉!我慢慢的按下回拨键,然后轻轻的说:嘘!你听!。。。。。
我知道他是个善良的男孩,就算再痛苦,也没有想过故意伤害我,我知道他多么希望我能陪他一整个晚上,我知道每次我抬头看时间,他的心就会跟着紧张而失落。我知道每次我电话一响就默默走开的他有多受伤,我也知道我在散步时忽然惊慌的甩开他的手时,他有多难过。我知道他只要和我在一起一天,就会看不起自己一天,他恨我,也恨他自己!他摆脱不了这个阴影:第三者!我一天天把他变成了和我一样属月亮的人。
我知道他不擅长利用任何真心对他好的人,我知道他已经慢慢的爱上了那个女孩儿,因为她是一道清新的阳光,我知道爱情在受伤的时候真的是可以转移的。。。。
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不能放在阳光下晒太阳,只会在心里慢慢的溃烂直到死去。
圣诞节过后,我大病一场,躺在病床上接到他的电话,我调离新疆了,我笑着问,什么都不要了?他回答:她不肯原谅我!
我强迫自己内疚,可是并感觉不到,也许是爱的深也可能是伤的也很深,彼此放手,只是觉得如释重负。
我问他:恨我吗?
他说,不,只是累了。
忽然发现,曾经那个阳光灿烂的他在我靠近时就失去了光泽。。。。
我们的爱最终没有走过那个冬天。
阿信---假如
一份爱能承受多少的误解
熬过飘雪的冬天
一句话能撕裂多深的牵连
变的比陌生人还遥远
最初的爱越像火焰
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有时候真话太尖锐
有人只好说着谎言
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
会怪我恨我或感动
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一个人要看过几次爱凋谢
才甘心在孤独里冬眠
最初的爱越像火焰
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有时候真话太尖锐
有人只好说着谎言
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
会怪我恨我或感动
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为什么幸福都是幻梦
一靠近天堂也就快醒了
或许爱情更像落叶
看似飞翔却在坠落
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
会怪我恨我或感动
假如真可以让时光到流你会做什么
一样选择我或不抱我
假如温柔放手你是否懂得
走错了可以再回头
想假如
是无力的寂寞
第251篇、飘落在夏天的爱情花蒂
我一直记得老胡第一次把丝丝带到我面前的情形,正是晚春的中午,阳光不安分地透过娇嫩的树叶,照得街道上影影绰绰。丝丝很高兴地用几乎是蹦跳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喊了我一声姐姐。
老胡的妻子那时已经是肺癌晚期,他昏天黑地地奔波在工地和医院之间,没有时间管丝丝,更不放心让丝丝一个人晚上呆在郊区的别墅里。
丝丝就读的那所全省有名的高中没有寄宿的先例,于是他每个月花两千块在丝丝的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再付给我一千元的薪水,于是我成了16岁女孩丝丝的特护。做饭洗衣有钟点工,我的任务就是偶尔辅导她,和她一起住,如果可能,适时引导一下她的思想动态,这个年龄的女孩多半叛逆。这是老胡的原话。
看得出,丝丝很喜欢我,我了解一个大四女生对一个高一学生的吸引力,而且我学习成绩优异,衣着时髦,拥有最光鲜活泼的青春。
所以丝丝特别盼着过周末,可以不上自习,她上医院看望一下妈妈,就来缠着我,陪她逛街,出去玩,讲述在她眼里,我的分外神奇有趣的大学生活。
我渐渐明白孩子对一个长期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的情感,她焦虑、难过,甚至很不负责任地想逃离那种情景,所以她依赖我。当丝丝有一天意外回来取东西,发觉有个男人在我房间里时,她并没有很惊讶,甚至做出很理解的样子。隔着门,我听见她清晰的声音,“姐姐,你不用起来了,我拿了东西就走。”她用了“起来”两个字,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后来丝丝问我,“姐姐,你的男友是你同学吗?”我犹豫了一下说是啊。她说那改天你介绍我认识一下好不好,我要看看能不能配得上姐姐你。我还是答应着,然后改口说等你放假了再说吧。
丝丝的情绪突然低落了,说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在不在一起呢。
我心里一凛,那也许就意味着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老胡就有时间陪她了。
老胡再给丝丝送各种营养品来时,我把丝丝的话转述给他听。老胡叹息了一声,说小靖,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帮我,我多么害怕丝丝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我抱住了老胡,开始后悔答应老胡,用这样的方式接近丝丝。
曾经我们的想法很纯粹简单,无非是丝丝的妈妈去世前,我决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有了这段时间的交往和感情,以后我再以老胡女友的身份走进他们的生活。我们一直隐瞒得很好,老胡对丝丝说,我父亲是老胡公司的一个老职员。
事实上老胡并没有撒谎,我父亲去世前的确是跟老胡做事,后来我成了孤儿,上高中和大学的学费都是老胡出的,但是我对老胡,没有半点报恩的意思。我喜欢年长的男子,我深爱老胡,那种毫无保留的,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爱情。这一点我没有说过,恐怕连老胡自己都不相信。
事情的变化很有戏剧性,老胡妻子的病情居然有了很大的起色,连医生都说是奇迹。那天我的心情很糟,丝丝却兴奋得像只快乐的小鸟。
突然地,有个想法在我心里蠢蠢欲动起来,假如老胡会为了丝丝辜负我,我也有办法从丝丝的身上入手,找到扭转乾坤的契机。
我把老胡的名字隐去了,把我和老胡的故事讲给丝丝听。我得承认,那时我没有半点夸张表演的成分,甚至一边讲一边流泪。的确,老胡带给我的,是生活的再造。对于爱情,从我懂的那天起,我信奉一句话,没有崇拜就没有爱情。我崇拜老胡,崇拜他内心那种异常的柔软。
我讲这些给丝丝,是期待如果有一天我和她的妈妈站在同一个平台上,也许她会对我少一分厌恶,多一分理解。而这样简单的微妙变化,都能让老胡更加有勇气站到我这边来。我相信老胡对我的爱情,如果不是丝丝和道义,他会毫不犹豫地奔向我。
我没有想到自己得到的是丝丝的热烈响应。她说姐姐,你的爱情观点和我的一模一样哎,我也信奉那句格言,我身边的同学好像都喜欢那些装酷的小男生,我根本就嗤之以鼻,男人就要像我老爸那样,幽默,风趣,有品位,而且坚韧,才有魅力。丝丝为我加油,说小靖姐,你真是太了不起了,这才是爱情。
我当然没有意识到一种观念对孩子有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只是像钻了牛角尖一样,为自己,做好将来的一个铺垫,仅此而已。
老胡还是偷偷来,他把车停在远处的停车场,步行过来,我们有充分的时间躲过丝丝。但是我们都有些心照不宣的沉默,本来一切能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果,可是现在变了,事情很恶俗地向着我们都不愿意接受的局面发展,两个人都觉得异常无奈。
有一天老胡终于提出来,说马上到暑假,丝丝该回家了。这样的话在那样一次抵死的缠绵之后,显得格外刺耳和难堪。好像丝丝一下变成了筹码,谁拥有她,谁就能多几分胜算。
我问老胡那我呢?我该去哪里?
老胡很吃惊,小靖,你一向不逼我的,丝丝还小,我们起码等到她能接受的年纪。
我哭了,你怎么就不知道丝丝接受不了,我像她那样的年龄,已经偷偷爱上了你。老胡一下慌了神,小靖,我爱你超过任何人,可是丝丝是我的孩子呀。
我心痛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不想这样折磨老胡,但是现在,我像千百个这种故事中的寻常女孩一样,控制不住地想要尽快索取一个结果。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丝丝早恋了。
我无意中在她的书包里发现了避孕套,显然那是一盒已经开封用过的。我一下慌了神,急忙打电话叫老胡来。我怕极了,隐隐地,丝丝是不是受我那些理论的影响?
丝丝回来时,老胡装作很有礼貌的样子,说他有话要跟丝丝单独谈,我忐忑不安地关门出去了。一个人在小区里转了好大一会儿,实在不放心他们,我担心老胡会因为盛怒,动手打丝丝,更害怕丝丝会把我扯进去。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无论我和丝丝的观点如何相同,我和丝丝是不可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因为一开始我就是为了爱情,对她存了不轨的心机。
我站在门口,能清晰听见里面传出的激烈争吵声。丝丝几乎是在喊,“你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你那个人是谁。我喜欢他,爱他。他大我好多,已经有足够的能力爱我!你不是要我跟小靖姐姐多学习吗?她14岁就喜欢上了一个几乎能做她父亲的男人,可是你看她照样考名牌大学,为了爱不顾一切。我也要做她那样的女孩。”我的脑袋在嗡嗡作响,我猜得一点不错,这个傻孩子终究还是把我拖了进来,关于和她说过的话,我从未对老胡提过。我仿佛看见我和老胡之间正有一条裂痕在渐渐裂开,像突然而至的地震。
有些东西是不能触及的,比如对丝丝的呵护。我从前信誓旦旦地无条件拥护,在铁的事实面前,早已经成了口是心非的罪证。这些无形的戒律也许谁都可以破坏,惟独我不可以,在他把我当作情人的那天,就这样决定了。
所以接下来我对听到的话,并没有感到多么震惊。老胡在说,孩子,如果我早知道吴小靖是那样的女孩,爸爸决不会让你跟她在一起。
如果她爸爸还活着,一定会像我一样,狠狠地,向死里打她,打醒她。
也许老胡说的话有违心的成分,他爱女心切,可是我还是听见了自己心底啪啪的声响,像皮肉撕裂一般,他的话一点没错,如果我爸爸活着,他一定会向死里打我。
那个夏天的黄昏,我走在酷热的空气里,突然觉得自己像14岁时一样绝望,不再知道该走向哪里。
我没有要老胡给的补偿费,一个人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遥远的南方。后来听说老胡的妻子很快就死了,但是老胡并没有找我,也许他最不能容忍的,是我玩弄的伎俩,即使打着爱他的旗号。
有一天接到了一封老胡的电子邮件,他抱着试试的态度发的,他不能肯定我是不是还在用它。信里他说了一件叫他震惊万分的事情:丝丝那年并没有和某个有家室的老男人恋爱,更谈不上避孕。早在她把我和老胡堵在房间的那次,她就洞察到了我的那个他是老胡。于是她杜撰了一个男人,胁迫老胡和我决裂。
我轻轻把那封信拉入了垃圾箱,那又怎么样呢?没用的。不是丝丝把我们分开的,这些年老胡还是没有想明白。苹果花开的时候,一个蒂上会有四五朵花之多,一般只保留两朵,待到脱蒂结果,只会剩下一个。即使另一个留着,也会被挤掉,甚至两败俱伤。
如果说错,恰恰是因为我想在别人的花蒂上开出鲜花来。在我结识老胡时,这个恶因已经注定这样的结果。我只是难过,我还是伤害到了丝丝,我宁愿她真的爱上过一个男人。一个16岁女孩的城府,让我在酷夏感到彻骨的冷,而更让我内疚的是,她会带着这种爱恨交织,折磨自己一生,而我也因此永远不会快乐。
第252篇、情人节里的那一朵血色月季
阿南恋爱那年,我大二,他大三。
阿南家在偏远的小山村,家里供他上大学已经是负债累累。阿南的生活费大多是他自己做家教挣来的。可阿南从来不对我说这些,他非常爱我,力所能及地满足着我的各种要求。
比如我们周末去学校外的小餐馆吃饭。他都说自己吃过了,只买一个我爱吃的菜。等我吃得差不多。他才说先前没吃饱,就着点菜汤吃了两大碗饭。比如我们出去散步,为了漂亮我总是穿着细长的高跟鞋。走一会儿我就累了,撒娇要坐的士或者人力车。他从来都是答应我,只有一次央求我说。再坚持一下好吗?看我撅嘴,他连忙就叫了车。后来我才知道,第二天他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饿到第三天才拿了家教工资填饱肚子。
我偶尔也会感动和心疼,但转瞬即逝:爱情对19岁的我来说是懵懂的,我根本就不爱阿南,只是随波逐流玩一种恋爱感觉。而阿南不同,他对什么事情都认真负责,何况初恋。
不久,情人节到了。学校里很多女孩子都收到了玫瑰,可是阿南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嫉妒又生气。一整天都对他不理不睬、黄昏时候阿南约我去校外走走,我以为他要送我什么,他却一脸难为情地对我说:“冰儿,很抱歉……”我的希望彻底落空了,委屈的泪水刷地流了下来。他慌了,语无伦次地解释:“主要是今天的花太、太贵了,一支玫瑰就要抵几天的生活费……”
他第一次这么直接地说出关于金钱的话来。我脸上有点挂不住了,仿佛我是个没心没肺的拜金女郎。为了给自己抢面子,我说:“你以为我真是要你的礼物吗,我有那么势利吗?我只是要你有这份心。你即使买不起玫瑰。你也可以摘一根不要钱的狗尾巴草送给我呀……”阿南激动得把我抱在怀里,轻轻地说:“冰儿。是真的吗?我就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女孩子,我没爱错人!”他顿了顿,突然放开了我说:“你说得对,为了表明我的爱意。我决定去给你摘一朵‘玫瑰’!”见我疑惑,他笑了笑指着前面不远处一户人家二楼的阳台,啊,原来阳台上有朵燃情盛放的月季花,看起来和玫瑰并无两样。
他深情地看了我一眼。说:“等我,”然后一溜烟跑开。我觉得可笑,二楼哪有那么好上的,我想他会自动回来的。谁知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他手脚并用慢慢攀爬,到底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居然真的成功爬上了阳台!
可就在这个时候,阳台上的门突然开了!阿南当时正挂在阳台边沿,慌乱中手一松,他就像一个被丢弃的旧麻袋一样掉了下来……后脑磕在了水泥砌成的花坛上,借着灯光我看到花坛上猩红溅开,一片片一点点,仿佛撕碎的玫瑰花瓣。二楼的人喊着“有小偷”飞跑出来,接着整个居民楼的人全都陆陆续续出来了,人山人海喧闹不止。把阿南围得水泄不通。然后。我看不到他了。
我的身体像筛糠一样在剧烈颤抖,冷汗湿透了衣服,我就那样抖了很久。等两腿终于有了一些力气。我咬着牙做出了让我负罪一生的决定——我朝着与阿南相反的方向,踉踉跄跄跑开了……
阿南死了,带着“小偷”的坏名声走了。那些居民非常解气。围在事发地点说家里如何如何遭劫过。说这样的小偷死有余辜。学校的师生全都扼腕叹息,说怎么也看不出阿南是这样一种人,这样丢命太不值得了。
自始至终我没有勇气站出来说一句话。在没人的时候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我扯自己的头发,掐自己的胳膊,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我不知道该怎么折磨自己才能求得良心的安宁。我想起阿南对我说的那些话,想起他那单纯深情的眼神。他到死也不知道,我根本就不希罕那朵月季,他也更不会想到,他深爱的并为之丢掉了性命的女孩,为了逃避人们的谴责。竟然牺牲了他一生清白,让他含冤而去。
很多年过去了,如今的我嫁了一个朴实的男人,我从来不收他的玫瑰。不索要他的礼物。他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外表看起来,我平静地生活着,但我再也没有真正快乐过。现在的我写下这个秘密。等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我想,我会拿出来给她看,希望她能从我的故事里领悟些什么。
第253篇、一树一树桃花开
在她小时候,父母忙,没时间带她,于是把她送到山里的外婆家。
她哭哭啼啼着不肯让父母走,可是外婆家山清水秀,鸡鸭成群,附近又有许多年龄相仿的小朋友玩,不几天她就如鱼得水,乐不思蜀了。
一起玩的小朋友都很喜欢这个皮肤白白眼睛大大的城里小孩,总是天一亮就到外婆家找她,然后一起上山摘野果,下河摸鱼,或者捉迷藏玩游戏。
在这些小朋友中,他总是来的最早,有时外婆还没开门,他就已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一边看着太阳升起小鸟飞过一边安静的等她。每当这时,外婆总会叫他和她一起吃早饭,他们喝着粥,吃着馒头或鸡蛋,然后一转身就跑了。
他有一个哨子,光洁漂亮,放在嘴边,可以吹出各种好听的声音。
哨子很普通,用桃核做的,只是做时比较麻烦,要费力的把桃核的两边磨穿,穿的孔又不能太大,不然会吹不响,再细心的把核仁从孔里一点点挑出,然后把尖尖的地方也磨去,以免割到嘴。这样下来,一天也就做一个吧。桃子熟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做一两个玩,可是过了季节就不知丢哪去了,到来年再做。
但他没有,哨子做好后,他一直带着,而且他会用桃核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小鸟叫他会,小鸡小鸭叫他也会,他还会吹一些简单的山歌,她听的入迷,每每总是跟着他,让他吹各种美妙的声音,并且让他教她,他很乐意吹给她听,也很乐意教她,并以此为荣,其他的小朋友看他们形影不离,也只有羡慕的份。等她会了,他就把哨子送给了她。她很喜欢,日夜带着。
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他家后山的桃园,那里种着满山的桃树。阳春三月,一树一树的桃花盛开,清早薄雾弥漫,远远望去,如同云彩栖息在山坡,美不胜收。他们在桃园里快乐的奔跑,捉山水牛,捉迷藏,忘乎所以。
那天清晨她坐在桃园低低的丫枝上吹着哨子,成群的麻雀从天空飞过,风乍起,她白色的衣裙飘飘,纤细的花瓣漫天飞舞,落在她的头上身上,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都惊呆了,愣愣的看着她,忘了要做的事,只知道真是美啊,她坐在桃花里,像个仙女一样。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他站在另一颗桃树边,手中的哨子忘了吹响。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她在那里有过的惟一一件不开心的事,就是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哨子不见了。他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她失声痛哭,他答应她,到桃子成熟时,再给她做,做很多很多,她转啼为笑,成日守候在桃园,盼着桃子成熟。
然而没等到秋天,父母就来山里把她接走,不久后她要上学了。
此后好长时间,父母工作繁忙,没能带她去外婆家。而她又慢慢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也就不再想到山里。再不久,外婆被父母接到城里,她也就彻底的和山里隔绝了音讯。
多年以后,她回去,那时外婆已去世,按遗愿安葬在山里。她是和家人一道回去祭祖的。
山里人纯朴,说她漂亮,年长的仍记得当年的事,说她当时就像个小仙女一样。她那时年少,已记不得当初的事,当年的玩伴也已记不清,只是朦胧的记得那个桃园,于是想起他。去他家走了走,没看到他,他出去跑长途,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车子是他自己的,他的日子过得有条有理,从前的旧房子也变成了两层的小洋楼。
他妻子热情的招呼她,友善的说,“真是漂亮,怪道大家总是提起呢。”她笑,亦无言。他家后山的桃园仍然在,花已谢了,青青的桃子挂满枝头,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在后山玩得很开心。
她走时,他还没回来,她也并没多大感觉,小时候的一些事她早已模糊。
临上车时,忽然见他妻子一路小跑过来,递给她一个小布袋,说:“他本来打算自己给你的,可是赶不回来了。打了好几次电话要我给你。”
她说,什么?他妻子笑说:“他说是一些小孩子的玩意。”
她也就没在意,随手搁在袋子里。
在车上,她想起他送的东西,于是打开来看,却赫然发现,那是一袋桃核,整整一袋子用桃核做成的精美的哨子。
她愣住,当年的一切忽然清晰的跳跃在眼前,他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他吹着各种山歌,她丢了哨子,他答应给她做很多很多,桃子成熟时,他用了整个季节坐在小溪边不厌其烦的做着哨子……
车里开着空调,丈夫怕她冷,递了披肩给她,她一惊,袋子里的桃核哗啦啦落了一地,恰似当年一树一树的花开……
第254篇、军恋故事:一个故事,一段军恋
蓝枫
01
一个故事,一段军恋。艰难,军嫂最懂,痛苦恋军最疼。戳中了你吗?
写给她的话也是自己的心…希望她回来……转身我还在…小兵的无奈,如此的失败。军绿色的爱,久久的等待,转身的离开,无言的结局。
明明是你的先开始,而我我却无能为力最后安然把妳放下。依然脑海想到你,想你过得怎样,一切是否安好…
我所现有的一身戎装,让我们一起经历了相隔千里时空万里距离的爱恋。感谢妳陪伴我那些年,是有你的爱和心灵在我心萦绕,因为有你我不孤独。
我相信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你我用真心缔结我和你的爱,经历了那么多个春夏秋冬,是那么的来之不易。
虽然想你恋你爱你仅仅只能是我与你对着电话诉说传递,但是心里却是一直有你陪着我,所以就算你没能在我身旁,我还是很感激爱着我在默默陪我的亲爱的妳,我也一样不变的爱你。
我在一个叫做军营的地方,期盼着何时能够离开,短暂的也行,这样就好去到身旁有你的地方。
02
无奈结果很不难想象,我的职业限制,一年只有牛郎织女似的那么一次见面,我很想说:对不起,亲爱的!聚少离多的日子里,我没能在你需要是给你依靠。是手机在陪你,是幻影在伴你。在你思念和需要陪伴的时候,我却把我留给一身戎装陪了冰冷的军营。我不是不想你,不是不理你,不是不爱你,我是真心真意的爱你 -只怪我在这里,你想要的我却什么都给不了…
过去的昨天,与你同在的日子,会在如今想念的时候变成会呼吸的痛。一幅幅甜蜜美好的画面,把你拉回我的指尖,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走过的路游过的景,如今却也成为闭目后脑海中温馨的定格画面,我…
我…不舍 不舍牵在我手中的你的小手。
我…不想 不想想象没有我在的你的泪滴、
我…不愿 不愿现在我心里的妳变成回忆、
我…恨我 那一身戎装,肩负了神圣使命国家的安全,却唯独没有一点点的空间留余妳拭泪。
我…恨我 那一身迷彩,迷离了所有人眼中我的坚强,却最终迷不了爱你不变的恋心的脆弱。
我…恨我 那一身军绿,盖住了我一天中忙碌的躯壳,却掩饰不了深夜里对远方妳的思念心。
03
那迷离的迷失,苛刻了妳,为难了妳,越想抓紧妳,妳流走越快。分开后的掩饰,妳做的那么逼真,我却是掩饰不住,我还是会在手机上写好多和你说的话,可此时却无力按下发送…
你不再接听我的电话。我想你是决定了吧。 这么久了,我习惯了你电话传来的嘟嘟,你习惯了没有我的打扰。我却还是习惯不了少了你的笑容,忘却不掉我们甜蜜的时光。
我觉得仿佛现有的一切是假的,是欺骗自己的习惯。你真的可以做到,我却不能。你的联系方式不在通讯录了,转在了心底的专属地域。让我如何是好…
假如,妳还没有忘却陪着你的我,我告诉妳,我还在那原地
假如,你是在冷却着我们的不合,我告诉你,我怕冻成冰了
假如,你还是在生气我的不懂你,我告诉你,我会改掉幼稚
假如,你还在脑海深处留存记忆,我告诉你,我想找回丢失
04
我害怕你一个人走丢,我担心你眼眶的泪珠,我是错误的缺少信任,我是傻傻的害你伤心…
我希望再唤回我们以往的那些美好,我期望再能够大手握着你的小手,我希望在有你在身旁的日子我们快乐开心,我期望在没你在身旁的时间我们依然甜蜜,原谅我的不好可以吗?我忘不掉你,我不想我们变成三个字的我和你,那样真的越走越远,我不要那结果。
真要忘记,我忘不记。我在乎你,不愿放弃。妳的开始,走进我心。那是真爱,艰辛的爱。我和你说,我喜欢你,我爱着你,我在原地,等你回来。
第255篇、小集子 <与爱情错身>
【我将不再爱你】
如果不能,不能爱全部的你,我只得远远地离开;如果不能爱你的全部,我将不再爱你。
因为不完整的爱会撕裂我们的灵魂,啃噬我们的神经。
终告,支离破碎。
【喷嚏】
毫无防备地,我打了一个喷嚏。这是不是,你隔着茫茫流动的人海,传递思念的讯息?
有点阳光,照耀着从身体里窜出的透明颗粒,细微地,散进空气里,每一颗都镌着你的名字,乘风而去。
我停下手边的工作,揣度你流浪的方向,全心全意地准备下一个喷嚏。
【我爱你】
说出这三个字,几乎是在同时,谁也不肯延宕。纵然是无星无月的沉夜,我们都能听见,再清晰不过,
“爱”——此后,我们竟在生活中失去了这个字。努力寻找类似的字词来替代:喜欢、心怡、眷恋、痴迷、难舍……因为太珍贵,再不愿重复,于是在今生失去了这字。
久了,爱,已在岁月里被湮没,只剩下最真实的——
我。
你。
【割】
坐在一大摞尘封的书前,寻找可用的资料。
透明的修长花瓶里,养着几枝新鲜玫瑰。
突然,一本书的扉页边缘,尖利如同薄刃,割伤了我的手指。
迟疑着,我看见扉页上你的签名。或许已在黑暗中,等待了上千个日子,为的就是此刻?血珠自伤口滚出来,疼痛的感觉苏醒。
我捏住伤口,指尖雪白麻涩。
似有若无的玫瑰芳香里,思索着:这些年来,我是否也曾无意中割伤你?或许不止一次?
那时的你,如何止血?怎样使伤口愈合?
【距离】
两个人。
只有两个人。毫无挂碍地在一起,紧密依偎,好近好近的距离。
只有两个人。找不到沟通的频道,各自营筑,好远好远的距离。
两个人之间,是最短的;也是最长的距离。
【你听得见我吗】
比预定时间稍晚才抵达拥挤的会场,因为一路上都在与自己争战:去,还是不去?
我来了,因为你会在。尽管事情仍然艰难:却多了些盼望。
所有的人声、笑语都化为烟气腾腾。炙红的面容,亢奋的音调,费力地想让别人看见或听见……我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以及听着。
忽然,看见了你,隔着浮动的、像鱼一般的人群。你正微俯着头,与一位年长的妇人谈话,那是我所熟悉的、专注的侧影。然后,你走得更远,和人握手寒暄。我的耳鼓充满各式各样的声音,汇流成大海的波浪。
我尝试着呼唤你,并不像在梦里那样急切,只是温柔地叫你的名字,在心中。
让我的心,和你的心,在原始的混沌苍茫中互相找寻,而后依靠。
你听得见我吗,那愈走愈远的你的背影?
我在心中呼唤你,以一种虔诚的态度。
你停下来了,然后转身。于是,你响应了我的呼唤,用眼睛说:“嗨!”
你抿着嘴忍不住地笑,从那一头笔直走过来。所有的声音都呈现了真空的静寂,只有我们心灵的对话。
“你迟到了。”
“是的。可是,我终究来了。”
“你来了。这样很好。”
【沧桑】
朋友们都说,我的稚气已被一种成熟的冷静取代了。
这是含蓄的说法,其实是老了吧!
“你这几年来顺心遂意,未经坎坷销磨,怎么能老了?”朋友不以为然地说。
他们并不知道,爱上你,生命里便注定有沧桑。
我只能毫无选择地,渐渐老去。
【结婚】
让我们结婚吧。假若你说。
六月的蔷薇恣意绽放了满架,这是适于结婚的季节。
假若你说了这句话,我只能应允,做一个安静而美丽的新娘。垂拖在裙摆下的层层长纱,洁白似雪,不染尘埃。
站立在圣坛前,我说:“我愿意。”
你也说:“我愿意。”
然后,你将戒指套住你的新娘;而套住我的手指的,是我的新郎。
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在城的这一端与那一端的两座教堂。
我们,分别,结婚了。
爱情是一种说不出,理不清的关系。不是懂了爱,就懂了爱情。
简单的说,爱情,等它来到了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第256篇、爱情的模样
她有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朋友:家世清白,背景良好,本人又是经理,时下的高尚职业,开银色的马自达,在市中心的高层建筑里有一套自己的公寓。大家都很羡慕她,只是她自己总觉得他们之间差了一点什么。
他们每个星期约会一次,在FRIDAY吃饭,在星巴克喝咖啡,然后去保利剧院看一场歌剧或者演出。他很绅士,她很淑女,两个人彬彬有礼地交换一下对最近的天气和股市的意见,气氛不愠不火。
这样下去也许会结婚吧,她想,心里已经隐隐地觉得有一点累了。
有一个冬天,很晚了,他送她回家,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正是红灯,他把车停下来等待。她百无聊赖地转过头看窗外,无意中看见路边的大排档上,坐着一对情侣。
大排档非常的简陋,他们就坐在面对马路的一个条凳上。那两个人还很年轻,男孩子在女孩子耳边轻轻地说着什么,女孩子“吃吃”地笑,那样灿烂的笑容,似乎让昏暗的灯光也变得明亮起来了。
她注意到,桌子下面,男孩子一直握着女孩子的一只手。
这个时候,老板端过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汤面,隔着车窗,她似乎也能感觉到面的热度。男孩子小心翼翼地接过汤面放在两个人的中间,细心地给女孩子掰开一双筷子,两人相视一笑,开始一起吃面。
是的,他们在分食一碗面。也许是因为他们太穷,也许只是她在撒娇,然而对他们来讲,那似乎是驾轻就熟的事情。趁女孩不注意,男孩轻轻地把碗向她推近一点,好让她比较方便。寒冷的冬夜里,他们埋头分享一碗面,两颗头紧紧地靠在一起,那是分享无言的亲昵,也是分享无比的温暖。
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了,她看见桌子下面,他们的手,一直没有分开过。
她很快跟男友提出了分手,所有的人都笑她傻。
只有她知道自己见过爱情的模样,有时候,那只是寒冷的夜里,一碗简单的热汤面。
第257篇、口香糖的爱情余味
A
丘健拎着花花绿绿不同牌子的口香糖来看我。我一边翻着一边笑:“丘健,好像还有几种牌子的口香糖你没有买哟。”丘健急得冒汗:“可能,可能市场断货,过几天来货了,我一定补全。”他越是认真,我的玩兴越大,我看着他,口气坚定地说:“不可能,我昨天还看见来着。”丘健:“我……我把所有的大商场都跑遍了,真的没有其它牌子的口香糖了。”
一句话,玩兴就没了。男人要么反应快些,要么嘴就甜些,让女人心甘情愿地受骗,像丘健这样事事都来认真的,不是不好,但怎么玩呢?我把口香糖收了起来,对丘健说:“谢谢,谢谢,谢谢。”而后,看住丘健再不说话。丘健也知趣,慌慌起身告辞。
丘健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介绍来的。我做平面设计,丘健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申请了一个网址,需要有人来设计网页。网页那样的活儿对我来说小菜一碟,但我太忙,忙着恋爱,忙着失恋,又因中间隔了几层关系,当下就脆生生给拒绝了。没想到丘健亲自找来,说见过我的作品,很欣赏什么的,非请我做不可。我这人恋爱不稳固的时候,毛病就特多,脑子转了转,我就对丘健说:“行,完成之后,酬金另加本市各种品牌的口香糖。”原本是想恶心一下丘健,让他甩袖子走人,没想到他竟笑了:“小事情。”
其实我对口香糖的品种知之不多,嚼口香糖的这个毛病也是在识得丘健之前刚刚养成的。是的,那时的我刚刚失恋,情绪不稳,实在无聊就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嚼口香糖,吹小泡泡。
谁让这是我的初恋呢?谁让这是我的第一次失恋呢?我是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心底隐隐不去的痛。更何况,口香糖嚼在嘴里的滋味就像是恋爱中的感觉,甜甜的;而泡泡吹出在嘴边,那样一种紧紧相贴的亲近,像极了吻,特别是像极了伟的吻,绵绵缠绕;而后,时间到了,“砰”的一声碎去,瘫软如无力的爱情。
B
就在丘健来找我的前一天,我质问伟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为什么要去爱一个各方面都不如我的女孩子?余宏伟倒也干脆,他说:“因为那个女孩肯和我上床。”我说:“不就是上床嘛,我也会呀。”余宏伟走近我:“真的?”我擦一把眼泪:“还会是假的不成?”伟抱住我:“那为什么你只同意我吻你?”说着,他俯下头。我扭头躲过,溜出伟的怀抱,说:“你知道吗?你的吻就像我小时候吹的泡泡糖,很好玩的。”伟再次逼近:“那就再来一次。”我抓起沙发上的靠垫隔住他的身体:“我不是不上床的,我一直都想找一个男人上床。但是,那个人,绝不是你。”伟生气的样子很好笑,看着看着我就真的笑了起来。为什么不笑呢?原本是他甩了我,现在好了,我不费丝毫力气就扳回了局面,说出去,也是我甩他。哼!
看着伟气急败坏摔门而去的背影,我还是扑到床上大哭了一场。什么上床不上床?那也许是他恋一个女子的原因,但说到底,他只是恋,不是爱。任何一个女子的唇,女子的身体都是他恋的。他所爱的,只有他自己。
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赋予这场初恋那么多圣洁的光环。
不就是玩吗?谁不会呢?伟可以趁年少轻狂多爱些自己,多玩些时候,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有大把的青春在握,完全可以任性地去挥霍男子的感情,只有伟那种笨蛋才会想通过身体来实现恋爱的全过程。
当下,我就应承一位阿姨去相亲。
C
相亲的这个男人,个子很高,很英俊,听说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伟哪赶得上这档次?英国可是盛产绅士的地方,见面不到两分钟,我就乖乖地吐掉了嘴里的口香糖。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帅哥弄到手。他可是男人中的极品。
我在心里笑了个疯,当下就连哼五声,让伟去死吧。
一切进展顺利,虽发现自己应付男人的本领太欠缺,但还好,第一次见面,也不用过什么招式,大家都是在探虚实,老老实实回答问题就好了。
可偏有不识趣的,丘健在我和帅哥相谈正欢的时候打来电话,问我在哪,说要给我送口香糖。对这种没完没了的人,我也不想客气,直接告诉他我在相亲。
他犹豫了一会儿,才识相地说:“那你先忙。”
我当然忙,忙着让帅哥步行送我。步行是很好的运动,可以光明正大地延长约会的时间。恨只恨当初定地点的时候,我这个懒人选了离我住地只有两站路的地方。好像只抛了一个媚眼,只说了一句软绵绵的话,住地就到了。再没借口缠在一起,客客气气地告别,不情不愿地往回走。
才转了个弯,就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大叫着回头,却原来是丘健。我叹口气:“唉,看在我相亲成功的份上,就不计较你的偷袭了。”态度太好了,丘健竟有些不适,看着我一个劲儿地:“我,嗯,你……”我的耐性出奇地好:“怎样呢?”我是故意逗丘健的,看他紧张的样子,肯定一直跟踪来着。丘健总算恢复常态:“我一个朋友看了你的设计,很欣赏,想请你为他们再设计一个不同风格的。”
我在心里暗笑,难怪肯买口香糖给我,不过是又找我做事罢了。突然间有些生气,但一想到相亲男友的帅气与修养,我立刻微笑浮面:“小事情,但有一个前提,要我恋爱成功才行。”丘健睁大眼睛。我拍醒他:“所以,您老人家连同你的朋友,天天保佑我恋爱上上签吧。”丘健这一次反应很快:“是天天上香那种吗?”他的认真总是能挑起我的玩兴,我摇头,靠近他很神秘地说:“不是,只要你把男人的缺点一一告诉我,再一一帮我找到解决的办法,就一切OK。”丘健:“当我是口香糖?”这回是我不明白了:“什么口香糖?”丘健:“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之间的口香糖。”我还是不明白:“什么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
我敢打赌,你和我一样,都是头一次听到如此精辟的理论。丘健说:“口香糖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消灭你上一次吃猎物时留下的酸甜苦辣,又能让你在下一个猎物入口之前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
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丘健的意思我懂了。
在我懂之前,丘健走了,走掉时还不忘把一小袋包装精美的口香糖放到我的手里。
D
我想了又想,终于让我找到了对付丘健的办法。
我请丘健吃饭,乖乖应承下他朋友的工作,没有外加口香糖。丘健很高兴,坐在那里大口猛吃起来。在他吃得最起劲时,我看着他说:“任何一个男子都是口香糖。”丘健停住嘴,抬头看着我。我托着下巴,很认真地说:“任何一个男子在接近女子的时候,都希望把上一个男子留下来的气息除掉,同时,留下甜腻作为占有之证。”在丘健还没完全明白之前,我又说:“但你不是口香糖,因为你不懂得恋爱游戏。”丘健不服:“举个例子。”我张口就来:“比如说,口香糖和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第一步都是占据女人的嘴。”说这话的时候,我看着丘健。丘健的脸忽然红了。我得意起来,步步紧逼:“而你不懂这个游戏,所以,你连口香糖都做不成。”
丘健忽然笑了,慢条斯理地说:“好了,别再虚张声势了。你根本就做不成游戏人生的女子。你的骨子里有太多传统的东西。”我不服:“举个例子。”丘健看着我:“比如,你嚼口香糖的时候,从来都不弄出声,嚼过后,也不乱吐,吐到纸里包起后又不乱扔。又比如,你吃饭时,绝对的淑女模样,小口小口地吃,不出声音,也不张大嘴巴嚼。还比如,你说喜欢口香糖,看似刁钻,实则不过是想让我见难而退。这些细节,就足以说明你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或者说是不肯长大的孩子。”
我撇嘴:“开玩笑,哪个女人肯长大?哪个女人不是活到80岁还希望有人把自己抱在怀里当个宝?”丘健当下就把刚喝到嘴里的茶水悉数喷了出来。我拍桌子:“怎么,知道了天大的秘密也不用这样激动啊!”丘健手忙脚乱地擦净嘴巴,凑近我轻声说:“干脆,作为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那就是: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想成为强盗,劫富济贫顶天立地说一不二又有美貌女子陪伴的强盗。”这回轮到我喷水了。还来不及擦嘴,丘健已经把我拥入怀中了。没有时间思考,没有任何心理的准备,丘健就这样来了,且来势汹汹。
用武侠小说的专用词语来形容就是:他,势如破竹;我,溃不成军。
丘健半拥着我,看定我不说话。我慌乱得要命,想着我当初为什么要定这么一个安静的小单间呢?我看着他,没头没脑地说:“啊,我知道了,你刚才那口茶是故意喷出来的,你是在漱口,你是有预谋的,你还让我也喷……不,是让我也漱口。跟你说,我就是不漱口,口气也一样清新。”
丘健终于放弃。他坐回原座,埋头吃饭。
E
相亲男打来电话的时候,丘健正陪着我逛街。相亲男说他就要回英国了,让我好好考虑一下,若我同意,他下次回国就带我走。我看着丘健说:“好呀,好呀,我刚好和公司还有一年左右的合同,到时候,一切再从长计议。”
放下电话,丘健说:“你就不要给自己留后路了,我不会给相亲男任何机会。这辈子,你是我的,80岁也还是我的。”
唉,这个男人总能看穿我的小心思。也好,我原本就只是想做一个男人的宠物,可惜一直都没碰到能收了我的人。这一回,总算他情我愿,至少口香糖不用自己买了。
第258篇、多久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相遇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喜欢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有一个叫做路的男孩,他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三年,也为了她荒废堕落过三年,也为了她流过很多次的眼泪,可是那个女孩却从来没有喜欢过他,甚至没有回头看过他一眼。路总是想给她点感动,可是那个叫做稀的女孩却总是在许多人的面前骂他,用一些语言刺激他,他甚至为了她有自残过。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她。
他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了他眼里的泪。可能有些感情自己怎么试着去遗忘都是没有办法忘记的吧。
这个叫做路的男孩告诉我,有一次她看到她跟另外一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有想过放弃生命放弃自己。那个时候他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他以为一切就要这样结束了,可是他的爸爸,一直都很爱他很爱他的爸爸哭着找到他,他看到自尊心强从来没有低过头的爸爸的眼泪就真的真的好难过好难过。
后来有许多的女孩喜欢他,他也对一个女孩动心过,他说她很纯,像极了多年前的她,而且哪个女孩也叫稀。还像的是她也不喜欢他。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受过的伤要多久的时间才可以痊愈。
我听到他这样的故事开始有点疼惜他了。
我的小路,对那些受过伤的人,我总是喜欢称他们说是我的,因为我真的很想去疼惜,我不希望他们不快乐,因为我知道不快乐是多么一件让人辛苦的事情。
小路,你要快乐,好吗?
第259篇、信物
从上中学开始,她和他是同学们开玩笑的对象。那时候,他们看起来真的很般配,无论是各种各样的文艺汇演上,还是每学年的表彰大会上,大家都可以看到他俩的身影。
他们的大学是在一个城市上的,隔一两周,他会来找她,陪她走过那个城市的角角落落。毕业后,他到另一个城市工作,她留下了。每逢节假日,他会坐四个小时的火车来看她,有时候,只是看一下她就走,有时候,是去她的宿舍坐坐,离开她的时候,她从不问他去哪里。但她经常会在得知他要来的时候,亲手做一顿家乡饭。她喜欢看他吃饭后快乐满足的样子,那种氛围,让她有种家的感觉。他总是在离开前,帮她把―起吃过饭的碗洗干净,把烟灰缸里的烟灰倒掉,并洗干净,放回原来的地方,就像他从来没有来过―样。每次送走他,除了空气中没有来得及散开的他的气味,她找不到一丝痕迹。
她的感觉骗不了自己,他身上有一种让她难以捉摸的游移感,她说不清那种感觉来自哪里。
只是这样消磨下去,何日是个尽头呢?一天,她给他打了个电话,说有事请他帮忙。他急急地赶了来,问她出了什么事,她说,没事,陪我逛逛街吧。他说,行啊,没事我就放心了。一路在街上走着,漫无目的。她走进一家小小礼品店,她看到一件普通的工艺品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亲吻着,甜蜜地笑着。她把这件小东西拿起来,仔细地看了看。店员走过来说,这个很便宜,只要8元钱,是乳胶合成的,摔不坏的。她看了看身边的他,他却把目光移开了。
她明白了他,心里隐隐作痛,她不知道他在犹豫什么。
几年后的一天,她在车上偶遇一位中学时的女同学,热情地邀她到附近的家里去坐坐。女同学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的事,当年没考上大学,一年后,在一位亲戚的帮助下,来到这个城市。凭着当时姣好的容貌,就嫁到了这里。谁知她顺口一说,你还记得当年的吗?你们当时关系也不错呀。她说的是他,她笑了,当然记得呀,怎么啦?她哈哈地笑着,说,你不知道,他追了我五六年啊,好玩死了。他上大学的时候,隔三差五地来找我,工作后,几乎每个周末都来,你瞧,她从床底下拉出一只落满灰尘的纸箱子,里面放了许多玩具、工艺品之类的,其中,还有一个她当年看到的那对娃娃。“我知道自己没上大学配不上人家,可他一直挺固执的。”她说着,笑着,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她拿起那对娃娃,对女同学说,这个送给我女儿好吗?女同学欣然答应了。离开女同学的家,她手里捧着那对娃娃,泪流满面。
第260篇、蝴蝶从来不会停止飞翔
大二下学期的一天傍晚,她和一位同寝室的女友穿行学校前那条马路时,被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撞倒在地,肇事司机丢下流血不止的她逃窜而去,她的女友不知所措的哭叫着。这时,路过的他背起她就往附近的医院跑。因为抢救及时,她安全脱险。很快,她从女友的口中了解到他和她们是同一所大学的校友,他的家在太行山深处的一个小村,小村只有10几户人家,常年没电,吃水要到5公里外的山泉去担,因为耕种太少,小村里的人们每年有半年是饿着肚子的。他12岁时父母双双病故,他是由乡亲们资助才一路走进这所大学的。
她不了解那种艰难和艰苦,因为她的父亲是一座省会城市的市长,她的生活从出生就被打上了优越的烙印。她猜测着,和她素不相识的他为什么会出手救她,是真的无私坦荡,还是别有用心?她这样想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她特别的家庭背景,加上她漂亮的容貌和出众的身材气质,从她进入这所大学后,她就成为众多异性追求的目标。在真情假爱的追求声中,她淡然从容的拒绝着,她懂得,在这个追求实际的年代,爱情有时候也无奈的沦陷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她心目中的爱情是圣洁纯净得毫无渣滓的。
出院后,她找到了他,执意邀请他一起吃饭,以表达自己的谢意,他却平淡的说了一句没什么,转身就走开了。他的回绝让她感觉到自尊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室友纷纷建议她教训教训不知道好歹的他。
一周后,在食堂吃晚饭时,她和三名室友坐到他面前,没等她和他说话,她的一名室友对他说道:“我发现你每次只吃咸菜和馒头,如果不嫌弃的话,我这些剩饭剩菜给你改善改善。”说着,不等他做出反应就把手中的饭盒向他伸过去,他愣怔了一下后,接过饭盒将饭菜倒进自己的饭盒后,说声谢谢,便埋头吃起来。她和其他室友对视了一眼,一窝蜂似的把饭盒摆到他面前,他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后,站起身,说了句多谢各位后就走开了。看着他的背影,有室友惊诧道:“他咋这么能吃呢?平时他能吃饱饭吗?”她只觉得心底有一股酸涩的什么涌起。那一晚,她失眠了,脑海中总是闪现他的样子。
遇到一个倾心的人,有时候可能需要经历风霜雪雨一百年,有时候只需要电闪雷鸣的一刹那。她感觉自己的心底有花儿悄然绽开,她知道,她爱上了他,他的坚强、他的无私、他的勤俭……他身上的每一处都是那么完美的吸引着她。她开始向他展开爱情进攻,他则找着各种理由拒绝着:“如果你只是为了感谢我,这个玩笑就开大了”、“你和我之间隔着太多东西,我不适合你”、“我的未来在家乡的小山村,那里非常清苦。你的未来是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的都市”……
任何的拒绝都阻挡不了她执着的追求,她自信自己可以赢得他的爱情,甚至可以改变他未来的命运和人生。终于,在她锲而不舍的追求中,他们的胳膊挽在了一起。虽然她和他几乎完全不同的成长背景让他们之间有着很多差异,但在爱的融合下,她自然的迁就着他,靠近着他,一切都变得曼妙而美丽。
爱着的时光总是过的太急。很快,距离大学毕业越来越近了,两个人开始经常因为毕业后的去向而争论得不可开交。她希望毕业后他能够同她去她长大的那座城市共同创造两个人的未来;而他却坚定的表示,毕业后他要回到家乡的大山深处做一名教师。
一次次争论、一次次互不相让。
毕业的日子终于到了,到处弥漫着离别的忧伤。她几乎是哀求着他:“从小到大,我一直是父母掌心里的宝贝,被身边的人娇宠着。自从遇到你,我开始不断努力的改变着自己,让自己适应着你。我为你做出了那么多的牺牲,难道你就不可以为我让步一次吗……”他神色凄凉,但语气仍旧异常坚定:“我答应过家乡父老,毕业后一定要回去的,我不能言而无信。”泪水劈啪的滚出她的眼眶,她哽咽着说道:“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对乡亲们的感恩。捐款、建学校……我只求你留在我身边。”他的回答仿佛刀子般割着她的心:“有些事情不是钱能够解决的,我必须回去。”希望的彻底消灭,绝望让她的理性崩溃了,她嘶喊着:“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却一次都不肯为我牺牲。你根本就不爱我……”
……
美丽的爱情在对各自信仰的坚持、和现实的无奈中突然碎裂。他背起行囊回到了家乡的小山村,做了一名普通的山区教师;她则回到了她出生长大的那座城市,在一家政府机关工作。
从此,两人天各一方,再无联络。
淡淡的月光在水面上轻轻地闪烁,紫色的薰衣草开成一朵一朵,年复一年,岁复一岁。6年后,2000余个沉浮的日子终于让她渐渐平和了心中的伤痛,那一年的十月,她终于做了那个苦苦追求了她6年的男人的新娘。丈夫的疼爱、事业的顺畅让她的脸上重新开始有了笑容。一切沧桑都过去了,生活似乎重新开始只有美丽。可是,婚后一年左右的时候,她的丈夫突然被查出患尿毒症晚期,延续生命只剩下一个办法:换肾。
有些事情是金钱无能为力的。因为没有适合的肾源,她丈夫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她四处奔走呼号着,试图挽救回丈夫的生命:报社、电视台网络……求助通过各种媒介迅速传遍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并更远处蔓延着。然而,她丈夫特殊的RH血型让她的努力变得更加渺茫无望。
这天,医生突然告诉她,有人要捐肾给她的丈夫。但对方提出了一个非常奇特的要求,拒绝医院向任何人透漏他的情况,包括不见她和她的丈夫。满心想着挽救丈夫生命的她连连点头,向院方保证着不问及丝毫有关捐肾者的情况。
配型成功,移植手术的当天,她虽然满心是对丈夫的牵挂,可她还是悄悄地守在供肾者的手术室门前附近,她要见一见那个肯无私帮助她丈夫的人,她要表达自己心中的感谢。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了,躺着供肾者的冰床被推进了一间普通病房。她记下了房间号,才回到丈夫的手术室前。
她丈夫的肾移植手术非常成功,手术后开始在无菌室里观察治疗。当天傍晚,她走进了那名供肾者的病房,病房内只有一张病床,病床上的人已经从麻醉中苏醒过来,当她看到供肾者的脸时,一下怔呆住了,供肾者竟然是他。
隔着7年的时光,她突然发现,那些她以为已经在匆匆的流年里老去的花儿,当所有的花瓣都飘散之后,留下了一粒粒晶莹的种子,而这些种子在7年后这个无法预见的日子,将繁花开满光阴的两岸。
泪水悄然盈满了她的眼眶,她怔怔地问他:“你为什么把自己的肾移植给我丈夫……”他憨憨地一笑,象是在安慰着她:“不是所有相爱的蝴蝶都可以双飞的,既然我不能陪你一同飞翔,我可以帮助你,让陪你飞翔的蝴蝶不被厄运折断翅膀……”
在心里默默地爱一个人,是不能要求回报的,爱上一个人是上苍的垂怜,我感动着,珍藏着,远远关注着,祝福着,也自我升华着,虽然要忍受着难以承受的心灵煎熬,相思的炙拷,孤独的撕扯,但心中有爱,却让我生命注入活力,灵魂得以醒悟------蝴蝶从来不会停止飞翔!
第261篇、我的初恋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灰溜溜的。小青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唱成她那样啊?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朦胧中,就听见伴娘在旁边絮叨地说:小青也是不得已啊,她怀孕了,男的比她大十几岁,逼着她结婚啊,她家里坚决不同意她嫁给他,这些日子,她实在是不好过啊……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第262篇、牵挂的美丽
他的妻子死于工伤。看到妻子残缺的身体和痛苦的脸,他悲痛欲绝。
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妻子早晨出门的时候,还对他说:“下班早点回来,今天是你的生日。”此后,她却被机器吞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5年过去,他时刻活在妻子的影子里,没有再婚。现实让他又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他的工作太忙,无法照顾好5岁的儿子。亲朋好友都劝他,再找一个女人,好好过日子吧。
在办公室里,有时他会浏览报上千篇一律的征婚启事,看了便觉得乏味。她们的条件太好,即使是离异的,也自称贤惠内秀、天生丽质、注重感情等,还特别注明有孩子归男方,婚后无牵挂。这让他不舒服,一个人离婚了,怎么可能无牵挂呢?
有一则征婚启事吸引住他的目光。那则广告排在广告栏的最后,也许这是有意的安排,因为她的条件在二十几则广告中是最差的。她自称是离婚的女人,有一个5岁的女儿。她要求对方能接受她的女儿。
他把那则广告剪下来,放到自己的钱包里。晚上,他问儿子:“爸爸再给你找个妈妈和妹妹好吗?”儿子听了,高兴得手舞足蹈。
他拨通她的电话,他们说了一会话,最后她问: “你接受我的女儿吗?”
他说:“我会的。”
半年后,他们结合了。所有人都感到奇怪,因为她太普通,看上去很老气,而他风华正茂。
她也奇怪,凭他的条件,可以找一个各方面条件更好的,为什么会接受她呢?他笑着说:“有牵挂的女人才可爱。”
第263篇、为爱让路
星期天,我赶聚会,看看时间快到了,专线车还没有来,候车亭旁已黑压压站了一大圈人。情急之中不由得动了破费“打的”的念头,还好,谢天谢地,一辆载满乘客的车终于姗姗来迟了……
这一站的乘客下得真不少!一个,两个……此刻我的心已如离弦之箭,恨不得越过人墙直上座位,然后叫司机加足油门冲出去。对不起,人急了公厕像私厕,公车像私车!然而,事情并不如我的“一厢情愿”,我的面前,下车的客人不仅反常地多,而且动作个个慢如蜗牛,到后来,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先生下到门边,忽然像一尊门神站住不走了,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下边的人开始焦急起来:“老头,快下车呀,没看见这么多人在等吗?”“是忘了东西吗,快点回去拿呀,还愣在门边干吗?”“八成是个聋子吧!”有人多次想逆流而上,不知为什么,没一个人敢冲上去。
十来秒钟的时间就像过了十多个小时。这时,另一幅风景出现了:老者突然伸过手去,里边也伸来一只干瘪的手,当两只枯稿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时,人们看清了:原来这是一对老夫妻,女的显然有病,行动不便,于是老先生就抢先一步,站在门边,一来是怕老伴有个闪失,二来是怕性急的乘客挤着老伴。天下感人的镜头,就这样在不经意之间出现了!
下边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凝固了,时间也仿佛在一刹那间静止下来,人们默默地注视着这对老夫妻,门边想挤上车的人也自觉地伸出手去搀扶他们,其余的则默默地闪开一条道,这条不宽不长的道,是为他们永恒而真挚的爱让出的路……
第264篇、一把锁配一把钥匙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第265篇、血见证的爱
第一章
《一》爱在这个冬天开始
那年秋天,男孩和女孩在同一所学校。
即将来临的冬天在那一霎那间变的那么温暖,是因为为爱情的滋润了干涸的心田
那时女孩并不认识男孩,但是男孩却深深喜欢着女孩,可是他一直不敢向女孩表白,因为在男孩心中,女孩永远都是一个公主。而自己却是一个乞丐,公主怎么能愿意和一个乞丐呆在一起呢?
那是在一次运动会上,夜晚大家都聚在一起看电影。男孩的一个好朋友向女孩提起了这件事,女孩听后说想想再说,当时的女孩因为另一份感情而心烦,可现在出现的爱情是接受还是拒绝呢?女孩好矛盾。夜晚躺在床上,女孩想了很久,终究还是没定主意。第二天的下午,阳光明媚,天气出奇的好,不知道这以为着什么。那个下午男孩和女孩做在一起,他们聊的的很投机,男孩聊了许多关于他的过去,男孩的声音好温柔,女孩微笑着听着男孩的讲述,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份爱情,一份注定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情。
在一次见面,男孩约了女孩,他们一起的野外散步,秋风瑟瑟的季节,却没有赶走女孩喜欢大自然的爱好,第一次约会的女孩好腼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女孩想让男孩给她唱首歌,男孩很爽快的答应了,那首歌是张敬轩的《断点》,唱的很伤感,至少对于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来看,很伤感,女孩差点哭了,于是就不情不自禁拉着男孩的手,可突然又放下了,脸好热,男孩也没说什么,就这样,他们来到了一片被秋风吹过的荒林,然后他们背对背做了下来,他们之间的话题好多好多,聊都聊不完,这是女孩知道了爱是什么感觉。他依靠在男孩的肩上,突然感到即将来临的冬天并不是那么寒冷,
时间如流水般,过的真快,转眼间天快黑了,他们不得不分开,回到了学校,此时的女孩有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怀,难道这就是爱吗?
《二》热恋进行时
此后的每一周,男孩都约女孩一起出去散步
再一次,男孩突然病了,发着高烧,但他依然坚持和女孩一起出去,男孩对女孩说:他不想失去和女孩在一起的每周仅有的机会,女孩不再拒绝,因为她知道在拒绝也没有用了,在男孩心里,只要有女孩陪伴他,他就心满意足了。就这样,男孩带着病一同和女孩散步在这充满爱的乡间小路上,那个下午男孩对女孩提出一个要求,他想要KISS女孩,女孩没有拒绝,她接受了这个KISS,在男孩的怀抱里,女孩可以清楚的听到男孩那仓促的心跳声。
天渐渐黑了,女孩让男孩去看病,男孩还是不愿意去,无奈之下,女孩去医院为男孩买药,让人把药给了男孩,男孩过会来找女孩,他说只要女孩愿意陪他一起去看病,他就去,女孩答应了,尽管她有点不安,因为她想老师请病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为了不让老师发现,她也让医生为自己输一瓶药液,就这样,男孩和女孩一直到了深夜才回学校
也许,至今到现在男孩也不明白女孩为何也要打点滴了!
《三》被血渲染的爱
天渐渐凉了,但是他们每周出去的计划是不会变的。无论刮风下雨,和男孩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女孩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冲动,想要和男孩分手的冲动。她感觉这一切像做梦。自己承受不了,不能给男孩想要的幸福。她在家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在那个周末下午。女孩借着刚喝完酒的酒胆向男孩男孩提出了分手。她给男孩一个放弃的机会。但她不敢把信拿出来给男孩,然后一走了之。
男孩的心好痛,心痛到流血。鲜血从男孩的嘴角和鼻子流出来。女孩哭了,这泪水包含着后悔,伤心。但是满脸是血的男孩却若无其事的来安慰哭泣的女孩。这一切又更是让女孩感动!
《四》那个夜晚的月亮最美
那天的夜自习,女孩的心情很糟。她想要男孩陪她出去走走,男孩爽快的答应了,于是,在黑夜中,有一对身影穿梭在其中,男孩抱着女孩,他们一起看天空:“今晚的月亮好圆啊,星星也好漂亮啊”女孩抬起头微笑着说。男孩抚摸着女孩的头发微笑,什么都没说。只是将女孩搂的更紧了。
那个夜晚风吹的很温柔,但是仍有一丝丝寒冷,但是在男孩的怀抱里,即使风再大。女孩也不会感到冷,因为那颗心是温暖的。
《五》999颗心,化解了爱的摩擦。
自从和男孩认识以后。女孩也边的开朗了。很喜欢交朋友了。于是,女孩认识了两位男生,并且女孩他们之间建立起很好的友谊。女孩高兴地把这件事告诉了男孩。但却引起了男孩强烈的不满,男孩吃醋了,他不想让女孩和任何男孩有密切的关系,出于爱的冲突。男孩去找女孩认识了那两位男生,并告诫他们不要再和女孩有任何来往,当女孩得知这个消息后,很生气。他们闹矛盾了,并且男孩让他的朋友对女孩说分手,可他的朋友并没有对女孩说。夜晚,躺在床上,女孩想了很多很多,觉得这样做是不值得的。
于是第二天,女孩把精心为男孩编织的999颗写有我爱你的心放在一个大礼盒里。送给了男孩,放学了,女孩在学校门口等朋友,男孩突然和他的朋友们走到女孩面前,男孩向女孩道歉,承认自己的行为有些冲突,要求女孩原谅,女孩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说了一句没事就让男孩走了。于是男孩就和朋友们走了。走后,女孩的眼泪有点湿润,但女孩坚强的没有流下眼泪,在女孩的心里也许不会察觉到,男孩的心里是多么的脆弱。女孩无疑是在男孩心里的伤疤上又加了一刀。
《六》真的缓解了爱的摩擦吗?
再次和男孩出去,他们都保持沉默,他们走到了一片树林,一片空旷的树林,他们坐在一起,然后,女孩冲男孩的口中得出上次闹矛盾,其实想要女孩分手,但是女孩送了男孩999颗写有我爱你的心感动男孩,男孩才没有和女孩说出分手,女孩知道后,当时眼泪就流出来了,不知道是该开心,还是该庆幸,但是女孩用她那柔软的头发遮住了,被泪水打湿的脸,让一旁的男孩没有察觉到什么?
那次,那999颗心换回了他们的爱情,应该说,残缺不整的爱情。
《七》第一次分手。。。
寒假到了,以往一到放假,女孩就觉得很开心,因为可以好好的玩一下,休息下,但是这个假期却带有一丝丝的悲伤,因为都彼此的舍不得,一个周末才见一次,他们就觉得很漫长了,更何况是一个寒假,放假的第一天,女孩因思念就去找男孩,一路上女孩想的都是男孩,见到男孩后怎么说?满脑子全是男孩,可是当女孩到男孩住处时,一切皆为空无,男孩不在家,和家人一起去亲戚家了,女孩失望而归,落下了一滴思念兼失望的泪,回到家之后,女孩也想想自己,如果再不好好学习,可能就连普通高中也进不了的,于是女,孩就利用几天时间写了一封信,是一封让男孩等她半年的信,她希望男孩给她半年的时间,用心去学习,她不想让爸妈失望,再次找到男孩的时候,女孩见到了男孩,她和女女孩一起到野外散步,女孩说:“我很想你”男孩也幽默地回了一句:“METOO”,女孩笑了,就这样,女孩和男孩来到了一片满是枯叶的树林,树林是稀疏的,女孩幸福的躺在男孩的怀里,因为太想念了,男孩问女孩一个问题:“你说我们会在一起多久”女孩不假思索的说:“永远”因为女孩的心现在已经被男孩占据了,她一心只想和男孩永远在一起,,天突然下起了小雨,男孩和女孩不得不回家了,在分别的时候,女孩含着眼泪,把那封信给了男孩就离开了,因为她不想面对男孩看信后的表情,是无奈?感伤?
新的一年来临了,女孩并没有想其他人一样走访亲戚,因为现在她的心里只有男孩,于是过完年的第二天,女孩就去找男孩,可是迎来的又是一个失望,第三天,仍旧是失望,于是女孩就搁了一天去,可依旧还是失望,又隔了三天,女孩终于见到了男孩,高兴的女孩等来的是男孩用谎言编织的美好故事的分手,女孩在男孩面前没有哭,她不想让男孩看到她脆弱的一面,女孩干脆的答应了和男孩分手,然后男孩却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女孩一个人在原地站着,回家后,女孩哭着把她与女孩之间的信物全烧了,不留一点剩余,还有那每天为男孩写的日记,都化为灰烬了,剩下的日子只留给女孩悲伤,她不甘心,为什么爱到最后却落下一句分手,太可笑了,于是隔了一天,她又去找男孩,这次后悔和女孩分手了,她想要女孩和好,但是被女孩拒绝了,可女孩心里很想和男孩和好,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拒绝,也许因为伤得太深了吧,但是为什么隔了一天,女孩又去见男孩,并且给了他一个香甜的吻,真的放不下了,那天的女孩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和男孩有说有笑的,完全忘记了男孩和她说分手的那件事,那天开始,男孩和女孩又回到了,从前的甜蜜。
《八》新年新开始
终于开学了,这是男孩和女孩都期盼好久的了,开学的那一天,天气出奇的好,就像夏天要来了一样,男孩和女孩甩开朋友偷偷溜到到外边玩,开学了,人太多,可是他们彼此眼中只有对方,他们又来到了从前经常去的地方,一路上,男孩都把手搭在女孩的肩上,女孩感到好幸福,好幸福。可是好景不长,在这一年,女孩一次一次的向男孩提出分手,可是男孩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了女孩。
人的忍耐最终还是有限的,最终爱在那个雨季结束,留下了最后一个吻,分了,恋情被切断了,变成了回忆的断点。
第二章
《九》分手后的暑假
炎热的暑假,女孩一个人很寂寞,考试落榜,没有考上重点高中,每天夜晚都会流泪,什么都没有了,失去了男孩,爱情,友谊,失去了亲情的信任,独自去面对这所有的不幸。
暑假,男孩和女孩没有联系,女孩见过男孩两次,但是男孩还都没有看见女孩,女孩的目光直到男孩的背影消失才转移,那中目光有些不舍,有些后悔。
后半个月,女孩的朋友都从外地回来了,这下女孩的心情才得到些安慰,朋友们带女孩一块出去游玩,吃饭。很是开心,但是女孩不知怎么总会想起男孩,也许以前他们总是出去游玩吧!可以不去爱一个人,但是怎么可能忘记一个人呢,哪怕一次天真的微笑。都会死死的刻在女孩死去的回忆里!死去的回忆
《十》离别
暑假过后,日子正常的过着,男孩依旧爱着女孩,只是没表露出来,没有语言的恋人,尽管关系再好,不过也是一个爱情的躯壳,带着爱情的帽子,走着各自的路
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男孩和女孩一直过着腐烂的生活,但是,对爱的诚挚,依旧不变,不过没有当初的坚信而已,一个学期就这样过去了,女孩到了高中,男孩还是留在初中,渐渐联络上了,不过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恋人了。
记得,是在一个冬天,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男孩说要辍学,说要离开这个城市,呵呵,男孩当然不在乎,可是女孩的心在滴血,女孩约了男孩在她学校门前见最后一面,男孩答应了,女孩看到男孩的时候,天下着雪,不,应该是天飘着血,没有颜色,只有血红色的离别,刺痛着女孩的心,男孩面带微笑的对女孩开玩笑:“别伤心,不就是离开一段时间么,又不是永别”
男孩可能知道了女孩很是伤心,但是女孩知道男孩当时心有多痛吗?
无声,也许是最好的离别,也是一种解脱,但是死去的回忆就真的永远死去吗?
《十一》回忆
坚信,男孩会回来,再和女孩共谱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但是等待女孩的,只有一味的苦涩,寂寞,没有男孩的存在,世界没有颜色,没有男孩的呵护,再美的景色也不过是一种安慰。女孩爱上了男孩,放不开,女孩天天等待着男孩的信息,可是,没有结果。
终于有天,男孩跟女孩联系上了,可是,并不是女孩等待的那种结果,而是一种伤心的寂寞。男孩又伤了女孩的心,让女孩不要再去烦他。为什么,女孩心碎了,为什么命运那么不公平,女孩心有只有一个想法,死。能解脱,能离开这个厌恶的世界,就什么都没有了,就算是活着,女孩又拥有过什么?爱情?欺骗?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痛苦的回忆。
也许女孩也不知道,男孩只是想让女孩离开他,去寻另一段幸福,可是,在女孩心里,除了男孩就没有另一种寄托。男孩可能也知道自己做的太过火了,他知道,如果女孩这样对他,他可能会比女孩更伤心。所以,男孩又给了女孩一些安慰,或者说一些同情吧,但是男孩还是不敢跟女孩保持太亲密的关系,那样到头来只会更加的伤女孩的心。
呵呵,男孩也是跟女孩一样,有什么心事只能自己憋在心里,在外面没有好朋友,不能跟父母交谈,天天只能喝酒抽烟,一次的体检,男孩发现自己的胃里都黑完了,男孩也是很担心自己的身体,可是想想,如果让女孩知道了男孩的病况,那女孩会安心的学习吗?所以,男孩选择沉默,只好把心事往自己心里藏!
《十二》爱是什么?
时间苍茫而过,一年过去了,女孩和男孩有着应有的联系,男孩回家了,女孩要求要给男孩一样东西,男孩很茫然,见还是不见,可是,回忆还是占据了理智,男孩去找了女孩所在中学,男孩和女孩在外面呆了一下午,短暂的一下午,没有回忆,没有悲伤,就像两个刚认识的人聚在一起,女孩给男孩织了条围巾,男孩带上后感到很温暖,第一次一个女孩这么关心他,男孩很感动。因为女孩为了天天想他。天天都写关于他的日记。
就这样男孩和女孩聚了一下午,到了离开的时候两人都依依不舍,是爱情让他们两人重新在一起了吗?没有,只不过是一种离别后的思念,就在男孩准备离开的时候,一辆卡车向女孩冲了过来,男孩想都没想就把女孩推了出去,可是他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之中,女孩傻了,男孩为了救自己,却失去了生命,但是女孩又恢复了清醒,不,她要救男孩,她把男孩送到医院的时候,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女孩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都蒙了,想起了从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又想起了男孩说她很烦,说一辈子也不会爱她的时候,女孩懂了,男孩只是觉得他们在一起男孩不会给女孩幸福,而放弃,想让女孩去寻找真正属于她的幸福。
可是男孩知道女孩的感受吗?女孩只觉得,只要和男孩在一起,她会很快乐,很温暖,别的她没有想过,就算想过也不会在乎,爱一人在乎那么多,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忧郁,更多心烦。可是,就算现在说什么也换不回男孩的生命了,女孩一个人游荡在湖边,她想到了死,对,只有死才能解脱,只有死才能真正的忘记一个让她情愿等他一辈子的那一个人。
第三章
《十三》结局
想到了这里,女孩留下了一滴眼泪,她不会哭,也没有眼泪可以哭了,她回头看看了天空,又看了看她的故乡,她心碎了,也安心了,可以解脱了,没有束缚了,她闭上了眼睛,正准备跳进湖里的时候,她听到了他的声音:“傻瓜,你为什么那么笨。你以为死就能解脱吗?”
女孩又是惊有是喜,没错是男孩的声音,但她却反驳道:“对,我是笨,死虽然不能解脱什么?但是,我不想再看到一个不爱我的男孩在我心里留下了他的身影,又独自离开,你不爱我,为什么还要把我推开,让我离开你了不就好了,永远没有人烦你了。那多好啊!你知道吗?你打碎了我的心,你又抛下我自己离开,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当我再见到你的时候,你又永远的离开了我,为什么!为什么我就不能有一段平常人该有的爱情,为什么我总是被别人抛弃,为什么?!”
男孩的声音回答:“对,是我的错,我不骗你,更不该离开,但是,你知道吗?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到很开心,因为你总是喜欢露出一副可爱的表情惹我开心,和你在一起我变的很活泼,我知道了满足,我以为和你在一起我才是最幸福的人,但是时间证明了这一切都是假的,你后悔吗?当初为什么不后悔,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是怎么对我的,忽冷忽热,我可以理解,我认为我可以给你温暖,可是为什么你失去了才知道我的重要?我问你爱是什么?”
女孩回答:“好吧,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但是我实在没有一个人活在世上的勇气了,我不知道爱是什么,但是我知道它是种感觉,一种让人变傻的感觉,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我实在没有信心再活下去了,带我走好吗?求你了,带我走好吗?”
男孩的声音回答:“我说了那么多,你还不懂吗?以前我也不知道爱是什么东西,我也知道它是种感觉,但是,我们都错了,爱,不单单是一种感觉,更是一种依赖,就像是一种毒药,爱的越久,药性就越浓,到最后毒到无法自拔,xx,你知道我是很在乎你的,你不要忘了,你的命是我给的,你就当做是为我活下去吧,去寻找你真正属于你的幸福吧,如果有缘,我们来世再见吧,XX答应我,好好活下去,我就是天天的星星,我会天天看着你的,你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幸福,答应我好吗?答应我好好的活下去好吗?”
女孩:“好。。。。。好吧。。”
看到女孩答应了,男孩留了一滴泪在女孩脸上,:“我的时间不早了,我们有缘的话,我会等你,下辈子,我会一直等着你。”说完,男孩的声音回旋在空中渐渐的消失了。”
“不,不要离开我,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求求你,别走,我不要一个人活,你别走”
“答应我,好好活下去,你快乐就是我的幸福,去寻你应有的幸福吧,答应我。好好。。。。。活。。下去。。。。”
女孩对着夜空长啸,可是回应她的只有萧瑟的风声。
第266篇、她拒绝了他100次,第101次,他拒绝了她
一直以来,她以为他总会在她的身后跟随,不论她什么时候需要他。因为他说过,他会等她一辈子的。可是,他食言了。
她和他是大学时候的同学。她16岁上大学,比他小两岁。在学校里,她总是小妹妹,和很多男生关系都很好。当然,和他特别要好
她确实是没有想过男女之情的,可能是因为她还小。直到那一天,他突然面红耳赤地递给她一张电影票,期期艾艾地说,这是一部爱情片。真是老土,老土得可爱。不过她还是直截了当地拒绝他了。她说他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不会选择他的,但是他没有退却。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无时不刻地出现在她身边,关心她,呵护她,什么事情,在她要做之前他已经抢先帮她做了。可是她告诉他,他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不要再继续下去了。他说,他会一直等下去,直到她同意的那一天。
大学毕业后,他们俩都被保送本校的研究生,不在同一个专业。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实验难题,基本上都是他一手包办了,连她的导师都和他的导师开玩笑:我那个师女婿呢?最近怎么没有看见他了?
5年的研究生一下子过去了,她也到了25岁的年纪。也确实考虑过选择他的。但是终究没有开口。为什么呢……可能还是觉得有些不完美。他总是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头发乱乱的,不修边幅。还有就是太瘦,虽然在南方人中不算太矮,却还不到一百斤,她还是比较喜欢运动型的男孩子。她直接了当地跟他说过她不选择他的原因,一向健谈的他沉默了好久。那时她倒是希望他能够听了这句话离开,但是他接着说:“我是对你最好的,这辈子都是。”
博士毕业后,她留校当老师,他选择了出国。当时同学们给他送行,她没有伤感,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个在她身边围绕了7年的人终于走了,她不用再喋喋不休地说,“我不喜欢你这个类型,你放弃吧”这样的话了。
很快她交了一个男朋友,他比她大6岁,家境很好,在他父亲的公司上班,当了一个财务经理,一个月可以收入过万,房子车子都有了。
可是交往深入下去,她就发现了差距。她说的话,他总是嗯嗯嗯的,半懂不懂。她的意思,他总是不能理解。这段感情断断续续维持了一年半,终于还是分手了。这时候,她才记起那个总是微笑地站在她身后,什么事情都不用她操心的他来。
从小她都是优等生,考上的也是最好的大学之一。本科时是直博生保送,博士时是优秀博士毕业。所以她觉得身边的人都应该是这样子的,不用她费神地表达,可是她错了。
苦闷中她迎来了她的28岁生日。28岁的女人似乎就给人另类的感觉了,虽然照镜子她没有什么自卑和苍老的感觉,但是父母亲和朋友们都开始为她着急了。于是她开始了一轮一轮地相亲。
那些相亲的对象,要么有钱而粗俗,要么木讷而迟钝,还有就是唯唯诺诺不知所云。一个一个,都只让她更加想起天边的那个他来。那个睿智、懒散、关切、幽默、善辩的他。
在她副教授评审述职会上,突然她发现了他。坐在台下,眼睛还是那么明亮,人也还是那么瘦。头发看起来还是脏脏的,拿着一支笔,坐在前排微笑着看着她。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苍老了一点,不再像那个没事就要和人家滔滔不绝争辩的年轻人了。
原来他已经被学校作为人才引进回来了,不在她们系,但是是一个学院。她还在报副教授的时候,学校已经答应给他正教授的职位了。所以他有资格享受了一套不大不小的福利房,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已经算是不错了。
他装修房子的时候她经常去他家给他参谋,似乎又回到了四年前的日子,他给她端水,削水果,给她回答工作中的种种问题。
那一天,他房子装修完了,邀她去吃饭。只有他们两个人,晚上的灯光很美。她知道他要说什么,有点期待,又有点紧张。果然他说,房子有了,缺一个新娘。
她装作没有听懂,其实她是希望他继续四年前那样的直白,直截了当地说:这辈子我会让你知道我是对你最好的。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喟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说。
送她下楼的时候,他竟然握了握她的手,很紧很紧的,握得她有些生疼。幸好他很快就放开了。然后招呼也没有打就走回去了。
以后的日子就忽然尴尬起来,他碰见她也只是淡淡的,点个头打个招呼。校车上也不和她坐一起。等车时也不和她说话。她的硕士生答辩时请他来当委员,他也推脱了。
终于她看见他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她心里确实酸酸的,莫名其妙的还有些愤怒。她最好的朋友劝她说,他大三开始追她,她就算倒过去追他一回又有什么?都要快三十岁的人了。
可是,当她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和他说的时候,他居然面不改色地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她也听说过他交女朋友了,但是怎么可能这么快呢?她在想从她十九岁到现在,这么多年的感情,难道他一下子忘记了吗?他不是说过等她一辈子的吗?
昨天晚上她哭了一晚上。这么多年来她从没有这么哭过。她在想难道男人真的这么容易转移感情吗?真的吗?
我之所以把这篇文章放在这是想提醒自己也提醒看过此文章的人:珍惜身边的人,尊重别人的感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另一半,别因为他(她)有缺点而冷落她(他)因为他(她)爱你才让自己的缺点暴露在你面前,因为他(她)想爱是可以承载一切的,别让他(她)等的太久,当心死了,所有的一切也都结束了!珍惜你爱的人。
第267篇、有一种思念但不是爱情
有一个女孩失恋了,她伤的很深很深,觉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甚至想到了死。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谈恋爱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一个男孩,于是男孩开始不断的安慰她,鼓励她,每天编好玩的短信逗她开心,就这样,女孩渐渐从痛苦中恢复过来,又变得和往日般活泼可爱。
忽然有一天,女孩没有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和不安。她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她想起了自己的誓言,开始努力强迫自己不去想他,但男孩的影子总是若隐若现的在脑海里飘来飘去。她觉得这种思念怪怪的,和原来恋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当她恋爱时,那种思念就象火一样炽烈,不断的燃烧着,吞噬着自己的一切,占据了自己全部的灵魂,除了思念在也不能做任何事了;而现在呢,她说不清,她从未感到还有这样一种思念是淡淡的,有点虚无但又无处不在,不需要付出什么却总能感到一种温情,就象在房间的角落里摆上了一束百合,淡淡的幽香弥散了整个房间,却又不会让你刻意的去想,让你感到不自在。
女孩决心要弄明白。一天,男孩给她打电话问她最近过的开心么。聊着聊着,她突然问这个男孩为什么没有女朋友,要不要帮他介绍一个。她问的时候心跳的很快,但又装出一副开玩笑的口气。男孩说好啊好啊。她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突然说那就考虑一下我吧。电话那端沉默了好久,女孩觉得自己太冲动了,预感到自己好象要毁掉什么似的。男孩终于开口了,说我们还是象这样做朋友的好。她不甘的又问为什么呢?你不喜欢我什么地方。又是好久的沉默,然后,男孩用一种缓慢的口气,好象要让每个字都沉进女孩的心里似的,说
“我担心,如果以后你再失恋了,会没有人再来安慰你了。”
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了,女孩终于明白了,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
第268篇、现代爱情故事:我真的找不出分手的理由
李薇今年二十岁,长的清秀,又心地善良,今年由于厂里效益不好,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就在这最平常的日子里,却发生了对她来说最不平凡的事情。
在一个天气有点闷热的晚上,李薇在家睡了一天,晚上被几个好朋友硬是拽着去酒吧玩。刚进酒吧她就被里面的歌声给吸引了。歌手不是很帅,但他的声音特能把人带入他的世界里去。李薇听的入迷了,后来听旁边的人谈论这个歌手,才知道原来是酒吧老板找的流浪歌手,他没有家到处流浪。
他的一首歌下来,台下的掌声不断而李薇只是傻傻的盯着那个歌手看,紧张的说不出一句话。就这样看着他从自己眼前走过,想张口,却不知道要说什么。那个男孩走后,李薇再也没心思在酒吧待下去了,她告别了朋友一个人往家走。在走到自己家楼道口时,她看到一个男孩坐在楼梯上,她走过去,惊讶的发现,正是在酒吧里看到的那个男孩。她问:“你怎么在这呀?”男孩抬起头,看了看她,说:“我为什么不能在这了,我住楼上的。”李薇心里一惊,原来我和他离的这么近!李薇还想说什么,男孩却起身上了楼
不知不觉的几天过去了,这天李薇从朋友家回来,路过男孩门口时听见里面有奇怪的声音,李薇就敲门,可是却没人答应,当她刚要离开时,里面又传出了声音。女孩问:“你在家吗?”男孩“嗯”了一声,李薇说:“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吗?”男孩又不说话了,过了一会说:“你进来吧”.李薇轻轻的推开门走了进去,她看到屋里地上全是纸,男孩坐在地上,李薇问:“你怎么了?”男孩不说话,看着地上的纸发呆。李薇默默的帮他收拾,帮他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收拾完,她轻轻的坐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在纸上写着什么。过了一会,男孩转过头,对她笑了笑,说:“我在写歌。”这时女孩发现他的腿好像有点不一样,女孩小心翼翼的掀起他裤子,看到腿上一大块伤口,女孩要打电话,可被男孩制止了。女孩把他扶到床上,打来清水给他清洗伤口。男孩看着她忙里忙外的,等她收拾完,男孩问:“你叫什么?”李薇愣了一下,笑笑说:“我叫李薇。你呢?”男孩说:“你叫我浩吧”就这样他们相识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李薇常常来浩家帮忙收拾,浩写完歌,也第一个唱给李薇听。
一个月后,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了,浩也不再流浪,被一个大酒吧的老板看中,高薪请他去唱歌,李薇也和他一起,在那个酒吧卖啤酒。浩在酒吧很受欢迎,很多女孩都喜欢他,老板也很器众他。李薇对浩说:“浩,你不许看别的女人。”浩盯着李薇看。浩走到李薇跟前,摸着她的头笑眯眯的说:“薇,我不会多看别的女孩两眼的。”李薇说:“这还差不多。”浩说:“傻丫头,我只爱你一个,不会喜欢看别人的。”女孩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了似的说:“浩我们什么时候去你家看看阿姨。”女孩刚说完,男孩的脸色就变了。支支吾吾的说:“改天吧。”女孩感觉到,男孩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她也不问,他知道,浩一定会带她回去的。
时间过的很快,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相处也有两年半了。今天是李薇的生日,浩早早得起来做了早饭,然后温柔的叫她起来吃饭,在她正吃的津津有味时,突然拿出一条漂亮的项链,轻轻的戴在她的脖子上,李薇问:“为什么送我礼物呀?”浩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笨蛋,今天是你的生日呀。”李薇的心里瞬间被幸福塞满,她紧紧的抱着浩,好久好久……
这天浩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那天他一夜没回家,李薇在家等了他一夜。第二天浩匆匆忙忙的回到了家,李薇感觉他和平时有点不一样,就问:“你怎么了,昨晚怎么没回来?”浩说:“没事,我喝多了,在朋友家睡了。”说完,他就去房间了。浩躺在床上想着昨天发生的事,后悔的想抽自己几个嘴巴子。因为今天浩睁开眼睛时,自己正躺在宾馆的床上,身边还躺个一丝不挂的女孩。这个女孩经常在酒吧听他唱歌,家里有钱有势,曾经跟他表白过,但被他拒绝了。今天那个女孩竟然躺在自己的身边,还说让他负责任,要他和李薇分手,他怎么可能和李薇分手,这是他最爱的女孩子。
一直到晚上,浩还没出房间,李薇走进去,轻轻的摸了摸他的头。怎么这么烫!浩发烧了!李薇赶紧找了药,端了水,来喂他吃药。浩吃了药,抱着李薇,再也不想松开,他越抱越紧,慢慢的浩哭了,男孩哭是因为家里的母亲,男孩母亲是个半身瘫痪的人,这是家族的遗传。他母亲在二十八岁,那年突然的就瘫痪了,一夜间,健康的妈妈变成这样,爸爸也离开了,浩是母亲跪在地上爬,一家一家要饭把男孩拉扯大的。男孩一个月工资好几千,他就给自己留一两百,别的都留给了母亲。浩能碰到李薇这么好的女孩子,他真的很珍惜,可是他不敢告诉李薇,怕他不能接受。
这天男孩刚刚到家门口,那个女孩就在他家门口了。对他说:“我们可以聊聊吗?”李薇问:“浩她是谁啊?”浩说:“薇,没事你先回屋。”然后那个女孩从包里拿出一张纸递给浩,“你看看这个。”男孩蒙了,她既然怀孕了!男孩坐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那个女孩把男孩扶起来,“你想怎样”浩问她。“尽快和她分手”女孩冷冷的说。“我找不出分手的理由”那女说:“这是你的事。”
浩在瘫坐在地上,好久好久,直到晚上,他才回家。回到家他对李薇说:“薇,我明天想回老家一趟,你想跟我去吗?”李薇高兴的不得了,“浩终于肯带我回家了,我当然去了。”其实浩是想让李薇看看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什么样,这样就能吓跑她了。
第二天,他们走了很远的山路,来到一个破烂不堪的房子跟前,浩轻轻的推开院子门,李薇站着门口,她看见有个女人瘫坐在水池边,正在认真的洗着手中的菜。花白的头发,佝偻的脊梁,破旧的衣服。这时李薇听到浩喊:“妈妈,我回来了。”浩妈妈听到这个喊声,转过头,看到浩,眼泪就落了下来。浩走到妈妈身边抱了抱妈妈。李薇看到这一切,她明白了,她知道为什么浩一直不肯带她回家,是因为***妈。她什么也没说,端起地上的菜,就开始洗,她要用行动来表明自己的心。
晚上吃过饭,浩对李薇说:“我们分手吧,我妈妈这样你也看到了,你去找个更好的吧。”李薇走到他身边,轻轻的抱住他,说:“我不,我就认定你了,不管***妈什么样,我都认定你了。”浩咬咬嘴唇,狠狠的把她推开,强忍着没让眼泪流出来,他说:“我不爱你了,我喜欢别的女孩了,那天那个女孩你也看到了吧。她有我的孩子了,我要和她在一起。”李薇听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默默的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浩看着她走后,跪在地上放声大哭。
很快男孩和那个女孩就住一起了,一次他们在逛街时,男孩突然瘫倒在地,下半身不能动弹。女孩送男孩进了医院,医生问女孩是他什么亲属,女孩随口回答:“女朋友。”医生叹了口气说:“你要做好心里准备,他有可能瘫痪。”女孩听见后一点点不惊讶,对浩说:“浩,医生说你有可能瘫痪。呵呵!你罪有应得!”浩听后很奇怪的问:“你什么意思?”那女孩冷笑一声说:“我想要的男朋友,我一定要得到。呵呵……呵呵……现在我对你不感兴趣了,拜拜!呵呵……”
后来男孩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并没有身体上的接触,他们在酒杯里放了医学专用剂,所谓的怀孕也是假的。男孩没钱在付医药费,被医院里赶出来了,男孩每天在街上弹琴卖唱维持自己的生活。有一次他打电话回家时,母亲说,每个月她都会收到两千元,男孩握在手里的电话掉在了地上,他一顾一切的向他们原来住处奔去。男孩刚到门口,薇下来了,两人对视着…
第269篇、现代爱情故事:亲爱的,我只懂兵法,不懂爱情
作者: 猎猎清欢
一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白航在读完三十六计后,说要做实验,用这本书追到一个女生。可是他一和别人谈话就犯傻,所以作为他的同桌的我,自然成为实验对象。
我说,我不干。他劝了我好半天,然后说,就试一下,我给你买一袋大白兔,让你吃个够。
成交。我说。他说,那我们先来暗度陈仓。
我们把实验对象选成了徐莉莉,她一头乌黑长发,连衣长裙。白航是班上的劳动委员,于是快上课的时候他故意起身去上厕所。
我慢吞吞走到徐莉莉旁边,敲了下她的桌子,然后说,同学,擦黑板。所以为什么我们实验的对象选的是她?因为她今天擦黑板。她抬头看我,一脸疑惑的表情,像如梦初醒。这时阳光正从窗子照进来,洒在她的脸上。我心扑通扑通地跳,不知道要说什么,然后指了下黑板。
我看她大概明白了我的意思,于是败阵而逃。
他问我,实验还继不继续?
那个夜里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徐莉莉抬起头看我的那个场景一遍一遍在我脑海重放,徐莉莉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那头乌黑长发,走在风里的裙摆飘飘,堪比仙女。
二
白航第二天刚走到门口就对着我嘿嘿笑,坐下来之后左掏右掏终于从书包里掏出了一个信封,他递给我让我看看。我刚一看,扑哧,题目写的是:亲爱的,我只懂兵法,不懂爱情。
我呸,你让我弄这种娘炮的东西?我不要。我说。
“你不要我就不给你大白兔。”“笑里藏刀,不要脸,信拿来。”我随手把信塞进课桌的最里面,然后和他讨论下一步怎么办。抛砖引玉吧,白航说。
怎么抛砖引玉?我问他。
我先去跟她表白,然后你再去。我是砖,你是玉。他说。
我说,什么馊主意,不行不行,这样轰炸式的表白行不通。
其实我主要是担心白航第一次去表白就成功了,虽然他傻,但毕竟生得一副好皮囊。哪个女生能不拜倒在他的九分裤和白衬衣下?
后来我终于想出个好办法,我和白航说,你去追何倩。
他说,为什么?我说,何倩是徐莉莉的闺蜜啊,你和她闺蜜谈恋爱,让她有所羡慕,我再和她表白,就有机会了。
他“哦”了一声,拖了很长的音。
于是白航开始去追求何倩,他对徐莉莉的关注开始下降。
三
何倩走在操场上,我和白航趴在走廊的护栏上晒太阳。何倩朝上面看了一眼,然后头马上低下去,走路变得不正常起来。
白航说,我和她接触少,又没感觉,怎么表白啊?
我说,你去把她拉到墙角,然后跟她说,你爱她,要跟她在一起。他说,不行,太粗暴。我还是说我喜欢她,要跟她在一起比较好。我说,随便你,她快上来了,你先准备好。
他上下几个深蹲,长长吐了几口气,像要赴死。然后朝楼梯的方向走,我跟了过去。
他和何倩正面碰到,然后说:“我,我有话对你说。”
两人大约僵持了一分钟,白航接着说:“我,我要去上厕所。”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比这脑洞开得更大的场景。唰得一下,两个人的脸都红得像猴屁股,白航一个健步飞向厕所,何倩小碎步跑向教室。
我失落地往教室走,觉得抛砖引玉大计要以失败告终。
白航从厕所回来,对我说:“这次是失误。你放心,何倩非我莫属。”
我问他,你在厕所中毒了?突然如此大义凛然。
他说:“何倩好漂亮,我觉得她是我到现在遇见的最漂亮的人,可是为什么我之前就没发现?”我说:“因为你傻。”
其实我也傻。
四
白航开始展开追求何倩的攻势。于是他开始早豆浆晚奶茶地给何倩送,多让何倩擦黑板,然后找各种机会搭讪,送本子送笔,帮她一起搬作业等。
我去问徐莉莉问题,和她讨论问题的人很多。不过怎么说,对我这个班级第一也该给点面子吧。可她基本不理我,递给我一张纸,然后说详解都在上面自己看。你以为我问的是我不会的吗?哼!
高三年级要举办歌唱比赛,先在班内投票,每人上去唱一首歌。我上去的时候唱了一首张智成的《暗恋》,我在心里说了一百遍我是唱给徐莉莉听的。唱歌的时候一直看着她,她低着头,在刷题。
徐莉莉唱歌很好听,可是她唱得很模糊,我就听清了一句:我唱到灵魂深处只为你忧伤。盯着她看的时候,我觉得她漂亮,唱歌好听,而且潇洒大气。可她不喜欢我。
那有什么关系,我就是要对她好。我匿名给她写信,早操的时候故意把位置换到她的后排,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偷偷看她的背影。什么三十六计,一点都不全面,哼!我要加一条,叫持续作战。
五
一个月后,白航传来战捷。一对狗男女,成天厮混在一起,不务正业。我气得差点向老师举报。白航说,好了,抛砖引玉继续。
我说,继你大爷。我要好好学习,不玩了。都一个月过去了,谁还喜欢她啊!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想哭。
高考五十天倒计时,我觉得我开始淡出徐莉莉的世界。正在我决定发奋读书的时候,我注意到徐莉莉的桌子上每天都被放上一大桌子零食。在连续送了一个星期之后,慈善家终于露面了,隔壁班的陈言,公认的“富二代”.
他叫徐莉莉出去,徐莉莉没有理会他。
我想和陈言谈谈。于是,我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找到了陈言,我对陈言说:“我也喜欢徐莉莉,我要和你公平竞争。”
陈言说:“好。”
过了两天陈言又来找我的徐莉莉,徐莉莉翻了一会儿桌子,然后拿了一封信出去。两人谈了三分钟。陈言哈哈哈离去,像《西游记》里欠扁的神仙。
六
做题的时候,发呆的时候,我都忘不了徐莉莉。
我暗恋徐莉莉,一言不发,转眼就到了高考。
我是一边想着徐莉莉一边想着试题做完试卷的,考完最后一科。我和她在楼梯遇见,她对我说:“嘿,考得怎么样?”
这是几乎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脑袋一热,回了句:“不会比你差。”
她说:“哦,那就好。”
我心想,你不喜欢我,好什么好,一点都不好。
之后成绩下来,我果然比徐莉莉好,稳居我第一的宝座。徐莉莉少我三分,稳居第二,之后我们去唱K.
何倩和白航抢了话筒递给我和徐莉莉,还给我们点了歌,那首歌我记得特别清楚,是江美琪的《在一起多好》。我唱得很深情,白航灌了我两杯酒,徐莉莉的声音很好听,唱到一半的时候我差点哭出声。
我像白航一样犯了傻,我想在心里说,徐莉莉,我喜欢你。可喝了两杯酒,感情又太丰沛,一个激动直接对着麦讲了出来。
整个房间都安静了,只剩音乐的伴奏声。
徐莉莉停了大概三十秒,然后说:“傻瓜,你干吗不早说?”这个时候我有点迷糊,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又接着说:“我让何倩去追求白航,就是为了能多了解你,(www.limaogushi.com)你知不知道有个词叫抛砖引玉?”
我说:“可是为什么我问你题给你写匿名信送你东西你根本就不理会我?”
因为欲擒故纵啊,傻子。“她说。”
我说:“我唱了张智成的《暗恋》。”
徐莉莉说:“我唱了佟丽娅的《只为你歌唱》,”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你一样,让我爱到灵魂只为你忧伤“.”我们几乎是含着热泪看着彼此,这首歌放完,何倩在旁边按了再唱一次。
熟悉的旋律响起,我拿出那封快珍藏了一年的情书,用哽咽的声音说,送给你。
徐莉莉翻了翻背包,掏出那封当初拿给陈言看的信,说:“给你的。”
我拿过信,小心地打开,首行是那句我再熟悉不过的话:亲爱的,我只懂兵法,不懂爱情。
第270篇、你是我的吉娃娃
你是我的吉娃娃 文 顾袁 插图 Beard
什么医生最粗暴
秦意刚搬到这个小区不久,偶尔在上下班的时候或是在公园晨跑时会遇见林熙。小区里的人总和他打招呼“林医生好”,秦意暗暗记下了:原来这个看起来有IT精英气质的男人,是个颇受欢迎的医生。
所以秦意在发高烧到39摄氏度又找不到退烧药的情况下,敲响了楼上林医生的门。
林熙穿着睡袍,有些不解,又带点惊艳地看着秦意。此刻的秦意脸上酡红,虽然裹着厚厚的睡袍,但春色依然尽显,林医生不禁想入非非心肝乱撞:“您这是……”
秦意清了清嗓子:“林医生,我可以讨些感冒药吗?如果您方便的话,能不能再帮我打一针?”
林熙“扑哧”笑了出来,眼神中带着戏谑,不敢置信地问:“小姐,您是不是烧糊涂了,我可是……”
林熙的话还没说完,秦意便一头倒在了他怀里,两手无力地乱挠:“我……我站不住了……”
秦意被人不太温柔地拖了进去,又被丢进了沙发里,混沌的脑子疼得不行,口齿不清地质问:“医生都是这么粗暴吗?我好歹是个女人啊!”
林医生端来一杯温水,又递给她两片药,无奈地叹气:“对,你还是个半夜敲陌生男人门的女人。”
秦意没力气和他斗嘴,喝完药后就一头栽在了沙发里,任旁边的男人怎么叫也不理。朦胧中被人抱起塞进被子里,她想起来反抗下,却一点力气都没有,之后便昏睡过去。
一觉醒来果然轻松了许多。秦意花了好长时间才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确认身上的衣服完好无缺后,满意地给林医生的服务打了满分。
门铃响起,秦意听见楼下陈阿姨的声音:“林医生啊,我们家的妞妞又生病了,又要麻烦你了。”
林熙的声音很好听:“陈阿姨您客气了,我待会儿就过去看看。”
陈阿姨满意地走了。秦意泪流满面,陈阿姨家的“妞妞”她见过,还抱在怀里玩过呢,是一只一岁半的哈士奇……
“你是兽医为什么不早说?”秦意狂乱地挠头,动作忽然一顿,用更惊恐的语气问林熙,“你昨晚给我吃的药,不会是……”
林熙正在打领带的手停了下来,煞有其事地总结:“原来狗狗的药也可以医人,尤其是半夜擅闯陌生男人家的女人……”
美艳召我去战斗
秦意去医院做了个详细检查,确定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后才放下心来。经此一事,秦意将林熙列为“世上最无耻的男人”,此仇不共戴天!
晚饭时间要到了,秦意化了个淡妆,喷上香水,对着镜子抛了个媚眼:美艳召我去战斗!
看到门外站着的秦意,林熙眨了眨眼:“秦小姐,您是上来还医药费的吗?”
呵呵!秦意心里的恨意化作两声冷笑:“我是来讨债的。”秦意抱着怀里的吉娃娃,挑衅地看着林熙,“林医生,您长了一张人医的脸,却是兽医的心,还真是人面兽心啊!”
林熙:“……”
秦意心情舒畅:“我家的小狗最近不舒服,您帮我瞧瞧?”
这只吉娃娃是秦意在小区里捡来的,身体倍棒,吃吗吗香。
林熙抱过吉娃娃,捧它在怀里仔细瞅了好几眼,得出个结论:“嗯,和你长得蛮像。”
我不生气,我一点都不生气!秦意粉拳紧握,绕过林熙直接走进客厅,窝在沙发里坐着:“林医生,你知不知道,以你昨天的行为,我完全可以控告你欺诈、故意伤害和非法行医罪。”
林熙端给她一杯水,扬起浓眉:“那我是不是要先控诉你非法扰民?”
哼!秦意给了他一个白眼:“作为一个小兽医,我奉劝你不要和律师打官司。”
看到林熙做出怕怕的表情,秦意得意地笑了,温柔地说:“林医生啊,我昨天晚上来你家,好像闻到了鱼的香味儿,今晚还有没有啊?”
……
吃饱喝足后,秦意满意地抱着吉娃娃就要离开,却被林熙用左臂钩住了脖子:“秦小姐,你不是来给你家狗狗看病的吗,吃饱了就想溜啊?”
秦意小脸一红,打掉他的手,装模作样干咳两声:“呃,是啊,我家吉娃娃没什么事儿吧?”
林熙双臂抱肩,斜眼瞧她:“它和它家主人一样,嘴和人都寂寞了……”
秦意彻底站不稳了,一脚狠狠踩在了林熙的脚上,结巴地抖出一句:“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说完转身就跑。
“哈哈哈!”身后传来那个男人可恶的笑声,“那我明晚洗干净了喷香香等你哟!”
全毁的清白
“我一定是太寂寞太寂寞了,怎么会觉得楼上那个兽医长得很诱人?”秦意搓搓脸,甩甩头,“不想了,不想了……”
同事桃子在她旁边嘀咕:“秦意,别怪我没提醒你啊,今天新来的那位律师特牛,不仅是我们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是女妖眼中的唐僧,到时抢不到你可不要哭啊!”
秦意斗志昂扬地握拳:“我一定把他降伏拿下!”
等到“新来的律师”隆重登场时,秦意虚弱地退了:他不是兽医吗,怎么转身又成律师了?
林医生,哦不,林律师一脸桃花相,那谦和的笑容落在秦意眼里很是奸诈:“虽然我今天才来报到,但是我已经熟悉了几位同事,尤其是其中一位美女律师。”看着林熙的眼神,秦意羞愤地低下了头:不是我,不是我……
美女律师?大家的眼神齐刷刷看向秦意和桃子,因为他们这家事务所里,只有这两个女人。
林熙笑得温和无害:“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要改善大家的伙食。因为昨晚那位美女律师还叮嘱我,事务所的工作餐很糟糕,要我多给她做些好吃的补补。”
嘘声四起,同事们的眼神里闪烁着“奸情”两个字,还有部分男同事伤心欲绝状。秦意心虚地含泪低下了头:完了,此生清白全毁了!
桃子狠狠地掐了秦意一下,压着声音质问:“说,什么时候和这位情哥哥搭上线的?”
办公室弥漫着诡异的安静,林律师秉着落井下石的精神又加了一句:“大家不要随意乱猜哦,我和秦律师可是纯洁的男女关系啊。”
都男女关系了还纯洁?
林律师在大家的干拥万护下翩翩离去,秦意才堪堪抬起头,手机“嘀”的一声响了,是林律师兼林兽医兼林医生的短信:今晚洗干净了等你哟!
秦意两眼一黑,顿感兽医无良。
擒人先擒狗
原本打算今晚再上去“敲诈” 顿晚餐的秦意,现在乖乖地抱着她的吉娃娃,在中介信息上寻找新的住处,因为楼上住了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禽兽。
门铃响了,可能是叫的外卖到了,秦意跑去开门,却看到张最不想看到的脸。
“我可记得,有人说今天要来收拾我来着。”林熙满意地看着秦意惊恐的表情。
秦意羞愧不已,只好壮着胆问:“林律师,这样骗人很好玩吗?”
林熙无辜地摇头:“我只是恰巧会给动物看病而已,可我从没说过自己是兽医啊。倒是秦律师,为何三番五次乱猜我的职业呢?莫非对我关注已久?”
“你――”秦意被揶揄得说不出话,只好低头沉默,在心中默默地说:是的,我早就瞄上你了。
看到秦意低头不语,林熙眼中闪过一抹狡诈,他一手抱过秦意怀里的吉娃娃,一手拉着秦意的手,边走边说:“走吧,我煮好了饭菜,顺便把自己也洗干净了,敬请秦小姐品尝。”
林熙给秦意盛了碗汤,给吉娃娃挑好了骨头才坐下来。看着吃得正酣的秦意,不禁酸酸地说:“现在也不顾着在我面前保持形象了,看来,我还不如一碗汤的分量重。”
秦意意犹未尽地舔舔嘴角:“林律师,你有女朋友吗?或者说,有男朋友吗?”
“有啊,男朋友就是它。”林熙指着正在啃骨头的吉娃娃说,“至于女朋友嘛,看你这个吃货肯不肯钓我这张长期饭票喽!”
秦意捧着碗喝汤,喝得一滴不剩也不肯放下碗来,希望能盖住她那张通红的、小人得志的脸。“我不介意你把手里的碗换成我的脸。”林熙拿掉她手里的碗笑着说。
“嘻嘻,我第一眼看到你就有这个想法了。”秦意说完飞快地凑过脑袋在林熙的嘴角亲了 口, 脸色眯眯。林熙抹抹嘴角上的油,弯下腰捧起秦意的脸,抹掉她嘴边的米粒:“真巧,我们早就达成了共识,从我来到这个小区的第三天,就一直等你上来敲门呢。”
秦意觉得自己要飘上天了:“哈哈,我早就说过啦,我可是这方圆百里最美的一位呢。”
“对!”林熙点头,宠溺地望着秦意,“可就是这位大美女,她捡了我的小狗却一直不还。不过现在好了,我下收获了两只吉娃娃,尤其是会打官司的那只,以后我一定会精心养着她,不让她跑掉。”
“原来,要擒人先擒狗!”秦意快乐地抱住林熙,“怪不得这只吉娃娃一看见你就撒了欢地跑,好几次我都差点没追上,害得我还以为它和我一样看上了你,想横刀夺爱来着……”
第271篇、魔方
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第272篇、爱的钙片
他和她是一对爱侣。
一次,他在执行抗洪任务时负伤而全身瘫痪。
从此,她守在他的身边,从没有离开过他。为了护理好他,他在医院的10年里,她从来没有上过床睡觉,就在一张木凳上坐着过了10年里的所有晚上,困了就伏在床沿睡一会儿,打破了人最长时间未上床休息的纪录。
她每天像钟表一样准时为他翻12次身,做4次全身按摩,换两次床单。卧床10年的他,从未生过一点儿褥疮,创下了医护史上的奇迹。
当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听时,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故事是真的吗?
我说,这是真的,男的就是一位山东籍的海军战士,名叫刘公甲,女的就是刘公甲老家的一位姑娘,名叫李爱文。
当他们确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之后,第二反应就是:这故事虽然感人,但这叫爱吗?
这不叫爱,又是什么呢?我问。
他们说,两人爱在一起,就应该享受爱的欢愉和浪漫,而不是去承受那无尽的痛苦。
我说,爱的含义,不只是欢愉和浪漫,还有义务和责任,而现代人,往往看重前半部分,忽视了后半部分,而使爱残缺不全,经不起生活的磕碰,一有风吹草动,爱情之花就很快衰败凋零。
从这个爱的故事里,我们是不是应该吸收一点爱的钙片呢?让我们的爱更加健康地成长起来。
第273篇、爱情和金钱的考验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第274篇、爱情色盲
如果只是站在妮菲索背后,你一定会认为那是个异常美丽的姑娘――散发出淡淡薰衣草香味的窈窕身段、一头漆黑的长发如瀑布般直泻到腰间……但当你从妮菲索身后绕到她前面时,恐怕会大失所望甚至惊恐地张大嘴巴。一大块深紫色的印记,肆意地爬在妮菲索的左脸以及半个下巴,她原本精致的五官、完好的皮肤也因为这一切被磨灭甚至丑化,这块胎记随着妮菲索年龄的增大越来越明显。
在其他女孩都有男孩写情书送玫瑰的时候,妮菲索的生活却一直被那块深紫色的阴影笼罩着。
等到妮菲索长成一个身材高挑发育完全的大姑娘时,她脸上的紫色疤痕也变得更大更触目惊心,她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学习和工作上。妮菲索开始给一些报刊杂志写文章,她优美的文字迅速被许多人欣赏,有的男生甚至跟她写信要求见面,但当他们知道妮菲索的脸上有显赫的疤痕时,又大多选择了沉默。除了一个叫约瑟夫的男生,他读遍了妮菲索写的文章,并且喜欢跟妮菲索交流读后感,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当约瑟夫要求见面时,妮菲索以各种理由推辞了,遭受过多次打击的妮菲索已经没有勇气面对任何陌生男孩,她不想轻易失去这个朋友。
不久,约瑟夫大学毕业,回伦敦继承了父亲的公司。尽管约瑟夫公务繁忙,但他仍然关注妮菲索发表的每篇文章,而且依然保持一周给她写一封信的习惯。妮菲索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电视的采访中,因为约瑟夫讲到了他们的友谊,那一刻,妮菲索突然面颊绯红,在此之前,她只知道约瑟夫是个幽默能干的男孩,可现实中的他那么高大英俊,而且有着显赫的事业。
短暂的激动之后妮菲索马上清醒了:他是不会爱上我的!如果要维持现在这种友谊,只能永远不见面。以后每次在电视或杂志上看到约瑟夫时,这个自卑的姑娘都忍不住偷偷啜泣,妮菲索的生活又走入了极度的惶恐和自卑中。
其实,经过几年的通信,约瑟夫早就对妮菲索有了一种爱慕之情。回到伦敦不久,他就给妮菲索写信要求见面。可是妮菲索却很坚决地拒绝了他。约瑟夫再次写信表达爱意,妮菲索竟然不再跟他联络了。妮菲索的文字那么积极外向,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多年的友谊,即使她不喜欢自己,见个面也没什么大不了啊。约瑟夫想知道原因,于是托朋友帮忙打听妮菲索的消息。
约瑟夫终于知道妮菲索为什么不愿和自己见面了。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约瑟夫不再跟妮菲索写信,但对她的思念和担心却一天甚似一天。她坚持了几年的一个专栏突然终止了,朋友告诉约瑟夫,原本乐观的妮菲索变得异常憔悴,常常一个人偷偷饮泣……约瑟夫陷入对妮菲索既思念又恐慌的矛盾漩涡中,他不知道怎样面对那个可怜的姑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约瑟夫决定做一次大胆尝试。
第二天,约瑟夫给妮菲索写信,说自己这段时间被色盲症困扰到国外接受了治疗。“但是很糟糕,色盲那玩意儿看来是无药可治了。”当妮菲索收到这封信时,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约瑟夫竟然是色盲,那就意味着即使跟他见面,他也不会发现自己脸上的紫色疤痕。妮菲索终于和约瑟夫见面了。约瑟夫从看到妮菲索的第一眼起始终温和地微笑着,眼睛一直追随着妮菲索的身影。看来约瑟夫真的是色盲,因为他夸赞自己时没有丝毫的造作,那是世界上最真诚最美丽的赞美。他们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在彼此心里他们早已心心相印,妮菲索终于得到了她梦想的爱情。
那晚,兴奋和感动让妮菲索无法入睡。她试着走近多年都没有触击的镜子,一步一步走近,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荡漾着幸福。原本让妮菲索恐慌的疤痕,现在看起来居然不那么可怕了。约瑟夫开始投入到色盲的生活中,他常常故意把深紫色的茄子说成是灰色:他甚至尝试穿一些色彩鲜艳的衬衫,像孩子一样让妮菲索给他指点颜色……和约瑟夫一起走在大街上时,妮菲索也学会了用微笑坦然面对周围异样的目光。有一个看不见自己的疤痕,细心呵护疼爱她的人,已经足够。别人的眼光算得了什么呢?
不久,在朋友的帮助下,妮菲索到国外接受了治疗。那块伴随她22年的疤痕终于离她而去,再见到约瑟夫时,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温和的微笑,他当然发现不了自己的变化,在一个色盲人眼里,脸上有无一块紫色印记有多大区别呢?
约瑟夫微笑如初地看着这一切,是的,妮菲索现在漂亮极了,“色盲”约瑟夫,有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夸夸妮菲索穿的那件深紫色婚纱,他无法抑制自己用所有漂亮的颜色来形容妻子的美丽,但即使她依旧是那个有着深紫色疤痕的女子,他也爱她如初……
第275篇、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薰衣草开过吗
“乐茶士”的“普罗旺斯”
午后,阳光撒满西巷,树影漫过街,偶尔有低头徘徊的少年,白衬衫,蓝牛仔,一切都是那个年龄特有的。只是,他们额前的发太长,遮过了眼,尽管我每天都会透过店里的落地窗仔细望,却仍难分清他们的模样。或者说,他们在我眼中是一个样子,都是那个年龄里的忧伤少年。
“乐茶士”是西巷唯一的冰品店,招牌冰点是一客叫做“普罗旺斯”的新地。但长久以来却从没人点过这份冰点,原因是价格太高,而光顾这里的,多是对街摩尔学院和西巷附中的学生,38元一份的冰激凌火锅对他们来说已是奢侈。所以这么多年,“普罗旺斯”新地的宣传海报一直安静的挂在店里,圆底水晶脚杯中,小小一份,纯白奶昔上点缀着一层别样孤单的紫,那是我亲手酿制的薰衣草浆。
6年,光顾乐茶士的脸孔,由陌生变得熟悉,再由熟悉换成陌生,却从没人问过,这客“普罗旺斯”为什么会价高521元?
小昭不止一次提醒我,莱雯,“普罗旺斯”新地的价钱是不是印错啦?
莱雯是我的英文名,小昭是我的店员,粉粉的小女生,很特别的美。
我笑着将一颗酸梅放到她小嘴巴里。我美丽的小昭,你如何懂莱雯的心事?
其实,乐茶士里,我一直等待,等待着某个阳光很好的午后,一个眉目清秀的男子推门而入,毫不迟疑点下那客“普罗旺斯”。他会将五张粉色百元钞票、一张橘色二十元钞票外加一枚晶亮的一元钢镚小心放入我掌心。可我,只会收下那枚晶亮的钢镚。然后亲手为他调制“普罗旺斯”,看他一口一口吃掉。
小昭,你猜,那时,我会微笑,还是落泪?
摩尔学院与西巷附中的爱情版本
西巷附中的高中生素来瞧不上摩尔学院的大学生。可笑的是,西巷学生高考时,90%都考进了摩尔学院。
他们彼此嘲笑和争执,就连在乐茶士为我讲故事都会争执不休。
光临乐茶士的人都知道,莱雯是个码字为生的女子,只要你为她讲一个故事,就可以免费吃一份三色球:粉色草莓球,麻色提拉米苏,纯色白脱,盛在水晶碟中,情同往事。
常常,我一边看她们小猪一样的吃相,一边听她们粉色舌尖滑出的故事。
摩尔学院的女生告诉我,很久前,他们学校有过“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一个叫汤泊湖的漂亮男生,进大学第一天,喜欢上一个叫邱姜的不怎么漂亮的女生。每天他都会送她一段薰衣草,或扣在她袖口,或别在她发间。后来他们一同退学去了普罗旺斯,因为,男孩答应过女孩,一生都让她如薰衣草一般芳香。
我认真地记,小昭出神地听。
西巷附中的学生却抗议,汤泊湖和邱姜本就是青梅竹马的玩伴,而且,邱姜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喜欢吃甜品。从小到大,汤泊湖先是攒钢镚给她买甜食,后是攒钢镚帮她治牙病。
于是,乐茶士里,两帮学生争吵起来,为一段别人的爱情。
那些幸福的旧伤
小昭告诉我,她最近头疼已减轻,可不可以不吃药?
我给她倒水,将药片点数到她粉色掌心,我说,只有这样,头疼才能彻底好起来。
吃下药,小昭很快睡着了,粉色睡衣中,婴儿一样温暖。不知今夜,她的梦境里,那个男子的模样是否会变得清晰?
小昭说,每夜,她都会梦到一个男子,模样模糊,但她肯定,那是她丢失很久的恋人。她说,我一定要看清他的模样,我一定要找到他!
小昭说要找到,那她一定会找到。她是一个很执著的女孩。6年前,一场意外,她失去了回忆,唯一能记住的,便是有过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可她记不得他的模样,也记不得他的名字。
6年前,多么遥远。
那时的我,还是个穿白衣蓝裙的少女,17岁,骄傲的束着马尾,荡在德尔的单车后。德尔问,将来你要去哪个地方定居?我在他身后喊,普罗旺斯!我要躺在薰衣草丛中一辈子!好不好,德尔?
德尔弓起腰,拼命蹬单车,大喊好,我们就这样一直骑到普罗旺斯!
结果,德尔没骑到普罗旺斯,为躲逆向行驶的卡车,一头扎进河里。他在河里拼命挣扎,最后被我拖上岸。
我一边喘息,一边责备他。从小我们一起学游泳,但德尔总莫名的怕水,跟我串通,欺骗老师,不是肚子疼,就是发烧。我说,德尔,你以前不好好学游泳,早晚被淹死!
德尔笑,我不怕,有你呢。
我看着他湿漉漉的发,亮晶晶的眼,满心温暖。他往河里躲,就因为我会游泳。可德尔,你不会游泳,你忘了吗?
我的德尔
那些回忆,我不知德尔是否记得。
如今的他,远在普罗旺斯,那个美丽的法国南部小镇。大片迎风摇曳的薰衣草,交织着紫色的梦。灿烂阳光下,德尔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透明的笑?
我发邮件告诉他,我在写一个“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但我没告诉他,汤泊湖的影子总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那么忧伤,让我想起年少时的他。
我也曾无度的吃甜品,年少的德尔也攒下无数硬币给我买甜食,有蓬蓬松松的棉花糖、浓浓香香的大白兔、还有奢侈的娃娃头雪糕。
我总会假装睡着,赖在他背上,让他背我回家。是的,我们也是青梅竹马。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他背了我6年。
我眯着眼,看他流汗,听他喘息。白衬衫黏在他后背,他回头看我,你再吃就成小胖妹了。
我偷笑,我就要胖成五指山,像压孙猴子那样压住你。这样,你就永远只属于我。是的,那么小,我就开始这样想,因为德尔太好看了,那么多小姑娘看着他就跟看大白兔一样满眼绿光。
初中时,我也因吃甜食过多,长虫牙,每天疼得咬他胳膊,德尔的胳膊很快由小胡萝卜变成大青萝卜。他开始攒钱帮我治疗牙齿,每天监督我,不许我吃甜。
长此下来,我每看到德尔,都像看到大白兔一样眼冒绿光。变得像那些女孩一样没出息。德尔说,乖,治好牙,将来我给你开个冰点店,天天让你吃“娃娃头”。
从小到大,德尔一直处于为我攒钱满足我不同阶段需求的忙碌中,他没钱玩老虎机、逛网吧,所以没荒废学业。从小到大,都是标准好学生。
高考,我发挥失常,成绩只够进摩尔学院,德尔成绩却好高,可他大笔一挥,跟我一同堕落到这所学院。我很内疚,可德尔说,摩尔学院是化工学院,我答应要帮你开冰点店,所以得好好学化学嘛。
到这里,你们一定猜到,传唱已久的“汤泊湖点邱姜”,说的是我和德尔。我就是邱姜,而德尔就是汤泊湖。
17岁,进了大学,我学会小资,喜欢薰衣草。薰衣草英文称Lavender,就是我俩的英文名“莱雯·德尔”。
“爱情版本”缺失部分
他们的爱情版本里,结局是我同德尔幸福地生活在普罗旺斯。
他们错了。我依旧在国内,而且在学校附近的西巷开了这个冰点店。因为,德尔曾指着这个地方说过,冰点店开在学校附近,这样,我就可以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看学校里那些漂亮男生。
德尔,你看,你多么了解我,贪吃兼好色。
小昭一直在等待我给故事作结。她说,你描述的汤泊湖的样子,怎么像我记忆中的一个人?
我问她,梦里,你看清了那个男子的模样了么?
小昭抱着我哭,为什么我失去了回忆,却还记得那个男子?
我看着小昭,回忆飘到6年前。
6年前,我上大学第一年,小昭来到我家,斜着眼睛看着我身上的漂亮衣服,还有我身后好看的德尔。
母亲说,邱姜,快喊妹妹。
我望着小昭美丽的小脸,十多年前,一次旅游,父母意外将她弄丢,如今她竟然鲜活的出现。我热情拥抱她,却感到她的反抗。
我常常听她在梦里喊,邱姜,把东西都还给我!
第276篇、是你让我懂得珍惜 铭惜
女孩与男孩相遇在网络。因为游戏的投缘而相识,男孩喜欢上了女孩。喜欢上了女孩的善解人意、喜欢上了女孩的温柔淑雅、喜欢上了女孩的美丽、喜欢上了女孩文静的性格。虽然他也知道这不现实,可是男孩还是决定追求女孩。男孩心里有了女孩,每天在群里聊天时会与女孩打闹,所有人都看出了男孩喜欢女孩,只有女孩自己不知道。别人告诉女孩男孩喜欢她的时候,女孩很吃惊,女孩只认为是游戏,就答应了男孩。可是时间久了,男孩发现再也无法自拔,他一定要和女孩走到现实里。男孩想要保护女孩,永远和女孩在一起。男孩知道他喜欢上了女孩,就注定他和女孩未来的路会很难走。但是男孩依然要坚持下去。
女孩终于被男孩的真诚打动。她决定等男孩来接她。等男孩向她求婚的那天。虽然女孩知道这段路会很艰难,女孩还是决定了给男孩一个机会。
男孩的父母、女孩的父母都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男孩的父母不准许男孩去找女孩,不准他和女孩来往。女孩很失望,她知道他们不可能的。可是女孩却还是执着的等着男孩。不答应其他男生的追求。女孩不知道未来会怎样。男孩也依然在默默努力。
这天的情人节,女孩走在街上,看着一对对的情侣,看着一朵朵的玫瑰,看着一个个情人节快乐、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标语。女孩突然好想哭。她想念男孩了。她多希望男孩可以在她身边陪着她。她不需要那些很多女孩都向往的浪漫,她只想要那种平淡的幸福,只要男孩可以永远陪在女孩身边就好。女孩低下头,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她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眼泪,她只好低着头一个人默默哭泣。忽然有一只暖暖的、大大的手放到女孩面前,为女孩擦掉了眼泪。是男孩。女孩看着突然出现的男孩哭的更凶了。男孩温柔的把女孩放到自己怀里。男孩那宽阔的胸膛让女孩觉得好温暖,可以这样依赖一辈子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男孩终于开口说出了女孩想听到的话:“对不起,要你等我这么久。今天我就是来实现我的诺言的。”
女孩看着男孩突然拿出的那亮晶晶的、充满着幸福的戒指。女孩的眼泪终于又一次流了下来。
男孩的父母终于受不住男孩的坚持。同意了男孩去找女孩。和女孩在一起。他们的父母终于决定祝福这对鸳鸯。
男孩和女孩结婚了。
可是结婚后没有多久,男孩就像变了一个人似地。整天不回家,和朋友出去吃喝玩乐。就好像忘记了曾经的对女孩的承诺一样。女孩每天一个人守着一个空房子,只有女孩一个人的声音。男孩每天要很晚才回家,早上女孩醒来的时候,旁边就已经是空了的。
难道得到了就不再是好的了么?得到了就不再去珍惜了么?难道你就不懂得珍惜么?
女孩的日子过的好累。。。女孩再也捕捉不到那个曾经多么温暖的胸膛。女孩只能每天委屈的一个人流泪。
明天就是男孩与女孩的结婚纪念日。女孩想要男孩明天和自己呆一天,然后独自离开。放男孩自由。女孩等男孩等到很晚,半夜4点多,男孩终于醉醺醺的回来了。女孩说明天可以不可以陪我一天?
男孩开口一下就拒绝了“我明天还有事。改天吧”
女孩哭了“为什么你结婚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我每天都见不到你的影子。难道真的得到了就不再珍惜了么?难道曾经你对我诺言你都忘了么?”
男孩对女孩怒吼“我明天真的有事。你不要那么任性好不好?”
女孩的眼泪就像波涛汹涌一样,听到男孩说自己任性,女孩的心都碎了“明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就明天一天都不可以么?明天过后你想干什么我都不会再阻拦你”
男孩的心不知道为什么痛了一下,可是男孩没有在意。男孩终于软下来答应明天哪都不去,陪女孩一天。
天亮了,女孩高兴,却又不高兴。女孩高兴,女孩终于可以好好和男孩相处一天。不高兴的是今天过后女孩就要离开男孩了。离开她最爱的人。
女孩早早起来为男孩准备了早餐,早餐做好很久男孩都没有起来。女孩不忍心打扰男孩,所以没有叫醒男孩。男孩到很晚才起床。女孩看早餐凉了对男孩说“你醒了?饭都凉了,我再去给你热一下”男孩看着女孩那沧桑又有些凄凉的背影不觉有些心痛。男孩决定今天一定好好陪陪女孩。
男孩与女孩走在他们那曾经熟悉的街口,可是又好像变了好多,和以前不再相同,人也不再是从前的了。女孩的心又阵阵痛了起来。
女孩突然感觉有种不祥的预感涌上脑袋,女孩回头,看到的却是以个男人拿着一把刀眼神愤恨的冲他们走来,已经走到了男孩的背后。女孩想都没有想,从背后抱住了男孩,为男孩挡了那一刀。
女孩只感觉到身体有种凉凉的感觉,好像有热乎乎的东西在染湿她今天为男孩特意打扮的衣服。女孩慢慢的向后倒去。终于在最后一刻没有让女孩失望,女孩没有倒在冰凉的马路上。男孩抱着女孩,嘴里再说着什么,可是女孩却什么都听不到,女孩想说什么却无力说出的话就憋在了嘴里,她只好用尽最后的力气伸手抚摸了下男孩的脸。女孩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曾经用尽自己生命去疼惜女孩的脸,那张曾经的熟悉的脸上留下一滴泪水落在了女孩的脸上,这滴泪水是那样的温暖,热热的。这是此刻女孩唯一可以感觉到的温度。女孩欣慰的笑了。女孩的手无力的垂下,旁边围着的身影渐渐成了黑色,变的模糊不清。。。
此时的男孩用尽力气去叫女孩,男孩多么希望女孩没有为他挡那一刀,此时他多么希望流血的人是他自己!
他恨自己没有好好珍惜女孩,恨自己不懂得珍惜,他是那样的恨自己,恨自己的一切!
男孩搂住女孩,就那样放肆的大声的哭泣,听不到任何人言语。男孩的心好痛,男孩恨不得一头撞死,自己为什么就没有保护好女孩?
救护车的响声在男孩身边大声的叫着,男孩什么都听不到。只希望此刻的女孩可以睁开眼睛,和他一起回家。几个穿着白色衣服的人拉开男孩,就那样强行的把女孩带走,男孩几乎快要崩溃了。那些白色的衣服,白的有些吓人,让男孩好害怕。男孩生平第一次是那样的害怕看到白色。男孩跪在地上,直到有人拉他一起上了那辆叫唤不停的车。男孩都不知道,是谁把他拉上车的。他看着女孩苍白的脸,眼泪好似波涛汹涌般。
看着墙上正在抢救的灯一直亮着,男孩真想打自己几个嘴巴。不知过了多久,墙上的灯终于灭了。男孩希望听到女孩醒过来的消息,却又不敢走到穿着绿色手术衣的人身边。直到那绿色站在自己面前,拍下自己的肩膀。那一下,男孩觉得他的手好像有千斤重,就好像是一把锤子拍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不要担心了,好在这一刀不是很深,保住了性命。她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只不过。。。”
男孩听到女孩没有生命危险好开心,就好像是女孩喜欢的花发了芽一样,那样欣喜。但是医生还是说出了“只不过。。。”男孩好像一下子又跌落谷底
“只不过她肚子里的孩子没有保住,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现在你要好好照顾她,她的身体还很虚弱。”
孩子?她有了我们的孩子?可是自己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人家丈夫的?她有了我们的孩子,我还不在家照顾她,还总是惹她生气,还让她为自己挡刀子?老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有了我们的宝宝呢?是不是因为我太坏了?是不是因为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丈夫?是不是我不配当一个父亲?老婆,对不起,是我不好,以后再也不会了,对不起。。。
女孩慢慢睁开眼睛。。。好累。。。自己好像明明睡了很久,可是为什么却还是那么累呢?睁开眼睛看到的是白色却那么陌生的房间。突然想起自己为男孩挡刀的事情。她转头终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女孩很欣慰,自己还可以看到那张熟悉的脸。女孩记起,自己在失去知觉前落到自己脸上的那滴泪,女孩的眼泪也不知不觉从眼角处流了出来。女孩想要伸手抚摸那张熟悉的面孔,可是伸到一半,一阵痛意瞬间袭来。不只是背上的痛,肚子上的痛仿佛告诉了女孩什么。女孩明白了,是女孩和男孩的宝宝没有了。女孩抚摸着肚子,眼泪又一次流出来、“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你,没能让你出世。对不起。。。”
男孩叫着女孩的名字就那样被噩梦惊醒。男孩多么害怕真的失去女孩。当男孩知道这是梦后,他立刻寻找女孩的身影。看到女孩的手放在肚子上,泪水沾满整个苍白的脸颊。
男孩抓住女孩的手“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是我对不起你,让你吃了这么多苦。都怪我。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了。老婆,原谅我。。。”
女孩把手放到男孩的脸庞,女孩的泪是热热的,是那样幸福,是那样欣慰。。。女孩觉得值得了,能够换回男孩的回心转意,就是为男孩死也值得了。
一年后,女孩再次有了她和男孩的宝宝。
“老婆,辛苦你了。是女孩,长的和你一样漂亮,是你让我懂得什么叫珍惜,我要记住这个教训,所以我想给我们的宝宝取名叫铭惜,好不好?”
女孩点点头,脸上是满满的幸福。。。
第277篇、幸福是一只温暖的小狗
分手后,她在网上问他,你说幸福是什么?
这个词实在不好定义,他想了半天,才嗫嚅着回答,幸福就是欲望的满足吧,然后就是上升到没有欲望的羁绊时的自由。
那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彼此祝福。他们相隔了千里,他们其实很相爱,却没办法生活在一起,因为许多原因。他有时候想,是不是爱得还不够?
她说,每天总会有大大小小的浩劫,幸福其实很难得到。
他突然想起一句话,他敲了过去:“幸福是一只温暖的小狗。”
她笑,是你说的吗?
是那只叫史努比的小狗说的,它欢天喜地,洋洋自得地把自己等同于幸福,你瞧,幸福多简单。
可是你没有送过我史努比。她轻轻地抱怨,也在追忆。她说,谢谢你陪伴我的那段日子。
他叹息,互相陪伴吧。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她倚窗仰望,他也是。头共一轮明月,神思却两异。他在想,史努比如果在这个城市里找不到一棵树,它还会感到幸福吗?而她想,即使没有树,一个路灯杆、一个墙角都可以满足欲望,而那也会是种温暖吧。
第278篇、大龄女倾诉:恨嫁女人不快乐
大龄未婚女人在深圳常常被称为“单身贵族”,因为她们不仅有自己的一份事业,有收入丰厚的薪酬,有自由支配的空间和时间。但她们真的不怕一个人寂寞吗?——编者
采访实录1 一颗"恨嫁"的心
“五年前,如果有人说我‘恨嫁’,我会无所谓地笑笑;三年前,如果有人这样说,
我会和他翻脸;现在有人这样说,我只能苦笑着摇摇头。”陈雁茵叹息道,“再强的人,也敌不过岁月的无情。”
前几天,突然接到朋友陈雁茵的电话,询问是否可以帮忙在晚报的“万人牵手”版登个征婚广告。接到她电话的时候,记者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今年33岁的陈雁茵在感情方面从来都宣称宁缺勿滥,想不到她也要打广告来“推销”自己。
从真正意义上说,陈雁茵只谈过两次恋爱,但她的周围从来都不缺乏追求者。初恋在大学毕业以后就草草结束,她痛哭一场以后得出结论,再找男朋友一定要完美,能够厮守终生。
陈雁茵的第二次恋爱发生在25岁那年,持续了3年,对方是陈雁茵单位的同事,对于这个大家都认为很不错的小伙子,陈雁茵却总是挑三拣四,下不了结婚的决心。经历了三次的求婚失败以后,小伙子知难而退,等陈雁茵感到后悔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别人的新郎。
第二次恋爱失败以后,陈雁茵变得有些玩世不恭,她刻意地把自己的感情隐藏起来,虽然经常和男士一起玩,一起疯,甚至有了身体上的亲密,但是从来不谈感情。她的这种转变让她成了很受欢迎的“派对”人物,却让真正想追求她的人敬而远之。
远在内地的父母看着女儿已经30多岁却没有着落,整天忧心忡忡,张罗着为她在老家找对象,却无一例外地被她拒绝了。朋友们劝她正经地谈恋爱结婚,她总是嗤之以鼻:“急什么,难道像我这种条件,还怕找不到老公?”
去年,陈雁茵差点就经历了第三次恋爱,一个在舞会上认识的小伙子疯狂地追求她,看得出,陈雁茵也动了心。朋友们都可以感觉到她的变化,但不久以后,两人无疾而终,让大家都感到大惑不解。当记者问起这桩感情的时候,陈雁茵苦笑着说:“当他知道我的真实年龄以后,就对我说Byebye了,他说他还要传宗接代,不能找一个30多岁的女人做妻子。”
那次失败,让陈雁茵第一次感觉到了年龄的压力。
眼看着周围的朋友们都结婚生子,有些孩子甚至已经上了小学,同学、朋友之间的聚会也因为家庭的琐事缠绕而越来越少,陈雁茵终于觉得,自己也该有个家了。但在深圳,一个30多岁的女人想找到心仪的对象,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经历了几次失败以后,陈雁茵开始下调自己的标准。 (刘琨亚)
采访实录2 想单身并不容易
不少大姑娘不是因为不优秀而没人爱,反而是因为优秀才孤独。任雪就是这样一个大姑娘。她今年已经30岁,如果给她的相貌打分,最保守也得给80分,但她竟然整天唠叨说,在深圳找不到真爱。
真爱是用“找”的吗?当记者问任雪时,她说,即使不是女方主动找的,也应该是男人找女人的。一句话,基本可以看出的婚恋观比较刻意一些,“目的”性比较强。但为什么“目的”性比较强反而不好找对象呢?
任雪其实一点都不孤傲,说话很和气,总是带着微笑。她说她前后接触过五六位男士,这些男士不管是外貌、经济还是能力,都不差,但她就是没有找到跟他们谈恋爱的感觉,而且他们也没有这种感觉。
任雪大学本科毕业后就来深圳南山一家高科技企业做副总经理秘书。公司总共有9位女秘书,她来的时候,其他8位女秘书只有一位有男朋友,但五年后的今天,那8位女秘书中,有两位结婚了,其他的人也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她一人独来独往。姐妹们给她介绍的第一个对象,是一位潮州籍私营企业老板。见面那天,8位姐妹前呼后拥,要去帮忙参考参考,一群年轻人在一起,就有点疯狂,有意想宰一下这位老板,毫不客气地点名酒名菜,结果弄得老板以为她们是闹着玩的,过后还打电话说,被她们耍了,这样的交朋友他交不起。而任雪却认为,同事只是善意地闹一闹,并不是恶意的,如果一个男人连这点肚量都没有,实在没办法谈下去,更不要说结婚了。
后来,朋友又先后帮她介绍了两位男士,但任雪都找不到那种谈恋的感觉,“他们一见面就像查户口,问工作单位、月薪多少、买房了没有,甚至有的人还问我有没有发生过一夜情”。任雪说,深圳的男人太现实,缺少传统的情调,谈恋爱就像一场交易活动。所以她后来接触了三位男士,也表现得比较冷淡,进入不了恋爱的气氛。
任雪现在“深居简出”,每天下班还在办公室磨蹭老半天,除了领导安排的应酬外,她不喜欢交际,回到宿舍,她也基本都是对着电脑,看新闻、玩游戏、写博克。她说,一个人生活,要说完全不寂寞,那是假的,但习惯了,也没有刻意想走进围城。她甚至有单身一辈子的想法,但周围的人总是认为一个大姑娘没有男朋友很别扭,不管到哪个场合,都要谈论她的婚恋话题。她觉得在深圳这样的现代都市,在婚恋问题上也跟内地一样,未婚大姑娘,总是成为亲戚朋友“关照”的对象。而这种“关照”,迟早会把她“逼”进围城,想单身也难。
任雪笑着说,这一两年内,一定要把自己嫁了,如果嫁不掉,就回内地随便找一个。看得出,她对婚恋,比较悲观。(吴淑平)
采访实录3 恨嫁女人不快乐
汪雨有些难为情地说,她出生于1973年11月,现在31岁,她特别强调说:“有时候朋友说我32岁,我挺生气,我还有5个月才满32岁呐……”这一席话,让人感觉她对年龄非常敏感。
汪雨来报社接受约访是有目的的,她说,她本是个内敛的人,不喜欢有太多人了解自己的故事,但现在恨嫁的心情让她顾不得许多了。她说希望将自己的故事说出来,看看能不能引起一些男士的共鸣,从而在深圳找个家。
汪雨是广东韶关人,大专毕业,来深圳也有8年了。想当年,不到24岁的她带着满腔热情来到深圳,她以为事业和爱情都会在深圳开花结果,可是,一年过去了,她的事业毫无进展,她频繁地更换着公司,职位一直是会计。她的年龄一天天大起来,但没有男人追求她。
汪雨说,她知道自己是个平凡的“女孩子”,个头偏矮,长相平凡,没有一份好工作,在深圳这个现实的地方,像她这么平凡的女孩子太多了,吸引不了男性的注意,找不到对象也是可以理解的。
二十五六岁的时候,汪雨没有对象,家里人很着急,但她不急,她觉得自己还年轻。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汪雨没有对象,家里人更着急了,张罗着在当地给他找对象,对方是个离婚的男人,带着一个5岁的男孩,经济条件很不好。在深圳呆久了,汪雨知道没钱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所以,她拒绝与那个男人交往。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汪雨到了30岁,家里人都快急疯了,他们又给他找了个50多岁的老头,家里人说,老头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工作,女儿大学也毕业了,老头没有负担,经济条件也不错……
跟50多岁的人结婚?汪雨认为家里人疯了,侮辱了她,她为这事跟家里人大吵了一通,家人也有些伤心,表示再也不管她了。
冷静下来,汪雨自己也很着急,她知道自己不能再等下去了,她要主动为自己找个家。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她就到网络中找。她在交友网站中注册,想在那里找到爱人。很快,有个叫魏军的男人主动致电给她,他说自己已经离异,在深圳过得很寂寞,也想找个成心结婚的女人交往。魏军说,他对妻子很好,但妻子在他来深圳打工不久就红杏出墙了,他很痛苦,甚至差点因此自杀……
汪雨非常同情魏军的遭遇,她认为受过伤害的男人更懂得更女人。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与魏军开始了交往,她很体贴,经常给魏军买衣服,下班后,她也会到魏军租住的房子里,为魏军洗衣做饭……
汪雨迫切地希望结婚,她不止一次对魏军提出了结婚的要求,魏军的态度一直含糊,既不说结婚,却也不拒绝。半年后,汪雨受不了了,她说如果不结婚,她不想再玩下去了,这一下魏军的态度明确了,他说自己目前不想结婚,就算结婚,也会找一个经济条件较好的女人……
汪雨傻眼了,她以为的终身伴侣仅仅把她当成了性伴侣,她不甘心,一味地缠着魏军,逼他结婚,结果把魏军逼得到处躲她,后来,她打电话骂他,威胁他,都无济于事。
这件事让汪雨很受伤,也让她放纵了一阵子,她在网上结识了几个有妇之夫,经常跟这些人交往,有个40多岁的男人甚至在老婆出差的时候把她带回了家……这种混乱的日子过了不到一年,她有些厌倦了,她知道,放纵过后,她内心里的寂寞更加明显。
汪雨无奈地说:“像我这样的女人在深圳安个家,简直就是梦想,一穷二白的人不想找,条件稍一般的人都看不上我,我怎么办?难道真要离开深圳回家结婚?”
回家结婚?相信这个问题困扰着深圳许多大龄女子。(刘莉)
缘分可以创造
提起爱情和婚姻,人们总是会谈到“缘分”。那些想走进围城又找不到门的人,总是说缘分还没降临。其实,所谓缘分,就是一种感情机遇。机遇有的是碰巧“遇”到的,有的是靠自己创造的。整天把自己锁在保险柜里,机遇不可能钻进门缝去找你。
很多抱怨深圳没有真爱的人,其实多数是自己不敢或没有付出真爱。爱是相互的,不是等别人来施舍,也不是像买彩票,等着运气的降临。你如果只有索取,只有吃感情的“小便宜”,只是带着赌徒心理,去赌博感情,谁又喜欢这样的人呢?缘分又怎么落到你头上呢?
所以,说找不到真爱的人,除了有些人是短时期没有机遇外,大部分人应该从自身找原因。最常见也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再难嫁的女人或难娶的男人,都不懂得解剖自己,总是把责任推给社会推给别人。
真正的爱,是奉献,是理解,是对你喜欢的人加倍的呵护。说缘分总是不来敲门的人,不是不懂爱,就是不值得别人去爱;不是不敢爱,就是不珍惜爱。 (吴淑平)
第279篇、情爱宝典:让女人爱死你的8个绝招
8个绝招牢牢抓住她的心(新浪伊人风采配图,图片来源:国际在线)
第280篇、爱的“负分评”
爱的“负分评” 文 靳雯 插图 头头
负分评一条
一大早,天还没亮,青青就给我打电话,呼叫我立刻上网。我在梦中好不容易梦见顾恺,刚搭上话就被她吵醒了,我冲着电话那头怒吼:“于青青,要是没大事,小心你那张皮。”于青青显然被吓坏了,但是临阵不退缩一向是她的优点,那丫头斗胆又回了句:“你的文被人打负分了。”然后“砰”的一声挂了电话,紧接着还关了机。
我立刻从嗜睡状态转换为战斗状态,开了电脑“噌噌噌”登录了我发文的网站。果不其然,显示评论一,内容:文章结构松散,文笔幼稚,负分,不建议阅读。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匿名,我想找人理论都没地儿。这谁啊,姑娘我第一天夜里发文,当晚就打负分,最重要的是,我就发了个楔子,俗称前传、引言,正文内容还没上呢,一共四百字,你看得出什么文笔结构内容啊!我断定,这一定是哪个在生活中失败透顶的家伙到网上发泄!
为了引蛇出洞,我态度良好地回复:“谢谢评价,欢迎讨论。”
负分评两条
我叫陆丹,大四,毕业前夕,准备在网上写篇文章纪念我四年见不得光的暗恋,然后相忘于江湖,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可就这点小愿望,居然也有人看不顺眼。我从凌晨五点瞪着电脑,等待那人再回来,定要骂他个狗血喷头,可惜他却跟我的暗恋一样,有始无终,再也没来。
无奈之下,我只好接着码我的第一章――我总不能因为个负分评就把暗恋置于一边吧,我要写完它,然后过自己的人生。我暗恋的人叫顾恺,我们班的班草,身高一米八,长得阳光帅气,与吴彦祖有三分像。我不敢表白不是因为他不够好,主要是因为我自卑。
大一时,顾恺一出现就受到了全校女生的瞩目,偷偷送情书的不知凡几,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敢正面表白的是隔壁班班花吴安安。她长得白净秀气,在篮球场当着众人的面,冲着顾恺微微一笑说,顾恺,我喜欢你。顾恺笑得迷人,却拒绝了她,后来有人传言,顾恺嫌人家个子矮。
吴安安矮?她好歹还有一米六三好不好?作为一个身高一米五三的女生,我得穿上十厘米的恨天高才能跟人家比肩,吴安安都不行,我怎敢往上靠?所以我暗恋,既不伤自尊,又能满足愿望,与我彪悍的行事风格完全不符。
写完这章,于青青终于开了机,打电话约我出去逛街,算作帮我散心,我把文发到网上,这才关电脑离开。
六个小时后我回来了,看到在我发文9分49秒发出的第二条负分评,内容:如此自大狂傲的男生也值得暗恋,作者智商为负无疑问,负分。依旧匿名。
IP是个好东西
我气得差点将电脑砸了,还好于青青抱住了我,否则修电脑什么的又是一笔费用。瞧着我头冒青烟,于青青一点一点帮我分析――不过四百字就打负分,而且还追着文扎这人八成是认识的,问我最近得罪人没。
姑娘我天天伤春悲秋想着我那未出口的暗恋呢,根本没空与人交流,怎么可能得罪人,不过以前倒是不确定。我眨巴眨巴眼睛问她:“那怎么办?认识有什么用?熟人下手才狠呢!这年头坑人的都是闺密。难不成就这么忍着,我还得在后面回复谢谢您啦,欢迎再来,再打个笑脸?”
于青青一脸败给你了的表情,作为表妹,她自小怕我,并不敢反抗,只是抱着抱枕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忘了我学什么的?虽然是匿名登录,查个IP不是问题。”
我这才想起来,眼前的于青青已经不是当年流着鼻涕扎着两个牛角辫跟着我屁股后头玩的小丫头片子了。这丫头如今是计算机学院一朵花,她不行,计算机学院的草草树树有的是啊!我当即将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她,责令她在我明天更新前找到此人,我不想看到第三条负分评!
于青青果然不负众望,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呢,就敲门闯了进来,冲着我激动地喊:“姐……姐,找到了找到了。”
我揉着脑袋坐起来,迷迷糊糊问:“哪里的?”
于青青用一种诡异的声音说:“你肯定不敢相信,咱学校的,用的是校园网,自己填过固定IP。好查得很,居然是2号男生宿舍楼416室。”
果然是熟人
416室?416室我知道啊,一共四个人,都是我们班的,王晓、赵勤、于良建,还有一个就是顾恺。前三个跟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平日里更是连话都没说过三句,更不可能在背地里暗箭伤人。难不成负分评就是顾恺写的,可为什么?
于青青很是老到地给我推理:“也许他察觉到你是在暗恋他,写的是跟他有关的故事,你也知道他很自大的,说不定不想让人看见,希望通过负分评迫使你停笔?”
我将她狠狠嘲笑一通:“顾恺要是那么关心我,发个四百字就立刻追到文下,那他肯定暗恋我,我还用在这里写酸文忆当年?”
于青青顿时哑然,是啊,这事儿没道理。不过,这事儿却是难不到我,这家伙虽然匿名,却有个特点,每次在我发新章节后十分钟之内肯定留评。我悄声吩咐于青青,让她找几个班里的男生,到2号楼416房门口守着去,看看是谁在那段时间上网。
于青青对我这个主意十分认同,连忙打电话让她男友帮忙――她男友就住在416隔壁。等着那边说已经到地方了,我就将昨夜新写的一章传了上去,然后不停地摁着刷新键。我倒要看看,谁这么没品,匿名打负分这种事也干!
果然,8分35秒后,第三个负分评出现,内容:为作者的执着感到悲哀,负分不评价。我立刻跳了起来,简直欺人太甚,顺手(扌老)过键盘就准备回复。关键时刻于青青摁住了我的手,她听着电话里的声音跟我说:“只有于良建在电脑前。”
竟然是他?
我喜欢顾恺怎么了
于良建?我仔细想了想这个人,上课时候坐得远,班级活动我几乎不参加,就记得是个大高个儿,看着挺憨厚的小伙子,人家说老讲义气呢!难不成为了他哥们儿出头,才给我打负分?再说,他怎么知道我发文章了,或者说,他暗恋我?
我猛然摇摇头,不能想下去,这剧情也太辗转曲折了,我怕hold不住啊。
于青青一副苦恼的样子看着我:“姐,你准备怎么办?”
我哼道:“让你男友把于良建喊下来,我得找他聊聊。”
说完,我就气势汹汹穿衣出了门,一口气跑到2号楼底下,于青青都没撵上我。于良建已经等在了楼下,穿着件白色T恤,挺大一个子低着头站在那儿,似乎极不好意思。
瞧见我过来了,这小子退后三步,冲着我说:“陆丹,这事儿我能解释,你别发火,楼底下呢,万一让顾恺听见了多不好。”
这话不说还好,说了我只觉得胸口那股闷气一涌而出,冲着他骂道:“好啊,于良建,咱俩不怎么熟吧,都大四毕业了你也不给我留个好印象。让顾恺听见怎么了,我陆丹敢作敢当,我就是喜欢他,我暗恋他四年了,我在网上写写小说纪念一下怎么了,他长得那么好不就是给人暗恋的?”
我说完这句,就有些后悔。真喊出来了,这可是憋在心里四年的话啊,连我妈都没好意思说过呢,只有于青青那丫头知道。
我以为于良建会良心难安,但当我缓过神来才发现他竟然狠狠地吐了一口气,然后表情变得极为轻松,冲着我身后说:“哥们儿,我只能帮到你这里了。”
我一回头,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顾恺站在了我身后。
负分也是一种表白方式
他靠在2号楼下的大树上,手插在口袋里,一双长腿随意交叉着,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说:“陆丹,原来你喜欢我啊!”
我当即面红耳赤,这种事情竟然在原主面前说开了,真是太没面子了。我昂起头,结结巴巴:“嗯,那啥,就喜欢了一点点。”
旁边的于青青急得抓耳挠腮,可她哪里知道,我每次见了顾恺都跟老鼠见了猫,好像窥探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巴不得找片树叶将自己遮起来。如今能说话,已经进步不小。
大概我的回答很好笑,顾恺又笑了两声,然后很突然地说:“既然这样,咱们交往吧!”
我呆立在当场,只觉得听错了,于青青反应迅速,一把捏住我手臂内侧的软肉,狠狠扭了一圈,冲着我恶狠狠地说:“还不答应?!”
真疼!我瞪了她一眼,这丫头居然蹬鼻子上脸了,可惜我此时没空管她,因为我的王子说要同我交往了。
我们俩交往后,我才知道事情的起末。原来顾恺也对我有好感,可惜我一见到他跑得飞快,他策划了几次的搭讪都不了了之。我决定在网上写文章纪念我的暗恋后,于青青这个笨蛋,居然告诉了他男友这事儿,于良建就出了那个馊主意,原话是:“陆丹那个暴脾气,气急了什么都敢说,等她找过来,我气气她,这事儿就成了。”
这事儿真成了,可我也不能把于良建怎么样,没有他的馊主意,我至今还在网上伤春悲秋呢!散伙饭上我盯着于良建恶狠狠地道:“小建子,有你的!”
第281篇、碎心菊
(一)
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院长说,我是两个月大的时候从门口抱进来的,那时我冻得奄奄一息,身上连只言片语都没有,这断了我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
我亦不想去寻找。
或者,我只是一对男女偷情的产物。在这物欲横流的大都市,我这样的孩子应该很多,只是他们做得更狠心,就这样把我送到孤儿院。
从此,我便是个孤独寂寞的孩子。大多数时候,我望着天空,在地上寻找春天的蚯蚓。那时,我只有七岁。
我不知道,七岁,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后来我看相书,上面说,女子,逢七就会有变数,而男人,则是逢八有变数。比如,我十四岁来例假,二十一岁出了车祸,二十八岁,我嫁了人。
七岁那年,孤儿院的院长把我们一群孩子领到一帮人面前,他们是来领养孩子的,大多是夫妻,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不生育或者说不愿意生育。
只有他是一个人来的。
那年,他三十六岁。
七岁的我,与三十六岁的他第一次相遇。他看到我,眼中闪现出一道光,他冲我招手,说,来,让叔叔看看。
看中我的还有一对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女,女人化着艳妆,手上有五个金灿灿的大黄戒指,我至今记得的是她那滥俗的戒指。
那个女人尖叫着,就是她就是她,我要她!你看她长得多美丽,像个小天使,你看她的腿多长,我要让她去学舞蹈。
她的尖叫让我冷眼看着她,好像我是一个小动物,谁都可以领走。院长说,你自己选择吧,嫣落。
我选择了林植。
林植,他的名字这样生动,何况他是一个人。他说,嫣落,跟叔叔回家,好吗?
他是抱着我上的自行车,那时我刚刚七岁。七岁,还不能自己坐到自行车的后面。
那天他一直唱着歌,我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后来他常常唱,我才知道他唱的是前苏联的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他喜欢这首歌,唱的时候总是很投入,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单亚喜欢这首歌。
单亚是林植大学时代的恋人。后来,单亚去了德国,嫁给了一个德国人,单亚出国前曾经怀过一个孩子,后来她做了流产,是一个女孩子。林植说,他常常会梦到那个女孩子在梦中来找他,问他为什么要弄死她。
这个梦纠缠他好多年,林植说,命中注定,他应该有个女儿,于是他来到孤儿院。
其实他可以再爱,可他说,人的一生,只能爱一次的,与单亚的爱,让我的心碎了,所以,爱不起来了。
这是我长大后他和我说的,他常常用心碎这个词,就像他爱养菊花,有一种紫色的菊,一盆又一盆疯狂地长着,林植把它们叫――碎心菊。
(二)
我与林植,便这样开始了如菊花一般的生活。
我们如两朵菊,生性冷而傲,但却彼此温暖。他说我是天使,而我,喜欢倚在他的腿上听他讲那些美丽得让人心碎的童话。
上学了,他每天接我,坐在自行车后面,我说着在学校好玩的事,他耐心地听着。他总是穿得那样优雅而干净。我喜欢闻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道,他洗着我的小脚丫时总是说,小姑娘,这样太脏了可不好。
我挑食,不喜欢吃肉。他吓唬我:小姑娘,如果不吃肉就会不长个子,将来是嫁不出去的!我可不想养一个老姑娘。
那年,我十岁,出了疹子,他半夜背着我去医院。大雨如注,没有出租车,他一边跑一边哄我,嫣落,坚持住,马上就到了。
我已经烧得糊涂,只是嚷着疼,我是身体疼,他是心疼。到了医院,大夫说,看你这个爸爸真让人感动,孩子的妈呢?
我们抱在一起哭了。
十四岁,我长成大女孩了。那天,我感觉到体内有热热的东西冲了下来,再看床单,红了一片片。
我明白自己长大了,班里已经有女生告诉我如何处理,可我还是慌了神。
听到我的尖叫,林植从房里冲了出来。看到我的样子,他转身就去了客厅,然后拿出“护舒宝”的卫生棉,他说,托女同事买的,买了好长时间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我脸红成一片。从那天起,我知道自己是个彻底的女孩子了,那时,我的身高已经一米六五。
十二岁以前,我一直和林植睡在一起。半夜,我总踢开被子,是他一次次为我盖好被子。十二岁生日那天,他郑重地和我谈,从此要我一个人睡,因为我是大姑娘了,大姑娘是不能和叔叔一起睡的。
其实,从十二岁那天起,他就为我做好了准备,那些“护舒宝”一直有,只是我不知道。
我的生日就是他的生日,他故意选择了我们同一天生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生于哪月哪日。那一天,我们买一个蛋糕,一起做长寿面,我喜欢他做手擀面,味道好美。所以,即使上了高中,我仍然没有选择住校。
有些东西我忘记说:林植,他毕业于清华,是当年的清华才子,他英俊挺拔,虽然已经四十几岁,可他看起来仍然那么让人迷恋。很多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喜欢他,那些女孩子买衣服给他,织毛衣给他,当然,还会写情书给他。他总是笑着说,嫣落,你说叔叔是不是很有魅力?可我不能害人家是不是?她们还是小孩子呢,还是咱们父女好好过吧。
十八岁,我去上大学,他为我选择清华。他说,清华是个美丽而典雅的地方,非常适合你。
是他亲自送我到清华,在清华园门前,他久久呆住。
我知道,也许,这里曾经留下他太多的记忆。
单亚当年是北大的才女,他和她,算是珠联璧合的一对。我们一起去北大,在红楼,在未名湖,在那些丛林间,他忽然说,是十八岁吧,如你一样的年龄,我遇到了她。
他的脸上闪现出动人的光泽,那是因为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有的光泽,彼时,他已经四十七岁。他看着夕阳落下去说,叔叔就要下山了,而你刚刚升起。
我眼睛有些发酸。他给我一枚玉镯,说是父母传给他的,他的父母,都是留学法国的博士;这枚玉镯,带着许多旧人的气息。
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林植是这样祝福我的。
(三)
每月,我辗转四个小时的车回天津。在天津,在那个老房子里,有我牵挂的人。
我的脚步声刚进楼道,门便开了,我看到他出现在门口,满脸的笑,嘴里却嗔怪说,功课这样紧,怎么又回来了?
桌子上,却摆的是我最爱吃的:耳朵眼炸糕,还有大麻花。
有时,他可能睡着了,没有来开门。我打开门,看到他躺在椅子上,电视开着,播放着乱七八糟的广告,收音机开着,也是广告,但他闭着眼。
他真的老了。
但那些紫菊还年轻,那么张扬地开着。那些盆也真是好,是他一个个细心挑来的,紫砂的盆,宛如古陶。
我们一起包饺子。他问我,有男孩儿追没有?
我边吃着话梅糖边说,他们?我看不上。不是太高就是太矮,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反正是不合适的。
条件太高了会嫁不出去的,他说。
也不高,我看着他说,就和你差不多就行。
我们都呆了一下,他说,傻丫头,我一个老头子怎么会是你的标准?我们便沉默,直到吃饺子时他说起一个小品中的段子,才解了这个尴尬。
他依然那么干净,穿的衣服永远那么有品味,设计院里有好多离了婚的女人想嫁他,他给我看她们的照片,我哈哈大笑着说,当你的保姆还差不多。
那些女人,怎么可以配得上人淡如菊的他?
二十一岁,我的命里出现一个男人。
他亦有干净的眼神,是我偶尔去北大听课遇到的,我们在楼道里擦肩而过,我的书被他碰掉,站起来时,我看到他。
他的眼睛多么像年轻时候的林植。
我们开始交往,一起去香山和颐和园。但他真年轻,年轻到和我说话总是不着边际,比如说以后去英国,或者将来如何如何,他的眼里全是狂傲,这是与林植完全不同的地方,林植总是含蓄而内敛。
我们分了手,林植说,多好的男孩儿。
我说,不如你好。
我们又沉默。
大三,我放暑假回家,却看到门口有一双女式拖鞋。
进门,我看到她,一个设计院的中年妇女,风韵尚存。她讨好地叫着我的名字,我冷冷地回了一声,然后进了自己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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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篇、倾斜的伞
她是他的情人,她决定离开他。
决定离开他的原因,纯属一次偶然。
那天,天下大雨,她去公司找他。当她快到他公司门口时,她看到了他,还有他身边的妻子,他们正从公司里走出来。他撑开伞,轻轻地拥着妻子,走进了雨中。她躲在一角,偷偷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她感到他撑伞的姿势是那么陌生,伞一直向他妻子那边倾斜着,而自己的另一半身体却在雨中。
在雨中,他也曾无数次给她撑过伞,但那伞,始终摆放在中央,并没有向她偏斜一丝一毫,他拥着她,也许比拥着他的妻子更紧,但那只是一种肌肤之爱,没有深入内心。
看着那把倾斜的伞,她内心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酸楚。她现在才开始明白,他对妻子的爱,真正到了心疼的地步,那把倾斜的伞,便可以证明一切;而对她的爱,顶多是肌肤的相悦相亲,激起的只是几朵短暂的浪花。
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雨中,目送着那把越来越远的伞,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出来,她知道,那把倾斜的伞永远不会属于自己。
她决定离开他,寻找一把向自己倾斜的伞,寻找一个真正心疼自己的男人,和他结为终生伴侣。
第283篇、用十年里的十天想你
“老公啊,我们什么时候能结婚啊?”女人一脸好奇的问,从声音分辨,她是很轻快的询问!他们在一起时间不久,两年而已,相处两年的情侣到处都是,随便就能抓出一大把,而现在的人,能有几个在交往的时候考虑结婚的?
“现在工作上也没什么突破,过两年吧!”男人轻轻柔柔道!
“哦!”没有失落亦没有兴奋,似乎预料中!
“老公啊,那假如有孩子了怎么办?”
“你有了?”男人严肃的握住女人的手,眼神犀利的盯住她!
“你抓痛我了啦!”女人喊了出来,“我是问问而已,有了我会告诉你的!”
“老婆,你记得,以我们现在并不适合要孩子,经济上也许可以不用顾忌但是心理上还无法接受,养育一个孩子不是养育一只小宠物那么简单;如果有了要告诉我,我会陪你去医院的,明白吗?”听了女人的话,男人放下心来,也柔下声音来对女人说着自己的观点!
“你放心好了啦,我不会那么不注意的,即便是有了也不会瞒你的,嘿嘿!”女人清爽的声音再度响起!但在心底,女人不知道是否该赞同男人的话,彼此工作其实都不错也算稳定;已经多次思考过,男人只是交往初期提到过结婚,而当彼此交往变得稳定后就没有涉及过婚姻;女人虽然大大咧咧但不是真的傻!其实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问题到底出在哪?是不爱吗?虽然感觉不到爱却也没感觉到哪不爱,也许是时间让彼此都沉静了!现在他们住的房子,一半是女人出钱按揭的;她习惯平衡!平日逛街,他也从来没有陪过她,她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毕竟习惯自娱是最容易快乐的方式,这时候却想到这个动作是否也能衡量他的感情。
“老公啊,今天你陪我逛街好不好?你还从来没陪我上过街呢!”女人撒娇的说。
“忙呢!乖,怎么今天想到要我陪了?”男人漫不经心的问!
“那你要不要嘛?”
“自己去吧,要买什么自己去提款就是!”男人的眼光始终专注在文件上!
“老公,我突然想嫁给你了,怎么办?”清纯美丽的小脸上闪亮的大眼无辜的望着男人;这句话把男人的注意力拉回到她身上。男人望着眼前这个没被现实的残忍划下太多痕迹的女子,隐隐的不耐与无力!
“那张纸对你来说是什么意义?”男人放下手上的工作打算和女人好好的谈一次!
“不知道!想和你结婚跟那张纸有牵连吗?”
“你想结婚不就是想要那张纸吗?”男人牵动了下眉。
“如果你那样想也可以啦,你有没有想过和我结婚?其实也是在问你的未来有没有把我算在内!”依然是轻快的声音。
“从一开始我就是打算和你一直走下去的,你不会不明白。”男人间接的回答。
“你从来没有直接的回答过我的问题耶,不管是怎样的问题都好!”女人把声音放到很嗲;“好了啦,不跟你讨论了,免得气死我自己!嘻嘻,那我自己去逛街啦,不要你陪,哼!”话音一落,她拿起包以轻快的姿态走出房间!
身后的门一关上,原本笑意盈盈的脸瞬间沉下来,换上一脸苍白与哀愁,眸底有着让人捕捉不住的幽晦迷离!迈出脚步,缓缓的走在人潮拥挤的路上,脑子里一片空白却也塞满了思绪,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很快就能过渡伤害放大欢乐的开心着,这次用尽了力气,却做不到;泪水直流!有的时候不甘愿输给命运却不得不屈服于宿命!快乐的妖精这会,不快乐!哭够了,收起眼泪扬起笑脸,冲到步行街给心爱的他选了十套西服十件衬衣十条领带十个胸针十双袜子十双鞋子,信用卡几乎被刷暴,但是她笑得看不到眼!这时候的她,又是一个精灵,能感染人的精灵!
东西太多扛不了,只好打车回去!得意洋洋的向他炫耀自己的战绩,他看到那么多的衣服,最角边隐隐的抽搐,看着身旁这个做事向来一鸣惊人的她不知做何反应!
“老公啊,这些都我挑的,不错吧?”看着自己挑的西服她自我陶醉,对自己的眼光她向来自信!
“老公啊,这些衣服记得已经慢慢穿哦,今天看到好看的心血来潮就帮你买了!哼,你要敢说一个不喜欢的字眼,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听到没?”插着腰威胁,故意板起那张娇滴滴的脸!
“好!我不说不喜欢,但是你买这么干什么?你怎么总是那么浪费!”男人语带指责。
“哎呀啦,老公,反正都已经买了你骂我也没用啊!你就多疼我一点也喜欢上这些衣服吧,好不好嘛?”撒娇的摇着他的手,一脸的委屈状!他回她一个无奈的眼神,揉揉她的头发;
“好好好!你呀,以后记得别这样了听到没?否则就算你撒娇我一样不饶哦!”
“恩恩恩恩!”拼命的摇晃着脑袋!
“嘿嘿...西西...”女人一直在咧着嘴傻笑个不停,男人见状亦拉开嘴笑了出来,他的女人太可爱了,和个孩子一样无忧,也有成熟女人的知性;有“妻”如她,还有什么不满足?他在心里也在琢磨着见家长的事,一直都不再提起结婚的事只是想给她一个惊喜,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下定决心娶她!
“老公啊,我这个月回家去陪我妈妈好不好?毕业到现在我都没有在家好好呆过呢,妈妈好想我了,我怕弟弟娶到的老婆欺负我妈,我要回去好好‘教育’弟弟去!”晚上的时候她楼着他,手在他身上挠着痒痒,他边逃开他的魔爪,边取笑:“你终于有良心记起妈妈啦?”
“嘻嘻,人家我可是乖乖女咧!老公,我买了明天中午的机票,这段时间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哦!”
“原来你是有计谋的啊,我说你怎么忽然对我那么好!”男人假装凶神恶煞!
“哈哈,你装的都不像了啦!讨厌~。。。”
笑声溢满整个世界!
半个月过去,男人耐不住没有女人在身边的空寂,思念她的调皮,想念她的体温;拨通她电话,男人细声细语的磨女人赶快买票回来!电话里她清爽如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整个脑海里令他眼圈犯红!
“老婆,你回来好不好?我们结婚吧!”
电话另一头刹那静如死寂!“你,不是不想娶我的吗?”沉默过后,女人轻轻的问!
“我不是不想,我是想在适当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只是还是熬不过思念先说了!”男人解释着!
“西西,好啊,你等我回去好不好?”女人恢复精灵样!似乎得到了全世界一样!
继续半个月过去了,男人见女人迟迟不归,再次拨通电话;这回电话响了好久才被接起,却是女人的弟弟接的,男人询问他女人怎么还没回来,弟弟说她那里还需要处理点事,还没那么快能走开,告知很快就回,请他别挂心!
再半个月后,男人接到来自女人弟弟的电话,电话里,弟弟让他马上过他们家去,说女人有事!男人吓到了,定好机票如箭般飞奔机场!
到了x市,女人的弟弟接机,弟弟一眼就认出男人,一路沉默的把男人领到医院;不祥的预感笼罩着男人,病房门开,女人瘦弱苍白的脸震撼住男人,心猛的被狠狠的揪了一把,绞痛难耐!拖着软无力的腿,迈到紧闭双眼的女人身边,用手,轻轻的抚着那熟悉的脸颊,一下一下的抚摸着!
“姐姐胃癌晚期,拖了两个月了!”弟弟在一旁轻轻说着,女人的父母眼圈瞬间又泛红!
这个意外,真的太意外了,意外到连怎么回事都弄不清楚,意外到他感觉自己是在云端!胃癌,原来女人总是说没胃口总是不吃东西,说减肥是女人的终身事业,这一切都是借口,他责怪自己怎么就没用心去观察过;怪自己那么大意让女人独自撑着这最难熬的日子!
女人去天堂后的半个月!从女人住的那个城市寄来一封信,男人看着熟悉的字体,浑身颤抖:
亲爱的老公:
一定在想我了,是吗?一定是的,我在天堂都感觉到了呢!
老公啊,你说想和我结婚,真的好感动哦!原本以为你只是想和我在一起并没有和我共度一生的想法!老公,谢谢你的爱!
和你在一起啊,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呢!每天早上醒来你都会喊手麻,西西,知道吗?老公,这是最最感动最最记忆犹新的片刻,在家的这些日子我都睡不着,没有你的手臂当枕头没有你的怀抱当港湾;但是我不后悔,我不愿意你看到我被病魔折磨的不**形的样子,我相信换你你也不会让我看到自己痛苦的一面!老公,原谅我,以后只能在天上笑给你听了!老公啊,一年前,我是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定格,多么想永远永远都把你铭记于心底,但是发现怎么看你都看不够,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心里舒服点,我知道
你爱听我笑的声音,其实我自己也好喜欢自己的笑呢,所以就天天笑,让你永远都记得我,是不是好自私?我怕我走了之后你把我的一切都尘封进一个
连碰都不会去触碰的角落里,我好怕,怕在那里我会冷,所以就用爱让你对我刻骨铭心!我把每天当成最后一天来过,所以,够了,今生有你,够了!
上次帮你买的衣服袜子鞋子,你每年在我离开的那天穿上一套去看我好
不好?十套,那就是十年,十年里,你只能用十天的时间想我,在特定的那天里,你才可以想起我也不准不想我,你知道我喜欢紫色玫瑰花,记得去找到哦,我对我老公可是很有信心的呢!记得,一年就是那一天能穿,别的时候不要去碰那些服装,如果你忘记了,那么在你老之后看到那些衣服,也许能想起我的这个要求呢!西西,以后你娶老婆了,记得在那天的时候带来给我看,但是不要告诉她我是谁,是女人都会介意的,就说...呃...就说我是你的青梅竹马好不好?我好羡慕那些青梅竹马长大的人哦!以后你娶老婆了,那她就是“咱老婆”,你要对咱老婆好哦,就像对我这样,因为我在天上看着呢;虽然我会哭会吃醋,但是我更不舍得女孩子伤心;你下辈子欠我一生,好不好?下辈子我会是一个好健康好健康的宝宝呢,到时候我会
用力用力的缠你一辈子,直到老去!
老公,我不想告诉你我爱你这个事实了,怕你哭!我只看过你哭一次,那次我任性和你提分手;但是现在的你一定也是在哭,对吗?不只是眼睛哭,心也在流着泪!老公啊,不要让心停格在那凄楚哀怆的瞬间,笑着面对人生,帮我笑完今生,好吗?
从现在开始,不要悲哀不要消沉;想我只要用十年里的十天;十年后把我从生命里彻底清除,我自私,但是我怕我的自私让你恨我;所以我就赖你十年,就十年好不好?十年,我们就真的忘记彼此,期待来生!
已经在履行约定的傻孩子
泪滴湿了信纸,男人痛哭失声!天渐渐的暗了,黑了,窗外灯光斜射了进来,男人整理好情绪;“老婆,我记得你十年,想你用十天,来生还你一辈子!”轻轻的,对着天际呢喃!
第284篇、生命最惨烈的真相
洪水来临时,他辗转万里,跋涉7个小时,只为了确定她的生死,那是爱情的推动;而他们最后的分手,却是生命最惨烈的真相。
那年的南国天空,像她燃烧的眸子。他们在旅游团相遇,6天行程,所有山水都模糊,却好像一生的话都说尽了,从没有另一个人能这样地触摸到彼此的灵魂。然而窗外夜色不断流走,他们已是在返程的火车上。她在江南小站下车,与他微笑挥别,只隔着车窗。火车缓缓开动,两人都知道,自此,隔了长江,又隔了黄河,隔了大半个中国的幅域。心内百般挣扎,却还是一踏入家门,就拨了她的电话,铃声只响了一下即被接起,她的声音急切得像雨前的风:“是你吗?”每天深夜的电话里,她的呼吸近在耳畔,他却深深体会到空间的残忍与不可逾越。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电话忽然就打不通了。正是盛夏,他每隔5分钟拨一次号,渐渐,话筒汗湿得握不住。他满心满意,全是不敢细想、不肯推敲的假设。
三天后,他终于在电视上看到了新闻:“近日洪水泛滥,这个地区的居民都已疏散……”顷刻间,如长江之水自天而降,将身处9楼之上的他完全淹没。他想,难道他永远没有机会告诉她:所有关于江南的记忆,就是她默默转身的背影。第二天清晨,他飞抵离她最近的城市。然而非防汛车辆早已禁行,只是60公里,难道他甘心就此被隔绝?他沿着大堤,步行前去。大江在他身侧,咆哮奔腾,浊浪不断地扑上来,感觉到大堤在他脚下微微颤抖,满是忙碌运送砂石的军民。迎面匆匆,全是去往安全地带的人流,他是唯一的逆行者。县城里水势滔滔,每一条大街小巷都变成河流。在小学校的礼堂里,人群喧哗攘攘,他远远地看见她美丽的碎花圆裙。他万里长空,7个小时的路途又算得了什么?他大声叫出她的名字,她犹豫地、仿佛怀疑自己听错了似地抬起头———那年的南国天空,像她燃烧的眸子。冬天来的时候,他们分开了。
可以生死与共的爱情,为什么反而不能克服空间的阻拦?也许只是因为,当洪水将街道与大江的区别一把抹煞时,就已经注定了,洪水退后,所有的问题仍会像曾被淹没的房屋般凸现。他们谁都不能把对方拉到自己身边,像打开一幅卷轴的图画。洪水来临时,他辗转万里,跋涉7个小时,只为了确定她的生死,那是爱情的推动;而他们最后的分手,却是生命最惨烈的真相。
第285篇、伤城―静萱
没有你温暖的怀抱,怎么都感觉寒冷。没有你温情的话语,怎么都感觉伤心,没有你深情的呼唤,怎么都感觉失落。
第一次语文小测试,我阴差阳错的考了班里第二名,当老师念到我的名字和成绩时,坐你后排的我暗自得意。
你回头惊讶的看着我:“是你,你叫静萱”?
"嗯,是我”你是萧然.。
从次注定一场劫难。
萧然,学校出名的钢琴王子,老师的宠儿,同学的榜样,家长的骄傲。而我则给他封的爱情军师。因为他擅长写诗,班里男生追心仪的女生都会去找他写诗,凡是找过他写诗的人都成功追到手。所以爱情军师这个称号给他绝对不为过。
即便是重点班,也不缺乏一些偏科生,而我则是其中一个,我天生数学弱一点,萧然和那些XY轴已经打成一片,我却被弄得焦头烂额。老师担心的找到我,我表示需要同学的帮助,如我所愿,萧然被派来帮助我。喜欢萧然分析的方式,讲解得当。他是个极致好看的男生,睫毛不算长却微微向上翘。分明的轮廓透着十七八岁少年的英俊。
“喂喂,你想什么呢?懂了没?萧然发现我心不在焉。
我眼睛一瞪“想你啊,懂了啊!
萧然的脸刷的就红了,萧然看我一脸正气,当我是开玩笑的。
即便我对萧然的爱慕掩饰得再好,还是有人看出来把它当作绯闻全校传播。萧然对此置之不理,我也不去阻止。一心放在学习上。
一次班会上,我主持,每个同学都有准备节目,萧然演奏了一首钢琴曲,很好听,同学的吆喝要现场作首诗,他寡不敌众,当场即兴了一首,点名献给我。
明月夜空满画楼,执手只为卿相守,彩蝶双双比翼飞,然为静萱痴狂醉”。
话毕,终多同学起哄,让我骑虎难下,也许是因为我不懂诗,也许是因为上次我调戏你作为报复。
没过多久,我们就这样糊里糊涂的恋爱了。
高中压力大,需要爱情来调解,于是我们就成为同学心目中的模范情侣。
班主任单独找我们谈话,我现在门口,只听你说“知道了,老师,我们会有分寸的,不会影响学习。老师叫我进去,我只是对老师说“我们会把爱情化为学习的动力”!老师这才放过我。
我的一诊失利,成绩下来的那天晚上,自习我没去,你在足球场旁边的草地上找到了我,轻轻坐在我旁边“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有时候我想远离人群,靠近植物,它们洁净安全,不会伤害谁”!我沮丧的说道。
“你实力那么强考差一次不算什么,别这样”你装作轻松的样子拍着我肩膀,将我揽入怀里。微光中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亲密。
考北京某名牌大学是我们无言的约定,督促我们拼尽全力。
暑期放假,我们一同回家,我和你家还有一段距离,你下了车对我挥手说下学期再见,却再也没有见。
没有你的暑期格外无聊,给你打电话无人接听,正当我难过的时候电话响了,来电显示的是你的名字,我接了起来。
对方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我静静的听着,一语不发,挂了电话我才竭力嘶吼起来,无力瘫痪在床上。
这个电话是你母亲打来的,她说:萧然路过水库时,看见一群孩子游泳,恰逢水库开闸,巨大的引力将他们向排水口吸去,水闸下方是深谷被吸下去必死无疑,萧然为了救他们,体力消耗过渡,被巨大的引力卷入闸门,又顺着水流入谷底。
人们找到他时,已经没有了气息。
我无法接受你已离世的消息,你出殡的那天,你家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参加,我找理由推脱了,因为我没办法面对失去你的事实,我把自己反锁在家,静静的数落我们的过往,萧然,这算是你负我吗?还是怪命运的捉弄?
又到开学,我迟迟的不肯去学校,害怕面对没有你的日子,学校里老师和同学对我面前尽量不提及你,给我鼓励,怕我伤心过渡。教师里你的位置空了,再也听不到熟悉的声音,而这种痛苦我又怎样去承受?曾经熟悉的地方,我不曾去过,我怕触景伤情。我拼命的用学习去麻痹自己,减少想你的机会,只因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带着我们的理想发奋图强,如愿以偿,我考上了我们理想大学。
走之前,我去看了你,陪你说了很久的话,我爱你,萧然!是你拉住我的手引我走出黑暗的开始,直至如今,或许会延续很长时间。
但我会试着往前走
对不起啊!
重温爱情,只是一瞬间,我起身向你挥挥手,我转身难过成你不知道的样子。
第286篇、一个说了十年情话的男人
“懒丫头,太阳都晒屁股了,快起床,哥哥帮你穿衣服。今天可有点冷,穿上厚毛衣吧……”
“丫头,还记得不?你嫁给我那会儿,家里穷得叮当响,就一间房,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你爹妈死活不同意,可你硬是不顾他们的反对跟了我。这些年,你跟着我,没少受罪……”
每天,男人6点起床,先为女人按摩,帮她活动四肢,用热水为她擦洗身子,再为她穿好衣服,然后自己胡乱擦一把脸,便奔向菜市场买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回来后把菜榨成汁和骨头一起炖汤。隔两个小时,给女人喂一次饭;隔一个小时,为女人翻一次身。
每天晚上,男人总是喝很多水,这样,每隔一会儿,男人便被尿憋醒。醒了就为女人翻身,侍候女人大小便,轻拍着女人的背,哄她睡觉……男人做这些的时候很细致。他一边做,一边唱一些很老的歌,或者,说一些柔情蜜意的情话。闲暇的时候,男人便坐在床前,有时候读一些报纸上的新闻,有时候拉一段二胡,男人的二胡拉得很缠绵,柔情似水,静心去听,仿佛就能看到花间翩翩起舞的蝴蝶。
十年前,男人粗糙、暴烈,动不动就对女人大吼大叫,不肯动手去洗一只袜子。女人做了饭端上桌,到胡同口去叫他,他正和一帮老头在棋盘上杀得难分难解。饭淡了,他尝一口,抓一把盐就丢进锅里,于是一锅饭便废掉,女人只好重新再做。女人偶尔去邻居家串个门,男人回来,扯着嗓子喊女人的名字。粗闷的嗓门,一条街的人都听得见。
女人是突然病倒的,高血压、脑梗塞,抢救后命是保住了,却成了植物人。躺在床上,不说话,目光很空洞。
男人的目光,也很空洞。他觉得不习惯,他找不着袜子,随口喊女人名字,才看到她躺在床上,愣愣地望着他;菜吃了一口,咸得发苦,筷子“啪”地拍在桌子上,却看到她木然瞪着天花板,面无表情;他不知道洗衣机该开哪个按钮,稍一分神,水溢得到处都是……
男人的心,一瓣一瓣地碎了。医生说:“你爱人这种情况,快则一月两月,慢则一年半年,她没多少时间了,好好照顾她吧。”
男人注视着眼前这个面容憔悴、发丝散乱的女人,这是他最亲爱的人,可是他从不曾宠她一次,甚至不曾对她说过一句温暖的情话……他把女人的头抱在怀里,用下巴轻轻地蹭着女人的面颊,泪,大颗大颗地落在女人的脸上。
他去单位办了内退手续,一心在家侍奉女人。那么粗糙的一个男人,突然就细致起来,端水喂饭,擦洗按摩,端屎倒尿,甚至,他还对女人说些肉麻的情话。虽然,通常都是他自言自语,但是他相信,床上的女人听得懂。
这样的生活,男人过了十年。那些情意绵绵的情话,他说了十年。十年间,男人曾因劳累过度,大病过一次。男人坐在女人的床头,一遍遍地说:“丫头,我要是不行了,你怎么办?”男人说着,老泪纵横。
康复后,男人依然坐在女人的床头,一边给女人梳理头发一边说:“我就知道,我会走在你后面。”男人的口气,有些得意。他的脸,笑成一朵菊花,菊花里又溢出泪来,一颗一颗,晶莹透亮。
那天是情人节,我在男人家的小屋里看到了这对夫妻。女人躺在床上,面色红润,眼睛望着坐在床头的男人,两鬓苍白的男人,正用注射器给女人喂饭,他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满眼都是深情。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第287篇、爱的回应
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
那时候,她是学校里的校花。为了追她,他几乎成了情书王子。每次约会,总是他在不停地说,从王小波到村上春树,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到超现实主义……她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会抿着嘴羞涩地笑,优雅得令他欲罢不能。其实,她自幼父母双亡,惟外婆与她相依为命。外婆很宠她,吃饭时,总在她的碗里盛满饭,再层层叠叠地铺上香浓的肉片或蔬菜,堆得像一座色彩斑斓的小山。但是她的饭量一向不大,总是剩下半碗,而外婆每次都会笑着帮她吃掉剩饭。
一次他请她吃饭,她习惯性地将米饭剩在碗里。结果他不假思索地将她的饭碗端起来,从容吃掉了剩饭,吃得那么自然,仿佛从盘古开天辟地之时,他就已经这么做了。那一瞬间,她怦然心动。在同样的情景不知重复了多少遍后,那天,他用纸巾擦擦她嘴边的油星,握住她的手说,嫁给我吧。
外婆说,肯吃她剩饭的男人一定是可靠的,因为他是实心实意要和她过日子,这份诚意比玫瑰或誓言都来得更实在。事实上,结婚后,他确实是实心实意地对她。下雨天,他会将雨伞倾向她,自己淋湿半个肩膀;她喜欢吃水果,每天饭后,家里的果盘里就总摆好新鲜干净的水果……
刚结婚的日子并不宽裕,他在工厂上班,她没有工作,天天在家洗衣做饭。二月里春寒料峭,她为下班回家的他端上一杯热茶,突然发现他白衬衫领口的扣子居然没有系上,脖子生生地露在外面的冷风中,再一瞧,袖口也是大开着的。不冷吗?她想,也许是他干活身上发热了吧。第二天早上,他正要出门,细心的她看见他的领口、袖口还是大敞着,便按捺不住走上前去给他系好。他竟然阻拦:“扣上好难受!”她温柔地劝说:“外面风大,还是系上吧!”他于是乖乖听话,任由她摆布。她目送他走出家门,忽然,她看见他的手伸向领口,然后是袖口。她明白了,他是在解开扣子!她自然生气他如此任性。
晚上他回来,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的。她假装生气:“到家门口才系扣子,不冷吗?”他倒老实,惊讶地问:“你都看见了?”她大笑,又批评他:“你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惜,怎么来顾惜这个家?”他急了,涨红了脸分辩说:“还不都是为了你!”他们小小的家里没有洗衣机,所以不管有多冷,换下的脏衣服都要由她亲手清洗。看着她被冻得通红的小手,他心疼。为了让白衬衫脏得不那么快,让她少洗几次衣服,他就在刺骨的寒风里,敞着自己的领口、袖口,微笑着来来回回。她感动于他的爱,心想能一辈子这样生活就满足了。
到怀孕时,她双腿浮肿,医生建议她每晚坚持用温水烫脚。于是每天入睡前,他都会端着一盆温度适宜的水,将她肿胀的脚丫放进去,小心翼翼地揉搓按摩。水是温的,脚是痒的,她的心却是又热又甜的。不知不觉中,他端温水为她泡脚就成了习惯。可不知什么时候,这个甜蜜的习惯开始停了下来。他吃完饭就一言不发地躺在沙发上,看无休无止的新闻和球赛,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然后窝在沙发上不遗余力地打呼噜。她安顿女儿睡下,将一双疲惫的脚放进自己准备的温水里,听他的呼噜如同山响,心里涌过一阵悲哀:多深的爱,终究敌不过岁月,这个男人对她的爱倦了、淡了……想着,想着,泪水一滴一滴落到脚盆里。
带着满腹的委屈回家,她耐下性子听外婆坐在床头拉家常。临睡前,看到外婆那双层层缠裹的脚,忍不住问:“外公给您洗过脚吗?”外婆淡淡地说:“我为他洗了一辈子的脚,他连我的脚长什么样子还不知道呢!”她像被什么刺痛了似的,一下子沉默下来。外婆看见她的模样,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副老银镯:“你外公那样粗心的一个人,居然知道用祖传的银元给我打了这副银镯子。每次看到这副银镯子,我都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他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我的感情。”回应?她猛然惊醒:他给自己洗水果、端洗脚水,处处对自己用心,自己又几时为他做过什么呢?一生的爱就像一场长跑,一个人在那里辛苦地跑,很容易疲倦。这时候,哪怕为他擦把汗、说一句鼓舞的话,他也会鼓起劲头继续往前跑。可是,她却一直吝啬回应他的爱,把他抛弃在孤独而漫长的跑道上。
她回家,决心要和他一起将整个赛程跑完。她开始每晚为他打来一盆温水,然后把他的脚泡在里面,轻柔地按摩脚上的每一寸皮肤。她第一次发现他的脚背很宽,指甲有些发黄,而脚指肚的下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积了一层厚厚的茧子,脚后跟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细碎的裂纹……开始时,他有些受宠若惊,怎么也不肯让她为自己洗脚。但是,她不肯放弃。然后,他们开始互相为对方洗脚,当自己的脚被对方的手掌包裹住时,他们开心地相视而笑。而他也不再烦躁不安,可以不借助电视的催眠就能睡得很香。她知道,她的爱已经从他的脚底一直渗到了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她不知道,其实那时的他已经下岗了,每天背着她偷偷到汽车维修厂打零工。后来,他成了维修厂里出色的技师。当难关过去的时候,他才告诉她自己当初的艰难和担忧。他攥住她的手,动情地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在我最难的时候,你坚持为我洗脚,这让我觉得自己并不孤单,还能挺下去……”她把头埋在他那沾满汽油味的掌心里,心疼得哭了起来。她不知道,原来自己在因为他的冷落而感到委屈时,他早已经为她承担了一切痛苦。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这时候,一人索取不如两两回应,只要把你曾经得到的爱加倍还给对方,并且坚持下去,那么幸福就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你。
第288篇、肩膀上的蜻蜓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男孩一个例外。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作三年的蜻蜓,你愿意吗?”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女孩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那熟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而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人们讲起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第289篇、摩天轮的悲伤
他与她的相遇是在摩天轮下。
女孩懵懵地男孩相撞,女孩手里的奶茶倒了男孩一身。男孩看着女孩歉意且着急的样子,不禁一笑,站起身来,从口袋拿出纸巾拭擦身上的奶茶。女孩就这样一直低着头,想看又不敢看男孩。突然,男孩牵起女孩的手,'这样也不能见人了,就陪我坐会摩天轮吧。'
他们就是这样相识的。男孩觉得女孩很可爱,女孩知道今天是男孩的生日时,更加对男孩愧疚。只是女孩不知道,今天是男孩最开心的一天,因为这个生日是女孩陪他过的。女孩更不知道,其实,这一切都是男孩的安排。。。
女孩是一个很少说话,很少笑的人。男孩了解女孩是因为小时候父亲的抛弃,母亲因为这样而去跳楼,从小就是自己一个人。在女孩那冷漠的眼神下,男孩觉得心疼。其实,他知道女孩只是一个故作坚强的瓷娃娃,看似坚强,其实一碰就碎。男孩和女孩是同一个学校的,从男孩无意中看到女孩时,便开始关注她。而在他生日时,父母因工作而没有陪他。他只能苦笑着独自去游乐园。正巧,他看到女孩仿佛在找什么东西,觉得这是一个认识的好机会,便走了过去。正巧,女孩撞了过去。。。也是从那天起,他们成为了朋友。
随着日渐相处与了解,女孩喜欢上了男孩,而男孩也提出了交往。于是,他们很幸福的在一起。时间久了。男孩打算把女孩带回家给父母看。男孩很爱女孩,他想娶她,给她一个安心的肩,幸福的家。女孩感动的点头答应了。可当女孩看到了男孩的父亲时。。。
男孩幸福的把女孩介绍给父母。当女孩抬头看向男孩父母时,她发现自己的指尖在抖,手心在冒冷汗,嘴唇发白。什么都没说,只是握紧拳头,指尖陷入手心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就一直盯着那微笑着打量自己的男孩的父亲。眼神空洞的没有一丝感情。男孩以为女孩只是紧张,笑着把手握住女孩的手,女孩惊了一下。看向男孩,苦笑了一下。对男孩说不舒服,男孩向父母告别,送女孩回家。。。女孩回到家,在空洞的屋子里寻找着什么。当屋子一片狼藉时,女孩手里拿着一张照片。看着照片里那幸福的一家三口。女孩笑了,笑声逐渐变大。“为什么会是他?!你为什么会是他的儿子?!他是抛弃了我们的负心人!为什么他还有脸与你们其乐融融?!那幸福本来应该是属于我的!…”泪,一滴滴的落在照片上。仿佛在无声的控诉。女孩把这一切的错都推到了男孩的身上,认为如果那女人没有生下男孩的话,那么她的父亲就不会离开她们,那么,她的母亲就不会选择***…
第二天,男孩来找女孩,看到憔悴的女孩,心不由的一紧。女孩笑着对男孩说“我突然想去坐摩天轮,去我们相识的那摩天轮…”男孩牵起女孩的手,开车来到了那游乐园…
男孩本来也是今天想带女孩去那摩天轮,给她一个惊喜的。坐上了摩天轮,女孩一直没有说话,只是痛苦挣扎的看着男孩。当摩天轮快升到最顶时,女孩抱住了男孩,流着泪说“亲爱的,我爱你,对不起,我真的很想嫁给你,可惜,这辈子不可能了,等我好么?下辈子嫁你。”男孩以为女孩是因为那些事,正笑着想开口,女孩吻住了男孩。男孩只是想着,如果等下给女孩看到那个惊喜后,女孩会有多么幸福…男孩感到脸上一湿,这才发现女孩流泪。男孩正想伸手为她试去脸上的泪水,却发现女孩打来摩天轮的门,然后用力把自己推了下去。男孩不懂看向流泪的女孩,女孩也从摩天轮上跳了下来。最后,两人纷纷被送进医院…
男孩是垫在了女孩的下面…女孩从危险期渡了过来,但由于头部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失去了全部的记忆。男孩的父亲来了,痛心的看着女孩,说自己是女孩的父亲…女孩在男孩的家过着比男孩更幸福温馨的生活。而男孩,在那天抢救无效,已经离开了…
一年后…女孩不知不觉来到了那摩天轮下…在那,女孩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头正痛了起来时。不远处有一群小孩在玩游戏,在看到女孩后,突然有个小孩跑走了,又跑回来,手里还拿着一个精美的盒子。并把盒子递给女孩,“漂亮姐姐,这是一位哥哥让我拿给你的。已经过了很久了,我还以为姐姐不会来了呢…那位哥哥可是给了我很多好吃的呢。说一定要交给姐姐,那位哥哥真的很好呢~怎么?哥哥没和姐姐一起么?姐姐看到了那位哥哥跟他说,我答应他的,可都做到了噢。姐姐要和哥哥幸福”。女孩在接过那盒子时,心莫名的又有了那种熟悉的窒息感。手,颤抖着打开盒子,里面有一个MP3,旁边还有一个更小的心形盒子。女孩把耳机戴上,打开mp3,里面有一段话…
“亲爱的,你可能不知道吧。在那天我们在这摩天轮的相遇其实是我一手安排的噢~在很久以前,方我第一眼看到你时,便有种想保护你一辈子的感觉。你以为我对你的爱不多么?呵呵,你错了,我爱你,非常非常爱,爱到我可以连生命都不要…昨天,带你回家看我父母时。在送你回家回来后,我父亲找了我谈话,他跟我说了一切。你是他的女儿,是我父亲以前年轻犯下的错。他知道你在他走后过的很苦,他很愧疚,但找又找不到你。所以,我父亲拜托我一定要娶你,让他好好补偿你,让我好好爱你。你一定会惊讶,我也是父亲的儿子,那样的话,我们就是乱仑。笨蛋的未来老婆,其实我只是父亲昂孤儿院领养回来的,我是你的替代品。不过,我很幸福,自己遇到了你…
感动吧~幸福吧~你可千万别哭噢。我可是会心疼的。看到旁边那个盒子了么?打开看看,看了以后可是要负责的噢…”耳机里面,流露出一曲《结婚进行曲》
女孩流着泪,所有的一切的记忆都记了起来。她打开了那个盒子,盒子中央躺着一个两心相连的戒指…
“看到了吧,呵呵,亲爱的,我爱你。嫁给我好么?让我照顾你一辈子,给你幸福。既然你都看到了,就不能不答应我了。西,老婆~”
女孩把那个戒指带在手上,听着男孩一年前就想的MP3录音,坐上了摩天轮…当快到摩天轮顶端时,女孩伸出了那戴着戒指的手…
“亲爱的,你看到了么?我答应了。听说,当摩天轮到达最顶端时,也是与天空最近的那一刻,在天上的你,就能听到我说的话。老公,我爱你。等我好么?我来嫁你了…”
女孩打来门,纵身一跳…
第290篇、打酱油
秀娟和喜顺是大学同学,毕业时秀娟可以留校,可为了爱情她还是和喜顺一起来到了这个县城。县教育局分配时只准留一个在县城,于是喜顺去了离县城七八十里的尖山洼小学,条件苦不说,还不通车,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
那时候,两人感情真是好的没法说。喜顺住校的日子,无时不在想念秀娟,夜里还经常梦见秀娟在送孩子去幼儿园……有一次因山洪暴发,断了路,喜顺两个多月没回家,路好后他便迫不及待回家探望。一进门,看见秀娟,眼里都快冒出火星来了。可他们也不敢表达,五岁半的儿子还在一边呢。
儿子先和喜顺亲热一番后,又缠着喜顺给他讲故事。喜顺一边讲故事,一边摸秀娟的手。秀娟的感情也在传递着,她的手在微微抖动。两人都感到时间过得太慢了。秀娟就给儿子一块钱,叫儿子去胡同口那个小卖铺买方便面吃,儿子欢天喜地地去了。秀娟和喜顺刚拥到一块儿,门“嘭嘭嘭”响起来,儿子买了方便面又回来了。这次喜顺想了个好法:从厨房拿出一只盘子,让儿子去小卖铺打半斤酱油,还鼓励儿子:“你一定能完成这个任务!”儿子小大人一样挺了挺胸脯,接了盘子去打酱油。
这次,喜顺和秀娟终于把感情传达完了。这时儿子也回来了。一进门就哭着说:“我慢慢走,酱油还是洒了,我没完成爸爸交给的任务!”秀娟一把抱住儿子,又羞又喜地笑了。
后来喜顺改行进了乡政府,从秘书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副乡长、乡长、书记,再后来居然回城当了县化肥厂的厂长。化肥厂是县里的支柱企业,喜顺的车是全县最好的车,经常出入高级宾馆,人也慢慢变了,后来居然跟厂里一个新分来的女大学生好起来……秀娟起初不相信,直到有一天喜顺提出了离婚,她才知道,以前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故事也在自己的生活中上演了。
已经上大学的儿子知道后,专门请假回来劝爸爸,喜顺却听不进去。儿子说:“你要一定和妈妈离婚,我就不认你这个爸!”喜顺铁了心:“你不认我,我可认你这个儿子。但这次婚姻革命,我一定要进行到底!”话说到这份儿上,秀娟知道没希望了。
一听说秀娟同意,喜顺好不欢喜,拿出离婚协议书要秀娟签字。秀娟握笔的手抖着,儿子在一边拉她:“妈!你别签字……”秀娟狠狠心,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喜顺收起来,对秀娟说:“以后有困难可以找我!”秀娟不吭声,喜顺想走,又觉得不好意思一下子离开。仨人都不说话,屋里静极了。
良久,秀娟忽然起身从厨房拿出一只盘子,命令儿子:“去打半斤酱油!”儿子不解地望着秀娟,没有动。秀娟大声呵斥儿子:“你也不听我的话啦……”见妈妈泪水在眼眶里转圈儿,儿子赶紧接了盘子去打酱油。
喜顺在一旁愣了!那只盘子像小锤一样,照他的灵魂猛敲了一下。一堆堆往事浮上心头……
儿子从外面进来时,看见喜顺正用打火机烧一张纸片……
第291篇、十七年的紫藤花开
这些字实质上组成的是一篇不算规则的传记,我用它来纪念我即将过去的16岁与2006年。在此冗长的过程中,我左手冰凉,右手温暖;左手攥着自己,右手握着亲爱的人们。
在睡梦里看见奇异的景象。用青翠竹子支起的花架上,爬满藤萝。浅紫色的花朵次第开放。我仰望,感恩而且谦卑,像面对一尊佛像,神圣虔诚。佛祖说,这是信仰。枝蔓上结有稀少的荚果,表面附着绒毛。密密麻麻的椭圆叶子间,阳光掉落,映出零碎的身影。冬天了,太阳已远离。传说中的夸父应该依然在大跨步追着太阳神车吧,漂亮的梅花鹿拉着华丽的马车急速奔跑。二者始终差离。他们路过高耸的楼厦和荒芜的沙丘,路过潮湿的沼泽与静谧的村庄,穿过茂密的森林,透明的空气以及柔软的尘埃,在地平面处凝成亘古的油画。色彩饱满,像熟透了的果实。那里有咸涩,有甜蜜,因此分化出了朝阳与夕落,托出斜斜的时光的痕迹。我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往复循环,十七年已过。
那些生命中的故事豁然明朗起来,华丽的舞会散场,气氛微微清凉。你说,丫头,照顾好自己。不要晚睡,对身体不好。严禁在网吧通宵上网。不要吃过多的冰淇淋,会胃疼。不要用冷水洗头发。洗完后要记得用吹风机吹到半干然后任它自然风干。不准吃安定。要按时吃早饭。要听话。呵,这么多的要与不要。
15岁的时候收到霍凉送的生日礼物,是一只约莫一米高的毛茸茸的狗熊。纯天蓝色,唯有耳朵处是一片洁白。
我欣喜地叫出声来。当时有雪,雪花安静地落下。霍凉站在我面前微笑,宛若天神。他脸颊的纹路,嘴角扬起的弧度,至今依然能够细细数来。他喜欢抚摸我未蓄起的头发,会买许许多多好吃的给我。而我读不懂这种迁就式的宠溺,一次次任性地将其提前透支。
2005年秋,并不熟稔的亲戚到家里走动,母亲在陌生弟弟的哭闹之后无奈将狗熊送出。住校的我回家后得知,缩在墙角哭泣。那只狗熊是份怎样雍容奢侈的礼物,它在我与霍凉分离之后显得弥足珍贵。后来,看到母亲的愧疚与无措,终不忍心,便不再提起。而在与他相识六年中唯一值得怀念的东西已然不在。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总会有人出来帮助你消灭掉它的残痕。一场雪融化了,可以再下一场雪,而需要记得的,仅仅是大片的空白。
是在12月初回的家,昔日的同学送来一封信。信封已经残破不堪,四周均有油星溅上,地址也模糊了,只有我的名字隐约可见。看了看邮戳,是2004年9月份的,距今两年有余。自西安至郑州。我把信封展平,夹在厚厚的图书中间,没有拆开来看。信是霍凉写来的,短短的两年中,我在三所中学之间辗转念书。而这封信,迟到了两年。它经过太多人手掌的触摸,带有陌生的气息,若来自荒古的化石。至于他写了些什么,要表达的诉说的叙述的,全部被时间湮灭了,无须重温。
在偶然的时间里想念霍凉,为之流泪。冬季的风凛冽,划破脸颊。这是一道不属于任何经纬的线条,它存在所需要的唯一诠释是记忆,仅此而已。
莫邪在地下枯萎了,天已亮了,明媚即将到达那片纯净的冰雪世界。整理东西时,数了数莫莫写来的厚实的信,六封。用手指摩挲,牛皮纸信封光滑,有幸福的清凉感。这个在远方记挂我的男子,总喜欢说,我的洛洛。简单的四个字却给予了我莫大的归属感。他以静默的姿势进入,并横亘在这消逝了的时间中,是一根卡在咽喉里的鱼刺,每一次咽动都会疼痛彻骨。但也因此知道,我们彼此的温暖。桌上放有气味悠长的陈醋,希望用化学反应来处理掉这一障碍,然而,我拒绝。
莫莫在一封信的结尾写道:我的洛洛,我想要告诉你,无论生亡与否,苍老与否,在我心里,都将承纳着你痛或快乐的居所,你要记得我,我在,而且永远。
事实上我并不相信“永远”的存在,但在这柏拉图式的精神慰藉面前,还是选择接受。我一直在吞咽着他们的赐予,并一丁点一丁点地逐渐消化,让它像蜗牛般爬过,在生命中留下湿润的痕迹。
回忆仿佛是一场二十年代的电影,经过太多次回放显得光线黯淡,人影也模糊了。只有那些咸涩的泪水在皮肤上麻药般轻轻疼过,酸楚的雾气残花。我找遍世界,却唯独忘记转身,而在身后的一隅之地中,恰巧站立着,我最亲爱的人。坐在时间的摩天轮上回看,幼稚的情景,单调的黑白变得过分奢侈。而这一切的一切,是盛大光环下的花好月圆。
有一个游戏,步骤一:在纸上写下对你重要的十个人的名字;二:如果必须杀掉其中一个,请划掉次重要的人的名字;三:再划掉一个;四:依次划去,直到剩下最后一人。
莫莫说,这是个残酷的游戏,在做的时候,心里如同碾过千军万马。做过之后就会发现,原来某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原本想象的那么重要。而这个思量的过程,竟这般疼痛。
我写下十个人的名字,其中有自己,霍凉,昕。第一个死去的人是我。在客观上说,是违背了游戏规则的,我固执地写下这样的答案。游戏毕竟是游戏,无论开始与结束都是与事物的本质无关。它是可有可无的。
傍晚时看悲情小说,莫名地难过。打电话给水,他说,如果你将来去流浪了,没有钱的时候要记得打电话给我。在当时,是想了许多话要说的,突然觉得过分矫情,最终未讲出口,只是说,好。
未来不可预测,或许手机号码换掉,到了落难时才发现拨了一遍又一遍的号码也不过是个空号。或者时光太长,我们相互遗忘,再也来不及重新相识,也或许再见都不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的是封存在彼此记忆里的闭合了的花。但在那一霎,我着实感动着。
我孜孜不倦地回忆那些陈年往事,像经历一场浩劫,而我记得灾难。
十七年的累积,是从遥远的庞贝带回的一把厚重的火山灰,在其中细小带有空洞的颗粒中,可以看到身穿中世纪骑士服装的男子站在古老的城堡之上,衣袍猎猎。那穿越无数时光隧道出现的场景,间隔了这么些年,依然清晰。那闪闪发光的岁月。
2006年底,有大片大片纠缠的紫藤开放,在薄暮天光背后,隐身为精灵,永恒地微笑。
我在呢,我们都在。
第292篇、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
一个天使路过山涧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女孩。他们相爱了。就在山上建造了爱的小屋。
天使每天都要飞来飞去,但他真的很爱这位女孩,得空就来陪伴她。
一天,天使带着心爱的女孩,在山间散步。忽然,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我会离开你。因为没有爱的日子,我活不下去。那时候,我就会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
女孩看了天使一会儿,坚定的说:“我永远爱你!”
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幸福。但是,每当女孩想起天使的那句话,就开始烦躁不安了。她觉得天使说不定哪天会离开她,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于是一天晚上,女孩趁着天使睡熟的时候,把天使的翅膀藏了起来。
天亮以后,天使生气地说:“把我的翅膀还给我!为什么要这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没有,我还是爱你的!我没有藏你的翅膀,真的,相信我好吗?”
“你骗人,你说谎,我不相信你了,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当他从柜子里找出翅膀后,就头也不会的飞走了。
女孩很难过,也很怀念那段美好的生活。她后悔了,就独自做到山头的风口上,默默的忏悔:“纵然我爱你爱的发狂,也不能剥夺你飞翔的权利,是吗?我应给你足够的自由,让彼此有喘息的空间。我现在真的懂了,你还能回来吗……”
忽然间,天使出现了。他温柔的说:“我回来了,亲爱的!”
“你真的不走了,真的还爱着我?”
天使微笑着说:“我感觉到,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只要你还爱着我,我就一直爱着你,直到你不在爱我的时候。”
生活中有些人,就像那个女孩一样,把爱当做借口,约束着对方。这样的爱情不但苦了自己,也苦了对方。时刻都不要忘了: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不管你如何爱一个人,也不要剥夺他自由飞翔的权利。
第293篇、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那是一个忙碌的早晨,大约8点半,医院来了一位老人,看上去80多岁,是来给拇指拆线的。他急切地对我说,9点钟他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希望我能照顾一下。
我先请老人坐下,看了看他的病例,心想,如果按照病例,老人应去找另外一位大夫拆线,但至少得等一个小时。出于对老人的尊重,正好我当时又有一点空闲时间,我就来为老人拆线。
我拆开纱布,检查了一下老人手的伤势,知道伤基本上已经痊愈,便小心翼翼地为老人拆下缝线,并为他敷上一些防止感染的药。
在治疗过程中,我和老人攀谈了几句。我问他是否已经和该为他拆线的大夫约定了时间,老人说没有,他知道那位大夫9点半以后才上班。我好奇地问:“那你还来这么早干什么呢?”老人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要在9点钟到康复室和我的妻子共进早餐。”
这一定是一对恩爱老夫妻,我心里猜想,话题便转到老人妻子的健康上。老人告诉我,妻子已在康复室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她患了老年痴呆症。谈话间,我已经为老人包扎完毕。我问道:“如果你去迟了,你妻子是否会生气?”老人解释说:“那倒不会,至少在5年前,她就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
我感到非常惊讶:“5年前就已经不认识你了?你每天早晨还坚持和她一起吃早饭,甚至还不愿意迟到一分钟?”
老人慈善地笑了笑说:“是啊,每天早上9点钟与我的妻子共进早餐,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一次约会,我怎么能失约呢?”
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了啊!我几乎脱口而出。
老人再次笑了,笑得有点甜蜜,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两人恩爱无比的甜蜜日子里,老人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她的确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但是,我却清楚地知道她是谁啊!”
听了老人的话,我突然想掉眼泪,我心中默想:这种爱不正是我及很多人一生都在期望的那种爱吗?真正的爱未必浪漫,但一定是真挚的;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第294篇、缘分只因一回眸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缘分只因一回眸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第295篇、现代爱情故事:红色的内裤
作者: 炎龙老师
国庆假期,到处是人山人海,最好的活动大概就是喝酒了。不用上班,在外地的同学朋友也都回来了,正是夜夜必醉的节奏。
十月五号的晚上,猴子约了我和大成。在这个小县城偏僻小巷子的一个小酒馆里,我们三个人干了两瓶白酒,外加十几瓶啤酒。走出小酒馆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我掏出手机,十几个未接电话,都是老婆打来的。午夜的大街,没有一个人影,昏黄的路灯点缀着寥寥几家还没关门的小店。这个时候走在大街上,凉风吹来,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浪漫。只可惜,这样浪漫的夜晚,我是和两个酒鬼一起度过的。
我们三个人踉踉跄跄的往前走,步子潦草,甚至还有点猥琐。说着走着,不觉到了我的单位附近。我说,到我单位前面的小广场坐坐吧。肚子里翻江倒海,一股酒劲直往脑门上冲,我确实也走不动了。
刚在小广场的躺椅上坐下,猴子嘴里就一道白光吐了出去,恶心的味道立即弥漫了秋风。我一边啪啪地拍着他宽厚的背,一边安慰他,吐吐就好了,吐吐就不难受了。猴子有点不好意思,一个劲儿说,多了,喝多了,让兄弟见笑了。
我说,你先吐着,再吐吐就不难受了,我去给你买瓶水漱口。
小超市开在广场边上,还没关门。我经常过来买烟,所以老板我也算认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儿。
五年前,我来到现在的单位,第一次到这个小超市买烟,老板的女儿在做手工作业,长得很漂亮。我说,孩子上几年级了?女人望着女儿说,给叔叔说,静静。那小姑娘就一板一眼地说:叔叔,静静五岁了,该上大班了。五年来,我每次经过女人的小超市,不管需不需要,都要买盒烟。不过这店里好像就只有她们母女俩,至少这五年我从没见过她的男人。
我歪歪斜斜地走到小店门口,感觉到酒精已经起后劲儿了。现在的酒哪有真正粮食酿造的,都是酒精勾兑,喝着的时候就像饮料一样,但后劲特别大,喝完了胃里翻江倒海,头涨疼的难受。
我说,美女,拿三瓶水,康师傅的。我知道康师傅纯净水造假的可能性不大。女人说,炎龙哥啊,这么晚你来买水,还是第一次。她一边说话,一边从冰箱里拿出五瓶水。
我说,妹子,要常温的,五瓶全要常温的。她又把冰镇纯净水放回去,又转过身去,撅着屁股打开一个整箱,拿出五瓶,用大朔料袋子装好。
我还没愣过神,脑子似乎还在她的屁股上,这是一双很浑圆的屁股,微微地透露着三角内裤的痕迹。她把朔料袋递给我,我才看清她蛮精神的眼睛,尽管已经快凌晨一点了。
我嘟哝着说,内裤是什么颜色的?
她"啊"了一声,似乎表示没听清楚。
我忙说,十二点了,还不休息?
我掏出十块钱,递给她。她转身找零钱,我已经歪歪斜斜地走了。待她转过身,找出七块钱的票子,我已经走出去几步了。
她拿着钱追出来,过来拉着我,找钱,她说。
我说,不找了。
她把钱硬塞在我手里,我说,不找了。
她一边抓住我的手,一边说,喝多了,我可是第一次见你喝多的。
我说,没多,早着呢。
她把七块钱卷起来,塞进我的衣袋里,然后悄悄说,红色的。
我浑身一激灵,迷迷糊糊地说,红色的,红色的好看,你看这些灯光,红色的。
第296篇、千年痕
在香槟、葡萄酒、咖啡等各种饮品绚丽缤纷的今天,茶虽淡淡的苦,却有沁人心脾的清香。
这是我第N次来这个老茶馆喝茶了,从1996年春至今。8年前,我左手牵着润儿,右手提满牛奶薯片之类的东西,走进茶馆对面的寄宿幼儿园。那时,他还不到两岁,眼睛里装满了恐惧,胖胖的小手被老师牵着,一步一回头可怜兮兮地叫我——姨。我僵硬着表情转身冲进这家叫做千年痕的老茶馆,端起冒着热气的茶连同我落进去的泪水一起喝下。
从那时起,我每月来这里一次,交纳润儿的学费及生活费若干。每次,我都会走进这家老茶馆。
润儿10岁了,上了小学三年级,我把他送进了茶馆右面的贵族小学,和我的女儿在一起,依然寄宿。润儿是吴成的儿子,我是吴成的妻子。可是,我却不是润儿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个叫做施小鱼的女人。
刚认识润儿的时候,他还在施小鱼的肚子里,8个月大。我得承认施小鱼的美丽,怀着身孕素面朝天依然美丽得惊人。那天,她拉着我丈夫的手并排站在我的面前,理直气壮地对我发表爱情演说,然后告诉我,她与我的丈夫相爱并怀了他的孩子,所以,她要嫁给我的丈夫,要给肚里的孩子一个充满阳光的家。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丈夫不爱我了,我以为他出差了,临走时还吻过我说,等我回来。但是,他就在我的面前,手还被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牵着。我只能低声喝道:滚出去。施小鱼扬着美丽的下巴说好的,就从容地走了出去,并带走了我的丈夫。从那天起,吴成离开了家。
我16岁,吴成18岁那年,他把我拽到学校后面的槐树下说,一凡,长大了做我的新娘好吗?还没等我的脸红透,他就塞给我一样东西跑开了,那是一块雨花石。从那以后,我就很没出息地盼着快点长大。
我们相恋8年,结婚10年,每个纪念日吴成都会送礼物给我,从最初的雨花石到后来的黄金、钻石。每次,吴成都会咬着我的耳垂告诉我,我永远都是他心里永开不败的玉兰花,我们的爱会地久天长。可现在,海未枯,石未烂,那个发誓的人却与别人演绎另外的爱情故事去了。世事有多善变,永远原来并不远。
第二次见到润儿,他3个月大了,大而明亮的眼睛,胖得珠圆玉润,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的小拳头,靠在施小鱼的怀里。施小鱼胖了许多,吹弹可破的皮肤,秋水盈盈的双眼,花瓣样丰润的唇,鼻尖俏皮地微翘着。我忽然想起了唐代的杨贵妃,那个让唐明皇从此不早朝的女人。施小鱼是来求我的。因为我没有在离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吴成一无所有地离开了公司离开了家,我冻结了我们名下的每一分钱,我不要别的女人来分享我们呕心沥血创下的家业。看着气急败坏的施小鱼,我忽然有了一丝快意。
那是怎样的日子没人知道。白天,我打理公司照顾女儿,依然演绎着我的自信与坚强。夜晚,我的丈夫在与别的女人共赴春宵时,他不会想过我的夜晚怎样度过。我把我们用过的被褥撕成碎片,我把我们的床拆掉在夜色中搬出我们的家,我把吴成买给我的衣服扔进垃圾桶,点燃,看着跳动的火苗我笑,却流了一脸的泪,打湿了黑夜。我在回忆、哭泣中苍白憔悴地迎来一个又一个黎明。
半年后,我见到了吴成。他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那天是我们结婚11周年的日子,在他的手里握着一朵用白玉雕成的玉兰花,他在回家的路上驱车驶向天国。我看了一眼吴成,那个耗去了我全部青春与热情的男人此刻就躺在那里,与我从此天人永隔。
第三次见润儿是在他父亲去世1个月后,那天下午在我家,施小鱼对着我跪了下去,她美丽的眼睛深陷了下去,里面装满了忧郁和绝望。下巴尖尖的,肩膀藏在宽大的衣服里,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不自觉的我又想起了舞在汉宫里轻舒水袖的赵飞燕。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她可以拥有两种极端的美丽。我忽然理解了吴成。
施小鱼说,姐姐,对不起,失去了吴成我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我那么自私,对不起。我扶起施小鱼,她靠在我的肩上,泪水打湿了我的肩头。施小鱼告诉我,吴成对我的爱没有停止过,他曾经用香烟点燃过我的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
我开了一张支票给施小鱼,那是我与吴成全部的二分之一。施小鱼笑着推开了我的手说,姐姐我要的东西,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润儿在那个有阳光的午后第一次叫我——姨。
第四次见到润儿,我哭了,他在孤儿院,他母亲长大的地方。施小鱼自杀了,她在遗书里说,她无法生活在没有吴成的世界里。我安葬了她,在吴成的左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为了爱情付出生命。
我在所有人的不解的目光中做着一些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这世上的所有爱恨都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淡去。只是,在某个漆黑的夜里,回忆起那朵白玉雕成的玉兰花时,心会莫名地痛,会有液体模糊了双眼。
第297篇、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
我是个很容易急躁的人,婚后,在许多琐事上,我都习惯与林锱铢计较,争吵不休。
一天下午,下班回到家。我打电话告诉林,让他在下班的路上捎几个馒头。他回电话说没问题。
天渐渐地黑下来,我把粥和菜都已经做好了,可是他还没有回来。
我有些担忧,又有些生气。
终于听到了门响。他回来了,两手空空。
“馒头呢?”我的怒火升腾起来。
“没买。”他的脸色居然很平静。
“你让我怎么打发今天晚上这顿饭?为什么总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气愤地嚷道。
林一直没有作声。等到我发作完毕,他才走到我的身边,小心地卷起了衣袖——他的胳膊上居然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我吃惊地看着他!
“下班的路上,我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伤了。那个人跑掉了,我只好自个儿去医院包扎。口袋里的钱全部都交了医药费,所以就没有钱买馒头了。”林有条不紊地解释着。
我捧着他的胳膊,想起自己刚才的蛮态很愧疚,好久说不出话来。
“很疼吧?”我终于问。
林摇摇头:“其实我很庆幸。”
“庆幸?”
“是的,我一直庆幸撞倒我的是一辆摩托车,而不是一辆卡车。否则,我连听你骂我的机会都没了。”
我的泪水一下涌了出来,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个故事——
一雌一雄两只鸟共同生活。冬天到了,雄鸟每日辛辛苦苦地出去捡果子以备冬蓄。他终于捡了满满一巢,可是过了不久,他发现果子忽然少了。雄鸟责备雌鸟:“捡果子多么难啊,你居然一个人偷吃了许多。”雌鸟辩解说:“果子是自己少的,我没有偷吃。”雄鸟不相信,并为雌鸟无力的辩解感到十分生气,便啄走了雌鸟。后来天下了大雨,风干萎缩的果子被雨水泡得胀大起来,又成了满满的一巢。然而此时 只剩下雄鸟在整日哀啼:“雌鸟啊,你现在在哪里?”
当时读了这个故事,并不是十分在意,似乎也不大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是现在,我突然顿悟了。
不要说一巢果子,就是一树果子,一山果子,一世界果子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了那只鸟。
同样,不要说几个馒头,就是一桌佳肴,一千丽服,一幢华屋,一身金饰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如果没有了那个人。
从此,遇事我学会了冷静。
因为我知道:“有时候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昂贵得让我们一生都承载不起。有时候看似粗糙的一个手势,就会埋下一种命运的沉痛。
第298篇、关于一粒扣子的爱
女人做完小手术,刚刚过去24个小时。麻药已经退去,她蓬乱着头发躺在病床上,和男人轻轻地聊着天。
现在可以吃点东西吗?他问女人。
医生说不可以。女人说。
喝水呢?
也不行。
嘴唇干吗?
还行,女人笑笑。她抬头看看挂着的吊针,突然说,你的扣子掉了一个。
是吗?男人低了头,看看。掉就掉了吧,他说,过几天你再帮我钉上。
现在就钉上吧。
现在可不行。医生说你至少两天不能够乱动……再说掉个扣子怕什么呢?
我看还是钉上吧,衣服缺一个扣子,多邋遢。女人坚持着。那这样,一会儿护士来换吊针,我问问她行不行。男人只好说。
护士过来的时候,男人小心翼翼地把要求跟她说了。护士换好吊针,想了想,对女人说,钉个扣子,真的很重要么?
女人看看男人缺一粒扣子的外衣,说,能钉上,当然好。
护士说,那你稍等。一会儿回来,她的手里多了一根已经穿好棉线的缝衣针。男人脱掉外衣,将针和扣子递给女人。他对女人说,你胡乱来两针就行。
一粒扣子,女人钉了5分钟。护士帮她打开床头灯,柔柔的灯光照上女人的脸,那脸竟有了些许红晕。将近两天没有吃饭的女人,此时,正为她的男人钉着衣服上掉落的一粒钮扣。病房里的百合、玫瑰和康乃馨一起散发出清香,窗外的城市燃起夜的灯火,病房成了男人和女人临时的家。
扣子终于钉完,男人将衣服重新穿上,两手拽拽衣襟,似乎那衣服是新买的,让他快乐并且拘谨。护士重新扶女人躺下,女人正满足地笑。她对男人说,以后穿衣服小心些。男人嘿嘿笑着,他说,遵命。
男人去为女人买杂志,病房里只剩下女人和护士。护士问女人,知道他的扣子为什么掉了吗?
他邋遢呗。女人甜蜜地说。
可不是这样。护士把嘴凑近女人的耳朵,刚做完手术回来,你在睡梦中紧拽着男人的衣服,竟揪下了他的扣子……当时你的床头有我,有护士长,有花篮,有吊针铁架,有床头柜,你闭着眼,睡着觉,却能准确地找到他的衣服,然后,准确地抓住他衣服上的一粒扣子……你甚至抓痛他了,我见到,他一直大张着嘴,咝咝地吸着气,却看着你,一动不动……
这时男人推门进来。说什么呢?他问。
说一粒扣子。护士收起温度计,愉快地往门口走,说一粒扣子,以及有关一粒扣子的爱情。
第299篇、等待
一对农村小夫妇,到重庆去寻找打工机会。下了火车,当初约好来接站的老乡因为有事没有来。丈夫把妻子领到高楼下面的一个角落里,对她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情况。
其实,丈夫也是两眼一抹黑,只是,他必须给妻子一份信心。丈夫东张西望,走出去没多远,一辆三轮车迎面撞来,他躲闪不及,扑倒在地。刹车声、尖叫声以及混乱的人群将他淹没了……
妻子大瞪着眼睛,看着一张张僵硬的面孔像电影蒙太奇一样从自己面前闪过。她一动不敢动。她知道,在这个大海一样的都市里,她只要离开一步,丈夫就再无法找到自己。他们这两滴水珠就会从此消融在无尽的陌生中。太阳落下去了,又升起来,再落下去,再升起来。妻子这一等,就是三天时间。没人问起她到底在这里等什么,甚至没有人正眼看她一下。
后来,丈夫终于被医生救醒过来。警方问起他的身世,他说,他的妻子还在火车站附近等着自己呢。警察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他指定的地方来寻找。结果,他们看到了,一个孱弱的女子,一个已经饿得站都站不稳的女子,一步都没有离开最初和丈夫分手的地方!
很多人在好奇地问,她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等下去。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问,在那三天里,妻子想了些什么,是焦虑?是绝望?是期盼?是担忧?是祈祷?还是恐惧?但总之,她终于等到了一个凄惶的结果。
有人说,这都是因为她的执著。可是,但凡有个退路,谁愿意在焦虑、绝望、期盼、担忧、祈祷、恐惧和百爪挠心中,把唯一的希望交给这样的执著!
第300篇、一路带着伤心走过来
那年,我10岁,小学六年级,那个年龄的我单纯可爱天真活泼,坐在我前面的小女孩长得漂亮迷人,在我们那时候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喜欢,甚至是爱。每天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回家,有时候她还来我家一起做功课,一起玩。渐渐的成为了习惯,她对我很依赖,每次有人欺负她我都会帮她出头。时间过得特别快,就这样,快临近毕业升初中了。后来班里搞了一个毕业晚会,到某某同学家玩,那晚那个小女孩竟然喝醉了,还硬要拉着我去喝酒,我就陪她喝了两杯,然后就送她回去。冬天里的夜很静,寒风刺骨,那时候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我把小女孩送到了她家门口,她突然抱着我哭了,那时候我真是措手不及,她跟我说:我好喜欢你,可是我爸爸要把我弄到城里面读书,我们以后不能见了,我好舍不得你。听完这句话,想了想,也许是妹妹和哥哥的关系,我也没怎么放心上,就摸了一下她的小头:傻瓜,到时我去找你不就行了吗。她笑了笑,然后回家了。我到家后沉思,每天见不到她,我也会很失落,很不开心。难道这就是初恋?果然,毕业后她们家搬家了,我在镇上面上的初中,她在城里,我们失去了联络,随着时间渐渐的淡化,我对她也没那种感觉了,也不觉得伤心。这段小事记忆特别深,我到此时此刻都没有忘记,随之而愈。
20岁的那天,毕业后来到一个公司上班,满怀大志的我充满了好奇,毕竟第一次出来工作,心里是挺欢喜的。很快,我习惯了公司的事情,在公司里,我人缘好,有上进心,有冲劲,负责任,也不怎么爱说话。公司30多人,女孩占了三份之二,那时候我还是不懂什么叫爱,我都看见好几个比我小的同事都拍拖了。直到有一天,公司新来了个女孩叫娇娇,老板吩咐交给我带她工作。她上班的第一天,我见她没吃饭,就去给她买了个饭,她接过饭说了声:谢谢,从来没人这样对我那么好。我那时候很惊讶,买个饭而已,有多好了?我住的是公司宿舍,她住的是外面。就这样过了几天,我印象很深刻,那一周里,同时有5个女孩说喜欢我,各种方式向我表白,五湖四海的。包括新来的娇娇,可惜我根本就不懂这种喜欢究竟是什么,我有什么让她们都喜欢我。过几天这事情传开了,有的甚至在公司争风吃醋,最后让主管看见了。公司里的男的个个都看我不顺眼,在背后说我:为什么个个喜欢他,他有什么好。那时候我真的被孤立了,好无助。原来被人喜欢是那么的可怕。我是一个专一,从一而终的人,所以我开始一个一个的拒绝,被拒绝的女孩不仅不把我当朋友,反而把我当仇人了,见到我那种眼神,想杀了我一样,我只好请了几天假,冷静一下,逃过了那种所谓的桃花劫,唯一能让我心动的就是娇娇,她对我很好,我就试着决定和她在一起,或许能让其他的死心。又过了几天,我约了娇娇出来吃饭,吃完了饭我们到公园里散步。我把心里的话全部告诉她,她哭了,抱着我,然后我们KISS了,那是我的初吻。然后我说:做我女朋友吧,好吗?她擦了擦眼泪说:不行,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可是我不喜欢他,但是也不能跟他分手,他对我家有恩,我要还恩。我听她说完,马上把她推开,免得越踩越深,她死死的抱紧我,不让我推,我说:夜了,我要回家了。她才肯放开我,把她送到宿舍,然后我回家了。那天夜里一直睡不着,很不开心,难道这就是喜欢?第二天,回到公司,看到的场面你尔我诈,是是非非,很不开心,晚上回去写了封辞职信,离开这个伤心地。现在回头想想,真是可笑,呵呵。
21岁的时候,换了别的公司上班了,好不容易学会了公司的运作。8月份的早上,公司介绍了新来的同事叫小云,长头发,长得眉清目秀,笑起来露出虎牙。她在我一部门,每天都能见面,时间久了,大家就熟了,我都是被动的,她追了我好几周,最后我还是受不住她的穷追猛打,接受了做她男朋友,我没追过女孩,反而觉得好害羞。那天她叫我去她家里玩,我们喝了酒,不知不觉中,就这样我的初夜也没了。等到睡醒后,我有种被骗的感觉,心里想了想:既然这样了,就陪她一生一世吧。自此之后的几个月,我都对她无微不至,冷暖有加,全心全意。没想到好景不长,有一天晚上,我睡得迷迷糊糊无意中听她在电话里喊别人老公,喊得特别的嗲,我听了心里那种痛啊,无法言喻,眼泪直奔。于是我马上冲出去,追问个究竟,然后她不忍心就把一切都告诉我,原来她之前是坐台小姐,她电话里的老公是她的未婚夫,可惜她不爱他,她告诉我爱的是我。我笑,我怎么那么笨,我付出的真心真意,竟然被你骗得我遍体鳞伤。我什么也没说,一巴掌打再她的脸上,喊了一声:***。第二天早上我离开公司,离开这个地方。在这之后,让我学会了爱。
被伤了过后我都能重新站起来,我以为我是打不死小神童,笑笑就好,不是的,我也是人,人也是有感情的。
22岁那年,一个同学聚会,认识了珠珠,我对她一见钟情,我看见她我心里就暗暗的发誓:我一定要娶到她。从没追过女孩的我,决定豁出去了。于是在朋友的帮助下拿了她的电话,经过一番努力后,终于打动她了,她竟然肯做我女朋友,我真是开心到一晚上都睡不着。她开学读大二,本科要读四年,她问我:异地恋你可以吗?我说可以。3年可以等吗?我说:可以,3年后等你毕业我娶你,我会努力工作。我就凭着这个诺言去努力,一年过去了,我带她见了我家长,我家长都非常同意,我们感情都很好,我就开玩笑问她: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见你爸爸妈妈啊,她笑着说:我还在读书呢,不想让家里知道那么快。好吧,就这样,直到第二年,不知道他家里谁打听到珠珠和我在一起了,她家里管得她很严,所以她不敢告诉家里,后来让她爸爸逼她说了。下令要她和我分手,那时候,是我们第一次吵架,我们都哭了好几天,她给我说了一句话,我到现在都很记得: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那时候我们几乎不能呼吸,手机都快打到爆了,眼泪也流干了。她舍不得我,我也舍不得她,是真的爱了。最后她决定还是和我一起,瞒着家里人,我知道这段是个没结果的爱情,但是我们偏偏走了下去。平安无事的又走了2年,直到2012年过年的时候就是今年,我们一起回家了,我25岁,她今年6月份就要毕业了。我知道纸包不住火,叫她跟他家里人说我们的事,也许我的爱情末日到了,她一家人都反对,唯有妈妈不怎么反对。我约她出来的那天,我看见她那红肿的眼睛,我紧紧地抱着她,眼泪不停的留,我不想说什么,我只想让这一刻永远不要停止。然后她擦了擦我眼泪,说:对不起,我爸已死相逼,几个哥哥都反对,我实在没办法了,我们分手吧,谢谢你那么多年来照顾我,疼我,迁就我,我都知道的,有时候我发脾气,任性,你都包容我,你很好,我配不上你。话都没说完,眼泪已经流到我的肩膀,我摸了摸她的头发:没关系,不是你的错。那天晚上她在我家,我们什么也没说,哭了一个晚上。这个年是我们过得最悲惨的年,初一哭到初十,我想我这辈子也忘不了这段真爱、
我能怨天吗?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你要耍我耍到什么时候,为什么我的爱情都是伤心走过来的?你还要我伤多少次?你何时才能给我一段真正的爱情呢。
第301篇、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她和他新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结婚时只买了一张床。他们山里的男人几乎全出去打工了,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的信和寄来的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钱,或多或少。收到他寄来的钱的时候,她像个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
收到他信的时候,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们文化都不高,仅仅能写一封信而已,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
她也写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想念和惦记。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阳光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于是她对阳光路十七号充满了向往。
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当然,她还听他说起过麦当劳。他在信中说,什么时候来了,我带你去吃。
那年的春节,他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了,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来吧。
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她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
他离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疯了。毕竟是新婚离开的啊,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
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在郊区,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呢!
她呆了一下,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个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一排房子,都是临时搭建的。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里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春节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有,黑心的老板让他们没办法回家。
她哭了。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想起他说过去海南旅游,想起他说带她去麦当劳。她敢断定,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他从来没有去吃过麦当劳。
没有去找他,她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经常吃。
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一个小小的汉堡,要十块钱。吃完了她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他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说:“因为有你,那条路应该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心底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第302篇、现代爱情故事:我和已婚上司的暧昧故事
我没有见到小可,她是通过电话接受我采访的。
小可的声音听起来脆脆的,我想像有这种声音的女孩一定是很“阳光”的。她告诉我,她想过面对面地跟我谈,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即使是用这种方式,她也是反复地思忖了“很久很久”.
小可说,她心里有太多的感慨,毕竟在自己的身边,还有太多太多的人尤其是女性,已经陷入或者正在陷入情感的沼泽,而最终受伤害的,是一颗颗渴望真爱的女儿心。因而,她想把自己的经历讲出来,或许能让人们从中获得某些借鉴。在他转身离去的一瞬间,我的泪水一滴滴流下。我知道就算我爱他一千倍,他都不可能用同样的爱回报我。妻儿在他情感的世界里,是一座不倒的泰山,而我充其量不过是山头飘过的一朵云。
我是一个独立坚强的女孩子,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一份苦涩的爱,我以为我能爱得无怨无悔,直到永远。
我们相识三周年那天,也是我的生日,我们一起到一家大酒楼吃晚餐。
那天晚上,我们喝酒喝得很开心,他送我到楼下,我问他,可以陪我一个晚上吗?就在天台上看星星。
他很为难,说他必须回家,因为他已跟妻子打过电话,说晚一点回家。
我没有留下他,我知道如果那时我坚持,可能他会留下,但我知道那时他的心里装的不仅仅是我,还有他的妻子。
我一个人回到了屋子里,爬上天台,望着星星和月亮,心中充满了痛苦。爱一个男人,却不能拥有他,不能在阳光下、在别人的面前挽起他的手,不能在最失落的时候靠在他的肩头,不能在一个美好的夜晚陪着他看月亮。
那一夜,我在天台上坐了一夜,月亮淡去,星光也淡去,午夜的凉风吹拂着我脸上的泪痕,风很冷,更冷的是我的心。
在一个依然快乐的夜晚,我们一起去了酒店开房。
一段埋藏压抑的爱在一个属于我们的晚上释放,我们都燃烧了自己,但最终,我们没有跨过那一步。
我们都是理智的人,我们害怕激情会烧了彼此,害怕爱的火花会灼伤两颗心。
一份澎湃的爱在狂乱的欲望中爆发,也在欲望的巅峰冷却了下来,我们留下了最后一份圣洁。
接下来的日子,我过得很苦,我不止一次问他,你爱我吗?
他没有一次正面回答过我,他只是问我:“口头上的回答对你真的那么重要吗?为什么总要去追求那些缥缈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在他的世界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一个小妹妹,一个优秀的下属,一个可人的小情人?好像都不是,好像都是。
我的自尊心很强,在生活上我们必须保持距离,以免招人非议,为了他的形象也为了我的名声(这是他说的)。其实对这些我都不在意,我只在意我在他心中的分量。
但我感觉到,他对我若即若离,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无间。
有一次,我发了很大的脾气,把那些日子里堆积的委屈都发泄出来,我说他根本就不在乎我,根本就不爱我,他爱的只是他自己。他反过来问我有没有为他想过,他是有家的男人,他不能对不起妻子。
那一刻,我泪如雨下,他无言离去。第二天,我没有去上班,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一个人出了远门旅行,我以为我能够忘却那份情,忘却一个个美好的夜晚,换一颗平常心回来,但我发现我做不到。
回来后,我就离开了他,我选择了逃避,我以为那样就能逃开那份爱,但我又一次错了。
离开公司以后,每个深夜我的手机依然会响起,听着他的说笑声,感觉着他依然体贴的爱,我的心有一种撕裂的痛。
咖啡屋,柔情的音乐轻轻响起。他的眼里也洋溢着无言的爱,他说希望我回去,他需要我,他不能没有我。
我盯着他的眼睛说:“我可以不要名分,但我只想问你一句,你爱我吗?你对我有感情吗?”他思忖了一阵,摇了摇头。
那一刻,我天旋地转。他给不了我很多很多的爱,也给不了我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分,如今连一句空洞的话他都不肯对我说。
我要的只是他的一句话,我根本不要他来为这句话负任何责任,但他却打碎了我最后的梦想。
蓦然回首,时光已经过去了一年,我也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女孩。
我想用这份感情的经历来奉劝和我一样曾经沉迷在爱河里的姐妹们,别再重蹈我的覆辙。因为那样的爱,会是一棵带刺的玫瑰,采摘了,痛的不仅是指尖,还有流血的心……
我很佩服小可的语言能力,她几乎是出口成章的,思维缜密、条理清晰又不乏文采,我想,或许她早就打好了“腹稿”的?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走进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里,从来没想过要去做一个第三者,从来没想过去打扰一个平静的家,也许正是这一点,让我自始至终充满了困惑和痛苦。
四年前,我毕业于北方的一所名牌大学,带着自信带着梦想我回到了汕头,进入了他的公司,做了一名财务主管。
由于专业对口,再加上我的人缘、能力,很快在工作上我得心应手,也得到了老板的赏识,拥有了一份不菲的收入。
老板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他身上焕发着一种魅力,那是一份历经磨练的睿智,他的脸上总是挂着随和的笑容,很幽默,和他共事的那段日子里,我觉得他是一个很难得很出色的男人,同时也是一个让女人读不懂的男人。
因为工作上的缘故,我们的接触越来越多,因为他年龄比我大18岁,我一直都称他大哥。
我每天在他的身边,看着他冷静地处理着每一桩生意,听着他一些独特精辟的见解,慢慢地,在心里对他有了一份特别的感觉,我也说不出那是一份什么样的感觉,但我很清楚我将来要嫁的男人就是他那样的男人。
工作之余,我们会开开玩笑,说说时事,论论一些焦点新闻什么的,渐渐地我们谈的话题也多了起来,他跟我说起了他的初恋。初恋的失败对他来说,是无法忘记的,那时因为穷,一无所有,他失去了他的初恋情人。
他说得很动情,我不禁为之感动。他也跟我说起了他的家庭,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他的妻子在他还是一无所有的时候走进了他的世界,陪着他一起走过了艰难的岁月。
他对我说,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妻子的那份情。望着这个历经沧桑的男人,我为他心里保存的爱再一次深深感动。他是一个重情义的男人。
接下来的岁月,我们常常在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喝喝酒。
每次,当他跟我道别,把我送到楼下,我一个人坐着电梯时,我就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我知道自己已经不知不觉爱上了这个我不该爱的男人。
有一天晚上,因为一桩生意的谈成,我们的心情非常愉快,一起到酒城去喝酒。
他的脸凑了过来,在我的额头轻轻一吻,我抬头看他,他的眼中泻下一滩柔情,我只觉得脸上发烧,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因为心实在跳得厉害。当那个晚上,我翻覆难眠,我发现我已无法自已地爱上了他。
我明明知道他是一个有家的男人,但那时充斥着我的心的都是那浓得化不开的爱,我对自己说,我不在乎一切,我可以不要名分,我只要他真心地爱我。长这么大,我第一次迷失在爱的世界里。
有了那么一个轻轻的吻,以后我们总会因为一个眼神而会心一笑。
那段日子里,他快乐得像个孩子,他说和我在一起,他觉得无比轻松,他会背着我在满屋子里走,会把我托在手里高高举起,在那一瞬间,我觉得他已经是我生命中的太阳。
每天早上见到他,就是我灿烂的清晨,而黄昏中目送他离开,是我黯然的夜晚。我舍不得让他走,而我也知道,我不能留下他,也许我也留不下他,留不下他归家的脚步。
我一直不会忘记,有一次,因为生活的意外,他陷入了困境,那天晚上,在我的面前,他流下了眼泪,我望着他,心里充满了怜爱,我想再坚强的男人有时就像个小孩,也需要女人的理解和呵护。
我默默陪了他很久,最后他离开的时候,又一次紧紧地拥抱了我,他说他好多了,可以回家了,他不能把沉重带回家,不能让家里的人为他担心,他必须给他们一种无风无雨的生活。
第303篇、小桥与小河
她是一条愉悦清灵的小河,缓缓地流淌,轻盈的掠过。仰望着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笑看两岸点缀的小花,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不禁用叮咚的旋律奏响一曲赞歌。她爱极了这对视蓝天的感觉,不管走到那里,总能感受到那温柔的相对,一路相随,永不落寞。
咦,为什么头顶的那片天空突然阴暗了起来?原来又到了那青青幽暗的小桥下。这桥已经存在很久了,久得连小河都记不起来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又是什么时候几乎被青苔淹没。可有一件事小河很清楚,她不喜欢小桥,因为他阻隔了她爱抚蓝天的视线,而且他总是那么深沉,幽暗,正如那构成的一块块巨石,仿佛有着说不完的伤心和难过,压得小河喘不过气来。所以小河每次经过这里都加快了速度,飞速地淌过。
终于有一天,小河把她的心事告诉了蓝天,蓝天为了帮助小河解开这个心结,兴起了一场特大的风雨,小河乘兴暴涨起来,猛烈地向着小桥冲去,一次又一次,一波又一波;本就破旧不堪的小桥终于禁不住小河的冲击被击垮了。不知道为什么,小桥在倒下的那一刻,小河居然没有一丝的开心和满意,反而心隐隐地痛了一下。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虽然小桥已经断裂,不能再阻挡小河仰望的视线,可小河每次经过小桥旁边总忍不住要放慢脚步,习惯性地四处张望,没有了小桥,生命里好像缺少了什么。而由于小桥的倒塌,两岸的人们不得不涉水淌过小河,每天都有无数对或大或小的脚横七竖八的踩过小河的身躯,彻底的打破了小河的宁静;有些脚还遍是尘土和污泥。
小河开始怀念小桥了,而且这种发自内心的思念一天比一天深。白天被来来去去的人们折磨得疲惫不堪的身心到了夜晚只能默默地叹息;她再也没有心情去对视蓝天,亲吻小花。有的只是一遍遍的悔恨和感叹;于是,她向上天祈求,期盼着小桥能够回到她的身边。
正在这时,天空中出现了一朵祥云,而祥云上端坐的正是小河做梦都想见到的佛。小河赶紧向佛倾诉了自己的悔意并表达了自己的愿望。佛听完后说:“很抱歉,我无法帮助你完成这个愿望,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我再也无法帮你了。”小河迷茫的看着慈眉善目的佛祖,怎么也不肯相信普渡众生的佛祖居然拒绝了自己的请求。佛祖轻叹了一口气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一个生灵痴恋的故事”。小河有种预感,这故事肯定跟自己有关,于是凝神聆听着。
佛祖缓缓地说:“不知道多少年前了,在一堵院墙上爬满了牵牛花,有一朵小牵牛花很调皮,老想跑到园外去欣赏风景。她努力地生长着,终于如愿以偿地越过了院墙,她很开心,一天比一天开得灿烂。可她不知道,在她身后支撑着她的院墙爱上了这与众不同的小花;并一直默默地支撑着她柔弱的躯体,可她直到凋零也未能回头看他一眼。他不甘心,于是祈求佛祖让他轮回后再与她相遇。第二世,小牵牛花轮回做了一条小鱼,而佛祖满足了他的愿望,让他轮回为滋养着小鱼的湖水。小鱼在湖水里快乐地生长着,看着她开心地游弋,他也好开心;总是柔柔地拥抱着她的那种感觉让他特别的满足,而且他知道鱼是离不开水的,所以他以为她会永远留在他的怀里,再也不会离去。可他错了,小鱼长大后随着暗流去探寻别的世界了,而他只能干着急。。。。”
佛祖顿了顿,看了小河一眼,小河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虽有满腹的疑问却又不敢轻易询问。佛祖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我渡世以来,从未见过这么痴情的生灵,你知道他一共向我祈求了多少次吗??”小河不敢答话,佛祖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我也不忍心看见他再受如此折磨,可他就是不肯放弃;这是第500次了,上次他来求我,我答应他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这是最后一次。”佛祖直视着小河说:“我想你已经明白,你就是当年的那多小牵牛花,而小桥正是那默默支撑了你一世,爱着你,追寻了你500世的院墙。”
小河心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一个个隐匿的暗流飞速地打着卷,让她无法呼吸和思考;不知何时,佛祖的手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玉瓶,佛祖说:“我今天来是还东西给你的,这里面是他每次来求我的时候流下的泪水,每次我都收集一滴,里面一共是499滴眼泪,这些眼泪即是为你而流,就一并都还给你!”;说着,佛祖把玉瓶向小河抛去,玉瓶坠到河心,瓶里的眼泪四散零落,把小河的心涨的快要破裂。突然,她看到了每一世的境况,看到他是如何爱她,为她相思,为她守候,为她欢喜,为她失落。原来他就是上一世的林,她的死党哥们;他总是像个大哥哥一样呵护她,无怨无悔地帮助她;
当她和枫闹意见想放弃的时候,他总是劝阻她,安慰她;小河不解,她鼓起勇气问佛祖:“您说他爱我,可为什么他还要劝我和枫和好而不乘机取代枫呢??”佛祖回答道:“不瞒你说,我也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他说:经过了这几百世的追寻和感悟,他觉得对你的爱已经成了一种不可抗拒的习惯;呵护你成了他心中唯一的使命和责任。他爱你,但并不是想占有你;而是为了让你能感觉更幸福和快乐。你知道他为什么愿意轮回做千人踩,万人踏的桥梁吗??就是为了保护你不受人们的侵扰,能平静快乐地生活。”
小河再也抑制不住狂奔的泪水,又暴涨了起来,用柔嫩的躯体拼命想扶起断裂的小桥。佛祖也不忍心,说:孩子,放弃吧,你这样做是没用的,你看看他中间的那颗心已经完全破裂了,你再怎么做都于事无补啊。小河呜咽着问佛祖,“我还有机会可以见到他吗??”佛祖爱怜的看了她一眼说:“恐怕不行了,他用了所有的轮回机会来与你相遇,这是他最后一次的机会,他不能再轮回了!”
小河颤抖的身躯一遍遍轻抚着岸边破裂的小桥;轻轻地说:“那我也选择不再轮回,永远陪着他。”佛祖轻叹:“你这又是何苦呢,我来只是想告诉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千万别等到失去再追悔莫及;珍惜自己爱的人,善待爱自己的人,方能少留遗憾吶!!”小河默然道:我懂了,我知道我该怎么做。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流淌着,就像那依偎着小桥荡漾的小河那样平淡而执著。人们终于厌倦了每天渡河的艰辛,决定重新修一座桥架在河面上。就在决定动手的那天,人们却惊异地发现小河突然干涸了,而岸边那废弃的小桥却犹如有了生命般灵动,富有光泽起来。好奇的人们走过去一探究竟,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一块块巨石里居然注满了河水,那水还轻轻地漾着,仿佛在对着人们微笑。于是人们纷纷把巨石珍藏,并给他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水胆玛瑙。
终于,水石常相依,永世不分离!!
第304篇、女硕士讲述自己的求职之路
我最初的求职目标是国内500强企业的销售岗。在通过了联想集团的“一面”和“二面”后,我满怀信心地等待着“三面”,但最终录取名单里没有我。在参加另一家国际大公司的面试时,一向口才极佳的我,对着自己制作的ppt居然语无伦次。2008年最后一天,我第一次开始感受到失业的恐惧。经过几轮失败后,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简历,细到每一个字、每一个词……
成功的求职路都是相似的,失败则各有各的伤痛。我从西安交大机械学院本科毕业后,在华中科大机械学院攻读硕士。2008年9月,我加入了求职大军。
最初,我并不相信网上所说的那一套:网申上百家,笔试数十家,面试数十家。我的求职目标是:500强企业的销售岗。
我费尽心思制作个人简历,拍证件照,买套装。10月一过,求职大战开始,那时我还抱有美丽的幻想。接到联想的面试通知,并且一面胜出,二面hr(人力资源的通用简称)评价良好,让我满怀信心地等待三面。
10月,联想公司公布的名单里没有我。那时我并没有感觉到失败。一边继续网申,一边等待联想的后续通知,中间还经历了一次仓促的英格索兰面试失败。
11月,身边的人开始陆续拿到offer,我的手机和邮箱一直没有消息。11月11日,我接到西门子楼宇科技的电话,要我去成都面试,20选1的高淘汰率。我遇到的题目是“向非洲人推销羽绒服”,最终失败。
2008年的最后一天,我感受到了失业的恐惧:联想不仅没有招人,还全球范围内裁员,金融危机也让很多人失业了。寒假期间,我开始关注求职网上的各大研究所招聘信息。不再局限于网投简历,我一个一个的打电话过去,直接拒绝、婉言拒绝,还有直言不要女生的次数都记不清了。
寒假前的一次技术岗位面试,让我惭愧至今。国际知名大公司asm技术总监亲临面试现场,我对着自己的ppt,居然自己都讲不清楚,更别说回答问题。从房间出来,我明白这是我第一次彻底的失败。
虽然求职没有一点眉目,但是在家人和亲戚朋友面前,我闭口不谈找工作,相反还安慰他们“不要为我担心”。
2月1日,收到asm的拒信。我把它打印出来,放在求职文件夹第一页,引以为戒。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简历,每一个字,每一个词。
一天,一则简单的招聘信息吸引了我。“中国核动力研究院设计所招聘一名机械设计女生。“我立刻投递更新版简历,半小时后我拨通了电话。结果是等消息。第二天下午,我在车间里做实验,设计所的领导发来短信询问我的情况,接下来是几个电话。第二天,我登上了飞往成都的飞机。第一天面试结束后,主任带我和同事们见面,人事科告知我等待次日体检。
次日体检,下午三点出结果,正常的话就可以签约。我在招待所从上午十点等到下午三点。三点半,人事科打来电话,说我的尿检出了问题,要咨询医生并报告领导。我有些不知所措,从来没想过会在体检上出问题。接下来的10分钟感觉比之前的5个小时还长。幸好,医生说不是大问题,只是提醒注意身体,最后签约。
想起过去的八个月里经历的事,我忍不住泪流满面。
第305篇、不该去爱上你,也就不会这么痛
“麻烦问下人事部在哪?”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出现在雅芳的面前,正在为下班做善后工作的雅芳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男孩子,发现他满头大汗好像很着急的样子,“人事部在二楼,你从那绕过去就可以了。”雅芳说着抬手指了下离自己几米处的一个门口,可是男孩子还是不知道怎么走,站在原地不动,“可不可以麻烦你带我去下啊?我是来调换工作服的,可以带我去吗?”“好吧,我就当回好人带你去吧,跟我来吧!”雅芳领着男孩子上了二楼去了人事部,并且帮他敲了门然后就走了,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是她恋爱的开始也是痛苦的原因。
几日后当那男孩子再次出现在雅芳面前时,雅芳正在忙于工作,对身边的人发着脾气,那男孩子说话了:“你原来这么凶啊?好可怕!记得前几日你可不是这样的啊!”满肚子火气的雅芳就随口来了一句:“要你管啊,你算老几啊?到我的地盘上就的按我的规矩办事,不想挨骂就老老实实的等着。哪里来那么多话啊!”男孩子无语了,终于等到男孩子了,雅芳头都没抬一下走着每天工作该走的程序:“出示你的工卡,把货品放对地方。”“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还要工卡,工卡在我同事他们那里,他们早就开车走了,你就通融我一下吧!”男孩子用央求的语气对雅芳说着。“不可以,如果个个都和你一样我还能工作吗?我挨骂谁负责啊!没有工卡就不能给你提供服务,请你带走你的货品,下一家,快点!”雅芳一丝不苟的说着。男孩子并没有拿走物品,就说;“你就不能再帮我一次,上次你都帮过一次了,这次就再帮我一回吧,我一会请你吃饭,好不?”雅芳不耐烦了,“不行,请你不要妨碍其他人好吧,请你离开,这时边上的一个人说话了。“雅芳,你就给通融一下吧,看他也是个新来的,就给一次机会吧,最多叫他下次记得不要再出问题就好了,别为难他了。”雅芳想想也是,“拿来吧,这次就当是给你机会吧,下次一定记得你的工卡。”“谢谢,我一定记得。”就在雅芳低头工作的时候,工作服里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手机看了下是男朋友的电话,但是忙于工作,也没接就挂断了,然后随手把手机放在了工作台上,等一会儿空下来再回电话给男朋友。但是没想到被那男孩子钻了个空子,他趁雅芳不注意,拿起手机给自己打了个电话就又给放回去了。雅芳并未发现。
到了下班后,雅芳回到宿舍休息,手机震动着在想,她拿起手机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就挂断了,可是对方不停的打来,雅芳想起自己忘记回男朋友点话,是不是男朋友用其他人的手机打给自己的,就接了起来,可是接起来才发现方不是自己的男友,而是个陌生的声音。
雅芳:你是?
陌生人:上次帮我换工服的那个人,你还有印象吗?
雅芳:不记得,你到底是谁啊?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码?你从哪里得到的啊?
陌生人:那你记得上午没拿工卡的那个男孩子吗?
雅芳:我当然记得,你不会就是那个男孩子吧?
陌生人:是啊,我就是,至于你的手机号我是怎么知道的以后再告诉你,我只想对你说声谢谢,谢谢你上次的帮忙。
雅芳:好了,不用谢,我早忘记了。没事了吧,我要休息了。
说完雅芳挂掉了电话,去给男朋友回电话,继续自己的小甜蜜。
时间又过了几日,雅芳觉得自己的眼睛很不舒服,继续上了几天班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就和领导请假去医院看医生,可是雅芳一个人,心里害怕,怕有问题,打电话给男朋友,电话却一直无人接,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鼓起勇气去做着一项一项的检查,很快结果出来了,由于长期工作时间休息不稳定年高,眼睛患上了毛病需要调养休息,休息不好眼睛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平日里一直很坚强的雅芳觉得自己突然间好脆弱,很怕自己治不好成为瞎子,不想面对黑暗的世界,就在这时,那个她还不知道名字的男孩子又打电话来了,“你怎么不上班啊?我还想当面谢谢你呢!”雅芳有气无力的说着:“我生病了,暂时无法上班,你的谢谢,我已经听到了,那只是件小事你不要太在乎了,没事我挂了,”“你怎么了啊?病的很严重吗?怎么听你说话一点力气都没有啊?”“没事,就是有些不舒服,我不和你说了,我还得回家呢,88。”
因为生病的原因雅芳整日自己呆在屋子里闷闷不乐,可是那陌生男孩子还是一直的给自己打电话,她那可恶的男朋友乘雅芳生病期间又交了个女朋友,生病加失恋叫雅芳痛苦不已。自己觉得不该为那背叛自己的男孩子伤心,很不值得,于是雅芳决定走出失恋的阴影,开始和陌生男孩子聊天,谈心,慢慢的知道男孩子叫阎炎,是个湖北男孩,也是很小就步入社会了,和自己一样。两个人人聊得时间长了,自然就产生了感情,男孩子从第一次见到雅芳起就喜欢上了她,终于有一天男孩子开口了:“我喜欢你,你可不可以做我的女朋友,你如今也是单身,可以试着和我交往吗?我知道你失恋了,心里不好受,可是我想告诉你我等这个机会等很久了我想用我的爱给你带去快乐。你考虑下吧!”雅芳满头雾水,直到过了几日,雅芳知道自己该走出失恋的悲痛了,于是答应了阎炎的请求,做了他的女哟,在阎炎的帮助下雅芳进入了阎炎公司工作,可是一切没有雅芳想象的那么美好,当自己开始和阎炎交往了才发现阎炎已不再是以前苦苦追求自己的那个人了,他变了,变得对雅芳忽冷忽热,甚至电话都不接自己的即使接了也是忙而结束通话,阎炎整日里就知道工作,下了班就是到头睡觉,根本不在乎雅芳的感受,雅芳受不了阎炎的态度,决定离开,阎炎觉得自己有些忽略了雅芳,求她不要离开,雅芳答应了,可是好景真的不长,阎炎不紧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利,瞒着雅芳去玩网游,和网游里的一些女孩子有暧昧关系,一次不经意间雅芳听见了阎炎接听一个女孩的电话还叫的很暧昧,雅芳不想说什么,而是自己乘车回了家,一个人呆在床上流眼泪,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答应他,现在却忍受这种背叛,雅芳一宿没睡,坐到第二天清晨,雅芳坐车回到公司,把阎炎叫出宿舍告诉他“我们分手吧,我不想当傻瓜,你已经不再爱我,我也不想占着你女朋友的位置,还是留给合适你的人吧。我们就不该相识,我就不该去爱上你,都是我傻,傻傻的以为我的恋爱不会在那么糟糕,以为你会给我想要的幸福!可是我真的是大错特错,我不想继续错下去了!结束吧!”阎炎见形势不对就赶紧对雅芳说:“你还不知道,我就是喜欢玩游戏,但是我不喜欢游戏里的女孩子,我爱的只有你,你别这样,好吗?我为了和你在一起容易吗?”“你不要说了,我们结束吧!我不想再等你对我说分手,我等不起。”就这样雅芳递交了辞呈,离开了,可是雅芳刚离开不到一周阎炎出车祸了,不过并不严重,只是腿受伤了,是之前的同事告诉她的,她又不放心,觉得阎炎一个人孤苦无依的怪可怜的,睡觉自己曾今那么爱他呢,于是她为了阎炎再次回到那里,当阎炎看见雅芳再次回来时他哭了,他发现雅芳对自己是真的很好很好,自己应该去好好爱他,可是阎炎始终不是专情的人在他身体恢复的时候,他并没有在乎雅芳为什么而回来,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别的女孩子,雅芳伤心了,心都快死了,她自己独自去酒吧喝酒,喝的烂醉,她想忘记那绝情的阎炎,发誓再也不想看见他,就这样,雅芳选择离开,她用发短信的方式结束了这段不该开始的爱情!她又是一宿未睡,觉得心好痛好痛,她再也不想踏入感情圈,她变的固步自封,她变了,是那无情的男人毁掉了她向往的幸福!
第306篇、真情:爱你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
采写:记者毕云 通讯员陈青枝
讲述:雨帆(化名)
性别:男
年龄:27岁
职业:经营一家网络公司
那天中午,雨帆(化名)在电话里说,他刚刚接到医院的诊断结果:胃癌晚期,而且癌细胞已扩散到其他器官。现在他正在母校华中科技大学,想吃一顿学校食堂的饭,体验一下曾经快乐的学生时光。
我本能地问他多大年纪、是否结婚。他语气缓缓地说:27岁,未婚。
接完他的电话,我的心情顿时黯淡下来。我想,下午的谈话一定会很沉闷。
那天下午,天是阴的,风是冷的,不时有几只不知名的水鸟在湖上起起落落,发出几声寂寥的鸣叫,我们坐在东湖边,脚与湖水间只有一层木板的距离,湖水在脚下一浪接一浪地拍打着木板,从木板缝隙里冒出的寒意,令人由脚底直凉到心里。
本是想挑个风景优美、视野开阔的好地方来舒缓一下雨帆的心情,哪知适得其反,这种“冷水寒鸦”的气氛似乎更营造了几分悲凉。
那天下午的谈话果然很沉闷,雨帆的思维很散乱,而且经常处于停滞、发呆的状态,我以为是因为诊断结果对他的沉重打击,但他说性格如此:“我朋友都说我太冷静了,冷静到了近乎冷酷的地步!也许正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事业小有成就!”
雨帆讲了整整一下午,讲的基本上是他与三个女孩的交往,他想让我写出来的只是最后那一段恋情,但我认为前两个女孩对他有很深的影响,便记录下他的三段情感经历。
她背叛了我的爱
我和美美(化名)高中相恋了三年。早恋是不应该提倡的,但奇怪的是,谈恋爱没影响到我的成绩,我以很高的分数考上了武汉一所著名的大学,读的是炙手可热的专业。
美美的高考分数连一所最差的大专也上不了。她的家境不如我家,为了缩小与恋人的差距,我逼着父母动用了所有的社会关系,最终总算将她送进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告诫我:“将来谁知道会怎么样呢?”单纯的我将爱情看得无比神圣,哪会想到还有其他的可能。我家甚至为我们毕业后回家乡进哪个单位都设计好了。
开学不到三个月,美美就带着一个男生来武汉看我。走的时候说钱被偷了,我把身上所有的生活费近2000块钱全给了她。回北京后她才告诉我,同来的那个男生是她的新男友,她提出和我分手。
一股热血直冲脑门,我身无分文,找同学借了200块钱,就冲到了北京。我在美美的学校呆了四天,没吃、没喝、没睡,心里憋着一股气,似乎感觉不到饥饿和困倦。北京的冬天很冷,最后那天晚上,我在美美的宿舍楼下站了一宿,天亮时,看到她宿舍灯一亮,我就打电话找她,她冷冷地说:“我们不可能了!”
我说:“好吧,我回去。”可我哪有回程的车费?所幸遇到了一位老乡,向他借了路费才买了一张硬座票。
雨帆冷冷地一笑,说:“你们一定想不到我也有这样冲动的时候吧?这种事情如果是发生在今天,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当时,我除了愤怒就是绝望。在火车上的那一夜,我想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回校后,我一头扎进学习。整个大学时光,我没有接触任何女孩。我以优秀的成绩毕业,顺利应聘到一家网络公司,月薪六七千元,这在当时应该算很高的,这也是我事业的起点。
我载不起她的爱
做网络工程的,工作强度大,但生活不规律,我像个独行侠一样自由生活着。平时很少逛商场,但一到商场就直奔名品柜,花钱如流水,几千块钱的衣服一买就是几套。我就是在买衣服时认识佳佳(化名)的。
佳佳在汉口一家大商场的名牌男装柜当售货员。那天,我一口气在她那里买了7000多块钱的衣服,她似乎带着心疼还有疑惑,问我为什么一下子买那么多,我冷冷地说:“我愿意,你管不着!”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这个傻女孩真善良,换了别的售货员碰到这样的主顾,高兴还来不及呢。
后来我又去佳佳的柜台买过几次衣服,我们就这样熟络起来。但我心中早就没有了激情,我和佳佳只是很平淡地相处着。
我知道佳佳很爱我,她一个月的工资也就500多元,有一次她花150元给我买了一件衬衣,那件衬衣我只穿过一次,但我一直保存着没有扔。我给佳佳的钱,她从来只用来给我买东西,她就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女孩。
佳佳曾经给我看过她两年以来写的日记,上面密密麻麻全写着她对我的爱。但没办法,我心中毫无激情。
我问雨帆,佳佳是个什么样的女孩,为什么引不起他的爱意,他叹了一口气。
说实在的,佳佳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人长得很漂亮,心地善良,性格又好。后来,她为了有更自由的时间照顾家庭,从商场辞职了,自己做服装生意。可我对她就是没感觉。
长这么大,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佳佳了。
诊断结果出来后,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佳佳,她在电话里哭了。今天一大早,她突然拎着行李出现在我宿舍门口,说是要跟我结婚。我坚决不同意,并冷酷地对她说:“你多傻呀!我不爱你,我爱的是别人!”
用生命呼唤的爱
人的感觉真的是说不清楚,雨帆不爱年轻、漂亮、性格又好的佳佳,却爱上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佳佳的欣欣(化名)。
我是因为业务关系认识欣欣的,当时她在一个网吧里做收银员。一来二往的,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了她。欣欣不漂亮,比我还大4岁,只有高中毕业,工作也不稳定。但对我来说,她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我被她深深吸引了。
雨帆的眼睛变得迷离起来,望着东湖的远处重重的吐出一口烟圈,或许他在思考着怎么样才能把他对那个女孩的爱表达得更清楚。
也许是因为自卑心理,欣欣始终都不相信我真心爱她。她总吵着要到我住的地方去看看,我坚决不让,于是她怀疑我跟以前的女友住在一起。
我也觉得有些不解,既然在谈恋爱,为什么坚决不让女朋友光顾自己的宿舍呢?雨帆表情淡淡地解释这个问题。
其实,事实很简单。我的宿舍里根本没有任何秘密,做我们这行的,宿舍只是一个用来睡觉的窝,很乱。我跟一个同行合租一套房子,我们有约在先,要谈恋爱到外面去,谁也别想带女朋友进来干扰另一个室友的生活。我对欣欣说过,她并不相信我,她认为我这个解释太牵强。
后来,那个同行打破了约定,有个夜晚,我出差回来,进不了门,只能住宾馆,第二天我一气之下把他赶了出去,我就独租那套房。按说,欣欣要去看我的宿舍、甚至住下都很方便的,可是我就是不喜欢女孩子这样控制一个男人,我喜欢自在。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看到欣欣每天背着一个很大的包来上班,我觉得很奇怪。当我发现里面是些日常生活用品时,我觉得更奇怪了。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她是随时等着我邀她到我的宿舍去住,但我没有。我不喜欢还没结婚两人就没有各自的空间。
但我是爱欣欣的,甚至跟她结婚的事我都计划好了,房子也买了,我打算在年底带她回老家拜见我父母后就结婚。我一再明确地告诉欣欣,我跟她交往是为了结婚,并不只是玩玩,可她似乎对我没有信心。
一个星期以前,欣欣突然从我的世界消失了,只发来一条手机短信:“我不再相信你了,也不再爱你了!”我找了她的几个好友,她们都不告诉我欣欣的下落,她们也跟欣欣一样怀疑我的感情。找不到欣欣,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了。
我问雨帆:“她知道你的病情吗?”他苦笑一下,说:“她应该是不知道的。就是我当面告诉她了,她也不会相信,她一定以为我是骗她。”
现在想想,欣欣对我产生误会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长期不能陪她,只能每天按时打三个电话问候一下。
我对她说过,我拼命工作,就是为了让她以后生活得更好,但她说只想我多陪陪她,还说只要跟我在一起再清苦也无所谓。
上个星期,天气突然变冷,我真为欣欣担心,她走的时候可什么都没带呀。我找到她的室友,交给她一张金卡,托她转告欣欣:“自己去买衣服穿,千万别冻着了!”
我很牵挂她,整晚都在想她。
我问雨帆,如果找到了欣欣,会不会将病情告诉她,他摇摇头:“绝不!”他说只是想看她一眼,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记者手记--生命太匆匆
楚天都市报记者/毕云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雨帆虽然没有朱自清那样的诗情,一定也在心里不甘地叹息:“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吧?”
生命,在往前看的时候,是漫长的,一个孩子会盼着自己快快长大,长到爸爸妈妈那么大会是什么样呢;当到了往后看的时候,又觉得太短,一切都太匆匆,还有那么多的事没来得及做啊!
雨帆还有多少事没来得及做啊:他是家中独子,还没让父母享受含饴弄孙的天伦之乐;他的事业还在发展……这些他似乎都无所谓,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是,向佳佳说声“对不起”,向欣欣说声“真的很爱你”。
有那么多东西虎视眈眈地威胁着生命,天灾、人祸、疾病,都会让人无奈地感受生命的无常,生命真的是最挥霍不起的一件珍贵东西,趁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孝敬长辈,珍惜爱人,做该做的事……当到了往后看的时候,会少一些遗憾。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
还好,一切都过去了。
第307篇、爱情十分之一诺言
她与他分手时,他最后一次约她去那个常去的酒吧。在一场淋漓尽致的酒后,她醉了,她听见他说我会等你十年。她居然在醉中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一年后,她漂泊累了,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她当初草率地离开了他。她拂去憔悴的面容,坐在梳妆台前将自己打扮得一如当年那样漂亮。 她想去兑现那个十年的诺言。现在才过去一年,她觉得那天长地久的蜉爱情还在等待着她。她难以想像他见到她时那狂喜的模样。 在去找他的路上,她看到了一拨又一拨热闹的人群。她蓦然想起今天是好日子,怪不得一路上尽是结婚的人。 在那个车流量很多的路口,她被堵住了。那条路旁停着一溜婚车,挤了许多人。她正为难时,忽然一阵骚动,有人大声喊:“来了,来了。”她看见那个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从车里出来,她想女人一打扮可真是不得了,就如仙女下凡。她想自己到时一定会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紧跟着新郎出现时,她觉得新郎好帅好精神。只是她觉得有些不对,再定睛看时,不由感到天旋地转。那个喜气洋洋的新郎不正是他吗? 他那十年的承诺上哪里去了呢?她只用了十分之一,不是还有十分之九吗?而他却将剩下的十分之九给了别人。 还是在那个酒吧,她再一次醉了,却没有人搀扶。十年,原本只是一个美丽的诺言。她一直牵挂着那个十分之九,而他却连十分之一也没有留给她。 也许,人生原本是连十分之一的诺言也是不要去相信的!
第308篇、甜甜的味道
这是一个普通家庭,男人、女人和儿子是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
日子在平淡而琐碎的生活中过着?熏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入托、进入小学、读完初中、升入高中,继而到北京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深造。其间,男人和女人的工作也先后发生了变化,女人单因位效益不好,下了岗,男人的单位又破了产。男人除了依靠自己在厂里练就的手艺找了一份电焊工的活外,还买了一辆三轮车,利用一早一晚的时间在城市的街头巷尾靠载客增加点微薄的收入。
每天晚饭的时间是夫妻俩最快乐的时光,这个时刻两口子坐在饭桌前,男人对女人的厨艺赞赏有加,他感觉自己这辈子找了这么一个女人不仅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且还找到了自己的口福。
但在他们婚后的第十九个年头,男人却不得不下厨了。女人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刚刚做完手术。大夫嘱咐男人说,目前最主要的是要给患者增加营养,多吃点好吃的。男人原打算给女人买那些昂贵的补品,可被女人阻拦了。女人说,那些东西我不想吃,再说了我也吃不惯。男人知道女人心疼钱。男人问,那你想吃什么?女人想了想说,要不就像我们平常吃晚饭时那样来盘清炒土豆丝吧。男人佯怒,你现在病着呢!需要增加营养,土豆丝有啥营养?要不,女人迟疑了一下说,我就想喝点鱼汤。男人说,没问题,我这就去饭店让他们炖上一锅鲜鱼汤!女人出声止住了男人,说,你到集市上买条草鱼,给我炖点鱼汤喝就行了。
男人欣然答应了。
男人买好鱼回到家准备做菜的时候,发现盐没了。于是,他又急匆匆地下了楼,来到小区的小卖部前嚷着,来包盐!柜台后的老人,笑眯眯地看着他说,瞧你这满头大汗,急个啥呀?男人心急火燎地说,大爷,快,来包盐,我做菜正等着用呢!男人扔下钱,拿起柜台上的盐,又急匆匆地回到厨房,按照女人的嘱咐开始做菜。
做菜真不是个好差事,男人边手忙脚乱地忙着边想,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怨无悔地做菜——那个啥,一时竟想不到一个词可以形容此刻的心情,总而言之辛苦着呢!准备好了各道工序,男人把鱼放进锅内滚开的水里。趁着炖鱼的空当,男人从菜橱里拿出剩下的一点菜水倒进碗里又倒上一碗白开水,掰了个硬馒头,开始了他今天的第一餐。
当男人提着小饭桶里的鱼汤走进病房时,迎接他的是女人熟悉的笑容。男人用调羹舀了一汤匙鱼汤用嘴吹了吹后,送到女人嘴边。男人有些不安地说,第一次做,只怕味道做得不好,你凑合着吃吧。女人咂了咂嘴才把鱼汤咽了下去,笑着对男人说,没想到您是个天生做厨师的料,第一次做的菜就这么好吃!
男人的脸上盛开出一朵莲花。
一个星期后,儿子从北京放暑假归来,到医院里照顾母亲。这一餐,男人特意多做了两个菜,兴匆匆地送到医院。女人像往常一样边吃着菜边称赞男人的厨艺。男人微笑着看着女人品尝他做的菜,脸上满是幸福的感觉。接着,他又让儿子也尝尝自己的手艺。儿子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继而面带难色又吐了出来,嚷着说,老爸,你这是做的什么菜呀?咋了?男人问儿子。你尝尝呀!儿子笑着丢下筷子,走出病房。男人拿起儿子放下的筷子夹了菜放进嘴里,立刻品出了自己所做的菜还真不是味儿。原来,那天他买盐时,小卖部的老人错把一包糖当作盐给了他,而他匆忙间也没有在意,就撕烂了包装袋,一古脑儿全部倒进了盛盐的瓷罐内。男人真后悔自己做出来的菜没先尝尝。
男人苦笑着问女人,这么多天来我把糖错当成了盐,你咋不说呢?
女人微笑着说,这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菜!
男人说,你就别宽我的心了!我刚尝过了,用糖做出来的菜吃起来的确不是个味儿。
女人看着面容憔悴的男人意味深长地说,可你别忘了,糖吃到肚里是甜甜的味道呀!
那一刻,男人的眼里噙着幸福的泪水。
第309篇、雨中情
小的时候,她就喜欢在下雨的时候,打着小花伞跑出去踩雨,躲在房檐下,伸出手接着雨滴,她可以静静的站在外面一整天。
她是个极其安静的女孩,有着自己的幻想,她喜欢看《白雪公主》的故事,她曾梦想着她被骑着白马的王子吻醒,拉着她的手。。。
她的爱情注定发生在雨季,南方的天是孩子的脸说变就变,下班后,她举着花伞走出单位,还向小时候一样,伸出手,望向天空。
“小孟,下雨了,我送你回家吧”经理的车停在她身边
“哦,没关系,我坐公交车回去很方便”说完她打起伞走了
她扭过头去,看见经理的车开远了,她又回到了原地,不多会,她看到他从大楼里走了出来 ,她轻轻的走过去:“送我回家吧”他看了一眼外面的雨,从她手里接过她的伞,拉着她的手走进了雨中。
他是大楼里的保安,曾在流氓的手里救过她,他的身手很敏捷,就在那一刻她喜欢上他。
他知道她的心,她曾找同事帮忙跟他提过,可他婉拒了,他说他来自一个小镇,不敢有什么想法,面对她热情的目光,他处处躲闪着。
其实他也喜欢她,他知道自己不配得到她的爱,在老家时认识了一些狐朋狗友,年轻气盛,因为盗窃,被劳教一年,在劳教期间他拼命的改造,拼命的忘记过去,等他出来后,他离开家乡,来到了这座城市。
她并不知道他的底细,也不知道他喜欢她,她只想对他好一些,一个人出门在外,没什么朋友,很孤单。
他知道她喜欢下雨的时候,偷偷的观察过她,每次看到她时,他心里总是很平静,她站多久,他就偷看她多久。
他买了一把很漂亮的淡绿色带有小花图案的雨伞送给她,悄悄放在她的办公桌前。当她看见那把雨伞是,她问遍了她所有认识的人,所有人都摇头说不知道,她突然想到他,飞快跑到保安室去找他,他同事说他请假回老家了,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一个月后他突然在一个下雨天出现在她面前,不说话的望着她,她低着头:“我就知道你会出现在我面前,我对自己说过,我会等到你”
他伸出了一只手。。。。
第310篇、我爱你却不能爱,你知道吗?
我爱你却不能爱,心里仿佛在滴血,而你却不知道,也许你根本就不想知道!
我是个受伤的女人,曾经有自己的温馨家庭,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离开那个自己用心珍惜的家,但是我还是被老公赶了出来,带着对家的眷恋,带着对孩子的愧疚我离开了家,那时候几天的时间仿佛老了十岁,我不相信为什么感情这么脆弱?更不相信为什么一向老实的老公会这么的无情,我不肯离开家,可是不得不离婚的事实让我还是离开了,当时的我是那么的绝望,那么的无奈,仿佛我的整个世界都黑了!
给了老公两年的时间希望他会回心转移,可是等他把儿子交到我的手上的时候我彻底绝望了,告诉自己是时候该放下了,看着可爱的儿子我的心是那么的快乐,离婚后的两年我才明白我真正放不下的是我的儿子,而不是那个伤我最深的老公!
时间过得飞快,我的心情也渐渐地愉快起来,可是拒绝找老公的念头从来没有改变过,因为我怕了,是真的怕了,对男人我渐渐地失去了信心,细细想想自己对自己太不负责了,从小到大没有真正的爱过,就算有也是被感动的爱,让自己刻骨铭心的爱却没有过,原来自己一直以为找个对自己好的就可以了,当初的老公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动的嫁给了他,七年之痒让我们又匆匆的各奔东西,所以我开始不再相信男人!
生活中我一个人独自面对所以的困难,但是看着孩子一天天的长大,我的心是暖暖的,我深深地知道带着孩子对我意味着什么?也许我这辈子就这样孤独的度过,可是我是乐观的,几乎每一个人都看到的是我的笑容,我相信老天是会看到得!
直到那一天,我见到了他:一个一面之交的男人,我才相信什么是一见钟情,我从来不相信这个,认为那些只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可是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是那么的不能控制自己失控的情绪,认识他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碰到了困难求人办事情,别人介绍我认识的,当他知道我的遭遇时是那么的关心我,几次电话交谈他让我去他的办公室找他,一起商量一下事情需要怎么处理,我欣然答应了,当我到了他的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在静静的坐着,看到我他立刻起来给我泡了上好的茶,他喝茶的方式都是很讲究得,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很紧张,他和我谈了起来,从婚姻到生活,我知道他其实很累很累,有很多的烦恼,我们仿佛有很多共同的语言,说话的闲暇我总是偷偷的瞟他一眼,当看到他那并不是很大甚至有些小的眼睛时,我觉得他是那么的可爱;当看到他一笑那微上翘的嘴角是,我觉得他是那么的迷人;当我细细的聆听他的声音时,我觉得他的声音是那样的富有磁性。我打住自己想下去的念头,因为我知道我不能那么想,他大我几岁,他说他没有妹妹让我叫他哥,我答应了,对于他的帮助我很感激,对于有这样可以谈心的哥哥我更是庆幸!
后来的一段时间他每天都给我打电话,只要一天不打我的心里就很失落,从此我改变了自己:我开始爱打扮,也认认真真的减肥,以至于我一个月的时间瘦了足足有十斤!在我的心里这种感觉是美好的,值到有一天他让我出去陪陪他,我拒绝了他,也许是我多想了,我告诉他:相处的日子让我喜欢上了他,我知道我不能这样做,我不想去伤害另一个女人,更不想游戏人生。渐渐地他说了几次就在也没有了下文,以后的日子里都是我给他发短信,希望他会好好的,可是他总对我说我不了解他,后来我再发短信就没有了回音!
只是一面之交,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这些日子我每天都想他,我努力地控制自己,我把他的电话号码删除了却删不了记忆,电脑球球上我天天都在看他是否在线,我这是怎么了?这么大人为什么还这样的幼稚?
如今我们偶尔为了一些事情还有通电话,他会告诉我什么该说什么不能说,但是态度总是冷冷得,每天希望能接到他的电话,但又害怕,怕他的埋怨,怕他的冷淡,曾经发誓再也不找对象,为什么我自从见到他起就再也没有忘掉?
心里默默的叫一声湖哥,你是否知道我的心情?你是否能体会那个口口声声说喜欢你,但就是不答应去见你的我此刻的心情?湖哥,我真的很喜欢你,我知道如今我没有资格再说,更不能说!不敢再和你接触是因为我太喜欢你,怕我真的陷进去,到那时候伤心的不只是我,还有另一个女人,其实我心里明白你也许并不缺什么,我只是想你好好得,好好的对待你的家人,我也相信你能做到,因为我能体会到你是一个好男人,我只是怕自己会爱你太深,因为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的世界就已经变化了!所以我从此拒绝见你,其实我心里时时刻刻都想再见到你!
湖哥,你知道吗?这些日子我每天都在哭,每一次听到你的声音我心里都像刀割一样的疼,你的冷漠让我不敢说一句话,可是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帮助我,我却不再敢给你打一个电话。因为我怕对你的打扰,我怕你对我的冷漠!也许你是误会我了,可我不想解释太多,我希望你的冷漠能打消我的思想,我希望不再联系让我忘记了你1
我是真的爱你,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这么样子?总觉得你是我一生得第六感觉,可是我却不敢爱你,因为我不配,我更不想去伤害任何人,因为爱所以我发誓从此默默的走开,即便有太多的渴望太多的伤心,我还是那样的去做,因为爱你所以离开你,怕伤害来了谁都伤不起!
湖哥,多少年之后你是否会记得有一个人见了你一面就此喜欢上了你,你是否会知道那个傻傻的我曾为你流下的泪!
我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我是一片小小的落叶,总是被风吹才会有自由,风吹到那里我就飘到那里,一天一年不回头,我是一片小小的落叶,总是随风四处飘泊,风停到那里我就伏在大地,一天一年不回头,北风吹呀吹我的心已碎,随风飘泊我已经很疲惫!
我知道你不会爱我,因为我不配!
湖哥,我爱你却不能爱,你知道吗?
第311篇、续,关于我和她的故事
二十天了,女孩还是一直没有理男孩,男孩也联系不上女孩,也不知道女孩现在是什么样的情况。
前天,女孩的一个朋友明确的告诉男孩:你和女孩肯定没希望了。男孩听后似乎明白了什么,男孩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因为男孩在几天前发现女孩的对象曾登过女孩的QQ,男孩回到家,心里有一股莫名的冲动,拳头冲着墙壁就是一通猛打,直到双手鲜血琳琳而且有几处粉碎性骨折才倒在地下,男孩一晚无眠,就那样盯着天花板,流泪。第二天男孩辞去了刚找到的工作,男孩想不开,对这个世界已失去了信心,男孩想离开这个让人心碎的世界,想去天国,但被男孩的朋友们知道了,男孩的朋友们坚决反对,为了一个女人,值么?没女人了,你还有那么多兄弟陪着你。由于朋友们的极力劝阻与全天二十四小时的守候,男孩才没有做出什么傻事,但男孩已经深度绝望,紧接着男孩得到了女孩与其对象准备结婚的消息,男孩沉默了,再三权衡,男孩决定放手,成人之美。
不知怎么的当我听到你和她将要结婚的消息的时候,心里是另一种感觉,不是悲伤,不是愤怒,虽然有一点点的难过,也许,那就是对你的爱的真正的体现吧,喜欢一个人是想把她占有,而爱一个人则是希望她幸福。对不起,我没有坚守我的承诺,我决定放手了,虽然还有点不甘心。但是为了你的幸福,我也只有这么做了,我相信你,我相信你的选择,相信你的眼光。
现在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其实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不是么?我没牵过你的手,甚至连碰都没碰过你,我们也没有在一起过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只是当时都对对方许下了承诺,只是当时我付出了我所有的情感,只是当时你让我等,结果等到的是你将要和他结婚的消息,只是当时为了你,我愿意改变一切,只希望你可以留下,但现在你还是义无反顾的离开了,连只言片语也没有留下,不对,留下了,你给我留下了幸福而又忧伤的回忆。
虽然一直都不愿意承认你在我生命中是一个过客角色,但故事的最后,你还是和他在一起了,在你身边的不是我。缘来缘尽,也许我们的缘分当真是尽了,我也只有无奈的接受,也只能对你说再见了,我有什么理由紧握着那卑微的爱不放手呢?你选择转身不爱,我无论有多么的不舍,你不幸福,我也只能放手了。你呢,那时是否会有一丝的快乐,感觉我终于放手了?
我想问问你:在你的生命中我重要吗?
不晓得,是何时的一次擦肩,我便甘愿此生为你守候,只为等待你的一个回眸;
不晓得,是何时的一次转身,我便甘愿此生为你堕落,只为等待你的一句问候;
不晓得,是何时的一句承诺,我便甘愿此生为你奋斗,只为等待你的一生相伴;
我不想告诉你,我现在落泪了
爱上你,我从未后悔过,从没想过,那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为你,写了那么多的文字,动了那么多的情,伤了那么多次。悲伤永远都是自找的,也许,多情的自己,遇上绝情的你,一开始就注定是悲伤的结局。
你会在偶尔的不经意间想起我吗?今天过后,还是把我忘了吧,我怕你在偶尔想起我的时候会有一点点的心痛。
一些原本不愿意这么快说出来的话,被我一倾而注,怕是收不回来了,也无意收回了,关于我们的故事,就到此为止吧,就让我们的故事都留在曾经吧。
我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也不会后悔今日的决定。
我也要学着忘记你,也许,日子久了,突然就把你忘了。
第312篇、不哭,美人鱼
■ One
唐诗诗第一次看到蓝宇的时候,他穿着旧的牛仔裤,白衬衣洗得领子都发白了。蓝宇是父亲带的研究生,每周两次来她家上课,有时一个人,有时还带着一个穿着格子裙子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是父亲的研究生。
那时,唐诗诗只有14岁。14岁,还是一个太小太小的年龄。蓝宇进来时总是笑着说,妹妹好。她就说,哥哥好。那时她还不到蓝宇的肩
头,而蓝宇的女友和他几乎一样高,他们一同夸过她长得漂亮,像童话里的公主。唐诗诗是安静的,很多时候,她会在窗前弹弹钢琴,要不就看父亲给她从法国带回来的小说。从5岁起,曾留学法国的父亲就让她学法文,父亲说,我一定要把自己亲爱的女儿培养成中国的第二个林徽因。
所以,她懂得,要做林徽因那样的女子,不仅要有美丽的容颜,并且要有那种兰花一样的气质。而蓝宇显然和她不是一类的,这个来自青海的男生,因为家里太穷,曾试图退学,是父亲帮助了他,并且很快使他成了父亲的助手。唐诗诗18岁上大学时,蓝宇已经26岁了,他早已研究生毕业了,留在学校做老师,和父亲成了忘年交。他总忘不了开她的玩笑,妹妹,你越来越像一朵水仙花,那样的圣洁与脱俗。其实,唐诗诗是很在意蓝宇对她的看法的,蓝宇虽然出身寒微,但对事物的洞察力却有着过人的机敏,他如果说哪件裙子不好看,唐诗诗就再也不穿,如果相反,唐诗诗就会穿一件衣服,穿起来没完。
高三的时候唐诗诗的化学不太好,父亲说,让蓝宇辅导你吧,他曾是高材生。两个人在台灯下离得很近,近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唐诗诗慌乱地把手里的笔转来转去,蓝宇讲的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蓝宇的散发垂下来,有着海飞丝薄荷的清香,虽然衣服总是朴素的,但蓝宇那种干净让她喜欢。就是那一刻吧,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爱说不出来,因为喜欢是这样的禅意芬芳。
但那时蓝宇已经在刷房子了,唐诗诗上大学的那个秋天,蓝宇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唐诗诗站在北方的屋檐下,感觉好冷好冷,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秋风起,落叶纷纷。
■ Two
大学四年,没人理解唐诗诗为什么没有谈恋爱,因为追求的人太多,而她又总是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所以男生们给她起的外号叫雪公主,也有人叫她“林徽因”,因为她实在和那个美才女有着太多相似之处。美就不用说了,法语没人比她说得好,而且会弹钢琴,一手的草书,大学二年级,她写的小说已经上了最时尚的文学刊物。后来,没有男生再来追了,因为自知她如高山上的雪莲,只能远远地看着,追是追不到了。
毕业后都以为她要出国的,比如去法国,但她只是回到了父亲所在的那个大学做了一名辅导员。和蓝宇离得很近,两个人又经常见面了,只不过这次早已经人事沧桑,30岁的蓝宇已经一身疲惫,妻子不肯要孩子不算,还经常和他大吵:“一个穷老师,到最后还不是穷死!”
他就跑来和她诉说,你说,怎么女人会如此不同?她如果和你一样多好。
唐诗诗的心就咚咚跳着,这个话,如果他结婚前说,她会让他等,等自己长大,然后嫁给他。她喜欢他似乎与生俱来的那种散淡气质,有点忧郁,又有点清新,像是童话里的人物,看尽那么多男子,还是蓝宇让她不能释怀。也许是最初的最初吧,那个台灯下闻到他头发里薄荷香的夜晚,于唐诗诗是刻骨铭心的,虽然她那时只有18岁。
她就劝他,总会过去的,结婚的人说过,能把七年之痒过去就能白头到老了。而自己的心里是痛的,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着什么鬼话。
一年之后,蓝宇到底离婚了,因为他忍受不了自己的一顶绿帽子。
那个曾经是他妻子的女人嫁给了当地一个房地产老板,做人家的续房,老板是死了妻的,以娶到一个大学老师为荣。
他们又像以前那样在一起,蓝宇经常来,和父亲下下国际象棋,唐诗诗就在厨房里给他们做着西式甜点,像个地道的小妇人,那时候,她是快乐的。
但这快乐的时光如此之短,几乎转瞬即逝了。
■ Three
有人来给唐诗诗提亲了,提亲的人非同一般,而对方亦是不一般,驻法国的一个领事,年轻而帅气,早就暗恋唐诗诗了。如果唐诗诗答应,她马上就可以去法国,母亲说,从你很小的时候,我们一直希望你能去法国,那是个让人沉醉的浪漫之都。
她却把蓝宇约了出来,两个人在一间人不多的小酒吧里喝着那种法国产的红葡萄酒。蓝宇说好啊,以后我就能喝到妹妹从法国寄来的纯正的红葡萄酒了,祝贺你啊,我知道像你这样美丽而有才情的女子一定会有许多男人喜欢的,放心吧,我也会再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她于他而言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于是他笑着说,等我也找好了对象,不如我们一起结婚好了。
唐诗诗的眼泪落下来时,他想伸出手去,但还是呆在了原地,笑话她说,女孩子就是这样,一说结婚好像就和家里人再也不能见面了一样。
他知道不是这个原因,就像她哭了半天还是笑着说,我是怕自己想家的。
■ Four
是一件意外改变了一切,蓝宇突然不停地恶心、晕倒,医院检查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尿毒症。如果找不到相匹配的肾源的话,三个月后蓝宇就会死亡。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南方的第一场雪飘下来,好多年好多年南方不再下雪了,唐诗诗伸出手去,接着那片片雪花,没等落到手上就全化了,多像蓝宇啊,盛年刚开始就要离开了。男友再来求婚的时候她拒绝了,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中国。所有人不理解她,而她知道,她要陪着蓝宇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她开始和父亲一起给蓝宇找匹配的肾源,结果总无功而返,后来的一天她突发奇想,不知自己是不是正与蓝宇合适呢?检查的结果让她大喜过望,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和蓝宇时,他们几乎全投了反对票,父母不理解她为了一个男人何至于此,而蓝宇说,妹妹,我怎么值得让你如此?
而她笑笑说,医生说了,我捐出一个肾还和正常人一样,没想到我们之间这么有缘,相匹配的肾源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一,我能救你,也不枉我们一家人和你认识一场吧。
母亲流着泪说,诗诗,你从小身体就不好,你不能这么做,否则妈妈会担心死的,你不去法国就算了,何苦还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而父亲把她叫到小书房里轻轻地问她:“诗诗,告诉爸爸,你是不是喜欢他? “
她低着头,眼泪刹那间溢满眼眶,但还是撒了一个谎,她不想让人看穿了自己,解释说,爸爸,就是一般人都要帮忙的,别说他是您的得意弟子了,您说呢?
父亲点头,但含泪说,亲爱的女儿,这个手术充满了危险啊,你确定你能行?
她想,为了让蓝宇能活下去,她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因为如果蓝宇死了,她就死了。
■ Five
手术异常的成功。她想,自己是和这个男人血脉相连了。蓝宇几乎是含着眼泪问唐诗诗,妹妹,我拿什么报答你呢?她想,等他们都好了,她要撒娇要他用一生来还她。
由于蓝宇的身体素质好,他几乎没有出现什么排异反应,但唐诗诗的情况却一天坏似一天,本来就瘦弱的唐诗诗,经历了这次大手术,又摘除了一个肾,脸色越来越白,半年后,她几乎不能起床了,蓝宇和父母每天守着她,而她最后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弥留的最后几天,蓝宇跪在她床前流着泪说,妹妹,你还有什么要求,我会尽力的,是我害了你啊。
唐诗诗指了指书柜里的书,把那本安徒生童话拿来,说念给我听。
蓝宇是从《卖火柴的小女孩》念起的。这个妹妹,从小就喜欢看童话,他静静地读着,唐诗诗静静地听着,窗外的春天来了,蔷薇花开了,樱花也开了,但不知妹妹是否能和他一起度过这个春天呢?
他读到《海的女儿》时并不知道床上的人已经快没了呼吸,当他读完时,唐诗诗已经去了,他觉得自己握住的那只苍白的手在渐渐地变凉,而让他奇怪的是,唐诗诗的眼角,有一滴泪,慢慢地滑了下来。
他的书落在地上,唐诗诗变成了泡沫了吗?她也是那个美人鱼吗?
一年之后,他再娶,同样一个美貌如花的妻,谁见了谁说,这个女子,长得好像唐诗诗啊。
第313篇、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
幼儿园门口。早上送孩子进园的家长很多,大人小孩,熙熙攘攘,你来我往,煞是热闹。
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儿子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帮他整理了一下稍有些皱的衣服,然后对他说:“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她知道儿子贪玩,手上会乱抓东西,很容易脏。儿子听了,点点头,转身进了大门。那位母亲站在门外,又叫道:“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儿子却头也没回,再看,已经不见了。
我有位姓李的朋友,结婚不久。有一次和我们在一起吃饭,还没有开始,他妻子的电话到了。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妻子在电话里要他少喝点酒,因为他有脂肪肝。他说知道了。
几位都是平时难得一聚的朋友,酒瓶一开,大家高兴,喝开了。
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妻子打来的,仍然是那句话,要他少喝点酒,她知道,我们几个聚到一起少不了要闹酒,她不放心。这位姓李的朋友关了手机,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老婆,什么都好,就是啰嗦,一句话翻来倒去地说。也不知怎么回事,婚前她怎么没有这毛病呢?”
想起读中学时教我们历史的一位老师,他有一句口头禅,叫“再说一遍”。“我再说一遍,这个地方你们一定要注意。”“我再说一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我再说一遍……”听得多了,便觉得有些烦。记得那年高考的时候,历史试卷上遇到了好几处那位老师“再说一遍”时强调的东西,我一边答卷,一边暗暗庆幸。
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是那一份爱心让语言变得琐碎而缠绵,只有再说一遍,心中的那份爱才会感到妥贴,才能安稳,倘若说少了,便会觉得欠缺了什么,便不放心。
第314篇、胭脂果
他俩居住的房子后面,是一片开阔的野地。初夏的雨水一落,野地里就有一种叫不出名来的草儿疯长起来。不久,在那一丛丛暗绿色的椭圆的叶子里,便会绽出一片片洁白的花朵。
那些纤弱的、苍白的单瓣花儿,并不美丽,然而,待花落之后,就会结出一颗颗豆粒大小的果儿。果儿熟透之后,只要用手轻轻地一捏,就会渗出像胭脂一样殷红的汁液。所以,她给它们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胭脂果。
只要有空闲,她就会去采摘一些胭脂果回来:然后,就学着城里女人的样子,悉心地将胭脂果的汁液涂抹在指甲和脚趾上。她原本就年轻而美丽,在那些艳丽色泽的装扮下,显得愈加楚楚动人。
他喜欢她涂抹上胭脂红后的可人样子,也喜欢亲手将那些艳丽的汁液涂抹到她的指甲和脚趾上去。刚开始时,他还有些笨手笨脚的。可慢慢地,他就轻车熟路了,涂得比她更均匀更富有魅力。
那一年初夏,她和几个姐妹一起进城去打工。又到了胭脂果熟透的季节,而她却渐渐地淡忘了那些曾经带给她无限美丽的野果。
她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在指甲和脚趾上涂抹上那些美丽的颜色。只是,她使用的是从超市高价购买回来的高档指甲油。而且,她还发现自己涂抹上唇膏的样子,更加迷人。
他也像以前一样,经常到屋后的那片野地上去,采摘一捧胭脂果回来,然后放入一个小小的木匣里,再放到阴凉的角落处存放着。
这种小果儿容易保存,半个月的时间都不会腐烂。但是,为了保证胭脂果的颜色,他每隔几天都要采摘一些新鲜的,将那些陈的换掉。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她回家时,能够从容地取出胭脂果来装扮她的美丽。她往家寄钱的数目越来越大,但是见面的日子却越来越少。他只知道她是在一家外资服装企业里打工。
那一天,她突然打电话回来,声音冷漠地说:“我们离婚吧……”
他愕然半天才问:“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了这么一句:“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那是一个落雨的傍晚,他费尽周折,终于在那家酒店里找到了她。当时,她正在陪几名客人喝酒,她涂着猩红的唇膏,而指甲上那些伪饰的油彩,更像一支支无形的箭,射入他的眼里,并刺痛他的胸口。
蓦然,他明白了她先前话语中的含义。他硬拉着她,走出了包厢。
她喝了很多的酒,但厚厚的脂粉丝毫掩盖不了她的慌乱。
许久,她才问:“你意外吗?”
他苦涩地摇了摇头,说:“你的钱,我一分没有动过。可你为什么会这样?!”
她没有解释,只是告诉他说,那都是一些很有权势的客人,她不能得罪。说着,她转身走进包厢,任凭他怎么央求和拽拉。
她喝得酩酊大醉。一直候到深夜,他才在她的一个同事帮助下,架着她回到她租住的房子。
她哭了,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任凭泪水将体内的酒精冲刷出来。而他仍像先前一样用一只胳膊揽着她的秀发,见她咽着泪水睡下。
然后,他用一条毛巾沾上温水,小心翼翼地将她唇上残留的唇膏一点一点擦净,接着,他又俯下身子,将她指甲和脚趾上的油彩也都擦干净。
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木匣打开,里面是他为她采摘的胭脂果。他像先前一样,悉心地将那些自然而艳丽的汁液,涂抹在她的指甲和脚趾上。
明媚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洒进来。
她醒来,第一眼就发现了。他那只已被胭脂果染红的手。此时,她抬起自己的手,发现了那种久违的胭脂红也已浸红了她的每一个指甲,还有脚趾。她愣住了,继而,她跪倒在他的面前,哭泣道:“如果我回家……你还会像先前一样……为我采摘胭脂果吗?”
他紧紧地拥住她,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下来……
第315篇、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
有一天,杯子对主人说:“我寂寞,我需要水,给我点水吧。”
主人说:“好吧,拥有了想要的水,你就不寂寞了吗?”
杯子说:“应该是吧。”于是,主人把开水倒进了杯子里。水很热,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然后,水变温了,杯子感觉很舒服,杯子想,这就是生活的感觉吧。
后来,水变凉了,杯子感到害怕了,怕什么他也不知道,杯子想,这就是失去的滋味吧。慢慢的,水凉透了,杯子绝望了,杯子想,这就是缘分的“杰作”吧。
杯子说:“主人,快把水倒出去,我不需要了。”但是,主人不在。杯子感觉自己快压抑死了,可恶的水,凉凉的,放在心里,感觉好难过。
杯子奋力一晃,水终于走出了杯子的心里,杯子好开心,突然,杯子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临死前,看见了,它心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有水的痕迹,它才知道,它爱水,它是如此的爱着水,可是,它再也无法把水完整的放在心里了。
杯子哭了,它的眼泪和水溶在一起,它奢望着能用最后的力量再去爱水一次。
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总要到无法挽回才会觉得后悔。爱情是这样,生活中其他很多东西也是这样,总要失去了才觉得珍贵。
第316篇、我的挽留,在他眼里成了无理取闹
初见乔楠是去年冬天一个下着小雨的傍晚,我们商议好先到附近的米粉店填饱肚子,再聊她的故事。
米粉上上来了,乔楠舀了三大勺干辣椒撒在碗里,然后浇上那么多的醋,拎起筷子搅拌一番后大口吃起来。坐在对面的我看得目瞪口呆:这么辣、这么酸,如何下口?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刚烈、执拗,喜欢走极端。”她吸吸鼻子,笑了,牙齿雪白而整齐。乔楠是个很耐看的女孩,尽管皮肤有点黑。
孤独,让我更加依赖他
所有爱情故事开始的时候都很美丽,我和李佟的也一样,虽然仓促了一点——我同他认识不到半个月,就搬过去和他住在了一起。
不要以为我轻浮,其实直到大学四年级我才有我的第一次——和初恋男友。原以为这就是我这辈子最初和最后的男人,但是当他顺利地拿到了美国签证的时候,我就知道,初恋要结束了。
在上海我没有什么亲友。我很孤独。你能体会身处这个大城市里一个单身女人的滋味吗?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下班,走进地铁入口时总有一丝犹豫:要回去吗?要知道,回去等待你的只有冷冰冰的空房子。
所以当高大英俊的李佟和我有了交集时,你能想象我的心跳速度。李佟是一家深圳房地产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的经理,湖北十堰人,在老家有父母、兄妹,还有一个妻子。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痴痴地爱上他。他的高大帅气当然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体贴入微——在他关注的目光里,我觉得自己像穿上水晶鞋的灰姑娘。他是喜欢我的,给我发短信,带我出去玩,一次次地惊叹:阿楠,你的嗓音真好听;阿楠,你真是太可爱了。
那个冬天是我最快乐的时刻。李佟有时候会半开玩笑说:要不,我每月给你一点生活费?我反而生气:不要,你把我看成什么了!我一点也不觉得和李佟住在一起不道德。我们两情相悦,他有妻子,那又怎么样?我没有准备破坏他的家庭,更不需要什么名分,我要的是一个在最寒冷的季节能抱着我入眠的男人。
李佟依然每天早晚都打电话回老家,问候父母,更主要是问候妻子。打完电话,看见我在一旁鼓着腮帮子不高兴的样子,他就哄我说:表面上的工夫还是要做的,我现在人不都属于你吗?他开始为我构想未来了:“你就留在我身边。我妻子不会来上海,过几年后,她对我的感情淡了,提出离婚我就顺水推舟离了,然后娶你……”我嗔怪他:谁要嫁你,心里却无比开心。
回了一趟老家,他提出分手
春节到了,李佟要回老家过年。他信誓旦旦,说一个星期后就回来。临行前一晚上,他抱着我,在我耳边不断地哈气。但是我的心里却忐忑不安:他的妻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他回去后也会这样对待那个女人吗?
与你耳鬓厮磨的人突然离开了,空虚一下子能把人给吞灭。我不愿意让父母见到我魂不守舍的样子,就找个借口没有回老家,留在上海天天掐算着日子等李佟回来。一天两天……7天过去了,他没有回来,说得再过两天。再过了两天,一大早我收到他的短信:“我生了个儿子,我做爸爸了!”
他的喜悦昭然若揭,而我却如五雷轰顶: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妻子怀孕;他回去是因为妻子要生孩子。我再打电话给他,他的语气显然有点不耐烦:很忙呢,等会儿再说。他越是这样,我越生气,更加拼命地拨他的手机。后来,他关机了。
房东找到我,说李先生已经打电话要求退租。如果我愿意住的话可以续租,一个月2000元。我目瞪口呆:李佟啊李佟,你也太狠心了吧。我手机上,留着他刚刚发来的短信:“家里已经知道我们的事。以后我们不再有任何联系,如果有,就只有金钱上的。”
我搬回以前住的小屋子。几天后,李佟回到上海,他约我在南京路步行街的一家面馆见面。尽管狠狠地被伤害了,我依然渴望见到他,并天真地以为:他迫于家庭压力才仓促提出分手,那绝对不是他自己的本意。但是,我又失望了。
李佟把我留在他那儿的唱片都带上了,放在一个塑料袋里交给我:“以后不要找我。你这么年轻,这么漂亮,以后一定能找到比我好的。”我的眼泪成串地流了下来:“我不要你离开我!”换成以前,他定会拿出纸巾给我擦拭,但是这次他没有:“不要这样,别人还以为我欺负你呢。”听他这样一说,我“呼”地站起来,走到门口,把所有的唱片全数往街中心砸去,几十张圆溜溜的碟片撞击着地面,竟也能发出清脆透亮的声响……
散落一地的唱片果然引起了过路行人的注意,许多人把目光投向我们。他一脸的不自在,走到我面前低低说了一声:“不要激动好不好,我送你回家。”我不理他,梗在店门口就是不动。他终于不耐烦,说声“不要我送就算了,再见”,留下我一个人掉头就走。
我其实只是使点小性子啊,他怎么就可以抛下我一个!我小跑着去追他。左脚突然一个踉跄让我差点摔倒——原来是鞋跟断了,脚腕是一阵钻心的痛,让我不由地蹲下来半天起不了身,而李佟转眼间已经走出我模糊的视线。直到这时我才真正地意识到,这个男人已经一心要离开我了。
(“他有妻子和儿子,他为了保全家庭,已经决定和你分手。”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对,他有妻子,可是我们明明约好的,我呆在上海,那个女人在他老家,我们互不干涉,他怎么说变卦就变卦!”乔楠一脸的迷惑。)
自杀,唤不起他任何怜悯
躲在租来的小屋子里,我觉得自己已经被世界遗忘。我不停地给李佟发短信,但是他一条也没回。我去我们以前呆过的爱巢,他已经搬家走了。
我没有工作,没有钱,在上海也没有一个亲人,除了自己的身体已经一无所有。2004年2月14日那天,街头应该充满了鲜花和甜言蜜语,但我的小屋里却是一片冰冷和孤寂,我含着眼泪吞下两瓶安眠药。但是你知道吗?我不想死,我只是想让李佟知道,为了他我什么都可以不要,甚至性命。所以,服药之前我给他发一条短信。
他赶来了,将我送进医院。翻江倒海一般的洗胃,然后是挂点滴。躺在病床上,我用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哀求他:“抱抱我。”他照做了,片刻过后就弹开,我甚至没来得及感受到他的温暖。离去的时候,他对我说:“小楠,希望你珍重,我以后不会再来了。”
他果然说到做到,之后我故伎重演,他果然没有出现。看见我左手腕这些疤痕了吗?这么丑陋这么深,都是为了他……我又割过3次腕,都打过电话给他想让他送我去医院,但是他没接都挂掉了。我的朋友打电话过去指责他怎么可以这么冷漠,他是这样回答的:“谁也没让她自杀。我已经救过她了。”
我成天脑子里想的就是如何引起李佟的注意,如何见到他一面。终于我又有了一个主意,同样这也是用我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为赌注的。
那是3月份的一个下午,我毫不犹豫地吞下一瓶药丸,然后来到黄浦江畔。胃灼热,一阵阵绞痛,我拨通了110,说我想跳江自尽……
又是洗胃,又是一次坠入地狱的感觉。那个年轻的民警问我,是否有亲人接。我给了他李佟的电话。但是民警打完电话却说:“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对方说不愿意见你。”几个小时后,终于有人来了,是李佟的一个朋友刘哥。刘哥带来了一张纸条和两万元钱。纸条上是一段话——今后我保证和李佟不再有任何关系,如果再发生任何事情,李佟不承担法律责任。“钱我给你带来了,话也带到了,你收了李佟的钱就在这上面签个字,以后不要再去骚扰他。”刘哥不带任何表情地说。
如果我把自尊看得比什么都重的话,我当即会将那一叠子钱扔到地上,并狠狠地踩几脚,但是我不会这样做。我收下了,因为穷。数次自残不仅损害了我的身体,不菲的医疗费更花光了我原本就不多的积蓄。我还要活下去……把那两万元放入提包的那一瞬间,我像被剥光了皮一样难受。我清晰地感觉刘哥的嗓子里发出“咕噜”响声,以及他投射来的鄙夷目光。
(“为了不珍惜自己的人伤害自己,又何苦呢?”听我这样说,乔楠喃喃自语:我实在是不甘心!我年轻、漂亮,又不虚荣,从来不提什么非分要求,他怎么就舍得离开我呢?)
伤害完自己,我又去伤害他
我和他的故事还没有完。
他想回到妻子和儿子的身边,我不挡他。但他不应该就这样不要我了,要分手,也该堂堂正正的,我要他亲口对我说,因为不爱我所以不要我。而且,我更希望分手的时候他能狠狠地吻别我,同我做最后一次爱。这些仪式都完成,我也就死心了。现在他非但什么都没有给我,反而侮辱我,我恨他!
我千方百计打听到他家里的电话。我打114。开始不可能查得到,我就买来地图一一查找他家附近有些什么饭店、经营部,范围一点点地缩小,圈在几百个电话上,我一个个地拨,还真的给我找到了。接下来你也知道,无非是对着他的亲人说我和他的故事——那边一个苍老的声音说:“对不起,我们管不着。”
至于李佟自己,手机号码先后换了四五个。因为我每次都能查找到他的号码,然后给他发短信、打电话。还有什么?那就是给他的单位写匿名信,说他道德败坏之类的——这个好像没有什么效果,他依然还在当他的经理。我每次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女孩总是彬彬有礼地回答:“他出差了。”
所有能想得到的我都做了,但李佟就像消失了一样。我想他一定在骂我是疯子,而我也奇怪,自己为什么没有疯。现在我还能经常做梦梦见他,我自己,却每次都在梦中哭醒……
乔楠叙说的过程中,我一直在帮她矫正:你不应该爱上一个有家室的人,你不应该为一个不珍惜你的人伤害自己,你不应该想法子报复他。但是,我的劝说、我的感叹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我毕竟不是乔楠,对于爱情、责任,我并不比她懂得多。
我只能告诉她:与其说你痴情,还不如说你傻。站在李佟的角度,他会觉得自己粘惹了一个疯狂的、不可理喻的女人。你耗费的时间和心思越多,却让李佟离你越远,你们原有的感情也越淡。这样的简单算式为什么乔楠就不能懂呢?
这段本不应该发生的恋情,早应该结束了。
第317篇、拆不开的影框
婚后第2555天,她和我彻底决裂。当走出街道办的门时,我想,冲出围城的男女们或许都像她现在这样吧,甚至不肯再多看我一眼。
第二天,她回来收拾自己的东西。收拾完了,却还在屋里转悠,突然发现水果篮里还放着些苹果,便挑了几个红润的,塞进了袋子,这是她几天前买的。
我不由冷笑,婚姻真是种可笑的东西,在一起时,恨不得把心掏给对方,分手了,居然决绝到连几个苹果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她的东西了,但她还是转来转去。忽然,她的目光停在了墙上,我顿时明白,是那幅40寸的婚纱照。
我想,她会把它带走的,因为,当初我执意不肯花那1888元的冤枉钱,而她却说:“一辈子就这一次,吝啬鬼,我们一人出一半吧。”于是,我和她第一次有了AA制。
我站起身,取下相框,用螺丝刀拆起来——我也出了一半的钱,你要拿,只能带走一半!
但相框上那12颗螺丝钉却已锈蚀,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法旋开。见我拿起锯子,她淡淡地说:“拆不开就别拆了,你留着吧。”我哼了一声:“才不稀罕呢,你拿走吧。”
我执拗地把相框塞进她的车子后,心里一阵畅快。然而,当我迈进家门,猛然看见墙上那方醒目的雪白时,一种说不出的落寞却从心头升腾而起。
此后,我白天拼命工作,晚上和同事们泡酒吧,快乐而又不羁。然而,每一回家,那方醒目的雪白却总是撞击着我的眼睛,心,空茫而疼痛。
周末,同事们出双入对,撇下了我这个可怜虫。我回到家,打开电脑,谁知,首页竟弹出了她的博客。
忽然想起,这是她30岁生日那天,我作为生日礼物帮她创建的。一种莫名的牵引让我点开了她的日志,我看见,最新的一篇,停留在她最后一次在家的那天:
“我做了他喜欢吃的中式牛排,买了一瓶红酒,但他回来时,我已趴在桌上睡着了……”“看着他拆着相框,满头大汗,我想,那螺丝钉虽已锈蚀,但却更加牢固,如果爱情也能这样,该有多好……”
心里有一种东西刹那间碎裂了,山崩地裂般地响。我空茫地望着那方屏幕,手背忽然感到一滴冰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早已是泪流满面。
我在她的博客上留了言:“还有一样属于你的东西落在了家里,你来拿走吧。”
第二天,她回了家,一脸疑惑,问:“还有什么是我的?”我沉默着,怔怔地看着她,而她像明白了什么,躲开了我的视线,静静地看着墙上那方雪白。
“还有什么属于我?”她打破了沉默。我扳过她的肩头,一字一句地说:“还有一样属于你,那就是——我!”
她呆在那里,我也静立着。良久,一颗清澈而晶莹的泪珠缓缓凝在了她的眼角,我猛地将她拥入怀中,而她的手也抓疼了我的双臂,紧贴的胸口让我几乎无法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她轻轻推开我,从车里拿回一件用油布包裹的东西。打开后,竟是那幅婚纱照。我把它挂回了墙上,拥着她的肩头,静静地看着。
我们的头紧紧地挨着,我们的手紧紧地挽着,那袭雪白的头巾下,她的笑容是如此美丽而幸福——
突然想,婚姻其实就像这方影框,一次拆不开就永远都拆不开,我们的爱也会像眼前这幅婚纱照,会永远定格在人生最最美丽的那一刻。
第318篇、少年樱花
她是他爱过的第—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幸福。
他们在一起很长时间。高中毕业,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
累得发困的时候,在蒙眬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
他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心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埋怨。
为了不惊动父母,他们借口旅行去了外地的城市。只是在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她出了事故差点死掉。在廉价的小旅馆里,他整天整夜地守在她的身边。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
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就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第319篇、我们的青春岁月
那年,她第三次换工作,办公室就在他的隔壁。
公司集会。其时已是6月天。酒店走廊上盛开的栀子花香气逼人。他说,他们学校也有一棵很大的栀子树:“是清朝年间的吧,粗壮得需两双手臂方能合拢。”她接口道:“是明末的,国家二级保护文物。”他惊诧不已,小公司能遇到校友,几万分之一的概率。她还知道他那时在栀子树下与不同女子的约会,拥抱。甚至接吻。酒宴结束时,他微醉,坚持要送校友回家。他们乘同一辆的士,一手之距。还未到她住处,他已酣睡不醒。先送他回出租房,他倍感歉意,从车窗扔进一张百元钞票:“不好意思。应该我送你的。”像政客口中的“I'm sorry”,非常诚挚也非常虚假的道歉。她收好,夹在书缝。
自此。你来我往,感情便如轻音乐一般在两人之间浮浮沉沉。
28岁的爱情,早已不像校园里那样来得纯粹简单。他们有相同的经济基础。相似的年龄。一大把未知的前途……他感到蹊跷,现代都市观念前卫的她还是处女之身。而她,那一夜只是陶醉地伏在他年轻光洁的身躯上,不让他入睡,听他讲过去的点点滴滴。
他生在广州的一条小巷里,父母早逝,车祸。他靠微薄的抚恤金度日,惟一可依靠的就是奶奶。还有他小学时所走过的路,弯弯曲曲的小巷,最喜欢穿也是他不得不经常穿的校服,他能记得的街坊邻居,孤独忧郁的中学时光,大学里的懵懂情事,他以前的两次工作……是他前半生的全部。她喜欢听这些琐碎的细节。遥远的,于他早已成为先秦先汉,是天涯,模糊无影。她却从来没有过厌倦,如是反复直到于她近如楼下的街市。他以为女人其实都是这样,关注细节。只要她回到他们同居的小屋。她身上总是罩着他宽大的衬衫,两只长袖在胸前打结。像他从后面的抱拥。脚下套着他的拖鞋,几乎整只脚都长长地从前面露出来。她说她小时候习惯了穿爸爸的衣服,其实,她只是想和他更亲近。
在家里,她就像换了另一个人,小猫小狗样腻在他的身旁。没有了工作中独当一面的风风火火。有一点她记得很清楚,那就是,从不涉及自己的从前。他只知道她的现在,她从小到大她的独立,仿佛孤女。
公司要派一个熟悉广州的人去开拓市场。他回来征求意见。她很清楚,广州是他的家,还有他对这份颇具挑战性工作的向往。好在他每个月必须亲自回来向总公司汇报,分开的时间并不太长久。
那边的工作渐渐做得风生水起,这是她早就预料到的,没有人比她更相信他的能力。他被提为公司的副总,全权负责广州的公司。为了照顾他,她也被调去做他的助手。他曾经问过她的理想,简单到他唾手可得。一套房屋。有单独的小院,院子里种上高大的栀子树。他笑,她已经甘心成为俗气的小妇人。他却野心勃勃豪气冲天,要加班,要应酬,要休闲……家庭以外的生活她已无法介入。他不时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用内地人难懂的广东话。渐渐大张旗鼓,坦荡地坐在她身边与她们交换那些柔软复杂的俚语。但是他也清楚,她温柔细腻本分持家。是做妻子的最好人选。身边的那些环肥燕瘦。即便是刚刚取得联系的大学初恋。也只是他风花雪月的一次排练。徐静蕾来广州做宣传。广东影院将全线上演徐静蕾的新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他最喜欢的女演员,她忧郁不苟言笑的青春。仿佛是她。那也是她最喜欢的一部小说。讲一个女子与倾慕的男子短暂的情欲,成就她一生的回忆。电影的情节在书信中缓缓展开:“没有一个女子像我这样死心塌地地。这样舍身忘己地爱过你。我对你从不变心,过去是这样。现在是,将来也是。因为在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觉察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妇女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完全不同。”
情暖一生的童年片断,6年的隐忍,暧昧的报社小阁楼,寒冷与温暖交织的小酒馆……她最能理解电影镜头的语言,在包厢里暗暗攥紧他的手,十指相扣,不留空隙。那女子的第一夜是情到深处的奉献。第:二夜是放纵也是她最后的一搏。在这个流行一夜情的时代。一夜的幸福能给谁一生的热情?灯光起来,他看到她泪光潋滟,疼惜地将她拥在怀里:“乖,这是电影,是艺术。别这样。”晚上,他专心地在家里陪她。她去卫生间洗浴,她的手机有来电,浓重低沉的彩铃《十年》。他接起来。浓重的广东话问候,问她有没有时间回来看奶奶。他仓惶失措,平时肆无忌惮地广东话调情,她都清清楚楚地捉在心里,却不留一丝痕迹,镇定从容。
那一夜,他也不让她睡觉,逼她讲她的过去。她想起不久前他在初恋情人面前的广东话欢言:“其实我们俩才是最有缘分的人,以前,现在。”她当时只是在一边苦笑,要说缘分中的前一个字,她比谁都体会更深。
她其实也住在他熟悉的广州,与他只隔一条窄窄的弄巷。一个巷南一个巷北。她每天都绕很远的路去上学,只是想看到他桀骜不驯的少年模样。整个小学,他们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不同的班级。也交谈过的,她记不清内容了。是一次暴雨,积水沪毁了路面,他背她过了那道小沟。他当然没想到,她一直在等他。中学。他们考进不同的学校,他的学校就在她学校的斜对面。也是在那一年。他的父母车祸致死。灵堂就设在他家门前,附近的小孩子都惟恐避之不及,她倒好。连续3天。站在灵堂的对面远远地张望,陪他度过恐惧的晚上。
她上初二那年,父母调到北方的城市,她却倔强地留在了奶奶家。终于离他近了些,因为。他也是和奶奶相依为命。那一年,他读初三。每个晚上,她都要溜进他学校的操场,坐在空无人迹没有灯光的看台上看他跑步。那是他最喜欢的运动,孤独的,自己与自己抗争。她看着他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声音变了,短短的胡须蓄起了,头发也留长了。正是桀骜不驯的年龄,眼睛乜斜着,嘴角轻轻上扬,带一点痞痞的笑,模样如街头小流氓无二。他当然没有注意到,她同刚也在他的周围发育,胸脯鼓起来,眼神飘起来。高考结束,她比他还急切地去学校看榜。那所北京的高校在她心中扎了根。她发誓,一定要考入他的学校,不错过他的每一个成长足迹。
第二年,谁也没有想到,一个普通中学里的普通学生会考入那所北京名校。她成为学校的英雄,名字和照片被张扬地悬挂在一直很阴暗的学校宣传栏里。校长请她给新生做报告,她到底辞掉,谁不知道她是一个没有理想没有信念的女孩子,她不能教坏自己的学妹,说她心里的目标只是一个人。一个考入那所名校的男生。她当然也轰动了那条小巷。那个暑假他碰巧没有回来,错过了她人生中惟一的一次高潮。大学里,她畏手畏脚,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两段爱情开始,结束。她买了望远镜,说是拿来看窗外的风景。谁也不知道她的目标其实只有一处,栀子树。他总是在那儿等待,在栀子树下与不同的女生亲密。只有在望远镜里,她才能肆意地把他拉近、拉近,近到看得清他脸上的茸毛。然后,她会在人去之后的栀子树下徘徊,流连。比他更熟悉栀子花哪一天有了新绿,哪一天开合。而她。根本无法纳入他的视线。没有亮丽的身线,也缺少青春的张扬。
第320篇、幸福一生的蛋炒饭
这一天妻子和他吵架了,一生气,背了个包就出去了,家里只留着他和他三岁的女儿,女儿被他们反常的举动吓的躲在自己房里看书,他也是赌气的,“真他妈的小心眼,一呕气就走,你还准备走一辈子啊你”黑暗里他点了支烟猛吸了几口,厅里面就烟雾缭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眉头缩着,竟然也有些苍老,“不过是30岁的人啊,”他猛的一惊,“前几年多精神个人,咋变这样了,就你们女人买化妆品,男人就不该待自己好些?”想着他觉得不平了,果然把烟拧熄了。跑到卫生间,洗了把脸,镜子里的男人,刚与老婆吵了架的男人,显得挺泄气,“不过就是为了些小事,和我闹的个没完,死人也烦啊!”妻子甩门走时,邻居有几个探头来看的,这让他觉得损了男子汉的尊严,“不想它了,今晚还有球赛呢”
吵的时候不觉得,发现时天已经黑了,厨房里什么都没弄,“早知道等她烧好了再让她走的。”男人叹气,他肚子已真饿了,“平时这时候不要说饭吃完了,她连刷碗筷也刷完了啊”,每当这这时候,他觉得妻子这管家婆还是很可爱的。
“爸爸,我肚子饿了”女儿左手拖了个洋娃娃,右手拽了半本图书,跌跌冲冲的走到他面前,“哦”他应了声,一把把女儿抱起,他是极爱她的,这是他在世界上唯一真正拥有的财产,无价的。“囡,爸爸也饿了,你还小,这一顿只好我来烧了”他亲亲女儿的小脸,把她放在厨房的防火板上,“乖,阿囡坐着,老爸再懒,你的一口饭也是要烧的”女儿当然听不懂他乱七八糟的话,但却咧着嘴笑了,男人也笑了,每当这个时候,他总觉得自己虽不算个大好人,总也是不算坏的。
可他除了蛋抄饭之外,就再不会什么了,于是那天吃的就是蛋抄饭,外加味好美的速成紫菜汤。烧菜的时候出了点小小的意外,女儿坐在那里,把他打好的鸡蛋当糨糊玩,等他转身时,女儿脸上都是鸡蛋做的面磨,他也只能苦笑,烧了一顿饭,把厨房到象顽童大闹过似的,碗池里堆了大大小小的脏碗,瓷砖上油腻腻的手印,女儿都小毛巾上都是蛋糊与厨房的抹布堆在一块,咸菜干似的一块。
不过总算吃好,女儿很给他面子,一小碗抄饭吃的滋滋有味,末了抬起她那个有趣的小脑瓜子时,嘴角一圈都是米饭,男人很喜欢女儿这种憨厚的样子,笑着看着她吃完,问道:“好吃吗?”“好吃!”油光发亮的小嘴唇红扑扑的回答着。他又问:“比妈妈烧的好吃?”小嘴巴不说了,却偷换话题道:“爸爸,我要看电视”
“好”他没再去追问,只是拿起那块咸菜干似的毛巾胡乱的在女儿嘴上蹭了几下,然后把女儿抱在自己身上,在厅里,开了电视,父女两就这么坐着,寒冬的天,男人拉了条羊毛毯裹在两个身上,女儿和他,他拥着女儿,他那可爱的美丽的娃娃,这样一个冬夜,他只有她了。
从《宠物小精灵》到英超在到不知所云的香港警匪片,30岁的他和3岁的女儿这样在电视机前坐了3个小时,互相分享着各自的世界,看足球时,女儿有力的,象个小运动员似的小脚,狠狠的在她爸爸的肚子上蹬了几下,没把他蹬的反胃,同时也发觉了肚子上逐渐生出的赘肉。他拽住女儿的胳膊,反手在她的小屁股上象征的揍了几下,女儿却爬了上来,勾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脸上“啵”的香了一口,“长大准是个小妖精”男人不无得意的看着女儿,窗外已万家灯火。
他不去睡觉,不知道这样坐着对于他算不算也是一种守侯,心底他是在等待着什么的。快近11点,女儿明天还要上幼儿园,不得不去睡觉,但睡前却死缠着他要他讲个童话,童话平时都是妻子给她讲的,没办法,被逼上了梁山。男人抚着女儿光洁的前额,心底却在寻找着中温存的感觉,那是酝酿童话的必要情感。他想起了小时侯和他一起上学,一起打弹子的一个小姑娘“那个假小子”他笑了,他还清楚记得有一次他抢了她的橡皮,她凶狠的发着脾气最后竟呜呜的哭了,弄的他不知怎么的好。他拿起茶慢慢的啜了一口,看着杯子里支支竖立的青色茶叶,由底浮起又慢慢沉下,他觉得自己已有些讲童话的心态了。
他正准备清清喉咙开始编造一个童话时,女儿发话了:“爸爸,我想听你和妈妈的故事”“靠,好个顽皮的小姑娘,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有些不高兴,但不多时,他已开始絮絮叨叨,从第一次见面到第一次上门再到第一次吵架,那些沉仓烂谷子的事情,都说出来了,女儿象个小情人似的听的入神,最后连他自己都惊异自己和妻子之间竟然有这么多不能忘却的往事,突然他心疼起老婆来,“嫁给我以后,也没让她过过什么好日子,成日在家庭小事里耗着,都她在操心着个”时钟敲了11点,窗外冷风呼啸,他心里触动了一下,亲爱的老婆,你在哪儿啊。他哄了女儿睡了,睡前不忘在她额上补上一吻,然后就披了件外套出门去找老婆,没想到他在一楼大门口就找到了妻子,她背着他,双手紧拽着包,一声不吭。
他走到她身后,轻轻道:“傻丫头,站在这里干吗?”说着就去扳她的肩膀,女人转过身子了,脸上纵横着眼泪道:“还没出大楼,我就想家了。”“那回家吧,还没吃饭吧,上面有蛋抄饭”“结婚5年,还是那个蛋抄饭。不过,我喜欢。”女人破涕笑了,声音带着种柔柔的嗔怪。
当他们挽着手,一同爬上5楼时,男人想:“如果我们80岁时,还能这么手挽着走路,那这必定是一生中最美丽的童话。”女人想:“真幸福能一生吃他为我烧的蛋抄饭。”
第321篇、爱情维修工
我的“爱情维修工”说: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真的是这样子吗?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的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子围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
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
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
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我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以后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怕影响家人的休息,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宵夜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
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
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3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娑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鸣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竟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娅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迪娅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娅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
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惟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
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
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个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江峰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神的冷淡:“你怎么来了?”他甚至没有请我进他的宿舍坐一坐。走廊里学生来来往往,我强忍着自己的眼泪。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里流眼泪,不能让他难堪,我的声音低了又低:“江峰,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站在校园的林荫路边,他不带一丝感情地看着我:“我在信中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感情的事不可以勉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觉得我们在一起还会快乐吗?”“可是我爱你呀,我爱你……”带着最后一点点希望,我哭了起来,蓄了许久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谁又能否认呢?他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毕业后我不准备回烟台了,我会留在这里和她结婚。”那么我呢,我想问,你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我吗?望着他无动于衷的脸,我愣愣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天我又回到了烟台。下午我面色苍白地去单位上班,我有意避开了杜松,我知道我的痛在心里,除了江峰,谁也无法分担。
傍晚,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光线金黄柔和、音乐轻漾如波,我坐在角落里低头喝着一大杯血一样红的葡萄酒汁。这时,杜松推门进来,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嘻嘻笑
着说:“你在借酒浇愁吧?”我望着他,不争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又笑着说:“你怎么这样悲观呢。如果你真爱他的话,就振作一点,说不定他只是一时糊涂,你还会赢回他的心。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
我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睁开朦胧的醉眼问:“你说吧,我的爱情该怎么‘维修’呢?”杜松半真半假地说:“你若雇我作你的爱情维修工,你给我什么报酬呢?”“请你在冬天吃冰淇淋。”我以为他只是想逗我开心,回敬了他一句。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地说:“一言为定,你可一定要在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然后,他跟我讲了3条“锦囊妙计”,尽管我颇不以为然,但为了找回我所爱的人,死马就当活马医吧。 杜松跟我讲的第一条妙计是“包装爱情”。他要我在江峰眼里不要像个忧郁的灰姑娘,更不要像个受害者。要装得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与江峰保持冷静的联系。按照此计,我第一次跟杜松去了时装店和美发屋,将自己从头到脚打扮得像个公主。奇怪的是,我阴郁的心情随之明朗起来,青春也好像真正地焕发了亮丽的光彩。
我把自己崭新形象的相片和一封情意缠绵的情书一起寄给了江峰,并照样每月寄钱给江峰。尽管我知道这钱他可能拿去跟新女友“打牙祭”。没想到,这一招挺奏效,不到10天,我就又收到了江峰的来信,他说他很吃惊我的变化,就像他刚开始认识我一样新鲜,他表示愿意与我再做“一般”的朋友。
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杜松时,他要我一定得沉住气,并给了我第二条妙计:“情火攻心”。我于是把最近写的文章寄给他,有意提醒他往日的美好时光,动情地叙述我们最初怎样相爱,两人如何在夏日夕阳西下时。沿着荒凉的海岸线去看镀金的大海。在无垠的金色沙滩上赤足嬉逐,在月亮升起时,相偎相依地倾听着海浪合奏的摇篮曲……我重温着往昔的这一切,心中充溢着无法言喻的伤感,我想江峰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吧。我的文章寄给江峰一个星期后,他竟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更喜欢我现在的文章,让人读了心弦怦动。他还开始抱怨他的新女友太俗气,整天只知道跳舞看电影,腻歪死了……
我把这些信息及时地给了杜松,杜松说这正是他第三条妙计中的“爱情游戏”。要给他一种暗示: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从而引起他爱情的忌妒。
这是最后一招“杀手锏”了。杜松让我给江峰打电话时按下免提键,故意让他听见我和杜松低声的“甜言蜜语”,同时又对江峰平淡地说些不关痛痒的事情。我知道敏感的江峰听了那些“情话”后定会如蜂螫心的。
果不其然,当天深夜,江峰就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跟他那个俗气的小女孩分手了,他问我还爱不爱他。听着他的表白,我泪流满面,可是我却抑制住了我的哭声。最后他说一放寒假就会回来看我。
第二天傍晚,我第一次约杜松出去散步。深秋的月亮像满怀心事地伫足在半空。我们坐在海边的石凳上,我长久地沉默着,杜松讲着一个笑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笑不起来。他又说了句什么,我只是淡淡地应着。杜松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我刚才在问你,海面上的渔火和港里的探照灯哪一个更远?”“啊,”我看着暗夜的海面,惊觉地转过头来看他:“你说什么?”
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杜松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过了一会儿,他轻轻地问:“怎么,他还没有回心转意?”“不,不是,”我心慌意乱地说,“他说他寒假会回来看我。”“那我应该祝贺你啊!”杜松笑着说,“你可别忘了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我觉察出他的笑有些苦涩,我的心也酸酸的。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就躲开他灼人的视线,低下头去。杜松没再说什么,转过头去不再看我,清凉的海风刮得强烈起来,要涨潮了……
最后一批大雁南飞以后,天气骤然凉了下来。离江峰放假的日期越来越近了,我期盼着见到他,可心里又隐隐有些秋叶纷落的怅然。
突然听说杜松要辞职去深圳工作了。那天晚上,同事们为他在森林餐厅里饯行。外面下着大雪,我穿上大衣正准备出门时,母亲叫住我说江峰来过电话,说他回来了。我顾不得杜松还在餐厅等着我,就去了江峰的家。
他家的小屋里亮着灯,透过小窗,我看见削瘦的江峰坐在火炉边烤火。我站在街的斜对面,静静地看着我久别的爱人,直到雪花落了我一身……江峰出来时,我的脚竟发酸地挪不动了,嘴也张不开了。江峰看见我,向我飞奔过来,那一刻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无条件地轻易地原谅了他。我想起了那部电视剧,我想我终究比丽迪娅幸福多了,不是吗?我终于等回了我最爱的人。而这得归功于——杜松。 我很晚才回到家,母亲说我走后杜松给我打了五六个电话。第二天我到车站送杜松时,他已经提前走了。我听同事说昨晚他喝醉了,一直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要我给他送冰淇淋去……我一下惊呆了,我现在才知道杜松一直在深深地爱着我。可是,为了我一生的幸福,他竟痛苦地充当了我与江峰之间的“爱情维修工”。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第322篇、蜻蜓的眼泪
男孩跟女孩是一对热恋中的恋人,很不幸的是女孩在一次体操比赛中倒下了,医生确诊为:白血病。
男孩每天都陪在女孩的病床前,看着女孩那,苍白憔悴的脸,男孩哭了。哭的很伤心,男孩每天晚上都在女孩的病床前,为女孩折上几只千纸鹤,就这样过了几个月。女孩已经奄奄一息了,一直昏迷着,男孩还是重复的为女孩折千纸鹤,男孩折到1000只整的时候,病房被照亮了,天使忽然出现在男孩的面前,男孩被吓呆了,揉了揉哭肿了的眼睛,握着女孩的手,哭着对天使说,求你救救这个善良的女孩吧,天使对男孩说,只要你愿意,为女孩做3年蜻蜓,女孩就会慢慢的好起来,男孩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天使消失了,同时男孩也变成了一只蜻蜓。
女孩果然慢慢的好起来了,女孩醒了,睁开眼睛却不见男孩的身影,病房里只有一只蜻蜓停留在病房的窗子上,起初的几个月里女孩非常想念男孩,女孩自言自语的说,男孩一定变心了,不在喜欢我了,于是每天女孩都对着窗子上的蜻蜓发呆,蜻蜓扇动着翅膀仿佛要对女孩说着什么。
过了1年,时间冲淡了一切,女孩似乎忘记了男孩,跟照顾他的医生走在了一起,女孩跟医生决定马上就举行婚礼,婚礼的当天,蜻蜓也飞到了教堂的红地毯上,蜻蜓望着女孩健康的笑容,哭了,眼泪落在了红地毯上,这时候天使又出现在蜻蜓的面前,天使问蜻蜓:你后悔吗?蜻蜓流着眼泪对天使说,我不后悔,天使消失了,蜻蜓默默的为女孩祝福,慢慢的飞出教堂,消失在黄昏的地平线上。
第323篇、冰箱里的爱情
“我们分手吧。”他冷冷的。她突然想哭……
大学毕业,离开母亲温暖的怀抱,随他一起来到这创业者的天堂。她以为,能够与他在一起,就是幸福、人生和全部。可是现在?两滴晶莹的眼泪平行下坠,划破冰冷的夜,“吧嗒”一声,落花四溅。
“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吗?”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有些哽咽。
“你说吧。”他的语气极不耐烦。
“让我保留你房间的钥匙。”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串钥匙,摆弄其中的一把。那是一把银白色的钥匙,在皎洁的月色下泛着浅浅的柔和的光……
之后的每个星期五,他下班回到家时,冰箱里依然像从前一样,总是填得满满的。水果、饼干、啤酒、饮料,凡是他想要的,伸手可及她真的很傻。而他,心安理得地享受着。
接下来,他似乎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爱情和幸福。他为此而感到兴奋,激动不已,并更加坚信当初和她在一起简直就是浪费青春年华。
然而,激情过后,爱情,生活,一切都又归复平静。他没有钱,没有地位,也没有出众的容颜,惟一可以引以为豪的高学历,只在炫耀了几个月之后,便被滚滚而来的后来者挤进了历史。他一边大骂世道不公、真情不再,一边继续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傻,和她填在冰箱里的一切。
日子又过去一截。爱情、事业,一潭死水。他终于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某一天,当他打开冰箱想拿啤酒浇愁的时候,忽然想起好久没有见到她了。她是多么好的女孩啊!聪慧、贤淑、美丽、可人。他痛恨自己在此之前竟然没有发现这一点。明天是星期五……
果然是她。飘逸的长发,艳红的长裙,比当年更美更风情了。她放下装满了食物的手提袋,拉开冰箱。
一大捧火红的玫瑰,骄傲地蓬勃地绽放在冰箱里。玫瑰的旁边有一只红色的心形小盒,她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是一枚银白色的铂金指环,她的眼中隐约有波光闪动。
这款名叫“月亮代表我的心”的指环,她心仪了许久。那时,他只在一旁扯着她的衣袖说,“快走,快走……”
她终于没有哭出声来,只是用纸巾拭了拭眼角,顿了顿,便又恢复了平静。把玫瑰取出,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把带来的啤酒、水果和饼干依次填进冰箱,轻柔地合上。然后,带着那捧玫瑰从他眼前走了过去。
等她一出门,他迫不及待地拉开冰箱,里面堆满了食物。最上面的一层,放着那只心形的指环盒,他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打开,那枚“月亮代表我的心”恬静地躺在里面,旁边,是一把钥匙,泛着浅浅的柔和的光。
他突然想哭……
第324篇、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当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
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第325篇、谁偷走了爱情
《谁动了我的奶酪》——据说,这一则西方寓言式小品文译成中文并印成小册子后,发行不错。
两只小老鼠头脑中的“奶酪”,不过比喻人生发达的机会。
由它,我常作如是之想——可谁偷走了我们的爱情呢?
我的思绪跨越时空,飞翔到新疆那遥远的地方,联想到一名志愿兵和他的妻子,以及他们的爱情。
那兵已经入伍几年了,看上去三十几岁的样子。一张略显瘦的国字脸坚毅而沉静,使人觉得他是一名容易腼腆的兵。
兵的工作是铲路。
一条几千千米长的沙土路,贯通戈壁。一年四季,在那兵的视野里,没有花,没有树,甚至也见不到一棵绿草。
那路大约是一条军路。除了军车,很少有其他车辆过往。
兵的工作,是开一辆前有巨铲后有巨碾的车,一天数遍铲那一条几千千米长的路,以使之平坦,没有陷车的路段。他那车的后面还拖了一节有小窗的车厢。天黑了,不管他的车开到哪儿,他就在那车厢里睡。那一节有小窗的车厢是那一名兵的“家”。那兵连同他的车,仿佛被电脑数码锁定在那一条路上了。他下了他的车,也没更好的地方去。他一年四季大多数的日子,不得不在那一条路上、在他的车上度过吧?包括是年的日子,是节的日子。孤寂的一个人,在那条几千千米的路上,在他的铲路车上……
他已经属于那一条路七八年了。
那一天,一辆军用吉普超过了他的车。吉普停住,下来一名军官,向车上的兵大声说:“×××,你媳妇探望你来了!”
兵立刻跳下了他的车,于是一个怀抱男孩臂挽包袱、年纪轻轻的小女子出现在兵的面前。她自然是谈不上漂亮的,却也算得上是个眉目清秀的人儿,一脸的淳朴和贤惠。
兵说:“你来了!”乐得合不拢嘴。我想,倘无摄影机拍他们,他肯定会一下子搂住她和孩子没够地亲她吧?
而她只轻轻“嗯”了一声,忸怩地抿唇微笑。
显然,那是他们盼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盼到的幸福时刻。
军官放下些饮料、粮油和蔬菜,驾驶吉普转眼远去。
当兵和妻子和孩子坐在他的车里后,兵骄傲地对儿子说:“儿子,爸爸可想死你了!咱们也有车,更大更宽敞,而且有空调!坐爸爸的车,开心吗?”
儿子说:“开心!” <>>
而兵的妻,则目不转睛地,那般深情地端详着她的兵丈夫……
两年前,她千里迢迢投奔兵,做了兵的妻子。是一辆军车沿着那一条漫长的路追上了兵的车,将她送到了兵的面前。和她此次来探望兵的情形一样,没有热闹的婚礼,没有任何仪式。
兵的车就是他们的“证婚人”,那一节有小窗的后车厢就是他们的“洞房”,而那一个夜晚,就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也不知那一个夜晚的夜空是怎样的,我想,天穹一定显得很高很高,一定有满天的星斗;月亮一定又大又圆。 <>>
她陪伴了他十几天,就被另一辆军车接走了。 <>>
而七八百个日日夜夜以后,兵才又见到他的爱妻,同时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儿子……
我并不崇尚艰苦,更不荒谬的认为,夫妻长期分离反而更滋润人性。我联想到他们,仅仅是因为,由那兵我常常思考——若说他的工作也是他的“奶酪”的话,那么他显然是不必警惕的。哪里会有谁在意他的人生的一份“奶酪”呢?他不必防着,他的心思,当会更多的牵挂他的娇妻爱子身上吧?而牵挂是守望啊!值得守望的爱,那一定是金不换的爱,更是“奶酪”不换的爱。而对于人,爱如果进水了,所获“奶酪”再大又有何益?
我要说的是——人啊,让“奶酪”哲学见鬼去吧!那纯粹是商业的哲学而并非什么人生的好哲学。
有一块已属于自己的奶酪,值得为之安心;最主要的,加上一份值得守望且安心的爱,便是不错的人生。
爱在最寻常的人生中,往往有最不寻常的诗意。爱沾上了一股子太重的“奶酪”味儿,和好衣服上沾上樟脑味儿一样,其实是晦气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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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篇、21次分手换来一句我爱你
21句分手换来一句我爱你首先不要问我,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想告诉你,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在我身边发生了这一切……
一位叫雨心的女孩,受很多男生的喜欢。佳波班里的小混混,受很多人的敬佩。佳波很幽默,正是因为这种幽默感,让男孩有了这样一段感情!
博和雨在一起了,受班里很多人的羡慕。波身上有很多不好的习惯,但是和女孩在一起就要没有这种坏习惯,所以波就戒掉了这种习惯!波很听雨的话。甚至雨叫她干什么,波就干什么。两个人非常幸福。但是好的日子并不长,一天佳波向女孩提出分手,女孩哭了很久。然后擦干眼泪说,我恨你!男孩并没有哭。
宇云是一位班里的好学生,成绩也不错。但是,宇云也喜欢上了雨欣。一次,雨欣好像看出了宇云喜欢他,就像宇云提出:交往!当然,宇云同意了!
宇云并没有像佳波那样对雨欣,而是对雨欣很好,定期给雨欣买礼物,什么的。但是雨欣不久后,向宇云提出分手。一句分手,彻底打破这天夜的宁静,天上下小雨了,好像连天都在可怜。女孩说完这话后,哭了非常伤心。而男孩沉默了一会,同意了,因为不管什么时候,什么事他都顺着女孩。女孩,哭了很久,跑着走了!男孩没有追,只是蹲在原地,揉着红透了的双眼。然而,分手后不久。雨欣又向宇云提出和好。出于爱雨欣的心,所以,宇云答应了。这次,宇云把他抓得很紧,握在手里像个宝。1月后,不知是男孩做错了什么还是,怎么了。雨欣再次向宇云提出分手,这次宇云一刻也没有犹豫,直接说了声:好!
其实男孩还不知道,所有的原因。
原来,佳波和雨欣分手后不久,佳波想和雨欣和好,雨欣犹豫了一会,同意了。反反复复,分分合合。终于,女孩厌倦了,佳波这种爱,当家波再次说和好的时候雨欣拒绝了又和宇云和好。但是雨欣又和他分了,这次所有人都不知道原因。这是他俩的第20次分手。一次:宇云。雨欣。佳波同时相遇但是谁也不理谁,宇云走到雨欣面前说了一声:我恨你!一边佳波不知声。两个人不知不觉间和好了,就在最后一次分手,也就是第二十一次分手,晚上还是下着雨,男孩抱紧女孩对她说:我爱你!!!!
第327篇、地震废墟下的深情绝唱
2003年5月1日,土耳其东南部宾格尔省迪亚巴克尔地区发生里氏6.4级地震。5月2日清晨,当救援人员将一位身受重伤的孕妇从废墟中抢救出来时,这位名叫珊德拉的女教师忍着伤痛指着废墟说,她的丈夫还埋在下面,而且仍然活着。然而,当救援人员费尽周折将她的丈夫从废墟中挖掘出来时,发现他已经死亡,他身旁放置的一部电池能量即将耗尽的录音笔却仍在转动,里面不时传来他的声音,言语中充满了对妻子的鼓励和深情厚意。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但这段绝美如诗的爱情留言故事仍在土耳其流传……
陷入可怕的人间“地狱”
雷米和珊德拉结婚已经两年了,雷米是土耳其宾格尔省迪亚巴克尔地区的一家小报记者,珊德拉是一名中学教师。2003年4月30日,这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下午,珊德拉很早就买好了晚餐需要的食物,她要为雷米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可当珊德拉回家准备好饭菜后,却迟迟等不到雷米回家的脚步声。她从7点一直等到11点,看着桌上的菜一点点地凉了,她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了,她想,雷米竟然毫不在意这个特殊的日子,他太自私了,只知道工作,完全忽略了她的存在,忽略了她的情感要求。她独自上了床,泪水在脸上肆意地流淌着。就在这时,她听到了门锁打开的声音,还有雷米因为疲惫而沉重的脚步声。
雷米轻敲着卧室的门,进来后抱歉地对珊德拉说,今天有一个突发采访任务,一时情急,他忘记今天的约会了。珊德拉流着泪,连看也没有看雷米,低着头对他说:“如果你连我们的结婚纪念日都可以忘记的话,那么,我们得重新考虑一下是否还应该生活在一起。今晚,你就睡书房吧,我们彼此冷静地思考一段时间。”雷米看着珊德拉毫无商量余地的眼神,叹息着关了门出去了。
半夜时分,珊德拉被一阵巨大的响动惊醒了,睁开眼,好像整个房子都在颤抖,她意识到可能是地震了,她非常害怕。这时她听见隔壁的雷米在拼命地敲着房门,并叫她赶紧钻到床底下去,她刚刚将身子藏到床下,只听“哗啦”一声巨响,她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珊德拉才有了一点知觉,她睁开眼,发现四周一片黑暗,同时感觉浑身疼痛。珊德拉意识到自己被埋在了房屋的废墟中,到处都是钢筋、木梁、泥土和石块。她很害怕,大声地叫着雷米的名字,但很久都没有听到他的回应。珊德拉绝望地想,丈夫是不是已经死了,泪水悄悄地布满了她的脸庞。因为极度伤心再加上伤痛,她又昏死了过去。恍恍惚惚中,她听到有人在大声地叫着自己的名字:“珊德拉!珊德拉!”她幽幽地醒转过来,又仔细地听了听,是的,是雷米在叫她的名字!他没有死!她努力张开干裂的嘴唇,大声地答应着雷米:“我在这儿,快救我!”
珊德拉边说边试图移动一下身体,不料腰部一阵剧痛,手也好像断了,根本抬不起来。死亡的恐惧使她大哭起来。这时,从附近传来了雷米的声音:“亲爱的,别害怕,我在这儿呢!”因为书房和卧室之间的墙壁已经倒塌,雷米离妻子非常近,如果两个人都不说话,他们甚至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雷米的声音像一针镇静剂,让珊德拉感觉到了生存的希望,她惶恐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绝境中爱的对话
腰部的剧烈疼痛让珊德拉忍不住呻吟起来,她对雷米说自己非常害怕,而且腰部受了伤,根本动不了。雷米赶紧安慰她说:“别害怕,亲爱的,不是还有我在你身边吗?”
“嗨,亲爱的,你记得吗,你说有份神秘礼物要送给我的,现在收不到,等我们出去后你可还是要给我的呀!”雷米继续和珊德拉说着话。
珊德拉这时才记起,自己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告诉雷米,她本想在纪念日的烛光晚餐上对他说的。珊德拉的心里不禁一阵痛楚,因为她想,这件礼物也许再也没有机会送给丈夫了,她对自己能否活着从废墟里爬出去不抱任何希望。但她沉默了一会儿,还是低声告诉了雷米,她怀孕了!
雷米也沉默了,他似乎没想到,他们会在这样的绝境中分享这个喜讯。怀孕的事情让珊德拉心里一阵黯然,她想孩子也许等不及出世,就将随着自己一起葬身在这茫茫的黑暗和可怕的废墟中,她非常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怀孕,也有些怨恨雷米。如果他不是以工作太忙为借口,一直推托着晚点要孩子,也许他们早就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或女儿了。想到孩子,珊德拉的心再一次沉到了谷底,她觉得自己的眼皮也开始沉沉的了。珊德拉告诉雷米,自己很困,想睡觉。雷米马上扯着嗓子大声地叫着:“珊德拉,现在不能睡,这一睡也许就永远醒不过来了!你千万不要放弃希望,还有我们的孩子在你肚子里呢,他会没事的,生命有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脆弱!你听到了吗?他也许正在肚子里叫妈妈呢!”
“雷米!”珊德拉艰难的叫着丈夫的名字,“我的伤可能很严重,救援的队伍不知什么时候来,我想我是活不了啦,我真希望你能抱抱我呀!”珊德拉的声音里透着绝望。
“不,亲爱的,你会平安无事的!我也没事,房屋塌下来的时候,一条横梁正好卡在沙发上,挡住了石块。我还能动,我可以把塌下来的石块一点一点的掏开,然后我就能见到你了。书柜的抽屉里正好放着一些急救药,我就躺在旁边,可以毫不费力的取到,所以你不用太担心,我会来救你的!现在最关键的是你不能睡去,保持清醒的意识!”雷米急切的对珊德拉说。
听到雷米安然无恙,还能挖开石块过来救自己,珊德拉的眼前好像一亮。这时,她耳边果然传来了石块和瓦砾被搬动的声音,她仿佛听到了充满希望的乐章。
最美最痛得慌言
也许是失血过多的缘故,珊德拉已经开始有些神志不清了,她的眼皮也已经越来越沉。她悲伤地告诉雷米,自己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想睡一会儿。雷米叹了一口气,只得说,你千万不要睡得太沉了,我马上就会过来帮助你!接着,他又说,自己的耳膜好像被裸露的钢筋刺穿,听力正在逐步丧失,如果她醒来后跟他说话,他或许听不到了,但他会一直在她旁边说话,并且努力地从废墟中爬到她的身边。
又是几个小时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珊德拉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彻底摆脱这种痛苦的折磨,昏睡过去一了百了,但雷米不时讲述的一些幽默故事、深情唱起的一些情歌以及对他未来幸福生活充满诗意的描述,使她最终坚持下来了,她一边听着他的声音,一边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以保持意识清醒。
当一线亮光从头顶照射下来时,她几乎兴奋得大喊起来,她想,雷米终于扒开了废墟,来到了她的身旁。她却不知道,来的不是她的丈夫,而是救援人员。为了不让突如其来的亮光伤害到她的视力,她的眼睛很快被他们用黑布条蒙住。当珊德拉发现抱住她的并不是雷米,而是救援人员时,她赶紧提醒他们废墟下还躺着她丈夫,并坚定地说他还活着,因为她一直听见他在说话。救援人员于是迅速进行挖掘,但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他们发现的只是雷米已经僵硬的尸体,以及一部电池能量即将耗尽、声音十分微弱的录音笔!
当救援人员把这一不幸的消息告诉珊德拉时,她根本无法相信,她大声叫起来:“你们一定搞错了,雷米怎么可能死呢?他只是耳朵受伤而已,他一直在旁边说话,还不停地挖着石块想要过来救我呢!”
这时,一个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找到了雷米写下的几页日记,尽管日记是在黑暗中写的,字迹歪歪扭扭,但还是能够辨认清楚,大家看了雷米的遗言,这才了解珊德拉怀疑的理由和整个事情的真相。
原来,那夜被珊德拉拒之门外,雷米就在书房的沙发上睡觉,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察觉到地震前的异常响动。地震时,屋顶掉下一块巨石,正好砸到他的身上,他的下半身被砸成了肉泥,血肉模糊,四肢也多处骨折。如此严重的伤势,雷米知道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不大了。就在他难过的时候,他知道,珊德拉感情十分脆弱,如果这个时候不帮她的话,她可能会放弃生存的希望。在绝境中,一个人求生的意志是非常重要的,它常常会创造出生命奇迹。为了让珊德拉充满信心,他一个劲儿地说着话鼓励她坚持下去。当雷米听到珊德拉怀孕的事情时,他的心里更加难过。他下决心让母子平安地活着出去,以弥补他以前对妻子的亏欠。于是他不停地说话,设计着他们一家三口美好的人生,使珊德拉对活下去充满了动力。
雷米说着这些谎言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他意识到自己恐怕坚持不了多久。正好这个时候珊德拉昏昏欲睡,于是他灵机一动,决定把自己的话用恰巧掉在旁边的公文包里的录音笔录下来。他想到珊德拉听见这段录音时,他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于是趁她意识尚清醒时告诉她,他的听力正在丧失,有可能听不到她的话了,这样他在放录音的时候就可以不引起珊德拉的怀疑。
雷米的录音笔可以连续录四个小时,这几个小时里他强忍着巨大的伤痛说话、唱歌,并且假装搬动石块和瓦砾。当电池耗尽后,他又从公文包里拿出备用电池换上。接着,他又从公文包里找出笔和纸张,摸索着写了几页遗言,然后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按下了放音键……
所有看见雷米的遗书和听见那段生命的留言的人,都被感动得热泪涟涟。珊德拉更是忍不住痛哭失声,她一直以为丈夫忽略了对她的爱,而在这次突如其来的横祸中,丈夫不仅以一个极其睿智和美丽的谎言拯救了她和她腹中孩子的生命,也谱写了人间一段最真挚感人的爱情乐章!
第328篇、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红颜知己
这个世界上你们觉得有真正的红颜知己吗?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下面有一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大家!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而且也很巧合,本故事属于原创。也可以分享与转载。在此祝大家天天开心。喜欢我日志的和不喜欢的请认真看下!
一天一个男孩子无聊在家上网,突然有一个女孩子加了他好友。女孩子就问你是哪的呀?男孩子没有理那么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这个男孩子整天QQ都在线上面就觉得好奇。飞想和他认识一下。男孩子其实挂QQ是为了消除寂寞还有因为某种事情没有了工作干而只能对电脑发呆而已。男孩子的朋友也帮他找工作,但是都被拒绝了。女孩子经常关注男孩子的QQ空间发表的动态,只想知道男孩子心理面到底有什么事情经历过。可是男孩子始终不和女孩子聊天。甚至每个和男孩子聊天的好友都拒绝回复。男孩子后来闲烦就都给删除了。为什么男孩子会这样呢?请往下欣赏!
记得那是一个圣诞节的一天,男孩子下班去他女朋友的单位接他的女朋友。当时说好了的事情。就在很短暂的瞬间男孩子收到了一条短信,当时男孩子傻了。亲爱的这是我最后给你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了,上面就简单的说了这么简单的话: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不要问我为什么。也不要来找我!当时男孩子马上用公用电话给女孩子打了一个电话问: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请不要挂断。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我们出来见最后一次面,不管结果如何我也要见你面一次。他的女朋友答应了。男孩子一路上都在想为什么?他们处了有5年的感情,就这个莫名其妙的分手吗?他们见面了。当时女孩子还带了一个特别帅气的男孩子很亲密的对男孩子说了一句: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我和你处了5年什么都没有给我,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女孩子身边的帅哥还骂了男孩子一句:朋友我要是你就钻到墙缝里面,像你这样的男人一辈子也不会得到真爱。男孩子看到这种场景随后愣了一下就说:祝你们幸福。完了转身离开!回去的路上男孩子很伤心,晚上还喝了很多的酒。第二天男孩子醒来下定了决心这辈子不交女朋友了。男孩子挂QQ是为了消遣自己的时间打发寂寞,男孩子还经常发表日志!
女孩子再次和男孩子说道:一个经常挂QQ的人的内心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不知道能否进入你的内心世界,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的事情。男孩子看到后不知道怎么了竟然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真的想和我做朋友吗?女孩子高兴的说我愿意做你的红颜知己,能否介绍下自己呢?事后他们经常聊天。后来男孩子才知道他们以前是在一个高中的,只是不一个年级而已。他们经常视频,后来男孩子被女孩子深深的打动。有点喜欢上了女孩子。但是女孩子说了一句你不可以喜欢我,因为我已经结婚了,我只是想这一生有一位很好的异性朋友。男孩子已经成熟了。这种事情他理解。后来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愿意做我的红颜知己吗?女孩子竟然答应了。并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因为女孩子喜欢在视频上面看男孩子抽烟还有微笑也想让男孩子抱下。所谓日久生情!
有一天他们见面了,男孩子很帅。女孩子也很漂亮。他们并没有吃饭,只是陪着女孩子一直在逛街。因为晚上别人看不清楚!就这样男孩子在女孩子家楼下的小区陪着她一直聊天。天气很冷女孩子让男孩子做到了她身边依靠。男孩子后来抱着女孩子。大约有半个小时。女孩子很满足,最后男孩子把女孩子送回了家。就这样他们经常的联系。不好的事情不用说了。女孩子的老公知道了非要和女孩子离婚。男孩子很愧疚,影响了女孩子的幸福。后来他收到以前女朋友的一份礼物。是结婚的请帖。这些事情男孩子真的是受不了了。就去找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当他走进他以前女朋友结婚殿堂的时候他很气氛。但是爱一个人是在心理面深深地祝福,而不是得到一生。看到女孩子举办完婚礼连饭都么有吃就离开了!
后来男孩子接到了一封信你是XXX吧。XX已经死了!是男孩子以前女朋友的好朋友寄来的。为什么她当初离开你是有原因的,她得了绝症不想连累你。只想找个人结束这段生活,XX的老公竟然是一个贩卖毒品的贩子。男孩子此刻的心从此真正的深埋了。这么一个情种,这么一个好的男孩子为什么这么命苦。经常和她聊天的女孩子后来也远离了他……
第329篇、301只纸鹤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
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
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
我拆开一只小纸鹤,
我在彩纸的中间,
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
那是柯的笔迹。
我再拆开一只,
还是一个“爱”字。
我的眼前,
是当年蝴蝶兰开,
淡紫、鹅黄、纯白、蔚蓝。
一朵朵,一片片……
1
我天生手笨。小时,母亲捉住我的手,帮我看我手指上的罗纹,叹一声,这丫头,手笨。是指我手指上的罗纹,多为箩状。民间有说法,一箩巧,二箩拙,三箩笨了十八转。那笨了十八转之说,照我今天的理解,当是笨到家了。
我偏偏有三个箩的。
所以,我老是学不会折纸鹤。尽管我费了很多心思学,还是不会折。更不要说高难度的织毛线了,哪怕织一副手套,我也学不会。在那所开满蝴蝶兰的大学校园里,当我的女同学们,一人一捧毛线,为她们的爱情飞针走线时,我坐在二楼的阅览室里,静静地看柯寄来的信。我在素白的纸上,一笔一划,给他回信。我抬首写,柯。心底便有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开一大片。春光无限好。
柯的来信,是一只只安静的纸鹤,躺在信封里。我不忍心一下子拆开来看,总是把那些纸鹤,托在掌上,细细端详。我想象着,它若飞翔,会以什么样的姿势,碧空白云之上,它的家园,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也这样想象着柯居住的地方。柯说,开门见山,房后也是山。春天,漫山遍野,都是野杜鹃。而秋天,一山的红叶在燃烧。
这样的描述,很具煽动性。以至于,我很多的梦里,会梦到那个地方。而柯,总远远地站着,清瘦,眼神忧郁。
2
那时候,我写诗,柯也写诗。我们狂热地爱着诗歌。柯组建了一个文学社,全是爱好诗歌的热血青年。他们打算出版一本诗集,向全社会征集诗稿,广告打到一家无甚名气的刊物上。我坐在阅览室里,翻到那本杂志,看到那则广告。我在那则广告上停留了好几分钟,我抄下了地址,给他们寄去了我写的几首诗。
并不抱希望会有回音。因为那之前,我也经常投稿,天南地北,但都石沉大海。
初夏的天,图书馆楼前,一种叫荷花玉兰的花,开了。碗口大的花,白鸽似的,停在枝上,振翅欲飞。我仰头看花时,班上去传达室取信的女生,捧一叠信,一路飞跑。看见我,突然回头叫,叶子,有你的信,湖北来的。
湖北?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一下子让我心跳加快。
在一堆信件里,我翻找出我的。信封上的字,遒劲、飘逸。拆开信封,一只纸鹤,突然“飞”出来,让我惊喜不已。那是柯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大意是说,我的诗写得很好,他准备全部选用云云。
那真是鼓舞我,我又给他寄去几首我写的诗。很快,他的纸鹤再次飞来,驮着他热情洋溢的赞赏。只是诗集最终因资金不到位,没有印成。柯抱歉地说,等以后他赚了钱,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版诗集,且把我的诗,放在首页。
我们的通信,渐渐密集起来。渐渐地,有了牵挂,有了等待。还有,滋生出一种叫相思的情绪,点点滴滴。柯开始叫我叶子。我开始叫他柯,因为他姓柯。那个“柯”字,仿佛从心里长出来的,每叫一下,我的心,就甜蜜地开一次花。我说,柯,我不会折纸鹤,你叠好的纸鹤,我拆开后,再也无法恢复成原样了。我很笨的。
柯再写信来,就多折一只小纸鹤,放里边,用漂亮的彩纸。他说,叶子,大的,你拆阅。小的,留着陪伴你。
3
当小纸鹤收集到一百只的时候,我知道了柯的一些故事:穷山沟里出生,念书只念到初中,就回了家。梦想却一直不肯熄灭——他想成为诗人。他求了人,到镇上图书馆谋得一份差事——管理图书。馆长怜惜他,给他一间小阁楼,让他做宿舍。他在那里面写诗。每天清晨,楼下有收荒货的,一路高叫着,收荒货哎——逶迤而去。他下楼,街的拐角处,有个烧饼炉子,做烧饼的,是脸上长满疙瘩的中年男人。烧饼的馅,有大葱的,也有萝卜丝的。他去买两只烧饼,当早饭也当中饭。他说,那烧饼味道真的很好。叶子,我真想买了给你吃。
这样的柯,让我心疼,让我柔软。我买了一盒饼干,给他寄去。这是当年,我作为穷学生,所能做的最奢侈的事。
柯的信很快来,柯说,叶子,你美好得像花蕊,你是降落人间的天使。
4
大学毕业那年,柯寄我的小纸鹤,已多达300只了。它们花花绿绿的,斑斓在一只玻璃瓶里。
我知道柯喜欢我,柯也知道我喜欢他,但我们,从来不曾说过喜欢。
我在等柯说,叶子,你来吧,到我这里来吧。我想,只要他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奔他而去。我甚至想好了,哪怕他长相不好,哪怕他真的两手空空,我依然愿意,爱。我会在他的小镇上,找一份工作,和他一起,慢慢把岁月数老。
柯却没有说。
在我毕业前夕,一直频频写信来的柯,忽然沉默了。
我把300只纸鹤,装进我的行囊,我回了我的家乡,安顿在一所中学里,教一群孩子读书。数天后,柯的一封信,从我原来读书的大学,辗转到达我手里。信依然被他折成一只漂亮的纸鹤,且在一旁另放了一只小纸鹤。在信上,柯第一次告诉我,他是个残疾人,是小时患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他说,他很羡慕大学生,认识我这个大学生,是他一生的荣幸。他说,叶子,想象着你会嫁人,想象着你围着碎花围裙,在凡俗里,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就为你欢喜。叶子,答应我,你一定要过得幸福。
我立即给他回了信去,隔些日子,却收到退信。信封上写着,查无此人。再寄去,依然是退信。
柯就这样,消失了,从我的生命里。
5
我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去了柯所在的那个小镇。
小镇很小,楼高不过三层。所有的房子,都带了围墙,围墙上,趴着开得很好的喇叭花,还有,扁豆花。粉紫的一片。
我掐了一朵扁豆花,放在衣兜里。
我看到柯所说的图书馆。两层的房子,房顶尖尖地上去了,那大概就是柯所说的小阁楼。我进去,里面放着几张台球桌,一些人正热火朝天在里面打台球,不见了图书。
有人看我一眼,问我,找谁?
我说出了柯的名字。他们立即掉过头去,继续打他们的台球,说,没这个人。
我出门。在街道拐角处,看见一个烧饼炉子,灰扑扑地立在那儿。旁边木牌子上写着“烧饼”两字,漆已剥落。我过去寻问,有烧饼卖吗?很久,才从屋内走出一个女人来,女人看我一眼,说,这儿的烧饼,早不做了。
我握着一朵扁豆花,在小镇上转,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天空高高远远,风吹得人疼痛。
有人坐在店内,看我。我也看他。
围墙边,有只小狗,蹲在那儿,也充满好奇地看着我,久久地。我走过去,弯下腰,小狗的眼睛,水汪汪的。我对着小狗,说了很多的话。那只小狗,就一直温良地听着。
天快黑的时候,我坐上了回家的车。我把那朵扁豆花,丢到车窗外。我把我最美的青春,丢进了风里面。
6
我会折纸鹤,是在我有了儿子后。
这个时候,我已学会了织毛衣,我给儿子织各种图案的毛衣,儿子穿上,看到的人,都说比买的还好看。我也会做很多手工,会把碎布,拼凑起来,缝成一个布玩具。会用纸,折飞机,折灯笼,也会,折纸鹤。
我原来,一点也不手笨的。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我拆开一只小纸鹤,我在彩纸的中间,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那是柯的笔迹。我再拆开一只,还是一个“爱”字。我的眼前,是当年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片片……
第330篇、不是爱不起 只是伤不起 (看了会哭的)
美好的爱情从开始就是一段佳话,很多恋人都会希望自己的选择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可是,爱情并不那么完美,受的比比皆是,请珍惜你身边的爱人,不要错过美好姻缘。爱请深爱,不爱,请你放手!下面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它本应有着完美的结局,可是···
一天中午,阳光照耀着大地,显得格外晴朗,三个女孩在一条商业街上嬉闹着,看着她们手里拎的包包,就知道她们是老百姓惹不起的人物。苗条的身材,漂亮的脸蛋吸引着周围那无数饥渴的眼睛,但他们最多只是狠狠的看一眼,并不敢上前搭话!
一个帅气的男孩无聊的走在这条商业街上,他低着头,想着妈妈的话:儿子,你爸爸的病情急需手术,你想办法邮点钱来吧!男孩的工资还没有发下来,愁眉苦脸的他在想着所有能用的办法。
“哎呀,我的脚···”一个女孩被男孩不小心撞倒了,可能把脚崴了,女孩痛苦的呻吟着!
“你想不想活了?走路不带眼睛啊?一个没事的女孩骂着男孩!”
男孩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句话也不说!他知道,自己可能要得罪人了!
“哎呀,媛媛你怎么样啊?我扶你站起来吧”另一个女孩无视男孩的存在,伸手去扶媛媛!
“不要动她,你动她,她的脚会断的!”男孩冲过去拉开了那个女孩。
媛媛还在疼痛的呻吟着,看着男孩蹲下身子,摸了一下自己的脚腕,说:“可能有点疼,忍一下!”媛媛似乎知道了他要做什么,轻轻的点点头!
男孩看了一眼女孩,指了指旁边一个垃圾桶,说“你看那是什么?”女孩随着男孩的手指看去,当女孩正在寻觅着男孩指的东西时,男孩手一动,“咔”一声,骨头接上了,奇迹的是女孩没感到疼。
女孩试着活动了下脚腕,女孩笑了,笑的那么可爱。男孩看着女孩的笑脸,他没想到,这可爱的笑容让他记了一生!“还疼吗?”男孩边说话边温柔的把她拉起来。“嗯,不疼了,谢谢你!”女孩娇羞的说道!
“对不起,要不是我,你不能崴脚,不好意思!”男孩低下头,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孩!
女孩摇了摇头,“不说了,你叫什么?可不可以把你的电话给我?”女孩好像很期盼男孩的答案!
“我叫张建,手机号码是138*******”
“我叫媛媛,我的电话是138*******”
两人交换了电话,旁边的两个女孩不耐烦的把媛媛拉走了,张建笑了笑,心说:幸好没什么麻烦。
女孩回到家,又想起了男孩体贴的把她拉起来的样子,温柔的转移她的注意力,她的心已经开始为他而颤了!
男孩回去也是想着女孩那可爱的笑容,正想给女孩发短信的时候男孩的手机响了,是女孩打来的,男孩按了接听键。那一晚他们聊了很久,也是那一晚,他们开始交往,女孩拿钱帮他给爸爸治好了病。男孩非常感激,由于爱她,男孩处处让着女孩,无微不至的关心让媛媛非常满足,坠入爱河的这对帅气漂亮的情侣让许多男男女女羡慕。
女孩也慢慢的不在淘气了,酒吧,KTV也不去了,就这样陪着男孩,想和他铸就美好的爱情童话!
可能是出生高贵的原因吧,慢慢的,女孩开始烦了,厌了,慢慢的,又开始了她曾经纸醉金迷的生活,跟着她的姐们、哥们出入那些高档的娱乐场所!
男孩知道这些事情,但他都隐藏在心里,从来不对女孩发脾气,只是女孩喝醉了后回到家,男孩会说“又喝醉了,注意身体,以后别喝了”而女孩也只是“嗯··嗯”不紧不慢的答应着!男孩看着躺在床上的女孩,心里想着两人在草地上奔波的喊着:我爱你媛媛,我爱你张建,我们永远不分开!”爱,就爱他的全部!
过了一段时间,女孩对男孩说:我想我们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分手吧!
男孩没有说什么,点了点头,“我尊重你的选择”!本以为男孩会大哭大闹的问为什么的媛媛对答案似乎有些失落,猜想着他为什么这么冷淡?是不爱我了吗?
女孩走了,男孩痛不欲生,想着曾经两人浪漫的情景,和当初许下的诺言,他的心一次一次的颤抖着。
女孩很快找了个男朋友,男孩知道后微微一笑,爱她就爱的全部,只要她幸福,跟谁在一起无所谓!男孩为了忘记她,当了兵。在部队里,男孩刻苦训练,服从命令,但就是话很少,谁也不知道他心底的那段美好而又伤人的痛!
时间慢慢的流动着,媛媛马上就要结婚了,而男孩经过死亡的考验成了一名特种兵,一次次艰难险阻都被这个帅气的男孩征服了,可是他怎么也征服不了那段无法愈合的伤!
成为特种兵一大队队长的他肩负着反恐行动,时刻为国家准备着!
一天,正在训练的他接到上级命令:一伙恐怖分子绑架了一个富豪的女儿,而这个富豪为国家,为世界的和平做了很多贡献,现在命你部迅速展开救援,一定要保证人质安全!伤
张建集合部队,这支特种部队一共50人,有28人在执行其他任务,可用的一共22人,21个避弹衣,张建把避弹衣让给了战友晓梅,自己什么都没穿就直接带着兵开赴现场了····
特种兵的到来令现场缓解了很多压力,22个“杀人机器”冲进去后一切解决,人质安全,当张建看到媛媛的时候,心底一颤,怎么会是她?
“张建,呜呜”媛媛看到张建,冲了过去,爬到他怀里痛哭!引的战友一阵嘘笑,他们知道了,那个队长相片上的女孩就是她,被队长放在怀里对战友总是说:嘿嘿,她是我的幸运星!
“好了,都过去了,没事了!”张建拍了拍媛媛的后背,突然,他感觉到了一阵杀气,他往前一看,一个中弹没有死的绑匪正拿枪对着媛媛的后背,来不及多想的他一声“小心”把媛媛推开了,两声枪响,张建倒下了,其他战友本来想给他二人留点私人空间的,当听到枪声,迅速返回,看到倒在血泊里的队长和一旁哭泣的女孩,晓梅举起手中的枪一连在绑匪的身上打了十几枪,转身落下了眼泪!
战友拿对讲机呼叫医务兵,21个人看着媛媛趴在张建身上痛哭,没有去阻止,因为他们知道,队长是多么的爱她!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为什么还要为我***?你醒醒啊!’
张建微微的睁开眼睛,一个曾经弱不经风的帅小伙现在已经锻炼成了钢铁战士,什么都变了,可爱她的心仍然没变,他掏出口袋的一张相片,交给了媛媛,微弱的说:爱你·····就爱你的全部···当你说离开我的时候·····我之所以···没说什么,是我想··你找到了··能给你幸福的人,我应该···替你高兴,媛媛,下·辈·子·别和我···分开了···我爱··你!”
“张建,呜呜张建你给我醒醒,我不要你离开我···张建···”看着张建闭上了眼睛,媛媛痛哭的流下了泪水,她仍然在呐喊,为什么最爱她的人却离开了她?
战友们摘下来自己的贝雷帽,敬礼,鸣枪,像曾经把任何危险都自己扛得队长敬礼!
张建就这么走了,他以英雄的身份长眠了,爱情,让他备受痛苦,多少个夜晚他不眠,他还在想她,可是,她快要嫁人了···
爱,请深爱,不爱,请放手!不是我们爱不起,只是我们惧怕伤害!
一首歌放着··为了爱离开你·不是因为不爱你···
媛媛的男朋友是这起绑架案的主谋,在被抓捕的那一天,媛媛随张建而去,特战队给二人合葬在一起,世间没有成的姻缘,却要这样结尾,是谁都不想看到的!
第331篇、M 浅诉爱情历程
爱情是迷茫的未知数,有的人也不懂得如何去珍惜。一个女孩好好的把握住着,她不知道残酷的命运会不会能放过她,女孩已经保护的很好了,但是那个还是不属于她了,最后还是要离开的,女孩能相信他说的话吗?这所谓的命运该如此消磨,还是屈之于命运还是怎样?谁能赢过命运呢?也许不该去想太多,他是女孩努力追求过的,也为了他不危险阻的去爱,去保护那个人。到最后他不属于她,女孩是该祝福还是?女孩埋怨自己不够好,也该谢谢上帝给了女孩这么一段记忆,不知道是不是很美的一段但是还是值得去珍惜的一段吧。
(一)甜蜜爱情
2008年:M和D因为朋友刚刚认识了,然后又在朋友的撮合下2人在一起了,可能心里彼此之间还是有好感的存在吧,第一次见面那天M很异常,迫不及待的想了解这个男孩。然后M和D一起去溜冰场,D的技术和M一样的烂,一起滑,一起跌倒,一起爬起来。感觉幸福一点一滴的在积累。就这样幸福开始在延续了。那时候M还在学校读书,刚刚D从外面回来D的妈妈叫他学点什么技术,然后D决定去学理发。开始的M和D是用电话联系的,久了,开始约会了,因为在学理发时间不是很多所以M放学后就D那里陪他。一起吃饭,一起打桌球。这样慢慢的感情深了,D有空的时候还会去学校接M,爱的火花在蔓延。时间也过的很快,M毕业了,D也刚刚学完了D就在他家那边的理发店里上班。M和D两人彼此有些分不开,所以M决定也在那边找工作,时间久了,M和D家里的人熟了,就住在他家了,D的家人很喜欢M。特别是D的妹妹些还有D的奶奶,D的妈妈也是还蛮喜欢M的,小日子也觉得还不错,虽然这么久以来有吵闹,但是这一切最后都是雨过天晴了,虽然D的脾气不是很好但是对M的爱大家是有目可睹的,这样有喜有悲的日子里快一年多了,M家里的人开始催M在她亲戚那边上班了,M当然很舍不得了,为了D,M撒谎说,和老板签的合同没到期,然后又过些日子了,实在是瞒不住了M只好去亲戚那里去上班了,D和D的家人很舍不得,但是没有办法。开始在那里上班了,周末有休息,所以M开始想着一周回去一次就好了,然后开始自编自导的一出戏,之后的那每一周每一天的时间是多么的宝贵,每一周都经历着分离痛苦。过了一些日子,谎言被家里的人识破,任性为了爱执着的M不顾家里的人走了,连工作她也不要了,后来M的妈妈很伤心就决定回来下,后来M的妈妈决定把M带走,M刚刚肯定是不干的,但是在朋友,家人的劝说下,M终于同意了,因为D给说。他之后会来找M的,所以M走的很放心,虽然有很多的不舍,但是吧所有的不舍淹没在心里了。
(二)怎样的概括爱
来到一个很美丽很陌生的城市,开始觉得很寂寞了不断地想念D了,分离的滋味很难受,一直以来M和D是靠电话联系的,在电话里,偶尔有欢笑之外就没有了,因为太在乎对方了开始变得更加的不信任了因为之前的一年多里发生很多的事情,M让D不是很信任她了,所以和爱一样在积累,所以矛盾一直存在。在家里那段时光是没有分开的,就有那么多的不信任了,现在呢是分开,还那么的遥远,更是不相信了,孤单的M想听的不是那些不信任的话,这样促使一个在外飘的M心里一切的变化,因为这也是M第一次出外面来找工作,一个月之后和D的情况越来越遭,然而M又找到了一份工作M全身心的去工作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认识的第一个男生B,B对M很好,又在一个环境下工作,M病了只有B在关心而那个他呢>?时间再一久,M开始变心了,曾经以为的坚定的心已经没有了,M不在坚定了,因为M累了。后来还是爱着M的D过来找M来了,一直很期待的M不在有之前的那份感动了。两个男人爱上了M。心里很善良的M不知道怎么拒绝B,所以一直没有给他说明白,后来M和B走的越来越近了,而另外的一方还是放不下D,M走上了脚踏两只船的历程。M知道要选择一个,伤害一个。因为和B的不明不白,那时候也只有B填满M心里的空虚感,因为和B的时间才是真正的M,时间一天天的过了,M和B发生了一件让M头痛的事情,M和B发生了关系在一次酒醉之后。M不能原谅自己,更加的对不起D,所以M决定放弃M一直很爱的那个男人,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M告诉D这件事后,D还是愿意原谅M,但是D想错了,M不仅是因为自己犯了错而放弃了D,还是因为我不能离开她的家人,M已经伤害过自己的家人,再次伤害M做不到。所以M决定放开D。把对D的爱深深的埋葬了。。。
(三)小生命
M开始和B在一起了,是的B对M很好,所以M觉得一切伤痛都已经被B的爱给抚平了,因为那次的酒醉导致M怀孕了,B很希望M生下来,但是怎么可能嘛,因为M觉得自己的还很小,在就是在M的家庭背后又是在思想上比较正统的一个家庭了,M绝对是不同意的,一直在找时间去打掉,但B一直不同意,因为M知道妈妈是不会同意的,后来M和B去找店长谈下这个事情,店长也希望M不要打,因为她说她怕以后M不生育了,M开始害怕犹豫了,那一刹那,M决定生了,因为这个事情M一直是瞒着妈妈的,所以他们准备去和M的妈妈谈下,结果不用说就知道肯定是不同意的,后来,M还是决定听妈妈的,M的朋友也是这样劝她的,接下来的第二天,就去打掉了孩子,M心里没有任何的恐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还是因为已经麻木了吗?从医院出来的M,觉得心里还很轻松了,从现在开始了,要在家好好的待上一段时间咯。
(四)心里的纠集
M的故事,就写到这里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个情感的演变,告诉大家真实的去生活吧。揭开丑陋的面孔看看下面的面目是什么样的。爱情的国度里,女孩还是一直迈着脚步前进,爱情的事情不能说谁对谁错吧,只是懂不起那份爱了就得离开,这是最现实的现实,世界给予了那么的不公平,女孩有多少个回去不的曾经,女孩承受不起爱情的责任,要她怎么来附和。
新的一个环境里,无所事事,这样就改变了,一切都变了,爱情的演变回不去从前。爱情里,女孩知道自己爱着谁,但是那又能怎样呢.爱情是个迷茫的词语,那一次的撞击,一个不夜的世界,彻底颓败的女孩看到一道明媚的爱的曙光。才知道,那道光只是心里的彩虹,一个人静静的时候才能看到的,彩虹背后的一切,却要开始假装看不见,是不是觉得这个女孩是多么的可笑啊,因为女孩还流着泪笑着说:再见!mylove再见,过去!
时光机器里不能谱写女孩男孩的历程,明明的爱,却逃不过现实,为了幸福也彼此丢失幸福,只是想说,此刻如何让脚步继续前进?未来的路很迷茫。一步步都很难走,我想说我不敢走下去了。蔚蓝的天空下历程演变奇迹,惊心动魄的或悲或喜。只是现在这个女孩不够自信不够坚强,工作的压抑,但是现在工作是她唯一努力的方向。星空里,谁还记得谁,谁又是谁的谁,也许都开始在忘却昨日的他们。幸福的源头,不必找,它一直都有存在,发现太多反而不再珍惜了。寂静的天告诉女孩:“有我陪在你的身边”。叫她不要在挥霍时间,赶快努力起来吧,夜没有想象中静的那么可怕,其实用心聆听,很美的旋律在进入你的心田。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郭敬明的确,青春里充满了忧伤的旋律,女孩明白,为什么如此爱他的作品,一样的是文字间流露伤感。谈吐中,经历多少个坎坷人生,是啊,从一次次的欢乐到悲伤,从一次次的开始到结局,从一次次争取到失败,从一次次的伤心到成熟,从一次次努力过的每一天到别离,一次次的,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第332篇、地老天荒的爱情
我总以为,我爷爷和我奶奶是没有感情的,他们的结合是父母包办,结婚之前没有见过一面,当一顶小轿把奶奶抬到爷爷家时,爷爷还躲藏在屋里写大字,因为他说过,书法是他的情人,他可以不结婚的。
但他们还是拜了天地。洞房花烛夜的时候,爷爷不见了,他去找少时朋友聊天去了,两个人研习王曦之的《兰亭序》,奶奶一个人在新婚夜里独自在灯前坐了一夜。那一夜,奶奶想她唱戏时的搭档,因为当初被奶奶的母亲看出了端倪,所以,早早地把她嫁了。
在父亲的记忆中,爷爷奶奶一直是在吵架,奶奶曾把爷爷的笔墨全扔到院子里,而爷爷则把奶奶的戏衣撕成一条条,结果是他们从此分居,一人住一个屋,一直到老。
我想,如果那时能够离婚,他们一定是离婚了的,而父亲说,傻丫头,他们不会。
我不明白。
他们一直就那样分居过着,一个练字,一个唱苏三。直到爷爷八十岁,奶奶七十六岁,那一年.奶奶病了,再也到不了公园里唱苏三,爷爷从对面的屋子里走出来,每天给奶奶放着京剧,典型的梅派青衣,奶奶走的时候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她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箱子交到爷爷手上,我以为那箱子里一定是奶奶一生的积蓄,她留给爷爷养老送终的。
然而那个箱子,打开的时候我们都呆住了,里面是各式各样的书法碑帖,还有被爷爷扔掉的那些得奖的证书,最后,是一把毛笔,用一根红丝线捆住。在漫长的人生中,这两个老人是用多么含蓄的方式在表达着他们的爱情啊。
我终于明白了父亲的话,是的,他们永远不可能离婚,因为爷爷知道奶奶喜欢什么要什么,奶奶也明白爷爷,只不过他们个性太强也太固执了,他们是两棵树,彼此欣赏,也彼此拒绝着。
爷爷去的时候只说了一件事,把他和奶奶葬在一起,因为下一辈子,他要守着她,听她唱苏三。
第333篇、飞去的连衣裙
小禾比我大三岁,这个问题总会在我犯傻的时候不停地纠缠我。他干嘛比我大三岁,如果不是这三岁,我肯定会和他一样懂事,比他更早懂得爱情,如果不是这三岁,早点知道爱情的我就会嫁给他,如果不是这三岁,怎么会让傻傻的我在拒绝他之后偷着大哭,他又怎么可以被别的女孩子挽着手臂走在大街上啊?
其实“小禾”是大人们对他的称呼,而我自从懂事起就一直叫他二哥。二哥不会和小说里的故事那样,对女主人公有多么多么的好。相反,我的这个二哥常常和我打架,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块肉,他抢不到自己的碗里就会恶狠狠地骂我死丫头之类的,还会赶我回家,说我又不是他亲妹妹,干嘛老长在他家里。但我从来不怕他,每次有好吃的时候我都抢得厉害,然后举着一块饼干或糖果的洋洋得意,他总是发誓一定要偷偷地揍我一顿。但他的这个誓言还没来得及实现的时候,我们就一溜烟儿长大了。长大的小禾不再和我抢吃的了,我也不再和他耍赖皮。小禾妈妈——那个被我叫做娘的人总是颠儿颠儿地端着些好吃的来我们家给我,说你二哥不吃,你二哥说你最喜欢吃。这样的话听着也不觉得异样,我会狼吞虎咽地把东西吃掉,然后说声谢谢就跑出去了,门口还有几个小姐妹在等我玩呢。每到此时,经常听到妈妈在一边儿伴着叹息样的声音说,这孩子,都18了,还跟个孩子一样啥也不懂。娘就会说,晚点好,别跟咱们似的一辈子早早就上了套,累死累活的……
18岁的夏天我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重点高中。18岁的夏天,小禾去了他的舅舅家,回来时无缘无故地买了一条白裙子,那是条鸡心领低胸的连衣裙,娘拿着裙子来我家的时候是星光满天的夏夜,娘说,你二哥说这裙子丫头穿着能好看,整天穿着条长裤子像小子一样。妈妈就在一边儿说,这孩子不经打扮,一天到晚瞎跑,连个稳当气儿也没有。
我翻着白眼跑进屋子里换上了那条白裙子,又一溜烟儿地在月光底下胡乱地扭,围坐在院子里闲聊的街邻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这丫头,换上裙子跟白荷花似的……
可是白荷花一样的我早就踩着那赞叹声跑到了小禾家。进屋时他正趴在灯光底下看书,我见状就抢,他一下子把书藏到了被子底下,反手推我,不经意间碰到了我已经长大了的身体,我倏地收手,不知所措地站在那儿了,然后转身就走。小禾的手仿佛像火炭一样,烫得我满脸羞红,他跟在我的身后出了门,伸手来拉我,真不知道小禾是哪里来的力气,他和我抢吃的时候从来也抢不过我的,这一次,我居然被他拉了个跟头,整个人做后仰状跌进了他的怀,倏忽之间,他的唇印上了我的脸,天啊!他居然亲我了,羞涩的我在挣脱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我不再疯跑了,几乎不出门,也没有再穿那条白裙子。
爸在饭桌上和妈妈说,小禾要走了,要去辽宁的姨家。
爸爸在饭桌上又说,小禾在辽宁当兵了。
爸爸又说小禾准备留在辽宁了,部队首长的丫头看中了他,结婚连楼房都有了。
小禾当兵三年没有回家。
小禾回来了,爸爸说小禾嫌首长的丫头不孝顺,不答应小禾把父母接去……我失落了,我难过了,我有点怀念以前的美好时光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又喜欢往大街上跑了,由于我家和小禾家是前后错开的院子,每一次出去都会路过娘的院子,偶尔会看见娘在院子里干活,就高声打招呼,好像怕娘听不见,又好像还有点什么没有表达出来,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在心底会常常猜疑,小禾的房间有他在么?他会看到过我么?
再次见到小禾是在夏天,同时看见的还有他怀里的那个女孩子,紧紧地拽着他的手臂,我扭过头准备离开,就听见小禾在喊,丫头,回来,好几年没见了,过来见你二嫂。
我机械地转身机械地看着那女孩儿的脸,呆呆地叫了声“二嫂”,第一次发现小禾原来是那么帅气那么高大那么阳光。
那女孩儿的笑声针一样挑拨着我的疼,我只想快点离开,快点找一个只有自己的地方躲起来。于是我报名打工离开了家,一走就是两年。妈妈来电话时,偶尔提起娘说让我回来去她家,说我和小禾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怎么了,长大了倒生分了,还说小禾都处了四五个对象了,也处不成。然后妈妈又说我都这么大了,早晚要找婆家的,不能一直在外面这么混下去,和我一边大的女孩子都结婚生子了……
于是那个冬天我回家了,领回了我的恋人夏雨。
小禾就在那个冬天走进了婚姻,去了我们临近的城市。
而在我结婚的那年,小禾却离婚了。他的媳妇不能忍受和他在一起没有激情的日子,跟着一个说是爱她的男人走了。小禾扔了城里的工作带回了他的女儿,回到乡下那个我们曾经抢肉吃的老房子,守着父母种地耕田。不管多苦多累,他还是那么干净。尤其是他的女儿,他总是给她穿白色的连衣裙。活泼的孩子像一只白色的蝴蝶,在那个夏天,飞来飞去。
第334篇、现代爱情故事:男人在我怀孕之后……
作者: 阿卡
两年前,我在一家内衣品牌公司工作。吴岩是新来的同事,不仅长得高大有型,还是个首席设计师。我们一见钟情,不久便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婚后不久我就怀孕了。吴岩很开心,让我辞职在家安心养胎,还说,挣钱养家是男人的事,以后他要更加努力,给我和宝宝一个美好的未来。
吴岩说到做到,每天起早贪黑,工作更加卖力,对我也更加体贴,做饭、家务全包了,连双袜子都不让我洗,偶尔我想吃什么东西,他就是半夜里也会爬起来满大街地去给我找。
我感动不已,暗自庆幸老天赐给我一个好男人。唯一遗憾的是我们的性事。吴岩是个精力旺盛的人,以前只要一有机会就会缠着我不停地要,还开玩笑说,一日要“三餐”,还要有“下午茶”“夜宵”等。有时半夜正睡觉,我也会被他折腾醒。而且他精力充沛,不管多累,只要一说要做爱马上就变得生龙活 虎。
自从我怀孕,我们的性爱生活就戛然而止。有很多次,我分明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变化,可他却硬生生把欲望压了下去。他总是说,为了我们的宝宝,还是忍一忍吧。
可是看得出来,他忍得十分辛苦。有一天夜里醒来,我去上卫生间,看见书房的灯还亮着,以为吴岩又在打游戏,可是隔着虚掩的房门一看,我不由惊呆了,电脑上在放A片,那个丰满的日本女优叫得跌宕起伏,而吴岩,正聚精会神地躺在床上自慰!
那天夜里,我失眠了。人常说,妻子怀孕期间是一个男人最容易出轨的时候,对此我深有体会。我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当时我已经怀孕4个月,却发现前夫有了外遇。他竟然无耻地说,要忍这么久,任谁也受不了。
我气坏了,这算什么理由,我辛辛苦苦给他怀孩子,难道还欠了他不成,我不依不饶和他大闹,结果在争执中不小心摔倒在地,最后孩子没了,那段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那段记忆,让我至今想起来还会痛得揪心。
我也曾故意和吴岩开玩笑,这段时间憋坏了吧,不如这样,我给你钱,你去外面找个女人算了。当时吴岩正色说,你怀孕这么辛苦,我怎么能做那样的事呢。
我相信他是认真的,可是他忍得了一天两天,忍得了几个月吗?偏偏他工作环境有些特殊,年轻女人多,而且个个生猛,没事喜欢开个暧昧的玩笑,还总是真真假假地调戏那些男同事,一度被戏称为“黄色娘子军”.现在的吴岩就像一个火药库,稍微一点儿火星就能把他引爆,万一哪天他不小心擦枪走火呢?
这件事成了我心里的结,一想起来就如鲠在喉。
我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那天我收到了一个短信:亲爱的吴,我在约定地点等你,不见不散哦。
我和吴岩的手机是情侣号,只错了一个号码。不用说,是谁把给吴岩的短信错发到了我手机上。我愤怒地质问吴岩,是谁这么亲昵地称呼他。吴岩感到委屈,公司那帮女人跟谁都互称亲爱,并无别的意思,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无话可说,但是心里的结却再也无法解开。
我悄悄跟踪了吴岩。那是公司新来的一个小模特,名叫陈倩,长得有点像范冰冰,很有那么一股媚劲,偏还穿了件低胸衫。两人有说有笑地从公司出来,吴岩无意中说了句什么,陈倩还笑着打了他一拳,很亲昵的样子。
两人上了车绝尘而去。我无力地坐在路边的木椅上,浑身颤抖。他们去干什么,是开房间吗?吴岩压抑了那么久,说不定早就按捺不住了。我一遍一遍地安慰自己,吴岩和她不过是工作需要,并无别的,可我眼前还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两人赤裸纠缠的样子,然后泪流满面。
我爱吴岩,我不能失去他。更何况,上次流产已经让我的子宫变得很脆弱,怀上这个孩子已是幸运。我不能失去这个孩子,也不能让他一生下来就没有爸爸。
我在常去的一个论坛上发帖子诉说了自己的苦恼,没想到短短时间竟然有几十个人跟帖。网友们的留言几乎是众口一词,有人说,怀孕期间男人几乎90%都会出轨,甚至有人两次怀孕老公两次出轨。还有一个过来人说,万一发现你老公出轨了,千万别离婚,为了孩子。
一个名叫“浅浅月”的网友的帖子引起了我的注意,她说,这种事关键是防患于未然,一旦事情发生,不管是离婚还是装聋作哑,伤害的都是自己和无辜的孩子。她还说,也许事情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严重,说不定你老公正在感情和道德的边缘徘徊,如果你能及时想办法,也许还能把他拉回来。
我眼前一亮,当即便加了浅浅月的
浅浅月今年35岁,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她还给我传了一张自己的照片,那是一个端庄大气的女子,穿了得体的碎花裙子,坐在树荫下温柔地笑,让人没来由地感到亲切。后来才知道,她和我有过相似的经历,唯一不同的是她再婚后过得很幸福,和现在丈夫的孩子已经两岁了。
她说,吃一堑,长一智。
聪明的女人不会让同样的悲剧再坎发生。
她的话让我心悦诚服。从那以后我们就经常保持联系,我叫她月姐,她也亲切地喊我妹子。渐渐地,我们就无话不谈了。
月姐对我有点儿担心,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你老公身边女人那么多我看早晚要出事。不如你给他用点儿雌激素吧,只要让他没了冲动,自然也就不会出轨了。
我晕,这是什么歪招,万一把他吃坏了怎么办?这可是我的老公,将来我自己还要用呢。
月姐笑了,你放心,少量的雌激素不会坏事,当初我怀孕的时候就是用的这招。
那天晚上,我战战兢兢地把一片药放进了吴岩的牛奶里。他丝毫没有怀疑,拿起杯子一饮而尽。整整一个晚上我都在留神他的举动,他没有什么异常,只是不停地打着呵欠,说困,然后抱着我的脚倒头就睡。
我终于释然。
我是在一个月后发现吴岩有异的。那天看电视有一段亲密的镜头,我心里一动,试探着把手伸进了吴岩的内衣。让我惊讶的是他竟然丝毫没有反应。
月姐也有些意外,说,看来你老公是敏感体质那只能再想别的办法了。她沉吟良久,问我,你有没有考虑过让他换个单位?
一语句惊醒梦中人。对,这份工作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为什么不让吴岩辞职?
可当我提出让吴岩辞职的时候,他想也不想便拒绝了,反驳说:我现在干得好好的,薪水也不错,辞职干什么?再说了,你马上要生孩子,我还得给你们攒钱呢。
无论我怎么说,他就是不肯同意,这让我无可奈何。
月姐笑我,你傻呀,你就不会自己想办法?万一哪天出事了,你后悔都来不及。你记住,我们都是有过失败婚姻的人,要想得到自己的幸福,有时必须要让自己狠一点儿。
想想也是。这是最关键的几个月,只要孩子生下来,以后就不用这么煞费苦心了。再说了,我们的存款还够用,就是他一时找不到工作也没什么。
机会终于来了。吴岩公司准备举行一个产品展示会,我偷偷找到了吴岩的设计稿。我想我真是疯了,这可是吴岩的心血啊,难道真的要拱手让人?可是月姐的话如在耳旁,不错,为了我的幸福,为了我肚子里的孩子,我必须让自己狠心一点儿。
那天我和竞争对手达成了一笔交易。对方给了我一笔钱,我拿出了吴岩设计稿的复印件。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让吴岩辞职。
事情和我想象的一样,对方赶在吴岩公司之前举行了发布会,设计风格几乎如出一辙,价格却低出很多,然后毫无悬念地接下了大笔订单,致使吴岩公司随后的发布会不得不惨淡收场。公司大为恼怒,坚持认为吴岩和竞争对手串通,然后毫不犹豫地辞退了他,并扣发了他当季度的奖金。
吴岩愤怒不已,我也觉得有愧于他,但一想到他现在每天都能待在家里,我随时都能看见他,这让我感到说不出的踏实。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吴岩对此一直愤愤不平,坚称有人暗算他。那天他喝了点儿酒,刚出酒吧就撞上了一辆疾驰的出租车,当场昏倒在地。
医生说他左腿粉碎性骨折,再也无法正常走路了。悔恨加上担心,不久我也早产了,生下一个不足月的婴儿。吴岩拄着拐杖从隔壁病房艰难地走过来看我和孩子。那一刻我流泪了。我不明白,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出院后我去商场给孩子买东西,无意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竟然是月姐。我这才想起来,已经很久没和她联系了,我惊喜地上前叫住她,月姐,你也在这里!
可谁知她却茫然地看着我,对不起,你认错人了。我再次打量她,温和的眼睛秀气的眉毛,嘴角的一颗小痣没错就是她!
我问她,你不是浅浅月吗?我是晓彤呀,你没认出来我吗?我甚至还说出了常去的那个论坛的名字。可她却再次摇头不好意思,我从没上过那个论坛,更没在网上和人聊过天你一定是搞错了。然后温和地冲我笑笑,下了电梯。
我蒙了,难道我看错人了?回到家立刻在电脑里找到月姐的照片,没错,就是这个女人。可为什么她却坚持说不认识我?直觉告诉我,她没有撒谎。那么以前和我聊天的又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查到了网上那个月姐的ID,然后让电信局的一个熟人帮我查找这个ID用户的注册信息。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朋友告诉我户主是个男人,真实姓名叫游洋。
我吃了一惊,游洋!不错,这个名字我太熟悉了。
他是我们一个公司的同事,以前还曾追过我,自从吴岩被公司辞退,他就顶替了他的位置,现在已经升为设计部的总监了。
几天后我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厅见到了游洋,他和一个女人亲密地坐在一起,那个女人不是别人,竟然是陈倩。
我明白了,一切都是游洋搞的鬼。他和吴岩竞争公司的设计总监略输一筹,于是便想到了一个阴暗的主意。我怀孕后天天去公司查吴岩的岗,那时他就动心了。他知道我是个敏感多疑的女人,上次那段在我怀孕期间结束的婚姻,是我的死结。
他借帮我修电脑的机会查到了我常去的论坛,然后和陈倩一起演了一出双簧。一方面他在网上扮演知心大姐取得我的信任,一步一步地诱导着我,一方面又让陈倩故意错发短信并亲热地缠着吴岩,然后顺理成章地利用我的嫉妒心让吴岩离开了公司。至于那张照片,不过是他从网上随便抓过来的。
看着游洋得意洋洋地和陈倩喝着咖啡,我恨不得冲上去狠狠地打他、骂他,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不错,这个人是卑劣了些,可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动过吴岩一下。是我自己昏了头,亲手害惨了吴岩。
我欲哭无泪。
后来吴岩提出离婚,说自己瘸了一条腿,配不上我了。我哭着告诉他,我爱他,我和孩子都离不开他。吴岩也哭了。
那天,我借了一点儿酒意问吴岩,别人都说,女人怀孕的时候男人最容易出轨,老实交代,你那时候有没有找过别的女人?
吴岩也醉了,他说,这都是不负责任的男人给自己找理由。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他的妻子,他会自觉地克制自己,即便有了冲动也可以想办法克服。比如说我,那时候就去情趣店偷偷买过充气娃娃怕你笑我,一直没敢让你知道。
我目瞪口呆。原来有些事情并非我想象的那么复杂。我不知道还有多少怀孕的女人在对自己的丈夫疑神疑鬼,可是我知道,自己的敏感和多疑曾经深深地伤害了一个爱我的男人。
万一哪天吴岩知道是我害他落得今天这个地步,他还会爱我吗?我不知道。
第335篇、一个深爱的女孩
“独自走在相识的地点,往事再次划过了心弦,如今的我丢了纯真的笑脸,现在的你添了成熟的容颜……”
今天我又来到了这里寻找初恋时的感觉看见这里什么都没有变,同样的天气同样的树木……枫叶还是那么黄,泥土还是那么黑!一切都没有变,唯有一样东西改变了那就是:今天只是我一人独自来到了这里,再没有她的陪伴了……想不到这一个故事的结局是如此的凄惨与悲哀,来到了又让我想起了那一天,那一个故事,那一个开始……
不管结局会怎样,至少我们曾经拥有过……至少我的追忆里有一个她。如今你我都毕业了,虽然很舍不得离开你的身影,因为你的身影是那么的那么的美丽……
我还是那一句话:请你别忘了有一个人永远爱着你,你就是我的一个信念,我会带着这个信念慢慢的老去,慢慢的死去……
2012年1月10日
第一章:记忆中的她
·1.1新学校新班级·
“唉,苦读了九年的寒窗,我依是没有考上高中,怎么办呢?还是这样吧……”我来到了黄山旅游管理学校。走进了新的班级,认识了新的老师和同学。
我的班级和别的班级有所差别,他的班级在学校里是独一无二的班,是人才济济的班。因为学什么专业的都有。有学电脑的,有学烹饪的,有学汽修的……总而言之他的班级是个综合班。我们上公共课时在一起上,上专业课就到各个专业班去上。我是学电脑的。
说到我的专业,那不得不说他的同学叶涛。我和叶涛是同一所学校毕业的。他们相识在辅导班里。他为人很仗义、够朋友、喜欢帮助别人。现在我和他是同班同学,让我十分欣喜。我与他同班可是我的福气啊!由于我行走不便,只能拄着拐杖行走,所以每次上专业课时,叶涛总是扶我去。
我的专业班在四楼,对我而言走上去是非常吃力的,也是不容易的。偏偏上天喜欢戏弄我。这天,我和“叶涛”来到了四楼上专业课。虽然在四楼,我走上去很吃力,但是有学习的动力和求知的精神鼓舞着,所以我还是艰难得上了四楼。当我兴致勃勃地进入了教室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和精力,只听见“去对面四楼的机房(电脑室)上课。”我的心情如晴空霹雳般的沉重,破坏了我上课的心情和兴趣。“那有什么办法呢?无可奈何啊,还是去机房吧。”我一边喃喃的说道,一边走向楼下……
我他下了一层又一层的阶梯,仿佛没一层阶梯的长度都不同,很难往下走。迈着沉重的脚步艰难的往下走着……当走到二楼时,此时的我发现了一个女孩站在楼梯口的窗户边,只见她的眼睛凝视着窗外,她好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唉,我的未来又将如何呢……终于走到了一楼。正要去机房。突然,背后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王泽,你去哪上课啊!怎么没人扶啊。”(当时“叶涛”在前面带路)
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班主任丁老师,我立即回答道:“我们去机房上课。”
“哦,那你慢点呀!以后先弄清楚在哪里上课你再去,避免你来回跑了。”说完他又去上课了。想到这里我又沉醉于感动中……丁老师也是一位关心学生的老师。有一次放学的时候,天,下着小雨,同学们都赶着回家。我淋着雨从对面的机房去往教室。这时候丁老师刚下课,就看见了我淋着雨,他立即走过来给我打伞,送我去了教室……
我和老师话别后,便继续赶往机房。就在这,一个熟悉身影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从他身边离去……
“那不是刚才在二楼的女孩吗?她怎么还没去机房呢?”我心里暗暗的说着……就在这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脸庞,望着离他越来越远的背影,不禁想起了我曾经暗恋的女孩。
1.2·似曾相识·
当我第一次见到她时,让他想起暗恋三年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和我是同届的现在就读于黄山一中,而我却在黄山旅校。唉,我与她天各一方啊。
我和那个女孩相遇在辅导班里。初中时叶涛和她同班。当他第一次看见那个女孩,便对她有了好感。我想着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今天我看见这个女孩让他感到十分的惬意,有一种似曾相识行的感觉。脑海中出现了他自己暗恋三年的那个女孩。她和那个女孩相比长的差点,不过她的人品和那个女孩几乎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们的性格有所差别,她的性格是中性的外表坚强,内心软弱;而那个女孩外表软弱,内心坚强。
“王泽,你在发什么愣啊,已经到了四楼,去机房(电脑室)吧。”叶涛的话打断了他的沉思……总而言之,我看见了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产生一种新的感觉,而这种新的感觉便是——
第二章:·一见钟情·(一)
我进入了机房,坐在了离门外最近的位置。我惊奇的发现她坐在我的身旁。之后我打开了电脑后,看见她正在编辑图片。她在图片上写着“lloveyou”的字样。之后说道:“你们女生只知道写‘love’。你就跟着后面学(因为大部分女生都在写‘love’)一点创意都没有。”说完我也打开了一张图片,也在编辑着。
这是一张“海上日落”的图片。我灵机一动便在上面画了一轮圆月,准备在上面写一句诗:“海上升明月,夕阳共此时。”可是,我写地字不好看,想了想后我决定要她把我写。她爽快地答应了……她小心翼翼的写着,我看着她那认真的样子,看着她那美若天仙的外貌。我深深地迷上了她……当她把那句诗写完后,看着我画地那轮月亮圆月和她写地那句诗,开心地笑了,她的笑容是多么灿烂,多么迷人啊!
当我还沉醉于喜悦之中,她打开了一张“莲叶池”照片让我继续写诗。我摸了摸头想了想说道:“可以写‘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啊”她听了我说地那句诗后,便把诗句刻在了那张照片上……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好奇地问道。
她似乎对自己的名字很反感,并没有说,只是在本子上签出了她的名字。
“哦,你叫**啊!我叫王泽。”
“知道啦!”她回答道。听着那柔弱的声音使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怎么还不上课呀?”我疑惑的说着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老师的电脑出了问题吧.。”顿时,她的声音变得很轻。
“你的文学不错哦,出口成章啊。”她赞美道。
我的脸上出现了得意的笑容,并没有说话。
不知什么时候同学从后面跳了出来,把我俩吓了一跳。那位矮小微胖的女孩看见我们编辑的照片说了一声:“你们‘太有才’了吧……”
“叮铃铃”下课了,我走出了教室。就这样与她分别了,她也消失在他的眼前,我看着她的背影再次离远去……
随笔:
在回教室的路上,她的笑容,她的面庞和她的话语不停的在我的头脑中播放。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许……也许这是我对她有了好感!
(二)
其实,冥冥之中,我已经命中注定要有这么一段情。
第二天上会计课时,她又坐在我的身边。由于上课不能说话,因我和她采用把要说话写在本子上:
她:“你喜欢计算机课,还是会计课呀?”
我:“计算机课耶,你呢?”
她:“嗯,一样啊,我的数学不好,怎么会喜欢会计呢?”
我:“嘻嘻,彼此彼此啦……国庆出来玩好吗?”
她:“噢”!……
我:“难道你不愿意和我玩吗?”
她:“晕!不是啊,我愿意和你玩啊!喜欢跟你玩咯……”
我:“那么中午来食堂找我好吗?”
她:“干嘛啊?”
我:“出来玩呗!我有一篇作文想给你看”
她:“嗯…好吧”……
……
就这样我和她一直聊到下课。不知怎么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仿佛过得很快。因为讨厌的铃声又响了——
我无可奈何的又和她分别了……
随笔:
在这次聊天中,我更加对她有了好感。以前我始终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我遇上了她时……使我不得不相信“一见钟情”因为我已体验到了它……
第三章:淡淡的约定
(一)
我与她分别后,来到了食堂。也许是下雨天,同学们懒得回家,所以今天食堂里的人巨多仿佛进入了市场等了很长时间也没吃到饭。这时候,我似乎在人山人海中看到了她的身影,若隐若现。真的是她吗?
只见她带着甜美的笑容,脸上不时挂着一丝羞涩。从远处向这儿走来。我十分的惊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她真的来食堂找自己了,没想一句不经意的话,她真的来了。看见她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心顿时紧张了起来,不知所措了
“饭吃完了吗”一句甜美的声音打消了他那紧张的心情。
“还没有耶,人太多了。”我看见她脸上的羞涩,弄得我自己也害羞了。
人渐渐的离去了,过了一会儿我便吃上了饭。在吃饭的同时,我便问道:
“你有没有吃饭啊?”
“没有,不想吃”
“不吃怎么行呢?你不会看着我吃吧!要不你打点饭和我一起吃吧。”
“好吧!……”随后她就打饭去了。此时她的脸更红了,宛如一个红苹果。
之后,她打完饭后坐在我的面前和我一起吃饭……我的心情又紧张了起来……心怦怦地跳着,仿佛变成了一个淘气的娃娃,感到十分的羞涩。因为总是我第一次和女孩单独在一起吃饭!(亲朋除外)
“你家住哪啊?”
“新丰”
“哦”
此时这个害羞的男孩发现对面的女孩的脸通红通红得,仿佛是一轮傍晚的红日。此时她害羞了……
“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啊?”
“菜很辣啊!”她找了理由回答我的问题。
我听后没有说话只是心里偷偷地笑着……
终于饭吃完了……
“你先走哦,我有点事。”
“哦!”此时我不知道她要干嘛,只好一边走着,一边等着她……
过了好一会儿,她赶了上来。原来她去买酸奶去了……虽然这时的雨不大,她还是给我打伞。这时那个男孩的心跳又加速了,脸上露出了害羞的笑容……
起初,他们准备去的教室,可是教室里又很多人……于是,我来到教室拿着他的作文本和她来到了操场。此时下着小雨。她一边欣赏我的文章,一边把我带到了操场拐角处的枫树下。这是她以前军训休息的地方。她把我的文章看完后,脸上露出了笑容。
“我的作文写地好吗?”
“还好啊。”这时候,她又翻了一页……
他看了看被我涂改过的作文,于是她问道:
“你干嘛涂掉啊?”
“写地不好呗!”我笑着对她说道。
“你写地‘记忆中的她’那个‘她’是谁啊?”
“你猜呀?”
她看着已涂改的字迹,顿时脸出现了一丝羞涩。连忙说道:“不猜了,不猜了。”……
其实,她已知道“记忆中的她”那个“她”指得是她自己。男孩看着她那通红通红的脸,害怕她反感,我就没有再追问了。
为了不让彼此尴尬,我扯开了话题。
“你毕业后想干嘛?”
“不知道,也许去上海,我父母在那打工。你呢?”
“我呀……,就在这时我停顿并没有直接回到她的问题,而是这样对她说的“你知道吗?从小泽就有个梦想,如果有一天我能扔掉拐杖,能和你们一样奔跑起来……”
只见她默默的注视着我,没有说话。而我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心里很复杂不知道我这样说有没有错。
宁静的空气持续了5分钟左右之后她拿着一瓶酸奶对我说:
“喝不喝啊?”
“你请客当然喝咯!”
她便把吸管插进瓶中,递给了我。我喝着这瓶酸奶,感觉这瓶酸奶比我以前喝的酸奶还要甜……心中有了不少的喜悦!
“你有没有过谈恋爱啊?”我看着她那双迷人的眼睛问道。
“上初中时谈过,后来他去外地打工了。我与她就分手了”。
“那你现在还喜欢他吗?”
“我先提出分手的,怎么还会喜欢他呢?”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雨渐渐的下大了,一霎间,我感觉周围变得特别寂静。她也沉默着无语……又保持了刚才的宁静
过了许久,我便说道:
“走啊,去教室吧?”
“急什么啊?校门还没开呢?”
“可是,快要上课了……老师会找不到我们”
“你可真胆小啊?大不了迟到罢了”
“我不是胆小,而是为你着想。我怕让别人看见你竟会和我在一起,让你难堪啊!”
“我才不介意别人的看法呢?”
“说实话,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够停住?”
“为什么呢?”
“因为这样我就可以一直和你聊天呗!”……
……
随笔:
在那个中午,我对她说了从未对别人说过的话。我不知怎么竟会对她说起我的秘密,甚至我把暗恋三年的那个女孩也告诉她了……在那个中午使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她,她的言行一致的品行让我震动,同时也让我知道她是一个比较害羞沉默寡言的女孩。
(二)
“叮铃铃”预备铃响了!我们在操场分别后她并没有去教室,而是去了寝室……
在回教室的路途中,我回想刚才在操场上的那些话,脸上不时的露出了笑容。也是从这刻开始,我慢慢的喜欢上了她
叶涛看见我回来后问道:“我,你去哪呢?”
“这个…去了操场看他们打篮球。”我吞吞吐吐的说道。因为我不想把那件事告诉同学,想让这件事成为我和她之间的秘密。
“你神经啊!外面下着雨,你还看他们打球啊?”我的同学詹丰灿似乎不相信我说的话。
“去上课啦!”
“哦”
随后,我与叶涛去了专业班……就这样我避开了的问题。
来到专业班我发现她已经来到了教室。我看见她趴在桌子上,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感觉……那两节课我一直在偷偷地看着她那双眼睛……我的心不停跳着……
我与她在一起的时间仿佛过得很快——下课时间到了……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好想让这一刻停留,可是……唉!
这天晚上她的样子和身影总是浮出我的脑海中,心里总是惦记着她。只希望时间过得快一些,期待着明天的到来,盼望与她相见……
终于挨到了天明,可是,今天是9月30日……
到了下午,我来到了机房上课。我又和她公用一台电脑……此刻她的脸又开始渐渐的变红了!
我看着那羞红的脸问道:“你喜欢吃冰糖葫芦吗?”
“嗯,还好”
“我喜欢吃冰糖葫芦耶,酸酸甜甜的好好吃哦!”
“王泽,你喜欢吃冰糖葫芦呀?”这时我班的同学说道。
“对啊!”
“我怎么没听你说过啊?”
“我没事说它干嘛?”
“那你现在说干嘛啊?”
“我,想让***买给他吃呗!”又有一个同学帮我回答道。
我看见她趴在桌子上,手下压着一本本子。于是,我对她说道:
“把这本本子送给我好吗?”
她想了想,回答道:“可以啊,送给你写作文吧!”
“那行,我把这本本子写满作文后,‘十一’放假回来再送给你好吗?”
“嗯”她点了点头……
“叮铃铃……”下课的铃声又响了。我和她又得分别了,真的好舍不得哦……
放学了,我走出了校门,踏上了回家的路。期盼着放假归来与她再见……
在回家的路上,我依旧是不停地想她想她……
(四)
熬过了七天,终于来到了学校,跨入了学校大门,走进了教室……
“同学们,我想死你们了。”我一进教室门就大声喊道。
“怎么没反应啊(让我很跌相),我要画个圈圈诅咒你们!”心里暗暗的念叨。这时我才发现老班竟坐在教室里……可真让我跌相啊,让我难为情!庆幸,老班没有说什么,只是脸上点着点笑容看着我。
这天早晨我精力过旺,心情特别好很兴奋……同学们都说我吃了“兴奋剂。”这时我看见小詹无精打采的样子,问道:“这七天放假你在干嘛啊?”
“在家呗!还能干嘛啊!你的本子写完了吗?”
“嗯,……写完了……”我的话刚说完就把本子拿了出来。看到这个本子,心里无比的喜悦与自豪,因为我实现了我的诺言……
“麻烦你把这个本替我转交给***。谢谢哦!”我把本子交给了我班同学,因为这位同学和她是在同一寝室的,关系也不错……当她正要打开本子——
“不要看呗,”我用乞求的眼光看着她说道。
她立即关上了本子放进了抽屉里。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好像在说:“小子不学好,写情书啊。”
到了下午我来到了机房,看见她一个人坐在拐角处,我就来到了她的身边,坐在了她旁边的位子上。
“本子收到了吗?”
“嗯!”
“看了吗?”
“看了一点就睡着了。”
“……”
“这7天怎么没登QQ啊?回家了吗?”
“对,我回家了,去新丰了……”
……
之后我拿出手机准备登QQ时…….
“给我登一会儿可以吗?”
“好啊!……手机,给你……”
“你有没有手机啊?”
“手机被我弄丢了,不过SIM还在。”
“唉……”
“对了,你上次怎么没和我坐在一起啊?”
“叶涛,不是和你坐在一起吗?”
“哦,想起来了……以后要和我坐在一起噢”
“哦!”
……
随笔:
就这样,我和她一直聊了两节课。在这次交谈中,我感觉出了她对他也有点好感,使他欣喜万分。在那一刹间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又出现了!
(五)
“上课去啦,上课去啦!”
“哦,又上专业课咯,又可以见到她啦……”我心里想着。想着,想着……我的脚步渐渐地快了起来。
叶涛看我走的很快,说道:“你走慢点,走那么快干嘛?”
“我今天精神充沛……”
“呵呵~”
他来到了机房,发现她还没有来,我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一边打开电脑,一边念叨着:“她怎么还没来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还是没有见到她的身影。顿时心里变得焦虑不安,急为烦躁……又过了许久,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她来了……走进来了……她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这时,老师也来到了机房……
“今天还是练习打字啊。”
“又要打字啊”……
我最怕练习打字了,因为手指不灵巧打字速度很慢,所以每次练习都会使我丧失信心。练习了才一会儿我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希望她能过来和我坐在一起。也许她发现我看着她,她的脸瞬间又出现了久违的羞涩……
她看见我旁边没人,于是来到了我的身边和我坐在一起。当她走过来的那几分钟我又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我和她之间有一种默契……
“你一分钟能打几个字啊?”
“不知道啦!”
“我只能打5、6个(那盘打字软件只要能打12个就可以通过了)。你喜欢吃‘益达’吗”
“还好呀!”
“给你……这瓶‘益达’送给你。”我从口袋中取出“益达”给了她。
谁知道一瓶“益达”竟轰动了同学……
“***有人送给你‘益达’好好哦!”
她的脸顿时又红了……
“我,你这小子重色轻友啊,有‘益达’都不给我吃呀!”
“给你……”他打开了另一瓶“益达”给了他。
不知怎么电脑全部死机,教室里一片吵闹声。就在这时候,一句震撼人心地话传进了我的耳朵里:“你们在谈恋爱吗?”叶涛大声地说完后,全班同学都在起哄,使我和她都很尴尬。
“去404机房”老师的话语打断了吵闹的教室。这时的机房变得鸦雀无声,及其安静,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
他们去了404机房,她也走进了机房……没想到今天竟会这样与她分别……
那节课,我一直处于在气愤与郁闷中……
下课后,他一直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可恼怒冲破了我的头脑并没有原谅他,且下楼时也没让他扶了……不过他还是跟随我一起下楼的!
随笔:
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同学们也不会起哄了;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我和她就没有尴尬,也许现在还在我身边;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我和她不会用这样的方式来结束今天的离别;如果不是叶涛在那胡说,也许我和她之间会成为永久的秘密!所以我很恼怒,直到现在还有一点埋怨叶涛。可是那有什么办法呢?毕竟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同学,更何况他常常帮助我啊!算了吧,或许这也是命中注定呢?
(六)
傍晚,我带着气愤,带着郁闷,回到了家里。闷闷不乐得看着手机,回想下午叶涛说地话那句话,很恼火。总是不停的问自己:“叶涛为何要这样说呢?为何要我如此尴尬呢?这是为什么呢?”唉……
到了晚上登手机QQ时,发现她也在线。于是我问道:
“今天下午没事吧!”
“没事,我和你说过我是不会介意的。”
“哦,可是让我郁闷了一个下午……”
“呵呵!”
“你是风儿我是沙,风儿飘到天山去,沙儿跟到天山去……做我的喜羊羊好吗?”
“啊?你不是开玩笑吧!”
“不是啊,我是当真的!愿意吗?”
“这个……这个……让我考虑考虑吧!你愿意等我吗?”
“我——愿——意!!——等你一辈子!”
“你真的喜欢我吗?”
“真的喜欢你!”
“让我考虑考虑……”
“……”
“明天和我坐在一起行吗?”
“行啊……我要下了,88!”
“嗯,晚安!”
于是我
第二天,来到了多媒体教室上会计课。我看见她一个人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喊道:
“Hi,坐过来啊……”
她并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左右便来到了我的身边……此时,那双双猫眼(同学们的眼睛)又在盯着我们……
“想好了吗?”
“没有。”
“那你慢慢想吧!你的手冷吗?”
“还好啊。”
“可是我的手很冷啊!”
说完把手放在了她的手上,握住了她的手。在那瞬间我紧张了起来……
随后她的手指也搭在了我的手上……就这样我们第一次牵手啦!这时,那双双“猫眼“紧紧地盯着我们,见我们的手都在下面,她阴险地笑了笑……
“郁闷,没有啊!”她说完把手抬了起来,给她们看。过了一会儿她又把放在了桌子下,我们又牵起了手……
唉,时间仿佛跟我们作对——可恶的铃声又响了……我们不得不放开了手,走出了教室……
随笔:
今天又遇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牵手的感觉像是触电一样有一种麻麻的感觉,让你心跳加快,让你陶醉其中,难以自拔!我想这也是这就是我初恋时的感觉了
今天我终于牵了她的手!
(七)
晚上,我躺在床上静静地想着和她牵手的感觉,心里充满了自信念念道:“她应该同意了吧!要不然我们怎么会牵手呢?”心中情不自禁的想起对未来的憧憬……
拿起了手机登上了QQ又和她聊了
“你喜欢我吗?”
“不知道啦”
“愿意和我在一起玩嘛?”
“你是知道的呀?”
“我想你应该愿意吧……”
“嗯,是的!”
“好想你哦……”
“哦,我要上课(晚自习)去了。拜拜!”
……
第二天,我兴冲冲的来到了机房。看见她呆呆地坐在离窗子旁的座位上。于是我走了过去坐在了她的旁边。看见她又趴在桌子上,我打开了打字软件。
“不要睡了,快做起来打字啊!”
“不,我想睡觉。”
“不行!随后我把她拉了起来要她打字……”
她只打了还没到10分钟就停下来了……
“goon!”
“不打啦,肩膀酸死啦!”
“我帮你揉揉你继续goon吧!”
之后,他揉着她的肩膀搂着她,她的脸顿时红了。轻轻地对我说:
“你揉轻点呀……”
“哦”
帮她按摩了许久……她又说道:
“该你打了……”
说完他就开始练习着。她好像对打字不感兴趣,只见她又趴了下去——
“怎么又趴下去了啊,看我打字啊!”
她默默的趴在桌子上无语……
她趴在桌子上的样子很美很美,我深深的被她的样子迷倒了。停下了打字搂着她……
“你怎么啦,不开心啊?”
“没事啦……”
这时,我把头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在她耳朵边说了一声:“我爱你!”
她默默地看着桌子,没有说话似乎在沉思着……
这节课依旧是过得很快,我离开了她……心里不停地想着:她到底怎么了,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难道她……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
随笔:
我与她之后的时光到底是什么样的?我想你们已经知道了,我并不想继续往下写了,不想在继续承受那无情的悲伤.
第336篇、我所爱的,只是那一年穿着白衣服的男生
每一位女生或男生心中都有一位天使,绝对的唯一,只是在远远的地方,可望而不可及,我也不例外。
那是在哪一年,我也不记得了,大概是在高一或高二吧,我们学校的食堂是在公寓楼的地校,-1F,每次下去打饭都要下一大坡梯子。有一天,我跟闺蜜下完课去打饭,下一坡梯子时,一位男生上来了,右手拿着饭盒(我们那个地方特意的,像个杯子似的)从下面上来,穿着一条咖啡色的裤子,头发分向右边,他的头轻轻一甩。突然,不知道是什么感觉牵动了我,我的心只想微笑,嘴角有点微微上扬,或许是觉得他对有点可爱,或许是我觉得他可爱而因此有点得意。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候,一天上早操,在我们那上高中是住校的,早上六多久起来,学校统一跑步、做早操,在一个深秋,天气有点微凉,早上六点多的时候天还没亮透,有点雾蒙蒙的感觉,在学校的泥土操场上看到了一团白影,T桖,短裤,很美,像天使一样,还有那右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我的心为之一动,或许是心悸吧。
时间就这么样流逝着,转眼就上了高三,学校为了照顾我们毕业班,就把我们从最底楼搬到了最高一层楼,是为了防止那些学弟学妹下晚自习走了时候影响我们,因为我们要上三节,而他们只上两节。
有一天下课了,从窗外望去,又是一团白色,右分又出现了(就叫他L吧),白色的衣服,从我的窗外飘过,我的心不知道怎么了,只知道飘啊飘啊飘,感觉很开心,或许高兴,还是其他什么。
而这之后,L每次下课、上厕所总会从我们窗前飘过,白色的衣服,脸庞,红色的衣服,灰色的衣服,横条纹的衣服(绿白、蓝白相间)。我总是准时在三次(早、中、晚)下课把目光锁定在窗外,等着他飘过,他就像天使一样。
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他就在我们隔壁的隔壁,11班,还知道他叫L,跟我闺蜜一个班,有点熟。告诉了我的闺蜜,只是我的闺蜜不是很赞成。从此之后,我就在不经意间胡思乱想啊,坐在教室就开小猜,想他坐在隔壁的隔壁在干什么,坐了那个位置,每天下午吃完晚去上晚自习之前就写一篇日志,总是在写今天有没有看到他,在哪里看到的,我的心情怎么样,放假了也写,就写诗啊,写想象他在家做什么,开不开心。我曾认,爱情确实能让人成为诗人,做为理科生的我既然能写出优美的诗作,只可惜后来那些日志被人毁了,再也没有了,包括我收集的有关他的一切,一个经闺蜜之手的一个上好佳的塑料口袋,一些我为他坐的小东西,还有那什么什么。
后来,有一天我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爱一个人就送他围巾吧,在学校的小店里看到一条围巾,灰白相间,我觉得它就是属于天使的,就买了,当时15元吧,托朋友给了他,是匿名的,还夹了字条,大概就是说,你不要乱想,我只是想送你围巾之类的。其实当时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不想影响他,虽然我天天胡思乱想,因为在高三,学业比较重要。
记得那是在一个下雨的傍晚,我的心就像有一只小鹿在跳,我也不知道在跳什么,或许是怕他发现了吧,或许是。。。。。。反正是有那么多的不确定。
再后来,我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他手机号,记得有一次放假,我跑到小店里给他打电话,我只是想听听他打的声音,在这之前,我从没有听过他说话,打通了,他在哪里喂,喂…喂,我紧张的不知所措,就挂了,奔向田埂,奔向家对面的山上,始终安静不下来,就像《初恋这件小事》里的小水向学长打电话那一幕,小水打通了跑到外面直跺脚,多年后,看到小水这样,我就想起那个我和当年的他,有时独自一人会心里酸酸的,想起远方的他,跟我的对话至今不超过五句的那个他,他从来都不了解我的他。想起当年疯狂的我,如今却没有了那般勇气,小水和学长的结局那般美丽而现实中的我们却是无能为力。
之后的日子里,奔走在校园,我会从四面八方搜索他的影子,记得做早操他穿着那条纹衣服奔在我前面的样子,记得他从食堂上来在操场上看人家踢足球的画面,记得下晚自习他去学校小吃店买鸡爪的画面,记得放假回家在那等客车的画面,记得他从学校小店出来,我刚好在他后面的画面,记得那次放假回校,我去眼镜店买眼镜碰到他的画面,记得还是一次坐车回校,在街上看到一个女生掉着他胳膊的画面(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妹,跟我们一个年级,在1班。当时的我莫名的难过。)想起,他们班去县城体检,我跑到他们教室找到他的课桌,看到了那张证件照,仔细一看,原来长这样啊,我就想笑,还对着那张照片傻笑。想起,一次下午,我去食堂吃晚饭,没戴眼镜,他从我右边走过,我局促不安的样子。想起我买了相机站在宿舍等他从食堂上来,到宿舍那边,用相机偷拍的样子,可惜,后来那胶卷在毕业时在学校弄丢了一个包,包里的胶卷也都没有了。想起高考时,看到他穿着黄色T桖的样子,想起考英语之前他和同学坐在楼下的花园旁的样子。想起高考结束后我去双桂,在车上看到他在另外一个车上,从另外一个方向开过去,白色的衣服,侧脸,我记得那一定是他,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
之后,我得到了他QQ,就加了他,去他空间看看,发QQ信息,而他,只是把我当成一陌生人。喜欢上qq空间上校内也是从那会开始的吧,我总是喜欢从哪里得到一些他的动态,心情不好了,在哪里,都做些什么,有照片。后来的后来,我上大学去了,而他也去上大学了,在北方,我也买了手机,买手机第一件事就是给他发短信,我总是喜欢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跟他聊,而不暴露自己,这样我很安全。(写到这,我想起了他,不禁黯然泪下)
他军训那段时间吧,貌似我们是最和谐的,他会分享听他的点滴,他告诉我,北方的风好大,他说他穿了好厚的衣服,他说他在学红歌,他说,他跟哥们出去吃饭了,他说小弟弟,他说大学没意思啊,他说要送我笔记本垫脑,我当真傻傻得在桌子上得把脑袋放笔记本上,他说想歪的站墙角唱国歌,他说,真没意思啊,对前途无望。我立马就从新申请个QQ号,发邮件,带歌带照片的那种,鼓励他,只是后来那个QQ号我也忘了是什么了。我说我在干啥干啥,我今天去爬山了,只是我从没告诉他我今天去寺院也抛硬币了,还为他祈福了。我也迷上了网吧,舍友说,你上网真频繁啊。只是他们不知道我只是想去看看他,看看他QQ空间和人人。
在后来,我发短信他很久都没回了,在后来,我删了QQ和校内,在后来08年下了一场超级大的雪,从北方下到了南方,下到了我的心里。他和一位女孩恋爱了,他的日志刺痛了我的心,在后来我总是习惯性地隔一段时间去他空间校内看看,当然是申请了另外的账号,或许是为了我那可怜的自尊吧。或许有时候打打骚扰电话,打了,不说话,有时候从新申请个QQ号,扮成陌生人跟他聊天,但大多时候每当我想起他时,看看校内和空间足够了,思念就不会蔓延,也不会失态,这两个地方就好似代替了他,给我了一剂安静剂。每每上网,总是看看最近来访里有没有他,在后来在我实习的时候,他突然来我页面了,让我激动了好久,我的心又不去自觉的跳啊跳啊跳得很厉害。我激动得要把我对他的心情告诉他,其实只是我多想了,只是他突然想起我而已,准备把日志都寄给他看看,当日志寄到半路我又后悔了,其实我们什么也不是,我们连普通朋友都不是这样做只会丧失自己的自尊和打搅他平静的生活,或许让他更内疚,不想让他不快乐,所以让他把他退回来了。
2011,我毕业了,阴差阳错来到了这个我完全不熟悉的北方小城,而他同样在北方,只是离我很远很远。
喂,喂…
喂,喂…
我很内疚…
喂,喂…
喂,喂…
这就是他迄今为止与我的对话,只有五句,也许有人问:为什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他只对你说过五句话,只是在电话里面?我想说的是:“我也不知道,爱情就是这么神奇,或许这才是爱情。”等到年华已逝,突然想起,这才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那些傻傻的幸福,想起那些年,这些年,我或许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谈着一场一个人的恋爱。在这个浮华的世界,想起那团白色从窗外飘走,我的心就安宁了许多,我的人生要走,我也已经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便没有了当初的疯狂,结局没有小水与学长的美好,或许我没有小水的勇敢,没有那种强大的力量。
在远方的你,对我完全陌生的你,祝你一切安好,对于我来所便是晴天。
第337篇、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看这段时请先看第一段!
为什么上天对这对夫妻要这么为难了老天爷又和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死神的手又在向他媳慢慢的在逼近这他媳妇有一次吃饭吃的好好的突然被噎住了当时他们就把这没当回事过了一段时间她又被噎住了当天这夫妻两人就去了医院检查了必定他们家里很凭穷吗他们就去了一家比较小的医院医生检查了半天也没结果于是医生就建议他们去一家大一点的医院去检查检查出的结果让她目瞪口呆医生说她的喉咙上长了一个肿瘤她坐在地好半天才起来起来她说第一句话就说不能让知道这件事医生好吧我们尊重你的一件他们就这样回到了家他不停问检查的结果而她回答就是没什么事就是由于太累了的原因才会吃东西被噎住的她笑这说没事儿后来他就在也没有提过必定喉咙里有个东西啊平时她吃东西都会特别的小心再小心就害怕被他知道说真的这两口子真够不容易的刚从失去孩子的阴阳中走出来又发生这种事丈夫在一家工厂打工一个月工资只能够为之家里的开支的说的难听点还不够一个正常人出去吃一顿夜宵的了
妻子在家里做做家务之理的妻子整理家里东西会碰孩子的东西每一次看见都会大哭一场
我想这个阴影是永远不会被抹去的今天他放假他说带她出去玩玩她特别的开心只顾这开心了忘了带药了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了吃饭她吃了第一口就被噎住了当时就晕过去了把他吓坏了他急的不知所措他坐在地大半天都没还过神后来是旁观人打了120没过几分钟120到了到了医院医生一检查医生把好好说了一顿医生说你这个丈夫是怎么当的啊
你也不够当丈夫的资格的他是怎么啦这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你知道她得的是什么病吗我不知道啊医生你快说啊肿瘤肿瘤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啊~老天啊…你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啊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他跑到洗手间大哭什么都不顾后来到妻子的病房他还是装这很开心的样子医生进去了把他喊了出来说你们要住院他说医生这病能治好吗医生叹了一口气你们发现的太迟了医生她还有多少日子最多不超过一年他说医生我们不住院可以吗嗯可以两人回到家两人就像互相谁也不认识谁一样一句话话都没有他对她的照顾真是无微不至就这样他满她她满他就这么相互满这对方
每天他为了照顾她他每天晚上出去打工每天晚上出去帮人家洗车子他老婆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有一天他刚出去她就拿一张紫写下她的心里话
我想你已经知道了这一切但你还在我面前装这什么事都没有是的我知道我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你想让我过的快乐一些你什么都不顾你知道吗我昨晚梦见我们的宝贝了他说妈妈你快点来妈妈你快点来也许这是我太想你我们的孩子了吧我拿这笔半天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每天夜里睡不着时都会翻出孩子的照片看啊看啊看啊有时不知不觉这还唱儿歌眼泪忍不住的往下流我想去和孩子一起过了我走了你就不会那么累了老天在玩弄我们我们也没办法只能默默的承受这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和我们的孩子相聚了我不在了你要好好的照顾好自己累了就休息一会再做一个人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和儿子在天国会保佑你的少喝点酒冬天快要来了要注意添加衣服我真想在你身边一辈子可上天让我走也没办法
她上了天桥站在天桥眼一闭脚一迈生命就这么脆弱
爱情是甜的但有时也是无奈的爱情是什么爱情一半是幸福的一半是坟墓。。。。。。。。
第338篇、疏影
“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
……
“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
……
四百年来,我终日形容枯槁,幽魂不得安附。冥冥中,我参悟生死抑或仙灵人形的咫尺之距。
在罗浮。就是罗浮 。郁松林间。四百年前我似春风,且暗香盈盈。翠童与我终日相伴。偶尔幻变些许奇妙而瑰丽的事物消除莫名的郁闷。我不能信步于七丈之外,我扎根于郁松林的中央。仅此足以让我感慨仙灵亦有难为人知的无可奈何。是的,我不能抽身而弃此孤寂的地盘若能,则定不会让翠童时常清脆的欢歌而去。七丈之地宛如地设雷池倘若越出,香销形殒。而我年轻而好奇于郁松林北河对岸入夜时分的轻歌曼舞。这一切人间天堂般的事物我只从翠童口中略知一二。于是我累聚幽忧。我曾疑心若长此以往,我将枯败。我渴望实具人形。
不知是哪一年冬日,一户逃避战乱的人家在郁松林中央距我不远处安家落户,并且开设了一间酒家。这显然是一户近年颓败的大户人家。这家公子每日清早必倚靠在我身侧吟诵一些我似懂非懂的诗句在那兵荒马乱的岁月里是只有殷实人家才可能识字念书的。他每日诵及“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时,总要仰面细细端详我一番。每每此刻,我总惑然。有一丝惧意,思虑着是否他知我灵性;又有一丝欣然,欲霎时绽放千朵万朵寒梅。他的眼神抑郁而缠绵,他的清丽而略显哀婉的吟诵声每一日都触动我心中从未撩起的弦,我愈加惑然。
不觉过了一年光景,我绚烂地怒放过又一回,公子却安静地飘离人世,是的,随风而去。我记得在我美之极致时,公子却愈加哀伤。他不再吟诵诗句,终日仰面凝望我,无一声言语。那几日,我感到揪心疼痛。翠童说我患疾,切不可如此。终于在一年中最冰冷的深夜,我猛然惊醒,粉白的花瓣如雪而落。我相信那一刻我具有人的意识:公子再不可能来了。于是,我开始每日清早吟诵“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翠童说我再依此下去,终将有不意之悲。我却故然。
翠童居然料准了!偶一日垂暮时分,我突然又见到公子了。翠童亦惊吓不已。然而,不多久,翠童便断定此人不过是酷似公子的另一人。原因在于此人眼神中满是豪情,熠熠放光。而我宁愿信其正是公子,因我已思念无度。翠童又说我已迷了心窍。我突然欲与他对话,便告之翠童。翠童大骇,力劝我切不可耗费元气幻作人形。我不顾一切定要如此。我想设若我是人,必尤重情义。翠童终于未能说服我。入夜时分,我强忍周身锥心疼痛,脱胎换骨成绝代姿容的女子。“公子,不可负我!”
当我真切的来到此人身侧,早已抑不住心底凄楚而粉泪涟涟。而他果然不是公子。他不是我朝思暮想的人!然而,我既然现身人前,自然不可贸然离去。便称自己乃是林北河对岸的歌妓,因寻访故人误入此地,终不得归去途径。令我难料的是此人在与我四目交汇时竟瞬间现出公子缠绵而哀伤的神色。我不禁失声道:“公子!”他恍然回称我“小小”!只此一往来,我便意乱情迷,竟至于同他入酒家欢饮。
细谈中我了解他的身份。他乃是隋代名将赵师雄。在江北扬州时曾与一歌妓过从甚密,后歌妓以扰乱将心罪名被赐死。歌妓名唤“小小”。他的诉说如泣,哀伤之情溢于言表。微熏之时我又一次吟起“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吟毕,已不成声,我们相拥而泣。
我终不胜酒力,在迷蒙之时不觉越过七丈界限——赵将军欲带我回我虚言的林北河对岸。翠童在我头顶焦急绕翔,我已不省人事。刹那间一道剧烈的蓝色弧光伴随惊天响雷向我袭来。顿时,我便化作一缕青烟袅然腾空。赵将军昏倒林间……
从那以后,我便不复腊梅之形,形容憔悴,魂难附着。翠童亦无法感知我别样的存在。我终日无所目标地飘移。我知我已然死去——
原来,仙灵亦可死去。
我惊喜于我终于可以不受七丈界限,不受物体阻拦,且可以毫不费力地随处游荡。四百年间,我到过众多喧闹的市井,终于厌倦了那些轻歌曼舞而无意义的生活。我决计去扬州看一下小小的墓葬。
我从不曾想及我的归宿竟如此神奇而动人。我在小小的墓葬附近徘徊了三日。若不是那一位青衫书生的出现,我可能将永远留在那儿。
第三日烟雨迷蒙,瘦西湖畔风景秀丽,而游人稀少。我又一遍细读碑文,那正是赵将军所书:“花魂散,雨凉秋;红笺落,泪长流。萧萧笛怨终难收。霜现后,多少恨,在心头。”赵将军竟有如此文笔,我不禁伤怀许久。
正凝神时,忽觉背后有人踱近。我又一次想藏身。虽然明知再不可能有人见到,然四百年来,我依然无法纠正这种意识。我突然不想藏起了,便呆在原处细细打量来人。来人显然是一介书生,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他在小小的墓前驻足,又很令人费解地向左挪了两步,就如同……就如同是在避开我的遮挡!这令我惊惧不已。我试着飘移到他身前,他居然又向右挪回两步!倘若我能尖叫,早已不觉出声。这是四百年来我最感惊异的事。我不再移动,在一旁注视他。他的缀花布伞似乎过于玲珑娇小,雨水湿透了他青衫的肩部。他专注于碑文,口中念念有词。如此良久,他突然朗声道:“走吧!”便转身离去。
我万分惊讶于此人的表现,决计同去看个究竟。
他进得湖对岸一座朱漆木楼。在其间,我见书卷堆积,墙上悬有几幅水墨画,细看之下,画中竟皆为梅。我正惑然,却听得青衫书生念道:“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我看到正对小小墓葬的窗侧墙上画中之梅竟与当年的我十分相似,一旁的题词正是青衫书生念到的几句,而印章是“白石道人”。青衫书生又道:“异缘休矣!”我突然欲流泪,四百年的景象飞速重现:仙鸟翠童、公子、赵将军、小小……
一切烟消云散,我顿感松弛。四百年我已疲惫不堪,休矣!凝视墙上梅图,吟着“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我便附魂于画,从此便成卷中疏影。青衫书生每日清早凝画而痴,亦怨亦哀,直至这一切再无人知晓……
第339篇、意外惊喜
女友倩倩被单位派去南方一座大城市学习半年,走后一个月,我便思念难忍,正逢周末,就给她打电话,要去那儿看看她。倩倩一听就笑了:“这么远的路程,就两天时间,忍一忍吧,亲爱的,就当我去了外太空!”“可你没去外太空呀,再说两天不够,我还可以请假嘛。”一听请假,倩倩的口气就变了:“看你那点出息,男子汉当以事业为重,再这么儿女情长的我可真不理你了!”
又过了两个月,我去南方出差,可以绕道到她那儿。于是又打电话过去,谁知倩倩竟口气坚决地拒绝我:“不行不行,你千万别来!”“为什么?”“我……我学习太紧张,你一来会影响我的。”一听这话我心里就来气,不就是一个短训班嘛,高考冲刺也不至于这样呀。我冷冷一笑:“好,大学者,请你把心放到肚子里,我不会去打扰你的,你就专心做你的学问吧!”说完,不等她说什么,便狠狠地挂了电话。
我觉得倩倩一定有当“陈世美”的嫌疑,我又气愤又倔强地坚持不再理她,盼望着她能有一个电话过来,向我说明情况,赔理道歉,可她偏偏没有一个电话打过来,直到她学习结束的日期到了,我也没收到她一点音讯,看来不幸果然让我猜到了,什么花前月下的海枯石烂,到头来我竟做了可怜巴巴的“秦香莲”!
正当我对倩倩心灰意懒的时候,突然接到她打来的电话,要我晚8点去省城机场接她。我压着心中的喜悦,故意赌气地说:“省城离咱这儿不过50多公里,来来往往的车有的是,你坐车来吧。”“不嘛,人家就让你来接嘛!到时,我还会给你一个意外惊喜。”我故意表现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勉强答应了。放下电话,连蹦带跳地收拾自己,并把那辆宝贝私家车刷洗一新,见已傍晚时分,哼着小调开车出了家门。
车子刚开出城区,只见路边站一位靓妞使劲朝我挥手。我在她面前停下车,还没说什么,靓妞就娇滴滴地哀求上了:“大哥,天这么晚了,麻烦你捎我一程好吗?”“去哪?”“去省城。”我略一犹豫,随即就放下心来,人家一个漂亮姑娘都不怕,我担哪门子心啊!于是点头答应了。
姑娘上车后,我的心里就像有个小兔子蹦来跳去。有这样的女孩在身边,柳下惠也未必心静如水。我偷偷瞥了她一眼,只见她戴一副小巧的眼镜,斯斯文文的,既漂亮又文静,而且,冷不丁那么一瞧,和倩倩长得还有点像,当然,人家可比倩倩年轻漂亮多了。姑娘倒也大方,大概怕我寂寞,天南地北地和我聊了起来,她真是善解人意,说的每句话都那么中听得体,时间不长,我就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大哥,你年轻轻的这么有成就,人长得又帅气,嫂子真让人羡慕死了!”我听着她这么由衷地对我夸赞,心里乐开了花:“还嫂子呢,连对象还没相上呢。”我得意忘形地向她撒了一个小谎。
她惊讶地盯了我一眼,叹了口气,说:“你是挑花了眼吧?”“什么挑花了眼,就那小破城市,说出来姑娘可别见怪,就没一个像你这样高雅靓丽的女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呀,就我们那破地……”投桃报李,我也忍不住夸起她来。
本来一小时的路程,让我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到省城时,姑娘说:“多谢大哥捎我,去家里坐坐吧。”看到姑娘含情脉脉的眼睛,我突然想起了倩倩,忙说:“对不起了,我还要去接一个同事。”“女同事吧?”“有哪个女同事需要我接?是我们领导,男的。”我边说心里边乐,末了,我对她说:“我们刚接触,你可能对我不了解,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我是个厚道人!”我急于表白自己。“是真的吗?”姑娘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临下车时,她顺手写了个手机号码递给我,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我叫小茜,咱们以后常联系好吗?”“常联系常联系!”我有些受宠若惊,忙把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告诉了她。
望着姑娘远去的背影,我深为自己的精彩表现而得意。一想起倩倩电话里那拒人千里的口气,我就有些来气:高傲个啥,咱也是个招蝶引凤的帅哥!
来到机场,正是倩倩约定的时间,找遍了角角落落,哪有她的身影,到问询处一打听,倩倩乘的那架班机已是三小时前到达了。
我的火气立时就蹿了上来:吹就吹吧,何必这样耍人!我突然想起小茜,忍不住给她打了手机。怪了,连打几次,都提示我拨的是空号。难道她……正当我疑惑间,手机铃响了,是倩倩的号码,我没好气地大声质问:“你搞什么搞,不成就明说吗,何必这样!还意外惊喜,耍谁呢?!”倩倩平静地说:“我在学习期间到医院把自己的容貌整了整,并配了一副适合自己的眼镜,想给你一个意外惊喜,没想到你竟让我有了意外惊喜。”我的心一惊,忙问:“那刚才?”倩倩冷冷一笑:“相处这么久了,真没看出来,你竟然这么厚道!”
第340篇、我多想抱着你哭
孩在家感觉无聊,有没有一个可以跟自己谈心的人,便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上网聊天。
男孩:你好!
女孩:你好,你是?
男孩:我叫**,你呢?
女孩:我叫***
男孩:可以交个朋友吗?
女孩:当然可以了
......
当女孩关掉电脑后,心里感到美滋滋的,脸上的笑容就像是久储在密室里的鲜花突然见到阳光一样,是那样的灿烂、那样的迷人。因为她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谈心的朋友。就这样一连几个月过去了,男孩和女孩依旧联系着。
女孩:在干什么?
男孩:我多想抱着你哭
女孩:(看着信息沉思了片刻)什么?
男孩:哦,是歌曲的名字。你听听看,很好听的
女孩:嗯
...
男孩:听完了吗?
女孩:听完了
男孩:喜欢吗?
女孩:喜欢。干吗让我听这首歌啊?
男孩: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想到这首歌,想让你陪我一起听
女孩:哦,你很喜欢这首歌吧!
男孩:是的
从此以后女孩就喜欢上了这首歌。她在走路时、和朋友一起玩耍时、甚至不开心时,都会想到这首歌,并且偶尔还会哼唱几句。
二
在一个傍晚时分,女孩再次打开了电脑。她看到的男孩在线,就习惯性的等着男孩问候,因为她知道男孩肯定会主动向她问候的。
一分、二分、三分......
半个时辰过去了,男孩竟一句话也没有说,女孩再也等不下去了
女孩:在干吗呢?
(又过了半个时辰,男孩依然没有说话)
女孩:在吗?怎么不说话啊?
...
男孩:你是?
女孩:什么?(气愤)
男孩:我不是本人
女孩:哦,这样啊。请问你是?
男孩:他姐
女孩:(惊讶)那他呢?
男孩:他病了,现在在医院呢
女孩:病了?什么病啊?(紧张)
(男孩的姐姐没有回答)
女孩:那他现在还好吗?
女孩:怎么了?
......
男孩的姐姐下线了,女孩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呆呆地坐在电脑前...
女孩一大早就打开了电脑,等待男孩上线,她想问歌究竟。可一天过去了,男孩依然没有上线,此时女孩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正当她失望时,男孩上线了
男孩:你叫***吗?
女孩:(先是一愣)是的。你怎么会知道啊?
男孩:我弟他...
女孩:他怎么了?
男孩:他出车祸了...
女孩:车祸?(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男孩:嗯
女孩:他现在怎么样了?
男孩?他昏迷好几天了,高烧一直不退...
女孩:他在那家医院?(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
......
在去医院的路上,女孩不禁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天哪!我在做什么?他可是自己的网友,自己从未接触过的网友,他那么值得自己信任吗?万一这是一场骗局,万一自己回不来了,那可怎么办......
女孩最终还是到达了那家医院。她在医院门口迟迟徘徊,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不该进去?万一这是一场骗局,那她...女孩既紧张,又害怕,但似乎有一种力量硬是把她推了进去。
她悄悄的接近那间屋子,屋子的门是半开着的,时而会有医生的进出。她轻轻的走到窗前,这时她看到一个全身被裹满纱布的人躺在里面,医生在为他诊治,旁边还站了几个人,其中一个女孩,她断定是男孩的姐姐。她被自己所看到的一切吓到了,她不敢进去屋子,只是呆呆地站在窗户外,直盯着男孩看。
男孩:**...
(女孩吓了一跳,随后就哭了起来。因为男孩叫的正是她的名字。)
男孩姐姐:医生,我弟弟他怎么样了?
医生:(叹气)高烧还是没有退,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不知道他这几天叫的名字是谁?把她找来,或许关些用。
男孩姐姐:可是...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医生摇摇头,向门外走去)
医生:你有事吗?(问女孩)
女孩:(擦掉眼泪)没...没事
(男孩的姐姐走上前去)
男孩姐姐:你找谁?
女孩:我...我...你是**的姐姐对吗?
男孩的姐姐:是。你...你不会是***吧?(吃惊)
女孩:我是
......
之后女孩进了屋子,这时男孩又开始叫女孩的名字,女孩跑上前去。她握着男孩的手不停的哭,此刻她感到自己好无能,因为她没有办法让男孩醒来;也没有办法让他好起来;更没有办法分担他的痛苦...
突然她又想起了那首歌: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地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为你
......
当女孩唱玩后,她发觉男孩的眼角似乎有泪痕滑过,她知道男孩听到了她的歌,于是...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为你
.......
第二天早晨,医生再次为男孩诊治时,惊奇的发现男孩的高烧已经退了,这使他感到不可思议。在他追问原因时,女孩早已悄悄离开了...
三
男孩的伤渐渐痊愈:
男孩:姐,在我昏迷的时候有人在屋里唱歌吗?
男孩姐姐:(沉默了一会)是的。你怎么会知道?
男孩:我好像听到有一个女孩在唱《多想抱着你哭》。那女孩不会是你吧?(笑着说)
男孩姐姐:才不是。是..是***
男孩:(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谁?(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男孩姐姐:***
男孩:怎么可能?
男孩姐姐:真的,是我把地址告诉她的,但我没有想到她真的会来。你高烧退了之后,她就悄悄的走了。
男孩哭了...他好后悔,后悔当初没有早些向女孩表明自己的心意。
他立刻上网,可女孩没有在线。
男孩:她最近一直没有上网吗?
男孩姐姐:嗯,自从离开医院后,就一直没有在上。
......
半个月过去了,男孩的病几乎痊愈。可女孩依然没有消息,这时男孩再也等不下去了,他想去找女孩,可医生说他还没有完全康复,让他最好不要跑太远。
女孩:病好些了吗?
男孩:(激动)嗯,好多了。你怎么一直没有上网啊?
女孩:我...没什么
男孩: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
女孩没有回答,就匆匆的下了线。男孩有好多话要对女孩说,可还没有来得及说,女孩就...他猜测女孩一定是发生什么事了,否则她是不会不理他的。他越想越担心,于是顾不上医生的嘱咐,决定当面向女孩问清楚。
他毕竟是第一次来找女孩,对路生疏的很,费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女孩的家。但他不敢进去,他怕给女孩带来麻烦,。他在门口耐心的等着,但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等什么。过路的街坊邻居不时的向男孩看,嘴里还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女孩出来了,她低着头,脸色很差,看上去心事重重。她从男孩身边走过,竟没有发现
男孩:**?
女孩:(扭过头来)怎...怎么是你?(向四周看了一下)
男孩:我...
(男孩还没有说完,女孩就拉他走)
女孩把他拉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
女孩:你怎么来了?
男孩:最近一直没有你的消息,我很担心,所以就...你发生什么事了吗?
女孩:没有(声音很小)你的病怎么样了?
男孩:哦,已经好了
女孩:那就好。还有事吗?
男孩:没...有
女孩:那就说吧
男孩:(想了一会)做我女朋友吧!
女孩:(女孩哭了)不...不可以
男孩:为什么?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
女孩:谁说的?只是普通朋友而已(低声说)
男孩:什么?你不要骗你自己了,你如果不喜欢我的话,怎么会跑那么远去看望你一个从未接触过的“普通朋友”?如果你不喜欢我,怎么会在我生命垂危的时候,拼命的为我唱了一夜的歌...这岂是一个普通朋友可以享有的?
(女孩无语,只是默默的哭着...)
男孩:你有什么苦衷吗?
女孩没有回答,她擦掉眼泪对男孩说:我们去玩吧!
......
这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漫山遍野的鲜花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芬芳;野草也在风婆婆的呼唤中,揉了揉朦胧的眼睛:路旁的树木也朝着太阳公公伸了个懒腰。在这甚蓝的天空和灿烂的阳光下面,男孩和女孩抛下所有的忧愁和烦恼,尽情的欢快着、玩耍着。这也许是他们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可以为我唱首歌吗?
男孩:什么歌?
女孩:就是我为你唱歌的那首啊!
男孩:昂?不想唱
女孩:为什么?
男孩:它太悲了,我不想让它破坏我们的心情
女孩:哼,小气(调皮)
......
四
男孩在临走前,多次向女孩要答案,可女孩始终保持沉默。男孩没有办法,只能让女孩想出答案后,在网上告诉他。
男孩回去后,整天都在等着女孩的答案,可女孩一直没有上网男孩开始担心起来,他甚至有些害怕问题的答案。女孩终于上线了,男孩欣喜若狂。
男孩:想好了吗?
女孩:嗯...
(男孩以为女孩答应了他,激动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女孩: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
(男孩的眼泪始终还是流了下来)
男孩:什么?
女孩关掉电脑,趴在床上哭起来。
......
男孩的心情突然从天堂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他不甘心,不甘心一段感情就这样被埋没,他决定再次去找女孩。
他来到女孩的家,发现门没有上锁。他叫了半天,也没有人应声,就推开门走了过去。屋里子然没有人,正当他转身准备离开时,发现电脑下面放了一个本子,并且上面还有女孩的相片,男孩好奇,便打开本子看起来。他看的很认真,似乎连一个字也不肯放过。不一会,男孩的眼睛开始湿润了。突然他抱着本子,朝着医院的方向跑去了......
这个本子是女孩的日记本,上面记载了他和女孩相识以来的种种情景。这时男孩全明白了,他明白了女孩为什么离开医院后一直没有上网;以及上网后只打了生招呼,又匆匆地下线了;他明白了女孩为什么明明喜欢自己,却迟迟不肯答应他;他明白了女孩为什么突然想到要和他去玩...
原来女孩看望男孩的事被父母知道了,她的父母很气愤,并且不准她再碰电脑。但她仍然很担心男孩,就趁她的父母不在家,偷偷的和男孩聊了几句,然后就匆匆下了线。当男孩去找她,并且向她表明心意时,她知道自己是不能答应的,但她又不想让男孩失望,就故意逃避男孩的问题,带他去玩。男孩走后,女孩的父母不知道从哪儿得知了这件事,这次女孩的父母不只是气愤,而且更加恼怒了。女孩再也受不了了,就答应父母不在于男孩联系。
此时女孩正静静地躺在医院,女孩自杀了...
五
男孩拼命地跑着,此时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让女孩好好活着。
男孩到达医院后,女孩刚做完手术。医生正在为女孩打吊针,女孩的父母在旁边守着,眼睛红红的。
男孩:医生,她怎么样了?有生命危险吗?
医生:她中毒太深了,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男孩:(苦苦哀求道)医生求您了,您一定要医好她
医生:我们已经尽力了,是生是死那就要看她的造化了
男孩再三的哀求医生,可医生还是无情的走了。此刻男孩傻傻的站在女孩的面前,他再也忍不住了,顿时间已经泪流满面。他好恨自己,恨自己不能给女孩幸福...
他突然想到在上次游玩时,女孩曾让自己给她唱歌,可自己没有答应。于是他上前抱住女孩: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地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为你
......
男孩一边唱着歌,眼泪还不停地流着。流下来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滴在女孩的脸上,可女孩却没有一丝的直觉。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付出全部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为你
你流的眼泪
慢慢的落在我身上
可我也只能
假装坚强
把你所有的伤
都给我自己扛
用我的肩膀
为你挡风浪
我知道现在的你
已经不再爱我
可是我也只能
伤心难过
这样的时刻
你还有什么话对我说
当你决定离开
我好舍不得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付出全部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为你默默祝福
......
两天天过去了,男孩仍然唱着,这时他的声音开始嘶哑。所有的人都在劝他停止,可他却一直坚持着。歌声在整个医院回响着,医院几乎所有的人都被男孩的歌声所打动,留下了同情的眼泪。这时外面下起来漂泊大雨,老天好像也在为他们打抱不平。
三天过去了,此时男孩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了,可他还是拼命地唱着...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付出全部
我多想抱着你哭
紧紧的把你抱住
只要你能够幸福
我愿意为你默默祝福
......
或许女孩的灵魂也被男孩的歌声感动了,她舍不得抛下男孩,她醒了...
第341篇、亲爱的,你会为我跑几步?
是我无意中看到的一幕。
一个男孩送女孩上车,挥挥手互相道别,很平常的一幕。汽车缓缓开动,忽然,透过车窗玻璃,我看到男孩追着汽车开始奔跑,眼里含着温柔微笑。他的嘴唇紧闭着,其实道别的话应该早巳说过,或许明天两人又可以见面,可是,他还是追着汽车奔跑。
而车上,女孩也紧紧盯着他,两人就这样车上车下默默对望。
这就是久违了的爱情吧!
他们还那么年轻,年轻得让人嫉妒,他们没有经历过人生风雨,只怕连伤心失望也不曾品尝过。可是他们却明白真爱的滋味,没有任何遮掩的情感流露。他们的爱情不一定会有结果,按照我们人生的经验来说,太稚嫩的爱情往往难得正果,可是这一刻的温柔就已是永恒。
而我已经习惯了,和别人道别,说一句再见,不再回头。透过车窗,我也看不见有人会目送着离开,站台里再也看不到刚才还和你亲热说话的人。
可是多年前,我也是那样一个女孩,跳上车,然后不管车是否开动人容易摔跤,就不顾一切地朝车厢后跑,一直跑到最后面的座位上;而车下,也有个俊朗身影在奔跑,汽车总是很快就拉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可是目光却依然灼热地在空气里碰撞……直到车开远,看不见他了,那目光就刻在了心里。那时候觉得这样的举动再自然不过,而现在回味起来,才知道它已如远去的青涩岁月一般,永远消逝在年轮深处……
于是问现在身边的人,亲爱的,送别我的时候,你会为我跑几步?答案是为什么要跑?明天就可以相见啊!或者,你上车,我也要赶车,抓紧时间,何必道别?
是啊,我们已经看淡别离,正如我们已经看淡了爱情。生活里有许多比爱情更值得我们撒开腿奔跑去追求的东西,与其相比,爱情仿佛不过是劳神费力的低值易耗品。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们得到的越多却越不快乐?
回头看那流逝的岁月,我们曾经一无所有,我们也不明白愁的滋味,可是我们曾是那么快乐那么不舍得的,不管不顾地跟随着载有心爱的人的汽车奔跑。
因此有可能的话,你也可以问问那个说爱你到永远的人:亲爱的,你会为我跑几步?即使只一步,我们也该感动得流下眼泪。
第342篇、一针之爱
有一天,我的喉咙动手术,却没告诉工作繁忙的男友,只请了表妹来照顾我。男友闻讯赶来已经是做完手术的第二天,护士刚好来打点滴,我一边点头跟他打招呼,一边自然地伸出左手。他突然意识到什么,焦急地叫:“护士小姐――”护士手脚麻利,针头扎进我的血管后才抬起:“什么事?”男友说:“对不起,我想让你大嫂她的右手。不过既然打了左手,那就算了。”我这才感到懊恼,昨晚本来要告诉护士打右手的,临时又忘记了。因为我是左撇子,只会用左手写字,现在喉咙动手术不能说话,如果再不能用文字交流的话,那将非常不方便。我朝护士挥挥右手,努努嘴,示意重打。护士一脸茫然地看着我。男友解释说:“她是用左手写字。不能说话,又不能用文字交流,不方便。”护士恍然,欲拔针头,却被男友慌忙制止了。我瞪大眼睛凶他,恨不得给他一巴掌。昨天打点滴时,虽然有特意请假来陪我的表妹看护,但是表妹往往不能理解我的示意,弄出不少啼笑皆非的笑话,最难受的是憋尿憋到打完点滴才解决。男友对我的愤怒视而不见,在床边踱了几步,冲我一笑,就屁颠屁颠地走出了病房。出去吃早餐的表妹回来,看我点滴还是打在左手,埋怨我怎么不换手。我示意她叫护士重打,谢天谢地,她这回总算明白了我的意思。护士刚要拔针,男友急匆匆地回来了,他再次制止了护士,得意洋洋地将一块厚纸片竖在我眼前,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吃饭”“檫汗”“洗手”“小便”等字样,罗列着日常所有的活动。我的眼睛顿时湿润了。护士不耐烦地问我:“到底换不换?”我一脸幸福地朝她摇摇头。就因为少挨了一针,我决定嫁给他。
第343篇、少年白头
怎么看他都是个幸运儿,既有北方人的高大又有南方人的秀气,既有南方人的聪慧又有北方人的刚毅,生逢世道兴盛,玩电脑可与黑客叫阵,高考不费事就是状元。毕业后许多大公司开出优厚条件由他挑,青睐他的女孩排成队由他挑。
但是为什么,风华正茂时,他忽然白了头?难道他还会有犯愁的事么?
旁人不解,他自己也不解。
只有他的父亲,当年赴北大荒的知青父亲,年过半百仍乌发戴顶的父亲,瞥见儿子的一头白发,背过身,流下泪来。
许多年前,在遥远边陲的小村庄里,像歌里唱的那样,知青爱上了村里小芳。
知青从南方的家里,带了漂亮的丝绸送到小芳家,请求小芳父母,把女儿嫁给他。
小芳父母看一眼满目的花花绿绿说:这顶什么用?要娶咱家闺女可以,在第一场雪之前砍半屋子柴禾,就行。
知青傻了。半屋子柴禾,怎么可能?他以为未来的岳父母是故意刁难他。
同来的几个知青帮他一起上山砍柴。可是冬天很快来了,砍的木柴差老远;第二年的大雪纷纷扬扬下来时,木柴还是不够。知青中有个鬼聪明的,出主意钉了个木架子安在里边,看上去,就够半间屋了。
所以这年冬天,知青娶到了美丽的小芳。
第三年的大雪纷纷扬扬下来时,小芳要坐月子了。冰天雪地,坐月子得一日24小时将屋子烧暖,半屋子的木柴,很快就烧掉大半,眼看,就烧到只剩下木头架子。知青这才明白岳父母的苦心,可是为时已晚,小芳没有熬过这个特别冷的冬天。
知青的头发就在那个冬天白了,白得如漫山遍岭的雪。
一年后,黑发重生。
三年后,他带着儿子回南方城市,又娶。
20多年过去,他以为许多事情,已经淡忘。
没想到儿子顺顺当当长到26岁,忽然间一头白发――难道悲怆也会遗传吗?
那一年,知青也是26岁。
第344篇、当爱情遇上猪
当爱情遇上猪 文 荻秋 插图 头头
一 爱情岂能儿戏
谢小强至今还记得他和洪萍的第一次相识。那是大学里的一个平淡夜晚,谢小强和刘坚他们在宿舍玩真心话大冒险,小强输了,被迫到楼下“大冒险”。当洪萍独自一人经过时,他走上去,慢慢把她逼到了墙角。洪萍正不知所措时,小强双手撑在墙上,很正色地对她说:“美女,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我是猪!”然后就跑掉了,留下了在风中独自凌乱的洪萍。
洪萍第二次遇到小强时,他正双手抱着楼下的电线杆,欣喜若狂地大喊:“我终于有救了。”洪萍很好奇地走过去,只见电线杆上贴的全是什么“老军医…‘一针见效”之类的广告。谢小强当时落荒而逃,后来才知道,这货又一次输给了“大冒险”。
有一天,谢小强逃课遇上大雨,被困在图书馆里。这时,刘坚发信息给他,说老师要点名了。谢小强看着如瀑的暴雨,想冲出去但又很犹豫。如此几次,引得旁人纷纷为之注目。这时,有人走过来,递了一把雨伞给他。小强回头一看,是一个不认识的女生。女生笑了:“我认识你,你是信勇三幢楼下的那头猪嘛。”说着,笑弯了眉毛。
谢小强后来回忆说,自己就是那时被洪萍的笑打动的。当时只在心里想。这个女孩子,我一定要追到。
借伞,还伞;借书,还书;请吃夜宵……一来二往,紫荆道上就经常有二人的身影了。小强看着洪萍时,有时会痴痴地发呆;洪萍看着小强时,也有刹那的出神。但两人都没有向对方表白。
一天晚上,洪萍突然接到小强的电话。小强吞吞吐吐地说:“洪萍,我,我有三个字想跟你说……”那一瞬间,洪萍心如鹿撞,血液加速,脑子也在“轰轰”作响,果然,电话那头传未了三个字:“我爱你。”一时欣喜、惶急、害羞淹没了她,但她还没来得及反应,电话就已经挂掉了。
这下,洪萍睡不着了。她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小强刚才说的那三个字和他的身影。这时,熟悉的铃声又响起来了,洪萍几乎是整个人弹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按下了接听键。
小强再一次吞吞吐吐地说:“洪萍,我,我有三个字跟你说……我,我是猪,我真的是猪……”电话那头传来了轰天的笑声,震得洪萍的心裂成几瓣。
第二天,小强去找洪萍,却被洪萍拒之门外;电话打过去,不听;路上遇到了,掉头走开。小强忍不住,找洪萍解释:“我,我昨晚喝了酒,和他们玩大冒险,所以……”
洪萍冷笑:“谢小强,我今天总算认清楚你的本质了。你确实是猪,是一头不折不扣的猪。”说完转身走了。
洪萍的闺密对小强叹了口气。说:“你什么不好玩,偏要拿女孩子的心来玩,说你是猪都客气了!爱情岂能儿戏?自己回去好好反省吧。”
就这样,小强和洪萍的爱情故事,结束在那个瑟缩的寒冬里。
二 追你到天涯海角
毕业后,洪萍去了五邑,小强也在那里找了工作;几个月后,洪萍去了松山,小强也跟着去了;一年后,洪萍调去了珠市,小强的身影又在那里出现。
洪萍公司的楼下是个快餐店,有一天,洪萍看到小强在那里吃饭,她装作没看见。几天后,她居然发现小强穿着服务员的服装,在店里忙碌了起来。
洪萍点了个烧鸭饭,小强很迟才端过来,洪萍突然一改淑女的形象,大骂起来:“你这服务员怎么当的?动作那么慢!你一个大学生当服务员,图好玩是不是?你这么大一个人,难道没有自己的目标,自己的理想吗?”
一顿数落,把周围的人都给惊呆了。老板忙不迭地走出来,连忙赔不是,说这家伙新来的,千万别和他计较。小姐如果不满意,下次就别叫他端饭。如果还是不满意,就马上炒了他。
洪萍把钱扔在桌子上,转身说:“不吃了,气饱了。”小强在后面说了一句:“别吃那么多烧鸭饭,色素多。”洪萍听了这话,差点被脚下的石头绊倒。
之后,洪萍没再去那家店吃饭,小强也没在那里露面了。不过,洪萍总觉得有个尾巴跟在后面,这感觉让她很不爽。这天,洪萍下班,天色已经很晚了,前面突然冲出一个歹徒,手里拿着刀,大吼:“劫色!”
洪萍吓得浑身直哆嗦。这时,后面突然冲上来一个人,正是小强:“大胆歹徒,敢欺负我的女人,看我的――”说着,真的摆开阵势,一副李小龙的样子。
没想到这边洪萍提起手袋,往小强头上就砸:“什么你的女人?我什么时候变成了你的女人?老是跟着我是不是?你不觉得自己很烦吗?你什么正事不干,天天跟着我干什么?”
小强躲闪不及,被砸得狼狈至极,连忙说:“我,我是担心你的安全,保护你……歹徒还在这里,你让我打跑了他再说。”抬头一看,那“歹徒”从兜里掏出一根烟,饶有趣味地看着二人的对白。那刀子夹在胳肢窝里,早不见了刀刃。原来,是洪萍请人来玩的把戏。
洪萍听了小强的话,冷笑一声,一手挎着那“歹徒”的胳膊,亲昵地靠在他身上,说:“保护我?这位是我的男友,有他保护我就行了。如果你想保护我,身家超过一百万再来找我吧,我男友可是真正的高富帅昵。”说着,头也不回地拉着那人走了。
小强无比沮丧地坐在路边,他觉得是该思考一下自己的前途了。
三 827条围脖和913篇日记
洪萍坐在婚车上,洁白的婚纱衬得她格外迷人。今天她将和武勇在凯旋门大酒店举行订婚仪式,武勇就是上次扮演歹徒的那个高富帅,他是公司董事长的儿子。
闺密赶上婚车,喘着气对洪萍说:“洪萍洪萍,你先别急着去酒店,先看看这个围脖。”
洪萍接过她的手机一看,原来是一个名为“信勇三幢楼下的猪”的微博。在微博中,他详细记录了自己两年多来的心路历程:
“回想起那次表白,我除了懊悔,还能有什么呢?我不够胆量去表白,就借着‘大冒险’跟她表白,没想到后面又输了次……也许她说得对,爱情岂能儿戏呢?
“跟着她去到一个新的城市,天气真的很冷,不过一想到她在这个城市里,我就觉得格外温暖……
“失业了。暂时找不到工作,就去了她公司楼下的快餐店打工,工资很低,不过能见到她就是最好的薪水。”
闺密说:“你看看,他写了八百二十七条,整整两年多,每天条,都是关于你的……”没错,八百二十七天,他们分开,已经有两年三个月零六天了。洪萍眼睛有点湿润,她赶紧拿过纸巾来擦。闺密说:“看,感动了吧?你是不是该回心转意,不要急着订婚?”
洪萍笑了:“你的唾沫进眼里了,不擦怎么行?好不容易钓到的金龟婿,几条围脖就让我放弃?要不,金龟婿我要,这头猪,留给你了。”闺密吐吐舌头,表示不解。
到了酒店门口,洪萍还没下车,一群人就蜂拥过来。奇怪的是,居然不是婚庆人员。洪萍一看,竟然是很久不见的同学们。这些人手上举着横幅,横幅上写着:“追你到天涯海角,爱你到天荒地老…‘爱情大国险,爱你一万年”“我是一只打不死的爱情小强,拒我千万次,爱你千万年”……
洪萍一下车,就被这些人团团围住,簇拥着来到酒店旁一个临时搭建的舞台下。舞台上的谢小强,一身帅气打扮,拿着麦克风,正在唱黑龙的《回心转意》:“……还有什么话要说/还有多少泪要流/有一天/我会让你回心转意/还有什么话要说/还有多少泪要流/有一天/我会让你回心转意。”
洪萍听着听着,不觉痴了。小强拿着鲜花,从台上走下来,递到她面前说:“对不起,我爱你。”
洪萍接过鲜花,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犹豫片刻,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顿时,周围响起了各种欢呼声、掌声。
洪萍问:“搞那么大阵仗,如果你被拒绝了,那不糗大了?”小强笑了:“不怕,我是小强,打不死的。”在香港电影里,小强就是蟑螂,以生命力顽强著称,谢小强显然以此为豪。洪萍笑了:“你不是信勇三幢楼下的那头猪吗?”二人又笑了起来,抱得更紧了。
突然,武勇走了过来,对洪萍说:“洪萍,我们要进去了,订婚仪式要开始了。”洪萍这才醒悟起来:“对哦,这事我还忘了呢。”她把鲜花塞回给小强,整整仪容,就要进酒店了。
周围的人顿时傻了,小强更是要崩溃了,他呆呆地看着她,仿佛不认识似的。洪萍笑了:“傻什么,是公司拍的一个广告。”她从随身的袋子里掏出一个本子,递给小强,说:“你给我好好看着。”说着,转身挽着武勇的手进酒店了。
原来,这是洪萍公司要拍的一个广告,目的是为几件新款的珠宝做推广。当然,洪萍刻意跟武勇说要搞得逼真点,然后让闺密把消息透露给小强。
小强看看本子,这是一本名为“当爱情遇上猪”的日记本,上面记录着一个女子的心路历程:
“他一本正经对我说他是猪的时候,真的太搞笑了,我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好玩的人。
“他怎么能这样对我,怎么能如此蹂躏一颗少女的芳心,他太让我失望了……
“如果他不能给我足够的安全感,我为什么要接受他呢?这也是我在快餐店痛骂他的原因。
“他的业绩越来越好了,人看起来也越来越成熟了,但他是不是已经忘了我呢?哦,天,希望上次说的一百万的气话没有把他吓跑……”
这些日记共有九百一十三篇,小强算了算,除了分开的八百多天以外,还有他们相识的八十六天。顿时,他的眼泪流了下来……
第345篇、桃花缘
哎,十年磨一剑!想我出生于书香世家,纵使天资纯良、才情俊逸,然,科举如若不中,又与市井游民何异?文字,本源于浊世流俗之中,罢了!罢了!教我如何不为之动容。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平日埋头寒窗,却苦读不知春已浓。今儿正逢一个难得的晴朗天气,“屋外”应是桃红柳绿蝶舞蜂飞,我决定暂且放下笔墨出去走走。
一路上杨柳花飞、莺歌燕舞、清风微拂,我不禁感叹大自然之淳朴花花鸟鸟之靓丽,沿着春的气息浑然不知走了多远,渐渐抛却了已经模糊不清的城。伴随着午后的阳光,忽然觉得腿酸口渴,我打定主意决定找一户乡野农家歇歇脚讨杯水喝,这里已是僻野不知有没有农家居住?
我举目四望,见不远的山坳处于万株桃花掩映中露出一角茅屋,袅袅的炉烟于屋内散发出来,婉若人间仙境一般,我不禁加快了步伐。沿着桃林间的曲径往里走,当茅屋完全呈现在我目力所及之处时,我不禁惊叹:“不知何方高人在此隐居?
”只见翠绿的山脚木屋坐落于纷脂桃林之间,有一竹篱围成的小院柴门半掩,当我走进院中梅、兰、竹、菊在微风的轻拂下交相辉映,心想:“此主人必是一位仙风道骨、白发美髯的老者”,于是高呼:“小生踏春路过,想讨一杯水喝!”吱呀一声,房门敞开,谁料开门的竟是一妙龄少女。
少女淡妆素服独立遥阶,我再次说明来意,少女便殷勤的引我于草堂落坐,亲自厨下去张罗茶水,我也少有空间的仔细打量了一番,只见室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墙上挂的山水字画与桌上的笔墨纸砚映出了浓浓的书香之气,我不禁心生疑问:“到底是何许人也隐居此地?
”恰逢这时,少女已端茶进来轻唤一声:“公子,请用茶”言谈举止落落大方,我赶忙从思索中回过神来,逢迎的双目正好遇上少女热情的明眸,少女迅即垂下眼帘,白皙的脸上燃起两片绯红,一份娇羞更显得楚楚动人,“世间竟有如此明媚的女子!”我再一次傻傻的怔在那里。
“公子,请喝茶”少**柔的话语使我自知已经失态,于是轻轻咽了一口茶水,故作镇静地表明了自己的姓氏和乡里,接着忙问小姐的姓氏及家人。小姐娓娓而答:“小字绛娘,随父蜇居于此。”我虽学识浅薄但男女之间的礼数还是懂的,于是不再深问而是把话题转移到了风景与诗文上,“这里远离市井车马风景宜人,是踏春游玩不可多得的好去处”绛娘听我言只是含笑颔首并不多言。
面对盛景佳人我禁不住吟咏一句,当我拙口粗吐:“桃红暮若鸾凤齐鸣”
“柳绿夕年鸳鸯比翼”绛娘接到。
不曾看见佳人丹唇开启,声音却如丝丝春风如约而至,风景迷人,伊人却醉人!这时的道德礼数在我心里就如同那大山一样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不知不觉中已近日落西山,我对绛娘表明了辞意,绛娘也没有太多的挽留。
“小姐请留步”
“公子慢走”
映着落日的斜晖桃红的淡雅,伊人倚门…我不清楚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脑子里全被那一双脉脉含情目占据着!胡乱收拾了一下,草草的睡了!
平日里依旧埋头书案,日子久了渐渐的淡忘了此事。转眼又到了桃花灼灼、柳絮翻飞的季节,我忽地想起了去年的这件逸事,于是决定再去拜访,一路上我再也无心欣赏沿途的盛景,径直朝那片桃林奔去…还是和去年一样花开如旧,我的心里却隐藏着丝丝的惶恐不安。
走进院落,里面寂静无声,我也没有出声。只是静静的望着茅屋柴扉上的那一把铜锁,风景今朝是,人事昔昨非,往事历历在目夕阳西下我取出笔墨写到: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回到家中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她到底去哪里了?”绛娘的倩影充斥了我的整个脑海,一连几日更是无心读书,明天就是清明节了我决定再去探个究竟。
当我走近茅舍时隐约听见里面传出阵阵苍老的哭声,我赶忙走进,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看我进来迟疑了片刻问道:“你是崔护吧!”我感到一丝诧异,连忙点头答到:“小生正是崔护”,老者一听老泪纵横哽噎地说:“小女绛娘,年方十八,待字闺中,自从上次见了你一直对你念念不忘,她总是说你若有情定会再来拜访,可春去秋来等过了一天又一天本已绝望,那几**带小女去亲戚家小住了几日,可回来看到了你写的诗,知你已来过,错过了时机以为你以后永远不会再来,小女整日茶不思饭不想现在恐怕已经…”听此言如晴天落雷一样炸在了我心上,我走进绛娘看着她浅眉微蹙的面容,顿感世间一切好像都苍老了,初次见面痴情却这般!是我害了你…
第346篇、电影票
我永远记得星期五下午上课时,我意外地在书里面找到了一张电影票。在我翻书的时候,它轻飘飘地飞落而下,隐约可见背面用圆珠笔写着几个字。我拿起来一看,“不见不散”四个娟秀的小字一下子就令我激动起来。
我努力想把“不见不散”这四个字和你的笔迹对起来——你不会知道我曾经偷偷收藏了你写的作文。可是我并不能完全确定。事情越是清楚,我越要把它往复杂的方向想像。我以为自己的潜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爱情的影响。天知道我偷偷地喜欢你有多久了,可是我从来不敢在你面前表露痕迹。我不知道自己害怕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被你拒绝了会怎样,可是我却连把爱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这个下午突然出现的电影票如果真是你给的,那我会怎样呢?
老师适时在我的脑门上轻轻拍了两下,我一抬头就发现了你似有似无的鼓励眼神,但我马上就把头低了下去,装作认真看书的样子。那似有似无的眼神使我越加怀疑,突然间我变得很自卑。我就想到其他很多可能的结果。万一这小小的电影票不是你给我的,我该怎样去面对另外一个和你不一样的女孩呢?这完全有可能是我的那些活泼好动的死党们专门给我设的局。他们可能已经约好一起在电影院看我的笑话了。我并不在意在他们面前出丑,但是我却害怕我在他们面前暴露我对你的感情,那样总有一天你也会知道这件事的,我怎么能面对呢?
我陷入了一种莫可名状的焦躁之中。我希望你看到了我的焦躁,然后给我一点更加明确的暗示。可是直到放学,我都还在为电影票的来源感到烫手。“不见不散”的反面用正楷字印着:十三排五座,×月×日(星期六)下午19:00;片名《不可不信缘》。明天晚上的一部富有美感的韩国爱情片,加上靠边的安静的位置,如果抛开一切烦恼,我倒是很愿意一个人去看看的。
星期六的上午和下午渐渐远去。去和不去这两个念头已经在我的头脑里轮番出现了不止二十次。最终我想了一个冒险的做法:我晚点去,先在暗处观察,如果在十三排五座的方向看见了你的身影,我就上前。
晚上我打扮一新,特意更改作息时间表洗了一个澡,又在镜子面前转了很久,摆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来。在电影院门口,我特意看了一下时间——19:06。但我进电影院的时候心里还是惴惴的,仿佛这一脚迈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但是马上我就在十三排看到了你仍旧平静的背影。我知道我不可能看错。于是我满怀欢快和激动蹑手蹑脚地朝你走去,我又很害怕你会在我朝你走去的过程中回头看到我的激动样子。但终于我把快速的心跳捂下来并走到了十三排的过道上。
你抬头看着我向五座挤过去,我像往常一样躲避你的眼神。终于到了,我想。不等我坐定,也不等我好好地看看你的打扮,你很突然地说了一句话,语调还是很平静:“你怎么来了?”
欢快和激情轰然一塌。我想语文水平再差的人也能理解这句话,不该来的人来了,该来的人却还没来。原来你确实约了人,可是约的人却不是我。原来这“不见不散”是对另外一个人说的。原来我不过是错误地收到了电影票,或者说你把电影票放错了地方。我可以原谅你,因为我坚信你约的人比我优秀不止百倍,也只有这样我的内心才能好受一点。
可是我已经顾不上你喜欢的人是谁了,我发现我现在的处境一点也不在我的预料之中。没有人约我,也没有人耍我。我已经为可以预料的每一种后果准备好了退路,却碰到了预料之外的困境。但是我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记得有个算命的对我说过,我会在危急之中成就大事业的。现在就是一个危急时刻,我想我会把一切都掩饰过去的。
我说:“怎么你也在这?”
然后我掏出电影票,捂住背面的四个字,又假装对了一下我背后的座位号:五座,我想我一生都能记住那个座位。
我接着说:“你买了二十三排六座的票吗?我是五座,怎么这么巧!”我特意把“二十三排”说得很重。
你一字一顿说:“我买了十三排五座和六座的票!”
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你不再像平常的你了,你的声音不再平静,甚至带着怨恨的味道。我想你应该对失约的人感到怨恨,对于我这样一个完全的受害者,你不知道我的心情也就罢了,却不能施加怨恨,这样我只会更加难过。事实上我也怨恨失约的人:面对这样一个好女孩,竟然有人失约。突然间我已经忘记了我的电影票就是造成失约的原因——我已经把它当作自己买的了。
我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原来这里是十三排呀,怪不得我还纳闷怎么这么靠前。我坐错了,对不起。”
说完我没等你再说话,硬是从人堆里挤了出去。我想我并没有和你说再见的必要,既然不曾在一起,也就没有必要说再见了。出了电影院,我又看了看表——19:16。仅仅过了十分钟,电影已经结束了,我想。
这十分钟决定了我十年的困惑。十年之后的同学聚会上,你和我都已经结婚。你甚至都已经有自己可爱的一个小男孩了。我们一起喝酒,我发现你变得很坚强。我想至少十年前的你是滴酒不沾的。
你突然问我:“那天明明是你先迟到了我才发点小脾气的,你为什么就不能理解,还要编出一个可笑的理由逃走呢?”
泪水朦胧了我的眼睛,仿佛我成了电影里面那个瞎了眼睛的男主角。
第347篇、和你一起心痛
此刻,他正躺在外地一家医院里输点滴。
已经3天没跟家里联络了,手机里塞满了问候短信,一条是太太的,另一条是她的。他是在与太太怄气的那段时间认识她的。她青春、靓丽,如一只网络精灵,恰到好处地填补了他精神世界的空白。
而现在,他是那样迫切地需要来自两个女人的关心,相对而言,她的更为重要。太太的第一个念头是来看他,被他阻止了。她也流露出来看他的意思,同样,也被他阻止了。
出人意料的是,太太在他阻止后的当晚便赶到了他所在的医院,为他带来了好吃的。尽管此刻的他没一点胃口,他还是心存感激。
她也不断地给他发短信,尽是逗他开心的。但是,他总觉得较之于太太的不远千里,她的短信内容里还缺了点什么。
“开心吗?”她在那头问。“还可以,谢谢你。”他回复。“你还是不开心,算了,我一天的心血全白费了。”她有些生气。“难道,你就不祝我早日康复?”他不明白。“我早已祝过你了,难道你忘了?”她似乎也不明白。
他没忘,当然没忘,她的短信。问题是,此刻他多么希望她再一次说出关怀的话。他不需要那些多余的搞笑,而她却不能给他,这很朴实也很现实的一条。
太太端着一碗豆浆进来,很快,他又被一种家的温暖所包围。
太太一直看着他将豆浆喝完,像一位母亲盯着孩子。喝着最后一口,他情不自禁地对着太太发出天真的笑。从结婚以来,他第一次感觉很美好,他感觉太太也是。
两个都是牵挂着他的女人。所不同的是,太太的牵挂,是用自己的心牵着他的心在走,他心疼的时候,疼的是两个人。而她,是用任性的目光扫着他。他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是用自己的心和你一起心痛。而这个人才是你最应珍惜的人。
第348篇、回忆
打破封印的悲哀、冲出幽暗的枷锁、你如此狂妄的笑着、那个可悲的身躯在也不能左右你的意念~!
我的思念、你既然沉静了七年、又为何嗜泪幻形、缠绵旧日的妆容~!
感人肺腑的哀伤、眼泪过后的平静。
到底是结束成就开始、还是开始抚育结束。
从什么时候开始、寒秋入侵了这个春季、到什么时候结束?
七年?凉风若能轻点这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分开。
七年、凉风若不能?那么还有什么理由铭记、到底还是忘却。
我的思念、我育你七年~!无谓亦何畏呢~!
寒冷唤醒了你的知觉、你慢慢的打开视界、入眼的却只是一片荒芜、饥饿突然席卷而来、致命的危机让你不曾仔细打量过这一片荒芜、你发疯的想着那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泪水渐渐打湿了躯体的眼眶、你贪婪的吸允着、渐渐的、清晰了你的身体、清晰了我的回忆~!
古老的院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一阵银铃般的朗笑破碎了此刻的安详、同时也让你初成雏形、她渐渐过来、带着她的玩伴、身躯不再四处张望、只是单纯的看着那个劲爽的女子、女子亦大方的走过来、“你好、我叫桑青、你也住这里么?”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却是如此直爽的性格。“嗯、我以后就住这里了、好巧哦、我叫钟青、你带我四处转转吧”。一身白衣、儒雅与消瘦的结合常常让人第一眼感觉是胆怯、却不曾想到钟青是如此的、胆大心细后面的那个啥~!桑青很明显的一怔、随机道、我和我朋友出去有点事、而她的玩伴似乎对此男子没什么兴趣、一个人独步朝前、桑青看到了、也低着头走了。钟青却对着她的背影淡淡一笑~!
兵荒马乱的年代总能听到无止的幽怨、无外乎你家娃儿被充军了么?没呢、我把我家娃娃藏起来了、征兵的时候我就说是外地逃亡来的、孩子爹和孩子都失散了、那个将军搜了搜就走了。哎呀、王大妈、你咋不早点给村的人说说呢、我家用了三头猪才换下来一个娃、还有个被抓走了、说着说着就泪眼婆娑了。钟青路过、只是笑笑、不置可否、三头猪就能换一个人、到底是有多草菅人命?
转眼已过了两年、钟青却在每年征兵时都会安然度过、二十三岁流亡到此、不知不觉中已然二十有五。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当然也没人去问他的过去。只是每次上山钟青都会带下大批猎物分给村子、村里也早将他画入村中。这两年中、桑青带着钟青把这里的方圆十里都转了无数遍。当初还只有十六的小女子也是越发的水灵、都说十八无丑女、何况是早就亭亭玉立的桑青乎~!
二十五岁之时、桑青生辰之际、恰逢征兵、钟青却独自去了征兵营、自愿从军、以至于一声道别的话都没说出就踏上了血路。邻国越来越猖狂、导致一年一度的征兵变成了三月一度、五日的形式也缩短至半日。桑青听到这个消息后、竟然笑了、只是笑的歇斯底里、笑的撕心裂肺、笑的泪雨梨花、笑的肝肠寸断。这份生辰礼物、足以让他铭记一生。都说爱江山更爱美人、钟青不是爱江山之人这点桑青早就知道了、但是为什么弃爱从军、这点桑青或许一生都不会知道。
立世当为人中龙、安度岂守回眸凤、自古美女爱英雄、丈夫举剑笑苍穹。安然的两年、没有烽火遍野、没有勾心斗角、安详的村庄中钟青找到了前世用五百万次回眸换取今生一次擦肩的女子、也是如此、让他立志再度笑傲天下、守护心爱的桑青。
刀光剑影中多少灵魂度过了轮回、此刻的钟青已是三军统领、邻国自然淡出了天下这个大舞台、战争终于不再。钟青也踏上了归尘、骏马上钟青自是含笑、骏马后长长的将士也被军令强迫出一丝笑容、再度听到那阵银铃的笑声、钟青却不敢在往前一步了、此刻的桑青正听着两个十四五六的孩子争吵、时不时发出一阵钟青魂牵梦绕的笑声。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来到桑青旁边、说了句什么、两人就走向了里屋。
十八年前的一滴泪缓缓花落、滋润着被千万血液染指的轮廓。一阵长吼、钟青转过马绝尘而去、听到声音而后看到将军绝尘而去的将士们都追了上去、而听到长吼声的桑青、拿着药碗的手、明显的颤抖了、药水打湿了她的手、到底还是继续喂着床上的老人。
钟青不知道的是、他走的时候、一声道别都没有的钟青让桑青已然是心念具灭、而十八的女子谈婚论嫁也是急在眉头、犹如行尸走肉的桑青不忍父母的日渐消瘦、强颜欢笑的嫁给了村头的王大牛。【就是那个招兵被父母藏起来的娃娃】
钟青不知道的是、两年的感情被十八年无情的侵蚀到体无完肤。
钟青不知道的是、当年十八的女子如今已为人母。
钟青不知道的是、孩子叫女子为娘亲。
钟青不知道的是、丈夫叫女子为娘子。
钟青不知道的是、如今的女子依旧拥有那银铃般的笑声。
记忆贪婪的吸允着泪滴、回忆中的那个钟青缅甸的要当年的女子带自己四处转转。骏马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停了下来、将士们紧随其后。十八年的残忍、让自己成为了国家的英雄、然而当年女子的英雄却另有其人~!钟青下马、遣散将士、徒步走向皇宫。这一路、钟青不知道走了多久、或许有十八年、或许只走了两步、一步转身、一步淡忘。钟青不顾帝王的挽留、退去官职、走向圣域。
浑浑噩噩中、青丝渐渐雪白、擦掉泛滥的泪水、钟青发现自己还是停在了初见桑青的地方、望向转角、女子正笑着看这不远处嬉戏的孩子们、三十六岁的桑青还是犹如当年~!只一眼、回忆又在泛滥、不断浮现的往昔让心犹如刀绞。钟青看着桑青、缓缓的拿出匕首、面无表情的刺向了自己的双眼、在关闭世界的最后一刻、依旧是那个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血不由分说的尘封了记忆、嘴角微微上扬、摸索着逃离了桑青的天地。这一年、钟青四十三~!
钟青走后、帝王思考了七天七夜、最后对着三军只说了一句话、如果找不到你们将军、你们也散了吧~!三军与将军的感情自然深不可测、只是碍于使命、他们不曾放弃过他们的将军、现在有了帝王的话、更是倾巢而出。只是当他们找到昔日的将军时、一时间却难以相信。
现在的钟青坐在树下、衷心的听着风的哀诉、一个小女孩过来匆匆的从怀里拿出两个馒头、然后说了些什么就匆匆的走了、钟青笑笑、接着往嘴里送食。
钟青废掉双目后、发疯一般的朝着桑青住处的相反地方拼命的奔跑、一连跑了十来天方才罢休、然后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小女孩刚刚经过、天真单纯善良的小青看着老者满是同情、后来一番详谈让单纯的小青相信了老者是被强盗劫持、后来毁目劫财、流落自此。也让小青每天从贫寒的家里偷出三个馒头给钟青、中午一个、下午两个。
将士们看着失明的白发老者、一脸的愤怒。自始至终老者都看着前方、虽然他已然看不见、老者吃完馒头后、突然望向侧面、淡淡的说道、都回去吧~!现在统领三军的将军是跟着老者一路杀出来的韩銘、老者退却时也向帝王推荐过韩銘。韩銘听到老者的话后、居然第一个掉头走了、三军很是愤怒、却不能发作、老者又笑了笑继续道、韩将军还把我当老将军、所以他服从我的命令、身为将士、就要听军令、你们如果还当我是老将军的话、就跟着韩将军走吧。三军哑言、然后默默的走了。钟青嘴角微微上扬、继续看向前方。
回朝后、帝王终于不在坚持、只是那个小女孩家从此富裕、钟青也从每日的馒头变成了饭菜。钟青笑笑、不置可否。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帝王也成了先王、女孩口中的爷爷早以朝着桑青住处相反的方向走了五年了、小青还是每日在树下放下饭菜、有道是吃水不忘挖井人、致富不忘老钟青。和钟青相处的两年中、小青也是对情之为物更加的透彻、如今的小青亦为人母。
七年中、颠沛流离的钟青受到过歧视、鄙夷、帮助、同情、危险、鸿福。小女孩小青也从他走的那一刻淡出了脑海。一个能扼杀记忆的人从感觉到记忆的蠢蠢欲动时、便离开了这个生存两年的地方。
寒情、迫秋、无心夜、在钟青五十岁之际如期而至。春花的烂漫、春风的喜悦、春雨的缠绵、打造出一阵一阵的银铃、无心之夜的寒秋银铃拼命的起着共鸣、‘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早已空洞的眼眶溢出血水、七年前的封印全盘瓦解、回忆贪婪的吸允着泪滴、血水流进心中疯狂的封印着早已古井无波的倦心、回忆渐渐清晰、倦心奄奄一息、你放肆的笑着、银铃般的清脆已融入了春天的风雨、侵入了春花、这个世界、到处都的你的笑声。此刻、心被全部封印、钟青嘴角微微上扬、身躯渐渐冰冷。狂妄的回忆露出狰狞的笑容、“死就能摆脱的掉么?”
(完)
华丽的文字拼揍完美的忧伤、却不曾心寒、如果一滴泪要十八年才能滑落、那么一段情要多久才能铭心。
尘封的记忆静染寂寞的倦心、却不曾淡忘、如果一段情要七年才能面对、那么一段爱要多久才能扼杀。
苍老的是人心、残忍的是淡忘、尘封的是眼泪、幽怨的是年少。
残缘戏梦惹孽情、一袭青衫乱夜心。
第349篇、新年的康乃馨
实在说,这样的天气她坐在这儿很委屈。可委屈有什么用啊,生活就是这样艰辛,只有这样坐着,每天看着一个个人从车站走出来,站在她面前拨打电话,然后付费,她才能有收入。
她只有17岁,这个年龄应该上高中,可不行,她得坐守住这个讨厌的电话亭,自从爸爸出了车祸,她守在这儿已经三年多了,她想,她还得继续守下去,守到什么时候,鬼知道。
现在是除夕夜,远处早已有爆竹在响了,透过铁皮房的窗口往外望去,能看到天空中不时升起的礼花。铁皮房冷极了,她冻得瑟瑟发抖,不停地两手搓着,哈着气温暖有点僵硬的双手,但这几乎没什么作用。她只好跺着脚,活动活动。
她的世界就是这两个平米,一天到晚看着人来人往,每张面孔她都陌生,偶尔会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停留一下,拿起放在窗口的电话拨打,然后问多少钱。她就看看计话器上显示的时间,说出准确的价格。对面的人匆匆付账,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母亲下岗了,弟弟要上学。母亲就把她爸爸经营的电话亭交给了她,自己到菜市场上去卖菜。在这儿,没有人肯向她说一句多余的话。她还兼营着一些畅销杂志,没事的时候总爱低着头翻看,她从来都是轻轻地仔细翻动着,生怕把杂志翻旧了卖不出去。杂志看起来很新,可哪一个角落都有她的目光。她异常孤单,听着远处不时响起的爆竹声,她多想锁了铁皮房回家啊。可她不能,每隔半小时就有一趟或东或西的火车经过,说不定会有一些下车的人要来打电话,她得这样呆着,呆到最后一趟车驶过。
一对恋人从她面前走过,那女的一袭长发,紧紧地依偎在男的胸前,留下长长的影子慢慢地晃动着。她起先看的是那对恋人,等他们从她的窗口走过,她便盯着那影子看,直到影子完全从她的视线里消失。她又转回目光,搓着手,看远处不时升腾的礼花。
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电话里传来电视的声音:“朋友们,再过五分钟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让我们期待这一美好的时刻吧!”那是春节联欢晚会。电话里,妈妈说的什么她一点也没听眼,满耳朵是倪萍的主持词。妈妈放下电话,主持词也骤然断了,四周又安静了,她无奈地搓了搓手,哈了一口热气。
“你好,打一个电话好吗?”突然,一张微笑的脸出现在窗口。她一愣神,立刻笑着点了点头。面前是一位穿着大衣的年轻人,举止优雅,拿起了电话。她想,今天是除夕夜,好多人从外地匆匆向家里赶。她故意把脸侧向一边,不去听他的声音。
电话快打完了,年轻人放了电话,依然微笑着看她:“冷吗?”
“不冷。”她也笑笑,望着那张笑脸。
“我不信,肯定冷。”他调皮地说着,然后掏出钱包,拿出一张百元纸币递给了她。
“对,对不起,找不开。”
她的确没有那么多的零钱找他,她有点抱歉。
年轻人头一抬,指着她身后的杂志说:“那我买你一本杂志吧,这样总能找开了。”“那也找不开,一本杂志才三块钱。”年轻人有点为难了,踌躇了一会,毫无办法。她说:“你走吧,没关系的,不收钱了。”年轻人不好意思,说:“那怎么行啊?”“咋不行,你快回家吧,家里人等着你呢。”
年轻人沉默了一会,只好向她点了点头,离开了。
她重新把计价器归了零,正要抬头眺望远处的礼花时,忽然看见刚才年轻人递过来的那张百元钞票躺在电话旁边。她一愣,立刻拿起钱,门一关追了出去。幸好,年轻人还没有走远,她一喊,他停了下来。
“钱忘记了!”她走上前递给了他。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年轻人接过钱,反复在手中交替着。
“不为什么,这是你的钱呀。”她淡淡地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年轻人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消失在车站广场……
早晨,阳光洒满了车站广场,她在爆竹声中醒来,这才意识到是新年了。她打开那扇冰冷的铁皮房门,向外张望,忽然愣在了那儿:门前站着一位邮差,正要举手敲她的铁皮门。那邮差手里捧着一束正在怒放的康乃馨,递给她,然后拿出一张签单让她签字。她莫名地签了字,邮差转身就走。她喊住了邮差:“谁送的?”邮差指着花儿说:“他没留名字。”她便去看那束花儿,发现花丛中有一张小小卡片:“但愿新年花盛开。”落款是“昨夜归人”。她的头“嗡”的一声,眼泪突然顺脸而下。三年多了,这是她第一次收到礼物。
这是她真正的新年,有人知道了她的存在。
这时,一位老者走过来,拿起电话。打完了,问道:“姑娘,多少钱?”
“今天是新年,免费。”她高兴地回答,说完,看了一眼面前的老人,咯咯咯地笑了起
第350篇、月亮不见了
她爱上他鬓边的微霜,是白净草原上的风,带来风、尘及野事的诱惑,她甘愿飞马前去。他感触到她白衣黑裙的装束下,隐了一颗不羁的心。他不知是该欢喜还是恐惧。
周六叫她加班,电话打到她家,半晌,她才接过话筒。“喂?”声音里,满是睡意。一个字腻中带涩,袅袅娜娜,青蛇般钻入他耳孔。他迟疑一下,“是我。”只听她一声大叫,电话掉了。何谓近情情怯,他如何能不懂。
一晚跟客户吃饭,宾主尽欢后,他们最后离开。无意一瞥,见她穿一件净白衬衫,只袖口有一团银灰荆棘,越发衬得她脸容微熏,桃花也似,无端端动人魂魄。借了三分酒意,他随口道:“为什么总穿得这么素?”她直直看他,似一只决定不再逃亡的小兽,看向猎人黑洞洞的枪口。“为了与你相配。”他从来只穿黑、白、灰三色。汗将她的发粘在额上,如浓墨点碎的梅,一种天真的妖娆。反而使他心虚,掉开眼眸。
他大她一轮,自是不敢造次,却还是渐渐起了传言。
不知是否与传言有关,他太太忽然上写字楼来,温婉地笑:“带了你喜欢的菠菜牛肉饼,新烤的。”盒盖一开,香气四溢,办公室“哇哇”一片叫声。他慷慨地召来年轻人们同享,人人吃得十指流油,却猛地看见她,坐在电脑前,背如一堵执拗的墙。有人招呼她,她不理。再招呼,她道:“减肥。”声音古怪,仿佛喉里哽了一道呜咽。
他突然恼火起来,却无能为力。一向他视若珍宝的家庭,原来也像一块咬不烂的牛筋在他牙缝间,剔不掉。
他没说什么,下月她却收到调令,外派她去广州,职位升了一级。同事纷纷向她道贺,她一言不发,只向他投来质疑目光:是你?
他一直躲,却在内部网上收到E-mail:“……明天,你能来机场送我吗?”
窗外有雨,雷声隐隐传来。是他心中的震跳,越来越巨大,越出心室,充斥穹庐。
这样看见她。雨如细小白莲,一瓣一瓣落地。人人躲在候机厅里,惟有她,孤零零站在门前雨地里,黑裙透湿贴身。行李无多,只一提一背,分明不是一个牵牵绊绊的女子。
他在车里,车在停车场里,停车场在雨里。隔窗看见她裸露的双臂,那么幼弱,刹那间,有抱她入怀的冲动。
手伸向门把手,却滞住。
天地这样空静,机场也可以如旷野,惟她伫立如祭坛女子,她的爱,便是她和盘托出的祭祀品。
他的手,把门柄握得越来越紧。只要轻轻一扭,人生或许就此改观,有命运,在极凶猛地敲门,有白衣的六翼天使在轻飞。雨渐渐下得紧了,一滴滴都是焦灼的吻,她像一只被浇得透湿、失去飞翔能力的小麻雀,等待救援。
他缓缓放开手。拉上帘,扭开音响,建筑一个有声有色的小小堡垒来对抗她的存在。无意间,拂落了硬币盒,弯身捡拾的时候,分明感到自己的肚腩,妨碍着。
他是她的蒹葭四月,她终究要走过,他却不敢,赔上自己的一生。
人生左手是月亮,右手是六便士;连六便士,他都捡得有些吃力,而月亮,月亮不见了。
第351篇、现代爱情故事:有种相思叫一往情深
作者: 木瓜
夜深人静,打开音乐,一遍遍听着《栀子花开》,心头千头万绪,千言万语的轻轻絮语无处诉说。想起那年,那事,那一场与你浅相遇,浅相识的前尘往事……
栀子花开,想起曾经,害羞的你,清新的你,难舍的你,更想起你纯纯的笑,纯纯的眼神,纯纯的发香,纯纯的倩影,就像栀子花开,如此可爱,如此洁白,如此清香。
栀子花开呀开,像晶莹的浪花盛开在我的心海!栀子花开呀开,纯纯的喜欢,纯纯的爱,日日夜夜灌溉了我淡淡的青春!栀子花开呀开,纯纯的你,纯纯的清香,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
明朗浅夏,正是栀子花,正在盛开,一簇,一簇,素淡 的白,葱翠的绿,唯美了整个浅夏。
栀子花开,相遇很美,美到极致,终是无言。心中那抹情怀,唯有心知。浅夏的风很暖,很柔,犹如思念,在季节转角处,将你守望。念一个人,散淡了清浅的岁月,曼妙了如梭的光阴,若你懂得,请你轻轻收藏。
就像雪小禅所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只是恰好遇到,便是生命中最美的缘!就像你,我,于千万人之中,只需懂得,只需牵念,只需一眼,便是最美的遇见,自此倾心,永远沦陷,在这浅夏里,浅相知,浅相遇。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遇见,一见倾心,再见倾情,三见倾城!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遇见,春暖花开,灿烂如你,芬芳如你!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思念很美很美,美到落泪!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遇见,情深似海,爱如潮水!如果我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情感,痛着流泪,笑着思念,碎碎念,念碎碎,如痴如醉!
遇见很美,美到落泪;花开很美,美到落泪;思念很美,美到落泪;缘分很美,美到落泪!
每一个晨曦,我都要自己想你多一些,这样我就会牵挂你多一些。每一个夜晚,我都要自己念你多一些,这样我就会眷恋你多一些!每一个晨曦和黑夜我都要为你真诚祝福多一点,为你虔诚祈祷多一些,这样你就会健康快乐多一些!你是我的朝思暮想,你是我的魂牵梦萦!
每一天每一天都因你的存在而不平凡!每过一天我就会爱你多一些!每过一天我就对你眷恋多一些!每一个平凡的日子,因你而变得荡气回肠!想你很美很美,每一个日子因你而荡漾着一层层幸福的涟漪!平淡的生活因你而泛起一朵朵快乐的浪花!
只愿一生跟你走,只愿一世爱你一个人!愿与你弹奏一曲《莫失莫忘》;愿与你守候着一季花开天涯;愿与你等待地老天荒;与你共赏藕池千朵,倾一世惆怅,眷一季忧伤,万丈红尘,世间离合,从此,不再问前世今生,不再管缘起缘灭的沉浮,自此,只愿让你那一叶心舟,只载春光不载愁!愿用一生深情温暖你的眉眼,愿用一世痴缠与你深深眷恋……
夜未央,情缠绵,心缠绵,听着音乐,躺在床上,轻轻柔柔的音乐陪伴我轻轻走进记忆深处。思念,缠缠绵绵,记忆,深深浅浅浅。点一盏心灯,萦一怀柔情蜜意,静静的念,轻轻的眷,有几许牵盼,含几许浪漫!一滴泪花,一朵心花,一缕执念,一抹眷恋,谁携一抹如幻如梦的思念,在一纸素笺上,深深浅浅缠缠绵绵相拥,相拥沧海桑田,相拥天地日月间!
记忆绵绵,思念绵绵,一抹柔情,一抹心香!遥遥相望,想你如烟,思念绵绵,情醉夜阑珊!何时的梦里水乡,你一袭洁白长裙,一头秀发及腰,亭亭玉立,翩翩起舞,衣袂飘飘,长发飘飘,飘逸如仙,你若一朵清新婉约,纯洁高雅的清莲,娉婷为我盛开,是你的倩影醉了我的心梦,如花开般灿烂,如蝶舞般璀璨,那抹醉落在梦里的缠绵,化作相思泪雨,温润了心间,湿了媚眼,醉了心底那一抹柔软!夜绵绵,情绵绵,思念,深深浅浅,牵挂高高低低…
生命中,总有一次相遇,让山水相依偎;总有一次心动,让天涯化咫尺。一份情,在风的呢喃里,柔柔诉说,那是我对你的轻轻絮语;一份念,在雨的柔情里,轻轻曼舞,那是我对你的柔情似水。
爱一个人,能够彼此相望的眼睛,便是最美的风景,能够彼此相知的心灵,便是最美的感应!
生命中,总有一个人,轻轻的念起,便是嘴角上扬的甜蜜,静静地想起,便是眉梢的舒展;有一种眼神,轻轻凝眸,便是深情款款,有一种心动,轻轻蹦跳,便是爱如潮水,有一个名字,轻轻呼唤,便是情深似海。美丽的爱情可遇不可求,珍惜一段情,就真真地去呵护,珍爱一个人,就纯纯地去喜欢。
很喜欢这样一种感情,纯纯的,暖暖的,温温的,甜甜的,又轻轻的!亲爱的你,我希望我们纯纯的相处,真真的对待,暖暖的牵挂,甜甜的思念,好好的生活,静静的守候,一辈子,不离,亦不弃!
若无人思念,再美的日子,也终究是个遗恨。心有所念,情有所暖,平凡的日子因你而变得不平凡;每一个想你日子都是美丽而灿烂!即使紧张工作再苦再累,想你我也会莞尔一笑;每每读到一段忧伤文字的莫名伤感,因为我想起了你;想念你的时候,就会打开手机查看你相片,凝视着你甜甜的笑靥,于是我就幸福地笑了。每当无人的深夜里,我就会撕心裂肺地牵念你不可自拔!想你,如痴如醉…
一个人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首伤感的情歌,然后就单曲循环的默默流泪,因为我想你了;想你,在每一个晨钟暮鼓里虔诚地为你祈祷为你祝福。一个人安安静静写字,总喜欢悄悄把你写进文字里。想你,是春花秋月,夏荷冬雪里的浪漫。想你,无论天涯海角,时时刻刻对你的碎碎念,痴痴思。想你,无处不在的,无时不刻,睁眼想你,闭眼想你,低头想你,抬头想你,吃饭想你,睡觉想你,连呼吸都感觉有你熟悉的气息,连空气里都有你淡淡的发香……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无论在那里,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隔着千山,还是隔着万水,你都在我的眼里,在我心里,在我的思念里。想你,情不自禁,念你,情不由己,牵挂你,身不由己。卷卷心语,藏于风云,等你来读;深深惦念,化作柔柔雨滴,轻轻亲吻你的脸,浓浓眷恋,托付清风,轻轻吹抚你的面……
匆匆那年今日,我们挥手一别,自从你离开后,我对你都是念念不忘!无论你念与不念,我都让这颗琉璃素心只为你钟情。无论聚散我都静静织一池静莲的幽梦,蘸一笔江南云韵,把每一个朝暮都描绘成纤尘不染。所能你懂,有你的执着不悔,即使不言不语,我也满心欢喜。爱的路上有了你,我的脚步不再凌乱,抚琴不再流伤,情的世界有了你,即使灰暗的日子,我也过得活色生香……
三千青丝,唯念一缕,只为你;三千尘丝,唯念一缕,只为你;三千烦丝,唯疼一人,只为你;三千情丝,唯恋一人,只为你;任世间百花无数,独摘一朵恋;(www.limaogushi.com)任世间娇玫万朵,独摘一朵怜;任世间群芳百艳,独恋一枝秀;任世间千娇百媚,独恋一枝媚;漠漠柔情,为谁天涯梦牵魂萦,断肠。凄凄心事,为谁凝眸落泪偷零,低泣。万千牵念,万千柔情,软软浓浓的细语,深深浅浅的情愫,化作相思泪融入于素墨!
若水三千,为你倾城!无论你在与不在,我一直在;无论你念与不念,我一直念。以后的日子,倘若可以,我愿抛弃浮世繁华,拒绝诱惑万重,素心如莲,淡然优雅,盈一份云水禅心,任时光荏苒,风来云去,不悲不喜,只待你来,只为你念……
生命中,总有一次相遇,让山水相依偎,正如你和我;总有一次心动,让天涯化咫尺,正如你和我。一份情,在风的呢喃里,柔柔诉说,那是我对你的轻轻絮语;一份念,在雨的柔情里,轻轻曼舞,那是我对你的柔情似水。
人生最美的风景,就是你在,我在,温暖甜蜜常在。爱,在心中缓缓流淌,无言也是温暖;情,在眉尖柔柔舒展,无声也是幸福。暖暖的在乎,柔柔的疼惜,便是生命中最美的守候。
能够彼此相望的眼睛,便是最美的风景,能够彼此相知的心灵,便是最美的感应!
依恋刻在心上,花落印在眸中,心动,只为你;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闲愁万丈,捻一缕为你念;笔一动,是为你牵挂;一执念,是为你相思;花一落,是为你憔悴。
若水三千,为你倾城!执笔流年,醉枕墨香,挥毫成痴,为你写诗,开头写着一见钟情,结尾写着一往情深!
第352篇、父亲的遗产
从前有个人,他有三个儿子。他的全部财产是积攒了三百个列阿尔,他藏在盥洗间的地板底下。
有一次他病了,他想:我有三个儿子和老婆,他们都是我的继承人,但这点钱太少了,我要分别对他们每一个人说,这钱是留给他一个人的,但是不能让他们知道事情的底细。”
他对妻子说:
“我很快就要死了,我只有三百个列阿尔,而继承人有你和三个儿子。
但他们现在不能拿这笔钱,他们要先到苏丹穆里希那里去,得到他赏赐的财产,回来以后才能继承我的遗产。”
他把大儿子叫来,对他说:
“我的儿子,我感觉到我离死不远了,我想叫你知道,我有三百个列阿尔,藏在盥洗室里,这是给你的遗产,不要告诉你的兄弟。不过,你要先到苏丹穆里希那里去,获得了他赏赐给你的财产,才能回来拿这笔钱。”
随后他把二儿子叫来,对他说的话同对大儿子说的一样。最后把小儿子叫来,把上面的话又重复一遍。这样,使每个儿子都产生一个错觉,父亲爱他胜过爱他的其他儿子,他的遗产只给他一个人。
父亲死了,儿子们把他埋葬了。丧事办完以后,大儿子晚上来到盥洗室,把他父亲说的钱挖出来拿走了。二儿子也来挖这些钱,但什么也没有找到。
“父亲欺骗了我,”他这么想就回家了。小儿子来挖钱,同样什么也没有找到,“难道父亲骗我?”他想,“不,钱肯定在这里,但谁把它拿走了。”
他也回去睡觉了。
早晨,他对他的两个哥哥说:
“父亲说了,在盥洗室藏了三百列阿尔,我去看了,可什么也没找着。”
“我也一样。”二哥这样说。
“我也一样。”大哥也这样说。
“但是父亲说了,”三弟继续说,“这些钱我们必须在得到苏丹穆里希的赏赐之后才能拿的,拿了钱的人做得可不好,他违背了父亲的遗嘱。”
兄弟们约好到苏丹穆里希那里去。他们带着玉米烤面包和水,便上路了。
大哥走在前面,然后是二哥,三弟走在最后。
路上大哥看见一路脚印,便说:
“这是一个牲口的脚印,而且这个牲口是骆驼。”
“这只骆驼驮的是铁棍。”二哥指出说。
三弟说:
“它是一个小时以前在这儿走过去的。”
他们继续往前走,遇见了一个人。
“你们没有看见一头牲口吗?”
“这头牲口是骆驼吗?”哥哥问。
“是的。”
“它驮着铁棍吗?”二哥问。
“是的。”
“它是一个小时以前在这里过去的吗?”弟弟问。
“是的”
他们又继续往前走。在路边一棵树下他们又看见了脚印。“有人在这里坐过。”大哥说。“这个人是个女的。”二哥说。“她背上还背着一个孩子。”
弟弟说。他们走了不远,就碰到一个过路人。“你们没有在这里看见一个人吗?”他问。“这个人是女的吗?”大哥问。“是的,先生。”“她是不是带着一个金手镯?”二哥问。“啊,对,先生。”“她背上还背一个孩子,是吗?”弟弟问。
“对,先生。”
“我们刚刚离开她坐过的地方。”弟兄们说完又继续赶路。在路上他们看见一个被杀死了的无头人。
“这个人被杀死了,他是个男人。”大哥说。
“他有长长的胡子。”二哥说。
“这个人是个老头,七十岁至八十岁之间。”弟弟说。
他们继续往前走,碰到死者的儿子。“你们没有看见一个人吗?”
“他是个男的吗?”大哥问。
“是的。”
“他的胡子很长,是吗?”二哥说。
“是的。”
“他很老了。有七十到八十岁,对吗?”弟弟回。
“对。”
“我们就在那里看见他的。”
儿子走了不远就看见了被杀死的父亲。“这是他们杀死的。”他想。
这时弟兄们来到苏丹穆里希家里。苏丹高兴地接待他们,给他们房子住下来,嘱咐好好款待自己的客人。他叫种植园的工头做好大米饭和下饭的羊肉。但是当食物端上来以后,大哥却说:
“大米饭有问题。”
“下饭菜也有问题。”二哥说。
弟弟补充说:
“就连苏丹本人也有问题。”
奴仆们听见了弟兄们的谈话,便跑去告诉苏丹。
“把他们叫来。”他说。
兄弟们来了,苏丹对他们说:
“我邀请你们来,可你们还骂我。”
“我们怎么会骂你呢?”弟兄们说。
苏丹还没来得及回答,他们在路上遇见的那个骆驼的主人来了,他来向苏丹控告这些年轻人偷了他的骆驼。
苏丹问他们兄弟:
“你们为什么要偷骆驼?”
“难道是我们偷的吗?苏丹?”兄弟们感到惊奇,“难道他看见我们和骆驼在一起?”
骆驼主人回答说:
“他们给我讲了骆驼的一切特征,如果他们没有看见骆驼,能够讲得那么正确吗?”
“你们没有看见骆驼,怎么能够知道骆驼的特征呢?”苏丹问。
大哥说:
“我是根据它的脚印知道它是骆驼的。”
二哥说:
“我知道它驮的是铁棍,是因为它的蹄子留下了很深的痕迹,它一定驮着很重的货物,还有什么比铁棍更重的呢?”
弟弟说:
“我知道它是一小时前过去的,是因为它的脚印被走在它后面的人踩过,我们遇见了这些人,可没有看见骆驼。”
苏丹对骆驼的主人说:
“他们没有偷你的骆驼,你自己去找吧。”
那人还没有走,又来一个人控告年轻人拐走了他的妻子。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苏丹问这三个兄弟。
“不,我们没有拐走他的妻子。”兄弟们一齐叫道。
“如果不是你们拐走的,那么,她的情况你们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
大哥说:
“我问他,你是找一个女人吗?难道这就是拐吗,老爷?”
二哥说:
“我知道这人是女的,是因为在她坐过的树底下我见到了一只金手镯,但是我没有动它。”
弟弟说:
“我知道她背上背着小孩,是因为女人是不会自己丢下镯子走的。她一定是把镯子给小孩玩,镯子从小孩手上滑下来了,可母亲并不知道。”
“他们的话是正确的。”苏丹说,“他们没有看见你的妻子,走吧!”
接着,父亲被杀的人来了,他说:
“他们杀死了我的父亲。”
“你们为什么这样做?”苏丹问青年们。
“不,老爷,我们没有杀死他。”
“那你们从哪儿知道他的外貌呢?”那人问。
大哥说:
“这个人在我们旁边过。问我们碰到什么人没有,我问他,是男的吗?他说是的。难道这就是谋杀吗,老爷?”
二哥回答:
“我知道他有胡子,是因为我看见胸脯上有一些长毛,所以就知道他的胡子够多的。”
弟弟说:
“我知道他是七十到八十岁,是根据他的血液,他的血颜色很淡,里面有很多水。这样的血液,我知道通常是老人的。”
“他们的话是正确的,”苏丹说,“他们没有杀死你的父亲,回家去吧!”
苏丹对兄弟们的聪明的回答感到惊奇,现在他想要知道“有问题”这是什么意思。
“告诉我,为什么你们说:米饭有问题,山羊肉有问题,我也有问题呢?”
大哥回答:
“饭有问题是因为米粒又长又粗。我知道这种稻米是长在坟地上的,因为那里土壤非常肥沃。坟地上的稻米不是有问题的吗?”
二哥说:
“山羊肉有问题是因为它太肥了,我知道这只山羊不是母山羊喂大的。”
弟弟说:
“我知道苏丹有问题是根据你的外表。”
苏丹非常生气,他把种植园工头叫来,问他大米的事。
“是的,老爷,稻子的确是长在坟地上的。”他回答。
“山羊呢?”
“是的,老爷,它很小的时候,母山羊死了,它是母驴的奶喂大的。”
“他们的话是正确的。”苏丹想。随后他叫母亲,要她讲出有关他身世的全部真情,母亲对他说:
“是的,我的儿子,你不是已故苏丹的儿子,你是我的第一个丈夫贝陀因人的儿子。”
“这些年轻人的智慧是无人比得上的。”苏丹想,他慷慨地赠给他们很多钱财,并且送给三匹好马,让他们回家去。但是苏丹害怕他们把他不是已故苏丹儿子的事告诉人们,便决定把他们杀死,但必须叫谁也不知道。在兄弟们准备动身的时候,他拿三件红衣给他们穿上,叫自己的三个儿子们穿上白衣。
“去送送客人。”苏丹对儿子们说。他们走了以后,他叫来士兵,命令他们跟在后面,把三个穿红衣的青年杀死。
但是,三兄弟已经猜到了苏丹的意图,他们对三个王子说:
“红衣是苏丹权力的象征,我们没有资格穿;而白衣是悲哀的标志,我们穿才合适,因为不久前我们的父亲死了。让我们交换吧。”
他们交换了衣服。王子们穿上红衣,而弟兄们穿上白衣。可国王给士兵的命令是杀死那三个穿红衣的青年,他们也就这样做了,杀死了苏丹的三个王子,而三兄弟骑着马回家去了。
三兄弟回到家里,母亲高兴地迎接他们。大哥把他私自拿的那三百个列阿尔拿出来交给母亲,并且请求母亲和弟弟们原谅他。这样,兄弟们完成了自己父亲的遗嘱,他们先从苏丹穆里希那里获得赏赐,然后回到家里,继承了自己父亲的遗产。
第353篇、谁来做我房子的男主人
这是套能从客厅大落地窗看见浦江对岸东方明珠的公寓,这样的地段,这样的两房两厅,房价肯定是贵得吓死人。央央坐在宽大的沙发上给我们讲她的故事,眼睛不时地瞟向正在一边玩耍的儿子。作为一个外地来上海奋斗的女孩,30岁的她能拥有这样的一套房子,还有一个两岁的聪明伶俐的儿子,真是够幸运的了。但是明眼人也能看得出来,这里缺少了一个男主人。
天上掉下个金龟婿
我偶尔会想,如果三年前那个晚上我没有提前离开公司派对,生活是否会有所不同。以我当时的旺盛精力,通宵玩乐也是常有的事,而当时好友阿黛连珠炮般地追问“下半场”,我只能暧昧地微笑,任由大家调侃午夜钟声中即将坐上南瓜马车的灰姑娘,放肆地哄笑声一直追出半条街。
还在门外就听到隐约的电话铃声,我心急火燎地找钥匙,也顾不上心疼实木地板去换鞋,却还是晚了一步,没接到。墙上的挂钟还不到12点,比我以为的时间略早,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安装来电显示,同时确认一晚上的心神不宁都是为了等这个可能的电话,大维的电话。
我当时为公司推销一种新型办公设备,每天的工作就是捧一本上海企业黄页打电话,找种种借口绕过前台,直接骚扰那些有决定权的男人,祈祷其中的某几个能多给我几分钟耐心,进而成为我的客户。我凭借迷死人不偿命的嗓音和一口流利的英文,短短两三年已经是公司的业绩明星,但大维的慷慨豪爽还是令我大为惊叹,他甚至连“折扣”都不要,温和地默许我全额打进业务提成里。
阿黛一度怀疑大维图谋不轨,但屈指可数的几次商务餐之后,她也承认,这个上海男人气宇不凡,谈吐有度,作为年近四十而未婚的跨国医疗器械公司区域总经理,根本不像是我们这些新上海人钓得到的金龟婿。而我并没有告诉她,大维常常在凌晨给我打电话,而且总是那句“丫头,我又想听听你的声音了”。丫头,我莫名的喜欢这个称呼,介乎长辈关爱和情侣亲昵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微妙平衡。
那晚公司派对上有段根据《小王子》改编的短剧,狐狸请求小王子驯服她,赋予重复的时间和地点以意义。电光石火间,我忽然意识到,如果我不是偶尔在外过夜的话,大维的电话很可能是在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那么,如果这个凌晨我又一次无视他的“意义”,他会不会因为失望而停止“驯服”呢……
半个小时的寂静里,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向电话,最后心一横,拨通了大维。“丫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声音是一个女人的灵魂……”大维没有提及给我打过电话,只是一如既往地听我讲生活里的种种琐碎,开心的,不开心的。这正是大维感动我的地方,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认真地倾听过我。
此后的电话便频繁起来,但大维却极少提出见面,倒是我对大维的依赖一日胜似一日,甚至好几次梦见他,我能感觉自己对这个男人的渴望潜滋暗长。生日那天,我试探性地邀请大维来我的小屋,他来了,也留下了,在共同攀上巅峰时,我恍惚听见他喃喃低语“丫头”,随后便被巨大的幸福感淹没。
产房里的邻居
我和大维很快就结婚了,我以为我就这样成了大维最宝贝的“丫头”,直到我在某个角落里翻出那几盒录像带。那是很久以前的一段录影了,大维和另外一个女人的甜蜜时光。我清楚大维的过去不会是一片空白,但看到屏幕上那个真正的“丫头”,血液还是瞬间被抽空,如堕冰窟。而真正刺穿我心脏的却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几乎与我一模一样。
更让我绝望的还是大维的坦诚,他说他和丫头青梅竹马,他说他在英国总部培训的那两年,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都会给丫头打电话,他说如果没有那场车祸,他和丫头早就结婚了……世界塌陷成一堆面目狰狞的碎片,大维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他说:只要你愿意,我还是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两年之后我在电影院看《云水谣》,看到金娣千里迢迢跑到西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碧云,真真是痛彻心扉,当场痛哭失声。女人多少是有些受虐情结的,便如张爱玲写的那样,低到泥里去,却又从泥里开出花来。何况还年轻,自以为除了爱情,没有什么不可以放弃,却唯独忘记了,再绚烂的爱情之花,也是无法附生于虚空之中的。
婚后的生活出人意料的平静,大维开始习惯叫我央央,我却每每话未出口就已意兴阑珊。在大段大段的缄默衍生出的尴尬里,我忽然开始渴望一个孩子——如果我和大维的过去注定要与丫头分享,那么我可以孕育一个只属于我和大维的未来。大维的回答却是一只吉娃娃,他说他不止一次怨恨过早亡的父母,因为他们没有得到他同意就生他到这世上,他确信自己永远不会喜欢孩子,如果我太寂寞了,可以多带“欢欢”出去溜达。
我只好一日日无精打采地在小区里溜着欢欢,甚至恶毒地在它对着大狗狂吠的时候悄悄放松手里的细绳,希望那些大狗的主人一脚将它踢飞。很遗憾,那些人比他们温顺的大狗更有教养。其中一个牵金毛的小伙子甚至两次帮我找回跑出老远的欢欢,我一边言不由衷地说着谢谢,一边腹诽他浑身上下的拾掇干净得不免过份。事实上,这个三十上下的“小伙子”很可能比我还大出两三岁,但看着他清澈的笑容,我固执地认定自己的心境更为苍老。像两个总是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家菜场买菜的老阿姨一样,我和这个名叫光羽的邻居算是认识了。
然后有一天,我终于名正言顺地驱逐了欢欢,因为我还是怀孕了。在我的孕期进入第六个月,大维跳槽去了一家国营医疗器械公司,我们心里都很清楚,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百万年薪,而是那个职位远在苏州。
送走欢欢之后,我反而喜欢上在小区里散步,我知道一定有人暗地里怀疑为什么我从来没有丈夫陪同,但我不在乎,我心心念念牵挂的,全是即将出世的孩子。我甚至不顾老总的一再挽留辞职了,尽管大维没有给我多少生活费,但是没关系,我还有积蓄。
八个月时,我开始被频繁的胎动折磨,有次甚至不得不在花坛旁休息了半个小时。也就是那次我才知道光羽居然是个颇有造诣的妇产科医生,他给了我一张名片,建议我最好去他那里做个检查,因为他怀疑我可能胎位不正。我去了,然后每天辛苦地做他们独创的孕妇体操,逼迫那个喜欢和妈妈淘气的小捣蛋转回他该待的位置,我可不愿意接受医生的建议剖腹产,无论如何,生命因为痛苦而刻骨铭心,就算要走一遭鬼门关,也是值得的。大维对于这些似乎漠不关心,只是在预产期前一周才回到上海,陪我办了住院手续,要了最好的病房,雇了两个护工,然后又借口谈一宗大单子,回了苏州。护士对他花钱的大手笔和一张冷脸的反差感到诧异,只有我明白,他一点也没有将为人父的喜悦,只是在履行一个丈夫的责任。
我在医院嚎叫了两天两夜,结果还是被推进了手术室,主刀的是光羽。
离开时不曾说再见
十天后大维再次回到上海,此行的任务是接我出院回家。我一直以为大维会在亲眼看到仔仔时改变态度,毕竟仔仔遗传了他的招风耳和高鼻梁,活脱脱一个小大维。然而大维的冷淡让我心寒,他甚至在仔仔哭闹时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嫌恶。在请了一个当过“月嫂”的保姆之后,他又一次离开。
大维的绝情彻底粉碎了我的幻想,我甚至怀疑自己坚持生下仔仔,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保姆的照顾不能说不周到,只是除了听她絮絮叨叨阐述她变换花样做出的各种配方的月子汤的玄妙理论之外,我们实在没有什么交流。我甚至觉得自己像个囚犯,每天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等着保姆饭做好了的信号。
我开始失眠,莫名其妙的焦虑,经常在半夜梦见仔仔被枕头闷死然后惊醒,非要亲手到小床上摸到他的鼻息才能放心。后来发展到甚至白天也会这样,仔仔一分钟不在眼皮底下就会觉得他是不是被保姆拐卖了,茶几上的玻璃花瓶被我挪了十几个位置,总觉得有可能被保姆或者自己碰倒摔碎扎伤仔仔,最终扔进垃圾桶才放心……就这样每天甚至每时每刻一惊一乍,似乎有操不完的心,即便这样还是总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没考虑到。我开始觉得自己撑不住了,从小到大也没有像这样感到孤立无援和绝望过,有好几次抱着仔仔在阳台晒太阳的时候,都会有“抱着他跳下去”之类可怕的冲动涌上心头。我知道,在这种冲动成为行动之前,我必须做点什么,可是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向谁寻求帮助,只记得在书架的一角放着一张光羽曾经给过的名片。
通电话的当晚,光羽就登门了。听完我的描述,他笑笑说这种产后抑郁其实很常见,通常连吃药都用不着,最好的药方就是一个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同时始终保持微笑的丈夫。注意到我脸色的急转直下,光羽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一个能一起散步的妇产科邻居疗效也不错”。
于是我又恢复了以前晚饭后在小区遛弯的习惯,只是每次都要等到光羽的短信之后才会下楼,带着仔仔。也许是因为光羽是小家伙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男人的缘故,仔仔跟他竟是没来由的亲近,有时候抱在我手里会哭闹,到了他的手里居然就乖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多,除非值班和天气不好,光羽都会陪我和仔仔在小区里散步。我们似乎养成了一种默契,他从不问我家里的事情,我也从不问他是否单身,偌大的小区花园和可爱的仔仔构成了我们另外一种共同生活的主要部分。经常碰到的带着小孙子小孙女散步的老阿姨们后来甚至公认我们就是一家子,我们都没有否认,我知道,那对于彼此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辞退了保姆,回到婚前自己买下的公寓——尽管仔仔出生后一年多来他在这里住过的日子总共不过17天,但我还是无法做到住着他的房子同时和另外一个男人以夫妻的假象招摇过市。搬家那天,我给光羽家的信箱塞了张便条,上面写着简单的一句话:我需要一些时间,不要找我。
离搬家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一直在犹豫,毕竟我才30岁,仔仔需要一个爸爸,我的房子也需要一个男主人。
第354篇、爱情投影
不是每一天醒来的时候都有好心情的。
躺在床上,望着天花,安璐掰着手指头念念有词地计算着。曹唯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联系自己了,想到这里,安璐不免有些失落,她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书上说,做女人要学会矜持,这样才有味道。安璐看书的时候总是想,我就是这样的女人,即使现在不是,也一定可以做到的。
暑假开始已经将近半个月了。一个星期之前,安璐和曹唯去逛街。安璐不喜欢去商场,觉得品牌的衣服又贵又普通,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去路边的小店慢慢淘。
临出门的时候,曹唯说:“又不是没有钱,你也该买些像样点的衣服了吧,不能总这样啊。”
“什么呀,难道说现在这样的不像样了吗?真是的,可是我喜欢呀!”安璐撅起嘴,“我就喜欢每天穿不一样的,我就喜欢便宜的。我本来就不是一个高贵的女人嘛。”
安璐总觉得曹唯最近越来越喜欢挑刺了。她说很喜欢的歌手,在他眼里都太俗气了;她说非常爱吃的东西,他觉得是垃圾食品;她喜欢熬夜上网到很晚,他却说早睡早起才健康。“什么都要和我对着干,是不是不喜欢我呀?”安璐有时这样问自己。但是再想想,却觉得这样其实是对自己的关心。
在一家小店里,安璐看中一条长裙子,虽然曹唯不喜欢,但还是穿上试了试。安璐在镜子面前左看右看,不自觉地转了几圈,觉得真好看啊。老板也在旁边夸赞,说安璐穿着它又俏皮又可爱。“今年日本那边很流行这样的款式呢,你眼光真好。而且你长得这么甜,很合适啊。”安璐笑得合不拢嘴,问曹唯:“你说句话嘛,好不好看啊?”曹唯一直在玩新买的手机,听安璐这样一问,才抬起头,说:“这么长,都要拖到地上了,不觉得老气啊。”
安璐转身又照了照,双手叉腰,歪着头从镜子里反问:“这样老气吗?你有没有眼光啊!”这时候老板也说话了:“哎呀,小姑娘穿怎么会老气嘛,而且颜色这么粉嫩,很青春啊。”
“反正我不喜欢,你看着办吧。”曹唯说完便又低下头摆弄起了手机。
“每次都是这样,总是这么扫兴!不行,我一定要买。”说完,安璐生气地推开更衣室的门,换上自己的衣服。她熟练地和老板讨价还价,最后高兴地拿着袋子对曹唯说:“嘻嘻,我厉害不,半价拿下!”
曹唯抬起头,看着安璐,慢悠悠地站起来,朝门外走。
“哎,你等等我嘛!”安璐伸手去抓曹唯的手,“你有什么不开心的,我真的觉得很好看啊,又不是叫你穿,你何必这样子呀。”
“我不是说了我不喜欢你穿成这样吗?”
“那我不是说了我喜欢穿成这样吗?”
“随便你吧。”
安璐顿了顿,低下头问“你不就是念念不忘你的前女友吗?”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
“我说错了吗?她不就喜欢穿紧身衣,超短裙嘛?可是我不是她!”
“这之间根本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才怪!你总是嫌弃我,你总是拿我和她比较!”
“······”
“可是就算是比较也应该公平一点吧,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把她作为最佳标准,能不能换我一次啊。”说着,安璐竟哭了起来。
“别说了,你想多了。”曹唯说着想去搂住安璐,但是安璐退了一步,躲开了。
“你认真想一想吧,对我究竟是怎样的感情。如果只是因为开始了,怕我伤心,那么还是坦白告诉我吧。”安璐低着头,“等你想清楚了再来告诉我。”说着,转身跑开了。
路上的行人有不少注意到了这对闹别扭的年轻情侣。也许这样的场景无论是在银幕上还是在小说里,都见多了,大家看过一眼后也就不再看了。
安璐跑了几步,却留心听着有没有追赶的脚步声。“坏蛋,为什么不来追我啊,”安璐心里责备。于是,故意放慢脚步。
“应该知道我是希望他追上来的吧,”安璐心想。可是,又走了几步,曹唯还是没有追上来。“也许我应该给个台阶让他下,”安璐想着,停了下来。
曹唯还是没有追来。安璐就这样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突然,一副画面浮现在了她脑海中。一个男人,高大帅气,站在几米之后一动不动地望着自己。安璐心软了,慢慢地回过头。
画面破碎了。曹唯已经走远了,只留下一个晃动的背影。
“真讨厌!太没有男子气概了!”安璐嘟起了嘴,又跺了下脚。到底是讨厌曹唯没有男子气概,还是讨厌曹唯没有给自己面子呢?安璐也分不清。
当天,曹唯没有联系安璐。握着手机,安璐暗暗发誓:哼,那我们就比一比,谁更有耐心。虽然这样想着,安璐还是不断上QQ、查邮件,生怕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曹唯的音讯。
第二天,好朋友蓝筱敏打电话过来,邀请安璐去她家看新买的小狗。
因为两家距离比较远,安璐原本不想去,但是想到这样可以打发时间,就不用整颗心都焦急地等电话,于是便答应了。照理应该坐地铁过去,但是安璐却站在小区门口等起了公交车。
“公交车走得慢一些,走过的路多一些,说不定路上能遇见他呢。”安璐是这样盘算的。
蓝筱敏家新买的小狗是泰迪,咖啡色卷卷的毛,站着不动的时候就像毛绒玩具一样,特别可爱,很受年轻人的喜爱。
“哎呀,好可爱啊!”安璐抱着小狗爱不释手,轻轻地抚摸着,对筱敏说“***妈真好,太羡慕你啦!我妈妈怎么样都说不许养狗,还说我不会照顾好的。”
“恩,是啊。不过确实养了以后发现真的好麻烦,洗澡刷毛这些倒无所谓,送到店里去就可以了,但狗狗是会觉得寂寞的动物,要多和它玩才行呢。”
“这不正好,你反正也没什么事,正好互相娱乐。”
“总是和它完也会累啊,再说了,开学以后我回学校了,它就会很寂寞啦。”
“那就养一只小猫呗,玩不玩应该都可以的吧?”说完,安璐哼起了SHE的《波斯猫》来,“一转眼就又,看不见。”
不知道为什么,安璐突然觉得曹唯倒是和猫有些相似。
晚上回到家,安璐还是第一时间打开电脑,看看有没有曹唯的消息,但结果却是又一次失望。
“没关系,这家伙本来就比较爱耍酷,那么就再给他几天期限吧。”安璐想。
说起来两个人在一起已经差不多快十个月了。曹唯和安璐在同一所大学学习不同的专业。曹唯在数学系,安璐在电子系。大二的时候,许多同学都已经开始准备全国数学建模的比赛了。曹唯在班里算是中等生,虽然对这样的比赛不太在意,但还是被同学拉着组了个小队。安璐是电子系的副年级长,成绩优异,再加上本来就对各类比赛十分感兴趣,因此也找了几个男生一起报名了比赛。就这样,原本毫无关系的两个人见面的时候也有了些面熟的感觉。
参加建模比赛的同学里,大部分都是男生,很少有女生能吃这样的苦。连续在实验室熬上几天,不休不眠,身体也不怎么吃得消。安璐本身长得就比较漂亮,如今呆在这个男多女少的群体中,更是鹤立鸡群,很惹人注意。慢慢地,有人开始称她为“电子系系花”,还有人主动来向她搭讪和要电话号码。
安璐不是那种害羞腼腆的女孩子,可是每到这个时候还是会脸红,虽然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但嘴上还是用“对不起,我不习惯这样”来回绝。
曹唯虽说不是特别帅,但因为身材高大,在外形上便自然获得一些加分,是比较能让人记得的面孔。
那天正下着小雨,安璐没有带伞,低着头往宿舍跑,经过超市的时候撞在了曹唯身上。曹唯正从超市出来,手里拿着一罐可乐,由于刚打开,被安璐撞到后手一颤,可乐翻了出来。安璐个子不高,差不多只到曹唯的肩膀。安璐撞在了曹唯的左臂,他赶紧抬手,握着可乐罐的左手臂在空中划了个圈,落到了安璐的背后。这时候两人的姿势,在旁人看来就像是一个男孩搂着一个女孩,但是他们却完全没有意识到。
“哎呀,对不起,跑太快了,没有注意到啊。”安璐抬起头望着曹唯,眼睫毛上还挂着水珠。因为下雨的缘故,安璐不停地眨着眼睛,于是,眼睫毛便带着水珠在曹唯面前乎上乎下扑闪着。
安璐的眼睫毛虽然不浓密,也没有弯弯地向上翘起,但的确很长。曹唯低头看着她,觉得真好看呐。“哦,没,没关系,”曹唯居然有些口吃,但是反应了几秒,又接着说,“你,你是电子系系花吧?哈哈!”
这时,安璐也注意到这个男生是数学系的同学。第一次撞了人道歉后听到这样的话,安璐愣了一会,突然觉得更加不好意思了,赶紧低下头,半鞠躬地说:“没有。不好意思呀,真的不好意思,走得太急啦。”
“好了,别道歉了,真的没关系。”
“恩······”
“你就别‘恩’了,还在下雨,你快回去吧。”
这时候,曹唯的几个朋友买完东西从超市出来,看到这一幕,纷纷发出了“哟”“呃呵”“咦”的声音。
安璐赶忙抬起头,说了声“再见”就匆匆离开了,甚至都没有再看曹唯一眼。
曹唯的朋友们走上前,搭着曹唯的肩膀,说着“不错呀”“你小子可以嘛”,逗着曹唯。
“好了,只不过她跑过来的时候撞了我一下,你们就别起哄了啊。”曹唯推了推几个哥们,笑着说。
“有没有情况我们不知道,不过曹唯呀,你也大二了,是该找个女朋友啦,别老想着你那位‘前任’啦。那女人这么风骚,和你分手以后又不知道换了几个男人,你还是快点忘了吧。”万贺把手往曹唯的肩膀上一搭,看样子语气十分认真。万贺和曹唯从初中开始便是特别好的朋友,一直到现在,两人又成了同学,他们可以说是无话不谈。
见曹唯不回话,万贺接着说:“你说那小姑娘会不会看上你了啊,看她说话的时候脸很红啊。恩?可以考虑一下,兄弟挺你的。”
“谢谢你,我谢谢你了。不过你还是多考虑下你自己吧,啊,万少爷!”曹唯用手肘顶着万贺的胸部,显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
第355篇、谁来给大龄女做爱情扶贫
爱一个人很辛苦,不如选择被爱。(伊人风采配图 图片来源:人民网)
直到最近,她妈妈不停地催促她嫁人,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困难户,需要爱情“扶贫”了。女人像种子,错过了季节再播种,发芽会变成很麻烦的一件事。
-在需要有人温柔疼爱的季节,她却只能看着窗外的月光,寂寞地舞蹈……
阿纯,是记者的朋友。前几天,我在路上看到一个背着网球拍、身穿深蓝色运动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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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的背影,出于好奇,我加大汽车油门,抢到“网球女郎”的前面,回头看了一眼,原来是她———阿纯,我记得她从前是不爱运动的呀,怎么突然变得活力四射了?莫非她谈恋爱了? 在她上班不太忙的时候,我趁机来到她的办公桌前,发现她在看一本很厚的法律书,她说要参加法律考试。我说真是服了你。她微笑着说,我其实想通过参加考试消磨时光,逼自己看点书,反正也是一个人,下班后挺无聊的。我这才知道现在她还没有谈恋爱。白天她是斯文、精干的女子,夜晚却是一朵盛开的玫瑰。在需要有人温柔疼爱的季节,她却只能看着窗外的月光,寂寞地舞蹈…… 她来海南工作已经有4年了。4年里,在海南的工作干得还比较顺心。记得刚来海口的时候,新的工作岗位也面临着挑战。她是个在工作上不想认输的女子,业余时间几乎都给了工作。那时,她的人生信条就是:工作第一,绝不让感情影响工作情绪。为了干好工作,她自学了法律,领导和同事遇到法律上的疑问,就会想到问问她。不但如此,她还和省内法律界的很多权威人士成了好朋友。工作之余,她把大量的时间用于攻读法律方面的书籍了。 工作上她的精干是单位公认的,她的电脑里整整齐齐地存放着工作上需要查找的资料,以至于她在工作上从来都能做到游刃有余、忙而不乱。就像她办公桌的物品摆放一样,井然有序,一看就是职业女性的办公桌。 阿纯来海口4年,却很少逛商场。难以想像,一个爱美的女人,换来换去,却总是那么几款衣服。不是不舍得,是没时间;不是没时间,是没心情。她有些无奈地说,一个人逛商场有啥意思嘛?于是上班———下班———食堂吃饭,三点一线让她失去了打扮的热情。
-直到周围的同事和朋友都纷纷进入围城,当上了父亲母亲,阿纯这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步入大龄女青年的行业。 春节后的一天,作为认识几年的朋友,我怕她一个人过节太孤独,于是就邀请她和另外几个朋友到我家吃饭。我和朋友尝到她难得一见的厨艺,没有想到她还有这两下子。女人就是女人。我开玩笑说,你知道女人什么时候最漂亮吗?那就是扎着围裙下厨房的时候。阿纯笑说,我扎着围裙下厨房也没有人看呀,不是纯粹浪费表情吗?几个朋友这才想到给阿纯介绍对象。可说归说,过后大家忙起来,竟把这事给忘了。而她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中,重复着单调的生活。直到周围的同事和朋友都纷纷进入围城,当上了父亲母亲,阿纯这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步入大龄女青年的行业。
-直到最近,她妈妈不停地催促她嫁人,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困难户,需要爱情“扶贫”了。 她是个要强的女人,是个自立的女人,就连买房子也没有想着去靠别人。不过,当她一下自己拿出多年的积蓄买下一套房子时,同事们惊讶叫起来:阿纯原来是富婆,别人多是按揭买房,她却一下拿出这么多的现款。原本她是想有了房子找人结婚更容易了,没想到的是,想着给她介绍对象的人反倒慎重考虑了,因为怕配不上她,也怕她“高不成、低不就”。 直到最近,她妈妈不停地催促她嫁人,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困难户,需要爱情“扶贫”了。女人像种子,错过了季节再播种,发芽会变成很麻烦的一件事。 于是,她开始尝试着回归生活本身。她花费上千元买了网球拍,开始在业余时间练习打网球,在内心世界,她渴望能用网球演绎出一段真情,找一个可心的人,跟他搭建一个可心的窝。 晚上,下班回到自己的家———一个人的房子,她常常觉得静得有点可怕。 她说,其实我哪是什么“高不成、低不就”啊,是没有碰到合适的,也许缘份没到吧。找老公嘛,人品好是最重要的,见面后双方有感觉就可以了。 她说,也许在别人看来,我在工作上很出色,但我了解自己,我不是那样的,我其实反映比较慢,什么事都慢半拍。我总觉得我的情商很低,不知道该怎么说。不知道怎么面对男欢女爱……书上说,爱一个人很辛苦,不如选择被爱。 说实话,我一直不清楚什么叫心动……什么叫爱一个人,因为我没体验过。我以为我的一生就会平淡地走下去。可是,人非草木。在寂静的夜里,我一次又一次听着齐秦的那首老歌《原来的我》。“给我一个空间/没有人走过/感觉到自己被冷落/给我一段时间/没有人曾经爱过/再一次体会寂寞……” 伤感的旋律低沉地飘荡着,偌大的房间空空荡荡的。每当这个时候,她好想当个可以撒娇可以依偎在男友怀里的小女人,好想,好想…… (文/陈清华)
第356篇、不舍得留下你一个人
她爱猫,画出来的猫咪栩栩如生,亲人们都叫她“咪咪”,可是她从来没看过自己的画。她是先天性白内障,只有光感,可以辨别颜色。
在盲校,她遇到他。她学钢琴调音,他学中医按摩。爱情之于他们,同样是幸福的、甜蜜的。他们租了一间不足9平方米的小屋结婚了。她说:“将来我们一定会住上大房子的,很宽敞,在屋子里随便走都不会撞到东西。”他握住她的手,仿佛给她力量一般许给她一个将来。
那年的大年三十,房东要他们马上搬走,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三十那晚,他们在那间冰冷的小屋子里商量着大年初一出去找房子的事,生活一筹莫展。大年初五,他们又一次收拾行李被迫搬家。搬家对于他们来说比普通人更加辛苦,所有的东西都要摸一遍收起来再摸一遍放在新的地方。她骑着三轮车,他在后面推。她不知道,后面的他早已泪流满面。他向她提出离婚。他说:“我没能给你幸福,不如放你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她听了他的话,狠狠地给了他一拳:“你以为我是胆小鬼吗?再难两个人的肩膀也会扛起来。”
生活渐渐有了起色,他成了按摩师,她也有了一家自己的调琴公司。他们按揭买了房,终于有了一间小小的家。可是命运显然不想就此停止对他们的考验。她的肚子里长了个瘤,要马上手术。而她是有哮喘病的,手术有很大的风险。可是,她对他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好起来的,我还没活够呢。”其实她心里想的是:房子每个月的月供都是一笔钱,如果她不在了,他供不起,又会无家可归了。为了他,她要活下去。她不舍得留下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世界上。
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她在手术中并发了哮喘综合征,心脏一度停止跳动。等在手术室外面的他感觉着护士进进出出,心里像掏空了一样,他不能想像,生活里没有她,他该怎么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
那一刻,残酷的命运放开了她的手,她熬过了鬼门关。他们住进了新房子里。她说:“我们也去照一套婚纱照吧!”他欣然同意,只要她开心,他什么都愿意。
盲人照婚纱照?影楼里的人像听了天方夜谭。她笑了,很美,她说:“我从没把自己当成盲人,我也从不抱怨自卑,我们的心里比谁都亮堂。”
看了照片的人都羡慕他们,幸福就明明白白地写在他们两个人的脸上。
故事里的两个主人公如今生活在北京,她叫陈燕,他叫郭长利。他们在一起15年,结婚12年。
爱情不会因身体的残缺而变了味道,只会因心灵的杂质改变了成分。面对相携走过人生风雨的这对盲人夫妇,我们还会怀疑爱情吗?如果怀疑,那只是因为,自己爱得还不够。
第357篇、烟柳寒梦,捧一撮红豆寄情愁
浮华若梦,当我再次走在那昔日你我踏过的足迹,那一腔的情愁思绪,如烟柳寒梦,在脑海里此起彼伏,荡起阵阵涟漪。那街道,那气息,那冬日里如霏的雨露,依旧滋润这片开放成长的热土。可如今的我,怎么也无法开心,再也无法再像从前那样洋溢一脸的幸福,只有徒添了几丝忧愁。在这个物是人非的寒夜,手捧那一撮红豆,心灵深处的悸动,在这个古老的佳话传奇中阵阵漾起,化作几行泪珠,汇入相思的海洋,在记忆中结成那血色的红豆。
站在岁月的岔口,你我迷失了方向,各自走在不同的道路,从此音信遥遥无期。如今的你我,是陌生的熟悉人?还是熟悉的陌生人?
记得徐志摩曾今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或许吧!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在这茫茫人海中,彼此能够相遇,那得需要多少缘分。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韶华芳菲,庆幸在这段最美的年华与你相遇,感恩上天的眷顾。
第一次的牵手,第一次的拥抱,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尽情的闻着你身上的馨香……..这些那么多的第一次,在我的心里永远的刻下那深深的烙印。
那年的寒冬,你我不远千里来到这座美丽的绿城,只为我们心中那微小的目的。记忆中,你比我先到达却不肯去找一点吃的,也不肯去找个暖和的地方休息一下。你就不畏那冬日的细雨纷飞,不畏那严寒的侵袭,独自站在那出站口静静等待。当我赶到那会,你那两只小手和脸蛋也早已冻得通红,却还是那么调皮,猛地一下在背后拍了一下,差点没把我吓一跳。拖着行李,我们漫过这纷飞的细雨,也不费任何时间就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这一次绿城行程,由于都不太熟悉这座城市,只能简略的各处走走,短暂的过了一夜就奔向那拥有“天下第一滩”这一美称的十里银滩,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这一夜,或许很短暂,但对于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漫长。看着时针和分针在那不停的走动,每一步都恍如千年。我知道有朋友一定会这么问,两人独处,真的就没有发生点什么吗?真的有那么纯洁的吗?等等诸多问题。对于这些诸多的问题,我想我用不着过多的解释,也用不着顾虑别人的任何闲语。但是如果说心里没有那么一丁点心思,这也说不过去。只是每一个人的原则,每个人的做事风格,就能够足以说明这些诸多问题的最好答案。看着你那熟睡的姿态,和那一脸的从容,此时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就这样静静的倾听你那熟睡的呼吸,在宁静的夜色中静静遐思。
如果说绿城是我们旅途的起点,那么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就是我们人生的开端。在记忆的深处,我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看到大海,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拥抱海洋。刚到海边那会,虽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虽然是雨后初晴,天空上也还漂泊着那么几团乌黑的云朵,但沙滩上的游人却依旧那么多,那么热闹。我们彼此携手漫步在沙滩上,尽情吹着海风,望着那依旧波涛澎湃的海面,是那么的湛蓝,令人充满无限的遐思。就在这时,有个船夫来向你询问是否要搭船出海一览大海,真真切切的和大海来个深情的拥抱。最清楚的记得,当我说出那么一句“不需要”时,你撅着嘴生气的说道:“人家都搭船出海玩,我们都不去不好玩。”我细想了一下,你或许是初次与海接触,总不能让你带着失望而归吧!就独自与船夫谈好了价钱,叫着你登上那艘船艇。而你当时那激动的场景,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你那欢快的表情,以及你那蹦蹦跳跳的样子,让我都不知道如何用言语表达当时的心境,深埋在灵魂的记忆深处。
自那以后,我将你送回那远方的湘府。而我也在那里简单的走了一下,就踏上了下深的列车。离别那一刻,我多么深切的希望与你再次的深情拥抱,而你却只向我招收,将我推进了进站的门槛。从此那万缕的情愁,捋不完的相思,深埋于心底。
早有周幽王只为博得美人一笑那“烽火戏诸侯”的传奇故事,更有李商隐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一传唱千古绝句。而我,也都不过是岁月尘埃中那一粒渺小的沙砾。已经习惯了在深夜里细读几行细腻的文字,已经习惯了在深夜里缱绻着对你那诉不完的缕缕情怀,习惯了在深夜里用文字来书写那对你缠绵无际的相思。多少次我与你相聚于梦乡,最后惊醒那会却独我他方;多少次与你梦里依偎于那片蔚蓝的海岸边,尽情享受那海风的抚慰,醒来时却是空梦一场。多少次梦,千万缕的相思和牵挂,随着天边那云彩远去你的身边。
这一年的寒冬,当我再次踏上这篇充满记忆的城市,灵魂深处的那一缕悸动,再一次在我的胸间颤动。听说那颗颗血色的红豆,最明白一个人的相思之苦,是最有灵性的圣物。在这寒夜的冬日,手捧那一小撮的红豆,寄托我心里那绵绵的爱恋和缕缕情怀。这千万缕的相思和牵挂,不断的在心头荡漾,泛起粼粼波光。
窗外的雨滴不断的敲打在铁皮瓦上,凑上那一曲扣人心弦的恋曲,这冬日的天气寒气逼人,你一切是否还好?是否还记得我这个痴狂的行人?
第358篇、现代爱情故事:冷漠的拐杖
作者: 木瓜
樱桃醒过来后,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里输液,一旁的男友梁志舒了口气,起身说要出去给她买吃的。樱桃这才想起,她在出差途中遇到了车祸。看着男友的背影,她十分欣慰,迷迷糊糊中又睡了过去。
当樱桃再次醒来,看到的却不是男友,而是她的情敌──她曾经两小无猜的好姐妹苏琴,她不由得一阵尴尬:当初为了抢走梁志,自己可是使了不少心计!
此时,苏琴递过一副新拐,幸灾乐祸地说:"樱桃,这次车祸,你引以为豪的美腿恐怕会留下后遗症。我们好歹有多年的情谊,所以买了副拐杖送给你……"
樱桃气得变了脸色,这才感觉下肢不对劲,她望向房门,希望男友早一点回来。苏琴冷笑:"你别看了,梁志为了照顾你,弄得自己太疲倦了,昏倒在马路上,现在在另一家医院里躺着呢。我要去照顾他了。"说完冷漠地走出了病房。樱桃连忙借了护士的手机,拨打梁志的号码,对方已经关机了。
樱桃非常担心梁志和苏琴重修旧好,发誓要再次夺回梁志。她积极配合治疗,几个月后,终于可以正常走路了。
出院那天,樱桃拿着那副拐杖来到了苏琴的宿舍,嘲讽地说:"谢谢你的拐杖,可惜我没用上。"见樱桃的腿完好无损,苏琴笑着拿出了手机。樱桃看到梁志发给苏琴的短信,才明白了一切。
原来,梁志断定樱桃会成为瘸子,在她醒过来后就抛弃了她,转而去追求苏琴。苏琴收到梁志的忏悔短信后,骂了他一通,可是,自私的梁志还是离开了樱桃。苏琴担心樱桃受不了双重打击,故意送来拐杖,并谎称自己要去照顾梁志,以激发樱桃的斗志,让她好好地生活下去。
樱桃泪流满面,抱住了苏琴:多年前,她们这对好姐妹曾经挤在一个被窝里约定,如果以后两人中有一个无依无靠,另一个就是对方的拐杖。苏琴这个"情敌",用特殊的方式兑现了诺言……
第359篇、遇见你,是我今生的最大的幸福
我摇着轮椅穿梭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人们的目光都注视着我,在那刻我好想马上从人群中消失。我想尽快离开人群,离开那些人的目光,我拼命的摇着轮椅,一不小心轮子卡在窨井盖里了。我拼命的挣扎着,那些路人没有一个想伸手帮一把,一会人群在我面前消失了。我还在不停的挣扎着,我不想就这样被冻死,天渐渐的变的暗了,那时我已经没力气在去挣扎了,用双手捂住脸,就这样静静的呆着,浑身冻的麻木了。我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在梦里有人叫我:“喂!你醒醒!喂!喂!”我慢慢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孩正盯着我看,“你怎么睡在这里啊?”当时我已经冻糊涂了。心里想讲话。可嘴唇不停的在颤抖,一句话都说不来,她把手套拿了下来,用手捂在我脸上,她的手好软,好暖和,一股暖流流进我的心里。在那一刻我的泪水真的忍不住了。我想说句谢谢,可是我连讲话的力气都没有。她看起来也很冷,她说:“这样不行,我先把你带到我家。等你可以说出你的住址。在送你回去好吗?”我点了一下头,然后她大衣脱了盖在了我身上,我看着她的眼睛,无奈的看着……心里有一万不愿意她这样做,可却说不出,眼泪再次的滑落。
她过来推我,用尽了力气也没能弄出我陷进窨井里的轮椅。正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时,从对面过来两个民警,她请他们帮忙。“民警大哥,您好!请您帮个忙好吗?”民警:“你说,你有什么需要,我们一定帮。”“他陷进窨井里了,帮忙,推一下。”“好的”民警说着就过来帮忙。民警把我轮椅弄出来了,她说:“谢谢!”民警向我们敬了礼。就离开了。
她把我带回了家,把我推进她的房间,打开了空调,她关上门出去了。我打量着这个不大,但却温暖的房间,房间里挂的全是她照片,笑的那么美,房间的温度一会上升了。我也恢复了,手也能活动了。一会她进来了,端着一盆水,说:“好点了吗,冻坏了吧,来,用热水洗洗脚会暖和一点的。”说着就弯下身要帮我解鞋带,我赶紧说:“不用了小姐,已经很麻烦你了,”她看我一眼,笑着说:“没事,帮你洗洗你会暖和的快一点的。来吧,别不好意思。”我没办法伸出了脚,真的很不好意思,同时又有了一丝幸福的感觉。洗完后,她小心翼翼帮我穿上袜子,在那一刻我感觉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好想让时间就永远的停留在那一刻。
倒完洗脚水她进来了,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我问她:“你叫什么?”“我叫晓月”她说。“嗯,好听的名字”接着她又问我:“你呢?”“小涵”我答道。“不错哦。呵呵”过了一会我说:小月,时间不早了你应该睡了。”“那你怎么办?”小月问我。“你把我转过去就行了。”我笑了笑说。“小涵你每天就这样休息吗?为什么要转过去呀”我犹豫了一下说“嗯,你不是要脱衣服睡觉吗,呵呵。”她看着我也笑了笑,就没有再说什么,转过身去了。我慢慢的把轮椅的头转过去了。过了一会,她小声的问我“小涵,你冷不冷?”“不冷”房间里虽然有空调,但还是很冷,讲话的声音都在颤抖着。
当我睡醒时,身上盖着的是她穿的风衣,上面有她的味道感觉很温暖。她早已不在房间了,“晓月!晓月!你在吗?”叫了几声没有人答应,空调还在不停的运行着,我想关掉它,突然看到遥控器的下面有一张纸:小涵,你睡会,醒了去客厅的餐桌上有早餐,等我回来,晓月在那刻我整个人都像要飘起了似的,真的感觉好幸福!当我慢腾腾的把轮椅挪动到客厅时,她已经回来了,看到桌子上的早餐,还一点没动,就问我:“早餐没吃啊,是不合口味吗?”“不!不!不是!”慢慢的转过头,扒在餐桌上,一会吃完了。吃完抬起头。她笑了。“晓月,你笑什么?”她没答应,我又问:“笑什么?”她从口袋里拿出纸巾帮我察去粘在嘴上的东西时,我才知道她是在笑我,我也不好意思的笑了。
过了一会她问:“小涵,你家在那里啊?我一会送你回家。”我没有讲话,我从笑声中变的沉静了,她看着我的表情说:“小涵,没事,你就住在这里。”我轻轻的说:“我是个没家回的人,在一个月前,爸爸妈妈带着我出来打工,有一天我和他们吵了几句,我就一个出来了。每天在大街上就这样瞎走着,饿了就喝水,再饿就闭上眼睛睡觉,也有好心人给东西我吃,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就这样,一天天的过来了。晓月,谢谢你昨晚帮我。你是我遇到对我最好的人!”话说完我就转头想出去,当我到门口时,她拉住了我:“小涵,如果你不嫌弃,就住在这里吧,我会把你当成我唯一的亲人。”我听着有一点没明白,“唯一的亲人?”晓月转过身坐在椅子上,慢慢的说道:“小时候我被人拐卖了,拐卖到的那个人家,那家的人根本就不能算是人,从小就把我当丫环似的使唤,不停的让我干活,记得在我十八的时候,他们让我和一个二十岁的男人结婚,当时我已拿命来威胁他们,但他们毫不在乎,我在家里不吃不喝,最后他们礼钱都拿了,他们根本就不管我的死活。到那天该出嫁时,我就偷偷溜出来了,那时候我跟你一样白天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后来我在一家厂里上班,才有了今天的这么一个温暖的小屋。”“原来你也这么可怜”我把来到她身边,想给她点安慰,但不知道怎么说,过了一会我说“我什么也不会做,在这里会给你添麻烦的。”小月却拉着我的手说:“不会的,我一个人真的好孤单,每天回到这空荡荡的房子,我就害怕,我下班回来,你能陪我说说话,我就满足了。你知道吗?昨晚你在我屋里,我睡的特别踏实。”看着她那双真诚、还有点泪花的眼睛,我点头答应了,她笑了,笑的好甜………
她真的很关心我,下班回来给我做好吃的,跟我讲工作中的高兴事和不开心的事。这种生活,我好喜欢。一天早上她推着我出去逛街,突然把我向马路中间推去,我大声的喊着:“晓月,停停!”“涵涵!我怎么什么都看不见了!??”晓月在我身后叫了起来,“怎么了?晓月!晓月!你怎么?”我转过轮椅,看到晓月躺在地上昏了过去,我大声的叫着她的名字,可就没回应,我从轮椅上游到了地上。我抱着她,我不停的叫着她的名字,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不断的恳求他们,谁能晓月去医院。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后来过来一个老奶奶,她打120。我给老奶奶磕了个头。等120来了,我们一起去了医院,我等候在抢救室外心急如焚,不断的摇着轮椅。一个小时后,门终于开了,医生把我叫过去,:“你是她的什么人”我愣了一会。“我是她朋友,医生,她怎么了?”医生看着我,犹豫了一下说:“她有别的亲人吗,她的病有点严重,她的大脑里有一根神经,压在了视网膜上,所以她才会失明,还有在她的脑子里,还发现了一个瘤。?”顿时我就傻了,慢慢的摇着轮椅,到她的病房,医生要五万块做手术,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晓月,“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才能救你?晓月,是我没用!晓月,你放心,就算用我的命换我也愿意。过了一会我去找医生,“医生,我卖血。医生没答应我,医生说:“给你一个月筹钱,不过今天的费用你不用交了。”我傻傻的看着身上仅有的就五百块,“谢谢医生,真的谢谢您了,还有一件事要麻烦你,能不能先别告诉她。”医生点点头说“嗯!但不能太累,多注意休息。”“好,谢谢您!”
第二天晓月醒了,“晓月,我们回家了,上车吧,是院长安排。”回到家我们还是很开心,至少我们还可以在一起。每天我都给她读报纸。但是后来她还是知道了她的病,她表现的异常平静,有天晚上她突然拉着我的手说:“涵涵,我的病我都知道了,我可能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要求?”我说:“你别这么说,你会好的,你说,我什么都答应你!”她拉我的手紧了一下,说:“做我男朋友,好不好?”我愣愣的看着她,这又何尝不是我的愿望,我一直在心里,不敢说出来,我配不上她!“我配不上你,你是健康漂亮的好女孩,你的病好了,会遇到一个疼你的男孩爱你的。”她却摇头了,说:“不!我找到了,已经找到了,就是你!你是那个会疼爱我的男孩。”说完她就抱紧了我。我呆呆的任由她抱着我,过了好久,我慢慢的抬起手,轻轻的抱紧了她……
后来,我看到有一个女孩和我差不多,她在街上卖气球,她的轮椅上面扎的全是气球,我也想试试,第二天就早上很早就起床了,我摇着轮椅来到了批发市场,我买了50个汽球,一个可以挣五分钱,一天也卖不出几个。我每天在风里雨里,但觉得很幸福,因为家里有个人在等着。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可手术费还差那么多,真的没办法了。夜里在大街上帮人家看车子,半天就卖气球,后来我们的事情被媒体发现了,在电视上,在网络上,都有报道。好多人都来帮助我们,后来,我的家人也知道了,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两个月后她彻底的康复了,我和晓月又回到了原来的快乐时光!
第360篇、性感征服无良上司
在公司里做事,无论大小公司,总会有自己的顶头上司,除非做自己的老板。跟上司是铁哥们、铁姐妹也还罢了。如果是初进公司的菜鸟,公司人事还不很通,学历耀眼三分,还有比较突出的工作能力。心胸豁达的上司认为自己有可用之材,高兴还来不及;小心眼的上司却对工作突出的下属耿耿于怀,怕这些毛头部属一不小心“功高盖主”,抢了自己的风头,妨碍了升职的进度。
这时不是菜鸟们忌惮顶头上司,而是他们被忌惮。小心眼上司的最大特征,是将他人业绩揽到自己头上,还时不时使个绊子。使绊子倒还不影响工作情绪,最怕的是业绩被抢,完成工作的成就感刹时灰飞烟灭,个人在公司里的价值似乎也荡然无存,除了心寒,还有什么?
小田大学毕业一年多,从毕业时进去的公司跳出来后,在一家刚成立的咨询公司做客户。三个多月做下来,小田形容自己是巨石下的小草,拼命挺直身子,在公司里挣扎活命。主要原因就是自己做成的客户,汇报到老板那里都变成顶头上司的业绩。顶头上司是凭借骄人的工作经历被招进公司直接做的客户总监,仅比小田早进公司两个多月。据说客户总监在小田进公司前的业绩平平,小田进公司后,才有了点“高歌猛进”的意味(“高歌猛进”是老板在工作总结会上的表扬用词),而老板完全不知道这其中小田的成绩。小田与朋友们说起这些事,最常用的一个词是“郁闷”。如果不是就业形势不乐观,小田可能已经开始寻找下家公司了。
类似小田情况的职场人士有很多,尤其是在那种管理还未踏上正轨的小公司打工,大多数人都是忍气吞声或是一跳了之。很少有人去和自己不平等的遭遇做抗争,最后遂了“大尾巴狼”上司的愿,为他们的职业经历又加了一笔“财富”,自己却又风餐露宿继续找工作之苦。
忍气吞声固然是职场中人棱角磨圆的表现,但胆气确是职业成功不可或缺的要素。放任抢你业绩的上司继续压榨后来人,或是在将来的公司你的上司又一贯抢你的业绩,你又能跳槽到何时呢?其实最经济的办法就是不动声色的抗争,利用和老板直接对话的机会汇报自己的工作,多提对公司发展有价值的建议。
第361篇、最爱你的人最先放手
她刚刚从国外回来,与丈夫一块儿回来度假。回家的感觉真好,可惜心中总有那么一丝疼痛。事情虽然过了两年,虽然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她还是决定去找那个负心的他。
“在国外习惯吗?”
“还好,你呢?”
“嗯,也还好。”
淡淡的,两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是她的前夫,相爱的日子,波澜不惊,却十分温馨。两人是大学同学,毕了业就结婚了,没有特别的成就,无忧无虑。日子一天天过去,当两人都以为生活就这样不会有什么改变的时候,一件事情发生了。
他被查出患了绝症,一下子好像什么都改变了。他停止了工作,住院治疗。她一下子变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兼了好几份工作,陀螺似的旋转,每天还得去医院照顾他。
就在她拼命赚钱为他治病的时候,医院却传出有关他的“桃色新闻”:他与一个同病相怜的女病人好上了。那个女绝症病人痴狂地喜欢他,并很快和自己的丈夫离了婚。而他也向她提出离婚……事后,她接受了公司的派遣,去了国外分公司工作。
“这……是送给你太太的?”她指了指他手边的那束百合花。
他点了点头:“她就是喜欢百合花。”
他的脸上露出一种幸福的微笑。
她的心,突然感到一阵刺痛。
那句在心里憋了两年的话从她嘴里冲出来:“知道当初我为什么同意和你离婚吗?因为那个故事,你住院的时候跟我讲过的那个故事:从前有两位母亲争一个孩子,县官让他们抢,孩子被拉得痛哭起来,亲生母亲心一软,便放弃了……”
他迎着她直视的目光,两人的眼角都有泪光闪动……
送走她,他捧着百合花独自去墓地看望另一个女人,那个被他称作他“太太”的喜欢百合花的女人。
“我的日子不多了,我的朋友,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谢谢你当初对我讲的那个故事……”他对墓中的女人喃喃自语。
故事其实是他进医院后不久,这个女人讲给他听的,当时他们都知道自己患的是绝症,女人不想拖累深爱的丈夫,他不想拖累深爱的妻子,于是,他们决定先放手.......
第362篇、波希米亚风格的披肩
■ 一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蜜月里的一个清晨。很早,便有人敲门。
我穿着睡裙,蓬头垢面地打开防盗门。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略显憔悴却很有气质的女人。她拉着一个大大的旅行箱,谨慎地问:“是穆良家吗?”我点头的时候,她又说:“我是那慧,可以进来吗?”
她脸上没有刻意的笑容,礼貌而客气,将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预热的气氛,保持在一个可进可退的临界状态。我没有想到与那慧的第一次相见,会是这样的情景,这样的仓促,我茫然地点着头,真诚地说:
“请进来吧。”
我当然知道那慧,她是我新婚丈夫穆良的前妻。两年前,他们因为性格不合协议离婚了。但偶尔也有电话往来,彼此间还保持着朋友般的牵挂和问候。虽然,我相信离婚后能将关系处理成这样,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境界。但这个未曾谋面的女人,还是让我心存芥蒂,毕竟,她做过丈夫一年的妻子。
我弯腰拿拖鞋的时候,那慧已经赤脚走进客厅。她站在那里,似乎很迷茫。我端上茶水的瞬间,她手里已经燃起了一支烟,然后问我:“可以吗?”我勉强笑笑说:
“可以。”两个关系尴尬的女人,在目光交错的瞬间,迅速地捕捉着彼此身上每一个细胞里透露出来的点滴信息。
眼前的那慧,描着淡淡的眼影,修长的手指上有豆蔻红甲,颈上闲散地挂着碎石项链。虽然面容有些憔悴,仍然透着挡不住的优雅,那不是锦衣华服可以装扮出来的。
这是一个不俗的女人,外表冷艳,内心骄傲。她的特立独行,她身上那种知性女人的味道,跟我这样的住家女人显然是不同的。穆良在茫茫人海里,竟然先后挑选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女人做自己的妻子。看来,男人真的是愿意尝试不同梨子的味道。
穆良从卧室出来的时候,也很惊异。那慧坐在沙发上没有动,但却竖起右手掌迎向他,穆良迟疑了一下,与她击了一下掌,这可能是他们以前惯用的见面礼吧。我尴尬地站在一边,不知该说点什么。丈夫把我拉到身边,向那慧介绍:“这是我妻子,苏小乔。”那慧的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恭喜你们!”
她起身到旅行箱里去取东西,她说:“我刚从西藏回来,一下早班飞机就赶过来了。这是从西藏带来的礼物,送给你们的。”她看看穆良,然后把东西递到我手上。那是很特别的两样礼物:一样是藏传佛教的手绘卷轴画“唐卡”,另一样是信徒们使用的手摇转经筒,很精致的那种工艺品。毕竟是搞艺术的人,她的眼光很有品位。我谢过她。然后到卧室去换衣服。
不过是一支烟的工夫,她便匆匆告辞了。看着那慧留在那里的还冒着热气的绿茶,我酸酸地对丈夫说:“那么有魅力的一个女人,你怎么舍得放手?”丈夫从身后抱住我的腰,将头贴在我的发间说:“看你,不自信了不是,什么样的女人,也赶不上我们家苏小乔。”我转过身对他说:“什么时候请她吃顿饭吧,算我谢她。”
那慧是一家杂志社的摄影记者,经常在全国各地东奔西跑。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我们也没有约上她。
■ 二
两个月后,一个去过西藏的朋友到家里来做客,看到那幅宗教内容的画后大为赞赏,并对我们说:“这么大小的一幅唐卡,至少要四五千元才能买得来。”我和丈夫都很惊讶,根本不清楚那慧送了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心里更是觉得欠了她的一份情。
一天夜里,窗外下起了大雨。穆良出差了,我刚想早早睡下,突然听到急促的电话铃声,一个焦急、惶恐的声音传过来:“苏,我是那慧。我在东山路口出车祸了,能让穆良过来吗?”我心里一惊,马上对她说:“穆良不在家,他出差了。”那边“哦”了一声,我再喊:“你受伤没有?”却没有回答,不一会就断线了。再打过去,无人接听。
那慧出车祸了!我的心缩得紧紧的。我想,要不是出了天大的问题,那慧不会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打这个电话。也许此刻,穆良是她惟一可以求助的人,可是穆良不在家。
踌躇了片刻,我立即起身穿衣。当我打车赶到东山路口的时候,交警和救护车都已经在那里了。我看见两辆轿车碰在一起,一个伤员正被抬到救护车里。那慧好像没有受伤,她站在雨里,正在接受警察的调查。我的心怦怦地跳着,挤过去喊她。那慧看见我,很震惊的样子,她一下抓住我的手,只说了一个字:“苏……”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她浑身抖个不停,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恣肆地在脸上流淌。我知道她在哭,她的惊吓和恐惧也传染给了我,我也开始发抖,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原来,因为雨太大,视线不好,那慧在左转弯的时候,与一辆直行的轿车撞在一起。她的车头,正好顶在那辆车的左门上,受伤的司机已被人拖出来送往医院。
我脱下风衣裹在那慧身上,她就那样一直抖着,一直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她反反复复回答着警察的提问,有些语无伦次。勘查完现场后,她的车被拖走。我牵着已经麻木的那慧,搭了警车到医院,去看那个被撞伤的司机。一路上,那慧目光呆滞,她问了我两遍:“他会不会死?”我握着她冰凉的手说:“不会的,没有那么严重。”交警看见她那样惊恐,也有些不忍,转过头来安慰:“放松一些吧,问题不会太大。”
在医院门口,那慧脸色苍白,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她不敢到急诊室去看究竟,她还在担忧:“他不会死了吧?”我只好把她放在门口,到急诊室去打听。
好在那个司机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头部和手臂缝了十几针,并无大碍。那慧听后,这才松了一口气,脸上渐渐有了一点血色。在医院里呆了将近两个小时,我替她与伤者的家属联络、周旋,等一切安排处理好,已经是夜里两点多了。这时,那慧才发现自己的包不在手里,在刚才的混乱中,她已经记不起丢在什么地方了。
我安慰她不要着急,我先送她回家。那慧显然还没有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在给出租车司机指路的时候,她居然指错了两次。我们在黑暗的街头茫然地转着。终于到了那慧家的楼下,我对她说:“你回吧,我就不上去了。”车子掉转头之后,我看见她瘦弱的身体站在楼梯口,那一刻,她看上去是那么无助又凄凉。
我的心软软地痛了一下,忽然改变主意,放弃了回家的打算。从出租车里下来,我走过去对她说:“走吧,我们上楼。”那慧忽然转过身,紧紧抱住了我,她还是只说了一个字:“苏……”便将头伏在我的肩上。
那天夜里,我们躺在她家温暖的席梦思床上,那慧蜷缩在被子里,像一只受惊的小鹿。天快亮的时候。她才浅浅地睡去。我因为还要上班,轻轻地起身,掩上门出去。快到中午的时候,我接到那慧的短信:
苏,我会记住昨夜你给我的温暖,并且,温暖一生。
晚上,那慧约我吃饭。神情已经淡定下来,甚至有些绯红了脸说:
“让你跟着担惊受怕,真是不好意思。”两个清心寡欲的女人,坐在菊花瓣的灯影里,细细地品着摩卡咖啡,谈那场车祸,谈网络和电影、衣服和首饰,当然,也谈穆良。两个看似不投缘的女人,一夜之间,心却走得那样近。
■ 三
之后,我便常常接到那慧的短信,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给我报个平安,穆良却渐渐被她冷落了。我们上街购物,或者悠闲地喝下午茶。
有时,她也把电话打到家里,跟穆良说不到两句,便说:“叫苏来听电话。”穆良摇摇头说:“真搞不懂你们女人。”
又一年以后,初冬的一天下午,我收到一个包裹,打开来看,是一条波希米亚风格的披肩,有着长长的流苏、暗紫的水晶贴片、刺绣以及浅浅碎碎的图饰。包裹地址,竟然是北欧国家的一个城市,虽然没有落款,但我知道一定是那慧寄来的。触摸着披肩华丽的流苏,那慧的影子便时常会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爱极了那条披肩,此时的我已是一个将要离婚的女人,在那个寒冷的冬天,一直将那披肩裹在身上来取暖。
那慧不知道,其时,我和穆良的婚姻已快走到尽头。穆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被亲戚办理到加拿大定居,说好了一年后接我过去。但世事沧桑,谁也难料,是穆良变了心,还是穆良无能为力,我说不清楚。
我清楚的是,穆良对我越来越淡,已经淡到几个月没有音讯。我知道那份感情留不住了,也不想强求。自私和个人利益,让穆良选择了卑鄙和放弃。曾经沧海,爱,却已无从说起。
春节前的一个周日,忽然接到那慧的电话,叫我去喝茶。
那慧也裹着一条同样的披肩,拥着她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的快乐。她拿出一打照片给我看,兴奋地向我介绍着她的未婚夫。照片上那个挪威小伙子十分潇洒,我说:“比贝克汉姆还要英俊呢。”那慧说:
“我是回来办移民手续的,过几天,我便要嫁到挪威去了。以后,你和穆良到挪威来……”
她还没有说完,我的眼里已溢满了泪水。物是人非,情感沧桑,我和穆良已各在天涯,哪里还有未来?等那慧听完我的叙述,愤怒让她涨红了脸。她执意要了穆良的电话,不顾那边天还未亮,急匆匆地打了过去。
她完全失去了优雅,几乎是咆哮着说:“穆良你听着,你这个卑鄙的小人,连苏这么好的女人你都抛弃,你还是个男人吗?你还有灵魂吗?你的良心让狗……”我看见她的泪慢慢流出来,一滴一滴掉在碧螺春里。那是为我落下的泪水,无奈而酸涩。
我不知穆良说了什么,那慧一下掐了手机。她轻轻擦了一下眼角,对我说:“苏,他不配你,连跪下来给你擦鞋都不配!我们都高看了他。”我苦笑着说:“我早已在心里放下他了。”
走在清冷的街头,雪花温柔地落在我的掌心。身后雪地里,是我和那慧歪歪斜斜的一串脚印。想着那慧此去,又是一别经年,不知何时才能相见,不觉黯然。在十字路口,我和那慧分手,那慧紧了紧我的披肩说:“你一定要好好的,让我放心。”我点头,泪,却飞坠而下。
第363篇、我深爱着你,可你心却不是属于我, 男孩不再相信爱情!
某年某月的一天,有个男孩的去帮自己的堂兄去接新娘(男孩他们是属于少数名族少数民族里的彝族)。在接新娘的过程中,有一个女孩深深的关注了那个男孩,那个女孩就去告诉男孩的堂兄,然后堂兄去告诉了那个男孩的父母,于是在父母的安排下,男孩跟女孩彼此见了面,而且结婚了。
男孩很重视这段婚因,己经用自己最真城的心去爱那个女孩。以前走在大街上看见漂亮的女孩,都去关注一下,自从男孩和那女孩在一起过后别说去关注就连看都很少去看,似乎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那女孩的身上。
男孩很内向,每天两人在一起语言不是太多,男孩觉得爱不一定要说出来,爱不一定要甜言蜜语,只要做出来就行。经常都是男孩做饭给女孩吃,就连洗脚水都是男孩弄好了把它拿过去女孩才开始洗,就连他爸妈男孩都没有这样去对待过。
以前男孩经常不在家,不是和朋友鬼混就是到到外面去,自从和那女孩在一起过后,男孩变了很多。再也没有和朋友去鬼混,再也没去过外面,经常在家帮父母做家事,和那女孩一起做事。男孩不会觉得累,反而是特别开心,特别幸福。
结婚不久时,男孩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跟自己的前男友前夫还一直联系着,也发现女孩的心里不是他而是其他男人,自己爱的人装的不是自己是别人,心很痛很痛,男孩渐渐的活在黑暗的世界里,喜欢上了悲伤,也沉沦了,很伤了。
在这段过程中,男孩因真的忍受不了自己的女人心里有别的男人,男孩选择了离家出走,因没有钱,晚上睡大马路上,挨饿着。忍受肚子的饥饿,忍受夜晚的凄冷。
几个月时间的婚姻,女孩竟然像男孩提出了离婚,而且不是只有一次的提出离婚,而是好几次,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提出几次的离婚,一个深深爱了的男孩,心这样的被践踏,心这样的被割残。自己爱到发疯,爱的无法自拔的女孩,最终的心早已给了别的男人,而不是他,这辈子都不是属于他。爱成了自作多情,深爱成了你践踏的资本。
这样的事实,给男孩一个沉痛的打击,于是出去在宾馆自杀,喝了一瓶敌敌畏,男孩可以说是为了女孩而活,而那个女孩却这辈子都不是属于她,她也不会得到她。那瓶敌敌畏并没有夺去那个男孩的生命。天亮了,男孩发现自己并没有离去,而是还是在宾馆。
于是自己坐车回家了,回到家男孩神经不是很正常,很难受很难受。后来家人哭着把男孩送进了医院,家人问着为什么成这样了,男孩还是选择了沉默,一切一切让他无法说出口,心一天天的被这场爱情给折磨着。医院里男孩的姐姐一直哭一直哭,男孩才把一切一切说出了口,因为他实在拗不过姐姐的滴滴泪水。这场婚姻,给男孩夺去了太多太多,渴望爱情的变的不再渴望,而是绝望。爱情里的幸福在这里不属于他,给他的只有伤跟痛,还有就是对爱情的绝望,对爱情害怕。
很多说婚姻是两个人一起的囚禁的枷锁,只要结婚就不会像恋爱里的那么伤,一个女人不爱一个人男人,而是爱着其他男人时,只是不是一起的囚禁的枷锁,而是另一个被伤的事实。
男孩住院了,自杀了,女孩不知道,男孩的父母骗女孩说男孩肚子疼在医院。因为假如女孩知道男孩自杀了女孩肯定会说你们看嘛!!他连死了都可以,就是不愿意要我。男孩在医院里的每一天都渴望女孩去看她,一次次的盼望,最后烟消云散,知道出院也等不到那个一直期待一直盼望的身影。哪怕来了只是为了问他好了没?或者是只看他一眼,这要的小小要求都没有。对爱情对女人真的彻底彻底的绝望了,被这场婚姻伤的绝望了,被这段爱情伤的绝望了。没有了当初爱到疯狂,没有当初爱到无法自拔,一切全部换成绝望,眼底的泪眼底的忧伤,不会有人知道他多伤心多痛。
因为他们是少数民族,因此有很多与其它民族是不同的。在结婚当中,如果离婚原因是男孩不要女孩的话,那么男孩要给女孩钱,已做补偿。于是女孩在这场婚姻中说男孩不要女孩,男孩爱她爱到自杀,爱到死,最后为了钱还是什么,说男孩不要女孩。这样的女人,值得哪个男人去为她付出真心付出所有。爱着别的男人,跟别的男人结婚,这场婚姻开始就是一场错,但是谁也没有想到错的会是那么的离谱。
这样的现实,谁可以去接受,谁还敢愿意继续去相信爱情,于是男孩再也不相信爱情了,男孩一直托着,于是彼此没有离婚,但是现在的他们连一对陌生的路人都不如,陌生的路人至少也许还会说些话,而他们更像的相隔千里而永不相遇的陌生人。
现在的男孩活在的不是阳光里,而是灰色的世界里,里面没有快乐没有幸福,只要无止尽的悲伤。阴影在心底一辈子无法抹去,回忆可以淡忘,感情可以放手,婚姻可以割舍,而阴影不会,它会陪着你走过一天又一天,度过一秒又一秒。
女孩这样的对他,男孩却不曾恨过,也许不爱了,但是也不会恨,也许不是不会恨,而是恨不起来。一切一切男孩都是因那个女孩,可是她的冷血她的冷漠,还值得谁去付出。
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遇到现实这样的残伤,不管一个人是多么的坚强,他的泪始终会在眼里滴滴从脸颊滑落。思念泛滥多久,留恋缠绕了多久。那句我爱你,要永远埋藏,不再有我爱你我想你。看了多少爱情的悲剧,婚姻的悲剧,却永远都没有想到这样的悲剧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把自己伤成这样。天真的以为可以这样白头到永远,谁可知这是一场多么可笑的玩笑。
女孩说了多少承诺多少甜言蜜语,这一切全是谎言,全是伤男孩心的语言。
信怎么信,重新开始又怎么开始。结束了,也绝望了。没有了渴望没有了希望。心痛了很痛了。
男孩很爱很爱那个女孩,可是那个女孩爱的始终不是他,一辈子也不会是他。那个男孩真的很爱很爱,可是爱却走到了终结。相遇到现在,男孩也许只是女孩生命里的代替品,心里一天都没有装过男孩过,而男孩心里脑海里残留的全是她,那个身影那个背影。
男孩不懂得一切一切是为什么,他深爱一个女人错了吗?他想跟别人一样有一段完美的婚姻也错了吗?他想跟自己的妻子相爱到白头错了吗?多少言语多少话语只能默默藏在心里无法诉说,也不想诉说。沉默是最好的,可是沉默里的伤除了男孩懂还有谁懂。
从此男孩不想再去爱任何人,也没有再去想过男女之间的事,因为他怕了。只想好好做人,好好上班,好好的去孝敬父母,好好去报答对自己有恩的人。
第364篇、癞蛤蟆和天鹅的爱情
一只癞蛤蟆爱上了天鹅,这是真的,不是寓言。
当天鹅还是一只丑小鸭的时,没有谁知道她是天鹅。她没有和其他鸭子一起去游泳、觅食。她长着一身和大伙儿并不协调的羽毛,不懂得像其他鸭子那样迈着四平八稳的八字步,早就成了所有人的笑柄。
“嗨,你好。”
天鹅回过头。却什么也没看见。她茫然应了一声:“嗨你在哪儿?”
“我在这里。”草丛里跳出一只癞蛤蟆。
天鹅看看他。虽然这会儿心情不太好。但她还是忍不住笑了。他简直就是一个小丑,比她个头小,皮肤上长着一个又一个疙瘩,眼睛凸鼓着,似乎要挣出眼眶,而且好象是长在脑袋后面一样。她没有见过比他更难看的动物,甚至比不上一只青蛙,青蛙还有一身光滑如锻的皮肤呢。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不和你的姐妹一起玩呢?”他看向不远处。那里,鸭子们正在愉快地戏水,拍打着翅膀,洋溢着欢快的笑声,激起阵阵水花。
天鹅低下头,眼泪流出来:“我只是一只丑小鸭,不会八字步,也没有他们那样扁平的嘴巴和光滑的羽毛。”他尝试着走八字步,却笨拙的摔了一跤。
“其实,你走的步子比他们漂亮多了。”癞蛤蟆眨了眨眼睛,望着天鹅,“你会唱歌吗?”
“不会。”她轻轻应了声。她不敢张口唱歌。每次其他鸭子愉快地“嘎嘎”叫着时,她都只能躲在一边。她的声音和他们不一样。她的声音高亢而尖锐,不像其他鸭子那样沙哑而低沉。
“你不必害怕。”癞蛤蟆毫不在意,“别人都说我唱的不好听,可这并不能阻止我高歌;别人都说我长的丑,可这并不能阻止我快乐。”他鼓足气,唱了起来。
天鹅看着他,突然觉得他蛮有意思。他长得丑,声音也不好听,可他就是比自己强,因为他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她的心跳了一下,莫名其妙的喜欢他。
“你也来一个吧。”唱完,癞蛤蟆咧咧嘴,像个明星般摇晃了一下没有头发的脑袋,两只大眼睛如同灯泡一样望着她。
“我不会。”她忧心冲冲地望了望远处,鸭子们还在“嘎嘎”叫着。
“不要管他们。其实,你的歌声比他们好听多了。”癞蛤蟆鼓励着。
“哦,是吗?你什么时候听过?”天鹅诧异地低头问。
“奥奥……”癞蛤蟆低下头,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局促地的不知说什么好。看着他受窘的摸样天鹅忍不住笑了,心情从来没有这样舒畅过。
“你要是不意思的话,可以晚上来,对着月亮唱是没有人笑话你的,那感觉好极了。”癞蛤蟆鼓足勇气说。
于是,他们天天晚上在一起。在万物收敛激情的傍晚,天鹅对着月亮,对着那一池湖水,自由地歌唱。她的声音很高,常常飘到远处的山间,回音袅袅。癞蛤蟆总是用动情的眼光看着她,眼中有一丝悸动、一丝犹豫和颤动。
天鹅没有留意到,和癞蛤蟆在一起的时间,她学会了歌唱。在湖边,她有时回兴奋地舞蹈。虽然没有观众,只有蛤蟆、天上的明月和静静的湖水,她还是饶有兴致地歌着舞着,自由而欢畅。
日子平淡而静谧,但是有一天,这种平静被打破。
打破他们的平静的是一群远徒者。那是一群天鹅,纤细而修长的脖颈散着雍容华贵的气质。他们高歌时,山谷林间也会回响动听歌声的余韵;他们舞蹈时,水面上如同飘来凌空飞渡的仙女。鸭子们屏息静气,充满敬慕地看着他们。
天鹅是被歌声惊醒的。她还沉醉于昨天晚上和癞蛤蟆在月色下的高歌吟唱。当歌声传来时,她以为是自己歌声的回音,忍不住回应起来。
一时间,所有歌声都停了下来。天鹅听见自己的歌声竟是如此清澈动听,甚至比那些远道而来的朋友的歌声还要动听。
天鹅们报以热烈的掌声,欢愉地跳起舞蹈。她兴奋地冲入他们之中。她明白了,自己并不是丑小鸭,而是天鹅。她的舞步从来没有这样轻盈而美丽过,她吸引了所有羡慕的目光。
天鹅们停留的时间不是太长。对于远徒者来说,命运只是一段旅程,每个落脚点只是一所驿站,是不能阻止前进的脚步的。
天鹅回过头,看不见癞蛤蟆。湖泊对于癞蛤蟆是一个大的国度,而对于天鹅,只不过是生命中一个小小的支点,外面的世界、远方的天空有着太多的诱惑。她太需要别人的认同,需要羡慕的目光,她可不想一直呆在这个湖泊,做一只被人嘲笑的丑小鸭。
终于,她还是跟着这群天鹅走了,开始了新的旅程。
癞蛤蟆其实一直都在,他一直躲在草丛中。从很早开始,他就知道,天鹅迟早会走的。他一直期待着这一天,他心爱的人成为美丽的仙女,得到更多人的认同。他也害怕这一天,因为他会失去她……这一天终于还是到了,他没有勇气去送她,更没有勇气面对。
湖泊恢复了平静,鸭子们还是每天戏水,迈着八字步摇摆着前进。癞蛤蟆还是每天夜里对着月亮歌唱,只是这歌声如泣如诉,让那轮皎洁的月亮也沉入水底,随风漾出一圈圈涟漪。
“砰”的一声枪响,刺破了黎明。刚冬眠醒来不久的癞蛤蟆被枪声惊的跃入水中。当他小心翼翼地往草丛中隐匿时,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是天鹅!
天鹅受了伤,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幸运的是,她落在湖泊中央的草丛上,才得以避过猎犬的追袭。
由于气候变化,天鹅又随着队伍飞回这片湖泊。正当他们准备找个地方休整时,被猎人伏击。伙伴们四散飞离,剩下受伤的她,独自跌落在这块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癞蛤蟆细心地给她包扎伤口,泪水奔涌而出。
“你哭了。”天鹅不由得感到奇怪,“我从来没看见你哭过。”
“是的,我哭了。别人的嘲笑讽刺,都不能使我哭泣,我的哭泣仅仅是因为你。”
“谢谢你帮我止血。”
“但是你现在还没有痊愈。”
“是的,我想我是太虚弱了。如果能吃饱的话,我会恢复一些体力。”
这是一件难办的事情,癞蛤蟆是没有能力去给天鹅觅食的。癞蛤蟆有些气馁,觉得自己不配爱天鹅。
“或许……天鹅低头想了一会儿,犹豫着说:“你可以把你的兄弟青蛙骗过来。”
天鹅的声音很轻,但癞蛤蟆还是吓了一跳。他看了看自己的皮肤,癞疤累累,自己就是给天鹅吃,天鹅都会觉得恶心。看着天鹅虚弱的摸样,他再次流下泪水,没有语言,转身而去。
天鹅静静地闭目躺着,虚弱无力。突然,不远出的草丛中传来一两声低鸣,“呱呱呱”。她睁开眼看去,草丛一片绿绿的,是青蛙,他毫不犹豫地扑了过去,囫囵着吞下。
许久,天鹅感到体力恢复了一些,站起身来。
暮色渐近,癞蛤蟆还没回来,天鹅准备打身招呼后再离去。毕竟,癞蛤蟆的领地并不等同于天鹅的天空,这里还是有很多危险的。
这时,她看见,就在刚才发现青蛙的草丛中,静静地躺着一张刚刚褪下不久的癞蛤蟆的皮。
第365篇、让我送你上楼
他们的爱情始于校园,他是师兄,她是师妹,像很多的校园恋一样,他们花前月下、轰轰烈烈地爱了三年。
第四年,彼此踏上社会有了工作,继续着恋爱。他依然像从前一样把她当妹妹呵着护着,她却觉得平淡、乏味。其中最千篇一律的一个细节是:每次约会结束,他都要送她回家,送到她家楼前,她说:你回吧。他就执着地回一句:让我送你上楼。末了,总是要看到她安全地进门、脱掉高跟鞋、开好房间的灯,他才会心安理得地吹着口哨一个人下楼去。
这时候,她的身边出现众多追求者,她愈发觉得他没有激情。于是,他们平静地分了手。很快地,她交了新的男朋友。新的男朋友样子长得帅,还懂得送花喝咖啡的浪漫情调,跟以前的他全然不同。女孩子处在热恋当中,觉得全世界都为她的幸福在发抖。这样爱了三个月,突然有一天,她笑不出声来了,她觉得自己和新男朋友之间缺了些什么,失望和不安日渐明显起来。缺了什么呢?她迷惑着。不久之后,她发现,每次约会,男朋友送她回家时,脚跟还没在她家楼前站稳,“你自己上楼”的话已脱口而出。每当那时,她就感觉空中有水在凝冰,然后她的胸口整个地冷掉了。之后,她还隐隐地感到,新男朋友像根红丝带,终有一天要飘到别人的窗口。
那一天来得没有任何征兆。她和新男朋友看了一场电影,散场的时候,她发现发卡掉了,央新男朋友一起找找,其实她就是想找找曾经被呵护的疼爱,结果新男朋友说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话。这句话伤了她的心,女孩子为此哭了很久。后来,他们分手了,男孩有了新的女友。
她在辗转难眠的夜里,又忆起了他的好——想起他无数次站在她家楼前,跟她说“让我送你上楼”,心间顿觉暖意融融。情不自禁地,她主动约了他。
约会结束后,他像从前一样送她回家。在她家楼前,他习惯性地又说:让我送你上楼。这一回,她没有拒绝。上楼的时候,她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迟疑间,他问:你怎么了?她没有说原因,只是把他的手握得更紧了。
快到家门口了,女孩子转身问:“为什么你总要送我上楼?”
“没什么理由啊!”他平静地说,“以前是喜欢看你的背影,后来是喜欢听你进门后的脱鞋和开灯声,知道你是平安的,我才会觉得踏实。”
“可是,之后你要一个人下楼一个人回家,不觉得孤单吗?”她充满歉疚和不安地问他。
“我不怕,只要你觉得快乐就好!”
彼时,女孩子无语凝噎,任自己的泪水在他的肩头肆意横流。翻检爱的点点滴滴,她明白了,不肯送她上楼的人,绝不是她人生的最好归宿。其实,爱情就这么简单,很多时候一句话,便是一辈子。
第366篇、那个弹吉他的缺指少年
在我的大学同学中,有一个同学留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的名字叫小缺。
其实“小缺”并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叫刘宇涛,“小缺”这个名字其实是同学给他取的别名,因为可怜的他,右手缺了宝贵的大拇指。
小缺是一个很内向的人,他不爱多言语,每日沉默地刻苦学习,他在我们经历过高考洗礼之后全线崩溃式放松的人群中独树一帜,依然保持着刻苦的热情。这意味着他的成绩很好,但他似乎很离群。我固执地认为他的性格里的自卑是和缺失的大拇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的。更可怜的是,他仅仅缺了一个手指,却好像令他缺失了整个世界。他像一个孤独的影子,若有若无地活在我们的大学世界里。
然而,令他重新回到我们世界里的时间是大三那年。因为在大三的那年,爱情终于眷顾了他。据说,我们班里的“胖妹”喜欢上了他,和他恋爱了。这个事情令我们中间许多没有爱情成果的同学感到惭愧而愤愤,所以小缺的恋情成了大家议论甚至嘲笑的话题。大家甚至改口叫胖妹为“缺妹”。和小缺一样,胖妹也是一个很内敛的人,从来听不到她连续讲过三句话,她的成绩极差,差得简直令人怀疑她是怎么跨入这所重点大学的。她自卑得很明显,她每次上课都安静地独坐一隅,整日不多吭一声,甚至连老师提问的时候,都必须到她跟前才能得到她的答案。她就是这么一个自卑到沉静的人。在我们上大三的时候,我时常想不起她的名字,每次叫她的时候很尴尬,因为我总忘记她的真名又无法开口叫她“胖妹”,于是我只好叫她的别号——“缺妹”。她的反应是小心地点头回答,始终不语。
我是一个喜欢摇滚乐的人,我爱好弹吉他,算是一个比较爱热闹的人,与小缺和胖妹的性格有天壤之别,所以我跟他们的接触是非常少的。我们只在教室里照照面而已,并没有更多的交流。
但是,在大四那年的一个午后,小缺忽然抱着一部崭新的红棉吉他来找我。他抱着吉他,羞怯而憨实地对我说:“李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于是就问:“你要我帮你做什么?”
“教我弹首曲子好吗?最简单的那首,《野百合也有春天》!”
我顿时内心挣扎起来,一种巨大的尴尬摆在我的面前,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小缺根本就没法操弄吉他——他的右手没有了大拇指。是没有办法弹唱歌曲的。但是我又该如何说出口呢?于是,我委婉地问他:“小缺,你知道基本的指法吗?就是该怎么弹它?”
小缺将头埋了下去,说:“你的意思我明白,我知道缺了一个大拇指是很麻烦的,但是我真的想学弹吉他,我只想学弹一首曲子,就一首曲子……”
“你为什么非得弹吉他呢?学别的不行吗?”
“不行!”
他的决心打动了我,因为我觉得任何人追求音乐的权利都不应该被打击和抹杀,于是我答应了他。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教他学了这首曲子,我让他用食指和中指的关节夹着拨片利用扫弦来演绎这首曲子。他学得分外艰难而认真。一有时间,他就抱起吉他练习弹唱,不知疲惫。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那夹拨片的关节被琴弦反复刮得血肉模糊,我禁不住要阻止他。我真诚地对他说:“小缺,还是不学了吧。”
“不行。非学会不可!”
等到他的关节长出老茧的时候,他终于学会了这首曲子,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听到他在公开场合弹唱过。
直到毕业会餐的那天,在我们喝得痛快淋漓,彼此依依不舍的时候,我看到小缺站起来,从桌底抽出一把吉他,走到话筒面前对大家说:“我想弹唱一首歌,送给我的女朋友——钱晓勤!”
餐厅里顿时鸦雀无声,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这个平日里沉默的缺指少年居然会弹吉他,就连他的女朋友,也不知道自己朝夕相处的男友居然能用缺少大拇指的手弹出一首曲子。
小缺终于开始表演了,他弹起了那首被无数人演绎过的《野百合也有春天》,他一边弹一边唱,唱到泪流满面,唱到哽咽成泣。我们看到胖妹走上讲台狠狠地抱住了他……
从那天起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大家对小缺刮目相看,因为大家被他的坚强打动并激励了。
很快,大家开始各奔前程。在毕业离校的前一天,小缺来与我道别。他将他那把心爱的吉他递给我,然后面带感激地对我说:“李哥,这把吉他就送给你作个纪念吧。”
“你不想弹吉他了吗,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呢?”
“李哥,其实我的确是不适合弹吉他的,因为我很清楚自己的确缺少了一个很必要的手指。”他有些伤感地说道。
我有些伤心起来,因为我一直以为从他弹会第一首歌开始,他热爱音乐的激情使自己拥有超越了一切困难的精神,但是如今,他却终于要屈服放弃了。我问他:“小缺,你难道就这样被打倒了吗,就这样放弃了你的音乐爱好和理想吗?你不是这样的人啊!”
他的头又一次埋了下去,吞吞吐吐地说:“李哥,其实我并不喜欢弹吉他的,我还是喜欢安静……”
“那……那你以前的努力都是为什么?”
他这时吸了一下鼻子,猛地抬起头来,用含泪的眼角强挤出一丝微笑说道:“李哥,其实我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晓勤。我知道自己很自卑而自闭,甚至有严重的抑郁症。而她情况也和我一样,我们在一年多的恋爱时光里,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为彼此打气。而我之所以学弹吉他,之所以在会餐那天特地为晓勤弹那首歌,只是想在我们毕业分手之前,最后一次鼓励她,因为从此,她可能就要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了……”
说完,小缺抱头痛哭,泪水从他残缺的指缝悄然流下……
在毕业后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小缺,哪怕是反复举行的同学会上,也从来不见他的踪影,没有人知道关于他的消息。倒是总能见到晓勤,如今的她早已脱胎换骨成了一个美丽大方的职业女性,自信的笑容挂在她的脸上,看起来她早已走出抑郁了。我没有和她谈起过小缺。但是某个聊天的间隙,当我又听到有同学称赞她的变化时,她竟然那么自然地脱口说了一句——“野百合也有春天啊!”
第367篇、聪明的青蛙和有才的恐龙
老天是不是真的有情呢,在我最失落的时候,他的出现改变了我的好多好多····
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市的平凡女孩,经不住高中生活的压力而毅然选择了中专生涯。我是个爱上网的女生,平时朋友眼中的淑女也在网络中一点点改变了。我的名字叫静。而平时却喜欢用颓废的文字诠释自己的心情;他是出生在一个小城市里的普通男孩。凭借着一点点努力,成为了大学生的一员,他的名字叫华。在这个网络普及的社会,这个大男孩也不落俗的加入了这个虚拟的世界……也就是这样,我和网络背后那个他相识了。最初的我和所有的女生一样,不相信虚拟,可是,经过几个月每天不间断的联系之后我发现,这个男生是我正在寻找的人······
一段感情的失败,让我不敢再靠近爱情边缘,小熊,这个我觉得白痴的男生,让我有了一种想靠近的感觉,我们的故事简单而平凡。他夸我有才,而我说他聪明,我曾开玩笑的跟他说“吖,聪明的青蛙和有才的恐龙天生一对呢!”
认识了他之后,我惊奇的发现和这个男生有着太多的相似和共同语言。我们俩相约每天晚上都上线,谈天说地,从相同的每一个爱好聊到相同的每一个观点,每天的深夜,结束的都是两人深深的不舍······每当我心情不好时,他总是能及时察觉,然后给于我最深刻的关怀······他害怕我生气,害怕我不理他,每天聊天时都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了什么惹我不高兴了,他的付出换来了我对他越来越真实的珍惜,终于,我同意了他白痴而又认真的表白。在09年11月11日光棍节那天成了一对网络恋人之后的每一天,我的心渐渐被他的幽默和关心占据,他给了我足够的安慰,让我在那失落的日子里不至于太伤感。我们的话题也越来越亲密,从别人聊到了自己对未来的憧憬,讲到婚礼、讲到未来的孩子······在他面前我会毫无保留的告诉他他想知道的任何事,当然我不想说的他从来不会勉强我,他则是很主动的向我说着他的真实想法,只要是我想知道的他都会乖乖的告诉我。
他告诉我在大学这个轻松的小社会里,他也有着属于自己自在的生活,每天和朋友打牌、聊天、上网、听音乐·····他一个大学生,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专学生,这个距离让我很害怕。可是他说过这个没有一点影响他不会介意。
我们相隔两地,虽然距离并不遥远,可是我的心底总是隐隐的恐惧。1月1日元旦是我们共有的假期,他叫我去他那玩,我一直没敢答应,也许我还是不放心。可是犹豫了好久之后我还是觉定去了,当然我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的,因为那里就算是我第一次去可是我还有办法自己回来,所以我就放心的踏上了去武夷山的火车·····
现在想想自己还真是大胆呢,他带给了我充实的两天,认识了他的朋友,参观了他的学校,正如我对他的映象,他并没有做出什么对不起我的事,这点更让我确定了他这个人·····
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我们几乎没有闹过什么矛盾,即使我偶尔任性了无理了,我家的小熊还是会尽力包容我的一切。当我做错事时,他会帮我想办法,时刻关心着我,在我现在心里,他就是我最大的依靠·····
真正算起来,我和他已经相识一年多了,而我们的相知完全是缘分是牵引吧。现在的我们感情似乎正在一点点的发芽,随着时间的退推移,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才正在见过两次面的我们,期待着彼此相守的那一天·····
他一直想用他的力量带给我幸福和快乐,可是,在他眼里我还太小,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妹妹,他说过他想25岁结婚,而我却不想太早陷入婚姻的牢笼。虽然未来的生活我真的很向往,可是,年龄,却让我和他在这方面失去了平衡点······我害怕我们会就此走不下去,害怕终有一天他会离我而去。
放下对未来的迷茫,现在的我还是很幸福的,每天依旧享受着来自他的关心,偶尔哪他开开玩笑气气他,我叫他白痴、猪头、小熊······不管我和他这个平淡的故事有没有一个美丽的结局,我品尝着他带给我的所有快乐,也许····我们憧憬的未来都无法成为现实,但是我们真心相爱过······
我想说,现实生活中没有王子和公主那样美丽童话,也没有王子和灰姑娘那样轰轰烈烈的爱情,我们所追求的,只是幸福而已,对吗?
做为这个网恋故事的女主角,我祝福天下所有有情人,无论是如何相识,最后都能终成眷属,幸福美满!
第368篇、我们也是百万富翁
男人和女人是一对很凡俗的夫妻。结婚几年来,一直很恩爱,也很努力地生活,刚刚在一处花园小区按揭买了房子,从出租屋搬到了简单漂亮的新居。
但是好心情没有持续几天。搬进来后,男人和女人发现,前后左右十个人里面有九个都是富人。抬头看别人,低头看自己,女人开始经常看着自己光光的脖子和手指发愣,早上坐公交车的时候望着那些锃亮的私家车发愣,转头看男人的时候会非常郁闷地叹气。
他们开始为一些小事争吵。男人说她不可理喻,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女人却说,如果他是个百万富翁,她会马上从更年期返回青春期。
男人被噎得哑口无言。只不过,他不是百万富翁这个事实早已经存在,她曾经忽略了这个事实,只不过最近才意识到这个事实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多么大的困扰。当初两个人相爱的时候他也就是个穷小子,她还不是乐得屁颠屁颠的。住在出租屋的时候,男人总是愧疚,女人那时总宽慰他说不怕穷,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幸福。
其实,他们现在的生活已经好很多了,男人头上顶着个某某公司业务部经理的头衔,薪水也翻了番,但是,曾经如花儿一样怒放的幸福却开始凋谢了。
女人开始了喋喋不休的抱怨,抱怨每天挤公车上班挤得一身臭汗,隔壁的小女子却是自己开着本田去上班;抱怨最新款的珠宝首饰只能看不能买,谁谁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刷卡。抱怨和不满像雪花一样飘飘扬扬,男人的心情也渐渐烦躁,争吵和冷漠取代了往日的温馨。
男人无限怀念和女人住在出租屋的那些日子。没有抱怨,没有争吵,有的只是两个人互相鼓励,互相支持。一盒酸奶,她吸一口他吸一口,吸得两个人都眉开眼笑。刚上市的枇杷,贵得要命,男人还是买了几个给女人尝鲜。问女人甜不甜,女人说,甜,一直甜到心里去了。结婚纪念日做总结陈述,女人说:老公,我觉得很幸福,你呢?男人说:我也很幸福,因为我有一个可爱的好老婆。
其实,人还是那两个人,变了的只是心境,当一个人的眼睛只看到别人的财富时,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财富了。
当女人又一次抱怨自己的生活处处不如人家时,男人很严肃地说:其实我们自己也曾经是百万富翁!
女人吃惊地看着他。男人说,美国一个权威机构曾经做过一个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和谐美满的家庭带给人的幸福感觉相当于20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的话,该是多少钱呢?
我们幸福过吗?男人又问。
女人点点头。
那现在呢?最近你觉得幸福吗?男人问。
女人迅速地摇头。
我们为什么要让自己从百万富翁成为穷光蛋呢?男人温柔地把女人拥入怀中,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吗?我们没有别墅,但我们有温暖的家;我们没有多少银行存款,但我们有很多爱。老公虽然不是大款,但我的一颗心永远属于你呀。老婆,我把你当成我能拥有的最大财富,难道你不把我当成你的一笔财富吗?现在告诉我,你是愿意当百万富翁呢,还是当个穷光蛋?
女人啐了男人一口,谁不想当百万富翁啊!
其实人生的财富有很多种,金钱是财富,幸福也是一种财富。金钱这种财富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但幸福这种财富却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抓住的。男人说。
女人思忖良久,愧然笑了。她说,猛然发现自己原来也是个百万富翁,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了,其实我们都是富有的人,只不过,我们拥有的财富不同罢了。
相对于金钱这种财富,她更喜欢幸福这种财富,在感受幸福的同时,用平和的心态去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这样的人生不是更完美吗?
是的,不要总是去羡慕别人的富有,低头看看自己,我们也是百万富翁。
第369篇、我输了做人的底线,因为一切都成为了现实
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相遇在人海,相系在网络,从MSN到电话,从电话到见面。一切都发生在不为人知道仓促又短暂的时间里。准确来说,是男孩一门心思,单恋着女孩。
但是无论男孩追了女孩多久,女孩都没有答应,不论什么原因。
其实有人常说,坏男孩都是因为被好女孩伤害之后才变坏的,但是谁又会知道,那并不是谁的错,只是因为,那时年幼,不懂保护自己,也不懂珍惜彼此的感情,又或者是父母亲朋的原因。
男孩,是在失恋的时候,认识女孩的。他们相遇了,于是男孩决定逗逗女孩。然后两个人开始比和任何一个人都频繁地联系起来。
每天,不论谁先上线,都会给对方发QQ消息,而男孩更是,每天上班,下班,一有空闲的时间,就会打电话给女孩。那时女孩单身,呵,一个很纯的女孩子。男孩不想伤害她,因为女孩虽然没有谈过恋爱,却像比任何一个人都懂爱情,第次男孩和女孩说到爱情,女孩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滔滔不绝,说很多很多的大道理,而男孩却在电话另一旁静静地听着。往往是手机开始没电,女孩才会不好意思地让男孩挂掉电话。而男孩似乎永远不会心疼自己的电话费,虽然,每天都会打上四十分钟,甚至以上的电话,虽然,男孩也是一个高中没有毕业便外出打工的少男。
但是,无论如何,男孩总会找任何理由给女孩打电话,女孩每天都会隐身进去男孩空间,看着男孩空间人气爆满,全是不同女号的留言,女孩什么都不会说,可是她不知道男孩是多么期盼女孩能问点什么,能为他吃醋。
但是不能,女孩依旧给男孩通电话,虽然每次都是男孩在给她打电话,但是每次通电话的都是女孩说话时间最长,女孩甚至会忘记,究竟是谁在给谁打电话,而每次先挂电话的那个人都会是男孩,而男孩的理由便是:大姐,是我在给你打电话呢,谁先挂电话,决定权在于我,我想先挂就先挂。
其实,女孩也小小的嘟过嘴,因为她看过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就是讲述一对情侣,男孩总是等女孩先挂电话,男孩才会挂电话。而女孩是羡慕故事里的女人公,如此幸福,而她呢?她的那个男孩,却从来是先挂电话。
但是女孩忘记了,她每次听到电话挂断后的声音,发愣的那一瞬间,都会收到来自男孩的一条短信:是不是在想我呢?要不过年回家,嫁给我吧!
可是女孩都忘记了这些。
有一回,女孩便在说完电话,快挂电话的那几分钟时,语速加快,然后,猛地挂断电话,也不容电话那头的男孩有任何反应,但一脸坏笑的,挂断电话,然后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男孩,刚失恋,遇到女孩,他似乎是恨透了女人,也恨透了那个伤了他心的女人。他遇到了女孩,于是他想逗逗她,但是他发现,每个无人的夜里,他便会同时想起两个女人,一个他曾经最爱,也是伤他最深的女人,一个便是女孩。
他发现,自己对女孩,渐渐地产生了七情六欲,以前他发誓,再也不会为任何一个女人动感情,不会再为任何一个女人扰乱自己的情绪,他会因为女孩和他聊天时,叽叽歪歪地说个不停时,在一旁,呆着,不知道该说什么,会让女孩以为他不善言辞。他会因为女孩每天都被他抢先蛮横地挂断电话而喜开颜,而又因为怕女孩伤心,而再发去一条短信逗女孩。
他会因为女孩后来每次先挂电话,而在电话另一端,拿着手机,一发呆就是一刻钟。
他发现,自己快要把持不住了,于是他想尽办法,很委婉的告诉女孩,让女孩做他的女人,而女孩往往会说:好啊!很不错的建议,然后紧接着说:下辈子吧!
第一次,男孩听见女孩这样回答时,还会挖苦她。
但是当女孩第二次这样说时,男孩问:为什么?女孩笑着说:你人品很好,但是太花心。
第三次男孩问女孩,可以做我的女人吗?女孩说:下辈子吧,电话那头,男孩听见女孩哽咽的声音,女孩接着说:因为这辈子不可以,所以要下辈子。
第四次,女孩对男孩说,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和他一见钟情,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与其让我不喜欢你,却硬是和你在一起,不如,你做我永世的好朋友吧。这样,可以有两个男人疼我了。
第五次,男孩再也不理女孩了。他似乎和以前的女朋友合好了,又似乎要和以前的女朋友要去某个地方旅行,又似乎要和以前的女朋友在2013年1月4号,结婚。再后来,男孩的头像一直亮着,却从来没有和女孩说任何一句话。
女孩的头像一直隐身着,一直到快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才会上线,而那时,两个在一起的QQ相互为对方亮着。
而后,一年之后,也是男孩和女孩认识三年三个月零三天之后,女孩的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
女孩的空间男孩还是每天都会去。但是看着女孩空间的日志,他还是有一点伤神,因为女孩空间的日志写满了与她口中一见钟情的老公的事情。
但是那个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的时候,他却再也看不见女孩更新的日志了。于是,男孩很想见见传说中女孩一见钟情的老公。
然而,找到那个自称老公的男人的QQ时。两个人开视频后,男孩才发现对方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女孩。。。。。。
第370篇、爱是一个动词
在国航4·15空难中,一对韩国夫妇幸运地躲过一劫。坐在14A座的太太被倒挂在座位上,安全带卡住了她,苏醒后她发现坐在14B座的丈夫还活着,便艰难地帮助丈夫解开安全带。丈夫终于解脱下来了,但他右臂断了,无法帮助心爱的太太解开安全带。这时,飞机残骸随时都会发生爆炸,太太焦急万分,先生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他不愿一个人离开求生。这时太太问:“你会爱吗?一起死没有任何意义!”在她的劝说下,丈夫才咬着牙依靠左臂爬下了飞机,寻找到了救援人员,交代清楚后,自己便晕了过去……后来,他们两个人都得救了。
旅德摄影家王小慧女士,丈夫在陪她外出举办作品展时,不幸遇车祸去世。当时,她也受重伤,被“固定”在病床上,她流着泪在一张宣纸上吻了100个唇印,送丈夫入土,悲痛欲绝。后来,王女士对身边照顾她的护士说:“我很后悔过去没有更会爱他。”曾经她只享受着被爱,知道自己也爱他,却没有“更会爱他”,这种痛一直陪伴她到现在,并成为她心灵的一部分。
很多时候,我们自己觉得被爱或正爱着,但只停留于一种爱的状态里,而不懂得去经营爱,以为有爱就可以了,而忘了怎么去爱。爱是要去做的,而不单单是用以显示的。一位打扮体面的老太太在电视镜头前,一脸幸福地回忆她的前夫,一个已和她离婚30多年的男人。她说,他是一个很会爱的绅士,每次她穿裙子,绅士都会跪下一条腿为她拉裙角……非常体贴。虽然离婚了,但她一点也不恨他,因为他是一个会爱的人,所以她可以原谅他的一切。
这位老太太总结说:一个人最可怜的是,没被人爱过或爱过别人,而关键是,要会爱。肤浅的爱是用皱纹记忆的,而智慧的爱是用血记忆的。爱在心?在口?在手?在细节?也许都是,重要是,你要把它当作一个动词。
第371篇、爱情密码
龙小雨怎么也不敢相信,与他相恋三年的女友竟然做出了让他悲痛欲绝的事情!然而,这一切却真的发生了。确切的说,龙小雨也曾经怀疑过这段感情,他总是觉得白晶晶爱上一个仪表平平的他,是一个意外,或者她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可是,白晶晶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在与白晶晶相爱的日子里,他却从来没有发现过什么异常的地方,甚至,在相爱的三年里,他们连脸都没有红过。渐渐的,小雨也就习以为常,真正的相信,白晶晶确实是爱上他了。
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白晶晶却背叛了他,更背叛了这段感情。
他,心如刀割!
不过,龙小雨感到很庆幸:若不是白晶晶的好朋友打电话告诉他,白晶晶与别的野男人偷情,他还真的不知道会被蒙在鼓里多久!一开始他还不相信,以为晶晶的朋友在与他开玩笑。然而,眼前的一切,却让他大失所望。
在市区有名的“一廉幽梦”情人影剧院,正在放映着一部美国的大片《泰坦尼克号》。那样的故事的确不错,否则,也不会在国际电影节上获奖。当龙小雨在接过晶晶朋友的电话,狂奔到影剧院的时候,正好赶上了那首主题歌《MY HEARD WILL GO ON》,那首歌也曾是他们都非常喜欢的歌曲。甚至,这首歌相伴了他们相爱的旅程。
就在观众席的第一排,他看见了白晶晶那耀眼的蝴蝶结,那曾经是小雨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而在那结儿的下面,却是一个男人粗壮的胳膊。显然,他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情侣!甚至,一直到电影结束,那个可恶的胳膊始终没有离开过蝴蝶结。。。。。。
在剧院的门口,龙小雨等到那个野男人离开之后,和白晶晶彻底的摊了牌:“哼,姓白的,我终于明白你对我所谓的海誓山盟,全是他妈的狗屁!你我缘尽与此!我终于看清楚你这个人面狐狸精。。。。。。”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而白晶晶呢?她好像显的很平静,可是她的脸上,泪水却悄悄的滴落。。。。。。
后来,龙小雨又与省文艺出版社社长的女儿好上了,是那个女孩主动追他的。
在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白晶晶却意外的也出现在他们的婚礼上。而龙小雨的女友却热情的介绍:“这是我的好朋友白晶晶。。。。。。”龙小雨只是淡淡的说:“不用了,我们认识。”
就在要举行礼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与龙小雨差不多大的男孩叫他出去一下,说是有话跟他谈。 龙小雨看出来了:这个人正是那天与晶晶偷情的野男人,他怎么会来到这找我?
小雨没有说什么,就跟他出去了,他倒想看看,这个人究竟想干什么!可是刚到没有人的地方,龙小雨的脸上,就挨了狠狠的一拳,鼻子也出血了。小雨是个文弱的人,他知道自己不是那个野男人的对手。他问道:“你为什么要打我。。。。。。”那人没有回答,却又狠狠的打了自己一拳,然后才说:“你与我都对不起晶晶,她为了你的破书能够出版,竟然。。。。。。”龙小雨咆哮道:“要不是你与他偷情,我能与她分手吗?!”那人却“抵赖”道:“什么,我与她偷情?你胡说!我怎么会与她偷情?你以为我是谁?”
一连串的问号让小雨很气愤:“那次‘一廉幽梦’电影院,你以为我是瞎子吗?”谁知,那人却笑了,说:“哈哈,你与我都上当了。告诉你我是不可能喜欢她的。”小雨问:“为什么?”那人抹了一下鼻血,说:“我是他哥,刚从国外留学回来。。。。。。”
一切都水落石出。龙小雨惊呆了!他忽然转身,奔向屋里,没有等别人反应过来,便一下子拉过晶晶的手,对自己的妻子说了一句“对不起,我不能与你结婚!”之后,便拉着晶晶,狂奔了出去。。。。。。
耳边,又想起了那首《MY HEARD WILL GO ON》,是多么的荡气回肠,又是那么的凄宛哀绝。。。。。。
第372篇、期待岳纳珊
岳纳珊从小就是一只有志气的海鸥,打从第一次看见老鹰的飞行姿势以后,它就决定要飞得更高、飞得更远、飞得更好。
当它热切地爱上飞行之后,它就有点瞧不起自己庸庸碌碌的同伴了:那些日渐痴肥的海鸥,只懂得抢食游客们抛下的爆米花,为一两片马铃薯脆片大咬出嘴,只能捡拾浅滩上那些被海浪打上来的病鱼,已经无法用优美的喙俯冲进湛蓝的海洋中觅食。
所有的海鸥都退化得跟鸽子没有两样的时候,只有独一无二的岳纳珊还熟记海鸥的远祖们所传下来的训示:以最优雅的姿势飞翔,最敏捷的方式掠取食物,百发百中,不辱使命。
岳纳珊对自己深深感到自豪。
但是,完美也意味着寂寞。成功的鸟跟成功的人一样,都必须忍受孤独。
岳纳珊以海鸥有史以来破记录的速度冲上云端,但它的同伴们并没有为它喝彩。它们一味低头争食面包屑,根本没有时间抬起头来。 ()
高处不胜寒。没有掌声的成功徒使岳纳珊感到绝对的沮丧与落寞。伤心欲绝的它直想投海自尽……Wait!当岳纳珊看见那一双远眺它的眼睛时,它又重新恢复了生机。
地上有个小女孩,正用兴奋的口气对她的同伴说:“看,那只海鸥好棒!我心目中的海鸥,应该是那个样子!”
如果上帝允许鸟儿掉眼泪的话,岳纳珊的泪水一定会像珍珠串一样从空中抛下来。岳纳珊打起精神,又表演起俯冲的姿势―――它像一枚炸弹一样笔直地掉下来,贴近海面,入水,轻巧地咬起一尾活蹦乱跳的小鱼。 ()
女孩们忘情地鼓掌。
只有在这一刻,岳纳珊才觉得它的生命充满了意义。终于有人看见它的惊世之姿,确实是可歌可泣的一件事!
飞得越高,看得越远。岳纳珊很快就知道,女孩是到附近参加海滩夏令营的孩子。基于某种缘分,女孩一眼就看出岳纳珊的与众不同。没事时,她总会静静地坐在礁石上,欣赏岳纳珊的种种飞行技术。
如果鸟有表情的话,她一定会看见岳纳珊的兴奋与得意。
“太棒了!”虽然高飞在天际的岳纳珊不知道女孩确实在说些什么,但是它可以从她的嘴形读出某种嘉许的意义。于是,它更努力地飞翔了。那几天里,它创造了许多海鸥老祖先们想都没想到的姿势,并以老鹰做梦也想不到的速度冲进蓝天的怀抱。在它筋疲力尽表演的同时,一种奇妙的感觉第一次驻进它的心里,它想,它一定是爱上她了。虽然历史上从来没有一只鸟爱上一个人―――这种奇特的组合从来是不被凡夫俗子所认可,是的,如果它坚持要爱下去,它注定要背负永远的伤痛,以余生怀想它的恋人,和他们相处的甜蜜时光。
眼看着夏令营已经接近尾声,孩子们正要收拾行囊回家。只待这一晚的营火晚会结束,它就再也看不到她会心的微笑,岳纳珊心急得不得了。至少它应该和她打一声招呼,或向她示好什么的,它的恋情尽管会无疾而终,但总不能在还没有表白的时候就结束。于是,害羞的岳纳珊做了它人生中最困难的一个决定,它主动从蓝天中轻轻地飞下来,停在女孩的肩头,女孩先是大吃一惊,然后愉快地笑了。
“我就知道,它的翅膀一定是最好吃的,因为它常常在飞。我爸爸告诉我,常常运动的部位,肌肉一定比较结实。”
在野地求生最后一夜的营火晚会上,孩子们决定制作海鸥大餐。女孩一边啃着美味的海鸥翅膀,一边对其他的孩子说。
第373篇、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暗恋你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越人歌》
春夜。12点过。电话响。想不到是你。你在电话那头呼吸沉重,背景很空旷。我知道你一定喝醉了。
没睡?
嗯。
又在上网?
嗯。
叫他来听电话!你在那头气冲冲地说。
你还有事吗?我忍住语气里的不耐烦,再次问道。
我想打扰一下你,可不可以?你的声音突然变得哀求而痛楚。我的心开始抽紧。我有种预感,我距离我一直寻求的谜底越来越近了。我感到溺水般的慌乱。
你已经打扰我很久了,你知不知道?我冷淡地说完就挂掉了电话。我一直,很冷淡地对待你。
元旦节,公司聚会,当时我已喝了太多酒,我语无伦次地对身边的帅哥阿俊说:知道吧,当年他,像个三四十年代的富家少爷一样。我说完就指着你嘻嘻地笑。你漫不经心地抛着一个大大的橙,眼光如水般漫过来,我感觉像一股凉风拂过我发烫的脸,你的眼睛里还有一层薄薄的光,倏然而过。我的酒一下醒了一大半。我起身摇摇晃晃地往外面走。
你过来扶我,我抓起一把雪扔到你脸上:走开,我不跟你玩了。
固执地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闻着路旁冬青清淡微涩的芬芳,我突然自责起来,我怎么能如此对你,你从来没有欠过我。我甩甩头。羽绒服的风雪帽沉甸甸的,我伸手一摸,一个硕大的橙。记得刚才阿俊闹着要吃,你却很认真地说要带回家给你女儿吃。如果,可以,我真的愿做你的女儿,这样,你就会一辈子不离不弃,无怨无悔地爱我。因为,作为一个女人,9年来,我得到的不过是一个橙。
认识你那年,我才20岁。
去公司报到当天,你坐在那里,你穿着白衣黑裤方口布鞋,头发整齐,戴着无框眼镜,正在品一种叫碧螺春的茶。你浑身上下透着一种优雅怀旧的古朴气质。若不是你桌前的手提电脑,我真怀疑是走进了三四十年代的电影里。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设计师,本市的会展中心、剧场都是你的作品。你安排我在你的手下做事。我跟你跑工地,赶图纸,学设计。那段时间我特别快乐,连脚趾甲都充满了力气。直到有一天,你没来上班,我责备你:怎么不来上班也不通知一声啊?
你略为惊讶地看着我。同事们也笑我:你是老大,还是他是老大啊。等我明白过来时,我的脸红了。“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我恨君生早,君恨我生迟”。当夜,我想到这首诗,心里无比怅然。然而只是我在恨君生早吧,君并未恨我生迟吧。当时的你,意气风发,妻子美丽优雅,女儿聪明伶俐。
我接受了一直在追我的同学大东,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把他带到办公室来过。当我将喜帖递到你手里时,我还记得你的眼神很复杂,有震惊有失落有叹息。在化新娘妆时,我回想起你的眼神,我突然哭得涕泪滂沱。
婚礼上,你表现得体地跟我碰杯,我也表现得温婉得体。然而,灯火辉煌的酒店里,望见你穿过人群、渐行渐远的背影,我不由心酸地想:从此,我不过是凋谢了。虽然这是我一生中最美的一刻。
一晃眼9年就过去了。一直以为,只要我恋爱了,就会好起来。然后我又想,也许我结婚了就好了。再然后,我觉得我生了孩子就会没事了。所以,我在20岁认识你,22岁谈恋爱,24岁结婚,26岁生孩子,28岁买了一个大的房子,29岁打算买车子。我将我的人生一步一步地规划好,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9年过去了,你还徘徊在我的生命里没有离去。我无法将你规划出局。我与大东结婚5年,可是我的心还是游离在外。
去年我们一起去三亚做一个工程。在三亚的最后一夜,两点,你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海边。我想,这一辈子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与你单独待在一起了。我在你身边坐下,你伸出手很自然地揽住我的肩,你说:暂且就把这里当天堂吧,让我们当几个小时的神仙。等会一下飞机,我们就再回到凡间做回凡人。
山有木兮木有枝,你轻声地唱。海风起,苦涩的风直吹进心里。
我只不过想安安静静地忘记你。如果无法忘记,我也只想要安安静静地暗恋你。我希望你是完全不知情的。我希望我的暗恋是一场哑剧,自始至终,从观众到演员都是我一个人。我不希望你关心我,怜惜我,打扰我。我的人生,如果没有遇到你,它将是轻松而浅显的,现在因为有了你,而变得沉重和隐秘。
可是这个春夜,在我暗恋了你9年之后,你却告诉我: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场暗恋的独幕哑剧突然变得热闹而繁杂起来。
今年的春天,我终于揭穿了暗恋的谜底,不知为何,我突然长松了一口气。我也突然觉得了无生趣。我的爱止于你爱上我。我决定谢幕了。而你却才开始上演。
连齐秦也说:这世上,不可自拔的是牙齿和暗恋。可是,当他爱了十几年的王祖贤来到他身边之后,他却不如当年那样爱她,甚至两人最后分手,结束一段神话爱情。原来,要拔掉暗恋如此容易,就是让你得到他。而我不想得到你之后再放弃。
当我给你讲完这个故事时,我会变成一个好妻子,好母亲。温柔贤惠,相夫教子。
第374篇、他的爱已落幕,很遗憾他没能风度的谢幕(感人)
情感剧场的爱情故事总是会有想不到的美好结局,几乎有很少最后是伤感的,但剧场的经过总是惊天地,泣鬼神,这也使得我们对爱情的憧憬,总也想有那么一段感动天感动地的情话,但是,天真的我们得到的却是分手时撕心裂肺的痛。
北京,我们的首都,每天在这里出现的美女帅哥成千上万,每天几乎都有美丽的爱情童话在这里诞生,也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段曾经憧憬的梦从这里破粹,爱情的童话故事有时候真的只是我们的想象。嗨,大家好,我是炫龙,还记得我吗?现在我带着大家去体会一段曾经让人羡慕,让人嫉妒但也只是曾经的一个故事!
一辆豪华的保时捷跑车奔驰在B市远郊的公路上,开车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她叫紫怡情,是B市工商管理系的学生,今年只有20岁,是他们学院的校花,她的家族背景让很多有心的同学只能远观,不敢走进!她不喜欢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只喜欢微风吹蕩的田野,她觉得这能让她忘记一切,丢下所有烦恼,这种感觉让她迷恋,让她疯狂,以至于有点时间她就会往郊外跑,去感受大自然的美。
她总想退出经济圈,但是她的家族不允许,她无奈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必须坚持下去。微风吹荡着她的长发,显得格外诱人,车里的轻音乐让人别有一番享受的感觉,保时捷华丽的外表在这乡间小路更是一番触不可及的风景。
保时捷慢慢的行驶着,前方200米的地方出现了一处路障,她放慢了速度,在距路障2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她打开车门,摘下墨镜,看着前方的木头,这显然是刚弄不久的路障,是大风挂到的?还是?在她感觉到不好的时候,已经晚了,车的周围出现了6个大汉,他们虎背熊腰,个个彪悍,西装领带一看就不是农民,是专业的打手?紫怡情在心里算计着是谁在操盘着这场阴谋?绑架?为钱?为色?“你们是谁?是谁让你们来的?”紫怡情并没有多慌张,她的神情非常自然,可是她心里也没有底,但是她知道,慌只能增加他们的兽性。
一个带着墨镜的大汉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似笑非笑的说道:“美女,不要问我们谁派来的,但你要明白今天必须跟我们走一趟”“笑话,你们真的以为能带走我?”紫怡情冷笑了一声。大汉摇了摇头,跟他的同伙动了个眼色,六个人开始向她靠近,她的心跳在加速,她的手心在出汗,她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但求助也并非易事了。
紫怡情被他们抓住了,她的挣扎像是鱼钩上的鱼无济于事,她真的想有一个人如果能救她该多好啊,她无助的呼喊着救命。大汉把她塞进一辆帕萨特里,准备上车。一辆摩托赛车出现在路障的前面,带着头盔的他听到了呼救声,抬起前轮越过木头,看着眼前的景象,女孩拍着玻璃,喊着救命,前方20米的地方停着一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跑车,男孩意识到了女孩被绑架了···救她是大脑里的直接想法,在他明白过来后,帕萨特已经发动并离开了,男孩发动摩托车,以最快的速度开了出去!没多久,帕萨特的影子就出现在他的眼中了,这也许是赛车的优点吧,可惜不是他的。
他加快速度和帕萨特并行,打开比赛用的扩音器,向对方喊话:“黑色帕萨特靠边停车”声音一出大汉们紧张了,但看到他只是一个人,又笑了,在他们眼里,一个皮毛孩子而已!而紫怡情不这么认为,能骑这种车的人肯定不简单,可能是电视剧看多了,不过她还是期待新的转折点!
他,崔晓卓,21岁,无所事事,练过2年跆拳道,向往有一辆自己的赛车,正义可能是除了帅气之外唯一的优点了,他加速跑到了帕萨特的前面,帅气的耍了一个高难度的漂移,“最后问你们一遍,靠不靠边?”“靠***个头···”一个大汉拉开车窗大骂道。
崔晓卓笑了笑,空出一个手伸进了兜里,摸出了自己常常爱玩的飞镖,摇了摇头,减速,在距帕萨特30米的距理时甩出了飞镖,“碰”火光溅起,后面一个轮没气了,急刹声过后帕萨特停了下来,而此时崔晓卓的车早已停下,抱着手看着这一幕,笑的合不拢嘴!“***的,找死”六个大汉冲了出来,三个四个还能对付,六个···拿刀的,是不是有些开玩笑?不管了,拼了,崔晓卓的第一想法···
紫怡情看着受了伤还在打斗的男孩,吓哭了,她的哭声扰乱了崔晓卓的套路,一连挨了2刀,他意识到可能不行了,掏出车钥匙,扔给了在哭泣的女孩,“快跑”。紫怡情捡起钥匙,冲到摩托车面前,以前跟父亲学过这车,很容易的发动了,戴上头盔的她看到了挨打的崔晓卓,愤怒的心瞬间激发了她,加速,漂移,撞到了一个,不知道哪来的劲,拎起崔晓卓就冲了出去,崔晓卓爬到车上,趴在紫怡情的背上,冲出包围圈,向医院开去,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不到五分钟,通往医院的路上多了很多黑色轿车,他们伴随摩托车左右,快速的驶往医院,所有的交通畅通无阻,就连红绿灯都是绿的,有很多拍客记录了这精彩的一幕。医院的门前担架,护士,医生都在等待着,什么样的人物才能有这样的服务?
摩托车的呼啸声和车辆的急刹声传到医生的耳朵里,黑色轿车里的人迅速扶下崔晓卓,送往手术室!
女孩守了男孩一夜,当男孩醒来的时候看到趴在自己身边的女孩才想起发生的事,没有想到她这么漂亮,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名花有主了呢,女孩感觉到男孩在动,立刻醒了,看到他再看自己,羞涩的看往别处,“还疼吗”女孩问道!“不疼了,因为有美女看”男孩调皮的说。“切,还心思贫啊,看来你是真不疼了,我走了啊”
“唉哟,疼死我了”
“你怎么了?没事吧?我去叫医生!”
“不用了,没事,你就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啊?”男孩假装痛苦的说道。
“谁让你不好好养伤而瞎想了”女孩嘴微微一厥,表示抗议!
女孩每天细心的照顾着男孩,男孩都不想出院了,他们从不认识到认识,从朋友到好朋友,从好朋友到恋人,都在医院完成了,他们出院的时候,一辆崭新的摩托赛车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惊喜万分,有一种攀金枝的感觉!
他们对父母隐藏了恋爱的消息,父母一直认为他是怡情的救命恩人该报答人家,所以怡情所有捧他的意见他们都接受,哪怕是他胜任不了的,渐渐的,一个曾经混过社会,赌过博,打过架的痞子立刻攀升到了经理的位置,她总对他说:“我不在乎权利,不在乎钱,我只在乎我们的感情和生活!”向所有男人一样,花言巧语谁都会,哄她对他来说还不是小儿科吗?
他一直认为,她的命我救的,这些是我应得的,女人是长得漂亮,但看的久了,得到了,就不是极品了。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时间久了,腻了,就变了!”
久了,他开始赌博,而且还是玩大的,非法赛车,泡妞,酗酒,打架,他的行为换来了怡情一次又一次的哭泣,她觉得他能变好,只是被坏人带坏了,她决心要改变他。可是怡情换来的是一次次的保释,一次次的罚单,一次次的欠条通知,她觉得是时候跟他谈谈了。
一次,他回来的很晚,怡情等了他很晚。
“还没睡啊?”崔晓卓说道!
“嗯,怎么那么晚才回来?”怡情心平气和的说道!
“今天和几个客户谈生意,所以回来的晚了!”
“是吗?你变了,你自己看看这些,你还是那个向我宣誓不离不弃的你吗?”怡情哭泣的指着桌子上的罚单,欠条,违法通知书,暧昧相片伤心的说道!
“谁还能不犯点错误啊,我下回注意,好吧?睡觉吧”
“这是一次两次了吗?晓卓,我们以后好好的可以吗?不在这样了可以吗?”
“你烦不烦啊,我连点自由的权利都没有吗?别忘了,你的命是我救得,所以,你没权利限制我的自由!”崔晓卓拿着床边的枕头咋向怡情。
怡情忍住心中的痛,心中问着真的是我的错吗?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
崔晓卓看这情景,穿上外套,便离开了,他不知道,这次的离开让他后悔了一辈子!
怡情起床后写了封邮件给爸爸妈妈:
“尊敬的爸爸,妈妈,女儿不孝,都是我的错,如果当初我不出去玩,就不会让你们担心,就不会出事,更不会有今天,一步错,步步错,今生不能养你们的老,不能孝敬你们,恕女儿无能。今日,我以命抵命,当初他救了我,今日我还给他,不要指责他,都是女儿太天真了。从今日起,我们不在欠谁,我的债我来还!假如有来生,女儿愿意还做你们的女儿!”
眼泪滴湿了键盘,怡情找来了笔和纸,静静的写下:“老公,请容许我最后一次叫你老公,对不起,我多么希望你珍惜我们的爱情,多么希望在我无助时你出现在我眼前,多么希望我看到的那些不是真的,可是,你忘了我们当初诺言,不是说好要永远爱着对方吗?不是说只爱我一个吗?为什么你做不到?是我的要求苛刻吗?老公,对不起,我走了,如果下辈子你还记得我,希望你能珍惜我,不要放弃我,我爱你!”
怡情回忆着从她们相恋的点点滴滴,一起牵手走在繁华的大道上,一起许下爱的承诺,一起吃烛光晚餐,一起···可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为什么?难道真的是我欠下的债吗?卓,我爱你,我走了,来生请不要再爱上我,因为我不想是这样的结局,只因为我心里有你。
泪水打湿了纸,怡情拿起抽屉的小刀,割腕自杀了。一段爱情就这么结束了!
当崔晓卓回到家,什么都晚了,她的父母都泣不成声了,当他看到地上的怡情时一下子跪倒在地,“怡情,你怎么那么傻?你怎么那么傻,你醒醒啊,不要抛弃我啊,怡情,怡情,你回答我啊。”
当他看到那封信,早已痛哭的嗓子都哑了,他还有什么颜面在这呢?
“滚,我不想再看见你”这是怡情的母亲,“不要在我女儿面前哭,脏了她轮回的路”
崔晓卓走在曾经的马路上,想着和怡情快乐美好的时光,后悔不已,都怪自己不懂得珍惜,那么好的女孩爱着自己还贪玩,贪赌,他的爱已经落幕,可是他却不能风度的谢幕,因为他思念她,后悔没有珍惜她,一无所有的他终久忍不住想她的痛苦,喝下了一瓶毒药,了却了此生。
作者送一句,爱就深爱,不爱就放手,没有谁爱不爱谁,只有谁不珍惜谁!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375篇、梦里有烟花飘落
穿着白色的裙子穿过覆满晨霜的草地。已经是深秋。成都的天气依然湿热,只有在这样的清晨,满目的白霜才能显出些许凉意。她赤着脚,脚面上融化了薄薄的霜,水露沁凉。但她并不在意。
飞机起飞和降落的过程都持续轰鸣,她听不见别的声音。只是一直将手扶在铁丝网上。
一整个白,一整个深夜。
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她保持着同样的姿势,面孔始终向上,看见乳白色的飞机从云层里钻出来,又有一些钻进去,她幻想着无歌坐在其中的一架上,透过厚厚的隔音玻璃,低头看着她。
那架飞机从她面前的跑道上划过,停留在候机大厅外的广场上。他急切地从人群中挤出来,到处寻找她。他们可以像杜拉斯小说里的人物,眼光漠然穿透对方的面孔,继续在人群里搜寻。
就这样相视一笑,彼此擦肩过去。
只是走出几步,他们仍旧会停下脚步回头看,她因兴奋而不知所措。时间在此停顿。等她回过神来,他已经把她高高举起。
她叫他的名字,无歌,无歌!他宠溺地把她搂进怀里。他把脸埋进她的头发里,轻声地问,七七,为什么在这样的季节里还穿着裙子?不冷吗?
她骄傲地扬起头朝着他笑,是为你穿的呢,一整个夏季,我都穿着它等你回来。
这曾经是他们彼此之间的快乐,但他始终没有再回来。
她在第三个清晨离开机场,坐出租车回家的路上,她给他打电话,手机信号一直无法接通。她想了想,给他留了一张字条,拖着行李箱出了门。她走的时候屋子里再没有别人。他们共养的一只黑猫,寄放在邻居家里,邻居老太太把猫抱在怀里站在她的门前看着她离开。她转过身说,谢谢您。
老人点点头,心情放松了就早点回来,天气凉了,多穿点衣服。他不在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她听到这话,鼻子一酸就要哭出来。
东西都收拾妥当,被子铺开,他的睡衣叠放在枕头上。餐桌上有做好的饭菜,厨房里榨了新鲜的果汁,煮好的原味咖啡,冰箱里放满食物、速食面和面包,还有大罐的冰水。还有,她为他留下了所有的灯,希望他在走进家门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温暖。
她把字条贴在一进门就可以看见的地方。亲爱的无歌,一个人在家里十分孤单。请允许我出门旅游,一年半载才会回来。手机一直开机。如若回来,随时联系我。照顾好自己。
署名,七七。
她做好这一切,才用深蓝色的羊毛披肩包裹住自己,用钥匙反锁了门。她乘坐夜晚的飞机离开这个城市。湿重的都市,飞机起飞的瞬间。云层很厚,她并没有看见机场外降了霜的草地,白茫茫一片,犹如初雪。
她选择去上海。因为唐樾在那里。
那个年近三十的男人,用镜子把阳光反射到连接电脑的摄像头前。那一天成都正在下雨,她看见绚丽的阳光中。男人的嘴巴一张一翕。她的电脑没有配耳机,无法听见他在说些什么,只是觉得,那是一只在空气里游弋的鱼,脱离海水,危难临头,但他尚没有察觉。仍旧处在兴奋的状态,不断说话,用力呼吸。
他是个快乐的孩子。生命力顽强而茂盛。她虽比他年轻五岁,但心智却明显苍老,记忆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衰退。
他从电脑屏幕前站起来。微胖,但身材高大。作为一所高校的体育教师,唐樾主要教授篮球和手球。他是个充满活力的人。她想。
凌晨一点,她到达浦东。国际机场,人很多。但她在走出人群的一瞬间看见他。黑色的风衣,手里捏着烟,却没有点燃。
她朝他走去。
不冷么?唐樾问,把风衣披在她身上,一手接过行李箱,一手把她揽进怀里。
与她幻想中同无歌见面的场面何其相似,但她却再也找不到曾经的快乐。唐樾揽着她。快步走出机场,叫了出租车上去。他们都坐在后排,唐樾低头对怀里的女子说,住处比较远,你可以先睡一会儿。
她点点头,闭上眼睛。这个时候她能靠他更近,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她觉得安心。但她抬起头,却发现他一直望着窗外。眼神并没有在她身上停留。她看见上海的夜空,高的楼房,灯光和字幕,出租车里播放着邓丽君的歌。路灯飞快地从车旁闪过了,这是个不夜的城市,她不知道这个地方有没有她的未来。
她又梦见无歌。
他们同去都江堰。青城山上长而险的铁索桥。他牵着她的手,他们-一起走过去。快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放井她的手,用力摇晃铁锁。桥剧烈地振动,她听见周围有女声尖叫,十分刺耳,她赶忙跑过去抓住无歌的手。别摇了!她紧张地说。
无歌回头看她,脸上是孩子般淘气的笑容。
他们在金沙博物馆里参观恐龙化石的遗址。他看着她在乌木林里奔跑,在太阳神鸟的雕塑前奔跑。在一小片竹林里钻进钻出。她不断地闭上眼睛,每次睁开,他都在原地等着她。
她问他,你会一直在这里吗?
他笑着反问,你说呢?他说这话的时候又将她举到空中。
他们在杜甫草堂外的诗歌大道上散步,时间已经很晚。抬头可以看见满天的星星。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烟花和火柴,在她面前晃一晃。要玩吗?他问。
要啊!她伸手去夺。他转身就跑。他们跑跑停停,一直追到道路的尽头。他点燃烟花。是那种立在地上喷出的。她靠在他怀里看,眼前一片绚烂。如阳光,亮得她看不见其他东西。
她被这亮光惊扰,再睁开眼睛时,已。经躺在床上。日光灯亮如白昼,无歌。她尝试着叫了一声,没有回答。她意识恍惚,不知道在哪里。
刚才你睡了,就没叫醒,直接抱上来。唐樾抱着被子进屋,笑着对她说。
她定了定神,才想起自己身在上海,无歌并没有同来。她张开手。看见被铁丝网勒出的伤口又在出血,抬头问唐樾。有冰水吗?我想喝一杯。
我不喝冰水。唐樾抱歉地笑笑。不过有可乐。
不用了,谢谢。她是不喝饮料的,除了咖啡、酒和冰水,她不喜欢别的饮品。和无歌在一起的时候,这些东西是必备的。她脱掉鞋子,赤着脚去倒热水。把水杯放在窗台上。
她打开窗,看见外面寂静的道路,
那是什么地方?似乎很久没有人迹。
是一个建筑工地,已经打下地基,却突然停工。于是荒废了。
怪不得这么多枯草,感觉萧瑟。
是呢。传说二十年前这里是刑场的所在,死刑犯人被押到这里来执行枪决。所以这地方晦气得紧,出租车在这条路上都开得飞快,而且深夜从不在这里载人。所以刚才在车上说要到这里的时候,司机的表情很古怪。
呵呵。
她微微撇嘴,脸上看不出一丝的笑容,仿佛自己来到这里就是一个梦。
12月中旬,上海的清晨依然没有霜降。她站在窗前喝下一杯冰水。她像和无歌在一起时那样,做好早饭,煮了咖啡,榨了新鲜的果汁,把熨好的衣服放在枕头上,然后拍拍唐樾的脸。
今天没有课。唐樾睡眼惺忪。
那再睡一会儿吧。
唐樾并没有听她的话,一掀被子坐起来。
时间还早啊。她很诧异。 唐樾笑笑,吻了吻她的脸颊。
他带她去外滩游玩,看见东方明珠高高耸立在黄浦江边。阳光灿烂,有大型游船从江面滑过。无疑,她是喜欢这个城市的。
这是她来上海之后的第一次出行,唐樾牵着她的手。他们站在外滩的观光台上吹风。路旁的建筑群傲然耸立。
唐樾说,一会去南京路转转,明天去七宝镇。她听到七宝镇的时候神情僵硬了一下。
她清楚地记得无歌的行程。从成都到上海,他在七宝古镇给她打电话。她听见电话另一端的喧嚣,无歌兴奋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
他说,那个古镇是典型的江南风貌,有很多地方小吃。他还说,等他去了利川。转道武汉,就可以乘坐飞机回成都。他说。以后咱们要一起去七宝,他要带她品尝那里的汤圆、小笼包,喝自家酿造的酒。比whiskey有另一种不同的风味。
那次通话是他们最后一次联系。第二天他的电话还能接通。但是只响了两声,就了无音讯。之后,无歌从人间蒸发了。
七七轻轻放开唐樾的手,靠在石头栏杆上。我不去七宝镇。她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惨白。
好,不去。唐樾将她紧紧抱进怀里。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要再想了,好吗?我会心疼的。
他亲吻她的额头。她抬起头看着他。勉勉强强笑出来。
的确没有去七宝镇,他们去很多地方玩。她更喜欢的是长满青苔的幽深里弄。和弄堂里流传许久的传说。
唐樾虽然是体育老师,却十分博学。七七倚靠在他身上,听他眉飞色舞地说故事。从海边升起的岛屿到后来繁华一时的上海滩。历史的轨迹从墙面上班驳的印记中流淌出来,她用手沿着干枯的爬山虎茎脉一路爬过。
你是寂寞的,七七。唐樾说。
她回头看见他已经落后,停下脚步等待他。但他并不上前。他在一个弄堂的入口处站立,对她说,你来。
他拉着她的手像走迷宫一样在弄堂里穿梭,出口处赫然是徐家汇的新天地。他说,七七,喝杯咖啡吧,今天是2007年的最后一天,晚上可以去南京路看那口倒计时的钟。
她要的仍旧是纯的蓝山,他要了卡布其诺。她捏着咖啡匙慢慢搅拌,他一直看着她,然后伸手叫了侍者,让她送来糖和植物油。
他把这些东西加进她的咖啡里。不要喝太苦的东西,伤胃。他说。你不应该伤害自己。
她迟疑地点点头,默不作声地把咖啡喝下去。这是无歌离开之后她第一次接触了甜的东西,她的心因此而温暖。
夜晚在南京路看世纪之钟。
灯火璀璨,人流如织。唐樾握紧七七的手,他们站在人群里,和所有人一样,屏住呼吸,安静等待。
钟声悠然响起,安静的人群突然沸腾起来。从静谧到喧闹,人群开始流动,旁边有人与他们擦肩而过,满面欣喜的色彩。不断有人说,新年快乐。唐樾也向祝福的人还礼。七七一只手被握在唐樾手里,一只手捏紧自己的手机。
终于感觉到手机剧烈地震动,她像被惊扰到一样松开唐樾的手,从人群里钻出去。她跑得飞快,想找个安静的地方。
她终于接到他的电话。无歌说,新年快乐,天府广场有烟花,想要抱着你一起看。
她听见电话那端有烟火呼啸着窜上天空,在天际绽放出绝美的绚烂。她没有说话。眼泪静静地流出来。
后一个电话是邻居的。老太太抱歉地说那只黑猫趁家里没人的时候走丢了,没有再回来。她点点头,道谢,然后将手机关掉。
她捂住脸失声痛哭。唐樾安静地站在她身旁。她扑进唐樾怀里。
我失去无歌了!她说,我还是失去他了!
唐樾搂住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是新的一年了。元旦的清晨,上海下了霜。她推开窗子,看见那块空地被白色覆盖。如初雪。
她穿着白色的裙子穿过降霜的草地。赤裸的皮肤因寒冷而苍白。她在铁丝网外等待他的归来。但是,他没有再回来。
她想,他的灵魂干净而澄澈,没有记忆。
新闻。
2007年11月20日上午8时40分,宜万铁路湖北巴东段发生岩崩,一辆19日从上海出发返回利川的客车被崩塌体掩埋。全车30人全部遇难。
第376篇、熊为什么笨手来脚
远古时候,熊是十分灵巧的,他跑得飞快,连兔子也跑不过他。许多兔子都因此成了熊的美餐。一天,又有一只兔子被熊追撵得没命地逃跑着。这时,一堵绝壁挡住了去路。兔子急中生智,转身就把脊背抵在岩壁上,大声惊呼:“熊大哥,快躲开啊,这堵岩石马上就要垮下来了!我要是一松开,你我都没命了!”熊抬头一看,他不晓得是天上的白云在飘荡,只觉得真是岩子在晃摇,不禁吓得回头就逃。
谁知过了几天,兔子呼哧呼哧地刚刚跃上一个陡坡,迎面又碰上老熊蹲在那里。“今天坏了!”兔子晓得自己后腿长,如果下坡就要吃大亏。他四下望望,眼睛一亮,朝旁边的一堆牛屎跳过去,使劲地搓揉起来。老熊见兔子还活着,惊奇地问:“啊,你咋个还活着?”兔子回答:“那天,我差点就要压扁了,是百兽之王救了我的命啊!”
老熊想吃兔子,就不紧不慢地走上前,装模作样地问:“你在揉什么东西,咋个这么用力?”“我在给百兽之王揉面做粑粑啊!”“我来帮你揉……”
老熊说着,伸出手掌就要抓兔子。兔子机灵地闪到一边:“那太好了,我正愁着自己力气小呢!百兽之王说,面是揉的功夫,你起紧帮我揉呀!兽王晓得会夸奖你的。”于是老熊伸出手掌去揉面,谁知他刚弯腰去搓,就被牛屎滑得咕嘟嘟地滚下陡坡,等他忍着痛重新上到坡项,兔子已经跑得没影了。
老熊气得直哼,发誓非要吃了这只兔子不可!
后来,老熊终于找到了兔子的住处。免子早有准备,他一见老熊气汹汹地追来,马上爬上树,拿一根木棒,朝树丫间的蜂窝假装着敲打,嘴里还不住地叫着“当,当……”老熊大吼:“兔子!今天你逃不脱了,快给我滚下来!”“熊大哥,我哪有闲工夫跟你闹啊,兽王叫我打锣召集百兽呢,他们一会儿就要到了!”
一听兽王要来,老熊怕到时不好抓兔子,忙爬上树。兔子立刻把木棒递到老熊面前。熊刚刚接到木棒,就听兔子着急地喊:“喏,兽王领着一大群兽过来了,快打锣呀!”老熊一听怕了,顾不得细看,擂起木棒就朝马蜂窝重重打去。兔子顺口“当当”叫了两声,乘机跳下树就跑开了。马蜂窝只两三下就被打得粉碎,只见一大群马蜂飞起来,把老熊团团围住,老熊跑也跑不成,被蜇得鼻红脸肿,周身巨痛,眼睛都睁不开了。他瞎摸一阵,“啪”地一下从树上重重摔到地上,动也动不得。
从这以后,老熊就成了笨手笨脚的样子,再也追不赢兔子了。
第377篇、请你纯洁地想起我
往往纯真的东西,会被我们用世俗的眼光复杂地解读,于是,伤害,错过。只是,某一天,如果你要想起了我,请你帮忙,一定要纯洁地想起我。
1、七夕,一个人的生日
2007年8月19日,是阴历的七月七,那天是任重的生日。七夕,本是情人相会的日子,但身边没有一个人记得是他的生日。
他自己也不在乎,因为一个月前,单位的同事都已经给他庆祝过了。他是农村来的孩子,乡下过生日都是按阴历算的,所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上都写着7月7口,单位统计员工生日的时候,按照一般的习惯,就把他的生日当成阳历来庆祝了。他不想自己显得土气和格格不入,于是也就没有特别说明。再说,能有那么多同事一起为他唱生日歌,这也是他20多年来从未享受过的待遇。
他如往常一样很晚下班,一个人呆在安静的大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听歌。看窗外的亮光慢慢变暗,景物都隐匿在黑色的帷幕下时,他才收拾东西回家。回去的时候正好小区停电,他透着火机的亮光摸索到过年时没有燃完的两根红蜡烛,镜子里微弱暧昧的光,映照着他的脸庞,他突然感觉到孤独。他看着手机,仿佛在等谁一句温暖的祝福,但没有。
夜里,在他半醒半睡之间,枕边的手机突然唱起了歌,他打开,是一条短信,几行字,明明写着:小哥哥,生日快乐。陌生的号码,但他知道,发信息的人是谁,也只有她,这样称呼着他。
他一骨碌从床上跃了起来,手忙脚乱地回了信息,但没有人回;打过去,也没有人接,再打过去,关机。他有些沮丧,坐在床头,抽起烟来。烟雾缭绕中,有关她的一些往事也随之迎面扑来。
他想,她还是记得自己的,只是,她过的好吗?
2、假期,三个人的会面
她叫戴陶,很多人都管她叫陶子,是他堂弟任远的同学。
他一开始不认识她,只是从任远的口中经常听到她的名字。鬼灵精怪的,任远好像很喜欢她的样子。他还开玩笑地说,桃子,我还是粽子呢?
没想到,暑假里前几天,她真的寻上门喊他粽子来了。第一次见她,是任远没经过他的允许带来的,她那时穿一个娃娃装,很闹腾的样子。他凭直觉就不喜欢她,觉得她张扬。哪能对一个不熟悉的人就起外号呢?还粽子,多难听。并且,他那时比她大了足足8岁。她高一,他研究生刚毕业,借住在叔叔家的另外一套小房子里。那年,他26岁,农村来的孩子多少显得老成持重,而她18岁的生日还没过,完全可以列入未成年人的行列。按道理说,她应该尊敬地喊他一声哥哥,没想到,她竟然见面就喊他粽子。
看在任远的面子上,他只能忍受着,因为叔叔一家对他很是照顾,他考上大学后,这多亏叔叔一家的帮助,另外,他也把任远当亲弟弟一样。所以,任远的好朋友,他也只能顺带着隐忍着对她好。晚上,他带着他们去吃烧烤,没想到,两个小家伙竟然问他要啤酒喝。她一边喝一边学着韩国电视剧里的小女生问他,粽子,你还没有女朋友吗?26岁了,都成大叔了,连个女人都没有,很失败啊。他感觉很丢脸,红着脸不知道该说什么。而她完全不管不顾他的感受,继续说,如果你喜欢小的,我给你介绍几个美眉来。他完全说不出话来,最后借口有事早早离开了。看着两个小家伙喝得兴高采烈的样子,他算是见识到了90年代的孩子是什么模样。他感觉他们之间相差8岁,如果按3年一个代沟的话,他们之间至少相差2个以上的沟壑。
此后,她就如一颗糖果粘住了他,有事没事就往他住的地方跑,有时是拉着任远,有时是她自己,而她来的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努力写稿子,为报纸杂志编织一些俗气的爱情故事。他也不太理她,而她竟然很安静,就扒拉着他桌子上的书独自一个人去看。他有时竟然看不懂她,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不过他也懒得多想,只是碍于面子忍受着她。但女孩的心都是敏感的,他不冷不淡不远不近的态度让她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以至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看不到她,他竟然有些不习惯。
等任远说,陶子要办出国了。他才知道,她很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加拿大的父母早就希望她过去了。临走前,她托任远向他耍了几本书。之后,她便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
3、杂志社,网恋中的邂逅恶作剧
暑假过后,他进了一家知名的杂志社。这份工作他很喜欢,因为能结识全国各地的文字爱好者,而这其中,他与一个叫格格的女孩尤其投缘。
他们没有见过面,也没看过照片视频之类的东西,只是通过一个简单的信箱来联络。她的文字很感性,有些灰色,有些安妮的风格。其实这些文字,有一大部分并不适合刊用,但总能很轻易地触动他的心。她的来信也很特别,标题永远都是格格加上写稿子的日期,仿佛日记的样子,在众多的来稿中很是醒目。有时,她发来的并不是稿件,而是日常烦琐的记事和心情,但她的字里行间总有对陌生城市的迷茫,对爱的渴望,就如他从乡下到城市里的感觉同出一辙。他想他是理解她的,所以对待她的信,他总是及时的回复,中肯地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偶尔也发一些自己的感慨。时间长了,他们仿佛变成了生活中的好朋友,而不仅仅是作者和编辑之间的交流。但谁都没有提出其他非分的要求,他们只是对着彼此默默敞开着心扉,那是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排泄的情绪。
那时,格格是他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甚至开始幻想,这个女孩会是什么样子,有着怎样的性格和容颜?她就如一个谜悄然走进他的内心。但他总不奢望能与她有什么结果,毕竟,网上的东西太过于虚幻。
那是一段甜蜜又忧伤的日子,他觉得自己不可思议地陷入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网恋中,而他对她的其他情况一无所知。为此他拒绝了与很多女孩交往的机会。他想她应该是知道他的内心的,只是谁都不愿意说而已。
一年后,格格还没有进入他的现实生活,而陶子回国度假了。步行街上,他分明看到陶子隆起的肚子,陶子的身边站着一脸苦相的任远。他的第一意识就是任远和陶子闯了大祸,没想到,任远见到他后,就扔下陶子一个人走了。
陶子说,她怀孕了,暂时回不了家。她仰着脸看着他的眼精说,你能帮我摆平吗?他头一次遭遇到这样的事情,有些不知所措,但他还是把她领回了家。他又在一家酒吧找到闷头喝酒的任远,任远说他妈的,孩子不是他的,他喜欢她但从没有碰过她。他的头大了,回家的时候还是买了很多水果,可推开门,她正欢天喜地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又蹦又跳呢?在她的衣服下面他清晰地看到一个黄色的靠垫。
她看到他,忙乱地整理,他哭笑不得,她毕竟是个爱闹的孩子。
4、凤凰,带着愿望的荷花灯
格格的信还是每天准时到达,他心情很好,也就不和陶子计较了。
陶子的爷爷奶奶来看过陶子,就安心地让她住在他那里了。她在别人面前,甜甜地叫他小哥哥,装着一副乖乖女的形象。他想,她该用这招数骗过很多人吧。任远知道事情的真相 后,也屁颠屁颠地赶来,但明显地,陶子开始对他冷淡了许多。
他问她为什么,她振振有辞地说,如果我是真怀孕了,他早就跑了,这样的朋友,见死不救,没劲。他笑笑,只当是小孩子的拌嘴,也就没放在心上。
单位组织去湖南凤凰旅游,她也非要跟着去。没办法,他只好带着她去了。一路上,他哥哥姐姐地叫着,如一个快乐的小鸟,很多人都喜欢她。他也发现其实她很可爱,只是从小和父母分开,性格敏感了些,之前的那些粗话和举动都是引起别人注意的恶作剧罢了,那些都是裹在表面保护自己的工具而已。
旅途中,那天夜里,阴历的七夕夜,他还是忍不住偷偷告诉她是他的生日。她拉着他溜了出去。穿过土家风韵的吊脚楼,她买了一盏小巧的绿色荷叶与粉色花瓣的灯。站在一架窄窄的石墩小木桥上,她神秘地写上一张纸条,放在灯盏里,随着流水一起飘进了河里。他问她写的什么,她狡黠地说,生日快乐。那是他第一次和别人一起庆祝自己的阴历生日。
几天的旅程过后,他正在电脑前向格格汇报行程,任远就冲杀了过来。他说,哥哥,你离开陶子吧,我感觉陶子喜欢上你了。他顿时睁大了眼睛,这怎么可能呢?我只当她是小朋友,况且我还有格格呢。
他突然有些害怕了,她对他的热情地总找不到理由,而今越发觉得任远猜测的是对的。他没再犹豫,随即向单位请了长假,回老家了。他想,只有自己的离开才能阻止这件不可能的事情发生。
他想,陶子应该知道他的逃离代表了什么吧?
5、茶馆,一个秘密的解开
一个月后,确定陶子回加拿大后,他才安心回去上班。
听任远说,陶子因为他的离开很伤心,但她的行为也受到很多人的谴责,很多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地道的坏女孩。她一开始还哭,后来竟然沉默了。很快,爷爷奶奶把她送了回去。回到加拿大后,她心情抑郁,曾一度抵制与外界接触,封闭自己,现在正在接受治疗。
他觉得自己很卑劣,心里有一肚子话要发泄。可打开信箱,竟然没有格格的信。他按照原来的信箱发过去,可都是石沉大海,不见回复。他拉下面子要求,格格,我们见个面吧。仍然没有回答,在他坚持发了两个月的信后,他放弃了,他想网上的东西毕竟是虚幻了,谁先爱上,谁就会因为不能走进现实而受伤。
生活又恢复了平淡,只剩下他无休止的工作。陶子和格格的影子交替出现在他的眼前,有时他就怀疑,她们会不会是同一个人。或者,她们都未曾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但,意想不到的是,3个月后,格格主动联系了他。在一个安静的茶馆,他见到了一个安静如水的女孩。她说,任重,我对你失望,你伤害了一个女孩的纯真的心。后来,我才知道她竟然是陶子的一个同友。
她说,任重,其实,陶子并不是爱你,她只是喜欢你。她从小离开父母,身边只有爷爷奶奶,为了让她以后出国有更好的发展,于是就对她的学习要求很是严格。所以,她孤僻,没有人和她玩,所以她有些叛逆,她希望有个哥哥,如任远一样的哥哥。见到你对任远那么好,她很希望接近你。她所做的一切举动也全是为了引起你对她的注意,但你并不理解。后来,她到了加拿大,陌生的国度和生疏的父母亲情让她更渴望得到关心。于是,她就打听到你的消息,但她怕你不理她,就以作者的身份和你取得联系。她取名格格意思是哥哥的意思,后来,她怕你误会她的感情,就让我来替她办这个事情,而我慢慢对你产生了好感,她很为我高兴。她假期回来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撮合你和我之间的事,但没等到这个时机,所有的人都误会了她的情感,而你,也临阵脱逃。她想解释,但没人给她机会,于是她走了,并且日益抑郁。任重,你伤害了一个女孩最纯真的感情。
格格离开时,他还一直默坐着,泪眼朦胧中,他仿佛又听到了陶子在叫他小哥哥,清醇的没有一点杂质。
6、深夜,那一条晚来的短信
至此,格格再没有出现过,陶子也断了消息。
只是每年的七夕,他都会想起那盏随江漂流的荷花灯,还有那灯中的纸条,一定写着一个女孩对亲情的愿望。只是,他用另外一种方式伤害了,也错过了。
而今年的七夕,任重因为深夜的这样的一条信息,他终于释然地笑了。他想,她终于可以原谅自己了。
第378篇、意外情人
“如果他发出约会邀请,你会赴约吗?”我的朋友塔米问道。她正极力把她男朋友的一个朋友同我撮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她才再三邀请我和她一起去打保龄球。
“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说。同时再次远远地打量他一番。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音乐会纪念T恤衫,上面印有一个我不熟悉的乐团的名字。一条人造革腰带紧紧勒在他瘦弱的腰身上,箍住那条破旧的牛仔裤。他脚上的保龄球鞋看上去是他外表上惟一显眼的装扮,但又不是大多数人穿着的那种租来的保龄球鞋。 ()
不,他根本不是我心仪的类型。我喜欢肌肉发达的运动型男人。我理想的伴侣应该穿卡其布衣服和温文尔雅的衬衣,决不会自己去买一双保龄球鞋的。
“不过,如果他来问我的电话,我会告诉他的。”我说。为什么不呢?这意味着免费饭,也许还有免费电影。我的侠义心肠还让我想增强这个可怜家伙的自信心。何乐而不为呢?
他应该也对我感兴趣,但他整个晚上都没有跟我讲过话。我想,他要么是沉默寡言型,要么是极度腼腆型。我又看了他一眼,断定他是后一种类型。
走之前,我站起身付费。他也站了起来,窘迫不安地走近我。
“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他的声音发抖,额上冒出冷汗。
终于来了,我想。“当然可以。”我回答。
他的脸上荡漾着开心的笑容。他说:“我会打电话给你。也许我们可以共度下个周末。”
第二天他没有打电话,第三天也没有。起先,我松了一口气,但后来变得不安。日子一天天过去,而他音讯全无,我被激怒了。我是因为不想让他感觉自己很差才答应跟他出去的,他居然敢不打电话!
6天后,我拿起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明天能一起出去吗?”他问道。
“可以。”我说,做出了令自己都感到万分意外的回答。这些并不是我早就想好的说词。“你想干什么?”我问他。
“我在想,也许可以吃顿饭,看场电影。我7点来接你好吗?”
第二天晚上,他迟到了几分钟。他的手中拿着鲜花,叩响大门。我父亲走出去,对他说,他敲的那个门通向我家的车库。看到他没穿那双保龄球鞋让我舒了一口气,尽管比起他脚上那双难看的鞋子来,保龄球鞋看上去要时髦一些。这不是我的梦中情人在我们头次约会时应该选择的衣着,但我决定什么也不想,只要开心就行。 ()
出人意料的是我的确非常开心。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好的一次约会。刚开始我们还有点尴尬,但开始交谈后就一直没有停下来。他风趣幽默,我感觉到我们之间有着不同寻常的联系。
不知不觉中,三年过去了,他建议我和他一起共度余生的每个晚上。我欣然同意。
11年前,我与一个不合我心意的家伙约会。8年前,我嫁给了我的绝配。有时,我仍不能相信他们是同一个人。他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类型,但却比我少女时代的任何梦中情人都强。我的白马王子也许在某个地方,但我的心灵伴侣却就在身边。
第379篇、完美追求
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的一位好友娶了一位聪慧能干的妻子,他很爱她。可是这位妻子却有个心结,她总嫌弃丈夫过于内向,不会讨好她。另外,让她伤感的是在一场大病之后,她的脸上生了许多黄褐斑。
这位丈夫经多方打听得到一个偏方:在桃花盛开的日子,接一勺满月子时朝正南方向盛开的桃花上的露水,涂在脸上可改变女人的容颜,让她秀丽美艳。
终于盼到桃花盛开的季节,这位丈夫早早地骑车从城里奔向郊外的桃园。待子时一到,他一手拿着指南针,一手拿着勺子开始行动。子时一过,他失望到了极点,因为从指南针指定的位置上,仅找到了一朵桃花,可是并没有接到露水。天快蒙蒙亮时,他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中。
多年过去了,这位丈夫虽每年都这样忙碌,而那勺桃花露却始终没有采集到。但他还在努力,等待着属于他的春天。
妻子看他连一勺桃花露都接不到,便埋怨他无能。但看他年年如此,这位妻子感动了,一改过去的冷淡态度,变得对他体贴和疼爱有加。
在今年桃花盛开的满月之夜她拉住丈夫说:不要再去了!丈夫却说:当初我是为满足你的美丽要求而去,到现在已是为了一份美丽的心情、一种美丽的习惯而去的。
妻子感动了,忙起身说:咱们一起去!
这是令人错愕继而感动的故事。美丽是人人都想要的,当我们心怀一份美好的心愿去追寻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已经收获了一份生命大礼,这也许正是我们所得到的完美追求。
第380篇、走错的爱情棋子不能悔
她最爱下五子棋。
以前,她总缠着他一起下棋。在阳台上的阳光底下坐着,一张围棋盘,两把黑白子,五子连珠,上下纵横左斜右贯,一不留神就被他赢了去。
每每这时,她就牵着他的衣袖撒娇,我没看到嘛,我要悔棋嘛……
每每这时,他就一脸无辜,但看到她的嘴巴好笑地翘起来时,他只好伸出手指去刮刮她的鼻子,让她悔了棋去,然后接着下。 []
这样下五子棋的结果,当然总是她赢得多。
赢了,她就满脸阳光。
后来,因为女孩的任性和固执,两人最终分了手。之后,他便去了遥远的南方城市,而她依然留在江南小镇。
在天气很好的午后,她站在阳光底下,忽然想下棋,却找不到下棋的人。
好在上了网。于是跑进书房,打开电脑直奔联众游戏世界。
一样的方格棋盘,一样的白子黑子。然而手上握着的,却只有鼠标。
第一回合,她输了。 []
第二回合,还是输了。
第三回合,下到第五分钟,她只能对着电脑屏幕发呆:眼看着又要输了。左思右想,回天乏术!而对方却不停地催促:快,快。
于是急急地去点击屏幕右上角那个“悔棋”。对方回复:不同意!
不甘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点“悔棋”,然而对方也咬定牙齿,就是不同意!
翻箱倒柜地从抽屉深处翻出一个盒子,从里面找出他的手机号码。忍了好久,这一刻却不管不顾地要找到他,不管他在多么远的地方!
电话听筒里,却一遍遍重复着一个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她终于明白,这场爱情就像一盘不能悔过的棋。她只能选择认输。站在阳台上,她的眼泪一颗一颗滑落下来,落到棋盘上溅开,像阳光下的朵朵七色花。
第381篇、关于爱情的三种答案
那天是立春。
清晨,我被电话惊醒,那端是相熟小女生激动得微喘的声音,一声声清嫩如窗外初生的新叶:“我知道,我知道爱情是什么了。爱情就是他用双手捧来的那一束玫瑰,血一样红,岁月一样永远,而生命就是一千个春天的组合,从一朵玫瑰开到下一朵。”隔着电话,我也看得见她眸子里欲滴的泪。
十九岁的小忘年交,一直有恬静的笑容和桃红的脸颊,忽然无端消瘦,不自觉地恍惚,而眼睛熠熠生辉,开始打来莫名其妙的电话或者写来同样不知所云的信,有时是眼泪,有时是感慨,更多的时候是不断地追问:“爱情到底是什么?”而爱情,大概在我们生活中为数不多、要亲自去探索真相的问题吧?
那一天,实在是忙,晚上还有绝对不能不去吃的饭,可是因为喜悦着她的喜悦,忍不住就在饭桌上重复了她的话。
左侧的女士喷了一口烟,在薄荷气息里她艳妆的脸像一朵看不真切的花。她轻轻笑一声:“真是太年轻了。大概要到我们这种年纪,才会知道。爱情呢,不过是蛋糕上的奶油,永远是甜的软的香糯的。吃尽以后,才暴露出来底下的蛋糕,也许已经干得发裂,也许已经长了绿毛,可是能怎么样呢?蛋糕都已经买回来了。生命也就是这样一块蛋糕吧。”烟在她手里烧尽了。
就在一低头的瞬间,她暴露了自己的年龄。那些繁华统统落尽了,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寂寞的女人。
酒席散了,陪一位同事回家。她,花白头发下庄重的黑大衣,一脸抚不平的皱纹在告诉我她已经和那“死老头子”吃不在一块儿、住不在一块儿、生死无关的时候仍然是平静的。春天的夜,依旧冷,我说:“总有过,爱情吧。”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有吧。但是,不是她们说的那样。也许,爱情就像玻璃对着阳光反射出来的光环,七彩缤纷,光华夺目,那一刹那是天上人间,奇迹般的美。可是太阳从来不走回头路,一生一世,只有一次机会阳光会照在你身上,让你看到这样的奇境,然后太阳就离开了。你手里剩下的就只是一块暗淡无光的普通玻璃。”
回家的时候,一个人走在江堤上,江一直在我脚下纠缠不休地诉说。蓦然间,她们的声音又都在潮声中涌现。这三个女人,站在生命的三个驿站遥遥相望,就好像所有在时光的河流里彼此对看、却永远不能互相靠近的女人,用自己的一生来探究爱情的本来面目。懂得了她们的答案,也就是懂得爱情对女人一生的伤害吧。
这是春天,这是最美丽的春天晚上,而我静静地流下泪来。
第382篇、同桌未能同生
他和她是1984年出生在同一个城市的同一个村子里,也许是老天早已安排好他们两个人的命运,时间一天天过去,到了小学他俩还分到了一个班里,老师安排座位总是男女一张桌,奇怪的是,不管老师怎么样安排,他俩总会坐到一起,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缘分吧,小孩哪里会知道什么是爱,他只知道“待见”,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喜欢,能和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坐在一起心里真美,而且还学习特好。同学们都投来了羡慕的眼光,但也有嫉妒的眼光。嫉妒的男生有钱,拿钱给漂亮女生卖好吃的好玩的,学习用品等,来哄她开心,可是男孩子家里并不富裕,不能给女孩子买什么礼物哪怕是个学习用品都不可以,于是他只能远远的注视着她,在心里替女孩子祈祷着希望她每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两个人虽然上课时在一起,可到了放学他们就各回各自的家了。男孩长的并不帅,可女孩子同时也喜欢上了他,因为女孩子觉得男孩子是个踏实可靠的男孩子,和那些有钱的纨绔子弟不一样,他比他们任何一个都热爱学习,对自己也很关心,虽然关系的方式是心里的那种,但是女孩子还是察觉的到,女孩子每天上课都能看见身边的他总是很有礼貌的在属于他的课桌上摆放着他自己的文具和书本从不侵占女孩的那一半,女孩自己从这些小事上面开始对男生起了好感,就这样他们都喜欢着对方,出于各自的腼腆,两个人谁都从没说出来过,只是把这种好感默默的放在心底。他们只是知道他俩在一起就是高兴开心。一晃几年过去,孩子们都有些董事,人们也开始有些闲言碎语,男孩也开始远离她,逃避她,终于到了该升初中了,男孩终于可以放下心里的包袱了,可是他根本不知道女孩也喜欢他。初中一年级俩人根本没有来往,光初一就8个班,再说了这8个班又没在一所教学楼上,偶尔见了面也脸红的不知道说什么,再说了,就是有想法也不能怎么样,哪像如今这么开放,到了初三本来俩人分到了一个班,可男孩却又要留级,傻了呀,早知道和她分到了一个班,谁还留级呀,上火,又错过和美女在一起的机会了,男孩心中很是懊恼。男孩子心想“要是现在可以和她能分到一班,就算是打掉门牙也在所不惜,因为女孩是他真心喜欢的人。”男孩回到现实,知道现在做什么也是白搭了,只好认命了!又过几年他们已不再是学生,他们两个终于打开心结,把彼此心中埋已久的秘密告诉了对方,二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彼此一直是互相喜欢着的,而且一喜欢就是多年,两个人心想现在自己也都大了,也可以谈恋爱了可以真正的在一起了,而且以后在一起一定是快乐幸福的。可是幸福还没来得及眷顾到他们二人,这件事就被他们的父母知道了,因为彼此的父母之间有些瓜葛,死都不同意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不管他们怎么恳求他们的父母都没有用,他们的父母犹如恶魔般的把这两个真心相爱的年轻人就这样活生生的拆开了,两个孩子都是孝顺的孩子不敢过激的反抗,在多次反抗无效的情况下,他们两个也都心力交瘁了,也就随了彼此父母的意思,把刚开始没多久的爱情跨上了一个永远也不会打开的枷锁!时间很快掩盖他们的悲痛爱情,让他们各自都成了家,虽然他们的身边多了另一半,可是始终忘不掉彼此在自己心中的那个位置和那份刚开始没多久的爱情!
作者寄语:
俗话都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啊!”真的不知道那两家的父母是怎么想的,哎!可怜了这两个真心相爱的人了,不知道他们的以后会如何啊!在这里我想对文中这两个相爱的人说一句:你们既然相爱,但是未能在一起是让人感到惋惜,可是事实往往就是让人无法接受,是残酷的,希望你们把自己对彼此的爱就保留下去吧!就和你们小时候一样,留做你们最美的回忆吧!等到你们多年后想起来也许就觉得是美好的!记得相爱不一定要长相厮守,只要知道对方生活的幸福快乐就够了!把你们的爱散播到你的身边人的身上吧,让你们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第383篇、都市流氓
一个饱受感情困惑的朋友曾问我,为什么一个男人会关心他不爱的女孩呢?他从不说爱她,也不直接地拒绝她,却时时来关心她、问候她,这是为什么呢?我说,因为他不爱你。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一)
认识杨义以前,我是很纯情的女孩。纯情在现在的社会里并不代表纯真,它只不过是不经世事的女孩为掩饰自己先天的爱情抵抗力不足而搪塞世人的话。纯情无外乎是对外宣称,我还没有婆家,我还是第一次,我还是爱情的观望者。女孩把它挂在口上,甚至视为神圣般吹捧着。其实,她们心里清楚的很,纯情这东西是最昂贵的砝码。得到它的男人不仅要小心伺候她们一生,而且要许诺下来世。‘哎,亲爱的,来世我还会是你的新娘吗?’女人娇嗔地问。‘当然会,下辈子我还娶你。’男人信誓旦旦。心里,他咒骂,若不是你肚里有了一个,我TMD早就——。
寝室里的姐妹打扮出门的时候,往往是我捧卷苦读的时候。她们前脚乐着出门,后脚会哭着进来。在这点上,我简直是受害者,因为我要不停地听她们诉说爱情的前因和经过,还要在她们泪涕中猜测最真实的结果。上至老姐,小至小妹,我走马灯一样安抚、劝说。毫不夸张地说,她们的眼泪多过孟江女、赛过林妹妹、围起来成湖泊,开了闸成运河。每次我胸有成竹地将书中看到的爱情大道理讲给她们听时,我心里很害怕的。偏激的人如我,会被事实压抑地更偏激。纵然我看过书内真真假假的爱情故事千千万,那毕竟不是我所经历的,我还有冲破云雾探晴空的机会。可越来越多的姐妹为爱受苦,让我不自觉地厌倦这本来就让我心存偏见的爱情。所以,杨义最初给我爱情的时候,我称之为虚伪男人的伎俩。
认识杨义是通过美美。认识美美是通过一支雅芳的口红。当时,我们系正举办英语晚会,我急需一支口红。恰巧美美来寝室兜售雅芳产品,她凭三寸不烂之舌,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俘虏了。我买了她一堆产品,临了,还要了她的友谊。算起来,美美是我校园之外的第一个朋友,从她的生活,我开始了解社会,也是从她那里,我认识了杨义。
杨义对我说,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你是个傻丫头。我笑着应道,若我不傻,你怎会喜欢?
打从开始,我就认定杨义喜欢我,是因为我纯。
从这时的一别,我们的爱情开始变质。一头重,一头轻,爱的天平从未再平衡过。时而,我抱怨杨义不来找我。时而,我气的摔了他的电话。一周,杨义为我要寡意薄情喝地醉熏熏,又和地痞子大打出手。一周,杨义将我冷落在那个遥远的城市不理不睬。
孤独地一个人思念杨义时,我总会想起他在大雪天里一瘸一拐来看望我的情形。我说,瘸子怎么还不好好在家休息。他笑,想你贝。
想你贝,想你贝,想你贝。我希望我的腿能断掉,让我也有机会拖着伤痕累累去奉献一次我的真情。
我痴呆呆地靠在床边,听钟声敲过一下,二下,直至凌晨。昏昏睡去时,仍不忘猜想,杨义清晨醒来,会不会第一个想起我。
日子一天天熬下去,杨义变了,我变了。他不给任何理由地逃避着我,我全然不顾潇洒地逼他坦白他的思想。抓不住的爱情,眼看它从手中溜走,心痛的我还来不及开口挽留,它已扔下崩溃边缘的我,逃走,逃走。
事情不会这个样子的吧?我的杨义曾经深爱过。我不相信他能轻松地走开,在我死之前,我想明明白白。
培训期未过,我迫不及待地返回家。我CALL杨义,关机。我传他,他不回。我打电话到他家里,杨义的妈妈用似乎最真实的语调替她儿子说出谎言:杨义不在。我知道他在,他在。我心凉地很彻底,因为我最爱的人用他一贯躲避追求他的女孩的方式躲避了我。可我是他的爱人呢,真是欲哭无泪的悲哀。
一股于生自带的倔强压抑着我,让我痛苦地不能再痛的心强行去接受真实的结果。我没放弃,我仍在选择,选择一个能让我不会再为人伤心的打击重重压在我身上。我疯狂地、执着地、一遍遍呼杨义,内容仅是一个:请你大声地我说,你不再爱我。
我要亲耳听到杨义的解释,亲耳听到他的绝情。我说过,跌倒后的我,也许面对的是死亡,而不是爬起。没接到杨义的电话之前,我已明白了我的下场。我已经死了。
杨义还是心软了,他回了电话。
‘喂——’
(六)
往日里最动听的声音现在成了魔咒,‘喂喂,你在吗?’,‘喂喂,你不要偷懒啊,好好工作。’,‘喂喂,你怎么又这么晚回来呢?’他的声音和记忆纠缠在一起,让我辨不出时间隧道哪里出了差错。我怯生生地说,杨义,为什么?
沉默着,过去爱的沉默变成今天分手的前奏。我整个人仿佛被丢弃在旷野中,惊慌失措的我真想拉住杨义的手,他的温暖能带我离开恐怖的荒野,一直是这样的。我浑身松软的象一团棉絮,待到杨义开口的时候,棉絮也就被吹落到土里,成为大块的尘埃。他开口了。
‘你心里清楚,何必要我说出来呢?’他说。
‘请你大声对我说你不爱我,好吗?你说了,我就彻底解脱了。’我摇摇欲坠。
‘……’他沉默着。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啊?’我声音沙哑了,静止的一切让我想痛快地死去。
‘既然我们都痛苦,不如分开。’他说。
……。
他又添了一些理由,这些理由我不敢记起,因为记住了,我会觉得自己很愚蠢。到如今,我才明白纯真的含义,它叫愚蠢更合适些。
我没有看自己的脸,哆嗦的手支撑要倒的身体,嘴唇定是紫色的,我感觉到了它的麻木。妈妈也是这样的吧?被爸爸决绝了爱的妈妈,也是这样痛苦的吧?我听着杨义的喘息声,仿佛听到了爸爸冷酷地摔门声;我感受着自己的窒息,仿佛妈妈正用怨恨地眼神看爸爸的身影。
不,我不要这样。爱情过后,不可以有冷酷的。我痛恨死了这样的冷漠,我不想再背负十年的距离。我的眼里是存在一层飘忽不定的膜,象我要为杨义做的云衣,恍恍惚惚,恍恍惚惚。
‘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吗?我不喜欢爱情过后的冷漠,杨义,能成为朋友吗?’我颤着音问他,此刻,我觉得自己卑贱到不能理解的地步。为什么要请求呢?我该摔了电话潇洒地走开啊。甚至,我可以伸出足够长的手臂,狠狠给他一巴掌。但是,我乞求了,乞求一份友谊。我天真的认为上一代固执的恩怨,在现在的年轻人里能化为乌有。潇洒地爱,潇洒地走,这才是年轻人的作风吧。
‘也许,也许会有友谊。’杨义再次的冷漠,让我听的出他希望我走开,远远地走开。我屏住呼吸,洒脱地说了句‘拜拜’。
这么一句拜拜过后,我瘫倒在床上失去知觉。麻木的神经不肯让我清醒,又不肯让我实在地睡去。僵硬地身体里,我一遍遍咀嚼往日的一幕幕。
我能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杨义,我恨你,刻骨铭心。’
我恨,恨到刻骨铭心。
(七)
美美探望过我一回。她把我从酒瓶堆里拉出来,强求我清醒。我说,美美别逼我,你让我一次喝个够,我醉了一次后会与往事告别的,你要是朋友,就在我身旁坐着听我说。她乖乖地坐在我旁边,不再阻止我大口大口灌酒。我哪里有说,一直在号啕着。喝了哭,哭完喝,几瓶下肚,痛苦通通消失了。
第二天,美美问我好些了没。我嬉笑着对她说,放心吧,就我这脾气,要哭要笑仅一阵子的工夫。美美信了,放心地挂了电话。
走在马路上,我默然地看着人群,心里在呐喊,我恨你,刻骨铭心。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在我的嗓里波动。悲痛之余,面目竟无一点忧郁的表情。但是,在眼里,我能感觉到有一种仇恨的目光。那是一种把前世的柔和今世的冷混杂在一起的目光,让人心寒。冷酷的心到底曾为谁所伤,极端的恨到底何时才能消散!我麻木地走在尘世中,独自淡化莫大的凄凉。
第一夜独醉,我在睡梦中看到了妈妈。妈妈幽怨地看着我,恨我的傻气,恨我的愚蠢。我伸手拉住她说,不是这样的,他是冤枉的,我们是因为爱才犯了错啊。
第二夜独醉,我梦到自己砍伤自己,鲜血从身上的各个伤口拥出,惊得我直喊救命。可声音微弱极了,同痛苦地呻吟一般。
第三夜独醉,我梦到了杨义。他领着一个温柔的女孩在公园里走。我象鬼魂一样跟着他们,看他用极爱的目光看着女孩,看他目光里露出深情和甜蜜。我跑上前去问杨义,为什么你会如此多情。杨义很悲伤地说,他没有办法,爱与不爱由不得自己。他眨了眨一如往昔的大眼睛,说他那时真的很爱我,可现在并不想隐瞒真实的移情别恋。我呆呆跟着他们两个走了很久,在他们嬉闹亲吻中,我问自己,为什么爱情可以短暂?为什么杨义会这样?为什么我不会?
第四夜独醉,我梦到了自己恶狠狠地走到杨义面前,把刀深深插入他的心脏。我看不见杨义的表情,也听不见他的呻吟,但我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痛了,仿佛刀插入的不是他的心,而是我的。
第五夜独醉,我孤零零地在旷野里走。一身洁白的纱裙在风中不停摆动。我没有动腿,身体却在前移。我觉得我只剩下了一副身躯空壳,灵魂丢失了。我极其沮丧,希望能成为有魂魄的人。
第六夜独醉,我梦见自己在深谷中香甜地睡着。鸟语花香的幽谷里,我象童话中的公主,在等待苏醒。
连日的酒精麻醉,压掉了我的火气和怨气。我不大想起杨义,没有刻意地压制,杨义开始在我的生活里消失。
(八)
杨义的消息断断续续传来,我忍着胸中的伤口听音训。他过的也不好,麻烦一件接着一件。我从未对爱情发狠过,这一次我是动了真气。以前的我会立即赶到他那里问候,现在的我只想说,如果杨义找我,我只对他说一个字‘滚’,二字‘混蛋’,再多字‘比混蛋还混蛋的混蛋’。
我并不想让这种怒气和恨意持续很久,因为恨是爱的一份子,我不想爱,不想。
曾经没理由地就爱了,现在没理由地就不爱了。爱与不爱的确比较简单。
一个月后,杨义传我,我不带好气回了话。他的话似乎没说完,我也不想听,挂了。后来,美美跑来告诉我,杨义要出大事了。他又要和别人打架,而且是关于一条人命的事。我忽然明白了杨义传我的原因,每次出大事,他总想找个人诉说内心的烦乱,而他要找的人一直是我。一下子,我埋怨起自己,太小心眼了,怎么会在这种大事面前拿不起放不下。内疚的我急忙打电话给杨义,不在。又传他,不回。我也顾不得什么怨恨和自尊了,再次传道,不要做傻事啊,杨义,你一定要平安,我会在远方为你祈祷。痛苦面前,请坚强些。
有些人说,困境当中最易露真情。我反复思考我的转变,我想,不一定是因为爱,所以冲动。或许是危难之时,人的良知和善良容易复苏。面对困境中的杨义,我无法恨,只有‘我本善良’。
杨义安全归来。我兴奋,他解脱。我们互相通电话,和以前一样的口吻说自己、说事情来由、说彼此的感受。杨义问我好吗?我说我能怎样,痛后仍然要活着。他幽怨地说,知道吗?我的心那一阵子也闷着。听罢,我的恨意更少了,甚至又觉得回到了从前,从前和杨义无忧无虑相爱的时光。我说,杨义,我想坦白告诉你,我发现我还喜欢着你呢。杨义大笑,笑声只有开心,我听的出。
真情告白之后,我感到了解脱。那句一直不让我说出的话终于脱口而出,我舒服了好多。可是,我已经不爱杨义了,是吗?如果爱他,为什么感觉不到执着的痛,为什么没有一丝要失去他的紧张感,又为什么我不再有逼他爱我的劲头?是的,我已经偏离对杨义的爱的航线很久,时间上,这种久简直是瞬间发生的。心理上,痛楚曾让我度日如年。这些伤心是不能忘记的,即便原谅了杨义,我也不能投入爱情。但是我无法面对他,无论是冷酷的、温柔地、还是平淡的,都会触及心中藏的好好的痛。
时常对杨义说,我是你的影子啊,你知道吗?你爱,我就会爱。你不爱,我也不爱。你难受着,我在无比伤心。你快乐时,我觉得解脱。
杨义不明白我痛苦的根源,他以为我已走出了爱情的误区,他以为我已能平静地对待他。我能吗?半年的苦恋,瞬间般的柔情缠绵,几个月后的冷酷绝情,让我如白纸一样的女孩如何去抹去斑斑黑迹。每次翻开感情的这张纸,黑白分明的大字让我触目惊心。怎样热烈的人,才肯说服我在空白中写入大大的爱字?怎样绝情的人,才能劝说我眼睁睁看着大大字下流淌血色的墨迹?弱小的我没有能力和爱情的指针决斗,倔强的我又不能不为记忆逃亡。
我渴望再一次的生命,我渴望洁白一次,哪怕一次,定会找到我真正的白马王子。可不能了,我在平静中走向坠落。
当我在网上和小B吐露心声时,BP再次响起。文字上清楚地写着杨义的祝愿——
祝你平安每一天,开心每一天。
看着这话,高兴、感激、难过、痛楚…种种感情困扰着我。麻木的我似乎感觉到光亮,光亮过后又是长久的阴沉黑夜。我默默地对自己说,杨义啊,你害了我,伤心是不能弥补的。
(九)
小B喜欢我,我一上QQ,他的头像总会对我兴奋地闪亮。我佩服他持久的耐心,听了我这么多对杨义的思念,他竟然从未说过妒忌。我猜的出,在他心里,他快疯了。
我没有玩,我想解脱,我在找另一段感情,或者说另一个男人。爱我的,我不爱的男人。
杨义终于在网上找到了我,他对我讲了他的烦恼,他的想法,及至说到了友谊。他要我们经常联络,不要成为陌生人。我赖皮地向他要求这,要求那,他迎合地满足我的顽皮。我们象开心的孩子,只是象而已,并不是!!!聪明的我很容易明白杨义的心思,他想抹去我心中爱情的阴影,想让我不恨他。可能吗?阴影如烙印一样刻在我的心上,让我不能不玩世,不能不冷笑着逃开。我直截了当地问了句,杨义,你是否还在爱我?他快速地答道,不爱。噢,抛弃者找被抛弃者,要求一份公平的友谊呢?我冷漠下来的心被他的话刺激了一下,仇恨的火焰又在心中燃起。
爱情可以吹成五彩缤纷的泡泡欣赏吗?可以。
爱情泡沫可以说吹破就吹破吗?可以。
爱情可以让绝情的人走开吗?可以。
爱情可以让受伤的人逃避吗?可以。
爱情可以暂时封冻起来变成极其自然的友谊吗?不,你不是我的朋友,靠近我只能让我更恨你。
你可以用调用我的善良和同情适应你的危难,却没有任何力量阻止我为不爱油生的抗拒。杨义与我不再有心中的默契,我站在他的远方,更希望背离地更远些,更远些。
杨义让友谊来抹除我的恨意,让我为他‘伟大的仁慈心胸’而心存感激,我望着屏幕里的杨义,我想起了一年前的杨义。这不是你吧,太可怕了。
你太可怕了。
我没命地逃亡,果断地从两人共有的城市逃了出去。我去了小B的城市,那是南方的一个都市,灯红酒绿下我更无处找寻失陷的灵魂。几日不停地酒醉让我失去了理智,我想疯狂,要让身体更痛苦些才好。于是,我来到小B的家。
小B吃惊地看我走进门,他兴奋地合不上嘴。我说,我是超级恐龙,想跑的话现在还来得及。他哈哈大笑,我竟不知幽默在哪里。小B说,我正在起草一个很重要的文件,是给你的。我问是什么。他拿出一叠纸说,我在向你求婚,因为想正式些,所以没用电脑打。我说,我接受你的求婚,来吧,今晚就是我们的新婚第一夜。小B很是吃惊,但他马上明白了我的放荡。他说,好好洗把脸吧,看你淘气地象个小泥猴。我哼了一声,冲进洗澡间。
我从洗澡间走出,身上只披了一层近似透明的内衣。在胸腔里,我仍能清楚地感觉到热气地翻滚,酒精下的我朦胧着双眼问小B,你是不是想呢?
小B走上前环住我的腰,从颈项往上吻着。怕惊了我似的,他小心翼翼地碰了我的唇。我说,紧紧抱住我,紧紧的。他应了,抱我更紧。我侧过脸一眼瞧见镜中的自己。裸露的身体在镜中冷冻成白色,狭长的一段白色紧紧贴在一个‘陌生人’身上。镜中的人物忽然换了,镜子前是搂着我的杨义。杨义唤着我的名字说,你的身体真美。我羞涩地望他怀里靠,他却闪开了,拿开了环绕着我的手臂。我情不自禁地喊道:杨义,杨义,别走。小B傻愣愣地看了看我,在他痛苦的眼睛里,映出了一脸绝望的我。
(十)
我靠在小B的肩上,沉沉睡了过去。在朦胧中,我听到小B低声地问我,可怜的女孩,你的心要沉睡多久才会醒来?
我一直睡在自己的梦中,跌倒的我再找不到清醒的理由。梦越长,痛越深,每当清晨到来,一脸的惊恐和失落,象麻醉剂一样让心昏睡了去。
我不想清醒,清醒的时候我会想起杨义,我会强迫自己不去恨他,我会把所有的陈年往事拿出来说服自己,杨义不是玩弄了我,他不是流氓,他是爱人。
杨义哄着我给我讲了许多笑话,那么他不再给我讲笑话了,我也应该满足的呀。
杨义把好吃的都让给了我,又在寒风中脱下他的衣服给我,那么受苦受冻的我现在不该再觉得委屈了呀。
杨义说会来陪我一起上课,那么我该坚信有这么一天的呀。
矛盾中的我,受煎熬的我,同样折磨着远方的杨义啊。
凌乱的想法充斥我的神经,我分辨不出路途何在,茫茫然走入一片灯光闪亮的地带。那地方,男人在拉女人,女人在拉男人,时而有轿车慢慢行过,里面的人探头探脑地问价钱。我甩动着胳臂,象小女孩一样蹦跳到他们周围。我喜欢这样的上穿下跳,就象和杨义一起逛街一样,闹着玩着开心着。
这时,一个黑衣服的男人笑嘻嘻来到近前,问我开价多少?我问,你是什么人,流氓?他呵呵笑,说你说是就是,到底要多少呢?我说,我什么都不要。男人又笑了,说你还真会算计,想完了事敲诈我是不是?我拼命摇头,说不是。
男人把我拉到一栋楼后的过路长廊里,我顺从地跟着他。口里叨咕着,都市中的流氓,都市中的流氓。男人很快扒下我的衣服,让我横躺在长廊里的一排坐凳上。他喷着热气和臭气的嘴在我身上四处找寻甜蜜的位置,我的脊背下顶着冰凉的石凳,一块略微突起的石块弄疼了我的腰。
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看到杨义坐在我旁边凝望着我。我说,杨义,我腰疼啊,快帮老婆我揉揉。杨义蛮用力地帮我揉搓了好一会,我跳起来把他按倒,这回该我给你揉腰了,我说。其实,我根本没揉,而是在他身上到处找传说中的伤疤。他躲闪着不让我看,越是如此越让我好奇,瞪圆了眼睛数伤疤个数。
男人压的更狠了。杨义,我脱口喊出他的名字。男人很慌张地四下望了望,问我在喊谁?我痴痴地说,杨义,杨义,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我开始号啕大哭。连日来的辛酸、委屈和悲伤把我的情绪调动出来,这些感情毫无保留地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宣泄出来。男人怒呵,你有什么毛病,干这个不是你自己愿意的吗?我不理,继续哭下去。我的妈妈,爸爸,小狗,小猫,小金鱼,从小到大的往事都值得我一哭了。在我的号啕下,男人不敢近前,骂骂咧咧地甩袖离去。
在警察局里,我仍泣不成声。我红肿着眼睛在老警察的本子上写下杨义的名字。老警察问,你还要什么要说清楚的吗?我说,我想醒过来。
我该醒过来了,心魔总要心来医。我得靠自己的力量,除去内心的淤积。
(十一)
一周后,我与小B告别。他问我会回来吗?我说,心魔没有的时候,我会的。
又是一年黄金秋季,我从都市中出走,去了一个希望小学当实习老师。这是个贫穷的村子,村子养不起有文化的老师,政府拨了一笔款雇了些临时老师。这些老师每三个月换一次,通常离开了就不愿再回来。村里太穷了,有文化的人没有人愿意在这里待一辈子。我去应聘时,乡长执意不要我,他怕我挺不过一周就跑掉了。我笑着恳求说,让我试试吧?不行,再任由你处置。老乡长心软了,同意我去看看。
村子与市集很远,几百里路。村上的人吃水最难,家家要跑到几里外的小河挑水吃。我记得大学里一个山区的同学讲过山里人吃水难,她看到我们这些同学浪费水房中的水竟激动地痛哭起来,她说你们洗过了衣服从不关闭水门,可晓得这些水够一家老小吃三天的啊!
来到村子,我算真的明白了那位同学的伤心。这里也太——太——若非亲眼所见,我不敢相信这是中国人生存的地方。
老乡长把学校门打开,房里房外都是土,我皱了皱眉想今后洗头真成大问题呢。乡长懂得我心思,一边把一条白白的干净毛巾放到我手里,一边安慰说,你的水是有乡里人供应的,你不用亲自去背水。我说,好啊,太谢谢了。随后又问,孩子们什么时候能来上课呢?乡长意外地看了看我说,谁来这里都要适应个三五天,你急啥?我说,等三五天怎么行,我来了就是教书的,让我闲着不如杀了我呐。乡长乐了,说这闺女性子可真急。我嘿嘿,嘿嘿。
这样的生活刚刚开始,我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苏醒过来。有意义的教书生活让我感到自己不再是废人。以前,为了寻求感情的结果离开培训班,我并不后悔。为了一己私情放弃了公司的培养,我也不后悔。只是有些事情让我后悔之后,仍是后悔。
村里的孩子天真、活泼,他们的脑子里只有温饱穿戴的烦恼,并无人生的忧虑。我看着他们为一块烤好的地瓜冒出贪婪的目光好笑,我看着他们在小河边纵情奔跑而兴奋。当他们把争来争去的地瓜送到我手里,让老师吃下去时,我感动地想哭。当他们带着我钻进山林中找野枣子吃时,我发觉我的人生在改变着。
三个月后,老乡长主动要求把我调出去。我说什么不肯。乡长说,这里不适合你一个女孩子,教来教去会耽误你的青春呢。我说,瞧我现在这山里人的打扮,出去了也没人要我呀。这里很好的,我精神好多了呢。来的时候,我是一个从未苏醒的都市人,在这里,我才发现我开始醒来,生命里的某些东西在复活。乡长不放心,说那就只多待三个月吧。我说好,三个月为限。
剩下的三个月里,我把课时准备地满满的,生怕少教了孩子们任何一部分可能教到的知识。在生动的孩子脸中,我觉得有一张脸正是儿时的自己,天真快活的自己。放学后,我象老小孩一样,和学生一起钻山下河。小虎说,老师你最怕什么,是不是蛇?我装出很受惊的样子说,是呀是呀,老师最怕大长虫了。他很满意我的回答,说女生都怕这个,可我不怕。我怜爱地摸着小虎的脑袋,说你是小小男子汉嘛!
我想起了在网络里的我的交友宣言——你可以很丑,但不可以不象个男人。
我想起了刚刚对小虎的回答——什么最让我害怕,其实是人,是人呢!
我想起了一年前深情款款地拉住杨义的手,想一世这样幸福地跟他走。
我想起了几个月前,警察局里我痛哭地写到:我想醒过来。
片片记忆在我心里堆成了雪人,一年中雪人越滚越大,封冻住我的思想我的热情。在这个小山村了,我回到了天真时代的我,天真的孩子们把纯真又一次赋予给新生的我。
我本善良,我本纯情。
(十二)
最后一次放学后,我和小虎他们又来到了山林中。在第一次抓到松鼠的那个树洞里,我把杨义的照片和一件信物放了进去。这些东西跟了我很久,成为难以驱散的记忆。我看着杨义的灿烂的笑,轻轻吻了吻他的脸。最后,把照片和信物放到塑料袋中封好,小心地放入树洞。又把一些土埋住了洞穴,雨水和虫子都很难进入里面了。我站在树下看了很久,很久。这一次的告别,怕是永远了。小虎问我藏了什么东西?我说,那是老师的一段记忆,老师把一段时光埋在了山林里。
从林中我找回童年的纯真;在林中我埋葬了爱情的记忆。
希望天明白,希望我明白,希望杨义明白。
回到这座熟悉的海滨城市,我开始不适应这里的潮湿。大山中的干燥和城市里的湿润成了明显的对比,让我在这个住了二十多年城市里的人,因潮湿而不满。
公司又恢复了我的原职,同事都善意地问我,是否真的去了教书?我说是啊,那是很美丽的地方。他们很不理解地感叹道,真是难为你了。
我选择了一个明媚的下午去公园坐了坐,那里的空气很新鲜,我觉得开心。
我问了传呼台几个月来的传呼消息。小姐忙说,好多条啊,都是杨先生打的——
5月20日,杨先生说,祝你今天心情愉快。
6月1日,杨先生说,祝你节日开心。
7月6日,杨先生说,你在哪里,请回电话,电话是++.
7月12日,杨先生说,不管你在哪里,我都祝你过的幸福。
8月1日,杨先生说,我有急事,如方便请回电话++.
8月1日,杨先生说,你丢了吗?别吓我啊,不要做傻事。
8月2日,杨先生说,你是否还在这个城市里,我很担心。
……
11月26日,杨先生说,我相信你会回来,等你回来。
记得沉睡森林里木村的话:童话里的公主醒来后就遇到了王子。想想我们俩的生活,并不一定公主非要睁开眼睛时就马上见到王子呢。王子会出现的。王子会在公主醒来时奔向她的身边。
我深深呼了一口气,微笑地鼓励自己说,王子会出现的。真正的王子会在我苏醒的时候走进我的身边。我会等着他,一直等下去。
12月的一天,我定了定神,拿起话筒,拨出一串熟悉的号码。
‘喂,是我。我回来了。Cheers for our friendship’。
第384篇、生活就像剥洋葱
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所大学。
?? 在快下课时教授对同学们说:“我和大家做个游戏,谁愿意配合我一下。”
?? 一女生走上台来。
?? 教授说:“请在黑板上写下你难以割舍的二十组人名。”
?? 女生照做了。有她的邻居、朋友、亲人等等。
?? 教授说:“请你划掉一个这里面你认为最不重要的人。”
?? 女生划掉了一个她邻居的名字。
?? 教授又说:“请你再划掉一个。”
?? 女生又划掉了一个她的同事。
?? 教授再说:“请你再划掉一个。”
?? 女生又划掉了一个……
?? 最后,黑板上只剩下了三组人名,她的父母、丈夫和孩子。
?? 教室非常安静,同学们静静地看着教授,感觉这似乎已不再是一个游戏了。
?? 教授平静地说:“请再划掉一个。”
?? 女生迟疑着,艰难地做着选择……
?? 她举起粉笔,划掉了父母的名字。
?? “请再划掉一个。”身边又传来了教授的声音。
?? 她惊呆了,颤巍巍地举起粉笔缓慢而坚决地又划掉了儿子的名字。
?? 接着,她哇地一声哭了,样子非常痛苦。
?? 教授等她平静了一下,问道:“和你最亲的人应该是你的父母和你的孩子,因为父母是养育你的人,孩子是你亲生的,而丈夫是可以重新再寻找的,为什么丈夫反倒是你最难割舍的人呢?”
?? 同学们静静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
?? 女生平静而又缓慢地说道:“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会先我而去,孩子长大成人后肯定也会离我而去,真正陪伴我度过一生的只有我的丈夫。”
?? 其实,生活就像洋葱,
?? 一片一片地剥开,
?? 总有一片会让我们流泪。
第385篇、给别人以宽容,给自己以信心
有一个年轻人,好不容易获得一份销售工作,勤勤恳恳干了大半年,非但毫无起色,反而在几个大项目上接连失败。而他的同事,个个都干出了成绩。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痛苦。在总经理办公室,他惭愧地说,可能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安心工作吧,我会给你足够的时间,直到你成功为止。到那时,你再要走我不留你。”老总的宽容让年轻人很感动。他想,总应该做出一两件像样的事来再走。于是,他在后来的工作中多了一些冷静和思考。
过了一年,年轻人又走进了老总的办公室。不过,这一次他是轻松的,他已经连续七个月在公司销售排行榜中高居榜首,成了当之无愧的业务骨干。原来,这份工作是那么适合他!他想知道,当初,老总为什么会将一个败军之将继续留用呢?
“因为,我比你更不甘心。”老总的回答完全出乎年轻人的预料。老总
解释道:“记得当初招聘时,公司收下100多份应聘材料,我面试了20多人,最后却只录用了你一个。如果接受你的辞职,我无疑是非常失败的。我深信,既然你能在应聘时得到我的认可。也一定有能力在工作中得到客户的认可,你缺少的只是机会和时间。与其说我对你仍有信心,倒不如说我对自己仍有信心。我相信我没有用错人。”
我就是那个年轻人。从老总那里,我懂得了:给别人以宽容,给自己以信心,就能成就一个全新的局面。
第386篇、爱已欠费停机、写给深深伤害过我的男生
回眸,总是感慨万千,为何你会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却停留得如此的漫不经心。
在那个夏花盛开的季节,是我最纯真的季节。你在夕阳西下之时说我是学下后花园里的一朵,在别人看来也许一般,在茫茫花丛中也许很平凡,可你却觉得我是最特别的。谁都不知道,彼时的我,受宠若惊,心花怒放。
我在每个傍晚都会在那块草坪看着你投下一个有一个篮球,每一个球总是牵动人心,每一个球总是带着声声欢呼和阵阵掌声。我递给你一瓶水,用纸巾将你脸庞的汗水擦干,骄傲与自信盈满你的脸、你的眸。我笑了,你也笑了。我说你很棒,你说因为我在场。
是否还记得----一起看烟火?
那一个冷风带着丝丝冬雨的夜晚,你牵着我的手站在寂静的龙潭河边上,你随意的讲些在另一个学校的所见所闻,我安静地听着,你说你喜欢我这么安静。我的双手很冰凉,你心疼地将其紧握。我喜欢你温暖的手掌心。毛毛冬雨足够淋湿人,我撑着伞和你站着看对岸人放的烟火,我心里暖暖的,仿佛烟火是在我心房里燃烧闪烁的。你低头对我说,那不是烟火,那是我的笑脸----温暖明亮。冷风吹着,但是你的怀抱是温暖的。我们一起用手指数着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三百六十五天加上七十七天。你记得比我清楚,我觉得你是在乎我的。回想我们还在同一个学校时,一起上课,一起考试,一起吃饭,周末一起逛街,一起、、、、、、
可我们都因为自己的梦想而分隔在两座不同的城市,分开的第一年,电话里,我说我很想你,你说你更想我。你说我们在不同的城市里,不管怎么样,总是要学会一个人,下雨了,一个人撑伞,难过了,一个人擦泪。国庆节,你来看我了,我开心了很久,感动了很久。你送了我一个手表,我说你怎么可以给我送“终”呢,你说你只是想表达和我一起走过的时光,我说好。后来你开始出去实习了,我还在为我的高考拼命。你打电话告诉我上司怎么样严,只有晚上才可以接我电话,但是你保证你会坚持下去,累了,你心里能感觉到远方的我永远是你的安慰。说真的,我感动。晚上10点之前,你的电话是关机的。10点之后,你说你觉得工作好累,真想暑假快点到来,这样就可以和我一起去玩了,拼命地玩。于是你说你相信距离可以产生美。可我觉得距离虽然可以产生美可距离却不能给爱一个堡垒。当相近在身旁之时,你心里除了我容不下其他人,我是你的唯一。于是你说要守护我一辈子,我义无反顾的相信你。
我高考失误了,没能念上重点大学,我很伤心,你安慰我,我想复读,你说你也会等我。但是此时我收到了北方的一所二本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你说祝贺我,你还说四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那时我们还在一起。于是我安心地去上我的大学了。走的那天,你说你走不开,不能来送我了。我极度失落,还有一个小时就要检票了,拥挤的人群里,我找不到你,开始下起雨来,看着别人都撑着伞,我想哭出来。突然从后面有个人紧紧地抱着我,吓坏了。呵呵,你就是这样吓我,对我说谎不能来送我,这次真的哭出来了,随便你说我傻。进入安检时,你说你等我回来。
期待已久的寒假终于来了,我回来了。我以为你早早地就在火车站等我的,可是谁知道怎么变成了我在火车站等你,等了一个小时多。你说路上堵车,我生气了,你说我应该理解你才对。呵呵,那好吧。我们一起上网,你登上QQ,然后去洗手间,我随便打开你的QQ主版面,我错愕。。。。专属我的分组里,已经不是我的名字。我还因为我在大学里喜欢上了一个对我好的学长而觉得对不起你,可是我怎么知道是对不起我的。二话不说,我一个人回家,你打电话问我怎么走掉时,我只觉得你很虚伪。我说小婷是谁,你沉默了。也许你在电话的另一头也在错愕吧。你淡淡的说,本来想告诉我的,只是怕影响我高考,后来又怕我伤心地进入大学,而且一个女孩子家去那么远的,你又怕我无助,所以你继续隐瞒。你解释,你道歉,你犹豫,你彷徨。你还说不想和我同行陌路,希望分手后还是朋友。我只觉得你在欺骗我,你有太多的理由,我想原谅你,可是我怎么那么伤心。我接受不了一个人同时爱上两个人,所以我不喜欢张小娴的小说,里面总是灵与肉的背叛。一直以来,我早已认定你,把你的事当做我的事,你说你某个月的生活费透支了,我就省吃俭用把我一部分的生活费打给你,你说你很感动,说我才是真正关心你的人,我不否认。在忙碌的高中里,我挤出时间来学织打手套,我想在冬天到来之前织好送给你,我骗你那是买的。在大学里,我又学了织围巾,本来想在寒假里送你做生日礼物的,就算没有爱情了,也还可以有友情的。可是,实在送不出去了。你给的伤害和欺骗,那样的深,那样的疼。你说你会还我给你打的钱,我说为什么不一次给我,你说你还不想和我停止联系。我真的觉得你很过分,对我很过分。
一直以来,我以为只要我爱你,你一定会感受到,你就一定会爱我。后来我才知道,爱情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不是一个人的坚持,一个人的付出就算。你送的手表,停在了23点43分,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刻,你停止了对我的专心,和那个女孩的开始。我为你伤神伤身了四年,你早该廉价了。
眼下,我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阳光,充满温暖,充满花香,其实没有你,我的世界也可以很美好的。过去,我只是习惯了你在我心上,而现在,新的感情,就像是我身体里的细胞一样,是实实在在的活着的,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呢?我只想告诉你,我现在过得很幸福,而你早已是我过去的浮云,,你我的爱已欠费停机。
第387篇、下辈子不要让我再认识任何女兵了--军旅十年
作者:待机地域
大家可以边看边听孙燕姿的《遇见》。
记得在《青年文摘》上看过一篇文章,题目记不清楚了,总之写的是一个女孩的初恋沉闷而冗长,说她上高中喜欢一个男孩后来女孩出国了,再后来因为一次爆炸耳朵聋了,他们没了结果,大概内容就是这个样子。我想我的初恋与这个故事的唯一相同点是沉闷而冗长。
回忆啊,那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们是因为96年那个惊动全世界的那次导弹演习遇上的。
时光回到1996年的1月份,那时我在###师###团“红四连”已经整整一年零一个月了,这可是一支英雄部队啊,在抗美援朝时把美国人打的到处逃的英雄部队。(抱歉我不能说部队番号,虽然地球人都能猜出来,但我还是不说,这是保密首则必须让每个军人做到的)我已经被任命为副班长了。呵呵,当时那个骄傲啊!记得很清楚,1996年1月份,师部通信连突然来作战部队挑人,去加强通信连的军事训练工作。当时我是被选中者之一,一个年轻的女排长看着从我们这些从团里挑来的几个战士,边翻档案,边问一些问题。当时还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兵啊,还是个挺漂亮的少尉,多看了几眼,突然这个一毛一女少尉手一指我说:你到那边去。我就这样希里糊涂的就去了。后来我知道了,她是有线排的排长,为自己排里挑两个训练骨干,后来也成了我永远忘记不了的一位优秀的女军官,我军旅生涯遇到的唯一一位直接管理过我的女军官。她真的很优秀,作为一个女人能把一帮男人管的服服帖帖的,见了她我们连大气都不敢出,人家说一我们全排没人敢说二,最要命的是她还漂亮。大家别想偏啊,我当时可不敢爱这个女军官,当时还是小战士、新兵蛋子一个呢,再说她当时都是我心中的神了,我怎么敢爱神呢。
后来可笑的是,演习规模被控制,也没有按计划升级成小规模的局部战争。(网上有这次台海危机的前因后果,大家有兴趣可以找一下)但让我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我们被通知不用回作战部队了。留在这个通信连,我们调过来的三个人乐的屁店屁店的。在我的记忆中师部的这个通信连就是我们全师的天堂了,这是个男女兵混编连队,男兵编制40多人,女兵近50多人。男兵有优势啊。不过现在好像全军男女兵混编的通信连不多了,现在应该全没了,这种编制只有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出现过,我就敢上了,当了一下历史见证人。
我在通信连呆到第三个月时,新兵下连队了,当然新女兵还是占了大多数的。我的那个她出场了,我不想写出她的真名来。她长得真得很美。你看到她时第一感觉,保证会说,咦,这不是孙燕姿吗?绝对是小号孙燕姿,真是长得太象了,那个小兔子牙,一笑起来的小酒窝,就是孙燕姿上中学的小时候。当然,在当时孙燕姿还没出名呢!还不知干什么呢?所以谁也不知道她还有张明星脸啊!我就暂且称她为燕姿吧!(希望大家原谅,我真不知怎么叫人家,如果用真名让她们部队的人看到很不好的,请孙燕姿美女见谅啊,借一下您的芳名)。
当时新兵下连后,我们就荣升为第二年的老兵了,本来刚当了老兵,就非常对新兵感兴趣,老想显一显,练一练新兵,呵呵,尤其还是女兵啊!我刚到通信连时,也就是新兵下连三月份前,还戴着新兵的军衔----列兵。有些女兵,尤其是班长,那些戴着中士、上士的女兵(那时还没有士官军衔),她们无聊时总是逗逗新兵,尤其是男兵,我想我当时长得比较合她们的味口,有点娃娃脸看着不大。记得有一次是总机一班的一个副班长,在连队营门口上哨,93年兵,非让我叫她阿姨,不然不让我进门。当时我真没办法,要闯也能进去,但我当时岁数太小,一看见女的就腿脚不灵活,就喊了一声:阿姨。结果她托了长长的音回答:哎-----。我丢人啊,后来这事成了我们连队的一个比较经典的笑话。以后这女兵见了我,就让我叫阿姨,郁闷啊。如果现在还有美女拦我的话,嘿嘿,我就,哈哈哈。
新兵刚下连时没担负任务前的专勤专训是很苦的,有些时候我真的心痛这些女兵,很想帮助这些女兵,就这样心痛和帮助出一段十年都忘不了的感情来。在这里我想说一句可能要得罪女性的话:天下真是最毒不过妇人心啊!那些女班长训练那些女新兵时真狠啊,比我在野战部队操练还黑。我们在作战部队只是身体累一点,训练完这后觉得和班长太好了,我当新兵时都觉的我班长一点不比我老爸差。但在这个女兵排训练中全变了,完全是心灵上的摧残啊!记得有一次也是女兵新兵刚下连不长时间,有一次我在窗户上偷看总机班的几个女兵班长组织队列训练,顺便看看谁漂亮。正巧看到一个女兵队列动作慢了点,没做整齐。突然听到那个组织训练的女班长大骂一声:“你欠操啊,能不能快点,看你那X样”。当时我惊呆了。”我以为这样的话只有男兵才说的出口啊。而她说的正是燕姿啊,当时我就看到燕姿眼泪就流下来了。她们班长又说:“哭什么哭,一边蹲着去。”我看到她流着眼泪蹲到了一边。这时哨兵找到我对我说:该你上哨了。我心里面想,怎么这些女班长平时看着对我也不错,看着平时都挺温柔的,怎么还有这一面。她们都没发现我在上面偷看。最让人吃惊的是,两小时后,我下哨了,到窗户边一看:我的天,燕姿还在那蹲着呢。当时我的心里面,也不知怎么回事,总之很难受,我想我一定要帮她。其实当过兵的人都知道,让人蹲下是部队惩罚不听话战士的一个土方法。保持种姿势,从医学角度上讲十几分钟一般人觉对忍受不了,我在“红四连”时练部队作风,经常用这种非人的方法训练战士的意志。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下去,其她训练的女兵早带回屋里休息了,我见没人,就走过去,状着胆说:“你们班长不在,快活动活动,我给你看着”(据后来燕姿告诉我说,我是红着脸说的,当时她感动的一塌糊涂)我看她的泪一下就流出来了,还倔强的说:我们班长不让动。我真想去抚她一下,但没敢。我脑袋一转,对燕姿说:我去找你们排长救你来。她对我说:你别去。但我还是一阵风跑回去了。半路上一想不能找她们排长,她们排长我不熟悉。找我排长去,我跟我们排长一说,我们排长瞪我一眼对我说,“女兵的事,你少关心。想违反纪律啊,想回基层野战部队你就说一声啊。”在男女兵混编连队,最忌会的就是男女兵恋爱了。这是最严重的违纪行为,条令所不充许的。我们排长当然不管我了,她是过来人了。后来又对我说了一句:都是在当兵,你的军事素质这么好,是在“红四连”吃出来的,还是睡出来的。女兵也得训练啊,赶快给我消失。”听了排长的话,我心想完了,合格军人就是这样出来的啊!女兵,比起男兵来还要难啊!没过一会我就看到我们排长下去了,把燕姿抚起来了,她抚着我们排长那个哭啊。我当时心里就定了,只要我有能力和机会我一定帮助她。
接下来,我没事干就开始算记营门哨的时间,每次总爱选下哨要吃饭的那班哨去上。因燕姿她们开始值班了,我们下哨后能一起吃值班饭。后来,她曾对我说那是她最开心和日子了,作为一个新兵,她跟本不敢主动与我说话,因为她们班长知道的话,肯定收拾她的。但我当时也傻,也不知为什么,只觉得燕姿够傲的,总不理我。没想到我是老兵,必竟比她自由点,在说以我的军事素质,有些比我老的兵跟我说话都很注意分寸的,他们也害怕我,事实上我的性格好的不行了。我总是在吃值班饭的时候给她讲一些作战部队以苦为乐的事,让她缓解一下压力,而且我作为老兵出部队的营门更方便一些,营门哨兵也不拦我,我就经常买点小零食,好吃的回来,在饭堂给她。就这样我们顺理成章的喜欢上了对方,但谁也不敢讲明白,因为这是严重违纪,如果让连队干部知道了,后果就是我们俩一人一个处分,然后我重新回到基层作战部队,把我们分开。后来她曾对我说,要不是我当时总能偶尔让她能高兴一下。她都出现了自杀的想法,因为总觉自己笨。我当时就说:开玩笑的说,这么说你的命是我给的了。她张口就来了一句:我愿意给你生命啊。我当时傻了半天,没明白什么意思。唉当时年轻啊。是不是女的成熟都比男的早啊,我们俩是同岁,虽然我早当一年兵。
当然她的班长一样经常性的折磨她,我依旧偷偷摸摸的保护她。有些时候我都怀疑,这个女班长是不是变态啊(我同样不能说出这个女班长姓名,因为她现在也是军官,真是可笑现在我们还能天天见面,而且据说她现在是那个通信连的中队长,我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带部队的)。最让人难以想向到的一件事是这样的:这件事也彻底让我们分不开了(不过是当时的感受,最后还是分开了)她的班长对她们几个新兵的工作不满意,作为惩罚,竟然快两个月不让她们洗澡、不让洗衣服,只有表现好的才让洗澡洗衣服。后来她说这两个月她只用毛巾偷偷擦过一次,当时我觉的她慢慢离我有点远了,我有点奇怪,就总想接近点看个明白,总算有一次机会,离得近了一点,当时真傻啊。我还哈哈笑,我说你几天没洗衣服了,常服就快能反光了,还接着说,姨?你们跑五公里了,怎么全身是味啊。(我记得当时是四月份,还好天气不太热)她一脸怒气的看着我,我心想:怎能么啦,我又说错什么了。她就把这情况跟我说了。当时我就想:我操,这是什么人啊。就想找她们班长去。燕姿还是叫住了我,对我说,马上要重新分班了。不想老惹事了,再说你要是去找了的话,你也从这呆不了了。我想也是就说我能帮什么忙吗。她红着脸说,也没什么,就怕你不去干。我当就说:只要我能做到我,我肯定去做。她说你帮我们班几个新兵去买点内衣,班长不让我们出去,衣服还不能洗,全穿完了。我是满口答应了,但怎么去办啊。当时我还啥经历都没有呢。我当时每月津贴费是55元,加上和家里给的一点一共300元钱,我全拿着准备去看看,能买点什么完意回来。真是硬着头皮啊进了人家超市,钱刚好够给她们班一人一套。我红着脸就往出跑,结果撞上我们排长和他男朋友也来了,我们排长一见我说:你跑到这干什么吗?我傻了,不知说什么了。我们排长接过代子一看,说:“你挺好个人怎能么有这爱好,给我说清楚。”接着说:“别从这丢人了,还穿着军装,赶快跟我回去”排长当时穿着一身便衣,长裙啊,很漂亮。当着超市很多人的面的男友是个公务员,好向是)。我们排长还气呼呼得对她男朋友说:逛什么啊,你自己回去吧。接着对我说:跟我回去。
在排长屋里,我当时心一横,不就是一个处分外加回我原来的基层连队“红四连”吗,我早想回去训练了,在这个不男不女的连队有什么好的,要不是有燕姿,说不定我早审请回去了。我们排长不亏为聪明的女人,在回来的路上她自己已经想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如果真想爱她的话,你只有一条路可走,你只能考军校,你知道燕姿什么关系吗。”他的叔叔是##师长,考军校对于这个女孩是很轻松的事,但对你来说,则是件很难的事。”你们年龄都不大,我可是过来人啊”这一番话,点重要害,我知道这最后肯定是没结果的。而且有可能毁了我自己在部队的汗水和负出。
这时,我们通信连的指导员和女兵排的排长进来了,一看这情况,就问,怎么回事啊。我们排长则说了一番让我感动的不行的话:没事,这家我叫这家伙进来打扫打扫卫生。指导员则说:你怎么让男兵打扫卫生啊。你买这么多内衣干吗?我们排长回答很经典:“穿”。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这些内衣还是由我们排长送到了这些女兵的手中,并且我们排长用自己的威信和影响力,通过种种走段把燕姿调出了她们那个班。虽然我们的排长管不到女兵排。
我到现在有很多工作方法,为人处事都是与我们这个女排长学来的。直到现在她都是我偶像。我只要有时间还去她家看她。现在她转业到北京了过得很幸福。
我们排长还安排一次让我难永远忘不了的事,她先将燕姿叫到她屋里,然后又将我叫到她屋里。(我们的女排长住单间的,因为她的兵都是男的,不可能与我们住一块的,呵呵)以朋友的身份给我们俩上了一课,使我们认识到,都当战士是不会有结果的,不是复员天各一方,就是分手。这次谈话使我们下定了考军校的决心,因为我们一个是南方的一个是北方的,如果复员就可能永远也见不到了。最让我们感动的事,我们排长最后说:“我能给你们三十分钟的时间单独呆一会,在我们这个男女混编连这几乎是永远不可能的。”
这三十分钟,我感觉过的太快了。大家不要乱想,我当时胆小啊,只做了三件事,一是抓起她的小手,看上面的裂纹都快比我的多了,心痛啊。二是我们抱在一起了,还是她主动的,我一生的第一次拥抱,当时只记得,我得天!三是我抓着她的手不知干什么了。只是傻傻的说了一些感慨的话啊。
排长,永远感谢你啊!
不过我们注定是没有原份啊。下面的事我都写不下去了,因为我知怎么写,为什么老天就不照顾一下我呢!硬是让我们分开呢。(注意部队从99年开始转变观念,基本上没有了打骂体罚了,)
我记得好像是2000年8月份的一天,几乎很少看电视的我,看到一个歌星---孙燕姿。当时吓我一跳,我以为她已经转业唱歌呢,她的歌也唱的很好,很温柔的那种嗓音,比孙燕姿的声音要细点。其实那时我们已分手快一年了。本来我可能逐渐在谈忘(事实上当时挺难的),但这个新加坡新星----孙燕姿的出现,使我总是处于回忆之中,我也感到自己挺莫明其妙的。这时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性格完全变了,变的我自己也说不清了,当时已当兵六年了也是当排长的第二年,从表面看,我很有军人气质,很军人、很男人,但说实话,那是我行为最变态的二年,我们排的兵的军事素质在全团始终是靠前的,当排长两年培养出三个提干的士官,因为我几乎没有给过他们的休息时间,这样做的结果是,这些战士可能恨死我了,至少当时是恨我的,虽然我把在我手下的所有战士都培养成了真正合格和钢铁军人。可我这些表现全是从表面看的,而我发现自己的性格内心却越来越来女性化,遇事开始多愁善感,感情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来喜欢把感受写下来,很多时候我们团组织放映看一些国产的烂电影时我都能莫名其妙的掉泪,而与我一起的战友们早都睡的掉口水了。(当然我看电影流泪从来不敢擦,总是让眼泪自生自灭,怕别人在黑暗中发现)我想这可能是回忆的结果吧!我几乎只要一看到能联系点我们的事,我就能开始回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2001年,到我担负一个重大演习任务没有时间再想了,好像才好的。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应该有心理问题,忧郁证什么的吧!因为我现在好了
这几年,我几乎把孙燕姿所有的专辑都买来了,我们的政委知道后曾这样说过我:全团所有的指导员,只有你对港台女明星有兴趣,你的兵是怎么看你的啊。事实上孙燕姿的歌我并不太爱听,但还是买了。最爱听的是一首遇见。
我在97年到2000年这三年一幕幕挡也挡不住的回忆又来了。
有时候你不得不认命,我和她就是这样,我们都那样深爱的对方,结果还是分开了。简单的说吧,有时候命运就是捉弄人,97年我考上了军校,而她没有。几乎全连的人当时都认为我不可能考上,因为我的文化水平面实在是不太高,但我凭着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这个课目,我几乎将这两个课目拿了满分,又凭着当时在###团的单杠二练习175个的新兵个人纪录,立过一个三等功,考军校时又加了十分,420分的分数线我考了421分。而燕姿却鬼使神差的没有考上,当时我知道的这个消息时,心里宁愿把自己这个名额让给她,但,这不可能。这就意味着我们又要分开了,如果燕姿在当兵的第三年还考没上学的话,我们的结局很容易让人想到。我总感觉是老天给我们开玩笑,为什么会这样呢。1997年的8月30日我离开了通信连,到陆军学院报道。她当天没有送我,她在值班,但我知道她在总机值班台肯定哭了,哭着在转接电话。
走了时候,我的排长看着我,我一看她就哭了,这是怎样一个女军官啊,我觉的她更像我们全排的朋友,甚至更向母亲,她关心部署,她知道我们全排每一个人的弱点,知道每一个人该向什么方面努力,在我们排她的话比连长和指导员都管用,她不放弃一个战士。如果中国军队每一个军官都是这样,台湾只能算是个小问题。送我的时候排长也哭了,我只记得她当时反复说:到了来电话报平安啊。
从1997年开始我和燕姿分开了近1200公里。
有人说再美丽的爱情敌不过空间和时间,往下的日子我们的爱情和所有的军嫂都很相象,很长很长的电话,很多很多的信,很傻很傻的盼,但更多的则是无奈。她的叔叔怕她再次考不上军校,在98年将她调到了成都军区###师,她在那里很轻松顺利的考上了军校。我们都很现实的认识到:我们不可能了,太远了,远的可怕。很长很长的电话少了,很多很多的信没了,很傻很傻的幻想也现实了。也不知是我们谁想主动的,我们都长大了,认识到了不可能的事了。我们两个人从没有一个人提出分手,只是信少了,电话少了,我们认真到了不可能。我快军校毕业的时候的她来了一个电话对我说:“我想办法调你到我这。”从北京军区到成都军区,跨军区的调动,我当时清楚这要惊动不小的领导,我也知道作为一成熟的领导不会决不会这样做的,这不可能;换上我自己也不可能去啊,因为我自己觉的这就不可能。
感情是真的,距离也不假,放弃舍不得,相守不现实,轰轰列列的爱情大多是输给了时间和空间,这就是这前后十年啊,我记了她十年。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啊,我们是互相看着彼此长大的,她看着我一点点的学会成熟,一点点的变得懂事,一点点的成为一个真正的军人,一点点的学会关心她。
当时想到这一切,该结束了,该进入我的记忆并进行封存了。但---- 2004年7月份我们又见面了,命运就是在捉弄人,我们在北京见面了。整整六年没见面啊,你知道吗,这是什么感觉啊,陌生啊。一点也不像电视电影上的那样,我甚至不知说什么。
我想没必要把这个经历讲的太详细了,结局是我们还是分开了,我想我也该将她进行封存了。对自己、对我未来的那个她都是会很好的。是快乐,会过去;是痛苦,也会过去。所有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人这一生总难免会遇到不如意的事,感谢在我年轻时经历过了,它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不会过的糊涂,这份感受成为我人生中的一笔无形财富,因为它让我懂的珍惜所拥有的是那么地重要。有时也觉得不该这么忙乎,没人心疼自己,但至少自己该懂得心疼自己吧。可我现在还没学会这个,可想想,活着,就是要有思考地活着。
幸福,从冷静开始
第388篇、狐狸、刺猬和青蛙
狐狸、刺猬和青蛙一起走路,突然看到了一块黄油。
青蛙说:“一分三,大家吃一份。”刺猬赞成,可是狐狸想独吞这块黄油,不同意。他想了一个歪点子,说:“这里有一个坑,比赛一下,看谁先跳进坑里去,又最先从坑里跳出来,谁就得到这块黄油。”
刺猬听了,就绕着坑来回转,想跳进去。
狐狸也朝坑边走来。
只有青蛙慢慢在后爬,跟着狐狸走。
狐狸到坑边时,青蛙把他的尾巴咬住了。青蛙暗想:狐狸从坑里跳出来时,一定会向上翘尾巴。果然是这样。青蛙借着狐狸的尾巴先到坑里,并且还比狐狸出来得快。
狐狸失算了,但总想捞到这一块黄油。
狐狸又想了一个比赛办法:“我们三个谁活的年岁最大,这黄油就是谁的。”
刺猬说:“我活了一百年。”
狐狸说:“我活了一千年。”
青蛙难过得哭了。
“为什么哭?”刺猬、狐狸一齐问。
青蛙说:“我大儿子假如在世的话,有狐狸你这样大;我第二个儿子假如活着的话,有刺猬你这样大。”
这样,狐狸、刺猬只能跟青蛙的孩子比,更别说青蛙自己了。
狐狸、刺猬都被说住了。
狐狸又失算了。狐狸一转身,又想了一个比赛的办法:谁喝酒醉得快,谁就拿这黄油。
刺猬说:“我喝一杯酒就会醉。”
狐狸说:“我一闻到酒就醉了。”
这时,青蛙摇晃着身子,好像喝醉了酒。
刺猬、狐狸问:“你怎么了,为什么摇摇晃晃的?”
“我一听别人说酒就会醉。”青蛙大声地说。
刺猬、狐狸都楞注了。狐狸又失算了。
最后,黄油落到了青蛙手里。
第389篇、万万人中遇到你
一
苏小若和曼丽,是同时认识罗烨的。
大学校园的忍冬树下,有男生在吹埙,蓝衣白裤,手握之处,有声音,似小蛇,冰冰地游出。这样一种奇特的乐器,这样一种奇特的声音,一下子击中苏小若。曼丽悄声对她说,天哪,小若,这莫不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这个王子我追定了。
苏小若和曼丽很快知道,吹埙的男生叫罗烨,中文系的,念大二,和她们同级。
回到宿舍,曼丽缠着苏小若给罗烨写约会信。苏小若说,万一人家有女朋友了呢?曼丽说,那我就跟她公平竞争。苏小若被她缠得没办法,在纸上写上这样的话:罗烨,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埙。想一想,她又特别在右下角画了一朵忍冬花,细碎的小花瓣,很温柔的模样。曼丽握了纸条跑出去,苏小若以为她是心血来潮。彼时,曼丽的男友,正在另一座城读书。每个月的月末,那个瘦瘦的男孩,都会坐了很远的火车来看她。
却在傍晚,见到曼丽兴冲冲跑回来,大声宣布,她大功告成了,罗烨约她晚上一起去看电影。
苏小若问,那个坐火车来的男生怎么办呢?
曼丽愣一愣,说,我们只是一般朋友,我真的不很喜欢他,我会打电话告诉他,让他不要再来了。她快快乐乐地换了一条红裙子去见罗烨。
苏小若望着她的背影,有点若有所失。窗户洞开,忍冬树的花香,随着微风,淡淡地飘进来。
二
苏小若有时会做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面,她不知怎的,走到一座孤岛上,四面环水,茫茫复苍苍。正惊慌失措时,突然听到埙声,小蛇般地游过来。她一转身,就望见了坐在水边吹埙的罗烨,正含笑望着她。蓝衣白裤,阳光明朗。等她再去寻,却一片雾起……
苏小若突然地,对埙热衷起来。她去图书馆查资料,得知这种乐器,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原不过是石头制作的,是古代先民们用来诱捕禽兽的辅助工具。可是,有没有这样一些夜晚,天空星星满布,他们吹响石头,用来唤醒沉睡的爱情?苏小若忍不住这样想。她特地跑去乐器店,买了一只埙。不过拳头大小,蹲在她的枕边,像守望的头颅。
罗烨来她们宿舍,看见苏小若床上的埙,他若有所思拿在手上看,放嘴边吹出一声悠长的“呜”,问苏小若,你也喜欢埙啊?
苏小若突然脸红,她弯下腰去,装作捡掉在地上的书,一边说,玩着的呢。
罗烨便跟她们说起他的小山村,山道道弯弯里,他们山里人,吹着埙度过很长很长的时光。
曼丽说,埙有什么好听的,不如古筝好。
苏小若的心中,却生了向往,那是怎样一种景象啊,山翠绿,云洁白,埙的声音,悠悠不绝。
也在校园里遇到罗烨,他会冲她含笑点头,叫她小若。也在校文学社的集会上碰了面,苏小若这才知道,频频亮相于校刊上的“山里人”,就是罗烨。他用“山里人”的笔名,写诗写随笔写散文,文章干净得像棉花。而罗烨也始才得知,校刊上化名若水的,原是苏小若。他的欣赏铺天盖地,他说,小若,你真是个才女。
他们谈当下流行的作家,也谈埙,那刀耕火种时代的渴望与追求。苏小若的心中,突然涌上点点哀愁,说不上的。
三
曼丽问苏小若,怎样使一个人死心塌地地爱你?
苏小若说,给他织毛衣,给他做甜点。
忍冬树树上的叶,全掉光的时候,曼丽抱一堆浅灰色的毛线回宿舍,说要帮罗烨织一条围巾。围巾却织得半途而废。曼丽实在没有那个耐心一针一针,她对苏小若说,还是去商场给他买一条现成的好了。
苏小若笑,把曼丽织的拆掉,重新起头,帮她织好围巾。曼丽高兴得搂住苏小若的脖子说,小若,将来我若是和罗烨结婚了,一定要请你作伴娘。
第一场冬雪落下的时候,罗烨的脖上,围上了苏小若织的围巾。浅灰色的毛线软软的,罗烨的笑容也软软的。他和曼丽在雪下堆雪人,鼻尖上落着点点雪花。
四
曼丽给苏小若介绍了一个男孩,男孩瘦削白皙。曼丽说,小若,罗烨总说你很孤单,这下子你不孤单了。
苏小若的心,疼疼地跳了一下。她本想拒绝,但看着快乐的曼丽,她没说话,算作默许。
日子就有些淡淡地过着。她和男孩,有时会一起散散步,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回来后,她大体上会忘记掉。罗烨和曼丽,却成了一对很般配的恋人,罗烨帅气,曼丽漂亮。偶尔的早晨,罗烨会提着豆浆油条,或奶茶面包,来叫醒睡懒觉的曼丽。曼丽偶尔的,也会跑去罗烨的宿舍,抱来罗烨换下的脏衣裳,一件一件,在盥洗间里洗。他们两个,像夫,与妇了。
周末的时候,4个人约了一起去校外爬山。罗烨熟悉山上的野花野草,他叫出它们的名,如同唤故知。坐在山风呼呼的山顶上,罗烨掏出埙吹,那凄清的声音,携着远古的沧桑和风雨,小蛇般地,就那样冰冰地游过来。苏小若拼命压抑了自己,才能压住狂跳的心。她表面上平静如水地听。
曼丽不爱听,跳远了,去攀一棵树上的野果子。
一抬头,目光相遇,罗烨的,她的。却又急急地避开,苏小若笑说,这山上的风真大。她身边的男孩赶紧说,风大那我们就回吧。苏小若应一声,好。脑中却空空的。
时光就这样,清晰着又模糊着。一晃,他们都毕业了。
五
苏小若回了她的城,应聘到一所中学做老师。她和那个男孩,没说分手的话,一毕业,很自然地断了联系。
罗烨本想回家乡古城去,曼丽却死活不肯,于是留在大都市。很快应聘到一家公司的企划部,曼丽也进了一家公司做文员。
秋叶纷落,所有的梦,到此该完结了。
却突然收到罗烨寄来的信,罗烨说,小若,假如再与万万人中遇到你,我们会怎样?罗烨说,小若,你画的忍冬花我留着,你织的围巾,我很喜欢。
原来,一切都是明了的。苏小若突然觉得心口疼得慌,她想起第一次遇见他,忍冬树下,他手握着埙,凄清的声音,如小蛇般地,从他的手握之处游出来,就那样击中她的灵魂。4年了,她总做着那个奇怪的梦:一座孤岛上,她与他相遇,他握着埙,坐在水边吹,转瞬却一片雾起。
有时的相遇,错过便是千山万水。
父母急慌慌给苏小若介绍对象,男孩的工作单位好,家境也富足,更为难得的是,还长得一表人才。苏小若没有理由拒绝,她不咸不淡地跟那男孩处着,回信给罗烨,我恋爱了,你和曼丽,要幸福哦。
六
大红的底子上,撒满细碎的粉红的花,一袭白纱的曼丽,偎着西装笔挺的罗烨,笑得灿若春花,那是曼丽寄给苏小若的结婚请柬。曼丽说,这请柬具有收藏价值哦,我和罗烨,特地去做的呢。又殷殷相邀,要苏小若去做她的伴娘。小若,你一定要来哦,你来了,我才会更幸福,曼丽说。
苏小若便去了,带着那个男孩。他们看起来,也是和谐的两个,她优雅,他英俊。曼丽初见到,就兴奋得大叫,小若,你真有眼光,找这么一个帅哥啊。罗烨在一旁,只是浅浅地笑,没人处,他暗问一句,小若,你好吗?
苏小若答,我很好的。
罗烨笑,你很好我就放心了。转身走开,那边,礼花盛放,婚礼正高潮。
七
回到小城,苏小若对那个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问,为什么呢?苏小若说,我还不想恋爱。男孩说,我可以等。
学校包团去旅游,有两条线路,一条是去香港,体味现代气息。一条是去古城,觅古代印迹。那个古城,是罗烨家乡的城,苏小若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到达古城,大家都坐游船观民风去了,苏小若一个人,独自去了罗烨的小山村。
走上弯弯曲曲的山路时,苏小若满脑子想的都是埙,忍冬树下,蓝衣白裤的罗烨,他用埙声,就那么轻易地击中她的灵魂。山雀的叫声,在山林里时隐时现,有小溪,穿过山涧,又清清亮亮地流远了。她找到罗烨的家时,已是薄暮黄昏,她谎称是进山来看风景的,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罗烨的父母,很热情地接待了她,他们端出煮熟的芋头,还有用切碎的山菜煮的糯米饭,招待她。芋头香,糯米饭也香,她吃很多。
罗烨的母亲笑眯眯对她说,姑娘,你与我们山里人真有缘,吃得惯我们山里的饭。
他们向她展示罗烨的照片,是张合影,罗烨和曼丽的。两个人相偎着,站在城市的高楼前,笑得满眼生辉。罗烨的母亲指着罗烨告诉她,这是我儿子。又指着曼丽告诉她,这是我儿媳,城里的姑娘呢。
苏小若笑,伯母你真好福气。
夜晚的星空下,苏小若坐在罗烨家门口的石头上,听罗烨的父亲吹埙。半天空的星星,仿佛都掉落到山头上。
没有人知道她的悲伤。埙声如小蛇,悠悠地,向着远方游去。
第390篇、一段红绳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痛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么?”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情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嘿,宝贝儿。过来好么?”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到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么?”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心头。
回家后,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们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们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么?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么?”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牵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第391篇、新娘不是我,没晒遗憾
今天竟然让我知道了一件事,又或者可以这么说,是我一直一直在忽略着这件事。
可能系我的潜意识里,一直在“虚荣”着这件事吧。
曾经有过一面之缘,聊过几次电话,追求过我的人,竟然已经结婚了。对这个消息有点诧异,但不会做成大悲大喜。可能早就在那些QQ说说了,料到了吧。
我们的相识有点玄,是经过一个俗称“拜神婆”介绍的,由电话将陌生感拉离。
聊了好多次的电话,慢慢发觉到,挺风趣的。不过,相见的那一天,我发现,我没有勇气去改变些什么,对于那些言行举止,只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当我知道,有人改变了句的思想,句的言语行为,句的个性签名时,这个结局,已料到!
造成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我承认,但不遗憾。
可能是我电话停机了,没来得及通知;可能是我病了,入院了,慌得可以,没说出来;可能是我妈不喜欢那种行业吧;可能是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告诉句什么吧;可能是我对这根本没有那种感觉;可能是。。。。。。
过了几个月,我在QQ里叫TA,TA竟然问我是谁,那一刻,我很受伤。尽管我有不对,也不该这样对待我吧!那一刻,我觉得很可笑!之后,我什么也没说。
我一直知道句准备结婚,但我却在这一刻才知道已经结完了婚!知道后总是有那么一点点不开心。我朋友说这是虚荣心作祟。或者吧。。。。。。
可能心胸没有那么广阔吧!应该要学会放得开,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勉强不来。
在这里,我真心的祝福他们,幸福美满每一天!同时,也希望自己也有这一天的到来!
试问,如果你自己将心筑起高墙,有边个甘有力量在无任何力量帮助之下,自己爬得过去。呵呵,所以我在努力地将心墙,一点一滴地悄悄敲碎!
第392篇、一条短信引发的凄美爱情故事
"亲爱的志勇,你说过你不会抛弃我,先离开这个世界的,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我去云南玩几天,让你在家静一下,好吗?你不要离开我?”
什么都没想,给她回了条短信
"小姐,对不起,我不是志勇,是容易,你发错短信了把。"
她马上就回短信了,"你是志勇,你叫狗仔,我是小青啊,你是不是失意了,你失意没关系。我可以帮你恢复记忆,从我们的点点滴滴开始。你应该还记得的。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你对我说的每句话都有记得清清楚楚的,我会一一说给你听的,让你想起我,想起我们一切的一切,你有什么困难,你说我会全力帮你的”
我正准备给她回短信的时候,有个电话打进来了,是个男的。
说“是刚好给你发短信的那个女孩子的亲哥哥,她男朋友叫志勇,她们很恩爱,以前我们反对她,但是志勇为了证明能给我妹妹幸福,一天兼了几分差,是卖家具的,但是很不幸,在前一个月送货去深圳的时候,出了车祸,昏迷了26天,今天早上走了。现在不敢告诉我妹妹,她还不知道走了,她天天哭,已经崩溃了。再告诉她,她会疯的,她现在肯定还接受不了她走的现状,所以请求你以志勇的名义和她交流。帮她度过她最痛苦的时刻,你不是想创业吗,你缺钱吗,我可以支持你50万,帮助你创业,条件就是你帮她度过这个时候,妹妹只有一个,钱可以再赚。我现在很后悔,不该对志勇施加压力,她们真的很相爱。我现在明白世上还是有真爱的,”我问了他一句话,“你为何要选择我,你相信我能办到吗”他说“选择你的理由是,你是卖家具的,2你的相片跟志勇的相片有几分相似,在你的qq空间里面看到你的文章,你的诗也和志勇的诗有几分相似,你们都是重感情的人,还有你人很善良,不会随便耍女孩子的,所以请你帮我妹妹,我不想我妹妹再受到伤害”
我说"你这50万,不敢要,"
他马上回答,50万不够是不是,把我名下的公司股份38%的股转给你,你有这个能力了,你就独立操作,你看得上我就请我,看不起我就出去帮别人打工,妹妹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我说'可以叫你一声哥吗”
'为何"他说
“你是一个好哥哥,你能帮你妹妹的已经做尽了,钱我一份都不要,你的股也不要,但是帮你妹妹还是会全力帮你妹妹的,希望她早日把我忘记,你就重新介绍一个和你家想匹配的姑爷给她,你说我要怎样帮她”
他说“不,她喜欢的就是你这种人,如果你感觉到你也喜欢她,你就告诉我,我会帮你们的,在事业上也会帮你们的。谢谢你了,我告诉她你已经醒了,现在还在特护病房我们都看不到你,说你失意了,让她来帮你恢复记忆,但是短时间内你不可以跟她见面,明白吗”
“明白,我知道该怎么办了,好就聊到这里”
马上给小青回短信,“你是小青吗,在我现在的记忆里,是有小青这个名字,但是想不起来你是谁了,我的头好痛,他们都说我活过来容易,所以我就喜欢上让容易这个名字了,你不会怪我吧”
她给我回短信“你喜欢容易就叫容易好了,只要你不要不理我,不离开我,你喜欢怎样就怎样,以前我对你不好,说你没我哥哥有本事,说你不关心我,说你只知道忙工作,给你施加太多的压力,造成你在医院,这是我一手造成的,现在不敢奢求你原谅我,只希望你能给我聊天就行,以前欠你的我会补偿给你的,可以听听你的声音吗。”
回短信是;不行,现在我喉咙很痛,说不出来,头也痛,想休息了"
她说好的“你休息把,明天再联系你,你要听医生的话,早点好起来,把你想要的好早点给你,我只属于你一个人。拜拜”
第393篇、在电梯里经历销魂一刻
电梯里,总是遇见他。
他总是穿得笔挺整洁,总是在14楼下电梯。
从1楼到14楼,他或远或近。她总是缩在电梯的最角落,而他总是站在电梯靠门口。有时在某一个楼层里,会挤进很多人,他会被人群逼到她的身边。她甚至希望他能无意踩到她的脚,或者把她的公文包碰落在地,然后开始对白。可是那些被假想了千万次的千万种开头,却无一被实现。他总是在人群稀开时,重又回到电梯的门口。
有时,在他靠得最近的距离,她能闻到他身上清爽的古龙水味,很淡很淡。他烟灰色的西服,一个褶皱也没有。那时候,她就想伸出手去,抚他的衣角,他回过头,冲她微笑。
只不过,这一切,依然只是她的假想。
陷入这样一种莫名的单恋,让她感觉懊恼。她没有任何冲动行为的勇气,比如冲他微笑,和他招呼,在每天共电梯半年的时间里。
因为她已经到了青春的分水岭—25岁了。甚至把这样一种倾慕定为爱情,都让自己怀疑。纷纷扰扰,纠纠缠缠的那些,是或不是爱情的情缘和人,来了又去。在这个到处都是钢筋水泥混凝土的城市,有谁会去玩猜心的游戏?
下了班回到租住的小屋,卸去有些败落的妆,她看到镜子里憔悴得有些不堪的脸。伸手拂去镜面上的水汽,仔细去端详那张脸,她突然鼻子一酸,继而嘲笑自己,不会是想落泪吧?
那晚,她接到男友谢的电话。来自上海,要她回去结婚。一个男人给予一个女人最大的赞誉就是婚姻。她却不知如何让自己感觉开心。
半年前,她和谢同在上海。无需太多前戏和粉饰的恋爱,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从平淡走向更平淡。只不过因为谢的老实,才没有走向分离。然后公司派她来香港办事处,为期三个月。
在上海,她的办公室在4楼,她总是走楼梯。高跟鞋一下一下地响,不知疲倦。因为她不喜欢电梯沉闷不新鲜的空气,和惧怕电梯启动时那一瞬间的晕眩。
香港有着比上海更高的楼层,她却日复一日毫无怨言蜷在电梯的角落。没有人知道,每一次升降,她的头都眩得厉害;也没有人知道,从三个月延到半年的停留,只是因为等待每天和一个男人,靠近,再离开。
你快回来,我们结婚吧。谢的声音平静而自然,好像是在嘱咐她从菜场带一把青菜回家一样简单。
是的,也是如此,谢大她6岁,31岁的男人迟早该有一个家。而她在上海的家,和他正是门当户对,符合一切世俗的条规。
她不说话。
谢在那头问:“香港真的那么好吗?”
香港真的这么好吗?她问自己。
半年来,谢未来过一次。因为大家都忙,也不再如年少般满怀激情。E-mail和电话就够,也无亲亲爱爱之词。吃了吗?冷吗?热吗?累吗?简短的最原始的问候,就是全部的内容。有时候,两个人在电话里竟会感觉无话可说。如这一刻的沉默。
她努力地想一个话题,可以不去回答香港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因为她回答不上来。谢已轻轻地:“嗯,就这样。”她握着电话听里面嘀嘀的忙音却没有太多的委屈。
因为谢许她婚姻了,她还苛求什么?
依然是在电梯里遇到那个男人,依然没有任何奇迹的预兆。她沉默着,电梯在每一个楼层停靠,有时会挤进很多人,然后,又渐渐散去。她突然感觉难过,原来一生,也是这般,来来去去?
他正好退让到她的前面,她仰头看到他的头。整洁清爽的发丝里,有星点的白发,再看到他一点点的侧影。他的个子很高,皮肤微黑,面相冷峻,没有任何的表情。
14楼的灯一闪,他已不见。她闭上眼睛,心中竟然一片荒凉。
“你爱我吗?”从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下去,她突然感觉寂寞,拨了谢的手机。
“你说什么?”谢很大声音,那边很吵。他在上班途中的公交车上,为了他们有一个安稳美好的将来,他很是节省。总是挤公交车,再在上面吃一块路上买的煎饼。
她心里蓦地一酸,她是这般明白谢。明白一个男人艰辛的生存和对一个女人一生一世的许诺。她怎么问他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呢?
我说我要回去了。她提高声音。
真的?什么时候?谢的声音里满是欣喜。
很快。或者明天。
收线以后,她就那样立在窗边,看着下面穿梭的车辆人群,直到霓虹闪烁。
按了电梯,门徐徐打开的那一瞬,她竟怔在那里。他在里面,低着头,一个人。正好这一刻,也抬起头,和她第一次目光相遇。
只是一瞬,她刚刚确认的所有的生活态度,那些平静的自我感觉,那些在淡定里了此一生的揣想,被他的目光在刹那间击得粉碎。
他的脸依然没有表情,还近乎颓废地疲惫着—如同香港的每一个奔波的男人。他只是看着她,没有任何色彩的凝视。
她依然进到最角落。选择在他身后的位置,却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背影。
电梯在急剧地下降,明天,她将从这个城市彻底地消失。将和这个男人,和自己的一切幻想,永不重逢。她突然感觉绝望,那种绝望让她在刹那间感觉手脚冰凉。没有任何预见的,哭了出来。
她低着头,眼泪汹涌地滴落在脚尖。然后她看到他的脚向后转,他轻轻地问:“小姐,你没事吧?”
他的声音低哑,一听便是那种长期不发出声音的人。他原来,和自己一样寂寞。
他不再说话,立在那里。
她终于终于哭累了,电梯也到了1楼。一阵寒风随着打开的门袭来,她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冷颤。
“能给我一支烟吗?”她抬头看他,心里那么多的话,似乎都被泪水冲走了。
他去口袋里摸出香烟,递给她,还有火机。
她笨拙地点上,吸,咳嗽。
他把一切看在眼里,却不制止和安慰。像刚才面对她的哭泣一样平静。
并排走出公司的大厅,他突然转身,说:“我送你回家吧?”
她再一次怔在那里,难道人与人之间的开始,就是这样简单?那她为什么不早一点哭泣?想到这里,她突然破涕为笑。
他惊讶于她的笑出现在还满是泪痕的脸上,就也笑了出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给她,摇头,仿佛她是邻家的小妹。
她擦了眼泪,他的车开了过来。开了暖气和音乐的车厢,她的心情已平静。或者应该和他交谈?或是等他来询问自己为什么哭泣?可是没有,他只是安静地开着车,目光镇定地看着前方。他应该有35左右了,又有私家车,一定是已婚男士,或者还应该有个小孩。她这么猜测着,意外自己倒无太多的失落。
我到了。她轻轻地说。
他的车停下来,她坐在那里,低着头。或者邀请他去屋里小坐?或者和他说暧昧的话?她咬着下唇,迟疑地开了车门,下车,然后关上说:“再见。”
他也说:再见。他微笑着,看不透他的任何。
是的,再见。这就是成年人的游戏,类似猜心,只不过多了一项,就是比耐力。
他银色的车,消失在霓虹里。
第二天,她依然很早醒来。在床上发了一会呆,然后起床。她想去公司和老总说一下自己回去的事。
一直到在去公司的路上,她才从心底承认她只不过想见他。因为不然,她只需打电话到公司去。
她穿了艳粉的裙子,细细的蕾丝花边,平日里扎起来的长发也垂下来,散在肩上。如果今天,真的不同,还会回上海吗?她问自己。
他进了来,在电梯里。和她目光相遇的瞬间,她甚是紧张,应该微笑,或是招呼?竟恍若情窦初开的少女。他却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昨夜的一切,只是虚幻。只是一瞬,他已转身,留给她和半年来每个早晨一样的无言背影。
她的心中,一片空白。失去任何思维,甚至忧伤。
在14楼,他离去。依然没有回头看她。
是的,他只不过如昨晚般载她一程。一程而已,长或短,都将逝去。
下楼的时候,她没有乘电梯。和从前在上海一样,踩着细细的高跟鞋,一级一级,抛在身后。在以后的日子里,在以后上海比香港低的楼层里,她依然会继续这种习惯,不再委屈自己的头晕。
有很多东西,也因为离开而正一点一点地被抛开身后。
她终于明白,他的沉默,他的再不打扰,原来是对她最大的仁慈。
第394篇、沉默的LOVE
落叶卷起秋风,狠狠地砸在玻璃上。它们窥视着教室里穿着校服的学生们。在一个很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落,坐着一个沉默的,常被人遗忘的女生。从上学到放学,他便一直地坐着,没和任何人说话,也没走出教室。偶尔挥一挥手,那是只苍蝇在乱飞。今天一如既往,上学教师的第一件事便是点名。“六号,六号……哦,今天没来。”老师大声地喊道,即使她把手举过了头顶,老师的目光永远也不会扫到那个角落。“我……我有来……”不知哪来的勇气,她突然站起身说话。当她再次坐下时,发现全班同学都在埋头写作业,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她。她沮丧地拿起了书,却发现前排闪着一双眼睛,正不住地看着她。“那……不是班里的班草吗?怎么……”她心里一边想着,一边迅速地翻着书,她从未像今天这样手忙脚乱的。但是好奇心让她的眼睛向前望了一眼,她看到他微笑了一下,便回过头看着黑板了。一阵奇妙的感觉,让她的心跳得剧烈。她开始接触到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快乐……
隔了好几天,她又过着同样的生活,同样的被老师遗忘。“六号,六号”,她听到了叫她的声音,但绝不是老师。“是他……”她发现他正慢慢走来,心里的“兔子”又开始乱串。他坐在了前排,又露出前几天的那个微笑。“你好,我叫正阳,很高兴认识你,你呢,叫什么?”突如其来的话让她更不知所措,她很小声地回答:“你……你好,我叫陈……兰。”“陈兰,很不错的名字,那我以后就叫你小兰咯,行吗?”她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称呼她,心就快要跳出来了,“好……好.”“那小兰,明天见咯”他微笑地站起身来,向我招手。“再见……”她心里溢出的某种感觉,是她以前从未又过的,她开始,恋爱了……
经过了几个星期的相处,她发现对方是个非常开朗,非常热情,而且很聪明的人,跟她完全是相反。但慢慢接触久了,她也开始尝试和别人交谈,努力与别人相处,终于她开始被老师和同学记得。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训练”。因为和他在一起,总要说很多话,总要学着和陌生人交往。不久,她便真正成为一个开朗的人。但是对于他,她还是很沉默。因为她的心告诉她,喜欢他……
冬天到了,落叶也披上了衣服。她独自一个人,静静地等待着公交车的到来。“小兰……”她听见有人在叫他,“我找了你很久了,原来你在这。”他有点喘气的说。“有什么事吗,这么着急?”她疑惑地看着他。“做我女朋友吧!”她以为她听错了,“做我女朋友,好吗?”第二次的问句让他便得很紧张。“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吗?和他在一起,我就能非常快乐,我喜欢他。但是为什么我有点犹豫不决呢……”她低着头,脑海不断地想着。“让我想想,好吗?”她慢慢地回答……这样一等就是几十分钟,公车早已过站了。好吧,这也许对你来说太突然了,那以后再说吧……”他终于开口了,她也只好点头,不再说什么了。
雪开始下了起来,他们坐在公园的椅子上,彼此都不说话。这一刻,空气里弥漫的是爱,还是沉默,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她的脖子上多了条围巾,他们又沉默了……
但这一次,她靠在了他的肩膀上,静静地接受……
这份沉默的爱……
第395篇、哥们霸占我女友我恼羞成怒
作者: 阿文
我和林浩是好哥们,高中时就在一起玩得很好,几乎是形影不离。而且我俩都是学医的,最后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那时同学们都说我们是好基友,其实只是友情坚固些,无所谓别人怎么说。
我没林浩家庭条件好,当年他也没少帮我。比如我交不上学费,他会先替我垫上。我生活费用完了,也是跟他一起蹭饭。曾经以为,我俩的友谊是天长地久的,可是……
大学遇见菲菲,她长得漂亮,而且是学校的广播员,每天听着她广播,感觉整个人都陶醉了。
当时林浩和我开玩笑说,这姑娘不错,你追吗?你不追,我可要下手了!
我说,如果你喜欢她,你就去追好了!林浩说:那不行,咱俩是好兄弟,我不能和你抢,这一吧,你先去追,你追上了,我祝福你们,你若是追不上,我再下手。
我说,那你也忒小瞧我了,你可别后悔。他说,绝不后悔!
然后我就想尽办法去追求菲菲。没想到不久之后,菲菲就答应和我谈恋爱。
那时我们三个经常一起吃饭,周末也一起出去玩,感觉其乐融融,特别幸福。
和菲菲恋爱之后,就和林浩有了些距离,但在我心里,他仍旧是好哥们。
后来,我和菲菲一起租了个房子,同居了。但是和林浩每周至少有几次在一起吃饭或玩耍的机会。我还经常鼓励林浩,赶紧找个女朋友,到时候一起玩也不尴尬。
林浩嘴上说行,但是就是不行动,这事儿我也为他着急。
我万万没想到,临毕业时,菲菲突然神秘失踪了。我打她家里电话,亲朋好友都找不到她。当时林浩比我还要着急,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脸色苍白。
因为当时情况比较紧张,我也没太在意。但是最后却发现,原来菲菲意外怀孕了,自己去医院做了流产。然后自己开房住进了宾馆。
最后菲菲向我坦白,他背着我和林浩出轨了,她不确定孩子是谁的,所以不敢告诉我。
那时林浩私下送了她很多昂贵礼物,她一时冲动,迷恋物质,就和林浩在一起了。后来发现她和林浩的脾气不和,想分开,却被林浩纠缠,最后发现怀孕,近乎崩溃。
然后她说,如果你不嫌弃我,我们就在一起,如果你不解恨,可以打我骂我,我错了,我们分手吧……
当时我心里五味杂陈,两个最信任的人,把我背叛了,我的伤痛,无以言表……
回复博友:
你的故事告诉我们,爱情是不可以隐藏的,也不可以玩阴的,爱情就是光明正大的心灵交融,爱情就是两个心碰撞出的幸福火花。
其实自打你追求你女友之前,就足以看出,你哥们也爱上你女友,只是当时顾及兄弟情面,没有说出口而已。
事已至此,看得出你女友对他没有实质感情,只是一时冲动出轨,如果你能原谅,之后肯定能获得爱的回报。但我不建议你立刻做决定,遇见这种乌龙事儿,你内心肯定很糟乱,建议你先冷静一下,待心情平复之后,再理性决定事情走向……
第396篇、玫瑰
最近心情不太好,下班回到家,到了家门口,她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开门进去,母亲总有那么多的唠叨。开锁的时候,门却砰的开了,母亲一脸怒气地站在面前。一封信重重地摔到面前,“你还在跟他来往?”她知道母亲指的他是谁。她慢慢地弯下腰把信捡起来,回到自己的屋里,把信扔到床上,望着天花板,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她遇见他的时候,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当网管。而她,还在读研。母亲知道后,极力反对他们交往,因为母亲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母亲是一位很要强也很世故的女人。也许是因为父亲的背叛,母亲眼里已经没有了真正的爱情。她目光落到那封惹母亲生气的信上。原来,他还是那么让她心疼。今人已经很少用这样的方式来传递感情了。可他们,曾经还是那么喜欢写信,写一些纸片。现在,她珍藏着那每一张纸,舍不得丢弃。可他却在一夜之间消失了。他们在她母亲的坚决反对下好了那么久,可还是无疾而终。她从此关闭了她的心,不愿再为谁敞开。眼看着女儿的云淡风清,母亲却着急起来,其实,她也知道母亲是为她好,要让她一辈子过得幸福安心。后来,她才知道他的出走,是为了她。是母亲去找了他。告诉他,一个乡下穷小子,能给她的女儿带来什么?
她轻轻地把信打开,一股香气扑鼻而来,信封里除了那一瓣瓣的玫瑰花以外,只有一张他笑眯眯的笑脸,帅气而青春。她呆呆地坐着,她心说,你在哪里?她只是闻着那花香。那一次,他带着她去了他的姐姐家,他说他姐姐是一个花老板,在他姐姐家什么样的花都有,而他特地带她去了玫瑰园,他当时还亲自去摘了十一朵玫瑰花朵,把她扎成一个心送与了她。他告诉她他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娶她为妻。后来,她常常悄悄去那片花地坐坐,也许有一天,他就会出现。
这时,手机响了,她没理。可是手机依然固执地响个不停,她看了看号码,是一个陌生的,她接听,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喂!喂!是燕吗?那边急切地喊着她的小名。这声音仿佛是几千年前听过的,如今听起来是那么的近,那么的真实。他说,你站到窗前来。
她从窗口探出头去,看见他立在黄昏的余晖里,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像那年他在他姐姐家一样的一束扎成心形的玫瑰花。他在那里向她招手,一阵凉风吹来,她下意识揉了揉眼,幸福的眼泪掉了下来。
第397篇、复婚后我懂得了爱
复婚后我懂得了爱 张婉丽
夏夜的微风凉爽又惬意,来到静静的河边,我向多年未见面的旧友诉说起这几年的情感经历:结婚、生女、网恋、离婚、复婚。
记得有心理专家讲过,人都有一个最基本的需求,那就是新鲜感。红尘男女,意念不停、欲念不断、追逐不歇,其实他们忘了,培养经营感情的能力才是爱情幸福的关键。寻找幸福还不如好好经营幸福,珍惜拥有的一切,有些东西失去了也许就永远也找不回来。
委屈的妻子大学毕业后,我就进了市里最好的一家医院,很快成了一名技术娴熟的外科医生。在医院里,明眸皓齿且多才多艺的我很引人注目,身边自然不乏追求者。当时,因为大学时代一场刻骨铭心的恋情伤透了心,我对感情有点心灰意冷,但又不得不顺从地去赴母亲安排的相亲。两年后,我嫁给了中学教师邵华。他个子矮胖,其貌不扬,却是我母亲极为中意的。
母亲对漂亮男人有偏见,因为父亲年轻时是出了名的美男子,免不了在外边招蜂引蝶。大学时,我的恋人安晓杨是个风度翩翩的江南才子。相恋三年,毕业前他却牵了我闺密的手。在母亲心里,这无疑又增加了一个漂亮男人靠不住的例证。邵华算起来还是我老家的远房亲戚,母亲说他家老辈都是本分人,何况他还有着那样貌不惊人的“优势”,当然会得到我母亲特别的青睐。
母亲没有看错,邵华确实是个传统本分的好男人,而且,把我像公主一样宠爱着。不久,女儿出生了,她几乎遗传了我所有的优点,白嫩的皮肤,水灵灵的大眼睛,聪明伶俐,特别招人喜爱。我们和天下所有的普通夫妻一样,过着琐碎平凡的日子。可是,时间一长,我开始心生厌倦。
一个偶然的机会,同学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便在我内心里惊起了波澜,那波澜散去了,圈圈涟漪还在。
那是在一个同学的婚礼上,我遇到了大学同学小紫。小紫毕业后因为嫁得风光,身居要职的公公把她调进了市里的机关单位,她的老公和别人合伙做房地产生意,家财万贯。无论外表还是才华,小紫都比我逊色,可我的境况却和她有着天壤之别。
在珠光宝气的小紫面前,我未施粉黛自惭形秽,我的那辆大眼睛的QQ车在她的奥迪A6面前更是黯然失色。小紫用无比锐利的目光把邵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然后很惊讶地叫了一声:“苏凉!这是你老公啊?”
明知故问的一句话,似乎也没说什么,但对于心思细腻的女人来说自然能体会其中的万千滋味。那一刻,我的心骤然沉入海底,一种难以名状的失落感包围着我。
回家的路上,我一言不发。可又能说什么呢?邵华是老师不是老板,其貌不扬,本分老实,当初也是被我当成优点来接受的。嘴上不说什么,可我心里难免会觉得自己嫁得委屈。女人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似乎生活中就该生出些风花雪月的枝蔓了。再看看我自己,虽然年过30,但依然光彩照人,经过岁月的涤荡,更有一种珠圆玉润的华美气质。
动情的网恋
夏天的时候,女儿去寄宿制学校读小学,我也有了更多的空闲在网上消磨。我是个精神上有洁癖的人,交网友很挑剔。网名、头像、个性签名、空间内容都要高雅、独特才行。良子却是符合这些条件的人,他说的第一句话就令我怦然心动。
那天晚上,邵华出差不在家,我悠闲地挂着QQ听音乐。有人加我好友,我随手点了接受。他没说“你好”也没问“可以交个朋友吗?”只是不经意地说了句:“你也在这里吗?”是啊!我也在这里,而且我们正听着同一首笛子曲《乱红》。
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张爱玲的那篇很经典的《爱》: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我和良子就这样在浩淼的网络中相遇了。我们的谈话从《乱红》开始,说起了对笛子共同的喜爱。我所谓的喜欢也只是爱听,良子却是会吹笛子的。于是,我们开始视频。他把长笛横在嘴边,悠扬的旋律穿过夜色飘来。那天晚上,我欣赏了一场很别致的笛子独奏音乐会,当我们互道晚安的时候,窗外已是晨光微露。
就这样,我在网络中爱上了良子,而且很快发展到相约咖啡屋。良子是个眉目清秀、体型瘦削的大男孩,属于我喜欢的一类,所以一见面我们就难舍难分。
草率的离婚
邵华很快就发现了我和良子的约会。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愤怒,只是面无表情地说尊重我的选择,但我能感觉到他眼里的悲伤。也许我和良子当时正是情意正浓,我没有一丝犹豫地选择了和邵华离婚。
为了能给自己所谓的爱情一个更自由的空间,我把女儿留给了邵华,自己一个人搬了出来。等到我搬到良子的出租屋时,头脑才稍微清醒了一点,不得不去考虑必须面对的现实。良子是个从外地过来的打工仔,他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门面房修鞋,兼卖珍珠奶茶。良子修的鞋精致美观,笛子也吹得典雅悠扬,跟这样有情调的人生活,我确信会“夫妻恩爱苦也甜”,但再甜我也不可能和他挤在门面房里帘子后面的木板床上。无奈,我在他的小店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让他搬了过来。
良子比我小4岁,却时时处处照顾我。他为我做可口的饭菜,在情人节和生日买玫瑰花送给我,还会在月明之夜教我吹笛子。笛声如诉,良子的剪影印在窗上,让我想起杜牧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良子不是玉人,我也不是豪门公主,我俩终究要面对柴米油盐的琐碎。良子小店的生意还不错,我添置了几件大家具,他尽量用自己的钱打理我们的生活,但靠他那点小生意根本不可能过上优雅体面的日子。两人如胶似漆的时候,我说过离婚后就和他结婚,可现在我回避了,良子也不主动提,可能是自卑感在作祟吧。浪漫和激情过后,我还是个世俗的女人,很多次我都在问自己:难道真的要跟这个修鞋匠过一辈子吗?
过年的时候,良子回了趟老家,带回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他说那是他儿子。良子有些麻木地诉说着从前:他有5个姐姐,还没等他长大成人父母就去世了。由于家境贫寒,他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考大学。姐姐们为了完成帮弟弟成家的使命,凑钱从云南买了个媳妇,这样就节省了结婚的大笔费用。孩子一岁多的时候,媳妇回娘家探亲竟然一去不回。他不得不把孩子托付给姐姐,自己到城里凭着手艺挣钱……
良子说完自己的故事,眼中有泪光闪动。他攥着儿子的手,怯怯地说:“让小宝在这儿多住几天吧,见了我都不认识了呢!”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良子竟然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惊愕地有点不知所措。
孩子很乖,从来都不乱动我的东西,还礼貌地叫我“姑姑”。在家里,良子很勤快地忙里忙外,孩子的事更是不让我插手,他们俩对我越来越谦恭,这样的气氛让我有一种无法言明的痛苦。
良子是个好男人,我很真心地爱过他,但我无法想象如何与他以及他的儿子生活一辈子。
一天夜里,我对良子说:“我们分手吧!”良子把眼睛紧紧地闭上,默默地搂着我,什么话都没说。第二天,良子开始收拾行李,说要带着孩子搬到小店里去住,我没答应。小店是临街的平房,不供暖,晚上根本没法安睡。我让他们住在这里,自己带着随身的衣物搬到了单位宿舍。
从此,良子就跟我断了联系。
意外的复婚
我和邵华离婚的事很多人都知道了,便有热心的人帮我物色男友,谈情说爱似乎不难,但真正要组建家庭,对于一个有着“前尘旧事”的女人也并非一件容易事。碰了几次“相爱简单结婚难”的壁后,我终于心灰意冷。我暂住在单位宿舍,重复着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去看望女儿成了我的节日。
为了女儿,邵华也没有再婚。晚上散步的时候,我禁不住会走近我曾经的家,看到那扇窗里柔和的灯光,我真的是万千滋味在心头。那里曾经有多少平凡的美好,我不懂得珍惜,挥挥手就放弃了,想回去可是隔了万水千山啊!我想过复婚,可我也只能在心里想来想去,羞于出口。想到复婚的还有我们双方的父母。对于我俩离婚的内情,老人们并不是很清楚,他们只知道我们离婚了,觉得很荒唐,就撺掇着复婚。老人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说什么也得想想孩子,除了你俩,谁也不是她亲爹亲妈啊!”我知道自己心里一万个愿意也不能说,邵华心里那个坎儿,他能过得去吗?
没想到,秋天的一个傍晚,邵华和他母亲领着女儿来到了我的宿舍,他说了一句:“我们回家吧!”然后就帮我收拾行李。
家还是原来的家。我把衣服挂进衣橱似乎还是昨天的样子,但又似乎不是从前的感觉了。邵华并没有对我冷嘲热讽,但我却很难坦然面对往事。我一直喜欢听那首老歌《一场游戏一场梦》,当初只想在网络中寻找一场游戏,可这场游戏却并非是一场梦。邵华和良子都是被我伤害过的人,我自己的心也因为这段情事沧桑斑驳,我们还能找到从前的幸福吗?
时间是治疗一切伤害的灵丹妙药,不管你曾被爱所伤,还是曾被爱所坑,心灵的创伤都会慢慢痊愈的。两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三个人玩着“老虎棒子鸡”的游戏,笑声几乎把屋顶掀翻的时候,我更加坚信:爱情归于平淡并非消逝,真正的爱情就是把柴米油盐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第398篇、女孩与发夹
故事概要:
一个女孩喜欢上同院里的一个男孩,而男孩难以忘怀女孩小时的狼狈样,难以抱以爱心。一日,两人同去看演唱会,男孩深为台上女歌星的美貌倾倒,女孩问:“你看什么看得如此入迷?”男孩答:“那位歌星的发夹真漂亮!”后来,女孩 在商场里看到了同样的发夹,但是价格不菲。女孩忧郁再三,想起男孩看女歌手时的痴迷样还是狠下心决定买一个。但是钱没带够,于是交了定金,下回补齐钱才取货。女孩后来又去了商场交钱,补齐了发夹的钱。就很神气的回家了,边走边想:我带了美丽的发夹,该多好看那!,象那日演唱会的歌星一样!那男孩该喜欢我了……女孩越想越美,很高兴的回家了,一路上有很高的回头率。进了大院,见到男孩也在与人聊天,抬头见了女孩,很惊艳的样子。女孩更得意了。后来,女孩发现自己头上的发夹没了,女孩很焦急,沿途找回去,一直找到商场里,原来,发夹女孩忘了拿走。
分析:
自信的力量能吸引人、征服人
第399篇、合租(微型小说)
“有人吗?我钥匙忘了带了!”女孩在外面喊。
“哦,我在…我在……”传来男孩的声音。
“快点呀,外面好冷的!”
“刷,刷……”穿来几声水声。“我在淋浴啊!”接着混着一声男孩的声音。
“啊?……”女孩差点没哭出声:“那也得想个办法啊,这么冷的天,我已经冻了一条街了!……”
“喀嚓!”男孩把门打开。
女孩飞一般冲了进去,撞了男孩个满怀,男孩身上还留着香皂的味道,围在身上的大浴巾有点松动,男孩忙用一只手按住。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男孩边说边走回浴室。
“啊!……”传来一声女孩惊叫。
男孩慌忙跑出。
“老鼠!老鼠!”女孩缩在床角指着老鼠惊喊。
“老鼠!……啊!……”没想到男孩也怕老鼠,不过那口气又有点转强。
“啊!它跑过来了!……”女孩更大声喊,拼命往已经剩下不多的床角空间里缩。
老鼠继续在动,它看见男孩从外间进来,就往床角的方向动。
一步,两步,三步……老鼠离女孩越来越近。
“蹦!蹦!蹦蹦!蹦蹦蹦……”女孩的心跳声象个急促的闹钟越叫越急!
男孩一步步向那老鼠逼过去。
“啊!……”女孩最后一声绝望呼喊后,跳到了男孩怀里。“呸!——”看到男孩的眼睛跳动的不一般,女孩一把把男孩推开!
第二天。
男孩接到在网上聊了三个月、印象很好的MM邀请,约他在桥心公园见面。
男孩做了精心打扮提前一个小时到那里。
一分,两分,三分……时间越来越近。
“蹦!蹦!蹦蹦!蹦蹦蹦!……”男孩的心跳声象战场的锣鼓越敲越急!
“你好!——”身后传来一声甜甜的女声,听声音应该跟自己合租的那个女孩差不多漂亮。
“你好!”男孩转过身去。
“啊?!……”看到一个长相其丑的恐龙,男孩晕倒。
第三天。
一早起来,女孩就到男孩房间问候:“你昨天没什么事吧?……”
“没有!”男孩肯定的答。
“真的没有?”女孩又问。
“没有!没有就没有!……”男孩低头决然地说。
(一阵沉默)
男孩抬起头看见女孩手捂嘴边,嘴部不听抽动。
“啊?你就是公园里的那只恐龙?……”男孩终于觉察女孩的笑状。
“去你的!你才是那只青蛙呢!……”女孩一把推倒男孩。
(完)
第400篇、信纸上的柏拉图
约翰·劳勃生是英国的一名残疾人,他只有一只左手,全身瘫痪在床,只有右眼能见到一丝光。
他并未把自己关在黑暗里,他用上天赐给他的仅有的那一丝光亮,读书看报。他想,上帝既然给了他一丝光亮,就是没有将希望的门关死。冥冥之中,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等待什么呢?这个凄苦的人世,有什么可以为他带来安慰呢?
一天,劳勃生在读报时看到一篇文章,此文介绍远在库仑山里的一位姑娘,名叫美丽丝,29岁,与他同年,也是全身瘫痪,只有双手可以略动。
劳勃生的心在那一刻被触动,柔软得可以滴出水来。他用右眼能见到的那一丝光亮,写了一封信安慰她。他写道:“上帝并未完全抛弃我,他给了我很狭窄的一丝光亮,让我看到了你——我同样不幸的朋友。”
他为她描述他的“快乐”生活:“我只有一只左手,不用担心另一只手来和它抢东西了。”“我整天躺在床上,我想我的前世一定是个懒惰无比的人,为他的来生许下了这个连屋子都不用出去的心愿……”
“想知道我更多的快乐吗?给我回信吧!”劳勃生在信的末尾写道。过了三个月,美丽丝果然来信了,告诉他,为了给他回信,她花了整整两个月时间才完成。“但这是一项多么艰苦而又伟大的工程啊,我从中找到了以前从来未曾见到的乐趣,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美丽。”美丽丝写道。从此,这一对残疾人书信往来不绝。
一天,劳勃生收到一封信,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美丽丝竟然向他求婚。美丽丝在信中说:“虽然,我们绝对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但我们可以成为一对精神上的恩爱夫妻,互相关心,互相鼓励。亲爱的,你同意吗?”为了尽快回信,约翰·劳勃生用颤动的左手只写了几行字:“亲爱的美丽丝,你是个勇敢、聪明、真诚、可爱的好姑娘,你的要求,我同意,我千万个同意。亲爱的,当你接到我这封信的时候,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我愿意在我们同去的时候,能够葬到一起。”
爱情就这样诞生了,诞生在两个几乎被上帝扔掉的人身上。他们的生命开始有了色彩,告别了黑白照片的时代。
每一天,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劳勃生都会自言自语地说道,亲爱的美丽丝,早上好。他把所有他能看到的东西,都当做是美丽丝给他的祈祷。每一天,当月光爬上床头的时候,美丽丝都会情不自禁地说道,亲爱的劳勃生,晚安。她把所有她能看到的东西,都当做是劳勃生给她的祝福。就这样,这对信函上的恩爱“夫妻”开始了长达一生的精神上的爱情生活。
他们在信中琴瑟和鸣,夫唱妇随。劳勃生为美丽丝讲他看到的故事,美丽丝为劳勃生讲她心中的感受,如果分成行,那些文字就都是爱情的诗。当然,他们说得最多的,仍然是那个共同的理想:死后能葬到一起。
劳勃生一直活到1994年,享年63岁,而当他的死讯传到他的“爱妻”美丽丝那里时,美丽丝也跟着离开了人世,就像约好了一样。人们在美丽丝的脸上看到了快乐和满足的神情。
好心的人将他们的骨灰合葬到了一起,墓碑上是劳勃生和美丽丝的名字,紧紧依靠着,风风雨雨,不离不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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